哈贝马斯的规则观涉及三个问题:遵守规则的条件、规则意识的产生和规则正当性的辩护。他把主体间性看作是解决这三个问题的关键:离开了主体间性,就无法知道某人是不是在遵守一条规则;离开了主体间性,就既不能形成“规则意识”,也不能从“规则意识”中发展出“原则意识”、分化出“价值意识”。离开了主体间性,更无法为规则的正当性提供辩护。哈贝马斯之所以关注规则概念,是因为他关注这样三个问题:“区别于自然现象的社会现象的研究何以可能?”、“现代社会中真正自由的人格何以可能?”、“现代社会制度的合法性辩护何以可能?”。为了回答这三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哈贝马斯用他的交往理性概念来扬弃康德的实践理性概念。把康德关于“无规则即是无理性”的观点和哈贝马斯的“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规则”的观点综合起来,可以得出“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理性”的结论。
新的世纪以来,关于“纯文学”、“文学史写作”等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小说《那儿》重新引起了人们对于文学的关注。在文学已经边缘化,以及作为一种知识变得越来越可疑和无力的今天,如何重新理解文学?同时,文学如何应对社会和现实?这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本文根據徐復觀、牟宗三、余英時三位先生的部份著作,探討(新)儒家有關道德內在論的說法。文中的討論,集中在道德價值的地位、以及道德實踐與價值的關係兩個問題上。本文參考泰勒關於道德實在論以及道德實踐的一些觀點,釐清道德內在說的這兩個面向,並期盼儒家可以借鏡,進一步發展自己的相對想法。不過,泰勒思想裏包含的表達論以及多元論,可能會阻礙新儒家的採納。
五十多年前,费孝通先生在考察中国乡土社会时便已注意到,农民们关于何为正当何为不正当的看法与新法上的规范性知识相去甚远,以至当它们在现实生活中不期而遇,往往造成种种尴尬悖谬的局面。
港台文化的胜利究竟是文化的优越还是工业的成功?文化的传播是不是一定遵循从经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灌输的水流定律?大众是谁?有没有各自单独的名字还是一个集体意志?还是几个集体意志?可以概括吗?人民性指什么?越是发行量大的等于越是有人民性也就等于越伟大——这一等式成立吗?在什么条件下成立?是放之四海面皆准还是因人而异?权威是谁?是书读得最多那个人吗?还是书写得最多的那个人?还是所有人?我们需要权威吗?什么事一定要有个说法吗?没有理想能不能过日子?年轻人就一定是进步的吗?凡是存在的就一定是合理的吗?我们的文化根基在哪儿?我们的学术根基在哪儿?我是“吃狼奶”长大的一代,现在的小孩是不是“听鸟语”长大的一代?中国人是都没有“人文精神”还是各阶层有各阶层一向既有的?如果有,都是些什么?下一次文艺复兴在什么时候到来,还是从来没有到来过?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告全港市民书--我们的十点要求,只是开始,只是我们的社会的重构、香港的重新定位的第一步。一个美好的未来,断断不可能在整个社会只懂、只能追逐金钱的环境下到来。我们应彻底拋弃以金融价值衝量一切的思维,不再让这套思想主宰我们社会、不再让这套思想的鼓吹者指点我们的未来。只有如此,在民主来临的一天,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迎接以人為本的新时代的到来!
裹挟的时代,把我们从六十年代投入了蜕变更新的八十年代。我从一个职业牧民,变成了一个职业写作者。
“现代”冲淘着那时的中国文学界。
文学领域,特别是小说领域的故作虚玄和暧昧怪奥,使我浅尝辄止和心里疲倦。一个在北京长大的日本朋友的介绍,使我偶然碰上了冈林信康的歌曲。初听时虽然有振聋发聩的新鲜感,但我还是没留意,这个遭遇,对于我见识“现代派”有多重要。
《小津安二郎周游》
作者:(日本)田中真澄 译者:周以量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