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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贝马斯:三种视角——黑格尔左派、黑格尔右派和尼采
    思想 2009/10/12 | 阅读: 2169
    本篇为《现代性的哲学话语》第三章, 曹卫东译
  2. 王世襄:李庄琐忆
    人文 2012/03/19 | 阅读: 2167
    天下许多小事物看似简单,其实也蕴藏着道理和技巧。我从当时只花几分钱便可买到的火把,经过照明失败,悟出了平时不可因事物微小而轻视它的道理。
  3. 姚勇:新中国开发新疆的特殊道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历史 2009/07/10 | 阅读: 2167
    新疆地区的屯田始于汉代,此后历代中央政权,都曾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为更好地发展经济,保卫边疆,党中央决定于1954年正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表于《中国现代史》2008年第3期)
  4. 甘阳:任何模式都是危险的
    人文 2009/10/09 | 阅读: 2165
    我认为有必要保留“西学”、“中学”的提法。
  5. 王翔:从《天风》看中国激进基督徒的政治表达(1946-1949)
    宗教 2008/03/20 | 阅读: 2164
    本文选择以1946-1949年的《天风》作为分析的文本,主要是因为在基督教的刊物中以《天风》最具有争议,在与现实的结合方面又最具代表性,而其创办人吴耀宗亦是中国激进基督徒的代表人物。这个刊物在战乱中诞生,1949年以后又成为中国基督教会的机关刊物,它的命运与中国的时代变化紧密相连。因而可以有效地观察分析一批中国激进基督徒的政治主张与立场,进而探讨时代变革中基督教与政治、基督徒与社会的关联与互动。
  6. 乔姆斯基:9·11之后,战争是唯一的选择?
    政治 2011/09/14 | 阅读: 2163
    可怕、残暴的"9·11"已经十年了,这一天改变了世界。这次恐怖袭击给世界带来的冲击是毫无疑问的。 "9·11"对西方和中亚的余波持续至今:阿富汗至今半死不活;伊拉克已经被搞得面目全非;巴基斯坦处于灾难边缘。2011年5月1日,经过精心策划,奥萨马·本·拉登在巴基斯坦被暗杀。最直接后果首先在巴基斯坦显现。在当时,充斥了太多关于华盛顿对巴基斯坦恼火的争论,指责后者没有尽力搞掉拉登。但这些讨论却很少提到巴基斯坦人对美国擅自进入巴境内,进行政治暗杀行动,同样非常愤怒。这种强烈的反美情绪在巴基斯坦不断被激化。 今年2月,英国军事史学家阿纳托尔·利文在《国家利益》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正,认为阿富汗问题正在使"巴基斯坦不稳定并更为激进,美国包括整个世界也正面临地缘灾难的风险,而这又使阿富汗发生的事情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放到社会层面,阿纳托尔·利文又写到,绝大多数巴基斯坦人对阿富汗塔利班持同情态度,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塔利班,而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塔利班是在抵抗联军对阿富汗的侵略,这一行为具有合法性。"这就像塔利班在1980年代抵抗苏军占领一样。 这些复杂的情绪当然为巴基斯坦军方领导人所觉察,他们对美国的压力非常愤慨--美国要求他们和华盛顿站在一起抵抗塔利班。美国在巴基斯坦境内发动的恐怖袭击带来了更多痛苦,美军无人驾驶机的空袭频率自奥巴马上台以来就急剧上升。此外,美国还命令巴基斯坦军队将华盛顿燃起的战火带到巴国的部落中间;而即便是在英国统治期间,这个国家大致上都保持了独善其身。 军方是巴基斯坦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军方支持美国的军事情动可能会"激怒军方的某些势力," 阿纳托尔·利文说,一旦造成巴军方内部分裂, "巴基斯坦会迅速崩溃,这将导致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潜在的最大灾难时巴基斯坦的核武器怎么办? 其实所有这些都是里根政府遗留的遗产,里根政府假装他们不知道亚齐·哈克这个独裁者所作的一切,但他是华盛顿喜欢的人,也就是在他手下,巴基斯坦开始发展核武器,和沙特有牵连的巴基斯坦伊斯兰极端主义问题也出现了。 阿纳托尔·利文总结说,"美国和英国士兵在阿富汗抛洒热血,最终的结果是,对美国和英国来来说,这个世界更加危险了。"华盛顿当然明白美国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军事行动,最终将动摇巴基斯坦,并可能使它更为激进。 根据维基揭秘公开的文件,美国驻巴大使安妮·帕特森支持美国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军事行,但她也警告,美方的行动会"承担动摇巴基斯坦政权稳定的风险,疏离军方和文官政府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巴基斯坦政府更大危机。"安妮·帕特森写到,最大的可能是,"巴基斯坦政府内部会有人偷偷摸摸地走私出去足以制造一枚核武器的核原料。"走私的最大可能性是在运输途中。 许多分析师认为,在这场针对美国的战争中,本·拉登是最大的赢家。今年5月,埃里克·马格里斯在《美国保守派》杂志撰文,"(本·拉登)一再宣称,把美军从穆斯林世界赶出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把美国卷入一系列规模不大但耗费高昂的小型战争冲突中,最终导致美国的破产。"目前情况看,在"9·11"之后,一系列迹象表明,华盛顿真的中了本·拉登的圈套。 美国中情局前猎杀本拉登特工小组负责人迈克尔·舒尔从1996年起就开始追踪本·拉登,他在2004年写了一本书叫《皇帝的傲慢》,他说:"本·拉登一直很明确的告诉美国,他为什么要发动针对美国的战争。他就是要彻底改变美国和西方针对伊斯兰世界的政策。"他成功了。迈克尔·舒尔还说:"美国的军事和政治政策完全激化了伊斯兰世界,而这也是本·拉登从1990年代初以来一直努力做的事情,他成功了。" 过去十年,惨剧不断,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西方对9·11的反应还有其他选择吗? 在阿拉伯世界的许多区域,本·拉登因其恐怖活动被宣判有罪,这是很有有价值的地方。他死了之后,本·拉登的影响迅速褪去。相比阿拉伯之春,他影响力就已经黯然失色了。所以《纽约时报》中东特派记者吉勒斯·凯佩尔在一篇文章的标题就写到:"本·拉登早已死去。" 在伊斯兰圣战运动中,本·拉登毫无疑问是个受到崇敬的符号,但他扮演的角色显然不及他对基地组织的重要性。 石剑峰 译
  7. 章培恒:《书城》访谈
    历史 文学 2009/03/10 | 阅读: 2163
    再次提到顾颉刚,批评其日记补写失实。
  8. 沟口雄三:文化与中日关系——在北大的演讲
    社会 2011/03/13 | 阅读: 2162
    中日关系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历史认识问题,侵华日军毒气事件、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领土争端问题等等。中日关系是一个高度敏感、极端容易情绪化的话题。但我一直主张,中日关系应当是一个可以研究的对象,应当理性对待,不能一听到不同的声音就骂“汉奸”、“卖国贼”。 这里的“文化”是广义的,与“日本文化节”的“文化”含义有所不同,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我把非经济、非政治、非军事的因素,统称为“文化”因素。我想探讨一下中国人和日本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等在中日关系中有什么影响。看看我的研究视野能否使我们对中日关系提供一种理性的认识。今天谈四个问题。 一,战争责任问题:历史观 责任观 “名” 与“利” 历史问题是中日关系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很多问题都从这里来。我们说,日本人对战争不反省,不道歉。确切地说,不是日本人没有道歉,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就有“日本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这样的话。日本的一些政治家,如田中角荣、春山富市、小泉纯一郎等,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对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损害表示过抱歉,马立诚说日本曾经向中国道过21次歉,我没有调查过,如果这是指日本的政治家在各种场合说过的致歉的话,这可能是真的,但他们的道歉我们不满意,主要是对下属两方面的事实不满。 第一,对战争道歉的力度不足,诚意不够。日本政治家多数情况下是在国会议员的质询时乃至逼迫下说出来的。从田中角荣开始用“迷惑”到后来不得不使用“损害”一词,最近小泉首相在他不顾中国和韩国极力反对参拜靖国神社后不得不做出的平息愤怒之举,可以说表态都是吞吞吐吐,不够彻底。中国人无法理解,对于那场给中国人带来那么大灾难的战争,日本什么不能真诚地向被害者谢罪?中国政府连战争赔偿都明确放弃了,难道还换不了一句痛快真诚的话?所以确切地说,中日之间的历史认识问题不是日本道不道歉的问题,而是日本以怎样的方式道歉、道歉是否真诚的问题。 第二,日本国内不断发生的否认历史的事件。战后50多年来,不断有大臣和国会议员等政府和执政党要人为日本的侵略历史翻案,参拜供奉战犯的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试图淡化或删除涉及日本侵略历史的内容,右翼学者举行否认南京大屠杀、美化侵略战争的集会等。日本高官关于战争屡屡“失言”,屡受中国和亚州国家的批评,受批评后就收回,过一段时间又有人“失言”——这似乎成日本外交的一个特点。假如围绕一个问题屡屡失言,那就不是“失言”而是“真言”,是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两方面的事实合起来使中国人得出结论:日本并没有对侵略中国的事实真正反省。在中国人看来,承认侵略事实并真正道歉是两国交往中日本应遵守的道德底线,中国人对日本的所有不满可以说都是源自这种对日本没有遵守这条道德底线的判断。 日本为什么不能像中国人所希望的那样深刻反省历史问题呢?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二战结束后,美国出于意识形态对立的需要保留了天皇制度而没有对军国主义思想及其罪行进行认真的清算恐怕是最直接的原因。二战结束后,美军占领当局在后期放弃了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惩治,致使日本一些原来的战争势力重返政坛,有的甚至当了阁僚和首相。现在不少日本政客,就是他们的第二代或是第三代“世袭议员”。这些人对日本当年的侵略战争充满了错误认识。战败后处于美国占领下的日本,虽然制定了“和平宪法”,但在当年东西方冷战的形势下,日本又受制于《日美安全条约》,日本与曾经被它侵略过的中国再次处于“敌对关系”之中。因此,日本从没对它从19世纪末“甲午战争”到二战结束这段时间里的侵略行动进行过彻底清算。 除此之外,从文化的角度看,我觉得与下述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日本人缺乏历史感。中国是一个有深沉历史责任的民族,世界上像中国这样有如此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的民族也不多。中国有详细的历史记录, “以史为鉴”;中国把历史看成责任,历史记录一个人,并不因为一个人的死而结束,好的要名垂青史,坏的要遗臭万年,中国人常说“以史为鉴”,有把历史和现实结合起来认识当前事情的倾向。对中国人来说历史虽为过去发生之事但对今天有借鉴意义。中国人的家谱都追溯到遥远过去的祖先。中国过去皇帝治理国家主要是借鉴历史经验。例如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情,历史学家就查阅历史,说什么朝代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是怎么处理的,结果怎样等等。在中国人看来,的确是不懂得历史就无法理解今天也无从谈将来。中国人说到历史,是白纸黑字记录的事实,有一种非常确实、非常庄重的感觉。并不是所有的民族都像中国这样,而在一般日本人的感觉中,历史更多的是一种过去发生的事情,只是一种与现在没有联系的、不确实的遥远存在,是可以讨论的,当然也是可以推翻的。日本历史中通常还包括神话、故事和传说这一事实就是日本人对历史的遥远感和不确实感的一个证明。日本人缺乏历史感,特别是与中国人相比,他们有一种更为重视现在的倾向。从历史上看,日本这个民族像是一个灵敏的雷达,敏锐地跟踪世界,社会变化快,但是没有厚重感。 第二,日本人缺乏责任感。对历史的感觉是同对个人行为的责任的看法相联系的。中国人常说:“历史会做出公正的评论。”这句话的含义是,一个人行为的意义不仅限于当时的情景而有超越时间、超越情境的意义。个人是站在历史的延长线上并一直延续到将来,这种认识得出的逻辑结果是较强调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责任。这种看法有时候达到极端的地步:做了坏事并不能因为死亡而有所减轻,后人们也不会因为当时的情境就原谅他。在我们的语境中的“死有余辜”、“遗臭万年”之类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表现。甚至有死后被鞭尸的极端例子。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的人自杀了,我们说他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死有余辜。文化大革命中的批林批孔运动。就是要让两千多年前的老头子为粮食没有“上纲”负责。这种价值取向会使中国人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但同时也应承认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一种较强烈的历史责任感。 而日本人对个人行为的判断更多地取决于当时的情境而较少与“历史”相联系。日本人喜欢说:“当时是那样教育的,所以就那样做了。”这句话的含义是:个人是沒有责任的,负责任的不是个人而是当时的情境。日本语中有一个词叫“禊ぎ” (misogi),原意是:身上有罪或者有污秽时,或者在进行重要的神事之前,在河里洗涤罪恶或污秽。现在也这样解释∶一个人贪污、违反选举法或者受贿,只要进行“禊ぎ”,就能得到原谅。其含义类似中国的成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许多日本人对战争所犯的罪行也是抱有一种尽快忘掉、尽快让水冲走的想法。这种对历史的感觉自然不会使日本人有过重的历史包袱,但也使人因此而缺少历史感,而缺乏历史感也是缺少责任感的一种表现。 日常生活中,日本人总是把“すみません”或“ごめんなさい”挂在嘴上。日本人抱怨中国人不会道歉。中的飞机火车晚点,不说道歉的话,中国的官员也不会说道歉。但是,日本喜欢说“对不起”并不说明他们有责任感。中国人不轻易道歉是因为中国人趋于认为道歉与责任密切联系在一起,在没有判明或者没有完全判明谁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不轻易道歉。而当中国人发出“对不起”这个信息时,个人感觉到的责任感要比日本人发出“すみません”或“ごめんなさい”时强烈得多。日本人一般容易向人道歉,但道歉的时候优先考虑的与其说是行为者责任的区分,不如说是该行为造成的眼下人际关系“事态”的严重性。是一种“事态优先”型的考虑方式,即不管责任在谁,已造成了眼下“客人对服务不满” 这一严重“事态”,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先道歉再说。把责任的区分放在次要地位。对于日本人来说,说道歉这一行为是个人感情的表达,道歉的意图与其说是为了承担责任,不如说是使与对方的关系不受伤害。日本人喜欢道歉,但又是“个人不承担责任,责任是集体承担”的一种文化。这二者看起来矛盾实际是相互联系的。有重大事情,找不到真正的承担责任者,如果有明显了谁的责任,责任者通常采用自杀的方式自我了断。其他人也就不再追究。 在这种行为模式下,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道歉与责任相分离,自己即便不是责任者也要道歉,这就是道无谓的歉;另一方面,即便责任在自己,如果没有造成眼下人际关系的严重“事态”,也不真正道歉。在“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中,被告们一致否定自己的战争责任。在天皇独揽大权的情况下决策者由下到上推卸责任,没有人敢于主动承担责任,可以说整个日本成了一个庞大的不负责任的体系。可以说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人就是处于一种不鼓励个人独立面对困难、不鼓励独立承担责任的体制之中。 这一点同日本人的特殊的民性有关。人们常常把日本与德国比较。认为德国人人认罪好。日本人社会不是个人主义的,个体不是独立的,个人是融合在集团中的。有了成绩是大家的,有责任也是大家的。没有“原罪”感,没有忏悔的传统。有的学者认为西方是罪感觉文化,日本是耻辱感觉。罪感觉来自内心深处,耻感来自情境,来自周围人的评价。日本人的“自我”意识较弱,容易“跟风”容易被某种外在的力量推着走,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个人由于缺乏对自我灵魂的拷问而趋于逃避责任。这是日本身上的毛病。 我们在批评日本人对历史认识问题时候,一定要批评到点子上,抓住他们身上的要害,批到痛处。譬如,我们现在我们总是说日本企图复活军国主义。我认为这就没有说到点子上。日本可能又想复活军国主义的人,但是绝对不多,即便是想复活军国主义,业不是过去的的那种军国主义。还有,我们常说,战争只是一小撮军国主义分子发动的,民众没有责任。这也没有说到点子上。对战争的认识不仅仅是右翼势力的事情,在民众认识的深层有基础。那个时候日本的一般民众也是支持战争的,许多人是自觉自愿为战争服务、为军国主义献身,可以说举国上下都陷入一种狂热的战争漩涡。民众怎么没有责任呢?他们的短处或者痛处在哪里呢?我认为就是上述相互联系的两点。日本人缺乏历史感觉,缺乏对过去行为的反思。日本有必要从自己的历史中学习东西,我们要让日本人知道,没有历史感的民族是难以让人信赖的。没有责任感应当更多地强调日本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行为负责任。民众没有责任。潜藏在日本人内心深处的“民族自我”是一个没有经过理性审视和批判的自我,那些不愿意反省军国主义历史的人,实际上是在逃避对“民族自我”作理性的审视。反省需要有历史感和明确的是非标准,需要清晰的自我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反省是对自我的再评价,是检讨自己行为。否定错误不等于否定自我,真正的反省与否定自我是不一样的。只有肯定自我才有真正的反省,才有对战争的谢罪,而缺乏反省的谢罪是缺乏诚意的,因而也没有意义。反省历史是痛苦的,需要勇气和自信,所以没有真正的反省也是一种缺乏自信的表现。 第三, 从中国方面看,在处理战争赔偿问题上中国人的失误。中国在谢罪与赔偿问题上采取了将二者分开的做法,即只要谢罪不要赔偿。中国人与人交往上的重“名”轻“得”、重“义”轻“利” 。按照中国人的想法,我放弃战争赔款,宽恕了你,你向我真诚道歉、“痛改前非”就可以了。从良心上说,在今后的交往中你肯定会记住我的宽宏大量,并给以还报。这可以说是传统中国“重义轻利”的交往模式的反映,也是中国人常用的处理人际关系时重视“人情”做法。对于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款的做法,我不认为这是明智的。中国人可能认为,放弃赔款,显示了大国的宽容和气度,但这却放弃了对事情判断的原则,也放弃了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与中国解决人际关系的传统方法是有联系的。你侵略了我,我对你“以德报怨”,做到“仁至义尽”,不要你赔偿,只要真诚的道歉就行了。显示了我泱泱大国的风度。这是把一件可以量化、通过法律操作来绝的事情推到了人情的领域,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道歉这种方式是很难操作的,怎样道歉?在什么场合道歉?以什么方式道歉?怎样才算真诚?不真诚道歉又怎么样?等等,这些都很难有个尺度。中国死了那么多的人,损失那么大,不要求赔偿而只要求道歉,那么,我们会有很高的道义上的期待,对于对方的道德要求很高。一方面,日本的道歉不能令中国满意,使我们感情上难以接受;另一方面,日本则对中国不满:自己已经道歉了,为何中国还要时时提及历史问题。而且这也使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很难胜诉。齐齐哈尔日本遗弃毒剂伤人事件是历史遗留问题。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事件,并且取得了对中国受害者有利的结果,但最终判定追究的不是战争责任,而是日本政府的“不作为”。因为日本认为中国放弃了战争赔款也就放弃了对战争责任的追究,这也体现了日本尽量绕开战争这个问题。如果能换一种方式,不放弃战争赔款,具体导赔款的数目、时间、期限都可以谈判商量;以赔款完结作为一种历史问题的了结,操作起来就会容易的多。 战后的日本对战争只是表示遗憾,没有经济赔偿,没有对责任的明确承担,放弃经济上索赔带来的不承担道义责任的后果可能是中国决策者们当初没有料想到的。所以当加害者没有真诚道歉而不断冲破道德底线的时候,自然引起中国人强烈愤怒和批评,而中国充满感情的批评又极易被人利用。日本存在着以“反打历史牌”为借口的力量,他们很容易把人们的注意力从问题的本质上引开而转到批评者的态度上来,这使中国的批评不仅不起作用反而引起反感,从而使受害者失去了在道义上的优势。我们习惯于把一个法律问题道义化了,又习惯于让道义上的优势变成激情的肆意发泄。最后,什么也得不到,既得不到国际社会的同情,也得不到那些对我们犯下罪行的人的尊重。 杀人偿命、损坏财产赔偿,这是世界通行的解决纠纷的规则。这方,中国人的做法事特殊的。赔偿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战争性质的问题,是对事情的一个“说法”。这里请允许举出两个事例来说明这个世界通用的规则。一个例子是伊拉克的萨达姆·侯赛因入侵科威特,他自称是为了“解放”科威特人民,但至今伊拉克还在为自己的行为受惩罚,战争的性质不说自明。 另一个是美籍日裔向美国政府索赔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曾将居住在美国西海岸地带的日裔送进集中营。战后有人提出美国政府的这种行为违宪,日裔美国人开展了让美国政府谢罪并赔偿损失的运动。美国国会成立了调查委员会,进行了数年的调查工作提出报告,最后美国立法,向日裔谢罪,并向每个活着的被收容者赔偿两万美元(总额为10多亿美元)。在调查期间,曾有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美国政府真的违宪,只要谢罪就可以了,经济上不必赔偿,因为日裔美国人的生活水平高于美国的平均水平。许多日本人也接受这种看法。但推进运动的日裔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把人家的车撞了,并不是光说声“对不起”就算完了,不仅要道歉,还要进行赔偿,罚款,使其不再犯第二次。 中国既然宣布放弃了赔偿,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干生气,没有办法。现在我们能够做的是:一方面,应该尽可能让日本理解我们作为受害者的感情。中国并不是对战争问题“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们放弃了战争赔款,是中国“仁爱”文化传统的体现,是以德报怨的体现。作为受害者,要得到日本的真诚道歉,是一个很低的、最起码的要求。并不是要把历史当作一个把柄抓住日本不放,日本如果能够借鉴德国的做法,在一个更适当的场合,正式的,用中国人能接受的方式向中国人道歉,或者以书面方式,法律的方式,郑重地道歉,历史问题便会就此了结。这对日本是有利的,对日本重新获得中国的理解和信任是有利的。另一方面,我们中国人也要做好了断历史问题的准备。要认识到,我们有很大的道义上的优势,但没有太大的实际上制约日本人行为的手段。日本以一种我们满意地方式道歉,就算了结了。再严重的伤害,再大的事情,也有了断的时候。我相信中国人也不会纠缠不清的。彻底了结中日历史问题方法是双方都应采取一种更为清楚的态度。日本以立法或公开声明的方式正式谢罪并给以民间索赔以一定赔偿,这对日本人来说虽然严厉,却是彻底了断过去战争恶梦的办法,会赢得中国人的信赖。在日本这样做了以后,中国也以书面的形式重申放弃战争赔款并声明今后不再要求道歉。对中国人来说这样做就不再被日本人右翼势力利用,说中国对日本是“道歉外交”、“历史说教”而引起日本民众的反感。这会使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二,南京大屠杀问题: 数字感觉 和平观 这个问题与历史问题有联系。东史郎日记,以及西方人的日记,都证明了屠杀的存在。围绕这个问题,一些政府官员出来否认屠杀。一些日本人认为南京大屠杀是编造的谎言,新编教科书也试图否认,这引起我们难以接受的。我们气氛,但是又显得没有办法。 对于这个问题上,我想提出两个问题,希望引起我们理性地思考。 第一个问题,如何看待“30万”这个数字。日本人在这个问题上使用的借口是什么呢?一个重要的借口就是,30万这个数字不准确。也有想将数字化为乌有的所谓学者。他们在“纯学术”的名义下,认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是感情用事,数字靠不住。并通过所谓“考据订正”、“数量统计”,来达到间接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也有许多人认为,数字有问题,但事件是事实。应当说,这些人是在利用数字不准确为借口来否定大屠杀。中国当时没有详细的人口档案,被杀害者的数字只能是估计。抓住中国没有精确记录这一点来否认事实。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打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有个国家遭到邻国军队的侵略,在该国的一个城镇,邻国士兵人侵后实行了掠夺。后来,一个少女控诉说,那时她被一士兵强奸,该兵是身高两米多的大汉。但是。这个邻国承认入侵及掠夺行为,却不肯承认强奸这一事实。理由是当时在军队中不存在两米高的土兵。 这个比喻揭示了感情记忆与事实记录的差异。对那个少女来说,两米高这一数值并非事实记录,而是恐怖心理的表征即感情记忆。在邻国一方则以此数值为事实的记录,并以两米高的土兵之不存在来证明强奸事实的不存在。“对中国人来说,30万这个数值,是对他们眼中撝两駭仍不肯认罪的全体日本人之情感的数值。在这里,过去的感情记忆作为战后战争责任这一现在进行时态的问题正将被历史化。另一方面,对于某些日本人来说,这个数值正是把南京大屠杀虚幻化、进而把对中国的侵略架空化之绝好的事实材料。再回到前面那个比喻上来吧。让感情记忆承担历史内容,意味着不是把两米高这个数值视为史实问题,而是把两米高这一感情记忆,即现在形态的事实历史化。拘泥于30万这个数值的所谓科学态度,不仅将感情记忆从历史中抹杀掉,而且是一种把事件非历史化的共谋行为。 但仅仅指出这一点还不够,还必须分析:他们的这种论调为什么会有市场?中国是明显的受害者,而受害者的感情为什么无法得到昔日加害者的理解?但是,在数字问题上,是不是也存在文化上的差异呢?我认为是有的。除了右翼势力的利用这一政治原因外,还有文化上的因素。中日对数字的感觉是不同的。 从中国方面来看,中国人可能会说,精确的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许多人被屠杀,这是大是大非问题,日本人以小节来否定大是大非问题,实在可气。作为受害者,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感情完全应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从感情上说,大屠杀的确并不意味着30万这个具体数字,而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但必须明白,仅仅停留在民族感情的层面是不够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的确需要“切断民族感情的恶性循环”。笔者并不认为数字是不重要的。否则,就没有办法量化,也没有办法从法律的角度操作。在这个问题上,不是说越愤怒越好,还要多做些实际工作;不是把受害者的数字说得越大越好,而是越准确越好。被强奸的少女不能永远停留在“恐惧心理的表征”即感情记忆上,还要冷静下来,回忆更多的细节,为惩治作恶者提供更多的证据。 与日本人打交道的人都知道,日本人有精于计算、非常认真、重视细节有时到了忽略原则的程度等特点。他们可能认为“细节”比“原则”还重要。所以一些右翼势力利用中国没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花名册之类的细节怀疑数字的准确性,并进而否定这一事件也并非不可想象之举。日本人对待自己受害的历史可以说是一丝不苟。他们对在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中的死难者都登记造册,统计数字精确到个位数,每年有年老故去的,还追加造册,举行存放仪式。 南京大屠杀事件是经过国际审判定了案的,但应当承认,对于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屠杀事件,不可能在举证方面都做得很充分,还有大量的调查需要做。“东京审判”以后,中国人对南京大屠杀又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又获得了大量的确凿证据,但应当承认,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这里面固然有客观上的原因,例如,由于当时中国缺乏详细的户籍档案,要精确统计南京大屠杀被害者数字是困难的,但在主管上,无论是政府和民间,对此问题的重视还不够。为了说明这一点,笔者举出犹太人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后,犹太人并没有只停留在感情的谴责上,他们的政府和民间合力,对被害犹太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把能够搞清的每个被害犹太人的名字都记录下来了,并对死难者的后裔进行照顾。德国政府在柏林市中心建立了一座纪念碑,上面刻着所有大屠杀牺牲者的名字,这些名字是哪里来的?是犹太人花大力气调查得来的。不仅如此,他们还一直坚持追究加害者个人的法律责任,在世界各地寻找在逃的当年参加屠杀的纳粹分子。一些纳粹头子在隐匿了几十年后仍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当然,中国和日本、德国情况不一样,不能简单而论,但他们的做法对中国人来说并非没有比照的意义。笔者想,假如我们也树一块遇害者纪念碑,我们能记录下多少被屠杀同胞的名字呢?假如说我们的数字有两个,一个是估计数字(可看作是“感情数值”),还有一个是通过调查得来的、有名、有姓、有证据、登记造册的数字(“史实数值”),这后一个数字即便大大少于前一个数字,也足于说明问题。对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的调查统计的工作,现在仍可以做,尽管现在已过去了几十年,但毕竟还活着一些见证人,他们还记得被害的亲属。倘若这些人都死了,调查起来更加困难。不仅如此,还不要放弃对具体的加害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一个人参加了屠杀,即不能因为他道了歉就成了英雄,或者为了“友好”就一笔勾销所犯罪行。有政府的声音,还有类似日本“遗族会”那样的强有力的民间组织。对遇害者的调查,对加害者的追究以及对事件的看法,并不因中日关系的变化、政治的变化而变化——假如我们做到了这些,中国在同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会更有利有力,也会更能争取一般日本民众。 中国人对数字的态度: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介绍:国民党杀害共产党的数目有几个版本。“10万以上”,“20万”。中国历史上对战争死亡数字记录,精确到万:史记:率卒二万渡河”、“夜坑秦军20万。”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中国死亡数字的几个版本:3000万。应当是研究的对象。我们也应当改变我们的做事方式。 第二,如何看待被屠杀的生命:从一种普遍的观点、更为慈悲的观点看待生命。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必须善待生命。南京大屠杀是对人类的犯罪,是人类的耻辱。在如何看待被屠杀的生命方面,我们有需要反思的地方。譬如,在故去相当一段时间里,哪里出了重大事故或灾难,死了多少人,怎么死的,是不让知道的,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人数,文化大革命非正常死亡人数,流行病死亡人数,过去是没有的。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是后来才有的。有时候有数字,但是根据需要,有时候大有时候小。为什么会这样?除了政治因素意外,还与我们没有从一种普遍的、慈悲的立场看待死者的思维方式有关。对死者的评价太容易受情境的影响,也太容易变化。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美国的911事件,有人说是应该。日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原来是太庙,是祭祀本朝列祖列宗的地方。北京西城区过去的女三中,原来是历代帝王庙,用来祭祀前朝帝王。如今帝王家庙不值得祭祀了,那么死国难者呢?特别是近代抗战阵亡将士呢?原来国民党政府曾修了一座抗战空军烈士陵园,专葬战死的飞行员。结果该墓地文化革命中被砸。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上没有一个烈士的名字可供凭吊,碑下没有一具烈士遗骸代享祭祀。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至于普通老百姓的死,似乎更不当一回事情。最近中国开始重视数字问题。萨斯、重大事故等死亡人数做到公开、准确。这不仅为研究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提供了重要数据,更重要的是还体现了一种对生命的重视、对死者负责的精神。不仅这件事情,中国在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中等重大事件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应有详细的记录。我们当然要强调“大是大非”问题,但也不能忽视“细节”问题,一些日本右翼势力正是在这些“细节”问题上大做文章的。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从上个星期才开始,南京大屠杀机关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但免费开放后情况令人辛酸。据报道,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自3月1日免费向社会开放以来,参观群众每天多达1.5万人次,这是平时参观人数的十几倍之多。然而,随着参观者的增加,不文明的现象也多了起来,致使纪念馆承受之撏磾不得不令人担忧。与以前相比,原本干净整洁的广场上卫生很糟糕,一些观众竟然还边走边嗑起了瓜子,地上的痰迹、烟头、纸屑令人触目惊心。还有不少参观者在馆内打闹嬉笑,接打手机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据悉,近几天参观者过多,为了保护纪念馆内参观者的安全,维护参观的秩序,几天前,纪念馆无奈之下还向110求助,20个民警赶到现场维护秩序。 我们自己就不尊重自己,怎么让别人尊重我们? 70年代以前中国教科书中没有南京大屠杀事件,当时出于反美、反蒋的需要。因为提南京大屠杀就要提国民党的抗战。现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卢沟桥纪念馆等,我们把这些地方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想依此来激起我们的爱国心,我们常常会想起什么呢?当作让国人警醒、激起爱国热情、振兴中华的教材,“落后就挨打”的证据,这样写当然可以理解,但我常常想,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更为普遍、更为慈悲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呢?即从珍惜生命、反对暴力的立场来考虑。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爱国主义,强调强大,强调振兴中华,不是要复仇,不是要以暴易暴,但别人是否能理解我们呢?我们的这种做法是用民族主义的方式反对民族主义。我们用我们的爱国主义反对日本的爱国主义,用我们的民族主义,反对日本的民族主义,但是要知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都是很难把握的东西,极容易出现危险倾向,六十多年前的悲剧为何会发生的?是正是当时日本一种狭隘、狂热的民族主义在起作用。当时日本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可以说达到了极致,对中国的暴行就是在爱国主义的狂潮中出现的。现在网络上出现了种种非常极端的言论,如:水均益的撊绻腥税研∪毡久鸬簦强隙ㄊ侵泄褡逵⑿蹟,发动一次摱┐笸郎睌等纳粹式言论,都是声称是爱国的。我们应当认识到,大屠杀不仅是对中国人的犯罪,也是对人类的犯罪。把战争中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看作是反社会、反人类的犯罪,要防止这样的人类惨剧重演。那么能不能把“爱国主义教育”变成“和平教育”、变成“反对战争和暴力教育”、“珍惜生命教育”呢(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人提出了与我类似的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辟为“国际和平中心”,但遭到群攻)。如果能够这样的话,我们会在世界上有更多共同的话语,能够获得更多的同情。 三、靖国神社问题:“慰灵观”善恶观 靖国神社位于东京中心部,明治2年(1869)为纪念戊辰战争(推翻德川幕府的内战)中亡者而建。神社中供奉着从1853年美国军人贝里率军舰来日本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死亡的人,其中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多名战犯。中曾根康弘执政期间,中曾根率领内阁成员于1985年8月15日进行了参拜,遭到国内外的强烈抨击。从那以后,慑于国内外舆论批判的压力,其他日本领导人在任期中都比较谨慎地中止了正式参拜,只有1996年桥本龙太郎首相参拜过靖国神社是个例外。围绕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日本与亚洲邻国不断发生摩擦。2001年8月13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不顾各方的反对,以首相身份参拜了靖国神社,再次引起中国、韩国等战争受害国的强烈反对,日本与这两个国家的关系一度陷入困难境地。 小泉首相执意参拜靖国神社的主要理由是“日本人的感情”、“慰灵方法各国不同”、“甲级战犯都已经受到了惩罚,没有必要对死人还要加以区别。”对于一般日本人来说,可能觉得这种看法很有道理:“是呀,靖国神社供奉着明治维新以来国内外战争中死去的 250万官兵,对死者要有宽恕之心。 那么,这里满存在这样几个问题:各国的慰灵方式有没有不同?日本人的慰灵方式怎样的?如何看待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与日本人的慰灵方式? 慰灵方式即悼念死者的方式,文化的不同,世界各地当然有不同的慰灵方式。西方基督教徒的慰灵方式不同于印度教徒,北美印第安人的方式不同于中国的摩梭人。与我们中国人对死者得态度相比较,日本人的慰灵方式有怎样的特点呢?对死者较宽容。所谓日本的神社,其实里面没有神,是祭祀死人的地方。在一般日本人看来,人一死都应当作“神”来对待。不先区分神社供奉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死得正义还是非正义。日本慰灵观所反映的是,人们行为和思想依据的不是道义上的、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善”或“恶”。这确实是日本人慰灵方式的特点。这一点同中国人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看法明显不同。例子:杭州的岳飞庙与秦烩像。也与西方人不同:例子:美国的动画片,魔鬼与天使,世界分为善恶两个对立的世界。日本的动画片不是这样,常常是:所谓恶人,也有不得不干坏事情的理由。 那么,怎样看待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呢?应指出几点: 第一,强调参拜靖国神社与参拜其他神社不同。日本的神社是宗教团体,以国家首脑的身份参拜神社违背了日本“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更为重要的是,靖国神社原是国家的神社,是军国主义的象征,战后靖国神社成为独立的宗教法人,神社中供奉着战犯。首先有必要弄清靖国神社的性质。战前它是国家级的神社,是进行军国主义教育的地方,是军国主义日本象征。靖国神社的本意在于纪念为日本国死去的人,鼓舞为日本国而战的人的士气。当时上战场的日本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让我们在靖国神社会面”。可见它的本质是“勤皇忠死”的愚人枷锁。靖国神社自建成后,像日本的一个“家元”组织一样,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有历史传承,有主题,有道德,有弟子(遗族会)。靖国神社与战前日本一脉相承。战后,日本没有取缔这个神社,它只是由一个国家神社变为一般宗教法人,但它仍是一个宗教团体,它的内部一点也没有触动。从神社自身的主张根本看不出战后日本社会的实际变化。日本似乎仍停留在战前,像是战前的一块社会化石。对右翼来说这里仍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地方。 靖国神社里的展览,只展示了战争的一面,而隐瞒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一面。这里陈列的东西过去原封不动,称中国为支那,忠于天皇,忠于国家。为战争翻案。这里供奉着包括战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死的日本人。其中一些人在中国罪恶累累。供奉的理由是:B,C级战犯是冤枉的,A级战犯并不是出于为国家带来不幸而发动战争的,而是出于无奈。他们没有责任,只不过抽签抽到他们头上了。对于在中国干了怎样的坏事,战争给对方国带来了怎样灾难,这些人一点也没有考虑。 不仅没有考虑战争受害国,也没有考虑军国主义日本对民众生命的践踏。神社里展览着“神风特功队”的年轻人大幅照片以及他们上战场前写给家人的书信、遗物等,对他们为国捐躯的勇敢精神大加赞扬,却一点看不到对它们年轻生命的惋惜以及对使他们丧失宝贵生命的军国主义的批判。日本的军国主义对被侵略国是残忍的,对本国国民也是残忍的,所以右翼势力对靖国神社的态度不仅是对战争受害国的伤害,也是对日本人生命的轻视(对生命的轻视是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战争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日本竞还有这样的地方,令人既惊讶又感到可怕。 日本有成千上万个神社,首相若是参拜其他神社,虽然也存在“政教部分”而会遭到国内的批评,别的国家的人不会说什么,但靖国神社不同。江洋大盗流氓恶棍敬拜,那确实是日本自己的事,别的国家什么也不会说什么。但里面供奉的人物在别的国家土地上干了坏事,在国外杀了人,这就不只是日本内政问题,就不能不让受害者说话了。据我们所知,中国和韩国还没有傲慢到指责日本高官参拜所有神社的地步。说到“感情”问题,当然需要尊重日本人的感情。日本人民的确也是那场战争的受害者。对于唯一经受原子弹爆炸死伤的日本人民也是应表示惋惜和同情的。如果中国人以“当时日本拒绝投降”、“当时广岛是军事要地”以及以“尽快结束战争可以减少更多战争受害国人民的牺牲”为由而对因原子弹爆炸而死伤的日本人民不表示惋惜和同情,日本人该如何感想呢? 第二,强调作为一国之相的参拜与一般民众的参拜不同。如前所述,日本人的慰灵方式确实有其特点,但以此为首相的参拜行为辩解有问题了。一般日本人在神社中合十、默想,可以说绝大多数心中默念的不是“东条英机永垂不朽”或“复活军国主义”之类,更多的是“希望我母亲的病早日痊愈”、“希望来年能考上早稻田大学”、或者“希望明年我能成为田中君的妻子”等等。现在的日本靖国神社不是国家神社,去社会的所有人并不都是参拜的。不要认为所有去靖国神社的人都是复活军国主义。当年作家刘再赴访问日本被处理,一个原因是去了靖国神社。姜文去过靖国神社,网上很多人骂他,这是误解。靖国神社平时也有许多参拜者,但这些人大部分是到这里观光的。靖国神社位于东京的中心,距离皇居近,又有悠久的历史,旅行社常把它作为一个景点放在旅游日程中,对于来东京的外地日本人来说,来一趟不容易,既然有这项日程,把它当作一处历史建筑和观光地,到那里去看看也没什么。应当说许多人对这里并没有什么亲切感,把这里作为信仰、敬拜的地方、进而缅怀日本军国主义过去的人更少。例如在2001年1月8日成人节,笔者在就在这里看到许多身着撜裥鋽的妙龄女孩和一对对情侣,他们并不知道这里供奉着战犯。上年纪、知道内情的人一般不去那里。去靖国神社的人并不都是去参拜的。与我们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意义不同。 但政治家参拜神社与一般日本人来神社的意义不同,以首相的身份参拜代表了国家。作为日本首相的小泉、中曾根等人参拜神社与一个小姑娘来这里的意义决不是一样的。可以肯定地说,小泉首相站在神社的祭拜大殿前垂首合十的时候心中想的绝不是什么“但愿来年身体健康”或者“希望明年能找到一个好工作”之类。 第三,强调每年的8月15日参拜与平时的参拜(如新年的“初旨”)不同。到神社合十的确是日本人的习惯,其目的、意义则因时而异:元月1日,主妇为全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而祈祷;成人节女孩子为早日与心上人共同生活而许愿等等。新年参拜神社的习惯,这在日语中叫“初詣”。所谓的神社,其实里面并没有神明,而是供奉着死者。大年三十晚上,上神社烧香许愿,祈祷新年安康。多数日本人不信真正的神明,遇到困难,可以向任何对象祈祷,一般日本人进神社的和我们进寺庙十分类似。至于是靖国神社还是其他别的什么神社,这要根据神社的位置、自己对神社灵验程度的判断等因素决定。神社在日本的历史较短,并没有在日本人生活中有很深的根。战前国家政府推行国家神道,把神社变成军国主义的地方。现在普通日本人没有国家神道这样的信仰。这些人虽然在神社里合十,但没有膜拜什么神明的意思,应当说这些人大部分也是怀着祈祷和平的心情来到这里的。有的中国人把靖国神社比做中国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把在靖国神社中合十看作是在英雄纪念碑前的默哀,其实这是误解。 那么,在8月15日这个特殊日子里内阁成员参拜靖国神社是为了什么呢?每年的8月15日前后,靖国神社内外便出现一番特殊的气氛,在这种氛围中人们能够体会军国主义的幽灵在徘徊。 有人评论说,政治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拉选票。的确,日本的“遗族会”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手中掌握的选票举足轻重。但事情还不单单如此。战前,国家利用神社和神道进行军国主义教育,凝聚民众,增强日本人的自信心。目前日本经济不景气,政治丑闻不断,民众自信心下降,一些老道的政治家(如中曾根康弘)清醒地认识到靖国神社对于凝聚国民的作用,试图通过参拜活动恢复日本人的自信心和独自性,但必须指出他们选择的是一条不合时宜的道路。 日本作为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要照顾左邻右舍,顾及邻居的感情。本来,有怎样的慰灵观完全是日本人自己的事情,他人无权干涉,但当在慰籍的对象中出现在他国干过坏事、并被国际法庭判定有罪的人时,情况就不同了。这种慰灵观也很容易被那些试图为历史上侵略行为辩护的右翼势力所利用。 解决办法。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呢?将靖国神社中的战犯与其他人分开可能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不能要求日本把靖国神社全部拆掉,日本与中国不同的一点是,无论什么东西,不管是好是坏都保存下来。据报道,在日本,反对小泉前往参拜的政界人士已经建议建造另一座新的战争阵亡者纪念碑或者类似“国家公墓”的地方,这实际上是以“变通的办法”解决官方人士参拜有争议的靖国神社的问题。如果建成,中日之间的这个“死结”可望得到解决。但这种建议受到靖国神社以及日本的遗族会的反对。另外,从文化上看,我们不能指望日本人像我们对待秦烩那样,对待东条英机等战犯。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影响实际上也是有限的。对这一点我们也要有清醒地认识。 四、珠海买春事件和西北大学日本师生集体辱华事件:性文化传统 去年9月18日,发生了日本团体珠海买春事件。对中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审判。中国公安部已经通缉珠海买春几个涉案人员。10月29日晚,西北大学外语学院举行第三届外语文化节演出。一名日本外教和三名日本留学生有极为下流的舞蹈表演动作。从10月30日中午开始,西北大学上千名学生在学校留学生楼前举行示威,其中有几百人上街YX。中国外交部也向日本驻华使馆提出交涉。而日本人认为中国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是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反日情绪地反映。因为在日本国内,这根本算不上一回事情。 这两次事件的确存在政治背景。这是最近中日之间关系紧张、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圆满结果的必然结果。除此之外,从文化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两件事情? 首先,应当承认,中日性文化传统上存在差异。日本不像中国,礼教的影响深远。日本国内“风俗业”发达,占到GDP比例的%,和国防支出的比例一样。政府的管理并不很严格,主要是罚款的惩罚方式,并不能起到禁止的作用,因为日本文化对性比较宽松。中国法律中组织卖淫罪最高刑罚是死刑,这是一中国较为严格的性文化传统为基础的。而这在日本人是难以想象的。日本对此类事情是罚款。 但是不能以性文化传统的差异为借口替日本的行为辩解。如果是在日本国内,不牵涉第三国,那么确实无可指责;但牵涉到第三国,就不仅仅是文化差异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因为你不是在你国内,你必须考虑其他国家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嫖娼在中国违法,你可以认为这种法律太严格,但是你必须遵守。在公开场合表演与性有关的舞蹈,违背中国人的习惯,是“有伤风化”,你可以认为这种习惯太保守,但你必须尊重。不能以国内文化来解释自己在外国受到的指责。这是作为国际大家庭成员必须遵守的。事情发生在中国而不是在日本,中国按照法律处理这样的事情不应受到指责。日本常常有一些以“买春”为目的组织的旅行团,到韩国、东南亚国家买春,这经常受到这些国家妇女组织的谴责。也不能以性文化传统的差异来辩解。 与此相关的还有慰安妇问题,有的日本人也用“性文化传统不同”来解释这个问题。说传统但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慰安妇是被迫的,是日本人的“集体强奸”,是性犯罪问题。 所以这几个问题虽然都有与文化差异有关,但是不能用文化差异来混淆他们的性质。 另一方面,我也不认为这两件事情像有的人认为的那样严重。中国有人认为,在“国耻日”(9·18)集体买春,是对中的侮辱,西安大学发生的事也被认为是“集体辱华事件”。两件事情都带上了政治意义。我认为这两个事件属于日本人遵守中国法律和习俗方面的问题。珠海集体买春时间,倒霉蛋遇到的了“918”这个特殊的日子。中国作为历史的受害者,容易将一些中日之间发生的事情同历史、同民族感情联系起来,但我个人认为,这两间事情是涉及性道德、法律以及习俗的问题,看不出有政治的或者民族的因素在里面。 日本人有许多面孔。日本人在非正式的场合是非常随便的,上班的时候西装革履,不苟言笑,彬彬有礼。但下班后常常离开办公桌到了酒桌,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判若两人。酒酣耳热之后,议论的话题不是东家长就是西家短,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三句话不来必说到女人,也不管是否有女同事在场。单位新来的那位还没结婚的女秘书是不是处女,哪个“斯纳库”(酒巴)的小姐漂亮迷人,哪个酒馆的老板娘韵味十足之类的话经常充斥耳际。望着那一张张醉眼惺松的脸,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把他们与平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形像联系起来。日本人也将这种行为方式带到海外。常常做出违反当地法律和习俗的事情。几年前,一个日本歌星在阿拉伯国家的电视台上,公开脱裤子,露出屁股,结果被当地人打了一顿。中国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入乡问俗”,日本人在这方面是要注意的。
  9. 徐冰:古元的意义
    艺术 2012/05/23 | 阅读: 2161
    说古元了不起,不在于他个人的才智,而是他所代表的一代艺术家在中国艺术发展上的革命意义。不仅是其艺术反映了一场革命运动,重要的是所有有价值的艺术家及其创作所共有的精神,实际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前卫"精神。
  10. 柄谷行人:昭和前期的日本批评
    文学 2012/09/08 | 阅读: 2161
    昭和初期十年间,通常是作为无产阶级文学及其崩溃、转向来讲述的。真正看到这个意义上的转向问题或抵抗问题的,毋宁说是昭和十年代。昭和初期重要的"转向",可以说是从"大正的东西"的转向。虽说这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中心所发生的,却并不限于马克思主义者。
  11. 高桂莲:国外回族伊斯兰教研究概述(约1840-1999)
    宗教 2010/11/26 | 阅读: 2161
    高桂莲,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外语系 副教授一上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的大门被西方的炮舰打开后,大批西方传教士深入中国腹地,亲眼目睹了中国穆斯林的现状,撰写了不少有价值的著作、游记,如法国路易·卡乃(Louis Carne)的《印度支那及中华帝国之行》、英国约翰·安德森(Anderson John)的《滇西历险记》、法国罗舍(Emile Rocher)的《云南回民革命见闻记》、英国丘奇·珀西(Church Percy)的《回疆游记》、英国布鲁姆霍尔·马歇尔(Broomhall Marshall)的《伊斯兰教在中国:一个被忽视的问题》等等,都是值得参考的。与此同时,中国回族和穆斯林问题在国外学者中也成为研究的热门课题,尤其是本世纪以来,国外学者出版了许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和专著,如德国哈特曼·马丁(Hartmann Martin)的《中国伊斯兰教史》、美国劳费尔(Berthold Laufer)的《中国伊朗编》、法国伯希和(P·Pelliot)的《郑和下西洋考》、日本桑原骘藏的《蒲寿庚考》、田坂兴道《回教传入中国及其弘通》等,是我们比较重视的著作。中国伊斯兰教具有强烈的中土文化的气息,既不同于中东和世界其它地方的伊斯兰教,又是世界伊斯兰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科学研究不能自我封闭,对国外研究成果应该认真借鉴,取彼之长,补我之短。      二      西方国家对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结束到1919年。为了在中国穆斯林中发展信徒,英、法、美等国的基督教会组织专人来华在西南和西北地区开展社会调查。他们在中国各地(包括在穆斯林居住地区)布道传教,研究关注的中心是政治和社会问题,尤其关心的是起义问题。这一时期,欧美国家发表了许多与西方列强各国为在中国瓜分势力范围,妄图利用历史事件寻求缺口,蚕食我国西北的新疆和甘青宁地区、西南的西藏、云南以及东北等地的侵略阴谋有关的文章。如在俄文军事期刊发表的《中国西部东干人或穆斯林居民的起义》(1866年)、华西里列夫的《中国的伊斯兰教运动》(1867年)、《爱丁堡周报》刊登俄国军事期刊发表有关中国伊斯兰教文章的英译稿(1868年)、希丁的《通过亚洲》的"东干起义"、《中国评论》(第16期)布罗克的《云南穆斯林起义》和洛克希尔的《东干起义和伊斯兰教在中国》(1896年,华盛顿)、《亚洲评论》连续发表的《甘肃的两次穆斯林起义,1648-1783年》(1889年11、12月)等。西方国家为了摸索一条在中国穆斯林中传播基督教义,使穆斯林改宗的经验,美国伊斯兰学者斯维默和布教团的传教士访华时与中国的穆斯林进行了广泛地接触,要求基督教会应急需解决以下三个问题:①调查中国的穆斯林人口、确定教会在华从事布道的中心任务以及文化教育活动的战略中心;②搜集汉文伊斯兰教著作以了解中国穆斯林的观点并研究基督教义与其相同点;③在华的基督教会应与埃及开罗、新加坡、印度马德拉斯的传教会加强联系并交流在穆斯林中从事布道和劝解改宗的经验。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外对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活动。他们还发表了一些与中国穆斯林生活和信仰有关的文章。如安德逊的《云南西部的考察报告》(加尔各答,1871年)和《从曼德勒到蒙缅》(1876年)、埃米尔·罗舍(E' mile Rocher)《中国-省云南》(laprovince chinoise de Yunnan)(1879年,巴黎)、塞尔的《伊斯兰教论文集》(伦敦;1896年)中有关中国伊斯兰教问题,户水觉人的《北京张家口间的回回教徒》(1903年)、布鲁姆霍尔《伊斯兰教在中国》(Broomhall:Islam in China)(1910年,伦敦)、多伦的《中国穆斯林调查记》(1911年,巴黎)、远藤佐佐喜的《关于中国的回回教》(1911年)、桑原骘藏的《创建清真寺碑》(1912年)、斯维默的《汉文和汉文--阿拉伯文伊斯兰教经典文献目录》(1917年)、奥基勒维的《中国穆斯林文献》(1918年)等。      第二阶段是从1919年到1949年。这一时期是国外回族伊斯兰教研究最为活跃的时期。研究的中心依然是政治和社会问题。西方国家的传教士、记者、外交官、使团等都对中国的回族伊斯兰教进行了广泛地研究,这时开始出现了一些学术著作。在西方的研究活动中,首先应该提到的是于1911年由基督教会创刊的《穆斯林世界》,据不完全统计,从1911到1949年间,该季刊发表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的论文、动态、书评和通迅约133篇,其中有玫逊的《中国回教书目》(1925年,该书搜集了318本著作书目);鲁道夫依据多人的成果汇集的《中国伊斯兰教出版物》(1938年)。日本在中国甲午之战和八国联军侵华之后,为适应侵华政策并与西方列强在华争夺的需要而从事的各种调研活动加紧进行。随着"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爆发,日本觊觎东北、华北以至于全中国的侵略野心暴露无遗。这期间,在日本满铁庶务部调查课的主持下,发表了一些对外从事侵略和统治的书籍与手册。如太宰松三郎的《支那回教徒的研究》(1924年)、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提出《关于北京回教徒的调查报告》(1939年)、在若林半的《回教世界与日本》(1937年)、回教圈研究所的《回教圈史要》(1940年)、加藤久的《回教的历史与现状》(1941年)、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的《回教圈提要》(1942年)、笠间杲雄的《大东亚的回教徒》(1943年)等。      第三阶段是从1949年起至今。就二战后的整个伊斯兰教情况而言,这一时期国外的研究活动有了新的发展,尤其是西方国家对伊斯兰教的研究有了纵深发展,出版了大量的著作、书目和论文。在50年代,主要有前苏联发表的《关于中国伊斯兰教的俄文资料》(1957年),美国的《伊斯兰教在中国》(1960年,华盛顿);60年代主要有拉斐格汗的《伊斯兰教在中国》(1963年,德里)、莫尔太的《黑帽伊斯兰教》(1964年)、田坂兴道的《回教传入中国及其弘通》(1964年)、今永清二的《中国回教史序说》(1966年)等;70年代有福布斯的《中国穆斯林少数民族概观》(1976年)等;80年代有拉法勒·以斯拉里的《穆斯林在中国》(1980年,伦敦)、莱斯利的《汉文伊斯兰教文献》(1981年)等。现将这一时期发表出版的有影响的论文及专著按年份顺序分述如下:小皮肯斯(Claude L.Pickens Jr.):《中国伊斯兰教文献目录提要》(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Literature on Islam in China)(1950年,中国穆斯林公谊会出版p.72)。该书分概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历史与发展、教派与结社、文学、固有文化、术语、统计八个项目,介绍了欧美及中国的文献,并附有解说。其缺点是没有介绍日本与俄国的研究成果。列文塔尔(Rudolf Loewenthal):《关于中国伊斯兰教的俄文文献,初步书目》(Russian Materialson Islam in China: A Preliminary Bibliography)载Monuments Serica,1957年,第16卷,p.449-479。该文分书志、历史、经济、民族志与人口统计四个条目,共列举俄文文献142篇,文末附有人名和论文索引。摩尔根(Kenneth W. Morgan):《伊斯兰教--笔直之路,穆斯林所解释的伊斯兰教》(Islam-the Straight Path; Islam Interpreted by Muslims)1958年由New York,Ronald出版。其中第九章题为"中国伊斯兰教文化"(Islamic Culture in China),由廷(Dawood C.M.Ting)执笔。该章简明汇总了中国穆斯林的风俗习惯、日常生活,伊斯兰教与儒佛道三教的关系,宗教组织、礼拜形式等等。但对历史的叙述价值不大。乔约(Francois Joyaux):《中国穆斯林,关于对中国穆斯林少数民族的社会与经济政策,1950-1960》(Les Musulmans en Chine Populaire, Probléms Politiques Sociaux et économiques des Minorités Musulmans de la Chine Populaire,1950-1960)载法国政府出版的《文献之评论与研究》1962年2915号,共76页。该文有历史与地理的叙述,但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伊斯兰教的状况。相对于有关中国内地回族的记叙来说,更多的篇幅记叙了新疆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各民族的状况。列文塔尔:《俄国对中国伊斯兰教历史的贡献》(Russian Contributions to theHistroy of lslam in China)载Central Asiatic Journal,1962年第7卷,p.312~315。该文主要介绍了沙俄时期的四种著作和苏联时期的两种著作。特利波纳(Jesef Trippner ):《撒拉人,他们最早的争端与1781年起义》(Die Salaren, Ihre Ersten Graubeans - streitigkeiten und Ihr Aufstand 1781)载Central Asiatic Journal,1964年第9卷,p241~276。该文不但叙述了撒拉族的名称、由来、有关记载、居住地区等,还记叙了1781年由于各宗派间的斗争而引起的起义。1929至1953年间特利波纳曾居住于甘肃、宁夏、青海三省,特别是兰州、武威、张掖、西宁等地,他和当地的穆斯林直接会面交谈,获得了大量的原始材料,在论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不易见到的当地出版的史料。他还发表了《中国西北伊斯兰教小组与丧葬祭祀》(Islamiche Gruppen und Druberkult in Nord-west Chine )载Die Welt des Islams,p.143~171,1961年。该文主要记叙了甘肃穆斯林的"门宦制度"中的六大门宦的系谱与历史,其史料价值很高。乔约(Francois Joyaux)在L' Afrique et L' Asie杂志上发表了两篇关于中国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的文章。一篇题为《中国穆斯林少数民族》(Les Minorités Musulmans en Chine Populaire)1964年第68号,P.3~12。该文叙述了作为中国少数民族的伊斯兰教诸民族,中国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特别是区域自治政策。另一篇是《中国穆斯林与北京的政策》(Les Musulmans de Chine et la Diplomatie de P ékin)1967年第77号,p.17-24。该文主要叙述了中国对伊斯兰教各民族的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包尔汉等人所起的作用。弗兰克(H. Franke):《中国中世纪针对伊斯兰教徒的讽刺作品》(Eine Mittelaterliche Chinesische Satire auf die Mohamedaner),载《奥托·斯皮斯纪念文集·东方研究》1967年,p.202-262。该文研究了元明时期各种歧视汉人穆斯林的看法与观点。苏三洛(Muk-hammed Sushanlo):《东干人历史人种学概论》(Dungane; Istoriko-eth-nograficheckiiocherk),载Frunze,1971年,p.305。所谓"东干人",是居住在中国新疆地区与中亚苏联部分的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各穆斯林民族,如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等等,称呼中国回族的词。清末回民起义时,陕西回族白彦虎等被清军追击逃亡,经新疆亡命于俄国境内,并在此定居,以至于以"东干人"为民族名称。苏三洛认为,从元代开始移居中国的穆斯林,与西夏国主要民族党项人整体互相交流,导致了中国西北的新民族"东干人"的形成,"东干人"是以党项族为核心的地方民族。现在有不少人持这种看法,他们把通用汉语的中国回民,分为居住于冀、鲁、豫等中原地区和居住于西北陕、甘、宁、青地区的两部分,认为前者是汉人而信仰伊斯兰教,而后者是突厥语族穆斯林与汉人的混血种,即"东干"民族。总之,苏三洛提出了一些新观点,但这些观点还需要推敲。德叶尔(Svetlana Rimsky-Korsakoff Dyer)女士是专门研究居住在苏联中亚地区的"东干人"专家。她从研究"东干人"的语言入手,对"东干人"进行了全面研究,并作了实地考察。她在Monumenta Serica上发表的论文有《苏联东干人,中亚的汉语、字母、音韵、词法》(Soviet Dungan; the Chinese Language of Central Asia, Alphabet, Phonology, Morphology.1967年)、《苏联东干人的民族特性,关于其起源及语言的几个问题》(Soviet DunganNationalism; A few Comments on Their Origin and Language.1977-1978年)、《苏联东干人的婚礼、 象征主义与传说》(Soviet Dungan Weddings; Smbolism and Traditions.1977-1978年)、《苏联穆斯林的生活,东干人状况》(Muslim Life inSoviet Russia;the Case of Dungans)载《穆斯林少数民族事务学会杂志》1980-1981年第2卷第2号与第3卷第1号合刊,p.42-54。福布斯(Andrew D.W.Forbes ):《中国的穆斯林少数民族》载《宗教杂志》,1976年第6卷,第一期,p.67-68。该文以年代顺序重新追述了大量有关中国穆斯林的知识。德丽叶(June Teufel Dreyer)女士的《中国的四千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少数民族与民族一体化》(China's Forth Millions; Minority Nationalities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哈佛大学出版社1976年出版,p.333。该书研究了回族,同时也研究了所有的少数民族,但有些观点不够正确。莱斯利(Donald Daniel Leslie):(1800年前中国伊斯兰教文献指南)(Islam in China to 1800: Bibliographical Guide),载Ab rNahrain,1976年第16卷,p.16-48。该文涉及面较广,不仅介绍了文献,也介绍了有关图书馆的藏书的目录情况,是一篇不可取代的书目简论。潘斯卡亚(Ludmilla Panskaya)与莱斯利合作研究的《巴拉第中文穆斯林文献入门》(Introduction to Palladii's Chinese Literature of the Muslims),载《堪培拉东方专题著作丛书》第20号,1977年。该书首先叙述了俄国东正教会北京传教士团的情况,然后介绍了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俄国传教士巴拉第的传记和著作,最后附有巴拉第著作目录及注释。博交斯(Pierre Bourgeois):《中国穆斯林》(Les Musulmans en Chine),载L' Afriqueet L' Asie Modernes,1977年第122号,p.9~24。该文介绍了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及各地的清真寺,但学术价值不大。威克斯(Richard V. Weekes):《穆斯林民族,世界人种学述评之一》(Muslim Peoples; A World Ethnographic Survey),伦敦格林沃德书店1978年出版,共546页。该书对中国境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吉尔吉斯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等少数民族都有述评。作为参考书使用很方便。伊斯莱利(Raphael Israeli):《中国穆斯林,文化对抗之一研究》(Muslims in China; A Study in Cultural Confrontation)( Uneasy Coexistence)(Confrontation and Rebellion)伦敦克札恩书店1980年出版,p.272。该书由"不易之共存"(Uneasy Coexistence)和"对抗与起义"(Confrontation and Rebellion)两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中,作者对于回民与汉人的关系、穆斯林的特征、汉人对回民的看法、穆斯林与犹太教徒的比较等等问题,运用社会学的方法,提出了一些独特的见解,值得注意。第二部分着重推论而史料基础薄弱,有的汉文史料的引用值得怀疑。他还谈到了阿拉伯瓦哈比运动、印度纳格西班底运动对中国穆斯林活动的直接影响,但其根据仅仅是交通路线的存在以及事件偶然的连续性,缺乏说服力。总之,该书有启发性的地方很多,但结论还有必要慎重研讨。莱斯利(Donald Daniel Leslie)就有关中国早期伊斯兰教文献典籍的版本、源流和教法考证,写了大量的论文和专著,力图为未来写成中国伊斯兰教的不朽著作而奠定坚实的基础。他80年代发表的论文主要有:      《明末清初汉文伊斯兰教文献,著作、作者及合作者》(Islamic Literature in Chinese; Late Ming and Eealy Ching; Books, Authors and Associates ),堪培拉高等教育学院1981年出版,p.192。该文汇总了以前关于明末清初伊斯兰教文献、穆斯林传记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作为书志参考使用。《刘智所使用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资料》(Arabic and Persian Sources Used by Liu Chih),载《中亚杂志》1982年第26卷第78-104页,他与瓦塞尔合作,考证了18世纪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刘智的《天方典礼》、《天方性理》两书中所引用的伊斯兰教文献的原来书名,得出的结论是:刘智所引用的伊斯兰教文献以逊尼派哈乃斐学派原作为多,波斯语文献以沙斐仪文献为多。整体来说,波斯语文献多于阿拉伯语文献。《阿拉伯语与波斯语原始资料中中国城市之考证》(The Identification of Chinese Cities in Arabic and Persian Sources),载《远东历史文献》第26卷p.1-18,1982年。该文考证了阿拉伯语、波斯语资料中所见的中国城市的名称。《传统中国的伊斯兰教,1800年之前简史》,贝尔根南(澳大利亚)堪培拉高等教育学院1986年出版,261页,附有一幅插图。这是一部严谨的著作,由前面的一篇对17-18世纪史料的分析(由于其专业性而仅供知识渊博的学者使用)和一篇格调很高的语言--地理学短文所补充(第6~7节)。弗郎索瓦斯·奥班:《中国伊斯兰教探源》,载《穆斯林周边世界的知识传播》第3卷p.144-147,1985年。该文可以补充由莱斯利在世界各大图书馆编制的穆斯林特藏目录。巴尔巴拉·L·K彼尔斯布里(Barbara L·K·Pillsbary ):《中国的穆斯林史,1300年的年谱》载《穆斯林少数民族事务研究所学报》第3卷,第2期,p.10-29,1981年。该文对中国穆斯林的年谱作了全面的介绍。作者是有关中国的政治学家,是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优秀专家。乔纳森·N·李普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和政治,甘肃马氏军阀家族》载《近代中国》第10卷第3期,p.285-316,1984年。该文叙述了从19世纪末到1920年间西北最有权势的三个穆斯林家族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三个家族之一皈依了伊斯兰教苏非派,第二个家族则支持一种已被儒化的伊斯兰教,第三个家族在伊斯兰教瓦哈比派影响下维持了一种半独立的军事力量。安德鲁·D·W·福布斯(Andrew D·W·Forbes ):《中国中亚地区的世俗人和穆斯林,民国时期(1911~1949年)的新疆政治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这是一部非常精辟的政治学著作,是以不同语言的新资料为基础的,描绘了民国时代动乱的一幅宏伟画面,与大家至今所作的一切都形成了鲜明对照。宗教在这个地区并没有居于对立争执之上与中原敌对的位置,无论是不信教者还是穆斯林都一样。佐口透:《中国穆斯林研究之回顾与展望》,载《内陆亚洲史研究》(1996年第2卷,第3期,第1~16页),比较翔实而全面地回顾与总结了20世纪20年代至90年代,日本学界对中国回族伊斯兰教的多方位、多学科研究及其代表人物的主要成果,个中论点,精辟独到,反映了日本东洋学界关于这一领域的最高成就。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历史学家约瑟夫·弗莱彻(Joseph F. Fletcher,1934-1984年)教授,著的《中国苏非派道乘》,载《伊斯兰教中的神秘教团及其发展与现状》,由波波维奇和凡斯坦主编,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学院1986年出版,第13~26页,由一份古典汉文(19世纪下半叶中国西北穆斯林起义时代的官方文件)、波斯文、阿拉伯文、突厥文和日文所支持。该文以一种富有权威的可靠性把中国苏非派同时纳入了世界性传说的持续性和地方历史的曲折变迁中了。此外,他还著有《中国西北的纳格西班底教团》等论文,对中国与中亚伊斯兰地区的苏非渊源关系,作了深入而精到的研究,在国际学界声名赫然。尤其他的学生,如今已成为历史学家的李普曼教授,除了前面提到的著作外,他还著有:《拼凑的和网状的社会:中国穆斯林教团的研究》,载《亚洲伊斯兰》第11卷,《东南亚和东亚》专刊号(由以色列的拉法埃尔主编),耶路撒冷1984年版,第246~274页。对中国回族穆斯林社区的形成及教派网状结构,作了独到的研究和阐释。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与国际学术交往的不断扩大和交流,西方世界对中国回族伊斯兰教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无论是理论上的提高,还是实际调查和研究,都有了很大进步。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杜磊就多次深入中国西北,进行田野调查研究,写出了《中国穆斯林》《哈佛大学东亚论丛第149种)等很有学术份量和价值的5部专著,大多涉及中国回族和穆斯林问题。李普曼教授又于近年出版了他花费10多年心血而撰写的《熟悉的陌生人--中国西北的穆斯林及其历史》(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98年6月)一书,颇见功力,对中国近现代的西北回族穆斯林历史和文化,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此外,日本、英、法、美等国的一批中青年学者对中国回族伊斯兰教研究产生了浓厚兴趣,不少人作为访问学者在中国进行田野调查研究,相信不久的将来,必将在国际上贡献出引人注目的学术成果来。三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及对外学术交流的加强,近20年来国外的中国回族伊斯兰教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出版发表了一些有学术价值的书目、著作和文章。如布鲁姆霍尔和多伦的著作,迄今之所以仍受到西方学者的重视,被认为是这一领域的权威著作,是和它通过实地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有关。国外学者应用多学科方法,通过编辑和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书目,并相应地做出分析和论述,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对中国学者来说,他们的研究成果是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的。回族伊斯兰文化研究是一门正在兴起的学问。既是学问就要讲究科学,它和其他学术研究一样,正如马克思所说:"研究工作应是详细地掌握材料,分析这材料的各种发展形态,并探寻出这各种发展形态的内部联系"。我们应与海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加强合作,增进友谊,这将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学术走向国际化。      【参考文献】:      1.沈青:《国外的中国伊斯兰教研究》,载《中国伊斯兰文化》,中华书局,1996年。      2.袁林:《海外研究中国伊斯兰教论著简介》,载《宁夏社会科学通讯》,1981年(3)。      3.[法]弗郎索瓦斯·奥班著 耿升译:《西方汉学界五年(1984-1989)来对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综述》,载《中国回族研究》第二辑,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      4.《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p.435,1954年莫斯科版。 
  12. 饶宗颐:我所认识的汉学家
    人文 2009/12/16 | 阅读: 2160
      我于1954年第一次到日本。最早接触到的日本汉学家名叫吉川幸次郎,其时任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人文研究所经学研究室主任。他精通日本文学,能够撰写一手地道的好散文。大学时代他研究的是宋词,博士阶段专攻元曲,晚年专门研究杜诗。因而,吉川先生在中国文学方面具有相当高的造诣,能够写出非常优美的中国诗,在经学和敦煌学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他曾把孔颖达的《尚书正义》翻译成日文。我去日本时他正在研究《诗经》的敦煌古钞本,并保存有不少敦煌钞本的照片。他所师从的两位著名学者,一位就是在日本讲述《文心雕龙》的大名鼎鼎的铃木虎雄先生。   日本汉学存在着两个派别。一个是京都学派,一个是东京学派。在东京大学主持中文系的是吉川的同学,当今著名学者池田温的丈人,专攻经学,后转而研究中国语学。东京学派虽然也有深厚的段王学底子,但比较侧重现代。京都学派则重视古典,认为汉学的学统在他们身上。该派在史学上取得了很大成绩,第一部绘画史和史学史都是他们撰写的。吉川即属于京都学派。他的一位学生Baxter曾作过《花间集索引》,时任美国哈佛燕京学社的社长,对日本及世界的汉学研究非常支持。吉川创办了一份杂志《中国文学报》。他认为文学是一切学问的基础,进行学术研究应从文学入手。对此我深表同意,与他也非常谈得来。我从吉川那里获益不少,早年的几篇重要文章也发表在《中国文学报》上。   后来,他派一位学生到我任教的香港大学从事研究。我对他说:“你们日本有一个很好的传统,任何一位汉学家都能写汉诗,这一传统千万不能丢。”在与吉川的另一弟子清水茂交谈时我又表示过类似的看法。清水先生对唐宋八大家深有研究,每逢新年写贺年片时均作一首汉诗贺喜。但现在具有这一能力的人在日本已寥寥无几,大异过去爱好汉诗的传统。   在与日本汉学界交往的同时,我也开始与法国汉学家有所接触,因为法国人与日本人关系非常密切。50年代,日本人和法国人正在合编一部大型的佛教辞典《法宝义林》。在此之前,他们先费了很大力气出版了《大藏经》。《法宝义林》第一部由日本日法会馆出版,其主编高楠顺次郎曾留学英国。继他出任主编的是曾去印度讲授西藏文的烈维(Sylvain Levi)。50年代烈维去世后,辞典编纂事宜主要由其弟子戴密微负责。《法宝义林》的条目涉及日、汉、梵、藏四种文字,内容具有贯通性,比如梵呗一条有数页之多,贯通中日两国的梵呗情况,撰写必须小心谨慎。另外,书中不少内容讲的是日本的情况,因为日本佛学研究具有重要地位,其国内保存有隋代、唐代和法隆寺等资料可以参证。该词典出到第三部时即已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好的佛教辞典。但可惜的是,虽然法国在日本专设了一个机构,以免工作半途而废,使辞典编纂工作仍继续进行,但至第四部出版以后,情况有了变化,改用论文式。   顺便说一下,我对佛教和印度产生了很大兴趣,正是在看了《法宝义林》之后。我认为,要了解中国的文化传统,必须要下功夫研究一下佛学。   有机会第一次去巴黎是在1956年。这也是我第一次赴欧洲。当时香港大学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要求我们每年都去参加国际汉学会议。国际汉学会1956年在法国召开,我第一次遇到周一良先生就是在那里。大陆方面赴会的还有翦伯赞、夏鼐等。此后两年的汉学会议分别在德国慕尼黑和意大利帕多瓦举行,我均应邀参加,并提交了论文。在这些会议上,我结识了许多汉学家。   下面谈谈法国的汉学情况。我个人与巴黎结下因缘,与我发表过一本《老子想尔注校证》的小书有关。19世纪之后,法国汉学界涌现了一些大家,第一位就是沙畹。沙畹曾经翻译《史记》,是第一个把《史记》介绍给欧洲的人。为了进行这一工作,他曾经来到中国做实地考察,得出的成果有考古记三大册,当时引起了震动。像武梁祠、龙门石窟等等,都是他先去的。我到法国以后,曾经向戴密微先生表示想亲眼看看沙畹带去的拓本,他非常帮忙,经过勘校之后,我曾刊出一个目录。   沙畹有三个大徒弟:马伯乐、伯希和和戴密微。马伯乐在法国首倡道教研究。他的弟子传他的衣钵,我的《老子想尔注校证》传到法京,受到高度重视,被列为教材。马氏后来研究越南语的语言学以及天文学、中国的神话学、汉简等等,具有相当高的造诣。可惜他在第二次大战中牺牲了。伯希和本来是学英文的,并不专攻汉文。由于他在敦煌带回许多东西,不能不从事中亚史地研究。但他非常勤奋,也非常聪明,通过自学掌握了中亚西域的多种文字,亦精研中国文化,成为研究中国的大家。他刊印在《远东学报》的一些著作,经过冯承钧的汉译,使他在中国名噪一时。不过,他不居“汉学教授”席位,而是特别为他设有“中亚讲座”之席,不像戴密微先生那样是主管一切的汉学的院士。   此外有一个专门研究《隋书》的白乐日先生,他提出了一套关于中国官僚体系的理论。他的观点在世界上很有影响。   高本汉先生是马伯乐的学生,从其治声韵学。他先在巴黎念书,后来在中国山西呆过七年,他的中国声韵研究成果,使吾人吃惊,导致中国几位语言大师联合翻译他的著作。60年代,他和我交换著作时,他的兴趣已经不在语言学了。他后来在瑞典从事考古学,转而进入古代研究,而不是现代。他晚年全力放在经学领域,翻译了《诗经》、《书经》和《左传》。美国的几位历史学家都是高本汉的门生,影响至大。   其次谈戴密微。语言文字是一切学问的基础,戴氏初治语言学。林语堂曾译介其有关汉语著作目录。他在厦大教西洋哲学,兼译诸子的《尹文子》。戴密微本人的治学方向后来也转变了。他最早的时候是研究佛学。由佛学转入庄子,发现庄子真是了不起,由于对魏晋文学的了解,他的兴趣逐渐又转向了文学。在50年代,戴氏刊行《拉萨之会》,利用敦煌新材料,是时他的佛学研究地位在世界上可说首屈一指。   法国院士制度本是一个人管一种学问的,从来不愿意改变。法兰西学院的院士共40人,一半是学人,一半是文人,每个人都代表一门学问。权力大极了,凡是这方面的事情都由他负责,兴趣不免要广起来。戴密微是法兰西学院的汉学院士,他在汉学领域,什么都要管。60年代他管理敦煌编目的研究工作,十分注重其中的变文。后来他要了解敦煌学的材料,我有一本《词籍考》,赠送给他,他为之作序。他希望我到法国去工作一段时间,帮助他研究敦煌钞本材料。于是我到巴黎从事了一段时间的这方面工作。我们合作著《敦煌曲》时,他向我展示他刚从苏联带来的材料,并收入此书中。由他首次在《通报》发表论文后,别人才知道苏京亦有那么丰富的敦煌材料。   戴密微又是音乐家,能弹很好的钢琴,跟罗曼罗兰交好。正好我也粗研一点古琴,在这方面引为忘年之交。以他当年的地位声望,他在法兰西学院首次开讲谢灵运,我每觉受宠若惊。他带我去他家,带我去瑞士旅行,我一路吟诗,和他讨论大谢,我和谢韵写《白山集》,他为题解。我在他的家乡旅行,写《黑湖集》,他为译成法文,在瑞士汉学杂志发表。在彼此深入了解之后,戴密微先生才向我吐露:其实搞汉学最大的好处在于通过文学来了解中国!所以他的学术路向是先治佛学,进而治庄子,治敦煌学,由敦煌文学进入了中国文学。他连连说可惜太晚了,到了晚年才醒悟出中国文学的伟大。他想申请到中国来,看看谢灵运浙江故居的山水。他对我说,我原以为中国最重要的东西是佛学,现在方知要重视文学,而且就世界的范围看,无论论质还是论量,其他国家根本都没法相比。他这一观点,显示他对汉学了解的深度。我在他80岁时为他写的寿幛的序中,曾对此特别加以指出。   在中国有所谓“专”与“通”的分别,专的往往死守一经;太求“通”就不“专”了,我本人就是一个例子。然而我们看外国人做学问,却是要求“贯通”的,不是靠守一经就可满足治学兴趣的。   19世纪的儒莲是一个例子。近时神田喜一郎也是一个例子。他被推为日本的东洋学领袖,贵为京都博物馆馆长,出身于治学世家。当要出版他的《全集》时,按照日本的习惯,需要有四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推荐。他找的人中间,其他三个是与他同寅而受他尊重的学者,唯独我是一个中国人。一问为什么,可能我和他是先后获得儒莲奖的,又有同好,喜欢倡导书道,因而在这方面需要我来推荐。神田喜一郎也是要求“博”与“通”的,他反对日本只有“点的学问”。现在的日本学人,也不像过去那么“专”了。   总起来说,我今天讲的不是专讲哪一个人,而是讲一种风气,讲一个大家做学问的转变,究竟该怎么做,很值得考虑。有时我们想跟别人,其实人家已改变方向了。   以戴密微先生的渊博,他对中国文学的推崇,有他的独特的看法与爱好。国人就更不能不自尊。我们一定要先树立学术自尊心,然后才能发扬中国文化的伟大传统。   (本文据饶宗颐先生在“中国学术讲坛”录音整理,并经作者本人审定。“中国学术讲坛”第一讲由商务印书馆《中国学术》与《读书》杂志合办。整理者:王齐、常绍民)
  13. 陈传席:谈今古书法家及书法
    艺术 2011/01/29 | 阅读: 2159
     此为十年前陈传席教授在南京接受几位记者联合采访的部分内容,现予摘发。——编者  记者(以下简称记):陈教授,你虽然是研究美术史的,但你偶尔对书法发一些议论,我们读了都觉得很有深度,很有学问,十分中肯,十分正确。现在书法界鱼龙混杂,希望你出来点评一番。陈传席(以下简称陈):我在美术界得罪了一大批人,不想在书法界再得罪人。记:我们只听,不乱传。陈:不乱传就好,至少十年内不能把我讲的内容传出去,更不能在报刊上……你们叫我谈什么?评谁?记:先评你们南京的林散之吧,他被人称为书圣。他的字到底如何?陈:首先给林散之定位:当代书法家中他是第一人,和他同时的书法家都超不过他(业余书法家又另论)。他的字有书卷气,内蕴丰富,即内在变化丰富。这方面,他甚至超过一些古人。(记者插话:他的字符合你提出的“阳刚大气”、“正大气象”吗?)林散之的书法,其优点我们可以说一本书,讲的人已经很多,现在就不多说了。现在谈存在的问题。首先他的字缺少“结构”。完整地说,他的字有线条而无结构。结构在书法上又叫结体,也叫结字。结字,你们是怎么理解的?我理解就是结构,犹如绘画的造型结构,是非常重要的。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卷二中说:“……书则不得笔法,不能结字,已堕家声,为终身之痛……”一个“笔法”,一个“结字”,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学字,学名家字,首先学其结构。你学王字、学颜字、柳字,线条完全一样,但结构错了,那就不是王字、颜字、柳字了。比如“柳”字,你把右边提高,左边“木”字压低,你的线条再像柳字,也不是柳字了。记得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说:“米海岳书,无垂不缩,无往不收,此八字真言,无等等咒也。然须结字得势,海岳自谓集古字,盖于结字最留意……”有人说学古人书要“略其形迹,得其神采”。这完全是胡说。学古人字首先是得其结构,最后得其神采。结构都不像,学王字不像王字,学颜字不像颜字,还奢言什么神采。你们都是学米字的,米“于结字最留意”,怎么能不讲结字呢?林散之写字就不讲结字(结构),当然不是绝对不讲,这一点可能是受他的老师黄宾虹的山水画的影响。黄宾虹晚年成熟的山水画不太讲究结构,因为他晚年眼睛不好,看不清,所以不讲结构。黄宾虹以“法高”而取胜,人们欣赏其“法高”而忽其结构。其实黄宾虹早年画山水十分讲究结构,你们注意看黄宾虹早年的画就知道了。林散之书法线条质量高,也是“法高”,但忽视结构总不是优点。这正如一个满腹经纶的硕儒,而身体却瘫痪,总不是好事吧。霍金是大数学家、大经济学家、大天文学家,他对宇宙起源的研究震动全世界,但他身体瘫痪,脸斜口歪,说话艰难,坐轮椅,不能自立,这不能说不是一个缺陷吧,至少说不是优点吧。《庄子·盗跖篇》中,孔丘说:“丘闻之凡天下人有三德,生而长大,美好无双,少长贵贱见而皆说之,此上德也……”(记者插话“呦,你都能背诵出来”。)他把人的结构之美,看为上德,才、勇反在其次。当然这只是他一家之说。封建社会用人标准“身、言、书、文”,也是把人的身体结构之美放在第一位的。那么,书法作为艺术,岂能不讲结构美?古人说“得形体不如得笔法,得笔法不如得气象”。这气象就是形体结构和笔法的结合,结构还是应该讲一点的。当然,林散之字的线条内涵更重要。这正如霍金,人虽病瘫,但毕竟是大学问家。我只是说,他的字不讲结构美,总不算是优点。(记者插话:对对,陈老师您如果不讲,我们就把他的缺陷看成是优点了。)现在学林字的人只学他的缺点,他的线条质量反而被人忽略了。所以,几乎没有人请他写大牌子。你看这个《益寿文摘》四字书名,写得……(记者插话:结体真的不美,甚至很难看)但格调还是不俗的。你看毛泽东的字,谢无量的字,结构都很美的,但人家字的内涵也不错呀。还有林散之说他的字比祝允明好,但见到王铎低头。当然,你林老的字肯定不如王铎,说比祝枝山字好,绝非公论。祝枝山作为书法家,何等了得,于右任也赶不上,其他人要想和祝枝山比,先缓一缓吧。我也曾经认为祝字内涵不足,但现在我看法变了,祝字结构优美爽朗,他的线条为表达他的真性情,流畅而飞动,恰到好处。书,如也,如其人,祝字最得其真。任何人都不可以己长立项,强人从之……(当中一段听不清)所以,江苏人宁肯找尉天池写大牌子,也不找林散之写大牌子。你的字线条质量高,但只有专家看得懂,貌似专家的人跟着叫好,不懂字的人看不懂你的线条质量,(记者插话:这不能怪林散之)当然,所以我说他们不懂字。但不懂字的人专看字的结构,尉天池就专讲字的结构,这方面,尉天池并不错……
  14. 黄宗智:我们的问题意识:对美国的中国研究的反思
    思想 2016/01/22 | 阅读: 2158
    在一个现代的中国,中西的相互渗透,包括对西方的选择性重新理解和对两者的调和,而不仅仅是两者间的冲突与矛盾,乃是必然的给定实际;在两者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在实际层面上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理论建构的层面上方才可能。正是对后者的坚持导致了不少违反经验证据的研究和论点。更有进者,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见于一系列其他相关的二元建构,诸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非理性法律、普适vs.特殊等。历史的视野要求我们把这些二元视作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排除、非此即彼的。
  15. 陈多友:《天皇的玉音放送》译后记
    政治 2009/07/22 | 阅读: 2157
    "天皇制"概念是个现代产物,它发轫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日本马克思主义者。它与江户时代以前的“天皇制”截然不同。按照日语习惯应该表述为“近代天皇制”。它指的是成立于明治维新之后,经大日本帝国宪法以法律方式予以确立的绝对主义性质的政权机构。其实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皇总揽统治权,而其直属的文武官僚具体行使天皇的权力。
  16. 熊月之:金天翮与《女界钟》
    历史 2009/10/30 | 阅读: 2157
    “张女界之革命军,立于锦绣旗前,桃花马上,琅琅吐辞,以唤醒深闺之妖梦”。……“女权万岁!同胞万岁!中国亦万岁!”
  17. 周绍纲:旧邦新造:1911-1917年的宪政史--对话章永乐
    书评 法律 2012/11/13 | 阅读: 2156
    《清帝逊位诏书》建构的连续性就很有意思,它把共和制的建立解释为天命之下君主对统治权的自愿让与,这就承接上了"禅让"的古典传统。"旧邦新造"是个漫长的过程,1917年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18. 李洁非:走向《包身工》:夏衍的文学之路
    文学 2008/09/18 | 阅读: 2155
    95岁那年,夏衍说:“我觉得我的作品中只有《包身工》可以留下来。”(《活得洒脱,去得从容——记夏公》)有趣的是,在夏衍讲这话几年后,《包身工》却从中学教材中被删除了。“删除”发生在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曝光不久。不论这两者间有无关联,至少现实证明,《包身工》有着跨越时空的意义。
  19. 张广天:《红楼梦》的精髓是梦和醒
    戏剧 2008/03/24 | 阅读: 2154
    “红楼选秀”已经偃旗息鼓,但《红楼梦》热潮仍在席卷媒体。去年张广天推出《红楼梦》时曾经接受记者专访,详尽阐述了他对《红楼梦》的理解,并猛烈抨击中国的传统话剧。
  20. 伊扎特:我爱茉莉花
    社会 政治 2011/03/07 | 阅读: 2153
    阿拉伯人从来没有,也十分反感把突尼斯人民的革命称为“茉莉花革命”,因为本·阿里在1987年发动的推翻前总统哈比卜·布尔吉巴的不流血政变就被称为“茉莉花革命”,对于现时的突尼斯人来说,那次政变是一个讽刺,更是一种耻辱,他们更愿意将自己的行动称为“尊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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