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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姚丹: 重构“革命中国”的政治正当性:劳动、主人及文学叙述
    书评 2011/01/26 | 阅读: 1599
    蔡翔的新著,则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与更丰富的文学文本中,为“革命中国”这一渐行渐远的“实体”与“想象”招魂,让它重新回到我们的思想视野、情感世界与学术空间。其意义似乎并不仅在亦步亦趋追寻“历史的真实”,而是努力抵达历史逻辑深处,在那份“乌托邦”中找到现实批判与未来设计的资源。
  2. 姚勇:新中国开发新疆的特殊道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历史 2009/07/10 | 阅读: 2157
    新疆地区的屯田始于汉代,此后历代中央政权,都曾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为更好地发展经济,保卫边疆,党中央决定于1954年正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表于《中国现代史》2008年第3期)
  3. 姚大力:谈民族关系和中国认同
    历史 2011/12/07 | 阅读: 1984
    在现存文字材料里,"中国"一词最早出现在铸成于西周前期的著名青铜器"何尊"的铭文内。在其中,周成王追溯他父亲武王的话说:"余其宅兹中国"
  4. 姚宏越:《收获》三十年
    人文 2009/02/02 | 阅读: 2143
    在《收获》的51年历史上,两次停刊,两次复刊。第一次停刊是1960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纸张供应紧张,中国作协决定将《收获》停刊。1964年,《收获》复刊,主办单位从中国作协变成了上海作协,每册定价七角。1966年,“文革”开始,《收获》再次停刊,直到1979年1月再次复刊。
  5. 姚洋:中国经济成就的根源与前景
    社会 2010/04/14 | 阅读: 1987
    在1978年至2008年间,中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达到9.7%,世界银行最近出版的《增长报告》因此将中国列为自二战以来13个保持经济增长率达到或超过7%至少25年的经济体之一。藉此,中国的人均实际GDP增长了12倍,至2008年达到了3400美元。在此期间,中国由一个计划型经济体转变为一个"混合经济体",目前,私营部门的产值占到全国GDP的三分之二以上。那么,中国是如何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呢? "华盛顿共识"的成功案例 在许多人看来,中国经济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以非同寻常的手法打造各种经济政策和制度安排,约书亚·雷默(Joshua Ramo)甚至将其称为"北京共识"。诚然,中国在许多方面都是独一无二的。由于中国领导层非同一般的务实态度,中国得以在一个复杂且持续变动着的世界中取得成功。中国的转型遵循了一种渐进的轨道,这使得它能够避免制度与组织上的崩溃,而这些问题烦扰了其他多数转型经济体。同样,中国的各种经济制度也缺乏明晰且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特征,但是它们在渐进改革过程中展现出了适应能力。这类例子不胜枚举。可是,如果我们进行更为严肃的考察,就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这些特征是否构成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抑或它们只是达至传统市场经济模式通常所需的过渡性步骤?中国的领导层采取了一种渐进的转型方式,这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伴随急剧转型而来的各种重大风险。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的头30年中犯下了许多严重的错误--进行了许多宏大的社会工程试验,其中包括冒进的农业集体化、大跃进以及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背负着这种遗产,所以把急速全面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做法视为一种高风险的举动,需要竭力避免。与此同时,我们可以把中国许多非常规的制度和组织形式理解为它在转型过程中面对异常政治经济情势时所作的反应。比如,一些人称许乡镇企业中的模糊产权,说它是对传统私有产权的一种挑战,可实际上它是1980年代政府对私营企业模棱两可态度的产物,这些态度有时甚至是纠结矛盾的。在1990年代私营企业合法化之后,乡镇企业就迅速消亡了。尽管还存在争议,中国国内舆论并不认为中国创造了一种新的经济组织与增长模式;一个证明是,"北京共识"在中国国内并未得到广泛接受。事实上,如果我们为中国所采取的改革和经济增长措施列一份清单,然后将这份清单与"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政策逐一进行对比,我们就会为这两份清单的相似之处所惊诧。在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的原始构建中,"华盛顿共识"包括以下十条政策建言:1.采取谨慎的财政政策,规避通货膨胀税。2.把政府支出从非生产性的再分配领域引导到有效的公共开支上来,如基础教育、医疗保障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3.改革税收体系,以拓宽税基并削减边际税率。4.金融自由化,最终目标是实现由市场决定利率。5.统一汇率,使其足以使非传统产品的出口保持足够的竞争力,以促成高速增长。6.迅速由关税替代贸易的数量壁垒。7.取消妨碍外国直接投资(FDI)进入的壁垒。8.国有企业私营化。9.取消阻碍企业进入或限制竞争的各种管制措施。10.确保财产所有权的安全。在过去30年中,中国几乎紧紧遵从了所有这些建议。在财政方面,中国政府小心翼翼地保持了大体平衡的预算,其负债从未超过其税收收入。通货膨胀率在大多数年份中都控制在个位数以内。在支出方面,纯粹的再分配始终保持在最低水平;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多数是生产性的。在2003年之前,"社会支出"在政府预算中所占比例一直在下降,近年来有所提升,但是其水平仍然很低。在税收方面,宏观税负--即税收与GDP的比值--从1978年的31%锐减至1993年的12%;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1980年代的财政分权。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大大强化了政府的征税能力,而政府收入数额大致增加到GDP的25%。然而,这一高增长率开始受到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关注,要求降低税率的呼声不断,一个成功的案例是公司所得税从33%减少到25%,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数次上调,另外,增值税也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允许使用自有资金的资本投资的抵扣。在国际方面,尽管中国始终遵循着自己的开放步伐,然而它采行的道路决定性地促成了贸易及外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化。经济特区开启了中国通往外部世界的窗口;在1980年代中期,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成为一项国家发展战略;而2001年加入WTO则使中国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自此以后,中国的贸易依赖度--即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率--一直维持在高于60%的水平上,在世界大型经济体中仅次于德国。在国内事务方面,中国改革的两大主题是私有化和取消管制。自1990年代中期开启私有化15年以来,中国多数的国有企业已经转移到私人手中或转变为上市公司,只有少数实力强大的国有企业仍然控制在政府手中。在私有化之前,物价控制就已经取消。到1990年代末,政府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扫清了许多障碍。尽管在很多领域(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对产权的保护还很薄弱,但中国在过去30年中还是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步。几次宪法修正案以及《物权法》的颁行已经确立了较为合理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尽管它还不够完备。虽然情况远远未达到理想的境地,但是未来的方向已经牢牢确立,那就是,建立起更完善也更强大的产权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如同威廉姆森所正确地强调的,"华盛顿共识"并不等同于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教义",后者还鼓吹资本项目自由化、浮动汇率以及--最重要的--保证市场完全不受限制的运作,而这些是中国明确拒绝的。另一方面,中国也采纳了其他一些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视为经济增长之基础、从而频频开列的药方,其中,高储蓄率和投资率以及强调基础教育是最显著的方面。中国唯一没有紧密遵从的处方就是利率的自由化;而且,尽管采取了大量取消管制的措施,国家仍然牢牢掌控着被称为"战略命脉"的领域如石油、电信及银行。政府相信,控制利率是其掌握金融领域的根本策略。然而,这样做尽管在过去可能是合适的,但现在却问题重重,我们在后面还要探讨这一问题。当下,根据以上证据,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定,中国经济的成功可以说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胜利,而"华盛顿共识"正是其核心政策建议。 中性政府 当我们进一步认真思考中国经济的成功时,我们要提出一个更深入的问题--为什么中国政府采纳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经济政策,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仍然声称马克思主义是其意识形态基石的时候?我认为,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于,中国政府是一个中性政府(disinterested government)。我在这里所使用disinterested一词,是取其修辞学上的三种语义之一,即一个人在欣赏一个物体时是"超然的"或"不偏袒的"。因此,当我说到"中性政府"的时候,是指一个政府在面对不同社会与政治团体发生利益纠纷时保持一种中立立场;换句话说,这样一个政府不会总是为社会中某个社会群体或政治群体代言,当然也不会为某个群体所俘获。但这并非意味着这样一个政府是大公无私的;恰恰相反,它不但具有自身利益,而且有时还可能掠取社会。但这里的关键在于,其掠取行为是"不问身份的"(identity-blind),也就是说,它并不关心其掠取对象的社会与政治地位。结果,相比于那些始终代表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或政治群体利益的有偏向的政府,它更易于采取加强经济增长的政策。为了便于理解这一推断,我们首先要认识到,有偏向的政府总是采取各种政策照顾其结盟群体的利益,由此就会导致生产率与政府资源分配之间的错配,即其他具有更高生产率的群体没有得到政府类似的关照。相比而言,一个中性政府是自主的,可以免受社会及政治集团的掣肘,由此更能依据部门或群体的生产率来调配资源。就这一意义来说,一个中性政府推动经济增长。它之所以愿意促成经济增长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更高的经济增长能为其成员带来切实的收益(回报);第二,更高的经济增长会让民众感到满足,更愿意承认政府的合法性。上述分析的一个必然推论就是,一个中性政府所采行的政策往往是具有选择性的,而且很可能拉大社会收入的差距。然而,除非这些差距达到严重威胁其统治的程度,否则一个中性政府会对纠正这一问题无动于衷。中国政府在过去30年中就是中性的。其起点就是1970年代末期达成的"增长共识"。这一共识的起源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再延续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将不仅难以实现中国的强国梦,而且还可能危及其自身合法性。由于多次政治运动的破坏性后果,到197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红利已经消耗殆尽,合法性发生危机,政府需要消弭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增长共识因此形成。回溯起来,我们很容易发现,中国政府有意采取了选择性的政策以促进改革和经济增长。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就是一个例证。在1970年代末,美国急切地需要将中国拉入自己的阵营以充当对抗苏联的缓冲器。中国迅速抓住了这一机遇。尽管在提出"开放"政策之初遭遇了一些来自内部的抵触,然而经济特区还是享受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引得国内其他地区羡妒不已。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要求中国采取一种不平衡的发展道路,这在激励东部沿海地区高速增长的同时相对忽视了内地;今天,中国近90%的出口来自于9个东部沿海省市。2001年中国加入WTO也是一项选择性的举措。入世之前,人们曾广泛认为中国如果加入WTO,农业、汽车制造业、银行业、电信以及零售业等领域必将经历痛苦的结构性调整。但是,在争论声中,中央政府却加速了与WTO成员国、特别是与美国的谈判步伐。尽管加入WTO产生了一些不利后果,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出口自此大幅度增加。在2001年至2007年期间,中国出口额以年均28.9%的速率递增,与此相比,之前10年的年均出口增幅只有14.5%。国有企业私有化是另一个例证。在19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转型过程中,党不得不面对社会的急剧分化所带来的挑战。从1995年到2004年是私有化的高峰期,有将近5000万的国企职工下岗失业。这将党推至一个两难境地:支持私有化就要冒着失去工人阶级的风险,而按照当时的意识形态,那是它的主要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如若放弃私有化,则市场经济转型的目标就可能落空。通过低调地继续推进私有化,同时尽其所能让下岗职工再就业,党巧妙地度过了这一难关。到2000年代中期,当国企私有化接近尾声时,多数下岗职工已经找到了新工作或被纳入了政府的福利计划。政府选择性政策中最受争议的可能要数城乡差距。中国的城镇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均收入的3.5倍,是世界上最大的。造成这种巨幅差距的原因很多,有一些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制度性障碍有关。然而,从效率的观点上看,这种巨大的差距却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可以接受的,因为城市比乡村有高得多的生产率。政府也一直试图纠正政府政策与不同群体生产率之间的不匹配。1985年~1994年间设立的双轨价格体制就是一个例证。在这一体制下,国有企业在完成其生产定额后有机会在市场中出售产品并购买原材料。这一体制大大有助于国企依据经济激励原则进行决策,然而市场价格与定价之间的巨大差距也为寻租行为创造了广阔空间。通过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倒卖配额,控制着关键原材料配额的国企管理者及政府官员可以轻松致富。然而,价格双轨制所带来的一个不经意的好处在于,它创造了只有从市场中才能获益的种种新要素。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就是这样的新要素。它们无法得到计划资源如银行信贷和关键原材料,而要依赖市场生存。至1990年代初期,尽管还要冒些风险,它们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比如,乡镇企业在中国工业增长额及出口额中的比重都占到了40%。这些新情况使得政府放弃了价格双轨制,乡镇企业由此获得了与国企同等的待遇。即便双轨体制的受益人是体制内的成员,双轨制还是被取消了。政府对农村移民的政策则是另一个例证。直到最近,仍然存在各种妨碍着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壁垒,其中包括户口制度。在1990年代,农村移民往往被视为二等公民,他们被剥夺一些基本的权利如自由流动、工作场所安全、医疗保险甚至应得的工资。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到1990年代末,他们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变成了"世界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由于政府压制农村移民的各种权利,同时他们的所得相对低于其为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结果是,城市居民获得了额外的好处。这一不平等待遇激起了广泛的草根维权运动以及知识分子的呼吁。政府察觉到了社会的不满,本届政府在执政伊始就开始迅速取消对农村移民的歧视政策。 为什么中国政府在改革时代是"中性的"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合法性问题。尽管中共是中国不可取代的政治力量,但民意的作用也不可罔顾。1976年的四五运动以来的历次民众运动和抗议表明,民众对社会不公和党的重大错误会作出反应。另外,1980年代的财政分权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权威,使其在推行地区性政策时更为小心谨慎。同时,经济崛起让中国成为国际事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中国必须留意自己在国际舞台上的合法性。党不强调基于程序的合法性,而是追求基于绩效的合法性,即通过不断改善民众福利而获取的合法性。然而,许多其他威权政体也尝试从经济增长中获取合法性,可是它们往往无法持久地掌权。中国之所以不同,还要归功于中国不存在极端的社会不平等,一个较为平等的社会结构是造就中国共产党 "中性"性质的社会基础。在那些存在极端社会不平等的社会中--比如一些威权政体国家,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政府与精英群体结盟。对于政府而言,这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因为精英群体能够为其提供充足的资源,使之能够置民众的利益于不顾,而且足以镇压民众的任何挑战。然而,长期的歧视性政策最终会导致经济增长的停滞以及政权合法性的销蚀。相反,在一个平等社会中,政府如果要站到某些特定群体一边就会非常危险,因为其他群体可以联合起来阻遏政府--甚至可能把它拉下马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平等是指社会平等,即不存在排他性的、由社会习俗默认的社会分层。社会不平等的典型例子是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不平等是最深刻的不平等,远甚于政治不平等和经济不平等,后两者要浅显得多,可以通过短期的措施得到矫正。比如,中国的城乡隔离是一种政治不平等,自2003年之后,短短几年间政府政策的改变就极大地弱化了这种不平等。20世纪的一系列革命使得中国社会变成一个大体平等的社会。辛亥革命终结了满清的统治,并建立了共和国,而1949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让中国社会进一步平等化。通过一场全面的土地改革,地主阶级被彻底消灭,土地分配均等化;另外,官僚资本被国有化。在1950年代早期,大陆和台湾尽管在意识形态上截然对立,但就社会结构和政府经济政策而言,两者却惊人地相似。与大陆上的共产党人一样,退到台湾的国民党人也进行了彻底(但平和)的土地改革;两岸政府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并且从农业中攫取剩余以期加速工业化进程。然而,当1956年大陆开始农村集体化和城市工商业改造的时候, 两岸开始走上不同的道路。从1956年至1978年,大陆走了长长一段弯路,而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国家从这一歧路上拉回到1950年代早期所确立的轨道上来。过去一百多年的中国不是一个典型的后发国家,其经历更像欧洲国家,特别是发生过血腥革命的法国、西班牙和俄国。革命所建立的平等的社会结构让中国有别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增长是"超常的",因为中国本身就是"非常态的"。 未来的障碍与出路 可以预见,政府有选择的、效率优先的政策会导致收入不平等问题。中国的整体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7,而最富裕人群与最贫困人群之间的差距甚至还在加速拉开。更糟糕的是,某些层级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增长而不断侵犯民众的政治和经济权利,随心所欲的征地措施仅仅是一个例子。政府对民众权利的侵犯是群体事件的根源。在某种意义上,中国是谢淑丽(Susan Shirk)所称的"脆弱的巨人"(fragile giant)。但是迄今为止,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政府似乎还是能够将其选择性政策的不利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首先,政府实现了持续的经济增长,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无论哪个机构出面作调查,政府始终能获得70%甚至更高的支持率。这背后的原因在于,许多人在迅速跻身中产阶层,他们是现行体制的实际受益者;至少就目前情况而言,中产阶层还不是推动变革的动力,而是保持稳定的力量。第二,政府采取了各种专门的计划以迅速有效地平息民众不满的早期征兆。城市低保覆盖了3000多万低收入者,而下岗再就业中心则为下岗人员提供失业补助金并且进行再就业培训;还有一些计划(比如"西部大开发")旨在降低地区间的不平等;而新农村建设则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医疗保障以及教育状况。第三,作为对民众不满的反应,政府逐步开始更多地尊重民众所表达的利益诉求。调整对农村移民的政策仅是例证之一,其他一些例子还包括颁行《物权法》、加大征地补偿等等。最后,选择性政策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自我纠错效果。如果政府保持中性,就不会总是关照某些特定的群体,因而,就长远来看,至少在制度性障碍较弱的领域,利益分配能够做到大体的平衡。比如,单就城市内部和乡村内部而言,基尼系数都不算高,处于0.35~0.37之间,大体相当于韩国和日本的水平。然而,这些措施可能仅仅是治标而不治本的"镇痛剂",不足以阻碍由制度性障碍和不完备市场所孕育的强势集团的产生。尽管私人企业界已经认识到结交政府是获取更多利润的捷径,然而,政府自身、官员的裙带关系网以及大型国企才是正在快速形成的强大且排他的利益群体。如果听任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中国就会失去它的"非常态性",变成一个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没有两样的"正常国家";由此,中性政府存在的政治基础也将失去。20世纪后20年的改革的一大成果是缩小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然而,过去几年,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政府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大有回潮之势。据《中国改革》杂志2010年1、2期合刊发表的署名文章统计,至2009年6月,各级政府共建立了8 221个政府融资平台,占用贷款余额5.56万亿元,占2009年全部贷款的50%以上。2009年我国GDP的增速超过8%,而计算表明,政府经济刺激方案的贡献至少为3.25个百分点。相比发达国家,这的确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成就背后的故事,我们也许就不会那么乐观了。大量经济刺激投资由政府完成,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见效快;但它的坏处也不容忽视,时间越长,坏处将越明显。大量政府投资的直接后果压制民间投资,并可能产生大量银行坏账;在更深层次上,过度参与经济活动加剧了中国政府的生产型政府性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经济失衡成为各界讨论中国经济时的热门话题。失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存在大量的经常项目顺差、消费占GDP的比例下降以及劳动者及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导致失衡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多参与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例约为24%,而政府储蓄(主要是资本形成)占GDP的比重为10%,即政府把42%的收入用于投资。相比之下,其他国家政府资本支出的比例很少有超过10%的。政府投资基础设施无可厚非,甚至值得赞赏,但是,看着北京、上海的城市基础设施直逼世界一流城市、而其他城市也纷纷仿而效尤,人们不能不问一个问题:相对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是否有些超前了?更何况,那种把好好的石砖铺就的人行道换成大理石人行道、修建永远亏本的磁悬浮列车、在市中心开辟巨型花园、在城市边缘建造人工湿地的事情还很多。如果把花在这些华而不实项目上的钱直接花到老百姓头上,国内消费不就可以提高一些吗?为了吸引投资,地方政府纷纷压低土地价格,给予投资者各种优惠,作为补偿,投资必须能够带来GDP和税收的高增长。这就决定了地方政府会青睐高资本密集度的投资,而排斥劳动力密集的投资。当前,结构调整被许多地方政府和学者片面地理解为产业升级,但现实情况是,相对于中国的发展阶段,我们的产业升级已经过度了。这里无意否定产业升级,但是,资本密集度提高的一个后果是牺牲就业增长,导致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地方政府的行为和商业公司相差无几,这不仅弱化了政府的公共职能,而且为利益集团乘虚而入打开了大门。既然经济和税收增长是第一位的,那么,资本就容易得到额外的照顾,政府和资本的结盟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大政府回潮和党在确立"三个代表"之后的转型有关。相比过去僵化的意识形态,"三个代表"是一个正确的转型;但是,"三个代表"颁布之后,"党政不分"进一步加剧却是值得警惕的。"党政不分"似乎达到了党对国家的控制,但是,过多地卷入政府的日常运作、特别是经济事务,却让党失去了自主性。另外,中国太大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模式是不适用的。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当前的治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社会日益多样的利益诉求。集中全力促进GDP增长的努力还在导致对民众经济及政治权利的侵害,这不可避免地会激起民众的抗拒。此外,由于收入的增加,民众的需求也不再仅仅停留在经济收益上,仅凭经济增长这一剂"药方"就想吸收或平抑社会不满将愈益困难。所有这些都表明,无论是从社会整体出发,还是从党的自身建设出发,明确进行某种形式的政治转型是必要的。政治转型并不一定要求实现多党竞争性民主,但更多的民众参与是必由之路。公民社会的成长为这个转型铺就了一条道路,其中,互联网的发展功不可没,它不仅是民众分享信息的平台,而且也是向政府表达政治意愿的场所。同时,草根持续呼吁也是促使政府尊重民众权利的动力之一。如果党想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增强社会的稳定性,除了更充分地推进民主之外别无他途。强大的特权阶层的出现,会妨碍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在社会内部的公平分配,随之而来的,是以经济增长换取合法性的努力付之东流。为此,党需要将自己置身于社会利益争斗之外,全力保证中国的大政方略不出现偏差,而将利益的调和让给社会自己去做,特别是为普通民众公开挑战特权阶层提供一个具有制度性保障的平台。事实上,这样做也会减轻党控制官僚体系的繁重任务,因为民众的监督可以部分替代这项任务。尽管在民主社会中利益集团政治经常会产生不利影响,然而,业已被多数国家的实践证明的是,一个公开且具有包容性的政治过程是实现不同群体间利益平衡的最好方式。事实上,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绝对是一个中性政府所必须做到的。只要恰当的制度能够发挥作用,抑制强势利益群体的力量,那么,一个民主的政府依然可以是中性的。(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6. 姚洋:中性政府的当下选择
    经济 2009/09/21 | 阅读: 1645
    英文原文是“Disinterest”,也许中间政府更好一些?我最开始用“泛利性政府”,但可能给人感觉这个政府生来就代表大众利益,其实中性政府只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并非好与坏的道德判断。很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中性政府也有利益,同时中性政府只是一种务实的策略选择。
  7. 姚洋:亚当·斯密在北京:重新认识中国小农经济
    经济 2009/11/19 | 阅读: 1616
     今年年初在纽约大学教学期间,在朋友处看到阿里吉的新著《亚当·斯密在北京》,我便马上从亚马逊网上书店买来,并一口气读完,深深为阿里吉宏大而深邃的思想所折服。本来想通过黄平邀请他来参加今年11月份的北京论坛,但近日却收到黄平的手机短信,告知阿里吉已于前一日去世。一代大师随风而去,扼腕之余,聊以此文作为对大师的纪念。      《亚当·斯密在北京》结构宏大,思想自成系统,对世界体系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地位进行了独到的分析。在这篇小文里,我只讨论本期摘译的第十二章中所涉及的和中国的小农经济结构相关的一个思想。      就我的阅读而言,阿里吉在本章的核心思想是,中国的崛起是中国重视人力资本积累的结果。这个结论本身就惊世骇俗,因为普遍被接受的说法是,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之所以能够取得高速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采纳了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而这个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中国有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无论是对中国的发展模式持肯定态度的人(如林毅夫及其比较优势理论),还是对这个模式持否定态度的人(如秦晖及其更一般化的“低人权”说),在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      阿里吉否认这种说法,认为中国在当下以美国为主导的世界体系里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不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低,而恰恰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素质比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高。他在文中给出了许多证据,无需我在这里赘述。我想讨论的,是阿里吉结论中所隐含的下面这个经济学悖论:中国的劳动力数量巨大,而资本相对稀缺,按照经济学原理,中国应该提高资本产出效率、而不是提高劳动力产出效率(如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因此,阿里吉的结论违背通常的经济原理。阿里吉本人没有在书中对这个悖论给出明确的解答,但是,根据他在多处所表达的思想,我们可以揣摩出他的一些思路。      阿里吉在多处强调,中国和西欧在18世纪末“大分岔”时期的差别在于,西欧发生了工业革命,而东亚、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发生的是“勤劳革命”。东亚的自然条件的共同特点是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密集的人口,在这种条件下,两个国家都出现了以小农为主的经济结构。为什么人多地少就会出现小农呢?因为历史上的非农就业机会有限,小农会在土地上投入比大农更多的劳动力,从而他们的单位面积产量高于大农,而这有利于养活大量的人口。正是由于对土地的劳动投入更多,阿里吉才称中国和日本发生的是“勤劳革命”。      然而,如果仅仅是勤劳,革命就无从发生。阿里吉的重点不是在强调“勤劳”,而是强调“勤劳”所引起的“革命”。这个革命就是东亚对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视,但这也正是我上面所说的经济学悖论之所在:既然勤劳就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还要提高人的素质?这明显不符合贝克尔关于人口的数量-质量消长理论——根据这个理论,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多了,人口的质量就会下降。解答这个悖论的钥匙,在于理解小农体系下不同的劳动分工格局。      亚当.斯密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劳动分工。但是,东亚小农体系下的劳动分工却不是很明显。一个小农家庭就是一个完整的生产单位,就像当代企业一样,它要预测未来的市场行情,制定作物生产计划,理解生产的全过程以及影响生产的外在因素、特别是气候,规划劳动力投入,然后掌握在市场上出售产品的时机。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个完整的消费单位,在生产技术低下、产量不高的情况下,它必须谨慎地计划一年的消费,保证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家人不至于挨饿。在经济学上,这叫做多任务问题。要解决这样的多任务问题,需要极丰厚的人力资本积累。这里的人力资本不一定是教育,更多的是从中学得到的经验。直到很晚近的时候,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农会打算盘,并对气候和作物的生长周期了如指掌,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情。当然,能够识字更好,所以中国人重教育、重知识。      不仅如此,小农经济在面对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个优势,就是“无剥夺的积累”。这是阿里吉从吉莉安.哈特《去全球化》(Disabling Globalization)一书中借用的观点。在这本书里,哈特比较了南非和中国的工业化过程。她发现,在南非,大量没有土地的黑人离乡背井,当他们变成产业工人的时候,由于没有了土地的保障,要保证他们的生计,工厂就必须支付较高的工资;在中国,由于农民拥有土地,他们对工资的要求就较低,因此中国工业化的成本比较低。南非的工业化是一个黑人遭受剥夺条件下的资本积累过程,而中国的工业化是一个无剥夺的资本积累过程。      由此,我们可能需要重新思考中国的小农经济。直到今天,小农经济还是通常被认为是中国落后的标志,那些被认为是落后的思想,往往被冠以“小农意识”。阿里吉的理论提醒我们,这种观点如果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片面的。小农经济是回应中国紧张的人地关系的自然结果。它看似落后的生产关系,却孕育了中国社会对知识的重视,当中国融入当代资本主义体系之后,这个趋势的优势显现出来,成为促成中国经济赶超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无剥夺的积累使得中国的工业化过程没有像发达国家早期以及当代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那样残酷。中国的城市没有大规模的贫民窟,这当然和政府的整治有关,但是,小农经济对农民的保护也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以小农经济为主导的东亚各国都没有太多的贫民窟。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安土重迁,不会轻易放弃他们在乡村所拥有的社会网络,不会随意地把自己撂到陌生的城市中去。无剥夺的积累让乡村人口比较缓慢地释放到城市中去,避免了移民到达城市之后的贫困化。      当然,阿里吉观点的理论推演成分大于经验论证,要证实他的观点,还需要比较严格的经验数据支持。阿里吉的贡献,在于让我们开始重新认识中国小农经济及其当代意义。伟大的思想家之所以伟大,往往不是因为他们解决了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提出了问题。阿里吉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重新认识中国的大门,我们的任务是跨入门槛,并试图打开更多的大门。            乔万尼·阿里吉(Giovanni Arrighi)      1937年出生于意大利。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任教于美国。2009年6月19日逝世。      主要著作有《罗得西亚政治经济》(1967)、《全球危机的动力》(合著,1981)、《半边缘的发展:20世纪南欧政治》(主编,1958)、《反体系运动》(合著,1989)等。      1994年出版了《漫长的20世纪:金钱、权力和我们时代的根源》,着力研究风云起伏的20世纪;中译本由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1999年,阿里吉邀集一批来自各方面的学者,分四个层面透视近10余年的种种动荡,由此产生了一部力作《现代世界体系的混沌与治理》,中译本由三联书店2006年出版。      世界体系理论在近二三十年来风行一时。这一理论的基础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批判。20世纪中叶以来,英美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人和历史学家,试图对资本主义长期发展的历史做出系统的分析。与此同时,法国历史学“年鉴学派”进一步提出“长时段”和“总体历史”等概念,力图全方位地理解现代世界的历史。“年鉴学派”历史学家布罗代尔的三大卷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引发了现代历史研究的深刻震荡。美国历史学家沃勒斯坦1974年推出《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标志着世界体系理论的正式成型。      作为世界体系理论研究的新一代领军人物,乔万尼.阿里吉延续沃勒斯坦的各项主题,把精力主要集中于近两百年的历史演变。      乔万尼.阿里吉2007年出版《亚当.斯密在北京》一书,复活斯密的“自然增长”发展理论,并以此揭示中国近三十年的崛起。
  8. 姚洋:在祖父的遗像前
    文学 2009/11/24 | 阅读: 1915
      祖父的遗像,悬挂在家乡老屋的中堂上。像框很大、很方,而像本身是半身椭圆形的。像中的祖父有着家族男性典型的鹅卵石脸型,清廋、单眼皮、高鼻梁。他是1927年牺牲的。那年,他二十一岁。这张照片,大概是他牺牲之前不久照的。二十一岁的他,留着当时流行的中分短发,着一件得体的中山装,脸上带着不属于他那个年龄的矜持,成熟、安详。   祖父在三个兄弟中排行老三,是唯一接受过现代教育的。新干县1990年版的县志里是这样记述他的事迹的(第978、979页):   姚有光(1906-1927)沂江乡湖江背村人,男,1906年10月24日出生,父亲姚哲夫是清末秀才,在乡间小学里以“穷教书匠”终其一生。……1924年7月,姚有光参加中共党员邹努举办的新干县暑期学生补习班学习,阅读了革命书刊《新青年》、《向导》、《红灯》等;8月,加入社会主义共青团。……   1926年3月,姚有光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新干县支部委员;5月任新干县农民协会青年部部长。  1927年1月,姚有光当选国民党新干县执行委员,并调省农协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后担任新建、新干、峡江3县农运特派员,并亲自领导和多次发动农民群众运动,帮助建立3县农民革命武装 — 农民自卫军。……“四•一二”事变之后,姚有光奉命调省农协工作,为安全出境,他曾巧妙地从峡江仁和墟镇混装在辣椒麻袋里乘坐木排下南昌,躲过国民党新干党部的搜捕,胜利地完成转移任务。  是年8月1日,姚有光参加了举世闻名的“南昌八一起义”,后服从组织决定,留在南昌进行地下革命活动。11月初,姚有光不幸被国民党右派搜捕,11月21日黎明,被国民党右派秘密枪杀。第二天,《岭南报》刊出消息:江西土地革命首领姚有光等七人枪决。临刑前,姚有光慷慨高呼:“吾为共产主义而死,死吾一人便有千百万个共产党人出现!”   祖父在县里打土豪、分田地,家里人听到风声,担心得不得了。曾祖父曾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清江县(现樟树市)县长,但没到任就病逝了。家里到了祖父这一代,虽不是富裕大户,但也无法理解祖父的“造反”行为,于是就派二祖父步行三十里,到县城劝说祖父,告诉他:“造反是要杀头的。”此话不幸言中。   祖父在南昌被杀害,家里的两个兄弟也没有得到安宁。大革命失败,还乡团回来了,两个兄弟只好躲到山里去,一去就是三年。祖父的妻子带着一岁多的儿子东躲西藏,儿子最终夭折在逃难的路上。为了不让祖父断后,家族决定把大祖父的三儿子,即我父亲过继给他。   一九八三年年初,我在南昌革命烈士纪念堂里第一次看到连绵不绝的江西籍烈士名录,试图想象那些只剩下姓名或者干脆连姓名也不周全的烈士们当年的音容相貌,心情不是“感慨”二字就可以形容。祖父是他们当中幸运的一位,纪念堂里悬挂着他的同一张遗像。站在祖父的遗像前,我久久不愿离去。尽管祖父的遗像一直挂在家乡的老屋里,但之前因为年幼,我并没有对祖父产生多少兴趣,而家里人除了过年给他的像供上贡品之外,也不特别提到他。一九八三年,当我的年龄接近祖父牺牲时的年龄的时候,我才真正开始面对祖父,试图读懂他的短暂生命的意义。现在,我的年龄已经超过了祖父牺牲时年龄的两倍,我仍然在思考那个年轻生命的意义。他的牺牲值得吗?他的追求实现了吗?如果看到今天的中国,他会作何感想?这是他理想中的中国吗?   是的,经过二十二年艰苦卓绝的斗争,他的战友们战胜了国内外敌人,建立了属于自己理想的人民共和国,他应该为此而高兴;是的,农民们得到了土地,土豪劣绅被消灭,他应该为此而高兴;是的,中国没有再遭外敌入侵,而是在赢得世界的更多尊重,他应该为此而高兴;是的,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没有人再为吃不饱肚子而犯难,他应该为此而高兴;…… 但是,六十年来,也有很多事情,他会无法理解。   毛泽东在1940年代初完成的《论新民主主义》中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性质定位为新民主主义,并设想在革命胜利之后,新民主主义政策将实行较长的时间。于是,我们看到了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在城市,除垄断资本被国有化之外,多数私人工商业没有被触动,而且得到了继续发展的机会。但是,历史的进程并没有跟随毛泽东当初的设想而展开,社会主义改造很快来临。私人工商业要么被赎买,要么被公私合营;农民不得不放弃他们刚刚得到的土地,加入人民公社。尽管在意识形态上,公社被定位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但在现实中,公社是国家为了控制农民所采纳的手段之一。为了快速地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国家不得不向农民伸手,攫取农业剩余,以加速资本的积累。但是,在分散的小农条件下,这种攫取的组织成本很高,而当时的经济管理者又没有利用和管理市场的经验,因此采纳了公社化这条路。如果公社的组织能够更理性一些,我们还不至于看到1959‐1962年的灾难;但是,大跃进期间的歇斯底里,给国家和民众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前所未有的饥荒,成为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块无法抚平的伤疤。然而,大跃进对中国的破坏虽然痛苦,但其效果却是暂时的。相比之下,文化大革命给中国造成的破坏,不是一代人可以恢复的。   如果祖父经历了1956‐1976这段历史,我相信他会和他的多数同志那样,有许多的不理解。但是,我也相信,他也会像他的多数同志那样 — 如果他没有在文革的迫害中丧生的话 — 在文革结束之后给予党一次改过的机会。相比之下,他可能更不愿看到今天的中国。不错,百姓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我们那个小村子里几乎家家有了电视机,或安装了电话,或买了手机。但是,有一些东西和他的理想格格不入。农民虽然比过去富有,但他们的社会生活却混乱了。公共事务无人组织,过去和谐一致的村庄建筑格局也被混乱的各式房屋打乱。年轻人纷纷到广东、浙江去打工,他们带回来的,却更多是失望和无助。城乡差距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大大扩大了,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缩小。另一方面,部分党的干部贪污腐化,权力在他们手中没有用来为百姓服务,而是用来攫取他们的个人收益。所有这些,都有违祖父的理想。  也许,最让祖父无法理解的,可能是,中国在过去六十年里好像是画了一个圈:他所投身的革命,初衷是造就一个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社会,而现在的中国,就其经济制度和社会形态而言,又仿佛回到了1956年、甚至是革命之前的样子。难道革命是不必要的吗?这个问题,既是我替祖父问的,也是我向我自己问的。经过几年的思考,我自认为找到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那就是:“革命是必要的。”   理解这个答案的起点是把中国革命放到近代世界历史中去认识。过去的三、四百年间的历史,是人类走出古代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历史。在古代社会里,独裁是常态,左右人们行为的往往不是理性,而是成见和迷信;而现代社会的标志是自由民主,是理性。两者针锋相对。在从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几乎所有原生性的国家都发生过革命,英国如此,法国如此,日本、俄国、西班牙也莫过如此。革命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古代社会造就了一批从中得益的利益集团,他们不愿失去过去所拥有的特权。   从世界的角度来看中国,我们就有必要把1840年以来的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在此之前,中国只有天下,没有国家。中国的国家认同是在抵抗帝国主义入侵的过程中形成的。无论是辛亥革命、五四运动,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它们的政治理念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们的出发点都是反帝反封建。虽然1840年之后的百年充满了杀戮,但中国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建构以及从古代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从大的历史尺度来看,用一百年来完成这个转型是值得的;与这个伟大转型相比,其中的种种意识形态之争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仔细比较一下1950年代的大陆和台湾,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两个地方除了执政党不同而外,其他方面都非常相似。两个地方都进行了彻底的土改;两个地方都强调发展重工业的重要性;两个地方都搞国营企业,而有都允许私人工商业的发展;两个地方都借助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攫取剩余;等等。这里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两地之间也存在很多差异,但共同的原因是,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都认识到社会平等对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而且,也正因为两地都造就了一个平等的社会,两地政府才能放开手脚搞经济建设;特别地,土改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因而政府才可能从农民手中攫取剩余而不至于引起他们的反抗。   就平等的社会而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到1978年间的历史也不是乏善可陈。不错,中国人民在这二十余年间所经历的苦难远多于他们所得到的幸福,而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年似乎画了一个圈,让中国从新回到了1956年之前;但是,在这二十余年间,我们在强化社会平等、提高民众能力以及建立民众的公民意识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在平等方面,公社制度和城市的公有制几乎完全剥夺了民众积累个人和家庭财富的权利,从而使得收入分配达到了极端的平等。这种平均主义制度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有极大的负面作用,但也起到了把中国社会彻底扯平的作用。另外,妇女大量参与就业,大大提升了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在提高民众能力方面,政府大力倡导识字运动,普及基础教育,普及基本医疗,使得中国到改革开放之初有了较好的人力资源准备。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在比较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发展的时候,多次强调中国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认为这是中国比印度增长快的主要原因。在建立公民意识方面,各种组织化手段开启了把民众从自然人转变为政治人的过程。这个过程还没有完成,但却是中国国家建构不可或缺的一环。民族国家不同于“天下”之处在于,在“天下”之下,一个人或一个小团体可以脱离其他人存在,而在民族国家之中,每个人都是国家这个共同体里的一员。因此,“天下”之下老百姓可以是自然人,而民族国家之中老百姓必须变成政治人,即公民,这是人类由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所必经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梁漱溟晚年在《这个世界会好吗?》里对自己在建国之初挑战毛泽东的自我批评。梁漱溟以及他同时代的乡建派所进行的乡村建设,其取向是不符合历史潮流的。历史要求他们做的,不是让农民回归传统,而是让农民参与国家建构的进程,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部分。今天,我们在农村所面对的任务仍然没有改变,而以村庄民主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是重建乡村社会的最佳选择。   平等的社会结构和民众能力的提高,为人民共和国后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提供了基础。民众能力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容易理解,我这里着重讨论一下平等的社会结构和高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平等的社会结构意味着中国没有强大的利益集团,政府的经济政策因此更可能着眼于国家的长期经济发展,而不是某些人群的短期利益。我们可以做一个思想实验,假想你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面对一个平等的社会,你会如何选择,而面对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你又会如何选择。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没有哪个社会集团有足够大的力量挑战你的统治,也没有哪个社会集团有足够多的财富来贿赂你,因此,你的理性选择是不迎合任何集团的利益,也不和任何集团结盟。我把这样的政府称为中性政府。因为它对社会集团保持中性态度,这样的政府才会放开手脚采取鼓励经济增长的政策,哪怕这些政策会伤及一些集团的利益。相反,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里,一些集团强大到足以推翻你的统治,或者富裕到足以用金钱把你收买了,你的理性选择就是做一个有偏的政府,更多地照顾强势集团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整体经济发展。由于中国社会不存在强势利益集团,中国政府在过去三十年里成为一个中性政府。回顾一下过去三十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经济政策都是有选择的,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企业改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等,无不是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但又伤及一部分人利益的举措。但是,政府政策没有长期偏向某些人群的利益,也没有长期伤害某些人群的利益;长期而言,即使是在政策层面上,各个人群得到的待遇也大体相当。   因此,在我看来,中国过去三十年不是对1956年之前简单的回归,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但是,我相信,祖父不会完全满意我给出的答案。也许他会赞同我对中国革命的总体评价,尽管他可能仍然认为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之争是重要的;也许他会赞成我对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的评价,尽管他可能仍然认为社会主义改造是必要的;但是,他肯定会继续问:“为什么现在的贫富差距比1956年之前大得多?为什么城乡差别在扩大?”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当然可以把责任推给市场。的确,市场天然地扩大贫富差距。但是,我知道这没有回答祖父的问题。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本可以做得更好。我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清楚;然而,我可以确切地告诉祖父的是,自二十六年前我面对他的遗像开始认真思考他短暂的生命的意义以及我即将开始的成年生命的意义之后,我已经获得了关于中国革命以及当代中国得失的一些答案。   六十年前,毛泽东在为人民英雄纪念碑所题写的碑文里写道:“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人民英雄纪念碑因为这个碑文将流芳万世,祖父因为是无数知名和不知名的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当中的一员而永垂不朽。   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和妻子在后海散步。我们避开繁华的商业路段,沿着湖边小道走到大杂院聚集的地段,这里更安静,也更自然。忽然闻听动人的合唱和配乐从不远处传来,循声行至一座亭子下,见一群由中老年男女组成的合唱和伴奏队伍在忘情地表演,周围观众云集。我们走到的时候,他们正在唱《山丹丹开花红艳艳》。演唱的是十来个五六十岁的妇女,领唱者是一位打扮鲜艳的老太太,嗓音高亢嘹亮,唱到最高音仍然底气十足;伴奏者是六七个同样岁数的男人,配器各式各样,中式的、西洋的,什么样的都有,但人人激情澎湃。演唱者、伴奏者、观众,所有人都如痴如醉,好一派祥和景象!我禁不住热泪盈眶。祖父九泉之下若有知,当感欣慰。   谨以此文献给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2009年6月9日初稿于北京至纽约的航班上 2009年6月25日定稿于世纪城家中
  9. 姚洋:跳出阴谋论与历史账,中国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环保 2009/10/29 | 阅读: 1791
    中国在气候变化的问题上,老是揣测别人的思路,老想人家可能是在玩阴谋,老去纠缠历史——这是不可能把事情做好的。高能耗这条路,走得越远,时间越长,对中国越不利。现在,中国的国际形象就是到处找石油、找矿石。奥巴马上台,国际政治的主流话题发生重大变化,中国政府面临全新的压力,同时也将迎来节能减排大推进的绝佳机遇。
  10. 姜尚中、小森阳一:2007年12月13日新宿纪伊国屋对谈
    政治 2009/07/22 | 阅读: 1545
    2007年12月13日,在日本东京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楼上的 Southern Theater,东京大学的两名知名教授——姜尚中和小森阳一进行了一次公开座谈。这次座谈是由“角川书店”出版社主办的《第26次角川ONE Theme 21》的一个环节。座谈的主题来自《战后日本一直在参与战争》(角川书店出版)一书的题目,这本书上市1个星期就销售一空,再版发行。我在这里主要介绍两人关于日本政治的评论发言。(日本 埼玉県:宮沢さかえ)
  11. 姜广辉:传统的诠释与诠释学的传统——儒家经学思潮的演变轨迹与诠释学导向
    思想 2008/03/26 | 阅读: 2664
    “每当社会变革的时代,便有重新诠释经典的迫切需要。现代人对古代经典诠释活动往往看作学究的嗜古成癖。这种漫画式的理解是不对的。事实正好相反,经典诠释活动常常反映出人们在新与旧之间、活的与死的之间进行选择的制度焦虑与人生焦虑。一部经典诠释的历史,即反映一社会共同体文化思想新陈代谢的历史。”
  12. 姜广辉: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
    历史 2009/07/22 | 阅读: 1549
    郭店一号墓的下葬时间,考古学界初步确定为公元前350年--300年,墓中的文献成书年代应当较墓葬时间为早,正是顾炎武所说的“史文阙轶,考古者为之茫昧”的时期。《郭店楚墓竹简》的出土正好可以补某些“阙轶”。
  13. 姜振昌:新时期鲁迅研究30年
    文学 2008/12/07 | 阅读: 1084
    “人”、“人性”、“反封建思想革命”、“历史的‘中间物’”、“主体意识”、“生命哲学”、“改造国民性”、“文化守夜人”、“审美”等这样一些观念和关键词,是新时期鲁迅研究的相当成功的建树。
  14. 姜文:关于《让子弹飞》和其他--访谈
    戏剧 影视 2012/09/14 | 阅读: 6150
    导演的是门槛最低的......不需要手艺,也不需要长相,也不需要训练。我也不想导演,也想有一牛逼导演,比如斯科塞斯那种,我也愿意当演员。情况跟你的理想总是有距离的,没能碰到我的斯科塞斯怎么办?
  15. 姜涛:五四新文化运动“修正”中的“志业”态度 ——对文学研究会“前史”的再考察
    人文 2012/05/04 | 阅读: 2023
    本文尝试于五四时期社会改造思潮的背景中,重新检讨郑振铎、瞿秋白等人的言论与活动,以及对“社会学”与“文学”的译介,重点分析了他们的“志业”态度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修正”潮流之间的对话关系,并在社会运动与文化运动的区分中,进一步揭示了这种态度内在的历史张力。
  16. 姜涛:清代人口统计制度与1741—1851年间的中国人口
    历史 2010/06/11 | 阅读: 2746
    清中叶自乾隆六年(1741)到咸丰元年(1851)的111年间,是清代有比较完全意义上的人口统计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人口空前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对于近代人口史的研究来说,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因为近代以来中国人口发展规模的基础以及人口分布的基本态势,都在此时得以确立,还因为这一时期不断增长的巨大人口本身,业已成为影响中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人们迄今对这一时期人口增长的实际状况仍有不少误解和歧见,因此有必要结合当时的人口统计制度加以进一步的申论和辨析。本文的考察即由此入手。 一、言人人殊的清代人口统计 清代是离我们时代最近的一个封建专制朝代,保存至今的人口统计资料也远比此前的朝代为多。但这为数众多的统计资料,向我们展示的却是一幅不可思议的人口增长画面:根据《清实录》的记载,顺治八年(1651)时,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为1063万余,以后虽迭有增加,但在顺治、康熙两朝的大部分时间内,人数增长极为有限,几呈零增长的状态(一度还出现负增长),直到80余年后的雍正十二年(1734),统计的“人丁户口”仅增至2641万余,即使加上所谓“永不加赋滋生人丁”仍只有2735万余。但再过7年后的乾隆六年(1741),所统计的“民数”便一举突破1亿大关,达到14341万人,为1734年统计数的5倍多。乾隆末年(18世纪末)的“民数”更高达3亿以上,为康熙年间统计数的10余倍。 不少人据此认为,乾隆朝,亦即18世纪的中后叶,是清代人口飞速增长的时期。而最初得出这一结论的,正是乾隆皇帝本人。1793年,已入耄耋之年的皇帝在一份“上谕”中说: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①]。 乾隆帝为人口不断的增长而忧心忡忡,但他的上述结论却是错误的。虽然从统计数字本身来看,1792年的“民数”是1710年的“人丁户口”的13.19倍,但这只是将不同的统计对象作比较而产生的一种假象。可是,皇帝“金口”一开,清人不便再作辨析,后人亦以讹传讹。时至今日,竟仍有人用乾、嘉、道时期的“民数”与顺、康、雍时期的“人丁户口”相较,以印证其有关清代人口增长过速的结论[②]。 也有人因此而对清代人口统计抱彻底否定的态度。王亚南就曾把包括清代在内的中国历代人口统计都讥为“一笔糊涂帐”,并断言不能从这些具体的数字中去发现中国的人口问题[③]。 其实,只要我们略加分辨就可发现,清代前期的“人丁户口”的统计与清中叶以后的“民数”统计,已分属两种统计册报体系,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尤应注意的是,近年的一些研究指出:所谓的“人丁户口”并不是“成丁”,即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性人口的统计,而是一种纳税“法人”单位的汇总。由于它的总数往往是预定的,所以区别于正常的人口统计;又由于它必须转化为具体的人户姓名,即落实到具体人头,所以又不是丁赋本身。清代前期对“人丁户口”的编审,实质上就是由州县地方政府核准、登记或变更这种纳税“法人”单位的过程。“人丁户口”的统计,与人口的实际增长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能按一定的比例(即所谓“丁口比”)折合成人口[④]。 乾隆六年(1741)以后的“民数”统计,按《清实录》的用语是“会计天下民数,各省通共大小男妇若干名口”,从原则上说,已属于人口统计的范围。所谓“天下民数”,实际上只是指各直省的汉族人口以及部分已入编氓的少数民族人口,但由于这部分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将其近似地看作全国人口的统计还是可以的。 即便如此,对1741—1851年间人口统计做进一步辨析,仍很有必要。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的“民数”统计中,也存在一些按正常的人口发展规律所无法解释的现象。根据《清实录》的原有记载和户部《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⑤]所作的补充、修正,我们可以把1741一1851年历年的民数统计(参见文后的“附录”。利用这一统计,可以很容易地制成人口变动曲线)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考察: 1.1741一1774年(乾隆六年一三十九年),民数由14341万人增加到22103万人。这一阶段中,1742年比1741年增加1600余万人,造成人口增幅过大(增长率高达114‰),其后则大体以较为平缓的速率逐年增长。平均年增长率为10.2‰,或每年增加190多万人。 2.1775—1794年(乾隆四十年一五十九年),民数由26456万人增加到31328万人。这一阶段因1775年比1774年猛增4000多万人口(年增长率高达197‰)而与第一阶段形成一个“陡坎”。但本阶段其后各年的增长也相当平缓,即大体保持在年增长率8.9‰,或每年增加250多万人的势头(唯一的例外是1778年,因比上年少2790万人而形成一个明显的统计“缺口”)。 3.1794—1812年(乾隆五十九年一嘉庆十七年),民数由31328万人增加到36169万人。这一阶段的统计“缺口”较多。由于这一期间的户部《清册》现已大部缺失,《清实录》的记载又过于简略,我们无法准确判断造成这些统计“缺口”的具体原因。据现存的道光朝的《清册》推断,不外乎由于灾荒或战事而影响到有关地区未能及时将人口查报(这也可以解释第二阶段中1778年的统计“缺口”)。如果排除这些缺口的干扰,则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民数的变动基本上仍是平滑上升的增长曲线:平均年增长率约为8‰,或每年增加近270万人。 4.1812—1851年(嘉庆十七年一咸丰元年),民数由36169万人增加到43189万人。这一阶段增长速率已明显减缓。由于鸦片战争和灾荒,部分地区民数缺报。虽然按规定,这些地区事后都必须补造(补造民数附于上报之年的《清册》之中,而不再对原《清册》进行订正),但因《清册》的残缺,我们无法将缺失的统计一一修订补全。根据业经修补校正的数据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仍呈上升的趋势,但平均年增长率已下降到4.6‰,或每年仅递增180万人。 曾对近代中国人口研究作出重大努力的美国人柔克义(Rockhill, William Woodwille, 1854—1914,美国外交家、汉学家,曾任驻华公使),考察过这一时期的人口资料,并计算了1743—1783年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由于统计数据不全、不准,加之计算中的一些错误,各相邻年代组的增长率表现为无规则的大幅度上下波动。柔克义对此困惑不解,从而对整个这一时期的人口统计报告的价值感到“完全失望”。他最后是只取1741年的数据,而将后继各年的数据全部割弃了。其理由是,1741年前的中国政府“强大而明智,它的政令比其后任何时候都得到更为忠实准确的执行。且帝国享受着完全的和平”[⑥]。其实这一理由同样适用于1741年后乾隆治下的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柔克义采用这一数据的真实原因不过在于清政府于此年第一次借编审之机清查了全国人口。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已在1741年查报了自己的全部“土著”人口。方志材料向我们显示,一些县分是在1741年以后的几年中,如江苏省震泽县就是直到乾隆九年(1744)才逐户清查人口并有准确数字上报的[⑦]。这一事实表明:1741年后的几年间人口统计数据的大幅度上升,并不是实际人口突然飞跃增长,而是各地陆续清查人口并将其上报的结果。柔克义彻底否定1741年后的民数统计的做法显然不妥。 一些研究中国近代人口的学者把注意力集中于1775年统计人口的大增长之上。 俄国人杂哈劳(Zakharov, Ivan Illich, 1814—1885,俄国领事官,汉学家)于1848年指出:1775年人口大增长,是疆吏们为迎合皇帝的意愿故意多报四千万人口,在随后历年编造的户口统计中,可能也未及时将这些虚报数字删去。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口学者陈长蘅对杂氏之说深信不疑。在他所作的关于近代人口的估计中,对1775年以后历年的人口数都向下作了大幅度调整[⑧]。 罗尔纲和何炳棣等人的意见正好与此相反。罗尔纲援引乾隆皇帝1775年批评湖北应山等地不以实际人数上报的“上谕”,认为1776年人口数字(引者按:实为1775年统计数字,展期到第二年上报)是可靠的,因为这是皇帝加以“严切的整顿”的结果[⑨]。何炳棣则进一步指出:1741—1775年间的人口统计是不完全的;而1776年以后,因为保甲功能的健全,统计数字相对来说要可靠得多[⑩]。可是仍有人对何炳棣的结论性意见表示怀疑。因为就在他所认为的统计数据可靠的1775一1851年期问(按何的分期是1776—1850年),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的现象极为严重。对这一时期,特别是期末的人口总数,也有人认为偏高,而予以删削[11]。 无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都为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了贡献。为使有关的研究能进一步深化,对乾隆年间所确立的“民数”统计制度进行一番动态的考察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二、乾隆初年对人口统计制度的变革 18世纪初,康熙皇帝在多次巡视南方以后,觉察到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不能反映实际的人口,并感到有必要对“人丁”的实数加以确查,这导致了康熙五十一年二月(1712年4月)有关“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上谕”的发布。为贯彻这一“上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没有使皇帝达到其了解“人丁”实数的初衷,但促进了丁赋征收制度的变革,为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准备了条件。这一发展变化又导致了沿袭已久的人丁编审制度与赋税征收的分离,终于为乾隆年间人口统计制度的根本变革打下了基础。 与康熙皇帝强调了解“人丁”实数的意愿不同,乾隆皇帝上台伊始就下决心掌握全体“民数”。《清实录》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末,第一次没有按惯例登载是年的“人丁户口”及“永不加赋滋生人丁”。这一状况持续了6年。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第7年即乾隆六年,正届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之期,年轻的皇帝提前于乾隆五年冬正式下令清查全国户口。为了顺利完成由清查“人手”(人丁)到清查“人口”(民数)的转变,皇帝看来很费了一番脑筋。他援引早已成为经典的“周官之法”,并特地选定在冬至月的朔日发布了“上谕”,从而使得这一变革显得极其庄严神圣,符合古制而无可非议。“上谕”指出: 周官之法,岁祭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非独冢宰据之以制国用之通,凡授田兴锄,赒急平兴,以及岁有灾祲,移民通财,薄征散利,皆必于民数谷数若烛照数计,而后可斟酌调剂焉。 “上谕”抨击了秦汉以降的户口统计,唯对唐代贞观之初评价甚高。在回顾了康熙、雍正时“新增人户,不另加丁赋”,“勤恤民隐,广储仓谷”等周渥德意之后,又痛斥各省虽有五年编审之规,州县常平仓亦有岁终稽核之法,而奉行者仅“于登耗散敛之间,循职式之旧,殊不知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上谕”要求“自今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奏闻”,“各省具奏户口数目,著于编审后举行”。具体措施,则由户部议奏[12]。 17天后,户部提出了原则方案: 查定例,五年编审人丁,每年奏销仓谷。今特降谕旨,欲周知其数,以通计熟筹而为之备。请嗣后编审奏销仍照旧办理外,应令各督抚,即于辛酉年(1741)编审后,将各府州县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大小各口,一并造报,……俱于每岁十一月缮写黄册奏闻。[13] 何炳棣对户部的方案极为赞赏,评论说:“如果户部的建议能毫无保留地被采用的话,中国很可能从1741年起就有了人口普查制度了。”[14]其实,户部的规定有其含混和不切实际的地方,如五年编审之外每年再清查户口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行不通的。以农立国的中国似乎也注定了自己不能成为近代第一个实施人口普查的国家[15]。户部的方案虽得到乾隆帝批准,但出台后不久就遭到了强有力的反对。御史苏霖渤在奏疏中明确指出: 户部议行岁查民数一事,止可验生息之蕃,难据作施行之用。盖向例五年编审,只系按户定丁。其借粜散赈,皆临时清查,无从据此民数办理。且小民散处乡僻,若令赴署听点,则民不能堪;若官自下乡查验,则官不能堪;仍不过委之吏胥而已。况商旅往来莫定.流民工役,聚散不常,以及番疆苗界,多未便清查之处,请降旨即行停止。[16] 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外,他特别强调了吏胥借清查而扰民的可能严重后果: 事本烦重,则借口之需索多端;地复辽阔,则乘便之贪求无厌。重则入室搜查,生端挟诈;轻则册费路费.坐索无休。至敛钱之乡保人等,就中分肥,皆属情所不免……是小民未及沾惠,先已耗财不赀矣。 而且从编查的结果看,似乎也不值得为此大动干戈: 迨至汇册奏闻,仍仅得其大略,究非确数。而小民滋累业不可以数计也。[17] 标榜爱民的皇帝对此意见自然十分重视,他下令大学士与九卿会议。讨论的结果是: 查各省户口殷繁,若每岁清查,诚多纷扰。应俟辛酉年编审后,户口业有成数,令各督抚于每岁仲冬,除去流寓人等,及番苗处所,将该省户口总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毋庸逐户挨查。 皇帝对此又“从之”。[18] 户部的方案被否决了。这既有技术上的困难,更有政治上的考虑。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廷臣们并不认为实施人口普查对维护统治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们所见到的户部的最后规定是这样的: 造报民数,每岁举行,为时既近,而自通都大邑以及穷乡僻壤,户口殷繁。若每年皆照编审造报,诚恐纷烦滋扰。直省各州县设立保甲门牌,土著流寓,一切胪列,原有册籍可稽。若除去流寓,将土著造报,即可得其数目。令该督抚于每年仲冬将户口实数与谷数一并造报,以免纷扰。至番疆苗界,向来不入编审,不必造报。[19] 这一规定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清政府无意利用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制度为清查全体人口服务; 第二,人口造报不是在重新确查人口实数的基础上进行,而只是利用现成的保甲册籍; 第三,实际造报的人口,不仅不包括向来不入编审的“番疆苗界”,甚至也不是保甲册籍上的全部人口,而仅是将“流寓”(即外来的移民人口)除外的所谓“土著”人口。 可见这一规定本身缺陷不少。只报“土著”不报“流寓”的规定,必然使上报人口大大低于实际人口,有违皇帝要求掌握民数的初衷。不仅如此,当时的保甲制度还远没有完善到足以承担全国户口查报的任务,原本为丁赋征收服务的人丁编审也仍照旧如期举行。但新的原则既已确立,两者的最终命运也就因此而被决定了。 三、保甲制度的完善与人丁编审的废止 和以往历代的统治者一样,清政府很重视作为人口管理的重要设施的保甲组织。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伊始,即下令“制编置户口保甲之法”[20]。康熙四十七年(1708),再次令部臣议奏,“申行保甲之法”。具体规定是: 一州一县城关各若干户,四乡村落各若干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若村庄人少,户不及数,即就其少数编之。……客店立簿稽查,寺庙亦给纸牌。 雍正四年(1726),鉴于人丁编审制度在户口清查职能上的名不副实,直隶总督李绂提议以严密的保甲制度取而代之。但在当时,摊丁入地尚未全面摊开,李绂建议的重点也只在编查实在人丁(即成年男子),人丁编审并未因此而废除。廷臣们议定,由户部重新议定保甲条例,经批准后“严饬立行”。 同年,定棚民、寮民照保甲之例,对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棚民、广东省寮民加强了管理。七年,准广东疍民登岸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八年,准江南常、昭丐户削除丐籍,“同列编氓”;九年,令甘肃回民“通编保甲”;十一年,又对台湾府流寓人口编排保甲作了具体规定。 总之,雍正一朝对人口的管理加强了,保甲制度更完善了。这就为乾隆年间利用保甲清查户口创造了条件。 但乾隆初年对保甲的设置比雍正时的雷厉风行有所倒退。乾隆元年(1736),江西省一些“穷乡僻处”尚未编设保甲。清廷对该省的指示是“令州县官详酌形势,妥善办理,勿任吏胥夤缘为奸,扰累户民。”至于其他各省,“均听各省督抚自行酌量办理”。 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廷臣们议准保甲条例15条,开始对人口管理全面立法。条例对“绅衿之家”、“旗民杂处”、“吏民杂处”、“客民在内地贸易,或置有产业者”,都强调与齐民“一体编列”。对“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对盐厂井灶、矿厂、煤窑乃至山居棚民、寮民、商船、渔只、寺观僧道、流丐等,也都有具体的编查规定。四川迁入人口最多,条例于此还特别强调“川省客民,同土著一例编查”。这才真正为全面推行保甲制度,并以此查报人口提供了决定性的保证。而此时上距各直省初次查报民数已有16年之久了。 从1741年第一次查报“民数”,到1772年“永停编审”之前,由于保甲制度的不健全,一些地区的人口造报,是利用编审的机会进行的。从表面上看,自从康熙末年“永不加赋”及雍正年间推行“摊丁入地”以后,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已渐失其为征收丁赋服务的职能,似已无存在的必要。而实际上,正因为丁赋征收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才使得编审有可能彻底摆脱赋税的影响,真正做到“与一定之丁银全无关涉”(李绂语),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人口统计的职能。如据湖北襄阳府的记载:“乾隆二十一年编审,一州六县民户共106 334,口431 382,内随粮成丁26 134,滋生不加赋成丁6 371,土著不成丁大男女264 670,小男女134 207。”[21]显然,这届编审查造了除“流寓”外的全部“土著”的大小男女人口。另有一些地区,如前引江苏省震泽县,虽未利用五年编审之期,却也是由知县“逐户清查”才得人口实数。可见,编审的形式对查报人口来说,是有生命力的。 然而,随着赋税制度的改革,五年编审人丁之举渐失其财政意义,因而最终还是遭到了“永行停止”的厄运。 乾隆十一年(1746),皇帝首先下令停止了江西省对妇女的编审。谕令指出: 向来江西省每逢编审之年,丁男之外,又有妇女。盖缘从前有盐钞一项,分给小户计口纳钞。既有妇女应征之项,则不得不稽其存亡增减,是以入于编审之内也。……今盐钞既已摊入地粮之内,则是妇女已无可征之项。何必存此编审虚名,徒滋扰累!嗣后编审,妇女著停止。[22] 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于摊丁入地的基本实现,皇帝下。令永停编审: 编审人口旧例,原因生齿繁滋,恐有漏户避差之弊,是以每届五年查编造册,以备考核。今丁银既皆摊入地粮,而滋生人户,又钦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赋。则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无裨实政。况各省民谷细数,俱经该督抚于年底专折奏报,户部核实具题,付之史馆记载。是户口之岁增繁盛,俱可按籍而稽,而无藉五年一次,另行查办。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23] 编审在乾隆六年(1741)以后,又举行过六屈,即“永行停止”了。此后的人口查报便走上了专倚保甲册籍的道路。后人对这一转变褒贬不一。光绪《畿辅通志》的编者认为: 旧志止载丁数,所以重编审,亦以稽徭银也。自雍正二年丁银摊入地粮,而雍正志仍载人丁,不计户口,于义为疏。至乾隆二[三]十六年停止编审,清查户口,实合古者民数为重之意。[24] 这看来是就编审只载人丁,不以实际户口统计上报的这一面讲的。而湖北《襄阳府志》的编者却认为: 自停止编审后,州县户口不足为据……若胥吏以意增减之为,固无取焉。[25] 这却是对编审停止后,胥吏得“以意增减”,造成州县户口册籍“不足为据”进行了抨击。 两种看法正好反映了乾隆时期新的人口统计制度在确立过程中的两重性发展:一方面,由编审人丁到清查民数,统计上报的对象扩大(或更确切地说,是转变)为全体人口,使人口统计更接近于实际,这是它肯定的、进步的一面;另一方面,由直接的面对面的“按户定丁”改为间接的按册籍上报,不仅在统计对象的准确性上打了折扣,也为吏胥的任意编造提供了可能,这又是它消极、落后的一面。而这一面很快就得到了暴露。 四、全面清查及补苴罅漏 乾隆四十年(1775),亦即下令停止编审刚刚3年之后,皇帝就因地方州县人口造报的不实而大感震怒。事情是由湖北巡抚陈辉祖的奏报而引起的。奏报提及一些州县的民数册籍中,每年滋生人口过少而与实际情形不符的现象。如应城一县,每年止报滋生8口。应山、枣阳止报20余口或数口,而且每年滋生数目,一律雷同,等等。乾隆帝认为此事“实属荒唐可笑”。他指出: 各省岁报民数,用以验盛世闾阎繁庶之征,自当按年确核。岂有一县之大,每岁仅报滋生数口之理?可见地方有司向竟视为具文,而历任督抚,亦任其随意填造,不复加察,似此率略相沿,成何事体![26] 措辞严厉的“上谕”对“率略相沿”的各省督抚无疑是极大的震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乾隆帝废止了“编审”这一清查形式,但各地为了贯彻谕旨,还是不得不展开了对人口的全面清查。我们在江苏《溧水县志》中找到了有关在乾隆四十年(1775)“奉旨饬查确实民数上之于朝”的记载[27]。而这次全面清查的结果,便是1775年全国民数统计的猛增。从绝对数看,该年的民数比上年增加4000多万,增长率高达20%。 能否因为统计数字的猛增便断言各省疆吏“多报人数迎合上意”呢?不能。事实上,所谓的“上意”只是要求各地造报人口实数,而不允许“约略开造”。1775年的民数(展期到次年造报)是建立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之上,应是可信的。但为什么各地“奉旨饬查确实民数”的结果竟造成了统计数字的猛增且增幅如此之大呢?内中的原因必须认真探究。 皇帝所指摘的“约略开造”现象,应是造成统计偏差的原因之一,但并非主要原因。所谓“约略开造”实际是地方当局对当地人口状况的一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编审或其他形式的人口清查的基础之上(即所谓“户口业有成数”)。因此它所产生的误差,主要是人口绝对数的不准确。除非完全是闭门造车,它所反映的人口大致规模,不可能有太大出入。但1775年统计数如此大幅度的猛增,却不是用所谓“约略开造”就能解释得了的。“约略开造”不可能产生在全国范围内平均高达20%的统计偏差。 表1 1771—1776年各直省统计人口的增长 地 区 1771年人口 a 1776年人口 b 增长人口 c =b-a 增长率 d =c/a ×% 总 计 214 647 251 268 238 182 53 590 931 24.97 奉天(含吉林) 750 896 839 071 88 175 11.74 直 隶 16 770 283 20 567 175 3 796 892 22.64 安 徽 23 683 500 27 566 929 3 883 429 16.40 江 苏 24 277 755 28 807 628 4 529 873 18.66 江 西 11 745 196 16 848 905 5 103 709 43.45 浙 江 17 092 323 19 364 620 2 272 297 13.29 福 建 8 170 630 11 219 887 3 049 257 37.32 湖 北 8 532 187 14 815 128 6 282 941 73.64 湖 南 9 082 046 14 989 777 5 907 731 65.05 山 东 25 999 599 21 497 430 -4 502 169 -17.32 河 南 16 678 506 19 858 053 3 179 547 19.06 山 西 10 626 448 12 503 415 1 876 967 17.66 陕 西 7 425 445 8 193 059 767 614 10.34 甘 肃 13 215 891 15 068 473 1 852 582 14.02 四 川 3 068 199 7 789 791 4 721 592 153.89 广 东 7 068 191 14 820 732 7 752 533 109.68 广 西 4 794 493 5 381 984 587 491 12.25 云 南 2 207 650 3 102 948 895 298 40.55 贵 州 3 458 005 5 003 177 1 545 172 44.68 资料来源:《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一》。 利用表1的分省统计(因无1774、75两年的分省统计,改用1771、76两年的数据),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首先,不难发现,各省的增幅是很不相同的。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四川省,从307万人增加到779万人,增长率高达154%,其次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增长幅度最小的是陕西省,从743万人增加到819万人,增长率为10%,其次为奉天(含吉林)、广西、浙江等省或地方。甚至还有出现负增长的:山东省由2600万人降到2150万人,增长率为-17%。值得指出的是,各省人口增幅的大小,与各省移民人口(即“流寓”)的多少密切相关:人口增幅最大的几省,都是清初以来有大量移民迁入的省份;而出现负增长的山东,恰正是一个移民人口迁出大省。 其次,再考查乾隆皇帝的“上谕”(参见下文所引的同年的另一“上谕”及第二年编纂的《户部则例》条文),可发现与1741年的规定有很大差异:1741年的规定明确要求各地上报民数时将“流寓”人口除外,1775年的谕旨却强调必须将“实在民数”通核上报。显然,这种由“本籍主义”向“现住主义”指导原则的改变,才是造成1775年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或者换一角度,我们毋宁说:正是1741年将“流寓”人口除外的所谓“本籍主义”的规定,造成了1741—1775年间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较大幅度的偏低。 像1775年这样的全国规模的人口清查,直到1851年没再举行过。乾隆帝寄希望于地方官员平日对保甲编查的尽心职守之上。仍是在1775年,他在另一份“上谕”中指出: 现今直省通查保甲所在户口人数,俱稽考成编,无难按籍而计。嗣后各督抚饬所属,具实在民数上之督抚,督抚汇折上之于朝。朕以时披览,即可悉亿兆阜成之概,而直省编查保甲之尽心与否,即于此可察焉。其敬体而力行之,毋忽![28] 这真是一个妙想。在他看来也许是一举两得:因为若要上报准确的人口数字,必须尽心编查保甲册籍;而保甲编查的尽心与否,又可根据上报数字的准确程度来检验。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怎样才能得知上报民数的准确性呢?显然应该有一个参照系,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人口的普查。不过,要求一个刚因“扰民”而废除了五年一举的编审的皇帝这样做,是不可能的。1776年编纂的《户部则例》的有关条款,集中体现了皇帝的这一指导思想: 令督抚统饬所属各州县查具实在民数,于每岁十月内同谷数一并造册咨部汇题。若造报不实,予以议处。凡州县造报每岁民数,令各按现行保甲门牌底册核计汇总,无庸挨户细查花名。若藉端滋扰或科派者参究,若奏报逾限者即行查参。至从前五年一次编审增益人丁造册奏报之处,永行停止。[29] 在乾隆帝治下的最后二十年间,清廷未再对保甲查报人口的制度作任何实质性的变动。一些新规定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 乾隆四十九年(1784)规定: 各州县编查保甲,即注明每户口数。每年造册送臬司查核。至外来雇工杂项人等姓名,各胪列本户之下……[30] 这一规定的贯彻也在地方志中得到了反映。据陕西《洛川县志》,该县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共18 605户,90 293口。记载说明: 此据保甲册。流寓、客商、兵丁、军流、雇工、僧道等,一例编入。实在土著、寄籍为87 510口,往来无常者2 783口。较上届民数减2户,添男妇大小4口。[31] 不仅定居的全部土著、寄籍人口,连短期逗留的所谓“往来无常者”也在统计之列了。 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谕令则对统计人口的截止时限作了规定: 各省年终汇奏事件毋庸陆续具奏,著于每年十月内截数,咨报军机处,仍交部分别核议、具题。[32] 至此,乾隆初年开始形成的建立在保甲体系基础上的人口统计制度,在形式上已臻于完备,以致乾隆帝的后继者们,没有对此作任何进一步的规定。 几十年后,当西方人的足迹越来越多地印上东方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的时候,他们起先是为中国的众多人口而震惊,并怀疑人口统计的正确性。但当他们在对中国的人口统计制度作了进一步了解后,认识到:中国在人口统计方面享有西方所没有的种种方便,而最主要的就是利用了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中国人是完全可以得到可靠的人口数字的[33]。当时中国自己的政论家们也认为“理户口之法,莫善于保甲”[34]。然而,这里存在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官员们是否还力行保甲,并据以上报民数。因为“法久必怠,怠久必弊”。 事实上,嘉庆、道光两朝的统治者把相当多的精力花在对保甲制度的整顿上。这首先当然是社会治安的需要,但同样也反映了统治者要求掌握人口实数的愿望。如嘉庆十五年(1810)的一份“上谕”指出: 每岁编户审丁汇册报部,间遇水旱偏灾,发帑赈恤,按册而稽,自不至于浮冒,立法最为详密。乃奉行既久,竟同具文。……偶遇偏灾散赈,则奸吏蠹胥浮开户口,较岁报丁册往往增多,任意弊混,殊不成事体。[35] 嘉庆十四年(1809),皇帝曾亲自过问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的一起地方官员乘赈灾多报户口,并毒害察访委员的案件。谋杀委员的山阳县令被处斩,包庇他的知府被处绞,两江总督以下多位要员被革职[36]。 道光皇帝即位之初,也曾着力抓过保甲户口的编查工作。[37]道光十二年(1832),皇帝过问了一起地方官员上报户口失实的案件。凑巧,这事也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不过这次的当事者,盐城县知县孔昭杰被指控故意少报户口。道光帝下令两江总督陶澍等人查明有无情弊。经江宁布政使等实地调查证明,这位知县并不是故意少报人口,而是因为县境被灾甚重,下乡挨查时,“必须见户见人始行入册”。而当时全县逃荒在外人口太多,“是以造册时每一户一、二口者居多,每户数口者较少。”陶澍等人的结论是:“该县孔昭杰办理稍涉拘泥,系为预防冒混起见,尚非故意从刻,不能认真之比。”原来是这位知县办事太认真了。皇帝对此自然无话可说,朱批“知道了”完事[38]。 此事说明,迟至道光中叶,像江苏这样的人口大省,对人口的统计和管理还是相当严密的(尤其是因天灾人祸需要重新清理以便赈济的地区)。此时的户部《清册》中,凡因战乱灾荒等天灾人祸而缺报的地区,基本上都在事后作了补造,亦可为之佐证。 五、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 在上述对人口统计制度考察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就1741—1851年间,即乾、嘉、道三朝的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作一大概的估量,并依此估算当时实际应有的人口规模。 对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我们不难作出判别。因其不包括所谓“流寓”人口在内,很显然,是一个比实际人口有较大幅度偏低的不完全统计。 但对1775—1851年间的统计人口,作出一个明确的判断却要困难得多。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看,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仍较实际人口有一定程度的偏离,而越到后期,偏离的程度可能更大些。总的趋向则是偏低,这和迄今的一些研究者认为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偏高的印象正好相反。 首先,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现象愈益严重,是造成统计人口愈益偏差的主要原因。人口统计中所谓“人为编造”的现象,亦即乾隆帝在1775年所批评过的“约略开造”。正如前文所述,这其实是州县地方当局对本地人口的一种估计。这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对保甲人口编查的基础之上。由于这种编查(亦即对人口的清查)实际上不可能每年举行,由地方官员或吏胥对当地人口及其变动状况进行估计后上报,就成了经常的、普遍的现象。人口运动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没有突发性事件,如天灾人祸等造成较大的人口变动,由地方当局作出的这种估计一般不会偏离实际太远。而一旦有较大的变动时,对人口的重新清查、册籍的重造、核实等工作也就开始了。因此,册报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取决于各地方当局对人口清查的频度和认真程度:如两次清查间隔时间短,州县工作认真,其偏离程度就要相应小一些;反之,就要大一些。如清查的时间间隔过大,或干脆无清查,就会造成统计人口失实。从各地册报的情形看,统计失实大体有两种表现形式;一、长期沿袭同一册报数字。如四川省泸州,嘉庆十六年(1811)上报户口为148 470户,446 055口,而道光三年(1823)该州册报数据竟与此完全一样。与沪州情形相同的还有石砫、太平二直隶厅。而四川其余府州统计人口在这12年间都有程度不等的增长,增幅大者可达40%[39]。不过这种表现形式较为少见,更多的是二、长期沿袭同一(或保持大体相同的)增长数字,其结果造成平均增长率的下降趋势。这在道光年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当然,道光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下降,首先仍是建立在道光初年对保甲编查的整顿清理之上,即建立在一定的事实依据之上的)。 其次,统计报告中少报、漏报、缺报等现象相当严重。 一些边远省份存在着大批保甲编查未到的地方。西南诸省,如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居住或与汉族混居。这些人口,或是完全没有上报,或是严重缺报。据美籍学者李中清的估计,1850年前后,仅云南、贵州及四川南部地区,至少有500万以上的人口没有登记造报[40]。东三省是满族发祥之地,曾严禁汉人移居,但“禁之亦不能止”,“以至每查办一次,辄增出新来流民数千户之多。”[41]大量汉族人口,因系非法移居,也无法以正常渠道清查上报。另外,一些省份的边远山区,如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安徽以及湖北、陕西,四川等省边界毗邻山区,都有大批棚民、寮民居住,对这些人口的查报,也有相当的困难。 即使人口比较稠密,保甲编查较严的地区,缺户、漏口(尤其是妇女、儿童)也是常事。乾隆时代的官僚陈宏谋曾经建议:保甲编查可将妇女、儿童排除在外[42]。这一建议遭到清廷否决。但各地的人口造报中,实际注重的,往往仍是成年男子。江苏各地在乾隆以后编纂的方志中,很多仍只载男丁数。《嘉庆一统志》中,江苏宁属4府2州的所谓人口数,实际只是男丁的统计。有些地方人口虽然男女并造,但妇女、儿童遗漏很多。如广州府新宁县1828年人口统计,男子为128 863人,女子仅为68 109人,性比例高达189[43]。江苏如皋县自1775年到1804年的人口统计中,性比例竟持续30年高达145左右[44]。广东东莞县1786—1796年间的人口统计,性比例更持续高达令人无法置信的190左右[45]。 江苏青浦县地处江南,“女子城中勤针黹然脂夜作,村居则芸耨纺绩,靡事不为”[46],妇女因劳动创收多,社会地位较高。据表2显示,成人的性比例尚属正常,但女性儿童所占比例太低,显然是少报了。如儿童性比例也按成人的114计,仅少报的幼女人口一项,即可达总人口的10%以上。 表2 嘉庆二十一年(1816)青浦县人口、性比例及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大小男妇 男丁 妇女 幼童 幼女 209 094 82 898 72 854 40 456 12 886 性比例 成人 114 儿童 314 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25.3 资料来源:光绪《青浦县志》卷6。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清政府对人口统计数字进行汇总的过程中,常有部分地区人口缺报。虽然在户部《清册》中这些缺报地区都有明确记载,但在《清实录》等文献中却往往得不到反映,一般研究者也往往忽略。如福建台湾府,自嘉庆十七年(1812)起,一直未造报人口。而该府嘉庆十六年(1811)时,汉族人口即已超过200万人,光绪十三年建省时更高达320余万人[47]。可见这种因地区缺报而造成的人口统计上的短缺,数目也相当可观。 最后,我们不可忘记,不在民数统计之中的满清宗室贵族、八旗、绿营兵籍人口、蒙、藏等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虽然不多,但始终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定的比例。 将上述各因素都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得出1850年前后统计人口的偏低程度,取一保守的估计,不妨定为5%左右。如此,则1850年前后的实际人口至少应达到4.5亿左右。 至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则应先将“流寓”人口所占的比例考虑在内。这可按1775年统计人口的增长幅度即约20%进行推导。如此,则期初,即1740年前后包括“流寓”人口在内的民数,应不少于1.9亿(这里不取1741年过于偏低的数据,而按1742年的1.6亿进行推计)。再加上5%的误差修正,则1740年前后全国实际人口,可能已达2亿左右。 罗尔纲先生曾判断,1680年代平定三藩之乱之后,到1730年代,是清代人口发展最快亦即人口增长率最高的时期。这一判断是有说服力的[48]。而本文的考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18世纪中后叶,即乾隆年间人口增长最速的错误印象。 六、简短的结论 清中叶所确立的建立在保甲编查基础之上的人口统计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它对于清代前期实行的人丁编审制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从名不副实的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发展到对全体“民数”的统计,是一根本性的转变。它使得中国的人口统计第一次彻底地摆脱了赋税的束缚,从而能够较为真确地反映人口变动的实际。以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作为人口造报的基础,是清代统治者对人口统计的一大贡献。它使得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得到相当准确的分门别类的人口统计,也使得一个数亿人口大国(有人认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的统治者可随时对全国的人口规模和分布做到胸中有数。这在世界人口统计史上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但由于统计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首先是缺乏定期人口普查的制度上的保证)以及其他种种原因,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离,而从总体上说,是偏低而不是偏高。这可以修正我们既有的对清代人口发展的错误印象。 附录 1741—1851年历年人口统计 年 度 公元(年) 民 数 校 正 数 乾隆六年 1741 143 411 559 乾隆七年 1742 159 801 551 乾隆八年 1743 164 454 416 乾隆九年 1744 166 808 604 乾隆十年 1745 169 922 127 乾隆十一年 1746 171 896 773 乾隆十二年 1747 171 896 773 乾隆十三年 1748 177 495 039 乾隆十四年 1749 177 495 039 177 538 796 乾隆十五年 1750 179 538 540 乾隆十六年 1751 181 811 359 乾隆十七年 1752 182 857 277 乾隆十八年 1753 183 678 259 乾隆十九年 1754 184 504 493 乾隆二十年 1755 185 612 881 乾隆二十一年 1756 186 615 514 乾隆二十二年 1757 190 348 328 乾隆二十三年 1758 191 672 808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194 791 859 乾隆二十五年 1760 196 837 977 乾隆二十六年 1761 198 214 555 198 214 553 乾隆二十七年 1762 200 472 461 201 013 344 乾隆二十八年 1763 204 299 828 乾隆二十九年 1764 205 591 017 乾隆三十年 1765 206 993 224 乾隆三十一年 1766 208 095 796 乾隆三十二年 1767 209 839 546 209 749 547 乾隆三十三年 1768 210 837 502 乾隆三十四年 1769 212 023 042 乾隆三十五年 1770 213 613 163 乾隆三十六年 1771 214 600 356 214 647 251 乾隆三十七年 1772 216 467 258 乾隆三十八年 1773 218 743 315 乾隆三十九年 1774 221 027 224 乾隆四十年 1775 264 561 355 乾隆四十一年 1776 268 238 181 268 238 182 乾隆四十二年 1777 270 863 760 乾隆四十三年 1778 242 965 618 乾隆四十四年 1779 275 042 916 乾隆四十五年 1780 277 554 431 乾隆四十六年 1781 279 816 070 乾隆四十七年 1782 281 822 675 乾隆四十八年 1783 284 033 785 284 033 805 乾隆四十九年 1784 286 331 307 乾隆五十年 1785 288 863 974 乾隆五十一年 1786 291 102 486 乾隆五十二年 1787 292 429 018 乾隆五十三年 1788 294 852 089 294 852 189 乾隆五十四年 1789 297 717 496 乾隆五十五年 1790 301 487 115 301 487 114 乾隆五十六年 1791 304 354 110 304 354 160 乾隆五十七年 1792 307 467 279 乾隆五十八年 1793 310 497 210 乾隆五十九年 1794 313 281 795 313 281 295 乾隆六十年 1795 296 968 968 嘉庆元年 1796 275 662 044 嘉庆二年 1797 271 333 544 嘉庆三年 1798 290 982 980 嘉庆四年 1799 293 283 179 嘉庆五年 1800 295 237 311 嘉庆六年 1801 297 501 548 嘉庆七年 1802 299 749 770 嘉庆八年 1803 302 250 673 嘉庆九年 1804 304 461 284 嘉庆十年 1805 332 181 403 嘉庆十一年 1806 335 369 469 嘉庆十二年 1807 338 062 439 嘉庆十三年 1808 350 291 724 嘉庆十四年 1809 352 900 024 嘉庆十五年 1810 345 717 214 嘉庆十六年 1811 358 610 039 嘉庆十七年 1812 333 700 560 363 695 492 嘉庆十八年 1813 336 451 672 嘉庆十九年 1814 316 574 895 嘉庆二十年 1815 326 574 895 嘉庆二十一年 1816 328 814 957 嘉庆二十二年 1817 331 330 433 嘉庆二十三年 1818 348 20 037 嘉庆二十四年 1819 301 260 545 371 580 173 嘉庆二十五年 1820 353 377 694 373 773 394 道光元年 1821 355 540 258 道光二年 1822 372 457 539 道光三年 1823 375 153 122 380 619 569 道光四年 1824 374 601 132 382 439 631 道光五年 1825 379 885 340 387 026 888 道光六年 1826 380 287 007 386 081 958 道光七年 1827 383 696 095 388 608 215 道光八年 1828 386 531 513 390 755 718 道光九年 1829 390 500 650 道光十年 1830 394 784 681 道光十一年 1831 395 821 092 道光十二年 1832 397 132 659 道光十三年 1833 398 924 036 道光十四年 1834 401 008 574 道光十五年 1835 401 767 053 403 052 086 道光十六年 1836 404 901 448 道光十七年 1837 405 923 174 406 984 114 道光十八年 1838 409 038 799 道光十九年 1839 410 850 639 道光二十年 1840 412 814 828 道光二十一年 1841 413 457 311 道光二十二年 1842 414 686 994 416 118 189 道光二十三年 1843 417 239 097 道光二十四年 1844 419 441 336 道光二十五年 1845 421 342 730 道光二十六年 1846 423 121 129 道光二十七年 1847 424 938 009 425 106 201 道光二十八年 1848 426 737 016 426 928 854 道光二十九年 1849 412 986 649 428 420 667 道光三十年 1850 414 493 899 429 931 034 咸丰元年 1851 432 164 047 431 894 047 资料来源:民数据《清实录》历年有关各卷卷末。“校正数”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原载《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5期,经作者校订) --------------------------------------------------------------------------------[①] 《清高宗实录》卷1441,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②] 参见《华工出国史料汇编》序言中有关闽、粤二省人口增长的论述,中华书局,1985年版。[③] 王亚南:《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与中国人口问题》,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4页。[④] 参见Pingti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Cambridge, 1959,Chap. Ⅱ;潘喆等《论清代的人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1期;姜涛《1741年前的清代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0年2期。[⑤] 按:此类《清册》按年编纂,一式二份,是《清实录》民数统计的依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1787—1898年间较为完整的《清册》。[⑥] W. W. Rockhill, An Inquiry into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05, pp. 665, 673. [⑦] 参见乾隆《震泽县志》(光绪重刊本),卷4。[⑧] 陈长蘅:《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55、81页。[⑨] 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卷1期,1949年,第26—29页。[⑩] Pingti Ho,前引书,第三、四章。[11] 参见Irene B. Taeuber and Nai-Chi Wang, Population Reports in the Ch’ing Dynast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 No. 4 (August) pp. 403-417;[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译本),附录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12] 《清高宗实录》卷130,乾隆五年十一月戊辰朔。[13] 《清高宗实录》卷131,乾隆五年十一月乙酉。[14] Pingti Ho, 前引书,第37页。[15] 按:现在国际上公认,1790年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是近代人口普查的开端。[16]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7] 苏霖渤:《请编审仍照旧规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0。[18]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9] 《皇朝政典类纂》,席裕福等辑,光绪二十九年,上海图书集成局,第5册《户役》,第5页。[2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户役》。以下有关保甲制度的材料源于此者,即不再注明。[21]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2]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17-18页。[23]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4] 光绪《畿辅通志》卷96。[25]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6] 《清高宗实录》卷995,乾隆四十年闰十月丙寅。[27] 光绪《溧水县志》卷6。[28]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9] 《户部则例》,乾隆四十一年编,卷3,第1页。[3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33页。[31] 民国《洛川县志》卷6。[32] 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户部历年《汇造各省民数谷数清册》卷首。[33] 参见王士达《近代中国人口的估计》(抽印合订本)上,第75—78,80—86,122—125页。[34] 见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7页。[35]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8、34页。[36] 《清仁宗实录》卷215—217,嘉庆十四年七—八月。[37] 参见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内政保警类;《清宣宗实录》卷11,等。[38]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赈济类;并参见《清宣宗实录》卷204,道光十二年正月甲寅。[39] 参见《嘉庆重修一统志·四川统部》与嘉庆《四川通志》卷65。[40] 李中清:《明清时期中国西南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清史论丛》第5辑(1984),第70—71页。参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5;Pingti Ho,前引书,第51页。[41] 《清高宗圣训》卷82,乾隆四十一年六月壬子谕;《清仁宗实录》卷236,嘉庆十五年十一月壬子朔谕。[42] 《皇清奏议》卷51。[43] 光绪《广州府志》,第70页。[44] 嘉庆《如皋县志》,卷2。[45] 宣统《东莞县志》,第22页。[46] 光绪《青浦县志》卷2《风俗》。[47] 参见连横:《台湾通史·户役志》,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48] 详见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
  17. 姜生:汉画孔子见老子与汉代道教仪式
    艺术 宗教 2013/07/31 | 阅读: 1924
    汉墓画像中多有孔子见老子图。学界的解释往往执著于历史上关于孔子见老子的故事文本,忽略了汉代道教经典和仪式文本的存在及其直接解释意义。汉代道教文献直称“老子者,道也”,而“道甚大,教孔丘为知”。汉墓中孔子见老子画像,须于宗教视野获得合理解释。
  18. 威尔森:赫尔德--民俗学与浪漫民族主义
    社会 2013/02/13 | 阅读: 2098
    民俗学在18世纪末开始在欧洲出现,是民族主义和浪漫主义运动结合的产物。民族主义和浪漫主义改变了欧洲的艺术、政治、社会生活和思想,而把两者结合起来的是赫尔德。威尔森概述了赫尔德的思想发展历程,阐述了民俗学在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运动中的重要性。
  19. 威廉·恩道尔:中国不需要转基因技术解决吃饭问题(对话)
    经济 2012/09/04 | 阅读: 2958
    随着一个国家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人口的数量将自动减少,因此虽然过去50年中国人口翻番,但是未来50年中国人口不会再度成倍增长,中国不需要转基因生物来解决人口的吃饭问题。
  20. 威廉·查斯:英语系的衰落
    人文 2010/01/16 | 阅读: 1488
    美国大学文学教育的衰落以及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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