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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刘纪蕙教授《与赵刚商榷: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中国”理念》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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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登迎 赵文 译一我在60-70年所写的那篇有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文本,通常被认为是一篇"功能主义"的东西。人们在我的理论草稿中看到了这样一种尝试,我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仅仅用各种功能来解释社会机构,这样一来直接使得社会等同于履行着镇压功能的意识形态机构,因而局限于一种非辩证的解释,其深层逻辑就是排除一切阶级斗争的可能性。但是我认为,人们没能对我那篇东西的最后一部分给予充分的注意,那部分明确指出了我的分析的"抽象"特征,而且也明确地把我有关阶级斗争的概念摆在了一个中心位置。实际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能够得到发展的本质,就在于坚持阶级斗争相对于国家机器和各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及功能的优先性--与任何功能主义都不调和的优先性。因为我们显然不能认为统治阶级对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体系--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舆论效果("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马克思语)--就是一个简单的既定事实,就是只由那些机构所限定的一个体系,能够自动复制同一阶级的强制规则或体现有着由其功能规定的一定目标的这个阶级的明确阶级意识。因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阶级斗争的既成事实,从来都不可能摆脱阶级斗争本身对它的影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存在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AIE)的复杂体系之中,它本身是漫长而艰苦的阶级斗争的结果,资产阶级(仅以它为例)只有在这场斗争中满足一个双重条件才能实现它自己的目的,即它一方面要战胜残留在旧有国家机器之中的先前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同时要战胜寻求着自己的组织形式和斗争形式的新的被压迫阶级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借以成功建立对先前地主贵族的和对工人阶级的领导权的这种意识形态,不仅仅是通过对这两个阶级的外在斗争,而且--并且同时--也是通过克服资产阶级内部派系矛盾并把资产阶级团结为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才确立下来的。我们必须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再生产。从形式上来看,统治阶级必须生产它的存在的物质条件、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存在就意味着再生产)。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再生产可并非单纯的复制,并非简单再生产,甚至也不是一劳永逸地被其自身功能确定下来的既有机构的自动的、机械的扩大再生产,它毋宁是一种斗争,争取让早先的、散碎而矛盾的意识形态要素在一整体中统一并复兴起来--而这个整体恰恰是通过对先前意识形态形式和新意识形态趋向的阶级斗争才得来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再生产的这场斗争是场永无完结的斗争,总是不断重新开始,在任何时候都服从于阶级斗争。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统一过程总是"未完成的"、总是"必须重新开始",这么说有几个原因。不仅因为先前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尚有残余,竭其所能疯狂抵抗(列宁称之为"习惯")。不仅出于形成统治阶级团结的实际必要,这种团结一则是阶级各派系(商业资本、工业资本、金融资本)矛盾熔合所必需,一则是在个别资本家的"特殊利益"之上表述他们"普遍(阶级)利益"所必需。不仅因为阶级斗争必须发动来反对正在出现的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形式。不仅因为生产方式的历史转变迫使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要不断"适应"阶级斗争(古典资产阶级的法学意识形态目前正被专家治国论的意识形态替代)。而且还因为实践具有物质性和多样性,由之而来的"自发的"意识形态必须被不断整合。这一庞大而矛盾的任务从未彻底完成过,而我们也怀疑让葛兰西和克罗齐形成了乌托邦理念的那种"伦理国家"模型是否会存在。正如阶级斗争永不会熄灭一样,统治阶级争取使既有意识形态要素及形式统一起来的斗争也不会熄灭。这就是说,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即便它就是自己的功能--永远无法彻底克服它自身的矛盾,这些矛盾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反映。我们因而可以由阶级斗争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这个论点得出另一个论点,后者是前者的直接结果: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必然是阶级斗争的场所和实际诉求,使决定着社会结构配置的一般阶级斗争在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机器中延续下去。如果说AIE(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就是推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那么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存在着抵抗;如果说存在着抵抗,那么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存在着斗争,而且这斗争归根到底都是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的、有时近但更多时是远的回响。68年五月事件生动地说明了这个事实,并且让直到那时为止一直喑哑无声并被压抑着的一种斗争变得可见。但这些事件在以造反形式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里(特别是在学校机器里,继而是在医疗机器里,在建筑这种机器里)让一种直接的阶级斗争变得可见的同时,也多少模糊了那个决定了眼前这些事件的根本,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历史构成和矛盾再生产所固有的阶级斗争特征。没人从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和政治视角"体验过"68年五月。所以,我想必须提醒一下人们,如果你要理解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里阶级斗争的真相,并且把造反控制在合适的范围,那么你就得采用"再生产的观点",这个观点把阶级斗争视为一个总体过程,而不把它理解为个别对抗的总合或局限在这个或那个"领域"(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的对抗;这个观点把它理解为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压制或直接反抗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的结果。在提醒人们注意这些观点的时候,我发现,我被指责为"功能主义者",或被指责说对促生了我们的阶级斗争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做了有利于有关此类过程的机械观的"系统的理论"解释,这的确是难于理解的。 二针对我的其他一些反对意见与政党,首先是与革命政党的特性有关。简言之,有一些人总是倾向于认为我有这么一种思想,即把每一个个别政党都视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这将使每个政党彻底被封死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体系"之中,服从这一"体系"的规律,因而排除了体系中革命政党的一切可能性。如果所有政党自身都是AIE,都服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那么革命政党,被化约为它的"功能"的革命政党,就是不可想象的。然而,我从没写过一个政党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可我说过完全不同的话(非常简单,我得承认),那是说政党只是一个特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即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这么说吧,这些组成部分在统治阶级的"宪法政体"(最高法院、旧制度君主政体等等之下的"基本法","自由主义"阶段的资产阶级之下的代议制政体)中"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意识形态。我所提出的概念应该从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角度去理解,我怀疑有人没能正确领会这一点。要更好的理解它,你就得把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镇压性)国家机器仔细地区分开来。(镇压性)国家机器的整体即便是充满矛盾的,也仍旧要比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总体强大得多,那么(镇压性)国家机器是由什么构成的?国家机器包括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执行的工具)、军队、警察、司法系统、法院及其附属机构(监狱等)。在这个整体中,我们必须区分出我称之为国家政治机器的东西,其中包括三个方面: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直接向其说话的政府(目前在法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中存在的政体)和行政部门(它贯彻政府的政策)。国家元首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团结,其所代表的这种权威能够保证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高于该阶级个别成员或个别集团的特殊利益。吉斯卡尔•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在78年大选时一再从良心出发表明自己的立场并大谈左派将如何当政,但实际上还是坚持必须"保卫法国的自由",也就是资产阶级的那些自由。政府(目前直接由国家元首领导)执行统治阶级的政策,下辖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具体贯彻这些政策。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表明了国家政治机器存在的区分,看到行政部门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即便它被为"共同利益"服务和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种意识形态包裹着。这里不存在个人意图,也没有例外:行政部门的职能和资产阶级政府的政策即阶级政策具有完全不可分离的一致性。高级行政部门被委以执行具体政策的重任,因而就扮演了直接的政治角色,而行政部门的整体就开始日益承担起分区控制(quadrillage)的职能。行政部门如果不同时被委以对个体或群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或将那些拒不服从的个体、群体移交镇压部门或对之进行起诉的职责--它就无贯彻资产阶级政府的政策。国家政治机器(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是(镇压性)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这样理解的时候,就有可能将它合法地在国家机器中区分出来。现在我们触及到了这个关键的部分:我们必须在国家政治机器(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和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间作出区分。前者属于(镇压性)国家机器,而后者属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个术语让我们听到了什么?一定社会形态的"政治制度"或"体制"。比方说,和所有同时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内的资产阶级相似,法国资产阶级即便在阶级斗争的危急形势下创造过别的政体(波拿巴一世和波拿巴二世,君主立宪,贝当的法西斯政体),但总地来讲它只承认议会代表的政治体系,这种政体通过一种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这种AIE可以是一种对"人民意志"进行代表的特殊模式,"人民意志"由选出的(或多或少具有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权的)议会成员代表,他们对由国家元首或议会指定的政府的政策进行问责。然而众所周知,政府de facto[事实上]掌握着数量大得惊人的手段来错误地解释并规避责任(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在这个机器中占有优势地位);这些手段从一开始就昭然若揭,除了一些适度的胁迫方式以及对大众媒体的控制,还有伪造所谓的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权,再就是诉诸现代议会规则(人口普查机制、禁止妇女和青年参与选举、不同层次的投票权、有着不同选举基础的两院制、"分"权、对革命政党的权利剥夺,等等)。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但是,我们之所以可以说"政治制度"是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由于有别于这"特定"真相的虚构,正是由于这虚构,这个制度的组成部分以及它运作模式的规则,其基础就是有关投票个体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形态,就是"构成"人民的个体对人民代表的"自由选择"--它尤其借助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个体为了自己所创造的政治也就是国家要履行的政治。正是在这一虚构的基础上(而国家政治归根到底是由阶级斗争中统治阶级的利益决定的),"政党"才得以组建,这些政党被认为代表并表达着有关国家政治的众多分歧的选择。因而,每个个体也就能够通过为他所选择的某个政党投票的方式"自由地"表达他的意见(如果它的选择不被断定为非法的话)。请注意,在政党背后存在着一定的现实。说白了,它们一般而言代表着敌对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中敌对派系的利益,或者是社会各阶层的特殊利益,这些阶层在阶级冲突之中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特殊利益凌驾于其他利益之上。正是由于这一现实,不论政治制度有多少干扰手段或两面派手段,根本阶级的相互对抗性最终能够浮现出来。我之所以说"能够",这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些资产阶级国家(美国,大不列颠,联邦德国,等等),它们的阶级斗争的政治发展没能超越议会代表制的门槛:在这些国家里议会中的对抗很少反映甚至完全扭曲真实的阶级对抗。资产阶级受议会制度的保护,完全是在它们自身内部绕圈子,只是在踏步不前。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阶级斗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权力,使得资产阶级开始害怕"普选的裁决"(法国,意大利),即便资产阶级尚能动用大量手段以颠倒这一裁决或使这一裁决失效。我们不禁想起了法国人民阵线时期的代表议院:资产阶级只用了两年时间便削弱了议会的多数,然后便按照代表们的协议把它移交给了贝当。至此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用事实和结果来质证议会政体的种种"原则"的话,没人能怀疑它的意识形态特征。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和几世纪以来传播开来的哲学意识形态以及道德意识形态,都声称对"人权"作出了如下"证明":每个人在政治上都有选择自己的思想和阵营(他的党派)的自由;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还声称这一"证明"的根本理念--尽管它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幻觉--,即所有社会都是由单个的个人组成的(马克思却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①],而是由阶级斗争中各阶级构成),普遍意志就在投票的多数机制的投票箱里,最后,正是这种由议会各党派成员代表的普遍意志决定着国家的政治,尽管后者实际上永远只代表某阶级即统治阶级的政治。再明显不过的是,这种政治意识形态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一个要素并完全与后者一致:这一要素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随处可见(即便后者在近十年中逐渐转变自身)。如果我们看到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基质"是资产阶级法权运作模式不可或缺的法律意识形态,这一点也不令人惊讶。如果你遇到了随处可见的[观念],那么你就是碰到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一个"证明"到另一个"证明"的永恒循环参照--从法律意识形态的"证明"到道德意识形态的"证明",再从后者到哲学意识形态的"证明",再由之到政治意识形态的"证明"--,借此每部分意识形态"证明"都得到直接的证实,以便在AIE的各种实践中把这种证实强加给单个的个人。自由和平等的人权意识形态(选择自己观点和代表的自由,投票箱前的平等)最终产生出--并非由于"观念"的力量,而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它的意识形态机器,人权的政治意识形态也借以形成了一个具体形式。因此,对马克思主义批判家之外的所有人来说,该意识形态已经得到"证明",可以在没有明显胁迫的情况下为选民或至少是大多数选民所接受。我们在这里显然是与一种机器在打交道,因为它就建立在一整套物质性的被组装起来的装置之上,这些装置有选举名单、选票、投票亭、竞选活动以至于由此而产生的国会。而且我们还明确地是与一种意识形态机器在打交道,因为它不靠暴力,"相当独立地"靠着其参与者的"意识形态这一基础"而运行,它的参与者接受其规则并履行着他们,因为他们真心重视它们,确信一个人必须"履行自己作为一个选民的责任",这就是常规。服从和同意在这儿达到了吻合。资产阶级所强加的这种"证明"被选民当作"证明"接受下来:他们认为自己是选民并参与到这个体制当中去。他们"遵守游戏的规则"。如果这一分析正确,那么你就不能坚持说--就像有人要让我完全为把革命行动的全部可能性排除在外一种理论负责而"草率地"做出结论那样--所有党派,包括工人阶级党派在内的所有党派作为政党各自都是一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它们共同整合起了资产阶级政体因而也就不能从事它们自己的阶级斗争。如果我所说的是事实,那么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也就是说,政党的存在决不排除阶级斗争,而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如果说资产阶级总是竭力行使它对工人阶级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领导权,这也正是阶级斗争的一种方式,资产阶级只有在工人阶级政党被它欺骗的条件下才能取得成功;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受到胁迫(1914-1918年的神圣联合[②]),或者就是被"收买",要不就是工人阶级的党的群众基础偏离革命目标以捞取物质利益(工人贵族),再就是向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投降(修正主义)--都会使这种情况发生。 三如果我们对革命的工人阶级的党即共产党进行考察,这些阶级斗争效果就更为明显。因为这些党是工人阶级的斗争组织,所以它们在原则上(之所以说原则上,是因为它们会滑入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与资产阶级利益,因而与其政治体制完全对立。它们的意识形态(即他们招募它们党员的基础)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相敌对。它们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使它们与资产阶级政党,甚至与社会民主党或社会主义党区别开来。它们的目标不是要将自己的行动受制于议会竞争,而是要将阶级斗争扩展到整个工人阶级,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进而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而且要采取属于它们自己的斗争形式,必然与每五年将自己的选票放在投票箱的那种方式截然不同。在所有领域而绝非议会之内进行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这才是共产党的任务。它的真正任务不是"参与"政府,而是推翻并消灭资产阶级国家权力。有必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因为大多数西欧共产党今天都说自己是"参政党"。即便它们偶尔参与政府(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么做是对的),但一个共产主义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定义为一个"参政党"--无论我们所说的政府是在资产阶级的支配之下,还是在无产阶级的支配("无产阶级专政")之下。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共产党永远不会为了"管理"资产阶级国家事务而进入资产阶级国家政府(即便这个政府是广泛联合的"左翼"政府,致力于推行民主改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为了加强阶级斗争并为推翻资产阶级国家而做准备,它才进入政府。而它也不可能在如下前提下进入无产阶级专政的政府,即它的真正任务就是"管理"这个国家的事务,但实际上它必须为国家的消亡做准备。因为如果它投入全部精力去进行那种"管理"的话,也就是说这个党实际上让自己和这个国家融合在一起的话--正如我们在东欧所看到的那种情况,那么促进国家的消亡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共产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普通的"参政党"去行事,因为做参政党就意味着做国家的党,这无非就是说要么为资产阶级国家服务,要么就是使无产阶级专政永恒化,而彻底偏离其促进国家消亡的任务。可以看到,一个革命的党坚持在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获得稳固的地位,以便让阶级斗争的回响能够在议会中被听到,或者它因为形势有利于促进阶级斗争而"参与"了政府--即便如此,它也不应由它在选举议会中的位置或由通过资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实现的意识形态而被定义。实际上,共产主义党有着彻底区别于资产阶级党的"政治实践"。资产阶级党掌握着资产阶级的资源和支持,如资产阶级经济支配权的、剥削的、国家机器的以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全部资源和支持。它要存在,首先不必为了赢得大众对它理念的支持而团结大众:最重要的是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本身承担了这项宣传和拉拢的说服工作,它保证了资产阶级党的群众基础。就资产阶级这方面而言,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优势是绝对有把握的,而且由来已久,以至于"选择"在"通常"情形下是自动化的,丝毫不受党派和资产阶级各派系更迭的影响。所以,资产阶级党只需有效地迅速地动员起来组织好它们的选举大战,就可以争取选民认同并收获胜利果实了。因此,资产阶级党根本不需要某科学理论或坚实学说就能生存下来:它只需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储备中借点思想就足以集合起出事先就由于恐惧或为利益计而被说服的追随者了。工人阶级的党不能为自己的党员提供任何东西:既没有报酬丰厚的闲职也没有物质利益,与此相比,资产阶级恰恰就是用这些来收买他们的成员,以防他们在支持的时候迟疑。工人阶级的党如实表现自己:它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组织,它的力量来自被剥削阶级的本能、科学的理论和党的章程所允许的自愿拥护者的自由意志。它把拥护者组织起来,领导一切形式的阶级斗争:(与工会组织相联合的)经济方面的、政治方面的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它确定路线和实践的基础不只是被剥削工人的反抗,而且还有各阶级间的权力平衡--多亏了由一切阶级斗争经验而丰富起来的科学理论原理,它才能以"正确"方式分析这种权力平衡。所以说,它最大限度地从每一方面--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思考对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和力度。只有在这一"路线"基础上,它才能对既有效又"正确"地进入左翼政府做出判断,从而在其中为自己的目标进行阶级斗争。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它都使运动的眼前利益服从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它使自身的策略服从于共产主义的策略即无阶级社会的策略。这些至少就是"原理"。只有在这样一些条件下共产主义者才能说他们的党是完全区别于资产阶级党的"新型党",才能说他们自己是彻底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客的"新型战士"。他们的政治实践,非法的也好,合法的也好,议会内的也好,"超议会"的也好,与资产阶级的政治实践毫无共同之处。有人现在可能会说,共产党,像所有的党一样,也在某种意识形态--它所说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上组织自身。当然如此。即使对共产党来说,意识形态也起着把一个特定社会团体在思想和实践上统一起来的"粘合剂"(葛兰西)的作用。同样,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意识形态"把个人传唤(interpelle)为主体",说得更确切一些,传唤为战斗主体:人们只需对共产主义党有点体验都能发现这种机制和动力,这一机制和动力基本上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决定着个体的命运,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这种意识形态的"规则"和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是存在着矛盾的。人们所说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绝非无产阶级"自发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成分"(列宁)在那里总和资产阶级成分混合在一起,而且往往服从后者。因为,要作为一个意识到自己的整体性并在战斗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的阶级而存在,无产阶级不仅要有经验(一百多年来它所进行的阶级斗争的经验),而且还得有客观认识和马克思主义学说所提供的指导原则。马克思主义学说照亮了这些经验,在这个双重基础上,它们才构成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构成了人民大众的意识形态,才能够在阶级斗争的组织中使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团结起来。它因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意识形态:说是意识形态,因为它与其他所有意识形态一样都在群众基层起作用(把个人传唤为主体),但同时它又充满着被科学分析原理照亮了的历史经验。如其自身所示,它形成了一种将工人运动与马克思主义学说熔合在一起的形式,这种熔合却又不可能没有冲突和矛盾;因为,这一熔合形式发生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在特定时期特定存在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使它得以形成并能够存在的党之间,它是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所不知晓的一种熔合形式,虽说马克思主义学说迄今一直还被这一熔合采纳。马克思主义学说在这儿只充当经典权威,就是说一种识别标记或教条,说到底,为了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实用主义和宗派主义意识形态的缘故,马克思主义学说也可以干脆完全消失。不需长篇大论我们在这儿也能认出带有斯大林时期的印记的那些党在当前的处境,并得出如下结论,即当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组织中滋生开来时,"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也要取决于能让无产阶级保持自身统一性和行动原则的阶级斗争。一种意识形态:当然。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不仅只是一种意识形态。既然每个阶级实际上都在一定的绝非任意的意识形态之中辨认自身,也就是说在植根于其策略实践的,能统一并指导该阶级从事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之中辨认自身。我们知道,封建阶级出于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分析的种种原因在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中辨认自身,而资产阶级以相似的方式,至少是在其阶级统治和帝国主义最后发展阶段之前的那段时期,在法律的意识形态中辨认自身。而工人阶级,就其本身而言,即便它可以对宗教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识形态要素非常敏感,但它首先是在具有政治特征的一种意识形态中,不是(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而是阶级斗争的无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中辨认自己的。这是为了消灭阶级和建成共产主义而进行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在一开始具有自发形式(乌托邦社会主义),随后则在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熔合中得以深化发展,而只有马克思主义学说才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内核"。显然,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并非"知识分子"个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给予工人运动指示的结果。工人运动之所以会采纳这种意识形态,乃在于该阶级在其中认出了自己的存在:唯其如此我们才能解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何以能完成这样一个奇迹--为无产阶级度身定制了这么一个学说。它也并非考茨基所认为的那种被"灌输"进工人阶级当中的东西。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如果没有使自己的学说建基于理论的阶级立场之上,就不可能形成他们的学说--他们理论的阶级立场是他们与自己时代的工人运动建立起有机联系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实际上,知识分子当然可以通过巨大的认识努力构想马克思主义学说,但只有在工人运动内部并从其最隐秘的内核出发才能做到这一点。马基雅维利就说过,"要理解君主他就得是人民"。知识分子的出身不是人民,他必须成为人民才能理解君主,而只有参与到人民的斗争中去它才能做到这一点。马克思做到了:通过在最早的无产阶级组织中进行斗争,他成为了"无产阶级的有机知识分子"(葛兰西),也只有在无产阶级的政治和理论立场的基础之上,他才能"把握"资本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学说从外部灌输进来这个坏的问题提法所以应该变成这一形成于工人运动内部的学说在工人运动中传播的问题。当然,这种"传播"是经历了大起大落的相当长期的阶级斗争的结果,尽管对帝国主义的阶级斗争造成了戏剧性的分裂,但这种传播依旧继续着。我们可以用阶级斗争高于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的论点概括这里对革命的党的性质的分析的核心精神。一个以共产主义党面目出现的党,一旦热衷于通过选举游戏实现成为议会代表的权利,那么从形式上讲,它也可以以其他党的面目出现。一旦这个党出现在议会当中或"参与"了一个广泛联合的政府,那么从形式上讲,它也能以"遵守"政治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的"游戏规则"的面目出现。同样从形式上讲,它甚至还能以如下面目出现:它认可了这些"游戏规则"以及靠着并通过它们运转起来的整个意识形态机制--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机制。但是工人运动的历史给了我们足够多的教训,革命的党只要"加入这个游戏"并且有效地使自身"融入这个游戏",那必定会在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影响下为了阶级联合而放弃阶级斗争。就阶级斗争的效果而言,"形式上"这么一来只能变成"实际上"。一直存在着的这种风险提醒我们注意工人运动的形成必须服从的前提条件: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先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支配性。如果你认为阶级斗争只是反抗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甚至是资产阶级剥削的工人阶级造反的结果,一句话,把阶级斗争简化为在一定剥削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所从事的阶级斗争,进而简化为资产阶级对这种斗争的回应,那么你对阶级斗争所抱有的看法就是错误认识。这里被遗忘的恰恰是:剥削的条件是在先的,剥夺无产者的状况之形成过程正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本质形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支配性的。应该把原始积累的全部历史当作资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对工人阶级的生产--这种阶级斗争也制造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如果这一论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不难清楚地看到为什么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从一开始就支配着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为什么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需要那么长时间来锻造自己的形式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存在方式,为什么阶级斗争就其根本而言是不平衡的,为什么阶级斗争在资产阶级那里有着与无产阶级不同的实践形式,以及为什么资产阶级要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制造那些形式以提前取消工人阶级的革命行动并使之服从于自己。无产阶级的自治,这是它所必需的大策略,也反映了这一条件。如果工人阶级服从资产阶级国家的支配,受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胁迫作用和那种"证明"的支配,那么它就无法赢得这种自治,进而无法获得条件去摆脱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无法让自己和它划清界限,无法创造属于自己的组织形式和行动方式,因而也就无法创造自己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一断裂和彻底划清界限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只有在长期不断的斗争中才能完成,而这斗争又不得不认真对待资产阶级的那些统治形式,并在属于自己的统治形式的内部与资产阶级展开战斗,而且还要确保不能"拘泥"于自己的这些形式--因为它们实际并非中性"形式",而是创造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机器。正如我在1970年的研究笔记中所说:"因为,如果AIE真的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由以得到实现的形式,代表了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由以进行较量和对抗的形式,那么,各种意识形态就不是从AIE当中'出生'的,而是来自在阶级斗争中搏斗着的各社会阶级:来自他们的生存条件、他们的实践、他们的斗争经验,等等。"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存在条件、实践(生产的和政治的实践)和形式,与资本家阶级的和帝国主义的阶级斗争的存在条件、实践(经济的和政治的实践)和形式毫无共同之处。因此就出现了对抗的意识形态,它们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样,是不平衡和不相同的。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并非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直接对立面、反面或颠倒,而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是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的批判的、革命的意识形态。尽管它的历史几经大起大落,但由于已经具有了这样的价值,即已然在工人阶级斗争的组织和实践中得到了实现的价值,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勾画了社会主义过渡期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侧影,并因而展现了共产主义条件下废除国家并废除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某些前景。 * 本文作为阿尔都塞对其《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补充说明,最初以德文于1976年发表在德文版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汉堡,VSA,1976)当中,后收入阿尔都塞遗稿《论再生产》。本文译自Luois Althusser, Sur la reproduction, PUF, 1995.[①]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20页。--译者注[②]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的战时内阁,共和社会党、左翼联合党、联合激进党、共和联合党和左翼激进党、统一社会党在在战争的特殊形势和"保卫法兰西"的口号下共同组阁。--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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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年,手卷即电影/你引首向我展开/绢和景 徐徐移动/镜头推移、转换/在手指和掌肌之间/走过拇指大小的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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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文学史书写,从性别的角度看,贯穿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史叙事。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长期以来处于相当薄弱的状态。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社会思想文化和观念意识发生巨大变革的背景下,女性主义学术思想逐渐渗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里所说的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是指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文学为研究对象,从性别角度进行多层面审视的研究观念和研究实践。其中既包括对古代妇女文学的考察,也包括在性别视野中就男性创作活动所展开的探析;既涉及男女作者在文学活动中的交互影响和作用,也包含对两性创作所呈现出来的不尽相同的审美景观的探讨。不过,由于诸多原因,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性别研究相比,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尤其是对这一“研究之研究”尚缺乏系统的梳理、认真的总结和全面的反思,这直接影响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深入。本文拟在回顾和总结近百年来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就其中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进行思考。
一
有关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考察,在现代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世纪末20世纪初,思想文化界的启蒙思潮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反思,直接影响到研究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的重新认识;“五四”女性文学的勃兴,也促使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进入研究者的视野。20世纪前半叶,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开始起步,主要体现在对古代妇女创作的搜集整理和初步探讨方面。
二三十年代,在“整理国故”和反思传统两种思潮的涌动中,中国古代女作家及其创作成就的整理取得了明显进展,产生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女子艺文志。与此同时,刊有古代女性作品的总集、别集和各类选本陆续印行,一些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知识女性直接参与了这些文集的编辑出版,体现出文学观念和性别观念上的进步。例如,施淑仪的《清代闺阁诗人徵略》著录了清代自顺治至光绪三百年间1262名女诗人的生平和创作,并对之加以述评,它几近于一部清代妇女诗歌史。编者在“例言”中申明收录的标准是“偏重文艺”,若非于此专长者,“虽有嘉言懿行,概不著录”,从而摒弃了以妇德为先的传统女教尺度。20年代末,出现了单士釐的《清闺秀艺文略》(五卷),载录3000余种女子“艺文”作品。其中不仅有文学创作,也还包括了文论、史学、经学、音韵、训诂甚至医学、算学方面的学术著作。此期,在围绕个体女作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也有新的趋向。如潘光旦的《冯小青之分析》一书,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对女诗人的身世和创作心理进行考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胡适等关于清代女诗人贺双卿真实性的考察,①拓展出关于如何看待男性目光注视下的女性写作这一具有性别文化内涵的话题,对此后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1916年,上海中华书局印行了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该书“起自上古,暨于近世”,时代断限止于明末。这一将中国妇女文学活动系统化、历史化的努力,在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前期问世的一些著作中得到呼应。梁乙真补谢著之阙,撰写了《清代妇女文学史》(中华书局,1927);其后又著有《中国妇女文学史纲》(开明书店,1932)一书。谭正璧出版了《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上海光明书局,1930)。此外,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分别收入了有关唐代武则天、上官婉儿以及薛涛和鱼玄机的内容。上述著作在古代妇女文学史料的搜集整理方面做了基础性工作,初步理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历史线索,并开始注意到古代妇女文学创作与其生活经历、思想文化背景之间的联系,对妇女文学活动及其作品的特点也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特别值得肯定的是,著者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封建时代压抑妇女才华、否定妇女文学成就的社会制度和传统文化,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对男性本位文学史观的反思。
此时,一些知识女性已具备了比较自觉的女性文化建设意识。1931年,陆晶清出版了现代学术史上第一部古代女诗人的研究专著《唐代女诗人》(上海神州国光社);1933年,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北新书局)问世;其后曾乃敦著有《中国女词人》(上海女子书店,1935)。在带有一定研究性的著述中如此标榜文学创作者的性别,对这些女作者来说实乃有意为之。例如,陶秋英就“妇女与文学”这一命题的提出发表了一针见血的看法:“‘妇女’,这是一个侮辱我们的名称;不!‘妇女’而成为种种特殊问题,特殊名称:这才是真正侮辱我们的现象,这明明在说,‘妇女是人类的另一部分。’”②在“五四”新思潮影响下女性主体性的确立,使之能够一语道破传统文化的男性本位实质,以及妇女在文学和文化史上的不平等地位。
这些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性著作,是在启蒙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在进步思想界不断发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呼吁的背景下诞生的。它的出现对现代性别文化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只是在当时的写作中,作者往往不自觉地囿于男性中心的传统思维,体现出明显的局限性。例如,一些男性作者在认识和评价古代妇女创作时,一方面热情肯定文学女性的才华,另一方面又无形中受制于传统性别意识和文学观念,时或流露出“表彰才女”、“怜香惜玉”的文人士大夫趣味。此外,在研究的起始阶段,人们对女性创作现象的认识不免粗浅,视野也比较狭隘。
相比之下,女作者对文学创作中的性别因素显然更为敏感。比如,陆晶清撰写的《唐代女诗人》第一次以断代方式对女性诗歌创作进行研究,探讨唐代女诗人对诗歌艺术的贡献;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将古代妇女的创作状况与她们所生活的时代相联系,指出在传统文化制约下,古代妇女文学(主要是诗词创作)呈现出在内容上以消遣和性情为主、在感情色调上以颓废为美的表现形态。又如,冯沅君在一系列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考证文章中,涉及古代妇女创作时,也流露出一定的性别意识。③
此期人们关注较多的,主要是唐代女诗人的研究和词人研究。前者以薛涛、鱼玄机、李冶等若干女作家的研究最为集中;后者可以谭正璧的《女性词话》(上海中央书店,1934)为代表。该书注意结合作者的身世(如家庭、爱情、婚姻、社会经历)分析其创作风格,介绍了包括徐灿、贺双卿、吴藻、顾太清、顾贞立、沈善宝等在内的自宋至清59位女词人。其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首先,它是20世纪第一部全面介绍女性词的专著;其次,它知人论世,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把学术研究的学理性和知识传授的普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了”。④
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有所收获,但总体处于低迷状态。据统计,自1950年初到1984年底的35年间,有关女作家的研究论文最多不超过130篇,且多数集中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版的女作家作品集不到10部,其中李清照占了4部。在此期间,没有出版一部妇女文学史,研究对象的涉及面也比较狭窄,仅集中在几位女作家的创作上;缺乏史的眼光,多是一般的研究评论,零散而不成系统。⑤并且,在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抹平男女两性差异的文化氛围中,评论文章往往程度不同地染上了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
这一时期值得一提的是,在基本的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成绩。195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胡文楷辑录的《历代妇女著作考》。该书汇集整理了编者以20多年时力精心搜求的,自汉魏至近代共4000余位女作家著作的流传情况和出处。“凡见于正史艺文志者,各省通志府州县志者,藏书目录题跋者,诗文词总集及诗话笔记者,一一采录。”其资料搜集之宏富,堪称20世纪在中国古代女作家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此外,围绕蔡琰和《胡笳十八拍》的作者问题、李清照是否曾经改嫁以及其词作的评价问题,学术界都曾进行了专题讨论。
陈寅恪关于女性创作研究的重要论文《论〈再生缘〉》和专著《柳如是别传》均写成于60年代。前者当时曾引发讨论,后者迟至1980年才得以问世。在关于弹词小说《再生缘》的研究中,陈寅恪不仅称赏《再生缘》具有“自由活泼思想”,“实弹词体中空前之作”,而且赞扬作者为“当日女性中思想最超越之人”。⑥在《柳如是别传》中,陈寅恪满怀对明清时期奇女子柳如是的同情与欣赏,对这一有追求、有谋略,又富于传统文化底蕴的奇女子的生活和情感经历做了翔实精赡的考述。其间,通过柳如是与明清之际士大夫名流陈子龙、钱谦益、宋徵舆等人的相互交往和特殊关系,“在最自然的男女两性关系中,挖掘一代知识分子面对前所未有的政治文化危机时的复杂心态与行为”,从而使这部著作一定意义上成为明清之季的“文人心史和文化痛史”。而若以女性主义的眼光观之,作者选取一个女子作为这部情史乃至明清痛史的主角,“正是对男性中心史的一种颠覆”。⑦
80年代中期以后,当代女性文学创作和相关研究进入新的阶段。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在研究界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性别与文学的关系作为一个具有浓郁文化意味的问题引起关注,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也得以拓展。如有关唐代女诗人的研究,1984年便有陈文华编订的《唐女诗人集三种》问世,而李清照研究更是成为宋代文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先后有多部论文集以及评传、资料汇编、版本考等出版。据统计,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中有关李清照研究的论文、论著达959种,其中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占有一定比重。⑧一些学者在相关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融入了一定的性别意识,例如陈祖美的《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⑨等文及她所著的《李清照评传》中关于女作家李清照内心隐秘的解读,即可作如是观。
80年代到90年代前半期,比较集中地出版了一批中国历代妇女创作的选本。编选者从两性平等的观念和愿望出发,对旧时代文学女性的命运及其创作怀有深厚的同情和真挚的情感,出发点大都在于搜集、整理古代妇女创作,褒扬她们的艺术才华,批判旧时代对女性的压抑和迫害。这样的情感倾向和立足点,在此阶段的部分研究性著作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其中,苏者聪的《闺帏的探视——唐代女诗人》和《宋代女性文学》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张明叶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简史》是20世纪下半叶正式出版的唯一一部古代妇女文学通史,但内容新意较少。
总体来看,80年代到9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开始渗透自觉的性别意识,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对“文学与性别”这一命题的关注。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仍受制于传统思路和方法。1994年,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曾主办了“妇女问题第三届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第三部分“妇女与文学”收录了六篇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论文,其中仅有一篇对女性主义批评有所借鉴。(即周乐诗的《回归和超越——传统女性文学中的女性意识》)
二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扩大了女性主义思潮在文学研究界的影响。改革开放时代国内学者与国外汉学界日见频繁的交流,也为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注入新的活力。部分学者在研究实践中有意识地引入性别视角,反思传统文学史建构中的性别缺失,调整和修正文学史观,对中国古代两性创作在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心理倾向、艺术倾向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关注,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展开研究。90年代中期以来,有价值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古代妇女创作文献的清理和考辨
女性文学创作的文献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但在男性中心文化千年延续的过程中,中国古代女作家作品的保存和流传受到了严重影响。绝大多数女作者一无生平事迹可查,二无作品背景资料可考;少量得以传世的作品,其真伪、创作背景以及作者的相关情况等,也存在很多疑问。有关著名词人李清照生平事迹和创作的考察尚面临诸多困难,更遑论其他。为此,若欲寻觅古代妇女创作的踪迹,首先就需要对散见于各种史料的历代女性创作文献加以清理、订正。
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此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继续在资料考辨和古籍整理的基础上层开。各种版本的古代女作家评传、作品校注及相关资料汇编陆续出版。一些著名女作家(如蔡琰、薛涛、鱼玄机、李清照、朱淑真、贺双卿、顾春等)资料的发掘和作品的整理受到关注。其中,由董乃斌、刘扬忠、陶文鹏等学者校点的大型女性丛书《中国香艳全书》以及大型工具书《中华妇女文献纵览》,为研究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或线索。此外,史梅在清代妇女文学资料的搜集方面颇有收获,辑得了前述《历代妇女著作考》未曾收入的清代女作家118人,著作144种。
性别视角的自觉运用,也为史料考辨思路的开拓提供了新的可能,其有效性在一些研究者的实践中得到印证。例如,陈洪的《〈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⑩一文,令人信服地显示了性别分析在史料考辨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二)古代妇女创作性别文化内涵的探析
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性别文化信息。近些年来,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其间的性别文化因素进行探询。具体涉及传统性别观念对女作家创作的影响,地域文化、家族文化与女性创作的关系,才女文化的时代特征,女学的兴盛及其在文学中的反映,女性创作的文化史意义、各体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其性别文化的内涵,等等。
仅以明清时期女性创作的研究为例。张宏生的《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11)较早对清代女性词作进行了宏观探讨和综合分析。郭延礼的《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12)对明清时期妇女文学创作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对明清之际江南地区出现的女作家群及其地域性创作特征进行了专题探讨,如陈书录的《“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李真瑜的《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王英志的《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的《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的《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13)等论文,以及宋致新的《长江流域的女性文学》、陈玉兰的《清代嘉道时期江南寒士诗群与闺阁诗侣研究》等著作,均将考察对象置于特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环境中,展开细致深入的探讨。弹词创作是清代妇女文学一个颇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鲍震培的《清代女作家弹词小说论稿》就此进行了系统研究。
在明清女作家的个案分析方面,以徐灿、顾春和贺双卿等人的研究最为集中,戏曲家吴藻等人的创作也较多受到注意。文学创作中自觉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女性意识,成为考察作品性别文化内涵的重要方面。研究者试图深入女性写作者的精神世界,揭示其性别意识、内心状态及其对创作的影响。这些探讨在以性别视角观照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同时,注意将考察对象“还原”到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去,结合女性创作者的心态进行具体分析,有助于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认识的深化。
(三)古代妇女创作审美特质的阐发
从性别角度切入研究对象,很自然会关注女性创作与男性创作究竟有哪些不同,这种差异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性别文化意味。对此,研究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了阐发。
在宏观研究方面,胡明的《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14)依时间顺序,结合历代社会生活,描述和分析了古代妇女文学创作队伍的历史形态,探讨了作品的人文内涵。该文研究视野开阔,不作惊人之语,以扎实的史料、深入的思考给人启迪。乔以钢在《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15)等文中,对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与女性创作审美特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不过主要是以男性词和男性词人为对象。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历史上曾大量出现的女性词人及其作品,除李清照等个别作者外,基本上被忽略在词学研究的视野之外。90年代中期以来,叶嘉莹从性别角度切入词学研究,发表了系列成果。(16)特别是在关于女性词的美感特质、词体特征与性别之间的关系方面,提出了值得注意的观点。邓红梅的《女性词史》系统梳理了女性词作的历史脉络,并对代表性作品进行了细致的审美分析。
在千百年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女性无形中深受男性中心文化的规约,特定的生活处境使之通常缺乏自觉的历史意识和政治关怀,从而影响到她们的文学的审美格局。然而,遭逢乱世之时,这种状况有可能发生局部改变。孙康宜的《末代才女的“乱离”诗》(17)探讨了以见证现实、记述乱离为基本内容的女性写作传统。作者将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审美特征、艺术风貌置于当时文人文化与妇女现实处境的上下文中,透视了社会历史对性别与文学关系的塑造。
(四)女性与传统文学批评之间关系的探讨
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少见到对女性在传统文学研究及学术性活动中角色和地位的探讨。近年来,部分学者对这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关注。
中国文学批评史著述以往在谈到古代文学妇女的批评实践时,常以宋代李清照的《词论》为“妇女做的文学批评第一篇专文”。(18)对此,虞蓉的《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提出不同看法。作者还在《“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中提出,汉代唐山夫人、班昭和熹邓后三位女性,以“成文”之思为中心命题,开始对“文”发表见解,可将之视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批评的滥觞。(19)又如连文萍的《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20)一文,对明代女学者方维仪的诗歌批评活动展开考察,具体探讨了方维仪选编女性诗史的评品策略和标准。蒋寅的《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初论》(21)在高度评价清代女诗人汪端文学创作的同时,也对其文学批评进行了探讨。徐兴无的《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22)一文就女性学者研究女性历史和女性传记文学的传统、清代学术活动中的性别角色,以及中国最早的女性史在清代的两次学术整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闵定庆的《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23)阐述了王端淑的《名媛诗纬初编》编撰的特点,肯定其能够从传统诗学理论的高度批评明清之际的诗坛风气,提出振衰起弊的意见,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明清才媛文化的特殊风貌。
汤显祖的《牡丹亭》自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学术界关注,针对这部作品展开的批评形成了多种角度和格局。然而,戏曲史和戏曲批评史向以男性为主角。有鉴于此,谭帆的《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24)结合16位女性关于汤显祖的《牡丹亭》的评论,对《牡丹亭》接受史上的女性批评特色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25)则在更广的范围内梳理了明清时期女性曲评家的实践,揭示了其所具有的文学批评史意义。
在中国传统文学理论和批评中,女性的声音一直十分微弱乃至几近于无。目前,围绕这方面尽管还只是做了一些初步的工作,但对认识中国古代女性的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活动及其文化价值,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
上述围绕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活动进行的探讨,在正确认识妇女文学的历史、丰富和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学风貌的整体认知方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若仅止于此,学理意义上的“性别研究”未免名不副实,并限于单向度的思维。而所谓“性别与文学”这一命题的学术诉求,理应以两性平等的性别观念为导引,在对男性本位的文学史观进行文化批判、给妇女创作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时,体现两性关怀的文化精神。它意味着:在对轻视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传统观念进行必要的清理和反拨时,亦当自觉地将男性创作活动的性别内涵以及两性之间的文学互动和双向影响纳入研究视野。多年来,一些学者在实践中为此做出了努力。
(一)古代文学性别文化内涵的综合性探讨
当下一些文章在谈到有关性别与文学研究方面的发展脉络时,往往将其整体趋向描述为:近些年来,西方女性主义发展出现了新的态势;与此相关,本土学术界也发生了从“女性研究”向“性别研究”的拓展和演进。而事实上,就国内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的实际情况来说,性别研究的思路和格局早在1988年出版的康正果的《风骚与艳情》一书中,已有了明晰而充分的体现。该书有明确的性别视点,但没有依据作者性别做两分法的把握,而是循着“女性的文学”和“文学的女性”并重的思路,在“整体论”的意义上重新认识古代诗歌的题材和主题。这样的研究思路统摄了古典诗词的两大类型,同时也是两种精神和两种趣味。该书对渗透在政治与爱情、文人与女性、诗歌与音乐等诸多方面复杂关系中的性别因素进行了探讨,古典诗词中所蕴涵的性别意味和两性关系由是得以彰显。
在各体文学研究中,这样的研究意识和研究方式也有体现。例如,叶嘉莹的《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26)一文,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光照中”,以“雌雄同体”性向或“双性人格”理论以及老子“知其雄,守其雌”的说法为参照,探讨了《花间集》18位男性词人“使用女性形象与女性语言来创作”所摄纳的“双性人格”,认为这种男性叙写乃男性作者潜含的女性化情思及身份认同。正是这种“双性人格”成就了《花间》“幽微要眇且含有丰富之潜能”的美学特色。马珏玶的《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27)从叙事学角度考察宋元话本的性别倾向;李舜华的《“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28)对明至晚清民初的小说书写中的性别现象进行了思考;李祥林在《性别文化学视野中的东方戏曲》、《戏曲文化中的性别研究与原型分析》等著作中,将性别视角引入戏曲研究。
(二)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的性别审视
在对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进行相关研究的实践中,部分学者融合性别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文学中具有性别文化意味的典型现象和经典文本,提出了新的见解。例如,孙绍先的《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从自觉的性别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国古代文本中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分析,阐释其深层内涵,进行了尖锐犀利的文本分析和文化批判。该书作者曾于1987年出版了大陆第一部以“女性主义文学”命名的研究专著。
在对《红楼梦》的解读中,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时或被看成“女儿的乐园”,从两性平等和democracy主义的意义上受到肯定。对此,李之鼎在《〈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29)中提出商榷。另如《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30)等文,也就这部经典之作中的性别问题发表了看法。在此过程中,研究者在借鉴女性主义批评对经典文本展开具体分析时,因吸收和理解的方面有所不同而各有取舍,具体观点形成了互补或反差。
这种情况在对《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研究中同样存在。马瑞芳的《〈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31)分析了作品的性别倾向,在肯定某些聊斋故事具有反封建色彩的同时,指出其中相当多的故事是男权话语创造出的“情爱乌托邦”。何天杰的《〈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32)就此提出质疑,认为《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性别基调是男性的雌化和女性的雄化。性别倒错的描写,实质上隐含着蒲松龄对女性的正视,在文学史上是破天荒的。又如,女性形象在关汉卿经典剧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以往的文学史叙述通常认为剧作者在创作中对妇女不幸遭遇怀有深切的同情,赞扬了她们的反抗精神。潘莉的《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33)则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作者笔下的女性人物无论外在形象还是内在品德,实质上都是被古代封建男权文化所规范了的性别角色。
从性别视角出发分析中国古代文学现象,往往可以有新的发现。例如,魏崇新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34)揭示了明清小说发展史上一个深具性别文化意味的创作现象:小说对男女两性人物的描写,经历了从以描写男性为主到以描写女性为主,从赞美男性到肯定女性,从男性阳刚的衰退到女性阴柔的增长的过程,进而对出现这一变化的深层原因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李明军的《禁忌与放纵——明清艳情小说文化研究》讨论了艳情文学在对欲望和情感的理解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陶慕宁的《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通过对各时代青楼文学特点的探析,开掘其性别文化内涵及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张淑贤的《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35)从性别角度建立起才子佳人小说研究的新视点。文章认为,如果将才子佳人小说放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就不能轻易将之视为“观念陈腐”的小说,进而肯定了此类小说所体现的性别意识在文学史上的意义。又如,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中,思妇怀人、美人迟暮、怜花幽独一类文学题材和审美情绪,构成了传统闺怨诗模式。马睿的《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36)就此现象从女性观点进行了分析。再如,“女扮男装”或“异性扮演”有着深远的文学叙事和文艺表现传统,同时又与具体时空范围内的社会文化、文艺思潮、审美风尚等密切相关。近些年也出现了一批就此进行性别文化分析的研究成果。(37)
对文学现象及经典之作进行性别研究的论文数量很多。仅从一些论文的选题即可看出,(38)尽管具体探讨的对象有所不同,但对性别角色和性别关系的关注以及对封建男权和父权制文化的解剖与批判,已成为比较常见的着眼点。部分作者尝试借鉴女性主义批评的视角,具有鲜明的文化批判倾向。
(三)社会思想文化与创作中性别因素之关系的考察
在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中,女性总体上处于弱势。这种状况反映在文学创作中,呈现出复杂的面貌。正因为如此,在对文学中的性别因素进行考察时,势必需要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而古代文学作者的性别观念和创作心态,可以说是联系当时社会文化与创作文本的关节点。为此,一些研究者分别从创作语境、阅读接受以及批评传播等环节入手,深入辨析文学中的性别因素,探讨融入了作家个体性别意识的思想文化观念与文学文本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舒芜多年来的一系列探讨思想文化领域中性别问题的文章,(39)涉及古代文学中的种种性别现象,同时充溢着对当下现实的人文关怀,颇富启发性。
例如,俞士玲的《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曹亦冰的《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40)等文,从明代女学、社会思潮、男性的参与、女性的自省等方面,探讨了明代中后期妇女文学兴起的原因和发展状态,分析了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性别文化的演变。黄仕忠的《婚变、道德与文学:明清俗文学之负心婚变母题研究》一书,追踪自《诗经》以来这一母题在历代文学作品中的表现,分析其存在与演变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根源。顾歆艺在《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41)中,深入考察了不同性别的作者在小说、戏曲、弹词等俗文学中有关女性与科举的描述方面所存在的耐人寻味的差异。冯文楼的《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42)讨论了《金瓶梅》中的身体叙事与性别文化的关系。
注重作家妇女观与创作文本关系的探讨,是许多研究者的共同思路。黄霖的《笑笑生笔下的女性》(43)将《金瓶梅》中的女性描写分别从“作为道德家”的笑笑生与“作为小说家”的笑笑生的角度加以分析,进而论述了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女性观以及所涉及的女性问题。另如黄瑞珍的《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的《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薛海燕的《〈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以及毛志勇的《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等等,(44)也是如此。
近年来,开拓文学研究的视野,打通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关联,已成为文学界的关注点之一。陈千里的《〈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就曹雪芹与张爱玲笔下相似的故事情节中不同的叙事态度进行剖析,便有新的发现。(45)而晚清这一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之思想文化和文学面貌,特别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杨联芬的《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46)一文,勾勒出中国文学中关于女性和女权问题现代性思考的基本轮廓,并对这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本土特点做了分析。王绯的《空前之迹——1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一书,对晚清妇女文学的书写特征及文化身份进行了阐述,揭示了维新时期的妇女文学书写与社会政治的关联。黄嫣梨在《清代四大女词人——转型中的清代知识女性》等论著中,结合特定时期的社会思想文化背景,讨论了清代女词人徐灿、吴藻、顾太清和吕碧城等人的思想与创作。
将社会思想文化与性别因素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考察,对认识中国文学的丰富内涵显然是必要而有益的。它不仅有助于认识文学创作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复杂而变动的思想文化环境中,对文学创作者的主体活动做出立体的、比较切合本土实际的把握。
(四)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基本状况的检视
在从学术史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研究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视方面,《古代女诗人研究》(张宏生、张雁编)一书成绩突出。该书清晰地勾勒出20世纪有关古代女诗人研究的基本面貌。其体例分为导言、文选和目录索引三大部分。所收论文分别涉及文学史宏观考察,各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创作的探讨,对存有争议的学术问题的讨论,对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的解读和阐释等。其中编者“导言”的信息量丰富,并有学术性阐发,体现了本领域研究观念的更新。
从女性主义批评的角度看,在男性中心意识占主导地位的历史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文学作品、尤其是与女性相关的文学作品的误读。而通过对相关研究的“重读”,可以批判和纠正文化中的男性话语霸权。以有关清代著名农家女词人贺双卿的研究为例。历史上贺氏之有无、其籍贯及作品的真实性问题,自20世纪20年代末胡适提出疑义以来,一直存在争议。90年代以来,有学者在关于贺双卿其人其作的研究中,运用“内证”与文本细读的方法确认其真。在此基础上,从女性主义视角对往昔男性文人“再表现”的文本书写进行了重读。此以杜芳琴的《贺双卿传》、《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47)为代表。而邓红梅则在《双卿真伪考论》(48)中,通过对史震林的《西青散记》中有关贺双卿记述的考察,提出这个人物其实是“天上绝世之佳人”之人间幻影的看法。这样的分析与杜文观点形成了鲜明对照,但两者同样涉及如何对待历史上保存(或塑造)了女作家创作的男性文人的性别文化心理问题,具有破除沿袭已久的有关“才子—佳人(才女)”的浪漫想象和神话的意义。
四
本文对台湾古代文学研究领域在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研究方面的具体情况不拟详述。这方面目前可资参考的论文主要有陈友冰的《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张雁的《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以及林树明的《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等。(49)与内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台湾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中,一些学者明确地以女性主义理论为指导,投入相当多的精力进行专门研究。有关成果大多散见于台湾高校和学术机构发行的若干学刊中,如《中国文哲研究集刊》、《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东吴中文学报》、《中国文化月刊》等,也有一部分比较集中地收录在《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中国女性书写》等相关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中。(50)其间,《中外文学》这一学术刊物产生了较大影响。该刊由台湾大学外文系主办,夏志清、李欧梵、余光中、叶维廉等人担任顾问。1986年,它推出了《女性主义文学专号》。此后又陆续推出《女性主义/女性意识专号》(1989)、《文学的女性/女性的文学》(1989)、《女性主义重阅古典文学专辑》(1993)等。由女性主义或性别诗学的视角出发,台湾学者往往倾向于把性别研究与文本研究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以文本研究为基础、西方理论为导向的研究观念和研究手段,并逐渐向题材研究、主体研究和影响研究等方面演化。对此,陈友冰在《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中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他认为,一般来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女性文学研究具有以下特色:第一,研究面较宽,研究队伍较大,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女性研究占较大的比重。第二,一些从事女性文学研究的古典文学学者注意对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加以改造吸收。有着某种理论上的自觉和明确的女性研究意识。第三,在研究方式上,研究者的位置发生置换,形成独特的研究视角和价值判断标准。第四,女性研究和相关活动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与支持。1997年,《台湾文学年鉴》曾把“性别研究”作为当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三项“研究成果重点”之一,认为这一年中“最令人注目的著作是,由六位女性学者合著的《古典文学与性别研究》”。另外,女学者华玮在文献史料的发掘、女性戏曲家研究以及剧作文本的理论分析方面,均取得了成绩,出版有《明清妇女戏曲集》(编辑点校)、《明清妇女之戏曲创作与批评》等。
内地和台湾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成绩可观,并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征。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值得思考。下面先谈谈中国古代性别研究的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文学和文化有着几千年的传统,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也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有关领域的研究实践很自然地立足于特有的学术传统。研究者的学术背景、认知框架、思维习惯以及久已熟悉的批评模式,无疑会对相关成果的面貌发生重要影响。概言之,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在中国文学界,向以古代文学也包括古代文学文献学方面的学术根基最为坚实、深厚。这一领域的学者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有着注重文献资料、强调言必有据的传统。在涉及理论方法的更新时,态度较为持重,实践较为谨慎。虽然部分研究在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时还不够圆融,但总体来看,相比其他一些文学研究领域,较少盲目追新。一位年轻学人的话或可反映出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共识:“显然,女权主义在世界妇女的解放‘道路’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里程碑性。然而必须注意到,它毕竟是西方新经济的产物。它所关注的时间和空间问题、权力的再分配、两性的分工等,并不太适合用以观照中国的女性问题,特别是以之观照中国古代的女性。”“研究中国的女性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民族心理等因素,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出发点”。(51)
与这一学科严谨守成的学术传统相关,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与性别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大体采用传统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情况至今仍占主要位置。研究者在探讨文学活动涉及妇女、性别的具体文学现象时,对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理论时或不无借鉴,但很少简单照搬;大都能够保持必要的清醒,自觉意识到借用西方理论阐释中国古代文学现象的局限性。正因为如此,迄今许多成果实际上主要采用的仍是性别视点与传统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而非“纯正”意义上的女性主义批评。研究者通常不是从抽象的父权制概念出发,而是紧密联系创作实际和中国的历史文化语境,对文学活动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应该说,这样的姿态是稳健、务实的,有助于避免很容易与一拥而上的态势相伴生的牵强、生硬,特别是虚华、浮躁。
其二,出于对民族文化和文学创作实际的深入了解,对那种过于强调男女之间生物属性差异甚而将其本质化的机械思维,一些学者保持着自觉的警醒。例如,莫砺锋在《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52)一文中明确指出,那种断言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写作的观点是偏颇的,至少是不符合中国文学史的实际的,因为“男女两性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完全可能互相理解、互相关怀,并达到心灵上的真正沟通”,男性作家未必不可以很好地“写妇女”。文章具体分析了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为笔下众多女性所代拟的诗词,认为这之中有作者对女性“深刻的理解和同情”;作品中林黛玉等人的诗词恰是当时“最富有女性意识的文本”。由此提出了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的命题。论者认为,女性固然可以争取摆脱被压迫的地位,男性也完全可以向女性伸出援手。其他一些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这种看法恰从深层触及女性主义批评所面临的文化悖论,实际上是对性别问题上男/女两分、二元对立思维的严肃质疑。既然人类可以有超越性别的共同情感和审美趣味,那么,女性主义批评面对文学文本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也就理当成为一个需要不断追问和反思的问题。
其三,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中,尽管部分成果有意识地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总体上看,研究者还是更为注重社会思想文化、性别文化以及作者心态与作品之间关系的考察,而较少将文本视为封闭性的系统进行纯形式的分析。即使有时面对的是作者难以确考的文本,研究者也十分注意其间透露的社会性信息。这样的研究方式固然显得偏于“传统”,但对认识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来说又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性别研究之所谓“性别”,恰是来自社会文化的建构。各种复杂的社会性因素通过作者对文学作品面貌产生的影响,自有必要在其孕育和生成的复杂背景中去加以认识和分析。
以往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女性学者人数较少。在此情况下,男性学者在将性别视角引入本专业研究领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前述成果大多出自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的男性学者之手。而研究队伍的性别构成与这里所谈到的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某些特点或有一定关系。下面着重探讨一下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有学者对中国古代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现状进行思考,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例如,郭延礼在《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53)一文中,论及21世纪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研究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并具体指出近代三个女作家群(南社女性作家群、女性小说家群和女翻译家群)的研究迄今几近空白。张宏生、张雁在《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中,将有待开展的工作概括为:文献的整理,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扩展,历时性/共时性群体研究的加强以及多元研究方法的提倡等。我认为,上述意见是颇具针对性的。总体来看,目前的基本情况是:基础性研究比较扎实,但研究所涉范围和层面还不够丰富,进行有关方面整体性研究的“基座”尚欠宏阔坚实;理论创生力偏弱,有重大影响的成果较少;在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探索和实践,以及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具体说来,在今后的研究中,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更值得注意。
第一,相关文献的搜集整理和充分利用。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中国古代妇女创作方面的资料十分匮乏。从总体上说,情况自是如此。然而,各个不同历史时段资料保存的具体情况实际上又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且,即使仅就目前可以见到的保存下来的资料而言,研究上也还远未能够充分利用。例如,明清妇女文学所留存下来的史料可谓宏富,而实际上其中绝大部分并未进入研究者视野。另外,如果不是只限于女性创作本身,而是从性别文化的角度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探询,大量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典籍中的相关文献资料就越发有待于进一步开掘整理。目前,出现少数研究存在着“主题先行”的现象。有时,尽管论者不乏历史文献的征引,但并未真正做到在具体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切实的分析阐述,而是简单套用西方文化语境中诞生的性别政治观点作为判断的依据,无形中架空了文献史料,虚化了其功能。这样的研究近乎某种性别理念的图解,显然无益于认识的深化和研究的深入。
第二,基本概念的辨析。在近些年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论著中,将妇女文学创作称之为“妇女文学”和“女性文学”的情况并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尽管在这些论著的具体语境中不难理解作者所指,但当我们注目于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希望在更为开阔的视野中从整体上认识中国文学和文化时,这一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了。
关于“女性文学”这个概念,在实际应用中人们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较常见的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将历史和现实里出自女性之手的全部文学创作纳入其中,即等同于“女性的文学”。狭义的理解则具体考虑到“女性”这一词汇在汉语中并非自古有之,而是出现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有着启蒙主义的思想资源及特定内涵。因而,在由此生成“女性文学”这个词组时,学理上当有文化内涵上的规定性。故以之专指“五四”以来以现代人文精神为价值内核、体现了女性独立人格和主体性的创作。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领域,尽管始终未能就这一概念的内涵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多数情况下,大体是在接近前述狭义的理解上加以运用;并且,很多学人始终将其作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进行着持续的讨论。而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部分研究者对有关方面的情况可能未加留意,在从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时,未能作出必要的辨析。现在看来,这一问题有待于文学学科内部更为充分的研讨。
第三,研究范围和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拓展。就研究范围而言,以往目光大多集中于汉民族书面文学,而对有着丰富性别内涵的少数民族文学以及民间文学很少涉及。这一情况近年虽略有改观,但仍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与此同时,在材料发掘整理的基础上,研究层面的拓展无疑十分必要。例如关于妇女文学的研究,在涉及女性创作主体的生态研究、心态研究;涉及作品的文本形态研究、审美价值研究;涉及妇女群体创作活动的研究;涉及两性间在文学活动中相互影响的研究及其两性创作的比较研究等方面,都蕴涵着一系列值得深入探察的课题。而有关古代以男性为主体的文学创作和丰富多样的文学文化现象的性别审视,在其理论、方法和具体研究内容上,更是具有融合中外、贯通古今,多学科、开放性的特点,可望成为意义独具的学术生长点。
仅就进一步打通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学科壁垒,加深对中国文学的整体认识而言,就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从女性创作活动的角度来说,所谓“新女性”和“五四女作家群”绝非横空出世,尽管她们当时的代表性创作多以白话文书写,在语言和形式上与“古代文学”分属不同的范畴,但其内在的、包括性别意识在内的审美传承或文学扬弃,不应该成为研究的盲点。传统文化中有关两性关系的理性认知,明清以降社会思想文化在性别观念方面发生的重要变化、部分本土男性思想家对妇女解放的倡导和推进,与引自西方的新思潮一道,对“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中国知识女性产生了深刻影响。其间,很多问题的深入认识有赖于中国古代文学、近代和现当代文学相关研究的进展。为此,文学领域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关注和积极交流还需大大加强。
第四,对性别与文学关系之复杂性的认识和把握。研究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是出于对“人”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性别身份在文学活动中作用和影响的关注。所谓性别,实际上是人之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一方面,生物属性承载着人类个体的生命活动,男女之间在解剖学上的差异势必带来某些方面生命体验的隔膜,这种状况会对两性文学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每一个体的存在无疑受到来自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文化的塑造,其间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并且除性别之外还有诸多因素同时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从性别角度考察中国古代文学创作,既不能完全否认两性之间生命体验存在差异,也不可脱离复杂的历史语境,过度强调妇女文学创作的特殊性。应尽可能避免画地为牢、自说自话的封闭式研究以及对两性差异的本质化理解。关于这一点,尚须在研究过程中结合具体问题的探讨进行积极的尝试。
第五,“重写”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近20多年来,随着文学史观的更新和相关研究取得进展,中国文学史的“重写”已成为学术界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但是,与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研究相对处于“边缘”位置的情况直接相关,迄今还没有出现一部在学理意义上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性别观念更新,在书写方式上能够比较恰当地融入性别批评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著作。这项具有文学史和文化史意义的工作,有待于在适当的时候,在文献搜集和基础研究能够提供相对充分支撑的情况下提上日程。
第六,中国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的性别研究。这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还十分欠缺。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文学的基本理解、理论认知和文本阅读感受。毫无疑问,它在历史上主要是由男性文人建立的。如何将性别分析合理而富于建设性地引入这一领域,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研究方面辟出新路,是具有学术难度和创新意义的课题。一般而言,对于文学批评中显而易见的性别轩轾予以重新评判较为容易,而对背后的价值体系及其呈现方式的分析就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至于在性别视角下,对古代文论的主要范畴之形成过程及其内涵的重新审视,对分体文论之特色形成的具体探讨,就更需要以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为基础,也需要“双眼曾经秋水洗”的一番思路更新。
第七,对两性在文学活动中交互影响的探讨。自古以来,男女两性在文学活动中就有着多方面的联系,但以往的研究很少就此进行专门、深入的探讨。偶有触及也多是关注女性作者对男性创作经验的吸收。而有关女性文学活动对男性创作产生的影响,则很少为人注意。而实际上,无论是文人词作抑或其他领域,女性对男性的创作都有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其中既有情感的注入,也涉及艺术的表达。这种相互作用对文学的发展或会正面促进或会负面牵扯,有关考察可以说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关系到对文学文本的具体生成及其审美风貌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如何比较客观地看待两性在人类精神活动中的互补共存关系,校正那种认为两性在社会文化中处于截然分立状态,女性所扮演的仅仅是绝对被动的角色的误解。
第八,性别视角下的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长期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在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方面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但就本领域的性别研究而言,确有进一步加强的必要。一方面,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这方面的成果尚待逐步积累;另一方面,性别研究在学术领域的提出,与社会思想文化特别是女性主义思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其间所蕴涵的浓郁的文化批判意味,很容易影响到研究者在观念和思路上形成偏重文化批评、轻视审美分析的倾向。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文学学科各专业有关性别问题的研究中均不难看到。应该说,由性别研究的特殊性所决定,当性别视角与文学研究相结合时,出现这种情况原本是自然的,但就文学研究本身的使命而言,却不免有所欠缺。尽管文化批评在展开的过程中不乏文学文本的解读,时或也从审美的角度加以分析,但其研究旨趣并不在于揭示创作文本的审美特质,而是更注重对“性别政治”的发现和探讨。于是,文学批评在这里某种程度上被赋予了“文本的性别政治学”色彩。然而,文化批判的敏锐、犀利在给文学批评带来活力的同时,终不能取代以审美为内核的文学批评。面对文学文本,如何将“文学性”的审美判断与性别视角下的文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所面临的无可回避的挑战。
第九,吸收妇女文学研究的成果,推动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学的系统研究。也就是说,要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站在中华文明史发展的高度,真正将妇女文学活动视为中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其融入对中国古代文学的整体观照。如此,无疑有助于校正和丰富有关中国文学史的认知,更为全面深入地把握传统文学精神以及中华历史的人文脉络。
贯穿于上述各方面努力之中的,当是理论创生力的加强。迄今为止,有关探讨大体上是本领域研究者结合各自的术业专攻进行的。毋庸置疑,这种结合个人所长、突出重点的研究方式合理而必要,它有利于保证各局部的研究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不过,若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想取得更具突破性的进展,除了前面提到的基础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之外,强化理论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中华文化的内蕴极为丰富,古代文学涵盖面甚广,其间如何展开既融入性别视角又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审美批评,需要认真探讨。旧时中国妇女主要生活于家庭,其个体身份、生活处境、性格心理、教育背景及感情表达方式等千差万别,但从宏观的社会结构来说,在男性中心文化主导的历史进程中,妇女的存在从总体上说确是处于“次等”的、“第二性”的状态,其创作也确实呈现出与男性不尽相同的面貌。这就需要在研究中结合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的实际,改造传统审美批评的尺度,对相关文学现象加以审慎的辨析和理性的分析。既探讨不同性别作者在创作中的差异,也注意中国古代文化在阴阳互补方面的特点,避免对两性创作的美学特征做截然分立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对传统文学男性创作的考察中,若能进一步吸收性别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对开阔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视野,丰富和深化对传统文学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多年来,在本土的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研究实践中,有一个值得反思的倾向,即比较多地倚重于具有完整体系的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而相对轻视对本土思想文化传统中有关性别问题的理论资源的开掘整理和重新认识。其实,虽然中国确实不具有像西方女性主义那样有关性别问题的系统理论,但并不等于说在我们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就不存在对性别问题富于深度的思考和带有一定理论色彩的阐述。例如,早在《周易》以及其他文化典籍中,就不乏有关两性关系的论述。仅就《周易》关于家庭中男女关系的基本看法来说,它的思想尽管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但在经与传中,又都有不把这个问题绝对化的表述,甚至还做出了一些相当明确的补充、修正,体现了值得注意的合理成分。又如明清以后,在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讨论中,一些思想家、文学家的有关思想和言论也是值得重视的。近年来,不少学者已经认识到这方面的缺憾,明确提出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要注意回到中国历史文化的特定土壤和情境中,探求对性别文学研究来说不容忽视的本土思想文化传统。而在这个问题上,古代文学领域的相关研究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研究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也还需要更为自觉、有效的实践。在这方面,女性主义理论和批评方法值得研究者给予更多的关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在演进的过程中,吸收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在追求两性平等、反对男权文化的共同目标下,其内部的不同流派呈现出大异其趣、各具特色的面貌,而文学的性别研究需要多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互补,方可共同进取。女性主义所蕴涵的丰富理论资源可供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和借鉴。此外,在立足文献史料和文学研究本体的前提下,或可适当吸收其他学科领域(例如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等)的研究成果,进行带有跨学科性质的研究的尝试。
综上所论,性别研究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实践,是立足传统、融合现代意识和新的理论视阈进行的积极探索。未来这一领域的研究,若能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当可取得更为沉实的收获。
注释:
①胡适:《贺双卿考》,原载《胡适文存》三集,《民国丛书》本;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②陶秋英:《中国妇女与文学》,北京:北新书局,1933年,第306页。
③见《古剧说汇》,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作家出版社1956年修订再版。该书收入冯沅君1936年到1945年间所写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15篇考证文章,其中部分涉及妇女创作。
④陈水云:《20世纪的清代女性词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4年第1期。
⑤王之江:《要关心古代妇女文学的研究工作》,《光明日报》1985年3月12日。
⑥陈寅恪:《寒柳堂集·论〈再生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7、66页。
⑦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第15页。
⑧见刘尊明、王兆鹏:《本世纪唐宋词研究的定量分析》,《湖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⑨陈祖美:《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江海学刊》1989年第6期。
⑩陈洪:《〈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
(11)张宏生:《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
(12)郭延礼:《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文学遗产》2002年第6期。
(13)陈书录:《“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南京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李真瑜:《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王英志:《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见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
(14)胡明:《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文学评论》1995年第3期。
(15)乔以钢:《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文学遗产》1991年第4期。
(16)叶嘉莹:《从李清照到沈祖棻——谈女性词作之美感特质的演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从性别与文化谈女性词作美感特质之演进》,《天津大学学报》2006年第2、3期。
(17)孙康宜:《末代才女的“乱离”诗》,台湾“中研院”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18)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54页。
(19)虞蓉:《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0)连文萍:《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原载台湾《汉学研究》第17卷第1期,1999年;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21)蒋寅:《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一代才女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2)徐兴无:《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3)闵定庆:《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24)谭帆:《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5)郭梅:《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26)叶嘉莹:《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原载台湾《中外文学》第20卷第9期,缪钺、叶嘉莹:《词学古今谈》,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
(27)马珏玶:《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
(28)李舜华:《“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3期。
(29)李之鼎:《〈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6期。
(30)韩惠京:《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4期;傅守祥:《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1期;詹丹:《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2期。
(31)马瑞芳:《〈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文史哲》2000年第4期。
(32)何天杰:《〈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文学评论》2004年第5期。
(33)潘莉:《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8期。
(34)魏崇新:《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35)张淑贤:《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6)马睿:《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
(37)例如,邓晓芒:《女扮男装与女权意识》,《东方艺术》1997年第1期;幺书仪:《明清剧坛上的男旦》,《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张禹:《异性扮演的文化透视》,《民族艺术》2003年第3期;唐昱:《明清女剧作家的“木兰”情结》,《戏曲艺术》2004年第2期;盛志梅:《清代女性弹词中女扮男装现象论析》,《南开学报》2004年第3期。
(38)王玫:《宫体诗现象的女性主义诠释》,《学术月刊》1999年第5期;赵杏根:《佛经文学中女性形象概观》,《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4期;张兵、李桂奎:《论话本小说中的“女助男”母题》,《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王立:《古代通俗文学中侠女盗妹择夫的性别文化阐释》,《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夏之卷;王毅:《试析散曲中的女性意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2期;张红霞:《女性“缺席”的判决——论〈西游记〉中的女性形象塑造》,《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2期;黄伟:《论〈聊斋志异〉悍妇形象及其女性文化》,《中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楚爱华:《男性弱质与父权秩序的倾覆——〈醒世姻缘传〉的女权主义批评》,《齐鲁学刊》2001年第6期;刘健:《男权视角下的女性话语——〈西厢记〉主题思想的深层探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梁海:《男权话语中的女性悲歌——〈窦娥冤〉的另一种解读》,《名作欣赏》2004年第12期;杨朴:《男权统治下的女性悲剧——〈孔雀东南飞〉主题的重新探讨》,《名作欣赏》2006年第7期;杜书瀛:《〈闲情偶寄〉的女性审美观》,《思想战线》1999年第1期,等等。
(39)参见舒芜:《哀妇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
(40)俞士玲:《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曹亦冰:《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3期。
(41)顾歆艺:《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2)冯文楼:《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43)黄霖:《笑笑生笔下的女性》,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4)黄瑞珍:《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薛海燕:《〈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2期;毛志勇:《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1期。
(45)陈千里:《〈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期。
(46)杨联芬:《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文艺争鸣》2004年第2期。
(47)杜芳琴:《贺双卿传》,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痛菊奈何霜:双卿传(代序)》,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1年。
(48)邓红梅:《双卿真伪考论》,《文学评论》2006年第6期。
(49)陈友冰:《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安徽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张雁:《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中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2期;林树明:《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南开学报》2005年第2期。
(50)钟慧玲主编:《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1995年12月东海大学“妇女文学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里仁书局,1997年;《中国女性书写——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4月淡江大学“中国女性书写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学生书局,2001年。
(51)吴秀华:《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前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页。
(52)莫砺锋:《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2期。
(53)郭延礼:《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文学评论》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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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掩饰对大江健三郎《广岛笔记》的不满。 因为,我没有读到自己在广岛感到的那种焦急的信息。 它不需文学或哲理的彩饰,它应该简单干净,甚至只有两句:一, 必须无条件禁止和销毁一切核武器。二,发展和使用核武器,即践踏冒犯人类的道德底线。 如在两句之上再作补充,就应该说: 在这个帝国主义发疯的二十一世纪之初,美国是再次挑动核灾祸的最大嫌犯。原子弹,尽管它这一次可能是微型的或战术的,时刻都可能被美国军队投向人类。 大江健三郎尽管也执著于批判,但诸如颓废、屈辱、威严、自杀等概念的阐释,更像是暧昧的作态。它不能代表被核轰炸一瞬抹煞的、十万死灭生灵的悲愿。它以一副深刻面孔,回避了揭露的义务。它对1964年中国的第一次核试验忧心忡忡,而不去呼吁阻止迫在眉睫的美国核犯罪。它推敲斟酌,最后也没说出一句世界共识的大白话:想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核武器的唯一嫌犯,就是横蛮的美国。 大江健三郎近年来对中国文学指手画脚,显然不在乎对中国的冒犯。但是他的《广岛笔记》里,并无类似的自信,对美国新的核冒险来一句断喝。哪怕昨天就是美国以原子“男孩” 和“胖子”轰炸了日本,而今天美国更迫不及待,想试试“战术”或“微型”核武器。在《广岛笔记》里稀疏的美国批判,不过是: ——我怀疑,面临向广岛投下原子弹的时候,决定那次作战的美国知识分子的那一群,心里或许曾闪过 “信任人的力量,或人道主义” 之类的念头。……我怀疑,他们不就是在那般荒谬的人道主义确信之上,才做出投下原子弹的最后决断么? ——我时时想,投下了原子弹的美国军事负责人,是靠了广岛市民的自我恢复力、靠他们不许自己停滞于悲惨的、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才能对原子弹的灾难轻描淡写。 如日本评者所说,这些话相当难懂。什么叫“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他的批判语言,如他自己指出的一样暧昧。弯绕的叙述,堆砌的哲理,掩藏着一丝是非的妥协。 他远不如那些毫无话语权势的穷国战士,掷出唯有的石块,阻击凶残的坦克,或者以肉躯筑成街垒,以生命抵抗——贫铀弹、战术核武器、核战争的罪恶进军。那些人炸裂的生命嘶喊,他们留给人世的音讯,在我听来,正是广岛呼吁的续篇。 我想,除了文人的作态,任何到过广岛或长崎的人,都会为两座城市的受难,懂得了一种道德的底线;都会忍不住张开喉咙,加入广岛和长崎的呼喊——全人类联合起来,销毁和禁止核武器,阻止核战争! 这呼喊简单无比,但一刻不能停歇。它排斥任何借口,否决一切偷渡,否决诸如安全、反恐、战术、微型等概念和道德上的偷渡。要以经久不歇和雷鸣般的、全世界全人类一致的共同怒吼,实现禁止核武器的目标;首先压制住核流氓美国的犯罪欲。 广岛和长崎一直呼喊,六十年没有停歇。他们把诉求简化,绝对禁止、拒绝借口、不论条件原因、不分敌方是谁、强调使用核武器即是反人类的犯罪;强调地球上不能再出现广岛、长崎,人类绝不能再使用核武器。 ——这就是我在广岛感到,但是没有在《广岛笔记》中读到的原则。 幸存者的喊声,日复一日,哀怨凄绝。他们呼唤更多人的加入。他们感动了全世界,也感动了求学日本的我。 不断再版的《广岛笔记》,与广岛的喊声多少有异。它在阴影笼罩的六十年后,没有做一根勇敢的手指,向世界指证美国的核威胁。 它也没有揭露为之造势的媒体犯罪。它没有说:在南斯拉夫、阿富汗和伊拉克使用的贫铀弹,乃是对六十年人类艰难建立的和平准则的践踏,乃是对广岛、长崎六十年泣血呼吁的蔑视。 对一介文人的评论并不重要。 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加入呼喊。 已经是间不容发,一切都紧迫至极。因为罪恶的新十字军带着贫铀弹、核迫击炮弹和各色新式的杀人凶器,正朝着整个世界,踏着正步、列着队形、一阵阵敲响着罪恶进军的鼓点。它的矛头——高高仰起的导弹的尖矛,不仅直指着我的同胞骨肉,也对准了我的生身祖国。 在如此时刻,广岛、长崎的教育,给我注入了强劲的力量。在这思想贫乏的时代,我不能不对长崎、广岛心怀感激。六十年前,它们以惨败、受难、灭绝以及复活,炼铸了一个绝对的原则。那个原则,那个人类找到的、先决于任何分歧的巨大共识,使我激动。于是我不愿旁观,我要加入,我要投身那呼喊之中,锻炼自己的人道。 尤其是长崎。 在旅行长崎之后,我有时暗想,比起在当今世界家喻户晓的Hiroshima(广岛),同是遭受了原子轰炸浩劫的城市,同是受难者和核罪行的苦主证人,Nagasaki(长崎)是否多少受到了淡漠? 是这样吗? 长崎深深地吸引着我。甚至我觉得,冷淡长崎选中广岛的做法背后,或许还藏着某些用意。或许恰恰在长崎,在另一片被美国原子弹变成焦土的日本土地上,唐船、锁国、郑成功、沙勿略、兰学、志士、基督、军舰、吞并琉球、军火交易……走马灯一般,竞相逐次登场,演出了一部日本民族的悲喜剧。 我捉摸着自己的一个直感:或许,没有哪个城市能比得上长崎。也许它的深港浅山,就是一把——理解日本的钥匙。 文化八面纠缠,但长崎的本质,是它与西欧的关系。这个港口,满缀着日本与西欧的轶事,分娩过一部日本的开明史。最后,就在这块生长着日本人“脱亚入欧”理想的土地上,西欧物质文明生产的原子弹瞄准了它,把它炸作了一个地狱。 ——这就是《长崎笔记》构思的动机。 一 顺风顺水平户海 倭女倭刀国姓爷 ——歌谣 对中国人而言,长崎和北海道一样,远不可测,语焉不详。谁都不会想,长崎曾与中国密不可分。 但一旦来到了长崎,人们又会惊奇它与自己的距离。它与中国真是一衣带水;它与浙闽海域台澎金厦之间地理的临近,简直令人咋舌。 季风和洋流,都显得称心如意。从日本九州的长崎外海,一叶轻帆投入大洋,逐波随风,不久便可在宁波泉州登陆。 唐人船,在那时趁秋风东渡日本。“唐”是中国别名,不仅限于唐代。在西日本各港,一连若干个世纪,唐船帆樯如云。唐人习惯了季风和海路,他们常在长崎贸易之后,辞岁越年,直到次年春天扬帆归国。 那是帆船贸易的时代。顺风顺水,唐人船的周期往复,使得每年都有数千人居留九州各港。在长崎,一角繁华的中华街逐步建成。 航海、贸易、走私,当然也时而风高越货、月黑劫船。那时的大洋里,出没着一代代的浪里白条、弄潮男儿。种得东海万顷田,他们穿梭于长崎至福建的一条水域,国籍含混,人员复杂,时而显现为唐人海商,时而又扮作了日本倭寇。明朝禁海和日本缺货,其间的暴利,鼓励他们把生涯付予险浪。他们的锚地和货场,先在舟山双屿,后在长崎平户。大陆人的性格,溶化于滚滚波涛中的商机。不顾法度、追求利润的一支海上武装商队出现了。郑芝龙、郑成功父子是其中的佼佼者,而最初打下这一方碧水霸业的,却是不大为人所知的王直。 1541年,被明朝赶出了舟山群岛的王直,最终把平户选作了基地。这些武装走私的海商,渐渐裹挟了,也混杂于失意的浪人破落的百姓——以后,出没东海的倭寇,国籍变得掺合混杂,行业也是亦商亦盗。他们与禁海的明朝官僚纠缠不已,最后竟然从山东到浙江,在千里海岸线上扑岸攻坚,烧杀抢掠。虽然戴着倭寇帽子,资料上却说他们多是浙闽流民,日本人仅占三成。而且能节制倭寇的,唯中国人王直! 与王直的横行东海同时,一个在东方水面徘徊良久的影子,也露出了长崎附近的水平线。它就是正在与吞噬了美洲的西班牙疯狂竞争的葡萄牙王国。大海里的葡西竞争,内容唯有两点:夺城掠地和传播天主教。 这些白人殖民者大大利用了东海的无序,利用了中国人的实用主义。但它们未曾料到,最终限制并驱逐它们于东海之外的,也是这些不晓大义的中国海盗。 早在1525年,厦门海商为了买卖,把葡萄牙人招请到舟山双屿岛的六横岛,葡萄牙人抓紧机会,在那里修筑了大约千间住居、两座教堂以及市政府、医院,甚至设置了市长。此时,在不算太远的马来半岛,苏丹领导的原住民正在马六甲与入侵的葡萄牙殖民者战斗。 走私海商王直的早期据点,也在六横岛。1543年,携枪的葡萄牙人乘王直的帆船,到达了日本的种子岛。此即日本史上有名的“铁炮传来”;日本领主惊异于如此利器,即刻不惜千金重价,购买了两支“铁炮”到手,回家闭门仿造。对这两支火枪的仿制,就是后来日本军队的制式枪械,包括传说的“三八大盖”的源头。 东洋人,包括日本幕府并不知晓——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远在罗马的陌生教皇,在滔滔的西洋某处,画了一条竖直的子午线,分赏两个宠臣。莽莽大国小岛,无论明朝日本,虾夷吕宋,悉数都已经——东半个赐给了西班牙,西半个赏给了葡萄牙。 葡萄牙,此刻已在眼前海上露面。 不用说,那时的日本人不可能知道,在恐怖的“子午线”的另一边,秘鲁的波多西(potosi)、墨西哥的瓜纳华托(guanajuato)等银矿已经开采。也可以说,人间地狱已然开启。他们不知道,比在长崎招摇的葡萄牙更陌生的西班牙,在美洲已经使人成千万地被屠杀和苦役致死。当然他们更不可能知道,这一切都是以天主的神圣名义进行的;天主的教堂,已经在浸血的大地上星罗棋布。 1549年,在这一背景下,葡萄牙的耶稣会传教士沙勿略,也搭乘王直的倭寇船,到了日本最西的长崎。他是最初的日本传教士,后日被梵蒂冈教廷封为圣徒。 1557年,王直被明政府捕获处死。东洋的制海权,转到了郑氏家族的手中。郑芝龙接手了王直的平户基地,与日本人田川氏结婚。1624年7月,这位日本女性在平户生下了大名鼎鼎的郑成功。 追逐着百万海上利润、拥簇着千艘武装海船——这代代的弄潮儿,有时会遭时代翻弄,一度堕为海贼;但是当他们被大潮推上浪尖,也会让自己的人生,涂上政治的浓彩。 郑成功,至七岁随父移居福建之前,与他的日本母亲在平户度过了七年时光。 不同于王直等海上枭雄,郑成功有政治的视野。 郑成功(1624—1662),原名福松、郑森。因拥立明朝亡命唐王于福建,被赐与“朱”姓,并改名成功,于是人称“国姓爷”。日本曾有著名的人形鷙鷚璃木偶剧《国姓爷合战》,因而可知此名的流行。 当他接替父亲、入世于东海中国的舞台时,在他眼前,大陆上正是明清鼎革,海上则有白人携铁炮传教殖民——郑成功的选择,只能是因势利导,逐流使浪。 他先援助亡明抵抗满清,后夺取台湾割据自重,演出了一场乱世英豪的威武剧。对他来说,所有运筹决战纵横抉择都无非是形势所迫,其实并无别择。但是,他的收复台湾这一作为,扭转了东亚的政治格局,甚至破坏了殖民主义的全球大计。 1661年,郑成功以金门厦门为基地,指挥舰队大举登陆台湾。他的目标是:攻略台湾、安置休息、再图进击、重归故国。 4月 30日,郑成功挥师两万五千,先打澎湖岛,5月包围赤嵌城,以大炮猛攻。在8个月攻防之后(1662年2月),无耻地盘踞了台湾、至今仍自吹给台湾带去文明的荷兰人连同它们的东印度公司,虽然也火枪铁炮负隅顽抗,且调兵遣将等待外援,但大势已去,他们最终还是在郑成功的大军重击之下,竖起了白旗。 这一历史事件,意味着什么呢? 日本的右派总想说:郑成功并非大中华的正统国军,他占领台湾不过是割地自保,而且他还是个日中混血儿。欧美的绅士更是“百年嘴硬说殖民”,耐心絮叨颠覆中国的话语,描画白种人的神话。他们怀着乡愁,执拗顽犟,锲而不舍地说,白人带来了文明,即便台湾也是由荷兰人“发现”的,荷兰给台湾带来“荷兰豆”,教土著用牛耕田。 其实就在荷兰人盘踞不久,以菲律宾吕宋岛为据点的西班牙人,也尝试染指台湾。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占领了台湾北部的鸡笼(现基隆),在社寮岛筑建圣萨尔瓦多城堡 (San Salvador),并扩张到蛤仔滩(现在的宜兰),在沪尾(今淡水)筑圣多明戈堡(Santo Domingo)。 郑成功的舰队,对它们实施了一场铁帚扫海。 任你嘴硬,荷兰人、西班牙人,以及他们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都被一扫帚扫进了汪洋东海。尽管今天,他们乘着资本主义的话语优势,在中国奴才的帮腔下隔海呱噪;但是多言无用,他们的台湾梦,已经真的葬身鱼腹,已经永远地退出了历史。 如果没有郑成功的扫荡,东海的形势不堪设想。不能想象台湾是一座欧美帝国主义的移民岛,如一个东海的以色列,近在咫尺,永久地威胁朝鲜、日本、中国。 无论如何,在东海——即朝鲜半岛、日本、大陆东海岸、东海诸岛、台湾——这一东亚的心腹海域,欧美的殖民主义未能插脚进来。它们可能完成的全球链接,被郑成功一剑斩断,一把火烧了。 日本人应该为郑成功的一半日本血统自豪。郑成功的壮举,是为东亚收复台湾、为东海收复台湾、为一个古老的传统收复台湾。这个传统,不愿被白种殖民主义所覆盖,不愿被洋人的价值所否决。 悻悻挑衅的日本右翼,得势无形的台独政客,都是短视的小人。郑成功完成的驱逐殖民者收复台湾岛的意义,需要在更宏观的视野之内,在更大的时代到临之后,才能总结。 据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在驶近台湾岛时,船员惊呼:“IlhaFormosa”,大意为“美丽岛”。于是“福摩萨”(Formosa)一词便被殖民主义政客和西方知识分子不舍不弃,印上地图,挂在嘴角。好像它有多古老,使用过多少个世纪。 荷兰人在台湾呆了多久呢? 其实,台湾的所谓荷兰的统治时代,从荷兰王国的商社东印度公司控制了台湾南部的1624年算起,到他们于1662年在郑成功军前投降,其间仅有三十七年时间。 这片海洋的一侧,是茫茫中国大陆。隔海与世界发生复杂纠葛的日本列岛,每每以长崎为门户。长崎与中国的关系,盘根错节纠缠,就像郑成功的背景、血统、行为一样。那些东海弄潮儿,驾着唐帆倭船,两边疏通有无,从中赚得利益。迅疾的海流,规律的季风,正合他们的心思;长崎的平户,浙江的明州,都是他们的锚地。 如郑成功故事喻示的一样,从长崎到台湾,甚至还可以把北至堪察加半岛、南至菲律宾的一道海域,看作一个单元。这就是东海。海中散布的岛屿和半岛:朝鲜、九州、琉球、台湾,甚至城市和港口:旅顺、釜山、泉州、上海,天生处于微妙的政治地理环境之中。 分析长崎在它的历史脚步中走过的与上述东海的分离聚合,是件有意思的事。虽然年轻的日本人或许对如此海域划分感到突兀;在他们被灌输的常识里,长崎不是对中国,而是对欧洲的门户。 确实,即便日本人不同意:在不动声色之间,长崎和东海的传统,发生过一次腐蚀和颠覆。此后长崎不再是东海大家族的一个码头,而是白种欧洲的思想、金融、谋略的据点。 同样,尽管中国人不接受——但倭寇的打闹,不过是“海内”的纷攘;正是随着倭寇的退潮,真正的灭顶淹没,就步步临近了! 郑成功远去台湾之后,长崎与中国的关系褪色了。 虽然,长崎还有一条四门俱全的中华街,但街上往来的却多是碧眼的洋人。武士的佩刀旁,挎着乌黑的“铁炮”;港口附近的(荷)兰学塾和洋病院,出入着富家的子弟。在港口依偎的东南山手,欧式别墅在绿荫中隐现。大宗的交易,政治的谈洽,都在洋馆的咖啡桌上进行。王直和郑成功都已一逝不返,长崎正走向它“入欧”的时代。 二 人既然已如此凄惨 主啊 海为何却依然碧绿 ——远藤周作 长崎在1571年作为自由港,正式对东西两洋开港。除了自中国而来的传统唐船之外,西洋来船主要发自葡萄牙。那正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地球大洋之间进行征服殖民地和传播天主教的疯狂竞争的时代,葡萄牙人以传教为名在东海的出没,引起了日本幕府的警惕。 终于,德川幕府坚决踏上了镇压天主教的血污道路,并在1639年采择了锁国政策。这段历史,通常被看作日本的黑暗时代。幕府因这段时期的作为,满脸涂了专制的颜色。 但是,当时的全球大势,还要十倍的复杂。 幕府的武士闻所未闻——在葡西洋人的天主教观念中,基督徒不仅有权占领异教徒的国土,而且不从洋教的诸国,主权尽归教皇。武士们不能想象:根据在西班牙天主教政权攻占穆斯林首都格拉纳达的次年,即1493年以条约制定并于1529年补充过的“教皇子午线”,日后地理概念中的美洲,已经被教皇赏赐给西班牙;而后来所谓的亚洲非洲,包括日本在内,都已在梦中被划给一个匪夷所思的“葡萄牙” 了! 按照修订的教皇子午线,印度尼西亚的马鲁加岛以东的经线,乃是葡西边界。在此线以西,依次排列的日本、中国(当然包括澳门、广东等地)、印度(葡人在印度次大陆西岸构筑的据点是果阿)、摩加迪沙(达•伽马“发现”印度时,去路上靠阿拉伯人引水、回途中却炮轰摩加迪沙)——并无例外,都已在理论上归了葡萄牙。只不过,还需葡国一个个占领,方能做到名副其实。 这就是葡萄牙船出没长崎的大背景。 葡萄牙传教士沙勿略(Fransisco Xavier),途经印度的果阿(goa),搭乘王直的帆船,登陆日本鹿鷛岛的时间,是1549年8月15日。抵达后,他为获得传教许可,和一个已经粗知日语的修士、一个传奇的日本教徒弥次郎(yajiro或anjiro)一起,离鹿鷛岛,上京游说。同年11月,山口境内的布教活动开始。 1579年,长崎岛原半岛的大名(领主)有马晴信接受了葡萄牙的武器粮食援助,在诸侯争战中占了上风。有马因而归信天主教,成为最早的“基督徒大名”。 以后,基督徒大名增加到三四人之多,著名的高山右近是其中之一。七十年代在中国公演过的电影《吟公主》,描写的故事中,就有这位高山右近。那是一个天主教的信仰传入了日本的武士阶级,并与丰臣秀吉发生冲突的故事。 1584年,岛津氏也采取优遇基督教的政策。1587年丰臣秀吉进攻岛津,以基督徒轻视神佛、买卖人身为由,决意禁止和驱逐基督教。但丰臣秀吉虽然厌恶洋人的传教,却又喜欢与西欧的贸易。因为其中的利润和物资是诱人的。 以后,随着出兵朝鲜、秀吉病殁,还有关原之战,战争要求巨额的费用。接纳洋人的大名靠着贸易利润,维持了藩国的经营。 关原之战以后,德川家康登上政治舞台。他和丰臣秀吉一样:希望贸易,讨厌传教。但是为了改善经济和邻国关系,他实行过一种“朱印船”的凭证通商制度,对天主教的禁止也曾一度解除。 “基督徒大名”有马晴信是一个中心人物。他的朱印船在澳门曾与葡萄牙人冲突,六十名日本人被杀害。作为报复,次年葡船“上帝之母号”来到长崎,有马联合了长崎官员,把这艘船击沉海底。 “不传教的荷兰船”应召般出现了。 紧接着,另一个新教国英吉利也趁机挤入,在长崎的平户叩关求商。1611年,西班牙使节在日本测量诸港,被欧洲同胞威廉•亚当向幕府密告:“西班牙先测量各港,以后准备派兵。”荷英与西葡的矛盾,给日本幕府提供了既能保证贸易利益,又能禁止洋教传入的选择余地。 德川政府决心与西葡二国一刀两断,实行禁教。虽然被对外贸易的巨额收入吸引,但幕府更认为随洋船舶来的基督教思想,与日本封建制度水火不容——坚决而残酷的禁教开始了。 1612年基督教禁止令颁布,传教士悉数被逐。继续传教者被投入监牢,日本的基督徒大名有马晴信被命令自决。1615年,日本基督徒大名高山右近——他与茶道宗师千利休之女、电影观众熟悉的“吟公主”有一段爱情故事——以及外国教士、日本修女约三百人,被驱逐到马尼拉。在京都六条河原,官府立起二十七根十字架,把五十二名信徒和十一名儿童处以火刑。据说,女信徒紧抱孩子直至烧焦,不肯弃教。 1622年,最著名的一次镇压发生。在长崎西坂,天主教传教士和信者共五十五名被绑上了十字架,于火刑之后斩首,史称“元和大殉教”。这些殉教者后日被梵蒂冈追封为圣徒。由于被处刑的神父中有墨西哥人,因此今日墨西哥的别墅城奎纳瓦卡(Cuernavaca)的教堂里,也装饰着西坂殉教主题的壁画。 但欧洲还是不断派来教士。 基地置于平户的英荷舰队,加入了幕府对潜入者的拦截。登陆、潜伏、被捕、弃教的神父,接踵不断。比如一次,英荷舰队拦截了从马尼拉驶来、装载皮货的一艘日本朱印船,在货物中发现了两个西班牙人。原来船长是日本基督徒,他藏匿了企图潜入日本的传教士。已经弃教的托马斯•荒木供出了他们的身份,教士随即被投入大牢。将军德川秀忠为教士的执犟大大震怒,决定重刑对处。 又一次镇压中,被处火刑的传教士和信徒共二十五人,斩首三十人。死刑的范围,囊括了奥古斯丁会、多明我会、耶稣会等几个修会。死者中女性和孩子很多,最小的遇难者年仅四岁。1637年,在离长崎不远的天草和岛原,爆发了称作“一揆”的大规模农民暴乱,参加者中,基督徒很多。两万多人笼城死守,幕府派出了十二万大军,对这场宗教起义进行了残酷彻底的扫讨。 天草之乱以后,基督教(在那时即天主教)在日本消失了。 日本正式锁国。 初读远藤周作的小说《沉默》,是在1989年。那时我读着它,比较着中国史上的宗教事件。它的微微欧化的文笔,对于正在学习日语的我,简直是异常优美。它描写的那个天主教在幕府时代的受难故事,句句真实,哀伤凄绝,给了我难以名状的感动。 小说的梗概大致是: 在葡萄牙,传说着费雷拉神父在镇压基督教的日本,因为一名长崎官员“一诺勿艾”的罕见残酷,放弃了基督。而他的清高虔信,曾经感化了多少教士和神学生啊!于是教会决定派勇敢的神父潜入恐怖的日本,一查此事的真假。 神父罗得里格和一个同伴出发了。他在澳门结识了一个古怪的日本人吉次郎。顺便说一句:这个吉次郎的名字,使人联想后来成了圣徒的沙勿略。因为沙勿略也是在果阿找到了一个名叫弥次郎或安次郎的、履历复杂的日本人。罗得里格由吉次郎引路,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踏上了日本的海滩。 以后的故事惨不忍睹。他们和日本潜伏的信徒接上了头,但随即给那些可怜的农民带来灾祸。拷问的残忍,使气盛的神父开了眼。接待了神父的农民被绑在木桩上,在反复淹没的潮水中殉教。传说的费雷拉神父渺无音讯,年轻教士罗得里格却被吉次郎出卖,落到了长崎官员的手中。 远藤周作细腻描写了哀伤的十七世纪。特别描写了逼迫人以脚玷污圣母像,来检查是否信教的 “踏绘”(fumie)。它简直是日本的污行。政府的残暴,百姓的坚贞,写得栩栩如生。 罗得里格看够了褴褛信徒的受难和他们的殉教。在迫害的极点,他捶胸天问。他不能理解,神的沉默。他不能接受——恶行和苦难被如此纵容的现实。 就在他几乎疯狂的时刻,传说中的酷吏“一诺勿艾”出现了。 这个名字即井上,是统管长崎左近的筑后守。与欧洲的传闻相反,此人只是一个瘦削老头。他并不用刑,一旦露面,只是娓娓道来。小说写下的、井上筑后守的徐徐劝诱,是对欧洲天主教价值优越观点的、点穴般的批驳。 井上一席话,神父的心乱了。 接着,一个日本和尚打扮的黑衣人,被领来与他会面。 ——居然这位日本和尚,就是传说中的费雷拉神父。 以圣洁著名的教士,早已放弃了天主教。 他被残忍地在井穴里倒吊,狱卒在他的耳根处刺破一个洞,以便淤灌头部的血慢慢地滴出。与那些殉死的褴褛日本教徒不同,他仅在五个小时后就屈服了。他甚至在日本娶妻改姓,进行批驳天主教的着书立说。 但是叛徒的痛苦嗫嚅,却揭破了虚妄的表皮,一语道出了日本与西方相抗相悖的异质。改名泽野忠庵的费雷拉说: “他们把圣沙勿略教给他们的‘上帝’(Dios)一词,随意翻译成了‘大日’(だいにち)。从那时他们信仰的,就不是基督教所说的神……不,在这个国家,日本人在我们盖起的教堂里祈祷的,不是基督教的神。” (《沉默》,新潮社,1986年,p.94) 在昔日偶像的现身说法面前,年轻的神父崩溃了。在思想拷问的尽头,在鸡啼之前的黎明,他污脏的赤脚踏上了圣母像,背叛了天主教。 ——小说不仅动人地描述了日本天主教历史上的殉教故事,更思索了宗教与风土、百姓与信仰等一系列烦扰人类的大命题。扣人心弦的故事,纠缠灵魂的思想,巧妙地编织一篇,令我爱不释手,重读不已。 2006年再访日本,我专门去了长崎外海。从北京出发前,我找出这本小说,把它又浏览了一遍。 在美丽的外海,有一座远藤周作纪念馆。我细细看着,只嫌时间不足。这一次我才知道,作家是在长崎,因为看到展览的“踏绘”上、圣母玛丽亚的脸已被赤脚磨得光滑模糊——才决意写这部小说的;我也知道了《沉默》获得过梵蒂冈的奖赏,作家本身也是天主徒。 在外海那天,我很想和人讨论。但有趣的是,同行的日本朋友都没读过这本小说。 我带着深深的疑问离开。这本小说,对日本那个时代的禁教和锁国,到底是揭露控诉,还是认同称许?对葡西等国的传教及其间的牺牲,究竟是赞美还是在批评?甚至,它对芸芸众生之中的一神教世界观,究竟做了怎样的展示? 我读出了一些什么,但我不敢肯定。我需要仔细的确认。井上筑后守的絮叨漫语,简直是一篇精彩的日本论。“丑女的深情,常给男子以烦愁”,“殉教的日本人,信仰的不是那个主”。是的,国家对信仰的迫害是一种论断的基准,但问题的内里,却层层包裹、深奥难测。 究竟该怎样看待长崎的“切支丹”(christian,基督徒)时代,怎样评价日本幕府禁教锁国的思想? 这是一些大题目,牵扯着在中国的许多认识。 到长崎去的一个目标,是去平户的生月岛。朋友们说,那里有“隐藏切支丹”,顾名思义,他们是镇压年代存活下来的、坚贞的日本信者。 在生月岛,徘徊在展览用的“隐藏切支丹”草屋,我掩饰着吃惊。 我震惊:怎么地道的农民信仰,到处都那么类似! 他们的念辞,与我在黄土高原上听惯了的、门槛完全不同的伊斯兰苏非派的念辞,形远魂近,一线灵犀,说不清的似是而非。就连它充斥的浓厚日本味,都宛似一种东方的注释。就像在中国西北,所谓的苏非家也使用一个阿拉伯语词“即克尔”(ziker,颂辞);在日本长崎,它的名字千真万确叫作“奥拉颂”(oracion,祈祷词)! 人们在榻榻米上正襟危坐,环绕一圈。当中点燃的,不是常明灯,而是白蜡烛。他们挂着观音菩萨的像,却念着赞美基督的词。或者说,他们按照遥远的记忆和祖先的规矩、背诵着拗口费解的“奥拉颂”,心里却感赞着大慈大悲的观音、普渡亡灵的我佛。 他们的奥拉颂,已经失尽天主教的章法。曾有日本学者远涉欧洲,带着奥拉颂的录音,逐行逐句地在当地寻求比较。最后,在欧洲某地的深山里,知道了平户生月岛的奥拉颂,乃是十六至十七世纪的古老念法。 他们的故事,使从日本到欧洲的教友为之振奋。明治维新以后,信仰步入自由,平户的蓝天碧海间,修起了新的教堂。人人都想:生月岛这一小群隐藏切支丹可以回归天主教的怀抱了!但更让人震惊的是,熟虑之后,他们谢绝了回归,宁愿留在半佛半神的状态。 因为他们觉得,尽管念着奥拉颂,但他们也做着佛事。盂兰盆、守夜、彼岸、佛教的仪礼同样不可或少。他们念着奥拉颂,但不离开观音。他们重视自己是隐藏切支丹,但更在意自己是普通日本人。联想着《沉默》中那些穷途绝路的迫害,隐藏切支丹的存在令人肃然。 不难想象的是他们悲惨的潜藏史。难以想象的是他们在公开后的选择。 他们是一个重大的参照。 濡染心灵普渡众生的佛教,在他们的故事中得到了阐释。不仅如此,虽然我只是第一次见到隐藏切支丹,但我与它似曾相识。我被它的内涵吸引,独自捉摸它的隐喻。它令我的求学渐入佳境了,我宛如更走近了——中国的门宦,摩洛哥的苏非。 哀伤的、日本天主教的殉教史结束了。它给长崎涂上了又一层底色,使这东海门户的色彩,更加丰富,不易看透。 三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 在大海遥远的彼岸 烟柱升起 接着看见了船 雪白的轮船 驶进了港口 礼炮齐鸣 …… 一切确已真的发生 我坚信无疑 守候着他 ——普契尼《蝴蝶夫人》第二幕 一座白纸折扇般的人工小岛,在长崎湾,被填海造了出来。 这座叫作“出岛”的隔离区,四面环海,只一道桥门连接陆地。最初它是专门用于集中软禁葡萄牙人的,后来葡萄牙人被撵走了,驻在平户的荷兰商馆被迁入,洋人住进了出岛。 在绵延二百余年的锁国岁月,长崎是一个特辟的小门。唯这里允许洋船入港,维持洋人交际。后来锁国令松弛了,出岛废弃不用,洋人随意居住,长崎也就正式成了日本的门户,担负着对外的大宗贸易,以及文化输入孔道的使命。 标榜不传教只经商的新教国荷兰人,后来更有英吉利人,在这个天然的良港安心地定居住下。他们做买卖、开学堂、交朋友、招游女,在一个相当长的锁国时代,充当了西欧文明教化日本的老师。 已经过了恐怖的1840年,日本朝野上下,正因近邻的中国遭受的鸦片战争大受刺激。他们感到危机已经迫在眉睫,只有决心富国强兵才能救亡图存。经由荷兰人这一特殊的教师,日本大口地吞嚼了西洋的思想和科学,尤其是军事、医学、印刷等技术。总之,统称“兰学”的西方知识,为这个岛国的蜕壳新生,实行了相当深刻的启蒙。 今天去长崎游览,若是未做事先的准备,大概就不易了解兰学、铁炮(即枪支)、麦酒(啤酒)以及南蛮馆的咖啡,叱咤风云的坂本龙马等长崎的掌故。即便如此,凡到过这座港口城,散步走过东山南山,印象中也会满是洋人的金发白肤。 “切支丹”已经不用“隐藏”,时代已推进到帝国诞生的前夜。 经由荷兰,幕府得知了西欧的“蒸汽船和蒸汽机车”等情报。1854年,着手创建海军的水野忠德向荷兰讨教问计。荷兰人回答他说:须知一,天下的军舰已从外轮式变为螺旋桨式。其二,船体已从木造变成了铁制。第三,海军必须有造船厂及海军学校。 幕府立即向荷兰订造两艘螺旋桨式军舰,并在1855年设置了长崎海军传习所。这所海军学校由荷兰人担任教师,教授西洋技术、航海术、兰学等课程。日本更从荷兰购入了咸临、朝阳等最初的几艘军舰。1860年,最新式的咸临丸以荷兰式的航海术,横断了太平洋。 ——长崎海军传习所的设立,宣告着日本近代(日本喜用近代一语兼指现代)化海军的诞生。 所谓日本近代化几大要务:海军、医学、印刷、英语几项,都在长崎新鲜肇始。政府在山积的国家急务之中,以军事和医疗为近代化的头等课题,选派有志,赴欧留学。 回顾那时日本的医学飞跃,今天也难抑感慨。 如“西有长崎,东有佐仓”所云,从幕府末期到明治,推进了日本医学近代化的,可数佐藤泰然的顺天堂。佐藤在长崎游学之后,在江户开设教授兰学的和田塾,用兰书知识于临床,在开明的佐仓藩主支持下,开创了私立医院顺天堂。在当时,顺天堂拥有最高水平的医疗设施。医院附设兰学塾,门下学生百数十名,一时世称“日本新医出自佐仓之林”,游学佐仓,乃是医士书生的憧憬。 佐仓顺天堂的另一功绩,是种痘的实践。佐藤泰然早就留意了种痘的研究,在长崎兰医莫尼凯接种牛痘成功的同年(1849),他在几个月后就使牛痘接种普及关东各地。藩主堀田正睦甚至以自己的子女为试验,证明种痘的无害,把它施之领民。 那时的长崎,给日本新医界造就了成体系的人才。 兰医波特万,不仅培育了很多著名日本医士,且为大阪医学校和大学东校(现东京大学医学部的前身)的创设出力甚多。值得特笔的是,这位兰医还为日本公众卫生事业的确立,做了先驱般的奠基:他坚决否决了上野的医院建设,以坚持他的“都市公园思想”。这一思想,使著名的东京上野公园于明治六年诞生。为纪念这位恩人,1973年,上野公园在百年纪念之际,为波特万博士立了雕像。 长井长义乃是旧时代的藩医嫡子。不用说他曾是中国医药的好学徒,年方十五岁就出诊治病。1869年他来到长崎,本来预定攻读医学,却改习了化学。因为身为中医的他,想追究“草根树皮于病有效与否、效力如何、为何有效”的问题。他进了幕府医校“长崎精得馆”,师事兰医波特万。长崎归来到了大学东校,翌年被政府派往德国学医。给他的正式任务,是日本医疗的近代化。 日本医界的关键人物长与专斋也是长崎人才。明治元年长崎精得馆改为长崎医学校,长与专斋任校长。他确定了以曼斯费尔德为教头,以凯尔茨为预科教师的体制。他参加遣欧使节团,参与调查欧洲医药制度,并与正在柏林留学的后日总理大臣桂太郎以及长井长义等人一起,草拟了日本的医疗制度。 明治六年,他回国就任文部省医务局长和东京医学校校长。明治八年,医务行政改移内务省为卫生局,长与专斋改任卫生局长。他为日本的医疗、医务、卫生等有关诸制度的设立,立下了不朽功劳。 一个民族的现代化,就这样大踏步地迈进着。 比医疗、印刷更重要的,无疑是产业。 三菱工业集团的兴起地,也是长崎。1870年,岩崎弥太郎接手官方经营的长崎造船厂,从而开始了三菱作为日本工业核心的历史。1894年以后日本割取台湾,三菱因为日军提供运输船而大发横财。由于它的生产范围飞快扩大,随之更名三菱商会。至1934年,因为业务已拓至重型机械、飞机、铁路车辆等领域,公司改称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船舶工业是三菱重工最早起家的部门。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三菱的长崎造船厂一共造了四艘航空母舰、七十九艘军舰,包括世界最大的战列舰“武藏”等三艘战列舰。战后,更为日本海上自卫队建造了各型驱逐舰,尤其是极为先进的宙斯盾级驱逐舰。 在长崎的开创者名单中,至少有两个洋人会垂名历史。 一个是西伯特(Von Siebold)。医学教授的长子冯•西伯特,原来是作为荷兰商馆的医生在长崎上陆的。后来他得到长崎奉行所的特许,可以在出岛以外活动。他采药治病,培养学生,给长崎的日本知识人以很深的影响。来到日本的翌年,为给日本医师讲授医学,他在长崎郊外的鸣泷购买了一户民宅,开办了鸣泷塾。这处故居今天已成了观光地。 兰医西伯特的业绩中,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著作《日本》,以及《日本植物志》。在西伯特的植物志中,他以自己的日本爱妻之名(ōtaki),把一种花命名为ōtakusa。此事渲染了洋人的浪漫,使那种花受人青睐。 以下,须花费篇幅述及的另一个洋人,情况则复杂得多。 托马斯•布莱克•古拉巴(Thomas Blake Glover)出生于苏格兰。1859年来到刚刚开港一年的长崎,作为上海的英国商会哈丁•马塞松(Jardines)的代理人,在长崎创建了古拉巴商会,时年仅有二十一岁(日本大百科全书7卷,1986年)。随之商场得意一帆风顺,他在长崎建设了一座著名的豪邸。那时他仅二十五岁,到达长崎也仅四年。 长崎“古拉巴园”的导游彩页这样介绍: “在幕末的激动的时代,他暗中支持了以坂本龙马为首的志士们,帮助伊藤博文等人的留学英国,不惜给年轻一代巨大的援助。又,明治以后作为纯经济人,为日本导入近代科学技术做出了贡献。由于生来碧眼红面,被他经营的矿山工人送给‘赤鬼’绰号。豪胆厚情,细心爱人,连给佣人孩子的礼物也不忘记。与妻子间无子,但家庭和睦,在日本终其一生。” 这一纸彩页没有提及:他的“纯经济”,主要是贩卖军火。 幕末传奇的志士坂本龙马,在长崎建立了日本最初的商社“龟山社中”。它设立的时间是1865年5月,仅三个月后,它就从外国输入了大量的武器。 当时日本的政治大潮,正在“尊皇攘夷”或“倒幕尊皇”的漩涡中激烈冲荡。主张倒幕,即打倒幕府统治的长州藩,已经与幕府对峙备战。为了对付步步逼近的幕府讨伐,长州藩渴望获得新式武器。 幕府严令,对长州藩禁卖军火,长州藩急得满头冒汗。这时坂本龙马出现了,他对另一个崛起的地方势力——萨摩藩做工作,说服他们以萨摩的名义,向商人古拉巴购买枪炮,武装长州。 ——长州藩买进的七千三百条枪,是囤积上海的、1865年4月刚刚结束的美国南北战争的剩余武器。把上海的囤积枪支卖给长州藩,帮助地方军阀打倒幕府中央;再把欧洲淘汰的旧军舰卖给日本的交战双方——是古拉巴商业交易的大手笔。 同时,在坂本龙马斡旋下,萨摩与长州两藩结成了反幕府的同盟。7月,长州藩的井上馨和伊藤博文在长崎会见了古拉巴。从那个时期起,自佩里黑船以来,甚至自中国鸦片战争以来,日本为抗击西方威胁而掀起的“攘夷”运动,转向变为了“倒幕”。 长崎古拉巴商会的母公司,设在上海的哈丁•马塞松商会,是英国商人威廉•哈丁和詹姆斯•马塞松于1832年在广州设立的贸易商社。这个商社的徽标,据我看,就是一个流出宝石的、割开的罂粟花;旁边用西班牙文写着“Jardines”(花园)。 1832年,这一年之后的几年,正是英国鸦片商人与清朝的广东政府激烈较量的时期。这家毒花园,从根子数起就把向中国密运鸦片和向英国输出茶叶作为主要的生意。换言之,并非别人,恰恰它就是电影《林则徐》中那些无耻的英国鸦片贩子。商社设在广州才八年,林则徐没收并销毁了鸦片。他们眼看财源将被斩断,于是就敦促英国政府,向中国发动了那场骇人听闻、臭名昭著的战争! 清朝无能,丧权辱国。1840年香港刚刚割让,1841年“花园”的总部又搬到了香港。接着,洋人逼迫开放五口,上海应运而诞生,他们又把鸦片贩卖的重点,移到了上海滩上。不久,为了安全且迅速地把主要在鸦片生意中赚得的资金转运英国,他们联合起来成立了汇丰银行。它的全名是香港上海银行(HSBC),一个如殖民者脚印般的名字。 哈丁•马塞松商会在日本的知名,是因为它在长崎设立的代理店,即古拉巴商会。这个商会,在明治天皇取代幕府的大风浪中,呼风唤雨推波助澜,只是昔日卖的是毒药鸦片,这回卖的是军舰枪炮。 三菱财团与古拉巴的关系也引人注目。 三菱于1880年雇佣了古拉巴。四年后岩崎弥之助接任三菱社长,古拉巴调至东京。有人说他是三菱财阀岩崎家的后盾;无论长崎造船厂,或者麒麟啤酒,都有他的参与。日本最初的蒸汽机车的试开、高岛煤矿的开掘,都与他有关。他对日本近代化的贡献,不可小觑。 1939年,三菱重工业公司从古拉巴的子孙手中收购了古拉巴宅邸。到了1957年,长崎造船所为了纪念自己的百年华诞,把这所宅园赠送给长崎市。于是,长崎游客就多了一处观光胜地:古拉巴园。 检索古拉巴的履历,如浏览一本日本近代化的军师传。一介洋商,深深地纠缠进了帝国的崛起史之中。 1859年他从英国来到上海,进入了哈丁•马塞松洋行。接着他移居开港不久的长崎,设立了哈丁•马塞松的长崎代理店古拉巴商会。一面经营贸易,同时也支持萨摩、长州、土佐等倒幕派,密谋大计、调度军火、组织留学。 虽然,在幕末的日本,不少外国贸易商都与贩洋枪的勾当有染,但英商古拉巴不仅贩卖量显著,而且贡献是多方面的。出于众多原因,总而言之,古拉巴被明治天皇授与“勋二等旭日重光章”,成了日本近代化的功臣。他于1911年病逝。 还不止于此。 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其舞台据说就是长崎的古拉巴宅邸。古拉巴的日本妻子鹤,据云就是蝴蝶夫人的原型。只不过,商人古拉巴并没有如歌剧故事中的洋人军官那样抛弃夫人;他的据说是女主人公模特的日本夫人,也没有自杀。 那出著名歌剧从1900年问世至今,已经热演了一百年。关于古拉巴的妻子鹤是不是《蝴蝶夫人》原型,多少有过争议。鹤在与古拉巴婚前,还有一个与前夫生的女儿——其后代中,有人细密考证,做出了肯定古拉巴妻子鹤就是《蝴蝶夫人》原型的结论(楠户义昭:《蝶蝶夫人》,每日新闻社,1997年)。 若如此——集结于古拉巴一身的线索就更多,这位风云商人也就更不能等闲视之了! 顺便说,曾经出演过《蝴蝶夫人》女主人公的著名歌剧演员喜波贞子,其祖父就是荷兰人凯尔茨——那位长崎医学校的预科教师。这位混血女星的最爱,是一柄日本和伞。 长崎一城的欧化风情,典章文物,若是逐一列举,还可以一直写下去。诸如西欧传来的印刷术,诸如“龙马爱喝的咖啡”。 啤酒的最初登陆日本,也是在长崎。 自1541年,耶稣会士沙勿略传教日本以来,神父们虽然记载过葡萄酒,但没有谁言及过啤酒。这种古老的酒类在日本的敲门,要迟到1613年6月。英国国王的使节到达长崎平户,送给荷兰商馆的礼品单里,出现了啤酒。至于这几瓶啤酒是否直接衍变成了后来的麒麟啤酒,而且由三菱制造——则不得而知。 四 安息吧,错误已不会重复 ——原爆死殁者慰灵碑铭文 犃逃避纳粹迫害到了美国的、核物理学者莱 昂•西拉特,争取到了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署名,一块催促罗斯福总统和美国,制造原子弹。这封绝密信件的复制件,如今展览在广岛和平纪念馆。广岛展示这封信件的严肃性,和谴责意味都不言而喻。这封信白纸黑字,如下记录道: “新发现的这种现象(重复进行核分裂的连锁反应),与炸弹的制造也有着联系。虽然尚不能确言,但肯定利用这一现象,可制造出非常强有力的新型炸弹。”(据广岛和平纪念资料馆陈列资料翻译) 罗斯福为之心动。他接受了建议,并于1939年10月,命令开始美国的原子弹试验和制造。到1941年,已知可望在三四年内完成炸弹制造。1942年这项核武器计划被命名为“曼哈顿计划”。1943年罗斯福和丘吉尔决定在战争中使用原子弹,并由美英两国封锁情报。至1945年,美国已在这项秘密计划中投入了二十亿美元。 1945年7月16日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这个消息立即被用暗语传达给了正在波茨坦开会的杜鲁门——他是在接替死去的罗斯福就任总统后,才闻知这项计划的。 原子弹尚未试验成功之前,轰炸目标的方向就已确定了。据说,原子弹战略攻击的对象没有选择德国而选中日本的原因是:万一扔下的是颗臭弹落地不炸,被人把它抱走回收了怎么办——由于日本人对之研究破解的能力低于德国人;所以敌方主角德国被避开,日本被红笔圈住(据美国军事政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广岛和平纪念资料馆陈列资料编译)。 其实未必如此,日本并非对原子弹一无所知。 在最后争分夺秒的1945年,德国企图用潜艇给日本运送铀235,涂着红色日之丸的新武器,悄悄地也在“开发中”(中国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关于德国潜艇战的节目)。 还有一个插曲是:参与研制原子弹的部分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份《弗兰克报告》,反对不加警告地使用原子弹。但是,这一报告只换来对不加警告使用的原则的再确认。 候补的轰炸城市名单,早在试验成功前就已列出。7月16日的试验成功之后仅仅九天,1945年7月25日,使用原子弹的命令下达了。次日即7月26日,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宣言公布。 波茨坦宣言最后的措词,如今比较容易读懂了:“……(上述以外的)日本国的选择,将会招致迅速且完全的毁灭。” 今天再次吟味那份正式的投弹令,会有很多新感受。这封美军参谋总长发给美国战略空军司令的命令中,有如下要素: 1,空军在1945年8月3日之后,只要“天候允许目视攻击就尽可能迅速地”向“广岛、小仓、新泻、长崎之一的目标”投下“特殊炸弹”。“在诸准备完成后,向前述目标投下第二发。” 2,“将有军人与民间的科学家观测和记录爆炸的效果”,所以观测机将随行,“并与爆击地点保持几英里距离”。 3,“情报的公开权属于总统和陆军长官。现地指挥官不可发表对本件的表态和新闻。对新闻报道将进行特别检查。”(《广岛原爆被害の概要》) 我没有全文移录这纸命令。其实它的篇幅几乎也就是这么长。换句话说,这份堪称世纪记录的文件,几乎把篇幅都用于强调观测效果。我也没有细致罗列轰炸实施前的设心配虑;比如从1945年5月份起就禁止轰炸已被列为原子弹攻击目标的城市,以便让那些城市“完好地”保留原貌、以便未来准确且量化地“传达”原子弹毁灭的能力。它们(候补城市)必须是——直径超过三英里、有着让冲击波可以有效地进行摧毁的地形、没有被常规炸弹轰炸过——的城市。 我更没有自角及隅,细数轰炸机怎样从遥远的马利亚纳群岛起飞、经过六个多小时飞行了2740公里到达广岛上空、用降落伞投掷并让原子弹在空中炸裂;以及8月9日B29又从关岛抵达小仓上空、因前日轰炸的烟雾妨碍观察于是改飞第二目标长崎、并于11时2分投下了原子弹。 当然也没有篇幅涉及所谓美国陆军长官亨利斯提姆森曾强硬地反对把历史名城京都列入名单云云。 我以上列举的,只是核武器——这种 “与历史战争中利用火药爆炸力的武器全然异趣的”(《广岛原爆被害の概要》语)、无论对人的精神抑或对生命而言都难言其残忍的、新式武器的生产大事记。 也许应该说,不是生产大事记,而是恶魔诞生记? 无论如何,瓶子的木塞已经打开,魔鬼从瓶口挣脱而出,再也无法把它关回去了。从那天之后,这个魔鬼开始了它在地球上空梭巡的日子。它每天都飞掠过我们头顶,如果侧耳倾听,能听见它不怀好意的窃笑。 它蔑视人类的准则,它要傲慢地显示。在广岛和长崎它两次狰狞现形,残忍地屠戮,疯狂地烧杀,使人们记住了它。 1945年8月6日,广岛晴好,便于科学家观察和记录轰炸效果。于是在那一天,广岛被人类有史以来第一颗原子弹轰炸。 两天后,1945年8月9日,第二候补城市小仓云雾,而第三候补长崎却晴空万里,于是长崎成了美国参谋总长命令中“在诸准备完成后”、“投下第二发”的目标。 1945年8月9日11时2分,即广岛变成地狱之后三天,美国B29轰炸机把第二颗原子弹在长崎北部空中引爆。比起用于广岛的“小男孩”,这颗浑名“胖子”的原子弹杀伤力更大,约合21000吨TNT炸药(广岛的那颗为16000吨)。 原子弹在长崎上空500米处炸裂。据长崎史料说,与爆炸同时,生成了可说是小太阳的巨大火球,爆炸瞬间的温度,达到了100万度!爆心地附近温度达4000度,1公里以外也达1800度。一瞬间爆风冲击摧毁,随之热辐射与放射线扫荡全城。玻璃瓶子被烧得软如稀泥,人的肌肤被烧后噗噜垂落,散弹般的玻璃碎片横飞,长崎市街立陷火狱。在冲击波摧毁的塌房里,被热辐射击倒的人,紧接着被烈焰吞噬。 这个恶魔炸弹的爆炸,使73,884条生命当即抹消、74,909个肉体残缺糜烂。在爆心半径4公里以内,房屋全毁一望瓦砾。全市36%的18,409户人即刻无家可归。爆炸中心附近的浦上天主堂在爆炸中被炸坏起火,当场约30名信者或神父即死。在长崎这座天主教之城,死难的信徒达8500名。 长崎的死亡人数比起广岛少一些,整体的毁坏也比广岛稍弱,可能是靠了地形的缘故。长崎是群山环绕的港口,不若广岛是一片毫无遮挡的三角洲。靠山的市区,多少还有幸免——但也有当时人口的三分之二,非死即伤。 日本把遭受了原子弹轰炸的人,称作“被爆者”。不觉间我也习惯了这个词汇,在叙述中时而使用它。广岛最著名的几个被爆故事,已经成了广岛的形象。它们给人以强烈的刺激,使人把它留存心里,成为自己的记忆。 ——广岛和长崎都发现了被炸坏的钟表。广岛的是一块怀表;属于一个名叫二川的五十九岁职工,他在上班途中“被爆”,头、肩、背大面积烧伤,半月之后死亡。他的怀表指针,停在广岛原子弹爆炸的一瞬:8点15分。 无独有偶,长崎原爆资料馆展示的是一台座钟。它如广岛的同类一样,记录了大规模杀戮的时刻:11点2分。 ——广岛新庄桥上走过被烧伤的人群。他们被烧得焦头垢面,皮肤剥露,十指滴血。但是怎奈那一时口渴难忍!于是他们半抬着手臂,任皮肉垂落白骨露出,跑过桥头,奔向污染了的河水。有一张画,描绘了一群半抬手臂、蓬头垢面的人,如画出了“被爆者”的群像。 ——在住友银行广岛支店门口,一个早来的人坐在台阶上,等着银行开门。那一瞬他被烧死在台阶上。强烈的热线把台阶烧得变白,只有他身体遮蔽的部分是黑的,台阶上留下了一个黑影子。同样的一个黑影,留在一处板壁上,那是一个兵士。 ——有些人没有变成黑影,却变成了白骨。一个叫相田的警察(巡查),6日在岗位上被爆。次日他的母亲出去寻找他,没有找见。9日,在派出所的瓦砾下,发现了已经变成白骨的他,身边的警用腰刀,已被烧光了手柄。 ——还有饭盒里烧焦的米饭、在炼渣中与砖石凝为一块的人骨头、烧焦的尸体上被爆风压力挤出的眼球,以及天上降下的黑雨,拼命吞饮肮脏黑雨的渴极的人…… 一则长崎的被爆回忆,这样写道: “两晚在长崎工场过夜,第三天傍晚,在回家的路上。出大门朝右转,先看见一匹马的死骸。张着嘴,翻着眼倒在地上。马腹膨胀得吓人。河边的小屋都被掀掉了屋顶,可是没有起火。朝一家四壁倒塌的家里一望,吃惊的是,围坐饭桌的母亲和五个孩子,原样烧死在桌前。都趴着撅着黑焦的屁股,一副躲避空袭的姿势,瞬间化作了焦炭。正是午饭时候,轰然一声,真是惨极了。接着再向邻家一看,也是桌台旁母亲和几个孩子的黑焦尸体,往一边翻倒,和刚才一样的惨状。 没有勇气再看第三家。沿河十几家,大约都是一色惨相。不,不止十几家,在这焦土烧原上,千家万家都发生了一样的事,都是烧毁的家,锅台四周,白骨尸体围成了圈…… 就这样,在回家的路上,我走过了地狱……” 地狱图里,让人记忆最深的形象,还是那位广岛母亲。 她抱着婴儿,正在赶路。火狱从天而降时,她下意识地低头俯身,拼命地弯腰,好像她下意识地想用自己的肉身,遮住怀里的婴儿。就在那一瞬她和婴儿同时烧成了焦炭。虽然化作了死骸,姿态却没有消失。我仿佛清晰地看见那前倾着、使劲用脊背、怀抱、手臂和头颅遮挡着,拼命想挡住恐怖热浪、想着怀中孩子、绝望奔走的母亲。 后来她被制成一座青铜雕塑,安放在广岛的和平公园。我在那座雕像前站了很久。青铜的女人躯体竭力前伏,背对晴空,仿佛白炽的阳光,就是恐怖的辐射光一样。 从那以后,广岛和长崎的呼喊日以继夜。它们竭力呼唤人类,要求人类接受它们的结论——核武器是人类绝对禁忌的结论。 在两座城市,看够了不尽的惨剧,我逐渐向他们的思想靠拢,并理解了“瞬间无区别大量杀戮的、地球人类的恶魔”,这一核武器的定义。 在后世纷杂的声音中,雕塑会成为一些结论。 在广岛有一座中心雕塑,叫做“原爆死殁者慰灵碑”,也叫“广岛和平都市纪念碑”。它和后来登录了世界遗产的“原爆拱顶”一起,是广岛的主要和平祈念标志。 这座碑没有成为结论,却挑起了尖锐的争论。 慰灵碑原来的提案者,是一位日裔美国前卫雕刻家。因为他有扔下原子弹的美国人血统,被以为不妥,于是雕像设计由日本雕塑家丹下健三接任。作品的主体,是一个屋顶状的“埴轮”,即日本古墓中的明器。鞍形的屋顶下面有一座石棺,里面放置着“原爆死殁者名簿”,石棺外面刻着如下的一句话: “安息吧,错误已不会重复” 铭文的主语是谁呢? 对这个问题,半个世纪争论不已。 建碑时的广岛市长认为,碑文的意思是:在此碑前无一人例外,每人都担起一份责任,向牺牲者反省,在内心里发誓不重复错误,唯此才是走向和平的唯一之路。 1952年11月,远东军事法庭的律师、印度人帕尔(Radha Binod Pal )博士来访广岛,他读了碑文说:“扔下原子弹的不是日本人。扔下原子弹的美国人的手,至今还没洗干净。” 他更明确地说:碑文的主语不是日本人。错误是美国人的。 他的这一发言,兼之他是著名的东京审判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主张日本甲级战犯全体无罪的唯一律师;不用说,如此印度人的发言,使得日本右翼和对侵略历史不愿正视的人大惊狂喜。他们对“印度的正义”欢呼雀跃,帕尔本人不仅在靖国神社,且在多处地点得到了立碑纪念的殊荣。 同时,广岛慰灵碑文的作者对他提出抗议。措词严厉的批评末尾,指出他“没有在灵前说话的资格”。 碑文主语的争论,被这个印度人加温后,社会上出现了两种意见。先是宣称碑文冒渎了牺牲者之灵的“修正碑文会”出世;为反击军国主义的复活, “守卫碑文会”也应声而起。直至2005年,碑文上的“错误”一词,还曾被一个二十七岁的日本右翼青年用锤子砸坏。 于是市长又出面释义。这一任市长山田节男说:不许广岛惨剧再次重复乃是人类的悲愿,碑文的主语,应该是“世界人类”。在此碑前站立的人,不问自己的国籍、不管国家的立场,要作为人类的一员,宣誓不允许核战争二次发生,碑文应该是对世界人类的警告和训诫。 听着这个故事,好像自己也卷入了讨论。 是被动地卷入么?其实这一切或许于我们干系更大。把自己置于讨论之外,或许是民主匮乏和教养畸形的结果。 美国人的态度极端强硬。他们认为日本挨了原子弹,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同时,虽不明说,主张“活该”论的中国人绝非少数。特别是,日本的政客们咬紧牙关不肯对侵略反省;长崎广岛都是侵略战争中的军工产业基地——谁知“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中,是否还残存着帝国臣民的昂扬斗志? 我该接受哪一种思路? 新的核威胁却在渐渐逼近。一介中国人,即便不是作为广岛长崎所说的“世界公民”的一员,而是作为一个核拥有国、一个走向富国强兵的大国的公民,我们该有怎样的责任,该支持怎样的原则? 在差强人意的广岛碑前,我感到自己的蜕变。 头上奔走的阴云已经毁灭了两个国家仍在聚集的战争黑云,给了我逼真的危机感。即便我们对核武器的思考还时日短浅,但是,只要我们不愿自己追求的人道主义只是虚伪空谈,我们就该跟上长崎广岛,加入它们呼吁的“世界公民”誓言:决不允许核战争再次发生,决不允许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祖国使用核武器。 人们在夸赞中国政府的表态。 但我看出来了,他们想的却是:中国会怎么实践? 虽然中国从没有像日本那样穷兵黩武挑起战争,也没有像美国那样傲慢称霸悍然投下原子弹,虽然我深知中国绝无使用核武器的心理和可能,我依然感到了日本对中国的深深的不信任。 在中国,人们对这个命题的思考和讨论,实在太少了。就连日本的核地狱都没有引起人们的留意,怎么能让中国人对好不容易打破了核讹诈、勒紧裤腰才做了几颗原子弹的自己苛求挑剔?! 但是,律己的时代已来临了。 把问题限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方法论,看来必须提倡:历史战争的武器,为着消灭敌方的战斗力。原子弹核武器,却是要消灭人类本身。 广岛和长崎——这两座特殊的城市,从那以后一直致力于出演世界和平运动的角色。它们六十年苦口婆心的积累,使一个共识渐次结晶。共识向着“彻底销毁、全面禁止”核武器的方向靠拢——虽然还只是嘴头上的信誓旦旦,而没有强迫核大国们践约就范——首先对美国的强迫禁核。 广岛、长崎并不放弃。谴责核武、呼吁和平,数十年如一日,视反核为市政,承担着某种护卫的职责。 出于如此的使命感,广岛、长崎对世界上一切核武器试验进行谴责。1970年以来,广岛、长崎对各国核试验,共进行过500余次抗议。其中对美国抗议近200次、对苏联160余次、对法国114次、对中国31次、对印度3次、对巴基斯坦2次、对朝鲜1次。 1995年11月,长崎、广岛两市长在海牙国际法庭,作了《使用核武器乃违反国际法》的陈述。其中,当选市长仅半年的伊藤市长一字一顿地要求:“最后,作为长崎市民,为了不至因原子弹而再有二度牺牲发生,我请求进行严正的审理!”每年8月9日,长崎市长都朗读和平宣言,不停地向世界呼吁销毁核武器。 就是这样一位市长,在我参观长崎后不久,被长崎的右翼团体暗杀了。表面上是刑事案件,但人们怀疑背后的黑幕。去年,这位市长朗读的长崎和平宣言,用如下一句开始: “人,究竟在做着什么?——在已是被爆后第六十一年的今天,在长崎,愤怒与挫折的大浪正在翻滚!” 在长崎,右翼团体暗杀市长已不是第一次。1990年1月,当时的本岛市长就曾被右翼组织用手枪击伤。原因是那位市长说过:“我想昭和天皇负有战争责任。” 2007年4月17日傍晚,六十一岁的伊藤市长在JR长崎站前,被拿着手枪埋伏的右翼暴力鷜山口组“水心会”从背后连击数枪,两发子弹从右背击入心脏。他在心肺功能停止的状态下被运到医院,不久死亡。 长崎站前久久不散的火药味,扫荡了“原爆” 纪念活动中,一种形式化甚至时髦的味道。伊藤长一市长的死,使人们像突然醒来一般,发现了身边的险恶。 但无论如何,我知道,长崎、广岛永远都不会放弃。在一个漫长的、追求自我诉求的过程里,他们的视野扩大了,他们看清了天下大局。他们带动了许多人,也逐步地更新了自己。他们使人类废绝核武器的决心,一浪一浪,冲击不已,扫荡罪恶的阻力,最终实现人类的悲愿。 犆长崎的纪念碑,不知为什么没有争论。 不知那是哪一年,全世界都向长崎赠送雕塑。中国送的是《艰苦岁月》的作者潘鹤的作品,复制品立在北京复兴门,人们不妨去品评一番。 长崎的主雕像,是“和平祈念像”。一个巨大的男坐像。它用青铜制成,高9.7米,重30吨。我左看右看,这个雕像的面貌,怎么看也还是更像欧洲人。它使人联想起长崎的传教士,或种种的南蛮兰医。它右手指天,左手指地,如举行一个宗教仪式。 后来我才明白,雕像的含义是这样的:右手向天,乃是指着原子弹的威胁;左手平伸,是指点着大地上的和平。而他半闭的眼睛,正是在祈念逝者的安宁。 也就是说,长崎雕像和它的内涵,确实在暗示宗教。解说词里,可以读到神佛悲悯等词语。但它最终也还是没明说:它究竟代表与长崎瓜葛纠缠的天主教呢,还是代表日本的佛教。 从长崎的原子弹“爆心”向东北大约500米,是浦上天主堂。 在经历了耶稣会的倔强传教,又经历了幕府的禁教锁国,其中点缀了那么多哀伤故事——强迫亵渎的“踏绘”、潜入地下的“切支丹”,到了新时代国策刷新,天主教在日本特别在长崎得到了大发展。 这段发展史年积月累,在长崎凝结为两座教堂:一座是半山腰上的大浦天主堂,还有一座就是浦上天主堂。 离爆心仅500米!也就是说,第二颗原子弹几乎就扔在它尖顶的十字架上。这座炼瓦结构的基督教建筑,在突兀袭来的爆风摧毁下,瞬息坍垮,变成了一座废墟。 变成了怎样一座废墟呢? 能够据以猜测的,是一帧黑白的浦上教堂劫后照片。从那照片上可以看出,教堂的大厅已荡然无存,一些门洞断墙,好似围着的篱笆。一处似乎是钟楼或门塔的颓壁,空空不见钟铎。圣像身首异处,低矮处已然一片瓦砾。但是残墙颓壁规模尚存,能看出它曾是一座结实的红砖建筑。照片以外,在那一瞬,长崎惨死了8000名天主教徒。 但是,今天能用肉眼看见的浦上天主堂的建筑实物,只有半截高高的红炼瓦门柱、四个圣徒石像,其中两个被炸掉了头颅,摆在一堵矮墙前——除此几个零件外,便是重新盖起的教堂。 看到那张图片的一刻,我当即有一个念头:今日的长崎市,有意地勾消了这座天主堂的保存!…… 因为,那张黑白照片使我感到了——遗址保留的可能。 一霎那我想到了著名的广岛“原爆拱顶”。 原爆拱顶已被登录进了世界遗产名簿(美国坚决反对它的“登遗”,中国因日本的战争反省问题投弃权票)。那只是区区一座洋式建筑,原来的广岛市政厅。只因为建筑上方有一个圆顶,原子弹炸后,圆顶的贴涂水泥被炸飞烧光,露出了一个黑钢筋的圆框子。只是由于它的形象,或者说因为它的形状,广岛决定不再修复,把这个圆顶原样保留,作为广岛被原子弹毁灭的证据,也作为广岛的标志。 毫无疑问,长崎若是把浦上天主堂的残骸保留下来,它的历史包涵、它凝聚的东西方关系、它的话语和暗示、它的艺术味道和感染力——不知要比广岛强大多少! 我坚信曾有过一个遗址保存计划。 长崎市民肯定会呼吁保留这个遗址! 也是在同一刹那,我也明白了没有保留浦上教堂遗迹的原因。因为一座被西方物质至上的文明孵化出的原子弹残酷毁灭的教堂遗址,岂不是对西方价值的最尖刻的揭露和讽刺!若是留下了它,人们站在这里心里就将浮想联翩。从沙勿略,到井上筑后守,从三位一体的教谕,到毫不踌躇的灭绝。广岛的拱顶对美国已是碍眼的存在,何况天主教城市长崎! 在网上一位市民说:那些基督教的信者会说,为什么要在同样信仰基督的长崎信徒头上投下原子弹呢?为什么要把1万2000人的信徒,杀死8500人呢?…… 长崎比广岛更具深意。它不仅是一座被欧美原子弹毁灭过的城市,还是一座欧洲文明和政治经济势力浸染和干预过的城市。它有着非它不能的、揭露白种种族主义的人种歧视和凶残本色的特殊语境。长崎将变成一个对西方的永恒质疑。正因此,它的惨剧被人有意地淡化了。 他们一定要扼杀保存教堂遗址的计划。 他们是谁? 我抱着这个思绪,在网上寻游一圈。我吃惊地发现:远不仅是我,几乎所有的人,都抱着同样的思路。 几乎每一个网页上,每一个留言者,都倾诉了他们希望保留浦上天主堂的烧毁遗迹、希望它像广岛的“原爆拱顶”一样,成为长崎的原爆受害象征。在这个意味上,浦上天主堂废墟的拆除,简直可以说是一个阴谋。 信息如潮。我读着,知道了当时希望像广岛拱顶一样,把教堂残骸永久保存的呼声,曾经非常高涨。但是它最终还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被强行拆除了。 我还读到,当时的长崎市长田川务,曾去过美国的姊妹都市桑特波尔。人们猜测:其中莫非有诈?他的访美,或者与拆除废墟有什么因果关系?……当然无法追究。只知道,从美国回来后,那位田川市长态度一变,在市议会上对反对保存浦上天主堂废墟措词强硬: “浦上天主堂的残骸,作为说明原爆悲惨的资料……并不适当;且没有为了和平将其存置的必要——这是我的考虑。” (田川市长在1958年市议会的答辩)。 1958年,浦上教堂残迹被强行全部拆除。 现存建筑是1959年再建的,1980年更把外壁改成了红炼瓦,据说“复原了战前的美姿”。长崎借助遗迹介绍时代、让历史教育后人的机会,被大幅地删减了。长崎没有能如广岛的拱顶一样,也拥有一个象征。长崎失去了象征,失去了一个历史的证人。 先入为主,人的眼睛,往往看到的只是结论或观点。视野和风景,也许就是记忆本身。没有任何一件遗物,能比浦上教堂的残骸更适合成为长崎的风景和视野了。唯它才能浓缩长崎的古今,唯它才能倾诉——那些坚贞的殉死、隐藏的诚信。唯它才能反思走向军国的路上,在这个港口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唯它才能正视从世界最大的战列舰武藏,到世界最新锐的宙斯盾驱逐舰的历史,并考虑选择和平。 “他们”并不能真地拆除浦上教堂被毁的残迹。因为每个对长崎的历史诚恳反思的人,每个对长崎的未来承担责任的人,心里都矗立着那座象征的建筑,如它一样痛苦,像它一样虔诚。 2007年7月16日,在广岛的原爆资料馆,进行了一次罕见的宣判。 “审判投下原子弹的广岛国际民众法庭”在开庭一年之后,在这一天,进行判决文的正式宣读。这个法庭以违反国际法的罪名,起诉涉嫌原子弹的开发与使用的、罗斯福与杜鲁门两名原美国总统以及原军人和科学技术者共十五名被告,并判决其有罪。 在法庭上,检查团提出了起诉书,追究涉嫌原子弹的开发、制造、使用的共同谋划与实行行为的负责人罗斯福总统、杜鲁门总统等十五人的“反人道罪和战争罪”。 法庭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条例为基准,推行法律程序。它虽属于民众法庭,但与国际机构设置的正式法庭,拥有同样的形式。 根据起诉的事实,法庭召唤各种证人出庭。检查团、法官团、证人都以各自的立场,接受询问和进行陈述。法庭开庭两天,有约500人旁听,首次对使用原子弹之责任的审判获得成功。7月16日午后,法官团经过了两小时的合议后再度登坛,严肃宣读了判决书。 在进行了事实认定之后,以“违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条例、违反国际人道法”等因,宣告被告人十五名全体有罪。同时,对美国政府提出了“要求对被害者正式谢罪及赔偿的五项劝告”。 作为共同谋议者被起诉的9名被告,即: 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哈里S•杜鲁门总统、詹姆斯•F.班兹国务卿、汉理•L•斯蒂姆森陆军部长、乔治•C•马歇尔陆军参谋总长、托马斯•T•汉迪代理陆军参谋总长、汉理•H•阿诺尔特陆军航空队总司令官、莱斯利•R•古劳伍兹少将(曼哈顿计划总司令官)、朱里安斯•R•奥茨潘海玛(洛斯阿拉莫斯科学研究所所长)——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5条ro(ロ)即通常战争犯罪款、5条ha(ハ)即反人道罪款,全体被认定为有罪。 作为行为执行者被起诉的11名被告,即: 哈里•S•杜鲁门总统、汉理•L•斯蒂姆森陆军部长、乔治•C•马歇尔陆军参谋总长、托马斯•T•汉迪代理陆军参谋总长、汉理•H•阿诺尔特陆军航空队总司令官、卡尔•A•斯帕茨陆军战略航空队总指挥官、卡迪斯•E•鲁梅第20航空军司令官、保尔•W•迪贝茨中校(艾诺拉盖号机长)、威廉•S•帕松斯大校(艾诺拉盖号轰炸指挥官)、查尔斯•W•斯威尼大尉(伯克斯卡号机长)、布莱代里克•L•阿修瓦兹中校(伯克斯卡号轰炸指挥官)——同样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5条ro(ロ)即通常战争犯罪款、5条ha(ハ)即反人道罪款,被全体认定有罪。 正式的判决书,预定将于后提出。 法庭还基于以上判决理由及结论,对美利坚合众国提出以下“劝告”: 其一,美利坚合众国,须承认在1945年8月6日以及同月9日投下原子弹属于违反国际法,并把“使用核武器乃是对国际法的违反”之宣言,以文书形式在国立博物馆永久保存和公开。 其二,美利坚合众国,须向广岛与长崎的全部原子弹受害者以及其亲族,公开地进行谢罪,并支付赔偿。 其三,美利坚合众国,作为唯一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须保证决不第二次使用核武器。 其四,美利坚合众国,须全面地废弃核武器,并须进行一切努力,以求从地球上废弃核武器。 其五,美利坚合众国,须在有关场所建立原子弹被害者的慰灵碑,并将使用原子弹乃违反国际法一项,向国民进行制度化之教育。 以上,就是“国际民众法庭”对美国的审判和规劝通知。 于是,一个问题被重新提了出来: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使用了灭绝性杀人武器原子弹的美国是否有罪? 美国当然不认罪。战后六十年,美国在脸上坚持绷着胜利者的骄傲表情。最极端的例子,也许是第33届美国总统杜鲁门的轶事。 杜鲁门的话是:“一分钟也不花在后悔上。”据说,他在战后数百次被问及使用原子弹的事,从来毫无悔色。据说,当被问道那是否是个困难的决断时: “没有的事,”他用手指啪地打了个榧子:“就这么决定的!” (每日新闻2006年8月6日) ——对话的可能,几乎是零。 堂堂的世界上,活灵活现地演出着这样的话剧:一方是谨严得近乎迂腐的、一五一十说理的和平人士;另一方是骄横蛮霸、满嘴流氓腔的美国总统。 但这事不是一场儿戏。经过了战后六十多年的岁月,维护和平的人愈来愈把一个共识推向全球:那就是无条件地把使用核武器的行为,视为对人类的犯罪。 换言之,即便交战,仍须接受人道主义的更高审视。哪怕身处正义阵营或进行防卫战争,只要悍然使用了大规模灭绝生命的核武器,都是不能饶赦的对人类犯罪。 今天,对于使用核武器是否有罪这一问题,回答有罪的人,已是世界人类的主流。长崎、广岛的朝野官民,经六十余年的不懈呼吁,经历了从被爆惨状的确认、到国际公理的探究,最后簇拥在这个共识周围。他们要求国际社会立法:凡使用核武器,即犯下反人类罪。 但问题仍存在:已经唯有一次地、在战争的发动国日本和它的军工基地广岛、长崎,过去使用了核武器的国家——美国是否有罪? “国际民众法庭” 的回答非常清楚:尽管日本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法西斯元凶,尽管美国进行的对日战争是正当的;但美国1945年8月6日在广岛、9日在长崎进行的原子弹轰炸,仍是不能赦免的反人类犯罪。 世界接受这一判决吗? 中国同意这一判决吗? 应该怎样不再让错误重复? 不再让投下了和引爆了原子弹的错误重复,主要是不再让美国重复它的错误。 但也必须说,是日本首先挑起了,五十年如一日地扩大了这场错误的战争,这场日本帝国化道路尽头,招致了原爆的悲剧。所以,错误不再重复,更是不能重复日本的帝国主义。 原子弹悲剧的责任,不仅在美国,也在日本。这一判决,揭露和惩戒了两个方面。 美国的态度,就像杜鲁门的榧子。 日本的态度,暧昧恰如靖国神社。 中国的态度呢? 中国人,已经该有一种成熟的自尊和自重,这样对自己严肃质问。 不用说,对广岛的这一次“国际民众法庭”的判决,尤其他们送给美国的五点“劝告”,大概只换回了美国人的嗤之以鼻,或是一笑了之。 那么,也许另一个问题,对有色人种的生命和权利的轻蔑的问题,就该更早地提出来。今天称之“国际社会”或“联合国”的存在,几乎就是美国的股掌玩物。在一个白黑不辨的时代,对美国的核审判无论判决如何,并不可能得到执行。但是,人们可能谴责——美国在悍然使用核武器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他者生命的蔑视。 原子弹轰炸过程中的细节,特别是与轰炸同步的、美国进行的科学观察,使人切肤地感到了残忍。它是不容置疑的歧视;是一种冷静的、在血液中潜伏的、白种人的优越。他们不过在平静地进行一次实验,那不言的骄蛮,那计算的施暴,是美国的一个本质。 在广岛大学,我与和平研究所的所长做了一次交谈。 我问了这个纠缠心头的问题。我说,我总在想,在美国人冷静的投弹过程背后,是否存在一种基于白人优越心理的人种歧视。 那位所长回答说,确实如此,美国的行为中,确实存在着对亚洲人的蔑视。他听说了一个我的文章题目,于是总是在嘴头上提到“他者的尊严”,他半是揶揄地说,美国人若是懂得他者的尊严…… 但他高度评价中国是唯一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有核国家,以及中国是正式宣布终止核试验的有核国家。 我不管他是在表彰还是揶揄,我在思考自己。 如1945年3月的东京大空袭,一天制造10万以上的死者、一天投下100万颗烧夷弹;美军最初进驻神奈川县期间,短短一个月居然犯下了超过2000件妇女暴行——这样的行为背后,难道没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国家和民族的毛病么? 日本人在网上述怀:“笔舌都难以表述,我们心底深处刻着的苦痛和绝望……犯下历史上最大级的战争罪行的,是美国……” 作者挣扎的灵魂,跃然纸上。人在火狱里的感受是可信的。 但那位网上作者——他若想获得别人的信赖就必须记住:朝鲜、中国、东亚被日本帝国强加的恐怖、屈服和绝望,同样笔舌难述,甚至罄竹难书。 他还必须知道——日本帝国的手上,也沾着刺鼻的核气味。虽然国家对此三缄其口,真相如石沉大海。 即便长崎,即便有那么多和平的渴望,长崎并不是一只和平鸽。就像长崎市民批评的一样:就在和平公园的对岸,三菱长崎造船所正紧张制造着最新型的宙斯盾级驱逐舰。虽然呼吁销毁核武器,但长崎市并不反对市内的兵器生产和港口的军港化。 我和他,日本和中国都必须记住:扩张的民族主义,迷狂的大国崛起,常使人类丧失良知,两手肮脏,犯下重罪。 但道德表演是最虚伪的,真正的试金石就在眼前:一切对长崎、广岛原子弹惨剧的反思、一切对核武器的反人类本质的揭露、一切对美国1945年使用核武器罪行的追究,都并非为了其他——都只是因为新的原子弹犯罪正在逼近。在阿富汗、在伊拉克——被美国点燃、日本也派自卫队参加、一些中国人冷漠地隔岸观火的——战争的硝烟,已经愈来愈像蘑菇云了! 毛泽东诗云:“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美国在阿富汗、在伊拉克的两度侵略战争中,都进行过使用战术核武器的宣传。但是面对着地道的核威胁,媒体的纵容与渲染,堪称同谋。比如2002年3月25日的某份中国小报,就用花边新闻的轻佻语气,替美国扩散过可能使用战术核武器的消息。 此外,虽然在杀人凶器的分类上有所区别;准核武器,或者说低级的核武器,早已被投入了战场。这就是美军和北约军队在阿富汗、伊拉克,以及前南斯拉夫等地区早已大量投下的贫铀弹和巨型震荡炸弹。 已经能够感觉:美国有人急于使用核武器。未必由于军事形势的紧迫,而是因为军工企业的需求。是的,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军事科学技术,已经别无出路地转化为危害人类的破坏力。 长崎和广岛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们六十年如一日的奋斗,在法律和思想的两个标识上,不间歇地向世界闪灭警号,呼吁世界和人类认识、揭露、禁止再次的核犯罪。 长崎和广岛,是它们把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的理想,六十年愚公移山,推广到了大半个世界。如今它已是我们的理想——国家之间必须放弃战争手段,必须无条件执行和平的法理。 它不仅是一项理想,也是一项急切的任务。它们同时替孤立无援和被剥夺了话语权的伊朗、古巴、朝鲜、伊拉克和一切潜在的、受到美国核威胁的国家和民族,喊出了他们的求救,喊出了他们的抗议。 五 以上,就是我的长崎笔记。 告别长崎的那天,我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沿着风情别样的荷兰坂,攀上东山手的古拉巴公园。暮色中的港湾紫雾蓝霞,金色的斜阳涂染了停泊的轮船。如今它这么陌生。其实,不远就是宁波和厦门,郑成功惯走的航道。 中国学子凡是渡日求学,多是一站飞抵东京,过去则坐船到神户横滨。缺乏地理感觉的我们没有注意,长崎离我们这么近。 疏远始自什么时候?莫非是清国水兵事件,李鸿章的新式军舰来到这里炫耀,结果收场于一场斗殴?抑或是始自兰学东渐,日本人开始放弃汉方改读西医?都不能确定。 能确定的,只是真实的疏远。长崎街头的巡警町民,同仇敌忾地狂喊,围攻几艘巨舰的散兵。那喊声有一种放肆,我从中听出了一种厌恶。哦,那是对羸弱腐朽的中华的彻底轻蔑,那是对鲜耻寡勇的支那人的不尽厌恶。那是一种致人心伤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嫌弃和反感……读取着这一种轻蔑和反感,我压抑不住心中的惊讶。 哪怕在后来,唐船远去,悲剧血染,噩梦连连。 哪怕在尽头处,最后爆炸了一颗毒日般的炸弹。 哪怕以后事件平息,沧海桑田,风平浪止——深刻的蔑视,仍然存留不死。它潜伏着,腐蚀着,伤害着两个民族,直至灵魂的内里。 1996年7月29日,在一共实施了45次核试验以后,中国宣布永远终止核试验;并重申,中国承诺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可能,这是广岛、长崎六十年的呼吁换来的世界的最正式回答。长崎应该听着耳熟;它至少该记得唐船的声音。 至于对自己的国家实行监督、向自己的同胞进行改造、让中国实践自己的和平承诺,是我们中国人的责任。我想,中国人不仅如大江健三郎指出的那样,曾把试制成功的原子弹“看作充满新的自豪的中国人的民族主义象征”,也具备胸襟和气魄——把废弃和禁止核武器的允诺,视为自己祖国与文明的、新的象征。 就要离开长崎了。启程之前,我觉察到,自己真的变了。 虽然此刻还处于激烈的争辩撕扯之中,但是我变了。一种似乎是最终的原则,正渐渐渗透我的身体。经验和思想在发出声响,剥落离析,砍削纠正,成为将来的方向。 核武、战争、他者、和平——彻底的拒否,绝对的坚持,都是长崎给我的礼物,是我带回中国的新知。我愿再写一遍:宣誓拒绝核武器和战争,宣誓卫护他者与和平。它们仿佛新鲜的血,哗哗响着,涌入体内。我恨它来得为时太晚,又欢喜它终于惠及我身。 未来的长崎会迎接怎样的命运?再过百年,自会出现公正的答案。 我想,最该抓紧做的事,是支持长崎市在海牙国际法庭的要求:立法规定使用核武器违反国际法。用世界宪法的形式,约束和威慑一切核拥有国——这样做已经十万火急。不仅是为了长崎、广岛一雪旧恨,而是为了救助正被核武器瞄准的下一个城市、下一个国家、下一个民族、下一个要被推入地狱的无辜的人群。 长崎所藏的浓厚历史感,超过了古城京都。 真是这样,京都奈良与中国的纠葛故事,似乎没有长崎这么临近和沉重。正是在长崎,日本开始了它脱亚入欧的漫长跋涉。哪怕含毒,长崎大口地吞饮了欧美文明的乳汁;虽然追随,也挨了它灭绝的原子轰炸。 长崎将愈来愈成为亚洲对西方的质疑。 当然,也将成为对自己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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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历史
2009/02/19
| 阅读: 2906
赤松子由于自焚升天而成为古代最著名的雨师,其专名渐渐变成掌祈雨的巫师的通用名,历代雨师均有可能被称为赤松子,所以其事迹也在慢慢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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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良镛教授指出“中国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大发展,但社会上又似乎存在一种不平衡现象:一方面,我们对城市化建设高潮的学术准备不足;另一方面,社会却对建筑学缺少应有的关心和重视,肆意破坏生态和人文环境,对此建设领导和管理部门屡禁不止,疲于应付。"其实很多破坏难道不是建设领导和管理部门造成的吗?吴良镛教授任教的清华建筑学院也算有名,为什么清华西门内一片巨型建筑却丑陋得那么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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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科院研究员、基督教徒对“基督教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中国家庭教会问题专题讨论”的记录,有明显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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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震了。一点十分。是不是事后只需逮一些人,一切又回复原样?是不是这些人就干得出所有的坏事?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或者每一个环节都有问题?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于一个问题?是不是因为没有信仰,没有敬畏,没有良知,没有最后底线?是不是全社会都该自问?敢不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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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开12月29日的一份上海都市报,相信有心的读者还是不免莫名惊讶。在头版"全城点赞、热点促销"、"6小时免单优惠"的大幅广告簇拥中,仅有三条新闻导读局促地挤在一起:第一条是"'习大大'排队买包子"、第二条是"劳教制度正式废止"、这第三条竟是"杨奎松批汪晖新作"。谁是杨奎松?谁是汪晖?为什么在头版二分之一都不到的非广告内容中,要给这条"新闻"一个大字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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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议主要反对计划生育的继续执行。但在一份发言记录中,提出的观点是资源在理论上可以无限发现、人口继续增长资源消耗无忧、地球环境并非因人口剧增而遭到破坏,这些理由都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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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文学
2015/02/25
| 阅读: 2888
不管后来发生了多少曲折变化,但从台湾光复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台湾所发生的种种事情,其实最终都反映了当时由国共两党所各自代表的两个阶级(官僚统治阶级和广大民众)、两条道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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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文学
2008/12/03
| 阅读: 2886
马丁·路德·金被暗杀后毛泽东主席曾发表唁电,其中的名句(大意):资本主义制度是随着罪恶的贩卖黑奴行径兴起的,它也将随着黑色人种的彻底解放而告灭亡。对于什么是解放,马尔克姆·X和金有不同的理解。--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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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与权力的转移引起了不同社会领域的大规模调整,其中就包括了高等教育。学者和其他大学员工越来越难为知识本身而探求知识,由于大学要依从市场需求的优先次序,学生事实上也是受害者。新自由主义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特别抽象的资本逻辑。因此,为了建立更好的大学所进行的抗争不能与反对资本主义全球化运动分离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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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读者面前的《康德三大批判合集》是康德三大批判三个单行本(《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的改版,它与三个单行本同时继续在市场发行,"合集"与三个单行本并无实质性的改变。康德三大批判这一浩瀚的百万字的系统翻译工程是我与邓晓芒教授历时七年通力合作完成的。 康德三大批判新译此次改版或再版,不禁使我浮想联翩......。我与三大批判的电脑初译稿提供者邓晓芒教授相识至今已是30年了。邓晓芒是我与陈修斋先生合招的第二届硕士研究生,他的硕士论文《论康德人类学的核心--判断力批判》(1982年4月)是在我指导下进行的。毕业留校数年后,他才回到西方哲学教研室,起初他在陈先生的唯理论与经验论课题组,但是他的兴趣主要在德国古典哲学方面,后来就一直与我在一起从事教学与研究了。他天赋甚高、哲学悟性好。对于惜才如命的我,甘当人梯就在圈内传为佳话了。我的由衷的愿望是想通过教学与研究的共同实践为德国古典哲学培养出一个优秀人才来。几乎同时,他协助完成我在而立之年、初到珞珈山时写的40万字的教材的整理,最终成果为《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我为邓晓芒的著作《思辨的张力》作了序,并竭力将他和他的著作推到学术前台。他在该书后记中这样写道:"在写作期间,我几乎每星期都要和负责本课题的杨祖陶先生交换看法,讨论写作进展,深化观点,获得了许多极为宝贵的意见和启发。本书初稿完成后,杨先生又不辞辛劳,带病将本书稿从头至尾仔细阅读了三遍,除提出大量的整体修改意见外,还就其中某些章节、段落、用语及某些观点与作者反复切磋,并对照德文原版对许多引文的译法仔细推敲。可以说,本书能有目前这个样子,完全是杨先生与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此书定稿之际,老一辈学者的深厚学识和长者风范,对后进者的一片拳拳之意,对学术事业的真诚与厚望,都历历如在眼前,此时作者的心情,是无法用'感谢'二字来形容的。" 我与邓晓芒教授合作撰写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一书是这样开始的。他不止一次主动提出协助我将"毕生用力最多,研究最深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讲稿整理出版,未置可否"。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才答应了我的请求"。但"不是一般地整理讲课稿。而是合作撰写一部研究专著"(见《指要》后记)。 说起我开设研究型《纯粹理性批判》选修课的情景,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当时还是讲师的黄见德教授对我支持与鼓励,并渴望我能将《纯粹理性批判》的讲授内容整理出版,以便作为学习此书的引导。对他的建议,我也未尝没有动心过,甚至暗中想到它可以命名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他花了很多时间与精力,根据我的讲授提纲、他自己几次听课的笔记和当时的硕士生冯俊教授的笔记,整理出了一个约20余万字的、体现我集中讲授康德这部名著的主体部分的初稿,虽然就其已经讲到的部分而言,已达到相当的深度与新度,我并没有想就此出版。但这个初稿对于我后来与邓晓芒通力合作完成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的问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渡环节,其全部内容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纳入到了《指要》之中。在此我要向黄见德教授表示谢意。在多次讲课、酝酿写书的过程中,我想起1945我在西南联大第一次买到郑昕先生的《康德学述》时的欣喜,以及听郑先生讲康德时起初如在云雾中的感觉。于是,一种新的想法突然呈现出来:如果说我国的读者和学术界当前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新的、迫切的需要的话,那就应该是一本逐章逐节解读《纯粹理性批判》的书。这样的书也许有几分类似于郑昕先生寄希望于后学为康德这部巨著所作的"长编"吧。为了坚持我提出来的《指要》的撰写方针--既要指要,又要解惑,最后达到读懂《纯粹理性批判》全书的目的的宗旨,我进行了十分艰苦的工作,问题主要集中在我未讲到的部分。经过对合作者提供的初稿作的两遍修改,《指要》才由我最终敲定定稿。对于这次合作邓晓芒曾经这样写道:"我感到杨先生的思想中,的确有些很'硬'的东西,是先生数十年用全部生命和心血凝聚而成的,它像一个范型,使我的无拘无束的思辨受到规范和'训练'。(见"指要"后记) 我是一个十分低调、执着、干实事的人,是能够与同辈、晚辈同工作、共事业的。我遵循的是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尽我所能、合作双赢的共事原则。这集中体现在我与邓晓芒合作翻译的康德三大批判的新译中。 1998年11月,学校决定在全国率先推行博士生导师退休制度,我与江天骥、萧萐父、刘纲纪教授同时首批退休。可以说,退休对我来说不会改变什么。但是,具体做什么,好像总是有一些偶然因素引发的。在我还没有想到退休之事时,人民出版社张伟珍同志1997年1月20日给我本人的一封手写书信,似乎对我退休后的学术工作作了"小长征"式的安排。这个小长征分两步走。 第一步是我应约承担的"西方学术文化读本" ("康德读本》"), 我自然地找到邓晓芒一起搞。这时邓晓芒已经掌握了电脑技术,我们的工作流程是:邓晓芒电脑初译2-3万字样稿--杨祖陶手工逐一校核、改正--邓晓芒在电脑上订正,下一部分初译稿又来了。经过20个回合,如此周而复始。后来读本更名为《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杨祖陶写了近3万字的导言与导语。署名为杨祖陶、邓晓芒编译,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 第二步是将康德三大批判的选集--40万字的《精粹》扩大到人们所熟知的100万字的三大批判全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三个单行本。必须指出,《精粹》所包含的40多万字的译文原封不动地纳入了上述的三个中译本中,关于这一点,细心的学者早就觉察到了。而且我们的合作翻译采取的仍然是一环扣一环的流水作业的三步曲的方式。这种分段进行的流水作业的三部曲的工作方式,对于特别巨大的、两人合作的经典名著的翻译工程,既能保证工作进度,又能保证翻译质量。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三大批判的选集(精粹)与三大批判全集(三个单行本或合集)的署名方式不同,后者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完全是我作出的安排,是我本着一贯地扶持后学的为人为学的品格主动这样做的。 这一"小长征"的两步走,一走就是七年!走出了100余万字的三大批判巨大新译工程。它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都是经过我精心的思索、审视与修正的,我的精神支柱就是我所坚持的四个负责--对康德,对学术,对读者,也是对译者负责,其实最根本的是对我自己负责!正如合作者邓晓芒教授2007年4月17日去北京参加教育部颁奖大会前,他高兴地来我家说的:"这一套书是杨老师一句一句校出来的,要管几十年"。 我为合作翻译的"三大批判"的持续良好而非常可观的社会效应、为其有利于学人研读康德哲学和推动学术界对康德哲学的研究而感到欣慰和心中无比的踏实。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在经受学界的反复考量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已经结束。伴随着"三大批判"翻译进入耄耋之年的我,心中没有任何奢望,只求一种心情的宁静。 杨祖陶 2009-12-31 作者附注: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后记",也可以称为一个"补记".按照"三方合同",我是第一著作权人.对于<三大批判合集>的问世也该有点表示,但我没有机会,由另一作者作了"序".当我得到早已于2009.9月出版的<合集>,才根据现代人不可少的"契约意识",提出要补一点文字,有幸得到应允.大批的<合集>已进入发行渠道,只能在库存的书后粘上一个字数严格的"后记".由于是事后"贴"在书后的,又为"后记"多了一种说法. 这是我提供给出版社的"后记"的原稿, 20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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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稿(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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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中不但是"Chindia/中印大同"的象征符号,而且是有血有肉的中印文明结晶,很少看到像他的文章那样把中印文化有机地结合。他是有"现代玄奘"美称的已故学者谭云山长子及事业继承者,从他们的活动中可见谭氏父子两代毕生为增进中印友好与了解的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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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自乾隆六年(1741)到咸丰元年(1851)的111年间,是清代有比较完全意义上的人口统计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人口空前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对于近代人口史的研究来说,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因为近代以来中国人口发展规模的基础以及人口分布的基本态势,都在此时得以确立,还因为这一时期不断增长的巨大人口本身,业已成为影响中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人们迄今对这一时期人口增长的实际状况仍有不少误解和歧见,因此有必要结合当时的人口统计制度加以进一步的申论和辨析。本文的考察即由此入手。 一、言人人殊的清代人口统计 清代是离我们时代最近的一个封建专制朝代,保存至今的人口统计资料也远比此前的朝代为多。但这为数众多的统计资料,向我们展示的却是一幅不可思议的人口增长画面:根据《清实录》的记载,顺治八年(1651)时,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为1063万余,以后虽迭有增加,但在顺治、康熙两朝的大部分时间内,人数增长极为有限,几呈零增长的状态(一度还出现负增长),直到80余年后的雍正十二年(1734),统计的“人丁户口”仅增至2641万余,即使加上所谓“永不加赋滋生人丁”仍只有2735万余。但再过7年后的乾隆六年(1741),所统计的“民数”便一举突破1亿大关,达到14341万人,为1734年统计数的5倍多。乾隆末年(18世纪末)的“民数”更高达3亿以上,为康熙年间统计数的10余倍。 不少人据此认为,乾隆朝,亦即18世纪的中后叶,是清代人口飞速增长的时期。而最初得出这一结论的,正是乾隆皇帝本人。1793年,已入耄耋之年的皇帝在一份“上谕”中说: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①]。 乾隆帝为人口不断的增长而忧心忡忡,但他的上述结论却是错误的。虽然从统计数字本身来看,1792年的“民数”是1710年的“人丁户口”的13.19倍,但这只是将不同的统计对象作比较而产生的一种假象。可是,皇帝“金口”一开,清人不便再作辨析,后人亦以讹传讹。时至今日,竟仍有人用乾、嘉、道时期的“民数”与顺、康、雍时期的“人丁户口”相较,以印证其有关清代人口增长过速的结论[②]。 也有人因此而对清代人口统计抱彻底否定的态度。王亚南就曾把包括清代在内的中国历代人口统计都讥为“一笔糊涂帐”,并断言不能从这些具体的数字中去发现中国的人口问题[③]。 其实,只要我们略加分辨就可发现,清代前期的“人丁户口”的统计与清中叶以后的“民数”统计,已分属两种统计册报体系,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尤应注意的是,近年的一些研究指出:所谓的“人丁户口”并不是“成丁”,即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性人口的统计,而是一种纳税“法人”单位的汇总。由于它的总数往往是预定的,所以区别于正常的人口统计;又由于它必须转化为具体的人户姓名,即落实到具体人头,所以又不是丁赋本身。清代前期对“人丁户口”的编审,实质上就是由州县地方政府核准、登记或变更这种纳税“法人”单位的过程。“人丁户口”的统计,与人口的实际增长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能按一定的比例(即所谓“丁口比”)折合成人口[④]。 乾隆六年(1741)以后的“民数”统计,按《清实录》的用语是“会计天下民数,各省通共大小男妇若干名口”,从原则上说,已属于人口统计的范围。所谓“天下民数”,实际上只是指各直省的汉族人口以及部分已入编氓的少数民族人口,但由于这部分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将其近似地看作全国人口的统计还是可以的。 即便如此,对1741—1851年间人口统计做进一步辨析,仍很有必要。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的“民数”统计中,也存在一些按正常的人口发展规律所无法解释的现象。根据《清实录》的原有记载和户部《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⑤]所作的补充、修正,我们可以把1741一1851年历年的民数统计(参见文后的“附录”。利用这一统计,可以很容易地制成人口变动曲线)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考察: 1.1741一1774年(乾隆六年一三十九年),民数由14341万人增加到22103万人。这一阶段中,1742年比1741年增加1600余万人,造成人口增幅过大(增长率高达114‰),其后则大体以较为平缓的速率逐年增长。平均年增长率为10.2‰,或每年增加190多万人。 2.1775—1794年(乾隆四十年一五十九年),民数由26456万人增加到31328万人。这一阶段因1775年比1774年猛增4000多万人口(年增长率高达197‰)而与第一阶段形成一个“陡坎”。但本阶段其后各年的增长也相当平缓,即大体保持在年增长率8.9‰,或每年增加250多万人的势头(唯一的例外是1778年,因比上年少2790万人而形成一个明显的统计“缺口”)。 3.1794—1812年(乾隆五十九年一嘉庆十七年),民数由31328万人增加到36169万人。这一阶段的统计“缺口”较多。由于这一期间的户部《清册》现已大部缺失,《清实录》的记载又过于简略,我们无法准确判断造成这些统计“缺口”的具体原因。据现存的道光朝的《清册》推断,不外乎由于灾荒或战事而影响到有关地区未能及时将人口查报(这也可以解释第二阶段中1778年的统计“缺口”)。如果排除这些缺口的干扰,则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民数的变动基本上仍是平滑上升的增长曲线:平均年增长率约为8‰,或每年增加近270万人。 4.1812—1851年(嘉庆十七年一咸丰元年),民数由36169万人增加到43189万人。这一阶段增长速率已明显减缓。由于鸦片战争和灾荒,部分地区民数缺报。虽然按规定,这些地区事后都必须补造(补造民数附于上报之年的《清册》之中,而不再对原《清册》进行订正),但因《清册》的残缺,我们无法将缺失的统计一一修订补全。根据业经修补校正的数据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仍呈上升的趋势,但平均年增长率已下降到4.6‰,或每年仅递增180万人。 曾对近代中国人口研究作出重大努力的美国人柔克义(Rockhill, William Woodwille, 1854—1914,美国外交家、汉学家,曾任驻华公使),考察过这一时期的人口资料,并计算了1743—1783年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由于统计数据不全、不准,加之计算中的一些错误,各相邻年代组的增长率表现为无规则的大幅度上下波动。柔克义对此困惑不解,从而对整个这一时期的人口统计报告的价值感到“完全失望”。他最后是只取1741年的数据,而将后继各年的数据全部割弃了。其理由是,1741年前的中国政府“强大而明智,它的政令比其后任何时候都得到更为忠实准确的执行。且帝国享受着完全的和平”[⑥]。其实这一理由同样适用于1741年后乾隆治下的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柔克义采用这一数据的真实原因不过在于清政府于此年第一次借编审之机清查了全国人口。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已在1741年查报了自己的全部“土著”人口。方志材料向我们显示,一些县分是在1741年以后的几年中,如江苏省震泽县就是直到乾隆九年(1744)才逐户清查人口并有准确数字上报的[⑦]。这一事实表明:1741年后的几年间人口统计数据的大幅度上升,并不是实际人口突然飞跃增长,而是各地陆续清查人口并将其上报的结果。柔克义彻底否定1741年后的民数统计的做法显然不妥。 一些研究中国近代人口的学者把注意力集中于1775年统计人口的大增长之上。 俄国人杂哈劳(Zakharov, Ivan Illich, 1814—1885,俄国领事官,汉学家)于1848年指出:1775年人口大增长,是疆吏们为迎合皇帝的意愿故意多报四千万人口,在随后历年编造的户口统计中,可能也未及时将这些虚报数字删去。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口学者陈长蘅对杂氏之说深信不疑。在他所作的关于近代人口的估计中,对1775年以后历年的人口数都向下作了大幅度调整[⑧]。 罗尔纲和何炳棣等人的意见正好与此相反。罗尔纲援引乾隆皇帝1775年批评湖北应山等地不以实际人数上报的“上谕”,认为1776年人口数字(引者按:实为1775年统计数字,展期到第二年上报)是可靠的,因为这是皇帝加以“严切的整顿”的结果[⑨]。何炳棣则进一步指出:1741—1775年间的人口统计是不完全的;而1776年以后,因为保甲功能的健全,统计数字相对来说要可靠得多[⑩]。可是仍有人对何炳棣的结论性意见表示怀疑。因为就在他所认为的统计数据可靠的1775一1851年期问(按何的分期是1776—1850年),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的现象极为严重。对这一时期,特别是期末的人口总数,也有人认为偏高,而予以删削[11]。 无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都为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了贡献。为使有关的研究能进一步深化,对乾隆年间所确立的“民数”统计制度进行一番动态的考察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二、乾隆初年对人口统计制度的变革 18世纪初,康熙皇帝在多次巡视南方以后,觉察到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不能反映实际的人口,并感到有必要对“人丁”的实数加以确查,这导致了康熙五十一年二月(1712年4月)有关“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上谕”的发布。为贯彻这一“上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没有使皇帝达到其了解“人丁”实数的初衷,但促进了丁赋征收制度的变革,为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准备了条件。这一发展变化又导致了沿袭已久的人丁编审制度与赋税征收的分离,终于为乾隆年间人口统计制度的根本变革打下了基础。 与康熙皇帝强调了解“人丁”实数的意愿不同,乾隆皇帝上台伊始就下决心掌握全体“民数”。《清实录》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末,第一次没有按惯例登载是年的“人丁户口”及“永不加赋滋生人丁”。这一状况持续了6年。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第7年即乾隆六年,正届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之期,年轻的皇帝提前于乾隆五年冬正式下令清查全国户口。为了顺利完成由清查“人手”(人丁)到清查“人口”(民数)的转变,皇帝看来很费了一番脑筋。他援引早已成为经典的“周官之法”,并特地选定在冬至月的朔日发布了“上谕”,从而使得这一变革显得极其庄严神圣,符合古制而无可非议。“上谕”指出: 周官之法,岁祭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非独冢宰据之以制国用之通,凡授田兴锄,赒急平兴,以及岁有灾祲,移民通财,薄征散利,皆必于民数谷数若烛照数计,而后可斟酌调剂焉。 “上谕”抨击了秦汉以降的户口统计,唯对唐代贞观之初评价甚高。在回顾了康熙、雍正时“新增人户,不另加丁赋”,“勤恤民隐,广储仓谷”等周渥德意之后,又痛斥各省虽有五年编审之规,州县常平仓亦有岁终稽核之法,而奉行者仅“于登耗散敛之间,循职式之旧,殊不知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上谕”要求“自今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奏闻”,“各省具奏户口数目,著于编审后举行”。具体措施,则由户部议奏[12]。 17天后,户部提出了原则方案: 查定例,五年编审人丁,每年奏销仓谷。今特降谕旨,欲周知其数,以通计熟筹而为之备。请嗣后编审奏销仍照旧办理外,应令各督抚,即于辛酉年(1741)编审后,将各府州县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大小各口,一并造报,……俱于每岁十一月缮写黄册奏闻。[13] 何炳棣对户部的方案极为赞赏,评论说:“如果户部的建议能毫无保留地被采用的话,中国很可能从1741年起就有了人口普查制度了。”[14]其实,户部的规定有其含混和不切实际的地方,如五年编审之外每年再清查户口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行不通的。以农立国的中国似乎也注定了自己不能成为近代第一个实施人口普查的国家[15]。户部的方案虽得到乾隆帝批准,但出台后不久就遭到了强有力的反对。御史苏霖渤在奏疏中明确指出: 户部议行岁查民数一事,止可验生息之蕃,难据作施行之用。盖向例五年编审,只系按户定丁。其借粜散赈,皆临时清查,无从据此民数办理。且小民散处乡僻,若令赴署听点,则民不能堪;若官自下乡查验,则官不能堪;仍不过委之吏胥而已。况商旅往来莫定.流民工役,聚散不常,以及番疆苗界,多未便清查之处,请降旨即行停止。[16] 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外,他特别强调了吏胥借清查而扰民的可能严重后果: 事本烦重,则借口之需索多端;地复辽阔,则乘便之贪求无厌。重则入室搜查,生端挟诈;轻则册费路费.坐索无休。至敛钱之乡保人等,就中分肥,皆属情所不免……是小民未及沾惠,先已耗财不赀矣。 而且从编查的结果看,似乎也不值得为此大动干戈: 迨至汇册奏闻,仍仅得其大略,究非确数。而小民滋累业不可以数计也。[17] 标榜爱民的皇帝对此意见自然十分重视,他下令大学士与九卿会议。讨论的结果是: 查各省户口殷繁,若每岁清查,诚多纷扰。应俟辛酉年编审后,户口业有成数,令各督抚于每岁仲冬,除去流寓人等,及番苗处所,将该省户口总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毋庸逐户挨查。 皇帝对此又“从之”。[18] 户部的方案被否决了。这既有技术上的困难,更有政治上的考虑。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廷臣们并不认为实施人口普查对维护统治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们所见到的户部的最后规定是这样的: 造报民数,每岁举行,为时既近,而自通都大邑以及穷乡僻壤,户口殷繁。若每年皆照编审造报,诚恐纷烦滋扰。直省各州县设立保甲门牌,土著流寓,一切胪列,原有册籍可稽。若除去流寓,将土著造报,即可得其数目。令该督抚于每年仲冬将户口实数与谷数一并造报,以免纷扰。至番疆苗界,向来不入编审,不必造报。[19] 这一规定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清政府无意利用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制度为清查全体人口服务; 第二,人口造报不是在重新确查人口实数的基础上进行,而只是利用现成的保甲册籍; 第三,实际造报的人口,不仅不包括向来不入编审的“番疆苗界”,甚至也不是保甲册籍上的全部人口,而仅是将“流寓”(即外来的移民人口)除外的所谓“土著”人口。 可见这一规定本身缺陷不少。只报“土著”不报“流寓”的规定,必然使上报人口大大低于实际人口,有违皇帝要求掌握民数的初衷。不仅如此,当时的保甲制度还远没有完善到足以承担全国户口查报的任务,原本为丁赋征收服务的人丁编审也仍照旧如期举行。但新的原则既已确立,两者的最终命运也就因此而被决定了。 三、保甲制度的完善与人丁编审的废止 和以往历代的统治者一样,清政府很重视作为人口管理的重要设施的保甲组织。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伊始,即下令“制编置户口保甲之法”[20]。康熙四十七年(1708),再次令部臣议奏,“申行保甲之法”。具体规定是: 一州一县城关各若干户,四乡村落各若干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若村庄人少,户不及数,即就其少数编之。……客店立簿稽查,寺庙亦给纸牌。 雍正四年(1726),鉴于人丁编审制度在户口清查职能上的名不副实,直隶总督李绂提议以严密的保甲制度取而代之。但在当时,摊丁入地尚未全面摊开,李绂建议的重点也只在编查实在人丁(即成年男子),人丁编审并未因此而废除。廷臣们议定,由户部重新议定保甲条例,经批准后“严饬立行”。 同年,定棚民、寮民照保甲之例,对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棚民、广东省寮民加强了管理。七年,准广东疍民登岸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八年,准江南常、昭丐户削除丐籍,“同列编氓”;九年,令甘肃回民“通编保甲”;十一年,又对台湾府流寓人口编排保甲作了具体规定。 总之,雍正一朝对人口的管理加强了,保甲制度更完善了。这就为乾隆年间利用保甲清查户口创造了条件。 但乾隆初年对保甲的设置比雍正时的雷厉风行有所倒退。乾隆元年(1736),江西省一些“穷乡僻处”尚未编设保甲。清廷对该省的指示是“令州县官详酌形势,妥善办理,勿任吏胥夤缘为奸,扰累户民。”至于其他各省,“均听各省督抚自行酌量办理”。 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廷臣们议准保甲条例15条,开始对人口管理全面立法。条例对“绅衿之家”、“旗民杂处”、“吏民杂处”、“客民在内地贸易,或置有产业者”,都强调与齐民“一体编列”。对“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对盐厂井灶、矿厂、煤窑乃至山居棚民、寮民、商船、渔只、寺观僧道、流丐等,也都有具体的编查规定。四川迁入人口最多,条例于此还特别强调“川省客民,同土著一例编查”。这才真正为全面推行保甲制度,并以此查报人口提供了决定性的保证。而此时上距各直省初次查报民数已有16年之久了。 从1741年第一次查报“民数”,到1772年“永停编审”之前,由于保甲制度的不健全,一些地区的人口造报,是利用编审的机会进行的。从表面上看,自从康熙末年“永不加赋”及雍正年间推行“摊丁入地”以后,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已渐失其为征收丁赋服务的职能,似已无存在的必要。而实际上,正因为丁赋征收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才使得编审有可能彻底摆脱赋税的影响,真正做到“与一定之丁银全无关涉”(李绂语),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人口统计的职能。如据湖北襄阳府的记载:“乾隆二十一年编审,一州六县民户共106 334,口431 382,内随粮成丁26 134,滋生不加赋成丁6 371,土著不成丁大男女264 670,小男女134 207。”[21]显然,这届编审查造了除“流寓”外的全部“土著”的大小男女人口。另有一些地区,如前引江苏省震泽县,虽未利用五年编审之期,却也是由知县“逐户清查”才得人口实数。可见,编审的形式对查报人口来说,是有生命力的。 然而,随着赋税制度的改革,五年编审人丁之举渐失其财政意义,因而最终还是遭到了“永行停止”的厄运。 乾隆十一年(1746),皇帝首先下令停止了江西省对妇女的编审。谕令指出: 向来江西省每逢编审之年,丁男之外,又有妇女。盖缘从前有盐钞一项,分给小户计口纳钞。既有妇女应征之项,则不得不稽其存亡增减,是以入于编审之内也。……今盐钞既已摊入地粮之内,则是妇女已无可征之项。何必存此编审虚名,徒滋扰累!嗣后编审,妇女著停止。[22] 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于摊丁入地的基本实现,皇帝下。令永停编审: 编审人口旧例,原因生齿繁滋,恐有漏户避差之弊,是以每届五年查编造册,以备考核。今丁银既皆摊入地粮,而滋生人户,又钦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赋。则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无裨实政。况各省民谷细数,俱经该督抚于年底专折奏报,户部核实具题,付之史馆记载。是户口之岁增繁盛,俱可按籍而稽,而无藉五年一次,另行查办。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23] 编审在乾隆六年(1741)以后,又举行过六屈,即“永行停止”了。此后的人口查报便走上了专倚保甲册籍的道路。后人对这一转变褒贬不一。光绪《畿辅通志》的编者认为: 旧志止载丁数,所以重编审,亦以稽徭银也。自雍正二年丁银摊入地粮,而雍正志仍载人丁,不计户口,于义为疏。至乾隆二[三]十六年停止编审,清查户口,实合古者民数为重之意。[24] 这看来是就编审只载人丁,不以实际户口统计上报的这一面讲的。而湖北《襄阳府志》的编者却认为: 自停止编审后,州县户口不足为据……若胥吏以意增减之为,固无取焉。[25] 这却是对编审停止后,胥吏得“以意增减”,造成州县户口册籍“不足为据”进行了抨击。 两种看法正好反映了乾隆时期新的人口统计制度在确立过程中的两重性发展:一方面,由编审人丁到清查民数,统计上报的对象扩大(或更确切地说,是转变)为全体人口,使人口统计更接近于实际,这是它肯定的、进步的一面;另一方面,由直接的面对面的“按户定丁”改为间接的按册籍上报,不仅在统计对象的准确性上打了折扣,也为吏胥的任意编造提供了可能,这又是它消极、落后的一面。而这一面很快就得到了暴露。 四、全面清查及补苴罅漏 乾隆四十年(1775),亦即下令停止编审刚刚3年之后,皇帝就因地方州县人口造报的不实而大感震怒。事情是由湖北巡抚陈辉祖的奏报而引起的。奏报提及一些州县的民数册籍中,每年滋生人口过少而与实际情形不符的现象。如应城一县,每年止报滋生8口。应山、枣阳止报20余口或数口,而且每年滋生数目,一律雷同,等等。乾隆帝认为此事“实属荒唐可笑”。他指出: 各省岁报民数,用以验盛世闾阎繁庶之征,自当按年确核。岂有一县之大,每岁仅报滋生数口之理?可见地方有司向竟视为具文,而历任督抚,亦任其随意填造,不复加察,似此率略相沿,成何事体![26] 措辞严厉的“上谕”对“率略相沿”的各省督抚无疑是极大的震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乾隆帝废止了“编审”这一清查形式,但各地为了贯彻谕旨,还是不得不展开了对人口的全面清查。我们在江苏《溧水县志》中找到了有关在乾隆四十年(1775)“奉旨饬查确实民数上之于朝”的记载[27]。而这次全面清查的结果,便是1775年全国民数统计的猛增。从绝对数看,该年的民数比上年增加4000多万,增长率高达20%。 能否因为统计数字的猛增便断言各省疆吏“多报人数迎合上意”呢?不能。事实上,所谓的“上意”只是要求各地造报人口实数,而不允许“约略开造”。1775年的民数(展期到次年造报)是建立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之上,应是可信的。但为什么各地“奉旨饬查确实民数”的结果竟造成了统计数字的猛增且增幅如此之大呢?内中的原因必须认真探究。 皇帝所指摘的“约略开造”现象,应是造成统计偏差的原因之一,但并非主要原因。所谓“约略开造”实际是地方当局对当地人口状况的一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编审或其他形式的人口清查的基础之上(即所谓“户口业有成数”)。因此它所产生的误差,主要是人口绝对数的不准确。除非完全是闭门造车,它所反映的人口大致规模,不可能有太大出入。但1775年统计数如此大幅度的猛增,却不是用所谓“约略开造”就能解释得了的。“约略开造”不可能产生在全国范围内平均高达20%的统计偏差。 表1 1771—1776年各直省统计人口的增长 地 区 1771年人口 a 1776年人口 b 增长人口 c =b-a 增长率 d =c/a ×% 总 计 214 647 251 268 238 182 53 590 931 24.97 奉天(含吉林) 750 896 839 071 88 175 11.74 直 隶 16 770 283 20 567 175 3 796 892 22.64 安 徽 23 683 500 27 566 929 3 883 429 16.40 江 苏 24 277 755 28 807 628 4 529 873 18.66 江 西 11 745 196 16 848 905 5 103 709 43.45 浙 江 17 092 323 19 364 620 2 272 297 13.29 福 建 8 170 630 11 219 887 3 049 257 37.32 湖 北 8 532 187 14 815 128 6 282 941 73.64 湖 南 9 082 046 14 989 777 5 907 731 65.05 山 东 25 999 599 21 497 430 -4 502 169 -17.32 河 南 16 678 506 19 858 053 3 179 547 19.06 山 西 10 626 448 12 503 415 1 876 967 17.66 陕 西 7 425 445 8 193 059 767 614 10.34 甘 肃 13 215 891 15 068 473 1 852 582 14.02 四 川 3 068 199 7 789 791 4 721 592 153.89 广 东 7 068 191 14 820 732 7 752 533 109.68 广 西 4 794 493 5 381 984 587 491 12.25 云 南 2 207 650 3 102 948 895 298 40.55 贵 州 3 458 005 5 003 177 1 545 172 44.68 资料来源:《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一》。 利用表1的分省统计(因无1774、75两年的分省统计,改用1771、76两年的数据),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首先,不难发现,各省的增幅是很不相同的。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四川省,从307万人增加到779万人,增长率高达154%,其次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增长幅度最小的是陕西省,从743万人增加到819万人,增长率为10%,其次为奉天(含吉林)、广西、浙江等省或地方。甚至还有出现负增长的:山东省由2600万人降到2150万人,增长率为-17%。值得指出的是,各省人口增幅的大小,与各省移民人口(即“流寓”)的多少密切相关:人口增幅最大的几省,都是清初以来有大量移民迁入的省份;而出现负增长的山东,恰正是一个移民人口迁出大省。 其次,再考查乾隆皇帝的“上谕”(参见下文所引的同年的另一“上谕”及第二年编纂的《户部则例》条文),可发现与1741年的规定有很大差异:1741年的规定明确要求各地上报民数时将“流寓”人口除外,1775年的谕旨却强调必须将“实在民数”通核上报。显然,这种由“本籍主义”向“现住主义”指导原则的改变,才是造成1775年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或者换一角度,我们毋宁说:正是1741年将“流寓”人口除外的所谓“本籍主义”的规定,造成了1741—1775年间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较大幅度的偏低。 像1775年这样的全国规模的人口清查,直到1851年没再举行过。乾隆帝寄希望于地方官员平日对保甲编查的尽心职守之上。仍是在1775年,他在另一份“上谕”中指出: 现今直省通查保甲所在户口人数,俱稽考成编,无难按籍而计。嗣后各督抚饬所属,具实在民数上之督抚,督抚汇折上之于朝。朕以时披览,即可悉亿兆阜成之概,而直省编查保甲之尽心与否,即于此可察焉。其敬体而力行之,毋忽![28] 这真是一个妙想。在他看来也许是一举两得:因为若要上报准确的人口数字,必须尽心编查保甲册籍;而保甲编查的尽心与否,又可根据上报数字的准确程度来检验。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怎样才能得知上报民数的准确性呢?显然应该有一个参照系,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人口的普查。不过,要求一个刚因“扰民”而废除了五年一举的编审的皇帝这样做,是不可能的。1776年编纂的《户部则例》的有关条款,集中体现了皇帝的这一指导思想: 令督抚统饬所属各州县查具实在民数,于每岁十月内同谷数一并造册咨部汇题。若造报不实,予以议处。凡州县造报每岁民数,令各按现行保甲门牌底册核计汇总,无庸挨户细查花名。若藉端滋扰或科派者参究,若奏报逾限者即行查参。至从前五年一次编审增益人丁造册奏报之处,永行停止。[29] 在乾隆帝治下的最后二十年间,清廷未再对保甲查报人口的制度作任何实质性的变动。一些新规定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 乾隆四十九年(1784)规定: 各州县编查保甲,即注明每户口数。每年造册送臬司查核。至外来雇工杂项人等姓名,各胪列本户之下……[30] 这一规定的贯彻也在地方志中得到了反映。据陕西《洛川县志》,该县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共18 605户,90 293口。记载说明: 此据保甲册。流寓、客商、兵丁、军流、雇工、僧道等,一例编入。实在土著、寄籍为87 510口,往来无常者2 783口。较上届民数减2户,添男妇大小4口。[31] 不仅定居的全部土著、寄籍人口,连短期逗留的所谓“往来无常者”也在统计之列了。 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谕令则对统计人口的截止时限作了规定: 各省年终汇奏事件毋庸陆续具奏,著于每年十月内截数,咨报军机处,仍交部分别核议、具题。[32] 至此,乾隆初年开始形成的建立在保甲体系基础上的人口统计制度,在形式上已臻于完备,以致乾隆帝的后继者们,没有对此作任何进一步的规定。 几十年后,当西方人的足迹越来越多地印上东方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的时候,他们起先是为中国的众多人口而震惊,并怀疑人口统计的正确性。但当他们在对中国的人口统计制度作了进一步了解后,认识到:中国在人口统计方面享有西方所没有的种种方便,而最主要的就是利用了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中国人是完全可以得到可靠的人口数字的[33]。当时中国自己的政论家们也认为“理户口之法,莫善于保甲”[34]。然而,这里存在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官员们是否还力行保甲,并据以上报民数。因为“法久必怠,怠久必弊”。 事实上,嘉庆、道光两朝的统治者把相当多的精力花在对保甲制度的整顿上。这首先当然是社会治安的需要,但同样也反映了统治者要求掌握人口实数的愿望。如嘉庆十五年(1810)的一份“上谕”指出: 每岁编户审丁汇册报部,间遇水旱偏灾,发帑赈恤,按册而稽,自不至于浮冒,立法最为详密。乃奉行既久,竟同具文。……偶遇偏灾散赈,则奸吏蠹胥浮开户口,较岁报丁册往往增多,任意弊混,殊不成事体。[35] 嘉庆十四年(1809),皇帝曾亲自过问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的一起地方官员乘赈灾多报户口,并毒害察访委员的案件。谋杀委员的山阳县令被处斩,包庇他的知府被处绞,两江总督以下多位要员被革职[36]。 道光皇帝即位之初,也曾着力抓过保甲户口的编查工作。[37]道光十二年(1832),皇帝过问了一起地方官员上报户口失实的案件。凑巧,这事也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不过这次的当事者,盐城县知县孔昭杰被指控故意少报户口。道光帝下令两江总督陶澍等人查明有无情弊。经江宁布政使等实地调查证明,这位知县并不是故意少报人口,而是因为县境被灾甚重,下乡挨查时,“必须见户见人始行入册”。而当时全县逃荒在外人口太多,“是以造册时每一户一、二口者居多,每户数口者较少。”陶澍等人的结论是:“该县孔昭杰办理稍涉拘泥,系为预防冒混起见,尚非故意从刻,不能认真之比。”原来是这位知县办事太认真了。皇帝对此自然无话可说,朱批“知道了”完事[38]。 此事说明,迟至道光中叶,像江苏这样的人口大省,对人口的统计和管理还是相当严密的(尤其是因天灾人祸需要重新清理以便赈济的地区)。此时的户部《清册》中,凡因战乱灾荒等天灾人祸而缺报的地区,基本上都在事后作了补造,亦可为之佐证。 五、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 在上述对人口统计制度考察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就1741—1851年间,即乾、嘉、道三朝的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作一大概的估量,并依此估算当时实际应有的人口规模。 对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我们不难作出判别。因其不包括所谓“流寓”人口在内,很显然,是一个比实际人口有较大幅度偏低的不完全统计。 但对1775—1851年间的统计人口,作出一个明确的判断却要困难得多。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看,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仍较实际人口有一定程度的偏离,而越到后期,偏离的程度可能更大些。总的趋向则是偏低,这和迄今的一些研究者认为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偏高的印象正好相反。 首先,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现象愈益严重,是造成统计人口愈益偏差的主要原因。人口统计中所谓“人为编造”的现象,亦即乾隆帝在1775年所批评过的“约略开造”。正如前文所述,这其实是州县地方当局对本地人口的一种估计。这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对保甲人口编查的基础之上。由于这种编查(亦即对人口的清查)实际上不可能每年举行,由地方官员或吏胥对当地人口及其变动状况进行估计后上报,就成了经常的、普遍的现象。人口运动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没有突发性事件,如天灾人祸等造成较大的人口变动,由地方当局作出的这种估计一般不会偏离实际太远。而一旦有较大的变动时,对人口的重新清查、册籍的重造、核实等工作也就开始了。因此,册报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取决于各地方当局对人口清查的频度和认真程度:如两次清查间隔时间短,州县工作认真,其偏离程度就要相应小一些;反之,就要大一些。如清查的时间间隔过大,或干脆无清查,就会造成统计人口失实。从各地册报的情形看,统计失实大体有两种表现形式;一、长期沿袭同一册报数字。如四川省泸州,嘉庆十六年(1811)上报户口为148 470户,446 055口,而道光三年(1823)该州册报数据竟与此完全一样。与沪州情形相同的还有石砫、太平二直隶厅。而四川其余府州统计人口在这12年间都有程度不等的增长,增幅大者可达40%[39]。不过这种表现形式较为少见,更多的是二、长期沿袭同一(或保持大体相同的)增长数字,其结果造成平均增长率的下降趋势。这在道光年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当然,道光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下降,首先仍是建立在道光初年对保甲编查的整顿清理之上,即建立在一定的事实依据之上的)。 其次,统计报告中少报、漏报、缺报等现象相当严重。 一些边远省份存在着大批保甲编查未到的地方。西南诸省,如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居住或与汉族混居。这些人口,或是完全没有上报,或是严重缺报。据美籍学者李中清的估计,1850年前后,仅云南、贵州及四川南部地区,至少有500万以上的人口没有登记造报[40]。东三省是满族发祥之地,曾严禁汉人移居,但“禁之亦不能止”,“以至每查办一次,辄增出新来流民数千户之多。”[41]大量汉族人口,因系非法移居,也无法以正常渠道清查上报。另外,一些省份的边远山区,如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安徽以及湖北、陕西,四川等省边界毗邻山区,都有大批棚民、寮民居住,对这些人口的查报,也有相当的困难。 即使人口比较稠密,保甲编查较严的地区,缺户、漏口(尤其是妇女、儿童)也是常事。乾隆时代的官僚陈宏谋曾经建议:保甲编查可将妇女、儿童排除在外[42]。这一建议遭到清廷否决。但各地的人口造报中,实际注重的,往往仍是成年男子。江苏各地在乾隆以后编纂的方志中,很多仍只载男丁数。《嘉庆一统志》中,江苏宁属4府2州的所谓人口数,实际只是男丁的统计。有些地方人口虽然男女并造,但妇女、儿童遗漏很多。如广州府新宁县1828年人口统计,男子为128 863人,女子仅为68 109人,性比例高达189[43]。江苏如皋县自1775年到1804年的人口统计中,性比例竟持续30年高达145左右[44]。广东东莞县1786—1796年间的人口统计,性比例更持续高达令人无法置信的190左右[45]。 江苏青浦县地处江南,“女子城中勤针黹然脂夜作,村居则芸耨纺绩,靡事不为”[46],妇女因劳动创收多,社会地位较高。据表2显示,成人的性比例尚属正常,但女性儿童所占比例太低,显然是少报了。如儿童性比例也按成人的114计,仅少报的幼女人口一项,即可达总人口的10%以上。 表2 嘉庆二十一年(1816)青浦县人口、性比例及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大小男妇 男丁 妇女 幼童 幼女 209 094 82 898 72 854 40 456 12 886 性比例 成人 114 儿童 314 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25.3 资料来源:光绪《青浦县志》卷6。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清政府对人口统计数字进行汇总的过程中,常有部分地区人口缺报。虽然在户部《清册》中这些缺报地区都有明确记载,但在《清实录》等文献中却往往得不到反映,一般研究者也往往忽略。如福建台湾府,自嘉庆十七年(1812)起,一直未造报人口。而该府嘉庆十六年(1811)时,汉族人口即已超过200万人,光绪十三年建省时更高达320余万人[47]。可见这种因地区缺报而造成的人口统计上的短缺,数目也相当可观。 最后,我们不可忘记,不在民数统计之中的满清宗室贵族、八旗、绿营兵籍人口、蒙、藏等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虽然不多,但始终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定的比例。 将上述各因素都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得出1850年前后统计人口的偏低程度,取一保守的估计,不妨定为5%左右。如此,则1850年前后的实际人口至少应达到4.5亿左右。 至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则应先将“流寓”人口所占的比例考虑在内。这可按1775年统计人口的增长幅度即约20%进行推导。如此,则期初,即1740年前后包括“流寓”人口在内的民数,应不少于1.9亿(这里不取1741年过于偏低的数据,而按1742年的1.6亿进行推计)。再加上5%的误差修正,则1740年前后全国实际人口,可能已达2亿左右。 罗尔纲先生曾判断,1680年代平定三藩之乱之后,到1730年代,是清代人口发展最快亦即人口增长率最高的时期。这一判断是有说服力的[48]。而本文的考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18世纪中后叶,即乾隆年间人口增长最速的错误印象。 六、简短的结论 清中叶所确立的建立在保甲编查基础之上的人口统计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它对于清代前期实行的人丁编审制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从名不副实的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发展到对全体“民数”的统计,是一根本性的转变。它使得中国的人口统计第一次彻底地摆脱了赋税的束缚,从而能够较为真确地反映人口变动的实际。以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作为人口造报的基础,是清代统治者对人口统计的一大贡献。它使得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得到相当准确的分门别类的人口统计,也使得一个数亿人口大国(有人认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的统治者可随时对全国的人口规模和分布做到胸中有数。这在世界人口统计史上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但由于统计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首先是缺乏定期人口普查的制度上的保证)以及其他种种原因,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离,而从总体上说,是偏低而不是偏高。这可以修正我们既有的对清代人口发展的错误印象。 附录 1741—1851年历年人口统计 年 度 公元(年) 民 数 校 正 数 乾隆六年 1741 143 411 559 乾隆七年 1742 159 801 551 乾隆八年 1743 164 454 416 乾隆九年 1744 166 808 604 乾隆十年 1745 169 922 127 乾隆十一年 1746 171 896 773 乾隆十二年 1747 171 896 773 乾隆十三年 1748 177 495 039 乾隆十四年 1749 177 495 039 177 538 796 乾隆十五年 1750 179 538 540 乾隆十六年 1751 181 811 359 乾隆十七年 1752 182 857 277 乾隆十八年 1753 183 678 259 乾隆十九年 1754 184 504 493 乾隆二十年 1755 185 612 881 乾隆二十一年 1756 186 615 514 乾隆二十二年 1757 190 348 328 乾隆二十三年 1758 191 672 808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194 791 859 乾隆二十五年 1760 196 837 977 乾隆二十六年 1761 198 214 555 198 214 553 乾隆二十七年 1762 200 472 461 201 013 344 乾隆二十八年 1763 204 299 828 乾隆二十九年 1764 205 591 017 乾隆三十年 1765 206 993 224 乾隆三十一年 1766 208 095 796 乾隆三十二年 1767 209 839 546 209 749 547 乾隆三十三年 1768 210 837 502 乾隆三十四年 1769 212 023 042 乾隆三十五年 1770 213 613 163 乾隆三十六年 1771 214 600 356 214 647 251 乾隆三十七年 1772 216 467 258 乾隆三十八年 1773 218 743 315 乾隆三十九年 1774 221 027 224 乾隆四十年 1775 264 561 355 乾隆四十一年 1776 268 238 181 268 238 182 乾隆四十二年 1777 270 863 760 乾隆四十三年 1778 242 965 618 乾隆四十四年 1779 275 042 916 乾隆四十五年 1780 277 554 431 乾隆四十六年 1781 279 816 070 乾隆四十七年 1782 281 822 675 乾隆四十八年 1783 284 033 785 284 033 805 乾隆四十九年 1784 286 331 307 乾隆五十年 1785 288 863 974 乾隆五十一年 1786 291 102 486 乾隆五十二年 1787 292 429 018 乾隆五十三年 1788 294 852 089 294 852 189 乾隆五十四年 1789 297 717 496 乾隆五十五年 1790 301 487 115 301 487 114 乾隆五十六年 1791 304 354 110 304 354 160 乾隆五十七年 1792 307 467 279 乾隆五十八年 1793 310 497 210 乾隆五十九年 1794 313 281 795 313 281 295 乾隆六十年 1795 296 968 968 嘉庆元年 1796 275 662 044 嘉庆二年 1797 271 333 544 嘉庆三年 1798 290 982 980 嘉庆四年 1799 293 283 179 嘉庆五年 1800 295 237 311 嘉庆六年 1801 297 501 548 嘉庆七年 1802 299 749 770 嘉庆八年 1803 302 250 673 嘉庆九年 1804 304 461 284 嘉庆十年 1805 332 181 403 嘉庆十一年 1806 335 369 469 嘉庆十二年 1807 338 062 439 嘉庆十三年 1808 350 291 724 嘉庆十四年 1809 352 900 024 嘉庆十五年 1810 345 717 214 嘉庆十六年 1811 358 610 039 嘉庆十七年 1812 333 700 560 363 695 492 嘉庆十八年 1813 336 451 672 嘉庆十九年 1814 316 574 895 嘉庆二十年 1815 326 574 895 嘉庆二十一年 1816 328 814 957 嘉庆二十二年 1817 331 330 433 嘉庆二十三年 1818 348 20 037 嘉庆二十四年 1819 301 260 545 371 580 173 嘉庆二十五年 1820 353 377 694 373 773 394 道光元年 1821 355 540 258 道光二年 1822 372 457 539 道光三年 1823 375 153 122 380 619 569 道光四年 1824 374 601 132 382 439 631 道光五年 1825 379 885 340 387 026 888 道光六年 1826 380 287 007 386 081 958 道光七年 1827 383 696 095 388 608 215 道光八年 1828 386 531 513 390 755 718 道光九年 1829 390 500 650 道光十年 1830 394 784 681 道光十一年 1831 395 821 092 道光十二年 1832 397 132 659 道光十三年 1833 398 924 036 道光十四年 1834 401 008 574 道光十五年 1835 401 767 053 403 052 086 道光十六年 1836 404 901 448 道光十七年 1837 405 923 174 406 984 114 道光十八年 1838 409 038 799 道光十九年 1839 410 850 639 道光二十年 1840 412 814 828 道光二十一年 1841 413 457 311 道光二十二年 1842 414 686 994 416 118 189 道光二十三年 1843 417 239 097 道光二十四年 1844 419 441 336 道光二十五年 1845 421 342 730 道光二十六年 1846 423 121 129 道光二十七年 1847 424 938 009 425 106 201 道光二十八年 1848 426 737 016 426 928 854 道光二十九年 1849 412 986 649 428 420 667 道光三十年 1850 414 493 899 429 931 034 咸丰元年 1851 432 164 047 431 894 047 资料来源:民数据《清实录》历年有关各卷卷末。“校正数”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原载《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5期,经作者校订) --------------------------------------------------------------------------------[①] 《清高宗实录》卷1441,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②] 参见《华工出国史料汇编》序言中有关闽、粤二省人口增长的论述,中华书局,1985年版。[③] 王亚南:《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与中国人口问题》,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4页。[④] 参见Pingti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Cambridge, 1959,Chap. Ⅱ;潘喆等《论清代的人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1期;姜涛《1741年前的清代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0年2期。[⑤] 按:此类《清册》按年编纂,一式二份,是《清实录》民数统计的依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1787—1898年间较为完整的《清册》。[⑥] W. W. Rockhill, An Inquiry into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05, pp. 665, 673. [⑦] 参见乾隆《震泽县志》(光绪重刊本),卷4。[⑧] 陈长蘅:《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55、81页。[⑨] 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卷1期,1949年,第26—29页。[⑩] Pingti Ho,前引书,第三、四章。[11] 参见Irene B. Taeuber and Nai-Chi Wang, Population Reports in the Ch’ing Dynast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 No. 4 (August) pp. 403-417;[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译本),附录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12] 《清高宗实录》卷130,乾隆五年十一月戊辰朔。[13] 《清高宗实录》卷131,乾隆五年十一月乙酉。[14] Pingti Ho, 前引书,第37页。[15] 按:现在国际上公认,1790年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是近代人口普查的开端。[16]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7] 苏霖渤:《请编审仍照旧规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0。[18]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9] 《皇朝政典类纂》,席裕福等辑,光绪二十九年,上海图书集成局,第5册《户役》,第5页。[2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户役》。以下有关保甲制度的材料源于此者,即不再注明。[21]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2]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17-18页。[23]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4] 光绪《畿辅通志》卷96。[25]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6] 《清高宗实录》卷995,乾隆四十年闰十月丙寅。[27] 光绪《溧水县志》卷6。[28]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9] 《户部则例》,乾隆四十一年编,卷3,第1页。[3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33页。[31] 民国《洛川县志》卷6。[32] 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户部历年《汇造各省民数谷数清册》卷首。[33] 参见王士达《近代中国人口的估计》(抽印合订本)上,第75—78,80—86,122—125页。[34] 见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7页。[35]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8、34页。[36] 《清仁宗实录》卷215—217,嘉庆十四年七—八月。[37] 参见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内政保警类;《清宣宗实录》卷11,等。[38]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赈济类;并参见《清宣宗实录》卷204,道光十二年正月甲寅。[39] 参见《嘉庆重修一统志·四川统部》与嘉庆《四川通志》卷65。[40] 李中清:《明清时期中国西南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清史论丛》第5辑(1984),第70—71页。参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5;Pingti Ho,前引书,第51页。[41] 《清高宗圣训》卷82,乾隆四十一年六月壬子谕;《清仁宗实录》卷236,嘉庆十五年十一月壬子朔谕。[42] 《皇清奏议》卷51。[43] 光绪《广州府志》,第70页。[44] 嘉庆《如皋县志》,卷2。[45] 宣统《东莞县志》,第22页。[46] 光绪《青浦县志》卷2《风俗》。[47] 参见连横:《台湾通史·户役志》,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48] 详见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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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发言者围绕自觉性、政治与艺术、装置艺术、一元与多元等话题展开激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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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社会变革的时代,便有重新诠释经典的迫切需要。现代人对古代经典诠释活动往往看作学究的嗜古成癖。这种漫画式的理解是不对的。事实正好相反,经典诠释活动常常反映出人们在新与旧之间、活的与死的之间进行选择的制度焦虑与人生焦虑。一部经典诠释的历史,即反映一社会共同体文化思想新陈代谢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