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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彦:文化批判与文化自觉 ――《反思欧洲》中文本序
    政治 2011/08/09 | 阅读: 1679
    莫兰认为,欧洲的概念自十八世纪以来渐渐普遍,其背景是民族主权的喧啸,是战争与法权的对峙,是权力的竞争及其均衡。欧洲自身滋生冲突同时也产生对冲突的制衡,战争使欧洲无法形成统一霸权,造就了欧洲多中心的格局。欧洲本身其实就是一个二元冲突的实体:欧洲尊重法,但也崇扬力;欧洲发明了民主,但也推广了压迫;欧洲发扬了理性,但欧洲也是神话的天下。
  2. 王选、离原:揭秘日本“核黑工”
    环保 2012/06/06 | 阅读: 1679
    被曝劳动者”,伴随了日本核电站发展半个世纪的,这群隐没在黑暗之中的人,被福岛核电站灾难从生活底层推了上来,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3. 贾磊磊:中国武侠电影与宗教伦理
    影视 2009/03/29 | 阅读: 1678
    与好莱坞电影不同,中国武侠电影保持了主流电影二元对立的叙事结构,由于宗教的介入,中国武侠电影叙事体系中出现了“第三种力量”,改变了二元化叙事格局,也改变了武侠电影的精神模式。中国电影巧妙地将宗教伦理与影片叙事情节交融起来,宗教伦理在为正义力量提供合理道德依据的同时,通过皈依宗教流露出否定暴力的“出世情结”,使中国武侠电影的文化精神在世界动作影片的历史序列中独树一帜。
  4. 埃曼德·希亚姆:埃及的公民社会和新社会运动
    社会 2011/02/18 | 阅读: 1677
    开罗公民教育顾问对埃及公民社会和新社会运动进行分析。尽管埃及争取变革运动在形成公民民主的一极——能够在埃及建立新的不同性质的社会运动方面起火车头作用的一极——方面取得了部分成功,在这里公民社会也构建了自己的生态范围,但是仍然存在若干需要面对的挑战。
  5. 佩里·安德森:新自由主义的历史和教训--一种独特道路的确立
    政治 2007/03/23 | 阅读: 1676
    新自由主义产生于二战后的西欧和北美。它对国家干预主义和福利国家政策展开了猛烈地抨击,是它们在理论上的反动。1944年,著名经济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冯.哈耶克发表了《通往奴役之路》,它可被认为是标志新自由主义创立的宪章,它带有激情地抨击了国家对市场机制自由运转的一切限制。冯.哈耶克认为,这些束缚之所以应被废止,是因为它们对经济自由同时也对政治自由构成了一种致命威胁。在当时,冯.哈耶克的矛头是直接针对英国工党的。英国即将进行选举,而1945年7月该党最后赢得胜利,其领袖克莱门特.理查德德.艾德礼出任英国首相。冯.哈耶克的书所传达的信息可以概述如下:在他看来,英国温和的社会民主主义尽管出自善意,但其政策势必会导致与德国纳粹相同的灾难:现代奴役制。一、佩勒兰山的伙伴们1947年,当福利国家在战后欧洲占有一定基础时,冯.哈耶克曾在瑞士沃州区的韦维城市、佩勒兰山上这个名胜地的小研究所召集了一批志同道合者聚会。在与会的学者中,不仅有坚决反对欧洲福利国家的人,而且有美国罗斯福新政的反对者。 被他选中来参加1947年4月在这个度假村的公园旅馆召集会议的著名学者有:莫里斯.阿莱、米尔顿.弗里德曼、瓦尔特.李普曼、萨尔瓦多尔.德马达里亚加、路德维格.冯.米塞斯、米海尔.波拉尼、卡尔.波普尔、威廉.埃.拉帕尔德、威廉.罗普凯和利奥内尔.罗宾斯。这之会议结束后成立了佩勒兰山学会,这可说是一种新自由主义的共济会,而且组织得很好,努力散布新自由主义论点,并定期举行国际会议。 佩勒兰山学会的宗旨是,一方面反对凯恩斯主义和二战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团结政策;另一方面为创建另一种资本主义模式即强硬的和不受任何规章约束的模式奠定理论基础。在这一阶段形势对于这样一种事业很不利。事实上,资本主义不多几年之后被称为新资本主义,那时正进入一个经济扩展长波阶段。资本主义处于它的黄金时代。在20世纪50-6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发展是特别迅速和特久的。新自由主义派提出的关于国家对市场的某种控制可能导致危险的警告,看起来是不可信的。尽管如此,经济学界发生的专门反对社会调控的论战仍旧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冯.哈耶克与他的朋友反对这一时期的新平均主义(这是很有限的)。新自由主义派认为,这种受到福利国家鼓励的平均主义破坏公民的自由和扼杀人们发挥才能的积极性,而大众的幸福是依赖这两点的。佩勒兰山学会的带头人藐视当时占支配地位的官方理论和观点,因为在他们看来,不平等是一种积极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实际上是不可缺少的。西方社会正需要这种价值。新自由主义派的这些观点在长达20多年期间始终停留在「理论」状态。二、1974年的转折点1974年的“石油冲击”展现了战后世界经济的严重危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全部被卷入了经济衰退的漩涡,首次出现了以低增长和高膨胀为特征的滞胀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冯.哈耶克与他的同志断言,危机的深层次根源在于工会(更加广泛地说是工人运动)的力量过大和破坏性。在他们看来,工会破坏了私人用于投资的资本积累的基础,因为工会在工资方面提出要求,也因国家在工会的压力下不得不断扩大寄生性的福利开支。这两种压力汇合在一起,压制了企业的利润,刺激了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从而必然导致市场经济出现全面危机。根据这个推理,医治危机的药方只能是:一方面,维护强大的国家,使它有能力削弱工会力量和严格控制货币总量的发展(货币主义政策);另一方面,节省财政开支,压缩社会福利支出,减少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货币的稳定性应成为各国政府的最高目标,在此目标下,严格限制预算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要紧缩社会支出和保持所谓的自然失业率,也就是说建立一支「雇佣劳动者后备军」(失业者大军),用以削弱工会的力量。此外,还应该推行税制改革,刺激「经济主体」去进行投资和储蓄。换句话说,新自由主义的主张无非是要减少对高收入者征收的所得税和大公司的利润税。 这样一种重新出现的和起解救作用的不平均可以使因滞胀而处于困境的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和再现活力,而滞胀病的起因是受凯恩斯和贝弗里奇影响的政策组合,也就是说,是国家的反周期性干预(力求减轻衰退)以及社会再分配的后果。这些措施的总体扭曲了资本积累的正常流通和市场的自由运转,是起破坏作用的。根据这一理论,一旦实现货币稳定并使主要的激励机制重新活跃(压缩预算、限制企业的社会保险负担、放松管制等等),经济自然就会重新增长。三、撒切尔夫人、里根及其它领导人新自由派的这一纲领的支配权不是很快就可以实现的,应该说需要长达十年时间才能得到承认。起初,经济发展合作组织的多数国家针对由1974年至1975年的普遍衰退引起的这一经济危机,力图实施凯恩斯主义的补救办法。尽管如此,从70年代末——准确地说是1979年——一种新的政治形态已经明确地显示出来。就在1979年,撒切尔夫人出任英国首相,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第一个公开宣布实践新自由主义纲领的政府。一年之后即1980年,里根当选为美国总统。随后在1982年,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赫尔穆特.科尔击败社会民主党人赫尔穆特.施密特,出任联邦德国总理。1982年至1984年,丹麦在保罗.施吕特首相领导下,一个明显右倾的联盟掌握了政权,而丹麦本来是斯堪的纳维亚模式福利国家的象征。接着,几乎所有的北欧国家,除了瑞典和奥地利,都转向右翼。这些年的“右转”浪潮使运用新自由主义处方所必需的政治形势重新结合起来,而这些处方被认为是能够摆脱经济危机的。1978年,“第二次冷战”随着苏联干预阿富汗和美国决定在西欧部署新一代核导弹(巡航导弹潘兴2型)而加剧。在战后各种类型的亲资本主义思潮中,新自由主义学派一贯是作为一个中心因素而构成一种非常凶恶的反共产主义的势力。在冯.哈耶克看来,反对“恶之帝国”——对人类的最彻底的奴役——的新的斗争不可避免地会增强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潮流的吸引力,使欧洲和北美的新右翼支配权得到巩固。这样,在80年代,人们目击到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无可争辩的成力。四、掌握政权的新自由主义这一时期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实施是怎样的呢?英国模式是最纯粹的,同时英国在这方面的经验也是开创性的。撒切尔夫人领导的各届政府压缩货币总量,提高利率,大幅度减轻高收入者的所得税,取消对领域流动(资本的进出)的控制,大幅度提高失业率,压制罢工,执行反工会法和削减社会开支。最后,实行广泛的私有化计划——按新自由主义信条的轻重次序来说,这是出人意外的延误——先从公共住宅开始,然涉及基础产业领域,例如钢铁、电力、石油和供水。这一整套措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新自由主义的全部经验中是最野心勃勃和最有系统的计划。 新自由主义在北美的变体不同。在美国,根本不存在类似欧洲那样的社会福利国家,里根及其政府部门优先考虑的是与苏联的军备竞赛。这涉及到一个应能破坏苏联经济以及通过这种迂回方式颠覆苏联现行社会制度的战略。里根在国内政策方面同样是实这有利于富有者的减税,提高利率和摧毁他任期内唯一的一次重大罢工,即航空职员的罢工。尽管如此,事实上,里根不重视限制预算。相反,他却大胆从事空前的武器装备竞赛,结果导致巨大的军事开支,造成超出前任所有统治任期的极高国家赤字。此外,这是由国家直接和间接地补助一个庞大的工业部门。这是求助于一种古怪的军事凯恩斯主义,其它国家都没有仿效它。这也是由于,唯独美国由于它在世界经济中的重量,才有能力由这一政策造成的巨大赤字。在欧洲大陆,这个时期的右翼政府——往往起源于基督教民主主义——对实施新自由主义纲领多少持保留态度。它们首先坚决主张货币紧缩和财政改革,较少关心大量缩减社会支出。它们并不坚决与工会对抗。尽管如此,这一政策与社会民主党在前一个时期所推行的政策之间的差别仍是非常大的。 当时,北欧的多数国家所选举出来的是实施不同版本的新自由主义纲领的右翼政府,而大陆南部——也就是说,在这些国家以前执政的是佛朗哥、萨拉查、戴高乐,在希腊则是一些上校军官——已是左翼政府第一次执政。这就是当时人们所讲的欧洲社会主义,这个时期有法国的弗朗索瓦.密特朗、西班牙的费利佩.冈萨雷斯、葡萄牙的马里奥.苏亚雷斯、意大利的贝蒂诺.克拉克西、希腊的安德烈亚斯.帕潘德里欧。他们的出现是作为替代原来领袖的进步人物,依靠工人运动和民众,与里根、撒切尔、科尔和北欧一些国家政府的反动方针相对立。实际上,在最初一个时期,密特朗和帕潘德里欧至少力求实现再分配、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这一试图展示了在南欧也实行与战后欧洲北部社会民主党类似的模式的前景。尽管如此,从1982年年末起,法国社会党政府的计划发展缓慢,1983年3月起开始明显受挫。这一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约束下,彻底改变了经济发展道路。它实行了非常接近新自由主义的方针,优先考虑货币稳定,控制公共支出赤字,在财政上向资本占有者让步。充分就业的目标已放弃,在80年代末,法国的失业率高于保守主义的英国,这一情况是撒切尔乐于强调指出的。 在西班牙,冈萨雷斯政府从未寻求实施凯恩斯主义的政策或再分配政策。相反,在西班牙工人社会党政府执政初期,货币主义是占统治地位的。工人社会党政府与金融资本关系十分密切,赞成私有化方针,它甚至有些泰然自若地面对接近国家就业人口20%的失业率,这在欧洲创造了最高记录。 在世界的其它地方,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人们以蛮横的态度实施新自由主义的方案。在实施彻底新自由主义基本纲领方面,历届工党政府甚至胜过右翼保守主义力量。新西兰确实是最极端的代表。那里的社会福利国家的解体是极为彻底的,并且是以极为残酷的方式实行的,就撒切尔夫人在英国也未那样做。五、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和局限性新自由主义作为意识形态掌握支配权时的经历是这样的。起初,只有确定无疑的右翼政府大胆提出实施新自由主义的方略。随后,不同类型的政府,包括一些自称为左翼的政府也相继对新自由主义表现出可以与前者媲美的极大热情。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新自由主义是以宣布社会民主党为其主要敌人开始的,这一做法在社会民主主义方面引起敌对反应。以后,自称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府在实施新自由主义方面表现得最为坚决。也有些例外。80年代末,在奥地利和瑞典,对新自由主义在欧洲的涌现表现出一些抵制。 然而可以说,佩勒兰山学会的思想在主要的经合组织国家取得了全面胜利。因此,提出下面这一问题也许是恰当的:在80年代期间,在工业化国家中,新自由主义的支配权的有效具体实现是哪一些?新自由主义是否履行了它的许诺?为了回答这一问题,让我们概观一下全貌。新自由主义最迫切的首要目标是遏制70年代的通货膨胀。在此领域,它是卓有成效的。通货膨胀率在整个经合组织国家,由70年代的8.8%下降到80年代的5.2%,90年代通货膨胀继续保持下降趋势,通货膨胀的降低也为重新提高企业利润率创造了一定条件,在这一领域新自由主义同样取得了实际成效,在整个经合组织工业国中,企业利润率70年代约下降了4.2%,80年代却增加了4.7%。如果人们考虑到整个西欧,那么企业利润率的上升就会给人以更加深刻的印象。它由减少5.4%变成增加5.3%。毫无疑问,运动的失败是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它表现为80年代罢工次数急剧减少以及工人工资的下降或停滞。工会运动这一新情况——它的缓和越来越明显——在很大程度上是新自由主义第三次胜利的结果,就是说,高失业率被认为是使整个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自然的和必然的机制。整个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失业率在70年代为4%,到80年代则至少翻了一番。这一结果从实施新自由主义目标的角度看,是令人满意的。总而言之,收入之间的不平均——对新自由主义来讲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加深了。当雇员的购买力维持不变或有时已经减少时,各国的股市价值却不同程度地上浮,股价增加3倍或4倍。就这些与目标有关的问题而言——通货膨胀的降低、就业、工资和利润率——我们可以说,新自由主义的纲领已经获得了胜利。不过,这一切措施都是被设想为达到一个历史目标的手段,即在国际范围内重新推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恢复像70年代危机之前那样的平稳增长率。在这一方面,失败也是明显的,这是无可怀疑的。最大的问题是,在70-80年代期间,一直到90年代初,这些国家的平均增长率没有大的改变。在整个经合组织国家中,资本主义经济的复兴发展始终停留在脆弱和摇摆不定的状态,同50-60年代膨胀波的节奏相比相去甚远。六、危机与缓解为什么出现这一悖论式的结果呢?尽管创造了一切在制度上有利于资本的新的条件,但80年代的积累率——即在生产设备方面的有效净投资——只有极少量的增加。如与70年代的水平相比,它甚至减少了。在整个发资本主义国家中,生产投资率平均每年的变化是:60年代为5.5%,70年代为3.6%,在80年代期间期间为2.9%。曲线明显是下斜的。 由此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企业利润率的恢复没有重新推动投资?一方面,能够发现对金融市场放松管制的重要反应(比如:资本流动的自由,出售和购买债券的自由,新的金融产品的创立等)。这种放松管制是新自由主义纲领的内在的一部份。但是这导致投机性的领域投资人的赢利超过生产性投资。在80年代,人们目击到国际汇兑市场的成交额空前高涨,货币交易飞速发展,比有关实际财富的商业贸易多好几倍。资本主义运作的食利一面,即寄生性的一面在这些年大大加强了。另一方面,也就是新自由主义失败的一面是,尽管采取了一切压缩社会开支的措施,但福利国家的财政负担并未大量缩减。80年代,在整个经合组织国家内,这一开支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仍处在平稳状态,甚至有所增大。这一形态可以用两个深层次的理由来加以解释:社会开支的发展是与失业相联系的,失业问题加重了国家预算负担,高达数十亿美元;另一方面社会开支的提高与居民领取退休金数额的增加也有关系。因此在90年代,对付社会保障计划应当是新自由主义的新措施的目标。 最后,当资本主义进入到新的极大衰退时,人们可以观察到一个带有嘲讽意味的现象:包括英国和美国在内的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公共债务达到令人吃惊的高度,尤其是企业和家庭的私人债务打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历史记录,失业率更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最高水平。随着90年代初期的衰退,经合组织国家内部的所有经济指数都是负数,经合组织国家失业人数已达3,800万,几乎相当于斯堪的那维亚国家人口的两倍。 在这一剧烈危机的形态下,人们预期90年代会出现对新自由主义强大的反作用,这是有道理的。但与此相反,新自由主义却获得了第二次活力,至少在它的诞生之地——欧洲是如此,尽管这一情况似乎不可理解。撒切尔主义在撒切尔下台后仍能幸存下来,1992年约输.马卓安在选举中获胜。在瑞典,80年代社会民主党曾抵制自由主义的冲击,1991年却被右翼统一战线击败。1993年,法国社会党遭到惨重失败。在意大利,1994年西尔维奥.贝鲁斯尼作为包括新法西斯势力在内的联盟的领袖获得了权力。在德国,科尔政府重新当选。在西班牙,右翼人民党领袖荷塞.马里亚.阿斯纳尔击败了西班牙工人社会党。七、来自东欧的冲击波在选举结果之外,新自由主义的计划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它的活力还没有衰竭。私有化的潮流在一直到目前还对它相对地有所保留的一些国家——如奥地利、德国以及意大利——的出现就是一个证明。新自由主义的支配权在一些党和政府的行为中还有所表现,尽管它们在形式上是声称与新自由主义对立的。在美国,克林顿难道不是把预算赤字的缩小确定为首要任务吗?然后他又通过了一项倒退的苛刻反对犯罪的立法。这个论题被英国工党新的领导人托尼.布莱尔政府重新提起。这些党和政府的创新是受新自由主义因素支配的,而在这同一时间,这一纲领的实施在重新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已显得是无效的,在社会方面已表明是起破坏作用的。那么人们怎么解释90年代初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新自由主义的第二次活力呢?可以解释第二次活力的一个根本性因素是由1989年至1991年之间,苏联和东欧的共产主义的失败提供的。这些事件正好在新自由主义纲领的局限性已在西方国家开始明确的时候发生。 这一“转型”的冲击之所以如此强烈,是因为西方国家在冷战中的胜利——这一胜利是由“敌对的共产主义势力”本身的崩溃加以确认的——不是随便哪一个资本主义造成的,而恰恰是由80年代在里根和撒切尔这些新自由主义代表性人物领导下的资本主义造成的。东欧的后共产主义经济建筑师跟随新自由主义的潮流:波兰的副总理巴尔塞罗维奇、俄罗斯的财政部长(后来是总理)盖达尔、捷克的克劳斯。这些人物都是弗里德曼和冯.哈耶克坚信不移的门徒,他们完全藐视凯恩斯主义的理论,也就是福利国家的干预和混合经济,更广泛地说,也就是战后时期在西欧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模式。这些政治领导人所设想和实现的私有化比西方国家实施的私有化更加广泛和迅速得多。那里的不平均也比经济合作组织国家更加野蛮,这表现为多数居民的严重贫困化。世界上哪里的新自由主义也没有东欧一些国家的改革派所推行的新自由主义那样毫不妥协。克劳斯不是公开抨击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正统派主席艾伦.格林斯潘在执行货币政策方面表现出可悲的软弱吗?克劳斯在伦敦《经济学家》周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写道:“西欧的社会制度是受许多规章条例的束缚和过多监督的。福利国家连同它的全部慷慨大方的转账支付是不受任何准则限制或者不以当事人的努力和功绩为条件的,这就破坏了劳动的道德基础和个人的责任意识。公员是过分受到保护的。应该说,撒切尔主义革命,也就是反凯恩斯主义的和自由主义的革命,是在西欧的‘渡河码头’实行的,必须把它转变到对岸来”。 后共产主义国家这种新自由主义的极端形式尽管有很大影响,但肯定要引起民众的反对。因此,1993年9月,前共产主义者在波兰选举中获胜。1994年在匈牙利和立陶宛也是这样。 不过,前共产主义者组成的政府在实践和政策上的表现与它们的公开的新自由主义敌人的政策没有明显的区别。通货紧缩政策,公共服务缩减政策,私有化,资本主义的一个与黑手党联系的部门的发展,社会的两极分化都在持续。节奏也许更为缓慢,但方向不变。在这里,与西欧社会党政策的相似之处表现得很清楚。这两种情况都涉及新自由主义范例的温和变种——至少在话语方面,但并不总是在实践中——即右翼和官方左翼的共同的新自由主义范例的变种。因此,新自由主义者能够由于自己是规模巨大的、会持续几十年的社会经济变革的领导人而洋洋得意。八、拉丁美洲:新自由主义的实验室新自由主义在东欧取得胜利的影响在地球的其它部份,尤其是拉丁美洲显示出来了。拉丁美洲成了新自由主义政策的第三大试验场地。事实上,尽管某些大规模私有化措施在经合组织国家或东欧某些国家创始以后才在拉丁美洲被采用的,这个洲却是第一次系统地运用新自由主义经验的证明。我在这里要援引1973年9月智利军事政变之后在皮诺切特独裁下的情况来说明。这一政体的“功绩”在于宣告当前历史阶段的新自由主义周期已经开始。皮诺切特统治下的智利立即以非常冷酷无情的形式实施了新自由主义的纲领;放松管制、大批失业、镇压工会、有利于富翁的财富再分配、公共部门的私有化。这一切的开始差不多比撒切尔早10年。在智利,皮诺切特的经验更直接受到北美理论的影响,美国的米尔顿.弗里德曼理论的影响比奥地利的冯.哈耶克的影响更为直接。值得强调指出的是,70年代新自由主义在智利的经验使英国撒切尔夫人的顾问们很感兴趣。而且在80年代,这两个政府之间建立了极为友好的关系。当然,新自由主义在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是废除民主制和建立一种二战以后最残暴的独裁制。 民主政体本身——正如冯.哈耶克不断地重的那样——从来不是新自由主义的中心价值。他解释说,如果按照民主制而取得多数的民众决定干涉每一个经济主体按自己的想法处理自己的财产和收入的绝对权利,那么自由和民主就很容易成为不可调和的问题。在这一意义上,弗里德曼和冯.哈耶克可以对智利的经验表示赞赏,却不致使自己的理论丧失条理,也无需在原则方面进行妥协。由于智利的经济在皮诺切特政权下以比较快的节奏发展,这一点是与受新自由主义纲领支配的先进国家的资本主义经济不一样的,因此他们就更加能为自己的赞赏辩解了。况且,这一发展节奏在后皮诺切特政体下仍继续保持,而这些政府基本上是采取同样的经济方针。如果说智利的经验可以给经合组织国家的新自由主义引路,那么拉丁美洲国家也成了将来在东方实施的计划的试验场地。我在这里指的是1985年以来玻利维亚实施的「改革」。美国经济学家,年轻的经济良师杰弗赖.萨克斯在玻利维亚试验了他的休克疗法并作了调整,然才向波兰和苏联提出类似的建议。在玻利维亚,强制实行结构调整的计划不需要像在智利那样镇压强大的工人运动。结束过度通货膨胀是首先宣布的目标。执行杰弗赖.萨克斯试验的政治制度并没有采取独裁专制的形式,它是领导1952年革命的民众主义政党的继承者。 由此可见,智利和玻利维亚起了新自由主义实验室的作用。但一直到80年代末这些实验在拉丁美洲还是例外。在墨西哥,1988年卡洛斯.萨莱纳斯.德.戈塔里任总统时才开始明显地转向自由主义。接着是1989年卡洛斯.梅朗在阿根廷当选和同年卡洛斯.安烈.佩雷斯在委内瑞拉开始他的二个总统任期。最后是1990年秘鲁选举阿尔维托.藤森为总统。这些政府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在当选之前向居民说明所要实施的政策的内容。相反,梅朗.佩雷斯和藤森都明确许诺要执行与他们在80年代的反民众主义措施相反的政策。对于萨莱纳斯来说,众所周知,如果没有革命制度党大规模的选举舞弊,他是不会当选的。 从这四个试验来看,有三个在反对过度通货膨肪方面已立即取得显著成效——墨西哥、阿根廷、秘鲁。唯一失败的是委内瑞拉。差别是巨大的。事实上,由于存在着把强大的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的行政机构,就已经为通货紧缩、急剧的放松管制、失业率上升以及私有化提供了必要的政治条件。在墨西哥,由于革命制度党实际上是唯一的党,因此这种情况一直存在。相反,梅朗和藤森却必须从事革新,即紧急立法、修改宪法或自行策划政变。这一种类型的专制政治未能在委内瑞拉实施。 尽管如此,如果得出结论说只有专制政体能够在拉丁美洲强制推行新自由主义的政策,那是危险的。玻利维亚的情况是,所有在1985年之后当的政府——不管是帕斯.萨莫的还是桑切斯.洛萨达的——都执行同一个纲领,这表明即使采取反民众主义的镇压措施,专制政治本身也决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玻利维亚经验提供的教训是:过度通货膨胀——对于占极大多数的民族来讲,每天都可能由此引起贫困化的结果——能起促使人们「接受」粗暴的新自由主义措施的作用,而非独裁的民主形式却可以保持下来。1987年,巴西的一位经济学家(他本人国际金融组织的一名成员,也是智利皮诺切特政府经验的赞赏者)透露真情说,当时,即在萨尔纳任总统时期,巴西的严重问题并不像世界银行官员所散布的那样是由于通货膨胀率过高引起的。他声称通货膨胀率太低,并坦率地讲:我们希望障碍被冲破。为什么?他们的回答很简单:在巴西,我们需要过度通货膨胀,以便创造条件,推动民众接受极端通货紧缩的做法,对于这个国家来讲,通货紧缩是必要的。过度通货膨胀在巴西已经开始,为了启动新自由主义纲领,各种条件都已具备,却不需要独裁手段……。九、新自由主义的三条经验教训我有意识地既强调新自由主义的政治力量也强调其思想力量,也就是说,强调它的活力和它在理论上的不妥协性,以及它在短期内还不会枯竭的能动性。我认为,如果我们要在短期内有效地作出对应,就必须突出它的这些特点。如果认为新自由主义是不稳定的或是不符合时代的,将一个危险的幻想。新自由主义是一个令人生畏的敌人,它在最近这些年间已取得了许多胜利,尽管不是无法战胜的。如果我们试图指出各种可能超越现实的新自由主义的远景,如果我们力求在思想、政治、文化方面进行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斗争,那么我们不能忘记它为我们提供的三条经验教训。 1、敢于反对某一时期占支配地位的政治潮流。冯.哈耶克、弗里德曼和他们的朋友们的功绩(在今天所有聪明的资产阶级心目中这是一项功绩)在于,他们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情况提出激烈的批评,而在那一时刻这种批评恰恰是完全不得人心的。尽管如此,他们长期坚持一种处于边缘地位的反对派态度,而当时得到公认的「智慧」和「科学」,就算没有认为他们是疯子,也是把他们当作怪物的。他们一直坚持到历史条件发生变化并且出现能使他们的纲领得到具体实施的历史可能性的时候。2、在思想观点上不要违心,不要同意调和原则。新自由主义理论是极端性的,缺乏中庸之道是它们的显著特点。对于那个时代的具有正统思想的人来说,它们是破坏偶像的理论。尽管如此,它们并没有丧失有效性。相反,正是由于新自由主义纲领的彻底性和思想上的坚定性,才使它获得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影响。如果用某些后现代主义思潮发明的流行用语来说(这些思潮是准备吞下折中主义理论的),新自由主义是一种软弱无力的思想的对立面。 没有任何一个政权曾经全盘实施新自由主义纲领,这一事实并不能说明它在实践方面是无效的。相反,正是因为新自由主义理论是如此毫不妥协,右派政府才能采用激烈的政策。新自由主义就其基础本身来说,提供了一种最高纲领,政府可以从其中用最适合当时情况的成份以及甚至最制度语境的成份。在这一意义上,新自由主义的「最高纲领主义」是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它提供了一个根大的激进措施的宝库,这些措施可以用于各种情况并且可以随不同情况而加以调整。与此同时,它证明了自己的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自己的囊括社会一切方面的能力和作为一种占支配地位的世界观的载体而发挥作用的能力。 3、不承认任何已经确定的体制是不可改变的。当50年代和60年代新自由主义是一种被蔑视和边缘性的思潮时,在那一时代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圈子里不能设想可以在富裕国家造成4000人失业而不致引起社会爆炸。要公开声称应当以积极的价值(为了社会的活力而扩散不平等)的名义将收入从贫民向富人重新分配,在当时也是不能想象的。不仅对石油(开采),而且也对自来水、邮政、学校,甚至对监狱实行私有化,同样是不能设想的。 但是,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当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对比在长期的经济衰退过程中发生变化时,这一切都被证实为可行的了。新自由主义的信息在某种程序上激活了资本主义社会。任何体制,不管多么神圣或多为人所熟知,都不是在原则上不可触动的。制度的格局比人们认为的要更加柔韧可塑得多。十、超越新自由主义在提醒人们注意可以从新自由主义的经验中得出的教训以后,我们将怎样设想超越新自由主义?这是一个大题目。我在这里只想指出一个可能的后新自由主义时期的三个因素。 1、价值。必须在价值领域发动一次强大的进攻,突出平等原则作为衡量一切真正自由的社会的中心准则。平等不是像新自由主义所确认的那样意味着均一性,而是相反,只有平等才意味着真正的多样性。 马克思的公式仍旧保持着它的多元主义力量:“……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哥达政纲领批判》)在这个关于平等和公正的社会的观念中,明显地表述了个人的需要、性格和才能之间的差别。 这在今天意味着什么?这是指每个男女公民都有现实的可能按自己选择的模式,在没有由别人的特权造成的匮乏和劣势地位的影响下生活。不言而喻,这种平等要从平等地获得保健、教育、居住和劳动的机会开始。在其中每一个领域,市场都不可能保证普遍获得这些不可缺少的方面的需要(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只有公共权力能保证人们普遍获得高质量的治疗、知识的发展、稳定的就业以及对所有的人的社会保障。 在这一意义上,必须绝对地维护福利国家原则。尽管如此,不应当仅仅捍卫已经取得的成就,而是要扩大社会保障的网络,但并不是必须把它交给一个集中制的国家来管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建立一种与目前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还在生效的体系不同的财政体系。巴西、阿根廷或墨西哥等国的财政体系中的金融腐败和道德腐败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有钱人逃税并不是第三世界国家特有的现象。这也是而且愈来愈是第一世界国家的特权阶层的行为。如果说要求一个集中制国家提供服务并总是公正的话,那么为这些服务获得必要的财政来源却应当始终是这种国家的一个职能。为此,需要一个能挫败特权者的抵抗并且阻止资本外逃的国家,这就要求进行财政改革。发表忽视这一需要的反国家统制主义言论是蛊惑人心的做法。 2、所有制。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历史壮举无疑是国有工业和服务业的私有化。反社会主义十字军在这一领域实现了它的目标。这件事的悖论在于,新自由主义在投身于这些雄心勃勃的私有化计划时必须发明新的私有制类型。例如,可以举出捷克或俄国向公民无偿分配证券,使他们有权获得新的私有企业的股份。这种做法将成为并且已经成为一场闹剧。以公平的方式分配的股份实际上被外国投机家或本国的黑手党买去。尽管如此,这些做法证明,像我们国家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所有制的传统形式决不是不可改变的。由此可见,新形式的人民所有制会被发明出来,这些形式将使一些职能同资本主义类型企业中极端集中的权力分离开来。 目前左派正在就人民所有制的新形式这一论题展开讨论。讨论是在西方国家内部酝酿的,但这个题目并不仅仅涉及发达国家,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或第三世界国家同样存在这一问题。 3、民主制。新自由主义敢于公开断言:我们的代议制民主不是一个至高无上的价值;相反,它是一个就内在本质来说不合适的工具,它很容易超过限度,而且事实上已变成这样的了。新自由主义煽动者发出的信息是:我们需要更少的民主。例如,他们因此强调建立一个在法律上完全独立于(不管哪一个)政府的中央银行的重要性,或者坚持要在宪法中写下禁止任何财政赤字的规定。 我们在这里也应当接受这一“解放性的”教训并且把它颠倒过来。我们认为民主制——就它现在的情况而言——不是一个偶像,不能把它当作人类自由的尽善尽美的表现来崇拜。这是一个暂时的、不完善的形式,是可以重新塑造的。但是根本的方向应当和新自由主义所指出的方向相反、我们需要更多的民主。这不是意味着——情况应当说是很清楚的——人们设想的选举制度的简单化,即放弃比例代表制而实行机械多数制。同样,更多的民主并不是意味着保留或加强总统制。费新录、 殷叙彝译
  6. 吴飞:从乡约到乡村建设
    社会 2009/05/27 | 阅读: 1675
    梁漱溟所讲的教育,并不是简单的读书识字和文化普及,而是一种政治理念。要理解这种政治理念,我们就需要更深地理解他所倚重的乡约传统和这背后的理论。
  7. 经略13期目录+全文链接
    期刊专递 2012/02/23 | 阅读: 1675
    本期【经略】,我们关注“民国”。“民国”这个概念,媒体炒作、图书出版、众多微博知识分子鼓吹,各路人马喧嚷着“民国好”,搞的这两年着实很热闹。
  8. 吕新雨:宪政的根基--抗战前后梁漱溟的宪政思想与实践
    社会 2012/12/26 | 阅读: 1675
    今天坊间和学术界的梁漱溟热,鲜有讨论他的宪政思想及其与乡村建设的关系。其实抗战前后,梁漱溟对宪政和政党问题有大量论述,值得今天重新回顾。
  9. 鲍昆:雪月风花近百年
    艺术 2011/09/07 | 阅读: 1674
    百年多来的中国风光摄影,见证了国人和自然的关系,也折射出政治、经济时代和摄影师们的文化心路历程。由模仿古画,到讴歌权力和生活消费,中国的风光摄影实际上和它的真正对象一直存在着距离,显得过于艺术化。
  10. 许利平:湄公河惨案疑有幕后黑手
    政治 2011/10/31 | 阅读: 1673
    中国正在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因为事件影响,云南省10月10日暂停了澜沧江-湄公河航运。这种对于GMS的破坏或许正中背后推手的下怀。
  11. 孙伊: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社会 思想 2008/10/20 | 阅读: 1672
    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
  12. 邓鹏:发达国家的收入和财富再分配
    经济 2012/11/09 | 阅读: 1672
    一、 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和财产 自古典经济学诞生以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生产过程出发,以便更好的理解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和分配。具体而言,生产就是把投入转变为产出,投入是为了利用同样的生产方法获得更多产出而必须增加的东西。在这里,投入可以有资本品、土地和劳动等,所有的最初投入均为生产要素。产出转化成收入,而收入则在生产要素中进行分配,其中劳动力获得工资收入,资本品、土地等生产要素获得利润和地租等收入。资本品、土地等投入不仅仅是一些实物,同时也代表着由货币表示的价值,这些价值的总和构成广义的资本。广义的资本也是现代社会所谓的财产或财富的主体。    对收入如何在生产要素上进行分配这一问题,经济学各流派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信奉者坚持认为,在生产函数中包括资本品、土地、劳动等在内的每一种生产要素都应根据其边际生产率来确定所得的回报;古典学派、马克思学派和部分凯恩斯主义者则坚持经济学的剩余传统,他们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合作产生收入,从这一收入中扣除对已消耗的要素在维持再生产意义上的补偿后,便是所谓的剩余,而问题在于社会如何合理的分配和利用这些剩余。无论如何,经济学中的辩论有力地揭示出两个层次上的分配问题,第一个层次是收入的分配,也就是收入按照一定的规则在既定的生产要素间分配,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广义资本(财富)和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问题,一个人的劳动技能和偏好受后天影响,可由教育习得,但不能与人身相脱离,而资本品、土地等财产均为外在于人身的资产,外在的资产同样存在如何占有或分配的问题。    从历史上看,个人的财产是如何获得的?一般而言,这些财产是靠继承权、当前一代人所得收入中的储蓄、投机或运气,或象马歇尔所说,"靠任何其他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手段"获得的。笔者曾在另一篇文章《私人财产的获得及评价》中尝试从正义的角度评论过上述各自不同的积累方式。不论如何,当代市场体制的财富结构尽管有所区别,但总体上都是分配不均的,且其严重性通常远大于收入分配不均的程度。 以美国这个规模最大的发达经济体为例,据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的统计报告, 2007年美国最富有的1%家庭的收入占所有家庭收入的21.2%,最富有的10%家庭的收入合计占全部家庭收入的47.1%,余下90%家庭的收入只占全部家庭收入的52.9%。就收入分配而言,在经过税收的再分配以后,10%的家庭仍享有近一半的收入。再看美国的财富分配,以家庭净资产衡量,2007年美国最富有的1%家庭净资产占全部家庭净资产的34.6%,最富有的10%家庭的净资产占全部家庭净资产的73%,余下90%家庭拥有的财富只占美国家庭财富的27%。如以家庭金融净资产衡量,2007年美国最富有的1%家庭金融净资产占全部家庭金融净资产的42.7%,美国最富有10%家庭所拥有的金融净资产占全美家庭所拥有金融净资产的82.9%,而余下90%家庭占有的金融净资产只占美国家庭金融净资产的17.1%。美国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比起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要严重的多,而对于占比90%的中下阶层人群,他们的最大一笔财富往往只是自己的房子(不少人甚至还没有房产),因而在扣除了房屋价值后的金融净资产中,这些人所占的份额还要更少。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美国人并不知道真实的财富分配情况会如此集中。2010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诺顿和杜克大学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对5522名美国人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美国财富分配的看法。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受调者(不管性别、年龄、收入水平或者支持哪个政党)均给出20%最富有人群拥有大约60%财富的猜测,而实际情况却是85%。对于40%的社会底层,受调者认为他们拥有的财富在8%至10%之间,实际比例为0.3%。     美国家庭财富占有比例变化一览表(1962-2009年) 家庭 1962年 2001年 2007年 2009年 1%最富有家庭 33.4% 33.4% 34.5% 35.6% 10%最富有家庭合计 67% 71.5% 73% 75.1% 20%最富有家庭合计 80.40% 84.4% 85% 87.2% 余下80%家庭总计 19.1% 15.6% 15% 12.8%   从历史上看,在发达经济体中美国长期是财富分配最为不均的国家之一。然而,自1980年以来,随着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施展,美国财富分配的问题变得更为严重了。一项在1978年发表的研究报告表明,美国大约67%的大额财产来源于遗产,而不是现在的收入。而自里根时代以后,美国进一步的减少遗产税税率,50万美元以上的平均实征税率仅为0.8%,成为一种自愿缴纳的税项。与此同时,另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91.9%的美国人没有任何继承过来的财富。在这种情势下,将个人的成功主要归于他自身的努力或熟练工作的保守主义观点就显得苍白无力。在决定一个人的未来方面,家庭财产的继承较其它任何个人能够选择的因素远重要的多。 当下的贫富差距不仅仅来源于遗产的继承,同时也因为越发不公平的收入分配。1982年,1%最富有的人群分得的国家总收入比重为12.8%,2006年达到21.3%,这是大萧条时代以来最为严重的收入差距。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BO)在近来一份调查中指出,收入最高的1%人口--平均税后实际家庭收入在1979年至2007年间增长了275%--占总收入的比例已达到了17%。而对于收入最高20%人群中的其他人而言,平均税后实际家庭收入增幅为65%。最贫困的20%人口,平均税后实际家庭收入增幅为18%左右。经合组织(ECOD)表示,"在过去30年收入增长中,大部分落入了美国最富有人群的囊中。"这些收入增加的部分大多流向了企业高管和金融从业人员的腰包。富人们通过将收入转为储蓄,持续的扩展着他们的财富总值。 至于其它发达经济体,过去30年中,英国跟在美国后面亦步亦趋,贫富差距显著拉大,欧元区国家则多少维持着一定程度的收入再分配。2005年,最顶端1%人群占税前收入的比例,荷兰为5.6%,丹麦和瑞典为6.3%,加拿大为12.7%,英国为14.3%,而美国为17.4%。二、收入的再分配及其手段 从收入和财富的现状直接谈到再分配手段是一个跳跃,因为这里忽略了为何需要再分配的问题。关于再分配的原因无疑是个艰深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人们是基于平等的目的来考虑再分配问题,但也不尽然,譬如有人会基于提高总体经济效率的功利主义目的来肯定某种再分配的措施。即便是纯粹为了平等的目标,至少也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为满足个人的平等偏好,另一种是为满足平等主义的抽象原则,后一种情形将再分配的动因看作在道德上是必须的,平等本身是人类需要追求的价值和目标。当人们开始触及平等及机会平等的含义时,就进入了政治和道德哲学的领域。本文暂且绕过哲学的领域,而将对平等的追求视为理所应当,这样就可以集中精力来讨论再分配的细节手段。 市场影响到人们的收入分配,但市场并非影响分配的唯一因素,事实上政府的赋税和支出问题,就它对收入的影响来说,也具有程度不等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于政府而言,传统上用于收入再分配的主要也是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在税收上,对收入、财富、财富的馈赠和遗赠等所征收的直接税,历来是最主要的收入再分配手段。拥有平等倾向的税收制度,需要以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也就是勤劳所得与不劳而获得区别为依据。拥有大额财富和几乎没有财富的人群较易区分,两者的收入可以简单的归入财产收入和劳动收入两类。处于中间阶层的混合收入则要复杂一些,中产阶级或专业人员因接受长期教育而拥有较高技能和素质,因而劳动收入会高些;同时这些人也多少拥有一些财产,可以产生不菲的财产收入。当赋税作为一项可行的平等化政策时,普遍接受的原则是,赋税应该是累进的,对较高的收入和财富征收的比例也应相对较大,且税收的征收比率要达到一定的绝对比例,才可能对收入乃至财富的分配发挥平等化作用。在部分发达国家,所得税已成为税收收入的最重要来源,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09年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美国为46.7%,英国为36.4%。然而这些国家所得税的累进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如美国税务局2010年公布的纳税统计,美国收入最高20%人群2009年的收入总额占民众收入总额的59.1%,而同一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州和地方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4.3%,只是略高于收入总额的份额,这样的实质征税比例对收入的再分配作用非常有限。遗产税和赠与税能直接控制不劳而获的财富在代际之间的继承,且对经济创造性的影响也较少,但这项税收在发达国家受到有产阶级的抵制,没有能够成为有影响力的税种,在1983年遗产税和赠与税在法国只占GDP的0.3%,英国和美国只占大约0.2%。另外,增殖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种也会对个人的收入产生不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收入分配中也需要仔细的考虑。在消费税方面,对奢侈品征税而不是对必需品征税也能起到类似但较小的作用,此处不再详述。 转移支付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它最经常的体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对个人的转移支付。这种项目一般限于政府或企业向个人或居民户的转让支付。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根据社会保险、公共援助计划及政府的其它补助项目而进行的支付,支付的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或实物支付。美国政府对个人的转移支付总额,在1980年代大约为GDP的10%,同期企业对个人的转移支付总额则要小得多。另外,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品对人们收入的分配也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较难精确的计量。根据一些学者研究,对于从富人向穷人的收入再分配,美国政府开支所发挥的直接作用要比赋税制度明显得多,不过一国的政府开支主要源于该国的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的高低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府开支的空间大小。 作为赋税和政府开支的一种替代方法,政府还可选择对市场进行直接的干预,如对个人提供劳动和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最低工资法),对某些资产的收入进行管制(房租管制),对某些商品和服务的配给和限制等,这些对市场的管制和干预可能成为再分配的一种辅助手段。       三、 财富的再分配及手段 收入再分配是在既定生产要素结构下对各要素报酬(或收入)的再调节和分配,按其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来看大致属于事后的分配。本节准备探讨财产、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再分配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前置事先的地位。 在生产要素中,个人的劳动能力可由教育习得,又不能与人身相脱离,所以教育是劳动这一要素再分配的必要手段。一般而言,这意味着为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免费的或补偿性的教育,进而实现社会各成员教育资源的均等。教育在名义上可以增加一个人步入上升的社会阶梯以取得成功的机会,同时又没有触及财富再分配的界限,左翼自由主义、社会民主派或社会主义者都倾向于支持教育均等化的政策,甚至连一味迷信市场分配的自由放任主义者在敌视其它几乎所有再分配政策的同时,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赞同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补贴政策。然而,在一个贫富分化悬殊的社会里,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很可能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这是因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强有力的教育政策和社会普遍的平等教育观念,而二者在财富分配极度不均的社会里是很难实现的。假设再退一步,在这样的社会实现了某种程度的教育平等,那会是怎么样的状况?答案是劳动收入的分配会因消除教育不平等的因素而变得较过去平等,但由于天赋这一影响分配的另一因素仍未消除,所以劳动收入的分配还称不上是真正机会平等的。更为重要的是,劳动收入只占总收入的一部分,总收入的其余部分如资本收入、国家再分配收入等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所以整个国民收入的分配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 人们在劳动的领地里反复兜圈子,仍未能真正触及再分配领域的实质核心,最终需要深入到资本领域去探求财富再分配的奥秘。本文第二节曾集中讨论过税收、政府开支等常见的收入再分配手段,现在又提出一个问题,税收等政策也是适合的财富再分配手段吗?一方面,人们的收入是一个流量,可以转化为消费支出和储蓄,储蓄形成新增的投资也即是资产的增量,收入流量与资产增量之间存在着确定性的联系,而现有的资产存量又是由过去若干年的资产增量累积而成,在这个意义上,一项影响收入再分配的政策可能也同时是影响财富再分配的政策,在收入和财富再分配之间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界限。另一方面,即便是一项在收入分配上拥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税收政策,体现在财富再分配的效应上却通常要缓慢和轻微得多。1930年代大萧条以后,西方国家的税收和政府开支占GDP的比例曾有一个明显的上升过程,收入分配的矛盾也较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有所缓和。例如英国最高10%人口的税后收入在1938-1939年占全部收入的33%,到1966-1967年进一步减少至20%,收入平等化的趋势还是很明显的。但财富结构的变化情况是怎样呢?英国最高10%人口的个人财富在1936-1938年占全部个人财富的88%,到1960年仍然高达83%,只是略为减少5个百分点。尽管从纯粹的收入分配上分析,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在经过税收调整后可能会明显缩小,但由于中下阶层的储蓄率较低,而高收入阶层的储蓄率较高,因而中低收入阶层的储蓄与高收入阶层的储蓄之比较两者的收入之比要不均衡得多。假设某发达国家最高10%人口拥有全部资产的80%,该国产出资本比长期维持在1:3,年度收入流量和资本存量的增长率为3%。在投资结构保持一致的情形下,只有其它90%人口的新增储蓄占全部新增储蓄之比高于20%,才会产生具有平等倾向的财富再分配效应,现在假设通过再分配手段使这一比例维持在40%,那么在一年的资本增量(3%)中,其它90%人口占1.2%,这一情形将产生0.6%的财富再分配效应。大约在二十年以后,这个国家最高10%人口拥有资产的比例将从目前的80%逐步减少至68%。然而随着财富不平等程度的减轻,如收入分配结构维持不变,财富再分配的净效应也将逐渐减少以至于消失。这样也就可以理解为何财富再分配会如此的艰难、缓慢和易于反复了。 在理解了税收对财富再分配的影响后,我们就可以容易的认识到较低或短暂的累进所得税可能不会有助于财富再分配,形式化的遗产税也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尽管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拥有大额财产的人,但其自愿交纳、易于规避的性质往往令该税种名存实亡。相反,当人们在财富平等化的目标上取得共识以后,适当的运用高额且长久的累进所得税及遗产税,经过若干年的努力逐步减轻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则是完全可能的。 直接没收私人财产是实施财富再分配的另一手段,这一手段在历史上的社会革命、土地改革等变革时代得以频频运用,其优势在于行动迅速、趋势明确,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预定的目标。然而,没收手段本身附带的暴烈性质也可能形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在社会冲突和阶级斗争的背景下,得不到约束的财富再分配这一行动可能会损及人们的自由、权利乃至生命,这样就会极大的增加再分配的成本和代价以至于得不偿失。或许有人会质疑,在遵循民主决定和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受到严格约束的没收财产模式依然能够成立。这里又不免反问一句,既然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经济手段同样可以达到目标,对财产的没收仍然是必要的吗?显然,没收手段只能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殊领域,如违法所得及罚款、放弃或关闭的企业、抛荒的土地等。对于合法的个人财富,滥用没收手段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最后,略谈一下财富再分配的性质,大致可以分为维持原有的结构、改变结构但不改变经济形式的局部变化、经济形式的变化等三种类型。财富总量变化但分配结构不变的情形属于第一种类型。财富结构的局部变化则属于第二种,例如,福利资本主义的财富分配较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不平等程度有所减轻,但并没有改变私有资本在社会上的主体地位。至于经济形式的变化,则是属于革命的情况,当传统上占统治地位的私人所有制为另一种新的公共所有制所取代,经济革命的时代就来临了。
  13. 欧树军:中国人福祉的向上参照不是印度
    经济 2011/11/25 | 阅读: 1671
    最近,联合国发布了2011人类发展指数报告,提供了衡量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各项最新数据,从十个方面全面考察各国人民的福祉水平,让我们据此分析印度作为我们的参照系合不合格。
  14. 史景迁:基辛格与中国
    书评 2011/12/25 | 阅读: 1671
    纽约书评文章,原文见 http://www.nybooks.com/articles/archi ... d-china/?pagination=false On Chinaby Henry Kissinger Penguin, 586 pp., $36.00                                                  AP ImagesHenry Kissinger with Zhou Enlai and Mao Zedong, Beijing, February 1973 AP ImagesHenry Kissinger and Zhou Enlai, Beijing, November 1973 
  15. 基辛格:中东的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
    政治 2012/09/08 | 阅读: 1671
    美国在埃及左右为难
  16. 杨祖陶:《耶拿逻辑》译者导言
    思想 2013/02/02 | 阅读: 1671
    1801年黑格尔到耶拿大学任教,结束了以往在法兰克福、伯尔尼等地担任家庭教师的经历。黑格尔作为哲学家的历程也就从此起航了。 在《耶拿逻辑》中,黑格尔力求学习、吸收和批判性超越费希特和谢林,第一次论述了绝对精神
  17. 现代自觉与文化重构--《弥散与生成》国际研讨会发言辑要(上)
    艺术 2013/08/20 | 阅读: 1671
    2013年3月16~17日、24~26日,《弥散与生成:潘公凯个人作品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先后在今日美术馆和北京大学召开。海内外知名学者四十馀人莅临,就潘公凯的艺术创作和学术成就、中国画笔墨的精神表达、"现代"自觉与文化重构、水墨艺术的当代呈现、跨界艺术的未来发展等议题展开商兑互动。右为各家发言辑要,根据会议录音整理,多经作者自加审定,少数联系不便者则由主编删存。汰去浮词,仍十馀万字,分两期刊布。
  18. 黄兴涛:“支那”一词的近代史
    历史 2009/07/19 | 阅读: 1670
    “支那”一词最早是古印度对中国的称呼,在唐宋时已被音译成中文,也作脂那、至那、震旦、振旦、真丹等。古印度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都曾以“cina”来指称中国。后来,西方各国流行的对中国的称谓“China”,实由此演化而来。
  19. 孙歌:送别沟口雄三先生
    人文 2010/09/02 | 阅读: 1670
    沟口雄三先生走了。他走得过于匆忙,来不及道别,也来不及让我们为他送行。 我的书桌上还摆着没有校阅完毕的沟口文集译稿,三联书店为了让读者更多了解沟口先生的著述,计划推出他著作的译本和重译本,出版一套《沟口雄三文集》。台湾的陈光兴教授来信说,马上要出版沟口先生在台湾的讲演集,没有想到出版纪念会也要同时开成悼念追思会了。北京的几位朋友互相商量,要为沟口先生做点什么,许多报刊的编辑立即开始组发有关沟口先生的文章。还没有摆脱震惊和悲痛,我去韩国去参加会议,接风的晚宴上,韩国的几位朋友也面色凝重地谈起了沟口先生,流露出真挚的哀悼之情。延世大学的中国史学者白永瑞教授提议说,应该搞一个东亚地区的联合纪念出版计划。沟口先生的离去,在东亚学人中引起的静悄悄的震动,并不显眼,但却是真实的、深刻的。 以李卓吾为中心点阐述中国前近代思想史 作为日本著名的中国思想史专家,沟口雄三先生一生留下了多彩的业绩。他的处女作《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出版于1980年,这本并不按照常规写作因而有些难读的著作虽然没有像他后来的著述那样引起广泛的反响,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他关于中国思想史内在机理的结构性思考,他对于思想观念的历史性和状况性解读,更重要的是,他为思想史研究注入的具有高度人文精神的洞察力,都在这本著作中集中地呈现出来,这些构成沟口学术的基本品质,不是作为结论和观点,而是作为看问题的视角,作为推进问题的方式,潜在于他的整个分析论述过程中。 《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把李卓吾作为一个论述的中心点,从这样一个并未制造有效概念的思想人物入手来讨论中国前近代转折期,并通过他导引出一系列重大概念,是一个很特别的方式。我不能判断这个方式的真意何在,也不了解中国思想史研究领域如何评价,但是我确实从中得到非常多的启发:把这样一个并非创造了关键概念的思想人物(沟口甚至强调说李卓吾因此很难被称为思想家)作为讨论历史结构的出发点,除了李卓吾的思考本身对于沟口学术的重要性之外,我觉得这至少意味着沟口学术的结构并不仅仅是一个观念的结构,它包含了那些纠结不休、无法通过逻辑推论加以表述的历史特质。沟口在学术的起点上就清楚地显示,如果思想史不是仅仅依靠概念演绎来写作的话,它需要谨慎地关注那些混乱乃至混沌的历史要素,并找到一种有效地处理它们的方式。这种方式,正如后来沟口在自己的研究中展示的那样,是不拘泥于概念表面的统一性,而是寻找它们内在的关联的方式;不言而喻,在今天学界已经习惯于用定义来理解概念的情况下,这样的操作难度是非常大的。 沟口把李卓吾的“不容已”作为一个关键的环节引入了论述。他说,所谓“不容已”,“就是在人情的深层冲动中,在其原初态中,观察人的自然,在这一点上,把无作意的自然态看作本来性”,沟口对李卓吾“不容已”的现世性和无善无迹特性的阐释,把论述导向了“穿衣吃饭之理”这一以人欲为原点的“形而下”的天理。在第二章《理观的再生——从“无”向“真”》中,沟口一气呵成地论述了中国思想史在明代中后期所完成的巨大转换,以及李卓吾在这个思想转换中的历史功能。这一章最后有一个附录,专门讨论李卓吾的《童心说》。这是一篇需要谨慎对待的独立论文,它的难解之处在于沟口并不是把“童心说”简单地视为与六经等“道理”相对抗的对立命题,更不是自由人格的根据。沟口强调说,这个有别于“真心”、“赤子之心”的“童心”固然是李卓吾自家性命的下落之处,但它却是“胡然而遽失”的,是一个不定之定点。由此,童心说不可能成为实在的落脚点,更谈不上是打倒既成权威的堡垒。李卓吾的拒绝立论(也就是说他不肯把他的具体主张诸如“穿衣吃饭”等作为思想的落脚点),被沟口作为他区别于其他思想家的基本特质。沟口进一步指出,正是这一“拒绝立论”的思想姿态,使得李卓吾得以代表了明末的现实。 沟口强调李卓吾思想的这种“不定之定”绝非故弄玄虚,这与他对明清之际具体思想论争的定位以及明中叶到清中叶三百多年历史的思想传承方式的构想直接相关。沟口给出的历史思想图谱与众不同,他不过分重视思想史中的对立,尤其拒绝强化对立而使其定格为某种观念,却强调论争在历史脉络中的走向,以及它的后续历史效应。正是在这个视野里,他处理了东林派对李卓吾的批判,强调这个批判表面的对立与内在的一致性,更强调了清代批判李卓吾的思想家们对李卓吾实质上的继承。 基于上述分析,沟口提出了一个具有想象力的命题: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船山,尽管各自都对李卓吾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但是他们却在实质上继承了李卓吾“童心说”的理念。也正是在这一视点的延长线上,沟口专门讨论了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指出它并非是一个主张民权的文本,而梁启超、陈天华过于执著于自己的民权思想,把它视为反君主制的民权宣言,这导致了他们无法发现黄宗羲思想在后来的历史中如何被继承,反倒为没有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黄宗羲而焦躁不安。 在沟口的视野里,黄宗羲力主人民私利,为此甚至发出“向使无君”的呼声;但是他质疑的是为君之道,并非君的存在本身,换言之,他反君主却并不反君主制。就制度而言,他反对的是明朝的里甲专制,而非一般性的君主专制。因此,沟口认为黄宗羲代表的是一种体制内的立场,是从君民一元性的专制迈向富民分权性专制的思想。 尚未有解释中国的有效模式 如果做一个粗略的分类,沟口留下的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大体上可以分为“原理研究”与“经验研究”两部分。前者至少包括了他对于中国儒学发展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对中国哲学思想关键概念的思想史解读,这些研究自1987年后陆续发表在杂志或者合作研究项目的论文集之中,在日本尚未独立结集出版,中文翻译也很有限。其大致的范围是研究中国思想史上的“天”、“理”、“自然”、“道”、“心”等观念,并进而讨论“理气论”、“天理观”、“天人合一”等等中国原理的形成过程。此外,还有他关于中国和日本公私观念的比较思想史研究。后者则包括了他对明清思想乃至民初思想的社会史和思想史解读,特别是对于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内在转型的脉络进行了深度的阐释。二者合起来,构成了一个虽然尚未精细化,但是已经具有明确轮廓的结构性设想。 晚年的沟口把研究视野从明末和清末扩展到了民初和“五四”时期,他的几篇素描性的论文在着眼点上具有非常重要的结构功能。 《再考·辛亥革命》简明扼要地表述了他不同意把辛亥革命视为“不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反殖民地”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理由,以及如何为辛亥革命时期的地方军队亦即后来的军阀定位等问题。这篇简短的文章后来发展为沟口建基于史料之上的辛亥革命研究。在他的视野里,辛亥革命并非一个突如其来的反清革命,它至少从明代末期就清楚地呈现了自己基本轮廓的漫长的社会革命的最终到达点。这个社会革命就是乡村自治运动。 在进行了相当数量的族谱研究之后,沟口写作了《礼教与革命中国》、《另一个“五四”》。在这个环节上,沟口要做的工作是对“五四反礼教意识形态”进行历史分析,指出它是特定历史时期危机意识的反映,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礼教的历史状况本身;同时,这一以西方近代市民社会为衡量指标的礼教批判高度抽象了礼教在几个世纪中所积淀的历史内涵,把它简化为扼杀人性的上下尊卑秩序,却遮蔽了它实际上所起的相互扶助的历史功能。 沟口一生执著于追求的学理之“真”,很难用“立场”去概括。他曾经在《近代中国世界图景的再检讨》中勉为其难地阐释过自己的“立场”:“如果被迫不得不回答的话,我只能说,我是立足于基体展开论的。”这个基体展开论,是关于一个多民族、多文化文明世界的哲学、思想和社会原理的整体构想,它依靠对历史关键环节的深入把握勾勒出了一些基本轮廓,依靠非凡的历史想象力建构了有准确史料依据的历史脉络,而在这个历史脉络中,来自西方的“近代”的冲击和现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叙述,作为危机认识的媒介被组合进了这一历史过程,却不可能构成前提或者结论。与此相对,沟口力图追寻的,则是传统中国的儒教伦理和社会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环节,以及它们被历史冲击和淘洗之后获得的新的形态。在他的视野里,从宋代朱子学开始的天理观等哲学观念的转换、从明末开始的田制改革和乡村自治运动等社会形态的变化,经过清末的洋务运动和政体革新的构想,以及乡里空间扩展到以省为单位的自治网络,构成了绵延至今的中国历史的潜在流向,在这个脉络里,发生了辛亥革命和中国革命,规定了中国选择具有大同理念的社会主义方向,也发生了当今世界上的“中国的冲击”。 沟口最有论战性格的论文集当属《作为方法的中国》和《中国的冲击》,这两部著作贯穿了一个基本的视野是,今天我们尚未建立有效解释中国的模式,是因为我们没有完成一个必要的步骤,就是揭示中国原理的特殊性,同时也把西方原理“特殊化”。西方并不等于世界,它的历史解释只适用于其自身。当我们建立了这样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多元视野时,世界史才会形成。这就是“以中国为方法,以世界为目的”。 沟口曾经说过,李卓吾走在他的时代前面。我相信这也是沟口雄三的命运。他领先于我们这个时代一步,我们看得见却无法赶上。也许有一天世界史翻转现有的格局,知识人不得不重新寻找精神营养,那时我们才能理解,过早失掉了沟口先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歌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20. 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 ——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
    历史 2010/12/14 | 阅读: 1670
    在革命史学的编史学范式下,革命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的中心事件。基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定论,"三座大山"的社会矛盾论也成为革命编史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就农村社会而言,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自然成为革命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根本任务也就在于土地革命。而李泽厚、刘再复的"告别革命"论(注:参见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天地图书出版公司,香港,1993年。),作为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其背后隐含的现代性价值关怀当然不能否定,但任何严肃的实证研究都不会轻易同意这样的价值预设。在那里,革命不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仅仅是作为一种话语存在的,革命在价值层面被悬置了。近年来,在实证取向的社会史研究中,革命也被边缘化了。周锡瑞(Esherick)认为,在现代化范式中,革命对于目前的中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探求革命的社会起源对于那些想理解过去的人们仿佛就不太重要了;当然,也应该摆脱那种以革命为主题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但是,"在使革命脱离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它,或把它当作某个碰巧一起来祸害中国人民的外部事件"(注:周锡瑞:《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20世纪中国史》,《中国学术》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页。)。实证取向的社会历史研究文本虽然没有那么鲜明的价值预设,但将革命从20世纪中国历史的中心移开,与历史事实也有很大偏差,毕竟革命在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在我看来,"革命"研究面临着诸多的叙事困境,如"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研究中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看"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二难困境。在中国史学界,可以说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以后,革命史学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的主流范式,革命成为近代史的中心事件。而近年来兴起的现代化范式却从对立的另一极做出了对中国革命的否定性解释,革命被边缘化了。对土地改革的研究就充分显露了革命与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境地。在革命史学的解释体系中,土地改革的积极意义被凸显,如韩丁(William Hinton)的名著《翻身》,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受经济盘剥和文化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史诗性事件,而Edward Friedman、Paul Pickowicz和Mark Selden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一书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01年12月出版。)一书,其结论则是土地改革及其后的集体化不但没有解放农民,给贫苦农民以权力,反而将乡村中的权力交给了地痞和懒汉,即是说,革命并不意味着被压迫者对压迫阶级的胜利,而是使中国社会的不良分子得以掌权,且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德里克(Arif,Dirlik)认为,在美国汉学界,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学者存在着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不能"含融贯通旧的中国近代史解释,甚至不愿正视它"。具体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这本书,该书的作者们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对在美国汉学界有较大影响的《翻身》中所描写的有关中国土改的历史进行质疑。韩丁的描绘显然是理想化了,然而,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的过程中,应当会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罕有提及韩丁的记述,却径直越过去,给出自己的理解(注:参阅[美]德里克(Arif,Dirlik)《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卷。)。何以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对同一社会历史现象的解释中会出现二元对立状态?可以说,两种解释都存在一个问题,即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均是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为价值预设的历史解释只能是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历史事实似乎成了编史学框架可以随意型塑的材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历史事实,而是两种绝然对立的价值理念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反映。 "革命"范式固然带有较为强烈的阶级意识,而"现代化"范式则搬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经验,并以西方社会价值体系为参照系来比附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明显带有资本主义"文化霸权"的叙事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跳出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寻求一种更加科学的解释策略,以此摆脱这一困境。当然,也不应夸大"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对立。从革命和现代化的关系来看,中国的学者可能大多认为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即革命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中国革命的目标。我们从表面或者宏观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的宏大叙事可以为此提供解释。但如果深入到一些细微的具体问题上,两种宏大叙事的困境就凸显无疑了。例如在农村"土改"和合作化的问题上,虽然我们一般都承认"土改"是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一件大事,是一场确确实实的革命,但在"土改"和合作化过程中由于中国各地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包括文化、经济的各个方面,这些改变生产关系的措施并没有带来现代化的直接后果,原因就在于它们与党的其他教条主义的理念结合在一起,如反对市场网络的观念,最后使农村的现代化停滞不前(注:参阅陶鹤山《范式创新与终极关怀--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载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近代中国研究集刊》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从历史观的宏大叙事视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革命与现代化的辩证关系,但毕竟不能从方法论上整合"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困境。杨念群认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并未出现如德里克所说的从革命范式到现代化范式的根本性转变,只有可能存在一种并列或重叠的解释关系,只不过各自突出诠释的是中国近代社会进程的不同侧面罢了。所以,中国学研究地方史与社区研究的微观取向也只是对革命解释宏大叙事的一种扬弃,可以此为契机构建"中层理论"体系(注:参见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页。)。是否可以构建"中层理论"还需讨论,但这一认识问题的思路应是可取的。宏大的历史社会学叙事如能融入微观的社区分析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整合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两难困境。李康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认为:"在研究共产党的组织动员对农村革命的作用时,不能泛泛地谈意识形态和国内外局势,不妨对党在实施动员时逐步摸索出的一些具体技术细加考究。可以研究这些技术的创造、示范、推广、演变,研究上级、具体执行者和群众之间在这些技术方面彼此作用的过程"(注: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这样的微观研究很难说究竟是属于革命叙事还是属于现代化叙事,只能说这一研究策略突破了上述两种叙事的价值预设,真正从革命的发生学机制上去解释其由以发生的内在逻辑。正如周锡瑞所说,真正的革命的发展似乎是一个更具条件的过程,它需要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受到检验(注:Echerick,J.1998,Revolution in aFeudal Fortress:Yangjiagou,,Mizhi County,Shanxi,1937~1948,Modern China,Vol.4:PP.368~370.)。 在"革命"编史学的叙事中,关于土地改革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存在着背离,其解释的困境是"革命"编史学自身所无法克服的。黄宗智揭示了"土改"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二者之间的背离(注:参见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国外社会学》1998年第4、5期合刊(晋军译自Modern China,V21,1995,1)。),仅是就"土改"的实践构造而言的,没有清理革命史学叙事的内在矛盾。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是任何研究"土改"的学者所不能越过去的。韩丁特别界定了"翻身"的意义:"对于中国几亿天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北京出版社,1980年。)。这种所谓的"表述性现实"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类型","土改"的现实构造却与之有相当大的距离。 黄宗智的解释策略当然可以有效地突破这种叙事困境,但不能说明"革命"编史学为什么没有摆脱这一困境。在"革命"编史学的文本中,当"土改"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述性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客观性现实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表述性现实,客观性现实服从表述性现实的构架。韩丁书中描述的"贫农"老堆金在分"浮财"时仅得到一口缸,"翻身了吗?"有几个人这样问他,"翻了个空身",老堆金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那口大缸。他被自己这句俏皮话逗得哈哈大笑。"翻了一个空身",意思就是说,在翻身运动中什么也没得到!老堆金的故事在上述关于"翻身"的理想类型中是得不到解释的。该书的这种叙事困境比比皆是。又如,韩丁以"革命"编史学的叙事说明近代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呈现了集中化的格局,地主与贫苦农民的阶级对立极其尖锐;而具体到所描述的山西省潞城县张庄及附近地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则是较为分散,地主、富农较少,中农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以至于县委书记在"土改"工作队出发前,向他们下令说:"找不到地主就没有饭吃!"对于个中原因,韩丁归结为"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要幸运些"以及该地土地的贫瘠(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170页、第27~28页。)。这样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土地占有的分散化在近代中国农村是一个普遍现象(注:参阅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更幸运些"只是一厢情愿的解释;而该地土地贫瘠也许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以此作为该地土地分散的特殊原因则是不可取的,因为土地的贫瘠在华北地区至少是较为普遍的。面对"土改"过程中的客观性现实,革命史学只能将其解释为革命实践的经验、教训、偏差,而这绝对不能否定"土改"的积极意义。所谓"偏差"和农民落后的"封建意识"倒更接近"土改"的客观性现实,而所谓支援了解放战争、农民翻身过上幸福生活,却较多地来自宏观的统计资料和官方的动员式话语。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国内"革命"编史学惯用的解释技巧。 "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的叙事困境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文本中更是屡见不鲜。"土改"过程中的阶级斗争话语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的权力资源,访贫问苦中的"挖穷根"、开斗争大会时的呼口号(诸如"打倒地主阶级"、"坚决镇压反革命"之类),是"土改"革命实践构造的内在组成部分。问题是,事后的研究工作再以这种话语进行文本的叙事,就值得反思了。在"革命"叙事模式中,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是引发革命的根本原因,这种解释与包括"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萌芽"论在内的"经济决定论"学术范式有内在的联系。"封建主义论"者强调封建生产关系下地主与农民之间冲突的中心地位,而帝国主义加剧了阶级矛盾,从而引起了反帝反封建的阶级革命。"资本主义萌芽"论者尽管强调帝国主义如何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充分发展,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仍占显著的优势,共产党正是被剥削阶级的组织代表,故此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有着深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注:参阅[美]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现代化"的叙事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似乎没有"革命"叙事中那样强烈的价值判断(所谓"阶级立场"),但"地主与农民"的二元分析模式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解释策略(注:参阅[美]亨廷顿:《转变中社会的政治秩序》,江炳伦中译本,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83年;[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美]斯科克波尔(Theda Skocpol)《国家与社会革命》,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98年;[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美]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斯科特的"伦理经济论"虽然强调村落中的道德因素和习俗等地方性制度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仍采用"地主与农民"的二元解释模式。"伦理经济论"包括三条基本道德原则,一是"有来有往"的互利规范,二是"生存的权利",三是"安全第一原则"。在这种伦理经济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是通过"庇护-依附"关系来维系的,地主作为庇护者要受到保证农民生存权利的道德约束,而农民作为依附者则受"有来有往"这样的道德规范约束。地主不仅不会过分剥削农民,反而会在农民生存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农民也会在平时主动为地主从事不要报酬的劳动。乡村社区中的血缘、家族、宗教、集市等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制度、组织的操作,都在不同层次上反映了农民的这种"道义经济"原则(注:[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译本,第16~43页、第202~247页。)。在"革命"叙事的阶级斗争话语中,上述现象可能被解释为地主的"假仁慈"和对贫苦农民的劳役地租剥削。而"伦理经济论"显然是将乡村社会秩序理想化了,从中可以看出"乡绅支配论"的印迹。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中确实存在着如斯科特所说的三条道德原则,这样的道德原则是村落社会的习俗和习惯法;但在土地占有甚为分散的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所谓"地主与农民"的分化至少是不明显的。在"土改"过程中,相当多的村落几乎找不到几户象样的所谓"地主","土改"时各地的"地方特殊论"也不能说全无根据(注:参阅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6年,第102页。)。 我倾向于斯科特对乡村社会的总体解释,但不同意他的"地主与农民"的结构主义解释模式。我也不太同意与斯科特有过争论的波普金的"理性的农民"的解释模式(注:Samuel L. Popkin, The Rational Peasan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但对于其中"理性选择"理论所显示的个体主义方法还是持赞成态度的,至少我在波普金的文本中看不到"地主与农民"这样的结构主义假设。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伦理经济论"结构主义解释的不足,从而跳出这一二元叙事的困境。 "土改"本身是一场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于是,大多数研究文本将国家权力与村落社区的互动关系作为考察的主体框架(注: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1845~1945,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80. Yungfa Chen, 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1986. Chan, Anita, Richard Madson and Jonathan Unger, Chen Villege : The Recent History of a Peasant Community in Mao's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黄树民:《林村的故事》,张老师出版社(台北),1994年;[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陕北骥村的仪式与社会变迁研究》,载同氏编《仪式与社会变迁》,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胡宗泽:《华北地方权力的变迁--1937~1948年十里店资料的再分析》,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其实,这也是一种叙事困境。前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从书名就可看出这一叙事取向,即"乡村是中国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从而,社会主义便体现了一种外部力量对中国乡村的侵略。"以至于关于"土改"的这些研究文本中,国家的仪式、权力、话语向乡村社会的渗透以及乡村社会的反应,成了所描述的主要"社会事实"。这是一种"国家--社会"二元化的解释模式,是西欧经验,我们不可以直接拿过来作为方法论用于中国社会研究。这一二元界定是一个理论假设,是否具有可证伪性?如果我们在文本中去证实它,没有一个批判反思,就很成问题。 更加合理的解释应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观察、理解农民经济行为的现实空间。罗红光在关于陕北米脂县杨家沟的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就据此以村民生活脉络中的"生活关系"来取代"生产关系"概念,因为杨家沟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实际感受的是基于伦理观念的交换、协作关系,这是本来存在的社会事实,而不是历史学家从"生产关系"概念出发所建构的"所谓社会事实"(注:参阅罗红光:《不等价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1~52页。)。就"土改"的客观社会历史事实而言,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但是,这些正式制度安排理应、实际上也确实受到村落社会地方性制度的制约。这就要求研究者应从结构主义的外在视角转向个体主义的参与式观察,真正揭示生活在地方社会中的农民眼中的"土改"到底是什么样子,并力图从地方性的日常叙事中发现"革命"的宏富社会历史内涵。 而在以往有关"土改"的大部分研究文本中,却充斥了"社会结构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的结构主义解释(注:参阅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第22页;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我们尽管可以从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这样的记实文学作品中看到鲜活的人物、复杂的事件和动态的过程,但作者并无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理性意识,也未能提炼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概括。李康、方惠蓉关于"土改"的研究文本(注:方惠蓉:《"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载杨念群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再现了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表达和社会记忆,他们的观察视角似乎较为关注国家权力和村落社会的互动,而并未从"他者"的世界再现"土改"作为一种革命实践的内在逻辑。如果更多地采用社会人类学的"在地"式观察视角,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出发来认识"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为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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