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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道路是适应全球化时代政治发展需要而兴起的一种政治新思维,它超越传统左与右的政治分野,既主张建立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又主张政府应当扮演积极的角色。全球通讯系统、全球市场经济和反思性是形塑当今全球化世界的三股重要力量。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在新的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福利建设、教育投资和环境保护是国家迈向成功的关键。中国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展望未来,中国必须形成自己的发展道路,并致力于解决社会正义和环境保护问题,第三条道路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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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历史认识问题,侵华日军毒气事件、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领土争端问题等等。中日关系是一个高度敏感、极端容易情绪化的话题。但我一直主张,中日关系应当是一个可以研究的对象,应当理性对待,不能一听到不同的声音就骂“汉奸”、“卖国贼”。 这里的“文化”是广义的,与“日本文化节”的“文化”含义有所不同,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我把非经济、非政治、非军事的因素,统称为“文化”因素。我想探讨一下中国人和日本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等在中日关系中有什么影响。看看我的研究视野能否使我们对中日关系提供一种理性的认识。今天谈四个问题。 一,战争责任问题:历史观 责任观 “名” 与“利” 历史问题是中日关系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很多问题都从这里来。我们说,日本人对战争不反省,不道歉。确切地说,不是日本人没有道歉,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就有“日本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这样的话。日本的一些政治家,如田中角荣、春山富市、小泉纯一郎等,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对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损害表示过抱歉,马立诚说日本曾经向中国道过21次歉,我没有调查过,如果这是指日本的政治家在各种场合说过的致歉的话,这可能是真的,但他们的道歉我们不满意,主要是对下属两方面的事实不满。 第一,对战争道歉的力度不足,诚意不够。日本政治家多数情况下是在国会议员的质询时乃至逼迫下说出来的。从田中角荣开始用“迷惑”到后来不得不使用“损害”一词,最近小泉首相在他不顾中国和韩国极力反对参拜靖国神社后不得不做出的平息愤怒之举,可以说表态都是吞吞吐吐,不够彻底。中国人无法理解,对于那场给中国人带来那么大灾难的战争,日本什么不能真诚地向被害者谢罪?中国政府连战争赔偿都明确放弃了,难道还换不了一句痛快真诚的话?所以确切地说,中日之间的历史认识问题不是日本道不道歉的问题,而是日本以怎样的方式道歉、道歉是否真诚的问题。 第二,日本国内不断发生的否认历史的事件。战后50多年来,不断有大臣和国会议员等政府和执政党要人为日本的侵略历史翻案,参拜供奉战犯的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试图淡化或删除涉及日本侵略历史的内容,右翼学者举行否认南京大屠杀、美化侵略战争的集会等。日本高官关于战争屡屡“失言”,屡受中国和亚州国家的批评,受批评后就收回,过一段时间又有人“失言”——这似乎成日本外交的一个特点。假如围绕一个问题屡屡失言,那就不是“失言”而是“真言”,是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两方面的事实合起来使中国人得出结论:日本并没有对侵略中国的事实真正反省。在中国人看来,承认侵略事实并真正道歉是两国交往中日本应遵守的道德底线,中国人对日本的所有不满可以说都是源自这种对日本没有遵守这条道德底线的判断。 日本为什么不能像中国人所希望的那样深刻反省历史问题呢?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二战结束后,美国出于意识形态对立的需要保留了天皇制度而没有对军国主义思想及其罪行进行认真的清算恐怕是最直接的原因。二战结束后,美军占领当局在后期放弃了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惩治,致使日本一些原来的战争势力重返政坛,有的甚至当了阁僚和首相。现在不少日本政客,就是他们的第二代或是第三代“世袭议员”。这些人对日本当年的侵略战争充满了错误认识。战败后处于美国占领下的日本,虽然制定了“和平宪法”,但在当年东西方冷战的形势下,日本又受制于《日美安全条约》,日本与曾经被它侵略过的中国再次处于“敌对关系”之中。因此,日本从没对它从19世纪末“甲午战争”到二战结束这段时间里的侵略行动进行过彻底清算。 除此之外,从文化的角度看,我觉得与下述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日本人缺乏历史感。中国是一个有深沉历史责任的民族,世界上像中国这样有如此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的民族也不多。中国有详细的历史记录, “以史为鉴”;中国把历史看成责任,历史记录一个人,并不因为一个人的死而结束,好的要名垂青史,坏的要遗臭万年,中国人常说“以史为鉴”,有把历史和现实结合起来认识当前事情的倾向。对中国人来说历史虽为过去发生之事但对今天有借鉴意义。中国人的家谱都追溯到遥远过去的祖先。中国过去皇帝治理国家主要是借鉴历史经验。例如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情,历史学家就查阅历史,说什么朝代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是怎么处理的,结果怎样等等。在中国人看来,的确是不懂得历史就无法理解今天也无从谈将来。中国人说到历史,是白纸黑字记录的事实,有一种非常确实、非常庄重的感觉。并不是所有的民族都像中国这样,而在一般日本人的感觉中,历史更多的是一种过去发生的事情,只是一种与现在没有联系的、不确实的遥远存在,是可以讨论的,当然也是可以推翻的。日本历史中通常还包括神话、故事和传说这一事实就是日本人对历史的遥远感和不确实感的一个证明。日本人缺乏历史感,特别是与中国人相比,他们有一种更为重视现在的倾向。从历史上看,日本这个民族像是一个灵敏的雷达,敏锐地跟踪世界,社会变化快,但是没有厚重感。 第二,日本人缺乏责任感。对历史的感觉是同对个人行为的责任的看法相联系的。中国人常说:“历史会做出公正的评论。”这句话的含义是,一个人行为的意义不仅限于当时的情景而有超越时间、超越情境的意义。个人是站在历史的延长线上并一直延续到将来,这种认识得出的逻辑结果是较强调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责任。这种看法有时候达到极端的地步:做了坏事并不能因为死亡而有所减轻,后人们也不会因为当时的情境就原谅他。在我们的语境中的“死有余辜”、“遗臭万年”之类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表现。甚至有死后被鞭尸的极端例子。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的人自杀了,我们说他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死有余辜。文化大革命中的批林批孔运动。就是要让两千多年前的老头子为粮食没有“上纲”负责。这种价值取向会使中国人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但同时也应承认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一种较强烈的历史责任感。 而日本人对个人行为的判断更多地取决于当时的情境而较少与“历史”相联系。日本人喜欢说:“当时是那样教育的,所以就那样做了。”这句话的含义是:个人是沒有责任的,负责任的不是个人而是当时的情境。日本语中有一个词叫“禊ぎ” (misogi),原意是:身上有罪或者有污秽时,或者在进行重要的神事之前,在河里洗涤罪恶或污秽。现在也这样解释∶一个人贪污、违反选举法或者受贿,只要进行“禊ぎ”,就能得到原谅。其含义类似中国的成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许多日本人对战争所犯的罪行也是抱有一种尽快忘掉、尽快让水冲走的想法。这种对历史的感觉自然不会使日本人有过重的历史包袱,但也使人因此而缺少历史感,而缺乏历史感也是缺少责任感的一种表现。 日常生活中,日本人总是把“すみません”或“ごめんなさい”挂在嘴上。日本人抱怨中国人不会道歉。中的飞机火车晚点,不说道歉的话,中国的官员也不会说道歉。但是,日本喜欢说“对不起”并不说明他们有责任感。中国人不轻易道歉是因为中国人趋于认为道歉与责任密切联系在一起,在没有判明或者没有完全判明谁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不轻易道歉。而当中国人发出“对不起”这个信息时,个人感觉到的责任感要比日本人发出“すみません”或“ごめんなさい”时强烈得多。日本人一般容易向人道歉,但道歉的时候优先考虑的与其说是行为者责任的区分,不如说是该行为造成的眼下人际关系“事态”的严重性。是一种“事态优先”型的考虑方式,即不管责任在谁,已造成了眼下“客人对服务不满” 这一严重“事态”,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先道歉再说。把责任的区分放在次要地位。对于日本人来说,说道歉这一行为是个人感情的表达,道歉的意图与其说是为了承担责任,不如说是使与对方的关系不受伤害。日本人喜欢道歉,但又是“个人不承担责任,责任是集体承担”的一种文化。这二者看起来矛盾实际是相互联系的。有重大事情,找不到真正的承担责任者,如果有明显了谁的责任,责任者通常采用自杀的方式自我了断。其他人也就不再追究。 在这种行为模式下,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道歉与责任相分离,自己即便不是责任者也要道歉,这就是道无谓的歉;另一方面,即便责任在自己,如果没有造成眼下人际关系的严重“事态”,也不真正道歉。在“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中,被告们一致否定自己的战争责任。在天皇独揽大权的情况下决策者由下到上推卸责任,没有人敢于主动承担责任,可以说整个日本成了一个庞大的不负责任的体系。可以说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人就是处于一种不鼓励个人独立面对困难、不鼓励独立承担责任的体制之中。 这一点同日本人的特殊的民性有关。人们常常把日本与德国比较。认为德国人人认罪好。日本人社会不是个人主义的,个体不是独立的,个人是融合在集团中的。有了成绩是大家的,有责任也是大家的。没有“原罪”感,没有忏悔的传统。有的学者认为西方是罪感觉文化,日本是耻辱感觉。罪感觉来自内心深处,耻感来自情境,来自周围人的评价。日本人的“自我”意识较弱,容易“跟风”容易被某种外在的力量推着走,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个人由于缺乏对自我灵魂的拷问而趋于逃避责任。这是日本身上的毛病。 我们在批评日本人对历史认识问题时候,一定要批评到点子上,抓住他们身上的要害,批到痛处。譬如,我们现在我们总是说日本企图复活军国主义。我认为这就没有说到点子上。日本可能又想复活军国主义的人,但是绝对不多,即便是想复活军国主义,业不是过去的的那种军国主义。还有,我们常说,战争只是一小撮军国主义分子发动的,民众没有责任。这也没有说到点子上。对战争的认识不仅仅是右翼势力的事情,在民众认识的深层有基础。那个时候日本的一般民众也是支持战争的,许多人是自觉自愿为战争服务、为军国主义献身,可以说举国上下都陷入一种狂热的战争漩涡。民众怎么没有责任呢?他们的短处或者痛处在哪里呢?我认为就是上述相互联系的两点。日本人缺乏历史感觉,缺乏对过去行为的反思。日本有必要从自己的历史中学习东西,我们要让日本人知道,没有历史感的民族是难以让人信赖的。没有责任感应当更多地强调日本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行为负责任。民众没有责任。潜藏在日本人内心深处的“民族自我”是一个没有经过理性审视和批判的自我,那些不愿意反省军国主义历史的人,实际上是在逃避对“民族自我”作理性的审视。反省需要有历史感和明确的是非标准,需要清晰的自我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反省是对自我的再评价,是检讨自己行为。否定错误不等于否定自我,真正的反省与否定自我是不一样的。只有肯定自我才有真正的反省,才有对战争的谢罪,而缺乏反省的谢罪是缺乏诚意的,因而也没有意义。反省历史是痛苦的,需要勇气和自信,所以没有真正的反省也是一种缺乏自信的表现。 第三, 从中国方面看,在处理战争赔偿问题上中国人的失误。中国在谢罪与赔偿问题上采取了将二者分开的做法,即只要谢罪不要赔偿。中国人与人交往上的重“名”轻“得”、重“义”轻“利” 。按照中国人的想法,我放弃战争赔款,宽恕了你,你向我真诚道歉、“痛改前非”就可以了。从良心上说,在今后的交往中你肯定会记住我的宽宏大量,并给以还报。这可以说是传统中国“重义轻利”的交往模式的反映,也是中国人常用的处理人际关系时重视“人情”做法。对于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款的做法,我不认为这是明智的。中国人可能认为,放弃赔款,显示了大国的宽容和气度,但这却放弃了对事情判断的原则,也放弃了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与中国解决人际关系的传统方法是有联系的。你侵略了我,我对你“以德报怨”,做到“仁至义尽”,不要你赔偿,只要真诚的道歉就行了。显示了我泱泱大国的风度。这是把一件可以量化、通过法律操作来绝的事情推到了人情的领域,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道歉这种方式是很难操作的,怎样道歉?在什么场合道歉?以什么方式道歉?怎样才算真诚?不真诚道歉又怎么样?等等,这些都很难有个尺度。中国死了那么多的人,损失那么大,不要求赔偿而只要求道歉,那么,我们会有很高的道义上的期待,对于对方的道德要求很高。一方面,日本的道歉不能令中国满意,使我们感情上难以接受;另一方面,日本则对中国不满:自己已经道歉了,为何中国还要时时提及历史问题。而且这也使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很难胜诉。齐齐哈尔日本遗弃毒剂伤人事件是历史遗留问题。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事件,并且取得了对中国受害者有利的结果,但最终判定追究的不是战争责任,而是日本政府的“不作为”。因为日本认为中国放弃了战争赔款也就放弃了对战争责任的追究,这也体现了日本尽量绕开战争这个问题。如果能换一种方式,不放弃战争赔款,具体导赔款的数目、时间、期限都可以谈判商量;以赔款完结作为一种历史问题的了结,操作起来就会容易的多。 战后的日本对战争只是表示遗憾,没有经济赔偿,没有对责任的明确承担,放弃经济上索赔带来的不承担道义责任的后果可能是中国决策者们当初没有料想到的。所以当加害者没有真诚道歉而不断冲破道德底线的时候,自然引起中国人强烈愤怒和批评,而中国充满感情的批评又极易被人利用。日本存在着以“反打历史牌”为借口的力量,他们很容易把人们的注意力从问题的本质上引开而转到批评者的态度上来,这使中国的批评不仅不起作用反而引起反感,从而使受害者失去了在道义上的优势。我们习惯于把一个法律问题道义化了,又习惯于让道义上的优势变成激情的肆意发泄。最后,什么也得不到,既得不到国际社会的同情,也得不到那些对我们犯下罪行的人的尊重。 杀人偿命、损坏财产赔偿,这是世界通行的解决纠纷的规则。这方,中国人的做法事特殊的。赔偿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战争性质的问题,是对事情的一个“说法”。这里请允许举出两个事例来说明这个世界通用的规则。一个例子是伊拉克的萨达姆·侯赛因入侵科威特,他自称是为了“解放”科威特人民,但至今伊拉克还在为自己的行为受惩罚,战争的性质不说自明。 另一个是美籍日裔向美国政府索赔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曾将居住在美国西海岸地带的日裔送进集中营。战后有人提出美国政府的这种行为违宪,日裔美国人开展了让美国政府谢罪并赔偿损失的运动。美国国会成立了调查委员会,进行了数年的调查工作提出报告,最后美国立法,向日裔谢罪,并向每个活着的被收容者赔偿两万美元(总额为10多亿美元)。在调查期间,曾有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美国政府真的违宪,只要谢罪就可以了,经济上不必赔偿,因为日裔美国人的生活水平高于美国的平均水平。许多日本人也接受这种看法。但推进运动的日裔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把人家的车撞了,并不是光说声“对不起”就算完了,不仅要道歉,还要进行赔偿,罚款,使其不再犯第二次。 中国既然宣布放弃了赔偿,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干生气,没有办法。现在我们能够做的是:一方面,应该尽可能让日本理解我们作为受害者的感情。中国并不是对战争问题“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们放弃了战争赔款,是中国“仁爱”文化传统的体现,是以德报怨的体现。作为受害者,要得到日本的真诚道歉,是一个很低的、最起码的要求。并不是要把历史当作一个把柄抓住日本不放,日本如果能够借鉴德国的做法,在一个更适当的场合,正式的,用中国人能接受的方式向中国人道歉,或者以书面方式,法律的方式,郑重地道歉,历史问题便会就此了结。这对日本是有利的,对日本重新获得中国的理解和信任是有利的。另一方面,我们中国人也要做好了断历史问题的准备。要认识到,我们有很大的道义上的优势,但没有太大的实际上制约日本人行为的手段。日本以一种我们满意地方式道歉,就算了结了。再严重的伤害,再大的事情,也有了断的时候。我相信中国人也不会纠缠不清的。彻底了结中日历史问题方法是双方都应采取一种更为清楚的态度。日本以立法或公开声明的方式正式谢罪并给以民间索赔以一定赔偿,这对日本人来说虽然严厉,却是彻底了断过去战争恶梦的办法,会赢得中国人的信赖。在日本这样做了以后,中国也以书面的形式重申放弃战争赔款并声明今后不再要求道歉。对中国人来说这样做就不再被日本人右翼势力利用,说中国对日本是“道歉外交”、“历史说教”而引起日本民众的反感。这会使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二,南京大屠杀问题: 数字感觉 和平观 这个问题与历史问题有联系。东史郎日记,以及西方人的日记,都证明了屠杀的存在。围绕这个问题,一些政府官员出来否认屠杀。一些日本人认为南京大屠杀是编造的谎言,新编教科书也试图否认,这引起我们难以接受的。我们气氛,但是又显得没有办法。 对于这个问题上,我想提出两个问题,希望引起我们理性地思考。 第一个问题,如何看待“30万”这个数字。日本人在这个问题上使用的借口是什么呢?一个重要的借口就是,30万这个数字不准确。也有想将数字化为乌有的所谓学者。他们在“纯学术”的名义下,认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是感情用事,数字靠不住。并通过所谓“考据订正”、“数量统计”,来达到间接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也有许多人认为,数字有问题,但事件是事实。应当说,这些人是在利用数字不准确为借口来否定大屠杀。中国当时没有详细的人口档案,被杀害者的数字只能是估计。抓住中国没有精确记录这一点来否认事实。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打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有个国家遭到邻国军队的侵略,在该国的一个城镇,邻国士兵人侵后实行了掠夺。后来,一个少女控诉说,那时她被一士兵强奸,该兵是身高两米多的大汉。但是。这个邻国承认入侵及掠夺行为,却不肯承认强奸这一事实。理由是当时在军队中不存在两米高的土兵。 这个比喻揭示了感情记忆与事实记录的差异。对那个少女来说,两米高这一数值并非事实记录,而是恐怖心理的表征即感情记忆。在邻国一方则以此数值为事实的记录,并以两米高的土兵之不存在来证明强奸事实的不存在。“对中国人来说,30万这个数值,是对他们眼中撝两駭仍不肯认罪的全体日本人之情感的数值。在这里,过去的感情记忆作为战后战争责任这一现在进行时态的问题正将被历史化。另一方面,对于某些日本人来说,这个数值正是把南京大屠杀虚幻化、进而把对中国的侵略架空化之绝好的事实材料。再回到前面那个比喻上来吧。让感情记忆承担历史内容,意味着不是把两米高这个数值视为史实问题,而是把两米高这一感情记忆,即现在形态的事实历史化。拘泥于30万这个数值的所谓科学态度,不仅将感情记忆从历史中抹杀掉,而且是一种把事件非历史化的共谋行为。 但仅仅指出这一点还不够,还必须分析:他们的这种论调为什么会有市场?中国是明显的受害者,而受害者的感情为什么无法得到昔日加害者的理解?但是,在数字问题上,是不是也存在文化上的差异呢?我认为是有的。除了右翼势力的利用这一政治原因外,还有文化上的因素。中日对数字的感觉是不同的。 从中国方面来看,中国人可能会说,精确的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许多人被屠杀,这是大是大非问题,日本人以小节来否定大是大非问题,实在可气。作为受害者,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感情完全应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从感情上说,大屠杀的确并不意味着30万这个具体数字,而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但必须明白,仅仅停留在民族感情的层面是不够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的确需要“切断民族感情的恶性循环”。笔者并不认为数字是不重要的。否则,就没有办法量化,也没有办法从法律的角度操作。在这个问题上,不是说越愤怒越好,还要多做些实际工作;不是把受害者的数字说得越大越好,而是越准确越好。被强奸的少女不能永远停留在“恐惧心理的表征”即感情记忆上,还要冷静下来,回忆更多的细节,为惩治作恶者提供更多的证据。 与日本人打交道的人都知道,日本人有精于计算、非常认真、重视细节有时到了忽略原则的程度等特点。他们可能认为“细节”比“原则”还重要。所以一些右翼势力利用中国没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花名册之类的细节怀疑数字的准确性,并进而否定这一事件也并非不可想象之举。日本人对待自己受害的历史可以说是一丝不苟。他们对在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中的死难者都登记造册,统计数字精确到个位数,每年有年老故去的,还追加造册,举行存放仪式。 南京大屠杀事件是经过国际审判定了案的,但应当承认,对于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屠杀事件,不可能在举证方面都做得很充分,还有大量的调查需要做。“东京审判”以后,中国人对南京大屠杀又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又获得了大量的确凿证据,但应当承认,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这里面固然有客观上的原因,例如,由于当时中国缺乏详细的户籍档案,要精确统计南京大屠杀被害者数字是困难的,但在主管上,无论是政府和民间,对此问题的重视还不够。为了说明这一点,笔者举出犹太人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后,犹太人并没有只停留在感情的谴责上,他们的政府和民间合力,对被害犹太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把能够搞清的每个被害犹太人的名字都记录下来了,并对死难者的后裔进行照顾。德国政府在柏林市中心建立了一座纪念碑,上面刻着所有大屠杀牺牲者的名字,这些名字是哪里来的?是犹太人花大力气调查得来的。不仅如此,他们还一直坚持追究加害者个人的法律责任,在世界各地寻找在逃的当年参加屠杀的纳粹分子。一些纳粹头子在隐匿了几十年后仍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当然,中国和日本、德国情况不一样,不能简单而论,但他们的做法对中国人来说并非没有比照的意义。笔者想,假如我们也树一块遇害者纪念碑,我们能记录下多少被屠杀同胞的名字呢?假如说我们的数字有两个,一个是估计数字(可看作是“感情数值”),还有一个是通过调查得来的、有名、有姓、有证据、登记造册的数字(“史实数值”),这后一个数字即便大大少于前一个数字,也足于说明问题。对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的调查统计的工作,现在仍可以做,尽管现在已过去了几十年,但毕竟还活着一些见证人,他们还记得被害的亲属。倘若这些人都死了,调查起来更加困难。不仅如此,还不要放弃对具体的加害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一个人参加了屠杀,即不能因为他道了歉就成了英雄,或者为了“友好”就一笔勾销所犯罪行。有政府的声音,还有类似日本“遗族会”那样的强有力的民间组织。对遇害者的调查,对加害者的追究以及对事件的看法,并不因中日关系的变化、政治的变化而变化——假如我们做到了这些,中国在同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会更有利有力,也会更能争取一般日本民众。 中国人对数字的态度: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介绍:国民党杀害共产党的数目有几个版本。“10万以上”,“20万”。中国历史上对战争死亡数字记录,精确到万:史记:率卒二万渡河”、“夜坑秦军20万。”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中国死亡数字的几个版本:3000万。应当是研究的对象。我们也应当改变我们的做事方式。 第二,如何看待被屠杀的生命:从一种普遍的观点、更为慈悲的观点看待生命。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必须善待生命。南京大屠杀是对人类的犯罪,是人类的耻辱。在如何看待被屠杀的生命方面,我们有需要反思的地方。譬如,在故去相当一段时间里,哪里出了重大事故或灾难,死了多少人,怎么死的,是不让知道的,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人数,文化大革命非正常死亡人数,流行病死亡人数,过去是没有的。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是后来才有的。有时候有数字,但是根据需要,有时候大有时候小。为什么会这样?除了政治因素意外,还与我们没有从一种普遍的、慈悲的立场看待死者的思维方式有关。对死者的评价太容易受情境的影响,也太容易变化。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美国的911事件,有人说是应该。日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原来是太庙,是祭祀本朝列祖列宗的地方。北京西城区过去的女三中,原来是历代帝王庙,用来祭祀前朝帝王。如今帝王家庙不值得祭祀了,那么死国难者呢?特别是近代抗战阵亡将士呢?原来国民党政府曾修了一座抗战空军烈士陵园,专葬战死的飞行员。结果该墓地文化革命中被砸。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上没有一个烈士的名字可供凭吊,碑下没有一具烈士遗骸代享祭祀。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至于普通老百姓的死,似乎更不当一回事情。最近中国开始重视数字问题。萨斯、重大事故等死亡人数做到公开、准确。这不仅为研究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提供了重要数据,更重要的是还体现了一种对生命的重视、对死者负责的精神。不仅这件事情,中国在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中等重大事件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应有详细的记录。我们当然要强调“大是大非”问题,但也不能忽视“细节”问题,一些日本右翼势力正是在这些“细节”问题上大做文章的。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从上个星期才开始,南京大屠杀机关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但免费开放后情况令人辛酸。据报道,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自3月1日免费向社会开放以来,参观群众每天多达1.5万人次,这是平时参观人数的十几倍之多。然而,随着参观者的增加,不文明的现象也多了起来,致使纪念馆承受之撏磾不得不令人担忧。与以前相比,原本干净整洁的广场上卫生很糟糕,一些观众竟然还边走边嗑起了瓜子,地上的痰迹、烟头、纸屑令人触目惊心。还有不少参观者在馆内打闹嬉笑,接打手机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据悉,近几天参观者过多,为了保护纪念馆内参观者的安全,维护参观的秩序,几天前,纪念馆无奈之下还向110求助,20个民警赶到现场维护秩序。 我们自己就不尊重自己,怎么让别人尊重我们? 70年代以前中国教科书中没有南京大屠杀事件,当时出于反美、反蒋的需要。因为提南京大屠杀就要提国民党的抗战。现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卢沟桥纪念馆等,我们把这些地方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想依此来激起我们的爱国心,我们常常会想起什么呢?当作让国人警醒、激起爱国热情、振兴中华的教材,“落后就挨打”的证据,这样写当然可以理解,但我常常想,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更为普遍、更为慈悲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呢?即从珍惜生命、反对暴力的立场来考虑。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爱国主义,强调强大,强调振兴中华,不是要复仇,不是要以暴易暴,但别人是否能理解我们呢?我们的这种做法是用民族主义的方式反对民族主义。我们用我们的爱国主义反对日本的爱国主义,用我们的民族主义,反对日本的民族主义,但是要知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都是很难把握的东西,极容易出现危险倾向,六十多年前的悲剧为何会发生的?是正是当时日本一种狭隘、狂热的民族主义在起作用。当时日本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可以说达到了极致,对中国的暴行就是在爱国主义的狂潮中出现的。现在网络上出现了种种非常极端的言论,如:水均益的撊绻腥税研∪毡久鸬簦强隙ㄊ侵泄褡逵⑿蹟,发动一次摱┐笸郎睌等纳粹式言论,都是声称是爱国的。我们应当认识到,大屠杀不仅是对中国人的犯罪,也是对人类的犯罪。把战争中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看作是反社会、反人类的犯罪,要防止这样的人类惨剧重演。那么能不能把“爱国主义教育”变成“和平教育”、变成“反对战争和暴力教育”、“珍惜生命教育”呢(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人提出了与我类似的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辟为“国际和平中心”,但遭到群攻)。如果能够这样的话,我们会在世界上有更多共同的话语,能够获得更多的同情。 三、靖国神社问题:“慰灵观”善恶观 靖国神社位于东京中心部,明治2年(1869)为纪念戊辰战争(推翻德川幕府的内战)中亡者而建。神社中供奉着从1853年美国军人贝里率军舰来日本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死亡的人,其中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多名战犯。中曾根康弘执政期间,中曾根率领内阁成员于1985年8月15日进行了参拜,遭到国内外的强烈抨击。从那以后,慑于国内外舆论批判的压力,其他日本领导人在任期中都比较谨慎地中止了正式参拜,只有1996年桥本龙太郎首相参拜过靖国神社是个例外。围绕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日本与亚洲邻国不断发生摩擦。2001年8月13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不顾各方的反对,以首相身份参拜了靖国神社,再次引起中国、韩国等战争受害国的强烈反对,日本与这两个国家的关系一度陷入困难境地。 小泉首相执意参拜靖国神社的主要理由是“日本人的感情”、“慰灵方法各国不同”、“甲级战犯都已经受到了惩罚,没有必要对死人还要加以区别。”对于一般日本人来说,可能觉得这种看法很有道理:“是呀,靖国神社供奉着明治维新以来国内外战争中死去的 250万官兵,对死者要有宽恕之心。 那么,这里满存在这样几个问题:各国的慰灵方式有没有不同?日本人的慰灵方式怎样的?如何看待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与日本人的慰灵方式? 慰灵方式即悼念死者的方式,文化的不同,世界各地当然有不同的慰灵方式。西方基督教徒的慰灵方式不同于印度教徒,北美印第安人的方式不同于中国的摩梭人。与我们中国人对死者得态度相比较,日本人的慰灵方式有怎样的特点呢?对死者较宽容。所谓日本的神社,其实里面没有神,是祭祀死人的地方。在一般日本人看来,人一死都应当作“神”来对待。不先区分神社供奉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死得正义还是非正义。日本慰灵观所反映的是,人们行为和思想依据的不是道义上的、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善”或“恶”。这确实是日本人慰灵方式的特点。这一点同中国人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看法明显不同。例子:杭州的岳飞庙与秦烩像。也与西方人不同:例子:美国的动画片,魔鬼与天使,世界分为善恶两个对立的世界。日本的动画片不是这样,常常是:所谓恶人,也有不得不干坏事情的理由。 那么,怎样看待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呢?应指出几点: 第一,强调参拜靖国神社与参拜其他神社不同。日本的神社是宗教团体,以国家首脑的身份参拜神社违背了日本“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更为重要的是,靖国神社原是国家的神社,是军国主义的象征,战后靖国神社成为独立的宗教法人,神社中供奉着战犯。首先有必要弄清靖国神社的性质。战前它是国家级的神社,是进行军国主义教育的地方,是军国主义日本象征。靖国神社的本意在于纪念为日本国死去的人,鼓舞为日本国而战的人的士气。当时上战场的日本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让我们在靖国神社会面”。可见它的本质是“勤皇忠死”的愚人枷锁。靖国神社自建成后,像日本的一个“家元”组织一样,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有历史传承,有主题,有道德,有弟子(遗族会)。靖国神社与战前日本一脉相承。战后,日本没有取缔这个神社,它只是由一个国家神社变为一般宗教法人,但它仍是一个宗教团体,它的内部一点也没有触动。从神社自身的主张根本看不出战后日本社会的实际变化。日本似乎仍停留在战前,像是战前的一块社会化石。对右翼来说这里仍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地方。 靖国神社里的展览,只展示了战争的一面,而隐瞒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一面。这里陈列的东西过去原封不动,称中国为支那,忠于天皇,忠于国家。为战争翻案。这里供奉着包括战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死的日本人。其中一些人在中国罪恶累累。供奉的理由是:B,C级战犯是冤枉的,A级战犯并不是出于为国家带来不幸而发动战争的,而是出于无奈。他们没有责任,只不过抽签抽到他们头上了。对于在中国干了怎样的坏事,战争给对方国带来了怎样灾难,这些人一点也没有考虑。 不仅没有考虑战争受害国,也没有考虑军国主义日本对民众生命的践踏。神社里展览着“神风特功队”的年轻人大幅照片以及他们上战场前写给家人的书信、遗物等,对他们为国捐躯的勇敢精神大加赞扬,却一点看不到对它们年轻生命的惋惜以及对使他们丧失宝贵生命的军国主义的批判。日本的军国主义对被侵略国是残忍的,对本国国民也是残忍的,所以右翼势力对靖国神社的态度不仅是对战争受害国的伤害,也是对日本人生命的轻视(对生命的轻视是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战争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日本竞还有这样的地方,令人既惊讶又感到可怕。 日本有成千上万个神社,首相若是参拜其他神社,虽然也存在“政教部分”而会遭到国内的批评,别的国家的人不会说什么,但靖国神社不同。江洋大盗流氓恶棍敬拜,那确实是日本自己的事,别的国家什么也不会说什么。但里面供奉的人物在别的国家土地上干了坏事,在国外杀了人,这就不只是日本内政问题,就不能不让受害者说话了。据我们所知,中国和韩国还没有傲慢到指责日本高官参拜所有神社的地步。说到“感情”问题,当然需要尊重日本人的感情。日本人民的确也是那场战争的受害者。对于唯一经受原子弹爆炸死伤的日本人民也是应表示惋惜和同情的。如果中国人以“当时日本拒绝投降”、“当时广岛是军事要地”以及以“尽快结束战争可以减少更多战争受害国人民的牺牲”为由而对因原子弹爆炸而死伤的日本人民不表示惋惜和同情,日本人该如何感想呢? 第二,强调作为一国之相的参拜与一般民众的参拜不同。如前所述,日本人的慰灵方式确实有其特点,但以此为首相的参拜行为辩解有问题了。一般日本人在神社中合十、默想,可以说绝大多数心中默念的不是“东条英机永垂不朽”或“复活军国主义”之类,更多的是“希望我母亲的病早日痊愈”、“希望来年能考上早稻田大学”、或者“希望明年我能成为田中君的妻子”等等。现在的日本靖国神社不是国家神社,去社会的所有人并不都是参拜的。不要认为所有去靖国神社的人都是复活军国主义。当年作家刘再赴访问日本被处理,一个原因是去了靖国神社。姜文去过靖国神社,网上很多人骂他,这是误解。靖国神社平时也有许多参拜者,但这些人大部分是到这里观光的。靖国神社位于东京的中心,距离皇居近,又有悠久的历史,旅行社常把它作为一个景点放在旅游日程中,对于来东京的外地日本人来说,来一趟不容易,既然有这项日程,把它当作一处历史建筑和观光地,到那里去看看也没什么。应当说许多人对这里并没有什么亲切感,把这里作为信仰、敬拜的地方、进而缅怀日本军国主义过去的人更少。例如在2001年1月8日成人节,笔者在就在这里看到许多身着撜裥鋽的妙龄女孩和一对对情侣,他们并不知道这里供奉着战犯。上年纪、知道内情的人一般不去那里。去靖国神社的人并不都是去参拜的。与我们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意义不同。 但政治家参拜神社与一般日本人来神社的意义不同,以首相的身份参拜代表了国家。作为日本首相的小泉、中曾根等人参拜神社与一个小姑娘来这里的意义决不是一样的。可以肯定地说,小泉首相站在神社的祭拜大殿前垂首合十的时候心中想的绝不是什么“但愿来年身体健康”或者“希望明年能找到一个好工作”之类。 第三,强调每年的8月15日参拜与平时的参拜(如新年的“初旨”)不同。到神社合十的确是日本人的习惯,其目的、意义则因时而异:元月1日,主妇为全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而祈祷;成人节女孩子为早日与心上人共同生活而许愿等等。新年参拜神社的习惯,这在日语中叫“初詣”。所谓的神社,其实里面并没有神明,而是供奉着死者。大年三十晚上,上神社烧香许愿,祈祷新年安康。多数日本人不信真正的神明,遇到困难,可以向任何对象祈祷,一般日本人进神社的和我们进寺庙十分类似。至于是靖国神社还是其他别的什么神社,这要根据神社的位置、自己对神社灵验程度的判断等因素决定。神社在日本的历史较短,并没有在日本人生活中有很深的根。战前国家政府推行国家神道,把神社变成军国主义的地方。现在普通日本人没有国家神道这样的信仰。这些人虽然在神社里合十,但没有膜拜什么神明的意思,应当说这些人大部分也是怀着祈祷和平的心情来到这里的。有的中国人把靖国神社比做中国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把在靖国神社中合十看作是在英雄纪念碑前的默哀,其实这是误解。 那么,在8月15日这个特殊日子里内阁成员参拜靖国神社是为了什么呢?每年的8月15日前后,靖国神社内外便出现一番特殊的气氛,在这种氛围中人们能够体会军国主义的幽灵在徘徊。 有人评论说,政治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拉选票。的确,日本的“遗族会”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手中掌握的选票举足轻重。但事情还不单单如此。战前,国家利用神社和神道进行军国主义教育,凝聚民众,增强日本人的自信心。目前日本经济不景气,政治丑闻不断,民众自信心下降,一些老道的政治家(如中曾根康弘)清醒地认识到靖国神社对于凝聚国民的作用,试图通过参拜活动恢复日本人的自信心和独自性,但必须指出他们选择的是一条不合时宜的道路。 日本作为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要照顾左邻右舍,顾及邻居的感情。本来,有怎样的慰灵观完全是日本人自己的事情,他人无权干涉,但当在慰籍的对象中出现在他国干过坏事、并被国际法庭判定有罪的人时,情况就不同了。这种慰灵观也很容易被那些试图为历史上侵略行为辩护的右翼势力所利用。 解决办法。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呢?将靖国神社中的战犯与其他人分开可能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不能要求日本把靖国神社全部拆掉,日本与中国不同的一点是,无论什么东西,不管是好是坏都保存下来。据报道,在日本,反对小泉前往参拜的政界人士已经建议建造另一座新的战争阵亡者纪念碑或者类似“国家公墓”的地方,这实际上是以“变通的办法”解决官方人士参拜有争议的靖国神社的问题。如果建成,中日之间的这个“死结”可望得到解决。但这种建议受到靖国神社以及日本的遗族会的反对。另外,从文化上看,我们不能指望日本人像我们对待秦烩那样,对待东条英机等战犯。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影响实际上也是有限的。对这一点我们也要有清醒地认识。 四、珠海买春事件和西北大学日本师生集体辱华事件:性文化传统 去年9月18日,发生了日本团体珠海买春事件。对中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审判。中国公安部已经通缉珠海买春几个涉案人员。10月29日晚,西北大学外语学院举行第三届外语文化节演出。一名日本外教和三名日本留学生有极为下流的舞蹈表演动作。从10月30日中午开始,西北大学上千名学生在学校留学生楼前举行示威,其中有几百人上街YX。中国外交部也向日本驻华使馆提出交涉。而日本人认为中国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是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反日情绪地反映。因为在日本国内,这根本算不上一回事情。 这两次事件的确存在政治背景。这是最近中日之间关系紧张、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圆满结果的必然结果。除此之外,从文化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两件事情? 首先,应当承认,中日性文化传统上存在差异。日本不像中国,礼教的影响深远。日本国内“风俗业”发达,占到GDP比例的%,和国防支出的比例一样。政府的管理并不很严格,主要是罚款的惩罚方式,并不能起到禁止的作用,因为日本文化对性比较宽松。中国法律中组织卖淫罪最高刑罚是死刑,这是一中国较为严格的性文化传统为基础的。而这在日本人是难以想象的。日本对此类事情是罚款。 但是不能以性文化传统的差异为借口替日本的行为辩解。如果是在日本国内,不牵涉第三国,那么确实无可指责;但牵涉到第三国,就不仅仅是文化差异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因为你不是在你国内,你必须考虑其他国家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嫖娼在中国违法,你可以认为这种法律太严格,但是你必须遵守。在公开场合表演与性有关的舞蹈,违背中国人的习惯,是“有伤风化”,你可以认为这种习惯太保守,但你必须尊重。不能以国内文化来解释自己在外国受到的指责。这是作为国际大家庭成员必须遵守的。事情发生在中国而不是在日本,中国按照法律处理这样的事情不应受到指责。日本常常有一些以“买春”为目的组织的旅行团,到韩国、东南亚国家买春,这经常受到这些国家妇女组织的谴责。也不能以性文化传统的差异来辩解。 与此相关的还有慰安妇问题,有的日本人也用“性文化传统不同”来解释这个问题。说传统但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慰安妇是被迫的,是日本人的“集体强奸”,是性犯罪问题。 所以这几个问题虽然都有与文化差异有关,但是不能用文化差异来混淆他们的性质。 另一方面,我也不认为这两件事情像有的人认为的那样严重。中国有人认为,在“国耻日”(9·18)集体买春,是对中的侮辱,西安大学发生的事也被认为是“集体辱华事件”。两件事情都带上了政治意义。我认为这两个事件属于日本人遵守中国法律和习俗方面的问题。珠海集体买春时间,倒霉蛋遇到的了“918”这个特殊的日子。中国作为历史的受害者,容易将一些中日之间发生的事情同历史、同民族感情联系起来,但我个人认为,这两间事情是涉及性道德、法律以及习俗的问题,看不出有政治的或者民族的因素在里面。 日本人有许多面孔。日本人在非正式的场合是非常随便的,上班的时候西装革履,不苟言笑,彬彬有礼。但下班后常常离开办公桌到了酒桌,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判若两人。酒酣耳热之后,议论的话题不是东家长就是西家短,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三句话不来必说到女人,也不管是否有女同事在场。单位新来的那位还没结婚的女秘书是不是处女,哪个“斯纳库”(酒巴)的小姐漂亮迷人,哪个酒馆的老板娘韵味十足之类的话经常充斥耳际。望着那一张张醉眼惺松的脸,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把他们与平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形像联系起来。日本人也将这种行为方式带到海外。常常做出违反当地法律和习俗的事情。几年前,一个日本歌星在阿拉伯国家的电视台上,公开脱裤子,露出屁股,结果被当地人打了一顿。中国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入乡问俗”,日本人在这方面是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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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词人群及其所谱写的词的中兴史,是不能运用朝代界线和政治分野的“尺度”来衡量和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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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J.Habermas教授于 2004年11月11日荣膺日本"京都奖"的答谢词, 原载《在自然主义与宗教之间》( Zwischen Naturalismus und Religion, Frankfurt am Main, 2005, 第15 - 26页。)。 实话说, 让我用通俗易懂的话讲讲我人生道路上对诸位有启发的经验, 面对这样的要求, 我着实觉得有些尴尬。稻森泉( Inamori) 主席让获奖者"谈谈你自己"--"告诉我们你是怎样度过难关的, 当你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 什么东西在指引着你。"一般说来, 哲学家与外在事件联系不多, 而外在事件更多见于大众传媒。因此, 请允许我从公私关系这个问题入手, 讲讲我在私人生活中所遇到的障碍。 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共领域, 可以让我讲得更清楚一些。在今天这样的传媒社会里, 公共领域为那些成功人士提供了自我展示的舞台。公开表演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吸引眼球和追求知名度。为了在大众传媒中引人注目, 明星们付出了混淆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代价。参与政治讨论、学术讨论或文学争论, 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因为它们追求的是对一个主题的理解, 而不是为了展示自我。这里的公众不是由观众和听众构成的空间, 而是由相互问答的发言人和受众所构成的空间。他们关心的是交换彼此的理由, 而不是吸引目光。参与讨论的人关注的是同一件事情, 他们对私生活似乎漠不关心。他们不需要谈到自己。公私领域的界限不是模糊不清, 而是彼此互补。 以上所述或许可以说明, 作为哲学教授, 我们在课堂上讲授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或康德时, 为什么对他们的生平介绍一般都会很简略, 只限于交代清楚他们的生卒年代和生活经历。哪怕是哲学家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插曲故事, 也都是隐藏在对他们观点和论证当中。哲学家的生平并非传奇故事的题材。他们所留下来的, 最多是一种富有创新意义和独特意义的思想, 其中的谜团让后人反复琢磨。在我们这个领域里, 我们把那些其著作在当代依旧有着重要影响的思想家称为经典思想家。经典思想家的思想犹如火山的灼热内核, 生平简历犹如层层累叠的火山灰。这就是昔日的那些伟大思想家留给我们的形象, 他们的著作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相反, 我们这些依然健在的哲学家--当然,我们或许不过是哲学教授而已---直都是我们时代的同行者。我们的思想越是缺乏原创性, 就越是依赖于思想发生的语境。有些时候, 它们甚至更多的只是表达了一种它们源于其中的生活历史。 在1999年我七十岁生日的时候, 我的学生们编辑出版了一本纪念文集, 题为《理性的公共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理性》。这个标题选得很不错, 因为公共领域作为相互之间理性交往的空间, 是我一生都在关注的主题。公共领域、话语和理性这三个概念, 在我的学术研究和政治生活中事实上占据着主导地位, 而任何一种纠葛都有着个人经验的根源。就我的兴趣发展而言, 有四种人生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1) 出生不久, 还在孩提时期, 我就接受了不同的痛苦的外科手术治疗--当然, 很多哲学家一生都有这样那样的病痛经历。(2) 上学之后, 让我记忆犹新的经验是由于残疾而导致交往上的困难和折磨。(3) 1945年是世界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在青年时代, 我深深受到了德国战后一代独特经验的影响。(4) 成年以后, 我一直都为战后德国社会的政治经验而深感不安, 战后德国社会的发展可谓步履蹒跚,慢慢才实现了自由化。请允许我按照上述顺序讲一讲我对于理论与生活历史之间联系的粗浅看法。 一 首先还是从我童年时期谈起。我出生后不久就接受了一次手术。我不认为这次手术会彻底动摇我对周围世界的信任。但这次手术 会唤发起依赖感, 也会让我认识到自我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到后来, 人的社会性无论如何都会成为了我从事哲学思考的出发点。有许多动物也是群居的。我们的近亲人猿就是生活在群体和家庭关系之中, 当然, 它们没有复杂的血缘系统, 因为只有智人才有。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 并不是什么社会生活形式。要想辨认出人的社会属性的特殊性, 就必须把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一种政治动物( zoon politikón) "仔细翻译一下: 人是一种在公共空间中生存的政治动物。进而言之: 人是一种动物, 由于他天生就处于一个公共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 因此逐渐形成了使他成为人的能力。如果从生理结构上比较一下新出生的哺乳动物, 我们就会发现, 没有哪种动物比人在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更加不成熟, 更加无助了; 也没有任何一种动物需要如此长时间地依赖家庭的庇护, 离不开与同类成员之间共同分享的公共文化。我们人类互相学习。但这只有在一个充满文化活力的公共空间中才有可能。 我五岁的时候, 又做了一次唇腭裂修复手术。这次手术给我留下了清晰的印象, 让我更加清楚地意识到一个人在内心深处对他人的依赖。至少, 这种感受让我在思考人的社会属性的时候, 把我引向了一些强调人的精神的主体间性的哲学观点, 也就是说, 把我引向了解释学传统--可以追溯到洪堡(W il.helm Humboldt) ; 引向了美国实用主义--可以追溯到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 和米德(GeorgeHerbertMead) ; 引向了卡西尔( Ernst Cassirer) 的符号形式理论和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 的语言哲学。 对于个人与他者之间相互依赖的直觉意识, 集中体现在"人在世界中的地位"这样一幅图景之中。这些范式一方面决定我们日常的自我理解, 但有时也为所有的学科明确了发展方向。我脑子里浮现的是这样一种主体性图景: 我们必须把它想象成一只手套, 只有向外翻过来, 才能看清楚主体间编织而成的网络结构。外在的东西表现在个别主体的内部。因为, 主观精神获得意义和内容, 有赖于彻底社会化的主体所分享的主体间的客观精神。个人面对他的社会环境, 并不像单纯的有机体面对自然环境那样--作为一种内在的东西, 他们渗透性地与陌生的外部世界区分开来。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的抽象对立只是一种骗人的假象, 因为新出生的有机体只有在接受了社会互动之后才能成为人。只有当他进入了张开双臂拥抱他的社会世界的公共空间之中, 他才成为一个人。我们的生活世界在内部共同拥有的一种公共性, 它既是内在的, 也是外在的。 所以, 成长过程中的人要想形成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内在生活核心的话, 就必须把自己外化在通过交往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当中。表面上的个人意识在他表达个人感受和内在冲动时也受到了公共思想中建立起来的文化网络的影响, 而这种公共思想是用符号表达并由主体相互之间所分享的。在今天的认知科学中, 笛卡尔式的单一意识观又一次复活了, 这一种单一意识是自我封闭的, 与其大脑和基因的有机基础保持着不透明的联系。这走上了一条歧途。 我始终不明白, 自我意识现象为何应当具有本原性。难道我们不是首先在他人的目光注视下才意识到自身的吗? 你是第二人称, 我是第一人称, 我们相互说话, 在你的目光注视下, 我不仅意识到我是一个鲜活的主体, 同时也意识到我是一个独立的自我。他人带有主体性的目光, 具有一种个体化的力量。 二 以上对我的研究范式做了较多说明, 我的研究在此范式中展开。我在这个框架内所阐述的语言哲学命题和道德理论, 可能受到了我在读小学时形成的两种特殊经验的启发: 一种是其他人不了解我, 另一种是他们用拒绝来回应我。 第一, 我清楚地记得, 我在课上或课间让别人了解我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 因为我鼻音很重, 吐词不清, 而对此我自己却毫无意识。我离开了家庭和熟悉的环境, 必须在陌生环境下证明自己。与人交流的失败, 把我的注意力引向了一直不太受到关注的符号世界的现实性上--对待这个世界, 我们不能像对待客观对象那样去加以把握。只有在失败的时候, 语言交往的媒介才会作为一个中间层面出现, 离开这样一个层面, 我们即便是作为个体也无法存在。我们始终都是处于语言元素当中。只有那些能说话的人, 才能保持沉默。仅仅因为我们天生就与他人紧密相连, 所以我们才会个体化。 哲学家们对于语言所发挥的这种团结力量似乎并不十分关注。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 哲学家们就把语言作为一种表现的媒介。他们研究的是我们表达客体和事实的命题的逻辑形式。但语言首先还是用于交往的, 在交往过程中, 每个人都要对其他人的有效性要求亮明"肯定"或"否定"的立场。我们使用语言, 更多地是出于交往目的, 而不是出于纯粹认知目的。语言不是世界的镜子, 而是为我们打开了进入世界的大门。事实上, 语言早就让我们用一种特定的方式来看待世界。语言里面一直都是有着世界观的。幸运的是, 我们通过特定语言接受的前知识并非一成不变, 否则, 我们在面对世界时以及与他人讨论世界时就无法习得新知识。这既适用于科学理论语言, 同样也适用于日常语言: 我们可以借助于我们的经验, 来重新修正谓语或概念的意思。 此外, 我在口头表达上的障碍, 也可以解释为何我一生都在坚信书面语言高于口头语言。书面语言掩盖了口头表达的瑕疵。我评价学生主要是根据他们的书面作业, 而不是根据他们在讨论课上的发言,虽然他们在讨论课上表现都很积极。正如你们看到的, 直到今天, 我依然回避在公众面前自由演讲, 因为我听力不好。我主要依靠书面表达, 应该说, 这促使我做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区分。在交往行为中,我们的态度是朴素的, 而我们在话语中相互交换理由, 用来检验已经成为问题的有效性要求。这就促使我们在毫无强制的情况下找出更好的论据。 第二, 这种看法帮助我对其他的经验做了理论思考--许多孩子在学校或路上肯定会有过这样的经历, 如果他们与众不同, 就会受到并无太多恶意的歧视, 从而造成一定伤害。今天, 全球化、大众旅游业、全球范围内的移民, 一句话, 随着世界观和文化生活方式越来越多元化, 我们所有人都会切身具有这种作为外来者遭到排斥和作为少数群体遭到边缘化的经验。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想象出, 对于外国, 自己是外国人; 对于陌生人, 自己是陌生人; 对于他人, 自己是他人。这样一种境况激起了我们的道德敏感性, 因为道德是由无数交往手段构建起来的保护装置, 离开道德, 交往过程中实现社会化的个体很容易会受到伤害。 一个人的个体化越是向内在发展, 他向外似乎就越是深深地卷入相互承认的关系网络之中。这个网络一方面非常紧密, 另一方面又比较脆弱。这样, 他也就面临着彼此拒绝承认的风险。平等尊重每个人的道德要求就是想消除这样一种风险。道德设计就是为了消除歧视和在相互认同的网络中包容被边缘化的人。共 同生活的规范在陌生人当中同样也可以建立起团结, 因为它们依赖的是普遍认可。要想发展这样一些规范, 我们就必须依靠话语, 因为道德话语允许所有相关者平等表达自己。它们督促所有参与者接受他人的视角。 三 以上所说的都是我孩提时代的私人主题。直到1945年这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时刻, 我们这一代人的阅历才有很大的拓展, 要不然肯定不会走向哲学和社会理论。我们日常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帝国本来是很正常的, 忽然一夜之间被揭发是病态的, 而且还犯下了滔天罪行。这样, 如何对待纳粹帝国的历史遗产, 就成了我长大后政治生活的基本主题。这种面对未来的兴趣实际上来源于对过去的考察, 针对的是在"共同体"和"社会"之间做出错误选择的生活条件上。正如布莱希特所说, 浮现在我眼前的是"友好的"共同生活形式, 既没有错过现代社会分化的益处, 也没有否认主体之间相互依赖与独立。 我16岁生日前的几个月,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1949年, 联邦德国成立。当年夏天, 我进入大学开始学习, 这期间又是四年过去了, 这四年正是我最敏感的青春期阶段。我出生晚是一种幸福, 一方面已经到了道德敏感的年龄, 可以一同参与推进历史转型; 另一方面又比较年轻, 还无法承担起政治责任。我们从来没有参过军, 所以无须为错误的立场或后果严重的政治错误承担责任。奥斯维辛集中营被揭发之后, 一切都有了两面性。我们的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原来多少还是正常的, 突然之间就被置于文明断裂的阴影之下。有我这样经历的人, 很容易就会从收音机里听到的纽伦堡审判过程中, 毫无保留地了解到战争的罪行。我们接受了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 的观点, 区分了集体罪行和集体责任。 这种心性今天遭到了许多人的批判, 变得根本就不值得褒扬了。无论是右翼自由主义的同龄人, 还是左翼的同龄人, 他们的反应模式都具有一种必然性, 而且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当时, 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的道德和政治认识, 与对思想方式的革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与面向西方的文化开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这一代人并不了解魏玛时代, 我们是在纳粹时代成长起来的, 所处的环境充满了媚俗文化和死亡崇拜。1945年之后, 大门被打开了, 我们知道了表现主义艺术、卡夫卡( Franz Kaf.ka) 、托马斯•曼( ThomasMann)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 , 知道了用英语写作的世界文学、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和法国左翼天主教义, 知道了弗洛伊德和马克思, 还有约翰•杜威( John Dewey) ,他的学生对德国的再教育影响深远。同时期的电影也传递给我们许多振奋人心的信息。现代主义的解放精神和革命精神通过孟德里安(Mondrian) 的建构主义绘画、包豪斯(Bauhaus) 建筑学派的几何风格和丝毫也不妥协的工业造型得到了充分的视觉展现。 对我来讲, "民主"是咒语, 而英国的自由主义不是咒语。我在当时的日常读物中对理性法传统的构成已经很了解了, 它与现代性的爆发精神和解放诺言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 我们作为学生在战后社会这样一个依然带有权威色彩的环境里觉得越来越孤立。社会精英以及先见结构保持了连续性, 这是阿登纳(Konrad Adenauer) 为了赢得广泛支持而不得不付出的政治代价, 但这种连续性具有麻痹作用。根本就没有什么断裂, 根本就没有什么个人的重新开始, 也根本就没有什么心性结构的转型--既没有道德更新, 也没有政治信念的回归。我和我在读书时结识的夫人一道, 都对政治彻底失望。20世纪50年代, 我们还能感受到德国大学带有精英主义和非政治色彩的自我理解, 以及民族主义与资产阶级--权贵阶层的反犹主义之间不幸的结合。而正是这些在1933年让我们的老师们在精神上失去了抵抗, 甚至投入了纳粹的怀抱。 在这样一种氛围下, 我那偏左的政治信念与我的哲学学业几乎没有什么瓜葛, 这两种思想空间在很长时间里一直都是分开的。直到1953年夏季学期的一个周末, 它们才发生了碰撞。那天, 我的朋友卡尔•奥托•阿佩尔(Karl Otto Apel) 给了我一本海德格尔新出版的《形而上学引论》。到当时为止, 海德格尔一直对我影响很大, 是我的一个榜样, 虽然只因为我是从遥远的角度来看他。我带着克尔凯郭尔的有色眼睛阅读了《存在与时间》。基础本体论包含着一种伦理学, 在我看来, 它所唤起的是个体的良知和实存的真实性。可是, 还是这个海德格尔, 未做任何修改, 也未做任何说明, 就出版了他在1935年的讲稿。从讲稿的用词当中, 可以看到作者对民族精神的偶像化。出人意料的是, "人民的此在"取代了每个个体的"此在"。这让我极为震惊。 "通过海德格尔反对海德格尔", 这是我之后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标题, 从中可以看出, 我还是海德格尔的忠实信徒。今天, 我们从引文的选择上依然可以看到, 海德格尔文本中究竟是哪些内容让我觉得愤怒。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 把对"创造性暴力"的英勇呼吁与宗教献祭联系起来导致灾难性后果--"对最深刻最广泛的没落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其次, 德国知识精英的柏拉图主义偏见也激怒了我: 用真正的思想贬低"理智", 想让少数人来垄断秘传真理。再次, 我也被反基督教和反西方的情绪所激怒, 它们真正反对的是西方启蒙思想所提出的平等的普遍主义。最后, 真正促使我提笔写下文章的, 还是因为纳粹哲学家否认和拒绝对集体屠杀的罪行承担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关于这一点, 当时还几乎没有人提及, 毕竟战争结束才八年。随后的争论中, 海德格尔把法西斯主义塑造为"存在的机缘", 而他的这一解释让我大跌眼镜。众所周知, 他把他那灾难性的政治错误当作是一种无法追究个人责任的"错误", 很轻巧地就抛到了一边。 四 后来的时间里, 我越来越清楚地发现, 把海德格尔、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 、恩斯特•容格(Ernst Jünger) 或阿诺德•盖伦(Arnold Gehlen) 这样的人物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激情。在他们看来,对大众和庸常的蔑视与对领袖个人的崇拜、对上帝选民的崇拜以及对超常的崇拜是联系在一起的, 与对闲言碎语、公共领域以及本真性的拒绝也是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强调沉默, 反对对话; 强调命令和服从的秩序, 反对平等和自决。就这样, 青年保守主义思想与民主潮流势不两立, 而民主思潮在1945年以后恰恰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毕业以后, 我开始尝试从理论的角度对阐明为何人们对不断受到破坏的民主化进程会彻底失望, 我发现, 这种"魏玛综合症"成了一种否定的关节点。我对政治倒退的担忧, 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都还是我写作的动因, 这集中体现在我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动笔的《公共领域结构转型》一书当中。 起初, 我是作为阿多诺的助手而成为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助教的。对我来说, 社会批判理论提供了一个视角, 有助于把美国、法国和英国民主制度的开端与民主在德国不断失败的过程放到一个更加广阔的社会现代化的语境当中加以考察。当时, 我们的政治文化还没有完全成型。从一定意义上说, 我们的民主制度是从外面移植过来的, 在当时根本还不可能在民众的头脑里扎下根来。很显然, 这样一种心性结构的转型无法在孤立的状态下完成, 也不可能用行政的强制手段创造出来。只有通过一种异常活跃且带有话语特征的公共意见的形成过程, 才能把这一过程推向前进。 所以, 我把我的理论兴趣集中到政治公共领域上。通过简单的互动就可以形成"公共空间", 这是一种普遍现象, 它激起了我的兴趣, 开始关注主体间性的神秘力量: 它把不同的东西统一了起来, 但又不会让它们雷同。从公共空间当中, 我看到了社会一体化的结构。在公共空间观念中, 最初展示出来的是一个遭到压制的共同体的兴衰特征。在现在社会条件下, 对于社会一体化而言, 民主共和国的政治公共领域特别具有一种症候性意义。也就是说, 复杂的社会从规范意义上讲只有通过公民之间抽象和合法的团结才能得到维持。相互并不认识的公民之间, 只有通过公共意见和意志的形成过程, 才能形成或重新形成一种脆弱的公共性。只要把握住政治公共领域的脉搏, 我们就可以诊断出民主政体的实际状况。当然, 教授们不仅仅是从观察者的视角出发研究政治公共领域的学者。他们同时也是公民。偶尔,他们也会作为知识分子积极参与本国的政治生活。我本人在20世纪50 年代就参加了和平抗议运动, 在60年代, 则被迫要对学生运动公开表明立场。在20世纪80、90年代, 我参与了一系列争论, 包括有关纳粹历史问题、公民不服从问题、德国重新统一的形态问题、第一次海湾战争、政治避难等。在过去十年间, 我主要就欧洲一体化和生命伦理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自从美国不顾国际法公然入侵伊拉克之后, 我一直在探讨后民族格局, 思考康德关于一种世界公民秩序的构想是否还有前途。我之所以提及这些事情, 是想由此进入我的结论: 我认为, 我从自己和别人的错误当中学会如何正确认识知识分子的作用。 无论是作为哲学家或是作为作家, 无论是作为社会科学家或是作为物理学家, 知识分子都应该公开使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 保持不偏不倚, 换而言之, 他们不能听命于任何一方。如果站在了某一方的立场上, 他们在表达的时候就应该意识到自己有可能会出错。他们应该把自己严格限定在对重大论题的讨论上, 掌握丰富准确的信息和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论据; 假如公开讨论的话语还差强人意, 知识分子就应该对它加以改进, 提高话语的水平。即便是从其他的角度来看, 知识分子的处境也是非常微妙的。假如知识分子不把自己的职业身份与公共身份严格区分开来, 他们就会在两个领域里显示出自己的权威。知识分子不能把他们用言语获得的影响当作获取权力的手段, 也就是说, 不能把"影响"同"权力"混为一谈。一旦进入公共行政部门, 知识分子也就不再是知识分子了。 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 我们很多人都是不合格的, 这一点并非让人感到意外。但这不会对衡量标准本身产生负面影响。知识分子, 总是和他们一样的人在斗争并宣布对方已经灭亡, 但有一点是决不允许的: 知识分子不能犬儒。 (翻译 符佳佳 校对 曹卫东 责任编辑 强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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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宗教
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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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838《维摩诘经》是敦煌发现的一卷高昌王国写经。本文首先考释了题记中所说的“清信女”为高昌公主,“父王”为高昌王麹文泰,“太妃”为麹文泰之母张太妃,“王妃”为麹文泰之妻张氏。接着论述了麹氏王族、高昌张氏家族与敦煌张氏家族的关系。最后肯定此卷写经是高昌公主和丈夫至敦煌探亲和拜佛时施入敦煌某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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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蒋庆的"王道政治"在过去一些年里,蒋庆一直在大谈"政治儒学"、"王道政治"、"儒教宪政",其目的据说是为了处理所谓"合法性问题"。在他看来,政治最根本的问题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或"政道"问题。而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被某些人奉为楷模的西方,这个问题都解决得不好,甚至存在严重危机。中国的问题据说是"合法性缺位"。为什么会出现"合法性缺位"问题呢?因为他认为,近百年来"中国固有文化崩溃,完全以外来文化--或自由主义文化或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中国的主导性文化,即僭越了儒家文化在政治与社会中的正统主导地位,偏离了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1} 西方的问题则是"合法性失衡"。在蒋庆看来,"西方政治由于其文化的偏执性格,在解决合法性问题上往往一重独大,从一个极端偏向另一个极端:即在近代以来是偏向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在中世纪则是偏向神圣合法性一重独大"。由于"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西式民主政治已变得"极端世俗化、平庸化、人欲化与平面化"。{2}有没有办法可以既解决中国的"合法性缺位"问题又解决西方的"合法性失衡"问题呢?蒋庆的答案是"有",那就是"王道政治"。"王道政治"当然并不是儒教政治的理想形态,因为如果进入"大同"世界,则"天下为公,讲信修睦,民免有耻,无讼去刑,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远近大小若一",根本不需要"王道政治"。然而,在依然存在权力支配的现实世界("小康之世"),"王道政治"不失为人类社会的最佳选择,它应该成为中国政治与西方政治的发展方向。{3}"王道政治"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王"字。儒家经典采取"音训"和"形训"的方式来阐释这个字的意义。从发音看,《白虎通德论》解释说,"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从字形看,孔子指出"一贯三为王";董仲舒则强调,"王道通三",他的解释是"三书而连其中,谓之王。三书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4}正是依据儒家经典,蒋庆断言,王道政治的合法性必须由三个组成部分,即天道合法性(超越神圣合法性)、地道合法性(历史文化合法性)和人道合法性(人心民意合法性)。人道合法性最容易理解,蒋庆把它定义为"以民意(人心归向)为根本"。地道合法性的基础是儒家的"大一统"说。蒋庆的解释是,各国的政治秩序必须遵循本国的文统、道统;在中国,就是必须遵循儒家的文统、道统。天道合法性最难理解。冯友兰曾指出,中国古代的"天"有五义,即物质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5}在写作《政治儒学》时,蒋庆似乎同意冯友兰的说法,但只强调"天"有四义,即主宰之天、意志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6}不管是五义还是四义,"天"的内涵都不清楚,很容易引起歧义。也许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歧义,蒋庆在最近的文章中把天道这种"超越神圣的合法性"解释为"道德"或"实质性道德"。{7}在2003年出版《政治儒学》时,蒋庆将人道合法性摆在首位,把它称为"王道政治第一义"。{8}不过在最近的文章中,蒋庆已将天道合法性移至首位,"其根本理据是:天与地和人相比,处在乾道'首出庶物'而为'百神大君'的主宰性优先地位,天与地和人之间不是平面化的对等关系或者说平等关系"。{9}"政道"层面的"王道政治"必须落实到"治道"层面上;否则它不免有点虚无缥缈。蒋庆建议,王道政治在"治道"上实行议会制,行政系统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乍听起来,这样的制度安排似乎与近世西方政治体制很相似。不过,蒋庆构思的议会却很不一样。议会实行三院制,每一院分别代表一重合法性。"通儒院"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由推举与委派的儒士构成,这些儒士必须对《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融会贯通。"庶民院"代表人心民意的合法性,由普选与功能团体选举产生。"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由孔府衍圣公指定历代圣贤后裔、历代君主后裔、历代历史文化名人后裔、历代国家忠烈后裔、大学国史教授、国家退休高级行政官员、司法官员、外交官员、社会贤达以及道教界、佛教界、回教界、喇嘛教界、基督教界人士产生。三院中每一院都拥有实质性的议会权力,法案须三院或二院通过才能颁行,最高行政长官与最高司法长官也必须由三院共同同意才能产生。{10}俞可平有句话现已传遍海内外,即"民主是个好东西"。{11}蒋庆虽然没有明说,但他一定确信"王道政治是个好东西"。蒋庆的理论自成一家,冲击性很强,迫使人们思考一系列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历史与现实的问题。既然蒋庆展开"政治儒学"研究、宣扬"王道政治"和"儒教宪政"不是纯粹出于学术兴趣,而是为了对症下药,"为中国未来的政治改革提供一个理论上可能的选择维度",并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政治困境,{12}这篇评论将集中讨论他把脉认定的"病症"以及他苦心孤诣下的"处方"。二、病症:合法性危机?蒋庆之所以围绕合法性做文章,是因为他假设存在合法性危机。姑且把合法性是不是政治最根本的问题放在一边,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任何政治体制都会面临合法性问题,因为没有一个政治体制会受到所有人全心全意的拥戴。例如,共和取代帝制后,有一批前清遗老遗少质疑民国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60年了,还有一些人认为它不具有合法性。但是,某些人质疑一个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并不构成合法性危机。那么,到底在什么意义上,蒋庆认为中国和西方的政治体制都面临合法性危机呢?对合法性可以作两种理解。规范层面上的合法性涉及政治权力的来源是否正当(rightful,justifiable);{13}实证层面上的合法性涉及政治制度是否有能力让人们相信现行体制对本国是最适当的体制。{14}很明显,实证层面上的合法性是个政治学问题。当人们普遍认为现行体制对本国不是最适当的体制时,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规范层面上的合法性则是个道德哲学问题。然而,如果道德哲学家(或以道德哲学家面目出现的政客)对某类政治体制合法性的否定不能影响生活于其中人们的想法与行为,他们的判断只具有学术意义,并不构成合法性危机。因此,归根结底,一种体制是否面临合法性危机要看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是否认为其权力来源正当,是否相信现行体制对本国是最适当的体制。用儒家的语言来说,判断是否存在合法性危机的关键在于"天下"是否"归往"。由是观之,中国存在合法性危机吗?蒋庆认为"中国政治合法性长期缺位"。无独有偶,西方主流舆论也一直坚称中国的政治体制缺乏合法性。这种说法反反复复说了几十年,现在几乎被当作铁板钉钉的事实。很多西方、港台的学术文章、新闻报道、政客演讲都把中国政治体制缺乏合法性作为推演他们"理论"的出发点。久而久之,中国内部也有人接受了这种观点。如果采取规范层面的合法性作为衡量尺度,蒋庆当然有理由认为,中国"合法性缺位"问题很严重,因为他所倡导的"王道政治"或"三重合法性"在当代都付诸阙如。问题是,蒋庆自己也承认,所谓"王道政治"是儒家以传说中三代圣王之治为原型建构起来的理想模型;三代以后,这种理想在现实中一直未能完全落实。换句话说,中国的"合法性缺位"问题由来久矣,至少已存在了两千多年。同样道理,如果在规范层面采用西方的合法性尺度,中国也一定存在合法性危机,因为中国的政治体制不符合熊彼特的"民主"标准,没有竞争性选举。{15}然而,如果以"天下归往"为尺度,局面就大不一样。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或中国出生、在西方工作的学者)就中国政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很多次大型问卷调查。最初,当有研究发现中国"天下归往"的程度很高时,西方学者的普遍反应是:被调查者不敢说实话。因此,其后的调查都加入了防止被调查者说谎的机制(如允许他们选择"不知道"或"不回答"),但每次调查的结果仍然一样。{16}有一段时间,得出这样结论的论文很难在西方学术刊物上发表,因为匿名评审人先入为主的偏见让他们毫不留情地"枪毙"了这些研究成果。{17}不过,铁一样的事实毕竟难以抵赖。现在,熟悉这个领域的学者几乎达成了一个共识:中国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程度相当高。{18}Bruce Gilley对72个国家在世纪之交的合法性进行了排序(见图1),这些国家共有51亿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83%。Bruce Gilley的合法性有两个维度:态度与行为。有关人民对政权态度的数据来源于"世界价值调查"(World Value Survey),有关人民的行为是否显示对政权支持的数据由三个指标构成,选举投票率,公民抗议中使用暴力的频率,以及所得税、利得税、物业税占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从图1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果只看态度维度,中国在72个国家中排列第二(8.5),大大高过美国(7.12)和印度(5.89)。应该说,Bruce Gilley设计的行为维度对中国不太公平,因为中国引入所得税的时间不长,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它进行五五分成;另外,中国还没有开征物业税;而这些制度安排与老百姓是否支持政权毫无关系。但即便如此,按照Bruce Gilley的行为指标,中国也在72个国家中排在第13位,大大高于许多所谓"民主国家"。{19}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在2008年出版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书名是《东亚怎样看待民主》。{20}该书涵盖了东亚八个国家或地区,书中所有个案研究都是基于全面的、严格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在所有问题中,有两个与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相关,即人们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度。{21}依据该书提供的数据,用这两个指标衡量,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大陆政治体制最接近"天下归往"的理想(见图2)。综上所述,中国似乎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合法性缺位"问题。蒋庆对西式自由民主制度(即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批评是,它"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这种批评似乎意味着蒋庆接受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法:西式自由民主制度享有"民意合法性"。只不过,蒋庆认为仅有这一重合法性是偏颇的、失衡的。但西式自由民主制度果真享有"民意合法性"吗?在欧美进行的民意调查中经常包括这样一个问题:"您是否满意民主的表现?"这些调查得到的结果往往是,在那些国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民众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22}由此,不少人得出结论,欧美国家享有"民意合法性"。不过,"您是否满意民主的表现"这种问题意义太含混,它可以被理解为第一,满意现任政府,第二,满意现行政治体制,第三,满意民主这种理想形态的政治体制,也可以理解为满意上述三种选择的任意组合。因此,它实际上是个类似"垃圾桶"的问题,没有太大意义,不必认真对待。{23}如果改问"您对政府有多大信心?"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在90个有调查数据的国家中,越南与中国高居榜首,人民对政府的信心最强,而大部分欧美国家就排到后一半去了,如美国排58,英国排68,法国排77,德国排87。{24}假如相当大一部分国民对政府没有什么信心,这种政治体制能有多大"民意合法性"?在西式自由民主制度中,代表民意的是经过选举产生的所谓"民意代表",即国会议员或议会议员。正如美国《新闻周刊》主编Fareed Zakaria指出的那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无数个民意调查中,当美国人被问及他们最尊敬哪些公共机构时,三个机构总是名列前茅,即最高法院、军队和联邦储备银行。这三个机构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不是选举产生的,不是所谓民意代表机构。恰恰相反,正是那个所谓民意代表机构--美国国会--在大多数民意调查中处于垫底的位置。{25}Fareed Zakaria说这番话是在2003年,而2010年4月18日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发表的最新民意调查报告《美国人民与其政府:不信任、不满意、愤怒以及党派积怨》再次证实了这个观察。它发现只有24%的美国人对国会的所作所为持肯定态度,高达65%持否定态度;国会的声誉仅比因金融海啸而搞得臭名昭著的银行与金融机构略高一点。{26}不仅美国的民意代表机构没有多少"民意合法性",在欧洲多数国家,情况也大同小异。图3依据"欧洲指标" (Eurobarometer) 2005调查数据绘制而成。{27}除了两个弹丸小国(只有50万人口的卢森堡和只有100万人口的塞浦路斯)以外,民众对象征暴力的警察比较信任,而对头戴"民主代议士"桂冠的所谓"民意代表"很不信任。在图中列举的29国中,对"民意代表"的信任度平均只有37%,虽然比美国要高一些,但还是十分低。而对警察与"民意代表"信任度的差距平均值为25.9%。在英国、法国、德国三大国,对两者信任度的差距更高达40% ~ 50%。如果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被大多数人认为不能代表民意,得不到大多数人的信任,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西式自由民主制度似乎并没有多大"民意合法性",更不用说什么"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了。与蒋庆批评西式自由民主制度过于"民主"不同,我认为这种制度的问题是不够民主。近代以来,"民主"二字之前平添了不少修饰词,如"自由"、"宪政"、"代议"、"选举"、"多元"等等,其目的都是为了限制民主。"自由"和"宪政"把大量与人们福祉息息相关的事物排挤到民主决策以外;"代议"将民主变成了几年一次的仪式,限制了普通民众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选举"实际上剥夺了大多数人的被选举权,使选举产生的体制不可避免地带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寡头"色彩、{28}或弗朗西斯科·圭恰迪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所说的"贵族"色彩;{29}"多元"则掩饰了经济、社会、政治资源分布严重不平等的现实及其后果。总之,加上这一系列修饰词后的民主是异化的民主、去势的民主、无害化的民主,是更多代表强势集团的民主,而不是代表广大民意的民主。{30}看来,断言中国"合法性缺位"、西方"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并不准确。三、"处方":王道政治?看病要对症下药。如果对病因诊断有误,所给出的药方难免效用不彰。这既有"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势"方面的原因。从"理"的角度看,如果中国的问题不是"合法性缺位"、西方的问题不是"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王道政治还应作为中国未来政治改革的一个选择吗?还应"作为人类政治理想来追求的政治"吗?{31}理想只有在具有现实可能性的情况下才值得追求,这就是罗尔斯所说的"现实的乌托邦"。如果理想在现实中完全没有可能实现,那不过是空想而已。上面已经提到,儒家先贤讴歌的"王道政治"是以"三代"圣王之治为原型建构起来的理想模型,而"三代"本身是东周时期生造出来的"古代黄金时代的代号",考古资料至今不能证明夏代的存在,只是传说而已。{32}且"三代"以后,按蒋庆的说法,这种理想在现实中一直未能完全落实。再好的理想,如果两千多年都无法实现,人们都有理由怀疑,它到底是不是仅为一个虚无缥缈的空想而已。人们更有理由质疑,如果这个理想在等级观念占主导的古代社会都实现不了,在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的现代中国怎么会有实现的可能?即使经过蒋庆的重新解读,以"三重合法性"为特征的蒋氏王道政治(或"儒教宪政")也未必是值得追求的"现实的乌托邦"。体现在制度安排上,蒋庆的"儒教宪政"由儒教宪法制(司法形式)、虚君共和制(国体形式)、议会三院制(议会形式)、太学监国制(监督形式)、士人政府制(政府形式)构成,其中他关于议会三院制设想较为成熟。一言以蔽之,"儒教宪政"是一种精英主义的构想;而且它不是一般的精英主义,而是儒士精英主义,或以儒士为核心的精英主义。{33}倡导这种精英主义必然是基于两个假设,第一,中国与西方现行体制都不够精英主义;否则就没有必要进一步倡导精英主义了;第二,只有(儒士)精英才能洞悉"政道",通晓"治道",代表"天道"与"地道";而广大人民群众没有能力洞悉"政道",通晓"治道",也没有能力代表"天道"与"地道"。但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先说他的第一个假设。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也许没有太多精英主义色彩,因为自50年代后半期起,他便开始探索如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即改变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后来这种探索也被叫做"反修防修"。{34}1957年,毛泽东提出,虽然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但"人的改造则没有完成"。{35}次年,在评论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时,他进一步指出,"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是不会自然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一定要从各方面妨碍这种平等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东西都必须破除,彻底破除。破了又会生,生了又要破"。{36}那时,他用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手段是搞整风,搞试验田,批判等级制,下放干部,两参一改(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其后,1963 ~ 1966年在全国城乡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但在他看来,这些措施都不足以打破"资产阶级法权",消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毛泽东于"文革"前夕发表的《五七指示》是他晚年的理想宣言,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憧憬的是一个逐步消灭社会分工,消灭商品,消灭工农、城乡、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这三大差别的扁平化社会,其目标是实现人们在劳动、文化、教育、政治、物质生活方面全方位的平等。{37}"文革"前期对所谓"走资派"的批判以及"文革"后期对"新生事物"(五七干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革命样板戏,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工宣队,贫宣队,赤脚医生,合作医疗,老中青三结合,工人-干部-知识分子三结合等)的扶持都可以看作实现他理想的途径。不过,经过八年"文革"后,毛泽东认为,靠一次"文革"还不能实现他的目标。在1974年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中,他透露出壮志未酬的感慨:"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38}这也成为他"继续革命"的理论依据。毛泽东逝世前,于1975年10月至1976年1月间又多次谈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他的结论是:一百年后还要革命,一千年后还要革命。{39}简而言之,由于毛泽东晚年一直致力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用种种方式促进人们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地位上的平等(当然"阶级敌人"除外),中国没有形成森严的等级制,新中国成立前遗留下来的"旧精英"与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新精英"都受到了抑制。然而,改革开放是以反对"平均主义"起步的。三十年过去后,亿万普通工人、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改善,但他们的政治地位却一落千丈。与此同时,在政治精英的扶持下,原来政治上处于底层的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重新回到社会上层,他们也利用手中的资源与知识向政治领域渗透。现在,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已形成某种三角同盟,并有刚性化的趋势。{40}各阶层政治地位的变化也反映到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上。在毛泽东激烈主导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文革"后期,工农兵成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主体,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工农代表超过一半。"文革"以后,工农人大代表的比重逐步下滑,从1975年四届人大的51.1%滑落到2003年十届人大的18.46%。2008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据说"一线工人和基层农民代表大幅增加",但工农代表具体占多大比例并不清楚。我们知道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与知识分子的代表现在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主体,约占三分之二。{41}至于全国政协,那更是个各路"精英"的俱乐部,它的2237位委员分别代表34个界别。虽然全国政协里也有 "全国总工会"和"农业界"的代表,但他们多为专职工会干部和农业专家,几乎没有普通工农的代表。{42}而西方的自由(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精英政体。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多数人统治的理论开始被广泛接受时,加塔诺·莫斯卡就提出了"统治阶级"理论,{43}维弗雷多·帕累托也提出了"精英理论"。他们预料,普选时代会产生一种幻觉,似乎人民成了统治阶级,但实际上,社会还是会由一批精英统治,而这批新精英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资产阶级份子。{44}不管他们出于什么动机提出"精英理论",欧美各国后来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证实了他们的预测。在自由民主制度下,民众参与的主要形式是选举。而在选举时,占有不同社会资源的人,参与的可能性非常不一样。大量跨国历年数据表明:占有资源越多,投票率越高;占有资源越少,投票率越低。换句话说,社会精英阶层比下层民众参与选举的频率高出很多。{45}不仅社会精英阶层投票更积极,绝大多数在选举中胜出的人也来自精英阶层。有关欧美各国政治精英的背景研究,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还不少,因为那时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思路影响比较大。60年代以后就比较少了,到当今已是凤毛麟角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在美国国会,众议院435个成员里面,至少有123个人是百万富翁,也就是435个里面有将近三分之一是百万富翁。在参议院100个人中,至少有50人是百万富翁,也就是一半。{46}说这些是百万富翁其实并不完全准确,因为这其中不少人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例如,2004年总统候选人克里,他的家庭资产达3.4亿美元。也许有人会说,美国国会中百万富翁多,那是因为美国百万富翁比较多。美国百万富翁的确是不少,但是百万富翁的数量绝对超不过人群的百分之一。由此可见,美国百万富翁是扎堆出现在政坛上。一位研究美国国会的学者Thomas Mann概括得好:美国国会议员绝对不是从一般老百姓里面挑选过来的。他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精英团体。{47}除了积极参与选举影响决策者的挑选或亲自出马担任公职以外,社会精英阶层也会不遗余力地用游说的方式影响政策决策过程。西方主流的"多元主义"试图说服大家相信,任何人都可以组成自己的团体,提出自己的诉求;无数个团体的存在使它们不仅可以有效制衡政府,而且能互相牵制、避免任何团体独大,从而形成多元政治格局。然而,实际情况是,代表精英阶层的特殊利益集团的能量比代表普通民众团体的能力大不知多少倍。{48}政治参与的不平等导致各阶层的政治影响力严重不平等:精英阶层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下层民众。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选战正酣时,普林斯顿大学Larry M. Bartels教授出版了一本题为《不平等的民主》的专著。{49}当时有报道说,奥巴马也读到了这本书。{50}这本书分析了第101、102、103三届国会期间,参议院决策对不同收入群体诉求的回应性。它发现,参议院对高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最强;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次之;对低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最低,甚至是负的,意味着对他们的利益是有害的。这种回应性的差异在三届参议院的情况大同小异。有人也许会说,美国是两党制。如果一个党嫌贫爱富的话,另一个党会平衡这个政策偏向。事实证明这个想法是虚幻的。共和党和民主党这两个党有没有差别呢?的确有。共和党更倾向于富人,但民主党对穷人也不客气;两个党对穷人的回应性都是负的。很显然,这两个党是有差别,但是差别不太大,都是以代表精英阶层利益为己任。{51}西方自由(资本主义)民主过于精英主义,这恐怕是它"民意合法性"不高的根本原因。如果中国和西方的政治体制已经具有很强的精英主义色彩,人们不禁要问,蒋庆倡导进一步强化精英主义到底是有助于实现"政道制衡",还是会加剧他所担心的政治结构失衡呢?再看蒋庆的第二个假设。精英或大儒能够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吗?这首先要看"超越神圣的合法性"的内涵是什么?如果它是指抽象的"实质性道德",所谓"实质性道德"是普世价值吗?蒋庆似乎并不承认普世价值或"全球伦理",那么它只能是"本土伦理"。{52}问题是,用蒋庆否定"全球伦理"的论证方式,人们也可以论证儒家伦理只是中国本土伦理的一支,而不能垄断本土伦理,尤其是在当代中国,否则就犯了与"西方中心论"一样的"儒家中心论"的错误。如果儒教不能垄断本土伦理,成立一个"通儒院"来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本身似乎就没有什么"合法性"。哪怕接受本土伦理等同于儒家伦理,回顾中国儒学史,人们也会从另一个角度对大儒能否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产生疑问。蒋庆本人对"政治儒学""心性儒学"("新儒学")与"政治化的儒学"做过区分。在他看来,未能开出新外王的"新儒学"不过是"诱人玩赏的无谓光景",而且它还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53}他对"政治化的儒学"的批评更严厉,指责它"完全放弃了对崇高价值理想与未来大同希望的终极关怀,丧失了批判现存体制与自我批判的能力,与现实统治秩序彻底一体化,异化为纯粹的意识形态,沦为完全为现存体制与统治者利益辩护服务的政治工具"。{54}在儒学发展史中,汉代的儒生曾把儒学神学化,弄得儒学乌烟瘴气、鬼话连篇。魏晋期间,士人又"大畅玄风",把儒学玄学化。隋大业年间引入科举考试制度,在随后的1300年间,儒学则成了一代又一代儒生出人头地、进入仕途的"敲门砖"。汉语中流行的说法,如"满嘴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假道学"之类不就是基于对儒士们言行不一的观察吗?中国历代贪污猖獗,那些贪赃枉法之徒不都曾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儒士吗?一部《儒林外史》让我们看到多少唯唯诺诺、蝇营狗苟的儒士?其实,大儒也概莫能外。野史中非议理学大师朱熹的记载未必完全没有依据。{55}而抗日战争期间,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中"三巨头"汉奸之一的王揖唐就是一位满腹经纶的"国学大师"。他一边配合日本人在华北大搞"强化治安运动"屠杀和残害抗日民众,一边开办"国学院",举办幼儿国学训练班,把国学当成奴化灌输的工具。以研究儒家出名的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史研究室主任郑家栋大概也够得上"当代大儒"的称号,而2005年他却因涉嫌偷渡六位女子出国而被捕判刑。{56}虽然事后有人说,郑家栋犯罪与儒学无关,问题是事前人们如何能辨别哪些儒士是真儒士、哪些儒士是伪儒士呢?如果蒋庆对"心性儒学"与"政治化的儒学"的批评成立,如果儒学确曾在很长的时间里步入歧途,如果相当多的儒生言行不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仅凭熟读《四书》、《五经》,儒士就有把握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呢?是不是有必要对儒士进行甄别,像以前区别真伪"马克思主义者"一样,对真伪儒士进行考察?谁又有资格来实施这种甄别呢?如果未经筛选的儒士不能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他们与其他文化精英能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吗?这就涉及到对"历史文化"的理解了。"文化"这个概念很难定义。早在1952年就有两位学者收集了164个不同的定义。{57}蒋庆所说的"历史文化"应该是指 "历史文化传统",亦即世代相传的社会价值系统的总和。如果的确如此,这种历史文化传统应该既包括经典记载的、由社会精英传承的"大传统",也包括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的、口口相传的"小传统"。{58}这里我们不必去纠缠"大传统"与"小传统"到底哪一方决定另一方。但可以肯定的是,两者都是活的、随时代变化不断演变;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补互动。不过,蒋庆似乎有将"历史文化传统""本质化"(essentialization)的趋向,好像它是一部先贤早已写就的"天书",只有掌握"密码"的儒士和文化精英才能解读。但是,如果"历史文化传统"是活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总和,它的解读就应该有普通民众参与,不能成为儒士与文化精英的禁脔。上面从"理"的角度讨论王道政治"可欲性",现在转向"势"的角度讨论王道政治的"可行性"。蒋庆很清楚,要在中国实现王道政治或儒教宪政,"最起码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配合:一是以儒教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在中国社会全面复兴,二是中国朝野自发形成具有共同儒学信仰与行动意识的规模巨大的"士群体",三是'孔孟之道'入宪"。{59}他同时又乐观地断言,"这三个条件在将来的中国不是不可能实现的"。{60}这里,也许谈 "可能性"(possibility)不如谈"或然性"(probability)。当然,谁也不能完全排除实现这三个条件的可能性;不过,儒教回到正统地位、成为"王官学"的几率似乎很低。贝淡宁(Daniel A. Bell) 对中国的观察是"几乎没有任何人真正相信马克思主义应该是思考中国政治未来的指导原则。"{61}如此说来,相信儒教应该是这种指导原则的人恐怕更少。我借助"百度指数"来支持这个判断,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的直觉。"百度指数"是以百度网页搜索和百度新闻搜索为基础的海量数据分析服务,用以反映不同关键词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的"用户关注度"和"媒体关注度",它能直接、客观地反映社会热点和网民兴趣。{62}图5(A)对比互联网用户对三个关键词"儒教思想"、"自由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关注度。它告诉我们,2006年以来,网民对"儒教思想"的关注度一直大大高于对"自由主义"的关注度;而网民对"毛泽东思想"的关注度又一直大大高于对"儒教思想"的关注度,这反映在对三个关键词搜索量的均值线上,三者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图5(B)换了三个相关的关键词"孔子"、"胡适"、"毛泽东"。从"用户关注度"的分布上看,图5(B)与图5(A)大同小异:中国"自由主义"的旗帜"胡适"一直被压在底下(如果用"李慎之"换"胡适",则会低到看不见的位置),儒家老祖宗"孔子"稳居第二,而"毛泽东"则高高在上。2010年初,"孔子"突然大热,一度超过"毛泽东",这是因为电影《孔子》正在上映,而不是因为趋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如果用"Google搜索解析"分析这些关键词的搜索量,结果也是一样的。这说明,儒学的确复兴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将成为享有独尊地位的意识形态。因此,实现王道政治或儒教宪政恐怕并不是一个"现实的乌托邦"。四、结语:中华社会主义民主蒋庆主张精英政治、"圣贤政治",是因为他从根本上否定政治上人人平等。他确信,"人在现实的道德层面......差别非常大,有圣贤凡人与君子小人之别,并且这种道德的差别具有政治统治的意义"。{63}这意味着,他完全接受"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篇》),"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上》)这些论断。大概任何论辩都不足以动摇他这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其他主张政治儒学的学者未必走得像蒋庆那么远。如在论证精英政治必要性时,白彤东似乎并不否认圣贤与凡人在参政潜能上的平等;他强调的则是一般民众(包括今天大多数的白领、"小资"、或中产阶级,比如科研人员、工程师、医生、金融业人员、教师等等)没有时间、精力、兴趣或能力参与国家治理。{64}不过,如果是因为凡人没有机会实现他们的参政潜能,大可不必拥抱精英主义,更重要的事情是创造制度条件,让人民大众把参政潜能发挥出来。在我看来,"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实现"六亿(十三亿)神州尽舜尧"的制度条件。限于篇幅,本文不可能详尽地讨论什么是"中华社会主义民主"的理念。我只想指出,这里"社会主义"是中国在过去六十年实践里左一脚、右一脚不懈探索的那种社会主义,{65}是全球进步力量在过去一个多世纪的理论争辩中不懈探索的那种社会主义;{66}"民主"必须超越"选主",用商议、抽签、现代电子互动技术促进广泛的大众参与,并把参与范围从政治领域扩展到包括经济在内的其它领域;{67}"中华"则意味着它比"儒家社会主义民主"更具包容性,在文化上植根于"多元一体"、革故鼎新的中华文明(不仅仅是汉文明,更不仅仅是儒家思想)之上。"中华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是实现"大同",而不仅仅是"小康"。即使按蒋庆的说法,王道政治对"大同世界"也是不适用的。假设我们借用蒋庆的用语,这里"社会主义"是天道(超越神圣的合法性),"民主"是人道(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中华"是地道(历史文化的合法性)。这种具有三重合法性的模式是不是一个比王道政治"更现实的乌托邦"呢?【注释】 {1}蒋庆:《儒教宪政的义理问题与议会形式:回应贝淡宁教授对"议会三院制"的批评》,未刊稿,第3页。{2}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儒教宪政"的义理基础与"议会三院制"》,未刊稿,第6页。{3}蒋庆:《王道图说:"儒教宪政"的义理基础与"议会三院制"》,未刊稿,第12 ~ 13页。{4}蒋庆:《政治儒学》,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2 ~ 205页。{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55页。{6}蒋庆:《政治儒学》,第206 ~ 207页。{7}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儒教宪政"的义理基础与"议会三院制"》,未刊稿,第11页。{8}蒋庆:《政治儒学》,第205页。{9}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儒教宪政"的义理基础与"议会三院制"》,未刊稿,第3页。{10}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儒教宪政"的义理基础与"议会三院制"》,未刊稿,第14 ~ 16页。{11}闫健:《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Keping Yu,Democracy is a Good Thing: Essays on Politics, Society, and Culture in Contemporary China,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8.{12}蒋庆:《"儒教宪政"主题参考文稿缘起》,未刊稿,第1页。{13}Rodney Barker, 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the Stat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0,p. 11.{14}Seymour Martin Lipset, Political Man: The Social Bases of Politics, (2nd ed.)London: Heinemann, 1983, p. 64.{15}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在19世纪以前,绝大多数人理解的民主,是与抽签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选举。不管是民主的拥护者,还是反对者,他们都是这样理解的。变化发生在19世纪。从19世纪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民主与选举联系起来。最终把民主与竞争性选举连在一起,是1942年熊彼特出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这本书以后。 在这本书中,熊彼特辩称理想的民主是不可能实现的,能够实现的民主就是两个或几个精英集团之间的竞争。他把竞争性选举称之为"民主",其实与民主的原意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他的理论能够被资产阶级接受。此后,经过几代人的包装,熊彼特的概念就变成当代西方社会所谓"民主"的根基。与此同时,这套东西也被第三世界(包括中国)的很多人不由自主地接受下来,变成了天经地义的神物。{16}Jie Chen, Yang Zhong, Jan Hillard, "Assessing Political Support in China:Citizens' Evaluations of Governmental Effectiveness and Legitimacy,"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6, No. 16 (November 1997), pp. 551-566; Shi Tianjian, "Cultural Values and Political Trust: A Comparis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aiwan," Comparative Politics, 33, 4, (July, 2001), 401-419; Tang Wenfang, "Political and Social Trends in the Post-Deng Urban China: Crisis or Stability?" The China Quarterly, 168 (2001), pp. 890-909; Chen Jie, Popular Political Support in Urban China, Washington, D.C.: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2004; Li Lianjiang, "Political Trust in Rural China," Modern China, Vol. 30, No. 2 (Apr., 2004), pp. 228-258; Wang Zhengxu, "Political Trust in China: Forms and Causes", in White, Lynn (ed.),Legitimacy: Ambiguities of Political Success of Failure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Singapore: World Scientific, 2005; Tang Wenfang, Public Opinion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Joseph Fewsmith, "Assessing Social Stability on the Eve of the 17th Party Congress," China Leadership Monitor, 20 (2007),1-24; Shi Tianjian, "China: Democratic Values Supporting an Authoritarian System," in Yun-han Chu, Larry Diamond, Andrew J. Nathan, and Doh Chull Shin (eds.), How East Asian View Democrac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209-237; Bruce Gilley, "Legitimacy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 Case of China,"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Vol. 41, No. 3 (2008), pp. 259-284; Bruce Gilley, The Right to Rule: How States Win and Lose Legitimac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9. {17}如史天健一篇题为 "Establishing Evaluative Criteria: Measuring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Political Support in the PRC"的论文从未公开发表。{18}Heike Holbig, Bruce Gilley, "In Search of Legitimacy in Post-revolutionary China:Bringing Ideology and Governance Back In," GIGA Working Papers, No. 127 (March 2010),p. 6.{19}Bruce Gilley, "The Meaning and Measure of State Legitimacy: Results for 72 Countries,"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Vol. 45(2006), pp. 499-525.{20}Yun-han Chu, Larry Diamond, Andrew J. Nathan, and Doh Chull Shin (eds.), How East Asian View Democracy.{21}对于台湾地区,这是指对台湾当局与县市政府的信任度。{22}见Comparative Study of Electoral Systems历次调查的数据,http://www.umich.edu/~cses/resources/results/CSESresults_SatisfactionWithDemocracy.htm.{23}Damarys Canache, Jeffery J. Mondak, and Mitchell A. Seligson, "Meaning and Measurement in Cross-National Research on Satisfaction with Democracy," 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Vol. 65, No. 4 (Winter, 2001), pp. 506-528.{24}http://www.jdsurvey.net/jds/jdsurveyActualidad.jsp?Idioma=I&SeccionTexto=0404.{25}Fareed Zakaria, The Future of Freedom: Illiberal Democracy at Home and Abroad, New York: W. W. Norton, 2003, p. 241. {26}Pew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People & the Press, "The People and Their Government:Distrust, Discontent, Anger and Partisan Rancor," April 18, 2010, http://people-press.org/reports/pdf/606.pdf.{27}其网址是http://essedunet.nsd.uib.no/。{28}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4卷,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19页。在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框架中,选举是寡头政治的特征,与民主毫无关系。{29}John P. McCormick, "Contain the Wealthy and Patrol the Magistrates: Restoring Elite Accountability to Popular Government,"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100, No. 2 (May 2006), pp. 149-150.{30}王绍光:《警惕对民主的修饰》,载《读书》,2003年第4期。{31}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儒教宪政"的义理基础与"议会三院制",未刊稿,第11页。{32}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33}其他倡导政治儒学的学者似乎都主张某种精英主义。见Daniel A. Bell, Beyond Liberal Democracy: Political Thinking for an East Asian Contex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6, pp. 152-179; 康晓光:《中国归来:当代中国大陆文化民族主义运动研究》第四章,新加坡:世界科技出版社2008年版;白彤东:《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教政治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6 ~ 65页。但贝淡宁(Daniel Bell)和白彤东似乎并不强力倡导儒士精英主义。{34}胡乔木:《毛主席在追求一种社会主义》,载《胡乔木传》编写组(编):《胡乔木谈中共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0 ~ 72页。{35}毛泽东:《对〈这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一文的批语和修改》(1957年9月15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36}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简本)》,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2000年版,第40 ~ 41页。{37}毛泽东:《对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报告的批语》,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38}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13页。{39}中共中央:《中共中央通知:毛主席重要指示》(中共中央1976年四号文件),1976年3月3日。该文件根据毛泽东1975年10月至1976年1月多次重要谈话整理,并经毛泽东审阅批准。{40}康晓光:《未来3 ~ 5年中国大陆政治稳定性分析》,载《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3期,第1 ~15页。{41}孙承斌、田雨、邹声文:《更多新面孔"亮相"中国政治舞台: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特色评析》,新华社北京2008年2月28日电,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2/28/content_7687622.htm。{42}全国政协官方网站:《中国政协的构成》,2008年12月19日,http://www.cppcc.gov.cn/page.do?pa=402880631d247e3e011d24ad4ee60072&guid=4625e9e517e64bddac0d3ea06e09fb8f&og=402880631d2d90fd011d2de66e59027e。{43}加塔诺·莫斯卡:《统治阶级》,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44}维弗雷多·帕累托:《精英的兴衰》,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8 ~ 59页。{45}王绍光:《祛魅与超越:反思民主、自由、平等、公民社会》,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第227~ 233页。{46}Sean Loughlin and Robert Yoon, "Millionaires populate U.S. Senate: Kerry,Rockefeller, Kohl among the Wealthiest", CNN Washington Bureau, June 13, 2003,http://www.cnn.com/2003/ALLPOLITICS/06/13/senators.finances/; Paul Singer, Jennifer Yachnin and Casey Hynes, "The 50 Richest Members of Congress," Roll & Call, September 22, 2008, http://www.rollcall.com/features/Guide-to-Congress_2008/guide/28506-1.html?type=printer_friendly.{47}"Millionaires Fill US Congress Halls," Agence France Presse, June 30, 2004,http://www.commondreams.org/headlines04/0630-05.htm.{48}王绍光:《祛魅与超越》,第241 ~ 242页。{49}Larry M. Bartels, Unequal Democracy: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New Gilded Age,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2008.{50}Mark Murray, "Obama Blasts GOP for Ignoring Economy", MSNBC, September 3, 2008,http://firstread.msnbc.msn.com/archive/2008/09/03/1334964.aspx. {51}Larry M. Bartels, Unequal Democracy, pp. 260-270.{52}蒋庆:《政治儒学》,第341 ~ 358页。{53}蒋庆:《政治儒学》,第18 ~ 23页。{54}蒋庆:《政治儒学》,第109页。{55}宋人叶绍翁的《四朝见闻录》指责朱熹:"虐待老母,不孝其亲;与尼偕行,诱之为妾;开门授徒,厚素来;四方馈赂,动以万计。" 其中"不孝其亲"是指朱熹有好米不给母亲吃。朱熹承认自己"私故人财"、"纳其尼女"等等数条,说"深省昨非,细寻今是",表示要悔过自新。洪迈《夷坚志》也记录了朱熹的虚伪与小心眼儿。{56}龙灿:《"学者蛇头"郑家栋》,载《三联生活周刊》2005年第25期。{57}Alfred Kroeber and Clyde Kluckhohn, Culture: 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52.{58} "大传统"与"小传统"是美国芝加哥大学人类学教授罗伯特·雷德菲尔德在《乡民社会与文化》一书中提出来的,见Robert Redfield, 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 An Anthropological Approach to Civiliza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6。{59}蒋庆:《儒教宪政的监督形式:关于"太学监国制"的思考》,未刊稿,第30页。{60}同上。{61}Daniel A. Bell, China's New Confucianism: Politics and Everyday Life in a Changing Socie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22.{62} "Google搜索解析"提供类似的服务。{63} 《王官学、政治保守与合法性重建:〈南都周刊〉蒋庆专访》,http://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25&ID=7051&page=1。{64}白彤东:《旧邦新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三章《一个儒教版本的有限民主:一个更现实的乌托邦》。{65}王绍光:《坚守方向、探索道路: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六十年》,载《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66}例如"现实乌托邦项目"(The Real Utopias Project),http://www.ssc.wisc.edu/~wright/RealUtopias.htm。{67}参见王绍光:《祛魅与超越》;王绍光:《民主四讲》,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版。 王绍光: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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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当下我国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诉讼成本过低。法院目前采纳的诸多审判管理具体措施,固然有保证司法公正和便民利民的追求和效果,客观上也有刺激诉讼消费的作用,因此很难真正缓解“案多人少”,并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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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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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人从来没有,也十分反感把突尼斯人民的革命称为“茉莉花革命”,因为本·阿里在1987年发动的推翻前总统哈比卜·布尔吉巴的不流血政变就被称为“茉莉花革命”,对于现时的突尼斯人来说,那次政变是一个讽刺,更是一种耻辱,他们更愿意将自己的行动称为“尊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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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性代表也许不是选举产生的,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公共控制,他们为公众服务的独特方式彰显其民主效用及必要性,因此具有很强的民主正当性。如果人民充分占有信息,公民大会可以很好地标示人民会如何处理特定议题;在很多领域,其标示效果比民选代表之间达成的共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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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作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重要的文艺形式全面进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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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是小津安二郎的生日也是忌日。生与死被安排在同一天,上天仿佛要为他的生命涂抹上浓重的东方色彩,一如佛教所说的轮回,一如小津电影中的宿命。这个圆圈的时间是60年,小津在他刚满60岁的那一天去世,正好一个甲子,刚满一辈子。生与死如此传奇,小津的电影却深深浸透在日常生活中。这个终生未婚的导演,却用一生的时间重复一个题材--家庭。在拍摄家长里短、婚丧嫁娶之余,小津始终讲述着一个主题--家庭关系的崩溃。小津找到了他观察日本人生活的最佳角度,家庭是东方人构筑社会关系的基础。在小津的53部长片中,崩溃中的日本家庭都是影片所要表现的主要部分。不要走太远,原来日本就在榻榻米上,世界也在榻榻米上。在这样的电影之旅中,小津用他连绵不断的讲述,创造了黑泽明所讲的日本电影之美,直到成为所谓东方电影美学的典范,让侯孝贤回味,让维姆·文德斯顶礼膜拜,让一代又一代导演获得精神力量。扎根世俗生活,表现普遍经验1903年12月12日,小津安二郎出生在东京深川一户中等人家,父亲是做肥料生意的商人,在10岁的时候小津随母亲搬到父亲遥远的故乡,在乡下接受教育。他的父亲却留在东京做生意。可以说,在小津10岁到20岁的成长中,父亲一直是缺席的。在母亲的袒护下他可以为所欲为,小津称自己的母亲为"理想的母亲"。但当他到了创作的成熟期又将父亲的形象理想化,如《晚春》、《东京物语》等。拍摄于1949年的《晚春》是我最喜欢的小津电影。故事讲述一个已经过了婚龄的老姑娘和年迈的父亲一起住在镰仓。她没有婚姻的打算,觉得能照顾孤苦的父亲,和他相依为命就好。父亲觉得自己耽误了女儿的青春,考虑要续弦。女儿知道父亲要再婚就决定嫁人离家。结婚后,家里只留下了根本没有打算要续弦的父亲。从这部影片开始,小津的作品表现出一种平衡的灵韵,极少的人物构成,简洁有力的场面调度,使小津的电影具有了某种抽象色彩,极度具体又极度抽象,这是小津电影的奇迹。公认最能完整表现小津电影美学的作品是拍摄于1953年的《东京物语》。故事讲一对住在外地的年迈的夫妇到东京看各自成家的儿女。孩子们太忙,没时间招待老人,就想了一个办法,将两位老人送到热海玩,表面上是在尽孝,实际上是打发老人。老母亲去世后,孩子们回来奔丧像是在完成任务,匆匆来匆匆去,只留下孤独的老父。小津在《东京物语》获得《电影旬报》10大佳片第二名后说:"我试图通过孩子的变化来描绘日本家庭制度的崩溃",接着他说这是他最通俗的一部作品。小津的影片扎根世俗生活,始终表现人的普遍经验。摄影小工出身的高产导演1921年,小津高中毕业后在乡下当了1年小学代教,然后回到东京。他的叔叔介绍他和松竹公司的经理认识,这样小津很快进了著名的松竹电影公司工作,一干就是45年。小津是典型的片厂培养的导演,他从搬器材的摄影小工干起,1年后就升为助理导演,又过了1年升为导演。这中间有他付出的努力,也可见他的编导才华。小津的处女作是1927年根据美国电影改编的1部古装戏《忏悔之剑》,事实上他并没有看过该片,只是在电影杂志上读到了这一故事。今天这部黑白默片的底片、拷贝和剧本都已不在,我们无法了解影片的具体情况。总之小津从此踏上了导演之路。不可想象,小津在1928年拍了5部电影,1929年拍了6部电影,1930年拍了7部电影。这比法斯宾德还要"猛"很多。从1929年的《突惯小僧》(《小顽童》)开始,小津已经找到了他日后一惯的主题--家庭,以及家庭的社会性延续,如学校、单位、公司等。从1930年开始,小津的电影语言越来越简朴,他放弃了当时默片惯用的技巧性剪接,如溶、淡等,在商业性的创作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电影方法。1932年,小津拍出了他的第一部杰作《我出生,但......》。这部黑白默片表现一个工薪阶层家庭中的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发现他们敬爱的父亲竟然在老板面前点头哈腰,但在学校里,老板的儿子在哥俩面前连鬼都不如。哥俩绝食抗议,但最终觉得老板好像真的很牛。这部影片结合了小津电影美学的各个要素,通过小孩子的视角阅读了日本社会森严的阶级结构。在两个小孩儿失去纯真的时候,电影不再是单纯的喜剧。这部电影获得了当年《电影旬报》10大佳片的第一名。1936年,小津拍摄了他的第一部有声片《独生子》;1958年,小津拍摄了他的第一部彩色片《彼岸花》。他是那种见证了电影技术成长的导演,在漫长的电影生涯中不会被技术征服,也不会被技术淘汰。他始终专注于自我电影世界的建立,他创造了一种电影,用以表达他对世人的看法。以极简模式成就东方电影之美小津电影的高贵品格在于他从不夸张和扭曲人物的处境,而扭曲和夸张人物的处境直到今天都是大多数电影的通病。和他的日本同行相比,他既不像老年的木下惠介那样对家庭抱有浪漫的幻想,也不像成濑已喜男那样毫无保留地批判家庭。小津始终保持着一种克制的观察而非简单的情绪性批判。小津的立场是审慎客观的,因此会有人不喜欢他的作品,说他太温和、太中产阶级。尽管日常生活中的日本并不是一个真正克制、真正宁静的民族,但这些美学品格依然是小津的诚实理想。小津在整个导演生涯中,都热衷于使用一种镜头--一个人坐在榻榻米上的高度所摄得的镜头。不论室内或室外,小津的摄影机总是离地高约3尺,很少移动。但他用很少的移动突然间穿过他在此之前营造好的静止世界,产生一种神秘不安的气息。这些都是小津招牌式的镜头语言,他的中国追随者侯孝贤其后也一样,两位大师的电影语言都来自他们的人生哲学--静止中的观察,实际上是一种倾听的态度,是一种尊重对象的态度。画框也是小津最重视的形式依托,他在拍片之前,都要用铅笔画出每一个分镜的草图。小津的机位很低,这些都显示小津想获得一种绘画意义上的平衡感。小津给他的电影方法以严格的自我限定,一种极简的模式。他绝不变化,坚定地重复着自己的主题和电影方法。这形成了小津电影的外观,成为人类学意义上的写作,成为日本民族的记忆,成为日本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他的克制、在形式上的自我限定却也是大多数东方人的生活态度,于是有了小津电影之美,有了东方电影之美。小津的电影方法不煽情,而是敏锐地捕捉感情,他限制他的视野,但能看得更多;他局限他的世界,以便超越。比起普通的电影,小津电影中的故事要少得多。而所谓故事,看起来往往只是一些闲情散景。小津的53部影片中有25部是著名编剧野田高悟和小津合作的,《早春》之后的8部作品都是在野田乡下的寓所里,在两人一起散步、喝酒、争论中完成的。小津的电影世界,给你极少,又给你极多。1963年12月12日,小津安二郎因癌症而死。他在去世后多年才获得了国际性的声誉。他当然不会在乎这些,他的墓碑上无名无姓,只刻有一个大大的"无"字,他早参透了人生。1999年我第一次到日本,我的监制市山尚三带我去镰仓丹觉寺看小津的墓。我们点了香,敬了酒,送上花。鞠躬的时候闻到淡淡的香味,我相信空中缭绕的一定是所谓小津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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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片《铁西区》拍摄的城市沈阳从1934年开始在日军占领期间开始发展工业。铁西区是沈阳重工业中心,军工企业林立,曾经是沈阳最富裕的地方。90年代后计划经济消退,军工需要降低,铁西区开始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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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警惕跨国资本,加大劳工保护的呼声渐涨,人们开始更多地反思资本的破坏面,希冀在更好地利用它的同时,减少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作者以富士康为例,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当前的这种新型跨国资本正在生成一种“逐底竞争”的全球工厂体制和一种军事化的管理模式,并对这种体制和模式的运行逻辑给予了细致入微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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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民宣言〉看似以「弱小民族」作为立场,矛盾地既批判、又捍卫「民族」的「自决权」,其中的吊诡之处,是铲除了历史过程中的整个列宁的「民族自决」范畴与其历史意义,以及台湾反殖民运动当中的具体实践。应该说,〈贱民宣言〉既恨又爱、既撇嘴又想要的「民族自决」(以及与其共构的整套文明社会进步观的欺罔性)正是威尔逊原则在21世纪的具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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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没格调的匆忙如今笼罩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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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在他早期的一部短篇小说《Lobenicht的塔》(1924年)中描写道:1787年初夏,写作《实践理性批判》的康德在思路上陷入困境,感到“他的思想总是不能统一”。但是,这天,当他凭依南窗,眺望到Lobenicht教堂的尖塔时,康德突然被Lobenicht塔的美感动了。郭沫若写道:“撤去了内外藩蓠的美,无关心的美,美的洪流超荡了时空的境界;康德教授敬虔地立在窗前,连他自己的身心都融化在白光里面了。”于是他便萌生了写作《判断力批判》的构想。[1] 在《判断力批判》书中,康德总结并综合了以休谟、柏克等人为代表的英国经验派美学和以鲍姆嘉滕等人为代表的欧陆唯理派美学思想,确立了德国古典美学的基础。黑格尔说,康德构成了美学的真正出发点。不仅如此,如本文将要阐明的,更重要的是,康德美学从“美的分析”到“崇高的分析”,从纯粹美到依存美,从趣味到天才等一系列范畴之间的转换过渡,作为“理念”显现、上升、高涨和满溢的过程,预示了从康德经黑格尔、叔本华直到尼采的德国古典美学史的完整行程,并在这个意义上预示了经典美学的崩解。康德诸种范畴之间的演进以抽象的形式缩影了一部美学史。 上述一切可以从黑格尔的解释说起。 一、黑格尔的误释 1787年12月,康德致信给他的门徒和宣讲者、耶拿大学哲学教授K.L.莱因霍德,说:“我现在正从事趣味的批判,我已经发现了与以往那些不同的先天原理。因为心智有三种功能:认识功能、愉快与不愉快的情感功能,以及欲求功能。”[2]所谓“趣味的批判”是康德对美学的习惯称谓。这表明, 他此时已走出了思路上的困境,确立了美学的基本原则,正在为他的批判哲学添写最后一笔。应该说,上引郭沫若小说的描写是有历史依据的。 又过了三年,在《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1787年二版)和《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之后,康德终于出版了预期中的《判断力批判》(1790年,1793年二版),并在初版序言中写道:“我以此结束我的全部批判工作。”[3]毫无疑问,《判断力批判》标志着批判哲学的完成。 然而,在康德的整个批判哲学体系内,这个第三批判究竟起着什么作用,居于何种地位呢?这个问题是理解康德美学的关键,其重大意义只有随着本文的展开才能逐步呈现。 对这个问题,黑格尔给出了一种强有力的解释。 众所周知,在康德那里,知性为自然立法,向感性现象提供概念构架,这是认识论的主要内容;理性为超感性的自由立法,向实践活动提供道德理念,这是伦理学的基本论题。在知性与理性之间现在有了判断力,正如在认识能力与欲求能力之间有着 快感和非快感那样;在这个能力(指情感能力)里必然存在着由各个自然概念 的领域到自由概念的领域的过渡。[4] 黑格尔在援引了康德的这段话后,紧接着说:“现在有两种产物:艺术作品和有机自然的作品都昭示给我们自然概念和自由概念的统一。”[5]有趣的是, 未加任何说明,黑格尔就把康德所说的“过渡”(德文Ubergang)改写成了“统一”(Einheit)。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改动。 黑格尔的“统一”自有其渊源。他认为,近代精神产生了一种深刻的对立,“更具体地说,这种对立在自然界中就是各有特性的抽象规律与杂多个别现象之间的对立,在心灵界中就是人的心灵性与感性的对立,灵与肉的冲突;为职责而职责的要求,即冷静的道德意志的命令,与个人的利害打算、情欲、感官倾向和冲动,以及一般个人癖性之间的对立;内心的自由与外在自然界的必然性之间的尖锐矛盾;也就是本身空洞的死的概念和具体的活生生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即认识和主观思维与客观存在和客观经验之间的矛盾。”黑格尔总结说: “生活和意志之间的这种分裂替近代文化和近代知解力带来了一个要求,就是这种矛盾必须解决。”[6] 在他看来,唯有哲学超然于一般文化之上。因此,如果一般文化都遭遇到了这种矛盾,哲学便有责任指出:矛盾的任何一方面,只要还是抽象的片面的,就还不能算真实,但是矛盾 两方面本身就已含有解决矛盾的力量;只是在双方面的和解与调停里才有真实, 这种调停并不只是一种假定或要求,而是一种既已自在自为地实现,并且永远 在实现的过程中。[7] 黑格尔说,康德关于美说出了第一句合理的话。[8]在《美学》中, 黑格尔专设一节“康德美学”,他说:“康德哲学不仅早就感觉到这种统一观点的需要, 而且对这观点有明确的认识,把它阐明了出来。”[9] 并指出:“我们在康德的这些论点里所发现的就是:通常被认为在意识中是彼此分明独立的东西其实有一种不可分裂性。美消除了这种分裂,因为在美里普遍的与特殊的,目的与手段,概念与对象,都是完全互相融贯的。”[10]《哲学史讲演录》也说:“在《判断力批判》里,我们就看见普遍与特殊的直接统一;因为美恰好是这种无概念的直接统一。”[11]黑格尔认为,康德把这种“统一”放在主体里面,因而只是一种主观的、有限的立场。这种审美的统一在思想层级上处于较低的位置,因为它还不是由概念和纯粹思维把握了的统一。 综上所述,在黑格尔看来,《判断力批判》是《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所分别揭示的自然领域与道德领域、现象界与本体界、有限与无限、真与善等等对立项的统一,它不只是批判哲学表述上的完成,而且也是批判哲学理论行程上的终点。“美”是统一的具体体现,它是调和了正题(自然、现象界、有限、真)与反题(道德、本体界、无限、善)之后的合题。只不过康德仍把这种“统一”看作是纯粹主观的,“本身还不是自在自为的真实”。[12]因而处在哲学史上的较低阶段,有待于进入“最高阶段”,即黑格尔所做的新的综合。 黑格尔关于《判断力批判》整体意义的解说对后世影响深远。[13]但是,正如上文所说,这种解说却建立在一个未加说明而又至关重要的改动之上,即,把康德在第三批判中反复申说的“Ubergang”(过渡)转述为“Einheit”(统一)。 将“Ubergang”转述为“Einheit”,这种同一性的解释抹去了“Ubergang ”所体现的差异、变化和多样性的含义。为了真正理解康德第三批判的“过渡”性质及其对美学史的意义,我们必须重新考察康德美学在整个批判哲学中所拥有的地位和功能。 二、“物自体”的行程 “物自体”学说是贯穿康德认识论--乃至整个批判哲学的核心线索,是把握康德的一条总纲。康德指出,纯粹知性为自然立法,赋予自然以先验的概念形式,因此先验自我是知识的先决条件。康德以此颠覆了传统哲学及常识的立场,完成了所谓“哥白尼式的革命”[14]。在这场思想的革命中,“物自体”由于不可知而被逐出了人类认识能力的合法范围之外;然而,整个批判哲学却又恰恰围绕着这个不可知的神秘的“物自体”而展开。 在认识论,“物自体”具有逐级递进的三层含义,即: 1、作为感性经验的来源; 2、作为知性认识的界限;以及 3、作为理性的理念。 “物自体”的这三层含义刚好对应着康德认识论的三大部分,即感性论、知性论和理性论--这当然是就康德认识论的实质内容而言,而非拘泥于《纯粹理性批判》的刻板的所谓“建筑术”。 康德认为,一切知识都始于感性经验。借助空间和时间这两种先天的感性直观形式,人类获得感性经验,而直观的对象就是现象。康德说,“物自体”“作为现象的基础”刺激着人的感官[15],为先天直观形式提供具体内容,从而成为感性经验的外部来源。他说:“既然我们有理由把感官对象仅仅看作是现象,那么我们就也由之而承认了作为这些现象之基础的物自体,虽然我们不知道物自体是怎么回事,而只知道它的现象,也就是我们的感官被这个不知道的什么东西所感染的方式。”[16]“物自体”作用于人的感官,成为现象。而“物自体”本身则作为本体独立自在,不能被认知。这样便引出了“物自体”的第二层含义。 “物自体”刺激感官,产生表象;知性则凭借概念作用于诸多表象,或联结之,或离析之,以形成知识。正如康德所说:“没有感性则对象无法给予我们,没有知性则对象不能被思维。”[17]我们凭借先天的概念(即康德的十二范畴)进行思维,这些范畴构成了知识的先决条件。康德反复强调,知性范畴只能应用于现象界,而不能应用于“物自体”,“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它标志着人类认识的限度。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纯粹知性概念决不能有先验的使用,而永远只能有经验的使用,并且纯粹知性原理只能在可能经验的普遍条件下应用于感官对象,决不能应用于一般的物而不与我们所能由之加以直观的方式无关。”[18] 然而,人的认识又总是不可避免地企图超越认知的局限,去把握“物自体”本身。于是便产生了“物自体”在认识论领域的第三层含义。 康德说:“我们的全部知识开始于感官,从那里前进到知性,而终止于理性。”[19]但是,人的本性却不餍足于知性认识的狭窄范围,不餍足于有条件的、相对的“部分”,而企求达到无条件的、绝对的、最完全的“整体”,即“物自体”本身。所谓“理性为其本性的倾向所趋使,超出其经验的使用领域,在纯粹的使用中仅凭借理念冒险进抵一切知识的最终界限,除了在独立自存的系统的大全中完成其进程外,绝不满足。”[20] 然而,依照康德,理性由于超越了经验范围,因此不能形成知识,只能形成没有任何经验内容的空洞的理性概念,即“理念”,如灵魂、自由、上帝。由于脱离感性经验,理性必然陷入自相矛盾,产生“先验幻相”,尤其会产生无法解决的各种“二律背反”。在理性的超经验的使用中,康德的认识论走到了自身的终点。 “物自体”的第三层含义引出了批判哲学的重大转向。“物自体”作为理念超出了经验领域,它不是认识的对象,却可以是信仰的对象。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在,这些认识领域里的空洞理念却可以成为道德实践的基础。由此,批判哲学从认识论转入伦理学。康德说:理性预感到了自己的具有极大价值的对象--但当它遵循纯粹思辨的途径以接近这些对象时,它们便隐匿不见了。或许 它在唯一的另一条仍旧对之敞开的途径上可以期望较好的结果,这就是实践的 使用。[21]这样,甚至在理性超越一切经验界限的全部雄心勃勃的尝试失败之后,就 实践的立场而言,仍足以让我们满足。[22] 《纯粹理性批判》要限制理性,防止它逾越可能经验的界限,因而是否定性的;相反,在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中,理性则是肯定性,康德说:“因为如果纯粹理性事实上是实践性的,它就将在行动中表明其实在性及其概念的实在性,而所有企图证明其不可能的辩难都将归于徒劳。”[23]纯粹理性在思辨领域和实践领域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这两大领域的区分即实践领域的开辟,使得康德认识论中濒临绝境的理念(“物自体”的第三层含义),在伦理学中又获得了崭新的也是最终的含义。康德说:这样,批判哲学之谜便得到了说明: 我们必须抛弃在思辨中超感性使用的 客观实在性,但可以在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方面承认这种实在性。[24] 康德认为,道德法则意味着自由,自由意志是道德实践的先决条件。此外,为了使道德成为可能,通过自由理念,“上帝及灵魂不朽的理念也获得了客观实在性与合法性以及主观的必然性(作为纯粹理性的需要)。”[25]于是,被逐出人类认识领域的“物自体”,作为理念在道德王国找到了家园。 康德对“物自体”概念的规定和使用显得相当任意和武断。实际上,可以说正是由于“物自体”处在人类认识能力之外,它才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和多样的功能。从现象的基础到知识的界限,从知识界限到理性理念,从认识论到伦理学,“物自体”经过各种含义的转换终于完成了自身的行程。 三、过渡的美学 《纯粹理性批判》除去主要讲认识论问题外,在结尾的“先验方法论”部分,已经论述了从认识论领域到伦理学领域,理性在内涵及功能上的转换,提出了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并且勾画了在批判哲学之后并以批判哲学为先导的所谓“形而上学”。[26]因此,《纯粹理性批判》带有总论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纯粹理性批判》已经使用了“Asthetik”一词。但是,在这里,康德仅将“Asthetik”用作低级认识论,以讨论先天直观形式,如他所说:“一切先天的感性原理之学,我称之为先验感性论(Transzendental Asthetik )。必须有此种学问构成先验要素论的第一部分,以区别于论究纯粹思辨原理名为先验逻辑的部分。”[27]除此之外,《纯粹理性批判》基本未涉及作为“趣味批判”的美学--只有一处例外,即“先验感性论”开篇的一个脚注。 但有趣的是,正是在这个脚注里,康德反对鲍姆嘉滕将“Asthetik”一词用于“趣味批判”,认为鲍氏美学是“夭折的尝试”,并声称将保留“Asthetik”作为前述“感性论”的用法。[28]同时,在作为总论的《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根本没有论及《判断力批判》“导论”所大加渲染的所谓认识论与伦理学、自然与自由……之间的鸿沟。鸿沟既不存在,也就不需要作为过渡桥梁的美学了。 本文认为,从康德思想的形成过程看,毫无疑问,《判断力批判》所建立的美学具有后来补写的、附加的性质。[29] 实际上,在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导论”中,康德已经改写了《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方法论”中的第三章“纯粹理性之建筑术”,首次明确了美学的职能。他说:在感性的自然概念的领域与超感性的自由概念的领域之间,一个巨大的鸿 沟固定下来了。以致通过理性的理论使用从感性过渡到超感性是不可能的,仿 佛它们是两个世界。前一世界对后一世界没有影响;但后一世界却应该对前一 世界发生影响,即,自由概念应该在感性世界中实现其法则所规定的目的。因 此,必须能够这样思考自然: 它的形式的合规律性至少对于依照自由法则应在 自然中予以实现的目的的可能性,是协调一致的。[30] 康德认为,知性为认识能力立法,提供自然的概念和原理,形成科学知识;理性为欲求立法,提供自由的概念和原理,产生道德实践。“这样,愉快的情感位于认识能力和欲求能力之间,正如判断力居于知性和理性之间一样。……判断力将带来从纯粹认识能力,即从自然概念的领域向自由概念领域的过渡,正如在其逻辑使用中,它使从知性到理性的过渡成为可能一样。[31] 依照康德,判断力分为决定的判断力和反思的判断力。前者(决定的判断力)是将特殊归纳到普遍之下的能力,在这里,普遍(如法则、原理、规律)是既定的,问题仅在于将之应用于特殊的事例。这是《纯粹理性批判》在知性论(概念)与理性论(推理)之间所讲的判断(“原理分析论”部分)。后者(反思的判断力)则从既定的特殊出发去寻找普遍。这种判断力又分为审美的判断力和目的论的判断力,二者分别构成了《判断力批判》的两大部分--美学与目的论。 在批判哲学体系内,美学与目的论是从知性(认识论)过渡到理性(伦理学)的两个阶段或途径。康德把判断力比作“桥梁”,意思是:判断力不同于知性范畴(为自然立法)和理性理念(为自由立法),它没有自己的领域,[32]它的作用仅在于联接自然与自由领域。 但是,同知性和理性一样,判断力也有自己的先天原理,即所谓“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33]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指的是:一个对象的形式使想象力和知性(理解)协合一致,从而唤起主观的愉快情感,这样的对象对于反思的判断力便是合目的的,并因此被称为美。自然在形式上符合人的目的----这样,在自然世界(现象)实现人的道德目的(本体)便具备了可能性, 这种在今天看来牵强附会的说法却正是康德美学的动机所在。由于判断力沟通自然领域与自由领域所依据的是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原理,自然美获得了优先考虑。这一点成为康德美学区别于他人的特征。 这样,通过判断力的中介作用,感性界(现象)便“过渡”到了超感性界(本体)。康德下面的一段话至关重要:知性先天地向自然立法,这证明了我们所认识的自然只是现象,知性因此 同时指出自然的一个超感性的基体,但在这里,这个基体却是全然未确证的。 判断力通过借以断定自然的先验原理--按照自然可能的特殊规律--揭示了 自然的超感性基体(在我们之内一如在我们之外)依靠心智能力是可确定的。 但理性通过其先天的实践法则使这个基体变为已确定的。这样,判断力就使从 自然概念领域到自由概念领域的过渡成为可能。[34] 所谓“超感性的基体”即“本体”或“物自体”。这个“物自体”从认识论经由美学和目的论到伦理学,从认识论中的限制性含义,经过美学(及目的论),再到伦理学中的肯定性含义,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行程。其中,美学仅仅是一个从前者到后者的过渡环节。整部康德美学便是对这一“过渡”的具体展示。 四、从美到崇高 康德美学的职能是使认识论“过渡”到伦理学,同时,康德美学本身也是由一系列“过渡”组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从美到崇高的过渡。 《判断力批判》首先提出“美的分析”。康德说: “由于趣味判断仍与知性相关”,因而可以从量、质、关系、模态四项范畴的角度来考察趣味判断。[35]但是,与以往的顺序不同,康德在美学中先质后量,“我首先探讨质的契机,因为关于美的审美判断首先与此相关。”[36]这是一种含糊的说法。 如上所述,康德认为:“心智的全部机能或能力可以归结为三种---- 它们不能再被追溯到一个共同的基础了----,即:认识能力,愉快与不愉快的情感能力, 以及欲求能力 。”[37]其逻辑形式分别为知性(认识论)、判断力(美学和目的论)和理性(伦理学)。从“质”的方面看,“趣味是凭借全然非功利的快感或不快感来判断对象的能力或表象它的方式,这样的快感对象称做美。”[38]以下的“量”、“关系”、“模态”的要点分别是: “量”:“美是无需概念而普遍给人以快感的。”[39] “关系”:“美是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当它被感知时并未想到任何目的。”[40] “模态”:“美是无需概念而被认为必然给人快感的对象。”[41] 在这四种契机当中,“质”的契机是对审美愉快(快感)的非功利性的专门分析,紧扣判断力的心智能力(即愉快与不愉快的情感能力)的性质,并且其他几个契机的论述也以“质”为根据,甚至是“质”的逻辑引伸。如:关于“量”,康德说:“这个关于美的说明可从关于美是非功利的快感对象的上述说明中推论出来。……由于趣味判断意识到没有任何功利,所以必然要求普遍有效……”[42]关于“关系”,康德说:“只要一个目的被视为快感的根据,它就总带有功利,作为依据以决定有关愉快对象的判断。”因此审美对象只是合目的性的形式,而没有确定的目的。[43]至于“模态”,则实际是“量”的另一种表述。因此,“质”的契机可说是契机的契机,是“美的分析”的关键。[44] 正是通过对审美非功利的分析,康德才首次将美与快适(自然)和善(道德)严格区分开来,凸出了康德美学的中心思想,即美作为自然(快适)向道德(善)过渡的中介环节。审美愉快与对象的实际存在无关,仅涉及对象的形式,所以是非功利的。与此相反,快适是感官享受,善则是理性凭借概念给人以快感,它们都与对象的实际存在相关,因而是功利性的。快适也适用于无理性的动物,它代表人的自然方面;善则适用于理性的存在者,它标志着人的道德方面。康德说:“在这三者当中只有对于美的欣赏是非功利的和自由的,因为既没有感官的利害感,也没有理性的利害感来强迫我们赞许。”[45] 但是,在康德之前,经验派的柏克将美与快乐混为一谈,把审美快感看作是一种生理状态,这样便只是个人私自的感觉,从而取消了审美判断的普遍有效性。与此相反,唯理论的鲍姆嘉滕则将美归结为感性认识的完善,康德认为这将依赖于善的概念,他说:“前一种趣味批判是经验主义的,后一种是理性主义的。依照前者,我们的快感对象将无法区别于快适;依照后者,如果判断依靠确定的概念,快感对象将无法区别于善;”[46]因而,这不仅是三种性质相异的快感,而且分别代表着三种美学立场。通过这种区分,康德扬弃了经验派和唯理派美学。 这样,根据“美的分析”从质、量、关系、模态四个方面所进行的界定,真正符合标准的美的范例便是“花,自由的图案,无谓地彼此缠绕而称做簇叶饰的纹线”[47],即所谓纯粹美。 在《判断力批判》中,引人注目的是从“美的分析”到“崇高的分析”的过渡。康德把“崇高的分析”仅仅看作是“美的分析”的附录,但实际上,崇高理论却正是使康德美学的结构趋于完整并获得重大美学史意义的部分。 美是自然对象合目的性的形式,它使想象力与知性协调一致,产生愉快的情感。正如黑格尔所说,美使思想从自然里得到欢欣。与此相反,崇高则是自然对象的反目的性的无形式,崇高以其超越一般形式美的无限巨大(数学的崇高)或威力(力学的崇高),挫败了直观的想象力(代表感性),因为后者只能把握有限的事物。但是,理性却要求将崇高对象作为整体加以掌握,以超越这些自然事物的无限巨大和威力。康德说:“想象力竭力进向无限,理性则要求作为现实理性的绝对整体。这样,我们对感性世界中事物的量的估量能力不适合这个理念。但这种不适合却在我们内心唤醒了一种感觉:我们内心拥有一种超感性的力量;”[48]由此他得出结论说:“崇高不在自然事物里,而必须在我们的理念中寻找;”[49]只是经由一种康德所谓的“暗换作用”,主体内心的崇高才被付予了自然对象,从而使理念获得形象的体现。由于崇高体现在自然对象身上,因此它仍属于审美范畴--只是到了伦理学,理念才摆脱自然对象,最终回到主体自身。 通过贬抑感性(人作为自然存在),理性(人作为道德主体)得以高扬。崇高的对象抗拒想象力(感性)的运用,是不合目的的,因此崇高首先带来的是痛感;但感性的受挫却唤醒了理性的使命感,因而崇高最终又是合目的的并产生快感。康德说:“对崇高的快感更多是崇敬和敬重,而非积极的愉快,因而应当称做消极的愉快。”[50]快感中夹杂着痛感,崇高感正接近《实践理性批判》所论述的道德情感。[51]崇高是走向道德的重要一步。 康德说:“与愉快的情感相关的对象必须或者归于快适,或者美,或者崇高,或者(绝对的)善。”[52]接下来,康德牵强附会地把这四种愉快对象分别纳入量(快适)、质(美)、关系(崇高)和模态(善)这四项知性范畴中,使它们构成一个渐进的序列。这同样是为了表明从自然(快适)向道德(善)的过渡(美和崇高),表明理念不断上升、发展最后摆脱感性束缚的行程。其中,“在美涉及的是感性的主观基础,当这基础有助于静观的知性之时;在崇高涉及的是有助于道德情感的主观基础,即拒斥感性但同时在同一主体内心服务于实践理性的目的。”[53]从美到崇高的转换是使自然与道德之间得以过渡的两大步骤和环节。 美使想象力与知性(理解)协调,可类比于认识论;崇高使想象力(感性)与理性对立,则趋向于伦理学。康德说:“关于自然美,我们必须在我们之外寻找依据,关于崇高则依据仅在我们内心和把崇高付予自然表象的思想方式中。”[54]美使我们沉浸于自然,崇高则通过挫败想象力把握无限的努力,从而唤醒我们超感性的理性力量。这象征了理论理性超越现象界,企图把握无限的绝对整体而遭罹挫折(产生“二律背反”),结果引出实践理性的过程。康德前两大批判之间关系的要旨是从外在自然回到内心道德,而所谓美向崇高的过渡正是这一哲学转折的美学形态。 因此,从美到崇高不仅是自然与道德之间过渡的两步,而且本身已象征了从自然回到道德的过程。从美到崇高的过渡作为自然与道德之间的中介环节,其作用是双重的。 《判断力批判》除美到崇高这一主要过渡外,还有从纯粹美到依存美,从自然美到艺术美,从趣味(欣赏)到天才(创造)的一系列过渡。从批判哲学内部看,这些过渡都是从自然到自由(道德)的中介环节,是这一中介的不同形态。从思想史上看,这些审美范畴之间的转换则体现了从感性形式到理性内容的演进,是内容不断突破形式,精神日益超越物质,主观逐渐战胜客观的过程。[55]“过渡”是一个不断差异的过程,它对应于康德之后的美学史。 五、从康德到尼采 如上所述,在康德,美学远非自然与道德之间对立冲突的最终和解,它仅仅是从认识论到伦理学的过渡环节,并且这种过渡也只具有所谓“主观的有效性”。从写作过程和理论功能上看,美学都带有附加的、补充的性质。至于自然与道德的最终统一,作为康德伦理学的“设定”,则只能在“上帝之国”才能实现,这种“设定”即所谓“自然王国与道德王国的全然和谐作为至善的可能性条件”。[56]这就远不是仅具有主观有效性的美学所能胜任的了。 然而,尽管黑格尔误释了康德,但这位思辨哲学大师把补充的、辅助性的康德美学阐释为认识论与伦理学的统一,把过渡环节、手段和过程阐释为最终归宿、目的和终点,并且这种阐释在《判断力批判》的个别论断中又不无根据--这种阐释令人联想到当代西方解构主义的阅读策略,只是黑格尔对自己的“误读”,对自己的阐释与康德的原意不相符合这一情况却始料不及。 此外,除去这一“不相符合”的事实外,另有一种“彼此吻合”的状况也许同样出乎黑格尔的意料。 如果抛开枝节从大处着眼,那么,康德哲学从认识论经美学和目的论到伦理学不断转换,这正是一个理念(“物自体”)从消极含义到积极含义,不断上升发展最后摆脱感性束缚回到自身的过程。这预示了黑格尔庞大的绝对唯心主义体系。如人们指出的,黑格尔实际上将康德先验自我的能动性质赋予了一般“物自体”(抛弃了康德的“二元论”),从而引出了绝对精神的正、反、合行程: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即绝对精神的自在(逻辑学)、自我异化(自然哲学)以及回复到自身(精神哲学)的过程。两种哲学在更具体的构造方面也大致彼此对应。如:“先验逻辑”[57]构成了《纯粹理性批判》和主体部分(A50=B74至A704 =B732,中译本第70-492页),相当于黑格尔的《逻辑学》。事实上,《逻辑学》研究纯粹理念即范畴体系,正是对康德十二范畴表的发展。作为中介环节的《判断力批判》主要讨论自然现象,即自然中的美和崇高以及生命有机体,可对应于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实践理性批判》摒弃感性,确立了道德主体,预告了黑格尔以人类主体精神为对象的《精神哲学》,这是理念返回自身的最高阶段。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包括主观精神(人类学、现象学、心理学),客观精神(法权、道德、伦理)以及绝对精神(艺术、宗教、哲学)三个阶段。美学是对绝对精神阶段的第一个环节--艺术--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康德不仅预示了黑格尔的哲学,而且经过席勒、谢林,也引出了黑格尔的美学。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把自己的美学称做“艺术哲学”或“美的艺术哲学”,以艺术美为主要对象。因为在他看来,自然美是一种有缺陷的美,只是艺术美的准备阶段。根据理念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精神内容与物质形式的彼此消长的关系,艺术美又分为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在象征型艺术中,物质形式压倒精神内容;在古典型艺术中,精神与物质达到了完美的平衡;在浪漫型艺术中,精神又超越了物质。依照这个原则,艺术门类按顺序划分为建筑(象征型),雕刻(古典型),绘画、音乐和诗(浪漫型),而诗的最高形态则是戏剧(史诗与抒情诗的统一)。 一般认为,黑格尔美学作为艺术哲学或艺术史的哲学,与探究人类心智先天能力(愉快与不愉快的情感)的康德美学是大相径庭、迥异其趣的。然而,事实上,从象征型艺术经古典型艺术到浪漫型艺术,从建筑经雕刻到绘画、音乐和诗,这些艺术范畴和门类的演进,在体现了黑格尔式绝对理念的行程的同时,也恰好是康德从美到崇高、从纯粹美到依存美、从自然美到艺术美、从趣味到天才的一系列过渡的另一种表现形态。康德美学范畴之间的转换在黑格尔那里演变为各种艺术类型的发展,这是一个从抽象形态到具体形态的演变过程。 尤为重要的是,康德美学范畴之间的过渡在黑格尔手中获得了极大丰富,衍生为从象征型(建筑)经古典型(雕刻)到浪漫型艺术(绘画、音乐和诗)的逻辑展开过程--这恰好应和了美学史的行程。 在康德,崇高虽然具有更为突出的理性(道德)内涵,但美仍是其重心所在。在篇幅的安排上,“崇高的分析”仅有七节(第23节至29节),而“美的分析”则占了二十二节(第1节至22节)。并且,康德甚至把“崇高的分析”仅仅看作“美的分析”的附录。同时,从影响来看,“美的分析”也比康德美学的其余部分远为显著,因此康德常被视为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的理论先驱。如上所述,由于美学在批判哲学内部的特定职能,自然美获得了优先的考虑。而且,真正符合康德关于趣味判断四个契机的界定的也基本上是自然美。这是一种理念内容处于萌芽状态的美。实际上,自然美构成了康德的美的范例,艺术在其学说中反而受到轻视。[58]因此,比之黑格尔,康德的艺术哲学便显得相当粗浅了。 在黑格尔,浪漫型艺术(绘画、音乐和诗)处于更高的发展阶段,然而,真正体现黑格尔关于美的定义的却是古典型艺术(雕刻)。在古典型艺术中,理念与形象达到了完满的协调,“从此可知,只有古典型艺术才初次提供出完美理想的艺术创造与观照,才使这完美理想成为实现了的事实。”[59]到了浪漫型艺术,理念与形象的完美平衡重又被打破,从而在较高的阶段上回到了象征型艺术所尚未克服的理念与形象的冲突和对立状态。黑格尔的美的范例是雕刻。 叔本华曾写了一部篇幅很长的《康德哲学批判》,附录于其代表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之后。与仅仅留意于康德“美的分析”的黑格尔(《美学》和《哲学史讲演录》均如此)相反,叔本华极力推赞康德的崇高理论,认为“这和美的学说相比,有着不可伦比的良好成绩;”[60]在他自己的哲学中,叔本华将康德的“物自体”直接等同于普遍的意志,把现象称做表象,理念则居于这二者之间。叔本华指出,理念是意志的直接客体化,表象则是理念的复制品,“于是,个别的、按根据律而显现的事物就只是物自体(即意志)的一种间接的客体化,在事物和物自体之间还有理念在。”[61]叔本华认为,审美使人暂时摆脱了盲目的意志冲动,“在这样的观审中,反掌之间个别事物已成为其种类的理念,而在直观中的个体则已成为认识的纯粹主体。”[62]艺术的唯一源泉就是这种对理念的不带意志的纯粹认识,艺术的目标则是传达这种认识。遵循这个原则,叔本华考察了从建筑经雕刻、绘画直到戏剧的艺术门类的序列,这一序列同样反映了理念从低到高的等级。然而,叔本华认为,音乐却独立于这个序列之外。所有其它种类的艺术都是对理念(意志的直接客体化)的观照,都是间接地体现意志。与此相反,音乐则超越了理念,音乐“不是意志恰如其分的客体性的写照,而直接是意志自身的写照。所以对世界上一切形而下的来说,音乐表现着那形而上的;对一切现象来说,音乐表现着物自体。”[63]音乐是叔本华美学最为推重的艺术门类。 尼采始终对康德美学持激烈的批判态度。他说:“自康德以来,所有关于艺术、美、知识、智慧的谈论都被‘非功利’这个概念给损害和玷污了。”[64]尼采结束了一个时代,从美学史来看亦复如此。通过追溯希腊悲剧的起源,尼采将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认为,日神阿波罗代表美的外观,体现为造型艺术;酒神狄奥尼索斯则代表打破形式,归向本体的冲动,并体现为音乐艺术。悲剧歌队用歌声(酒神艺术)招致了种种幻像(日神艺术),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结合,悲剧便诞生了。悲剧是尼采美学立论的基石。[65]尼采说:“我们必须把希腊悲剧理解为不断把自己贯注到日神的形象世界中去的酒神歌队。”[66]在狄奥尼索斯与阿波罗的关系中,酒神占据压倒的优势--所谓“悲剧神话必须理解为酒神智慧通过日神艺术的媒介而得以形象化。悲剧神话引导现象世界到其界限,使其自我否定,并使其寻求重新逃归唯一真正的实在的怀抱。”[67]这样,悲剧“分享了日神艺术领域那种对外观和静观的充分快乐,同时它又否定这种快乐,而从可见的外观世界的毁灭中得到更高的满足。”[68]这正是一幅酒神精神淹没日神幻像的图景。 值得注意的是,悲剧在尼采的著述中已超出了作为艺术门类的传统含义,因此,他经常谈论所谓“悲剧认识”、“悲剧智慧”、“悲剧世界观”,并自称“第一个悲剧哲学家”。尼采说:“艺术是生命的伟大兴奋剂,怎么能把它理解为无目的、无目标的、理解为为艺术而艺术呢?”[69]他正是以一种“悲剧世界观”站在生命的立场上重估一切价值,并倾向于以一种宽泛化的艺术和审美来涵盖甚至取代所有传统的经验-文化形式,而不是将审美与非审美区别开来。例如他说:“我的本能,作为生命的一种防卫本能,起来反对道德,为自己创造了生命的一种根本相反的学说和根本相反的价值,一种纯粹审美的、反基督教的学说和价值……我名之为酒神精神。”[70]的确,尼采所要建立的正是一种“超人”(Ubermensch)的新道德观。因此,当他大谈“作为艺术的强力意志”时,他的艺术概念便已经超越传统的审美范畴,而在形式上趋近于康德的“纯粹意志”(伦理学)了。高涨的泛滥的酒神精神冲毁了单纯和清晰的日神式的传统审美理想。这实际上仍是尼采《悲剧的诞生》中的那个原始过程。 在尼采那里,这一过程以另一种更激进的形式再现了康德从美到崇高的过渡,同时也象征了德国古典美学从康德到尼采的行程。悲剧性的崇高取代了美的形式,古典美学在尼采那里走到了终点。 在美学史上,不同的艺术门类在不同的美学家那里分别获得了特殊的重要性。如果暂时抛开较为次要的美学家不论,那么,在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这四位美学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那里,自然美(康德)、雕刻(黑格尔)、音乐(叔本华)、悲剧(尼采)分别成为美的范例。这一编年史上顺序大致对应着黑格尔所论述的从自然美到艺术美,从象征型(建筑)经由古典型(雕刻)到浪漫型艺术(绘画、音乐和诗)的逻辑行程并通过黑格尔最终折射着康德审美范畴之间的过渡。美学史上的这一行程同样是内容日益突破形式,是理念内容在物质形式中逐渐显现、上升、高涨和满溢,是审美对象这一范畴形成和趋于瓦解的过程。事实上,在“美的分析”中,康德从质、量、关系、模态四个方面来严格界定审美,而在此之后则愈来愈强调审美与非审美因素的联系,强调美与快适(所谓“经验的旨趣”)、美与道德(所谓“智性的旨趣”)的结合,直至最后提出“美是道德的象征”,审美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尼采的宽泛化的审美概念和用法刚好响应了康德的这后一方面。与康德在“美的分析”中对审美的严格界定相比较,尼采几乎是一种反界定。因此,从康德到尼采,美学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美学自我消解的历史,是反美学史。康德从美到崇高的过渡以及其他一系列过渡,以抽象的方式预告了这一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康德涵盖了一部美学史的行程。 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随着美学史的展开,美学的位置在不同的哲学体系内部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并且这一趋势同样对应于康德哲学的行程。例如,鲍姆嘉滕认为“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71]作为低级认识论,美学填补了作为高级认识论(研究理性认识)的逻辑学所遗留的空缺。在鲍姆嘉滕,美学的位置相当于康德认识论的第一部分,即讨论纯粹直观形式的“先验感性论”。接下来,康德美学作为从认识论到伦理学的过渡环节,则位于认识论之后,目的论和伦理学之前。到了黑格尔,美学成为精神哲学(如上所述,对应于康德的伦理学)的最高阶段即绝对精神阶段的第一个环节,处于宗教和哲学之下。叔本华哲学依照逐级上升的顺序包括认识论-→自然哲学-→美学-→伦理学四部分。美学居于自然哲学之上,伦理学之下。到了尼采,古典哲学的庞大体系解体了。尼采是一位反体系的哲学家,他始终坚信“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72],艺术体现了尼采所认可的终极价值,而“作为艺术的强力意志”也正好趋向于康德伦理学的“纯粹意志”。这样,从鲍姆嘉滕到尼采,美学在哲学内部恰好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的完整行程。美学这个不断上升的行程是上述从自然美(康德)经雕刻(黑格尔)、音乐(叔本华)到悲剧(尼采)的美学史过程的另一种形态,其实质仍然是艺术(审美)的内容、精神、理念……方面日益被突出和强调,从而使美学的地位也相应上升和提高。 上文曾指出,黑格尔把作为认识论与伦理学之间过渡环节的康德美学解释为自然与道德之间矛盾对立的最终统一,从而误释了康德。但在某种意义上,美学史的发展却逐渐支持了黑格尔的这个解释:即审美从认识与伦理之间的过渡环节(康德),经过上升发展(黑格尔、叔本华)而获得了最高价值(尼采)。 在康德之前,鲍姆嘉滕创立了美学。从此,美学在德国哲学内部固定地充当着一个不确定的角色。从康德到尼采,古典美学走完了全程。与前两个世纪比较,到了尼采之后的20世纪,美学便已退出日益为分析方法、实存体验和解构立场所统治的西方思想舞台。即使有后期海德格尔、法兰克福学派以及米盖尔·杜夫海纳,总的颓势也无法挽回了。事实上,从西方文艺史来看,从中世纪艺术的惊赞和忏悔到现代艺术的焦虑和反讽,在其间,近代艺术的确经历了一个审美的历史过渡。___________ [1]康德并未讲美感超越时空形式, 郭似将康德与受康德巨大影响的后代理论(比如叔本华)混为一谈了。如叔本华认为美感的主观条件“是认识从意志的奴役之下解放出来,忘记作为个体人的自我并且意识也上升为纯粹的,无意志的,超乎时间的,在一切相对关系之外的认识主体。”(《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78页。译文有改动) [2]《康德哲学通信(1759--99)》,A.Zweig编,1986年英文版,第127页。 [3]《判断力批判》,Werner S.Pluhar译,1987年英文版,第7页。参见宗白华译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6页。在《实践理性批判》交付出版商后,康德也曾说:“我现在将立刻转向‘趣味的批判’,我将以此完成我的批判工作……”(1787年9月致L.H.Jacob,见《康德哲学通信》,第125页) [4]转引自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贺麟等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四卷,第296页。重点号为引者所加。此段与康德原文有出入,勿宁是黑格尔的转述。原文见《判断力批判》,第17-18页(中译本第16页)。 [5]《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第296页。重点号后加。 [6]《美学》,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一卷, 第66-67页。 [7]同上书,第67页。 [8]见《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第299页。 [9]《美学》,第一卷,第70页。 [10]同上书,第75页。 [11]《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第299页。 [12]《美学》,第一卷,第76页。 [13]英国新黑格尔主义者B.鲍桑葵沿袭了黑格尔的解释:“康德在这里准备把一个崇高的地位赋予审美判断……这个崇高的地位就是充当这两个世界的会合点,充当理性在感官世界中的代表和感官在理性世界中的代表。”(《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39页)中国学者李泽厚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自然与自由两领域的沟通和统一,却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之中。”“美是真、善的对立统一,即自然规律与社会实践、客观必然与主观目的的对立统一。”(《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人民出版社1984年修订版,第366、415页。) [14]“迄今为止,人们一直以为我们的一切知识必须符合于对象。但是,由于这一主张,凭借概念先天地关于对象有所建立以扩大我们关于对象的知识的全部尝试便归于失败了……于是我们应该沿着哥白尼最初的思路而进行。”(《纯粹理性批判》,Bxvi,参见蓝公武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页) [15]《纯粹理性批判》,A29=B66(中译本第66页)。 [16]《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6页。译文有改动。康德有时代替“物自体”而使用“对象”一词(尤其在《纯粹理性批判》),不可与作为认识对象的“现象”相混。 [17]《纯粹理性批判》,A51=B75(中译本第71页)。 [18]同上书,A246=B303(中译本第213页)。 [19]同上书,A298=B355(中译本第245页)。 [20]同上书,A797=B825(中译本第545页)。在康德的认识论中,先验自我亦不可知,因而属于“物自体”范畴。实际上,这是一般“物自体”在认知主体身上的体现。这就是康德的“二元论”立场所在。 [21]同上书,A796=B824(中译本第545页)。 [22]同上书,A828=B856(中译本第563-564页)。 [23]《实践理性批判》,L.W.Beck译,1956年英文版,第3页。参看关文运译本,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页。康德也由此说明了前两部批判书名的来由,见同页。 [24]同上书,第5页(中译本第3页)。 [25]同上书,第4页(中译本第2页)。 [26]“纯粹理性的哲学,或为预备的,即着眼于一切纯粹先天知识以研究理性的功能,名为批判;或为纯粹理性的体系,即在体系中展示来自纯粹理性的哲学知识大全(不论真伪),名为形而上学。”见《纯粹理性批判》,A841=B869(中译本第570-571页)。 [27]同上书,A21=B35-36(中译本第48页)。 [28]同上书,A21-23=B35-37(中译本第48页)。 [29]1787年12月康德写信给K.L.莱因霍德说,他的体系的首尾一贯使他十分自信,“而且,在有时看不到研究某一课题的正确途径时,为了寻求先前没有想到的答案,我发现只需回顾一番知识要素的一般图景以及与之相关的心智功能的一般图景即可。”关于趣味原理,康德接着说:“虽然我曾认为不能找出这些原理,但对上述人类心智功能进行分析的体系使我发现了它们……”见《康德哲学通信》,第127-28页。总之,正是康德哲学的整体性质(所谓“一般图景”)使曾经受到怀疑的美学最终得以确立。 [30]《判断力批判》,第14-15页(中译本第13页)。康德原为《判断力批判》写了一个篇幅更长的导论,后未采用。这篇导论(后世称“第一导论”)直到1914年才由E.Cassirer编辑出版。本文仅根据通行的、也是康德生前同意出版的导论。 [31]同上书,第17-18页(中译本第16页)。 [32]Gilles Deleuze:“情感能力没有任何领域(既非现象,又非物自体)”。见《康德的批判哲学》,1984年英文版,第48页。 [33]参看Werner Pluhar对“合目的性”(ZweckmaBigkeit)概念的辨析, 见Moltke S. Gram编:《阐释康德》,1982年英文版,第85-99页。 [34]《判断力批判》,第37页(中译本第35页)。 [35]同上书,第43页(中译本第35页)。 [36]《判断力批判》,第43 页(中译本第39页)。 [37]同上书,第16页(中译本第15页)。 [38]同上书,第53页(中译本第47页)。在《判断力批判》,快感(德文Wohlgefallen)与愉快(Lust)同义。 [39]同上书,第64页(中译本第57页)。 [40]同上书,第84页(中译本第74页)。 [41]同上书,第90页(中译本第79页)。 [42]同上书,第53-54页(中译本第48页)。 [43]同上书,第66页(中译本第58页)。 [44]李泽厚认为,“质”的契机提出的实际上是“人与自然这个根本问题,即作为主客体对峙的人与自然、作为主体自身内部的人(理性)与自然(感性)的统一。”由于问题本身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因而“使康德不寻常地打破了自己立下的常规。”把“质”提到了首位。见《批判哲学的批判》,第374页。这可说是上文所述黑格尔式误释的具体化。 [45]《判断力批判》,第52页(中译本第46页)。此段孤立来看十分有利于上述黑格尔的解释。 [46]同上书,第220页(中译本第194页)。 [47]同上书,第49页(中译本第44页)。 [48]同上书,第106页(中译本第89页)。Gilles Deleuze:“正是理性将想象力推至极限,迫使它承认,一旦与理念相比,其力量便化为乌有了。”见《康德的批判哲学》,第51页。 [49]《判断力批判》,第105页(中译本第89页)。 [50]同上书,第98页(中译本第84页)。 [51]“敬重远非一种愉快的情感……有些许痛感掺杂其中,这样,一旦我们抛弃自负心而使那敬重心发生实践的影响,我们就能够无餍足地沉思道德法则的庄严壮丽,并且我们的心灵愈是看到这个神圣法则高出于自己及其脆弱天性之上,就愈相信自己也同样高出尘表。”见《实践理性批判》第80页(中译本批79页)。 [52]《判断力批判》,第126页(中译本第107页)。 [53]同上书,第127页(中译本第108页)。 [54]同上书,第100页(中译本第85页)。 [55]康德美学的所谓前(形式主义)后(表现论)不一致为许多人所论及。对此的解释众说纷纭,或认为二者分别适用于自然美和艺术美(如D.W.Gotshalk),或认为表现论是形式主义理论的具体应用(如Paul Guyer),或认为二者只是同一个理论当中在论证上的两个步骤(如Donald Crawford), 或认为前者立论失败,便继之以后者(如R.K.Elliot )。参看Kenneth F. Rogerson:《康德的美学》,1986年英文版。大多是从“同一性”的理论立场淡化和抹杀康德美学的过渡(差异)性质,更未能与康德之后的美学史相联系。 [56]《实践理性批判》,第151页(中译本第148页)。“至善”即德与福的统一。 [57]它本身的实质内容又分为“概念分析论”(讲知性范畴)、“原理分析论”(讲决定的判断力)和“先验辩证论”(讲理性)三部分,在结构上对应于传统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先验逻辑”既参照又超越了形式逻辑。 [58]“审美判断依照康德的概念……更适合于自然对象,而不是艺术作品。”“康德的分析中最有兴味的部分是针对自然对象的……”见Ted Cohen和Paul Guyer编:《论康德美学》,1982年英文版,第6页。 [59]《美学》,第一卷,第97页。朱光潜:“典型的古典型艺术是希腊雕刻。这种艺术恰恰符合黑格尔的美的定义,所以他把古典艺术看作最完美的艺术。”见《西方美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下卷,第493页。 [60]《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第722页。译文有改动,下同。 [61]同上书,第245页。 [62]同上书,第250页。 [63]同上书,第363-64页。尼采在《悲剧的诞生》第16节概述了这段话并认为由于这个美学中最重要的见解,“才开始有严格意义上的美学”。参见周国平译本,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67页。 [64]《艺术与艺术家》,《尼采全集》第17卷,1926年德文版,第304页。Gilles Deleuze说,尼采艺术观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艺术是‘非功利’活动的反面,它……并不‘悬置’欲望、本能或意志。相反,艺术‘刺激着强力意志’,是‘某种使意志兴奋的东西’。”见《尼采与哲学》,1983年英文版,第102页。 [65]尼采专家Richard Shacht说:“在《悲剧的诞生》里……悲剧被提高到所有其他艺术形式之上。在后来的著述中,他继续赋予悲剧以特殊的地位。”见《尼采》,1985年英文版,第513页。 [66]《悲剧的诞生》第8节(中译本第32页)。 [67]同上书,第22节(中译本第96页)。 [68]同上书,第24节(中译本第104页)。“无论何处,只要酒神得以盛行,日神便终止和毁灭了。”同上书,第4节(中译本第16页)。 [69]《偶象的黄昏》:“一个不合时宜者的漫游”,第24节(见《悲剧的诞生》中译本,第325页)。 [70]《自我批判的尝试》,第5节(同上中译本,第277页)。 [71]鲍姆嘉滕:《美学》,简明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8页。 [72]《悲剧的诞生》序(中译本第2页)。尼采在晚年的笔记(《强力意志》)里逐字援引了这些话。见《悲剧的诞生》中译本,第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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