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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选秀”已经偃旗息鼓,但《红楼梦》热潮仍在席卷媒体。去年张广天推出《红楼梦》时曾经接受记者专访,详尽阐述了他对《红楼梦》的理解,并猛烈抨击中国的传统话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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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于把哲学和科学、哲学和政治、戏剧和科学、戏剧和政治等同起来。而是必须在哲学中,如同在戏剧中,占据一个代表政治的位置。要想知道这个在哲学中和在戏剧中的政治的位置在哪里,就必须知道哲学和戏剧如何发挥功能,以及政治 (和科学)如何在其中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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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0月发表于台湾乡土文学论战中,反击彭歌、余光中等人对乡土文学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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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力译自英文版。原文标题为'The corporatism of the universal: the role of the intellectual in the modern world.' Telos Vol. 81 (Fall 1989), 99-110. 这篇文章是布迪厄于1989年10月3日应《朝日新闻》的邀请在他们的编辑部做的一个讲座,题目和Berstrand Russell1939年在芝加哥大学的演讲题目相同。罗素感叹在这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影响变弱了,他认为社会的大多数人都是无理性的,他们的行为既反人类也与自己的利益相左,他把知识分子和技术工作者对立起来,认为现代的通信传播手段又增强了“集体歇斯底里”。罗素说,只有让人们有愉快的童年、接受良好的而不是半吊子的教育来发展一种批评的和怀疑的态度,才能使得知识分子能够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布迪厄的同题文章中,对知识分子内涵、使命、位置的理解跟罗素非常不同,也继续了罗素提出的若干问题,比如现代化的媒体对人的控制,知识分子在为了普遍利益斗争的同时维护自身的利益,等等,可以说,是对罗素提出的一些观点的批判的反思。1989年正值法国大革命200周年纪念,布迪厄分析了知识分子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成为了所谓“dominated dominant” --被主宰的主宰者,他最后提出的观点是要把知识分子享有的特权变成人类普遍享有的(可以看到罗素的影子),这也就是他所谓“Universal Corporatism" 的含义。相对而言,更加容易读的一个英文本是Poetics Today1991年英文翻译版,因为发表时间更晚,可能布迪厄的原文已经做了一定修订,所以文句确实要比这个Telos1989版本更好理解。--人文与社会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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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美国崛起和英美关系,与当今的中国崛起和美中关系,难以直接比较,不同处比比皆是。两者至少有基本性质、根本目的、关系方式、社会基础和历史环境条件等众多不同。当然,两者在若干方面确有一些重要的类似性,可资比较和研究,以提供历史启示,且至关重要。(本站所刊版本包括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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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和农民往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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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认识汪曾祺先生是在九十年代初。那时候做记者,有一年春节的时候,文艺部搞联欢,决定把汪先生请来。我与汪先生是邻居,去送请柬后才开始有些交往。其后,偶有信件和电话联系,直到他去世,时间不长,也只是五年的光景。 他去世时,我在报社连夜发出了报道。那次经历给我深深的刺激。因为在不久前我们还见过面,谈了些趣事。他还帮助过一个下岗的女工,为其文约来的几篇评论文字,都发表在我编的版上。我很感动于他的悲悯之情,对人的爱怜态度,只能用真来形容这个人。老一代的温暖感,在他那里都有一些,可谓是古风吧。那时候经常接触一些有名的文人,我得到的只是一些乏味。可是他的存在,似乎与整个环境无关,完全是别样的。在我看来,是灰蒙蒙天底下一湾清泉,走到哪里,晦气就消失了。 当时文坛吸引我的人只有孙犁、张中行和汪先生三人。与孙先生无缘见面,张先生和他给我的印象之深,是永难忘记的。那时候人们说他是个士大夫式的人物,可是我却在他那里感到了一丝孤独的东西在内心的流露。我们谈天的时候随意而快慰,自己在这个老人面前很放松。我觉得他身上有着迷人的东西在流溢着。声音、神态都像林风眠的绘画一样透着东方的静谧。不时对时弊的讥讽,都自然无伪,很有趣的。 他的住所在晚年变动了两次。一次是在蒲黄榆,后来搬到虎坊桥,与邵燕祥先生很近。他家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没有奢华的装裱,也见不到大量的藏书,可是很有味道。汪先生对来客很热情,从没有拒人千里的感觉。我见到他像和自己的父亲一样随意,觉得是个值得信任的人。直到他去世很久,大约十周年时候,我和友人为他举办了生平展览,内心依然保留着那份眷恋和敬意。他对汉语的贡献是我们这些后来的人所难以企及的。 八十年代的文学如果没有他的存在,我们的文坛将大为逊色。我在他那里读出了废名、沈从文以来的文学传统。汉语的个体感觉在他那里精妙地呈现着。那时候的青年喜欢创新,可是他们的文体都有些生硬,觉得不那么自在。汪老的作品不是这样,一读就觉出很中国的样子,而且那么成熟,是我们躯体的一部分。我也OCTOBER正是通过他的小说,发现了现代以来一个消失许久的传统的隐秘。 汪曾祺的人缘好,他像自己的文字一样被许多人喜爱。他好像没有等级观念,与人相处很随和。身上有种温润的东西,我们从中能呼吸到南国般的柔风。废名的古朴,沈从文的清秀,在他那里都有些。重要的是他的文字后有着欧美文学的悲凉的况味,这是一般人所没有的。较之于他的父辈,他似乎更好地把文学个人化处理着。在人们还在讨论人道主义与异化的问题时,他却无声地回答了诸多的难题。而且,就精神的色彩而言,他总要比别人多一些什么。 现在我决定用一段时间回望这个老人。我知道这只是一次寻找。许多片断已散失到历史的空洞里。但瞭望他的时候也是对我自己生命的一次自省。和他对话,发现自己缺少许多精神的准备,有的东西是从来就没有的,是先天的贫血。有时候私下想想,也许,我的喜欢他,是源于未曾有过那样的生命体验吧。是他把我们这些俗人从喧嚷里隔离开来,稍微体味到静穆的味道。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是没有过静观的快乐的。也恰恰是他,在粗糙的时代,贡献了精巧的珍品。汉语的写作魅力,无法抵挡地在我们的身边蠕活了。 2 在汪曾祺去世后很久,我才读到他早期的文字。那些都是四十年代的作品,在风格上完全是现代青年的那种唯美的东西。我相信他受到毛姆、纪德的影响,连吴尔芙的影子也是有些的。当然,那都是译文体,他得到了启发,模仿着谈吐,把色彩、韵律变得神秘而无序,现代主义的因素是浓厚的。 有趣的是那时候的文章都没有一点左翼文学的痕迹,是社会边缘人的倾吐。作者的情趣在自然和历史旧迹之间,没有清晰的理念的排列,完全是意识流动的碎片,有感而发,绝不矫情。在阅读他的作品时,总是感到有种忧郁的东西在里面流着。我想,他内心的感伤一定是无法排走才那样抒情地发泄吧。屠格涅夫在写到山川河谷的时候,自己就有着淡淡的哀伤。那是与生俱来的呢还是环境使然,不太清楚。汪曾祺的文字倒像是先天的沉郁,好像在内心深处一直淌着苦楚,虽然是轻轻的和漠漠的。 在四十年代的几篇文章里,透露出他和废名、沈从文相近的爱好。文字是安静的。即便有焦虑的地方,可还是生命内省时的焦虑,那些时髦的观念在他那里几乎没有反映,好像在另外一个时代里。在回忆儿时的文章中闪现的是对童童的诗意的描摹。那是没有成年理念的精神涂抹,在随意点染里看出他对童真的兴趣。那里对乡俗的敏感,神秘的猜想,我们在废名的文字里未尝没有看到。同样是花草、云雨、河谷,各自神姿摇曳,宋词般倾泻着天地人的美意。他对鸟虫、林木的眷恋几乎是童话般的美丽,那些失去家园的惆怅似乎也有鲁迅的痕迹在,只是他显得更为单纯些罢了。而他运用文字时,毫无模仿的痕迹,自己的心绪自然地流露着,以致我们不知道是从别人的文体那里受到暗示呢,还是别的什么影响了他。总之,读他的文字,是成熟的秋意,色彩里反射着生命的一部分。他的向内在世界延伸的渴念,与雨果、屠格涅夫的笔触偶然重合了。 但是他的目光没有在废名式的寂寞里久站,很快就闪现出现代绘画般的凌乱、无序及思想的紧张。在《背东西的野兽》、《礼拜天的早晨》,我看到了凡?高的诱人的色彩。画面朦胧而多致,甚至有波德莱尔的痉挛。他一定是欣赏着现代主义的艺术,那些冲荡而迷惘的颤音我们在其字里行间是彻骨地感受到的。《礼拜天的早晨》写到疯子: 我走着走着。……树把我覆盖了四步,——又是树。秋天了。紫色的野茉莉,印花布。累累的枣子,三轮车鱼似的一摆尾,沉着得劲地一脚蹬下去,平滑地展出一条路。……啊,从今以后我经常在这条路上走,算是这条路上的一个经常的过客了。是的,这条路跟我有关系,我一定要把它弄得很熟的,秋天了,树叶子就快往下掉了。接着是冬天。我还没有经历北方的雪。我有点累——什么事? 在这些伫立的脚下树停止住了。路不把我往前带。车水马龙之间,眼前突然划出了没有时间的一段。我的惰性消失了。人都没有动作,本来不同地都朝着一个方向。我看到一个一个背,服从他们前面的眼睛摆成一种姿势。几个散学的孩子。他们向后的身躯中留了一笔往前的趋势。他们的书包还没有完全跟过去,为他们的左脚反射上来的一个力量摆在他们的胯骨上。一把小刀系在链子上从中指垂下来,刚刚停止荡动,一条狗耸着耳朵,站得笔直。 “疯子。” 这一声解出了这一群雕像,各人寻回自己从底板上分离。有了中心反而失去了中心。不过仍旧凝滞,举步的意念在胫髁之间徘徊。秋天了,树叶子不那么富有弹性了——疯子为什么可怕呢?这种恐惧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只是一种教育?惧怕疯狂与惧怕黑暗,孤独,时间,蛇或者软体动物其原始的程度,强烈的程度有什么不同?在某一点上是否相通的?它们是直接又深刻的撼荡人的最初的生命意识吗? 完全是絮语、低吟,光线的凌乱与场景的倒置,和毕加索的绘画呼应着。 晚年回忆自己的写作时,他承认曾受到现代主义的影响。因为生活的复杂,用程式化的语言是无法还原社会的,于是从逆反的语序和晦涩的句子里隐曲地释放幽思。这样的描写是一种快慰。但汪曾祺年轻时候的尝试只是短暂的一闪,他还在摸索的途中,运笔并不入化,对比鲁迅的《野草》,就能见出其间的距离。好像只是意识到这种写法的价值,但背后的东西稀少,只是后来才有所领悟,随着年龄的增长,才从形式的展示向内心出发了。 在最初的作品里,他的画面感是好的。这显示出他的高超的技能。清寂的江南的雨,北京街市的风土,灰蒙蒙的人群,都刺激了他的苦梦。张爱玲也描述过南国街巷里的微雨和古道,那是贵族式的流盼,冷冷的目光里是台阁间的冰意,我们只能远远地看着。汪曾祺不是这样,他的苦楚似乎是幼稚的孩童的旋转,根底还是单纯的。他的画面是水彩的写意,西洋的与东洋的光泽都有一些。他不愿意把画面搞得一本正经,自己喜欢从视觉上有奇异的东西卷来,沈从文不就是向陌生感挑战的人吗? 他用自己的画面要证明的是,好的散文不像散文,好的小说也不该像小说。智巧的东西才是作家要留意的存在,我们的一些写家似乎不注意这些了。尤其那些相信外在理念的人,把文字搞得狰狞无味,在他眼里是殊无价值的垃圾。文学要有清静之地,他觉得自己要找寻的就是这个吧。所以文章之道不是个伦理的问题,而是趣味的问题,非社会的传声筒,而是自己的个体的智慧的延伸,别的低语都没有太多的意思。自己向着自己的空间展开,与神秘中的那个存在对话才是真的。汪曾祺注意的就是与自己的对话。这一点,他与周作人、废名真是接近得很。 很有意思的是,他那时候的审美观念与毕加索、凡?高很像。在《短篇小说的本质》里说出这样的话: 毕加索给我们举了一个例。他用同一“对象”画了三张画,第一张人像个人,狗像条狗;第二张不顶像了,不过还大体认得出来;第三张,简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人应当最能从第三张得到“快乐”,不过常识每每把人谋害在第一张之前。 明显得很,他对那时候的写实文学是不满的,镜子般地反射生活似乎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不满于写实主义的大概有下列的人,一是浪漫的人,他们以为那些拘泥于生活的人太粗俗了,殊不可取;一种是逃逸现实的人,他们总觉得在某种环境里才可以有种美的陶冶,想象对人来说是多么重要。还有的乃以智性的攀缘,在审美的冒险里承受沉重,以洒脱的精神游弋于此岸与彼岸之际。汪曾祺显然是后者一类的。这在四十年代是被左翼颇为蔑视的群落,可是他却觉得中国那时候缺少的恰恰是这样的艺术。在与纪德、吴尔芙的相遇里,他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有着这个梦想的他,在那时候得到的一定是孤独的反应,因为在民不聊生的时候,类似的声音往往是微弱的。而且只有唯美主义或先锋主义者才可以意识到这一点的价值。四十年代的中国遭遇着巨变。汪曾祺也盼着艺术的内在转型。他转了,而时代未转。精神的天却越发灰暗起来。 3 五十年代后,他的文风突然被一种力量所止,不再向前滑动。他编辑《说说唱唱》,流放到河北的坝上,回城后参加样板戏创作等,心性多少还是有所扭曲。但那时候他学会了逃逸,自知不会做宏大叙事,便在废名、沈从文那里停下脚步。前者是他的恩师,后者对其有审美的引领意味。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禅风略多,先前的现代主义的痕迹竟渐渐消失了。 直到八十年代,他才被人们所注意。他的出现,在他自己看来不过是一种风格的延续,并非创新者,他也自觉把自己归入废名的传统里。在为何立伟的小说作序时,汪曾祺说到了废名。后来讲到阿城的作品,也提及了废名的创作。汪氏喜欢废名,是有道理的。他是沈从文的学生,沈氏在二十年代就欣赏废名的作品,自己的文字,也受到一些熏陶。湘西的发现,说不定就有废名的暗示。至少远离闹市的清俊、淡泊之美,和《柚子》、《浣衣女》、《桃院》、《文公庙》在韵律上是一致的。显然,从废名到汪曾祺,有一个精神的承传。这还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精神气质的连通。当代书写的圆滑世故之风很盛,救这种思想的病,废名这类人的价值是不可小视的。八十年代汪曾祺推荐废名之功,当时还没有多少人真正意识到。 汪曾祺的文字无论从哪个层面讲,和废名都距离甚远。但他的儒雅的平民的眼光,和废名那些人有深切的关联。五四高潮之后,文学的社会功用被渐渐放大,独自内省、深入个体盘诘的语体日稀。艺术是要向陌生的领域挺进的,可那时以及后来的创作,却向无趣的领域延伸。汪曾祺和他的老师沈从文都不喜欢过于载道的文字,趣味与心性的温润的表达,对他们而言意义是重大的。其实细细分析,在思想和审美的姿态上,以知堂为首的“苦雨斋”群落的写作,是汪曾祺意识的源头之一。汪氏在经历了“文革”之后,猛然意识到,回到知堂和废名当年的写作状态,是今人的选择之一。在面对传统的时候,他觉得取神与得意,然后自成一家风格,是重要的事情。 废名的妙处是,意象上是高古、青涩的,精神却是现代人的。他写老路、野村、山麓、清水,除却禅的因素外,还有道家的古风。这来自知堂的关于古希腊文明的描述,以非功利的冲动,融己身与天地之间,才合乎生命之路。汪曾祺六十岁后的写作,越发有“苦雨斋”的痕迹,山林、庙宇、水乡、古店,都有谣俗的意味。你看他《受戒》、《大淖记事》里的韵致,和《竹林的故事》、《枣》、《墓》、《河上柳》何其接近,而气象上又别开一路,和当下的精神生活碰撞在一起了。明清的文人曾在此方面有不小的建树,张岱、徐渭都有好的诗文作品,呈现了类似的景观。不过古人的意识里没有现代哲学的黑暗感受和荒凉意象。汪曾祺和废名一样,多的是这种东西。李白、韩愈那类人的诗文很大气,但学不好可能徒做高论,空言无益。汪先生以为与其学李白、韩愈,不如读陶潜、张岱。因为小的、自我的、主观的存在,可能符合自己的表达与个性的伸张。左翼文学后来陷于假的空洞的死路,就是因为无我的意识的扩张,汪氏要颠覆的恰是这样的扩张。 由废名而沈从文而汪曾祺,是一条向高的智性和幽深的趣味伸展的路。这让人易联想起陶潜和李贺的合流,契诃夫与迦尔逊的杂糅。当汪曾祺看到何立伟、阿城的作品时,唤起了他的这一记忆。他那么认可两位青年的创作,其实是对自己内心追求的一种呼应。他晚年关于文学理论的文字,一直强调着这一点。而这些,比那些宏大的文学理论的演说,似乎更贴近艺术的本真。对比一下八十年代的文学理论和汪氏的言说,后者在今天的亲切感,依然是强烈的。 废名从来没有流行过,汪曾祺也是这样。这就对了。那么说他们是没有世俗意识和担当感的人吗?也不是的。其实废名也好,汪曾祺也好,对人的洞悉有火一般的热力,只不过不愿渲染这些,内敛着激情,以从容的步履自行其路而已。乡野里的抒怀,意在人间情怀的另一种表达,炽热的地方,我们何曾不能感到呢?中国固然需要史诗,而其实也离不开小的性灵化的叙事。后者与人的距离似乎更近。他的文章适合屋下灯前慢慢地读,悠然地体味,和热烈的街市上的人是没有关系的。 4 谈到汪先生的文章好,那是人人承认的。但好的原因是什么,就不那么好说了。他的家里,书不多,绘画的东西倒不少。和他谈天,不怎么讲文学,倒是对民俗、戏曲、县志一类的东西感兴趣。这在他的文章里能体现到。他同代的人写文章,都太端着架子,好像被职业化了。汪曾祺没有这些。他在一定程度上是个杂家,精于文字之趣,熟于杂学之道,境界就不同于凡人了。 晚清后的文人,多通杂学。周氏兄弟、郑振铎、阿英等人都有这些本领。五十年代后,大凡文章很妙的,也有类似的特点。唐弢、黄裳就是这样的。汪曾祺的杂学,不是研究家的那一套,他缺乏训练,对一些东西的了解也不系统,可以说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般的。但因为是审美的意识含在其间,每每能发现今人可用的妙处,就把古典的杂学激活了。我想,和周作人那样的人不同,他在阅读野史札记时,想的是如何把其间的美意嫁接到今人的文字里,所以文章在引用古人的典故时,有化为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感觉,不像周作人,自己是自己,别人是别人,彼此有着距离。汪曾祺尽力和他喜欢的杂学融在一起,其文章通体明亮,是混合的东西。 他的阅读量不算太大,和黄裳那样的人比,好像简单得很。可是他读得精,也用心,民谣、俗语、笔记闲趣,都暗含在文字里,真是好玩极了。他喜欢的无非是《梦溪笔谈》、《容斋随笔》、《聊斋志异》一类的东西。对岁时、风土、传说都有感情。较之于过去学人江绍原、吴文藻等,他不太了解域外的民俗理论,对新的社会学史料也知之甚少。这使他的作品不及苦雨斋群落的作家那么驳杂,见解也非惊世骇俗的。但他借鉴了那些学问,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尤其是中土的文明,对他颇为有意义。在创作里,离开这些,对他等于水里没有了茶叶,缺少味道了。 现代的杂学,都是读书人闲暇时的乐趣。鲁迅辑校古籍、收藏文物、关照考古等,对其写作都有帮助。那是一种把玩的乐趣,在乡间文化里大有真意的存在。周作人阅读野史,为的是找非正宗文化的脉息,希望看到人性之美吧。连俞平伯、废名这样的人,都离不了乡邦文献的支撑,在士大夫的不得志的文本里,能看到无数美丽的东西,倒可填补道德化作品的空白。中国有些作家没有杂学,文字就过于简单。多是流畅的欧化句式,是青春的写作,优点是没有暮气,但缺的是古朴的悠远的乡情与泥土味。茅盾先生是有杂学准备的,可是他把写作与治学分开来,未能深入开掘文字的潜能,只能是遗憾了。汪曾祺是没有作家腔调的人,他比较自觉地从纷纭错杂的文本里找东西,互印在文字里,真的开笔不俗,八十年代后能读到博识闲淡的文字,是那个时代的福气。 有人说他的作品有风俗的美,那是对的。他自己在《风俗画》一文就说: 我很爱看风俗画的。十七世纪荷兰学派的画,日本的浮世绘,我都爱看。中国的风俗画的传统很久远了。汉代的很多像石刻、画像砖都画(刻)了迎宾、饮宴、耍杂技——倒立、农丸、弄飞刀……有名的说书俑,滑稽中带点愚昧,憨态可掬,看了使人不忘。晋唐的画以宗教画、宫廷画为大宗。但这当中也不是没有风俗画,敦煌壁画中的杰作《张义潮出巡图》就是。墓葬中的笔致粗率天真的壁画,也多涉及当时的风俗。宋代风俗画似乎特别的流行,《清明上河图》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我看这幅画,能够一看看半天。我很想在清明那天到汴河上去玩玩,那一定是非常好玩的。南宋的画家也多画风俗。我从马远的《踏歌图》知道“踏歌”是怎么回事,从而增加了对“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理解。这种“踏歌”的遗风,似乎现在朝鲜还有。我也很爱李嵩、苏汉臣的《货郎图》,它让我知道南宋的货郎担上有那么多卖给小孩子们的玩意,真是琳琅满目,都蛮有意思。元明的风俗画我所知甚少。清朝罗两峰的《鬼趣图》可以算是风俗画。杨柳青、桃花坞的年画大部分都是风俗画,连不画人物只画动物的也都是,如《老虎嫁女》。我很喜欢这张画,如鲁迅先生所说,所有俨然穿着人的衣冠的鼠类,都尖头尖脑的非常有趣。陈师曾等人都画过北京市井的生活。风俗画的雕塑大师是泥人张。他的《钟馗嫁妹》、《大出丧》,是近代风俗画的不朽的名作。 从他的审美习惯看,应当是属于陈师曾那类的文人情调,和丰子恺的禅风略有差异。汪氏的入世与出世,都和佛家的境界不同,也就谈不上神秘的调子。他的文风是明儒气的,杂学自然也和那些旧文人相似。他说: 我也爱看讲风俗的书。从《楚荆岁时记》直到清朝人的《一岁货声》之类的书都爱翻看。还有上初中时候,一年暑假,我在祖父的尘封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巾箱本木本活字聚珍版的丛书,里面有一册《岭表录异》,我就很感兴趣地看起来,后来又看了《岭外代答》。从此就对讲地理的书、游记,产生了一种嗜好。不过我最有兴趣的是讲风俗民情的部分,其次是物产,尤其是吃食。对山川疆域,我看不进去,也记不住。宋元人笔记中有许多是记风俗的,《梦溪笔谈》、《容斋随笔》里有不少条记各地民俗,都写得很有趣。明末的张岱特长于记述风物节令,如记西湖七月半、泰山进香,以及为祈雨而赛水浒人物,都极生动。虽然难免有鲁迅先生所说的夸张之处,但是绘形绘声,详细而不琐碎,实在很叫人向往。我也很爱读各地的竹枝词,尤其爱读作者自己在题目下面或句间所加的注解。这些注解常比本文更有情致。我放在手边经常看的一本书是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东京梦华录》(外四种——《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武林旧事》),这样把记两宋风俗的书汇为一册,于翻检上极便,是值得感谢的。 我读这一段话就想起周氏兄弟的爱好,他和这两人的相似的一面还是有的,尤其是与周作人的口味极为接近,彼此共鸣的地方很多。只是他不是从学问的角度看它们,而是以趣味入手,自己得到的也是趣味的享受,后来无意间把此也融进了自己的文字中。八十年代,汪曾祺红火的时候,许多人去模仿他,都不太像,原因是不知道那文字后还有着不少的暗功夫。这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汪氏自己也未必注意。我们梳理近代以来读书人的个性,这个民俗里的杂趣与艺术间的关系太大,是不能不注意的。 从汪氏的爱好里,我也想起中国画家的个性。许多有洋学问的人,后来也关注民间的艺术,从中吸取经验。林风眠、吴冠中都这样。连张仃的画,最好的是毕加索与门神的结合,谣俗里的意象可让人久久回味的。杂学的东西,是精神的代偿,我们可以由此知道艺术的深未必是单一的咏叹,而往往有杂取种种的提炼。这个现象很值得回味。没有杂识与多维的视野,思想的表达也该是简单无疑。 像他这样从民国里走来的人,读书经验未必与学院里的东西有关,而是从文化的原态里体悟什么。这样的书就读活了,而非死读书那类迂腐的东西。比如他到一个地方,很喜欢了解乡间沿革里的东西,对语言方式、音调都有兴趣。人们怎样生存,凡俗的乐趣在哪里,都想知道些。他说自己喜欢《东京梦华录》一类的作品,就因为从中能读出更丰富的人情美与风俗美。 风俗美是对士大夫文化无趣的历史的嘲弄。我们中国的旧文化最要命的东西是皇权的意识与儒家的说教,把本来丰富的人生弄得没有意思了。行文张扬,大话与空话过多,似乎要布道或显示什么。张仃在“文革”中厌恶红色的符号,遂去搞焦墨山水画,在黑白间找思想找感觉。汪先生其实也是这样的吧。他的作品有童谣的因素,也带点市井里的东西。色调都不是流行的那一套。在民风里实在有些有趣的存在。比如赵树理的小说,迷人的地方是写了乡里的人情,汪曾祺就十分佩服。沈从文的动人还不是写了神异的湘西?汪曾祺的阅读习惯与审美习惯,其实就是在边缘的地方找流行里没有的东西。他自己知道,士大夫文化没有生命力的原因,是与人间烟火过远的缘故。 过去读书人涉猎杂学,多与笔记体文字有关。笔记是小品的一种,可以任意东西,五湖四海,不一定深,浅尝辄止。士大夫写八股文,多无趣味,但在一些笔记里,能看到点真性情的影子。笔记有秘本、抄本等不同样式,汪曾祺看的多是通行的 本子,没有秘籍,也鲜奇货。有些人看到笔记体的书籍,注意的是版本里的东西。黄裳、唐弢都是这样。他们的杂学也都不错,文字亦佳,有目录学家的气象。但孙犁这样的作家,就与他们不同,倒和汪曾祺很像,只注意内容,不顾及版本。因为喜欢随便翻翻,不做专门研究,眼光自然不同。孙犁在《谈笔记小说》中也讲到了汪曾祺喜欢的那些作品,看法有些特点: 笔记以记载史实,一代文献典故为主,如宋之《东斋纪事》、《国老谈苑》、《渑水燕谈录》,所记史料翔实,为人称道。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则以科学研究成绩,及作者之见解修养为人重视。 笔记,常常也有所谓秘本,抄本的新发现,然不一定都有多大价值。有价值之书,按一般规律,应该早有刊刻,已经广为流传,虽遭禁止,亦不能遏其通行。迟迟无刻本,只有抄本,自有其行之不远的原因。我向来对什么秘籍、孤本、抄本,兴趣不大。过去涵芬楼陆续印行之秘籍,实无多少佳作。 或许都是因为出身于小说家,对杂学的兴趣也都止于内容的接受,采其手法,接其神气,化为己用而已。好的作家对野史与笔记间的东西有情趣,或许是那里的不正规的文气与心理让人喜欢?笔记里的谈鬼怪之作与民间传说,多灿烂的想象,思路与一般人迥异。汉语书写易走进套路,唯野性的思维可让人飞将起来。且那里知识庞杂,多不正经之音,或让人一笑,或有惊异感叹。对于汪曾祺而言,早期是西洋现代小说开启了其思想,晚年则为野史笔记引路前行,遂有了一种脱俗之象。考察晚清以来文章好的人,在这一点上,多少是一样的。 5 我有时候看他的书,尤其是小说,就觉得他仿佛是个远离恩怨的讲述者,把烟火气滤掉,把痛感钝化掉,一切都归于平淡了。可是那平淡后面是无疆之爱,就那么缓缓地流着。汪曾祺喜欢单色调纯情的事物,那是不错的 。可是他看人的眼光则不那么简单。他知道人的价值不是好坏的概念可以涵盖的。许多作品对人的描述,有点沈从文式的中立的态度,不去简单地价值判断。在《詹大胖子》里,他描绘了此人如何的世俗,如何的庸常,在学校靠自己的特殊职位推销高价货物,赚了许多钱财,笔触里对其不乏温和的讽刺。学校的校长有作风问题,他清清楚楚,善恶分明。但在有坏人整校长的关键时刻,他却保护了校长,没有使悲剧产生。保护校长,与他的私利有关,因为他可以照常那样生活,可要是恶人来的话,就要经历大苦楚,那是更坏的结局。这样的选择,是复杂的因素所致,结局是保持了生活的宁静。他写这个俗人,真的是充满人间烟火气。人物的神态、举止都很生动,觉得颇为有趣和好玩。人生的本真不过如此,但在他笔下却有了诗意的风景。对这样的人物,他并非欣赏,也不批判,他觉得生活就是这样,不是崇高和矮小可以涵盖的。有良知的人未必伟岸,而伟岸者的背后也有可笑的矮小。似乎很像聊斋的笔法,在悠然的词语里,读出了俗画里的冷暖。《金冬心》写人间的世故,入木三分,显得极为老到和从容。金冬心是画家,遭到袁枚的冷落,却无意间在吹捧别人中得到好处。他小看袁枚的世俗,自己未必不俗。简单几笔,活画出士大夫的本相。汪曾祺写俗像,笔触却是反俗的,没有一点庸俗画的低媚气。他在高贵的笔触里,刺激着芸芸众生的一切,词语的背后跳着洗练的音符。这里有他的人生观,颇值得玩味。许多人模仿他而不像,大约是没有这样的世界观所致。而这,和流行了几十年的思想是没有关系的。 他端详各色人物时,都是有些俯看的欣然,自己并不燃烧其间。沈从文说写小说要贴着人物去写,这是汪曾祺认可的。可是他并非都是贴着人物,有时是扫描的笔法,自己并不仿着人物,距离感是强烈的。小说是回忆,这是不错的。他在回忆里把世间万象寓言化,我们感到一种快慰。一切恩怨都消散于此间,生命不过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有什么想不开呢? 像左翼作家的创作,他是不太喜欢的,原因是燃烧得过多,没有距离感。况且作家是审美地打量人生,不是简单的价值判断。他在《陈小手》里写人性的恶,感情是控制的,很含蓄,又不流溢自己的情感,但震撼力是那么的强烈。作者在风俗里写人,风俗有亮的,也有暗的,这里暗示着善恶问题,美丑问题,却又不是道德化的写法,而是审美里的渗透。汪曾祺了解行帮的黑暗,也知道民生之苦。人是可怜的存在,大家都在命定里存活。但反人性的东西怎么可以饶恕呢?对此也只能怒而视之。不过即使这样,你在他的作品里感到的依然是平静的气息,不是火气很盛的存在。许多人活过,许多人死了。活过的人生前的好与坏,不过过眼烟云,那些荒诞的故事,都可以饶恕吗?在阅读汪曾祺的时候,我们会想得很多很多。 人生本来平凡,没有什么大起大落。他写的人也普通得很。小人物,小故事。但人间本色的东西都在。《讲用》里的郝有才,一个在剧院里打杂的工人,平平凡凡地过日子,工作也很积极。“文革”来了,突然与荒唐的时代相遇,于是一切变得很可悲。他有点爱占小便宜,后来被批斗。批斗会上的发言,十分正经也十分可笑,搞得大家莫名其妙 。而后来偶然做了好事,又被捧上了天。郝有才以幽默的语调让人忍俊不禁。小说写这样的人物时,我觉得作者是怀着反讽的心来看生活的。他厌恶人们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也拒绝对人性进行简单的归类。在汪曾祺看来,人有私欲,乃平常之事。有爱心,也是心性的一种。妖魔化与圣化都有问题。所以他的世界观,是介于妖魔化与圣化之间的日常化的写真。但这写真里有诗,有悲悯与淡淡的寂寞。在日常生活里发现精神的美,给他自己还是带来了诸多乐趣的。 《云致秋行状》写的故事,都为烦琐的小事,像是人物记事。主人公云致秋不过是剧团的一个小干部。其为人处世都不错,工作一心一意,自然也有一般京城人的奴性。他有一套旧京城人的处世逻辑,有一种维持心理平衡的方法。靠着这个法子,他活得游刃有余,自由自在。可是革命来了,旧的一套不行了。人要活,就得有新的维持自我的逻辑。所以在“文革”里也做了三件平时绝做不了的事情。一是去随大流批判领导;二是把记录单位安全秘密包括人事机密的材料交上去;三是写了大量揭发材料。这个一向热心的人,突然在古怪的时代随着古怪起来。“文革”结束后,他又恢复了日常的生活。照样是热心,照样是刻苦,以致去世后引起那么多的人的怀念。在作者眼里,人是社会的动物,好人与坏人的概念,不能简单为之。人世间的一切,比书本里写的要复杂。这里就消解了神圣,消解了意识形态的东西。社会是一本大书,人不过是个过客。帝力之大,而人力甚微,只能被环境所囿。汪曾祺不喜欢客观环境对人的挤压,想得多是人性不变的东西。人有没有常恒的存在呢?还是有的吧。那是恻隐之心,天然之态。可是现在我们被异化在其间,只能在笼子里远眺着天际,想一想。这一想,就有诗,有爱。汪曾祺使我们返回到人的原我,返回到内心。他眼光里的恩怨,与世俗的那些东西毕竟是不同的。 阅世深者,倘有爱意,总有点逆俗的因子。汪曾祺喜欢从别样的眼光里看人,不都是自然主义的思路。他常常在悖论里读人,对美的理解完全是自我的体验。《瑞云》里那段传奇的故事,我们读了,不禁感伤。最美丽的不易得到,受损的反而易近。小说像是童话,实则为寓言,美妙得像普希金的《渔夫的故事》。他描绘的少女如天仙般美妙,可是却在毁灭里才能得到爱情。一旦美质得到还原,爱情却被阴影所罩。作者这样写世道人心,内心一定是难过的。他把淡淡的哀伤点染给读者,我们读了,内心不禁生出苦楚。在宁静里还会生出回肠荡气的气韵,那才是高人的妙处。 在许多作品里,他写的都是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宏大的场景。人物呢,也都以平凡者居多。这些人有个特点,就是会一点手艺,或画家、医生、教员、卖艺者。氛围中透着书香,或是民俗的情调。也写了些五毒俱全的江湖人物,其间不乏怪异者。《故里三陈》有点黑白相间,《八千岁》是市井的昏暗,底层社会的起伏之状历历在目。《王四海的黄昏》是江湖人的善意的闪光,可是世风的浊气你感觉不到?作者写这些人物的命运时,像一幅幅风俗画,江南水乡、小镇的音色活灵活现。不错,这些图画都有点老气,我们在鲁迅、钱钟书的笔下见过一些。汪先生写这些,流水般自然,就那么汩汩地流着。琴棋书画、礼仪习惯,如诗般地涌动着,内在的风致清澈洗人。在写这样的故事时,他其实很少悠然与恬淡,我倒读出了他的忧戚的心。那么多美妙的人生的消失,乃大的悲凉。他陷在这样的悲凉之中。1991年,他的自选集再版的时候,他曾写下这样一段话: 重读一些我的作品,发现:我是很悲哀的。我觉得,悲哀是美的。当然,在我的作品里可以发现对生活的欣喜。弘一法师临终的偈语:“悲欣交集”,我觉得,我对这样的心境,是可以领悟的。 如果不了解这样的心境,对他也许是真的隔膜吧?他的忧患常常被士大夫般的散淡所掩,其实自己的惆怅,比同代的作家并不差多少。他喜欢孙犁、贾平凹这样的作家,其实是内心与他们共鸣的地方很多。因为不愿意呼天抢地,这样的诗情就散失在平淡的文字间了。人生大苦,我们无法超越。而文人可做的,又何其的寥落。不过是用记忆与诗,点缀着日常的枯燥,继续活在这怪诞的世界。文人无用,古人就说过,现在也是如此,有什么办法呢? 许多次,他说自己爱读《聊斋志异》,翻看最多的是《容斋随笔》。那些作品就是俯瞰人间的寓言,把一切彻骨的体验平淡地过滤着。蒲松龄那样的人,对人间万物的理解是含有隐喻的,以空幻与变形的笔法直面世间。他有无尽的情思,无尽的爱恨,可是并不直说,而是借着图像与幻影为之。其间是智慧里的诗,有诸多快慰。在汪曾祺这样的人看来,人表达思想的时候,倘能在诗意与智慧的层面进行,那是心灵的最高境界的舞蹈。许久以来,中国文学流于直白的记录,在庸俗的现实主义理论下创作,那与人的想象力与思想的攀缘是远的。小说是讲故事的,但并非直录,要有点神来之笔。即在平淡里见出奇异来,说出人人心有笔下却无的东西。这个是硬功夫,不那么易掌握。但作家的任务是向陌生挺进,躺在旧床上的默想,怎么能飞起来呢? 这让我想起巴别尔的作品,总是有弦外之音。生活不按人们的想象进行,也不按流行的理念进行,它运转的方式与人的理念无关,是命定与宇宙规律的一部分。好的作家总是发现新的视角,但又是个生活本然的存在。尼采写世界的表象,是采用颠倒的方式的。鲁迅总在悖论里发现世界。作家的任务是从人的世界发现理念无法概括的存在。废名做到了此点,沈从文做到了此点,汪曾祺也做到了此点。 6 越到晚年,他越爱写乡间的旧事,故土的那一切在笔下活起来了。我们在汪曾祺那里看到了乡土的美,有的让人想起山水诗和乡土艺术。在泥土与水乡的炊烟里,他给了我们一个安宁的世界。 可是这个乡土过于宁静,似乎过滤了诸多暗影。 沈从文之后,写乡情美的作品很多。但大多有一点单纯。孙犁单纯,刘绍棠单纯,高晓声也单纯。 但汪曾祺还是多了点难言的苦涩,虽然是淡淡的。 汪曾祺在世风里看到了灰色的存在,对人性的诡秘也有所反映。他善于在揭示丑陋的时候来表现美。所以他的文字就比许多以乡土自居的人清醒,还是有话外之音的。 说他的小说里有乡土气,那是对的。比如他喜欢点染岁时、习俗、礼节,对乡间的画匠、工匠、水手的生活细节颇为敏感。作品里不忘江湖里的东西,却非黑暗的留念,而是诗意的打量,在枯燥里看到了丝丝趣味。整个自然乡村,不是冷若冰霜的存在,而是美丑的互动,黑白的对照,而底色里的纯情的美流溢其间,真的洗人心肺。沈从文也写过乡情的美,但没有汪氏内在的苦楚和对世俗拒绝时的老辣。他其实通世故,故写人的俗气入木三分。可是他点缀着江湖的昏暗时又颠覆了昏暗。那里隐隐闪着智性的灯,照着昏暗里的世界,使我们这些在俗气里久泡的人窥见了人性的美意。于是清爽了许多,为之击节不已。 一篇《受戒》,写得清澈、纯情,童心所在,俗谛渐远,性灵渐近,人间美意,生活丽影,在无声之中悠然托出。此种手笔,百年之中,仅寥寥数人耳。而《大淖记事》写女性之美,几近圣母,但又极中国,可谓神妙至家。民国间许多人写过乡土,佳作亦多。可是汪氏在气韵上绝不亚于前人,在神采上甚至还超过了前人。自从《受戒》、《大淖记事》发表后,一时倾倒众人。模仿者很多。我读过许多模仿汪氏的文字,形似而韵不似,相差很远。他对乡俗的理解,和一般人总有些距离。在精神深处,他的暗功夫是一时难以被看到的。那些自以为找到了汪曾祺密码的人,其实不知道乡土的隐秘是什么,乡土表现的弱化,乃精神单一的缘故。 乡土文学是个有趣的概念。现在人们讲它的兴衰,为之感念不已,说明了其精神的内在意味的价值。我觉得认识它的历史,需从发生的源头讲起,这才能看清一些问题。 谁都知道,乡土文学的发生来自于鲁迅。这里,周氏兄弟的翻译实践起了很大的作用。在1918年,周作人写过一篇文章《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谈到了日本作品的民俗价值。他觉得日本人借用域外的小说形式,成功地表达了东洋人的苦乐,将表达本土化,是个成功的例证。于是他感叹道,这样的文学,我们至今没有,言外是对中国文化有种苦苦的期盼。不久周氏兄弟出版了《现代日本小说集》,所译的一些作品,就有很东方味道的存在。这些对鲁迅自己,显然有些启发。他对绍兴的乡土的发现与这些日本小说难说没有关系。而这本译著,后来影响了许多人。废名、沈从文等人都从此感到了谣俗之美,他们自己就是坚持谣俗的表现的。而鲁迅的翻译和实践的确成了精神的先导。 鲁迅小说在形式上有西洋作品的痕迹,尤其是俄国人的忧郁与紧张感。他的一部分作品带有安德列夫的阴冷。可是当写到乡村社会的时候,日本人的经验起了作用,不再是个体化的经验的外射,而是民俗学的因子进来了。周作人从学理上呼唤这样的东西,以为颇为重要。鲁迅赞成学理层面的理解,但更重要的是从生命体验里发现了它,将乡村社会的本色原态地昭示出来。所以,乡土文学的产生,有一个翻译的背景和学理的背景,鲁迅以鲜活的姿态,激活了这个话题。那个精神的高度在一开始就是众人仰视的。 鲁迅认识乡土社会的时候,不仅有民俗学的参照,还有着尼采和克尔恺郭尔式的忧郁与无畏前行的意识。这种超人意识观照下的文化视野,就闪现着文化批评与乡愁的多种意念。他认为中国的乡间、民间文化,在明清以后,基本上就消失了。那些古老的存在早就被士大夫化了。民间的戏曲,本来表现原始初民的那种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的东西,可是士大夫们把儒家的观点或者是泛道德的东西参与进来,文本就出现了问题。鲁迅讨厌京剧,就因为京剧艺术不断被雅化,本来是原生态的东西,后来到了宫廷就远离了本我,这是对我们民族文化的伤害。他晚年写了《女吊》,对初民创造的人鬼神交织的魅力世界的礼赞,乃是对非主流的文化的一种青睐,中国文化有趣的地方,在那个未被污染的地方。 五十年代后,民间文化渐渐消失。七十年代,我在辽南文化馆搞创作,都是些实用的口号,我们写的东西全是道德化的,借用民间小调却完全扫荡了民间小调。我们已经没有了自己的民间。但在鲁迅那个时代,他接触的日本艺术里,是有与官方意识形态不同的东西的。日本人对民俗文化的特别的因素是保持着的。早在江户时代,日本民间就保持了和宫廷里不同的东西,宫廷里讲的东西和民间的某些艺术是两套存在。 所以,我们中国的民间,其实已经把独立的思维的东西,能够生长智慧的东西慢慢蚕食掉了。鲁迅在小说里发现了中国的乡村,发现了我们民族文化的一些可贵而又灰暗的元素。借着西方与日本的多种参照,出现了我们今天所讲的乡土文学。沈从文写过一篇《学鲁迅》的文章,是佩服他的乡土笔法的。他早期跟鲁迅关系并不好,但是鲁迅的这一点,他不能不敬重。鲁夫子智性里散发出的审美的东西,对当时的作家影响非常之大。但是我觉得后来写乡土文学的作家,缺乏类似于鲁迅的这样一种东西。鲁迅的复杂与多维的视野,在后来的作家那里是很难看到的。 我们看汪曾祺,没有鲁迅的驳杂,缺乏多维的思维,可是他描述乡下的生命,是存在多种感受的,绝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单纯。比如《大淖记事》,恶霸刘号长的出现,使故事变得惨烈不安。照一般左翼作品的思路,要靠流血的方式解决问题。可是汪曾祺采取的诗意的笔法,从风情的美里寻找出口。作者不忍美的陨落,而是将美好的结局介绍给大家,在紧张里让人喘上一口气来。气象上自然没有鲁迅博大,但内在的复杂还是可感可叹的。 在六十岁后,汪曾祺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乡土写作。他有着半个世纪的苦楚的经验,自然和前人不同。他不是故意美化什么,也非去讲什么乡愁,只是从世间的嘈杂里寻一份宁静,打捞些美的片断。那里有老人的不灭的记忆,他厌恶周围的俗气扰扰的群落,于是寄情于乡土,从混沌里滤出清醇的东西。这个与鲁迅的状态很远,可是也丰富了乡土的写作是无疑的。 刘绍棠写运河,有的很美,也很有意思。可是失之于简单,是牧歌式的咏叹,和真的人生较远。但汪曾祺的笔触有沧桑的意味,在最为空幻的地方也能感到是对现实的另一种投射,未尝不是历史的隐喻。只是心底过于柔软,不忍将笔触直指残酷的面影,有些温和罢了。可是这样的乡土,倒让我们觉得真实,是风俗画与人格图。士大夫的那一套消失了,野曲的那些存在也消失了,诞生的是个性化的禅意的世界。鲁迅、废名、沈从文之后,汪曾祺无疑是个重要的存在,他把走向单一化的乡土写作,变得有趣和丰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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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与仁义礼智一样,原是一种德行,有渊博通达、闻声知情等意思;《诗经》里将圣与哲相提并举(《小雅·小旻》),《尚书》里说圣和狂可以转化(《多方》),都是用在这样的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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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政府的这些行为其实都是有先例可寻的。坦率地讲,美国历史上称霸全球的每一个步骤都是以这样的句子开始的:"无辜的美国人受到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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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从阿拉伯之春和之前的颜色革命等政权更迭案例引出民主和平理论为这种政策和人道主义干预辩护的话题。在回顾民主和平理论的历史后,分析了民主和平理论存在的种种问题,随后追溯了该理论的康德哲学渊源以及它与当前国际局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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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东方学的名声很糟糕。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把它描述为西方产生的有关东方社会和文化的幻想和敌意的死气沉沉的混合体。他描述了英国和法国关于近东的作品,该地区经过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几个世纪的争斗后落入现代西方帝国主义的手中,但远东一直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太远不至于成为欧洲的军事或宗教威胁,远东引起的不是恐惧或者厌恶而是好奇和神秘感。马可·波罗对中国的报道现在被认为基本上是道听途说和俗套的传奇式形象,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哥伦布启航前往华夏寻宝的旅程之前。即使在17世纪18世纪得到有关中国的真实信息后,欧洲人对待中国的态度依然保持着敬畏和羡慕而不是恐惧或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从皮埃尔·贝尔(Pierre Bayle)和莱布尼茨到伏尔泰和重农学派代表人物奎奈(Quesnay),哲学家们称赞中国是比欧洲更文明的帝国:不仅更加富足和繁荣而且更加宽容与平和。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没有实施迫害的牧师,政府官员不是根据出身而是靠德才兼备而挑选出来的。即使那些对中央王国的夸张赞美感到怀疑的人如孟德斯鸠和亚当·斯密也对中国的财富和秩序感到困惑不解,印象深刻。态度的戏剧性变化出现在19世纪,当时西方掠夺者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大清帝国虚弱的军事实力和落后的经济现状。中国当然热闹和富足,但它原始、野蛮和迷信。原先的尊重被如今的蔑视所取代,同时还伴随着种族主义的警惕,中国狂热变成了中国恐惧症。到了20世纪初期,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去镇压义和团叛乱时," 黄祸"论调在媒体和政客间广泛传播,像杰克·伦敦(Jack London)或者霍布森(J.H. Hobson)之类作家想象了有朝一日中国控制全世界的情景。仅仅几十年后,赛珍珠(Pearl Buck)和蒋夫人(宋美龄)的努力赢得西方民众对顽强抗击日本的中国的深刻同情,钟摆再次摆回来。然而1948年后,在又一次的迅速摆动中,红色中国成为西方更大恐惧和焦虑的焦点,成为比俄罗斯更邪恶的极权主义噩梦。如今,人民共和国的高速经济发展再次扭转了西方人的态度,在经济和媒体等领域吸引更多人的兴奋和热情,诞生了新一拨时尚潮流和痴迷,让人不由得想起洛可可式的欧洲"中国风"(chinoiserie)。中国恐惧症当然没有消失,但另一拨中国热正在形成中。马丁·雅克的《当中国统治世界:中央王国的崛起和西方世界的终结》的标题就属于第一种吓唬文学的类型,但它的功能不仅仅是在展示桌或者机场报摊吸引读者购买的商业宣传花招,该书本身是对第二种文学的重大贡献。该书的信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个是现在非常著名的预测,按当前的增长速度,中国经济将在15年内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中国人口是美国的四倍,中国已成为最大的外汇储备国,最大的出口商,拥有最引人注目的股票市场收益和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正如雅克说的,中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将带来如此巨大的变化以至于世界历史可以简单地被划分为"中国前"(BC公元前)和"中国后"(AC公元后)。他论证的这个部分是直截了当的定量外推法。雅克不断强调未来数据以便让人明白,但并没有在稍微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内容之外添加很多东西。中国作为经济超级大国的出现除了改变国际比赛成绩表外,到底意味着什么呢?雅克信息的第二部分不是关于规模而是关于差别的。中国和其他国家不同,实际上它根本不是真正的民族国家,而是更大更深刻的国家,是"文明国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没有中断的历史的继承者。中国人的文化统一性和自信心是无与伦比的。中国君主早在西方很久就创造了世界第一个现代官僚体系,其背后的哲学是既专制又民主的儒家世界观,更多通过道德教育而不是武力控制国内臣民,并把周边地区组织起来构成非强迫性的朝贡体系。通过吸收封建贵族进入不带个人感情的国家服务体系,他们把市场力量从习惯性限制中解放出来,从而形成拥有难以匹敌的活力和复杂性的商业社会。仅仅因为碰巧本地有充足的煤矿资源和对海外资源进行的无情殖民掠夺,欧洲才得以在19世纪超越这个伟大的前现代经济体,它在社会方式上与西方工业化一样或者程度更高。但西方主宰世界的局面将证明不过是短暂的插曲。今天的中国正再次返回到充当充满活力的全球经济中心的历史地位。这对世界其他地方造成的后果是什么呢?让美国人感到痛苦的是,中国很快将取代它成为霸权,不仅在中国影响力辐射的传统区域如东亚和东南亚而且跨越从前的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中国的软实力如高超的体育水平、武术功夫、昂贵的画家、多样的语言、古典医药等,更不要说令人赞叹的中国美食将向世界各地辐射中国影响力,正如当今美国的好莱坞、英语和麦当劳一样。首先,中国引人注目的经济成功不仅激发世界各地贫穷国家纷纷仿效,还将重新组织整个国际体系的秩序,为世界提供一种并非西方骄傲地推动的"民族国家内的民主"而是"民族国家间的民主"的前景。因为我们进入一个新时代,其中以冷战为标志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冲突让位于"全局性文化竞赛","另类现代性"最后将终结西方霸权。在这个解放中,扎根于献身家庭和尊重国家的儒家价值观的中国独特现代性将引领世界前进。应该如何判断这种趋势呢?热情决不是歧视的替代品,不管它多么好心。中国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500年及其以前,但这并不能让当今的人民共和国成为特殊的"文明国家",就像法兰西文明(la civilisation fran?aise)成就第三或第四共和国的可比性说法。臭名昭著的是,"文明"讨论是为自我服务的,常随意性地划定文明的界限。萨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到来了,他非常绝望地发现,在包括非洲、拉美和东正教文明在内的八九个文明中,把这个装饰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什么也得不到。当代中国就像1930年代和1950年代的法国,是在帝国模式下经过整合的民族国家,虽然可能历史更悠久,规模更大些。前现代中国的长期经济中心或者社会智慧等夸张的说法在理解这个国家的现在和未来时也无法提供多大的帮助。直到宋朝以前,中国在技术和商业方面远远领先于欧洲,到了明朝末期中国的科学才落后了,但即使在18世纪清朝最繁荣的顶峰时,其农业生产力和平均工资水平也赶不上欧洲发展的前沿,更不要说更广泛意义上的思想进步了。圣贤先知田园诗般的形象与其说关心大众的福祉倒不如说更关心后来王朝统治下的现实。用中国最好的历史学家之一何炳棣的话说,"口头上的儒家和行动上的法家"---用道德话语包装起来的压迫。如果从学术标准的角度来评价畅销书《当中国统治世界时》这一面的任何部分都是不公平的。它们都不会对这本书的主要目标产生多大影响,本书不过是初步的民间故事,让读者先适应一下未来中国霸权的可能性。中国可能正要主宰世界,但并不需要总是代表过去全面发展的顶峰。更严肃的问题是该书的核心信息并不连贯。《当中国统治世界时》一书的大部分是赤裸裸恭维的练习,称赞中国不仅是未来的霸主而且是解放性的打破僵局者,本书美国版的副标题是"西方世界的终结和全球新秩序的诞生"。这种景象似乎成为最近英国的特殊性:雅克的版本可能不像他帮助成立的智库德莫斯(Demos)的预言家同行马克·伦纳德(Mark Leonard)的《为什么欧洲统治21世纪》(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此人的文章"中国新知识分子" http://www.xschina.org/show.php?id=11947 ---译注)那么荒谬,但《当中国统治世界时》还有和总体乐观的故事发生冲突的另一面。从国际上说,中国"拥抱多边主义",用软实力吸引邻居和伙伴,推动"国家间的民主",但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中国人认为自己优越于其他人种",他们继承了多多少少有点种族主义色彩的中央王国心态,这种朝贡体系的治国传统有助于国家稳定,但毕竟是建立在等级体系和不平等基础上的。这个遗产与民主的国际体系的美好前景吻合吗?不一定,因为虽然"西方世界终结了,至少下个世纪的新世界将不是像上世纪是西方世界那样的中国世界。"换句话说,该书颠覆了它自己的题目,纯粹是拼凑出来增加销量的把戏。中国不会统治世界,未来不过是" 我们进入现代性竞争的时代",中国"越来越多地占上风并最终占据主导地位"。但独特的"中国现代性"赢得全球霸权竞争的观点并不比高速发展的中国推动"民族国家间的民主"更有说服力。该观点在书中的角色应该在考虑作者生平经历(cursus vitae)的背景下来理解。作为英国共产党月刊《今日马克思主义》的编辑,雅克在其政党和杂志1990年代初期放弃这个幽灵后进入主流新闻界,他摆脱了过去的语言,如果不是彻底摆脱了过去的思想的话。冷战结束、苏联崩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对立现在已经成为老古董。中国当时的对外开放政策---欢迎世界市场---应该与此有关系吗?这是《当中国统治世界》不屑于处理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属于本书竭力避免遇到的词汇。在500多页的篇幅中,"资本主义"这个词几乎没有出现。但全球性竞争仍然存在,其中更多同情的一边可能会胜利。简单地说,现在的竞争不是在过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类别如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进行的,而是在众多差异的最新文化方式的另类"现代性"中的。这个词汇变化的功能不难看到,它提供的是左派巩固其成果的机会。资本主义或许已经在全世界取得胜利,为什么还要再去谈论它呢?相反,为什么不朝前看,欢迎一种现在超越其他一切的共同命运的非西方版本的前景呢?中国的执政党至少仍然把自己描述为共产党。啊,这种一厢情愿的希望存在不可克服的逻辑矛盾。他所看到的另类现代性是文化上的不是结构上的,差别体现在价值观上而不是社会体制上。典型的情况是道德和情感的独特结合构成某种民族的生活方式,但恰恰因为这是对某个文化来说独特的东西,一般情况下最不容易转移到其他地方,也就是说它是无法普遍化的东西。最近的一些其他著作突出显示了后意识形态世界的文化差异性,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或者弗朗西斯·福山的《信任》,它们已抓住了这种不可通约性,指出任何复杂的文化都不能以实现模范经济秩序的方式凌驾于所有其他文化之上。而且,认为中国现代性最终具有霸权特征的预测不仅忘记了任何强大民族文化天生的自我限制性的本质,还忽略了中国对独特中华性的强烈坚持,这是任何到这个国家的人都非常熟悉的。除了日本外,很少当代文化有这么清醒的国际对比观,这么强烈地相信自身传统和文明的不可模仿性。雅克用他自己的方式意识到了这一点,有时候甚至把它夸大为接近种族主义的强烈的民族优越感,当然这是他的假设,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但是他没有看到崇拜中华性多么彻底地毁掉了他的想象,即未来的汉族现代性作为普世价值在全世界传播。中国崛起成为经济上、政治上、军事上的大国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事实,但它没有从无聊的现代性观念中得到任何说明,读者会发现《当中国统治世界》的末尾仍然是像开头一样模糊不清。如果有人说这本书不过是昨天的亚洲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的迟到结合而已,这并非不公平的指责。本书除了笼统地坚持儒家学说的民族持续性外(中国共产党被看作它的直接继承人),对当代中国社会本身几乎没有提出任何新东西。粗略几句话提到了不断加剧的不平等,但政府正在处理这个问题。对自然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说得更多些,关于党的段落模糊不清,对边疆地区的麻烦的思考非常谨慎,总之坚定地认为这个国家还没有准备好实行民主。中共若能不受干扰地再统治中国30年就谢天谢地了。中国从那以后的实际社会风景会如何恐怕是读者最想了解的东西。当然,北京当局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人们仍然拥护它。在 1935年,韦伯夫妇给他们有关苏联的书起名为《苏联共产主义:新文明?》,但在后来的修订版中把问号去掉了。今天的"文明国家"或许是用同样的精神来讨论的吧。对当代中国的严肃理解在其他地方。位于政治和思想光谱对立面的杰出学术研究成果可以被当作现在的基点。从自由主义右派看,黄亚生的《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是一本难得的杰作(tour de force),实证调查、概念清晰、思想独立。任何一个想了解中国的经济状况和增长方式的人都应该从阅读本书开始。黄的立场是典型的严格的新古典主义:只有通过私有化、确立财产权、解放金融、拆除对经济交易的系统性管理规定才能实现可靠的发展。就靠这些。但本书的结论再次清晰地印证了卡洛·金兹伯格(Carlo Ginzburg)的观察,即被引入歧途的意识形态可能成为创造性研究的前提,同时更多情况下可能是研究的障碍。通过对第一手证据的严格审查,首先是追踪银行的大量贷款及其接受者的文件而不是简单依赖汇总起来的第二手统计数据,黄冲破了环绕在毛去世后改革时代的中国经济周围引起遮蔽和混淆的层层迷雾。他最重要发现是显然没有遭到破坏的高速增长是建立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上的。在1980年代,笼统放开的金融政策使得私有经济在农村繁荣起来,大量贷款流向农民创办的企业,它们许多带有让人产生误导的绰号"乡镇企业"。农村贫困程度因而大幅度下降。接着出现了1989年令人震惊的事件。从那以后,国家迅速改变路线,阻止信贷流向农村企业家,贷款资金转向庞大的重建的国有企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给予大城市吸引外资的众多优惠措施。黄认为这个变化的社会后果十分严重。不仅是城乡不平等而且城市内部的不平等也急剧扩大,因为劳动力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农民失去土地,农村合作医疗和教育崩溃,农村文盲率实际上在增加。在猛烈攻击作为中国"超级现代性"橱窗的上海的一章中,黄展示了该市普通市民家庭从炫目闪烁的高塔和一体化基础设施中得到的好处是多么少。在世界最成功的波将金大都市(Potemkin metropolis形象工程,该词来自18世纪俄罗斯元帅,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情人---译注),官员、开发商、外商在"大盗盛行的丛林"中大发横财,私有企业遭遇重重阻碍,普通家庭艰难度日。从全国范围看,在过去20年中,官僚群体在规模上翻了一番,他们的工资在1998年和2001年间连续四次十位数的增长。黄谨慎地表达了对当今胡温政府施政方向的一些乐观看法,认为这些是对1990年代江朱体制中最糟糕措施的纠正,虽然评论说这些改革或许已经太迟了,农民的企业已经成为废墟,当今农村也因为人们外出打工已经空荡荡了。不过,他最终对比了当今中国高耸入云的显示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和东亚其他地方如日本、韩国、台湾经济高速增长但相对平等的情况,以及在中国的发展模式中,外企和国企发挥的更大作用,国内私有企业占的比重很轻的情况。他认为其中一个后果是自 1990年代中期以来生产力持续下降。在黄看来,这个教训是显而易见的:效率和平等总是依靠自由市场,而在中国它几乎被掐死了。那里当然是资本主义,但它因为腐败和自我扩权的政府而扭曲变形,政府拒绝给予自己的国民管理经济事务的自由,因而无法创造出实现公平和福利的必要条件。但这个解决办法过于简单化了,只需看一眼美国就能告诉像黄一样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学者问题在哪里。自19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和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并没有给美国人带来多少社会平等。但作者用极端认真和流畅的方式提出的指控确实无可辩驳,文字背后隐藏的作者对冷漠麻木和不公不义的愤怒也显而易见。不是很多经济学家都会考虑把自己的著作像《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一样献给几个被关在监狱中的村民和被处决的家庭妇女的。黄主要关心的是中国农村的命运,正如他正确坚持的,农村是大部分中国人生活和死亡的地方。都市劳工的命运是李静君《对抗法律》的主题。世界各地的工人阶级研究都曾经是历史学和社会学的最主要内容,如今随着劳工运动作为政治力量的衰落而陷入衰落。在最近一些年,或许只有在法国才有真正突出的著作出现。李从激进左派的立场写的这本书改变了这种状况。虽然在模式和规模上与其他著作不同,但本书的力量是自汤普森(E.P. Thompson)的《英国工人阶级的诞生》以来的著作都无法匹敌的。事实上,它或许可以称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取消和再生》。本书是作者七年实地调查和研究的成果,是人种学和严谨分析的杰作。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用来分析中国东北地区的锈带,另一部分用来分析广东的阳光带。前一半研究的是对解放后建设中国主要工业基地的无产阶级的破坏,因为东北大型国有企业被抛弃或出售使得工人下岗,常常沦落到几乎一贫如洗的地步,而官员和获利者在改制过程中把大量国有资产装进自己的腰包。碰巧的是,有一部难以忘怀的掠夺老工人阶级及其世界的作品可以作为《对抗法律》非常合适的补充。王兵九个小时的记录片《铁西区》(West of the Tracks)(2003)是本世纪世界电影史上的里程碑。该片是在沈阳拍摄的,而李也在同一个城市进行的研究。李静君这本书的第二部分探索了来自农村的年轻打工者的新工人阶级的出现。其中一半是妇女,他们没有集体身份或者政治记忆。他们在东南沿海出口加工区打工,工资很低,没有安全感,常常在恶劣工作条件下每周工作70或80小时,普遍遭受虐待和伤害。工人在锈带遭遇抛弃,在阳光带遭遇超级剥削,中国劳工在任何一个地方的待遇都极其悲惨。工人们的反应如何呢?在没有行业和政治组织的自由的体制下,他们曾经通过屈服换来微薄的安全感和尊严的社会协议已经遭到抛弃,法律成为他们唯一可以求助的资源,不管它是多么专制。工人的任何直接行动都面临遭遇警察镇压的风险,抗议活动只能进入法院,希望雇主和当地官员公然违反法律的行径能得到一些纠正,他们相信中央政府如果知道法律遭到破坏的话,会采取措施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民众相信党的领袖英明的观念或许可以看作传统俄国人信仰沙皇是没有意识到官员和地主胡作非为的"小父亲"的观念的中国版本。中央政府自然塑造了这样一种幻觉,他们不该为下面的非法行径负责。这给予中央政府在看到抗议即将失去控制的时候,在最后一刻介入的空间。实际上,正如李静君清楚说明的,法律只有在法院不千篇一律地地扮演犯罪和压迫的橡皮图章情况下才能作为有效的控制手段和神秘化体系发挥作用。遗憾的是,法院在很多情况下正是橡皮图章。但在少数案例中,劳工纠纷常常是在部分而不是全部有利于工人的情况下得到裁决,这仍然让人有一丝希望,期待法律还能提供一些保护,即使它遭到背后有国家力量支持的人的公然嘲弄。在某种程度上,这让人想起汤普森在《辉格党人与猎人》中描述的18世纪英国,即法治的概念成为战场,下层民众对判决的愤怒企图与上层人士对判决的玩世不恭对决,这是弱者手中唯一的潜在武器。李显示,在不平等的竞争中常常失败却没有爆发更加激烈抗争形式的理由是物质利益因素而不是意识形态原因。在锈带,工人失去了几乎一切,但自己的住房多数以非常低的价格买下来了作为安全网。在阳光带,打工者作为退路还有权返回家乡种地,老家村子的土地还没有被私有化。尽管各自的命运都很悲惨,但任何一种工人都不是赤贫者:都还有些东西。这些冷静和现实主义的结论并没有减少《对抗法律》中描述的人们希望被出卖、生活遭到毁坏的悲剧。李抓住了改革时代遭遇无情工业体系的劳工的声音,一个又一个令人心酸的采访是本书最大的成就。这些故事往往令人心碎,工人们在讲述故事时有痛苦、无奈和绝望,但口吻中也显示了勇气、愤怒、坚韧甚至幽默。很少有社会学著作像本书一样结合了结构真理和存在真理,客观真理和主观真理,这么让人印象深刻。如果不了解这些东西,任何对当代中国的认识都是不清楚的。在19世纪,欧洲把美国当作未来,虽然可能还有点遥远。在21世纪,西方以一种类似的眼光看待中国。当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出现东方的托克维尔。人们能够复制他曾经取得的成就吗?现在有很多时间,但人们在任何一本《中国的现代性》中找到《论美国的民主》后继者的可能性都不大,虽然在其他地方也许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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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者应该坚持这样一种立场,这个立场就是去医治社会的疾病。人不仅要吃饭,也需要吃药。这个思想在以前就有了。80年代就有人提出种种思想,这些思想老是被批判,如异化的观点,人道主义的立场,我们不断地清除这些“精神污染”。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观点用一种独特的语言说出了当时的弊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弊端也变得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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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昭和十年(公元1935年)九月一日出生在中国东北的沈阳。我爸爸叫小泽开作,在我出生的前几年,他在长春当过牙科医生。可是随着满洲事变("九一八"事变)的突然爆发,他停止了行医,以一个协和会创立委员的身份迁移到了沈阳。后来听说他给我--他的第三个刚生下来的孩子,摘取了当时和我们家有着深交的板垣征四郎的"征"和石原莞尔的"尔",取了个"征尔"的名字。我出生后的第二年,由于爸爸有作为新民会创立委员到北京去工作,我们家也就搬到北京。一直到太平洋战争即将爆发的前夕,我们才回到东京。因此,我在进小学以前的所有记忆都是对北京的印象。 太平洋战争期间我是在立川度过的。我目睹了当时频繁的飞机轰炸和那机枪扫射的可怕情景。随着战争的失败,尽管爸爸也陷入了经济的困境,然而对我们这些孩子一向所爱好的东西,却一直还让我们继续学下去。战后又经过了几年,他才重操旧业,又去当牙科医生。我开始向丰增升老师学习钢琴的时候,也正是我们家处于战后最艰难的阶段。尽管如此,父母亲为了我的学习,从来也不曾让我的手离开过钢琴,如今回想起来真使我感激万分。 我那有着象樱花的名字一样可爱的妈妈,是一个基督教徒。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她就经常让我们唱弥撒曲。我妈妈不仅会唱各种弥撒曲,根据我的记忆,好像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她就开始叫我们几个弟兄在一起唱合唱。那时唱的似乎就是弥撒曲十一号,那是一支精练、漂亮的曲子。我家有兄弟四人,可以组成男声四重唱。一直到今天,只要有机会,我们还经常聚在一起演唱各种各样的歌曲。但是对我来说,和弥撒曲的《城之音》合唱团开始的。我最初的指挥生涯也就是从指挥这个合唱团开始的。这个合唱团不仅唱过弥撒曲,还唱过不少黑人的灵歌和其它歌曲,前后持续了将近十年之久。从我开始正式学指挥后,我就更加全力以赴地去指挥我们这些伙伴们组成的合唱团了。这次回到日本,只要有一点机会,我就去和那些有着十年来历史的合唱团的伙伴们在一起唱唱歌,指挥指挥,真是件其乐无穷的事情。 从我进了成城学院中学起,就开始跟丰增升老师学钢琴,我在他身边学了不少巴赫的作品。那时候我正热衷于玩橄榄球,常常弄的裤子上、鞋子上尽是泥巴,就那样去上课,因此往往把椅子、琴键弄脏。至今回想起来,我那时真是一个很淘气的学生。最使我感到难为情的是:正当我在专心致志地弹着老师的钢琴的时候,鼻涕淌了下来,随后老师掏出手帕默默地把琴键擦净,而我却照样一直弹着我的钢琴......。 拿玩橄榄球来说,曾有过这么一件小事儿。因为我正在学弹钢琴,不得不留心保护自己的手指,家里人也劝我尽量不要去玩橄榄球,可是每当我看到伙伴们雄赳赳地玩着橄榄球跑上运动场的时候,就再也坐不住了。有一次,我背着妈妈参加了成城、成蹊、学习院、武藏四校的定期循环赛,把脸、手、胳膊弄得到处是伤,一回到家,就被妈妈发现了。我说:"撞到柱子上去了。"这样,才巧妙的躲过了一场责骂。可是过后不久,这就成了我们家中的笑柄,因为不管撞到多么粗糙不平的大柱子上,也不会把脸、手、胳膊都撞伤啊! 我就这样,一边贪玩一边不断地去上钢琴课。后来之所以产生了当指挥的念头,是由于有一次我在日比谷公会堂观看了纳尼德•克劳维茨自己一边弹着钢琴,一边又在指挥乐队演奏贝多芬第五号《皇帝》钢琴协奏曲的演出而引起的。 当我从成城中学毕业的该进高校的时候,我就进了当时为专门进行音乐教育而创办的桐朋学院高校音乐系。在那里,我才开始向斋藤秀雄老师学习指挥,作为一个指挥的起点,我就是从一个老师教一个学生的这种特殊的教学方式开始的。 不久,我又进短期大学学习。在昭和三十三年(公元1958年)桐朋学院毕业之前,桐朋学院的管弦乐队想去参加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展览会青少年音乐比赛,我想带一个管弦乐队去,那时才知道这是要花费很多钱的事情,因此没有去成,对此我感到万分遗憾!当时,我就下定了决心,尽管带一个管弦乐队去很难实现,而我个人将来无论如何也要设法到欧洲去一趟。我认为要想搞外国音乐,就必需了解产生那个音乐的土壤和在那里居住的人们。虽然像我这样的年轻小伙子不可能有很多钱,但是只要我能搞到一点钱,我就可以骑着摩托车,一边宣传一边筹划经费,我想总还是可以筹划得出来吧!关于我骑摩托车去旅行的计划,就是这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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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也曾有三个俄国使团来到中国,当时俄国汉学已经进入传教士汉学阶段,因此使臣出使报告的主要内容集中于外交方面。17-18世纪的俄国使臣则以出使报告和笔记等形式留下了更多关于中国的记述,这些档案史料被保存在俄国各地的档案馆中,有些已刊布,但尚未被更多学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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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社会活动家告诉我,冲绳的社会活动家们正在为持续对抗美军基地的运动不断注入能量,对抗美军基地在冲绳的扩展,特别是把美军基地从冲绳赶出去,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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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解释[这次金融危机],我引用了断层线这个比喻。在地质学中,由于地壳构造板块相互挤压和冲撞在地壳表面形成的断裂称为断层线。来自四面八方的巨大压力慢慢集聚,挤压着这些断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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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四百年(从一六O七年第一个永久性英国殖民地在北美的建立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发展演变的历史,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探讨美国宪政思想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政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我以为,只有在我们清楚而准确地认识了美国宪法的历史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地评论其利弊,并最终把握其包含的历史启示。为了帮助读者把握美国宪政发展历史的特点,我将自己在写作时的一些观察和思考总结如下:首先,应该毫不犹豫地承认美国宪法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的最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于它把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对于理性政治的追求变成了现实。立宪实际上是一个公众讨论政治的过程,宪法则是这种讨论的结果:公众就国家存在之目的、政府权力的来源、政府组织和运作之程序、公民权利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将讨论的结果用清楚的法律语言写在纸上,使它成为一种对政府和公民同时具有神圣约束力的政治契约。通过宪法,政治变成了一种公共财产、公共责任和公共活动。这种公共(或共和)政治相对于当时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专权政治来说,的确是一个开辟历史新纪元式的飞跃。美国宪法的另一个重要而独特的贡献在于它创立了一套新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使共和政治成为了一种可操作的现实。这些新的宪政原则(包括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公共福利、共和政体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可剥夺性等)和机制(包括联邦制、政府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和权利法案等)既是对欧洲(尤其是英国)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创造性的继承和发挥,更是美国人基于自己历史经验上的一种创新。这些原则和实践构成了具有美利坚特色的宪政(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的核心内容,不仅为美国在过去两百年中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而且也深刻地影响了后来乃至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政治发展。在肯定美国宪法的独创性和历史开拓性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美国宪法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政治体制设计,一开始不是,现在也不是。对于参加一七八七年费城制宪的美国"国父们"(Founding Fathers)来说,制宪的目的不是创造一个十全十美的、正义民主的、能流芳百世让后人和他人景仰的政治体制,而是为了寻求一种现实的、有效的、能够及时挽救正在走向失败边缘的美利坚联邦的政治途径。为了保护已有的利益,各州的代表(和他们所代表的不同的利益集团)必须建立一种高于各自利益的公共利益和一个高于各自权威的公共权威来贯彻公共利益,宪法因此而得以建立。参与立宪的利益(或利益集团)是多元的,立宪的过程必然是一个协商和妥协的过程,由此产生的宪法也必然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妥协而果的宪法本身也成为一种妥协的机制。利益的多元化迫使美国社会中的各利益集团之间、部分利益集团与公共利益之间、所有利益集团与公共利益之间始终就各自利益的定义和定位进行着一种多层次的、多方位的和连续不停的"谈判"。"谈判"的过程也就是美国宪法循序渐进、调整改革、追求现实的完善的历史过程。随着历史的发展,原来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不断受到挑战,其内涵不断被重新界定,新的究政原则和实践不断地加进来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问题,其结果是,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以更新,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a living Constitution)。美国宪法之所以具有一种"超稳定性",恰恰因为它处在一种永恒的动态之中。保证美国宪法始终处于动态的有意识形态和体制两方面的因素。美国宪法是一种政府设计,但它(通过它的设计)也表现出了一种特定的政治理念,这点在制宪会议的文件中有充分的反映。一七八七年制定的宪法并没有忠实地贯彻独立宣言宣示的美国立国的理想与原则(包括祟尚天赋人权、追求自由与平等等),但它提出了美国立宪的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定和平"、"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以及保证美国人永远"得享自由的恩赐")。无论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对这些宣示的理念抱有多少诚意,或作如何狭隘的理解,这些理念却与独立宣言的理想一起,构成了一种至少在语义上具有普遍性和超然性的意识形态。既然宪法要建立"更完善的联邦",废奴主义者就可以要求取消奴隶制;既然要"树立正义",种族歧视就不能永无止境地延续下去;既然要"促进公共福利",罗斯福就有理由管制经济,建立社会安全保障系统。换言之,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理念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为美国社会中不同的利益集团--包括那些在制宪时期被排除在政治"谈判"之外的群体,如黑人、妇女等--用来作为争取自己的权利、抗议不合理的宪政规则的思想武器。而每一次这样的抗争本身就是对美国宪法的原则和实践的一种重新界定。所以,在某种意义上,美国宪法的历史也是不同美国人就美国宪法原始理念和原则的定义不断进行辩论和斗争、并把结果写入宪法的历史。在宪政机制上,权力制衡对利益集团间的"谈判"有重要意义。联邦制的设计将联邦和州政府的权限分开,相互不得侵权,形成权力分配纵向上的数个权力源(制宪时是联邦政府加十三个州,而现在则是联邦政府加五十个州);三权分立的机制又对联邦政府本身的权力作了横向划分,形成四个权力源(国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总统、最高法院);但纵向和横向划分的权力又不是截然分开或完全独立的,例如,州与联邦的关系通过国会(尤其是参议院)发生联结,但国会本身则又是联邦权力的一源,有自己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立宪之后出现的政党渗透贯穿于分权体制中。除繁琐细致的权力划分外,每一种权力源的内部还设有众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组成该权力源的更多更小的利益集团(总统相对单纯一些)有比较平等的施加影响的机会。就联邦政府一级而论,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如政党)要想将自己的意志转换成政策或法律,必须以较大的优势较长时期地同时控制联邦政府的四个权力源;而即使做到了这一点,该利益集团也还需要在内部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达成妥协。同时,有些权力源又可以摆脱利益集团的影响和控制,获得相对的独立。如联邦最高法院,它既是联邦政府三权的一部分,但又游离在联邦政府之外,在联邦与州政府、公民与政府发生权力争执时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如此繁琐的分权,目的在于使决策层面多元化,防止任何个别利益集团独占政治资源和垄断决策的过程,但这样的设计也使决策的产生异常困难,而由此产生的政策只能是妥协的结果。选举是另一项重要的"谈判"机制。因为选举是周期性的和广泛的(上至总统、国会议员、下至地方行政长官),每次选举便成为不同利益集团"谈判"的机会,总统和国会议员的选举尤其如此。为了赢得选举,不同的利益集团必须提出包容性广的政治诉求,以吸引最大范围内的同盟军,同时;还必须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政治资源。扩大资源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反对派的主张,将反对力量变成同盟军;另外一种方式则是扩大选民队伍。后一种方式的采用往往是迫于形势,但却可成为扩展民主的历史机会。美国选举权的历史实际上是选举权从少部分人所享有的特权变成所有成年公民的公民权的历史。重要的是,新的选民力量一旦被纳入到政治"谈判"机制中,它们便要利用这种机制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从而改变政治利益集团的组合,最终影响政治本身。当选民的背景和利益变得愈加多元的时候,要赢得选举就不得不考虑使用能够集合最大多数的选民的政治主张,甚至不得不考虑吸收反对派的主张,这本身就是一个妥协的过程。定期的选举使竞选的主张变得具体而现实。所以,美国宪政的常态不是大破大立,而是平稳中庸。但是,并非所有的"谈判"都遵循"正常的"宪政程序,仅凭中庸政治,不可能产生当今的美国宪政。相反,当原来的宪政原则和实践逐渐变成宪政改革的障碍时,"非正常"的"谈判"方式或渠道将被启用来废除或改正过时的原则和实践,但这种"非正常"的方式在原则上并不与宪法的精神相冲突,不过是对宪法原始精神的不同解释。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南部蓄奴州拒绝接受选举失败的事实,退出联邦,导致了联邦的分裂,南北双方在战场上进行了四年的血腥谈判,南方战败;北方共和党人利用对联邦政府的绝对控制,制定了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强制性地要求南部各州接受这些贯穿了北方意志的宪法改革,从而彻底否定了奴隶制,改变了联邦制的性质,在法律上将黑人从奴隶转化为与白人平等的公民。没有内战和重建,这种革命性的宪政变革是无法想像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为了挽救即将崩溃的美国经济,罗斯福利用突然获得的权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强行建立了包括社会安全保障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新事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强化了联邦政府(尤其是总统)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再次改变了美国联邦制的内容,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再生开辟了新的政治潜力。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中,南部黑人通过大规模的直接街头抗议活动,公开蔑视南部的种族隔离法律,制造出一种危机性的政治压力,迫使国会通过了一九六四年的民权法和一九六五年选举权法,彻底消除了法律上的种族歧视,使黑人成为了当今美国政治中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这些运作在某种意义上都违反了美国宪政的"常规",然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政治运作,美国宪政才出现了具有关键意义的改革。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是,这些表面上由"非正常"的方式产生的宪政改革最终将被接纳,变为美国宪法的新的正常的原则和实践。破旧转化为立新。因为"谈判"和妥协是美国宪政的中心内容,推动进步意义的改革十分困难。"谈判"在给予改革力量机会的同时,也给了反对改革的势力同样的机会来阻挠改革。即便是那些进步意义十分明显而且对美国整体发展甚为有利的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艰苦的"谈判"。并不是每个先占据了"谈判"位置的利益集团都会以大局为重,放弃自己的利益,照顾他人的利益,相反,只有当到了不改革自己的利益便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时,这些利益集团才会让步。我们必须认识到美国宪政机制的这种惰性,否则我们很难理解美国历史上一系列令人困惑的问题:为什么奴隶制要到独立宣言发表八十九年、联邦立宪七十八年之后才在宪法上予以废除,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美国联邦公民地位要到美国建国将近一百五十年后才得到承认,为什么美国妇女的选举权要等到宪法生效一百三十一年后才得到宪法的统一认可,为什么一八八二年通过的歧视中国移民的法令要等到本世纪六十年代才彻底得到改正,以及为什么主张男女公民拥有平等就业权利的宪法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至今还无法成为宪法的一部分。八十年代以来的美国宪政再次面临了严峻的挑战。由于利益集团的多元化(这里所指的利益集团也包括了种族、族裔和其他通过六十年代民权运动而获得政治上权力的群体)利益组合更为困难。因为利益的组合总是针对具体和现实的目标,利益集团间的结合既不是永久性的也并不牢固,而且由于各利益集团间的利益交错,过于激进和过于保守的力量都得不到广泛和持久的支持。除此之外,一些新的问题也在困扰美国宪政,如国会与总统在党派政治阴影下的权力之争,选举中的金钱因素,权势之间的利益交换(如总统为了推行自己的意志可利用手中的财权分化收买国会议员,这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是少见的,因为总统当时并没有能力这样做),被称为联邦政府"第四权"(the fourth branch of govenment)的媒体对政治的影响和对民意的左右,普通选民对政治的无力感和厌恶感(近年来公民投票率持续下降),政治人物的道德修养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宪政对公众人物个人隐私的保护界限(莱温斯基绯闻只是众多类似事件中最为轰动的一例,而对克林顿的弹劾本身更暴露了宪政机制上的种种缺陷)等等,这些都是对美国宪法提出的新的挑战。在过去两百多年里,美国宪法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应变能力,这是它的力量所在。但是,任何宪政的进步和改革,都需要包括意识形态、制度、社会、经济和道德上的资源来推动和支持,当这些资源出现短缺时,进一步的改革便会遇到困难。美国宪法也许还没有遭遇到改革饱和的临界点,但它的确到了一个需要再创新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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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调查报告讨论西藏农村地区基础教育问题。它不是对西藏教育发展的完整描述,而只是提供了对当前西藏农村教育状况的一个观察。这份报告分析西藏农牧民对教育的实际要求,探讨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改善基础教育的途径。讨论中涉及的问题包括:市场力量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影响西藏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如何看待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什么是目前教育供需关系中的主要矛盾,调节教育供需关系有那些可能的选择。除了参考其他相关文献、特别是有关西藏教育的研究文献外,这篇报告主要依据 2003年 7-8 月份在当地进行田野调查所获取的材料和信息,包括当地各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的文件和资料,与政府有关各方会见和访谈得到的信息,以及访问学校、村落和农民家庭相关人员获得的信息。这次实地调查局限在西藏农区及个别半农半牧村落,纯牧区的情况暂告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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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现代的中国,中西的相互渗透,包括对西方的选择性重新理解和对两者的调和,而不仅仅是两者间的冲突与矛盾,乃是必然的给定实际;在两者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在实际层面上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理论建构的层面上方才可能。正是对后者的坚持导致了不少违反经验证据的研究和论点。更有进者,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见于一系列其他相关的二元建构,诸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非理性法律、普适vs.特殊等。历史的视野要求我们把这些二元视作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排除、非此即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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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是中国帝制时代,朝廷在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与士人生活之间互动最为频繁的交汇点之一。作为一种才学能力的测试,科举考试有利于王朝统治与士人文化的紧密结合,为官僚制度服务。科举考试反映了更为广泛的士人文化,因为这种文化已经通过基于经学的官僚选拔渗透到国家体制之中。然而,在中华帝国后期(明清两代),科举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兴衰演变,其功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从政治、社会、教育以及文风等方面表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