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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任继愈:熊十力先生的为人与治学
    人文 2009/07/13 | 阅读: 2182
    从熊先生和许多良师益友的身上,使我懂得了应当走的路和如何去走。教训深刻,而又使我铭记不忘的,使我首先想到的是熊先生。熊先生这个人,以他的存在向人们展示了一种哲学的典型。一生坎坷,没有遗产留给儿孙,家庭关系处理得也不尽妥善。几十年来,没有见他穿过一件象样的考究的衣服。伙食注意营养,却不注意滋味,甚至可以说他吃了一辈子没有滋味的饭,人们认为值得留连的生活方式,对熊先生毫不沾边。熊先生博览群书,不讲究版本,手头藏书很少,可以说没有藏书。我认识的学者中,熊先生是唯一没有藏书的学者。别人也许觉得他贫困,他却显得充实而丰足。别人也许认为他不会安排生活,他却过得很幸福、坦然。他也象普通人一样,有时为了一点小事发脾气,过后,却深自谴责,好象雷阵雨过后,蓝天白云分外清新,他胸中不留纤毫芥蒂,真如古人所说的,如光风霁月。他具有只有他才具有的一种人格美。
  2. 夏可君:礼物的思想:给予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文学 2009/11/24 | 阅读: 2182
    但愿,这一次,所给予的是礼物。"但愿,这一次,在这里,我,所给出的是礼物。"但愿,这一次,思想之所及是礼物,思想所给出的也是礼物。当一个人重复上面的句子,如同连祷,不停地在内心说:但愿,但愿,这一次,在这一时刻,我能给出一些什么来,比如一些文字,在舌头上滚烫燃烧的文字;而且,但愿,所给出的思想,还是礼物,但愿不要出"差-错"--不要有错误和误差,确实这次要给出的是礼物,不是"毒药":英语的礼物(the gift)与德语的毒药 (Das Gift)有同样的笔法--如同德里达所解构柏拉图的"药"(pharmakos)时所显示的相关差异。 我们如何谈到德里达的思想时不出"差错"?如何在思考他所给予的思想的伟大礼物时,也给出"伟大"的思想?我们只能说:"但,但愿"--这只是语词的碎片?在对她莫名的重复中,似乎舌头一再被点燃。这个莫名的思想--什么样的无名的思想?是佛教还是基督教的,或其它信仰的?也许是还没有被命名的信仰? 但-但愿-愿,说"但-愿"已经是转折了,已经是结巴和呢喃着,如果是引用,是打开一个空间或位置给它者,是谁说过:"但愿"?但愿一直在时间之先,或者之后:但愿还是别样的,一直可能是异样的,如果再次引用,比如,引用策兰在《无人的玫瑰》中的"谁知道呢?"--如此这样的祷告词,不可能的祷告词,向着"无人"的祷告词,"但愿"指向谁?给予谁?--"无人",但是"谁知道呢"?也许,每个人在给予礼物时都会这样?有时是如此的清楚,有时似乎又全然不可控制,接受者会如何着想--"谁知道呢?" "但愿"这个被思想所召唤而出的语词--也许不是语词,而是语词燃烧之后的余烬:这一次,在这里,语词所言及的是《无题》:不是"问题"--还没有什么被"题现"与"提到"面前,或者,还没有足够的语词来表达那个还不是问题的问题:《无题》--那是对哀悼的别样地命名和书写?甚至是哀悼不可能进行的再次的哀悼?是哀悼的哀悼?"谁知道呢?" 但是,当一首诗的题目题为"无题"时,标题本身已经在否定自身了,已经是哀悼的言辞,已经在矛盾与曲折之间为咏叹定下了忧伤与怅然,茫然与空茫的基调。我们定然会想到李商隐歌咏过的那首最为传颂的《无题》哀悼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无题》作为标题是否正是语词在歌咏后留下的余烬?要不然,为什么,诗人在无奈之际,在没有语词可以使用的情形下,只得使用这样的标题?一个不是词的词,一个一无所指,空空茫然的词? "但愿"这个词,与作为"无题"的标题一样,也不是词,而是"无奈"之后的叹息?或许,"也许",所有的语词也只是叹息--使徒保罗说过那是圣灵,神圣鬼魂的叹息!"但愿"这个词是我们对德里达与布朗肖以及尼采的"也许"(peut-être,perhaps, viel-leicht:一点点,"也"还有剩余的,"也"总是很有多余的或剩下的,或者,还多出一点点,还是很多的-很轻易的事情?)的对应的翻译与重写,甚至是在汉语中的"改写"?"也许"是例外的逻辑,是对要到来的事件的召唤,永远有着不可能性的例外。同时,她也是我们在汉语中所要给出的思想?但给予谁?她如何被翻译回去--回到西语中?是先有"也许",还是先有"但愿"?她们如何交叉与交错?这是思想的秘密?我,在这里书写的"我",如何知道?依然是"无题"。 说"但愿",但,为什么要说"但愿"呢?是担心所给予的不仅不是礼物,而且担心所给出的还不是最好的。似乎如果是礼物,如何能不是最好的呢?从而礼物就总是要求着更多与更好?!甚至是"更多的更多"与"更好的更好"--于是,礼物就总是要激发一个过分的要求:礼物的要求总是过分的?是神圣的与宗教层面上的,而且是超越一切法则,乃至伦理之规范的?这是否也挑起一个无尽的乞求:礼物只能是永远无法满足的?那就没有谁能给出礼物了?那也就没有礼物了?这样,礼物不就被取消了?礼物如何能成为一个讨论的"题目"?除非有一个已经敞开的空间,才有"名目"可以去填补。 于是,在言说礼物之前,在谈及礼物之初,我们就"应该"先在地请求"宽恕"(for-giving,为了纯然的给予而给予?)?请求它者宽恕我们,总是没有给出最好的礼物,总是带有我们自己的意志与心意,总是在要求回报,总是会"给-错",给的不恰当,不合时宜,更不能做到"左手不知道右手所做的事"。是否没有宽恕就没有礼物?那么,礼物就是思考宗教的一条道路?也许是思考所有宗教的前提?每一种宗教不都是在一次"献祭"的"死亡给予"的仪式行为中奠基起来的? 这一次,我们将反复念叨"但愿,但愿",但愿的转折与呼求,既是否定又是肯定,而且"也许"还在这肯定和否定之前。"但愿"的言说事件在召唤一个例外的事件,尽管还不确定,于是,德里达说:"如果有这样的一件事--我不能确信,一个人从不能确信有礼物,礼物被给予 ",也许我们只能说:也许,有礼物;或者不得不采用虚拟的限定式:"礼物可能存在着,如果有的话",它将不得不与可能性的条件和可计算相关并与之并存;但愿,有过礼物,但愿,礼物在到来着,到来之中。是的,有谁在给予礼物时"志在必得",而内心不在颤栗?"谁知道呢?" 1,礼物作为问题    当一个人开始思想,当一个人被思想所召唤进入思想的进程时,并思想那思想本身时,就已经在接受来自思想的礼物了!只有当思想和思想的激情已经在那里,或者已经被唤醒,我们才可能去思想。在这个意义上,思想已经是礼物,已经先在地被给予我们了! 思想的礼物与礼物的思想就相互牵引着,任何对礼物的思想都伴随着对思想本身的思考,即对那给予我们,为我们所承继的来自思想的礼物与接受方式的思考,也即是说,"对礼物的思想"要求我们同时思考思想的可能性--即"接受"思想,"保存"思想与"给出"或"给还"思想的可能性。 但礼物能成为我们所思考的"对象"吗?礼物作为给予之物是一种什么样的物?甚至"有礼物"吗?我们能够说礼物"存在"吗?如果正如海德格尔所言,存在也只是被给出的礼物之一(es gibt Sein: it gives Being)?这给出的事件(Ereignis)甚至比存在论差异还要根本。但存在作为天命馈赠的礼物(Das Geschenk)在发送(schicken)中就一定能到达它的目的地?甚至,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中对重来的祈祷与呼求时,也是在书写中,在引用的叙述中,在多重的声音中,在书信开始的传递系列中发送(envois)的 ,如何保证传递的通道不被打断?从而不扰乱福音的传递?如何能避免给予中"交-错"的可能? 在所谓哲学的终结之处,在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循环体系终结之后,尼采在他严肃又戏仿的第五福音书《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馈赠的德行》中写道:"现在我吩咐你们失去我,并且寻找你们自己;当你们已经全盘否定我,我将重来到你们处"。即只有在失去(verlieren)思想的教导者或思想的给予者之后,这"得己或成己(Er-eignis)"与"去己或失己(Ent-eignen)"的游戏--海德格尔对尼采和西方形而上学思想的判决标尺(在《什么召唤思》的前半部讨论尼采的著作中 ),它既是尼采离开形而上学的尝试,也是礼物给予是否成功的秘密。 尼采的超人的教导者要求我们成为孤寂者与被排斥者(Ausscheidenden)--或许也是去成为一个被弃者--瞧,这个人!这个被世界和神一起所抛弃与离弃,遗弃在十字架上的人子:一个多余之物,比死亡还要小--上帝的死使死不再有意义?又还要多--那在流血,将要腐烂,却又可能复活的肉体使死不允许被神圣化与替罪羊化?成为"药"?而尼采还希望这些"被弃者"成为一个新的被拣选的民族(又一个被摹仿和戏仿的犹太民族,或某种超越犹太教的犹太性?),这是对重临的圣灵或神圣鬼魂的重写?但他在《爱邻人》中却反讽地提醒我们,应该爱远方之人而不是邻人,爱幽灵(与基督教的精神有什么差别)与"危险的也许 ",尼采的哀悼与遗言是对基督的思想的重新激活,还是别样地改写?这些问题还是悬而未决的,还有待成为讨论的"课题"。 但在尼采对一种新的馈赠方式的召唤与倡导中,是否一种新的思想,以及伴随着新的给予的德行,一种新人,即,未来的哲学家将被给予出来?甚至,在这个馈赠的德行中将产生伟大的政治?这是一种消除战争或重新规范与约束战争的可能的方式?如同我们的儒家在一个战乱时代所要给出的礼乐教化的政治原则? 于是,"礼物"的思想对哲学与神学都将性命攸关了,它关涉思想的未来与它的不可能性的可能性,一直还可能的不可能性,如何还能是无题呢? 而礼物的思想还离不开那个时代的思想的转折,卡尔马克思与马克思韦伯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对商品与资本主义的命运的剖析已经提供了对礼物思考的可能。  如果我们重新思考马克思的共同体(/共通体)和"共产主义/共同体主义"的思想,我们将发现礼物和商品内在的交错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的思考依然是提纲式的): 1,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开头写道:Communism--是一个幽灵:das Gespenst des Kommunismus,"犹太人"马克思这样用他的母语"德语"书写着。在德里达的《马克思的幽灵们》之后,我们必须追问马克思他如何梦想这个幽灵的?--一个幽灵总是与梦想,幻觉(Phantasie),幻象(Phantom)有关--这个der Kommunismus des Gespenst?我们的这个颠倒,这个语词位置的改变意味着什么?一个梦想是否总是大于这个梦想者的?犹太人的耶和华这样的唯一神,与一个基督教化了的德意志的现象学精神,和一个未来的到来中的Kommunismus幽灵--这之间会没有区别?或者我们根本上就没有能力来区分这些幽灵们?而现在,在汉语中,已经将近一百年了,我们一直在实现这个词,有意无意地使用着这个组合词,但是,我们汉语的鬼神如何与这个异域的幽灵,幽灵们相遇?相混合和结合?马克思的英文和法文都很好,他能够说也能够写它们,当他在伦敦和其他人隆重聚集,当《宣言》发表时,他是否会用英语说他们正在形成一个Community of Specters吗?Community这个词显然与Communism相通,它们词根相同,这个轻微的变异书写改变了什么?在马克思那里,他是如何思想这两个词的? 2,Communism应该是由Communi-st(共产?党-员:这里根本没有财产这个字义,虽然有"共有某物"的含义)还是Communi-ti-st(共同-体-员)组成?也许,在马克思那里,这二者并没有差别?或者,这个差别是隐而未显的?或者,这个差别是如此之大,以致这个差别的思想,思想自身所产生的差别,伟大的差别和差别的伟大--大过了马克思本人自己的思想?由无产阶级组成的党或由某种"文学性"(/书文:并非狭义的文学艺术,而是文字阅读与书写意义上的)组成的共同体(/共通体),其性质有何不同?革命的主体或行动者必须一直是革命的,那么作为运动,一直运动着的革命者也是未定的,是一群幽灵们?那就成了:幽灵们的幽灵!这个重言式是否消解了革命的现实性?但离开了幽灵性的革命还是革命吗?在汉语古代思想中,离开了天命的革新还是其命维新吗?如果文学性的真正本质或其本性就是创造和革新,那么,是否后者更能承担革命的使命?那么这个共同体--幽灵性的共同体(/共通体)如何书写和阅读它自己?如何不断地改变它自己?是否最初的无产阶级--承担着扬弃着哲学的使命,成为自为的解放的心脏--就必须在书写中,在头脑中书写一种新的哲学而形成的?而且马克思的手稿就是片断性的,《资本论》还一直没有完成! 3,这个发端于对"所有制"(Das Eigentum)和"私有财产"之历史形成--即私有制之"成其事"(/成己:Er-eignis)的思考,是否也同时在渴望剥夺或去除(Ent-eignis:去己)它自身?但是,如果这个Communism发端的思考不仅仅是对这个居有(成事、成己)和非居有(去己、剥夺)--集中于Eigen(自己,自身,专己,专有),Eigentlich(本己的,本真的)意义上的相互关联的思考,而且也是--甚至更是在一个与它者(otheness)共在着的和一起生活的,而且,可能这个"共在"(Mitsein)的共生存还是"同时"或"先于"这个本己的思想的思考(参看南希对共在的本体论的思考),甚至,如果实际业造性的(Faktizitaet),被给与的(vor-gegeben),如果被抛的生活或"实际性(/业造性)的生活经验"比存在问题的发生更为根本的话(如同在海德格尔早期思想中的情形),这个共同生活(Mitleben),在生活和生命的意义上比存在的思考还要根本:因为从没有独自一个人的生活,实际的生活一直是在共同生活之中发生的。那么,重新思考这个生存和生活的共同性(Being-in-Commom?Life-in-Common ,Co-existence),将意味着什么? 4,马克思研究的是社会(Gesellschaft, Society):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谓的生产关系,但关系在先。马克思本人,在他的时代也是如此,是如此着迷于这个词,用它来区别国家,以前的共同体(Gemeinschaft, Community),于是:Communism(共产主义)又被称为社会主义--注意在德语中也是与英文词society相关的。但社会与共同体有什么差异?如果我们前此已经把Communism和Community内在关联起来,是否马克思对社会的思考一直被这个共同体的幽灵所陪伴着?事实上也是如此,在1844年国民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当他区分动物与人类的共同生存特性时,认为人类在共同体中可以通过交换彼此使用对方在劳动分工后的产品,而"动物不能为它的共同体的利益和种族的舒适做出贡献",在这里,马克思同时在人类和动物"社会"或组织的一般意义上使用"共同体",但显然认为二者有别。这个区别在进一步界定人类的类本质时,把社会性和共同体区别开,如果人类的男女配偶关系是一个自然的共同体,他还甚至提到"妇女的共同体",认为私有财产的关系一直保持为共同体与物品世界的关系,来比较和思考妇女作为共同体的共有财产,如同普遍的妓女,认为配偶关系只是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类关系",男人与女人的关系是人成为人之自然的关系,即,还不是社会的关系,那是人的类本质,那是社会自身把人作为人来生产,这要通过社会化的活动和精神,这有这样人才能成为社会化的人。马克思认为共同体只是一个劳动的共同体,作为支付薪水和普遍资本的共同体,显然这与资本主义社会作为资本的共同体相重叠了。进一步,如果"共产主义(/共同体主义)"或者Communism是一个不停息的运动,那么当国家消亡,是否"社会"也将不存在?马克思为什么不去用英语和法语来思考Communism与Community的关系?而却偏偏偏爱"社会"这个词,而不是共同或共通这个词? 5,当马克思讨论犹太人问题时,他说"金钱是以色列的勤奋的神",却又只是在幻想中交换(又是一个幽灵),而犹太人作为一个最为独特的阅读和书写塔木德的"共同体"(显然不是社会),却被马克思当作基督教市民社会的一部分来处理,而且把犹太人的解放和社会从犹太人的解放,即从虚假的金钱关系中解放--但犹太人认为自己的劳动并不是为了社会和国家,而是为了其民族性和神圣的律法,也不是自我主义的--而是他者性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施蒂纳的批判中是以《圣经》文本的结构展开的,其中提到了"旧约的经济"和"新约的经济",如同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馈赠的德性"隐含的经济。而且,马克思所面对的"犹太人问题"还一直是问题,成问题的。在二战之后,必须被再度反思的问题。这与莎士比亚戏剧中的那个可见的神性的金钱货币有什么差异?资本主义的资本的幽灵就是犹太人的唯一神?基督教的的世俗化就是神的货币化?如同黑格尔的逻辑?耶稣的宝血的给出和供奉呢?如果犹太人问题是一个政治神学问题,这个解放的问题与犹太人自身的出埃及的源初的解放是什么关系?那么,中国人问题呢?鸦片作为"药"的问题呢?"卡夫丁峡谷"的问题呢? 6,马克思发现了"商品"以及商品上所凝结的社会关系,剩余价值,甚至是历史。这个发现在如下四个层面上展开:在历史,文化人类学层面上,他谱系式地追踪了商品与社会分工,阶级形成之间的关系;然后,在社会与人的本质结构层面,即社会学层面上,他还原出凝结在商品上的人与人的本质关系;而这都是在对人的本性与社会关系,即人与劳动的关系中来考察的,使剩余价值的发现可能,从而为人的异化劳动的批判提供了可能--这是在哲学层面上的揭示和解释了;对劳动和异化关系的思考,已经隐含了批判的标准:即所有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也由此确立起解放的许诺,在对资本"精神"的驱魔中形成了所谓马克思的弥赛亚主义的终末论--显然,这是宗教神学,甚至是"解神学"意义上的了。德里达已经在《马克思的幽灵们》中重演了这个精神纠缠的奇异场景。 而第四个层面其实与第一个层面是相通的,即,从根本上说,这几个层面的思考只是思考方式和结构上的方便说法。但是,马克思韦伯却为资本主义作了宗教上的辩护:他从比较宗教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精神出现的原因,在问题的提出上结合了人类学和宗教层面,其解决也落实在这个层面。首先他强调了商品交换所要求的薄记与计算的重要性--这是经济社会学层面上的考察;而计算可以推动理性与逻辑的形成,这是在哲学上辩护资本主义的合理性;而为什么资本主义只在西方兴起,其最核心的原因还在于所谓的新教伦理,即基督教的天职劳动观念的影响,这当然与圣子的献祭(基督的宝血)及其人在亏欠中的回报(来抵偿罪过)分不开。正是在这里:这个圣子的献祭的给出与供奉(offering),无疑也是礼物(gift)。离开了礼物的回报的德行和行为,资本主义,或者说,整个西方社会是不可能被理解的。而对礼物的思想,从人类学,哲学等等各方面的全方位思考,恰好就处于这个时代思想的转折上。于是:礼物如何在商品的形成中起作用呢?礼物与商品的差异何在?是并行的还是在所谓的进化论上商品扬弃了礼物?礼物可以被交换吗?礼物是否从消费的另一端不同于商品的生产?对礼物的遗忘是否是西方主义的命运?更"要命"的礼物是"鸦片":是宗教的,还是殖民化的商品?还是战争的象征符号?而马克思是讨论过鸦片贸易和战争之间关系的。  只是囿于人类学的视野与历史事件的限制,马克思对东方文明的思考还只是在萌芽阶段,而且西方自身传统与哲学的思考方式的限度还有待显明--如奥斯威辛与西方文化的命运;而韦伯虽然努力发现其它文明的独异性,但他在比较东西方文明的差异时,仍然是从西方的资本主义出发的,主要还只是在说明东方,比如中国文化为什么"没有"(他在《经济与社会》中,总是喜欢用否定的说法来展开比较)出现资本主义,却不去问中国文化自身有什么,是如何形成为这个样子的。 如果,汉语思想能够对礼物提出独特的思想,是否意味着"卡夫丁峡谷"的通道可以打开?这与Communism的传播,在中国现实历史上的作用将会重新被审查?在所谓的"共产主义"在前苏联和东欧垮台之后,一种新的共同体或"共通体"如何形成?是否,应该回到马克思的文本和话语实践中,在汉语思想与西方思想的交往中来重新思考马克思的"共同体"和"共同体主义"的思想?如何激活汉语经典思想的感通性和生发性,以及革命的思想?其间的关联在哪里?如何形成政治上新的可能性?在"一党"的现实政治统治和未来"共同体主义"的可能政治行动之间,如何蓄势待发?同时,在回到我们自身传统的创见,即孔夫子那里,在一个德位不当的时代,通过师生的阅读共通体的方式传递着天命,但在后来却完全被政治帝王统治代替了学统和道统,如何避免这个覆辙?如何保持政治共同体和学习共通体之间的张力?犹太人的它者性命运和现实的双重身份是否给我们以启发?而这又回到了共通体的共在上了。   这里我们还不讨论个体理论和原子的偏斜说,个体与自由(及其主义)的关系,革命与共和、保守之间的关系,以及民主的未来的问题。 因此,把礼物馈赠作为经济模式来理解已经狭隘化了,礼物馈赠作为一种"元伦理"意义上的生活方式,势必也影响政治和政治本身。如果考虑到马克思对商品和资本的批判,如果在商品中已经有礼物的要素,如果在东方社会中,比如中国礼物"交换"占据主导,那么儒家的礼乐传统如何与一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这无疑可能是中国未来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而不再只是亚洲四小龙的儒家资本主义了?同时,它是否可以消解当前宪法改革的困难和中国资本积累的"贪污受贿"的道德焦虑和所谓的"原罪感"?如果中国的资本已经凝结了礼物彼此给与和回报的交往原则的话情形将如何?!是否这可以激发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制度思考的可能性? 而以"礼乐文明"著称的中国文化难道不正好可以为"礼物的发现"提供契机--而这正是本文在汉语中写作的动机?但是,在汉语思想中,"礼物"似乎一直是"无题"的:在无法投递的信物中,在礼仪扭曲的身姿中,在帝王内宫的火焰中,礼物或者"礼"本身从没有成为本体的至高的问题--当然,在孔子那里是一个例外,可那是天命在给予中的发生。虽然这已经经过了一个思想的迂回运动,是西方对礼物的思想唤醒了我们重新来面对我们自身的思想,因此,对礼物的思想总是带来思想的礼物。只是这一次的接受与转换,转变,都在礼物的思想的流动中进行,"生生之易"是礼物"往来"的原则?但是,如果这"生-生"之间出现了断裂呢?"易"停顿了呢?靠生殖来传递与保证的"香火"--那火焰不会成为灰烬?那家谱中死者们,鬼魂们的名字如果不再被冥币的火焰在节日所点燃,不再被哀悼,是否讲述的历史会中绝? 还是通过尼采,在其《论道德的谱系》中,大胆揭明了道德发生的暴力与权力机制,认为道德与宗教上的内疚与罪孽的责任观念,实际上,"起源于最古老的最原始的人际关系,起源于买主和卖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不管是否是德语本身(die Schuld:有着"债务和过失"的双重含意)为尼采提供了反思馈赠方式的便利,尼采的发现起码为重新全方位解释历史提供了可能。 随后,在1925年在法国出现了莫斯的《论馈赠》(或译为《论礼物》 )一书,在该书中,莫斯力求通过对北美原始部落之间相互馈赠礼物或交换礼物,直至在交换中比试着回报更多更好的礼物,以至于挥霍礼物(如夸富宴),甚至毁灭 物的分析,来说明礼物交换与商品交换的差异,强调礼物交换比商品交换对社会的人际关系与道德感的形成更有影响,礼物是价值的价值,是信贷经济理性的基础,赋予了礼物在传统社会整合中最为重要的功能,而且还上升到宗教的高度(所谓"礼物的精神 ")来讨论。然而,正如德里达后来所尖刻地指出的,在该书中,莫斯除了没有说到礼物,说了一切,因为莫斯既然要区分礼物与商品,却又随意地使用"交换"一词,但是,礼物是能够被交换的吗?德里达的提问实际上使礼物与馈赠行为本身发生了致命的分裂,使日常的礼物概念和哲学意义上的礼物范畴发生了断裂。当然,德里达的思想已经受到了巴塔耶的激发。 正是巴塔耶比其他的人类学家更为彻底与坚决地把礼物作为其思想的核心,并以礼物为核心来考察宗教的神圣社会学,尤其是宗教的牺牲与献祭仪式,法西斯主义的暴力机制,以及寻求一种"非知识"的可能性。进而,他区分了资本主义的"有限的经济学"与尊重绝对主权的"一般的经济学 ",而后者对耗尽,消费,挥霍的强调,不同于资本主义对生产与交换循环的推崇--显然这与马克思对生产力,韦伯对合理性的推崇有重大差别,当然并不就意味着巴塔耶是所谓的非理性主义的。他还力求在思想礼物馈赠的可能性时为新的共同体的形成提供准备条件,以便走出西方传统的封闭体系,为批判资本主义提供新的理论资源。 德里达在《书写与差异》中则从两种书写形式中揭示了巴塔耶对"在场"的自我保存意志的依赖性书写的藐视,而强调对另一种让绝对主权将自己分配的书写:"这另一种书写就将痕迹当作痕迹去生产的书写 ",只有当痕迹也抹去自身时,并把书写当作某种绝对抹去的可能性来建构时才是痕迹。即绝对主权的"主体"要走到底,就必须抹去自身,拒绝被承认(打破主奴相互承认的辩证法),成为不在场的,无意志,无希望地忍受一切,生活在别处 。 当然,德里达在《文字学》中,在解构斯特劳斯关于专名的给予的暴力中以及卢梭语言发生与文字的理论时,已经在回应莫斯的理论了。因为从自然到人类社会的发生与"突变"之间使任何逻辑的思考不可能,这个通过想象的死亡达到的"空白"的"间隔"空间,即延异或分延的替补正是文字产生的位置,而在苦难的共感体验或怜悯的结构中,"想象,时间与他人连接成通往非在场的同一途径 ",社会关系与交往(communication)在文字中的构成,是与文字的非在场,或想象的死亡的给予联系在一起的,是文字书写分延的效果。 但是,德里达对汉字书写的思考与憧憬是否也有"错置"的可能?莱布尼滋说汉字似乎是"聋子创造的",基于更多的理性思考产生的,而德里达认为这样的"汉字概念因此成为欧洲人的一种幻觉 ",是一种"汉字偏见"和"象形文字偏见"。但不认识汉字的德里达,如何想象汉字的它异性与绝对的陌异性(汉字的象形性是绝对陌异的书写吗?),以及在书写中的礼物给予?那是否是想象的限度与不可能性?我们如何给予德里达礼物思想的一个回应是他所完全不理解的?也许,真正的礼物都是在绝对的无知与遗忘中给予的? 而按照一般的习俗,一次社会化的人际交往中的"给予 "(granting, 法语的donnor)行为就是一次礼物的"馈赠"(donation,法语的 don),我们似乎一直都在从事礼物交往活动,所谓"礼尚往来",礼物的存在如此自明,因此礼物的"到达"与"到来"似乎就不必成为一个问题。那么为什么我们需要礼物?礼物在所有的事物中占据什么位置?礼物是最高最后的事物?是所有其它事物得以显现的前提?礼物在世界上有位置吗?礼物在什么地方或位置上才能真实地被"接受,保存,给出(如果不是归还)"? 同时,按照一般的语言习惯,无论是在汉语还是西语中,一个"给予"(giving, 德语的geben)行为所给出的事物就是"礼物"(the gift, die Gabe)了,语言在词源学上也在支持它们语意上的同一性,但是,它们的同一性不也意味着语意上的相互浸染?甚至意义之间不可避免的"交-错"与"错乱"?错误与混乱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只是还没有被承认?如果礼物能够在场化,礼物不就进入了可以交换的循环之中,这交换也在形成一种"礼物的经济",但是,有一种礼物的"交换价值"吗?礼物能够进入交换的"循环"吗?礼物可以等价交换与计算?而被计算的礼物就没有"更多"的"剩余"了!礼物不就被取消了?而这样的消除与对礼物无限的给予要求是截然相反的,它堵塞了礼物给予的可能。 而且,在西方形而上学的意义上,一个给予的行为显现出了行为本身的"在场"(presence)现象,而在主体心意或价值的意向上这"所与"也即是"礼物"(present)了。于是,礼物作为一个课题被主题与"现象学化"还是一个晚近的问题,一个重要的问题。 这些礼物的思想家都承认,在一次礼物给予行为中,在结构上有三个要素:"礼物的给予者,礼物本身与礼物的接受者",如果有一个给予的确定的主体,这个给予者就会形成给予的主体意识,要么会因为慷慨而自傲,要么在被承认的快感中加强了自恋的冲动和力量,这恰好与礼物给予彻底给向他者相违背的,进而使接受者产生负债意识,从而控制接受者;如果礼物本身显现出来,即在场化,就如同商品了,可以进行评价,比较与计算,也使礼物不再是礼物;对于接受者而言,如果他明确意识到他在接受礼物,他就必然陷入债务的意识之中,失去自身的自由,他在回报的压力下被那个给予行为的发生所控制了,从而使整个给予行为在一个大的循环中运行,也取消了礼物本身。 礼物如何能成为一个话题与课题?这一次,它将在我们的这次思想与写作行动中成为问题,或许是唯一的问题。那么,它将使这一次的写作活动本身也成为一次"礼物"的给予行为?难道所有对礼物的思想不也在给出自己的思想,暴露自己思想的秘密,或者与"所思者"之间在"交换"什么,海德格尔说愈是伟大的思想它所激发的思想将愈是伟大,这是思想之间交往的秘密? 但愿,这一次思想所给予思想者的将是礼物,但愿,思想者所给予思想的将是真正的礼物,无名的礼物,"谁知道呢?",无人的秘密的礼物,在礼物的秘密之中。 2,礼物给予的绝境:德里达和马里翁的争论    我们将讨论或"置论"(Er-oerterung:把论题置于某个位置上或拓扑学上来讨论,但如何能把"无题"置于一个位置上?):德里达对"礼物"的一些描述,而讨论即是为礼物给出一个思想的"位置"或地方(Ort),尽管也许会是一个"非位置"(khora),一个秘密的地方,一个不可能的地方。 但是,我们又如何能现成地"概述,归纳,总结"德里达所"接受的,保存的,发送的"相关于礼物的思想【尾注】,如果德里达一直处于礼物的思想的激发之中,又一直在唤醒着礼物的思想的话?但他这双重的运动在他的思想中是如何转化的?如果他的思想一直就在礼物流动的秘密中"运行"(economy,在英语中,这个词"经济"还有运作和运行的含义),我们要做的就是必须进入这"流动的运行"之中,这礼物的思想的"生生之易"之中?这"易"如何在汉语中转化,生成,延续传递来自另一种语言和思想,另一个唯一的个体的思想的礼物和礼物的思想?我们既不能仅仅重复德里达有关礼物的思想,仅仅只是叙述与描述他对于礼物的思想:甚至那所谓的"对于"其实也是不确切的,因为礼物如何能成为思想的"对象"?那不就把礼物表象与在场化了--正如海德格尔一生的思想所摧毁的;也还是因为如果我们只是重复他的思想,我们就在做现成的思想运动,我们就只是在作"归还"的交换活动了,因为礼物的思想要求着思想者也必须给出自己的独一的思想的礼物,而不是现成的事物。我们也还不能:有意与刻意地去给出我们对他礼物的思想,我们似乎只能在"有意"与"无意"之间来思考?这个"之间"是给予发生的"交错"领域,但"差错"依然会发生,我们只能祈求宽恕。于是,礼物在给予之前,已经是对它者的回应,是宽恕的时机。 首先德里达让礼物与"在场"对峙起来,表达出给予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相互依存的"准先验条件",从而揭示出神学对在场的依赖,它尤其表现为死亡作为馈赠在神学的奠基作用上,我们将着重分析他对福音书中的"天堂的经济"的解构;然后,通过他对否定神学的解构转到他对礼物给予的不可能的指引,即向不可命名者的神秘地方的接近,走向一个"荒漠中的荒漠"(desert of the desert)或"空茫中的空茫"的境地(khora),这是他解构一切终末论神学的思想前提;最后,我们还将演示他如何给出思想的礼物的具体的书写与经验,即在精神燃烧的余烬的痕迹中,礼物如何到来与发生。 德里达认为:"有礼物,如果有礼物的话,仅仅在于打断体系及其象征,处于一个没有返回和没有回归,没有以礼还礼之自身适宜的分裂之中?"即礼物的发生会打断经济交换的循环与回环的封闭体系。这是德里达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在场"中心及其一切目的论后效的解构。"因为如果有礼物,礼物必然不显现,不被知觉,或被接受为礼物"(GT:p16)。把礼物(gift)的给予与在场(presence)的显现相对立是他的出发点。限于这次写作的"论题",我们不准备讨论他在人类学上对莫斯礼物理论的解读,也不讨论他对胡塞尔现象学及现象学一般的在场中心的解构,而是集中在他对礼物思想的一般的描述上,以转向对神学的解构。 首先,德里达显示了礼物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相关差异关联。"除非礼物是不可能的但又不是不可命名或不可思想的,而且除非在不可能与可思想的裂缝之间,在这个打开的维度里,有礼物,而且甚至有一个阶段,例如时间,给出存在和时间"。(GT:p10)他认为对礼物的思想只能"由不可能开始"--礼物是不可能性的别名。那么,为什么和如何思考"那不可能本身"?德里达的解构的宗教的力量在于揭示出了礼物给予或思想一般的"准先验性":即礼物的可能性的条件同时设置了礼物的不可能性的条件。但这个在礼物与经济之间的空洞的,所谓康德式的先验幻象,这个裂隙并不在场与显现,它如同思想与知识,本体与现象的差异(GT:pp29-30)。  一方面,礼物是不可能的,但这种不可能并不是"简单的不可能,而倒是不可能本身",它标记着一个差别,即"关于它,我们不能说什么,但关于它我们不再沉默",我们在一个两难或绝境之间,"不可能本身"既使思想言说可能,又使这欲求达到一定程度时,使之取消自身。即,我们要一直保持警醒,我们的思想不可能彻底接近那个不可能本身,虽然正是那不可能在推动着我们对它的思考,是它在要求我们,呼求我们,尽管我们不知道这呼求者的名字与来源,有时甚至我们还无法辨认它是善的精神还是恶的魔灵,因为我们一旦用善或恶的标准来评价它,我们已经就使之现成化了,尼采的超越善恶的自由的精神与之相应。这样,它使一切对神的名字的垄断和独占的命名都不可能,无论把神的召唤规定为父亲,圣子,还是某个具体的精神都是"不可能的"--却是恰好没有认识到那不可能本身而产生的僭越。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放弃我们对不可能的思考,因为那不可能也离不开可能性,礼物确实已经给出了:有礼物--德里达在反驳对他否定礼物的误解时,反复强调这一点,并用了一个虚拟的限定:"礼物可能有,如果有的话。"(le don peut être, s'il y en a.--在法语中,显然德里达这里用了有些非常独特细微的表达方式:peut être【可能存在。peut是pouvoir可能的第三人称单数动词变位形式】是对也许peut-être的分写,强调了礼物"存在"的可能性,但是,作为peut-être【也许】的模态,是例外的逻辑,也许导致礼物被给予却仅仅在不发生的条件下,所以,这里德里达后面以虚拟的语气来暗示,而il y a【有,予有】是在回应海德格尔的那个es gibt的予有和馈赠的成己和去己的关系),是为了标记礼物的可能性和"现象性"的独特性。只是这"予有"的方式很隐晦,似乎所有的神学,在西方,尤其表现在否定神学上,都在这一神秘的表达上冒险。因此,绝境(aporia)的境况并不意味着不决断和给予行为的瘫痪,而是对冒险的敏感和责任,是对未知和未来的绝对的开放,正如德里达在回应来自激进基督教正教的批判时所强调的(参看1999年在Villanova大学召开的圆桌会议和Caputo为德里达的辩护 )。 我们可以尝试把德里达关于礼物之"成事(/成己:Ereignis)"的思想做个如下的总结 : 1,德里达从思考事件之言说的可能性和事件之成事的可能性出发,把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相关--"一个一定的不可能的可能性",在这里的不可能性不单纯是"区别于"和"对立于"可能性。以此德里达力求重新思考哲学史,思考哲学传统一直在可能性的先验条件下的思考方式的局限,以便思考哲学的"新"的可能性--而这正好与其"不可能性"差异相关,并在思考哲学之作为事件和事件之为事件本身中来实现思想自身的转换。如果思想也是礼物,这礼物之给予却不可表述;因为:"它是不可能性本身",那么这就激发了新的思想的可能性。 2,礼物馈赠是事件,馈赠之为事件总是作为意外到来;并且必须打破经济的循环,只能作为不可能性来宣告和表达,否则就会取消礼物;礼物甚至还超越感谢--这也是海德格尔后期思想不仅仅超越追问和感谢而且也走向歌唱、赞美和沉默的隐退的原因;礼物只能作为不可能来显现,对此我们不可能有知识,而且礼物必须一直"保持"(bleiben)为不可能的。 3,但事件之为事件也是现实性的,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只是否定性的,它恰好要求"行不可能之事",人们只有在做不可能做的事情之中,事情才成其事,只有人们做"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之事情时,事情才是超越于自身,并且形成新的事件。因此,人们必须给出礼物,甚至给出自己所没有的。 4,从事件本身之成事的经验结构上,德里达力求"把不可能性置于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不可能惊袭可能":"事件保持为不可能-可能,尽管也许它已经形成了,它还是保持为不可能"。例如,就与礼物给予相关的宽恕行为来说,任何宽恕总是在不可宽恕之中的宽恕,如果可以宽恕的恰好不是或不需要去宽恕了,"不宽恕必须保持在宽恕的不可宽恕之中;宽恕的不可能性并不应该停止惊袭宽恕。馈赠的不可能性不应该停止惊袭馈赠。" --这正是事件之成事的根本的经验结构:保持为不可能性的但又惊袭和搅动可能性。因此,我们还必须言说不可能性本身,这个不可能不只是与可能相对立,而且还是其"机遇",这个机遇将打开事件的例外性。 5,事件的经验(不可能-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德里达的这种写法)就进入了"症候"(Sympton)和"秘密"的幽灵性结构中。馈赠和宽恕也必须一直保持为秘密--秘密必须永远是秘密;它们只是"显现"(这个词似乎也不恰当)为"症候性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德里达对不可能本身"显现"方式的探求--幽灵和症候的"显现"已经不是"现象",如同勒维纳斯的它者的"面容"是"神显"(比如在西奈山上神在摩西面前的出现);而症候总是从上而来,是降临性的,超越于我们而降临;事件的唯一性,也是特别的,例外于法则:可能-不可能的言说和哲学的承诺只能是绝境式的--这正是尼采自觉表达的"危险的也许"的经验。 6,在尼采那里,"...也许的范畴,在可能和不可能之间,如同症候或秘密所自身共有的形态"--这个"之间"的领域正是德里达思想所展开和书写的地带,当然,他有时靠近可能性的一面,对各种立场进行解构--解构的力量则来自不可能性的牵引,有时就是在不可能之中冒险--这是其思想中"先知性的因素":这也是双重书写的效果。从而打破辩证法,挑战传统的逻辑。 7,而这个之间又是在世界上没有位置的,并不占据位置,是"非位置"性的:Khora。是雅贝斯所书写的沙漠,荒漠和空茫的所在--这也是礼物发生的所在,也是我们后面的研究所要指引的位置。 但是,在那个礼物发生的"可能性的条件"上,德里达与另一位研究礼物和给予的法国思想家马里翁发生了冲突。就一般礼物给予的三个要素"礼物的给予者,礼物本身与礼物的接受者"而言,德里达认为在礼物发生的时刻,它们不显现,不被意识到,被遗忘,"如果要是有礼物,不仅给予者或接受者不觉察或不接受礼物本身,对它没有意识,没有记忆,没有承认;他和她还必须也完全忘记它,并且甚至这个忘记必须是如此的彻底以至于它甚至超出了遗忘的精神分析的范畴"(GT:p16)。马里翁则受海德格尔对存在打叉的影响,又在彻底贯彻现象学的悬搁方法的意义上,把三个要素打上括号。 马里翁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专门分析了礼物给予和结构构成的一些基本要素 。他批判了传统以四因理论建构的礼物给予思想。即,传统思想一直:把"给予者"作为有效因--把接受者作为目的因--把礼物本身作为形式因和质料因:这个因果律(causality)的理论是完全形而上学的:在效果和原因二者之间建立起来的平等等同相应,实际上已经把"礼物"置于交换、循环(返回)、计算、内化的经济学式的解释模式中,根本就取消了"礼物"。显然,"真正的"礼物给予总是"给予"只为其自身而给予的,不求回报、不自身荣耀的。马里翁总结了德里达所揭示的礼物及其要素的基本结构:A,如果有礼物,它就不是相互行为。B,如果有礼物,给予者必然不求回报,不进入契约,不是债务。C,接受者必须遗忘接受的礼物,这个遗忘是彻底的。D,礼物(present)自身应该是不在场(presence)的。 那么,如何把礼物给予作为"现象性"来分析呢?这是礼物给予的疑难:礼物给予不得不显现,但是,一旦作为形象显现,就在场化而取消了礼物。但是,如果礼物不显现,无法展开和描述礼物给予行为。德里达则把这个疑难更加彻底化,成为了绝境(aporia):"我们就走向了限度,礼物的真理足以取消礼物,礼物的真理等同于非-礼物或礼物的非-真理"。以及:礼物的可能性的条件同时也是礼物的不可能性的条件--这是礼物馈赠的最为内在的绝境。  而马里翁的回应则是:要么,礼物在场化,铭写在经济循环中取消了礼物;要么礼物不再显现自身,封闭了所有的给予的现象性--这是他与德里达的不同,他认为德里达无法给出礼物馈赠的现象性的描述了,而他自己要扩展现象学,超越现象学的地平线和界限来,在给予的溢出或充溢的分析中展开对这个看似不可能的礼物给予现象性的描述,哪怕是接受基督教启示神学的影响和负担,也要展开这个"精神"的现象学结构描述,从而真正扩展现象学本身,这是他受Michel Henry的基督"圣子"的生命自身的神学现象学的影响而继续的工作。针对礼物和在场的表面上的同一,他认为给予的现象性可以不被在场所控制和限制,在场并不限制礼物,礼物(the present without presence)可以没有在场,或礼物在存在之外(outside Being)。 但是,德里达认为礼物不可能成为"现象性",因为,一旦成为现象,就取消了礼物,而马里翁认为礼物可以显现--当然要按着现象学悬隔与还原的方式,而非自然主义与日常的现成的方式发生,其结果是:"有多少还原,就有多少给予",给予就成为一个比存在和意识还要普遍的概念。德里达反驳马里翁是把"给予"与"礼物"混淆了,对其中的"交错"没有反思,因为马里翁的天主教神学信仰背景和神学的预设已经先在地影响了他对给予的研究,而且他对礼物的讨论已经在基督教的文本中进行,这恰好违背了现象学的无预设原则。当然,马里翁可以在海德格尔的解释学的前见上为自己辩护,并以历史的例证来补充,即德里达也并不能摆脱历史的限定性条件。 差别仍然在于,就理论的策略而言,德里达虽然在历史的具体处境中在场着,但他并不持守或固守某种"立场",他的思想只是"寄生"在一些理论上,并对这些理论进行解构,在一次次"适时"的解构行为中打消思想对在场之权力的渴望,这是解构的政治动机。显然,马里翁依然持守着基督教的立场,他的召唤者仍然是有具体的名目的(GT:pp51-52)。在对礼物具体的现象性的争论中,马里翁认为有礼物,且在大量的宗教经验中,尤其在饱满渗透,漫溢超出(saturated)的现象性中反复确定地已经发生了 。在马里翁看来,关键是要区分开真正的礼物与制造偶像的给予行为,于是神学的任务就在于接受现象学的洗礼--这是他受到了Michel Henry的"圣子"与受难的生命现象学的影响,显示礼物给予的真正的精神。而德里达认为 ,马里翁的礼物现象学已经超出了现象学自身的可能性与视阈,并不能通过现象学来确保,于是一门礼物的现象学是不可能的,或者说要被解构的,在他的理论中,礼物与现象不可能关联,否则是要被解构的。 但问题在于:一方面,正如卡普托所指出的,在关于礼物的问题上,德里达更强调礼物给予的"债务与信实"的方面,而马里翁更强调礼物与因果性的关系与差别(GGP:p77),马里翁应该在上帝给予礼物的创造中说明这给予的快乐与非债务,或宽恕的力量与品格。另一方面,德里达尽管承认有礼物,是否他几乎完全取消了礼物馈赠的现实性?以及相关的礼仪性--比如在基督教的圣餐仪式和中国文化传统的礼尚往来,他们可以辩护说,我们给予的礼物不足够好,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所给予的不是礼物啊,这在德里达对莫斯的那本书的批评中也可看出,虽然莫斯有把商品交换与礼物交换混淆的地方,但并不意味着他所研究的不是礼物。当然,德里达在《给予时间:1,伪币》中接着补充了对虚假的礼物的阅读,但,我们依然能够说,有礼物,我们在给予礼物,只是我们被要求无限地去给予,并意识到--恰好要不断地意识到与警醒到我们所给予的还不够好,从而还要去给予,无限地给予,这里可能是基督教把有限的给予无限化了的或天堂化了的潜在动机?中国文化的祭神祭鬼的宗教是否在启发这样的思考的可能性?犹太教对教诲书摩西五经的无尽的阅读也是在回应神的召唤?也许是德里达过于集中在对"在场"(presence)的有限性的解构上了?而就马里翁对礼物(don, gift)的发现的后效估计不足?或者说,在可能性的意义上扩展不可能性也是可能的? 但是,这里有着德里达思想最为激进的力量--德里达的"不可能性"比任何基督教所梦想的"可能性的不可能性"更加彻底?更加荒漠化?或者说,基督教的不可能性依然受制于化身的可能性了?在一定意义上,这个差异尤其体现在召唤或呼唤的"名字"上,在德里达那里,更加彻底的在承受神圣名字缺席的灾变,不仅召唤我们的名字缺席了,而且,那个召唤本身的声音也是不明确的,同时,被召唤者也是身份不明的,但是,在马里翁那里,还是有着"父亲"(天父)或比较明确的基督教神学的召唤的声音。 进一步,有待展开的问题是:马里翁理解的"不可能性"是否是德里达意义上的"不可能性"?是海德格尔的"不可能的可能性"?或勒维纳斯和布朗肖的"可能性的不可能性"?--如同我们前一篇文章的研究所展开的,显然,德里达更加激进和彻底,舍弃了(abandon)任何的有"名目"的传统的某个宗教派别(整个西方的唯一神论,当然也包括马里翁的基督神学和基督的生命给予形象)的否定神学和神秘神学的"不可能的可能性",而是走向Khora的"荒漠中的荒漠"的境地,甚至,最后都将毋需"礼物"这个词了。于是有必要在这里简单提及和比较德里达和马里翁对礼物和给予关系的理解,以及对不可能性的理解。(1)马里翁:认为自己是从"给予"出发,而不是从"礼物"出发的;礼物作为充溢或溢出饱满渗透现象是超越直观和意义充实的,这在宗教现象,尤其是基督教中体现的尤为明显,那么基督教是这个给予之为礼物的例子或例证?从而展现了"礼物"和基督教神学启示的关系;马里翁注意到了礼物的不可能性的问题,于是,尝试抹去礼物,打叉,面对否定神学来解决;试图在现象学之内来描述这个不可能性的礼物馈赠或给予,一方面,礼物给予是现象学式的,经过了现象学的还原,不是自然主义和偶像化的神学,另一方面,也扩展了现象学本身,扩展了胡塞尔的给予和海德格尔的es gibt的晚期思想,最后,马里翁还认为德里达拒绝了这样的现象学描述。(2)而德里达的回应和争论的要点是:不可能有礼物(gift)的现象学,虽然可以有给予(given)的现象学和现象自身的问题;礼物不"存在",但是:"有"礼物,礼物之为"有(il y a)"的经验,也是礼物作为不可能性的经验;礼物要消失,消失在khora之中,这并不是启示,而是敞开。(3)因此问题可能是:一方面,我们要深入讨论,虽然马里翁讨论了不可能性,但是这个不可能性只是可能性的溢出?并不是德里达意义上的不可能性?--这个需要检验和思考,关键是马里翁回避了海德格尔对es gibt的思考(要增补海德格尔晚期思想中关于es gibt和存在给予和馈赠的发生的问题)?或者说,马里翁对荷尔德林和海德格尔的超越的理解还不够彻底?依然认为海德格尔还是偶像的?另一方面,如果不理解海德格尔的es gibt的意义,是否会限制马里翁对不可能性的理解?或者说,这关涉到如何理解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诸神"、"最后之神"和"要来之神"的差异,以及德里达和南希对"要来之神"之暗示的解构,显然德里达要更加深远。因此这里都关涉到如何理解海德格尔和德里达的踪迹涂抹的书写方式的问题。我倾向于认为:马里翁可能还是在扩展可能性的疆域和边界,向着不可能性扩展,但是,还不是德里达的那个不可能性。 3,礼物思考的提纲 明确地说,就礼物给予而言,在德里达和马里翁之间具有如下的差异(这些提纲只是为了未来的讨论做准备): 1,gift-present:"礼物"和"在场"的关系:德里达解构了在场中心,那么,马里翁必须解决:礼物作为present并不从属于presence,并不受后者控制,他必须扩展现象学的原则,不再是当下直观的明证性,而是扩展到"给予":有多少还原,有多少给予。 2,the gift-das Gift(希腊语的do):英语的礼物大写就成了德语的毒药(das Gift),当然,在辞源上,gift的古希腊词do也是与毒药的语义关联的 。德里达正是强调了礼物和毒药的不可决断,这个不可决断也不是"无所为"的瘫痪,而是因为接触和触感(品尝),而被浸染,因为浸染而灾变,灾变后变样,失去自身。而马里翁似乎并没有面对这个"毒药"灾变的可能性和不可区分。当然,马里翁思考了缺少和赤贫,但是,他主要研究的是充溢和溢出的现象。当然,这里也不仅仅是充溢和赤贫的对比,而是有更加内在的根本的差异--在德里达看来。 3, gift-geben:礼物(gift)和德语的礼物(die Gabe)的给予和被给予性(gegeben)的内在相关,这个礼物的给予,是礼物被还原到给予性上,这是马里翁的贡献,从胡塞尔的给予性出发来建立礼物给予的现象学。这又是受到海德格尔的后期es gibt的影响:但是,海德格尔的思考es gibt是与schicken(发送),Geschenk以及"天命"等联系起来的,已经超越了存在论问题。一方面马里翁认为海德格尔依然还是受存在论差异和存在论问题,存在的召唤的影响(而不是召唤本身),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个无人称句有深远意义,但是,马里翁似乎并没有深入展开。在这里,我们将看到马里翁和德里达的差异:马里翁是从胡塞尔或笛卡儿--到基督教神学(亨利的"圣子"的生命自身现象学神学的影响)--到礼物给予;而德里达则从胡塞尔--海德格尔的es gibt到--礼物的不可能性或柏拉图的Khora的荒漠性。 4,gift-don:英语的礼物和法语的礼物给予(donner)的关系。这个don(礼物)当然与希腊语有关,但是,我们强调的是这个don和a-ban-don(放弃、离弃)的关联:马里翁也思考了离弃在基督神学和圣经文本中的意义,而南希的思考需要增补进来(参看后面"触感神学"中的详细分析):开端。否定。去往和间隔的打开。Band--联结和联合的共在。ban:禁止。double bind--双重离弃的法则。Don:礼物。离弃本身。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场作为本质存在"之前":pre-sense。显然,这里的多样性也体现了南希的基督教解构和马里翁的基督教扩展的差别。 5,gift-giving:礼物和英语的给予的差异:给予和给与,"与-出",强调这个给予以及"并-与"的意义播散。通过给予和予有(haben,have)的差异,而拥有和a(法语"有"的对此变位)的关系,转向il y a的中性和非慷慨性特征,勒维纳斯和布朗肖等的理解差异(如同我们在前面对"死"的解构中书写的),以及相应的德里达的转化和解构,我们就可以看到马里翁缺乏对这个中性的无人称句上的解释。 6,gift-dono:在拉丁语dono中,也有给予一个礼物和宽恕的、原谅、赦免和去除的意思。而与英语和德语联系起来:宽恕:for-giving(vergeben):有必要讨论给予和宽恕的关系,英语的宽恕暗示了:宽恕是为了给予而给予。这里礼物已经从属于给予,礼物给予已经以宽恕为前提了,或者说离不开宽恕,而宽恕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或无条件性呢?这是马里翁思考的难题:基督教的宽恕是否一定要以悔改为前提,如何回应德里达的宽恕的绝境和无条件性?当代的激进正教已经在回应德里达思想了,这势必推进基督教神学的研究。而德语的vergeben有前缀"败坏(ver)"的隐含意义,因此与毒药和危险也潜在相关了。 7,gift-eucharist(圣餐礼仪):礼物和圣餐礼的仪式:这个仪式也是与宽恕,共在有关的。Eu也是good也是商品的播散。马里翁一直从慷慨、从善意和至善agthon和agapei来理解的。而且,关键的是这里的仪式,汉语思想的意义出来了:礼物和礼仪的关系。德里达对莫斯的解构是否忽视了仪式性?仪式性意味什么?汉语的礼物交换--确实是交换,但是并不是取消礼物,有时是慷慨,有时是算计,有时是继续,是生生不息,没有死亡的间隔和中断。因此,我们今后有必要在每一个前此的差异和环节中展开汉语思想的可能的差异和贡献。 8,gift-and-gift:这个礼物自身的"与",这个and,我们前面重复了这么多的关联,现在思考这个关联本身,以及海德格尔和德里达所思考的"fuge"(赋格)的and的意义。走向对and的"与"的思考。马里翁如何给予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以礼物?如何唯一神一起"共在或与在"?如何and呢?这就走向了南希和德里达对唯一神的解构,从而与马里翁有根本的差异。 9,gift- Geschenken:礼物的给予或馈赠(das Geschenken)在时间和空间的延宕中,与发送(schicken)相关,在德语里尤为明显,后期海德格尔思考了命运(das Geschick)、礼物和发送之间的关系。这激发了德里达思考"福音"或"好消息",或任何的信息的发送,包括技术的发送的问题,解构了海德格尔的技术思想和基督教的福音启示传递是否抵达目的的疑难,从而解构了基督教。而这是马里翁没有讨论的。 10,gift-Schuld:礼物和德语的债务和责任、亏欠的关系。尼采在《道德的谱系》对这个词的思考打开了重新思考宗教一般的可能性。如果有礼物,就意味着一直有亏欠,甚至是罪责,如何有一个非罪责的给予?如何展开基督教的礼物--到纯然的给予--到给予本身的抹去--最后直至抹去这个词本身?这是德里达更加激进的书写。如何抹去了唯一神论在罪责和亏欠上的"交换",在生命的无辜的意义上展开新的思考? 11,gift-gift as name:现在更加转向字面本身,礼物之为礼物作为名称,作为名词(nom)。作为名字,礼物是一个名字,每一个礼物都是有名目的,何谓取名?何谓保护礼物这个名目?保护(法语:sanf)也是去掉、除非、拯救的多重含义,语义之间有所冲突和浸染了。因此,马里翁不得不为基督教的神圣名字辩护:名字不是主体的自主行为建构自身--只是被召唤的--从属于召唤本身的。名字没有本质,但是,德里达反问,如果没有了名字,如何来祷告和赞美,祈求?如果没有了名字?哪里还有三个伟大的唯一神论的独占的至高之名呢?这里有着如何重新"拯救"上帝之名的问题。马里翁的所谓的第三条道路,是否依然不够彻底,而德里达更加彻底,走向了"没有弥赛亚主义的弥赛亚性"以及无名的khora。 或者,按照德里达的双重写作或双重约束的思想,在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表象化的边界的两边(虚设的),德里达一方面在"可能性的界限上"超越界限,或者涂抹界限,如同晚期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涂抹或"越界",德里达会认为马里翁依然在超越这个可能的限度,是可能性的不可能性,而不是纯然的不可能本身。因为,在另一方面,不可能性要求在"疯狂"的书写中"被"不可能性所召唤或击中(这里有了德里达和福科等人的差异,虽然福科也在强调疯狂,但是,他的写作本身主要还是"准理性"的,但是德里达的写作本身已经在承受疯狂,经受疯狂,比如《明信片》或《丧钟》等等的写作),深入这个不可能性的"场域"(即后面的Khroa之中),被不可能本身所书写,在这个被书写的场域中,确立起"被动的的自身"。这个可能-不可能的双重写作如同《丧钟》的一个栏目之黑格尔似的绝对理性和一个同时并置的丧钟之绝对播散的双重书写。 正是彻底贯彻了"无立场(u-topos)",以及对可能性条件的置疑,德里达解构了否定神学的三种形式与基督教的经济神学。 4, khora:礼物发生的非位置   否定神学虽然用不同的否定的方式,比如超越(柏拉图的"超越存在之外"的不显现的善本身),对超出与至高者的赞美与祈祷(伪名的Dionysius),对规定本身自觉的打叉与涂抹(海德格尔),但都没有认识到接受与给予神的礼物都有一个对给予本身的秘密,给予方式的反省的问题。在赞美与祈祷中,有着对圣子的话的引用与重复,而且,"为什么就不能区别开祈祷,祈祷的引用,和给读者的发送? ",而且,任何的祈祷也指向一个地方,并在一个地方发生,事件要求我们要思考这个拓扑学的位置性,这把他带向对柏拉图的《蒂迈欧篇》中对(Khôra, Khora )的思考。而当海德格尔又说到当他谈论基督教神学时,他将根本不提及与使用"存在"这个词,这提及与使用的使用方式如何转向对不可能性的"肯定"的思考?如何对"不可能性"不用否定的方式来言说?如何拯救或保护已经被占有和污染的上帝之名?如何重新接受来自不可能性的礼物? 不可能性本身当然是与前此的可能性相关的,解构之所以在具体的现实历史处境中没有立场与位置,正是已经受到了不可能性的牵引,同时也为了避免让"非立场"也成为一种所谓的"非立场的立场",以免陷入自身的矛盾,就有必要让那"非立场"也不固定,即,并不是如同海德格尔思想所依赖的存在真理的显现与隐藏的二重性,而是让"非立场"或"非位置"被带往"沙漠中的沙漠",即,Khôra 这个"空茫的空茫"的秘密的地方,作为"痕迹的痕迹"再度被标记(re-mark)。我们用"空茫"来"对应",Khôra也是对汉语思想的重写:"独怆然而涕下"的孤独与疼痛,但又茫然无助的境地--那也许是中国文人最隐秘的祈祷的位置?但又是什么带来了那泪水?"谁知道呢?"依然,还是"无题"! Khôra出自柏拉图的《蒂迈欧篇》,实际上,这篇对话是接过了《理想国》的政制体制的根据和善的问题,只是柏拉图把它置于宇宙发生论的高度来讨论的。当创世者把不变的理相加在万物的元素上时,他需要第三个"种类"作为承受者与接受器,她还被比喻为母亲与护士,这第三个异类即是Khôra。但这个故事的叙述者蒂迈欧认为她是很难理解与描述的,她既不是感性也不是知性,似乎是一个超越类型的类,一个空空的空间,一个裂隙与开口,那么是一个黑洞?她使宇宙万物各得其位所,她给出位置,但自身却没有位置。Khôra是一个接受者,她接受谁的礼物?在《理想国》中,超越的善在城邦中是没有位置的,苏格拉底如同善本身一样也是不显现的,显现的只是善的儿子们--作为柏拉图(他的父亲的名字是善)的兄弟格老孔等人。城邦如何能重新接受苏格拉底这个"替罪羊"(与药同一个词,也是礼物)?如何让哲学家不再重蹈他的命运?如何回报哲学家的真理?他不是智者,不是诗人,也不是他自认为的在《申辩》中带来真理的唯一哲学家,他的言语应该发生或者说被接受在一个中性的位置,即非位置上(non-lieu)。《蒂迈欧》文本中的苏格拉底实际上已经不同于《理想国》中的教化老师,而就是这个"异类",他要涂抹自身,在抹消自身时,他作为接受的接受者,即作为那个宇宙神话故事的倾听者,他要处于Khôra上,而且要保持沉默。德里达认为苏格拉底不是Khôra,但他有些相象于她,他只是把自己置于这个位置上,这个位置是不可替代与占据的,他只是被召唤到这个位置上(K: p56),来接受真理的教导。这个位置必须是空的,永远是空出的,指令发出者必然是无名的:"无人的!"。 或者说,在柏拉图的哀悼写作中,苏格拉底在《蒂迈欧》中的沉默和位置意味着苏格拉底摆脱哀悼的自恋的冲动?从而不再是健谈的苏格拉底在引导对话,延续语言的言说,而是蒂迈欧的独白。当然,柏拉图的其他所谓的后期作品已经在改变苏格拉底的形象了,这个变形本身已经是柏拉图的写作中哀悼活动对自恋神话的深入理解了,苏格拉底在写作中的存活乃是生命幸存和灵魂不死的见证!苏格拉底是生命幸存的见证者,当然在被哀悼中,他将消失,因为他已经成为陌生人或客人,成为了永远缺席的幽灵。 因此,唤醒Khôra这个最为古老的名字,意味着它--"没有年龄,没有历史,比所有的对立(比如感觉-知性)"都要"古老",这就意味着它不屈服于任何神学、本体论或人类学要求的统治,甚至也不沿袭表现为"存在之外"的否定神学的方式。同时,正如他在那个著名的论宗教的《信仰和知识》的文本中所言:"Khôra对于所有历史启示或人类学-神学经验的过程来说,始终是绝对不可超越的和异质的,不过,它设定了这些过程的抽象化。它永远不会进入宗教,永远不会被神圣化,被纯洁化,被人道化,被神学化,被文明化,被历史化。由于相异于健康和平安,圣人和圣物,Khôra永远不会要求补偿。这也不能在现在说出来,因为,Khôra表现出来的永远不是它的原来的样子。它既不是存在,也不是善、上帝、人和历史。它永远反对这些,它将永远是(而且它永远没有在前的将来,将永远不可能重新拥有一个没有信仰和规则的Khôra,不可能让它屈服或再屈服)一种无限的反抗、一种无限不可超越的反抗的地点本身:一个没有脸面的他者。 " 这个空空的地方正是中世纪神秘的修道者和祈祷者Angelus Silesius 所指向的地方。他在祈祷中要求上帝给予他自己而不是那些礼物:"如果你不把你自己给予我,那么你什么都没有给予"(SN: p57 ),即上帝并不是礼物,而是使给予可能,"上帝超越所有的礼物"(SN: p57),他甚至就并不是在"es gibt"意义上的被给予在那里,显然这个思想比海德格尔的思想更为激进。而祈祷还正是上帝给出自身的位置与地方,但这个地方作为言辞到来的地方是这样的:"位置它自身在你那里/不是你在位置里,而是位置在你那里!/抛出它,这里就已经是永恒。"(SN: p59),位置是从属于上帝的,祈祷者就不可能通过祈祷来占据那个位置,而"永恒的这里"也已经被设置在那里,被抛掷出去,"置于外边,并产生外面和空间,把空间从自身分离:Khora"(SN: p60)。这样,德里达就已经在他自己的对话书写,不同于祈祷的文本,但又在引用它们,在事件之后,但却追问事件发生的条件,这也是这篇对话写作文本事后增补的后效的显示--即在"文本的前文本"和"后-铭写"中(post-scriptum,即后记)--来游戏这些语词,语词([W]ort),位置(Ort)与地点(wo, lieu)的亲和力显示了祈祷的方向,祈祷把祈祷者带向他不可能去的地方:决断正发生在这个不可决断的疯狂之中。那个地方也是无名的沙漠中的沙漠之地,因为,沙漠已经是在涂抹踪迹,而沙漠中的沙漠(或荒漠中的荒漠)则是把涂抹的踪迹也抹去了,以此来拯救上帝之名,已经被"错用"的上帝之名,但是并不是要在荒漠里去遇见神,或某个新的要来的神,而是这个名字是"无名者",一个空名所打开的纯粹的间隔,这个间隔(espacement)地带是礼物发生的位置。 那么,德里达又自己如何来实施礼物的给予行为呢?如何在礼物给予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之间书写?并为思想给出了礼物发生的指引方向呢? 德里达写到:"作为一个礼物成事的条件,作为礼物来临的条件,绝对的遗忘应该与精神-哲学的遗忘范畴不再有任何关系"。于是,礼物是遗忘的条件,遗忘也是礼物的条件。"这个彻底的遗忘的思想作为礼物的思想应该相应于一定的作为余烬或灰烬的痕迹的经验"(GT:p17),甚至是"遗忘遗忘着,它遗忘自身",但它并不是虚无。于是,如何由余烬的经验来昭示礼物,是我们要表达的一个例子。  余烬是精神燃烧留下的记号与踪迹,精神总是要燃烧,精神乃是火焰,而且要变成整全的大焚毁--Holocaust,似乎所有宗教都需要这样的燔祭。在汉语,在据说是没有明确的人格神的卑微的汉语中,我们只有那在无边的漫漫长夜中低低燃烧的蜡烛。而作为圣灵的精神是燃烧的火焰,在黑格尔绝对精神的体系中,精神燃烧发出光芒,使世界得以显现出来,精神又总是能从它燃烧的灰烬中如同凤凰一样再生,这个辨证循环构成了精神离开自身又回到自身的过程。正如德里达写到的:"这个也许:礼物,牺牲,把一切的火焰投入游戏或设置起来,大焚毁包含了本体论的种子。 " 精神也是语言言说的条件,"去听,去说,去写,就是去感受热,去感受火焰的退却,作为余烬的下落,又是,成为灰烬。"(C:p3)余烬也许是幸存的踪迹?在我们古代汉语歌咏的气息中,点燃蜡烛是点燃另一个夜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时间与渴望,而是别样的希望的夜晚:在另一首《无题》诗中,李商隐继续写到:"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思想与思念不再与春天争夺阳光和虚荣,而是持守着那轻轻薄薄的灰烬,语言在言说之初,已经是余烬了。语言自身是燃烧的残留物,在黑格尔那里,声响是物质的观念性,在时间的开始命名了最初的环响,并召唤时间的转向。语词只是这声响和音调的回声与踪迹。在海德格尔后期所发扬的诗学中,在"精神的黑夜",精神的火焰聚集了诗人的灵魂,并召唤最早的早先的到来者的礼物。但在德里达这里,精神发出的只是丧钟的声音,是在播散中破碎着的声音,是奥斯威辛集中营中那些死者们无声的叫喊。 奥斯威辛的火焰或"大屠杀"与精神是什么关系?对于德里达,在这之后的写作,要么是阿道尔诺所说的垃圾,要么写作就是在燃烧,而文本只是余烬,但却不再死灰复燃了,精神不再能从余烬中再生(不再有复活了?)。只有哀悼,但却又不允许哀悼成为作品。因为,对于奥斯威辛这个事件,如果我们去记住它,去讲述它,就又在使之重现了,但没有人能承受那些恐怖的景象;但如果我们简单地遗忘它,又是对历史的背叛,不尊重死者。礼物的给予与宽恕的悖论也是相关的--这仍然只能是"无题"。在这个绝境之中写作如何展开,即是思考如何接受这个来自精神燃烧的礼物?即是思考幸存? "礼物的过程(在交换之前),这个过程并不是一个过程而是一个大焚毁,大焚毁的一次焚毁,产生存在的历史但不属于它。礼物不存在;大焚毁不存在;如果还至少有某物的话"(C:46)。任何通过大焚毁来制造历史的冲动都是危险的,其实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把礼物焚毁或借助焚毁来产生礼物都取消了礼物,挥霍了火焰。但我们如何能避免这危险的"错乱"的灾变与灾异?  德里达在"那里有余烬"(il y a là cendre)的书写与倾听中,标记了那里的位置性。余烬并不是存在,它不是某个主体,"余烬是存在的家"(C:41),但在燃烧中,没有什么标记与通道的记号留下。余烬作为残剩之物不再为下次的整全的燃烧留下灰烬,只剩下:"余烬在余烬着",在那里,那个地方(là),只能在书写的差异标记中来标记那个不存在的位置。余烬如何在礼物的位置上来到?任何债务都来自一个中心,但在余烬那里,那个燃烧的太阳,"那个中心已经压碎和融化,它就在死亡的抛洒中分散:即是余烬"(C:69)。如果"余烬的经验是经验本身",它也一定是礼物被给出的经验,正如策兰写到的:"我们知道,对大焚毁今天一定有一个日期,那是我们记忆的地狱;但每一天都有一个大焚毁,在这个世界上、在某个地方、在每一刻。"在余烬那里是绝对的无记忆,与精神分析的压抑,遗忘变形机制不相干,也比之更彻底。余烬在那里,是一个它者,相对于所有存活的人都是它者。它几乎是无,但不是无,因为它还在那里占据一个位置,它甚至比无还要少,因为,从无还可以创造,但在余烬那里,在我们的外边,余烬的时间残留的日期是秘密,在循环的外面,不返回自身。如同"无人",只是我们要沉默的"对象",激发起我们的宽恕,并召唤我们的泪水,让我们低下我们思想的头颅。余烬,余烬是生命存活的标记。 余烬的不可读--谁用泪水阅读?谁阅读泪水?泪水是见证?见证什么?绝对的不幸,在德里达看来,是余烬的不幸,见证者消失了,余烬是记忆的摧毁,"牺牲者的名字被抹去了。"于是,这里有着名字的悖论:一方面名字是唯一的,独一性的签名和铭记,另一方面名字在重复中,独一性被抹去了,这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谁知道呢?"--这体现了见证和命名的极端的困难,因为有时名字的涂抹是最好的保存名字的方式,但是,显然这也是牺牲者最大的不幸:名字都被抹去了,拯救和追忆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了。德里达认为这个"双重的约束"正是使不可能可能化了:"我们时常铭写名字是为了抹去名字的承担者。在这个写作的中介中,持续的试图使绝对的摧毁重现,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去拯救它或复苏它。必然需要名字(il faut le nom),爱,也许就在于存名(sur-nommer,译注:即,名字的sur:超越,如同生命的存活和幸存:sur-vie )"。 在这里有着遗忘之遗忘的踪迹,德里达写到,只要我们在说道余烬,主要我们在余烬上写作--我们这里的写作也是在余烬上写作?"谁知道呢?"我们就开始和连续的"余烬化"余烬,如同前面的il y a là cendre中的那个là标记的是一个间隔的位置,所有的形象消失了,遗忘自身被遗忘,一切成为了秘密。但是,在我们的阅读中,在我们这里的再次提及和书写中,我们成为了德里达那个《余烬》文本的见证者:"陌生"或"奇异"的见证者了。余烬那里保存着秘密,见证着秘密。"我们是秘密的见证者",这是记忆的灾变,同时,也是因为他人是一个秘密,作为爱的见证和秘密的见证者,我们只能:去爱那个秘密(不去知道,克制,不去冒犯他人的秘密,爱他者的过去和不可知的未来),去爱那个他者都不可能知道的秘密(他者他自身对于他本人也是秘密,也是在变异和消失中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现成的自身,相爱者是在秘密和秘密的感通中相遇的,是对不可言喻的生命光晕和灵氛的感受,因此不是共同,而是生命本身的感通,是活在"相会的秘密"里),去爱--总是以秘密的爱去爱--爱的秘密或许只能以秘密的爱来回应,秘密的爱就是成为爱本身余烬的见证,爱之永远存活的见证。 这个低下的姿势,那泪水--如同发疯前的尼采抱着一匹受伤的马痛哭,也许是我们的思想所给出的礼物。也许,流浪或放逐、远离和出离到Colonus(科罗洛斯)的俄狄普斯--这个流浪不过是幸存的表现--所传递给忒修斯的秘密,而整个俄狄普斯死亡的情形也不是通过忒修斯自己之口来传达的,而是通过信使的间接叙述如同事后的"补记"一样来表达的,这也是对前此德里达对否定神学解构式的"后记"的证明,即俄狄普斯去往死亡的所在,正是那个要被保守的、成为秘密的、被守护的神圣的"位置"标记了--这也是对俄狄普斯这个异乡的"陌生人"的绝对友善,绝对宽恕(因为俄狄普斯还是不洁净的,不能碰触的)的接纳,这也正是礼物绝对给与和发生的时刻,在悲剧结尾是俄狄普斯所赞颂的"爱"(to phlein)这个礼物指引着盲人之手,并以此爱,让盲者来指引明目之人,最后,还不得不让幸存者,即他的女儿安提戈涅来讲述这无法讲述的秘密的秘密。而安提戈涅则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有安息之所了,她过早的进入坟墓,甚至可能比返回Colonus的俄狄普斯更加不幸,既是幸存者,也是整个家族恐怖命运不可能的承受者和见证者--更加极端和不可能的是:如同前面的大焚毁或大屠杀,作为奥斯维辛集中营的见证者的不可能性。 5,礼物给予的三个绝对律令 思想一直在承受礼物给予的绝境,不是在这个绝境中瘫痪,而是去承受它,并且深入思考它,思考这个绝境的"法则"。 从礼物馈赠的三个要素出发,我们将进一步明确礼物给予的法则。这个法则之为源初的nomos或法度,已经是以德里达对礼物给予不可能性的思想为前提了。 这个前提在于对生命的幸存、哀悼和秘密的思考之中。 首先,何谓"幸存"?德里达在去世前最后的访谈中动情的说道: "我永远对幸存这个题目感兴趣,幸存并不为生活和死亡补充意义。它是本源的:生命,就是幸存。幸存的表面意义是继续活着,但也是在死后活着。关于翻译,本雅明强调Ueberleben(如一本书能够在作者死后还活着,或一个孩子在父母死后还活着),和fort-leben(继续生活)之间的区分。能够有助我研究的所有概念,特别是踪迹或幽灵的概念,都是和作为结构维度的"幸存"相关联的。它既不源于生活,也不源于死亡。也不超出我所谓的"本源的哀悼"。后者并不期待所谓"真正"(真实)的死亡。" 以及:"在我留下(发表)'我的'书(没有人强迫我)的时候,我象这个不可还原的、永远学不会生活的幽灵变化,显现-消失着。我留下的踪迹对我同时意味着我的死亡-- 将来临的或已经变成的--和能够在我之后存在的希望。这并不是奢望不死,这是结构性的。我留下一块纸头,我出发,我正在死亡,不可能脱离这个结构,这是我的生活的经常形式。每当我让某种东西'走掉'时,我都在文字中经历了我的死亡。极端的例证:人们在不知道所留之物托付给谁的情况下被剥夺了继承权。谁将继承?如何继承?还会有继承人吗?这是一个在今天人们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更多地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不断考虑的问题。" 如同德里达所言,在生命生存的结构上,我们就是幸存者,被遗言式的结构所标记限定了。如同我们对德里达和布朗肖pas的步伐的分析:幸存如同生-死复杂的对立,在德里达看来,这开始于对生命之无条件的肯定。"幸存,这是超越生命的生命,比生命更多的生命,而我的话相反不是致命的,而是对宁愿要生活、即要死后的幸存的生者的肯定。因为,幸存,这不仅仅是留下的东西,这是最可能激烈的生活。"     那么,何谓"哀悼"?如同德里达所言:"我哀悼,故我在"--这为重新思考哲学思想打开了新的可能性,甚至是哲学和诗学本身的书写存活或幸存的可能性。 这是哀悼的结构:去哀悼它者-自我哀悼-被它者哀悼。 在西方,在古希腊,只有被哀悼者,才有完整的生命--即他因为被哀悼,他的鬼魂可以成为纯净的影像,可以去冥府,在荷马史诗《尤利西斯》或《奥德赛》中,他不得不去冥府去见他死去的朋友,而且,只有如此,他才能知道自己回家的路,即是说,其实是他去哀悼它者,他才能了解自身。因此,要达到自身理解,第一步是去哀悼它者,确定自己的所谓前身。而且,如果不去哀悼,活着的人是没有灵魂的,因为,死者的灵魂在去哀悼者身上。 随后,在悲剧表演中--悲剧表演源于对死去的狄奥利索斯的哀悼仪式,而悲剧是对不可见的酒神的表演,是对他的替代--这个模仿的表演本身构成了灵魂的场景,整个不可见的灵魂可见了,赫拉克利特的箴言就说过:酒神和死神是相通的。或者说,虽然所有生者要去哀悼死者,但是,由于每个人都在哀悼死者,一方面还是没有自己的灵魂--灵魂只有死后才有,另一方面,或者的人在哀悼中,已经分享了它者的灵魂。与之相似,自己死后,灵魂也在它者那里:中国文化的祭祖仪式和祖先崇拜表现的最为明显和解神话化了:"祭神如神在"。 但是,哀悼的后续和后继性,使自我的居有(appropration,Er-eignis)不可能了,因为自己的灵魂总是在它者那里,所以德里达说:心灵乃是它者的发现。心灵,也是发现它者。 而戏剧的表演也使自我哀悼可能,尤其体现在自恋的神话上。但是,这个纳卡索斯自恋的神话,也是自身解构的;水面破碎,而且他变成了水仙花,当然,这个神话场景的发生,已经在echo女神这个不是它者的它者(重复它者的声音)的追逼下发生的了。 而被它者所哀悼,对应着前面谈到的幸存的生命,因为我们以幽灵的方式存在在它者那里,这个幽灵的方式,既不是存在也不是非存在,既不属于我们,也不属于那纪念和作为我们影响寄宿体的人,而是一道"来来去去"的踪迹。这个来来去去的"通道(passage)"本身才是灵魂本身的道路。 而写作本身也是对话通道的打开,如同柏拉图的写作。进入那个关键的写作的问题:为什么苏格拉底不写作?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他不去写,而是源初意义上的写作是不可能的--因为生命是幸存,你的灵魂(psyche)在他人的哀悼那里,对于柏拉图,这个幸存更加明确--没有所谓的柏拉图的写作,只有对年轻美好的苏格拉底的写作--因为写作是哀悼和回忆纪念,这样我们就理解了知识即回忆,灵魂不死的论证--不是什么心身二元论,如果从哀悼和幸存写作来理解,就是自己的自传和完成的写作是"不"可能的。因为"哀悼的结构"是:哀悼它者(自己的过去和回忆)-自我哀悼(自恋的当下)--被它者哀悼(作为死后的幽灵的存在幸存方式):所以,德里达说:心灵是它者的发现!    因为,礼物的不在场,也不是简单对立的缺席,而是超越这个对立之外的,如同生命的幸存和哀悼。礼物的馈赠与之内在相关。 哀悼者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有自己的位置,"哀悼者"活在对被哀悼者的哀悼之中,而哀悼只是完成死亡劳作的最后一个姿势,哀悼者更不应该把自己的哀悼作为独立于被哀悼者的"成果",于是,哀悼活动不会有作品--不会有哀悼的写作。而哀悼者总有一天也会成为"被哀悼者",他依然没有自己的位置,因为他也同样只有在未来的某个被哀悼者那里才有在哀悼中到来或"借来"的存在,但是,那是一个虚幻或幽灵式的存在,你无法控制和选择你的哀悼者,你的遗嘱注定会被背叛--"遗言式的不忠"是生命存活的结构,虽然在被哀悼中存在也可能更加真实,尽管依然还是不存在,哀悼并不使被哀悼者存在,依然,哀悼活动不会产生遗物--不会有哀悼的写作。当然,你可以"自我哀悼",这是哀悼和生命的自恋冲动奇妙的缠绕,但是,神奇的变形术也在变异自身,如同那个纳卡索斯的自恋神话所展现的。 那么,哀悼的写作就是不可能的了?但是,生命幸存的力量召唤着写作。让写作存活过自身。 最后,关于"秘密",尤其直接与礼物相关了,德里达是通过讨论基督教福音书中的"天堂的经济"来讨论的。 如同德里达在《给予死亡》(Donner le mort)中分析的 。首先,德里达总结了帕托卡的研究,即,欧洲历史的责任心经过了两次转换,即经过柏拉图对原始魔灵(daimon)与迷乱之神秘的整合(incorporate)与基督教对柏拉图神秘的压抑(repress)而形成的。这个神秘与秘密的通道(passage)的打开与转换建立起宗教,"因为宗教只是这责任心,否则就什么都不是",而责任的谱系梳理离不开死亡与礼物,这两次的转换与通道的形成都是通过两次死亡事件。首先是苏格拉底的死,以及对"灵魂不死"的论证与对话,打开了一个灵魂的内在空间,正是在死的烦忧与警醒中,我与我自身相分离,又通过与自身的对话与向死的筹划建立起自身意识,让自身回到自身,把魔灵或精灵的神秘转化为心灵(psyche)学习死及个体对死的惟一要承担的责任心。而到了基督教,则是耶稣的献祭,这一次,"礼物献祭"的经验更为明确,内心的深渊打得更开,"心里面的才会污秽人"。在心里面有一个比我自身更接近我自身的上帝监视着一切,他看着我,而我却永远看不见他,这正是恐惧与颤栗之源。于是外在性不断向内在性转化,可接近性不断向不可接近转换,内心的通道更为隐秘与神秘。 这些压抑与整合一直已经借助了"死亡经济",是死亡使转换可能,但精灵的迷狂与狂乱本身并未被消除,只是被压抑与升华了,在宗教战争中(基督教与罗马的强力意志的结合),与技术征服中(基督教与古希腊的计算理性的结合),这狂乱的因素没有被反思与限制地表现出来。宗教的世俗化使一切都可计算与交换,世界历史通过资本而全球化,它是一条死路?是一种"死亡经济",并使死永不死,使死成为作品与商品,可以无限地交换?! 当基督在《路加福音》第六章中说道:"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比打了"。德里达认为这里揭示了两种经济,一种是可以归还的,可以交换的,等价的,在一个循环的经济范围内运作;另一个是绝对剩余的价值,异质于投入的和开支费用的。因此,这里的给予和礼物,是一个爱,没有保留,是一个打破了对称,相互性和互惠的,也去除了债务。当然,基督这里的言谈还是谈到了另一个经济,更大的经济,预设了一个超越经济的经济,那是天父会在秘密中给予你们,他在秘密中监视着我们的给予行为,他内在于我们心之中,比我们自己更加接近我们自己。  但是,在德里达看来,说到底这还是有一个经济,只是无限的更大的经济罢了。只是赌注更大。如何解决这个经济的循环,对于基督教还一直是一个问题。德里达把牺牲与经济联系起来,分析了基督教死亡经济的几种样式:或者是牺牲的经济化,或者是经济的被牺牲与解经济化,或者是二者悖论式地缠绕在一起,或者是牺牲与经济一起"被牺牲"或被抹去,即不再有牺牲,不再有死亡经济。 德里达认为,当会计算与数钱的税吏马太借基督之口说不要在地上积攒财富,而要在天上,而且天上天父的赏赐更大,无限地大时,他是否把"父亲的经济"受有限世界回报的算计要求而经济循环化了,形成了另一种更安全又更危险的交换与对称?使基督之死纳入有限世界的诡诈之中? 而在经济给予的结构性困境中,如果我把我的救济给予我自己的孩子和邻人,我不就已经有所取舍与判别了,已经是不公正了,已经有所偏爱了? 此外,在对亚伯拉罕拿以撒献祭的仪式的解读中,德里达也揭示了决断的疯狂的瞬间和秘密的关系,而这正是礼物发生的时刻,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我们要说,在给予的"交-错"之间发生。如果亚伯拉罕必须沉默,在秘密中给予出死亡,对于那个存活下来的以撒呢?他也要在秘密中保存这个死亡的礼物? 如何来保存礼物?如果礼物不仅需要遗忘,而且也是秘密,因此,保存和给予礼物都是秘密,爱的伦理也是秘密的伦理,如何思考这个保存和给予的秘密呢?如果礼物不是秘密的,而是有意的,那么已经被自己的心意或意图所限制了。同时,如何礼物是秘密的传递的呢?在无名的方式中?秘密的给予必然与遗忘相关,如同我们前面在余烬的文本中所分析的。 有了上面准备性的思考后,我们可以直接提出礼物思想的三个"法则",如同康德提出的三个"律令"。但是,在这里我们暂时悬搁"绝对律令"本身的问题。 我们将从结构的三个要素上逐步展开。 我们如何保存他人所给予的礼物?用我们的生命?但这样,我们的生命不就有陷入糟糕的自恋的可能?虽然,另一方面,自恋的结构又是不能取消的--爱人也还要如己呢!但是,"生命是超越生命的",因为生命是幸存和存活,礼物的保存和传递是生命幸存的见证。礼物的保存就要求: 必须以生命幸存的方式来保存礼物!--这是礼物给予的第一个"绝对命令"。 也许,礼物的给予就是不可能的?礼物可能只是一个柏拉图式的没有现实对应物的理相,一个康德先验辨证论中的先验幻象?如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发现我们所馈赠的事物总是还不够好,而礼物不就如同爱,如同生命?但如果礼物的给予总是要求更多,总是要求着"谁知道呢?",超越自己的心意,那么给予就不仅仅是给予,而是"放弃"或"离弃",是倒空和倾空,是"空空"的赤贫。同时,要给予我们之所"无"的这个"无",并不是没有,而是"一种微小的物,非常微小,几乎没有。"对这个微小之物的思考还有待开始,这样,有了: 必须给出自己所没有的礼物!--这是礼物给予的第二个"绝对命令"。 --但我们如何给出我们所没有的?什么是我们所没有的?死亡?爱情,责任与信任?宽恕?是啊,如果我们所给予的只是我们已经有的,我们不就已经在使用我们的心意了?"谁知道呢?" 如果礼物总是在激发过分的要求与无尽的乞求,我们的回报如果只是给还等价的礼物,回报意识就已经摧毁了礼物。因此,礼物的接受者是谁?只能是"无人",甚至,都不是某个可以有名目或名字的可以向之祈祷的神。于是,这就有了: 不能回报,而要无限地给予它者!--这是礼物给予的第三个"绝对命令"。 这三个律令,都共通地体现在给予行为本身上,表现为给予在给予,给予自身在打开给予的通道,给予乃通道的打开,给予乃通道本身(passage)。此乃至高的元伦理。 --但我们中国文化中最为推崇报恩的德行不就遇到了挑战?"知恩不报"是否就不再是不道德的了? 这三个"绝对命令"一定让人想到康德的三个道德律令,但是,礼物的给予与"自由"相关,如何礼物的给予会成为命令?!如同基督的爱,是爱的要求和呼求,如何又是爱的命令?也许这里的礼物的律令的提出恰好也是在打破康德的形式化的道德律令。但在这里,我们还只是把这些绝境般的疑难提出来,暂时不讨论,不成为"话题"。或许,律令的说法本身就是不合适的,如同从希腊语的旧约翻译开始对摩西的"十戒"中的"戒"(d'varim)这个词的翻译就已经是成问题的了,因为在希伯来语中它就只是语词,命题,话语和事情的含义,如同我们的汉语说"话题"和"提议",或者是"题意","题议",在摩西的Torah中是指人和耶和华之间的无限的交流,如同耶稣作为一个拉比老师运用了来自于犹太教本身的用法? 但是,任何的命令都暗示了不可能性,否则,就不是命令,而是问题和回答了。礼物给予更多的带来的是礼物和我们的分离,是礼物思想和哲学的告别,也许哲学本身就开始于告别,如同柏拉图的苏格拉底,如同《创世记》的亚伯拉罕听到的上帝的第一句话,如同汉语思想中的《逍遥游》。 思想的礼物来自于告别,在汉语思想中,"告别"--这是去宣告-别离,去说出分离。如何会有一种宣告别离的语言或宣告的言辞呢?如果哲学一直在告别,它以什么语言来宣告?一个别离者意味着他不再分有曾经与之共在之人的语言,他的语言在未来,那么,他就还没有语言。但是,没有语言如何来宣告? 如何不是有了另一种语言,如何来宣告终结?但是,告别者没有语言(海德格尔在《走向语言之途》中所思考的:"灵魂,大地上的异乡人")。我们知道告别的姿态,告别者在挥手时眼含热泪,也许泪水是告别的唯一语言? 是的,在告别、分离、生离死别之际,泪水,泪水永远是唯一的礼物,正如在开始,语言就已经是余烬。李商隐仍然在《无题》中感叹:"蓬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堪(/看)":在绝境之中,那青鸟会带来什么样的消息与礼物? 但汉语诗歌中还有那一只只蜡烛在咏叹着,祈祷着: "你站着,只是用自己的泪水站着, 还注定永远站在自己的泪水里,照亮黑暗。 你屈服于泪水,屈服于给出的欢乐, 却是死亡的泪水,以此来阅读我们的眼睛和泪水。 你是疼痛的人质,疼痛的守护人,被黑暗加冕。 你比灰烬还要少,比死亡还要小。" --告别,那是时间的艺术。那么,这是我们这次思想的礼物?是给谁的爱的礼物?"无人!" 但愿,这里,我们给出了礼物。但愿,但愿这个"但愿"是对时间的拯救。但愿我们所艰难指明的思想发生或到来的这个隐秘的位置也是一个未来的共通体彼此"馈赠或给予"和聚集的地方。尼采所期待的未来的哲学家如何在彼此的给与中相遇?这也将是汉语思想如何接受西方思想,如何回应自己的礼乐文化的传统所要思考的问题,甚至可能与我们未来的政治息息相关!但愿我们的这次书写已经在这未来思想和政治情势的感召之中与呼求之中。 【尾注】但如果我们要实施一次礼物给予的思想行为,我们将必须做到: 1,要显示德里达如何撑开传统礼物的思想在语义上的纠葛与混乱,以及没有被意识到的"交错"之处,对"在场中心"的解构其实就已经是针对形而上学本身的价值预设--"给予的伦理"了。在德里达思想的进行中,他解构了胡塞尔的"源初给予的直观"的时间在场理论,然后,揭示了海德格尔依然没有摆脱对"在场"的依赖,在"居有"或"成己"的思想中依然有占有礼物的动机,最后,与最晚近的对礼物现象学最彻底的推进者马里翁的交锋,使他自己对礼物的思想的独特性有了更为清晰的表达,即在马里翁对"礼物的现象性和可能性"与他自己对"礼物的债务性与不可能性"之间的交错的反省。 2,还必须演示(如同戏剧中的一出"戏中戏")德里达自己对礼物的思想。重演他如何接受思想的礼物与发送的命运历史约束,又如何保存思想的礼物,却不陷入在场的拘囿,以及如何给出思想的礼物,还不陷入给出的强加之中:即,不让自己的思想成为可以归还与交换的商品,对接受者施加亏欠的影响力,以便获得回返的权力。而是依然让礼物保持为礼物,并激发出未来的思想,让礼物不被自己的思想所独占,一直保持敞开的可能性,让礼物的秘密依然是秘密。 3,最困难的是,我们该如何回应来自德里达的"礼物的思想"与"思想的礼物"?一方面,我们要再次重复他自己的回应方式,并学习他的这种回应方式,即在一次次具体的礼物给予行为中,他如何能做到既接受和给出了礼物,却又没有取消礼物的。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给出自己的礼物--在接受"思想"的礼物时也给出"礼物"的思想。即:我们的思考既必须是德里达式的(按照他的思想来重复他的思想),又必须异于德里达(在重复中发现差异)--但不是外在的批判和超越,而是相关于德里达礼物思想而来的内在差异,同时,甚至,在这个相关之外,走向无名的其他的新的思想。(选自书稿《心魂书写》)
  3. 特里·伊格尔顿:《沃尔特·本雅明或走向革命批评》序言
    人文 2010/11/03 | 阅读: 2182
    一天下午,沃尔特·本雅明闲坐在圣日耳曼德普雷的双叟咖啡馆,其时他灵感激荡,想为自己勾勒一幅人生图表。
  4. 萨米尔·阿明:埃及人民的重大胜利
    政治 2013/07/06 | 阅读: 2182
    该短文撰于2013年7月埃及发生第二次革命后。21世纪中,埃及已经发生两次革命,在第一次革命后,汪晖与刘健芝采访阿明时,他已指出,需要的是一场长期坚持的革命,且这场社会运动应是人民的广泛运动,而不是由宗教政治力量(穆斯林兄弟会)或军队力量控制。
  5. 甘阳:《美国宪法》第一讲:何为宪政?英国、美国和法国
    法律 2016/01/11 | 阅读: 2182
    本文为甘阳教授2013年3月5日在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美国宪法》课程第一讲的讲稿,由孙竞超根据课程录音整理,甘阳教授进行了发表前的审定。 ◎ 甘阳,杭州人,知青出身,曾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求学。1999-2009年任教于香港大学。2009年起出任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博雅学院院长,通识教育总监。2014年任清华大学哲学系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新雅书院总监。 本讲必读文献 1、美国宪法(1787) 2、法国第五共和宪法(1958) 3、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1867,1872)(沃尔斯•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章,第八章)。 4、 Dicey, "The 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 Part One of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1885,1915)(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226页)。 参考文献 1、Glendon, Gordon, and Carozza, Comparative Legal Traditions, second edition(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中译本根据英文第一版翻译)。 2、波斯纳:《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郝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讲稿相关书目 1、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论》,尹宣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2、埃里克•方纳:《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沃尔斯•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5、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杨国标、张儒林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6、格伦顿:《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周威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格伦顿:《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8、保罗•布莱斯特等编:《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张千帆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波斯纳:《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郝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课前预习 1.阅读美国宪法的文本,提出问题,哪个条款引发你最大的兴趣? 2,阅读《美国的历程》第一编,或方纳《给我自由》的第一部分。 一 上课之前,我们做了一个调查,你看到这幅照片上,美国男老师在打女学生,我们就老师是否有权体罚学生做了一个调查,结果让我很吃惊。09级的学生大约半数认为老师有体罚的权力;10级也是半数左右;现在看来11级的学生最liberal,反对的人数(即认为老师无体罚权)最多;12级的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12级的学生会和11级的态度差不多,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同学认为老师可以体罚学生。在来听课的老师中,有三分之一的持赞同态度;研究生大约也是三分之一(反过来想一想,如果照片中是女老师体罚男学生,感觉会很不一样)。 你们猜猜我的态度,我如何理解老师是否可以体罚学生。(同学:赞成。)我就知道你们会这么猜,那你们全错啦,我现在告诉你们我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从个人态度来说,我反对老师体罚学生,但别人采取体罚手段,我并无异议。换言之,假定说我执掌一所中小学(注意不是大学),我作为校长不同意在本校采用体罚,但是我完全不反对兄弟中小学采用体罚。对我而言,最反对的是任何立法机关或知识分子从某种普世原则出发(比如人权原则),规定中小学不允许体罚。换言之,究竟是否可以采取体罚的手段,这个权力应该交给学校。 你们看,这张照片下面写了这么一句话:美国联邦政府的教师保护法承认,教师、校长以及教育机构有权为了维持秩序而采取合理的体罚。也就是说,体罚这个权力是下放到每个学校的,是case by case的决策机制,原因就在于各地的民风和传统是各不相同的。我相信,如果把这个调查拿给中国大学生去做,大概只有很少一部分同学会支持体罚,反对体罚的会占大多数,这表明我们很进步啊,也很"民主"啊,总之是自由民主之友。而这调查里有一句话我读不懂:"中国网友认为,体罚和虐待不同,容许体罚不代表容许虐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要知道,这是中国网友对发生在美国的一个事件的反应,这背后是有潜台词的。那这里面的潜台词,我想可能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哦,原来体罚是容许的,美国有体罚,我们中国也有体罚,但体罚不等于虐待。而另一种含义则是,啊,美国一定比中国好,尽管美国也有老师对学生的体罚,但他们终究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他们的体罚不是虐待,但我们的体罚就肯定是虐待。在我看来,这种想法表现出了我们当下非常致命的一个认识问题,亦即不是努力去理解美国,而是先假定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没有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无法深刻理解美国,也不可能正确对待中国。一件事情发生后,往往只会表达情绪,用情绪化的语言来扭曲所有的事情,但情绪不会使人进步,反而让人失去学习能力。因此,要去了解真正的问题,而不是总去接受别人的opinion,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必须去问why(为什么)和what(是什么)! 上课前给你们布置了作业,让你们阅读美国宪法的文本,讲一下你们在其中最感兴趣的条款,我看了你们全部同学就宪法文本所提出的问题。我原本打算跳过这部分,但因为同学们做的都很认真,我感到有必要在这里回应几个问题。 你们所提出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可以在《联邦党人文集》内找到答案,正因此,这也是我规定为本课程必读的书目。我在下次课会讲到《联邦党人文集》,接下来会有一次讨论课,讨论《联邦党人文集》指定阅读的篇章。这本书应当成为你们整个学期内认真阅读的一个文本。而我们也会用整个学期的课程来回答你们在课前提出的大多数问题,包括去深刻理解《联邦党人文集》所给出的回答,当然,这些回答都是基于1787年制宪时的语境的,其思想会在后来的案例中发生变化。 你们中间,有几个问题提得比较精彩的。比如张思洁提出的问题:美国宪法的规定是否会造成如下的情形,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会选择在本党总统任职期间内退休,这样的话,本党总统就可以任命他的继任法官,最终形成最高法院内一党当家的局面?这问题的表述不那么准确,但我们下面会讲到这问题。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都是有党派的。在奥巴马上台前,九人里面年龄最大的斯蒂文斯大法官马上就九十岁了,但他就是要顶在这个位置上,一直要等到民主党总统上台,他才退,就是为了将大法官的任命权交给民主党的总统,奥巴马就在斯蒂文斯退休后获得了一个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的机会,这简直是在拼寿命呀!现实情况还要更复杂--人人都有党派性,但这并不代表人只是党派的动物,人还会有其他的考虑,会考虑到公共利益、法律的约束力等等。张思洁的这个问题体现出了很强的观察力,所以我先提出表扬。 刘佳辰提出了一个相当刁钻的问题,我之前也没有想过。刘佳辰观察到,美国历史上有数任副总统的空缺,怎么会有空缺呢?我昨天晚上才看到问题,来不及细查,现在只能猜测性的回答。我的猜想比较简单,副总统职位之所以会有出缺,大多数情况应是总统去世后,副总统继任为总统,在此情形下不可能为了一两年而单独选出一个副总统。同学们都知道的肯尼迪是比较近的例子,肯尼迪被暗杀后,副总统约翰逊继任为总统,之后大约有两年时间是没有副总统的。还有尼克松的例子,尼克松在水门事件后为避免弹劾审判而辞去总统职位,副总统福特继任,但福特在继任后补了一位副总统。我猜想,大多数没有副总统的情形,应该都是总统去世而副总统继任,但在继任时没有任命新的副总统。这是一个很刁钻的问题,我之前没有想到过,也是一个好问题。 苏昰瑜的问题向来都很有趣:总统、议员选来选去,费时费力,决策也要来回讨价还价,难道制宪时,美国就没有考虑过要实行君主制?这个问题看起来好像很荒诞,但它同我下面将要讲到的英国和美国宪制之间的差别很有关系,也和这本《英国宪制》很有关系,这是任何学习英国宪政的人都无法跳过的经典著作。《英国宪制》第三章讲英国王室,我讲一段给你们听。英女王在礼仪上的用途难以估量,英国如果没有她,英国政治只怕会分崩离析。英国报刊每天都在报导女王在温莎山坡上或去了哪里散步等等,很多人以为,英国人为什么这么无聊?让这么无聊的事情天天占据着报纸的篇幅?英女王是什么?女王不就是一个退休的寡妇嘛。查尔斯王子呢?不就是一个待业青年嘛。他们全都错了,英国宪政全部的问题就在于,为什么一个退休寡妇和一个待业青年变的如此重要?君主制是一种强有力的政府形式,最大的原因就是君主制是一种可以让人理解的组织形式。如果不提出君主制的问题,就不可能理解任何政治体制。我们对美国宪制的理解经常需要对比英国,所以这也是一个好问题。张佐和高一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公民是一种权利还是义务?能不能放弃公民资格?有没有不做公民的自由?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回答,理论上肯定有不做公民的自由。但问题是不做公民有什么好处呢。首先可以想到的好处就是不用交税;但不交税,你是不是就不吃饭,不生小孩?我们现在可以想象,你自己找一个地方,开一块地,但凭什么这块地就是你的?占地也要缴地税。假使你开的就是一块荒地,我闯进来说凭什么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你不是公民,不受保护,我一刀把你杀了就像是杀了头狼一样,或者你把别人杀了,但也承受公权力的罪刑责罚。这样看,人之作为人,很难遗世独立,逃避公民的身份。而且这还涉及到原初契约的问题,我们现在暂且不去讨论。 同学们还提出了比较多的关于人民的问题。美国建国后在1790年进行了第一次的人口普查,这是国会成立后最先做的头等大事,此时全国人口大约为390万,其中白人女性大约为150万人,男性为160万。而从宪法上看,问题在于21周岁之上的人口到底有多少。美国建国之初的人口非常年轻,因为孩子生得多,每对夫妇生8到10个孩子,全国人口的平均年龄在15到16岁,绝大多数人都不满21周岁。人口的年龄问题可是个宪法问题啊。你们要知道,美国宪法是一部极高明的文献,很多东西都隐藏在字里行间。不要忘记,建国初的13个州相当于13个国家,每个州都对选举人有财产资格的规定,具体规定各州不一,财产资格的限制和21岁的年龄限制结合起来,美国在1790年有选举投票权的人数一般认为在60万到70万之间,最多不超过70万。这是美国建国初期的情况,而公民权本身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你们看美国宪法的修正案,第十五修正案(1870年)是关于种族的,第十九修正案(1920年)是关于性别的,第二十四修正案(1964年)是关于纳税的,最后是1971年的第二十六修正案是关于年龄的,将美国公民的选举权从21岁降至18岁,这是一个接近两百年的漫长过程。我记得范子懿的问题是关于年龄的,为什么第二十六修正案将选举权的下限降低到18周岁。原因很简单,因为反战运动。六十年代的反越战运动一波高于一波,反战的主体是谁?年轻人、大学生!他们没有权利投票,没有公民权,说话就没有分量。你如果不是选民,参议员、众议员就do not care about you;而一旦成为选民,政客就要考虑你的诉求。第二十六修正案非常关键,它表明年轻人和大学本科生可以投票,是社会激进化的一个标志。 关于选举,你们要想两个问题。有些比较激进的同学会提出第一个问题,美国制宪者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规定普遍的选举权,去除性别、种族身份的资格限制。我们先不问为什么,而是考虑如下两个可能究竟哪个更好。一种可能是人人有权投票,但因为政体没有这么大的容纳性,所有人都挤在里面,所有人的权利都要被考虑,利益都要被平衡,这个体制是没办法work的,这个共和国不太可能立得起来,结果可能是完全崩溃。另一种可能是这个体制起初将大部分人都排除在外,但通过很长一段时间逐步将一部分又一部分人吸纳进入体制,这种渐进式扩展的体制是work的,而且基本实用。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同美国是一样的,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历史的分水岭,确立了君主立宪的宪制,差不多一百五十年以后,1832年的改革授予中产阶级以选举权,而1867年的改革将男性工人阶级吸纳进入体制--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正因此,我们反复强调,政治问题并不是纯粹的理想主义,所有人的自由平等当然是一个理想,但如果过分执着于这个理想,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谁都不得自由,不得权利。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大家可以讨论。不要仅从一种理想或一项理念出发,批评美国当初为什么这么不民主,不平等,那么多妇女、黑人、印第安人,也包括华人都没有选举权。早期的华人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的,以法律之名去排华,宪法史上有两个很著名或臭名昭著的案例,第一个就是关于华人的。站在一个道德制高点上去批评一个政体,经常是轻而易举的,我们应当从另一个角度去看,观察无论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宪政,一个政体是如何work的。 我们在读《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也会讨论这个问题。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内有个著名观点:在建立政府时,第一步是让政府有能力去统治被统治者,第二步才是让政府去控制它自己。如果我们不去想如何让政府去管理,而只是思考如何去管政府,那么政府就没办法work。政府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管理被统治者,如果这个功能尚且没有立起来,反而先去讨论如何限制政府权力,那么这个政府本身无法存在。联邦党人当时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为什么要把这13个国家合并为一个国家,而且这个合众为一后的新国家还是共和的,自由的,而不是暴政,这是联邦党人面临的根本挑战,整部《联邦党人文集》也都是在回应这个问题。作为联邦党人的回应,核心就是首先要形成有治理能力的政府,然后再去控制这个政府,否则政府本身都不存在你管它干什么。 同学们普遍关心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政党的。我想你们都看到,美国宪法文本并没有提到政党。我也顺便问一下,美国宪法有没有提到"民主"这个词?大家课前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整部美国宪法,包括修正案在内,从头到尾没有提到"民主"?有"共和",但没有"民主"。政党确实是一个问题,因为美国1787年的制宪者最初设计的就是一种"反对政党的宪法",在这些建国之父们看来,政治是不能结党营私的,《联邦党人文集》中最著名的就是其第10篇,这一篇的核心问题就是只要有人群,有政治,就势必有党派,问题在于好的政治应当能够克服党派的腐蚀效应。1787年宪法的设计就是去形成一种没有政党的政体,制宪者suppose了一种贤人政治,根据品行和才能来统治,但这个设想很快在现实中破产,特别就体现在总统、副总统的选举问题上。你们可以看第十二修正案,这条修正案的增补就隐含地承认了政党政治在美国存在的必要性。为什么这么讲?最初的设想是,总统选举是要选出品行最高、能力最强的统治者,得票最多的当选为总统,接下来是副总统(理论上就是在美德和能力上仅次于总统这美德能力最好的人),这是在没有党派的情况下的天真想法。每一条修正案都必有它不得不做出修正的原因所在,而第十二修正案所改的就是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办法,我现在讲给你们听。 宪法正文第二条是关于总统行政权的。总统选举的基本过程是每位选举人都选两个人,两个人写在同一张票上。同学们不要小瞧美国宪法的每一个字,这是非常了不得的文件,每个字背后都有无穷的思考,大家要去读我的那篇文章。 副总统的设计当然有它的原因。我刚才讲到,美国建国的根本问题就是13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要结成一个国家。我在这里也回答一下李淇慧的问题,为什么United States是复数。United States是由13个独立国家联合起来的,美国建国后前八十年的核心问题就是13个国家究竟能不能合并为同一个国家。从结果上看1787年宪法是失败的,因为美国的真正统一是由南北战争所奠定的,而南北战争作为一场内战,本身就意味着宪政的失败。你们要明白,宪政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宪法框架内获得非武力的和平解决,武力的解决就表明宪法的失败。 回到总统选举的问题,如果只是选一个总统,那么这13个国家的每个毫无疑问都会选自己国家的人,13个state各选一位,这样总统就是选不出来的。所以每位选举人可以写两个名字,其中一人必须不是本邦国的。比如,纽约state的选举人,选的一个人必定是纽约的,而另一个不能是纽约的,你们可以想见,这种选举程序是希望选出各方面都得到大家认同,在北美大陆各地都有声望的总统。我们可以做一假想,13个state各选自己的人,于是13人各得一票,但另一个人即便只有3票,结果也比任何人都多,所以说这种选举机制的理想就是选出一位最贤明的总统人选。选举人只选两个人的名字,而不注明谁是总统,谁是副总统,关键看谁得票最高。这个预设就是只有地区派,而没有跨地区的党派,一旦跨地区的党派出现,这种机制就会出问题。你们可以看1796年的选举。在思考美国宪法时,你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时间概念,美国这个政治体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历史相对较短,因此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案例,可以从头开始观察人类是如何组织起他们的政府的,这其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人和人之间如何生活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同体,直到大家都接受一套共同的规则。英国历史久远,很多事根本无法追踪,而美国历史比较短,所有的发展都可以观察。费城制宪是1787年,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是1789年,华盛顿当了两届总统,1796年的时候宣布不连任,此时的美国已经分为了两党两派,麻烦因此出现。我们可以想见,就以美国民主党为例,假如一位选举人可以提两位候选人,我就会把票都投给本党候选人,这就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即本党两位候选人得到相同的选举人票,总统究竟属谁可能出现问题。这种情形就出现在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当时杰斐逊是现在民主党的领袖,他同本党的伯尔共同竞选总统,结果作为副总统人选的伯尔同杰斐逊的得票完全一样,既然得票数相等,为什么你杰斐逊就是总统,而我伯尔只能认命副总统呢?众议院投了35轮票也没有选出新一届总统。这当然是一个濒临崩溃的危机,伯尔这个人非常糟糕,他就是后来在决斗中杀死汉密尔顿的那个人,而当年因为地区利益的平衡,他和杰斐逊都拿到73张票,我相信这是任何一本美国历史书上都会讲到的宪法僵局。 第十二修正案就是在这次危机后写入宪法的,它做了一个很简单的改动:总统有总统的候选人,副总统也有副总统的候选人,两张选票分开,一张写总统,另一张写副总统,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即便是联邦党人这么天才的政治家,他们所设计的宪法仍有一堆的破绽,仍要去修改这部宪法,无论是文本上的修正案,还是联邦法官的宪法解释,都是在面对宪法中的破绽。 我以上回应了你们第一次阅读美国宪法后提出来的一部分问题,主要围绕着两个,一个是关于人民组成的问题,另一个是政党在宪法文本中的缺失,其实不仅是政党,宪法由始至终也没有提到民主两个字,"奴隶制"也是隐藏在文本的字里行间的,是非常有意不在宪法本文中出现奴隶制这个字眼,否则费城制宪就必然失败。美国宪法文本是一个极高明的文献,我们会有整个课程去讨论这些问题。我这里只是再去强调一点,刚才我们已提到,英国和美国的政治发展都是take long time的,开始时只有很少数人有选举权,可以参与政治,一步步地逐渐扩展,这个过程的背后隐含着一种理念,就是智慧较低的人要服从智慧高的人。这在今天当然是一种不时髦的观点,我指定你们去读白哲特的《英国宪制》, 有余力的同学要读1872年第二版的导言,它所围绕的就是一个非常英国性的思想。我们不可否认,从前的少数人当然是有钱、有地位的人,我们今天都是民主派,同情下层、穷人、劳动人民,但我仍会坚持一个观点,穷人不等于就是好人,也不等于聪明人,两者之间不可混淆。在一个社会内,有钱人无疑占有着最好的教育资源,通常而言,他们的教养和智慧也会比较高,所以这背后就有一个政治考量的问题。我们大概都会希望,政治不仅是要平等的,而且还应是有着高度智慧的,不那么愚蠢的,如果民选出来的官员都是愚蠢的,无论程序多么符合民主和平等的原则,也不是一个理想的政治,由此可见民主政治的实践包含着非常多的复杂问题。 这种观点,在今天这么一个高度乃至极端民主化的年代,可以说是非常unpopular,但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都必须考量这观点背后的问题:到底是社会内有智慧、有抱负的人引领着相对较差的人?还是说整个社会完全在向下看齐? 这么一个逐渐开放的政治过程如何才能走出来,就要求被吸纳进来的这部分人首先应承认此前少数人所制定的游戏规则,即便是这规则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他应当是被吸纳进入的。你们如果读过马克思,就会注意到,马克思对英国的最大愤怒就是英国工人阶级的腐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形成工人阶级的国家,但英国恰恰最不能成为实现马克思阶级斗争的土地,因为英国的工人阶级贵族化了,工人阶级内产生了工人贵族。工人贵族的思想和情调都追随着他们原先的对立面,也即贵族和皇室。在英国最拥护女王的是谁?是工人阶级,下层社会!你们可以看我指定阅读的《英国宪制》第一章。我首先提出来这个问题,放在这里供你们批判,但这是在任何一个人群、社会和政治体都会存在着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得赤裸裸些,在我们这个博雅学院也必定有高低之分,而我希望是好学生领着差一些的学生向上走,而不是所有人都向最低的看起。人类社会是向高走,还是往低处走,这是任何人群都会存在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政党,我刚才讲到,第十二修正案的增补,总统和副总统分开选举的方式,实际上就隐含地承认了政党在美国的出现。建国初期政党政治的领袖,包括杰斐逊和麦迪逊,他们本身是政党的组织者,但同时他们自己认为政党是短暂的过渡事物,最后应该消亡,也就是说,每一位政党领袖在当上总统后都不愿意政党的存在,因为政党就是divide people,煽动群众以及人群中的敌意。中国历史上关于朋党问题有长期的争论,有些文章明确赞成朋党,但居主流的思想是基本否定党派。基本上看,传统政治都认为政党是一个非常负面的东西,美国对政党政治的承认是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而第十二修正案实际上就是承认了政党存在的必然性。以上是我大致所讲的两点。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第一届学生们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第一届学生们 二 现在回到我们这门课上来。这门课有点特别,而且还有些冒险,之所以说冒险,是因为我这次将大一、大二的同学也包括进来,严格地讲低年级的同学修这门课有些早了,未必特别适合。我曾在清华法学院讲过这门课的部分内容,对象是清华的研究生,他们都是从法学院本科毕业的优秀学生,但刚开始的几周也是跟得特别吃力和辛苦。在座的除了大一、大二以外,还有大四的,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学期,基本上所有的学院在大四都不会排课,尤其这么重的必修课,所以我一方面要感谢他们,另一方我也肯定,大四的同学这门课不要交final paper,原因很简单,大四不可能像常规年级那样等到学期结束,他要毕业了,五月份时所有课程的成绩都要出来。既然不需要final paper,大概一个非常短的paper就可以,我希望大四的同学在三、四月份的讨论课上能够多起些作用。我们大概每两周安排一次讨论,但一开始时,我希望可以多讲一些,期中后希望安排一周一次讨论。大家上课很辛苦,这门课的阅读材料非常多,我有一个很高的期望,所以这门课程的题目也和原先设想的不一样,我希望本科生可以从细读美国宪法案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现代性与现代政治法律道德生活的若干基本问题。比方说,什么是宪法?我希望博雅学生从一开始就要从原初处开始思考,没有任何东西是被take for granted的。宪法是什么,为什么要有宪法?大家不要将宪法当做想当然的,英国为什么就没有一部成文宪法?所有的问题都要逼到原始状态去思考。是不是现代政治一定要有一部成文宪法?我这里强调的是英国不但没有成文宪法,而且英国的体制也不可能有成文宪法,如果有成文宪法就不可以同时存在英国的"议会主权制"(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我给你们指定了戴雪的《英宪精义》这本书,雷宾南先生将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音译为"巴力门的主权", 显然是爲了要避免与美国国会的混淆。英国政治与美国政治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接下来会讲这本书。 现在大家也都在讲人权。同学们首先注意一点,rights和human rights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你们觉得有区别吗?如果你们多读些书,就会发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美国人在讨论国内问题时从来不用human rights,这个概念是一个国际政治里用的词语。我们这门课接下来要读很多案例,还有法学家的著作,他们在讨论美国政治的语境下也从来不讲human rights revolution,只用rights revolution。在美国国内,rights特别指自上世纪六十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些权利。但这就隐含着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在国际政治内用human rights,是否因为非美国的、非西方的人们是不是human还未可知,所以要强调这个human rights?因此,这种概念术语的用法隐含着我们要去追问的很有意思的问题。Rights是什么?谁给你的?大家都想要权利,你有哪些权利,为什么你有这些权利?这些问题都不能take for granted,必须要去追问。我要求博雅学生必须扑到最原初的问题上,站在根本点上去思考!中国人的最大问题就是永远只会提出二流三流的问题,因为很多中国人往往认为西方人已经把最根本的问题解决了,因此不可能走到原初问题上来,而习惯于在第二级、第三级的层面上去思考。他只是在跟着别人说,所以差!博雅学生一定要突破这种状态!你们必须去想这样的根本性问题,例如,权利是先在于政治社会的?是natural rights?天赋人权?还是说权利是由政法制度所create出来的?是人造的? 大家也都在谈民主。人们通常假设美国是民主的,而中国不民主,但你们知道美国的民主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吗?三权分立?民主政治必定是三权分立吗?你们要去问,你们要去看,英国是什么样子?法国、美国又是什么样子?天下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而中国人先把西方的东西当成是perfect的,然后又把中国的东西想成是bad的,这就是中国人思考的问题,就好像我在一开始讲到的,美国的体罚就只是体罚,而中国的体罚则一定是虐待的,所以你根本走不到一个根本深处去想问题。你要像美国人那样去想问题,像美国制宪者那样去问问题。我在清华法学院第一次上课时就说,我的课要求很简单,跟我读美国宪法的判例,你们每个人都要假定你自己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没有这个想法,你就学不好美国宪法!你必须去想,我就是九个美国最高大法官之一,这个案子我怎么判?我待会儿就给你们两个案件看你们怎么判。 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讲民主时只空谈理念,而不脚踏实地。民主是什么?民选官员就代表民主吗?民主代表谁?谁代表民主?从美国看,首先是有民选的政治部门,行使立法权的国会和行政权的总统就是民选政治部门,然后还有非民选的政治部分,这就是法院,联邦法官不是选出来的。但民选的国会、总统和非民选的法院谁更代表人民?这是我们这门课贯穿的核心问题之一。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文本内并无根据,我们会有一堂课的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但司法审查现在是一个历史形成的事实。我们必须会提问,司法审查权的正当性根据何在?如何防范司法权的滥用,走向司法政治主义?美国的建国者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比如《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斐逊在1820年的一封信内就有论述。 以上是我对这门课的基本设想。今天这堂课我主要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博雅学院不是法学院,为什么要开这门课而且列为必修课?第二个问题,我们这门课基本上会集中在美国,所以同学们在一开始就必须明白,美国是一个非常unique的体制!即便是在西方世界内,美国也是独一无二的,而你必须把美国摆放在一个比较的视域内,要去看美国和英国、法国的差异是什么?这是我计划这一讲的内容,但今天课上有可能讲不完。 我先讲一下为什么博雅学院要开宪法课。大四年级的即将毕业了,我仍希望他们在毕业前补上这门课。我在组织上想要一种跨年级的讨论方式,所以将大一大二的学生也包括进来。我自己通常不太愿意讲重复的课,今年这次讲过后,我两三年内都不太想讲这门课,因此也比较希望培养一两个青年老师接着讲这门课。为什么博雅不是法学院,却还要给本科生开这门课?这里面有好几个理由。 首先,博雅教育虽然强调古典和人文,但博雅学院无意成为一个古典学院,所以我比较希望古典和现代能有一个平衡。而且归根结底,即便是投身于古典研究的人也必须具有一种现代的perspective,毕竟我们都是生活在现代的现代人,如果你对自己的生活处境没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你也不可能很好地理解古代。因为所有进入古代的人在背后都有他现代的问题意识,他研究古代必定带着他现代的问题,所以如果对现代的问题了无所知,必定研究不好古代。另外一点,我也希望人文和社会科学之间会有个平衡。因为每一部宪法都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的。我将这门课定为五个学分,这就要求大家用更多的力气来学习这门课。从博雅课程的设置来说,我们一二年级通常不排社会政治的课程,我们希望先打好人文的基础再来读社会科学。所以我的这门课也有些破例,看看大一大二的同学们会是什么情况。 第二个原因,之所以要在博雅学院开这门课,坦白说我个人认为美国宪法非常有趣,有挑战性,美国宪法的许多案件,不太夸张地说就是一种高智商的语言游戏。我希望博雅学生可以去提出一些高段位的问题,思考一些根本性的东西。我在此先讲一个同你们学生有关,可以刺激你们的问题。美国法学法律界所有的最好学术期刊,都是法学院的学生编辑的,无论你是多大牌的法学教授,也包括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文章的发表与否是由法学院学生来决定的。当然,美国法学院是研究生阶段教育,法学院的学生都是研究生,这即便如此仍是很惊人的,因为教授文章的发表权握在学生手中。从文史哲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没有一个学科会是这样的。如果换到其他学科,那么教授们全都会跳起来,我的文章要你来决定是否发表,到底谁是学生,谁是老师,谁在教谁啊?只有美国法学法律界很不一样,法律评论刊物是有着百年经验的历史形成,《哈佛法律评论》是最早的,之后所有的法学院都跟着走,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学术评价体制。我们可以先说它的正面作用,美国法学院特别是精英法学院,确实起到了塑造国家精英的作用。法律评论期刊的学生编辑部是怎么形成的?以哈佛法学院为例,每年在二年级学生中招40位编辑,任期一般为一年,进入编辑部后,主编叫做president,普通editor则是在数百名学生中择优选拔出的,这是竞争很激烈的位置,进入法律评论的编辑部就表示你进入了最精英的阶层。在这门课上,你们会经常遇到美国法学院的知名教授和美国大法官,回头去看他们的经历都是非常一致的。在法学院读书时担任学生编辑,毕业后开始担任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助理,一年后,最优秀的少部分人有机会担任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每位大法官可以配备四位助理,一年就约有36位大法官助理,通常任期一年。美国精英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在履历上是惊人一致的,他们在毕业后基本上就是三个去向,第一是美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第二是进入美国的政府或政党系统既从政,第三是到法学院做教授。现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词基本上都是助理拟稿的,所有判词的style都是一样的,无论是法律评论期刊上的论文,还是大法官的判词,都是不必要的冗长。法学院的学生说实话是没什么学问的,反而喜欢炫耀学问,如果你们去比较一下美国法律评论期刊与所有其他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杂志,就会发现法学论文最长,动辄上百页,脚注都有几百个,其实完全没有那必要。而美国大法官的判词也常常几十页、上百页,像美国法学期刊的文章。法律人说着一种非常独特的语言,有着本专业"语言的编码"。同学们刚开始读的时候会很辛苦,但读多了之后,我觉得比侦探小说还精彩。有些经典判词实在是神来妙笔,对照之下,就能看到我们当下讲宪政、民主时在语言上的贫乏,boring,empty!读大法官的判词时,我们要去思考他们是怎么写的,怎么组织语言,这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而这就是法学院学生的生活方式,这是我比较希望同学们理解的一点。 不仅如此,虽然我们读的是美国的宪法案件,但毫不夸张地说,你们都生活在它们的笼罩之下,而且是在无意识状态中。比方说,博雅学院的学生每年如要报本科生的研究项目,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想要研究同性恋问题,我实在不明白,天下这么多事,何以只关心同性恋。你们压根不知道同性恋的问题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一个美国的问题,你拿过来有什么意思,不就是一个不入流的人跟着别人瞎起哄吗!我要求博雅学生应当通过自己的思考,首先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再去研究同性恋的问题。同性恋的问题在美国是生死之争,但在中国是不需要辩论的--同性恋、堕胎这些议题影响到了每个美国人的道德生活,但中国根本没有对应的问题。同性恋在中国是个时髦的东西,我2006年在北大教课,一大帮学生都是"同性恋",他们实际上不是真的同性恋,就是觉得时髦,他们是文化人而不是自然人。所以你们要去想这种问题是从哪里来的以及问题背后的问题。 你们对美国宪法的学习不能停留在抽象中,我现在给你们两个case思考一下。先说第一个,一位15岁的女中学生怀孕,她在决定堕胎前是否要告知父母,如果换成一套权利的语言,就是父母有没有权利to be informed,而女儿有没有权利not to care her parents,这个案子怎么判?(王贾川:父母应有被告知的权利,但是否堕胎,是女儿自己的决定。)你这个态度等于没有做出判断,"两头翘"啊。(宋林鞠:父母有权利被告知,女儿在心智上尚未完全成熟,而父母更有能力去帮助她决策。另有几位同学表达了同宋林鞠相似的观点)。你们的观点在美国属于保守派!我每次在国内问这个案子都得到相同的答案,因为你们虽然表面上是自由派,但其实心里都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至少按美国标准都是保守派。美国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判决很分裂,不光法官之间有分歧,同一位法官的立场也是摇摆不定。宪法在美国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私生活的全部领域,而我们的问题在于并没有参与到这些原始的辩论,只是简单地把美国的话语拿来,却没有参与到这场辩论中来。而所有这些问题关系到我们到底要有一种什么样的moral life。 再说第二个case,一对年轻夫妇,妻子怀孕,但不想要孩子,准备人工流产,她有没有义务要告诉丈夫,或丈夫有没有被告知和征求意见的权利?这个问题就不用问男生了,问几个女生。(沈麟:妻子应该告诉丈夫;张天:应该)有没有哪位女生认为可以不告诉丈夫的?你们怎么都这么不女性主义?这么不自由主义?怎么都这么保守主义?!这个态度背后隐藏着一个问题,一个人到底是一个赤裸裸的个体,还是同他人处在某种关系之中,自由主义者相信个人就是彻底的个体,这样的人就会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身体我做主,my problem,not your business。即便是父母,丈夫,没有人可以代替我,这是一个最强的自由主义argument。从这个角度来说,你们某种意义上都是保守主义的。当然,立场是一个问题,论证是另一个问题,这也是美国宪法有趣之所在,再坏的道理也要讲道理,你们一定要学会用这套编码语言。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宪法介入到生活的每一个领域,而中国跟着瞎起哄的后果就是,表面上我们每个人都成了自由主义者,但从心底深处思考的话,就会发现自由主义并不是你最终的立场而是多数中国人肯定是保守主义的,理解这一点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八十年代以来保守主义在美国打败自由主义的原因。自由主义在六十、七十年代实在攻势太猛,在堕胎和同性恋这些问题上攻城拔寨,但到目前为止,同性恋在美国宪法上从来没有合法化过,始终是一个激烈辩论的问题。我要告诉你们,所有理所当然的问题都是需要去追问的问题,这所考验的就是你们的思考能力。博雅学院排这个课是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实际上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国主导的世界,这里面有很多好东西,但也有相当多令人不安的东西,需要我们思考,一个入手点就是去理解美国人自己的辩论,特别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的激烈争论,而不要先把美国简单化。我希望中国的精英大学生都能有独立的思考,我们中国一直以来未能培养出思想家,打造不出美国一流法学院的精英,从现在开始,中国的大学应该以此为己任,我希望你们研究的前沿问题不是最新最时髦的,而是最原初、最根本的问题。这两个小case只是举例,我们在这个课程中会全面展开讨论。 我们天天都听到媒体在讲政治改革、民主、宪政,这中间包含了人们很多美好的愿望,但到底怎么个改革,政治改革是什么意思,要宪政、民主、自由,你到底要什么?大多数公知所说的政治改革就是我们应该像美国那样,所以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个问题,美国到底什么样。说起民主这些词,绝大多数人脑海中就会有一个印象,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觉得像美国那样就好,但却说不出美国到底怎么样。通过我们这门课,我希望同学们对美国的基本宪制能有个理解。任何一个政治体制都包含着它本身无穷的问题,没有什么体制是完美,这本应是思考道德、政治和法律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一上来就想象一个完美的西方甚至是美国,这其实是最差劲的思考,只能说明你们根本就没有思考,不会思考!美国到底是如何选举的?为什么美国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为什么第三党永远无法赢得选举?美国如果是多党制,就有可能分崩离析。政治的根本问题就是能够集中政治意志,将很多不同的观点和利益都纳入一个可以决策的机制中去,以达到某种意义上的政治共识。如果所有人永远各说一套,那么就不成为一个政治社会。但对比一下,欧洲国家除了英国以外都是多党制。我下面要讲两个英国学者,站在他们的视角来看,美国的这套宪制是完全不可能运作的,白哲特就认为,不是美国的制度好,而是美国人比较好,如果不是美国人和美国思想,这套体制完全运转不起来。 还要说一下小组讨论的安排,我希望每次讨论的小组主持人都是轮换的,这样有利于大家的积极参与。讨论最好是跨年级的。低年级的同学要先读完《给我自由》和《美国的历程》,对美国的历史脉络有一个基本了解,否则后来的课程会比较难。而高年级的同学,我会布置一些更深入的阅读材料。 我这里要特别讲一下什么是宪政。我在课前已发给同学几个国家的宪法文本。你们看一下,比较美国宪法、法国宪法和英国宪法之间有何不同。从宪政的角度来讲,美国只有一部宪法,法国大革命两百年来共有15部宪法,法国不断地重新制宪,而不是修宪,而英国则连一部宪法都没有,这三个国家的宪法体制有着非常大的差异,美国的宪政在西方也是最特殊的而不是最普遍的。 我在课程大纲这一讲的参考书目列入了两本书,一本是格伦顿的《比较法律传统》,这本书的导论讲述了一点对中国学生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道理,但这简单道理似乎中国人最不能理解,这道理就是法律是最不可能简单移植的,因为真中起作用的法律制度一定是植根于一个政治社会的历史深处的,任何法律移植都要慎之又慎。比较法的目的不是比较出高低之别,而是要去理解法律生成的历史渊源,就是格伦顿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另一本是波斯纳的著作, 波斯纳虽然和格伦顿同为保守派,但很难得不为任何意识形态所拘,他著作等身,平均每年至少出版一本书,而且亲自上阵写法官判词。自由派中间,我则比较推荐桑斯坦。《宪法决策的过程》是我们可以用的美国宪法案例教科书,但这是多人合作翻译的,翻译质量参差不齐。而无论是格伦顿还是波斯纳的书,主要都是比较英美普通法和大陆法,基本不关乎宪法。关于比较宪法,我推荐了白哲特的《英国宪制》和戴雪的《英宪精义》。戴雪从1865年开始写《英宪精义》,这是美国南北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戴雪非常明确地批评了美国的宪法体制,但也预见到美国的宪制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成为争相仿效的对象。雷宾南先生的翻译非常用心,比如将parliament翻译为巴力门,以区别美国国会。 我们最后简单地来讲一讲白哲特的《英国宪制》。这本书的第一篇指出了关于英国宪制两种流行但错误的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英国的政体是三权分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相互分开。虽然许多文献都这么讲,但这同英国的政治实践风马牛不相及。第二种理论认为,英国宪制之所以成功,原因就在于三权的相互制衡。白哲特主张,如要理解英国宪制,关键在于理解英国体制由两个部分组成,也即尊荣和效率两部分。效率的制度可以仿效,但尊荣的制度部分却无法照搬。在英国,尊荣主要化身为王室,这也是英国宪制最复杂的部分。我们往往会觉得,英国女王存在与否并不重要,因为女王在效率意义上是起不到作用的。但白哲特在第三篇内提到,若是没有尊严这部分,英国的整个体制就会分崩离析。而效率制度的核心在于三权合一,而不是三权分立。这样看来,王室代表着尊荣,而不是效率,议会则反过来代表着效率。在白哲特看来,一种宪制如要成功,必须达到尊荣和效率的两个目标,而且每一个古老的宪制也都历史地达到了这两个目标。这是非常深刻的观察,中国宪制改革的关键即在于此。 白哲特接下来批判了只注重效率而忘却尊荣的观念,或者认为尊荣部分需要掌握实权的观念。尊荣和效率担当着完全不同的功能:尊荣部分是整个社会体系的发动机,而效率部分则是要利用被发动起来的政治力量。比方说,乾隆皇帝下江南是非常必要的,体现中国政治的尊荣方面,具有非常强的政治意义,展示出在乾隆年间普天都在君主的掌控下,没有这种基于君主个体的展示,政治体制就不可能形成民众对帝国在心理上的向心力。另一方面,根据白哲特的讲述,英国政治效率的秘密在于立法和行政权的紧密融合。对照美国的选举制度,美国总统、参议院和众议院各有选举,相互间是平行和独立的,这是三权分立的典范;而在英国巴力门的选举中,多数党的领袖直接成为首相。英国没有三权分立原本应是常识,但问题在于孟德斯鸠搞错了,他认为英国是三权分立,正是因此所有的经典著作和理论都认为英国宪制的关键就在于立法和行政的分离,也让白哲特费了好一番解释的口舌。美国革命之前,美国人向来以自己是英国人而骄傲,因为英国是全世界唯一自由的地方。白哲特这本书讲到,美国人以为自己的三权分立是在学习英国,实际上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英国首相是议会的当然成员,他通过内阁将英国的立法和行政权结合在一起。英国不是三权分立,内阁实际上是立法机关的委员会,反过来,美国参众两院有无数的委员会,但它们同行政没有任何关系。英国宪制责任明确,但美国的制度却使得责任推诿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当然,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美国去反推建国初的美国,美国的宪制也是运转出来的,是在实践中发展而成的。根据美国制宪者的设计,最危险的分支并不是总统,而是国会,因此他们在国会条款上最多费笔墨,美国总统威尔逊是美国政治科学的奠基人,他的早期著作就使《国会政府》。无论如何,英美体制的最大差别就在于美国的立法和行政是全然分立的,英国人不能理解这样的体制如何运转。 而如果只从现代民主理论来看,我们也会认为英国的贵族院没有用,王室也没有用,有效率之用的只有下议院。但我们要看到本质,要看到内阁是起着连接作用的连字符,是用以固定的皮带扣,行政和立法因此完全结合在一起。英国内阁在理论上是由巴力门选出来的,但它在组建后却又有解散巴力门的权力。当人民要求改变时,英国议会可以随时听从人民的召唤进行大选。相比之下,美国宪法规定了国会固定的任期,无论参议院还是众议院,即便为民意所抛弃,也要把固定任期做完。 关于英国内阁,最突出的特点是人们对它知之甚少,内阁会议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秘密的。即便是在最动荡的时候,下议院也很少要求宣读内阁的会议记录。就好像美国最高法院最多在开庭时有录音,但绝不准录像。英国王室的档案也是秘密的,不要以为民主政治就只有公开性,完全无秘密的政治实际上是无法运作的。当然,现代的英国内阁和美国最高法院比以前更为公开,从前美国人大约只能在仪式性的场合见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们是国家尊荣的一部分。 我们今天并不难理解白哲特第一篇对效率的讨论,直至今天,英美体制仍是如此,而讲尊荣的篇章就比较难懂。白哲特在第三篇内讲到,英国人会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当做是重大的政治事件,英国人民对威尔士王子的婚礼表现出巨大的热情,这是一种孩子气的感情,也是一种实际上更接近人类本性的感情。人类的一半是女性,而女性对婚姻的兴趣要远远超过对政治的兴趣。只要不是极少数的愤世嫉俗者,大多数人都愿意看到一个美丽的童话,以此点缀严肃世界的干瘪场景。王室婚礼是一个婚礼这件普通事的华丽版,因此可以吸引无数人民的注意力。在美国也同样如此,林肯遇刺后,美国人都知道英国女王写给林肯夫人的信件,但对英国和美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却基本不懂也不求甚解。在日常政治的一堆混乱无聊的俗务之间,女王这类事都是可以为人们理解的自发情感。王室的家庭事也是如此,这些漂亮美丽的事件让政治事务变得甘甜,这些事件看起来同政治不相干,但它们可以深入人心,占据人民的思想。用白哲特的话,君主制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做有趣事情的人身上,而共和制则把注意力分散至很多都在做聊无趣味事情的人上。现在看来,白哲特对英国尊荣制度的经典描述,至今仍适用。 我们今天这一讲还没有机会去讲戴雪的书, 下次课我们继续。我希望同学们可以人手一册白哲特和戴雪的书,它们是理解英国政治的关键,也是理解英国和美国差异的关键。 今天讲到这里。 
  6. 谭桂林:评汪晖近期的鲁迅思想研究
    文学 2012/10/15 | 阅读: 2183
    近几年来汪晖连续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对鲁迅的精神特质、思想特质、鲁迅对20世纪中国革命的理解这三个内容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进行新的解读,提出了"鬼的方式"、"反现代性的现代性"等命题。
  7. 王东宾:回乡调查之一:农村低保的民主治理
    社会 2009/05/25 | 阅读: 2184
    自2007年起,我国要在农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以解决农村低收入和困难家庭的收入和生活难题。然而,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如何分配低保指标和贫困补助,却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本调研笔记中记录的案例采用了村民全体民主投票的方式产生低保名单。
  8. 戴东阳:甲申事变前后黎庶昌的琉球策略
    历史 2010/01/03 | 阅读: 2184
    琉球问题和朝鲜问题,是甲午战前影响中日关系的两大问题。其实,琉球问题先于朝鲜问题发生,事实上也是促使清政府积极干预朝鲜的一个直接动因。(人文与社会:阅读时请注意在第一部分注释文后为第二部分)
  9. 崔之元:沧白路,亨利.乔治定理,土地财政两重性
    经济 2011/01/24 | 阅读: 2184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重庆人纪念孙中山,最容易想到他首次提出三峡工程的宏伟设想,从而使重庆有了直辖市的机缘。但可能不少人已经遗忘,孙中山曾计划以重庆而非广州为革命根据地。这就必须谈到孙中山极为倚重的重庆人---曾任四川省长和广东省长并是“中国国民党改组宣言”起草人的杨沧白。在重庆旅游名胜“洪崖洞”10楼的茶馆,前可远眺长江和嘉陵江两江交汇的壮丽景色,向后转身则可径直走到以杨沧白命名的沧白路。杨沧白(1881-1942)是重庆辛亥革命的领袖,而四川在全国辛亥革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正是因为清廷命端方率湖北陆军入川查办保路运动,造成武昌防务的薄弱,才使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成功。10月13日,端方率军抵达重庆,使重庆主城的起义计划未能实施,但杨沧白发动了主城附近长寿,南川的起义。杨沧白的学生郭沫若后来称他为“四川革命党人的元祖”。辛亥革命后政局纷乱,袁世凯复辟,孙中山为保卫共和,于1917年在广州召开国民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但他认为,以四川的重庆为中心,联合云南与贵州,是比广州更有利的反击北洋军阀的革命根据地。在1920年杨沧白任四川省长期间,孙中山决定将国会迁往重庆。该年9月16日,非常国会参议院议长林森,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及议员70余人抵达重庆。但因四川军阀刘湘占领合川,直逼重庆,非常国会不得不于10月14日离开重庆。 杨沧白任四川省长时,曾邀廖仲恺为财政厅长,蒋介石为警务处长,两人都已赴任上路,但因另一四川军阀熊克武的反对,两人都只好半路折回。廖仲恺出生于美国旧金山,是美国土地改革理论家和实践家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一书最早的中译者,而孙中山多次坦言,他的民生主义中的“涨价归公”思想,直接来源于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理论。孙中山对土地“涨价归公”思想的最生动论述如下:兄弟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比方地主有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家。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之法。……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这社会的国家,决非他国所能及的”。在孙中山看来,土地价值上升,是社会集聚效应(特别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结果,因此应返还社会,实现地租社会化。而有了地租社会化,“私人永远不用纳(别的)税”,这就是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思想。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总地租,公共物品支出和最优城市规模”一文中证明了“亨利.乔治定理”:在一个简单的立体经济中,如果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集中度是由于纯地区性公共物品,并且人口规模是最优的,那么总地租等于对纯公共物品的支出”----“因为对地租征收一个充公性质的税收不仅是有效率的,而且也是纯公共物品融资所必需的单一税”。用通俗的话讲,“亨利.乔治定理”就是说,如果土地涨价归公, “私人永远不用纳(别的)税”。这对效率和公平都是有利的。当然,斯蒂格利茨证明“亨利.乔治定理”是有条件的,如“人口规模最优”,中国现实中的城市都不满足。但该定理启发我们看到中国目前“土地财政”的两重性。目前社会舆论对“土地财政”的诟病,多源于对“高土地出让金---高地价---高房价”机制的批评,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们不应忘记,正是由于“土地财政”占到了全国各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才没有进一步加大。因此,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土地财政”的两重性,既防止高地价导致高房价,又防止正常的土地涨价归公收益流失。而重庆这方面做得较好。2003年2月,重庆在土地储备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重庆地产集团”,由市政府注资,建立了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供应机制。黄奇帆市长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有这个拍、挂、招的权力不等于你拥有土地的权利,土地可能是区县下边的街道、社区,也可能是居民在使用。如果有开发商想圈这块地,他可能现在只开发200亩,但是可能拍卖购买了2000亩10年以后才会开发的地,土地就被开发商储备了。如果一个城市,除已建成的用地之外,待建设的用地如果三分之二都到了开发商手里,政府手中就只有很少的土地,然后每年拿出一些土地来拍卖,就被开发商抬得很高的价格。一个城市如果土地价格一高,那么整个房价都会高起来…我们把三年、五年、十年可能要使用的地,从规划、管理上,由市级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把它给储备了。如果政府手中有比较多的土地资源,如果房屋价格卖得很高,就再多供几块地,实际上就把价格给控制下来了。重庆政府在过去5年,始终抱有一个宗旨,就是商品房拍卖的地价,绝不超过当时这块地周围楼面地价的三分之一。所以重庆政府拍地,没有起把房价往前推的这种作用”。但是,正常的“涨价归公”意义上的“土地财政”重庆也做到了:2002年,黄奇帆发现相同等级地价(征地动迁费,七通一平费和政府出让金),重庆只有成都的50%,就决定每平方米基准地价比成都多10元,因为山城重庆的七通一平费应高于平原成都,当年就将重庆土地财政收益从2001年前的2亿上升到10亿元。我们有理由相信,杨沧白,廖仲恺和孙中山如果有知,将为重庆较好地处理了土地财政两重性问题而欣慰。 
  10. 辛德勇:大东购书漫记
    人文 2013/05/01 | 阅读: 2184
    【小引】&nbsp; &nbsp;《诗经》小雅里有一篇名叫"大东"。诗云"小东大东,杼柚其空"。前人诠释所谓"小东大东",一向没有通解。民国时傅斯年由此出发,揭示周人东拓疆土的过程。傅氏以为,"东"本地名,西周初年指商都以东地区,大致即今河南濮阳一带之秦汉东郡地界,后来始随着疆土的拓展向东一直到今山东泰山迤东迤南地区也被称之为"东"地。"东"地扩展过于广袤,为相区别,旧地称为"小东",新境便称为"大东"。傅斯年阐释这一观点的文章题为《大东小东说--兼论鲁燕齐初封在成周东南后乃东迁》,是一篇名作,所说观点可谓精当不易。只是他解释小东、大东之别,以为"大小之别,每分后先","小东在先,大东在后",似不如以其距中原之远近为分别更加贴切,即所谓"小东"、"大东",犹如国际上惯称之"中东"、"远东"。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日本人才会自称其国为"大东",他们历史上有名的性读物曰《大东闺语》,便是显著的例证。就与中国中原的距离而言,可谓当之无愧,至少是比"大日本"的自号要切合得多。我这篇谈买书和翻书感想的笔记,是2002年底至2003年初期间,前后两次赴日本进行学术交流期间,徜徉于日本书肆的写真,因此便借用了这样的雅称。&nbsp; 这次在日本购书,所得均为常见大路货,收书的原则是相对比较便宜,同时我对它的内容又感些兴趣。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孤秘罕传或是精美超群的书籍,在这里拉杂写下的文字,也就以泛泛介绍和漫谈感想为主要内容。对于偏嗜奇秘书籍的藏书朋友来说,恐怕没有多少值得眷顾的东西。&nbsp;【11月23日】&nbsp; &nbsp;前天抵达日本东京,住在东京都立大学的国际交流会馆。&nbsp; &nbsp;几年前来东京,为买书花光了所有的钱,还欠下一万多元的债。所以在北京出发前,本下定决心这次在日本绝对不再这样买书。东京都立大学位于东京西郊,到市中心的旧书店街神田路程很远,不像我上次在东京住的亚细亚文化会馆,与神田近在咫尺。这也在客观上限制了我的书瘾。不过既是入瘾已深,终究心痒难耐,今天还是来到了神田。即使不买,也不能不看看。&nbsp; &nbsp;走在神田旧书店街上,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就像漫步在自己独有的私家园林,一条条小路都在等待着你踱过。空气中弥漫着旧书的气息,让人兴奋,让人激动。站在一家家一排排的书架前,眼前的书籍犹如五颜六色林林总总的花草,芳菲撩人,只欣赏,不采摘,那需要很深的内敛功夫,很超脱的人生境界,而我显然还需要在今后的岁月里得到更多的修炼。结果是在著名的一诚堂书店,买下了一本英文书籍。&nbsp; &nbsp;如果是在北京,逛一趟琉璃厂买一本旧书,好像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可是你要知道,根本不能拿琉璃厂来和神田相比,需要知道琉璃厂只有几家旧书店,而神田的旧书店是有一百好几十家,这里是旧书的帝国,像包容百川的大海一样汇聚着各式各样的旧书。走在这里,脚下是无数沼泽一样的诱惑的陷阱。置身其中,漫步一整天,能够只买一本书即脱身出来,对于一个嗜书成癖的人来说,已经体现了极大的自我克制。只是一旦"破戒",自我约束会变得更为脆弱无力,买书的冲动很容易随之溃堤而出,一发而不可收拾。&nbsp; &nbsp;神田旧书店虽很集中,但大多铺面都不是很大,在它们当中一诚堂的规模是相当大的。大,一般就要偏向综合,古今日外,什么都有一些,不够专门。楼上楼下两层。楼下卖普通的洋装日文旧书,种类比较繁杂;楼上则是西文旧书、和刻本和精工复制汉和刻本书籍--在这几类书中都有一部分珍本,当然,相应地价钱也都很可观。&nbsp; &nbsp;我选的这本英文书名为《THE TRAGEDY OF PAOTINGFU》(人文与社会:&nbsp;下载&nbsp;似乎需翻墙),翻译过来似乎可以写成《保定惨案》,副标题写着:这是一个关于那些生活、服务和献身于长老会、公理会、中国内地会的信徒的真实故事,他们在1900年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殉难于中国保定府。了解中国近代历史的人,当然一望可知这是讲清代庚子年间义和拳袭击洋人和"教民"行动中在保定死去的教徒。作者衣萨克·凯特勒(ISAAC C. KETLER),我买到的是1902年6月由美国的福莱明·雷维尔公司(FLEMING H. REVELL COMPANY)出版发行的第2版。在书中找不到初版发行的时间,而检核序言末尾所签署的时间就是这个第2版发行的1902年6月,序言中并没有提及再版修订之类的词句,所以终究还是无法判断初版印行的确切年月。 &nbsp;从版本上讲,这样的书当然没有什么特别的价值。不过这本记录中国近代史上重大事件的著述,出版已有百年,不管是对于我,还是对于中国的任何一位历史学者来说,在国内也不是很容易入手的。再说价格3,500日元,再加上5%的消费税,折合成国币大约为250元上下,比北京旧书店的价格也要便宜一些,而若是在东京专门出售有关中国文史旧书的书店,如琳琅阁等处,则至少需要翻上一番,就便宜得更多了。所以,能买到这样的书,还是觉得满惬意的。有意思的是这部书末尾钤盖有"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的蓝色中英文字号,并贴有以"人民币元"(RMBY)为单位的价签儿(具体价格已被旧书商刮去),说明它是作为旧书由中国流入日本的。现在经我手把它带回中国,带回到书中所记事件发生的国度。&nbsp; &nbsp;一本旧书,往往就是这样,冥冥中连接着某些历史的因缘。从庚子事变到今天,一百多年过去了。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对于当年义和拳勇盲目偏狭仇外蠢动的评价也是毁誉更替,波动起伏不已。洋鬼子固然是来侵略和欺侮我们(并且残杀过许多我们的同胞),但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乱杀滥砍,甚至屠戮外交使节和妇女儿童,既愚蠢野蛮,又解决不了任何问题。&nbsp; &nbsp;义和拳本兴起于山东,起初得到山东巡抚李秉衡和毓贤的姑息安抚,势力日渐张扬。到庚子前一年,袁世凯出任山东巡抚,改而施行强力镇压政策,合省之内,大力剿杀。这下子拳民们在山东不好呆了,于是纷纷向直隶发展,并最终逼向京城。当时的直隶按察使廷雍,与袁世凯不同,对于拳民采取纵容利用政策,使得义和拳的势力得以迅速膨胀,于是在庚子事变发生后,汇聚起大批拳民,围攻保定教堂。据时人刘春堂撰《畿南济变纪略》记述:&nbsp;(庚子年)六月初四日(按即西历1900年6月30日),廷雍公奉檄抚用拳匪,赏顶戴,助钱米。是日,焚北关教堂。次日,冒雨焚南关教堂。廷雍公闭城严备,派张协戎督兵弹压。教士、教民数十百人焚杀净尽,无一脱者。内地会贝教士见公理会火起,急携其妻子逃至刘爷庙营中求救。营官王占魁惧罪不敢留,送交拳匪,诣城内献俘。教士曰:"死无所吝,但愿一见方伯。"当事者不许,仍舁出城骈戮之。&nbsp;《保定惨案》书中记述的就是在这两天当中被杀的西洋教士在中国的事迹,依据的多是他们及其友人的书信和当时的报道,所以对于研究相关问题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nbsp; &nbsp;上引《畿南济变纪略》文中提到的内地会贝教士,原名为Benjamin Bagnall,可音译为本杰明&#8226;贝格纳尔,原本是一名英国海军准尉,加入教会后曾在中国太原等地传教,他和妻子艾米丽·金斯蓓丽(Emily Kingsbury),就是他在太原活动期间相识并结婚的。《保定惨案》书中附有贝格纳尔一家的照片,贝格纳尔身穿教会神职人员的白色长袍,而他的妻子却穿着地道的中式衣衫,看得出对中国文化颇有些感情。书中引述一位美国教士的话说,中国人不会有比贝格纳尔夫妇更为真诚的朋友,这或许并不仅仅是泛泛褒扬,而是存有一些具体的缘由。照片上他们夫妇二人并排而坐,神态安祥,身前站立着他们的小女儿格拉迪丝(Gladys)--五六岁的样子,怀里抱着一只小黑猫。她是保定西洋教士圈子里面很讨人喜欢并受到普遍钟爱的孩子。《畿南济变纪略》云贝教士携"妻子"求救,所谓"子"指的就是这个小女孩。《保定惨案》一书中对于他们被杀的经过有如下记述:&nbsp;他们被带到城东南角处的拳坛。稍过一些时候,贝格纳尔夫妇和他们的女儿格拉迪丝以及库珀(Cooper)也被带到这里。他们是逃到王占魁的军营中避难时,被这位凶残的军官采用卑劣手段逮捕的(王占魁后来被联军斩首以惩处他的罪行)。当天下午,他们所有人都被四五个中国人带到城外,捆绑的双手举在头上并与脖子系在一起。......小格拉迪丝靠在妈妈身边走着,身体没被捆绑,可是她却第一个被长矛刺死,尽管她的母亲恳求留下她的生命。他们全部被杀死在城东南角的护城河外,并且被埋葬在那里,死前没有受到折磨。&nbsp;读到这些,使我们对于这一段历史会产生微妙的切入肌肤的具体感觉。小格拉迪丝自然是完全无辜的,但这悲剧并不完全是由中国义和拳民的无知与野蛮造成的,而是历史本身就是这样残酷。作为一个西洋人,《保定惨案》的作者衣萨克·凯特勒当然不会去记述西洋侵略者对无辜中国民众的虐杀,而在中国人撰写的《畿南济变纪略》一书中,我们却可以看到,八国联军入侵后,在保定附近仅一次就"屠男女二百馀口"的野蛮行径。即使是在一百多年以后的今天,这种历史的残酷性,在本质上也并没有任何改变。或许大家多交互着看一看这种战争双方的记载,会有助于我们从人性的角度,更为清醒地认识历史,更为智慧和理智地处理国家间的利益争端,至少应当有更多的人能够怀抱着这样的期望。&nbsp;【11月26日】&nbsp; &nbsp;从上午起,又去神田的书店看书。大前天开了个头,买书的欲望又在提升。&nbsp; &nbsp;在专门卖中国文史书籍的山本书店,仔细看了很长时间。店里中国古籍的价位、品种和档次都与几年前没有多大差别。山本书店每有新的售书目录出版,大阪的友人泷野邦雄先生都会寄给我看,这样看着架上的书籍,更缺少新鲜刺激的感觉。记得在近期的《山本书店古书目录》上,见到过一部清人江有诰的《江氏音学十书》。这是研究古代音韵的名著,书为嘉庆、道光年间刊刻,是我感兴趣的清人学术著作中极为罕见的一种,旧时学者珍若球璧。现存国家图书馆的王国维旧藏本,其中尚有部分抄配,其入手之难,可想而知。正因为罕见难求,书店虽标价高达50万日元(约合国币三万三四千元),还是很快就被人买去,我在店里仔细看了好半天,也没能看到它的容颜。感兴趣的书只有一部清人赵绍祖的《通鉴注商》,这书订正了胡三省《通鉴注》的许多疏误,是作者在嘉庆年间家刻的本子,虽是清代通行的方体字,而镌刻精整,刷印无多,一向流传很少,故深得旧时学者的青睐。只是山本书店所定的价格也颇为不菲。离开书店时在店门口瞥见一叠五六十年代印制的复制木版画明信片,画面满有味道,每样各选一种,总共买了六七套。一套仅一百日元,物美价廉,是很惬意的收获。&nbsp;【12月28日】&nbsp; &nbsp;上午,赴高圆寺古书会馆。会馆离电车站很近,加上此前已经在神保町抄下了地址和指示图,所以出车站北口走两分钟,很容易就找到了地方。赶到稍晚了一点儿,大致是在10点半前后。按常规,展卖会10点钟开始。&nbsp; &nbsp;规模比前几天去的五反田南部古书展要稍大一些,可能是展卖第一天刚刚开始的关系,人也稍稍拥挤。不像在五反田看到的那样冷清。不仅要像神保町教育会馆那样存包,还需要拖鞋。&nbsp; &nbsp;照常规先是大致巡视一周,没有见到什么线装古籍或是迫切需要的专业书,于是一一从头看起。&nbsp; &nbsp;先是拿到一本《海南岛记》,昭和十四年亦即1939年5月改造社初版首次印刷。品相很好,干净整齐。封面图案是日本传统的木版画风格,椰树、茅屋、芭蕉叶,一派恬静的田园气息。不过书的内容却与此大相径庭。&nbsp; &nbsp;作者火野苇平,是日本战时臭名昭著的战争吹鼓手,战争期间曾因写下赞美侵华战争的《麦与士兵》(《麦と兵队》)、《土与士兵》(《土と兵队》)、《花与士兵》(《花と兵队》)士兵三部曲而名噪一时,据云三部曲的总印次上百,总销售量超过200万部,还被搬上舞台演出,是当时最畅销的"文学作品",战后被列为头号战犯作家,算是罪有应得。&nbsp; &nbsp;除了这本《海南岛记》之外,在展卖场上同时也见到了这家伙写的《麦与士兵》,但已经是第十几次以刷的印本,而且价格也并不便宜,便没有收。选择这本《海南岛记》,一是因为它是初版首次印刷,二是内容为"纪实性"的记述,不像《麦与士兵》,虽然配有一些战地照片,但实际是小说。当然,这是因为我是搞历史的,从研究的角度看重记事的书籍,而藏书家的正宗和主流,走遍全世界都是以文学作品为首要集藏对象。&nbsp; &nbsp;火野苇平在前言中说,他是作为"军部报道员"参加进攻海南岛的战役的。本书记录了从1939年2月10日登陆起,到农历大年初一即2月19日止共十天期间在海南岛的经历和见闻。后面附有1938年12月间在广东东莞的行记《东莞行》。他自己说,或者可以称之为"海南岛资料",自己感到可能罗列了一些原始资料。然而,这正是我对此书最感兴趣的地方。对于海南抗日战争史研究来说,这是一本非常重要的正式出版物。由于它的性质与畅销的小说不同,所以也不大可能像《麦与士兵》等书那样一再重印。不管是在中国,还是日本,想买一本放在手边,恐怕都很不容易了。&nbsp; &nbsp;附带在这里顺便说一句,时下国内很多新闻媒体,甚至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常常报道某地某人"发现"某部书籍,找到了日本侵华残害中国人民的又一"铁证"。其实基本上都是像《海南岛记》这样的日本战时公开发行的很普通的正式出版物。虽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书,现在在日本也不容易买到,但图书馆和藏书家手中终归是存有许多的,用不着什么人去"发现",更不宜拿它当什么新证据。事实上即使是日本极右翼分子,也没有办法否定对华战争本身,只不过他们丧心病狂地叫嚣"大日本皇军"是在"替天行道",如同本书所录日本侵略军的布告中所说,"日本军是为打到榨取人民膏血之暴蒋,拯救脱离苛敛诛求之政府,使日华提携永久,建设和平乡",因而根本不存在侵略谁的问题。这也是日本当道政客始终不愿向中国人民正式道歉的内在原因。&nbsp; &nbsp;书中不仅收录了许多日本侵略军的布告、传单和招贴画等,更有研究和资料价值得是海收录有一些抗日宣传品,包括标语、招贴画,以及期刊、杂志、书籍的情况。如海南抗日刊物《前哨》旬刊和广州抗日刊物《抗战大学》的封面,题为《打到日本去》的招贴画,抗日连环画《绘本台儿庄》的书影等等。上岛后,火野苇平在海口海南书局看到的抗日宣传品堆积如山,除留下少量供他们揣摩参考之外,全部焚烧销毁。其中仅被他随意列举的一小部分书刊名称即有:《东洋鬼子怀鬼胎》、《日本人民的反战运动》、《日本在中国的赌博》、《血战卢沟桥》、《抗日英雄苗可秀》、《抗日十杯茶》、《抗战歌谣》、《飞将军空中大战》、《郝梦麟抗敌殉国》、《抗战时期民众训练与组织》、《抗日游击战争》(朱德著)、《中国抗战地理》、《战时读本》(民众训练及小学校用)、《战时的妇女工作》、《怎样组织义勇军》、《战地半月》、《抗战文艺》、《解放》、《全民抗战》、《抗日漫画集》等等。其中有些就是海南书局自己出版的。抗战硝烟散去已近半个世纪,这里列举的书刊有些可能是仅存名目于此,不易找到原件了。&nbsp; &nbsp;海南书局是当时海南第一大书店兼出版商社,老板唐品三,是海南抗日三大领袖之一。日军入侵后,书局被视作"敌产",为侵略军没收,火野苇平上岛后就住在这里,并在这里炮制出版了侵略宣传刊物《海南迅报》。所以他对海南书局的情况有比较具体的记述。研究30年代海南图书出版发行的历史,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些很具体的资料。&nbsp; &nbsp;除了研究日军占领时期海南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之外,书中还记录有一些海南地风俗民情以及外侨、台湾渔民、僧侣等在海南地情况。这些也都是研究者可以参考的资料,不仅仅是"供批判用"而已。这是火野苇平从事罪恶写作时预想不到的事情。&nbsp;接下来是几本专业书。&nbsp; &nbsp;石田干之助的《长安之春》,是研究唐代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名著,中国学者都很熟悉,书我也 早已买过。这次买到的是收入平凡社所刊《东洋文库》的文库丛书本,为1967年5月初版之第20次印本,印刷量大,许多书店都可以看到,但价格一般在一千日元上下,这本500日元,稍廉。这书之所以流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文笔比较流畅一些,每篇文章又都短小精悍,雅俗共赏,两相兼宜。当然,所谓"俗"也不能太俗,是指具有一定中国古代文史知识的非中国古代史专业人士。&nbsp; &nbsp;对于喜欢古籍或者书籍史的人来说,这本书里所收录的《唐代图书杂记》,就是一篇一定会得到大家喜欢的好文章。作者一一讲述了唐代书店、藏书家、书籍装订与装潢、插架形式,直至藏书目录等各方面有关书的情况,很值得翻译介绍给中国爱书的朋友们,只是不知道出版方面有没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解决。&nbsp; &nbsp;附带在这里狗尾续貂,替石田氏补充一点儿有关唐朝人读书情形的资料。唐代书籍装订,通行的是像现在字画一样的卷轴装,即石田干之助所说的卷子本。每一个卷子往往很长,而写卷子的纸是一张张分页写的,写好后再粘到一起,成一长卷。这样读书的时候,要把粘连在一起的一页页书从头展开,才能逐一阅读,一边读,还要一边把读过的部分卷拢起来,需要查阅读过的部分的时候,则要重新展开,反反复复,读起来是很麻烦的。柳宗元的文集《柳河东集》卷三十《寄许京兆孟容书》中,就反映出他阅读这种卷子本的劳累:"往时读书,自以不至抵滞,今皆顽然无复省录。每读古人一传,数纸以后,则再三申卷,复观姓氏,旋又废失。"正因为这样辛苦,中国古代书籍装订的通行形式后来才发生改变,陆续出现了经折装、胡蝶装、包背装,直到万历以后通行的线装。&nbsp; &nbsp;卫藤利夫《鞑靼》。原书初版于昭和十三年(1938年)4月,由满铁社员会刊行;同年7月,朝日新闻社有重刊本;后来又被收入昭和三十一年(19556年)出版的《鞑靼--东北亚的历史与文献》一书。此次所得是1992年3月由中央公论社发行的《中公文库》丛书本。虽然算不上什么旧书,书品也显得和市上新出的文库本没什么两样,但说起来发行也有十年了,而且书口有毛边未裁,这也是时下新刊文库本所少见的。&nbsp; 作者卫藤利夫,终身从事图书馆工作,大正八年(1919年)至昭和十五年(1940年)期间,曾任满铁奉天图书馆馆长,在中国东北生活过很长时间。因为是搞西语翻译出身而在中国东北从事图书馆事业,所以卫藤利夫研究关注的焦点,是西洋文献中对于中国东北历史的记载,具体地讲,就是西洋传教士在中国东北的活动。作者的研究显然更侧重文献学方面。他主持满铁奉天图书馆时确定的一个重点采购方向,就是收集耶稣会士的书翰和年报等西洋资料。以前我曾随便猜想,中国国内图书馆的早期西文资料,可能都是西洋人带到中国的书籍。其实至少满铁奉天图书馆的西文书籍,很多都是由卫藤利夫经手,通过书店的书目,向巴黎、伦敦等地经营珍稀版本的著名旧书店订购来的。研究这些资料,既是他个人兴趣所在,也是他的工作任务,还有他作为外国人踏上中国领土后与这些传教士相通的个人情感。&nbsp; &nbsp;除了作者节译的南怀仁《鞑靼旅行记》(节译关于东北部分,题名为《南怀仁满洲旅行记》)之外,别的内容都太专门,一时顾不上看。更吸引我一口气读完的是书后所附《卫藤利夫与<鞑靼>》一文(作者中见立夫,是卫藤氏之子卫藤沈吉德朋友,当时任东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文章的副标题为:"战前时期中国东北地区的图书馆和图书馆人"。&nbsp; &nbsp;满铁图书馆的图书收藏和发展状况,一直是我所感兴趣的问题,可是在中国没有读到过系统的介绍,始终弄不清楚其来龙去脉。本文虽然也是根据旧有资料编写而成,但叙述简明扼要,线索清晰,不仅谈"物"的图书馆的发展,还谈活的能动的人在里面起到的作用。&nbsp; &nbsp;基于满铁在中国东北攫取得巨大财力基础,和相关负责人的眼光、魄力,满铁三大图书馆即大连图书馆、奉天图书馆和哈尔滨图书馆,不仅在图书收藏方面可以与日本国内的一流图书馆相篦美,而且在为满铁购藏图书工作中成长起来的卫藤利夫等人,也成为日本一流的图书馆专家。战后日本许多大型图书馆的建设,都有满铁图书馆旧人在里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卫藤利夫本人则在战后荣任日本图书馆协会理事长一职。&nbsp; &nbsp;卫藤利夫和其他满铁专家为满铁图书馆收罗的书籍,除大连图书馆藏书有一部分被苏联红军掠走下落不明之外(苏联红军掠走的书籍中也有一部分由苏联政府交还给中国,如现藏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几十册《永乐大典》),其余都在战后为中国政府所接收。尽管在当时的环境下,卫藤利夫的工作只是为效忠于他所生长的日本国的政府,他也曾为"九·一八"的无耻入侵和伪满洲国的建立而奔走欢呼,但历史是立体的。我们今天读他的文章,看他的演说稿,回顾他在满铁奉天图书馆的工作,还是能感受到一种为图书馆这种社会文化事业本身而献身的服务精神。仅仅就这一方面而言,客观上他对中国的图书馆事业,也是一位做出过一定贡献并值得纪念的人物。&nbsp; &nbsp;《北京年中行事记》。这书是清末敦崇所著《燕京岁时记》的日译本,讲北京各时令的习俗。本来我收有这书的光绪丙午(1906年)原刻初印本,而且还是作者敦崇本人自藏旧本,钤有"铁狮道人"(敦崇号)印章。既然如此,而又要买日文本,似乎有些荒唐。其实我主要是想看它的注释,而不是刻意收藏配置这类关于"老北京"的书籍。注释此书的小野胜年,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专家,熟悉注释此书所需要的相关典籍,并在北京留学过一段时间,对于书中记述的许多节令习俗,都有亲身见闻,所以所做注释既有文献参稽,又有实地验证,具有很高学术参考价值。此注释本前有昭和十五年亦即1940年7月小野氏序,因此注释中提到的当时的实际情况,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有关节令习俗在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的演变情况,作为对原书的补充。&nbsp; &nbsp;这书此前另有Derk Bodde 所做的英文译注本,题作Annual Customs and Festivals in Peking,在欧美关注中国社会风俗的人士中间比较流行。在北京大旧书店里和拍卖会上见过几次这种英译本,均因标价过昂未买,也不知其注释是否也像日译本一样具有参考价值(此外,本书过去还有法文译本)。&nbsp; &nbsp;这个日译本虽然是很不起眼的软皮小文库本,但却是昭和十六年(1941年)8月初版首次印刷的岩波文库原版,上口还留有毛边。尽管是没什么值得稀罕的大路出版物,常逛书店总可以找到,价格一般也都很便宜,但特意要找初版文库本中自己喜欢的某一种书,也不容易。所以日本有些旧书店会专门经营初版文库本。不过即使是在那里,品种也不能应有尽有,个别想要收齐某一文库的藏书家,还需要用复制本来凑数,况且一旦到了那里,价钱可就比较贵了。小野胜年的这部译本,后来又被收入了平凡社刊行的《东洋文库》丛书,现在在旧书店里非常好找,却是无法体味到这种初版本的古雅韵味。&nbsp; &nbsp;除了注释以外,日译本书里还增附有一些插图,包括照片。插图主要是采自《鸿雪因缘图记》、《唐土名胜图绘》、《万寿盛典》、《清俗纪闻》等中日古籍的版画,还有没有交待来源的素描画,不知道是否出自小野胜年本人之手。图片配得不俗。只是初版本也有初版本次坏处,就是当时制版不佳,图片大多模糊不清。&nbsp; &nbsp;日本译注本还有一点很不妥当地地方,这就是删除了原书各项节令习俗下面所附的古今诗文。虽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乾隆皇帝的所谓御制诗(实际上不需要乾隆爷自己动手,自有如沈德潜一辈奴才代劳),感兴趣的读者不一定十分普遍,但既然是印行古书,只要没有什么不可克服的障碍,就应当尽量保持原貌。其实仅仅是乾隆皇帝这样到处乱题所谓御制诗本身,就是一种很有趣的文化现象。稍有文化的读者,看了以后都会得到清楚的启示,理出相应文化现象的历史轨迹。除了专业需求和个人兴趣之外,我想读史书对所有人都会产生的潜移默化的社会功能,就是使人的思维更深刻,头脑更智慧,每一个人也就会因此而变得更为成熟。从而了解历史完整的本来面目,也就变得尤为重要。&nbsp; &nbsp;不管怎样,日本人做事还是很负责任的(他们对侵华战争不负责任是另一种性质的问题),在前言和凡例中都对所删节内容做了认真的说明,这很值得尊重。比较一下,我们可以看到,国内的北京出版社,在排印出版《燕京岁时记》时,不知为什么,也同样删除了这些诗文,可是却没有做任何说明,如同剪径大盗一般。&nbsp; &nbsp;《北京笼城·北京笼城日记》。这是捆成一册出版的两种书,都是记述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亦即庚子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前义和团和清军围困列国使馆情况的日记式记述。虽说是研究相关问题的基本史料,一般读者看一看却也很有意思。我得到的是昭和40年(1965年)刊行的平凡社《东洋文库》丛书本,而且是很晚的后印本,从藏书的角度看,没有任何特别的价值。&nbsp; &nbsp;《北京笼城》作者柴五郎,时任日本驻华使馆武官,军衔为炮兵中校。《北京笼城日记》作者服部宇之吉,时为东京帝国大学文科大学副教授,受日本文部省派遣,在中国留学,被日本使馆招募为所谓"义勇军",参加列强守护使馆区的战事。&nbsp; &nbsp;柴五郎书的底本,是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年底应日本军事教育委员会之邀讲演之后,翌年(1902年)7月由军事教育委员会据讲稿发行的小册子,原本自然不易一见。&nbsp; &nbsp;服部宇之吉的日记,在他当年底回到日本后就有刊本,至大正十五年(1926年)7月,作为其还历(60岁)纪念,又增附他所撰写的《北京笼城回顾录》,以及服部夫人繁子所写的《大崎日记》,出版了私家限定版。当时限定发行300部,我在北京旧书店中曾经见过,嫌价格稍昂,没有收下。这个《东洋文库》印本,便是以服部私家限定版为底本,而删略去了服部繁子的《大崎日记》。这样一看,以后遇到原版限定本的《北京笼城日记》,还是应该买下。看被人删削不全的书籍,总有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被人肢解了似的感觉,很不舒服。再说七十多年前限定300部的限印本,现在也很稀少了,即使谈不上"稀若星凤",也绝对是可遇而不可求之物,身价高一些,也是有资格的。&nbsp; &nbsp;除此之外,《东洋文库》丛书的出版者还专门请人做了许多编辑加工,对于原文中清廷上谕等朝命之日文训释的刊载位置有移易,对原版所附照片有增删、地图有减省,甚至对原文所用名词也有改写,如改"法国"为"佛国",改"俄国"、"鲁国"为"露国",等等,简直是肆意阉割,真真岂有此理。这样一看,遇到原版,即使价高,也更是非买下不可。&nbsp; &nbsp;当然,编辑者大山梓其人也做了许多富有意义的工作。他引据其他原始资料,为这两种书都加了对研究者很有用处的注释,还编辑了"北京笼城年表",附在卷末,对阅读原书和从事研究也都很有帮助。公允地讲,功过相较,对于大多数一般读者来说,还是功大于过。&nbsp; &nbsp;服部宇之吉《北京笼城回顾录》,是事后用专题笔记得形式,根据回忆,记录此役间的逸事,其间夹杂着作者的一些看法和推测,所以对于不专门搞这一段历史研究的人来说,读起来要更有味一些。比如他讲到人力车引入中国后,从上海到天津,再到北京的滋漫流行过程,联系到北京大人力车夫等苦力多来自义和团的发源地山东,从而推测义和团在北京的兴盛与北京人力车的增加,二者之间具有某种联系。这种想法有没有道理姑且不论,所说人力车引入北京及其逐渐流行过程却满有意思。&nbsp; &nbsp;在这些专题记述当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永乐大典》的毁失情况。据服部宇之吉讲,6月23日上午,微微有一点儿北风,中国军民利用风向,在英国使馆北面相邻的翰林院放火,试图火攻英国使馆。而当中方大举进攻之前,列国决定固守待援的时候,商定把妇女、儿童和老人、病人集中到馆舍最宽敞的英国使馆,日本书记官石井的夫人等日本妇女、儿童,就呆在离翰林院最近的一所建筑里。这样日本人便不能不拼死救护。&nbsp; &nbsp;当时,服部宇之吉等日本"义勇队"员和一些英国水兵,凿破院墙突入翰林院后,把院中的书籍纸片等投入水池中,后来房屋倒塌,火很快就要延烧到这里。这时服部宇之吉看到了堆积在书架上的《永乐大典》,他无暇估摸具体册数,试着随便抽几册看了一下,知道堆放的次序并不规则。服部觉得其他东西扔到水池子里也就算了,却实在舍不得扔《永乐大典》。可又确实没法全部都保存下来,这样就怎么也要想办法留几册样本给世人。于是,随便抽了三册,存放到日本妇女的住处后,又返回翰林院,找到狩野直喜、古城贞吉(时任《东京日日新闻》社特派记者),以及莫里逊博士,他们也各自带出若干册来。&nbsp; &nbsp;这场大火大约在傍晚时分被全部扑灭。第二天,日本公使馆二等秘书官楢原陈政,向他转达了英国公使的意向,准备日后向中国政府全部返回翰林院的书籍,因此,个人带出的书籍,应全部缴出。于是服部宇之吉便如数上缴了自己带出的《永乐大典》。&nbsp; &nbsp;服部宇之吉在同年10月回国后,又赴德国留学。在留学期间,升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被清朝政府聘为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的主任教授,后出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回国,继续任教于东京帝国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和哲学。&nbsp; &nbsp;上面提到的合他一起困在使馆区内的狩野直喜,当时也也是日本文部省派往中国的留学生。他在脱离笼城后,先是一度回国,后又去上海学习,学成回到日本,出任京都帝国大学教授,也是讲授中国哲学和文学。&nbsp; &nbsp;服部宇之吉和狩野直喜,后来都成为世界知名的汉学家,一东一西,两相照映,在当代日本汉学发展史上占有同等重要的关键地位。&nbsp; &nbsp;当时困在笼城中的还有另外一名日后驰名世界的汉学家,这就是从事敦煌文书整理研究的法国人伯希和。当时他的身份是新闻记者。&nbsp; &nbsp;笼城中另一位与后来的海外汉学乃至整个东洋学研究具有密切关系的重要人物,是上面提到的和服部宇之吉一样拿出过几册《永乐大典》的莫里逊博士。莫里逊为英国人,当时在华的身份是《泰晤士报》通讯员,后来被北洋政府聘为顾问。&nbsp; &nbsp;莫里逊是在1897年来到中国的,来华后即留心收集用世界各国文字撰写的有关中国的文献和著述,到使馆被围时,虽仅有几年时间,却已经初具收藏规模。为保护图书免受池鱼之灾,困守笼城时他把书籍存放在毗邻英、日使馆的肃亲王府内。到1917年,前后二十年间,莫里逊的这批特藏书籍,已经相当可观,总数达两万五千册上下。这年8月,他把这批书籍整体卖给了日本三菱财阀岩崎久弥,岩崎氏将其命名为"莫里逊文库"。岩崎久弥买书时曾延请著名东洋史学家石田干之助一同来华,帮助把握,看重的就是这批藏书的学术价值。至1924年,便以莫里逊文库为基础,拨款建立了后来驰名国际学术界的中国及亚洲历史文化研究专业图书馆--东洋文库,当然这也是日本汉学家所依恃的重要专业图书馆。随便说说,东洋文库存有许多册《永乐大典》,不知道其中是否包括莫里逊在翰林院拿走的那几本。&nbsp; &nbsp;一般中国学者到东洋文库,多是查访和利用汉文史料,尤其是中国古代典籍。其实东洋文库虽然陆续获得了许多中国古代典籍,包括如滕田丰八等一些汉学家的藏书,但其馆藏中国版刻古代典籍,除极个别书籍如宋版孤本《历代地理指掌图》等之外,,都是很平常的学者用大路书,它并不是以版本珍贵或书籍稀罕见长,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可以说没有太多特别值得在意的东西。东洋文库对于我们利用价值更大的应该说是以莫里逊旧藏为主体的西文书籍,以及满、蒙、藏、朝鲜、越南等亚洲民族语文史料,还有一批中、日文近代史资料,如汪伪政权档案等。莫里逊旧藏有关中国的西文书籍,因为全面、集中而查阅便利,况且其中也确有一部分很罕见的资料。只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这一代中国史学者的西文水平从总体上来说,似乎还有很大有待提高的差距,因而还没有很好利用这批宝藏,相信未来更年轻的中国学者,能够尽快追赶上来,弥补这一缺憾。&nbsp;庚子之役与后来日本汉学研究的联系还不止于此。&nbsp; &nbsp;围攻使馆这一愚蠢至极的举措,导致八国联军入据京城,不仅当时大肆抢掠,第二年善后处理时列国强盗又大开血口,索取所谓"赔偿",强迫清廷总计支付四亿五千万两白银,付款期限三十九年,这样本息合计届时总共将被勒索九亿两白银。如此高额勒索,除了大饱其贪欲之外,其中更险恶的用心,就是要彻底摧垮中国的经济,从而也就彻底丧失了军事防卫能力,使中国在经济上彻底依附于列强,成为其永久的大市场;政治上完全听任其摆布,成为其鼓掌之中的棋子。&nbsp; &nbsp;这笔钱清政府虽然不得不认,可中国与其它受西方列强欺侮的弱小民族有很大的不同,它有非常深厚悠久的文化传统,有一大批秉承自己文化传统的优秀知识分子。这些人是真正维系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洋人即使可以靠洋枪洋炮肆意恐吓朝廷,却对这些人不能毫无顾忌。他们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无耻的敲诈,会给中国知识分子心灵带来怎样的侮辱和伤害。于是,出于缓和中国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反感情绪的考虑,列国强盗又商议各自拿出所谓"赔款",为中国办一点儿"文化事业",比如后来很有名的燕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协和医院,就是由美国用庚子赔款兴建的。&nbsp; &nbsp;日本政府的做法却与美国不大相同。日本最终共分得3,479万两赃银。它是在外务省下面设立了一个"对支文化事业部"。大正十二年(1923年)三月,日本政府公布"对支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宣布每年从庚子赔款中为有关中国的学术研究和服务于中国的文化事业,支付三百万元。大正十四年(1925年)10月,由对支文化事业部出面,在北京组建"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并设立东方文化图书馆和北平人文科学研究所,其主要工作是想续修《四库全书》,首先是收集书籍并组织撰写提要。现在由大陆和台湾方面分别出版的《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是这个组织的工作成果。此外,还在上海设立了一个"自然科学研究所"。&nbsp; &nbsp;需要注意的是这笔钱的用途,首先是资助日本学者的对华研究,虽然这在客观上有助于日中文化交流,但其出发点,显然是服务于日本政府。其次所谓"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委员长是由日本人担任,委员中虽然有中方人士,但也是以日方为主。这个组织尽管是在中国开展工作,实际上却形同于日本驻外学术机构,只不过是有一些中方雇员而已。所以从其组建伊始,中国留日学生和国内文化团体,就纷纷进行抵制,指出要警惕日本的文化侵略野心,并要求完全由中国的文化教育团体来主持工作。至1928年(日本昭和三年)5月,日本借口保护侨民,出兵济南,与国民革命军发生直接冲突,激起中国民众强烈不满,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当中的中方委员宣布退出,以示抗议。这样北京的研究工作便已很难开展局面,而日本政府则干脆直接把资金主要都投向其国内,第二年设立了东方文化学院,研究中国历史文化。东方文化学院下设两个研究所,即东京研究所和京都研究所,分别设在当时的东京帝国大学(即今东京大学)和京都帝国大学(即今京都大学),这就是当今日本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两大重镇--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和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的前身。而这两个研究所的首任所长,即分别为《北京笼城日记》的作者服部宇之吉和同他一起困在笼城之中的狩野直喜。不仅这两个研究所是靠庚子赔款发轫运作,很多后来很有名的日本汉学家,当时到中国留学,也都是依靠这笔经费。日本政府最后完全是拿这笔钱搞了自己的文化事业。&nbsp; &nbsp;抛开日本和其他列强收买人心的用意不谈,其实任何国家资助对外文化交流,都不同程度地带有扩大自己文化影响的意图。日本学者说,当初日本决定用庚子赔款搞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等事情,与中国赴日留学生学成归国后对日本普遍存在反感情绪这一背景具有密切关系,即试图以此来改变中国文化界对日本的看法。而其结果却是适得其反,引起中国文化界更深的反感。五年前我曾看到一份日本某民间对外文化交流团体所做问卷调查的统计资料。材料显示,直到今天,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大多数各国留学生,仍然比较普遍地对日本持有某种反感情绪。我个人是非常地不认同这种情绪的。我想,既然是留学,就要入境随俗,尽可能多发现和学习人家的长处。如果我们中国人能够认真地学习到日本民族一些优秀品质,将会对我们的生活面貌产生非常深刻和积极的影响。这些反感情绪的形成,原因可能比较复杂,我没有实际体会,不好胡乱猜测。但是在如何使用庚子赔款达到扩大自己文化影响这一目的方面,美国和日本用不同做法儿产生的不同效果,或许可以给人们一些启示。即以美国资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一事为例,它让中国人切实得到了好处(尽管这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钱),借此成就了自己的事业,从而当然对美国心存好感;而不是像日本人,拿这钱搞自己的事业。虽然日本汉学研究以此为基础,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中国学术界对此也很钦敬,但这毕竟是日本人自己的荣誉。既然是想做"善事",就要拿出世界经济大国的气度,要放开手脚,不要总有自己过小日子的想法。这样对世界文化交流可能会起到更大的作用,自然也就会对日本文化的传播产生更积极的影响。&nbsp; &nbsp;虽然上面谈的都是书外边的闲话,但专业书谈起来毕竟要更沉闷一些。下面谈谈这次得到的一本北京导游书。书的名字就叫《北京》,这也是当时西文北京导游书习惯的命名方式。不过本书还有个副标题--"名胜与风俗"。全书一共十二章,第一章是总括性的介绍和印象,第二至第七章是谈名胜,后五章是讲风俗。&nbsp; &nbsp;书初版于昭和九年(即1934年)九月,我买到的是昭和十四年(1939年)六月的第四版本。出版印刷在日本东京,发行所则是设在北京东单的东亚公司,另有销售商是西单市场的东明书局。&nbsp;作者村上知行在序言里说,本书首先是北京导游册,同时也是关于北京的随笔。作者不愿意写成简单的导游手册,因为他觉得这作为读物太过于乏味,于是写成了现在这样:以自己的亲身游历过程为线索,在向读者介绍名胜、风俗的同时,信手铺陈有关历史典故,漫然诉说见解感想。北京过去的导游书籍,我只买过一本朱利艾特·布莱登(JULIET BREDON)撰写的英文书籍,书名为PEKING(《北京》),也没有仔细看。但与建国以来新出的书籍相比,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北京导游书。读他的书,像是和好朋友同行,听他向你娓娓叙说,指点门径,倾吐心绪,交流感受。&nbsp;【12月29日】&nbsp; &nbsp;上午,赴神奈川县古书会馆的旧书展卖会。10点多钟出发,由南大泽乘电车到桥本,再换车到东神奈川,下车时已接近11点半。&nbsp; &nbsp;陈捷在电话里指点说,神奈川县古书会馆设在东神奈川车站附近反町公园边上。下车后在电车站内的一幅地图上,很容易找到了反町公园,走过去只用5分钟左右。公园很小,可还是没有一眼就看到古书会馆。问路,估计女人一般对此不感兴趣,找到了两个中年男人。第一个人对于世界上还有"古书会馆"这等机构存在,显然感到诧异;第二个人则同样苦笑对此一无所知。幸好看到以为老者,手持旧书,悠然漫步,酷似道中人的神态。上前一打听,老人嘿嘿直乐。可能是觉得我这怪腔怪调的外国人,竟然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找旧书,很有意思。不过推己度人,我觉得老人更像是有一种与海外同道人相遇的喜悦。为什么不呢?同是天下爱书人,四海之内皆兄弟嘛。老人很快活地随手一指--原来古书会馆就在前面不到200米远的地方。走了几步,就看到了随风招展的展卖会的旗帜。&nbsp; &nbsp;展卖会规模不大。与前几天去过的五反田南部古书会馆的展卖会大致相当。有了五反田的经验,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或者说比我事先估计的还要好些。因为五反田还在东京城市中心区域,而这里已靠近横滨,能达到这样的规模,算是不错了。试想一下,要是在北京的丰台一带搞一次旧书展卖,能是什么样子呢?相比之下,东京简直处处都是购书的天堂。&nbsp; &nbsp;由于这里比较偏僻,而且是展卖会的第二天,场内选书的人并不很多。在我选书期间,一直保持在不超过十个人的样子。&nbsp;一个多月过来,特别是最近连续几天跑下来,书瘾真是快过足了。我也不再先绕场一周,巡视是否有迫切需要的书,以便"抢购",只是从头逐一看起。&nbsp; &nbsp;最先是主展场边上一小间屋里的几架最廉价的书,每百元三册,折合国币两元多一本,可谓奇廉。唯廉则廉矣,却基本上没什么想要的东西。最后看到一叠线装本,大多是明治、大正年间铅印的书籍,没有中意的内容。心想百元三册,当然只能如此,翻了两翻,正要离去,不意发现其中夹杂着一册大字刊本《古文孝经》。虽稍有蛀蚀渍污,却刻印俱佳,混在一大堆垃圾书当中,颇似鹤立鸡群一般。捧在手中,心头一喜,随之却又觉得似乎不大真实。同样的书在专门卖中国古书的旧书店里要卖一万日元上下,天下怎么会有这样便宜的事情?于是询之于书肆主人,答云一视同仁,并没有觉得它有什么不同凡俗的地方而需要青眼相看。喜出望外。本来花上一百元买下这一册书已经如同白捡,可是爱书的人似乎都有一种无限贪婪的欲望。既然每百元3册,为什么不另外再选两本书呢?结果又找到7册线装刻本《诗经》。与《古文孝经》加在一起8册,还需要再凑一本才成整数。正为每什么书可选而踌躇,忽然看到书架边有一8开大本英文原版泰晤士《世界地图集》。既然精刻本《孝经》都可以视同垃圾廉价甩卖,这种大路货自然更不足以值得珍惜。果然主人非常爽快而且高兴地加上这本地图,收了我三百日元,同时行礼如仪,表示感谢,我则因以廉价得到喜欢的书,从内心里向主人道了声谢。&nbsp; &nbsp;这本《古文孝经》从内容上看,当然没有什么特出的地方,我喜欢的只是它的版刻。书开版于日本嘉永庚戌(三年),值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由萨摩藩世子市河三亥手书上版,萨摩府学雕版颁行于藩府子弟(内封面题"萨摩府学藏板",卷末钤"萨摩府学刊行"阳文长方朱印),"使其一以诵读,一以学字"。当时日本正处于锁国末期,对于中国文化还比较重视,故有此举。这时虽不断有英美等国舰只试探进入日本港口,各藩府尚一律予以拒绝。但紧接着就陆续允许各国船舶入境通商贸易,导致十几年后,明治维新,唯西学是崇,这类中国传统书籍,也就很少有人诵读了。&nbsp; &nbsp;此本极初印,墨色如漆。加之日本皮纸精良,可谓美轮美奂。版刻字作颜体,庄重谨饬,风骨岸然。民国十五年时,曹锟也曾刻过大字本《孝经》(所谓唐玄宗御注今文本),刊印也很精整,但字体呆板,与此相较,差之甚远。此本虽有日人训读汉籍所必需的训点,但汉字大而醒目,训点小而雅致,对于版面美观,并无多大影响,看上去依然清爽净洁。卷末刊有题识四字,曰"邨嘉平刻"。这应当就是后来帮助杨守敬刊刻《古逸丛书》的日本雕版高手木邨嘉平,"木"字略而未刻,不知是日本有此惯行用法,还是寓意于此"木"字已暗存于版木之中。检陈捷贻所著《杨守敬与宫诚一郎笔谈录》(刊东京大学中国哲学研究会编《中国哲学研究》第12号,1998年11月),知木邨嘉平大致逝世于明治十七年(清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前后,虽不详木邨嘉平行年,但按一般情况推测,嘉永三年刊刻这部《古文孝经》时,应正值他年富力强的时候。这部《古文孝经》刊刻之精美,不亚于《古逸丛书》,可以看出当时木邨嘉平的雕版技艺,已经相当高超纯熟(另据陈捷撰文介绍,此木邨嘉平系日本雕版世家,且自祖上连续几代俱袭用"木邨嘉平"一名,所以此《古文孝经》也有可能出自其上一辈"木邨嘉平"之手,但无论如何,都应是这一家族的作品)。仅此日本版刻技艺史上的价值,即值得珍之重之,怎么能像现在这样弃如故纸呢?此番东行,无意间得到两部木邨嘉平刊刻的书籍(另一部是前此在京都得到的由木邨嘉平刻序的《橘门韵语》),或是木邨之灵冥冥中还维系着与中国文化的联系,因而赐福于我。&nbsp; &nbsp;《诗经》是嘉永己酉(清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大阪书林所刻,比上面所说的《古文孝经》早一年。书前有天明丙午(六年,值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序,内封面题"嘉永己酉再刻,当是书坊据旧本翻刻。此书是日人以其国字解汉文典籍的《经典馀师》中的一部分,版刻虽远不及前述《古文孝经》,但刷印也不晚,其汉字正文字体模仿清前期之方体字,初看稍显呆滞,仔细揣摩,则别有一种厚重点韵味;而其训释内容,则汉字娟秀疏朗,假名洒脱飘逸,别具一种中国刻本所没有的韵味。虽是坊刻,亦颇不苟。欣赏书籍之美,需要静下来独自用心品味,去发现每一种书不同的美感。尾随时尚,人云亦云,即使觉得好,也不会有那种沁入肌肤的美感。&nbsp; &nbsp;这书美中不足的是缺了一册,实际上是个残本。买的时候就对全书装为7册有些犹豫,只是看到最后的第7册即卷七末尾附有版权页,就匆忙收下。在返回住所得电车上,才注意到原来少了最后一卷,即卷八。等回到住所后仔细一看,又发现卷末的版权页竟然是书商移花接木,从别的书上嫁接过来的。原来书前内封面上本镌有"大阪书林柳原藏板"字样,而卷末版权页上却首署"江户书林须原屋茂兵卫",次题"大阪书林柏原屋清右兵卫",均与所谓"柳原"毫无干系。看来这种以残充全的勾当,各国都是相同的(当然这是过去的书商所做的手脚,不是这次卖每百元三册的书商所为)。只是不知道日本书商是否受到了中国贾人的影响所致。 &nbsp;英文版泰晤士《世界地图集》看上去极便宜,其实是块很大的鸡肋。因为书太重,达5公斤,寄回国内需要近3,000日元,是书价的90倍。贪便宜往往如此。拣的时候很兴奋,拿到手里却常常很让人沮丧。虽然沮丧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我想大多数赶书市大批往回兜书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过类似的体验。花300日元买下这几部便宜书之后,进入主展场又慢慢寻觅。一边读书,一边选书,总共三个小时,选出4册书。回到住所,已将近4点,稍慰饥肠,便坐下来一一品味大半天的收获。&nbsp; &nbsp;(1)《日本的城》(《日本の城》),鸟羽正雄著,创元社刊《创元选书》丛书中的一种,昭和十五年(1940年)7月初版,昭和十六年第四次印本(600日元)。&nbsp; &nbsp;买这书本来是为自己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做参考,可这书却是由非专业人士写给专业以外的一般读者阅读的介绍性书籍,似乎有违初衷。实际上专业与非专业是相对的,若论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在一定程度上自己可以说属于专业人士,可对于日本古代城市的知识来说,却几乎一无所知,与一般读者没什么差别。这本书从历史角度概述日本城郭的发展过程、它的种类和构造等等,简要明了,其实很适合我的需要。至少目前正符合我的程度。&nbsp; &nbsp;古人讲人身修养之形成,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今盛行旅游,稍有文化的行游者,往往借用"行万里路"这句话,说出游是为了增广见闻以提高学识。其实学海无边而人生有涯,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要想两全其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恐怕只能梦寐求之,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做到的(明清之际的顾炎武,大致是做到读书、走路两得其美了,但他是盖世奇才,一般人恐怕不好随便相比)。退而求其次者,则只能依据个人的偏好和具体条件而取舍倾斜了。&nbsp; &nbsp;用不到一个钟点的时间,把这本书粗粗翻看一遍,我对日本古城已有了基本的了解。而去看古城遗址,不仅费时、费力、费钱,得到的知识也七零八落,不全面也怒系统。人类文化的积累,很大程度上就是书籍的累积。时至今日,已非司马迁之时代可比,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一一通过足履目验去直接获取知识。术有专精,业有分工,通过书籍间接获取知识,应当是最普遍地途径。至少我相信来日本参观古城址的中国人中,很少有人能够得到这样系统的知识。在这一点上,我是笃信百见不如一闻的。&nbsp; &nbsp;该书出版时,日本正处在举国疯狂的侵略战争状态中,所以书中颇有一些那个时代的不伦不类的胡话。这样战后一般也就不会重印了。这书在当时应当是一本商业性较强的非学术书籍,可是作者却有很强的学术意识。虽没有什么文彩可言,叙事却简练干净。要是现在出这种书,不知要缀加多少毫无必要的花样,增加几多篇幅。&nbsp; &nbsp;书系精装,封套白纸素底,上下两端,各缀有一道与蜡染布颜色相似的蓝色花纹图案,通贯封面、书脊与封底,上窄下宽,秉承中国典籍天头小、地脚大的古意。书名、作者、丛书名、出版社名,都用宋体端端正正居中排印。丛书名和出版社名分别靠近上下两端图案,颜色是与图案相同的蓝色;书名和作者却用紫红色。红、蓝两色,相互衬映,看上去颇有明清套印本的韵味。看似简单,却品位十足。看多了这种封面设计,时下花里胡梢的图书装幀,真是不值得一顾(这书封套里面硬纸板封面上的图案也很雅致,只是过去的藏书人把封套粘在了封面上,没法仔细欣赏封面设计)。&nbsp;(2)《中国人的生活景象》(《中国人の生活风景》),内山完造著,东方书店《东方选书》丛书中的一种,1979年6月初版首次印本(500日元)。&nbsp; &nbsp;可能与头脑简单,惯于直线式思维有关,对于书籍装幀,我总是偏爱简洁的风格。内山完造这本书的封套,是在浅米色的底色上,印上咖啡色的字,中间偏下缀加海蓝与深蓝相并的色带。封套内的封面,风格也大致相类。这在70年代以后日本的出版物中,应该算是相当简洁的了。书中每一章标题占一页,字很小,居左上角竖排;右下方对角位置上则缩印有一幅黑白版画,出自作者的弟弟内山嘉吉之手。画面平实近人,与50年代以前中国的黑白版画风格相近,很雅致,而且贴切书的内容。500日元一本,算不上怎么便宜。买下这本书,主要出自对内山先生的崇敬。至于这部书本身的吸引力,其装幀设计形式,至少不逊于书的内容。&nbsp; &nbsp;作者内山完造先生,因为与鲁迅先生的特殊交往,成为中国人熟知的朋友。他生前总共出版过12册关于中国的随笔集,战前6册,战后6册(另外还编集过两本同样内容的随笔)。这本书是在他身后主要从上述文集中选取编集而成,重点放在内山先生对于中国人生活观念的认识上。从1917年在上海开办内山书店时起,他就痛感当时日本学者单纯通过文献来研究"中国文化"与中国实际社会生活的隔膜,从而不间断地向日本介绍他通过自己与中国普通民众的共同生活而切身感受到的中国人的生活形态。&nbsp; &nbsp;内山完造和他的妻子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对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认识,充满善意和理解,并洋溢着温馨的友情。除了基督教徒的爱心之外,我想更重要的还与他在中国取得的事业成功有很大关系。&nbsp; &nbsp;内山完造在中国的生活确实非常幸运。1917年他刚到上海开办内山书店时,仅携有此前四年间辛苦积攒下的240元现金,和一个装有80多册圣经、赞美诗等宗教书籍的废啤酒箱。
  11. 吴冠中:专访吴冠中
    艺术 2009/01/12 | 阅读: 2185
    本文是吴冠中接受《南方都市报》的访谈
  12. 湛卢:世界与中国(一):数据与事实
    社会 2011/07/31 | 阅读: 2185
    本期图志依据数据与事实观察中国在世界中的位置。我们将选取部分社会经济数据,来比较世界与中国的安全状况。自中国大门被西方人强行大开以来,中国人就变得越来越重视西方人对自己的看法,今天,由于统计技术的现代化,加之世界各国基本社会事实的愈加清晰化,这种对自身世界地位的关注,有可能也非常有必要放在全球范围内观察。
  13. 牧川:拉美历史之鉴--私有化与国有化之争的实质是国家主权之争
    政治 经济 2013/04/13 | 阅读: 2185
    私有化与国有化之争,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不是国内事务,而是国际事务,是本国政府、人民和外国资本之间争夺本国经济主权、政治主权的斗争。
  14. 邱澎生: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的辯證
    历史 2009/02/01 | 阅读: 2186
    新史學》「物質文化」專號,收錄有三篇論文、三篇研究討論以及一篇書評。如同許多歷史上或大或小的事件,這個專號的形成也有其結構因素與偶發因素。受限篇幅,我略去幾種可能的偶發因素,先談諸種結構因素中的一項選擇性親和:這次專號其實反映臺灣史學界標舉「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議題重要性的一股集體研究風氣。
  15. 坂本一成:应该好好思考建筑的社会性
    建筑 2011/06/24 | 阅读: 2187
    60年代,日本的城市环境十分恶劣,有明显的污染和噪声。当时,城市是为经济而存在,而不是为人而存在的。所以,当时的闭合、封闭的自我天地成为我体现自我存在意义的方式,当然,这是一种简化的比喻。而之后,日本的城市有了变化,越来越多的花园、美术馆,城市变得越来越宜人。所以在建筑上,也有了开放的可能。
  16. 罗斯·杜萨特:重思美国神权政治
    政治 宗教 2011/09/30 | 阅读: 2187
    在小布什担任总统期间,许多自由主义和世俗主义的美国人开始不仅仅将宗教保守分子视为政治上的反对派,也将其视之为一种现实的威胁。他们认为宗教右翼势力绝非普通的政治运动,相反,它是一种本质上就十分狭隘的势力,决心以凯文•菲利普斯2006年的畅销书中所称的"美式神权政治"逐步取代我们的世俗共和国。 这些焦虑一度消散在了共和党的内耗中。在奥巴马时代,集中于经济和医疗问题的争论挤掉了对于性教育和堕胎问题的争论,而自由主义者们开始担忧新的右翼极端分子:茶党分子,出生证明强迫症患者,科赫兄弟会。不过随着米歇尔•巴克曼以及随后的瑞克•派瑞在总统选举中的崛起,以及对很多茶党分子同时也是福音派基督徒这一事实的认识,这种对于神权政治的恐惧突然间重归。以莱恩•里扎在《纽约客》上对巴克曼的描述为开端,最近的一大批文章纷纷开始将共和党总统选举人与恶名远播的政治化基督教派--比如基督国教主义和基督教重建主义--联系起来,并运用这些联系暗示基督教极端主义正再次袭来。在这周的《纽约时报杂志》上,即将离任的《纽约时报》责任编辑比尔•凯勒认为派瑞和巴克曼将面对关于他们宗教信仰的棘手问题。"共和党人的希望之星组合",他写道,"将迫使我们面对关于公共生活中信仰隐私的顾虑,并努力克服它。" 凯勒完全是对的。美国的政教分离其实从未将政治和宗教分开,而关于政治家宗教信仰的"隐私"也已经多次造成公共后果。特别是当候选人们明确宣示他们的宗教信仰时,舆论界有权质问这信仰与他们的政治日程表的相关程度如何。 但记者们在询问和书写他们所不信仰的宗教时,应当时刻牢记四点。 首先,基督教保守势力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世界,并且像其他这样的世界一样--包括那些世俗知识分子的领地--有各种各样的中心和边缘地带,并且以复杂的方式相互交错。梳理这些联系对我们是有益而且有趣的,但这很容易陷入偏执狂的六度分离游戏中。在这种游戏中,特定群体中最偏激的那个人往往也是最重要的那一个,或者一个特定作者的文章中最极端的部分总是决定着他在现实世界中的影响。 其次,记者们应当避免双重标准。如果你对保守主义者大肆渲染奥巴马与芝加哥社会主义者及学院激进派的联系不以为然,那么你也不应认为巴克曼拥有更多的激进教派支持者证明她是一个潜在的多米尼克教派分子。如果你不同意耶利米•怀特那篇争议性考察文章中关于奥巴马实际上信仰黑人解放教派那些富于煽动性的证据,那么你也不应该着迷于派瑞与古鲁教派可能的联系。 再次,记者们应当抵制以阴谋论的语言使群体间彼此疏离和极端化的诱惑。共和党的政治家们经常因为使用密码式的宗教词汇而被指责,比如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指着一个美国人的日常语言说那是比国家通用语更圣经化的语言。同样的,那些所谓的宗教右翼对政府的"渗透",通常只是保守的基督徒运用民主政治的日常技巧来驱逐他们所反对的政敌,或者回击他们不喜欢的法律。 最后,记者们需要记住的是,共和党的政治家们在动员他们的教派选民上,比动员任何一个声称属于某种政治版图的选民群体都要熟练得多。小布什在2004年集合其福音派选民以支持通过联邦婚姻法案,以及随后在其第二任期内几乎完全停止了关于同性婚姻问题的讨论都是例证。派瑞知道如何刺激德州教士们的自尊心,但当他签署授权给德州的年轻人接种预防性传播疾病疫苗的行政命令时,他听取的是制药游说团而不是宗教保守主义者的意见。 最后一点也说明了宗教右翼分子的自由主义批评者们往往会犯的一个严重错误。他们观察宗教保守主义者,也看到了那些有问题的趋势:二元对立式的修辞,宏伟的野心,启示录式的狂热。但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些潮流本身的意义:不是宗教保守主义者不断增长的实力和即将胜利的迹象,而是他们继续失望和失败的证据。(北溟客 编译)
  17. 狭间直树:梁启超笔下的谭嗣同——关于《仁学》的刊行与梁撰《谭嗣同传》
    历史 2009/09/11 | 阅读: 2188
    谭嗣同被捕就义之前,曾向梁启超表示彼此要像日本明治维新志士月照与西乡那样,分别承担死者与生者的责任。亡命日本以后,梁启超很快将谭嗣同遣稿《仁学》发表在《清议极》上,履行自己作为生者的责任。然而《仁学》的发表颇经周折,多次中断,且有删改,刊载历时3年。与此同时,梁启超写过3篇《谭嗣同传》,其中的内容各有不同。这些不正常的情况,耐人寻味,反映了清末社会历史大变动时期梁启超思想演变的明确轨迹,以及梁启超思想的复杂性和“多变”中的诚实性。
  18. 斯蒂格利茨:就业问题将长期困扰美国
    经济 2012/03/22 | 阅读: 2188
    危机之前的泡沫掩盖了美国经济中的根本性问题。与富有家庭相比,​低收入家庭将更多预算花在了消费上。因此,在没有泡沫的情况下,​有利于收入最高群体的再分配模式----收入最高的1%​人群占全国收入的五分之一以上----将造成总需求疲弱。
  19. 吴飞:生的悲剧,死的喜剧
    社会 2009/11/26 | 阅读: 2189
    一 罗马的哀歌与佛罗伦萨的欢笑 马基雅维利笔下的卢克莱西亚(Lucrezia)[i]是佛罗伦萨的一个女子,美丽而且贞洁,但因为没有子嗣,和丈夫尼洽非常忧心。一天,一个名叫卡利马科的人告诉丈夫,有一种用曼陀罗花做的送子良药。不过,卢克莱西亚吃药之后,第一次与她同床的人会很快死去。因此,她必须先和陌生人共渡一夜。卢克莱西亚既不愿意无故害人性命,更不愿意和陌生男子同床。但她最信任的神父提摩太却受了贿赂,告诉她,没有必要因为害怕一个人可能死去这种不确定的恶,而放弃必然得子这个明摆着的好处;没有心灵愉悦的肉体之欢不是奸淫。神父这番虽然大乖常情却也振振有词的话终于使得卢克莱西亚哑口无言,不情愿地答应了丈夫的安排。於是,在饮下曼陀罗花之后,丈夫送来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据说,就在这个年轻人在月色下独自吹笛的时候,他被莫名其妙地送进了卢克莱西亚的闺房,并被强行脱光了衣服。於是,卢克莱西亚享受了那据说没有心灵参与的肉体之欢。这之后,那个赤裸的男子却坦白说自己就是卡利马科,并且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他是如何仰慕卢克莱西亚的美丽和贞洁,他是如何与神父合谋骗过了尼洽,以及他是如何珍惜这短暂的一夜。这种苍白的坦诚和赤裸的心机使得卢克莱西亚不仅答应和卡利马科继续往来,而且愿意在尼洽死后与他结合。这就是《曼陀罗》的故事。它使佛罗伦萨的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两千多年前的罗马。那也是一个沉沉的暗夜,一位同样美丽而贞洁的卢克莱西亚(Lucretia)安静地睡在房中。不久之前,她的丈夫柯拉廷诺斯(Collatinus)炫耀般地带着一大群醉醺醺的客人来到了家里。原来,这些人在酒醉之后各自谈起来自己的妻子的美丽和美德,并且乘着月色前去对证。就在其他那些贵妇都趁机寻欢作乐的时候,只有卢克莱西亚在织机上勤于女红,使所有人为之动容。然而,这种对美丽和德性的赞叹却不知不觉中滋养了人们的邪念。和卡利马科一样诡计多端的王子塔昆(Tarquinius)趁她丈夫不在登门造访。就在卢克莱西亚殷勤款待之后,这个象野兽一般粗猛的王子却钻进卢克莱西亚的卧房。柔弱的卢克莱西亚并不屈服,但塔昆却威胁要杀死一个小奴隶放在床边,说道:“如果你不从,我就杀死你,然后说你和他通奸。”塔昆就这样蹂躏了卢克莱西亚的美丽和贞洁,然后扬长而去。卢克莱西亚叫来了自己的丈夫柯拉廷诺斯、父亲卢克莱修斯(Lucretius)[ii],和他们的朋友瓦勒里乌斯(Valerius)与布鲁图斯(Brutus)。在讲完整个经过之后,她请求人们一定要为自己报仇,然后把一把尖刀刺进胸口。就在丈夫和父亲啼啼哭哭的时候,布鲁图斯却拔出那把沾满了卢克莱西亚鲜血的尖刀,对天发誓,然后带领罗马的百姓驱逐了塔昆家族,建立了罗马共和国,与柯拉廷诺斯一起成为共和国的执政官。这是李维和奥维德分别记下的一个故事。卢克莱西亚的受辱和自杀成为世界历史上一个著名的政治事件。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的前十书》中谈到李维笔下的这个故事时说,卢克莱西亚的自杀也许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重要。即使没有卢克莱西亚的自杀,已经多行不义的塔昆王朝总会垮掉的。显然,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没有自杀这一点成为她与罗马的卢克莱西亚最大的不同。就在自杀讨论者们无数次地重提卢克莱西亚的故事的时候,马基雅维利却以异常冷酷的方式,不动声色地表达了他对自杀的态度。罗马人据说是以自杀出名的。尤其在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亚派在罗马大行其道的时候,自杀几乎成为一种风尚。与卢克莱西亚齐名的加图,在凯撒大军压境、布鲁图斯建立的那个共和国岌岌可危的时候,一只手捧着柏拉图的《斐多》篇,另一只手把匕首刺进心脏。卢克莱西亚和加图大概可以算作古罗马的烈妇和义士,后来他们的名字几乎成为自杀的代名词。塞涅卡、克利奥配特拉、安东尼,以及刺杀凯撒的布鲁图斯(他自称是缔造共和国的布鲁图斯的后裔)也都成为著名的自杀英雄。“象罗马人那样死”已经成了流传颇广的成语。在很多方面都要效法罗马人的佛罗伦萨人为什么不再崇拜卢克莱西亚的死了呢?在两个卢克莱西亚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本来和罗马的卢克莱西亚一样贞洁的女子,究竟被什么改变了心意?马基雅维利把一段关于强暴和自杀的历史改写成一个关于阴谋和通奸的喜剧,究竟有什么重大含意呢?不难看出,在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的故事中,那个神父是改变她的关键。卢克莱西亚奸淫而不堕落,背叛而依然贞洁,这一切都要在教堂中的那一番开导寻找根源。毫无疑问,马基雅维利写下提摩太的时候充满了对教会和教士的嘲讽。不过,这种讽刺不仅没有否定基督教,反而赋予它一种至关重要的力量。正是这个贪婪而又自私的神父,不但成全了卡利马科的好事,而且做到了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丈夫和父亲都无法办到的事情:劝说卢克莱西亚放弃轻生的念头。没有他,两个卢克莱西亚之间巨大的变化是不可能的。正是提摩太这个虽然德行有亏但却手握与上帝对话的权柄的家伙,才成为马基雅维利的野心得以实现的支点;也恰恰是这个道貌岸然的神父,才使得一个本来很龌龊的故事变成一个严肃的政治成就。而正是这样一个政治成就,把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自杀与共和国创立之间的政治关系也似乎轻轻剥落了。也许,当有些学者指出这位提摩太正是暗指了保罗所致书的提摩太的时候,很多人会觉得匪夷所思。但我们如果把这个丑角那些明显强词夺理的言论和圣奥古斯丁对卢克莱西亚事件的讨论放在一起,却不得不惊讶于两者何其相似乃耳。[iii]面对满腹疑虑的卢克莱西亚,提摩太这样说道:“说到良心嘛,您得抓住这么个原则:要是明摆着有好处(善),没准也会有坏处(恶),那咱们就不能因为怕坏处就把好处也给放过了。如今这好处是明摆着的,也就是您能怀上孩子,您能为我主天主得一个生灵;当然没准也会有坏处,您喝了药后跟您睡觉的那家伙,会死掉:可也有人不死的。但因为这事儿不是很靠得住,所以尼洽老爷最好不要去冒这险。要说这行为是有罪的,那可是故事啦,因为犯罪的是意志,而不是身体;犯罪的原因是让丈夫不开心,而您是讨他欢心的……”(依照徐卫翔译本,有改动。)这些理由是深知卢克莱西亚的贞洁和明智的提摩太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是为他的既是拉皮条又是成人之美(或成人之恶?)的伎俩胡乱拼凑的说辞。而他的关于那个同床的人未必会死的讲法,根本是连卡利马科都从未提到的杜撰。事后提摩太还自责因为太乐于助人而做的这件恶事。可是,这些连邪恶的神父都不相信的理由,竟然真的就说服了卢克莱西亚。若说教会的衰朽之气足以令人窒息,恰恰是在这片腐臭的土壤上,才能成就卡利马科的偷香窃玉之志和淫而不污的贞洁之花。面对提摩太那闪烁的眼神和卡利马科那臃肿的面具,卢克莱西亚不仅真诚地默念着基督的名,而且以一片真心献给了那个明摆着的好处。这是为什么呢?提摩太的这些理由并不是空穴来风,其根据正是奥古斯丁对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评价。在《上帝之城》的第一部书,奥古斯丁非常详细地讨论了卢克莱西亚和加图的故事,并提出了他关于自杀的一般看法。在这部书的第25章讲到女基督教在面临奸淫时是否可以自戕的时候,他写道:“我们现在犯一个可以通过告解赦免的罪,不是强过犯一个根本无法获得原谅的大罪吗?我说这些是为了那些男人和女子,他们害怕自己会屈从于引诱者的诱惑从而犯罪,于是向自己施加暴力,从而避免了自己而非他人的罪。这远非基督徒的想法,基督徒要完全信赖上帝,永远对他的宽赦抱有希望……”这里说的正是提摩太的第一个理由。在同一部书的第18章,奥古斯丁讲到了提摩太的第二个理由:“那么是否应该怕他人的欲望玷污被伤害者呢?如果这是别人的欲望,它不会玷污;如果玷污了,那就不是他人的,受辱者也难辞其咎。而由于纯洁是灵魂的美德,有强力承受邪恶而不会屈从邪恶。因为没有人,无论多么高贵纯洁,永远有力量控制自己的身体,而只能使心灵遵从或拒绝,那么哪个有清醒头脑的人会认为,一旦身体被人控制,满足了别人的欲望,他的贞洁便因而失去了呢?”他进而说道,身体是神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每一部分必须完美无瑕。如果一个妇科医生因为技术不熟练或别的什么原因而弄破了一个女子的处女膜,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女子失去了贞操。因此,那些受到侮辱的妇女实在没有必要自杀,因为她们并没有犯罪。“不要为避免他人不确定的罪孽,而罹于确定的谋杀,自身蒙羞。”至于卢克莱西亚,这个被异教徒大为推崇的女子,尽管其情可悯,其心可嘉,但自杀仍然是不对的。奥古斯丁设想了两种情况。第一:卢克莱西亚没有犯奸淫之罪,而是在塔昆的逼迫之下被强奸的。卢克莱西亚是无辜的,因为“二人同床,一人犯奸”(duo fuerunt et adulterium unus admisit.),这对於她,不过和妇科医生的一个失误没什么两样。那么,她就无权杀死自己这个无辜的人;第二,卢克莱西亚虽被诱惑,但是在与塔昆欢愉之际,暗中配合王子,获得了快乐。如果是这样,她就是奸淫者,不配受到人们的赞美。不过,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应该乞求她的那些异教神祉赦免自己的罪过,而不是自杀。奥古斯丁谈到了犹大,这个犯下了滔天大罪的人,自杀也并不能赦免他的罪,反而会使之加重。在奥古斯丁看来,任何其它的罪过都是可以通过告解获得赦免的,唯有自杀不能,因为它使人彻底丧失了向上帝告解的可能。自杀者没能对上帝寄予足够的希望,不相信上帝是可以赦免所有的罪的。非自愿的罪不是罪,这个说法既不是提摩太的杜撰,也不是奥古斯丁的发明。当罗马的卢克莱西亚向丈夫和父亲讲述自己的遭遇的时候,她说:“身体虽然受到如此侵犯,灵魂却依然无辜;死亡就是证据。”(corpus est tantum violatum, animus insons; mors testis erit.)父亲和丈夫却用相似的道理来劝她不要自杀:“心灵犯罪,而不是身体;不自愿的情况下没有罪”(mentem peccare, non corpus, et unde consilium afuerit culpam abesse.)奥古斯丁和提摩太的理由似乎早就被他们说出来了。那么为什么柯拉廷诺斯带着泪的劝告不能挽救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生命,提摩太胡乱祭出的几句话却足以使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委屈承欢呢?更加不可理解的是,罗马的卢克莱西亚不正是出于同样的理由要自杀的吗?在卢克莱西亚必须自杀的理由和奥古斯丁不准自杀的理由之间,难道有着什么关联吗?无论卢克莱西亚、柯拉廷诺斯、奥古斯丁还是提摩太,都在说心灵是决定是否犯罪的更高贵的东西。除卢克莱西亚之外的所有人都用这一点来证明,正是因为没有心灵参与的奸淫不是罪,没有必要因为身体的受辱而惩罚自己;而卢克莱西亚却推导出,只有靠死才能证明灵魂确实没有犯罪。为什么同样的前提推出了相反的结论?卢克莱西亚说道:“不要让罗马的妇女在犯奸淫的时候以卢克莱西亚为借口。”她的自杀并不是为了惩罚自己,她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不贞洁的。她是要告诉整个罗马的妇女们,美德是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卢克莱西亚的死,是真正的罗马人的死。如果说卢克莱西亚的自杀是塔昆家族覆灭的开始,那她的死同样为即将到来的共和国立下了美德的第一块基石。那么,景仰上帝之国的奥古斯丁和远接古罗马的光荣的马基雅维利为什么又否定了她的自杀呢?奥古斯丁虽然也认为心灵是高贵的,却同时认为身体也是神圣的。尽管对此生不必恋栈,人们应该向往死后的天堂,但生命本身却是不可被轻易毁弃的。为什么不朽的灵魂是可以有罪的,可朽的身体反而是神圣的呢?这个看似悖谬的说法揭示了奥古斯丁与卢克莱西亚最大的不同。身体神圣性的最直接理由是因为它是上帝的造物。但不是一切都是上帝的造物吗?为什么我们可以毁弃另外一些东西,却不能损坏身体呢?阿加本(G. Agamben)在《神圣的人》(Homo Sacer)[iv]一书中指出,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在古典的罗马法中已经有的观念了,它包括两个含意:不可用来祭祀和可以被合法地杀掉。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说法让后人百思不解,但阿加本却指出,这种不可用来祭祀而又可以被杀的人,是一种居于宗教秩序边缘和政治秩序边缘的人。神圣的人,是一种必朽的神圣物,是一种非政治的政治存在。这个解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奥古斯丁的说法的革命性意义。奥古斯丁并不是最早讲到生命的神圣性的人,但他却用上帝把身体的神圣性绝对化,从而也政治化了。由於上帝的存在,所有的人都不再能用身体献祭,所有的人都可能被合法地杀掉。神圣的人不再是某些个别的人,而成为所有的人的根本处境。阿加本没有注意到,奥古斯丁的这个革命,是“神圣的人”从神秘的仪式到基本政治假设的重要转变。那么,自杀的人究竟是用自己来献祭了,还是把自己合法地杀掉了呢?如果是前者,看来应该是禁止的;如果是后者,为什么自杀还不被允许呢?奥古斯丁的着眼点恰恰是后者。正是因为每个人是可以被合法地杀掉的,上帝更要禁止这种杀戮。正是因为每个人面临着被杀的危险,上帝才会说:“不许杀人。”对“神圣的人”的政治化正在于,承认它的前提,但以法律禁止它的危害。在没有先知和基督之前,那些在原罪的泥潭中挣扎的神圣的人,不是时时都可以被合法地杀掉吗?奥古斯丁用基督教的理论重新解释了“神圣的人”的观念,使之成为对人的处境的基本政治假设。这使他对自杀这种特殊的杀人的理解根本不同于罗马的卢克莱西亚。柯拉廷诺斯的说法似乎与奥古斯丁相似。不过,他并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尘世值得留恋。为什么不能为了证明自己无辜而自杀?难道仅仅是为了贪生怕死吗?难道仅仅是为了夫妻相守吗?这样的理由怎能说服崇尚德性的卢克莱西亚呢?只有上帝才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守住自己神圣的身体并不是为了贪恋尘世。如果从“神圣的人”的角度理解奥古斯丁的说法,那所谓心灵没有犯罪的讲法也要打个折扣。他所说的心灵没有犯罪,只是说,心灵没有犯一个象毁坏身体那样不可饶恕的罪,和他说的不必为了避免小罪而犯大罪的意思是相似的。不仅被奸淫是可能有罪的,而且就是不被奸淫的人们,本来不就挣扎在原罪中吗?当神圣的人只是个别的几个人的时候,他们是可以被合法杀掉的;当所有的人都是神圣的人的时候,那这种合法杀掉就不再是一种神圣的状态,而变成了必须避免的罪。奥古斯丁对神圣的人的政治化使它从一种超凡状态变成了罪的状态,而奥古斯丁的说法正是从卢克莱西亚那里发展而来的。奥古斯丁甚至曾经说,因为异教哲学家没有认识到上帝,他们说的所有美德都可以看成罪过。这句话告诉我们,一旦引入上帝,观念的转变可能会多么巨大;而这巨大的改变背后,又可能有多么血肉般的关联。身体神圣的说法并没有削弱灵魂的不朽;正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时刻守着这样一个直接来自上帝的神圣身体,它才能朝向美好。神圣身体的存在不是使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可能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重新燃起朝向上帝的希望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自杀者不仅毁弃了神圣的身体,而且彻底断送了自己忏悔和得救的可能,因此自杀才是真正的不赦之罪。正是神圣身体使灵魂成为时刻可以自责与忏悔的良心;也正是灵魂的不朽使身体成为上帝可以永远宽恕的神圣身体。其实,《斐多》篇中,苏格拉底在饮下致命的毒药之前对不必怕死但又不准自杀的讨论已经说出了奥古斯丁的主要理由;但正是因为赐予人们肉身的希腊诸神没有基督教的上帝这么绝对的权威,身体这个不得轻易毁坏的东西并没有获得绝对神圣的品性。一旦对绝对神圣的服从嫁接上苏格拉底的美德,那个曾经允许参孙成为圣徒的上帝却无论如何不能再让谁失去救赎的希望了。恰恰是苏格拉底和卢克莱西亚这些自杀者,为奥古斯丁反对自杀提供了最初的理由。正是因为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基督教式表述,高贵的灵魂才会变得脆弱敏感却又永远不该绝望,必朽的身体也才会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而正是灵魂与身体的这种参照,才使得犯了过错的人要勇敢而谦卑地经历良心的谴责和惩罚,而不必再绝望却高傲地把匕首插进自己的胸膛。 二 以自杀对抗自杀 提摩太讲的理由似乎都可以通过奥古斯丁来理解了。然而,提摩太认为自己是在讲“良心”的原则。“良心”(conscience),是要到后来,在波那文图拉和阿奎那那里才逐渐成为基督教的核心问题的。不过,当奥古斯丁在《论意志的自由选择》中同样反对自杀的时候,他对意志自由的讨论已经构成了后来“良心”概念的基础。奥古斯丁说,意志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为它本质上是朝向美好的。因此,朝向自我毁灭的自杀是违背人之为人的本质的。但是,既然自由意志必然向善,为什么又会有人主动地做对自己不好的事呢?奥古斯丁当然承认,很多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选择向善,而是因为理智(intellect)的缺乏等种种原因而朝向并不那么美好甚至是恶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有原罪的人一开始就是在恶的陷阱中的。不过,在他看来,既然意志还是因为来自上帝而有着自然的向善品性,它是有可能去除人们一开始就沾染上的恶的。而这种对美好意志的理解,就构成了后来人们讲的良心的一个重要来源。良心的存在是自由的意志朝向上帝的保障,而良心能够匡扶意志向善,是因为人们对美好和神圣的希望。但自杀这种罪的特殊性在于,恰恰是很多尤其向往美好的生活的人在进行这样一种显然最不好的行为。为什么正是良心这种天生具有的善恶是非之心,常常使人们在忏悔中自绝性命呢?很多可以用来解释恶的起源的理论根本无法解释自杀的存在。在中世纪晚期流行颇广的一本故事集《罗马人的故事》(Gesta Romanorum)中,有一则故事的题目是“论良心”,讲的正是卢克莱西亚的故事。它的开篇就说:“奥古斯丁在他的《上帝之城》里面讲到了卢克莱西亚,”后面的叙述和李维讲的故事大同小异。但故事之后的评论却这样写道:“卢克莱西亚就是灵魂;塔昆是魔鬼;卢克莱西亚的家代表心灵,魔鬼走进了心灵。那把剑就是忏悔。”尽管这个故事的复述依然包括了那句身体受辱而心灵无辜的话,卢克莱西亚的自杀却是用来惩罚自己的过错的。为什么这个号称取材于奥古斯丁的故事仍然在赞美卢克莱西亚的自杀呢?这位评论故事的人真的理解了奥古斯丁的意思吗?故事的评论中说得很清楚,在这个故事里,卢克莱西亚已经不再是柯拉廷诺斯的妻子和卢克莱修斯的女儿,而是人们那有着选择的自由而又躁动不安的灵魂;卢克莱西亚的身体也不再是可以受到侮辱却不可能犯罪的盈盈娇躯,而是可以被魔鬼占领又应当痛加涤荡的方寸之间;塔昆不再是罗马城的纨裤子弟,而是永堕地狱的魔鬼。讲述者对卢克莱西亚的赞美不仅没有背离奥古斯丁的神学理论,反而通过对自杀的重新理解把它通俗化了。卢克莱西亚的那一刀并没有结束谁的生命,却成为清洗良心的药石。在阿奎那看来,良心就是用理性的标准对道德行为做的判断。在《神学大全》的第一部分的第79个问题,阿奎那讲,良心判断善恶有三种方式:监督行为是否为恶,临事判断行为取舍,检查先前行为善恶。在第三种方式里,良心要因先前的过错对自己进行惩罚甚至折磨。故事中的卢克莱西亚,正是在按照这一条行事。同虽然饱受凌辱却仍然能保持神圣的身体相反,灵魂正象卢克莱西亚一样,美丽、敏感、脆弱,时刻都会受到伤害和玷污,需要经常的清洗与忏悔。而且正是在身体变得神圣之后,灵魂也变成了在不断省察自己的罪过的良心。讲故事的人不知道是有意转写卢克莱西亚的故事还是无心地误解了奥古斯丁的意思,但他对良心的理解却是符合基督教的一贯立场的。如果让塔昆这样的魔鬼走进纯洁的心灵,就不再是灵魂无辜的遭遇,也无法因此谴责魔鬼的粗暴,而必须用利剑这样毫不留情的武器痛责自己的灵魂,才有可能回到真正的纯洁状态。自杀最形像地比喻了良心对罪过的忏悔和洗涤。意志不仅是很容易犯罪的,而且对于每一个生而有原罪的个体来说,这样的利剑根本就不是例外,而是每个人获得救赎的必由之路。在这个比喻的意义上,不是每一个基督徒都需要这样的自杀,才能真的使上帝开启通向天堂的大门吗?有很多人指出,良心和忏悔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核心地位使基督教变得就象一个以自杀为主旨的宗教。对血肉之躯的毁坏不是对尘世生活最彻底的否定吗?主动离开此世的冲动不正是表现了对天堂的无限向往吗?耶稣基督自己的死,不是也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自杀吗?那位讲故事的人在最彻底地讲解奥古斯丁的神学的时候竟然得出了一个和奥古斯丁完全相反的看法。这在中世纪的人们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当时,神学家们那些对自杀的谴责远远没有普及开来。当乔叟讲到卢克莱西亚的故事的时候,他同样说这是奥古斯丁曾经赞美过的女子。难道奥古斯丁讲得还不够清楚吗?怎么这么多的天才在阅读同一段评论时会得出和后人相反的理解呢?我想原因或许在于,由于奥古斯丁对自杀的理解是政治上的,当“神圣的人”还没有变成现实的政治实践的时候,当世俗的人们仍然在赞美壮烈的十字军战士、浪漫的宫廷爱情、高傲的骑士精神的时候,这种对自杀者的明显谴责是有可能逃过读者的眼睛的;就象我们今天读古人书,不是对很多东西也熟视无睹吗?对自杀的惩罚虽然经过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成为神学中公认的观念,但只有在现代国家兴起的时候,才成为真正的政治理念。那个故事集的编者并没有对自杀的固定看法,当他讲到另外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的时候,也丝毫不惮于用自杀来比喻魔鬼的诱惑。他也许真的没有感觉到这两个故事之间会有什么矛盾的地方。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皇帝娶了一个美丽的妻子。两人相约,一旦有谁先离开人世,另外一个就应该自尽相从。皇帝外出日久,想考察妻子是否忠诚,便派人传伪信说他已经死了。他的妻子如约跳下悬崖,却没有死成。而当她再次试图跳下去的时候,她的父亲跑来阻止了她。她对父亲说,她跳下悬崖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她和丈夫曾经发过这样的誓言,她必须遵守;第二,夫妻肉体如一,死后相从是值得赞扬的,就象印度的女人那样。父亲却反驳她:第一,誓言是不应该违背理性的。她和丈夫的这个誓言把她引向一个邪恶的结果:丢弃生命,因此没有必要遵从;第二,尽管夫妻在肉体上合而为一,他们的灵魂却仍然是各不相同的两个。女孩无可辩驳,终於回到了父亲那里。故事后面的解释是,皇帝是魔鬼,父亲是上帝。人生来就有原罪因而与魔鬼结合,并与魔鬼订约要堕入地狱。天父不忍,於是接受我们的忏悔,救拔我们回到他那里,获得永生。这个故事所要表达的,其实是和“论良心”完全一样的道理。不过这一回,这位女子不再是灵魂的比喻,因而她的跃下悬崖也就不可以被理解为忏悔,而是向地狱的堕落。天父说,丢掉性命这种契约是不自然的,因而不必遵守。不过,正是这种不自然的结局是每个人习以为常的归宿。因为人们从一开始就受魔鬼的引诱而堕落,如约跌下悬崖是一种人人要经历的悲惨处境。只有天父对基督徒特殊的恩典才使我们有幸逃脱这个可怕的命运。如果把两个故事联系起来看,那么,这位女子听信天父劝说弃绝皇帝丈夫的时候,正是卢克莱西亚把利剑刺进自己身体的时候。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卢克莱西亚这样彻底的自杀,基督徒才能真正摆脱跳下悬崖自杀这种必然命运。只有通过自杀才能获得永生。这是基督教反对自杀的基本理论依据。“神圣身体”的说法有一个明显的困难:身体虽然神圣,身体的品性却不是神圣的。基督徒必须在维护自己的生命的同时,不仅不断否定自己灵魂中的邪念,同时又要否定身体所能感到的快乐;因为灵魂的过错往往正是表现在身体的愉悦和享受之上的。也就是说,人们一边以敬神如神在的精神呵护着自己的身体,一边又极力褫夺它的一切性情。故事集中的卢克莱西亚是靠杀死了身体的品性来防止了神圣身体的自杀。有些神学家曾经讲,碰到卢克莱西亚那样的问题,基督徒不能死,但也不能感到快乐。她要在抑郁、忏悔、痛苦和不断的祈祷中等待上帝把她从这个世界上收走。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呢?既然人人都是有罪的,难道我们都要处在这样的惶惶不安之中等待死亡的到来吗?可是,如果不这样,她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呢?如果卢克莱西亚真的不仅不自杀,而且还快乐地活下去,这就是那个女子与魔鬼丈夫的生活,虽然她也可能会幸福,但却随时面临着堕落与惨死的结局。这就是基督没有来临时的自然状态,是天父没有垂恩时的悲惨处境。那个天生怕死的女子很可能会再次跳下悬崖,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被魔鬼杀死。如果这样来理解,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的结局是不是就是与魔鬼过起了快乐的生活呢?那在神父提摩太看来,她的结局会与罗马的卢克莱西亚有多大的不同呢?马基雅维利所要恢复的罗马的荣光,难道真的就是要卢克莱西亚在魔鬼的怀抱中获得幸福吗?其实,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从来没有快乐过。在《曼陀罗》这个喜剧当中,卢克莱西亚大概是唯一一个没有笑过的人。在卢克莱西亚尚未正式出场的时候,我们就总觉得她要么是在不无刻板地恪守妇道,要么是在煞有介事地向上帝祈祷。即使是在被卡利马科征服的时候,卢克莱西亚也只是在叹息声中答应屈服;就在一夜欢愉之后的早晨,虽然卢克莱西亚就象再生了一样,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她露出一丝笑容,相反,在尼洽欢天喜地的时候,卢克莱西亚反而半带愠怒;就在她劝尼洽请卡利马科作教父的时候,她也没有丝毫的喜乐。在卡利马科的叙述中,虽然他以为自己这个年轻的身体要比尼洽强壮得多,但是同一个不苟言笑的女子交媾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情;我们是否可以继续想象,即使在以后与卡利马科继续偷情起来,甚至最终与他结为伉俪,卢克莱西亚还是一个不会笑的女子呢?马基雅维利虽然不再认为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自杀真的有什么政治意义,但是,他笔下的这个卢克莱西亚既没有变成荡妇,也不是没有头脑的傻瓜。难道她真的会被神父的花言巧语迷惑吗?在提摩太讲述了那段奥古斯丁式的道理后,她说了这么几句简短却耐人寻味的话:“您要劝我干什么事儿呢?”“您要引导我到什么事情上呢,神父?”“我同意了:可我不相信明天早上还能活着。”“上帝帮助我,还有圣母,不要让我受到伤害!”除去最后一句,全部可以出自罗马的卢克莱西亚之口。而正是最后这句话才使罗马的壮烈变成了佛罗伦萨的屈从,使柯拉廷诺斯满含泪水的劝告变成了提摩太带着微笑的诱惑。卢克莱西亚知道自己面临的是耻辱、邪恶和伤害,她怎么可能真的受骗呢?卢克莱西亚不仅没有笑过,而且还谈到了死。也许她回忆起了两千年前那个悲壮的黎明。第二天早晨尼洽的一句话“她昨晚上就象半死了一样”再次告诉我们,这个卢克莱西亚正是那个卢克莱西亚。并不是一夜的风流使罗马的卢克莱西亚“再生”了,而是对上帝的希望使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的生命坚韧起来。她的生命之所以变得坚韧,正是因为她的灵魂变得更加柔软,更加需要上帝和圣母的呵护。卢克莱西亚对卡利马科说:“既然你的狡猾、我丈夫的愚蠢、我母亲的轻信和我忏悔神父的恶意竟让我做出这种我从不会做的事儿,我想这也真是天意,老天爷乐意这样,老天爷要我接受,我就不能拒绝。”卢克莱西亚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的愉悦,更不是因为卡利马科的年青英俊,甚至也不仅仅是因为卡利马科的坦诚,而是因为这是上天的意志。上天使卢克莱西亚没有死在自己的匕首之下,而是“半死”了一次之后又无奈地“再生”了。半死其实是比死更痛苦的一种折磨。对上帝的虔敬使她即使在明知神父在欺骗自己的时候,仍然要忍受着良心的痛楚接受那屈辱的命运。希望使人不仅可以忍受痛苦,而且可以承担耻辱;半死就是良心反复体验死的痛苦,就是不断经历《罗马人的故事》中那个卢克莱西亚的结局,就是用自杀对抗自杀。而从这种半死中再生,难道会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吗?也许这正是神学家们说的那种忏悔罪孽等待死亡的生活。对于这些神学家和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来说,重要的不是身体的受辱,也不是良心的重负,而是良心对自己的不断鞭挞。提摩太对良心的解释并没有错,人们不应该逃避身边的罪恶,因为有他这个忏悔神父的存在。马基雅维利的很多话正是通过提摩太说出来的。在全剧的结尾,神父请大家全进教堂作例行的祈祷,然后对观众说,他们的祷告会持续很久,大家不必等他们出来了。这个时候,一切愧疚与自责都将笼罩在福音的喜乐之中;但在美妙的圣歌弥散开来的时候,卢克莱西亚所能看到的只是耶稣那受苦的身体。那袅袅飘落的希望,使得缠绵不去的折磨愈加沉重。卢克莱西亚曼妙的眼神,也只能在耶稣面前变成一缕久久不去的回音,却没有丝毫的哀怨。教堂中漫长的忏悔,难道还会有终止的时候吗?--------------------------------------------------------------------------------[i]本文中涉及到《曼陀罗》的地方,主要参考徐卫翔先生的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一些地方为行文方便有改动。[ii] 作者有意不把他的名字译为卢克莱修,因为卢克莱西亚的父亲并不是《物性论》的作者。不过,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家族。[iii] Mera Flaumenhaft, “The Comic Remedy: Machiavelli’s Mandragola,” Interpretation, 05/1978; Ian Donaldson, The rapes of Luctreti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iv] Giorgio Agamben, Homo Sac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五 夜莺 莎士比亚发表于1594年的《卢克利斯受辱记》是一首充满了烽火狼烟与征战杀戮的诗。第一行写的是塔昆离开围困阿迪亚的前线,最后一行是罗马人民将塔昆家族永远驱逐。全诗处处充满战争一般的场面:塔昆的灵魂与欲望的斗争,他对卢克利斯讲的柯拉廷诺斯在战场上的故事,他在欲望的指挥下向卢克利斯卧室的前进,他和门、风、和绣花针的斗争,塔昆向卢克利斯的进攻和对她的威胁,卢克利斯与塔昆的舌战,画布上的特洛伊大战,直到最后她的自杀;甚至就连卢克利斯脸上的红色与白色之间,都在摆开战场。人们似乎无时无刻不在秣马厉兵,无时无刻不在担惊受怕。款待客人的场面很快变成讲述杀戮的时刻,卢克利斯短暂的酣睡成了塔昆攻击的战机,从痛苦中稍事休憩的卢克利斯马上又被画布上的烽烟搅扰。但是,却有一个最关键的地方成为征战与杀戮的盲点。那就是在卢克利斯初萌自杀念头的时候,几乎在全诗(共1855行)的正中间(1037--1040),诗人写道:“说到这儿,她从被骚扰的床上跃起,/想去寻觅什么致人死命的凶器;/这从不杀生的房屋里,却没有任何器具/能为她增加出气的孔隙。”(诗歌文本基於杨德豫译本,必要时参考梁实秋译本和阿登版英文本作适当改动)这恐怕是诗里最匪夷所思的几句话了。在常常领兵出征的柯拉廷若斯的家里,连墙壁上画的都是特洛伊的故事,怎么会是不杀生的房屋(no slaughter house),怎么会没有一件可用的武器?最奇怪的是,如果卢克利斯在家里找不到武器,那么,后来她用来自杀的短剑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莎士比亚在全诗中间露出这么一个明显的破绽,究竟有什么用意呢?卢克利斯寻找武器发生在她对黑夜、机运与时间的大段诅咒之后。对塔昆这三个帮凶的咒骂激起了她的自杀之志。卢克利斯首先咒骂的黑夜,因为它为塔昆壮起了作恶的胆量:“现在他从时间中偷窃了黑夜的死静,/沉沉睡意,已合拢了人们的眼睛。/没一颗星星肯挂出它的明灯,/没有声音,只有鸱枭和豺狼凶鸣。/时机已到,好去惊恐/天真的羊群:纯洁的心意已经无声,/淫欲凶手却清醒着准备涂毒生灵。”(162-168)暮色悄然,塔昆的淫欲与畏惧同时显现。在良心与罪恶的第一次交锋中,纯洁的心意以对正义的恐惧来吓退他的邪念。这个声音劝他燃起神圣的光明,以家族的名声与骑士的荣耀,一夜欢愉的虚妄和他与柯拉廷若斯的交情来苦苦劝告。但是,冰冷的良心终於无法阻挡炽烈的意志,一想到卢克利斯的一颦一笑,塔昆的欲望便被重新燃起。莎士比亚在入夜之际有一段对财富与欲望的讨论。他说,荣誉、财富、安乐,都不过是在年华消逝的时候滋养生命的东西,但人们却往往为这些陷入撕杀;化为一堆白骨之后,一切又都成空。黑夜中的欲望与狼嚎,似乎正在讲述诗中各种邪恶、争斗与杀戮的原因。不仅塔昆对卢克利斯美貌的欲望,甚至卢克利斯舍身保护的荣誉、翁婿两个对卢克利斯尸体的争夺,都成为这个黑夜中为了养生反而送死的悲剧。而最初被唤来阻挡邪恶的,是塔昆的“畏惧”。不过,塔昆没有象霍布斯笔下的自然人那样因为畏惧而放弃杀戮。因为塔昆很快找到了战胜畏惧的向导:命运和爱。卢克利斯诅咒作恶的黑夜说:“‘扼杀安宁的夜啊,这地狱的幻影,/你给可羞的玷辱画押立传。/漆黑的舞台上充满悲剧和罪行,/隐匿万恶的混沌,哺乳罪愆。/盲目蒙面的淫媒,藏污纳垢的港湾,/死亡的狰狞洞府,心怀叵测的同党/默许一切男盗女娼。’”(764-770)黑夜给卢克利斯带来的,是巨大的羞辱。但对於这给她带来巨大伤害的夜,卢克利斯的第一感觉不是与它斗争,却是不愿让它逝去。虽然这夜是如此的邪恶和污秽,但还是“不要让嫉妒的白天看到我的脸,”不要让柯拉廷若斯的声名无法保全。卢克利斯想到,自己正是为了家庭的荣誉接待塔昆,这却带来更大的羞辱,那苦苦把守的荣誉就象蜜蜂辛勤酿造的花蜜遭到偷窃,就象老人一生攒下的积蓄被儿子挥霍干净。这,不正是为了养生反而丧生的最好例证吗?对塔昆的断语怎么变成了对卢克利斯的评判,对罪恶的诅咒怎么变成对黑夜的留恋?卢克利斯无法解开这个结,无法逃离这个充满了征战与杀戮的夜,因为她并不想离开。倒是塔昆这个黑夜的孩子,更加向往白昼的阳光。命运的光似乎可以帮他把一切污秽打扫干净。在卢克利斯的房门前,塔昆在祈求诸神帮助他的冒险。他忽然想到这恶行是不会受到保佑的;于是,他为自己发明了两个新的神:“‘那么让爱和命运做我的向导和神,/坚毅的决心做我意志的后盾。/没有实现的思考不过都是幻梦,/再深的罪孽也会被宽恕涤清。/畏怯如冰,在爱的火下已无影无踪,/天堂的眼睛隐匿在夜色蒙蒙,/夜把欢快后的羞辱也会遮掩干净’”(351-357)他就这样下了最后的决心。大胆的狂妄之徒怎么敢另立新神?但是,我们细看他的这两个神,不觉得似曾相识吗?那用爱来超越善恶的道德,那靠意志来把握命运的希望,那靠宽恕来洗涤罪孽的忏悔。这两个奇形怪状的神背后站的,不正是基督教的上帝吗?如果爱和宽容真的能成为主宰世界的神,它们不仅可以克服人们必然要犯的小错,而且成为抗拒怕死之心的最初勇气。这,几乎就是为提摩太授权的那个神。这个邪恶的塔昆,不就是佛罗伦萨的卡利马科吗?在黑夜的庇护下又诅咒黑夜的卢克利斯知道机运对自己的不公:“‘哦机运,你的罪孽实在深重!/是你促成叛贼的恶行;/你给恶狼指点羔羊的行踪;/为所有罪行的策划准备时令。/是你摒弃了正当、法律和理性;/罪恶在你阴暗的巢穴安然坐定,/无人可寻,他却随时捕捉走过的身影。’” (876-882)既然是机运,那它就永远在制造偶然,在破坏人们的预期,在改变正常的生活。在卢克利斯这样循规蹈矩的女子看来,它带来的当然永远是邪恶和不幸。在命运主宰的世界,医生永远在病人死去时睡觉,饕餮永远在饿殍遍地时吃喝,正义永远在鳏寡哭泣时宴饮,良药永远在疾病流行时消失。正是那个崇尚爱与机运的神,接受塔昆的忏悔,使卢克利斯变成弃儿。他对挣扎于沉沉黑夜中的人们许诺的并不是正义与美德,而是忏悔与救赎。他不会阻止塔昆对美色的掠夺,也不会诅咒卢克利斯对荣誉的执着。这里并不是没有正当、法律和理性,但是人们要在杀戮与求生中寻找生命的避难所。得到机运辅助的塔昆当然懂得时间的价值。在塔昆前往卢克利斯的卧室的路上,锁与门抵抗他的前行,鼬鼠发出恐吓的叫声,微风吹灭了他的蜡烛,绣花针刺破了他的手指。但对这些,塔昆没有理解为对他的警告,反而当成必经的磨难。虽然机运并不是总在保护他,但时间却把磨难变成愉悦,把罪孽变成忏悔,把恐惧变成胜利。“‘哦,哦’他说,‘这些阻梗充满时间,/就象偶尔的料峭威胁春天,/给以后的韶光增添更多欢忭,/让冻缩的鸟儿有更多理由唱得更欢。/经历过磨难的好事,会显得份外甘甜:/遍历巨石、烈风、悍盗、沙石和礁岩,/商贾遍经担惊受怕,才能衣锦回还。’”(330-336)卢克利斯这样诅咒时间:“‘状貌狰狞的时间,丑恶的夜的谋主,/敏捷善变的使者,传送凶讯的驿卒,/吞噬青春的恶兽,侍奉欢乐的奴仆,/灾难的卫士,罪孽的驮马,美德的牢囚!/你哺育一切生灵,又将一切存在戕毒:/杀人的欺诈的时间,听我倾诉!/对於罪孽给我带来的死,你的过错不可饶恕。’” (925-931)在卢克利斯眼里,时间把美好变成邪恶,把生存变成死亡,滋养了黑夜,孕育了机运,是一切不幸的源头。不过,她似乎仍然抱着一线希望,因为盲眼的时间毕竟也在孕育生命。它也许还会把塔昆的欢愉变成痛苦,使他的幸运变成失望,使他的荣耀变成卑贱。她甚至希望时间能够把塔昆逼疯,让他自己把自己杀死。这是诗中第一次提到自杀。时间不仅孕育了所有的生命,也在所有生命的保存中剥夺了一切存在。这里提到塔昆的自杀并不是偶然的。黑夜中人们恐惧死亡,相互杀戮,正是靠了时间的帮助寻求机遇,一些人才会获得生存,而另一些人才会被自己或别人夺走性命。卢克利斯这里究竟是在诅咒塔昆的悲惨下场,还是为自己思考了结的方式呢?似乎正是这个无奈的诅咒,提醒了她自杀这条逃出命运的支配的出路。如果塔昆不会杀死自己,就只能是她杀死自己了;因为时间和命运为大家摆下的是你死我活的战场。黑夜、命运、时间,莎士比亚作品中的这三个常见的主题,与其说是在表达卢克利斯的愤怒,不如说是在描画塔昆与卢克利斯共同面临的生活境遇:卑鄙的塔昆对爱与美丽的追求,和高贵的卢克利斯对荣誉与美德的追求没有什么不同。时间与机运,还有塔昆所谓的爱,似乎把美好与邪恶之间的区别都打扫得干干净净。那激起塔昆的勇气、战胜畏怯的,不正是卢克利斯对丈夫高贵的担忧与纯洁的微笑吗?而卢克利斯对黑夜的诅咒,几乎是完全出于对名誉扫地的畏惧,而这与塔昆当初的胆怯又有什么分别?要知道,在卢克利斯刚被塔昆惊醒的时候,最初的反应不正是对鬼怪与豺狼的畏惧与颤抖吗?倒是机运与爱帮助塔昆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而卢克利斯即使在塔昆走后还颤抖不停。同样处在狼吃人的战场中的塔昆与卢克利斯,都在挣扎与拼斗。塔昆成功地借助机运之神走出了可以随意被杀的自然状态,已经进入了大胆地征服与卑微地忏悔的时刻。就象多那森(Ian Donaldson)所注意到的,文艺复兴时期很多描画卢克莱西亚受辱的绘画中,虽然卢克莱西亚往往全身赤裸,塔昆却常常衣冠楚楚(比如提香的《塔昆与卢克莱西亚》),似乎很不符合当时的场景和一个强奸者的身份[i]。但是,这种设计好像在告诉我们,用机运与爱武装起来的塔昆已经远非赤裸着美丽与美德的卢克莱西亚可比了。如果说仅仅诅咒黑夜还是对恶行的愤恨,对机运特别是对时间的痛斥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具体的事件。塔昆的阴谋得逞不过是一个偶然,但如果世界就掌握在偶然这个神的手里,如果时间就是这么无情,那美德还能有什么希望呢?这样的诅咒越多,不仅正义胜利的可能性越小,而且卢克利斯反而在越来越认可塔昆所立、使她受辱的新神。对于不仅追求荣誉而且崇尚美德的卢克利斯来说,这个现实是无法接受的。这首诗的解读者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卢克利斯是否自己有罪;这种争论正暗合了历史上对卢克莱西亚的争论。但是,如果我们看到卢克利斯已经承认了塔昆的新神,那么,她是否有罪也就没什么可争论的了。《圣经》上面不是说得很清楚吗?亚当以后的一切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卢克利斯怎么能免于这种命运呢?只有认信基督的人的罪才会被赦,而塔昆向命运之神的祷告,不正是他的洗礼吗?而承认命运之神却又诅咒他的卢克利斯,怎么可能得到赦免呢?在卢克利斯这里,原罪不再是人类祖先需要我们来偿还的孽债,而是每个被包围在充满杀戮与争斗中的人的必然命运,是不靠忏悔屈从于命运的时候的软弱、欠缺、失败与绝望,是处在这个世界中必然被染上的污点。这个污点不是一定要犯错误才会出现的,那又何必计较同床的时候是否配合了呢?塔昆的恶行与其说给她染上了污点,不如说使她发现了这个污点。当她发现是时间在褫夺自己的贞洁与荣誉的时候,那罪怎么可能只是塔昆给的呢?卢克利斯的诅咒,已经完全变成了对受命运控制的每个个体的处境的哀悼。后来她对丈夫说,要为“你、我,还有他自己”报仇,这句直接取自李维的话,已经有了根本不同的意义。塔昆即使有再大的恶,也可以靠他的忏悔洗刷;卢克利斯这个被污染了的人,因为良心的折磨和美德对命运的抗争,却怎么也不肯屈服。因此,卢克利斯越是诅咒得厉害,她越是看到这污染的不可避免,越是无法找回希望。在认识到这些诅咒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她想到了一个清除污染的办法:“‘我枉然咒骂机运声嘶力竭,/咒骂时间、塔昆和不祥的黑夜;/我枉然责怪自己的身败名裂;/我枉然拒绝必来的污蔑;/无益的言辞无法给我公道的判决。/而今唯一有效的良方,/就是倾洒这败坏得肮脏的血浆。’”(1023-1029)卢克利斯不会象塔昆和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那样,借助忏悔来渡过一生的茫茫黑夜;她似乎比他们更勇敢,因为要与命运抗争到底;但好象也比他们更软弱,这种抗争其实是更懦弱的屈服。卢克利斯的悲伤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因为丧失名誉的哀悼,一个是对美德永远不被命运惠顾的悲哀。她的斗争因而也有保护名誉和捍卫美德两方面的意义。在她面对命运无可奈何想一死了之的时候,她虽然看到了美德在命运面前永远是个悲剧,这个行为更多的是继续争夺荣誉的战争,虽然战场已经移到了自己的身上。她再一次变成了那种为追求养生而丧生的例子。但冷酷的“机运”却使她连一把匕首都找不到。“从不杀生的房屋”这句话当然在点明卢克利斯的念头不过是一种杀戮。而且卢克利斯自己也说这是“侥幸的了断”。“‘我枉然活着,’她说,‘而又枉然,/为不幸的生命寻求侥幸的了断;/我害怕被塔昆砍翻,/而今又为同样的目的寻找利剑;/但当我害怕时我贞洁淑娴;/而今还是--啊,但现在却又怎敢!/塔昆已经夺去贞洁把我污染。’” (1044-1050)杨德豫先生将happiless和happy分别译成不幸和侥幸,非常恰当。这里的幸福与否正是取决于命运的施舍。而自杀这种方式,不过是以最后的战斗来从命运中偷窃胜利,甚至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偷窃,因此不过是侥幸而已。虽然卢克利斯自称是“我的命运我自家作主”,但就在与命运以死抗争的时候,她再次被命运击败。当初怕被塔昆杀死是为了怕被栽赃恶名,而今自杀又是为了保全名誉。对於卢克利斯来说,保全名誉不过是另一种自我保存。在找不到武器之后,卢克利斯仍然在继续抱怨名誉的丧失,直到第1078行。既然卢克利斯如此爱她的名誉,不断地为保存和争夺它而努力,那她怎么可能是没有杀生过的人呢?说卢克利斯的房子是没有杀生的,和说武将柯拉廷若斯的房子是不杀生的一样荒唐。那这不杀生的房子又怎能阻止她的自我谋杀呢?因此,莎士比亚说的不杀生就不可能是说这里没有过因争夺而起的战争;也不是说房子的主人没有过杀戮的念头或行为;当然更不是说,房子里的人会不食人间烟火而不爱名利或特别仁慈。在这个被命运主宰、人人因害怕死亡而求生存的世界里,不杀生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被杀的人。只有永远得不到命运的青睐而没有机运杀别人的人才可能不杀生,才可能没有武器。卢克利斯是因为根本无法杀别人,因而也无力杀死自己,才保存了自己的性命。卢克利斯只有害怕的份而没有凶残的可能,只有保存荣誉的欲望而不可能向命运抢夺(或者说偷窃)荣誉。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莎士比亚才会把她叫做弃儿。可是,因为无法侥幸自杀而活下来,这又究竟是不幸还是侥幸呢?在自杀不成之后,这个躲在黑夜中的女子终于“不幸”地见到了那冉冉升起的太阳。一切的失败与污染都要大白于天下。她就象夜莺一样终止了自己的歌唱,恐惧地看着白天的眼睛一点一点挤进她的黑夜。而正是与夜莺的对话使她再次想起了自杀的念头。[ii]奥维德笔下的夜莺的故事,大概是《变形记》中最悲惨的一篇了。夜莺名叫菲洛梅拉 (Philomela, Philomel),本来是雅典王的女儿。菲洛梅拉的姐姐普罗克涅(Procne)嫁给了色雷斯王特瑞斯(Tereus)。就在普罗克涅生下了儿子依提斯(Itys)之后,因为普罗克涅想念妹妹,特瑞斯到雅典去请她到色雷斯。特瑞斯见到菲洛梅拉,象塔昆一样燃起了欲火,于是在前往色雷斯的路上奸淫了菲洛梅拉并割去了她的舌头。但在姐妹俩终於见面后,悲愤的普罗克涅杀死了自己的儿子依提斯,和菲洛梅拉一起把他切割烹调,以饷其夫。特瑞斯发现自己吃下的是儿子的血肉,与手上依然沾满了血的两姐妹撕打追逐,於是菲洛梅拉化为夜莺,普罗克涅化为燕子,特瑞斯也变成了戴胜。菲洛梅拉的命运似乎正是卢克利斯的遭遇。卢克利斯愿意把自己的舌头借给菲洛梅拉,而菲洛梅拉似乎要借给她杀的勇气与力量。“‘你的胸脯靠在荆棘上,/提醒自己的仇恨与创伤;/不幸的我愿意模仿你,用尖刀抵住我的心房;/以使我自己触目惊惶,/一打瞌睡就把命丧;/让荆棘与尖刀变成丝竹,/调弄心弦,奏出哀伤。’”(1135-1141)正是命运对侥幸的死的吝啬使她获得了侥幸的生。连侥幸都没有的最大不幸已经变成了幸运。(《李尔王》中格鲁斯特在自杀未死后对自杀的放弃,与卢克利斯在自杀不成后坚定了自杀的信念,有异曲同工之处。)这种幸运却又鼓起了卢克利斯杀的勇气。命运以她特有的残酷方式给了卢克利斯最大的恩典。--因此是卢克利斯,而不是塔昆,才象那转动命运之轮的神。逃出命运的陷阱不能靠丝毫的侥幸,菲洛梅拉血淋淋的故事告诉卢克利斯,应该用尖刀抵在命运的眼前,而不是从命运那里偷窃已经失去的荣誉。这个刺痛的真理是那么无情,使人一有恍惚就会倒在自己的刀口之下;为了不在侥幸的争斗中杀死自己,唯一的出路是让尖刀吟唱自己的痛苦。用自杀防止自杀,用对命运与污染的扼杀来征服命运和拒绝污染;当她自己也变成了夜莺的时候,卢克利斯已经不再是不杀生的弱女子。也许正是这时候,她雪白的美德已经从百合变成了利剑。红色的美丽与白色的德性之间争做女王的斗争,只有伴随着夜莺的吟唱,才能真正变得惊心动魄、光彩照人。被菲洛梅拉的歌声灼伤的卢克利斯已经找到了思考自杀的关键所在:“‘杀死我自己’她说,‘其意何如/不过是让灵魂,与身体一起受污?/丢掉一半财物的失主,/应该比彻底丧乱的人更小心守护。/这样的母亲可真残酷,/她有两个娇儿,一个被死亡攫捕,/就要杀掉另一个,一个也不哺乳。”“哪一个更为宝贵,身体还是灵魂,/其中一个干净,另一个也就属於神?/两个都要留给天国与夫君,/柯拉廷若斯与天堂,谁对我的爱更近?/葱茏挺拔的青松,树皮一旦被剥尽,/树叶也会枯黄萎顿;/灵魂的树皮已经剥去,它也只能凋殒。”“它的房屋遭劫,安宁告终,/堂皇府第已被敌人夷平,/祈神的殿堂,被玷辱、蹂躏和污损,/遭到那可耻的恶名围困。/不要说这是冒犯了神,/如果我在这残破的堡垒打出孔穴,/度出我受难的灵魂。”(1156-1176)自杀的决心正是在对灵魂与身体的思考中下定的。在已经生活在命运与爱的世界中的卢克利斯这里,这个奥古斯丁式的问题怎么会再次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看上去,上面第一段的理由引出后面自杀的结论,似乎是非常古怪的逻辑。既然不能因为身体受辱而戕害灵魂,为什么还要让灵魂也一同凋殒呢?但保护灵魂正是卢克利斯自杀的理由。自杀的目的不是为了把灵魂与身体一同丢弃,而是靠杀死自己度出“受难的灵魂”。只有这样的自我保存,才能真正小心守护那已经受到威胁的灵魂。上面第一段中使灵魂受辱的“杀死我自己”是为了偷窃名誉而使自己被杀;而第三段中的自杀却是为了清洗灵魂主动地杀。救出灵魂的自杀,就是用鲜血来警醒自己的眼睛,象菲洛梅拉那样吟唱自己的痛苦,避免偷窃命运的死。虽然追求美德和向往名誉似乎是一回事,但现在的卢克利斯关心更多的已不再是荣誉。她正是借助特洛伊大战中勇猛的将士与坚强的赫库柏表达出了这种微妙的转变。站在这幅画前的卢克利斯,想得更多的已经不是羞辱与荣誉,而是生死与善恶。卢克利斯在她的遗嘱中说:灵魂上天,身体入地;光荣属于刺进身体的短剑,耻辱归于毁弃她的名声的塔昆;在生时搅扰卢克利斯的一切名声,将属於那些不鄙薄卢克利斯的人们。荣誉与耻辱,这仍然是卢克利斯看重的东西,但它们只能属于短剑和别人。而她自己,却要在与命运的斗争中升上天堂。据阿登版的编者说,莎士比亚的遗嘱正是这样写的:“我的灵魂交给上帝…我的身体归于大地。”“她插进无辜的胸/一把伤人的刀,灵魂飞升/这一击使它不再惶恐,/把它释放出那龌龊的牢笼。/忏悔的叹息把灵魂送入云层,/展翅翩跹,飞离她的伤痛,/命运已尽,从此获得永生。” (1723-1729)卢克利斯终于忏悔了,终于也找到了消灭“惶恐”的办法,但既不象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那样面对自己的忏悔神父,也不象塔昆那样以爱的名义,而是以尖刀的名义,以血的方式。她没有屈从于命运,因为命运毕竟不是神;但取消了命运仍然可以使她获得永生。卢克利斯的自杀会使我们想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自杀。当罗密欧最初向神父表达了轻生的念头的时候,遭到了神父的申斥;但当朱丽叶向神父咨询的时候,神父却建议她采取一种和死差不多的办法。《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更加惊心动魄的自杀故事,与卢克利斯的故事有着不可忽视的关联。不过,就是到《卢克利斯受辱记》的最后,我们仍然没看到,卢克利斯那把光荣的短剑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夜莺给她的毕竟只是一丛荆棘。难道她就用这荆棘杀死了自己?或者,莎士比亚根本就在拿这个没有武器的人的生死开玩笑?他根本就不认为卢克利斯真的会死?就是到最后,他也在含糊地表达对自杀的否定,就象他让格鲁斯特最终放弃自杀,而让罗密欧与朱丽叶死在一个错误之中那样?[iii]而卢克利斯自杀的故事,难道根本就是布鲁图斯为建立共和国伪造的神话?如果是这样,那“地狱中的卢克利斯”岂不是一开始就是一个荒唐的错误?那她就既不曾纺织命运,也没有与塔昆鬼卒传书。 六 死与生 正是布鲁图斯第一次说出,卢克利斯的自杀是个错误。布鲁图斯最初是一个装疯卖傻、插科打诨的白痴。可是,就在卢克利斯自杀之后,这个白痴不仅毅然喝止了柯拉廷若斯翁婿的哭哭啼啼,而且带领罗马人民驱逐了塔昆家族,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历史记载,布鲁图斯的两个儿子后来与塔昆家族勾勾搭搭,阴谋复辟。事败后,布鲁图斯毫不留情地杀死了儿子。这是与布鲁图斯相关的又一个著名故事。历史上的布鲁图斯似乎是一个不会哭的人。在莎士比亚的诗里,布鲁图斯对柯拉廷若斯说:“让我这个没头脑的人,人们说的傻子,来开导你的精明的智慧。”难道罗马共和国,这个西方自由政治的真正源头,竟然是一个傻子带着人们建立的吗?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场景:一个傻子招呼着一群乌合之众,抬着一具血淋淋的美女的尸体,就这样推翻了罗马帝国。熟谙罗马史的人们说,布鲁图斯的疯癫只是一种伪装;莎士比亚不是也提到这一点了吗?那么,伪装白痴的人就应该是尤其聪明的人。可是,面对卢克利斯的尸体,难道布鲁图斯真的表现出什么超乎常人的智慧了吗?其实,不仅布鲁图斯,就连柯拉廷诺斯和卢克莱修斯在卢克利斯死后也似乎变成了滑稽的白痴,象小孩一样争夺起她的尸首。据说,卢克利斯的鲜血流成了两股,把她的身体象一个荒岛那样包围了起来。在那些认为卢克利斯根本没有犯罪的罗马武将的眼中,她的血竟然分成了红黑两色,据说一半是纯洁的,一半受了污染。阿登版的编者还煞有介事地争辩说,我们不该责怪莎士比亚不懂得血液凝结的医学知识。莎士比亚以他惯用的以喜剧写悲剧、寓悲哀于滑稽的技法[iv],不仅嘲笑了那些罗马武将,而且向阿登版的编者做了一个鬼脸。虽然卢克利斯的悲剧才刚刚达到高潮,共和国的喜剧已经上演。正是在杂乱的吵闹声中,我们已经听到了罗马共和国执政官的声音。这种喜剧的声音不仅始终伴随着悲壮的自杀,甚至早在塔昆污辱卢克利斯之前最危险的时刻就可以听到了。有谁曾经象莎士比亚这样用死亡来描写一个睡美人吗?有谁曾经在死亡中看到这么活泼的美与生机吗:“她的发宛如金丝,由着她的气息嬉弄;/哦,这淘气的贞淑!贞淑的的淘气神情!/在这死的图像中,展现生的优胜,/在那生的永恒中,揭示死的暗影;/生与死在她的甜睡里,各自妆点着对方,/俨若从来就没有过纷争,/而是生寄于死,死寄于生。” (400-407)在这首以战争和死亡为主题的诗里,莎士比亚似乎是在写一个生与死的游戏。本来是滋养生命的欲望使塔昆来到卢克利斯的床前,而这求生的抢夺不仅杀死了卢克利斯,甚至摧毁了整个帝国。诗歌中的几乎所有人都被求生的欲望推到了死的边缘,而卢克利斯又是靠死获得了永生。那幅特洛伊画布,不也正是从无生中给出了生吗?尤其与卢克利斯心有灵犀的赫库柏,不正是在一个僵死的躯壳中表现着生吗?在这毫无生命力的画布面前,已经变得勇敢的卢克利斯似乎又感到了生命中的一切。羞涩、眼泪、疲倦、微笑、误解,这些正是在死的图像中,展现着生的优胜。而对于罗马人来说,特洛伊的毁灭不正孕育了他们城邦的开端吗?[v]莎士比亚并没有板着面孔谴责人们的欲望和纷争。为了养生反而丧生并不是因为某些人的邪恶,而是人们所处的根本处境。面对命运的不公和肮脏的世界,唯一能获得永生的办法是和它一同毁灭。这些都是使卢克利斯的死成为悲剧的原因。但是,死与生的吊诡变成游戏,这无可奈何的命运变成灵魂上天的机会,同样的故事却变成了喜剧。卢克利斯那红黑两色的血,也许正在告诉我们生寄于死、死寄于生的道理。卢克利斯死后究竟会下地狱还是上天堂,我们其实无从知道。但面对这个“神圣的人” 的死,我们却看到了一幕真正的人间喜剧。诗中最具喜剧色彩的,大概要算柯拉廷若斯和卢克莱修斯的争夺了:“卢克莱修斯哭道:‘她太早而又太迟地/抛洒的生命,乃是我赋予。’/‘惨啊’柯拉廷若斯喊道,‘她是我的,我的妻,/她所戕杀的生命也只是属于我的。’/‘我的女儿!’‘我的妻!’喧哗着,向空中飘去,/那里的空气,把持着卢克利斯的精魂,/应答着他们的呼号:‘我的女儿!’‘我的妻!’”(1800-1806)大多数解释者认为这是对翁婿二人的讽刺,说他们只知道争夺和占有,甚至和邪恶的塔昆都没有什么区别[vi]。是的,在争夺与占有这一点上,不仅翁婿二人,就连卢克利斯都和塔昆没什么区别。因为这不正是生命的应有之意吗?这个场面确实把一个悲剧的场面变得滑稽起来。然而,这个滑稽的场面并没有掩盖人们的真正悲哀。不恰恰是那些存在误解与天真的悲哀,常常使我们更容易落泪吗?我们没有必要刻意否定生死之间的界限;而正是这个把死者永远排除出去的界限,界定了死的意义与活的价值。生与死的游戏中最重要的一点不是生与死的相伏相倚,而是本来相互凭借的两种东西之间的否定与排斥。布鲁图斯对柯拉廷诺斯的斥责进一步点明了这种界限:“‘难道苦难,柯拉廷诺斯,能把苦难解救?/创伤能治愈创伤,哀愁能减却哀愁?/杀害你妻子的恶人,犯下这卑鄙的罪咎,/你给你自己一刀,就算申雪了冤仇?/这种童稚的气性,出自软弱的心头;/你的薄命的妻子,真是大错特错:/她不该杀死自己,而该杀死敌寇。’”(1821-1827)布鲁图斯对自杀的否认恰恰是对卢克利斯美德的肯定。头脑简单的他并不比柯拉廷诺斯更理解卢克利斯。倒是正因为他更不理解,所以他也不愿意假装理解这不可能理解的痛苦。他要做的,反而是说清楚,生者不必纠缠在死者身边;只有这样,生者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布鲁图斯与翁婿二人对卢克利斯自杀的两种反应,使我们想到卢克利斯与侍女和信差之间的误解。卢克利斯决心自杀之后,好像终于理清了思绪。她叫来了侍女。那侍女惊讶于主母的悲哀,也陪着落下了眼泪,而卢克利斯问她为什么哭的时候,她又无从回答。于是,卢克利斯转而问她,塔昆是什么时候走的。这个只有她最清楚答案的问题,侍女怎么可能答得出呢?侍女这无端的哭泣也许正是告诉我们,柯拉廷诺斯与卢克莱修斯的眼泪同样是没有道理的。他们不知道卢克利斯的悲伤究竟在哪里,不知道塔昆究竟在哪里,也不知道卢克利斯究竟在生死之间的什么位置上。在卢克利斯准备向丈夫报信的时候,叫来了一个信差。那个忠厚的信差因为匆忙而满脸泛红,卢克利斯却以为他知道了自己的羞耻,也跟着红起了脸;而她的红脸使信差更是不知所措。两个绯红的脸庞尴尬相对,沉默瞬间后,信差就飞奔报信去了。这不正是布鲁图斯吗?人们以为这个为卢克利斯报仇的人最清楚卢克利斯的苦,但是这个头脑简单的人并不是因为哀伤而红脸,而是因为忠诚与匆忙。他的血脉舒张根本不同于卢克利斯的揉碎桃花。在面对死亡的这个场景中,没有人鼓盆而歌,也没有人铭刻在心,而是充满了慌乱与急躁。武将哭成了白痴,白痴变成了将军。他们在吵闹中举起了死者的尸体,在悲愤中奏起了凯歌。布鲁图斯挥动着卢克利斯的短剑,象那个信差一样向罗马飞奔。正象卢克利斯在遗嘱中说的,那把莫须有的短剑确实获得了永远的光荣,而这把剑为卢克利斯那同样莫须有的自杀带来的,是永远的放逐和真诚的尊敬。这是生与死的游戏的最后一幕,也是最重要的一幕。也许莎士比亚在写下最后这一连串场景的时候,想到了塞涅卡的那句名言:“布鲁图斯给了我们自由,而卢克莱西亚给了我们布鲁图斯。”(Bruto libertatem debemus, Lucretiae Brutum.) 2002年 7月 23日 于康桥绛园--------------------------------------------------------------------------------[i] Ian Donaldson, The Rapes of Lucreti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20.[ii] 关于夜莺的讨论,参考Jane Newman, “‘And let mild woman to him lose their mildness’: Philomela, female violence, and Shakespeare’s The Rape of Lucrece,” Shakespeare Quarterly, v45, issue 3 (Autume, 1994), 304-326.[iii]在莎士比亚的喜剧和诗歌中,生与死之间的这种关系是一个常见的意象。比如在《冬天的童话》中,死去的王后竟然在多年之后复活了。(第五场,第二幕98行以下)而莎士比亚对王后的“雕像”的描写(特别是V 2 19-20),及其对死与生的游戏的刻划可以和对卢克利斯的睡姿的描写对观。而这个复活的情节也是《冬天的童话》的来源中所没有的。[iv] 莎士比亚以喜剧方式写自杀的地方很多。参考 Martha Tuck Rozett, “The comic structure of tragic endings: the suicide scene in Romeo and Juliet and Anthony and Cleopatra,” Shakespeare Quarterly v36, issue 2 (summer, 1985).[v] 参考 Judith Dundas, “Mocking the mind: the role of art in Shakespears’s Rape of Lucrece,” Sixteenth Century Journal, v14, issue 1(Spring, 1983), 13-22.[vi] 如Ian Donaldon, 前引书 51页。
  20. 朱金春、王丽娜:从“多元一体格局”到“跨体系社会” ——民族研究的区域视角与超民族视野
    社会 2013/05/03 | 阅读: 2189
    近代以来的民族研究主要是在民族主义知识框架下展开的。在民族研究中,民族被放置于主体性地位,因而无法在更为广阔的视野内呈现民族社会复杂多样的关系。因此,需要在研究方法与知识视野上有所突破。通过对"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和"跨体系社会"理论的评述,本文认为,在民族研究中,区域视角与超民族视野更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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