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代表著作有:《法律、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
作者题记:本专题讨论以"State Capitalism" o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 Dialogues among Western and Chinese Scholars, V"为标题在Modern China同时发表。
这个专题讨论是我们《中西方学者对话》的第五轮,聚焦于中国发展方向的问题。第一篇是我自己的文章,着重讨论盈利性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以及政府的角色。当今在经济学领域占据霸权话语地位的新自由主义认为国有公司只可能是低效的、必须私有化,其认识前提是国家越少干预市场"看不见的手"越好。中国的发展经验显示的则是,从上世纪80年代的乡镇企业开始,到90年代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下给予私营企业的优惠和补贴,到本世纪00年代经过改革的国企,地方和中央的公司以及政府的行为一直都是中国发展的重要动力,和私营企业的兴起并驾齐驱。但政府行为同时也是涵盖大多数人的二等"非正规"(即没有国家法律保护和没有或只有低度社会保障的)经济和只纳入少数人的头等"正规经济"之间日益严峻差别的根源。当前的状况迫切要求国家把国营公司的利润用于社会福利和公益(而不是由少数开发商和官员占有)。这不仅是为了社会公正,也是为了借助扩大内需来推进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那样,才能赋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实在在的含义。
第二篇文章来自医疗卫生经济学家李玲教授和她的合作者,她曾参与中国最近三年(2009~2011年)的医疗改革,主要是为中国的庞大人口重建医疗保障制度,尤其是去集体化之后失去医疗保障的九亿(户籍)农民。作为全面医改的第一步,中国政府在短短三年之内已经把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延扩到95%的人口。乡村医疗设施有一定的扩增和改进,一些最恶劣的弊端(例如"以药补医")也得到某种程度的遏制。李教授认为,这样的变化体现了国家领导人从偏向经济发展转向社会发展的决心。虽然如此,医疗保障制度仍然有严重的不足,特别是1.5亿(2010年数字)"离土离乡"农民工的保障问题,以及仍然存在的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别问题。毋庸说,社会保障乃是本专题讨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医疗乃是其中极其重要的部分。
第三篇文章来自转型社会学"理论大家伊万·塞勒尼Ivan Szelenyi,这是他和我继我们上一期关于重庆经验的讨论(见Szelenyi 2011; 黄宗智2011a, 2011b)之后的第二次对话。这里塞勒尼更明确地提倡一个"混合经济"体系,并认同于科尔奈(Janos Kornai)早期的观点,即在其后期把基于私有产权-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体系与基于国有产权-官僚管理的社会主义体系两者完全对立起来之前的想法。塞勒尼特别突出用中立的"镜像比较"(mirrored comparisons)方法以及"选择性亲和关系"(elective affinity)的概念来审视、理解两种制度,而不是用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各自必然自我协调的逻辑。塞列尼本人特别认可的是"自下而上的"改革--他认为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乃是如此的经验[1],不同于其后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同时,塞勒尼拒绝市场化盈利性国营公司的概念,认为它们的协调机制不是市场竞争而是官僚的再分配抉择,是基于"租金"而不是市场利润的机制。最后,塞勒尼质疑重庆经验的可持续性,认为它是和一位(已经被罢免的)特殊领导人密不可分的经验,其理念虽然崇高,但缺乏牢固的制度基础。
第四篇文章来自公共政策学者崔之元,它可以被视为对塞勒尼文章的一个(偶合的)回应和进一步讨论。崔首先回顾了美国的"不良资产救助计划"(TARP)的实际行动,指出它主要是政府对各大(私有)银行通过购买其"优先股"而大规模注入资金 -- 实质上是最基本意义上的"国有化"。它的战略性考虑是向各大银行具有高度杠杆作用的"一级资本"(Tier 1 capital)注入资金,注入幅度达到各大银行该项资本的75%,借以最大程度地巩固各大银行。但由于美国政治环境对任何带有"国有化"色彩举动的高度过敏,它只能尽量掩盖其实质,并且只可能为各大银行提供极其优越的条件来诱导它们接受政府的介入(政府要求的只是5%的红利,而巴菲特Warren Buffett在仅仅三周之前为其伯克希尔Berkshire公司类似的资本注入获得的是10%的红利)。结果是由美国的纳税人来负担政府给予银行的这个"礼物"和慷慨,也因此引起美国民众至今广泛和深层的不满。崔之元继而引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德(James Meade)对英国在二战后把战略性产业公司国有化经验的分析,论证当时英国政府也受制于同样的霸权话语。但米德本人则能够超越左/右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提倡另一种可能,即借用国有资产的市场增值来造福民众。崔之元认为,米德建议的"自由社会主义"可以成为中国一直在实践中探寻的、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非此即彼之外的、被初步命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但尚未能充分说明的道路。
最后的一篇来自政治经济学家史正富和社会经济史学家刘昶,可以说是为超越左右非此即彼分歧的进一步和更具体化的探索。文章首先指出, 现今世界上的大型公司早已从古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组织模式演变成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分开的组织模式,其所有权早已高度"社会化"(例如,由众多年金和共同基金以及慈善基金所拥有,今天已经占到大型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权),只用小部分的股份来作为经营者的激励。同时,股权也不是由终极所有者自身来经营,而是由作为"替身所有者"而分享部分利益的股权经营公司来管理。因此,中国绝对不应该像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那样,由于对企业历史的误解而提倡模仿早已被扬弃的古典模式。史-刘认为,近年来的国资委所有模式并不能有效地区分官僚与经营者、不能保证经营者的专业性和积极性。所以,他们提倡采用替身所有者的模式,让企业公司股权一分为三,三成由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掌握,三成作为国有股权,三成作为国家年金资本,由三者的代表来共同组成公司的董事会。他们认为,中国可以借助其社会主义公有产权的历史背景而进入这样的制度安排,不必受制于西方国家那样的私有产权制度传统。这样,国营公司的利润可以用来补充国家税收的不足,借此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性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
引用书刊:
黄宗智(2011a):《重庆:"第三只手"推动的公平发展?》,载《开放时
代》,第9期:6~32页。
黄宗智(2011b):《对塞列尼点评的简短点评》,载《开放时代》,第9期: 80~82
页。
HUANG YASHENG (2008) Capit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ntrepreneurship
and the Stat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zelenyi, Ivan (伊万·塞勒尼)(2011):《诸种第三条道路》,载《开放时代》,第
9期:72~79页。
[1] 这是他根据黄亚生[Yasheng Huang]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认为80年代中期的1200万"乡镇企业"
中,"只有150万个. . . . . . 真正是集体的,其余都是私营的"(塞勒尼的转述, 引用Yasheng Huang 2008: 103)。我们这里要指出,黄亚生的数据带有严重的误导性,因为他把"个体户"纳入了"乡镇企业"范畴(见第79页,表2.1),而我们知道,前者多是工匠、小贩、摊贩、小运输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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