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翘首期待的《雷峰塔》终于出版了,这是张爱玲的一部半自传体的英文小说。从传记文学的角度来看,该书的出版确实是一件大事,相应的中文译本也马上问世。张爱玲的半自传体小说总题为《易经》,分为两个部分,《雷峰塔》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内容几乎涵盖了女主人公前20年的生活,重点是6到16岁的生活场景。作为读者,我们已经阅读过她的中文作品,特别是散文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在读过《雷峰塔》后不禁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雷峰塔》里的大部分情节在她以前的作品中都出现过,虽然这一次的描写更全面些。众所周知,张爱玲成长在一个业已衰败的显赫的大家族中。这个家族从天津迁来上海,拥有一所房间众多的公寓,张爱玲就生活在其中。《雷峰塔》回忆了她童年的生活和成长过程中点点滴滴,直到她离开上海,考入香港大学学习并成长为一个崭露头角的作家。张爱玲自己、张迷们和众多的传记作者以前都多次讲述过这段往事,但一个显著的问题是:把这段往事写成英文小说,以西方读者预设为受众,是否成功了呢?换句话说,对于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的西方读者来说,是否值得一读?对此,我持审慎肯定的态度。因为,自从张爱玲的中篇小说《色?戒》拍成电影并引起轰动以后,作品也被翻译成英文。比较起来,英文的《雷峰塔》几乎没有悬念,情节也较为平淡,很可能会让读者失望。就如王德威在对这篇小说精彩的介绍(值得一读!)中指出的那样:“《雷峰塔》以喜剧方式开场,逐渐演化为哥特式的惊悚”。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故事,但看起来都是琐碎的家事,彼此纠结,导致女主人公作出离家远行的决定。读者必须对这种慢节奏的叙述有耐心,因为这种“喜剧方式”的展开用了很长的篇幅(全部26章的20章)。直到最后几章,狂暴的父亲在后母的默许下把她关进空房,她最终逃离这个大家庭,才达到了“哥特式的惊悚”的高潮。阅读中,我们会有以下几种情绪的交互体验:如果要偷窥大家族的世界,就会感到愉悦;如果通过一个年轻少女的眼睛体会家族衰落的悲惨经历,就会感到痛苦;也许会感到枯燥乏味,因为即使是“惊悚”的部分也没有多少悬念。以前作为香港大学出版社的特约审读,我读过《雷峰塔》的原稿。这次重读,我力图悬置故事情节,着力探讨能体现中英双语技能的小说技巧。虽然用英文写作,但《雷峰塔》充满了中文元素——从人物到物事,从词语到句法,都可见这是一部创作和翻译合一的作品。小说所有重要内容都是中国的,张爱玲是怎样把它用英文写出来的呢?是否是她先用中文写成草稿,自己再翻译成英文的呢?如果是这样,这部作品是否应该被当作“第一人称叙事的虚拟翻译”?更积极的考虑是:小说展现的形式和视角的原创性,是否是她以前的中文作品,包括新发现的中文小说《小团圆》也望尘莫及的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先深入作品作出细致的梳理和分析。让我们首先看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名。在小说的开始,张爱玲描述公馆里的仆人们,她为他们起了短而怪的名字,如Dry Ho、Dry Chin,、Dry Tung,、Sunflower 和Aim Far等。她尽力对这些名字加以解释,如:“何干(Dry Ho)被称为‘干’( Dry )是用以区别奶妈(wet nurse),”(第2页)实际上“干”( Dry )的这种解释并不能完全表达出是张爱玲的本意。在中文里,“干”(不是“乾”)是表述仆人类别的方言,如在张爱玲的《私语》(1944)里,多数仆人就被称为什么什么“干”。 特意把“干”加在人姓后作为修饰语实际上传达了又一层意思:年老的仆人的身体已经“干枯”。正是这些忠诚的“干枯”的仆人们,特别是何干,把琴(Lute)抚养成人,而不是琴的生母和后妈。这个小例子表明,张爱玲试图通过变化和扩大中文人名的字面意思、同时又巧妙地增强了其含义的方法,去解决在英语语境里中国的人名问题。另外的一些人名则采用了别的方法,如小说里主要人物的英文名字好象是中文意思的直接“翻译”,虽然也是同样地有着象征性的标记,但字面上不用音译。如琴(Lute),榆溪(Elm Brook,琴的父亲),露(Dew,琴的生母),荣珠(Honor Peal,琴的后妈),秋鹤(Autumn Crane,亲戚)等等。看到这些名字,双语读者会很容易地感到一丝讽刺的意味:名为“榆溪”的父亲,实际上是没落家庭里的一个暴君,既没有挺挺“榆树”( Elm)的高大,也没有潺潺“小溪”(Brook)的亲切(至少在中文里)。姨太太式的后妈也没有任何“光荣”(Honor)的资本。其他人名如“昌盛”(Prosperity)和“秋鹤”(Autumn Crane)也暗示着与字面相反的意思。张爱玲也努力使用中文里的双关语,如,仆人们经常描述琴是如何呼唤何干的:“您整天叫着‘何干’‘何干’,说不定哪天‘河’真的干了”。她解释道:“River was also Ho”(中文的“何”音同于“河”)。她也同样努力把中文谚语和俗语转化成符合习惯的英语韵文,如:The mouth of the green bamboo snake, The needle on the yellow bee’s heart, Neither of these is poisonous, The most poisonous is the woman’s heart. (青蛇竹耳口, 黄蜂尾后针。 两者皆不毒, 最毒妇人心。)(第150页)多数时候,这种转换是成功的。但是,有些谚语在英语里并不是惯用的,如“打破砂锅问(纹)到底(To break the pot to get at the bottom)”。这样的写法可能是必要的,也是值得期待的。但是如果反过来转换,中文母语的读者会感到被疏远,他们可能体会不到这种双关的意思,如chinoiserie(外国人把中国人视为有异域色彩的怪物)。从这点说,人们有理由责备张爱玲,如在她另外的英语散文中,经常采用外国人的姿态来对中国同胞的举止和习惯作出评论。这样,英语读者可能较为熟悉理解张爱玲描述的中文场景,但不可避免的是,这样的用词因为名字的英语修饰,却是单向度的。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张爱玲努力地在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环境里寻求对话和平衡,但成效有差别。当她用整段的文字进行描绘和叙述时,她只采用英文的体式。但在相对流畅的英文语义结构里,她的英文句子读起来却像中文,因为句子里充满了中文惯用语和中文式表达。从读者个体文化的立场看,这种写法有利有弊。但从文体的效果上看,是不能承受之重。因为过多的中文惯用语和谚语阻碍了流畅英文的写作。我想,这也许是被美国出版界拒绝的原因之一吧。从熟悉的张爱玲的中文创作出发,我们赞赏她把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小说技巧置换进这部英文小说的尝试,如抽离、冷观、愤世的口吻(在英语中有某些减弱),对场景和动作微妙而切实的描绘,通过随意的对话和看似不经意的陈述暗示相关的主题和主要情绪(如仆人们对雷峰塔的倒掉的评论,就是对盛府命运的明显的象征,。所有这些都要求作者对两种语言有超凡的掌控能力。学者和张迷们都承认张爱玲有着独特的中文天赋和无可比拟的中文风格,但是,她在英文中还能否达到这样的高度?她可以用英文模仿自己的中文风格吗?让我们看以下一段的描述:Lute was reading in the large dark room next door. She had no idea how long it would take to burn three joss sticks. Time felt strange when it was measured by increase. What year was this, what century? Sunlight floated shinning white on the outside of the windowpanes. Tram bells clattered but not loudly, car horns bleated, breathless ricksha coolies made little cries of warning that sound in the distance like “Hup-up-up” like soldiers drilling. A big sale was at the cloth shop across the street. The Depression was still on. The brass band hired by the store had just burst into Oh Susanna Don’t You Cry, a tune that all the bands seemed to know and played in parades and funeral procession…(在隔壁的大黑房间里读着书,琴不知道三注香燃尽会到什么时候。时间随着香灰落下,显得奇异:今生何生?今世何世?日光在窗玻璃上泛着白光,吊钟喀哒喀哒地低响,车笛呜呜咽咽地鸣叫,远处人力车夫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哧声像士兵在操练。街对过的服装店里在大甩卖。经济萧条在继续。商店雇佣的铜管乐队刚刚开始演奏《噢!苏姗娜》:一首所有乐队都好象通晓和会演奏的游行和葬礼的曲子???) (第173页)一段充满各种景象和声音的描写,可以唤起奇妙的感觉!但是,英语的运用也会偶尔感到生硬,读起来像是翻译,我们在较优秀的中文散文里能读到同样的景象和声音的描写。熟悉张爱玲小说和散文的读者也会轻易地判断出这段描写的出处,但这段描写反而不如她的名作《中国的日与夜》和散文集《流言》里的描写更能体现她刻画细微差别的深厚功力。选择用英文写作,张爱玲有着先天的不足,她只有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或者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去弥补这种不足。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她只有求助于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下面这一段小说开头的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繁复描写不同物事来突出富丽堂皇的盛府的沉闷和压抑:…It being summer the shutters were half drawn and the bamboo blinds lowered on the veranda. The dark front rooms were spread with dresses, perfumes, fabrics, photograph albums, boxes of old letters, sequins and beads in bottles and packets, slipper patterns, ostrich feather fans and sandalwood fans, rolled carpets, antiques that could be given as presents or sold in a pinch, little bamboo boxes stuffed with cotton, sometimes empty, sometimes with an unset jewel nestling in the cotton, old books in brocade casings, obsolete bankbooks, green tea in tall zinc cans…“正值夏天,窗帘半开,门廊里竹帘低垂。暗淡的前室里,到处都是衣服、香水、布料、影集和成箱的旧书信。瓶瓶罐罐里、大包小包里是各种饰片和饰珠,鞋样,鸵毛、檀香木的扇子,卷边的地毯,只能用作礼物或者干脆卖掉的古董,小竹箱里塞满棉花,有时还是空的。棉花里凌乱的珠宝,缎面盒子里的旧书,过期的银行存折,高高锌罐里的绿茶???”(第5页)把这么多琐碎的小物件描写出来,花费了许多的词汇,看起来却有些怪异。只有异常锐利的眼睛和超敏感的感觉力才能观察到这一切,这就是所谓的“女性细节”!但看到不断重复的“sometimes(有时)”,我却感到有些厌烦,正是这个词的用法,暴露出其中文的习惯。我想张爱玲也会意识到这些困难,所以她尽最大的努力去活灵活现地表现仆人们的谈话,特别是后妈说话的方式。通过运用成语、诗歌和谚语,她力图重现上海方言生动的韵律。但大声读出来,这些英文描写会得到同样的共鸣吗?我觉得大部分描写未必能达到。下面是一场女儿和后妈之间玄机重重而最终冲突的争吵:“Niang,” she said smiling. “You never told me you weren’t coming home last night.” “I telephoned,” Lute said taken back.“I told father.” “You didn’t even tell me when you went out. Am I nobody in your eyes?” (“娘”她微笑着叫着。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昨晚不回家?” “我打过电话了”,琴说着扭转身:“我告诉父亲了。” “怎么你走了也不给我说一声?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第236页)这4句英语对话很流畅,只是把《流言》里的两句对话稍作改变,原句是:“怎么你走了也不在我眼前说一声? 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很显然,英语书写还不具有中文口语的穿透力,也许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人会得到鲜明的印象:张爱玲并不精通英语。也或会这样认为:张爱玲为了保持小说里语调和声音的中国元素,不得不采用英语惯用语,这样很不令人舒服。这样,在可见的英语书写和不可见的中文元素之间,如何能做到“对位”?我想这恰恰是张爱玲在《雷峰塔》和其他英文作品中作出的尝试,而读者则必须感悟到这种含蓄的复调,才能品味出全部意义。这就对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确实就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懂英文的中文读者体会不到英语写作的韵味,不懂中文的英语读者注意不到暗含的中文的话外音(或者是话里音)。必须承认,张爱玲是中文作家中少有的双语写作者之一,但是,在我看来,她在这部小说中双语的尝试的结果却是优劣互见的。除了这些语言方面的问题外,这部小说依然保持了张爱玲在叙述方面、讲故事方面,或者是重复讲故事方面的特点。就像王德威指出的那样,张爱玲刚刚18岁时,就在上海的《新闻报?晚刊》上发表英语散文,第一次讲述被父亲囚锁的事件。在后来的中文作品里,她也几次起回忆这次童年的创伤,这次哥特式的惊悚也被她写进名作《半生缘》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也被直观地表现在传记电影《滚滚红尘》和电视连续剧《上海往事》里。有了这些,再用英文追忆是否还有价值?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正是《雷峰塔》,用了接近30页的篇幅最全面地描绘了这段往事(第236-261页),并且,从各方面看,小说都是一部精练的杰作,充满了苍白岁月可怕的细节和女孩子的奇想,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助于那个只有16岁的琴的超然抽离而敏锐锋利的眼睛。她以一种全知全能的洞彻来观察,琴被毒打囚锁的内心感受通过第三人的声音来表现,并借助于《私语》中描写的内容和中国通俗流行小说如晚清的《九尾龟》的技巧来加强。这样,年轻女主人公被专制父亲凌辱的可怕故事就营造出一种交杂着残酷悲剧和荒诞戏剧的气氛。同时,又因为是小说,比起自传要求的“事实”,又多了许多自由。如琴的弟弟山不像现实中张爱玲的弟弟,而是个更加可悲最后死去的人物,成为琴离家远走而脱离家庭的辛酸的对照。像在《小团圆》里那样,细节描写延伸到琴的内心灵魂,进而压抑性欲。如在第18章描写绪哥哥来看望琴,琴却梦到在自己的新婚之夜,新郎有着一张油腻腻的橘红色的脸,好象是绪哥哥,又好象不是:“她躲避着男人嘴里呼出的口臭和酒味,连踢带打???他必须占有她,否则枉为男人。这样一种理所当然的压倒一切的力量,没有人想受到其攻击,但每个人还希望得到。她不断地挣扎,挣扎过后,一切都成为过去。对她来说,这样的挣扎就是做爱,好象要持续到永远。男人的胳臂、腿、嘴和鼻子乱作一团,合在一起,就像一头动物嗅舔她的脸,那张大毛孔的橘红色的脸有一种滚烫的铁水的味道。然后,她的裤带被解开???”(第204页)当然,这是一个在传统大家庭里成长起来的16岁的少女的幻想。但是,这段酷似成年人的观察和评说,就带有很浓的嘲弄意味,这是典型的张爱玲的风格:生动有力,可以媲美《小团圆》中描写女主人公和她的未婚夫做爱的类似的段落。张爱玲很少这样带着自嘲的口吻正面描写做爱的场景,只是在她晚期的作品中,好象才松开禁欲的羁绊,出人意料地恣肆起来。但这正是这部小说几个令人真正惊奇的地方之一。 对于张爱玲最后的英文小说,我的评论不管有多么零碎和挑剔,但如果不是说仰慕的话,却至少反映出我深深的尊敬。诚然,这部作品不能和她的中文作品中的精华相提并论,但直到将来这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分出版,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相关第二部分还叫《易经》,它将带给我们另外的视角,以利于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张爱玲的人生和传奇。一个问题依然困绕:为什么张爱玲那么沉湎于过去、固执再三地描写同样的场景?这是一个无人能解开的谜。在她早期的作品中,她在内敛地怀旧的同时,对他人还有些须兴趣,特别是对她的上海同胞,她也经常把他们写进作品中。到了在洛杉矶公寓里隐居遁世的晚年,她本应该与世隔绝,本应该不再着迷于往昔岁月的回忆,但还要重写过去,意图和意义何在?难道是她要通过重写来更好地保存记忆、日久弥新?难道用英语这样一种另类的语言能提供更新的洞察视角?难道英语这种新形式仅仅是一个作家无处栖身、江郎才尽最后的救命稻草?很久以来,我一直思考这些问题。我必须承认,不管我怎样反复阅读《雷峰塔》,我都没有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也许张爱玲自传的第二部分《易经》能给我们更多的线索。
-
作者在作本专题的学术史回顾时发现,研究者很少对自己使用的“奢靡”概念、明清人的奢靡观念等基本问题予以讨论与界定,而且讨论中很少直面地进行观点商榷,这在大陆学界更为突出。这些均为我们今后应该注意的问题。该文学术史回顾的部分内容,曾在《中国史研究动态》刊发,这里补充了研究背景与部分台湾学术界研究成果,并对原有部分内容作了增删改动。
-
饶宗颐,字伯濂、选堂,号固庵,一九一七年生于广东潮州,从事学术研究、艺术创作以及教学工作至今逾七十余年,是享誉国内外的国学大师及书画大家。
-
科技
历史
2012/11/16
| 阅读: 2139
汉代有"月令明堂"之学,后绝传。今人关于《月令》的专门论文几乎不见于典册。本文在简单梳理《月令》文本形成过程的基础上,试图论证《月令》是中国古代天文学向占星学转折时期的作品,既展示了中国上古农耕生活的宇宙观,又具有强烈的阴阳五行和占星学色彩,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
历史
宗教
2009/03/20
| 阅读: 2139
S.2838《维摩诘经》是敦煌发现的一卷高昌王国写经。本文首先考释了题记中所说的“清信女”为高昌公主,“父王”为高昌王麹文泰,“太妃”为麹文泰之母张太妃,“王妃”为麹文泰之妻张氏。接着论述了麹氏王族、高昌张氏家族与敦煌张氏家族的关系。最后肯定此卷写经是高昌公主和丈夫至敦煌探亲和拜佛时施入敦煌某寺的。
-
明清之际词人群及其所谱写的词的中兴史,是不能运用朝代界线和政治分野的“尺度”来衡量和界分的。
-
〈贱民宣言〉看似以「弱小民族」作为立场,矛盾地既批判、又捍卫「民族」的「自决权」,其中的吊诡之处,是铲除了历史过程中的整个列宁的「民族自决」范畴与其历史意义,以及台湾反殖民运动当中的具体实践。应该说,〈贱民宣言〉既恨又爱、既撇嘴又想要的「民族自决」(以及与其共构的整套文明社会进步观的欺罔性)正是威尔逊原则在21世纪的具体实现。
-
新史學》「物質文化」專號,收錄有三篇論文、三篇研究討論以及一篇書評。如同許多歷史上或大或小的事件,這個專號的形成也有其結構因素與偶發因素。受限篇幅,我略去幾種可能的偶發因素,先談諸種結構因素中的一項選擇性親和:這次專號其實反映臺灣史學界標舉「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議題重要性的一股集體研究風氣。
-
略萨在纪念博尔赫斯时说,“我们这些用西班牙语从事写作的人们欠博尔赫斯的债是巨大的”。年轻时他却“极力要证明:一个按照博尔赫斯那样写作、说话和行事的知识分子,某种程度上应该对世界上种种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公道的社会现象负部分责任;他的小说和诗歌只是一些‘响亮但空洞的大话’”。
-
以往学界多利用《日本外交文书》所收录之二手资料。《日本外交文书》所收录之相关资料,出自于日本国立公文书馆及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所藏之原始档案。但两馆所藏之"踏查"、"回航报告"及"矿产资源"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外交文书"都没有收录。笔者利用"外交文书"没有收录的资料,对史实进行补充还原。
-
《共产党宣言》除了发明好记易懂的比喻之外,它还是政治雄辩术的经典杰作(而且不仅限于这个领域),或许应该和莎士比亚《凯撒大帝》中、安东尼对着凯撒尸首说的那一段话,以及西塞罗训斥喀提林的那段议论一起被人仔细研读才是。而且,又因为马克思本身的古典教养深厚,我们无法排除一种可能:他其实脑子里装的正是那些作品。 (Umberto Eco: On the Style of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中译和英译语言差别很大,待校。--人文与社会)
-
基于过去发生的国际案例分析,国外专利对国家的粮食安全、粮食主权、农民生计以及粮食价格等问题都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孟山都所持专利的转基因大豆在过去12年中几乎成功垄断了美国和阿根廷的大豆生产,种植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最终给环境、人类和粮食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
原文观点:在华耶稣会士对中国文化的研究,有客观依据,有长期观察,也有潜心研究。他们提出中国文化是“人文主义”,固然是从欧洲“文艺复兴”以后特定的思想背景出版,但这是 “人文主义”学术原则允许的必要的“跨文化诠释”,而不是主观任意的“想象”,更不是从“殖民主义”背景出发的“想象”。从这一点上来说,主导在华耶稣会思想的“意识形态”主要不是“殖民主义”、“欧洲中心主义”,而是“人文主义”。
-
若说古代中国有“社会”,那么,这个“社会”便可以说是从两种意义上由三个层次构成的。在第一种意义上,它由家、国、天下。家是士大夫掌握的国之本;国是诸侯掌握的天子之本;天下是天子掌握的天之本。三个层次构成了一个既松散的又合一的“天下”。在第二种意义上,它由乡民、士绅、皇权(及其代表的社会-政府一体性)组合而成,形成今天意义上的所谓“国家与社会关系”。
-
我认为强世功所提出的"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值得认真研究。文本将对上述文章进行评论与探讨。
-
经济
宗教
2012/09/16
| 阅读: 2133
麦地那和库法等地的早期教法学家受 《圣训》派的影响,对利息作了更为宽泛的界定,泛指一切不劳而获和投机取巧之所得,禁令的范围亦从放债获利扩大到一般民商交易,成为商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
“埃及不是突尼斯”,在Zine Abedine本·阿里逃离突尼斯去沙特阿拉伯后,权威人士在电视节目上反复说。
-
本书自二00三年一月第一次出版后,即引起了国内外广大读者的兴趣及出版界的关注,购书者甚为踊跃,两岸三地的诸多学者及专家们就此书提供了精彩的书评。两年多内,本书在书市销售一空,陆续有很多读者询问何时会再版。本人因此于二00七年八月与三联书店接洽再版事宜,蒙三联书店欣然允诺,令本书得以顺利再版。再版书中,大部分的人名与地名经过重新核对,尽量改用现今的标准汉语翻译,同时对书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本书的笔述者张健飞与杨念群二位先生为此付出辛勤劳动,三联书店编辑郑勇先生为本书的出版及再版鼎力支持,始终如一,对此我一并致谢。出乎我的预料,远在欧美的读者亦对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少读者相继打电话来要求访问我,我一一谢绝了。其中有一位英国读者两次飞来洛杉矶登门拜访,其诚意令我无法拒绝。二00六年八月他初次登门拜访,告诉我他本人爱好西藏的宗教及文化,曾是黎吉生(H. E. Richardson)的学生。这使我回想起一九四八年我从西藏回南京参加中国边疆教育会议时,曾到当时英国驻拉萨商务处申请路经印度过境哲孟雄的签证,黎吉生即是当时英国商务处首席代表。他在西藏居住多年,能讲一口流利的藏语,是当时英国驻西藏政界的名人。他听说西藏拉萨小学办得很出色,希望和我这位校长见上一面。为此他专门设宴邀请我及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全体官员参加。我们见了面,从此相识。他于1947年印度独立后退休。时至一九五九年我来到美国,他正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以后回到英国继续教学工作。交谈中,这位英国读者小心翼翼地询问我:当年英国势力企图入侵西藏,你恨不恨?我说当时我们都是热血青年,有志振兴边疆建设,故看到英国人有侵藏之心当然十分气愤。第二次来洛杉矶时,这位英国读者随身带来了很多他收集的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旧西藏照片给我看。我们谈到了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坐床大典,那是在一九四0年的二月七日和八日两天。西藏地方政府将中央政府特派主持坐床仪式的吴忠信委员长排在第一日参加,也就是大典的正日,而把英国驻锡金省长古德(sir Basil J. Gould)排在了第二日。事后这位英国代表在向英国政府的报告"Report on the discovery,recogni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the 14th Dalai Lama"中,流露出被西藏地方政府冷落安排之忿忿不平之鸣。更有趣的是这位英国读者还去访问了当年拉萨的英国商务处办的小学校长,这位校长依然健在,住在匹兹堡。当他们翻着泛黄的照片,回忆那段尘封的历史时,这位耄耋老人竟未能忘记当年他的竞争对手,他回忆说我当时"很年轻","学校办得很好",并委托这位读者在见到我时问上一句:恨不恨他?我听了抿嘴微笑。其实振兴边疆教育是我们办学的目的,而使英国人所办的学校关门,倒也并非我的本意!回顾历史兴衰,我对他强调:西藏永远是中国的一部分,从唐代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联姻始,汉藏关系从未中断,盛清时代并设有驻藏大臣。尽管以后因满清衰落、中国革命,汉藏关系曾一度中断,但自黄慕松代表国民政府至祭十三世达赖喇嘛后便设立了中央驻藏办事处,恢复中央政府在西藏的主权地位。如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进入了新时代。英国读者听了我的这番话,频频地点头表示同意。今当本书再版之际,略书旧事,作为本书再版序。 后记震惊世界的驱汉事件发生以后,我们这批国民政府的官员,包括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交通部直属拉萨电台、教育部直属拉萨小学各机构一百多人被迫撤出了西藏。当时经印度撤出的这支队伍本来可以走岗拖,借道锡金,从那里乘吉普车沿着平坦的大道直达印度的噶伦堡。但印度的商务代表以岗拖没有足够的住宿条件为理由,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因此,我们这一批男女老少只能骑马翻越喜马拉雅山,经过几天艰苦的行程才抵达噶伦堡。在噶伦堡,我们受到了当地华侨团体的盛大欢迎,并为我们安排了舒适的住处。不久我们来到加尔各答,由当时中国驻印度大使罗家伦设法将我们从印度送回中国。蒋介石此时已经撤退到了台湾,国民党政府名义上迁到了广州,由阎锡山主持内阁。这时逃亡到印度的国民党官员越来越多,由于在新疆的国军将领陶峙岳率部向解放军投诚,许多忠诚于国民党的官兵由南疆逃亡到了印度,他们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历尽种种艰难,有的为了保存住性命,甚至在荒山野岭将亲生儿女丢弃,其境遇比我们这些从西藏撤出的人更为悲惨。文摘童年记趣我于一九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生于南京,在家中排行第三,上有两位兄长,下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的父亲是个商人,在南京和宝应县城经商,母亲在家中操持家务。我的全家祖辈虔信佛教,父母亲常年拜佛,叔父也是出家人,在扬州平山堂大明寺担任方丈。小的时候母亲带了我去看望外祖父,外祖父见我聪明伶俐,十分喜爱,于是将我带在他的身边,就这样我跟随外祖父度过了自己的大部分童年。外祖父的家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只相隔几条街。外祖父姓沈,在宝应县城开了一间衣店,买卖旧衣服。那时这是一门不错的生意,大部分的衣服来源于县里的当铺,当铺给顾客三个月的时间赎回所当的衣物,如果三个月过后顾客不来赎取,当铺还可以再延期三个月,到了六个月时还没有人来赎,当铺就可把衣服自行处理,卖给衣店,衣店把这些衣服转手零卖。因此每当宝应县城当铺中的衣服到期没有人赎回时,当铺就将这些衣服交给外祖父的衣店。这些衣服有不少是质地上等的货色,因为不好的和不值钱的衣服当铺是不会随便接受的。在我的记忆中,外祖父是个十分守旧的人,他思想非常保守,而且为人很固执。外祖母则为人和蔼,勤劳贤惠,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妇女。外祖父有两个儿子。长子,也就是我大舅,从小在家受尽了外祖父严厉的家教,终于有一天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离家出走逃到了上海,从此不再回家。次子,即我的小舅舅,不是我外祖母所生养,而是外祖父早年在外面有外遇时的结果。他长得很英俊,但喜欢成日在外面游荡,或许是受不了外祖父的管教。大舅出走后,外祖父为了防止小儿子步老大的后尘,将一条铁链子拴在他的脚上,只让他在屋子里活动,不准出屋半步。我那时只有四至五岁,不明白为什么小舅舅脚上要戴锁链。去问母亲,母亲告诉我小舅舅因为不听话到处跑,所以外公要把他锁起来。那时候还是军阀割据的旧时代,父母可以随便管教子女,没有任何法律的限制。到了小舅舅该结婚的年龄,外祖父为他迎娶了一位苏州姑娘。新娘子容貌漂亮,也十分贤惠。但尽管成了家,小舅舅却依然被外祖父强制锁在家里,没有活动的自由,只能与妻子相伴,终日生活在自己的小房间内。眼看着小舅舅被关在家中无所事事,外祖父便要他练习裁缝手艺,白天给人家缝制衣服,到了晚上就和妻子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这位小舅母为小舅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产后没有多久,她便一病不起,离开了人间,就死在和小舅舅朝夕相处的房间里。那时我年纪还很小,记得小舅母去世的时候,我坐在小板凳上,好奇地向小舅舅住的屋里张望,只见小舅母很安详地躺在床上,邻居们来来往往,为她换上寿衣,准备装入棺材。发丧时小舅母的娘家没有任何人来,大概她是个穷困家庭的女子。小舅母去世以后,外祖父心里明白他再也拴不住小儿子的心了,于是主动去掉了小舅舅脚上的锁链。获得了自由,小舅舅如出笼之鸟,远走高飞,从此就杳无音信,留下了自己幼小的女儿与外祖父相依为命。当时我的外祖母已经去世,接二连三的打击使外祖父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尽管外祖父对自己的儿子十分严厉,但对我这个外孙却非常宠爱。他教我认方块字,读百家姓,是我的第一个启蒙老师。我的记性好,有时外祖父不记得把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了,就来问我,我准能帮他找出来。自从外祖母去世,小舅舅出走以后,外祖父便不再做买卖,靠放债收利钱生活。附近做买卖、开饭店的人都喜欢向他借钱,于是外祖父每个礼拜就要出去转一圈到各家收债。靠着利钱的收入,我和外祖父生活过得相当不错。记得不少饭店欠外祖父的钱到期不还,外祖父收不到钱,于是就干脆带了我去这些饭店吃饭,爷孙俩吃完了也不用付钱,抹一抹嘴就走,饭钱从饭店欠的债里扣除。到了我八岁的那年,外祖父去世了,临终前他一把火烧掉了手上所有的债据,从此与乡亲们两不相欠。我童年的时候,中国正处在军阀割据的混乱时期。我的家乡是军阀孙传芳的势力范围。大约在我六岁那年,北伐军打到了江苏,与孙传芳的军队在运河一带激战。这一仗打下来,孙传芳大败,记得那时国民革命军使用的武器非常落后,不少士兵手里拿的是长矛或钩镰枪,全凭湖南人强悍勇猛的士气冲锋陷阵,打败了强敌。孙传芳曾经就读于日本士官学校,懂得军事,占据了江南富庶之地,号称五省总司令,势力强大。当时他的一部分军队驻扎在宝应县,我和外祖父出门时常看到军队在操练。不久,孙传芳联合了山东军阀张宗昌的力量反攻国民军,一直从徐州打到瓜州。这时南京的指挥官是白崇禧,指挥国民军在南京与镇江之间的龙潭再次大败孙传芳的军队。这一次孙传芳的部队被打得溃不成军,潮水般地日夜兼程向北方落荒而逃,路过宝应时,我看到团长坐在轿子上被人抬着,士兵则是一路抢劫而来,可以说是遇店便抢。这天我父亲正好出门办事,劈面遇到一伙刚抢完布店的败兵,正在把抢来的布匹装在一辆黄包车上准备拖走,见到我父亲,不由分说便当场抓了壮丁,强迫他拉着载满布匹的黄包车随军撤退。父亲脑子机敏,没走多远就推说肚子痛要上厕所,乘机钻入一条小巷溜回家中,逃脱了与家人离散的命运。后来我听说有的乡亲被抓壮丁后,被迫拉着抢劫的钱财从上海随军一直到了山东。孙传芳经过这一次失败,再也无力东山再起,以后隐居在天津居士林学佛,最后被一位女子暗杀。
-
海德格尔所展示的解读方式,具体体现在《形而上学导论》中对索福克勒索《安提戈涅》第一肃立歌长达十六页的解释。通过贴近文本的阅读,本文尝试搞清楚海德格尔提倡的“此在”解释学的基本方式和意图。
-
历史
书评
2011/07/12
| 阅读: 2130
《作为方法的中国》(东京大学出版会,1989年)属于后者的类型,这是沟口著述中论战性最强的一本书,相对来说好读一些。虽然他本人日后并不太重视这本著作,但恰恰是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也改变了很多人。我听一位年轻的日本学人说,他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改变了原来的研究方向,决定转而到中国来追寻中国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