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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从1927年建立南京政权到1949年败退大陆,颁布了一系列土地政策和法规,并在部分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但并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对此,美国学者倾向责备国民党没有诚意推行和支持实质性的乡村改革。台湾官方则将土地改革不成功的原因归结为日本侵略的干扰。如果看看同一时期,同一历史背景下,共产党在其控制的区域成功地实行的土地改革,上述观点显然有推搪塞责之嫌。还有部分学者得出改良主义行不通的结论。相对于共产党以激进的方式取得成功的作法,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再看一看国民党退避台湾后,实行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限田及征收私有土地给现耕农承领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改革,手段并非激进却取得了成功,似乎说服力也不强。而多数学者认为南京政府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未实行彻底的土地改革,倒是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但笔者认为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南京政府在土地问题上的不成功,更缺少的是认真执行土地改革政策的基层政权力量。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即开始着手制定各项土地法规,准备进行土地改革。仅1927-1937年10年中南京政府颁布的“地政法规及各省地政单行章则不下240种”(注:朱子爽:《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国民图书出版社1943年版。)。其中较重要的有1930年6月公布的《土地法》等。应该说国民党颁布的有关土地问题的法令法规大体体现了孙中山“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思想原则,只要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中国的土地问题未必不能得到解决。然而直到1949年国民党败退大陆,“平均地权”主张非但没能实现,土地问题反而比任何时期都严重。 对于土地改革未能收效的原因,蒋介石1952年4月在台湾阳明山庄做关于《土地国有要义》的讲演中是这样认为的:“所可惜的是我们有完善的主义、政策、计划和方案,却缺乏具体精密的方法,和笃实践履的行动。……过去我们的失败,就失败在虽有计划,而没有行动,虽有行动,而缺少方法,即使有了行动,而又是与现实不合的。……没有方法,亦就不能获致效果”(注: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三民主义历史文献选编》,第435页,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7年印行。)。而曾参与国民党土地改革的肖铮的看法则更接近本质。他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决心不够,只要我们有推行土地政策的决心,法不完全,可以修正,人力不够,可以培育罗致,经费不足,可以筹拨。所以,这些问题都不足以影响土地政策的推行。唯有决心不够,确实可以影响一切”(注:《地政通讯》第23期。)。其他类似的看法也认为:“自国都之所在南京而至各大省会特别市,对平均地权之实行,始终犹豫无决心”,以致“各省市严格执行者,殊不多见。”(注:郭汉民:《管教养卫与平均地权》,《中国土地政策》第38页。)至于为什么决心不够,肖铮认为,国民党执政后,“居于高级领导阶层的部分同志失去革命精神”,他们“在首都及其他大城市,已买进大批土地建筑大厦,甚至经营房地产生意,因之更牵涉到本身利害关系。”(注:肖铮:《土地改革五十年》,第72页,台湾中国地政研究所1980年版。) 其实,土地改革不仅仅牵涉到国民党内高级领导人的利益,还牵涉到从中央到基层很多人特别是把持乡村政权的地主豪绅的利益,因而受到他们激烈抵制。早在30年代进步的经济学家就指出:“租佃制度是否能够彻底改革,主要关键到还不在改革办法是否周密,而在乡村政权究竟在谁的手里,如果地主豪绅掌握乡村政权,那末任何周密办法都是无法推行。”(注:益圃:《中国地政学会怎样改革租佃制度》,薛暮桥、冯和法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上),第342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中国是个半封建的社会,政治机构愈到下层,便愈带着浓厚的封建色彩。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农村中豪绅地主阶级政治势力得到恢复与加强。旧式的乡董、图董等土劣,摇身一变,当上了“新式”的区长、乡长、镇长。乡村政权几乎被顽固的封建势力所操纵。“农村行政,为地主的广大势力所渗透,税收、警务、司法、教育,统统建立在地主权力之上”(注:《陈翰笙文集》第61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在北方,“一般来说,无论是新式或旧式区长,常为当地大小地主所包办。”农村复兴委员会1933年对陕西、河南两省66人区长的调查表明,拥有百亩以上土地的地主占70%左右。在南方,家村基层政权也多为中小地主直接掌握。同据农村复兴委员会调查,江苏无锡6个区的乡镇长中,地主占89.9%,富农占6.7%,中农占3.1%(注:李珩:《中国农村政治结构的研究》,《中国农村》第1卷第10期,1935年7月。)。另据陈翰笙等人1930年对无锡104个村长的调查,地主占91.3%,富农占7.7%,商人占1%(注:《陈翰笙文集》第62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同年,江苏省民政厅对该省374个占有千亩以上土地的大地主主要职业的统计表明,各级军政官吏占44.39%,高利贷者占34.49%,商人占17.91%,经营实业者占3.21%(注:肖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46155页,台北成文出版社、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66年联合出版。),正是由于这些兼任军政官吏、高利贷者、商人等新式豪绅地主盘距在乡村政权中,国民政府在日趋严重的农村土地问题上所择取的许多改革措施不是收效甚微,便是归于失败。“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改良政策,往往传到省政府时打了一个折扣,传到县政府时再打一个折扣,落到区乡长的手里的时候,便已所余无几。譬如‘减轻田赋,废除苛杂’,中央虽然三令五申,但到县政府和区乡长的手里的时候,就会把一部分田赋变成税捐,把一部分的税捐变为摊派,换汤不换药地敷衍过去。”(注?益圃:《新土地政策的实施问题》,《中国农村》第3卷第7期,1937年7月。)又如“二五减租”,在江苏,经办减租的各县县长“为结好于彼等起见,故决不愿厉行此项法令,是以毫无成绩可言”(注:马寅初:《中国经济改造》(下),第678页,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在湖北,1927年9月30日省政府发布的文件说:省政府关于减租的文告“业布已经月余,其切实执行者固多,而借故迁延,意存观望者,亦复所在多有,甚至将所颁布布告,匿不张贴,藐视法令,违反党纲,显系土豪劣绅,把持操纵,流氓地痞,顽抗阻挠”(注:《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第609-610页。)。浙江最早实行“二五减租”,但开始后不久,就受到了地主势力的破坏和阻挠。他们或诬指减租农民为共产党报警逮捕,或借口收回自种以撤佃相威胁,或贿使地痞流氓及暴徒以武力抗拒减租。天台、遂安、武义等县都发生了县党部指导员因推进减租而被殴打或杀害事件。地主们纠集在一起联名向省政府及南京政府要求废止减租,收回成命的函电,更是屡见不鲜。1928年,省政府为修杭江铁路,准备预征田赋,有势力的地主即乘机向省政府主席张静江游说:如不取消“二五减租”,“明年(1929年)起将不缴田赋”(注:肖铮:《中华地政史》,第273页。)。在地主阶级的压力下,张乃于1929年4月,在省政府会议上提出:“‘二五减租’办法自实行以来,纠纷迭起,佃业双方均受其害,洵属有弊无利,拟民国十八年份起取消‘二五减租’。”(注:肖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3980页,台北成文出版社、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66年联合出版。)省政府遂通过了自本年起暂行取消减租的决议。后虽由中央派员协调,“二五减租”名义上仍旧存在,但已“名存实亡”。地主勾结警吏,压迫佃农,无端撤佃、追租、补租等事件频繁发生。许多县政府和区乡长阳奉阴违,甚至“伪造省府训令”,宣称“实行二五减租即以共匪论罪”(注:益圃:《新土地政策的实施问题》。)。这说明地方政府尤其是乡村组织中充满着豪绅封建势力,很难指望它来忠实执行反封建的改良政策。再如土地整理,首先要求册籍明了,但直至抗战爆发,国民政府在各省的清丈土地、编造图册的工作也未完成。而经办土地陈报的乡镇长大都是当地的地主豪绅。大小地主们利用册籍的混乱和在乡村中的特权,将田亩以少报多,以熟报荒,逃避或减少负担。地籍不明,册书散乱对他们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弊。政府当局明知他们作恶多端,但大多数领导人与乡村中土地占有者“利?一致,思想感情相通”(注:(美)杨格著,陈泽宪等译:《1927年至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33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5月版。),又因税源所系,常与他们互相利用,互相掩饰。在江苏,地主豪绅贿赂地政官员隐瞒田产之案屡有发生。有的县居然出现查报后的田亩较查前反为短少的情况(注:肖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4392页。)。由这些人来担任整理土地的责任,是不可能指望有所成就的。江苏的土地陈报“虽有四年之久而开办区域与登记,成绩实无甚大进步”(注:《地政月刊》第1卷第2期。)。浙江推行土地陈报工作一年余,动员专职人员12万余,农民负担每亩0.12元陈报费,耗资30余万元,最后仅完成全省耕地面积的17%(注:石西民:《我国田赋的积弊与整理》,薛暮桥、冯和法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上),第386页。)。直到1948年,肖铮终于认识到:“我们20年来的政治基础是建筑在地主身上的”(注:《土地改革》第1卷第1期,1948年4月。)。 正因为豪绅地主势力充当着南京政权对乡村统治的基础,南京政府只能是旧有土地制度的维护者。它不可能打倒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地主阶级。它所制定的政策法规也以不违背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为宗旨。这一点《土地法》中已明白无误地表达出来。该法虽规定“中华民国领域内之土地,属于中华民国国民全体”,但同时又规定“其经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者,为私有土地”(注:《东方杂志》第27卷第13号,1930年7月。)。蒋介石说得更明白:“如果我们从地主手里拿走土地,赶走共产党岂不多此一举?”(注: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345-346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蒋介石还一再向地主表明土地改革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1941年6月,蒋介石在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上安慰地主说:“我们民生主义的土地政策,不是和共产党一样,要来没收土地,也不是现在就要地主的地盘,尽归公家所有;而只是由地主自行报价,政府只依照法规定税率,照价纳税而已,……而土地仍归原主所有,至土地定价以后将来的收益,才归于社会国家所公有。如此就是对于地主固有的权利与现在已得的利益,并无丝毫损失,而且藉此可以获得永久的保障”(注:张其昀:《先总统蒋公全集》第2册,第1522-1523页,台湾中华文化大学1984年版。)。 国民党一方面竭力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另一方面不能也不敢公开放弃“平地地权”、“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再者,大革命失败后,由于长期军阀混战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世界经济危机的袭击,中国农村经济走上急速破产的道路,1932年以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直接影响到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不仅如此,农村中有田无粮、无田有粮、田多粮少、田少粮多这种税负畸形状况加剧,农村问题的核心——土地所有与土地使用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国统区农民自发斗争不断发生,共产党领导的苏区土地革命也日益发展和状大。这一切对国民党的统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土地问题已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成为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国民党不得不对农村土地问题采取一定改革措施。可见国民党在土地问题上具有明显的矛盾性和被动性。这种矛盾性和被动性体现在国民政府对所制颁的土地法令条例往往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采取延宕办法“推”、“拖”了之。例如,《土地法》1930年6月就已公布,但国民政府并不打算很快实施。该法第5条规定:“本法之施行法另定之”。第6条规定:“本法各编之施行日期及区域,分别以命令定之”(注:《东方杂志》第27卷第13号,1930年7月1日。)。1935年5月国民政府才公布《土地法施行法》,此时距《土地法》颁布已有5年之久,且第2条规定:“本法之施行日期及区域与土地法同”(注: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581辑,第52期,第32页。)。直到1936年2月,国民政府才公布《各省市地政施行程序大纲》,明令《土地法》、《土地法施行法》与此法于1936年3月1日同时施行(注:吴文晖:《中国土地问题及其对策》,第276页,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由于《土地法》本身存在许多弊病和漏洞需要修改,1937年5月,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了《修正土地法原则》。修正的《土地法》草案亦经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起草完稿。但不久抗日战争爆发,该方案一搁又是数年,迟迟不予公布,更不用说实行了。再如,1941年12月15日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通过了《土地政策战时实施纲要》,行政院为此还设立了地政署以贯彻实行。但政府对此采取拖延战术,逐渐使问题由延缓而趋于冷漠。加上财政当局消极反对。“故卒使此案仍为本党之又一‘决而不行’之案例”(注:肖铮:《土地改革五十年》,第221页。)。1948年,肖铮等人向立法院提出了一个体现“耕者有其田”精神的《农地改革法案》,但讨论了半年之久也没通过,最后与其他二个提案“?付审查”,不了了之。类似上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之事例不胜枚举。中国食货会的曾资生曾指出:“中国土地问题迄今不能获得合理解决,原因固多,但尤可注意的是政府的本质问题。……因之,一个进步的革命政策拿出来,转了两个弯便没有了”(注:《中央周刊》第10卷第13期,1948年3月。)。 国民党在土地问题上的不成功,不仅对当时国民政府经济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更导致了这个政权以后被倾覆的后果。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农村根据地,并在各革命根据地开展了以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内容的土地革命运动。国民党则抛弃了大革命时期“打倒土豪劣绅”的口号,转而依靠地主劣绅建立保甲制度,控制乡村政权,稳定乡村局势,因此,不得不向阻碍、抗拒土地改革的地主豪绅让步。抗战时期,国民党虽在湖北等地继续实行减租减息,但“在战时,政府要征粮,要筹财税,不免仍多依赖地主合作,故各县政府士绅均不能真正赞助二五减租的推行”(注:肖铮:《土地改革五十年》,第231页。)。抗战胜利后,由于国民党忙于“劫收”和准备内战,更无心搞什么土地改革了。国民党一而再、再而三地失去了解决土地问题的良机,以致土地问题积重难返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肖铮后来回忆道:“自从民国廿一年起,我们发动的各种土地改革步骤,统多遭到了反对者以‘应慎重’、‘再研究’等延宕战略,使土地改革的一切政策都遭到了搁置;以致有大陆整个沦亡的后果”(注:肖铮:《土地改革五十年》,第73页。)。而共产党则根据不同时期政治形势的变化,适时地提出相应的土地改革政策并彻底贯彻,以致有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国共“两党的争论,就其社会性质来说,实质上是在农村关系的问题上。”(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78页。)因此,对农村土地问题采取什么亩圆撸唤鼍哂芯靡庖澹凶胖匾恼我庖搴蜕缁嵋庖濉?936年毛泽东在延安回答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有关革命、农民和土地问题的提问时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注:《斯诺眼中的中国》,第47页,中国学术出版社1982年版。)。精辟地概括出土地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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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年出现了 1949 年以来从未有过的高通货膨胀率 , 引起社会上一片恐慌。那时 , 戈尔巴乔夫已在苏联启动了以"公开性"、"多元化"为特征的政治改革 , 成为西方人心目中的"时代英雄"。相形之下 , 不仅没有人谈"中国模式", 人们听到更多的是国内外观察家的预测 : 中国的政治体制即将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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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尔格-尾崎秀实事件在今天已经成了人们耳熟能详的故事,但这个“故事”的叙述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清理。在1940年代,“帝国日本”的国家权力缘何将之讲述为“国际间谍案”?在二战以后,伴随着冷战格局的形成,美国占领军情报部主持编撰的“威洛比报告”又缘何将之讲述为“苏联间谍案”?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考证和分析,指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通过主导档案的作成、密存和有限度公布,完成含有政治意图的事件叙述的。二者之间其实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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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之所以需要被重新認識,事實上與另一個問題密切相關,那就是重新認識西方。換言之,重新認識中國與重新認識西方,事實上不是對立的,而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不同面向,二者互為前提。因為正是由於我們對西方知識的認識發生了問題,所以要重新認識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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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政治
2010/12/26
| 阅读: 3637
学术和文教体制从属于主权国家,受主权国家利益支配--如果一个中国人在国外(比 如美国或日本)接受大学教育和学术训练并进而获得教职,接下来的生涯就得为所在国的文 教体制效力。倘若所在国的国家理由与中国的国家理由并不一致,这类华侨学人的学术位置 就面临某种尴尬,这种情形尤其见于社会科学领域--最突出的莫过于政治学的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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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思想
2010/02/05
| 阅读: 3623
读《剑桥战争史》——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和“成功秘密”李零 古人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但近五百年来,天下所行者却不过是“以力服人”的“霸道”。我记得,好像是上一世纪初,有哪位欧洲哲人说过,我们还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代。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因为近半个世纪,在“恐怖的和平”下(真正的恐怖还是来自大国),已经好久没有世界大战了,这是太大的意外。现在,当“新帝国主义”论借全球化的西风重新崛起时,我们不应忘记,这五百年来,世界一直都是笼罩在西方军事传统的影响之下,战争仍威胁着整个人类。 一、没人把《孙子兵法》当回事 记得很多年前,在一次书刊发行会上,有位我很尊敬的著名学者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好,就是好,它不但能救中国,还能救全世界。为了证明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他老人家举例说,比如西方人,他们就不懂什么叫“兵不厌诈”,海湾战争就是靠《孙子兵法》才打了胜仗。这样的说法,咱们这边有,台湾那边也有(我在台湾的书店里见过这类书),而且有人说了,这可是人家美国报纸讲的。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不信。这就像过去大家说的拿破仑读《孙子兵法》,悔不当初(此说是30年代出自李浴日口,类似故事还有威廉二世读《孙子》),我很怀疑,它是咱们中国人捕风捉影、自欺欺人的把戏。我相信的倒是,人家读《孙子兵法》,顶多就是看着玩。在汉学译本中,《孙子》地位高,仅次于《老子》、《易经》,当然很重要,但人家有人家的传统,轮到动粗,他们玩的是另一套。比如,我想向读者推荐一本书:《剑桥战争史》(Geoffrey Parker, Cambridge Illustrated History of Warfa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中文译本:〔美〕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傅锦川、李军、李安琴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它就是讲西方靠什么打仗。整个一卷书,从头到尾讲下来,不但不谈《孙子兵法》(只在第9页夸了一句,说孙子早就预言了后来由克劳塞维茨和约米尼提出的主张),就连中国都没有几句话。我记得,许倬云先生说过,他出国之前以为,世界之大,只有中国;出国之后才知道,世界之大,没有中国。这种“没有中国”的感觉,对我们来说,简直不可想象,但在各种“剑桥史”中(除去专讲中国史的书),却比比皆是。这是很好的教育。 最近,插图本的历史书可谓大行于世,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好几本。读这类书,大家都说,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我想提醒读者,这些“剑桥史”,它们的共同点是很能反映西方观点,特别是英语世界的看法。它们是很有势力的看法,但也是很有偏见的看法。虽然我并不同意,而且是坚决不同意,西方学术就是国际学术,特别是拿西方汉学当国际学术。我认为,研究中国,只能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中国学者的研究,加西方汉学的研究,加“亚汉学”的沟通介绍,勉强可叫“国际学术”。但我的很多西方同行,他们还是天经地义地认为,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普遍原则,那就是西方的原则。而且,在这个所谓“普遍原则”下,对这个“原则”是必要补充,他们还有纯属个人,千姿百态,只有白马黑马没有马的自由意见,真可谓“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比如前不久,山东画报出版社寄我一本他们出版的《剑桥插图考古史》(郭小林、王晓泰译,2000年),它说,“本书在根据‘西方的经验’说明这门学科的时候,有过分的西方中心论之嫌。我们并不想对此加以辩解,因为考古学并不是由非西方人创立的”(前言005页)。虽然,因为考古发现的遍地开花,它对世界各地都得说上几句。但它是说话人的历史,不是被说内容的历史;是考古学的历史而不是考古发现的历史。从记录主体活动的角度看,它理所当然要把这部历史看作西方的历史,或者主要是西方的历史。他们对世界上的国家,向分三六九等,着墨多少,尺度宽严,都有固定想法。讲苏联,绝少不了恶评;讲亚洲,日本肯定在中国之上。它就是这种“普遍原则”的体现。只有明白这一点,你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引为自豪的考古发现,到他们笔下却几乎等于零。在这本书里,关于中国考古,它唯一提到的是,中国还有个西安,西安还有个秦俑坑(302-303页),即西方旅游者来中国的必到之处。另外,在年表中,它还提到1921年发现北京猿人,1953年发现半坡遗址。几句话而已。 和《剑桥考古学史》相比,《剑桥战争史》对“普遍原则”讲得更突出,线条也更为明快。本来这些历史,它们统统都是世界史,然而它们都只标“剑桥”,不标“世界”,作者讲得很清楚。世界史总得讲世界吧,但作者觉得,要讲战争,那我们是胜利者,这个历史当然是我们的历史。他们讲起话来真是坦诚相见,什么酸文假醋都没有,干脆就是拿西方战争史当世界战争史,一点都不脸红。所以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对了解西方战争史有用,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现在之所谓“国际学术”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像拿北京话当普通话,它可不是各地方言的拼凑,也不是投票选举的结果,皇帝在哪儿,哪儿就是普通话。 现在讲中国的军事传统,我们当然可以关起门来讲,说我们有《孙子兵法》,老子天下第一。但我的看法有点不同。我相信,真正的西方文化,他们内心的想法,其实是根本就没把中国当回事。就是讲客气话,肯定也是点缀(在很多场合下,还是保护)。而且,我完全同意,他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也确实很有理由。因为他们在各方面都比我们先进,也比我们眼界宽广,更了解天下大势。要讲世界,他们比我们有发言权。 知人知面不知心,知心最难。学习西方文化,首先,我们得了解其心理特点,不是个人心理,而是文化心理。研究心理,军事是个入手处。作者说,“西方的历史,无论是本国的还是海外的,都是以强硬的、野心勃勃的大国们为争夺控制权而展开的竞争为中心,在竞争中,残忍者、革新者和果断者取代了自满者、模仿者和优柔寡断者”(590页),他们的特点是居高临下、恃强凌弱、吃硬不吃软,不相信眼泪和感化(战时的日本人也是如此):如果你没有足以与之抗衡的“高”与“强”,即“彼可取而代之”的一整套制度和观念(我们确实没有),他们当然会问:我们的东西为什么不是最好的?而且你有什么理由加以拒绝?这就像在没有新鲜空气和干净水源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拒绝呼吸和饮水。他们的道理确实是“硬道理”。 在近百年的文化争论中,我们不是自大就是气短,原因就在,我们不懂他们的“硬道理”有多“硬”;既不知己,也不知彼,还老想和人家较劲;刚学一两招,就想把对方放倒,不知道人家这500年的功夫是怎么来的。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 就是将华夏传统的所有小巧的玩意儿全都放掉,倒去屈尊学学枪击我们的洋鬼子(鲁迅《忽然想到》(十至十一),收入《华盖集》)。 二、站在“八国联军”一面,还是站在“义和团”一面? 此书作者共七人,两位是英国人(包括在英国受教育然后到美国教书的主编),五位是美国人(其中一位还当过空军,有上校军衔)。我向一位西方学者介绍此书,他的第一反应是,“这是本19世纪的书吧”?我说不是,这是1995年海湾战争后出的书。但我觉得,他的反应并没有错。因为当我们跨入21世纪,世界确实是倒退,已经退回了19世纪。很多政治家的言论已经把它讲得很清楚,就像科幻影片的说法,是back to the future(返回将来)。 记得2000年,有不少人约我写稿,庆千年之禧,作世纪展望。我说,庆祝什么,展望什么,你看看1900年,就知道2000年了。因为在这个世纪之交,我们仿佛又回到了100年前。前不久,打开电视,香港城市大学的校长张信刚先生,他出现在屏幕上。在世纪大讲堂,他说,现在的世界,还是由“八国联军”主宰,除奥匈帝国不在,换了加拿大。这句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因为我们的文化界,“自由派”也好,“新左派”也好,他们面红耳赤吵什么,问题还是,你是站在八国联军一面,还是站在义和团一面,好像别无选择: “美国欺人太甚,你跟它硬也不行,软也不是,反正说什么,他也要打你,跟丫拼了”。 “世界这么乱,没人管怎么行,咱们得谢谢美国”, “你不支持美国,就是支持独裁领袖、流氓国家、恐怖分子,就是和全人类作对,和自由民主作对” …… 这些都是世纪性的争论。 其实,在过去一百年里,我们的地位是什么,早就有先定之数:列强世界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既没有机会先抢,也没有力量后抢,只能自己抢自己,苦苦挣扎于世界之林。现在的中国,和一百年前相比,地位是提高了(无论怎么评价,这也是拜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之赐)。但水涨船高,在世界的整体格局中,在西方的心理框架下,我们和两次“公理战胜”后,地位还是差不多。两次世界大战是什么?是“八国联军”的窝里斗,先抢者和后抢者斗。德国是后抢类的国家,始终处于“四战之地”,结局最惨,两次都是战败国;英、法扼其左,俄国阻其右,都想引祸水于对方,但彼此都倒了霉,两次大战,也是损失惨重;奥匈帝国也是后抢类的国家,为德国帮凶,一次大战后,迅即土崩瓦解;意大利和日本也是后抢类的国家,二次大战跟德国跑,也没什么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真正捞到好处的,只有美国。一次大战,打出一个“法”(法西斯主义),打出一个“共”(共产主义),引起二次大战反“法”,冷战时期反“共”。但反来反去,亲缘关系没有变,基本结构没有变,在美、英、法的眼里,德、意、日还是他们的人,俄国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我们徒有“战胜国”的虚名,既不是最贫弱的国家,也不是“八国联军”圈里人,一直扒在车帮上,无论怎么变,地位都不能同日本相比。因为日本是他们圈里人,而中国不是(就连汉学研究的地位都是由此而定,过去我不明白,现在看得很清楚)。二次大战期间,所有强国都是以邻为壑,珍珠港事件之前,它们对中国都是见死不救,孔祥熙游说德国,宋美龄游说美国,都是洒泪而还,为什么?除移祸苏联,还有个理由,就是日本在亚洲最有领导资格。现在轮到反“恐”,没有反完的“共”都纳之于“恐”,叫“后冷战时期”,对西方来说,是打完大敌打小敌,又转回去了。所以,我们的世界反而更像1900年,即八国联军到北京教训我们的样子。有个西方学者跟我说真心话,现在这个世界,屈指可数的流氓国家,你们是难逃其外;本世纪还保留吃人习俗,你们是独一无二(他们已写出“中国吃人史”)。在他们眼中,我们还是义和团。 三、为什么不谈中国? 《剑桥战争史》是一部详于今而略于古,专讲西方之不暇,遑论其他地区的战争史。它在中国出版,作者兼编者,美国的帕克教授为它写了一篇中文版序言。 这个序言很有意思。他说: 由我策划和编辑的《剑桥战争史》,现将与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读者见面,这是一件十分荣幸的事。但是,我担心有些读者在看了书中的内容基本限于涉及西方的战争之后会感到失望。坦率地说,他们一定会认为,战争的中国模式在重要性和令人感兴趣方面并不亚于西方。 然后,他提到两本书,一本是汉森(Victor Davis Hanson)的书(Western Way of War,1989,原书未见),一本是鲁威仪(Mark Edward Lewis)的书(Sanctioned Violence,in Early Chin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前书是介绍“西方战争方式”,后书是介绍“中国战争方式”(作者是汉学家)。这是他做比较研究的基础。 作者向中国致敬,主要是说希腊和中国进行过类似的“军事革命”。比如:希腊有重装步兵,中国也有;希腊有色诺芬,中国有孙子〔零案:作者说,与《孙子》“齐名”,还有《墨子》的城守各篇(序言2页),西方重技术,看重这些篇,但在中国,没人这么说〕;希腊有民选将军,中国也有精通军事技术的专门指挥家;中国有秦始皇的“中央帝国”,马其顿有亚力山大的希腊化(2-3页)。此外,书中还特别提到,中国和西方一样,都很重视操练和操典(4页图注和595页)。这是用熟悉的东西讲不熟悉的东西,就和古谣谚说骆驼是“马肿背”一样,只是最表面的比较。 最后他说,然而,为什么这部书只谈西方,不讲中国,也不讲世界其他地方呢?他有三条理由: 第一条,“对各个历史时期所有社会——无论阿兹台克人和莫卧儿人,还是中国和欧洲——都予以同样关注的‘战争史’,其广泛多异的内容是一单卷本的书无法包容的”(3页),这是说“一卷装不下”。 第二条,“在让西方的勇士和军界名流们分享关注和荣誉的同时,仅仅对非洲、亚洲和美洲的军事和海军传统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好话,那将是不可原谅的歪曲”,这是说“几句说不清”(3页)。 这些不是主要理由。 他关键的理由,我看还是第三条,即归根结底,还是“谁也打不过西方”。 他把话说得很清楚: 不管是进步还是灾难,战争的西方模式已经主导了整个世界。在19、20世纪,包括中国在内,以悠久文化称著〔零案:应是“著称”之误?〕的几个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抵抗西方的武装,而像日本那样的少数国家,通过谨慎的模仿和适应,取得了通常的成功。到20世纪最后十年,无论是向好的还是坏的方面发展,自公元前5世纪以来已经融入西方社会的战争艺术,使所有的竞争者都相形见绌。这种主导传统的形成和发展,加上其成功的秘密,看来是值得认真地考察和分析的(3-4页)。 因为作者不讲中国军事史,这里,我想举几本中国出版的书,供大家比较: (1)军事科学院编的17卷本《中国军事通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 (2)王兆春《中国科学技术史》军事技术卷,科学出版社,1998年 (3)蓝永蔚、黄朴民《中国军事史》(插图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另外,我想顺便提到的是,上述作者之一,蓝永蔚先生,也是《中国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中华书局,1980年)的作者,最近在《中华读书报》2001年11月14日第一版上写过一篇文章,叫《在旗影征尘中追寻》,是介绍上面的第三本书。蓝先生说,《剑桥战争史》大讲希腊、罗马步兵,不提中国春秋战国的步兵,对它最好的回应,就是写出中国自己的战争史,我很钦佩。但我觉得,西方学者不讲中国就不讲好了。他们的战争史,即作为“主导传统”和“成功秘密”的西方战争方式,还是值得认真研究。 四、什么是“西方战争方式”? 下来的“引介”是“西方战争方式”。这段最重要。 “西方战争方式”是什么?作者总结了五条: (一)重武器和技术(2-3页)。 作者承认,历史上,西方比起它交战过的东方,在技术上并不占优势,“直到17世纪早期火枪齐射技术和战场火炮的出现为止,整个亚洲的马上箭手和他们使用的弯弓一直被证明要比任何西式武器的威力都大得多”,“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先进技术都源自西方,许多重要的革新,如马镫和火炮都是来自东方的对手”,但他还是强调说,“除了少数的例外,亚洲的马上弓箭手并不直接对西方构成威胁,就算能够,这种威胁也不持久”,“事实上,历史证明,自从公元前5世纪的波斯战争以来,很少有哪个时期,西方所召聚的部队在战斗潜能上不优于它近处的对手们”,如希腊打败波斯、罗马打败阿提拉,都是例证。作者这么讲,是在暗示,2,500年前,西方就比东方强。这类欧洲虚荣和自我吹嘘,书中很多,我们不必在意,因为这样的说法,我们也很多。重要的是,近500年来,特别是近200年来,西方的优势确实无可置疑。他们看重武器胜于人力(这是其近代趋势,未必是古老传统),善于吸收其他文明的军事发明,这确实是一大特点。比如火药和指南针是我们发明(后者有争议,或说是各自独立发明,但作者说是1200年由中国传入),但13-14世纪传入欧洲后,他们后来居上,比我们强得多。16世纪以来,西方船坚炮利,所向无敌,总是以少胜多,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二)重纪律和训练(3-5页)。 作者说,西方军队总是以少胜多,不像中国总是用大量军队围攻(见594页),原因是纪律严明〔零案:不一定吧?中国历史上,匈奴只有汉一郡人口,满族军队只有八万人,他们以少胜多,都是靠突然袭击〕。他说,“应该再次予以强调,作战中最具决定性的优势在于弥补数量劣势的能力。因为历史上不管是保护欧洲免于外来侵略(如公元前479年在普拉蒂亚,955年在拉茨菲尔德,1683年在维也纳),还是征服阿兹台克、印加和莫卧儿帝国,西方军队在数量上向来都处于劣势,期间差距至少是一倍到两倍,而且常常更为悬殊。若非因为严明的军纪和先进的技术,这些奇迹绝不可能发生。同样,若非因为强于对手的军纪,甚至是公元前4世纪的亚历山大大帝也几乎无法用他的6万名希腊人和马其顿人的联军去摧毁波斯帝国的军队,因为在敌人的部队中可能招纳了更多的希腊士兵(他们拥有与亚历山大部队同样的作战装备)”,重视操练,也是他们的一大特点。现代军队为什么还练正步走,就是保留这种传统。原书为了说明操练的重要,特意附了一张照片(4页),画面上是一个不堪劳累,昏倒在地的英国士兵〔零案:米哈伊尔大公观法国阅兵,说“很好,只是他们还在呼吸”,参看福柯《规训与惩罚》〕。图注说,“只有两大文明发明了步兵操练:中国和欧洲,第一次是公元前5世纪在北中国和希腊,第二次是在16世纪末。此期代表人物戚继光和荷兰共和国拿骚的莫利斯都明确主张恢复传统作法”。我怀疑,步兵操练主要是为了营兵布阵(现在防暴警察还练这个),凡有两军对垒,列阵对抗的地方,都该有这套东西,不一定只有两个国家。现代西方军队厉害,我觉得不在操典,而在广义的纪律和训练,即法制和管理的完善。 (三)重侵略和杀戮(5-9页)。 此书非常强调西方战争方式和希腊、罗马的继承关系,和我们一样爱引经据典。比如讲希腊,它是以色诺芬(Xenophon,前430-前355或前354年)为“战略理论的开端”;讲罗马,则推重埃利亚(Aelianus)的《战术》(约作于106年)和维吉提乌斯(Flavius Vegetius Renatus)的《关于军事问题》(约作于383年,有中译本,即韦格蒂乌斯《兵法简述》, 袁坚译,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但实际上,希腊、罗马的兵书多已散亡,留下来的主要是讲战史的书,如希罗多德的《希腊波斯战争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色诺芬的《远征记》和恺撒的《高卢战记》,略相当于中国的《左传》、《国语》或《兵春秋》、《读史兵略》一类作品,偶尔涉及军事制度和实用战术,多琐碎而铺陈。19世纪以前,他们一直缺乏战略研究。作者说,西方战争方式和希腊、罗马的传统有“惊人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在哪里,主要就是,它在海外作战,是以“彻底击败和摧毁”为原则,肆意屠杀,毫无怜悯之心,一切为了“赢得敌人无条件投降”。作者补充说,“宗教和意识形态上的限制很少能干扰西方对战争的讨论和实践”,“从柏拉图时的大学直到现在的军事学院——宗教的和世俗的——通常都没有严格的新闻监察机构”。这和很多落后国家完全相反,它们打仗是为获取奴隶而不是彻底消灭敌人,杀人太少,很多都是“礼仪性战争”(如美洲、东南亚及西伯利亚的土著居民),所以,当他们“面对欧洲人用来对付他们的陌生的‘毁灭战术’,只能是惊慌失措”。作者对西方炮舰所至,胜得比想象还容易,杀人都杀得不好意思,一直是津津乐道。它所强调的其实是“暴力无限”和“彻底征服”。西方战争方式残酷,这是有传统的,它对内实行民主制度,政通人和,歌舞升平,但对外却草菅人命,极端残暴,希腊、罗马如此,现代西方也如此。很多肮脏战争都是由国民支持,按民主进行。他们的国民,死个人就惊天动地;别人死多少,毫不在乎。本来,要说残酷,哪个国家都一样,我国有京观积尸、长平坑卒,但把杀人如麻当优点,还是令人奇怪。过去,我读英国战略家哈特对《孙子兵法》的评价(Samuel B. Griffith, Sun Tzu, The Art of War, Londo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Foreword by B. H. Liddell Hart),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孙子讲的“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么欣赏,认为他比克劳塞维茨讲得好,两千年前胜于两千年后。后来比较他们的书,我才发现,他们对战争过程的理解不一样。孙子讲战争的逐步升级和降级,一般是先礼后兵,他是把“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理想态,伐谋不服才伐交,伐交不服才野战,野战不服才攻城,轮到攻城,反而可能发生逆转,进入谈判和媾和。而克劳塞维茨,他虽讲“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对过程有类似理解。但他可不讲先礼后兵。他是以最大限度使用暴力为理想态,退而求其次,才使用比较缓和的手段,打服了才讲客气。哈特说,《孙子》虽于18世纪,即拿破仑战争的前夕,就早已传入欧洲,但声音太小,几乎听不到,如果欧洲的军事家能听听他的劝告,两次大战也许就不会打,打了也不至那么惨,看来就是针对这一特点〔零案:在两次大战里,克劳塞维茨的话也没人听,真正的武人都视之为纸上谈兵,读他书的反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苏联的军人〕。 (四)重回应挑战的能力(9-14页)。 这一条主要是讲“钱”,即怎样花大价钱,买高科技,遥遥领先于对手。《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今天的“国之大事”是“在商与戎”。贸易和战争有不解之缘,“贸易没有战争不可能维持,战争没有贸易也无力进行”(15页引科恩语)。历史上,匈奴人、阿拉伯人和蒙古人,他们是世界贸易的开拓者,也是最野蛮的征服者,他们是西方侵略者的老前辈。前两年,苏芳淑(Jenny F. So)教授和爱玛·邦克( Emma C. Bunker)教授编过一本草原青铜器的展览图录,叫Traders and Raiders(贸易者和劫掠者),这个名称对北欧海盗和后来崛起的西方都很合适。作者强调,“谁来支付战争”是根本问题。他认为,“花钱买人力”(现代方式)比“省钱费人力”(传统方式)要值得多,对高科技作高投入,从眼下看是费钱,从长远看是省钱,如美国花几百万美元搞“曼哈顿工程”,好像很贵,但1945年,两颗原子弹换来日本投降,很划算。至于钱从哪里来,他以为税收不如借贷。他说,战时如何组织长期信贷和把短期信贷变为长期信贷,是西方成功的秘诀。这主要是讲战争经济学。作者说,模仿西方战争方式,别的好学,这条最难,他们能保持“独一无二”的应变能力,关键是会搞钱。 (五)重扩张和支配(14-15页)。 和上面讲的“重侵略”有关,作者强调,“西方一直擅长于把军队投放到远方战场”(597页),他们总是爱到别的国家打仗和干涉别国的内部事务。他说,“因为侵略——‘武力掠夺’——在‘西方的崛起’中扮演了中心角色。在过去2,500年中的绝大部分时期,不是更为丰富的资源,或更崇高的道德价值观,也不是无可匹敌的军事天才或直到19世纪才出现的发达的经济结构,不是这一切,而是陆海军的绝对军事优势为西方的扩张奠定了根基。这种军事优势意味着西方很少为成功的侵略付出过痛苦的代价。来自亚非国家的军队很少能成功地开进欧洲本土,但也有许多的例外——薛西斯、汉尼拔、阿提拉、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但他们都只获得了短暂的成功。没有一个敌人能从整体上摧毁他的对手。相反,西方军队虽在数量上居劣势,却能击败波斯人和迦太基人的入侵并进而灭绝他们的国家,甚至伊斯兰的军队也从未成功地以西方方式在欧洲分割他们的‘势力范围’,然而,另一方面,时光的流逝、军事力量的重新平衡关键性地促进了西方的扩张”。1650年,他们已控制美洲、西伯利亚和附属撒哈拉的沿海地区,还有菲律宾,并航行于七大海域。1800年,控制世界陆地的35%。1914年,更达85%。即使殖民体系崩溃后,西方军队也还在干预全球事务,维持其霸权地位。对此,作者是津津乐道的。 总之,西方战争方式,重实力是它的主要特征。 五、叙事结构:作者笔下的西方战争史 作者笔下的西方战争史有2,500年,其中近500年占四分之三的篇幅,前2,000年只占四分之一的篇幅,前面是从后面追上去的。其结构安排值得注意。 欧洲历史有“老三段”: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是一段,蛮族入侵后的中世纪欧洲是一段,近代的世界扩张是一段。作者也是这样写。但希腊、罗马,与其说是欧洲文明,不如说是地中海文明(和北非、西亚有关),它和中古欧洲,还有近代欧洲,根本不是一回事,前后有连续,但断裂比中国历史大。前几年,美国汉学界有“解构永恒中国”说。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我们说的“中国历史”太笼统,因为真正的“中国人”只是说中国话(或汉语)的人群(这个定义太荒唐,暂时不必讨论),若以现代版图为据,把不同历史时期、居住范围不同的“中国人”混为一谈,势必造成混乱。这一说法,对我们的习惯有解毒作用,但本身也是“毒”。因为欧洲从来都是小国林立,至今还是四分五裂,书不同文,车不同轨,所谓“西方”者,才真是一大混沌。如果我们也较真儿,更该解构的倒是“永恒西方”或“永恒欧洲”。在这本书里,作者总是倒果为因(倒溯多成谶言,自古就是如此),自觉不自觉地以现在为起点,把他们的优越性上钩下联,说成一条线,好像从娘胎里就比别人优越。他们的娘胎是希腊、罗马,步兵、侵略和残忍,是叙述的主线。这类说法,是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19世纪的发明,很多说法都是“皇帝的新衣”。西方历史学的毛病,根子就在这里。 作者的章节安排是: (一)第一部分,叫“密集型步兵时代”,主要是讲希腊、罗马的步兵方阵,特别是重装步兵的阵法。作者强调,早期作战,主要靠步兵,不靠骑兵。当时人认为,只有懦夫才骑马(24-26页和29页)。步兵是亦兵亦农的公民,骑兵是蛮族雇佣兵。交战讲究的是在两国交界的平坦地区(《左传》叫“疆埸”)速战速决(23页),双方禁止使用诡计和暗器(29页),和《左传》的“皆陈曰战”差不多。重装步兵的衰落,是因为出现外族人和低贱者当兵。我国也有“野人”当兵的历史转变和蛮夷当兵的悠久传统。希腊、罗马的步兵(infantry)是来自拉丁语的infans,本义是“儿童”,我国叫“徒卒”。《孙子》有“视卒如婴儿”的说法;重装步兵(hoplite),来自希腊语的hoplon,本义是“甲”、“盾”,我国叫“带甲”。这只是古代兵种之一,希腊、罗马还有车兵和骑兵。中国早期,商周和春秋战国,兵种组合是车、步组合,术语叫“乘法”。当时戎狄也使用战车和步兵(见师同鼎铭文和《左传》昭公元年的“毁车以为行”)。战国晚期和秦汉,匈奴入侵,是用骑兵作战,因为和他们作战,我们也开始重视骑兵(如赵武灵王和汉武帝),兵种组合是车、步、骑组合,特别是步、骑组合,南方还有水师。车兵和骑兵,数量没有步兵多,但地位比步兵高。这是我国。其情况与希腊、罗马不尽相同,但不会悬殊太大。此书的问题是,它是有意突出步兵和水师,不讲车兵,骑兵也说得很少。这种讲法,不是全貌。我怀疑,它是从现代军制追溯,故意夸大步兵和水师,贬低车兵和骑兵。车兵衰落较早,骑兵兴起稍晚,二次大战后,骑兵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坦克、装甲运兵车和卡车取代,转赠给警察。例如本书提到的亚德里安堡之役(378年)就是哥特骑兵重创罗马步兵的著名战例,作者推崇的罗马兵书,维吉提乌斯的《关于军事问题》,也是强调步、骑混合。他们的情况与中国类似。作者把步兵传统拉成一条线,写得非常生硬。 (二)第二部分,叫“石堡时代”,主要是讲中世纪。作者强调,即使中世纪,步兵也是主要兵种,骑兵不是(他是从两者的数量比例讲)。他说,骑士的作用,是文学的渲染和夸大(140-144、148-151、163-164页)。这一段,因为有蛮族入侵(如匈奴人、日尔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和海盗入侵(维京人),特别喜欢筑城堡(fort)。修碉堡、筑要塞是中世纪传统。欧洲的城堡和中国的城不一样,多是堡垒性质的小城,类似我们的障塞(如汉居延、敦煌、张掖、酒泉的障塞)。大工程,5世纪有哈德良长城和安东宁长城(在英格兰),8世纪有丹威克土垒、查理曼运河和奥法堤。它们也是因山为势,堑河为堤,和中国的长城有相似性,但没有我们那么长。当时攻城,主要靠围,不靠攻。真正攻城是流行于“火药革命”后(14-15世纪)。因为有火炮出现,防守技术也相应改变,开始把原来的城堡改为棱堡。巴黎的军事博物馆就有很多棱堡模型。这一部分,也是采取突出重点的写法。问题是,作者强调的主要是古典传统的延续,而不是蛮族的贡献(很多蛮族都骑马,维京人也是以船载马进行抄掠),以及它在蛮族影响下的变形(骑兵变骑士,和步兵类型的古代战士形成对比),所以,还是继续贬低骑兵。其实,步兵取代骑兵,重新成为主要兵种,是16世纪的事,在此之前,还是起很大作用。不然,他们的情况就很怪诞,跟亚洲这边接不上,对“骑兵革命”在世界军事史上的意义也是抹杀。筑城是防骑兵,火药是助围城,这才是顺理成章的写法。 (三)第三部分,叫“枪炮和帆船的时代”,主要是讲16-18世纪的近代欧洲,即我们说的“船坚炮利”。“枪炮”(guns)是从古代的远程武器弩(crossbow)和抛石器(ballista或catapult,此书译为“弩炮”,它是“火炮”的前身)发展而来。枪,是火药和弩的结合(中国叫“铳”);炮,是火药和抛石器的结合(中国的“炮”,本来就是指抛石器,加上火药的抛石器还是叫“炮”)。我国有弩和抛石器,西方也有,但他们没有火药。14世纪,经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介绍,他们有了火药,然后才有了“枪炮”。“帆船”(sails),西方也有,但原来没有指南针,船是船,炮是炮。指南针和炮舰都是中国的发明。1200年,指南针传入欧洲。1320年,火炮传入欧洲。然后他们才有炮舰(1350年)。他们把“炮”和“舰”结合起来,发展很快,不但增加了活动范围(和马在陆地上起过的作用一样),而且可以远距离杀伤,让对手够不着,像阮小二把李逵骗到水里打,把对方气得不行。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最近的阿富汗战争,又重演了这一幕。17-18世纪是欧洲革命的时代,他们对内是争取自由,对外是野蛮征服。征服靠什么,就是靠“船坚炮利”。此书讲西方的征服,主要是讲对美洲的征服,一是西班牙对中南美的征服(在这一部分),二是美国对北美的征服(在下一部分),其他只在第十章讲了一点,即英国对印度、北美的征服。西班牙征服美洲,他们的对手没见过马,也没见过铁刃兵器(虽然美洲有三个地区制造青铜器),更不知枪炮为何物。他们的对手是名副其实的“手无寸铁”。西班牙人是凭这三大法宝,外加天花等疾病(起了生物武器的功能),取得“丰功伟绩”。他们把当地土著几乎杀光,移非洲奴隶填美洲,是历史上最大的种族灭绝战争,除了“罪恶滔天”,没有其他词可以形容。二次大战后,德国人向犹太人忏悔,但这三百多年里,A字打头的所有各洲,他们的冤魂孽鬼,却得不到抚慰和道歉(这才是真正的“历史教科书事件”)。这是西方历史不能进化的原因。 (四)第四部分,叫“机械化战争的时代”,主要是讲19-20世纪欧美列强间的战争。 (1)19世纪,主要是讲拿破仑战争(1803-1815年),以及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普奥战争(1866年)和普法战争(1870-1871年)。当时的参战国也是后来两次大战的参战国。它是后来两次大战的演习(法、德、俄是主要对手)。 (2)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讲两次世界大战。1900年,八国联军占北京,这件事对中国很重要,但此书不讲。它讲的都是大国间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年),是英、法、俄、美与德、奥、土争霸,德国和俄国最倒霉,造成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是美、英、法为一方,德、意、日为一方,苏联为一方的“战国时代。当时各国都是合纵连横,你拉我,我拉你,互相转移灾祸,苏联和美、英、法并没有两样(和帝国主义打交道,不能不采取帝国主义立场)。此书对苏联有政治偏见。讲一次大战,还是说列宁是德国间谍,布列斯特和约是帮德国忙。讲二次大战,也是把很多必讲的东西,故意略去不提。讲战功,没有苏联。讲死人和损失,也没有苏联。更不用说中国。就像美国电视台转播的奥运会,光显美国了,最多的篇幅都是花在夸对日海战和原子弹。两次大战后,英国衰落,美国是大英帝国的继续。它躲在地球背面,缺乏反殖民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洗礼,有很多偏见。 (3)20世纪下半叶,即1990年以前,是所谓“冷战时期”。它是一个让帝国主义倍感屈辱和右翼政客技痒难忍的时代(特别是对“美丽的帝国主义”)。法国一挫于奠边府(1954年),二挫于阿尔及利亚(1962年)。美国一挫于朝鲜(1950-1953年),二挫于越南(1965-1973年)。60-70年代,凡是有社会良知的人,全都谴责美国,包括美国人自己,让他们丢了脸,他们难过归难过,错是不会认,心里想的光是洗刷耻辱。这个时期,战争已远离欧洲,像西方的很多礼物(动乱、贫穷),被转送给亚、非、拉美。它们主要是发生在落后地区,特别是远东和中东(还有北非)。很多都是“代理人战争”。这两个地区,中国和伊斯兰世界,是世界古老文明的继承者,推行现代化阻力最大,当然是他们的眼中钉。最后,此书是讲海湾战争(1991年),此役已属后冷战时期。作为幸福结尾,美国打了翻身仗。 历史翻开新的一页,也是旧的一页,反恐加反共,成为新时期的特征。 作者说,现在大国之间不打仗,但其他国家不一样,“主权国家间的常规战争还是没有停止”(600页),我们不但没有摆脱核威胁,还面临生化武器和恐怖袭击的危险。在未来的战争中,西方要避免大国间的战争,关键在于化解国际危机;而对付小国间的战争,则靠两条,一是得到民意支持,二是得到金钱保障,想打也能打。西方民主曾无数次支持西方的战争。他不希望美国重蹈入侵越南和索马里的覆辙,即“因公众对伤亡的抵触态度而变成严重的妥协”(604页)。 民主为什么会支持战争,就像美国电影Stag Party中所演,投票是为了杀人,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六、我也拉个时间表 这本书,后面有个年表,可以勾勒世界战争史的轮廓。作为补充和概括,这里,我也拉个时间表: (一)石器时代(约3000000前-6000年前)。 和最原始的战争有关,主要是火和弓箭的发明,全世界普遍。这是狩猎业的贡献。 (二)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公元前4000年-公元4世纪)。 最重要的军事发明是: (1)驯化马和马车。马和马科动物起源于北美,但10000-8000年前在美洲消失。旧大陆最早的马是中亚的普氏(普尔热瓦尔斯基)马。马和马车的起源,是在欧亚草原。据学者考证,最早的驯化马是公元前4千纪出现于乌克兰,最早的马车是公元前2千纪发现于南乌拉尔山以东。希腊和中国都是这一发明的受惠者。中国是公元前13世纪(商晚期)才引进驯化马和马车。研究马和马车,人们常常忽略牛和牛车。其实牛的驯化在马之前。我国文献是以“服牛”、“乘马”并称,军事制度也是马车、牛车并用。马是用于驾战车,牛是用于拉辎重车。商代的军事长官叫“马”,两周时期叫“司马”,可见“马”对军事很重要。这是畜牧业的贡献,但农业也有所参与(如车马器的制造)。 (2)筑城术和金属兵器(白刃,冷兵器)。约公元前8千纪,西亚已有最早的城墙(耶利哥城)。约公元前4千纪,西亚已有冶金术。中国的城,是在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26-前21世纪)遍地开花;冶金术更早,约出现于公元前5千纪的前半叶,并在公元前21世纪获得大面积推广。攻城术和守城术是古代最复杂的军事技术。这是农业的贡献。 (3)步兵和车兵、骑兵的混同作战(此外还有水师)。它们当中,车兵出现稍早,骑兵出现稍晚。早期是步、车混同(约公元前13-前3世纪),晚期是步、骑混同(公元前3世纪以后)。阵法是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但也涉及车兵和骑兵。这是农业的贡献,但畜牧业也有所贡献(车兵和骑兵与之有关)。 (4)兵法。公元前400年-公元400年左右,中国和希腊罗马出现兵法。中国成就最突出(《司马法》、《六韬》、《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希腊、罗马缺乏战略性研究。 (三)世界性的“蛮族入侵”(公元4-6世纪)。 在西方征服世界之前,“蛮族”对沟通世界(主要是旧大陆的北半)贡献最大,贸易是如此,军事是如此,宗教和文化的传播也是如此。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欧亚草原和它连接中亚、西亚、北非的走廊上(我在《中国方术续考》前言中曾提到这条干旱带),并由此侵扰欧亚大陆。马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3世纪中-4世纪中,马镫在中国北方出现(鲜卑族的发明,出土于辽宁朝阳);6-7世纪,马镫传入欧洲,是这一时期的重大发明。历史上的“蛮族”,很多都是“骑马民族”,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因为缺乏文字记录,很多历史之谜还藏在欧亚草原之中,特别是年代较早的部分。古代狩猎、畜牧和农耕,是生态分布的差异,中间有很多过渡层次,所谓“骑马民族”实为游牧民族、狩猎民族、半耕半牧和半猎半牧民族的混称。这里说的“蛮族入侵”,只是其中年代较晚、规模较大者,其实以前也有(如西周就是在公元前770年被西北蛮族攻灭),以后也有(如满清灭亡明朝)。欧洲和亚洲,两边都有大规模的“蛮族入侵”,而且历史上有互动关系。如汉征匈奴,迫使匈奴西迁,就是引起欧洲民族大迁徙和“蛮族入侵”的背景。公元4-6世纪,中国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是我们的“蛮族入侵”。公元5-6世纪,西方的“蛮族入侵”是他们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只不过后来,我们是南方把北方“汉化”,他们是北方把南方“蛮化”。基督教、佛教的传播,就是在“野蛮化”和“胡化”的背景下进行。但他们的“化”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是宗教统一国家,一教多国;我们是国家统一宗教,一国多教。两者正好相反。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产生,阿拉伯马出现。他们的征服,范围也很广,不但占据了北非、西亚、南欧等最古老文明的发祥地,还控制了分割欧亚的重要通道。9世纪(唐晚期),中国发明火药,12世纪(北宋末),中国发明指南针。13、14世纪崛起的蒙古帝国,是匈奴帝国的继起者。他们把中国的发明传给了阿拉伯世界,也传给了西方。这是早期世界市场形成的背景。要讲军事史,谁也绕不开“蛮族入侵”。 (四)西方支配世界的500年(16-20世纪)。 (1)16-18世纪,是西方征服世界的历史。 美洲。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1519年,科特斯征服阿兹台克帝国。1532年皮萨罗征服印加帝国。16-18世纪,英、法殖民北美,西、葡殖民中南美。他们把数以千万计的印第安人杀光,并把数以千万计的黑奴从非洲运来。 非洲。1484年,葡萄牙人已勘察非洲海岸。1652年,荷兰人出现于南非。1884年,列强开始瓜分非洲。1920年,非洲完成殖民化。 北亚。1552-1649年,俄国征服西伯利亚。 大洋洲。1616年,荷兰人到达澳大利亚。1688年,英国人到达澳大利亚。1770年,英国宣布对澳大利亚拥有主权。 (2)19世纪,是欧洲的战国时代。 拿破仑战争后,欧洲出现了两本战略性的兵法著作:一本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的《战争论》(Vom Kriege,有中译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写于1830年,印于1831年;一本是若米尼(Antoine Henri Jomini,本书译为“约米尼”)的《兵法概论》(Precis de l'art de la guerre,有中译本,刘聪、袁坚译,军事科学出版社,1994年),写于1837年,印于1840年。 这两本书的背景,一是贵族传统大破坏,二是思辩哲学大活跃。如克劳塞维茨在耶拿之役(1806年)被俘,领教过拿破仑的厉害(他不守贵族战法),而且学过康德哲学,能洞见战争现象的隐微。若米尼,本来是拿破仑的部下,也参加过耶拿之役。这和中国兵法产生的情况很相似。中国兵法的产生是在战国时代,当时也是贵族制度大崩溃,礼坏乐崩,诸子蜂起,所以有“兵不厌诈”和一大批兵法产生。 当时,欧洲仍在继续其侵略和征服。其中最重要的征服就是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印度。1498年,瓦斯科·达·伽马发现印度。1757-1849年,英国征服印度。 中国。1840-1900年,列强瓜分中国。但中国并未彻底灭亡,它是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国家。 马克思谴责了西方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3)20世纪,前半段是两次世界大战,后半段是冷战时期。 这是武器大发明的时代,也是杀人如麻的时代。如第一次大战,发明飞机、坦克、潜水艇、毒气;第二次大战,发明火箭、雷达、直升机、原子弹,因此产生许多新兵种。两次世界大战,列强重新瓜分世界,还制造了三大敌人: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现在则流行恐怖主义。 21世纪,我们还是刚刚进入,阿富汗战争还未结束,以巴冲突也未停止,世界仍无宁日。我怀疑,重量级比赛结束后,次重量级选手上场,将是更大危险(如果大国不能控制其局面),比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还危险。东亚、南亚和中东都是存在隐患的地区,我们的邻居也不安生。 七、几点感想 (一)历史研究可以现代化(任何历史观察都是从现在回溯过去,这是不得已),但历史本身不能现代化。现代化对历史文化的破坏绝不亚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上述战争史,对历史有很大破坏,问题不在知识,而在心理,即其以今例古,推己及人,凭500年傲视5,000年,把西方当历史的“终结”。这种看法很狂妄,它不仅对西方以外的历史是歪曲,对他们自己的历史也是歪曲。它讲西方战争方式优越,主要是根据近500年的历史。可问题是,这种优越性,无论从技术、组织、人力、物力哪一方面讲,500年前还不存在。如果不讲其他国家,如中国、匈奴、阿拉伯、蒙古,它自己的历史也没法讲。古人云“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肺腑而能语,医师色如土”(《相冢书》),很多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它们都是“揭老底战斗队”。这些历史可以解构他们的优越性,对他们的写法是解毒剂。 (二)近500年的西方,的确有很大优越性。它的优越是建立在技术优越之上,技术优越是靠大笔的钱堆起来的,而钱是从其他国家抢来的。战争的根源在大国,在大国的榜样和诱惑力,而不在小国落后,奋起直追抄近道,使了什么邪招。古人说“春秋无义战”,这500年来,除被压迫者的反抗,没什么可歌可泣,大部分历史都罪恶深重。西方的武功,不仅征服美洲、亚洲、非洲是罪恶,两次大战是血泪成河,就连近50年的所作所为,其实也乏善可陈。这50年来,他们一直是和自己的影子作殊死搏斗,并且总是以为打败了这些影子(后者的一切,从武器装备到军事训练,没有一样不是来自西方大国)。作者说,这一切都是西方付出的“昂贵的代价”(这里的“代价”一词和我们常说的“交学费”差不多),也承认“这一黑暗面已引起了严厉的谴责”(590-591页),比如很多文学作品和电影都谴责了战争的罪恶。是啊,在这个是非混乱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反对战争,保护环境和挽救历史文化遗产,更能作为我们共同认可的价值标准呢?但有意思的是,他笔锋一转,说这些批评非但没有“阻碍”西方的侵略,反而“净化或认可了”这种侵略,“出于为每一次进攻行动辩护的需要而引发的仔细认真的宣传战,使公众舆论沸腾并增加了对战争行动的支持”(591-593页)。他说,西方“对财力、技术、折中主义和训练的强调,赋予西方战争独一无二的复元力和致命性”(596页)。对侵略性,完全是当优点讲。他说,这500年来,西方的两次世界大战虽过于残酷,总比预想要更为长久,但打别人,却短暂而廉价。对西方的侵略性,他们是无愧无悔,绝不认错,死不服输。过去,我们老把这种精神当日本的特点,其实不然,这是帝国主义的通病。 (三)有人说,今天的战争很文明,是外科手术,它杀死的是社会毒瘤、人类病灶,不但自己不死,而且所有好人也不死,死的全是坏蛋,军队变成医院,杀人的都是大夫,这是典型的“成人童话”。作者说,19世纪和20世纪初,70%至80%的伤亡是军人;1945年以后,死人最多反而是平民(598页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明。战争是有组织的杀人,既包括军队,也包括平民。古人强调“兵刑合一”,是从合法性的角度讲。他要杀人,而且是杀很多人,最好是把战争说成刑罚,军队说成警察。如《司马法·仁本》有句名言,叫“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曹操《孙子略解序》引),意思是说,人如果故意杀人,则把他(或她)杀掉是可以的,就是讲这种合法性。刘邦约法三章的“杀人者死”,还有布什口头禅的“bring somebody to justice”(以及“非敌即友”、“死活都要”),也是类似表达。它们都无法改变战争的残酷性。即使今天,兵法也还是“杀人艺术”,军人也还是职业杀手。在杀人(包括杀害平民,如广岛和越南)这一点上,它们和恐怖分子并没有区别。西方“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就在于这500年的战争有一种始终不变的传统(要照作者说,就是2500年的传统),一种西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传统。它不仅打出了西方自己的秩序,也打出了西方支配着的世界秩序(美国咳嗽一声都是九级地震)。其“成功秘诀”也在于,发展到今天,西方已经把战争馈赠给其他地区,武装最好的军人已经几乎不死,要死都是落后国家的军人和它们的平民。 (四)战争,是谁也躲不开的大问题(和古代世界一样,贸易和战争是最大的“国际主义”)。同这样的问题相比,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小问题。当年,第二国际分裂,第三国际产生,是因为战争;俄国革命后,苏联无法摆脱帝国主义政策,是因为战争;最后,苏联被军备竞赛拖垮,也还是拗不过这条大腿。从战争史的角度看问题,我们最容易看出,“强国即国际”的观点是怎样流行开来;也最容易理解,什么是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即“过分的、不合理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本来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一次大战前)欧洲列强谋求国家统一,反对地方分裂的思想。沙文主义,也是拿破仑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西方国家的反动思想。现在,却被当作顽抗“现代化”的恶谥移赠给落后国家。他们只反小国沙文主义,不反大国沙文主义,这本身就是霸道。美国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高于联合国,也高于国际舆论),需要或听话,虽独裁也可支持(如巴蒂斯塔和塔利班);不需要或不听话,虽合法也可颠覆或暗杀,蒋介石、李承晚、吴庭艳都碰到过这类麻烦),这难道就不是民族主义或沙文主义了吗?况且,如果说小国沙文主义反动,那也是都从大国沙文主义学来的。“强国梦”的根源在于“强国”(“勒紧裤腰带,也要有条打狗棍”),“民族主义”的根源也在于“国际”(international的问题当然管着national的问题)。西方国家向落后国家输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送去了贫穷和污染,动乱和战争,“乞丐和龙王比宝”,是落后国家的悲剧。 (五)同西方战争方式的“五大优点”相比,中国的战争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两者互为依存: (1)战争史不等于兵法史,它包括军事技术史(武器史)、军事制度史(军制史)和军事指挥史(兵法史)。古代讲技术和制度的书,属于“军法”(治军之法)。“兵法”(用兵之法)源于“军法”,又超越“军法”,当然是很了不起的东西。但古之名将,长于治军而多无兵法。兵法往往是“事后诸葛亮”,由败军之将总结教训,军事评论家从旁议论,然后笔之于书。他们对提升人们对战争现象的认识,从整体上理解战争和政治的关系,战略和战术的关系,非常重要,但不能脱离军事技术和军事制度,变成智力游戏。西方传统,军事就是军事,不受其他牵制,容易把战争变成脱缰野马,这和兵法不发达有关,但兵法不发达的结果是,他们比较务实,重视整军经武,不玩花拳绣腿。中国兵法发达,讲究先计后战,灵活多变,但容易产生忽略实力的倾向。我看足球世界杯有一种体会,就是“技不如力”:如果你要凭技巧取胜,就得“技高”不止“一筹”,而是很多“筹”;即使高出很多“筹”,也禁不住反复使用(顶多一两次)。我们一味强调“四两拨千斤”,其实有弊病。 (2)中国御兵,向有“程李将兵”的不同,“程”是程不识,是靠制度治军;“李”是李广,是靠个人魅力和榜样带兵。它们代表了管理学上的两种类型。我们中国并不是一个只有君主权威,没有法制规定的国家。相反,早在战国秦汉,我们就有多如牛毛的法律(当时叫“法若凝脂”),军法的规定也很多。制度也比西方划一和整齐。但中国军队受文官政府节制,不同于贵族制度下由武士制度和武士道德支持的军队。它有规定,但不常设,制度漏洞大,时紧时松,上下统御,经常脱节,君不知将,将不知兵,一遇袭击,极易崩溃。特别是承平之际,更是腐败不堪,往往长于内战,而劣于外战。比如甲午海战前,日军在朝鲜看到清军,就是一团混乱,让他们非常惊讶。 (3)中国重内部兼并,不重外部扩张,内部兼并也更倚重制度和教化的力量,认为“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商君书·徕民》)是很笨的统治方法(并不像作者所说,是为了获取奴隶或举行仪式才打仗)。早在西周时代,它就提倡“兴灭继绝”,“柔远能迩”,反对种族灭绝和强迫改变信仰,最后发展为“五族共和”。民国的“五族共和”是从元朝和清朝继承下来的,对外,讲究的是“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只取经,不传教,比西方的侵略性和暴力倾向小。这在政治上是很大优点,但限制了它的对外扩张。中国也有领土扩张,但主要是为了羁縻和控御可能入侵的蛮族,很多是被动扩张,不是出于贸易和传教的需要。这是它与匈奴、蒙古、阿拉伯,还有西方式的侵略,都不太一样的地方。清朝用“广修庙”代替“高筑墙”,和欧洲中世纪相像,似有违于中国的传统,但这是因为,它是以外族入主中国,凭借此法,可以控制满蒙回藏,达到征服汉族的目的。古代世界,农业民族和骑马民族是共生关系,农业民族是苹果,苹果熟了,骑马民族就来摘。“抢”是重要的经济手段。西方比以往的抢家都更为强大,他们摘到的苹果是地球,个儿最大。 (4)作者强调,金钱是技术的来源。但我们却往往忽视技术革新的财力支持和贸易冲动,很多重要发明被人家拿去,反而超过我们。作者说,要重视武器,重视技术,就要肯花钱,这条最难学。为什么,就是我们没有家底,除了自己抢自己(自力更生),没有别的办法。苏联的经验证明,乞丐和龙王比宝,只能自己垮台。我们在“别人把自己搞垮”和“自己把自己搞垮”之间,很难选择(看看列宁、托洛茨基怎样反对“一国取胜”论,就可知道这种处境的微妙)。 (5)中国重安内胜于攘外,对世界的野心,肯定不如西方。西方是亚洲各古老帝国之后更大的帝国,也是匈奴、阿拉伯、蒙古等世界征服者后更大的世界征服者。中国对世界没有支配性,这不是中国的缺点。 (六)此书所讲西方战争方式,其实只是战争类型中的一种,即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对外侵略扩张。中国战争方式有很多种,一种是和北方民族,如匈奴、蒙古等世界上最剽悍强大的武装力量作战(南方也有,但不如北方突出),一种是和经久不息的农民武装、流寇和地方割据势力作战。这两方面的经验都是历时两千年以上,规模之大,罕有其匹。如战国中期以来,各国皆能聚十几、二十万之众连年攻战,死伤总和在百万以上,而欧洲,直到18世纪,还很少有10万以上的军队参战(见594页)。中国的战略文化是形成于公元前400年左右,而西方是形成于19世纪,水平也绝不在一个档次上。本来,我们和希腊、罗马一样,也是看重阵法、垒法和筑城,由此发展为一种“墙文化”。阵法是肉墙(“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但堤可防水,水可决堤,内忧外患的纷至沓来,还是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特别是流动性和突袭性。即使近代,中国对西方也学得很厉害:1900-1927年,我们是以日为师;1927-1937年,我们是以俄为师和以德为师;1937-1949年,我们是以美为师;1949-1966年,我们是以俄为师。每个时期都留下了历史痕迹。 (七)此书只讲优势战争(“堂堂之阵,正正之旗”),不讲劣势战争(“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但中国战争史却包含很多劣势战争的经验。如小国对大国,游牧对农耕,流寇对官军。他们讲究的是“利则进,不利则止,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史记·匈奴列传》);“亟肆以罢之,多方以误之”(《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好像苍蝇、蚊子那样,一闭眼睛就叮,一睁眼睛就飞,流动性大,突袭性也大。中国的统治者对付久了,也把他们的战法纳入传统。双方是相互学习。即使正规战法,从战国时代起,也是“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韩非子·难一》),同样讲究“兵不厌诈”。中国的恐怖战术和反恐战术也很有传统。如司马迁笔下的“六大刺客”,就是古代的恐怖分子(《史记·刺客列传》),常出现于汉画像石。其中曹刿是有名的军事家,上博楚简有他的兵法。《吴子·励士》说,“一夫投命,千夫足惧”,如果能使“五万之众为一死贼”,便没有人能抵挡。汉唐法律禁“持质”(劫持人质),规定对持质者要果断出击,无须顾虑人质,行动迟缓者将受严厉惩处,也是属于打击恐怖分子。有人说恐怖主义,中国古代没有,只有伤害平民,才叫恐怖主义,这是虚伪的道德定义。历史上的恐怖主义,从来都是从军事成本考虑,特别是弱者,更是如此。当代恐怖主义伤害平民,和美国轰炸广岛,想法并没有两样。上个世纪,恐怖活动主要是暗杀政要。就是现在,美国也并不讳言暗杀,说起来还理直气壮(看看美国电影Sniper吧)。本世纪,暗杀政要,困难增大,恐怖分子袭击平民,是抓美国制度的弱点:怕死人(死美国人,越南战争就是因为这个压力而结束),这是战术考虑,不是道德考虑。它和暗杀政要并没有实质区别。我理解,任何不对称战争,弱方作困兽斗,都会倾向于这类做法。兵法在本质上是“诈”。“诈”是非常手段,“恐怖”也是非常手段。从军事学的角度看,它是一切不对称战争都可能使用的手段。弱者可能使用比较多,但强者也不是不用。 (八)战争最需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是非也最暧昧不明,必须经过历史沉淀回头看,才能看清楚。它的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撰写,但读者却往往立场相反,特别是在文学作品中。文学的正义恰恰就在同情弱者,特别是那些知其不可而为之,弱小而失败的抗争者。在文学家的笔下,这些失败者常比胜利者更能长驻人心。他们的批评虽流于道德谴责,而无助于事实的改变。但假如没有抗争,假如没有对抗争的同情,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我们的文明该多么野蛮和荒凉。正像中国读者常为“数奇”的李将军打抱不平,听三国,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西人之于罗宾汉的故事也是一样。罗宾汉者,可能只是虚构,但它却代表了人类的同情。故事读者总是说: 我们永远站在罗宾汉一边。 2002年4月20日写于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原文草稿是为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张信刚教授定期举办的学术沙龙准备的演讲稿。 【附记一】 《环球时报》2002年4月26日载于非文《三个著名的有关美国的错误说法》刚好澄清了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海湾战争是靠《孙子兵法》打胜仗”的谣言。作者有机会与多位美国军方人士接触,经他核实,所谓“参加海湾战争的美国大兵人手一册《孙子兵法》”,其实是“绝无此事”。因为在美国军队中,实际情况是: 第一,没有打仗带书的做法,上级也不会下这样的命令,更不会人手一册地分发。 第二,许多当兵的根本就不爱看书,连美国的书都不爱看,怎么会去看中国古人写的书。第三,《孙子兵法》再好,上了战场才去读,也已经晚了。 作者补充说,跟他介绍情况的美国防部官员告诉他,“《孙子兵法》博大精深,是许多国家高级军官爱读的一部经典之作,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还开设了《孙子兵法》课程,上过高等院校的美国军官大多应当读过,但普通士兵是不会读的”。 【附记二】 50年代,“愤怒的青年”愤怒什么,我还记得。那是因为,他们生活的世界完全是被二次大战的风云人物所统治,让他们绝望。现在,这些“英雄”已相继谢世,可我们还是没有走出这个“英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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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世之画衰败极矣,盖由画论之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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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1983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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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是个天下大乱的时期,根本不像现在人吹的,简直是黄金时代。天下大乱,最倒霉是谁?是老百姓,不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再不舒服,也跟老百姓没法比。你不能把全部历史都写成知识分子的受苦受难史。即使"文革"也不能这么讲。当时谁都知道,首当其冲是老干部,知识分子顶多是陪绑。更何况,整知识分子的,很多也是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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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新时期文学史中,张承志无疑极鲜明地扮演了属于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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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in Badiou, Theoretical Writings, ed. and trans. by Ray Brassier and Alberto Toscano (London and New York: Continuum, 2004), pp.153-52.1、 思维(思考)是普遍性固有的(proper)中介"思维",我的意思是,主体,它在一种与知识可获得的(available)形式的总体性截然对立的过程中被建构起来。或者,如拉康所言,正因其在知识中建立了黑洞,主体乃在。评论:a.思维是普遍性固有的中介意味着,如果某物具有了客观的形式或客观的合法性(legality),那么它就不作为普遍而存在。普遍性本质上是"反客观的(anobjective)"。它仅仅只能通过思维运行(trajectory)的生产(或再生产)被经验到,这一运行建立(或重建了)一种主体的配置。这里有两个典型的例子:数学命题的普遍性只能通过发明或有效地复制其证据而被经验到;政治陈述的情境的普遍性(situated universality)只能通过实现它的斗争实践而被经验到。b.作为主体思维的思维通过一种过程(process)被建立起来,这意味着普遍决非是先验设定的结果,意味着设定了一种建构的主体。 相反,普遍性开放的可能性是在一种局部的水平主体思维存在的前提。主体总是在一个特殊的程序点上(point of that procedure)作为思维被召唤出来,从而普遍性被建构起来了。普遍性同时是作为主体思维规定其自身要点,以及是对那些要点的真实的回忆(virtual recollection)。[1]故而,在普遍性中运作的中心辩证法乃是作为主体的局部性(the local),以及作为无限程序(procedure)的全局性(the global)。辩证法乃是如此的思维之成分。因此,"质数[2](prime number)是无限的"命题之普遍性,既在于它召唤我们在思维中去重复(或重新发现)[143]一种独特的关于它的证据,也在于从古希腊一直到当代,数论总是伴随其根本的公理一起被移动的全局性进程。换一种方式说,政治陈述"一国之非法移民劳工的权利必须被那一国家所承认"之普遍性,存在于所有通过政治主体性积极被建立起来的斗争实现之中,也在于全局性的政治过程,根据其处理国家及其决断(decision)、规范与法律。c.真理或普遍性的过程--它们是一致的相同的,与所有可获得的知识实例截然不同,意味着普遍性总是一种不可估算的呈现(emergence),而不是一种可描述的结构。同理,我认为真理是知识不可及的,它本质上是不可知的。另一种解释我的意思的方式就是,我以为真理具有无意识的特点。任何可以通过描述性的谓词在知识中被分辨出来的东西,我称之为特殊(particular)。但是虽然可以作为在一种情境中的运作着的程序被确认,然而从每一谓语性(predicative,述谓)描述中被减去的东西,我称之为单一(singular)。所以,这一或那一种群体的文化性特征是特殊的。但是那贯穿这些特征,并使每一记录在案的描述统统无效的东西,普遍地召唤了一种思维主体,乃是单一。因此有了论题2: 2、每一普遍都是单一的,或者是一种单一性。评论:并没有可能对于特殊性作普遍的扬弃(sublation)。现今普通的看法是:真正的普遍方案(prescription)存在于尊重(respectiong)特殊性之中。在我看来这一论题是不一致的。事实说明,任何导入实践的企图总是奋起反对特殊性,后者是任何形式上的普遍性都声称不可忍受的。事实是(the truth is),为了保持给予特殊性以尊重是一种普遍的价值。在好的特殊性和坏的特殊性之间做出首要的区分是必需的。换句话说,在描述性的谓词的名单中建立一种等级是必需的。比如,一种文化或宗教的特殊性会被认为是坏的,如果它不在自身之内包容了对于其他特殊性的尊重。[3]但是,显然,这规约了形式普遍性已经包括在特殊性之内了。最终,尊重特殊性的普遍性仅仅是[144]普遍性的普遍性。这一定义是致命性的同义反复的。它是草约(协议protocol)必要的对应物(counterpart)--常常是暴力性的对应物--想要真正地根除特殊的特殊性(即,内在的特殊性),因为它冻结了后者之谓词进入自足身份的结合(self-sufficient identitarian combination)。故而,每一普遍性并不呈现自身作为一种特殊的规则化或者差异的规则化,而是作为一种从身份(identitarian)谓词中减去的单一性;即使它明显经由那些谓词发生。特殊性的减除一定相对立于它们的设定。但是如果单一性有权要求通过减除达到普遍,乃是因为身份(identitarian)谓词的运作,或者说描述特殊性的知识形式的逻辑,排除了任何预知或构想之[普遍?]的可能性。 因而,一种普遍的单一性不是存在的秩序,而是一种突然呈现的秩序。因此有了论题3: 3、每一普遍性起源于一个事件(event),事件不涉及于情境的特殊性普遍与事件之间的关联是根本性的。基本上,政治普遍主义的问题全然依靠被维持的真实性(fidelity)或失真的王国,并非关于这一或那一教条学说的问题,而是关于法国大革命、或巴黎公社、或1917年十月革命,或是民族解放的斗争,或1968年五月风暴,这是很清楚的。一种contrario,政治普遍主义的否定,对于解放主题的否定,不仅要求赤裸裸的反动宣言。它要求可以称作为事件的修正主义(evental revisionism)。比如,傅雷(Furet)尝试表明法国大革命是全然无用的;或者是不计其数的将"1968年五月"还原为一种朝向性解放的学生运动。事件的修正主义把普遍性和单一性的关系作为靶子。除了地点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谓语性的描述是自足的,任何普遍地具有价值的东西严格来说都是客观的。In fine,这相当于声称任何普遍地具有价值的东西存在于机械主义以及资本的权力之中,与其统计学上的保证相伴。在那一情形中,人类的命运就被谓语性特殊性和合法的普遍性之关系密封起来了。 由于事件发动了一次单一的普遍化程序,并通过这一程序建立其主体,所以是相反于实证主义对于特殊性和一般性的连接的。[145] 在这一关系中(regard),性的差异之事例显得特别有意义。谓语的特殊性在某一特定的社会中确定男人与女人的地位,这可以以一种抽象的方式来认识。一个一般的原则被设置了(posit),由此权利、地位、个性及等级与这些从属于依据法律的平等主义规则的地位相联系。这很好,但是至于考虑到性角色的谓语性分配时,它并没有提供任何种类普遍性的基础。由于这是一个事例(case),呈现着的(emerging)遭遇或宣言(declaration)的单一性会突然出现;这一单一性会使主体结晶化,主体的显现正好就是性差异被减除的经验。这一主体通过一种恋爱的遭遇而产生,其中,发生了一种性别位置分离性的(disjunctive)合题。恋爱的情景是唯一真正的(genuine)情景,其中普遍的单一性,它属于性的二者(Two)--最终属于如此的差异--最终显露出来。这是未经划分的绝对差异的主体经验发生之所。我们都清楚,一谈到性之间的互动,人们总是被爱情故事所迷住;这一着迷(fascination)直接与社会构成(social formation)试图阻碍爱情的多种特殊障碍成比例。在这一例子里,非常清楚的是,由普遍性所带来的吸引力准确地存在于这一事实中:它将自身作为一种反社会的单一性从知识的谓语中减除掉了(或者说尝试减除自身)。 故而坚持作为一种单一性的普遍是必要的,坚持我们所开始的地方总是一种不稳定的补充,它的单一的力量驻留在没有什么可用的谓语能够使它从属于知识之地,这也是必需的。 问题是:什么物质例证,什么存在的不可区分的效果,提供给主体的程序基础,而这一程序的全局性动机(motif)是普遍的? 4、普遍最初作为一种关于不可确定性之决定来出场这一观点需要仔细的说明。我称内在于一个情境的谓语性知识的一般系统为"百科全书"(encyclopedia):即,每一个人关于政治、性差异、文化、艺术、技术所知道的东西。有一些事物、陈述、构造或弥散的片段,它们的化合价(valence)依照百科全书也无法被决定。它们的化合价是不确定的、漂浮的、自主的:它们存在于百科全书的边缘。是它们组成了那些地位依然构成性地不确定的事物;那些引出了"或者是,后者不是"的事物;那些地位可以依据非-决定的原则进行无尽辩论的事物,而这自身就是百科全书;那些知识吩咐我们不去决定的事物。比如现今,知识命令我们不去断定/决定关于上帝的事儿:可以接受的是"某些东西"存在,或者它并不存在。我们存在一个没有化合价可以归于上帝存在的社会;一个要求一种含混的(vague)精神性的社会。相似地,知识命令我们就可能存在"另外的政治"不做决定:它可以被谈论,但没有什么是源自于此的。另一个例子是:那些没有证件的,却在法国(或英国、美国)工作的工人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他们属于这里么?是的,可能是,因为他们生活并工作在这里。不,因为他们没有必需的证件来表明自己是法国人(或英国人,或美国人......),或在这里合法地生活。"非法移民"的表达指示了化合价的不确定性,或者化合价的无化合价性:它指示出那些生活在这里,却没有真正地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因此是可以被赶出这个国家的人,那些被揭示出他们的存在之化合价的无化合价性的人,那些工人。 根本上,事件决定百科全书无法辨认性的区域。更确切地说,有这样一个类型的命令形式:E d(ε),这可以被理解作:每一真正的主体化(subjectivation)都是由事件所招致的,而事件则在其现象(appearance)中消失了,主体化指示出ε,那在情境中不可被决定的东西,已经被决定了。这就是个例子,当非法移民的劳工占领了巴黎圣贝尔纳(St. Bernard)教堂时:他们公开地宣布了存在,以及宣布了并不具化合价的化合价,从而确定了那些属于这里的人们,并让他们扔掉了"非法移民"的表达。我将ε称作为事件的陈述。凭借拆分(detachment)的逻辑原则,我们看到了事件的废止,事件的整个存在存在于消失之中,只留下了事件的陈述ε,这个ε经由事件指示出来,立足作为某种事物:--它是一种真实的情境(由于它已经在那里了);--但是又是那些化合价经历着激烈变化的事物,因为它是被确定的未定。它是曾没有化合价但现在却有了的事物。因而,我认为对于每一普遍的单一性来说,创立(inaugural)的物质性是事件的陈述。它将适合主体-思维的存在固定在普遍被编织的地方之外。这就是在爱情遭际中的事例,它的主体存在经由陈述"我爱你"而被固定在一个又一个形式之中,正在这个时候遭遇的环境被檫除了。于是,未定的分离性的合题就被决定了,其主体的创立就联结于事件陈述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事件的陈述都有一种宣言性的结构,不管陈述是否具有一种命题的形式、作品的形式或构造及公理的形式。事件的陈述由事件的出现-消失暗示出来,并宣布一种不可决定的东西已经被决定了,或者宣布没有化合价的东西有了化合价。被建立的主体跟在这一宣布之后,后者打开了对于普遍来说一种可能的空间。相应地,所有对于普遍来说要展开的东西被要求去带出(draw)所有结果,在这一事件陈述的情境之中。5、普遍具有一种含蓄的/暗示的(implicative)结构对于普遍观念的一般反对是:存在的每一事物被再现,都与由迥然相异的力量或利益所控制的特殊条件与阐释相关联。比如,某些人认为不可能获得对于差异的普遍掌握/理解,因为在差异被普遍掌握之方式间的深渊,依赖于不管某人占据着"男人"或"女人"的位置。另一些人坚持没有什么普通的分母(denominator)成为多样的文化组织选择称为"艺术活动"的基础;或者一个数学命题也不是内在地普遍的,因为它的真确性全然依赖于支撑它的公理。阐释学的视角主义所忽视的东西是,每一普遍的单一性乃是作为由一种事件的决定所引起(entail)的推论/结果(consequences)网络来出场的。普遍的东西总是采取 ε π的形式,在这里ε是事件的陈述,而π是一个结果,或者一种逼真性/忠贞。不用说,如果有人拒绝决定ε,或以一种反动的方式坚持将ε降低到未定的地位,或者认为具有化合价的事物应该保留着没有化合价的状态,从而含蓄的形式无论如何也不会命令它们去接受结果的真确性(validity),π。然而,他们不得不以此承认含蓄形式的普遍性。换句话说,他们不得不承认,如果事件在它们被陈述的基础上得以主体化,无论什么推论被作为结果(result)发明出来都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柏拉图在《美诺篇》里的辩解仍然是不可辩驳的。如果一个奴隶关于几何学的事件的(evental)基础一无所知,他就不能确证(validate)双倍于某个正方形的另一个正方形面积的建构(construction)。但是,如果某个人给他一些基本的数据,他也能够主体化(subjectivate)它,它也能够有考虑的主体化(subjectivate)建构。因而容纳在当下这一释义中的暗示是普遍地真确的,这一建构是由几何学的希腊的呈现(emergence)所开创的(inaugurate)。某人或许会反对:"通过调用数学推论的权威,你把事情变得太简单了。"但是他们错了。每一普遍化的程序都是暗示性的。它证实了那一结果,此结果跟从着事件陈述一直到被指明了的消失的事件。如果主体化的协议在这一陈述的庇护下被发动起来,它便能够发明及建立一系列可辨认的普遍的推论。反动的否认,即发生了的事件在这个格言中表达出来"除了地点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可能是唯一破坏普遍的单一性的方式。它拒绝承认其推论/结果,并取消任何适合于事件程序的在场的/存在的东西。即使这样,这一拒绝也不能取消暗示的普遍性。看看法国大革命:从1792年以来,如果它建立了一种激进的事件,由一种内在的宣称所指示出来,这种宣称认为如此的革命乃是一种政治范畴,从而,公民只能在与德行与恐怖的辩证法一致中才能被建立起来就是真实的(true)。这个暗示既是不可否认的又是普遍地可传递的--比如,在圣-余斯的著作之中。但是,显然,如果某人认为不存在大革命,作为主体配置的德行就是不存在的,所留下的一切就是作为一种引起道德谴责的疯狂的爆发之恐怖。即使政治消失了,使之生效的暗示的普遍性仍旧保留了下来。不再需要在这里援引解释的冲突。这是我第6个论题的要点(nub):6、普遍是单义的/意义明确的(univocal)至于经由事件的推论而发生的主观化(subjectivation),存在一种适合建立普遍单一性的逼真/忠贞的意义明确的逻辑。这儿我们必须回到事件陈述。回忆一下陈述在作为不可确定之物的情境中扩散(circulate)。关于其存在及不可确定性是公认的。从一种本体论的观点来看,它是组成情境的多样性之一。从逻辑的观点看,它的化合价是中介的或未确定的。经由事件发生的,与在事件中得失攸关的存在没有关系,与事件陈述的意义也没有关系。它只从属于这一事实,鉴于(whereas)先前事件陈述是未确定的,此后它将还不会被确定,或者作为真理被确定。鉴于先前事件陈述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它占有了一个特别的化合价。这就是非法移民劳动身上所发生的事儿,他们在圣·贝尔纳教堂证明自身的存在。换句话说,那影响陈述的,那被事件的消失束缚在一种暗示的方式之中的陈述,是行为的秩序,而不是存在或意义的秩序。它就是意义明确的行为的记录(register)。陈述被确定是如此偶然,,这一决定从所有解释中减掉是如此偶然。它关联于是或否,而不关联于不明确的(equivocal)的意义的多元性。我们这里所谈论的是一种逻辑行为,或者回应韩波,一种逻辑的反叛。事件决定,为了真理,或为了显赫的(eminent)化合价,以前的逻辑将其限定在不确定的或非-化合价的领域中。由于这是可能的,修改了情境的某个组成部分的化合价之单义的行为,逐渐在其全体性中开始转变情境的逻辑。虽然情境的存在-多样性仍然是未改变的,其消失的逻辑--评价并关联所有属于情境的多样性--能够经历一种杰出的转换。它就是这一变化的轨迹,它组成了百科全书的普遍化的对角线(diagonal)。普遍的意义不明确的论题关涉到回到那些一般性的普遍的单一性,一般性(generality)的律法在特殊性之上摇摆。它无法掌握逻辑的行为,这一行为普遍地、意义明确地开创了一种在整个现象(appearance)结构中的转换。每一普遍的单一性可以确定为如下:它是主体-思维的行为,这一主体-思维一定要在这一方式中来表现(render)这行为,这行为能够发动一种影响并对于情境逻辑进行激进的修改的程序,并因此修改当它出现时的呈现。显然,这一修改从未被充分地完成。对于最初的意义明确的行为来说,它总是局部的,开创了一种逼真/忠贞,即,一种推论的发明,它会被证明就像情境自身一样是无限的。因此就有了论题7:7、每个普遍的单一性总是未完成的或开放的这一论题需要评论,这一评论关注主体,普遍单一性的局部化,关联于无限的,存在-多样性的本体论规则之方式。关于这一特别的主题,有可能揭示在有限的哲学与相对主义,或普遍的否定及对于真理概念的不信任之间的本质上的同谋性(complicity)。让我用一种单纯的格言来说明它:潜在的化合价,内在于当下的普遍的(prevalent)人权概念之专横的叫嚣来自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事实上是有限的权利,最终--作为一致的民主的安乐死之主题--死的权利。经由比较,普遍单一性的事件概念,作为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在《差异》中所评论的,要求将人权作为无限的权利来思考。8、普遍性除了对于虔诚的/可靠的(faithful)无限的全称的(generic)多样性建构之外,什么都不是通过全称的多样性我意味着什么呢?非常简单,一种不能被任何百科全书知识的谓词所决定的情境子集;即是说,一种属于情境子集的多样性,成为它的元素之一的多样性,不能够是已有身份的结果,占有任何特殊属性的结果。如果普遍是为每一个人的,这是在精确的意义上所被铭刻(inscirbe)其中的,它不是占有任何特殊规定性的物质(matter)。这是在政治集合中的事例(case),它的普遍性得自对于社会、国家、性或代的起源之漠不关心中(follow...from);恋爱的一对,它是普遍的,因为它生产了一种不可划分的真理,这真理是关于性的位置之间的差异的;科学理论,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遍的,即它去除了其精心制作(elaboration)中的任何起源;或者主体是作品的艺术构造(configuration),就如马拉美所评论的,作者的特殊性已经被取消了,在可仿效的(exemplary)开创兴建的构造中,诸如《伊利亚德》和《奥德塞》,成为他们基础的合适的(proper)名称--荷马--最终什么也不回涉(refer back to nothing),而只是任何主体的空无。因而普遍依据一种侥幸(aleatory)的增补机会而出现。它遗留给自己一种简单的/单纯的分开来的陈述,这一陈述作为建立起它的事件之消失的痕迹。它在意义明确的行为中发动自己的程序,这一行为经由没有化合价的东西,其化合价开始被决定。它给这一行为系上一种主体-思维,这主体-思维会为它来发明推论。它虔诚地建构一种无限的全称的多样性,通过其真实的开放,乃是修希德狄斯(Thucydides)宣布伯罗奔尼亚战役的书写历史--不像后者的历史特殊性--它会是:"适合一切时间的东西"。[1] 回忆,注意黑格尔对普遍的精神的描述。[2] 质数,只能被其本身和一整除而没有余数的整数。[3] 比如,伊斯兰教在某些人看来就是一种"坏"的特殊性,因为它不包容其他世界的宗教(其他特殊性)。因而特殊性必然带出普遍性问题,或者说已经包含了普遍的判断,已经是普遍性?所以Badiou在后面说,尊重特殊性的普遍性尊重的并不是"特殊性",而已然是"普遍性"。Badiou的批判在于:特殊规则化,或者等级化的普遍性(就如刚刚所论)并不是他所要谈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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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节是中国传统节日,汉魏之际确立之后,一直到唐代,其节日活动主要是以拜星乞巧为主,未有大变。到了宋代,七夕风俗却大为改观,不仅节日气氛空前热闹,而且出现了众多前所未有的节物,如泥孩儿摩㬋罗、谷板、种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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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观点,文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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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政治
20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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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中旬,我和鄢一龙所著《中国国情与发展》一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是我十多年来为清华大学本科生开设"中国国情与发展"课程的教材,这门课是让他们认识中国、分析中国的入门之课,也是引导他们与中国兴盛同行、终身受益之课。我以"毛泽东"为关键词检索了这部70余万字的书稿,获得了345条记录反馈(包括正文、引注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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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1910—2000年中国少数民族宗教研究著作要目(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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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论在清末民初的迅速传播,表明生命科学已蓄势待发,大有取代宗教和文学之势,一跃成为对生命的问题最有发言权的学科。当现代生命科学越来越依赖于生物模仿的技术时,文学写实主义也相应地获得广泛的合法性,为我们确立生命的具象和意义。文学写实主义因此成为一种广义的生物模仿技术,与科学主义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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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生前与其见面谈话及去世后访问斯坦尼斯拉夫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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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四讲》为中国读书阶层提供了一部了解西方民主的高质量入门教材,它走出了八十年代来盛行的“民主是个好东西”式的思维方式,表明了中国知识分子正在走出急功近利的启蒙而趋于成熟,这对今后中国政治的良性发展是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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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国家和资本非常强大,在中国当代文化的生产中颇为自信地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并且也都以政策和金钱的直接调控力或间接影响力,按照各自的需要试图控制文化之河的流向,但是,实际上,由于文化生产的上游下游所有环节都在小资精英的控制之下,不管国家和资本情愿不情愿,承认不承认,在今天,文化领导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转移到新兴小资产阶级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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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杜葉錫恩女士著,提供了一批香港長達半個世紀以來的珍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