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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0日,美英联军绕开联合国,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了所谓“先发制人”的大规模战争。这场战争中,美国政府对新闻报道采取了新的管制措施,传媒活动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本文拟将美国政府的战时新闻管理方式作为切入点,进而考察战争状态下传媒活动情况,特别是人们不大提到的批评报道,以折射出美国政府同新闻界之间关系的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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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人文
2012/01/18
| 阅读: 2009
2011年12月30日,甘阳《文明•国家•大学》新书发布会暨研讨会由三联和北大联合主办,发言记录稿由观察者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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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思维莎(Hrotsvitha,约935~1002)这个名字,该是读西方戏剧史的学生熟悉的。这位德国北部冈德斯海姆修道院的本笃派女尼,立志要用"同样的素材体裁",跟那专写"淫妇奸行"的罗马喜剧诗人泰伦斯(公元前约190~159)争一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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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获悉韩南先生去世,深感震惊和遗憾。过去的几个月内,先生往返于医院与康复中心,身体状况时有反复,近几周似乎已渐趋稳定。在记事本上,我写下了最新的电话号码,心里想着这一周的什么时候就可以跟先生通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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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曼海姆创立的知识社会学,试图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受社会制约的现象而不只是人们智力活动的结果。同理,在研究知识分子时,也应将他们置于一定的社会体制中,并考察他们是怎样受制于这种体制、 由怎样通过创造关于人和环境的思想这种智力活动去改变这种体制并进而改变人(包括知识分子)自身的。 相比而言,知识分子是最不安分的。他们好象不懂得向命运低头,即使他们已被定位在社会体制的某一环节上,他们很可能仍然没有安身立命之感。在灵魂深处,他们总是漂泊的,他们在漂泊不定中不断地寻找着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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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经济
2011/04/20
| 阅读: 2010
最近,“纽约时报”报道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以下称TVA)将对其下六个核反应堆进行详尽的安全检测。这固然是世界各国在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后的一致反应,但也可能与美国通用电 力公司同时是日本福岛核反应堆和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核反应堆的主要设备供应商有关。但两者有一个关键的制度差别:东京电力株式会社是私有,而美国田纳西河流 域管理公司是国有。
日本自由作家加藤嘉一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东京电力应该国有化”的文章,认为“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中国,我相信,中国必然立即成立以温家宝或 其他官员负责的“指挥部”,以举国体制投入抢险救灾…其实,东电当然也是想救灾的,不过它的利益毕竟首先是股东的利益,必然带有“最好别让外界知道问题” 的侥幸心理,这就极大的影响和耽误了这场特殊事故的救灾进度”。
有趣的是,加藤嘉一尽管力主东京电力国有化,但他没有联系到美国国有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也许他是日本的“80后”,对美国波澜壮阔的罗斯福新政历史 了解不多。但我们中国对TVA的通常翻译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而不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这反映出我们国内对TVA的了解也不多。
其实,TVA的历史极为精彩,如果了解它不是“局”,而是“公司”,即美国政府为管理田纳西流域特设的国有公司,将有助于我们理解重庆八大国有投资集团从原政府的“局”转型为公司(如原重庆市水利局转型为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意义。
TVA的前身是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威尔逊总统在阿拉巴马州北部田纳西河畔的马瑟肖尔斯建筑的水坝,其目的是利用水利资源生产硝酸盐。一战结束后,新任哈定总 统曾企图将这一国有资产廉价售与私人,由于“进步派”国会参议员乔治·诺里斯的反对,未能如愿。罗斯福新政的主题之一是用国有电力公司取代私有电力公司的 垄断。他1933年1月就任总统后,立即视察了田纳西河流域。同年4月10日,罗斯福向国会提出综合治理田纳西河流域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法案,并于5 月18日签署生效至今。
田纳西河全长1043公里,流经七个州,流域面积10.4万平方公里。从1933至1952年,TVA在田纳西河及其支流共建造20座新水坝,改建5座原 有水坝,使该河流域再没有洪水泛滥,还大大减轻俄亥俄及密西西比两河流域的洪水威胁。TVA鼓励农民使用它生产的低价化肥,帮助农民组织合作社,将低价电 力输入农村,大幅提高了农民收入。
美国保守派历来把新政期间国有并延续至今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视为眼中钉,里根总统就是因为1960年代公开批判TVA而先当选加州州长的。但是,罗斯 福新政的关键制度至今屹立不倒。罗斯福在“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法”通过时的讲话简直也可以为重庆“8大国有投资集团”定性:“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穿着 政府的衣服但有着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精神”。
有趣的是,TVA实施整个田纳西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全面发展的规划,牵涉到7个州,要求有关州、县、市、镇当局及各种各样机构协调合作,这和重庆新成立的两 江新区和两江集团的“1+3”和 “三托一”的管理体制(两江新区管委会和江北、渝北、北碚三个行政区)也有些相似,TVA在区域发展方面的成败经验也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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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主义、封建社会有无普遍性的争论,在国际史坛上一直持续不断,近年来在国内亦有所反映。本文拟从为什么中国和西欧都有封建社会,如何才能合理地比较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的情况,如何理解封建社会的发展问题等方面,论述中西学者关于封建社会理论的异同。一封建在中国并不陌生,它指的是西周时期(前1066-前771年)周天子对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的分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这种分封大约是把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都分赐给受封者,即所谓授民授疆土。诸侯还可以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下一级的卿大夫,于是以土地为枢纽,形成统治者之间的多层等级连锁。他们彼此之间互有权利义务,主要是受地者要向赐地者纳贡服役(包括兵役)[1]。无论对于西周封建以何种解释,但它是中国本身所固有的一种政治制度则是没有疑问的。这种制度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前722-221年)逐渐变化,难以维持。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封建而置郡县,一般以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封建制度遂告结束。秦废封建之后,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仍不断有分封诸侯王之事,不过这种封建,诚如后来王通所言,"至景帝令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而汉置内史以治其地,则封建之地,悉为郡县矣"[2]。但关于封建郡县孰优孰劣,哪个更能使统治长治久安的争论,在中国历史上却是一直不断。争论的各方,都是把封建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看待的,并未涉及封建制下的社会、经济内容。著名的柳宗元的《封建论》,也只是指出古代封建制度的出现,是和氏族、部落势力的存在相关的,不一定完全是人为的结果。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接受西方文化,了解到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严复(1853-1921)译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把feudalism译为拂特之制,是为音译。后来他翻译爱德华·詹克斯的《政治制度史》,就把feudalism译为封建之制。严复在这里是经过研究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社会发展阶段,他以为由唐虞以迄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很显然,严复认为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和西方的feudalism是十分相似的,是可以类比的,所以他才把feudalism译为封建[3]。从严复起,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已不再把封建单纯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而是兼及其社会、经济内容。20年代末,陶希圣著《中国封建社会史》,主张周代的中国即是封建社会,春秋之际,封建制度开始分解,但封建的自然经济则一直延长到1500年[4]。陶希圣对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制度、庄园制度、农民状况、分封制度等都作过分析。不久,瞿同祖又写成《中国封建社会》。瞿氏是以西方封建社会的理论来比照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的,他以为封建社会之综合的要点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无和主人与农民的关系。"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5]。这时正值中国社会性质大论战的时期,虽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看法各有不同,但已有不少人把封建作为一个社会来认识,而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政治制度了。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史学界确立了中国社会发展阶段中有封建社会的认识,对于封建社会的内容,则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予以详细的研究和阐述[6]。如果说封建是中国所固有的,可是它在西欧却是后起的。中世纪的西欧人并不知道有我们今天所说的封建制度,更没有说过什么封建政府、封建社会之类的言词。现在西方史学家所说的feudalism的内容,中世纪时在西欧只是零碎地存在着,各地多有不同,记载它的习惯法更因时因地而异[7]。16世纪法国法学家开始研究封建,所依据的主要是一种封土之律(Libri Feudorum),该律乃12世纪编定的隆巴第地方(意大利北部)的习惯法,记载着关于封臣以服军役为条件领有封土及其相关权利义务等[8]。17世纪英国法学家斯佩尔曼也依据隆巴法,研究过英国的封建制度,所以才有是斯佩尔曼等人发现了封建主义的提法[9]。当时这些学者认为封建只是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封建法中的财产权利和罗马法的规定十分不同,于是产生了封建制度是源于罗马抑源于日耳曼的争论。18世纪的西方学者仍视封建为一种法律制度,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在"封建法律"的题目下,分析了西欧的封建制度,涉及封君封臣关系、采邑制度、农奴制度等[10]。亚当·斯密则认为封建法律是领主统治权、裁判权,其推行原是为了加强王权,但结果王权并未加强,领主权力依然过大,形成了封建等级制[11]。这时正是西欧启蒙思想发扬、批判旧制度的时代,封建渐被等同于贵族统治,是剥削、压迫的根源,表现为各种领主特权、农奴制残余、分裂混乱等,所以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才有了废除封建制度的决定。19世纪西方的学术发达,对封建的各个方面,如封君封臣关系、封土制度、庄园农奴、马克公社,封建城市等,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角度进行研究,做出了许多概括,取得了不少成绩。这时出现了feudalism一词,用以指称封建制度。但史学家对封建主义与封建制度,仍多从政治、法律方面认识,讨论。到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概念,用以划分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由此产生了封建生产方式、封建所有制等。这些理论也不断得到学术界的承认,有所发展。20世纪30年代末,马克·布洛赫写《封建社会》一书,对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虽然主要仍从政治制度方面、封君封臣关系等方面分析西欧封建,但他视野广阔,也分析了社会经济、庄园农奴等内容,无疑受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影响。布洛克可说是西欧封建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奠定了后人了解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后来苏联史学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西欧封建主义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建立封建社会形态学说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综上所述,无论中国和西欧,对自己的封建的理解,都有一个把它先当作法律、政治制度,后当作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不过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直到现在也并不统一。西方的大多数史学家仍然把封建当做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强调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1)封建主义之间形成了特有的封君封臣关系;(2)形成了与封君封臣关系相适应的封土制度;(3)国家权力衰落,各封君在其领地内取得了独立的行政司法权力。正是由于强调了这一特殊性,封建主义的普遍性在一些人那里就成了问题。他们以为封建是西欧的特有产物,世界其他国家是没有封建制度的,从而否定了封建主义的普遍性。中国的封建虽然是固有的,但对它的深入研究无疑是在当时先进的西方史学思想影响下进行的,所以中国学者大都认为中国存在有类似西欧那样的封建制度、封建时代。齐思和先生写《周代锡命礼考》、《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对中西封建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对比研究,指出二者相去不远。"盖人类文化之发展,虽迟速不同,质文各异,然所循之途径,则大致相同",他还引庄子的话说,"庄生有言,'自其异者观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吾人亦惟有自其同者视之而已矣"[12]。解放以后的新中国的史学家,则较一致地主张历史发展中有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形态,有一个封建时代。这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历史上都是共同的,只是封建社会存在的时间在各国有所不同而已。台湾学者杜正胜却认为,周人封建的本质,乃是继攻伐征服之后的武装殖民,所以唯物史观的封建制与传统的封建不相干[13]。西方学者对中国封建的认识,各有不同。一派是认为中国无封建的,这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说法,不过现在它已经不大风行了。另一派是主张中国历史上有封建的。虽然他们对封建的认识多为政治和法律上的封建主义,但仍在中西之间找出许多共同点。美国汉学家卜德以为封建主义适应于前近代中国主要是指经济而言,不过政治上的封建主义中国也有,就是周代(作者定为1122-256B.C.,包括春秋战国时代),而魏晋南北朝时期(作者定为221-589年)则被认为是准封建时期[14]。顾立雅也认为,古代中国有许多和中古欧洲相似之处,值得比较研究,布洛克关于封建主义之定义,几乎用不着改动即可应用于中国的周代[15]。也有学者反对封建制度的普遍性。安德森就是其中的一人。他认为把封建的特征只概括为大地产和小农的结合而忽略其上层建筑如主权分割、封土制、封臣制等是不行的。因为前资本主义形态都通过超经济强制而运行这些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已成为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本质结构,它们已直接结合在剥削剩余价值的链锁之中,因此不可能不通过其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来确定这种生产方式的性质[16]。安德森过分强调超经济强制在封建社会中的重要性,认为封建剥削、封建生产只有通过政治暴力才能进行,实际上就是否认封建社会是一种经济形态,是违反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其实超经济强制之所以存在于封建社会,是小生产者生产不发达,经济不独立所致,随着小生产者独立性的加强,封建社会中的超经济强制乃逐渐减弱,它不是封建生产的本质因素,不能对它有不适当的估价[17]。总之,如果认为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农民和地主对立的社会,那么它的普遍性就是没有疑问的,中国和西欧都存在过封建社会,有过封建时代。即使从政治、法律制度方面理解封建主义的西方学者,也有不少认为中国历史上依然存在过封建时代,有过封建社会,不过他们大都把这个时期定为周代至春秋战国时期,把它看的较短而已。只有极少数人才强调西欧封建的独特性,认为世界上其他地方没有封建制度的存在。二把中国和西方的封建社会拿来进行比较研究,无论中外的历史学家,都有许多人进行过,这里只就西方学者的一些方法问题提出讨论。西方的学者大致可分为两派。一派我以为是拿现代的西方社会,起码是近代的西方社会来和他们所认为的过去的中国做对比,由此指出中国社会如何落后、古怪。东方专制主义说就是其典型的代表,不过现在相信它的人已经不多了。韦伯的比较也属于这一种,他说中国只有追求赢利的资本主义而没有合理的资本主义即为一例,下面我们还可举韦伯的另外几个论点。韦伯从现代西方的法治社会观念出发,认为中国的法律乃是个人的专断,缺乏理性的管理和司法,全是家长式的处理方式。法律中只有刑法而私法(民法)极少有个人的自由权等[18]。可是当代的一些美国法学家和韦伯的观点不同,他们比韦伯更了解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也更了解西方式的法治,所以他们指出"充分发达的法治的制度性机制是近代的产物"[19],他们在人治和法治的冲突中,并不完全强调法治。"法律的判决最终是人的判决,判决更多地是受法官个人偏见而不是正式法律的影响"[20],所以他们赞赏中国历史上的更多地依靠调解而不是依靠诉讼来解决纠纷的办法,认为这一传统应该保持。中国古代也并非没有民法,汉代的契约关系已十分发达,其应用的范围十分广泛[21]。我想还应该指出的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也是近代欧洲的产物,不惟中国古代没有,就是西方的古代和中世纪也是没有的。韦伯承认中国古代发展出发达的官僚制度,但他却拿西方现代的官僚制度来和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相比较,说"中国官僚制的精神是与公共负担的制度相关联的,而西方的官僚制精神则随货币经济的变动而发展"[22]。其实西方的现代官僚制度是学习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而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有人认为,直到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仍然要比西方的进步[23]。在这方面,韦伯就不如现在的艾森斯塔特认识全面,艾森斯塔特把西欧的专制主义国家和古代的中国国家都列为历史上的官僚帝国,而这种官僚帝国的特征即为传统与现代的政治组织、政治活动并存[24]。奇怪的是韦伯在比较西方和东方的城市时,却举出的是西方中世纪城市,他指出西方的城市是一个特权团体,有自治权,有城市法,城市的居民也都有自己的特殊的组织,即行会等,而东方的城市则这些都是没有的[25]。可是韦伯也知道,西方城市的自治只是短期的现象,到了专制王权时代,西方国家的权力日益强大,城市自治也就日益衰微[26]。我们在这里不拟论证东方与西方城市之异同,只想指出,西方中世纪的城市,并无那么多的特权与自由,它仍是受封建国家、君主、贵族主教控制的城市。并不是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而也许倒是乡村的空气使人自由。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并不是从城市中产生,而也许倒是从乡村中产生的。西方中世纪的城市,依然是一个封建的城市。另外一派西方学者则是拿西方的feudalism来和中国的封建相比较,以西方的封建为典型来看中国有无与之相同的情况。前述柯尔本的书即是明显的例子。他们先对西欧的封建制度做出概括,然后拿其他国家的封建与之对比。卜德由之以为中国的周代符合西方的静态的封建主义,魏晋南北朝则较符合动态的封建主义[27]。顾立雅也是以西方的封建为标准,说西周类似西方的早期封建主义,春秋则是晚期封建主义[28]。艾伯哈德认为中国从周代直到纪元前250年是封建主义时代,说当时是农业社会,统治阶级划分为一些等级,互相有权利义务等,这也是西方的标准[29]。他主张从中国统一之后,即进入绅士社会,而不再是封建社会了。但我们应该注意到,西方学者把封建作为一个政治、法律制度概括时,所依据的主要是狭小的罗亚尔河、莱茵河之间地区9到13世纪的材料。用这些有限的材料概括出简单的封建主义的理想典型[30]。这一时代,是原始的日耳曼人开始建立国家的时代,所以显得生产落后,文化荒芜,政治原始,被启蒙学家称之为黑暗时代。后来封建渐被赋予一个社会,一种经济形态的意义,于是依附关系的统治,庄园制,农奴制,自然经济,中央权力衰落甚至无国家等便被当做西欧封建社会的特征,其实我以为它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即日耳曼人的经济政治等组织成长而未成熟的阶段,不宜视作一个社会的典型阶段。我以为,封建社会由于其生产力低下,发展缓慢,所以不可能太短,而应该长一些。西欧的封建社会,不应截止于15世纪,也不应截止于17世纪,而应该截止于18世纪。现在人们往往认为哥伦布一航行,东、西方就连成一片,资本主义在西方就冉冉升起,教科书上也说的尽是资本主义萌芽,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之类。其实西欧的进步远没有这么迅速。直到工业革命以前,西欧主要仍是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资本主义只是在西北一隅有所萌动,但在西班牙、意大利却日渐衰落。17世纪西欧发生了经济危机,人口减少,疾疫流行,农业停滞甚至倒退,工商业在有的地方也出现危机[31]。在政治方面,更是到处充满了封建的统治。19世纪中期托克维尔写成的《旧制度和大革命》,认为18世纪的欧洲,各地都充满了封建特权,教会的贵族的各种土地,人身及司法,行政权力,对人民形成沉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它们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比法国沉重的多"[32]。英国虽然革命了,但恩格斯说,在1688年政变之后,英国资产阶级方才成为统治阶级的微末的得到承认的一部分,依然是贵族地主的统治[33]。至于东欧,则16-18世纪是封建统治的时代,更是没有疑问的了。这并非什么新观点。法国史学家、中古史权威勒高夫曾撰有一文,名曰《主张一个扩大的中世纪》,论证西欧中世纪应该延长。他的理由大致是,(1)文艺复兴不能算是中世纪和近代的分界,从古代到近代中间有多次文艺复兴。如8、9世纪的加洛林文艺复兴,12世纪的文艺复兴;大文艺复兴,在意大利为12-14世纪,在欧洲其他地方为15、16世纪;后来还有18、19世纪的文艺复兴;(2)欧洲的基本社会结构,从4世纪到19世纪一直未变。拿马克思的封建生产方式来说,也是从罗马灭亡直到工业革命;(3)其他的文化方面的内容还有如,基督教在意识形态中的统治,一直延长到19世纪;英、法国王具有神奇的治疗瘰疬病的功能,也一直到18世纪;把社会划分为教士、贵族、第三等级的三等级论,也是到法国大革命为止。所以勒高夫主张中世纪应该分为早期中世纪,4-9世纪,是古代世界衰落,封建制度形成时期;中期中世纪,10-14世纪,为大发展时期;晚期中世纪,14-16世纪,危机时期;封建制衰落期,亦即旧制度时期,从英国革命到法国革命[34]。如果拿一个扩大的中世纪,较长的西欧封建社会来和东方封建社会来比较,则我们会看到,在主要方面,它们是相同的,可比的。经济方面,农业是主要的生产部门,人力、畜力为主要动力,也有简单的机械,工商业有相当的发展,而且是越来越发展,说封建时代是自然经济的统治,可能并非事实。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普遍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在政治方面,这封建时代,无论中国和西方,国家形态主要是君主制的统治,其发展的趋向也是君主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官僚机构越来越健全。分裂割据的势力时有出现,但不能说封建国家是主权分割的国家。西欧的封君封臣制只是当时西欧社会内部的一种支离破碎的政治结构,不足以成为组成国家的框架。正如中国的周代封建体现有宗法制原则,但中国古代立国的原则并非宗法制。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我们的比较和西方学者的比较研究很为不同。即我们既不是拿近代的社会和古代的相比较,也不是拿西方的封建来看中国的封建和它相同或不同,而是分析这二者结构方面的同和异,来研究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在比较中国和西欧的封建社会时,还要有一个全世界的封建社会作为基础来考虑,这样也许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值得研究的结论。三中国的史学家都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们从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出发,认定社会在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悠久,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社会情景多有不同,自然显出阶段性来,让人认识到发展的现实。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封建社会有发展,而西方的封建社会是否发展反而成了问题。按照西方新人口论者的说法,西欧中世纪时农业生产力停滞,土地单位面积产量基本没有提高,只能靠不断扩大耕地面积以供应日益增多的人口。可是土地面积有限,当土地无法承受过度的人口压力时,便会导致人口下降,经济衰落。可以看出,根据新人口论,小农经济的繁荣不可避免地潜伏着其衰落的根源,而封建社会的发展只能在这种周期性危机中循环。每一次循环中,随着人口增加,土地肥力递减,单位面积产量会不断下降,所以西欧中世纪时代的农业生产力呈下降趋势。如此封建社会的发展不就大成问题了吗?不可否认,封建时代社会发展受到人口、土地资源等的有力制约,但农业生产力还是会发展的,这已为许多的研究所证实[35]。西方学者的新人口论,是从11-15世纪的西方社会这一短过程得出的结论,诚如勒高夫所说,估计一下从罗马灭亡到18世纪这一时期西欧的农业生产,则自会得出发展的结论,而不会误认为它停滞不前了。在中国和西欧发展的比较研究中,更大的问题是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因为事实是西欧首先发展出资本主义,实现了现代化,而中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直到今天还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摸索前进。所以历史上的中国能否发展出资本主义便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西方学者那里,资本主义是一个十分含混的名词。它到19世纪才出现而被使用,但却没有一个清楚明确的定义[36]。大多数经济学家把它归之为个人企业、市场经济、追求利润、自由竞争等。所以资本主义可说是无时无处不在,这里有罗斯托夫采夫的罗马时代的资本主义,有亨利·皮朗的12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至于14世纪以后的欧洲,则资本主义更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出现了。所以西方的学者也不大研究资本主义的兴起问题,而研究的是工业革命、工业化的问题。给资本主义以一个明确定义的是马克思,他认为资本主义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者、攫取剩余价值的制度,而资本主义社会则是资本家和无产阶级对立的社会。马克思研究了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兴起问题,提出了资本原始积累的理论。但马克思把西欧资本主义的开始定的很早,以为14、15世纪,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而16世纪则开始了资本主义的时代。以后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和受马克思影响的史学家对资本主义为什么和如何在欧洲兴起进行过多次讨论,意见多有不同,但对资本主义时代的开始时期则没有异义[37]。在西方学者逐渐认识到东方停滞论并不完全正确时,一些学者也从比较的角度探讨中国为何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的问题。无可否认,他们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兴起的模式,完全是西方的,是拿西方的标准来看中国的,我们试举几个例子。最出名的是韦伯的清教理论。韦伯认为,基督教中的清教教导人生要勤俭,诚实守信用,为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而努力入世活动。在这种伦理的支配之下,追求财富成为人生的目的,人变成一架赚钱的机器,从而有助于西欧产生出资本主义,而中国的儒教和道教缺乏清教这样的伦理,致使中国未能产生资本主义。韦伯的这一假说经过许多理论上和事实上的批驳,现在已可以说没有人再相信它。不过我们应该注意到,韦伯提出西欧的合理的(理性的)资本主义,来和中国的只知追求营利的资本主义相比较。韦伯提出西欧资本主义存在的6个先决条件,亦即其6项特征,即(1)合理的资本会计制度;(2)自由市场;(3)合理的技术;(4)可预测的规律(即资本主义企业可以预测其运行规律以便管理);(5)自由劳工;(6)经济生活商业化[38]。韦伯在《儒教和道教》一书中,谈到中国所缺乏的,正是西欧资本主义的这些特征。如他说中国缺乏中世纪后期的以及完全与科学相结合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的理性形式,没有欧洲企业组织的理性的管理方法,没有提供商业信息服务的真正理性的组织,也没有真正的、具有技术价值的商业文书、计算或簿记之类的系统[39]。当然,拿已经完成工业化的欧洲的一些特征来和封建的中国相比,中国自必缺乏某些东西。可是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并不一定要完全以西方为模式,而且西方的资本主义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由桑巴特特别强调的簿记制度,即在西欧也是推广的很慢,许多资本主义企业起先并未采用。至于理性的管理制度,信息服务系统等等,更不能以欧洲的模式为唯一模式。布罗代尔指出,"合理的定义是相对的。它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经济环境,不同的社会集团以及不同的目的和手段而变化"[40]。韦伯的西欧的合理性,是西欧历史条件的产物,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第二种我想可称为从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出发,来说明何以中国未产生出资本主义,这可以白乐日的观点为代表。白乐日在其《中国的文明和官僚制》一书中认为,西方的城市在中世纪是有自治权的,商人拥有自由、特权,从而能得到发展,例如集市就是发源于意大利,因为意大利有自治城邦,商人凭借集市而发展,而中国则没有集市。中国的城市也没有自治权。中国的城市只是官僚统治的地方,官僚由士大夫组成,他们是特权集团,而农、工、商在中国都没有地位。国家压制商业、技术的发展,所以中国可说是一个永久的官僚社会,其结构长期未变。自15世纪以来,中国的发展便和西方截然不同。中国缺乏西方的民族主义、个人主义、理性主义、自然科学、自由劳工等等[41]。中国历史的发展和西方自是不同。中国缺乏西方的某些东西,但西方也缺乏中国的某些东西。中国历史上缺乏西方中世纪的城市自治,这是事实。不过这并不能证明中国就无法产生资本主义。过去确曾认为由中世纪的自治城市产生出富有独立精神的市民,由市民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可是从现在研究来看,西方的资本主义,究竟由城市抑或是由乡村而产生,还并未得到解决。中世纪晚期的城市由行会所把持,充满了落后保守的规章制度,妨碍生产发展,一些有意革新的工商业者纷纷迁居农村,谋求革新技术,发财致富。英国毛纺织业之兴即为一例。新近流行的原工业化理论,就是说资本主义工业是在农村萌生,而非在城市产生[42]。夸大西方城市的活力,以为它是进步的源渊,资本主义的基地,这是西方古典经济学的看法。实际上它不一定和事实完全相符。白乐日举出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国的专制政权、官僚机关,阻碍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这是一个老问题,中国的史学家已经探讨过很多。中国的政府历史上一向被认为重农抑商,士大夫阶级则鄙薄科学技术,以为奇技淫巧。不过现在大家都承认,中国过去科学技术曾一度十分发展,走在世界的前列,工商业的发展更是惊人。有人以为在宋代中国已经到了近代化的边沿,那么为何那个时代中国的政府,中国的官僚阶级,不阻碍工商业和技术的发展呢?所以这个问题也并非常识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还必须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第三种观点可以琼斯的《欧洲的奇迹》一书为代表,该书是从环境、人口、经济、地缘政治诸方面来比较东西方的不同,以说明为何西欧能发展出资本主义而东方各国(尤其是中国)却不能。其中对地理环境的因素特别强调,如认为欧洲的地理环境使它能发展出耕牧结合的种植业,受自然灾害的侵害较亚洲为小,在人均占有土地、牲畜、木材、煤铁等方面,要比亚洲的多的多,这样在积累资金方面比亚洲好。后来欧洲人远航大洋,占领了非洲、美洲的大片土地,人均占有土地更扩大了许多,成为一大发展优势。琼斯还认为,欧洲地形复杂,多以肥沃平原为中心形成国家,所以都是一些小国。各小国君主都注意从商业中取利,保护和促进贸易的发展,即使执行了损害商业的政策,由于国力微弱,国君权力不大,商人亦易于起而抗争,摆脱干扰。这比东方大国的君主大都采取限制、扼杀商业的政策要优越,所以西欧从中世纪以来即逐渐形成市场经济。欧洲各国小国纷立,政治分裂,利于竞争;而宗教、文化、语言诸方面,又多统一性,所以利于技术传播,从中世纪起农、工业技术即得到快速发展。后来民族国家兴起,多采取保护市场,奖励农业各种举措,更促进了经济发展,所以使欧洲较早发展出资本主义。欧洲的发展是生产从集体(行会、公社)的羁绊下解放出来走向个体化,而服务则愈益集体化,国家执行各种服务职能[43]。琼斯的观点带有浓厚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气息。从地理环境出发,推导出欧洲那么多的优越性,这实际上即是说亚洲国家注定了无法发展到现代社会。但他的每一项理由是否能成立,还是一个大问题。即以人口而言,琼斯说亚洲人口的增长较欧洲要快,是以不断增加人口来弥补由灾害造成的损失。而根据李中清最近的研究,中国人口的增长并不比西方快。认为中国人追求多子、早婚等都是不正确的看法。清代中国人口生育率相当低,一夫一妻制下,45岁之妇女,平均生5个孩子,而同时的欧洲妇女,则平均生10个孩子[44]。这样,一些学者(包括琼斯)认为中国明清时代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压力过大,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说法,便不一定能够成立。琼斯还特别强调西欧中世纪时小国纷立,国家权力微弱对发展的有利条件,这是西欧封建独特性认识的反映。因为说西欧封建制度特殊,主要就是说它的分裂割据、主权分割、王权弱小等,而琼斯也正是从小国、王权微弱等推导出一系列使西欧快速发展的特征来的。小国比大国更利于资本主义发展,这更说不上是一个有力的理由,这只能说是以西欧为标准去衡量、要求别的国家的结果。总之,我们不反对以西欧的发展模式,来比较研究东方、中国的发展,可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能因为中国的发展不符合西方的模式,就说明我们发展不起来。现在指导这一问题研究的思想,仍是韦伯的合理的资本主义,其实正如前面指出的,西方的合理性不能拿来原封不动地要求其他地方。如西方的资本主义兴起起作用的是个人企业、个人竞争,而现代有许多企业是以家庭为核心形成的;又如西方的资本主义兴起时自由劳工十分重要,但不要忘了美国的资本主义曾和奴隶制共存过,俄国也曾有过农奴制的资本主义工厂。另外,现在研究西欧资本主义的产生,研究西方的现代化,时间越提越早,已经大都是从1400年开始,或者更从中世纪开始,对1400-1800期间西方的社会,夸大其先进性,而忽视其落后性,甚或无视其落后性。而对同时期的中国和东方,则夸大其落后性,而忽视其先进性。其实西欧的资本主义在兴起过程中,也遇上过许多的艰难曲折,并非一帆风顺。所以它究竟是如何兴起的,至今也没有讨论清楚。我认为如果我们把西方资本主义的开始从18世纪,从工业革命起研究,则抓住了生产力这个轴心,它自己的问题也许较易弄清楚,和中国、东方的发展作比较大约也合理。注释:[1] 对中国封建制的最近研究,可参看许倬云《西周史》第五章,三联书店1994年版。[2] 马端临:《文献通考》封建考十六。[3] 参见日知《封建主义问题》,《世界历史》1991年第6期。[4] 陶希圣:《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海1929年版,第1页。[5] 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页。[6] 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版;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研究》,三联书店1979年版。[7] 参看拙作《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第二、三章,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8] D.Herlihy,The History of Feudalism,London,1970,pp.99-102、110.[9] J.G.A.Pocock,The Ancient Constitution and the Feudal Law,Cambridge,1987,p.70.[10]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363页。[11] 伏尔泰:《风俗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27页。[12] 齐思和:《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1页。[13] 杜正胜:《中代社会与国家》,台北1992年版,第450页。[14] R.Coulborn,Feudalism in History,Princeton,1956,pp.49-50.[15] H.G.Creel,The Origin of Statecraft in China,Chicago,1970,p.321.[16] P.Anderson,Lineages of the Absolutist State,London,1986,p.403.[17] 参看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34-243页。[18] 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页。[19] 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政治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20] 同上书,第4页。[21] 同上书,宋格文:《天人之间,汉代的契约与国家》。[22] 韦伯:《儒教与道教》,第24页。[23] H.G.Creel,op.cit.,pp.3-4.[24] 艾森斯塔特:《帝国的政治体系》,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27页。[25] 韦伯:《世界经济通史》第28章,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26] 同上书,第285页。[27] R.Coulborn,op.cit.,p.90.[28] H.G.Creel,op.cit.,p.321.[29] W.Eberhard,Conquerors and Rulers in Medieval China,Leiden,1965,pp.27-28.[30] E.A.R.Brown,The Tyranny of a Construct:Feudalism andHistorians of Medieval Europe,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1974,4.[31] 奇波拉:《欧洲经济史》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94-299页。[32]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1页。[33]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99页。[34] J.Le.Goff,The Medieval Imagination,Chicago,1988,pp.19-23.[35] J.L.Bolton,The Medieval English Economy,1150-1500,London,1980,pp.142,243;N.Hybel,Crisis or Change, Arrhus,1989,【编者按】.225-226.[36] 布罗代尔:《15到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235-244页;R.J.Hollton,The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London,1985,pp.12-18.[37] 参见马克思《原始资本积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8] 韦伯:《世界经济通史》,第234-235页。[39] 韦伯:《儒教与道教》,第272页。[40] 布罗代尔前引书,第639页。[41] E.Balazs,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Yale,1964,p.21.[42] P.Kriedte et al.,Industrialization beforeIndustrialization,Rural Industry in the Genisis of Capitalism,Cambridge,1981.[43] E.L.Jones,The Miracle of Europe,Cambridge,1985.[44] 李中清、郭松义:《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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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子路》篇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关于父子互隐的问题,这些年来争议非常之大。有些人没有古文字知识基于误读而攻击孔子搞"司法腐败",只能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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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国以后的30年间,由于教条主义和极“左”思潮的影响,在中国现代史的研究领域,存在许多禁区。其中,工人运动与帮会势力之间的关系,人们更是讳莫如深。这种现象,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而引发的思想解放的潮流中出现了转机。此后,在中国现代史的研究中,开始涉及中国共产党与土匪、帮会关系的一些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当然,研究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还经常有人提出这样那样的质疑。最近,刘明逵、唐玉良两位同志主编的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面世,因为书中有些地方谈到了工人运动与帮会的关系,同样遇到了某些人的质疑。我们认为,质疑者是从关心学术研究角度提出问题的,也许他们认为,揭示工人运动与帮会的关系,有损工人阶级、共产党的形象。在此,我们想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时,对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的有关部分作一些评论。一、研究工人运动与帮会关系的必要性在整个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作为“破坏性有余而建设性不足”的帮会,始终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所有革命者所面临的一个艰难复杂的政治问题。历史证明,工人阶级、工人运动——包括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运动——与帮会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想避而不谈,恰恰是对唯物史观的嘲讽。我们先从研究工人运动与帮会关系的必要性谈起。在此,有两个问题要特别注意,第一,行帮、帮口、帮会在工人阶级中广泛地、长期地存在是客观事实;第二,中国共产党要开展工人运动,必须做好帮会工作,才能有效地打开局面。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在帮会势力浸润于工人阶级队伍之前,手工工场、厂矿企业中业已普遍存在着行会、帮口。明清时期,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商人会馆、行业公所渐兴,它们是业主用祀神、义举、订立行规等手段团结成员的组织。随着雇佣劳动的扩大,在雇工中也出现了行会组织,一般称为“行帮”。行帮的功能主要是为了维护雇工自身的利益,一方面同雇主发生矛盾、开展斗争,另一方面又同其他行帮或帮外的雇工以及“潜在的雇工”发生矛盾、冲突。[1]尽管行帮组织是封建社会内部的产物,但它与雇主的矛盾、斗争作用,使之有可能在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情况下向工会转化。帮口是晚清以降城镇工人中的一种地域性组织。拿全国工业中心上海来说,工人大都以地缘祖籍来划分;如安徽帮、宁波帮、广东帮、湖北帮、苏北帮之类。即使是同一行业,也是帮口林立,如20世纪20年代初的汉口铁路工人中,有所谓湖北帮、福建帮、安徽帮、江南帮等。这种组织,按照邓中夏的说法,“当然不是阶级的组织而是同乡性质的组织,其中小商人、小官吏也有加入的,而且总是头脑。……同乡的帮口是互相帮助寻找工作,和别帮人争夺工作的组织。”[2]由于生存土壤适宜,在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上述封建行帮、帮口都未衰减灭绝。相应地,他们与帮会复杂交织,在近现代工人运动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主题与篇幅所限,我们在此主要论述帮会与工人运动的关系。中国帮会最初主要活跃于广大农村地区。追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华南的三合会、三点会,长江流域的哥老会(中下游地区以“红帮”闻名),运河沿线的青帮,在广大城乡地区盘根错节,枝繁叶茂。这种状况与中国日益跌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的进程是一致的——一方面,由于外国侵略、兵燹、苛政、灾荒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凋敝,农民大量离村;另一方面,在沿海及华中等地区,一批近代化城市兴起。在城市无产阶级发育成长的过程中,各种帮会也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及其它地区的工矿、运输业中伸展触角,发展势力。由于近代中国城市的半殖民地性,以及城市行业多种多样,竞争剧烈,人群庞杂,流动频繁,统治者力量较强等因素,决定了城市帮会有许多不同于农村帮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分布范围更加广泛,系统更为庞大。如上海、武汉等地的青红帮,上至官府,下至里弄,从工厂码头到摊贩商店,从赌场戏馆到澡堂妓院,无处不有他们的势力。 2、分帮分行,各分地段。这种情况与原有的行会、帮口是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3、组织严密,帮规复杂。4、具有更强的寄生性和反动性。就城市帮会的社会功能来说,除一些基本点与农村帮会相同外,它在为帮中失业者介绍职业,以及在开展经济斗争等方面,也还有某些特殊的作用。[3]民国年间,城市帮会势力之强大,我们可从以下一些数据得到印证。据1930年国民党方面的调查,人口并不多的芜湖市,青红帮分子的总数有二三万人,大多散布在水陆运输和码头苦力工人之中。青红帮势力最大的上海市,据《时报》1914年的报道,仅红帮已达数万人之多。青帮的人数更多,1920年,上海的青帮人数在10万以上。据1930年中共上海市地下党组织对上海的棉纺、丝织、卷烟、电力、市政、交通、邮政、机器等22个产业及各业职工的基本状况的调查,除缫丝、煤气、印刷等少数产业部门没有明显的帮会组织以外,多数产业部门的工人中都有青红帮组织。像棉纺系统,男工十分之七八都参加了青红帮。[4]中国工人队伍中包含了大量的帮会分子,帮会组织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工人队伍,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历史事实。中国共产党建立以后,工人运动一直是它关注的重点。192l—1927年的情况更是如此。但是,这项工作一开始就遇到了重大困难——与欧美工人运动情况不同,中国工人阶级中基本上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工会组织,有的只是行帮、帮口和帮会这类固有团体。这些封建地域性质的帮口和封建宗法式的帮会,直到现代工人运动开始的时候,依然拥有极大的势力。因此,如何排除工人中的帮口矛盾和帮会障碍,重新组织工人,开展工人运动,进行有组织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就成了摆在年轻的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难题。与此同时,中外反动势力非常注意利用帮口、帮会组织尤其是它们的头目,以达到控制工人群众、破坏工人运动、镇压罢工斗争的目的。大革命时期上海青红帮组织的“中华共进会”,解放战争时期杜月笙、向海潜、范绍曾等人组织的“中国新社会建设协会”,就是统治者利用帮会控制、破坏工人运动的凶恶工具。那么,如何排除帮会障碍呢?从现代工人运动的实践来看,中共对于帮会及其头目的策略在不同时期是有所区别的,但是总的来说,其主要方法不外乎两种:1.派共产党员亲自加入帮会,“到青帮里去拜老头子,到红帮里去当小兄弟,先低头下心去学他们的清规戒律,然后再转弯抹角,开展工作”,如李启汉在上海加入青帮,开辟工运。[5]2、争取、利用工人中的帮会头目。如在安源路矿工人罢工中,李立三动员红帮首领与罢工配合行动;在“二七大罢工”时期.包惠僧、陈潭秋积极争取汉口铁路工人中的湖北帮首领杨德甫、江南帮首领黄桂荣等,使震惊中外的京汉铁路罢工风暴迅速掀起。历史事实反复证明,开展工人运动,如果忽视中国工人中帮会势力,不注意排除帮会势力的障碍,单方面去搞工人运动,往往遭到失败。可以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人运动的成功与否、进步与否,往往与帮会、帮口障碍排除得如何有着直接关系。如果说,以往的工运史研究,人们忽视和回避这一点,是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那么今天,我们就完全有必要正视和认真研究这个问题了。二、研究工人运动与帮会关系的可行性既然近代中国工人阶级、工人运动与与帮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就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运用社会史的理论与方法,对这一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条件。第一,文献资料不断结集出版,研究力量渐趋成熟。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开展工人运动的各种文献资料不断公布,有关回忆录、文史资料、厂矿企业历史资料的出版也令人鼓舞。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档案馆有关档案的开放,为我们了解当时政府、咨察机关的态度和行动步骤提供了窗口;当时的报刊杂志如《申报》、上海《民国日报》、《向导》等相继影印出版,也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历史线索。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国工人运动史的研究。各级工会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出版了为数不少的研究成果。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完全有可能将工人运动与帮会的关系这类曾经为人忌讳的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第二,国外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在中国学术界将工人运动史仅作为政治史和革命史来研究的时候,欧美及日本的一些学者即以更开阔的视野来研究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了,如法国学者谢诺(Jean Chesneaux)所著《中国工人运动,1919一1927》一书,主要是从社会、经济与人口统计等方面对工人运动进行深入研究的。[6]美国学者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于1993年出版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一书。该书共分地域政治、党派政治、产业政治三大部分。作者在以一种更普遍的眼光关注罢工、工会和政党等问题的同时,还运用“新工人史”(“new labor history”)观点探讨了工人的文化与生活状况,结果,“作者得以成功地探索社会反抗与政治结构之间的关系”。[7]其视角、方法、论证的新颖独特,在国际学术界赢得了广泛声誉。澳大利亚学者布赖恩·马丁则从青帮大亨杜月笙入手,对青帮与国民党政权的关系作了精彩的个案研究。他认为,1932—1937年间,尤其是1934年后,杜月笙作为国民党政权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调整国民党政权与上海资产阶级,以及劳工组织的关系中起了重要作用。[8]他们的某些观点尽管有值得商榷之处,但仍然是我们开展研究的重要借鉴。第三,可以将帮会史研究的成果引人工运史研究。在中国帮会史研究领域,近20年来,国内不少学者已经作了多方面的开创性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研究工人运动与帮会的关系方面,蔡少卿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会党问题概述》[9]当不失为一篇拓荒之作。其后,周育民、邵雍著《中国帮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刘才赋著《通天教主——杜月笙与国民党政权》(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等,也都论及这方面的问题。尽管他们是从“帮会史”角度开展研究的,但是他们所揭示的帮会与工运关系的成果,可以充分借鉴利用。第四,我们已经具备了学术研究的大环境。这一点非常重要,实践证明,思想的禁锢,人为的禁区,只能将学术研究带入死胡同。不可否认,在研究中,人们还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只要我们的指导思想没有错误,研究出来的东西能够总结历史的规律和经验教训,那么,任何疑团都不难化解。三、对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的评价如果将日人长野朗于1925年所著《支那劳动者及劳动运动》(北京燕尘社)视为最早的中国工人运动研究专著的话,70余年来,对中国工人阶级、工人运动的研究,尽管艰难曲折,仍然取得了值得称道的成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李立三、邓中夏、刘少奇等人不但亲自领导工人运动,还撰写了不少足以指导当时、遗教后来的工运史论著。新中国成立后,虽然遇到了很多干扰,工运史研究依然独树一帜,成果喜人。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刘明适、唐玉良主编的《中国工人运动史》得以出版。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研究深度上,该书都引起了出版界、学术界的重视。《中国工人运动史》凡六卷,洋洋250余万言。无论是从国内,还是从国外来看,这套书包含内容之丰富,是屈指可数的。同时,它大量运用第一手资料,充分吸收国内已有的工运史研究成果,对中国工人阶级的产生壮大、对中国工人运动从“自在”到“自为”的转变、对中国革命与工人运动的关系,都作了清晰的、历史的叙述。它给人们的基本感觉有两点,一是自始至终贯彻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二是突破了旧的框框,勇闯禁区,对许多有争议的人与事作了客观公正的论述。应该说,这套书将工运史研究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当然,对这套书作出全面具体的评价不是本文的旨趣,我们相信,有关专家和读者会给以恰如其分的评价。这里,只想就该书对工人运动与帮会关系的论述谈些看法。列宁曾经指出:“唯物主义者的任务是正确地和准确地描绘真实的历史过程。”[10]既然在历史上中国工人与帮会有着密切的关系,那末,研究中国工人运动史就不能回避它。本来,这个问题,在领导工人运动的共产党人的论著中,并不避讳。如邓中夏的《中国职工运动简史》的开篇就是讲“中国劳动者的旧式组织”——行会、帮口、秘密结社诸问题。国民党工运史专家马超俊在所著《中国劳工运动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42年),也用了相当篇幅叙述帮会之对于工运的影响。奇怪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相当长的年代里,许多人出于政治压力,有意无意地回避这个问题,进而成了研究的禁区,这是极不正常的。现在,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敢于突破禁区,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是值得称道的。书中对共产党排除困难,将工人运动与帮会工作结合起来的有关论述不但无损于工人阶级、共产党的形象,而且从深层次说明了中国工人运动的复杂性、艰巨性,概括了中国工运不同于外国工运的特点,从新的角度树立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这正体现了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精神。当然,从书中叙述的有关内容来看,还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该书第一卷第五章第二节“早期工人中的秘密结社”用了43页(第495—537页)的篇幅来谈这个问题,主要致力于“帮会”源流的叙述,而在帮会与工运的结合点上,却着墨不多;即使在有限的探讨帮会与工运关系的篇幅中,作者实际上引用的大多是后来的史料,与“早期”有冲突。据我们所知,“早期工人运动”一般指的是中共创建或“五四”运动以前,如何协调这种前后关系值得注意。再比如,作者在上述第一卷有关章节中提出该问题,就有必要在其余各卷中适当穿插,而实际上却显很薄弱。此外,当时的其它政治派别尤其是国民党也十分注重利用帮会,帮会势力成了它们控制、破坏工人运动的一个得力工具。这一点,在书中似乎也未有很好的反映。所以,我们认为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论述工人运动与帮会的关系,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够不够、深不深的问题。顺便还应指出,从政治史研究角度而言,该书的成就值得肯定,但从社会史研究角度来说,该书还有深入探索的必要。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史研究勃兴,其理论与方法对我国史学界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但在工运史研究领域,这种“影响”似乎既缓且微。如果继续用旧的眼光、旧的框架去研究工运史.就难以取得更多的突破。诚如刘大年所说:“现在民主革命胜利、新中国代替旧中国已经过去半个世纪,我们只是简单地重复原有的正确道理,就显得缺少了什么,不教人餍足。”[11]如何“整体”地再现工人阶级、工人运动的历史面貌,将研究进一步深人下去,已成为工运史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诚然,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是“若干时间以来国内外同类题目中一部值得注意的书”(刘大年语),在许多领域有所突破,但我们认为,作者还可以从社会史的角度作进一步的研究,如工人阶级的婚姻家庭、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等。该书卷帙浩繁,但相当的篇幅在于描述政治背景,尤其是中共的会议、决议等内容,在谈到工人运动本身时,多侧重于“过程”的描述。实际上,工人阶级的形象并不是单纯的“苦难—反抗”构成的。上引谢诺的著作就专辟“社会与文化生活”一节,他说:“有些工人家庭尽管很穷,但仍然保留着古老的宗教习俗,观音像或其他杂糅不同教派教义的神像被悬挂在主屋或仅有一间屋子的墙上。他们还非常热衷于在节日期间演京戏,舞狮子,耍龙灯。”[12]同样,上引裴宜理著作也辟有”民间文化”一节,对上海工人中的宗教信仰、婚丧嫁娶、烧香拜佛等行为作了研究,她提到:上海”许多丝厂女工都爱唱越剧”。对于工人中的结拜习俗,作者认为:”兄弟结拜、姊妹结拜与秘密结社有助于为这些如同无根浮萍的工人们提供某种社会认同感。”[13]确实,如果我们对工人阶级的社会、生活、宗教、文化等方面有深入了解的话,那么,我们就比较容易掌握他们的心态、价值取向、他们本身在工人运动中所起到的正反作用,等等,从而使工运史研究更加丰满,更加生动。一句话,工运史研究完全应该借鉴其它学科尤其是社会史的理论与方法,多角度、多层面地开展研究。从总体来说,六卷本《中国工人运动史》是一部成功之作,衷心希望她的作者们在此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注释: [1] 参见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14页。 [2] 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2页。 [3] 参见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华书局,1987年,第27-28页。 [4] 蔡少卿:《中国秘密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14页。 [5] 《包惠僧回忆录》,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6-67页。 [6] Jean Chesneaux, The Chinese Labor Movement,1919一1927,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英译本)。该书原版为法语,1962年出版。 [7] Elizabeth J.Perry, Shanghai on Strik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Larbor,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8] (澳)布赖恩·马丁(Brian G.Martin):《青帮和国民党政权:杜月笙对上海政治的作用(1927—1937)》,载《历史研究》,北京,1992年第5期。 [9] 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第330-370页。 [10] 《列宁全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12月第l版,第143-144页。 [11] 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国工人运动史·刘大年序》,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 [12] Jean Chesneaux,The Chinese Labor Movement,1919-1927,p107. [13] Elizabeth J.Perry,Shanghai on Strike,pp.1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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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初,一位职业媒体书评人的抄袭事件,引发了较大的关注。应当说,本来此事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新闻。事情奇妙之处在于,这媒体作者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数十篇抄袭文章(包括书评、影评、球评甚至专栏),发往《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晶报》、《深圳特区报》、《信息时报》、《新快报》、《中国图书商报》等一系列一二线媒体与所谓"中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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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角度切入当前的儒学辩护,重新论证所谓心性儒学的政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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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彬先生的逻辑与《羊城晚报》的证据 --《羊城晚报》公布的所谓"汪袭网"之证据点评 月光族 8月29日《羊城晚报》在刊发王彬彬先生的大作后,9月3日周少明先生的文章《王彬彬式"私律"对学术的危害 --驳<再说〈兴起〉的剽袭问题>》在网上出现,对该文逐条予以批驳,证明王彬彬先生所有的证据涉嫌恶意捏造;9月5日,也就是昨天,《羊城晚报》再度刊发不负责任的"证据",以语言暴力和诬陷著称的"汪袭网"终于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中国的主流"小报"。从号称近百个例子中精心挑选的这三个例证,不过再度证明了媒体对学术的无知与强暴。 试问,一家媒体对于自己刊发的涉嫌举报文章,其证据被严重质疑,是否应该给出解释?是否应该刊发不同意见(还是继续以造假来掩盖真相)?中国的媒体是否还有必要维护基本的程序公正和平衡原则?在缺乏必要的学术检验的前提下,大众传媒是否可以随意使用网络上的所谓"证据"?但是,到目前为止,所有这一切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高唱普世价值的中国主流媒体站在全世界新闻工作最基本的伦理准则的反面,丧失了对事实本身的基本尊重。这种极度反常的现象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要发生? 与网络证据配发的是顾彬先生的话,他要求汪晖先生出来认错的理由很奇怪:"我认为,现在中国内外大报都谈汪晖的事,我们就应当相信,它们大部分并不是要进行攻击(汪晖),相反地,它们是要提出中国学术界的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来。"可见,顾彬先生完全不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是被中国的媒体牵着鼻子走,媒体说汪晖错了,所以汪晖一定是错了。只能说,"洋鬼子"顾彬先生如果不是假装天真,就是太不懂中国了。以非法手段涉嫌构陷的媒体应该证明自己的构陷具有正当性吗?顾彬先生不过落入了媒体的自我循环论证之中,充当其棋子而已。事实的真相是所有媒体上公布的例证都是捏造的,从《南方周末》到《羊城晚报》,从主流大报到主流小报,其手段和行径也是一脉相承,中国的大众传媒置基本的事实和程序公正于不顾,继续不断制造事端,已经跌破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这才是值得反省的。请问顾彬先生,难道汪晖先生要对莫须有的罪名认错吗?顾彬先生的逻辑到底是基于一个学者的良知和逻辑,还是不良媒体的非法逻辑? 在这个事件上,中国的学术界是有问题,但不是顾彬先生所说的问题。而是在这个赤裸裸的政治对学术进行迫害的过程中,中国的学术已经彻底丧失了自由。 现在回到事实本身。在王彬彬第三次进行构陷的罪行被彻底揭穿之后,不妨对《羊城晚报》再度征用网络暴力给出的所谓"证据",做一点评论,以帮助大家明白事态的真相。 例一 基本照抄、"换头" 发现者:coldstone 抄文:汪晖《反抗绝望》(2000.1)p.97: ......从个体性出发,鲁迅把人的独自性、差异性作为人的价值准则,不屑于为人类提供某种统一的生活意义和价值标准,从而把赋予何种意义和选择何种价值的任务交给每个人自己去解决,把启发个人承担这一任务的自觉性,唤起个人的主观性和自觉作为自己的文化哲学的根本任务。 原文: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p.107: ......和尼采不同,他们(按:指尼采之后的存在主义者)不屑于为人类提供某种统一的生活意义和价值标准,更加重视个人的差异。他们实际上是把赋予何种意义和选择何种价值的任务交给每个人自己去解决,而仅仅满足于启发个人承担这项任务的自觉性。 说明:汪著此处前后数页均无相关注释。已发现汪晖多次使用"换头术",这里是把尼采以后的存在主义者的"头"换为鲁迅之"头"。 月光族评语: 首先,这两段话的文意并不相同。 汪晖之后紧接着的话是: 这一思想明显受到施蒂纳的唯一者和尼采价值重估学说的影响,个体人对意义和价值的选择意味着对现行的普遍人生准则的否定--在中国,首先是对儒学体系及其制度基础的否定。(在91年的版本中没有分段,在2000年的版本中是另起一行。) 也就是说,徐主编的《存在主义哲学》里,强调的是尼采与尼采之后的存在主义者的不同;但是汪晖强调的是施蒂纳和尼采对鲁迅的影响,并不着眼于尼采与存在主义者的区别,也就是说汪晖并没有认同这个区分。在这个意义上,汪晖并没有抄袭徐书的观点,而是有自己的判断。所以,他根本不需要给出注脚。 第二,汪晖的《反抗绝望》有没有隐瞒其关于尼采、基尔凯郭尔(涉及第三个证据)的材料来源于徐崇温主编的这本《存在主义哲学》呢?没有隐瞒。徐书是八十年代关于存在主义的主要参考书目,当时的知识界对于存在主义观念的来源很多是依据此书,而此书采用"主编"形式,其实说明该书以资料介绍为主。作为年轻学子的汪晖在研究鲁迅的时候,把鲁迅的思想与各种不同的思想资源进行比较,以寻找鲁迅的独特性,是《反抗绝望》这部著作的主要研究方法。汪晖参考了徐书中的论述,但是因为这里的观点并不相同,所以没有用注脚,这并不难理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抗绝望》一书其实在之前的篇幅里已经清楚地交代了其材料的来源(见下文)。所以,不能简单地凭着字句的相同就判断为"剽窃",而是应该根据全文的脉络和上下文的语意来确定,这才是基本的实事求是的学术原则。 该书属于《反抗绝望》2000版的参考书目,虽然没有出现在最后的主要参考书目中,但是在第66页,也就是全书第一次开始涉及尼采、基尔凯郭尔和鲁迅的比较时,给出的第一个注脚就是: ①尼采:《作为教育家的叔本华》,转引自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第84页。 继而在68页,有两个注脚涉及此书,分别是①、③,依然涉及的是鲁迅与尼采、基尔凯郭尔等的比较。也就是说,全书并没有隐瞒材料的来源,凡是涉及鲁迅与尼采、基尔凯郭尔的比较,其主要的参考资料来源于该书。其"剽窃"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 例二 原文照抄 发现者:coldstone 抄文:汪晖《反抗绝望》(2000.1)P.234: ......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内省的能力总是产生于比较有文化的阶层,产生于从顽固的和合法的专制秩序那里解放个性的时期;这时期,发生了个性的思想解放过程从盲从权威的思想准则和相应的感情与表现方式下解放出来的过程。在中国民族生活的这一阶段,在先觉的知识者中逐渐产生了新的特性,即对自己个性的道德状况及其内在世界发生思想上的兴趣,对感情的自我观察和自我分析发生爱好。 原文:(苏)波斯彼洛夫著,王忠琪等译:《文学原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266-267页: ......内省的能力是在不同民族社会的比较有文化的阶层里历史地产生的,而且显然是在它们发展的比较晚期阶段,通常称为"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这是从顽固的和合法的社会行帮那里解放个性的时期,这些行帮建立在盲从权威的关系的基础上,因而压抑了个人因素和个人主动性。在这基础上,发生了个性的思想解放过程从盲从权威的思维准则和相应的感情与表象方式下解放出来的过程。在民族生活的这一阶段,在社会先进的和智力发达的阶层的意识中,逐渐产生了新的特性,即对自己个性的道德状况及其内在世界发生思想上的兴趣,对感情的自我观察和自我分析发生爱好。 说明:汪著此处无任何注释。 月光族评语: 这一例子非常无理。 翻开汪晖《反抗绝望》(2000版)第234页,第一行第一个注脚就是: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第266页。本节(《第五节 鲁迅小说的技巧类型》)中,涉及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的注脚达6个之多,也就是说,波斯彼洛夫的《文学原理》是本节汪晖主要的参考文献。而涉及被举报的《文学原理》P266页的注脚就有2个之多,分别在汪著的第233页和234页。这个另起一段的文字里为什么没有注脚?原因很简单,任何一位愿意去读原文的人都可以知道,汪晖已经在前两个注脚中交代了此处的工作是要比较鲁迅小说的感伤激情与18世纪西欧感伤主义的不同,而感伤性的概念已经通过汪著234页的注脚说明了: 感伤性要求这种评价的主体本身不只是具有比较高水平的精神修养,而且还要求他具有可称之为"感情的内省这种思想上和心理上的能力"。① (①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第266页。) 所以,很清楚,汪晖在之后的文稿中讨论中国的内省概念的时候,他的来源是上一段的交代,非常规范和清楚。波文讨论的是文艺复兴,而汪晖这里讨论的是中国,自然不用再做注脚。 例三 原文照抄、篡改 发现者:gamala 抄文:《汪晖自选集》第327页: 然而,易卜生的这一教义并不能用古典人文主义或启蒙运动的理性原则加以理解,它来自存在主义的理论先驱基尔凯郭尔关于"孤独个体"的思想,而后者的真正的涵义是指一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这种体验是与超验性相联系的个人在自己的存在中领会和意识到的。实际上,基尔凯郭尔所说的那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也就是后来的存在主义者所表明的"存在"概念。"孤独个人"的思想表现的对群众的否定也即基尔凯郭尔的"公众的概念就是非真理"的命题,它强调的是人只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与自身发生关系时,人才能成为一个"自我"。胡适、鲁迅显然忽视了"孤立的人"的命题中包含的非理性内容,而对之作了理性主义的理解。 原文: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6-47页: 因此,克尔凯郭尔所说的"孤独个体",其真正的涵义是指一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这种体验是与超验性相联系的个人在自己的存在中领会和意识到的。实际上,克尔凯郭尔所说的那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也就是后来的存在主义者所明确表述的"存在"概念。他认为,只有个人才能亲自在有限的内心中去无限地进行体验,只有个人才能在体验中领会和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其他物是没有这种能力的,因此只有个人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其他物只是存在着。克尔凯郭尔强调指出,当人没有领会和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与自身发生关系时,人就还不是一个"自我"...... 说明:汪著此处前一部分系原文照抄,只是把"克尔凯郭尔"改成了"基尔凯郭尔";后一部分只是把原文中的否定表达篡改为肯定表达。前后数页均无相关注释。 月光族评语: 此例的问题同例一。 需要先补齐原文之前被省略的部分: "五四"启蒙思想的特点就在于:一方面,它必须为中国的社会变革提供理想主义的思想体系,另一方面,"五四"人物对引导20世纪西方文化思潮的现代体系的敏感与认同,必然使得这一启蒙思想呈现出不同于18世纪西方启蒙主义哲学的精神特点:他们必须把尼采等非理性主义者的名字同启蒙原则融为一体。 这种"融合"在对待"传统"的否定性"态度"的前提下是可能的。例如,胡适和鲁迅曾一再引用易卜生在《人民公敌》中的那句名言即"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人是最孤立的人",用以否定传统的偏见,宣传个性解放的思想。然而,易卜生的这一教义并不能用古典人文主义或启蒙运动的理性原则加以理解,它来自存在主义的理论先驱基尔凯郭尔关于"孤独个体"的思想,...... 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汪晖的观点是什么。汪晖要论证的是:"五四"的启蒙思想是要融合尼采的"非理性"到中国的"理性主义"之中,因为启蒙必须为中国的改革提供理性主义的思想体系。这种融合在否定传统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易卜生给鲁迅、胡适提供了这样的思想,但易卜生已经不属于西方古典的理性主义启蒙传统,而是属于存在主义的非理性传统,其思想来源于基尔凯郭尔。出现与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关于克尔凯郭尔部分相似的话语,是汪晖对克尔凯郭尔观点的综合,以体现基尔凯郭尔最基本的观点,用以比较鲁迅、胡适,所以这段话的最后的结论正是:"胡适、鲁迅显然忽视了'孤立的人'的命题中包含的非理性内容,而对之作了理性主义的理解"。汪晖并没有把基尔凯郭尔的观点说成是自己的观点,他对基尔凯郭尔的观点是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进行概括的,也就是说是在学术共同体公共知识的范围内进行的。汪晖自己的立论不存在任何的剽窃。 《羊城晚报》给的罪名"篡改",一方面表明,罪证的提供者也明白这两段话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其逻辑上的矛盾,既然观点不同,自然就不是"剽窃"。相同,是剽窃;不相同,是篡改;这样简单的无理审判,不是对学术的无知和蔑视,又是什么? 最后,引用一段刚刚在《明报月刊》上发表的文章《论学术「不规范」与「剽窃」》(作者同俊子): "比如:假设我在一大段介绍历史背景的文字开始处用了这样的语言:'人们普遍认为',或者'正如某某指出的',然后我基本照抄了一个人的话来描述我认为在有关学术界看来的常识(比如中国洋务运动经历了从一开始只想学'夷技'到后来不得不认识到也要学精神、观念和制度的过程),到最后我没有给出这段话的注解。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不规范的,是脱注,我要么应该用原话加引号再注释,或者用自己的话陈述(最好也指出来源,虽然并不一定要求)。但是这不规范代表我是在把这个观点据为己有,想把别人的思想表达为我的原创思想吗?显然不是。除了一开始我就指明这是已有观点,我既不把它当作核心观点,也不指望我的论文的假定读者--特别是导师们--会认为这是个新认识。" 我觉得同先生的文章已经把问题说得很清楚了,不再重复。 至于例二,显然属于同先生所说的:指控者有责任完全举例。否则,就是涉嫌诬陷。 最后的感言: 汪晖事件发酵已达半年,其对中国学术生态的伤害已经短时期难以弥补;大众传媒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有意无意地充当学术诽谤和政治迫害的工具,对中国大众传媒本身公信力的伤害也是毁灭性的。 如何反思和检讨这样的现象与问题,值得每一位有良知的学者和媒体人深思。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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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于1932年条下提到陈寅恪在天台山所藏古代梵文写本中发现古印度诗人迦梨陀娑所造梵文戏曲《沙恭达罗》片断一事。笔者久疑这件事中或有误传之处,现趁《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出版的机会,依据手头史料试做初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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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进行思考,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民族主义",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民族主义"。战前的日本可以被划为"自上而下的民族主义"。但是过去在东南亚蓬勃发展的民族主义却推动了那里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运动,使得受压迫的人们获得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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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阳镇战斗一结束,我即奉命率部向枣阳方向搜索前进。队伍沿着山坡行进时,突然从汉口方向低空飞来了4、5架飞机,我立即命令部队疏散掩蔽。可飞机并没有投炸弹而是投了不少传单。我坐在山坡上接了一张。传单上写着:支那大将张自忠总司令战死。我心头一震,半信半疑。不幸噩耗很快就得到证实,我心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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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錄卷十一 十一月冬至大如年郡人最重冬至節,先日,親朋各以食物相馈遺,提筐擔盒,充斥道路,俗呼“冬至盤”。節前一夕,俗呼“冬至夜”。是夜,人家更速燕飲,謂之“節酒”。女嫁而歸寧在室者,至是必歸婿家。家無大小,必市食物以享先,間有懸掛祖先遺容者。諸凡儀文,加於常節,故有“冬至大如年”之諺。蔡雲《吴歈》云:“有幾人家掛喜神,匆匆拜節趁清晨。冬肥年瘦生分別,尚襲姬家建子春。”案:周遵道《豹隱紀談》:“吴門風俗多重至節,謂曰肥冬瘦年。”又云:“互送節物,顏侍郎度有詩云:‘至節家家講物儀,迎來送去費心機。脚錢盡處渾閑事,原物多時却再歸。'”又,江、震《志》皆云:“邑人最重冬至節,前夕名節夜。”又,《崑新合志》云:“冬至節,親朋各相馈遺。”冬至糰比戶磨粉為糰,以糖、肉、菜、果、豇豆沙、蘆菔絲等為餡,為祀先祭竈之品,并以馈貽,名曰“冬至糰”。案:《歲時通考》載“十月初二日,吴俗作糯米京糰,列酒果祀先以告冬”。今俗以冬至前一夜。江、震《志》則云:“冬至,舂糍糕,以祀先祖,并以馈貽,家家祭竈。”蓋猶本崔實《四民月令》“冬至,薦黍糕於祖禰”之意。蔡鐵翁詩:“大小團圓兩番供,殷雷初聽磨聲旋。”注:“有餡而大者為粉糰,冬至夜祭先品也。無餡而小者為粉圓,冬至朝供神品也。”此後有年節糕、謝竈糰、春朝年朝粉圓,磨聲不絕矣。拜 冬至日為冬至,朝士大夫家,拜賀尊長,又交相出謁;細民男女,亦必更鮮衣以相揖,謂之“拜冬”。徐士鉉《吴中竹枝詞》云:“相傳冬至大如年,賀節紛紛衣帽鮮。畢竟勾吴風俗美,家家幼小拜尊前。”案:《宋書,禮志》:“魏晉,冬至日,受萬國百僚稱賀,因小會,其儀亞於歲旦。”蔡邕《獨斷》云:“冬至,陽氣起,君道長,故賀。”然則前漢已行賀禮。《齊書》:“庫狄伏連,冬至之日,親表稱賀。”崔實《四民月令》云:“冬至之日,進酒肴賀 謁君師耆老,一如正日。”蓋至宋元益盛,如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及趙與時《賓退錄》、吴自牧《夢粱錄》、周密《武林舊事》、趙與可《孤樹裒譚》諸書,皆載一陽賀冬,吴中亦沿之。徐崧、張大純《百城烟水》及江、震《志》亦皆云:“冬至馳賀,一如元日之儀。”長、元、吴《志》則皆載“冬至,尊長處賀節”。《崑新合志》:“冬至日,士大夫家拜賀尊長,如正旦。”而不及於庶民之家。連冬起九俗從冬至日數起,至九九八十一而寒盡,名曰“連冬起九”。亦曰“九裏天”。歌云:“一九二九,相喚弗出手。三九廿七,籬頭吹觱栗。四九三十六,夜眠如露宿。五九四十五,窮漢街頭舞,不要舞,不要舞,還有春寒四十五。六九五十四,蒼蠅垛屋栨。七九六十三,布衲兩肩攤。八九七十二,猫狗躺渹地。九九八十一,窮漢受罪畢。剛要伸腳眠,蚊蟲獦蚤出。”又謂頭九暖主寒,諺云:“頭九暖,九九寒。”又謂四九時必多雨雪,諺云:“雨雪連綿四九天。”又云冬至前宜寒,諺云:“冬前弗結冰,冬後凍殺人。”時則朔風布寒,晚景蕭疏,名勝旗亭,青望都收。居人有宴會,則皆人戲館,為待客之便。裁雲鏤月人家,莫不暖閣新裝,綉帷低拂,淺斟低唱,團坐圍爐。貉裘之客,不惜傾囊買笑。至若花飛六出,則塑雪佛、雪獅,堆雪山,蓄雪水,間有放舟勝地觀看雪景。家宴又各烹羊炮雉,遞為消寒之會。喜捨之人,以錢米周濟里閂之困苦無告者;或集貲為棉衣會,俗稱“施棉襖”;或倩工購乾稻秧,織為半臂式,俗名“秧薦馬夾”,裸裎貧丐賴以禦寒。屈歲除而止,總目之為做好事。蔡雲《吴歈》云:“露宿何曾熟夜眠,太陽照戶一欣然。若教窮漢街頭舞,還有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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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也开始在中国养猪了,它竟然控制了中国的猪,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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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斯拉夫主义、大西洋主义以及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欧亚主义,是历史上影响俄国社会发展的三大社会思想,这三大社会思想的相互冲撞,制约着社会发展的方向。20世纪90年代,这三大社会思想及其支持者之间又展开激烈的争论,引起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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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尔谈及,美国用兵阿富汗与伊拉克,实际上是为伊朗剪除了左右翼的对手。再如迪拜与伊朗之间具有历史的与现实的紧密联系。实际上伊朗国内的情况也与我们想象不一样,开博客人数比例全世界居首,甚至神职人员也热衷在博客上讨论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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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五位院士提案谁来种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大批农村年轻人进城,田无人种,诺大中国谁来养活就成问题。但在笔者看来,以小农家庭为主的中国农业格局,既有活力,又适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要稳定。谁来养活中国是一个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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