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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强世功:文本、结构与立法原意——“人大释法”的法律技艺
    法律 2009/05/06 | 阅读: 2172
    本文分析了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三次解释中所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结构解释和立法原意解释等。文章强调“人大释法”在娴熟地采用这些法律解释方法时对法理学说的运用。文章指出,在居港权案中, 特区终审法院与人大释法在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分歧主要在于确定体现立法原意的权威本文的过程中, 究竟是采取程序主义的形式审查, 还是实质主义的意图推定,这不仅是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 而且是法理学说和政治立场的不同。在此基础上, 文章批评了立法者不适宜解释法律的流行偏见, 呼吁将基本法纳入到国家宪政体制中来理解。
  2. 饒宗頤:上古塞種史若干問題——于闐史叢考序
    历史 2009/11/15 | 阅读: 2172
    今年5月,我應歷史研究所之邀,講述一些古史問題。停滯北京期間,北京大學榮新江兄嘗兩度會晤,承告知他多年以來,和張廣達教授合著有關于闐國論文,即將彙集為《于闐史叢考》,由上海書店出版。他們兩位累歲精力所萃,結合中外史料,對塞語文獻的鑽研,對敦煌新出資料涉及于闐國號、從德太子(Tcūm-ttehī)、使臣各種文書的斷代研究,真是原原本本,殚見洽聞,為佛教史增入若干新葉,填補了許多空白,一向于闐文材料被視為畏途,通過兩位教授的探索,死文字給弄活了。這回的結集,對中古西域史貢獻之鉅,史學界都有口皆碑,無待我來饒舌!      我對于闐史涉獵至淺,承命執筆為序,倍感惶悚,書中重要問題,我無資格參加討論;但看本書講到的“士古于闐的塞種居民”問題,而關於在中國境內對遠古塞族名稱的推測,我有一些看法,姑且提出來,向二位先生請教。         1.上古塞種語言文字統稱為“胡書”      和田地區出土的塞種語較于闐語更古老的像托姆舒克(Tumsšuq)、木頭溝(Murtuq)語,都同屬於伊朗語系。于闐語“山”稱ggara-,即Av.之gari-,梵語之giri-;淨土的“淨’,于闐語與托姆舒克語均作vasuta-,即其一例[1]。語言學的研究證明和田早期居民是塞種,操印歐語系中屬伊朗系東支的塞語(Saka language),而考古學及人類學的發掘其頭骨特徵證明屬於高加索種。在古精絕國(尼雅)出土的佉盧書文書,其中有不少伊朗語借字,說明塞族語言在這一地區流布之廣。該地區在未經突厥化、伊斯蘭化以前,所有語文,相當複雜,有婆羅謎文、佉盧文、吐火羅文、窣特文、龜茲文、于闐文種種之不同,漢人都籠統地稱為“胡書”。謝靈運說:“胡書者,梵書”,此指Brahmi。又云:“胡字謂之佉樓書”,即指Kharoshthi(日僧安然《悉曇藏》卷一引)。以後從梁僧祐《出三藏記》的《胡、漢譯經音義同異記》,至隋彥琮的《辯正論》,一概稱之為“胡書”。《水經注》二記龍城云:“河水又東,注於泑澤,即《經》所謂蒲昌海也。水積鄯善之東北,龍城之西南,龍城故姜賴之虛,胡之大國也”。龍城即龍堆,說者謂即樓蘭故地;蒲昌海即今羅布淖爾。黄文弼據姜賴之虛一名推論樓蘭土人必有姜戎,即塞種人之裔冑,甚是。(《西北史地論叢》頁214)。姜賴之虛,被稱為胡之大國,及胡書之胡,這個“胡”字應該指什麼?是本文所欲探索的焦點。         2.蚌雕白種人頭部記號與西亞Halaf相同      本書說道:“公元前八世紀後,塞人逐漸出現於歐亞內陸,約前650—620年,以斯基泰為名見稱於希臘史籍,其分支侵入美索不達米亞上游敍利亞”。這是很保守的說法。近年在甘肅靈臺白草坡西周墓出土的銅戟上有白種人特徵的人頭像,陝西扶風周原出土兩件蚌雕白種人頭像,說者認為即希臘史家所說戴尖帽的塞種人,亦有稱之為吐火羅人。[2]最令人矚目的是周原蚌雕像上刻有□(巫)記號,和西亞五千年前Halaf女神肩上的“□”號完全相同。而“□”這一符號作為陶器的紋樣在Halaf時期屢見不鮮,這一事實我曾撰文指出,引起國際學人的注意,美國梅維恆復加以英譯。[3]遠古時代高加索地區人民與吾華可能有相當接觸。W.B. Henning所作《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1978年刊)提出:楔形文中經常出現的古提人(Guti)就是吐火羅人的前身。他假定公元前三千年的末期,古提人離開波斯西部,長途跋涉到了中國,仍過着遊牧生活。“月氏”一名最初即源於Guti(Kuči亦由Guti變來)。吐火羅一名源於Tukri(此名亦見楔形文),Guti與Tukri是孿生兄弟,是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他們在波斯的出現先於赫梯人之.到達小亞細亞。他這一新說,未為一般學人所接受。[4]現在我們看“□”的記號,見於Halaf女神肩上,隔二千年後,重新出現於商周之際的塞種人雕像之上,說明高加索塞種在中國地區活動歷史的悠久,月氏和吐火羅(疏勒河南榆泉盆地有地名吐火洛泉,論者以為即Tochari的對譯),都屬於塞種,古代遷徙頻繁,東西互相接觸,自是意中事。         3.從胡里安(Hurrian)文件看古代東、西的馬政      《魏書·西域傳》:于闐國“有好馬、駝騾”。所以于闐馬錢用馬作花紋,標榜其特產。Hurrian在世界史上被認為是最早把馬政以及戰車傳入近東的民族。[5]他們建立的米丹尼王國(Mitanni)在一件與赫梯王所訂的條約中,記載養馬法及馬拖車的訓練出自米丹尼人kikkuli,同時用了一些和梵語相同的詞彙,如“一”之aika-相當於梵文的eka;又出現若干吠陀的神名,像Mi-it-ra(即Mitra)、Aruna (Varuna),In-da-ra (Indra),說明Hurrian是扮演溝通印歐兩地、聯結伊朗與印度語的重要角色。所以米丹尼被認為是雅利安人在美索不達米亞建立的國家。      有人以為中國馬車制度是從西亞傳入的。[6]其實米丹尼馬政記錄的這一赫梯文獻的絕對年代,據說是公元前1400年,相當於殷代中期。甲骨刻辭中對於馬名的記錄相當詳細,又有多馬羌、小多馬羌;方國有馬方,官名有馬羌、馬小臣,屢屢言及馬五十兩(如《甲骨文合集》11459),當然指戰車。以馬作為偏旁的契文,有獁、騽、□、□、□、□、□、□等等,騽字見《說文》,“一曰□馬黃脊”。□可讀為驪,卜辭又有“赤□”及“□□”之名。文云:“庚戌卜貞:王……于□,□□’。“于馬[方]……□□(沿)’(《合集》36836)。□□是雙音字馬名,如匈奴稱馬有“駃騠、騊駼(《逸周書。王會解》:“禺氏騊駼”)、驒騱”之比。卜辭“爻戊”亦作“學戊”,□字如讀為曉母之學(粤語),則“□□’可能是梵語Haya的對昔。Haya的意思是迅速(Speeding),亦是日神的標幟,所謂Sapta.sūrga是‘七日”之意,如楚辭的羲和為日御,Haya表示七個御車的太陽,如吾華的十曰。周初“輕呂”(《逸周書·克殷解》)劍名是外來語,人所共知;“□□”如果是Haya,亦相當有趣。《蒙古秘史》:      答驛兒 孛羅 豁牙兒 曲騄 阿黑□ 思秃      dair boro gojar külu-güd ar tastu      一隻(馬) 一孛羅馬 二隻 駿 騸 馬      蒙語的曲騄兀(Külu)表示駿馬,kikkuli人名的取義,或與馬有關係。蒙語取自回鶻,字母借粟特文(Sogdian)為之,源於Aramaic script。殷代諸羌和塞種人必多有來往,血統不無混雜,印歐語滲入殷人語文,非不可能之事。卜辭對產馬方國及馬名的記載,年代與Mitanni正相若,東西兩地的馬政不妨同時發展,並駕齊驅,很難定它的先後,說遠東源於近東,是不必要的。      本書說:“于闐語的aśśa,意為馬,和瓦罕語的Yaš相同。”按古波斯語“馬”,為asa-,正與于闐語aśśa為同一語源。[7]         4.于闐馬錢王號出自波斯傳統模式      于闐通行的馬錢二面皆有文字,一面是漢文曰:“重廿四銖銅餞’,另一面是佉盧文:Maharajasa, rajati najasa, Mahatasa Gugramayasa,意思為:“大王,王中之王,偉大者,矩伽羅摩耶娑。”(夏鼐:《和闐馬錢考》)。日本學者榎一雄以為這是模仿大夏國王Eucratides一世(公元前171-155年在位)的鑄幣形式。其實這種“大王,王中之王”的稱呼,是波斯王從蘇美爾以來習用誇大式的最高統治者稱謂套語,試比較如下:      蘇美爾:      Lugal,Gal-u Great King,      Lugal LugaL meš. King of kings, 下同。Lugal 即king)      巴比侖:      Šarru rabū      šar šarrāni      古波斯:      Xšâyaθiya.Vazraka      Xšâyaθiya xšâyaθiyâniâm      蘇美爾在“大王,王中之王”下面本來還有“Lugal kur, kur, meš (King of all 1ands, Kur即地,Meš指多數)一句,于闐沒有很大的版圖,故不用此句,伹稱“偉大者”而已。于闐用驢唇書,是印度俗語;因其民屬於塞種,所以仍舊沿襲波斯的稱呼模式。         5.“胡”字涵義的演變       “胡”字在歷史士的涵義屢有伸縮、轉移、變遷。西方公元四世紀以降,横行於歐洲的遊牧部族有Huns。匈奴舆Huns不是同族,曾經引起許多討論和質疑。[8]陳寅恪在《論五胡問題》中說:“胡本匈奴專名,去na著hu,故音譯曰胡。”印度笈多時期碑銘均稱匈奴為Hūna,實有二音。去na而僅存首音,是說似不近理。《逸周書·王會解》記西面諸蕃屬有:      禺氏(月氏)騊駼      大夏茲白牛      犬戎文馬      數楚(孔注北戎)每牛      匈奴狡犬      皆北嚮。      此處匈奴與塞種之月氏、大夏區分為不同種屬。《漢書》晉灼注說:“堯時曰葷粥,周曰獫狁,秦曰匈奴。”則匈奴是秦時的名稱。秦以前的文獻,有東胡(《王會解》:“東胡黄羆”),林胡(《史記·廉頗傳》:“李牧破東胡,降林胡”),三胡(《史記·趙世家》索隱:林胡、樓煩、東胡)。胡與貉聯稱(《史記·天官書》:“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知原來的胡似非專屬匈奴。至秦乃以胡專指匈奴,以匈奴為諸胡中之最強大者。讖書言“亡秦者胡”,賈誼《過秦論》:“胡人不敢南下牧馬”,皆指匈奴。而匈奴亦自稱曰胡,如觀狐鹿姑單于致漢武帝書:“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可以為證。在中國人方面,則以北胡與南越對稱。東漢高誘云:“中國以鬼神之士(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謂之請龍”(《要略訓》注),即其一例,胡遂成為北方異族的統稱。漢代有“秦胡”(居延簡:“屬國秦胡盧水”),指祖居秦地而未融合於漢族的少數異族。[9]沮渠蒙遜即盧水胡人,其先世為匈奴左沮渠,以官為氏。高昌有屠兒胡(《吐魯番文書》第6冊)。《北史·高昌傳》云:“文字亦同華夏,兼用胡書,《毛詩》、《論語》雖習讀之,而皆為胡語。”此高昌用胡語讀漢人經典,。實為雙語國家,與于闐相同。[10]漢簡記有月支國胡支桂,年廿九,黑色,是分明非漢族而為支姓者。晉有支胡官印(上海博物館藏“晉支胡率善仟長”印)。《後漢書.西羌傳》:“湟中月氏胡,其先大月氏之別也。”同書《鄧訓傳》:“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每與羌戰。”則小月支亦稱為胡,以其曾臣屬匈奴之故。[11]      唐代,藏人專稱粟特為胡,見P. T. 1263藏漢對照字彙,藏文作Sog. po,首音分明是粟,或謂即西胡。[12]至十三世紀,Sog. po用以指蒙古族,有人謂是“阻卜”的對昔。      可見胡字涵義廣狹及轉變的大概。以胡代表西北異族的通名,遠至粟特,近及高昌皆然,于闐自然亦包括在內,故其言語文字亦可稱為胡書。      大家都知胡名出於匈奴,匈奴且自稱為胡,但何以有這一名稱?需要進一步加以解答。         6.虫、Hor與Hrw      由於于闐一帶先民頭骨多為高加索人,令人聯想到遠古的白色人種。      周原甲骨H. 11.2有“虫白(伯)”一名,有人釋蟲,讀為崇伯,是不對的:虫應是虺,虺通作隗,隗姓在春秋時被稱為懷姓九宗,史稱“陸終娶鬼方氏女”,他們是鬼方之族,[13]王國維久已提出此說,人所共悉。虫、虺與懷、隗都與胡音相近。      在西藏北部及西北部地區,至今散居着許多被稱為Hor的遊牧民族。Hor 系藏文寫法,在P.T. 216號《藏漢對照字匯》中,對回紇人稱Hor,但在P. 2762中則以Dru-gu稱回紇人,最早記載見於662年。[14]有人謂Hor是秦漢小月支之苗裔,亦有說宜改譯為畏兀兒。[15]我則認為Hor,實在應是“胡”字的音譯在西北保存下來的殘跡。Hrw在《聖經》上稱為Horite。      Hurrian(胡里安人)建立的米丹尼王國在埃及歷史上被目為雅利安民族(Aryan race),他們的原住地在烏滸河(Qxus)和藥殺水(Jaxartes R.)源東北部山地之後面。米丹尼語言的影嚮向西擴展至奥倫特河谷(Orontes Valley),更東至尼尼微(Nineveh)。他們形成一個有力而文化優越的國家,從她的異邦喀斯特(Kassite)王朝統治下的巴比倫沿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迤西促成商業的成長與繁榮。[16]馬的訓練法影嚮最大,在哈杜沙什(Hattusas)地方(即赫梯人Bogás-Köy村遺址)[17]所出的文書,證明他們是人類文化上馬和戰車事業最大的貢獻者。Hurrian在埃及文獻原稱為:Hrw(Hur),在楔形文史料出現於Mari區域所見的稱Hur-lili。我認為Hrw, Hur即是“胡”這一名稱的來源。      北方諸胡都是騎馬民族,對馬不能不加以重視與崇拜,于闐亦不能例外,他們的錢幣即用馬作為標幟。匈奴所以自稱為胡,可能即取自此以養馬聞於世的Hrw, Hut之名。匈奴的前身據說是獯育,相傳為黄帝所遂(《史記·五帝紀》:“北遂葷粥,合符釜山”)。《史記·匈奴傳》:“唐虞以士有山戎、獫狁、葷粥,居于北蠻,隨畜牧而轉移”。《詩》言“薄伐玁狁”,不□簋作“□□”,□即允,字從女。《左傳》:“允姓之姦”,“允姓”自是□允之省稱。多友鼎記“玁狁放□,廣伐京□”“俘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是一塲很重要的戰役。匈奴、玁狁的種別異名很多,《詩經·緜》:“混夷駾矣”,混夷即緄戎。《匈奴傳》記“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於秦,故自隴以西,有緜諸、緄戎翟豲之戎”。顏師古《漢書》注:“混,夷也”。按混、緄亦可能是Hur(Hrw)的對昔。漢代秦地的胡廣泛分布於河西走廊、青海,東至河北平原,由於秦穆的開拓土宇,分散為若干部落,到了漢代還保留着“秦胡”的稱謂。      Hrw在Amarna信件中稱為Hurrū-he.或Hurwū-he。他處或稱Hurri, Hurra,意義是洞穴,原意可能指穴居的人。         7.塞種與瓜州之戎      塞種(Saka)之名西方文獻始見於古波斯王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21-486年在位,相當周景王二十四年至周敬王三十四年)Achaemenids的Behistam碑文。漢代記載塞種更為具體。《漢書·西域傳》:“塞種分散往往為數國,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國皆故塞種也”。從希臘史家之說,知波斯人泛稱之為“Scythians saka”。在高加索地區,Scythian語言有Ossetic者,今日仍為人所使用。塞種人的活動地帶跨有歐陸,已為史家共認之事實。      《左傳》昭九年記晉人率陰戎伐穎,周王責讓之,謂“先王居檮杌(凶人)於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姦居於瓜州,至晉惠公夷吾自秦歸國,誘以俱來”。杜預注陰戎是陸渾之戎。僖二十二年傳:“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即是此事。在襄十四年傳記晉惠公赐姜戎以可耕的田地之經過,十分詳細。結合《左傳》這三條材料,細心勘校,實在是同一樁事。楊氏《左傳注》把允姓與姜姓分為二姓,指杜注誤混,其說不確,因彼等同為晉惠公所徙之戎,不應強分為二。《史記·秦本紀》載穆公三十七年(公元前623年)用由余之計伐諸戎,益國十二,拓地千里。晉惠公攜姜戎東遷,即在是時。襄十四年傳云:      (晉人)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      勘以昭九年傳:      允姓之姦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      可見同屬瓜州之戎,雖一稱姜戎氏,一稱允姓,仍是一事。      荀濟《論佛教表》引《漢書·西域傳》之文云:“塞種本允姓之戎,世居敦煌,為月氏追逐,遂往葱嶺南奔”。他認為允姓即是塞種,必有根據。《水經注》二:河水“一源西出捐毒之國,葱嶺之上,西去休循二百餘里,皆故塞種也”(說本《漢書·西域傳》)。徐松《補注》引顏師古注塞種即釋種。《元和姓纂》云:塞姓,天竺胡人之釋徒,即塞姓也。荀濟之說,徐松引用之。《後漢書·西羌傳》:“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水經注》二記積石之山在西羌之中,燒當所居也。引司馬彪曰:“西羌者,自析支以西濱于河首,左右居也”。大允谷當因允姓所居而得名。余太山新說以為允姓是Asii(希羅多德作Issedone)的對譯,塞人有四種屬,其中Asii和Tochari即允姓和大夏(《塞種史研究》)。按秦人追逐的瓜州一帶諸戎,名目繁多,是否都是塞種,尚無確證。《詩經》所載文王時的混夷即秦穆時的緄戎,不成問題:“混夷”和Hrw對音頗合。姜戎之祖吾離,如果是種族名,似可把“吾離”視爲“胡里”Hurri的對譯。Mitanni文件說明Hur王國在歐、印文明聯繫上的重要地位,時代與殷中葉相當。“胡”的名號在先秦後期已甚通行,可能“胡”一名先時即取自Hrw的王國,以通指塞種諸戎,漢人襲用之,故“胡語”亦得通指塞種各種語言。鄯善龍城的姜賴之墟為姜戎舊地,亦得被目為胡之大國。我這一說,也許比較視胡作為匈奴廣泛的異稱,更為近實。至於周原蚌雕白種人,如果以文王時代的混夷目之,較之看作吐火羅人或廣泛的塞種人,似乎更加貼切了。         餘論      殷周之際的西北勁敵,混夷可代表塞種,還有羌戎,是代表藏語系的民族。允姓之允,我以為是玁狁的“狁”字之異寫,兮甲盤、虢季子白盤作“□□”,不□簋作“□允”,“允”即“□允”的簡稱,《西羌傳》之大允谷,即取允姓為名,足見“允姓”不能說是Asii的對譯。襄十四年傳分明說道:“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可見其非印歐語系的人種莫屬。至於同時何以復稱之為姜戎者,必其族久已和羌人混血成為雜種,像殷時有馬方,又有多馬羌及小多馬羌(卜辭云:“乎小馬羌臣”,《合集》57176),當即羌與馬方的混合。多馬羌復有小多馬羌,亦如月氏之有小月氏。姜(羌)戎從瓜州的內遷,和後來小月氏的內遷一樣。《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侯國駃茲,是小月氏若苴王稽谷姑封此。《索隱》曰:在琅邪。瓡攝為小月氏王扜者封邑,《漢書·地理志》:“河東有狐讘故城。”以後况前,種族遷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水經注》四〇三危山引《春秋傳》語,又云:杜林曰:“燉煌,古瓜州也,……瓜州之戎,并于月氏者也。”闕駟《十三洲志》亦云:“瓜州之戎,為月氏所逐”(《太平寰宇記》引)。則古明有此說。月氏,《管子·地數篇》音借作“牛氏”,管子屢次言及玉起於禺氏(月支)之邊山,去周七千八百里。殷婦好墓所出玉器多件,現已證明其玉料均來自于闐所產,有人取突厥語玉名qāsch,以解釋“月氏”,謂月氏即是玉之譯名。于闐與月氏有不可分之關係,於茲可見。《水經注》二:于闐南山,俗謂之“仇摩置,山多玉石”,仇摩置亦作瞿摩帝,梵名Gomati。又于闐梵名Gostana(瞿薩旦那),本書考證牛頭山于闐文拼法是Cūtausanä,go與co都是“牛”,“說明最早的一批居民對牛的重視和崇拜,或許透露遷徙而來的塞人對牲畜的重視”。其實對牛的崇拜原為印度的習俗,印度造字的聖人號Govinda(瞿頻陀),意義是Obtainer of go/(牛),[18]Go stana訓牛國,這完全是印度化的結果,附帶說明於此。      上面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趁本書的印行,略抒所見,願治中外關係的同好有以匡正之。         饒宗頤      1992年6月11日於香港,7月18日改訂         [1] 參看R.E. Emmerick: Saka grammatical Studies: The Language章。      [2] 參看林梅村文: Lin Mei-cun, Tocharian people: Silk Road Pioneers, Senri Ethnological Studies, no. 32, p. 91.      [3] 見Sino-Platonic Papers, No. 26: "Questions On the Origins of Writing Raised by the Silk Road", by Jao Tsung-I,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1991.      [4] 參看徐文堪:《從一件婆羅謎字帛書談我周古代的印歐藷和印歐人》(《季羡林教授八十華誕紀念論文集》頁373-403),對Henning之說的贊揚者與反對者,都有所論列。      [5] Hurrian民族歷史,在埃及、赫梯史籍中多有記載,漢譯史書,以謝德風等所譯捷克有名學者B. Hrozny(赫羅茲尼)的《西亞細亞、印度和克里特上古史》(三聯書店,1958年)一書最為詳盡。參看該書頁146-151討論米丹尼為雅利安人昕建之王國。      [6] 美國夏含夷教授(Edward L. Shaughnessy)在他的中文本《中國馬車的起源及其歷史意義》(臺灣《漢學研究》第7卷第1期)即主張馬車是由兩河文化輸入的。他沒有提到Mitanni這一有名的文件。他從Piggott的文章轉引赫梯(Hittite)的材料,最早的有關文獻是公元前1700年前後記載了安納托利亞(Anato1ia)王動用四十輛馬車作戰,他說裏海的車子比殷墟的車早三百年年至五百年。他統計漢文資料,指出甲骨文中(《平津》2,212)只言摛獲了兩輛車,(原文是“……□車二□”),證明此時馬車還沒有成為作戰主力。又引《左傳》昭公十三年,有車四千乘;昭五年,馬車總數達到四千九百輛之多。又據多友鼎記玁犹戰役,一百二十七輛馬車被繳獲,標誌着要到公元前九世紀後半中國才進入戰車成熟的時代。這種粗略的統計很有商榷的餘地:甲骨文“□”字可用於車若干□,同時亦用於馬若干□,□殆是“兩”字異形(金文大簋作“□”,□為省形。卜辭“□”亦作數字用,如“□□□用"(《合集》11364),以他辭“其鼎(卣)用三□(《合集》30997)證之,“□”即“兩”甚明,借“兩”為“輛”,非□字。)“馬五十□”可以解作馬車若干兩,“馬五十□”的記載卜辭屢見,我認為應該繹為馬車五十輛。《逸周書.世俘解》云:“乙巳,陳本命新荒蜀酒至,告禽霍侯、艾侯,俘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禦八百有三兩,告以馘俘”(用唐大沛《分編句釋》本,引張惠言說:“大臣不當以兩計,禦蓋謂車)。當日單就霍、艾兩個侯國,便擒獲八百三輛戰車。《呂覽·簡選》:“殷湯良車七十乘,必死六千人,戰于郕。”以此證之,卜辭的馬五十□,即馬車五十兩。夏氏没有引用《逸周書》,大概認為不可靠,這裏的擒八百零三輛的數字,已可語埃及在Megidan之役俘獲894輛相媲美。又夏氏引昭五年《左傳》,原文無之,或出誤記;昭十三年傳,原文是這樣的:“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車四千乘,……遂合諸侯於平丘”。證之以春秋經,乃是魯國的兵車數字,不是如夏氏所說“晉一次閱兵時集中的馬車数字”。春秋時,有萬乘之國、千乘之國(《孟子》已言之),很難拿來作統計依據的。因為此文關係重大,承夏氏郵贈,故附帶在此加以討論。      [7] 參R.G. Kent:Old Persian:Lexicon, p. 173,asa-條,又Asagarta-, asabāya各條。      [8] 見余太山《匈奴、Huns同族論質疑》,《塞種史研究》,頁242。      [9] 趙永復考證,秦胡亦即秦人,見《兩漢時期的秦人》,《歷史地理》第9期。      [10] 參黄烈:《談漢唐西域四個古文化區漢文的流行},中山大學《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頁414。      [11] 參黄盛璋:《雜胡官印考》,《西北史地》1986年第4期。      [12] 王堯《吐蕃簡牘綜録》,頁28,粟特條。      [13] 王暉《“虫伯”及其種族地望考》,史念海編《歷史地理論叢》,1990年第2期。      [14] 王堯《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新版,1992年,頁179;又參森安孝夫:《突厥與霍爾(Hor)》,《亞非語言文化研究》14集,1977年。      [15] 韓儒林《穹廬集》,頁91,《烏鵒、Huiur及Hor》引美國J.H. Edgar說,謂即秦漢小月支之苗裔。      [16] 參看J.H. Breasted:A History of Egypt.p. 263及同書有關Mitanni各條。      [17] John Garstang & O.R.Gurney: The Geography of the Hittiti Empire, London, 1959, Ankara考古學研究所印行。      [18] 参拙作《選堂集林》下册,頁1442。
  3. 晋军、应星、毕向阳、孙立平、郭于华、沈原: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政治 2010/04/20 | 阅读: 2173
    本文为简写版。
  4. 周翔:当代台湾原住民作家的身份认同
    文学 2012/12/06 | 阅读: 2173
    台湾原住民属南岛语系民族,迥异于中国大陆其他分属汉藏语系、印欧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的诸民族。尤其是近几十年来,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对传统部落经济的吞噬,使得原住民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5. 杰里·H.本特利:20世纪的世界史学史
    历史 2014/09/20 | 阅读: 2173
    对20世纪出现的具有全球视野的各种世界史研究范式进行了综合评述。真正的具有全球意义的世界史研究在20世纪出现,它们可以分为历史哲学、社会科学和专业历史研究三种。
  6. 于治中:全球化之下的中国研究
    思想 政治 2008/09/26 | 阅读: 2174
    作为一个以研究外国文学为主的人,在求学与研究的过程中,往往对研究的对象感到难以进入。这个感觉并非全是由于语言的障碍,因为在熟悉了对方的语言之后,经常对那语言所呈现的世界感到陌生。这也并非是由于知识的缺乏,在大量阅读之后,我们可以理解对方,可是仍然明显感到与对方在经验上,在思想上,在价值上的差异性。这种被精神分析理论形容为令人又熟悉又陌生的不安之感(umheimlichkeit),往往迫使比较敏感的人去追问问题的来源。即这个与对方不同的我,自身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东西造成了与对方的不同。
  7. 朱永嘉:五一劳动节随感
    思想 2013/05/02 | 阅读: 2174
    1886年5月1日,以美国芝加哥为中心,在美国举行了约35万人参加的大规模罢工示威,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事态扩大,引发了干草市场暴乱。1889年第二国际决定把5月1日作为“国际劳动节”。
  8. 刘小枫:海德格尔与索福克勒索的“人观”
    思想 2009/09/26 | 阅读: 2175
    海德格尔所展示的解读方式,具体体现在《形而上学导论》中对索福克勒索《安提戈涅》第一肃立歌长达十六页的解释。通过贴近文本的阅读,本文尝试搞清楚海德格尔提倡的“此在”解释学的基本方式和意图。
  9. 童世骏:“我们可以希望什么?” ——读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思想 2009/10/19 | 阅读: 2175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理性的三个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逻辑学讲义》中加了第四个问题:“人是什么?”
  10. 潘毅、任焰:农民工的隐喻:无法完成的无产阶级化
    经济 社会 2011/09/27 | 阅读: 2177
    &nbsp;她想回家,但那意味着必须先越过20 万拥挤的人潮以及近万军警组成的多道防线。2 月1 日,距离在这个国家已延续千年的农历春节还有5 天,阴雨蒙蒙的广州火车站此时几乎是这个星球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地方,一清早就来到车站的李红霞艰难地寸进着,面对人潮,车票更像是一张废纸。十多个小时后,李红霞似乎离车站越来越远……,又几个小时后,晚上8 点,李红霞距离满载自己希望的列车更远了,因为开车时间已过。再过了一个小时,李红霞被盲从、汹涌的人潮踩在了脚下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正如她和她的农民工同伴们一直以来所表现的那样,辛苦而沉默。&nbsp; ——摘自《被踩踏者李红霞的短暂人生》 一、引言 2008 年初雪灾来袭的时候,距离中国的农历春节还剩下一个星期,成百上千万的农民工带着回家的渴望和焦灼,滞留在火车站,进退两难。他们为何要背井离乡?又为何每至年关“死也要回家”? 李红霞,一位来自湖北农村的打工妹,便是在广州火车站这个连接着家乡与工厂的枢纽上,被汹涌的人潮挤倒后再也没能起来。带走她生命的,到底是百年不遇的雪灾?还是这巨大人群进退两难的无力与恐慌?李红霞的短暂人生,为当下中国城乡二元体制提供了一个小小的缩影。火车站,既承载着他们的希望和梦想,又诉说着他们痛楚与创伤,让他们既想离开,又渴望回来。在这个浓缩的空间里,一个新兴工人阶级破茧而出的痛苦与挣扎,被如此真实地呈现出来,这并非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就好像这个阶级的形成过程一样,一早便已开始,却似乎永远不能结束——一个永远无法完成的无产阶级化过程。 伴随着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世界工厂”,世界上最庞大的新工人阶级也正在这里形成。2000 年中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城市中来自农村的打工者数量已经超过1 亿2 千万。根据国务院政策研究室2006 年的报告,如果再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约为2 亿人。2008 年初的雪灾将成百上千万渴望回家过年的农民工阻隔在陷入瘫痪状态的车站、铁路和公路上,中央以及地方政府不得不紧急号召农民工留在其打工的城市过年,在这个时候,人们似乎才忽然意识到,对于这个已经在城市中劳动和生活了三十年的巨大群体,这里竟然没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城市需要的不是作为公民和劳动者的他们,而是作为商品和劳动力的他们。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农民工的社会身份提出疑问并就这一群体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独特经验与状态进行分析。 从全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来看,就进行改革开放,主动引进全球资本主义要素,与世界经济接轨而成为“世界工厂”,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实践来看,中国并非独一无二的先例。因此,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所出现的大量城乡人口流动也并非史无前例。18 世纪的英国,20 世纪的亚洲四小龙,以及现在的南亚与拉丁美洲,这些国家和地区都在其工业化历史中的某个阶段出现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的现象。用马克思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无产阶级化过程,这一过程是贯穿在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之中的。换句话说,所谓无产阶级化,是指伴随着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过程,往往会同时出现一个急剧的城市化过程,即劳动力由农业向工业转移,农业人口不断地转化成为城市人口,并在城市中逐渐扎根,形成自己的社区,成为新的工人阶级。这一过程通常是由市场力量所决定的。而中国工业化过程的最独特之处便在于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之后的无产阶级化过程,除了受到市场力量影响之外,更受到国家政治和行政力量的干预。如果说,毛泽东时代的工人主体是被毛泽东思想的意识形态询唤到“阶级地位”之中,其政治象征与阶级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恣意的话,那么,对于正在当今中国的“世界工厂”中打工的真正的工人主体——农民工——来说,其阶级的命运却在国家与资本的共同作用之下,从一诞生开始便面临着各种结构性力量的压制②和破坏,使其只能维持在“半无产阶级”的尴尬状态之中。 于是我们看到,当代中国的农民工群体无论在空间的意义上抑或是社会的意义上都呈现出“边缘性”的特点,他们大多进入城市的“次级劳动市场”,在工业与服务业中从事着高强度、低工资、低保障的非技术性劳动③,工资收入多半只能维持他们自身的劳动力再生产。赡养老人,抚养后代、居住、教育甚至医疗等的费用,大多并未计算在他们的工资收入之内④。背井离乡的他们只能聚居于控制严密的工厂宿舍⑤或者城中村中的拥挤狭窄的出租屋;他们的子女进入当地学校必须交付昂贵的赞助费。大部分的农民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障,他们工作的绝大部分工厂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造成大量的工业伤害和职业病。而每当意外出现时,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他们很难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而依靠他们养活的家庭会马上陷入崩溃的境地⑥。城市不是他们可以长久居留的地方,农村才是他们最后的归宿。除了出卖劳动力换取工资,他们并没有清楚的身份认同,从文化上无从知晓现代社会的运作,无法以公民的身份参与政治与社会生活。面对这个已经在城市中真实地存在了三十年却依然没有获得明确身份的群体,我们必须对以下问题作出讨论和回答: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的过程为何无法在城市中完成?农民工这一语词所暗含的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将成为本文展开讨论的重要线索。在全球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特定背景之下,中国亿万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状态的匮乏,及其与劳动力使用之间关系的割裂,不仅反映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之间的高度不一致,同时决定了这一劳动主体无法在城市中完成其无产阶级化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塑造了农民工模糊而残缺的身份认同,同时也在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层面造成了巨大的结构性张力。 二、无法形成的阶级: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的实践 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维持和再生产工人阶级始终是资本再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⑦。劳动力的生产是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提。活的个人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劳动力所有者今天进行了劳动,它必须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重复同样的过程。因此,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人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⑧。一方面,马克思指出了对于劳动个体来说基本身体再生产的必要性:“用来交换劳动力的资本转变为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为了再生产现在工人的肌肉、神经、骨骼、脑髓和出生新的工人。因此,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绝对必要的限度内,只是把资本用来交换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再转化为可供资本重新剥夺的劳动力。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与再生产。”⑨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了劳动个体的精神与社会需要的同等重要性:“每天必须有一部分时间休息、睡觉,人还必须有一部分时间满足身体的其他需要,如吃饭、盥洗、穿衣等等。除了这种纯身体的界限之外,工作日的延长还碰到道德界限,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因此,工作日是在身体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⑩ 劳动力再生产包括生产资料以及使生产资料得以实现的劳动力的日常生活以及长期的再生产。从最根本上来说,社会再生产主要依赖于以代际以及日常生活为基础的生物性的劳动力再生产,通过衣食住行以及医疗照顾等方式。除了保障生存的手段之外,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还要求一套文化形态与实践。在西方的工业化过程中,许多工人斗争都是围绕着劳动力再生产的内容和边界而展开的,在福特主义之下,工人阶级的这类斗争取得很大进展,不仅仅表现在经济上,同时也表现在教育获得机会、福利、以及有益于工人的社会与文化的服务的增加。这些进展都是对工人社会再生产的边界与内容的重新界定,而每一个进步都意味着资本主义中劳动力成本的相对增加。除了工人斗争之外,政府、家庭、资本以及市民社会等都是对劳动力再生产进行重构的重要来源。 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多年社会主义实践中,中国的“工人”在社会中享有农民望尘莫及的高度特权地位,工人无产阶级是国家的主人,工人为国家工作,国家通过“单位”制度不仅发给工人工资,更是全面介入并且承担着工人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即终身雇佣、住房、医疗保障以及子女教育等福利保障11。总而言之,“单位”制度曾经是中国改变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在这种制度中,国家全面控制着劳动力再生产资料的生产、分配与管理。 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央政府将发展经济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于是各地政府纷纷将发展经济设定为首要的社会目标,尝试将城市规划和发展成为“世界工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地方政府纷纷投资兴建大量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而这恰好为全球资本利用中国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提供了基础。政府通过户籍制度将城市中的人口分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对于在城市中打工的暂住人口——即农民工,城市无须承担其住房、教育、工作保障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及福利等集体性消费资料以维持其长期的劳动力再生产。而且,一旦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的产业结构升级不再需要他们的非技术性劳动,一旦他们与某个具体企业之间的合约期满,这些农民工就不得不返回农村老家或者去别的地方寻找另一份临时性工作。 我们从“农民工”这个语词的构成便可以看到这一劳动主体的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之间的关系的扭曲和错位。而这也正是中国农民工无产阶级化过程的独特之处。“工”是指职业身份,它意味着一种新型的工业劳动力的出现及其使用方式,而其前缀的“农民”则是指正式的制度性身份,它一方面表明这一劳动主体的职业和身份转化都受到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制的约束;而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它暗含着这一主体的劳动力再生产形式、内容以及本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工作为一个劳动的主体,其劳动力的出现和使用与其劳动力的再生产——劳动过程中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在空间和社会的意义上被割裂和拆分开来,前者发生在城市,其身份是工人,后者却只有回到农村社会才能进行;其身份是农民。“农民工”这个语词的内涵充分标明其无产阶级化过程中存在着无法逾越的结构性障碍,因此这一群体在城市中缺乏长期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只能长期处于“半无产阶级化”的尴尬状态之下。无法完成其无产阶级化过程。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农民工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公众、媒体以及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尤其在学界,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有关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这种特殊劳动力形态的出现以及使用上,例如农民工的劳动力转移、职业流动、劳动状况、社会网络、城市适应以及社会融合与冲突等12,这些讨论往往暗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假设,即这种劳动主体的真实社会身份是“农民”,这就意味着他们与其打工的城市之间的联系是暂时性的,他们迟早要回到农村社会完成其长期劳动力再生产以及代际再生产。这无疑模糊甚至忽略了这一从农民向工人转化的新兴工人阶级已经真实存在了近三十年的事实。 由于国家从政治的考虑出发而试图用开放社会的概念来取代阶级社会13,因此在农民工的研究中可以看到的另一种倾向是用“阶层化”、“市民化”等概念来对农民工与城市人之间的差距和分化问题进行讨论14。这些研究已经开始关注到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劳动力再生产资源的匮乏状态以及这种状态所带来的更深的社会不平等。2005 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提出了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促进流动人口产业工人化和市民化的建议15。但是这些讨论并未明确地将农民工的劳动身份与社会身份辩证统一起来,因此农民工的工业化过程(产业工人化)和城市化过程(市民化)依旧被设定为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然而我们认为,农民工的公民身份或者市民化问题的实质其实便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实现途径和形式,因此与产业工人化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在中国,公民或者市民身份代表着在城市中获得集体性消费资料——住房、教育、医疗健康、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环境设施等——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当我们将农民工视为城市的劳动者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面临它的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产业工人化”和“市民化”实际上不是两个问题,而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共同决定了农民工“无产阶级化”的进程、方向以及特点。 尽管中国正在进行迅速的城市化,然而中国的城市化主要依靠的是产权资本而非工业资本,工业资本的角色仅仅体现在它将中国变成了一个“世界工厂”。因此对于从中国农村地区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的亿万农民工来说,虽然他们已经进城打工整整三十年,然而他们依然无法获得定居城市的法律和社会权利。他们没有权利在城市中形成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人社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在依靠政治与行政力量积极左右和推动着生产与消费这两大领域的发展16,例如为了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而通过户籍制度保障丰富而廉价的农村劳动力可以非常富有弹性地供给给资本与市场。然而,对于劳动力再生产,国家却在三十多年的“单位制”实践之后,不再主动地对其进行具有决定性和前瞻性的干预,而是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的话语力量推动下,主动让位给缺乏管制和规范的资本与社会非正式部门,由它们替代国家并借助市场使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简单日常再生产得以勉强维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中国城市中只有劳动身份而没有公民身份的农民工,他们所面临的是双重的压迫,一重压迫来自控制其生产过程的资本;另一重则来自缺位于其劳动力再生产的国家。正是由此而导致对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17不仅使得社会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在市场转型期得到延续18,同时使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过程永远无法完成。我们认为,农民工这一劳动主体在城市中所呈现出的模糊性、边缘性与流动性,以及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不同层面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可以在这个理解框架之下找到充分的解释。 三、劳动力再生产中的国家缺位:资本主导与社会主导 在全球化的社会背景之下,当生产是高度流动的,劳动力的社会再生产必然在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对“地方”的依赖。Harvey 对跨国生产政治经济的空间性分析中指出了全球资本的一个核心悖论:资本流动的需要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的去地域化;但当资本进行全球化的时候,生产总是会发生在“某地”。这就意味着必须在特定空间里拥有安置劳动者的临时性设施19。于是,具体的雇主、管理者以及劳动者为了“生产”这个目标而汇集到特定的空间里,要想让积累发生,资本必须保证工人可以按时去工作,保证原材料到达工厂,保证成品抵达消费者。所有这些都需要在工厂、基础设施以及环境中投资一定的空间设置。可以说,全球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是同时嵌入于制度与地方实践之中的20。在不同地方实现的不同身体特性和价值模式(包括对身体完整性和劳动者尊严所保持的尊重程度)通过资本循环被带入到空间上竞争的环境之中。那些出卖劳动力的人,他们在身体实践和敏感性方面的不平衡地理发展成为由资本和劳动所共同发起的阶级斗争的确定特征之一。生产过程的地方化策略、对地方社会以及劳动控制的影响,这些都是全球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的调节行为(通过税收的循环和国家支持的债务表示出来)在确定社会工资和规定“文明的”及“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教育、健康、住房等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21。 然而我们在中国所看到的事实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中国的产业劳动者大多来自跨地区之间流动的农民工,国家通过控制人口的僵化的户籍制度以及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安排使得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而不仅是在事实层面上)就被设置了在城市安家的障碍,保持农民工身份的模糊性,使社会主义国家和全球资本在其劳动身份上获益的同时,可以名正言顺地逃避任何有利于其劳动力再生产的福利支出和成本。我们可以从Buroway 的理论一些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农民工特殊状态的洞见。Buroway 从生产政治的分析范式出发,对劳动过程理论进行的批判,恢复了对生产体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结果的分析,根据他的观点,生产体制概念共包括四个基本维度:即劳动过程和劳动力再生产模式等两个微观层面的维度,以及市场竞争和国家干预等两个外部的宏观层面的维度。他将劳动力再生产作为生产体制的重要维度之一,并强调工人用以维持自身劳动能力的再生产和其家庭生存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必然受到国家提供的各种制度安排(产业制度、福利制度、就业保障制度等),在某些条件下甚至还包括国家的直接治理手段等国家干预的影响。他认为,针对工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大量移民劳动的不合理再生产模式,国家权力的有意识的运作和安排不仅没有对其进行削弱和改变,反而将其加固,从而有效降低工业生产成本,减少城市化的压力22。 Castells 也强调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国家、工业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工业资本总是尽量将劳动力的使用最大化,而国家有时出于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目的亦通过有意识的权力运作与安排帮助工业资本强化对劳动力的不合理剥削和使用。然而随着资本的技术和经济需求的变化,以及于大众需求的发展,Castells 提出为了避免或者解决城市危机的出现,国家必须通过集体性消费资料的生产、分配与管理,介入劳动力再生产的过程,对工业资本进行直接(通过预算和行政手段)或者间接的干预(通过经济和社会机制调节劳动力再生产)23。Castells 从建立在所有社会群体日常生活基础之上的集体性消费(住房、教育、健康、文化、商业、交通以及集体性设施等)与发达资本主义阶段的城市危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出发,分析了集体性消费对于解决劳动力再生产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意义,提出国家的直接或间接干预对于化解由于工业资本发展的内在逻辑所导致的社会不平等、城市问题以及政治危机等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资本集中所带来的结果是生产组织、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的集中,因此也就导致了劳动力再生产资料的集中化趋势,这些消费资料一部分供个人使用,一部分供集体使用。而从国家进步的视角来看,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的基本角色是要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即集体性消费的领域24。 对于中国农民工群体中的大多数来说,无论他们在打工中表现如何出色,都不可能在城市定居下来,并且与那些和他们相当的城市人一样有尊严地生活。对自我尊严的否定是深深嵌入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的。无产阶级化无法完成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是,主体无法变得完整,于是只能永远停留在农民工的状态之下。这个未完成的主体是残缺的,匮乏的,不满足的,只能处于流浪的状态,不知道何去何从。农民工,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他们什么也不是,这个主体处于农民与工人之间,这种主体永远是残缺的,无法完整的,而这一主体的残缺往往被他们归咎于其自己的能力和“命”,这种归咎使得其产生出更大的动力来克服这种转变中的种种困难。他们在大城市中工作的时间越长,就会越清楚自己是被城市排除在外的。我们不是说农民工经过几年的工厂经历之后不可能成为城市中的一个小店主,一个小贩或者一个捡垃圾的人,我们所说的是, .由农民工这个模糊而暂时性的主体所构成的新打工阶级不可能转化成真正的工人主体——拥有定居在城市的平等权利,哪怕是聚居在贫民窟或工人社区。在当代中国,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匮乏状态的一个最明显标志是:城市连一个可以属于他们自己的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都没有给予,他们没有在城市中安家的权利。 一方面,由于户口与城市福利之间的联系,因此没有当地户口的农民工不可能获得政府公房或者单位公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同时更不可能承受城市商品房的市场价格25。另一方面,由于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都限制这个新兴的打工阶级在城市中建立自己的社区26。于是,维持这一无法在城市中生根的打工阶级的劳动力日常再生产的责任便落在了资本以及社会非正式部门的头上。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的社会空间分布状况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城市中以地缘为纽带的外来人口聚居区,如北京的“浙江村”27;二是在城市扩张时期外来人口聚集的“城中村”28;三是在城市工业区或经济开发区中常见的工厂宿舍,通常与当地社区形成分割的二元社区29。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形态几乎全部是由资本和社会非正式部门主导和组织的。而国家,不仅逐渐退出了曾经在计划经济时代全面掌控的城市的劳动力再生产领域,而且从一开始便缺位于农民工这一特殊劳动主体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根据2006 年7-8 月“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在正式就业的农民工中近60%的人居住在集体宿舍或者工作场所中,另外有35%住在出租屋,其他借住亲友的家中或者宿舍以及自购房等总共才占5%左右。可见,资本主导的宿舍劳动体制30与社会非正式部门所主导的社会自我消化模式31是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两种最主要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 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全能机构”的国有企业也曾经普遍向员工提供宿舍、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全面的、长期的福利性设施和保障。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宿舍是国家全面负担劳动力再生产的一个重要例证。然而,市场经济时代在中国普遍重现的宿舍劳动形态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经济学意义,它可以说是全球化生产的系统生成物。尽管它依然承担着劳动力日常生活再生产的功能,但却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宿舍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主要提供给短期雇佣的农民工,不具备长期居住的功能,排除了具体企业与具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延续之可能。企业为外来工提供宿舍并不是为了建立一支对企业忠诚或者技术熟练的劳动力队伍,而是为了可以确保短期地、临时性地、大规模地对跨地区流动的廉价而年轻的外来工加以使用,并将其工作日的劳动产出最大化32。 我们认为,空间的重要意义只有在它使劳动流动和资本流动成为可能的时候才变得尤其重要。从当代中国农民工的日常劳动力再生产空间来看,无论是资本主导的工厂宿舍还是社会非正式部门所主导的出租屋(民工村),其实质都是通过有意识的微观空间技术使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集中并且暂时性使用的同时无需承担其城市化以及无产阶级化的成本,导致这一群体的无产阶级化过程无法在城市中完成。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的确给中国社会带来了Polanyi 所谓的“大转变”。 然而对于农民工来说,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劳动力,一个暂时的逗留者,即使他们在从一个工厂转向另一个工厂打工的过程中已经真实地生活在城市,但是他们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在城市政府和城市人眼中只是二等公民,自己不属于城市,城市不断推卸和否定他们对于农民工的住房、医疗以及子女教育的责任。而他们在城市打工的工资中,并没有被计入可以维持其在城市中长期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再加上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居住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资源的供给匮乏,因此在空间与社会的意义上劳动力的使用与再生产过程长期割裂状态下的农民工,只能不断游走于城市的边缘,无法积累出可以支持其在城市中生根的资本和技能。显而易见,对于他们来说,工业化并没有带来城市化,因此他们被召唤到工厂中打工却不被允许在其工作的城市中定居。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一方面,工业化对产业发展模式以及劳动力素质的需求发生了转变;而另一方面,城市化所带来的城市生活成本提高,引发了农民工对工资以及集体性消费资料的需求增长。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无论是资本主导,抑或是社会主导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都因其自身所固有的局限性而无法填补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之间的日益加深的裂痕。在国家和资本的共同作用之下,无产阶级化过程的无法完成给中国农民工的打工生涯制造出更大的张力和更深层的矛盾,而这些张力和矛盾反过来又使中国新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变得更加复杂。 四、进退两难:双重异化与精神圈地 马克思曾经指出,劳动者的“free”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作为一个自由的人,他可以将自己的劳动力变成自己的商品;而另一方面,他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没有其他可以出卖的东西,并缺乏一切可以将其劳动力实现的生产资料33。换句话说,工人可以“自由地”出卖他或她的劳动力(不会受到政府、习俗或者其他力量的限制,同时他/她们也仅限于拥有将自己的劳动力变成商品的自由)。由于他/她不拥有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者获得途径(土地、租金、福利以及家庭收入),因此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来获得经济资源。对于农民工这个在改革开放年代由工业资本所创造出来的崭新主体来说,他们必须改变自己,成为适合并愿意进入工厂工作,并且具有弹性的劳动力。这意味他们除了要经历不拥有生产资料,不能控制劳动过程,只能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工资的劳动异化之外,还要经历城市生活的异化。农民工往往独自背井离乡进入城市打工,他们必须告别了以往熟悉的生活习惯、礼俗以及文化传统以及历史(家乡的食物、语言和周围环境等)并聚集在工厂,经历工厂规训对其身体、意志以及行为的同质化重塑34。他们必须生活在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环境里,陷入陌生的人群、语言、生活方式以及消费方式的全面支配之中。我们将这种劳动异化又叠加了另一重生活异化的状态称之为“双重异化”。而且,作为可以被任意处置的临时性劳动力,城市一旦不再需要他们的劳动力,便会要求他们离开城市返乡。农民身份便将他们与城市和全球现代性永远地区隔开来。 改革开放,使农民工可以自由流动,使他们可以自由地进厂打工,这是一种离开家乡地自由,释放着他们渴望改变的欲望,而伴随着这种自由的,则是向城市资本出卖劳动力的自由,而一旦他们获得这种自由,他们很快便发现自己只能从一间厂跳向另一间厂,除此之外,一方面,他们失去了继续前进——成为真正的城市人或者工人——的自由,因为他们的正式社会身份是农民,无论是在法理意义还是事实意义上,他们都不可能合法而永久性地迁入城市;另一方面,他们也同时失去了回头的自由,尽管种种结构性限制使得农民工无法在城市中生根,但是他们与其农村社区之间的实质性的分离却已经开始发生,对于第二代的农民工们来说尤其如此。“农民”这个前缀,除了仍然清楚地标示着这一劳动主体的正式身份及其在城市中的次等属民身份,它原本所暗含的劳动力再生产的形式、内容以及本质的意义正在发生改变。农村劳作方式的贬值、农业生产技能的缺失,使土地实际上已经不能再在物质与精神的层面上继续支持他们的长期劳动力再生产。 在以往关于农民工的研究中,土地被认为是承担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最重要的依托,并被视为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亿万农民涌入城市打工却没有引起巨大社会震荡的一个重要的“减压阀”,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代际更替,农民工群体内部也出现了代际的更替和分野。“新生代的农民工”相比“第一代农民工”不仅对现代城市及其生活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心理认同,其融入城市的欲望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加强烈。而且由于他们与农业劳动的实质性脱离,导致他们对于为其祖辈父辈所珍惜的土地也已经产生了不可挽回的分离。从农民工对待土地的态度上,已经可以看到明显的转变。很多年轻的打工者根本无法说出家中具体有多少土地。孙立平曾指出在农民工的意识中,土地与劳动权力之间没有确切的关系。年轻的农民工们几乎不知道自己的家庭所拥有的土地数量35。将近一半左右的农民工表现出愿意放弃或者无所谓他们在农村的“根”36。对于依然贴着“农民”标签的新生代的农民工来说,尽管名义上他们或许仍然拥有在农村的一亩三分地,但是他们已经远离乡土,并且不再拥有农业生产所需的技能。而土地曾经的重要价值在他们的意识中已经开始变得模糊甚至消失了。换句话说,在农民工的土地尚未发生的“圈地”,在他们的精神和生活的意义上却已经发生了。这种“精神圈地”无疑令他们逐渐丧失了返乡的欲望和本能。中国的改革开放虽然一直强调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然而双重的结构性限制令他们并没有被真正解放,前进或者后退都是死路。于是,一旦成为农民工,便意味着将被束缚在一个并不真正属于自己的工厂世界,成为城市中的陌生人,成为一个永远的流浪者,无家可归,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不仅仅被扭曲,甚至被割裂。如果短暂和无常是通常不会在城市打工超过4-5 年的第一代农民工的主要特点37, 那么在第二代农民工身上,这种短暂将被打破,他们通常倾向于在城市中停留更长的时间。而这种打破恰恰使他们的生命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既不可能从农民变成真正的工人或者说城市人,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回到农村社会。 作为一个劳动主体,从劳动力的使用方面来说,流离于城市边缘处于半无产阶级状态的农民工们在打工过程中经历着劳动与生活的双重异化;而从劳动力的再生产方面来说,“精神圈地”意味着他们与土地的实质性分离,然而城市对于他们来说依然遥不可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一劳动主体的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不仅在空间和社会的意义上被拆分,使其成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不断来来回回的一群候鸟。甚至可以说,他们正在逐渐变成一群无“家”可归、踏上不归路的流浪者,其身份认同更加模糊和混乱。无产阶级化过程的无法完成给中国农民工的命运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并引发了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等各个层面的矛盾和冲突。如果说,90 年代以阿英为代表的第一代农民工曾经用自己的身体作为属民的武器,以疼痛、梦魇和尖叫的方式开创了一种抗争的次文体,对社会主义国家、全球资本与父权制文化进行了谴责和控诉38。那么在21 世纪,第二代的农民工们已经开始将沉默化作愤怒,将疼痛转为行动,通过公开的集体行动来展开争取主体完整的斗争,戳穿“中国制造”的神话。以广东省为例,农民工群体反抗与挣扎的各种集体行动开始出现并呈现上升趋势。从2001 年到2004 年,政府有记载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从2358 起增加到4008 起39。农民工已经开始普遍表现出明确的集体性抗争情绪和意识,尤其是年轻的农民工表现出更加强烈的集体行动意愿40。这些集体行动无疑是具有政治性的,它们是这一群体其自身无产阶级化过程无法完成所发出的强烈抗议。 五、结语 毫无疑问,中国的工业化和全球化进程必须依靠对农民工这一劳动大军的使用,然而这一群体的公民地位或者阶级地位却一直被有意无意地否定和忽略。农民工一方面为城市提供着廉价、新鲜而丰富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却无法在城市中“生根”,我们认为,“阶级”不仅是一组流动的历史性关系,而且也是由无数的张力、多重的结构性矛盾以及各种冲突因素等共同构成的一组特殊关系。中国进入全球经济体系之际所出现的主要由农民工所构成的打工阶级的命运实际上是国家和资本的力量所共同决定的。作为一个劳动主体,农民工身份中本应辩证统一的两个过程,即劳动力使用与劳动力再生产,在全球资本的经济逻辑(最大限度获取劳动剩余价值,迅速进行资本积累)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逻辑(通过控制劳动者的流动和使用方式以尽快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目标)的共同作用之下,在空间和社会的意义上表现出严重的分裂状态,国家一边允许农村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满足全球资本与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一边却拒绝(或者说无力)承担他们无产阶级化及其世代再生产的成本。城市政府不向农民工提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以代际再生产为基础的劳动力长期再生产的责任依然被留给农村社会来承担。换句话说,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二者之间明显脱节,农民只能进入城市打工,却不可能在城市永久定居。换句话说,在农民工劳动力使用机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劳动力再生产——被国家有意无意地忽略,城市政府缺乏动机去承担提供集体性消费资料的角色以解决劳动力的长期再生产需要。而资本和社会非正式部门所主导的劳动力再生产解决机制各自由于其内在的局限性而无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这种割裂。因此,尽管农民工的劳动力推动了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但是对于农民工群体自身来说,他们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却由于其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的割裂状态而无法统一起来,这种劳动身份的公民主体——农民——始终无法被真正“城市化”,这边使得其无产阶级化过程在城市中难以完成,而这一劳动主体便只能永远停留(更确切地说是流动)在“半无产阶级化”的特殊状态之下。 1《南方周末》,2008 年2 月21 日。 2 Pun Ngai, Made in China: Women Factory Workers in a Global Workplace (Durham and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5),25-30. 3 谭深:<打工妹的内部话题——对深圳原致丽玩具厂百余封书信的分析>,《社会学研究》,1998 年第6 期,页63-73。 4 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社会学研究》,2006 年第2 期,页31。 5 任焰、潘毅:<跨国劳动过程的空间政治:全球化时代的宿舍劳动体制>,《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 期,页21-33;任焰、潘毅:<宿舍劳动体制:劳动控制与抗争的另类空间>,《开放时代》,2006年第3 期,页124-135。 6 郑广怀:<伤残农民工:无法被赋权的群体>,《社会学研究》,2005 年第3 期,页99-118。 7 马克思,中共中央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页660。 8 马克思,中共中央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页198。 9 马克思,中共中央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页660。 10 马克思,中共中央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页269。 11 相关研究请参见李培林、张翼:《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杨晓民、周翼虎:《中国单位制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Walder, Andrew G., 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 12 相关文章请参见杜鹰、白南生:《走出乡村: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实证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黄平:《寻求生存:当代中国农村外出人口的社会学研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谭深:<打工妹的内部话题——对深圳原致丽玩具厂百余封书信的分析>,《社会学研究》,1998 年第6 期,页63-73。文军:<从生存理性到社会理性的选择:当代中国农民外出就业动因的社会学分析>,《社会学研究》,2001 年第6 期,页19-30。李强:<关于城市农民工的情绪倾向及社会冲突问题>,《社会学研究》,1995 年第4 期,页63-67。刘林平:<外来人群体中的关系运用——以深圳“平江村”为个案>,《中国社会科学》,2001 年第5 期,页112-124。周大鸣:<渴望生存:农民工流动的人类学考察>(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13 潘毅:<阶级的失语与发声——中国打工妹研究的一种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05 年第2 期,页95-107。 14 相关文章请参见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 年第3 期,页119-132。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6 卷第3 期,2004 年5 月,页55-61。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北京:北京三联书店,2000)。王元璋,盛喜真:<农民工待遇市民化探析>,《人口与经济》,2004 年第2 期,页7-13。 15 此报告所提出具体建议主要包括:1,改革户籍管理制度;2 改革现行就业制度;3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4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培训。 16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 年10 月15 日)上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即“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7-10/16/content_9064770.htm. 17 Burawoy, M., The Politics of Production (London: Verso,1985),102-105. Buroway 曾经专门对帝俄工业化时代的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进行讨论,他指出问题并不仅在于出现了这种“循环往复”流动着的移民工人:他们像候鸟一样定期的从农村迁徙到城镇,又从城镇返回到村社。在这种“拆分型”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中,本来应该完整统一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被肢解开来,其中的一个部分(劳动者个人体力和脑力的再生产过程)是在工厂-城镇中实现的,而另外一个部分(抚养子嗣、老弱等)则是在这些移民工人的来源即乡土村社中实现的。 18 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社会学研究》,2006 年第2 期,页32。 19 Harvey, D., The Limits to Capital (Oxford: Blackwell, 1982), 31. 20 Peck, J., Work-Place: the Social Regulation of Labor Markets( New York: Guilford, 1996),232. 21 Harvey, D., The Limits to Capital (Oxford: Blackwell, 1982), 111. 22 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社会学研究》,2006 年第2 期,页32。. 23 Castells,Manuel, City, Class and Power (London and Basingstoke: 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78), 42. 24 Castells,Manuel, City, Class and Power (London and Basingstoke: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78), 3. 25 吴维平,王汉生:<寄居大都市:京沪两地流动人口住房现状分析>,《社会学研究》,2002 年第3 期,页92-110。 26 潘毅:<阶级的失语与发声——中国打工妹研究的一种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05 年第2 期,页95-107。 27 相关研究请参见王春光:《社会流动与社会重构:京城“浙江村”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北京:北京三联书店,2000)。 28 相关研究请参见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9 相关研究可以参见周大鸣:<外来工与“二元社区”——珠江三角洲的考察>,《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年第2 期,页107-112。 30 在中国,无论工厂的产业类型、所在地区或者资本性质如何,农民工们——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无论已婚还是未婚——通常都居住在工厂内或者工厂附近的宿舍之中。工厂宿舍大多是楼房,每栋宿舍楼可以容纳数百名工人居住。宿舍房间都是共用的,比较典型的是每间房住8-12 个工人,位于每个房间、每层楼或者每个单元的厕所和洗漱间都是公用的。在工人宿舍里,除了床铺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允许个人隐私存在的空间,生活空间都是集体共用的。我们将工厂大量使用农民工,并利用工厂宿舍暂时性安置外来劳动力、承担其劳动力日常再生产的现象概念化为“宿舍劳动体制”。详参见任焰、潘毅:<跨国劳动过程的空间政治:全球化时代的宿舍劳动体制>,《社会学研究》,2006 年第4 期,页21-33。 31 社会自我消化模式是指由社会非正式部门通过房屋租赁市场对来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日常生活再生产,主要形式是出租屋和民工村等。这种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打工生涯成为可能,但是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方面存在治安、安全、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另一方面,这些聚居区往往是政府经由市场和区域政策的中介重塑城市空间的首选之地,因此难以成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的长久、稳定的安居之所。 32 任焰、潘毅:<跨国劳动过程的空间政治:全球化时代的宿舍劳动体制>,《社会学研究》,2006 年第4 期,页21-33。 33 Marx, K.(1954,1965). Capital Vol. 1( Moscow: Press Publishers), 169-170. 34 潘毅:<阶级的失语与发声——中国打工妹研究的一种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05 年第2 期,页95-107。 35 孙立平:<关于农民问题的几点基本看法>,载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编,《农民工研究选编》, 2001年。 36 任焰,潘毅:<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中的政府缺位>,《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7 年4 月,页105-120。37 Pun Ngai, Made in China: Women Factory Workers in a Global Workplace (Durham and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5), 5. 38 Pun Ngai, Made in China: Women Factory Workers in a Global Workplace (Durham and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5).165-187. 39 蔡禾:《全面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排除“群体性抗争”情绪、化解群体性社会冲突》(研究报告,未出版,2007)。 40 任焰,潘毅:<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中的政府缺位>,《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7 年4 月,页105-120。 潘毅,现于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任教,《中国女工》的作者。潘毅主要研究中国劳工、性别及文化政治、全球化及跨境研究等。除学术活动外,潘毅亦活跃于社会运动。现为「女工关怀」(The Chinese Working Women Network)执行委员会主席。 任焰,任教于广州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从事医疗与健康社会学及劳工研究, 著有(与潘毅合著)《跨国劳动过程的空间政治:全球化时代的宿舍劳动体制》,《社会学研究》2006第4期 &nbsp;
  11. 孔祥吉、村田雄二郎:从中日两国档案看《国闻报》之内幕——兼论严复夏曾佑王修植在天津的新闻实践
    历史 2008/12/05 | 阅读: 2178
    以往的《国闻报》研究还很不充分。诸如该报之创建过程,真正主人,严复的角色,为什么而后又挂上日本的旗号?
  12. 赵汀阳:民主如何正当
    政治 2009/07/15 | 阅读: 2178
    自由是现代政治理所当然的第一步。自由的目的是解放个人,使个人免于政府的强制干涉和迫害,这一成就具体落实为界定个人自由的个人权利。民主则是现代政治得陇望蜀的第二步。
  13. 韩声涛:老朽忆旧之(五)豫中会战
    历史 2009/08/20 | 阅读: 2178
    亲历14年抗日战争(1931——1945)的97岁老兵回忆抗日战争:豫中会战中,日军集中准备充分的精锐兵力(其保密工作做得十分严密),攻势猛烈;国军对日军的战略意图判断错误(对日军倾其全力发动的 “一号作战”,且日军已兵临郑州,大举进犯之时,国民政府军令部和第一战区指挥官却仍然是“依据以往豫南会战和郑州会战的经验”拟订作战计划。美国驻重庆武官竟认为:“日军在河南的攻势不过是春季演习,日军很快便可退回原防地。中印缅战区美军司令官兼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将军则断言“日军没有具备在华大举进攻的能力”)且整体指挥混乱,加之整个后勤支持与空中掩护严重不足,打得很被动,且发生豫西民变(当时部分豫西山地民众趁战乱截击、抢夺国军部队)。第一战区正副司令长官蒋鼎文和汤恩伯均被免职。战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各方说法不一,最终还是得由历史学家作结论。
  14. 刘大先:王家卫与新美学趣味的歧途
    影视 2011/11/26 | 阅读: 2178
    从19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王家卫电影无疑成为华语电影一个不能忽视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整个世纪之交中国都市文化转型的风向标。某种意义上,王家卫电影在无意中充当了“一片”历史的代言人,让人得以窥见一种新的文化感受方式如何不动声色地占据了中国文化市场的一席之地,进而让人省醒文化格局变迁与整个社会体制割舍不掉的牵连。
  15. 张东林:数学史:从辉格史到思想史
    历史 科技 2014/08/06 | 阅读: 2178
    以代数解释为代表的辉格编史学一度在数学史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编史学导致了数学史的盲目和贫乏。数学史要想摆脱辉格倾向,必须首先成为一种能够揭示自身根源的研究,即一门思想史。包括柯瓦雷的科学思想史在内的许多思想资源都可帮助数学史实现这一转变。
  16. 韩毓海:人间正道是沧桑--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7周年
    文学 影视 2009/07/07 | 阅读: 2179
    2009年的中国文化界和文艺界,正在发生着悄然、深刻而重大的变化。
  17. Frank Marble: Tsien Revisited
    科技 2009/11/02 | 阅读: 2179
    钱学森在加州理工的同事和朋友回忆文章。
  18. 许宝强:告别犬儒的文化政治-从中学通识的设计和教学看教改的局限和希望
    社会 2011/01/04 | 阅读: 2179
    在通识教育科引发的讨论中,不同的政治立场或互相批判,或吊诡地相互支持,构成了极为复杂的论述,也印证了教育改革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目标和理念统一的、可依单一计划安排的过程,而是各种相关的持分者在执行时结合多元纷杂的目标 /理念和细节的运作程序所衍生的具体效果(effect),或Foucault和Bennett所指的去中心(decentred)的权力操作和管治。
  19. 姜涛:五四新文化运动“修正”中的“志业”态度 ——对文学研究会“前史”的再考察
    人文 2012/05/04 | 阅读: 2179
    本文尝试于五四时期社会改造思潮的背景中,重新检讨郑振铎、瞿秋白等人的言论与活动,以及对“社会学”与“文学”的译介,重点分析了他们的“志业”态度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修正”潮流之间的对话关系,并在社会运动与文化运动的区分中,进一步揭示了这种态度内在的历史张力。
  20. 恒之:晚近国内涂尔干研究综述
    书评 2008/09/17 | 阅读: 2181
    法国社会学者涂尔干(Emile Durkheim,1858-1917 亦译 迪尔凯姆)一生写下了大量著作,涉及社会学、哲学、人类学、教育学、宗教研究、法律研究、知识社会学等现代学科领域。自1917年涂尔干去世后,继承、研究涂尔干主义的人层出不穷。伴随着社会学的重建和发展,国内涂尔干研究也得到了很大进展。涂尔干作为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三圣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学事业的蓬勃发展而不断地被国人再认识、再解读。对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再描述一时间成为国内社会学的热门话题。近十五年来,与涂尔干相关的研究性论文有近百篇,基本上涵盖了涂尔干社会理论的各个层面。本文在对相关文献的阅读之基础上,力图描述出晚近国内涂尔干研究的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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