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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乔以钢:近百年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
    文学 2011/03/17 | 阅读: 2517
    传统中国文学史书写,从性别的角度看,贯穿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史叙事。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长期以来处于相当薄弱的状态。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社会思想文化和观念意识发生巨大变革的背景下,女性主义学术思想逐渐渗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里所说的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是指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文学为研究对象,从性别角度进行多层面审视的研究观念和研究实践。其中既包括对古代妇女文学的考察,也包括在性别视野中就男性创作活动所展开的探析;既涉及男女作者在文学活动中的交互影响和作用,也包含对两性创作所呈现出来的不尽相同的审美景观的探讨。不过,由于诸多原因,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性别研究相比,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尤其是对这一“研究之研究”尚缺乏系统的梳理、认真的总结和全面的反思,这直接影响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深入。本文拟在回顾和总结近百年来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就其中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进行思考。 一 有关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考察,在现代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世纪末20世纪初,思想文化界的启蒙思潮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反思,直接影响到研究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的重新认识;“五四”女性文学的勃兴,也促使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进入研究者的视野。20世纪前半叶,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开始起步,主要体现在对古代妇女创作的搜集整理和初步探讨方面。 二三十年代,在“整理国故”和反思传统两种思潮的涌动中,中国古代女作家及其创作成就的整理取得了明显进展,产生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女子艺文志。与此同时,刊有古代女性作品的总集、别集和各类选本陆续印行,一些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知识女性直接参与了这些文集的编辑出版,体现出文学观念和性别观念上的进步。例如,施淑仪的《清代闺阁诗人徵略》著录了清代自顺治至光绪三百年间1262名女诗人的生平和创作,并对之加以述评,它几近于一部清代妇女诗歌史。编者在“例言”中申明收录的标准是“偏重文艺”,若非于此专长者,“虽有嘉言懿行,概不著录”,从而摒弃了以妇德为先的传统女教尺度。20年代末,出现了单士釐的《清闺秀艺文略》(五卷),载录3000余种女子“艺文”作品。其中不仅有文学创作,也还包括了文论、史学、经学、音韵、训诂甚至医学、算学方面的学术著作。此期,在围绕个体女作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也有新的趋向。如潘光旦的《冯小青之分析》一书,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对女诗人的身世和创作心理进行考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胡适等关于清代女诗人贺双卿真实性的考察,①拓展出关于如何看待男性目光注视下的女性写作这一具有性别文化内涵的话题,对此后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1916年,上海中华书局印行了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该书“起自上古,暨于近世”,时代断限止于明末。这一将中国妇女文学活动系统化、历史化的努力,在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前期问世的一些著作中得到呼应。梁乙真补谢著之阙,撰写了《清代妇女文学史》(中华书局,1927);其后又著有《中国妇女文学史纲》(开明书店,1932)一书。谭正璧出版了《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上海光明书局,1930)。此外,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分别收入了有关唐代武则天、上官婉儿以及薛涛和鱼玄机的内容。上述著作在古代妇女文学史料的搜集整理方面做了基础性工作,初步理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历史线索,并开始注意到古代妇女文学创作与其生活经历、思想文化背景之间的联系,对妇女文学活动及其作品的特点也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特别值得肯定的是,著者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封建时代压抑妇女才华、否定妇女文学成就的社会制度和传统文化,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对男性本位文学史观的反思。 此时,一些知识女性已具备了比较自觉的女性文化建设意识。1931年,陆晶清出版了现代学术史上第一部古代女诗人的研究专著《唐代女诗人》(上海神州国光社);1933年,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北新书局)问世;其后曾乃敦著有《中国女词人》(上海女子书店,1935)。在带有一定研究性的著述中如此标榜文学创作者的性别,对这些女作者来说实乃有意为之。例如,陶秋英就“妇女与文学”这一命题的提出发表了一针见血的看法:“‘妇女’,这是一个侮辱我们的名称;不!‘妇女’而成为种种特殊问题,特殊名称:这才是真正侮辱我们的现象,这明明在说,‘妇女是人类的另一部分。’”②在“五四”新思潮影响下女性主体性的确立,使之能够一语道破传统文化的男性本位实质,以及妇女在文学和文化史上的不平等地位。 这些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性著作,是在启蒙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在进步思想界不断发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呼吁的背景下诞生的。它的出现对现代性别文化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只是在当时的写作中,作者往往不自觉地囿于男性中心的传统思维,体现出明显的局限性。例如,一些男性作者在认识和评价古代妇女创作时,一方面热情肯定文学女性的才华,另一方面又无形中受制于传统性别意识和文学观念,时或流露出“表彰才女”、“怜香惜玉”的文人士大夫趣味。此外,在研究的起始阶段,人们对女性创作现象的认识不免粗浅,视野也比较狭隘。 相比之下,女作者对文学创作中的性别因素显然更为敏感。比如,陆晶清撰写的《唐代女诗人》第一次以断代方式对女性诗歌创作进行研究,探讨唐代女诗人对诗歌艺术的贡献;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将古代妇女的创作状况与她们所生活的时代相联系,指出在传统文化制约下,古代妇女文学(主要是诗词创作)呈现出在内容上以消遣和性情为主、在感情色调上以颓废为美的表现形态。又如,冯沅君在一系列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考证文章中,涉及古代妇女创作时,也流露出一定的性别意识。③ 此期人们关注较多的,主要是唐代女诗人的研究和词人研究。前者以薛涛、鱼玄机、李冶等若干女作家的研究最为集中;后者可以谭正璧的《女性词话》(上海中央书店,1934)为代表。该书注意结合作者的身世(如家庭、爱情、婚姻、社会经历)分析其创作风格,介绍了包括徐灿、贺双卿、吴藻、顾太清、顾贞立、沈善宝等在内的自宋至清59位女词人。其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首先,它是20世纪第一部全面介绍女性词的专著;其次,它知人论世,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把学术研究的学理性和知识传授的普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了”。④ 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有所收获,但总体处于低迷状态。据统计,自1950年初到1984年底的35年间,有关女作家的研究论文最多不超过130篇,且多数集中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版的女作家作品集不到10部,其中李清照占了4部。在此期间,没有出版一部妇女文学史,研究对象的涉及面也比较狭窄,仅集中在几位女作家的创作上;缺乏史的眼光,多是一般的研究评论,零散而不成系统。⑤并且,在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抹平男女两性差异的文化氛围中,评论文章往往程度不同地染上了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 这一时期值得一提的是,在基本的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成绩。195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胡文楷辑录的《历代妇女著作考》。该书汇集整理了编者以20多年时力精心搜求的,自汉魏至近代共4000余位女作家著作的流传情况和出处。“凡见于正史艺文志者,各省通志府州县志者,藏书目录题跋者,诗文词总集及诗话笔记者,一一采录。”其资料搜集之宏富,堪称20世纪在中国古代女作家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此外,围绕蔡琰和《胡笳十八拍》的作者问题、李清照是否曾经改嫁以及其词作的评价问题,学术界都曾进行了专题讨论。 陈寅恪关于女性创作研究的重要论文《论〈再生缘〉》和专著《柳如是别传》均写成于60年代。前者当时曾引发讨论,后者迟至1980年才得以问世。在关于弹词小说《再生缘》的研究中,陈寅恪不仅称赏《再生缘》具有“自由活泼思想”,“实弹词体中空前之作”,而且赞扬作者为“当日女性中思想最超越之人”。⑥在《柳如是别传》中,陈寅恪满怀对明清时期奇女子柳如是的同情与欣赏,对这一有追求、有谋略,又富于传统文化底蕴的奇女子的生活和情感经历做了翔实精赡的考述。其间,通过柳如是与明清之际士大夫名流陈子龙、钱谦益、宋徵舆等人的相互交往和特殊关系,“在最自然的男女两性关系中,挖掘一代知识分子面对前所未有的政治文化危机时的复杂心态与行为”,从而使这部著作一定意义上成为明清之季的“文人心史和文化痛史”。而若以女性主义的眼光观之,作者选取一个女子作为这部情史乃至明清痛史的主角,“正是对男性中心史的一种颠覆”。⑦ 80年代中期以后,当代女性文学创作和相关研究进入新的阶段。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在研究界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性别与文学的关系作为一个具有浓郁文化意味的问题引起关注,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也得以拓展。如有关唐代女诗人的研究,1984年便有陈文华编订的《唐女诗人集三种》问世,而李清照研究更是成为宋代文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先后有多部论文集以及评传、资料汇编、版本考等出版。据统计,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中有关李清照研究的论文、论著达959种,其中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占有一定比重。⑧一些学者在相关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融入了一定的性别意识,例如陈祖美的《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⑨等文及她所著的《李清照评传》中关于女作家李清照内心隐秘的解读,即可作如是观。 80年代到90年代前半期,比较集中地出版了一批中国历代妇女创作的选本。编选者从两性平等的观念和愿望出发,对旧时代文学女性的命运及其创作怀有深厚的同情和真挚的情感,出发点大都在于搜集、整理古代妇女创作,褒扬她们的艺术才华,批判旧时代对女性的压抑和迫害。这样的情感倾向和立足点,在此阶段的部分研究性著作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其中,苏者聪的《闺帏的探视——唐代女诗人》和《宋代女性文学》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张明叶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简史》是20世纪下半叶正式出版的唯一一部古代妇女文学通史,但内容新意较少。 总体来看,80年代到9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开始渗透自觉的性别意识,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对“文学与性别”这一命题的关注。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仍受制于传统思路和方法。1994年,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曾主办了“妇女问题第三届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第三部分“妇女与文学”收录了六篇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论文,其中仅有一篇对女性主义批评有所借鉴。(即周乐诗的《回归和超越——传统女性文学中的女性意识》) 二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扩大了女性主义思潮在文学研究界的影响。改革开放时代国内学者与国外汉学界日见频繁的交流,也为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注入新的活力。部分学者在研究实践中有意识地引入性别视角,反思传统文学史建构中的性别缺失,调整和修正文学史观,对中国古代两性创作在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心理倾向、艺术倾向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关注,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展开研究。90年代中期以来,有价值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古代妇女创作文献的清理和考辨 女性文学创作的文献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但在男性中心文化千年延续的过程中,中国古代女作家作品的保存和流传受到了严重影响。绝大多数女作者一无生平事迹可查,二无作品背景资料可考;少量得以传世的作品,其真伪、创作背景以及作者的相关情况等,也存在很多疑问。有关著名词人李清照生平事迹和创作的考察尚面临诸多困难,更遑论其他。为此,若欲寻觅古代妇女创作的踪迹,首先就需要对散见于各种史料的历代女性创作文献加以清理、订正。 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此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继续在资料考辨和古籍整理的基础上层开。各种版本的古代女作家评传、作品校注及相关资料汇编陆续出版。一些著名女作家(如蔡琰、薛涛、鱼玄机、李清照、朱淑真、贺双卿、顾春等)资料的发掘和作品的整理受到关注。其中,由董乃斌、刘扬忠、陶文鹏等学者校点的大型女性丛书《中国香艳全书》以及大型工具书《中华妇女文献纵览》,为研究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或线索。此外,史梅在清代妇女文学资料的搜集方面颇有收获,辑得了前述《历代妇女著作考》未曾收入的清代女作家118人,著作144种。 性别视角的自觉运用,也为史料考辨思路的开拓提供了新的可能,其有效性在一些研究者的实践中得到印证。例如,陈洪的《〈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⑩一文,令人信服地显示了性别分析在史料考辨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二)古代妇女创作性别文化内涵的探析 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性别文化信息。近些年来,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其间的性别文化因素进行探询。具体涉及传统性别观念对女作家创作的影响,地域文化、家族文化与女性创作的关系,才女文化的时代特征,女学的兴盛及其在文学中的反映,女性创作的文化史意义、各体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其性别文化的内涵,等等。 仅以明清时期女性创作的研究为例。张宏生的《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11)较早对清代女性词作进行了宏观探讨和综合分析。郭延礼的《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12)对明清时期妇女文学创作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对明清之际江南地区出现的女作家群及其地域性创作特征进行了专题探讨,如陈书录的《“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李真瑜的《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王英志的《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的《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的《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13)等论文,以及宋致新的《长江流域的女性文学》、陈玉兰的《清代嘉道时期江南寒士诗群与闺阁诗侣研究》等著作,均将考察对象置于特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环境中,展开细致深入的探讨。弹词创作是清代妇女文学一个颇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鲍震培的《清代女作家弹词小说论稿》就此进行了系统研究。 在明清女作家的个案分析方面,以徐灿、顾春和贺双卿等人的研究最为集中,戏曲家吴藻等人的创作也较多受到注意。文学创作中自觉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女性意识,成为考察作品性别文化内涵的重要方面。研究者试图深入女性写作者的精神世界,揭示其性别意识、内心状态及其对创作的影响。这些探讨在以性别视角观照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同时,注意将考察对象“还原”到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去,结合女性创作者的心态进行具体分析,有助于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认识的深化。 (三)古代妇女创作审美特质的阐发 从性别角度切入研究对象,很自然会关注女性创作与男性创作究竟有哪些不同,这种差异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性别文化意味。对此,研究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了阐发。 在宏观研究方面,胡明的《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14)依时间顺序,结合历代社会生活,描述和分析了古代妇女文学创作队伍的历史形态,探讨了作品的人文内涵。该文研究视野开阔,不作惊人之语,以扎实的史料、深入的思考给人启迪。乔以钢在《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15)等文中,对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与女性创作审美特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不过主要是以男性词和男性词人为对象。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历史上曾大量出现的女性词人及其作品,除李清照等个别作者外,基本上被忽略在词学研究的视野之外。90年代中期以来,叶嘉莹从性别角度切入词学研究,发表了系列成果。(16)特别是在关于女性词的美感特质、词体特征与性别之间的关系方面,提出了值得注意的观点。邓红梅的《女性词史》系统梳理了女性词作的历史脉络,并对代表性作品进行了细致的审美分析。 在千百年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女性无形中深受男性中心文化的规约,特定的生活处境使之通常缺乏自觉的历史意识和政治关怀,从而影响到她们的文学的审美格局。然而,遭逢乱世之时,这种状况有可能发生局部改变。孙康宜的《末代才女的“乱离”诗》(17)探讨了以见证现实、记述乱离为基本内容的女性写作传统。作者将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审美特征、艺术风貌置于当时文人文化与妇女现实处境的上下文中,透视了社会历史对性别与文学关系的塑造。 (四)女性与传统文学批评之间关系的探讨 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少见到对女性在传统文学研究及学术性活动中角色和地位的探讨。近年来,部分学者对这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关注。 中国文学批评史著述以往在谈到古代文学妇女的批评实践时,常以宋代李清照的《词论》为“妇女做的文学批评第一篇专文”。(18)对此,虞蓉的《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提出不同看法。作者还在《“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中提出,汉代唐山夫人、班昭和熹邓后三位女性,以“成文”之思为中心命题,开始对“文”发表见解,可将之视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批评的滥觞。(19)又如连文萍的《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20)一文,对明代女学者方维仪的诗歌批评活动展开考察,具体探讨了方维仪选编女性诗史的评品策略和标准。蒋寅的《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初论》(21)在高度评价清代女诗人汪端文学创作的同时,也对其文学批评进行了探讨。徐兴无的《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22)一文就女性学者研究女性历史和女性传记文学的传统、清代学术活动中的性别角色,以及中国最早的女性史在清代的两次学术整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闵定庆的《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23)阐述了王端淑的《名媛诗纬初编》编撰的特点,肯定其能够从传统诗学理论的高度批评明清之际的诗坛风气,提出振衰起弊的意见,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明清才媛文化的特殊风貌。 汤显祖的《牡丹亭》自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学术界关注,针对这部作品展开的批评形成了多种角度和格局。然而,戏曲史和戏曲批评史向以男性为主角。有鉴于此,谭帆的《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24)结合16位女性关于汤显祖的《牡丹亭》的评论,对《牡丹亭》接受史上的女性批评特色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25)则在更广的范围内梳理了明清时期女性曲评家的实践,揭示了其所具有的文学批评史意义。 在中国传统文学理论和批评中,女性的声音一直十分微弱乃至几近于无。目前,围绕这方面尽管还只是做了一些初步的工作,但对认识中国古代女性的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活动及其文化价值,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 上述围绕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活动进行的探讨,在正确认识妇女文学的历史、丰富和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学风貌的整体认知方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若仅止于此,学理意义上的“性别研究”未免名不副实,并限于单向度的思维。而所谓“性别与文学”这一命题的学术诉求,理应以两性平等的性别观念为导引,在对男性本位的文学史观进行文化批判、给妇女创作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时,体现两性关怀的文化精神。它意味着:在对轻视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传统观念进行必要的清理和反拨时,亦当自觉地将男性创作活动的性别内涵以及两性之间的文学互动和双向影响纳入研究视野。多年来,一些学者在实践中为此做出了努力。 (一)古代文学性别文化内涵的综合性探讨 当下一些文章在谈到有关性别与文学研究方面的发展脉络时,往往将其整体趋向描述为:近些年来,西方女性主义发展出现了新的态势;与此相关,本土学术界也发生了从“女性研究”向“性别研究”的拓展和演进。而事实上,就国内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的实际情况来说,性别研究的思路和格局早在1988年出版的康正果的《风骚与艳情》一书中,已有了明晰而充分的体现。该书有明确的性别视点,但没有依据作者性别做两分法的把握,而是循着“女性的文学”和“文学的女性”并重的思路,在“整体论”的意义上重新认识古代诗歌的题材和主题。这样的研究思路统摄了古典诗词的两大类型,同时也是两种精神和两种趣味。该书对渗透在政治与爱情、文人与女性、诗歌与音乐等诸多方面复杂关系中的性别因素进行了探讨,古典诗词中所蕴涵的性别意味和两性关系由是得以彰显。 在各体文学研究中,这样的研究意识和研究方式也有体现。例如,叶嘉莹的《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26)一文,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光照中”,以“雌雄同体”性向或“双性人格”理论以及老子“知其雄,守其雌”的说法为参照,探讨了《花间集》18位男性词人“使用女性形象与女性语言来创作”所摄纳的“双性人格”,认为这种男性叙写乃男性作者潜含的女性化情思及身份认同。正是这种“双性人格”成就了《花间》“幽微要眇且含有丰富之潜能”的美学特色。马珏玶的《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27)从叙事学角度考察宋元话本的性别倾向;李舜华的《“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28)对明至晚清民初的小说书写中的性别现象进行了思考;李祥林在《性别文化学视野中的东方戏曲》、《戏曲文化中的性别研究与原型分析》等著作中,将性别视角引入戏曲研究。 (二)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的性别审视 在对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进行相关研究的实践中,部分学者融合性别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文学中具有性别文化意味的典型现象和经典文本,提出了新的见解。例如,孙绍先的《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从自觉的性别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国古代文本中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分析,阐释其深层内涵,进行了尖锐犀利的文本分析和文化批判。该书作者曾于1987年出版了大陆第一部以“女性主义文学”命名的研究专著。 在对《红楼梦》的解读中,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时或被看成“女儿的乐园”,从两性平等和democracy主义的意义上受到肯定。对此,李之鼎在《〈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29)中提出商榷。另如《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30)等文,也就这部经典之作中的性别问题发表了看法。在此过程中,研究者在借鉴女性主义批评对经典文本展开具体分析时,因吸收和理解的方面有所不同而各有取舍,具体观点形成了互补或反差。 这种情况在对《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研究中同样存在。马瑞芳的《〈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31)分析了作品的性别倾向,在肯定某些聊斋故事具有反封建色彩的同时,指出其中相当多的故事是男权话语创造出的“情爱乌托邦”。何天杰的《〈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32)就此提出质疑,认为《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性别基调是男性的雌化和女性的雄化。性别倒错的描写,实质上隐含着蒲松龄对女性的正视,在文学史上是破天荒的。又如,女性形象在关汉卿经典剧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以往的文学史叙述通常认为剧作者在创作中对妇女不幸遭遇怀有深切的同情,赞扬了她们的反抗精神。潘莉的《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33)则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作者笔下的女性人物无论外在形象还是内在品德,实质上都是被古代封建男权文化所规范了的性别角色。 从性别视角出发分析中国古代文学现象,往往可以有新的发现。例如,魏崇新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34)揭示了明清小说发展史上一个深具性别文化意味的创作现象:小说对男女两性人物的描写,经历了从以描写男性为主到以描写女性为主,从赞美男性到肯定女性,从男性阳刚的衰退到女性阴柔的增长的过程,进而对出现这一变化的深层原因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李明军的《禁忌与放纵——明清艳情小说文化研究》讨论了艳情文学在对欲望和情感的理解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陶慕宁的《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通过对各时代青楼文学特点的探析,开掘其性别文化内涵及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张淑贤的《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35)从性别角度建立起才子佳人小说研究的新视点。文章认为,如果将才子佳人小说放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就不能轻易将之视为“观念陈腐”的小说,进而肯定了此类小说所体现的性别意识在文学史上的意义。又如,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中,思妇怀人、美人迟暮、怜花幽独一类文学题材和审美情绪,构成了传统闺怨诗模式。马睿的《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36)就此现象从女性观点进行了分析。再如,“女扮男装”或“异性扮演”有着深远的文学叙事和文艺表现传统,同时又与具体时空范围内的社会文化、文艺思潮、审美风尚等密切相关。近些年也出现了一批就此进行性别文化分析的研究成果。(37) 对文学现象及经典之作进行性别研究的论文数量很多。仅从一些论文的选题即可看出,(38)尽管具体探讨的对象有所不同,但对性别角色和性别关系的关注以及对封建男权和父权制文化的解剖与批判,已成为比较常见的着眼点。部分作者尝试借鉴女性主义批评的视角,具有鲜明的文化批判倾向。 (三)社会思想文化与创作中性别因素之关系的考察 在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中,女性总体上处于弱势。这种状况反映在文学创作中,呈现出复杂的面貌。正因为如此,在对文学中的性别因素进行考察时,势必需要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而古代文学作者的性别观念和创作心态,可以说是联系当时社会文化与创作文本的关节点。为此,一些研究者分别从创作语境、阅读接受以及批评传播等环节入手,深入辨析文学中的性别因素,探讨融入了作家个体性别意识的思想文化观念与文学文本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舒芜多年来的一系列探讨思想文化领域中性别问题的文章,(39)涉及古代文学中的种种性别现象,同时充溢着对当下现实的人文关怀,颇富启发性。 例如,俞士玲的《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曹亦冰的《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40)等文,从明代女学、社会思潮、男性的参与、女性的自省等方面,探讨了明代中后期妇女文学兴起的原因和发展状态,分析了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性别文化的演变。黄仕忠的《婚变、道德与文学:明清俗文学之负心婚变母题研究》一书,追踪自《诗经》以来这一母题在历代文学作品中的表现,分析其存在与演变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根源。顾歆艺在《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41)中,深入考察了不同性别的作者在小说、戏曲、弹词等俗文学中有关女性与科举的描述方面所存在的耐人寻味的差异。冯文楼的《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42)讨论了《金瓶梅》中的身体叙事与性别文化的关系。 注重作家妇女观与创作文本关系的探讨,是许多研究者的共同思路。黄霖的《笑笑生笔下的女性》(43)将《金瓶梅》中的女性描写分别从“作为道德家”的笑笑生与“作为小说家”的笑笑生的角度加以分析,进而论述了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女性观以及所涉及的女性问题。另如黄瑞珍的《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的《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薛海燕的《〈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以及毛志勇的《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等等,(44)也是如此。 近年来,开拓文学研究的视野,打通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关联,已成为文学界的关注点之一。陈千里的《〈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就曹雪芹与张爱玲笔下相似的故事情节中不同的叙事态度进行剖析,便有新的发现。(45)而晚清这一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之思想文化和文学面貌,特别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杨联芬的《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46)一文,勾勒出中国文学中关于女性和女权问题现代性思考的基本轮廓,并对这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本土特点做了分析。王绯的《空前之迹——1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一书,对晚清妇女文学的书写特征及文化身份进行了阐述,揭示了维新时期的妇女文学书写与社会政治的关联。黄嫣梨在《清代四大女词人——转型中的清代知识女性》等论著中,结合特定时期的社会思想文化背景,讨论了清代女词人徐灿、吴藻、顾太清和吕碧城等人的思想与创作。 将社会思想文化与性别因素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考察,对认识中国文学的丰富内涵显然是必要而有益的。它不仅有助于认识文学创作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复杂而变动的思想文化环境中,对文学创作者的主体活动做出立体的、比较切合本土实际的把握。 (四)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基本状况的检视 在从学术史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研究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视方面,《古代女诗人研究》(张宏生、张雁编)一书成绩突出。该书清晰地勾勒出20世纪有关古代女诗人研究的基本面貌。其体例分为导言、文选和目录索引三大部分。所收论文分别涉及文学史宏观考察,各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创作的探讨,对存有争议的学术问题的讨论,对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的解读和阐释等。其中编者“导言”的信息量丰富,并有学术性阐发,体现了本领域研究观念的更新。 从女性主义批评的角度看,在男性中心意识占主导地位的历史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文学作品、尤其是与女性相关的文学作品的误读。而通过对相关研究的“重读”,可以批判和纠正文化中的男性话语霸权。以有关清代著名农家女词人贺双卿的研究为例。历史上贺氏之有无、其籍贯及作品的真实性问题,自20世纪20年代末胡适提出疑义以来,一直存在争议。90年代以来,有学者在关于贺双卿其人其作的研究中,运用“内证”与文本细读的方法确认其真。在此基础上,从女性主义视角对往昔男性文人“再表现”的文本书写进行了重读。此以杜芳琴的《贺双卿传》、《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47)为代表。而邓红梅则在《双卿真伪考论》(48)中,通过对史震林的《西青散记》中有关贺双卿记述的考察,提出这个人物其实是“天上绝世之佳人”之人间幻影的看法。这样的分析与杜文观点形成了鲜明对照,但两者同样涉及如何对待历史上保存(或塑造)了女作家创作的男性文人的性别文化心理问题,具有破除沿袭已久的有关“才子—佳人(才女)”的浪漫想象和神话的意义。 四 本文对台湾古代文学研究领域在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研究方面的具体情况不拟详述。这方面目前可资参考的论文主要有陈友冰的《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张雁的《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以及林树明的《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等。(49)与内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台湾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中,一些学者明确地以女性主义理论为指导,投入相当多的精力进行专门研究。有关成果大多散见于台湾高校和学术机构发行的若干学刊中,如《中国文哲研究集刊》、《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东吴中文学报》、《中国文化月刊》等,也有一部分比较集中地收录在《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中国女性书写》等相关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中。(50)其间,《中外文学》这一学术刊物产生了较大影响。该刊由台湾大学外文系主办,夏志清、李欧梵、余光中、叶维廉等人担任顾问。1986年,它推出了《女性主义文学专号》。此后又陆续推出《女性主义/女性意识专号》(1989)、《文学的女性/女性的文学》(1989)、《女性主义重阅古典文学专辑》(1993)等。由女性主义或性别诗学的视角出发,台湾学者往往倾向于把性别研究与文本研究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以文本研究为基础、西方理论为导向的研究观念和研究手段,并逐渐向题材研究、主体研究和影响研究等方面演化。对此,陈友冰在《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中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他认为,一般来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女性文学研究具有以下特色:第一,研究面较宽,研究队伍较大,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女性研究占较大的比重。第二,一些从事女性文学研究的古典文学学者注意对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加以改造吸收。有着某种理论上的自觉和明确的女性研究意识。第三,在研究方式上,研究者的位置发生置换,形成独特的研究视角和价值判断标准。第四,女性研究和相关活动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与支持。1997年,《台湾文学年鉴》曾把“性别研究”作为当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三项“研究成果重点”之一,认为这一年中“最令人注目的著作是,由六位女性学者合著的《古典文学与性别研究》”。另外,女学者华玮在文献史料的发掘、女性戏曲家研究以及剧作文本的理论分析方面,均取得了成绩,出版有《明清妇女戏曲集》(编辑点校)、《明清妇女之戏曲创作与批评》等。 内地和台湾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成绩可观,并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征。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值得思考。下面先谈谈中国古代性别研究的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文学和文化有着几千年的传统,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也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有关领域的研究实践很自然地立足于特有的学术传统。研究者的学术背景、认知框架、思维习惯以及久已熟悉的批评模式,无疑会对相关成果的面貌发生重要影响。概言之,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在中国文学界,向以古代文学也包括古代文学文献学方面的学术根基最为坚实、深厚。这一领域的学者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有着注重文献资料、强调言必有据的传统。在涉及理论方法的更新时,态度较为持重,实践较为谨慎。虽然部分研究在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时还不够圆融,但总体来看,相比其他一些文学研究领域,较少盲目追新。一位年轻学人的话或可反映出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共识:“显然,女权主义在世界妇女的解放‘道路’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里程碑性。然而必须注意到,它毕竟是西方新经济的产物。它所关注的时间和空间问题、权力的再分配、两性的分工等,并不太适合用以观照中国的女性问题,特别是以之观照中国古代的女性。”“研究中国的女性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民族心理等因素,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出发点”。(51) 与这一学科严谨守成的学术传统相关,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与性别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大体采用传统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情况至今仍占主要位置。研究者在探讨文学活动涉及妇女、性别的具体文学现象时,对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理论时或不无借鉴,但很少简单照搬;大都能够保持必要的清醒,自觉意识到借用西方理论阐释中国古代文学现象的局限性。正因为如此,迄今许多成果实际上主要采用的仍是性别视点与传统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而非“纯正”意义上的女性主义批评。研究者通常不是从抽象的父权制概念出发,而是紧密联系创作实际和中国的历史文化语境,对文学活动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应该说,这样的姿态是稳健、务实的,有助于避免很容易与一拥而上的态势相伴生的牵强、生硬,特别是虚华、浮躁。 其二,出于对民族文化和文学创作实际的深入了解,对那种过于强调男女之间生物属性差异甚而将其本质化的机械思维,一些学者保持着自觉的警醒。例如,莫砺锋在《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52)一文中明确指出,那种断言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写作的观点是偏颇的,至少是不符合中国文学史的实际的,因为“男女两性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完全可能互相理解、互相关怀,并达到心灵上的真正沟通”,男性作家未必不可以很好地“写妇女”。文章具体分析了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为笔下众多女性所代拟的诗词,认为这之中有作者对女性“深刻的理解和同情”;作品中林黛玉等人的诗词恰是当时“最富有女性意识的文本”。由此提出了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的命题。论者认为,女性固然可以争取摆脱被压迫的地位,男性也完全可以向女性伸出援手。其他一些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这种看法恰从深层触及女性主义批评所面临的文化悖论,实际上是对性别问题上男/女两分、二元对立思维的严肃质疑。既然人类可以有超越性别的共同情感和审美趣味,那么,女性主义批评面对文学文本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也就理当成为一个需要不断追问和反思的问题。 其三,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中,尽管部分成果有意识地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总体上看,研究者还是更为注重社会思想文化、性别文化以及作者心态与作品之间关系的考察,而较少将文本视为封闭性的系统进行纯形式的分析。即使有时面对的是作者难以确考的文本,研究者也十分注意其间透露的社会性信息。这样的研究方式固然显得偏于“传统”,但对认识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来说又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性别研究之所谓“性别”,恰是来自社会文化的建构。各种复杂的社会性因素通过作者对文学作品面貌产生的影响,自有必要在其孕育和生成的复杂背景中去加以认识和分析。 以往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女性学者人数较少。在此情况下,男性学者在将性别视角引入本专业研究领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前述成果大多出自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的男性学者之手。而研究队伍的性别构成与这里所谈到的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某些特点或有一定关系。下面着重探讨一下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有学者对中国古代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现状进行思考,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例如,郭延礼在《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53)一文中,论及21世纪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研究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并具体指出近代三个女作家群(南社女性作家群、女性小说家群和女翻译家群)的研究迄今几近空白。张宏生、张雁在《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中,将有待开展的工作概括为:文献的整理,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扩展,历时性/共时性群体研究的加强以及多元研究方法的提倡等。我认为,上述意见是颇具针对性的。总体来看,目前的基本情况是:基础性研究比较扎实,但研究所涉范围和层面还不够丰富,进行有关方面整体性研究的“基座”尚欠宏阔坚实;理论创生力偏弱,有重大影响的成果较少;在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探索和实践,以及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具体说来,在今后的研究中,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更值得注意。 第一,相关文献的搜集整理和充分利用。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中国古代妇女创作方面的资料十分匮乏。从总体上说,情况自是如此。然而,各个不同历史时段资料保存的具体情况实际上又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且,即使仅就目前可以见到的保存下来的资料而言,研究上也还远未能够充分利用。例如,明清妇女文学所留存下来的史料可谓宏富,而实际上其中绝大部分并未进入研究者视野。另外,如果不是只限于女性创作本身,而是从性别文化的角度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探询,大量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典籍中的相关文献资料就越发有待于进一步开掘整理。目前,出现少数研究存在着“主题先行”的现象。有时,尽管论者不乏历史文献的征引,但并未真正做到在具体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切实的分析阐述,而是简单套用西方文化语境中诞生的性别政治观点作为判断的依据,无形中架空了文献史料,虚化了其功能。这样的研究近乎某种性别理念的图解,显然无益于认识的深化和研究的深入。 第二,基本概念的辨析。在近些年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论著中,将妇女文学创作称之为“妇女文学”和“女性文学”的情况并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尽管在这些论著的具体语境中不难理解作者所指,但当我们注目于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希望在更为开阔的视野中从整体上认识中国文学和文化时,这一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了。 关于“女性文学”这个概念,在实际应用中人们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较常见的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将历史和现实里出自女性之手的全部文学创作纳入其中,即等同于“女性的文学”。狭义的理解则具体考虑到“女性”这一词汇在汉语中并非自古有之,而是出现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有着启蒙主义的思想资源及特定内涵。因而,在由此生成“女性文学”这个词组时,学理上当有文化内涵上的规定性。故以之专指“五四”以来以现代人文精神为价值内核、体现了女性独立人格和主体性的创作。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领域,尽管始终未能就这一概念的内涵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多数情况下,大体是在接近前述狭义的理解上加以运用;并且,很多学人始终将其作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进行着持续的讨论。而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部分研究者对有关方面的情况可能未加留意,在从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时,未能作出必要的辨析。现在看来,这一问题有待于文学学科内部更为充分的研讨。 第三,研究范围和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拓展。就研究范围而言,以往目光大多集中于汉民族书面文学,而对有着丰富性别内涵的少数民族文学以及民间文学很少涉及。这一情况近年虽略有改观,但仍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与此同时,在材料发掘整理的基础上,研究层面的拓展无疑十分必要。例如关于妇女文学的研究,在涉及女性创作主体的生态研究、心态研究;涉及作品的文本形态研究、审美价值研究;涉及妇女群体创作活动的研究;涉及两性间在文学活动中相互影响的研究及其两性创作的比较研究等方面,都蕴涵着一系列值得深入探察的课题。而有关古代以男性为主体的文学创作和丰富多样的文学文化现象的性别审视,在其理论、方法和具体研究内容上,更是具有融合中外、贯通古今,多学科、开放性的特点,可望成为意义独具的学术生长点。 仅就进一步打通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学科壁垒,加深对中国文学的整体认识而言,就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从女性创作活动的角度来说,所谓“新女性”和“五四女作家群”绝非横空出世,尽管她们当时的代表性创作多以白话文书写,在语言和形式上与“古代文学”分属不同的范畴,但其内在的、包括性别意识在内的审美传承或文学扬弃,不应该成为研究的盲点。传统文化中有关两性关系的理性认知,明清以降社会思想文化在性别观念方面发生的重要变化、部分本土男性思想家对妇女解放的倡导和推进,与引自西方的新思潮一道,对“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中国知识女性产生了深刻影响。其间,很多问题的深入认识有赖于中国古代文学、近代和现当代文学相关研究的进展。为此,文学领域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关注和积极交流还需大大加强。 第四,对性别与文学关系之复杂性的认识和把握。研究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是出于对“人”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性别身份在文学活动中作用和影响的关注。所谓性别,实际上是人之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一方面,生物属性承载着人类个体的生命活动,男女之间在解剖学上的差异势必带来某些方面生命体验的隔膜,这种状况会对两性文学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每一个体的存在无疑受到来自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文化的塑造,其间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并且除性别之外还有诸多因素同时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从性别角度考察中国古代文学创作,既不能完全否认两性之间生命体验存在差异,也不可脱离复杂的历史语境,过度强调妇女文学创作的特殊性。应尽可能避免画地为牢、自说自话的封闭式研究以及对两性差异的本质化理解。关于这一点,尚须在研究过程中结合具体问题的探讨进行积极的尝试。 第五,“重写”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近20多年来,随着文学史观的更新和相关研究取得进展,中国文学史的“重写”已成为学术界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但是,与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研究相对处于“边缘”位置的情况直接相关,迄今还没有出现一部在学理意义上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性别观念更新,在书写方式上能够比较恰当地融入性别批评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著作。这项具有文学史和文化史意义的工作,有待于在适当的时候,在文献搜集和基础研究能够提供相对充分支撑的情况下提上日程。 第六,中国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的性别研究。这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还十分欠缺。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文学的基本理解、理论认知和文本阅读感受。毫无疑问,它在历史上主要是由男性文人建立的。如何将性别分析合理而富于建设性地引入这一领域,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研究方面辟出新路,是具有学术难度和创新意义的课题。一般而言,对于文学批评中显而易见的性别轩轾予以重新评判较为容易,而对背后的价值体系及其呈现方式的分析就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至于在性别视角下,对古代文论的主要范畴之形成过程及其内涵的重新审视,对分体文论之特色形成的具体探讨,就更需要以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为基础,也需要“双眼曾经秋水洗”的一番思路更新。 第七,对两性在文学活动中交互影响的探讨。自古以来,男女两性在文学活动中就有着多方面的联系,但以往的研究很少就此进行专门、深入的探讨。偶有触及也多是关注女性作者对男性创作经验的吸收。而有关女性文学活动对男性创作产生的影响,则很少为人注意。而实际上,无论是文人词作抑或其他领域,女性对男性的创作都有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其中既有情感的注入,也涉及艺术的表达。这种相互作用对文学的发展或会正面促进或会负面牵扯,有关考察可以说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关系到对文学文本的具体生成及其审美风貌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如何比较客观地看待两性在人类精神活动中的互补共存关系,校正那种认为两性在社会文化中处于截然分立状态,女性所扮演的仅仅是绝对被动的角色的误解。 第八,性别视角下的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长期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在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方面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但就本领域的性别研究而言,确有进一步加强的必要。一方面,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这方面的成果尚待逐步积累;另一方面,性别研究在学术领域的提出,与社会思想文化特别是女性主义思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其间所蕴涵的浓郁的文化批判意味,很容易影响到研究者在观念和思路上形成偏重文化批评、轻视审美分析的倾向。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文学学科各专业有关性别问题的研究中均不难看到。应该说,由性别研究的特殊性所决定,当性别视角与文学研究相结合时,出现这种情况原本是自然的,但就文学研究本身的使命而言,却不免有所欠缺。尽管文化批评在展开的过程中不乏文学文本的解读,时或也从审美的角度加以分析,但其研究旨趣并不在于揭示创作文本的审美特质,而是更注重对“性别政治”的发现和探讨。于是,文学批评在这里某种程度上被赋予了“文本的性别政治学”色彩。然而,文化批判的敏锐、犀利在给文学批评带来活力的同时,终不能取代以审美为内核的文学批评。面对文学文本,如何将“文学性”的审美判断与性别视角下的文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所面临的无可回避的挑战。 第九,吸收妇女文学研究的成果,推动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学的系统研究。也就是说,要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站在中华文明史发展的高度,真正将妇女文学活动视为中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其融入对中国古代文学的整体观照。如此,无疑有助于校正和丰富有关中国文学史的认知,更为全面深入地把握传统文学精神以及中华历史的人文脉络。 贯穿于上述各方面努力之中的,当是理论创生力的加强。迄今为止,有关探讨大体上是本领域研究者结合各自的术业专攻进行的。毋庸置疑,这种结合个人所长、突出重点的研究方式合理而必要,它有利于保证各局部的研究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不过,若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想取得更具突破性的进展,除了前面提到的基础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之外,强化理论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中华文化的内蕴极为丰富,古代文学涵盖面甚广,其间如何展开既融入性别视角又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审美批评,需要认真探讨。旧时中国妇女主要生活于家庭,其个体身份、生活处境、性格心理、教育背景及感情表达方式等千差万别,但从宏观的社会结构来说,在男性中心文化主导的历史进程中,妇女的存在从总体上说确是处于“次等”的、“第二性”的状态,其创作也确实呈现出与男性不尽相同的面貌。这就需要在研究中结合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的实际,改造传统审美批评的尺度,对相关文学现象加以审慎的辨析和理性的分析。既探讨不同性别作者在创作中的差异,也注意中国古代文化在阴阳互补方面的特点,避免对两性创作的美学特征做截然分立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对传统文学男性创作的考察中,若能进一步吸收性别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对开阔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视野,丰富和深化对传统文学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多年来,在本土的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研究实践中,有一个值得反思的倾向,即比较多地倚重于具有完整体系的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而相对轻视对本土思想文化传统中有关性别问题的理论资源的开掘整理和重新认识。其实,虽然中国确实不具有像西方女性主义那样有关性别问题的系统理论,但并不等于说在我们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就不存在对性别问题富于深度的思考和带有一定理论色彩的阐述。例如,早在《周易》以及其他文化典籍中,就不乏有关两性关系的论述。仅就《周易》关于家庭中男女关系的基本看法来说,它的思想尽管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但在经与传中,又都有不把这个问题绝对化的表述,甚至还做出了一些相当明确的补充、修正,体现了值得注意的合理成分。又如明清以后,在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讨论中,一些思想家、文学家的有关思想和言论也是值得重视的。近年来,不少学者已经认识到这方面的缺憾,明确提出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要注意回到中国历史文化的特定土壤和情境中,探求对性别文学研究来说不容忽视的本土思想文化传统。而在这个问题上,古代文学领域的相关研究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研究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也还需要更为自觉、有效的实践。在这方面,女性主义理论和批评方法值得研究者给予更多的关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在演进的过程中,吸收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在追求两性平等、反对男权文化的共同目标下,其内部的不同流派呈现出大异其趣、各具特色的面貌,而文学的性别研究需要多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互补,方可共同进取。女性主义所蕴涵的丰富理论资源可供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和借鉴。此外,在立足文献史料和文学研究本体的前提下,或可适当吸收其他学科领域(例如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等)的研究成果,进行带有跨学科性质的研究的尝试。 综上所论,性别研究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实践,是立足传统、融合现代意识和新的理论视阈进行的积极探索。未来这一领域的研究,若能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当可取得更为沉实的收获。 注释: ①胡适:《贺双卿考》,原载《胡适文存》三集,《民国丛书》本;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②陶秋英:《中国妇女与文学》,北京:北新书局,1933年,第306页。 ③见《古剧说汇》,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作家出版社1956年修订再版。该书收入冯沅君1936年到1945年间所写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15篇考证文章,其中部分涉及妇女创作。 ④陈水云:《20世纪的清代女性词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4年第1期。 ⑤王之江:《要关心古代妇女文学的研究工作》,《光明日报》1985年3月12日。 ⑥陈寅恪:《寒柳堂集·论〈再生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7、66页。 ⑦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第15页。 ⑧见刘尊明、王兆鹏:《本世纪唐宋词研究的定量分析》,《湖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⑨陈祖美:《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江海学刊》1989年第6期。 ⑩陈洪:《〈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 (11)张宏生:《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 (12)郭延礼:《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文学遗产》2002年第6期。 (13)陈书录:《“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南京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李真瑜:《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王英志:《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见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 (14)胡明:《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文学评论》1995年第3期。 (15)乔以钢:《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文学遗产》1991年第4期。 (16)叶嘉莹:《从李清照到沈祖棻——谈女性词作之美感特质的演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从性别与文化谈女性词作美感特质之演进》,《天津大学学报》2006年第2、3期。 (17)孙康宜:《末代才女的“乱离”诗》,台湾“中研院”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18)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54页。 (19)虞蓉:《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0)连文萍:《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原载台湾《汉学研究》第17卷第1期,1999年;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21)蒋寅:《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一代才女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2)徐兴无:《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3)闵定庆:《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24)谭帆:《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5)郭梅:《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26)叶嘉莹:《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原载台湾《中外文学》第20卷第9期,缪钺、叶嘉莹:《词学古今谈》,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 (27)马珏玶:《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 (28)李舜华:《“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3期。 (29)李之鼎:《〈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6期。 (30)韩惠京:《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4期;傅守祥:《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1期;詹丹:《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2期。 (31)马瑞芳:《〈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文史哲》2000年第4期。 (32)何天杰:《〈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文学评论》2004年第5期。 (33)潘莉:《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8期。 (34)魏崇新:《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35)张淑贤:《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6)马睿:《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 (37)例如,邓晓芒:《女扮男装与女权意识》,《东方艺术》1997年第1期;幺书仪:《明清剧坛上的男旦》,《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张禹:《异性扮演的文化透视》,《民族艺术》2003年第3期;唐昱:《明清女剧作家的“木兰”情结》,《戏曲艺术》2004年第2期;盛志梅:《清代女性弹词中女扮男装现象论析》,《南开学报》2004年第3期。 (38)王玫:《宫体诗现象的女性主义诠释》,《学术月刊》1999年第5期;赵杏根:《佛经文学中女性形象概观》,《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4期;张兵、李桂奎:《论话本小说中的“女助男”母题》,《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王立:《古代通俗文学中侠女盗妹择夫的性别文化阐释》,《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夏之卷;王毅:《试析散曲中的女性意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2期;张红霞:《女性“缺席”的判决——论〈西游记〉中的女性形象塑造》,《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2期;黄伟:《论〈聊斋志异〉悍妇形象及其女性文化》,《中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楚爱华:《男性弱质与父权秩序的倾覆——〈醒世姻缘传〉的女权主义批评》,《齐鲁学刊》2001年第6期;刘健:《男权视角下的女性话语——〈西厢记〉主题思想的深层探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梁海:《男权话语中的女性悲歌——〈窦娥冤〉的另一种解读》,《名作欣赏》2004年第12期;杨朴:《男权统治下的女性悲剧——〈孔雀东南飞〉主题的重新探讨》,《名作欣赏》2006年第7期;杜书瀛:《〈闲情偶寄〉的女性审美观》,《思想战线》1999年第1期,等等。 (39)参见舒芜:《哀妇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 (40)俞士玲:《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曹亦冰:《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3期。 (41)顾歆艺:《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2)冯文楼:《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43)黄霖:《笑笑生笔下的女性》,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4)黄瑞珍:《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薛海燕:《〈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2期;毛志勇:《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1期。 (45)陈千里:《〈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期。 (46)杨联芬:《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文艺争鸣》2004年第2期。 (47)杜芳琴:《贺双卿传》,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痛菊奈何霜:双卿传(代序)》,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1年。 (48)邓红梅:《双卿真伪考论》,《文学评论》2006年第6期。 (49)陈友冰:《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安徽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张雁:《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中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2期;林树明:《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南开学报》2005年第2期。 (50)钟慧玲主编:《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1995年12月东海大学“妇女文学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里仁书局,1997年;《中国女性书写——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4月淡江大学“中国女性书写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学生书局,2001年。 (51)吴秀华:《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前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页。 (52)莫砺锋:《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2期。 (53)郭延礼:《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文学评论》2002年第4期。
  2. Therborn:我们的时代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
    书评 2011/12/23 | 阅读: 2522
    本文为《从马克思主义到后马克思主义?》序。作者书中总结“叛逆”与“顺从”、“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组对立主题:若称社会主义是叛逆的集体主义,新自由主义则可被成为顺从的个人主义。
  3. 潘志平、石岚:新疆和中亚及其有关的地理概念
    历史 2013/01/24 | 阅读: 2522
    新疆和中亚及其有关的一些地理概念,都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系统考察之,那就是一部亚洲腹地的地缘政治文化史。
  4. 刘复生:“诺贝尔文学奖”背后的文化政治
    文学 2013/03/22 | 阅读: 2526
    在世的中国作家里,和莫言处在一个水平级上的不在少数。为什么偏偏是莫言获奖呢?目前的中国文化,其中包括文学,还受制于主导性的西方现代文化,无论从能力还是心态上都远没有准备好。不过,莫言的获奖至少说明,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性和文化共同体已无法被忽视。
  5. 黄兴涛:西方地震知识在华早期传播与中国现代地震学的兴起
    历史 科技 2011/11/16 | 阅读: 2527
    中国自古以来即留下世界上最为丰富的地震记载,古人朴素的地震认识也不乏自身特有的思想智慧。张衡创制的候风地动仪,更成为中外地震认知史上不朽的事件。但近现代意义上的地震学却最先诞生于西方。17世纪至20世纪之前,西方的地震学虽然还遗留着许多中世纪的印记,但却逐步走到了中国的前面。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7世纪初期,因欧洲天主教来华传教的缘故,西方地震知识就经由传教士开始传播到中国。其后至20世纪初,又陆续有新的传播。20世纪20年代至今,中西地震学研究逐渐走上了一条融合发展的一体化道路。这是研究中国现代地震学发生史不应忽视的内容。长期以来,学界关于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史的研究一直不足,有关明代至清末民初西方和日本地震学知识在华传播的问题更是鲜有关注:除了一些相关地理学史和传教士研究中常有一鳞片爪的提及外,笔者近年只见过两篇小短文,专门对明末《地震解》等书中的有关内容作过简单介绍[①]。此后至清末民初的传播情况则基本阙如。有鉴于此,本文拟对17世纪至20世纪初年西方地震知识在华传播的总体情形,作一贯通的历史考察,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有关问题,也略加讨论。一、明末清初西方地震知识的最初东来及其反响西方地震知识在华系统传播,以明末传教士龙华民1626年所编译的《地震解》一书为最早。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介绍西方地震知识的专论之一,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中文地震专书。与此同时,明末另一位传教士高一志编译的《空际格致》一书中也有"地震"一篇,其内容与《地震解》大体相同。上述两书广泛涉及地震的成因、种类、范围大小、持续时间、常发震季节、易震地区、地震的各种自然表现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等内容,大体上反映了西方中世纪后期科学和迷信混杂缠绕的地震观。其贯穿通篇的核心立论点,则为"地中有气"致震说。尽管作者强调"惟是震虽系于气,而所以使气之震者必由造物主",最终体现出天主教制约科学的局限性一面,但毕竟还是向中国人介绍了一些新的物理知识。&nbsp;比如,关于地震的类型,两书就介绍了亚里士多德的"摇"和"踊"两分法(摇者,左右摇晃;踊者,上下晃动)和另一古圣哲亚尔北耳的"摇"、"反"、"裂"、"钻"、"战掉"和"荒废"六分法。同时,它们还介绍了地震前的六种"预兆"说,包括井水无故忽浊并发恶臭;井水沸滚;海水无风而涨;空中异常清莹;昼间或日落后"天际清朗而有云细如一线甚长"等等。这六条"预兆"的总结,在此后的中国得到较为长久的传播,甚至成为一些民间预防震灾所依凭的基本知识。直到1935年,重修的《宁夏隆德县县志》"震灾"篇中,也依然有"余读华龙氏(应为龙华民之误--引者)之书,窃知地震兆约有六端"一类的记载。由此可见其影响之一斑。[②]由于学界对《地震解》的内容已有专门探讨,故本文不拟多及。但必须指出的是,学界以《地震解》作为传播西方地震知识的开端,而笔者也乐于认同,只是鉴于该知识的专门性和系统性而言。若算上零星的介绍,时间当还要更早些。如1612年即《地震解》问世前14年,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刊行的《泰西水法》一书中,就已经有过对"气致震论"的零星介绍了。该书在谈到凿井须"避震气"时,曾指出:"地脉之中,条理相通,有气伏行焉,强而密理,中人者九窍俱塞,迷闷而死。凡山乡高亢之地多有之,泽国鲜焉。此地震之所由也"。[③]就笔者所见,这一尚无人注意的介绍,或许要算是西方地震观念在中国的率先传播。清初的时候,《地震解》和《空际格致》中关于西方的地震知识,在中国继续得到流传。1674年,担任清朝钦天监监正的传教士南怀仁编写《坤舆图说》一书并刻行于北京。该书在传播西方地理知识方面颇有影响,其中就专门含有"地震"一节。这位深受康熙帝信任和重用的西洋人在讲到"地震"时,直接修改引用了《空际格致》中关于"地内热气"致震论的有关内容,不过同时他也谈到了地内积压的热气所藏深度与地震范围广狭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当是该书新为增添的部分了。书中写道:"凡致地震之烈气,积在地内不过数十百丈之深,则遇低洼之处如江海山谷等,易出而散,因而震动不越一郡县或一山谷之地而止;若猛烈之气藏于地内至数百里之深,则既难发泄,必致四面冲奋,寻其所出之路,因而震数省之地,致数千里之远也。"[④]明末清初,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对当时中国人的有关认知究竟产生了何种影响,目前学界还缺乏深入研究。在这方面,除了前文提到的《地震解》中有关地震预兆知识在民间的流传之外,康熙皇帝的"地震"专论无疑是很值得关注的现象之一。康熙一生在位61年,其间中国几乎没有几年不发生地震,光是京畿地区就地震达14次之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次是康熙18年(1679年)秋天发生的特大地震,该震波及6省200余州县,破坏极大。也正是在这一年仲秋,前述《地震解》一书得以重刊印行,从而显示出这一西方知识在当时的实用期望值。[⑤]40多年后,一生经历过多次地震并了解前述西方地震知识的康熙皇帝,直到病逝前一年即1721年,仍在深思地震问题。他出人意料地撰写出一篇会通中西地震学说、并融合自己亲身感受的《地震》一文,颇引人注目。其文内容如下:"朕临揽六十年,读书阅事务体验至理。大凡地震,皆由积气所致。程子曰,凡地动只是气动,盖积土之气不能纯一,秘郁已久,其势不得不奋。老子所谓地无以宁,恐将发,此地之所以动也。阴迫而动于下,深则震虽微而所及者广,浅则震虽大而所及者近;广者千里而遥,近者百十里而止。适当其始发处,甚至落瓦倒垣,裂地败宇,而方幅之内,递以近远而差。其发始于一处,旁及四隅,凡在东西南北者,皆知其所自也。至于涌泉溢水,此皆地中所有,随此气而出耳。既震之后,积气已发,断无再大震之理,而其气之复归于脉络者,升降之间犹不能大顺,必至于安和通适,而后返其宁静之体。故大震之后,不时有动摇,此地气返元之征也。宋儒谓阳气郁而不申,逆而往来,则地为之震;《玉历通政经》云,阴阳太甚则为地震,此皆明于理者。西北地方,数十年内每有地震,而江浙绝无,缘大江以南至于荆楚滇黔,多大川支水,地亦隆洼起伏,无数百里平衍者,其势欹侧下走,气无停行;而西北之地,弥广磅礴,其气厚劲坌涌,而又无水泽以舒泄之,故易为震也。然边海之地如台湾,月辄数动者又何也?海水力厚而势平,又以积阴之气镇乎土精之上,《国语》所谓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此台湾之所以常动也。谢肇淛《五杂组【俎】》云,闽广地常动,说者谓滨海水多则地浮。夫地岂能浮于海乎!此非通论。京房言,地震动于水则波,今泛海者遇地动,无风而舟荡摇,舟中人辄能知也。地震之由于积气,其理如此,而人鲜有论及者,故详著之。"[⑥]这不仅是中国皇帝所写的第一篇地震专论,恐怕也是近代以前中国最有理论色彩的地震解释了。有论者强调康熙此文"阐述构造地震发生的原理,并涉及震中、震波、余震等概念,其认识颇符合现代地震科学理论",[⑦]这显然有过于美化和拔高之嫌。不过在这篇文章中,康熙帝也的确涉及到地震有中心,向四周扩散,其震动和破坏强度由近而远递减的可贵观察,以及对余震现象的认定和解释。这些也都是《地震解》和《空际格致》等书所没有谈到的(但不排除康熙本人平时曾就此问题与传教士有过交流),它表现出这位杰出帝王出类拔萃的好学深思和聪明才智。至于说到康熙对于震源深浅与地震大小、广狭范围之关系的揭示,即所谓震源越深,波及面越广,往往对地面的震动破坏越小;震源越浅,波及面越小,而对地面的震动破坏常越大的看法,表面上似乎脱胎于前述南怀仁《坤舆图说》中的有关内容,实际上也肯定受到过南怀仁的影响,但其观点却又在震动大小强度方面有所发挥。很明显,康熙帝是在集中梳理、高度总结中国传统地震学说的基础上,自觉地要将西方传自希腊的"气动说"自然吸纳到中国古来的"阴阳说"当中来,以后者来消化和统摄前者的。这使我们很容易想起该皇帝对清初"西学中源说"的导向性影响,尽管他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直接得出同样的结论。19世纪以前,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处在"地震学前史"时代。其占主导地位的多是相似而神秘的"气致震论",但彼此之间也有差别。西方的"气动说"有着相当浓厚的实证取向,总是要不无牵强地引入一些诸如风、空洞、土壤、岩石、天体、阳光、"障碍物"等具体的机械过程,而中国的"阴阳说"虽显示出有机自然观和辩证思维的优长,却又往往缺乏实证的追求和意趣。[⑧]这不能不影响其日后科学的发展道路。在清初,除康熙帝之外,著名医学家、后来有"中国第一接受西说之医家"称号的王宏翰,也受到过西方地震学说的影响。不过与康熙有别,他对这些西方知识径直表示认同。在作于1691年的《乾坤格镜》一书的稿本中,王宏翰这样评论中西地震论:"地震一端,我中华所论俱荒谬不确,今惟考西儒南怀仁《坤舆图说》,最为的实"。[⑨]这也可以进一步印证南怀仁《坤舆图说》在清初传播西方地震知识方面的地位和其带给中国士人的"实证"印象。当然,当时中国士人对西方地震知识得出"实证"的印象,与明末以来传入的其他西方实学知识,特别是较为实证的天文历算、地球的表面构造和人文地理区划等知识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乾坤格镜》的"自叙"里,王宏翰就表示自己同时还看过《地震解》、《空际格致》、利玛窦的《坤舆万国全图》、艾儒略的《职方外纪》和汤若望的《测食略》等书,并认为这些书"其论尽发前人所未言,补我儒格物之学,始知天地之所以然也。"可惜的是,同康熙皇帝一样,王宏翰也只不过是发发议论而已。无论是当时还是后来的19世纪,中国人对地震问题真正进行实证性研究者,都甚为罕见。这与清代的政治制度、社会环境乃至学术文化传统等的综合作用,都有着密切的关联。&nbsp;二、19世纪西方地震知识的继续传入与国人反应冷淡之原因&nbsp;&nbsp;19世纪是西方地震学取得较大发展的时期。1858年,英国科学家马利特(R.Mallet)将seismology(地震学)一词正式引入英语,并开始尝试绘制全球地震活动图,表明人们已经自觉把地震当作一种全球性的自然现象来研究。这一时期,关于地震波和地震强度的量化探讨,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纵波、横波、面波等概念和理论先后得到阐发;意大利学者罗西(M.S.de Rossi)等还相继推出各种地震烈度表。更为重要的是,关于地层断裂与地震的关系问题,此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与研讨。1878年,德国学者霍尔内斯(R.Hoernes)在此基础上,还首次明确提出将地震划分为陷落地震、火山地震和构造地震,这个划分一直延续至今。不过,尽管19世纪西方地震学研究有较大发展,但整个西方社会对于地震的认识仍然十分混乱,尤其是对地震原因的认知,很多仍充满了猜测的性质。这一时期,大多数的欧美科学家都乐于接受德国近代地理学的创始人洪堡的观点,认为是地热、岩浆活动引起了地震。在洪堡看来,火山是地震的安全阀,当火山不能爆发时就转为地震。这个地震火山说的思想,一度在地质界占统治地位。而同此相关的各种火山地震相连说,也十分流行。与洪堡不同,前述霍尔内斯的老师、维也纳的地质学教授修斯(H.Suess)则认为地震是地球的收缩所引发的地壳断裂的直接产物。霍尔内斯的三分法,实受到修斯此论的直接启发。概括说来,整个19世纪,西方陆续传入中国的地震知识大体以这两类学说及其各类变种为主,同时也包括了地震波、地壳运动等新鲜内容。自1807年起,英国马礼逊等新教传教士相继来华,从而揭开了西方在华传教和西学传播的新篇章。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也不例外。这批新教传教士除了编译各种"中文西书"之外,还创办新式中文报刊和教会学校。他们在传播西方地震知识方面,迅速取代了天主教牧师的主体地位,并使其传播媒介和渠道也因此增多。当然,除传教士外,来华其他西人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中国人仍然是这些中文本译著的合作者,他们协助传教士等西人进行笔述或润色等工作。19世纪40-50年代,在华传播西方地震知识最为集中的著作是玛吉士辑译的《外国地理备考》和慕维廉编译的《地理全志》。前者出版于1847年,编译者玛吉士是来华外交人员;后者初版于1853-1854年,编译者慕维廉为英国传教士。两部书中都有专门的"地震论"一节,所谈所论都是与洪堡相同或相似的观点。在《外国地理备考》中,玛吉士指出:"地震者,乃地内硫磺等各石类之燃烧(而成)也,实为天下至凶险之灾"。同时他还举出两个所谓"实据",来具体证明硫磺等石类燃烧导致地震的看法:例证之一是西域有个叫嘞美哩的人曾做过一个试验,他把铁末、硫磺和水和匀总共38斤的混合物,挖地深埋,几天后,铁末冲起导致地面震动凸出,并且发出火焰;例证之二是1755年的里斯本大地震,其多处地裂之缝中,"所出之黑尘劫灰甚多,皆有硫磺气味;其缝中或有水翻腾,亦有硫磺气味"。[⑩]1854年,慕维廉在《地理全志》下卷中对地震的解说,则吸取了19世纪上叶英国地理学的最新成就,即玛丽·萨默维尔(Mary Somerville)1848年出版的《自然地理学》一书中的内容。书中除了明确阐述"地震火山之故,同出一原,实可无疑"一类洪堡式思想外,还以里斯本、南美洲、西印度、智利、日本等地发生的地震(包括其震动范围、地壳上升或陷落等一些实际数据)为例,具体说明了"地震方位,或长、或圆、或椭圆,离其中渐远,则力也渐减"的地震波动范围形态之特点。尤为可贵的是,它还从"地震之声"的角度,较早地涉及到了地震波的物理问题。该书写道:"地震之声甚异,时轰时喧-------或在处甚远,地无震动,惟闻其声,与所震之处同时。声通于天空气,必有间时,则震响非由此来。坚体通响尤速,烘坭通响,较于天空气速十倍,或十二倍。惟震响波涛行于地面,必有间时,故或推之,此响生在地内深渊,而所闻之各处,几为相等。------大抵地震于磐石之间,每秒约行九百丈,泥沙之间稍迟,转瞬间常成灾患。"此外,在该书中,慕维廉还就地震发生地点和时间的一些故有说法提出疑义,指出地震之灾"遍及各处,无动静旱潦寒暑之别";同时对气压影响地震的新说法也持慎重态度,声明:"有人以意测之,地震与空气之势相依者,此理亦未证明"。[11]1857年,慕维廉在《六合丛谈》上又发表《地震火山论》一文,其此种谨慎和怀疑态度仍有保留。他说:"火山及地震,考者甚众,尚未能悉其故。大率谓由地中之巨焰也。地球之初,一火球,至今余火犹存地中。地壳厚薄不一,皆有洞穴裂缝,盖因地气凉时,各处凝结不同。后以地中火力搅动,以成洞缝,水由之入,地中蒸为水气,涨力甚大,故有地震"。[12]可见,在介绍这些地震知识时,慕维廉自己也是缺乏足够信心的。从19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西方地震知识在华传播进展不大。涉及到这一问题的地理书籍不多。1883年,英国著名传教士傅兰雅著《地理须知》一书出版,其中对地震知识的介绍完全是摘录于慕维廉的《地理全志》[13]。1886年,英国传教士、后服务海关的艾约瑟译编《地理质学启蒙》和《地学启蒙》等书,其中所介绍的西方地震知识也仍主要是"地热致震"等一些陈旧的说法。有些新义的,乃是《地学启蒙》中对"地球收缩"影响地壳运动的如下介绍:"古地球较现今多热之时,亦必较现今体大。相继而减热增凉,地体亦递续减缩。时至今日,仍属由渐减热不已也。其减热之度分,因甚迟慢,故余等人近似不能觉察。所可明显等见者,惟磐石减热之踪迹。当地球体之减热缩小也,不能不增压力于地壳面,地外壳体面之石质远不相若,动植物层累,不同于沙泥石子层类;沙泥石子层累,不同于火成石,其经压力加来之时,石质刚柔软硬不等,崩裂高起低陷斜侧之式,亦决不能相同"。[14]如此解说地震成因,正是前述修斯著名的"地球收缩致震论"在中国的翻版。进入19世纪90年代之后,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被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准。1893年,美国传教士李安德(Leander W.Pilcher)出版《地势略解》一书,成为这一世纪传播西方地震知识的殿后之作。李安德为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1870年来华传教,后放弃传教,居住天津和北京,曾任过天津副领事。去世时为北京汇文书院院长。《地势略解》就是他为中国学生所编写的地理教材。这里所谓"地势",主要指地形、地貌。该书第8章题为《论地震》,专门讨论相关问题。在此章里,李安德将此前流行的两种地震成因说加以了概括:其一即火山地震说,认为地震"约因地壳内极热之处,有水气并他类之气冲动"而致;其二,即地球收缩论,认为地震"约因地心渐凉而缩-------地壳不能随之而缩,其间必有空隙之处,日久必然塌下,因塌下之力甚大,即能成为地震"。李氏显然不满意人们总是将地震与火山的成因混为一谈的做法,故强调"有离火山最远之处,地亦震动,盖因地壳上升或下降之故。"虽然他最终仍将地壳运动归结为"地心收缩"之效应,但却较多地引导人们注意地壳运动对地震的直接影响。李安德对地震波的介绍,是《地势略解》中较为新鲜的部分。他首先以石子入水造成波纹来比喻地震之波动:"若将一石子投入水内,水面必成圆形之波纹,而石子所落之处,必有忽上忽下之势,四周遂成波纹,互相环套,愈远而愈缓,此可比地震之摇荡"。然后,他又谈到地震波的传播速度问题,认为"地如波纹之行动,迟速不同,若其地之石坚硬,较石之软脆者,行动为尤速。地学家细考行动之迟速,均言每一分钟,约行五十七里"。不仅如此,书中还特别绘出"地震波纹图",标出从地下震源(称为"震原")到地面不同点之间的连线,强调其垂直于地面之点也就是今日所谓震中区(其连线为"立形"),受灾甚大;越远的地方,其与震源的连线越平(称"平形"),其灾害越轻。往往受灾最大的地方,不是垂直点地区即震中,而是距震中较近的地震波及区,也就是其与震源的连线"兼立、平二形"的那些地区。这一判断,是大体符合现代地震学学理的。《地势略解》对1891年日本发生的大地震极为重视,书中还专门附上了此次日本地震的地震图,包括地震面积概表、剧震部、烈震部、强震部和弱震部所在区域,以及此次日本地震的"震原及震烈波动线图"等[15],从而使得有关的地震知识得到具体生动的立体展示。这种情形的出现,同19世纪中叶以来日本大地震频发,西方科学家极为关注和参与对日本地震的研究是密切相关的。1880年2月,日本横滨发生强烈地震,震后应聘在日工作的西方科学家联合成立了"日本地震学会"。其中最为活跃的米尔恩(J.Milne)、尤因(J.Ewing)等人,迅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有作为的地震学家。19世纪末,他们根据水平摆的原理发明了简单实用、得以安装在世界各地的地震仪,用这些仪器开始了最早的地震观测,并首次成功地发现了P波和S波,这样,对地震波的研究就出现了实际观测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相互促进的局面,地震学也因此进入到定量化的现代阶段。米尔恩还领导建立了广布世界各地的地震观测网,并定期发布地震报告。他本人根据这些仪器记录资料,率先绘出了世界地震分布图,较为科学地勾画出了世界主要地震区的大致分布,有力地推动了地震学的发展。[16]实际上,从19世纪90年代起,西方传教士在华介绍西方地震知识时,就已经开始重视对日本的地震研究成果,并逐渐涉及到日本地震学者的某些观点。在这方面,美国传教士李安德的《地势略解》一书可谓其标志性起点。甲午战后,中国人也逐渐注意到从日本引进西方地震知识。戊戌时期康有为主编的《日本书目志》中,就专门列举了"地震学四种",即谷口政德的《简易地震学》、横河民辅的《地震》和地震学会编的19册《日本地震学会报告》等。这也是汉字"地震学"一词在中国的最早出现。不过,以开西学风气著称的康有为当时仅以地热爆发来简单解释地震,表明其地震知识仍相当陈旧和贫乏。综而观之,整个19世纪,西方地震知识在中国的传播虽不算多,但也不算太少,值得注意的倒是,中国人对这些知识发生兴趣、加以关注者却极为罕见。何以如此,实在是引人深思。笔者以为,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了这一结果:一是,当时西方传入的这些地震知识本身还很不成熟,零散而乏系统,且自相矛盾不少,尚难以完全取信于中国士人;二是晚清以降,出于"开眼看世界"和救亡图存的急切需要,中国士人更关心的是世界人文地理和政治地理知识(多满足于读"地志"和看"地图"),对自然地理的兴趣也主要集中在地表以上,而不太留意地球内部的构造问题。这从19世纪中国最为流行的《海国图志》和《瀛环志略》等书的内容可知。正因为如此,慕维廉在1883年曾专门将《地理全志》这一当时"西方地理学的百科全书"加以压缩重组,去掉其包括" 地震"在内的其他部分,一意仿《海国图志》和《瀛环志略》,"专以外国地志为本,希中土儒林,披而获益"。[17]改编后的《地理志略》果然多次重版,可为印证之一;三是这一百年之内,西藏、新疆和甘肃等边地虽曾发生几次较大的地震灾害,但由于现代媒体和通讯极不发达,故没有形成振聋发聩的学术刺激和社会动力机制,其学者从事科学实证研究的学术兴趣也有待培养。这一点,与19世纪中后期的日本恰恰形成了鲜明对照。&nbsp;三、20世纪初国人对现代地震知识的自觉传播与研究--兼谈现代地震学在中国兴起的标志&nbsp;&nbsp;&nbsp;&nbsp;&nbsp;进入20世纪后,西方地震知识在华传播具有了新的特点,首先是传播的路径起了变化,除了从西方直接传入之外,另增加了日本的渠道(熊月之先生所谓"西学从东方涌来"),并且这一渠道在20世纪最初十余年里,较之前者成效更加明显,影响更大;其次是随着新式学堂的大量建立和现代学制的形成,传播西方地震知识的主要载体也从一般地理学译著和传播西学的报刊,迅速变为各类新式地理学教科书,特别是大量的自然地理学(当时一般称为"地文学")教科书,其针对性的介绍得到增强。到20年代前后,又出现了一批系统介绍和研究西方地震知识的专门著作,包括科普读物。在内容上,这些自然地理教科书对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总的说来摆脱了宗教束缚,较为准确,也更多地反映了西方和日本地震研究的较新成果。第三,其传播主体也不再是西方传教士,而是变成了中国人自己,其中又以归国留学生为骨干力量。迄民国建立以前,留日学生主导着这一传播,此后,留学西方归国的翁文灏等专门学习地质的欧美留学生逐渐发挥了关键作用,并经由他们的学术自觉与实践,直接开创了中国现代的地震科学。20世纪初年的中国,曾出现许多译成中文的外来"地文学"教科书,有小学用的,也有中学、师范和大学用的,其"陆地"部分都要不同程度地谈到地震问题,涉及到当时世界上较为流行的地震基本知识和概念,如地震类型、震源、震央(震中)、震波和海啸等。但这些教科书直接来自西文的很少,大多都是中国人直接译自日文或从日文书籍编译而来,不下于数十种,较为流行的不仅有各种版本的《地文学问答》,还有山上万次郎、横山又次郎等人分别编著的各种类型之地文学教科书的汉译本。另有中国学者参照上述日文地文学书籍、并汇以己意编撰而成的相关教材,如张相文的《新撰地文学》和曾彦的《(普通教育)地文学教科书》等等。在20世纪初年,中国人之所以对译述包含地震在内的"地文学"知识体系格外重视和感兴趣,实反映了一种追求基础"科学"新知,以发展自然地理科学的学术自觉。如当时翻译出版过多种日文本地文学著作的邵羲就曾表示:"近日地理之书译者甚众,惟地文学则阙如,以斯学属于科学之一种,非若普通地志之易知也。然地文地理为天然之科学,凡研究科学者,不可不先求诸地文学,故亟译之以飨我国学界。"[18]由此可见一斑。如果就中国人自觉地尝试构筑现代"地文学"知识体系而言,20世纪初张相文出版的《新撰地文学》一书,无疑是最值得重视的一本。该书中对"地震"问题的论述,代表了当时中国人地震认知的较高水准。张氏为江苏桃源人,1899年开始学习日文,逐渐了解现代地理学知识,清末时曾创办中国地学会和《地学杂志》,并出版中国最早的现代地理学教科书多种,堪称中国20世纪初自觉讲求现代地理知识的前驱先路。1908年,张氏所编撰出版的《新撰地文学》的第二章里,专门设有一节讨论"地震",认为地震的远因,"根于地心热、太阳热及重力等之作用",而近因"则在地壳之软硬,气候之变化等"。基于这一认识,书中将地震分为"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和"断层地震"三类。尽管对各类地震成因的分析还基本停留在19世纪的水平,但这一分类本身已无疑是霍尔内斯确立的现代通行分类了。在《新撰地文学》一书中,为了说明火山与地震的关系,张相文特别指出了世界上常爆发火山地震的地区,如太平洋沿岸,日本、爪哇、苏门答腊诸岛最多,地中海周围次之,中美洲和黑海附近也常发生等情形,并专门画出了火山及地震的分布图--以褐色之浓淡来大体表示各地区地震的频度与强度。同时,他还强调了地层的运动、斜滑等直接导致的"断层地震"较之前两类地震"震力强,其震域亦广"的特点,并说明地震有纵震和横震两种,具体表现为上下动、水平动、倾斜动和回转动四种样态。书中所绘出的"震波之传布"图,以标明和凸显"震源"和"震央"的关系,也很为引人注目,尤其是作者用地震波来解释余震现象,堪称书中最为新鲜的内容。其言曰:"有一次震动之后,经若干时间,复觉微震者,是由地形地质之差而震波回返也"。[19]这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以"气"来解释余震的传统地震说之理论局限。《新撰地文学》一书对地震预测也给予了重视,它称之为"地震测候",对其研究和应用前景表示出一种潜在的期待之情。书中写道:"地震之灾,俄顷间能丧失无量生命,故测验之法为最要。大约天气郁蒸,水平失序,磁针乱向,土龙出窟,雉子惊号,或音响出于地中,如巨炮轰发,如雷声殷振,皆地震之先兆也。然兆见而震亦随至,常不能先时预避,惟于震灾迭见地方,置显微音器,以验发声之缓急,庶能预知震灾之大小耳。今日本、义[意]大利有用之者"。[20]当然,张相文的上述介绍,最终仍不能不受到当时国际地震研究现状的制约。在20世纪最初十年的西方地震学界,虽然1891年日本的美浓-尾张地震和1906年的旧金山地震已经使人们开始明确认识到,断层作用不仅是地震的效应,也是地震的成因,但有关的研究结论之传播和认同仍需要一定的时间。1910年,美国地震学家里德(H.F.Reid)发明了著名的弹性回跳理论,指出整个地壳在以某种未知方式施加的应力作用下弹性地弯曲,当岩石达到破碎程度时,地壳沿着旧的、脆弱的圣安德烈斯断层线断裂,并且弹回到新的位置,最终的突然位移导致地震。弹性回跳学说的提出,使人们开始从具体的地球物理证据出发讨论地震成因问题,这是一次重大的理论突破。从此以后,地震的断层成因说逐渐在世界上传播开来[21]。而断层地震,也称构造地震,遂被学界公认为地震的主要形态。从20世纪初年起,中国开始出现第一批真正了解现代地震知识、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地质学者。他们或留学日本,或留学欧美。其中最为杰出的有章鸿钊、丁文江和翁文灏等。而翁文灏为我国第一个专习地质学的理学博士学位获得者。他们分别于1911年和1913年回国从事地质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并相继发起成立农商部地质研究所和地质调查所等一类专门机构,开始独立培养中国自己的地质学专业人才。中国最早的地震学研究和相关专家,就是由此孕育而诞生的。这些人可以说构成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专业性人才标志。在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过程中,以翁文灏为代表的一批地质研究者发挥的作用最为突出,而民国初年中国相继发生的一系列破坏性很强的地震,特别是甘肃海原大地震,则成为推动这一新兴学科在中国诞生的直接动力。翁文灏为浙江鄞县人,1908年赴比利时罗文大学攻读地质及岩石学专业,1912年获理学博士学位后于次年回国,受聘于农商部地质科,并任教于农商部地质研究所,1916年地质调查所正式成立后,又曾担任代理所长和所长。1917年1月,安徽霍山发生6级以上地震,波及9省市。翁文灏配合丁文江,一面制成调查表(包括),寄交各省有关部门进行函调,一面派学生到震区进行实地考察,之后又亲自执笔撰成《民国六年一月至三月地震调查报告》,这是我国公开发表的最早地震科学考察报告之一[22]。1920年12月,甘肃海原发生8.5级特大地震,殃及数省,死亡人数达到23万之巨,震惊世界。翁文灏受政府委托,特组织考察团(一行6人)到震区考察4个月,不仅公布了几篇高水平的专业考察报告,他本人随后还发表了《甘肃地震考》(1921)、《中国地震区分布简说》(1922-1923)等一批研讨历史地震和地震构造的卓有创见的专题研究论文。在这些论文中,翁氏根据他自己总结的中国历史上3000多次地震记载和200多次的震中记载,将其与现实地震和西方地震知识相结合,着力揭示了地震和地质构造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他首创了中国地震区带学说,绘出了最早的中国地震分布图,并率先尝试根据国际流行的罗西--福来氏烈度表来比照确定中国的地震烈度。同时,他还从地质构造角度,对地震烈度异常区和震中迁移规律,作出创新性解释,不仅以此说明地震成因,而且以此探讨地震预报的可能前景。他的这些论文,有的还在国际地质大会上公开宣读,引起关注,被公认是"中国近代地震研究的最早的论文",他本人也被认为是研论中国地震构造的第一人和"我国开现代地震研究之门者"[23]。由此,实际上也可见中国地震学研究最初孕育于现代地质学的明显特点。1930年,在翁文灏的主持下,中央地质调查所在北京鹫峰建立了地震观象台,率先使用外国先进地震观测仪器进行地震观察和记录,同时成立直属调查所的地震研究室,定期发行《地震专报》,并与西方同行相互交换,从此中国的地震研究与国际地震学界更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次年,在竺可桢主持下,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也在南京北极阁建立了使用外国仪器进行观察的地震台。凡此种种,可以说均一并构成为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制度性标志。在观测、研究中国地震现象的同时,翁文灏等也没有忘记向国人较为及时、科学、完整、准确地介绍以西方学界为主导的现代地震知识,并自觉努力地将自身的研究成果和思考溶入其中--尤其是专门纳入关于中国地震的内容,从而较为系统地构建出中国自己的现代地震知识体系。关于这一问题,目前的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史研究仍然较为忽略,这是应该引起注意的。以翁文灏的有关著述活动为例。1922年,他在《博物杂志》上连载《地震浅说》一文,就以中国新近发生的地震为例证,向国人高水准地介绍了一些现代地震知识。1925年,他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专文,较早地向国内学界全面介绍魏格纳的大陆漂移说及其学术价值,认为该学说极为新颖,诚有"胜过前人处","为吾人别辟一新观念,或将以此引起新研究新观察,则言地学者不可不知也",同时他也指出,其理论"于地史详细事实未能充分说明者,则亦颇不少,实尚未脱离理论假说之程度"。[24]此后大陆漂移说的命运和影响,完全证明了翁氏的远见卓识。在系统传播现代地震科学知识方面,翁文灏1924年出版的《地震》一书特别值得一提。这部商务印书馆作为"百科小丛书"之一出版的通俗著作,乃是中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系统地总结和传播现代地震科学知识的专著。该书不仅介绍了罗西等人的地震烈度表,地震的周期及频度计算公式,地动计的应用以及地震波的类型(地面波、纵波、横波等)与其速率等新知识,还讨论了地震原因、地震分布和地震预防等等问题。书中强调地震为地质现象,但却并未局限于仅阐述"地质学之地震解说",它还较为简明客观地介绍了"地质以外之地震解说",即地震与纬度变迁、与地磁和天文现象、以及与季候和气压等等之间关系的较新认识。书中对地震分布的介绍,既包括世界地震区的分布,也涉及日本和中国地震区的分布,其中中国的地震带被他划分为16个,有的称"地堑带"(如汾渭地堑带),有的称"断裂带"(如燕山拗褶断裂带),有的称"折断带"(如甘肃武都折断带),还有的称"断陷带"和"陷落带",等等,这些实是翁氏将他自己前期的有关成果,直接纳入到书中来的结果。它既有助于中国人直观地了解"地震带"的知识,无疑又丰富了国际地震学界对于地震带问题的研讨。《地震》一书还特设一章解说"中国地震",除了划分中国地震带之外,还以中国丰富的地震史记载资料为依据,证明中国历来就是一个"多震国家",以此纠正此前国际地震学界长期流行的中国少震,且地震范围小、烈度低等等误解。在书的其他章节,翁氏特别强调"明清以来,中国地震记载之详备,为各国所无"的一大学术研究优势[25],并留心中国的地震分期和古来国人关于地震成因的解说特点等问题。这种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术的地震研究之"中国自觉",对于中国现代地震学的兴起来说,无疑属于具有标志性的非常必要的一环。另外,注重"地震预防",也是《地震》一书构建中国现代地震知识体系的突出特色之一。书中提醒地震学者和政府,虽然当时的地震研究尚根本达不到预防的效果,但"此固研究地震重要目的之一,不可忘也"。[26]作者认为,对于地震预报,应从地震仪的观察、天气预报,动物异状,历史上地震的周期统计等多方面予以努力。只要摸清各地的地质构造、详细测定其内蓄动力和地壳抵抗力之数据,地震预报并非完全不可能做到。不过,在地震预报能力尚严重不足的情形之下,如何减轻和救济震灾,却是必须讲求方法的。翁文灏在这方面也率先提出了经验十足、值得重视和沉思的意见。他明确指出:"地震之后尸骸堆积,交通梗阻,水流淤积,粮食不足,发生疫病,有一于此皆为后患,故善后事业,极为繁重,不仅复兴建筑而已。总而言之,地震颇多而烈之地,于建筑之位置及方法必须预为讲求,震灾既成之后,则必须赶速救人,止火,接济粮食,修洁地方,开通水道,修整交通,此为吾人对此不可抵抗之天灾所应尽之人事。诚能力尽人事,则天灾亦未始不可减至最低之程度也"。[27]历经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及其救灾全过程的中国人,读此82年前翁氏语重心长之告诫,实不能不佩服这位中国地震科学研究先驱者的先见之明。在翁文灏的《地震》一书之后,1927年,王恭睦再出版《地震浅说》一书(中华书局版),1931年,王应伟复出版《近世地震学》一书(中国科学公司印刷)。这些传播地震学知识的专门著述,已经基本完成了中国现代地震学专用术语和知识体系的系统建设任务,并为地震学知识的社会化和学术专门研究的深入开展打下学理基础,也理当视为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重要学术标志之一。实际上,中国现代地震学,就是在吸收运用现代西方和日本的地震学知识,并结合中国的地震现实进行考察研究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一开始,就凝聚了中国学者自身的创造性智慧,而这一点,也正预示着中国未来地震学得以继续发展的特色和希望所在。&nbsp;[①]可见高继宗:《西方地震知识首传者龙华民》,《防灾博览》2006年第4期;刘昭民:《最早传入中国的西方地震学知识》,《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年11月第13卷第4期。两文都没有涉及到明末以后的内容。[②]&nbsp;其有关详细内容,可参见前引高继宗《西方地震知识首传者龙华民》一文。[③]&nbsp;见《泰西水法》卷四。此书为徐光启笔述,李之藻订正。[④]&nbsp;《坤舆图说》卷二,见1841刻《指海》第12集,第11-13页。[⑤]&nbsp;《地震解》的另一次重刊,是在1910-1920年代大陆再度频发大地震之时。[⑥]&nbsp;康熙《御制文四集》卷30,第14--17页。雍正十年刻本。[⑦]&nbsp;见刘福铸:《试论<康熙几暇格物编>》,《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1996年第1期。[⑧]&nbsp;参见吴忠良、刘宝诚编著《地震学简史》,地震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⑨]&nbsp;王宏翰:《乾坤格镜》卷17"地震说"。转引自徐海松:《王宏翰与西学新论》,载黄时鉴主编《东西交流论坛》第2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⑩]&nbsp;玛吉士辑译:《外国地理备考》卷二,道光"海山仙馆丛书"本,第20-23页。[11]&nbsp;以上所引关于《地理全志》的文字,均见中国国家图书馆藏1859年日本三都书林版《地理全志》卷二"地势论"中的"地震论"部分,第21-23页。[12]&nbsp;见《六合丛谈》第1卷第6号,上海墨海书馆1857年印。[13]&nbsp;可参见傅兰雅编著《格致须知》二集《地理须知》中的"地震",光绪九年刻本,第9页。[14]&nbsp;见《西学启蒙十六种》中的《地学启蒙》,1896年上海著易堂书局刊本,第60-61页。[15]&nbsp;以上所引李安德《地势略解》,均见光绪癸已(1893)年京城汇文书院刊本,第71-74页&nbsp;。[16]可参见吴忠良、刘宝诚编著《地震学简史》,第15-19页。[17]&nbsp;见美华书馆1899年版作者"识语"。此书之后还有1902年美华书馆重版。[18]&nbsp;见邵羲:《地文学问答》之"译例",1903年商务印书馆首版发行。[19]&nbsp;见张相文:《新撰地文学》,上海文明书局1908年版,第72页。前面所介绍的内容,见该书第70-71页。[20]&nbsp;同上,第72-73页。[21]&nbsp;参见小本杰明·富兰克林·豪厄尔著,柳百琪译《地震学史》第10页。[22]&nbsp;此文以"农工部地质调查所"的名义发表,载《农商公报》第3卷第35期。[23]&nbsp;参见李善邦:《三十年来我国地震研究》,1948年载《科学》第30卷第3期。[24]&nbsp;翁文灏:《惠氏大陆漂移说》,《科学》第10卷,第3期。[25]&nbsp;见翁文灏:《地震》,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第23种,1924年版,第41页。[26]&nbsp;同上,第83-84页。[27]&nbsp;同上第90页。李灼华《翁文灏先生与中国现代地震科学》一文(载《地质论评》1990年3月第36卷第2期),贡献殊多,但作者认为翁文灏《地震》一书出版于1929年和1939年,较该书1924年的初版本晚了5年。这不利于我们总结翁氏在这方面的开拓性贡献。
  6. 黄兴涛:民族自觉与符号认同:“中华民族”观念萌生与确立的历史考察
    历史 2009/11/02 | 阅读: 2532
    据笔者所见,最早具有较为明确的现代中国各民族一体观念,且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者,可能均为梁启超。
  7. 朱双一:"日本统治带给台湾现代化"流行论调辨析
    文学 2015/02/25 | 阅读: 2535
    钟肇政的描写并不符合二·二八事件当时的真实情况,而我们更重视的是其小说中反映的解严以来台湾社会思潮的某种动向。随着"台独"论调从地下走向台面,与此相呼应,一股媚日反华的思潮也在90年代以来的台湾涌动高涨,其中包括弥漫于台湾社会的认为日本殖民统治为台湾带来了"现代化"的论调。
  8. 南水:"党史专家"的满腔质疑却变成对方的脚注--关于杨奎松《也谈"去政治化"问题 》的几点看法
    书评 2014/01/20 | 阅读: 2536
    书评首先应准确概括原作大意,然后对之评析,指出优点和不足。书评引文应当完整准确,不可截词造句、歪曲原文。南水的文章指出了一些杨奎松教授评论中的基本问题。因《东方早报·上海书评》无意刊发对杨教授文章的评论,本站在此转发。
  9. 周勇航:中日钓鱼岛和东海大陆架冲突的历史与现状
    社会 历史 2012/06/28 | 阅读: 2537
    2012春夏,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继续挑衅,先是东京都政府号召"购买钓鱼岛",接着右翼分子登岛"垂钓",让这一问题进一步凸显。
  10. 林深靖:中国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毛泽东主义
    思想 2013/03/08 | 阅读: 2537
    巴迪乌认为,我们目前所生存的时代,在全球经济危机的阴影之下,资本主义却更野蛮、更粗暴,竞争更为惨酷,整体世局反而更像是19世纪的样貌。也因此,在19世纪涌现的共产主义假设,乃至巴黎公社的经验,都为我们留下丰厚的历史资源,留下强大的思想武器。
  11. 辛德勇:黄永年先生教我读书买书
    人文 2013/04/10 | 阅读: 2538
    我指着一部凌家或是闵家的朱墨套印本询问先生说,这书刻得很漂亮,我是不是可以买一部留下把玩?先生断然批评说:"辛德勇,你是念书人。过去正经念书人的书架上,要是摆上这样的套印本,是很为人不耻的。"显而易见,先生购买收藏古籍,纯粹是念书人的路数
  12. 冯象:论法律职业伦理的重建
    法律 2009/12/17 | 阅读: 2539
    (2009年11月12日在中欧法学院讲座的文字记录)各位同学,非常高兴有此机会,又一次和法大的同学们交流。今天想谈谈三十年来法治建设、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挑战,也就是职业伦理的问题。三十年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在立法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完备的。但是整个法律在社会上的,整个法律人,包括司法部门、检察部门、律师职业,整个的尊严是不够的。事实上,这些年来的发展,使得普通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弱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问题的要害是,法律职业道德的缺失,或者说是遮蔽。关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当局、行业自治组织都是有所规定,学者们也有所论述。一般的论述是以美国,或者以某一个西方国家为样板。西方法治环境下的职业伦理问题,基本上是个平衡问题。这一点,我在《政法笔记》里谈论过,也就是“好律师能不能成为好人”,可能同学们已经看过。我在那篇文章里谈过,就是一个律师的忠诚问题。一个现代法治条件下的律师,能否既忠诚于其客户(或者委托人),尽心尽职,以审慎的、职业化的专业水准的服务来工作,同时又服务于整个法律上的正义,因为律师毕竟在诉讼中也是法庭的一员,在非讼业务中,也是整个法治系统的一员。他能不能同时忠诚于两个方面?这是完备法治系统中的最根本的伦理问题。几乎所有的职业伦理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比如律师的保密义务了,与法官的距离呀,跟政府的关系呀,以及怎么衡量司法审慎的标准呀,都是这么谈的。但是如果我们拿教科书上的这一套拿来观察中国的律师业务,中国的司法实践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不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哪一个律师会按照司法部公布的哪个条例,或者按照关于律师道德的规范,或者按照教科书告诉我们的东西来行事的。律师的职业伦理是缺失的。事实上,客户和司法监督部门也不会去追究。我这儿有一篇文章,是方教授之前跟我提到过的,后来是贵校孙国栋先生拿过来的《律师文摘》上转载的一篇文章,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郭生贵的案子。郭生贵因为受贿,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主要罪状是,安排法院内部的案源,把它们交给他熟悉的律师来办。而那些律师显然也没有任何伦理约束,也没有司法部门的监督或者其他的障碍,都是能够拿到他所安排的案源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整个系统内部,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约束的,才能让郭院长这么样做了很多年。但是这篇文章里有一个事情很有趣,它讲到法院内部有一个法官是蛮有正义感的,他不断地揭发这个院长的违反规定的做法。这位法官叫吴肃。吴肃在这个文章里讲过一段话还蛮有趣的,他对比了腐败的院长和前任领导的不同做法。吴肃举了一个例子,“我当审监庭庭长时,有一次一位前领导找我,说‘你们正在审理的一个案子,申请再审方单位领导是我的老同学,你看看有改判的可能性吗?’正好他找我的前一天,法官已经向我汇报过了,此案已经准备驳回,不可能改了。我就把案件原原本本跟他说了。他说,‘好,我明白了。你给我个面子,别驳回。我来做工作,让他主动撤诉。’” 这是前领导的做法,结果当事人很快就撤诉了。吴法官的意思是,这种做法是很好的,(笑)是合乎我们法院的“惯例“的。可是郭生贵就不一样了,人家托他的案子,他跨过主管院长和庭长,直接找审判员,审判员得猜(诉讼)哪一方找的他?(听众笑)。你看,他还不明确告诉你,谁找的他,你该怎么判,他还让你猜?(听众笑)。先按照正常程序,特精心地把案子做好,向他汇报。如果,他说不行,你得再琢磨。他说,我不喜欢这个判决。你得自己去琢磨,他不会明确告诉你。审判员这时才知道(诉讼)哪一方与他有关系。这种琢磨,它也有它的技巧。我觉得这一段描述挺有意思。它说明了,至少在当时的西城法院,基本上是没有职业伦理的。即使是前院长,实际上也是不管的。只不过他做得好在哪里呢?他不直接干预审判。他该做的也做了,比如帮委托的人、亲戚朋友打听一下,来稍微间接地影响一下,他也不违背现在的法院的纪律。当你告诉他:“对不起,我们不能改判。”他会说:“给我个面子,我们一起来把这个案子妥善解决。”郭生贵完全不管这个,他连潜规则也打破了。(听众笑)他不仅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他连潜规则也不遵守。办案的法官必须在郭生贵自己制定的一套规则中运作,在“郭生贵式的伦理系统”中寻找合适的位置,来做自己的工作。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局面,是不是?这个局面当中,如果我们按照教科书中的职业伦理去观察,是完全驴唇不对马嘴的。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局面当中,法官本人才是真正的最后的受托者,律师只是整个委托关系当中的一个代理人而已。比如说,各位当中,如果谁有一个困难,或者一个纠纷要打官司的话,你实际上是委托一个律师,再去委托一个法官,那位法官再去委托一位(对案件判决)有真正影响力的人的头上,这个委托关系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是目前的职业伦理规范根本就无法处理的。也是连潜规则都算不上的,另外一套个人化的司法关系和代理关系。郭生贵实际上就是他那个法院的唯一的受委托人,整个制度变成一个“竞贿”的关系。就是双方贿赂,来竞争他的决定。这样,司法的正义当然就被扭曲了,正式规范成为具文,潜规则又变成因人而异的制度了。这样就不能怪普通老百姓,或者媒体对司法会有质疑啊,失去信心啊,或者诉诸其他的渠道。例如,信访。信访,大家都知道,是个大问题。信访为什么制止不了?给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带来巨大压力问题。这不仅仅是传统上有“告御状”的做法,所以喜欢到北京喊冤,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在这儿,普通老百姓眼里,司法的尊严以及它背后的伦理基础是看不见了,也无法预测了,所以他与其通过这样一层一层委托来诉讼,还不如直接到政府门口喊冤,政府部门或者人大(可以)反过来向法院施加压力,反而有可能来解决他的诉讼问题。虽然,不一定是哪一个成本高。那么,我认为,值得我们首先探讨的就是,为什么经过三十年的改革,职业伦理的建立还是这么困难?我觉得有几个因素可以探讨。一个是整个经济改革,(相对法治建设)总是有点超前。每一次经济领域的改革,新的市场的开发,新的经济政策的出台,一般都比我们法律的规定要稍微超前一点。所有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好,到金融产品的开发,到现在创业板、房地产开发、小产权问题,它们全部都不是现有的法律规范制度所能够容纳的。这些东西对于立法来说,当然也是一个挑战,但同时挑战了法律人职业的道德底线。就是在经济活动中,总是把法律抛在一边,执行一些政策。这使得,不管法院也好,律师也好,甚至一些法学家也好,对于这个规则的约束、伦理资源的应用都采取非常灵活的做法。讲得好听一点,开放的态度,人们不再在乎规则的效力,而总是用一种实用主义或是功利主义的态度来看待法律活动。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是,在经济改革的背后是一个更大的政治、社会运动。什么运动呢?资本在中国的再次出现或者复辟,就是私有制的重建问题。这种重建,用老百姓开玩笑的说法就是,“打左灯,向右拐”。“打左灯,向右拐”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种相冲突的道德观、伦理责任同时并存。当你“打左灯”时,不是仅仅“打左灯”,而是意味着一系列的政治话语、意识形态的呈现。它通过主流媒体保持着这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继续。而“右拐”,也不是简简单单“右拐”,它也要有一套正当性的说法,也要通过主流媒体来宣传,给整个社会来消费和接受。因为老百姓也不会说是,你只相信其中一套,而不相信另一套啦。你必须两套都相信。既承认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和它的有效性,不管你心里怎么想,反正在官方尤其是法律制度层面是要保护的。但另外一个方面,整个经济政策,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实际上已经是基于私有产权、契约的订立呀,就是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也是必须要维护的。因而,实际上,不仅是在法学院,在整个社会,这两套体系都是当代中国人生活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很难建立一种统一的、严格的职业标准。它使得任何行为都能正当化,包括咱们做老师的。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我前两天到湖南去探亲,湘潭大学就请我去给他们做个讲座。讲完之后,他们的学生很热心,就把他们编的刊物拿来让我题词。他们已经办了十年了,都是本科生做的,挺好的。我拿过来看了一下,第一页,曾宪义;第二页,王利明,都挺好的;再翻翻,翻到最后一页,周叶中。我说,你们怎么请他题词?那些学生也都挺好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周老师的题词是,“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政、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法,一定要什么什么,几个一定要”。(听众笑)。他们说,那,冯老师你提个题嘛?我就题个“杜绝抄袭”。(听众大笑,鼓掌)。将来你们要是印刷时,就把我题的词放在他的后面。(听众笑)他那样一个宪法学家呈现出一种分裂的人格。今天在某一个崇高的地方,比如说中南海,讲宪法;明天(就抄袭),他未必是自己抄袭,比如他的博士生去抄袭,但是他不管。做另外一件事,是没有矛盾的。不仅是他,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存在矛盾的。跟西城区法院是一样的,是可以同时传授一种宪政知识,西方化的或者台湾化的宪政知识,但又做一个违反那个知识的行为。难怪前些年德沃金教授来中国访问,方老师还评论过这个事儿。访问在中国大受欢迎,但是他回美国在纽约书评上大讲“中国人虚伪”。(听众笑)虚伪在哪儿?他发现所有接见他的官员也好,同他喝酒的学者也好,都在大谈人权、宪政。可是他说,你的这个人权、宪政,不是我的那个人权、宪政。怎么可以这样呢?实际上他没用这个词,但是他是这个意思,不是有点“分裂”了吗?没有一个伦理基础在底下,我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如果我们从这三十年走过来的历程来看,这不奇怪,这正是我们这个制度的特点。它不仅容忍这样一些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也依赖这样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主要不是对外的。像德沃金教授这样的人来访,他会比较敏感,因为这个制度不是为他设计的,他只是碰巧见到了这个制度的一个侧面而已。而我们天天碰到的,才是它真实生活中运行的东西。这个,我认为,才是潜规则泛滥、法官和律师在现实生活中无所畏忌,没办法遏制政治腐败、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不仅仅是腐败泛滥的问题,而且是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很难形成的问题。不仅是我们自己很难形成的问题,在社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以及政府部门眼里,他们不可能信任这个法律共同体,他们看不到你们是因为什么东西走到一块儿来。最近,不是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打黑这个问题,自七十年代末年年都有的,不稀奇。但是薄熙来这个打黑打的不一样,他先让老百姓唱红歌。所谓红歌,就是三十年前的歌啦。他为什么是这样子的。我跟那边西南政法大学的老师也聊过。我看到的报道似乎是,我们法学界的很多人都感到非常的不安。对所谓的“程序正义”被忽略的情况,对当中的一些不太符合“教科书法治精神”的东西表示不安。我就在想,为什么呢?显然,“打黑”本身,不“唱红”也可以打,三十多年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但是他现在采取了一种动员老百姓的做法,有点像以前的“走群众路线”了。另外,他宣传的基调也不再是“依法治国”那一套,而是回到三十年前的那一套。他是一个政治家,而不是一个法律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地的治安问题,黑社会问题,反正他有他的目标。但是,显然当地的老百姓是满意的,这点他做到了。得罪的是谁呢?除了那个被抓起来的人以外,主要是得罪了法学界。换言之,这个法学界已经公然“与人民为敌”了。在伦理位置上,他们是与当地的人民“为敌”的。他(法学家)觉得自己关切的某些价值受侵犯了,倒不单是想为文强辩护了。当然文强,这是抓起来的人,也是需要辩护的。为什么这些政治家,他们抛弃了三十年来建立的话语和伦理知识,而是用了我们在法学院被告知早已“死掉”的知识。但是,薄熙来和重庆的打黑运动显然不认为是这样,他们认为这是活的东西,所以他们要用这一套东西。另外一个相关的事,我注意到国庆阅兵的一个问题。我觉得是同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国庆阅兵发生了什么事?就是阅兵的最后一刻增加了一个方阵,就是由清华的学生组成的,在所谓的“春天”方阵之前的方阵。把那个口号又拿出来了,就是“毛泽东思想万岁”。这个口号是八十年代改革以来基本上不提的。你要是提这个口号,在主流媒体是基本上发不出声音的。但是这次阅兵和游行把它拿出来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光说“春天”没用了,你光说“人民富起来了”,你光说“邓小平看到中国人民富了,笑了”没用。你还得加上那句“毛主席看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笑了”才行。在这个基础上,你才能说后面两句笑话,“谁看到自己的像,笑了”和“谁看到女民兵,笑了”。(听众笑)这和“唱红打黑”是同一个原则,是同一个伦理原则再造。对不对?是把整个政法制度安到另外一个基础之上。他会给老百姓看,说,“你看,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为你们服务”,而不是说“我们这次打黑,是严格按照法律,严格按照规则,按照程序正义来进行的”。因为老百姓知道“郭生贵式”的法院是怎么回事的。他已经没有办法把我们的职业呈现在老百姓面前,让人放心了。他必须注入新的东西,这些东西实际上是老的东西。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三十年来的改革所忽略的伦理资源,即便要继续改革、深化改革,照中央的话来讲“不动摇”,也不能忽视。“打左灯”并非仅仅是做个样子,“左灯”和“红歌”所代表的那套伦理精神和话语,将是长期支持中国“向右拐”的伦理资源。换言之,它将长期约束着中国法治的发展,而不会像我们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法学家所想象的那样。现在来看,不管是我九十旧年代的“重新出发”也好,还是到最近的(法学界的)一些说法也好,法治建设的一些东西,它的基础是不稳固的。所谓中国特色,实际上特色在这里。我觉得,从现在起,我们以后在所有法律领域的讨论,纠纷的解决,尤其是疑难纠纷的解决,都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这个“左灯”的影响,这个“方向”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办法把“郭生贵式”的制度继续下去。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可以重新考虑对近期司法改革的看法。我知道法学界有不少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两年改革持批评态度,认为是把过去的“群众路线”呀、“大调解”的做法给恢复了,甚至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这其中的具体做法,我们不评论。也许是有些问题的。但是,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换?我认为是有它的道理的。他并不是真的换了一套做法,或者扭转了改革方向。它实际上还是走的改革的路,只不过原来的那一套做法没有办法取信于民,没有办法建立我们所需要的职业伦理。法制改革必须另寻资源,另寻合法性。换句话讲,法治改革的合法性本身在近年来受到了挑战。整个国内的大形势,也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从去年的汶川地震、西藏动乱、奥运风波到今年的新疆冲突,使得原来的这一整套话语都受到挑战。(我们谈)“和谐社会”,“和谐”本身必须要拿出来东西支持。实际上,今天新疆的许多地区都处于军事管制之下,远远不是和平。因此,我们新的一代,比如说我们在座的八零后、九零后,他所面对的政法改革,他所预期的那个改革,肯定不像我们这一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样,肯定有不同之处的。在这个情况下,正是我们重新审视职业伦理基础的时候,重新建立职业伦理的时候。把它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使得法官、律师,还有我们法学家怎么取信于民。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律师的职业化,法官(司法)的尊严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个交换上。交换的是什么?就是以你严格的伦理约束来换取整个社会对你的信任,使律师具有职业的垄断性,让没有律师资格(的人)退出这个正式司法程序,退出重要的经济领域。人家凭什么退出呢?就是你要以高质量服务和严格的伦理来交换。在目前,这个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所以任何人都能参加司法考试,任何人都可以在不受正规的法律教育的情况下参加司法考试,进入这个行业。当然,这有过去一些做法遗留下来的影响,但是另外一个关键的一点是:至今为止,中国的法律人,尤其是律师,拿不出任何东西去换取他要求的在业务上的垄断,也就是他拿不出他的职业伦理来。另外,对于我们法学院的教育和法学家的研究来说也是个挑战,教育问题我会在下周跟大家详细讨论。从法学上来说,我觉得跟四九年前我们遭遇的法学上的挑战是相似的。今天,中国法学面临的伦理挑战,在某种程度上重复了四九年以前民国时期法律人所面临的挑战。什么伦理挑战呢?就是在一个急剧地变化甚至是革命性变化的局势下,大规模的立法,大规模的西方法律学说的引进、讨论的同时,法律人不能迷失政治意识,不能缺乏历史意识,不能迷失政治方向。就是,不能让政治问题脱离我们的法学教育。当然,政治问题跟法律问题是不一样的问题。但是由于近百年来的发展,法律是深刻地卷入政治的,政治问题是法律问题的灵魂。而我们三十年来的法律教育恰恰和解放前的法学一样,往往是忽视这一点。也是在孙国栋给我的《律师文摘》里边,我看到一篇挺好的文章,是南京大学的张仁善写的,研究的是民国时期的法律精英。他里面提到王宠惠、吴经熊他们的贡献、活动。最后,他讲到一点,训政时期,蒋介石提出“司法党化”原则时,这些著名的法学家都没有反对,相反都表态支持了这么一个做法,因而跟他们平时的论述相反。张教授认为这是“在官言官”。我觉得这里面也有人格分裂问题。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政治环境里边,如果法学家忘掉了它的历史责任,忽略政治问题,仅仅从技术上做工作的话,他是会像王宠惠他们那样变成分裂的人格,可以是说一套、做一套,他用不着解决些基本问题。但是有一点,今天和以前不一样。四九年以前中国面临的问题是革命问题。也就是说,当时的法学家不论怎样努力,建立一套新的秩序,灌输一种新的伦理精神,他的前途可能都是失败的。为什么?这个社会的主要运动不是在立法方面,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革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左翼思想运动。那一套(法律职业)伦理精神,恰恰是四九年之前所无法容纳的,因此它最后落到被摧毁的命运也是不奇怪的。但今天不一样,整个社会发展方向不再是四九年之前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职业伦理的重建还是有希望的。只不过,重新拾起这个任务的人应该具有敏感政治意识的,应该是具有深刻历史洞察力的人。这样子的人,才能够看到整个法治所面临的真正挑战是什么。这个挑战不再是知识上的,它的逻辑不再是我们不知道发达国家的某一项法律,比如说关于职业伦理的规定,从而我们的立法就有缺陷,绝对不是这个逻辑,而是怎么样把当前面临的困境——整个法律制度没法获得尊严,效能非常低,因而必须回到三十年的许多做法上——这样子的挑战看得十分清楚,然后加以解决的训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我们中欧法学院也好,还是任何其他的法学院也好,主要的任务所在。在座各位都有这个责任。它不仅是个学术问题,也关系到整个法律人共同体的未来。你在怎么样的伦理资源上建立自己职业的地位,司法的原则,处理这些非常困难的问题。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整个大环境、整个政治制度,它是容纳两个互相矛盾甚至是抵触的意识形态。你怎么办?你不可能假装中立。而你面临的所有的具体问题,也都不是中立的,也都卷入这样那样的地方政治呀、地方利益呀、部分利益呀。你要用怎样的一套伦理价值来说服争议的双方来接受。这是一个大问题,你没有办法通过中央立法来解决。它不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法律人共同体生存的问题。它不仅是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法律共同体,比如法院系统,如何运作的问题。我想,我们研究职业伦理,这是目前的起点。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像薄熙来的“唱红打黑”呀以及其他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他是政治家,他知道什么是可以利用的。我们法律人,实际上也一样,也有你必须运用的资源,也有必须说服当事人的一套东西,关键看你怎么建构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一回儿事,它的具体运用是另一回儿事,这个取决于每一个法律人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法学教育实际上是政治智慧的培养。技能、思辨的技能(也就是法律业务)是一回事,而政治智慧是另外一个基础。所以,我希望我们中欧法学院能在这个方向迈出一步,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建立的一个新起点。寄望于大家。谢谢!(听众鼓掌)韩晓利整理
  13. 方知达:怀念战友中西功和西里龙夫
    历史 2011/07/20 | 阅读: 2539
    《太平洋战争的警号》由方知达口述并提供创作素材,经梁燕整理撰写,陈三百参加补充,最后由方知达审改定稿,截至1995年初,历时3 年余而成。本文为方知达撰写的作者附言。
  14. 于非闇:中国画颜色的研究
    艺术 2012/10/09 | 阅读: 2539
    中国画颜色的选择研漂使用,一直掌握在各个画家手里(包括民间画工在内),并不公开,尤其是画院的画家们。直到清初,随着社会的发展,才或多或少的把它公开刊行起来。这时外来的颜色,也开始被吸收使用起来。
  15. 丸山升:日本的鲁迅研究
    文学 2007/12/17 | 阅读: 2542
    丸山先生原文前言:这篇文章是应编者的建议,将我以前发表的两篇文章,即《日本人和鲁迅(上)》(《人文学部纪要》4、5号合刊,1971年3月,和光大学人文学部)与《在日本的鲁迅(上、下)》(《科学与思想》41、42号,1981年7月10日,新日本出版社)整理成一篇,并略有增删。关于这些问题,前辈们的成果本文曾多次引用的有:冈崎俊夫的《日本的鲁迅观》(《鲁迅指南》56年岩波版《鲁迅选集》别卷);还有在日本的有关文献目录,如鲁迅研究会编《鲁迅研究文献目录》(《文学》昭和56年10月号及同年12月号的《补遗》),饭田吉郎编《现代中国文学研究文献目录》(昭和59年,中国文化研究会,及《大安》昭和61年5月号的《补遗》),本文从中受益匪浅。
  16. 陈大康:晚清小说与白话地位的提升
    文学 2012/05/07 | 阅读: 2542
    甲午战败与庚子国变后,白话运动渐起。梁启超认识到开启民智须借助于白话小说,而白话地位提高"必自小说家成之"。但倡导"小说界革命"时,他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却未论及于此。白话推广遭遇到阻力,连热心白话者也艰于白话写作。市场力量的介入,增强了白话的声势,但又维持了它与文言相平衡的状态,这种平衡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才被打破。
  17. 朱永嘉:刘邦与知识分子群体
    历史 2013/05/08 | 阅读: 2543
    在中国历史上,凡属分裂鼎足时期,都曾出现过这种状况,在这个纷争的过程中,谁能集中知识分子的智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谁往往就会是最终的胜利者。在这个问题上项羽不如刘邦
  18. 左玉河:学理讨论,还是生存抗争--1929年中医存废之争评析
    历史 医卫 2006/10/20 | 阅读: 2548
    鉴于最近又在争论中医存废,特此登载左玉河对1929年的中医存废之争的分析。这场争论不是简单的学理讨论,而是中医界为谋求自身生存而进行的殊死抗争。这场论争不局限于中西医学理之是非,而是扩大到思想文化范围,甚至提升到了政治意识形态层面。尽管中医之生存危机并未根本消除,但在中西医两大阵营对峙、冲突与融合与调适过程中,中医逐渐走上了自我革新与科学化之路。
  19. 钱理群: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化
    思想 2006/11/20 | 阅读: 2548
    钱老师最近的讲座笔记,作者自述:“是电视大学的朋友给我出的题目,可以说是“命题作文”。但文章却不好写:因为有关“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化”的好些流行的说法,在我看来,都有些似是而非,颇多可议之处;而一加质疑,就把所要讨论的问题复杂化了。”文章内容很丰富。
  20. 袁先欣:语音、国语与民族主义:从五四时期的国语统一论争谈起
    思想 2013/01/02 | 阅读: 2548
    本文从考察1920年代的京音国音之争入手,对常被视为以纯粹声音为途径建立民族国语的京音国音两派背后的真实冲动进行了分析。从这一问题出发,重新讨论了现代民族主义理论中从语音中心主义到语言民族主义的逻辑过程,分析了中国国语运动中蕴含的中国民族主义特殊性,并尝试以此为基础,对当代西方民族主义理论进行了一定反思,试图为思考国语文学提供一个思想史上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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