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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萧武:左一个帝国,右一个帝国
    书评 2012/05/03 | 阅读: 1599
    没有什么好的帝国主义,问题不在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帝国,而是我们需要在帝国的模式之外,寻找新的政治形式和国际体系框架。正如《国际歌》所唱的,"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要靠我们自己"。
  2. 吕楠:新时期英国工党执政经验教训及启示(一)
    政治 2012/06/22 | 阅读: 1599
    工党是当代英国政坛上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其价值观念、组织制度、执政策略等方面进行的系统调整,对其三次竞选连胜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也对欧美中左翼政党产生了重要影响。
  3. 舒芜:聂绀弩、周颖夫妇赠答诗
    文学 2009/03/12 | 阅读: 1598
    看了这个题目,稍知情况的人都会质疑:周大姐根本不做诗,怎么会和聂老有什么赠答?
  4. 迈克·戴维斯:谈城市贫民区问题
    社会 2009/12/23 | 阅读: 1598
      2007年5月11日http://sandiego.indymedia.org网站刊登了《贫民区星球》一书的作者迈克戴维斯题为《城市贫民区》的文章。作者在联合国《贫民区的挑战》报告的基础上,论述了发展中国家日益扩大的城市贫民区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认为发展中国家当前种族、部族和宗教冲突加剧的原因是:城市贫民区中大量的非正式就业者特别是年轻人和经济繁荣完全失去联系,生存状况极为恶劣。作者还认为富国和富人不再像冷战时期那样对穷国和穷人有政治承诺,而是在系统地抛弃后者。文章内容如下:  首先我想谈谈《贫民区的挑战》这本书,该书三年前由联合国人居署出版。联合国人居署是联合国研究城市和城市社会问题的机构。也许你会不相信,在《贫民区的挑战》问世之前,对于全球的城市贫民问题或者说贫民居住问题,我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有人也许还认为,研究这一问题毫无意义。 《贫民区的挑战》所做的研究意义非凡,我认为这项研究与由联合国国际气象组织(WMO)及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组成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做的研究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项研究是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它使我们看问题有了新的高度,它警告我们人类,我们正处在一个极其严峻的关头,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给现有的政治体制及经济体制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该书的出版,使我们第一次有机会了解整个世界范围内人们在城市中的生存状态。很久以来,有些人一直不愿直面贫民问题,不愿意直接使用“贫民区”这个词。但是,联合国在这一问题上相当坦诚。它明确指出,根据贫民区定义,贫民区是指规模小到10或15户,大到十万户的人类居住区,这些居住区缺少一些比如供水、卫生或能源的基础设施,房屋是达不到标准的或者是简易的临时房屋。这里的居民,有些没有房屋所有权,有些即便是拥有所有权,却不是全部产权,他们无权出售他们的房屋,也不能用这些房屋作贷款抵押。另外,贫民区还有一个共同点,我们称之为“环境脏、乱、差”。 联合国指出,根据贫民区的定义标准,至少有10亿人口居住在贫民区。如果按照保守些的标准,据估计,全球大约有20亿人口属于贫困人口。这一保守标准是极低的标准,每日不到2美元——路边咖啡店一杯咖啡的价钱,通常适用于那些最穷的国家。 联合国的研究人员还发现,另有大约10亿人口(即城市贫民的大多数),相当于世界总贫困人口的一半,虽然居住在城市,但与国民经济没有什么正式的联系。这些人主要是青年。他们虽然也生活在城市中,但是,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经济,我们为之劳动创造并享受消费的这个世界经济,与这些人相隔遥远。 这些人来到城市,主要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获取了在城市生存的一席之地。他们做小买卖,做苦力,当保姆或从事其他家政服务,或者由于生活所迫沦为罪犯。也许,联合国在这项突破性的研究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醒我们,从现在这一刻起,所有新的一代,那些比我年轻很多的新一代,将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非同寻常的事件:人类人口数将达到颠峰,然后保持一段平稳,继而,大约到2050年或2060年时,出现人口下降。那些能亲眼目睹这一过程的人们,的确应该说是非常幸运。因为,他们还能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以及他们孩子的有生之年,见证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彻底改变人类生存条件的这一过程。 联合国已经预言,所有新增人口都将涌入城市。全球范围内,农村已经停止增长,事实上,正在开始萎缩。新增的20—30亿人口都将生活在城市,其中的95%将在南半球,即所谓的不发达地区,或称为第三世界。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大多数将生活在第三世界城市的贫民区,多数人也许只能靠做杂工谋生。但是请注意我这里的用词,我说的是“也许”,因为,这还是个未知数,是个问号。因为,目前尚无人知道超大型城市的承受极限是多少。 联合国的研究人员并不避讳谈城市贫民产生的原因以及世界城市贫民的历史。在他们看来,决定性的转折点是在上世纪80年代。那时,经济自由化、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来自发达国家的产业化农业的竞争,导致了南半球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恰恰是与此同时,南半球大多数国家及其他不发达国家的政府停止了对城市新的软件和硬件基础设施的投资。也还是在这同一期间,整个非洲和拉美的许多国家、地区,全面停止了对一些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投资,比如,停止了对公共健康保障体系以及住房保障体系的投资。 就这样,正当农民被迫涌向城市,城市由于所谓的推动力量呈爆炸性增长时,各国的政府却丧失了为这些城市新增人口创造最起码的物质硬环境和社会软环境的能力以及政治愿望。 使这种情况雪上加霜的是中国的城市工业化革命。中国的城市工业化革命是世界最大规模的一次,仅在十年期间,其所增城市人口就比整个19世纪包括俄国在内的欧洲所有各国新增城市人口的总和还多。中国人所创造的这种奇迹使其他国家失去了采取同样发展模式的机会。并且,令人吃惊的是,在第三世界一些传统大型工业城市中,实际上出现了非工业化现象。比如,在印度的孟买,巴西的圣保罗,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南非最大的城市约翰内斯堡,我们所看到的是制造业劳动力减少了20%—30%。 联合国的这份报告还说,在这个“华盛顿共识”年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解决城市人口民生问题的能力严重削弱,也就是说,政府应对贫困这一根本问题的能力严重不足。 世界上大多数城市居民从来未能选举他们自己的政府。确实,近二十年来令人欣慰的一件事就是,世界各地正在兴起一场运动,赋予市民权利,选举原来由任命产生(如在墨西哥市)的市长及市级其他领导成员。但问题是,以上所说的这种世界范围的基层民主,其时代背景是,这些基层政府正在丧失切实实施巨大社会变革的能力。 我曾坐在图书馆长达约六个月,阅读了数以千计的著作和文章。我想了解,那些住房专家、地区经济发展专家、第三世界城市公共卫生与健康专家都得出了什么结论,达成了哪些共识。 我很容易地就发现,结论有两条。这两条结论彻底粉碎了——很抱歉,我不得不这么说——世界银行和许多大型国际非政府组织对第三世界城市发展前景目前还持有的乐观幻想。 世界银行或多数非政府组织很可能会说,城市贫困人口具有超凡的创造力。想当初,他们除了几件衣服外,几乎一无所有,他们来到城里,在这里,他们发现了无人使用,或是已经被遗弃了的土地。然后就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搭建简陋住房,得以栖身。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简易住房逐渐换成了正式房屋,并且他们对房屋的占有也得到了些许承认。之后,这些满载希望的贫民区逐渐发展成为完善的社区。这里的人们是城市里真正的英雄,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白手起家建设自己的城市家园。 世界银行及多数非政府组织还说,这些贫民还促进了城市社区发展,因为他们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营造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他们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发现了城里尚没有的商品和服务,于是他们就提供这些商品和服务。他们不拿工资,在国家的个人收入统计和纳税统计中也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确实在那里辛勤地劳动着,顽强地生存着,他们正在建造新的生存空间。虽然这是非正式经济,但是,这些贫穷的外来移民是都市世界的无名英雄,他们自己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同时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 我刚才讲到的是世界银行、许多经济学家和许多非政府组织所持有的乐观观点。并且不能否认,这种观点肯定有其正确的成分。在20世纪70年代和 80年代,人们的确创造了那样的奇迹。比如,在距离墨西哥西北部城市提华纳中心16英里处,你可以看到一片片温馨舒适的住宅区。那里曾经是棚户区,现在那里的人们已经成为有稳定收入的中产阶层。 那样美好的一切的确曾经发生过。但问题是,在许多地方,那样的奇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如果你去读住房专家的文章,你会发现,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他们就声称,所有的人都有了稳定的住所,再没有人居无定所了,如今人们只有遭遇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时,才会暂时在临时住所中栖身。 实际上,如今人们也很难再像以前那样轻而易举地占有土地,或者是找到没有房主的空房子栖身了。如今惟一留给外来贫困移民的地方,都是些人们通常认为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不好出售的地方,不是陡峭的山坡,便是危险的洪涝多灾区,要不就是有毒废弃物或垃圾场附近的地方。那些居无定所的贫民目前的处境更为困难,他们居住的环境愈发险恶,在自然灾害中丧生或受重伤的人数逐年上升,而这样的结果决非仅是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当今,即便是可供贫民们临时栖身的陋室也都是物有其主了,城市周边每一寸不起眼的土地早已都被人买了去。巴基斯坦第一大城市卡拉奇周边的土地是公有的,但每一寸都被各个政治集团控制着。 对于南半球的穷人和由于非工业化而失业的前产业工人来讲,做小房东成为他们现在主要的谋生手段之———穷人剥削穷人。也许一些教科书会说,如此,便提供了大量的住房。然而,事实上却是住房成本的增加。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要用于购买土地,租住房屋,而这笔钱放在20—30年前则可留作他用。 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结论便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土地基本都消失了。 从一些发展经济学家的做法来看,他们似乎认为,非正式经济具有无限弹性,农民进城后便可自己创造就业机会。但事实上,这种经济只具备极小的就业空间。它多少有些像达尔文的关于森林或热带丛林里物种竞争的著名比喻。他说各个物种就仿佛是一个个的木楔,总是在有限的空间里奋力推进,以求拓展各自的生存空间,结果是越挤越紧,各自的空间都越来越小。贫困城市的情形也是如此。 情况往往是,在所有人的劳动边际回报值还未达到零时,总会有人出来干涉劳动力市场,而且,这种干涉通常是以某种政治势力的形式,以种族排斥或种族—宗教排斥为基础。所以在有些社区只有摩门教徒才能生活,……城市的生存空间被人为地划分了。 我认为这是世界各地民族冲突的主要原因。发生这些冲突不仅仅是由于不理性的宗教信仰,也不仅仅是由于人们具有为一些芝麻小事便会互相争斗的性情。生存的物质条件变得恶劣,竞争更加激烈,这些才是深层原因。宗教隔离,种族认同或种族排斥,这些都只不过是些调控手段。 由此我们得出第二个结论,即非正式经济并不能满足新增城市人口对就业不断增长的要求,相反,这种经济还产生了对抗反应,其形式常常有城市暴力、城市种族排斥等等。 这样一来,这两大安全阀就都已逼近了安全极限,从根本上出现了问题。而这两大安全阀正是那些国际金融机构、乐观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当地政府所依赖的。穷人们有赖于这些条件来保护自己,寻求就业,营造家园。 那么,超出极限又会怎样? 不幸的是,我们可以举出很多超出极限的例子。在我的书中,我举了金沙萨的例子。金沙萨是一个至少有700万人口的城市,以多变的文化、人民自组织闻名。当一切都瘫痪时,这个城市里的妇女挑起了管理城市的重任。她们在街道上种植玉米,把那些从农村老家带来的技能又派上了用场。 但是,这座城市最终还是衰退到它的极限,再没有剩下什么东西可以维持人们的生存了。 金沙萨市那些无力养活家中所有孩子的家庭,只好将孩子丢在大街上。金沙萨有数千名抛弃自己孩子的“恶”母亲。 那么,金沙萨满街都是5——6岁弃童的这种情况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家庭的破裂,而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金沙萨已经超出极限。在不远的将来,其他城市的命运又如何呢?这正是联合国报告《贫民区的挑战》让我们思考的问题。 同时,这份报告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这个世界果真是不同文明之间的竞争吗,就像一些大国所代表的竞争那样?也许,最本质的情况与世界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有关,在这个世界经济中,城市中越来越多的青年被边缘化,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年轻的时候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圣地亚哥度过的,回想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地理想主义……冷战的形式是各种思想观念的竞争,这些观念都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现代化世界。然而,这种局面随着冷战一同消失了。 在这份联合国的报告中,不再有良方,不再有平民百姓的理想王国,他们也不再有未来。这里我指的是从政治话语层面上来看的。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现在无人承诺这些了。 眼看着非洲数千万人死于艾滋病,我们这些发达国家的人们却无动于衷;也许将来同样多的人死于禽流感时,我们也会听之任之,毫不动容。 富国已经做好了隔离带,我们已经登上了救生艇,把穷人们丢在身后,我们向水中的人们挥手告别,不过,他们可不愿就此消失,他们还在奋力挣扎…… 我认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其实是那些贫民们为了自救,而做出的种种尝试和努力,这一探索的过程触目惊心。这些贫民在不同的地方生存着,他们的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他们中有贫民区的居民,有遭遗弃的穷人,还有一些16—17岁的青少年,他们住在大都市的那些被人遗忘了的贫民区里。这些人正在为使自己融入城市,为了心中对未来的某种憧憬而艰难奋争着。 这是现代性的某种前卫激进尝试吗?或者,恰恰相反,是在废除现代性呢?它是被排斥者虚无主义地对处在中心国家的富人和城市象征所发起的进攻吗?还是一种为了创建一种将把所有的人包括在内的公民体制而进行的一场全新的探索? 这种探索,形式各异,但它的出现,是人民反抗的开始。如果没有这些反抗,没有这些矛盾,我们也许还会全然无视这一群体的存在。张晓歌 译
  5. 佐藤忠男:论黑泽明
    影视 2010/04/25 | 阅读: 1597
    作为一名电影导演,黑泽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世界也是最有名气的导演之一。尽管日本还有好几位非常杰出的电影导演,但为什么黑泽明的作品格外受到各国观众的欢迎呢?我认为,这是由于他的作品有着强烈的主题性、栩栩如生的人物和超群的电影技巧。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外国人从黑泽明的作品中,看到了他们理想中日本武士的形象。可以说,日本人在世界上并不怎么受人尊敬,但作为其象征的武士却是例外。人们通过黑泽的电影看到了日本武士的精髓:责任感、使命感、自尊心、自我牺牲精神,以及面对死亡时无所畏惧的勇气等等。黑泽明的电影作品,比一般的古装片更为精彩、更为凝练地体现了日本武士所应具有的一切高尚精神。  普通的古装片,往往过多地描述外国人难以搞明白的日本封建时期的人际关系,以及人们的心理、情绪等等。与此相比较,黑泽明的作品大多略去了这类余赘的描写,直截了当地展开故事的情节,而武士的精神则跃动于剧情之中。况且不仅限于古装片,他的现代题材的作品,同样能够塑造出十分优秀的“武士”来。《活下去》(1952) 就是颇有代表性的一例。故事说来相当普通,它描写在市政府工作的一位科长,其长处似乎只不过为人诚恳直率,后来他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只能再活半年左右。这时,一种武士般的强烈责任感不禁油然而生,他深感自己应该为这个世界、为世界上的人们尽可能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结果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本片创作于日本战败后的第七个年头。此时,总的来说一般的日本人仍然因丧失自信而无法重新挺起腰杆。黑泽明的这部影片则向人们展示了一位看上去丝毫不像个武士的日本人,其内在的崇高武士精神是如何从现代社会的市井中滋生并被激活的。它所展示的并非那种外在的强悍,而是敢于同死亡抗衡的顽强精神。这便是黑泽电影的核心实质。  黑泽明电影的这一核心实质,在他导演的处女作《姿三四郎》(1943) 中就已经有了集中的体现。《姿三四郎》讲述的是明治时期一位有志于成为柔道家的年轻人学习柔道的故事。黑泽明相当出色地描绘了一位沉浸在锻炼自我这一目标中的年轻人,或者说,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位为了追求某种目标而陷于烦恼之中的青年形象。情节大体上沿着年轻人的追求与烦恼和他同德高望重的导师的关系这一脉络展开。影片描述的由藤田进扮演的青年柔道家与大河内传次郎的师徒关系,就是表现不断进取精神的范例。此外,在表现柔道比赛等动作性场面时,导演的手法亦相当高明。影片不是单靠夸张手法、一味滥用格斗场面来增加所谓的“冲击力”。在这方面,现今的影片所追求的刺激性要比《姿三四郎》强烈得多。在《姿三四郎》中,格斗双方有时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久久凝视着对方,时间仿佛都凝固了。而格斗会在突然之间爆发,动作快得令人目不暇接。这种完全静止的画面同突发的激烈动作绝妙地交差换位,产生出了极具电影特色的兴奋点。影片不仅在人物造型上坚韧而有力度,而且,一组组颇有份量的画面的衔接,如同一浪高过一浪的波澜,创造出一种跌宕起伏、极富韵律感的时间流。这就是黑泽明电影所特有的绝妙韵味。  1945年日本战败时正在拍摄之中的《胆大包天的人》,是在资料非常匮乏的条件下完成的小品。然而,也许正因为它是一部份量不算太重的作品,黑泽电影跌宕起伏的韵律感也得到了更好的体现,使其成为无法不让人赞叹的杰作。它是根据歌舞伎《劝进表》改编的具有音乐喜剧风格的滑稽剧,大河内传次郎扮演的那个马屁精可谓绝品。《无愧于我们的青春》(1946)完成于日本战败后的第二年。影片讲述了一个反战活动家和他妻子的故事,男主人公战前和战争期间,在国内从事反战活动,最后惨死于狱中。他的妻子坚信丈夫所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丈夫死后,她回到农村老家,帮助被当地人唾骂为“间谍之家”而饱受迫害的公公婆婆。她每天都在田间辛勤劳作,尽管满身泥土但仍毫无怨言地一直坚持了下来。原节子是日本当时最为都市化、最具贵族小姐气质的优秀演员,但她十分出色地展现了这位一身泥巴的妇女的人生苦斗,令人深受感动。我觉得,这部影片之所以让日本人特别感动,主要是由于战败后,人们因日本发动的这场战争并非正义战争而在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当他们从电影中看到了日本也有反战活动家存在时,不禁从心底产生了一种如同获救般的解脱感。几十年后我又重看这部影片,获救般的解脱感依然十分强烈。  《泥醉天使》(1948)是黑泽明电影中最受欢迎的作品。在与我同时代的电影人当中,有不少是在青少年时期看了这部影片之后立志从事电影事业的。《泥醉天使》以战后初期东京某贫民区为背景,描绘了横行此地、劣迹昭彰的黑帮分子松永的生与死,以及一心想救松永但未能如愿的街区医生真田。黑泽明原打算用浮雕式的手法刻画出这位年轻的黑帮分子意志上的薄弱之处,从而表达他对黑社会现象的否定态度。但通过新人三船敏郎的表演,人们却不由得感到这位自暴自弃的黑帮人物身上散发着一种吸引人的魅力。而影片展现的贫民区的混乱景象,乃至那条从这里流过的污水沟的肮脏程度,似乎都是对战后混乱时期的勃勃生机和自由状态的一种赞颂。  1950年拍摄的《罗生门》获得了当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的金狮奖。它的获奖,使此前在国际上几乎默默无闻的日本电影突然之间备受世界的瞩目。因而,可以说《罗生门》已经成为一部具有纪念性意义的作品。在以单纯明快的道德性主题和多变的情节为特征的黑泽明影片中,《罗生门》独树一帜,它是围绕一桩具体的杀人事件、表现目击者和当事人从各自利益出发,片面讲述案情的内涵复杂的作品。这种将怀疑主义的主题同具有讽刺意味的剧情相结合来审视残酷事件的手法,对后来世界影坛的创作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过,虽然《罗生门》的魅力主要是怀疑论和讽刺性的结合,但片中那些充满活力、栩栩如生的人物使影片真正具备了力度感和鲜明性。三船敏郎扮演的在丛林中袭击美女的强盗并不让人觉得猥琐下流,他的行动仿佛都是兴高采烈地进行的。京町子饰演的美女则精力充沛、姿态优雅。他们的表演使这两个人物在银幕上有一种奇特的美感。《白痴》(1951)根据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基于原作沉重的理念性主题,影片原打算拍成前后两部,但后来做了大幅度的删剪,压缩为一部。本片公演时曾被认为是黑泽明的失败之作。几乎没有得到什么较好的评价。然而,优美的画面和森雅之气度高雅、内涵丰富的表演,仍使本片具有相当的魅力要素。尤其影片中的某些片断,似乎就是黑泽明从心灵深处发出的呐喊,这在黑泽明影片中也是屈指可数的。《七武士》(1954)早已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影片,它还是一部连好莱坞的电影创作者也要当作动作片精典进行学习的力作。倘若从尝试演练某种风格样式及其所达到的完美程度来进行判断的话,我认为《蛛网宫堡》堪称黑泽明电影中最杰出的作品。黑泽明以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为蓝本,将它的故事移到了日本的战国时代。三船敏郎和山田五十铃运用了能剧的表演技巧,加上异常美丽的城池、宅邸和深沉的音乐,把人们诱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神奇世界之中。  黑泽明所创作的电影,绝大多数是富于激烈格斗、动作性很强的作品,但《电车铃声》(1970)却例外地描绘了市井人物平凡的日常生活。在像是贫民窟的一条街上,居住着一些性格独特的怪人,黑泽明特意挑选了具有这样或那样怪癖的演员来扮演这些怪人,从而使本片成为一出相当讲究的戏剧。其中,伴淳三郎饰演的人物可谓杰作。乍一看,他的确很像飞扬跋扈的妻子所说的那样,是个没用的窝囊废。但是,正如俗话所说:“一寸小虫也有五分胆气”,当你意外地发现,这样一个男人竟然也很有几分胆量和勇气时,着实会吃惊不小。尽管很难说《电车铃声》是一部整体协调的作品,但我们可以从中感觉到,黑泽明一心一意地希望通过本片从各个角度描绘人的善良本性,而观众们则会被他的诚意和纯真所打动。在黑泽明的电影中,还有些作品也有不同凡响之处,如描写社会风俗本身蕴含的生机、讴歌时代精神的《野狗》(1949)运用的写实性手法《活人的记录》(1955)和《红胡须》(1965)的真诚精神,《保镖》(1961) 的娱乐性,以及《梦》(1990) 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故事所追求的那种纯粹而率真的美感等等。从1943 年的处女作《姿三四郎》开始,至1965 年完成的《红胡须》为止,黑泽明始终不渝地表现着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各种人物,不论他们是属于体力型还是暴力型、精神型还是伦理型、社会型还是知识型,都会被置于无法躲避的巨大难关的考验之前,但是他们几乎都能勇敢地冲破道道难关坚强地活下去。或许有的人最终未能闯过难关而倒下了,但他们那种拚尽全力、不屈不挠的高尚精神,久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难以磨灭。这就是黑泽明的电影。当然也有例外,如《活人的记录》(1955)描写的那个老人,由于惧怕核污染,想逃避又没有逃成而发了疯。《蛛网宫堡》讲述了被邪恶和欲望所驱使的武将最后遭到惨败的故事。《在底层》(1957)表现的是心中不存在希望的人们《泥醉天使》和《罗生门》描绘的都是在种种欲望中生存并自行毁灭的人物。不过,上述作品中错误的生活方式,只是被当作同正确生活态度的一种对比。他的其他作品,可以说均为正义与勇敢的赞歌。然而,自1970 年的《电车铃声》以后,黑泽明作品的主题似乎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起因,也许是在拍《电车铃声》之前,他未能完成《虎!虎!虎!》(1970)这部本应属于他的作品吧。此后,与以往一贯有力地歌颂正义与勇气相比较,他的作品开始显露出对于让人无能为力的巨大的命运力量的畏惧。《电车铃声》以写生的手法描绘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希望与绝望交织在一起的日常生活。虽然它的主题仍然包含着正义与勇敢的内容,但缺少了以往作品中那种强烈的力度,而飘溢出一股黑泽明电影中未曾有过的浓重的悲哀感。接下去,是他在苏联拍摄的《德尔苏·乌扎拉》(1975),影片一如既往地讲述了一个不把困难放在眼里的勇敢男人的故事。但它在歌颂主人公勇气的同时,更强调了不论你有多大勇气也不敢稍加轻视的大自然的力量。这是对于一种单凭人的勇敢根本无法与之抗衡的巨大力量的深深恐惧。它使我们看到《活人的记录》的主题,在此又一次更加清晰地予以表现。《影子武士》的情况也十分相似,片中有许多勇敢无畏的武士登场,但他们的勇敢和无畏似乎都是毫无意义的,如同“凭借武力生存的人,最终将被武力毁灭”的说法一样,逞强好勇正是他们自取灭亡之道。《乱》(1985)的登场人物,无论男女均是些异常勇敢的人,但是他们的勇敢只是引起既无谓又无谋的争斗,其结果是所有的人统统归于灭亡。  以前,黑泽明表现正义与勇敢这一主题的影片热情地颂扬了坚强与力量。即使描写失败、毁灭的作品也不例外,它不断地给人们以激励。但70年代以后,尽管他的作品表面上似乎仍然在着力表现坚强和力量,但骨子里却已透出了一种深深的悲哀,它也同样打动了观众的心。有些人认为,这可能是黑泽明已经进入老年的缘故吧。也许的确存在着这方面的原因,但我觉得,这种情形的出现是当今世界的状况在黑泽明电影中的反映。在日本重建的时代,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前的时代,黑泽明强调的是正义和勇敢。然而,如今我们却处在一个难以明辨何谓正义、何谓勇敢的时代,而黑泽明的目光则沉重地凝视着这种黑暗的现实。
  6. 高国荣: 环境史在欧洲的缘起、发展及其特点
    历史 2012/08/04 | 阅读: 1596
    环境史研究20世纪80年代在欧洲出现。一定程度上,历史地理学、法国年鉴学派、汤因比的有关著作,为环境史在欧洲的兴起提供了理论养分。它也与《环境与历史》杂志的创办,欧洲环境史学会的成立,紧密联系。总体上,和美国相比,欧洲的环境史研究具有更多的跨学科研究的特色和全球史的视野,而且自始就重视城市环境问题。研究在西欧和北欧较发达,东欧和南欧相对落后。
  7. 阎步克:“品位—职位”视角中的传统官阶制五期演化
    历史 2010/10/01 | 阅读: 1595
    本文揭著“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概念,对传统官阶制演变大势,尝试提出一个五阶段的分期:先秦的爵级命数具有浓厚的“品位分等”色彩;秦汉“若干石”构成的禄秩等级具有附丽于职位的鲜明特征;魏晋南北朝的中正品、大量品位性官衔和涉及士庶清浊的选例,形成“品位分等”的一个高峰;唐宋的阶官制度呈现为又一种“品位分等”;明清时的品级制则又出现了向“职位分等”的一定回归。以上变迁与官僚群体的“自利取向”和“服务取向”的此消彼长密切相关。
  8. 陈世雄:论戏曲剧种的变异--从歌仔戏说起
    戏剧 2012/04/03 | 阅读: 1595
    任何戏曲剧种都会发生变异,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们既要强调保护剧种的个性,又要认识到剧种变异的不可避免。不要为了维护剧种的个性而划定创作题材的范围,而应该通过剧种的革新来提高它的艺术表现力。当一个剧种产生某种变体,不要为了维护剧种的纯正性而加以歧视,而应该承认新剧种的诞生。按照后现代主义的文化逻辑,剧种之间的界线可以打破和混淆,剧种的属性是动态地发展的;在这一点上,海峡两岸存在分歧,但是,对立的观点形成一种张力,对推动戏曲的发展是有利的。
  9. 贺雪峰:如何做到耕者有其田
    社会 2012/08/12 | 阅读: 1595
    改变农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耕者有其田,即谁在从事农业生产,谁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村社集体的土地集中到耕者手中,且按耕种方便来形成耕作连片和适度经营规模。同时,保持村社成员耕种土地的权利。
  10. 鲁克俭、郑吉伟:布伦纳的政治马克思主义评析
    人文 2012/12/12 | 阅读: 1595
    罗伯特•布伦纳是所谓“政治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一方面,布伦纳的思想对正统马克思主义来说可以说是异端;另一方面,布伦纳的“政治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等基本原理,因而又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衣钵在西方的真正继承者。本文主要围绕布伦纳关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和“战后资本主义现实”问题的研究,对他的政治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一介绍和评析。
  11. 文佳筠: 有关中国、中美关系与气候变化的思考:写在坎昆会议之前
    政治 环保 2010/12/09 | 阅读: 1594
    一位美国同事在准备一篇给美国读者的文章时,向我提了几个非常好的有关中国与气候变化的问题: @ 中国期待美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做出什么承诺?@ 中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这些目标中哪些是弹性的、可以协商的?哪些是非常坚定、不可协商的?@ 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是否包含建立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以下简称碳交易)?@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到可以成功地推行碳交易?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独立学者,我想对以上几个问题上谈谈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你认为中国期待美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做出什么承诺?中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中国期待美国尊重美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巴厘路线图”。尤其是“公约”第三章“原则”第一条的内容,即强调“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中国人民要求美国停止拿中国当靶子作为他自身不作为的借口,这一点在中国一些学者和中国的绿色组织给美国气候变化特使的公开信中,已经很明白地表达过(http://campaigns.item.org.uy/?q=en/node/1978)。其中写道:“……但是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不是,也绝不能继续被美国用来当作其不作为的借口。尤其是中国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富有的国家,作为对导致气候变化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国家,必须履行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以及巴厘路线图框架下的义务。我们呼吁美国尊重联合国进程,并且做出其应有的贡献,而不是破坏弱化联合国进程,并成为附件一国家的挡箭牌。尽管按照奥巴马总统的说法,美国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它依然是附件一国家中唯一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美国没有能够建立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立法。它承诺的减排量相当无力:到2020年仅仅比1990年减排3%-4%。更有甚者,在美国国内的失败受到越来越多国际社会关注的时候,它还试图通过聚焦中国来转移大众视线。尽管,如上面的数据所示,美国多方面减排的努力都落后于中国。”最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的申请,启动“301 调查案”对中国支持可再生能源提出质疑,该事件在中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这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各界的这种印象:即美国实际上根本不关心气候问题,其仅仅是美国用来抨击和打压中国的一个工具。中国碳排放增加受到指责,中国大力扶助新能源也受到指责。美国在气候和贸易政策上的不一致非常明显,不容忽视。在巴厘岛,美国被质问“领导还是至少不要挡道”?公平地讲,小布什政府当时的所作所为没有挡道,让巴厘路线图得以签署。现在,是再一次请美国考虑“如果不能领导的话就请至少不要挡道”的时候了。在过去的两年里,奥巴马政府的作为以及这次的美国中期选举已经很明白地说明了近期几年内美国是不会加入对其有约束力的国际气候协议,更别说是领导了。美国政府需要诚实地承认美国不能领导,至少不是现在,所以不要挡道以便让世界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来推动实施“巴厘行动计划”。全球气候协议框架的公平公正以及足够的减排量(尤其是发达国家整体的减排量)比其为了应对美国民众而假装领导更为重要。 ——这些目标当中哪些是弹性的、可以协商的?又有哪些是非常坚定不可以协商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对中国民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些仅仅参观过北京和天津的人很可能有这种幻觉:中国已经是一个发达国家了。财富在城市的过度集中和中国的不平衡发展容易给人造成这种幻觉。但作为一个同时研究农业农村问题的学者,我调研的一些村庄至今还没有自来水。例如,今年八月,我到河北衡水拜访一位做有机种植的农民朋友,这里距离北京只有三个小时的火车路程。他的村庄是有自来水的,但每五天才来一次水。对我来说“发展的权利“实在的意味着:有一天我的农民朋友能够持续使用自来水。在一封致中国政府的公开信中,(http://campaigns.item.org.uy/?q=en/node/1975),中国的学者和一些绿色非政府组织要求政府在国际协商中应坚决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针对国内政策,他们呼吁政府采取更具体的措施去制止消费主义和在一些高度发达的大城市所迅速上升的碳排放。这些建议包括更高的燃油税,实行阶梯电价,对发达地区和高排放地区制定绝对的减排目标等等。他们也呼吁政府在减缓、适应、技术交流与合作、低碳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加强南南合作,同时向最不发达国家增加财政和技术支援。概括的说,他们既希望政府在国际协商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也希望政府能在国内和国际政策中切实履行这些原则。所有这些并不仅是为了中国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中国公众期待并要求中国代表在提倡和主张77国集团利益方面继续发挥出强大的建设性的作用。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代表黄惠康最近对记者表示,中国政府明确表态不能将发达国家承诺的气候资金的落实和发展中国家减排透明度问题相联系。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观察员,我赞同这一立场。和我同事的一些关注国际气候正义的NGO工作者都非常明显地感受到:美国政府和媒体就所谓的中国减排透明度问题的狭隘的关注,恰恰是其转移对一些真正存在的问题的关注的一种烟幕弹,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减排的目标问题。尽管不受国际条约的约束,中国对其宣布的减排目标是非常严肃的。最近几个月以来,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冲刺阶段,一些地方不仅工厂断电停产,一些居民区也断电。尽管对居民区断电有失简单粗暴,在国内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其具体做法可以商榷改进,但另一方面,这表明了中国政府为实现节能减排真诚的、极为严肃认真的努力。不要说美国,有哪些附件1的国家为了实现“东京议定书”的目标而拉闸限电?据我所知还没有。然而,在大多数西方媒体关于透明度的舆论攻势中,中国被假定为不诚实的、有罪的。显而易见,这样的讨论和其暗含的对中国的无端指责削弱了南北之间的信任。目前发达国家提出的“国际磋商和分析”的案文,对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的要求比目前公约下对发达国家的审评还要严格,这很明显不是一种建设性的态度。 @ 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是否包含建立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以下简称碳交易)?在“十二五”规划中,为了达到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的目标,中国提出了一系列的机制,包括:1、征收碳税和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2、征收环境和资源税;3、发展和补贴低碳技术中国政府并不认为征收碳税和碳交易机制是互相排斥的,他们正在积极探索多种途径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拟建的碳交易体系是以已宣布的强度减排目标为基础的,而不是与有国际约束力的全经济减排目标挂钩。 @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到可以成功地推行碳交易? 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问题。我们不该忘记,正是华尔街的“成熟”和其“创新”的金融机构让我们遭遇了金融危机。要想设计一个环境和金融上都比较诚信的、稳定的碳市场,我们需要务实地看一看那些曾经失败或者是成功了的不同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其中,效果不错的一个案例是美国的“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它涵盖了不多的实体,不受金融投机者的控制(多年以来,对二氧化硫的交易大部分发生在相关的实体,即电力公司),并且从来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市场出清问题(细节可以参见美国环保署网页http://www.epa.gov/AIRMARKET/progress/ARP_2.html)。欧盟的碳交易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是与“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相比较,还是存在更多的问题。有分析认为金融机构的过多投机是造成问题的一大原因。然而,尽管有这些证据,有些碳排放交易的支持者声称为了保证市场运作的流动性,必须扩大市场而让金融机构无限制地参与。被一些分析家称为“限量与赌博”(cap-and-gamble) 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已经宣告失败,将于今年年底关门歇业。现在,我的一大顾虑就是一些“下岗失业”的华尔街碳交易商将会到中国向政府兜售他们所谓的“专业知识”。他们那些用绿色语言包装的政策建议,更多的为了金融投机者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为了真正的节能减排。所以,这些政策建议很有可能成为引发次级碳泡沫的因子,而不是建立一个环境和金融诚信的稳定的碳市场。我希望中国政府将有足够的智慧和政治意愿来抵制全球金融机构的相关游说,在设计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时候立足于中国的现实的同时,学习真正先进的国际经验(比如上面提到的“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 后面的话:对这些问题答复的英文草稿,发出去后有国内的朋友说,有道理是有道理,但似乎对美国人太尖锐了。胡锦涛总书记明年一月访美,要为此创造“良好气氛”,最好不要对美国太过针锋相对。 我回答说,1.我做为一个学者,实事求是做研究并以此为依据发表意见是第一要务,是否为胡总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不是首要考虑。2.我并不认为我的看法太尖锐,从我得到的反馈看也是如此。我绝大部分环保圈同事是西方人,还指望他们帮我多传播。所以我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语气尽量平和。 向我提问的美国朋友,说很有启发,她在文章中会尽量引用,让美国民众更多了解中国民间的声音。也立刻有一位法国同事询问能否登载在其电子出版物上。可见只要摆事实、讲道理,为公平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据理力争也可以争取到一部分发达国家听众。3.      以为对美国单方面温良谦恭让就可以创造“良好气氛”,实在是有点外战外行的天真。 美国从政府到媒体到部分主流NGO, 对中国的攻击现在已经紧锣密鼓开始启动--这是美国内政外交所要求的,一定要用中国做靶子为其在气候方面不作为的借口,中国单方面对美国示好会有用吗?我很怀疑。在西方生活有年的人大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温良谦恭让不会被感激,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在国际谈判国家利益相争的时候更是如此。所以,即使是中国代表团,想要为领导人明年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也不是这么创造的。如果代表团在坎昆做老好人在该批评美国的时候不批评,美国人只会提出进一步非份要求,那么,到胡总访美的时候,是对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让步呢,还是胡总不得不亲自上阵和美国人针锋相对呢?说重一点,这分明是把领导人往火堆里推。如果代表团据理力争,胡总访美的时候和美国谈判的政策空间和转圈余地才会更大。所以,个人认为,无论是为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还是为了胡总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中国代表团都应该继续在天津谈判的立场,为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据理力争,要求美国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同时,中国代表团所肩负的,不只是中国一国对气候公平的要求,而是全体发展中国家的对此的要求和希望。美国人口不足全世界的5%,是为了不得罪美国统治阶层对其无理要求让步呢;还是为了全世界80% 的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利益,在谈判中积极主动的强调从科学出发、从公平原则出发? 我想,中国做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其选择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社科院美国所 刘元玲 协助翻译
  12. 董阳:羌族民歌现状调查
    音乐 2012/12/06 | 阅读: 1594
    1950年,原四川省艺专(四川音乐学院前身)组织学生深入实地调查、采风,并将民歌带进了课堂用于教学,是目前知道的最早对羌族民歌进行的调研
  13. 何怀硕:发言节选--“现代性”与“自主性”—“中国现代美术之路”课题成果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录要(节选二)
    艺术 2013/02/01 | 阅读: 1594
    邵先生告诉我参加双年展,让我发言,我说我不发言,双年展早不应该办了!一天到晚办,请外国策展人过来,我们策展人过去,你是自取其辱。以人家为主体,用人家的标准,让人家评断你是优秀的还是不入流的。
  14. 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钢改制问题的六条意见
    经济 2009/08/18 | 阅读: 1593
    盛国民说:“当前的工作是广泛征求林钢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看法,及对企业未来发展道路的意见。”
      由于企业经营资金紧张,销售市场萎缩,环保措施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影响等多方面原因,2008年8月,经濮阳市政府批准,林钢开始改制。今年3月21日,林钢工人堵塞了林州至安阳的高速公路,4月30日堵塞了106国道。
  15. 杨祖陶:《耶拿逻辑》译者导言
    思想 2013/02/02 | 阅读: 1593
    1801年黑格尔到耶拿大学任教,结束了以往在法兰克福、伯尔尼等地担任家庭教师的经历。黑格尔作为哲学家的历程也就从此起航了。 在《耶拿逻辑》中,黑格尔力求学习、吸收和批判性超越费希特和谢林,第一次论述了绝对精神
  16. 管银凤、李健:印巴冲突中的民族、宗教因素
    政治 2012/01/06 | 阅读: 1591
    印巴民族、宗教冲突简介
  17. 高军:"中美协议"之后的国内电影市场 (采访者:费纳、张煜)
    影视 2012/10/28 | 阅读: 1591
    2011 年的大投资影片基本上都是赔钱的,没赔钱的大概只有《窃听风云2》和《龙门飞甲》。但是2011 年,大家对大投资影片普遍赔钱这一现象几乎忽略。《画皮2》收获了逾七亿的票房。2012年《画皮2》的异军突起在今年上半年国产片票房惨败的情形下是一件好事,提振了国产片的士气,但是有点胜之不武。
  18. 朱苏力:反思法学的特点
    法律 2009/12/05 | 阅读: 1590
    国家不幸诗家幸。    ——题 记     现代人几乎无法不借助抽象概念活动,学者尤其如此。使用概念的一大优点在于它使信息的使用和交流更为经济,而其弱点就是容易使人忘记和忽视在某些时候不重要而在另外一些时候相当重要的差别。当许许多多的不同学科都被归在“科学”的概念之下时,人们就往往只关心并抽象出“科学”发展的一般的社会条件,而很少认真对每个具体学科的知识及其知识体制是何以发展起来的作一番福柯曾对犯罪学、精神病学、临床医学的发展所做过的那种细致的谱系学和考古学分析。我们已经一般地接受了,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科学”和学术才能得以发展这样一个普遍“规律”。然而,我想起中国的一句老话,“国家不幸诗家幸”。这句话,至少当年我第一次看到时,曾给我以某种震撼。为什么?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首先是,它指出了文学繁荣与社会安定之间,至少在某些时候和在一定限度内,成一种反比关系。由于钱锺书先生指出的“诗可以怨”的特点,文学作品往往以倾诉不幸为特征,甚至会“为赋新诗强说愁”。〔1〕这是文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不同。如果引申并概括起来,可以说是不同学科发展、繁荣所需要的社会条件是不同的。因此,这句老话,对于我的意味,也许就是提醒和要求我重新审视法学(广义的,包括所谓的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一些特点及其发展所需要的某些独特的社会条件。     然而,这个问题太大,在微观的层面,需要细致的考察;而且即使是考察和想清楚了,也不可能在这里短短的几千字中说清楚。因此,这里只能简单地谈几点想法。     我想,首要的一点,与某些文学相反,而与许多学科相同的是,必须首先是国家幸,法学才有可能幸和兴,但理由不是外在的,而是法学的自身特点。在我这个文学的外行看来,文学关注的是人的命运,无论社会是幸或不幸,兴或不兴,人都要活下去,因此,文学也就有了素材,有了对象。社会的动荡,往往带来命运的无常,因此有了《奥德塞》、《双城记》的故事;而社会的不幸,往往也更容易触动人们感情之弦,因此才有了“今夜*~州月,闺中只独看”的感叹。社会动荡会影响其他学科的研究,但一般说来对其研究对象的几乎没有影响,例如哲学、数学、历史,或可以调整对象,例如局部地区的社会学研究。而法学似乎很不相同。法学关注的可以说是一个国度内整个社会的相对长期的稳定秩序,是这种稳定秩序中体现出来的人类合作活动的规则。如果国家不幸处于动荡之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就难以进行,甚至来不及进行,因此秩序无法形成,人的活动就无法显现出其规则,也就无法形成作为制度性的法律;因此可以说,就法学的总体而言,就几乎没有真正的研究对象。这时,即使有很认真的、很有能力的学者,也只能作一些实际更类似于思想或历史的研究,例如注释一些法条,发掘一些史实,演绎建构一个法律的逻辑体系,提出某些很有洞见的思想,而不可能有活生生的对于现实社会的法律状况的研究,更难以验证这些思想。着名的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先生的最重要的着作是《历代刑罚考》,其他着作也以法律史为主,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当代的着名法学家瞿同祖先生的两本重要着作也都是法律史的着作;〔2〕而已故的吴恩裕教授则在文革期间出版过红楼梦研究之类的着作,这固然与他个人的“业余”兴趣有关,但如果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也未必不是一个动荡的历史时期学者的某种无奈。     但是国家兴,但法学也并不必定兴,而仅仅是可能兴。这固然有其他学科同样存在需要学术传统、学者的智识和努力的问题;但这也与本文的所要讨论的问题无关,而是各学科的普遍性问题。我还是必须从前面所述的法学自身的特点来考察这一命题。休谟早就曾指出,研究对象的相对恒定和多次重复,是人们能够获得有关因果关系的概然推论的前提条件;〔3〕这实际也是学科知识得以形成的前提。而在一个社会急剧繁荣、迅速发展、以致于计划没有变化快的社会中,现象之间关系无法或很少重复,不存在一个法学家可以“凝视”(福柯语)的对象,因此法学家也就难以从社会生活中辨识并进而理解哈耶克所说的那种“自发性秩序”,很难发现和提出社会生活实际需要和长期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仅仅在字面上形成“法律”)。对于法律来说,一个社会的急剧发展可能与“国家不幸”时同样不利于统一秩序的形成和确立。迪尔凯姆在《论自杀》中就指出经济高速发展同样会使人们惴惴不安,感到社会“无序”,缺少规则指导。〔4〕这时的法学,更可能是“靠脑袋立法”,或对法律条文的注释。一般说来,这当然也算是法学研究,但是这种法学由于或多或少脱离了对社会生活现实的考察,因此很难具有真正的社会的和学术的生命力。     由于总体上的法学研究对象是法学家无法建构的,而几乎完全依赖社会稳定来建构,这也就意味着,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是更为“娇嫩”的学科,虽然不至于是“豌豆公主”(垫了20床褥子,她也能感受到褥子下面的豌豆),但它对社会条件的要求的确比其他学科更为苛刻。同为社会科学,同样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经济学可以研究“过渡经济学”或“厂商经济学”,社会学可以只研究一个村落,例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一种现象,例如迪尔凯姆的《论自杀》;而法学就很难想像有什么“过渡法学”、“厂商法学”,或者是“江村的法律”。至少到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法学,以后也很难说会有;即使有,其法学的血统也会很成问题。但是,即使弱者也有其“长项”。一旦社会进入比较稳定的时期,特别是社会分工发展了,社会的交往、交易增加了,社会对规则的需求和依赖就多了,法律也就有了其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正如一个贵族公子落难乡间可能洋相百出,但一旦进入上层社会,他则可能风流倜傥,挥洒自如。法学似乎就具有的这一特点,并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仅见诸于西方各国(例如,如今挤也难挤进的哈佛法学院当初有一年只招到一名学生),而且在当代中国,似乎也可见端倪。分数最高的文科考生,20年前大多报考文学、哲学、外语,而今天则大致报考法律、经济、管理;尽管就学术传统的扎实和久远来说,后者至今未必是前者的对手。而且,尽管经济学今天在中国似乎很热,但这种情况未必会持续下去。至少在美国,经济系已不远远不如法学院、商学院兴旺。似乎是盛洪告诉我的,科斯说过,美国的法学家比经济学家更有能耐,前者可以不断地为自己创造着市场需求和职业。当然,创造市场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也是稳定社会中分工日益细致、交易日益频繁、规则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     不要以为我这是在洋洋自得,以一种尚未成为现实、在中国未必会且未必应当成为现实的畅想来满足因被学界评价为“幼稚”而受到损害的职业虚荣心。我仅仅想指出法学自身的特点。只有发现其特点,我们也许多少可以理解我们的法律行当为什么目前开始发达起来,法治的口号会流行起来,法学教育会膨胀起来,而法学的发展似乎又不尽人意(以致被人耻笑为“幼稚”),以及为什么法学家似乎目前总是急于参与立法或注释法条,似乎缺少一些学者应有的开阔视野、博学和社会人文关怀。     由于法学的上述特点,这也就意味着,就总体来说,法学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学科。法律的基本社会功能是保持社会秩序和行为规则不变,使之制度化,因此才有所谓的法治或规则的统治,人们才可能根据昨天预测今天和明天他人和政府官员的行为,根据此地的情况判断彼地的情况,也才有可能做到法律面前(在时间维度上的)人人平等,才有可能最终形成一种进行合作、解决纠纷的“定式”(借用围棋上的一个术语)。即使有变化,法律也是力求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有节制的、因此是人们可以有预期的发展。法学从来就不是以其新颖、玄妙、想像力而获得人们的青睐了,而是以它的熟悉、便利和重复性而与人们相伴随。的确,从古罗马时代的契约法与今天市场经济的合同法在许多基本方面并没有什么重大区别;一部《拿破仑法典》颁布近200年了,至今仍为法国人通用,仅仅作了些许的补充;而英美法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遵循先例”。比起其他学科中的这一“转向”、那一“转向”,各种“主义”以及主义前那些现有中文似乎都难以应付的前缀,法学实在是太缺乏新意了。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法学家缺少创意,而在于他的研究对象决定了他必须在传统建立的秩序中“带着脚镣跳舞”。而且,即使法律有时发生了实质性的、根本性的变革,也往往是(但并非总是)悄悄发生的,用“旧瓶装新酒”,尽可能保持其旧有的形式,或诉诸旧有的理由,其目的就在于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破人们对于即成规则的依赖(法学上称之为不溯及即往的原则,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更普遍化的尊重“产权”)。这种变化的路径常常导致人们无法用通常的“理性”或因果律来解释法律规则和制度。〔5〕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海商法中的“对物诉讼”。当年,西方社会中产生对物诉讼的前提预设是万物有灵论,因此一棵树砸伤了人,就会对其提出诉讼;这种如今看来荒唐的事后来即转化为海损案件的扣船扣货,这样既省去了传唤船主的不便,又保证了至少得到相当数量的赔偿。类似的例子还有陪审团,其最早先只不过是当事人找来证明自己人格的证人,一般是乡里乡亲,而如今已成为由彻底的陌生人构成的、听取证据并依据证据认定指控是否成立的一个制度性设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学不能在某些时候作为一种有意图的工具来推动社会的变革。的确有这种情况,并且时而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就总体来说,即使成功也并不是法学本身造就了这种成功,而是社会已经发生了变化,需要这种法学或法律;或者是以法律名义的国家强力起了作用。然而,即使是后者,法律法律能否真正成功,能否真正为人们接受,仍然不是利用法律推进改革的政治家或法学家能肯定的,而必须经过长期的公共选择;例如人民公社制也曾进入宪法和法律,但终究被公众否弃了。法律,在这一点上,如同社会中的语言,是天下之公器,并不是某个或某几个天才的创造,而是公众以他们的实际行动集体塑造并在行动中体现的。因此,即使是一些表面看来重大的法律规定的变革,就其对社会生活的实际规范作用来看,意义也未必那么重大(其意义往往是成为一种符号或标志)。因此,尽管拿破仑法典被公认为是法律史上的一大变革,但是法典起草委员会主席说的话大意是,“既然现在人们都喜欢新,那么我们就给他们一些新理由来喜欢旧法律(所谓旧,只是指目前社会已通行的而已)”。〔6〕而且,现代法治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法律不能规定人们做不到的事;其中的隐含义即任何法律规定都必须不能太脱离实际的“新颍”。     由于法律和法学的这种保守性,因此,生活在特定时代的一些“精英”或“先知先觉者”往往会感到一个社会的法律发展似乎总是与他们所感受的时代潮流“慢半拍”,甚至有时感到法律制度本身就是压制性的(例如,福柯的许多研究中所显现的对现代法律制度的激烈批判)。的确如此。首先,就总体而言,只有在社会秩序基本形成之后,才会逐步形成一些社会普遍遵循的规则,也才有必要将这种秩序以法律固定起来,也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法学的研究才发展起来。在革命时期,在高速变革时期,法律和法学的发展往往会无所适从,就会出现停顿,甚至萎缩。即使人为努力制定法律来保持秩序,也未必能够成功;相反倒可能出现庄子所说的“法令滋张,盗贼多有”的悖论。其次,即使在和平稳定时期,由于法律要求的对人对事的普遍性,它也势必不能“朝三幕四”或“朝令夕改”,它不是以其“先锋性”满足社会的革新者(这种人一般说来总是少数)对于未来的畅想,而是以它的“老规矩”“萧规曹随”来满足社会的多数人对可预期生活的需求。一般说来,只有当社会多数人的行为方式以及相应的社会生活的实际规则都发生变化时,法律的变化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也正是这个原因,马克思才说出了那多少令我们这些法学家有些迷惑不解、不快甚至羞于引用的话:“法……是没有自己的历史的”。〔7〕     因此,法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务实和世俗。世俗并不具有贬义,而只是说它的基础是社会现实,它必须始终关注现实,回答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关心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法学是一种非常讲求功利的学问。它是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一种职业性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排斥独出心裁和异想天开。它有时甚至不要求理论,而只要求人们懂得如何做。这与文学和纯粹的思辨理性也有较大差异。对文学艺术作品甚至就要求其“在似与不似之间”(齐白石语),甚至可以别人都看不懂;一个理论也可以天花乱坠,只要其足以自洽就可以成立,对于社会的其他人来说,并没有太大关系,最多是小说和着作无法出版,或读者很少,出版商赔本而已。而且,读者的多寡也未必就能决定小说或理论本身的价值(因此对“经典”的某种黑色幽默界定是,经典就是人人都承认应当看却都不看的着作),因为这些都是高度个人化的创造性的事业。而法律家的事业有很大不同,他/她并不仅仅是在从事一个仅仅关系自己个人收入的工作,而是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决定别人官司的输赢,决定别人的身家性命,决定着别人的一笔财产的归属,一句话,他/她直接决定着别人的命运。相比之下,法学院教授比他们的职业性同伴有更大的活动余地,容许有更多的智识性的创造。但是,法学的研究也仍然不可能完全脱离这个知识体系和知识制度乃至社会制约的约束。这就是为什么,各个法律院校中,修法哲学、法律史课的学生一般总比修民法、刑法的学生少,而且也更不情愿。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象马克思、韦伯这样的具有天才的创造性的思想家,尽管毕业于法学院并且都有家学渊源(马克思父亲是律师,韦伯父亲曾是法官),却最终都走上了社会思想家这条不归路的原因之一。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后现代主义在其他某些学科可以甚嚣尘上,在法学界,偶尔也有理论法学家“蹦哒”几下,但是对法律实践的影响甚小。这就是学科的知识制度的制约。 法学的现实性还表现在,就总体来,法律家和法学家无法按自我的偏好来进行选择,尽管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一个小说家,一般说来,可以不写他不喜欢的题材,一个经济学家也可以不研究他没有把握的问题;而一个法官不能说,“这个案件太难了(或我不喜欢),你撤诉吧”,或者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我也拿不定主意,你们等一等,等我想清楚了,再作决断”;一个律师,也不能因为仅仅被告罪恶累累或欺诈成性而拒绝为被告辩护。法国民法典第4条就明确规定法官不得以没有法律规定而拒绝审判,否则将以拒绝审判罪论处。至少美国的律师职业伦理(实际上也是法律,尽管称之为“伦理”)也对律师拒绝辩护作出非常严格的限制。     因此,这就意味着,至少在某些时候,法学家并不是有了充分的理性准备来接受社会界定为“法律”的那些任务,而是被社会“强加”的;强加给他/她只因为现代社会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将他/她标记为法官、律师或法学家,即以一种制度化的方式认定他/她有这种能力,而不论他/她是否真的在这个或那个问题上具有能力。因此,法学其实并不像常人想像的那样,是一门仅仅熟悉法条加秉公执法就能完成的精确的或形式化的“科学”(未来是否能够精确起来,我也很怀疑),而必须以一种似乎很精确的方式来处理一些实际上无法精确处理的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以说是中国古人对这一点的最深刻的理解和概括。我在此说这些话,固然是渴求社会的理解,却决不是想因此推卸法学家的责任。相反,正是因为没有一个绝对的“真理”或对应的“法条”在那里可供套用,可以作为法学家退守的堡垒,因此,法学家才必须更注意社会实际,注重吸收各个学科的知识,包括人情世故和常识,才可能大致地但必定不会令所有人满意地履行他们的使命。法学实际上是一个很难形式化、条文化的学科,尽管人们的想像中的法学面目却恰恰相反。     这只是我近20年的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几点感受,它既不是对法学的“本质”特征的概括,也非法学的全部特性的涵盖(例如,从前面几点可以引申出来的、而且我在其他地方涉及过的法学知识的地方性问题);而且法学内部各个专业也各不相同。但我想,这几点感受也许有助于法学圈外的人们理解法学,而不至于对法学或法律在社会中的可能作用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也有助于我们法学家理解自身的局限和长处,而不至于在“依法治国”的口号中突然自我膨胀起来,真以为自己或那几本书中真有什么创造秩序的能力。此外,或许,也有助于提醒其他学科的朋友思考一下自己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如何历史地和社会地构成的。【作者简介】朱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注释】〔1〕见,“诗可以怨”,《七缀集》(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T'ung-TsuChu,LocalGovernmentinChinaUndertheCh'ing,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2。〔3〕《人性论》,上卷,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页74,105。〔4〕EmileDurkheim,Suicide,AStudyinSociology,trans.byJohnA.SpauldingandGeorgeSimpson,FreePress,1951,pp.252ff。〔5〕美国最著名的法学家霍姆斯因此称,“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6〕转引自,傅海坤:“《法国民法典》改变了什么”,《外国法译评》,1996年1期,页45以下。〔7〕《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页70.
  19. 瞿小松:虚幻的“主流”--上音讲座概要
    音乐 2011/09/23 | 阅读: 1590
    瞿小松教授1952年生于贵州贵阳;1978-1983年就读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师从杜鸣心教授;1983-1989年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1989年春,应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之邀,赴美作访问学者,并开始他十余年自由职业作曲家的国际生涯,作品在全球范围被广泛演奏,西方乐评称其为"寂静的大师"、"节制的大师"、"无法归类的行者";2000年,瞿小松归国定居北京,并以集中授课方式任教于上海音乐学院。瞿小松 教授在讲座中讲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某年,我到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做讲座。"互动时段",有位女同学站起身,说:"老师,我很痛苦。"我问为啥。女孩子答:"我不喜欢现代音乐。"我笑了,说:"不喜欢就不喜欢,用不着痛苦。这个世界上,不难找到你自己喜欢的音乐。"女同学讲:"可是我的老师一定要我写现代音乐,所以我痛苦。"2009年春,十余年过去,我给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三年级同学看习作。有位同学的作品,如同另几位,一眼看去,复杂、艰涩、干枯、观念先行、毫无灵性,典型西欧20世纪学院先锋派灰白嘴脸。我憋不住了,问这位同学:"你自己喜欢这个作品吗?"同学毫不犹豫,答:"不喜欢。"我再问:"那你为什么写它?""我觉得如果不这样写,就不在主流里边。""新疆班"有几位维吾尔族的作曲家同学,问我:"老师,请你跟我们讲一讲,这个'十二音技法'是个什么东西?它不好听嘛,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用它?"我反问:"是啊,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用它?"答:"我们的作曲主科老师要求我们这样做。"我知道这位老师,也敬重这位老师。他自己以中国乐器为主体的创作,素有独到之处,也基本不用那个很成问题的"十二音序列"技法。自己不用,因何规定学生必用?我猜想,这位老师自己并不喜欢那东西,但同样害怕"不在主流"。悲哀!瞿小松 教授认为:曾因自由选择而遭打压的"新潮"们,千万勿以"新潮"而傲慢、而霸道。20世纪"现代作曲技法",扩展了音响领域扩展了表现手段,但若将其奉为神明而压抑天性,音乐的死亡就不远了。创造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过程,而任何预设的"体系",从诞生,就已经死亡。当初勋伯格创立"十二音序列技法",本意是要将音从调性主音的"统治"下解放。然而在他体系的规则当中,某音出现,之后必待其他十一音现身,这音才再有说话的机会。规则铁定,"军令如山",所有"白键黑键"的一十二个音,通通被"解放"进了集中营,不再有任何一个音自由。自由在指定的"平等"中被剥夺。在讲座中,瞿小松 教授指出:中国的音乐学院教育体统,即以西方音乐为唯一主体的教学大纲,存在着严重的缺憾。无动于衷的我们,批量生产的我们,经有缺陷的"四大件"训练的我们,没接上真正意义国际时代之轨的我们,不幸的我们,仅有一副缺陷的"四大件"眼镜,以它看待文艺复兴以降西方职业作曲家音乐之外的一切音乐文化。我们傲视一切。我们傲慢,因为我们无知。中国的音乐学院作曲系,中国的学院系统作曲家,20世纪80年代以先,仰慕并追随西方19世纪,之后,仰慕并追随西方20世纪。总结别人干了什么,猜测别人正在干什么、将要干什么。我们写作的音乐,总体上而论,无非西方音乐格局里头的"中国音乐"。换句话讲,迷执西式作曲家为摹本,走不出"总结"与"猜测"的樊笼,我们就只能"创作"西方音乐的中国版本,永远在后头亦步亦趋,永远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建树。
  20. 欧树军:权利的另一个成本:国家认证的西方经验
    政治 2012/11/22 | 阅读: 1590
    国家认证的西方经验表明,认证是权利的另一种成本,是建构良好的法治和良好的治理秩序的必要条件,是一项政府最应该提供的公共物品,其公共性体现在它几乎是所有国家制度的前提,堪称国家治理体系"基础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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