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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莫言:文学与赎罪
    文学 2012/10/17 | 阅读: 1919
    我想从八十年代开始,尤其到了九十年代以后,"忏悔",实际上变成了我们知识分子口边特别热的,特别俗的,最后要滥到泛滥成灾的那么一个词儿。每个人都在要求别人忏悔,甚至逼着别人忏悔,很少人要对自我进行忏悔。
  2. 周诚: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
    经济 2009/12/28 | 阅读: 1378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成堆,投机盛行,房价居高不下而且步步高升,搞得政府头焦额烂,百姓叫苦连天。各个方面对此提出了种种对策,理论界就此问题发表的文章多如牛毛。然而,房地产市场依然如烈马难驯。本文地浅议“斧底抽薪”之策,以就教于专家和广大读者。一、关闭土地二级市场,遏制土地投机实际上,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症结在于房地产投机盛行,而房地产投机从根本上来说是土地投机。从而,如果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禁止任何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倒买倒卖,堵塞土地投机和暴利之源,就很可能会从根本上割除房地产市场中的毒瘤。本人提出的“关闭土地二级市场”的设想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国家继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形式向开发商出让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以便使土地使用权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保障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第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房地产开发商,无权进行转让;如果放弃土地开发,便应当将其交还给政府,退还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当然,也可作适当变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在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土地使用权按照原价过户给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因行情变化而地价上调,则受让者应当将地价的新增部分交付给政府而不是原开发商。第三、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时,只能将土地使用权按原价过户给房产购买者而绝对不准私自涨价而从中谋利。显然,在此种情况下,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没有必要了。本来,征收土地增值税是为了抑制土地投机,平抑房地产价格,但是由于阻力过大、困难重重而迟迟未能认真落实。而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却可从根本上消除土地投机,可谓事半功倍。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能办到,但是在城市土地国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当是能够办到而且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有人认为,土地二级市场是不可能关闭的,即使关闭了公开的土地二级市场,也关闭不了黑市。笔者认为,我国的土地市场本来就是比较特殊的——与一般的资本主义土地市场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关键在于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而且,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单件、公开、备案进行的,是不可能被秘密转让(即“黑市转让”)的,否则是不可能获得合法产权证书的。而且,如果切实执行“将土地使用权按原价过户给房产主”的政策设想,则开发商即使企图按“黑市价格”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房产主,也是不可能被接受的——正常的购房者通常不可能掏自己掏腰包去填少数“黑市开发商”的腰包。房地产专家孙宏志先生提出了另外的主张。其要点是:分别设立土地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前者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后者针对房产主。对于开发商,政府只是出让土地开发权,而不与70年的土地使用权挂钩。从而,开发商向消费者出售房屋的价格中,将不再包括土地使用费。这样,开发商就无法继续垄断和倒卖70年土地使用权以攫取暴利。开发商如果转让土地开发权,其增的加收入将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加以调节。至于土地使用权,则是面向房产主设立的,在获得房屋产权证的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费既可采取批租制,也可以采用年租制,但后者在理顺和降低房地产价格方面具有明显优越性。笔者认为,分别设立土地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并,的确是创新之见。不过,需要防止的是土地开发权本身也会被炒得高不可攀。这样,指望通过征收增值税而加以抑制,会不会因投鼠忌器而重蹈目前的覆辙呢?笔者对此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土地开发权不得转让;拟放弃土地开发者,只能按原价退还给政府。至于对于房产主改行年租制以减轻其负担,当然是无可置疑的。笔者曾经多次发表文章鼓吹适度地推行年租制,特别是为减轻普通住宅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尤其应当采用年租制。二、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增加房价透明度房地产价格之所以居高不下,除了土地的投机性转手倒卖所致以外,还由于房屋是“非规格化商品”,其成本的差别性、隐蔽性、模糊性很强,除了业内人士外,一般消费者很难判断其价格的虚实。从而,应当强制性地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由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监督并进行详尽公示,以利于在市场运行中客观地限制高额利润边界。此时,房产的购买者,可参照公示的成本而出价,避免盲目性。而且,对于已经公示的房产成本,还要由市人大表、市政协代表等组成的“房价监督委员会”之类的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检,并将结果公诸于众。简言之,对于房价,要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检测与监控,使其由“暗处”转向“明处”。房屋成本一直是个“敏感的热门话题”。“敏感”是因为房地产业的兴衰会影响其他相关产业;其“热门”是因为近几年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大幅度上涨——尽管国家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对一路蹿升的房价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但距离购房者的期望依然遥远。关于房屋成本能否测算、能否公布,一直是大有争议的。有些人一直宣扬“房屋成本不可知”论,即“房屋成本神秘”论,鼓吹房屋成本测算“工作量非常巨大”“缺乏可操作性”等等。实际上,无论房屋的建造程序多么繁多而复杂,总是可分解为相对独立的部分而分别求出成本。例如,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谢光飞采访北京合作建房者代表于凌罡的报道中,后者提供的估算数据是:2006年北京市楼面实际平均成本大约为5990元(其中土地出让金903元、拆迁成本1970元、市政成本250元、楼面建安成本1556元、节能设备成本300元、企业管理成本250元、利息成本350元、税费成本400元),但配套销售收入至少占10%,从而实际楼面成本不到5390元。而实际平均售价为8792元,超出前者63%。这一数据表明,一旦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使购房者心中有数,则开发商抬高房价,就难以如愿了。②又如,阮奇等报道的上海某房产的相关数据如下:①建筑面积5.1万元/㎡,其中商铺7000㎡,住宅44000㎡。②成本:动迁成本:2.5亿元,楼面价4900元/㎡;建安成本2000元/㎡;配套费用1500元/㎡(组成:规费:300元/㎡、设计、环境费:100元/㎡、管理费用:200元/㎡、广告费用100元/㎡、资金成本600元/㎡、小区配套100元/㎡、不可预见费用 100元/㎡);总成本=(4900/㎡+2000元/㎡+ 1500元/㎡)×5.1万元/㎡=4.284亿元;②售价与销售收入:商铺售价3万元/㎡;住宅售价1.5万元/㎡;销售收入=7000㎡×3万元/㎡+44000㎡×1.5万元/㎡=8.7亿元;③毛利:8.7亿元—4.284亿元=4.416亿元。④成本利润率:4.416亿元/4.284亿元=103%。③有的人玩概念游戏,说什么“建筑成本”可以公布而“建设成本”无法公布,原因是建设成本包括了所有建设项目运营的成本,一个项目一个模式,无法固定,只有等整个项目完工后,开发商才能核算出来。但是,为什么房子还未动工,开发商就能够开始定价预售了呢?!2006年广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暴利的三条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可是这些建议都被广东省建设厅一一“否决”,理由是,对商品住房成本进行公开,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实际上,开发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商业秘密论”只不过是高房价的“遮羞布”,——开发商拿地、融资的“灰色投入”无法计在明账上。于是,开发商和一些政府官员虽然身份不同却又“异口同声”也就不足为奇了。④由此可见,房屋成本问题,对于一些人(含开发商、官员、学者)的经济良知和市场认知,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检测。开发商作为商人,力图掩盖真实成本以求高额利润是很自然的,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却是不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的;某些官员偏向开发商这一事实表明,两者利益的“过度重迭”(“超正常重迭”),当然是不正常而应当加以纠正的;至于某些学者的随波逐流,则是上述两种心态的折射。应当指出,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业、任何人,都只能遵循、服从价值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在这种“循规蹈矩”的平等竞争中,谋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而不是依靠垄断、庇护,通过对于消费者的蒙蔽等等以攫取非分之利。否则便会损害消费者(购房者)的正当利益,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从而进一步损害国民经济。理论工作者的庄严使命在于,忠实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责无旁贷地从最基本的理论层面上提出躯邪扶正、兴利除弊的见解,以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鼓吹由国家垄断土地二级市场呢?回答这一问题并无困难:国家垄断土地二级市场,只是为了限制了土地开发商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投机活动而攫取非份之利,保护广大市场参与者的正当利益。这是在市场经济中,“有形之手”的无可旁贷的职责。而且,如前所述,此举也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采取,从而属于特例。三、彻底开放房产市场,解决住宅紧缺难题在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的基础上,即可彻底开放房产市场并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低面积低价房、机关自建房、廉租房等等,但不限制消费者自建这意味着,在关闭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尽可能活跃房屋的兴建、买卖、租赁、抵押等等活动,使得房产市场尽可能接近普通商品市场。政府、单位可通过补贴、贷款(低息或无息)等形式扶助贫困家庭购房、租房,而不必花费财力、人力去直接兴建、管理住房。换言之,在市场经济中,解决住房问题的正常的途径应当是尽可能依靠市场、匡正市场,尽可能兴其利而除其弊,而不是绕过市场而代之以种种行政干预,后者肯定是既吃力而又难以讨好的。而且,由于政府全面控制土地二级市场,开发商很难再进行土地投机活动,那么国内外资金拼命涌入房屋市场的潮流,便可自然而然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到遏制,可谓费省而效宏。结束语以上所述的“斧底抽薪”之策的要点为,在关闭土地二级市场的条件下,澈底开放房产市场,从而使得房产的价格在较大的程度上脱离土地垄断价格(由于区位不同而影响房价,从而不可能完全脱离),在较大的程度上接近生产价格。在此条件下,投机的余地便大大缩小,从而对于房价进行人为的种种限制便基本上是多余的了。①本文的初稿题为《“釜底抽薪”:解决房地产问题的一种思路》,摘要发表于2007年5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②2007年5月16日《中国经济时报》第15版。③阮奇 李雁争:《房产成本清单曝光:回报率近100%》,2006年09月27日《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④赵宝堃:《房屋成本"不能见人"还是"见不得人"?》,2006年9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第3版。2008年7月15日
  3. 叶兆言:晚年风光张中行
    文学 2009/12/27 | 阅读: 1627
    有人把张中行与张爱玲的遭遇进行比较,这两个人都是作家中的极端。一个少年成大名,二十五岁之前,差不多把一生该写的好文章都写了。一个是文坛老旋风,快到八十岁才突然成功。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与其先甜后苦,还不如好日子留在后面。
  4. 唐纳德·里奇:小津安二郎的电影艺术--剪接(一)
    影视 2009/12/25 | 阅读: 2024
    创作电影的三个阶段,即编剧、拍摄和剪接,小津认为剪接最不重要。他认为,在理论上,一俟剧本写好,电影即告完成。一如带着蓝图的建筑师,带着工作设计图的木匠,以及所有国家的主流电影导演一样,小津认为最后这一个阶段,近乎一项技巧性的事务。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甚至是在写对白剧本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勾画电影拍摄时的场景。到场景写出的时候,他已经决定这个场景将会占据银幕多少时间。 小津因此引人注目地迥异于那些认为剪接在电影制作过程中占有重要一席之地的导演。人们因此可以预料得到,小津在剪接的时候,完全没有普多夫金和爱森斯坦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剪接的快乐。对于他俩来说,正如对其他许多导演,包括黑泽明和市川昆来说,剪接阶段是电影被创造出来的阶段,先前存在的故事情节只是他们充满生机的手下一堆没有生命的赛璐珞胶片。不管这种主张是否妥当,小津不可能、也不愿自己利用剪接的创造性潜力。 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剪接作为一种选择的过程,充满了剪接者主观评价的机会。正如人们经常指出的,剪接,给导演提供最好的和最后的诠释素材的机会。然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小津不想诠释,他只想呈现。因此顺理成章地,对于小津来说,只存在一种剪接方式,就是照着剧本来。他小心翼翼而又不偏不倚地遵循剧本的观念剪接,因为他的电影的感染力,取决于他先前有意识地算计好的效果,主要是那些与形式和节奏有关的效果。他是如此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规则,我们对最后完成的影片因而获得一种必然如此的感受。 由于小津电影的形式几乎和其他部分一样具有不变性,我们可以通过电影本身的形式来着手探讨这个电影形式。它经常是循环式(环形)的:尽管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电影却往往结束于它开始的地方。早在《东京合唱》中,小津对这种形式的偏好已经显而易见。影片的开场场景是在校园,学生们唱着校歌,最后一位学生懒洋洋地出现;影片最后的场景是学生们的重聚,校歌再一次响起,最后那位学生(现已是成年人)同样姗姗来迟。还有许多后期电影的例子:人们会注意到,《浮草》和《浮草物语》开始和结束于旅行,《父亲在世时》和《彼岸花》开始和结束于火车上。《独生子》、《长屋绅士录》、《晚春》等,则结束于开场时出现的同一间房子里。最有名的例子,当然是《东京物语》。电影开场的时候,祖父母收拾行李准备旅行,邻家妇人出现在窗口;她说的话也是电影中最初的对白中的一句:“你家的孩子在东京应该等急了吧。”电影的结尾,祖母已经过世,祖父坐在同样的房间里;同样的一位邻家妇人再一次出现在窗口,并且说出了电影的最后一句台词——“你一定会很寂寞吧。”电影的循环形式,几乎永恒不变地引发一份全面的、最终的、完整的情感。人生循环往复,我们又回到了原先的起点,但却是怀着一种与前不同的感觉。给我们展示这种差别,是电影的目的,它还使我们从中体验到的情感清晰起来。然而,话又说回来,小津常常并不满足于只是结束这个循环。毋宁说,他表现出来的这个形式,实际上是螺旋式的循环,在电影结束的时候,往往又开始一个可以说是类似的新故事。例如,在《彼岸花》的结尾,第二个故事(京都女孩想要出嫁)被提起,并延续了一两个场景;在《早安》中,家庭主妇的吵架平息了,却在片中的倒数第二个场景再度爆发,等等。与此同时,新故事,也即我们刚刚看了开头的故事,它的发展很明显地和我们刚刚看过的故事相类似。这暗示了这个螺旋是一种顺序有变、但其他方面却不变的模型。我们开始感觉到,这个世界只有很少几种情境,而这个情境重复和呼应着另一个情境;我们感觉到,这些情境都是原型情境(这种描述当然不会出于小津之口),而这些原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仪式。它们部分地成了人类境况的隐喻。当然,这些只是感受,而这些感受当然是一些尚未成形的意念。小津电影的现实主义、自然性和自发性,使我们在看电影的时候,不会强烈地留意到这类感受,然而它们确实存在,而且有助于创造出小津世界那静态和无时间性的感受。 如果说小津的电影本身常常是以循环形式呈现的话,那么,每个场景的镜头先后顺序几乎也永远如是。它们通常只由三类镜头组成,这也是初期电影的三种经典式的镜头:(一)远景,它用于表现孤独,因为它具有隔离气息;或者用于表现幽默,因为它的隔离而使得一切可以理解;或者用于表现美学上的美感,因为它隔离得足够远,让我们得以综览全局;(二)中景,这是小津电影的标准单位,这是“事件”单位,大多数的动作(例如对白)在此发生;(三)特写,用于突出一些时刻,它可能带对白,也可能没有对白,它出现的频率,少于其他两种景别的镜头,而且不容许本身进一步发展成为“大”特写。 在小津的场景里,每一种景别的镜头都有其立足之地,而场景的顺序通常是(一)—(二)—(三)—(二)—(一)。也就是说,摄影机一开始拍的是很远的位置,然后慢慢移近,随后退回到它原先的位置。这些进行过以后,一个场景也就完成了,我们随即进入下一个场景。以音乐的术语来说,这种形式类似于a—b—a的曲式,属于简单的两拍子形式。这是一种最为直接同时也最令人满意的形式体验,也许是因为(在电影中和在音乐中都一样),它具有明确的可理解性,同样也可能因为——尽管更属于形而上的层次——其循环结构。毕竟,这种循环形式,是一种具有和人类心灵相宜的平衡的、持续的、几何学的形式。小津电影中的这些场景,像文章中的段落(在此意义上,他的电影没有章节),而在这些段落中,景别镜头就成了句子。我们之所以对小津电影作为一个整体的结尾,以及每个像段落似的场景的结尾感到满意,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循环的形式预示了它的回旋(return)。回旋的观念,一如循环的观念,具有情感上的冲击力。还是以音乐作比方才显得最为恰当。莫扎特是应用回旋方面的大师,他以快板奏鸣曲或回旋曲的形式完成其回旋时,因其主旋律具有令人惊奇的新颖性,而表现出一种令听众耳目一新的惊奇效果。首先,在回旋中,我们回到曲子的主调(home key),这总能带给听众一种愉悦的情感;其次,我们带着双重的满足感回到主调(正如《丘庇特交响曲》的终曲所呈现的),这是因为愉悦地回归到熟悉之处,而这种熟悉之处又充满了新奇之美。莫扎特和小津在形式上的类似是清晰的,因为其效果同样极少拘泥于形式;拘泥于形式的情形,发生于约翰?休斯顿(John Huston)的电影或是巴赫儿子所作的一些音乐中。在小津的电影中,我们按照故事的指示、按照对各种模型的理解,同时按照严格的视觉逻辑,而被引入到循环中。对于真正的艺术,亦即技巧被隐藏的艺术而言,小津的成功之处在于,他使形式的设计表现得天衣无缝。在这方面,最主要的原因,也许在于小津的电影结构,是按照电影自身建立的条件而建立的,具有它自身的逻辑必然性。每一个景别镜头的使用,都有其明确的原因;抽去任何一个镜头,你看到的将是不同的、不那么令人满意的电影。小津的连贯性逻辑,在此意义上来说是极端的。让我们首先来看看小津引入一个场景的方式,然后再看看他将我们从一个场景带到另一个场景的手法。 从《东京合唱》开始,小津的电影就永远不变地以定场镜头(placing shots,确定故事发生场所的镜头)开始。这些镜头大致地符合以(一)—(二)—(三)的模式呈现的每一个场景的镜头顺序,其效果是直接将观众引导到第一个场景发生的场所。下面是一些例子: 《独生子》:悬挂着的吊灯的特写,时钟敲响的声音;可看到另一盏吊灯的门口,经过的行人,另一声时钟敲响的声音;一块招牌,上面写着母亲工作的工厂名;工厂的内景,母亲正在工作,故事开始。 《户田家兄妹》:沿着户田家院墙的街道;植物(万年青)和鸟(九宫鸟)的静态照,随后我们知道它们属于父亲所有;庭院的草坪,架在三脚架上准备拍全家福的照相机;家的内景,家庭成员,故事开始。 《风中的母鸡》:油气罐;另一个角度拍的另一个油气罐;然后又是一个油气罐,旁边是一条路和一幢房子;房子的内景,在房子里的母亲,故事开始。 《晚春》:北镰仓的火车站,月台、栅栏和信号;铁路钟声;另一个车站景观,更近,寺庙的石阶,菊花;寺庙的屋子;寺庙里面,正在举行的茶道,故事开始。 《麦秋》:海,在海滩上的一只狗;从一扇悬挂着鸟笼的窗子望出去的北镰仓山景;走廊,音乐盒发出的响声;正在喂鸟的父亲,故事开始。《早春》:一幅大广告牌,一小排的房子;另一个角度,火车的鸣笛声;另一个角度,火车来临时的铁轨;房子内景,一对睡在床上的夫妇,故事开始。 《早安》:住宅新区的景观,晒衣杆,高压电线;更近的角度,房子,小巷;更远的角度,走路上学的小学生们,故事开始。 《秋日和》:东京塔;从更远地方看去的东京塔;寺庙的庭院,蝉鸣声;寺庙的内景,有一个人进来,故事开始。 《秋刀鱼之味》:横滨的一家工厂,白色和红色的烟囱;从一个窗口看出去的相同的风景;空空荡荡的走廊;片中的一个人物坐在桌子前面,故事开始。 这些引导性的场景,具有很多的功能。最重要的是,它们让观众将注意力从一般性场景转到具体的场所,确保观众了解他们所处的位置,以及人物的自然延伸是什么。像这类不断重复的场景,也不时刷新我们的眼光。然而,从上述的例子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小津的手法,并没有形式化到他所坚持永远不变的(一)—(二)—(三)模型的地步。我们随意地在这三种景别镜头中或远或近地游走,因为小津关切的是,我们获得了对这个地方的印象,因此他的手法可以说是“印象派”手法。我们看到他的人物日常所看到的,我们对这些景观的反应,将会和剧中人的反应如出一辙,我们透过这些来理解剧中人。 小津在此所暗示的是总让西方人大吃一惊的一个假定:一个人的环境决定了这个人;他的环境型塑了他的性格,或者将这些环境导致的他所作出的选择进行归总,其总和就构成了他的性格。然而,一个更重要的假定是:除非我们看到了这个人物的周围环境,否则我们不可能了解他。因此,小津小心翼翼地向我们引出人物的周围环境,一旦我们置身其中,它就会确保我们不会茫无头绪。 这里有小津特别留意于此的一些非凡例子。《晚春》中的乘火车场景,《茶泡饭之味》中穿梭于东京的出租车场景,《早春》中的地下铁场景,《东京物语》中的巴士观光场景——它们全都如实地描绘;也就是说,我们沿着这些路线确认了其行程,场景是按时间先后顺序拍摄的。《早春》中的徒步远足场景始于湘南海边,背景为江之岛。随后我们看到了远足旅行者们沿着海滨前行,他们的旅途以他们在各种各样古怪但不出名的岩石前逗留而被打上了标记,这些岩石只有熟悉那一带海岸线的人才叫得出名字,但它们却与徒步旅行者们的行程相对应,该在何地出现,就在何地出现。《晚春》中搭乘火车的场景更是使人印象深刻。火车站线路从北镰仓、大船、户冢、横滨一路行进,终点站为东京。场景如下: 北镰仓车站,人们在候车。 火车开远,将要进入隧道。 火车内景,它正从隧道中开出来。 火车内景,父亲和女儿都站着。 从车窗看去的景色,北镰仓和大船沿线的风景。 女儿站着。 坐下的父亲为女儿让座。 她笑着拒绝了父亲的让座。 火车到了大船。 火车内景,可以看到途经的大船观音寺纪念碑。 父亲和女儿都坐着,都在读书。 她望向窗外,火车到了户冢郊外。 他们在交谈的几个场景。 火车内景,经过户冢站。 火车,经过横滨—保土谷郊外。 横滨,火车从视线中消失。 东京银座的服部啤酒公司的建筑大楼,在这不变的标志前火车的音乐停止。 如此按时间顺序拍摄旅行行程,看起来只是简单的一件事,然而它可不简单。人物的动作和对白必须与流动的背景同步,必须留意到每个阶段的发展。所有这些都必须按顺序先后表现出来,以传达出旅行的那种真实感。旅程可能被缩短了(实际上从北镰仓到东京需要花一个小时,横滨到东京约占一半时间,这些都没有在三分钟长的场景里表现出来),但精髓已经表现在那儿了。大多数导演不认为这种按顺序先后拍摄有多重要。他们通常会在不同的场所、不同的时间拍下各种场景,而后通过剪接将它们组接在一起。这种组合方式,通常不会有好的效果,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看到的全都是不可能存在的旅行,由相应的不可能的人物在进行。当这类按先后顺序拍下的场景出现在西方人所拍的电影中,例如《法国贩毒网》《法国贩毒网》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后期崛起而到70年代方兴未艾的“新电影”运动的代表作,是一部反映缉毒内容的影片,导演为威廉?弗里德金,影片被影评人誉为开创新式警匪动作片之先河的作品。——译者中著名的走过曼哈顿商业区的场景,它无不受到广泛的赞扬。然而,可以预料的是,小津这样拍的时候,可以说是罕见的出于对视觉真实性的关切。他这样拍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我们要相信他的电影,我们必须相信电影中发生的一切;如果我们要相信他的人物,那么他们必须活在一个可信的环境里。然而,小津之所以拍定场镜头和场景,还有一个原因。在两个场景之间使用的话,它们形成了一种转场,这种用法将在下文讨论;作为一个场景的一部分使用,或自身就作为一个场景使用,它们常常具有将我们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以及评说电影的主题这两种功能。 《早春》的开场,由约50个镜头构成(参见本书第二章所示的剧照),首先,正如前面说过的,引介了主角家庭的周边环境,观众进入了他们的家,看到主角与其妻子醒过来了。他最后起床走向窗口,我们看到了他所看的景色:通往车站的道路。接下来还有一系列显示在办公室上班的职员们涌向城市上班的镜头。我们看到他们在等候地铁,主角就在他们之中,并随着他们到了东京站。这个场景的最后一个镜头,是车站大楼的高耸的外观。这是从办公室窗口望到的,这个窗口就是主角办公室的窗口;他正在他的办公桌前,和另一个同事聊天。这个场景以一个时钟的镜头结束;钟面的指针显示刚刚过9点,正是工作时间的开始。 这个开场是一种真实的体验,使我们从人物生活的一个点(家)移到另一个点(办公室),它是以极为细致和符合逻辑的方式表现的。在时间上,从他7点起床起,我们知道大约已经过了两个小时,而且还告诉我们,这是他日复一日的例行之事,以此向我们指出了他的生活结构。而且,同样重要的是,小津向我们展示,这就是所有白领工人的日常生活内容。我们看到他们,成千上万的人们,在赶路上班。我们看到的只是构成他们生活的千分之一的重复,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仿佛看到了他们所有人的人生。小津通过这种简洁和不偏不倚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早晨两个小时间的场景,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非常规或戏剧性的事件发生,小津成功地在电影的一开场,就点出了他的其中一个主题;如此一种无聊和乏味的人生。 具有同样的效果,但更为精妙的场景是《东京物语》终场前数分钟的场景(参见本书第二章的剧照)。此处小津面对的是一个不同的问题。故事本身必须结束,与此同时,必须暗示一种同一性或日常性的感受,一种此类事情自然发生并常常存在于人生中的感受。在其妻子死后,孤独的祖父告诉二儿媳,她应当忘掉自己的儿子,也即她已过世的丈夫,改嫁他人。她掩面哭泣。小津将镜头切到了学校的教室,此时传出学生唱歌的声音。在空空的走廊的定场镜头之后,我们看到了小女儿所执教的学校。她望向窗外,我们看到她所看到的景象:一列火车离开了她与老父所在的尾道。下一个镜头不是火车的内景,而是孤独父亲的镜头。然后,在下一个镜头里,我们看到了火车在前进。至此,我们才看到二儿媳坐在火车上直视前方的镜头。这之后是一个尾道港的镜头,和电影开场的场景非常类似。镜头的顺序和其相关的长度,暗示了比故事本身更多的内容。如果小津只是为了讲述一个故事的话,镜头的先后顺序必然会很不同:我们会看到小女儿望向窗外,看到了火车,随后我们看到二儿媳坐在火车上,然后又回到小女儿的镜头,诸如此类。然而,在这个场景中,小津插入了父亲和尾道港口的镜头。这个场景里有四个“对象”,而不是两个,场景的其余部分围绕这四个“对象”而展现。呈现了港口的镜头之后,我们才回到站在窗口的女儿的镜头;随后又切到了父亲和邻居妇人谈话的场景,这个场景紧接着父亲独自一人的三个镜头,最后一个镜头远于前两个镜头,最后又是两个港口的镜头,第二个镜头较前一个远,同样地,它们非常类似于电影的开场镜头。换言之,我们只看到女儿在窗口的两个镜头,一个二儿媳在火车上的(长)镜头,而这只是电影里表面所讲述的故事,这也是按照想象存在戏剧性的地方。至少两倍以上的镜头使用于描绘非戏剧性的场景,例如父亲独坐空房仿佛要坐到死为止的场景,港口的场景,它可以视为父亲场景的延伸,然而这个场景在电影中与故事本身无关。若换其他导演来拍这样的电影,他很可能也会拍一个孤独男人(老父)的镜头,只不过,我认为,只有小津本人才会拒绝拍摄一个二儿媳最终走向更幸福的未来这样的安慰性终场镜头。他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小津不但不相信这种安慰,或者任何更幸福的未来,他也拒绝对主题妥协,小津的描绘在逻辑上引领我们进入这个崩坏的家庭的最后幸存者身上。 通过在电影结束前先结束戏剧(二儿媳),通过将镜头转到父亲的世界,通过向我们呈现迄今为止我们已然熟悉了的港口镜头,它就像乐章的尾章的结束和弦,最后,通过描绘城市、海、山岭的大背景,他向我们暗示,我们眼前所看到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很平常,许久之前已经发生过,而且以后也将会一次次持续不断地发生下去,这就是世界的面目。这个家庭的解体,这个世界的倏忽无常,这种人生的幻灭——这就是《东京物语》的主题,而这也是小津在最后的场景中描绘的内容。 小津的“空镜头”或曰非戏剧性镜头,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引导、收场、定场、评说的作用之外,还具有其他许多的功能。这些镜头最常用的功能是转场功能。在小津的电影中,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转变总是直接而简洁,却又并非一成不变。正如一部电影的开场对环境的描绘常常由三个静止的空镜头来表现,因而环境的改变,也通常由两个镜头表现出来。第一个镜头向我们展示我们刚刚逗留的某个场所的外景;第二个镜头是我们将要去的某个场所的外景。在小津的电影中,总是充满这种成双成对的转场镜头,如一一列举,不但浪费本书篇幅,而且意义不大,因为读者在观看几乎是任何一部小津的作品时,一眼即可见出这样的容易理解的镜头。然而,这成双成对的场景,却不是导演惟一采用的转场手法。在小津职业生涯的早期,他曾多次使用“时间推移”(time lapse)的手法来过场。在《那夜的妻子》中,有一个持续了仅仅三四秒的黎明场景,我们看到了黑夜让位于白天的景象,阳光遍洒于一切静物包括窗户之上;在《独生子》中,他使用了同样的效果来表现同样的场景,即黎明破晓的情景;在《心血来潮》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五秒钟的日出镜头,阳光在父亲挂在墙上的衣服的静物画面中逐渐消逝。他同样使用一些道具来作为转场。在《那夜的妻子》中,我们看到警察背着手把玩手套,这是一个特写;在接着的特写中,同样的手套,被猛地摔在警察总局的桌子上。在同一部电影中,我们还看到另一个特写,表现男主角在系他的鞋带,随后切到他妻子的鞋子的特写镜头,此时他的妻子正躺在床上,为他的事而忧心忡忡。这种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的切换手法,是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通用的电影语汇的一部分,小津后来“放弃”了。他保留了这种切换手法的逻辑,但不再以导演或观众的主观镜头(特写)的手法来表现,代之以人物的主观镜头来表现,即他做过什么或他看到什么,以之作为转场。 这类手法当中,最为直接的转场发生于《早春》中。男主角的妻子和他吵过一架之后,早早离开了家门。她沿着道路行走,经过他的一位朋友的家门前。这位朋友正在院子外为狗舍粉刷,他抬头看到了她,便向她打了声招呼。他进了屋子,其妻望了出来,留意到邻居刚刚从门外经过。从这里开始,我们的眼光就逗留在这对新出现的夫妇身上,不再去追踪那位恼怒的妻子了。这个简单的、稳妥的手法,简洁地让我们从一个场景跳到下一个场景。同样的效果,可以用简单的跳接做到,这种手法更为常见。在《宗方姐妹》中,我们得知父亲将死于癌症;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垂下了她的头;父亲在家中,明显表现得很健康的样子,正和妹妹谈话。这种联系很自然地让我们快速地从一个场景进入下一个场景。在《早安》中,小孩子们在谈论放屁的本能。其中一位说他父亲很厉害,是这方面的专家。镜头切到了父亲坐在椅子上读报的情景,过了一会他温和地放了一个屁。在《秋刀鱼之味》的第一本中,有一个川崎棒球场的球赛场景,镜头随后切到了银座的一家餐馆,人们通过电视在看同一场球赛。在《麦秋》中,家庭成员在看电视上的歌舞伎表演,我们看到他们颇为享受的样子。镜头随之切到了朋友家中的一个房间,两个女孩子通过收音机在收听同一个节目。由于我们体验到的,是剧中人正在体验的内容,这种转场因此既符合逻辑,又很自然。这种效果,是以随心所欲选取的道具(一双鞋子或诸如此类物事)作为过场的手法所不可能达到的。而且,更常见的是,小津不但以人物所看到的事物作为转场,他也以他们所听到的声音作为过场手法。在《东京暮色》的第二本中,时钟敲击报时,兄妹俩正在鳗鱼店,镜头随后切到了作为新环境的火车站的大钟,时钟上显示刚过1点。经常是,在场景的结尾中,时间的表现单独占据了银幕,空镜头被延长,小津通过这种方式,提示我们准备转场。在《淑女忘记了什么?》中,我们等待着时钟敲响三下,然后才进入下一个场景。在《早春》中,纪子已经离开了朋友的家,然而我们留在后面看着并听到老爷钟报完3点45分的时间——一段相当冗长、使人想起英国大笨钟的场景。在《宗方姐妹》中,我们被迫看着咖啡店Bar Accacia的招牌闪了5秒钟(闪一次1秒钟,我们看到闪了三次,熄灭了两次,一共是5秒),才进入到下一个场景。在《麦秋》中,一家人离家出门,我们留在后面听到钟声敲响了十下。在《秋日和》中,葬礼已经开始了,我们却还留在房里听鼓敲了两下。我们可以将这些转场称之为不确定转场。我们不知道下一个场景将会发生什么,不过我们清楚,一定有事情发生,我们因此顺理成章地期待着事情的发生。当然,这些场景在许多导演的作品中也颇为常见。作为转场,对于小津的表现意图来说,它们显得特别有效,这是因为它们不是为了引导我们的注意力,而只是为了邀请我们进入下一个场景的缘故。 这种不确定转场的其他功能,正如小津电影中的许多空镜头一样,是在逻辑上表明一段时间变迁的可信,这段时间,是从上一个场景,到人物会从事某种活动的下一个场景之前,所需要的一段时间。然而任何这类空镜头所呈现的电影时间,永远不可能是对人物实际上从某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时间的复制,但这段电影时间,已经足够让我们产生期待,在几秒钟的空镜头之后,我们期待下一个场景有新的东西出现。 这或许可以解释小津电影中的另外一些无法说明白的场景。小津最著名的场景,除了空镜头外,是《晚春》中的纪子与一位年轻男子在湘南海滩骑自行车的场景中出现的巨大的软饮料广告牌。纪子和年轻男人已经有过一场谈话;镜头切到了一个软饮料广告牌,它持续了很长时间,随后再切到他俩骑着自行车沿海滨驶去的镜头。小津需要一段时间,让他们从高速路到海滨,而他在这个时间间隔中,向我们展示了这个大广告牌。这种建构手法,在其他导演的作品中并不知晓,但却经常被使用,这是因为他们在分镜头方面犯了错误,无法连接起来,不过却很侥幸地发现有足够的“空”胶片片段可以拿来填补,以此而挽救这个分镜头。而在小津的电影中,这类场景已经早早写好在剧本中了。这个广告牌是必需的,而绝非心血来潮补拍进去的,因为只要它实际上在那儿,人物的存在就有了根基。它同样也是环境的一部分;它,本身也存在。一直到电影生涯的终结,小津也使用道具作为转场手段。《东京之女》有一个场景,表现的是哥哥发现姐姐去卖身,这个场景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房中的茶壶镜头,随后镜头直接切到妓院里的洗手盆。水(可以想象为具有清洁或去垢功能)因此成了一个转场的手段,尽管它的效果,在小津掉转场景让它再回到了哥哥身边的时候,大大打了折扣。同一部影片,弟弟的女友和其姐玩耍的时候,被叫去听电话。姐姐单独呆在房间里,她向四周环视,看到墙上的钟,我们随后看到了钟的特写,随后切到了整面墙的钟的特写。它表明女友是在一个钟表店里接电话,随后这个场景又掉转回到原先的房间。由于它的设计是如此明显地表现得那么形式主义,因而削弱了这个手法的效果,何况,在这个个案中,转场的作用非常薄弱。观众马上会认为,打电话到钟表店只是拿时钟作为转场的一个非常勉强的借口。类似的转场手法在《独生子》就使用得比较成功,它让我们在家和学校之间来回穿梭。在这部电影中,作为焦点的是一位熟睡中的婴儿。我们看到婴儿睡着了,随后是一个学校的长镜头,随后又回到婴儿睡着的镜头。这种效果非常醒目有效,因为婴儿在整部电影中一直没醒过;他一直就是那样睡着。 在另一些时候,同样的手法,小津用得更为审慎和简洁。在《户田家兄妹》中,有一个漂亮而充满逻辑性的转场,就完全由道具来构成。影片中,全家人都在担心生病的父亲,他们坐在座垫上,类似一组静物,这时我们听到了钟表的滴答声。镜头随后切到许多帽子上,帽子一一摆放在座垫上(表明这是一个很多人出席的正式场合),鼓敲击的声音取代了原先的钟声,这意味着:父亲过世了,这是为他举行的葬礼。在《父亲在世时》中,悲剧的发生,是由一系列的五个镜头来表现的(其中四个巧妙地构成了转场),它在银幕上只有短短的10秒:男孩们奔出湖边的寄宿旅馆;他们沿着码头跑;一片遍布墓碑和墓石的小树林;一艘被翻转的船;葬礼的场景。我们并未看到孩子们被淹死的场景。我们首先看到的反而是一片墓地,随后才是他们被淹死地点的船,随后,几乎在我们还未搞清楚事实之前,是一个葬礼的长景镜头,我们对在这10秒内发生的所有事情有了了解,这一切全都以一种省略然而却具有逻辑性的表现手法体现于这个镜头里,同时使我们的感受得到深化。 道具作为转场的手法,在《浮草物语》中有更加细腻的表现。我们看到巡回戏班班主的儿子骑着一辆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在全片中成了转场轴心。第一个转场发生于男孩遇到后来他有可能会与之结婚的女孩的时候。他骑着自行车和女孩谈话;女孩微笑着离开了;自行车放在家中的车棚里;随后是男孩和他母亲在一起的场景。第二个转场由一个他在家中的场景构成;我们最后看到的是自行车的一个镜头;随后是女孩和男孩(没骑车)走在铁轨旁边的镜头。第三个转场出现在男孩和女孩私奔的时候:自行车像以前一样放在家里,男孩的书桌前空无一人;随后是他的母亲担忧不已的镜头。在电影的尾场,自行车最后一次露面:这个交通工具出现在另一间屋子里,这间屋子很阴暗,有点像贮藏室;接着是空房子的镜头;随后是车站的镜头,随后是尾场。
  5. 奥尔曼:市场经济、经济危机与社会主义前途
    政治 2009/12/23 | 阅读: 2001
    伯尔特·奥尔曼(Bertell Ollman)是美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纽约大学政治学系教授。自1970年以来,他先后在十几个国家做了数百场学术讲座,从不同视角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诸多问题。他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领域出版了15本著作,其中,《异化: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概念》、《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和《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已有中译本。他的大部分研究成果载于其个人网站:www.dialecticalmarxism.com。近期,受中央编译局《国外理论动态》杂志委托,武汉大学颜鹏飞、石云霞、孙来斌、邵秋芬等四位教授在访美期间对奥尔曼教授进行了学术专访。本文为专访实录译文。 原文地址:http://www.cctb.net/xszm/200911200020.htm 颜鹏飞: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市场经济必然带来异化。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市场经济,如何克服异化现象,是一个非常艰难但也非常重要的问题。美国学者劳勒强调市场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发展六大阶段中的一个“长期的‘市场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并认为马克思本人实际上承认“一个处于中间的市场方向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存在。穆尔则把马克思说成是半截子市场社会主义者,即在《共产党宣言》中是赞成市场社会主义的,但后来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非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在您看来,马克思是市场社会主义者或者半个市场社会主义者吗?  奥尔曼:马克思从来都不是一个市场社会主义者。我们从他提出的“生产方式”概念就足以得出这一结论。根据这个概念,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内在地相互关联的,这意味着它们以各种方式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这些过程尚未实现社会主义的平等要求之前,它们都不可能表现为社会主义的形式,更不用说共产主义的形式了。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分配和交换关系结合起来是可能的。然而,在把市场社会主义付诸实践的种种努力当中,出现了我们熟知的各种社会、经济以及心理的问题。中国的读者如果对此感兴趣,可以阅读《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一书中我对劳勒的批评部分。事实上,大部分市场社会主义者都不太能理解辩证法以及它的真正含义。对马克思而言,经济的主要过程都是内在地互相关联的。我在《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一书中对此有比较集中的论述。  孙来斌:多年来,国际学术界对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一直存有不同的解读倾向。在您看来,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是否意味着他对市场经济的认可?列宁是市场社会主义者吗?  奥尔曼: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是一次实用主义的行动,目的是为了重新启动被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内战摧毁的俄罗斯经济。换言之,在当时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看起来是不可能的。列宁从来也没有把新经济政策看成是市场社会主义的一种形式。  颜鹏飞:市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到底能不能结合,这个问题被称为“斯芬克斯”之谜。关于这个问题,近期有三个新动态。(1)美国主流派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总结了市场社会主义六大缺陷即六大神话,即定价神话、社会化工业神话、计划神话、集中化神话、产权神话以及两条道路的神话。(2)著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家科奈指出,“实现市场社会主义的企图产生出一种不自治的体制:公有制的统治与市场的运作是不兼容的”,并在《大路与小路》一书中明确宣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水火不能相容的。(3)必须看到市场社会主义者的一个新的动向——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有一个从注重公有制到淡化乃至否定公有制的衰变过程,不仅把公有制从社会主义本质中剔除出来(罗默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视为平等),甚至把公有制视为“阿喀琉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踵”,因而现阶段市场社会主义被称为“修正的市场社会主义”。如何评价上述三大动态?市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究竟能不能结合?  奥尔曼:对于这个问题,我不能谈得很具体。不过我很想说,确实存在一种所谓“大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一种改良的马克思主义。这种马克思主义,总是试图把社会主义的“最好的一面”和资本主义“最好的一面”结合起来,它往往在资本主义体系看起来运行良好的时候出现。它最早由19世纪晚期的爱德华·伯恩斯坦提出,市场社会主义不过是它的最近版本。在资本主义出现危机、整个经济体系处于崩溃的过程之中时,各种形式的“大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便开始消退。  颜鹏飞:美国市场社会主义者施韦卡特是“特色市场社会主义”的倡导者。他不仅认为东欧各国而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也力图建立本国特色的市场社会主义,并认为:“如果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社会主义的大胆创新实验是成功的,那么21世纪必将是中国的世纪”。您同意这种观点吗?中国是在搞市场社会主义大实验吗?  奥尔曼:如果资本主义的竞赛永远持续下去的话,中国是有可能在这场竞赛中获胜的。毫无疑问,中国人非常擅长把他们决定要做的事情做好。  邵秋芬: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异化理论,但是在《资本论》中只有个别地方使用“异化”这个名词,马克思有没有摒弃异化理论?在您看来,市场社会主义有无可能避免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现象呢?  奥尔曼:查阅一下三卷本的《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以及《经济学手稿》中有关异化的主题,您将会发现有几十处提及了“异化”概念,虽然它们大多数的含义都要比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开始使用这个概念时更加狭窄,但是,他所关注的核心意思仍然保留着。例如,创造价值的劳动是异化劳动,这层含义一直没有变。马克思通常把它看作“抽象劳动”,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其异化特性与他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关系最大。  市场社会主义几乎复制了与资本主义相关的一切异化现象。您上面已提及的大卫·施韦卡特版的市场社会主义,包含着由工人来经营他们的企业的思路,这也许有可能产生较少的异化现象。然而在中国版的市场社会主义中,工人并没有经营企业的权力,则很有可能产生更多的异化。  关于这个重要问题的更多细节,可以阅读我的著作《异化: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概念》,以及我的文章《资本主义以及市场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迷惑》,见于我主编的《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  石云霞: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道路、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不同看法,诸如有人说中国走了资本主义道路、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等。您对中国改革开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何看法?  奥尔曼: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比较复杂。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改革在当时是建立一个更加强大的经济基础的需要(我对此并不是非常确信,但是,一旦事实确会如此的话,我还是愿意这样理解),然而它和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关系,况且与现在更为相关的是,造成利大于弊的阶段也已经过去。中国现在面临许多问题,包括日益增长的不平等,就业状况恶化,糟糕的教育和卫生设施,大范围的环境破坏,制造大量多数中国人并不想要或需要的“垃圾”商品(同时无法提供许多必需的商品),经济危机的不断威胁和周期性的发作,贪婪心理的扩散和随之产生的腐败现象,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增加,对世道和政治不满者人数的增长,以及以其他方式出现的普遍性的异化现象等。必须强调的是,所有这一切都出现在当前发生了危机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在这个体系中,中国已成为一个主要的并且完全一体化的成员——危机必定会像潮汐一样冲击中国。  作为一个大师级的务实主义者,邓小平如果健在的话,他将会第一个认识到这种可怕的形势,并为之作出大的改变(近年来的经济发展能够为这种改变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作出这种改变提供了组织机制和官方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我唯一的希望是邓小平在党内的继承者能够在时机不算太晚的时候作出这种改变。  孙来斌: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多数正在进行改革。随着改革的推进,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不断被突破。在您看来,哪些东西是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守的基本原则?  奥尔曼:简单地说,就是目标,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通过制度、规章以及使其发挥作用的实践来实现)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平等;(2)公有制以及对一切生产和分配手段实行国家控制;(3)在一切层面上通过民主计划来进行物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分配——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允许每一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作贡献,并且根据自己的需要向社会索取,同时开展各种必要的活动来保护环境(这一点在今天显得尤为重要);(4)为每一个人提供最好的教育和现代科学能够实现的卫生保健;(5)依据法律平等的原则对待所有公民,包括那些现在占据执法地位的人(任何人都不应长期占据执法者的地位);(6)提供必要的组织服务工作,以使每个人有更多的自由时间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去发挥他们在各个方面的兴趣和才能;(7)给予人民个人生活上最大的自由。与这个计划相应的是,首先得让人民享有参与制定和执行计划的自由。例如,社会主义民主应该包括人民在决定各种层面上的经济计划的优先顺序的投票权,甚至还应该包括决定由谁来执行这些经济计划的投票权。  此外,还有一些方面也必须做到。简单说来,应该终止异化很可能就是对其最好的概括。要把这个问题阐述清楚,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我的专著《异化: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概念》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讨论。  颜鹏飞:国际学术界对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两者的关系争论由来已久。您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  奥尔曼:政府调控当然能够对市场配置产生一些影响,但是留给我们的问题是:产生的影响到底能有多大?这些影响是在什么条件之下产生的?最重要的问题是:能够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您前面提到的那些与市场资本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有关的可怕问题?  颜鹏飞:您如何看待当前经济危机的历史走向和资本主义死亡问题?  奥尔曼:在世界历史当中,资本主义是一个相当近期的发展,尽管它的一些星星之火在以前就已经出现。它已经历了几个阶段,并且注定会消亡。资本主义此前也遇到过其他经济危机,迄今为止它还总能从中摆脱出来。但这一次危机不同于以前,原因不仅在于它的全球性特点,也不仅在于它很快会比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来得更为严重,而且还在于那些曾使资本主义从它以前的那些危机中恢复过来的机制不再有效。  简单地说,以前资本主义衰退达到一定程度时,机器和劳动力的成本就会降到一个足够低的水平,从而使得新的投资变得有利可图。这些投资能够雇用新的工人,而这些人又能成为更好的消费者,而这也会导致更多的投资。然后,整个经济状况开始好转。然而,当第一组新投资出现在高技术领域时,投资者即使不增加工人或者说只增加少量的工人(并且这些工人大多数生活在那些工资水平较低的国家),也能生产出更多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将发生什么现象呢?其结果就是,投资者将不能够销售足够的商品来实现扩张,甚至会使生意停滞不前。过去资本家用来填补价值“实现”缺口的各种“神奇”手段,诸如帝国主义、战争、信用卡等等,已不再有效,或者说不足以解决当前如此规模的危机。  孙来斌:我注意到,美国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美国按照市场社会主义的框架设计不断进行改革的话,它将超越资本主义。您认为这有可能吗?  奥尔曼:就这种观点而言,最好的陈述可参见戈·艾尔坡罗维兹的《超越资本主义的美国》。我曾经在《超越资本主义的美国:一道为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准备的社会主义炖菜》一文中对此作过批评。这篇文章在我的网站上可以看到。在这里我只想说,我不相信任何形式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能够带领美国超越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不会通过引入连续性的改革而逐渐离去,尽管未来的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社会的许多基本因素(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叫“种子”)都能够在资本主义当中找到它们的起源,例如,工人的合作、“社会化医疗制度”、公共教育、特殊行业的国家所有制等。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它们只能够以一种极度扭曲的形式存在,并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而且通常将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置于首要地位。  石云霞:据说,当前的经济危机使很多西方人对《资本论》重新产生了兴趣,马克思正在复归。您能简要介绍美国这方面的情况吗?  奥尔曼:总的来看情况的确如此,不仅仅在美国,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这样。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以至于现在还难以判断结果将会怎样。可以明确的是,尽管西方的主流媒体继续它们的一贯做法,拒斥我们为这个主题撰写的专栏文章或从这个视角给当前经济危机所写的文章,但是,我们这些马克思主义者现在能够享受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获得的机会来谈论马克思主义。  孙来斌: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唤醒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在当前西方,这个任务还有无实现的可能?这里讲的工人阶级包括“蓝领”,但是,包括“白领”吗?  奥尔曼:工人阶级由那些只有靠出卖劳动力才能生存下去的人组成,这决定了他们同其他处于同样位置的人以及另外一些人即资产阶级(工人阶级被迫出卖劳动力给他们)之间的特定关系。这些关系导致了特定的客观利益、特定的需求或者压力,使得他们的思考和行动能够促进本阶级的利益。所有这些,既适用于蓝领,也适用于白领,仅仅在形式上稍有不同。然而,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包括它的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都是用来对抗这些需求的,并且迫使工人以其他的方式即有利于资产阶级利益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在经济危机期间,所有的压力都因工人作为被雇佣者的状况——包括工作节奏加快、工资下降、工作不安定以及失业——而加剧。同时,危机也造成资本主义体系的运行更加透明,使资本家为隐藏和掩盖而作的努力难以见效。  这些方面造成的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工人特别是那些尚未完全被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灌输的年轻工人,更容易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虽然这种变化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是它正在发生。马克思主义者的作用就是尽其所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通过教育、组织和政治活动来推动这个过程。  石云霞:现在美国大学教授开设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情况如何?据我们所知,您开设的有关课程很受人欢迎,您在保持这些课程对年轻学生的吸引力方面有哪些经验?  奥尔曼:思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特别是对于我们现在讨论的、涉及改变一个人根本观念的问题来说,更是如此。马克思主义教授开设的课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当前资本主义危机条件下更为明显。美国大学中的绝大多数学生,要么现在就是工人,要么来自工人家庭,要么毕业之后会成为工人。然而,由于已经习惯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生活,他们当中很少有人把自己视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而能够弄清楚阶级含义的人则更少。  因此,马克思主义教授的首要工作是帮助学生理解他们是“谁”或者说他们是“什么”(最好是让他们弄明白自己属于前面我们定义的工人阶级)。确切地说,就是帮助他们根据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位置和功能来准确理解它的含义,以及属于一个阶级之后会带来什么——特别是有关阶级斗争和他们自身的阶级利益。一般情况下,学生们对他们是谁以及他们在社会中处于何种位置很感兴趣,在当前社会出现极不确定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教授以讨论他的学生(或者大部分学生)的工人阶级成员的身份(当然,并不否认他们具有其他身份,比如男性、美国人、天主教徒等)的形式来开始课程,并且确保把他们的阶级身份和后面课程的主题联系起来,那么就很有可能让学生在课程中始终保持兴趣。  如何向学生讲解社会主义的概念,是我半个世纪的教学生涯中一个主要的关注点。我关于这个主题的研究著述,主要参见《如何参加考试和如何改造世界》、《社会主义教学法研究》(合编)、《阶级斗争》(马克思主义棋盘游戏)以及我的个人网站中关于教育问题的文章。  孙来斌:我对前不久在纽约召开的2009年左翼论坛很感兴趣,论坛规模较大,议题设计也很有意思。您能简单介绍一下纽约地区马克思主义论坛的活动情况吗?  奥尔曼:如果你只是问它是什么,那么它就是一个在每年春季举行的参加者大部分为社会主义学者的、有不同的名义和发起人、差不多有40年历史的年度学术会议。出席人数一般在1500到2000人之间,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者。这么多年以来,这个会议为社会主义知识分子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机会,使其得以超越学科、党派、地位和年龄的界限来互相讨论各种重要的话题。近年来,附近地区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的刊物,如《反思马克思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组织了类似的但规模较小、重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术会议,基本上每两年举办一次,其中,前者地点设在马萨诸塞州的阿姆赫斯特,后者设在多伦多。  颜鹏飞:当前,探讨资本主义发展前景问题,已经成了一个国际热门话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奥尔曼: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我前面的回答。如果将我所说的内容用更加马克思主义化的语言来表述,即全球化资本主义已经不能再生产出必要的条件来实现其发展,因而也不能再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来发挥作用。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它已经死亡,但是,它已经走上死亡之路。这很可能是一种缓慢的、拖延的死亡过程(这里或者那里会偶尔表现出短暂的恢复迹象),然而,没有什么能够拯救它。当然,那些管理这个制度并且从中获利的人是看不到这一点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并不想看到。同时,他们中的很多人会不择手段地阻止我们看到这一切和为之采取行动。事实上,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生产,只会使我们遭受“连带的祸害”,从而使生活在地球上的所有人都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  颜鹏飞:与此相联系,您能简单描述一下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吗?  奥尔曼:遗憾的是,资本主义的死亡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实际的转型过程要复杂得多。即便就马克思而言,尽管他曾经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非常乐观(可能是由于当时的条件所限),也意识到存在着另一种非常暗淡的可能。后来罗莎·卢森堡将其表述为:人类面对“社会主义或者野蛮时代”之间的一个选择。这里的“野蛮时代”,并非某些人所认为的法西斯主义,而是指高度文明的中断(没有学校、医院、电力、道路、政府,还有饥荒、疾病和内战的扩散),就像一些非洲国家已经经历过的状况。  简单说来,我的观点如下。  (1)资本主义已开始死亡。对于这一点,我确信无疑。  (2)但是,社会主义如果要替代资本主义,就必须发动一场社会主义革命。这场革命只能由工人阶级领导,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场革命——在某些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以民主的方式进行——一定要快速地扩散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所有的一切必须在资本主义崩溃后进入“野蛮时代”之前发生。显而易见,当前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工人阶级距离承担这个任务的要求还很遥远,尽管在未来的几年中,由于最近的危机和萧条,这种状况可能很快得以改变。  此外,尽管资本主义会出现快速崩溃,但工人阶级能否在“野蛮时代”开始之前形成发动革命所必需的一定程度的阶级意识,对此我们还不能确定。因此,尽管我认为资本主义的崩溃具有确定性,然而却只把社会主义革命(它是社会主义到来的一个绝对的先决条件)当作一种可能性(这使得我们这些理解其意义的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的工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  (3)然后,即使发生了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也不能确定工人阶级和它的同盟一定能获胜。总而言之,可能要经过多次的社会主义革命努力,要经历多次的失败。由于资产阶级拥有政治、军事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力量,工人阶级获胜只是一种“可能”。当然,我们在人数上的优势使得资产阶级很难用其传统的统治工具在革命中进行对抗,因此使得我们“很有可能”获胜。  (4)最后,假设资本主义已经崩溃,社会主义革命也已经发生,并且工人阶级也已经获胜,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新的统治阶级是否能够建立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且最终建立起共产主义社会呢?我的回答是“能”,对此我毫不怀疑。主要原因在于:首先,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最重要的产业、科学、组织、教育以及其他条件都已经由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尽管被现在的统治阶级扭曲和滥用)。换言之,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客观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具备。  其次,就客观阶级利益(如实质性的社会和经济平等)而言,工人阶级是唯一与整个人类的长期利益相一致的阶级。在历史上,每一个统治阶级所做的一切,莫不是为其最重要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当工人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时候,同样也会这么做。然而,与此前不同的是,作为统治阶级,它代表的是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人的利益,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如果不能为人类的每一成员的利益服务,工人阶级就无法为其自己的成员的利益服务。  再次,参与到一场成功的社会主义革命之中的工人,将能够以多种方式来改变自身,将会显示出比我们当前更大的优势(事实上我们现在全都陷在全球资本主义文明的泥潭中),将使社会主义的建立变得容易。例如,如果工人阶级能够赢得这场革命,他们将变得更加具有合作精神,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利益,更加富有组织性,对不同的种族、性别、国家和宗教信仰等更加宽容。他们还将因此变得更加自立、更加强大、更加勇敢和自信。此外,相对于当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大部分工人而言,他们将变得更有责任感、更有能力去执行他们给自己设定的任务。  马克思很早就形成了一种认识:参加到一场社会主义革命中去,是一个人能够接受的最伟大的教育。当然,工人阶级的这些品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能得到更大的发展。通过参加一场成功的社会主义革命,大多数工人已经将其变成了自己个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只有借助于这些品质的发展,工人阶级的革命才能最终获得成功。  前途到底是社会主义还是野蛮时代?站在当前世界历史的节点,从我前面所讲的一切来看,未来似乎将属于野蛮时代。然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同时考虑到它关涉我们的阶级、我们的人类、我们的世界以及我们自身的利害关系,这只会激发我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要尽其所能地去为之奋斗。
  6. 乔万尼·阿瑞吉:资本的蜿蜒之路
    政治 2009/12/23 | 阅读: 3043
    英刊《新左翼评论》第56期(2009年3-4月号)刊登了大卫·哈维(David Harvey)对著名经济学家乔万尼·阿瑞吉(Giovanni Arfighi)的访谈录,当时癌症晚期的阿瑞吉对自己的一生进行了回顾,也阐述了他对资本主义发展和资本主义危机的看法。谨以此文纪念2009年6月18日刚刚去世的阿瑞吉先生。
  7. 张文红:危机中的德国社会民主党
    政治 2009/12/23 | 阅读: 1251
    应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邀请,笔者自2009年9月23日至10月4日赴德国进行学术访问暨考察德国联邦议会大选。9月27日,德国第17届联邦议会大选落下帷幕,对各参选政党的考验也随之落幕。结果,执政4年的大联合政府走向终结,此前被不少学者看好的第二届大联合政府未能出现,由联盟党和自民党组成的新一届黑黄政府浮出水面。  德国社会民主党惨遭滑铁卢  在此次大选中,德国社会民主党得票率仅为23%,是该党自1949年以来最糟糕的选举记录(社民党此前的最差记录是1953年的28.8%)。选举日当晚,初步统计结果公布之时,时任联邦外长的社民党候选人施泰因迈尔面对镜头,不得不承认,“对于社民党来说,这是一个痛苦的日子”。许多德国学者都用了“灾难”一词来形容这一结果。23%的支持率,使得社民党似乎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全民党了。  那么,这个自19世纪60年代起发展至今的德国最古老的政党,这个曾经的德国最大政党,这个自新世纪更迭之际起连续执政11年的政党到底怎么了?是什么原因使德国社民党沦落至此?社民党该如何面对如此惨痛的失败?  政策右转是失利主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德国社民党走到今天这一步,绝非一时一事之结果。追根寻源,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首先,德国社民党的指导思想在20世纪90年代起向右转,提出“新中间”路线。二战以后,德国的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伴随着经济腾飞和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传统产业工人的队伍逐渐萎缩,服务行业等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逐渐成为雇员队伍的主体。从前工人阶级子弟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因为20世纪70年代的教育改革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社会地位得以提升,进而脱离了工人阶级的环境,进入主流社会,成为所谓新中间阶层的主体,传统的阶级界限变得愈来愈模糊。  1999年6月,时任德国总理的施罗德和英国首相布莱尔联合发表的纲领性文件,即被广泛宣扬的第三条道路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第三条道路在德国则被更多地称为“新中间道路”。“新中间道路”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务实性,淡化意识形态色彩。施罗德自称既非左亦非右,认为什么政策能产生最佳效果就用什么政策。“新中间”就是将社民党的选民重点定位于所谓的新中间阶层,不再完全依赖传统的产业工人。这种调整部分适应了德国社会的发展现实,但重心的转移也在事实上抛弃了社会最下层的民众,致使这部分民众或是退出政治生活,不参加选举投票,或是转而支持其他政党。  其次,施罗德在第二次总理任期内实施了较为激进的社会福利改革——“2010规划”。谈到社民党此次大选失利的原因,似乎不能不提“2010规划”。这是施罗德领导的红绿政府于2003年提出的社会福利改革方案,涉及劳动力市场、税收、医疗、科研和养老金等各个方面,其核心是大幅削减社会福利支出,并辅之以一系列强力措施。其中,削减养老金和失业补贴、削减失业者的福利、拒绝接受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工作机会的失业者将受到惩罚等等改革措施,触动了社会福利国家的一些根本特性,在社民党内部及全德国都引起了强烈反响。这是一场右翼政党长期想做而不敢做,最终由左翼政党推行的带有新自由主义色彩的改革,许多改革措施比德国传统保守派的主张更加自由化,因而遭到公众的抗议和来自党内的批评,并引发了社民党内改革派精英与基层党员、传统选民的分裂,使社民党深陷于身份认同的危机。  “2010规划”改革方案遭到的最强烈反抗来自工会。2005年1月22日,反对“2010规划”的德国西部工会人士和社民党人在哥廷根成立了一个“站在社民党左侧”的新的左翼组织——“选举替代—劳动与社会公正”(WASG)。2005年大选前夕,“选举替代”和民社党组成参选的共同名单,最终获得8.7%的得票率。2007年6月16日,德国民社党和“选举替代”合并,成立了德国左翼党,彻底改变了德国的政治版图,对德国政治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2010规划”对社民党的影响可以概括为:18万名党员退党,左翼党成立,大选得票下降几乎一半。  德国社民党在理论和政策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调整和变革,在力图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同时,也产生了自身定位和身份认同危机。结果,在此次大选中,数百万社民党的传统选民在9月27日大选当天选择了呆在家里,而没有选择去投票给社民党。此外,还有200多万人选择投票给其他政党。这样,大选结果就有利于出现黑黄联盟。社民党此次共减少选票640万张,其中有280万是未投票的选民,另有161万张选票流向绿党,96万张流向左翼党,56万张流向自民党,42万张流向联盟党。  在这个意义上说,给社民党造成重创的是众多传统选民选择了沉默。所以,社民党目前所遭遇的前所未有的危机是社会转型、阶级结构转型导致的方向危机,进而引发了认同危机、信任危机和领袖危机。  “重孙一代”何去何从  毫无疑问,在遭受重创之后,德国社民党必须重新定位,重新找寻自己,需要更换领袖。如何总结、评价、反思过去11年的执政经验,是社民党从现在起就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这一过程可能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  社民党此次大选失败,标志着联邦德国前总理社民党人勃兰特的“孙子一代”曲终人散、“重孙一代”粉墨登场。20世纪90年代初,战后成长起来的一代社民党人开始进入党的领导层,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奥斯卡·拉封丹、鲁道夫·沙尔平、格哈德·施罗德等。这些人曾被称作勃兰特的“孙子一代”,他们主导了社民党最近20年的发展历程。而拉封丹和施罗德两人因为政治理念的不同——前者更强调传统价值和传统选民基础,而后者则强调现代化和新中间——最终分道扬镳,拉封丹于2005年6月宣布退出社民党,并在后来成为德国左翼党的主席之一。“2010规划”是施罗德所领导的社民党进行改革的最终成果,它在部分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也加剧了德国的贫富分化,增强了中下层民众的不安定感。虽然施罗德自2005年大选之后就淡出政治舞台,但他的政策仍在延续,直到此次大选之后,社民党丧失执政地位,施罗德时代才真正终结。  目前,社民党已经提名西格马尔·加布里尔担任社民党主席,安德丽亚·纳勒斯担任社民党总书记,这两人都是新生代,被视为勃兰特的“重孙一代”。领导人的代际更替之后,重孙一代能否率领社民党收拾残局,重塑形象,提振信心,找回迷失的自我,是一个非常令人关注的问题。候任总书记纳勒斯是社民党内左翼力量的领袖,她曾于今年春天提出一个旨在替代第三条道路的新纲领性文件——《美好社会》。纳勒斯即将出任总书记自然使各方对社民党的路线向左转、回归传统有所期待。  是否能够打破禁忌,同左翼党合作,也关系到社民党未来的发展。德国左翼党对于社民党来说是一个禁忌。自从左翼党成立以来,社民党内就在争论如何处理与左翼党的关系:是针锋相对地与其进行斗争,抑或考虑与其合作,共同对抗联盟党。如果选择与左翼党进行合作,就意味着承认社民党以往政策的失误,可能使左翼党更加壮大,结果反而伤及社民党自身;如果选择与左翼党进行斗争,则意味着可能永远失去从前支持社民党、现在支持左翼党的那部分选民,从而削弱社民党自身的选民基础,进一步丧失其全民党的地位。可以说,如何处理同左翼党的关系问题一直困扰着社民党。在实践上,社民党只允许该党在德国东部与左翼党进行合作,因为左翼党在德国东部是主流政党,离开左翼党,社民党很可能无法在东部各州执政。但在德国西部,社民党一直拒绝与左翼党发生关系。  本次大选之后,这种状况很可能发生改变——执政11年之后,社民党再度成为反对党,若想重整旗鼓,就不能忽视左翼党,而左翼党若想扩大活动空间,也必须向社民党妥协,所以双方在未来接近的可能性很大。
  8. 迈克·戴维斯:谈城市贫民区问题
    社会 2009/12/23 | 阅读: 1596
      2007年5月11日http://sandiego.indymedia.org网站刊登了《贫民区星球》一书的作者迈克戴维斯题为《城市贫民区》的文章。作者在联合国《贫民区的挑战》报告的基础上,论述了发展中国家日益扩大的城市贫民区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认为发展中国家当前种族、部族和宗教冲突加剧的原因是:城市贫民区中大量的非正式就业者特别是年轻人和经济繁荣完全失去联系,生存状况极为恶劣。作者还认为富国和富人不再像冷战时期那样对穷国和穷人有政治承诺,而是在系统地抛弃后者。文章内容如下:  首先我想谈谈《贫民区的挑战》这本书,该书三年前由联合国人居署出版。联合国人居署是联合国研究城市和城市社会问题的机构。也许你会不相信,在《贫民区的挑战》问世之前,对于全球的城市贫民问题或者说贫民居住问题,我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有人也许还认为,研究这一问题毫无意义。 《贫民区的挑战》所做的研究意义非凡,我认为这项研究与由联合国国际气象组织(WMO)及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组成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做的研究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项研究是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它使我们看问题有了新的高度,它警告我们人类,我们正处在一个极其严峻的关头,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给现有的政治体制及经济体制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该书的出版,使我们第一次有机会了解整个世界范围内人们在城市中的生存状态。很久以来,有些人一直不愿直面贫民问题,不愿意直接使用“贫民区”这个词。但是,联合国在这一问题上相当坦诚。它明确指出,根据贫民区定义,贫民区是指规模小到10或15户,大到十万户的人类居住区,这些居住区缺少一些比如供水、卫生或能源的基础设施,房屋是达不到标准的或者是简易的临时房屋。这里的居民,有些没有房屋所有权,有些即便是拥有所有权,却不是全部产权,他们无权出售他们的房屋,也不能用这些房屋作贷款抵押。另外,贫民区还有一个共同点,我们称之为“环境脏、乱、差”。 联合国指出,根据贫民区的定义标准,至少有10亿人口居住在贫民区。如果按照保守些的标准,据估计,全球大约有20亿人口属于贫困人口。这一保守标准是极低的标准,每日不到2美元——路边咖啡店一杯咖啡的价钱,通常适用于那些最穷的国家。 联合国的研究人员还发现,另有大约10亿人口(即城市贫民的大多数),相当于世界总贫困人口的一半,虽然居住在城市,但与国民经济没有什么正式的联系。这些人主要是青年。他们虽然也生活在城市中,但是,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经济,我们为之劳动创造并享受消费的这个世界经济,与这些人相隔遥远。 这些人来到城市,主要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获取了在城市生存的一席之地。他们做小买卖,做苦力,当保姆或从事其他家政服务,或者由于生活所迫沦为罪犯。也许,联合国在这项突破性的研究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醒我们,从现在这一刻起,所有新的一代,那些比我年轻很多的新一代,将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非同寻常的事件:人类人口数将达到颠峰,然后保持一段平稳,继而,大约到2050年或2060年时,出现人口下降。那些能亲眼目睹这一过程的人们,的确应该说是非常幸运。因为,他们还能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以及他们孩子的有生之年,见证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彻底改变人类生存条件的这一过程。 联合国已经预言,所有新增人口都将涌入城市。全球范围内,农村已经停止增长,事实上,正在开始萎缩。新增的20—30亿人口都将生活在城市,其中的95%将在南半球,即所谓的不发达地区,或称为第三世界。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大多数将生活在第三世界城市的贫民区,多数人也许只能靠做杂工谋生。但是请注意我这里的用词,我说的是“也许”,因为,这还是个未知数,是个问号。因为,目前尚无人知道超大型城市的承受极限是多少。 联合国的研究人员并不避讳谈城市贫民产生的原因以及世界城市贫民的历史。在他们看来,决定性的转折点是在上世纪80年代。那时,经济自由化、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来自发达国家的产业化农业的竞争,导致了南半球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恰恰是与此同时,南半球大多数国家及其他不发达国家的政府停止了对城市新的软件和硬件基础设施的投资。也还是在这同一期间,整个非洲和拉美的许多国家、地区,全面停止了对一些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投资,比如,停止了对公共健康保障体系以及住房保障体系的投资。 就这样,正当农民被迫涌向城市,城市由于所谓的推动力量呈爆炸性增长时,各国的政府却丧失了为这些城市新增人口创造最起码的物质硬环境和社会软环境的能力以及政治愿望。 使这种情况雪上加霜的是中国的城市工业化革命。中国的城市工业化革命是世界最大规模的一次,仅在十年期间,其所增城市人口就比整个19世纪包括俄国在内的欧洲所有各国新增城市人口的总和还多。中国人所创造的这种奇迹使其他国家失去了采取同样发展模式的机会。并且,令人吃惊的是,在第三世界一些传统大型工业城市中,实际上出现了非工业化现象。比如,在印度的孟买,巴西的圣保罗,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南非最大的城市约翰内斯堡,我们所看到的是制造业劳动力减少了20%—30%。 联合国的这份报告还说,在这个“华盛顿共识”年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解决城市人口民生问题的能力严重削弱,也就是说,政府应对贫困这一根本问题的能力严重不足。 世界上大多数城市居民从来未能选举他们自己的政府。确实,近二十年来令人欣慰的一件事就是,世界各地正在兴起一场运动,赋予市民权利,选举原来由任命产生(如在墨西哥市)的市长及市级其他领导成员。但问题是,以上所说的这种世界范围的基层民主,其时代背景是,这些基层政府正在丧失切实实施巨大社会变革的能力。 我曾坐在图书馆长达约六个月,阅读了数以千计的著作和文章。我想了解,那些住房专家、地区经济发展专家、第三世界城市公共卫生与健康专家都得出了什么结论,达成了哪些共识。 我很容易地就发现,结论有两条。这两条结论彻底粉碎了——很抱歉,我不得不这么说——世界银行和许多大型国际非政府组织对第三世界城市发展前景目前还持有的乐观幻想。 世界银行或多数非政府组织很可能会说,城市贫困人口具有超凡的创造力。想当初,他们除了几件衣服外,几乎一无所有,他们来到城里,在这里,他们发现了无人使用,或是已经被遗弃了的土地。然后就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搭建简陋住房,得以栖身。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简易住房逐渐换成了正式房屋,并且他们对房屋的占有也得到了些许承认。之后,这些满载希望的贫民区逐渐发展成为完善的社区。这里的人们是城市里真正的英雄,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白手起家建设自己的城市家园。 世界银行及多数非政府组织还说,这些贫民还促进了城市社区发展,因为他们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营造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他们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发现了城里尚没有的商品和服务,于是他们就提供这些商品和服务。他们不拿工资,在国家的个人收入统计和纳税统计中也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确实在那里辛勤地劳动着,顽强地生存着,他们正在建造新的生存空间。虽然这是非正式经济,但是,这些贫穷的外来移民是都市世界的无名英雄,他们自己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同时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 我刚才讲到的是世界银行、许多经济学家和许多非政府组织所持有的乐观观点。并且不能否认,这种观点肯定有其正确的成分。在20世纪70年代和 80年代,人们的确创造了那样的奇迹。比如,在距离墨西哥西北部城市提华纳中心16英里处,你可以看到一片片温馨舒适的住宅区。那里曾经是棚户区,现在那里的人们已经成为有稳定收入的中产阶层。 那样美好的一切的确曾经发生过。但问题是,在许多地方,那样的奇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如果你去读住房专家的文章,你会发现,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他们就声称,所有的人都有了稳定的住所,再没有人居无定所了,如今人们只有遭遇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时,才会暂时在临时住所中栖身。 实际上,如今人们也很难再像以前那样轻而易举地占有土地,或者是找到没有房主的空房子栖身了。如今惟一留给外来贫困移民的地方,都是些人们通常认为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不好出售的地方,不是陡峭的山坡,便是危险的洪涝多灾区,要不就是有毒废弃物或垃圾场附近的地方。那些居无定所的贫民目前的处境更为困难,他们居住的环境愈发险恶,在自然灾害中丧生或受重伤的人数逐年上升,而这样的结果决非仅是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当今,即便是可供贫民们临时栖身的陋室也都是物有其主了,城市周边每一寸不起眼的土地早已都被人买了去。巴基斯坦第一大城市卡拉奇周边的土地是公有的,但每一寸都被各个政治集团控制着。 对于南半球的穷人和由于非工业化而失业的前产业工人来讲,做小房东成为他们现在主要的谋生手段之———穷人剥削穷人。也许一些教科书会说,如此,便提供了大量的住房。然而,事实上却是住房成本的增加。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要用于购买土地,租住房屋,而这笔钱放在20—30年前则可留作他用。 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结论便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土地基本都消失了。 从一些发展经济学家的做法来看,他们似乎认为,非正式经济具有无限弹性,农民进城后便可自己创造就业机会。但事实上,这种经济只具备极小的就业空间。它多少有些像达尔文的关于森林或热带丛林里物种竞争的著名比喻。他说各个物种就仿佛是一个个的木楔,总是在有限的空间里奋力推进,以求拓展各自的生存空间,结果是越挤越紧,各自的空间都越来越小。贫困城市的情形也是如此。 情况往往是,在所有人的劳动边际回报值还未达到零时,总会有人出来干涉劳动力市场,而且,这种干涉通常是以某种政治势力的形式,以种族排斥或种族—宗教排斥为基础。所以在有些社区只有摩门教徒才能生活,……城市的生存空间被人为地划分了。 我认为这是世界各地民族冲突的主要原因。发生这些冲突不仅仅是由于不理性的宗教信仰,也不仅仅是由于人们具有为一些芝麻小事便会互相争斗的性情。生存的物质条件变得恶劣,竞争更加激烈,这些才是深层原因。宗教隔离,种族认同或种族排斥,这些都只不过是些调控手段。 由此我们得出第二个结论,即非正式经济并不能满足新增城市人口对就业不断增长的要求,相反,这种经济还产生了对抗反应,其形式常常有城市暴力、城市种族排斥等等。 这样一来,这两大安全阀就都已逼近了安全极限,从根本上出现了问题。而这两大安全阀正是那些国际金融机构、乐观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当地政府所依赖的。穷人们有赖于这些条件来保护自己,寻求就业,营造家园。 那么,超出极限又会怎样? 不幸的是,我们可以举出很多超出极限的例子。在我的书中,我举了金沙萨的例子。金沙萨是一个至少有700万人口的城市,以多变的文化、人民自组织闻名。当一切都瘫痪时,这个城市里的妇女挑起了管理城市的重任。她们在街道上种植玉米,把那些从农村老家带来的技能又派上了用场。 但是,这座城市最终还是衰退到它的极限,再没有剩下什么东西可以维持人们的生存了。 金沙萨市那些无力养活家中所有孩子的家庭,只好将孩子丢在大街上。金沙萨有数千名抛弃自己孩子的“恶”母亲。 那么,金沙萨满街都是5——6岁弃童的这种情况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家庭的破裂,而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金沙萨已经超出极限。在不远的将来,其他城市的命运又如何呢?这正是联合国报告《贫民区的挑战》让我们思考的问题。 同时,这份报告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这个世界果真是不同文明之间的竞争吗,就像一些大国所代表的竞争那样?也许,最本质的情况与世界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有关,在这个世界经济中,城市中越来越多的青年被边缘化,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年轻的时候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圣地亚哥度过的,回想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地理想主义……冷战的形式是各种思想观念的竞争,这些观念都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现代化世界。然而,这种局面随着冷战一同消失了。 在这份联合国的报告中,不再有良方,不再有平民百姓的理想王国,他们也不再有未来。这里我指的是从政治话语层面上来看的。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现在无人承诺这些了。 眼看着非洲数千万人死于艾滋病,我们这些发达国家的人们却无动于衷;也许将来同样多的人死于禽流感时,我们也会听之任之,毫不动容。 富国已经做好了隔离带,我们已经登上了救生艇,把穷人们丢在身后,我们向水中的人们挥手告别,不过,他们可不愿就此消失,他们还在奋力挣扎…… 我认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其实是那些贫民们为了自救,而做出的种种尝试和努力,这一探索的过程触目惊心。这些贫民在不同的地方生存着,他们的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他们中有贫民区的居民,有遭遗弃的穷人,还有一些16—17岁的青少年,他们住在大都市的那些被人遗忘了的贫民区里。这些人正在为使自己融入城市,为了心中对未来的某种憧憬而艰难奋争着。 这是现代性的某种前卫激进尝试吗?或者,恰恰相反,是在废除现代性呢?它是被排斥者虚无主义地对处在中心国家的富人和城市象征所发起的进攻吗?还是一种为了创建一种将把所有的人包括在内的公民体制而进行的一场全新的探索? 这种探索,形式各异,但它的出现,是人民反抗的开始。如果没有这些反抗,没有这些矛盾,我们也许还会全然无视这一群体的存在。张晓歌 译
  9. 黄宗智:跨越左右分歧:从实践历史来探寻改革
    社会 2009/12/22 | 阅读: 1576
    摘要:实践历史的视角是否缺乏前瞻性?这是此辑评论者们提出的问题。本文论证,从实践角度来看,改革中的地方政府,在一个分权并允许创新与竞争的制度下,而同时又是中央集权的干部审核-委任和以GDP增长为主要目标的制度之下,乃是推动改革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而他们"招商引资"的成功"秘诀"主要是农民的廉价劳动力,凭借无顾劳动法规和福利以及环境保护来压低其价格的劳动力。这个体系既是改革的经济发展的根源,也是其社会和环境危机的根源。以上的分析所提倡的是改进公共服务和福利,既赖以缓解社会不公,也赖以扩大国内市场。但除非真正改变当前的干部激励制度,中央打出的从汲取-管制型政府转型到服务型政府的理想只可能是空谈。-- 在我们三次的系列讨论中,对话双方既反映了当今中国思想界的基本分歧也有意识地试图超越那样的分歧。分歧是一方强调改革三十年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一方则强调其所带来的经济发展,甚或"奇迹"。它们来自一定的历史背景:在毛泽东时代占霸权地位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改革时代则快速变成了新自由主义-现代化主义(发展主义)。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讨论试图跨越以上的分歧、探寻其间的共识以及区别意识形态的建构和历史实际。我们突出了一个基本研究进路,所纳入大多数的文章倾向用实践(历史)视野来替代意识形态化论证;同时,也突出了对其一个基本批评,评论者虽然基本赞同如此的研究,但同时,也多有意无意地质疑实践的研究,认为其容易陷入纯回顾性,缺乏前瞻性,容易变成简单对实然的描述和解释,甚或是辩护,缺乏应然的视野。本文将集中讨论这个问题,故命名《从实践历史来探寻改革》。[1] 首先,在我看来,从实践历史角度回顾改革三十年的经验,一个关键要点是左右双方所强调的社会危机和经济奇迹其实来自同一根源,即改革中所形成的特殊的国家体制。我曾撰写短文,突出《改革中的国家体制:经济奇迹和社会危机的同一根源》。[2] 这里不妨先再次转述这个论点,作为进入上述回顾与前瞻问题的讨论的出发点。 改革中的国家体制:作为经济发展奇迹的能动主体和动力 摆开意识形态而正视改革实践,国家体制显然在改革经济发展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根据资本主义理论的建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动力是私营企业家们的创业。在中国旧计划经济体制下,私人创业基本被完全扼杀。从潜在企业家们的视角来说,在那样的制度环境下,创业的"成本"高得简直无可能克服。一个党-国集权制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动用大规模的资源,可以做到一般资本主义经济所不可能达到的创业"效率",尤其是中央直接创办的战略性大企业,但它不可能发动资本主义型的可持续的创业动力。在那样的经济体制现实下,基本上唯有国家才具有创业的可能。要激发潜在企业家们创业,一个可能是解散旧体制,完全转向市场机制。前苏联和东欧采用"休克治疗"办法来创造新制度环境,试图全盘移植资本主义的模式和动力,正是出于这样的逻辑和动机。但是,它们的经验已经证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不可一蹴而就;苏东的休克治疗在短期内只可能导致经济衰退。中国没有采用苏东的方法,而是用计划和市场的"双轨"进路,"摸着石头过河"来逐步市场化,结果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分权(比较具体地体现于1980年代的"分灶吃饭"、"财政包干",而1994年的"分税制"则是在分权现实上扩大中央的税收和功能),以地方政府为能动主体,结合市场刺激而形成了改革经济的主要动力。正因为是借用旧体制,才有可能首先在基层的旧大队、公社的基础上,发动了上世纪80年代蓬勃的"乡镇企业"。与上级的政府机关不同,作为集体单位,大队和公社既拥有资源的管理权,又拥有其所有权,因此能够在中央的号召下更灵活地创业。其后,伴随投资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上升到县、市、省级政府,以它们为"招商引资"的能动主体,配合"经济特区"等措施,大规模引进国内外资本,借此推动了进一步的快速经济发展。 今天回顾,我们可以断言推动中国改革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既不简单是计划经济下的"国家",也不简单是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而是两者的结合,亦即我这里之所谓"改革中的国家体制"。在维持党-国旧有体制的客观环境之下,其实唯有政府本身才可能快速克服体制性的障碍而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创业;体制外的可能创业者则仍然面对重重关卡。同时,正是改革中形成的体制把旧制度下政府庞大管制权力的弱点变成市场化经济发展的优点:正因为旧体制所特有的国家威权,改革中的地方政府能够高效率地动用旧体制所掌握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本"(尤其是能干的集体和国家干部)和土地(因此才会有大规模"征地"的现象),以及资本、劳动力和原材料。同时,正因为国家是个"威权"政府,才有可能在现有劳动法规之外,使用不必遵守劳动法规、也不必为之提供福利的廉价劳动力--即2.5亿"非正规经济"中的"农民工"和"下岗工人"。[3] 威权性地压低劳动成本,甚至省略基本安全措施、使用每日工作时间超出八小时半倍到一倍的、不附带福利成本的、不允许组织工会的劳动力,全是在这样的"改革的国家体制"下实行的。由此在追求全球资本的竞争下,提供了极其廉价的劳动力,利用某些新古典经济学家之所谓"比较优势",[4] 在短期间内使中国成为世界外资投入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和"右派"的市场主义的解释不同,改革三十年的经济发展绝对不简单来自市场化的动力。正是经过旧体制的分权,结合新的市场化,激发了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了他们之间的竞争,并且建立、形成了以扩增GDP为主要审核"政绩"的制度。中国经济之与一般资本主义不同,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其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如果要用"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描述的话,那么地方政府所起的作用应该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面对这样的经验现实,有的西方经济学学者采用了来自美国的"联邦主义"(federalism)范畴,借此来突出中国改革中地方政府所起的关键作用。他们首先颇费口舌地为其美国读者说明 "联邦主义"用于中国和在西方的不同:它不附带美国联邦主义对权利、宪法、民主等的关心,并且不是一个完全的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因此乃是"中国式的联邦主义"("Chinese federalism")。经过这番解释之后,方才能够说明"中国式的联邦主义"概念的实质性内容,即在一统国家内地方政府经济分权以及竞争的现实。如此绕个大圈子来说明中国改革的特色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也展示了西方在经济学话语中占据绝对霸权的事实。[5] 但是,对于习惯以中央和省、市来区分电视频道的中国读者来说,美国式的"联邦主义"概念其实只会引起对美国政治经济实际的误解(比如,由联邦政府以及加州、纽约、华盛顿等州、市来主办电视频道可以说完全不可思议;同时,由中央的组织部来委任各州州长也同样不可思议),并使中国的政治经济现实更难掌握。我们也许可以倒过来想象,西方学者们如果必须绕大圈子采用中国古代的"封建"范畴来说明西方中世纪的"feudalism",会意味一个什么样的语境和效果。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更直接,更具说服力地把改革中的分权体制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地方分权传统连接起来说明。[6] 当然,改革在其上附加了新的市场化。无论如何,地方政府所起的关键作用今天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对中国改革的一种共识。[7] 作为社会(和环境)危机的同一根源 经济奇迹的来源也就是今天的社会(和环境)危机的来源;两者其实乃是同一现象的两个方面。在"招商引资"和"征地"等改革经济发展所采用的方法下,只可能形成官员 + 企业家的 "官商勾结"的新"利益集团"。同时,在 "非正规"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下,也只可能形成尖锐的贫富不均和社会矛盾。加上原有的城乡间的差别,便是今天"社会危机"的主要内容。根据世界银行的基尼系数指标,在改革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经从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之一转化为最不平等的国家之一。[8] 和"左派"的批评不同,现今的社会危机并不简单来自市场化或资本主义。今天的社会不公平、不平等并不简单是资方对劳方的剥削,也不简单是外来资本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剥削。它附带着中国国家(一个与帝国主义时期的中国十分不同的国家)的强力推动。不遵循国家劳动法规、不允许农民工组织自发的工会等政策乃是国家的抉择,不是资本或外国的单边行为。它们当然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中国近、现代历史中,在帝国主义入侵之下所形成的"买办"机制。今天的国家是主权高度发达的、追求自己的经济发展的国家,何况它确实通过这个改革体制而做到了举世瞩目的GDP增长,提高了大多数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虽然也同时导致了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庞大的城乡差别。 环境污染也不简单地是引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结果,让它把工业对环境的破坏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到了中国。当然,这是事情的重要的一面;中国确实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工厂",接纳了大规模的能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中国国家体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和责任。我们既要直面全球化下的客观历史背景,也要直面国家抉择的作用和责任。正是靠分权和市场化激发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以及其围绕GDP的政绩审核制度,促使地方官员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优先目标。这样,相互竞争引进资本。一方面提供廉价土地、劳动力、原材料、财政优惠等等条件,同时,为了提高本地的竞争力,着重把稀缺资源配置于优先发展基础建设(道路、铁道、供能等方面),而环境保护则只可能是次要的考虑,不可能获得其需要的资源。[9] 结果是环保部门变成多唱高调而缺乏实质性措施的部门,大大加剧了环境污染。[10] 也就是说,改革的地方国家体制在推动了"奇迹"性的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环境,两者乃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偏重GDP发展和相对忽略环境保护其实是"招商引资"策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提高全球资本投资者的回报率的一个重要结构性组成部分,是吸引外来投资的秘诀之一。其道理和廉价劳动力是一样的。 同时,外资和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形成一个要维护这种机制的利益集团。正如众多的民众抗争运动的调查报告表明,各地环保抗争运动几乎不可避免地会首先遇到政-资方的联合压制和打击。它们不可能简单通过各地的环保部门和法院而获得公正处理,因为那些部门在经费和人事上都受地方政府的管辖。唯有通过组织动员、网络联系、媒体曝光等而形成了一定的声势之后,才有可能突破地方上官商勾结的第一层的"捂盖子"回应,进入到第二层的 "摆平"矛盾回应。那样,抗议者才有可能通过妥协得到部分满足。[11] 所以,左右双方之把问题形容为资本对劳动、西方对中国、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市场主义对计划经济的非此即彼绝对对立,都是片面的。事实是,改革及其过程中所形成的体制既非简单的资本主义,也非简单的旧计划经济体制,而是两者结合之后的产物。它以发展主义式的地方政府为主体和动力。它是市场化、企业化了的地方政府,是一种地方-国家 + 企业的结合体、外资 + 中国政府的结合体,它不能简单地用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意识形态来理解。 改革的国家体制在实际运作中的一些特点 这个"改革的国家体制"在实践之中已经形成一个比较特殊的体系,具有自己的特色。上面已经突出了实际运作中的地方政府的经济角色。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国家体制的另一面,即集权的中央政府的角色。 正如强世功的论文指出,对中国宪政的理解绝对不能限于其成文宪法。即便是在西方的传统之中,也有两种很不一样的传统:以成文宪法为主的美国传统和以不成文宪法为主的英国传统。中国的成文宪法其实只是相应现代西方话语霸权的现实而拟就的文本,如果简单地像许多现有宪政研究那样,用美国政府组织模式来理解,把中国和美国的国家成文宪法等同起来,或简单地根据美国模式而强调中国宪政各方面的不足,便会完全误解中国国家体制的性质。首先,中国国家体制不能脱离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现实以及其所包含的"不成文宪法"来理解。正如强文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固然是个分权的体系,而各级政府在官僚体制内的关系则是垂直集权的状态,但共产党则与两者都不同。它首先是个高度集权的组织,充分体现于其干部任命和纪律检查的制度。但是,它同时具有一定的分权传统,其来源是毛泽东在"十大关系"中打出的"两个积极性"原则:要求统一集权,但同时也要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动地方积极性。这是毛泽东批评苏联集中的官僚制度的一个要点。在他看来,中国革命的"群众路线"才真正体现了共产党党章中的"民主集中"原则的精神:在运作之中,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要求上级广泛与下级"商量办事"。邓小平用"分权让利"来推动改革,正来自那样的传统。这是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问题的一个好思路,也说明我们为什么不能简单引用美国"联邦主义"来理解中国的改革体制。 Pierre Landry 的新作使用了一个矛盾结合体概念--分权的威权体制(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来描述改革中的中国的国家体制。他指出,从财政角度来看,中国是世界上分权度最高的国家--2002年地方政府的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将近70%。[12] 这是一个悖论的事实,因为一般威权国家的财政要比民主国家集中,后者的地方政府支出在1972-2000年中平均只达到全财政支出的约六分之一,前者则贴近四分之一,但改革期间中国地方政府的支出比例则明显比两者都高,1958到2002年间平均达到一半以上(55%)。[13] 从一般的理论预期来看,如此的分权应会严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和功能,导致其分裂甚或崩溃。但是,中国不同,在大规模的改革中,包括干部更新、提高其教育和技术水平以及"地改市"和"市管县"等制度改革,仍然维持了其高度一统的体制。 Landry 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由共产党的干部任命制度。它通过各级组织部门有效地控制了干部的选拔和提升。正是这个干部任命制度奠定了改革中高度奏效的政治经济体系。因此,Landry采用了一双相悖的形容词,分权和威权,用两者的矛盾结合来形容改革的中国国家体制。[14] 它既是一个分权的体制,也仍然是一个中央集权的体制;它是两者微妙结合的体制,也是政府和共产党微妙结合的体制,缺一不可理解。如此的理解符合强世功所分析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实际运作中的成文与不成文宪法的结构。它也是对中国国家体制的实际运作比较贴切的描述和分析。 此外,在我看来,中国中央政府在改革中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其表达和实践间的背离。[15] 一方面,为了促进快速的经济发展,不惜撇开国家劳动法规而利用农民工等极其廉价的劳动力来吸引全球资本,而另一方面,它也打出社会公正、和谐社会,甚至于社会主义的理念。一方面,它不惜不顾环境污染来吸引外资,推动工业发展,但同时又设立了许多环保机构,制定了不少环保法规。它既提倡发展主义,并设置了以扩增GDP为本的地方官员审核制度,同时也提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理想。 这样的背离是地方政府运作中普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是中央的矛盾言行,导致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类似行动。一方面,在涉及比较"软"的指标的时候,地方上下级政府显示了一种 "共谋现象",大家心照不宣地摆样子来满足中央对那方面的要求。同时,一致比较集中地追求大家知道是真正关键的扩增GDP的发展主义"硬道理"。正是沿着这样的逻辑,县、乡/镇、村级政权机构可以串通了把一个比较软的指标的中央拨款(如"退耕还林")用来满足更"硬"更重要的指标的需要(比如基础建设,用来招商引资、扩增GDP)。 周雪光用组织理论来解释地方政府上下层间的"共谋现象",说明它的来源是制度化了的组织环境,是中央政策与地方实际之间的距离、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县、镇、村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所具有的共同利益所促使的对付中央的行为。[16] 他的分析毋庸说有一定的说服力,并且很好地与现有西方组织理论对上话,既不限于其视野,又同时把中国经验用西方学者所能理解的概念来解释。但我们也可以从中央政府在表达和实践上的矛盾性来理解周雪光关心的"共谋现象":地方政府官员都知道经济发展是"硬道理",是共产党执行的干部审核制度的关键标准,而环保、卫生、和谐等则是相对软的道理,因此,才会有多层地方政府在表面上满足中央的软要求,显示了一种"共谋现象"。在资源稀缺的现实下,地方政府权衡轻重,会作出优先照顾硬道理的"理性"抉择。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地方政府和中央同样区分"硬"和"软"的道理,其实也是一种"共谋现象"。 王汉生、王一鸽新近的研究则从特定制度环境所促成的"实践逻辑"[17]角度来解释地方政府行为。在改革期间设立的"目标责任管理制"下,各级行政和业务机构通过"责任书"把中央设定的目标一级一级地传达、贯彻下去。所设目标固然包含社会公正、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但在制度化了的量化管理机制下,真正刚性的任务乃是易于量化的"招商引资"和GDP增长目标。因此,在现存制度和管理机制下,自然形成了经济发展乃是"重中之重"的实践逻辑。[18] 这是对当今国家体制实际运作的贴切描述与分析。 这个逻辑的另一方面是,为了经济发展的硬道理而优先要求稳定、避免"生事",尽量"摆平"矛盾,因此导致地方上对民众抗议事件的压制和隐瞒或迫不得已的妥协。上面已经提到环保方面的例子。最近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对许多学校因建筑不达标而轻易塌毁的民众抗议的一些措施更是众所周知的例子。 此外,改革的国家体制更显示了政府部门牟利化的特点。政府各部门的利益追求,和因这种追求而出现的部门间的矛盾,也是旧体制和新市场经济结合的另一面。从我自己关于离婚法实践的研究中举一例来说,南方R县的民政部门近十几年来竟然拒绝继续处理、登记夫妻双方同意的离婚,其原因是不愿意为十分有限的收费(8元的登记手续费)而冒被卷入登记过程中临时可能出现的当事人间的矛盾的麻烦,为此把简单的离婚登记也全部推向当地法院,因此引起了部门间的矛盾和上访。[19] 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但它可以说明部门主义的现象。它是在市场化了的新体制要求地方政府创收的大环境下形成的。而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把官员腐败也视作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牟利化现象的一个方面。譬如,新近的研究展示,中央为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拨款,多被一层一层的地方政府部门或个人克扣、挤占,以致真正交付给基层的只是所拨款项的一半甚或更少,乡镇市场建设补助资金如此,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学校危房改造的国债基金等等也如此。这是个半公开的普遍现象。[20] 在现阶段的改革中的地方政府体制下,人们普遍认为与官员打交道,没有礼物和其个人或部门利益便什么事都不可能办成。 如此这般的现象尚待系统的研究和梳理, 但我们也许可以初步提出这样一个概念: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特殊国家体制既可能是一种过渡性的体制,也可能会是长期凝固的体制。从正面来说,它推进了震惊世界的经济发展"奇迹";从反面来说,它导致了社会和环境的危机,并在许多方面具有既是旧体制的也是新牟利化的制度性劣质。在原有的官僚化倾向--繁琐的程序、形式主义、臃肿和低效率、官官相护等等--之上,消除了过去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形态及其钳制作用,更加上了部门和官员的谋利意识,其弊端可能更甚于过去的官僚主义。如果不进一步改革,很可能会凝固成一种新的僵化体制。那样的话,只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社会不公和更污染的环境,触发更多、更大规模的民众抗议。 进一步改革? 当务之急是,怎样来进一步改革这样的现存国家体制?以上的分析说明,我们如果简单地从意识形态化的理论出发,继续陷于"民主主义"对"威权主义"、宪政对集权、或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争论,只可能脱离中国实际而在意识形态分歧之中打滚。脱离了运作中的实际,便没有可能点出真正的问题,也更没有可能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如此的争论,完全局限于应然理想,最终只可能越谈越僵,最终变成互不理会的分别自说自话。对实践历史的回顾则虽然可能忽视应然,但也完全可以变成有实际根据和针对性的改革思考。[21] 今天政府已经打出要从汲取型、管制型政府转化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这是个非常关键的理念,它意味着由政府来(再次)负起公共物品的主要责任,为广大农村人民, 以及城市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和下岗工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它也意味着国家体制根本性转型的可能。 有的市场主义者从原则上、理论上反对如此的政府角色,认为它只可能导致更庞大的政府以及计划经济时期那样的官僚化;同时,他们认为,由私营企业提供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会有更高的经济效率。这其实完全是一种原教旨市场主义,源自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并不符合任何西方国家的实践实际。西方先进国家其实全都是市场主义和福利国家结合的产物。即便是哈耶克那样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家都承认,公共用品和一般消费品不同,必须由公共的国家来提供,不可能完全依赖追求自家利润最大化的私家公司来提供。[22] 毛泽东时代中国充满过度意识形态化的例子,今天绝对不应犯过度依赖美国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的错误。 当前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危机其实已经再度证明了原教旨市场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不足。事实是,中国在改革中借助出口带动的经济增长,今天已经受到严重的挫折。作为手段,过去的发展无可厚非,它给予中国经济大规模的外来投资和技术转移,也给二亿多中国农民带来了农业之外的工业、打工收入。但是今天,更关键的是要提高广大中国人民的消费水平,扩大中国国内的市场,借此来推动更具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 这里需要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利用社会改革来推进经济发展。低收入者是消费占可支配收入最大比例的人群;提高他们的收入,要比提高(中国有限的)"中产阶层"收入具有更快、更多的扩大消费效应。面对经济萧条和海外需求的萎缩,这是刺激进一步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它也是美国奥巴马总统新政下对经济大萧条所提倡的主要药方之一。换言之,缓解当前的严重分配不公和社会危机可以扩大"内需"并促进经济发展。 至于福利,其逻辑同样。由政府来提供、组织免费教育和合作医疗,会立刻影响中下和低收入人群的消费。他们对教育与(疾病和失业的)风险特别敏感,因此会更重视储蓄,借以为自己提供保障。如果由国家来承担这样的社会保障,一旦在民间建立了这方面的安全感,便会刺激消费、扩大国内市场。中国政府最近几年其实已经开始采纳这种逻辑,连贯出台了一系列如此的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确立九年义务教育、给予农村六十老人生活补贴、组建覆盖大部分民众的合作医疗制度等等。其他方面的福利和卫生及环保则尚有待进一步的推进。 与此同时,也许可以借鉴我在第一辑中所突出的中国持续不断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在高度集中的皇权下依赖来自社区的半正式官员的简约治理--实践传统,[23] 适当考虑结合政府的威权功能和社区的参与和监督,再加以市场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在公共物品提供上,可以利用旧体制的威权特点来带动新型的公共服务,适当纳入私营企业来激发创新性,利用竞争(包括地方间的竞争)来提高效率,考虑部分采用公私合营的半企业性的服务,由政府来领导、发动,地方社区来配合和监督,私营企业来参与。过去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简单非此即彼二元对立,使人们认为市场经济必定建立在完全私有的产权制度上,是错误的。这里应该清楚区别所有制和市场机制,因为市场机制并不排除公有制度。 在合作医疗方面,根据第二辑纳入的王绍光的研究,经过多年的摸索,看来将会以国家投资和领导,地方和集体配合,人民交费型来推动。[24] 这样的多元参与的公共物品提供不同于管制型政府是,后者是由上而下的单向机制,权力在上,人民没有选择余地,而多元的社会服务则不同,地方之间可以有竞争,社区可以参与并拥有监督权利,人民可以有购买与否的选择权利。因此,应该不会像管制型政府那样几乎必然陷入官僚主义化泥沼。它也不同于牟利型的政府,应该不会陷入改革前三十年所凸现的只为金钱提供服务的弊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的极端全能管制型一面应该被抛弃,但其有效的公共服务一面则应适当继承,用来建立一种"第三条道路"。[25] 扩大公共服务甚至可以看作改善国家体制的机遇。 根据以上的讨论,中央政府的政策抉择显然非常关键。鉴于过去30年的实践经验,最关键的步骤也许是地方官员审核的制度。如果能够把优质福利、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真正变成"硬"道理,采纳具有长远视野的审核制度来替代现在仍然主要以经济发展为标准的政绩机制,应该不仅能够推动市场发展,也能促进国家体制本身的转化。毋庸说,目标是从旧管制型国家体制转化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体制。 从实践历史的角度来考虑,正因为当前的中国既来自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历史背景,也来自改革三十年的新自由主义历史背景,今后的中国追寻的该是两者的结合和超越,而不是非此即彼的、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二元对立的抉择。崔之元极具挑战性地打出了"自由社会主义"的设想,其中一个关键建议是把大量仍然存在的国有资产纳入市场环境现实来考虑,既不限于纯粹反市场的计划经济视野,也不限于纯粹私有化的资本主义视野,强调的是利用这些来自计划经济的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的增值来支付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甚或收入的重新分配,由此来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6] 这是一个具有一定历史渊源和理论深度的"另类"设想。它也和强世功论文的观点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因为我们可以把强文解读为提倡既纳入中国成文宪法的自由民主主义观点,也纳入中国不成文宪法(或"根本法")的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党章观点,由此来超越当前非此即彼的狭窄观点,由此来理解和探寻符合实践历史的宪法改革。譬如,我们也许可以想象某种一党民主制,其中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具有立法的权力,更具有财政预算和罢免领导者权力,甚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权力。 应该说明,我个人对崔之元的"自由社会主义"和强世功的"成文与不成文宪法"的理解是它们所包含的理想不是一种模棱两可的、和稀泥的那种含含糊糊的妥协,而是在承认两者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的前提下的超越性综合。讲究"收益"与增值的国有资产,以及其用来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甚或收入重新分配的设想,正体现了这样的超越和综合。自由民主主义的成文宪法与社会主义的共产党党章的并存与结合同样。至于具体如何综合并在实践中操作,则尚有待于实用性的试验,据此尔后逐步提炼其中的理论性逻辑。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60年中,有一个前后一贯的优质体制性特点可以用来推进如此方向的进一步改革。正如Sebastian Heilmann在第二辑的讨论中指出,和一般的民主制度国家不同,中国政府的决策过程经常先在地方上"试点",然后由中央决策,"以点带面"推广。民主制度下的国家,则必须在采用某一政策之前,预测其可能后果,凭此而后采用,但中国的集中和分级的政权则允许试点型的试验,在看到某地某级实际结果之后,方才采用、推广某一政策。[27] 王绍光在同一辑中则进一步指出,从改革30年对农村医疗政策的摸索和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在试点的进路之外,更显示了吸纳基层创新的"学习"能力,以及在实践之中逐步适应实际需要的能力。[28] 这种实用性的决策方法和进路,完全可以灵活使用于进一步的国家体制改革。新近报道和讨论较多的 "重庆经验"--用市场化了的公有资产的增值来投资于公共建设,并带动私家资本的参与,再用进一步的增值来再建设--便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这样的一种尝试。[29] 对近期的改革来说,从管制型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是已经被充分明确的前瞻性理念和道德价值,所缺的只是对其促进经济发展的认识和付之于实践的决心。对长期的改革来说,完全可以采用现有基于实践的试验-适应决策方法来探寻结合市场经济和社会服务、兼顾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理念的道路。以上是从实践历史视野得出的一些实用性改革的尝试性思路。 我们第一轮的讨论最后突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自由-民主-资本主义和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的两大模式之外,还有什么样的选择?具体什么内容?我们第二和第三轮的讨论,以及我这里的总结性评论,也许可以视作一个提出初步的答案的尝试。 [1] 我对"实践"的理解包含三种交搭而又不同的含义:一是相对"理论"而言的实践,主要指行动;一是相对"表达"而言的实践,主要指实际运作;一是相对"制度"而言的实践,主要指其运作过程。而"实践历史"则更包含实践与其相对的三方面在历史中的相互影响。更详细的讨论见黄宗智《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 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四期。 [3] 黄宗智:《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现实与理论》,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2期。 [4] Justin Lin (林毅夫),Cai Fang(蔡昉)and Zhou Li(李周). The China Miracle: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Economic Reform, rev. ed.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03 [1996] . [5] Montinola, Gabriella, Yingyi Qian and Barry R. Weingast.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The Political Basis for Economic Success in China," World Politics 48 (October 1995): 50-81. 亦见Qian Yingyi and Barry R. Weingast. "Federalism as a Commitment to Preserving Market Incentives,"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 11, no. 4 (fall,1997): 83-92. [6] 例见Susan L.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7] 在钱颖一等的著作之外,例见David Li. "Changing Incentives of the Chinese Bureaucrac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 88, no. 2 (1998): 393-397. [8] 中国的"基尼系数"(量度收入不平均系数,以零点为完全平均,100为完全不平均)已从1982年的0.30退落到2002年的0.45(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后者在当年世界131国家中,排名于第90的低下位置。见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 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Foundation. China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China Country Office. 2005:第13页。 [9] 最近这方面的研究颇多,例见张恒龙、陈宪:《财政竞争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以中国的招商引资竞争为例〉,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6期。2006; 傅勇、张晏:《中国式分权与财政支出结构偏向:为增长而竞争的代价》, 载《管理世界》2007年第3期。[10] 张玉林:《中国的环境战争与农村社会--以山西省为中心》,待刊;Elizabeth C. Economy. The River Runs Black: The Environmental Challenge to China's Future. Ithaca,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4. [11] 关于环保运动的调查报告相当多,例见张玉林:《中国农村环境恶化与冲突加剧的动力机制--从三起"群体性事件"看"政经一体化"》,载《洪范评论》第9辑,2007年。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黄家亮 :《通过集团诉讼的环境维权:多重困境与行动逻辑--基于华南P县一起环境诉讼案件的分析》,载《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2008年。福建:福建教育出版社。石发勇:《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以一个街区环保运动个案为例》载《学海》,2005年第3期。 [12] Pierre F. Landry. 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 in China: The Communist Party's Control of Local Elites in the Post-Mao Era, pp. 3-5. New York: Cambir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13] 同上,p. 6。 [14] 尤见第2、第4章。 [15] 表达与实践的区分是我《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书店,2001, 2006)的中心论点。 [16] 周学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 》,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1-21页。 [17] "实践逻辑"毋庸说是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用词。孙立平是国内阐释布迪厄理论的领军者,例见其发表于《对话(一)》的文章:《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载《开放时代》2008,第1期, 57-72页。 [18] 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载《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2期, 61-92页。 [19] 黄宗智、巫若枝 :《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1期,3-13页。 [20] 例见解兵、任生德、张俊飚:《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违纪与腐败及其治理》,载《经济研究》2008,第4期:111-118。 [21] 这里的话题主要是经济和社会。我个人对法律实践历史和民事立法改革的关联有比较详细的讨论。见《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2] Friedrich A. Hayek. 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第六章。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8 [1980]. [23] 黄宗智:《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办正式基层行政》,载《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2007年, 1-23页。[24] 王绍光:《学习与适应: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变迁的启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111-133页。 英文版见"Adapting by Learning: The Evolution of China's Rural Healthcare Financing,"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25] 例见杨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第三条道路》,载(武汉社科院)《学习与实践》2006,第5期。 [26] 崔之元:"Liberal Soci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ina: A Petty Bourgeoisie Manifesto" in TianyuCao (ed.), "China's Model for Modern Development", Routlege, 2005。亦见樊纲、高明华《国有资产形态转化与监管体制〉载《开放导报》2005,第2期。 [27] Sebastian Heilmann. "Policy Experimentation in China's Economic Ris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 43, no. 1 (March 2008): 1-26. 中文版见《中国经济腾飞中的分级制政策试验》载《开放时代》,2008年第五期,31-51页。另见同一作者:"From Local Experiments to National Policy: The Origins of China's Distinctive Policy Process," The China Journal, no. 59 (Jan. 2008): 1-30; 亦见其 "Maximum Tinkering Under Uncertainty: Unorthodox Lessons from China,"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 [28] 王绍光,同上。虽然,正如Heilmann指出,不能对其由下而上的机制估计过高,因为政策选择的最终权力是集中于中央的。(见Heilmann, "Maximum Tinkering Under Uncertainty: Unorthodox Lessons from China,"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中文版见《开放时代》2009年第7期。 [29] 崔之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丰富经济学含义》载www.humanities.cn, Nov. 27, 2008; 《"重庆经验"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携手并进》载www.tecn.cn, Dec. 13, 2008。--原载地址:http://www.lishiyushehui.cn/modules/topic/detail.php?topic_id=286
  10. Lynn T. White III:中国宪法的现状
    法律 2009/12/21 | 阅读: 2987
    普林斯顿大学Lynn T. White III
  11. 张宇燕、高程:精英主导、集团政治与美国行为
    社会 2009/12/18 | 阅读: 2022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由精英阶层主导的国家,而精英大都又是形形色色举足轻重的集团首脑或国家机构中核心职位的占据者,尤其是那些巨型商业集团的领导者。他们既受价值理念的驱动,又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传统的行为模式,更要为他们所代表的、其自身利益又融入其中的集团利益而打拼。在实践的层面上,美国的行为或政策制定多为各利益集团之间、压力集团与官僚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所操控。我们将此称之为集团政治。精英主导和集团政治的影响深刻地体现在美国国内的宪政法律结构和政治经济制度中,并构成了美国行为的实践过程与内容。  一、阶级分层:对美国社会的纵向考量  托马斯·戴伊曾断言,在一切社会里,无论它是原始的还是发达的、集权制的抑或民主制的、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都只有一小部分人在行使大权,不论这些权力是否假借“人民”的名义行使,这都是千真万确的事。此判断对长久以来被“阶级平等”神话所笼罩的美国而言也不例外。表面上看,美国人生活在一个像伍德罗·威尔逊所描述的“没有阶级区别、没有地位差异”的平等社会中。而实际上,在民主制度和宪法框架之下,美国一直都是一个阶级分层或分割严重的国家,其阶级界限和社会地位之差异在美国确实存在,而且始终存在。19世纪上半叶,美国最富有的1%的家庭拥有全国资产的1/3,前1/10的富裕家族拥有4/5的社会财富;与此同时,大部分美国成年人都不拥有具有市场价值的财产。尽管人们普遍相信这个时代的美国商业“大亨们”大都是从贫贱的环境中发家致富的,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大亨们的财富积累主要是由早期富有者的亲属及后人完成的。经济学家威廉·米勒及其弟子的研究揭示了如下事实,即变成商业头面人物的穷孩子“在美国历史书里比在美国历史里更显眼”。在20世纪的美国,只有1%的人口属于上层阶级;1%~2%的人口属于次上层阶级,其成员拥有的财富与上层阶级不相上下,但由于其暴发户的身份,他们在社会威望上较前者略逊一筹;9%~10%的人口属于上中层,他们大多是中等财富规模的商人和专业人员中的少数佼佼者;28%~36%的人口属于次中层,其成员主要包括小业主、农场主、职员和技术工人;33%~35%的人口属于上下层,其构成以半熟练工人、职工和农业劳工为主;最后17%~25%的人口属于下下层,由非熟练工人、失业人员和所谓的“流氓无产者”等人群组成。  以社会成分多元化和民主制度之发达而闻名于世的美国,其社会制度的本质却是典型的精英政治。恰如沙特施奈德在《半主权的人民》一书中所揭示的那样:“多元天堂的缺陷在于天国的合唱带有浓厚的上等阶层的音调。很可能有90%的人民进不了这个集团系统。”社会学家米尔斯撰写的《权力精英》,是有关美国精英统治最知名的学术著作之一,在20世纪50年代曾名噪一时,至今影响犹存。米尔斯在书中指出,美国的多元政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在政府机构和整个社会中,权力最终的行使受到严格控制,只有极少数精英操纵着美国政策的方向。不但如此,权力精英们还主宰了美国社会的主要等级制度和组织结构,他们支配着商业大公司、操纵整台国家机器并拥有凌驾于一般社会之上的种种特权。在米尔斯看来,美国的权力精英阶层由三类人构成:在经济的顶层,是商业界的大富豪和位居他们之下的大公司高级行政长官;在政治的顶层,是政治领袖和各个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在军事机构的顶层,是围绕在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军方高层周围的、身兼军职和政治家双重身份的人士。这些由商界、政界和军界高层构成的精英们,共同组成了美国的权力精英统治。  在如今的美国,社会层次远未消失,树立在各阶级之间的城墙也没有坍塌的迹象。时至今日,身处社会顶层的精英依旧风光无限,享受着那些仍只是极少数人之间的游戏。目前美国大约有七千多个重要职位,并被六千人左右所掌控,其中有人身兼数职。这些重要职位囊括了国会议员、州长、将军、内阁部长及联邦机构负责人、法官和检察官、大学校长、大型商业机构负责人、基金会领导人、传媒精英、工会领袖、有影响的非政府组织领导人等,构成了国家权力的大脑和心脏。处于社会中、下层的美国人,在今天尽管可以得到并享受比他们前辈人更多的权利和物质财富,但对他们而言,权势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地位等绝不比早年时期更容易获取。美国作为一个始终在精英阶层统治下的等级社会,它的阶级性在现代社会中变得更加隐蔽,主流意识形态已经把人们的阶级意识大为淡化。诚如爱德华·佩森所言,“阶级仍然是重要的,但也是……不易察觉的”;这种情况在美国“历来如此,今天也不例外”。  在美国,精英阶层形成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特殊亚文化群体。在这个默契的小圈子里,精英们按照某种秘不外宣的“潜规则”博弈。罗赛蒂特别强调,理解 “华盛顿政治社团”的亚文化群是理解复杂的美国对外政策政治学的关键之一。所谓华盛顿政治社团,是指“成千上万与政府有关的人,尤其是那些处在权力顶峰、与政治休戚相关的人们”,这些人是美国精英阶层的核心人物和真正代表。每年一度的私人俱乐部春季豪华饮宴是美国最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一个侧面写照,它不但是“华盛顿高层人士的礼仪活动”,也是这个国家“阔佬、权贵和名流们的私人聚会”。届时,600名美国最显赫、最知名的人物会在希尔顿饭店大厅会聚一堂。工业巨头、金融家、出版商和新闻界巨子、外交界的名人、最高法院的长者、国会中的煽动者和鼓动家、现政府的高级官员以及好莱坞的明星们摩肩接踵、谈笑风生。自本杰明·哈里森总统开始,每位美国总统在其任职期间,都会参加至少一次这样的聚会。“华盛顿政治社团”的成员极为重视彼此之间的社交关系网络,并信奉实用主义原则。在这个圈子里,私人关系往往超过党派和意识形态的界限。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斗士在国会的辩论中争执得面红耳赤,但“他们却在周末一起打网球或是在国会休息室一起调笑”。“华盛顿政治社团”对美国最高权力的运行影响如此重大,以至于对该社团所知甚少、往来不密切的政治领导人,如卡特及其工作班底,在行使其权力时经常寸步难行,而深谙其游戏规则的人,像里根与其工作班子,便可实行更为便利和成功的统治。  在精英阶层之下,人数众多的美国中产阶级和下层民众分属于不同地区或产业集团。由于人数众多、领域各异、分布广泛,导致了他们的某种程度的软弱性和易受影响性,他们最终很难达成集体行动,来影响国家政策以确保自己的利益。米尔斯认为,美国社会的最底层是广大的、漠不关心政治的大众社会,他们在政治上是一盘散沙、毫无作为;中间阶层则呈现出政治多元性,由一股飘浮不定的、相互僵持制约的力量构成。总体来说,这两大阶层对美国政治几乎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在主流媒体的大肆渲染下,美国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由“积极进取”、“蒸蒸日上”的中产阶级或称“白领”阶层之利益所主导的国家。然而,事实却具有相当的讽刺意味。米尔斯在其另一部力作《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中指出,由于社会形态迥异、物质利益矛盾、意识形态不一,美国白领阶层的成员之间没有形成共同政治行动的同质基础。即便他们之间确实存在某些共同的利益,这些利益也不可能将他们凝聚为一个整体。他们是一群政治上默默无闻之辈。美国两大政党在制定其政治纲领时,从不直接过多考虑这一阶层的利益。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众议员巴尼·弗兰克的话印证了米尔斯的论点,他说“,有时我认为这里没有代表的惟一一批人就是中产阶级”。  在阶级和等级观念方面,美国是一个具有保守传统的国家。大多数人只知道美国社会是主张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洛克式自由主义社会,但却忽略或有意回避了它的另一面,即它同时也深深植根于主张权威、等级和精英主义的柏克式保守主义。在美国的上层社会中,这种等级观念上的保守主义尤为明显。克里斯托指出,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并非民众主义者,他们竭力实现的目标是让美国政体免遭多数暴政的侵害;两院制议会、三权分立和宪法本身都带有避免民众暴政的意图。美国新保守主义者施特劳斯就是一个彻底的精英主义者,他极力推崇由少数人统治的等级制度,其理想中的政治方案是在自由民主制中确立贵族统治,而这也正是当年汉密尔顿一心向往的美国政治蓝图。在施特劳斯眼中,民主的实质取决于由谁来形成人民的意志。他经常引用色诺芬的如下观点:最好的政权是假扮成民主的贵族统治。正如德鲁里总结的那样,保守主义者理想中的社会是“基于较高等级和较低等级之间的相互服务和彼此忠诚”的社会。  精英阶层的成员有时并不避讳他们的等级观念和优越感。被比尔德尊为美国“新制度巨灵”的汉密尔顿就公开推崇贵族政治。他曾直言不讳地说“:尽管人们时常引用并信奉‘人民的呼声是上帝的呼声’这一格言,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真理。人民总是扰攘不安的,他们很少判断或做出正确决定。因而,应该使少数富人阶级在政治上享受永久的特权地位,他们可以阻止多数阶级的骚动。”在美国精英阶层的眼中,所谓民众倾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可以被创造、被调动并可假以利用的情绪。凯南指出“:如果我们要消极无为,将自己知道的埋在心里,说‘我们自己的看法不掺和进来,我们恰恰只是做人民告诉我们去做的事情’,那么我们确实将是我们国家的非常糟糕的代表。”又如亨廷顿所讲,在美国“权威寓于许多机构之中,每一机构皆可标榜其来自于民,从而为自己的权威辩护”,然而, “主权在民之说同主权在神之说一样含混不清,人民之声和上帝之声一样,也可呼之即来。”  在国家事务的操作层面,精英阶层的行为则代表着美国的“国家行为”。相对于国内事务,精英阶层在对外事务上主导美国行为的印记更为明显。美国公众通常不愿理会那些含意还不够明确的政策,对需要长期谈判的复杂外交难题表现得很缺乏耐心或漠不关心。同公众相比,美国精英人士显然对国际社会这一与其商业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抱有更大的热情并投入更多的关注。长期以来,民意测验的结果都证明,广大美国公众对国际事务所知甚少。如此一来,精英阶层对美国的对外行为便拥有了更多的独立决策空间。这里特别需要补充的是,由于具有共同的社会经济背景、相似的社交阅历和职业上的相互影响,因而美国精英阶层的联合有着同质的心理和社会基础。进而,在涉及国家基本制度、价值理念、国际秩序等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时,他们通常具有高度的共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拥有共识,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存在分歧或冲突。确实,不同精英所代表或控制的集团之间的矛盾甚至会显示出不可调和性。然而,这类分歧或冲突往往是在既定制度下的利益争夺,也源于对实现共同目标之途径的理解差异。  二、利益集团与党派政治:对美国社会的横向考量  对美国社会的纵向考察使我们看到美国是一个由上层精英主导的国家。从横向看,我们很容易发现美国社会内部充斥着大量利益相互重叠或竞争的利益集团。概括地说,居于历史核心位置的社会集团有两大类,即以赢利为目标的商业集团或商人集团、由公共权力运用者组成的官僚集团或政治集团。尽管两大类集团存在一定的交叉,但从社会政治制度上看,大体上还是以两种模式存在:一类是官僚集团控制商人集团,另一类是商人集团控制官僚集团。现代社会运动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便是这两个集团之间的关系。按此分类,美国便是一个典型的商人集团控制官僚集团的国度。精英在此随之被区分为商业精英和官僚精英。这样一来,两大集团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两大集团内部各“子集团”之间的共谋与竞争,也就转换成了商业精英与官僚精英之间的关系,以及商业精英内部为争取、影响或控制官僚精英的博弈。这一切构成了具有典型意义的、美国式的集团政治或党派政治。表面上看,美国的党派政治力求使公平、秩序和自由各得其所,但实际上美国社会政治体制得以运转的动力和润滑剂均来自这些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其间的斗争和妥协决定了美国政策的方向和力度。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以至于“集团理论”发展成为了一套成熟的政治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正是将政治过程的一切方面都归结于利益集团作用的结果。关于政治从根本上说是集团过程的思想,至今在美国从未受到实质性的挑战。  集团博弈与党派政治在美国由来已久。托克维尔称,美国是“世界上最便于组党结社和把这一强大行动手段用于多种多样目的的国家”。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麦迪逊谈到,党争就是“一些公民,……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永久的和集体(的)利益”。他认为党争不可避免,因为它基于利益分歧“,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中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也有同样的区别。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商人集团、金融业集团和许多较小的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它们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而管理这些“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并且“把党派精神和党争带入政府的必要的和日常的活动中去”,在麦迪逊看来,这正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美国政治》一书的作者维尔亦指出,美国政党政治和利益集团政治纵横交错、相互交融,形成一种不断变化的立法和行政机构格局;这一格局的演变趋势是,政党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利益集团与政府机构本身合为一体。  自建国以来,美国一直表现为商人集团和官僚集团主导和互动的国家。在其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商人集团有效地控制着政府所代表的官僚集团。独立战争源于北美商人集团的壮大。当时的北美商人需要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做后盾,出面保护他们的财产利益,帮助他们与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国家进行竞争。以脱离英帝国实现自治为政治目标的独立战争之爆发,其核心原因正是北美商人集团对于一个可以有效执行其意志、对其财产实施歧视性保护的权威官僚机构的强烈需求。 1787年制定的联邦宪法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它将国家权力交付到一个代表商业利益的统一的联邦政府手中。南北战争的政治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战争和制宪运动的延续,其结果意味着生产性最强的美国东北部工商业集团的财产利益在政治上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国家或其官僚集团一方面通过议会制定的法律及政府推行的以关税保护和国民银行为核心的贸易、金融政策,对工商业集团给予制度上的特别支持;另一方面,美国外交战略的制定和调整以及军事力量的建立,都是以保护和扩大商人集团财产利益为核心目标的。在国家力量的庇佑和支持下,美国商人建立了自己的工商业体系,并开始投入到对世界资源的争夺之中,而这一过程与美国国家实力和政府权力的迅速扩张是同步进行的。  在经历了商人集团控制官僚集团的漫长历史之后,尽管官僚集团的影响力从罗斯福推行“新政”以来已经得到大幅度提升,两大集团的力量对比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商人集团在相当意义上仍然占据优势,美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也在很大程度上仍继续扮演着商人集团保护人的角色。在当今美国,性质不同的利益集团虽然数目巨大,但真正能够决定美国国家政策的力量,仍旧集中于那些最有钱的、同时也是在政治决策过程中最有影响力的商业利益集团。奥尔森指出,在美国社会中,商业界拥有的利益游说团体数目最多。由于美国的商业利益通常集中于垄断性集团或企业之手,因此商业集团一般能够自动且直接地组织起来,并达成强化其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面对其他利益集团组织松散这一事实,商人集团的组织程度之高显得格外突出,以至于“在华盛顿设有办事机构的众多集团组织中,它们所代表的利益没有一个比美国产业界更充分、更综合、更有效”。在美国,许多人对商业组织在美国民主中的力量之强大感到惊讶;由社会少数人组成的商界组织在美国政治中行使着巨大权力,这使得热衷于民主的人士困惑不解。美国的政策大多是商业集团内部不同的派别相互斗争、妥协,以及它们与官僚政府之间博弈的产物。商业集团影响公共政策以求最大限度地谋求自身特殊利益的途径,主要有六个渠道。其一是所谓的“旋转门”机制,即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穿梭交叉为利益集团牟利的机制。其二是选举。尽管几乎所有大型组织都宣称自己是非政治的,但几乎所有利益集团都党同伐异,力求通过政治捐款来推出能够照顾自身利益的政治家。其三是积极介入政府管制形成过程。美国联邦独立机构和各个内阁部门必须在《联邦文档》公布拟议的各项规章条例,并在它们正式出台之前欢迎所有回应。而利益集团具有迅速接近规章制订过程并做出反应的能力。其四是游说,即利益集团直接向国会议员或政府官员陈述其立场和观点以影响决策。其五是诉讼。当利益集团发现正常的政治渠道不畅通时,它们便会借助法庭或法官判决来影响公共政策。其六是劝说,即利用媒体、信件与宣传材料以及面对面交谈等,在选举期间影响选民,在其他时间促使选民与他们的代表保持联系。企业在这方面享有特殊的有利条件,因为其所有者和经营者拥有利用宣传机器的金钱。  商业利益集团通过其成立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简称PAC),直接影响和干预美国的政治选举过程。PAC是完全合法的利益集团组织,它通过控制竞选捐助和直接游说来向国会中有权势的议员施加压力,以保护自身的利益。美国政治中流行一句俗语“:金钱是政治的母乳。”这一黄金规律导致PAC成为美国当今政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商业集团通过PAC选择政治捐款的对象,并以此来支持或反对某位政治候选人。据统计,如今美国57%以上的政治捐款是由180 个PAC所提供的,其中近1/3的捐款来自规模最大的33个PAC。那些对选举起决定作用的PAC大多从属于商业集团。政治候选人争相谋取大型商业PAC 的支持,因为这些PAC的影响很大,其他PAC一般惟其马首是瞻,一旦得到它们的支持,候选人就容易获得同类PAC源源不断的捐助。对PAC经费的依赖使当选议员在国会的立法中通常把大的商业集团之利益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并经常根据这些集团的意愿来投票。对此,一位美国国会议员感叹道“: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简单事实,当大量金钱流入政治角逐场所时,大量的义务也就承担下来了。”一位愤世嫉俗的说客也无可奈何地断言“:企图让这个政治制度清除金钱的罪恶,就像制定一个让十几岁的孩子不得考虑性问题的法律一样……你需要的不是法律而是脑白质切除术。”  通过政治竞选者对大型商业PAC的“朝觐”过程,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商业集团控制官僚集团的一个缩影。美国各地的国会竞选者成群结队地来到华盛顿寻求PAC的捐款,这种朝觐仪式已经成为国会竞选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工商业PAC的政治战略家巴迪说“:差不多每一个(政治候选)人都要来到这里。”住宅承建商全国协会政治事务副主席贝克特也感慨道“:要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离开华府是很难的。”到华盛顿朝觐PAC的政治候选人不但人数逐年增加,而且其朝觐的时间也越来越提前。通常大选日刚过,着眼于未来两年竞选而进行的朝觐便开始了,随后这支队伍会“首尾相接地到来”。大型PAC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候选人的政治前途,也决定着现任议员或官员的政治命运。从大型PAC负责人不时透出的居高临下和不屑一顾的口吻中,我们可以听出美国官商关系的端倪。在PAC的办公室里,政治候选人和一个急于申请工作者面对潜在雇主时的紧张心情大致相同,因为那些可望成为国会议员的人若有上佳表现,将可能引起整个 PAC圈子对他竞选活动的兴趣;而一次糟糕的亮相则很容易把他挡在PAC金库的门外。他们必须努力“使PAC在为他们花钱时确信,他们是能战斗到最后胜利的人”。在一次对PAC的成功“朝觐”之后,政治候选人还必须动用各种手段,努力争取PAC圈子对他的竞选进程投以持续的关注。正如美国政府一位咨询专家所说,向PAC筹集捐款对政治竞选者而言,差不多已变为“一项不间断的公关工作了”。  影响巨大的游说公司主要是设在华盛顿和纽约的二三十家“超级”律师事务所。随着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日益提高,社会对规章制度的需求也急剧增长,通晓相应规章制度及其形成过程者愈发显得重要。这些扮演游说公司角色的律师事务所不仅在法庭上,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国会和联邦机构中,无一例外地都是巨型公司 (如通用汽车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杜邦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委托人的代言者。此外,成为超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美国律师界的最高追求。这些高级合伙人普遍认为,担任公职是他们的义务。美国前国务卿杜勒斯、艾奇逊、万斯乃至前总统尼克松均来自这些超级事务所。与此同时,许多超级事务所的创办人或合伙人就曾是政府高官或国会议员。担任过杜鲁门总统顾问的克拉克·克利福德在白宫任职五年后,在华盛顿建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的第一批大委托人包括菲利普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石油公司和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等。甚至在杜鲁门离任后,他的生意仍然十分红火,原因之一在于他的密友斯图尔特·塞明顿还在担任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生产军用飞机的大厂家麦道公司自然也成了他的委托人。由公职人员摇身一变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或说客,业已成为美国众多的政府官员、议员和政府与国会助理离任后的生财之路。在20世纪90年代,公职人员贩卖政治资本就已成为美国“最兴旺的一门行业”。近些年来,他们穿梭“旋转门”的频率急剧加快。从国会通往游说公司云集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K街的道路上人头攒动,这些具有政治影响力的前公职人员掀起了前所未有的“淘金热”。在相当意义上,国会俨然成为一个讨价还价的政治市场。在那里,议员们对各种利益集团的直接压力、利益集团施加给联邦政府各部门进而由后者反馈给国会的间接压力进行评估和调和,以便在立法层面上进行取舍,达成妥协。美国联邦政府和各级政府也为利益集团进行多重博弈提供了政治活动平台。  官商勾结的最具戏剧性的场所,就是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那个著名的、同时也是无形的“旋转门”。华府权贵们可能昨天还是受人民委托、保护国家利益的议员和政府官员,今天摇身一变就成为某个大公司的代言者。有些人甚至不等转过这道门就公然身兼两任———既是民意代表,又接受商业私家委托。大体而言 “,旋转门”机制可以被归为两类。第一类是由产业或民间部门进入政府的“旋转门”,这主要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商业利益集团游说者进入联邦政府并担任要职。由于其特殊背景,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政策与管制过程中,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偏袒特定的商业利益集团。第二类是由政府进入私人部门的“旋转门”。其中又有两种情况:一为公职人员跳入薪俸丰厚的私人部门,并在新职位上利用以前的行政工作经验或政治影响为私人雇主在联邦政府采购和管制中求得收益,从而使受雇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二为政府与说客之间的“旋转门”,即离任的国会议员或行政部门高官效力于游说公司,他们运用在公共部门任职期间搭建的关系网和影响力为游说公司客户争取利益。概言之,商业利益集团重金收买公职人员、公职人员贩卖其政治影响,这两点构成了政治和金钱交易之渊薮的“旋转门”的基本特征。在当今美国,司空见惯且运转良好的“旋转门”机制为商人集团借助公共权力牟取利益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在这层外衣之下,利益集团凭借游说、收买或控制政府的手段来实现一己之私的现象或存在,深深植根于美国的政治文化传统,被称作除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的美国“第四权力中心”。  美国经济学家们对政府管制和立法过程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深入系统地把制度与政策形成之过程纳入了所谓“新政治经济学”分析。产生于美国经济学界的“寻租”理论和“俘虏”理论,正是对这一议题的理论总结。安妮·克鲁格最早使用了“寻租”这一概念。她分析了商业集团与政府之间出现“寻租”活动或形成租金的动力和过程。随后,塔洛克、托里森为这一理论提供了系统性的解释和概括。布坎南、本森等学者对寻租理论在美国的适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就美国的经验样本得出如下结论:现代议会制民主政体由投票联盟支配,这类联盟往往受惠于大的工商业利益集团。如此一来,议会的多数就会向他们的客户集团提供歧视性的保护和优待,这种现象在美国被称为“投桃报李”(log rolling);“投桃报李”行为极大地助长了政治性再分配和“寻租”活动的兴起。斯蒂格勒等学者提出的“俘虏”理论和与之相关的产业组织理论,与寻租理论对政府与利益集团之关系的看法如出一辙。这一理论将政府看作利益集团的俘虏,认为多数管制政策是政府为满足利益集团的要求而制定的。政治代理人(政府)常常为迎合被代理人(产业集团)的要求,建立管制市场并限制市场准入机会,以此帮助被代理人排挤其竞争对手。在斯蒂格勒看来,没有什么政治领袖会与 “对所有人不偏不倚”的战略联姻。在实践中,他们始终奉行对不同产业或利益集团的歧视性政策。少量规模大、组织完备的产业集团在形成公共政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美国政治决策过程。  经济学家对美国贸易政策形成过程所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很有说服力,并极大地提升了对利益集团和党派政治的理论研究水准。早在20世纪50年代,戈登·塔洛克就明确提出了关税是利益集团游说之结果的观点。根据鲍德温的总结,分析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和贸易保护形成的政治过程———“内生贸易理论” ———的文献,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建立在经济学自利方法之上,即选民、利益集团和政策制定者都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二是强调选民和官员对社会福利的关心。相应地,经济学家提出了两大类贸易保护模型。第一类主要包括当权政府模型和政党竞争模型,其中,当权政府模型又包括需求方模型、供给方模型、市场竞争模型。在政治需求模型中,游说集团恳求政府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贸易政策。在政治供给模型中,政府利用手中的政策制定权去迎合不同利益集团以求获得最大的支持。这样一来,关税税率的选择可以看作一个最优化问题的解,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权衡从工业利益集团中获得的政治支持和由于消费者的不满而失去的选票。在政党竞争模型中,两个政党为上台执政而提出特定的贸易保护政策以寻求最大的政治支持。随后,格罗斯曼与赫尔普曼又提出了“保护待售模型” (protection for sale)。在政府和利益集团都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的假定下,该具有集大成性质的模型从贸易政策的需求方(利益集团)和供给方(政府)分析了贸易政策的形成过程,并且成为当今内生贸易理论的基础模型。第二类模型主要是一部分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提出来的,他们对经济学家的“自利”假定不满,提出了略有差别的模型。考虑到这些模型同样采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即从行为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出发,故从广义上讲,它们也可以看作内生贸易模型。总而言之,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逻辑,恰如戴斯勒所概括的那样:纵观大部分美国历史,那些特殊的商业利益集团的确起到了主导作用,贸易政策过于倾向这些商业利益集团的利益。  当然,对美国政策施加影响的不仅仅是商业集团,还包括那些非商业集团。其中,以种族划分的利益集团占据着一个十分独特的位置。米尔斯海默和沃尔特就曾撰写长文,讲述了一个由美国犹太人组成的强大利益集团如何威胁利诱美国政府和控制舆论以制订偏袒以色列之对外政策的故事。另外,在某些人看来,美国存在着一个游离于政府和企业界两大势力之外、超乎集团与党派狭隘利益之上、以谋求公正无私和提高公共道德为目标的第三力量,即由大学、基金会、传媒精英及研究机构等组成的所谓“权势集团”。这些权势集团能够在追逐权力的政府和追逐利润的企业界之间起平衡作用。无疑,这些都是事实。但我们在此想表明的是,在美国的各种利益集团中,非商业集团通常处于次要位置或居于从属地位,无论它们多么有影响力,其影响力的主要源泉恐怕还是源自它们与商业集团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存在和活力往往是以为商业集团的赢利提供服务为前提的。  三、以保护商业利益为根本的制度框架  在利益集团和党派政治影响下,尽管受到基督教传统的熏陶,但美国的国家行为不可避免地要遵循商业原则行事。无论是统治精英还是各商业集团,其利益在具体层面上虽千差万别,但在大方向上却别无二致。他们在下述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达成了高度的共识:建立一种以保护财产利益为目的,强调“有序自由”的宪政体制和政治、法律、经济制度。  想要理解美国,似乎很难绕开那部带有传奇色彩的美国宪法。1787年出台的联邦宪法一直被美国人沿用至今,由此建立的美国宪政结构在随后二百多年的时间里变化甚微。联邦宪法是一部令美国人引以为荣的、代表着“自由、平等和民主精神”的政治经典文献。事实上,这部美国人心目中至高无上的“世俗圣经”一直充当着精英阶层私有财产的“守御神”。  在订立之初,宪法更多体现的是那些为财产权利寻求保护的商业精英阶层的利益,其制度的歧视性或非中性比较明显,即它保障和拓展了动产持有者的利益,同时忽略了对不动产持有者的利益直接补偿。虽说具有非中性,但总体而言,无论是对动产持有者还是不动产持有者来说,宪法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代表不同利益的议员们之所以能达成妥协,也正是由于他们的利益大体是一致的,由于他们对于主要问题的意见都是相当接近的。对此比尔德的评论具有经典意义:在各州批准宪法的会议上拥护宪法的领袖们,他们所代表的经济利益与费城制宪会议成员所代表的经济利益几乎完全相同;这些宪法的制定者和批准者们利用宪法为个人或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牟取经济收入的同时,也把新政府建立在稳固的经济利益的基础之上。他们争执不休和相互扯皮的,多是些涉及新政府机构的细枝末节问题。在麦迪逊留下的制宪会议的辩论笔记中,我们不难领略到这一点。  制宪会议代表着那个时代少数最富有的美国人的利益。在宪法的制定过程中,没有一个会议成员的切身经济利益可以代表小农或技工阶级。在制宪会议的元勋中,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明显倾向于富人产权和贵族政治,坚决反对财产和政治权利的平均趋势。汉密尔顿的主要追随者是东北部的富商集团,他们被杰斐逊贬斥为“一伙人数不多,但财大气粗的党徒”。但是,这位与汉密尔顿在政见上势不两立的民主共和党领袖也同样认为,政治权利必须取决于财产的多寡。在绝大多数州中,只有那些拥有大量土地和动产的人们才享有选举权和担任公职的机会。那些“头戴假发、彼此默契的绅士们在秘密会议中操纵美国的一切事务”。在联邦宪法之下成立的中央政府为有产者的各利益集团所垄断,成为制定并执行对其有利的歧视性产权制度的权力和服务机构。  在当时,联邦宪法首先是一份以抬高私有产权为目的的文件,尤其是投资在动产方面的权利,将会得到宪法的严密保护。财产权作为自由的保障,在宪法中应享有特殊而牢固的地位,这是制宪会议成员的共识。诚如汉密尔顿所言,宪法的神圣职责就是“对自由与财产的进一步保证”。制宪者们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进行了两个维度的诠释:一方面,私人财产先于政府存在,因此不能被政府任意掠夺和侵犯;在宪法赋予国会和联邦政府的权力中,没有一项是允许直接侵犯或限制财产权利的。另一方面,宪法授权下的中央政府随时准备“纠正由于民主而引起的困扰这个国家的罪恶”,并设法保护少数阶层的既得财产免受多数大众的干涉和危害。虽然一些欧洲国家的宪法性文献也表达了私有财产之神圣不可侵犯系由自然法则决定的理念,但惟有在美国,这一假说真正成为宪法的理论依据和大法官的判案准则,并在美国历史中的许多著名案例判决中得到贯彻。  除了确立财产权利至高无上的地位之外,宪法还将制定产权规则和实施产权保护的权力集中授权给国会和联邦政府。在对权力进行根本性重组后,中央的力量得到显著加强,各州的势力则予以大幅度的削弱。从邦联自治到联邦政府的转变,对工商业、海外贸易和货币领域的影响最大。几乎所有重要的财政、金融和商务方面的权力都从各州转移到国会和联邦政府手中。宪法明确授予联邦(同时限制了各州)的重要权力有:征税、战争、招募并维持常备军队、管理国内外贸易、铸造货币、保护工业、募集公债、开拓西部土地和颁发专利权等。对企业具有重大意义的条款是,禁止各州通过破坏契约义务的任何法律。  在以上权力的保证下,工商业、贸易和信贷活动规则的确定性得到了加强:公债可以获得充分的清偿,国家信誉得以建立,国内的安定可以得到维护,同外国的贸易往来可获得安全保障,统一的货币可以降低商业成本,工商业可以得到扶植,企业的创新活动可得以保护,西部的投资事业可以获得保障。各自为政的邦联被宪法维系成为统一的国家后,市场规模的扩大将产生规模经济。集中的中央财政可以提供更为充足的公共产品,如统一的关税、资本市场、更强大的军事防御和扩张能力,以及跨州的公共运输工程等。而在公共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商人阶层将享受最多的收益份额。可以说,商业精英阶层的利益和目标几乎都融入新宪法中了;不但如此,他们还掌握着对整部宪法的解释权。宪法为美国建立了自己的重商主义体制,从而为与那些在当时同样奉行重商主义的欧洲国家展开更为有效的竞争铺平了道路。历经二百余年,美国宪法致力于保障商业和财产利益的性质并没有多少变化。宪法框架下的美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同样遵循着财产和商业利益至上的原则。那些由总统精心挑选的、参议院批准的、为统治精英阶层效力的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先前大多是来自上流社会的富有律师。他们无论在思想意识上还是在实践操作中,几乎都不可能在贫富阶层之间保持真正的中立。1893年,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戴维·布鲁沃在写给纽约法院协会的信中曾公开承认这一点。他写到:“社会财富由少数人掌握,这是恒久的法律。”  美国的政治传统同样具有鲜明的商业色彩和阶级歧视性。霍夫施塔特指出,人们通常以为,美国政治中包含有一系列特殊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例如土地资本与金融或工业资本之间的冲突、新老企业之间的冲突、大小资本之间的冲突,而有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则未显出多少迹象,而实际上这种幻象掩盖了美国政治的本质。他进而揭示,美国政治上层的视界“通常仅局限于财产和企业的天地之中”;无论在具体问题上其成员的分歧有多大,但从大的政治传统来看,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个人处置私有财产和用其投资的权利、机会的价值、个人利益和自主、在宽松的法律限度内向有限的社会秩序的自然演化等,都是他们政治思想意识中的核心信仰或主要原则。在美国,从事政治的任务就是要维护这些传统,并不时对其加以扶持,对偶尔出现的弊端随时予以制止。政治传统的统一体超越了各种暂时的和局部的利益冲突,在霍夫施塔特看来,这正是理解和分析美国历史和行为的主要线索之一。换言之,在美国,具体的政治目标可能为适应不同时代和不同利益而发生变化,但其政治的核心理念,即保护商业利益并把利益集团竞争限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则万变不离其宗。正如津恩所评论的那样,美国政府的行为是伪装中立以维持国家秩序,它实际上只为富有阶层的利益服务;美国政府的目标是平息和调解上层社会的争执、抑制社会底层的反叛,以此保持现行政治制度的长期稳定。  高度统一的政治传统之特点有效地体现在美国的政党政治中。从属不同政党的政界决策人物对各种具体议题会各持己见,有时甚至尖锐对立,但他们在总的思想框架下又保持了相当的一致性,因而在竞选结束后他们仍然可以彼此合作。建国之初,以杰斐逊为代表的民主共和党和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相互攻击、势不两立。然而,杰斐逊执掌国家后实际推行的政策,与当年汉密尔顿力主保护工商业和其利益集团的主张仅有微不足道的差别。霍夫施塔特看到,若用实践来检验美国两党各自的政治思想,则这些思想反映的“一致之处极多”,其体现在政策中的差异和分歧甚小,以致“根本找不出什么重大的争论问题”。美国两党所达成的主要默契在于,无论哪一党获胜,国家政策在倾向商业利益的原则和任何与之相关的重要内容方面都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动。1844年,民主党总统克利夫兰亲自向资本家保证“:我在位期间,政府实施的所有政策都不会对任何工商业利益造成损害。……行政管理权力从一个政党转移至另一个政党手中,并不意味着目前这种状况会受到任何严重干扰。”今天美国的两党政治完美地秉承了这一政治传统,其两大政党是“无明显阶级区别”的政党,它们的政治信仰在本质上都是致力于维护美国既有制度和有产阶级的既得利益。两党的上层精英人士在主要观念上几乎没有区别,并且职位越高,其区别越小,代表的是同一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只是在策略上,共和党更加立场明确地强调自己代表大企业家、金融家及投资者的利益,而民主党则喜欢把自己装扮成普通人、弱势集团和少数族群的代言人。  表面上看,美国是一个“小政府”社会,其经济活动完全遵循自由市场的原则运转。然而事实却和人们通常的理解大相径庭。无论在其迅速崛起的历史中,还是在经济高度繁荣的今天,美国的政府一直通过它的权力和非中性手段,为精英阶级或各大利益集团做出重大贡献。扎卡利亚指出,19世纪80年代和90 年代,美国现代政府体制的形成导致联邦政府权力的进一步加强。实现经济增长目标之迫切与国会寻求最高权力企图的崩溃,赋予了联邦政府更为集权、更少政治性且更具有理性的结构。19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已然可以绕开或迫使国会同意美国对外利益的扩张。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美国政府通过各种管制规章和政策,以及各种直接干预的方式,对社会经济起着更为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美国强大的自由经济制度与其同样强大的政府管制之间看似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其实并不然。管制与自由市场之间并非总是紧张的对立关系,有时情况刚好相反。在美国,强有力的政府管制正为其自由有序的市场经济提供了一种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奥尔森说明了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经济的繁荣程度,论证了国家兴衰盛败取决于政府对权力运用的效率。他还提出了所谓“扩大与强化市场型政府”的概念,强调了没有政府就没有产权、没有产权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分工与交换这一支配现代经济增长的经济学逻辑。拒斥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不只是奥尔森。其前辈弗兰克·奈特对“经济自由”亦做出了类似的评论:“古典思想家们似乎忘记了,经济自由是使用经济权力的自由,其内涵涉及从奴隶制到依仗对经济权力加以分配而奴役他人的诸多方面。……他们没有注意到,用权力获得更多权力的自由,涉及不平等的一种积累趋势。”  关于“大政府”或者奥尔森所言的“强化市场型政府”与美国资本及资本界的关系实质,哈特和奈格里曾写下一段言辞刻薄、却又不乏深意的评论,我们借用它来结束这一部分“:当资本全球化的拥护者们叫喊着反对大政府时,他们不仅虚伪而且忘恩负义。倘若资本没有控制过大政府并使之为其专门的利益效力数世纪,它会怎样呢?而今倘若大政府没有大到足以发挥左右整个全球民众生杀大权的话,那么帝国的资本又会如何呢?倘若没有一个大政府能够印制钱币来生产与再生产一个保证资本主义权力和财富的全球秩序,资本又会怎样?抑或没有了争取生产性民众的合作的通讯网络呢?每天早晨,当全世界的资本家及其代表醒过来之后,他们不应去读《华尔街时报》上反对大政府的骂词,而应该跪下来称颂它!”  本文节选自作者《美国行为的根源》(即出)一书的第三部分。限于篇幅,发表时删去了原文中的注释。欲阅读者,请与编辑部联系索取。编者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 《美国行为的根源》一书的其他章节阅读: 基于利益最大化的美国行为 美国行为的信仰根源
  12. 冯象:论法律职业伦理的重建
    法律 2009/12/17 | 阅读: 2520
    (2009年11月12日在中欧法学院讲座的文字记录)各位同学,非常高兴有此机会,又一次和法大的同学们交流。今天想谈谈三十年来法治建设、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挑战,也就是职业伦理的问题。三十年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在立法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完备的。但是整个法律在社会上的,整个法律人,包括司法部门、检察部门、律师职业,整个的尊严是不够的。事实上,这些年来的发展,使得普通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弱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问题的要害是,法律职业道德的缺失,或者说是遮蔽。关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当局、行业自治组织都是有所规定,学者们也有所论述。一般的论述是以美国,或者以某一个西方国家为样板。西方法治环境下的职业伦理问题,基本上是个平衡问题。这一点,我在《政法笔记》里谈论过,也就是“好律师能不能成为好人”,可能同学们已经看过。我在那篇文章里谈过,就是一个律师的忠诚问题。一个现代法治条件下的律师,能否既忠诚于其客户(或者委托人),尽心尽职,以审慎的、职业化的专业水准的服务来工作,同时又服务于整个法律上的正义,因为律师毕竟在诉讼中也是法庭的一员,在非讼业务中,也是整个法治系统的一员。他能不能同时忠诚于两个方面?这是完备法治系统中的最根本的伦理问题。几乎所有的职业伦理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比如律师的保密义务了,与法官的距离呀,跟政府的关系呀,以及怎么衡量司法审慎的标准呀,都是这么谈的。但是如果我们拿教科书上的这一套拿来观察中国的律师业务,中国的司法实践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不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哪一个律师会按照司法部公布的哪个条例,或者按照关于律师道德的规范,或者按照教科书告诉我们的东西来行事的。律师的职业伦理是缺失的。事实上,客户和司法监督部门也不会去追究。我这儿有一篇文章,是方教授之前跟我提到过的,后来是贵校孙国栋先生拿过来的《律师文摘》上转载的一篇文章,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郭生贵的案子。郭生贵因为受贿,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主要罪状是,安排法院内部的案源,把它们交给他熟悉的律师来办。而那些律师显然也没有任何伦理约束,也没有司法部门的监督或者其他的障碍,都是能够拿到他所安排的案源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整个系统内部,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约束的,才能让郭院长这么样做了很多年。但是这篇文章里有一个事情很有趣,它讲到法院内部有一个法官是蛮有正义感的,他不断地揭发这个院长的违反规定的做法。这位法官叫吴肃。吴肃在这个文章里讲过一段话还蛮有趣的,他对比了腐败的院长和前任领导的不同做法。吴肃举了一个例子,“我当审监庭庭长时,有一次一位前领导找我,说‘你们正在审理的一个案子,申请再审方单位领导是我的老同学,你看看有改判的可能性吗?’正好他找我的前一天,法官已经向我汇报过了,此案已经准备驳回,不可能改了。我就把案件原原本本跟他说了。他说,‘好,我明白了。你给我个面子,别驳回。我来做工作,让他主动撤诉。’” 这是前领导的做法,结果当事人很快就撤诉了。吴法官的意思是,这种做法是很好的,(笑)是合乎我们法院的“惯例“的。可是郭生贵就不一样了,人家托他的案子,他跨过主管院长和庭长,直接找审判员,审判员得猜(诉讼)哪一方找的他?(听众笑)。你看,他还不明确告诉你,谁找的他,你该怎么判,他还让你猜?(听众笑)。先按照正常程序,特精心地把案子做好,向他汇报。如果,他说不行,你得再琢磨。他说,我不喜欢这个判决。你得自己去琢磨,他不会明确告诉你。审判员这时才知道(诉讼)哪一方与他有关系。这种琢磨,它也有它的技巧。我觉得这一段描述挺有意思。它说明了,至少在当时的西城法院,基本上是没有职业伦理的。即使是前院长,实际上也是不管的。只不过他做得好在哪里呢?他不直接干预审判。他该做的也做了,比如帮委托的人、亲戚朋友打听一下,来稍微间接地影响一下,他也不违背现在的法院的纪律。当你告诉他:“对不起,我们不能改判。”他会说:“给我个面子,我们一起来把这个案子妥善解决。”郭生贵完全不管这个,他连潜规则也打破了。(听众笑)他不仅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他连潜规则也不遵守。办案的法官必须在郭生贵自己制定的一套规则中运作,在“郭生贵式的伦理系统”中寻找合适的位置,来做自己的工作。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局面,是不是?这个局面当中,如果我们按照教科书中的职业伦理去观察,是完全驴唇不对马嘴的。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局面当中,法官本人才是真正的最后的受托者,律师只是整个委托关系当中的一个代理人而已。比如说,各位当中,如果谁有一个困难,或者一个纠纷要打官司的话,你实际上是委托一个律师,再去委托一个法官,那位法官再去委托一位(对案件判决)有真正影响力的人的头上,这个委托关系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是目前的职业伦理规范根本就无法处理的。也是连潜规则都算不上的,另外一套个人化的司法关系和代理关系。郭生贵实际上就是他那个法院的唯一的受委托人,整个制度变成一个“竞贿”的关系。就是双方贿赂,来竞争他的决定。这样,司法的正义当然就被扭曲了,正式规范成为具文,潜规则又变成因人而异的制度了。这样就不能怪普通老百姓,或者媒体对司法会有质疑啊,失去信心啊,或者诉诸其他的渠道。例如,信访。信访,大家都知道,是个大问题。信访为什么制止不了?给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带来巨大压力问题。这不仅仅是传统上有“告御状”的做法,所以喜欢到北京喊冤,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在这儿,普通老百姓眼里,司法的尊严以及它背后的伦理基础是看不见了,也无法预测了,所以他与其通过这样一层一层委托来诉讼,还不如直接到政府门口喊冤,政府部门或者人大(可以)反过来向法院施加压力,反而有可能来解决他的诉讼问题。虽然,不一定是哪一个成本高。那么,我认为,值得我们首先探讨的就是,为什么经过三十年的改革,职业伦理的建立还是这么困难?我觉得有几个因素可以探讨。一个是整个经济改革,(相对法治建设)总是有点超前。每一次经济领域的改革,新的市场的开发,新的经济政策的出台,一般都比我们法律的规定要稍微超前一点。所有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好,到金融产品的开发,到现在创业板、房地产开发、小产权问题,它们全部都不是现有的法律规范制度所能够容纳的。这些东西对于立法来说,当然也是一个挑战,但同时挑战了法律人职业的道德底线。就是在经济活动中,总是把法律抛在一边,执行一些政策。这使得,不管法院也好,律师也好,甚至一些法学家也好,对于这个规则的约束、伦理资源的应用都采取非常灵活的做法。讲得好听一点,开放的态度,人们不再在乎规则的效力,而总是用一种实用主义或是功利主义的态度来看待法律活动。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是,在经济改革的背后是一个更大的政治、社会运动。什么运动呢?资本在中国的再次出现或者复辟,就是私有制的重建问题。这种重建,用老百姓开玩笑的说法就是,“打左灯,向右拐”。“打左灯,向右拐”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种相冲突的道德观、伦理责任同时并存。当你“打左灯”时,不是仅仅“打左灯”,而是意味着一系列的政治话语、意识形态的呈现。它通过主流媒体保持着这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继续。而“右拐”,也不是简简单单“右拐”,它也要有一套正当性的说法,也要通过主流媒体来宣传,给整个社会来消费和接受。因为老百姓也不会说是,你只相信其中一套,而不相信另一套啦。你必须两套都相信。既承认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和它的有效性,不管你心里怎么想,反正在官方尤其是法律制度层面是要保护的。但另外一个方面,整个经济政策,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实际上已经是基于私有产权、契约的订立呀,就是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也是必须要维护的。因而,实际上,不仅是在法学院,在整个社会,这两套体系都是当代中国人生活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很难建立一种统一的、严格的职业标准。它使得任何行为都能正当化,包括咱们做老师的。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我前两天到湖南去探亲,湘潭大学就请我去给他们做个讲座。讲完之后,他们的学生很热心,就把他们编的刊物拿来让我题词。他们已经办了十年了,都是本科生做的,挺好的。我拿过来看了一下,第一页,曾宪义;第二页,王利明,都挺好的;再翻翻,翻到最后一页,周叶中。我说,你们怎么请他题词?那些学生也都挺好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周老师的题词是,“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政、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法,一定要什么什么,几个一定要”。(听众笑)。他们说,那,冯老师你提个题嘛?我就题个“杜绝抄袭”。(听众大笑,鼓掌)。将来你们要是印刷时,就把我题的词放在他的后面。(听众笑)他那样一个宪法学家呈现出一种分裂的人格。今天在某一个崇高的地方,比如说中南海,讲宪法;明天(就抄袭),他未必是自己抄袭,比如他的博士生去抄袭,但是他不管。做另外一件事,是没有矛盾的。不仅是他,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存在矛盾的。跟西城区法院是一样的,是可以同时传授一种宪政知识,西方化的或者台湾化的宪政知识,但又做一个违反那个知识的行为。难怪前些年德沃金教授来中国访问,方老师还评论过这个事儿。访问在中国大受欢迎,但是他回美国在纽约书评上大讲“中国人虚伪”。(听众笑)虚伪在哪儿?他发现所有接见他的官员也好,同他喝酒的学者也好,都在大谈人权、宪政。可是他说,你的这个人权、宪政,不是我的那个人权、宪政。怎么可以这样呢?实际上他没用这个词,但是他是这个意思,不是有点“分裂”了吗?没有一个伦理基础在底下,我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如果我们从这三十年走过来的历程来看,这不奇怪,这正是我们这个制度的特点。它不仅容忍这样一些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也依赖这样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主要不是对外的。像德沃金教授这样的人来访,他会比较敏感,因为这个制度不是为他设计的,他只是碰巧见到了这个制度的一个侧面而已。而我们天天碰到的,才是它真实生活中运行的东西。这个,我认为,才是潜规则泛滥、法官和律师在现实生活中无所畏忌,没办法遏制政治腐败、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不仅仅是腐败泛滥的问题,而且是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很难形成的问题。不仅是我们自己很难形成的问题,在社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以及政府部门眼里,他们不可能信任这个法律共同体,他们看不到你们是因为什么东西走到一块儿来。最近,不是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打黑这个问题,自七十年代末年年都有的,不稀奇。但是薄熙来这个打黑打的不一样,他先让老百姓唱红歌。所谓红歌,就是三十年前的歌啦。他为什么是这样子的。我跟那边西南政法大学的老师也聊过。我看到的报道似乎是,我们法学界的很多人都感到非常的不安。对所谓的“程序正义”被忽略的情况,对当中的一些不太符合“教科书法治精神”的东西表示不安。我就在想,为什么呢?显然,“打黑”本身,不“唱红”也可以打,三十多年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但是他现在采取了一种动员老百姓的做法,有点像以前的“走群众路线”了。另外,他宣传的基调也不再是“依法治国”那一套,而是回到三十年前的那一套。他是一个政治家,而不是一个法律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地的治安问题,黑社会问题,反正他有他的目标。但是,显然当地的老百姓是满意的,这点他做到了。得罪的是谁呢?除了那个被抓起来的人以外,主要是得罪了法学界。换言之,这个法学界已经公然“与人民为敌”了。在伦理位置上,他们是与当地的人民“为敌”的。他(法学家)觉得自己关切的某些价值受侵犯了,倒不单是想为文强辩护了。当然文强,这是抓起来的人,也是需要辩护的。为什么这些政治家,他们抛弃了三十年来建立的话语和伦理知识,而是用了我们在法学院被告知早已“死掉”的知识。但是,薄熙来和重庆的打黑运动显然不认为是这样,他们认为这是活的东西,所以他们要用这一套东西。另外一个相关的事,我注意到国庆阅兵的一个问题。我觉得是同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国庆阅兵发生了什么事?就是阅兵的最后一刻增加了一个方阵,就是由清华的学生组成的,在所谓的“春天”方阵之前的方阵。把那个口号又拿出来了,就是“毛泽东思想万岁”。这个口号是八十年代改革以来基本上不提的。你要是提这个口号,在主流媒体是基本上发不出声音的。但是这次阅兵和游行把它拿出来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光说“春天”没用了,你光说“人民富起来了”,你光说“邓小平看到中国人民富了,笑了”没用。你还得加上那句“毛主席看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笑了”才行。在这个基础上,你才能说后面两句笑话,“谁看到自己的像,笑了”和“谁看到女民兵,笑了”。(听众笑)这和“唱红打黑”是同一个原则,是同一个伦理原则再造。对不对?是把整个政法制度安到另外一个基础之上。他会给老百姓看,说,“你看,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为你们服务”,而不是说“我们这次打黑,是严格按照法律,严格按照规则,按照程序正义来进行的”。因为老百姓知道“郭生贵式”的法院是怎么回事的。他已经没有办法把我们的职业呈现在老百姓面前,让人放心了。他必须注入新的东西,这些东西实际上是老的东西。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三十年来的改革所忽略的伦理资源,即便要继续改革、深化改革,照中央的话来讲“不动摇”,也不能忽视。“打左灯”并非仅仅是做个样子,“左灯”和“红歌”所代表的那套伦理精神和话语,将是长期支持中国“向右拐”的伦理资源。换言之,它将长期约束着中国法治的发展,而不会像我们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法学家所想象的那样。现在来看,不管是我九十旧年代的“重新出发”也好,还是到最近的(法学界的)一些说法也好,法治建设的一些东西,它的基础是不稳固的。所谓中国特色,实际上特色在这里。我觉得,从现在起,我们以后在所有法律领域的讨论,纠纷的解决,尤其是疑难纠纷的解决,都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这个“左灯”的影响,这个“方向”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办法把“郭生贵式”的制度继续下去。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可以重新考虑对近期司法改革的看法。我知道法学界有不少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两年改革持批评态度,认为是把过去的“群众路线”呀、“大调解”的做法给恢复了,甚至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这其中的具体做法,我们不评论。也许是有些问题的。但是,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换?我认为是有它的道理的。他并不是真的换了一套做法,或者扭转了改革方向。它实际上还是走的改革的路,只不过原来的那一套做法没有办法取信于民,没有办法建立我们所需要的职业伦理。法制改革必须另寻资源,另寻合法性。换句话讲,法治改革的合法性本身在近年来受到了挑战。整个国内的大形势,也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从去年的汶川地震、西藏动乱、奥运风波到今年的新疆冲突,使得原来的这一整套话语都受到挑战。(我们谈)“和谐社会”,“和谐”本身必须要拿出来东西支持。实际上,今天新疆的许多地区都处于军事管制之下,远远不是和平。因此,我们新的一代,比如说我们在座的八零后、九零后,他所面对的政法改革,他所预期的那个改革,肯定不像我们这一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样,肯定有不同之处的。在这个情况下,正是我们重新审视职业伦理基础的时候,重新建立职业伦理的时候。把它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使得法官、律师,还有我们法学家怎么取信于民。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律师的职业化,法官(司法)的尊严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个交换上。交换的是什么?就是以你严格的伦理约束来换取整个社会对你的信任,使律师具有职业的垄断性,让没有律师资格(的人)退出这个正式司法程序,退出重要的经济领域。人家凭什么退出呢?就是你要以高质量服务和严格的伦理来交换。在目前,这个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所以任何人都能参加司法考试,任何人都可以在不受正规的法律教育的情况下参加司法考试,进入这个行业。当然,这有过去一些做法遗留下来的影响,但是另外一个关键的一点是:至今为止,中国的法律人,尤其是律师,拿不出任何东西去换取他要求的在业务上的垄断,也就是他拿不出他的职业伦理来。另外,对于我们法学院的教育和法学家的研究来说也是个挑战,教育问题我会在下周跟大家详细讨论。从法学上来说,我觉得跟四九年前我们遭遇的法学上的挑战是相似的。今天,中国法学面临的伦理挑战,在某种程度上重复了四九年以前民国时期法律人所面临的挑战。什么伦理挑战呢?就是在一个急剧地变化甚至是革命性变化的局势下,大规模的立法,大规模的西方法律学说的引进、讨论的同时,法律人不能迷失政治意识,不能缺乏历史意识,不能迷失政治方向。就是,不能让政治问题脱离我们的法学教育。当然,政治问题跟法律问题是不一样的问题。但是由于近百年来的发展,法律是深刻地卷入政治的,政治问题是法律问题的灵魂。而我们三十年来的法律教育恰恰和解放前的法学一样,往往是忽视这一点。也是在孙国栋给我的《律师文摘》里边,我看到一篇挺好的文章,是南京大学的张仁善写的,研究的是民国时期的法律精英。他里面提到王宠惠、吴经熊他们的贡献、活动。最后,他讲到一点,训政时期,蒋介石提出“司法党化”原则时,这些著名的法学家都没有反对,相反都表态支持了这么一个做法,因而跟他们平时的论述相反。张教授认为这是“在官言官”。我觉得这里面也有人格分裂问题。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政治环境里边,如果法学家忘掉了它的历史责任,忽略政治问题,仅仅从技术上做工作的话,他是会像王宠惠他们那样变成分裂的人格,可以是说一套、做一套,他用不着解决些基本问题。但是有一点,今天和以前不一样。四九年以前中国面临的问题是革命问题。也就是说,当时的法学家不论怎样努力,建立一套新的秩序,灌输一种新的伦理精神,他的前途可能都是失败的。为什么?这个社会的主要运动不是在立法方面,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革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左翼思想运动。那一套(法律职业)伦理精神,恰恰是四九年之前所无法容纳的,因此它最后落到被摧毁的命运也是不奇怪的。但今天不一样,整个社会发展方向不再是四九年之前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职业伦理的重建还是有希望的。只不过,重新拾起这个任务的人应该具有敏感政治意识的,应该是具有深刻历史洞察力的人。这样子的人,才能够看到整个法治所面临的真正挑战是什么。这个挑战不再是知识上的,它的逻辑不再是我们不知道发达国家的某一项法律,比如说关于职业伦理的规定,从而我们的立法就有缺陷,绝对不是这个逻辑,而是怎么样把当前面临的困境——整个法律制度没法获得尊严,效能非常低,因而必须回到三十年的许多做法上——这样子的挑战看得十分清楚,然后加以解决的训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我们中欧法学院也好,还是任何其他的法学院也好,主要的任务所在。在座各位都有这个责任。它不仅是个学术问题,也关系到整个法律人共同体的未来。你在怎么样的伦理资源上建立自己职业的地位,司法的原则,处理这些非常困难的问题。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整个大环境、整个政治制度,它是容纳两个互相矛盾甚至是抵触的意识形态。你怎么办?你不可能假装中立。而你面临的所有的具体问题,也都不是中立的,也都卷入这样那样的地方政治呀、地方利益呀、部分利益呀。你要用怎样的一套伦理价值来说服争议的双方来接受。这是一个大问题,你没有办法通过中央立法来解决。它不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法律人共同体生存的问题。它不仅是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法律共同体,比如法院系统,如何运作的问题。我想,我们研究职业伦理,这是目前的起点。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像薄熙来的“唱红打黑”呀以及其他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他是政治家,他知道什么是可以利用的。我们法律人,实际上也一样,也有你必须运用的资源,也有必须说服当事人的一套东西,关键看你怎么建构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一回儿事,它的具体运用是另一回儿事,这个取决于每一个法律人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法学教育实际上是政治智慧的培养。技能、思辨的技能(也就是法律业务)是一回事,而政治智慧是另外一个基础。所以,我希望我们中欧法学院能在这个方向迈出一步,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建立的一个新起点。寄望于大家。谢谢!(听众鼓掌)韩晓利整理
  13. 包茂宏:马丁·麦乐西与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
    历史 2009/12/16 | 阅读: 1390
    马丁·麦乐西是美国休士顿大学杰出历史学教授,公共史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环境史、公共史、能源史和外交史,是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的扛鼎人物,曾经担任“美国环境史学会”(1993—1995)、“公共史全国委员会”(1992—1993)和“公共工程历史学会”(1988-1989)的主席,是城市污染和技术变迁史研究的国际权威。出版了九部具有重要影响的著作,分别是:《公共政策和环境》(2004年),《排放的美国:城市、工业、能源和环境》(2001年),《环卫城市:从殖民地时期至今的美国城市基础设施》(2000年),《城市公共政策:历史模式与方法》(1993年),《托马斯·A·爱迪生与美国现代化》(1990年),《应对富裕:美国工业化时期的能源与环境》(1985年),《城市垃圾:1880—1980年的垃圾、改革和环境》(1981年),《1870—1930年美国城市的污染与改革》(1980年)和《珍珠港的阴影:1941—1946年关于突袭的政治争论》(1977年)。马丁的论著多次获得重要奖励,1972年初出茅庐就以“眼不见、心不想:1860—1920年美国的环境与都市垃圾处理”一文荣获全国研究生优秀论文“乔治·P·哈梦德奖”。《环卫城市》一书出版后,好评如潮,先后荣获“美国环境史学会”2000年优秀著作“乔治·伯金斯·马什奖”、“公共工程历史学会”2001年优秀著作“亚伯·沃尔曼奖”和“美国城市史学会”2001年优秀著作“城市史学会奖”。马丁教授曾经担任赫尔辛基大学和巴黎第八大学的访问教授,积极参与欧洲环境史学会和城市史学会的学术活动,在欧美城市环境史研究领域享有盛誉,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这一领域的发展方向。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试图概述马丁教授对城市环境史的主要理论贡献;第二部分总结马丁教授研究美国城市环境史的主要成果;第二部分是作者对马丁教授的访谈,马丁教授就美国环境史研究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申论,这对我们深入理解美国环境史的发展无疑是非常有利的。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的另一位领军人物朱尔·A·塔尔教授[1]也对相关问题做了简短而又独特的回答,本文将以注释的形式列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而日新月异,但对城市史的研究仍以“城市郊区化”和“回归城市的新都市主义”的争论为主线,忽视了对城市环境史的研究。从学术研究的视角看这至少是不全面的,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来看是不适应形势的。相信马丁教授的研究会对我国的城市史研究和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有所启示和借鉴。一 马丁·麦乐西的城市环境史理论马丁教授从事城市环境史研究是从1971年在德克萨斯大学读研究生时开始的。当时美国的环境运动风起云涌,这是环境史研究兴起的时代大背景。但是与唐纳德·沃斯特等人的环境史概念不同,马丁认为环境史并非象社会史、政治史或城市史一样是一个特殊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而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从更广阔的、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视野来研究历史的工具,是观察我们社会的引人入胜的基本视窗。与一般的历史学研究不同,环境史从时间、空间和与文字资料具有同样史料价值的景观三个方面来研究历史现象。它虽然不能完全改变传统历史学研究以人为中心的走向,但自然环境从此成为形成和认识人类社会和文化的重要因素。 环境史在兴起初期注重道德和政治呼唤,但在走向成熟时,环境史已经成为理解当前政策和和塑造今后的政策的强大武器。[2]所以环境史首先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观察事物的新视野,其次才是提供了新观点。马丁认为,只有这样认识环境史研究,才能给它以合适的定位并消除一系列由于定义不当而引起的复杂问题。[3]在这个大概念之下,马丁经过艰苦的研究和论争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城市环境史概念。城市环境史研究在美国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在美国环境史研究中,唐纳德·沃斯特的农业生态史模式影响非常大。他认为,环境史研究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这里的自然指的是非人的自然,所以环境史研究的焦点应该是农村而非城市,城市是作为文化建构的人造环境,建筑史、技术史和城市史早已进行了很好的研究,新兴的环境史不必重复这个老题目,城市被他排除在环境史的研究主题之外。[4]但是,马丁教授并没有盲目崇拜权威,而是为了给城市环境史正名毅然进行探索创新。他的勇气首先来源于他对城市的热爱。马丁生在城市、长在城市,日后还游历了欧美许多国家的城市,亲属中也有人从事环卫工作,所以从小就对城市的诸多问题感兴趣。但促使他走上城市环境史研究道路的主要或直接原因还是H·韦恩·摩尔根教授开设的关于镀金时代和环境史的研讨课。摩尔根教授鼓励并引导马丁研究城市环境问题,也帮助他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这篇习作为他赢得了第一个全国性奖励,这种认可、褒奖坚定了他开拓城市环境史这一新领域的决心,即使被别人嘲笑为“垃圾史学家(Garbage historian)”也在所不惜。他坚信,城市环境史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具有很强的挑战性。环境史象关注荒野和自然保护一样关注所谓“人工环境”的时代很快就将到来。[5]马丁教授勇敢地向沃斯特的主导环境史模式发起了挑战。马丁认为,沃斯特的主张是不合乎逻辑的,与其说他的定义是精心思考的结果还不如说是一个修辞的技巧性说法。他呼吁城市环境史学家要在前辈社会科学家开拓的概念的基础上发展出对城市成长和城市体系扩展进行生态分析的新概念,既要研究城市人工环境也要研究它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马丁在检视城市环境研究的发展历程后认为其中存在三类问题:一是城市在环境史中的地位仍然没能得到很好的定位和解释,城市环境的研究只是环境史的附庸而非有效整合,其中大部分仍然没有脱出城市史和技术史的窠臼;二是城市环境史虽然拓宽了我们对城市的认识,少数研究也吸收了城市生态学的有限知识,但其理论基础依然薄弱。三是现有研究多专注于狭碍的内在论和经验研究,多注重城市如何发挥功能,而忽视对城市如何对周围更大的自然环境发挥作用的研究。综合来看,最关键的问题是要从理论上廓清城市的环境史特点。马丁梳理了美国与城市环境有关的各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自己对城市环境的新认识。他认为,在此之前,诸如地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已经研究城市环境,但缺乏历史视野。城市史学家更多地研究城市的成长及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并没有认真关注环境问题。环境史学家虽然注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但实际上忽略了人作为城市居民的属性。所以,虽然出版了一些研究城市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废弃物、环卫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文章和著作,但没有从整体上研究美国城市环境史的著作,也没有对城市环境史的理论进行探讨的文章。不过,社会科学的许多研究领域都对城市史和环境史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启示,认为:“在人类历史中,现在是一个环境和城市问题爆炸的时代。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城市的需求、功能和扩张导致了环境病。反过来,健康的城市生活要求我们理解和善待城市及其周围复杂的自然环境”。[6]也就是说,城市环境问题是一个急需研究的历史课题。新城市史的代表人物赫斯伯格顺应时代要求,呼吁城市史研究不能停留在把城市仅仅看作是一个地方的旧思维上,而应该把城市看成是一个过程,其动力模式是三大因素(环境、行为、和团体经历)在更大的城市系统中的相互作用。[7]此后的城市史研究在三个层面上展开:一是研究城市的成长和扩展,尤其是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与城市化的关系,并据此对城市发展进行分期。二是研究影响市民生活的城市形态和结构,引入了城市形象的概念。三是研究城市生活质量,从而把城市环境与人的反应直接联系在一起。[8]尽管城市史在研究环境方面有一定进展,但是它并未与环境史有机结合,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城市?它是一个文化建构还是一个自然环境呢?马丁教授详细分析了城市生态学的发展历程,从有机论、调节论、生态论、和系统论中吸收了有用的因素[9],提出了自己对于城市的观点。他认为,城市不但与生态系统有隐喻关系,而且至少还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或派生物。城市还是自然界的主要调节者,城市的成长模式和社会秩序都具有生态意义。另外城市还是一个开放的系统。[10]应该说,对城市的这种生态学解释不但给批驳沃斯特把城市排除在环境史研究之外提供了理论基础,也给城市史与环境史的融合、城市环境史自身的发展奠定了内在的理论基础。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城市环境史不但有了学科归属,其发展也名正言顺。在此基础上,马丁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宽泛的城市环境史概念。在此之前,塔尔已经提出了一个城市环境史定义,他认为,城市环境史“主要研究人造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人工环境”)和技术如何塑造和改变城市地区的自然环境,以及这些改变对城市及其人口随后发生了什么样的反作用”。[11]显然这个定义忽视了自然环境对城市的塑造作用。马丁认为,除了塔儿提到的研究内容之外,还应该包括城市地区的自然特点和资源与自然力、城市成长、空间变化和发展、以及人类活动的相互形塑。正由于此,城市环境史把城市自然史的研究和城市建设史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关联这三部分整合在一起。[12]城市既是自然的生态系统(这一思想早在18世纪末就已出现),具有象有机物一样的新陈代谢的功能;也是文化的建构,在某些方面区别于自然环境而与社会以及周边更广泛的自然系统紧密相连。因此城市环境史既与技术史、规划史、建筑史和政治史有关,也与它们有所区别,主要是利用城市生态学的理论研究城市的成长、基础设施、污染以及与城市相关的自然环境的历史演变。唐纳德·沃斯特认为城市只是文化的建构从而把它排除出环境史是没有道理的,同样认为城市就是一个有机体的说法也是片面的。[13]应该说把“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进行僵化的区分是不合适的,自然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自然,它也是人类的文化建构之一,农业本身就是一个非自然的事业,[14]城市也不例外。所以城市史学家关注城市本身,城市环境史学家研究城市的环境,即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当然,这里所说的自然肯定不是沃斯特环境史概念中的那个自然。具体说来,城市环境史主要研究四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城市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环境对城市的影响;社会对这些影响的反应以及减轻环境问题的努力;人工环境的发展及其在作为自然环境一部分的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环境史学毫无疑问也是长线的基础研究,它有什么用呢?它比传统的历史学在就业市场上有什么优势呢?马丁教授在这一方面也做了有益的探索。尽管初期的许多环境史学家被认为是环境倡导者,但环境史研究并没有得到公众的强烈响应。政策制定者、商业领袖和环境主义者也不会自觉吸取“历史教训”。当时还出现了严重的史学危机,年轻的史学家在历史学圈子内寻找工作的成功率极低,即使得到了职位,不但薪水低而且升迁机会少。马丁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呼吁城市环境史与公共政策史和工程史结合。他认为,城市环境史的跨学科研究性质及其研究当前问题的历史根源的学术旨趣都会帮助年轻的历史学家跳出传统的束缚,超越狭隘的职业目标,积极向历史学圈外发展。1977年,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美国专业历史学家成立了“促进历史学发展全国协调委员会”,鼓励历史学家积极向公共政策领域发展,还提供许多可能需要专业史学家的新领域的信息,包括政府的环境项目和规划,政府中需要以历史分析为管理工具的办公室和项目等。也就是说要把学生培养成面向社会、贴近市场的而不是学究的公共历史学家(Public Historian)。其中一个广阔领域就是公共工程史,主要项目是历史自然和文化遗产。在这个领域,历史学家可以和公共工程专家结合起来,把历史分析应用于处理当前的公共服务和环境问题。城市环境史学家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准备“环境政策法”委托的环境影响研究时提供历史分析(有说服力的资料和适当的分析框架);研究申请专利时被忽略或拒绝的项目是否在当前可用;就城市规划进行咨询;为环境项目或为设立新项目提供专业证据(历史学家能鉴定历史证据的准确性和确定其适用范围)。到1980年代,公共史学也已走出为史学家寻找学术研究以外的工作的初期目标,转向了用历史学的通用方法技巧(研究、分析、解释、和交流)影响大众。实际上,城市环境史作为一种思维方式非常强调交流和重视受众。公共史学与城市环境史在环境问题上的融合与互动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15]城市环境史研究为专业历史学家和大众开启了互动的大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把历史模式和方法应用于对当前环境问题的处理;二是历史学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把环境问题展示给大众。例如文化资源管理(濒危物种保护区、国家公园、文化生态旅行等),诉讼支持和环境补偿(专家见证和补偿认定),博物馆(环境展览)、媒体(传播环境文化的绿色荧屏)、和历史学会(环境历史旅行),政策分析(用环境史的研究成果影响联邦环境政策和大众的选择)等。[16]城市环境史研究者还可以成立历史咨询公司,通过向委托人提供历史资料和合理分析来帮助他建立信心。例如阿兰·奈韦尔的“历史研究同人有限公司”不但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历史资源概览,也写自然资源管理史,还寻找有毒废弃物所在地的潜在负责方,还帮助诉讼方就水权、历史上的土地利用、河流的航行权等打赢官司或减免罪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公司的工作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其次必须保守委托人的秘密,在与委托人的协议之下展开工作。某些国家机构也雇佣环境史学家来写历史、筹备展览、组织编写文集、或从事资源评估的工作。但必须注意不要成为“御用历史学家”(一味吹捧或为其辩护),也必须协调历史学家的兴趣和单位的特殊性与保密性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机构史学家和专业史学家以及咨询员这三个角色之间要达成协调平衡。另外,无论是专业史学家、咨询员、机构史学家和咨询公司都应该设法普及自己的环境史研究:把自己学术化的成果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知识读本、儿童读物等;制成资料片或其它影视作品;与本专业圈子之外的专业团体讨论自己的环境史研究成果;举办更多的丰富多样的环境史展览;积极参与广泛的文化资源管理项目。一句话,就是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把学术成果变成大众知识。二 马丁·麦乐西的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以此理论为指导,马丁教授对美国城市环境史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点是19和20世纪美国的城市——工业社会。研究这些问题无疑对接受外交史训练的马丁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认真补习了市政府如何运作、技术如何发展、城市服务体系的扩展、城市财政政策的特点、垃圾处理和能源供应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开始探索城市成长、城市污染和工业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的研究显然已经超越了城市史、技术史和一般环境史的范围,开拓出了具象的城市环境史的雏形。1980年出版的《美国城市的污染和改革》全面考察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工业化对城市成长的环境影响(污染和环境危机的范围,城市环境意识的出现,改革者在大规模的污染出现时为改善城市生活质量作出的努力。),并以其范围的全国性和时间的历史性以及对将来该领域发展方向的正确预言而被公认为城市环境史的拓荒之作。[17]综观其学术活动,他的研究成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城市垃圾史;城市环境改革史;城市服务史;城市能源史;和城市环境正义运动史等。在研究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马丁教授也深刻思考了美国城市环境史的功能问题。垃圾自古以来就存在,因为人类要生产生活就必然会排放和处理废弃物。但是垃圾问题却不是一直存在的,垃圾只是在现代工业社会的城市才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垃圾问题是由工业革命以后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和人口集中造成的。工业革命对城市生活的影响虽然并非都是负面的,但确实导致了史无前例的城市环境退化。与欧洲不同,美国的城市垃圾问题表现出不同特点:一是美国虽然自然资源丰富、空间广大,人口少,但是这些条件并没有让城市免受垃圾和流行病的困扰。二是美国工业的急速增长与城市化同步,出现许多工业城市集中的、深受拥挤、污染、噪音、垃圾和有毒废弃物困扰的城市带,形成了大范围的环境危机。人口迅速流入城市加重了环境危机,死亡率上升。三是解决环境危机的努力是零星的。在1870年代以前,美国主要解决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污水问题,而煤烟却被看成是物质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象征。水问题解决后,美国开始关注垃圾问题,承认它是工业时期的一个重要污染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固体垃圾排放量急速增长,超出了传统的收集和处理能力。但当时人们并不认为垃圾是一种环境危害,而是把它看成是给人造成暂时不方便的讨厌事,因此只要把它移出人们的视线范围就算解决了问题。到1970年代,美国人逐渐意识到了垃圾问题与美国的物质消费和资源保护的联系,告别了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虽然这种意识没有成为环境保护思想的主流,但是超越仅仅处理垃圾转而探讨垃圾的起源确实是一大进步。垃圾被认为是城市过程的一部分,是与人口增减、地理位置、气候波动、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纠结在一起的。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在于关注垃圾问题的“前端”即垃圾生成问题,要减少废弃物的生产而不是设法收集和处理垃圾。从此以后,主流的美国环境主义运动开始关注城市生活,探讨与荒野和农村不同的另一种环境模式。成功处理垃圾问题不仅需要对污染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技术发生改变,更需要城市环卫制度的改革。把垃圾问题看成是对整个城市社会的威胁的新认识促使城市居民把垃圾处理看成是市政公共责任,必须透过市政府的机制转换来解决,因为城市化规模的迅速扩大致使私人在垃圾处理方面无能为力。市政府要组织受过专门教育的环卫工程师形成垃圾处理的工作程序和计划,还要鼓励市民大众遵守环卫条例,促进公众参与清洁活动,说服他们采用更好的垃圾收集与处理方法。城市环境改革不但开创了美国历史上垃圾管理制度化的先例,而且对城市居民参与20世纪初的功利性保护运动和1960年代的生态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这次改革也有局限性,它虽然注意到了物质进步只有在注重自然环境的质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但是它确实没有反思并改革环境污染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更没有质疑造成严重的废弃物的经济体系和社会。显然仅仅研究城市环境改革并不能完全揭示出治理垃圾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马丁教授的《城市的垃圾》一书超越了从政治改革探讨城市环境问题的做法,转而从“决策”的视角来观察污染政治和城市服务体系的发展,如工程师、卫生学家、市民领袖和市政官僚如何互动、私有企业如何承担公共职责、环卫技术的内在价值、政府的作用等。[18]尽管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马丁教授认为,城市垃圾与环境改革史的研究尚需继续努力,对诸如核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同的运输形式造成的污染、公共环卫工程的发展、污染对特定城市的影响等问题的研究还需要加强。[19]从城市垃圾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能源在城市污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上当时出现了能源危机,马丁教授逐渐深入到能源史研究领域。这里所说的能源主要指化学能、热能、机械能和电能。能源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有密切联系。薪材、煤炭、石油、电力和核能的开发对美国的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能源被过度商品化导致了对其环境影响的忽视,在做出剥削能源的决定时几乎没有考虑能源的环境影响。另外由于美国是世界上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美国也就成了世界上能源最浪费的国家之一。从能源史的视角可以把美国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820年到1914年、美国实现工业化的时期。在美国工业革命中,薪材和煤是基本的能源,石油是主要的照明来源,电力系统得到了发展。煤的开采和燃烧既破坏土地也污染了城市的大气。第二阶段是从1914年到1945年,石油成为最重要的能源,电力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上升。石油开采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油管泄漏,石油使用产生的问题主要是汽车尾气。第三阶段是从1945年到1970年,美国进入后工业时代,对能源的需求超出了自己的生产能力,开始从全球组织能源供应。重化工业的污染弥漫全国。第四阶段是1970年代以后,能源危机严重冲击美国的经济和价值体系,核能得以大力发展。[20]能源生产和利用的环境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保护主义、效率运动和各种反污染运动都是某种对由浪费性或破坏性的能源实践造成的特殊威胁的直接反应。到1960年代末,现代环境运动和正在出现的能源危机的结合促使人类对能源利用的环境代价从经济和政治等方面进行反思。“大气质量法”、“清洁空气法修正案”、阿拉斯加输油管问题、三里岛事件等都与城市能源使用问题有直接关系。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服务系统作为城市的循环系统和表达与城市生活和城市发展相关的当代环境思想的重要载体,在城市的功能和成长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不但形成了城市的基础设施,还规定了城市的生活质量。马丁教授从全国范围研究了从殖民时代到2000年的美国城市的水供应、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环卫服务的发展、评估了它对城市成长和环境的影响。马丁分析城市环卫史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是生态理论,它把环卫服务置于更大的有机环境范围内、评估它对城市及其环境的影响,据此可以把美国城市环卫史分为瘴气(臭气引起疾病的环卫思想)时代(从殖民时代到1880年)、细菌学革命时代(1880-1945)和新生态学时代(1945-2000)。第二是系统理论,认为环卫服务不光是一个有机体,还是一个特殊的技术体系。这个体系与城市的其它部分相互作用,形成相互依赖的更大系统。据此可以鉴别和解释环卫服务本身的功能、动力、结构和发展。第三是路径依赖理论。它源于经济理论,认为第一代的选择毁掉了后一代进行其它可用的选择的可能。也就是说过去的选择对现在的可能性形成重要制约。新技术使用时还会出现闭锁现象,先使用者会把后使用者边缘化,并闭锁了其它技术的使用,产生对次好技术的途径依赖。[21]在这些理论基础上,马丁教授主要探讨了三方面的问题:大众健康和生态理论对环卫服务实践的影响;主要决策者在决定提供何种服务中的作用——环卫人士、工程师、医生和政治领袖;这些选择的环境意涵。从这些具体研究中,马丁教授揭示了技术系统、城市成长和环境影响之间的紧密而又复杂的联系。环境正义运动因为主要关注城市有毒废弃物的问题自然就成为马丁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与环境正义相关的还有环境种族主义和环境平等。环境种族主义是传统的种族主义之有意或无意的扩展,主要指在政策制订、法律执行和把某个社区选定为污染工业和废弃物处理的地方等方面存在歧视。环境平等指在有关条例、法规和实践指导下平等地对待和保护所有民族,不偏坦多数民族。环境正义在外延上比前两者都要广泛,强调所有人都有权享有安全和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空间。这里的环境不但包括自然环境,还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等内容。现在的分析家、决策者、媒体和政治倡导者更乐意用环境正义这个概念。[22]环境正义运动并不是从主流环境主义运动中发展出来的,其根源是1950—60年代兴起的民权运动,催化剂是1979年的瓦伦抗议运动。从此以后,美国公众对有毒废弃物的关注就象对三里岛事件后对核问题的担心一样强烈,环境正义运动很快从“不在我后院主义(NIMBYism)”发展成“不在任何人后院主义(NIABYism,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在许多学者看来,这是一种激进的环境民众主义(Radical environmental populism)。[23]它的迅速发展推动联邦环保局成立了环境正义办公室,国会虽然至今没有通过环境正义法,但克林顿总统在1994年2月发布了第12898号总统命令,要求“联邦政府为了达到环境正义的目标,必须关注少数民族和低收入阶层所在社区的环境和人类健康状况。”由此可以看出,环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种族和阶级问题。从环境史的视野来看,环境正义运动提出了许多新研究议题,如环境正义与种族、阶级和性别的确切相互关系,是先有贫穷后环境恶化还是先环境恶化然后少数民族迁入?环境是一个文化建构还是一个自然存在?少数民族和主体民族的环境感知有何不同?环境正义运动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取向与现代环境主义运动中的生态中心主义之间的冲突;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城市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环境主义运动本身的目标和性质问题等。[24]总之,马丁教授在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中不但进行了大量理论建设,还做出了深入细致的具体研究,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指出了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今后需要着力发展的方向。一是进行世界性的比较研究。世界各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肯定不相同,但城市成长、污染、服务处理等肯定有相同之处。美国的经验是进行比较的一个有用的参照系。二是社会史研究与环境史的相互交叉。在过去三十多年,社会史大发展,影响了许多新兴的分支学科,社会学家安德鲁·萨兹(Andrew Szasz)的“生态民众主义”对我们认识种族、阶级和性别在环境运动的演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非常有益。三是深化城市环境史与公共史的相互渗透。今年3月召开的美国环境史学会的年会就是与公共史学会合作,就两者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马丁把自己的下一个研究计划确定为撰写《环卫城市》的姊妹篇《网络化城市》,探讨网络城市的交通、运输和能源系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最终回答他开始研究城市环境史时所提出的基本问题。[25]三 马丁·麦乐西访谈问:城市史和环境史都是相对较新的分支学科,这两个不同研究领域是怎么融合在一起的?答:要回答这个问题既简单也复杂。环境史由于具有宽泛的关注点和多学科的视野而很有包容性。虽然环境史领域最初的研究重点集中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但是把人放在一系列环境(包括城市)中来考虑似乎也是很合适的。城市环境史领域的大多数最初的研究要么研究城市内部的自然发展及其环境含义(例如污染的发生),要么区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在许多情况下,“人工环境”被认为外在于自然,是人重塑自然或毁坏自然的产物。这种观点的主要内在假设是:城市建筑在本质上是非自然的,因此它外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至少与它相反。如此一来,城市就被认为是人对自然的入侵。这一视角的问题在于:它假定人类的建筑物或耕种物在本质上都是非自然的、或者假定耕种的不同形式之间存在根本差异,换言之,就是把农业与城市建筑对立起来。通过这些假定,这个视角把人远远排除在自然界之外。它还假定非人的生命体形成的巨变——例如海狸形成的海狸坝——也必须用与看待城市建筑不同的眼光来关照。对我来说,这似乎与从历史角度研究环境所需要的基本前提是互相矛盾的。其实,城市史与环境史有合乎情理的交集。研究城市的内在发展和城市与周边地区的联系的城市生态学就需要也应该有一个历史基础。如果把城市看成是人为了不同目的而开拓的对象,那就肯定能把城市史和环境史协调起来。问:在美国环境史研究中存在着城市环境史与农业生态史之争,您如何评价农业生态史模式?如何整和这两种观点?[26]答:在某一段时间,您提到的这两种观点之间可能存在鸿沟,也肯定有观察环境和环境史的不同方式,但这更象是多元的视角而不是某种两极的冲突。我认为,由于学者们经常试图区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这就形成了某种类型的知识鸿沟。其实,那些把知识资本全部投入农业生态观点的学者通常不探讨城市问题,同样那些研究城市的学者也很少跃出城市的范围。但我并不认为这会形成某种知识冲突。进而言之,必须在比诸如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等更广阔的背景中考虑它们的“位置”。我坚信,大多数学术研究领域,这种类型划分现在不再会流行。这种类型划分流行的领域是那些以特定的环境为研究对象的领域,主导这种环境的是一种或另一种人类耕作方式、自然扩张性、经济发展等。令人有点吃惊的是,研究欧洲环境的许多学者比澳大利亚或美国学者在城市发展中投入的注意力要比研究自然多。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观察也存在粗率的简单化的问题,与20世纪的欧洲相比,10世纪的欧洲是非常不同的,因此对城市的关注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有局限的。最近出版的大部分环境史论著对问题的分析都很复杂深刻,都否定了简单的城市与农村、城市与自然的两极区分。学者们正在探讨超越了这两极的广泛问题。在许多方面,环境史的研究热点正在从旧时对“自然是什么”的冥思变成对新问题的探讨,这些新问题是从不同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新思维提出来的。对语言、感知、文化态度等的关注都要求我们超越诸如认为城市与自然必然发生冲突的静态建构。问:您心目中的城市环境史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是什么?[27]答:我认为,城市环境史就是城市及其所在地区的自然特点和自然资源既影响了自然力、城市成长、空间变化、发展和人类活动,又被这些因素塑造的历史。因此城市环境史就是城市自然史和城市建筑史研究的结合以及他们可能的相互作用。这种复杂化也许没有必要,但是它包含了人的构造物和城市以外的世界之间的互惠关系。我并没有把感知、思想和形象包括进这个定义,但城市环境史实际上也研究这些领域。如前所述,重要的是不把城市排除出我们对环境、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的理解之外。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城市处于经济发展、政治、文化等大多数人类活动的舞台的中心。城市至少具有这样的优势,它提供了一个在全世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观察研究的对象和平台。所以,城市环境史的局限并不在于它的研究视野具有和地域限制一样多的局限性,相反,“城市历史”还包含了大量地域、位置、文化和环境的不同。城市环境研究之所以引人入胜是因为它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无限多样性。我不认为城市环境研究有明确的方法论,但我认为城市环境研究主要应集中于城市成长、基础设施和污染健康问题。大部分研究采用“内在论”的观点,也就是从内部看城市成长和发展的方式。威廉·克罗农和少数其他学者更多地采用了“外在论”的观点,把研究焦点对准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影响。这两种研究各有优点,但肯定需要用整体的理论视野来更好地整和。我也欣赏这样的观点,即从把城市与环境史中的关键主题相联系的生态观点来考察城市。但这需要更为谨慎的扎实研究。问:从城市环境史的角度看,您怎么评价克罗农教授研究芝加哥的著作?它是通向城市环境史的桥梁还是其它什么?[28]答:威廉·克罗农的《自然的大都会》在许多方面都是开拓性著作。他通过对物质流动和关键物资的商品化的研究把城市与周边地区联系起来,这在弄清楚理解城市环境所必须的更大背景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尽管这一研究赢得了广泛赞誉,但是很少有学者尝试在他的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其他城市、或者深入分析《自然的大都会》曾经想展示给我们的问题。在更广泛的自然界中考察城市、认同城市与周边地区的一系列联系、探索更多的关于城市如何对商品、人和思想来说都象正在转型的机体一样发挥作用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研究的问题。可以肯定,这些问题中的许多已经得到解释,但很少是在环境史的语境中解释的。我对这本书的主要意见是它没有深入理解芝加哥本身。研究物质流入流出城市并不能说明城市本身是怎么转型的。城市的哪些特点受到了克罗农已经清楚解释的、正在发生变化的经济和环境冲击的影响?总之,《自然的大都会》是一部非常杰出的“外在论”的城市环境史,而不是一部“内在论”的城市环境史。问:美国环境史学家正在重新建构“自然”概念,它的知识基础是什么?“第二自然”或“人工环境”的含义是什么?[29]答:我多少知道一点后现代主义知识争论对环境史学家更深入地思考文化、语言和感知问题的影响。长期以来,“自然”已经具有相当固定的内涵,但仍有关于什么是自然、什么是荒野等诸如此类问题的争论。环境史学家研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上研究这种关系的变化也是绝对必要的。把自然看成是文化建构的概念似乎也是一个合适的研究切入点。“第二自然”这个概念已经从许多方面得到了解释,但最常见的是用它来刻画人类活动对自然的修正进而产生与原始状态非常不同的状态。我感到这个概念比较混乱模糊,因为“第一自然”与“第二自然”的关系似乎并不清楚。这似乎是在玩用不同术语就可以更好表现自然的文字游戏。“人工环境”过去常常被用于描述人类建构的自然特征,这些特征可能是从自然界中的自然资源中抽象出来的,但被人类的行动改变了。不过,这个概念并没有考虑除人之外的其它动物的活动。海狸坝或蚁冢是不是人工环境的一部分?如果它们不是,那就意味着我们把人类活动明显地置于自然界之外,也就是说,蚂蚁和海狸完全可以在自然的节律中做自己的事,但人类行动是非常不同的,常常不但自外于自然而且诅咒甚至加害自然。这样思考会提出一些让人不舒服的关于人类活动的问题,也会让人与自然冲突起来。如果不把人类活动看得如此复杂,可能会比较有利,但是必须把它重新整和进对在自然界活动的生命体的讨论中。如果我们想把人类活动看成是对自然的入侵,那么我们必须从把它看成是研究人在自然界发挥作用的大话语的一部分的角度来研究。我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即把人类活动看成是对自然的必然毁灭,因为这似乎否定了人的生物本质。问:您怎么从城市环境史的角度考虑环境种族主义和环境正义运动?由于它的核心是人类中心主义,那么这意味着环境主义运动是进步了还是后退了?[30]答:环境正义运动实际上是作为一个具有强烈民权运动底色的政治运动开始的,它后来就变成了学术研究的对象。对环境正义的呼吁来自学术界、政界和草根民众。最初的许多论著是论战性质的,但是历史学家开始研究一系列涉及环境种族主义的个案,就为研究环境正义问题提供了许多必须的经验事实。由于这个运动是作为一个政治运动开始的,因此环境种族主义的诉求并没有建立在坚实的实证基础上。另外部分整和起来的行动团体也想把自己与传统的环境主义者分开。他们认为,传统环境主义者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问题,不重视城市环境问题。他们没有研究历史上的城市环境改革,但这些改革实际上弥补和加强了保护运动和荒野保护行动。环境正义运动确实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研究的更多的是穷人、有色人和被剥夺了公民权的人的悲惨命运而不是自然环境。虽然环境正义只是在环境史的范围内提出对种族和阶级的重要探索,但是它确实已经做出了巨大贡献。历史学家现在必须直面这些问题,这是前所未有的新情况。不过,认为废弃物的处理设施或有毒废弃物的排放点是被有意识的安排在有色人的居住点周围这个论点并没有坚实的事实基础。其实,环境种族主义的事例自古以来就存在,但在研究环境不平等时很难把种族和阶级分开。这些不平等经常影响穷人,也影响有色人。虽然环境种族主义的所有诉求不能得到全面证明,但是环境正义运动确实开启了讨论环境不平等问题的大门。从这一点来看,这个问题很重要,值得探讨。对城市环境史学家来说,它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这些研究必须包括种族、阶级和性别的内容。问:请您谈谈技术在城市环境史中发挥的作用。[31]答:与一般的环境史领域不同,技术在城市环境史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大多数早期的著作都研究城市的经济转型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代价,尤其是工业革命时期的这些问题。果真如此,各种技术确实在从制造设备到交通网络中都发挥着核心作用。能源利用和相关技术的变化就象各种城市服务的发展一样都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尽管技术在早期的城市环境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要比在荒野研究中的作用大得多,但是把技术理解成是对自然的入侵、是与自然力冲突的力量、最终会毁灭环境的认知仍然在城市研究文献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管他们研究城市、乡村还是荒野,许多环境史学家在把技术看成是有点外在于自然力或与自然力相对这一点上是十分相似的。最近,城市环境史学家正在慢慢地改变给技术贴上邪恶或毁灭性力量的标签的做法,把注意力转向研究对技术应用的选择及其对城市成长和发展的复杂影响这些方面。这种变化与技术史研究领域的转向完全是同步的。在技术史研究中,技术的文化建构在近几年引起了极大的重视。城市环境史领域的一些最新研究已经超越了仅仅关注技术问题的狭隘思路,转而研究一系列与其相关的问题,包括由非人类活动引起的景观变迁的问题,气候问题,围绕种族、阶级和性别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往的环境史学家并不是有意回避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确实在其他学科中得到了更多的研究。总之,在研究人工环境时,技术和技术变化仍是研究的核心。希望能有更多的把环境史与技术史交叉融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尝试。问:“9·11事件”对环境史研究有什么影响?环境史研究在未来会怎么发展?[32]答:很难回答“9·11事件”对环境史研究以及诸如此类的恶性事件对人民生活产生了什么具体影响。泰得·斯泰因伯格、麦克·戴维斯和其他学者已经对“自然”灾害做了一些研究,但没有直接涉及诸如“9·11事件”这样的问题。对战争和环境的研究兴趣是最近才出现的,但它最终会把恐怖主义与诸如它的环境影响这样的相关问题整和在一起。有关“9·11事件”对纽约城造成空气污染的最新报道肯定会引起现在的环境史研究者的重视。两年前,我参加了“美国民用建筑工程师协会”就“9·11事件”举行的一次研讨会,我们讨论了“9·11事件”,也讨论了其它许多民用建筑问题。我知道,“9·11事件”会以许多不同的方式进入许多研究领域的文献中,但是可能是以很微妙的方式而不是成为研究的中心。象我这样的历史学家并不太适合预测未来。不过,现在可以看得很清楚的一点是,环境史被越来越频繁地与“主流”历史问题联系起来。例如,种族、阶级和性别是大部分历史分支学科研究的重心,现在也成了环境史学家越来越感兴趣的领域。对大的历史趋势的解释也以环境史的论题为基础,例如泰得·斯泰因伯格新近出版的美国环境史著作。对环境观点和视野的文化建构的兴趣肯定也会把环境史与某些后现代主义趋势联系在一起。大体上看,环境史可能会改变孤立的状态。我希望它的核心是在全球规模上研究广泛的历史问题,这种全球视野能把环境关注与许多重大问题联系在一起。--------------------------------------------------------------------------------[1]朱尔·A·塔尔是美国匹兹堡大学历史系教授,是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的开拓者和代表学者之一。马丁·麦乐西曾赞誉他的影响绝不仅仅局限于此,认为他的能量和聪明才智对城市环境史研究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编辑了多本城市环境史研究的专集,组织了多次城市环境史研究的专题讨论会,培养了多位城市环境史研究的博士和青年历史学家。Martin Melosi, “Foreword”, in Joel A. Tarr, The Search for the Ultimate Sink: Urban Pollu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University of Akron Press, 1996, P.XXI.[2] Martin V. Melosi, “Environmental history as a mode of thinking”, in Shannon K. McClendon and Martin Melosi (eds.), Comparativ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 the Americas: Social, Cultural, and Legal Perspectives, Houston: Institute for Public History,1993, P.88, P.93.[3] Martin Melosi, “Public History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Public Historian, Vol.15, No.4( Fall 1993), P.18.[4]参看 包茂宏,《唐纳德·沃斯特与美国环境史研究》, 《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4期。[5] Martin V. Melosi, “Urban Pollutio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Needed”, Environmental Review, 3(Spring 1979), Pp.37-45. “The Urban Phys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Historian: Prospects for Research, Teaching,and Public Policy”, Journal of American Culture, 3(Fall 1980),Pp526-40.[6] Thomas R. Detwyler, Melvin G. Marcus (eds.), Urb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 Belmont, 1972, P.VII.[7] Theodore Hershberg, “The New Urban History: Toward an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 of the City”, Journal of Urban History, 5(Nov.,1978), P.33.[8] Martin V. Melosi, “The Urban Phys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Historian: Prospects for Research, Teaching,and Public Policy”, Journal of American Culture, 3(Fall 1980),Pp528-532.[9]有机论认为,城市可以比做人体,是一个自然系统、一个转型的资源联合体,也是“第二自然”。调节论认为,城市是废弃物生产者,也是个“热岛”,还对水循环和大气都产生了影响。生态论比较复杂,把城市放在“生态复合体”中分析其空间模式、组织结构、生态扩张和组成部分的成长。系统论认为,城市是城市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个系统不但是活动的,也是开放的,而且其中的技术系统既有内部影响也有外部影响。[10] Martin Melosi, “The Historical Dimension of Urban Ecology: Frameworks and Concepts”, in Alan R. Berkowitz, Charles H. Nilon, Karen S. Hollweg (eds.), Understanding Urban Ecosystems: A New Frontier for Science and Education, Springer, 2003, P.197.[11] Joer A. Tarr, The Search for the Ultimate Sink: Urban Pollu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University of Akron Press, 1996, P.xxii.[12] Martin Melosi, “The Place of the City in environmental history”, in Effluent America: Cities, Industry,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2001, P.126.[13] Graeme Davison, “The city as a natural system: Theories of urban society in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Britain”, in Derek Fraser & Anthony Sutcliffe (eds.), The Pursuit of Urban history, London, 1983, P.366. Spenser W. Havlick, The Urban Organism, New York,1974, P.12.[14] William Cronon (ed.), Uncommon Ground: Rethinking the Human place in nature, W. W. Norton & Company, 1996, P.25, 80-81. Nature’s Metropolis: Chicago and the Great West, Norton, 1991.[15] Martin Reuss, Shelley Booksp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and public historians”, ASEH News 2(September, 1991), P.1.[16] Martin Melosi and Philip Scarpino (eds.), op cit, P.VIII.[17] Martin V. Melosi, Effluent America: Cities, Industry,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2001, P.7.[18] Martin Melosi, Garbage in the Cities: Refuse, Reform, and the Environment 1880—1980, Texas A & M University Press, 1981.[19] Martin V. Melosi (ed.), Pollution and Reform in American Cities 1870—1930,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1980, P.207.[20] Martin Melosi, Coping with Abundance: Energy and Environment in Industrial Americ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8.[21] Martin Melosi, The Sanitary City: Urban Infrastructure in America from Colonial Times to the Present, 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2-14.[22] Martin Melosi and Philip Scarpino (eds.), Public history and the environment, Krieger Publishing Company, 2004, P.227.[23] Andrew Szasz, Ecopopulism: Toxic waste and the movement for environmental justice, Minneapolis, 1994, P.6.[24] Martin Melosi, “Equity, Eco-racism and Environmental History”, Environmental History Review, Vol.19, No.3( Fall 1995), P.11.[25]马丁的城市环境史研究是从对两个基本问题发问开始的,一是城市如何适应自然界?二是蚁冢和城市有何区别?[26]朱尔认为,沃斯特的农业生态范式有很大的局限性,人们还必须研究城市和工业环境。在历史上,城市与它的农业地区和周边地区是相互作用的。城市既剥削城市所在地的环境,也剥削周边地区的环境。周边地区的物质流向了城市经济,反过来城市的物质也流向了周边地区,例如粪肥、废弃物等。[27]朱尔认为,城市环境史主要是这样的历史,即人造的、以人为中心的结构(人工环境)和技术如何塑造和改变了城市所在地的自然环境,这种改变的结果反过来又如何改变了城市本身和它的人口。城市环境史有许多仍在扩展的维度,其中的大部分可以包括在我所说的“城市新陈代谢”主题之内。还有一些涉及城市景观的重塑和环境平等与正义的重要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必须强调的是城市不是树,即不是有机体。[28]朱尔认为,克罗农的《自然的大都会》是研究城市周边地区的物质和自然资源开发、加工及其流进和流出城市的经典著作。不过,它并没有研究城市对其所在地的剥削和利用以及城市废弃物向周边地区的转移问题。[29]朱尔认为,如果出于描述的目的,第一自然和第二自然的概念就是有用的,但并不必然会被当成语言时尚来使用。人工环境是一个城市概念。根据我的理解,它涉及人类对城市基础设施及以此为基础的结构的建设问题。它不但包括基础设施的地上部分,也包括它的地下部分。[30]朱尔认为,环境正义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在城市环境史研究中应该得到全面的探讨,但是这并不是说要把当前的标准强加给历史。我们应该清楚,我们理解的是过去发生的变化。它确实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不过许多其它的城市环境问题也是如此。[31]朱尔认为,技术是理解城市与环境的关系之关键。在历史上,技术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应该全面理解这些。更何况在这一方面胜者也是败者。人们应该避免把今天的标准强加给昨天的现象出现。当前也有许多有助于把环境从以前的破坏中恢复过来的技术发展。[32]朱尔认为,城市环境史将在环境史范畴内扩展,因为这个世界正变得更加城市化。不过,它可能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和文化维度,这将会与现在更多地关注基础设施和制度问题形成鲜明对比。
  14. 吴小安:华侨华人学科建设的反思:东南亚历史研究的视角与经验
    社会 2009/12/16 | 阅读: 2515
    [摘 要]本文讨论围绕三个层面展开:华侨华人研究,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以及笔者个人对槟城—吉打州华人商业与权力关系的研究。争论的实质是这样一个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既华侨华人研究应该分别被视作为某一孤立的主题研究领域、区域研究和学科研究方法,还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结合整体的问题。本文并非企图为华侨华人研究确立一个标准,而仅仅是呈献一个实例,即把个人的研究视角和经历,结合大的结构、进程、理论和方法论的关怀等问题,情景化地考察。 [作者简介]吴小安(1965-),男,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哲学博士,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研究东南亚近现代史、华侨华人史。最近出版著作为 Chinese busines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1882-1941,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3. Rethinking Ethnic Chinese Studies: A Southeast Asian Historian’s Perspective and Experience Abstract: This paper is to contextualize the discussions in relation to ethnic Chinese studies, Southeast Asian (and Southeast Asian Chinese) studies in general, and my own research on Penang-Kedah Chinese business and power relation in particular. The debate is essentially a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issue on whether ethnic Chinese should be separately seen as research subject, area studies and disciplinary approach, or correlatively seen as one combination. The attempt is not to establish a standard, but rather present an example by integrating my own research perspective and experience into a larger structure, huge process, and bigger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concern. 一 华侨华人学科建设的问题 北京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中心李安山教授主持的“华侨华人学科建设”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很有意义。讨论的时机,于今天,相对已有的研究积累,比较成熟;相对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成就、新形势与新问题,更有必要。讨论的问题,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两大方面:一是针对过去,对我国华侨华人研究现状和问题进行总结和评估;二是面向未来,对华侨华人研究进行科学的定位和梳理,明确今后研究的方向、方法和视角。 争论的实质是这样一个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既华侨华人研究应该分别被视作为某一孤立的主题研究领域(research subject)、区域研究(area study)和学科研究方法(disciplinary approach),还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结合整体的问题。问题还可以继续围绕一个三位一体的层面展开和延伸。第一, 中国层面:因为学科研究的对象是华侨华人,它在种族与文化上是与中国无法隔断的,或多或少受中国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第二, 居住国层面:因为华侨华人是居住在海外的移民,而海外各居住国状况又是千差万别的。华侨华人必须现实地面对各自当地民族、社会和国家并受其影响,以谋求解决生存、适应、同化和发展的问题。第三, 华侨华人社区自身层面:即作为移民的华侨华人,在特定的、陌生的环境背景下,自身内部政治、经济、社会组织、文化生活与权力关系。这同样不是一成不变、整齐划一的。所以,华侨华人研究,远远超越了以中国为传统坐标来界定的、以政治意识形态、或先验的地域文化血通论为导向的、以密封的或孤立静止的华侨华人个人、家庭和社区层面为唯一研究要素和分析单元的学科范畴 —— 这些已经被证明,不仅成为华侨华人和所在国与中国正常健康交往的障碍,更成为活跃学术研究与活力的枷锁。 具体说来,华侨华人研究,地域上,涉及的是中国与其他国家间的互动;文化种族上,涉及的是华人或中华文化与其他种族和文化的互动;学科上,对它的研究也应是开放的,不必也不应该是某一特定的、专门学科的专利。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学等学者到可以研究它。但是,其最终成果,体现更多的是某一学科的视角、方法和特点,无论该研究的方法是交叉的,或跨学科的。凡此种种,强调某一方面,而故意忽略另一方面,都是片面的、不客观的和一厢情愿的。这里,学术问题研究与方法论的探讨与反思,应该是核心;国内研究与国际研究的接轨与比较,不失为讨论的一个好的出发点和对照物;中国华侨华人研究特有的政策层面与国内学术机构资源间的互动关系等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概而言之,华侨华人学科建设应该是,在全面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分析、总结和探讨中国华侨华人研究的现况与问题、挑战与对策、优势与不足、理论范式与视野方法、资源配置与整合、学术规范与评估体系等一系列框架性问题的理论课题。 换句话说,作为学术的华侨华人研究,在意识形态或政治取向上,它不应该是宣传的、主观的和误导的;在宏观研究框架上,不应该仅仅是中国中心的、没有居住地国家与社会为现实依托的、一厢情愿式的想象共同体;在具体的研究范围、对象和形式上,更不应该是大而空的、明显于经验(empirical)材料收集和分析无法操作的剪刀加浆糊的拼凑;不应该是学界常见的冠以所谓“学术研究”的、实际却往往是通俗或朴素意义上的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人物故事、宣传报道、总结报告、或其他杂烩;当然,在研究手段和过程上,自然不会应该是指把国外研究成果翻译后占为自己的引进介绍、甚至抄袭的那种拿来主义。 本质上,在严肃和澄清学术道德和规范的前提下(本来,这不应成为一个问题。但这里笔者还是要指出来。笔者不能肯定课题组是否把它作为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华侨华人研究,涉及的是一个在更广阔的跨国界、跨社区和跨学科背景下的种族、地域、文化、学科、政治、经济、社会、历史等一系列要素或单元间的互动、影响、模式和动力。或者说,华侨华人研究是与移民、种族、同化、劳工、贸易、地区互动、国家形成和社会变迁等大的主题、大的范式、大的结构和大的进程等密不可分的。当然,这些大的主题、范式、结构和进程,具体在某一历史时期或某一国家和地区,也许会呈现出不同内容、特征和变异。因此,作为某一具体课题的研究,它应该与相关的结构与历史性的背景、因素和框架结合起来考察。这是平衡和避免目前华侨华人研究“无国家社会历史进程依托”、“无理论背景分析框架”和“无系统经验研究支撑”模式的问题所在。 相对如此宏大的理论课题,笔者当然知道自己才学浅陋,无法驾驭于万一。这里,只能就本人九年来(1993-2002)在欧洲、东南亚、日本和美国研究东南亚历史和华侨华人史的一些经验与视角,谈谈自己的浅见,请教方家,希望对讨论有所裨益。 二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视角 请首先允许笔者谈两个大的、相互关联的理论视角背景:第一,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第二,华侨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1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东南亚历史研究新一代学者,二战后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寻求解决这样一个巨大困境的有效途径 —— 那便是,一方面,建构东南亚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地理区域和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一体性和整体性;另一方面,又要设法克服这样的一系列难题:如学术研究的落后、资料的匮乏、地区间的差异性和易于落入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中国中心论与印度中心论误区的危险。本质上,这是旨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个地区框架形态特征与旨在构成该整体框架形态特征的各具体详细的经验个案研究之间对立统一的问题。换句话说,是一个研究视角和研究手段辩证结合的方法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根源于意识形态和方法论的知识困境,即新兴的东南亚国家努力摆脱外部历史建构包袱的非殖民化的同时和突然间于地区社会内部无法找到一个可以替代范式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1961年,在荷兰社会学家范卢(Jacob van Leur)富有挑战性著作的启发下[1],时为康奈尔大学博士研究生斯迈尔(John Smail)发表了著名原发性的理论论文,呼吁“自主的视角” (autonomous perspective)的东南亚现代史。斯迈尔认为,所谓“自主”的历史,既非“欧洲中心论”,亦非“亚洲中心论”,而是更平衡的东南亚地区“内在”的历史,同时考虑殖民的冲击与社会的变迁。在撰写“自主”的历史时,他认为,我们的关注的重点应该从过分强调殖民关系转移到地区内在的发展,承认东南亚社会内部的变化,强调社会经济方面的内容。[2] 1962年,耶鲁大学贲达(Harry Benda)提出以“结构的历史” (structural history)的方法来研究东南亚历史。所谓“结构”的方法,他认为至少有以下涵义:第一,东南亚历史结构应该通过东南亚社会的结构来研究。第二,一系列地方社会的比较与社会学的研究,将为整个东南亚提供便利的、结构上大体类似的理解和框架。这不仅可以成为东南亚研究缺少详细历史证据的替代范式,而且不适为避免欧洲中心论的一种方法。第三,结构变迁的研究应该从考察受其影响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出发。[3] 而康奈尔大学沃尔特斯(O.W. Wolters)则强调“地方或次区域的研究方法”(local or sub-regional approach)。他把东南亚理解为由“次地区组成的区域”,更突出贲达所触及的各地方和次地区历史的重要性。1970年,沃尔特斯宣称:“东南亚历史研究必须经常考虑到如何从某一特殊的地点看待这个世界”。[4]后来,他进一步阐发道,地方与地区历史的研究手段应加上文化的涵义,即以各文化社区和地区内部关系的形式来区分地区历史特征。[5]也许这里,笔者还应该提到“解构东方主义”(deconstructing the “Orientist” ideology)的理论背景下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 “重新评估”东南亚与东南亚“新历史” 的经常呼吁。她认为,动摇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不仅仅只是揭示东南亚人(本土居民与移民)的重要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解构欧洲人界定和描述东南亚社会时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的和误导的思想、范畴和心态。西方学者的自身优越感与对亚洲经济与社会强大力量与继承性的蔑视,正是对真实的亚洲世界和历史的根本误解的必然结果。[6] 所有这些新的思潮下的重建东南亚历史的范式,共同集中指向探讨一个几组关系的主题:继承与变迁的关系,冲突与适应的关系,中心与边缘的关系,以及一般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沿着这些视角、途径和主题,几十年来,东南亚历史研究很大程度上满足于通过详细的地方个案研究来填补空白,却一直没有试图检讨框架或发起理论创新的努力。难怪著名的东南亚学者麦可薇(Ruth McVey)认为,斯迈尔(John Smail)的理论呼吁“尽管广受赞扬,却鲜少真正为东南亚研究者所贯彻落实,也没有开拓其他新领域视野的努力”。[7] 在反殖民历史的这一共同使命的战略上,所有这些范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分歧。相反,这恰恰是他们的共识。如果说要有差别,那也是各自关注的侧重点和面不同:即破坏与建设的方面,或如何执行贯彻的方针上的不同。这里,笔者仅想就东南亚学界和华侨华人研究争论密切相关的三个重要要素作一些澄清。这些要素是“地区” (region)、“种族” (ethnicity) 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与之相对应,其他三要素可以分别为“地点”(place)、“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围绕这些要素背后,我们会发现这些参数,如机构(institutions)与互动关系(interactions), 或者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等。各个要素并非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是一系列相互作用的互动与关系。“地区”意味着某一地点(locality)和它周围的世界(its surrounding worlds);“种族”意味着某一社区(community)和与之对应的异族社区(its counterparts); 而“东南亚变迁”揭示着某一历史背景(background)和变化与承继的进程(process)。这三大相互交织与相互作用的要素最终是如何成为阐发和锻造东南亚历史和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所在?下面,笔者将作一概要说明。 联系我们刚提到的理论困境,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和各个许多详细经验个案研究的背景下,“地区”的视角与手段,既成为一种战略(strategy)又成为达到目的的技巧(technique)。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鉴于东南亚社会与历史的千差万别(heterogeneity)和支离破碎(fragmentation)的鲜明特征,相信唯有足够多的地方与地区详细的经验研究后,我们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的努力与目标才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第二,而在专门经验调查的可行性上(empirical investigation),“地区”的研究手段又可成为考察地区内各种关系、外部冲击和内部适应等动力的一个可操作的实验室和分析单位,即地方州与社会(local state and society)。第三,更重要的是,“地区”的视角和手段,反映了东南亚一个长期被忽视的东南亚历史发展的历史现实和跨越国家政治与行政边界的重要活动平台。各种东南亚历史上跨国界政治经济社会的联系、网络、流动与互动关系,主要在这些重要地区活动平台上上演。 至少在岛屿东南亚,历史上,殖民时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全国经济中心。实际上,很多马来各州各自是在自己超国家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区内自主地运作。比如,新加坡与周围的廖内(Riau和柔佛(Johor)就是这样的地缘政治经济区;北马槟城(Penang)、吉打(Kedah)与印尼苏门答腊(Sumatra)、和泰国南部通扣(Tongkah)等形成一个以槟城为中心的地缘政治经济区。此外,像爪哇与周边地区、苏拉威西与周边地区、以及苏禄海区域等等,也是这种超国家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例子。历史上这些区域集团,于今天,再次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合作与动力的主要基地,有的已经重新崛起为或正在成为东盟“成长三角”。重新评价东南亚历史,应该首先承认这些广阔区域与次国家、地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特性。 尽管如此,这还远远不够。“地区”的认同与界定必须同时跟“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联系对应起来考察。具体地说,尝试还应包括参照“种族”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等要素。我们所讨论的时期(time)与地区(place)是十九世纪后半叶和二十世纪上半叶受西方殖民主义统治的东南亚。这同时是一个经历着巨变和转折的时期和地区,一个改造和建立新社会、新经济与新政治体制的宏大的历史进程。在此历史大变动和进程中,所有的种族 —— 无论欧州人、本土东南亚人,还是外来移民(主要为华人和印度人)­­—— 自始至终都一直是这一大进程与变动的目睹者和参与者,各自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和起了重要作用。各种族各自相应的历史作用也应该得到适当的承认和重新评定,而不能厚此薄彼,任意歪曲、甚至抹煞。在这一急剧的大变动进程中,特别是新社会与新经济的创造和形成,事实也正是建立在包括所有要素在内的各种族之间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换句话说,这里,从正面、积极和既定的意义上(而非相对殖民主义负面遗产的道德清算上),东南亚社会与国家的形成,不是某一个单一的因素的独创,一刀切地简单贴上单一的标签,如“殖民”(colonial)、“移民”(immigrant),或“本土”(indigenous)的经济与社会。这正是东南亚多种族政治与多种族经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具体反映在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华人、混血妇女和荷兰人间的复杂互动的“奇怪的伙伴”(strange company)关系中;[8] 反映在本质上为移民与殖民者商业合作的东南亚企业家少数群体间的“联合的社区”里(conjoint communities);[9]反映在移民华人与本土当权者间的“阿里峇峇”(Ali-baba alliance)联盟里;[10]更反映在已经引起很多讨论的殖民统治者与东南亚本土民族间的“冲突和适应”模式里。 回到我们讨论的问题:鉴于同时兼容地方州和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相对重要性,同样地,鉴于东南亚多种族经济与社会的历史事实与之相对称的、全面的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那么,我们能否以“华人移民”(immigrant Chinese)为切入点,通过对其集中关注,把两者结合起来以重建东南亚真实的历史进程呢?换句话说,这里有两组重要的结合:第一,东南亚“多种族”社会政治经济互动与东南亚地方州及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重要结合;第二,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与整个东南亚历史研究的重要结合。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新视角唯有与东南亚历史研究新视角相结合起来,前者置身于后者的框架内考察才会有意义。两者的研究,并不是好像互不相干、平行并列的两个孤立的研究领域。 在此背景下,重写东南亚历史应该考虑两个中心问题。第一,如果历史上移民华人在东南亚社会经济变动中,确实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移民华人社区的形成与地方国家和地区的形成彼此间是如何互动的、又是如何相互影响的?第二,如果华人的经济活动是跨国界间进行、需要与很多不同、而不是某单一的国家打交道,那么,不同的国家政治与经济是怎样影响华人商业、又是怎样被华人商业所影响的? 相应地,这进一步涉及一个双重的反思:东南亚历史,甚至整个东南亚研究,应该承认东南亚华人根深蒂固(deep-rooted)的历史作用;反过来,东南亚华人研究也应该被嵌人(be embedded)更广阔的背景与框架下,考察多方面的和多种族的互动关系,而不应该把华人密封起来、静态地置身于自己狭窄的社区界限范围内。移民华人的历史作用,在最近的东南亚文献里,固然得到了应有的承认,但是,正如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瑞德(Anthony Reid)指出的那样,它依然一直是“一个总体说来研究薄弱的次学科分支中最薄弱的方面之一”。[11] 2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挑战与困境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全球冷战和东南亚国家独立建国的背景下,同化与效忠成为政治决策者和学者们关注的备受争议的所谓“华人问题”核心所在。荷兰汉学家包乐史(Leonard Blussè)把当时政治学家研究东南亚华人社区的两种理论方法归纳为人类学方法和社会学方法。狭义的人类学研究方法主要关注华人传统组织形式,如血缘关系、宗教文化社团、秘密会社等,以寻求华侨华人对付外部挑战反应的社会组织形式的解释。而广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则把东南亚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重视华人地方生存与文化政治适应的程度、方式和策略等等。[12] 但是,华侨华人研究的方法论特性与问题,两者兼融的最好的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汉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一段非常精辟的著名阐释中不得不承认: 在努力研究海外华人时,人类学家肯定会发现他的人类学偏好(prejudices)会逐渐被侵蚀掉。他必须是移动的(mobile)。当他苦于在不能看见他的所有的研究对象在同时扮演其多种角色时,他必须学会按压住自己的不耐烦。他必须满足于零碎的和直接的观察。他必须调整他的视野,这样,他或许才会不仅从最直接的位置,而且从移民发源地的社会,从移民新的安身立命的最大范围的居住地,从他们融入的非华人社会等整体框架里,发现行为和思想。[13] 最近,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对东南亚华人社区历史研究的两种对立的陈腐范式的评论很有代表性。一种范式强调华侨华人作为“外来移民” 因素的作用;另一种范式强调“海外华人”流动不定的裔群与网络特性。一种滑入种族主义(racism);一种落入感情情结(sentimentality)。她一针见血地观察到: 在第一种范式中,通常的框架是东南亚国家。国家疆界、政治与社会经济史决定了我们该如何讲述我们的故事。在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叙述中,华人通常被描述为经济整合的侵入性代理人和殖民主义或全球资本的工具,诸如包税商人、种植园主、高利贷者、杂货店主和独裁者的密友等等。结果,在民族主义的历史学里,他们通常被忽视和排斥在土著国家的黄金时代的故事(如蒲甘、阿瑜陀耶、满者伯夷等),伊斯兰教士的宗教著述,以及反殖民主义的英雄事迹等等之外。而当他们不被忽视时,他们却又往往被视作“问题”:或作为外国的和潜在的背叛者;或作为群众义愤和政治剥削的牺牲品。另一群裔的视角,同意海外华人在东南亚背景下的外来特性,但想当然地假设,鉴于华侨华人基本的与明显不变的身份认同,这又是不可避免的。[14] 这种范式过分强调华侨华人种族与文化的一体性,忽视了各不同华侨华人社区在地区、国家、与个体背景差异下社会文化发展的多样性。下面,就本人的经验研究(empirical study),笔者还会就这一点继续讨论。 三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经验 1993年9月,笔者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研究始,至2002年下半年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任教时止,九年来笔者一直在欧洲(英国和荷兰)、东南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美国(耶鲁大学)和日本(京都大学)从事东南亚现代史和华侨华人史研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为1999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答辩的博士论文[15]和2003年新近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同时出版的专著[16]。下面,笔者想就自己的一些研究经验,为本文作一份个性化的注释。笔者将要介绍的包括三方面:1)研究课题;2)研究方法;3)田野调查与档案研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东南亚研究的经验”,更多的是与“经历”相对应的、习惯性的、中性的动名词;决不敢妄称为与“教训”相对称的、所谓有正面的意义的、范式的或需要褒扬的东西。 1研究课题 笔者荷兰博士论文的研究项目为《马来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华人家族商业网络,1882-1941:吉打州(Kedah)和以槟城(Penang)为中心的地区互动背景下的考察》。研究主要考察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在东南亚转变的历史大背景下, 以槟城—吉打州为轴心的亚细安成长三角的形成和发展 (1882-1941), 并探讨家族与国家, 地区, 种族, 和移民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详细分析华人社区的核心活动,如包税商制度、稻米贸易、经济竞争、多种族的法律纠纷和典当业等等,研究集中阐发两个相互关联的主题:第一,纵向历史视角上,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在地区地理层面上与背景下的形成和权力关系;第二,垂直功能关系上,家族商业网络发展与马来国家形成的互动作用。关注的焦点是一组著名的来自槟城、或吉打的华商家族;他们一起构成一个整体的、跨国界的、槟城-吉打华人商业社区最重要的部分。通过编年体例式地探讨国家、地区与种族之间的互动关系,考察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形成的动态历史进程。 联系本文第一部分所讨论的大背景,在理论与方法论实践上,笔者主要想尝试寻找以下几组重要结合:第一,东南亚历史研究与华侨华人研究结合起来考察,社会经济史置于政治权力关系架构中分析;第二,微观社会人类学式的华人家族商业研究与宏观的吉打州的地方史和槟城为中心的东南亚地区史重叠起来研究;第三,华侨华人研究与历史上全球化、区域化流动与整合背景下跨国界、多种族的互动关系对应起来考察;第四,一八八二至一九四一年六十多年间外部东南亚社会经济政治变动和发展,与华人家族内部代际间的商业与权力更替和演变,并行起来考察。 根本地说,多种族、跨国界的互动,是东南亚现代史发展中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改写东南亚历史,不仅应考虑欧美殖民主义与东南亚土著民之间的互动, 而且应同时承认移民, 特别是华人和印度人, 之重要作用; 否则, 东南亚历史只会失去平衡且片面化, 重回到欧洲中心论的殖民主义历史的老套。所以,本土与社会为中心的人民及其社会经济关系,而非欧洲中心的殖民或国际政治关系,是笔者研究的基本视角。但是,这并没有导致另一个极端,把两者绝然割裂开来。相反,下层社会经济关系同时被置于中心的政治权力关系运作构架下考察。 要在一个项目里完成这么多理论视角与方法论的结合,实际上是一项非常困难与挑战性的工作。一方面,殖民部、外交部档案资料,尽管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但多为殖民政治关系,很少社会经济方面与本土民族、更不要说华人移民的记录。而这些最简便的、最容易获得的大量的殖民关系政治资料,大都已为学者们所用。再拾人牙慧,在学术创新意义上,于学界是无多大价值的,也折腾出了多少新意来。更甚的是,日本占领时期,东南亚地区当地很多记录被毁于一旦。如整个马来西亚槟城州政府大厦被炸,档案自然被毁。马来亚最高专员署的档案,至少有二十年是不完整的,很多仅剩题目与摘要。而华人私人保存的记录,因战乱和年久,或被烧毁,或被丢失。尽管如此,现有文字记录的档案又多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而这正是我们要突破的。凡此种种,无论那一方面的资料都是不完整的和片面的。 所以,要达到我们上述讨论的几个重要结合,我们的调查也必须是综合的、多层面、多视角和跨国的。实际上,除图书馆研究之外,在涉及到吉打州的大英帝国层面上(即伦敦、曼谷、新加坡之间),笔者系统地查阅了英国殖民部(CO 273, 1882-1919)和外交部的档案(FO 422, 1882-1939)。在地区层面上(即吉打、槟城和新加坡之间通信),马来亚最高专员署档案(HCO files, 1896-1941);在地方层面上(苏丹与槟城官方、华商和其他下层官员之间;各部门、县、村与州政府之间),吉打苏丹通信集(1882-1924)和吉打州政府档案(SUK/K 1905-1941)。为了追踪地方社会政治经济和商业社区的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 笔者全面地翻阅了如下几十年的报刊:《槟城公报》(英文,1882-1941),《亦果西报》(英文,1903-1941),《槟城新报》(中文,1896-1941),《海峡独立报》(英文,1889-1896)和其他报刊等等。笔者系统地查阅了如下的系列全集:《海峡/马来亚指南》(1880s-1941),《立法院记录》,《吉打州年度报告》(1906-1939),和《马来亚农业杂志》(1910s-1941),跨50多年每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报告,以及其他系列等等。笔者也查找了族谱、碑铭、地方记录和进行访谈。这种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地毯、侦探式调查,自然是由研究性质和视角所决定的。 2研究方法 抽象地介绍了笔者的研究课题和理论方法论突破目标,下面应该是具体介绍如何研究的操作方法了。重复一遍,笔者研究关注的主题与切点是“华侨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实际上,它涉及互为一个整体的三个层面:第一,华侨华人;第二,家族;第三,商业网络。关于第一层面的“华侨华人”,笔者上面已经专门讨论了很多。因为它是本文的主线,也因为它与其他两个层面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下面的讨论,笔者集中在“商业网络”与“家族”层面。 先谈商业网络层面。随着八十年代后中国的改革开放与整个东亚的崛起,学术界热点集中关注探讨华人网络跨国化作为东亚一体化之引擎等根本性问题。于是,涌现出许多时髦各有侧重的、相互重叠的、融经济、政治、种族、文化内涵于一体的社会科学概念,如“商业网络”(business networks)、“贸易等级金字塔”(trading hierarchy)、“贸易区”(trading zones)、“贸易少数民族”(trading minority)、“贸易种族”(trading ethnicity)、或“裔群”(diaspora)等等。[17]所有这些结构性模式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以商人和商业的特殊切点为中心的商业网络的多方面特征。那么,笔者的问题是,基于这些商业网络社会学轮廓特性,不仅从结构性特征,而且从商人机会主义式的和战略性的活动和互动关系方面,历史学家是否能够在其他重要势力影响背景下(如历史和政治)考察其历史发展?更重要的是,华人商业网络的形成能否与殖民主义、种族、政治和东南亚变迁等关联的结构性进程的框架下综合起来考察?具体专门地说,“华人商业网络形成”这一个案,在方法论操作与目标预期上,能否视作为东南亚社会和历史演变总体进程的一个缩影来研究?提出这些问题,笔者是在回到笔者本文中的论点:即东南亚华侨华人的重要历史作用,应该像其他社区一样 —— 欧洲人和本土东南亚人 —— 被视为塑造东南亚历史与社会的一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的因素来重新评估。 再谈家族层面。如上论述,如果笔者的目标是通过华人商业网络来研究东南亚地方与地区史,那么,通过家族,笔者的目的是界定与描述华人商业网络(identify and delineate Chinese business networks)。笔者想问三个关联的问题来进一步阐明这点:第一,家族作为方法论手段(family approach),为什么那么重要?第二,家族作为方法论手段的选择,如何反映东南亚华人商业经营模式的历史现实?第三,特别地,为什么笔者选择研究的林宁绰家族(Lim Leng Cheak family)和庄清建家族(Choong Cheng Kean family)那么重要? 这样的选择出于两个实际的考虑。第一,为了跨越国家的政治与行政边界,必须有一个替代的社会或经济机构(institution)。该机构必须有能力在国家边界之外地区范围内行事(have the capacity to act regionally),而又同时是社会经济事务主流中一个有影响力的扮演者。第二,就东南亚来说,这些特征很典型地适合华侨华人。诚然,华人苦力流动性非常大,他们的作用与贡献也很重要,但他们个体的详细情况在资料中很难或几乎看不见。幸运的是,这些大批苦力却与华人“头家”(Chinese towkays)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正是这些华人“头家”本质上都是按家族企业(family estate)的形式组织他们的经济活动和参予社会经济竞争的主流。这些华人“头家”和他们的家族企业,构成近现代史上东南亚华人企业特征的根本的形式。因此,站在舞台中心的是精英家族;他们提供了我们地区视角要求的跨行政边界的良好框架。 在学界地方史与地区史的文献著作里,家族作为方法论研究手段一直受到认同。在拉丁美洲,精英家族(elite family)几十年来一直是更好地理解现代拉美国别史与政治史的关键。由于社会政治结构的相对真空,这些贵族家族成为拉美历史从后殖民主义时代到二十世纪初过渡主轴。[18]在一份优秀的著作里,台湾雾峰林氏家族1792至1895年的发展被作为独特的透镜,以探讨更广阔的地方史和考察更大的关于中国绅士阶层的问题。最近,东南亚研究中涌现了一些新的有关家族方面的著作。著名的著作有中泰联系纽带中许氏家族[19]和菲力宾的政治精英家族[20]。在此,笔者或许需要重复和强调的是,家族的方法论研究手段,其目的是旨在研究地方史、地区史或国别史,而非孤立的家族历史本身。所以,在笔者上述讨论中,笔者并没有包括其他一些很好的家族史的研究,比如印尼三宝垄的黄氏家族[21]和东爪哇的韩氏家族[22]。同样,笔者也没有包括很多在东南亚进行的、以家族为传统研究手段的人类学和社会学著作。 根据郎(Lang)的经典定义,“家族”通常指的是经济家庭,即通常由血缘、婚姻或领养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成员组成、拥有共同预算和共同财产的基本单位。[23]特别地,在笔者的研究项目里,它指的是“移民华人商业家族”(the immigrant Chinese business family)。在东南亚背景下,“移民华人商业家族”至少有如下历史含义:第一,与中国祖先发源地相关联,移民华人有着传统农民社会与儒家文化的烙印,被视为“文化华人”(cultural Chinese)。第二,与居住国社会相对应,移民华人被其他社区如来人、英国人和印度人等重新界定,被视为“种族华人”(ethnic Chinese)。第三,与不同的经济活动和关系相对应,移民华人被卷入一个跟原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经济迥异的殖民资本主义市场。他们到东南亚是作为工资劳动者和资本家,被视为“商业华人”(business Chinese)。第四,由于相对缺乏国家主导的、融入居住地的社会机制整合,移民华人在居住地社会眼里被视为“异乡人”(strangers),自己眼里视为“侨寓者”(sojourners)。这些重叠的历史含义意味着,对移民华人来说,“家族”作为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具有内在的重要意义。 在时间、空间和作用领域方面(time, space and arena),所谓“移民华人商业家族”具体界定,有三个原则:第一,强调地方性,华人家族必须在或与吉打州有着较强的商业联系。第二,强调地区性,在吉打州的华人家族商业必须有更广阔的地区背景和功能。第三,强调商业性,华人家族必须至少在吉打州经济某一领域中扮演重要作用,比如鸦片饷码,碾米业,或典当业等。因此,这里“移民华人商业家族”可以是以吉打为基地的、来自吉打或槟城的著名华商家庭。如果他来自吉打本身,那么其以吉打为基地的商业必须与槟城或其他地区有着地区性的业务联系。如果他来自槟城,那么其以吉打为基地的商业应至少成为其商业王国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简言之,华人家族商业活动的地区风景(regional landscape)必须与其在吉打地方的鸦片饷码和碾米业领域等经济重要性相吻合。 根据这些原则,笔者确定并集中研究一串华商家族。他们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分散在吉打和槟城的华人商业社区。这些家族是林宁绰 (Lim Leng Cheak)、庄清建 (Choong Cheng Kean)、潘(林)兴隆(Phuah/Lim Hin Leong)、陈亚牛(Tan Ah Yu)、钟神祐(Chong Sin Yew),林文虎(Lim Boon Haw)和林连登(Lim Lean Teng)。所有这些家族互相联系,或竞争关系,或合作关系。他们的身份都可以在中国、吉打和槟城等三个主要的世界里被确定。实际上,笔者也访问了他们在中国福建和广东的家乡村落,寻访了他们家族宗祠与坟塚,查访了他们的族谱与其他记录。同样地,在吉打和槟城华人商业社区之间,在海峡华人与新客华人之间,在第一代与第二代之间,这些家族的分布面都很有涉及。这种包含与覆盖让我们能够呈现一个长期的进程与视角,从而,一方面在社区商业与领导层层面,另一方面在更广阔的东南亚殖民政治与经济发展层面,揭示承继与变迁的关系。正是这些高度流动的华人商业家族,扮演了地区经济整合发展的重要作用,代表了围绕其周围的一个更广阔的商业社区,重塑了地方与地区权力政治。同样地,也是这些家族,不仅提供了经验调查深度(empirical depth)的可行性,而且提供了更好理解多种族政治与经济竞争的可能性。作为切入点,作为组织单位,或作为透视镜的家族,其方法论的功用在于探讨动态的华人经济活动和情景化社区、社会、国家和地区的功能关系。因而,商业家族不仅成为研究东南亚地方与地区史的缩影,而且成为研究一方是如何影响另一方发展的参数。 3田野调查与档案研究 也许笔者在荷兰之外的5国间、长达两年的田野调查与档案研究经历,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必要性和重要性之类的问题。1994年4、5月间,笔者第一次到英国调查时,笔者的任务是摸清和评估笔者研究课题相关的第一手档案资料与背景文献,包括官方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各通信文件往来的流程,手稿与报纸收藏,以及其他文献。如有可能,收集一些经验的、能够成为将来潜在深层个案研究的材料,为以后研究打下初步的基础。实际上,到英国之前,笔者已为之准备了10个月的时间:包括收集国际主流东南亚研究期刊最近20年的书评;跟踪最近20年北美大学亚洲方向(主要为东南亚和华侨华人)的博士论文与摘要;阅读东南亚(特别是马来西亚)政治、经济和社会经典著作,并且每读一本,导师要求必须写书评和与导师讨论等等;当然,也包括对研究地区的历史文献背景资料搜集。在英国,笔者工作的重点在英国国家档案馆、大英博物馆(主要为报纸图书馆)、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图书馆。当然,也访问牛津大学罗德斯图书馆和剑桥大学英联邦收藏部的资料。离开伦敦回荷兰阿姆斯特丹前,笔者既满意,又担心。满意的是,以后两月的时间,笔者相信能够完成一份很有份量的研究课题申请报告。事实也证明如此。在当年荷兰国家科学基金会的东南亚课题资助中,我们的申请获一等好评。但是,这仅仅是一个研究课题的真正开始,而不是结束。担心的是,前面的路太难;但笔者已别无选择。 这种担心在1995年,笔者第二次到英国研究的整整3个月里得到了印证。但因为有思想准备,这次调查依然围绕两大方面同时并行:大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结构与脉络,和核心层次的、多种族、跨国界华人家族地区商业网络的形成与权力关系。实际上,目标很明确:即在已有的基础上,第二次英国研究任务,是穷尽那里的相关资料,为后来的中国南部和新加坡、马来西亚的田野调查的拓展打下初步的基础和奠定方向。就这一点,英国的研究应该是很成功的。回阿姆斯特丹两月初步整理资料后,带着希望,1995年底笔者到中国南部的福建、广东的侨乡开始了几个月的调查,同时焦急地等待马来西亚首相署研究许可的批准。在侨乡,幸幸苦苦好不也容易找到了笔者研究的家族的村庄,族谱、碑铭与其他实地记录。但欢喜转瞬即逝:这些资料多是孤零零、一鳞半爪、支离破碎的;如何情景化地(contextualize)结合地区与地方大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与背景起来考察,依然遥远和艰巨。希望只好寄托在下一站东南亚田野研究上,因为在福建调查时,笔者相继收到从荷兰和新加坡转来的传真,笔者的马来西亚研究许可和新加坡东南亚研究院研究签证都办妥了。 1996年3月初,笔者第一次前往新加坡调查。原来的计划是一次性地呆至少3月以上。除文献与其他档案外,在新加坡,笔者的主要目标是一套保存完整的华文报纸《槟城新报》(1896-1941),希望能找到许多槟城——吉打华人社区的资料。但一连三个星期的马不停蹄的试点研究(pilot research)后,笔者失望了,也着急了:它并没有如人们宣称、像笔者期望的那样有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在征得荷兰导师同意后,笔者紧急改变计划,缩短新加坡的行程,立刻动身前往马来西亚。这次,宝全压在马来西亚田野研究上了。在1996-1997年整一年里,笔者在马来西亚田野档案研究,主要集中三的地方:吉隆坡,槟城和吉打。在吉隆坡,研究的重点是:马来西亚国家档案馆最高专员署(HCO files, 1896-1941)与吉打州政府档案(SUK/K files, 1921-35),马大图书馆的报纸与殖民部档案微缩胶卷,以及融入当地学者网络。在槟城,笔者的重点是:访谈华人家族后裔、探访寺庙、会馆与墓碑;马来西亚理工大学图书馆报纸与档案收藏;以及拜访当地学者和地方业余历史学家。在吉打,笔者的目标是:吉打苏丹通信(1882-1924)和吉打州政府档案(1936-1940);访谈笔者研究的华人和马来人的后裔及族人;以及熟悉地方社会历史地理情况。笔者一年的田野与档案研究,主要是在这三地之间交叉穿插、往复来往、相互印证中进行的。辛苦和坚持,最终证明是有收获的。到1997年3月底,笔者再回新加坡东南亚研究院时,笔者已很坦然和自信了,方向与目标更明确、范围收缩得更小了。笔者重回到新加坡所藏的《槟城新报》(1896-1941)和其他英文报刊,以及殖民部的档案,进行资料补充与重新查找。第二次新加坡2个月的研究便很有方向和针对性了。 1997年7月,经一个多月的休假后,笔者用14个月时间整理分析资料,写出第一稿。98年9月,笔者得以机会应邀在耶鲁大学斯考特教授(James C. Scott)的研究所从事2个月的研究。回来后,联系理论文献与结构背景,半年的时间着手修改论文。这同样是值得的,因为它使得笔者毕业后,第三次到新加坡从事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和到日本京都大学从事半年的客座研究的机会,得以观察东南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和感受不同学术气氛的机会。 从一开始,笔者就没有想要为华侨华人研究确立一个标准,而只是想呈献一个实例,一份注释,藉此希望能对华侨华人学科建设课题与讨论有所裨益。 --- 原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季刊), 2003年第3期, 19-29页。 -------------------------------------------------------------------------------- [1] J.C. van Leur, Indonesian Trade and Society: Essays in Asian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English edition, The Hague and Bandung, 1955. [2] John R.W. Smail, “On the Possibility of an Autonomous History of Modern Southeast Asia”,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2, 1961, No.2, pp.72-102; see also Laurie Sears ed. Autonomous Histories, Particular Truths: Essays in Honour of John R.W. Smail,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Center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onograph No.11, 1993. [3] Harry Benda, “The Structure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Some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3, 1962, No.1, pp.106-138; see also Harry Benda,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Southeast Asia: Collected Journal Articles of Harry Benda,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onograph Series No.18, 1972. 有关其他重要讨论,请见:John D. Legge,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and Social Sciences”, in C.D. Cowan & O.W. Wolters, eds.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and Historiography: Essays Presented to D.G.E. Hall,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pp.388-404; Ruth McVey, “Introduction: Local Voices, Central Power”, in Ruth McVey ed. Southeast Asian Transitions: Approaches through Social History,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8, pp.1-31. [4] O.W. Wolters, The Fall of Srivijaya in Malay History, London: Lund Humphries, 1970, p.ix. [5] O.W. Wolters, History, Culture,and Region in Southeast Asian Perspective, Singapore: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982; see also his recent article, “Southeast Asia as a Southeast Asian Field of Study”, Indonesia, 1994, No.58(October), pp.1-17. [6] Heather Sutherland, “Writing Indonesian History in the Netherlands: Rethinking the Past”, Bijdragen tot de taal-, land-en volkenkunde van Nederlandsch-Indie, 150-IV (1994), pp.785-804; “Writing History of Southeast Sumatra: A Review Article”, Indonesia, 1994, No.58(October), pp.103-108; “Believing is Seeing: Perspective on Political Power and Economic Activity in the Malay World 1700-1940”,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arch 1995, 26, 1, pp.133-146. [7] Ruth McVey, “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26, 1 (March 1995), p.8. [8] L. Blussè, Strange Company: Chinese Settlers, Mestizo Women and the Dutch in VOC Batavia, Dordrecht: Foris Publications, 1986. [9] C. Dobbin, Asian Entrepreneurial Minorities: Conjoint Communities in the Making of the World-Economy, 1570-1940, London: Curzon Press, 1996. [10] H. Sutherland, “Believing is Seeing: Perspective on Political Power and Economic Activity in the Malay World 1700-1940”,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arch 1995, 26, 1, pp.133-146; Twang Peck Yang, The Chinese Business Elite in Indonesia and the Transition to Independence 1940-1950,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11] A. Reid, ed. Sojourners and Settlers: Histories of Southeast Asia and the Chinese, New South Wales: Allen & Unwin, 1996, p.ix. [12][荷] 包乐史 著,庄国土、吴龙、张晓宁 译 《巴达维亚华人与中荷贸易》,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34-35页。 [13] M. Freedman, 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 Essays by Maurice Freedman, selected and introduced by G. Williams Skinn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383-384. [14] H. Sutherland, “From the Particular to the General: Local Communities and Collective History”, Newsletter of Chinese Heritage Centre, Singapore, No.1, March 2003. [15] Wu Xiao An, Chinese Family Business Network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Kedah and the Region c.1882-1941,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Amsterdam, 1999. [16] Wu Xiao An, Chinese Busines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1882-1941: Kedah and Penang,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3. [17]有关文献述评,请参阅,Wu Xiao An, Chinese Busines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1882-1941: Kedah and Penang,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3, pp.7-10. [18]请参阅,D. Balmore, S.F. Voss, and M. Wortman, Notable Family Networks in Latin Americ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 [19] J. Cushman, Family and State: The Formation of a Sino-Thai Tin-mining Dynasty, 1797-1932,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20] A. W. McCoy, ed. Anarchy of Families: State and Family in the Philippines,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Center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in cooperation with Ateneo de Manila University Press, 1993. [21] Yoshihara Kunio ed. Oei Tiong Ham Concern: The First Business Empire of Southeast Asia, Kyoto University, the Center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989. [22] C. Salmon, “The Han Family of East Java: Entrepreneurship and Politics (18th-19th Centuries)”, Archipel, 41, 1991, pp. 53-87. [23] O. Lang, Chinese Family and Societ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46, p.13.
  15. 饶宗颐:我所认识的汉学家
    人文 2009/12/16 | 阅读: 2140
      我于1954年第一次到日本。最早接触到的日本汉学家名叫吉川幸次郎,其时任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人文研究所经学研究室主任。他精通日本文学,能够撰写一手地道的好散文。大学时代他研究的是宋词,博士阶段专攻元曲,晚年专门研究杜诗。因而,吉川先生在中国文学方面具有相当高的造诣,能够写出非常优美的中国诗,在经学和敦煌学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他曾把孔颖达的《尚书正义》翻译成日文。我去日本时他正在研究《诗经》的敦煌古钞本,并保存有不少敦煌钞本的照片。他所师从的两位著名学者,一位就是在日本讲述《文心雕龙》的大名鼎鼎的铃木虎雄先生。   日本汉学存在着两个派别。一个是京都学派,一个是东京学派。在东京大学主持中文系的是吉川的同学,当今著名学者池田温的丈人,专攻经学,后转而研究中国语学。东京学派虽然也有深厚的段王学底子,但比较侧重现代。京都学派则重视古典,认为汉学的学统在他们身上。该派在史学上取得了很大成绩,第一部绘画史和史学史都是他们撰写的。吉川即属于京都学派。他的一位学生Baxter曾作过《花间集索引》,时任美国哈佛燕京学社的社长,对日本及世界的汉学研究非常支持。吉川创办了一份杂志《中国文学报》。他认为文学是一切学问的基础,进行学术研究应从文学入手。对此我深表同意,与他也非常谈得来。我从吉川那里获益不少,早年的几篇重要文章也发表在《中国文学报》上。   后来,他派一位学生到我任教的香港大学从事研究。我对他说:“你们日本有一个很好的传统,任何一位汉学家都能写汉诗,这一传统千万不能丢。”在与吉川的另一弟子清水茂交谈时我又表示过类似的看法。清水先生对唐宋八大家深有研究,每逢新年写贺年片时均作一首汉诗贺喜。但现在具有这一能力的人在日本已寥寥无几,大异过去爱好汉诗的传统。   在与日本汉学界交往的同时,我也开始与法国汉学家有所接触,因为法国人与日本人关系非常密切。50年代,日本人和法国人正在合编一部大型的佛教辞典《法宝义林》。在此之前,他们先费了很大力气出版了《大藏经》。《法宝义林》第一部由日本日法会馆出版,其主编高楠顺次郎曾留学英国。继他出任主编的是曾去印度讲授西藏文的烈维(Sylvain Levi)。50年代烈维去世后,辞典编纂事宜主要由其弟子戴密微负责。《法宝义林》的条目涉及日、汉、梵、藏四种文字,内容具有贯通性,比如梵呗一条有数页之多,贯通中日两国的梵呗情况,撰写必须小心谨慎。另外,书中不少内容讲的是日本的情况,因为日本佛学研究具有重要地位,其国内保存有隋代、唐代和法隆寺等资料可以参证。该词典出到第三部时即已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好的佛教辞典。但可惜的是,虽然法国在日本专设了一个机构,以免工作半途而废,使辞典编纂工作仍继续进行,但至第四部出版以后,情况有了变化,改用论文式。   顺便说一下,我对佛教和印度产生了很大兴趣,正是在看了《法宝义林》之后。我认为,要了解中国的文化传统,必须要下功夫研究一下佛学。   有机会第一次去巴黎是在1956年。这也是我第一次赴欧洲。当时香港大学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要求我们每年都去参加国际汉学会议。国际汉学会1956年在法国召开,我第一次遇到周一良先生就是在那里。大陆方面赴会的还有翦伯赞、夏鼐等。此后两年的汉学会议分别在德国慕尼黑和意大利帕多瓦举行,我均应邀参加,并提交了论文。在这些会议上,我结识了许多汉学家。   下面谈谈法国的汉学情况。我个人与巴黎结下因缘,与我发表过一本《老子想尔注校证》的小书有关。19世纪之后,法国汉学界涌现了一些大家,第一位就是沙畹。沙畹曾经翻译《史记》,是第一个把《史记》介绍给欧洲的人。为了进行这一工作,他曾经来到中国做实地考察,得出的成果有考古记三大册,当时引起了震动。像武梁祠、龙门石窟等等,都是他先去的。我到法国以后,曾经向戴密微先生表示想亲眼看看沙畹带去的拓本,他非常帮忙,经过勘校之后,我曾刊出一个目录。   沙畹有三个大徒弟:马伯乐、伯希和和戴密微。马伯乐在法国首倡道教研究。他的弟子传他的衣钵,我的《老子想尔注校证》传到法京,受到高度重视,被列为教材。马氏后来研究越南语的语言学以及天文学、中国的神话学、汉简等等,具有相当高的造诣。可惜他在第二次大战中牺牲了。伯希和本来是学英文的,并不专攻汉文。由于他在敦煌带回许多东西,不能不从事中亚史地研究。但他非常勤奋,也非常聪明,通过自学掌握了中亚西域的多种文字,亦精研中国文化,成为研究中国的大家。他刊印在《远东学报》的一些著作,经过冯承钧的汉译,使他在中国名噪一时。不过,他不居“汉学教授”席位,而是特别为他设有“中亚讲座”之席,不像戴密微先生那样是主管一切的汉学的院士。   此外有一个专门研究《隋书》的白乐日先生,他提出了一套关于中国官僚体系的理论。他的观点在世界上很有影响。   高本汉先生是马伯乐的学生,从其治声韵学。他先在巴黎念书,后来在中国山西呆过七年,他的中国声韵研究成果,使吾人吃惊,导致中国几位语言大师联合翻译他的著作。60年代,他和我交换著作时,他的兴趣已经不在语言学了。他后来在瑞典从事考古学,转而进入古代研究,而不是现代。他晚年全力放在经学领域,翻译了《诗经》、《书经》和《左传》。美国的几位历史学家都是高本汉的门生,影响至大。   其次谈戴密微。语言文字是一切学问的基础,戴氏初治语言学。林语堂曾译介其有关汉语著作目录。他在厦大教西洋哲学,兼译诸子的《尹文子》。戴密微本人的治学方向后来也转变了。他最早的时候是研究佛学。由佛学转入庄子,发现庄子真是了不起,由于对魏晋文学的了解,他的兴趣逐渐又转向了文学。在50年代,戴氏刊行《拉萨之会》,利用敦煌新材料,是时他的佛学研究地位在世界上可说首屈一指。   法国院士制度本是一个人管一种学问的,从来不愿意改变。法兰西学院的院士共40人,一半是学人,一半是文人,每个人都代表一门学问。权力大极了,凡是这方面的事情都由他负责,兴趣不免要广起来。戴密微是法兰西学院的汉学院士,他在汉学领域,什么都要管。60年代他管理敦煌编目的研究工作,十分注重其中的变文。后来他要了解敦煌学的材料,我有一本《词籍考》,赠送给他,他为之作序。他希望我到法国去工作一段时间,帮助他研究敦煌钞本材料。于是我到巴黎从事了一段时间的这方面工作。我们合作著《敦煌曲》时,他向我展示他刚从苏联带来的材料,并收入此书中。由他首次在《通报》发表论文后,别人才知道苏京亦有那么丰富的敦煌材料。   戴密微又是音乐家,能弹很好的钢琴,跟罗曼罗兰交好。正好我也粗研一点古琴,在这方面引为忘年之交。以他当年的地位声望,他在法兰西学院首次开讲谢灵运,我每觉受宠若惊。他带我去他家,带我去瑞士旅行,我一路吟诗,和他讨论大谢,我和谢韵写《白山集》,他为题解。我在他的家乡旅行,写《黑湖集》,他为译成法文,在瑞士汉学杂志发表。在彼此深入了解之后,戴密微先生才向我吐露:其实搞汉学最大的好处在于通过文学来了解中国!所以他的学术路向是先治佛学,进而治庄子,治敦煌学,由敦煌文学进入了中国文学。他连连说可惜太晚了,到了晚年才醒悟出中国文学的伟大。他想申请到中国来,看看谢灵运浙江故居的山水。他对我说,我原以为中国最重要的东西是佛学,现在方知要重视文学,而且就世界的范围看,无论论质还是论量,其他国家根本都没法相比。他这一观点,显示他对汉学了解的深度。我在他80岁时为他写的寿幛的序中,曾对此特别加以指出。   在中国有所谓“专”与“通”的分别,专的往往死守一经;太求“通”就不“专”了,我本人就是一个例子。然而我们看外国人做学问,却是要求“贯通”的,不是靠守一经就可满足治学兴趣的。   19世纪的儒莲是一个例子。近时神田喜一郎也是一个例子。他被推为日本的东洋学领袖,贵为京都博物馆馆长,出身于治学世家。当要出版他的《全集》时,按照日本的习惯,需要有四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推荐。他找的人中间,其他三个是与他同寅而受他尊重的学者,唯独我是一个中国人。一问为什么,可能我和他是先后获得儒莲奖的,又有同好,喜欢倡导书道,因而在这方面需要我来推荐。神田喜一郎也是要求“博”与“通”的,他反对日本只有“点的学问”。现在的日本学人,也不像过去那么“专”了。   总起来说,我今天讲的不是专讲哪一个人,而是讲一种风气,讲一个大家做学问的转变,究竟该怎么做,很值得考虑。有时我们想跟别人,其实人家已改变方向了。   以戴密微先生的渊博,他对中国文学的推崇,有他的独特的看法与爱好。国人就更不能不自尊。我们一定要先树立学术自尊心,然后才能发扬中国文化的伟大传统。   (本文据饶宗颐先生在“中国学术讲坛”录音整理,并经作者本人审定。“中国学术讲坛”第一讲由商务印书馆《中国学术》与《读书》杂志合办。整理者:王齐、常绍民)
  16. 恩道尔:世卫组织猪流感专家因利益冲突被调查
    医卫 2009/12/16 | 阅读: 1294
    原文地址:http://www.engdahl.oilgeopolitics.net ... lu/Flu_Pope/flu_pope.htmlF. W.Engdahl 荷兰的调查记者发现,荷兰鹿特丹伊拉兹马斯大学(Erasmus)绰号为“流感博士”的艾尔伯特·欧斯特豪思教授(Albert Osterhaus),是全世界猪流感-—甲型H1N1流感大恐慌中的中心人物。欧斯特豪思不仅是被称为“制药业黑手党”网络中的核心人物,还是世卫组织(WHO)大流感事务的首席顾问,他和“H1N1疫苗”的生产体系有极密切的私人关系,并从价值数十亿欧元的疫苗产销利润里获利。 今年早些时候,荷兰议会的上议院就展开了对大名鼎鼎的欧斯特豪思的调查,追究其严重违背公众利益的行为和资金使用不当。在荷兰本国和荷兰媒体之外,只有在权威的英国《科学》杂志上,简短地提到了这项对欧斯特豪思商业行为的轰动性调查。欧斯特豪思在自己专业范围里的知识和经验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出在,他和那些大公司利益上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些公司从猪流感大流行中获取暴利。在2009年10月16日出版的《科学》杂志上,刊登了这样一段简短的文字:“六个月以来,在荷兰只要打开电视,人们就一定能看见大名鼎鼎的病毒猎手——艾尔伯特.欧斯特豪思的面孔,他大谈特谈猪流感流行这个问题。欧斯特豪思在伊拉兹马斯大学医药中心主持一个病毒实验室,他是流感博士。不过从上周以来,他的名声一落千丈,他被指控爆炒流行病恐慌,目的是让他自己经营的疫苗买卖更加赚钱。《科学》杂志的文章流传到媒体后,荷兰的众议院甚至为此事召开过紧急会议。”(注1)2009年11月3日, 《科学》杂志网站更新过的博客文章中说,“荷兰众议院今日拒绝了一项动议,即切断政府与鹿特丹伊拉兹马斯大学医药中心的病毒学家艾尔伯特.欧斯特豪思的一切关系,他是政府顾问,目前受到违反公众利益的指控。荷兰卫生大臣艾伯·科林克同时宣布了一项‘阳光法案’,强制科学家们公布他们与公司之间的金钱关系。”(注2)卫生大臣艾伯·科林克被指为艾尔伯特·欧斯特豪思的私人朋友(注3),他随后在卫生部网站发布了一项声明,称欧斯特豪思只不过是众多科学顾问之一,卫生部对欧斯特豪思的商业利益是“知情”的(注4)。所以呢,这里只有科学的追求和公共健康,没有发生什么出格的事件。 只要再仔细研究一下欧斯特豪思事件,我们就能看到,这位全球知名的荷兰病毒学家大概是站在一个数十亿欧元之巨的流行病欺诈事件的中心,人类被当作试验室里的小白鼠,未经彻底检验的疫苗注射到大批人身上,目前已经出现了死亡、严重的麻痹和其他伤害事件。 鸟粪大骗局艾尔伯特.欧斯特豪思决不是一条小鱼。十年以来,在每一场重大的全球病毒性疾病发生的时候,他都站在枢纽中心,其中包括神秘的香港“非典”,陈冯富珍正是从那次事件中开始了她从地方卫生官员走向WHO总干事的仕途。从欧盟的欧斯特豪思官方简历上看,他从2003年4月“非典”流行期间开始介入,调查香港呼吸道传染病的爆发。欧盟的报告说:“他再一次表现出快速行动、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在三周之内就发现了一种新的寄生于灵猫类及其他肉食与鼠类动物体内的冠状病毒。”(注5)当“非典”病例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后,欧斯特豪思的工作是向公众散布被他称为H5N1的“禽流感”的危险性。从1997年以来,欧斯特豪思一直在用一个三岁男孩的死亡病例发出警报,他说他了解到这个孩子和鸟类有过直接的接触。欧斯特豪思在荷兰和欧盟大力游说,高调宣称禽流感病毒发生了变异,并且传染到人类,因此必须采取重大行动。他声称自己是证明了H5N1能够转移到人类身上的第一个科学家。(注6)2005年在一次英国广播公司(BBS)关于禽流感的危险性的采访中,欧斯特豪思宣布,“假如病毒确实发生这样的变异,即能够实现人际传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场大流行也许已经开始了。” 他还说,“有这样一种真实的可能性:这种病毒被飞鸟一直带到欧洲去。这是非常危险的,但是现在无法估计其中的风险,因为我们还没有做过实验。”(注7)变异还未出现,但是他已经准备好“做实验”了,想来必定要有大笔的研究经费才能做吧。为了铺垫他恐怖的流行病大爆发图景、建构起更加科学的观点,欧斯特豪思和他在鹿特丹的实验室助手开始不辞辛苦地收集和冷冻样本——鸟粪!他宣布,在某个时刻,欧洲所有的鸟类中有30%以上携带着致命的禽流感病毒:H5N1。他还说,饲养肉鸡和雏鸡的农民都暴露在病毒面前了。很负责任的记者把欧斯特豪思的警告认真记录下来。政治家们也警觉起来。欧斯特豪思写文章,指出由他定名的H5N1致命病毒虽远在亚洲,但是会随着染病肉鸡的鸡翅或者内脏来到欧洲。他宣称,在德国最大的岛屿Rügen和乌克兰一带的候鸟,也携带这种致命的病毒。(注8)但是他很轻易地忽略掉了一个事实:候鸟迁徙的路线不是东西向,而是南北向的。2003年当一位荷兰兽医生病死亡后,欧斯特豪思的禽流感游说活动开始升级。欧斯特豪思说那位兽医死于H5N1病毒。他说服了荷兰政府扑杀成百万只家禽。可是我们没有发现过第二个同样感染所谓的H5N1死亡的病例。欧斯特豪思说,这正好证明了提前扑杀家禽是有效的。(注9)欧斯特豪思说鸟粪是传染源,而且是空降下来落到人身上、落到其他禽类身上进行传染的。他坚持说致命的新的亚洲禽流感H5N1病毒就是这样传播的。在欧斯特豪思的研究所里,从欧斯特豪思和他的同事们收集和冰冻的巨量鸟类排泄物中,至今没有分离出任何一例H5N1病毒——这是他们面临的唯一的麻烦。在世界动物卫生协会(OIE)2006年5月的大会上,欧斯特豪思和他的伊拉兹马斯大学的同事们被迫承认,他们在检验过的10万份样本中没有发现任何一份中存在H5N1病毒。(注10)在维也纳召开的2008年WHO“人-动物界面上的禽流感”大会上,欧斯特豪思的发言承认,“在现有的信息基础上,要对H5N1病毒做恰当的风险评估是做不到的。”他的面前是科学界的同行,而不是易受恐慌情绪感染的普通大众。(注11)不过在那个时刻,他的思路已经牢牢地盯住别的流行病触发点,他要在流行病大流行的时候做疫苗。 猪流感和世卫组织的腐败 禽流感并没有造成人类的大量死亡。全世界各国的政府储存了大量“达菲”等被报告没有效果但是有危险的副作用的抗病毒药物。生产“达菲”的罗氏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公司等获取了几十亿美元的利润之后,欧斯特豪思和WHO的其他顾问们现在把眼光投向了“水草肥美的牧场”——更加有利可图的地方和事件。2009年4月,他们的研究由于一个很小的墨西哥村庄,位于佛拉克鲁兹的拉格洛里亚村发生的疫情而“获奖”。那个地方报告说,一个小男孩被诊断染上了“猪流感”,或者叫H1N1。日内瓦的WHO的宣传机构连面子都不顾上了,他们匆忙披挂上阵,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宣布,一场全球性大流行即将发生。陈冯富珍如此不负责任地宣布“全球可能进入一场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注12)。在一个网络媒体上,对拉格洛里亚村后来发生的病情是这样描述的:“急性呼吸道感染‘奇怪’地发生,随后一些儿科病人可能导致支气管肺炎。根据一位当地居民所说,症状是发烧、剧咳、多痰。”(注13)必须注意的是,对于这些症状的描述,必须同拉格洛里亚村旁边一个世界上最大的生猪饲养场这一点联系起来,才能让人理解。这个养猪工厂是美国史密斯菲尔德公司的,当地居民盯住这个史密斯菲尔德农场在墨西哥的生产点,抗议由于村边巨大的猪粪便泻湖引发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但是很显然,欧斯特豪思和世卫组织对这个小村庄拉格洛里亚发生疫病的真正原因并没有什么兴趣。自从欧斯特豪思2003年介入了中国广东的“非典”以来,他们一直在寻找、等待已久的“大流行病”,终于被他们找到了。世卫组织的陈冯富珍总干事于2009年6月11日宣布了最高级——第六级“流行病紧急状态”,原因是H1N1流感的扩散。让人很好奇的是,当她宣布六级警报的时候,她说,“目前的证据表明,绝大多数病人的症状很温和,通常在没有治疗的条件下可以迅速彻底康复。” 她还说,“在全世界范围内死亡的人数很少。我们并不预期重症或者致命病例数量会突然大量增加。”我们事后得知,世卫组织内部对此有白热化的争论。陈冯富珍是根据“圣贤”(SAGE)“战略咨询专家小组”的建议而行动的,组里当时有一位专家,正是“流感博士”欧斯特豪思医生,现在他还是。诱导了恐慌的世卫组织在宣布 “流行病紧急状态”时,欧斯特豪思是它的最关键的推手。不仅如此,他还是最重要的那个私人的“欧洲流感科学工作小组”(ESWI)的主席,那个小组给自己的定位是“对流感提供多学科的关键性评价”的领导者,以“抗击传染病和大流行性感冒为目标”。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这个由欧斯特豪思领导的“欧洲流感科学工作小组”是一个连接枢纽,把“在日内瓦的世界卫生组织、在柏林的罗伯特·科赫的研究所和美国的康涅狄格大学”连接在一起。更重要的是,这个“欧洲流感科学工作小组”(ESWI)的全部经费,都来自制药业黑手党——制药巨头公司,全球各国政府在世卫组织宣布进入“流行病紧急状态”时,不得不大批购买和储藏它们生产的疫苗,因此正是它们在紧急状态中闷声大发横财。在“欧洲流感科学工作小组”(ESWI)的资金资助者中,包括H1N1疫苗的生产者诺华制药,“达菲”的销售商霍夫曼-勒-罗氏公司、百特疫苗(厂)、MedImmune、葛兰素史克、赛诺菲巴斯德(Sanofi Pasteur),等等。 我们必须看清,就是这个领衔全球的病毒学家、英国和荷兰的政府顾问、鹿特丹伊拉兹马斯医学院的欧斯特豪思博士,同时还当着世卫组织的专家咨询小组专家,还是制药公司全额资助的ESWI的主席,就是他力主采取巨大的行动,给全世界都注射疫苗,抵抗他们所说的和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同样凶险的大流感。 华尔街银行——JP摩根,是这样估计的:世卫组织决定宣布流行病紧急状态的最大的结果是,赞助欧斯特豪思的那些制药巨头的利润,规模可以达到75~100亿欧元(注14)。世卫组织的“圣贤”专家咨询小组还有一位成员是弗里德里希·海顿博士,他同时服务于英国的“服务者信托基金”(Wellcom Trust)。据传说,他是欧斯特豪思的密友,他同时也为罗氏公司、葛兰素史克公司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那不就是生产H1N1疫苗的公司吗?任世卫组织“圣贤”专家咨询小组成员的是另一位英国科学家、英国卫生部的大卫·萨力斯伯里教授,他同时还领导着世卫组织的甲流咨询小组。萨力斯伯里是制药业的坚定的捍卫者。英国健康市民组织“点击”(One Click)曾经指责他掩盖疫苗接种和婴儿自闭症发生率急剧上升之间的关联,还指责他掩盖疫苗“Gardasil”导致瘫痪甚至死亡的事情。(注15)在这一切发生后,2009年9月28日,这位萨力斯伯里说,“科学界的观点非常明确,添加硫柳汞没有任何风险。”在英国用于H1N1流感的疫苗绝大部分是葛兰素史克生产的,其中起保鲜作用的汞制剂,正是硫柳汞。在美国,由于发现硫柳汞可能导致儿童自闭症,美国儿科学会和美国公共卫生署在1999年已经提出,把这种成分从疫苗中剔除掉。(注16)在世卫组织中还有一位“圣贤”专家咨询组成员,阿诺德.芒托博士,他也是疫苗生产者MedImmune、葛兰素史克和ViroPharma公司付费的咨询专家,所以他也在从自己为世卫组织提出的建议中赚钱。事情到这里还没有完,“圣贤”专家咨询组的“独立”科学家们开会时,到会的还有“观察员”,这些观察员都是疫苗生产者:葛兰素史克公司、诺华制药公司、百特公司的人!我们是否应该问一下,“圣贤”专家咨询组是否是流感的真正的全球领军科学家,他们开会为何要请疫苗生产者前来?十年来,世卫组织为了自己手中有更多可用的钱,开创了一种“公-私伙伴”新关系。世卫组织现在不仅从联合国会员国得到会费——这是最初的安排,这个机构今天还收取各种研究资助和资金支持,其数量是联合国拨的常规经费的两倍还要多,全是来自私营企业。什么企业呢?就是那些能够从2009年H1N1流行病紧急状态决定中受益的那些企业。作为世卫组织的资助者,这些制药业黑手党在日内瓦可以享受到“开放式红地毯的待遇”。(注17) 流行病学家汤姆·杰弗逊博士(服务于对流感研究进行独立的科学评估的“柯克兰协会”),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采访的时候指出,世卫组织私营化和卫生事业商业化的真实含义:“此次流感最大特征之一,同时也是整个大流感传奇最特别的地方,就是有人在年复一年地做出预测,而且预测一年比一年更严重。可是至今什么也没有发生,但是那些人还是在那里发布他们的预测。比如说,可能会让一切人都致命的那个禽流感,到底带来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可是这还不能让那些发布预测的人罢手。有时候你会感觉到,整个行业在那里等着流行病爆发。”《明镜》:你指的是谁?是世界卫生组织吗?杰弗逊:世界卫生组织和公共卫生官员、病毒学家和制药公司。他们围绕所谓正在迫近的流行病,把一台机器开动起来。在这里要涉及好多的金钱,名望,个人仕途,还有整个体系!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种病毒发生变异,机器马上就可以启动和运转……”(注18)当被问到世界卫生组织是否为了创造出一个巨大的H1N1疫苗市场,而刻意宣布流行病紧急状态时,杰弗逊回答说:难道你不认为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事实上WHO改变了它对流行病的定义?过去的定义是出现一种新的病毒,发生了迅速的传播,人体还没有免疫力,并且造成了大量发病和大量死亡。现在后面的两条被去掉了,猪流感就这么变成了大流行病了。(注19)世界卫生组织不早不晚,恰好在2009年4月发布了新的“疾病大流行”定义,刚好能够让它的“圣贤”专家咨询组以及“流感博士”欧斯特豪斯和大卫·萨力斯伯里他们,非常方便地利用本质上很温和的猪流感——甲型H1N1流感,宣布了大流感紧急状态。(注20)《华盛顿邮报》12月8日在一篇文章中,对全世界H1N1甲型流感的严重性(或者说缺失的严重性)的一个注脚中这样报告:“美国H1N1传染的第二波过去了,著名流行病学家们正在预测,这次大流行最终可能被列为自从现代医学开始记录流感以来最温和的一次爆发。”(注21) 俄罗斯议员、国家杜马主席伊戈尔·巴林诺向俄罗斯驻世界卫生组织的代表发出指示,要求对越来越明显的世卫组织和制药巨头之间的大规模腐败提起一项正式调查。巴林诺说:“对世卫组织内部的严重腐败提出了大量严重的指控。需要立即组成国际性的调查委员会。”(注22)
  17. 郎咸平:青菜肉丝价格已被华尔街控制
    经济 2009/12/16 | 阅读: 1816
    (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制造业企业家不想干了,不想干了之后他会做什么呢?午夜梦回,他们开始思考人生。他们认为自己忙了十几年,对不起家庭,对不起老婆,所以就到了广州丽柏广场买了一只价值几万元的名表送给老婆,所以中国的奢侈品销售逆市上涨了。 当你回家炒一盘青椒肉丝的时候,你有注意到这盘菜的价格是由谁控制的吗?昨日,郎咸平应某公司邀请来广州开讲,言语看似轻松、活泼但却发人深省。郎咸平说,一盘简单的青椒肉丝,价格都已经被华尔街控制。 首先,炒菜用的油。郎咸平说,2000年的时候,美国孟山都公司从中国农科院的生物研究所赠送的大豆中,提炼出“多产基因”和“抗病毒基因”,生产出转基因大豆。然后在全世界101个国家申请了64项专利,又把这个大豆卖回中国。当时,他们的大豆比国内便宜百分之十几,出油量却多六分之一。 在全线击退中国大豆后,美国农业部宣布,调低大豆产量。随后,华尔街金融资本进入期货交易市场,将大豆期货价格拉高至4400元一吨。而中国的油脂公司在均价4300元一吨的时候,进口了800多万吨大豆。没想到的是,华尔街很快狂抛大豆,价格一下子跌到2000元,导致中国70%的油脂公司宣布破产。欧美的四大粮商趁机进入中国,用低价收购了油脂公司。因此到今天,中国85%-90%的粮油都是外资控股的。像我们日常吃的金龙鱼和鲁花,全部是外资的。 接下来看猪肉价。2004年,华尔街资本高盛进入中国,首先参股了雨润集团(为中国大型冷冻肉生产商),2006年又收购双汇集团,2008年以3亿美元价格收购了湖南、福建几十个养猪场。郎咸平表示,高盛是中国少数甚至是唯一一个控制了养猪产业上中下三游产业链的企业,所以成本最低。 最后是青椒。郎咸平说,最新数据显示,全中国50%蔬菜种子是孟山都公司控制的,所以青椒也难免。 由此可知,不论是粮油、猪肉还是蔬菜,价格都是由华尔街及其同路人控制的。“如果炒一个青椒肉丝的价格都是华尔街控制的,你可以想像,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有色金属等价格,当然也都是华尔街控制的。” 郎咸平提醒,中国招商引资不应该什么都签,什么都卖。他说,像中国的水也是受制于法国威立雅集团,导致威立雅集团逼迫中国政府涨价30%。“最近法国威立雅集团各处收购中国公交系统,我要全面打击它,否则又要涨价。”郎咸平这一句话,换来全场热烈掌声。
  18. 郑永年:中国群体性事件的崛起说明了什么?
    政治 人文 2009/12/15 | 阅读: 3278
    中国有关部门前不久公开表示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最为突出的问题,指出了群体性事件的四个主要特点。第一,重大群体性事件连接发生,涉及面越来越广。第二,经济问题政治化。第三,暴力对抗程度明显增强。第四,境外政治力量涉足中国国内群体事件。  这个描述比较客观,反映了中国目前群体性事件的大趋势。群体事件,在西方和其他国家称“社会运动”。在毛泽东时代,中国是个典型的“运动社会”,各种自上而下的社会运动如“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绵延不绝。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运动形式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多社会运动是自下而上自发形成和发生的。或许是因为人们不再喜欢“社会运动”,就用“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来替代。  但不管用什么样的词汇,社会运动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不可忽视的重大政治问题。  后工业化的社会运动  社会运动并非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都经历过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的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今天中国的社会运动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传统社会运动和后现代社会运动相互交叉,范围广。  在发达国家,作为工业化产物的大规模农民运动和工人阶级运动已经成为过去,现在所经历的社会运动被称之为后工业化社会运动或者“新社会运动”,如环保运动和消费者权益运动。但在中国,传统和后现代两种社会运动同时存在,社会运动往往是复合型的。  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改变着人们的生存状态,为各种传统社会运动提供了很多机会。在这个层面,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物质利益、“温饱”和基本生存环境。同时,中国也存在着后工业化社会的运动,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各种各样的政治社会权益和更好的生活品质。  与改革开放前和初期的社会运动相比较,今天的社会运动也表现出两个鲜明的不同点。其一是社会运动越来越具有政治性。  政治性的含义很广。一些群体事件因为参与者追求经济利益所引发,但最终演变成为对政治利益的追求;另外一些事件表现为参与者对政治利益的直接追求;也有一些事件则表现为参与者通过政治方法或者事件的政治化来达到经济利益。  群体事件的复合性是中国复杂社会转型的客观反映。各社会阶层如工人、农民、流动人口、城市居民、中产阶级和新兴企业家阶层,追求的利益不同,这些不同的利益追求直接表现在各种群体事件中。  担心外部搞“颜色革命”  第二个主要不同点就是当代的群体事件越来越超越于政府的控制之外。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内部动力。今天的群体事件大多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产物。  尽管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也就是说政府努力控制改革的步伐,但这并不是说政府总是可以预见改革的各种结果的,也不是说政府有能力控制由改革引发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如果说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由政府的改革政策引发的,目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已经不是政府所能控制的。  方方面面的发展从早先的政府驱动早已经转变成为各种利益驱动。换句话说,政府和很多方面的发展变得越来越不相关。这也就是政府这些年来努力调控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成效不大的根本因素。可以理解,因各种互相冲突的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往往超越于政府控制之外。  其次是外部动力。外部动力主要指的是中国和外部世界的高度相互依赖性。因为开放政策和全球化,中国社会日渐开放,和外在世界的互相依赖性日渐提高。  这种相互依赖性使得外在世界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影响中国内部的利益分配,也影响中国内部的变革。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中国有关部门非常担忧西方世界在中国搞“颜色革命”的原因。不管西方世界是否在中国搞“颜色革命”,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在世界的高度依赖,外部世界对内部发展的影响也在与日俱增。  “非直接利益者”的卷入  各种内外因素驱动着当代中国的群体事件或者社会运动。在很大程度上,运动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最显著的是表现在群体事件中“非直接利益者”的卷入。  一般说来,社会成员可以分成三个不同的部分,即运动的“参与者”,运动的“反对者”和“旁观者”(也就是“非直接利益者”)。运动的参与者当然是为了争取他们各自的利益。  更多的社会成员是运动的旁观者,他们没有任何利益动机来参与运动。任何运动包含着风险,在中国尤其如此。  旁观者为什么愿意承担风险成为直接参与者?旁观者参与运动或许是因为同情参与者,或许是为了运动中所包含的道德意义,或许是为了某种理想。不管是哪种情形,“非直接利益者”成为了直接的参与者表明运动的性质在发生很大的变化。  社会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也并不可怕。在发达国家,社会运动一直是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进步的推动力。从早期的原始资本主义到福利社会,从权威到民主,从专制到民权,都和各种形式的社会运动密切相关。  但是另外一方面,如果社会运动处理不好,消化不了,就会造成社会乱象,不但不能成为进步的动力,反而导致社会的倒退。  在中国也如此。在目前的生态下,如果不能有效消化各种群体事件,很容易演变成为大规模的运动甚至恶性革命。中国领导层对此是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的。  近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讨论人均国民产值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中共六中全会上,如何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写进了执政党的文件。但也应当看到,因为各种内外因素,越来越多的群体事件或者社会运动实际上已经超越于政府的控制之外。  也就是说,各种控制机制的发展可能能够在短时期内遏制这样的事件的发生,但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之道。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最有效的办法是社会政治改革,通过新制度的建设来容纳和消化社会运动。在这方面,中国是可以学到一些有用的经验的。
  19. 柄谷行人:重建共产主义形而上学
    思想 2009/12/13 | 阅读: 2651
    我曾经是对苏联持批判态度的新左翼成员之一,但当它崩溃之际,却产生了复杂的心情。那时,我发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左翼依存的正是苏联的存在。它的倒塌不仅使旧左翼难以生存了,更使得以为只要批判苏联就可以了事的新左翼感到了窒息。
  20. 孔诰烽:美国的大管家?
    政治 2009/12/13 | 阅读: 4857
    中国在全球危机中的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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