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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许江:关于《黑瓦白瓦》
    建筑 艺术 2006/10/12 | 阅读: 2854
    许江的油画《黑瓦白瓦》已经跟着毛竹和民居拆迁下的青瓦去了威尼斯双年展第10届国际建筑展中国国家馆,这篇优雅的文章是他对画意的阐释。如许江所说,瓦是家园的象征,是家居和山水的联系。但是在实践中,这个象征已经变得枯涩了。瓦是平民性的,它出现的地方不光是文人雅憩,更多的是市井屋宇,乡村居舍,正是那些连绵的百姓屋宇才构成了我们回忆中的风景。如今,老城中的屋瓦却纷纷拆落,其中有的就磨灭了,有些幸运的,作为艺术品重新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生命。然而这种生命因其艺术品的地位,最终要让普通人怀着敬意仰视,而不是自在地生活在瓦的覆盖遮敝下。--人文与社会
  2. 高峰枫:耶稣的继任者——《耶稣的真实王朝》
    书评 宗教 2012/01/24 | 阅读: 2852
    畅销书《耶稣的真实王朝》(The Jesus Dynasty)作者为美国北卡大学宗教系教授,在他的笔下,耶稣不再是孤零零的上帝的爱子,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有家庭纽带的社会人,作为一个王族家庭的长子奠立由他的弟弟和亲属形成的王朝。
  3. 柄谷行人:在"9.11反核游行"上的演讲
    科技 社会 2012/07/16 | 阅读: 2852
    在大众媒体方面,福岛事故已经处理妥当,应该直接着手经济复兴,这样的意见很强烈。毫无疑问,事实并非如此。在福岛,什么情况都还没有解决。但是,当局和媒体都做出了一副好像已经解决了的样子。
  4. 杨祖陶:《康德三大批判合集》后记
    书评 2010/07/11 | 阅读: 2851
    摆在读者面前的《康德三大批判合集》是康德三大批判三个单行本(《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的改版,它与三个单行本同时继续在市场发行,"合集"与三个单行本并无实质性的改变。康德三大批判这一浩瀚的百万字的系统翻译工程是我与邓晓芒教授历时七年通力合作完成的。&nbsp;&nbsp;&nbsp;&nbsp; &nbsp;康德三大批判新译此次改版或再版,不禁使我浮想联翩......。我与三大批判的电脑初译稿提供者邓晓芒教授相识至今已是30年了。邓晓芒是我与陈修斋先生合招的第二届硕士研究生,他的硕士论文《论康德人类学的核心--判断力批判》(1982年4月)是在我指导下进行的。毕业留校数年后,他才回到西方哲学教研室,起初他在陈先生的唯理论与经验论课题组,但是他的兴趣主要在德国古典哲学方面,后来就一直与我在一起从事教学与研究了。他天赋甚高、哲学悟性好。对于惜才如命的我,甘当人梯就在圈内传为佳话了。我的由衷的愿望是想通过教学与研究的共同实践为德国古典哲学培养出一个优秀人才来。几乎同时,他协助完成我在而立之年、初到珞珈山时写的40万字的教材的整理,最终成果为《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我为邓晓芒的著作《思辨的张力》作了序,并竭力将他和他的著作推到学术前台。他在该书后记中这样写道:"在写作期间,我几乎每星期都要和负责本课题的杨祖陶先生交换看法,讨论写作进展,深化观点,获得了许多极为宝贵的意见和启发。本书初稿完成后,杨先生又不辞辛劳,带病将本书稿从头至尾仔细阅读了三遍,除提出大量的整体修改意见外,还就其中某些章节、段落、用语及某些观点与作者反复切磋,并对照德文原版对许多引文的译法仔细推敲。可以说,本书能有目前这个样子,完全是杨先生与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此书定稿之际,老一辈学者的深厚学识和长者风范,对后进者的一片拳拳之意,对学术事业的真诚与厚望,都历历如在眼前,此时作者的心情,是无法用'感谢'二字来形容的。"&nbsp;&nbsp;&nbsp;&nbsp; &nbsp;我与邓晓芒教授合作撰写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一书是这样开始的。他不止一次主动提出协助我将"毕生用力最多,研究最深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讲稿整理出版,未置可否"。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才答应了我的请求"。但"不是一般地整理讲课稿。而是合作撰写一部研究专著"(见《指要》后记)。&nbsp;&nbsp;&nbsp;&nbsp; &nbsp;说起我开设研究型《纯粹理性批判》选修课的情景,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当时还是讲师的黄见德教授对我支持与鼓励,并渴望我能将《纯粹理性批判》的讲授内容整理出版,以便作为学习此书的引导。对他的建议,我也未尝没有动心过,甚至暗中想到它可以命名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他花了很多时间与精力,根据我的讲授提纲、他自己几次听课的笔记和当时的硕士生冯俊教授的笔记,整理出了一个约20余万字的、体现我集中讲授康德这部名著的主体部分的初稿,虽然就其已经讲到的部分而言,已达到相当的深度与新度,我并没有想就此出版。但这个初稿对于我后来与邓晓芒通力合作完成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的问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渡环节,其全部内容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纳入到了《指要》之中。在此我要向黄见德教授表示谢意。在多次讲课、酝酿写书的过程中,我想起1945我在西南联大第一次买到郑昕先生的《康德学述》时的欣喜,以及听郑先生讲康德时起初如在云雾中的感觉。于是,一种新的想法突然呈现出来:如果说我国的读者和学术界当前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新的、迫切的需要的话,那就应该是一本逐章逐节解读《纯粹理性批判》的书。这样的书也许有几分类似于郑昕先生寄希望于后学为康德这部巨著所作的"长编"吧。为了坚持我提出来的《指要》的撰写方针--既要指要,又要解惑,最后达到读懂《纯粹理性批判》全书的目的的宗旨,我进行了十分艰苦的工作,问题主要集中在我未讲到的部分。经过对合作者提供的初稿作的两遍修改,《指要》才由我最终敲定定稿。对于这次合作邓晓芒曾经这样写道:"我感到杨先生的思想中,的确有些很'硬'的东西,是先生数十年用全部生命和心血凝聚而成的,它像一个范型,使我的无拘无束的思辨受到规范和'训练'。(见"指要"后记)&nbsp;&nbsp;&nbsp;&nbsp; &nbsp;我是一个十分低调、执着、干实事的人,是能够与同辈、晚辈同工作、共事业的。我遵循的是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尽我所能、合作双赢的共事原则。这集中体现在我与邓晓芒合作翻译的康德三大批判的新译中。&nbsp;&nbsp;&nbsp;&nbsp; &nbsp;1998年11月,学校决定在全国率先推行博士生导师退休制度,我与江天骥、萧萐父、刘纲纪教授同时首批退休。可以说,退休对我来说不会改变什么。但是,具体做什么,好像总是有一些偶然因素引发的。在我还没有想到退休之事时,人民出版社张伟珍同志1997年1月20日给我本人的一封手写书信,似乎对我退休后的学术工作作了"小长征"式的安排。这个小长征分两步走。&nbsp;&nbsp;&nbsp;&nbsp; &nbsp;第一步是我应约承担的"西方学术文化读本" ("康德读本》"), 我自然地找到邓晓芒一起搞。这时邓晓芒已经掌握了电脑技术,我们的工作流程是:邓晓芒电脑初译2-3万字样稿--杨祖陶手工逐一校核、改正--邓晓芒在电脑上订正,下一部分初译稿又来了。经过20个回合,如此周而复始。后来读本更名为《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杨祖陶写了近3万字的导言与导语。署名为杨祖陶、邓晓芒编译,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nbsp;&nbsp;&nbsp;&nbsp; &nbsp;第二步是将康德三大批判的选集--40万字的《精粹》扩大到人们所熟知的100万字的三大批判全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三个单行本。必须指出,《精粹》所包含的40多万字的译文原封不动地纳入了上述的三个中译本中,关于这一点,细心的学者早就觉察到了。而且我们的合作翻译采取的仍然是一环扣一环的流水作业的三步曲的方式。这种分段进行的流水作业的三部曲的工作方式,对于特别巨大的、两人合作的经典名著的翻译工程,既能保证工作进度,又能保证翻译质量。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三大批判的选集(精粹)与三大批判全集(三个单行本或合集)的署名方式不同,后者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完全是我作出的安排,是我本着一贯地扶持后学的为人为学的品格主动这样做的。&nbsp;&nbsp;&nbsp;&nbsp; &nbsp;这一"小长征"的两步走,一走就是七年!走出了100余万字的三大批判巨大新译工程。它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都是经过我精心的思索、审视与修正的,我的精神支柱就是我所坚持的四个负责--对康德,对学术,对读者,也是对译者负责,其实最根本的是对我自己负责!正如合作者邓晓芒教授2007年4月17日去北京参加教育部颁奖大会前,他高兴地来我家说的:"这一套书是杨老师一句一句校出来的,要管几十年"。&nbsp;&nbsp;&nbsp;&nbsp; &nbsp;我为合作翻译的"三大批判"的持续良好而非常可观的社会效应、为其有利于学人研读康德哲学和推动学术界对康德哲学的研究而感到欣慰和心中无比的踏实。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在经受学界的反复考量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已经结束。伴随着"三大批判"翻译进入耄耋之年的我,心中没有任何奢望,只求一种心情的宁静。&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nbsp;杨祖陶&nbsp;&nbsp;&nbsp; &nbsp;2009-12-31&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作者附注: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后记",也可以称为一个"补记".按照"三方合同",我是第一著作权人.对于<三大批判合集>的问世也该有点表示,但我没有机会,由另一作者作了"序".当我得到早已于2009.9月出版的<合集>,才根据现代人不可少的"契约意识",提出要补一点文字,有幸得到应允.大批的<合集>已进入发行渠道,只能在库存的书后粘上一个字数严格的"后记".由于是事后"贴"在书后的,又为"后记"多了一种说法. 这是我提供给出版社的"后记"的原稿, 2010-04-05
  5. 贝哲民:古兰经--中国制造
    经济 政治 宗教 2012/02/27 | 阅读: 2850
    《新丝绸之路:阿拉伯世界如何重新发现中国》一书节选
  6. 湛卢:世界与中国(二):社会健康状况
    社会 医卫 2011/08/02 | 阅读: 2850
    我们的观察基于软硬两大指标体系。硬指标方面,将从生育率、死产率、儿童发展指数、医生密度、护士与稳婆密度、饥饿指数、预期寿命诸方面讨论中国人的生命健康状况;软指标方面,从与父母同住比例、社会信任度两个方面,概括中国社会健康状况的基本事实,给进一步思考提供一些硬事实。
  7. 汪晖、戈泽帕特:“如今没人再提社会民主”
    思想 2012/04/17 | 阅读: 2849
    贫富不均在全世界范围内增大。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在以平等之名进行。然而人应该在什么方面是一样的?还有在什么方面应该体现出不同?20世纪的经验使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加复杂。欧洲和中国最近的经济发展却显示出,平等仍是一个重要的批判的概念。
  8. 黄宗智:中国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法律 2007/03/17 | 阅读: 2849
    中国的法官兼调解人由于行使的权力过大会遭到诟病,中国法从事实情形而不是抽象的权利原则出发的认识方法,无疑也是追随马克斯•韦伯的形式理性主义者们要排斥的。然而,事实是中国帝制时期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产生的法律制度享受了极其长久的寿命,并且,案件档案表明,当代中国的法庭调解及其可观效能也和这种法律思维方式密切相关。法庭是选择调解模式还是判决模式,或者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模式,取决于法庭本身对每个案件的事实的定性。当代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中默认的这种逻辑,尽管在中国的立法中没有得到明文表述,仍然可能会给中国法律本身以及西方形式主义法律在未来的变化和演进中带来某种启示。
  9. 张仲民:晚清出版的生理卫生书籍及其读者
    医卫 2009/01/27 | 阅读: 2849
    晚清文化市场上曾出版有大量的生理卫生书籍,它们的著译宗旨,所宣传的卫生观念,所张扬的卫生认同,在在显示着晚清以来知识精英建构"卫生现代性"与打造民族国家想像的努力。这些书籍的出版情况与意义怎样,以及时人如何阅读和使用这些书籍,就是本文想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0. 商伟:学问的背后应该有更大的关怀
    文学 2013/05/31 | 阅读: 2849
    还是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对过去时代的文学做出回顾和思考。不是简单地拉郎配,一对一地类比和影射,或在知人论世的经验层次上,对小说人物做出分析。但要有一些更大的关怀,这些关怀直接或间接、也或多或少地会体现在学术里面,否则,我们就辜负了今天这个天翻地覆的时代。
  11. 左亦鲁:美国的互联网管制--以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为例
    法律 科技 2010/06/16 | 阅读: 2848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互联网由最初的军事通讯工具变成一种新兴的大众媒体,网上色情、淫秽及其他不良信息也日益增多。在各国网民构成中,青少年甚至未成年人都占有极大比重。无论在哪个国家,如何保护未成年远离这些内容,就成为家长和老师们非常正常而且合理的关切。在美国,来自普通民众和选民的呼声自然会反映到立法和行政机关。 然而,美国国会通过立法管制互联网的方式必然会涉及对言论内容的管制,而针对此类立法合宪性的挑战往往会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正如克林顿在声明中所说,言论自由固然是值得珍视的传统,但保护未成年人具有绝不亚于言论自由的价值和意义。在言论自由与保护未成年人这对几乎必然存在紧张、冲突的价值与利益之间如何取得某种平衡?哪些言论应该受到保护而哪些不能?究竟用何种方式去管制言论的内容?--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争论始终存在。 互联网管制的立法之路:从内容限制到手段选择 "基于内容的对言论的全面限制":《1996年传播风化法》 《1996年传播风化法》(以下简称CDA)是《1996年电信法》第五章的一部分。《1996年电信法》是60多年来美国第一次对《1934年电信法》进行"大修"。CDA能加入这次修订,可见美国民众对网上色情、淫秽及低俗内容反对之强烈。这也是美国国会第一次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对互联网进行管制。正如该法案的名字--除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色情、淫秽内容的传播之外,它还将目标对准法律的灰色地带--"低俗(indecent)"内容。 在CDA中,以下两条保护未成年免受因特网上"低俗的"和"明显冒犯的(patently offensive)"传播的条款尤为关键。其中一条是第223条a款:"禁止任何明知对象未满十八岁,而在因特网上对其进行低俗的传播。"另外一条是223条d款:"禁止任何人在明知可能被未满十八岁人士获得的情况下,在因特网上传播'以当前社区标准看来明显冒犯的方式刻画或描述性或排泄的器官以及行为的内容'。"该法的制裁措施也十分强硬,违反以上条款的人将会受到刑事制裁。 尽管CDA在国会得到两党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也已被时任总统的克林顿签字批准,但这部法案自通过那一刻起就不断受到批评和攻击。法案于1996年2月1日通过,仅仅过了5个月,费城地区法院的一位法官就宣布《传播风化法》因侵犯成人的言论自由而部分无效。但双方真正的交锋还是体现在一直打到最高法院的Renov.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案中,九位大法官认为CDA无效,斯蒂文斯大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 &nbsp;由布雷耶法官撰写,伦奎斯特和奥康纳法官加入的异议则认为法院应支持COPA,其论证如下: 第一,COPA施加于受保护言论的负担。布雷耶法官认为COPA所施加的负担是很节制的,与最高法院在Miller案中确立标准相比,COPA仅仅增加了"从未成年人角度"这一因素。而增加这一因素仅仅是稍微扩大了限制言论的范围。而且法案确立标准中对"勾起下流兴趣"和"缺乏文学、美学、政治和科学价值"的要求,也严格限制所管治言论的范围。而且COPA并不是一种审查,而是通过认证等方式使未成年人更难接近那些有害于他们的材料。 &nbsp;CDA不仅对国会而言是全新的立法尝试,最高法院也是第一次对互联网领域保护未成年人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做出裁决。因此无论撰写多数意见的斯蒂文斯法官还是附议的奥康纳法官,都首先花大量篇幅来讨论因特网。当然,对技术的讨论是服务于法律和政治问题的。斯蒂文斯法官认为因特网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从原本是用于军事目的的交流工具,变成了今天"全球范围内人类交流的独特而全新的媒介"。人们在因特网上存在多种传播和检索信息的方式,但斯蒂文斯法官认为其中与本案最为相关的是以下五种:电子邮件、邮件列表服务、新闻组、聊天室和万维网。 在讨论了前四种方式之后,斯蒂文斯法官认为万维网具有十分独特和重要的地位。它存在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万维网上大量信息是贮存在分散于世界各地的电脑之上的,网民可以像打电话一样访问这些不同地址的网站,与作者交流,或者链接到其他网站;其次,万维网的导航是相对直接的,用户可以通过直接输入网址或者搜索链接到获得想得到的信息。在万维网上,除了极少数例外,绝大多数信息接收者和提供者之间是无障碍的。斯蒂文斯法官由此得出结论,因特网不同于传统广播电视领域,这里不存在一个中心的、单向的内容提供者,同时也不存在一个可以控制整个万维网的机构。 因此,斯蒂文斯法官认为尽管因特网上存在着大量"从谨慎地挑逗到硬色情"的有关性的露骨内容,但因为网民很少"偶然地"、"意外地"碰到这些内容。在绝大数时间里,用户都必须采取"比拨电话号码更深思熟虑和直接的一系列主动步骤"才能接触到这些有关性的内容。简单来说,在网上接触到色情和低俗内容的人基本都是自己"主动"找到的。 CDA最富争议的部分就是前面提到过的"低俗"和"明显冒犯"两个条款。在斯蒂芬斯法官看来,"低俗"和"明显冒犯"条款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其表述的模糊(vague)。而这种模糊对言论自由带来的害处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整部立法从头到尾没有对什么是"低俗"和"明显冒犯"进行明确定义。最高法院曾经在1973年的Miller v. California案中对"淫秽(obscenity)"做出如下定义:(1)把作品看作一个整体,适用当前社区标准的普通人是否觉得会勾起下流的兴趣;(2)作品是否以明显冒犯的方式刻画或描述了被可适用的州法所定义的性行为;(3)将作品看作一个整体,其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美学、政治或科学价值。多数意见认为Miller案对于"淫秽"的定义就不属于"模糊",但是本案所涉及的条款却没有这样具体的定义和限制。而且"低俗"和"明显冒犯"这两个定义之间也容易产生歧义和混淆,从而导致不确定性。模糊的语言加上法案严厉的刑事制裁,很容易产生"寒蝉效应(chill effect)"--当人们严肃地讨论类似计划生育、同性恋以及监狱内强奸的后果等议题时,很容易因担心会违反本法从而导致不敢发言。 其次,法案中如此模糊的语言难以避免地扩大了被限制言论的范围。这种扩大一方面使得某些本不被法律禁止的言论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使得原本有权接触低俗内容的成年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宪法禁止淫秽的言论,但是并不禁止"低俗"的言论。由于目前并不存在十分有效的年龄认证手段,因此成年人获取此类信息的宪法权利就遭到侵害。本案与1968年的Ginsberg v. NewYork案存在以下四点不同:第一,Ginsberg案并不禁止父母为自己的孩子购买,而根据CDA,父母的这种行为同样被禁止;第二,Ginsberg案只涉及商业行为,而CDA则将非商业行为也包括进来;第三,Ginsberg案中涉及的作品必须"缺乏对未成年人可弥补的社会重要性(without redeeming social importance for minors)",而本案中"低俗"这一概念并不允许"可弥补的社会重要性"这一抗辩;第四,Ginsberg案中的立法适用于17岁以下未成年人,而CDA则扩展到了18岁青年。 CDA的支持者还认为,在Renton v. PlaytimeTheatres, Inc案中,最高法院支持了一项让成人影院远离居民区的法令,CDA接近于在互联网上让低俗内容远离未成年人。但斯蒂文斯法官认为这是对Renton案理解的错误,最高法院支持Renton案是出于某种"次要效果(secondary effects)"--比如减少犯罪或者地价下跌,但绝不是出于限制传播某种"冒犯"信息的"首要效果"。而CDA则是为了实现这种限制传播的首要效果,因此它属于"基于内容的对言论的全面限制(content based blanketrestriction on speech)",应该接受最严格的审查。 奥康纳法官则在附议中表示,她认为设立某种"成人专区(adultzones)"是合宪的,但是CDA 却试图构建某种"分区法律(zoninglaw)"。她认为分区管治的方式需要符合以下两点:第一,不妨碍成人获取该内容;第二,未成年人的确没有权利获取该内容。而CDA却不符合这两点。不过奥康纳法官与多数意见不同之处在于,当成年人向明知的特定未成年传播"低俗"和"明显冒犯"的信息时,法案应该有效。 CDA的目的十分正当和合理,对于这一点最高法院即便在Reno v.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案中以9比0推翻CDA后也予以承认,但它却因在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式上的不足而失败。著名网络法学者劳伦斯•莱斯格更是直言CDA是一部"非常愚蠢的法律"。CDA采取非常传统的思路,即直接规定具有某种内容的言论必须与未成年人隔绝,或者如最高法院和莱斯格教授所言国会在此试图进行"分区(zoning)"。但是CDA的问题在于国会用"低俗"和"明显冒犯"这两个模糊的概念画了一个过大的圆圈,很多在美国人看来应受到保护的言论也被画了进来。 直接的管制方式走到了尽头:《儿童在线保护法》 最高法院在1997年的Reno案中推翻CDA之后,国会在第二年卷土重来。《儿童在线保护法》(以下简称COPA)于1998年获得通过,该法案的目的是"限制未成年人在因特网上接近任何对其有害的材料"。从法案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国会不再使用"低俗"、"传播"等模糊、宽泛的概念,而是使用了"对未成年人有害(harmful to minors)"将保护儿童这一目的格外突出。与CDA相比,COPA主要进行以下一些修正:第一,COPA只规制商业行为;第二,COPA将CDA中严格的刑事惩罚降为5万美元罚金和6个月监禁;第三,COPA将未成年人定义为17岁以下,而不是CDA中的18岁以下;第四,针对法院对于CDA"低俗"和"明显冒犯"过于模糊的攻击,COPA对什么是"对未成年人有害(harmful to minors)"做出了较为具体、清晰的定义--任何交流、图片、图像、图像文件、文章、录音、文字以及其它形式的淫秽材料,或者(1)一个适用当前社区标准的普通人,将作品视作一个整体并从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是否会勾起或迎合下流的兴趣;(2)从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以明显冒犯的方式刻画、描写或表现了实际或模拟的性交或其他性行为,实际或模拟的正常或变态的性交或性行为,或者低俗地展示生殖器官或发育后的女性乳房;(3)作为整体而言缺乏对未成年人的严肃的文学、美学、政治或科学价值; 第五,根据Reno案中法院指责CDA可能侵犯成年人的权利,COPA设计了更为复杂的区分和认证方式,包括通过信用卡、贷款账户、成人登录密码、个人身份识别号码、电子年龄认证和其他可行的技术手段。 从COPA的内容可以看出,国会这次最大的变化在于不再使用"低俗"和"明显冒犯"这两个含糊的概念,而对什么是"有害于未成年人"做出了具体、清晰的定义,而这种定义方式基本是以最高法院在Miller案中对"淫秽"的审查标准为参照。只不过根据COPA保护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加入了一些类似"从未成年人的角度"的标准。 但COPA还是一开始就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以下简称ACLU)盯上了,ACLU诉诸的仍旧是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自由。在Ashcroft v. AmericanCivil Liberties Union案中,最高法院最终还是推翻了COPA,但九位大法官面对是否应该支持联邦法院对COPA的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已经分裂为5:4。 肯尼迪大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支持下级法院颁布的禁令。不过本案中的法庭意见与Reno案颇为不同,肯尼迪法官认为多数意见支持针对COPA的禁令只是因为存在一个比COPA"值得称道的、更少限制的选择"--屏蔽和过滤软件(blocking and filtering software)。肯尼迪法官认为,过滤软件与COPA相比,首先在于它是安装在每一个用户端,而不是对整个网络限制;其次,过滤软件可以屏蔽掉来自海外的非法内容;最后,过滤软件比COPA提供的年龄认证方式更难规避。有鉴于此,最高法院支持了下级法院对COPA的临时禁令。肯尼迪大法官还指出制定COPA的儿童在线委员会(Commissionon Child Online)在自己的报告中也承认过滤软件是比COPA年龄认证更有效的方式。肯尼迪大法官的多数意见宣告国会原有的直接管制方式走到了尽头,而过滤软件作为"目前看来限制最少的手段"正式登台。 由布雷耶法官撰写,伦奎斯特和奥康纳法官加入的异议则认为法院应支持COPA,其论证如下: 第一,COPA施加于受保护言论的负担。布雷耶法官认为COPA所施加的负担是很节制的,与最高法院在Miller案中确立标准相比,COPA仅仅增加了"从未成年人角度"这一因素。而增加这一因素仅仅是稍微扩大了限制言论的范围。而且法案确立标准中对"勾起下流兴趣"和"缺乏文学、美学、政治和科学价值"的要求,也严格限制所管治言论的范围。而且COPA并不是一种审查,而是通过认证等方式使未成年人更难接近那些有害于他们的材料。 第二,COPA是否可以促进州压倒性的利益。没人会反对禁止商业性的儿童色情不是一项压倒性利益,因此这里的问题是COPA通过限制成人接入是否可以促进这种利益。针对多数意见认为过滤软件比COPA更好地促进州的利益,布雷耶法官认为这完全是错误的。过滤软件根本不是一种更好的替代性选择,过滤软件正是现状(status quo)的一部分。包括过滤软件在内的现状的诸多不足恰恰是国会立法的目的。声称过滤软件比COPA施加了更少的限制,布雷耶法官认为无所作为的现状当然比有所作为的立法"更少限制"。 第三,是否存在"限制更少的选择"。布雷耶法官认为只有在投入足够的经费后,屏蔽和过滤软件才可能成为更好的选择。但这要求政府为每个家庭、学校、网吧提供安装过滤软件的电脑,并且由联邦职员对父母和老师进行培训,还要花费数以百万计的经费去开发软件。但显然是不可能的。 斯卡里亚法官单独撰写异议,他说无论多数意见还是异议都认为COPA需要通过严格审查。斯卡里亚法官认为这种处心积虑地强调性挑逗方面以迎合某种诲淫倾向的肮脏的商业行为当然是宪法上不受保护的行为,COPA对其全面禁止并不会引起任何第一修正案问题。 COPA的思路和CDA完全一致,仍旧是直接进行分区的努力,只不过COPA画了一个比CDA小得多的区域。尽管COPA仍旧失败了,但是最高法院在Ashcroft案中却第一次点出问题的关键--问题已经不再是画一个多大的区域,而是国会的思路必须改变--因为存在一个比COPA"值得称道的、更少限制的选择"--屏蔽和过滤软件。 确立过滤的正当性:《儿童因特网保护法》 路线问题解决,之后的事情就好办了。1 9 9 9 年, 时任参议员的J o h nMcCain发起《儿童因特网保护法》(Children's Internet ProtectionAct,以下简称CIPA)并于2000年获得通过。 CIPA最大的改变在于美国国会转变了策略,不再试图直接控制地方上的学校和图书馆,而是采用了最高法院多数意见在Ashcroft v.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Union案中所"推荐"的过滤软件。如果学校和图书馆希望获得联邦资助(或折扣)购买电脑或接入网络,那么根据CIPA的要求,学校和图书馆必须具有因特网安全政策和技术保护措施,每一台接入因特网的电脑必须具有相应的过滤软件,可以屏蔽"属于淫秽或儿童色情的图像,并且防止未成年人获取对其有害的材料。" 尽管COPA在Ashcroft v. ACLU案中被宣布无效,但是其中"对未成年人有害"的标准并没有被否决,因此CIPA很大程度上沿用了这一概念。而学校和图书馆获得的资助则有两个来源,一个源于《1996年电信法》中的"E分级(E-Rate)"计划,另一个则来自《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案》(Library Services and TechnologyAct,以下简称LSTA)。如此之外,CIPA要求当一个成年人出于善意研究或其合法目的要求进行连接时,工作人员应该接触锁定或屏蔽。而且,对于不接受"E分级"或LSTA的学校和图书馆,CIPA不做任何要求。 CIPA同样难逃被起诉的命运,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在2001年1月就决定起诉CIPA。不过与"前辈们"的命运不同,在2003年的United States v.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案,最高法院以6比3支持了CIPA的合宪性。 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撰写了多数意见,他认为CIPA并不侵犯图书馆和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成年用户的第一修正案权利,CIPA是国会合法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伦奎斯特针对下级法院认为CIPA是"对进入公共论坛的基于内容的限制"的说法,主张公共图书在社会中的价值在于"利于人们学习和丰富文化",图书馆要选择性地提供那些"对共同体有直接、重大好处和利益的材料。"因此,图书馆中网络接入是为了帮助实现图书馆的这些主要价值,绝不是"传统上的或被设计出来的公共论坛"。 而且CIPA只为那些安装了过滤软件的图书馆和学校提供资助,并不是对那些拒绝安装此类软件的场所的惩罚。CIPA提供的资助或折扣"并没有拒绝给予任何人好处,只是政府简单地依据其合法权威有目的地使用公共资金。" 至此,从CDA历经COPA到CIPA,最高法院终于在保护未成年人与言论自由这对存在紧张的价值和利益之间取得某种暂时的平衡。可以说,从CIPA的通过和最高法院在2003年的United States v. American LibraryAssociation案中支持CIPA开始,美国互联网管制进入"过滤时代"。在确立过滤的正当性之后,剩下的问题就是采用何种过滤。 过滤时代:言论自由和未成年人保护之间平衡的技术 我们应该清楚,广义上的过滤可以出现在传播链条纵向上的任何一个层面--用户、网络接入公司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等。但接下来我们将要讨论的过滤将限于安装在用户终端的过滤软件,因为这正是COPA案中最高法院所指明的方式,同时也是CIPA以及今天市场上绝大多数过滤软件所采用的方式。 如何过滤:以V-Chip和PICS为例 简单来说,每种安装在用户终端的过滤软件都可以分为两部分:对内容进行标记或分级和根据标记和分级进行过滤。二者相比,前者显然更为重要,过滤真正的关键和"猫腻"都集中在这里。而后者基本就是一个纯粹的技术过程而已。 接下来笔者将选择在美国国内十分普遍的两款过滤软件(机制)进行介绍,一种是V-Chip,另一种是PICS。V-Chip和PICS当然不是完美的过滤,它们都存在各自的问题。但是在众多过滤软件和机制当中,二者的确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并得到相当程度的普及。 在讨论互联网过滤软件的前花一些篇幅介绍安装于电视上的V-Chip,出于这么两个原因:首先是V-Chip投入使用远早于同类互联网软件。在《1996年电信法》里,国会在管制互联网这一新事物时却选择非常传统和生硬的手段,但在管制广播电视这一传统媒体时却采取V-Chip这种颇具新意而且灵活的方法。这种区别导致了CDA在通过之后就变成过街老鼠,仅仅存活不到一年就被最高法院推翻,而国会几经挫折才吸取教训。 其次,尽管V-Chip也一直伴随着不少争议,但作为一次影响范围如此之广、力度如此之大的管制行为却绝对算得上成功。其中诸多环节颇值得互联网同类软件借鉴学习。克林顿在CDA被推翻后发表的声明中也指出,目前因特网需要一种像V-Chip之于电视一样有效的过滤工具。 安装在电视机上的芯片,它可以屏蔽那些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观看的节目。根据美国《1996年电信法》,所有于2000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大于13寸的电视都必须安装V-Chip。时任总统的克林顿在签署法案后表示:"我们将遥控器还给了家长,这样他们可以传授自己的价值观和保护自己的孩子。" 至于V-Chip中的"V"为何意,有人认为"暴力(violence)",也有人认为是"观众控制(viewer control)"。 V-Chip是安装在电视机内的芯片,但又不仅仅是芯片。V-Chip除了需要将集成板安装在电视机上,还需要辅以广播电视台的一种电视分级系统。每种节目中都含有一种信号,这种信号激活V-Chip并告诉电视机正在传送某种等级的节目,如果电视机被设定为拒绝接收该节目,这种节目就会被屏蔽掉。简言之,V-Chip需要硬件与分级系统结合才能发挥作用。 前面说过过滤的关键其实是分级标记。根据电信法第551条,广播行业被赋予一次自行制定分级标准的机会,联邦通讯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如果行业的自行分级标准无法令FCC满意,那么FCC有权另行指派人选组成委员会重新制定。身后站着手持尚方宝剑的FCC,包括国家广播者协会、国家有线电视协会和美国电影协会的行业巨头们很快就拿出一份分级标准,这就是"电视家长指导"。节目开始后15秒内,分级标签将出现在屏幕下方,同样的信息也会出现在电视报和节目单上。而且V-Chip还要求除了新闻、体育以及收费有线电视节目外,大多数节目必须根据分级标准标记。这一系统存在两套分级办法,第一种是以年龄为基础,目的在于通知观众特定节目是否适合特定年龄段儿童: 第二种套等级告诉观众按年龄分级的原因,描述性字幕试图概括节目的内容:电视在当今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不必多言,美国政府此番力推V-Chip所显示的决心和魄力同样非同小可。在《1996年电信法》出台之前,美国对电信和媒体领域的管治一直延续《1934年电信法》确立的框架。该法62年来首次大修,V-Chip能被加入法案并获得通过,是因为它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回应社会上绝大多数家长和老师的呼声。通常而言,民主党和自由派更偏爱广泛的言论自由,而共和党和保守派则更看重传统家庭价值,对淫秽、色情乃至低俗内容比较反感。但包含有V-Chip和CDA的《1996年电信法》却能在国会很快获得通过,而民主党副总统戈尔不仅自己上阵亲自为V-Chip做宣传,总统克林顿也在法案通过后马上签字,并且克林顿和戈尔连任竞选时也把V-Chip作为主要政绩大肆宣传。由此可见,尽管一些学者、媒体以及ACLU这样的民权组织对V-Chip大肆批评,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影响的确超越了党派和意识形态,得到广大普通民众支持。 PICS就是因特网内容选择平台,是目前网上普遍使用的一种分级过滤软件。大家只要进入互联网浏览器"属性"中"内容"一栏,就可以在"内容审查"那里见到PICS。PICS是由W3C(World Wide WebConsortium)设计出的一种软件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可以对因特网上的内容进行标记。PICS背后的理念是创立一种关于元数据的标准,一种关于信息的信息。比如网页中存在一幅图片,那么元数据则会报告网页中含有某一类型的图片这一信息。而W3C在PICS的首页上就十分清楚地表示,发明PICS的初衷就是为了帮助家长和老师控制未成年人对网络的接触。 严格来说,PICS本身并不是一种分级过滤软件,或者说PICS仅仅是分级过滤软件的一部分。PICS是一种软件标准,一种对网上内容进行标记的标准。PICS只是为标记、分级提供一个平台。如果网站所有者想根据PICS自我标记,那么只需要将一段特殊的命令插入网站的HTML代码,那么浏览器接收到这一信息后就会根据其中包含的分级信息进行识别和过滤。但是HTML代码所包含的分级和标记信息却并不是PICS所决定的,因此,PICS必须与某种内容分级系统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 目前有很多种基于PICS平台建立的分级系统和标准,其中最为普遍的是ICRA(Internet Content RatingAssociation)创立的分级系统。ICRA的前身就是大名鼎鼎的RSACi(Recreational Software AdvisoryCouncil on the Internet),RSACi后来被并入ICRA,而ICRA是家庭在线安全研究会(Family Online SafetyInstitute)的一部分。而在PICS的网站上,除了ICRA之外,还有Safe For Kids、SafeSurf、Adequate.com、Vancouver Web Pages和Italian Self-rating Service等五种系统可供选择。 下面我们就以ICRA为例,来看看是如何对内容进行分级的。ICRA在网站上反复强调他们并不对内容进行任何分级,是内容提供者自己进行分级,ICRA只不过为他们自行分级提供了某种标准和参照。也就是说,PICS为因特网对内容进行标记和分级设立一个技术标准,然后ICRA在PICS的平台上设计一套分级标准。但这种分级标准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内容或内容发布者,ICRA只不过把标准放在那里,让内容提供者根据标准自行"对号入座"。内容提供者如何自行分级呢?ICRA的关键是它的词库,也就是著名的"ICRA问卷"。内容提供者自行登录到这个ICRA问卷,然后回答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基本都是关于你的网站是否含有ICRA词库中的一些元素(关键词)。 在回答完问卷之后,ICRA将根据你的回答出具一份针对内容的分级报告,内容提供者就可以将这一分级信息输入网站的HTML代码中。安装有过滤软件的浏览器在接入你的网站前就会首先读取这一分级信息,然后选择过滤或者进入。 在RASCi时期,这个词库里分有四大类内容,分别是性、裸体、语言和暴力。而对每一具体种类,RASCi又会根据从无到极强进行一个程度的排列。ICRA基本没有改变这一模式,它所做的不过是不断更新、调整这一词库和分类。现在ICRA的网站上,词库中共有七类内容,分别是裸体、与性有关的材料(Sexualmaterial)、暴力、语言、潜在有害行为、用户生成内容和语境。其中新出现的三类内容中,潜在有害行为是指出现吸烟、喝酒、赌博、使用武器等行为,用户生成内容这一种类的出现显然是对YouTube等网站兴起的回应,而语境则是告诉用户某些词汇的出现根据上下文可能是在教育、医学、新闻等语境下出现的,比如"乳房"一词可能是出现在色情和淫秽内容中,也有可能根据上下文分析得出是出现在有关医学讨论之中。 其实PICS除了和ICRA这种分级系统合作外,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和某些第三方分级机构合作,这些机构的分级和标记有的是通过人工,有的是通过电脑分析,比如CyberPatrol's CyberNOT list就是通过人工,而EvaluWeb就是由电脑分析完成。但这种第三方分级组织源自电影分级制度,但互联网上第三方分级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有太多网站需要他们去进行分级和标记,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除此之外,第三方机构的中立、客观性也存在不少争论。种种原因导致ICRA所采用的自行分级机制占了上风。 过滤:最好的方式? 因此,过滤软件最为关键的就是分级和标记这一部分,而V-Chip和PICS的成功也正在于这一部分,简单来说就是让内容提供者自行分级(self-rate)。而FCC在V-Chip所采取的方式更值得借鉴。FCC并不亲自动手直接进行分级,而是要求业界自行分级,FCC在背后实行强有力的监督。这样做得好处之一是业界显然对于具体业务和技术更加熟悉。FCC这种"统而不治"的方式相当高明,既可以避免因为制定标准不合适而在业界和民众那里"里外不是人",又有尚方宝剑保证业界能够贯彻自己的意图。 从现实出发,我们会发现如果要设计出某种比较理想的过滤软件,对内容的分级和标记部分也是最为关键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就是以自我分级标记为基础,设计出一种更加合理、可行的分级标记系统。在这里,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Jack Balkin对过滤的研究颇值得关注。Balkin教授对过滤的研究是和他对信息社会的思考是有关的。他认为面对海量信息,过滤必不可少,对信息的过滤而不是信息本身才是最关键的,谁控制了过滤就控制了一切。因此他发出了信息时代"过滤为王"的呼声。 Balkin教授在他所参与的耶鲁大学"信息社会项目"的报告中更是直接将题目取为《过滤因特网:一种最好的方式》。不过Balkin教授对包括V-Chip和PICS在内的过滤的态度并不只是推崇那么简单。他对过滤的推崇有些接近"两害相比取其轻者"的态度,对过滤的认可是建立在与传统管制言论方式对比的基础之上的。 Balkin教授认为之所以要大力推广过滤,是因为有了过滤软件之后,政府就没有什么理由再去采用传统手段限制言论,即政府不能再通过直接立法去限制言论了,政府只能通过间接手段规制过滤,从而影响言论。 从直接变为间接,过滤起码为言论自由多设置了一道屏障。进入过滤时代,类似CIPA那样的斗争和博弈将取代CDA,对于过滤这张王牌的争夺和控制将成为重中之重。在信息时代,是类似过滤软件这样的技术而不是法官创造的判例主导了言论自由的发展。 但是,过滤可能是看起来是出于"选择"而非"审查",似乎对言论自由限制更少,但通过过滤其自身的隐蔽性和技术性,其对言论的潜在威胁反而有可能更大。毕竟传统方式虽然"简单粗暴",但毕竟是以公开的方式进行,而通过过滤,言论自由完全有可能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剥夺。因此,Balkin对过滤推崇的另一面则是高度警惕和关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Balkin教授提出他认为理想的过滤软件应该具有的八个特性:1、用户的自主权(一是尊重个人用户的自主选择,相信家长自己孩子利益的最好判断者,也就是克林顿总统在通过V-Chip所说的将遥控器还给了家长。二是过滤软件安装在个人电脑,保证言论自由不会在上游悄无声息地被剥夺);2、保护内容提供者的表达和思想自由;1)、意识形态的多元性和弹性;2)、自我增长的能力(即新老版本的过滤软件和设施之间彼此兼容);3)、透明(简单来说就是要求访问被拒绝时,用户必须知道被屏蔽并且知道为什么被屏蔽);4)、开放源代码;5)、隐私;6)、不同分级系统之间的兼容性;综合以上特性,Balkin教授在他的报告最后设计出一种三层过滤软件,一个更形象的说法就是一个放在盘子上的三层蛋糕。Balkin教授所谓三层蛋糕模型如下图所示:这个盘子就是像PICS、PICSRules、RDF这样的软件规范,而第一层蛋糕就是像ICRA那样可供内容提供者选择的一个词库,但是与ICRA不同的是,这一层词库并不对内容进行0~4的评分,而只是需要内容提供者列出所有的词汇元素。 第二层是一组分级模板,这些模板将由第三方组织开发。原来由ICRA进行的打分工作将交给这些第三方组织完成,而每个组织可以根据第一层的词库选择不同的评分标准,比如某些组织可以将仇恨言论和"F开头的单词"都评为3,也可以认为前者高于后者或相反。第二层评分受限于第一层中当事人自己选择的词汇,这种模板的意义在对内容提供者的尊重和第三方的价值判断之间取得一个平衡,它的多元性和对用户个人选择的尊重胜于ICRA这种单一模式。第三方组织也不用去对海量网站进行评级,它们只需要对第一层中的词库进行评价,工作量大为减少。 第三层蛋糕将是一系列第三方组织对具体网站的分级。现存的黑名单就可以纳入第三层。某些第三方开发的与PICS兼容的分级系统也可以纳入第三层。这种分级系统不同于第二层的模板,因为第三方需要自己设定种类和词汇,如创建"种族主义"这一种类。还有一种被称为补救名单也应该被纳入第三层,补救名单其实就是一种"白名单",即某些网站即便被归入裸体、与性有关的材料等种类,也可以根据语境判断出其具有美学、科学和教育等价值,从而免受屏蔽。 上述三层蛋糕式的过滤模式当然只是Balkin的一家之言,对于什么是最好的过滤方式必定存在着许多不同意见。但无论是莱斯格"代码就是法律"的论断,还是Balkin所说"过滤为王",过滤软件因其较易在言论自由和保护未成年人之间取得一个相对的平衡,从而成为目前来看即便不是最好也是最不坏的一种管制方式。互联网管制"过滤时代"的到来似乎已不可避免,但如何去设计和规制过滤软件这一"王器"仍旧任重道远。&nbsp;
  12. 王绍光:巨人的瘸腿:从城镇医疗不平等谈起
    医卫 2006/09/26 | 阅读: 2848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坚持着平等主义的原则,自从解放以后,政府一直在致力建立一套廉价的、惠及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到七十年代末,全体城镇居民和大部分农村居民都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这是如今很多老年人还念念不忘的一件事。1978年,世界医疗组织在阿拉木图召开会议,讨论“到2000年人人享有医疗保健”的目标;那时,中国的医疗体制是世界各国学习的典范。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急剧缩小。2000年,世界医疗组织对191个成员国的医疗系统评估中,中国仅仅排在第144位。医疗筹资的公平性方面,中国排名第188位,倒数第4,仅比巴西、缅甸、塞拉利昂稍强。令人欣慰的是,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改变现状。
  13. 洪芳怡:毛毛雨之后:老上海流行音乐文化中的异国情调
    音乐 2009/09/06 | 阅读: 2848
    在保守与解放、传统与现代化、顺从与浪荡、家庭与爱情的单选题上,老上海流行音乐的答案是全选。
  14. 贺桂梅:作为方法与政治的整体观 ——解读汪晖的“中国问题”论
    书评 2010/07/08 | 阅读: 2846
    改定稿(2010年4月)
  15. 2012中国内地癌症统计资料
    医卫 2013/05/29 | 阅读: 2844
    我国近20年来癌症呈现年轻化及发病率和死亡率“三线”走高的趋势。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资料称,每分钟就有6人确诊为癌症。
  16. 朱双一:光复初期台湾社会主要矛盾及相关台湾文学问题
    社会 文学 2015/02/25 | 阅读: 2843
    不管后来发生了多少曲折变化,但从台湾光复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台湾所发生的种种事情,其实最终都反映了当时由国共两党所各自代表的两个阶级(官僚统治阶级和广大民众)、两条道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斗争。
  17. 黄宗智:中国的现代家庭:来自经济史和法律史的视角
    法律 经济 2011/06/14 | 阅读: 2838
    从手工业生产到制造业的兴起,再从工业化到最近几十年的经济全球化,中国家庭在现代化和发展历程中与西方演变途径的不同。
  18. 司马平邦:《金陵十三钗》之圣婴情结悖论
    人文 历史 宗教 影视 2012/01/12 | 阅读: 2838
    《金陵十三钗》里不是没有感动,许多细节处理仍有神来之笔,但更首先处,创作者试图用西方式的崇高感和价值观改造这个完全发生在东方、完全由东方组成完成的血肉故事,却难免左支左绌,太少反抗太多柔弱,太少必然太多巧合,让这个故事在真实性(包括逻辑上的真实性)上得分甚低。
  19. 裴宜理:重访中国革命:以情感的模式
    政治 2010/02/22 | 阅读: 2838
    1949年,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发生得如此之快而且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是中共和他的敌人都始料未及的。无疑,这次令世人震惊的胜利也在革命运动的研究者当中激发了数目惊人的各种分析和争论。大多数的解释很大程度上都集中于意识形态的层面,认为正是民族主义和土改的实行,或者二者某种程度的结合可以说明共产党人战胜国民党对手从而获得这个令人难忘的胜利的原因。也有一些学者强调共产党的组织优越性,但这种研究的影响要小得多。近来,人们的注意力又指向了一些推动了共产党发展的、由象征和神话所扮演的强大角色。  毫无疑问,意识形态、组织机构和政治文化在革命进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结构性的因素,例如阶级界限的划分和政府的弱点也是其中的重要成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认为共产党和国民党在上述各个维度上具有的共同性大大超出了它们的差异性。两党(都是按照经典的布尔什维克路线建立的)都信奉民族主义以及孙中山的革命计划,都拥护反抗帝国主义和支持土地改革,都致力于以政府为领导的工业化,也都尊重诸如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以及革命历程中其他享有盛名的里程碑式的事件,也都在同样的暴力机器上进行运作。  虽然说两党的政治术语和组织结构都相当地一致,但是在唤起普通的中国老百姓情感这方面,却不能说它们是一样的了。野心勃勃的“皈依基督教的委员长”蒋介石和他在卫斯理受教育的妻子即使成为了美国国会和媒体的宠儿,但他们在中国的故事显然与美国人的想象并不一致。在中国,是带着农民朴实气息的毛泽东感动了他的同胞们,人们先是流泪和发泄心中的愤怒,接下来就是诉诸革命行动。  正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之间显著不同的运动结果,为革命政治的研究者指出了一个更为普遍的问题:激进的理念和形象要转化为有目的和有影响的实际行动,不仅需要有益的外部结构条件,还需要在一部分领导者和其追随者身上实施大量的情感工作。事实上,中国的案例确实可以读解为这样一个文本,它阐明了情感能量如何可能(或不可能)有助于实现革命宏图。  和蒋介石在公众面前的拘谨相反,毛泽东是一位将激情和政治相结合的大师。不过,我们发现,这种差别并非仅仅存在于领导精英层。两党在实现革命目标的过程中,从上到下对“情感工作”的依赖程度都有显著区别。通过运用“诉苦”、“控诉”、“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风”和“思想改造”等一系列手段,中国共产党无论在其新成员还是在其骨干中,都强调每个党员对情感工作所负的责任,这一点则和他们的国民党对手完全不同。在反抗日本军队和镇压地主的运动中,这种由于“提高情绪”(emotion raising )而产生的奉献精神同样是一个关键因素。数百万参加红军的人,很可能并不是由于他们与民族主义或者土地改革原则之间具有某种抽象关系而受到鼓动,而是衷心地想要投入到一种高度情感化的正义事业中去。  共产党人是如何成功地鼓动起这种献身精神的呢?究竟什么是他们革命动员手段中持续具有影响力的因素呢?本文正是要通过重新审视革命和后革命时期主要的群众运动来检省这一过程。虽然共产党所领导的土改运动强调的是其意识形态目的,但是这些运动中目击者的现场描述仍然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在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共产党人究竟是如何鼓动——实际上是需要——人们公开表达心中的愤怒、恐惧和羞愧等感情的。为了动员情感力量来实现革命的目标,干部手册对其中基本的步骤提供了更多细节性的指导。正如以前的学者所指出的,这些手段创造性地利用了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政治话语,更强调基于道德基础的集体而非个人。儒家对社会联系和责任的强调,使得集体对于个体的放逐成为情感原则的有效形式。  虽然中共不可能绝对地维持没收土地(以及处决地主)所需要的情感强度,但是在随后的一些运动中,这种情感又被重新点燃了——尤其是在1949革命的政治胜利之后。这篇论文将描述在战争年代得以确立的这一情感工作模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继续存在的诸种方式,以及它在诸如镇压反革命、反右倾运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些运动当中的深刻影响。毛泽东时代最大的特征就是试图“继续革命”,即把1949年以前所积累的斗争经验运用于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权巩固的新目标。即使是在当代的后毛泽东时期,这一历史遗产对理解中国政治的动力线也并非毫无用处。那些在镇压地主和反抗日本侵略者的战争中被证明是相当有效的手段,在改变了的后革命情境下却产生了全然不同的后果。  土地改革  当然,在群众运动中运用情绪上的热情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发明。在红军成立的好几个世纪以前,农民起义者就会利用一整套来自民间的手段武装自己——武术套路、气功强身法、迷魂术、发誓赌咒以及戏剧化的表演等等——其效果是能够加强参加者感情上的决心。作为共产主义农民运动的早期领袖,彭湃和毛泽东都高度重视这些农村斗争的土办法,并鼓吹这些传统应该重新指向革命的目的。  虽然我们并不清楚,以前的起义领导者对“情感模式”在唤起大众热情、从事革命事业这方面的作用是否全然察觉,但是共产党人对这种策略的运用却是经过了充分考虑的。伴随着革命运动的成长,对群众运动中“提高情绪”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戏剧是一种引起情绪反应的有效方式,它被有意识地用于增强群众的责任感。一位江西苏区的宣传工作者回忆起为了发动对红军的支持而临时编排的戏剧表演:  “当观众们看到高兴的地方哈哈大笑,看到难过的地方低头流泪、或是愤怒地边看边骂那些白匪地主时,我们就知道剧情已深深地打动了观众,获得了宣传效果,这时,我们是多么高兴啊!”  一旦被这些表演感动了,受到鼓舞的农村新战士们就会亲自控诉从前的压迫者。一位东北的宣传工作者写道,“因此我们感到了诉苦对于启发阶级仇恨,提高复仇情绪能起重要作用。……战争的目的明确了,部队情绪提高了。”  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经会见过经历了史诗般的长征的共产党领导人,他也突出了共产党运动中戏剧的作用:“在共产主义运动中,没有比红军剧社更有力的宣传武器了,也没有更巧妙的武器了。……红军占领一个地方以后,往往是红军剧社消除了人民的疑虑,使他们对红军纲领有个基本的了解,大量传播革命思想,争取人民的信任。”  戏剧并不仅仅是一个装满了众多群众运动武器的军火库中的一种策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整个革命事业的一个隐喻。从土地改革一直到今天,凭借舞台上的公开演出,中国共产党建立起了在革命中全心全意的形象。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在这些情景下所表达的情感一点儿也不真实,或者是虚假的。人类感情的特殊之处正是其矛盾和顺应的共存;中国共产党这一手段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能够充分意识到情感的根本真实性,并对其加以利用。  如果说共产党人是在江西时期(1928-1934)和随后被迫进行的通向延安的长征途中才意识到“情感工作”的重要性,那么在对日抗战时期(1937-1945)他们就很好地吸取了这一经验教训,开始好好利用“情感工作”。由于土地改革对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建立十分关键,因此,正是通过精心编排的批斗会,农民才认识到了什么是土地改革。正如陈永发详实的研究所指出的那样,土地革命是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戏剧表演而展开的,其目的是调动感情来实现共产党的革命目标。  “在选定了斗争对象之后,党就召开当地所有干部和积极分子参加的一个动员会,解释这一决定并安排每一个角色。群众工作者宣布对象,陈述控诉和证据,并试图激发起对这个批斗对象的愤怒。以后工作的分配就形式化了。一位群众工作者分派积极分子担任主席、第一位控诉者、第二位控诉者、卫兵、会议的主持者和书记员,并告诉这些积极分子如何开展他们的工作……有时候积极分子还被特别指定要唤起公众的愤慨之情。  最后,这一天到了。农民们被动员来参加批斗会。批斗对象被带进会场。主席先对批斗会的意义作一个简短的讲话,然后受害者会指控那个迫害他们的人,伸出控诉的手指,叫喊着哭泣。接着,第二个谴责者站起来陈述证词。口号声大大加强着愤怒的气氛。那些对批斗对象心怀不满的农民,本来囿于道德保守或者为死亡的恐惧所压迫,现在也突然感到不能再抑制自己的愤怒了。有了同情的声音和权力的支持,他们开始猛烈地攻击,甚至那些并未心怀不满的人也生发了同情心,并寻找方式来表达这种感情。“  批斗会的大小是决定会场情感气氛的一个关键性的变量:“当会场只有十几个人时,群众工作者通常发现对批斗对象的情感控诉只有引发很少的回应,但是在一个几百人或者上千人都被鼓动起来的群体中,农民们很快就忘了他们的软弱……而好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种人。他们变得大胆而无畏。”  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毛泽东式革命的一个显著特征,但是正如毛泽东和他的干部们所理解的那样,大型的、情绪高涨的批斗会很容易失去控制。因此干部培训中重要的一项是防止“左倾冒进”。虽然群众暴力是允许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作为革命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要素而受到欢迎,但是武装力量也应该有策略地而不是不加区别地使用。  暴力如果使用得当,通过对权力关系观念的突然颠倒,就能够在释放先前被压制的情感力量方面产生效力。韩丁对长弓村(译者注:长弓村是韩丁对张庄的英文译法,见《翻身》中译本序言注释1,P.1)土地改革满怀同情的描述,揭示了农民们在刚开始时对讲出冤情的迟疑不决,直到一位干部打的一记耳光改变了权力平衡的整个过程:  “沉默的人群开始向这个罪犯站的地方靠拢过去。……大家正聚精会神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还没有什么反应。……谁也没有动,谁也没有说话。‘说吧,谁来揭发这家伙犯下的罪?’场内还是一片寂静。新当上副村长的张贵才忍不住了,他蹦起来,给了郭德有一巴掌,说道,‘告诉大伙儿,你偷了多少东西!'这一掌惊动了衣衫褴褛的人群,好像一股电流使每块肌肉都收缩了似的。村里人还没见过农民打村长。……场上的人就像看戏似的都出神了,但他们还是没意识到,若想把戏演下去,他们自己也得上台,要把心里话讲出来。”  在经过一夜紧张的大会后,“有的人激动得一夜都没睡觉”。韩丁报道了第二天的情况,“成百人的控诉”雪片似地飞来,纷纷揭发党所选出的斗争对象,这些人很快就被带到村子旁边的一块地里,然后就被枪毙了。  一旦情感斗争的闸门被基层的积极分子打开了,村子里的妇女经常会率先开火。女性的性别使她们习惯于一种富于感情的表达方式,她们带着极端的情绪来痛斥过去的不公平。正如韩丁观察到的,“通过‘忆苦诉苦’,妇女们发现自己所受的苦难比男人们还要多些,一旦有机会当众控诉,她们也会跟自己的父亲和男人一样讲得很好。”  基层干部在批斗会中并不仅仅关心群众的反应,对于他们来说,对被攻击的目标的选择也需要特别注意。这即是说,那些被挑选出来做群众批斗的牺牲品既不应该是冥顽不化的,也不应该是完全供认不讳的。正像陈永发所解释的那样,“一个顽固分子的违抗可能会导致僵局。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发生,就要求群众工作人员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工作:首先要给予农民们一定的允诺。……又因为一个没有遇到任何抵抗的批斗会几乎不能唤起农民们的热情,党也告诫不要挑选那些轻易就承认错误的对象。”  虽然——也许更主要地是因为——批斗会是一种巧妙的表演,但是对参加者的情绪影响显然是强烈的。在鼓舞群众参与的过程中,对共产党所领导的土地改革的描述是与加强恐惧、苦难、仇恨和报复所具有的净化作用同时发生的。对公平观念的诉求也被置于这一过程的中心。  无疑,群众运动对共产党的成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记住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并不是只有共产党才开展了这种运动并自称是中国的解放者。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晚期,在中国大陆,国民党一边对抗共产党,一边发动“消奸运动”,目的是在工业无产阶级中搜出敌对力量。和共产党非常相似的是,国民党当局也宣称“在我们的工人中没有天生的叛徒,只有被叛徒利用的人”。这场运动的目的是鼓励跟着共产党跑的人承认自身的错误。但是,和共产党不同的是,国民党领导人不是唤起情感上的谴责,而是致力于培养“品格高尚的个性”和“果敢的意志”。其重点不在情感,而是在伦理学。  国民党在撤退到台湾之后,发动了另外一些比较明确的群众政治运动。最近在台湾公布了1954年在台北出版的,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编写的关于群众运动的干部手册,里面有如何贯彻“反共抗俄民众运动”的详细指导。但是,如果说海峡两岸群众运动的外在形式都惊人地相似,那么它们实行的具体方式却是各不相同的。一个有力的证据是,国民党干部手册包括有相当长的意识、政策、组织和领导的各种讨论,——但是并无一词涉及情感。  镇压反革命运动  然而,在大陆,革命年代发展起来的情感工作实践在1949年的政治胜利之后被系统化和标准化了。土改过程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手段现在又被扩展运用到城市的环境中。这样,在朝鲜战争期间席卷中国城市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就以诉苦和开控诉会的形式展开了,而这一方式长期地代表着农村革命的特征。为了使城市干部熟悉这些过程,内部发行的公报详细记录了组织这些事件的步骤。这些内发行物强调,胜利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战胜“温情主义”,必须使工人们意识到,对反革命分子的宽大就等于对人民的残忍。这些群众大会的目的是,在普通群众当中唤起充分的愤怒感,让他们主动地——实际上是极高兴地——参加到对指定的“阶级敌人”的清算中来。而且,他们被假定为会带着这些热情回到工作和生产中去。  对工会干部的指导规定,他们的工作必须集中在“提高情绪”和鼓励“大胆控诉”的方面。也就是说,试演和彩排首先都是用来挑选出最令人信服的“苦主”,然后训练这些主角如何最有效地表达他们的控诉,叙述应该简洁和有实质内容。最好的苦主是那些“有代表性的”人,他们在被指控的反革命分子手里吃过很多苦。众所周知,苦主很可能把对自己表演的顾虑不安藏在心里,他们害怕冤枉了某个人、混淆了某人与他人的经历、煽动了复仇情绪、丢了面子,或者仅仅成为公开场合下一个可怜的扬声器。无论如何,干部们需要敏感地关注这一切,才能减轻控诉者们的疑惧不安,并使他们积极行动起来。例如,在基督教徒中组织的控诉会,干部们试图克服他们开始时的犹豫不决。让他们扔出的第一块石头,就是通过回忆“忠信”——这一耶稣用过的对法利赛人的控诉方式。那些被选来做苦主的人们在彩排中也被鼓励互相提建议,让他们自己相信,控诉中只有“能激起仇恨”和“鼓动群众情绪”才是具有说服力的。  在批斗会召开之前,“一切宣传方式”——大字报、广播、娱乐活动、集体当中和个人之间的讨论,诸如此类的方式都被用来在那个场合中为群众的参与做准备。有人建议在靠近会场的地方建立一个展览厅,展示血衣和其他属于受害的控诉者的个人物品,随之展出的也要有行凶者的武器,以及他们罪行的素描和照片。在会场内部,有黑布制成的标语,上面是白色的字和蓝色的边框(使人联想到葬礼的标志),它和描绘罪行的漫画悬挂在一起。据说这种并列效果会立刻创造出一种“严肃而活泼”的气氛。  最重要的是,入场券要预先发放,要排除掉那些有“反动”关系的人,这样群众在控诉的时候才会没有顾虑。在大会期间,主持人集中注意力于控制会场的气氛。控诉会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十五分钟,这是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沉闷单调。在适当的时候,歌曲(提前已经教给工人们了)也需要高唱起来,以活跃会议进程。这一切都是在预先指派的宣传组成员领导下完成的。另外,党员和共青团员也应该分散在听众中,以坚持喊口号。这些口号一定是短促有力并容易领会的,而那些带头喊口号的人,根据他们嗓音的响亮度以及在群众中所站的位置,也是事先仔细商量好的。要点是要鼓动起情绪,但又不能失去秩序。  第一位苦主的出场一定是特别戏剧化的,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一开始就可以抓住观众的注意力。既然这样的情绪强度不可能一成不变地维持下去,所以随后出场的控诉者也可以稍微不那么吸人入胜。但是,在大会结束以前,为了保证听众们是带着持续的悲愤情感离开的,“再次绷紧”十分必要。一次成功大会的一个标志是它“破除了情面”。一个更好的结果是,由于还有苦主没有陈述完他们的控诉,会议只有改日举行,从而得以保持一种持续的效果。  那些身体上还留有被拷打痕迹的工人们有幸成为了首先出场的苦主角色。在第六棉纺厂,一位手被批斗对象严重伤害过的工人首先开始控诉。登上台阶后,这位只剩一只手的工人撩起他的衣服,露出他被罪犯摧残后留下的伤疤。在他之后,一些含着泪水的女人们哭喊着控诉罪犯。全体听众都发出啜泣声,开始异口同声地强烈要求立即执行对批斗对象的死刑。  一次批斗大会的成功还可以用群众在执行指定的处决时所表现出来的热情程度来衡量。铁路工会非常满意地报道到,在一次群众大会之后,8个反革命分子被宣判死刑,群众是如此愤怒,以至于当执行枪决的小组在附近一个公园里对罪犯处以死刑后,他们还要在死者头上踩上几脚。当看到一些死者的亲属流下了眼泪时,控诉者大声喊道,“哭什么?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讲,一颗子弹让他们死了,就算便宜他们了。如果你们哭,我们就大笑!”据说这样的情绪状态具有让杀戮行为更持久的效果,从而也被视为对生产有益的东西。铁路工会指出,工作的热情在这一灼热事件之后再次显著上升了。  情感的兴奋在本质上是为了促使群众做出积极的行动,但是它也有内在的危险性。有许多案例表明,被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热情所激发的工人们也给他们自己带来了麻烦,他们未经政府安全机构的预先许可就可以袭击嫌疑犯。这类群众正义的自发性表达,虽然在理论上说来是可以严格控制的,但在实践中却经常发生骚乱。  反右倾运动  群众批判以及在地主和反革命分子悔悟后紧随而来的对于他们的公开处决,这一利用情感力量来通达革命终点的方式,虽然行之有效,却又注定只能暂行一时。与此同时,一种公开化程度较小,但是更容易令人接受的方式却得到了实行,它们被用来加强这样一些人的决心:他们向党不断地奉献自身,从而成为了革命事业的中流砥柱,尤其是那些党员和知识分子。  在战争时期,伴随着诉苦和控诉大会,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发现了一个集体的声音,他们用它来公开抨击他们的压迫者,然而,还有另外一些程序则被设计来处理党内的原则问题。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早期,整风运动是在党员干部自身指导下完成的。整风运动在所有的共产党根据地都得到了实行,它需要党员——分成小组,在学习过指定的材料之后——向党交心,详细说明他们各自的思想和行动是如何和党的标准相背离的。起初,自我批评并不是来得那么容易:“对于向党交心的厌恶情绪是普遍的,所以党支部书记不得不想一些办法来减轻参与者的畏惧心理。在整风运动的学习课程中,将党人格化为一个和蔼的父亲使得参与者在袒露他们的内心思想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那些冥顽不化者一方面受到党许下的承诺的鼓励,党承诺对那些坦诚交心的人一律待以父亲般的宽大仁慈;另一方面他们却又不得不服从于强大的组织压力,直到他们允诺遵从党的要求。正如马克·赛尔登所说的那样,这一整风运动显示出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心理学原则的精熟掌握:  “近来对于群体动力学的研究强调群体能够对其成员施以强大的心理力量。特别是,当个体被大家一致认为‘有病’或者精神不正常,从而开始体验群体原则之时,个体由于受到威严的群体压力而不得不屈从于其原则。‘病人’倒是能够挽救他自己,但唯有证明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群体的价值和原则之后,他才不仅能重新回到组织之中,也才能够恢复他的自尊。这些压力通过包含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小组学习和讨论,而在整风运动中有效地得到了增强。”  批判大会作为处决地主或者反革命分子的序幕,它所运用的群众批判大会的方式,与使用集体和自我批评方式的整风运动有着根本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风运动是关起门来进行的。另外,整风的目的是为了要教育——而不是要消灭——斗争对象。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前共产主义时期用来清除敌人时是有效的。但是,就像1956年匈牙利叛乱所显示的那样,社会主义也同样产生了自己的矛盾。毛泽东被在布达佩斯(也在华沙)发生的事件深深地震惊了,他号召中国人民实行双百运动,试图消除“官僚主义”和与之相关的共产主义政权的各种弊病。于是,普通老百姓被鼓动起来向政府官员的不良行为进行揭发,人们相信,受过惩戒的干部就会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过自新。但是当群众的批判之风越刮越猛,甚至超过了毛的设想之时,双百运动最终让位于反右倾运动,这一运动正是用来反对那些胆敢超越党所设立的权威标准而发表不同意见的人。  如果双百运动被预期为对整风运动一个相对缓和的重演的话,那么1957年的反右倾运动则是双百运动产下的可怕继子。反右倾运动期间,曾经在整风运动中运用过的集体和自我批判的方法被提炼和详细阐述为一套完整的思想改造的程序(或者被他的当权者们称之为“洗脑”)。虽然其目的是重新树人,但是其过程却是严酷的。  罗伯特·里符顿,一位耶鲁的精神病学家,他曾经会见过数位思想改造的老手,他这样写到,“由于情感认同将会干扰被改造者完全接受一种新的共产党员身份,所以改造者设计了一种程序用于打破这一情感认同。”通常这个目标都实现了。正如他所看到的,许多能承受住考验的人都“有着深厚的信仰经验。他们把思想改造看作是在集体中纯洁的、道德高贵的和真正的新生。这些狂热的转变者通常都很年青,要么是一个少年,要么是一个青年人。”  这种有些时候看起来异常成功的过程是怎样得以实现的呢?里符顿强调说,无论是对于俄国人,还是对于中国人来说,思想改造都不是职业精神病医师脑海中想当然的产物。没有证据表明社会科学家或者医务专业工作人员在发明这些强有力的技术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照里符顿所说,这一方法的准信仰的特点(它强调的是罪恶的感受,这种感受是非常异质于中国传统的)可能来自俄国人,来自于从被判死刑的罪犯身上获取忏悔告解的俄国方法。不过,里符顿强调,中国的思想改造因为坚持再教育的可能性,所以明显地不同于苏联的实践。苏联的罪犯一旦认罪过后就要被枪决,而在中国人们则认为,只要服从思想改造,皈依共产主义,就会获得新生。这一不同显然跟儒家所强调的人的本心的可塑性和完满性有关(而这一点又是与马列主义相一致的)。在中国,人们对于教育存在着一种传统的观念(这一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社会压力而生效的),正是这一观念有助于形成中国共产主义的多样性,从而明显不同于他们的苏联榜样:  “中国共产主义的即兴创新并不总是得到俄国老师的认可:张[早期共产主义领袖,张国焘]曾经提到中国共产主义的领导人多次被批评为‘受到太多儒家伦理的影响’。但是,强调道德和心理对他们来讲显得非常自然;照张所说,他们是‘非常好的心理分析专家'.虽然国民党在专门的’悔改所‘中用相同的力气来’改造‘共产党员和对共产主义的同情者,但是他们的努力(按照张和许多其他的观察者所说)是非常笨拙和无效的。”  虽然为什么共产党比国民党更熟练于这一精神改造的原因还不完全清楚,但是有以下几点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首先,相对于国民党来说,共产党员干部更多地是从一些具有较为下层社会经济背景的人中涌现出来的,因此他们把自身放置在一个与他们试图去动员的大多数人民更加紧密的位置上(不仅在物质上,而且在文化和情感上)。其次,毛泽东自己就非常懂得人性心理学的重要性,并且在很多著作中考察了人性心理学在革命中的作用。在毛对于马克思主义一个重要词汇“阶级”的富于个人气质的理解中,他对于可改变的情感身份认同,比对客观经济形势赋予了份量更重的砝码。正如他在1942年整风运动之初写下的:  “你要群众了解你,你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就得下决心,经过长期的甚至是痛苦的磨练。在这里,我可以说一说我自己感情变化的经验。我是个学生出身的人,在学校养成了一种学生习惯,在一大群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学生面前做一点劳动的事,比如自己挑行李吧,也觉得不像样子。那时,我觉得世界上干净的人只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总是比较脏的。……革命了,同工人农民和革命军的战士在一起了,我逐渐熟悉他们,他们也逐渐熟悉了我。这时,只是在这时,我才根本地改变了资产阶级学校所教给我的那种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感情。这时,拿未改造的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比较,就觉得知识分子是不干净了,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这就叫做感情起了变化,由一个阶级变到另一个阶级。”  但是毛并不满意将情感运动仅仅局限于中共党员或者一般的知识分子;他坚持认为全国人民都应当感受到对于革命事业相同程度的热情。毛认为,群众热情不仅对于革命斗争,而且对于显著的经济突破都是必要的。  大跃进  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是为使中国在一夜之间从一个农业的后进国家蛙跳式地跃进为工业化的共产主义而进行的努力。由于盲目地认为群众的热情能够跳跃式地带动停滞的经济,毛夸口说,中国不久将会在钢产量上首先超过英国,然后再超过美国。大跃进的氛围几乎类似于千禧年,毛泽东承诺将领导他的国民实现一个惊人的突破。但是事实证明,在消灭阶级敌人上创造了奇迹的这些方法并不完全适应于经济发展的客观目标。  没有什么东西比后院里那些预先被注定了命运的炼钢炉更能鲜明地刻画出大跃进的无知了。1958年,一位到中国访问的英国人这样写道:  “我们穿过稻田向另一个村庄走去,在那里,四个庞大的冒着浓烟的自制炼钢炉已经装配了起来。那是一个狂热的、人声鼎沸的、嘈杂的场面。有的人背着装满矿石的篮子,有的人向大钢炉里添加燃料,有的人驱赶着水牛拉的大车,有的人则把一块块白色的滚烫的金属从大汽锅中倒出来,有的人站在颤巍巍的梯子上向炉子里望着,而有的人则推动着满载粗铁矿石的手推车。——对于我来说,那些从钢炉顶上倾倒下去的材料和刚刚从底下涌出的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为了把这一庞大(而浪费)的劳动组织起来,“人民公社”成立了。这一新的机构,其名称显示出马克思主义预言的最终实现,加强了一种信徒式的满含期待的意味。一位农民出身的东南部的中共干部回忆起当时的气氛:  “在那时,每个人似乎都被社会主义狂热的信仰紧紧地攫住了。对于实现这些目标,每个人都坚信不疑。当我们建立了乡村人民公社后,我们就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最终阶段,这难道不是真的吗?在党和毛主席的指引下,共产主义的天堂已经实现了。我是一个真诚的信徒,……解放带给了我们新生。”  事实证明,群众的参与和热情根本无法取代经济基础。但要是经济基础产生了一种相反的抵制作用,“上层建筑”会不会更容易被群众革命接纳?在大跃进运动失败后的几年里,毛将他的注意力转向了质询意识形态和文化——一个将在文化大革命中成为现实的固执偏见。在这一最后的改革运动中,毛主席号召这些最易激动和最易被改造的社会成员——中国的青年们——去擎起革命的火炬。  文化大革命  人们通常所说的文化大革命的非理性并不是横空出世的。文化大革命中的积极分子极其自觉地利用早先曾经使用过的斗争手段。高原(音译)在他的自传性叙述中回忆起自己当红卫兵的经历,当他在学校里发起针对“资本主义走资派”的斗争时,班里的团委书记“建议我们从毛主席关于湖南农民运动的著作中获取灵感,毛的这本书写于1920年代,描写了农民在当地恶霸地主头上戴起了高帽子,让他们游街示众的情景。同样地,乐黛云在她的北京大学文化大革命的回忆录中发现,”让敌人游街示众的想法来源于192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农民工作当中曾经采用过的方法:中共常常让地主排成一排站在他们曾经压迫的农民面前,每个地主都戴着高高的尖帽子,上面写着他们的罪行。在这一狂乱的时刻,学生们没有时间去做足够的帽子,所以他们干脆用废纸篓代替……“  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批判的方法不仅从乡村而且也从城市的反传统中获取灵感。正如杰弗里?瓦色斯特姆所说,1919年五四运动的学生抗议者组织群众集会,呼喊口号,举行公众游行,在街边发表长篇的攻击性演说,并且张贴谴责性的布告。工厂的工人也从各种各样的、显然仍然适用的斗争遗产中受益良多。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在造反派领导人王洪文曾经工作过的上海国棉十七厂,呈现的工人暴力场景与文化大革命中的批判大会非常类似,这显然并不是巧合。发生于1925年的这次工厂事件,工人们诱骗一个可恨的工头参加群众集会,在集会上他受到了公开批判。这个倒霉的工头被逼在人群前跪下,手被绑在背后(文化大革命中成为有名的“坐飞机”的姿势),一顶高帽子戴在他的头上,胸前则挂着一个牌子写着:“打倒叛徒和走狗”。这一场景的照片被贴在工厂的大门口以示警告,以免其他没有职位的监工接任他的位置。  梁恒对他亲眼目睹的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批判大会的描述,表明文革明显地沿用了先前的斗争手段:  “每天这里都有各式各样的(批判会),有大有小,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种批判会叫做”游街“。这非常像人民解放军在解放后对待地主的方式(我曾经在电影里看到过),甚至比他们更残忍。  高音喇叭把我们全都叫了出来,批斗会在几分钟后就开始了。一队造反派领着大家喊“打倒资本主义走资派”和“毛主席思想万岁”。跟在他们后面的是大约十个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像一条串起来的珠子一样被绑在一起,手也是绑着的。他们都戴着纸做的四角形的高帽子,上面写着我是私生子或者我是白痴,他们的脖子上还挂着写有他们名字和罪行的木牌……  这些资本主义走资派跪在台上,双手被一条长绳子绑在背后……他们不得不背诵攻击他们的大字报。批判会就这样一开又开,而一旦有谁犹豫了一下,就会有人高喊,“让他坐飞机,让他坐飞机”。此时,造反派就会不断摇晃绑着他手臂的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系在讲堂顶部的一根管子上,于是,他像被绑着翅膀的蜻蜒一样在空中痛苦挣扎。“  如果文化大革命的斗争形式是对早期革命榜样非常近似地模仿,那么文革在本质上已经非常地不同了。由于文革中大多数政治运动都发生在地主和资本家已经被消灭了的社会语境之中,所以不得不制造出一种主观定义的阶级敌人来。  文化大革命作为实施这些暴烈行为的催化剂更加依赖情感革命,这一点甚至远远超过了早期群众运动的情况。如果还需要进一步证据,文化大革命不过试图再一次证明不稳定的和流动的个体感情在群体政治的语境中是如何可能的。当斗争的矛头指向他最喜欢的一位姓李的慈祥的好老师时,曾经当过红卫兵的高原(音译)描写了他矛盾的情感:“我试图将我对李老师的好感放在一边,而只注意他的罪行。最近的一张大字报控诉他想要‘颠覆共产主义天堂’,回到原来的旧时代,从而恢复国民党的统治……当我一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开始恨李老师,虽然我仍然在某些方面喜爱他。”  人的情感的可塑性和矛盾性,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文革苦难经历中某些令人更为吃惊的维度。王友琴对红卫兵暴力的研究清醒地指出,仅仅在一夜之间,受人喜爱的老师就可能变成令人厌恶的斗争目标。并且王还指出,一些最为残忍的发生在教室中的酷行往往是一些高干中学里的女孩子们干出来的。这些具有特殊背景的女孩突然间转向暴力,确实令人吃惊,但这并不难理解,少年人的狂暴的情感促成了他们不同寻常的狂热,他们正是以此来完成他们在文革中的角色。  情感工作从共产主义革命早期就不断为其注入新的活力,但是只有在文化大革命的批斗大会上,情感工作才真正达到了它的极限。虽然此时所依赖的是早就存在的大众反抗的传统,但却更进一步将这一实践系统化为有意识的政治和心理学的控制策略的一部分。暴力行为和情感解放之间的联系在革命过程的初期就已经非常清楚地被指认出来了,或许这正是早期共产主义者迷恋无政府主义理念的产物。  当共产主义者开垦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基础之时,他们就能超越恐怖主义而转向群众运动。他们从来没有觉得使用暴力不重要,但是也从未放弃对于情感工作的责任,这样才能使得令人兴奋的群众激情服务于更高的政治和经济目标。虽然这些努力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但是中共的领导们确实应当感谢那些西方社会学家刚刚才开始懂得的东西:情感不应该简单地作为非理性的和残余的意识被舍弃;相反,情感的姿态和表达方式,“虽然来源于言说者,然而对于改变言说者”,却具有独一无二的能力。  结语  用中共在发展和完善群众运动的艺术中所取得的成就,来解释他们击败国民党的原因,无疑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说服力。并且,它同样也有助于说明中国和苏联这两个社会主义对手之间的主要不同。虽然斯大林满意于依赖秘密警察来实施他的清洗政策,但是毛泽东却坚持需要群众的参与。他认为,这种广泛的参与,对于保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革命的连续性是必要的。此外,毛泽东也相信,产生于政治运动中的情感热情也能够被应用于经济发展之中。人民群众在接连不断的压制“反革命分子”的浪潮中将会不断地受到鼓舞,从而以新一轮的热情投入到他们的工作之中去。情感工作的艺术在毛的时代一次又一次被反复实践,显然,“阶级斗争”并不仅仅作为一个时期的事件而存在,给时代打下烙印的是一个更为随意的经济和政治整合。甚至在后毛泽东时代,群众动员的遗产继续被用于塑造国家权威和普通公民的行动。  在当代中国,为了更高的政治目的,承担情感的哀悼仪式继续以新的方式存活着。在1925年的五·一三运动期间,那些经过特殊训练的学生社团的哀悼者(比如天津的跪哭团)就曾经为群众纪念仪式提供帮助,大家一起失声痛哭。  但是,在使用熟悉的情感动员的手段时,政府并不孤单。国家政策的反对者或许也凭借这一传统来聚集对于官方优先权的反抗。当人类学家景军在一个偏远的西北农村考察近来对政府安置政策不满时,发现了这一现象:  “在会见这些怀有不满情绪的人时,县里的官员也注意到了其间的讽刺性:共产党员所具有的‘忆苦的传统’,过去是用来唤起农民出身的人的憎恨,以此来反抗前共产党政权的压迫,而现在,这一传统被重新安置下来的村民用于表达他们的冤屈,以此来反抗共产党的官员……一位县级干部这样评论当前农村对这一传统的运用:”当地的群众真正地掌握了我们忆苦的传统。但是谁又会料到他们会用它来反对当前的政府工作人员呢?‘其他干部也有相似的抱怨,他们哀叹道,如果没有那些边哭边骂、急切地想表达她们受了很多苦的老年妇女,他们再也不会视察农村了。“  在当代中国被用于承担情感的政治仪式所采取的传统手段,由此就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能被国家官方,同样也能被那些满腹牢骚的公民支配利用。  为了充分解释共产主义中国“情感工作”的起源、发展以及它在当代的应用,显然还需要一个更为细致的考察,上述努力只是我最初的尝试。但是,我希望我初步的探讨能够有助于引起对这一令人感兴趣的题目的更加广泛的研究。我未来的工作将是考察为什么这一策略在唤起和支持情感责任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而在其他方面则不幸失败了。我也想了解情感的诉求和回应通过性别和地区文化的诸种向度而变化的诸种方式。作为或许是世界上最有经验和最有效的群众动员的发动者,毛泽东和他以后的继承人无论在中国这一场域之中或者之外,都始终对社会科学保持密切关注。  强调情感作用在革命动员中的观点并不排斥其他可供选择的对于革命胜利的解释。但是,如果情感模式具有感召普通群众做出革命行动的力量的话,它或许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诸如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符号体系,甚至阶级划分等受到情感影响的多种方式。  (李寇南、何翔译)原文有脚注
  20. 王奇生:清党以后国民党的组织蜕变
    历史 2012/01/20 | 阅读: 2836
    清党之后 ,国民党地方党权托付无人 ,惟有听任土豪劣绅和投机腐化分子侵夺和分掠地方权力资源, 并网罗社会各界原有的权势人物或具有权势潜能的人加入。考察战前舆论对国民党的观感 ,有助修正这样一种观念 ,即国民党的失民心主要是在抗战后期和抗战胜利以后才充分显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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