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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方朔:“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到了?
    人文 2010/06/09 | 阅读: 2006
    这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时代十年前,专门研究近代知识分子凋零现象,并以《最后的知识分子们》一书奠定地位的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教授拉塞尔·雅各比(Russell Jecoby)在《乌托邦的终结:冷漠时代的政治与文化》一书里,重提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大诗人华兹华斯的一段轶事:法国大革命失败,复辟当道,整个时代退潮,另一浪漫大诗人柯立芝致函华兹华斯:"我希望你能写一首诗,一首白话诗,怜那些因为法国大革命失败,因而对人类的理想已经放弃,沉沦在伊壁鸠鲁派的自私,退化到只关心日常软性事务,对有愿景的大问题则嗤之以鼻的人。"受到激励,华兹华斯遂于1802年写了《伦敦》这首诗:"米尔顿,你实在应该活在我们这样的时代,英格兰需要你,她已沦为一池死水的沼泽......啊,请唤醒我们,请重新回到我们这里,赐给我们格调、美德、自我和力量......"约翰?米尔顿系17世纪英国的自由先锋,在人类的自由发展史上是地位崇高的先行者。华兹华斯重提米尔顿,反映的是他对重振时代精神的盼望;而雅各比教授重提华兹华斯,表达的则是他对这个知识分子凋零时代的悲伤。"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即是雅各比教授所首创,他希望知识分子不要好高骛远只谈虚无飘渺的乌托邦,也不要冷漠近视只去耍弄一些对公众毫无意义的小聪明,而要去关心公众的中心问题。只是在目前这个冷漠的时代,他的期望似乎已成了微小的空谷足音,没有太大的回声!当今这个时代,"知识分子哪去了"已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在过去,无论任何国家,知识分子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以西方为例,后文艺复兴、理性启蒙、狂飙浪漫运动,一直到全球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有一大半都由知识分子带领完成。在中国,发展路径虽不相同,但古代士大夫阶层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一直到近代国家救亡图存,知识分子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知识分子"这个称谓,以前有着耀眼的光辉,但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迄今,基本上就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过程。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自从罗素、沙特等人相继逝世,大型知识分子的时代即已结束,如果勉强算,美国的乔姆斯基可说是知识分子这个光辉传统的最后一抹余晖。现在似乎到了"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 知识分子在"自我边缘化"?知识分子以前是时代车轮的主要推手,到了现在,知识分子的功能日益衰落,连带的是身份也日益丢失。我们不由得要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首先要指出的,乃是今天西方的所谓知识分子是站在西方体制的对立面,因而多少都有一些社会主义的色彩。这种形左的亲合性,自然而然与国际社会主义拉上了关系,而国际社会主义的表现当然也影响到他们生存的条件。二战前的大战中,欧洲及美国知识分子在反法西斯方面,的确有过勇敢且杰出的表现,但战后苏联斯大林的表现,以及接下来的"布拉格之春",直到后来的苏联解体,这些重大事件,等于剥夺了欧美左翼知识分子批判传统存在的合理性。战后欧美知识分子虽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的解放运动到反越战运动中有过突破性的进展,但青年过激势力的崛起,却只依然造成自我毁灭。在欧美世界,近代的通俗思想有"意识形态的终结"、"资本主义获得终极的胜利"和"历史的终结",它所反映的,其实是任何形态的理想主义都被贴上"意识形态"这个污名化标签,而被驱逐出了思想的日程表。欧美的知识分子批判传统日益弱化,除了世界大结构的变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外,其实也和二战后西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变迁有关。在社会结构上,二战之后,社会重构,大学教育快速扩张,许多知识分子被征召进校园,参与到所谓校园学术中;而战后媒体工业发达,知识分子讲话的空间日益受到挤压;另外则是战后经济扩张,就业条件转佳,工作性质也在改变,知识分子此前的支持群众已开始变少;而可能更致命的,乃是随着社会的逐渐分化,新兴的"技术精英"(intelligentsia)已开始与传统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展开角色竞争。所有这些发展,都使得知识分子无法和过去一样,以单独的阶层或社会角色的身份而存在,加上二战后的都市快速向郊区扩张,连带着也使得私的领域变大,公的领域受关心的程度减少,知识分子纵使例行聚会也渐趋困难,想要扩大社会角色自然阻力更增。社会发展造成的结构改变,阻碍了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发挥,而更重要的还有更多知识分子"自我边缘化"的因素:一、此前,知识分子的知识理论都相信整个世界有它的整体性,但战后迄今,人们愈来愈认为每个人的不幸都是他个人出了问题,而不是社会的责任,因而造成了一种虚假的多元主义,人们再也不相信"整体性"这样的东西,"私"字抢现,"公"字退隐。现在这个时代,如果还有人"以天下为己任", 他受到的揶揄一定远远多于喝彩。二、在愈来愈复杂和庸俗的世界,知识分子的视野也被诱导得愈来愈浅化了,这也充分反映在社会人文甚或艺术的课题上。近代政治、社会、人文的思考虽然杰出者不少,但很多只是自己小圈子高兴,与国计民生毫无关系。许多号称反叛者实际只是故弄玄虚,只会用激烈的言辞讲无人听得懂的话。知识分子的这种现象,有人称为"自恋",有人说是"新虚无",有人则说现在的知识分子与体制到底是对立或是共谋都已无法分清。古典知识分子关心人类的共同福祉,他们唱的是"大调",现在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在校园内,只唱小圈子里自己喜欢却无甚意义的"小调",人们当然对知识分子不再那么信服。知识分子把自己变得不那么重要,这是一种"自我边缘化",它也与社会思想的平庸化,知识分子不能在广泛的思想上求新求进,因而发言权开始变小有关。当今世界,人们相信"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个终极价值,而知识分子在这方面无疑是失职了。三、最严重的,乃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发言权已达到了任何人只要不满都可透过网络表达的新阶段。这种假象的自由,造成一种反面后果,就是人们不再认为需要知识分子来代言。网络的兴起,其实是以另一种方式剥夺了知识分子的角色,知识分子已显得多余。今天的西方世界,知识分子已被边缘化,而同时知识分子也自我边缘化。但人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是有"整体性"的,不会因为人们看不到就不存在,任何社会,当知识分子角色凋零,"整体性"的问题不受注意,社会的问题就会累积、恶化。当今全球放任资本主义当道,强者变成肥猫,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约束,贫富差距日渐扩大,这一切,正将世界带到危险的状态。这些基本问题不去关心,仍兀自谈论种种虚无缥缈的课题,知识分子又怎会受到世人的重视? 琐碎事务的极其用心与重大方向上无所用心西方知识分子从文艺复兴以来确实带动着人类的进步,贡献卓著,而我们也不能否认,近代由于国家间的权力争逐严重,知识分子的角色难免被现实政治所扭曲。也正因此,往后的知识分子角色,除了应致力于公平正义社会的追求外,还应追求全球的公平秩序。而要达到这些目标,知识分子自应格外努力,强化自己的发言力度,并超越技术精英那种见木不见林、有极大偏向性的技术或工具理性。当代世界秩序日益混乱,尤其是次贷风暴到全球金融海啸,已将美国资本主义那种累积性体制之弊尽显无疑,美国整个社会居然会让这种情况形成,它整体的非理性不是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吗?而知识分子不能在经济领域保有批判性,岂不正是一种致命的缺陷?近代欧美知识分子对攸关世界的重大问题几乎全部弃权,而对琐碎事务则极其用心,也表现出各式各样的小聪明。在琐碎事务上聪明,对重大方向的不合理却无所用其心,知识分子又岂能没有自我改变的重任呢?近年来,欧美对知识分子角色问题的讨论渐盛,它所反映的乃是整个社会对批判、反思及矫正力量缺乏所造成的现状之不满。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知识分子的力量制衡以矫正方向的偏差,但知识分子有时候好高骛远,容易将问题简化,成为狂热的乌托邦信徒;有时却又容易故弄玄虚,目光如豆。这乃是在乌托邦与近视症间摆荡的知识分子的过去。知识分子亟待重建道德良知、批判的知识水准,以及对世界与社会的关怀。西方知识分子被边缘化和自我边缘化久矣,他们还有许多有待努力之处。至于发展中的新兴国家,知识分子面临的处境可能更为严峻。发展中的新兴国家,多半为前殖民地或次殖民地,由于国家命运的坎坷,这些国家的知识分子自然而然有着极强的"救赎情怀",总希望能找到一两个核心概念即能使国家得救。问题在于"救赎知识分子"与西方的"乌托邦知识分子"乃是同类,愈将问题简化,反而距离问题的解决愈远。近代阿拉伯世界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救赎情怀最为强烈,国家主义、泛伊斯兰主义、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都曾成为救赎药方,但都不能解决他们的困境。阿拉伯学者拉罗伊(Abdallah Larowi)遂如此说道:"一个社会愈落后于其他社会,则它的革命目标愈分歧也愈深化;知识分子愈意识到这种停滞,则他们的责任感愈大也更常常容易被诱惑而逃避到各种幻想和迷思里。一种革命当它想要解决太多问题,则它距这些目标将更遥远,甚至终究成为不可能。"因此,新兴国家知识分子的处境其实比发达国家知识分子更为艰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奎斯在《迷宫中的将军》里描述南美洲的解放英雄玻利瓦尔将军,他带领人们解放成功,但解放后所遭遇的却是一个迷宫般的情势,各系各派都被不同的列强所左右,各有各的方向主张,国家形同一盘散沙,因而他最后遂有"别再管我们,让我们过我们自己的中世纪"之歌。后殖民大师萨依德则指出,落后国家的知识分子必须对自己国家的历史保持一定的"疏离和慷慨",有太多后进国的知识分子对自己国家的历史缺乏同情与慷慨,而且有嫌弃与愤怒,当出现这种心态,则他们的没有希望已可断定。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嫌汉字、嫌中国历史和文化,认为中国历史只是漫漫长夜,这些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应当不陌生。也正因此,在中国几经波折,似乎已逐渐摆脱噩运的此刻,我倒认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理应去从事一种更有开拓性的工作,即根据自己的过去和人类的普遍经验,对身处社会的不同可能性及发展模式作新的探讨。这不但有益于中国自己,对比中国命运更坏的其他社会也有示范的效果。中国知识分子以前总是抄袭别国的经验,现在应该到了创造自己愿景的时候,这才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认知,也是中国和平崛起之后,下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2. 佩里·安德森:佩里·安德森论当代世界形势
    人文 2010/02/09 | 阅读: 2006
    在当代(其起始时间从一个层面来说,可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西方的经济和政治转变算起,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则始于十年之后的苏联集团的解体),世界经济和国际事务方面的深刻的结构性变化仍在继续。只不过这些变化是什么、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还在争议之中。试图透过当前事件的棱镜去解读这些变化本身就难免犯错。一个更综合性的思路是将自身限定于2000年以来的政治图景中,这样危险会小一些。即便如此,简化和走捷径也很难避免。下面的记述当然也无法避免这些缺点,它们与其说是论文,不如说是一些简短的札记,很可能要被修改或删掉。一、和睦之家自2001年的恐怖事件以来,中东便占据了世界政治舞台的前沿:空袭阿富汗——搜索约旦河西岸——侵占伊拉克——封锁伊朗——重侵黎巴嫩——干涉索马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美国对这一地区的攻势都主宰了报纸的头条新闻并引起了观点的两极分化。围绕着美国攻势对于冷战结束以来美国权力的“航线”和世界历史方向的影响,大量的文献迅速涌现出来。在美国当权者自身,对美国在伊拉克的溃败要更甚于在越南的担忧并不罕见。不管怎样,这种类比都应该是一个警告。美国在印度支那耻辱性的军事失利并未从政治上削弱其在全球的地位。相反,对美国有利的结构性转变却伴随着出现了,因为中国变成了事实上的盟国,而苏联却陷入了一蹶不振。在美国大使从西贡逃走十多年后,美国总统以胜利者的身份踏上了莫斯科的土地。在今天的越南,美国公司和五角大楼的军事行动一样受人欢迎。历史的类比至多只会让人产生联想,并且常常是误导性的。但是这些逆转的情形提醒我们,在事件海洋的深层和表面之间存在着反差。1 七、八年的时间只是测量事实深度的一个短暂时期。但是如果我们尝试一下,看上去什么是主要的进展呢?无论怎么衡量,最大的进展都一定是中国作为新的世界工场的出现:不仅是一个庞大的国民经济的迅速扩张,而且还带来了世界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国的这种全球性影响相比之下更接近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而非镀金时代或许乃至战后地区性局势中的美国。中国的高速发展随之而来产生了三个结果。从中国国内来看,在急剧增长的不平等之中,它创造了一个坚实的、想要维持现状的中产阶级,以及一种传播得更广泛的意识形态信念——私营有益无害,这种信念扩展的范围远比中产阶级要广。从国际上来看,它使得中国和美国紧密联系在一起,美国同中国在经济上互相依赖的程度已经超过了它与日本。从全球来看,在过去的四年间,它帮助维持或引发了自六十年代以来未曾有过的世界增长速度。2 那么日本这个仍旧是世界第二大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的情况如何呢?经过十年的通货紧缩和停滞之后,它的势头终于有所恢复——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中国的需求,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日本公布的增长速度大多数时候都远高于欧洲。在政治上,日本的执政党设法将自身重塑为一支更为一贯的新保守主义力量。它在国内迈向更为公开的右翼进程,与此相一致,对外它也与华盛顿的步调一致,转向更有侵略性、更强硬的外交政策:海外派兵伊拉克,向朝鲜施压,并准备抛弃宪法中的和平条款。目前由于失去了选民的支持,在反对声之中(其中大部分来自于自身阵营),这一路线遭遇了没有持续的替代性方案的困境。3 欧洲的主要进展在于欧盟向东部的扩张,与此相比其他进展都黯然失色。华沙条约地区成功地融入欧盟的过程现在几乎已经完成,这是欧洲资本一个令人赞叹的成就。布鲁塞尔推动了前共产主义经济体的私有化,并密切监视着当地政府,以确保它们与西欧标准相一致。另一方面,从政治上来看,迄今为止欧盟的扩张非但没有加强反而是削弱了自身的力量,这一点从美国动员欧盟新、老成员国支持伊拉克战争的能力上,从欧盟成员国随后在伊战问题上的分歧中便显现出来了。欧盟现在是一个巨大的自由贸易区,在其间各成员国政府星棋罗布,与美国或日本相比,它们所代表的利益相当分散,没有多少对外的共同意愿或内部的一致方向。欧盟的三个处于领导地位的陆地国已经在向更为新自由主义的方向缓慢移动——德国施罗德的2010年议程,法国拉法兰的改革和萨科齐的后续改革,意大利普罗迪的一套措施,不过这些仍比不上英国新工党的政策。4 靠世界商品繁荣带来的资金,俄罗斯在新独裁政权的统治下已趋于稳定。相比于叶利钦政府,普京政府较少依赖西方,具有更大的外交回旋余地,而且也不那么需要去模仿民主的一些细节。俄罗斯喜欢西方减小对它的压力,对美国和欧盟来说,它是一个十分生硬的伙伴。但是为了寻求恢复俄罗斯在周边地区的影响力,新政权在所有重大的国际问题上至今都小心翼翼地不去与美国作对,并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比叶利钦时期好得多的基础,因为它不仅扫除了任何严重的政治异议,而且在经济复苏的保障下,获得了非常高的社会支持。在国内,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普京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大国元首。考虑到俄罗斯人口结构的崩溃和大部分人口持续的悲惨境遇,这不能不是一个令人赞叹的成就。5 印度经济一直在稳定增长,即使其增长速度完全不像中国那样。广大未改变贫困状况的阶层和大众在选举上的选择权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阻延了任何莽撞的向新自由主义的转变。但是印度现在仍然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中产阶级,比起他们的中国同类来,他们甚至更热衷于吸收西方的消费文化和名人文化,并决定了印度人民党的基本方向,同样也决定了国会政策的基本方向。中产阶级的抱负在国内仍然受到下层阶级选举集团力量的牵制,只是表现在摈弃印度的中立主义外交政策、与美国恢复意识形态、军事和外交方面的亲睦关系这一急剧增长的要求上。国会对这一动向的阻抗只能减缓其节奏,但决不可能使其偏转方向。6 在巴西,这个国家历史上由劳工党执政的首个总统任期,也像俄罗斯政权一样是在世界商品繁荣的带动下浮出水面的,它通过为穷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补贴措施巩固了其民众基础,除此以外,它几乎原封不动地追随前任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贪污腐败仍维持在固有的水平,并未影响到选民的投票率。在国际上,这个国家最引人注目的外交政策上的积极举措是接替法—美对海地的干涉,以希望和日本、德国、印度一起在联合国安理会赢得一个永久席位,结果被拒绝。在地区方面,相比于修改世贸组织的规则以有利于自身的努力来说,巴西在深化拉丁美洲的贸易融合方面着力甚少。7 美国自己的情况如何呢?2000年当选的共和党政府推动了连续的削减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了自里根政府以来即已开始的财富和收入方面递减的再分配。破产法被朝着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向修改,调控体系职能下降。最高法院已变成一个十分保守的表决机构。此外,尽管政治说辞完全正确,但是在社会安全、健康、教育、银行业和环境等方面国内的情况都乏善可陈。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方面一如从前。没有堪比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的废除、克林顿的传统福利管理政策的结构性的变化得到实现,或者可望实现。如果说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联邦医疗保险制度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应归入收支总帐中的另一类。以加强两党基础和相比于威尔逊时代程度小得多的制度制衡为借口,公民自由受到了侵蚀,选举实用主义限制了白宫在国内的作为,在这个舞台上由“价值”议程所限定的投票阵营仍然势均力敌地分立着。自2006年共和党在中期选举中失利以来,布什政府严重受挫,在其领导下没有出现任何深入触及美国政治核心的持久性转变。在自1945年形成的美国总统任期的标准模式下,作为补偿政府部门的激进行动往往集中于海外,它在中东的表现已经激起了国际社会的愤怒,并在其竞争对手那里引起了一些现在已为人熟知的描述:一个美国帝国公然出现或急剧衰落。8 中国、日本、欧盟、俄罗斯、印度、巴西和美国加起来总共占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和全球80%的GDP。如果说自二战以来美国外交政策上的双重目标是将资本主义扩展到地球上的每个角落,并在全球国家体系之中维持美国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第二个目标被视为实现第一个目标的条件,那么在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结果怎样呢?就扩展和深化资本的控制而言,它获得了压倒性的成功。金融市场获得了发展,代价是旧的社会或经济形式的全面破坏。不管哪个党派执政——共产党、自由民主党、戴高乐党、新工党、统一俄罗斯党、国会党、工人党或共和党,同样的财产权及政策的雪球都在向前滚动,尽管速度、所处阶段各不相同,但不会有显著的逆向运行。更准确地说,随着世界贸易仍然领先于世界增长,相互依存的所有重要的资本主义经济体之间的紧密联系一直在稳步加强。9 政治上的资产平衡表是什么呢?本质上,我们所看到的是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后出现的大国协调(Concert of Powers)的现代等价物,它刚刚浮现出来,尚处于早期阶段。也就是说:为了维持已建立的秩序的稳定,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协调在不断升级,与此同时,传统的谋取利益的手段仍在自身的范围内发生作用,而没有引起极端的纷争。安理会的决议是这一进程的主要舞台,当前正在上演的是关于伊朗问题的集体决议。然而,维也纳会议之后的大国协调与尼克松访华、巴黎会议以来的大国协调之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这一次是一个单一的超级强国居于独一无二的地位,并将这个体系凝聚起来。在梅特涅(Metternich)和卡斯尔雷(Castlereagh)时代,世界上没有堪比美国的霸权。依靠至今仍然称霸世界的经济实体、金融市场、储备货币、军事力量、全球基地、文化工业和国际语言,美国融合了其他国家难以抗衡的资产。其他国家则接受美国与它们之间的这种不均衡的地位,并且小心翼翼地不去阻挠美国在任何战略重要性问题上的做法。通常,冲突被限制在低级别的商业问题如空客、多哈和类似的事件上,在这些问题上僵持局面之所以能出现,是因为它们很少有风险;或者冲突被限制在一些中间区域内,像高加索、波罗的海、土耳其斯坦等地区,在这些地方它们的地缘政治目标是重叠的。其他大国很少试图以传统的方式去与美国抗衡,原因既在于它们的利益与美国经济互相依赖的程度——这在十九世纪早期是无法想像的,还在于美国在世界上不太稳定的地区充当警察角色符合它们的共同利益,它们通常乐于为美国承担高代价的、有时甚至是危险的任务。因此,尽管随着替代性的资本主义力量中心的快速崛起,美国在全球经济的相对实力明显下降,但是在如今这个利益和特权相互紧密联系的世界中,所有的精英国家均将自己视为“国际社会”的成员,美国的政治影响力仍然是其他国家无可比拟的。10 这种世界格局体系中并非没有摩擦或损耗。俄罗斯和中国不想让美国过多地染指中亚,或者过于侵略性地胁迫伊朗。印度仍然防范着美国对巴基斯坦的庇护。欧盟则操弄着一支自己的快速反应部队。美国把一系列不可能减少的意外开支强加到它的伙伴头上。正因为美国的特殊利益和体系的普遍利益之间不会自动地一致,所以为了协调它们之间的紧张,就需要一个被有意识地操纵的大国协调。这种协调将永远达不到完美的程度,并且实现这种协调的机制也尚未完全成形:施加压力和反抗压力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相互纠缠,这一过程是不平等的,但也不是脆弱的。然而迄今为止,体系中的缝隙与毛边并没有严重威胁到作为全球资本主义秩序交响乐的“国际社会”出现的合法性,即使这一交响乐的指挥有点古怪。在这样一个大国协调中,正如传统的冲突理论所阐述的那样,国家间的关系有望被保持在对抗的门槛之下,因为在一个核后时代金融和商品市场是如此普遍地关联着。这并不意味着体系中主要的力量全是平等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国、俄罗斯与西方标准的差距(政治的和经济的)构成了这一顺利运行的体系中的残留的沙砾。西方的赌注是,等它们再次完全成为世界强国的时候,它们将会逐步演变为与西方相同的形式。那时候即使是具有优势的强国——对中国而言这一点将来完全可以预料,只要其存在的形式与西方相似,也能被大度地认可。美帝国主义的最清醒的理论家完全意识到了如下的事实:美国老大的地位和世界范围内的自由主义文化在逻辑上并非是互相依存的。他们冷静并清晰地思考着:一旦美国完成了其保护自由主义文化的使命,它的老大地位即会失去。根据他们中最残酷的估计,这种情形或许在短短的一代人时间内便会出现。11 在这种形势下,共和党政府的全部努力都充分延续了其前任的做法。最重要的举措是向冷战时期它的两个重大对手——中国和俄罗斯推行它的政策。中国和俄罗斯都已顺利进入大国权力圈,两国在发展基于市场的经济中曾受到指导和援助(常常是通过美国训练出的官员),在最尖锐的地方敏感问题上(台湾、车臣)受到尊重,并且融入到全球注目的庆典中(圣彼得堡峰会、北京奥运会等等)。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仍然存在,如美国部署的导弹距离莫斯科太近、在人民币问题上对北京进行的威逼等等,但目前已经被控制住了。与此同时,美国和日本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密切。美国和印度也缔结了新的联盟,和巴西之间也很少有摩擦,除了在贸易上有些小的争执之外,但是这对重大政治性议题影响甚微。在欧洲,公众舆论更易受到行为方式而非行为实质的摇摆,它已经被布什拒绝京都或国际刑事法庭(ICC)的直率态度所激怒,相比之下,克林顿的行为方式则谨慎得多。但在实质问题上,共和党政府已经获得了一些重大进展,不仅通过扩张北约推动了欧盟的延伸,还促使布鲁塞尔把接受土耳其加入欧盟当作未来的头等目标。同在日本、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西一样,自冷战结束以来美国的战略在欧洲已经在结构上而非修辞上得以延续。二、战争之家与上述背景不相协调的是中东的军事局势。在这里,也仅仅是在这里,共和党政府看来是打破了冷战结束以来(如果不是二战结束以来的话)美国全球实践的传统,并且激怒了对它而言极为关键的欧洲同盟者,不只是在行为方式上,同时也在严峻的行为实质上。在欧洲,对伊战争普遍被认为不仅是无谓的,而且对西方也是极其危险的,其后果是欧洲人要为此承担与美国人一样甚至更大的风险。实际上欧洲的所有评论,更不用说美国本身的了,现在都认为这场战争是完全非理性的异常行为,要么是出于一己私欲(石油公司或所有的企业),要么是源于华盛顿精神错乱的意识形态狂热者(新保守主义集团)。但是如果共和党政府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或多或少理性地考虑了行为方式与结果的话,那么按此逻辑解释,不计手段、后果的一定是中东而非美国。需要追问的本质问题是:是什么特别的特性使这一区域招致了异常的策略?1 坦白地说,这个地区巨大的石油储量使它成为美国很长时间以来战略关注的主要区域。但是当美国入侵伊拉克时,它并未遭受任何石油供应方面的紧迫威胁,它也从未因石油供应问题入侵过伊拉克。美国的附庸国控制着整个富含石油的阿拉伯半岛,即使直接获取伊拉克地区的石油——这当然是入侵考虑的一部分,也至多只能使美国的能源地位得到适度的增加。到2002年,就其在石油输出国组织的角色而言,复兴党(the Ba’ath)政权已不再是华盛顿的一颗眼中钉了,事实上与伊朗、委内瑞拉相比,它的威胁要小得多。然而,伊拉克早先试图攻占科威特已引起了真正的恐慌,因为它然后有可能会超过沙特阿拉伯成为更大的石油生产国和更强大的军事力量。因此,从克林顿时代起,在欧洲的支持下,美国的政策一直是要通过封锁、轰炸、发动政变或暗杀等方式摧毁萨达姆政权。这种种努力的受挫必然意味着要考虑采取更强硬的手段,这是入侵伊拉克的另一个背景因素。美国全体当权派的共识是,伊拉克的事情尚未了结,伊拉克政权的冒犯对任何政府而言都是无法接受的,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击垮它。2 因此,对伊拉克的地面攻击来得并不突然。它是自1991年以来对伊拉克或多或少未间断的战争渐进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地面攻击并非“突变”,像历史学家对这个词的通常理解那样,而是从国际法标准角度来看持续了十多年的对抗的一种“升级”。在老布什—克林顿时代,只有通过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伊拉克及其人民的暴力程度,突然背离先前规范的行动才能得到支持。入侵以来的伤亡人数已经高于2003年以前的数字,但情形却是相同的:数十万的人死亡。第一阶段——按照经典的军事术语来说相当于“消耗战”(Ermattungsstrategie)阶段,幸免于难的是从这一地区撤离的苏联的所有制衡力量。第二阶段——调整至“歼灭战”(Niederwerfungsstrategie)阶段,据信可以依赖于‘军事革命’或新出现的电子战和精确定位技术免杀无辜。克林顿对南斯拉夫毫不费力的闪电战以及拉姆斯菲尔德对阿富汗未花代价的攻击,鼓励了一种信念即军事革命无所不能。这种看法在共和党的鹰派中最受宣扬,但却非他们所特有:奥尔布赖特就曾问道,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却又置之不用有何意义。3 然而,这些考虑仅仅是表明了为什么伊拉克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一直是华盛顿的心头之患,以及对伊拉克的攻击如何能够被认为是个不带有很大冒险的计划。它们没有解释(即使是错误的估计也没有)为何布什政府要发动一场为两个处于领导地位的欧洲同盟国和一小部分重要的美国精英所反对的战争,从而表现得与美国在世界其他地方的根本的一贯姿态大相径庭。这个问题只有从心理角度考虑了911后才能被理解。对双子塔和五角大楼的袭击帮美国的中东攻势完成了全民动员,并迅速转化为对阿富汗的闪电式征服,转化为几乎一致的国内和国际上的欢呼。然而,一旦喀布尔陷落——共同的看法也就分崩离析了,鉴于基地组织和伊拉克复兴党之间缺乏任何联系,进军巴格达也就没有合理的原因了。所以不得不捏造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借口,为一项非理性的事业寻求合法性。4 然而,从历史上看,一个与特定环境有关的非理性行为——典型的是一些无正当理由但却致命的决定,像希特勒1941年的对美宣战,往往是一些更大的结构上的非理性的产物。伊拉克自由行动(Operation Iraqi Freedom)也是如此。简单而言,事实曾经是并且仍然是这样。中东是世界的一部分,在世界上,美国目前制定的政治体系不会根据国家利益的理性计算法来行动,因为它被另外的意外发生的利益所占据。为了美国在阿拉伯、大而言之就是穆斯林世界的整体地位,世界就要对它大规模地、招摇地支援以色列作出妥协。以色列在这一地区被普遍认为是掠夺国,没有美国提供的大量武器和金钱,以及美国在联合国对它的无条件保护,它不可能40年中不受惩罚,由于迫害巴勒斯坦人民、侵占他们的财产,以色列已成为公众仇恨的对象。从逻辑上引申来看,美国也因为相同的原因而招人憎恨。基地组织对美国的偷袭正植根于这样的语境中。从美国当权者的立场来说,如果理性地考虑的话,巴勒斯坦比班图斯坦还要安全,不会带来任何的威胁,这个国家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随时都可以被创建出来的,只要阻止美元、枪支和否决权流向或偏向以色列就够了。这一情形未能出现的原因是相当清楚的,在于以色列人的游说能力,他们从美国政治和传媒系统中强大的犹太人团体那里获得了力量。不仅仅是这种游说从各个层面歪曲了和中东相关的“正常的”决策程序。直至最近,在讨论的主流领域甚至才注意到如下的事实(即使在此时也仅仅是初始阶段):一种禁忌,与所有诸如此类的压抑一样,把更多的非理性注入到美国在这个地区的政策的形成之中。5 对伊拉克的猛攻必须被放置到这个多变的语境中去看。共和党的领导力量自90年代晚期以来就一直在施压,希图对伊拉克采取更强硬的措施。但是新当选的布什政府也批评克林顿海外干涉政策的不审慎,它对人权学说表现出的兴趣不大,在其执政的前几个月中几乎很少或没有在国外采取过重要的主动。促使布什政府突然转变为一个高度激进的政权的是911袭击。是911袭击使得它可以将发动推翻萨达姆•侯赛因的战争这项本来需要说服美国选民的困难事业,转变为几乎意见一致的国会的支持。但是911也不是来得很突然,随后发生的入侵伊拉克同样如此。准确地说,911事件是美国在中东角色的结构性非理性的自食恶果。美国几十年来对以色列扩张主义的支持在总体上从来不符合美国资本的任何逻辑利益,在华盛顿的区域政策中,它只是与以色列游说的关键力量相一致,后来又被基督教原教旨主义所填充。从历史上来看,美国自身从来不需要为其以色列保护者的身份付出国内的代价。但是在911事件中,美国最终付出了国内的代价,美国对以色列的偏袒不仅是作为基地组织发动袭击的唯一动机,也是作为袭击事件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没有它很难想像事件的发生:本•拉登在七年前第一次对公众讲话时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巴勒斯坦的命运,包括美国向沙特阿拉伯派遣军队。撞击事件一发生,美国就爆发出普遍的报复的愿望,这只会加剧其原有的非理性,随着在阿富汗取得了显著胜利,民众的热情很容易地就被政府引向了反对伊拉克。6 以色列的当权派以及它在美国的分部,自然极力主张入侵伊拉克,它们长期以来就是伊拉克的仇敌,在海湾战争期间就曾试图轰炸它。然而,这本身并不大可能成为围攻巴格达的促成因素(虽然说如果以色列反对的话,很可能这场战争就不会发生)。并不需要诸如此类的直接因果关系。更关键的是,在中东手段和结果之间的每一个正常的衡量标准都已经被美国外交政策中表面的和实际的决定之间的差异大大地破坏了,以致于一些武断的冒险总有可能发生。只要华盛顿还和特拉维夫粘附在一起,就确实没办法找到理性运用美国权力的一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复兴党政权的存在——原因与以色列无关——对整个美国当权派而言就是永久的冒犯,而近在咫尺的高科技武器可以使其消失。于是,这一行动的基本思想便是:为什么不呢?在911之后的氛围中,攻击伊拉克变成了两党共同的事务,提前获得了国会的通过,不像海湾战争,那时支持和反对的人势均力敌。7 以色列对美国中东政策影响的一个更远的后果是,它在华盛顿的政策制定者和这一地区的人民之间树立了障碍,使得阿拉伯大众被挡在美国文化权力的正常规划的范畴之外。这个地区的国家都不是自由民主政体,自由民主政体是最容易被渗透的政治体系类型,通常也是最有可能支持华盛顿的。然而,很少有哪个政权比这个地区的混杂的部族君主政体或埃及的独裁政权更坚定地服从美国了。但是所有这些国家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如何使它们对美国的忠诚与以色列的暴行相一致,后者是由美国提供经费、军备和保护的。通常,它们许可国家控制的媒体猛烈抨击美国,从而创造出一种气氛——美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部门很难自由地运转,或者说美国的情报很难精确地感知它们国家社会表面的背后所发生的一切,试图以此保护自身免受大众的愤怒。因此,令华盛顿感到震惊的是,911的袭击者大多是沙特阿拉伯人。由于在这个地区缺乏正常剂量的“软”权力,对美国来说,当它遭遇反抗,如它在巴格达所遇到的情形那样,诱惑便是盲目或冲动地诉诸于“硬”权力,希望藉此打开这些社会的大门,迄今为止它们是把西方能提供的东西拒之门外的。这是导致入侵伊拉克的诸多野心之一。8 当然,最后不仅是石油和以色列,宗教也使得中东及其周边地区不同于美国支配的其他稳定的基督教合一的地区。并不是说伊斯兰教,即使是最严格形式的伊斯兰教,证明了这一地区在政权层面不会完全服从美国,正如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历史所表明的。但是在社会和文化层面,仍然存在着阻止美国道路的意识形态胜利的最牢固的障碍。此外,作为一种信仰伊斯兰教保留了明确的政治责任,所以考虑到基督教世界和穆斯林社会(“乌玛”,the Umma)之间长期存在的敌意——比它们宣称友善共存的时间要长得多,这些冲突的重要印记,在现代又被英法殖民统治的经验大大地强化,如果它们不在大众的记忆中留存,那才是令人惊讶的。自70年代以来,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失败再次激活了这些经验,将反帝国主义的感情替换为更强烈的宗教狂热,把目标同样地对准了“十字军和犹太人”——美国人和以色列人。考虑到在为原始经文辩解方面,穆斯林世界迄今只发展出了一个非常薄弱的传统——诸如被曲解、隐喻性的表达、有意要更新等等,而基督教徒和犹太人长时间以来已经习惯了对于自己的宗教经典所作的类似辩解了,相比于《圣经》或《摩西五经》,照字面理解《可兰经》含有大得多的道德力量。由于穆罕默德清楚地嘱咐过要在圣地对异端发起圣战,尽管西方的或支持西方的评论者努力于委婉地解释先知的话,近代的“萨拉菲主义”(Salafism)却对经文言听计从,这无疑令大多数温和的穆斯林感到为难。结果是一批现成的(尽管不是无穷无尽的)年轻人补充到反对“全球无信仰”的狂热好战者的行列,他们造成了中东文明冲突这一现实,实际上他们所想像的世界和西方入侵者所想像的世界之间没有重合点。9 入侵伊拉克就这样被扩大到一些未明区域,超出了美国计划者计算的正常范围,不可避免地带有滑脱的危险。但是它并不是来自于华盛顿的突然的心血来潮。它是中东长期存在的、扭曲的帝国力场的产物,对于美国资本主义来说,这一力场的非理性在911中终于害人反害己,使得非理性的螺旋愈加扭曲,因为911事件发生的原因在美国的政治系统中不能被公开谈论,还很少被根究。结果,五角大楼相信只须付出最小的人员伤亡,几天就能攻陷巴格达、推倒其政权,这是没错的。但是五角大楼没有预料到后来一支有战斗力的游击队涌现的规模和速度,在这方面许多战争评论家(包括我在内)同样都错了,他们低估了复兴党政权的社会基础。在巴格达陷落后不过两个月的时间里,一支由复兴党官方军中生还者领导的民族主义的游击队,联合了宗教狂热分子,并从“萨拉菲主义”那里获得了灵感,组织成了反抗入侵者的力量,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它严重挫伤了占领军及其合作者的士气。现在伊拉克是世界的中心舞台,美国权力在那里正在经受有武器可用,但却耗尽了美国国内对战争的支持的困境。10 但是如果说华盛顿现在陷于伊拉克的困境中,它的许多当权派也相信这一点,那么美国在中东地位灾难性的衰落看上去还是不可能的。部分原因在于美国的占领较之以前极大地分裂了逊尼派和什叶派团体,使得这次外国入侵更可能以一场内战而非爱国者的胜利而结束,因此抵消了驱除入侵者力量的扩展。此外,不管伊拉克的反抗有多激烈,这些起义并没有为整个世界现在所运行的轨迹提供替代性的社会或政治道路。美国势力在这一地区其他地方的堡垒依然未受抗争的影响。美国所有的附庸政权都一如既往地忠诚:这些国家的广阔势力一方面从摩洛哥一路延伸到埃及,另一方面则覆盖了整个阿拉伯半岛,巴基斯坦还充当着美国体系向东方延伸的巨大支柱。只要这些支柱完好无损,一个混乱无序、分裂的伊拉克——在国内正在建设中的美军的巨大军事基地网络的监控之下,更不用提在卡塔尔和科威特的中央司令部(Centcom)了——很可能就只剩下自我消耗,继续源源不断地从油井提供石油了。当然,在巴基斯坦尤其是在阿富汗的任何激烈变化都会改变这一地区的力量平衡,阿富汗当地的游击队开展得比伊拉克慢一些,可已经小有声势。但是,巴基斯坦军队长期以来全体团结一致,它控制着国家使其免于国内分裂或名义上的文官统治的发作,这使得不愉快的突发事件不太可能发生。11 表面上看,伊朗在这一地区是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改变局势的力量。伊朗是美国颠覆塔利班和复兴党势力时的同盟者,当美国在安顿对伊拉克的控制时,伊朗的神权政体为华盛顿解决美国和伊拉克之间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广泛的办法。热切希望和“大撒旦”(the Great Satan ,指美国)达成理解的德黑兰的强势力量——身家百万的宗教领袖、商业店主、西方化的专家和写博客的学生,仍然没有放弃他们的希望,继续在敦促一个像当年尼克松访问伊朗那样的交往。但是自2003年以来局势发生了改变,如果不是完全改变的话。一场反对物质上更富足的阶级的大众反抗,选举出了一位不太与人方便的总统,他致力于用更多的财富为长期存在的政权在国内和国外的花言巧语提供方便。伊朗的核情结在加速向民族主义目标迈进,各种亲西方的社会阶层也难以公开否认这一点。这些进展都不会对美国造成任何重大的威胁。但是以色列给美国在该地区政策的压力,在伊朗较之在伊拉克更大,特拉维夫坚决要求伊朗废弃其核方案。目前,美国在欧洲同盟者的全力支持之下,正在伊朗重演它攻击伊拉克的第一阶段的手段,消耗而非歼灭,希望通过制裁使德黑兰重回理性。这些手段在伊拉克以失败告终,但是在伊朗能够指望得到心甘情愿的答复,伊朗方面比美国更渴望撤换总统和驯服最高领导人。12 以色列的梦魇还将持续下去。在短期内,华盛顿可以期待以色列国防军完全捣毁黎巴嫩真主党,在黎巴嫩南部无限期地部署土耳其或法国军队作为以色列的边境卫士,并且哈马斯也让阿巴斯可以充分地腾出手来签署一些最后的投降协议,在狱墙后面建起一个分裂的小国。美国在这里可以依赖欧盟。因为欧洲(对于美国入侵伊拉克,在政府层面上欧洲的意见是分裂的,但是在大众层面上则大多是反对的)在团结以色列方面一直是基本一致的:不是因为当地的犹太人社团的力量,像美国的情形那样,而是为犹太人大屠杀(the Judeocide)赎罪。当欧盟更愿意在言语层面谴责以色列国防军偶然的过分行为时,在行动上它差不多已经总是追随着美国了,它切断了对巴勒斯坦人的援助以惩罚其投票支持哈马斯,并串通以色列人重新入侵黎巴嫩。无论特拉维夫最后如何解决处置巴基斯坦人的问题,欧洲和美国在一起将毫不困难地确保“国际社会”的认可。中国、俄罗斯、日本、印度、巴西等其他力量都对中东兴趣不大,在中东也没有重大利害关系,假如石油市场不被搅乱的话。当然,这一结果在长期以内能否平息阿拉伯大众的愤怒是另外一个问题。三、反对力量如果上述情况是当代力量的分为两区的地图的话,那么反对的力量(如果有的话)是什么,又指向哪里呢?这些反对力量必然是“反美国”:也就是说,反对美国继续其世界霸主的角色。但是它本身并不足以被界定为对现有体系的拒绝,美国宽松地控制同时又紧紧地保卫着这个体系。任何野心勃勃的权力中心都想占据第一的位置,在等待之中,丝毫没有甘当老二的意愿。只有当反对力量联合起来才会预示出潜在的或实际的真正的反抗。如果我们以这种双重的反抗作为标准,当前的情形提供了什么呢?需要考虑的最明显的两个地区是欧洲和拉丁美洲:前者是现代工人运动的故乡,在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斯堪的纳维亚和其他地方都曾出现过;后者是唯一一个在整个20世纪不断经历着激进动荡的洲,从一战前的墨西哥革命、二战后的古巴革命到冷战后的今天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的经历。1 这两个地区产生了世界社会论坛(the World Social Forum)绝非偶然,它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反抗全球现状的国际运动。世界社会论坛,在经历了一个令人难忘的广阔的、迅速的开局之后,现在正处于喘息未定时期。它缺乏像共产国际那样的组织和纪律,共产国际的背后有一个重要国家的资源(和腐败),论坛的任务则是维持一个横跨六大洲的未成形的抗议潮,自然极其困难。入侵伊拉克临近前的示威反抗巨潮没有如预言的那样给论坛以第二次生命,部分原因在于这次反抗大多是肤浅的,侵占一完成,它们就很少或没有坚持到底;也在于世界社会论坛自身在超越其原初的非政府组织文化向一个更健康有力的反帝国主义目标迈进时的犹豫不决。由于受到了这些限制,世界社会论坛缺少一种系统的冲击力,或许不能期望得到长久的繁荣。但是它的遗产不可能完全消失。2 这可以从法国的情形得到判断,法国是世界社会论坛被构想出来的地方,在这里一年之中爆发了三个重要的社会突发事件,社会为之震惊,三者都应归功于论坛的精神:阻挡欧盟宪法的大众运动、郊区的年轻人骚乱、推翻“首次雇用合同”(CPE)的大众动员,每一个都是集体反抗的令人敬佩的范例,并且第一桩事件是直接由世界社会论坛的设计师ATTAC(课征金融交易税以协助公民组织)策划的。欧洲其他国家都未能发生类似水平的反叛。然而,这些突发事件未能形成持久的运动却也是事实。法国选民将萨科齐推上了总统职位,他是自戴高乐以来权力最大的统治者,被授权在一个更完全的新自由主义模式中改造法国。有着最强大的激进传统的其他欧洲国家自1945年以来很少给人以欣慰。在勉强击败贝卢斯科尼之后,普罗迪的政党联盟进一步削弱了意大利的左派力量,当自称是共产主义重建者的“意大利重建共产党”支持削减财政开支和向阿富汗、黎巴嫩派兵,这个葛兰西曾经领导的政党的最近的变化表明,它甚至连字面上的社会主义也抛弃了。在德国,工会对施罗德政府削减福利的不满以脱离社会民主党这一温和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和民主社会主义党联合组成的左翼政党在选举中已经表现得相当不错,导致社会民主党在选举中丧失了占有多数选票的地位,但是就全国来看它却又受到其他政党的联合抵制。在整个西欧,尽管社会不满的迹象已经相当明显,在法国和德国一些重要的罢工开始复现,意大利出现了示威游行,但是在每个地方政治精英们的议程却朝着大致相同的方向运行,只是速度和得到的报偿有所不同。劳动弹性日益增加——在法国,不仅萨科齐,罗伊尔也要求恢复35小时的周工作制;福利国家进一步削减——在德国,默克尔已经将目标对准了卫生体制;私有化扩大——在意大利,普罗迪瞄准了地方公共服务。在布鲁塞尔,由伊拉克战争的发动者之一领导,记忆中最新自由主义的委员会掌握着欧盟的管理权。3 拉丁美洲的情形相当不同,但也是如此地富于戏剧性。在巴西,卢拉的政权从某种观点来看可以被视作这一时期世界范围内左翼所遭遇的一件最令人失望的事。巴西劳工党是20世纪出现的最后的大众劳工党,事实上,也是二战后出现的唯一真正的新的劳工党。它起源于好战的激进力量,绝非社会民主力量,产生于全国范围内的大众反抗军人专政的斗争。在它所谴责的新自由主义政府的八年统治之后,劳工党开始执政于拉丁美洲最大的国家,该党未能破除原有的正统观念,使银行和金融机构成为它的规则的最大受惠者。世界上没有哪个股票市场能像圣保罗的交易所那样公布过高得不合情理的收益,在五年之中猛涨了9倍。另一方面,劳工党政权不是它的前任的简单复制品,因为它也把部分横财分配到一些方面,从高的世界商品价格(这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到最贫困的家庭,在极不平等巴西社会中降低了极端贫困的水平。这些改进措施缓解了穷人的痛苦,但绝不会激活他们。相比于九十年代整个北美占统治地位的模式——补偿式的而非规训式的新自由主义,即撒切尔或里根之后克林顿和布莱尔的路线,它们也许代表了这一模式的南方变体的最显著的当代范例,其中的不同是由所处洲的语境造成的。正如裴隆在劳动收入再分配方面取得的成绩远大于战后欧洲的社会民主政府,卢拉在其主持的热带农业补偿方面获得的巨大效果也非任何城市型的“第三条道路”所能及。4 在南美洲这个锥体的南边,同种性质的政府实行着控制:乌拉圭和智利的政权比巴西的胆小,阿根廷的则胆大一些,如果限定在相对狭窄的经济策略方面的话。在所有的国家,高价的原材料为温和的社会改革提供了有利的背景。和北边相比,两极分化的情形相当严重。在委内瑞拉,查韦斯的总统职位建立在一系列强大的大众动员的基础上,以支持一个彻底再分配的、反帝国主义的政体,在实行全民公决上走得过远而失败之前,它击退了反复想颠覆它的意图,为拉美和之外其他地方的左派提供了一座灯塔。然而,它的普遍成功的条件有赖于石油市场:首先是先前寡头政治统治之下的石油价格的崩溃把查韦斯推上权力宝座,然后是石油价格在新世纪的回升又支持了查韦斯。在玻利维亚的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个真正激进的政府,这里最初是休克疗法的试验场,随着休克疗法的失败,大众动员和内在觉醒最终被释放出来。相同的进程在厄瓜多尔也在进行中。就古巴而言,它第一次从六十年代以来的隔绝状态中解放出来,既支援了这些安第斯地区的剧变,也得到了它们的支援。但是,随着胡马拉在秘鲁的险败、乌里韦在哥伦比亚的连任和墨西哥卡尔德龙总统职位的巩固,任何进一步的政治的蔓延目前都停顿了。从政治上说,拉丁美洲仍然是最可塑和最有希望的洲。但是目前,尽管这里没有像欧洲那样封闭政治地平线,看上去也只有特别的情况——巨大的石油财富、印第安人聚集,还能超越拉丁美洲的多样的变体,获得政治上的尊敬。5 世界上其余的地方的情形如何呢?在美国,党派冲突和意识形态紧张现在比欧洲更为剧烈,彻底改变了战后模式。这大多与美国的精神分裂性的价值系统(一种结合了最放任自流的商业化和最虔诚的神圣化的生活文化,“自由”和“保守”同样趋于极端)有关,对反抗资本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伊拉克战争在民主基础层面引起了动荡情绪,在美国社会其他方面都顺利无阻地恢复克林顿路线时它能够导致适度的混乱,使其转向某种更为表相的方向。对于也处在这个环境中的美国的微弱的左派而言,布什上任所产生的效果是暧昧的:一方面在政治上激励了它,另一方面削弱了它对陷入民主党怀抱的脆弱防御能力(这是两党制的美国所特有的),民主党主要的候选人清楚地表示过他们不愿从伊拉克撤军,并且愿意考虑攻打伊朗。但是如果信贷和房地产市场的危机深化,已经表达出来的对二十年来日益扩大的社会不平等的不满,将无疑会减少他们在海外的选择余地,迫使他们采取措施矫正国内的状况。6 在俄罗斯,看上去似乎在短期内不会出现任何反对政权的力量。新选举法的设计使残余的自由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同样地失去了作用。在叶利钦时代,绝大部分人口的灾害性的贫穷化并没有产生社会反抗。今天,即使数量极大的人口仍生活在贫穷之中,在普京的领导之下生活水准的全面提高得到巩固,从而形成了对他的统治的普遍认可。唯一对政权构成明显危险的还是车臣,尽管那里的叛乱已经大大减少,但是投诚派统治这一装置可能会在自己手中爆炸。民族认同将不容易被根除。至于日本,自民党还在惨淡掌权,两个主要的政党甚至比美国的还难以区别:日本社会党不复存在,日本共产党则在贫民区中无聊度日。没有哪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系像日本这样僵化。7 印度正相反——频繁变动的政府、不稳定的选举、大众抗议、大规模的罢工、动荡不安的乡村(更不用说宗教的集体迫害了)。目前,德里的国会统治依赖于共产主义者在议会中的容忍,它也从中心限制着新自由主义的边界。在西孟加拉邦,印度共产党在选举中已经连任六次,对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政党来说这一记录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但是这里和印度的其他地区不同,自从印度共产党在乡村宣布土地改革之后,在新的领导人领导之下,该党向有利于商业的方向重新调整,改变了税法,严厉打击农民和协会以吸引国外投资。尽管印度共产党还有一段长的路要走,但是它与冷战中资本主义社会留存下来的其他主要的共产党已经很相似了,如南非共产党,依偎在非洲国民大会的政权中,成为巴西的一个悲惨的非洲姐妹篇。为数众多的活跃的印度知识阶层保住了马克思主义重要的一翼,绝非所有人都屈从于左派的官僚作风;而在一个从尼泊尔延伸下来的延长的垂直带上,毛主义的叛乱几乎推翻了尼泊尔的封建君主政体,复苏的纳萨尔派(印度“毛派”)游击队控制着农村。印度的情况是所有这些反抗的表达都共存着,国家依然稳定,并逐渐走向新自由主义。但是这里的政治环境较之除拉美之外的世界其他地方,则要开放得多。8 在事关任何集体行动的问题上,中国还是一个冷酷强制的政体,每年有数以千计的乡村反抗——反土地征收、黑恶官员和环境恶化被镇压,死亡事件逐年递增。统治者对乡村动荡的程度感到担忧,在财政上对农民作出了的让步,同时增加了防暴警察。剔除煤矿市镇,城市迄今为止比乡村安宁。在城市,没有被官员和经理直接镇压的劳动纠纷通常会移交法院。政府把民众的支持建立在高速增长和呼吁民族自豪感之上,它同时被不信任和被普遍认为缺乏合法性。知识阶层——中国社会的一支传统力量,大多抱有不满,要么是从自由主义角度批评政治自由的缺乏,要么是对严重两极分化的经济体制作急峻的社会批评。中国新左派的出现是本世纪头些年最有希望的进展之一,现在正处于政权的严密监视之下。9 总而言之,这些年见证了一些大众意愿的壮观显现——2001到2002年的世界社会论坛、2002到2003年的委内瑞拉、2004年的玻利维亚、2005年的法国,还有其他地方的一些交错的反抗,但是时代整体上是进一步向右转变,随着一个新的大国协调不断巩固,阿拉伯的街道就要继续瘫痪下去,金融市场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被认为是社会存在的条件——从欧洲到东亚,从拉美到南非,从澳大利亚到遥远的密克罗尼西亚。现在新自由主义通常是以一种或别种“社会”利益来打扮自己——甚至于共和党人也赞同提高最低工资;普京提高了养老金;中国共产党取消了农村杂役,在每个地方新自由主义学说几乎都是政府的基本语法。没有什么学说能够替代新自由主义,这种深信不疑深深根于大众的意识中。至多像法国那样,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官员定期被选民抛弃,也只是换成新的统治者,新的统治者和从前一样毫无例外地继续推行新自由主义。在这个平静的世界上,“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的呼声要冒着听上去越来越绝望的危险。如果搁置规范化的抽象概念(如罗默的“证券社会主义”)或局部麻醉(如“托宾税”或“庆典运动”),有什么策略选择是目前可用的?最似是而非的备选方案是像罗宾•布莱克本的“全球养老金”或菲利普•施密特的 “欧洲定期生活津贴”(Eurostipendium)这样的提议,试图从长远的方向上以出乎意料的激进方式扭转当权者头痛的问题,如退休金危机、欧洲共同农业政策(CAP)等等。但是这些巧妙的方案都不常发生。还能看出什么其他的策略?罗伯特•安格尔(Roberto Unger)的实验主义以更遥不可及的方式提供了一些提高主观能力的方法,其显而易见的前提是资本主义体系中客观危机爆发的可能性逐渐减小,并且缺乏像过去引发激进运动或革命运动的那样的条件。10 然而,这种假设的有效性——经济的、社会的或生态的,可能正是开启将来的钥匙。《全球性混乱的经济学》、《贫民窟星球》或《我们门前的怪物》的读者可能不那么容易被说服。博兰尼在六十年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资本主义体系的根本弱点在于三个领域:劳动、自然和金钱。他指出,这三者形成了资本创造“虚拟商品”(fictitious commodities)的三重奏,因为尽管它们在市场中被交换,但是它们都不是为了销售而生产出来的。“劳动只是伴随着生活本身而生的人类活动的别称,它不是为了销售而是为了完全不同的原因被生产出来的;土地只是自然的别称,它不是人类生产出来的;实际的金钱仅仅是购买力的象征,一般来说,它也根本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通过银行业或国家财政的机制形成的”。但是一旦这些虚拟商品变得非常强大,它们便能够毁灭任何可持续的社会存在。一旦它们被除去所有的保护层,化约为赤裸裸的商品,“人类将毁灭于社会暴露效应;他们将要成为严重的社会紊乱的牺牲品”;“自然将会被缩减为其组成元素,邻里关系和风景被玷污,河流被污染,军事安全处于危险之中,生产食品和原材料的能力被毁灭”;而“事实将证明金钱的匮乏和过量对商业都是灾难性的,正如原始社会的洪水和干旱一样”。博兰尼认为,“没有哪个社会可以承受这样一个系统的结果,即便是最短的一段时间,除非这个社会中的人类、自然物质和商业组织受到保护,不被这个魔鬼工厂所毁灭”,他期望十九世纪曾被压抑的革新的原动力的复兴。自80年代以来,“大转变”开始向相反方向发展。其中占统治地位的虚拟商品又怎样呢?供资本支配的劳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1980年在资本主义经济体中的全球劳动力只有不到十亿人,至2000年增加到近十五亿。然而截止这个时间,中国、前苏联和印度的略多于15亿的工人也增加到资本所雇佣的工人总数之中。在短短的一些年中,世界上工人阶级的数量就翻了一番达30亿之多,他们所处的环境经常还像十九世纪早期一样严酷,这是这一时期内最大的结构性变化。这一变化的长期结果还有待观察。在短期内,它对于资本而言是一笔财富而非威胁,削弱了劳动力的议价能力——降低了全球的资本/劳动比率,根据最权威的估计约降低了55-60%。在这一方面,资本主义体系目前看上去足够安全,它的反对力量也表明了这一点。自然依然很难预知。如果自然对体系稳定性的潜在威胁程度现在普遍被承认的话,那么彼此接近的不同危险还未被清楚地分开,也没有采取措施使这些危险不再继续成为讨论的话题。显然,一种能够改变所有关于未来的估计的系统震荡是可能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是人为灾害可以导致的后果的一次小的体验。星球范围内的生态灾难现在日益可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把国家联合起来形成任何共同的预防计划。资本联合起来对付劳动,但在对付自然方面仍然是分裂的,因为竞争的商业和政府试图互相转嫁补救自然的代价。最终,共同行动的逻辑可能占据上风,在这个意义上体系原则上无疑能够调整自身去面对碳的排放、海平面上升、滥伐森林、水资源匮乏、新流行病和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实践上,在必要的时间期限内实现这一点尚无保证。在这个方面,不允许任何的自满:在谁应当负担净化地球的费用这一问题上隐现的冲突,证明帝国主义之间老的对抗又产生了最近似的副本,帝国主义间的对抗在它们的那个时代曾经打破了体系的平衡。在一个可感知的未来中,金钱无论如何仍然很可能是最薄弱的环节。全球金融秩序中的不平衡,如美国的巨额贸易赤字在继续累积、中国和日本积累了巨量的美元、欧洲在遭受廉价的亚洲进口商品和美国货币贬值的影响等,现在是世界商业报道中那些危言耸听的评论的重要内容。信贷的盲目扩张在一个接一个的主要资本主义经济体中增加了房地产的泡沫,美国、英国、西班牙、爱尔兰和澳大利亚,甚至那些自身此类问题不太多的国家如德国,也被卷入到证券化的迷宫之中。国家间的协调机制自七十年代以来就开始发展,以八国集团为首,较近的有中央银行间的非正式谅解,都还在努力防止资本市场的崩溃。但是共同的看法是当代金融危机的速度和范围压倒了这些协调机制。不管怎样,在金钱混乱的背后,真正的经济中存在着巨大的结构转变,它们是其中最不稳定的表达。经济领域里那些没有解决的问题是明显的。在中国和印度加入之前,世界市场在许多重要的工业领域都为生产过剩所困扰。在世界市场上,这两个国家意味着的全球需求的扩大将要超过它们所带来的潜在的进一步的供给过剩呢?还是一者将远远超过另一者,从而强化系统整体的紧张呢?无论答案是什么,在短期内金钱领域看来很可能会引发即将来临的这些不稳定因素。四、智力乐观论?除了这些考虑之外,上面的速描也仅限于不到七年的短暂时间内,同时局限于事件的表面。但是如果视野放得更长远一些,能发现这些事件背后更深刻的变化,得出不同的政治结论吗?至少这一时期的四本不同寻常的读物——可能有更多,对世界走向作出了大体上较乐观的判断。其中的三本可追溯到九十年代的早中期,但是自911以来才获得了进一步的阐述。当然,最著名的观点可以在哈特和奈格里的《帝国》中找到,其他三本都提及了它,既有肯定也有批判。汤姆•奈恩(Tom Nairn)的《民族主义的面孔》和即将出版的《全球国家》阐述了第二种观点。杰奥瓦尼•阿锐基(Giovanni Arrighi)的《漫长的二十世纪》和《亚当•斯密在北京》建构了第三种观点。马尔科姆•布尔(Malcolm Bull)最近的一些评论,以《国家的失败》收尾,提出了第四种观点。任何对于当前时代的反思都需要严肃地对待那些表面上看来违反直觉的读物。1 汤姆•奈恩的叙述大致是这样的。马克思-主义一直以歪曲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为基础,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是在1840年代莱茵兰的民主斗争中形成的。尽管马克思设想在一个长期的时间里社会主义是可能的,但是只有当资本主义完成其形成一个世界市场的使命时,这才是可能的。大众和知识分子的急躁导致了由列宁和毛泽东领导的致命的追求捷径,以国家权力取代民主和经济增长。结果造成世界历史之河偏向了现代的中世纪的沼泽地。但是1989年苏联共产主义的崩溃使得这条河流又流向了其自然的三角洲——当代的全球化。由于全球化的核心意义是全世界的民主的普遍化,最后实现1848年的梦想,在马克思活着的时候这个梦想粉碎了。然而,马克思自己犯了一个重要的错误,认为阶级将是历史解放的推动者,即以无产阶级的形式。事实上,正如1848年欧洲模式已经显示的,民族而非阶级才是历史的推动力,民族成为了马克思为之战斗的民主革命的承担者,整个20世纪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正如马克思-主义会建构一种伪民主一样,在美国内战和普法战争之后,民族-主义即帝国主义大国在一定的时候也会征用民族。然而,在20世纪的后半叶,第三世界的去殖民化和第二世界的去共产化潜在地使得没有民族主义的国家盛行起来——“前面的公海使民主的普遍化和深化作为任何社会形式的前提条件成为可能”的唯一可能的结构。911之后复苏的美国的大国民族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狂热(economania)暂时地劫持了全球化的前进动力。不过它不会促使美国走向市场统一。相反,它更深的逻辑要求民主国家的多样性在人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并作为一种人类学的必要性——如果违反了这一点,边界便会消失,任何认同都不可相容。在假定的历史终点,没有社会或文化的同质性在等待我们。“我们依然在现代性的急流之中”。2 哈特和奈格里一致认为,全球化本质上是一个解放的过程,但是在全球化之中民族的角色问题上却得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他们叙述的起点早一些,始于16世纪,当文艺复兴的解放精神被巴洛克式的反革命粉碎,建立起作为现代主权国家起源的专制政权之时。这一遗产基本上未作改变地被工业时代的民族国家所继承,随着民族国家自身的瓦解而形成一个单一的、统一的“帝国”,正是这个遗产的消亡,标志着一个自由与平等的新时代的黎明。这里的转折点不是1989年共产主义的瓦解(很少被作者提及),而是从1968到1978这十年,当越南反帝国主义的胜利和西方的工人、失业者、学生的反抗迫使资本主义被重构为其当代的普遍表现形式之时。随着普遍的帝国的出现,阶级也像民族一样逐渐消失,同时资本产生日益增加的一个普遍的大众(multitude)的“非物质”劳动。民族解放、工人阶级和革命先驱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但是正如帝国是由下层的反抗所创造的一样,它也将被这些反抗所击垮,当反对它的自发的网络在世界上迅速增加的时候。从这个大众的螺旋式的行动——示威、迁移和起义之中,由一种对于和平与民主的共同的生物政治欲望所驱动,将会开出一个后自由主义、后社会主义的世界这支花朵。没有主权或代表权的神秘化,一切都将第一次地按自由与平等行事。这随时都可能发生。“今天时间已经分裂为已死的现在和仍然活着的未来,它们之间裂开的深渊变得巨大无比。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某个事件将会把我们像箭一样地猛地射向那个活着的未来”。3 阿锐基的叙述也是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的,如果以14世纪热那亚的银行业的出现而非16世纪西班牙专制主义的兴起开始的话。它的形式是循环的。资本主义的扩张最初总是物质的——投资生产货物和征服市场。但是当过度竞争使得利润降低时,它就转变为金融扩张——投资于金融投机和金融中介,作为一个紧急出口。一旦金融扩张继而丧失热情,“系统混乱的时代”随之而来,竞争的区域资本通过各自的国家在军事战场上以斗争方式一争高下。在这些战争中,胜利的国家建立起系统的霸权,使得新一轮的物质扩张可以再次开始。这一霸权通常需要一种新的生产模式,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资本主义和地方主义结合在一起,能够说服所有其他国家:依赖于一个广阔的社会集团,霸权力量是“所有统治阶级对其臣民的权力全面扩张的发动力”。从“三十年战争”中产生了荷兰霸权(全球金融外加贸易垄断);从拿破仑战争中产生了英国霸权(全球金融、自由贸易优势、早期的工厂体系);从两次世界大战中产生了美国霸权(全球金融、自由贸易和工业公司)。今天?像哈特和奈格里一样,阿锐基把六、七十年代的反帝国主义斗争和工人反抗视为现代的转折点,它们终结了战后物质扩张的循环,迫使资本主义闷头冲向金融扩张阶段。现在那个循环也继而逐渐减弱,正如美国霸权在伊拉克陷入了道德危机一样。下一步会怎样呢?世界劳动在稳定地积聚力量,但是大的进展是东亚的崛起。在九十年代前期,阿锐基聚焦于日本,认为人类的将来有三种可能:一个世界帝国——美国对全球的帝国统治最后占了上风;一个世界市场社会,由日本领导的东亚在其中与美国抗衡,任何单一的国家都不再能够行使霸权;或者是陷入到普遍的战争之中,在全面混乱的最后较量中这个星球被毁灭。十年之后,随着中国更为重要的崛起,阿锐基排除了第一种情形,只留下有希望的第二种情形和逐渐变弱的灾难性的第三种情形。一个世界市场社会的出现,很久以前亚当•斯密就预言过,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终结,因为产生于国家间竞争的国家和金融之间的连带关系决定了资本主义将会消失;意味着姗姗来迟的地球上人们之间的财富平等将会到来,亚当•斯密盼望过它的到来。4 相比之下,布尔的叙述始于17世纪,首次暗示了不自觉的集体智慧,在斯宾诺莎的政治思想中它不同于自觉的集体意愿。从曼德维尔(Mandeville)同时下至斯密的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斯图尔特(Stewart)的政府的自然起源,这一传统最终产生了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的普遍理论——也许是资本主义所有的合法性中最强有力的。今天它又在哈特和奈格里的大众概念中以“群体智慧”(swarm intelligence)的形式重新出现,与承接自卢梭的据说是体现了人民主权的情形对立。然而,哈特和奈格里所回归的二分法是当代力量困境的有力表达,这一困境已经变成全球化市场的压力和大众对其的防御性的反对之间的一个僵局。布尔提出,黑格尔在他的时代为二律背反提供了一个解决。因为《法哲学原理》构建了从市民社会的自发智慧——如苏格兰的政治经济学所理论化的市场——到自由国家有秩序的意愿的通道。这一遗产在20世纪早期为从右派到左派的对手所废除,其变形是需要的。因为其间发生了世界大国的瓦解,其部分化身是欧洲、苏联和美国帝国:首先是去殖民化,然后是去共产化,现在则显然是美国霸权的衰落。那么,这意味着一个全球的市场社会不可阻挡的解放——集体智慧剥夺了任何的集体意愿吗?未必。世界大国的熵反而会释放出消耗的结构,颠覆黑格尔的定则:不是将市民社会纳入国家,而是相反地以一个潜在的非市场的基础重构市民社会,背离国家逐渐消亡这一趋势,这一点马克思和葛兰西都曾经设想过。5 这些建构形成了一套有想像力的规划,它们寻求从一个长期的世界历史变化逻辑去展望时代中那些附带现象的大事。不管离当前事件的表层有多远,它们都能指出时代的经验特征,作为其事实的证据。自八十年代晚期以来,代议制民主已经遍布世界,从东欧到东亚和南非,看不到明显的倒退或停止的迹象;新的民族国家诞生了,从高加索山脉到太平洋,超越它们的新的民主形式还没有被创造出来。大众网络汇合到了一起,却没有中心方向,无论是在西雅图还是在热那亚。美国的世界贸易和出口份额下降了。中国——更广泛地说是东亚——可能在几十年之内成为全球经济的重心。迄今为止,大众的反对确实是对全球化市场扩张的主要反应。6 从知识上来说,这四种描述都考虑了现代社会主义出现之前去世的一些思想家的观点:斯宾诺莎对于奈格里,斯密对于阿锐基,黑格尔对于布尔,早期马克思(写《共产党宣言》之前的那个年轻的莱茵兰的民主主义者)对于奈恩。四人都带有意大利背景,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用奈格里的话来说:“我在塞纳河洗过自己的衣服。”在哈特和奈格里那里这是最清楚不过的,他们的大多词汇——平面帝国、游牧者、生命政治权力等都直接来自德勒兹或福柯。对阿锐基来说同样如此,他对资本主义的描述主要依据于布罗代尔。对奈恩而言,伊曼纽尔•托德(Emmanuel Todd)最大胆地洞察了现代性的人类学前提,尽管有些疯狂。布尔引用的最后一个思想家是萨特,他的结论和萨特的叙述也是最接近的。在政治上,四种描述都同意全球化应当受到欢迎,全球化已经给我们带来了美国霸权的第一声或最后的临终前的喉鸣。7 区分不同叙述的主线在国家这条轴线上。对哈特和奈格里、阿锐基和布尔来说,是国家的消失——第一种情形是民族的消失;第二种是霸权的消失;第三种是全球的消失——包含了资本的没落。对奈恩来说,是另一种解决办法:只有民族—国家的完全解放才能使民主普遍化,并确保创造新的社会形式所必需的文化多样性,这种超越新自由主义秩序的新的社会形式还要去想像。能够向这些建构提的问题很清楚。奈恩:民主可能会向全世界延伸,但它不会像现在这样地变得更加空乏吗?这种变化不是偶然而是作为其传播的条件吗?新生的民族国家出现了,但是几乎所有的新来者都是弱小的或边缘的。某种边界可能是一个人类学的先验前提,但是为什么这些边界应当是民族的,而非文明的、地区的、州的或别的?哈特和奈格里:正如它允诺的“出埃及”所暗示的,大众不只是一个神学形象吗?取代帝国建立普遍的民主这一“事件”是个神迹吗?阿锐基:布罗代尔把资本主义定义为高度财政学的领域,而非贸易或生产领域,它是由国家间的竞争所产生的,如果布罗代尔的解释有道理的话,世界帝国或世界市场社会只能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终结。但是果真如此吗?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劳动力的反叛真的是一直在上升吗?布尔:全球化的市场和大众对其的反对之间的僵局表明它们是势均力敌的,哪一个都不会在牺牲另一个的情况下获得发展:这就是最近二十年所表明的吗?如果世界大国的当前形式(安理会:美国霸权)正在消解,它为什么不产生亨廷顿所说的地区性市场力量的拼凑物,由文明空间来划分界限,而是一个全球的市民社会、市场或是相反呢?但是这些建构都是讨论将来的基准视野。对它们提出的争论也需要旗鼓相当。
  3. 廖名春:孔子怂恿“司法腐败"吗?--《论语》误读三则
    法律 2012/12/15 | 阅读: 2006
    《论语·子路》篇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关于父子互隐的问题,这些年来争议非常之大。有些人没有古文字知识基于误读而攻击孔子搞"司法腐败",只能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4. 李云雷:我们如何叙述农村--关于新乡土小说的三个问题
    文学 2009/09/17 | 阅读: 2006
    “乡土文学”的说法最早来自鲁迅先生,1935年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蹇先艾叙述过贵州,斐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
  5. 丁耘:共和国的君主教育----试论“心性儒学”的政治性
    政治 2009/10/22 | 阅读: 2005
    通过这个角度切入当前的儒学辩护,重新论证所谓心性儒学的政治性。
  6. 杜建国:南方周末造谣煽动民众反PX
    环保 2013/05/22 | 阅读: 2005
    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得追本溯源,弄清第一次反PX事件--厦门PX事件的来龙去脉。稍加细心地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某些人以及某些媒体通过制造并宣扬PX有剧毒、致癌、致畸、高爆炸等危害的谣言,对煽起民众对PX的恐慌情绪直至通过"集体散步"这种激烈方式来驱逐该项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谣言,就没有厦门PX事件,也就没有今天的昆明与成都的波澜。
  7. 贝内迪克特·安德森:有关民族主义的思考
    社会 2012/11/17 | 阅读: 2005
    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进行思考,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民族主义",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民族主义"。战前的日本可以被划为"自上而下的民族主义"。但是过去在东南亚蓬勃发展的民族主义却推动了那里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运动,使得受压迫的人们获得了解放。
  8. 余盛峰:革命恐惧的幻象
    社会 2013/07/11 | 阅读: 2005
    保守与革命之争反映的是致命的自负:它希望由精英集团垄断政治,大众作为沉默的被代表者,由精英代理人代替他们参与政治。这种人为固化的二元格局只会继续固化政治危机,这种脆弱的精英寡头格局势必难以为继。根本而言,民主运动是抵抗这一僵化的利益同盟的唯一方式。
  9. 祝东力:《钢的琴》--工人阶级的困境与解脱
    影视 2012/02/23 | 阅读: 2004
    影片的悲剧感体现在多处,毕竟,以衰颓的城市、离散的家庭、贫困的生活为背景,这样的喜剧一定是混杂的风格。喜剧气氛被悲剧感所平衡,这使《钢的琴》完全区别于例如《非诚勿扰》等影片中葛优那种一味油滑、轻浮的喜剧路线
  10. 王绍光:重庆经验与中国社会主义3.0版本
    社会 2010/11/12 | 阅读: 2003
    最近一段时间学术界非常关注重庆,我想把重庆经验放在一个更长的时段、更广的视野里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3.0版本”。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非常多,归根到底就是社会跟个人的相对,因此社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是相对的。资本主义强调个体和市场竞争,而社会主义强调互助团结。社会主义的内涵是什么,还需要继续讨论。实际上在苏联解体时,就有一篇评论文章讨论“社会主义今天的地位”。可见,社会主义从来就没有也不应该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固定模式,所以探索社会主义道路是极具挑战性的,也是十分复杂的。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实践方式肯定不同。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过去这些年走过了不同的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可以叫做匮乏阶段;第二个阶段叫做温饱阶段;进入2002年以后,实际上中国步入了小康阶段。在不同阶段,社会主义的模式不应该是一样的,实际上也是不一样的。   在匮乏阶段,可以叫做社会主义1.0版本,由于历史的原因,人均收入很低,人们普遍贫穷。这一阶段,人均收入完全公平分配,每个人也能在很低的生活水平上生存,因为只要稍微有一点不公平,就有人可能活不下来。这一阶段,基本保证了中国社会的公平性,这是当时不得已的一种选择。   到了温饱阶段,中国不再实行平均分配,一方面要促进经济发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提高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吃不饱、穿不暖的人需要扶贫,因此,这个阶段要着力实现社会主义保障性的最大化。这个阶段可以叫做社会主义2.0版本。   进入小康社会以后,私人收入、消费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福利改善的关系就不是一个递增的关系了,而是递减的关系。当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时候,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会改善整个社会的生存质量,但在这个阶段并不是这样。比如进入小康阶段以后,大量的攀比和竞争牺牲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所有人都活得很累。其实,这完全是诱导性消费使然。现在我们看中国的问题,中国在过去20年里盖的房子可能比全世界任何国家盖的房子都多,中国人均居住情况的改善可能比全世界任何国家都好,但是现在住房却变成最大的问题。这不是因为房子少了,而是攀比心理使人们看到邻居住300平米的房子,自己住50平米的房子心里就不踏实,当年大家都住50平米的房子,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还有养老、治安等问题,改革开放之前这些问题可以基本平均保障,大家感到安全,但是现在哪怕收入很高,人们也有不安全感。因此解决温饱问题,应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增加改善大多数人福利的投入,包括公共住房、公共卫生、生态保护、公共教育、基础设施、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当前这个阶段可以叫做社会主义3.0版本。   概括来讲,社会主义1.0版本主要是指匮乏阶段,计划经济模式决定了不搞物质刺激,只有精神刺激,比如先进生产者这样的精神刺激,成就是很大的,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中国从1953—1978年,GDP年均增长率是6.5%,即使放在今天来看,这也是一个相当高的增长率。同时,这个阶段解决了基本的人的安全问题。中国免于战乱,保证了人的吃穿住用,基本医疗、基础教育都得到了发展,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解放以后的变化是巨大的,我们看1950年的时候,中国和印度的发展指数是一样的,比当时的巴西、美国低得多,但是到2007年的时候已经实现了快速发展。所以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讲,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发展这么快,其基础实际上是改革开放以前就奠定了的。   社会主义2.0版本的出现,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到了一定的阶段,人们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人们有基本生存的条件了。那么,让经济更快、更稳的发展,消除贫困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5亿,如果中国没有实施成功的扶贫攻坚战略的话,那全世界的贫困人口就要增加5亿了。   社会主义3.0版本的生成,就是面对中国进入小康阶段以后,人均收入足以维持小康生活水平,这个时候已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市场+规划。这个阶段面临的问题是,衣食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住行问题还需要改善。住就是宜居的问题,行就是畅通的问题。私人的衣食住行问题解决以后,还要解决公共住行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重庆经验带进来。重庆更像中国的一个缩影,它跟天津、北京不一样,2008年的时候,重庆在所有指标中只有一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点,其他的指标都比全国平均水平要低,所以重庆经验对中国的其他地区来说可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讲到重庆经验,大概是这么四个字“打黑唱红”。但是在我看来,可以概括为四点:三项制度和三项活动、五个重庆、两翼万元增收、国民共进。这四点正好构成了我说的社会主义3.0版本的要素,尤其是三项制度和三项活动还具有社会主义1.0版本中的一些因素。两翼农村万元增收是要解决贫困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的问题,这是带有社会主义2.0版本的描述。但是,五个重庆就是解决住行和公共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3.0版本的要素,这是要保证国有的和民有的都可以共进。我感觉重庆经验最重要的,就是把社会主义的未来和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联系起来,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这里面既有社会主义1.0版本的要素,也有社会主义2.0版本的要素,更重要的是其中也蕴涵实践社会主义3.0版本的要素。重庆正在实践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各个阶段的发展中都具有连续性。当然,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并不是重庆一个地方的问题,其实其他地方也在做,现在我们看到有很多人到重庆来学习经验,这就使重庆模式的适应能力变得强大,这不仅是具体的政策,也不仅是具体的制度,而是整个体制制度允许自我学习,这是重庆模式真正的实质,重庆正在证明这一点。
  11. 孙果清:现存古地图表明:最早了解非洲的是中国人
    历史 2010/01/25 | 阅读: 2003
    2002 年 11 月 14 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说,在“南非国民议会千年项目地图展”上,展出了一张非洲轮廓依稀可见的中国古地图摹本,从而引发了一些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正如国民议会议长费琳·金瓦拉女士在开幕式上说:“这么做的目的是,让我们不要被别人强加给我们去信服的东西所束缚。”她言外之意,是在说对欧洲人最早发现非洲大陆之说法有了怀疑。2002 年 11 月底,笔者在网上(网址:www.pmpsa.gov.za/maps/maps_japan34.html)看到了南非展出的这幅中国古地图摹本。12 月中旬,经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郑锡煌先生的帮助,得到了该图的复制件。借此机会,再次将这幅地图展现在观众眼前,供大家赏析。该图名称为《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而《北京青年报》于 2003 年 2 月 18 日和 3 月 4 日两次报道, 南非展出的中国古地图摹本,原图是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大明混一图》。如此看来,或许南非展出的中国古地图摹本不是一张,而是两幅。名称分别为《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和《大明混一图》。而这两幅地图,其内容截然不同。前者原图为元代绘本,后者原图为明代制作。因而,在此重点鉴赏《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之摹本。《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是公元 1402 年朝鲜人依据中国元代舆地图所绘制。展现在眼前的这幅彩绘《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纵 158.5 ㎝,横 168.0 ㎝,现存日本东京龙谷大学图书馆。图上方划一线,篆额有“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十个字。下划一线,有权近题跋,跋文载:“天下至广也,内自中邦,外薄四海,不知其几千万里也。约而图之于数尺之幅,其致详难矣。故为图者皆率略。惟吴门李泽民《声教广被图》,颇为详备;而历代帝王国都沿革,则天台僧清浚《混一疆理图》备载焉。建文四年夏,左政丞上洛金公(即金士衡,右政丞丹阳李公(即李茂——作者注)燮理之暇,参究是图,命检校李荟,更加详校,合为一图。—作者注)其辽水以东,及本国之图,泽民之图,亦多缺略。今特增广本国地图,而附以日本,勒成新图。井然可观,诚可不出户而知天下也……”从跋文可知《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绘制经过及资料底图来源于:建文元年(1399)明惠帝登极时,朝鲜贺使金士衡在中国见到了元代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和清浚的《混一疆理图》,并将这两幅图的复本带回国,至建文四年(1402)经金士衡和李茂进行研究,由李荟更加详校后合为一图。又由权近增加了朝鲜和日本,合成新图,名为《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其文字记载十分清楚,这幅疆理图除日本和朝鲜部分外,其它内容都是来源于李泽民和清浚的舆图。并告之,天下至广,中外不知其几千万里,绘于图很难详细,惟有李泽民的地图颇为详备。而清浚地图的特点是,中国国内历代国都沿革较细。海外部分(包括非洲),必然取自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后来李泽民和清浚的舆图也已失传。关于这两幅图的详细内容以及李泽民和清浚的事迹,也就鲜为人知了。当今《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仍保存着元代绘制舆地总图的艺术风格。其内容、绘图风格及水平一目了然。该图所绘范围:东自朝鲜和日本列岛;东南绘出了麻逸(今菲律宾的吕宋岛)、三屿(今菲律宾的巴拉旺岛)等岛屿;西南绘有浡泥(今婆罗乃)、三佛齐(今苏门答腊岛)、马八儿(今印度的马拉巴尔)等;正西绘出了三角形的非洲大陆及北部地区;北面已绘到大泽(今贝加尔湖)以北一线。从地图内容上看,尽管未画出元代疆域界线,而元朝各行省及所属各路、府、州等行政名称均用汉文标出,十分详细。图上所有山脉用形象符号表示,大小河流采用双曲线画出。长城如同一条飞腾的巨龙,形象逼真。海洋之水绘有波纹。显然这均是中国宋、元时期古地图的传统画法。无论是中国大地,还是诸蕃异域,陆地、山川、河流及海中岛屿,绘制如此之详,范围之广,是中国古代舆地图前所未有的。尽管这幅舆图是摹绘本,也实属罕见。它的传世,不仅体现了元朝绘制舆地图的科学技术水平。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早在欧洲人绘制的世界地图出现之前,中国人已对亚洲、非洲等地有了很清楚的认识。这幅包含东南亚、南亚广阔海域及整个非洲大陆和部分欧洲在内的大半个世界的地图,早在十四世纪初,已出现在世界绘图史上。这是中国人的荣耀,是中国地图史上的一大突破。虽然目前还未发现有史料记载《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的母本——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中有关非洲大陆是怎样绘制出来的,但在中国元代,李泽民是完全能够绘制出这样精细的地图的。众所周知,早在公元三世纪,中国商船已越过印度,出现于波斯湾头, 1 到了唐代,中国与印度洋各国的海上贸易已相当可观,宋朝时达到了顶点。同时,中国对非洲的贸易,仅仅是与阿拉伯各国巨大贸易的一个分支,并对非洲几十个国家,已有了深刻的了解。如:南宋赵汝适在他所著的《诸蕃志》一书中,就记载了非洲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国家概况,而他的资料一部分来源于周去非在公元 1178 年写成的《岭外代答》 2。书中对非洲西南大岛——“马达加斯加”描述如下:“昆仑层期国,在西南海上,连接大海岛。常有大鹏飞,蔽日移晷。有野骆驼,大鹏遇则吞之。或拾鹏翅,截其管,可作水桶。土产大象牙、犀角。西有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虬发。诱以食而擒之,转卖给大食国为奴,获价甚厚。托以管钥,谓其无亲属之恋也。”对埃及的记载,有一处叫迷斯篱(Misria 即埃及)的地方。他谈到那条大的河流:“有江水,极清甘,莫知水源所出。岁旱,诸国江水皆消减,唯此水如常。田畴充足,农民籍以耕种,岁率如此,人至有七八十岁不识雨者。”文中提到位于河岸的城市“憩野”即开罗。书中还叙述中国至埃及的航线:“从泉州出发,四十余日到兰里(亚齐),博易住冬,次年再发,顺风六十余日,可至迷斯篱(即埃及)。又如,元朝汪大渊,江西南昌人。生于 1309 年,20 岁时,附舶出洋。到过非洲 99 个国家和地区,回国后撰《岛夷志略》。尽管目前还未见到元代李泽民如何了解非洲大陆的确切记载,但大量史料证明,唐、宋、元以来,中国与非洲交往增多,中国人对非洲的认识日益丰富,为中国人绘制比较准确的非洲地图提供了条件。可想而知,元代李泽民能绘出含有非洲大陆全貌的《声教广被图》并不是奇怪之事。从另一方面讲,自从李泽民的地图起,非洲被画成了一个三角形的大陆,在国内外影响极大。明朝初年,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还在国内广泛流传,受到政府官员及地理学者的重视,在绘制全国地图时,也不放过对非洲及外域世界的认识并绘制于图上。而今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彩绘本《大明混一图》和保存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明罗洪先嘉靖三十四年舆图·西南海夷图》 3 均绘有非洲大陆及沙特阿拉伯半岛,形状均与《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的非洲大,陆画法大致相同。换言之,这些非洲资料无不来源于元代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在国外,直到十五世纪,欧洲人绘制的地图才有类似的画法。如公元 1842 年希腊人托勒密绘出了包括非洲在内的非亚大陆地图——俗称《托勒密世界地图》 4 展示了西起大西洋,东至印度洋的大片,区域。从十五世纪初起,葡萄牙人开始沿西非海岸缓慢南下。1496 年,探险家达·伽马(Da·Gama)绕过非洲到印度,才开通驶往东方的新航线。由于宋、 明时,元、中国有大量含亚、非洲地理知识的古地图传世,有机会收集到亚、非地图资料,并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编辑成《坤舆万国全图》识传播到世界各国。到此,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最早了解非洲大陆的是中国人。张果清:原国家图书馆古籍舆图组研究员
  12. 赵晓力:假面舞会的终结?(专访)
    科技 2009/07/16 | 阅读: 2002
    赵晓力:虚拟世界这个说法现在好像不流行了。刚接触网络的时候可能什么人都有点眩晕感,上到现在还有吗?技术浪漫主义曾经以为我们能够得到一个与现实世界迥然相异的世界,而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那同样是我们切身的现实。关于网络的伦理其实与现实伦理是交错的。
  13. 崔之元: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与重庆“八大投”
    科技 经济 2011/04/20 | 阅读: 2002
    最近,“纽约时报”报道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以下称TVA)将对其下六个核反应堆进行详尽的安全检测。这固然是世界各国在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后的一致反应,但也可能与美国通用电 力公司同时是日本福岛核反应堆和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核反应堆的主要设备供应商有关。但两者有一个关键的制度差别:东京电力株式会社是私有,而美国田纳西河流 域管理公司是国有。 日本自由作家加藤嘉一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东京电力应该国有化”的文章,认为“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中国,我相信,中国必然立即成立以温家宝或 其他官员负责的“指挥部”,以举国体制投入抢险救灾…其实,东电当然也是想救灾的,不过它的利益毕竟首先是股东的利益,必然带有“最好别让外界知道问题” 的侥幸心理,这就极大的影响和耽误了这场特殊事故的救灾进度”。 有趣的是,加藤嘉一尽管力主东京电力国有化,但他没有联系到美国国有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也许他是日本的“80后”,对美国波澜壮阔的罗斯福新政历史 了解不多。但我们中国对TVA的通常翻译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而不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这反映出我们国内对TVA的了解也不多。 其实,TVA的历史极为精彩,如果了解它不是“局”,而是“公司”,即美国政府为管理田纳西流域特设的国有公司,将有助于我们理解重庆八大国有投资集团从原政府的“局”转型为公司(如原重庆市水利局转型为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意义。 TVA的前身是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威尔逊总统在阿拉巴马州北部田纳西河畔的马瑟肖尔斯建筑的水坝,其目的是利用水利资源生产硝酸盐。一战结束后,新任哈定总 统曾企图将这一国有资产廉价售与私人,由于“进步派”国会参议员乔治·诺里斯的反对,未能如愿。罗斯福新政的主题之一是用国有电力公司取代私有电力公司的 垄断。他1933年1月就任总统后,立即视察了田纳西河流域。同年4月10日,罗斯福向国会提出综合治理田纳西河流域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法案,并于5 月18日签署生效至今。 田纳西河全长1043公里,流经七个州,流域面积10.4万平方公里。从1933至1952年,TVA在田纳西河及其支流共建造20座新水坝,改建5座原 有水坝,使该河流域再没有洪水泛滥,还大大减轻俄亥俄及密西西比两河流域的洪水威胁。TVA鼓励农民使用它生产的低价化肥,帮助农民组织合作社,将低价电 力输入农村,大幅提高了农民收入。 美国保守派历来把新政期间国有并延续至今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视为眼中钉,里根总统就是因为1960年代公开批判TVA而先当选加州州长的。但是,罗斯 福新政的关键制度至今屹立不倒。罗斯福在“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法”通过时的讲话简直也可以为重庆“8大国有投资集团”定性:“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公司穿着 政府的衣服但有着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精神”。 有趣的是,TVA实施整个田纳西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全面发展的规划,牵涉到7个州,要求有关州、县、市、镇当局及各种各样机构协调合作,这和重庆新成立的两 江新区和两江集团的“1+3”和 “三托一”的管理体制(两江新区管委会和江北、渝北、北碚三个行政区)也有些相似,TVA在区域发展方面的成败经验也可借鉴.
  14. 布鲁斯·阿克曼:如何讲述美国宪法的转型--职业主义批判以及连续性的再造
    法律 2014/10/01 | 阅读: 2002
    每当有新的意见潮流得到政治声望后,民众的思考--就好比条件反射般地--就会回到这些伟大的成就,以此判断新运动的意义。当我们由实体宪法转向高级立法的过程时,我的问题就出现了:19与20世纪的美国人是如何定义、辩论、并且最终认可那些由所处时代的宪法改革政党提出的转型议案?
  15. 海裔: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评注
    法律 2010/12/01 | 阅读: 2002
    &nbsp;治法无常,如医方然,惟在适时宜民。&nbsp;—— 康有为&nbsp;&nbsp;&nbsp;于1910年代中华民国宪政实践的失败,长期以来,存在一种主导的解释范式:论者多将以孙文、宋教仁为代表的同盟会-国民党视为历史进步势力,而将北洋军阀集团视为落后反动势力。宪政的失败,主要是北洋军阀集团阻挠和破坏的结果。[1] 而要进一步分析何以存在这种阻挠和破坏,论者往往追溯到经济社会基础以及建筑其上的政治文化: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尚未充分发展,不存在强大的民族资产阶级,因而使得政治被旧官僚和军人所垄断;[2] 在政治文化上,集权观念根深蒂固,缺乏法治和个人权利意识等等。[3] 这一范式所指向的实践对策,有激进的暴力革命,也有渐进的社会政治改革,但都要求进一步发展新的生产关系,培育新的社会阶层,全面改造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近年的研究中出现对这一范式的一些微调,如一些论者指出同盟会-国民党深受中国传统秘密会社传统的影响,在政治文化上具有深刻历史局限性。[4] 但这一补充无损于上述范式的基调,它无非意味着:同盟会-国民党尽管可能略微“先进”一些,但仍需要和北洋军阀集团一起接受进一步的“启蒙”或者“革命”。“启蒙-革命”范式符合我们时代的主流价值诉求,同时也具有宏大的视野,对于长时段的历史分析具有很强的逻辑自洽性,因而成为了主导性的研究范式。但这一研究范式的基本出发点,或者是为二十世纪历史发展道路作正当化论证,或者是试图通过历史研究进一步确证某些政治价值观,以推进“未完成的现代性方案”,因而往往将一定的政治势力直接和“先进”、“落后”等基于线***观的评价直接关联起来,阻碍了对各种政治势力具体政治行为模式进行细致研究。这导致对民初政治的历史分析过于强调结构(structure)的决定性意义,而未能展示行动(agency)对于结构的反作用。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突破既有历史标签,关注具体政治行动的民国宪政研究,如严泉的《失败的遗产》,运用了1913-1923年十年间立宪辩论的档案,对各派政治势力在立宪过程中的策略性互动进行了分析,指出各派政治势力之间存在严重不信任,均以制宪作为扩张自身权力、限制他方权力的工具,因而不能达成适当的妥协,而宪法文本也因为严重偏离实际政治中的力量对比而无法运行。[5] 对于政治行动策略的深入分析,使得严泉能够比大多数“启蒙-革命”论者更为公允地看到同盟会-国民党对于宪政失败应负的责任。但严泉的努力最终还是以政治行为层面的分析来补充“启蒙-革命”的范式的结构性分析,未能突破这一范式的一些基本判断,如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要视为宪政建设的负资产而非积极资源。在学理上,是否存在一种既重视政治行动策略分析,又不落入“启蒙-革命”范式的解释可能呢?本文试图通过从康有为的共和立法入手,来探索这一学理上的可能性。众所周知,康有为从戊戌变法时期开始就力主君主立宪,1917年还参与了张勋复辟。但不常为人所知的是,康有为在民国初期,曾经有一段时间积极为新生的共和国出谋划策。当一位原来主张君主立宪的思想家转而为共和立宪的时候,他往往能比共和体制的一贯支持者更清楚地体察到共和政体的固有弱点,也更善于指出共和体制中的行动者的选择错误。他的观察和思考,对于我们思考民初立宪运动中的政治行动策略有极大的帮助。另一方面,康有为使用一种独特的、以儒家经学为基础的理论话语,这使得他与出自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启蒙-革命”论者大相径庭,也能为我们思考“启蒙-革命”范式之外的历史解释可能性提供有益的启发。我所选取的切入点是康有为1913年在首届制宪国会召开前夕起草的《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6] 该草案发表于他主持的《不忍》杂志,洋洋洒洒六万多字,长达一百零六条,附有详尽的立法理由解释,熔儒家经义、西方宪法法理、各国宪制与中国国情分析于一炉,既提出自己的主张,也对当时的许多流行观念进行纠弹。作为今文学家,康有为在儒家经学方面的功力自不待言,他的宪政观亦具有儒家经学研究的基础;而十六年(1898-1913)流亡海外、周游列国、结交政要的经历,也使得康有为对于东西洋各国的宪政运作有了深入的了解。这位在话语体系上貌似最旧的思想家,在对当代政治的观察上,却可以说站在时代的最前沿。这种“最旧”和“最新”的结合,赋予《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独特的知识魅力。从政治影响上说,《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算不上成功。它影响了梁启超代表进步党起草的宪法草案,[7] 但由于制宪会议多数掌握在国民党议员手中,康梁宪法草案均无法引起立法者的充分重视。不过,政治上的失败无损于其在政治思想上的意义。历史的演进是多方合力的结果,它实现了某些可能性,但也扼杀了其他的可能性。那些未展开的可能性,往往包含了可用以批判和反思已凝固板结的“现实”的资源。在这个意义上,研究过去未实现的可能性,往往也是对未来进行想象和规划的途径。[8]本文将采取一个语境化的进路,将康有为的文本放置到晚清和民国的政治争论的背景中进行解读,其中最重要的是1913年朝野各方为制定正式宪法而展开的一系列争论,尤其是袁世凯和国会制宪会议之间关于总统和议会权力分配的争论。康有为并没有直接介入这一争论的渠道,但其私拟宪法草案分析了各种不同的权力分配方案及其可能的实践结果。如果我们将康拟宪法草案与1913年之后困扰新生的共和政体的一系列政治危机——如复辟和府院之争——相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多数内容没有超出他的分析和预测范围。这位冷静的旁观者因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视角,去理解民初宪政运动中所包含的那些自我挫败的因素。1913年立宪运动的交锋地带&nbsp;&nbsp;要理解1913年立宪运动中各方政治势力交锋的要点所在,需要探讨三个宪法文件:第一是1912年南京临时参议院所草拟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另一个是1913年国会制宪会议起草的《天坛宪法草案》;最后是1914年袁世凯政府起草的《中华民国约法》。1912年初,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南方各省革命党讨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在最初的讨论中,孙文认为中国是广土众民的大国,需要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因而主张美国式的总统制,[9]而宋教仁主张议会制(即责任内阁制)。随着南北议和进行,由袁世凯出任民国临时大总统已成定局,宪法讨论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革命党人最紧迫的考虑,变成了如何利用宪法来约束袁世凯。因而,孙文的态度遽变,从赞成总统制转向赞同议会制。但民国时期的观察者就曾指出,从《临时约法》的具体内容来看,当时的立法者们并没有厘清议会制/责任内阁制的概念。[10] 《临时约法》中既包含了总统制的因素,也包含有议会制的因素。在赋予参议院的一系列权力中,涉及立法与行政关系的权力主要是官员任命同意权和弹劾权。《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这实际上是接近于美式总统制的制度安排。在弹劾权方面,《临时约法》规定参议员可对违法或失职的国务员进行弹劾。在这里,立法者将“不信任”也包含在“弹劾”的意义之中,大大扩展了弹劾权的范围。而“不信任议案权”(倒阁权)可以说是典型的议会制下的议会权力。从行政权这一方面来看,《临时约法》规定的总统并非典型的议会制政府之下的虚位元首。《临时约法》一方面模仿美式总统制,赋予总统相当大的实权;另一方面,仿照法国内阁制规定,增设了国务院(内阁),并且赋予国务员以辅政权和副署权。但是,总统具有不经参议院同意,直接对国务员进行免职的权力。国务员的副署权并不能起到制约总统的作用。[11]《临时约法》以责任内阁制为目标,但所产生的政府体制更接近总统制。它为分掌行政和立法两权的政治势力扩张自身的权力都提供了想象和解释的空间。在1913年的制宪过程中,袁世凯希望在保有《临时约法》所授予的总统权力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展总统的权力。而由国民党人主导的国会制宪会议则希望遵循《临时约法》的制宪目标,建立以议会为中心的的责任内阁制/议会制,使总统成为虚位元首 —— 这意味着架空袁世凯的权力。国会制宪会议从1913年7月21日开始至10月31日会议结束宪法草案的三读,形成《天坛宪法草案》。相比于《临时约法》,议会权力在以下方面出现变动:第一,设立国会委员会,在国会闭会期间,全权代表国会行使各项权力;第二,国会获得宪法解释权;第三,区分了弹劾权和不信任权。仿效美国的制度,由众议院提出针对总统和国务员的弹劾议案,但并没有模仿由最高法院大 法官主持审理的做法。对弹劾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的规定也比《约法》宽松,对国务员更是如此。弹劾可针对国务员的一切违法行为进行,受弹劾后免去职位并剥夺公权。而在不信任权的行使上,也降低了门槛,列席员过半数即可通过不信任议案,但对列席人数没有规定,推定按照一般议事规则,过半数开议。如此,在极端情况下,只要四分之一以上议员赞成,即可倒阁。在制宪过程中,袁世凯就两项权力与制宪会议反复交涉,一项是总统不经国会同意任命国务员的权力,另一项是大总统对于国会的解散权。[12] 这两项权力并没有超出责任内阁制的要求,但遭到制宪国会断然拒绝。针对前者,《天坛宪法草案》要求“国务总理之任命,须得众议院同意。国务总理在国会闭会期间出缺时,总统经国会委员会之同意,得为总理之任命。”此外规定,国务员受到国会不信任决议时,大总统必须免其职。针对后者,《天坛宪法草案》规定,总统解散众议院必须得到参议院三分之二同意。这比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二分之一门槛还要高,使得总统的解散议会权形同虚设。在权力要求得不到制宪会议满足之后,袁世凯通电地方督军和地方议会,指责《天坛宪法草案》不合理,既而取缔制宪会议中国民党议员的议员资格,致使制宪会议不足合法召开人数。1914年初,袁世凯干脆解散国会。在接下来几个月中,袁世凯炮制了一部“超级总统制”宪法,即《中华民国约法》。按照该法,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国务卿没有副署权。大总统除缔结涉及变更国土以及增加人民负担的条约需得立法院同意之外,行使各项权力不受立法院限制。大总统有无限制的停散议会权与否决权。议会立法遭到总统否决后,即便仍有三分之二议员支持该立法,总统仍可拒绝公布法案。立法院对于总统的制约,仅限于对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的弹劾权。此外,设立参政院,在立法院成立前,代行立法院职能。但参政与院长皆由大总统任命,因此,无论是立法院,还是参政院,都不可能对大总统权力有所制约。《中华民国约法》规定的大总统权力,已接近旧制度下的皇帝。1913年立宪运动的交锋地带,在于总统权力和议会权力的分配。 而这一分配问题之所以棘手,是因为行政权和立法权分掌在南北两股不同的势力手中,双方都有军队和庞大的既得利益。权力分配不仅仅关系到中央政府的体制问题,更关系到中国的统一。然而,《天坛宪法草案》毫不妥协地架空北洋集团的权力,袁世凯在1914年推出的《中华民国约法》以牙还牙,毫不妥协地剥夺代表了南方各省势力的国民党在中央政府中的权力。1913-14立宪的失败,导致中国南北从实质上处于分裂状态。而在袁世凯死后,连北洋军阀也四分五裂,中国政治陷入了碎片化状态。到那个时候,无论国会制定什么样的宪法,其效果都接近于一纸空文。&nbsp;原理和范例明晰了康有为所处的时代背景,让我们来看康有为对其时代的回应。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一部分 “发凡”解释了该宪法草案的基本原理。康有为提出,判定一个国家是否属于共和国的标准,不在于有君无君,而在于这个国家属于“公有”还是“私有”。这就和民国初期以君主存废作为判定共和标准的一般意识大相径庭。康有为这样来表述立宪的目的:宪法何为而立也?为敌人主专制其国而立也,为去人主私有其国而立也,为安国家而官明其职、人得其所而立也。[13]&nbsp;“专制其国”与“私有其国”基本对应。从康有为的今文经学视角来看,中国在春秋之前,天子、诸侯、大夫“专制其天下国家而私有之”。孔子作《春秋》,定名分,为中国制定了宪法。到了汉代,《春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到了宪法的作用。而到了清代,朝臣奏议,“引据上谕为多,而引经义为少”,《春秋》大义失落。而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盖无国会之众力以持其后故也。”[14] 康有为承认国会制度并非中国源生,可用以守护中国古老的宪法,保障天下为公。而一旦宪法和国会运作起来,君主的有无存废,就无足轻重了。有君的英国和无君的法国和美国,均属“公有”,都可以称之为共和国。在康有为看来,共和不等于民主,君主也不等同于专制。[15]像英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的君主,不过是“伴食画诺”,根本不是专制。而无君的共和国如美国、墨西哥,其总统权力却远远超过许多君主,倒具有某些专制色彩。因而,“今言国体政体,必破弃欧美学说专制共和之谬名,而明公有、私有之殊别,然后宪法乃有可言也。”[16] 康有为将“共和国”理解成为“公有国”,正好和共和国的拉丁文原词res publica (字面意思为:“公共之物”)不谋而合。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波里比乌斯(Polybius)、西塞罗(Cicero)、马基雅维利 (Machiavelli)等思想家将共和理解为包含了君主因素的混合政体,康有为在这一问题上的见解,与他们高度接近,尽管没有证据表明他读过这些思想家的作品。上述原理的重要性,是在后面的分析中逐渐展开的。通过破除君主和共和之间的对立,康有为提出了这一洞见:君主的存在并不等于国家“私有”,而废除君主,也未必立即造成国家“公有”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可能是由众人觊觎最高权力而造成的政治动荡。在这样的问题意识引导之下,康有为归纳出四种共和宪政模式,陈明各自利弊:第一是瑞士共和国宪法。瑞士为联邦制国家,各邦选举联邦议员,由议员公议而进行立法和行政事务。在康有为看来,瑞士宪法合乎《易经》中“群龙无首,吉”之义,“诚共和制之极轨也。”[17]在未来的“大同世”,瑞士的制度可成为普遍的制度。然而在当下,这种制度只能在瑞士这样的小国中运行。中国是广土众民的大国,又处于“据乱世”,若推行瑞士的议长共和制和全民公决制度,易生祸乱。第二是美国的共和宪法。康有为首先反对仿效美国的“国民公举总统之法”,他认为这一制度只能在美国行得通。中南美洲各共和国仿效美国国民公举总统之法,结果“争乱弥年,杀人如麻”。美国的总统制之所以能够行得通,跟其建国时期的六项特殊条件有关:开国诸贤,皆清教之徒,无争权位之志,只有救民之心,一也。因于属地十三州已有议院,各自立国,本无君主,二也。本为英人,移植英已成之宪法于美,政党仅二,故少争,三也。美初立时,人民仅三百万,仍是小国,四也。介于两海,国无强邻,国不设兵,五也。新地初辟,民易谋生,故不成大乱,六也。[18]尽管总统制在美国行得通,所造成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第一是金钱政治,康有为引勃拉斯(James Bryce)《平民政体》(Modern Democracies)一书指出,总统选举“费金钱、糜酒食以数千万,全国之民,月日罢业,金融为之大困,商业牵及停滞,其害中于民亦已大矣。”[19] 第二,总统身兼国家元首与行政首脑,位高权重,为争这一位置,很容易引发国内冲突;第三,在总统制之下,“行政、立法二司巍峨对峙,沟绝不通”。这体现在:总统自己选择国务员,国务员不能进入国会发言,总统不能停、散国会,国会不能倒阁。两权之间如果发生冲突,“必含敌相攻以相牵制”。[20] 在康有为看来,后起的总统制还不如更为古典的责任内阁制(议会制)来得妥当,后者有一系列机制协调行政与立法,避免出现宪政僵局。&nbsp;&nbsp;在康有为看来,美国的联邦制就更不值得学习了。民初各省都督由地方自行产生,掌握大权,不听中央号令;再加上各省之间道路不便,地方势力已经形成封建割据之势。在这一情况下引进所谓联邦制,恐怕只是对封建割据的全新包装,但无改其本质。康有为强调以历史的眼光来看美国的宪法:虽然美国各州分治,但历史趋势是从分到合,中央集权日益加强。中国原本是统一国家,非要学习美国联邦制,由合到分,这恐怕是违背了历史发展趋势。具体到制度细节上,如果仿照美制,以省为地方自治单位,结果会如何?中国一个省的规模相当于欧洲的中等国家,一旦造成地方割据,极易相互损耗,导致帝国主义势力乘隙而入,各个击破,印度亡于英国,便是前车之鉴——这一悲观图景并非出于康有为的临时判断,而是和他先前对于地方自治制度的成熟思考相关。众所周知,康有为是晚清时期“地方自治”的有力鼓吹者,但他在主张“地方自治”同时,非常警惕封建割据和内乱。1912年冬,康有为提出了“废省”的主张,建议从“省”这一元制返回汉唐的州府制度,划小地方自治单位,防止地方势力演变成为封建割据。[21] 就地方人事而言,康有为不主张实行美国的“民选官吏”制度——即美国各州官员、甚至法官也由地方选举产生的制度。康有为认为,不如实行从上到下委任的官僚制。这个判断与他对中国国情的判断有关:中国民众聚族而居,如果官员由地方选举,必然陷入宗族利益、地方利益而无法自拔,渐成封建根据之势。[22]而加入政党的因素之后,情况变得更加复杂,有可能出现地方政治为党老大所控、任用亲信,压制异己的情况。第三个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模式。按照康有为叙事,法国在被普鲁士击败之后,痛定思痛,仿英国及其他欧洲君主立宪国家,实行责任内阁制,总统由上下议院共同选举,如同虚君;总理执掌行政权,各政党争夺总理之位,内阁变而总统不变。但这一制度仍然有其缺陷。总统既然是由上下议院共同选出,必然是有才能的人,加上任期很长,中间肯定会碰到与自己不同党的内阁,于是施展其才能,联合各小党,颠覆内阁。法国的内阁短命,政局动荡,源出于此。[23]康有为的诊断是,法国学习英国虚君共和,但不得其精髓。“盖虚君之用,以门第不以人才,以迎立不以选举,以贵贵不以尊贤。”[24] “虚君”的作用就是在各党争夺权位的时候,坐镇其上,避免无政府状态,因而君主不应有党派性,不需有大才。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从外国迎立君主。从表面上看,这一虚君是纯粹无用的,但这是“无用之用”——正是因为它避免了直接的权力斗争,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凝聚人民的认同并获得权威,在剧变的时局中起到一种镇定的作用。[25]&nbsp;由此引出康有为所列举的共和模式之第四种,英国的“虚君共和”。英国宪法设一虚君,但只有君主之礼,而无实际统治权,议会中各党派竞争首相位置,政争不至于动摇国本。在康有为看来,英国表面上有君主,但实际上是一个“共和爵国”。君主在政治上所起的作用是前面所分析过的“无用之用”。但这只是“道之以政”的层面,在“齐之以礼”的层面,这一被英国宪法学家白哲特称为宪法的“尊荣部分”的王室还能起到保存礼法纲纪,正风俗人心的作用。与法国相比,英国的政治和风俗都居于上风。[26]&nbsp;对以上四种模式,康有为是怎么评价的呢?英国有虚君,但今日中国已推翻君主,英国模式虽好,但已不可学;美国模式“易生祸变”,不可学;瑞士模式“至公”,但在中国这样的广土众民的大国中难以推行。[27] 因而,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政模式基础上,考虑中国国情,适当加强行政权力,弱化议会权力,以冀通过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克服民国初期国家分裂、列强紧逼、地方势力割据的危境。&nbsp;强势行政权&nbsp;&nbsp;在康有为设计的宪法体制中,总统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行政首脑,相当于法国议会制下的总统加总理。之所以不另设总理,跟康有为在“发凡”中对法国体制的一个判断有关:总统和总理一旦不同党,相互拆台,就会造成政局不稳。中国当下政党发育很不成熟,总统与总理分立更容易造成政局动荡,还不如将两权集中于总统一身,以免去许多纷扰。康有为很清楚这样一种选择所隐含的众人争位的风险,但在“民国初创”的形势下,似乎没有更好的选项,只有用其他后续方法来弱化这一选择带来的消极后果。&nbsp;下表比较了康拟宪法草案和《天坛宪法草案》关于总统的规定。&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表一&nbsp; 总统权力比较&nbsp;&nbsp;项目康拟宪法草案天坛宪法草案&nbsp;大总统之选举国民大议会选举国会两院选举&nbsp;任期三年一任,得连任两期五年一任,得连任一期&nbsp;停散议会权无限制大总统解散下院需上院三分之二同意&nbsp;立法权可提议立法或修宪;有立法否决权无左列权力&nbsp;任免官员及制定官制官俸可不经议会同意而任免官员;可自主制定官制官俸国务总理之任命,须得众议院同意。国务员受议会不信任决议时,总统如不解散议会,必须将其解职。无自主制定官制官俸之权&nbsp;外交权总外交,任免公使,接受外使。外交合约,除十六条之限制之外,有商订批准之权无任命公使权;缔结条约不经议会批准,不生效力&nbsp;紧急命令权不违反宪法和法律,可直接发布,其合法性受法院审查经国会委员会之议决,得以国务员连带责任,得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敕令。但需在国会开会后七日内追认&nbsp;从上表来看,袁世凯在立宪过程中提出的两项核心权力要求——解散议会的权力和自主任命国务员和驻外公使的权力,在康拟宪法之中得到了完全的满足。这并不是因为康有为对于袁世凯有什么好感。他曾在1912年7月18日给梁启超的信中直抒对袁世凯的强烈仇恨。[28] 袁世凯称帝之后,康有为发布《讨袁世凯檄》,言辞极为激烈。[29] 纵观康有为一生言论,他认为有资格称帝的只有两人:孔子后代衍圣公以及满清废帝。[30] 按其政治原理,君主权威是需要历史传统支撑的,像袁世凯那样的篡位者可以获得专制权力,但不可能获得君主的权威。[31] 由此来看,康有为力主加强行政权力,绝非为袁世凯一人。这一主张的基础是他对中国时局的判断。1912年4月,在《共和建设讨论会杂志发刊词》一文结尾,康有为虚拟两个人物“学士”和“大夫”的对话,勾勒出共和建设的路线图。根据这一路线图,最紧迫的任务是将离心离德的各省和各族重新聚合起来,区分军队与文官政府,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经济,奖励实业。而要实现这些任务的必要条件,就是一个具有强势行政权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这一政府在政党体制上需要“国会内阁之合一政党”的支持。[32] 但1913年的时局恰恰相反,国民党在议会中获得多数,使得立法和行政从总体上处于敌对状态。因而康有为主张从制度上增强行政机关的自主性,免受敌对的立法机关的过度干预。下面分述其对于行政部门各项权力的分析:就袁世凯关心的解散议会权力而言,康有为认为,既然采用责任内阁制,就必须采用相应的政府停散国会权,这是行政与立法两权平衡的需要。[33] 在此,他驳斥了三种反对政府停散国会权的说法:第一种认为是违反民权原则;第二种是违反分权之原则;第三种是违反委任之原则。康有为认为,解散国会,重新选举,是诉之于全国人民,因此属于民权的行使,而非违反民权;政府的停散议会权和议会的弹劾权相对等,符合分权原则;大总统不是议会所委任,而是国民所委任,所以由总统来停散国会,谈不上违反委任之原则。对于该停散权的行使,康有为认为不应加以限制。他所基于的理由是:“吾国国体甫立,政体未坚,国势未固,国民未安,立法宜活,以容变更,以求增进。”因而,不应该规定停散次数。此外,不应该像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那样,规定停散下院而求得上院之同意。“吾国势至弱,国势当强,令得展其四体,故欲停散下院时,政府但元首行之,不必求上院之同意也。”[34] 在康有为看来,如果加上“求得上院之同意”这一限制,相当于剥夺政府的停散议会权。话音未消,数月后通过的《天坛宪法草案》做出了比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更为严格的规定。法国不过规定解散下院需上院过半数同意,而《天坛宪法草案》规定解散下院需上院三分之二同意,从根本上使得这一项权力成为镜花水月。参与立宪的首届国会议员们为何不愿意赋予总统以实质的停散议会权?“屁股决定脑袋”,这是最方便的解释。但我们仍然有必要考察议员们拒绝停散议会权的表面理由。在《天坛宪法草案》的讨论过程中,议员们提出如下意见:一、内阁对议会负责。具有停散议会权,不啻是对代议原则的侵害。二、总统已有复议权(否决权),该权具有与停散议会权类似的功能,故后者是多余的;三、在三四年内民意不会有很大变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并无必要,且会造成政府在一段时间内缺乏监督;四、从法、日等国的实践来看,该权不是无用,就是易遭政府滥用。五、中国交通不便,重新组织选举成本太高。[35] 以上第一项,康拟宪法草案中已有驳斥,属于法理不通。第二项亦未认识到否决权和停散议会权之间的差异,前者可延宕议会法案,但不能阻止议会最终通过法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宪政僵局。第三项对民意的稳定性的判断更成问题,一个突发事件改变民意走向的事情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最后,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当然有很高成本,包括政府在一段时间内缺乏监督的成本,但这种代价是否值得,全看宪政僵局是否会造成更高的成本。对于康有为来说,在中国当时的内忧外患条件下,行政和立法两权陷入僵局从而致使行政权无法施展,无疑会造成更大灾难。&nbsp;&nbsp;&nbsp;至于袁世凯关心的总统自主任命国务员的权力,康有为也有充分的解释。康拟宪法草案第十九条的理由说明指出,欧日各国选用国务员,都没有要求国会同意的。美国是总统制国家,规定由上院同意国务员的任命,“稍示国会监督之意”。[36] 但在责任内阁制下,出来组阁的肯定是议会的多数党,同意权纯属多余。总统任命国务员需得议会同意,有可能导致行政和立法之间发生摩擦,乃至相互敌视,影响到国家政治的全局。至于总统自主任命外交使节的权力,康有为没有专门的说明,但前面理由不妨类推。这位合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为一身的总统,从选举程序上来说,也与典型的议会制政体下的总统和议会不同。在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体制下,总统由两院会合选出,总理由下院多数党推出。在康有为看来,法国以两议院会合选举总统,有失立法行政之间的平衡。他提出的办法是扩大选举会议,每县选举一位议员,和两议院会合形成国民选举会,选出总统。有了县议员的加入,国民选举会的规模可能达到两千人,贿选比较困难;此外县议员在当地投票,也难以受到京师势力的胁迫,促进选举公平。[37] 总统出于国民选举会而非议会,能够获得一种相对超然的地位,不至于在以后的行政中受到议会挟持。强势行政的思路也贯穿到康有为对于国务员的规定上。康拟宪法规定:“国务员对众议院负责任,对参议院不负责任。”[38] 康有为提供的说明是:法国国务员对于两院皆负责任,但这也正是十九世纪法国内阁变动太多、政局不稳的原因之一。鉴于法国制度的弱点,康有为在此参照了英国贵族院不能使大臣辞职的制度。考虑到共和初建,人才稀少,如果弹劾过于容易,政局必然不稳,康有为对国务员的弹劾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由参议院审判,三分之二通过。而在《天坛宪法草案》中,过半数通过即可通过弹劾。&nbsp;弱势议会辛亥革命推翻君主专制,标举“主权在民”原则。一些理论家直接从这一原则推出一个议会中心主义的政体。如王宠惠指出:盖共和国之主权,在国民全体,虽一国之政治莫由直接取决于国民,然以议院为国民之代表机关,民意自不患其不达,是以议院曰可,即不啻为国民之所可。政府不得而否之也。议院曰否,则不啻为国民之所否,政府不得而可之也......政府,不过为执行同意以求达此目的之机关耳。[39]&nbsp;这一理论将议会当作主权机关,将行政机关仅仅视为议会意志的执行机关。但对于议会可以处理的议题的范围,并没有做出限定。它的致命缺陷在于对议会干涉具体行政事务的倾向毫无防备。[40] 在一个大国里,没有受过专门行政训练、人数众多的议会并不适合处理具体行政事务,如果硬要干涉,往往是对行政形成更大的掣肘。王宠惠“以议院为国民之代表机关,民意自不患其不达”一说,在经验层面上是否成立,取决于一点:议会是否能够忠实地代表人民的意志?而在这个问题上,康有为表示了强烈的怀疑。康有为常以摄影来比喻代表(representation)。一张照片上能够拍摄的人数是有限的,当代表和选民的人数比例较高,就越能摄清国民的影像。但中国人口太多,必将稀释议员的代表性,[41] 政治代表的质量不容乐观。在对第五十六条的讨论之中,康有为提出一个极具经验性的观察:“…… 区区少数议员,下之非举国民意之公,近在京邑,上之易为总统威势所胁,而以任修宪法举总统之大事,其害不可言。”[42] 正是考虑到这些经验性的因素,康有为反对以国会两院作为最高立法机关,而要求添加地方各县选出的专门代表,组成国民大议会来修宪和选举总统。在民初的政治辩论中,尚未出现类似美国立宪辩论中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就政治代表所展开的争论。但这一发生在北美的争论对于我们理解民初语境中的政治讨论是有益的。联邦党人采取了高度精英主义的“代表”观念,按照这一观念,代表由选民选出,但不必严格按照选民的意图行事,可以实施自己的自由判断。因此,选举代表的选民数量并不影响当选人的代表性。而反联邦党人则着重于强调代表和选民之间的相似性——他们不必是杰出的人才,但必须能够充分反映其选民的生活和兴趣。[43] 康有为用的“摄影”比喻,对应的是反联邦党人对于“代表”的理解。他的分析表明,如果从“相似性”去理解政治代表,考虑到民初的选民和代表比例,其结论会令“议会中心论”者沮丧:这一届议会明显缺乏代表性,如何能心安理得地将自身作为主权机关?那么,如果我们采用联邦党人的精英主义“代表”观念来看当时的政局,结果又是如何呢?这样一种精英主义的“代表”观念不要求我们注意代表和选民的相似性,而是重视代表的政治能力。而能力如何,很大程度上只能从结果来判断。在这里,政党和党争的存在,使得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了。在周游列国过程中,康有为考察过欧美日许多国家的政党状况,很早就认识到政党对于一个急剧变迁的社会中的政治体系的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1912年5月所作《奥政党考》一文中,康有为将奥匈帝国政治不振的部分原因归结为“议院党太多,论太散,政太不公不平”。[44] 各党代表狭隘的民族、地域利益,只顾本党之私利,相互掣肘,造成政局的极大混乱。意大利有七个政党,其结果与奥匈帝国类似。而反例则是英国与日本,其议会中只有两三个政党,因而很容易达成共识。德国虽然政党众多,但皇帝权力大,对党争有所节制,不至于造成不良后果。从这些经验观察中,他总结出政党数量和国家治理质量之间存在一种负相关性:政党越少,国家治理质量越高。[45] 因而,1912年,针对中国民初的政党状况,康有为就提出“成大政党,得国会内阁之合一政党”的主张。[46] 他希望中国的政党不要“分地划界”,而是不断整合,最后成就两党政治。[47] 然而,这一主张在民初举步维艰。自从废除科举制度之后,大批读书人欲晋身仕途而不能,党禁一开,都将组党、入党作为入仕的捷径。一时“大党并立割据,小党星罗棋布”[48]。政党多以暂时利益合,而不以政纲合,纪律松散,跨党现象盛行,甚至国会中的政党也对本党议员缺乏实质控制力。[49] 这些因素使得首届国会争论纷纭,难以达成共识。&nbsp;在康有为看来,在政党不成熟的状况下,赋予议会过大的权力,可能会对行政产生强大的掣肘作用。基于这一担忧,康有为刻意缩小了议会的权力,使之弱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议会的权力,更不必说《天坛宪法草案》规定的“超级议会”了。试将康有为关于议会的规定与《天坛宪法草案》有关规定对照如下:&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表二 关于议会权力规定比较&nbsp;项目康拟宪法草案天坛宪法草案&nbsp;议员薪俸不给俸,惟还往给舟车票无左列规定&nbsp;议员任期参议院议员四年一任,两年改选其半,下院议员两年一任参议院议员六年一任,每二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院议员任期三年&nbsp;两院权力对比两院于提案及议决之权平等,惟财政案由众议院讨议,而参议院得修正之无左列规定&nbsp;议事人数门槛三分之一半数&nbsp;弹劾案之审理参议院会同大理院、察院审判参议院审判&nbsp;倒阁权无倒阁权众议院以列席人数过半通过,可倒阁&nbsp;国会常任机构不设国会委员会,改设国询院,监督总统行政,选举司法、 都察、审计诸长官设国会委员会,在国会闭会期间,代表国会行使诸项职权&nbsp;选举总统,修宪,割让疆土国民大议会(两院议员+县特别议员)议决国会两院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可议决&nbsp;违宪审查权最高法院行使该权国会行使违宪审查权&nbsp;从上表可以看到,康式国会与《天坛宪法草案》所设计的国会在权力上形成鲜明对比。《天坛宪法草案》所设计的国会可以说是一个“超级议会”,拥有压倒行政的权力;而康拟宪法草案,却极其注意限制议会,尤其是议会下院的权力。康有为规定议员不给薪,只报销路费,这从技术上就使得许多议员根本不可能常驻国会进行讨论——相应地,他降低了议事人数的门槛,有三分之一到场即可开议。这一规定对于未来的选举必然会产生影响,使得一些财产状况不佳的人士望而生畏,假以时日,必然改变国会议员结构。这无疑是一个求稳定,而非扩大政治参与的规定。康有为所规定的议员任期也比《天坛宪法草案》短得多,对他来说,这是出于发掘人才的需要:“吾国既行共和,事事草创,宜多变易,以补偏敝。且吾国土广民众,议员之额大少,而望亦难孚,宜频更迭代,俾人才得随时发露,尤其要也。”[50] 对于“人才”的期望,表露出康有为在政治代表问题上所持的精英主义立场。康有为并不仅仅希望国会成为纯粹的民意代表机关,而是期望选举能够产生治国之才。议会制-责任内阁制的政府体制使得议员有被遴选入阁,成为行政人员的机会。康有为还设立像国询院这样的辅政机构,其三分之二成员由国会两院选举产生,这也是试图给议会中的人才进一步参与行政的机会。[51]康有为特意以上院的权力来制约下院,规定两院提案权和议决权平等,参议院可以修正众议院通过的财政案。依康有为解释,这是借鉴了法国下院权力太重造成政局不稳的前车之鉴。在审理弹劾案的时候,康设计由参议院会同大理院、察院进行“三司会审”,这有接续中国古代“三司会审”传统的意图,但也是防止审判弹劾案的权力为议会所垄断。而一些重大事项,如宣战、媾和、订约、迁都、筹军饷,康有为认为可应总统和议员提议,由两院合议。两院意见不同的,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这也是为了防止下院坐大,两院制变成实质上的一院制。而不赋予议会以倒阁权(不信任提案权),则是康有为宪制中最具标志性的规定之一,与王宠惠宪法不赋予总统以解散议会权形成鲜明对比。康有为的解释是时局需要:“以今议员方骄甚,党争又剧,且非如英之两大党以维持其后,人才寡乏,若有不信任例,则日月易一内阁,百政皆废,必至陷于无政府而后止。”[52] 在中国政党制度尚未发展成熟,行政人才缺乏的情况之下,贸然放开倒阁权,会造成无政府状态。因此,有必要给予行政权力某种保护,使之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nbsp;经过康有为的改造,两权已经出现明显的失衡,我们或许不禁担心:一个受到如此削弱的立法机关有能力阻止行政机关的恣意和专权吗?在这里,有必要考虑康有为对第三权的设计。康有为可以说是民初宪政思想家中最重视司法权力的。康拟宪法草案第63条提出仿照美国设立独立的司法部门,又仿照英国大 法官(Lord Chancellor)虽入阁,但地位尊于其他阁员的制度,由民国副总统出任最高法院的正总裁(即首席法官),不列入国务员之中,保证司法权在整个宪政体系中获得足够的权威。[53] 最高法院享有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权(《天坛宪法草案》将此权力收归国会)以及对大总统紧急命令的的合法性审查权。这一设计和他对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弱点的判断有关:中国土地辽阔、交通不便,中央监督难以奏效,很容易出现枉法的地方官,致使人民求告无门,即便能到京城部院告状,中央官员也倾向于对地方官员包庇开脱。民怨日积月累,酿成革命。“此实中国二千年制度之疏,乃知三权鼎立之义之精也。”[54] 因此,他不满足于时人仿法国体制建立平政院(行政法院)的主张,而是试图让司法部门承担起更大的行政监督责任。&nbsp;若隐若现的德国模式?&nbsp;&nbsp;至此,康有为已勾勒出他设想中的中华民国基本宪政结构。按照他在“发凡”中的交代,这一模式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模式为基础,适度加强总统的权力,但又要避免美国总统制模式的一些弊端。我们可以检验一下康有为的设计是否严格遵循了他自己所划出的路线。我要提出的假设是:康有为宪法草案固然公开参照了法、美国、英等国家的宪法,但就其精神实质来说,与德意志第二帝国宪法似乎有相当大的契合之处,后者极有可能是康有为的一个隐秘的参照系。在康拟宪法下,总统兼任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这是典型的总统制做法。总统并非由议会两院选出,而是由地方议会代表和议会两院代表合成的国民大议会选出,这可以说是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做法。取消议会的倒阁权,也使得行政和立法之间的关系接近总统制而非议会制。而如果仔细考察康拟宪法之下的总统权力,可以发现它其实已超过美国总统的权力。康有为是如何逐步推出强势总统呢?第一,以议会制的名义,康有为赋予其总统以美国总统不拥有的停散议会权;第二,以议会制下内阁和议会多数党必然合一,因而无需议会特别同意的理由,康有为赋予康拟宪法下的总统以自主任命国务员的权力。但在这个地方,康有为施了一个不易被人觉察的法术:因为总统是由国民大议会而非议会两院产生的,在地方议会代表和议会两院代表分歧较大的情况下,赢得国民大议会多数的总统,未必会赢得议会两院多数,“内阁和议会多数党必然合一” 的情况并不总是发生,最终结果是行政和立法处于不同党派的主导之下。即便在这个时候,总统仍然可以通过自己的任命权,实现自己的意志,不至因为议会的反对而进退失据。如果康有为设计的总统比美国总统权力更大,是否落入他所批评的美国总统制的窠臼呢?在这里,我们就要详细考察他对美国总统制的批评。他的批评重点并不是落在这种权力的专制色彩上,而是担心各种势力对于这一位置的竞争引发变乱。他刻意避开了美国的“全民选举”体制,而采取了由地方议员代表和国会两院代表合成国民大议会进行选举的办法,就是试图将竞争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此外,他的批评着重点落在美国总统制下行政和立法间隔过大、缺乏沟通的弊端。他以议会制名义所作的制度设计,综合了议会制和总统制中有利于行政自主性的因素,而弱化了诸多不利因素,其实质精神不在于鼓励议会中的多数党通过选举和组阁,自下而上控制行政权,从而实现行政和立法的一体,而在于促进行政和立法两权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保证在议会不够配合的时候,总统仍然有足够的行事自主性。如果以上分析成立,康有为赋予议会的权力是否过小,以至于跌破了共和宪政的底线?我想情况并非如此。只要和袁世凯在1914年炮制的《中华民国约法》相比就可以看出,康拟宪法下的议会仍然有几项极其关键的实质权力:制定法律的权力、定税的权力、批准政府预算的权力以及对于总统和国务员的弹劾权,等等。议会不处于核心的地位,但也并不至于沦落到“橡皮图章”的地步。行政机关尽管权力很大,但也受到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并不具有为所欲为的可能。这一“强势总统+立法与行政充分沟通协调”的体制,已经离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制这一原初参照点较远,而是接近了威廉二世主政时的德意志第二帝国宪制。康有为是如何勾勒这一宪制基本面貌的?康有为曾“九至柏林,四极其联邦,频贯穿其数十都邑”[55]。在1907年所作《补德国游记》中,他指出德国在三四十年前,是“小国杂乱,破政不修”,但自从统一以来,“大跃为万国冠”。康有为一气列举了德国的十一个“第一”,从武备、政治数到音乐。德国在短时期内的飞速发展,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甚至让他得出了“德政治之美,实甲百国”[56] 的结论。甚至英国和法国这样的先发展国家,也已落后于德国。两国的问题在于 “自由太甚,则痿而难举”,具体到制度上,康有为指的是议院太强,政治领导权太弱。强势行政权是德国宪制的核心。康有为对德皇威廉赞赏有加,“威廉之才,诚英绝冠大地者也。”[57] 罢免俾斯麦之后,威廉独揽行政权,兼任议长的首相只起到辅政作用。议会之中虽然党派众多,但党争受到君主抑制,不至于妨碍大政方针。但同时,康有为也并不认为德国联邦议会是橡皮图章。联邦议会掌握着立法与定税两项大权,“君虽有行政之大权,而不能出法律之外,故民不蒙专制之害。”[58] 一位“明察勇敏”[59]的强势君主和一个有基本实权的议会相互补充,“既有议院以民权立法后,君主本难专横,而有贤君专制以行政,则配置适得其宜。”[60]流亡中的康有为一再呼吁清廷实行戊戌变法中没能实现的君主立宪,他所推荐的也是德国的模式。在他看来,“苟未至大同之世,国竞未忘,则政权万不可散漫。否则其病痿而不举。但具虚心以研天下之公理,鉴实趾以考得失之轨涂… 遂觉德为新式,颇适今世政治之宜;而英、美亦若瞠乎其后者,微独法也。”[61] 近代国际霸权政治横行,弱小民族生存困难,中国受列强瓜分和控制,形势尤为紧迫。因此康有为在作于1904年的《德国游记》中,希望中国效法德国的“赶超模式”:“窃欲吾国有以取法之,则吾国之大,其盛尚非德所比也。”[62]&nbsp; 这意味着,他主张皇帝掌握实质行政实权,有自主用人权和停散议会权,而议会也有立法、定税等实权,二者各得其所,相互促进。康有为甚至指出,中德两国人民风俗上的相近,使得这种借鉴有成功的可能。[63]武昌起义之后,清廷岌岌可危,康有为与时俱进提出“虚君共和”,搁置德国模式,转向英国模式。在作于1912年1月的《汉族宜忧外分勿内争论》中,康有为将清廷匆忙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界定为一个标准的虚君立宪模式。[64] 皇帝如同英国君主一样,没有实质行政权,行政权力掌握在议会选出的总理大臣手中。但随着清帝退位,袁世凯出任总统已成定局,“虚君共和”也成为泡影,康有为不得不寻求新的模式。而民初政党政治的混乱状况,则将他再一次推向了德国模式——尽管没有皇帝的头衔,总统却不妨具有接近德国皇帝的行政权力,以实施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应对民国初期的内忧外患。这是康有为在其民国宪法草案中无法明言的:将英国的君主立宪论证成“虚君共和”,已经是勉为其难之举,如果将“实君”的德国宪法也拉入“共和”,那就会使得“共和”一词无法可用。但这并不妨碍康有为在其宪政设计中借用德国政制精神。“康拟民国宪法草案暗用德国宪法”的假设尽管缺乏直接的文本依据,但可以从历史情境中得到充分支持。康有为毕生忧虑国家危亡,被德国模式吸引,正是因为德国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突飞猛进的实效。他在流亡期间所萌生的对于德国的强烈倾慕,并未因为民国成立而打断。1916-17年,在黎元洪和段祺瑞因为是否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发生“府院之争”,知识界为是否参战而掀起大辩论的时候,康有为强烈反对参战。1917年4月,康有为致电黎元洪和段祺瑞,指出北京政府对德宣战是愚蠢和不负责任的,不管胜负,事后都很有可能遭到德国的报复。[65] 在流亡期间对德国国势的观察,无疑影响了他此刻的政治判断。那么,为何在1917年的复辟之中,康有为主张回到1911年革命爆发之后清廷匆忙中指定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其中规定接近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而非建立德国式的君主立宪制?溥仪年幼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自经革命,君臣之义已隳”,[66] 康有为非常清楚,革命之后,尊君风俗趋于淡泊,已不可能支持一位像威廉二世那样的强势君主。如果我们对康有为的几个宪法方案按理想程度排序的话,那么可以得出如下序列:德国式君主立宪 > 英国式虚君共和 > 暗中参考德国模式的共和宪法(即《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的宪法方案)。德国式的君主立宪是最佳的,行政和立法各得其所,政治有序而不散漫,是宪法中的“赶超模式”。但它的实施需要特殊的历史条件:它必须有“君臣之义”传统的支持,更需要君主本人英年有为。光绪帝具备后一个条件,而处于幼龄的溥仪显然不具备。英国式虚君共和不是“赶超模式”,但是一种稳妥的模式。君主有权威而无实际权力,能够起到政治聚合作用,但又不会干预政治过程。各派政治势力争夺总理大臣职位,由于君主坐镇其上,不会造成严重变乱。但“虚君共和”并不是任何一个君主都能实施的,没有传统支持的篡位者不能获得君主的权威。而一个暗中参考德国模式的共和宪法则适于君主被废、内忧外患严重的形势。总统没有君主所享有的传统权威支持,更易受党争影响,因而其权力尤其需要保障。这样的总统也更需要得到传统资源的支持。只有保持文化传统上的延续性,才能保证中国的政治变迁平稳进行,不至于引起法国式的大动荡。对康有为来说,保持传统的延续性不仅仅是一种文化主张,而是具有正人心、防变乱的政治考虑——康有为自己的表述更为夸张:“救人心,易风俗,张四维,保国种。”[67] 尽管“虚君”的肉身不再存在,其灵魂却可以在场,将整个政治共同体聚合在一起。只有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其以儒教为国教(第九十六条),沿袭旧传经义、典章、律例、法规(第一百零六条)的用意所在。时势遽变,而宪法也应当与时俱进。一个理想的政治模式,因为时势的变化,也许就会变得不可操作,因而必须思考新的可能性。这种对于时势的敏感,早已经在康有为今文经学的“三世说”中埋下了根苗: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各有其治法,相互之间不能替代。而这一原理运用到特殊的时局中来,就有了二十世纪初康有为宪法设计的“三变”。但无论哪一“变”,康有为都努力将残存的传统政治和文化权威作为积极资源来运用,以尽快塑造新的政治权威,防止社会在急剧的变革之中无所适从。&nbsp;&nbsp;康有为立法的启示&nbsp;&nbsp;作为政治家,康有为一生失败多于成功,其政治判断和行动常出现错误。但判断和行动的错误未必出自原理的错误,失败的政治家也未必不是成功的政治思想家。作为一位对西方和中国都理解极深的学者,康有为的宪法思想在他的时代深邃而有预见性,即便在我们的时代,也不乏启发意义:首先,康有为主张“治法无常,如医方然,惟在适时宜民”,[68] 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立法时,避免“意识形态先行”,而是时刻考虑法律的可行性。宪法固然是大经大 法,非为一时而立,但在不同的立宪时机,立法者不能不认真考虑既有的历史时机所容许的有限的可能性,以及时代任务的紧迫性,做出必要的政治妥协。[69] 在十几年内,康有为应对政治环境的变化而提出三个不同的宪法方案,便是这种政治态度的生动例子。其次,在康有为视野中,宪政决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对于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宪政以国家的存在和运作为前提,一个国家不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和保护其臣民/公民的能力,也就根本谈不上宪政和民权;在没有可供行使的政府权力的地方,也根本谈不上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因而,“立宪”总是隐含着一个“建国”的前提。这两个环节在现实中未必截然分开,但在“建国”任务尚未完成,政治共同体尚未实现完全聚合的情况下,“立宪”就不得不承担起“建国”环节的任务,其宪政模式选择应当有助于将分裂的政治共同体聚合起来,实现自我保护。晚清以来国家分裂、地方军事割据、国际上列强环峙的严峻形势呼唤一个能够实现行政和立法力量的统合,具有强大的共识和执行力的中央政府。至少,其行政部门应该有相当的自主性,以积极应对时局挑战。因而,当行政和立法之间出现张力的时候,康有为选择了加强行政力量。这一主张是否合理?在《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发凡”中,康有为曾经严厉批判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在30多年后的1945年,康有为的批评在一位伟大的法兰西政治家那里得到了强烈响应:第三共和国在行使职能上也有一些缺点...... 首先是权力机构的不平衡,表现为执政机构的不稳定,大大减弱了政府的效能和威信,结果使我们完全处在长期的政治危机之中。从上次大战结束到这次德国机械化部队突然入侵的二十一年中,曾经有过二十个不同的人物领导过法国政府,其中有的具有杰出的才干,却往往得不到施展他们全部才能的时间和方法,他们曾经组织过四十五个内阁(不算内阁改组),而且这种情况正发生在我们的和平毫无保障、新战争的威胁不断增大,一切都要求我们经济、社会、人口问题、殖民和军事上进行彻底改革的时期。[70]戴高乐在此提出的理由和康有为没有实质上的不同:当国家面临内忧外患时,尤其需要稳定的、具有一定行动自主性的行政权力来作出有力而迅速的回应。因为人数众多且缺乏行政经验的议会难以在急剧变化的情势中预见未来并及时发号施令,被期望扮演消极保守角色的法院更不适合越庖代厨创造新规则。三权之中,行政权对时势的变化最为敏感,最具有积极的行动力,因此往往在急剧的社会变迁中扮演中流砥柱的作用。在戴高乐看来,正是由于在第三共和国宪法下行政权力的不稳定,法国在国家安全和民族独立问题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康有为则是“未雨绸缪”,试图让中国避免重蹈法国覆辙,从现在来看,这一努力是非常富有洞见的。最后,康有为的立法还表明了一种实践态度:在重塑政治共同体的过程中,将传统权威作为积极的资源来运用。对康有为来说,政治权威总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才能得到树立,而试图通过剧烈的文化环境改造来重塑政治权威,其结果反而可能造成权威的真空。用他的话说,是“新法未定,旧典先废;新道德未立,旧道德先亡。致令举国人民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则惟有猖狂恣睢、纵欲毁度、毁伦灭理而已。”[71] 他主张保持文化传统的连续性,以便在君主消失之后,尽快平息政治和社会混乱,重塑精英共识和政治权威。这并不是主张无区别的守旧。在《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康有为认为国会可以删除“旧传经义”中与共和制度抵触的部分,但凡是不存在抵触的,都应当保留。[72] 这是一个努力兼顾新旧精英意识形态口味的方案。事实上,1913年的中国仍然具有依凭文化传统资源达成精英共识的可能性,不仅康梁尊孔,连体现国民党主张的《天坛宪法草案》中也规定了“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但这一机会转瞬即逝——袁世凯的称帝,使很多反袁人士对旧学产生幻灭之感,毅然决然走向了新学。另一个重要维度是,和最新的思潮相比,“旧传经义”并不倾向于鼓励更多的政治参与。但这对康有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他所建议的共和国并不是全民参政的共和国,而是一个选举权带有严格财产和教育程度限制的共和国,一个有产者和士人参政的共和国。[73] 在这个共和国巩固下来之后,康有为并不反对有更大的政治参与。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康有为是主张“宪政”先于“民主”的。与之相比,“启蒙-革命”范式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彻底改造旧政治文化,唤起新的政治自觉,以更广泛和深入的政治参与来成就共和宪政。但这对于宪政的建立和持续来说,是否总是一个积极因素呢?从历史来看,不宜做出一个过快的肯定回答。宪政并不是民主,它只要求权力按照宪法运作,但并不必然要求广泛和深入的政治参与。只要一个国家的精英阶层达成共识——哪怕是一种暂时的共识,而大众保持政治冷漠状态,宪政就有可能建立。而它的持续,则有赖于精英之间建立起一种平衡结构。在这种精英平衡结构基础之上,更大的民众政治参与也就不至于突破既有的宪政框架,宪政因而可以逐渐容纳更多的民主因素。而在一个更平等、社会流动性更大、更具政治参与意识的社会,宪政制度反而有可能更不容易建立和保持,因为部分精英能很容易地通过诉诸下层民众,打破精英之间的平衡。从这个角度来看,甚至“启蒙-革命”范式本身的历史根源,都可以得到清晰的解释——正是因为皇帝退位,南北方政治精英们无法就权力分配达成共识,共和政治陷入僵局,部分政治和文化精英在挫败中才产生了诉诸下层阶级,培育新的政治主体的冲动。“新文化运动”正是在这个政治背景中发生,它所培育出来的一批具有新思想的青年知识分子,后来成为国共两党以及“第三势力”的骨干。但从康有为的原理来看,在没有先在的稳固宪政结构的条件下,引进新的政治主体未必能带来更大的确定性,反而有可能使得精英之间的均衡更难以建立。二十世纪中国反复发生的政治动荡的确展现了这种不稳定性,虽然大规模的群众政治参与常有发生,但很难在制度轨道上运作,往往刚展开就不得不戛然而止。&nbsp;&nbsp;这并不是说,后来国共两党的革命纯粹是“弯路”或“歧路”——作为一个强调“因时制宜”立法的思想家,康有为如果活在今天,决不会做出这样类似于“抓住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的判断。自从两次复辟以及“新文化运动”发生以来,中国的政治精英阶层的分裂进一步加剧,北洋军阀集团的内部分裂,导致中国的政治和军事权力日趋碎片化,以“打倒孔家店”为号召的新文化运动使政治精英阶层已无法达成类似《天坛宪法草案》中的“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这样的意识形态共识。没有精英共识也就不可能有稳固的宪政,没有既存的权威也就谈不上保守权威,康氏设想的从“宪政”到“民主”的路线因而无法再走下去,只能通过革命和战争重新塑造政治权威和精英共识。在二十世纪漫长的革命和战争之后,中国浴火重生,形成强大的内聚力,并以自信的姿势重返国际舞台,实现了康有为的“保国”、“保种”目标。只是,在任何一场革命之后,都有一个如何将革命成果保存下来的问题。革命者反对一个旧的宪政体系,但为了保守他们的革命成果,他们需要建立和维系一个新的宪政体系,并防范新的体系性革命发生。这就是革命和宪政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此意义上,康有为所提出的政治原理,即便对于后来革命者也具有重要意义。他曾是过去的共和国的诤友,而对于当下思考共和之道的思想家来说,他依然不失为诤友。&nbsp;结论&nbsp;本文采用文本分析与语境分析相结合的进路,解读了康有为作于1913年的《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并将其中的宪政模式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法草案》、《中华民国约法》,以及康有为在不同时期主张过的其他宪政模式相比较。本文的解读表明,康有为在不同时期提出貌似不同的主张,参考不同的外国政治模式,但始终不离其关于其对于后发展国家立宪的多重任务的思想。由于民国 “建国”环节的先天不足,在选择宪政模式的时候,尤其要考虑这些模式是否能够减少内部变乱、促进政治共同体的聚合,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政治参与的扩大,要以宪政制度的稳固为前提。本文认为,康有为在《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宣称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宪政模式为基本参照,结合中国国情创设中国自身的宪政模式,但实际上部分参照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宪法模式,试图通过适度加强行政权来推进政治共同体的整合。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康有为具有一种不同于“启蒙-革命”范式的宪政思维范式,其特点表现在:(一)重视宪政的国家前提;(二)主张保持历史的连续性,创造性地运用传统的权威来塑造新的精英共识和政治权威;(三)在制度框架稳固的前提下扩大和深化政治参与。这既不是守旧思维,也不是革命思维,而是一种在“与时俱进”中保持审慎的改革思维。在社会各界热切期待和关注政治改革的今天,这位曾经的改革者对其时代政局作出的知识回应,值得我们反复咀嚼与深思。&nbsp;&nbsp;注释:* 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政治学博士,电子邮件haiyi98@gmail.com。本文初稿发表于《中外法学》2010年第2期,本稿在初稿基础上有所改动。构思与写作过程中,笔者曾得到赵璕、柯小刚、刘晗、张翔等朋友的启发和帮助,初稿在《中外法学》发表之后又得到邓峰、李启成、强世功、甘超英、薛军等同事的评论,特此感谢。一如既往,文责自负。&nbsp;[1] 代表性作品可参见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页445-452;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20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页1735;来新夏等:《北洋军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21-23。下注2、3、4所引作品,基本亦隐含了这一进步性和落后性的判断。[2] 参见王业兴:《论民国初年议会政治失败的原因》,《历史档案》1996年第4期。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页69;李新,李宗一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编第二卷》,中华书局,1987年,页267.[3] 参见刘兰昌:”试析《中华民国宪法》制定过程的特征”,《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2期。[4] 参见袁伟时:“对孙中山史迹的质疑——护法运动与法治的历史经验”,《明报月刊》,2001年7月号;章立凡:“会党与政党”,《博览群书》2004年第8期。[5] 严泉:《失败的遗产:中华首届国会制宪 1913-1923》,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此外,汪朝光《中国近代通史》也展开论述了同盟会-国民党政治缺乏政治经验和社会支持,而北洋集团长于政治策略,善于赢得民意的历史细节。参见汪朝光:《中国近代通史》,第六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38-45。 但汪著认为1913年立宪过程中袁世凯要求国会增大总统权力,导致“所谓西式民主政治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在纸面上亦不复存在”,系出于对具体宪政制度的不了解。参见氏著,页58.&nbsp;[6] 对于这一宪法草案尚缺乏专门的研究。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曾提及康氏宪法草案,但未作深入分析,参见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页657,662。刘远征的博士论文《民初知识界理想中的宪法——以私拟宪草和<天坛宪草>为中心的研究》专辟一章讨论康有为的1913年宪法草案,但可惜刘文对于1913年立宪争论的核心议题所在没有准确把握,其分析大多是根据一种先验的“先进”和“落后”标准对于宪法草案文本进行点评。参见刘远征:《民初知识界理想中的宪法——以私拟宪草和<天坛宪草>为中心的研究》,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论文,2003年4月。此外,夏新华、刘鄂对民初十数个私拟宪章进行了研究,在其中注意到康有为熟悉南美政制,和其见多识广有很大关系。但其研究重点在于对十数个宪章进行比较分析,而非其中一两个宪章,因而康拟宪章并未得到集中处理。参见夏新华、刘鄂:“民初私拟宪草研究”,《中外法学》,2007年第3期。[7] 关于梁启超代表进步党起草的宪政的研究,可参见李秀清:“‘梁启超宪章’与民初宪政模式的选择”,《现代法学》,2001年12月。但李秀清未能注意到梁启超宪章受到康拟宪法草案的深刻影响。“梁启超宪章”在重大立场问题上与康拟宪章完全一致,包括肯定总统必须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解散众议院无需参议院同意、大总统任命国务员无需得到国会同意、尊孔与信仰自由并举,其他类似的规定还有由议会两院合成的“国民特会”议决重大事务、设“国家顾问院”、等等。[8] Niall Ferguson. Virtues history: Alternatives and Counter-factuals.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9, p.85。[9] 孙文的主张表明他是认为中国需要强势行政权的,在这一点上,他与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没有太大差异。只是他主张这一强势行政权应当掌握在革命党人手里,如果革命党不能掌握行政权,他就宁可削弱行政权。但宋教仁等“议会派”则是真心希望建立“议会中心”的政治。在笔者看来,国民党内部“强势行政”派的最终胜出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只是在民初,无论是出于信仰还是权宜,国民党内各派在“议会中心”这一点上具有相当共识。[10] 1930年代,陈茹玄即指出:“约法虽有责任内阁制之精神,而实未备责任内阁制之体用。”参见陈茹玄:《中国宪法史》,上海世界书局,1933年,页32。[11] 1912年袁世凯和唐绍仪内阁的冲突, 1916-17年黎元洪与段祺瑞、冯国璋与段祺瑞之间发生的“府院之争”,都与《临时约法》在这一问题上的缺陷有关。&nbsp;[12] 参见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制宪之争”,(台)《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2期,页115.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个研究是张永:“民国初年宪法危机——袁世凯与戴高乐宪法主张的对比分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张永将袁世凯加强行政权力的要求与戴高乐在二战后对于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批判进行对比,提供了一个很有眼光的切入点。但张文未能展开对具体宪法制度以及关于行政权的重要性的法理分析。[13]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38.[14] 同上,页39。 以《春秋》作为宪法,当然是康有为的比附。萧公权认为这是康有为不懂“西政实况”的结果,笔者极不赞同。相反,康有为对于西方政治的了解,远远超出同时代的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以《春秋》作为宪法也不仅仅是一种临时的话语策略,而是和康有为的政治思维方式有关——在他看来,保持历史的连续性,运用旧的权威为新事物赋予权威,有助于避免道德和政治权威的真空状态。参见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638,注6。[15] 在汉语之中,“君”、 “民”相对,很容易导向 “君主”/“民主”二元区分,进而导致“君主”与“专制”,“民主”和“共和”之间的等同。自从晚清以来,中国多数知识分子混用“共和”和“民主”二词,不辨其中的微妙差异。这使得西方共和主义的丰富内涵无法得到细致理解。参见赵璕:“‘民主’还是‘民主主义’?——九十年来中国“民主”观念形成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学术月刊》,2010年第3期。[16]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40.[17]&nbsp; 同上,页41.[18]&nbsp; 同上,页41.[19]&nbsp;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42. 对总统制助长“金钱政治”的当代分析,可参见Bruce Ackerman and Ian Ayres .Voting with Dollars: A New Paradigm for Campaign Fina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2.[20]&nbsp;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43-44.[21]&nbsp; 康有为:“废省论”,《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358-361。反对“联省自治”是康有为一贯主张。直到1922年曹锟执政立宪时,康有为仍建议将自治单位放在省级单位以下,不可学美国而行“联省自治”,参见康有为:“覆曹锟等书”,《康有为全集》,第11卷,页196-201。在列国中,康有为认同德国的地方自治而非美国的地方自治,因德国的地方自治单位小,不容易造成割据。&nbsp;[22] 中国传统官僚体制中的回避制度,针对的就是这个问题。[23]&nbsp;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46。在法兰西共和国存在的70年中,先后换过105届内阁,证明康有为的观察不虚。[24]&nbsp; 同上,页46。[25]&nbsp; 英国宪法学家白哲特将王室称为英国宪法的尊荣部分。“它们可能不会作较为简单的政体不会做得更好的具体事项,但是它们是开端,是一切工作的必须前提条件。它们召集军队,尽管它们并不赢的战争。”参见沃尔特·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页3。[26]&nbsp; 同上,页50。[27]&nbsp; 同上,页50。[28] “彼既卖甲午之高丽,卖戊戌之先帝,又卖今次之满洲,顷又断卖五千年之中国。今者之恨,真欲食其肉而寝其皮。” 康有为:“与梁启超书”, 《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336。[29] 康有为:“讨袁世凯檄”,《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262-264。[30] 武昌起义后不久,康有为致信黎元洪、黄兴、汤化龙等人,建议拥立衍圣公,虚君共和。参见康有为:“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203,211。但在1917年张勋复辟之后,在7月7日致徐世昌的信中,他回顾了他辛亥年拥立衍圣公的言论,认为有所不妥,衍圣公可凝聚汉人认同,但不能凝聚外蒙古认同,故仍不如清朝皇帝。参见康有为:“与徐世昌书”,《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409。[31] 这一原理和英国宪法学家白哲特的见解如出一辙:“制造一个王室就像收养一位父亲一样困难;属于前者的特殊感情同属于后者的特别亲情一样无法主动创造。”沃尔特·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页2-3。[32] 康有为:“共和建设讨论会杂志发刊词”, 《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290。[33]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53. 就官方宪法草案而言,直到1919年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时,才第一次出现议会倒阁权和总统停散议会权之间的平衡设计。[34] 同上,页53-54。[35] 参见严泉:《失败的遗产:中华首届国会制宪 1913-1923》,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页148-149。[36]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58. 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曾讨论过参议院对于总统提名的同意权。他认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总统任人唯亲,促使总统提名更为审慎。但实际上这一权力不会经常行使,因为参议院驳回总统提名之后,并不知道总统以后提的人选是否符合己意。汉密尔顿反对众议院具有对总统提名的同意权,因为众议院变动性大、人数多,很容易造成延宕。 参见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页384-385,388-389。[37] 同上,页73。[38]&nbsp; 同上,页61。[39]&nbsp; 王宠惠:“中华民国宪法刍议”,《王宠惠法学文集》,页18-19。[40]&nbsp; 约翰·密尔曾在其《代议制政府》中指出这一危险:“议会越来越干涉行政具体事务的倾向是很强烈的,这就是代议制政府将来要面临的实际危险之一...... ” 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页76-81[41]&nbsp;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64。[42]&nbsp; 同上,页72-73。[43]&nbsp; 赫伯特·J. 斯托林: 《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汪庆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页30,34-35。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页49。[44]&nbsp; 康有为:“奥政党考”,《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292。[45]&nbsp; 同上,页293。[46]&nbsp; 康有为:“共和建设讨论会杂志发刊词”, 《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290。[47]&nbsp; 康有为:“中华救国论”,《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325。[48]&nbsp; 宗方小太郎:《辛壬日记·一九一二年中国之政党结社》,中华书局,2004年,页107。[49]&nbsp; 参见张玉法:《民国初年的政党》,岳麓书社,2004年。[50]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65。[51] 康有为对国询院的基本设计是,设顾问共十五人,议会两院各举五人,总统举五人。大事行政,总统须得过国询院之同意。司法、都察、审计诸长官,也由国询院多数选举产生,得到参议院同意,由总统公布。之所以由国询院来选举这些部门长官,乃是考虑到几个因素:第一,这些长官本来就是履行监督职能的,不应由总统任命;第二,如果由国会选举,人数太多,很难获得同意,而且国会有闭会的时候。这一制度的设计结合了西方的代议政治与中国古代发达的咨询政治,在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中间开辟了一个协商的空间,有助于行政机关直接汲取立法机关中的精英人才的才智,并促进两权之间的沟通,避免发生正面的对抗。[52]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72。[53] 同上,页75. 英国大 法官在内阁中的阁员地位直到2003年6月12日才受英国首相布莱尔(Tony Blair) 撤销。[54] 同上,页75。[55] 康有为:“补德国游记”, 《康有为全集》,第8卷,页336。[56] 康有为:“德国游记”,《康有为全集》,第7卷,页443。[57] 同上,页444。[58] 康有为:“奥政党考”,《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293。[59] 康有为:“德国游记”,《康有为全集》,第7卷,页443。[60] 同上,页 444。[61] 同上,页444。&nbsp;[62] 同上,页448。&nbsp;[63] “吾国人性质风俗甚类德人,以民多而贫苦,故坚忍折节,苦心劳力,计久远,善储藏,能俭节,屈己以适人,舍家而远游,忍辱以精进,改籍而不忘本国,能招引国人游外,服从法律,勤勉谨信,近者知爱国合群,无不与德人同,但教未及耳。” 同上,页460。&nbsp;[64] 康有为:“汉族宜忧外分勿内争论”,《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257-272。&nbsp;[65] 康有为:“致黎元洪、段祺瑞书”,《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371. 此节历史,另可参见徐国琦:《中国与大战》,马建标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页219。&nbsp;[66] 康有为:“与徐世昌书”,《康有为全集》,页409。&nbsp;[67] 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83。&nbsp;[68] 康有为:“补德国游记”,《康有为全集》,第8卷,页336。&nbsp;[69] 即便是美国的国父们也作出了一些重要的妥协,如在奴隶问题上的妥协。没有这个妥协,宪法不可能得到各州的批准。&nbsp;[70] 夏尔·戴高乐:《战争回忆录》(第三卷下),陈焕章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81年,页584。这一视角得益于下文的启发,参见张永:“民国初年宪法危机——袁世凯与戴高乐宪法主张的对比分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nbsp;[71] 康为有:“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康有为全集》第10卷,页86。&nbsp;[72] 同上,页85-86。&nbsp;[73] 1912年5月,康有为曾作《国会选举案》,即国会选举法的立法建议稿,规定选举权的财产限制为千元以上不动产或资本;或年收入一百元以上,纳税五元以上。参见康有为:“国会选举案”,《康有为全集》,第9卷,页303。康氏规定的标准远高于临时参议院不久后通过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所设财产标准,该法规定有五百元以上不动产或年纳税两元以上,即有选举权。而晚清“立宪”时所规定的财产标准更高,为五千元。参见张朋园:“从民初国会选举看政治参与”,载张玉法主编:《中国现代史论集》第4辑,台北:联经事业出版公司,1980年,页85。不过,清廷仿照西方各国设置财产标准来限制参政资格的做法,与中国政治传统有相当冲突,因中国行科举以来,工农皆可科举入仕,绝无加以财产限制的道理。首次谘议局选举,多数当选议员也都是通过申报教育程度而取得选举资格。参见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吉林出版集团,2007年,页16,26-27。
  16. 刘家鸣:鲁迅在流言伤害中挺立不屈
    思想 2006/11/20 | 阅读: 2001
    鲁迅说:“对于谣言,我是不会懊恼的,如果懊恼,每月就懊恼几回,也未必活到现在了。……倘有谣言,自己就懊恼,那就中了造谣者的计了。”(《致萧军》)“我现在得了妙法,是谣言不辩,诬蔑不洗,只管自己做事,而顺便中,则偶刺之。他们横竖就要消灭的。”(《致郑振铎》)他还说过: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无根的谣言不可能持久,制造谣言者及其主子“横竖就要消灭的”。
  17. 老田:从吴仁宝看华西村的毛式管理结构
    社会 2013/05/03 | 阅读: 2001
    在华西村里,这个熟人社会的人际网络的实际存在,至少对政治和经济的分化构成一个有力的限制,以吴仁宝为代表的干部群体主动认同于自己的社区,而不是借助上级政府的权威强硬地实现改制把绝大多数利益归于自己,这无疑极大地增加了社区成员对于他们的认同,从而减少了管理的阻力和援引强硬手段的必要
  18. 熊月之:论晚清上海文化管理:从《点石斋画报》案说起
    历史 法律 2009/10/30 | 阅读: 2001
    《格致遗骸》,说英国苏格兰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方法,将人的尸体熬油,制成碱屑,将骨头粉碎,作为肥料。在《点石斋画报》案件14年之后,上海在1903年发生过一个著名的案件,即“苏报案”。
  19. 张旭东:中国价值的世界历史使命
    人文 2010/03/01 | 阅读: 1999
    中国价值是普遍价值的具体实践首先应该挑明的是,今天提出“全球视野下的中国价值”这个问题,就是要把“中国价值”放到“普世文明”的高度上和框架内来思考,把“中国价值”定义为当代中国人探索和创造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集体实践。不然的话,所谓“普世文明”只能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因为它会被种种流俗意见赋予同今天中国的集体实践相抵触、甚至对立的含义,渐渐地在人们心目中成为某种外在的、高高在上的、甚至不可企及的绝对标准。它会被用来挑剔、敲打和质疑当代中国人的集体实践,让我们处处怀疑自己行动和思考的正当性,处处要到别人那里去讨“说法”,而不是充满自信地去走自己的路,去创造、挖掘和认识属于这个时代的具有深远意义的价值。所以,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的第一个前提,就是要把所谓“普世文明”放到“中国价值”内部去把握,把“中国价值”确立为“普世文明”的具体实践,也就是说,后者的现实化和普遍化,有赖于前者的参与和探索,正如它有赖于其他社会、人民和文明形态的参与和探索。也只有这样,“普遍”才作为理想、作为有待实现的东西而真正成为普遍之物。否则,它不过是为强势文明所垄断的霸权符号。它的历史实质,恰恰是一些个别的、特殊的事物,而不是普遍性本身。另一方面,如果不在一个普遍性的高度上和框架里谈“中国价值”,这个问题也很容易落入一个概念的陷阱,仿佛我们今天要探索的“中国价值”仅仅是一种特殊“国情”,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与他人无关,进而产生一种小富即安、夜郎自大的心态。在全球化的今天,人类的物质和精神交往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任何偏安一隅、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态度都是不现实的,甚至是危险的。且不说这种心态同中国日益深入地介入世界经济活动和政治生活的实际相悖,同全世界对“中国影响”和“中国因素”日益增长的期待(当然这种期待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相悖,它也会限制我们自身认识和思考“中国价值”的眼界和抱负。无论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文化领域,撇开“世界”和“普遍性”谈中国,都不会有真正的结果,因为,实际上“中国”本身早已存在于同“世界”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是现代世界最内在、最核心的问题和矛盾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观地、一厢情愿地把它抽离出来,再加上一圈防火墙,于“中国价值”是不相干的。我们前面强调“普世价值”要在“中国价值”内部去寻找,这里我们或许可以说,“中国价值”必然是“世界文明主流”的组成部分。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形态,正是历史上“世界文明主流”的重要遗产;中国今后如果建立一个适合自己发展、对他人也有巨大魅力的文明形态,不过是“回到她原先的历史地位”。这句话,近年来常常出现在国际上对中国经济崛起的评论中,但仅凭国内生产总值(GDP)或人均收入,还不能造就文明形态意义上的“中国价值”,正如光有“大楼”没有“大师”就还算不上是“大学”。我们所谈的“中国价值”,归根结底需要作为一个“生活世界”和“生活形式”的概念,体现出中国全方位的活力、创造性和稳定性,需要中国人在“人”的终极含义上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基于以上所说的前提预设,关于“中国价值”,我们现在能说的,大概就是两句话:一是“路在脚下”,不是别人为你开辟好的,而是要我们自己去走,正如鲁迅在《故乡》中所写,“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二是“任重而道远”——“中国价值”不是一蹴而就的东西,也不是随便走出来的道路,它需要中国人长期地锲而不舍地努力。我们距离对自己的期待还差得很远很远。中国价值是自主创造新的现实要回答什么是“中国价值”,我们就必须弄清我们所说的“全球视野”指的是什么,要意识到它像精神分析理论里所讲的那种“gaze”(他者的注视)一样,预先决定了我们对“中国价值”的想象。中国知识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如果我们只是以“中国特色”为方式,去完成别人对我们的角色预期,甚至把别人的注视“内在化”,变成自己行为的无意识结构,那我们即便在所谓“中国价值”上走,走的其实还是美国道路,或全球资本化道路。这个意义上的“中国价值”或“中国特色”就不是在创造一种新的现实,而是一种早已存在的制度的继发性延续乃至回光返照。在这个意义上谈特殊性,就根本逃不出自我东方化、异国情调化的逻辑,因为这无非是用筷子的资本主义和用刀叉的资本主义之间的差别,或“官僚资本主义”同“自由资本主义”之间的差别。按这种逻辑,所谓“价值”其实都是非历史、非政治的概念,它的“文化”概念归根到底也是“感伤”的、装饰性的,因为它并没有由自身的实践创造出来的价值内涵和真正的价值指向。如果“价值”不植根于一种具有新的普遍意义的劳动方式,不能塑造一种具有新的普遍意义的人的概念,它就只具有“抄近道”、“挑好走的走”的含义,根本上还是一种工具理性的逻辑。如果我们的问题仅限于此,那这个问题看似激进,甚至带有点儿挑战西方霸权、探索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味道,但其实也就是“接轨论”的另一面,即通过一种肤浅的,即非历史化、非政治化的多元论,用消费和娱乐领域的“文化”取代经济、政治、制度和价值领域的实质性冲突,客观上为更深层次的单一性和标准化辩护。德里克曾在对西方后殖民主义话语的分析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所谓“现代性替换性方案”(alternative modernity),无非是那些已经自非西方世界进入西方体制的、有着不同种族、宗教、族裔背景的精英阶层人士,以“文化”、“身份”和“认同”为名,在全球资本主义市场和主流意识形态里,试图为自己划出一块利益特区,并进一步挤入“中心”的修辞而已。如果“中国模式”已经预设了一个笼罩性的不可逾越的外部——无论它叫做“议会民主”、“自由市场”,还是“世界公民社会”,其实它的价值内涵同“中国”这个定语都并无实质关联,在一般意义上也谈不上是一条道路,因为这只是在走一条现成的、别人已经走过、甚至被别人规定了的道路。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这是一条能给绝大多数中国人带来幸福美好生活的道路,别人走过又有什么不好,又何必一定要强调自主性和独创性。但这种貌似实际而老到的思维恰恰是幼稚和异想天开。因为近代以来17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实际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现成的药方可以解决今天中国所面临的一切问题;没有什么放诸四海皆准的制度或观念能使中国自动地走向富强和公正,而不需要让13亿中国人进行思索和选择。即便在经济技术领域,在“赶超”目标非常明确的方面,新技术、新制度、新观念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也都不得不经历复杂的再创造过程,最终的成功,往往并非照搬外国先进生产经验的结果,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然后产生出一种本土性的制度创新,激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能量、活力和创造性所致。在具体领域里实现的“中国价值”,从来不只是固有事物的复制,而是在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只有如此,它的理论含义才能突破既有制度和观念的框框,而把自己确立为一个新的可能性的边界。在实用领域尚且如此,在社会领域、文化领域和观念领域就更是这样。不妨说,“中国价值”的题中应有之意,就是在理论上、哲学意义上不承认中国实践需要先验地接受任何既有的参照系。这么讲,当然不是要把当代中国的集体实践归入偶然性、唯意志论、甚至不可知论的领域,而是像前面我们已经谈到的那样,直接把“中国道路”放在“普遍性”的层面上和框架内来谈,也就是说,把“中国问题”直接理解为探索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具体实践、具体展开和具体例证,从而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实践中,去努力总结有益于全人类、有助于开拓人类历史远景的观念、价值和理论的东西。中国价值应跳出特殊论我在《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西方普遍主义话语的历史批判》这本书里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德国理论,因此有一些读者认为我是在鼓吹德国特殊道路,以此来挑战英美自由主义的话语霸权,为中国特殊道路论输血打气。其实我在书中讨论的每一个思想家,从国内学界比较熟悉的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到也许还不太熟悉的尼采、韦伯和施米特(他们的确都是德国思想家),都指出了这种德国道路和德国特殊性的不可能性和虚妄性。所谓德国的“特殊道路”或“第三条道路”,主要是指普鲁士资产阶级把自身的权威政府定义为国家政治的“黄金准则”,以抗衡英美法为代表的“西方民主”和以沙俄为代表的“东方专制”。在批判德国市民阶级自欺欺人的幻想和庸人政治方面,马克思的语言最为尖锐和华丽,可谓上集黑格尔辩证思维之大成,下开尼采价值批判之先河。在早期著作里,马克思就曾警告德国市民阶级,文明有可能“没有分享欧洲文明的上升,就已经同它一道处在衰落的水平”(大意),在稍后的《资产阶级与反革命》一文中,马克思对此作了展开,这对我们今天思考以新兴城市中产阶级为具体经济、社会内容的“中国道路”,应该是颇具启发性和警醒意义的:"德国资产阶级(即市民阶级。张按)……与 1789年法国的资产阶级不同,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并不是一个代表整个现代社会反对旧社会的代表,即反对君主制和贵族的阶级。它降到了一种等级的水平,既明确地反对国王又明确地反对人民,对国王和人民双方都采取敌对态度,但是在单独面对自己的每一个对手时态度都犹豫不决……它不相信自己,不相信人民,在上层面前嘟囔,在下层面前战栗,对两者都持利己主义态度,并且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利己主义;对于保守派来说是革命的,对于革命派来说却是保守的;不相信自己的口号,用空谈代替思想,害怕世界风暴,同时又利用这个风暴来谋私利;毫无毅力,到处剽窃;因缺乏任何独特性而显得平庸,同时又因本身平庸而显得独特;自己跟自己讲价钱;没有首创精神,不相信自己,不相信人民,没有负起世界历史使命;活像一个受诅咒的老头,注定要糟踏健壮人民的最初勃发的青春激情而使其服从于自己风烛残年的利益……"(马克思《资产阶级和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9-320页)马克思这里谈的,当然是1848年的柏林革命,他把这场革命同1648年英国革命和1789年法国革命相对照,指出前两场资产阶级革命因为其创造性(“资产阶级法权对中世纪特权的胜利”)而在历史上闪耀,柏林革命却“像遥远星球的光芒一样,在发出这种光芒的那个星球消失了十万年以后,才达到我们地球上居民的眼中”。甚至,和同时发生的1848年欧洲革命相比,柏林革命也只是“欧洲革命在一个落后国家里的微弱的回声”。近年来在国内引起关注的竹内好,通过他对鲁迅作品的创造性阅读,对日本近代化过程做出了深刻而激烈的批评(“优等生文化”;“既没有抵抗,也没有主体性,所以日本什么也没有”等等)。每一个“世界历史的民族”,都通过自身的社会实践和政治激情,通过劳动、牺牲和代价高昂的错误,为这个普遍性问题提供正反两方面的教训。今天中国人提出这个问题,某种意义上的确暗示了中国人新近获得的自信和使命感,暗示中国人又一次处在了想象或现实的“世界历史”的潮头,但“普世价值还是中国价值”这样的问题,如果不加以批判的辨析,就有可能局限而不是打开人们的思路。如果不在“普世文明”的层面上考虑“价值”问题,所谓“中国价值”,也就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那样的话,我们所说所想的其实都不带问号,而更像是设问句。比如,有一个叫做普世文明的东西摆在那里,你要还是不要?那回答自然只能有一个:要(谁会说不要呢)。从简单的语义和形式逻辑上讲,如果有“普世文明”或“普世价值”,就无所谓文明意义上的“中国价值”,因为后者最多只有手段或途径的意义,而没有目的或本体论的意义。这样的所谓中国价值或中国特殊性,就只能是常识性的东西:条条大路通罗马,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但大家都是在奔同一个目标,想过同样的生活。那样的话,俄国人有俄国道路,印度人有印度道路,日本人有日本道路,新加坡人有新加坡道路,甚至可以说上海有上海道路,广东有广东道路。回头看20世纪中国的历史经验,我们知道,“价值”的含义是一种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实验和创造,它对应着一种新的历史主体(“新人”)的出现,是“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革命性集体行动,它必须同时具有明确的乌托邦指向和具体的实践上的可操作性。“走俄国人的路”或“延安道路”,就是这样意义上的“价值”;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改革开放,也必然是这样的道路,因为它不得不负起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世界历史的使命”。但在今天中国的知识界,关于“中国价值”的讨论,基本上仍是“中国崛起论”的文化版,它的物质前提是中国改革30年来经济上的成功,但要进一步追问“中国价值”的政治指向和文明指向,问题就变得模糊起来。在中国革命之前,中国是现代性条件下世界历史的客体或对象,是侵略、宰割、盘剥和操纵的对象,是变革和历史运动的被动的客体。通过中国革命,中国人第一次变成现代世界历史的主体,掌握自己的命运,决定自己的现在和未来。这个主权地位对外具有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意义,对内具有人民主权以及由此而来的大众民主、正义和平等的意义。这些似乎都是老生常谈了,但实际上,在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和可能性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意识到,正是新中国的存在,为今天的一切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和保障。这一点特别明确地从海外中国学生爱国意识和政治意识的觉醒中体现出来,没有这种意识,2008年海外中国学生自发支持北京奥运会的反抗议活动是不可思议的。今天的中国,无疑处在自身历史上的“后革命时代”,但一个健全的、头脑清楚的后革命时代,必须对革命和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明确的价值判断。我们必须看到,通过革命,中国人变成了一个全新的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通过革命和建国后60年的建设,中国才真正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由此重新开始了关于文明形态、普世价值和“人”的终极意义的追问。这才是“中国价值”的关键所在。可以说,从中国革命开始,中国人就已经走在这条道路上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如果没有中国革命,就没有作为文明形态意义上的“中国价值”问题,是这个伟大的历史变革,把大多数中国人抛入了世界历史,把我们同过去和未来联系在一起。(作者单位:美国纽约大学比较文学系)
  20. 王康、周馨怡、熊敏、李关云、花馨:高盛的国家生意:希腊与中国
    经济 2010/02/23 | 阅读: 1999
    虽然市场传闻德国正在考虑要求欧元区政府帮助希腊提供价值200亿-250亿欧元(340亿美元)贷款和担保,德国也将提供20%的援助。但2月20日,德国财长表示,没有具体救助希腊的计划。 这让绵延数月的希腊政府债务危机还将雾里看花——2月16日,欧洲曾开会,给希腊政府债务危机一个月时间周旋。 如果欧洲也不是那么善于遗忘的话,他们或许还曾记得,造成希腊这次可能动摇欧洲的债务危机,正是9年前高盛掀起的那场“影子业务”所赐。 它将不动用高盛资产负债表,仅以一张张合同形式存在的衍生品交易,互换这些希腊债务中获利。 这些本质上就是一份份“对赌合同”。在金融市场发生波动的时候,可能会给高盛集团带来超高的“意外收益”。但是也有可能给高盛带来超高的“意外损失”。 对于高盛来说,这笔新的国家生意似乎志在必得。但对于关系世界时局的公众来说,还有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对未来中国的选择具有意义。 欧洲影子帝国 2月18日,希腊财政部宣布克里斯特多罗(Petros Christodoulou)将取代帕帕尼科拉乌(Spyros Papanicolaou)成为新的希腊公共债务管理局局长。 这位新上任的“救火队员”迅速引起外界关注,原因是他过去的工作经历里有着一个显赫的名字——高盛。在1998年加入希腊国民银行之前,克里斯特多罗曾为瑞信、高盛以及JP摩根这些国际金融巨头效力。 希腊财政部宣布这次人事调动的时机也很耐人寻味,根据欧盟的要求,希腊政府需要在2月19日之前解释希腊政府和高盛集团之间曾经作出的货币互换交易。 在这场舆论漩涡中,任何一个和高盛沾上关系的欧洲财政官员都被不可避免地接受了舆论的审查。2005年12月底接受任命担任意大利央行行长的德拉吉(Mario Draghi),也因为曾经是高盛副总裁的身份而遭到了质疑。 相关报道见第3版 在希腊公债局换帅前一天,2月17日,意大利央行发言人不得不为德拉吉辩护,“德拉吉获高盛任命是在高盛与希腊达成互换协议之前,他和这些交易毫无关系。”但是高盛在这场债务风波中的身份已经掀起波澜。法国、意大利都加入到了希腊人的队伍里,把指责的枪口对准了高盛以及在他们国家身居要位的“高盛毕业生”。 英国的《每日电信报》甚至刊登文章,表示意大利人已经怀疑高盛才是这个国家的真正统治者——因为意大利前总理罗马诺·普罗迪(Romano Prodi),央行行长德拉吉,前副财长托诺尼(Massimo Tononi.)都曾经是高盛的员工。 而这一次,正在崛起的中国,出现在高盛和希腊的视线里。 根据《金融时报》的消息,高盛集团首席运营官盖瑞·柯恩于去年11月和今年1月两次前往希腊会见希腊总理乔治·帕潘德里欧和其他希腊高级官员,而他将代表希腊政府向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推介大约250亿欧元的希腊债券,希望能依靠中国的资金为希腊解债务之急。 此前高盛曾建议中国银行入股希腊国民银行,并对中投公司也提出过类似的建议。 债务加减法:互换魔术 当希腊债务危机爆发,有席卷欧元区之势时,欧洲才猛然想起9年前高盛在希腊的那笔国家生意。 2001年,希腊加入欧元区之后不久,高盛和希腊政府进行了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来帮助希腊掩盖其日益增长的赤字问题。 事实上,希腊并不是唯一一个这么做的国家,意大利也是其中之一。 在2001年至2002年之间,高盛给希腊政府献出了“货币互换”的计策:高盛通过货币掉期交易,替希腊政府借到了数10亿美元。 这个消息并没有对外公布,这个款项也没有列入到希腊的主权债务表上。 从技术层面上说,高盛的这种做法并不违法。希腊政府采取了高盛的建议。但两者间的协议并没有向投资者公布。 根据彭博社对希腊债券发行公开说明书的审查,高盛在给希腊政府安排货币互换交易之后,为希腊政府承销了10次债券发行,但至少6次都未提及该互换事宜。欧盟金融监管机构对此表示一无所知,直到最近才有所了解。 希腊政府只是在2002年之前采用过互换的方法减少债务。就这样时间就静悄悄地过去了,直到最近希腊债务危机爆发,很快希腊政府和高盛当年的协议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影子业务 在做希腊的这笔国家生意时,这项业务也同样难以在高盛的报告中寻觅踪影。 “谁也无法估量这一块处于监管之外的‘影子业务’,会给高盛,以及其它华尔街的其它投行,带来多大的风险。”这些不动用高盛资产负债表,仅以一张张合同形式存在的衍生品交易,本质上就是一份份“对赌合同”。在金融市场发生波动的时候,可能会给高盛集团带来超高的“意外收益”。但是也有可能给高盛带来超高的“意外损失”。 “其实高盛以及其它投行最大的问题,还在那些非现金的衍生品交易合同上”,一位高盛内部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仅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DS)一项产品,据衍生品交易游说机构ISBA统计,仅美国市场上CDS名义交易量就已经高达15..5万亿美元之巨。如果按实际交易仅占名义交量额1%估计,实际交易额也高达1550亿美元左右。 这一块“影子业务”所带来的潜在巨大风险或者巨大利润,带给高盛和华尔街大行的,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 作为全球大行,高盛并非只主导了美国的市场。在远在欧洲的希腊,高盛也深深的卷入这场主权债务中。 直至现在,希腊债务危机带来的漩涡里,发现了高盛的影子。 等待中国? 希腊债务危机已经引发欧洲列国复杂的政治较量。 拯救一个国家的支付危机本应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本轮经济危机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为45个深陷危机的国家提供了贷款。但在希腊一案,欧洲大陆国家却强力阻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插手。德国财政部长Wolfgang Schaeuble上周表示:“希腊显然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问题。”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和鼎力支持欧盟的国家。希腊危机爆发以后,德国总理默克尔(Angela Markel)俨然担起保护欧元免遭市场狙击的责任。 而欧盟中的非欧元成员国则更愿意看到IMF向希腊伸出援手。瑞典就是其中典型。瑞典财政部长Ander Borg 日前针锋相对地指出:“在希腊债务问题上谈IMF不应该被视作禁语。”瑞典至今没有加入欧元区。 让形势变得更加复杂的是法国政局。如今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是法国最受欢迎的政治家之一,被认为有希望在2012年竞选法国总统。他本人曾在2007年法国总统选举中挑战过萨科齐。“如由IMF出手救助希腊,将增加卡恩的政治资本。”路透社驻华盛顿记者Lesley Wroughton写道。 希腊债务危机也牵扯着美国总统的神经。据白宫新闻发言人吉布斯透露,2月16日,奥巴马总统在例行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财政部长盖特纳等人向他汇报了希腊支付危机的最新情况。 吉布斯表示十分支持欧洲对希腊展开救援。 但对于关系世界时局的公众来说,还有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2月11日夜晚,雅典虽然仍有寒意,希腊总统帕普利亚斯亲自到中国驻希腊大使官邸做客,与中国朋友一起庆祝中国农历新年。他说,在现在这样一个需要平衡的社会里,他非常看重中国在当今世界上的重要作用。 在希腊债务危局还进行时,这似乎耐人寻味。希腊财政部曾经发表声明,否认试图向中国出售债券。但是,希腊财长乔治·帕帕康斯坦丁同时又表示将在今年2月将率团访问美国和亚洲,并在北京、上海和香港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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