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wen.org.cn

wen.org.cn 文章列表 全部 按标题顺序

http://wen.org.cn
wen dot org dot cn at gmail dot com
普通 推荐阅读 全部
缺省 时间 标题 评分 阅读 评论 跟踪网址 | 倒序 顺序
« 1 ... 12 13 14 (15) 16 17 18 ... 47 »
文章
  1. 席泽宗、陈美东:20世纪中国学者的天文学史研究
    科技 2010/02/05 | 阅读: 1872
    天文学史是研究人类认识宇宙的历史、探索天文学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天文学分支学科,是科学技术史的组成部分。天文学史研究,特别是中国天文学史研究,是中国科学技术史研究最活跃、成果最多的领域之一。中国天文学的发展源远流长,有关史料浩如烟海,其内涵丰富多彩,包括有历法、天文仪器与台站、关于宇宙的理论、天体测量及星图与星表、天象观测与记录、星占术、天文学家传记、少数民族天文学、天文学起源、天文学社会史与中外交流史等诸多论题。1 沿革、组织与规模  从1911年前后开始,一批由海外学成归来的天文学家刘师培、高鲁、高均(高平子)、朱文鑫、常福元、竺可桢、张钰哲、陈遵妫等人用全新的眼光审视中外天文学的历史发展,在《国粹学报》、《观象丛报》、《中国天文学会会务年报》、《宇宙》等刊物上陆续发表阐述或介绍中外天文学的文章。朱文鑫还先后出版了多种论著,对中国古代历法、有关天象记录、恒星位置、天文仪器等作专题研究。另有一些历史学家和科学史学家,如董作宾、刘朝阳、钱宝琮等人,对殷墟甲骨文、周代金文等的历日资料进行研究,讨论殷商、周代的历法问题;或对汉代以后的若干历法作校勘、补遗与研究。所有这些,都开启了天文学史研究的新局面。  在40年代以前,对天文学史的研究大多是一些学者的个人兴趣;自50年代以后,这项研究工作受到了国家的重视。1954年,中国科学院成立中国自然科学史委员会,天文学史研究是该委员会首先开展的工作之一。1957年1月,中国科学院正式成立中国自然科学史研究室(1975年又扩建为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内设天文学史组(后与数学史组合并为天文和数学史研究室),从此到60年代前半期。形成了专业研究队伍(约有10人)与业余研究者相结合的新格局。推动天文学史研究全面向纵深发展的态势。席泽宗的《古新星新表》(1955)、钱宝琮的《授时历法略论》(1956)、李俨的《中算家的内插法研究》(1957)、严敦杰的《中国古代的黄赤道差计算法》(1958)、钱宝琮的《从春秋到明末的历法沿革》(1960)、薄树人的《中国古代的恒星观测》(1960)、王应伟的《中国古历通解》(1962,油印本)、席泽宗、薄树人的《中、朝、日三国古代的新星记录及其在射电天文学史的意义》(1965)等论著的发表,很好地反映了这一态势。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则一度中止了这种发展的势头。  1974年,国务院科教组和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整理研究祖国天文学规划座谈会,制定了一项比较长期的研究计划,并成立了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由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代管,同时成立了天象资料组,而且在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上海天文台、陕西天文台、云南天文台和南京大学或成立天文学史研究小组,或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此组成了约250人参加的普查与整理古代天象纪录的队伍,和近40人的研究队伍,开始形成天文学史研究的热潮。在此后数年中,召开了三次全国性的规模较大的研究成果交流会(1975、1976、1979年),共提交论文140余篇,每次出席者均在i00人左右。完成了《中国天文学史》、《中国天文学简史》、《天文学史话》和《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汇》等4种论著和另外4册论文集。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于1979年冬开始酝酿编著16卷本《中国天文学史大系》的计划,1984年小组完成它的历史任务后宣布解散。  在1978年复会的中国天文学会和在1980年成立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均设有天文学史专业委员会。成为负责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分工、推动非专业人员的业余研究、进行学术交流的组织,参加该委员会者约有70人,委员会大约2—3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会议,自1993年始,还与日本、韩国同行一起,大约每两年举行一次东方天文学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保持着十分活跃和有成效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一直是开展天文学史研究的重点单位,上述诸天文台的天文学史研究小组大多在90年代不复存在,但还保留了一些资深学者继续从事研究工作,这些专业研究者连同主要分布于大专院校的研究者共有40余名。形成精干、稳定的研究力量,且不断有天文学史硕士、博士参加其中,使天文学史研究后继有人。2 20世纪出版的天文学史论著  据初步统计,20世纪正式出版的天文学史著作(包括专著与论文集)不少于150种。其中主要著作可罗列于次(以出版年代为序):  冯徵著《春秋日食集证》(1929)  朱文鑫著《恒星图考》(1927)、《天文考古录》(1933)、《历法通志》(1934)、《历代日食考》(1934)、《天文学小史》(1935)  崔朝庆著《中国人之宇宙观》(1934)  董作宾著《殷历谱》(1945)  陈遵妫著《中国古代天文学简史》(1955)  丁福保、周云青编著《四部总录天文编》(1956)  李俨著《中算家的内插法研究》(1957)  高均著《学历散论》(1969)  郑文光、席泽宗著《中国历史上的宇宙理论》(1975)  薄树人、刘金沂等主编《科技史文集·天文学史专辑》第1—4辑(1978、1980、1983、1992)  薄树人、刘金沂、徐振韬、王立兴、李竞等主编《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l—6集(1978、1981、1984、1986、1989、1994)  郑文光著《中国天文学源流》(1979)  席泽宗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卷天文学史部分(1980)  陈遵妫著《中国天文学史》第1—4册(1980、1982、1984、198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1980)  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编著《中国天文学史》(1981)  伊世同著《中西对照·恒星图表1950。0》(1981)  陈久金、卢央、刘尧汉著《彝族天文学史》(1984)  张培瑜著《中国先秦史历表》(1987)  陈久金、黄明信等《藏历的原理与实践》(1987)  《高平子天文历学论著选》(1987)  庄威风、王立兴总编《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集》(1988)  潘鼐著《中国恒星观测史》(198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天文文物论集》(1989)  徐振韬、蒋窈窕著《中国古代太阳黑子研究与现代应用》(1990)  席泽宗主编《世界著名科学家传记·天文学家》1—2(1990、1994)  张培瑜著《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1990)   华同旭著《中国漏刻》(1991)  江晓原著《天学真原》(1991)  宣焕灿编《天文学史》(1992)  陈久金著《陈久金集》(1993)  崔振华、陈丹编著《世界天文学史》(1993)  陈美东主编《自然科学发展大事记·天文卷》(1994)  曲安京、纪志刚、王荣彬著《中国古代数理天文学探析》(1994)  陈美东著《古历新探》(1995)  江晓原著《历史上的星占学》(1995)  陈久金著《回回天文学史研究》(1996)  陈美东主编《中国古星图》(1996)  邓文宽编《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1996)  崔振华、张书才主编《清代天文档案史料汇编》(1997)  孙小淳、基斯特梅科著《中国星空研究》英文本(1997)  李志超著《水运仪象志一一中国古代天文钟的历史》(1997)  王应伟著《中国古历通解》(1998)  薄树人主编《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典籍通汇·天文卷》8卷(1998)  张柏春著《明清测天仪器之欧化》(2000)。   出版的天文学史论著几乎涉及了天文学史研究的所有方面,且大多见于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正反映了天文学史研究从20年代开启,到50、60年代发展,到80年代以后鼎盛的基本状况。3 原始资料的发掘与整理  对考古文物中天文、历法资料的整理:30—40年代,董作宾、刘朝阳等人对殷墟甲骨文中的天象和历日资料作了整理、研究,70年代,席泽宗等对于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帛书中的天文资料的整理、研究;80年代,徐苹芳等对天文文物的全面收集,以及施萍亭、邓文宽、席泽宗等对敦煌卷子中的天文、历法资料的整理、研究;90年代,黄一农对唐代碑刻中历日资料的整理,以及罗见今等对汉简历日的系列整理等等。  1975—1976年,中华书局将经由严敦杰等专家校点的《历代天文律历等志汇编》(10册)单独出版,大大方便了研究工作。  1988年,庄威风、王立兴总编的《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集》是对中国古代一系列天象记录系统全面进行整理的重要成果。   1977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北京天文馆古观象台合作,由崔振华、张书才主编的《清代天文档案史料汇编》的出版,对清代钦天监、礼部等的天文工作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1998年,薄树入主编的《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典籍通汇·天文卷》是卷帙众多的天文学文献集粹,共收录99种天文学名著,计一万零一百余页。八百余万字,对每一种著作均撰有“提要”一篇,主要论述其要点、意义等,是一部进行天文学史研究的基本文献。4 天体测量和星图、星表研究  高均、朱文鑫在30年代,特别是陈美东在80、90年代的论著中,对历法中一系列天文数据(朔望月、回归年长度等)和天文表格(月离表、日躔表等)的论述,是对古代历法家关于日、月、五星等天体测量工作进行研究的重要成果。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恒星观测、大地测量和航海天文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关于恒星观测,包括对新星、超新星、变星等的观测和恒星位置的测量,首先是对作为天象坐标系统的二十八宿体系的研究,关于二十八宿的起源,有诸多研究论文发表,高鲁的《二十八宿考》(1917),竺可桢的《二十八宿起源时代与地点》(1944),钱宝琮的《论二十八宿之来历》(1947),夏鼐的《从宣化辽墓的星图论二十八宿和黄道十二宫》(1976)等,他们都认为起源于中国,但在具体时间等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  1962年,薄树人的《中国古代的恒星观测》一文,是对这一论题的简明归纳,1982年,陈遵妫在《中国天文学史》第二册中对传统三垣二十八宿星官体系作了全面的疏解与证认,而1989年潘鼐的《中国恒星观测史》一书,则是对此论题的全面深入的阐述。书中也论及二十八宿的起源问题,并认为对二十八宿距度的测量不晚于公元前6世纪,《石氏星经》中的一部分恒星测量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另一部分恒星则测量于公元170年左右,还对宋代《杨惟德星表》和元代《郭守敬星表》,以及东吴陈卓星官、隋唐《步天歌》、敦煌星图、宋代苏颂星图、苏州石刻天文图和明代《赤道南北两总星图》等作了详细的考析。  关于《石氏星经》成书的年代,孙小淳的《汉代石氏星官研究》(1994)认为其为一次测定于公元前78年左右,而胡维佳的《唐籍所载二十八宿星度及“石氏”星表研究》(1998)则指出前人所用数量方法对《石氏星经》的断代研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文献的考察,该星表当成于唐代稍前的年代。  对星图、星表等的研究工作早年有:常福元的《中西对照恒星录》(1921);朱文鑫的《恒星图考》(1927);高鲁的《星象统笺》(1933);陈遵妫的《恒星图表》(1936)。60年代以来有:席泽宗关于敦煌星图(1966)和马王堆帛书彗星图(1978);夏鼐关于河北省宣化辽墓星图(1976);伊世同关于晚唐墓天文图(1979);杜升云关于苏州石刻天文图(1980);伊世同关于中西对照恒星图表(1981);潘鼐和王德昌关于宋《周琮星表》(1981);陈鹰关于《郭守敬星表》(1986);伊世同和潘鼐关于北京隆福寺星图(1989);王德昌等关于江苏省常熟石刻天文图(1989);陈美东关于陈卓星官(1989)和苏颂星图(1991);冯时(1990)、伊世同(1996)等关于河南濮阳出土的距今六千余年的龙、虎、北斗图;钟万劢等关于西安出土的西汉古墓星图(1991);孙小淳关于《崇祯历书》星图和星表(1995)的研究,1996年,孙小淳认为,所谓《郭守敬星表》其实应是明代初年的观测成果,等等,均各具特色。1996年,在陈美东主编的《中国古星图》一书中,共收录古代各类星图150余幅,薄树人、陈美东分别对中国历代和明代星图的发展脉络和总体特征进行了综述,孙小淳、徐风先、段异兵、景冰等则着重对新发现的《天文节侯躔次全图》等明代星图作全面、深入的研究。孙小淳和基斯特梅科合著的《中国星空研究》一书(1997),是第一部用英文写成的论述中国星空的构成及其社会背景和详论石氏星经成书年代的专著。梁宗巨(1959)、陕西天文台天文史整理研究小组(1976)对于唐代一行的天文大地测量工作的研究,厉国青等对元代纬度测量的探究(1977),严敦杰的《牵星术一一我国明代航海天文知识一瞥》(1966),航海天文调研小组的《我国古代的航海天文》(1977和1978)等文章的发表,是这两方面研究工作进展的反映。5 天文仪器与台站的整修、复原及研究  关于圭表,高均的《论圭表测景》(1937),对圭表构造及其测影精度作了很好的论述。潘鼐、向英(1980)和伊世同(1984)先后对元代4丈高表、8尺圭表和景符、窥几等部件作了成功的复原研究。1983年,郭盛炽、全和钧、张家泰、靳世信发表他们在河南登封周公测景台进行数日晷影测量的结果,是仿古测量的重要尝试。陈美东在70、80年代对历代,特别是对宋代周琮和元代郭守敬的晷影测量成果作了精度分析。1985—1986年,崔石竹,李东生在北京古观象台进行了整一年的仿古晷影测量,取得重要成果。  刘仙洲的《中国在计时器方面的发明》(1956)对古代计时器(包括水漏、沙漏等)的结构与演变作了系统的探讨。李广申的《漏刻的迟疾与液体粘滞性》(1963)对漏壶流量问题作了重要的理论探讨。1980年,陈美东对古人关于影响漏壶流量诸要素的理论思考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并提出。了宋代沈括漏壶的复原设想。李志超(1978)和伊世同(1992)也先后提出了各自的复原设想。1991年,华同旭的《中国漏刻》一书,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古代水漏刻的历史发展,从文献考察、复原制作和模拟试验三个方面人手,融考证、复制、试验、分析于一炉,对各种类型的水漏刻的构造、型制和精度作了探析,70年代,严敦杰关于宋代(辊)弹漏刻的发现,阎林山、全和钧对计时仪器和时刻制度的研究(1980),李迪和白尚恕对北京故宫所藏清代一种特殊结构的漏刻的论述(1983),王立兴关于民间计时仪器漏盂(1983)、陈起元漏刻(1986)和香漏(1989)的复原研究,陈美东对数件西汉漏壶的考察(1989),以及李强(1990)、薄树人和郭盛炽(1995)关于马上漏刻的讨论,等等。  1959年,在王振铎的主持下,中国历史博物馆复原成功大型浑仪和浑象以及宋代苏颂、韩公廉的水运仪象台(为原大的l/5),王振铎又著图文(1958)详论水运仪象台的结构、型制、尺度等等,揭开了破解水运仪象台之谜的序幕。王振铎还对苏颂、韩公廉的假天仪作了复原研究工作(1962)。此后,1988年,陈延杭、陈晓复原得原大1/15的水运仪象台;管成学等对水运仪象台作文献学上的研究(1991);大致在这一时期台湾省台中自然科学博物馆郭美芳等复原成原大的水运仪象台;而胡维佳(1994)和李志超(1997)从原理和结构等方面重加考察,把对水运仪象台的复原研究引向深入。此外,徐振韬关于先秦浑仪的推测(1976);李志超、陈宇对张衡水运浑象(1993)及李志超对唐代一行、梁令瓒黄道游仪和宋代熙宁浑仪的研究和复原(1987);潘鼐对现存南京紫金山的明代仿元浑仪的考证(1983);特别是由紫金山天文台和南京博物院等单位承担的,自1983年开始历时8年对现存紫金山天文台的元、明漏刻、明制圭表、明代仿元浑仪和简仪等全面研究工作,并成功地实施了修复工程,这些都把相关研究推进一步。对元代郭守敬创制的其他天文仪器的研究亦获进展,薄树人的《试探有关郭守敬仪器的几个悬案》(1982);伊世同对于仰仪的复原研究(1986)等,均属此类。  关于北京古观象台上的8件清代天文仪器的研究和修复工作,自常福元的《北京观象台仪器残缺记》(1919)、《天文仪器志略》(1921),到陈遵妫的《清代天文仪器解说》(1956),已对这些仪器作了基本论述。1995年,北京天文馆在研究的基础上,对这8件仪器进行丁大修,在大修的过程中,又深化了对这些仪器结构、尺度等的了解。  80年代,河南登封周公测景台和北京古观象台重新对外开放,是对现存最重要的古天文台站整修、研究的结果。此外,河南省偃师县东汉国家天文台一一灵台遗址的发现(1974),伊世同等提出的元代国家天文台一一太史院的复原方案(1981),薄树人、谢志杰等关于一地方天文台一一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谯楼的研究(1995)等,也都是这方面的重要进展。6 天文学思想和宇宙论的研究  对于汉代盖天、宣夜、浑天三家谈天学说及其源流的研究,备受学者关注。钱宝琮的《盖天说源流考》(1958),席泽宗的《盖天说和浑天说》(1960)及《宜夜说的形成和发展》(1975),唐如川的《张衡等浑天家的天圆地平说》(1962),陈久金的《浑天说的发展历史新探》(1978)等等,是先期的研究成果。随后,在盖天说与浑天说孰优孰劣,和浑天说主地平抑或地圆两个问题上有过热烈的讨论。80年代金祖孟发表不少文章,力主盖天优于浑天,及中国古代不存在地圆之说;宋正海认为中国古代传统地球观是地平大地观(1986);王立兴认为浑天家均主地平观(1986);薄树人认为“盖天说不如浑天说进步”(1989),陈美东认为中国古代地平观占统治地位,但也不乏地圆思想的明确论述(1996);程贞一和席泽宗《陈子模型和早期对于太阳的测量》(1991)一文认为,《周髀算经》中的陈子,能用数学把观测和理论结起来,从而构造出一个模型以解释自然现象,在方法上是一个很大的成就;江晓原则对盖天说的宇宙结构模型作了新阐释(1996)。这些讨论,无疑有助于认识的深化。  关于古代宇宙起源和深化思想的探究,亦获进展。席泽宗的《朱熹的天体演化思想》(1963)和《中国古代的宇宙论》(1976),于首奎的《试论(淮南子)的宇宙观》(1979);孙述沂、宣焕灿的《论汉代的天地起源说》(1984),陈美东的《中国古代的宇宙膨胀说》(1994),等等,均有新意。  陈美东关于观测实践对古代历法的决定性作用的论述(1983);席泽宗关于“气”的思想对古代天文学的影响(1984);徐凤先关于古代异常天象观的探究(1994);石云里关于地有四游说的研究(1995);陈美东关于日月五星右旋说与左旋论争的评述(1997),等等,是对古代有关天文学思想作深入的讨论。   郑文光、席泽宗的《中国历史上的宇宙理论》(1975),可视为本论题早期的具代表性的著作。 7 天文学家的研究  对于古代天文学家的生平、成就、治学方法、思想品质的研究,也成绩斐然。孙文青的《张衡年谱》(1935);李希泌《郭守敬》(1964);李迪的《唐代天文学家张遂(一行)》(1964)、《郭守敬》(1966)、《祖冲之》(1977)和《梅文鼎》(1988);张家驹的《沈括》(1978);赖家度的《张衡》(1979);潘鼐、向英的《郭守敬》(1980),等等。均为篇幅不同的专著。而较深入的研究论文,则有席泽宗关于清代王锡阐(1963);薄树人关于明代徐光启(1963)、汉代司马迁(1981)与张衡(1992)、元代札马鲁丁(1986);严敦杰关于唐代一行(1984);陈久金关于汉代张衡(1981)、唐代瞿昙悉达(1985)、元代马德鲁丁父子(1989)、战国甘德、刘宋何承天、唐代李淳风与曹士芳(1992);陈美东关于汉代刘洪(1986)与张衡(1989)、北齐张子信、隋代刘焯与张冑玄、唐代一行与边冈(1992)和元代郭守敬(1993);杜石然关于明代徐光启、清代梅文鼎、王锡阐(1989)、刘宋祖冲之(1992);江晓原关于王锡阐(1989);管成学等关于宋代苏颂(1991);颜中其、苏克主的《苏颂年谱》(1993);河北省邢台市郭守敬纪念馆编的《郭守敬及其师友研究论文集》(1996);冯锦荣关于明代熊明遇(1997);陈美东主编的《王锡阐研究文集》(2000)等等,可见,除了对若干最著名的天文学家的深入研究以外,研究向更全面和纵深方向发展。此外,在80年代关于张衡的研究中出现的讨论显得更加生动:陈久金认为《浑天仪注》非张衡所著,而是西晋一无名氏所作,其主要依据是《浑天仪注》文末提及的冬至点位置值,当测于西晋;陈美东指出,该冬至点位置值是《浑天仪注》讨论黄赤道变换问题而得的结果,故《浑天仪注》应为张衡所著。薄树人也认为它应是张衡原作。这一讨论,对于认识的深化是有益的。8 天文学起源、天文学社会史和中外交流史的研究  关于天文学的起源,郑文光的《中国天文学源流》(1979)一书,作了较全面的探讨,从对神话传说的分析,到对早期观象授时的考察,到对二十八宿、土圭之法与璇玑玉衡等的讨论,阐述了后世得到发展的天文学内涵的初胚。陈久金也论及历法的起源(1978),认为十月太阳历是最早的历法之一(1982),阴阳五行和八卦的起源亦与十月太阳历有关(1986),天干十日源于十月太阳历的十个时节(1988),四象概念的形成源于华夏族群的图腾崇拜(1992),等等,提出了诸多耐人寻味的见解。吕子方对《山海经》所载有关神话的探析,也多涉及中国天文学起源的论题(1984)。江晓原则对中国天文学的本土起源说和西源说进行评述,论证了本土起源与间或接受外来影响的状况(1991)。程贞一、席泽宗和铙宗颐合写的《曾侯乙编钟时代之前中国和巴比伦音律和天文学的比较研究》(1992)认为,两方面都是平行发展,没有关系。  天文学社会史的研究是关于天文学与社会诸因素之间关系的探讨。席泽宗的《论中国古代天文学的社会功能》(1987)和《天文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1989),开始论及这个问题。黄一农对于古代荧惑守心纪录的剖析(1991),表明这类天象纪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说明天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密切关系,他关于清前期对“四余”定义及其废存争执的个案分析(1993),也说明同样的问题。江晓原的《天学真原》一书(1991),对天文学在古代中国的特殊地位作了深入的考察,强调指出它与王权、政治观念与运作、道德教化、文化,乃至建筑与墓葬等之间的密切联系,对古代星占学的理论与方法也作了概要的论述。该书的另一重点是讨论中外天文学的比较与交流。对巴比伦古代天文学与中国古代天文学之间的关系,对主要源于古印度的七曜术在中国的流行,以及若干古印度天文学家在华的工作等,作了较深入的探析,是一部难得力作。此外,陈美东关于古代中心差计算(1986)和胡铁珠关于古代五星运动计算(1990)的论文中,也对中印古代天文学做了有益的比较研究。  对明末以后耶稣会士传人的西方天文学知识的研究,也有进展。严敦杰关于伽利略的天文学说(1964);席泽宗、严敦杰等关于哥白尼日心地动说(1973);薄树人关于《崇祯历书》(1980)、《历象考成》(1981);《历象考成后编》中的开普勒方程(1984);郭永芳关于牛顿学说(1983);伊世同等关于《仪象考成后编》星表中的增星(1984);江晓原关于开普勒的天体引力思想(1987);水晶球体系(1987)、托勒密和第谷的天文学说(1989、1991);林文照关于望远镜(1989);胡铁珠关于《历学会通》中的宇宙模式(1992);石云里关于《寰有诠》和月面图(1994、1991);鲁大龙关于《历象考成后编》与牛顿的月亮运动理论之间关系的发现(1997)等,都是相当深入的研究成果。  陈层云《中国近代天文事迹》(1985,油印本)、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第4册,都对中国近现代天文学史作了重要的论述,他们是诸多事件的参与者或见证人,其论述尤其珍贵。此外,阎林山关于余山天文台(1984);朱楞关于徐家汇天文台(1986);吴美霞关于中国天文学会(1989);丁蔚关于余青松(1996)的研究,等等,也都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参 考 文 献][1]姜丽蓉。中国科学技术史。论著索引卷[M]。北京;科学出版杜,2001原载。6—11出处:《广西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南宁),2004。1,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2. 常安:辛亥时期"五族共和"论的思想渊源
    政治 历史 2011/10/24 | 阅读: 2309
    五族共和说的提出,并非某位政治人物民族观的突然转变,而是整个清末民初政治世界中宪政变迁的产物。
  3. 应星: “气”与中国乡土本色的社会行动——一项基于民间谚语与传统戏曲的社会学探索
    法律 戏剧 2010/11/12 | 阅读: 2172
    传统中国人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愿或不敢去撕破脸面、直面冲突吗?忍耐和掩饰矛盾真的是传统中国人之间惯常的相处之道吗?
  4. 康德:什么是启蒙运动?
    人文 2011/04/14 | 阅读: 5227
    本文选自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简介:康德是18世纪启蒙运动集之大成者,其“批判哲学”奠定了现代哲学的基础,划定科学、道德与美学的界限。本文尝试回答何谓启蒙,并说明启蒙与“公开使用自由”(即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关联。  启蒙就是人从他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中走出。未成年状态就是没有他人的指导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知性。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  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当其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去加以运用时,那么这种不成熟状态就是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了。Sapere aude!①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②的口号。  懒惰和怯懦乃是何以有如此大量的人,当大自然早己把他们从外界的引导之下释放出来以后(naturaliter maiorennes)③时,却仍然愿意终身处于不成熟状态之中,以及别人何以那么轻而易举地就俨然以他们的保护人自居的原因所在。处于不成熟状态是那么安逸。如果我有一部书能替我有理解,有一位牧师能替我有良心,有一位医生能替我规定食谱,等等;那么我自己就用不着操心了。只要能对我合算,我就无需去思想:自有别人会替我去做这类伤脑筋的事。  绝大部分的人(其中包括全部的女性)都把步入成熟状态认为除了是非常之艰辛而外并且还是非常之危险的;这一点老早就被每一个一片好心在从事监护他们的保护人关注到了。保护人首先是使他们的牲口愚蠢,并且小心提防着这些温驯的畜牲不要竟敢冒险从锁着他们的摇车里面迈出一步;然后就向他们指出他们企图单独行走时会威胁他们的那种危险。可是这种危险实际上并不那么大,因为他们跌过几交之后就终于能学会走路的;然而只要有过一次这类事例,就会使人心惊胆战并且往往吓得完全不敢再去尝试了。  任何一个个人要从几乎已经成为自己天性的那种不成熟状态之中奋斗出来,都是很艰难的。他甚至于已经爱好它了,并且确实暂时还不能运用他自己的理智,因为人们从来都不允许他去做这种尝试。条例和公式这类他那天分的合理运用、或者不如说误用的机械产物,就是对终古长存的不成熟状态的一副脚梏。谁要是抛开它,也就不过是在极狭窄的沟渠上做了一次不可靠的跳跃而己,因为他并不习惯于这类自由的运动。因此就只有很少数的人才能通过自己精神的奋斗而摆脱不成熟的状态,并且从而迈出切实的步伐来。  然而公众要启蒙自己,却是很可能的;只要允许他们自由,这还确实几乎是无可避免的。因为哪怕是在为广大人群所设立的保护者们中间,也总会发见一些有独立思想的人;他们自己在抛却了不成熟状态的羁绊之后,就会传播合理地估计自己的价值以及每个人的本分就在于思想其自身的那种精神。这里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众本来是被他们套上了这种羁绊的,但当他们的保护者(其本身是不可能有任何启蒙的)中竟有一些人鼓动他们的时候,此后却强迫保护者们自身也处于其中了;种下偏见是那么有害,因为他们终于报复了本来是他们的教唆者或者是他们教唆者的先行者的那些人。因而公众只能是很缓慢地获得启蒙。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很可以实现推翻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势欲的压迫,但却绝不能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而新的偏见也正如旧的一样,将会成为驾驭缺少思想的广大人群的圈套。  然而,这一启蒙运动除了自由而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还确乎是一切可以称之为自由的东西之中最无害的东西,那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④可是我却听到从四面八方都发出这样的叫喊:不许争辩!军官说:不许争辩,只许操练!税吏说:不许争辩,只许纳税。神甫说:不许争辩,只许信仰。(举世只有一位君主⑤说:可以争辩,随便争多少,随便争什么,但是要听话!君主指普鲁士腓德烈大王)到处都有对自由的限制。  然则,哪些限制是有碍启蒙的,哪些不是,反而是足以促进它的呢?--我回答说:必须永远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并且唯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私下运用自己的理性往往会被限制得很狭隘,虽则不致因此而特别妨碍启蒙运动的进步。而我所理解的对自己理性的公开运用,则是指任何人作为学者在全部听众面前所能做的那种运用。一个人在其所受任的一定公职岗位或者职务上所能运用的自己的理性,我就称之为私下的运用。  就涉及共同体利益的许多事物而言,则我们必须有一定的机器,共同体的一些成员必须靠它来保持纯粹的消极态度,以便他们由于一种人为的一致性而由政府引向公共的目的,或者至少也是防止破坏这一目的。在这上面确实是不容许有争辩的;而是人们必须服从。但是就该机器的这一部分同时也作为整个共同体的,乃至于作为世界公民社会的成员而论,从而也就是以一个学者的资格通过写作面向严格意义上的公众时,则他是绝对可以争辩的,而不致因此就有损于他作为一个消极的成员所从事的那种事业。因此,一个服役的军官在接受他的上级交下某项命令肘,竟抗声争辩这项命令的合目的性或者有用性,那就会非常坏事;他必须服从。但是他作为学者而对军事业务上的错误进行评论并把它提交给公众来作判断时,就不能公开地加以禁止了。公民不能拒绝缴纳规定于他的税额;对所加给他的这类赋税惹事生非地擅行责难,甚至可以当作诽谤(这可能引起普遍的反抗)而加以惩处。然而这同一个人作为一个学者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抗议这种课税的不适宜与不正当不一样,他的行动并没有违背公民的义务。同样地,一个牧师也有义务按照他所服务的那个教会的教义向他的教义问答班上的学生们和他的会众们作报告,因为他是根据这一条件才被批准的。但是作为一个学者,他却有充分自由、甚至于有责任,把他经过深思熟虑有关那种教义的缺点的全部善意的意见以及关于更好地组织宗教团体和教会团体的建议传达给公众。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可以给他的良心增添负担的东西。因为他把作为一个教会工作者由于自己职务的关系而讲授的东西,当作是某种他自己并没有自由的权力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进行讲授的东西;他是受命根据别人的指示并以别人的名义选行讲述的。他将要说:我们的教会教导这些或那些;这里就是他们所引用的论据。于是,他就从他自己不会以完全的信服而赞同、虽则他很可以使自己负责进行宣讲的那些条文中--因为并非是完全不可能其中也隐藏着真理,而且无论如何至少其中不会发见有任何与内心宗教相违背的东西,--为他的听众引绎出全部的实用价值来。因为如果他相信其中可以发见任何与内心宗教相违背的东西,那么他就不能根据良心而尽自己的职务了,他就必须辞职。一个就任的宣教师之向他的会众运用自己的理性,纯粹是一种私下的运用;因为那往往只是一种家庭式的聚会,不管是多大的聚会;而在这方面他作为一个牧师是并不自由的,而且也不能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在传达别人的委托。反之,作为一个学者通过自己的著作而向真正的公众亦即向全世界讲话时,则牧师在公开运用他的理性上便享有无限的自由可以使用他自己的理性,并以他自己本人的名义发言。因为人民(在精神事务上)的保护者而其本身居然也不成熟,那便可以归结为一种荒谬性,一种永世长存的荒谬性了。  然则一种牧师团体、一种教会会议或者一种可敬的教门法院(就象他们在荷兰人中间所自称的那样),是不是有权宣誓他们自己之间对某种不变的教义负有义务,以便对其每一个成员并且由此也就是对全体人民进行永不中辍的监护,甚至于使之永恒化呢?我要说:这是完全不可能的。这样一项向人类永远封锁住了任何进一步启蒙的契约乃是绝对无效的,哪怕它被最高权力、被国会和最庄严的和平条约所确认。一个时代决不能使自己负有义务并从而发誓,要把后来的时代置于一种决没有可能扩大自己的(尤其是十分迫切的)认识、清除错误以及一般地在启蒙中继续进步的状态之中。这会是一种违反人性的犯罪行为,人性本来的天职恰好就在于这种进步;因此后世就完全有权拒绝这种以毫无根据而且是犯罪的方式所采取的规定。  凡是一个民族可以总结为法律的任何东西,其试金石都在于这样一个问题:一个民族是不是可以把这样一种法律加之于其自身?它可能在一个有限的短时期之内就好像是在期待着另一种更好的似的,为的是好实行一种制度,使得每一个公民而尤其是牧师都能有自由以学者的身份公开地,也就是通过著作,对现行组织的缺点发表自己的言论。这种新实行的制度将要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对这类事情性质的洞见已经是那么公开地到来并且得到了证实,以致于通过他们联合(即使是并不一致)的呼声而可以向王位提出建议,以便对这一依据他们更好的洞见的概念而结合成另一种已经改变了的宗教组织加以保护,而又不致于妨碍那些仍愿保留在旧组织之中的人们。但是统一成一个固定不变的、没有人能够(哪怕在一个人的整个一生中)公开加以怀疑的宗教体制,从而也就犹如消灭了人类朝着改善前进的整整一个时代那样,并由此给后代造成损害,使得他们毫无收获,--这却是绝对不能容许的。一个人确实可以为了他本人并且也只是在一段时间之内,推迟对自己有义务加以认识的事物的启蒙;然而径行放弃它,那就无论是对他本人,而更其是对于后代,都可以说是违反而且践踏人类的神圣权利⑥了。  而人民对于他们本身都不能规定的事,一个君主就更加不可以对他的人民规定了;因为他的立法威望全靠他把全体人民的意志结合为他自己的意志。只要他注意使一切真正的或号称的改善都与公民秩序结合在一起,那么此外他就可以把他的臣民发觉对自己灵魂得教所必须做的事情留给他们自己去做;这与他无关,虽则他必须防范任何人以强力妨碍别人根据自己的全部才能去做出这种决定并促进这种得救。如果他干预这种事,要以政府的监督来评判他的臣民借以亮明他们自己的见识的那些作品;以及如他凭自己的最高观点来这样做,而使自己受到"Caesar non estt supra grammaticos"⑦(凯撒并不高于文法学家)的这种责难;那就会有损于他的威严。如果他把自己的最高权力降低到竟至去支持自己国内的一些暴君对他其余的臣民实行精神专制主义的时候,那就更加每况愈下了。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们目前是不是生活在一个启蒙了的时代?"那么回答就是:"并不是,但确实是在一个启蒙运动的时代"。⑧目前的情形是,要说人类总的说来已经处于,或者是仅仅说已经被置于,一种不需别人引导就能够在宗教的事情上确切地而又很好地使用自己的理智的状态了,则那里面还缺乏许多东西。可是现在领域已经对他们开放了,他们可以自由地在这上面工作了,而且对普遍启蒙的、或者说对摆脱自己所加给自己的不成熟状态的障碍也逐渐地减少了;关于这些我们都有着明确的信号。就这方面考虑,这个时代乃是启蒙的时代,或者说乃是腓德烈⑨的世纪。  一个不以如下说法为与自己不相称的国君:他认为自己的义务就是要在宗教事务方面决不对人们加以任何规定,而是让他们有充分的自由,但他又甚至谢绝宽容这个高傲的名称;这位国君本人就是启蒙了的⑩,并且配得上被天下后世满怀感激之情尊之为率先使得人类,至少从政权方面而言,脱离了不成熟状态,并使每个人在任何有关良心的事务上都能自由地运用自身所固有的理性。在他的治下,可敬的牧师们可以以学者的身份自由地并且公开地把自己在这里或那里偏离了既定教义的各种判断和见解都提供给全世界来检验,而又无损于自己的职责:至于另外那些不受任何职责约束的人,那就更加是如此了。这种自由精神也要向外扩展,甚至于扩展到必然会和误解了其自身的那种政权这一外部阻碍发生冲突的地步。因为它对这种政权树立了一个范例,即自由并不是一点也不关怀公共的安宁和共同体的团结一致的。只有当人们不再有意地想方设法要把人类保持在野蛮状态的时候,人类才会由于自己的努力而使自己从其中慢慢地走出来。  我把启蒙运动的重点,亦即人类摆脱他们所加之于其自身的不成熟状态,主要是放在宗教事务方面,因为我们的统治者在艺术和科学方面并没有向他们的臣民尽监护之责的兴趣;何况这一不成熟状态既是一切之中最有害的而又是最可耻的一种。但是,一个庇护艺术与科学的国家首领,他的思想方式就要更进一步了,他洞察到:即使是在他的立法方面,容许他的臣民公开运用他们自身的理性,公开向世上提出他们对于更好地编篡法律、甚至于是直言无讳地批评现行法律的各种见解,那也不会有危险的。在这方面,我们有着一个光辉的典范,我们所尊敬的这位君主(指普鲁士腓德烈大王)⑾就是没有别的君主能够超越的。  但是只有那位其本身是启蒙了的、不怕幽灵的而同时手中又掌握着训练精良的大量军队可以保障公共安宁的君主,才能够说出一个自由国家所不敢说的这种话:可以争辩,随便争多少,随便争什么;但是必须听话。这就标志着人间事务的一种可惊异的、不能意料的进程;正犹如当我们对它从整体上加以观察时,其中就几乎一切都是悖论那样。程度更大的公民自由仿佛是有利于人民精神的自由似的,然而它却设下了不可逾越的限度;反之,程度较小的公民自由却为每个人发挥自己的才能开辟了余地。因为当大自然在这种坚硬的外壳之下打开了为她所极为精心照料着的幼芽时,也就是要求思想自由的倾向与任务时,它也就要逐步地反作用于人民的心灵面貌(从而他们慢慢地就能掌握自由);并且终于还会反作用于政权原则,使之发见按照人的尊严--人并不仅仅是机器而已⑿--去看待人,也是有利于政权本身的。⒀  1784年9月30日,于普鲁士哥尼斯堡  本文选自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  注:  ①[要敢于认识!]语出罗马诗人贺拉斯(公元前65-8)《诗论》。——译注  ②按启蒙运动(Aufklarung)亦称“启蒙时代”或“理性时代”;这篇为当时的启蒙运动进行辩护的文章,发表在当时德国启蒙运动的主要刊物《柏林月刊》上。——译注  ③[由于自然方式而成熟]。——译注  ④ 此处“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即指言论自由。康德在这个问题上曾和当时普鲁士官方的检查制度发生冲突。——译注  ⑤指普鲁士腓德烈大王(FrederickⅡ,der Grosse,1740-1786)。——译注  ⑥按“权利”一词原文为Recht;此词相当于法文的droit,英文的right,中文的“权利”、“权”、“法律”、“法”或“正义”。一般或译作“法”,下同。——译注  ⑦[凯撒并不高于文法学家]按,此处这句话可能是针对传说中普鲁士的腓德烈大王回答伏尔泰(Voltaire, 1718-1778)的一句话:“凯撒高于文法学家。”又,传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吉斯蒙(Sigismund,1411-1437)在 1414年的康斯坦司会议上说过:“我是罗马皇帝并且高于文法学家。”——译注  ⑧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序言:“我们的时代特别是一个批判的时代,一切事物都必须接受批判。”——译注  ⑨指普鲁士腓德烈大王。——译注  ⑩“启蒙了的”即“开明的”。——译注  ⑾指普鲁士腓德烈大王。——译注  ⑿“人并不仅仅是机器而已”这一命题为针对拉梅特利(Julien Offray de La Mettrie,1709-1751)《人是机器》 (1748年)的反题。——译注  ⒀今天我在9月13日的《布兴每周通讯》(布兴,Anton Friedrich Buching,1724-1793,地理学家,格廷根大学教授,当时主编《地图、地理、统计与历史新书每周通讯》。——译注)上读到本月30日《柏林月刊》的预告,其中介绍了门德尔松先生(Moses Mendelsohn,1726-1786,德国启蒙运动哲学家,《论“什么叫作启蒙运动”这一问题》一文刊载于《柏林月刊》1784年第4卷第9期,康德本文刊载于该刊同年同卷第12期。康德撰写本文时尚未读到门德尔松的文章,所以只在本文末尾附加了这条注释。——译注)对于本问题的答复。我手头尚未收到该刊,否则就会扣发本文了。现在本文就只在于检验一下偶然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带来两个人的思想一致。 
  5. 康有为:万木草堂藏画目(节选)
    艺术 2009/08/07 | 阅读: 3640
    中国近世之画衰败极矣,盖由画论之谬也。
  6. 廉德瑰:日本的对非洲政策与中日关系
    政治 经济 2011/03/20 | 阅读: 1811
    日本的大国外交在其非洲政策上有明显的反映,日本对非援助政策的目的就在于获得非洲的资源以维持其作为经济大国的基础和争取非洲国家支持日本“入常”以成为政治大国。而随着非洲逐渐成为大国角逐的舞台,在大国化之路不断迈进的中日两国如何在这个舞台上谋求合作也必然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战后日本的大国外交   战后日本的大国外交是它实现国家大国化的必然结果,是以它固有的大国意识为背景的,这种意识在外交战略上的表现就是它的大国主义外交路线,这条路线是战后日本大国外交的基本路线。具体地说,战后日本的大国化过程包括它与相关大国实现关系正常化展开大国外交和作为大国为世界作贡献两个方面的问题。 1、日本的大国化与大国外交 谈日本的大国外交必须从其固有的大国意识说起。大国意识是我们观察现代日本的一个重要角度,因为至少自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由一个东亚小国逐渐实现现代化并最后成为军事大国的过程,主要表现了这种意识的实践过程;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从战败的废墟上恢复了经济实力并成为经济大国,进而企图成为政治大国的事实又再次表现了这种意识的生命力。 所谓大国意识就是指一国凭借自己的综合国力,试图在国际社会发挥影响力的优越感和自觉意识。这种意识从追求国家的大国目标的意义上看,也可以称之为大国志向,而从作为大国的优越感和自觉意识的意义上看,则可以称之为大国意识。回顾近代以来日本国家目标的制定和实践过程,可以说是一个在大国意识支配下实现大国化的过程。 另外,大国意识在外交战略上的表现主要是它们的大国主义路线。当然,这里谈它的大国主义并不是说日本没有小国主义思潮,石桥湛三的小日本主义便是这种思潮的表现,但这种思潮在战前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就战后而言,日本的小国主义路线除了左翼主张的拥护和平宪法,实行中立主义之外,也包括战后初期韬光养晦,追随美国的吉田主义路线。然而,虽然五、六十年代,小国主义路线影响着日本的主流思想,但是,这条路线在六十年代中期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便开始逐渐被大国主义路线所取代。 本文所说的大国主义路线就是在大国意识支配下实现日本大国化的路线,概括起来说,战后日本的大国化包括它为摆脱“战后状态”与相关大国实现关系正常化展开大国外交和作为大国为世界作贡献两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大国外交方面,即使在五十年代小国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时期,日本政府还是为自己成为正常国家而努力过,如关于战后最大的“悬案”中日关系正常化问题,主张向美一边倒的吉田茂也做过努力。1954年底,他访问欧洲企图游说欧洲各国去说服美国,同意日本恢复与中国大陆的关系,但是,因为当时时机尚未成熟,结果吉田茂无功而归;到了1956年,吉田茂的后任鸠山一郎解决了与苏联关系正常化的问题;1960年,岸信介通过日美安保条约的改定实现了日美关系对等化;随后,在七十年代初,佐藤内阁收回了冲绳的行政权;1972年田中角荣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至此,日本终于基本上解决了与相关大国的战后处理问题,为今后展开大国外交奠定了基础。 2、国际贡献与大国战略 关于日本作为大国为世界作贡献的问题,其实就是日本在国际社会发出声音,向国际社会展示自己实力的问题,它是日本大国化的重要方面。战后日本从专心恢复经济到提出综合性的大国战略思考,经历了由注重地区经济利益向关注国际贡献的转变过程。 本文说的注重地区经济利益是指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日本提出的外交政策三原则和福田主义。所谓外交政策三原则是指1957年岸信介在日本成为联合国会员国以后提出的外交基本方针,包括“以联合国为中心”、“与自由主义各国协调”和“坚持作为亚洲国家一员的立场”。概括地说就是在追随美国的前提下,以联合国为框架,把亚洲、主要是东南亚的资源和市场作为日本发展的基础。福田主义则是在日本的经济进出引起东南亚各国不满的背景下,1978年福田赳夫访问东南亚时提出的外交政策,其内容包括“日本不做军事大国”、“与东南亚国家构筑心心相印关系”和“为东南亚的和平与繁荣作贡献”。 不过,外交政策三原则与福田主义还不能说是日本外交的综合战略,因为尽管其中也表现了日本在利用联合国等国际机制的意愿,但是对美追随仍然是它外交的基本方针,这个时期日本的大国意识还主要表现为以援助的名义获取发展中国家,如东南亚的资源和市场,它的政策的经济色彩还比较浓厚,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进而发挥政治作用对世界作贡献的志向还没表现出来。 日本从战略上关注国际贡献还是八十年代中期才开始的。这时,原来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所承诺的不做军事大国原则被中曾根补充解释为要做政治大国的志向。特别是在九十年代冷战结束以后,日本对一向以“支票外交”为主的对外援助政策的理解也发生了变化,更加注重从作为一个大国而分担国际责任的角度来诠释自己的对外援助政策,特别是“入常”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进入21世纪以后,安倍提出了“价值观外交”的理念,这个理念颇有大国主义外交战略的色彩,它是一个包括“自由与繁荣之弧”和“日美印澳”四国同盟意图在内的战略构想。尽管它是一个具有强烈的冷战意识形态色彩的战略,既没有注意到中国和非洲的作用,也无助于日本实现“入常”的愿望,尤其是它的“日美印澳”同盟构想因为没有得到美、印、澳三国的赞成,所以不能构成日本开展大国外交的有效框架。但是,“价值观外交”毕竟是日本自战后以来从世界战略的角度综合考虑其外交理念的第一次尝试,特别是“自由与繁荣之弧”为日本的对外援助提供了理念根据。 到了福田内阁,虽然不再提价值观问题和“自由与繁荣之弧”,但是,大国外交志向却一点没有降低,只不过福田大国外交的着眼点在于横跨太平洋的亚太地区,同时对非洲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而已。   二、大国外交与日本对非洲政策的变化过程   如上所述,日本的大国化就是指它实现与相关大国的正常化推行大国外交和作为大国为世界作贡献的过程,其实,在日本解决了与相关大国的关系正常化之后,在全球性问题上发挥大国作用就成了他们外交关心的焦点,而非洲的发展问题便自然成了日本推行大国外交和为国际作贡献的重点地区。概括起来,日本对非洲的关注经过了冷战期间的低调时期、冷战结束后的积极时期和进入新世纪后的全面重视时期。 1、冷战期间的低调对非洲政策 冷战期间,日本对非洲一直没有表现出较大的兴趣,它的政策主要是在美苏冷战的框架下有限展开的。 非洲大部分国家虽然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获得了独立,但是,经济上却不能自立。所谓非洲问题主要表现为贫困问题,特别是撒哈拉以南的地区,贫困人口不断增加,那里人均收入不足1美元的贫困人口是世界平均数字的两倍,所以解决非洲的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然而,就日本来说,冷战期间它对非洲的认识并没有重视到这个层面。尽管战前的大日本帝国对欧洲列强的殖民地非洲一直采取敬而远之,或者说是鞭长莫及的态度,使得它没有在非洲留下殖民统治的恶名。但是,在冷战的背景下,非洲注定要成为美苏两个集团争夺的对象,日本作为西方阵营的一员,其非洲政策也就不能不带上强烈的冷战色彩。 当时,日本对非洲外交的着眼点不仅不在于贫困问题,也不在于反对殖民主义、反对人种差别和民族自决方面,而是注重阻止苏联的渗透和扩张,顺便逐步扩大自己在非洲的经济影响力以确保获得资源和市场,外交的目标也只是加强与那些亲西方和不结盟国家的关系。 在20世纪60年代,非洲独立运动取得巨大成功之后,日本开始与独立的非洲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进而展开通商、贸易往来,还通过民间团体的交流在发展经济、实行援助和反对殖民主义等方面与非洲国家进行了广泛的对话。但是,由于日本社会向来对非洲的关心度不够,所以,整个六十年代,日本对非洲的出口除了南非一度还能占到出口额的10%之外,其它国家所占的比例一直比较低。 日本开始认真关注非洲问题是到了八十年代以后,特别是中曾根康弘提出要当政治大国之后,它才开始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洲的援助。尽管如此,大多数日本人对非洲的兴趣和热情还是很有限的。 2、冷战结束后的积极政策 日本真正以大国的姿态开展对非洲外交还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冷战的结束标志着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特别是围绕非洲的冷战结构发生了变化,西方各国都在加紧与非洲接触,“非洲问题”也逐渐成了G8峰会的主要议题,欧美各国纷纷解囊相助。但是,因为这时欧美已经显现了筋疲力尽,在援助非洲方面略感力不从心,所以它们更期待日本增加援助,并认真对待非洲的贫困问题,这便给日本政府改变过去低调的消极政策,实行大国外交提供了机会。“非洲发展会议”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召开的。 冷战的结束确实给日本在非洲树立大国形象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日本表现出了积极的姿势,逐渐成了援助非洲的主角。特别是日本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要求,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合作,于1993年召开了首次“非洲发展会议”(Tokyo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frican Development,TICAD),号召全世界帮助非洲谋求发展。1998年和2003年,又分别召开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先后发表了“东京行动计划”和“TICAD10周年宣言”。 “非洲发展会议”所涉及的领域是广泛的,特别是第二、三次会议,主要强调了减少非洲贫困和世界经济的统合,特别对教育、医疗、人口、贫困等社会发展领域以及工农业、外债等涉及经济发展的领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另外,会议还着重强调了非洲的良政、纷争预防、纷争结束后的发展等三个领域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数值目标和政策行动方案。 为了落实上述理念,2001年和2004年又分别在东京召开了TICAD部长级会议和“亚非贸易投资会议”,提出“实现和平”、“以人为本的开发”和“通过经济发展实现消除贫困目的”的三根支柱,日本还提出了重视“人的安全保障”概念。 日本的对非洲政策是由外务省直接管理的。外务省主导的日本对非洲的援助主要是通过NGO和ODA两个轮子的同时运转来实现的,即所谓“二元外交”。特别是日本通过NGO进行的“草根援助”在非洲获得了较高的评价。具体做法是日本外务省对于星罗棋布的NGO组织在政策和宣传方面给以指导,甚至委托NGO“承包”援助项目。NGO组织也通过国际会议、各种研讨会、甚至直接沟通与外务省保持着密切关系。 总体来说,冷战结束以后,日本对非洲的援助基本上是积极的,如1998年第二次会议后,日本便提供了900亿日元援助。尽管后来一度有所减少,如2003年的三次会议后,只提供了10亿美元援助。但日本基本上还是非常重视对非洲的援助的。如2005年4月,日本决定用3年时间将对非洲的援助增加一倍。日本对非援助的大部分是免除债务和日元贷款,其中无偿援助所占比例比较少。 由日本牵头召开的“非洲发展会议”,其实是由日本政府与联合国非洲特别调查室(OSAA)、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非洲全球联盟(GCA)以及世界银行共同召开的以非洲发展为主题的国际会议。这种由西方大国倡议发起的“非洲发展会议”,尽管强调了冷战以后国际社会应该对非洲提供积极支援,也提到亚洲的经验和非洲的开发的可借鉴性,甚至进而提出了推进南南合作问题,但同时,因为冷战结束后不久,非洲问题的解决也未能马上摆脱意识形态的影响。比如,在援助方面,它们提出援助到什么程度要看非洲的努力程度,其所指是非洲在民主化和良政方面努力的程度,也就是说,日本等西方国家的对非援助是有政治条件的。如第一次非洲发展会议就因为苏丹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政权而拒绝了苏丹的参加。 对此,非洲国家是怀有不满情绪的,它们需要的是及时而真心实意的援助,而不是附加政治条件的援助。一位非洲外交官就指出:现在需要一个新的会议框架,一个能够真正探讨问题的框架,非洲发展会议不是谈话节目,不能只靠嘴上说。驻东京的非洲大使组成的“非洲外交团”在给日本外交省的请愿书中也提到:我们不得不对非洲发展会议提出一些疑问,这个会议到底能够给我们非洲带来什么? 尽管如此,日本在援助理念方面基本还是与西方国家看齐的。日本1993年《外交青书》就指出:“日美欧先进民主主义国家拥有自由、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等共同的价值观,还拥有占世界GDP70%的财富和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日本要帮助非洲国家举办选举,推动民主进程,以促进非洲地区的和平。 3、福田内阁的对非洲政策 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开始全面重视非洲问题,特别是福田内阁因循战后日本外交的基本目的,即继续努力实现日本的大国化。当然,福田外交与他的前任比还有务实的一面,特别是他的非洲政策框架既不同于冷战期间的低调特点,也不同于冷战结束后的意识形态特点,相反,他是以淡化意识形态,实现日本“和平与合作国家”目的以及与发展中国家“自立与共生”为理念的。 关于福田的“和平与合作国家”目标,可以从福田与安倍外交的比较中加以理解。比如,从福田与安倍在推行日本大国外交时侧重点的不同,可以看出,福田既没有把日本大国外交的主要手段,即对外援助的重点放在“自由与繁荣之弧”上,也没有把“日美印澳”构想作为日本实现大国外交的基本目标。福田强调发展的前提是和平与合作,他认为“和平与合作”是日本外交的基础。 具体地说,就是福田提出的外交政策理念是把“和平与合作国家”作为日本大国化的目标,把非洲作为对外援助的重要地区,倡导亚洲太平洋国家把30年来的发展经验和力量在非洲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可见,福田的外交是务实的,没有把意识形态问题放在首要位置。 关于“自立与共生”,意思是说,日本的援助哲学是“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于渔”。用日本外相高村正彦的话说,就是如果被援助国自己不想发展的话,那么无论怎样支援,100年后也还是要依赖支援。而如果援助国对自助努力的国家进行帮助,那么15到20年后,接受支援的国家也可以变成支援别国的国家。所以,日本主张对非援助主要是援助非洲在自立方面的努力。 2008 年5月在横滨召开的“非洲发展会议”是福田内阁展示非洲政策的重要舞台,会上日本提出了加速非洲经济发展的问题,表明了日本对非援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开发援助带动投资、农业支援等。 另外,在日本此次提出的对非洲援助计划中,除了促进该地区的和平以外,还特别提出了防止该地区环境进一步恶化的主张。 另外,“人的安全保障”也是日本对非洲援助的新理念之一,从这个角度出发,日本打出了改善“医疗保健”、清洁的水供应和教育三张牌。比如,对于“医疗保障”问题,日本希望非洲能成为“健康的非洲,” 福田说:“以非洲为中心改善保健状况,日本应该在国际保健领域进行合作” 但是,日本主张首先要非洲国家自己努力改善保健状况,日本要在此基础上提供必要的援助,为此,日本还设立了野口英世非洲奖 。   三、非援助政策的深层原因   日本选择非洲作为其推行大国外交和作为大国为国际作贡献的舞台,是有着深层战略考量的。作为一个资源极度贫乏的国家,日本要想维持其经济强国地位,持续不断的资源供给是必不可少的;而它要“入常”成为政治大国,必要的“选票”也是不可或缺的。非洲在这两个方面都占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1、对非援助与资源获得 日本外相高村正彦在一次记者会上说:“日本不是为了获得资源才召开非洲发展会议的,日本与非洲加强广泛的经济关系是为了对非洲的发展作出贡献”。高村说得没错,“对非洲的发展作出贡献”的确是日本为国际作贡献的重要一环,是它实现大国化的重要步骤。 但是,非洲的资源显然是日本维持大国地位不可缺少的经济基础,说日本“不是为了获得资源”未免显得不太诚实。也许高村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解释道:“不能完全否认资源的获得,但是这绝不是唯一的目的。日本政府并不追求眼前利益,而是从人道的观点出发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对非洲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虽然有点闪烁其词,但是,他还是承认了日本对非洲丰富资源的浓厚兴趣。 不管高村如何解释,在援助的背后,获得资源都是日本一个不可否认的动机。日本尤其需要非洲的矿物质,随着当今世界性资源价格的高涨,保障能源和贵金属的稳定供应对日本至关重要。 本来,对非洲的援助是存在偿还能力问题的,比如,巴黎俱乐部(主要债权国会议)就因为偿还能力低曾停止了对非洲一些国家的贷款。然而,非洲蕴藏的资源所散发的巨大魅力对日本来说是难以抵挡的。尽管非洲存在偿还能力问题,日本还是于2007年10月20日确立了对非洲开展资源外交的方针。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通过日元贷款来帮助获得资源”。 如今,日本已经开始讨论向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安哥拉提供日元贷款,因为安哥拉的原油日产量已经达到140万桶,随着石油收入的增加,其经济也开始步入正轨,偿还能力逐步恢复。 特别是自2007年1月,安哥拉加盟OPEC以后,它作为产油国的地位便逐渐上升,国际资本也开始对这里进行投资。除了安哥拉,日本还考虑恢复对拥有丰富镍资源的马达加斯加提供日元贷款,现在产镍国马达加斯加和产铜国赞比亚都已经在日本恢复贷款的名单上。另外,日本还对肯尼亚的蒙巴萨港扩建提供了约270亿日元贷款,因为这个港口建成后,对于日本从肯尼亚及其周边国家获得资源有重要意义。 由上可见,非洲的资源除了石油以外,像镍这种稀有金属也是吸引日本的重要资源。提到稀有金属,众所周知,它是现代高科技产业的重要原料,如手机的液晶显示屏里含铟,电池里含钴,主板中含钯,天线中含鎵,可以说,手机就是一个稀有金属的集成块。再如,稀土类元素也是稀有金属的一种,是31种稀有金属中17种元素的总称,它除了用于硬盘的驱动装置等电脑零件以外,还用于等离子电视及混合动力汽车的蓄电池中,可以说没有稀土类元素就没有日本的现代高科技产业;另外,铂也就是白金被用作汽车排气的净化触媒,如果没有铂,日美欧推行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根本无法实现。 总之,没有了稀有金属,手机、电脑、混合动力汽车等高科技技术产业就得停产, 可想而知,对于高度发达的日本高科技产业来说,非洲的稀有金属资源是多么的重要。所以,日本资源外交的目的地重点放在资源丰富的非洲,想用经济援助的手段强化与非洲的关系,实现其作为大国为世界作贡献的目的,其动机也就不难理解了。 2、对非援助中的“入常”问题 自从八十年代中期,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日本要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因为,“入常”是它成为政治大国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它作为一个大国对世界作贡献的重要平台。然而,“入常”的门槛还是很高的,因为它涉及到联合国宪章的修改和联合国机制的改革,除了五大常任理事国的赞成之外还要联合国190个会员国中的三分之二,即至少128的国家的赞成。为此,非洲国家的投票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日本早就认识到非洲53个国家在日本“入常”问题上的重要性,2001年日本首相森喜朗就访问南非、肯尼亚和尼日利亚三个非洲国家,这是有史以来日本在职首相第一次对非洲国家的访问。森喜朗的目的显然是希望在日后日本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也就是在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上能得到非洲国家的支持。 2005年日本爱知万国博览会期间,日本动员非洲29个国家出展,还免费为他们提供了食宿和路费,这样,29个国家的首脑都出席了这次博览会。日本的目的显然在于希望非洲国家在日本的“入常”问题上能够给予支持。 自从2005年冲击“入常”失败以后,日本政府决定重点攻克非洲这个“票田”,今年年初,外务省政务官中山泰秀陪同日本政府特使森喜朗参加在埃塞俄比亚举行的第10次非盟会议(AU),这是日本首次出席非盟首脑会议。当时,中山政务官直接就日本高层参加非洲发展会议和日本“入常”向非洲国家提出了希望。在今年5月的横滨非洲发展会议上,福田说,今后五年内向非洲提供40亿美元借款。显然这是在紧张的财政状况下,日本为了“入常”不得不对非洲进行的感情投资。另外,福田还在会上专门与非盟有关联合国改革问题的首脑机关“十国委员会”进行了协商, 该委员会由肯尼亚、乌干达和塞内加尔等国组成。 虽然日本和非洲在增加常任理事国与非常任理事国问题上意见是一致的,但是,非洲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一致的政策,提出了自己的方针,他们要求“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所以日非之间还是有分歧的,日本很难获得非洲国家的支持。以2005年联大会议为例,日本联合德国、印度和巴西以“四国捆绑”的方式企图扣开常任理事国的大门,并争取到了近100个国家的赞成,如果再有30个左右的国家赞成,“四国捆绑”案就有可能获得突破性进展。但是,对于日本的努力,除了常任理事国中美国和中国反对之外,日本也没能获得拥有53个选票的非洲国家的支持。特别是在今年的横滨会议上,福田与非洲40个国家首脑分别举行各自15分钟的“马拉松会谈”,但令日本遗憾的是只有坦桑尼亚总统表示了“日本有资格成为常任理事国”,其他国家都没有明确表态。 日本之所以不能获得非洲国家的支持,原因之一至少在于日本对非洲的态度一直是居高临下的。另外,日本的对非援助一直在西方援助框架内进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上述在援助方面附加政治的条件,就让非洲人很不舒服。所以,尽管日本人认为自己分担着联合国经费的20%,仅次于美国的22%,但是,在“入常”问题上仍然不能得到非洲的支持。 看来非洲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了决定日本大国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日本的对非政策与中日关系   日本在非洲政策上表现的积极姿势,无论在资源还是“入常”问题上都与中国的非洲政策有关,中日两国在非洲问题上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两方面因素。面对世界各大国对非洲表现出来的浓厚兴趣,非洲已经成了国际竞争的重要舞台,在此背景下中日两国能否找到利益的交汇点是考验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试金石。 1、中日围绕非洲问题的竞争侧面 日本早已意识到了中国在非洲的影响力,注意到在援助领域,中国对外援助的44%都投入到了非洲,总额高达550亿日元;根据2006年的统计,中国对非洲援助总额达到117亿美元。中国的援助给非洲经济增长提供了极大帮助。中国尤其是在政府形象工程方面的对非洲援助使日本相形见绌。2007年8月9日,莱索托外长对日本外相麻生太郎说:中国在我们的国会议事堂,国际会议场馆建设以及军队训练等方面给予了许多帮助,为莱索托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相比之下,日本在这方面远不及中国。 另外,在增进与非洲国家交流方面中国也远比日本做得好,中国国家主席、总理、外交部长频繁访问非洲,仅国家主席胡锦涛就对非洲许多国家进行过友好访问。与之相比,日本除了2001年森喜朗访问非洲和2006年小泉访问非洲之外,再无政府首脑访非。2007年11月中旬,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访问了博茨瓦纳,但就是这种部长级政府官员对非洲的访问也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2006年11月中国邀请非洲48国领导人举行了中非合作论坛,展开了积极的非洲外交。日本人把中国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解读为通过提供“巨额经济援助”来逐步获取资源。日本人认为,面对早就在世界各地展开大手笔资源外交的中国,自己已经落后得太多了,应该奋起直追。 其实,中国在非洲的积极姿势,并不像日本人理解的那样只为获得资源。比如,在维和方面,中国已向非洲派出了1000多人的维和部队参与维和任务,而日本的自卫队至今没有参与这样的活动。目前,日本正在筹划如何在维和领域参与非洲的事务。 面对中国在非洲的相对优势,日本人感觉到自己对非洲影响力的低下,日本外务省担心,中国在非洲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日本在进入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等国际事务中的劣势就将越来越明显。日本意识到,如果不扭转这种态势,要想获得非洲国家对日本“入常”的支持是很难的。日本现在开始进一步强化与非洲国家的外交和经济关系,其目的之一就在于抗衡中国,拉拢非洲的“选票”。为此,日本决定进一步通过政府开发援助来支持非洲发展,并于今年5月横滨“非洲开发会议”结束以后,发表了《横滨宣言》,对关于援助非洲发展的项目加以确认。 除了为“入常”争取选票以外,日本在获取非洲资源方面对中国的竞争意识也十分强烈。所谓非洲的资源,主要是指上面提到的石油和稀有金属。特别是稀有金属,近年来,由于高科技产业的不断发展,其需求量在全球范围内不断上升,价格也就不断上涨,仅近三年的时间里就上涨了5倍。稀有金属在日本被称为“产业竞争力的源泉”,是其势在必得的资源。然而,这种资源的分布除了非洲,主要在中国、南非和澳大利亚,而且产量的90%在中国。所以,日本人认为中国不仅凭借产量操控着稀有金属的价格,而且还通过巨额经济援助从非洲获取这种资源,日本人认为中国的行动无疑会造成对稀有金属的全球性垄断。 当前,日本面临着寻找稀有金属便宜卖家的任务,它意识到如果日本不能摆脱对中国的依赖,日本就无法在获取非洲资源方面占有一席之地,日本的高科技产业就会被中国掐住命门。所以,中日两国在非洲出现激烈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2、中日关于非洲问题合作的可能性 中日两国在非洲的竞争态势,原因在于非洲素有“世界资源库”之称,占有全球总量10%的原油储藏,并已发现了铝矾土、铬铁、钴、金刚石、黄金等多种矿产资源。尽管如上所述,日本在非洲的影响一直不敌中国,但是,近年来日本开始不断派政府高官访问非洲,寻找出路。再加上不但中国,而且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也已经领先一步进入了非洲,非洲势必成为世界寻找稀有金属新竞技场,围绕非洲资源的大国外交会越来越复杂。 另外,非洲还具有战略和安全价值,主要表现在反恐、防止核扩散以及打击各种各样的走私活动上,其中以临近中东的东非之角最为突出。因此,围绕非洲大陆的国际斗争更显得错综复杂。事实上,除中日两国之外,美国、欧盟甚至印度都开始追求起这个“黑美人”阿非利加。尤其是2006年中国召开了中非合作会议以后,中国同非洲的经贸往来和政治关系达到高潮,引起了其它大国的密切关注,围绕非洲的战略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具体地说,欧盟与2007年终于开成了第二届欧非会议,西方媒体已经明确表示,召开这次欧非会议的目的,就是要“阻止中国对非洲的攻势”;与重视传统关系的欧洲相比,美国则从另外的角度接近非洲,于2007年创建了非洲军和非洲司令部,其目的除了“利用军事手段为美国企业获取石油利益保驾护航” 之外,在军事战略上先占有有利地位也是其长远目标;印度于2008年召开了印非会议,显然为中国对印度洋和非洲海岸的积极态势感到担忧,因为新德里长期以来都将非洲看作它的战略后院。 可见,围绕非洲的大国角逐日益明显,中日两国的对立不过是大国竞争的一部分而已。日本认为是中国阻止日本“入常”,阻碍了日本的大国化;而中国则认为日本和西方国家在达尔富尔问题上对中国的批评以及对中国在援助透明度问题上的指责是阻止中国崛起,是“中国威胁论”的表现。两国的互不信任势必耗费各自的外交资源,不但不能发挥各自的优势,而且还会造成两败俱伤。 自从福田上台以后,日本积极推行“新福田主义”外交政策,核心是把日本建设成为“和平与合作国家”。在中日关系方面,福田同意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并就全球性问题与中国合作,中日两国在非洲问题的合作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2007年12月,福田在北大的演讲中提到:“日中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获得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地位,两国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力量能够为亚洲及世界的稳定与发展做出贡献,日中两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如此机遇”。他还直接提出了两国就非洲问题进行合作的建议。他说:“我认为如果日中两国能够携手合作,共同行动,实现非洲的持续发展和帮助它们摆脱贫困的目标的话,将是很有意义的。我希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一合作。我衷心地希望通过与中国国民的这种共同工作,让日中合作的美丽花朵开遍世界各地。” 其实,福田对外政策的调整,也与中国主张“和平”、“合作”与“发展”的政策理念是相一致的,不用说,它与中日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宗旨也是相一致的。胡锦涛在早稻田大学演讲时说:“中国愿同日本一道,积极参与各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协作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共同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胡锦涛还引用莎士比亚的名言说:“世界是个大舞台”,中日两国应该成为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应该“手牵手,肩并肩,在中日合作的大舞台上,在振兴亚洲、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舞台上,共同创造中日关系更加美好的明天,共同创造世界更加美好的明天”。 胡锦涛的讲话虽然没有正面提到非洲,但是,相信中日在世界舞台上的合作应该不会排除非洲这个舞台,也就是说中日两国在非洲问题上消除疑虑,建立互信,增加合作,在原则上是不成问题的。所以,探讨中日如何在非洲问题上加强合作是今后两国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今年5月,福田在被称为“新福田主义”的题为《亚洲未来》的演讲中再次提到非洲,他说:应该让非洲分享亚洲的经验,“让亚洲太平洋30年来的经验和力量在非洲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 当然,日本要求在非洲问题上与中国合作,显然,一是想为日本在中国的配合下获得非洲的资源以支撑其作为经济大国持续增长的需要提供经济基础;二是想为在中国理解下获得非洲国家支持日本“入常”以实现其政治大国目标扫清障碍。然而,如上所述,在非洲业已成为世界各大国角逐的舞台的背景下,特别是日本的大国化已经日益成为不争的事实的条件下,从大国外交的角度探索中日在非洲合作的可能性应该是一个具有前瞻意义的课题。
  7. 弗朗索瓦·比内尔:中世纪大爷波多里诺
    文学 2009/11/19 | 阅读: 1391
    应该承认,作品的开篇让人困惑!用编造的难懂方言写就的二十页文字叫你无法喘息,读到后来,我们才意识到它是中世纪拉丁语、普罗旺斯语、古法语、德语——用哥特字体做了明显标识——和早期意大利语的“巧妙”杂糅。总之,这种滑稽的混合语意义相当模糊。所有语言学家都幻想创造一种新的语言,这我们能理解。但在博洛尼亚拥有符号学教席(同时也是法兰西学院教授)的埃科也在玩这种小把戏吗? 无需担心,翁贝托·埃科的技巧臻于完美,作品一经出版,立即打入畅销书排行榜,但埃科也给他的读者中途胆怯的理由。针对这种矛盾现象,埃科自嘲地说:“写《玫瑰的名字》的时候,所有人都告诉我,书里面插入这么多拉丁语句子,是在发疯,没人会愿意读;当时,法国的编辑甚至为了这个原因拒绝出版……后来的事实却证明我是对的!因此,动笔写作第二部小说《傅科摆》的时候,我在开篇引用了半页希伯来文……而这一次,我向自己提出了新的挑战:做得更坏。”结果他做得更好!自娱自乐的同时,翁贝托·埃科在字里行间阐明了认知本身的过程:作为卓越的哲学家,他明白,只有伴随着离题与焦虑,知识的获取才会有如此强烈的趣味。这就是为什么,他的作品经常跑题,遍布虚假的线索,最后呈现的,却是最好的部分。 关于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契约,埃科在一篇小文章里从理论上做了精彩的探讨:将弦外之音留给读者自己琢磨,作者则寓教于乐。在这部作品里,翁贝托·埃科将这种微妙的(文学)诱导艺术发挥到了极致:《波多里诺》最后五十页令人目不暇接,它证明埃科不仅是天才小说家,更是无与伦比的历史惊悚小说大师。 翁贝托·埃科又一次表现出惊人的博学。这部喧闹的侦探小说沿袭了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文学史上第一部侦探小说,”埃科提醒道)的叙事模式,其新颖之处在于,它揉合了中世纪的所有重要神话。因此,在明确的诸说混合之中,圣杯传奇、祭司王约翰的故事、东方贤士的神话以及假施洗约翰头颅的磨难依次展开。显然,为了占有这些圣物,主人公必须穿越位于东方尽头,居住着独角兽、半羊人、狗头人以及巨大鸟类的地区。在这些大鸟面前,史前期的翼龙不过是只小麻雀……“这一切似乎很离奇,但相反,它的确存在,”翁贝托·埃科解释道,“去Moissac或Vezelay转一圈,看看你们那些教堂的门楣:你会发现我描写的一切。我是世界上最现实的作家!”历史和文学爱好者会喜欢这一点:翁贝托·埃科假模假式地把曾经革命性改变我们对中世纪认识的图书之一,《中世纪奇思》,运用到了小说之中。这是他的朋友雅克·勒戈夫于一九八五年发表的作品。而事实上,《波多里诺》的故事关乎农民和战士,而不是僧侣与文人;在《玫瑰的名字》庄严神秘的中世纪之上,翁贝托·埃科展现的是荒诞的边缘小人物的中世纪。 因此,用作书名的主人公波多里诺是这个时期的故事中随处可见的无赖,他的一生是一部不可思议的流浪汉小说。这个日后成为大臣的山林野夫,在掌握骇人的秘密之前,见证了各种非同寻常的事件。他终其一生寻求两个目标:揪出杀害父亲的凶手和找到祭司王约翰的王国。 祭司王约翰!这或许是历史上最轰动的新闻。这个骗局导致人们发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促使马可·波罗踏上东方之旅,也令葡萄牙人决定征服非洲。大约在1160年,一封来自祭司王约翰的书信在帝国流传。信中描绘了一个遍地宝石和黄金、远离人类所有罪恶的王国。那里还是圣杯和青春之泉所在地。祭司王约翰在信中提议建立联盟,抵抗在耶路撒冷占领圣坟的穆斯林。对于再次发动十字军东征,这无疑是再好不过的借口。事实上,这封书信是伪造的,而伪造人正是……波多里诺自己。 骗子,流氓,无赖。然而,波多里诺并非爱说谎之人。他的确伪造了文件,而他创造的是一个乌托邦。这个乌托邦如此逼真,以至于他本人逐渐说服了自己,相信它的确存在。“有多少次,我们最终相信了自己期待的事实?”翁贝托·埃科问道。翁贝托·埃科对想象力大加赞扬,它促成了激动全世界的乌托邦和各项发明的诞生。它从虚无缥缈之地发掘出一个受命运挤压的人的手稿,造就了一个有着惊悚结局的中世纪侦探小说。如果说它动摇了官方历史,算它倒霉。 小说结尾的那句话,相信连大仲马都不会否认:“不要自认为是世上惟一的作家,迟早会再出现一个比波多里诺更会说谎的人,来告诉我们另一段故事。” (作者为法国《读书》杂志主编) 李月敏 译
  8. 弗洛伊德: 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弑父者
    文学 2010/05/31 | 阅读: 2386
    在陀思妥耶夫夫斯基丰富的人格中,可分出四个方面: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冢、神经症者、道德家和罪人。对于这样一种令人迷惑的复杂人格应如何去认识?    有创造性的艺术家这一点是最无争议: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位并不低于莎士比亚。《卡拉马佐夫兄弟》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小说,其中关于宗教法庭庭长的那段描写,达到了世界文学的巅峰,再溢美的评价似乎也不过分。所以,在创造性艺术家这一点上,精神分析就显得不必要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家(moralist)这一特征,最易受到攻击。如果我们借口惟有经历了深重的罪恶的人才能达到道德的顶峰,而试图将他放在道德家的高度的话,那么我们就忽视了由此将引起的一个疑惑:有道德的是指,一个人一旦他感受到诱惑便能予以抵制,而不屈服于诱惑。如果一个人先是犯罪,然后又悔过,悔过后树立起高尚的道德标准,这样他便会受到外界的责难,因为他把事情变得太容易了,他尚未掌握道德的实质:自我克制(enunciation)。实际上,生活中的道德行为是人的一种实践性的功利活动。他使人想起大迁徙中的野蛮人,他们杀人而又以苦行来赎罪,直到苦行成为使杀戮能够进行的实用手段。可怕的伊凡就是这样做的。看来,这种对道德的妥协的确是俄罗斯人的典型特征。陀思妥耶夫斯基道德追求的努力,最终没有产生卜分光彩的结果。在经历了个人本能要求与社会呼吁之间相妥协的最激烈斗争之后,他倒退到既甩服俗权又臣服神权,既崇拜沙皇又崇拜基督教上帝以及狭隘的俄罗斯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这种倒退是一个人不费力不用脑子就能够达到的。这是他伟大人格中的弱点。陀思妥耶夫斯基放弃了成为人类的导师和救星的机会,而成了人类的监狱看守的同伙。人类文明的未来对他没有什么可感激的。而他似乎是因为神经症招致这种失败的。他的睿智和他对人类的强烈的爱或许能为他打开另外一条使徒式的生活道路。 把陀思妥耶夫斯基视做一个罪人(sinner)或罪犯,会激起强烈反对,这种反对不必建立在对罪犯的世俗评价之上,其真实动机(motive)很快就会昭然若揭。罪犯有两个本质特征;极端的利己主义和强烈的破坏欲。这两个特点的共同之处以及它们得以表现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于缺乏爱,缺乏对(人类)对象的情感上的认同。人们立刻会回忆起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表现出的与此相反的一面--他对爱有强烈的渴望,而且也是有巨大的爱的能力。这表现在他那夸张的友善中,使他在有权利恨和报复的时候却热忱地去爱,积极地去帮助。正如他在与第一个妻子和其情人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那样。如此一来,人们一定会问,为什么要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看做罪犯呢?答案是这种评价的理由来自他对写作素材的选择。他总是挑选那些暴虐的、行凶的和利己的人物,这让人联想到他的内心是否有着某些类似的倾向。他也从他个人生活中挑选素材,如他喜欢赌博,而且承认对一个年                              ____p.14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轻的姑娘有过性攻击①。陀思妥耶夫斯基强烈的破坏本能很容易使他成为一名罪犯。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本能主要指向他本人(向内部发泄而不是向外部),这导致他既有受虐狂倾向又有犯罪感。认清这一点就容易理解他那自相矛盾的生活了。此外,他的人格中还保留着大量的施虐狂特质,这表现在他十分易怒,喜欢折磨人,即使对他所爱的人也难以宽容,甚至也表现在作为作者的他对待他的读者的方式中。也就是说,在小事情卜,他对别人是个施虐狂;在大事情上,他是个指向自己的施虐狂,实际上他是一个自我受虐狂--即是说,他是一个最温和、最富有同情心和最乐于助人的人。 我们已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复杂的人格中挑选出三个因素:一个是数量的,另两个是质量的:感情生活的极其强烈性,天生异常的本能素质(该素质使他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施虐--受虐狂,或是一个罪犯)和他那难以剖析的文艺天赋。这三种因素交织着,在他不犯神经症的情况下可完好地共存。有些未患神经症的人单纯是受虐狂。而从陀思妥耶夫基的本能需求与对这些需求的抑制力(加上有效的升华方式)之问的力的平衡方面看,仍会使他被划为所谓的"本能性格"一类人物。但这一情形又由于神经症的出现而变得模糊起来,这种神经症正如我们所说,在某些情况下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它发作的次数越多,须由自我控制的人格就越复杂。因为毕竟神经症只是自我无力进行调控的一种表现,自我在企图进行控制的时候,已经丧失了自我的统一性。 严格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神经症是怎样表现的呢?他称自己是个癫痫症者,别人也这么认为。他的病情发作时极为严重,伴有意识丧失、肌肉痉挛,其后就产生抑郁状态。这个所谓的癫痫症很可能就是他的神经症的一个症状,因此必须把它归之为癔症性癫痫症,也就是说,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癔症。关于这一点,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还不能完全予以确定:其一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自称的癫痫症的病历资料不足以及不够可靠;其二是因为我们对癫痫症发作的病理状态的了解也不完善。 先谈第二点。再次重复癫痫症的全部病理是没必要的。因为它对澄清这个问题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也可以谈一谈。这个古老的神奇的疾病仍可在临床诊断中见到,这种奇怪的疾病发作时伴随着难以预测的、没有先兆便出现的痉挛发作,患者变得易怒、富有进攻性、所有的心理官能逐渐降低。但这种大致的描绘   ① 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Fulop Miller and Eckstein,1926)有关这一方面的讨论。斯特凡·茨威格(Stefan Zweig,1920)写道:"他并未被资产阶级的道德樊篱所阻止,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在他的生活中他在违法犯罪方面究竟走了多远,以及他描写的角色中的犯罪本能在他身上实现了多少。"对未成熟姑娘进行性攻击的主题,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中出现多次,尤其是在他死后出版的《斯达沃罗京的忏悔》和《一个伟大罪人的一生》两本书中。                                    ____p.14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并不十分精确。这病发作时凶猛而突然,伴随着咬舌头,小便失禁,最终导致严重自我伤害(self-injuries)的危险的癫痫状态(status epilepticus)。不过,也可能病人有短时间的【意识丧失】,或突发晕眩,或在短时间里行径背离性格,好像病人是处于无意识的控制之下。这些症状的发作,虽一般来说是由于我们还不能理解的纯粹的肉体原因(purely physical causes)引起的,但其首次发作很可能出某种纯粹的精神原因(例如,一次惊恐),或可能是其他心理刺激的结果。不管智力损伤在绝大多数的病例中多么典型,至少有一个病例我们都知道(赫尔姆霍茨的病例),它没能妨碍患者在智力方面取得高度成就(另外一些与此相同的病例,要么是有争议的,要么是令人怀疑的,如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例)。那些癫痫症患者给人以迟钝、发育不良的印象,往往伴有极明显的白痴(idiocy)现象和极严重的大脑缺陷(cerebral defects),尽管它们不是临床上必须的症状。但是,这些程度不同的发作,在一些智力健全的人身上也可能发生,甚至也可能发生在有着过度的、经常失去控制的情绪生活的人身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难怪人们认为"癫痫症"不可能单纯是一种临床上症状。在明显的症状中,我们发现的类似情况似乎需要做功能上的说明。似乎可以认为,在人体中有机地存在着一个反常的本能释放机制,它可以在非常不同的情况下起作用--既可以作用由于严重的组织解体或中毒所导致的大脑活动障碍的病例中,也可以作用于对心理机制控制不足和心理能量的活动达到心理临界点的情况中。在这种双向性后面,我们瞥见了本能释放的(instintual discharge)潜在机制。这种机制不会远离"性"过程,而"性"过程是中毒的基本起源:早期的内科医生们把性交描绘为一种轻度的癫痫,并由此认为在性行为中包含着对释放刺激的癫痫方式的平息和适应①。 "癫痫反应"(epileptic reaction),这个普通因素,在神经症中也肯定出现。而神经症病根只能通过大量躯体的方式来排除,而不能用精神上的办法来解决。所以,癫痫发作就变成癔症的一种症状,井被癔症接受和缓释,就像它受正常的性释放过程接受和缓释一样。因此,官能性癫痫和"情感性"癫痫是完全应该加以区别的。这样做的实际意义在于:患第一种癫痫症的人大脑患病,患第二种癫痫症的人患神经症。第一种病人的精神生活受到来自外部的不能相容的侵扰,而第二种病人所受的侵扰则来源于他自身的精神生活。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极其可能是属于第二种。严格地说,这一点也无法证明。要证明这点,我们必须有能力把他的最初的发作与后来的反复发作,贯穿到他的精神生活中(进行考察)。而在这方而,我们知之甚少。有关发作的描述本身并没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对癫瘸症的发作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经历之间的关系还缺乏了解,现有的这些残缺的了解常常又是互相矛盾的。最有可能的假设① 参见弗洛伊德《癔症发作概论》(1909a)一文。                        __p. 1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发作应追溯到他的童年,起初表现为温和的症状,直到他18岁那年经历丁一个骇人的事件--父亲的被杀①,他才表现出癫痫症症状。如果可以确认在他被放逐西伯利亚期间,他的癫痫完全停止了发作,那么这种假设就切中要害了。但是另外一些说法却与此相矛盾②。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父亲被杀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父亲的命运之问的毋庸置疑的联系,震动了不止一个为他立传的作家,并致使这些传记家请教了"某一现代心理学流派"。从精神分析(因为目的就是要进行精神分析)的观点出发,我们禁不住想了解他父亲被杀对他的严重损伤,并把他对这件事的反应当做他神经症的转折点。但如果我着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去证实这一点,那么我将有可能为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和术语的读者所不理解。 我们有一确定的起点: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小的时候,在"癫痫症"发作之前的最初几次发作的意义。这些发怍具有死亡意义:发作之前受害者曾有对死亡的恐惧,表现为昏睡、嗜眠。该病首次发作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是种突如其来、毫无缘由的忧伤,正如他后来告诉他的朋友索罗维耶夫的那样,那种感觉似乎他当场就有可能死去。实际上随之而来的确是一种与死亡极其相似的状态。他的兄弟安德烈告诉我们:还在费奥多很小的时候,他就常在睡觉前留下字条,写着他害怕在夜里会陷入像死亡一样的睡眠,因此他乞求他的葬礼一定要推迟5天再举行(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l925,IX)。 我们知道这种像死亡一样的病症发作的意义和目的③。它们意味着病者与死亡者的认同,要么与一个真正死了的人认同,要么与一个还活着、而病者却希望① 见菜尼·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也见于艾米·陀思妥耶夫斯基(1921)对他父亲描述的一文(1921)]。资料中特别有趣的部分记述了作家童年的"一些可怕、难忘和苦恼的事情"。他的病的最初迹象就可以追溯到这些事情上去(见苏沃林[Suvorin]发表在1881年《新时代》报上的文章。转引自关于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的介绍文章,1925)。也见于奥罗斯特·米勒(Orest Miller)的著作(1921),他写道:"然而有另外一个特别的关于法奥德·米海洛维奇(Fyodor Mikhailovich)疾病的例证,即他的病与他青年早期的生话有关,并且与他和其父亲在家庭生活中的一次悲剧性事件有关。但是,虽然该例证是由法奥德·米海洛维奇的一位亲密好友提供给我的,但我却不能令自己精确和圆满地复述他的经历,因为我没有关于此传说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证据。"传记作家和研究工作者对此不以为然。② 许多记述,包括陀斯妥耶夫斯基自己的记述,都表明与此说法相矛盾,认为在西伯利亚被流放期间表现的是残留的癫痫症特征。不幸的是,这里有理由不相信神经症者的自传叙述。经验向我们表明:神经症者的记忆采取了歪曲的形式,它意在阻断不合意的原因联系。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西伯利亚监狱里的禁闭生活显著地改变了他的病情却是事实。参见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第1186页)③ 这个说明,弗洛伊德在1897年2月致弗利斯的信中已经表述过了(弗洛伊德,1950a,信58),          ____p. 14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去的人认同。后一种情况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这个发作具有惩罚的价值。一个人希望一个人死,现在这个人就是那另一个人了,他自已也死了。关于这一点,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对某个男孩子来讲,那另一个人通常是他的父亲。因此,这种发作(被称为癔症发作)足对希望他可恨的父亲死去所做的自我惩罚(self-punishment)。 用一个很普遍的观点来看,弑父(patricide)是人类,也是个人的原始的基本的罪恶倾向(见我的《图腾与禁禁忌,1912-l913)。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犯罪感的主要根源,尽管我们不知道它是否是惟一的根源,我们的研究还不能确立罪疚感和赎罪欲的心理根源。但根源不一定只是一个。心理情境是复杂的,是需要阐明的,正如我们所说,男孩于和他父亲间的关系是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关系。除了想把父亲当做竞争对手除掉的仇恨以外,对父亲的一定程度的温情一般也是存在的。这两种心态的结合便产生了与父亲认同的心理:因为他钦佩父亲,所以想要处于父亲的地位上,因为想要像父亲一样,所以他想要父亲离开这个位置。这时,他的整个心理发展过程遇上了一个强大的障碍。到了一定的时候,孩子会开始懂得,他想将父亲作为对手取而代之的企图,会受到来自父亲用阉割手段所实施的惩罚。这样,由于对阉割的恐惧 ,为了保持他男性的权利,他就放弃了占有母亲除掉父亲的愿望。而这种愿望却仍留在潜意识中,并构成罪恶感的基础。我们相信,我们在这儿描述的是正常过程,即所谓"伊谛普斯情结"的正常命运,不过,对此还需做深人详述。 当两性同体(bisexuality)的体质因子(constitutional factor)在男孩身上比较强地发展起来时,就出现了又一个复杂情况。因为那样一来,男孩子在阉割的威胁下,他的倾向开始强烈地偏向女性一方,让自己替代母亲的位置,接替母亲的角色,作为父亲爱恋对象。但对阉割的恐惧也使他的这种办法成为不可能。男孩子晓得,假如他要想让他的父亲把其当成女人来爱恋,他一定要屈服于阉割。于是,恨与爱父亲的两种冲动都遇到压抑。在这事件中有一个心理上的区别:由于对外部的危险(阉割)的恐惧而放弃了对父亲的仇恨,同时,爱恋父亲又被当做一种内部的本能性的威胁来对待。尽管从根本上说,它们仍要追溯于同一个外部危险。 对父亲的仇恨难于被男孩子采纳是由于其对父亲的恐惧,阉割是可怕的--不管是作为惩罚还是作为爱的筹码。在压抑对父亲的恨的两个因素中,第一个,即对惩罚和阉割的直接恐惧,可以叫做正常因素,它似乎只随着第二个因素--对女性态度的恐惧--的增加而增加的。因此,一种强而有力的天生的两性同体的气质便成为神经症的先决条件或成为增强神经症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气质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肯定是存在的,它以一种可行的形式(如同潜伏的同性恋)表现出来:在他的生活中男性友谊起着重要作用,他对情敌持令人不解的温和态度;                                                                            ____p. 14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还有,正如他小说中所举的许多例子那样,他对只能用受压抑的同性恋才能说明的情况有独到的理解。    假如我们这样来阐明一个人对父亲爱与恨的态度,以及这态度在"阉割恐惧"(threat of castration)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致使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的读者感到乏味和难以置信的话,我为此遗撼,尽管我不能改变上述这些事实。我应该预料到"阉割情结"肯定会引起相当普遍的否定,但我只能坚持。精神分析学的经验已证明这些特别的情况是不容怀疑的,它还教给我们去认识每一神经症的症结所在,那么,我们就一定要用这把钥匙来认识我们的这位作家所谓的癫痫症。与我们的意识如此不相容的,正是控制我们潜意识心理生活的那些事件。但是以上所说的一切,还不能尽述伊谛普斯情结中压抑对父亲之恨所带来的后果,这里要补充一点新的东西,即与父亲的认同最终还是为自己往自我中找到一个永久性的地位。它被自我容纳,但却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在与自我的其他内容的抵抗中存在着,我们管它叫¨超我",井相信这个父亲影响的继承者在发挥着最重要的功能。如果父亲是生硬、暴烈和残酷的,超我就从他那里接过这些属性。而且在它与自我的关系中,本该受压抑的被动状态重新活跃起来。超我变成了施虐狂,自我变成了受虐狂,也就是说,自我最终是以女性的方式被动地实现的。对惩罚的巨大需要在自我中萌生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自我甘愿充当命运的牺牲品。在某种程度上,自我又从受超我的虐待中(就是说在罪疚感中)寻求满足。因为任何一种惩罚,归根结底都是阉割,是对父亲的被动态度的实现。就连命运,作为最后的手段,也只不过是父亲后来的投射。    良知形成的正常过程与这里所描述的异常过程一定是相似的。我们还不能成功地在它们之间画出界线。我们可以观察到,在这里,大部分结果是由于被压抑的女性的被动角色导致的。另外,不管这个使儿子惧怕的父亲在现实中是否特别凶暴,作为一个附加因素一定也是很重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情况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显著的罪疚感和他在生活中受虐狂的行为追溯到一种特别强烈的女性成分。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基本情况如下所述:一个天生具有特别强烈的两性同体素质的人,能够用特别有有力的手段防止自我依靠特别严厉的父亲。这种两性同体的特征,是我们已经认识了的他的本性的补充。他早期像死一样的发作症状可以被理解为他自我中的与父亲的认同作用,这一认同作用被超我当做一种惩罚容让着。"你是为了要我成为你的父亲而去杀他。现在你就是你的父亲,但却是个死了的父亲。"这就是癔症症状的正常机制。接下来是:"现在你的父亲正要杀你。"对于自我来说,死亡症状是一种对男性愿望幻想的满足,同时也是一种受虐狂的满足;对于超我来说,它则是一种惩罚性的满足--施虐狂的满足。自我和超我,它们都扮演了父亲的角色。    总之,主体与他父亲这一客体之间的关系,尽管仍保留它的内容,却已被转___p.1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为自我与超我的关系,像一个新舞台上的一套新布景。诸如此类的来自伊谛普斯情结的早期反应,如果现实不进一步供给它们刺激,就可能消失。但父亲的那些性格仍然如旧,或更确切地说,它随时间而退化。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他父亲的仇恨和他要他那可恶的父亲死去的愿望仍在保留着。如果现实让其被压抑的愿望得到满足,那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幻想变成现实,所有防御措施因此而加强。这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情发作就表现为癫痫的特征,它们仍然表明他想与父亲认同从而惩罚父亲,但它们变得可怕了,就像他父亲那可怕的死亡一样。更进一步,这些发作是否包含着其他内容,尤其是性的内容。便无法推测了。 有一件事是十分清楚的;在癫痫发作的先兆中,常出现一阵极度的狂喜。这很可能是在听到死亡的消息时所感觉到的胜利和解脱,紧接着是一种更残酷的惩罚。我们在原始游牧部落中,从那些杀他们父亲的兄弟身上所推出的正是这样一种顺序:先是胜利,而后是悲痛;先是喜庆,接着就哀悼。我们发现这种顺序在图腾祭宴仪式中①也出现过。如果现实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在西伯利亚确实不曾发作过,那就证实了其他的发作仅仅是对他的惩罚。当他正受到其他方式的惩罚时,这种惩罚便不再需要了。但这一点无法证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需要受罚的心理机制解释了这个事实:他安然度过了那些悲惨、屈辱的年月。宣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为政治犯是不公平的,他一定也知道这一点,但他接受了卑鄙的父亲--沙皇对他的冤枉的惩罚,以此作为因为他反对生父而有应得的惩罚。他接受了他父亲的替代者沙皇的惩罚,而不是自己惩罚自己。这里,我们瞥见了社会实施惩罚在心理学上的正当性。事实上是大批罪犯想得到惩罚,他们的超我要求这样,这就省去了遭受自我惩罚的必要②。 每一个熟悉癔症症状所表现的复杂情况的意义的人都会理解,不从这一点出发就无法探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发作的意义③。我们可以假设它们最初的含义在后来增加的许多内容中仍然保持不变,这就够了。在那些自我谴责中,精神分析学看见"心理现实"认同的标志,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发现,我们能够肯定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从未摆脱过由弑父意图而产生的罪恶感。这也决定了他在另两个范围里--在这里与父亲的关系是决定的因素--的态度,① 参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第四篇,第五章。② [参见《来自罪恶感的犯罪》,弗持伊德《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性格类型》中的第三篇文章(1916d)标准版,第14卷,第332页]③有关他发作的意义与内容的最好描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已提供的。他告诉他的朋友斯特拉克霍夫(Strakhov)说,他在癫痫发作之后的易怒和沮丧是由于这样的事实:他仿佛觉得自已是个罪人、不能从他身上的未知的罪疚感的负担中摆脱出来,他犯了很大的罪过,这使他压抑(见费楼波-米勒的著作,1924,第1188页)。在这些自我谴责(self-accusations)中,精神分析学看到承认"心理现实"的征象,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认识。___p. 15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对国家权威和信仰上帝的态度。首先,他对他的假父亲--沙皇--是绝对服从的,这个沙皇在现实中曾与他一起演过杀人的喜剧,他的发作就经常如此地在戏剧中表现出来。这里忏悔占了上风。在宗教范围里,他保持着更多自由:根据显然可靠的报道,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宗教信仰(faith)和无神论(atheism)之间徘徊。他的巨大才智使他不可能去忽视任何由信仰带来的智力难题。通过个人对世界历史发展的慨括,他希望找到一条出路,从基督理想的罪疚中解放出来,甚至利用他的痛苦作为扮演基督似的角色的资格。如果说他基本上没有获得自由,而成为了一个反对者,那是因为他的忤逆罪(filial guilt)这种普遍存在于人类中、宗教感情赖以生存的忤逆罪,在他身上达到了超个人的强度,甚至他那巨大才智也难以克服。写到这里,我们可能会受到指责,说我们放弃了分析的公正性,而以持某一特定世界观的党派观念来评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保守派会站在宗教法庭庭长一边,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出不同于我们的判断。这种不同是正当的,人们只能为他开脱,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决定完全像是由神经症引起的智力阻抑而导致。 这儿乎不能说成是巧合:文学史上的三部杰作--索福克勒斯的《伊谛普斯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都谈及了同一主题:弑父。而在这三部作品中,十分明显的是,弑父行为的动机都是与情敌去争夺一个女人。 当然,最直接的表现是那出取材于希腊传说的戏剧《伊谛普斯王》。剧中犯罪的仍然是主人公自己,但是为对素材进行富有诗意的处理不可能不对犯罪动机加以淡化和文饰。正如我们在精神分析中得出的,赤裸地承认弑父的意图,不经过分析准备,似乎难以让人接受。保留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希腊戏剧,以被陌生命运强迫的形式,把主人公的潜意识动机表现出来,从而实现了巧妙制造必要条件动机的效果。主人公的犯罪行为是无目的的,显然投有受到女人的影响。然而这后一点却在另一情况下引起了主人公的注意;主人公只有对那个象征他父亲的恶魔重复采取杀人行动之后才能占有母后。在他的罪恶被揭露,并被自己意识到之后,主人公并不企图通过求助于命运强迫的人为权宜之计来为自己开脱罪责。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并受惩罚,好像这一切是完全有意识的罪行--这在我们用理智看显然是不公止的,但在心理学上是完全正确的。 在英国的这出戏剧中,该主题的表现比较直接。主人公自己没有犯罪,是别人犯罪,对那个人而言杀人不是弑父。因此,争夺女人,这个被禁止的动机没有必要伪装。通过投射,了解别人的犯罪对主人公的影响,我们看见了主人公的伊谛普斯情结。他应该复仇,十分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不能那么做。我们知道在这单是他的罪疚感麻痹了他,而这种罪疚感正是以一种与神经症过程完全一致的形式,转变为了他不能完成其任务的感觉。有证据表明主人公感到他的罪恶是一种__p.15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人的罪恶。他对别人的蔑视不亚于对自己的蔑视:"按他的方式去对待每个人,谁人不挨鞭子呢?"   另外一部俄国小说在相同的方向上又向前迈进了--步。那里面也是另外一个人犯了杀人罪。而这另外一个人跟主人公德米特里一样,与被杀的人是父子关系。在他身上,情杀动机(motive of Sexual)是公认的,他是主人公的弟弟,虽然,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自己的疾病--所谓的癫痫症,安排在他身上,仿佛在极力表白,他的癫痫、神经症在他身上就是弑父行为。还有,在审判中的辩护词里,有一个对心理学的着名的嘲笑,说它是一把¨双刃剑"①。这里是一个高明的伪装,为了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观点的深层意义,我们只有把它倒过来看。该受到嘲笑的不是心理学,而是法庭的审讯程序。到底是谁犯罪无关紧要,心理学关心的是谁渴望犯罪,罪行发生后谁会感到高兴②。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兄弟--反面人物阿廖沙除外,都同样有罪,都是冲动的肉欲主义者(sensualist),多疑的玩世不恭者(cynic)和癫痫病罪犯。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一个场面特别揭示了这一点。在佐西马神父与德米特里谈话时,他发现德米特里准备弑父,便跪在德米特里的脚下。这一行为不可能令人表示钦佩,因为这意味着该圣徒正在抵制蔑视和憎恶凶手的诱惑,并因此向凶手表示谦卑。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罪犯的同情,实际上是无止境的,它远远超出那些不幸的家伙有权得到的怜悯,它使我们想起了"敬畏"(holy awe)--而过去人们正是用此种敬畏看待癫痫症者和神经症者的。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一个罪犯几乎是一个救世主,他自己承担了本该由别人来承担的罪责。因为这个罪犯杀了人,别人就不再有任何需要杀人了,人们一定会感激他,因为如不是他,别人就不得不亲自去杀人。这并不仅仅是仁慈的怜悯,而是基于一种对相似的杀人冲动的认同(identification),实际上,这是一个稍加移置的自恋(这样说,并不是对这种仁慈的伦理学价值提出疑义)。也许这属于那种非常普遍的对别人仁慈加以同情的机制,人们能够很轻松地在这个深受罪疚感折磨的小说家的特殊例子中觉察到这个机制。毫无疑问,这个由认同心理而引起的同情心,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选择题材的决定因素。他先期描写的是一般罪犯(他的动机是自我中心主义的)和政治、宗教罪犯;直到生命的晚期,他才回到这一基本的犯罪--弑父,并在他的一部艺术作品中通过弑父者来完成他的忏悔(confession)。     ① [在德语中(也在原来的俄语中)这个比喻是"一根能两头伤人的大棒"。康斯坦·加耐特(Constannce Garnett)的英译作为"两边能切割的小刀"。这句话出现在这部长篇小说的第l2卷第十章中。 ② [对这一观点在一个现实罪行案例中的实际运用的论述在弗洛伊德题为《专家对霍尔斯曼病例的意见》(1931d)第25l页下面可以找到,那里《卡拉马佐夫兄弟》被再次讨论了。]_______p.1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遗稿和他妻子的日记的出版,使我们对他在德国时如何沉迷于疯狂的赌博(Gambling)的那一段人生插曲有了清楚的了解(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著作,1925),人们都把此看成是他激情的病态发作。这个不同寻常的、又毫无价值的行为不乏文饰作用(rationalizations)。正像神经症者身上经常发生的那样,他的罪疚感通过债务负担的方式表现出来,他可以在赌桌上赢钱以便返回俄国时不被债主逮捕的幌子下求得心安。这只小过是个借口,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机智足以认识到这个事实,他也承认了这个事实。他清楚他主要还是为赌博而赌博,主要的是游戏本身①。他由冲动而做出的荒诞行为的全部细节都表明了这一点,同时还表明了另外某些东西。不到输个精光,决不罢休。对他来说,赌博也是一种自我惩罚的手段。他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年轻的妻子保证,或者用他的名誉许诺,说他再不去赌了,或者到某一天,他就不赌了。但是,正如他妻子所说,他从未遵守过诺言。当他的损失使他们的生活极其贫困时,他便从中获得继续的病态性的满足。事后,他在她面前责骂、羞辱自己,要她蔑视他,让她感到嫁给了这样一个恶习不改的罪人而遗憾。当他这样卸掉了他良心上的包袱后,第二天又会故态复萌。他年轻的妻子已习惯了这种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而她注意到有一种事可能成为拯救他的真正希望--他的文学写作。当他们失去了一切,当他们典当了他们最后的财物时,他的写作就会变得十分出色。她当然不理解其中的原由。当他的罪疚感通过把惩罚强加在自己身上而得到满足,那施加在他作品上的限制就变得不那么严格了,这样他就让自己沿着成功的路向前迈进几步②。 一个赌徒的埋葬已久的童年经历中,哪一部分成了他沉迷赌博的因素?我们几]毫无困难地从我们的一位年轻作家的一个故事中推测出答案来。斯蒂凡·茨威格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过研究(1920),在他的由三个短篇小说汇成的集子《感觉的混乱》(1927)中,收入了一篇他起名为《一个女人生活中的二十四小时》的小说。这篇杰出的小说表面上看起来,只想表现这个女人是怎样一个漫不经心的人,甚至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一次出乎意料的经历,竞驱使她走到什么样的极端。但这个故事所讲的远远不止这些。如果用精神分析理论去理解它,就会发现,它意在表现(没有任何为其辩护的意思)另外一件事,即一件带有普遍人性的事,或者干脆说是男性的事。这个解释是显而易见的,人们① "主要的是赌博本身,"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发誓,贪婪钱财并不是我赌博的目的,虽然上帝知道我极其需要钱。"② "他总是在睹桌前,直到输掉所有的东西,彻底破产。只有当伤害达到彻底的程度,魔鬼才从他的灵魂中逃走,并为创造天才让路。(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1925,第1卷第36页。)__p. 1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法反驳。艺术创作的本质特征就是这样,当我问到作者(他是我的好朋友)时,他向我保证,我对他所做的解释与他的知识和意图都是不相容的,尽管作品叙述中采用的一些细节似乎为这个隐藏的秘密提供了一条线索。 在这篇小说中,一个年岁已高的贵妇人向作者讲述了她二十多年前的一次经历。她年轻时就成了寡妇,她有两个儿子,但他们不再需要她了。在她42岁那年,对生活她已不再期望什么。在一次无目的旅行中,她来到了蒙特·卡罗赌场。这个地方给她留下深刻印象,而在所有印象中,她很快被一双手迷住了。这双手似乎极其真诚和强烈地表现了一个不幸赌徒的全部感情。这双手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的手。作家仿佛无意中将他的年龄写得与叙述者的大儿子相同。在输掉了全部财物后,他十分绝望地离开了睹场,看情形是想在卡西诺花园结束他毫尢希望的人生。一种怜悯感驱使她跟踪了他,并用尽各种莫名其妙的办法去拯救他。他以为她是常见的那种纠缠不休的女人,极力想摆脱她,但她仍跟着他,并且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极自然地到了他的旅馆房间,最后与他同床共枕。在这个即兴的爱夜之后,她让这个年轻人,此时显然他已平静下来,庄严发誓:他绝不再赌博。她给了他回家的路费,答应在他离开前到车站为他送行。然而,此时她已开始对他感到有一种极大的柔情,她准备为留住他而牺牲一切,下决心跟他一起走而不是说再见。但各种意外的事缠住了她,结果她没赶上火车。她怀着对已走的年轻人的思念又一次回到赌场,结果大吃一惊,她又一次见到了那双曾激起她同情的手:这个不讲信义的年轻人又来赌博了。她提醒他曾立下誓言,但他沉迷于他的赌博激情中,竟骂她是碍事婆,叫她滚开,并把她曾想用来拯救他的钱抛给她。她在深深的耻辱中匆匆离去。后来她才知道,她没能使他免于自杀。 这个娓娓动听的、动机纯真的小说本身当然是完美的,也肯定会深深感动读者。但精神分析学指出,小说的意图基本上是建立在青春期充满希望的幻想之上的,事实上许多人会有意识地回忆起这个幻想。这个幻想体现了一个男孩子的希望:他的母亲亲自使他了解性生活,以使他免受手淫(masturbation)的可怕伤害(很多论及救赎主题的作品都有同样的起源)。手淫的恶习由赌瘾替代了① ,强调手的热烈动作透露了这一由来。确实,玩赌的爱好是手淫这一原始激情的对等物,"玩弄(playing)"是幼儿园里专门用来描写用手摆弄生殖器的一个词。那种无法抵抗诱惑的本质,那种严肃的永不再犯的保证(然而永远也做不到),那种让麻醉的愉快和他正在毁掉自己(自杀)这一恶性的感觉--所有这些因素,都保留在赌博这一手淫的替代方式的过程中。是的,茨威格的故事是由母亲而不是由儿子讲述的,这一定会让儿子想到:"如果我的母亲知道手淫对我有怎样的危害,那么她① [在1897年12月22日致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指出:手淫是"原始的沉迷",所有以后的沉迷都是它的替代(弗洛伊德,1950,信79)]。____p.1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肯定会把我从手淫中拯救出来,而允许我把我所有的温情都发泄在她身上。"在故事中,年轻人把她看成妓女,这种母亲即妓女的观念与上述幻想相联系,它使难以接近的女人变得容易接近了。伴随着幻想的不道德的念头给故事带来了不幸的结局。同样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作者是如何赋予小说一个"外观",以此来极力掩饰它的精神分析的意图,这个女人的性生活是否受到一种突然的、神秘冲动的支配,是极其令人疑惑的。相反,精神分析学却揭示出这个长期没有爱情生活的女人所做的令人惊讶的行为,其动机是十分充足的。为了忠实于死去的丈夫,她全副武装以抵抗所有相似的诱惑。但是--这里,儿子的幻想是对的--作为母亲,她逃避不了把真正潜意识的爱转移到她儿子身上,命运在这个不设防的地方抓住了她。 如果对赌博的沉迷,连用破除这一习惯所做的不成功的努力,以及它所提供的自我惩罚的机会,是手淫冲动的重复,那么,我们对它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活中占有这么大的地位,就不应感到惊奇。毕竟,我们没有发现一例严重的神经症患者,其童年期及青春期的自体性欲满足,是不起作用的,而压制自体性欲满足的努力和对父亲的恐惧之间的关系,则早已真相大白,更无须多加赘述了①。    ① 许多观点可以在乔兰·纽费尔德(Jolan Neufeld)的一本杰作中见到___p.156__附录弗洛伊德致西奥多·里克的一封信[英文版编者按]在弗洛伊德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章发表后的几个月,西奥多·里克(Theodor Rcik)在《意象》杂志上发表了对此文的评论(1929年第2期,第15卷,第232-233页)。虽然里克在评论中对弗洛伊德的文章总体上是赞赏的,但他仍以相当的篇幅指出弗洛伊德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评价偏颇且苛刻,而且对弗洛伊德在文章第三自然段中所阐述的道德观也持不赞同的志度。里克甚至对弗洛伊德的论文形式、以及结尾的明显脱离正题提出批评。弗洛伊德读了这些批评后①,寄给里克一封信作为回答。此后不久,当里克把自己的文章收在他的一本论文集再行发表时(1930)。弗洛伊德同意把他的复信也收进去。两者文章的英译版见后来里克发表的著作《我与弗洛伊德的三十年》(纽约,l940;伦敦,1942)。得到西奥多·里克博士的同意后,我们才在这儿发表弗洛伊德致他的信的修订译文。                                                                                                 1929年4月14日    我怀着极其快乐的心情拜读了你对我的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研究的批评文章。你所有的批评意见都值得我考虑,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恰当的。我想提出一点我的辩解意见。当然,这将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我认为你对这件小事提出了太高的标准。我写它是要让某人②高兴,并不是情愿的。我如今写作总是不情愿,毫无疑问你已注意到这一点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我草率、虚假的判断开脱,而仅仅是为这篇文章粗糙的结构做一个解释。我不否认我在文中加人了对茨威格的精神分析,的确给我的文章带来了不和谐的效果,但细想一下,它的出现也有几分道理。假如我对我的文章发表在什么杂志、报刊上不予考虑的话,我一定会写道:"我们可以推断,压抑手淫的欲望,在伴随着严重的罪疚感的神经症史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个推断被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赌博的沉迷完全证实了。因为,正像我们从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等等。"这就是说:这个短篇小说中用于这类描写的篇幅不是由这种关系--茨威格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另一种关系--手淫与神经症的关系决定的。尽管这样,这个结论是不令人满意的。 我坚信对伦理学的科学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因此,我不愿否认优秀的庸人也有好的伦理行① 参见注②,英文版第196页下面。② 毫无疑问,爱丁根(Eitingon)一直催促弗洛伊德完成这篇论文(琼斯,1951,第52页)。____p.15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尽管他要以自我约束为代价① 。但是,与此同时,我承认你所支持的伦理学的主观心理学观点的合理性,尽管我同意你对当今世界和人类的判断,但是你知道,我不能认为你否认美好的未来的悲观看法是合理的。 正如你所建议的,我把作为心理学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包括在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之列,对他我能提出的另一个反对意见,是他的洞察力太局限于反常的精神生活。想想看,面对爱情时他是多么令人惊讶的无奈。他真正了解的只有残酷的、本能的渴望,受虐狂的屈从和出于怜悯的爱情。尽管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作了热烈和卓越无限的赞美,但你怀疑我并不真正喜欢他,在这一点上,你也是对的。这是由于我对病态现象的耐心已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消耗殆尽了。在艺术和生活上,我对它们也无法容忍。这些是我个人的性格特质(character traits),而未必属于别人。 你打算在哪里刊出你的论文②?我对它的评价很高。科学的探索必须戒除自以为是。当然,人各有志,各抒己见在所难免的......③① [里克写道:"克制曾是道德的尺度;今天它只是尺度之一。如果它是惟一的一个,优秀的公民和庸人--他怀着迟钝的感觉屈从于权威们,并且由于他缺乏想像力,克制对他就更加容易,他在道德方面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显得更加优越。"]② 虽然弗洛伊德心存此文也许会再印的疑问,但好像在《意象》杂志刊出此文之前,里克已给弗洛伊德看了他的批评文章。③ 参见上页② 。____p. 158____ 
  9. 弗洛伊德:论自恋·导论
    思想 2010/01/21 | 阅读: 3766
    英文,耶鲁1991年注释版,带页码可引用。 On Narcissism: An Introduction
  10. 张一兵:巴塔耶--没有伪装,没有光与影的游戏
    思想 2009/08/11 | 阅读: 1811
    乔治 巴塔耶(Georges Bataile,1879-1962)是法国现当代非常重要的一位思想家。他的思想直接影响了拉康、鲍德里亚等人。依我的见解,巴塔耶的哲学理念用一句话来概括,即是反抗占有性的世俗世界,追求非功用的神圣事物。这里,又有一个逻辑二分的对子群组:神圣与世俗,生产与耗费,占有与排泄,当下与延迟,同一性与异质性,知与非知。
  11. 张一兵:意识形态幻象对伪现实的支撑 ——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对象》解读
    书评 2010/06/20 | 阅读: 2767
    齐泽克说,庄子梦蝶的例子说明了一个拉康原理:"只有在梦中, 我们才接近令人警醒之真,就是说,接近我们真实的欲望。"可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倒过来说,因为幻象支撑现实,故现实生活不过是一场梦。拉康的观点是与此相反的,在晚年他已经意识到,在象征化的过程中,"永远存在一个抵抗性的硬核和剩余,它不能被还原为一种普遍的幻觉之镜射(illusory mirroring)的游戏"。
  12. 张世英:“本质”是一个与人类历史文化俱进的发展过程
    思想 2009/06/26 | 阅读: 1620
    本质之为共相与本质之为殊相( 使事物“恰恰地是这个事物”的东西) 两者间究竟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本质”是如何由共相发展成为“恰恰地是这个事物”的殊相的呢? 亚里士多德似乎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却在这方面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启发。
  13. 张世英:儒家与道德——在基本人权平等前提下容许差等之爱
    思想 2009/06/26 | 阅读: 1643
    人为什么要讲道德?所谓“应该”之事为什么应该?或者换个专门化的术语来说,道德的根源、基础何在?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表面上看,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似乎很迂腐,实际上却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
  14. 张世英:相同·相似·相通 ——关于“共相”的本体论地位问题新论
    思想 2009/06/26 | 阅读: 1635
    关于“共相”(理念、普遍性、同一性概念)的本体论地位问题,自从柏拉图最早提出 “理念”说以来,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论。在传统哲学中大体上有实在论与唯名 论以及居于两者之间的概念论三种观点。
  15. 张中行、启功、黄苗子:谈王世襄
    艺术 2009/08/30 | 阅读: 1787
    共3篇,张中行《奇人奇迹》,启功《玩物不丧志》,黄苗子《王世襄其人其书》
  16. 张传旭:黄庭坚的雅俗观及其书法风格的形成
    艺术 2010/02/18 | 阅读: 1918
    雅与俗,是文学艺术中一对不断发生对立转化关系的概念。它们俩就像生活中的一对欢喜冤家,大家都趋雅避俗,唯恐与俗字沾边,但当大家的雅都扎到了一堆,雅变成了时髦、时尚、大流行的时候,这雅的东西便又显得俗气了。而人们很少顾及的大俗的东西,又变得不俗了。他们二者之间有着扯不清、斩不断的对立转化关系。就书法来讲,当人们看惯了赵、董一路的雅书,便觉得腻,俗。猛然看到北朝粗头乱服的碑刻,或看到傅山、张瑞图的丑书,便觉得生猛麻辣,不俗的很。但当丑书成了书坛的时尚,成了一股潮流,便又成了俗书。随着时代的推移,雅俗会发生逆转,而不同阶层的人,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也会对雅俗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  近代的书法家和研究者因为与黄庭坚所处时代的不同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于黄庭坚的书法的认识,而产生了雅与俗的错位,造成了对黄庭坚书法研究的一些误读。譬如,当代有不少书家对黄庭坚的代表作品中由抖擞、振颤、一波三折的笔法而形成的奇崛生涩的风格,认为是他早期取法低下所染上的俗气,而那些笔法平顺,字势平实,章法妥帖的作品,是他晚年经过努力摆脱了早年俗气的雅作,书卷气十足。其实,这种判断,与黄庭坚一生的书法发展过程完全相反。人们认为他晚期的雅作,正是黄庭坚早期的作品,是黄庭坚所认为的非常俗气的作品,而人们认为他所没有摆脱掉某些俗气的代表作,正是他所追求的目标,他所追求的正是笔法的提按顿挫,风格的奇崛生涩与艺术个性的张扬醒目,这正是黄庭坚心目中的不俗,韵味与雅致。  这一切误读的结果,大都源自于对黄庭  坚下面这段话断章取义的理解,特别是对“抖擞”一词的误读。  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黄庭坚《书草老杜诗后与黄斌老》《山谷题跋》卷七 )  在这段话中,黄庭坚说他学草书三十年, 入手以周越为师,结果染上了毛病,致使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抖擞”。在许多研究黄庭坚的书法史、论著作中,把“抖擞”一词直观地与黄庭坚强调提按、一波三折的笔法联系起来,把“抖擞”解释为“振颤”、“战掣”,甚至有的理解为“颤抖”、“哆嗦”,认为是一种为“追求涩劲的错误笔法”,而这种“错误的笔法”正是受了周越的影响而染上的“俗气”,直到黄庭坚晚年都难以摆脱。  我们认为,这样的理解,是对黄庭坚的误读。  首先,从周越现存的小楷墨迹《王著千字文跋》和草书《怀素律公帖跋》、《贺秘监赋》等作品中,字势平实,章法妥帖,笔法平顺,丝毫看不出周越在用笔上有什么“振颤”、“战掣”或者“哆嗦”、“颤抖”的痕迹,更别说是像黄庭坚那样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的笔法。启功先生在跋周越的《怀素律公帖跋》中说:“黄庭坚少时曾学越书,后颇不足于少作。世遂耳食以议周氏书风,实皆未见其迹也。”显然,认为黄庭坚用笔上的习气来源于周越是缺乏事实上的根据的。  而且从黄庭坚的同代人对周越书法的评价看,周越的字也绝无“哆嗦”或“颤抖”的习气。黄庭坚评周越的字,常用“病韵”二字,如《跋周子发(周越)帖》中评论是“劲而病韵”,“子发临书殊劲,但并使古人病韵耳。”如结合黄庭坚的其它书论来看,这里的“病韵”也即黄庭坚心目中的“俗”。朱长文《墨池编》把周越书法列入能品,米芾《海岳书评》中对周越书法评价亦不低,但都没有提到什么“哆嗦”“颤抖”的字眼。  其次,我们从黄庭坚书风的演变来看,也与上面对黄庭坚的理解正相反,在他早期的书法作品中,基本上见不到这种过分强调提按的笔法与“振颤”的习气,或许偶尔有所流露,但并不明显。如《王长者墓志铭稿》,书于元祐元年(1086),用笔秀润妩媚,少有顿挫。而随着黄庭坚书风的发展,这种“振颤”的习气才逐渐显露出来,《华严疏》,书于元祐五年(1090)左右,则有意伸长某些笔画,而且注意了用笔的提按,黄庭坚个人大开大合的风格已初露端倪。至黄庭坚晚年(黄庭坚卒于崇宁四年(1105)),个人风格完全成熟,长枪大戟的笔画,中收外放的结体,尤其是提按顿挫的笔法,成为他个性书风的鲜明标志。这些特点在他的代表作《跋东坡书寒食诗》(书于元符三年(1100))中,得到充分地体现。《经伏波神祠诗》书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把这种笔法发展到极至,过分夸张的提按,长画的伸手挂脚,不能不说是带有某些习气。  这种笔法的演进,在他的草书作品中,也体现出同样的嬗变轨迹。《廉颇蔺相如列传》,书于绍圣二年(1095)左右,属于他学习探索期的作品,用笔稚嫩,风格妩媚,与黄庭坚后期成熟的作品,相去甚远。《刘禹锡竹枝词》大致书于绍圣后期至元符年间,显示了黄庭坚出众的熔铸能力,把旭、素、颜、杨融为一炉,沉雄的笔力,曲铁般的线条,醒目的点法,尤其在用笔的顿挫与线条的穿插上,个性特点已比较明显,但与后面老辣生涩的行书跋尾相比,还是显得平和而中庸。《诸上座帖》书于元符三年(1100)左右,《李白忆旧游诗卷》书于崇宁三年(1104)左右,都是他晚年的作品,就其作品的水平来看,无疑是黄庭坚草书的代表作,在自如的使转中处处强调提按顿挫,线条老辣生涩,章法上打破传统大草—泻直下的流动感,当连反断、实断似连,在时间感上形成一种阻断的涩势。个性的过分张扬,也明显地带来一些习气。  从以上黄庭坚的作品,我们可以直观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黄庭坚笔法与书风的特点是逐渐成熟的,他“振颤”、“抖动”的笔法越到晚年越成熟,由此形成的个性风格,越到晚年越突出,而在黄庭坚早期的作品中,是难以见到的。与周越的作品对比,黄庭坚成熟的笔法与书风特点并不见于周越的作品。  “抖擞”一词,按我们通常的理解,常用的义项有抖动、振作、奋发等,但这些义项或者不是“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的原义,或与黄庭坚书风演变的实际不合。如果我们对 “抖擞”一词进行一次“考古”的话,会发现它在中古时期有一个最常用的义项:头陀。头陀是梵语,汉语译成抖擞,为滌除宿垢之义。“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之“抖擞”,用的正是此义。黄庭坚书写的《头陀赞》,开头即是“梵语头陀,华言抖擞。净一真心,振三毒垢。”,正可以作为注脚,这里抖擞正是“净”、“振”之义,“振”:除也,弃也。如《左传·昭公十八年》“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注“振,弃也。”。而且抖擞在作这一义项用的时候,往往用作及物动词,后接名词“尘埃”,作抖擞的宾语。例如:  抖擞辞贫里,归依宿化城。(王维《游化感寺》,《全唐诗》卷127)  尘劳期抖擞,陟降聊俯偻。(权德舆《早夏青龙寺致斋凭眺感物因书十四韵》《全唐诗》卷325)  抖擞尘埃衣,谒师见真宗。(孟郊《夏日谒智远禅师》《全唐诗》卷380)  恐污清泠波,尘缨先抖擞。(白居易《泛春池》《全唐诗》卷431)  君到高安几日回,一时抖擞旧尘埃。(苏轼《子由在筠作东轩记》《苏轼诗集》卷23)。  如果结合黄庭坚一生与众多禅师交往的实际情况和他对佛经深入研习的背景来看,“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的“抖擞”一词的意义,正由头陀之义而来。而且,动宾搭配的句型都也一致,“抖擞尘埃”—“抖擞俗气”。“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是说黄庭坚二十年摆脱不掉学习周越书法所染上的“俗气”,这里的“俗气”即“尘埃气”。  而且,黄庭坚在另一则题跋中也非常明白地告诉了我们“抖擞”的确切含义:  钱穆父、苏子瞻皆病予草书多俗笔,盖予少时学周膳部书,初不自寤,以故久不作草。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故不欲为人书。①  “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与“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意义、句型完全一致,“抖擞”,“湔祓”也,“湔”,洗涤;“祓”:除垢。湔祓,涤除宿垢。“俗气”,“尘埃气”也。黄庭坚的书论中“俗气”与“尘埃气”常换用:“见杨少师书,然后知徐、沈有尘埃气。”。  既知抖擞的确切含义,那么黄庭坚学周越所染上的毛病,自然不是什么“错误的笔法”或“习气”,而是黄庭坚竭力涤除的“俗气”。因为“俗”是黄庭坚一生所最忌讳的:“余尝言,士大夫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黄庭坚《书缯卷后》《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那么,黄庭坚所谓的“俗”,在他书法中的表现究竟是什么呢?  往时王定国道余书不工,书工不工是不足计较事,然余未尝心服。由今日观之,定国之言诚不谬。盖用笔不知禽纵,故字中无笔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非深解宗趣,岂易言哉!②  由此可知,他所谓的“俗”,正是宋代初年的流行书风,周越的书法也可以看作是这种流行书风的代表,是俗书的代表,在黄庭坚看来,即笔法上“不知用笔”,具体说来就是“用笔不知禽纵”、“不知起倒”。字中无笔,便没有眼。他常常把 “用笔”与“有眼”联系在一起,“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这句话几乎成了黄庭坚的“口头禅”:  余尝评西台书,所谓字中有笔者也。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他人闻之瞠若也,惟苏子瞻一闻便欣然耳。③  黄庭坚诗学杜甫,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拾遗句中有眼”。“有眼”成了他评价诗、书、禅的一个重要标准。禅宗所谓的眼,指他们所参的话头与所斗的机锋中最警策之处,是最值得玩味参悟的那一点,他们可因此而悟道。  黄庭坚自己认为在黔南时书法尚“意到笔不到”,显然,在他看来都是“字中无眼”。但到戎州后,悟“荡桨拨棹”之法,“辄能用笔”:  山谷在黔中时,字多随意曲折,意到笔不到。及来僰道,舟中观长年荡浆,群丁拨棹,乃觉少进。意之所到辄能用笔。④  黄庭坚一波三折、个性鲜明的笔法,是由“观荡浆、拨棹”而悟得,这正是黄庭坚内心的得意之处,是他风格成熟的表现。  那么他所谓的“眼”,体现在书法上,即在用笔上强调提按顿挫,夸张的提按,顿挫的强调,形成了战掣涩劲的线条;结构上加强开合的对比,中宫紧收,突出主笔,字势欹侧,长枪大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黄庭坚晚年的作品,那雄健的笔力,豪迈的气魄,鲜明的个性,直可雄视百代。因为有了这样一支点睛之笔,“挂树的死蛇”终于变成了矫健的飞龙。  由此看来,黄庭坚 “振颤”、“战掣”的笔法也好,习气也好,在他看来并非什么“错误的笔法”,也非受周越的影响而染上的俗气,而正是黄庭坚通过不断的学习古人、感悟生活,摆脱了周越的俗气之后,最后才达到的目标。这正是他为之骄傲和自豪的。黄庭坚晚年将自己与怀素相提并论,以宋代草书第一人自许的心态,也证明了这一点:  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蝌蚪篆隶同法同意。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苏才翁有悟处而不能尽其宗趣,其余碌碌耳。⑤  书尾小字,唯余与永州醉僧能之,若亚栖辈见当羞死。……此草字他日上天玉楼中乃可再得尔。⑥  [注释]  ① 黄庭坚《跋与徐德修草书后》《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② 黄庭坚《自评元祐间字》,《山谷题跋》卷五。  ③ 黄庭坚《题李西台书》,《别集》卷十。  ④ 黄庭坚《跋唐道人编余草稿》,《山谷题跋》卷九。  ⑤ 《跋赠元师此君轩诗》,《文集》卷十一。  ⑥ 《李致尧乞书书卷后》,《文集》卷十一。  (作者为山东大学教授) [宋] 黄庭坚 花气熏人帖 30.7×43.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宋] 黄庭坚 李白忆旧游诗卷 37×392.5cm 纸本 日本京都藤井斋成舍有邻馆收藏 [宋] 黄庭坚 苦笋赋 31.7×51.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宋] 黄庭坚 松风阁诗卷 32.8×219.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17. 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 ——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
    历史 2010/12/14 | 阅读: 1603
    在革命史学的编史学范式下,革命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的中心事件。基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定论,"三座大山"的社会矛盾论也成为革命编史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就农村社会而言,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自然成为革命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根本任务也就在于土地革命。而李泽厚、刘再复的"告别革命"论(注:参见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天地图书出版公司,香港,1993年。),作为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其背后隐含的现代性价值关怀当然不能否定,但任何严肃的实证研究都不会轻易同意这样的价值预设。在那里,革命不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仅仅是作为一种话语存在的,革命在价值层面被悬置了。近年来,在实证取向的社会史研究中,革命也被边缘化了。周锡瑞(Esherick)认为,在现代化范式中,革命对于目前的中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探求革命的社会起源对于那些想理解过去的人们仿佛就不太重要了;当然,也应该摆脱那种以革命为主题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但是,"在使革命脱离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它,或把它当作某个碰巧一起来祸害中国人民的外部事件"(注:周锡瑞:《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20世纪中国史》,《中国学术》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页。)。实证取向的社会历史研究文本虽然没有那么鲜明的价值预设,但将革命从20世纪中国历史的中心移开,与历史事实也有很大偏差,毕竟革命在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在我看来,"革命"研究面临着诸多的叙事困境,如"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研究中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看"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二难困境。在中国史学界,可以说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以后,革命史学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的主流范式,革命成为近代史的中心事件。而近年来兴起的现代化范式却从对立的另一极做出了对中国革命的否定性解释,革命被边缘化了。对土地改革的研究就充分显露了革命与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境地。在革命史学的解释体系中,土地改革的积极意义被凸显,如韩丁(William Hinton)的名著《翻身》,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受经济盘剥和文化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史诗性事件,而Edward Friedman、Paul Pickowicz和Mark Selden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一书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01年12月出版。)一书,其结论则是土地改革及其后的集体化不但没有解放农民,给贫苦农民以权力,反而将乡村中的权力交给了地痞和懒汉,即是说,革命并不意味着被压迫者对压迫阶级的胜利,而是使中国社会的不良分子得以掌权,且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德里克(Arif,Dirlik)认为,在美国汉学界,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学者存在着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不能"含融贯通旧的中国近代史解释,甚至不愿正视它"。具体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这本书,该书的作者们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对在美国汉学界有较大影响的《翻身》中所描写的有关中国土改的历史进行质疑。韩丁的描绘显然是理想化了,然而,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的过程中,应当会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罕有提及韩丁的记述,却径直越过去,给出自己的理解(注:参阅[美]德里克(Arif,Dirlik)《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卷。)。何以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对同一社会历史现象的解释中会出现二元对立状态?可以说,两种解释都存在一个问题,即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均是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为价值预设的历史解释只能是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历史事实似乎成了编史学框架可以随意型塑的材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历史事实,而是两种绝然对立的价值理念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反映。 "革命"范式固然带有较为强烈的阶级意识,而"现代化"范式则搬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经验,并以西方社会价值体系为参照系来比附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明显带有资本主义"文化霸权"的叙事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跳出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寻求一种更加科学的解释策略,以此摆脱这一困境。当然,也不应夸大"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对立。从革命和现代化的关系来看,中国的学者可能大多认为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即革命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中国革命的目标。我们从表面或者宏观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的宏大叙事可以为此提供解释。但如果深入到一些细微的具体问题上,两种宏大叙事的困境就凸显无疑了。例如在农村"土改"和合作化的问题上,虽然我们一般都承认"土改"是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一件大事,是一场确确实实的革命,但在"土改"和合作化过程中由于中国各地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包括文化、经济的各个方面,这些改变生产关系的措施并没有带来现代化的直接后果,原因就在于它们与党的其他教条主义的理念结合在一起,如反对市场网络的观念,最后使农村的现代化停滞不前(注:参阅陶鹤山《范式创新与终极关怀--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载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近代中国研究集刊》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从历史观的宏大叙事视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革命与现代化的辩证关系,但毕竟不能从方法论上整合"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困境。杨念群认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并未出现如德里克所说的从革命范式到现代化范式的根本性转变,只有可能存在一种并列或重叠的解释关系,只不过各自突出诠释的是中国近代社会进程的不同侧面罢了。所以,中国学研究地方史与社区研究的微观取向也只是对革命解释宏大叙事的一种扬弃,可以此为契机构建"中层理论"体系(注:参见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页。)。是否可以构建"中层理论"还需讨论,但这一认识问题的思路应是可取的。宏大的历史社会学叙事如能融入微观的社区分析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整合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两难困境。李康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认为:"在研究共产党的组织动员对农村革命的作用时,不能泛泛地谈意识形态和国内外局势,不妨对党在实施动员时逐步摸索出的一些具体技术细加考究。可以研究这些技术的创造、示范、推广、演变,研究上级、具体执行者和群众之间在这些技术方面彼此作用的过程"(注: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这样的微观研究很难说究竟是属于革命叙事还是属于现代化叙事,只能说这一研究策略突破了上述两种叙事的价值预设,真正从革命的发生学机制上去解释其由以发生的内在逻辑。正如周锡瑞所说,真正的革命的发展似乎是一个更具条件的过程,它需要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受到检验(注:Echerick,J.1998,Revolution in aFeudal Fortress:Yangjiagou,,Mizhi County,Shanxi,1937~1948,Modern China,Vol.4:PP.368~370.)。 在"革命"编史学的叙事中,关于土地改革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存在着背离,其解释的困境是"革命"编史学自身所无法克服的。黄宗智揭示了"土改"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二者之间的背离(注:参见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国外社会学》1998年第4、5期合刊(晋军译自Modern China,V21,1995,1)。),仅是就"土改"的实践构造而言的,没有清理革命史学叙事的内在矛盾。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是任何研究"土改"的学者所不能越过去的。韩丁特别界定了"翻身"的意义:"对于中国几亿天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北京出版社,1980年。)。这种所谓的"表述性现实"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类型","土改"的现实构造却与之有相当大的距离。 黄宗智的解释策略当然可以有效地突破这种叙事困境,但不能说明"革命"编史学为什么没有摆脱这一困境。在"革命"编史学的文本中,当"土改"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述性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客观性现实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表述性现实,客观性现实服从表述性现实的构架。韩丁书中描述的"贫农"老堆金在分"浮财"时仅得到一口缸,"翻身了吗?"有几个人这样问他,"翻了个空身",老堆金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那口大缸。他被自己这句俏皮话逗得哈哈大笑。"翻了一个空身",意思就是说,在翻身运动中什么也没得到!老堆金的故事在上述关于"翻身"的理想类型中是得不到解释的。该书的这种叙事困境比比皆是。又如,韩丁以"革命"编史学的叙事说明近代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呈现了集中化的格局,地主与贫苦农民的阶级对立极其尖锐;而具体到所描述的山西省潞城县张庄及附近地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则是较为分散,地主、富农较少,中农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以至于县委书记在"土改"工作队出发前,向他们下令说:"找不到地主就没有饭吃!"对于个中原因,韩丁归结为"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要幸运些"以及该地土地的贫瘠(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170页、第27~28页。)。这样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土地占有的分散化在近代中国农村是一个普遍现象(注:参阅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更幸运些"只是一厢情愿的解释;而该地土地贫瘠也许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以此作为该地土地分散的特殊原因则是不可取的,因为土地的贫瘠在华北地区至少是较为普遍的。面对"土改"过程中的客观性现实,革命史学只能将其解释为革命实践的经验、教训、偏差,而这绝对不能否定"土改"的积极意义。所谓"偏差"和农民落后的"封建意识"倒更接近"土改"的客观性现实,而所谓支援了解放战争、农民翻身过上幸福生活,却较多地来自宏观的统计资料和官方的动员式话语。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国内"革命"编史学惯用的解释技巧。 "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的叙事困境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文本中更是屡见不鲜。"土改"过程中的阶级斗争话语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的权力资源,访贫问苦中的"挖穷根"、开斗争大会时的呼口号(诸如"打倒地主阶级"、"坚决镇压反革命"之类),是"土改"革命实践构造的内在组成部分。问题是,事后的研究工作再以这种话语进行文本的叙事,就值得反思了。在"革命"叙事模式中,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是引发革命的根本原因,这种解释与包括"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萌芽"论在内的"经济决定论"学术范式有内在的联系。"封建主义论"者强调封建生产关系下地主与农民之间冲突的中心地位,而帝国主义加剧了阶级矛盾,从而引起了反帝反封建的阶级革命。"资本主义萌芽"论者尽管强调帝国主义如何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充分发展,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仍占显著的优势,共产党正是被剥削阶级的组织代表,故此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有着深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注:参阅[美]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现代化"的叙事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似乎没有"革命"叙事中那样强烈的价值判断(所谓"阶级立场"),但"地主与农民"的二元分析模式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解释策略(注:参阅[美]亨廷顿:《转变中社会的政治秩序》,江炳伦中译本,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83年;[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美]斯科克波尔(Theda Skocpol)《国家与社会革命》,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98年;[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美]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斯科特的"伦理经济论"虽然强调村落中的道德因素和习俗等地方性制度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仍采用"地主与农民"的二元解释模式。"伦理经济论"包括三条基本道德原则,一是"有来有往"的互利规范,二是"生存的权利",三是"安全第一原则"。在这种伦理经济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是通过"庇护-依附"关系来维系的,地主作为庇护者要受到保证农民生存权利的道德约束,而农民作为依附者则受"有来有往"这样的道德规范约束。地主不仅不会过分剥削农民,反而会在农民生存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农民也会在平时主动为地主从事不要报酬的劳动。乡村社区中的血缘、家族、宗教、集市等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制度、组织的操作,都在不同层次上反映了农民的这种"道义经济"原则(注:[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译本,第16~43页、第202~247页。)。在"革命"叙事的阶级斗争话语中,上述现象可能被解释为地主的"假仁慈"和对贫苦农民的劳役地租剥削。而"伦理经济论"显然是将乡村社会秩序理想化了,从中可以看出"乡绅支配论"的印迹。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中确实存在着如斯科特所说的三条道德原则,这样的道德原则是村落社会的习俗和习惯法;但在土地占有甚为分散的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所谓"地主与农民"的分化至少是不明显的。在"土改"过程中,相当多的村落几乎找不到几户象样的所谓"地主","土改"时各地的"地方特殊论"也不能说全无根据(注:参阅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6年,第102页。)。 我倾向于斯科特对乡村社会的总体解释,但不同意他的"地主与农民"的结构主义解释模式。我也不太同意与斯科特有过争论的波普金的"理性的农民"的解释模式(注:Samuel L. Popkin, The Rational Peasan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但对于其中"理性选择"理论所显示的个体主义方法还是持赞成态度的,至少我在波普金的文本中看不到"地主与农民"这样的结构主义假设。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伦理经济论"结构主义解释的不足,从而跳出这一二元叙事的困境。 "土改"本身是一场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于是,大多数研究文本将国家权力与村落社区的互动关系作为考察的主体框架(注: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1845~1945,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80. Yungfa Chen, 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1986. Chan, Anita, Richard Madson and Jonathan Unger, Chen Villege : The Recent History of a Peasant Community in Mao's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黄树民:《林村的故事》,张老师出版社(台北),1994年;[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陕北骥村的仪式与社会变迁研究》,载同氏编《仪式与社会变迁》,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胡宗泽:《华北地方权力的变迁--1937~1948年十里店资料的再分析》,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其实,这也是一种叙事困境。前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从书名就可看出这一叙事取向,即"乡村是中国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从而,社会主义便体现了一种外部力量对中国乡村的侵略。"以至于关于"土改"的这些研究文本中,国家的仪式、权力、话语向乡村社会的渗透以及乡村社会的反应,成了所描述的主要"社会事实"。这是一种"国家--社会"二元化的解释模式,是西欧经验,我们不可以直接拿过来作为方法论用于中国社会研究。这一二元界定是一个理论假设,是否具有可证伪性?如果我们在文本中去证实它,没有一个批判反思,就很成问题。 更加合理的解释应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观察、理解农民经济行为的现实空间。罗红光在关于陕北米脂县杨家沟的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就据此以村民生活脉络中的"生活关系"来取代"生产关系"概念,因为杨家沟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实际感受的是基于伦理观念的交换、协作关系,这是本来存在的社会事实,而不是历史学家从"生产关系"概念出发所建构的"所谓社会事实"(注:参阅罗红光:《不等价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1~52页。)。就"土改"的客观社会历史事实而言,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但是,这些正式制度安排理应、实际上也确实受到村落社会地方性制度的制约。这就要求研究者应从结构主义的外在视角转向个体主义的参与式观察,真正揭示生活在地方社会中的农民眼中的"土改"到底是什么样子,并力图从地方性的日常叙事中发现"革命"的宏富社会历史内涵。 而在以往有关"土改"的大部分研究文本中,却充斥了"社会结构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的结构主义解释(注:参阅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第22页;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我们尽管可以从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这样的记实文学作品中看到鲜活的人物、复杂的事件和动态的过程,但作者并无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理性意识,也未能提炼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概括。李康、方惠蓉关于"土改"的研究文本(注:方惠蓉:《"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载杨念群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再现了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表达和社会记忆,他们的观察视角似乎较为关注国家权力和村落社会的互动,而并未从"他者"的世界再现"土改"作为一种革命实践的内在逻辑。如果更多地采用社会人类学的"在地"式观察视角,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出发来认识"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为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
  18. 张刃:“工会介入国企改制”的认识与操作问题
    法律 2009/08/17 | 阅读: 1671
    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如果方案通不过,就不能急于甚至强制实施,更不要由于“暗箱操作”令职工“不明真相”闹出事来,造成损失再去补救,那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19. 张培锋:宋代僧人省亲作品的佛学观念初探
    宗教 2010/02/02 | 阅读: 1516
    一      省亲作为一种社会伦理行为,是从唐代开始兴起的。唐代诗人孟浩然的《送王五昆季省觐》诗写道:“公子恋庭闱,劳歌涉海涯。水乘舟楫去,亲望老莱归。斜日催乌鸟,清江照彩农。平生急难意,遥仰鶺鸰飞。”诗题中的“省觐”,是省亲的同义词,诗中使用了老莱子的典故,表达对父母的孝敬感情。权德舆《送卢评事婺州省觐》也有“知向东阳去,晨装见彩农。客愁青眼别,家喜玉人归”之句。这些作品都表达了山门在外的游子即将同家探亲时的心情。《新庸书》记载:中唐时儒士阳城做国子司业时,“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有久不省亲者乎?’明日谒城还养者二十辈,有二年不归侍者,斥之。”阳城认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忠孝之情,七子不能冈为在外学习而忘记孝道,因此,那些二年没有回家探望父母的学生,遭到他的斥责。   明人丘浚曾引述过阳城的那段话,评论说:“阳城为此言以告诸生,则是唐无归省之令。我朝学规,每三年一次归省,著在令甲,一日不容过,则是我祖宗以孝为训,前代所不及也。”丘浚的说法有道理,即明朝时,官员和学子定期省亲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但认为这种情况前代没有,到了明代才有,则有不确之处。世俗省亲制度应该是唐宋时期即形成了,与南宋同时的金朝,也明确将省亲作为官府和学校的一种请假制度。据《金史》记载:“(泰和三年(1203年))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假例。”《金史》还记载:“(太学生)遇旬休、节辰皆有假,病则给假,省亲远行则给程。”这表明金朝对省亲的重视,并将其制度化,这是金朝全面接受儒家文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元史》中也有一条关于省亲制度的重要记载:(至顺二年(1331年)十二月)癸丑,河南、河北道廉访副使僧嘉努言:   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朝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   朝廷无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   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百里   以至万里,宜计道里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而不省觐者坐以罪;若诈冒假期,   规避以掩其罪,与诈奔丧者同科。这里指出“古律”的做法,表明元代之前即有省亲制度,所指应为唐、宋、金时期。到明清时期,省亲制度已经确立,史料记载颇多,兹不赘述。   正如清代叶方蔼、张英监修的《钦定孝经衍义》卷一所说:“亲之一字,乃仁之根柢。唐虞以来,不言仁而仁之全体火用已发露丁亲之一字矣。”儒家所讲的仁义忠孝等等,其根基即为一个“亲”字。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更重视亲情,把孝道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文引证了金、元、清三朝的史料,这三个朝代,最高统治者都不是汉族,但是,其建国后的治国方略,却无一不是走向崇儒,在某些方面,他们对儒家的推崇甚至超过汉族政权。省亲制度的形成便说明了这一点。      二      在佛教中,“省觐”或“归省”有两个含义,一是出家人回到自己最早出家、受戒的寺院拜谒受业师父,继续参求佛法;二是同到自己的俗家,礼拜、奉养生身父母,通常使用“省亲”这个概念,来表示第二个含义,本文讨论的也是第二种含义上的僧人省觐行为。   释子归家省亲也是从唐代开始出现的。值得关注的是中唐时期柳宗元的《送墙上人归淮南觐省序》和《送元师序》两文。在第一篇中,柳宗元指出:“金仙氏之道,盖本于孝敬,而后积以众德,归于空无。……其有修整观行,尊严法容,以仪范于后学者,以为持律之宗焉。上人穷讨秘义,发明上乘,奉威仪三千”云云,可知这位上人应属律宗僧人。第二篇中,柳宗元指出:“余观世之为释者,或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今元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以其先人之葬末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行求仁者,以冀终其心。勤而为逸,远而为近,斯盖释之知道者欤?”“两文站在儒家立场,对能够归家省亲或为父母安葬的释子给予赞扬,认为他们是“释之知道者”,并肯定儒、佛在孝道这一点上是相通的。这是柳宗元统合儒释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诗人姚合也有《送僧默然》诗,其中有“出家侍母前,至孝自通禅”句,也流露出对出家僧人归家孝养父母之举的赞赏,并认为孝道是通于禅法的。   但是有庸一代,无论是儒家还是佛教,对这个问题是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的。按照佛教的根本教义,人是五蕴和合而成,贪恋于亲情正是烦恼根本出家人是要“永辞宗族”、“永违二亲”的,尽管出家之时,也是乍悲乍欣,但一旦出家,就要“邈尔绝俗,超出埃尘”,不能“更染俗因”。出家人对世俗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得度广济,普蒙福禄”上,这应是唐代大多数僧人所持的看法,唐代僧人省亲也是中唐之后随着禅宗的兴起而增多的。   这种情况在宋代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宋代写僧人省亲的作品多了起来,而且火部分是僧人所写,这一方面表明宋代僧人省亲已经成为很普遍的事,一方面表明他们对此的态度非常明确和肯定。以下所举几篇宋代僧人作品,对出家人归省行为作出赞扬,从一个侧面代表着宋代儒佛统合和僧人士人夫化的状况。宋代著名诗僧惠洪有《送觉海大师还庐陵省亲》:   老踪沧海珠,道价压千古。莫年还东吴,岂不以亲故?……怀亲不能休,饮食   忘匙箸。醉翁乡里贤,安角诵翁语。人老尚康健,春寒与秋暑。念之凭高楼,白云   入瞻顾。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遥知到螺江,杜林闻布谷。迎门一调笑,极   但摩拊。童头想怀橘,衣椹应戏舞。聊用慰其心,高追古人步。此诗语散缓,细读   有奇趣。譬如食橄榄,入口便酸苦。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诗中“怀亲不能休,饮食忘匙箸”,“念之凭高楼,白云入瞻顾”,写山了一个出家人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则写其毅然决定归家探亲。后面则是想象其归家后与父母亲朋相见时的情景。最后说,“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可能是意识到出家人有这种感情是与佛理相违背的,所以很可能受到一些僧人的责骂。纵观全诗,对觉海出家却没有忘怀亲情这一点,是持高度赞赏态度的,这首诗在古代僧诗中,确属“有奇趣”的。其实,宋代僧人这样的作品是为数不少的,如:   佛眼清远禅师的《送常侍者两归省亲》写道:“本从绵竹过南方,依前归入绵竹去。井舍犹为旧日居,山川不改当时处。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有问南方所得时,瘦藤为我聊轻据。”松源崇岳的《送谦侍者还乡省亲》则说:“有句无句藤倚树,铁壁银山没同互。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这是两位高僧送其侍者回乡省亲之作,诗中同样对世俗感情非常肯定。“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是说世人不要看到一个和尚回家省亲感到惊讶,亲友的欢迎断除了僧人的思虑;出家学禅本来就是为断除思虑,现在在外面整天思念父母,反而增添了障碍,同家一趟就可以断除这种思虑。这是一种诗歌的翻案手法,翻案之中,见出了哲理上的新意。“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一句很富有禅味,是说同家见到父母,就仿佛见到佛身,表现了“父母即佛”这样一种典型的中国化的观念。   丹霞子淳的《送环知客归省亲》谓:“清风明月秋光半,环禅别我云南归。当堂子母相逢日,妙圆孰敢分离微。咦!拨转吾家向上机,同头触处生光辉。”更是将归省视为一种修行途径:母子相见之时,可以“拨转吾家向上机”,这里提倡的是一种孝心感应,笔者以为,我国宋元之后出现的极力宣扬孝道感应说的《二十四孝》等作品,与佛教观念的渗入是分不开的,这种孝道的宣扬已经并非单纯来自儒家思想。石溪心月的《送超禅人归省亲》:“参玄曾未造玄微,肯学新丰十不归。归举清凉答佛话,教娘知有祖师机。”写僧人归家后可向母亲传授佛法,因此省亲也算是一种方便说法的门径。   曹洞宗著名禅师宏智正觉的《送僧归豫章省亲》写得非常富有文采:   宾茧风枝梦不宁,夜堂思对老人星。一心归去事萱草,千里相求呜鹊钨。树树   丹枫金堕叶,丛丛黄苇雪浮汀。西山秀骨濯秋雨,窗户卷帘分远青。传统佛教中通常所谓“归去”,是指超脱尘世俗缘的牵累,但这位僧人却是“一心归去事萱草”,萱草指母亲,其感情与一个在外做官、求学的世俗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宏智正觉对这种感情丝毫没有给予否定,整首诗也写得相当动情,毫无竹笋气。   宋代僧人诗偈中的这些题材和描写都是很独特的。在此之前,我们很少见到僧人作品中有此类感情的流露,但宋代僧人对此却毫不掩饰。史料记载晦堂祖心追述其师说“先师进止严重,见者敬畏。衲子因事请假,多峻拒弗从,惟闻省侍亲老,气色穆然,见于颜面,尽礼津遣,其爱人恭孝如此。”僧徒冈其他事请假,师父都严词拒绝,惟有省亲一事,不但不拒绝,而且备上礼品,让弟子带同家。宋代佛教典籍中,对僧人省亲行为作出比较深入分析的是南宋痴绝禅师道冲。《痴绝和尚语录》卷F《示巽升维那》谓:   巽升维那,吾蜀英伟之士。久处丛林,浩然有归省之志。……余尝患今之学   者,父母不供甘旨,丛林中行脚,大事邈不加意,甘为明教罪人,真可怜悯。今子   非特了行脚大事,又且切切于归省,是可嘉也。因记得圆悟禅师示众云:生身父母   居堂上,从本爷娘在顶门。且道如何是从本爷娘?试以子在浙翁炉锤之下,如爆龟   纹,爆则成兆底时节考之,则娘生面目,遍界难藏。昔日视亲,庭奉甘旨,昏定晨   省,冬温夏清,而不为亲。及乎别亲庭,游江海,涉山川,寻师择友,参禅访道,   而不为疏。而今归省也,脚才跨门,母念子之心,子宁亲之意,啐啄同时,默默相   契,语言不及,融融泄泄,和气霭然于一堂之上,不知与当时在浙翁炉锤之下爆底   时节,为同为异?   在宋代禅僧看来,亲情并非烦恼的根源,而可以是悟道的一种机缘,一个出家人在外行脚和归家省亲,一个出家者见到亲身父母所获得的顿悟与在寺院接受师父的教诲,是具有相通之处的。 三      按照正统佛教观念,家庭、人伦关系是修道的障碍,是贪欲、无明的根源,出家意味着要斩断世俗亲情,出家人不应该对世俗的一切有所留恋,否则是修不成正果的。佛教的这种观念,在重视世俗伦理的中国遇到了挑战。从佛教传入中国之时起,围绕着这一点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冲突。大凡反对佛教的人所持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出家人不事二亲、败坏人伦,所谓“不顾君臣之义,父子之情”等等。对丁在中国处于强势话语的宗法思想,佛教从来没有否定过,相反,它总是提出各种理由,证明出家人并非不孝,而是要突破世俗的小孝达到真正的大孝。   东晋高僧慧远所作《沙门不敬王者论》,指出学佛者有两大类型,“一者处俗弘教,二者出家修道”。前者无疑要做到忠孝仁义,奉上尊亲:后者则要隐居求志,变俗达道。出家人尽管在形式上“内乖天属之重”,“外阙奉主之恭”,但实质上是为了“道洽六亲,泽流天下”,间接起到“协契皇极,火庇生民”的作用。慧远确立的这种区分出家、在家或“方内”、“方外”有所不同的修行原则,在南北朝、隋唐时期体现得比较充分。出家僧众无疑是住持佛教的主体,由此产生了隋唐的宗派佛教。尽管此期在家修行者也为数不少,但很少能够进入佛教宗派的核心,而是处于边缘状态。这一时期,具体尽孝道的实践者仍然主要由在家佛徒承担,而不是出家人自身,因此并没有彻底解决佛教与传统孝道之间的矛盾。   宋代佛教在这方面的认识大为改变。北宋僧人契嵩在其所著的《孝论》中,依据《梵网经》“孝名为戒”的思想,将孝道直接视为佛教戒律的根本,可以说是中国禅宗的一个创造:   佛子情可正,而亲不可遗也。子亦闻吾先圣人,其始振也,为大戒即日“孝名   为戒”。盖以孝而为戒之端也,子与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   也。戒也者,众善之所生也。……故经日:使我疾成于无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   也。   中国佛教教权与于权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发生在唐玄宗时期。日本学者腾善氏指出:唐高宗以前,佛教教团对于拜君亲制的猛烈抵制,到玄宗朝后终结了,以前接受父母尊长礼拜的僧尼们,不得不反过来按照常礼向他们礼拜,这对于研究佛教教团的质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形而上来说,这意味着印度因素的消灭,佛教放弃了逸民的性格,完全屈服于世俗法规。但根据砺波护的研究,唐代的情况并非如腾善氏说的那么简单,至少在上元年间,义出现过反复,即废除了要求出家人拜君亲的规定。但这种情况在宋代已不再成为争论的焦点,佛教几乎是无条性地向儒家复归了。本文所举僧人归家省亲的诗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本文意在说明,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宗法观念对禅宗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唐代中期之后,随着禅宗特别是以洪州禅为代表的南宗禅的兴起,佛教内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平常心是道”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到了宋代,禅诗越来越向在家生活靠拢,佛教的入世观念更加鲜明和突出。随着士人大阶层地位的提高利整个社会禅悦风气的流行,在家人的修行逐渐占据主体地位。不但居士可以作为禅宗法统的传承者,甚至多有僧人向居士求法、问法的情况。宋人观念中的禅悦也不仅仅是深山中独自参禅打坐的境界,而是包括了家庭生活、政治生活等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何看待家庭、亲情,比较一下唐宋两位著名居十的两首诗偈,或许能说明些问题。   唐代著名的庞居士写过一首诗偈:“有男不婚,有女不嫁。大家团圆头,共说无生话。”这里说的是著名的庞居士一家过着一种“在家而出家”的生活,他的一子一女皆不婚嫁,其女儿更是与庞居士一起坐化。宋代著名的无为居十杨杰则针锋相对地写过一偈:“男大须婚,女人须嫁,讨甚闲工夫,更说无生话?”据说此诗为杨杰的开悟偈,当时影响很大。假如依照禅宗南宗判定神秀、慧能二偈优劣的观点,庞居七的偈子似乎只能算北宗境界,尽管他曾亲自拜在马祖门下;而杨杰的偈子才是南宗风范,后者更鲜明地体现了“平常心是道”的观念;前者多少有悖于自然,而后者是真正的随顺自然。南北宋之交的临济宗高僧宗在其《人慧普觉禅师语录》中引述过杨杰这首诗偈并给予赞赏。   总之,本文涉及的宋代僧人省亲的作品是宋代三教合一思潮的重要表现。宋代僧人对出家者的归家省亲,不再视为修道的障碍,而是给予了颇具人情味和禅意的充分肯定,甚至认为归省本身也是一种修行的途径,这意味着佛教对中华伦理观念的全面接受。宋代佛教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的佛教都具有更鲜明的人间化特征。
  20. 张大春:速食史学的文明矛盾
    历史 2011/01/14 | 阅读: 1902
    龙应台大概不知道,她自己的声明反而暴露了她心目中想要吸引或说服的对象,说穿了就是对1949年国共分裂「易感或无知」之人。「失败者」明明是一个因贪腐无能而流亡的政权,却被文学加工改装成遭到大时代无情蹂躏的小老百姓,那么,被模糊掉的就不只是历史了,还有这无情的野火本身
« 1 ... 12 13 14 (15) 16 17 18 ... 47 »



技术支持: MIINNO 京ICP备20003809号-1 | © 06-12 人文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