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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英:儒家与道德——在基本人权平等前提下容许差等之爱

人为什么要讲道德?所谓“应该”之事为什么应该?或者换个专门化的术语来说,道德的根源、基础何在?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表面上看,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似乎很迂腐,实际上却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
儒家 道德 张世英
人为什么要讲道德?所谓“应该”之事为什么应该?或者换个专门化的术语来说,道德的根源、基础何在?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表面上看,对这个问题 的讨论似乎很迂腐,实际上却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世界文明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不对这个问题做出自己的思考和回答。不同的思考和回答直接地、 深切地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方式,关系到它们的精神面貌、文化思想的面貌。西方基督教文明在对“上帝”、“基督”的宗教信仰那 里找道德的根源和基础,这里且撇开不谈。本文拟专就中国儒家在道德根源问题方面的思考与回答作些探讨。儒家以道德境界为人生的最高追求,是中华传统文化大 厦的重要支柱之一,我以为,作这样的探讨,对于理解中华传统文化以及如何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我们民族的精神境界和文化素质,会有所裨益。

儒家传统,一般地说,主要是在“天”那里找道德的根源,但它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一、 孔子的“孝悌——为仁之本”

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又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道德文章皆天之所予我者,我受命于天,任何大难都无可奈何于我。孔子临大难而如此泰然自若,盖以其道德之根基在于“天”。“天”乃道德的权威性之所在,故任何外力丝毫不足以撼动孔子的道德信念。然则孔子之所谓“天”究系何义?

孔子以前,殷周时期,有意志的人格神——“天”、“帝”主宰人间的祸福,是当时的道德观念的根源;至春秋时期,这种天神观己开始动摇,故孔子对鬼神的存在 己持怀疑态度,其对“天”的理解亦多摇摆不定。他所谓“天”有时指先前宗教意义上有意志的人格神,即主宰之天,有时指自然之天,有时指一种支配万事万物而 为人所无可奈何的异己的力量,即“命”或“天命。问题在于孔子所谓“天生德于予”之“天”究竟是何种意义之“天”?如果是主宰意义的人格神之“天”,那 么,孔子显然是认为道德的根源在宗教。从孔子的一些感叹性语录或一些誓言来看,其所谓“天”似乎都是指宗教意义的主宰之天:除上引“天生德于予”和“天之 将丧斯文也”两段语录外,其余如“知我者,其天乎!” “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噫!天丧予!天丧予!” “吾谁欺,欺天乎!” 等,显然都是指宗教意义的人格神之天。然而孔子讲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仁”,而孔子在讲“仁”的根源时,并未把“仁”与人格意义的“天”联系起来,这就不能 不使我们怀疑孔子是否真正把道德置于宗教基础之上。有一种看法,以孔子语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证,说明孔子把“仁”与“命”(“天命”)作了直接 的联系,天命在人身上体现为人性,这人性就是“仁”。这样,“天命”就成了孔子所讲的道德之根源。这种解释的确替孔子找到了道德的核心“仁”的人性(天 性)论上的根源,为以后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说开辟了先河,颇能自圆其说。但首先,历来对孔子这句话就有不同的解读:王若虚、史绳祖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 孔子少言利,却赞许(“与”)命、赞许仁;黄式三则解释为孔子明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