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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历史
2010/01/13
| 阅读: 1905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了仿行立宪的上谕,确立预备立宪为基本国策,从改革官制入手,以立基础。这是一个震动中外的异常之举,宣布了国家由此进入预备立宪,即由封建专制制度向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过渡的新时期,标志着中国政治制度开始近代化。次日朝廷派定载泽等编纂官制,制定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直隶总督袁世凯是其中之一,并命庆亲王、首席军机大臣奕匡和大学士孙家鼐、军机大臣瞿鸿机总司核定。官制改革揭开了清廷预备立宪的第一幕。近年一些论著在谈及此次改革时,往往把袁世凯当作统治集团中改革派的代表;而把御史赵炳麟与瞿鸿机视为反对派的典型人物。笔者以为这种划分不太妥当,故略述浅见。某些论著作上述划分的根据,主要是因为在1906年的中央官制改革中袁世凯极力主张设立责任内阁,赵炳麟与瞿鸿机则加以反对。设立责任内阁诚然是预备立宪的一个关键问题,但设立什么样的责任内阁,何时设立,却关系到立宪层次的高下乃至真假,关系到晚清的政局。因此,要评判他们的是非曲直,就不能不对袁世凯设计的责任内阁及其意图作具体深入的分析,看一看赵炳麟、瞿鸿机反对的目的何在,有无道理。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要依靠各级政权的决策部署和贯彻执行,清廷决定首先改革官制,未尝不是抓住了重要的一环。当时的中央机构完全是封建主义的,无法适应预备立宪的要求,确有进行改革的必要。问题在于是否按照资产阶级立宪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改革。在此次中央官制改革中,袁世凯的确特别活跃,尤其热衷于设立责任内阁。1906年8月下旬奉诏入京讨论实行立宪大计时,他即向慈禧面奏,必须先设责任内阁。参与官制改革之后,他马上控制了编制馆,一切改革官制的说帖均需经其阅定,然后向厘定官制大臣提出,并在编制馆中安插了许多亲信,负责起草修改方案,贯彻他的意图。经过一个多月的整订,袁世凯等拿出了一个全面改革官制的初步方案,除对原有的各部院提出精简合并外,还增设了一些新的机构,最重要的有责任内阁、资政院、行政裁判院,集贤院、大珲院、审计院等。依据内阁官制,内阁政务大臣由总理大臣1人、左右副大臣各1人,各部尚书11人组成,“均辅弼君上,代负责任”,“凡用人、行政一切重要事宜”,由总理大臣“奉旨施行”,并有“督饬纠查”行政官员之权;皇帝发布谕旨,内阁各大臣“皆有署名之责,其机密紧急事件,由总理大臣、左右副大臣署名”,关涉法律及行政全体者,与各部尚书联衔署名,专涉一部者,与该部尚书共同署名(见《内阁官制清单》,载《改定官制原奏全录》)。成立责任内阁无疑比过去不负政治责任的军机处是前进了。但是,如此之内阁是不是真正的资产阶级立宪国家的责任内阁呢?显然不是。第一,从形式上看,君主立宪国家的总理大臣只有1人,这一方案则增设了两名副大臣,认为“维新伊始,机务尤繁,不可无分任之人为之参赞,必援立宪各国首辅一人之例,尚非其时”(《阁部院官制节略》,载《改定官制原奏全录》)。第二,从内容来看,一般君主立宪国家的责任内阁均对国会负责,国会是资产阶级民主在政权组织形式上的主要体现。尽管袁世凯认为目前条件不成熟,国会一时难于成立,然而作为一个全面的预备立宪的改革方案,也应将国会的性质、权限以及与责任内阁的关系等等明确规定下来,以便向着这个目标迈进,体现立宪的基本精神。可是,他不提国会,只讲资政院;而资政院又是由原政务处改设的,总裁、副总裁由皇帝从王公大臣中特旨简派,议员也不由民主选举产生,而从王公世爵勋裔中钦选,从京宫中会推,从各省和八旗士绅中保荐,根本不是国民代议机构。它没有什么职权,只不过是政府的“采取舆论之地”,议决对内阁毫无约束力量。袁世凯等关于设立资政院的说明,更将其用心暴露无遗,其中写道;“国民义务以纳税为一大宗,现在财政艰难,举行新政何一不资民力,若无疏通舆论之地,则抗粮闹捐之风何自而绝?营业税,所得税等法必不能行”。“近日民智渐开,收回路矿之公电,告讦督抚之公呈纷纷不绝,若听其漫无归宿,致人人有建言之权,时阅数年,政府将应接不暇。惟专设一舆论总汇之地,非经由资政院者不得上闻,……通国之欲言于政府者,移而归诸资政院,化散为整,化嚣为静,又限制该院只有建言之权,而无强政府施行之权,使资政院当舆论之冲,政府得安行其政策,而民气疏达,亦不致横决难收,保全甚大”(同上书,《资政院节略》)。说穿了,其意图有二,一是藉资政院增加捐税,二是让资政院分谤,绝无扩大民权之意。不仅如此,他连唯——能够纠劾行政的都察院也主张取消。任何立法监督机关都不要,还谈什么预备立宪?不过是加强专制而已;第三,依照袁世凯设计的方案,将来势必造成由昔日皇帝专制变为内阁专制的局面。因为方案规定内阁特别是总理大臣、副大臣代替皇帝负责任,这就意味使皇帝处于无权的地位,皇帝发布谕旨,须经内阁副署,反过来,不经内阁副署,谕旨便不发生效力。这样在名义上是内阁“辅弼君上”,“承旨施行”,实际却将皇帝的用人、行政大权转归内阁之手。为了掩饰问题的实质,消除慈禧疑虑,袁世凯等特在《资政院节略》中对内阁权限过重加以解释说:“言官交章弹奏,多以政府权重为词,不知东西各国内阁只总理大臣一人,从无专权之事,因有议院持其后,舆论所是者,政府不得尽非之,舆论所非者,政府不得尽是之。…安有前明阁臣自作威福之事乎!”此乃地地道道的欺人之谈。立宪国家的总理大臣之所以“从无专权之事”,并非由于畏惧“舆论”之故,而是由于国会具有立法权和监督权,使内阁不能专权。内阁如不执行国会通过的议案,或胡作非为,国会便对之进行弹劾,掀起倒阁风潮,迫使内阁辞职。袁世凯等却把国会的立法和监督作用故意歪曲为“舆论”,就是企图使人相信,不设具有立法权和监督权的国会,只成立供政府“采择舆论”的资政院,内阁也不会专权。这种偷梁换柱的说法当然是欺骗不了稍具立宪常识的人们的。袁世凯为什么如此热衷于设立责任内阁?立宪派的刘厚生作了如下分析:他想“拥护庆王做国务总理大臣,自己做副总理大臣”;“如此,则一切用人之权,都操在庆王之手,说穿了,就是在世凯之手”,“另有一个不可告人的隐衷”是,“他见那拉氏年过七十,气体渐衰,深恐那拉氏忽然死了,他所出卖的光绪一旦恢复政权,东窗案发,他的首级难保。他想必须早早预备办法,必须身在北京方能预先布置,方能临机对付”,“假如他到北京,做了副总理大臣之后,他更可以控制宫廷,唯所欲为”(刘厚生《张謇侍记》第135—136页,上海书店1985年影印版)。刘的分析基本上是正确的。新官制草案拟出后,袁世凯即让其联姻不久的户部尚书张首熙具疏密保奕匡为总理,袁为副总理,就是十个明证。那么,假若按照袁世凯设计的方案改组中央机构,并且按照他的意愿由他和奕助缉阁,中国是否就能顺利推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回答是否定的。众所周知,袁世凯惯于搞政治投机,戊戌变法时出卖过维新志士,1901年清廷下诏变法,他奏陈的一套全是洋务派的主张;立宪思潮兴起后,他的投机面目再次得到充分表露。1904年,立宪派首领张謇致其一函,以日本之伊藤博文、坂垣退助相期,请其出面赞助立宪。他知道气候不到,怕冒风险,答以“尚须缓以俟时”(张謇《年谱》第12页,载《张季子九录》“专录”卷七),加以敷衍。1905年立宪思潮高涨,张謇又从个人的安危荣辱下说词,函其倡导立宪,“执牛耳一呼”,建立“不朽盛业”,直到这时,袁世凯方看清立宪潮流不可阻挡,再不表明态度,就将在政治上陷于孤立,要消灭声势日渐强大的革命运动,也只有实行立宪一途,同时为了执立宪之牛耳,趋会时势,博取美名,夺取更大权力,他才决定联合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奏实行立宪政体,后又单独奏派王公大臣出国考察各国宪法。所以,从一开始,袁世凯的赞成立宪就不是真诚的,而是在立宪派推动下,在时势潮流驱迫下的应变和投机行为。时隔两个多月,即同年9月,载泽等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遭遇革命党人吴樾的炸弹轰击后,他又变得反复无常,非但不再象其他大臣那样积极,反而成了立宪的主要阻挠者。载泽抵达英国伦敦时,出使英国大臣汪大燮曾问阻挠立,宪者为谁,载泽即答称;“小阻盛宣怀,大阻袁世凯。”袁于奏对时谓“可有立宪之实,不可有立宪之名”(《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837页,上海古籍出版杜1986年版)。他的奏陈一度大大动摇了慈禧的决心,以致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行期迟迟准定。张謇说他此时“觇候风色不决”,实非妄言。而到了1906年7月出洋考察政治大臣归来同声奏请立宪后,他对立宪又表现得空前热心积极。8月下旬奉命进京讨论是否实行宪政,他极表赞成,对人扬言,“官可以不做,法不可不改”,“当以死力相争”(陶湘《齐野东语》,见陈旭麓主编《辛亥革命前后》第 28—29页)。“有欲梗其议”者,他就大扣其政治帽子,呼叫:“有敢阻立宪者,即是吴越(樾)”,“即是革命党!”经其恐吓,“于是无敢言者”(孙宝碹《忘山庐日记》下,第914页)。袁世凯不仅是个政治投机分子,而且野心勃勃。他自1901年11月出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后,身兼八大要职,势力迅速膨胀。迨至1905年训练完北洋六镇新军,成为北洋军事政治集团的总头目,益发炙手可热。同时在此期间不断利用巨额公款贿买奕匡,与之结成死党。奕匡以卖官鬻爵、贪赃枉法著称于世,“不问政事,专事货贿”(魏元旷《尤宣佥载》第4页),倚袁为左右手,遇有要事,必然咨商,完全成为袁的傀儡。袁则以奕匡为奥援,拼命扩张势力,排斥异己,干预朝政。奕匡、袁世凯集团是清政府内部最大的实权派,也是腐朽势力的代表,他们朋比为好,纯粹为了一己私利。既然袁世凯是个政治投机分子,与奕动结党营私,他们对立宪的态度及主张必然取决于是否对已有利,思想深处绝不会真正拥护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度,企望他们推进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是根本不可能的,而这也就是他们在制定官制改革方案时力主设立责任内阁,舍弃成立国会的原因之一。改革官制既是关系到要不要预备立宪,如何预备立宪的重大问题,实际上也是一次政治权力的再分配,牵涉到所有官员和集团的切身利害,自然会引起不同的反响。袁世凯设计了那样一个抛弃民主,企图使内阁专政的改革方案,又企图与奕动出而组阁,操纵国柄,无疑也会遭致一些官员的反对。反对设立责任内阁的官员,约而言之,可分两类,一类为封建顽固守旧派,一类为赞成立宪的改革派。御史刘汝冀,王步瀛、张瑞荫,-翰林院侍读柯劭态,吏部主事胡思敬,皆认为设立责任内阁会造成君主大权旁落、权臣窃弄政柄的恶果,坚决予以反对。翰林院侍读周克宽全面否定,官制改革,主张保留旧制(见《清末预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421、423、427、429、430、410、433,419 页)。内阁中书王宝田等说:立宪“有大谬者四端,可虑者六弊,不可不防者四患”,“限制君权,只能使国家“速其祸”;改革官制是“用夷变夏,乱国法而害人心”,设立内阁,实为大臣“藉以自便其私也”,“实阴以夺朝廷之权也”(同上书,第152—157页)。内阁学士文海也指斥立宪有“削夺君主之权”,设立内阁有“败坏国家”等六大错,要求立即裁撤编制馆,饬令袁世凯速回本任。这些人不仅坚决反对改革官制,并反对立宪,是十足的封建顽固守旧派。御史蔡金台、石长信、王诚羲、史履晋却是一致反对立即设立责任内阁,而赵炳麟特别突出。赵炳麟,广西全州人,1895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1906年补授御史。他于拜命御史的隔日上折指出:君主立宪国的君主“所以巩固其权力者,在有下议院以监督其行政诸臣,而军政、财政议院不承认,政府无从逞其强权,虽有枭雄不敢上凌君而下虐民者,群策群力有以制之”。今“民智未开,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则无以为行政之监督,一切大权皆授诸二三大臣之手。内而各部,外而各省,皆二三大臣之党羽布置要区”。“行之日久,内外皆知有二三大臣,不知有天子”,此乃 “大臣专制政体”,“流弊必至凌君”。“故今日而言立宪必自地方自治始,使地方议会组织完密,逐渐而组织下议院,一面就内外官制因名核实,各定办事之权限,无事过为纷更也”(同上书,第123—125页)。他觉得此折阐述得还不够充分,四天后又上折剖析了奕、袁所拟内阁官制的危害,说;内阁官制取法日本,但比日本内阁权力更大。“夫各国政府权力之重,原过于君主,故名之曰责任政府”。“然各国政党虽纷,而其君臣上下固相安于无事,君主虽不负责任,而常定于一尊,未闻其有跋扈之臣,致起萧墙之祸者,则以其有议院为之监督也”。“我国教育未兴,率有私党无公党,原无政界思想,只以富贵相求,富贵所在,即声气所通,故在朝只有私党之营,在野绝无政党之固,上下议院不克成立者以此,责任政府不能仿行者亦以此。若贸然行之,不揣其本,而齐其末,遽立此无监督之责任政府,恐患气之乘不在敌国外忧,而在邦域之内也”。西方各国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鼎立,“而国以安”;从内阁官制方案看,总理大臣非特代替君主有行政全权,实际兼操了立法和司法大权,此等威势权力是古今中外所无的。“若据此推行,恐大权久假不归,君上将拥虚位,议院无期成立,下民莫敢谁何,颠覆之忧,将在眉睫”。最后提出;无论原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与否,“应暂仍旧制,以为承旨传宣之地位,不作总挈行政之枢机。一俟上下议院成立之日,乃为责任政府设置之时”。“无论如何,必使上下议院与责任政府同时设立,以免偏重”。如此,则“政柄之倒持,权臣之专国,可自此而息”(同上书,第438—443页)。赵启霖评论说,此折“敷陈透彻,缅缅万言,两宫动色嘉纳,一时都下传诵殆遍,君遂以名谏官闻天下”(赵启霖《滑园集》第4卷18页)。慈禧最终否定了责任内阁,仍然保留军机处,赵炳麟的奏陈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尽管赵炳麟坚决反对建立责任内阁,然而他并不属于阻挠政治改革的顽固守旧派。这是因为:首先,他与前述的王宝田、文海等人有原则区别。王宝田、文海等反对设立责任内阁是为了抵制立宪,而赵炳麟则是积极主张实行立宪的。早在1902年8月,他在进呈御览曲《防乱论》中就明确提出了这一政治主张:“麟以为欲固国本,必达下情,欲达下情,必行宪法。考泰西宪法等差,曰君主宪法,若英若意是也,曰民主宪法,若法若美是也,曰联邦宪法,若德若澳是也。其法皆君民互相保护、互相限制之公义。昔人云,泰西以法立国,其国祚多延至于余年,盖恃此耳。民主、联邦宪法,断不可行于中国。惟君主宪法,其君执一切主权,其民有一切公例,参酌行之,有利无害。今律例既奉旨参用西法矣,倘令出使诸臣译各君主国宪法,下督抚部院详细考求,稽之于古,准之于今,与斯民订保护限制之公约,将见明谕朝下,民心夕协。宪法既行,一切用舍举废兵刑财赋皆秉公约,君以民为心,民以君为心,安有革命之说摇惑众志哉!”(赵炳麟《文存》第l卷36—39页)在所有官员中,赵炳麟是义和团运动后仅次于出使日本大臣李盛铎而明确建议朝廷实行立宪的第二人。其次,他不是因为责任内阁制度不好而加以反对,而是认为不到时候,不同意立即设立。他强调立宪的根本精神在国会,只有待国会成立时才能设立责任内阁。他认为,惟有先成立国会,后设责任内阁,至少是二者同时成立,国会才会尽可能地摆脱行政强权干预,制定出一部民主程度较高的宪法,才能够实施立法和监督权,将内阁约束在民主政治的轨道以内,顺利实行立宪。否则,内阁就会利用代替君主负责任和本身的职权颁布压抑民主的宪法,对国会进行种种限制,”甚至藉口人民文明程度不足,无限期拖延国会成立,厉行独裁专制。再次,赵炳麟斗争的直接矛头是针对袁世凯的政治野心。对此,他说得非常明白;当是时,直隶总督袁世凯自戊戌政变与皇上有隙,虑太后一旦升遐,必祸生不测,欲以立宪为名,先设内阁,将君主大权潜移内阁,己居阁位,君同赘疣,不徒免祸,且可暗移神器。(赵炳麟《津院奏事录》第1卷18页)正因看透了袁的用心,他才尖锐地予以揭露,阐明内阁与国会的关系,宁愿在国会成立之前仍让改革皇帝光绪执掌国家大政,也不让袁的野心实现。因此,他是一个主张以正确方法推进预备立宪的改革派。他反对立即设立责任内阁,是改革派内部筹划预备立宪不同方法的分歧,就其同袁世凯的争论看,则是真假立宪的斗争。这里附带说明一下,军机大臣瞿鸿机在责任内阁问题上与赵炳麟取同一立场,目的类似,而更侧重于同奕匡、袁世凯集团的斗争。瞿鸿机过去当然是个封建官僚,但在1904至1905年期间,经过江浙立宪派汤寿潜、张美翊、陈黻宸等的说服动员,他的思想有明显转变,不仅采纳立宪派的进言,同意派人出洋考察政治,而且“自请亲赴欧美考察政治”,并向慈禧、光绪“造膝密陈”,积极促成了政府派遣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他又是积极主张宣布预备立宪的决策者之一。所以他反对立即设立责任内阁并不说明他不赞成改革,而是另有原因。他“持躬清刻”,“锐于任事”,颇负清望,亦受慈禧信赖,对于奕勖的昏庸贪婪、袁世凯的植势跋扈,及其二人的结党营私深恶痛绝,时刻想裁抑袁的权力,议事常与奕匡争持,与奕、袁交恶已非一日。袁初曾着意拉拢瞿,均为瞿婉辞。改革官制时瞿为总司核定大臣之一,隐操可否之权,袁为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特密请瞿先示意旨,并有意推瞿为内阁副大臣,与奕匡共同组阁。瞿不愿与奕、袁同流合污,同时预料组阁以后一己之力难与相抗,朝政必为之把持,心中并不同意。但其城府甚深,表面不置可否,而暗中向慈禧进言,卒使军机处保留,“世凯大失望,益衔鸿机”(汪诒年《汪穰卿先生传记》第4卷8页,1938年版)。瞿、袁的分歧表象上是要不要立即设立责任内阁,而其真意所在乃是“斗法”,故亦不应将瞿鸿机划归反对改革的顽固守旧派。1906年官制改革以后至1909年1月2日袁世凯被开缺之前,赵炳麟与袁世凯仍有几次交锋。事实进一步证明,他们之间的分歧绝不是改革与反改革的斗争,而是真假立宪的斗争。1907年,在“丁未政潮”中奕匡、袁世凯利用诬陷和指使侍读学土恽毓鼎参劫手段,将政敌瞿鸿机和粤督岑春煊赶出政治舞台。赵炳政洞烛其奸,7月7日上《请销党见疏》,以“消党祸而延国运”,要求朝廷将康熙皇帝禁绝朋党的上谕饬令“各部院及直隶总督书之匾额,竖于衙署,俾触目警心,预防流弊”(赵炳麟《谏院奏事录》第3卷7—11页),打击所向直指奕袁集团。在赵炳麟等官员的参劾下,袁世凯内不自安,7月25日上折奏请赶紧预备立宪,并陈述政见十条,再次强调必须早建责任内阁,认为“立宪关键,此其先务”,并设资政院,“为采纳舆论之地”(《直隶总督袁世凯密陈管见十条清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珠批档),以掩盖其内阁专政的诡谋。赵炳麟知其故技重演,也于8月11日上折,针锋相对地提出,“组织内阁,宜明定责任制度,确立监督机关,以杜专权流弊”。具体意见有五:1.“政权,兵权不可混台”,内阁总理大臣、副大臣不得兼任海陆军及参谋本部之职。2.资玫院应实有议院性质,在国会未成立之前,凡资政院通过的议案,“政府不得拒绝”,如政府违法失政,遭资政院弹劾,“必付行政裁判官评议,其重大者,政府不得居其位”,资政院必须先内阁而建。3.同时设立审计院和行政裁判院,监督财政和行政,“以制行政之专横”。4.整顿都察院,“以备君上之耳目’,国会成立前不得裁撤。5.定内阁大臣任期年限,皆三年为一任,良者再任,不得连三任”。实行以上五条,方能维持秩序而无患气之乘”(《清末预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11—513页)。不久,都御史陆宝忠等奏请将都察院改为下议院。对这种以官员代替议员的荒唐至极的建议,袁世凯竟欣然支持。赵炳麟得悉,认为此举“大失立宪精义”,立即上疏加以驳斥。赵炳麟始终认为,袁世凯只要内阁,不要国会和以都察院冒充下议院的主张,抽掉了立宪的主要精神;国会——民主,搞的绝不是真正的预备立宪,而是内阁专权。赵炳麟对袁世凯的为人及其在预备立宪问题上所玩弄的花招认识深刻,入木三分,揭露击中要害。的确,袁在预备立宪后除了处心积虑地想成立责任内阁以达其操揽朝政的私欲外,政治上毫无建树,对民权反而极尽摧抑之能事。1907年9月调任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后,他完全不顾江浙人民的强烈愿望,竭力压制收回路权的运动,1908年各省人民进行国会请愿时,他阳为赞成,而阴阻都察院代奏,并怂恿张之洞 “举发康梁乱政秘谋”(《梁启超年谱长编》第451页),挑唆慈禧解散了立宪团体政闻社。对此,立宪派是心明眼亮的。1909年1月袁世凯的党羽广造袁被开缺系“因首倡立宪获咎”(《时报》1909年1月5日),是“实行排汉也,反对立宪也”(赵炳麟《诔院奏事录》第5卷13页)的谣言,蛊惑人心。立宪派立即义正辞严地予以坚决回击,指出:袁世凯当初赞成立宪,设立责任内阁纯然出于卑污的个人动机;入军机以后,从未“建一谋,行一政,促立宪之进步”(《时报》1909年1月5日一6日),且用事实阐明“其所深恶痛绝,除之惟恐不力者,则在民权”“假文明之面具,而行其野蛮之手段”(《大公报》1909年1 月8日),嫉视热心立宪的人士,“认为大仇巨敌”,袁实“非真正主张立宪者”(《时报》1909年1月14日)。同时告诫人们:若此等人果能盘踞政界耶,则内阁不知为何等责任,国会不知有何等权力,名为立宪,实则较之专制尤为惨酷”。清末政府的政治改革就是实行预备立宪,因此,毫无疑问,衡量统治集团中的人物属于改革派或反对派,也只能以其对预备立宪的态度为标准。然而,历史现象极其错综复杂,历史人物活动的动机与立场各种各样,所以要对各个官员的政治倾向做出正确的评忙,绝不能单纯局限于其对立完的表面态度。不然,势必混淆问题的性质,得出不当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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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贵屿人口15万计算,约80%家庭参与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和再生五金塑料行业,另雇佣外地民工20万。我国电子垃圾拆解区居民和拆解工人健康受到PTS污染严重威胁。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尤其POPs能通过大气长距离迁移,重金属污染物也通过地表径流等向下游及海洋转移,污染有向周边蔓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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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启蒙运动和现代化的狂飙不仅改变了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和命运,也把地球上的大多数族群裹挟其中,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传统。面对强势的西方文明,任何其他文明,不论其历史多么悠久,多么灿烂辉煌,都无法逃脱传统或现代的抉择。犹太、印度、阿拉伯、中国,概莫能外。然而,相比之下,在应对现代化的挑战中,最成功的莫过于犹太人。一方面,犹太人在物质和制度层面上现代化了,另一方面,又在精神上成功地保存了犹太教。正是犹太教作为这个族群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在文化上维系了犹太人的族性(J ewish Identity or J ewishness) ,使之傲然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鸦片战争以来,尤其是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神州大地上发生过的一切政治和思想文化大事,如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国民革命、五四和新文化运动、共产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经济改革,等等,莫不与传统与现代的抉择有关。现在看来,在一个半世纪之后,中国在物质层面上的现代化在历经曲折和磨难后已经走上正途,其光明前景是可以预期的。然而,中国人的精神却始终没有明确的定位。大多数国人至今仍然没有在文化上自觉"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不知道中华民族的族性(Chinese Identity or Chineseness) 何在。现在,是应该在文化上确立这样的族性或民族意识的时候了。一个具有悠久传统的民族何以在现代化的道路上确立自己的文化族性? 对此,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关的论战此起彼伏,大开大合。"全盘西化"、"国粹主义"、"中体西用"、"西体中用",以及新儒学、新道家,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其立场既有民族主义的,也有世界主义的;既有激进的,也有保守的。本文不打算在这些理论或主义的基础上"接着讲",而试图另辟蹊径,即采取历史叙事、比较宗教学和比较文化学的路径,首先阐述犹太教改革的过程和主要措施,分析其作用和意义,然后比照犹太教改革的成功经验发掘它对于中国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最后分析犹太教改革和中国当代文化背景的相似性,借以证明何以犹太人之现代化和宗教改革的经验可以成为我们"攻玉"的"他山之石"。 一、犹太教的改革 1801 年", 犹太教改革之父"以色列·雅克布逊在德国哈茨( Harz) 的一个小镇上建立了第一个改革派圣堂,从而拉开了犹太教改革的序幕[i]。此后,在德国的柏林、汉堡、布来斯劳、波恩、海德堡、法兰克福等地相继出现了许多改革派的圣堂。尽管由于王权的干预和传统犹太教的阻挠,改革曾几度遭受挫折,但是,到1846 年第一次自由派拉比大会召开之际,犹太教改革派已经从传统犹太教阵营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新兴独立的宗派了。犹太教改革的著名理论家是盖革(Abraham Geiger , 1810 - 1874) 、科罗赫马尔(Nachman Krochmal ,1785 - 1840) ,候德海姆(Sammuel Holdheim ,1806 - 1860) ,后来有美国犹太教改革派的代表怀斯( Isaac Mayer Weis ,1819 - 1900) 等。作为黑格尔和维柯哲学的追随者,科罗赫马尔认为,"绝对精神"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民族那里以不同的方式表现自己:在希腊为艺术和哲学,在罗马为法律和政治,在以色列则为对上帝的宗教探求。每一个民族都受制于形成、成熟和灭亡的规律。但是,犹太人由于从民族形成之初就孜孜不倦地投身于对绝对精神的追求,因而是彻底精神性的、永恒的民族。犹太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不断引导人类走向绝对精神。在这一思想的启发下,改革派形成了犹太人的使命观:在全世界传播伦理一神教,成为人类信守一神教的榜样。因此,犹太人的散居不是如传统所说的是对犹太人犯罪的惩罚,而是上帝为使其完成这一神圣的使命而做的有意安排。也正是由于这一使命观,犹太教改革派长期拒绝犹太复国主义[ii]。候德海姆更明确地指出:历史之展开过程是一部不断前进的历史,在这个进步之梯上,后来的步伐必定要超越前人的足迹。传统如果不再适应新的时代就必须做出调整。犹太教必须服从时代的潮流[iii]。在这些思想家的引导下,改革派以历史进化论为理论武器,与传统犹太教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传统犹太教相信《, 托拉》是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的上帝的启示《, 圣经》和《塔木德》中的诫命和律法是超时空的、永恒的,因而不可更改。时代可变,犹太教不可变。改变了的社会现实应该适应不变的犹太教,而不应该让不变的犹太教适应变化了的时代。与此不同,改革派认为犹太教是活生生的发展着的信仰体系,是一个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传统,进而将整个民族都卷入其中的动态过程。犹太教的历史可以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的犹太教都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因此,犹太教应该与时俱进,尤其是其中的礼仪、程序和习俗更应该应时而变。犹太教的改革主要表现为圣堂礼拜以及习俗的革新。按照传统犹太教,在圣堂礼拜仪式一律用希伯来语,即读希伯来语《圣经》,用希伯来语布道、祷告和吟唱。改革派则将礼拜用语改为当地语言,在德国为德语,在法国为法语,在英国即为英语;传统犹太教圣堂礼拜时有歌唱而无合唱和伴奏,改革派引入了基督教的管风琴伴奏与合唱;传统犹太教在圣堂做礼拜时男女分席而坐,女人没有正式席位。改革派则改为男女混坐;传统犹太教的成年礼只适用于13 岁的男孩,不为女孩举行成年礼,改革派的成年礼既包括男孩,也包括女孩。传统犹太教规定每一个犹太男孩在出世后第八天施行"割礼",以表明其为"上帝选民"的特殊身份。19 世纪的改革派废弃了这种"野蛮的、血淋淋的行为"[iv]。传统犹太教有系统的饮食律法,明确规定哪些动物和植物可以或不可食用,而且还规定了可食动物的屠宰方法。改革派废弃了这些"稀奇古怪"、没有根据的陈规陋习[v]。传统犹太教对于犹太人日常的穿衣戴帽也有许多繁琐的律法,这些也都被改革派弃之不用了。公元六世纪,拉比犹太教取代了更早的圣经犹太教。一直到改革之前,拉比犹太教一直是犹太教的主流,是大多数散居犹太人的精神支柱和生活指南。改革一下子打破了维系了上千年的传统犹太教,改革派(Reform J udaism) 从中分裂出来,成为独立的教派。传统犹太教仍然以正统派自居,而且还出现了正统派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新正统派,其主要代表是德国的赫尔施( Samson Rap hael Hirsch , 1808 - 1888) 和意大利的卢扎托 (Samuel David Luzzatto ,1800 - 1865) ,从而形成了改革派与正统派的双峰对峙。19 世纪中叶之后,原本属于改革派的一些人感到改革派的立场和改革措施过于激进,从情感上难以接受,转而趋于保守。这批人先是在德国称为历史学派,后来移民到美国后正式建立了保守派的犹太教( Conservative J udaism) , 其代表人物是弗兰克尔( ZachariaFrankel ,1801 - 1875) 、拉波鲍特( Solomon J udah Rapoport ,1790 - 1868) 和美国的谢西特(Morris Josep h ,1819 - 1900) 等。值得注意的是,保守派并不反对改革,它和改革派的基本立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都主张犹太教的历史性和与时俱进,反对僵化陈腐的传统,主张对传统律法和宗教礼仪实行改革,因而都属于自由派或进步派(Liberal or Pro2gressive J udaism) 。保守派与改革派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更多地保留了传统的礼仪。20世纪20 年代以后,美国犹太教又分化出"重建派",这是一个观念上更为激进的犹太教宗派,它用"拯救的力量"取代了传统犹太教中的"上帝",认为犹太教不是以上帝为核心的宗教,而是一种内涵更丰富的文明。其创始人是美国纽约的开普兰(Mordecai Kaplan ,1881 - 1983) 。犹太教改革兴起于19 世纪的德国,发展、壮大于20 世纪的美国。这是因为随着欧洲反犹主义的肆虐和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日益加剧,大部分犹太人逐渐移居美国。目前,全世界有1200 多万犹太人,其中近一半居住在美国。在美国的犹太人中,改革派和保守派的犹太人占72 %[vi],足见其势力和影响之大。 二、犹太教改革的作用和影响 在法国大革命前夕,作为犹太启蒙运动先驱的门德尔松就提出过两个看似相互矛盾的目标:"一方面他试图冲破隔都的禁锢,把犹太人改造成真正的欧洲人;另一方面,他又希望犹太人继续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因此,在犹太人融身于欧洲文化时,他们必须学会如何生活于两个世界---世俗世界和犹太世界,也就是要肩负双重的文化重任。"[vii]就是说,一方面使犹太人现代化,另一方面要保住犹太教,从而维系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或宗教共同体的存在。历史表明,犹太教改革就是朝着这两个目标努力的。从总体上看,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检验,犹太教改革可以说是成功的,因为它的两个目标基本上得到了实现。首先,犹太人的现代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犹太人的大多数,包括多数正统派都接受了科学,而且在不到100 年中培育了129 位诺贝尔奖获得者[viii]。犹太人可以参与现代化国家的管理,不仅以色列这个现代民主国家是犹太人管理的,就是在美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从首相、大臣、国务卿、部长、州长到议员和具体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有犹太人置身其中,而且代不乏人。如今犹太人在欧美各国的工业、金融领域坚执牛耳,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师荟萃,他们在物质财富的占有和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大大高于平均值,就连犹太教的学校、圣堂以及家庭也都装备了现代化的设备。可以说,他们的物质生活现代化的程度比同一国度的非犹太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犹太教仍然对犹太人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以美国为例。根据联合国犹太社团(United J ewish Community) 2002 年10 月公布的人口调查,目前美国的犹太人口为520 万,他们分布在290 万个犹太家庭中。犹太人口的56 %归属于某个圣堂,坚持常归的宗教活动。44 %的犹太人没有在圣堂注册,不参加常规性的犹太教活动[ix]。但是,他们也不同程度地按照犹太习俗生活,例如过安息日以及逾越节、新年和赎罪日等重要的犹太节日。尽管各个宗派的犹太人信仰犹太教的虔敬程度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看,现代化了的犹太人仍然是一个以犹太教为文化认同的族群。由此可见,在传统与现代化的抉择中,犹太人做到了"兼顾彼此"(bot h/ and ) ,既实现了现代化,又保持了犹太教传统。当年门德尔松提出的双重任务在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曲折经历后基本上得到了实现。虽然传统犹太教分裂了,但毕竟多数犹太人仍然留在了犹太教阵营,没有皈依基督教,因而挽救了犹太人的族性(J ewishness) 。时至今日,犹太人仍然是一个具有统一文化认同即犹太教的族群。概括犹太教改革及其后果,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第一,传统和现代的关系本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调和的统一关系。现代化就是凸显理性,就是工业化,就是科学技术的掌握和运用,就是财富的极大丰富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这些都属于物质文明或器物文明的范畴。器物的改善、物质方面的现代化是人必要的,因为它能够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增益了人类的福祉。但是,人不仅需要物质生活,还需要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和精神生活关乎价值,物质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是无能为力的。它需要文化和宗教,而对于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厚传统的民族来说,价值和精神就体现在传统中。因此,传统不可以随意抛弃,只可以改造和革新。犹太教改革运动恰好是这样做的。不论是改革派,还是保守派,还是重建派,尽管它们对传统的取舍多寡不一,但是,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传统的价值,存留了犹太教。第二,理性的科学可以移植到传统价值观的基础上。尽管经过改革的犹太教诸宗派对于神启、神迹,以及律法的变与不变有不同的认识,但它们都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上帝概念和摩西律法的道德约束力。同时,各个宗派都培育出了杰出的人物,不论是政治家、企业家、金融家,还是科学家、思想家。一个犹太人,既可以是宗教信徒,也同时可以是哲学家或科学家。作为整体的犹太人也是这样,既可以是宗教性的,同时也是现代化了的。这表明,现代科技文明完全可以嫁接在传统价值的基础之上,传统价值和现代生活可以并驾齐驱,彼此不仅不对立,而且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第三,传统必须改革。保留传统不等于全盘接纳传统,而是要改造或重建传统,使传统适应变化了的形势,更好地为当代人服务。因此,传统的去留是根据人的需要,而不是为传统本身而保留传统。时代不同了,传统必须改革和重建。不改革,传统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没有吸引力,没有信众,因而无法起到犹太教的作用。犹太教之所以至今仍然是犹太人信奉的宗教,就在于它是经过改革的宗教。改革派和保守派都属于改革了的犹太教,其信徒占了犹太人的大多数,就是正统派也朝现代化的方向做了适当调整。第四,改革是对传统的扬弃,是在犹太教框架内的推陈出新,而不是全盘否定或与传统"彻底决裂"。用我们常说的话,就是"批判的继承"。美国的改革派分别于1885 、1937 、1976 、1999 年四次发布纲领性文件,其中关于犹太教复国主义、饮食律法的条款有所改变,但是其基本信仰和精神没有变,犹太教之于犹太人的作用没有变。1885 年的《匹斯堡政纲》写道:"我们确信,在此起彼伏的斗争和考验中,在迫不得已的孤立情况下,犹太教为人类保存并捍卫了上帝观念,并奉之为宗教的核心真理。"[x]到了1999 年,中央拉比大会的文件仍然认为", 改革派犹太教的伟大贡献就是能够使犹太人民得以保留传统的同时进行革新,在确定共同性的同时包容多样性",改革派的原理"肯定犹太教的核心信条,即上帝、托拉和以色列人"[xi]。这些犹太教改革派的纲领表明,改革对传统是既保留又革新,是扬弃而不是抛弃。正是这种改革了的犹太教成了多数犹太人的精神支柱。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犹太人通过改革实现了现代化并保留了犹太教精神这个事实,证明了宗教对于维系一个民族的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强势的西方文化面前,尤其是在处于优势且具有强烈传教倾向的基督教文明面前,任何民族,哪怕是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民族,要想抵御住侵袭,免受同化,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巩固和发展原有的宗教,把大多数人吸引到自己的宗教上来,使之成为民族的精神,成为该民族的灵魂,否则,都无法逃脱被同化的命运。犹太人之所以至今仍然作为一个具有共同信仰、共同文化和共同精神的族群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得益于犹太教,得益于改革后的犹太教。如果没有犹太教,犹太人就没有独立的犹太精神;如果没有犹太教的改革,陈腐的犹太教则不能凝聚犹太人群体,散居世界各地的大多数犹太人恐怕早已皈依了基督教,同时被现代化的浪潮卷得无影无踪了。如果说古代的犹太教塑造了古代犹太人的族性,使之和外邦人区别开来,那么,宗教改革后的犹太教则塑造了现代犹太人的精神和族性,使之在现代甚至后现代社会中仍然作为一个群体而存在。正如犹太教改革派1937 年的《哥伦布纲领》所说:"如果以色列人是一个躯体,那么犹太教则是其灵魂⋯⋯以色列已经靠共同的历史,首先是共同的信仰遗产的纽带紧紧的团结在一起。"[xii]一个民族的维系,没有宗教不行,有宗教而没有与时俱进的改革也不行。一言以蔽之,犹太教的改革是对现代性挑战的回应,其回应的方式是传统与现代的兼顾与妥协。事实表明,犹太教的改革是成功的。犹太人的成功的宗教改革为类似的族群走出一条可以通行的路。 三、犹太教改革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代中国人可以从犹太教改革的经验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既然犹太人的经验表明,传统和现代化是可以调和的,那么,中国人在传统或现代化的抉择面前的态度也应该是"兼而取之",而不是"非此即彼"。也就是说,当代中国人既不应该"全盘西化",数典忘祖,照搬外国的一切,也不应该盲目排外,固步自封,采取"国粹主义"的态度,而应该在接受现代性的同时,兼顾传统的价值观。既然犹太人可以在犹太教的基础上成功地嫁接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文明,那么,中国人也不妨以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为基础来接受西方的科学技术。科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没有确定的国界和疆域。现代科学技术发生、成长于欧美,来自西方,但是不属于西方。它属于全世界和全人类。历史已经证明,中国文化传统中虽然不乏科学的因素和成分,但没有系统的科学,更不可能包含现代科技。因此,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像有些人那样苦心孤诣地从中国传统中去"开出"什么现代科技或寻找其根源[xiii]。也许我们应该采取犹太人的态度,把西方现成的现代科技"拿过来",直接用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哲学家们在这方面尽可以省却脑细胞的耗费,让科学家们放心大胆地引进和创新。人文学者另有其使命,那就是创造性的革新和重建传统,为国人确立精神价值,使之成为中华民族的灵魂。既然犹太人的成功经验在于改革传统,那么,我们也应该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实行改革。对于价值和文化精神,我们不能采取"拿来主义",而应该改革和重建。改革传统就是扬弃传统,就是对传统既保留,又摈弃。和犹太人的宗教改革相似,中国传统的改革和重建也是在传统的基础上运作,而不是"彻底砸烂"后"另起炉灶";就是甄别和保留传统中符合时代精神和人性的精华,剔除其不符合现代需要、不符合人性的糟粕。与此同时,还要敞开胸怀,将东西方文化中具有普世意义的优秀成果尽可能吸纳其中。在这样的基础上,去建立可以作为中华民族之魂的新文化、新宗教。犹太教改革虽然导致传统犹太教分裂成各个宗派,但这些宗派都没有超越犹太教的范畴之外。"五四"前后,中国学界在对待传统和西方科技的问题上也分为若干学派,例如以陈独秀、胡适等代表的"全盘西化"派,以张之洞等代表的"中体西用"派,以章太炎、刘师培、马叙伦等为代表的"国粹派",以及"文革"后李泽厚等主张的"西体中用"派。后者主张以西方的科技和价值体系为主干,适当接纳中国传统。因其以西方理念为"体",故可以称为"准全盘西化派"。从犹太教改革的经验来看", 全盘西化"论和"准全盘西化"论都是不足为训的,因为它们的基本取向是拒绝传统,不承认前后相继的民族精神。"国粹派"食古不化,固步自封,不合朝流,没有体现时代精神,因而也不足取。"西化派"和"国粹派"有如犹太教改革时期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和正统犹太人。前者是传统的叛逆者,后者则是传统的卫道士。犹太教改革的成果之一就是有效地遏止了皈依基督教。犹太教之正统派虽然作为一个宗派有其独立存在的地位,但是属于少数派(在美国只占信教犹太人的21 %) 。这样看来,在这几种选择当中,"中体西用"尚属公允可行之论,它类似于犹太教之自由派---改革派和介于正统派和改革派之间的保守派---的主张,在传统和现代的关系问题上取中庸态度。但是,我们的"中体西用"和张之洞等洋务派的主张有所不同。他们的中体西用是在引入西方之科技的同时,原封不动地接受中国传统的价值系统。他们所说的"体"是宋明儒学的体系,所谓的"用"就是"经世致用",即对于西方科学技术的利用。在这里,"体"具有"根本""、主要"的意思", 用"则是工具性的、次要的,辅助性的。就其目的而言,仍然没有超越更早的魏源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其根本错误是无视时代的变化,没有认识到"体"也应该与时俱进,应时而变。我们所说的"体"不离中国的传统,尤其不离儒家的传统,但是", 体"指的是以时代精神改革了的传统,是在传统基础上广泛吸收东西方文化之精粹后重新建立的新传统;不是那既定的、原封不动的旧传统。我们认为,只有这样的"体",才是可以和科学技术的"用"相结合的"体";只有这样的"体",才能满足现代中国人的人性需要,进而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成为中国人的族性,起到为中华民族安身立命的作用。如果说中国和犹太的不同,我认为有两点:其一是说,犹太教是一个连续的没有间断的传统,而中国的传统则是间断了的传统。其二是说,犹太传统是典型的宗教传统,中国的传统则不尽然。这两点不同决定了中国的文化建设之路和犹太教的改革方式不完全相同。因为犹太教是一个连续的传统,其改革方式就是对现有的一脉相承的犹太教进行革新和改造,即以历史进化论为准则,甄别并放弃犹太教中那些不合时代精神的、陈腐的学说、仪礼和习俗,选取并保留那些合乎时代要求的因素。事实上,犹太教的改革派和保守派都是这样做的。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却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我们的传统在"五四"前后中断了。目前,除了职业哲学家、思想家以外,大多数中国人对传统价值观不甚了了,传统价值已经失去了人的载体。因此,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就不能像犹太人当年的改革那样以革新为主要任务,首当其冲的是传统的接续,即回到"五四",回到传统中断的地方,和原有的传统衔接起来", 然后"再进行革新和改造。然而,时间的一维性特征决定了历史不能重演,我们无法在时间上回到过去。因此,接续传统和革新传统不是时间上有先有后,而是逻辑意义上的先后。不是先用10 年或更多的时间恢复传统,然后再用若干年的时间改造传统,创建新文化。从时间上看,接续和革新是同时进行的。也就是说,在了解传统,接续传统的同时对传统进行改造和重建。但是,接续和革新毕竟是双重任务,因此,较之犹太教的单纯革新更繁重、更复杂。对此,担当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任务的知识分子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中国和犹太的第二点不同十分重要。犹太人的传统是一个宗教传统。宗教传统不仅有信仰、礼仪和习俗,而且有组织和信徒。这也就是说,犹太教是制度性的宗教。如果一种意识形态只有信仰,没有组织和信徒,那它只是哲学。哲学永远只是极少数人的理性追求,因而其影响是十分有限的。宗教则依靠信徒和教会式的组织把信仰化为每个信徒的精神,使之落实在日常的生活和具体的行为中。因此,宗教比哲学更容易为广大群众接受。目前,世界上80 %以上的人口有宗教信仰,以自己的宗教信仰为文化认同和精神归宿。犹太教之于犹太人也是这样。无疑,中国的传统中包含宗教,其中佛教、道教即是。但是,佛教和道教在中国大陆信徒不多,只是少数中国人的精神支柱。况且,佛教和道教因其过于出世和消极而不可能成为多数人的宗教。实际上,中国的主流传统是儒家。然而,儒家在许多人心目中不是宗教。就观念上说,先秦儒家由于有较多关于天道的内容而具有较强的宗教性。但是,宋明儒学则不强调天道,人成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主体,礼教和修身养性成为其主旨,这就削弱了其宗教性。然而,如果从功能上着眼,儒家始终是宗教,而且是有信仰(如天人论、性命论) 、习俗和组织的制度性宗教。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教还成为与君主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官方宗教,即国教。从隋朝起,儒教借助科举制度成为信众广泛且稳定,并与官僚体制融为一体的国教。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毋庸置疑,儒教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着国性或族魂的作用,是多数中国人的精神归宿和生活指南。鉴于犹太人的经验,中国应该恢复儒教,使之成为多数中国人的信仰和文化认同。当今中国的文化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恢复儒教。也就是说,回到"五四",承续传统主要是接续儒家传统;在接续儒家传统时,要通过"批判地继承"或"创造性的转换",使儒家成为有教义、有仪礼、有组织、有信众的宗教。美国犹太学者列文森认为,儒教已经随着君主制在中国的覆灭而被放进了历史博物馆,永远不会复苏为活的宗教了[xiv]。列文森看到了传统儒教与封建国家一体化的特征。但是,他忘记了,儒教并非一直是官方的宗教,从孔子到董仲舒之前就不是官方的宗教,因此,它在未来也不必是官方的宗教。列文森不懂得,意识形态有它的独立性,因而能够脱离原来所依附的主体而寻找新的载体。我们认为,在封建官僚制度覆灭之后,儒教的载体应该从官方转移到民间。中国有13 亿人口,他们和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人一样,渴望具有人性本身所要求的宗教信仰和精神指南。这就是儒教赖以生根、发芽和成长的温床。因此,在中国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学者的使命不仅是接续传统,创立新的教义,使儒教学说"慧命相续",而且更重要的是把儒教民间化,把儒教的学说传播给广大的群众,使之成为儒教的信徒,使儒教的信仰和价值观真正变成老百姓的精神和生活指南。只有那时,我们才可以面无愧色地说:中国人不仅可以实现物质上的现代化,而且在精神上有自己独特的族性和国魂,是世界民族之林中堂堂正正的一员。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曾经极力提倡"孔教",力图使之成为中国的"国魂"。列文森总结了他的看法:"如果没有儒教,中国就像一条无舵的船,随时都会沉没。儒教是中国特有的国性,剥夺了它,国家将会灭亡,民族也不会继续存在⋯⋯犹太人由于保存了犹太教,所以尽管他们的国家灭亡了,但他们仍能生存下来,而墨西哥人则因西班牙化和放弃了他们自己的宗教,正日益失去活力,成了其他民族的模仿品。"[xv]姑且不论康有为变法和保皇的政治成败与功过,在历史走过了近一个世纪的路程之后,他关于孔教与国魂的主张,也许值得我们重新思考和认识。 四、何以犹太人的经验值得借鉴 有人可能会问,何以犹太人的宗教改革和现代化经验值得当代中国人借鉴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察犹太教改革的背景和中国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进程。伴随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胜利,犹太人破天荒在一个西方国度里被赋予了政治上的公民权,享有了和法兰西民族同等的权利。此后,由于拿破仑帝国在欧洲的节节胜利,其他一些国家的犹太人也相继获得了这样的政治权利。在大革命前,犹太人蛰居在与世隔绝、文化自制的"隔都"里,无权无势、饱受凌辱、歧视和迫害。公民权的获得,对于长期寄人篱下的犹太人来说,不啻是神赐的自由和解放,有如古代以色列人"出埃及"一般。"解放"了的犹太人陡然进入了现代社会,一下子缩短了和西方世界的距离,从而在政治、经济和精神层面上都感到了现代性的优越、冲击和挑战。在政治上,许多犹太人开始认同"地理学群体"意义上的"国家主义",承认犹太人已经不再是一个民族,而只是一个宗教群体。和宗教群体相比,作为"地理学群体"的国家更为重要。解放后的犹太人感到不应固守原有的民族性,而应该融入到所在国家中,真正成为效忠于现代国家的公民。这种国家主义不仅消解了犹太人的民族性意识,还在实际上瓦解了原来相对自制的犹太社区和与之相关的司法组织和律法体系,同时,还在教育上把犹太儿童纳入到国家世俗教育体系而打破了原有的犹太传统教育,使之降低到次要的甚至可有可无的地位。现代经济对犹太教的挑战较现代政治有过之而无不及。当"隔都"的高墙崩溃之后,犹太人几乎是在一夜之间从手艺人和小商贩成了工厂主、商人、白领工人和劳动者,"站在了由现代经济制度划定的发展的起跑线上"[xvi]。这时的犹太人不得不迅速调整自己,以便学会在复杂的工商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他们不得不和非犹太人合作,接受非犹太人的工作习惯和生活方式,适应(可以不参与) 基督教的宗教礼仪和节假日,如星期日礼拜、圣诞节和复活节等。其结果是导致犹太教的安息日和其他节日的遵守变得日益困难。还有,经济利益远远胜过了精神利益,赚钱几乎成为人们的唯一目的,生活的压力使多数犹太人不得不为生存疲于奔命,根本无暇考虑犹太教方面的问题。与此相联系的就是,传统的"来世拯救"观念从人们的心里移开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世的利益和幸福。人们开始对宗教漠然置之,甚至充满敌意。还有,在现代之初,"阶级"取代了"民族",犹太工人和其他靠工资糊口的工人一样,认为阶级意识重于民族意识,因而对于犹太民族的民族性和与之相关的犹太教失去了兴趣。这样,重视犹太教的人就只剩下犹太中产阶级了。总之,现代经济使传统犹太教确立的生活方式难以为继了。除了政治和经济的冲击外,现代意识形态对犹太教的冲击尤为直接。开普兰在《犹太教:一种文明》中把现代主义的意识形态概括为三种趋向:以科学方法为标准检验一切和人相关事物的真理性的趋向,以社会化意义的幸福作为善的标准的趋向,以审美体验和创作为基本的人生需要的趋向[xvii]。从科学的方法看《, 圣经》中的上帝观、形形色色的神迹、神的启示等都受到了历史学、人类学、心理学以及比较宗教学的挑战。传统犹太教是以神为中心的,认为事物之为善,在于符合上帝的意志,人没有权利染指其间。而人的存在是为了荣耀神", 人的至善在于配得同上帝进行交流。"现代的人本主义打破了传统的神本主义,人自身的幸福成为确定事物之为善的标准。传统犹太教的饮食律法以及穿衣戴帽方面的禁忌都是有违人类幸福这一标准的,所以没有留存的理由。如同科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人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对犹太教传统构成了颠覆性的解构。还有,既然审美可以成为人的精神生活的追求目标,可以"以美育代宗教",那么,传统犹太教之超越的上帝、来世拯救之类的观念就成为多此一举了。总之,现代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对于传统犹太教形成了中世纪以来第一次真正的挑战。《圣经》和《塔木德》中的上帝观念、"来世拯救"、"特选子民"、"神迹"和"神启"的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置疑,犹太教的各种习俗和礼仪也都在启蒙理性和现代性的天平上丧失了原有的价值和存在理由。犹太人的生活方式被改变,民族性意识也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了。一句话,在犹太教改革之前,犹太教因为遭遇了现代性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与之相关的犹太民族性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在现代性的挑战和犹太教的危机面前,很多犹太人开始认为犹太教是陈腐过时的,由这样一种宗教培育起来的犹太人品性是低劣的,犹太人的生活方式是落后的。相反,基督教是优越的,现代欧洲人的生活方式是先进的,基督徒的品德也是值得效法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犹太人产生了"自恨"心理,萌发了放弃犹太教而皈依基督教的念头。诗人海涅就曾说过:"犹太教与其说是一种宗教,不如说是一个不幸。"实际上,在启蒙运动之后,一批批的犹太人接受了洗礼而改信了基督教,其中包括著名诗人海涅,马克思一家,门德尔松的子孙们。在19 世纪犹太教改革之前,犹太教已经成为犹太人的负担,靠皈依基督教融入欧洲主流社会已经成为时髦。在这样的情势下,那些忧虑犹太人命运和前途的人不禁问道:在启蒙和现代性的挑战之下,犹太教还有没有存在的理由? 犹太人还应该或者能够作为一个具有文化认同的族群存在下去吗?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犹太教应该何去何从? 犹太教的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回答上述问题而发生的。虽然现代中国文化的改革与重建和19 世纪开始的犹太教改革在时间上处于不同的时代,但二者之间在背景上却有极其重要的相似之处。1840 年的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此后,长期闭关自守、夜郎自大的中华帝国打开了大门。《南京条约》、《马关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缔结,割地赔款,一个个通商口岸的开辟,主权受到威胁,经济受到掠夺,文化也受到严重冲击。曾几何时,不可一世的泱泱大国竟然沦为列强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面对外来的冲击和挑战,"落后就要挨打"",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成为国人的共识。心理上的屈辱和愤慨化为寻找救亡图存的行动。先是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洋务运动",其目标是在通过器物层面的改造,改变中国经济和军事落后的局面。继而是以宪政为目的的"戊戌变法",目标是通过改良建立政治上的君主立宪政体。然而,洋务运动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百日维新"也没有改变中国的政治制度。1911 年爆发辛亥革命,继而建立中华民国,紧接着是袁世凯复辟帝制,以及大江南北的军阀割据。这些都没有使中国人看到民族振兴的希望。其时,一些有觉悟的中国人不仅身体力行地实行洋务运动和政治改良,还从文化层面探寻救国救民的真理。他们对照西方文化,反观中国传统,不同程度地认识到中国传统对于现代化的妨害。于是在"五四"时期掀起了"新文化运动"。该运动要求废除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反对旧思想,提倡新思想;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提出了"打倒孔家店"和引入"德先生"(民主) 和"赛先生"(科学) 的口号。此时,业已存在的"全盘欧化"和"中体西用"以及"国粹主义"纷然杂陈", 保国、保种、保教"成为一时之热门话题", 科玄论战"如火如荼。还有史无前例的马克思主义的引入和共产党的成立⋯⋯总之,从1840 年到"五四"前后,面对西方强势文明的挑战,一些有识之士和志士仁人在军事、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应对策略和行为。然而,经济依然落后,政治依然动荡不安。尤其严重的是,具有2000 多年"道统"的中国文化从此中断了,中华民族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文化危机之中。比照犹太教改革前后的宗教危机,这一切是何等地相似!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民族危机上升到第一位,文化危机被暂时掩盖起来。这就是学界常说的"救亡压倒了启蒙"。毫无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新建立的独立自主的国家为中国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提供了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从1949 年到文革(1976 年) ,中国又重蹈"闭关锁国"的覆辙。还有,建国后开展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人民公社运动以及文革后20 年的改革开放,不论其成败如何,都是在经济和科技领域内的努力。以"破旧立新"、"敢于砸烂旧世界"为口号的文化大革命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无以复加的摧残。从文化意义上说,文革后的改革开放一下子又使中国仿佛回到了"五四"前后,又一次直接面对西方文明的挑战,又一次认识到了早已存在但已被淡忘了的文化危机,又一次发现我们的民族由于文化的断裂而导致的失魂状态。于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文化改革和重建。开放---文化危机---文化改革,不仅是1840 年至"五四"前后的变迁史实,也是文革后20 余年文化历程的写照。诚然,即使是半殖民地上的中国人也有自己的祖国,这与犹太人散居异国他乡不同。然而,这一区别没有决定性的意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开放---文化危机---文化改革,是一百年前的中国人和犹太人以及当代中国人共有的"不得不"的"文化苦旅"。其次,中国的文化改革不仅与犹太教改革的背景相似,而且其目标和任务与犹太教改革具有一致性。如前所说,犹太教改革是按照门德尔松提出的目标展开的,这就是在融入西方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保留和改革自己的宗教,进而达到维系犹太人群体的文化族性的目的。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苦苦挣扎和探索之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经认识到:中华民族不仅要在经济和物质层面上实现现代化,赶上欧美的生活水平,而且要有自己的文化,从中确立自己的精神和民族性,使现代化了的中国人不仅具有炎黄子孙共有的"黄皮肤",而且在文化上具有共同的精神或族魂。犹太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经过若干年的改革实践后实现了这项看似矛盾的双重任务,而我们仍然在探索和行进中。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实现这双重任务的道路更加曲折,更加崎岖不平。但是,目标是既定的,不应该改变,因为它和犹太教改革的目标一样,缘于悠久、丰厚的文化传统,缘于国人的精神需要,缘于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内在要求,同时,还因为它是中国人经过100 多年的血与火的"洗礼"后在传统和现代之间所做的兼顾情感和理性的抉择。中国人的这一目标之所以和犹太人相同,在于两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同时又饱受外族的欺凌和压迫。有传统,所以有文化的继承;有来自欧风美雨的现代化的外来压力,所以不得不改革。和犹太人一样,继承和改革并举,取道于传统与现代之间,是中国人为了实现上述双重任务所必须走的路。犹太人的现代化之路和欧洲的路不同。欧洲的路是从理性主义哲学中自发地产生现代科学和民主制度,从基督教自身的改革中产生出新教。这是西方文化这棵大树自身的分化和成长。犹太人的现代化之路,则是在继承和革新传统犹太教的同时,将外来文化(科学技术以及普世的人文价值) 嫁接在自己的传统之上。在这方面,中国的情形不同于欧洲,而类似于犹太。因此,如果说欧洲的启蒙和现代化之路不适于中国国情,那么,犹太人走过的路则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有更直接的借鉴意义。今天,历史的车轮已经驶入了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所面对的挑战不仅来自现代化,而且还来自全球化。和现代化一样,全球化也是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大趋势。从本质上看,全球化就是普世主义化,就是把共同的人性通过经济、政治和文化充分展示出来,最终实现世界大同。这与传统儒教的大同主义、犹太教的弥赛亚时代以及共产主义的理想是一致的。然而,全球化的最终实现不是近期就会发生的,而是遥远未来的事情。换句话说,全球化的实现是一个由许多历史阶段构成的发展过程。作为世界主义者,我们应该牢记全球化的宏伟目标。但是,我们又不能盲目冒进,在目前去做超越历史阶段的事情。也就是说,我们的目标是普世主义的,我们的现行做法则是民族主义的。这样的民族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因为它是以普世主义为目标的。我们的目标是大同主义的,但是,当前的文化观则应该是"多元主义"的。犹太教的改革没有超越民族主义的范畴,其改革后的宗教仍然是犹太人的宗教。中国的文化建设在接续传统,创立新儒教时,不仅仅是继承本民族的传统,而是要以开放的胸襟接受西方的(现代的) 以及其他各个民族和不同宗教文明中的精华,而且其目标是和大同主义一致的。和犹太教是犹太人的宗教一样,经过继承和创新而建立的新文化、新宗教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和生活指南,但是它同时也是包含普世主义因素在自身内,并且是以普世主义的理想为目标的。 作者简介:傅有德(1956 - ) ,男,山东青州人,哲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山东济南 250100[i]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年,第167 页。[ii]直到1937 年美国拉比中央大会通过的《哥伦布纲领》才废弃了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条文。[iii]参见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82 - 183 ,191 页。[iv]19 世纪德国犹太教改革时废除了"割礼"。但是,后来的犹太教各宗派又恢复了这一习俗。现在,包括改革派在内的犹太人仍然在男孩出生后第八天施行"割礼"。[v]现在,饮食律法又不同程度地得以恢复,只是改革派不像正统派和保守派那样严格遵守。[vi]National J ewish Population Survey 2000-01 , Int roduction , p. 2[vii]大卫·鲁达夫斯基《: 近现代犹太宗教活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68页。[viii]参见《1995 - 1996 年犹太手册》,美国1996年版,第294 - 296 页。[ix]National J ewish Population Survey 2000-01 , Int roduction , p. 2[x]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27 页。[xi]A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Reform J udaism , adopted at the 1999 Pitt sburgh Convention Centr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Rabbis , May 1999 , p. 1[xii]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第342页。[xiii]当代新儒家的杰出代表牟宗三就认为儒家的内圣心性之学不能直接作为民主与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因此提出通过"良知的自我坎陷"而间接地开出科学与民主的"外王之道"。他还认为宗教只能解决个人的生命安顿,而不能解决民族的生命安顿问题。他没有看到,一种意识形态或宗教若成为民族的精神,就解决了国魂与族性的问题。[xiv]参见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年,第334- 343 页。[xv]参见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年,第163页。[xvi]开普兰:《犹太教:一种文明》,黄福武、张立改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32 页。[xvii]开普兰:《犹太教:一种文明》,黄福武、张立改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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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性格内向,喜欢读书,喜欢历史、国文,受当时风气影响,喜欢读翻译小说,特别是高尔基的短篇小说,自己有时也学着写些小说。当时的开明书店有个规定,就是学生的稿件采用后,不用现金付稿酬,而是寄赠开明书店的购书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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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期间翰林学士研究,确有不小难度,也当会有极大特色。晚唐时期翰林学士,不仅人数多,且政治、文学活动更频繁,由学士直接提升为宰相的固然不少,而学士因朝政纷争而被贬甚至被杀者也常见。翰林学士之敢于直言 ,有政见,颇值得研究。如一位懿宗朝翰林学士刘允章,他于咸通八年(867)十一月以礼部侍郎出院后,即于第二年(咸通九年)初知贡举,这也是唐翰林学士与科举考试关系密切之一例。他知举时,当时有交结宦官的“芳林十哲”应试,刘允章皆予排斥,“及掌贡举,尤恶朋党”(《唐语林》卷三)。可能因此即被遣出为鄂州刺史。值得一提的是,他后期任河南尹时,向朝廷进《直谏书》,开篇自称“救国贱臣前翰林学士”。文中着重提出,当时国之弊政,有“九破”,如贿赂公行、权豪奢,赋役不等、长吏残暴等,又谓民间有“八苦”,如官吏苛刻、赋税繁多、冤不得理、病不得医等。如此家破人亡情势,文中特为提出:“今国家狼戾如此,天下知之,陛下独不知之。”这时距其任翰林学士已二十余年,但他仍称“前翰林学士”。晚唐翰林学士如此参预政治,直斥朝政,颇值得重视,却为过去研究唐翰林学士之唐史学界所未曾注意。 另可注意的是,晚唐翰林学士在职期间,除撰写制诏等官方文书外,还编撰与时政有关而又具有文献史料价值的著作。如韦澳,宣宗中期在职时,应皇帝之命,广采各地州郡境土风物及民间习俗资料,编为一书,名为《诸道山河地名要略》,一名《处分语》,备宣宗议政时参考。据《东观奏记》、《通鉴》等所记,新授邓州刺史的薛弘宗,于宣宗召见、应对后,会晤韦澳,深叹皇上对当地情势了解之真切,韦澳询之,实为其所编《处分语》中记叙者。上述二书,确与政事有关,但又有相对独立的文献价值,当时的翰林学士能着意于此,也可见其非同寻常的学术意识。 晚唐时期翰林学士另一特色,是与文士的广泛文字交往。晚唐时,由于社会动乱,科试风气颓坏,广大文士,特别是清寒知识分子,境遇极差,这是盛中唐时所未有的。也正因此,文士就着意与翰林学士的交往,期望学士以其特殊政治地位与社会声望为其举荐。如丁居晦于文宗大和时为翰林学士,当时以诗闻名的刘得仁,因“出入举场三十年,竟无所成”(《唐摭言》卷一○),就献《上翰林丁学士》诗(《全唐诗》卷五四五),特为标出:“时辈何偏羡,儒流此最荣。”将翰林学士称誉为儒林学界中“最荣”,是晚唐文士群体对翰林学士最具概括性的称誉。 当然,晚唐时翰林学士也有一种反面现象,即宦官对翰林学士起相当大的作用。僖宗广明元年(880)十二月,黄巢军将攻占长安,僖宗出奔西川,宦官田令孜就迫使时任宰相的卢携罢相(卢亦曾为翰林学士),随即举荐王徽、裴澈两位翰林学士擢居相位。我们现在研究唐翰林学士,就不能仅局限于考索入院、出院年月及在院期间之官阶迁转,而应较全面地探讨学士的生平行迹、参政方式、生活心态、社会交流,等等。应该说,两《唐书》是这方面研究的基本史料,但晚唐时期,两《唐书》,尤其是《旧唐书》,在记事方面有不少错失。我们要全面研究有唐一代翰林学士,如不订正两《唐书》记事之误,就会出现不少差错,并导致理论探讨不确或失误。 也正因此,这次我集中为晚唐翰林学士一一立传,就仔细考察两《唐书》所记,不仅着眼于其在院任职期间,而且尽可能探索其一生事迹,特别是入院前仕历。但也正因此,发现两《唐书》讹误之繁复,是盛中唐撰传时所未曾有的。今仅举一例如下。 如本书文宗朝前十位学士,新旧《唐书》皆有传,但两《唐书》于此十位学士,均有误记。即以第七位丁公著而言,其前于文宗大和三年(829)四月以礼部尚书入为翰林侍讲学士,同年七月出院。《旧唐书》卷一八八本传载其于穆宗时已任为工部侍郎,后“授浙江西道节度使”;《新唐书》卷一六四本传也记其出为浙西观察使。而《旧唐书·穆宗纪》长庆元年(821)十月,则记此次出任为浙东观察使。经查核,时任中书舍人的白居易撰有丁公著授职制文(见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五○),即称其为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由此可证新旧《唐书》本传误,《旧纪》所记浙东,是。但《旧纪》记丁公著此次由工部尚书出任,而据白居易文,应为工部侍郎,则《旧纪》亦有误。另,《新传》记丁公著出院,谓“四迁礼部尚书、翰林侍讲学士。长庆中,浙东灾疠,拜观察使”,则将丁公著为翰林侍讲学士列于穆宗长庆前期,实则丁公著于文宗大和三年四月才入院,《新传》误提前五六年,将丁公著误列于穆宗朝学士。又丁公著此次出任外镇,据《旧纪》及丁居晦《壁记》,乃为浙东,非浙西。《新传》记此次出院,又有显误。两《唐书》纪、传记丁公著此后仕迹,又有两误。可见仅丁公著一人,两《唐书》所记,就有七八处讹误。 限于篇幅,此处即不细述,书中有具考。前已提及,文宗朝首十位,两《唐书》纪、传所记均有误;又就本书所考,文宗朝共有29位学士,两《唐书》有传的为26人,而所记有误者则有23人,这确应引起注意。文宗朝如此,其他如宣宗、懿宗、僖宗、昭宗朝,误处有时更多。晚唐时翰林学士,有时虽无专传,仅于他传中记有一句,也会有显误。 本书是尽量对两《唐书》关于翰林学士记事之误加以辩证,同时也对有关部分予以补述,以有助于全面了解。 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五曾谓:“浙东之学,言性命者必穷于史。”作为浙东人,我确愿承袭浙东之学,着意于文史结合,如上册“前言”所说,希望为唐史研究补一“翰学”传,算是新世纪所补作的一种唐代史书。 (本文摘自《唐翰林学士传论·晚唐卷》一书“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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