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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诠释中国及其现代性
思想史是综合的和跨学科的领域,任何一个领域都有其思想史和学术史。中国思想史研究的两个方法论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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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炼出走事件来重新面对屌丝的出路问题,当然并非想要简单地批评屌丝精神的自我围困,赞同罗炼孤独的个人反抗姿态。毫无疑问,不管对于罗炼们还是屌丝们,首要的问题都是如何应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凝固,等级关系的束缚。离开这些问题的改善,所谓的出路都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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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面推行的"改人、改戏、改制"的戏曲改革运动,作为一种综合性极强的社会政治文化现象,本文试图将它置于更为深广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进行考察:晚清"戏曲改良运动"以降的中国近现代戏曲改革进程;中国共产党主导的从以"秧歌运动"为代表的"延安文艺"到"样板戏"所标志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文艺改造运动;以及这种改造的社会文化背景,即中国主流社会在"现代转型"中对于民间生活(如"游民文化")所包含的异质成分的消解过程。在此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之下,"新中国"的戏改运动蕴含了极其丰富而复杂的内涵,既表现出种种鲜明的中国"本土"的政治文化意味,同时又承受着所谓全球"现代性"的深刻影响。因此,对于它的仔细考察和解读,应该有可能为破除"本土"与"全球化"的机械二元论、深入梳理并探究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的巨变历史,作出一份试探性的努力。而在改人、改戏、改制的过程中,无论是艺人改造的国家体制化、剧目改编的政治意识形态化、还是传统戏曲的表演形式的现代艺术化,此间都纵横交错地涉及到所谓民间与官方、文艺与政治、自由与体制、异质与主流、生活实体与意识形态等等的关系,而它们之间的缠绕、冲突和联系都将在具体的"戏改"问题中得以呈现和阐明。引言:游民文化的消解与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中国历史劫乱频仍,民间社会鱼龙混杂,自古以来多的是游侠、游士,更不必说无家无业、闯荡江湖的"游民"。游民阶层的意识形态往往与官方的、正统的意识形态相偏移甚至相对立,所谓"伤道害德,败法惑世",故而在主流意识形态中多遭排斥、贬抑和诋毁,却在民间颇有影响。中国民间社会所传承的"游民意识",其主要特征在戏曲艺人们恍若"化外之民"般的江湖生涯中得以充分体现:如随世游移的无根性(自由度)、趋利避害的世俗性(功利心)、亦侠亦盗的反社会性(破解力),等等。作为"游民文化"的一种典型的社会载体,更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地方戏曲活动及艺人生活状态的发展和变迁,对于中国文化传统(所谓"大传统")在日常生活中的渗透与传承,对于民间社会的各种文化习俗("小传统")的酝酿和形成,进而对于民间文化如何以传播中介的形式推动各层次文化传统之间的彼此选择、改造、更新和转化,无论间接、直接,都有着人们远未能透解的深广意蕴。有鉴于此,近年来有学者一再地将"游民社会"、"游民意识"、"游民文化"等课题对于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意义郑重表出,并断定此举无异于"发现一个中国"。然而,在这一令人惊诧和兴奋的"发现"之外,我觉得还应该看清游民阶层及其文化形态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抗拒地被"消解"的命数。远的且不说,集中来看建国初期所实施的游民改造工作,其明确的改造对象是从事"乞讨、诈骗、偷窃、抢劫、聚赌"等不正当职业、有"流氓思想"、"游惰习气"和不劳而获的"寄生虫",而本属于游民范畴、且占很大比例的戏曲艺人就此被区别对待。总的说来,是通过将他们由"戏子"改造为"文艺工作者",以便更有效地对民众进行"宣教"和"动员",藉此重塑"人民"形象,重建社会统治秩序,逐步实现"民族-国家"的现代性目标。事实上,无论是强行扼灭游民现象的负面因素,还是精心改造其有利因素,这都属于新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为清除障碍、推动"现代化"进程而必须完成的消化"游民"和消解"游民文化"的艰巨任务。而诸如此类在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中得以顺利进行的对于异质成分的消解工程,如五、六十年代大力推行的戏曲改革运动中有关艺人改造的问题,正是本文所要具体考察并深入探询的游民生活的现代变迁之一种。1949年的"解放",在艺人们眼里不过是又一次的改朝换代。或许是戏里戏外见惯了兴亡成败、世道变迁,他们相信哪个时代都少不了看戏听曲找乐的,所以对"上面要改革旧戏"不见得多么起劲,"你有千方百计,我有一定之规",心说这天底下唱戏卖艺的还不是照样凭本事吃饭?然而,新中国的戏曲改革运动如果没有艺人参与,其动力之薄弱而阻力之强劲可想而知。因为艺人是戏曲的直接掌握者,而中国戏曲在史料、剧目、表演艺术等方面素乏系统的文献资料,各地方剧种的艺术精华也都完整地保存在艺人身上,他们是活的历史、活的文化遗产、活的戏曲艺术,要改革戏曲当然得依靠他们,而要依靠就必须先改造他们。中国戏曲所具有的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以及这种基础对于"新中国"通过戏曲改革而破除"旧文化"、建立"新文化"的重大意义,势必决定了戏曲艺人步入"新社会"后将彻底结束原先那种"化外之民"式的游世生涯。1951年5月5日,在总结各地戏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戏改工作中已经暴露出的许多问题和偏差,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戏改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简称"五五指示"),其中明确了艺人改造等问题:"戏曲艺人在娱乐与教育人民的事业上负有重大责任,应在政治、文化及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各地文教机关应认真地举办艺人教育并注意从艺人中培养戏曲改革工作的干部。农村中流动的职业旧戏班社,不能集中训练者,可派戏曲改革工作干部至各班社轮流进行教育,并按照可能与需要帮助其排演新剧目。""旧戏班社中的某些不合理制度,如旧徒弟制、养女制、'经励科'制度等,严重地侵害人权与艺人福利,应有步骤地加以改革,这种改革必须主要依靠艺人群众的自觉自愿。戏曲工作应统一由各地文教主管机关领导。各省市应以条件较好的旧有剧团、剧场为基础,在企业化的原则下,采取公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公助的方式,建立示范性的剧团、剧场,有计划地、经常地演出新剧目,改进剧场管理,作为推进当地戏曲改革工作的据点。"于是,在诸如"爱护和尊重"、"团结和教育"、"争取和改造"等宣传口号的指引下,政府机关、戏改工作者和戏曲艺人之间在不断的冲突与磨合中开始了真正"史无前例"的协作与互动。由于政府是戏曲活动的唯一的投资者,又拥有绝对的管理权,这种双重利益机制无疑引导了人们随时随地配合政府部门的要求,并设法迎合国家主导的政治意识形态,最终实现了从艺人的思想观念、组织制度直到生活形式上都趋于"国有化"的改造目标。而在艺人改造过程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凡是在那些原属于"化外之民"式的自由被逐渐取消的地方,即通过政府行为对所谓"散漫的生活作风、浓厚的江湖义气、传统的宗派思想"等旧艺人作风问题实施矫正之时,共和国都曾许诺给人重获"新生"的光明和幸福。一、思想改造:道德"洗澡"、政治"洗礼"与素质提高刚"解放"时,由于各地新成立的"人民政府"纷纷给艺人发粮食、发棉衣,还设法照顾他们的生活,使得许多老艺人感恩不尽。但很快就有人指出了这里的问题:"看到艺人没有饭吃,想法使他们吃饭,这是应该的,因而获得艺人的拥护。但是忘记叫他们做什么,变成了单纯的为艺人服务,忽视了使他们转变为工农兵服务的各种具体实践。这个糊涂思想在领导上延续了很久......"意识到这一点,艺人的全面改造问题也就不容延误了。根据当时推动戏改工作的宣传逻辑,要改造艺人,关键还在于"团结和教育"他们:如果不先"肃清"艺人中间的"旧思想旧作风",就无法提高"阶级觉悟"、加强"政治素质",也就不可能让他们以"主人翁"精神热爱国家和人民、愿意贡献力量于社会建设、从而主动投入文化事业之一的戏曲改革工作。其前提,就是"爱护和尊重"艺人:由于戏曲和艺人是"人民"所需要和爱好的,所以不尊重艺人就是"反人民之所好",就是"不尊重人民";又因旧戏和艺人中的"旧思想旧作风"是"人民"所憎恶的,对此决不能妥协,不能放弃改造的原则和立场,否则就是"反人民之所恶",同样也是"不尊重人民"。而具体到如何"争取和改造"艺人,那便是通过举办艺人集训、上大课听报告、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政治启蒙"、"业务辅导"与艺人间的"自我教育"相结合,逐步完成诸如道德"洗澡"、政治"洗礼"和素质提高等方面的艺人改造工作。所谓道德"洗澡",首先是发动艺人"诉苦",控诉"旧社会"和"反动统治阶级"的罪恶,并在"自愿"前提下对"旧社会遗留在艺人身上的种种恶劣影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由于事先反复强调艺人同属"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人民",即便是自身表现出的"不良习惯"和"不光彩"的经历(包括旧戏舞台上那些必须革除的"陋习"和"毒素"),也都是长期被压迫、被侮辱、被损害的历史烙印,而艺人本身却是无辜的、值得同情的。这就有效地解除了他们的思想包袱,愿意通过"回忆"、"诉苦"、"反省"、"思想鉴定"等方式来袒露和清除自身的"污垢",以此表示洗心革面、脱胎换骨的决心。事实证明,"忆苦思甜"无疑是新中国安抚、教育和动员包括艺人在内的下层民众的一大成功法宝。1951年,在全国上下"镇压反革命"期间,各地人民政府纷纷以批斗和镇压"戏霸"来促进戏改的行动,更使艺人们扬眉吐气、众心归向,同时也见识到了新政权的巨大威力。新生的共和国根基未稳,此时也正需要这样激烈而强硬的举措:既可"杀一儆百",取信于民;又能针对着各种"敌对势力",发挥出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威慑力。但各地也常因行动"失之偏激"而影响教育效果,虽表面上看似"能收一时之效",实际很容易"引起艺人的恐惧和痛苦",以至于"有时连一时之效也不可得,反而引起艺人的反感"。至于政治"洗礼",主要是利用艺人接受"忆苦思甜"教育后获得的"翻身感"来激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和爱国热情,特别是鼓励那种渴望洗刷耻辱、重新做人的念头,引导他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随时随地投入到各项社会政治活动中去,并对给予自己"新生"的共产党和新社会充满感恩、信赖和期待。与此同时,政府也刻意地提高了艺人的政治地位,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使艺人明确了作为新中国的"文艺工作者"的光荣职责,那就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工农兵服务"。艺人们提高"政治觉悟"之后,尤其是过去被"剥削"的底包、班底,在政府鼓励下强烈要求改制,即尽快改掉戏班待遇中不民主、不平等的现象。其中最敏感的一个问题,就是主角和班底之间的收入悬殊问题。好在有些名艺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参加演出在当时已提升为"投身革命事业"而不再是"谋生手段",他们便主动提出,为了"革命"而降低薪金。艺人素质的提高,首当其冲的是设法矫正那种散漫无度的生活作风,特别是清除黄、赌、毒。但"破旧"还须"立新",想要切实提高艺人素质,最有效的办法当属识字扫盲学文化。艺人的不识字不仅影响戏曲表演的改进,而且会妨碍他们对政策形势的及时了解和响应,以至于还象先前那样自外于主流社会生活,由此引发种种不规范、不安宁、不稳定因素。更何况,"文盲"的身份也有损于他们作为党和人民的"文艺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并有碍于他们充分胜任"思想教育工作者"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职责。因而在1949年至1956年的群众性扫盲运动中,政府先后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了艺人文化扫盲工作的计划性、合理性和实效性。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有的地方在学习内容上缺少重点,政治、业务、文化同时进行,份量太多,增加了艺人的思想负担,学习情绪怎么也提不起来,有的索性就对学习采取应付态度。为此各地又提出,艺人学习应以"业务学习"为主,通过业务学习联系到政治、文化学习。譬如,将新戏的唱词当作识字材料,边排边学边演,这样对艺人的实际帮助更大:既不耽误演出任务,又能进行政治教育,同时还可以提高学习的兴趣。事实证明,在共和国的戏改进程中,扫盲运动的确功不可没。如成都市的6个川剧团当时共有艺人552名,文盲比例高达85%,经过扫盲后,原本目不识丁的艺人也能认字400多个。这样不遗余力地动员艺人识字学文化,在当时主要是为了使之更好地承担起为社会主义、为工农兵服务的政治使命及其宣传任务,但扫盲运动对于戏曲界的意义和影响远过于此。艺人与文字("文化")的结合,其实是他们靠拢并汇入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的有效途径之一:当他们愿意通过识字而渐渐拥有所谓"文化"的时候,无意之中先已经否定了自身所处的自由散漫然而低级、杂乱、"没文化"的生存状况,同时也就开始脱离那个无知无畏的混沌天地,转而归依到此时此地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来,这就为他们最终进入国家体制扳正了方向,同时也铺平了道路。通过建国初期大规模、全方位、连续性而又紧密联系现实问题的学习和改造,并随着各种新思想、新观念在艺人中间耳熟能详,大家逐渐消除了对新政权的疑虑和认为国家戏改工作与己无关的淡漠情绪,并在意识到身份与地位急剧上升的同时更提醒自己要珍惜前所未有的"政治生命","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站稳"革命立场"。二、体制改造:从私到公、由乱得治及其内在利益机制建国初实行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在经济方面上原是一种在国家计划经济前提下承认民间和私有经济合法性的多元经济结构。到了1952年底,中共中央的决策者们认为恢复经济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公营经济也已取得主导地位,于是酝酿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目标就是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全国当时近2000个民间职业剧团作为一支"庞大的艺术宣传队伍",为"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中央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于是顺随着大势所趋,历来自负盈亏的民间私营戏曲班社也被划入由"私"到"公"的改造之列,其意图又在政策术语上频频转换,使"改造"变得一义多词,分别叫做"领导"、"管理"、"整顿"、"加强"、"帮助"等等,而最切实的做法就是从剧团的"登记"开始。上海市文化局率先于1951年颁布《关于私营职业戏曲剧团申请公助暂行办法》和《管理私营戏曲职业社团临时登记办法(草案)》。其中,无论是对申请登记或公助的资格审查、补助方式的具体执行、还是批准后必须遵行的规章制度,处处都显示着文化局作为政府机构实行其领导与管理职能时的绝对权威性。换言之,只有时刻留意、靠拢并服从政府的态度与要求才有可能获得补助,而且数目大小没有定规,全得由政府说了算。毫无疑问,以这样的经济利益刺激私营剧团唱新戏、改新制,远比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有效得多。于是,听不听政府的话,就不单是思想政治上进步与否的表现,而且和艺人们最为关心的实际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其利害得失也就不言而喻。同样,登记也不仅仅是登记,国家对民间职业剧团采取普遍登记措施的目的,原就是对民间戏曲艺人实施全面领导和管理的第一步,藉此便可进行更为全面而彻底的管理:通过登记掌握剧团情况,通过登记管束和监督艺人活动,最要紧的是通过登记决定其能否演出的资格,而这也就关系到了剧团和艺人们能否生存的关键问题。与前面有关"私营公助"的鼓励性政策不同,这里更体现出政府权威应有的震慑作用:拥有政权便能管制,你要生存就得服从,此外别无选择。这里也始终未提"自愿"原则(象当年扫盲运动中实行的那样),由于登记证明等同于演出资格,是否接受政府的领导与管理其实已没有选择的自由,因为接受者才有生存机会,而拒绝(当然是表现为"不合格"而被政府拒绝和放弃)则将丧失这种可能。于是政府潜在的对艺人们愿不愿办理登记(其实是接受管理)的考虑,就凭借着附加其上而无法剥离的各种利益权衡,迅速转化为艺人们对政府给不给登记、发不发证明、让不让演出的紧张心理,甚至不无"山雨欲来"式的惊惶和恐惧。加之其间正值经济改造(如"公私合营"、"农村合作社"),政治上也频频收紧(如"镇反"、"三反五反"、"肃反"运动),整体的紧张局势令戏曲界人心惶惶,也使得那些有"政历"问题的私营业主和艺人们在言行上大为收敛。然而,从1951年始于上海等地的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历经中央政府的统一号令及各地试点、补充发文与再三强调,一直到1955年底才告基本完成。此项工程之所以延续这么久,最主要的原因是其中牵涉到太多纠缠不清的戏改问题都想借"登记"来整顿和解决,结果欲速则不达。尽管从有关政策的不断补充和调整来看,中央政府确曾试图改进工作方法而将剧团整顿的压力控制在艺人们所能接受的程度,而且强调对于"在人民生活中有广大基础"、"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起其一定作用"的私营剧团应采取"积极保护、重点培植、逐步改造"的方针,但真正落实到基层戏改工作中就难免失去应有的制度保障,即使出台再慎重周密、再无懈可击的方针政策也会一步步"走样"。但历次政治运动的磨练以及广大艺人"政治觉悟"的提高,使得各民间职业剧团经过"登记"(整顿)后多少在业务上有所改观,剧团内部关系也得到了改善:除小部分仍由业主经营的剧团及一部分成员聚散无常的流动班社之外,大部分剧团已形成由艺人自己经营和管理的"共和班"式的制度,基本废除了内部的"剥削关系",因而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之一,可同时也埋下了不少实际问题。通过"登记"等手段完成了对各地剧团的基本整顿之后,由于政府加大了对戏曲剧团的控制力度,许多人因故被遣散(或清除)而汇入流动艺人之列,又由于过去一向缺乏对流动艺人的关注(更无余力严加治理),这就使艺人的流动更加混乱。而剧团之间长期存在的"挖角"现象,既妨碍了剧团组织的巩固,也在"名利诱导"下助长了艺人的流动思想。再加上"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的剧团的任意流动,而其中某些流动剧团"组织不健全"、"成员复杂"、"水平低劣"、"剧目混乱",既不能满足群众要求也未必足以谋生,且多有"影响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保证已登记的"现有剧团"的"合法权益",政府对艺人中仍然盛行的"擅组"、"流动"、"挖角"等混乱局面进行了治理,特别是1954年至1958年间,各级政府就先后发文制止剧团的"盲目发展"和"无计划地流动":严格控制剧团人员编制,各剧团不得采用无"离团证"或无介绍信的艺人参加工作;各地不得邀请无演出证明的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演出,流动戏曲艺人经过登记、审批才能发给"流动戏曲艺人登记证",否则就得"参加劳动生产"。1954年12月,"为保护艺人的正当演出活动和保障剧团合法权益、使剧团与流动艺人之间的邀聘关系更趋于合理",黑龙江联合辽宁、吉林等省就流动艺人的管理问题举行座谈,一致认为"继续坚持团结、教育的方针,克服盲目流动,以期达到争取和改造,而采取适当措施是必要的",并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流动艺人管理的通知〉。此后,各地多有仿效。直至1958年6月,"为加强对流动戏曲艺人的领导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保证其合法权益,使之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经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等省市共同协商制定",文化部颁发了〈关于流动戏曲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对于"盲目流动"的集中整治,当然就触及了更令人敏感的"挖角"问题,因为两者紧密相关。1958年和1960年,文化部为此一再发文制止,态度和措施也越来越强硬。在问题的定性上,认为演员个人的自由流动"实质上是保存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发展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而"挖角"的错误性质更严重,"不论其原因、动机如何,实际是戏剧工作当中资本主义路线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道德绝不相容的自私自利、损人害己的行为","有时还会构成违法乱纪行为",因此"必须坚决加以制止"。然而,在千方百计对艺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戏曲演出的流动性、组班散班的随意性、艺人搭班的灵活性及其利益驱动,原本是传统戏班千百年来自然形成的活动特征。据史载,明清时各地戏班便多在定期举行的大型行业性集会("老郎会")上重新搭班、圆班、邀人或"偷人"(即"挖角"),同时让艺人们竞相演戏,各班主看戏挑人,合意则谈包银、签合同。搭班合同期为"一季"(半年),等到上一季合同期满,各戏班便于约定日期互相"开门",大伙儿自由调班和搭班,一切都由班主、艺人双方自愿。此风延至"解放"前夕,各地还有"经励科"、"戏牙行"等民间机构担负着类似的"人才交流"及协调功能。但在新中国戏改运动中,上述现象作为"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显然被扼制,连不得不转为地下交易的"经励科"、"戏牙行"、"邀头"、"黄牛"等等也被陆续取缔,甚至"依法制裁",因其"妨碍了党和政府文艺政策的贯彻,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文艺路线保留了阵地"。--这里的关键,还是牵涉到一个文艺领导权的问题。经过上述治理和改造,剧团和艺人终于由乱得治,逐步体制化、正规化、"革命化",这就使政府从中开发出大量的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源,全面投入意识形态宣传。各地剧团和艺人们被一次次地组织和动员起来,"紧跟形势"、"配合中心","以艺术为武器"展开各项社会政治活动:义演赈灾,劝募公债,提倡戒烟,宣传婚姻法,支援"抗美援朝",宣传"土改"、"镇反"、"三反五反"、"肃反"、"整风"、"反右"等运动,歌颂"总路线"、"大跃进"、"农村公社",上山下乡、巡回演出、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等等。艺人群体规模庞大、数目可观、能量惊人,这些优势都在政治宣传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很难想象,在中国五、六十年代特别是建国初期的社会政治文化的转型过程中,假如没有收编到这样一支指挥自如、训练有素、且能广泛深入民间的群众性"宣教"队伍,那么各项政策的上传下达还能否进行得如此顺利。而正是凭借着无与伦比的政治宣传和教化功能,艺人们才获得前所未有的"新生"和"荣耀"。三、卑微与荣耀:从具体个案看艺人的社会地位和权益1949年9月,袁雪芬作为戏曲界四位特邀代表(另有梅兰芳、周信芳、程砚秋)之一,赴京参加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会议期间的每天早晨,服务员都给她送来一杯牛奶两个鸡蛋,并告知这是周恩来考虑到她生过肺病而特意关照的。1955年4月,文化部和文联、剧协联合在京举办"梅兰芳、周信芳舞台生活五十年纪念会",部长沈雁冰授予两位荣誉奖状,欧阳予倩分别以〈真正的演员--美的创造者〉和〈战斗的表演艺术家--周信芳〉为题发言。梅兰芳致答词〈为着人民、为着祖国美好的未来,贡献出我们的一切〉:"解放以后,我学习了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才懂得了文艺应该首先为工农兵服务的道理。明确了这个方向,我觉得自己的艺术生命才找到了真正的归宿。......在这个阶段里,无论在政治上、艺术上,我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56年11月,文化部和剧协在上海联合举办"盖叫天舞台生活六十年纪念会"和"盖叫天表演艺术座谈会"。田汉授予他荣誉奖状,并作了〈向卓越的表演艺术家盖叫天先生学习〉的发言,盖叫天在致答词中说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共产党!"1957年11月,程砚秋经周恩来、贺龙介绍入党,周恩来在志愿书上填写意见并亲笔写信抄送给他本人。程砚秋复信周恩来,深表感谢:"你再三说,三十年没有介绍人入党了,请放心吧,我......不会使您失望的。"类似这样沐浴政府及领袖恩泽的经历,无论巨细点滴,都因刻骨铭心而成为了许多艺人艰难生命中的亮点,终其一生感念不已。而这样的一个个佳话、美谈,即便无缘亲历亲受,也会使更多的人感到温暖和安慰,就仿佛遥遥望见了各自在新社会的前途和希望。但是对于更多的艺人而言,原本无足轻重的卑微身份与国家赋予的崇高政治地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常常会使之陷入某种尴尬的境遇。越剧名家尹桂芳及其"芳华剧团"的奉命离沪、支援福建就是一个令人唏嘘不已的实例。五十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海许多工商业支援外地,大量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先后移居各地。哪里有观众哪里就有舞台和生路,上海一些民间职业剧团纷纷到各地演出,其中不少就在当地落户,1950至1955年间就有13个越剧团分赴南京、天津、武汉、重庆、贵阳等地。1956至1959年间,上海市政府又相继组织了18个越剧团应邀支援外地,目的是"既促进剧种的发展和省市间文化交流,也使上海本地剧种、剧团的布局更加合理"。1959年1月,尹桂芳便受命率"芳华"离沪支援福建,改建为福州市越剧团。全市"尹迷"惊闻此变,极力设法挽留,当时主管该团的黄浦区政府每天收到大量的人民来信,要求区长"为民请命",恳请上级部门留住"芳华",更有甚者,扬言要以卧轨阻止尹桂芳乘火车离沪。尹桂芳感动至极,但是仍"以大局为重"、"支闽的信念绝不动摇",为防止意外事情的发生,她决定提前一天秘密启程。不料出发当日,大批"尹迷"拥进月台阻拦,终未能如愿,双方痛哭而别。离沪赴闽之后,由于异地缺少越剧观众等原因,尹桂芳备尝"再度创业"的艰辛、冷遇和"文革"劫难,终以半瘫之身回到了上海的医院里,从此与舞台绝缘。作为越剧最有魅力的"尹派艺术"的创始人,她竟然没能留下一部完整的戏曲片录像。在这一事件背后,其实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那么当广大民众自发产生的对于文化娱乐及艺术享受的特殊爱好和权利,一旦和来势强硬的"国家号召"、"政府行为"、"组织命令"等等发生冲突时,在民众与政府这对立双方之间还有没有商量和协调的余地?另外,在即便同样是服务于人民和社会的不同方式上,艺人本身还能不能做出自由的选择和取舍?--事实已不言自明。然而在当时要求进步的人们眼里,政府号召和组织安排就是"绝对命令",紧跟政治形势就是"参加革命",而参加革命当然是人生的"最高目标"和"最大意义"。尤其对于痛感到今是昨非、而更需要国家庇护与社会肯定的艺人们来说,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忠诚与服从,已近乎是一种本能。而对于普通的戏曲艺人来说,曾经轰动全国的"常光华事件"倒是一起更为典型的个案,因为此事原本是艺人境遇中司空见惯的现象。1952年,安徽省级第一个国营剧团"地方戏实验剧场"(庐剧)建立。此前作为私营剧场时当地公安人员常常去看白戏,剧场的人还要敬烟敬茶;改为国营后废了老规矩,自然引起当地公安机关的不满。10月户口普查之际,某分局人员因侮辱女艺人被当场顶撞,便要抓走没有户口的演职员,并强行拘留了指责他们的剧场指导员、老艺人王祥珍。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光华骂王祥珍依仗"大机关"(指主管剧场的文化部门)、瞧不起公安局,说公安局有权封闭剧场,并下令将他关进大牢。后经上级出面放了人,但要双方都检讨而对常光华未作处理,民怨难平。此事引起华东行政委员会文化部的重视,并在1953年1月24日的《解放日报》上发表了调查报告,点名批评安徽省公安厅和省委宣传部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出的"不认真"和"含糊态度";同时发表短论指出,这是一个有关党纪国法、有关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原则性错误。最后安徽省委作了重新处理:将常光华开除党籍,并依法惩处。而据3月3日《安徽日报》登载的省委宣传部长的检讨,原本还仅是开除党籍和建议撤消行政职务,未作法律制裁,"直至华东局一再指示,一再坚持原则,省委才根据华东局指示的精神,建议政府将严重违法乱纪的常光华逮捕法办,这一错误才在华东局领导下得到了纠正,党的影响才得以挽回"。此事引发的强烈震动,是因为众人眼里最低贱、最卑微、最无权势而人尽可欺的普通艺人,竟然斗败了人见人怕的当地公安机关,而此前有谁会把欺负个把"戏子"当回事呢,更想不到因此会"犯法"。因而,周恩来在1952年底举行的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闭幕典礼上的有关讲话,或许在其间为严肃处理此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政治砝码。他在这个长篇讲话的最后强调指出:"旧社会中的一些统治者虽然也喜好戏曲,但是他们是玩弄戏曲、糟踏艺人,而我们是爱好艺术、尊重艺人。所以我们对那些作风上、品质上恶劣的戏改工作者,尽管是极少部分,我们一定要加以清除。以后如果有这样的戏改干部,你们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写信。......我们做戏曲改革工作的人,更应当尊重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毛主席所指示我们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向。"据当年的文献记录,讲话中分别注有"鼓掌"、"热烈鼓掌,经久不息"等字样,可见此话切中了戏改工作的问题,也说到了广大艺人的痛处,深得民心且又大快人心。尤其是"你们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写信",此话出自新中国总理之口而具有的强烈意味,无疑使闻者倍感幸福和振奋,因为这是所有经历着"解放"(各种意义上)的大震荡而不知所措的艺人们格外向往和需要的。这应当有别于中国老百姓自古以来对"明君"的依恋和信奉吧,可真要区分起来,恐怕也说不太清楚。"常光华事件"看起来的确是艺人赢了,是"党和政府"再一次为民作主讨回了公道,也足以平民愤了。然而细想之下,事情似乎又并非如此:赢得最后胜利的真是受欺辱的艺人吗?真是无辜的弱者依照法律而维护了社会正义和生命尊严?令人遗憾的是,在《解放日报》、《安徽日报》连篇累牍的报告和检讨中,除反复提及此事"对党和政府的危害"、"严重损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群众中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等等之外,寻遍字里行间竟没有一句向受害人真诚道歉的话。而更多的事实与陈述都已经表明,真正赢得胜利的其实是意在贯彻戏改政策的"党和政府"的威力,是强大的国家机器的威力:为了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一"原则性"问题上"挽回党的影响",竟然不惜破格动用了法律武器。不仅如此,或许还因此事关涉到中央戏改政策与地方权势之间的潜在对峙,故而决不能"丧失原则",反而要坚持从严从重、"杀一儆百"?相形之下,倘若单看事情本身所涉及的几个艺人的荣辱得失的话,恐怕实在是无足轻重。即便是受害人在当时据理力争的话语,也不过是说"剧场是国家的,封闭了对国家是损失",而丝毫不敢提及个人的权益。但不管怎样,这至少说明向来无助的艺人终于有了政府作靠山,再没有什么权势能与之匹敌,可以想象艺人们因此会对党和政府怀着怎样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戴与归依。那么很显然,戏曲艺人与国家政权这轻、重两极之间的靠拢和结合,不只是通过政治意识形态作用下的"精神感召",其间更有着非常具体而实际的利益维系。四、是非曲直:有关民营、国营和"组织制度"的争议事实上,新中国政府在建国之初的确是抱着实现"社会主义理想"这一社会改造目的,这可以说是为新政权及其意识形态融入到民间、凝聚起人心、并组织起相应的社会生活提供了最大的原动力。然而,随着意在为社会改造创造物质基础的工业化手段的推行,实施计划经济所必然导致的国家集权与官僚体制正在逐步强化和膨胀起来,由此产生了新的等级秩序。于是原有的社会主义理想,特别是平等观念,同新的等级制度的不平等形式发生了冲突;相信群众和群众运动的灵活性、自发性的革命意识,也渐渐让位于符合工业化要求的统一管理纪律、稳定社会秩序和追求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的考虑......其总体趋势是走向合理化、制度化、系统化,以及与此相关的专业化、正规化等等。可直到五十年代中后期,工业化手段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社会改造成果,反倒推迟了社会主义目标的真正实现。曾经使全国人民对新中国、对共产党寄予厚望与信赖的政府在社会平等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承诺,此时也已部分地仪式化,或者说意识形态化了,某种程度上仅供民众望梅止渴。而种种压抑性的国家管理体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已经不可遏止地遍布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困惑与不满情绪在整个社会中积累、弥漫,寻求着宣泄的机会和路径。1956年适时推出的"双百方针",最初的动机原是为了动员与激发一切社会力量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其结果则使得各种想法迫不及待地鸣放出来,底下埋藏已久的矛盾和意见也得以公开表达。经过"三改"的深入及各种政治运动的训练而在表面上越来越循规蹈矩的戏曲界,也在政府号召和社会舆论的鼓动下,就国家对戏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问题发表了意见。 问题之一"国营"与"民营"之争:谁更"优越"、更"革命"? "解放"后的戏曲剧团分"国营剧团"与"民间职业剧团"两种(简称"国营"与"民营"):前者是全民所有制(国家经营)的剧团,派有专门的行政与业务干部进行管理,演职员的薪金由国家负责,收支赔赚全由国家兜着;后者是集体所有制(艺人经营)的剧团,完全自给自足、自负盈亏,国家不给经济补贴。建国初期为推动各地戏改,一般是由政府出面在民间职业剧团中"择优"(实力强、觉悟高)改制成立"国营剧团",并精心扶持为戏曲界的榜样,因而社会声誉相当好。最早的范例是在1950年,由戏改局马彦祥出面说服动员,终使李少春的"起社"与叶盛章的"金声社"合并为以李少春、叶盛章、袁世海担纲的"新中国实验剧团"(京剧界第一个共和班),随即加入戏改局所属的京剧研究院,成为北京市第一个由民营转为国营的戏曲剧团。此后不久,又动员北京评剧界两大头牌--筱白玉霜(再雯社)和喜彩莲(莲社)并班,正式组成"新中华评剧工作团"。1951年,戏改局与艺术局合并,新中华评剧工作团也就改隶于中国戏曲研究院,更名中国评剧团,成为北京第一个国营评剧团(中国评剧院前身)。在首都戏改工作的带动下,上海等地也以那些有实力、有"觉悟"的旧戏曲班社为对象,先后改制和组建了各主要地方剧种的"国营"(或称"民办公助")剧团。到了"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各民间职业剧团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也纷纷申请转为"国营"。据1956年初的报道,北京26个民间职业剧团改为"民办公助"剧团,天津15个民间职业剧团和9个小型曲艺组织全部改为"国营",上海69个民间职业剧团改为"(新)国营"剧团,舆论赞扬这些城市的戏曲剧团迈入了"新的阶段"。当然,各地在此高潮中批准为"国营"的剧团多半是名义上的,其性质仍为"民营"的集体所有制,后来都被统称为"新国营",以区别于原本意义上的国营剧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民营"剧团争改"国营"呢?在我看来,其原因不外乎这样几点:一、民营剧团如果没有政府舆论来撑腰,无论怎样自我改造都很难摆脱"封建戏班"的落后形象,这就很难立足于政治(道德)标准第一的"新社会";二、剧团内部的底层艺人经过"政治启蒙",真正"翻身做主人",思想觉悟也逐步提高,对自身所受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待遇极为不满,再要维持原状已不太可能;三、国家管理体制以不可阻挡之势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给戏曲活动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牵制和障碍,各班社自主生存的能力也随之越来越弱,此时倘能接受政府的管理也就有了保障;四、眼看着众多的私营企业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艺人们意识到民营剧团的改造也是迟早问题,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那还不如尽快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或许能赢得政府的信任和相应的优惠待遇。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向闯荡江湖、见惯世面的戏曲艺人,自然更懂得如何趋利避害。于是就在艺人们的"热烈要求"之下,政府主管部门顺水推舟,一举收纳了大量的"新国营剧团"。与此同时,各地用于戏曲剧团的财政开支也因此大大增加。对于这一改制高潮背后的实际问题,中央决策者并非没有警觉。刘少奇当时就指出:戏曲改革不能乱改,民间职业剧团暂时不要改为国营,让它与国营剧团竞赛,看谁能得到人民的喜爱。虽说此后全国各地都传达了"关于民间职业剧团今后不再改为国营"的决定,但由于当时正处在"国营就是革命"的潮流中,这种声音没有能真正落实到位。再加上因"国营"与"民营"的待遇悬殊而产生的最为实际的利益驱动(或许这才是直接原因),剧团争相申报国营的风气仍未能制止,以致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政上的一大负担。1957年春,文化部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将民间职业剧团转为国营和将业余剧团转为职业剧团的通知〉,指出"今后的方针,应当使国营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在艺术上和经营管理制度上相互学习;逐步消灭两者不平等的现象,使之都成为为群众服务的经济上能够自给的职业艺术团体",同时仍肯定民营转国营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表现。而鸣放期间各地戏曲界举行座谈征求意见时,问题大多仍集中在此:民营的抱怨政府待遇不公,重公轻私、重大轻小;国营的感叹剧团越来越"机关化",管束多、负担重、效益差(甚至赔钱),因而也是牢骚满腹;报刊杂志上还出现了大量争鸣文章,议论着国营和民营剧团谁更"优越"、更"革命"。尽管这场争议在局势急转为"反右"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但各方都已在试图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中揭示出了不少具体问题。1957年5月,上海市文化局局长在政协会议上就如何克服文化领导部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按照文艺特点来改进工作发了言,其中特别谈到了"要克服上海戏剧事业中的主要矛盾就必须改变戏剧团体的所有制"的问题,因而他建议上海的剧团"一律改为民营",并且"分区管理";但戏曲界舆论哗然,有的国营剧团的艺人为改制后能多挣钱而兴奋,更多的艺人代表则普遍认为"改还民营"是"退步"、"不是繁荣戏剧事业的好办法"。大家虽然赞成剧团在经营方式上要改革,但希望"剧团仍然由政府来办(包括组织、领导、管理等)",最好是"走不赔钱的国营的道路"。尽管如此,1958年初上海市还是宣布"将现有新国营剧团、民办公助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划归各区文化局(科)领导和管理",到整风运动后期各区属剧团又进行"调整",或解散合并、或支援外地或撤销,多余演职人员只能"转业"到工厂农村。同时,为确保重点和树立典型,1960年10月,文化部党组发出〈关于加强对重点艺术团体的领导管理的初步意见(草案)〉,开列了经中宣部批准的147个国营单位,要求这些团体通过创作、演出的示范和经验总结,带动更多的艺术团体。1962年文化部召开全国文化局长会议研讨戏曲剧团改变所有制问题,并在吸取各地试点经验后,于1963年向中央提交了〈关于专(市)县所属国营戏曲剧团改为集体经营剧团的请示报告〉,以及〈关于集体经营戏曲剧团的若干规定〉,理由便是"戏曲剧团发展过快,与当前的国家经济情况不相适应,同时也增加了地方的财政开支",因而对剧团进行"调整精简"后"一律改为集体经营",自负盈亏,国家不再给予经费补助。但在经济上果断"减负"(甩"包袱")的同时,政府对剧团的领导和管理制度并未出现相应的松动,甚至在控制力度上有增无减。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激进目标与建国初期的国家落后经济实力的双重制约下,政府在鼓励艺人改制、并重点扶持国营剧团带动戏改工作的同时,自1951年起就已明文提出戏曲剧团应采取"企业化"的经营方针,逐步达到自给;但这并未影响政府在"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继续扩展"国营"剧团的规模和比例,而且以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市场"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为名加大力度控制剧团和艺人的活动自由,乃至削弱了戏曲界原有的经营活力。正是由于国家政权多方面的强势干预,在"工业化"的经济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政治目标之间愈益明显地暴露出许多矛盾冲突:所有这一切"偏差"或"弊端",都已成为了中国五、六十年代的社会实践留给我们的一份沉重的遗产。 问题之二"右派"和艺人的分歧:从"组织制度"看"社会化"与"国有化"问题 1957年的"红五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4月27日)之后,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向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要消除顾虑、大胆发言,于是整风和鸣放就在各地迅速铺开。而其间文化部发出的〈关于开放"禁戏"问题的通知〉(5月17日),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开放"的声势,更使人们兴奋不已,同时感到责无旁贷,理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然而九九归一,当所有鸣放意见从原本帮助党和政府"除三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主旨出发,最终竟指向了一切失误背后的中央集权与官僚体制,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时,这种质疑显然超出了国家政权及其意识形态的许可范围,遂使全国的政治形势不能不在最高层指挥下急剧地逆转为"反右"。吴祖光,因此就成了政治漩涡里的祭祀品,和批判戏曲界"反党"言论的替罪羊。吴祖光的"反党"言论大致有这么几层意思:1 组织力量庞大,党的威信太高;2 组织和个人是对立的,组织力量过大会限制个人活力,一方面使人从"依靠组织"变成"依赖组织",另一面则压制和埋没人才,妨碍文艺事业的发展;3 "组织制度"产生"等级制度",而对中央的崇拜"迹近迷信",必须"消灭"这种等级崇拜,只讲是非、不讲等级,只追求真理而不论什么上级和权位;4 作为行政领导的共产党既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实际也是艺术领导,"外行领导内行",行政领导竟成了领导一切的万能;5 愚弄和脱离群众,虽也懂得"为人民服务"的道理,但"从不估计人民群众的需要","对群众喜爱的东西用无数清规戒律斩尽杀绝,把群众不喜爱的东西塞给群众作为对群众进行教育";6 解放后的戏改工作是失败的,戏曲剧目大遭砍杀,老艺人"穷愁潦倒",培养新人也成为空话,"社会主义优越性"更无从体现......总而言之,他认为"组织制度是愚蠢的",建议它"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甚至在文章结语中这样写道:"最后要说的一句话就是:既然我们的领导屡次说到行政命令不能领导文艺工作,那就该明确行政命令不领导文艺工作。"有关发言后来作为"反党"言论整理发表时,就被冠之以〈党"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之名而更成了众矢之的。此前新凤霞曾极力反对丈夫在整风发言中向党提意见,她觉得自己在旧社会受尽苦难,多亏共产党救了她才翻了身,今天的领导方式尽管有问题,也比旧社会强多了,因而她听到这些意见就十分"反感",甚至"害怕"。这种想法在艺人中似乎很具有普遍性,"反右"期间戏曲界大规模组织批判吴祖光时,艺人们也多以"亲身体会"证明了"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绝对重要性,并无一例外地向党表忠心。梅兰芳也作为戏曲界的最高代表在《人民日报》发表批判文章,详尽地驳斥了各种"反党"言论。可叹吴祖光在"恃才傲物"、"借题发挥"之外,原本多少还有为戏曲界鸣不平之意,而对党和政府充满"感激"和"忠诚"的艺人们并不领情。当然,由于受政治高压和舆论影响,艺人们在表态时难免会言不由衷。可即便如此,这种认识分歧的内涵依然耐人寻味:一为知识分子,一为戏曲艺人,同样经历了"解放"后的社会变革,甚至面对同一现象同一事实,而各自认识问题的视角与态度毕竟有所不同。譬如,共产党运用"新旧对比"、"忆苦思甜"的感化模式打动了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包括艺人),但这样的宣传逻辑不可能真正说服知识分子。同样是被国家"包"下来、"养"起来、甚至在更大程度上享受了"社会福利"的知识分子,通常认为这一切待遇是他们付出才华和智慧后理所应得的报偿,不能因此就要求大家都死心塌地服从组织(国家);况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可要是站在曾经饱受欺压、而今翻身有靠的艺人角度来看,种种源自"翻身感"的切身体验先就使得这些新中国管理体制的所谓"受益者"心怀感恩,他们愿意相信国家管理艺人的"组织制度"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保护弱者权益和保障社会福利的手段。至于知识分子发现、思考和提出的问题,对艺人们而言可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并且因为陌生(或许从未这样看问题)而隔膜,又因熟悉(自以为有关切身利益)而听了叫人忐忑不安。不难想见,任何对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的质疑,都会拨动人们对党对政府的信任度,随之动摇人们置身于现实生活状态的稳定感,而这一切恐怕都是习惯了忆苦思甜的戏曲艺人们所不愿接受的。再比如,对于文艺事业中"党的领导"所带来的后果与影响,以及戏改干部的工作得失,吴祖光们多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更多的艺人代表(如筱白玉霜)则反复强调了戏曲改革确实需要党派来的"新文艺工作者"同艺人合作,否则会"两败俱伤",而且总是在提出大量意见后,仍期待着"文化主管部门"来帮助解决。其实,这里触及到一个长期困扰着新中国的重大问题,即"社会化"与"国有化"之间无法撇清的暧昧关系。其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主义理想中的民众平等要求,和国有化进程中形成的官僚体制及其特权等级形式之间,强烈对抗而又彼此纠缠的复杂关系。对于戏曲艺人而言,他们在新中国、新社会中的"翻身"、"平等"来之不易,说到底是党和政府给予的。既可予之、便可夺之,予夺之权显然都在国家手里。而且,所谓"国家"并不是抽象的,是由层层叠叠的官僚体制充斥和控制着,他们在相对的势力范围内拥有绝对的特权,这种特权无疑又是凌驾于公诸民众的所谓"平等"之上的。因此可见,"解放"后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切依靠的强大的国家势力,其一端确实维系着政府慷慨施与民间的"平等体验",而另一端则勾连着官僚体制的特权享受。然而,即使这种在特权之下极为有限、并且仅仅一度出现过的"平等体验",也仍为国有化增添了合理合法的色彩。在人们眼里,国有化进程原本正是伴随着"劳苦大众"的翻身、平等而来,其间暴露的种种弊端似乎就成了实现社会化、追求社会平等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这种代价之真实与沉重,却大大抵消了民间若有若无、似是而非的"平等体验"。此外,国有化许诺给全体民众的社会平等及其他生存权利,一度在某种意义上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这对原本一无所有的下层民众来说确实包含着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而在相对就已处在较高阶层的知识分子那里,这种"保障"非但名存实亡,反倒带来了更多的束缚和压抑。于是,当有限的"平等体验"不足以承受这种"代价"时,高扬着身心自由与精神价值的知识分子便毫不留情地指出了国有化导致的负面影响,而铩羽已久的艺人们则大多仍处在小心翼翼的期待之中。这里的问题相当复杂,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面包"与"自由"的价值高低之争。 结 语从"戏子"到"文艺工作者"的这一改造历程,使戏曲艺人从拥有一定程度自主选择权的个体活动者,变成了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组织体制中的一员。这种转变,表面看来是提高了戏曲艺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实则从长远来看,其内在的弊端比起这种名义上的"新生"和"荣耀"来,更将是一个对戏曲的生存发展性命攸关的问题。艺人们自古游世谋生,自娱娱人,戏曲界则是藏龙卧虎,奇招迭出,日久便形成一整套灵活的竞争、淘汰机制,有效地刺激着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任何奋斗的成功所带来的精神与物质满足都构成了戏曲兴盛、艺人辈出的压力和动力。然而,在一个高度国家化、体制化的戏曲团体中,这种压力和动力都被某种看似以"稳定"、"平等"、"保护弱者"为政策出发点的社会福利体制所淡化了:这一来,致使戏曲剧团和艺人的独立生存能力逐渐退化,随之也就遗忘和失落了真正属于他们的魅力和价值。"江湖生涯",于是乎成为一种久远的记忆:自由放浪,恣肆纵横,如流水,如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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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意在提供意识所及与研究有关的一些陷阱,给有兴趣踏入绘画史研究之林的学者参考。其中所谈不完备的各点,不见得就是研究上的禁忌,但却是最可能变成障碍的。对这些陷阱的自觉,或放是有志于绘画史研究工作者值得培养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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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若不能认真地对这段断裂的历史进行深刻反思,我们今日的症结将是难以解消的。而且不只对台湾的历史进行反思,还要对整个中国二百年来的近代史(以及整个东亚的近代史)进行反思。而对中国/台湾的历史进行反思的条件,也是作为反思的起点,则是必须重新站回旧唐山的土壤,回到那个东西碰撞新旧递嬗的年代,重新去连结出一个源远流长的历史传承,当面对西方/美国时也不再自我否定地将自身视为异己,如此或许才会再有一个对中国真正坚实的新的憧憬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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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的这个题目可能不太有意思,因为跟现实关系好像不是很大。 现在对明朝的关心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今天也是如此了。比如说昆曲的《桃花扇》最近又在不断的上演。《桃花扇》是孔尚任写的明朝兴亡的一个故事。很著名的一句话就是: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掉。这是明朝如此繁盛,如此繁荣,如此繁荣发达,1644,这个历史时期,两百多年,突然就发生重大的历史状况,好像就是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突然就塌掉了。同时呢,网上对明朝兴亡的关心也很多,(注:韩老师提到当年明月写的关于明朝的畅销书),所以明朝的问题一直是个热点。 那么讨论明朝的问题,很重要的大家要看看时间,1368-1644,不单是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世界历史重要的转折时期。 大家看看这个时期,看世界上发生的所谓葡萄牙和西班牙发现世界的大航海,在明朝灭亡的时候发生了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就是世界历史啊,在这中间当然大航海随之而来在美洲发现了白银。所以啊,这也是世界历史的极其重要转折时期。所以对明朝的关注,也是对这一段世界历史转换的重要的关注。 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对明朝的讨论,第一次对明朝兴亡的讨论,特别是明朝衰亡的讨论,大家都知道就是发生在1944年,明朝灭亡三百年之后,就是在中国进行了很大的明朝为什么会亡国的讨论。大家想,1944年也是个重要的历史转折关头,那个时候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胜利,或者说决定两个中国的命运的决战还没有展开,在那个时候蒋介石出版了一本很著名的书,就是《中国之命运》。《中国之命运》是经过一个很著名的历史学家陶希圣的润色,这个人是湖北黄冈人,是非常有学问的。在北大教过书,在很多地方教过书,有很重要的著作,比如说《中国社会史》、《中国古代政治史》。这个人后来在抗战时期突然就不教书,搞政治去了,后来做了国民党的宣传部长。《中国之命运》是经过陶希圣的润色,当然他后来陶希圣说他没有狠狠的润色,是大致润色。当然不是说蒋中正水平很差,陶希圣认为蒋中正写得还不错,润色呢他没有完全润色,他就说润色的太厉害,大家可能就会怀疑不是蒋中正写的了。所以呢,没有润色呢,就留下很多问题了。 《中国之命运》这本书实际上在1944年既是揭开了两个中国的讨论,也是关于明亡问题的讨论。在这本书的开头呢,蒋介石就慷慨激昂,开头就犯了一个小错误,但是也很大的错误。他说,一个话说得是对的,就是说中国几千年来,儒家儒学是历经艰难困苦成为中国思想的主流。这个话还可以,还算靠谱。也不尽然,因为大家都知道,魏晋隋唐基本上不是儒家的天下,所以儒家得意时间不能说是贯穿。但这没有多大问题。后一句蒋介石用了一个非常阶级分析的看法和马克思主义观点。他说儒学主要是他的核心是一种宗族思想,他使中华民族变成了同一个宗族。这个看法是很对的,我们今天看儒学,一句话就能讲清楚。儒学实质是什么呢,蒋中正这话是说得很对的。儒学就是宗族思想,他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几千年下来把中华民族变成同一个宗族。这个他是破题,这句话是不错的,不错的之后他就开始说不对的话了。他就说一个宗族,他说你看实际上汉族,维吾尔族,满族这都是一个宗族,都是一个祖宗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有文成公主嫁到那去了,他变成我们的舅舅,就是一个宗族了。 这个很明显就是错误的,但是前面是对的,而陶希圣改的时候,当然这个就没有改。当然这个就后来被陈伯达抓住。陈伯达《评(中国之命运)》,这个文章是写得极好的,中共历史上非常棒的一篇文章。开头就对蒋介石有问题,他说,同一个宗族?我们跟维吾尔族、蒙古,满族是同一个宗族吗?如果是一个宗族的话,那先总理为什么还排满叫做民族革命呢?如果是一个宗族的话,我们怎么还叫五族共和呢?如果嫁过去以后就叫一个宗族,那现在你们国民党里面有很多人娶日本老婆,那你们跟日本就一个宗族啦。陈伯达这个滔滔雄辩,其实蒋介石也很怨陶希圣,骑虎难下。但是这里面讲民族,二战快要胜利了,他也讲他以中华民族的代言人自豪,从一开始说我们中华民族很辉煌,但近代以后很不幸,不平等条约,那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们称之为血战,英美各国接纳我们为盟国,他们更应该自动废除不平等条约。蒋介石说你看,在我国民党领导下,在我国父思想的指导下,我们终于成了一个民族,我是这个民族的领袖。他就说中华民族原来很辉煌,为什么后来不行了呢?转变在哪呢? 他说转变在明朝,明朝灭亡了,中华民族就同化了,就衰落了。明朝为什么灭亡呢?他说明朝就亡于两件事,一件亡于流寇,一件亡于外寇。外寇就很清楚,外寇就是建州女真,流寇就是李自成。他说你看,明亡之后,中华民族就衰了,而且明亡之后,中央军衰败就不断重复,他说你们看我们今天,就跟当年的情况是一样的。岂不是外寇在外,指日本,他说你看就像当年的建州女真一样,流寇就不用讲了,大家都清楚,那意思就是说共产党是流寇。所以蒋介石就讲,你们一定要记住先总理讲的问题,知难行易。他说你先要解决思想问题,才能够解决行动的问题。你不知道我们是个什么民族,你不知道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不知道领袖是谁?那你就是去乱做了,那些流寇当然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民族,不知道领袖是谁,但是我们本党有些党员也不知道领袖是谁,也在乱搞。他说这个你要记住。第二个他说你要知道,‘攘外必须安内’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什么历史经验的总结呢?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钱穆,当然今天依然著名了,好像他是中华文化的继承者一样。钱穆在《国史大纲》当中谈到明朝为什么会亡?他讲其实对流寇长于抚益,而误兵机。意思就是说对流寇老是搞统一战线,而耽搁了剿灭他的时机。对满洲又因隔得太远,而不能言和。朝廷对满洲无法议和,随之亡国。若先和满,一意剿寇,尚可救。意思就是说你如果先投降满洲,然后一味剿寇,那明朝就还有救的意思。 这个观点,当时北大的傅斯年写了一篇文章,写了一个非常学术性的文章《论建州与流寇相约亡明》。同样的观点,而这个观点说白了在当时的历史场合下就是要去镇压共产党而跟日本讲和。他们这样讲只是比较隐晦的讲攘外必须安内,可是真正这样去做的,却是《往事并不如烟》的作者的父亲(章伯钧)。他去找周佛海,他说现在重要的是跟日本讲和,如果不跟日本讲和,将来天下就会是共产党的。所以说后来毛泽东对钱穆的气,对《往事并不如烟》作者父亲的气也不是说无源由,是有历史根源的。就是在1944年的时候,以学术的方式,以建言的方式积极对蒋介石说,你去消灭共产党跟日本讲和,这才是免于亡天下的方法。所以蒋介石就说如此多的历史学家都跟我说要先剿了你们,可是我呢都没有接纳,我还是苦口婆心,一次又一次的放任你们,你们竟然还不认一个领袖,一个民族。所以陈伯达就激动起来,在《评(中国之命运)》中历数国共两党合作的经验和教训,说怎么叫一次次放任我们?你们国民党从北伐开始一次又一次的杀我们共产党,杀得我们无路可走了,你还说放任我们?也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中国之命运》揭开了1944年两个中国之命运的论战。 第一个起来反驳的是国民党元老,后来被蒋介石开除的柳亚子,写了《纪念三百年前的甲申》,之后就是郭沫若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柳亚子这个文章出来之后,反驳的人是很多,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出来之后,讨论就终结了。因为国民党最大的炮弹是陶希圣,替蒋介石改稿的,你惹出这么多的麻烦来,你不最后赤膊上阵一下去驳倒他?陶希圣的学问是很好的。现在改革开放出版的一系列关于中国历史的著作,确实公平的说,是没有超过陶希圣的。陶希圣比起钱穆和傅斯年这些人的水平是高得多了。可陶希圣当时就是在看热闹,看你们表演,看你们争论,等到最后看我扔一个东西出来,把你们都收拾了。他整来了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就不再写了。因为《甲申三百年祭》这个文章,不用说,这是由郭沫若在中国学术界和中国历史界的地位所决定的。 我附带说一下,在介绍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顺便说一点常识性的问题。就是关于郭沫若。为什么呢?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可能是有一些非历史专业的人啊,发起了,出于各种各样,特别是因其他的原因,对郭沫若这个,力图把郭沫若妖魔化。这个毕竟是有的啦,学术界吗或者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喜欢造一些谣言。郭沫若是中国现代中国学术界,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界的一面旗帜,在这一点上鲁迅在这方面也不如他。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当然郭沫若后来还是中国科学院院长。 郭沫若的成就呢,他这个人叫郭鼎堂。因为四川乐山啊,他家周围有两条河,一条叫沫水,一条叫若水,他后来写文章就叫沫若。郭鼎堂这个说法,我们知道陈寅恪,陈先生是研究隋唐的,但是把他捧为简直是中国文化的传人。陈寅恪最佩服二个人,就是他说的二堂,即是王观堂和郭鼎堂。王观堂就是王国维,跳湖了。郭鼎堂郭沫若。陈先生说啊,把中国历史真正推到商,把他破译了,这个人是郭鼎堂。就是甲骨文和金文的研究。如果没有对甲骨文的研究,不认识甲骨文,中国历史你说有四千年,谁信啊?谁信?这个是很重要的,我们现在很多人研究中国古代,研究中国古籍,你必须研究小篆(?这里实在没听清),必须会认字。但是这个还是汉字,没有多大变化。但是甲骨文和金文,这个还是郭沫若研究的。再一个呢,用那个所谓社会史的方法来把中国历史穿起来,这个发明人是郭沫若。因为以前中国历史,大家知道像司马迁那样的写法,人物这样写下来,货殖这样写下来,大事这样写下来。但是历史中间到底是用什么样的东西发现历史之间的叙述模式呢,社会到底是怎么变化的呢,这个没有写。真正用社会史的方法把中国历史叙述出来的第一个人是郭沫若。 我们知道孔子所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士’是什么?孔子在讲士,今天我们到处都在讲士,于丹也在讲,百家讲坛也在讲,但士到底指什么?几千年没有人在讲,士就是士,你也是士,我也是士,许三多也是士。郭沫若说这是在胡扯,士是指小地主。因为春秋的时候贵族占田渐少,小地主开始成为社会的主要力量,小地主把地租的十五分之一送给贵族。绝大部分地租留在了自己的手里。这样一些人,逐渐在春秋时期成为中国社会主导力量,这个叫小地主阶级,小地主阶级是士。这个,郭沫若很认真的从地租田赋考证出来的。所以孔子讲有教无类,郭沫若认为孔子是要教育小地主。小地主,你们要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力量啊,成为主导力量怎么能只知道赚钱呢?你们要知道怎么样统治社会,怎么成为社会的表率,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我教给你们怎么样做一个合格的社会精英。所以是在这个角度上讲的。从中国社会变迁的角度来讲中国历史,全世界没有,郭沫若之前没有,只有郭沫若。郭沫若之前有马克斯·韦伯讲中国历史,讲中国社会儒教就是教人当官,讲道教,道教就是巫术,讲中国文化没有任何自由精神,没有任何科学的种子。你们别看,马克斯·韦伯对中国的宗教,世界的宗教,这些书,今天在美国大学社会学,都还是主要教材。我们现在说中国社会几千年历史都是停滞的,没有发展的,这都是马克斯·韦伯的看法。 所以在郭沫若之前没有人从中国社会的变迁,从井田,从迁陌,从郡县,从这样的社会变迁角度叙述中国的历史,谁开蒙的?是郭沫若。青铜时代,郭沫若为什么要写青铜时代呢,本来不想这样干的,没办法了,逃亡了,赶得满地跑。为什么呢,郭沫若聪明得不得了。小的时候他和哥哥在一起背书,哥哥背了半天没背下来,他就说,你别背了,你在旁边睡觉吧,我早背下来了。这个人是学医,在日本九州大学学医,后来研究哲学。后来就写诗,写著名的《女神》。现在有人妖魔化郭沫若,就说他不好,谁的好呢,胡适的好。这当然是胡扯的。其实大家只要随便看一看《女神》,打开一看,你就知道完全不一样。胡适的水平是‘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不飞还,剩下他一个’。哎,郭沫若在他年轻时的《女神·凤凰涅磐》随便找一段……郭老去世了,当时中国科学院要送一个挽联,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就随便从《女神》里找出来‘悠久便是你,悠久便是我。悠久便是他,悠久便是火。’当作挽联了。这都不用说的,郭沫若也没有很认真的写。《女神》是可以朗诵的中国新诗,这就是郭沫若在新诗上的贡献,在历史剧上的贡献。中国当代成就最大的,现在越来越认同是电视剧,小说没法看,但是中国发明历史剧是郭沫若。在抗战时期就是郭沫若的几个历史剧起到了最为重要的作用。在重庆陪都天天演《虎符》《高渐离》《屈原》。 一个人一辈子能做出这些贡献,都是开创性的,就已经极不容易了。郭老当然后来很有意思,周扬说‘哎呀,郭老您很了不起,您是歌德啊,您是球形人物啊’。什么什么形啊,郭老说我这是一辈子十个手指拿勺子,一个没拿着。他是很谦虚。这个不重要啦,但是重要的是郭沫若这个人是一介书生啊,当然还是中国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开创者。可是呢,他在现代中国革命时代,很早就积极投身于中国革命,这个大家都是很清楚的。他在日本留学时候,日俄战争爆发。所以他就自己参加驱俄义勇队跑回来,写诗明志,跑回来一看国内没什么动静,他就在北京转悠。 杨昌济先生是日本留学监理,郭沫若是日本留学生才俊啊,就去 杨昌济先生家去玩。去玩,有一个年轻人来给他开门,郭老后来回忆说,这个年轻人开门之后默默就走了。后来他们谈话结束了,这个年轻人好像听到一样,赶快跑来就开门,送他出来,一句话都不讲,他说月亮之下,觉得那个人个子高高的,留着长头发。后来郭老在反镇时候回忆说那个时候眼真拙啊,这就是中共领袖毛润之啊。这个是郭沫若和毛泽东第一次见面。五四时期,就是毛泽东给郭沫若开门。 大革命时期郭老就积极参与北伐,那个时候他是《女神》的作者,了不得,日本九州大学的洋学生,一下子就官至国民革命军行营政治部主任。(注:韩老师这里提到《人间正道是沧桑》的楚才,早期的造型有郭沫若的影子)国民革命军行营就是蒋介石,政治部主任就是蒋介石的政治军事秘书。这个时候也跟毛润之有一面之缘。郭老也是在反镇前后回忆说有一天毛润之来要见张发奎时看到他,郭沫若就问‘咦,你是毛润之吧?’毛泽东当时是国党党宣传代部长,其实那个时候算是我的上司了,但是我是蒋介石的秘书。要见张发奎啊,‘好,我就写介绍信吧’。毛泽东就拿着总司令秘书的介绍信去找张发奎。张发奎在睡午觉,护兵就问有名片没有?毛部长说没有,只有一个介绍信。‘介绍信放这吧,张长官在睡觉’。张发奎醒来,看到介绍信,哎,中央领导来了,还拿了总司令秘书的介绍信,赶紧出来迎接。后来直到毛泽东重庆谈判,郭沫若送给毛泽东一个手表,这个手表毛泽东戴了一辈子。 所以简单的说,郭沫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中国社会科学体系的开创者。八十年代以后,有很多人他不懂吗,就妖魔化郭沫若,最有意思的一位就说郭沫若有些观点是抄余英时的。余英时就出来反驳,说这不可能,因为郭沫若实际上是我老师那一辈的,钱穆那一辈的,不可能他抄我,我抄他,观点归观点,但是家法归家法。 郭沫若的生平就简介到这,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啊,他是谈到这个明亡的时候呢,他跟这个很简单很可笑的那个钱穆,傅斯年的观点,什么亡于流寇,亡于外寇啊,这些都没意思,没有必要去讲了。郭沫若想说的就是说,他的第一句话,第一个意思是说到李闯王啊,他说当时明朝的时候,是‘官家忙于聚敛,而寇在放粮’。他说官家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官家,别人是寇啊。这个话就很厉害,当然这个很简短啦,这个问题都不用说了,你有什么资格称别人是流寇,你有什么资格称自己是官家呢?你的合法性从哪来呢?但是他最主要,最核心的观点是,明朝这个国家能力为什么越来越下降,国家威信越来越下降?就是国家救灾的能力没有了,遇到灾害不救,反而要‘寇’来救灾? 中国儒家的思想,到了汉代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董仲舒用了‘天人合一’的方法把儒家重新包装了一下,因此他很重视灾疫,他认为灾难是上天对统治者的一种警视。这是儒家关于‘受命于天,天人合一’的想法,是董仲舒开始的,所以我们前段时间发生地震了,就有人说‘你看你看,天谴了’,这就是董仲舒的看法了,历代儒家的看法。所以救灾这个问题,是统治者亲民的一个表现。但是你看明朝,灾难来了,不但不救灾,还搞出了好多笑话。郭沫若举了一个李岩李公子的例子,李岩是小地主,官家不救灾,他看到就开仓放粮救灾。结果之后州官就把他抓起来了,说他为什么救灾,你凭什么救灾?你这样做只是邀名,你这样做只是反衬我们不救灾。他是做好事啊,结果抓到牢里判了死罪。那个山寨王红娘子早就倾心于李岩,就打到牢里,强行劫牢,强行成婚,强迫造反。于是李岩这样的人就造反。 郭沫若就说,流寇历史上从来就有,需要考虑的是为什么‘官家聚敛,寇家放粮’?这是其一。其二,为什么像李岩这样的人会造反?李岩是士,是小地主。他去救灾,当志愿去了,结果抓起来判了死罪,于是成全了一段传奇爱情故事。其实郭沫若后来讲,《甲申三百年祭》并没有刻意去讲李岩,本来是郭老写历史剧写出了热情,就想写一个李岩和红娘子的奇特爱情故事。后来才写进文章里。所以郭老就提出个问题,明朝的这个国家为什么这么没有能力,这么没有威信?翻过头说就是这样一个国家不单不能抵御流寇,也不能抵御外寇。为什么会这样? 第二个郭沫若就在讲李自成的农民起义,他到最后也没有一个如何去建立一个国家,振兴一个国家的纲领。李岩这个人啊,代表了明朝思想很重要的一面。他的思想是平等的思想,是个人自由的思想。这一点,这是郭沫若很特殊的,他在分析中国古代史,分析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史的发展,就是XXX说的,我们现在搞这社会科学的人啊,就分成两部分,一部份人就是治中国古代就专门研究中国古代,一部份人治西洋就专门研究西洋。就是在中国问题上,凡是从西方现代的观点来看中国古代历史,就是韦伯的思想,韦伯认为中国的儒家思想当中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科学思想,这个是郭沫若给他推翻的。郭沫若认为不可能的,中国的儒家思想是一直在不断发展的。在春秋战国时期可能是政治学,到了董仲舒时代就变成‘天人合一’思想,理学他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但是到明朝的时候,儒家思想有很大的变化,这变化主要体现在王阳明的身上。 王阳明讲什么呢?最主要的核心,大家知道主要是讲‘治良知’。主要是人的良知,人的良心,主要是你的良知。良心认识到了,就会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不渺视等级权贵,凭自己的真心去获得自由,这是很了不起的思想。那个时候那个康德,黑格尔都还没有自由的思想,王阳明这个想法实际上对中国近代影响很大。毛泽东年轻时候也是受王阳明这种‘贵我’思想影响,粪土当年万户候啊。他年青的时候到北京驱张请愿, 章士钊先生说他‘人很沉静’是个大人物,但实际上当时他是个年轻人。他跟杨昌济先生学习的时候,学到很多王阳明的思想。就是所谓‘贵我’,良知自由思想影响。所以后来鲁迅的两句诗,他就很赞成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这一代人都知道,其实这两句诗是鲁迅讨好王阳明的想法啦。就是说你只要认清楚你的良知,良知保持在自由的情况下,你对权贵和等级就会渺视他了,你才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这个是明朝末期很重要的思想,从这个思想当中产生出关于平等的思想。 所以郭沫若的分析,对明朝的分析,这当然不是讲《甲申三百年祭》,这是他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明朝中期以来随着海洋贸易的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产生了一个所谓的平民的城市社会,所以平等意识很强,郭沫若说为什么中国四大名著主要的都产生在明朝,跟这个平等自由思想有很大关系。所以平等和个人自由思想在明朝是很重要的思想,所以这样的思想就体现在李岩这样的人身上。可惜李自成的平等思想是一种《水浒传》的平等思想,这种平等是一种消费共同体的平等,就是大碗吃肉,大碗喝酒,大块分金银。这种消费共同体的思想,就导致了李自成进入北京之后,继续搜刮金银去了。所以郭沫若就从这个角度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五百年来国家的能力不断下降,越来越弱,甚至救灾的能力都没有了,越来越少。这个清朝也遇到这个问题,就是中国这个国家能力从明朝开始下降? 大家都知道,1840年,大家都讲是国家历史的转折。清朝的军队被七千个远道奔袭而来的、当然是英国人领头啦,当然这里面三分之二主要是印度人啊,尼泊尔人啊,,被这些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就是说国家能力下降到这个地步,到1840年国家能力是绝对的下降,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很多人讨论到,就说很简单啊,西方文明先进啊,中国人落后啊,中国闭关自守啊,这个,这种教育真是很成问题的,从幼儿园一直教到大学,这是一种培养蠢材的教育(响起掌声)。这个事说起来复杂,但实际也很简单。 第一,中国历史上并不都是闭关自守的,一直都有海洋贸易和边关贸易。但毫无疑问,随着海洋贸易的,也是不断的有海禁。中国大陆的海洋贸易从宋代开始。宋代是积极面对海洋的王朝,海洋贸易很发达,但是他的海禁也是相当的多。元朝也是积极面对海洋的,打遍了全世界,忽必烈一占领中原,马上积极的下海去招商引资,还想着过海去打日本。马克·波罗从陆路来元,但却是坐海船走的。所以这个我们大家都忘记,好像从西方发现世界新之后,但这个看法不对。明朝也不是封闭的,但是中国确实不断有海禁,为什么有海禁?没有人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因为闭关自首啊,文化不好。但不是这样的,中国文化一直都有发展,儒家也不是一直都占主导地位的。说简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说中国始终是一个货币比较缺乏的国家,就是银,铜都缺乏。所以这个是中国历朝历代的核心矛盾。我们现在搞经济学的,完全是在搞西方的那种很短的,只不过二,三十年的经济学,所以经济学家当中有知识的人很少,他们不太能够从人类历史,或者西方历史,中国历史的过程中去看。 其实中国经济贯穿几千年来的很重要的矛盾,就是货币缺乏和经济市场蓬勃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中国从明朝隆庆元年,也就是1576年,这是个很重要的分界。在此之前中国历代政府谁上台都要考虑这个矛盾。就是经济发展之后货币短缺的问题。货币短缺必然带来牟利。第一个就是富人窖藏货币,他挖个坑把金银收藏起来,不拿出来用,货币还短缺。还一个呢,他利用出口,货币下海。历朝海禁,主要就是为了防止货币下海。在宋朝的时候,一边贸易一边海禁,货币不能下海。明朝的时候,金、银,铜、铁都不能下海。为什么铁不能下海呢,当然也有用铁做货币的,因为缺铁造武器啊,出于战略考虑。这个事情一直到明朝隆庆元年,1576年才发生改变,因为美洲发现了白银。中国外贸的内容就变了。 过去中国就是出口物资换取货币,以物易物啊,但是1576年之后就出口物资换取白银,才把这个矛盾缓解了。这个才是所谓海禁的原因啦。我们看明朝的这个衰亡啊,简单的说就是郭沫若所讲的国家能力持续的下降,到了清朝的时候下降到最低谷。这个是郭沫若最担忧的。他提出一个问题,这是个问题就是明朝这个国家,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可是怎么眼见他就塌了呢?为什么会这样呢?郭沫若苦苦思索着这个问题。中国真正要面对的课题是这个,就是怎么扭转中华民族和中国这个国家五百年来持续衰落的问题。这是在他这个文章当中所深深包涵的。这比蒋介石以及帮他干活的那些国学大师都要强,因为他超越了,甚至超越了国共两党的思想。 后来很多人说郭沫若是共产党和毛泽东的御用文人,从郭沫若的历史来看,完全是错误的。如果说郭沫若这一辈子当过御用文人,那就是蒋介石的御用文人了。陶希圣这些人只是郭沫若后辈的后辈,在这个位置上。蒋介石秘书班子的第一人就是北伐的时候国民革命军行营政治部主任郭沫若,以后都是他的小老弟,跟他学怎么当秘书。这个秘书就是第一个造反的秘书,这个四·一二发生以后,他发表一篇文章叫做《请看今日之蒋介石》。 后来南昌起义啊,郭老在铁路上摇着那车就去了,结果南昌起义失败了,没赶上。那个时候朱老总南昌起义的时候是南昌公安局长,他后来见到郭沫若,说‘哦,我想起来了,您可是大人物’。朱老总当时只是一个小人物,公安局长。朱老总说‘北伐当时遥远的看到过您’,郭老说‘怎么看到过我’,朱老总说‘是给部队训话,蒋总司令说一句,你拿着喇叭在下面扩一句’因为只有郭沫若能听懂蒋介石的话,别人听不懂啊。到了这样的地步,如果郭沫若做过御用文人,国民党第一个御用文人,最高御用文人就是他,其他的人都是小菜。像钱穆啊这些人希望做,希望做国民党宣传部长。国民党第一个宣传部长是毛泽东啊。希望做美蒋委员长秘书,只是没做上,蒋委员长第一个秘书不是楚才,是郭沫若哦。这个是真正的,其他的都比他差远了。郭老南昌起义没赶上,就发表了一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把他老板揭露的,真是要气死了,老板做什么坏事,秘书都知道哦。这更厉害,比炮弹了,结果就流亡了,跑到日本躲起来了。 躲起来蒋介石也不饶他,通过日本政府照会,把他看好了,不准他乱跑。他住在日本千叶县,日本警察天天在他门口值班,他就在里面写书,写《青铜时代》啊,当时日本最了不起的内藤湖南啊,日本京都学派的开创者,后来知道了郭沫若在日本。内藤这个人架子大得不得了,首相来了也不见,天天躲在别墅里学朱子。他要去看郭沫若,郭沫若说你别来了,我去看你吧,你来了我都没饭给你吃。结果郭沫若就去看他,这个事在日本很哄动啊,哄动以后家门口的岗哨给加多了。领头的警察就问啊‘你老人家在国内还有多少兵啊?’郭沫若在写东西,听着便伸出五个手指头,‘哎哟,你还有五千人?’‘不是’‘五万?’摇头‘哎呀,还得了,你老在中国国内还有五十万大兵啊’。郭沫若说‘哎,不对,我,我老婆, 三个儿子,就没人啦’。他那个时候在日本写历史书啊,他不可能是共产党的御用文人,这个是真正的冤假错案,国民党的御用文人,在日本关了七、八年啊,逃回来的。中日开战了,我就绝不可以在日本,日本是很重视啊,若是放在现在有那个学者得到当年郭沫若在日本那个待遇,他还会回来?中日开战,郭沫若逃回来的。 为什么看不惯他的老上级蒋委员长,1944年,中国抗战还没胜利,中国前途未明,你看那副得意,哎呀,不平等条约在我手里基本废除,中华民族我成为唯一领袖,这得意劲,你看他成不了事啊。郭沫若看这人,哎,中华民族的灾难,前途还不知道在哪呢,五百年持续国力衰弱,当时共产党还没有得到天下,即使共产党得到了天下,前途在何方?会不会像李闯王那样?郭老的文不可能是站在共产党的立场讲话的。所以毛泽东看了他的文章之后,恭恭敬敬的给他回了一封信说‘弟现在每日如履薄冰’啊,‘做每一件事都事必躬亲’啊,‘你的文章只嫌其少,不嫌其多’,所以毛泽东把这篇文章作为全党整风文件,最后他一句话做了总结: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这个是真正抓住了郭沫若的危机意识,毫无疑问,郭沫若和共产党的观点是相同的。 所以这个是郭沫若提出来的重要问题。就是说为什么明朝会亡掉?背后的问题就是中华民族五百年以来持续的衰弱,一直到鸦片战争达到低谷。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会变成这样?而且在五百年以前曾经创造了世界上最重要的郑和航海。 郑和的航海啊,最近我们不大关心了,但是郑和航海啊,是世界史上一个很重要的象征性标志了。所以最近在郑和航海,世界史研究当中,是外国人有很大的一个突破。我介绍一下这个突破,有一个人呢叫加文·孟席斯,他写了一本书叫做《1421,中国发现了美洲》,我们知道郑和最多跑到了非洲的东海岸,‘包罗万象,长达四千卷的百科全书《永乐大典》编纂时,处于文艺复兴前沿的欧洲,对印刷术还一无所知。实际上那个时候亨利五世的图书馆里,只有六本手抄本,其中三本还是借来的。当时欧洲最富有的商人拥有十二本书,其中八本还是宗教著作。’这个一点不夸张。 我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给我很大的震撼,就是在文艺复兴之前,所有的世界文明基本上是中国。因为博物馆太大了,我去问‘我应该从哪参观起?’他很热情他说‘你先去参观中国馆吧’,我说‘我是中国人啊’‘哎呀,那你要去看日本馆啊?’哎,那个日本馆很小,博物馆里有一本书,欧洲文艺复兴前的,羊皮书,很大,用铁链拴着,有书桌那么大。所以啊,那个时候,欧洲的书是很少的。(韩老师继续读文章)‘ 1421年2月2日 ,中国的春天,这一天来自亚洲,非洲,阿拉伯,印度洋周边的使节和统治者们群集天子脚下的北京城,这些被中国的超级巨轮接来的使节们,有幸成为访问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宫殿群紫禁城的第一批客人,超过二十八个国家的首脑和使节获得了这项殊荣,但是却不包括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拜占庭皇帝,威尼斯大公,和英法葡萄牙诸国的国王,而他们之所以没有受到邀请,只是由于他们是既缺乏科学知识,又没有可贸易货物的落后国家的元首,在中国皇帝朱棣的眼里根本不入流’。 这个,要是今天我们中国人这样写啊,那可坏了,就是说这还得了,你这个闭关自守(韩老师的意思大致明白,就是如果中国人这样写啊,中国亲西方的右派都能吐口水淹死作者)但是加文·孟席斯是个很严肃历史学者,他原来是英国皇家海军的领航员,他有个特长,他认识海图。这个是很绝的,我们今天搞历史的,不要说没有那个知识,别说海图,地图看得水平都差。他收集了很多海图,他因为一张海图促发了他的研究,这张海图啊是在哥伦布航海之前啊,但是这个海图很清楚的标出了美洲,标出了从中国至欧洲至美洲的,哎,他说这个是什么原因,后来他就到葡萄牙,西班牙的图书馆去调查,调查之后他开始坚定的相信,哥伦布出发前有一个宝,知道目的地在那,知道怎么回来。他后来调查了全世界的博物馆,最后他得出一个线索,这个是郑和航海的海图。先是流失到朝鲜,不过朝鲜的好东西现在都保存在日本了,后来他在日本京都大学图书馆找到了最原始的图本,这个海图逐渐逐渐流传到欧洲。所以根据他的研究,在1421年的时候,明朝的船队实际上进行了环绕世界的航行。 这个书出来后一直在纽约图书排行榜,这个书出来后没有人去攻他,为什么呢,因为没法攻他,因为书里面全是地图,完全是地图,一张又一张的地图,这个地图证明是去那,那个地图证明是什么什么,到那去那,只是在最后讲到明朝。这个是很了不起的发现,我们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推到哪呢?推到弘历年间,有个太监突然精神病犯了,他说要去航海,朝廷就在争论了,明朝最厉害的就是道学家。什么是道学家,现在《炎黄春秋》那帮作者就是道学家。道学家是干吗的啊,就是靠领袖帝王家事治天下,道学家认为全世界除了三纲五常啊没有别的。所以道学家在明朝是很得势,他们怎么干预政事呢?他就管帝王家事,现在这个《百家讲坛》也是道学家讲坛,讲那些小道消息,就是说他老婆怎么样,他有几个老婆,有几个私生子,道学家在明朝,皇帝见了他们就想打他们(韩老师此时的表情很有趣)原因就是这样,此乃朕的家事也,你们关心关心盐务,关心关心失业,关心关心贫民,关心关心下岗好不好?你老管我家事做什么?这是道学的传统,明朝最得意的是道学家,弘历年间这个太监要航海,朝中就争争争,结果皇帝决定去航海,可是郑和的所有航海资料,都被一个叫刘大夏的家伙给烧掉了。这个可了不得,这可比秦始皇烧书厉害,而现在孟席斯所找的,是朝鲜的抄本。(那么其实也就是说郑和航海的资料,我们应该到日本,到朝鲜,到东南亚各国去找,甚至到阿拉伯国家的图书馆去找,当时不可能是孤本收藏在国家档案馆,司马迁还抄了两本《史记》呢,何况已经可以印刷书的明朝)也就是说哥伦布航海啊,用的那些海图都是郑和用过的。这个很厉害,这个就是说葡萄牙发现世界的说法是错误的。这个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很大的变化。 当然,这个事件就说明中国在当时的科学技术达到了什么样的地步,但问题是拥有这么领先的科学技术的中国,为什么在五百年之间会跌落谷底?这个是郭沫若真正关心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外寇,流寇。这些问题简单的说几个结论,第一个是说中国宋朝,明朝之后啊,封建社会的力量以脱胎换骨的形势发展,就是说这个封建力量啊,不是我们现在有些人天天叫‘反封建,反封建’变成‘反共产党’了,所以说现在中国有些很讨厌的道学家,没法跟他讲话。这个封建主义啊,在宋明之际有很大的发展,是因为这个陆九渊啊,宋代的思想家,他有一个很著名的话,这个话叫做‘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 官吏啊,这句话是很重要,非常看准了中国,宋代以后呢,你表面看到的是皇权集权加强,加强到什么程度呢?太守无兵权无财权的地步,宋太祖自己就是太守造反夺天下,所以你看宋朝为什么又打不过辽,又打不过金,连西夏都打不过?太守无兵权无财权啊,没法守土,只有一个岳家军。但岳家军不是国家军队,是子弟兵,所以岳飞就倒霉了,他破坏了体制。这表面上看是集权得很厉害,但是宋代以后中国这个体制又有一个很大变化,就是官吏分开。官是怎么来的呢,是科举来的,经史论书,除此之外一概不会。至于经济,财政,司法一概不懂。(好像现在还是如此)会做什么?会做诗,(现代是会吃饭喝酒)而经济,财政,司法全部委之于吏,吏去做。宋代以来的制度是‘官常有升迁,常有调防,而吏永无升迁,永无调防’。所以宋代以来最大的地方利益就是吏,因为实际上国家权利是操控在吏的手上,经济,财政,司法,所以后来吏成为很重要的职业。鲁迅的家乡绍兴就是出吏的地方,出师爷的地方。所以有人骂鲁迅是一个‘刀笔师爷’,宋代以后中国封建制度的发展很大程度就是这个‘吏’的转折,因为他永远都在那个地方,他跟当地的豪强勾结在一起。国家任何改革,无论他的出发点好还是不好,这些改革从王安石开始经过张居正到康有为,改革重要的核心就是整理经济,整理财政,改善司法,这些首先必须触及吏的利益。所以总是会把这些改革到最后变成欺压老百姓,这是中国封建制度的自宋代以后的一个重要变化。这个所谓‘官无封建吏有封建’啊。毛主席讲那个《红楼梦》,很重要的是那个《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那一节,那个吏,那个小门子多厉害。 再一个呢,就是宋明,我前面已经讲了,中国的经济的发展很快,贸易发展很快,城市发展很快。他首先面对的社会矛盾呢,就是商,巨商的垄断。在宋代出现了‘牙人’不是牙医啊,就是经济人。这个垄断到什么程度?就是说你要做生意,你必须到我开的场所来,最后这个宋代的巨商,他的垄断性,成为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打击人,就是说商的力量越来越强。而到了明朝呢,这个商又发生变化,开始跟那个海商勾结在一起,出现海盗。海商,巨商,垄断商,一直通到朝廷去。所以明朝要打击海盗。明朝最厉害打击海盗的一个人叫朱X,他是浙江巡府。最后这些人能逼得他自杀。中国海盗传统是浙江、福建两省,养海军养海盗,海盗和海商是不分的。而这个海商在海外贸易上,很快与国内的豪门巨族勾结在一起,势力直上朝廷啊。 中国宋代之前啊,叫重农抑商,为什么要重农抑商?很简单,我们现在很多搞经济的人不懂事,就是讲中国历史上不重视商人,他重农抑商,所以就造成商人不发达,就发展不出资本主义,就落后了。历史要真这么简单的话,那就把历史系都解散了。这个真是太荒谬了,搞经济的人并不知道历史,为什么重农抑商?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的商啊,不事生产。中国的商人一旦发了财,干两件事,一件是什么?买地。第二件呢,放高利贷。买地就兼并啊,土地一兼并,国家税收没有了。土地税没有了,国家就是从税收的角度,他也得抑商。你放高利贷不是个生产的阶层啊。中国历代最后他想解决的问题,就是要使那个商去生产。所谓劳资两利,就是讲要保护资本,要保护劳动者。这两个为什么不矛盾?就是这个商人他从事生产了,而不是窖藏金银,不是放高利贷,不是金银下海,不是把钱运到国外去,这个就叫好啊,这个就是上层阶层与下层阶层结合,美好的理想,共同纲领。商,不是一个生产阶层,这个是宋之前。 宋明之后,商又有一变。特别是到了明朝,1576年,隆庆之后啊,那个时候海禁停止了,国家就彻底重商了。为什么?两个重要的经济政策。从宋代王安石,到明代张居正,两个基本政策。一个政策是开耕法。什么叫开耕,就是比如说国家要搞运输,要打仗,就让商人去运粮,让商人买了粮去运,然后让商人拿了盐营,盐是国家专卖,再让他们回来贩盐赚钱。为什么用这个方法,就是制止商人窖藏金银放高利贷。我要你把钱拿出来为国家所用。这是王安石开始,北方边患啊。第二次是一条鞭法。就是明朝隆庆年间,国家财政困难,那谁有钱呢?浙江巡府发现就是浙江、福建沿海的走私商人,他们有的是银子,就好像现在走私商人手里有很多美钞,欧元一样,但当时国家不认银钱,但是国家手里又没钱,怎么办呢?一条鞭,从浙江巡府开始,从浙江进行小试点,就是浙江的所有的税,赋,租等等,全部收银子。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浙江所有的税收收美元。这样,就是大规模的白银往上收啊。 所以从宋明开始,国家为了解决经济和财政困难,开始越来越重商,重的是什么商呢,不事生产的商,后来却是跟海外贸易有关的商,而自己1576年以后呢,海禁开了之后,中国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好像是一举解决了困扰我们千年的问题,就是经济不断发展和货币短缺的矛盾。但是自此之后,我们整个经济就变了,变成什么样呢?变成出口物资来换取海外货币。从1576年开始,中国经济的模式啊,就已经变成了把货币和金融市场放到国外。所以中国商的阶层位置一变,从过去兼并的豪商外,逐渐变成了海商。五百年来不断的发展。由于封建主义的,‘官无封建吏有封建’,地方势力不断扩展,由于不事生产阶层的商人发展和变迁,由于在这个过程当中国家的税收,国家的困难。为什么国家困难?因为这个精英啊,没有多大变化。在明朝的时候道学,就是靠关心帝王家事啊来治理国家,今天还这样,是靠关心毛主席,周总理的家事啊来治理国家。这样的一些人号称精英,国家怎么会有经济,国家怎么会有国防?所以逐渐发展,就发生了1840年导致中国崩溃的几个因素啊。 第一,封建主义,第二,买办资产阶级。就是由兼并商和海商发展来的。帝国主义。帝国主义他不止是商人,他还是金融力量。官僚资产阶级。我们说明朝为什么国家能力下降?吏治的败坏,任何的改革都推行不下去,国家因为严重的财政困难,不得不走向严重的重商道路,扶持的却是不事生产的商,渐渐变成兼并商,海商,把国家的钱放到国外,士大夫阶级,除了道学以外,就是胡说,这样搞了五百年,中华民族还没有亡国灭种,那真不错了。中国革命,有些人就瞎说,说中国革命是‘穷棒子造反’,这话在台湾讲是不行的。你在台湾讲中国革命有问题,学术界,台大,中央研究院都跟你过不去的。为什么呢?中国革命的伟大先生者孙中山,说‘革命尚末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毛泽东就讲‘革命进行到底’是孙中山先生遗嘱。所以台湾有位钱先生,他是中央研究院的,他到北大参加研究班,他很惶恐,他说‘毓海兄啊,你们这里可以讲革命不好的啊?’我说你们那里不可以讲啊。他说不可以讲,讲了就是反对国父啊,国父就是孙中山先生。他说这其实没有道理的。 你们看,我们这个比台湾要解放了。五百年来,中国的改革家,志士仁人啊,他们都想提振国家的能力。从王安石,张居正,康有为啊,他们都提了很多主张,‘复井田’、‘废科举’限兼并,限墓地等等,可是讲了五百年,都没能真正实行,都反对。是谁实行的?是中国革命啊。什么叫‘复井田’?耕者有其田。只有耕者有其田,在这个基础上老百姓才能保家卫国,保我家园。这是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为什么要‘废科举’‘兴学校’?从王安石讲到康有为。讲到大学里去,科举都没有了,就讲些拍马屁的学问,讲些辞章了。学校要学现实当中的学问啊。儒家开始孔子是当会计的啊,从现实当中感受学问。所以是中国革命重新筑造了中国。人民战争实事求是,五百年来谁著史,中国革命真是要复三代之志,中国革命要培养的,在人民当中才有发明创造,才有办法,人民当中自己组织起来,通过保家卫国,通过耕者有其田,实现中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啊,首先是军事上的胜利。不能小看军事上的胜利,军事上的胜利不是开玩笑的,那是实打实的。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驱逐买办官僚阶层到台湾去,抗美援朝,抗美援越,这个是前所未有的。战争的胜利,人民战争的胜利,改革开放。我对改革开放可能跟乌有某些同志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当然这可以探讨了。 改革开放以前啊,顾准在他的文集里有段话,这个很好玩啊,顾准是个直率人啊,他是个伟大,合格,了不起的经济学家。不是说他是高粱先生的父亲,我是高梁先生的朋友才这样说的啊。他说啊‘我们现在不要管西方资产阶级钱柜子,我们就利用我们的廉价劳动力,把我们的产品捅到国外市场去,把他搞个人仰马翻’。文革那个时候他就这样写了。那个时候我们还在讲援助亚非拉,第三世界,但是他说‘援助亚非拉还不够,我们现在还要对资产阶级来硬的。’来什么硬的?把我们的东西捅到西方,把他们的市场搞得人仰马翻。从某种意义来讲,顾准的理想,改革开放后实现了。这是不是一个进步?我认为是。虽然确实在国内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反思,但是确实结束了西方社会垄断市场的现实。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怎么样改变和结束五百年来,自白银发现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啊,他们垄断金融市场和科技的问题,特别是金融问题。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极其重要的任务。如果这个任务不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谈不上的。不完成这个任务啊,改变这个世界不合理的秩序是谈不上的,社会主义是谈不上的,所以这个任务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万里长征啊。这就是从五百年的历史来看啊。 罗嗦了那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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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年的卫国战争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和创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诚实的小偷》、《舅舅的梦》、《白痴》中的拿破仑叙事,探讨它对于作家本人不同寻常的意义,即在这些叙事背后隐藏着作者严肃认真的核心思想,在明显的笑话背后隐藏着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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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奎松先生对汪晖文章的批评,主要集中在"有关中共历史的叙述与论说"上面,细读汪文就会发现,这一部分即文中的"作为政治范畴的人民战争"一节,只占全文的十分之一的篇幅。汪晖这一部分的论述,主要是对"人民战争"这一概念重新作出理论和政治的分析,为全文的阐释提供基本的概念框架。这就决定了汪晖对"人民战争"出现和形成的历史叙述必然是粗线条的,只是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历史背景,汪晖的主旨并不在此,而在于通过对"人民战争"概念的重新解释,激活其内在包含的政治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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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科技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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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希腊科学传统的影响至关重要,但阿拉伯科学绝不仅仅是希腊科学知识的展厅。现存最早的科学资料表明,翻译运动与伊斯兰世界的科学研究是同时进行的,前者并不是后者的先决条件。活跃的穆斯林社会和政治体的实际社会、政治需求,以及理论的和学术的需要,激发和孕育了一场系统性的翻译运动,对后来穆斯林世界科学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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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台湾批判的学术思想界能够认识自身的第三世界历史属性,期许中国大陆知识界不要丢弃第三世界的属性与思想资源,要保留第三世界想像的香火,扩大我们极为狭窄的知识对象,使得他者与自我能够更为开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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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特·布洛赫的《希望的原理》中关于未来的观念与跨越式批判,即"通过康德解读马克思,透过马克思来解读康德"是相关的。这一批判的核心在于展现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所实现的双重颠倒:不仅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上下颠倒,同时还包括"事前"与"事后"的前后颠倒。正是后一颠倒使得康德的思想与马克思找到了共同点。康德的事前性思维对于理解马克思关于未来,即作为一种运动的共产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重构的意义。这种重构应对的是20世纪90年代末共产主义运动的失败以及各色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破产:通过交换方式对生产方式的重构,重新使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富有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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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政治
20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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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历史来看,改制共和的问题非常复杂,即便要思考这个问题也非常艰难。媒体人喜欢用未经审视的"普世价值"口号唤醒人民,由于一些博士或教授也成了媒体人,这类似是而非的口号也笼罩着我们的大学课堂。在座各位谁都不会否认,大学与传媒不同,大学要讲究学理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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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摘要:独立战争前后美国各州掀起了民主浪潮,城乡劳动大众积极参政,威胁到了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急欲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来改造中央和地方的民主政体,以解除民主对财产的威胁。美国宪法所贯彻的分权与制衡原则,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反动:分权,就是对本应完全属于人民的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就是对本应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意志或权力进行制衡。当人民欲行使主权保护自己免受财产或资本的压迫侵害时,其权力就会因为被分立而遭到制约,以至于无法实现目的。一小撮制宪代表背着广大人民制定出宪法,然后又进行突然袭击,得以在大多数人民不了解甚至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将宪法通过。看似矛盾的"强政府"与"弱政府"在宪法中竟水乳交融,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流氓本性。议会立宪政体的作用不可高估,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绝非其能永久约束。集宪政、屠杀、"新自由主义"于一体的皮诺切特模式,是美国宪政思想在20世纪最重大的发展与创新。 -- 以美国宪法为支柱的美国民主政体,历来被视为民主制度的典范。 曾在美国制宪运动中起过重要作用的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对宪法所体现的人民主权原则曾做出如下经典评价:"(美国)政府直接起自人民,是以人民的名义奠立起来的,......联邦政府的确是一个人民的政府,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它都是来自人民的。它的权力授自人民,直接行使于人民的利益......它是全民的政府;它的权力受自全民的委托;它代表全民,并且为全民工作。"[1]后来林肯的名言"民有、民治、民享",更是视为对美国民主政体的最佳概括。 现在若是有人断言,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目的是用来"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2]的,或者美国宪法遵循的原则是"应该这样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3],对此人们一定会坚决反对。但令人吃惊的是,这番言论竟然是分别出自美国"宪法之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之口的。果真如此吗?确实如此。判定美国宪法的本质,汉密尔顿与麦迪逊肯定最有资格。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重新对美国宪法进行考察。制宪运动的推动者是哪些社会集团?制定宪法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宪法是怎样被制定出来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宪法是如何通过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白宪法为何被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称作是反民主的。 一、制定宪法的动机:解除民主对财产的威胁 (一) 当代资本主义与民主制共存的稳定局面,令世人以为资本主义与民主是与生俱来互为表里的。其实不然。 财产私有制与民主制的矛盾,占社会少数的富人与占社会多数的穷人的矛盾,由来已久,一直难以调和。[4]众所周知,早在两千多年前,当"民主"这一概念刚刚诞生于古希腊的时候,亚里士多德便在其名著《政治学》中系统明确地表达了有产阶级对民主的恐惧:民主意味着人民大众的统治,就是占多数的穷人对占少数的富人的统治。自那时起,有产阶级始终视民主为洪水猛兽。 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从中世纪社会内部萌生壮大起来的,资产阶级继承了传统有产阶级对民主的敌视。通常人们将第一场资本主义革命英国革命称作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是毫无道理的。反对君主专制,并不必然意味着支持全民民主。 在圈地运动中形成的英国资产阶级,当时有两个对手:第一个是反抗圈地的农民;第二个是专制君主,国王一方面向资本家乱收税,另一方面又不积极配合资本家掠夺农民,招致资本家的反对。为了掠夺农民,先要制服国王;为了制服国王,先要利用农民。这就是资产阶级的如意算盘。资产阶级--或者说被资产阶级独占的议会--摆出了为民请命的架势,哄得并依靠农民的支持,推翻了国王。推翻国王后,农民--平等派提出了民主要求:获得选举权,分享议会权力。资产阶级则坚决反对以维护自己的选举特权。双方--克伦威尔的独立派与平等派--的争执,以1847年的普特尼辩论而著称。斗争最后以克伦威尔将平等派彻底镇压而告终。资产阶级反对君主专制,更反对全民民主,其目标仅仅是建立由其独享的议会寡头统治,这就是英国革命的实质。此后两百年,资产阶级凭借其议会寡头暴政,掠夺农民[5],压榨工人,成就了第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大众获得选举权,那还是宪章运动之后又经过长期议会改革才实现的。 (二) 敌视民主,开国之初的美国统治阶级也不例外。[6] 独立战争前后形成的民主浪潮,在近代历史上第一次使参政权利扩大到大多数普通民众身上,或产生了这种可能。这一民主浪潮威胁到了各州富人绅士们的财产权,为此他们急欲通过制定新宪法来解除这一威胁: "革命消除了英国政府的压制,因而旧殖民地农民,负债者和擅自占地者对商人,投资者以及大土地所有者的不满情绪重新燃烧起来,一些州的下层社会利用了新建立的民主体制,有产阶级感到十分恐慌,制宪会议的参加者一心想建立一种政府,不仅能够管制商业,并偿付债务,而且能够防止通货膨胀,坚持执行法律并制止谢斯叛乱一类的暴动。"[7] 革命时期的美国还是个农业国,居民的大多数为小农,农民以及城市平民是反英运动和战争的主力军。[8] 上层统治阶级是大地主、大商人、银行家、种植园主、船主、制造业家等,这些"较优裕阶层在穿着,语言,举止和教育方面都与大众截然不同。革命前的效忠派同后来的联邦主义者之间在蔑视民众这一点上有与上层社会一脉相成的纽带"[9]。这些正在成长中的资产阶级,尽管没有正式贵族身份,但是却依然以贵族自居,这类似于当时英国统治阶级所一身兼具的贵族和资产者的双重身份。 富人绅士们对民众极度藐视--愚民--的同时,又极度恐惧--暴民,将民众排除在政治体制之外,是他们的一贯目标,但是,为了赶走英国统治者,他们不得不冒险去借助民众的力量。既要民众起来为其卖命,又要民众不自行其是而危及其统治;只要独立战争,不要社会革命。这一平衡在实践中是很难掌控的。 反英斗争自1760年代兴起后,日渐高涨,平民大众不管在议会内还是议会外,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10]先是群众性反英运动爆发,继之《独立宣言》发表,随后各州开始制定(州)宪法、组建新政府,民众积极地参与到这场改革中去。同过去相比,选举权在各州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扩大。[11]各州宪法大都遵循立法权至上的思想,立法机构在新政体中居于支配性地位: "首批建立的州政府,并不是众多革命领袖所向往的那种'平衡的'或'混合型的'政府。在外部形式上,这些新政府的结构就像旧式的殖民地政府一样,但是权力平衡发生了根本变化。几乎所有的职位,包括最高法院的职位,都变成了经由直接或间接选举而产生。总督的权力几乎全被取消了。根据当初的设计,新参议院的作用之一是制约立法机构中的人民院,但实际上,由选民选举的参议员既没有殖民地时期议会那样大的权力,也没有那样高的威望。在各州,成为最终权力的是人民院--下院,以及选举下院的选民们。"[12] 而没收亲英分子的财产、废除长子继承权等措施,也可能促使财产的分布更趋广泛,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力量。 富人绅士们固然反对英国的横征暴敛,但如果整个社会换由平民百姓来统治,这就更为他们所痛恨。他们唯恐新的议会改革与民众运动浪潮相结合,形成一种威胁其利益、动摇其统治的民主政体。 在宾夕法尼亚州,民众的力量格外强大。早在1774年独立战争还没有爆发时,费城(宾州首府)的富翁古维诺·莫里斯--1787年联邦宪法的定稿人--就已经开始担心民众的反英运动了: "一般民众......开始运用他们的思想和理智了。这些贫贱可怜的爬虫啊!在他们看来,此时是一个春生万物的早晨,他们挣扎着蜕去冬季的甲壳,全身沐浴在阳光里,我敢向你保证,当正午来到以前,他们准会磨着牙咬人。......那么,原有的贵族政治只好寿终正寝了。"[13]在那个资产阶级还以贵族自居的时代,公开诋毁辱骂人民大众是家常便饭,不像后来资产者对此在幕后时才会坦言。 莫里斯的担心很快变成了现实。赶走英国统治者后激进派在宾州占得了上风,原来饱受东部沿海地区富人排斥的内地农民争得了选举权。1776年宪法进一步规定,凡交过人头税的成年男子即有选举权,议员的被选举权也没有财产限制,这已经接近普选制了。激进派反对采用由行政首脑(即君主)、参院(即上院、贵族院)、众院(即下院、平民院)构成的所谓的"混合政体",主张"在美国,人们只有一个等级,所以......政府中他们应该只有一种代表"[14],因此应该组建"大众政府--有时称为民主政府,或共和政府"[15]。新政府最终抛弃了两院制,改为一院制(佐治亚洲亦如此),且不设州长一职,行政职责由一委员会担当,委员会选举主席,并受另一个委员会的监督。新宪法被保守派称作"一群愚昧不堪的暴民的政治纲领"[16]。一位保守派诗人曾用如下诗句来表达对民众参政的不满: "晚上躺下时还是泥水匠和木工,早上一起身却成了来喀古士和梭伦。"[17] 农民与其他的平民大众也认为自由与财产有关,但与富人对自由的理解又有所不同。农民们认为经济上的独立和自主才是人的自由的先决条件,[18]这就需要每个人都拥有适量的财产,否则财产若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必定会令无财产的多数人成为他们的附庸。[19]必须使财产广泛分布,避免贫富悬殊局面的出现,才能确保一个自由人的社会。个体小私有者要利用已争得的民主这个武器来防止富人大私有者对他们的财产进行掠夺,避免使自己堕落为无产者从而失去自由。这样的观念甚至被写入了宾州宪法草案[20]中: "授予少数个人以大部分财产对人民权利来说是危险的,对人类的共同幸福是有害的,因此每一个自由州都有权依据自己的法律阻止这种财产的拥有。"[21]这样,对富人的财产权的约束成为保护平民的财产的前提。在富人眼中,民主是其自由和财产的威胁,而在平民大众眼中,民主则是其自由和财产的保障。 这些观念并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发战争财是富人的一贯传统:"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富人和穷人之间一度被抑制的冲突和斗争一再重现。埃里克·方纳称这场战争是'一个使殖民地一部分人获得了巨额利润而使另一部分人生活无比艰难的时代。'"[22]当时宾州的富人也不例外,他们鼓动人民到前线去为其流血卖命,而自己却在后方哄抬物价大发其财。人民肯定不会认可他们流血牺牲就是为了让商人们抬高物价以从他们身上榨取更多的油水。1778年宾州议会制定了限价法令(其他州也有类似做法),次年又成立了专门的执行委员会来对付大商人。这与1793年巴黎的无套裤汉的作法差别不大: "在有着深刻的阶级、种族和宗教分歧的宾西法尼亚......建立了我们历来在美国所曾有过的一种同'无产阶级专政'最相近似的制度......战争期间,宾州议会花费在掠夺托利党人、压制奸商和迫害耿直的反对派方面的精力,要比花在支持革命上面的更多。"[23] 富翁罗伯特·莫里斯(并非前面提到的古维纳·莫里斯,不过同样是后来制宪会议中的重要人物)在他的一船面粉被没收时发出了强烈地抗议:"不容许一个人照他自己的意思,根据他本人认为合适的条件处理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那实在是违背自由的原则。"[24]另一位宾州人士在写给杰弗逊的信中说:"如果你在这个州,你一定会诅咒它。这个政府的支持者是一群没有任何高尚品格的工人。"[25]富翁詹姆斯·威尔逊(反对控制物价和1776年宾州激进宪法,后来制宪会议的主要成员之一)的豪宅是保守派的大本营,1779年10月,激进派与保守派双方甚至曾在此爆发了激烈的武装冲突。 宾州在当时并非是特例。在马里兰州,经过统治者们的努力,类似宾州宪法那样的民主宪法最终没能获得通过。但是畏于曾经发生的民众骚乱,当局还是做出了让步,立法增加了对富人的赋税,准许债务人用纸币偿还债务(下面将会看到这类做法的影响在日会更加突出)。富翁查尔斯·卡罗尔对此解释道:"许多聪明善良的人向非正义低头,屈从于流行的异端学说及错觉妄想,这实出于无奈。"[26] 在弗吉尼亚州,新的州宪法制定后,著名的激进派理查·亨利·李认为由于代表人民的众议院力量强大,本州的新政府尽管"有一个州长,有另一个立法机构(指参议院--引者注),但仍有很重的民主意味"[27]。对此,保守派则是另一种态度,1776年兰登·卡特在致华盛顿的信中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只需告诉你我所听到的关于独立的一种定义:人们期待着成立一种政府,不受富人支配,人人都能为所欲为。"[28] 1775年3月在南卡罗来纳州,当时的总督对时局做出了如下描述: "有产者终于开始领教人民的多头权力了。迄今为止,芸芸众生一直驯顺地任人利用,其巨大的数量和偶然的骚乱成了支持美洲殖民地提出要求的后盾。现在他们发现了自己的力量和重要,再也不轻易受从前的领袖们摆布了。"[29] 在北卡罗来纳州,部分民众曾以如下言词表达了对民主的渴望:"你们必须竭尽全力,建立一个置于北卡罗来纳州人民权力之下的自由政府,一个必须是不折不扣的,尽可能是民主的政府......在确定政府的根本原则时,你们必须反对每条偏袒贵族的,或由富人和要人掌握,用以欺压穷人的条文。"[30] 马萨诸塞州则是另一种情况。1774年,波士顿的无套裤汉--工人与工匠等城市平民起来赶走了英国统治者。旧政权垮台了,旧秩序崩溃了,取而代之的是什么呢?是无套裤汉的天下,还是资产者的堡垒?[31]1775年,约翰·亚当斯惊呼"拉平之风如此盛行"[32],"这种思想--财产不像上帝的法那样神圣,一旦被社会所接受......混乱和暴政就开始了"[33]。1776年,马州保守派的另一重要人物埃尔布里奇·格里(后来的制宪会议的代表)发出了同样的抱怨:"本殖民地的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令人惊恐的征兆,在一部分人的头脑里,私有财产的神圣意识在日益淡薄。"[34]这种情况下,亚当斯担心:"倘使民主分子多分得一些立法权,即让他们在立法机构中起支配作用或占优势,......他们就会通过表决剥夺你们的财产。"[35] 决不能让激进派将暂时的民主放纵进一步巩固为制度化成果。无奈无套裤汉人多势众,不能与之直接对抗,富人老爷们不得不绞尽脑汁,运用了"高超的手腕"[36],才恢复了秩序。激进派曾起草了一部宪法,但被拒绝。"通过巧妙的勾结,'富而有才'的贵族挫败了这个计划,代之以一种步步为营地确保财产所有权和特权的体制。"[37]在议会之外,专门成立了一个制宪会议,"富而有才"的资产者运用拖延战术和和种种伎俩,到1780年终于通过了由亚当斯起草的新宪法。资产者得逞了:"1780年宪法是律师和商人的法规。其目的是要......保护财产不受民主......的侵袭。"[38]马州宪法成为后来联邦宪法的模本。[39] [40] (三) 战争结束后,民主对资本的威胁并没有随之消失,在邦联时期又再度加剧。[41]1785-1786年间,美国农民大概普遍地陷入到债务危机之中(各州情况不同,有的可能早已如此)。债务危机形成的具体原因和过程,笔者在此还不能详细论述,但是农民债务负担的沉重则是不争的事实。大概当时各州的农民大都靠借债维持经营,而此时恰恰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现象,农民要想获得足够的硬币按期偿债是非常困难的。农民--债务人并不认为自己经过浴血奋战赢得独立后却要为还债而破产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纷纷要求立法机关准许延期偿债,甚至要求发行纸币,用纸币来还债(看来如果身负重债,那么通货膨胀就可以因使债务贬值而变成好事)。这自然招至富人--债权人的反对,他们可不想改变当初的契约,换回一堆早已或日后将要贬值的纸币。但在农民的压力下,有七个州发行了纸币(前面讲到,早在战争期间马里兰州议会就通过了有利于债务人的法案)。在罗得岛州,债务人完全控制了议会。该州通过以土地作抵押的方式将纸币贷给农民以还债,并强迫债权人按纸币的票面价值接受。若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只须将纸币存放到法官那里就证明偿还债务了。[42]富人们自然是叫苦不堪。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契约权就这样遭到了各州议会的藐视。[43] "财产是多么地无保障啊"[44]!富人们抱怨道,"人不能为自由和生命而联合,他们只能为保护财产而联合"[45]。 约翰·马歇尔后来称正是纸币运动促成了制宪运动[46]: "(当时各州)变更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相互关系的权力,干预契约的权力,触及了所有人们的利益,而且统制了每一个人在他以为可以独立处理的事情上的行为;这种权力当时曾被各州滥用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干涉到社会的正常往来,并且破坏了人与人的一切信用。这种错误如此严重,如此惊人,不仅破坏了商业来往,威胁了信用的存在,而且侵犯了人民的道德,破坏了私人信誉的尊严。阻止这种邪恶的蔓延......是大家希望从政体的改革中得到的重大益处。"[47] 富人们坦言:"那种流荡在所有阶级中的热情曾鼓舞我们在1774年和1775年去选择自由,现在这种同样的热情又促使我们来拥护政府。"[48] 自独立战争前就已形成的民主浪潮,富人绅士们至此再也无法忍受下去。在各州,民众力量相当强大,议会对契约滥加干预,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财产和利益,他们对此基本上是难以抗拒。而在邦联,由于无权干预各州事务,也不能对他们提供保护。富人绅士们渴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地制约各州"疯狂的民主"。[49]不是为了维护民主,而是出于对民主的恐惧,才导致了新宪法的制定: "美国的宪法运动不是民主革命和反英体制的结果,而是对民主强烈反作用的结果。"[50] 保守派呼吁,"我们需要从民主中被挽救"[51]出来! 现在人们习惯于将邦联时期看作是漆黑一团的"危急时期"或"混乱时期"[52],多亏开国元勋们制定了宪法,建立了新联邦,才挽救了整个社会。但是宪法之父麦迪逊并不这样认为: "(制宪会议的召开--引者注)不是由于邦联没有充分实现自己的直接目标而自然产生的全国情势和影响",相反主要是因为另"一种严重的祸害",即"各州法律的变动无常......这些法律的不公屡见不鲜,而且昭然若揭......我深信,我可以确切地说,来自这方面的弊端更多地促成了产生这次制宪会议并为全盘改革作了广泛的思想准备的那些忧虑。"[53] (四) 此时,在马萨诸塞州发生的事件更是令富人绅士们胆战心惊。前边已指出,战争期间保守派在马萨诸塞州好不容易才控制了局势,制定了一部有利于自己的宪法。战后州议会为了偿还战时本州发行的公债(这多为富人持有),向农民征收的税额高达其收入的三分之一。除此之外,农民还担负着沉重的私人债务。如果无力偿债,农民就只好在财产被抵押和坐牢之间进行选择。农民纷纷请愿要求发行纸币:"除非发行纸币或制定其它媒介物,使我们能偿还赋税和债务"[54],否则将会有一半的农民破产。州众议院迫于压力曾做出了发行纸币的决定,但遭到了参院的否决。到1786年秋天,农民以"一个绝望的债务人"[55]丹尼尔·谢司为首举行暴动[56],要求发行纸币并改组参议院。[57]州议会缺乏进行镇压的武装力量,甚至邦联也没有常备军,面对马萨诸塞州的求援无能为力。幸运的是,暴动者并没有由"一个凯撒或克伦威尔来领导"[58]。富人们仓促集资组建了一支军队,再辅以阴谋诡计,终于"勉强"将暴动镇压下去。 "谢司叛乱并没有持续多久,但保守分子却吓破了胆,于是才支持制定美国宪法。"[59]邦联的弱点在此事件中暴露无遗。富人们决心摆脱掉软弱无力的邦联,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以保证其财产的安全,并同时剥夺个州的民主权力。亨利·诺克斯将军在致华盛顿的一封信中表达了各州富人们的共同忧虑和要求: "叛党......看出了政府的懦弱......他们决定使用自身的力量借以挽救自身的贫困。他们的信条是:'合众国的财产是大家共同努力从英国人手里夺回的,因而它必须成为大家的共有财产。反对这个信条的就是平等和正义的敌人,必须从地面上除掉。'总之,他们决心取消公私的债务,并且已经拥有种种土地法,这些法律是很容易用那些没有准备而无论如何算是法币的纸币来实现的。......这种可怖的情况业已威胁了新英格兰的每一个讲原则、有财产的人士。......怎样避免无法之徒的强暴呢?我们的政府必须加强、改革或改变,俾能保障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我们必须有一个特殊的稳定的政府。"[60] 谢司暴动及其失败,可能一方面削弱了民众的力量和意志,另一方面促使富绅在被暴动震惊的同时,挟镇压成功之势,开始全力推动新宪法的制定。 (五) 除了不能制止州议会对财产的侵害外,还有几种因素也令富人老爷们对邦联不满,在此只做简单的介绍。 战争时期,大陆会议和各州曾发行了大量的各种形式的证券。据1789年统计,需要偿还的公债本息合计达六千余万美元。而邦联自己没有收税权,财政上依赖于各州,连公债的利息都很难按时偿还。公债市价因此跌至了票面价值的六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下层民众因生活困难早已将证券出售,公债大都以极低的价格流入富人和投机家之手。联邦成立后,公债连本带息全被偿还,公债持有者至少比在邦联时期多增加了四千万美元的财富,这对于当时仅有300万人的美国来说决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自行拥有收税权的中央政府对公债集团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61]公债集团被称作制宪运动的"动力中的动力"[62]。辛辛那提会是由军官组成的带有贵族倾向的政治团体,同时也是公债集团的组织。一位法国代办曾指出,由于辛辛那提会的成员"是公众的债权人,所以对建立一个坚强的中央政府感到兴趣"[63]。辛辛那提会在制宪法运动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出席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中就有27位是其成员。[64] 战争期间,美国的制造业刚刚起步,此时迫切需要政府的保护和扶持来抵御英国商品的竞争。无权过问国际间贸易的邦联是不能满足其要求的。商业和航运业集团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而在西部的土地投机者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 前边已详细介绍过的货币--债权人集团,与公债集团、制造业集团、航运和贸易集团,即各农、工、商、金融资本家集团(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将这四个集团统称为"动产集团"),强烈地要求剥夺各州的民主,废弃邦联,建立一个中央政权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二、宪法制定的过程 依照《邦联条例》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是:先经国会提议,然后交由各州议会批准。但令富绅们苦恼的是,他们在国会和各州议会还缺乏足够的力量来按照法定程序到达目的,因为广大民众并不像他们那样憎恶现状。因此,他们只好另辟一条修宪道路,既要尽量避免民众的参与,又要在形式上不丧失合法性。在这方面他们的智慧是不缺乏的,毕竟有产阶级几千年的统治历史已令他们积累了足够的经验。 1786年9月,弗吉尼亚州议会邀请各州在安纳波利斯为商业问题召开会议,与会的仅有五个州。显然修宪者们不能通过这次会议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最后汉密尔顿与麦迪逊力劝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邦联召集一次新会议来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会后不久,被谢司暴动吓坏了的富绅们,加紧活动促成会议的召开。1787年2月邦联终于做出决定,邀请各州议会派出代表于1787年5月汇集费城,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但决不是制定一部新的宪法。 于是富绅们极力使自己的代表能够出席此次会议。而另一方面,"由于群众的疏忽,无知与漠视,也由于各州议会相信自己可以通过批准权力以行使最后的决定权,热心的活动分子便大获其利"。[65]后来宾州的反宪法派即称本州的代表根本没有代表性,全是费城的富翁,没有一个代表农民。[66]独立运动时期著名的激进分子都未能出席此次会议,马萨诸塞州的塞缪尔·亚当斯未能当选为代表;弗吉尼亚州的帕特里克·亨利("不自由毋宁死"的名言即出自其口)虽然当选为代表,但他早已怀疑会议的动机,因而拒绝出席;托马斯·潘恩正准备返回英国。由债务人控制着议会的罗得岛州,干脆反对召开会议,拒派代表参加。对此,罗得岛州的债权人只能表示失望。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主要有数类"动产"集团的利益在邦联期不能得到保障,出席会议的55名代表,多数与这些集团有关。根据比尔德的统计,55名代表中持有公债的不少于40人(其中24人数额在5000美元左右或更多);债权人集团不少于24人;奴隶主集团至少有15人;土地投机者不少于14人;工商航运至少有11人。而且代表们多为律师,并来自动产集中的沿海城市。"大多数代表,最少有六分之五,对于他们在费城的努力结果都有直接的个人利益的关系,而且都曾由于宪法的通过或多或少地获得经济利益。"[67]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曾相信在宪法的支持者当中,汉密尔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两个例外,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宪法的通过没有什么重大利害关系。但是后来人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汉密尔顿素负清廉之名,但是宪法批准后担任新政府的财政部长期间,他却被指控帮助亲戚朋友进行证券投机(其中包括在制宪会议上起过重要作用的罗伯特·莫里斯)。后来被历史学家们发现的文献证明当时这些指控绝非捕风捉影。[68]至于富兰克林,制宪会议结束后不久,他在一封信中写道: "我的这些债券现在跌值了,但是我希望而且相信,一旦我们的新宪法成立之时,它们将会得到补偿。我贷与旧国会以价值三千英镑的硬币,并且取得一些债券,规定利息为六厘,但是我多年没有取得利息了。现在我如果将本金出卖,每镑却不能卖到三先令四便士,仅值原价的六分之一。"[69] 制宪会议期间,富兰克林原本一直反对新宪法,但是最后行将表决时,他却态度突变,转而主张接受。这一突变是否与其拥有大量债券有关,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对于"追求个人利益",也不应该做过于狭隘的理解。代表们与那些与其财产方式和生活经验相同的人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情感"(麦迪逊语),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其所属的阶级的利益是难以明确分开的,他们维护自己的利益常常就是在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反过来,通过维护本阶级的共同利益更能保护他们的个人利益。 比尔德的上述研究触怒了许多人。历史学家福斯特·麦克唐纳声称,"任何人在企图主要根据或仅仅根据代表们所代表的经济利益来重写《美国宪法》诞生的历史时,都将发现事实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但是,"罗伯特·麦圭尔和罗伯特·奥斯菲尔特使用麦克唐纳当年反对比尔德时使用的数据,对证据进行重新评价。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比尔德的解释实际上是对的,参加费城宪法大会的代表,在投票时依据的是经济上的自利"。[70] 如前所述,有产阶级对民主的痛恨已无以复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作为有产阶级阶级的核心成员[71],肯定不愿让外界了解会议的目的和进程,以防外界对会议产生影响。会议采取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严格保密,禁止向公众开放,不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会议的消息,甚至不许会议作辩论记录。今天人们常常把宪法看得神圣无比,但从代表们作为来看,制定宪法无非是件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已。好在麦迪逊曾在会议上作了秘密记录,并在其死后发表,使人们能够对当年会议的具体情景有所了解。 做完这一切后,代表们将原来国会和州议会授予他们的仅限于修改邦联条例的权力置之不理,自行决定为美国人民制定一部新的宪法,会议因此才变成了制宪会议。没有什么代表性的数十个人,擅自来决定"我们美国人民"的前途,这无异于一场政变。[72]如果制宪者们当初就向公众申明自己的意图,会议能否召开还是个未知数。后来在回答人们对会议的越权行为的指责时,麦迪逊称严格遵守现有法律规定,将会"使'废除或改变政府,使之最有可能实现他们的安全和幸福'(见《独立宣言》--引者注)这项人民的最崇高的权利有名无实。"[73]不过下面我们将会看到,以革命或变革的名义采取行动的代表们,恰恰是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设计了一个保守的体制,来防止将来人民通过变革捍卫自己的利益--也就是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手段是革命的,目的是保守的。富人放火是善,穷人点灯是恶。 解决了以上问题后,代表们正式开始宪法的制订工作。通常人们认为代表之间存在严重的分歧,在经过了激烈的斗争后,才达成了妥协。不过,在维护财产和限制民主这一方面,大多数代表倒是没有太多的分歧,因此他们在这方面没有发生什么争论。冗长的辩论,大都发生在州代表权和政体细节问题等方面。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宪法的核心内容,也是代表们很少发生实质分歧的地方。 三、积极的权力--保护和扶持资产阶级的财产 宪法赋予联邦政府以巨大的权力。 如前所述,各州"疯狂的民主"让富人绅士们尝尽了苦头,代表们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会议第一天,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就对代表们说:"我们的主要危险来自(各州)宪法中关于民主的条文,我视为不容置疑的一条格言是,由人民行使政府权力将全吞噬其它部门。"[74]此后他又称:"合众国的弊端的起源......谁都认为在于民主的狂放。"[75]代表埃尔布里奇·格里则说:"我们经历的弊端,都是由于过分的民主。"[76]这些言论就是会议代表们的典型观点,至于宪法之父汉密尔顿与麦迪逊就更不用说了。 因此,首先必须要将州议会的权力集中到联邦,使各州不能再为所欲为。当时州议会侵害财产权的具体表现就是通过延缓偿债和发行纸币来干涉契约。宪法的第一条第十款,用自上而下的禁令的方式剥夺了州议会侵害财产和契约的权力: "任何一州都不得:......铸造货币;发行纸币;使用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通过......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本文引用的宪法译文,全部引自李道揆的译本,见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这一条款、尤其是后两句,与宪法的其他内容相比极不谐调,在今天看来,有点莫名其妙。但在当时,这一禁令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77],因为一禁令事实上剥夺了债务人通过立法机关保护自己免遭富人掠夺的权利。 "不知道第一条第十款的重要意义,就不能回顾当时的历史",[78]马歇尔对之评价道。马歇尔对"当时的历史"的具体描述,前边已引用过了,不再重述。 汉密尔顿讲到:"在比较开明的人士看来,这(即第十款)在宪法上并非无足轻重的一项。各州议会对私人契约的妄加干涉,已使许多人受到损害而且加以严重的诅咒;宪法如果规定了一项保障,必会受到这些人们的热烈拥护。"[79] 威尔逊则对第一条第十款感叹道:"不幸的经历以高昂的代价教育了我们,这些限制有多么珍贵。"[80] 南卡来罗纳州代表威廉·戴维用更简单的话表达了他的看法:"这一条款是宪法里面最好的条款......我认为就是这一款才使这部宪法成为这个国家钟爱的宪法。"[81] 马里兰州的卢瑟·马丁是极少数反对此项条款的代表,理由是: "往往会有这样的时候,社会上发生了重大的灾害而且缺乏硬币,从而政府为要保护对自己最有用处的公民,不能不采取一种干涉的手段,通过一些法律,全部或部分停止法院的判决,或允许债务人分期偿债,或依照合理的公平的价格将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在这样的时候,许多州乃至所有的州都必须采取这样的立法,以防止富有的债权人和有钱人毁灭全部贫民甚至勤奋的债务人。"[82]马丁反对债权人以严格履行契约为由来掠夺人民,他最后没有在宪法上签字。 通过第一条第十款,民主对财产的最直接的威胁被解除了。 谢司暴动的教训代表们并没有忘记,联邦将有权组织常备军,"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第一条第八款),或"应州议会或州行政长官的请求平定内乱"(第四条第八款)。而对于当时靠自己武装起来赶走英国统治者的美国人民来说,一支脱离人民的常备军无疑是对公民自由的威胁。 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的防务和公共福利。" 公债集团的愿望在此处得到了满足。不仅如此,富人的利益还得到了更大的眷顾。由于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直接税税额须按各州人口的比例分配,使直接税的负担根本不能落到拥有更多财富的富人身上。直到1894年,美国国会才第一次通过了所得税法案,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新政体内的作用后面有详细论述)以所得税属直接税为借口于次年将其推翻。又拖到1913年,等通过了第十六条宪法修正案后,这一情况才得以改变。 既然如此,税收的来源主要就得依靠间接税和关税,这样负担最终就落到广大普通民众肩上。利用税收劫贫济富是各国扶植资本主义发展的通用手段,资产者一向就是只愿政府为其服务而向其征税的。 既便如此,代表们心里还不踏实,又在第六条中再次强调:"本宪法采用前订立的一切债务和承担的一切义务,对于实行本宪法的合众国同邦联时代一样有效。"对这一条款只有一个代表持有异议。联邦政府成立后,汉密尔顿们忠实地履行了对投机家们的承诺。 第一条第八款还规定:"国会有权:管制同外国的、各州之间的和同印第安部落的商业。"这一条款与前边已提到的税收条款,一起使联邦政府有能力能够采取措施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十八世纪是重商主义盛行的时代,还没有人迷信自由贸易的教条。《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们认为:"一个政府会照顾到全面的和共同的利益,把全国的力量结合起来,加以管理"。[83]汉密尔顿深知,作为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要使美国在竞争中成功,很明显的,自己的政府的干预和帮助是必不可少的"[84]。后来,汉密尔顿在《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阐述了贸易保护政策的基本原则,为政府对资本主义的崛起提供必要的"干预和帮助"奠定了理论基础。汉密尔顿们也没有忘记,商业就是战争,单靠经济手段是达不到自己的目的的。联邦建立的强大的海军和陆军将是美国资本主义成长的不可缺少的保障。今日的美利坚帝国,早在其诞生之日,我们就可以在汉密尔顿们的著作中看到它的雏形了。 以上列举了宪法赋予联邦的权力,也可以说是积极的权力。这些权力都是用来保护有产者的利益的,没有一项可以用来直接侵犯或限制财产。这就是富人们"从政体的改革中得到的重大的利益"。 不过宪法并没明确列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只是在后来的宪法第五条权利法案中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恰当补偿,私人财产不得充公。"不过这更像是个有关"财产充公"问题的条款。是不是制宪者们像今天中国的"宪政主义"者们那样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乃不言而喻的真理,因此不必再在宪法中加以强调了呢?这恐怕说不过去。也许是另外一种可能。《独立宣言》中列举的人类"不言而喻"的权利是"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没有财产权。在当时美国这个小农占优势的社会中,许多人认为能对人类的自由和幸福造成威胁的,除了专制君主,就是个人拥有过多的财产(前边介绍宾州历史时我们已详细谈过了)。制宪者们可能因此也不敢将财产权强调得太过分了。笔者现在还不能肯定到底哪一种解释更合理,只是"神圣"条款未能写入宪法肯定会让今天中国的"宪政主义者"们懊恼不已。 不过,在赋予联邦以巨大的权力以后,新的危险又产生了。权力是用来保护财产的,但是也可以用来侵害财产。资产者的如意算盘是:权力只有在保护财产方面是积极的,在侵害财产方面则是消极的。那么什么样的权力才只会保护财产而不会侵害财产呢?那当然是当时英国的富人们寡头议会权力--纯粹的资本暴政--了。如前所述,集贵族和资产者于一身的英国统治集团,首先在1640年代的革命中依靠农民--平等派--的力量,砍掉了专制君主的脑袋,然后再恩将仇报将平等派彻底镇压,最后又通过所谓的光荣革命与国王达成了妥协或联盟。被贵族--资产者独占的议会立宪政体,既阻止了国王的胡作非为,又使穷人根本沾不到权力的边,即驯服了"暴君",又压制了"暴民"。这样一来,就充分保障了资产者的安全,此时权力也就失去了积极与消极之分,可以任由资产者为所欲为。[85] 汉密尔顿们最欣赏英国的统治方式,不幸的是,让美国恢复到英国的状态已不可能了,美国民众手中已拥有了太多的权力,想让他们把权力再全部交回到富人手中,他们是决不会答应的。如此一来,联邦的权力同各州议会一样,最终也只能来源于人民了。代表们建立联邦就是为了制止各州民主对财产的侵害,而现在联邦却拥有了与各州相同的权力来源,联邦也就成为一个更大规模的民主政体。那么出路何在呢?怎样才能做到让联邦的民主只会保护财产,而不会在将来侵害财产,从而避免重蹈州民主的覆辙呢?或者说,怎样才能保证联邦的民主在保护财产方面是积极的而在侵害财产方面又是消极的呢?或者说,怎样才能做到只有富人才拥有积极的权力,而人民只有消极的权力呢? 只有对民主政体进行重大改造,削弱其原有的侵害财产的民众统治的固有本性,才能做到这一切。对民主的这一改造是前无古人的创新,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代表们是如何完成这一创新的。 四、消极的权力--阻止民主威胁财产 (一) 众所周知,汉密尔顿、麦迪逊与约翰·杰伊三人合著的《联邦党人文集》是对宪法原则精神的最好的诠释。笔者在此首先依据《联邦党人文集》来剖析宪法的反民主本质。 在《文集》第10篇中,麦迪逊阐述了作者们的政治哲学的基础: "人的才能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就有财产权的产生,这种多样性对于达到利益一致来说,不亚于一种无法排除的障碍。保护这些才能,是政府的首要目的。由于保护了获取财产的各种不同的才能,立刻就会产生不同的程度的各种各样的财产占有情况;而由于这一切对各财产所有人的感情和见解的影响,从而使社会分成不同利益集团和党派......造成党争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也有同样的区别。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商人集团、金融业集团和许多较小的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从而使他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86] 麦迪逊此番言论,可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一句话来概括:"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87]。 "在不同阶级的公民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如果多数人由一种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没有保障。"[88]这就是民主政体或共和政体[89]的主要"弊病":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如何"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呢? 针对这一弊病,"我们所要探究的重大题目就是,维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这种党争的危险,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90],也就是说既要保留多数人统治的形式,又要使少数人的利益不受多数人的侵害。如此一来,就能保证"通过这些手段,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 那么,这个利益一致的"多数"和"少数"到底指的是什么呢?虽然前边已经指出了"有产者"与"无产者"之分,但由于《文集》是公开发表的作品,作者们可能不便对此作更明确的表述,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作者们在其他地方的言论足以使我们明白其多数与少数的含义。 在制宪会议上汉密尔顿说道:"所有的社会都分成了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门之士,多数派包括人民大众......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的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阻止多数阶级的骚动......因为他们不能在变革上获得利益。"[91]至于那些属于多数派的人民大众,汉密尔顿则认为"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我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什么联系,也不想虚伪矫饰赢得他们的支持"[92]。 麦迪逊与汉密尔顿的看法相同:"一般生活艰苦而且默祷人生幸福能作更多均等分配的人......的数目,一定会超过与贫穷绝缘的人。根据平等选举的原则,政权必将落入前一种人手里。"[93] 麦迪逊在会议期间更用下面这番话讲出了他对未来的担忧:"将来大多数人民将不但没有土地的财产,而且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财产。他们将在共同的影响下,团结起来;在这样的结合下,财产权利与国民自由将不能在他们的手上保持无恙。"[94] 这换成《共产党宣言》中的话就是:"整个社会将日益分裂成直接对立的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因此,"应该这样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95]。 如此看来,麦迪逊们"要探究的重大题目就是",既要"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又要避免居多数的穷人或无产者侵害居少数的富人或资产者的利益,当然更不用说剥夺他们的财产了;或者说,要抽去民主的实质,只保留民主的形式,让民主沦为一种对财产无害的形式民主。这可是至少自亚里士多德时代起就让富人老爷们头痛不已的难题。 "必须使具有同样的情感或利益的大多数人......不能同心协力实现损害他人的阴谋"[96],必须"使全体多数人的联合即使办不到,也是极不可能"[97]。 经过代表们的精心设计,他们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以图"在联邦的范围和适当的结构中......得到一种共和制的补救方法,借以救治共和政府最常见的弊病"[98]。"通过这些手段,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99] 这个民主制或共和制的"补救方法","这些手段",这个使民主只剩下"形式"的"范围"和"结构",到底是怎样的呢? (二) 我们先来谈谈"范围"。 汉密尔顿们熟知,古希腊的那些小型民主政体或城邦共和国对有产者来说并不有利,对此,改造之道就是要以"大"代"小"。"大共和国"比"小共和国"、联邦比各州,"管辖更多的公民和更为广阔的领土......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愈少,发现同一党派占多数的情况就愈多;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越小,他们就越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压迫人们计划"。而联邦"把范围扩大,就可以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它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可能性就小了;换句话说,既使存在这样一种共同动机,所有具有同感的人也比较难于形成自己的力量,并且彼此一致的采取行动"[100]。 事实已经证明:"对纸币、对取消债务、对平均分配财产,或者对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或邪恶的目的的渴望,比较容易传遍联邦的某一成员,而不容易传遍整个联邦。"[101] "范围"扩大的另外一个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众利益"[102]。州议会由于距离民众较近,就容易受民众情绪的影响,而联邦政府与国会的代表则远离民众,民众要向他们施以影响或压力就困难得多。 总之一句话,政府权力越脱离民众,富人心里就越踏实。 (三) 再来看看"结构"。 仅有范围是不够的,当利益一致的多数突破范围的阻碍而联合起来的时候,对少数的威胁又形成了。必须使这个联合起来的多数难以通过政府机构将其力量释放出来。这就需要对政府的权力机构进行重新设计,"只有一个稳固的结构才能够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103]。那么代表们设计权力结构时依据的是什么样的原则呢? 民主意味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尽管作者们也承认"人民是权力的唯一的合法源泉"[104],但他们却决不希望人民成为权力唯一的和真正的拥有者。限制民主的办法就是在权力结构设计中,贯彻以分立与制衡的原则,让人民主权原则徒有其表。 权力若主要集中在一个部门中(比如当时某些州的立法机构),或者不同权力部门的来源都相同(比如都由选民直接选举),即权力是单一的,那么当利益一致的多数人民联合起来执政后,权力立即就会被他们全部掌握,他们就会运用权力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者说侵害少数富人的利益。民主的原则就是这样体现出来的。为了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制宪者们的巧妙意图就是将整个权力分散到几个不同的部门中,每一个部门只拥有一部分权力,每一个部门的权力来源也各不相同,[105]每一个部门的权力都会对其他部门进行牵制。这样一来,即使利益一致者联合成多数后,他们能够立即掌握的也只是整个权力机构的个别部门,当他们要贯彻自己的意图时,其他几个还未被其控制的部门就会进行抵制,使其不能达到危害少数富人的目的,从而使多数人民的统治无法实现。这就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分立,就是对本应完全属于人民的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就是对本应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意志或权力进行制衡。采用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实际上就否定了人民主权的原则。 通常人们都认为三权分立、权力制衡这一套是反对专制维护民主的体现。如果这是用来对付查理一世或路易十六的,那还算说得过去,但当时美国根本就没有君主独裁专制的危险。与此相反,对于制宪者来说危险主要来自人民,来自民主。这一原则主要是用来对付人民的,需要加以制衡的对象只是人民的权力,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反动。对此,约翰·阿克顿赞颂道:"分权原则是业已设计出来的对民主制最有效的限制。"[106] (四) 下面来看看分权与制衡原则是如何具体落实的。 人民的意志或多数的力量首先是集中在立法机关。"共和政体的趋势是靠牺牲其它部门来加强立法机关"[107],各州立法机关的强大已使富人们深受其害,像宾夕法尼亚州那样的一院制议会尤其让富人深恶痛绝。对权力的分立首先就是从立法机关内部开始的: "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的单位,并且用不同的选举方式和不同的行动原则使它们在共同作用的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共同依赖方面所容许的范围内彼此尽量可能少发生联系。"[108] 国会被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部分,且只有众议员才由人民直接选出,而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109]。同众议院相比,由州议会选出的参议院代表肯定难以与人民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情感"。多数的意志首先在立法机关内部就遭到了阻挠和制约。 汉密尔顿阐明了"需要成立参议院的目的"[110]: "一切一院制而人数众多的议会,都容易为突发的强烈感情冲动所左右,或者受帮派头子所操纵,而通过过分的和有害的决议,这也足以说明设置参议院的必要性。"[111]或者,"一个组织完善的参议院......对于防止人民自己由于一时的谬误而举措失当......是必要的。......在处理公共事务的某些个别时刻,或为某种不正当情感及不法利益所左右,或为某些私心太重的人狡诈歪曲所哄骗,人民也可能一时主张一些措施,而事后极为后悔并予以谴责的。在这种关键时刻,如果竟有某些公民组成的一个稳健可敬的机构加以干预,防患于未然......岂不十分有益么?"[112] 如果读者嫌这种解释太啰嗦太晦涩的话,换成约翰·亚当斯的话就一目了然了:"要建立一个使富人的自由和财产感到安全的参议院,以反对穷人占多数的众议院的侵占。"[113] 另外,与众议员相比参议员不仅选举方式不同,而且任期也不同,要尽可能的长,决不能像罗德岛州的议员那样"任期仅半年",这样才能使参议员更加"精选而稳定"[114]。 行政权,是权力分立的又一步,与立法机关又相互制约。总统的选举与立法机关不同,他由选民选出选举人后,再由选举人选举产生。这样,总统也与人民没有直接的联系。不过后来总统的选举也没有完全像制宪者们所希望的那样进行,这里就不作分析了。 多数人民的意志排除了这些阻挠后,将会碰到最后的、也许是最强有力的一道障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联邦最高法院。"对民主的这些限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高院取消违宪法律的行动"[115]。尽管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有宣布立法因违宪而归于无效之权"[116],但这是合乎制宪者们的意图的。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约翰·马歇尔为最高法院争得了行使司法审查的权力[117]。汉密尔顿是这样解释最高法院的作用和组织原则的: "在共和政体下,(法院)是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及施加压力的最好保证。......如从法院应被视为......限制立法机关越权的保障出发,司法官员职位固定的理由即甚充足。因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它规定更能使法官保持其独立性,......法官的独立性是保卫社会不受偶发的不良倾向影响的重要因素,......有时此种不良倾向仅涉及某一不公正或带偏见的法案对个别阶层人民权利的伤害。在此种情况下,法官的坚定不阿在消除与限制不良法案的危害方面也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118] 为了充分保证法官的"独立性"和"职位固定",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而被任命的,无失职行为即可终身任职。这样法官们就与人民群众之间失去了任何联系。要想让这些高高在上、远离人民的司法贵族与人民有"共同的利益和情感",可能性是非常小的。[119]如此一来,最高法院的所谓的独立性其实只是针对人民的独立性。当多数派"使社会上的少数派遭到严重的迫害"[120]时,当国会或州议会通过了损害"个别阶层人民的权利"的法律的时候,即当处于多数的穷人触犯了少数富人的既得利益的时候,法院就会站在少数既得利益者一边宣布多数制定的法律因违宪而无效。[121]《文集》作者们的解释是:"宪法与法律相较,以宪法为准;人民与其代表相较,以人民的意志为准。"[122]单从字面上看这很有道理。但这里的问题是,立法机关固然不会时刻代表人民的意志,但法官们仅凭其远离人民的贵族本性就更有资格代表人民的意志吗?这实际上是将一小撮司法贵族的意志置于人民的意志之上。宪法是个很有弹性的文件,宪法解释权和审查权可以使最高法院"按自己的意愿来塑造联邦政府",[123]也就是说,最高法院成了立法者。[124]这实际上是借口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实行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 司法独立变成了司法独裁、司法专政。司法审查制度使一小撮有产者的意志压倒了人民的意志,这无疑背离了人民主权原则。[125]前边提到的反对宪法中的契约条款的卢瑟·马丁也反对赋予最高法院过大的权力。他认为法官的专业知识不能成为他们拥有比立法机关更高权力的资本,而且如果司法部门利用权力反对人民拥护的法律,反而会造成另一种形式的专断。[126] 最高法院这一关若过不了,"多数"的唯一对策就是去修改宪法。制宪代表们当初用最便捷的方式废弃了《邦联条例》,他们可不想让后人也能这样轻易地改变他们的杰作。修改宪法的程序相当繁琐,要想完成这一任务,没有一番耐心是不成的。前边我们曾提到联邦所得税法的制定过程,当时一位法官评价道,这个法案是"这支6000万人的大军--这个洋洋得意和蛮横无理的多数--的新理论。他们要惩罚富人,没收他们的财产"。[127]所得税法被宣布违宪后,从1895年到1913年,国会和各州议会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才通过了第十六条宪法修正案,将最高法院的判决推翻。6000万人要想摆脱几个(最高法院大法官共九人,实行简单多数制判决)司法贵族套在他们身上的枷锁竟是如此艰难。 这时读者们会发现,对选民和代表加以严格的财产限制一向是各国用来保护财产的传统手段,宪法却没有沿用,这该如何解释呢?其实,代表们并非不想如此,只是当时美国各州的情况差异很大,要想对此做出全国性的统一规定非常困难,最后会议决定由各州按自己的现行规定来执行。事实上,大概除了宾夕法尼亚州之外,当时各州都对选举权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选举权的财产限制的逐步取消,是从杰克逊时代才开始的。更不要忘记,直到1965年,美国才最终彻底取消了选举权的人头税限制。 以上是对联邦的"结构"的分析。 联邦的权力被分散到不同部门。各部门都没有相同的权力来源:只有众议院由人民直接选举;参议院由州议会选举;总统由选举人选举;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任命。 各部门的任期也不相同:众议员两年;参议员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总统四年;法官终身任职。 这就是代表们为政府各权力部门设计的结构。"只有一个稳固的结构才能够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代表们完成了这一个任务。"一个年年跟着人民大众打转的民主国会"[128]的危险不复存在了。在这个结构的束缚下,权力要威胁财产时马上就变得软弱无力了。[129]这就是联邦权力消极的一面,民主变成了消极的民主。 在这个结构内,"选民的权力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是无限的。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他中意的法律,只要那些法律不侵犯财产权"[130]。民主变成了有限的民主。 以上这些设计就是麦迪逊和汉密尔顿们"所要探究的重大题目"的答案。民主制的"补救方法"被找到了,联邦的民主不会再像各州的民主那样"疯狂"和"过分"了。经过这一番"补救",民主被阉割为消极的民主,有限的民主,形式的民主。在这种政体内,富人、资产者拥有积极的权力,而穷人、无产者只有消极的权力。[131] 民主对财产的威胁由此大大削弱。美国宪法"使普选权的试验能够在与导致它在雅典或罗马毁灭的条件根本不同的条件下进行",[132]这就是"美国宪法对古今民主典型的宝贵改进"。[133] 直到十九世纪,欧洲资产阶级还沉浸在对民主的极端恐惧中。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功绩就在于向欧洲资产阶级推介美国式的民主经验,以图使他们能够驯服民主。美国宪法对资产阶级政治学的贡献可谓承前启后了。 (五) 宪法首先确立了财产权的优势地位,然后再通过对民主加以限制来防止对这种优势地位的变革。《独立宣言》所推崇的人民"废除或改变政府,使之最有可能实现他们的安全和幸福"的崇高权利在新宪法中被大打折扣。[134]当时宪法的反对者们是深知这种反动性的。理查·亨利·李就认为,在这种政体内,民选的众议院只是"一块破布条"[135]而已;如果通过了宪法,将"把权力从多数人转换给少数人",而当"权力一旦从多数人转移到少数人手中时,一切变革都变得极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对少数人有利的政府,可能非常狡猾和巧妙地防止任何可能导致变革的措施;因此除非普通人民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和进行严峻的斗争。没有任何东西能产生变革。"[136] 宾州的反对派认为分权与制衡这一套对人民行使权力极为不利: "一个共和政府或自由政府,只有在人民的机构公正无私和财产的分配相当平等的地方才存在。在这样的政府里面,人民是至高无上的,他们的意见是一切政治措施的准绳;......只有一个组织简单的政府才能负起最高的责任,因为广大的人民不经常注意政府的活动,还因为他们缺乏容易受其影响的情报。如果通过各种法令把计划搞得十分复杂(即权力制衡等)",无疑不利于人民将权力掌握在手中。相反,"如果你采取宾夕法尼亚州的宪法,把立法的权力赋予一个机构,任期短暂,轮流更替,更以立法程序上的种种规定避免草率行事,那么如果人民发觉遗憾之处,他们将不至错认谁是罪首,而采取果断有效的办法予以补救:在下一届的选举中把他们刷掉。"[137] 费城的拥宪派的看法则截然相反: "合众国的权力分为三部分,这使本市的多数公民至感欣慰,他们长年受治于一院制的议会,深感不便。一切单一制的政府,不论其权力交给一人,或者交给少数人,或一个人民的机构,都是暴君政治。" [138] 两种看法的分歧是明显的,一种千方百计想减少人民对权力的影响,另一种则力图维护最容易使人民参与政治的政体;一种处处维护既得利益者,另一种则想使人民拥有改善其状况的权利。 还有一点大家决不能忽略。代表们声称他们限制民主是为了捍卫财产和自由,在他们的嘴里,财产和自由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宪法草案中,只有富人的财产得到了保护,而公民的自由权利却被不屑一顾:"代表们对公民自由也不是慎重对待。相反,最积极要求各种主要自由的倒是宪法的反对者,他们要求宗教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陪审制、正当的法律手续,并要求保护不受'无理搜查和逮捕'。由于宪法原文中未将这些保证列入,后来只好列入最初的10项修正案中。"[139]今天,汉密尔顿的信徒们大肆鼓吹财产是自由的保障,但汉密尔顿们的所作所为早就否定了这一点。在有产者眼中,只有财产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民自由只有在不威胁其财产时才能被他们接受。 以上是就代表们的共同愿望--限制民主、保护财产--方面所做的分析。除此之外,他们之间的分歧也是很明显的。穷人与富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资产者与无产者和小有产者之间的矛盾,毫无疑问是制宪会议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但是有产者之间,统治阶级之间也并非铁板一块。关于州代表权与代表方式的激烈辩论,实际上反应了正在形成中的北方工业资产阶级与南方种植园奴隶主阶级之间的分歧,麦迪逊等人在当时就已经很清楚这一争论的实质了。宪法同时也具有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职能[140],在此就不展开论述了。 五、宪法的批准 (一) 宪法制定完毕后,如何确保通过呢?宪法是用来反对民主的,是一小撮代表背着人民擅自炮制出来的,代表们力争批准过程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的实际参与,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程度上,当然,还得保留经由人民批准的外表。为此,代表们大致制定了如下的策略。 第一,从时间上讲,尽量缩短批准时间。宪法出笼,人民毫不知情;轮到批准,依旧要如此。事关重大,本来应该让人民对宪法进行长期的、广泛的了解与辩论。不过这恰恰是拥宪派(他们自诩为联邦党或联邦派,以此给自己反民主的面目涂上一层捍卫合众国共同利益的色彩。如此一来,反对派就成了反联邦的分离主义者。不把一己之私伪装成全民利益,资产者的统治就无法维系。)们所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他们极力缩短批准时间,以形成突然袭击,争取速战速决,迫使人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宪法。由于时间仓促,这容易导致:首先,人民中的很大一部分并不知道此事,也就无从参与;其次,即使人民中的知晓者,也来不及充分了解;再次,明白真相的反对派则是仓促应战,无暇将影响扩及到多数人民;最后,此消彼长,早就有备而来的拥宪派可以全力以赴,在批准运动中占据优势,造成宪法被接受的既成事实。 第二,从批准方式上讲,通过专门的代表会议进行。代表们将宪法提交国会时,建议由各州选举专门的代表会议来批准宪法,而不是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新宪法必须由各州议会来批准。拥宪派在各州议会并没有占据足够的优势,因此决不能在各州议会行动。除此之外,采用选民直接投票的方式无疑更能反映民意,但这与经由议会批准相比,具有更大的风险,更不可取。于是代表们摒弃这两种通行方式,向国会提议由各州选举专门的代表会议来批准。国会接受了这一建议。采用这种批准方式,除了避免前面提到的担忧,还便于拥宪派集中力量于会议代表的选举以及在会议期间进行最后的努力。拥宪派十分清楚自己在金钱、理论、信息、政治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越是在一个小的会议范围,越是有利于发挥这些优势。在后面我们会看到这些策略对宪法的批准极为有利。 尽量短的时间,尽量少的参与者,尽量隔离人民,这就是拥宪派为争取批准宪法而采用的战略。 (二) 批准程序启动后,全国分裂成了两大派[141]: "所有的商人、贷款者、证券持有人、制造家、航运家、资本家、金融家及其职业上的关系者统统站在拥护宪法的一面,而全体或大部分没有奴隶的农民和债务人则站在反对的一面。"[142] 马歇尔对两派做了这样的分析: "最后在每一州都形成了两个派别,界限分明而各有不同的目标。一派以不屈不挠的热心争取公私契约的完全履行。他们认为,一个国家或私人的信用是一种神圣的誓约,破坏这种誓约为道义和健全政策的原则所不容。他们认为个人的困苦只能以勤俭加以补救,而不能用废弛法律或牺牲别人的权利来解除。从而他们主张正常的司法管理和有力的赋税措施能使各州履行自己的契约。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他们也都赞成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 另一派的特色在于慈悲。他们以一种极端恻隐的心情看待债务人,不断为救济他们而努力。依照他们的意见,严格履践契约为人民不能忍受的苛行。他们一致赞成放宽司法管理,方便还债或延长期限,减低租税。基于同样的意见,他们反对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移交国会的一切企图。在许多州里,这一派占了决定性的多数,而在各州里也不失为十分有力的派别。在他们占有完全优势的地方,他们的统治成绩就是发行纸币,拖延诉讼程序,暂缓征税。在全国各地,这两派的斗争是定期重演的。"[143] 前边已提到过的诺克斯将军在致华盛顿的信中谈了对马萨诸塞州各派的看法: "现在本州有三个派别,他们的人数不同,在财富与人才方面彼此尤为悬殊。第一派为该州的商界以及所有的小康人士、牧师和律师......这一派赞成建立一个有力的政府;(第二派略)......第三派为乱党及其信徒,他们大部分主张取消公私的债务,因而不会赞成新宪法。"[144] 麦迪逊的看法也是如此:"关于条约、纸币和契约的条款,比这种制度(宪法)的实在的和消极的错误加在一起树立的敌人还要多。"[145] 至于宪法的反对者,他们也十分清楚与拥宪派的分歧所在。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州批准会议上说:"我相信这是实在的,即庞大的小农群众都坚决地反对宪法。我可以确信地说,在互相接壤的十九个县里,十分之九的人民都是由衷地反对宪法的。"[146] 马萨诸塞州的反对派写道: "这些强暴的党徒(即联邦派)企图要全体人民盲目地吞下(宪法)这个糖衣苦丸。他们包括高等商人、公债持有者、富翁、政界名人、银行家和律师;这些人加上他们的喽啰,形成了贵族集团。"[147] 一位反对派称制宪者们是"由辛辛那提会的贵族世家、公共安全的掌握者、巨富和热衷于公职者、银行家和律师组成,他们经历了从贵族政治联合中独立的训练"。[148] 农民们深知宪法的目的是力图将他们排除在政体之外: "在通过的宪法中,没有民主的味道。"[149] "(宪法)试图在共和主义的迷人外表下在你头上强加一个贵族政治。"[150] "什么是自由?......(自由是)管理自己的权力。如果你接受这部宪法,你还有这种权力吗?绝对没有。"[151] 英国国王和议会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危害农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为此不惜进行了一场独立战争。他们流血牺牲,并不是想在自己头上再压上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农民根本不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来保护自己,因为与富人不同,他们本身就没有多少财产需要保护。在州议会和一个不对他们过多干涉的邦联政体内,他们的自我保护做得还不错,照样自得其乐。而一个高高在上的中央政府,不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保护,只是增加了受其压迫的危险。别的且不说,加重他们的税收负担起码是毫无疑问的。 "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托马斯·潘恩的名言正是反对派的旗帜。历史真会开玩笑,这句话今天在资本家嘴里被重复得最多,想当初他们却是最为反对的。罗伯特·诺齐克们将自己的最高理想标榜为"最小的国家",不知他们是否愿意回到邦联时代,与联邦相比,邦联才是名符其实的最小的国家。 对于批准运动中的各派力量,理查·亨利·李则认为,谢司派和拥宪派这"非常没有约束力的双方"[152],只是社会中的少数极端势力。拥宪派早就仇视民主,现在则在反对谢司派极端行为的幌子下,通过重订宪法剥夺了广大人民的权利。 除了当时各方参与者的言论,后人对选票的具体分布状况的研究也证实了双方分歧的实质所在: "如果你查看一下表决情况,那么就会发现,对抗主要是在城市与农村,律师、银行家和商人共同体与农场主之间发生的。"[153] "批准宪法运动特别集中于商业、制造业、公债和动产利益集团最有优势的地区......反对宪法的人几乎全是来自农业区和债务人已在那里制订关于纸币或其它的贬值计划的地区。"[154] "各州在批准宪法时的投票模式,其背后似乎也有经济上的自利的因素起作用。麦圭尔和奥斯菲尔特发现,在其它经济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具有商业利益的代表比其它代表更有可能投票赞成批准宪法,那些在西部拥有土地或在银行业和公债上有利益的代表,投票赞成批准宪法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那些深深陷入个人债务的代表则更有可能反对批准宪法。"[155] 在对立两派中,拥宪派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宪法的命运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因此他们动力十足。他们占有资源优势,不管是金钱、信息还是宣传等方面,而且他们有备而来,组织有力,配合紧密,并且全力以赴。在宣传战略方面,拥宪派大概有意识地大肆制造恐慌气氛,声称若任由邦联持续下去,国家将要崩溃,社会将要毁灭,只有通过宪法、建立联邦才能避免这种结局。 反对派方面则是截然相反。首先财产资格的限制使大量群众不能参加投票。对拥宪派的突然袭击,反对派猝不及防,无法迅速展开反击。而普通民众则因为消息闭塞、投票仓促等原因而置身事外或不明真相。有时候甚至自然因素也不站在反对派一边,比如农民需要在严冬中从边远地区赶到城市去投票。这一切使反对派处于明显的劣势。 马里兰州的一位反对派对本州的描述可能具有代表性: "'普通阶级'的人民对宪法毫无所知。国会命令印行的两千册宪法草案为数太小,不足以散发各地。《安纳波利斯报》发行量很小,巴尔的摩的两家报纸在东海岸地区从来看不到,而去年冬季的恶劣气候更使一切报纸都无从寄达那里。在该州的二万五千选民中间,参加这次选举的只有六千人,而巴尔的摩市和其它七个县就占了四千票。财主和富翁为了避免丧失自己的债权,都替宪法卖力。在有些县里,反对派就没有提出自己的候选人。"[156] 一位反对派人物对宪法从酝酿、制定到此时表决的过程作了如下的概括: "一种统一的制度以最秘密的方式和缺少起码权力的情况下制定出来了。而且事先没有任何通知,就突然由制宪会议提请批准--国会未表示任何意见,又把它提交(州)议会--议会也依样把它提交给人民。本州的人民没有国会或议会的帮助,也没有时间研究这个问题,一味向报纸了解情况,让对立的作家把他们分成两派,而且就在这样的情形下选出了本州代表会议的代表。这些代表所要考虑的就是:他们是否接受制宪会议的宪法--包括其中的一切瑕疵,并且把人民置于一种政府体制之下,他们现在对这种体制的性质和原则的了解,并不比对哥白尼的宇宙体系的了解更多一些。" [157] (三) 不过即使面临如此不利的条件,反对派也险些将拥宪派击败。 最初批准宪法的五个州中,特拉华、佐治亚、康涅狄格、新泽西是四个小州[158],唯一的大州宾夕法尼亚州的通过则不那么令人信服。[159]宾州议会的拥宪派收到邦联的通知后,企图立即通过举行宪法批准会议代表选举的决定,反对派则反对仓促行事,为阻止表决就离开议席,使表决达不到法定人数。拥宪派党徒于是强行将反对派议员扭至议会,得以使州议会做出了在五个星期后就进行批准会议代表选举的决定。反对派对此评论道:"代表会议的选举如此仓促,宣传如此不够,以致有些人直到事情过去之后,还不知道这件事情。"[160]拥有选举权的七万选民中,仅有13000人参加了投票。看来宾州的农民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此后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一直不融洽。直到1794年,宾州农民为反对汉密尔顿的威士忌酒税法,还发动了一次叛乱。 在马萨诸塞州的批准会议上,一次预测性的投票曾显示反对派占据优势。反对派人物、会议主席汉考克(受纸币派支持)干脆不出席会议以使会议无法召开。拥宪派向汉考克许诺若宪法通过就支持其竞选副总统,这样才将其拉到了自己一边。[161]塞缪尔·亚当斯为本州反对派的重要人物,拥宪派商人向其支持者波士顿的造船工人保证,宪法通过后就添造新船。于是工人们转而支持宪法,塞缪尔·亚当斯大概因此被迫屈从。做完这一切后,拥宪派才以微弱的优势取胜。有的历史学家认为"支持宪法者的策略与他们的事业是不相称的"[162],其实不然。 马里兰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经过斗争后也批准了宪法。 新罕布什尔州的会议于1788年2月召开后,拥宪派发觉自己处于少数,便建议休会。经过会外的一番工作后,于6月重新开会,宪法才以很小的多数通过。 此时,宪法已经获得了批准所需的九个州,优势转到了拥宪派一边。此后弗吉尼亚州经过激烈争论,勉强通过了宪法。而在纽约州,本来反对派占据绝对优势,现在大势已去,不过即使如此,拥宪派也仅以三票的多数获胜。 北卡罗来纳州拒绝了宪法。 由农民控制着的罗得岛州是唯一一个通过选民直接投票来决定宪法命运的州。宪法被大多数人拒绝。 后两个州是在联邦政府已经成立后,迫于压力才最终加入了联邦的。 据比尔德统计,当时竟有四分之三的成年男子未能参加投票。在参加投票的16万人中(即使除去因财产限制而丧失选举资格者,这一数目可能也达不到全体选民的半数。依照现行惯例来看,仅仅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宪法的批准缺乏足够的合法性),投赞成票的不超过10万人,也就是说不会超过当时成年男子总数的六分之一。而如果不是由代表会议,而是选民直接投票决定的话,反对者可能还占据了多数。[163] 当时曾作为拥宪派而崭露头角的约翰·马歇尔也承认这是事实:"在某些州,两派是势均力敌的,因而甚至经过了相当时间的讨论之后,宪法的命运尚难预料。在许多州,赞成方面的'多数'数量甚微,因而使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没有人影响,宪法无法通过。毫无疑问,在通过的各州里,多数人民都是反对宪法的。"[164] 马歇尔的这些话,可以说是对本文开头所引用的他自己的另一种宪法观的最有力的驳斥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清美国宪法反民主的本质了。 制定宪法的目的,就是要借此解除民主对富人利益的威胁。 宪法的制定过程是不民主的。 宪法的内容是用来限制民主的。 宪法的通过也称不上是民主的。 总之,美国的制宪运动,无非就是一帮"有才干的资本家投机商","成功地哄骗一般的老百姓去接受一个旨在有利于少数显贵而设计的政体"[165]。 六、从宪法的表面矛盾看资产阶级的"流氓"天性 (一) 在当今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中,对某些政治哲学原则的尊崇似乎是无条件的和不言而喻的,比如:主张消极权力,反对积极权力;主张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主张自由放任,反对干预;主张小政府,反对大政府;主张自发,反对设计,等等。但是在对美国宪法的分析中,我们却发现联邦政府一面被加强权力,一面却又被限制权力。积极与消极两种看似极其对立的倾向竟完全融合于一部宪法,这一矛盾该如何解释呢? 其实,积极与消极、强大与弱小、干预与自由放任等首先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或逻辑,概念不等于事实。资产阶级并不是为概念而生存的,资产阶级唯一的生存原则就是赚取利润(即利益),只有利润原则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原则。其他的原则都是为赚取利润这一绝对原则服务的,只是一些次要原则,一些相对原则,一些一定条件内的绝对原则。资产阶级不会无条件地拥护任何一种抽象原则,除了利润。在此种条件下,某类理论最适于赚取利润,他就会将其奉为绝对真理;在彼种条件下,他又会将另一种理论视作至高无上的,尽管这种原则可能在表面上与前者截然对立。比如,美国宪法表面上显示出来的两种对立性质权力共存的矛盾,其实质就是只让少数资产者拥有积极权力,而多数无产者则只有消极权力。[166] 从形式逻辑角度看似矛盾的概念或事务,在生活中未必如此。 当世界工厂的地位还没确立时,英国带头施行重商主义--极端的贸易保护政策(即干预、设计、大政府等)。当这一地位确立后,他又提倡最极端的自由贸易(即放任、自发、小政府等)。当资产阶级独占着议会时,他强调国家的权威;当工人阶级争得选举权后,他开始越来越反对国家的迫害了。在美国建国初期,资产阶级极力主张建立大政府;新政时期以后,资产阶级又向往小政府,因为这时大政府已成为对其有所约束的福利国家了。 这一强一弱、一大一小,都是为了资本的利益。 在十九世纪,美国资产阶级支持国际贸易间的干预--贸易保护,反对国内的干预--妨碍契约自由。或者说,他不喜欢国际间的自由放任,却喜欢国内的自由放任。即他同时既要干预(国际),又要放任(国内),或者说他既不要干预(国内),也不要放任(国际)。 当工人罢工时,如果法院发出罢工禁令,资产阶级就会欢迎这种干预,这种积极的权力。而如果政府通过劳工立法对工人加以保护,他就希望权力是消极的,就反对干预了。(130) 对于劳工立法,资产阶级也不是一概反对的。同在工人的强大压力下于1935年通过的全国劳工关系法(瓦格纳法)相比,他们更喜欢1947年通过的劳资关系法(塔夫脱-哈特莱法),因为这一法案对工会作了诸多限制并重新授予总统发布罢工禁令的权力。 自里根以来的美国各界政府,对富人削减税收,对人民削减福利,这是典型的自由放任政策。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大搞赤字政策,政府与大公司--军事工业综合体--的合作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大规模,这又是典型的干预政策。一方面是哈耶克和弗里德曼,另一方面是凯恩斯。这些看似对立的做法的统一性在于:增加资本的利润。 至于2008年九月金融海啸袭来后,各行各业的资本家更是立即置叫嚷了三十年的新自由主义于不顾,为乞求政府"救助"展开了竞赛。 (二) 资本家主张消极的自由,反对国家干涉私人领域。但是从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末期,他们却利用国家权力,将农民从其祖祖辈辈世代相依的土地上赶走。这时候农民的消极自由和私人领域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尊重。至于在其私人领域--工厂内(实际上是公共领域),资本家所实践的更是没有消极自由,只有积极自由[167]:任意解雇工人,任意雇用童工,任意让工人加班,总之,无非是一个工厂内的专制君主。 工人阶级与其他劳动平民获得选举权,主要是19世纪后期的事情。在此之前,资产阶级不仅垄断了财产,还垄断了国家权力,工人与其他劳动大众被排除在外,任由他们施暴。在长达数个世纪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持续通过国家暴力,强行将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压至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伴随着工人反抗的增强和工人运动的兴起,资产阶级不得不放弃政治垄断,逐步给与工人选举权。丧失权力垄断的资产阶级,转而开始标榜契约自由,声称国家无权干预劳资契约,以图阻止工人状况的改善。[168] 先当抢劫犯,再当守夜人。这就是资产者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 以赛亚·伯林的思想,被资本家的辩护士们广泛引用。但伯林却认为:"资本家不受限制的自由会损害工人的自由,工厂主或父母无限制的自由会让小孩子沦为煤矿雇用者。弱者一定要保卫自己不受强者的侵犯。"[169]伯林这方面的思想是其在中国的所谓的自由主义的信徒们从来不愿提及的。[170] 甚至像资本主义最忠诚的辩护士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这样的"自由至上"的偏执狂,也不会处处固守他的"自由秩序的原理"的。工会,纯粹是一个自发产生的事物,决非设计的结果,是工人阶级经过上百年的(如果不是几百年的话)斗争才组织起来的。它不仅没曾得到过政府的扶植,而是一直遭受政府的迫害。但对这样一个自发形成的事物,哈耶克却恨之入骨,自由的"原理"在此也就不适用了。 追求私利是包括哈耶克在内的一切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石。但是当工人阶级通过工人政党或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哈耶克又指责他们这是一种不顾"普遍利益"[171]的"群体性自私"[172]的行为了。哈耶克及玛格丽特·撒切尔有时也会扮演工人权益捍卫者的角色,比如在镇压英国的工会的同时,却支持波兰团结工会。 众所周知,哈耶克是汉密尔顿反民主思想的继承者,但与汉密尔顿不同,哈耶克拥护的是"自发的扩展秩序", 反对一切人为的有意识的"设计"。汉密尔顿所提倡的"政府管理","干预和帮助","改变自然过程"等等,按哈耶克的逻辑来说,简直就是"通往奴役之路"。不过事实胜于雄辩,哈耶克所推崇的资本主义"自由"或"自发"文明的典型--美国,恰恰是汉密尔顿们"设计"的结果,而非"自发"的结果。美国历史上确实曾有过"设计"与"自发"的道路之争,但主张自由贸易的"自发派"不是资本家而是奴隶主,而资本家则是力倡贸易保护的"设计派"。为此两派之间还进行了一场内战,"设计派"的获胜导致了日后美国资本主义的繁荣。 哈耶克断言,纳粹制度作为一种"中产阶级的社会主义"[173]之所以在德国得势,是李斯特和俾斯麦提倡贸易保护--国家干预--的必然结果,而英美之所以与德国不同,则是一直坚持自由放任、拒绝国家干预的缘故。如前所述,李斯特的思想来源于汉密尔顿,而汉密尔顿又深受英国重商主义的影响,果真如哈耶克所言,美英早就应该先德国而成为法西斯国家了。 对上述矛盾,哈耶克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意而为之,因为要为资本主义设计一个完整自洽无懈可击的辩护体系,要能自圆其说,就只能对事实进行挑拣与删改。对于历史事实,哈耶克其实是一清二楚的,有一次他竟然(不慎?)公开认可这样的观点:汉密尔顿的国家干预政策以及自由放任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174] 再回到美国宪法。制宪者对"多数人的暴政"恨之入骨,但是表面上仍旧要打"我们美国人民"的幌子。毕竟不能过于公开与人民为敌,尤其是当还需要利用人民去替他们火中取栗的时候。从英国革命到法国的系列革命,从团结工会到橙色革命,资产阶级对此已是轻车熟路。 不过,对"多数人的暴政",资产者也并非一概反对。众所周知,托克维尔最反对"多数人的暴政",但当他处于多数派的时候,对少数派却毫不留情。1848年法国革命时期,无产阶级单靠自己还不能成为整个社会的多数,其成为社会多数,或者说其能够赢得资产阶级之外的其他社会集团的支持,还只是一个历史远景。资产阶级,依靠城乡小资产阶级的支持而稳居多数,对处于少数地位的无产阶级进行了屠杀。作为多数派的托克维尔,认为对付胆敢造反的无产者,就应该"像狗一样击毙"[175]。前面提到南北战争前的麦迪逊也是如此。规则,只是用来约束别人的。 控诉"多数人的暴政"时,"自由主义"者们最愿列举的证据就是纳粹的暴行。纳粹的"多数"具体是哪些人呢?不正是以资本家、地主、军阀、政客为首的带领小资产者去欺压工人的大杂烩吗?这桩暴行的罪魁祸首不正是资产阶级吗?[176]如今他们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反倒以此来教训别人。 要探明真谛,就必须得从积极与消极、强大与弱小、干预与自由放任等抽象辩论中跳出来(这种对辩论实质的模糊只对资产阶级有利),这些抽象的概念或原则可以说是都不存在的,应当回到汉密尔顿与麦迪逊(一定情况下)以及马克思与恩格斯那里。世界上没有概念或原则之间的冲突,只有具体的人的具体的物质利益之间的冲突。该干预时就干预,该放任时就放任,该自由时就自由,该屠杀时就屠杀,希特勒的御用法学家和政治学及卡尔·施米特对此直言不讳,难怪哈耶克对他顶礼膜拜。[177]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列宁语)。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利润原则表现为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矛盾)的原则。这些对立(矛盾)能够统一的原因就在于它们都围绕着利润来运动。或者说这些对立(矛盾)能够相互转化的原因,只在于它们都是利润原则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所有这些不同的抽象的概念或原则,都被资产阶级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解释,用来掩盖其剥削、损害他人的行径,混淆受害者的视线,以便于其在社会冲突中占具道德上的优势。这些原则有时一再被极力强调,以至于能让人相信,资产者似乎就是为了这些原则而生存的,而不是为了利润。 再比如,资产者爱标榜自己对新教的虔诚。不过,只有在新教教义能够促进资本积累的时候资产者才是虔诚的。每周做礼拜是基督徒的义务,一到星期日,资产者新教徒就携家带口去教堂做礼拜。若是工人基督徒也去履行义务,就会被资产者视作游手好闲而遭禁止。十九世纪中期之前,长达几百年的时间,欧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的工人,大都被剥夺了每周休息日的权利,每周工作时间八九十个钟头稀松平常。多么虔诚啊! 资产阶级熟练地交替甚至同时使用着对立的原则,总是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就没有理亏心虚的时候。无商不奸,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的顶峰,资产阶级也将"奸"发挥到了极致。 (三) 鲁迅曰:"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178]比如,"见贪人就利诱,见孤愤的就装同情,见倒霉的则装慷慨,但见慷慨的却又会装悲苦"[179];"要人帮助的时候用克鲁巴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180] 如前所述,资产阶级在不同甚至对立的原则之间轻松地"翻着筋斗"[181]。以之对照鲁迅的标准,只能认定资产阶级是不折不扣的流氓。流氓性是资产阶级总体本性结构中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资本家要更胜流氓一筹:"'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182]资本家及其文痞们就没有这样"直直落落"了,他们自美为"自由主义者"。全职流氓比不过兼职流氓。 七、体制与"人":资产阶级驯服民主的两种途径 (一) 随着宪法的通过,富人绅士们获得了对人民的胜利。当"多数"与"少数"之间的激烈冲突再次在美国爆发时,对立双方已变成了北方的工业资产阶级与南方的种植园奴隶主。这时整天高喊着反对多数人的暴政、维护少数人的自由的是南方奴隶主的代言人约翰·卡尔霍恩。面对此情,晚年的麦迪逊并没有继续死守其维护少数人的自由的教条,而是坚决反对卡尔霍恩。[183]最终处于多数的北方通过一场内战强迫南方屈从于自己。[184] 南北战争后,美国的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这不可避免地同时使工人阶级成长壮大起来。麦迪逊的预言变成了现实,一个除了双手没有任何财产的雇佣劳动者阶级逐渐成为社会中具有共同利益的多数。当时各级立法机关迫于工人阶级这一多数的压力制定了许多法律,以改善其极端恶劣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状况。这时制宪代表们的杰作开始发挥作用了,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最高法院。长达数十年的时间,最高法院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185]做出歪曲性解释,称公司属于受该法案保护的"人"的范围,非经正当程序,立法机关不得干预或剥夺公司(人)和工人之间的"契约自由"。有关组织工会、禁止童工、禁止实物工资、最高工时、最低工资、工伤赔偿、工业安全与卫生等一系列被今天现代西方社会看来是理所当然的立法,都不止一次地被最高法院以妨碍契约自由为借口推翻。无财产则无自由,一个一无所有的阶级,怎么能够与一个垄断了一切财产的阶级自由地订立契约呢?法院一方面不许立法机关介入劳资纠纷,另一方面自己却进行干预,经常发布禁令以禁止工人罢工,尽管宪法并没有规定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或自由。最高法院成了资本家肆无忌惮地压榨工人的保护伞,被资本家赞颂为"美元的守护者,私有财产的保护神,捣乱者的敌人,公民的最后希望"。[186] 最高法院长期坚持极端歧视工人、偏袒资本家的立场。1933年罗斯福新政开始后,其主要立法几乎全部被最高法院否决,新政进入了死胡同,最高法院对全美国实行专政。1936年,美国工人掀起了"静坐罢工"(工人罢工并同时占领工厂)浪潮,到1937年春呈席卷全国之势。直到此时,看到再不让步将会激起革命,最高法院才不得不有所收敛。自1937年3月起,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宣称受宪法保护的自由并不包括所谓的"契约自由",使诸多劳工立法得以通过。最高法院态度转变的原因通常被归功于罗斯福的填塞法院计划,其实不然。[187] 简单回顾一下这段历史,是为了让读者们对美国宪法的反民主的本性与功能获得一个较直观的认识。 (二) 当然,任何防御工事设计得再巧妙,最终也有被突破的可能;最高法院再顽固,在静坐罢工浪潮面前也得低头。美国政局或者说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相对长期稳定的原因,固然有宪政体制的作用,但也不能过高估计,根本原因还在于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统治阶级之间一旦分裂,宪政体制也无法挽救,比如南北战争;1937年最高法院革命,则在于无产阶级攻势猛烈,统治阶级不得不让步。 至于英国的稳定,其政体所起的作用也一样有限。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英国资产阶级拥有他国资产阶级所不具备的特性或优势。如前所述,革命前后英国资产阶级用了数个世纪的时间消灭了农民。在解决了农民后,他们得以比较从容地对付新兴的无产阶级。同时,长期的霸权地位与有利的国际条件,使英国不会因国际环境的恶化引起国内矛盾的激化。所谓"渐进"、"妥协"等富有弹性的保守主义因此而形成。[188]政治经验与传统与其说是因,不如说是果。 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就没有这样幸运了。近年来"柿油党"们极力抬高英美革命贬低法国革命,称后者过于激进,不懂得"妥协""保守",云云。其实,法国资产阶级并不比英美资产阶级更蠢笨或更浪漫,只是法国革命面临的国内国际条件要比英美恶劣得多,以至于无法做到那样"妥协""保守"。汉密尔顿们以孟德斯鸠为师,难道孟德斯鸠的同胞反倒不明其理了?大革命期间的第一部宪法1791年宪法,何曾不巧妙设计?何曾不意味着各方的"妥协"?一面高喊"人人生而平等",一面将立宪将公民做"积极"与"消极"之分,"金钱贵族"与"门第贵族"(马拉语)何曾不想联手压制无套裤汉?况且革命不久,路易十六事实上就已经成为革命的俘虏,不像当年英国革命那样为此还得需要打上好几年内战。但是1792年,即新宪法制定的次年,欧洲联军的入侵令还未稳固的"妥协"散了架。[189]抵抗强敌就需要进行全民动员,资产阶级一面动员群众,一面却袒护里通外敌的王室与贵族,同时还不忘趁机发战争财。已被革命动员起来的民众不甘于逆来顺受,就先砍掉暴君的头颅,再用限价法令教训了资产阶级,革命由此而激进。此间的1793年宪法,贯彻了卢梭的直接民主原则,成为无套裤汉的大宪章。1794年热月政变后,政权再次全部落入资产阶级手中。但是遭受重创的保王党和极端共和党,依旧有兴风作浪的可能。为防止极端党派利用议会立宪政体掌权,1795年新宪法在分权制衡方面绞尽脑汁,做出了多种安排。可是再巧妙的宪政堡垒也无法阻止极端政治力量上台的可能,一会儿是雅各宾党,一会儿是保王党,轮番上阵。对此,"不论有多么好的宪法,也是无能为力的。"[190]不管哪一派上台,都意味着内战重新爆发。督政府只好一再违背宪法--即发动政变--阻止极端党派得势。雾月政变后,西耶士殚精竭虑,力图打造一个完美的立宪议会政体。无奈时势不由人,议会宪政寿限已尽,集才干、威望、野心于一身的拿破仑对此已无耐心,便自行其是快刀斩乱麻干起来。滑铁卢战役后,波旁王朝在反法同盟刺刀的保护下复辟。1830年七月革命后,王朝与资产阶级、"门第贵族"与"金钱贵族"达成妥协,将中下层民众排除在外,这似乎是英国"光荣革命"在法国的翻版。可惜一步被动,步步被动,旧矛盾还没有彻底解决,新麻烦又冒出来了。法国无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比过去的无套裤汉更难对付,资产阶级的日子还是不能安稳下去。[191]"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192]1848年二月革命,第二共和国成立。是财产共和国还是社会共和国?社会共和国的威胁通过六月屠杀被解除后,财产共和国竟然也很快垮台。1848年11月新宪法,托克维尔曾参与起草,在很大程度上模仿了美国宪法。可是倍受托克维尔推崇的宪政民主政体一到法国就"水土不服",无法阻止路易·波拿巴登上皇位。为什么?因为"法国资产阶级反对劳动无产阶级的统治,结果是把政权送给了以十二月十日会的头目为首的流氓无产阶级(即路易·波拿巴--引者注)。"[193]直到巴黎公社失败后的第三共和国,共和制在法国才稳定下来。为什么?不是因为什么宪政体制创新,而是因为元气大伤的无产阶级此时根本无力利用共和制来挑战资产阶级,原来多为保皇派的资产阶级因此不再视共和国为畏途,开始接受共和国。[194]经过数十年的恢复期后,无产阶级才再次成为法国政坛的决定性力量。1936年,人民阵线上台。"宁要希特勒,不要布鲁姆"!被吓坏了的资本家决定抛弃共和制。已得罪了却不愿推翻资产阶级,"人民阵线"只有死路一条。1940年夏天,希特勒和贝当成了法国资产阶级的守护神,布鲁姆则被关进了集中营。第三共和国,始于无产阶级的失败,终于无产阶级的复兴。[195] 由此可见,政体的作用固然不容小觑,但也不可肆意夸大。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绝非议会立宪政体能永久约束。美英资产阶级的好运总有到头的那一天,届时"弹性的保守主义"、分立与制衡等,都将如秋风落叶。 (三) 现代议会民主制,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搏斗的阵地。前者要利用这个阵地来挑战和终结后者的统治。后者则要阻止这种可能,或者说让前者丧失实现这种可能的能力。简单地说,社会政治斗争的走向,取决于两方面的合力,一个是体制,一个是体制里面的"人"。因此要驯服民主,一方面得靠制度设计--如美国宪法;另一方面,得让"人"、即无产阶级"多数"涣散无力,无法利用体制,更不用提突破和超越。"多数"本来就先天不足,数千年来积累继承下来的基本上是贫穷、愚昧、分裂等等。无产阶级只有摆脱这一切,获得独立意志和独立组织,并克服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将社会存在方式意义上的多数变为政治斗争实践中的多数。资产阶级、尤其是欧洲资产阶级,自十九世纪开始,其驯服民主的目标,就是要阻止这个多数变成现实,或者将这个多数重新赶回少数。这一目标只能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少数"与"多数"的具体斗争才能完成。 如前所述,财产权或私有制与民主制的矛盾由来已久,在反对君主专制时,资产阶级只是要求用少数有产者的权力来代替君主一人的权力,并不要求人民主权。只是迫于工人阶级的压力,资产阶级才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逐步给予工人阶级选举权。[196]在做出这一决定后,资产阶级对民主制的实验一直心怀不安。这决非杞人忧天,工人政党利用合法性和普选权很快就壮大起来,向资本的统治发起了挑战。到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资本主义世界陷入长期危机当中,尤其是欧洲资本主义,根本就无法再继续承受民主制与工人运动这样的负担。于是资产阶级便企图用法西斯主义代替议会民主制,同时摧毁整个古典工人运动。此时工人阶级的领导力量欧洲古典社会民主党(以及后来的斯大林主义官僚化的共产党)却已逐渐沦为工运官僚,在议会政治实践中陷入了唯议会主义或单纯议会道路的战略陷阱。[197]他们只知退让,不知自卫,更不用提反击;只知议会斗争,不知与议会外斗争相结合;只知议会多数,不知议会外多数,不知议会多数与议会外多数需要互相促进;只知固守议会陈规陋习,不知应该对民主进行以下创新:从单纯政治民主扩展为包括经济民主在内的全面民主,由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深化,用工人代表委员会民主代替议会民主。结果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社会民主党与已斯大林主义官僚化的共产国际的领导下,工人运动在欧洲大陆全军覆没,被法西斯逐一摧毁。经此打击后,工人运动的激进性质在二战以后逐渐淡化,其利用民主制挑战资本主义的意志与能力丧失殆尽,古典工人运动遭到了历史性失败。直到此时,在对资本主义的威胁被解除后,民主制才在各国长期盛行起来。可以说,只有先有法西斯的肆虐与古典工人运动的历史性失败,才有民主制的盛行。[198] 民主为何从资本的对立面变得与资本长期安然共处,亚里士多德的难题为何在当代得到解决,这常常令人疑惑不解:"即使今天,为什么代议制民主会在提供这些保护功能(即与资本主义安然共处--引者注)上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功,这一点也尚未明晰。"[199]对此,只有将其放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并综合体制与"人"的因素进行考察,才能真正理解。 在此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当无产者"多数"克服种种外部阻挠和内部分裂,掌握了主要权力部门并捍卫自己利益的时候,或者即将如此的时候,资产者"少数"的选择,决不会是继续遵循所谓的"宪政"游戏规则,而是会用少数人的暴政来对付多数人的"暴政",即选择形形色色的法西斯:墨索里尼与希特勒,萨拉查、多尔富斯与佛朗哥,苏哈托与皮诺切特。 1973年在智利靠政变[200]与屠杀工人学生上台的奥古斯特·皮诺切特,并非仅仅是一介武夫,乃是"新自由主义"浪潮的开山鼻祖!政变后不久,皮诺切特就用机关枪逼着智利工人接受"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哈耶克与弗里德曼为之呐喊叫好,撒切尔与里根随后师从效仿,"新自由主义"于是席卷全球。皮诺切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还深谙汉密尔顿麦迪逊思想的精华,知道政变与改革的成果,必须得用宪法来巩固:资产阶级的利益,危急时刻靠屠刀,日常还得靠宪政。1980年皮诺切特制定了一部新宪法,将分权制衡原则发挥到了极致,比美国宪法更接近汉密尔顿及其传人哈耶克[201]等辈所推崇的理想模式。智利人民若想在这一宪法框架内改善自己的状况,难。皮诺切特在经济、政治、法学诸领域对资产阶级居功至伟,资产阶级心里明白,嘴上不说。 融宪政、屠杀、"新自由主义"于一体的皮诺切特模式,就是美国宪政思想在20世纪最重大的发展与创新。 2003年3月初稿 2004年7月修改 2009年5月26日再改 2009年12月28日改毕 附言: 本文初稿于2003年,2004年稍加补充。当时以为有发表的机会,结果落空。等待期间,又动了补充修改的念头,但直到2006年才着手。可改了半天后电脑竟然格式化了,遭此打击,一时无心重来。直到2009年春才又下决心。拖也有拖的好处,现在又添了些新内容,主要集中于对美英法三国革命的比较、资产阶级流氓本性的分析、皮诺切特宪政模式等部分。对写作过程能回忆起来的主要如上。还有一处值得显摆的地方,我一直断定哈耶克支持希特勒--哈耶克最推崇的丘吉尔都这样了,哈耶克还会例外吗--可是一直找不到证据。最近发现了哈耶克推崇希特勒的红人施米特的材料,就添到文章里面了。看来在这一点上我的判断力还是值得肯定的。希望不久也能发现哈耶克直接赞颂希特勒的证据,英德开战以前,有这样的言论该不稀奇。哈耶克们与墨索里尼萨拉查皮诺切特为友,又怎能不喜欢希特勒呢?这几年为哈耶克们浪费了太多时间,唠叨这几句算出口恶气吧。 本文所引用的与美国宪法直接相关的材料中,2004年以后出版的并不多。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近年来看到的一些新材料,并不足以使我发现有对初稿做出较大修正的必要。另外,立新重于破旧,对真民主的探索比对假民主的批判有意义得多,2004年以后,我的精力主要花在这上面了(对此可参阅拙文《苏维埃还是立宪会议?--论十月革命新政权的合法性和民主性》、《论俄国革命--从兴起、蜕化到垮台》、《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等)。这影响了我对新材料的搜集,也影响了文章的修改速度。 本文写作期间,曾多次向陈燕谷先生求教;2003年秋天,素无交往的王希教授曾电函对初稿提出宝贵批评,当然,文章内容概由我本人负责。国家图书馆基藏库的所有职工、中央编译局图书馆张晓明先生、商务印书馆侯玲编审在资料查询方面对我提供了的极大帮助。本文初稿曾刊发于王小强先生主编的《香港传真》2003年第38期。在此,向上述人物与机构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1]查尔斯·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何希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8-19页。 [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文版序言,第3页。 [4]对民主与私有制的矛盾以及有产阶级民主观的发展演化的简明扼要的概述,参阅王绍光:《警惕对民主的修饰》,北京:《读书》,2003年第4期;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孙荣飞、段保良、文雅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 [5]热衷于抬高英国革命贬低法国革命者的一大理由是,英国革命比法国革命更加尊重私有产权。再也没有比这种说法更无视事实的了。英国革命后地主贵族资本家将农民劫掠一空,而法国革命中,自雅各宾专政到拿破仑时代,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且再也没有丧失。难道只有资本家的产权才叫产权,农民的就不配了吗? [6]"现代的美国民间信念都认为民主几乎等同于自由,而且民主理论家力求区分二者时一般都认为民主为自由所不可或缺的。但是开国先辈们认为,他们最为关心的自由受到民主的威胁。在他们的思想中,自由同民主无关,而是同财产有关。"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崔永禄、王忠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4页。 [7]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8页。 [8]"如果说城镇的商人和骚动的技工无意中发动了那场导致美洲独立的战争,那么农民却提供了把战争进行到底的动力,并流出了洒在这一斗争中的大部分鲜血。"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9页。 [9]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9页。 [10]"1765年后,'下层社会'的存在,或者说暴民或'粗野民众'的存在,一直是美洲殖民地生活的事实。"梅里尔·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与江西美国史研究中心编:《奴役与自由:美国的悖论--美国历史学家组织主席演说集(1961-1990)》,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9页。 [11]"战争结束,不让打过仗的人(以及更多声称打过仗的人)享有政治权利,又非常困难。独立以前,各州人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差异甚大,但战争之后,无论在哪一州,权利似乎开口就有。"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海南出版社,2003年,第420页。 [12]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3-214页。 [13] Louis M. 哈克:《美国资本主义之胜利》,陈瘦石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129页。 [14]戈登·伍德:《民主与美国革命》,载约翰·邓恩编:《民主的历程》,林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4页。 [15]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2页。 [16]菲利浦·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黄雨石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第69页。 [17]菲利浦·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第69页。 [18]参阅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6-49页。杰佛逊与杰克逊的小农民主政治理想与此相似。 [19]在18世纪,雇佣劳动者阶级或无产阶级还不像现在这样被看作是自由市场经济的中的自由劳动者,他们通常被称作是其雇主的"仆人"。直到1875年之前,英国的劳资关系法一直被冠以"主仆法"之名。 [20]我国另有学者称宾州成文宪法中亦有此类内容,见杨生茂、陆镜生:《美国史新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96页。 [21]理查德·莫里斯:《我们美国人民:人民革命二百年纪念》,载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编《现代史学的挑战:美国历史协会主席演说集(1961-1990)》,王建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96页。 [22]霍华德·津恩:《美国人民的历史》,许先春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7页。 [23]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亨利·斯蒂尔·康马杰、威廉·爱德华·洛伊希滕堡:《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南开大学美国史研究室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72页。 [24]菲利浦·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第79页。 [25]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272页。 [26]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9页。 [27]伍德:《民主与美国革命》,载《民主的历程》,第114页。 [28]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7页。 [29]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09页。 [30]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7页。 [31]托洛茨基指出,双重政权的并存与斗争作为革命中的突出特征,并非自俄国革命才开始出现,英国革命、法国革命早已如此(托洛茨基:《俄国革命史》第一卷第十一章"两重政权",王凡西译,上海:历史研究社,1941年)。笔者认为美国革命同样存在着双重政权并存的现象。 [32]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296页。 [33]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军等译,1997年,第24页。 [34]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8页。 [35]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16页。 [36]埃尔布里奇·格里语,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8页。 [37]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第一卷,第267页。 [38]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第一卷,第267页。 [39]参阅M.J.C.维尔:《宪政与分权》第六章,苏力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40]李剑鸣在《美国革命时期马萨诸塞立宪运动的意义和影响》(北京:《历史研究》,2004年第一期)中指出,马州制宪运动与后来的联邦制宪运动一样,旨在"削弱人民对政府的直接影响"(145),但同时,又称前者与后者有明显不同:后者始终有意识地脱离民众,前者却是建立在"民众参与的广泛性"与"参与途径的多样性"的基础上。这种见解的自相矛盾令人吃惊:人民广泛参与制宪,其目的竟然在于削弱自己日后继续如此行动的可能。对事实更合理的解释可能是:尽管马州制宪运动旨在反对民主,不过毕竟是发生在革命前期的高潮--大众民主--阶段,因此,与革命尾声或退潮阶段的联邦制宪运动相比,其更带有些民主的外表或特征;对于革命初期的民主大潮而言,则不过是一系列反动的"高超的手腕"而已。 [41]从独立运动开始到制宪会议之前,各州内部冲突的情况,仅仅根据现有的中文资料,是不能将整个过程理清的。大概激进派在各州的影响到1780年代初期,就已走下坡路了,保守派开始恢复优势,但民众仍有相当的力量,故能在1785-1786年间掀起一场纸币运动。参阅哈克:《美国资本主义之胜利》。 [42]汉密尔顿称罗得岛州议会的做法为"穷凶极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约翰·杰伊:《联邦党人文集》第7篇,程逢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4页。 [43]对此麦迪逊评论道,"自和平以来,美国由于纸币对人与人之间的必要信任,对公众会议的必要信任,对人的勤勉和道德,以及对共和政府的性质等等方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联邦党人文集》第44篇,第229页。 [44]詹姆斯·威尔逊语,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22页。 [45]史蒂文·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初晓波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38页。 [46]"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纸币运动是促使保守的经济势力支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E·里斯:《美国经济史》,司徒淳、方秉铸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7页。 [4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7页。 [48]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2页。 [49]亨利·诺克斯(后来华盛顿政府中的国防部长)将军语,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188页。 [50]约翰·阿克顿:《自由史论》,胡传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228页。 [51]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38页。 [52]"正如我们从上面已经看到的那样,在独立之后,宪法颁布之前的这段时期里,美国人干得并不差。过去许多评述邦联时期的文章总是巧妙地用未经证明的假设来参加辩论,把它所声称的经济困难归咎于邦联政府。然而,即使把问题加以夸大,邦联也无须充当替罪羊。......就18世纪80年代的美国经济情况而言邦联这种政府形式其实并不坏,可是它却成了报刊的恶意中伤的牺牲品。"杰拉尔德·冈德森:《美国经济史新编》,杨宇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48-149页。 [5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4页。 [54]黄绍湘:《美国早期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07页。 [55]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5页。 [56]当时新罕布什尔州,康涅狄格州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美国独战争已使民众顺从官府当局的传统受到滋扰。像托马斯·斐因这样的极端主义分子就认为,起义反抗英国的政治暴虐是天经地义的,起义反抗债权人的经济暴虐也是地义天经的。如果欠英国商人的债务可通过立法予以豁免,那么为什么不能如法效仿豁免美国商人的债务呢?"托马斯·戴伊、哈蒙·齐格勒:《民主的嘲讽》,孙占平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第28页。 [57]汉密尔顿称暴动者的"真正目的是取消一切债务,废除契约和对财产来一次新的分配--简言之,一种完全的民主制,在这种制度下,美德、财产和社会差别将被破坏"。司美丽:《汉密尔顿传》,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年,第129页。 [5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102页。 [59]这是约翰·杜鲁门总统对宪法的评论,乔治·E·莫里:《美国总统对历史的使用》,载《奴役与自由》,第115页。 [60]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49-50页。 [61]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表达了因不能解决公债问题而引起的对邦联的不满:"凡能伤害一个独立的国家的尊严或降低其品格的事情,我们差不多都经历过了。在保证我们的政治存在的危急存亡之际,我们不是向外国人和本国公民借过债吗?对于偿清这些债务依然未作任何适当的或令人满意的准备。"《联邦党人文集》,第71页。 [6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75页。 [6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37页。 [64]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36页。 [65]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53页。 [6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18页。 [6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04页。 [6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8页。 [69]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8页。 [70]杰里米·阿塔克、彼得·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从殖民地时期到1940年》上册,罗涛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2页。 [71]"民主思想最可能根植于心怀不满的阶层和受压迫阶层以及处于上升阶段的中间阶层。它或许也可能根植于原先贵族中某些异化了的,部分被取消了继承权的阶层,但民主思想对那些仍在大力扩大特权的特权阶层是没有吸引力的,费城会议的参加者大多是有相当地位者和富豪子弟,只有少数人几个例外。"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8页。 [72]美国历史学家马丁·范布伦称费城会议"拟订一部新宪法一事是不符合大陆会议给它的指示的,这是一起英雄的行动,但却是一起非法的行动"。法学家伯吉斯则说:"如果朱利叶·凯撒或拿破仑做出这样的事,人们早已把它称之为政变了。"曹德谦:《批准美国宪法过程中的风波》,北京:《美国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4期。 [73]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03页。 [74]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187页。 [75]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45页。 [7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6页。 [77]"这个新国家的法律强调保护现存的财产的权利,同样强调获得财产的权利。这是通过财产法和契约法的结合起来实现的。......在起草联邦宪法的时候,制定者为保护个人权利而确立的一项真正重要的保障,是宪法的1条第10款,即契约条款。如果说,他们这样规定时,在措辞中表现出来的兴趣和讨论的内容出人意料的少的话,那是因为他们几乎一致地想到并写出了需要对各州加以限制,以防侵害契约权利。"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第26页。 [7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7页。 [79]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5页。 [80]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22页。 [81]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4页。 [8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41页。 [83]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19页。 [84]阿塔克、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上册,第136页。 [85]哈耶克将当时的英国吹嘘为自由的理想国,并自诩为托克维尔的思想传承者,但是托克维尔的评论与哈耶克是不同的:"我不知道过去有哪几个国家的贵族政体像英国的贵族政体那样自由,......但是,也不难看到,英国的立法常为富人的福利牺牲穷人的福利,使大多数权利为少数几个人所专有。结果,今天的英国集极富与极穷于一身,其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国力和荣誉形成鲜明的对比。"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67页。 [86]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6-47页。 [87]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5页。 [8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6页。 [89]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民主"在当时制宪者们的嘴中还是一个贬义词,他们更多地使用"共和"一词,但绝没有把"共和"看作是无害的--像现在中国的"宪政主义者们"所言,而是依旧需要改造。在他们口中,民主与共和有时是互换的。 [9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8页。 [91]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92]沃农·路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陈永国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62页。 [93]哈克:《美国资本主义之胜利》,第146页。 [9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8页。 [95]麦迪逊语,《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文版序言,第3页。 [96]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06页。 [97]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6页。 [9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1页。 [99]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1页。 [10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0页。 [101]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1页。 [102]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9页。 [103]汉密尔顿语,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7页。 [104]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57页。 [105]汉密尔顿通过反问别人阐释了这一思想:"我们需要从民主中被挽救,但提出什么手段了?一个民选的议会要受到一个民选的参议院的制约,而这两者都要受到一个民选大法官的制约。"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38页。 [106]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04页。 [107]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59页。 [10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5页。 [109]1913年通过宪法第17条修正案后,参议员才改由选民直选。 [11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15页。 [111]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16页。 [112]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21页。 [113]邹刚:《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载《战略与管理》创刊号。 [114]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20页。 [115]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8页。 [116]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2页。 [117]后来杰佛逊对最高法院攫取司法审查权的行为深为不满:"我一直期望摆在公众面前的无缘无故的判决能有一个恰当的理由,并且宣布那不是法律。"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71页。 [11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1-395页。 [119]"美国的贵族是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那些人",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309页。 [12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4页。 [121]"法学家们秘而不宣地用他们的贵族习性去对抗民主的本能,......法院是......对付民主的最醒目的工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309页。 [122]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3页。 [123]这是当时一位反对派对最高法院的评论,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 [124]最高法院的法官克尔斯·伊凡·黑格对此直言不讳:"我们位于宪法之下,但法官是什么,宪法也就是什么。" 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118页。 [125]林肯曾说到:"如果政府对于影响全体人民的重大问题因最高法院的判决而无可改变的话......那么人民将不会成为自己的统治者。"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86页。 [126]王希:《原则与妥协》,第108页。 [127]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第122页。 [12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129]"美国宪法同英国的解决方案一样,通过限制选举权、通过规定对总统和参议员的间接选举和对不同时期的政府部门的选举,精心地保护有产阶级的利益。这些安排的目的是要防止激进的民众运动获得对整个政府的控制从而引起危险的变革。" 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董书慧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60页。 [130]哈德利语,比尔德:《美国政府与政治》,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44页。 [131]"我们必须记住这些(《文集》)作者所说的制度包括两个基本的部分--一部分是积极的,一部分是消极的。......在某种情形下,行动总是直接有利于统治集团的。如果他们希望通过政府的职权获得经济的利益,他们当然要有一种赋有必须权力的制度。......在另一方面,统治的利益集团也往往可以从阻止政府的行动中获得利益。......许多财产的拥有者,畏惧政府的积极行动,正如畏惧他们不能通过有利的立法一样。在私有财产业已扩充到实际上包括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财富形式之时,这就尤其真实了。"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08-109页。 [132]比尔德:《美国政府与政治》,第44页。 [133]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5页。 [134]"制宪会议之保守气质一如《独立宣言》之革命气质",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04页。 [135]王希:《原则与妥协》,第121页。 [136]纳尔逊·弗雷德曼·布莱克:《美国社会生活与思想史》上册,许季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06-207页。 [13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0页。 [13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0页。 [139]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14页。 [140]"他们旨在建立一种政府,由它充当有产阶级各种利益集团之间诚实的经纪人,保护他们抗御共同敌人,并防止其中之一变得过于强大。制宪会议是各类不同财产者的联谊会。各类财产应在政府中按比例拥有发言权。有时也许不得不牺牲别人的财产利益,但这种牺牲只是为了有产者利益的整体。"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15页。 [141]戴伊和齐格勒也认为宪法仅仅是少数统治者的作品,不过广大民众并没有较积极地起来加以反对,而是消极旁观,未曾广泛深入地参与到批准过程中去。戴伊和齐格勒:《民主的嘲讽》,第53页。 [14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页。 [14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8-209页。 [14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11页。 [145]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3页。 [14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2页。 [14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14页。 [148]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49页。 [149]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50页。 [150]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51页。 [151]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2页。 [152]这"双方","一方由小起义者构成,他们是借债者,不需要法律,但想要分享别人的财产;这些人被叫做平均主义者,谢伊(即谢司--引者注)派,等等;另一方由少数人构成,他们拥有奴颜婢膝的支持者,比前者更危险;这些人贪婪地攫取所有权力和财产;你可以在这些人的行动中看到对自由和平等政府的明显不满,他们还要对这个国家的政府进行系统的本质改造;这些人叫做贵族派,在这双方之间是社区的大多数:他们拥有不多不少的财产,没有债务,满足于共和政府,也不想发大财、做大官、掌大权。1786年,小起义者和平均主义者纷纷出现,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想要根据他们的意愿建立政府。他们的行动显然激励了一方,后者于1787年占领了政治阵地,在时髦的追随者的支持下,迫不及待用口和笔努力建立一个更为高雅的政府。比起社区里坚定、自由和独立的部分而言,这两方面......都微不足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第254-255页。 [153]罗伯特·A·拉特兰:《麦迪逊在制定宪法和权利法案中的作用》,载肯尼思·汤普森:《宪法的政治理论》,张志铭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60页。 [15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3-204页。 [155]阿塔克、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上),第84页。 [15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69页。 [15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53-154页。 [158]"在顺利批准宪法的四个州,......行动敏捷可以说是由于一般民意都拥护宪法,也可以说是由于行动的迅速使反对派措手不及",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61页-162页。 [159]"宾西法尼亚州是批准宪法的第二个州,因为这个州联邦党人的策略,是抢在反联邦党人组织起来之前,把事情赶紧办妥",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330页。 [160]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68页。 [161]"必须用私利来贿赂政客们",宪法的定稿人古维诺·莫里斯说道,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53页。 [162]J.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上册,杨国标、张儒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4页。 [16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九章。 [16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9-210页。 [165]比尔德语,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译本再版序言第5页。 [166]"宪法规定的联邦政府体制是两种似乎不可调和的目标加以折衷的结果。一方面,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拥有充分的权力来保卫公民的财产,免受不负责任的州立法机关的侵犯。同时宪法的制定者十分了解,一个权力极大的中央政府,又有进行专制统治和压迫的危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宪法给中央政府列举了某些有限的特定权力。这些列举或授予的权力,同加之各州的禁律相结合,就使全国政府有充分的权威来控制各州的某些行动。与此同时,宪法中的相互制约和权力平衡制度,又使突然行动或急剧与过激的变革更加困难。"菲特与里斯:《美国经济史》,第194页。 [167]"资产阶级平时十分喜欢分权制,特别是喜欢代议制,但资本在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的专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三章第四节,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64页。 [168]"正如财富的长期统治肯定用于财富的积累一样,穷人对权利的侵入也会伴随着将之广散天下的计划。看一看前时代的人的智慧用在教育和健康,在安全、合作和救死扶伤以及在保护劳动者反对自利的法律方面作的是多么少,在这一代人完成的是多么的多,那么就有肯定的理由相信这样大的一种变化是需要的,民主主义的奋斗力气并没有白费。"阿克顿:《自由史论》,第79页。 [169]拉明·贾汉贝格鲁:《伯林谈话录》,杨祯钦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38页。 [170]"令伯林极为恼怒的是,他的论文被广泛理解成这样一种意思,即一切干预经济决策的政府行动都属于'积极自由'一类,因此也与共产主义是一丘之貉。柏林的目的不是要否定福利国家的合法性,而是要迫使福利国家主张的支持者通过经济学本身来捍卫经济平等的理想,而不是把经济平等当成一种自由的形式。事实上,当他在1969年重新发表这篇论文时,伯林特意指出,消极自由通常被用来作为剥削的通行证,经济上的不平等剥夺了人类享受自由的社会条件。"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367页。 [171]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萃》,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17页。 [172]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三卷第十五章,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 [173]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八章,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174]参阅拙文《视自由放任为虚构神话的哈耶克》,北京:《绿叶》,2009年第一期。 [175]托克维尔:《 托克维尔回忆录》,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201页。 [176]纳粹所谓的"多数"的形成过程,参阅拙文《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 [177]威廉·舒尔曼:《不光彩的结盟:施米特与哈耶克》(节选自威廉·舒尔曼[William E. Scheuerman]:〈卡尔·施米特:法律的终结〉[Carl Schmitt: The End of Law,Rowman & Littlefied Publishers 1999年出版]),刘毅译,郑永流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7年第二期(总第十二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178]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二心集》。 [179]鲁迅:《"吃白相饭"》,《准风月谈》。 [180]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二心集》。 [181]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二心集》。 [182]鲁迅:《"吃白相饭"》,《准风月谈》。 [183]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41页。 [184]近年来随着哈耶克在中国的走红,受其推崇的"阿克顿勋爵"也逐渐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位"自由主义"的"大师",当时就站在卡尔霍恩和奴隶主一边,坚决地捍卫奴隶主奴役他人的"自由"。 [185]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是南北战争结束后为彻底摧毁奴隶制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为:"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州的公民。任何一州,......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公司根本就不属于"人"的范围。 [186]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103页。 [187]"经常被忽视的是,在总统提出其填塞法院计划之前,最先表明法哲学转变的判决已经形成了。1937年3月29日......最高法院的更正声明是在总统提议后一个月宣布的,但是该案本身在填塞法院计划公布(1937年2月5日--引者注)之前的1个月已经在大法官的讨论会上决定了。这一间接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数年后首席大法官休斯对经其认可的传记作者的叙述,'总统的建议对我们的判决没一丁点儿影响。'"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最高法院史》,毕洪海、柯翀、石明磊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58页。 [188]"在英国,农奴制度实际消灭于十四世纪之末......。农民土地所有权之被剥夺,在英国经过了一次宗教改革与两次革命,一直拖到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既不是从外面逼入,因此它有足够的时间,能在无产阶级觉醒而走进政治生活之前很久,就消灭了独立的农民。" 托洛茨基:《俄国革命史》第一卷第二章。 "英国至少拥有几世纪的时间让它支配。它是资产阶级文明的先锋。它并不处于其他民族的压迫之下,反而愈来愈把他们放在自己的压迫之下。它剥削着全世界。这就缓和了内部的矛盾,积累了保守主义,促成了财富的丰饶与脂肪质沉淀物的稳定,此种脂肪质的沉淀物有如:地主的寄生层,皇朝,上议院与国教会。由于资产阶级英国发展的非常的历史特权,与弹性相结合的保守主义,便从制度转入于道德中。"托洛茨基:《俄国革命史》第一卷第六章。 [189]英美法三国革命所面临的国际条件各不相同,这对革命的走向与结局影响巨大。英国作为欧洲边缘的岛国,长期不被视作欧洲的一部分,因此其革命受到大陆各专制君主国家集团的关注或反对程度就相应减弱。更幸运的是,革命期间,大陆各国正为三十年战争所累,也无力顾及英国。美国革命的国际条件最好:远离欧洲,仅仅面对英国一国的镇压,同时却又从法国西班牙荷兰那里得到了强大的国际援助,英军最后被击败,主要是法军的功劳。法国革命的国际条件最糟糕:革命以一国之力独自抵抗全欧洲的围攻,长达二十余年,最后被压垮。法国对世界进步功莫大焉,自己却损失惨重,自此沦为二流国家。今天"柿油党"们津津乐道于英美革命的温和、妥协、渐进等,根本不曾考虑到,如果英美革命也遭受法国革命那样的国际压力,将呈现另外一种局面。至于俄国革命的命运,更是被国际条件所决定。革命自始就自觉地把自己视作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结果世界革命的持续失败,导致俄国革命从苏维埃民主逐步蜕化为党国官僚专政。 [190]米涅:《法国革命史》,北京编译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83页。 [191]"从那时起,社会主义的诺言提供了民主最大的动力。民主与社会主义的联盟是法国政治中的主要事实。"阿克顿:《自由史论》,第78页。 [192]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8页。 [193]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五月十八日》第七章。 [194]参阅让-皮埃尔·阿泽马与米歇尔·维诺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沈炼之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 [195]参阅拙文《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香港传真》,2007年第84期。 [196]英、法、德、比、奥、意、荷、瑞典、俄、芬、挪等国皆如此。 [197]最新的例子是尼泊尔毛主义者。 [198]参阅拙文《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 [199]约翰•邓恩编《民主的历程》,第253页。 [200]拉美各国政体大都模仿美国,也崇尚所谓的司法独立。委内瑞拉2002年的反查韦斯军事政变失败后,法院不顾民意--同时也是违背法律--判决政变组织者无罪。2009年洪都拉斯推翻民选总统塞拉亚的军事政变成功,最高法院立即宣布政变合法。司法独立性表现为政变者刽子手的同犯帮凶。 [201]"哈耶克称资本主义是自由的保障。那么当自由与资本主义发生冲突时,当人类欲行使其抛弃资本主义的自由的时候--哈耶克们所谓的"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哈耶克会选择什么呢?牺牲人类的自由来保全资本主义!名为"自由至上主义",实为资本至上主义,财产至上主义。在《自由宪章》、《法律、立法与自由》等著作中,哈耶克的选择是:攻击普选权,诋毁民主,仇视工会。"拙文《视自由放任为虚构神话的哈耶克》,北京:《绿叶》,200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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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初稿曾刊《燕京学报》第十六期。其后获见英法所藏若干新材料,用将旧稿整理重写一过。一九四○年五月向达谨记于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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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世界发生了被称之为“茉莉花革命”的一连串事件。西方世界在关切阿拉伯世界的同时,似乎并没有忘记中国。实际上,从媒体聚焦的深度和力度来看,对中国的关切甚至甚于对阿拉伯世界的关切。为什么会这样?
人们那么关切中国,但没有一个一致的理由。不同的人对中国的关注出于不同的背景。一些人关注的是这样一种假设:阿拉伯世界所发生的事,已经对外在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果中国发生了类似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外在影响呢?无疑,较之阿拉伯世界,中国在世界事务上的影响更大。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经济体的内在一部分,甚至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其中一个最大的驱动力。在中国事务上,外在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利益相关者。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怀,他们来关心中国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人并不希望中国发生类似阿拉伯世界的事情。
不过,也的确有些人希望中国发生类似的事情,并且要尽力推动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苏联东欧剧变之后,很多人一直在关切中国,期待着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中国。前些年,每当有国家发生“颜色革命”的时候,他们都会把中国带入其思考的空间。一些人甚至总是在预测中国什么时候会发生类似的事情。在这个群体中,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动机:一些人希望中国的政治变革和民主化,一些人对现状极度不满,一些人恐惧于中国的继续崛起。
中国有不同的制度背景
不过,中国不是阿拉伯世界。如果光从一些社会现象来看,中国和阿拉伯世界的确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例如社会不公平问题、收入差异、腐败、大学生失业或就业不足等等。(应当说,所有这些现象都值得中国关注。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就会面临不稳定的严峻挑战。)但是,做这样简单的比较,并不能回答为什么中国不是阿拉伯世界。要回答“中国为什么不是”的问题,就要看中国本身所具有的制度性因素。中国和阿拉伯世界存在一些类似的社会现象,但因为中国和阿拉伯世界具有不同的制度背景,因此尽管有类似的社会现象,它们所能导向的结果是很不相同的。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那些相信中国会步阿拉伯世界后尘的人,大都是从简单的意识形态来看问题。这个意识形态的核心就是民主,并且是西方式的多党制民主。民主先发生在西方,也早就成为西方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西方社会在很多方面都特别强调“多元”,例如经济多元、社会多元、宗教多元和文化多元等等,但就是在政治制度问题上只容许“单元”,就是单线的历史发展观,即所有政治制度都必然走向西方式民主。早就有学者宣称西方式民主是“历史的终结”,尽管历史的现实并非如此。客观地看,现实世界上所存在的众多政治制度,并不能用简单的“民主”与“专制”或“非民主”所能概括的。那种把世界简单地划分为“民主”和“专制”,并且进一步简单地认为“专制”必然向“民主”发展的理论,已经远远不能解释现实世界了。
西方过度地从西方的观点来看中国,也希望中国朝着西方所期望的方向发展。这导致了很多人忽视中国本身到底在怎样发展,以及发展出了什么样的制度。决定中国命运的正是中国本身的发展,和其所发展出来的制度模式,而非外力。要理解中国为什么不是阿拉伯世界,就是要看这些方面,而不是从任何西方的概念和理论。
说到中国和阿拉伯世界的不同,很多人都会强调中国在过去30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和其关联的社会发展。这些因素当然很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政治制度因素。阿拉伯世界也曾经有很不错的经济发展成就,一些社会远较中国富裕,但是其政治制度僵硬不变,很难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导致今日的局面。一些相信中国会阿拉伯世界化的人,其错误也就在于把中国的政治制度,和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制度等同起来。这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这些人简单地把世界划分会(西方式)“民主”和“专制”两个阵营。实际上,正是中国的政治制度使得中国和阿拉伯世界区分开来,也使得中国不会出现阿拉伯世界所出现的情况。
很显然,如果从西方多党民主的角度来看,中国的政治制度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应当指出的是,正是从这一西方观点出发,很多观察家并不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有过任何有意义的政治改革。
中国政治制度的巨大变化
事实上又怎样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只不过是这些变化并不是西方式的。不管人们评价如何,正是这些政治制度上的变化,使得中国有能力适应和消化社会经济变革,以及转型所带来的各种变化。
那么,中国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呢?官方的意识形态,并不能帮助人们获得有关中国政治制度实质性的知识,一切要从中国政治制度的实际行为出发。因为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人们又进而要从认识这一政党制度入手。
简单地说,中国已经演变成为一个一党主导下的开放型政党制度。
第一是开放。开放最重要。任何一个政治制度,如果不开放,就必然表现为排他性和封闭性。只有开放,政治才具有包容性。政治上的开放性,在西方是通过外部多元主义,即多党政治来实现。理论上说,每一种利益都能够找到能够代表其利益的政党。在中国,因为没有多党政治,依靠的是内部多元主义来实现。内部多元主义表明政党的开放性。社会上产生了不同的利益,执政党就向它们开放,把他们吸纳到政权里面,通过利益的协调来实现利益代表。
中共多年来致力于从一个革命性政党转型成为执政党。在革命期间,政党要强调依靠一些特定的阶级和阶层,但作为执政党,其必须依靠所有的阶级和阶层,才能拥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共的转型不可说不快。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民营企业的崛起,成功地解决了民营企业家加入执政党、进入政治过程的问题。面临迅速崛起的社会组织和新兴社会力量,执政党现在又开始强调社会管理,致力于通过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来扩展执政的基础。随着社会基础的扩大,党内民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执政党在不断强调党内民主重要性,并寻找多种形式的党内民主的原因。
这种内部多元主义基础上的政治开放性,其有效性并不比其它任何制度低。阿拉伯世界基本上既无外部多元主义,也无内部多元主义,多数政权表现为封闭性,有一个家族(君主政权)或者少数几个家族长期垄断政权,统治国家。即使在民主国家,例如英国、美国和日本,国家政权也经常被几个政治大家族所垄断。从统计学角度来看,从社会底层进入政治领域的人数,中国远远超过民主国家。共产党统治不是家族统治,这使得共产党更具有群众性。
第二,同样重要的是中国解决了精英阶层更替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西方民主的本质是通过定期的选举,解决政治精英的变更。在民主政治产生之前,暴力往往在政权更替过程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这种情形也在中国传统社会存在数千年,所谓的“革命”就是“改朝换代”的意思。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中国拒绝走西方式的民主道路,但已经发展出非常有效的精英更替制度。
这要归功于邓小平。邓小平确立了两种相关的制度,一是领导人退出制度,即退休制度;二是人才录用制度,从社会的各个领域录用人才。现在这个制度从基层到最高领导层已经高度制度化。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年龄的限制(即任何一个领导人一旦到了规定的年龄,就必须从相应的职位上退下来),各个阶层精英更替的速度,是没有其它任何一个制度所能比拟的,包括民主制度。尽管年龄规定的“一刀切”制度在外界看来,甚至已经到了不合情理的程度,但的确产生了诸多积极的政治效果。
这个体制的优势是很显然的。首先,它避免了个人专制。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内部多元主义所形成的“党内民主”,或者党内集体领导制度。中共党内高层之间的制衡,远比民主国家的多。例如在美国,一旦当选总统,其经常拥有“帝王般”的权力。而中国领导层中,在强人政治时代过去之后,再也难出现这种“帝王般”的权力者了。二是限任制。现在一般上,领导层包括总书记、国家主席、总理和其它重要职位,至多是两个任期,即十年。这和西方的总统制并没有什么区别。很显然,限任制是对个人专制的一种有效制度制约。就是说,中国尽管没有西方式民主,但也找到了同样的甚至更有效的方式,来保证不会出现个人专制。但在阿拉伯世界,普遍的现象就是个人专制,无论是君主制国家还是具有现代政党制度的国家。当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统治一个国家数十年的时候,就会弊端丛生,令社会不可忍受。
中国政治制度具强大动员能力
其次,中国的政治体制使得政治更新异常地迅速,政治能够有效反映代际变化,因此也是利益的变化。较之其它任何政体,中国政治体系的一个显著现象就是官员流动速度非常之快。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官员离开其任职的岗位,也有同样多的官员进入这些岗位。这种快速的流动尽管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但不可否认的是它能够更加有效地反映时代的变化。
第三,中国的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政策动员能力,从而促成政策的及时变化。从理论上说,多党制国家的政策变化的阻力应当比一党制的为少,因为政策可以随着政党的轮替而变化。但事实上则不然。越来越多的民主国家,无论是西方发达的民主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反对党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忠诚”的反对党,而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在这样的情况下,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政策变化变得非常困难。
中国则不然。如果西方式民主更多地表现为政权轮替,中国更多地表现为政策“轮替”。尽管中国社会经常抱怨执政党政策变化缓慢,但较之其它政体,中国的政策变革速度还是相当地快。只不过,在民主国家,人们可以互相推卸责任,而在中国,执政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1980年代到1990年代再到本世纪,中国实现了数次重大的政策转型。看不到执政党的政策动员能力,就很难理解中国这些年来的巨大变化。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制度不存在问题。相反,中国的制度面临很多非常严峻的挑战。想说明的一点是,包括西方式民主制度在内,所有制度都在面临挑战。任何一个制度,如果不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就会发生危机。没有一个制度是终极的,可以终结世界历史。所有制度都要在变化中求生存和发展。
尽管中国的政治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很多方面仍然有巨大的改进和改善空间。但是要认识中国,并不能用任何西方的或者其它别的概念和理论来理解中国,用西方或者其它的价值来评判中国。如果这样,既无助于理解已经发生的变化,更无助于看到所存在问题的本质,要谈解决问题更不可能了。这一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却往往被人们有意无意地漠视。
作者为国大东亚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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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同意於龙女士的,最终还是在於她虽然在区域间说话,但并没有促进区域间的对话,反而以一种吊诡的修辞,增设了区域间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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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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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12月24日,《申报》第一次报道"Christmas"时只说它是"耶稣诞日",在次年的报道中则称之为"西国冬至"。20世纪20年代以后,"圣诞节"才成为较为固定的中文节名。吴承仕认为,"圣诞节"这三个字是染着中国这个弱小民族的血写成的,换言之,耶稣圣诞节也象征着中华民族所遭受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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