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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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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印度艺术品市场遭遇赝品困扰
    艺术 2011/01/26 | 阅读: 1521
    科尔调查后发现,她原来的学生兼助手过去一直在雇佣艺术生伪造她的作品并将其兜售给别的画廊。“我已经报警了,伪造的画作也已被扣押为证据,但是警方到现在也没有逮捕他们。除了伪造画作之外,我的签名甚至鉴定书也被伪造了。”科尔说,“虽然赝品问题对全球艺术市场来说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在印度,这一肿瘤正在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蔓延着。”而事实上,科尔并非唯一存有这种担忧的人,印度绝大部分知名艺术家,诸如M.F。侯赛因、S.H。拉扎、萨迪斯·古吉拉尔等人,都深受那些高仿艺术品之害。
  2. 谭家健 :《穀梁传》叙事比论
    历史 2012/12/28 | 阅读: 1521
    穀梁氏、公羊氏是经学家,重在解释《春秋》经义,故事只是为释义的补充而已,因而忽视叙事的完整性和生动性。左氏是史学家兼史传文学家,长于叙事,重视细节的真实性和情节的完整性,解释《春秋》经义只是偶尔为之。
  3. 贾晋京:从"世界工厂"到"世界实验室":产业升级的中国梦
    经济 2013/09/07 | 阅读: 1520
    "世界工厂"地位是"中国奇迹"的基础,这种地位如今是否仍然稳固?按照贸易增加值方法统计,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看上去只是承担把中间产品组装起来的角色,这是否说明中国实际上在为世界充当"廉价劳动力"?在欧美提出"再工业化"计划的背景下,"中国制造"前景如何?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从重新认识当代世界工业图景入手。
  4. 冯同庆、常凯、苏海南、潘毅:“工资共决”的全局意义
    经济 2010/06/21 | 阅读: 1519
    ■主持人:周建军 最近,伴随着一系列劳资纠纷,围绕"工资共决"的讨论和呼声正在社会各界日益高涨。例如,在与代表日本本田公司资方的谈判过程中,佛山本田的工友们就要求资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 几乎在佛山工友们呼吁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的同时,5月31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一个新的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模式正在浙江省初步形成。报道称,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浙江的"工资共决"机制,不仅让劳动者的权益得以更加合理的声张,而由此带来的劳资关系改善也使得企业职工队伍稳定,资方从中受益颇多。 而针对可能的"工资共决"制,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经济学者就表达了对"工资共决"制带来的进一步劳资对立的担忧。为进一步厘清其中因果,本报特邀请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冯同庆教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研究员以及专注劳资关系研究的香港理工大学潘毅副教授共聚中国经济时报圆桌论坛,探讨"工资共决"制在当下中国的可能性、挑战以及进一步推广的价值。 中国经济时报:对当下的中国,"工资共决"制是否是解决劳资纠纷、缓和社会矛盾的一种必要选择? 常凯:工资协商是健全劳动力市场的必需条件。市场经济的任何买卖,包括萝卜、白菜都有一个价格谈判的机制。现在,工资完全由雇主决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工资不能由资方单方决定。在短期,工资由资方决定可能有利于资方的利润。但是,在长期,工资由资方决定是不可能的,甚至这样做也不符合资方利益。最近的一系列事件就表明工资由资方单方决定必然积累大量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 苏海南:由劳资平等协商来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是一种必然选择。首先,劳资协商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暂行规定》等。其次,劳资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要遵循这种规律。再者,劳资协商符合现阶段社会各个方面的期待。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资强劳弱,往往由资方单方面决定工资,经常是利润侵蚀工资,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因此,劳资协商制度有现实的需要。 冯同庆:工资决定问题,不是单纯的民事关系问题,而是在其基础之上的劳动社会关系问题。民事关系是纯粹的契约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工资决定除去其民事关系性质外,还有历史文化、社会道德、伦理公正等属性,属于社会法律范畴。主张市场自由竞争的亚当·斯密把其中的道德情操看得不比前者轻。工资共决是工资决定由民事法关系进步到社会法关系的自然需要和必然选择。最近富士康、本田的加薪,固然是应该的,如果没有启动工资共决机制或者这种机制不能制度化、常态化,也不足为训。潘毅:"工资共决"制当然是必要的,特别在中国现有的劳资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但是,工资共决作为一种劳资双方的协调机制,我们必须审视它能落实的社会条件。我担忧的是,现有劳资共决的社会基础还不牢靠,特别是劳方和资方的力量不平等,工会在实际执行中发挥的作用有限等。根据我的一些实地调查,很多工人并没有参与到现有的工会机制中来。 就算以德国为例,德国的利益协商机制确实存在。但是,这些机制并不是存在于所有德国工人之间。德国的工会只代表一部分固定工人的利益,很多临时工、派遣制工人的利益无法保证。以我做调查的建筑业工人为例,即使《劳动法》推出以后,4000万建筑工人真正参与其中的也比较有限。很少在工地上能找到工会,一般工人不知道有工会。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工资共决制能够发挥的实际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有经济学者表达了对"工资共决"制加剧劳资对立的担忧,这种担忧是否有理论和事实依据? 冯同庆:经济学家担心工资共决制会诱发劳动者提高要价,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平衡,以至造成工会对劳动力价格的垄断,甚至导致工资刚性而失去市场需要的弹性。目前中国的问题是,劳动力的价格在市场中是政府干预和企业主导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垄断,已经造成相当程度的失衡和无弹性。其中包括垄断行业的工资居高不下,中小型企业的工资没有提升空间,非正式编制员工工资长期低迷,比较"正常"的单位的工资也缺乏激励机制或共担风险机制。就是经常被企业诟病的"员工跳槽",也是员工在规避上述垄断而非员工造成垄断。工资共决恰恰是要改变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垄断,寻求劳动者包括工会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平衡,当然也要防范走向劳动者或工会垄断。可是,现在谈后一种垄断,还为时过早。 潘毅:我也基本这样认为,现在不少地方,代表工人利益的机制还很不健全,与资方协商的条件还很不完善,与资方抗衡的条件不存在,担心劳资对立引发矛盾真是杞人忧天。 苏海南:而且,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劳资平等协商的机制,由资方单方面决定劳动者报酬,实质上压低劳动者报酬,这才是劳资对立的重要根源之一。我们通过建立劳资双方协商机制,恰恰是搭建了一种劳资双方协商的通道。这样一种安排,不会加剧劳资对立。而且,《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资双方的主体、资格、协商内容、要价依据、协商步骤都有清晰的规定和安排。目前,只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协商,是有利于建立一种劳资和谐的共赢机制的。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在起步阶段,部分资方的"拒绝谈"、"压价谈"等会加剧劳方的过激反应。但我认为,这种状况只是建立劳资协商制度起步阶段的短暂现象。常凯:此外,即使从企业发展来看,也不是劳动力成本越低越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在对劳工的充分发展之上。任何决策都不能忽略劳动者作为人的本质特征。如果工人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表达,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诸如现在一系列的罢工事件。而且,现阶段涨工资不会对企业造成大的影响,因为很多企业的利润空间还很大。以富士康为例,工人工资涨30%,富士康的利润才下降10%左右。很明显,现阶段工资增长的主动性完全掌握在资方。 冯同庆:作为补充,还特别需要让经济学家理解的一个问题是,工资共决并非一定是劳动者或工会提高要价,同时也包括劳方甘愿降价而与企业共度时艰。德国在二战后经济和社会陷入低迷,工会主动放弃为工资罢工而改行工资共决,就是明证。瑞典工会在全球化背景下,由工联主义转向战略工联主义,就是以工资共决为核心既保护工人权益又承担国家责任。巴西原来有比较强悍的工会,在卢拉执政后劳资关系包括工资共决也越来越理性,这些年成为新兴国家经济发展较好的例子。中国历史上的工会,我们过去关注比较多的是赤色工会、黄色工会及其之间的斗争,其实还有大量的中间工会,其善于调节劳资关系,往往能够实现劳工权益与企业经营的协调。实现这种体现公正又较有弹性的工资共决的精义在于,要以企业与劳动者及其工会的自协、自洽、自治为基础,政府的介入要适度。 中国经济时报:浙江的"工资共决"制,对国内其他省份"工资共决"制的进一步推广有什么借鉴意义? 潘毅:浙江省出现的苗头值得关注和鼓励。"工资共决"制的先决条件是完善工会机制,我们必须进行工人工会意识教育,做到让工人认识到工会的作用和功能,并让工会成为工人民主参与的一个渠道,希望浙江省的工会能真正做到代表工人的利益,为国内其他省份进一步推广提供借鉴。 冯同庆:因为浙江的非公有经济比重大,发展过程中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曾经集中爆发,有人预言该省作为经济发展最快的省同时会成为劳资冲突最严重的省。然而,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其实,劳资矛盾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国近代以来劳资之间的合作一直是主流,而且有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在先,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化、组织化的途径化解这些矛盾。 苏海南:我也认为浙江的劳资平等协商工资增长制度对国内其他省份构建这种制度有较大的借鉴意义。首先,据我所知,受中央领导肯定的浙江温岭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制度特别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我国的企业总量中占绝大多数。而现实中,恰恰是这种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劳方"不敢谈",资方"不愿谈",而浙江的行业性、区域性劳资平等协商制度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对其他地区有启发性。其次,浙江温岭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以政府搭台、劳资唱戏的形式来运作的。如果没有外力,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中推行劳资协商是非常困难的。浙江温岭由政府出面组织劳资双方协商,营造好的协商氛围,特别有利于推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资双方认真开展集体协商,具有现实可行性,也最有效。因此,浙江温岭的劳资协商制度对其他地区有借鉴意义。常凯:我有一点补充意见。浙江工资协商模式虽然有其借鉴意义,但也有其特殊性所在。浙江工资协商模式的优点在于行业性和区域性的协商比单个企业协商更有力。但是,浙江企业的产业结构决定了浙江劳资协商制度的特性,比如对手工业技术工人的特殊需求等。全国各地情况各不相同,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的劳资协商制度。在浙江的劳资协商制度中,政府起了一个重要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劳资双方协商要有主动性、有需求。劳资双方的主动性和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劳资协商制度。 中国经济时报:为保障"工资共决"的顺利实施,我们应该注意什么?请各位谈谈相应的具体建议。 常凯:劳资协商最重要的问题是协商中有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代表。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要对工资决定的过程、内容等有充分的了解。在谈判过程中,劳方要有自己的压力手段,要团结,并对资方的义务有更明确的规定。现阶段,劳资协商必须反映工人的需求,不能成为各级政府或工会完成任务的表面文章。事实上,工人是不愿意罢工的。因为罢工对工人而言有着诸多风险。如果能有有效的劳资协商制度,罢工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只要工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一个更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完全有可能的。 潘毅:我也再一次强调,工资共决是重要的机制,但是工资共决的社会基础更重要。这个基础就是让工人真正参与到工会里面去,让工会成为工人力量健康发展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推行工资共决才有条件。 苏海南:我谈一些具体意见。我认为,要继续推广劳资协商制度,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广泛宣传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可能性,让劳资双方在认识上高度统一起来,并让劳资双方了解平等协商的知识、方法等,为推行平等协商打好认识基础。第二,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为各地各行业、企业劳资协商提供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细则规定。第三,分别加强劳资双方的组织建设,让工会真正有代表性,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资方代表(比如资方聘任的副总经理或老板的配偶)来兼任工会主席。第四,要培养熟悉并能自主开展劳资集体协商的代表,比如工资协商指导员以及薪酬专家等,对现实中的劳资协商给予协调指导,提供合理可行的意见。 冯同庆:我想补充的是,工资共决实际上也是有风险的,还可能是比较大的社会风险。在欧美,由于工资共决曾导致工人罢工、企业闭厂,后来纳入了法制轨道,依程序而行。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如果工会的作用不同,会产生"马太效应",强势工会抬高工资而挤压其他人的工资。我国解放初期,一些地方的劳资谈判以企业为单位,不同企业工人相互攀比而竞相提高要价,后来是运用行业工会来调节使其能够适度。目前媒体上报道的浙江省的工资共决模式,其重要特点是行业工会协调了不同企业畸高畸低的工资差异,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防范工资共决风险的关键在于,相关的法律要适当。就立法而言,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并非集体谈判,以示与欧美既相互借鉴又有不同。就实施而言,工资共决相关主体的权利保障和程序公正,比相互之间具体利益分配更为重要,应视为重点。就策略而言,我国法律对工资共决有两种制度规范,包括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工资的共同决定制度,前者侧重利益诉求,后者侧重权利合作,二者应该相互配合。就进程而言,质应该重于量,适宜的做法是摸实需求、扩大试点、示范推进,切忌一哄而起后又一哄而散。
  5. 老田:按照美国学术场域的要求去讲述中国农村?——对《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评论
    书评 2011/07/29 | 阅读: 1519
    马克•塞尔登、弗里曼、毕克伟《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年3月(文中凡引自本书,只注明页码)三位教授在《导言》中间说明本书的主旨:“当新的统治者试图拉平贫富家庭之间的差距时,以及当他们通过抑制市场和强制推行传统的苏联集体化社会主义来消灭混合经济、进一步加强教条主义政策时,最后却自食其果,地区、村庄、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产生了。铲除任何固有的私有财产、习俗和市场以及与共产主义价值观不一致的观念的教条主义政策,没有推动经济发展,反而使经济陷入了泥潭,甚至把经济推入可怕的倒退之中。”(p8)读完全书之后,才意识到这三位美国教授陷入了一个可怕的窘境:他们要通过给人们讲述一个成功的集体农业村子的故事,来说明集体农业完全不可行。一、五公集体农业的成就首先,由于集体化,土地不再私有,这就使得土地平整成为可能,一方面增加了可耕地面积,同时也方便了耕作。1953年-1954年冬,五公平整出面积从108亩到717亩不等的长方形田地,改变了由1300多块很小的私田所组成的像一块块补丁似的的地表。由于县领导的介入,还帮助五公与邻村交换了分散的600亩地,以利于拖拉机耕种和打全村用的水井。虽然原来的小路没有了,但大社却增加了150亩可耕地。(P230)1956年五公村开始了10年规划,平整土地并填沟,把30亩干涸的河床变成平坦的肥沃的庄稼田,将其开辟为菜园。(P273)到1959年底,又通过迁坟而增加了60亩耕地。(P328)仅仅通过这三种方式,五公村增加了240亩宝贵的耕地,接近全部土地的10%,这是集体化的第一项重大成就。其次,饶阳的旱灾非常严重,“1368-1749年间,自然灾害平均每7年劫掠饶阳一次。”(P23)但“在偏僻的饶阳,很少有人出得起资金、劳力和材料挖一口起码4.5米深的水井。”(P37)打井作为平原地区最主要的抗旱设施,但所需的投资数量超过绝大多数家庭的投资能力,结果导致抗旱能力不足(只有少数富人才有能力),旱灾带来的损害极端严重:“1936年时仅有36口水井,大部分在属于李氏宗族的土地上。有时轻微的干旱都会导致粮食明显的减产。严重的旱灾则意味着挨饿、妻离子散、逃荒甚至饿死。”(P41)而集体组织极大地提高了投资能力,特别是土地公有制消除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这使得打井可以进行合理规划,结果很短时间内灌溉事业就取得了惊人的进步。根据书后表格数字,1953年五公的灌溉面积仅仅450亩,到1958年已经上升到1500亩。(P304-307)抗旱能力提高,是集体化的第二项成就。如果说从前个体家庭的问题是投资能力严重不足的话,现在看来集体农业的问题是投资能力过度,教授们准确地指出了“过度投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水泥管代替了竹管,放入越来越深的井里,水却似乎在消失。”(P316)整体看来,除了增产之外,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成就也很可观,集体农业的成就都很大,而在五个这样的先进典型村庄就更为可观了。1949年之前,“平均五口之家耕种15亩土地,在好年成里能够收获2250斤粮食”(P40),单产水平只有150斤。根据教授们反复引用南开大学历史系编写的《五公人民的战斗历程》(中华书局1978年)一书,五公大队的土地生产力在集体化20余年里有着惊人的上升,粮食单产有极为可观的增加,1952年亩产350斤,1955年463斤,(P79)1965年740斤,(P141)1975年1287斤。(P143)一方面是五公大队集体农业的可观成绩,另一方面是教授们拒不放弃先定的否定结论,这就决定了材料与所需结论之间的巨大差距,这给作者带来了不小的苦恼:“第一次到河北访问,住了一个月之久,没有获得这些数据。”(p370)由于难以收集到合适的证据材料,《国家》一书就不得不在材料选择和运用方面别出心裁,大量运用中国宣传机构在否定集体农业时期的宣传材料,同时竭力贬低他们在五公所收集到的一手材料,甚至为了符合结论而更改这些材料,由此奠定了这本书在材料运用方面的写作特色。二、作者们的困境和他们对两个五公的混淆为了完成论证过程,教授们很动了些脑筋,以竭力弥补材料与结论之间的巨大差距。他们是把观察的时间段选择在1935-1960年,止点选在1960年不是偶然的,因为这一年“河北的灾情最为严重。五公的产量降到每亩310斤。……人均粮食分配下降到大社成立以来的最低点,仅270斤。”(P340)这至少可以让集体农业看起来不那么成功。如果说观察时段设计还算合理的话,那么,教授们说这一年“(1960年?)12个老人早早去世”(P334)试图引导人们形成“死人过多”的印象,这就不算很合理的证据了。在跟饥荒相关的问题上,三位学者只给出村中12位老人过早死亡的数据,而没有其它信息。假设三位学者在这么重要问题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么我们看到五公没有一般饥荒情况下所造成的的儿童死亡。因此我们可以估计人们只回忆说当年村里死了十来位老人。五公大队1960年人口为1853人(P404-407),因此可以算出该村粗死亡率为6.4‰1。只有在1975-1980年之间,中国人口预期寿命达到65-68 的时候,死亡率才是6.35-7.32‰。2 因此,五公村在1960年时的粗死亡率与非饥荒年份预期寿命达65-68岁的比率大致相当。这无论如何都不能说五公的情况在1960年是糟糕的,反而成了饥荒年景死亡人数少于平均水平的反常证据。由于一门心思要找消极证据的愿望过于强烈,教授们保留了逻辑上的疏漏——在未能说明这一年死人数量少于平均水平的充分理由,而仅仅满足于加上一个形容词说他们是“早早”去世的。粮食单产在集体农业时代,曾经大幅度增加过,这一事实给三位教授带来不小的困扰,为此,他们千方百计地寻找一个与集体农业制度无关的理由,试图归之于上级政府的资金扶持。教授们努力之后,确实找到了上级政府有资金流入五公的证据,不过,这个资金扶持的证据并不符合需要,教授们只好偷换概念,把与五公大队完全无关的机构“说成是”五公大队本身,这样,即便五公直到1969年才自己拥有一台柴油机发电机,3 教授们也毫无顾忌地说省政府给了五公大量资金:“(1958年)林铁悄悄地另外拨了200万元给五公,以修建一座电站,扩大拖拉机站,建造一个日产40万块砖的砖瓦厂,创建一个农具修理厂和运输队。”(P315)结合这两处说法,很明显,1958年五公大队不仅没有电站、砖瓦厂和拖拉机,甚至连第一台柴油机都是到1969年才得到的。而林铁的200万投入,仅仅与设立在五公地域上的各个“非农业”机构有关,而与从事农业的五公大队——这是三位教授进行观察的对象——完全无关。为了给五公得到“特殊待遇”寻找证据,三位教授甚至说隶属于县级卫生局主管的“县医院分院”是耿老板的医院:“有20名医生、30张病床的县医院分院原坐落在邹村集市,1956年开始以很快的速度搬到了五公。专区大量拨款资助耿老板的医院,这对五公来说可是条财路。”(P313)作为县医院的分院,饶阳县卫生局才是其主管单位,其收支都归属于县级财政,因此,这家医院既不是五公的“财路”,也肯定不存在“专区大量拨款资助”(除非这家医院是地区医院的分院)的问题,这种曲解事实的做法教授们竟然丝毫不想加以掩饰。作为观察对象的五公大队的集体农业,与建立在五公地域上的省属机构(河北省第一机器拖拉机站)、县属机构(县医院分院)乃至区级机构(五公公社)在损益方面相互独立,给拖拉机站的投资、医院的盈亏都与五公大队完全无关,很明显,这些机构建立在五公的土地上,要占用五公的土地和人力,却不给五公大队带来经济收入。自称曾经19次到过五公现场,教授们对这些基本的信息应该是有条件了解的,但是,因为格外需要各种证据以坐实五公村的繁荣是得到上级“庇护人”(书中经常给出张克让和林铁两个名字)照顾的结果,所以只能是牺牲事实来为论证结论服务。就这样,教授们构建了一个“庇护人”网络,根据教授们的解释,集体农业的成败与中央政策无关、与农业集体组织的管理和规划无关、甚至与本单位的劳动者努力水平也没有关系,对农业繁荣唯一有意义的是庇护人网络,谁能够建立起有效的网络,就能够得到上级政府的资金支持,从而得到好处。“特权与权力的牢固网络曾是胜败的决定性因素。本书揭示了受惠赐者和被排斥者之间的差距是如何越变越大的。”(导言,P6)为了与这一隐含的论证逻辑相匹配,五公进行土地改良、水利建设的具体过程及其实际效果,都被有意无意地淹没在各种零散的信息中间,读者很难得出完整的印象。除了暗中转换两个不同的“五公”概念以误导读者之外,三位教授还格外偏爱二手材料。一般学者只有在收集不到第一手材料的情况下才使用第二手材料,但三位教授则明确拒绝第一手材料。塞尔登参与教授编辑了《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 DOCUMENTARY HISTORY OF REVOLUTIONARY CHANGE》,这本书收录了毛泽东主持编写的《The National Program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1956一1967》和《The Sixty Articles on the Communes》两份体现毛泽东观点的第一手材料,但三位教授都不引用(三位教授频繁引用的《五公人民的战斗历程》一书,对毛泽东与这两份文献的关系有着明晰的交代)。在抛弃了第一手文献之后,三位教授向人们兜售了很多闻所未闻的、据说是“毛泽东”的观点,诸如:“(1957年)7月,毛号召向‘地主和富农的反革命活动’发起进攻。”(p290)“毛断言,正确的思想观念能释放出神奇的生产力。”“毛坚决认为,中国农民将齐心协力地走共产主义道路:均贫富,废除货币,军事化劳动,消灭市场,严禁商品生产,一句话,废除所有形式的私有财产和剥削。”(p302)“毛轻视市场经济中科学种田的生产前途,为了能够共同富裕,他提倡进行重新组织和广泛的劳动动员。”(P305)而在毛泽东主持下产生的上述两份第一手文献中间,这几个方面的认识都是与三位教授书中间宣称的截然有别的。尤为讽刺的是,塞尔登教授收录了《Mao Tsetung,Letter to Team Leaders》(November 29,1959),在这封信中间毛泽东不仅表示自己完全不相信高产卫星,而且还劝说各地干部不要相信,但是,三位教授却在没有征引任何文献的情况下,就在书中断言“毛泽东急切地估计亩产量为2000到10000斤”。(p310)也许值得一提的是,不知道是编者的无心之失还是刻意为之,这篇文献的日期原本是4月,结果在书中被注明为11月。为了给批评加上道义基础,教授们在书中设立“静悄悄的革命”与“教条主义阶级斗争政策”的对比。这一次教授们没有捏造事实,而是如实地记录了发生在五公村的、未遂的“搬石头”运动,这次运动源于一九四七年刘少奇在晋察冀中央局会议上提出的要求:“要派出工作组,组织贫农团,超越党支部,进行‘搬石头’,踢开区村干部。”4 事实虽然没有出入,但教授们把这个运动作为“教条主义阶级斗争政策”的当然体现来看待,则问题不小,至少运动发起人刘少奇也不坚持认为自己正确,而是在受到毛泽东批评之后迅速地参与纠正偏差的行动,因此,这个不正确的运动在五公也只是持续了几个月时间,尚未来得及最后实施,就已经被下派的工作组纠正了。为了说明集体农业时代政策的错误和影响之消极,三位教授竟然考虑了“时光倒流”的逻辑——时间在后的政策可以用于解释先前出现的结果,他们都清楚是“1953年……陈云为此制订了粮食由国家控制的政策。”(P216)然后把这一政策用以解释1952年的副业收入的严重衰落:“由于国家开始控制农村市场,且集中控制主要作物的交易,结果使全国的农村经济一落千丈。耿合作社把利润丰厚的副业当作报废的榨油机一样扔掉了。副业总收入从1950年的6万斤小米一下子跌到1952年的7000斤。”(P181)本书完整地体现了材料与结论相反的窘境,这看起来是由两个方面的人士共同造成的,首先是“中国官方”——正是他们向三位教授推荐了这个集体农业时代的成功案例给他们研究的,另一方则是三位美国教授——他们决心要给美国听众(晚些时候还包括中国听众)提供一个集体农业完全失败的故事,如果两方面任何一方愿意妥协的话,这个材料与结论相反的研究就不会存在。其实,集体农业也没有保证百分之百的村子都成功,落后的典型也不是找不到,关键的差别是时间上的不同步,三位教授于1978年5月到中国开始他们的研究,但那时中国官方还没有开始否定集体农业,所以给了他们一个先进村子作为调查对象;从中国后来的政策演变看,如果不是教授们早于官方全盘否定集体农业的年月——而是中国官方业已开始否定集体农业政策的1982年来中国开展研究的话,中国官方肯定会选择一个类似于“小岗村”那样的失败村庄供他们研究的,那样就不会出现材料不能说明结论的窘境了,肯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材料与结论不一致的问题,进而避免教授们用各种蛮不讲理的方式去处理材料和结论的关系。在第一次调查(1978年)到《国家》出版(1991年)之间,时间跨度13年,如果教授们在1982年之后重新选择对象村子并搜集材料的话,时间上是来得及的,但是先前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变成一种“沉没成本”,无论如何都“捞”不回来了,要是更换研究对象的话,就必然要浪费“沉没成本”,所以教授们没有做这种“不经济”的选择,这就决定了《国家》一书的基本写作特色——材料与结论不一致,为了弥补这种不一致,一方面是选择各种足以使材料失真的处理方法,另一方面是大量增加各种五公村之外的负面材料(包括教授们大量的负面评价和议论)去冲淡材料的说服力。三、美国的学术场域和学术人的立场选择一个中学语文教师,可以轻易做到对学生的作文严格把关——必须由材料说明结论,否则就判为不及格;但是,对于一个由许多教授、研究生等研究者组成的学术场域而言,这种要求就缺乏外在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了。甚至,材料和结论不一致的现象还有普遍性,这需要从学术场自身的逻辑去理解,而《国家》的写作特色,也要由美国学术场的逻辑及其变化来解释。布迪厄把学术场域看作是一个充满竞争的场所,学者作为资本的承载者,基于他们的轨迹和他们利用自身所有的资本数量和结构在场域中所占据的位置,他们具有一种使他们积极踊跃地行事的倾向,其目的要么是竭力维持现有的资本分配格局,要么是起而颠覆它。保守也好,激进也好,都是作为竞争的策略。((参阅《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对于本书的三位作者而言,他们的学术生涯恰好富有对照和验证这一理论的价值,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美国主流学术持激进批评姿态入场,高度肯定与美国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的中国革命和随之产生的新制度,到了八九十年代之交转换为极端保守的策略——甚至在缺乏起码的材料支持的情况下也要推销一种全盘否定集体农业的结论,以确立美国价值观的唯一合法性,按照教授们的说法就是:“这个体制堵死了任何容易通向现代化形式的更自由的途径。”(导言,P16)“集体化并不是促进和刺激农民家庭经济的自然结果,而是一个经济上代价极高、政治上异化的大断裂。”(P385)这种从激进到保守的转换,从否定到肯定的回归,恰好见证了美国汉学这个特殊学术场域的视野变换——从前视野狭窄、激进派拓宽了观察视野、激进派消失并回归主流导致视野再一次狭窄,学术观察视野的狭窄化,与不宽容心态完全同步。《国家》一书出版于1991年,并对不同于美国的制度实践采取完全批判的姿态,这远非偶然。1989年夏,福山在《国家利益》杂志上发表了《历史的终结?》一文,认为西方国家实行的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了“历史的终结”。这个知识事件也许可以作为一个学术场域的转换标识:与从前任何时候相比,八九十年代的美国学术场中间对肯定美国制度实践的要求都大为提高了,与此紧密相关,学界对于另类的研究观察和制度宽容程度也同时下降了。而《国家》出版之后,还获得了1993年度“列文森奖”,也许可以理解为是对三位教授痛改前非、回归主流价值的褒扬,虽然《国家》一书被中国农民批评为充满了资产阶级偏见,在写作手法上材料与结论之间也无法一致,但胜在符合美国学术场域的要求,尤其是符合1990年前后的学术场域要求,也许只有从美国学术场域出发才能理解:三位教授为什么要牺牲材料和逻辑提出另外的观点。在1995年新版《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一书《前言》中间,三作者之一的塞尔登教授检讨了自己从前过高评价中国革命的错误,并指出了为什么需要反省以及如何反省:“在原版前言中,我把这件事(指中国革命)渲染为更有希望的新纪元”“前苏联和整个东欧国家共产主义运动的解体,以及冷战结束,……重新思考研究动机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所以需要“从人类自由和农村发展的观点,重新评价了抗战。”学术场域的转换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资本量的变化,这两者共同决定了学术人言说的姿态和策略。一个学术人从小资本(一个没有名望和地位的研究生)到大资本(名教授)的转换,本身就会诱导学术策略的根本变化。有人说,评价毛泽东跟评价拿破仑一样,每十年就要翻一个个儿,毛泽东和中国革命都已经成为历史,不可能有所改变,但是,学术场域却时时更新,随着学术人的成长和资本量积累,都需要重新阐释对象,这两者结合产生出“激进策略”需要并与主流学术保持自觉的距离时,我们能够看到新的研究视野和对不同制度价值的宽容姿态,而且学术场中间相对不利的位置会敦促激进学术人的谨慎(认真处理材料和结论的关系)和高投入(仔细搜集材料);反过来,等到激进策略过时需要引入保守策略时,我们看到的就是相反的情况。在学术场域中间,大资本拥有的话语权份额,远远多出他们愿意付出的研究努力,这在一些情况下会鼓励滥用话语权。在不想投入时间和精力去搜集材料的同时,却企望保持在重大问题和历史事件上的发言权,那么,唯一的选择就编造材料和证据,而代之以想当然,用写小说的方式来处理学术研究,在学术场域中间只有大资本才有这种条件,而三位作者都恰好有不俗的后续表现。2005年1月23日,在UCLA历史学系举行的研讨会上,Edward•Friedman捏造说:“毛泽东曾经感谢日本人侵略中国,说没有日本人提供武器,共产党就不能打败国民党。这样的话,对任何一个国家领导人来说都是很惊人的。”结果,被一个华裔学者李放春当面批评为“完全是荒唐的(absurd)”5 2006年,研究文革的著名学者Michael Schoenhals在北京一次讲座中间,说起他读到这三位教授合写了的一本关于文革的书稿,其中写到1966年秋天的天津武斗,书中说每天夜里武斗过后,人们早上起来发现大街上有几十具尸体,对于这一惊人的描写,三位教授没有给出材料来源,Schoenhals教授说他对这本书的最后建议是:删去所有的注释,匿名以小说出版。6同一个布迪厄还说过这样的话:“知识分子经常处于最不利于发现或认识到符号暴力的位置上,他们比一般人更广泛深入地受制于符号暴力,而自己还日复一日地为符号暴力的行使添砖加瓦。”7 特别是,当学术人选择一种“过度节约”(以尽可能少的时间和精力去搜集材料)策略时,滥用和编造证据的学术不端行为就屡屡出现,符号暴力就表现得格外明显——充分表现在逻辑维度上。虽然《国家》一书存在材料和结论不一致,作者在材料处理上严重失真,但从该书还获“亚洲研究协会最高奖”的情况看,“过度节约”没有影响学术场域的竞争胜负,以此而论,学术场域的规则本身,有时候适足以鼓励符号向暴力方向转化。在中国的学术场域中间,从全盘肯定到全盘否定集体农业的舆论转换,只有很短的时间,而且有着政府主导的明显痕迹。邓小平、万里和胡耀邦等领导人决心恢复家庭农业,所以成立了一个省部级的写作组——国务院农村政策研究室,由杜润生负责雇佣学者来论证家庭农业优于集体农业,林毅夫(Justin Yifu Lin)是其中的一位厅局级研究员。而一切同意和承认集体农业成就的文章,先是受到批判,随后是不准发表。根据邓小平提出的“不争论”方针,那些不同意见都被视为没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遭到处分,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国学术场域中间就只剩下了一种声音。但美国学术场域似乎有所不同,最根本的转换力量是变化的投入产出比,只有那些最符合主流要求的学术研究者,才能够获得“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收益”,这样,与主流是否相符就构成一种强有力的市场选择机制,只有那些符合主流的声音最优先获得发表机会和获奖机会,从而获得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提升学术地位的机会。当然,中国学术场域中间也是那些最符合官方主流政策要求的学术,最先获得发表和出版的机会,从而使得这样一群学者快速上升到学术阶梯的高位上,是他们拥有最优的投入产出比,政府的主导作用也是在学术市场的竞争中间起作用的,而且是作为一个放大器来起作用。美国的权力精英直接介入学术场域的机会似乎少得多,麦卡锡时期有这样的例子,政客毁坏了拉铁摩尔的学术生涯,却提升了费正清的地位。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_________粗死亡率=当地年死亡人数÷当地该年年平均人数×1000‰。 [↩]查瑞传、曾毅、郭志刚:《中国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上)》,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307–309页。根据迈斯纳的说法,1970年代中期中国人均寿命达到65岁,见Maurice Meisner, Mao’s China and After: A His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3rd Edition),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99, p. 419. [↩]根据《五公人民的战斗历程》一书,在1958年购买柴油机发电抽水抗旱,是与其他大队共有的,第一台应该是属于公社的资产。 [↩]李菁玉:彻底控诉揭发批判刘少奇的反革命历史罪行,载1967年4月1日“首都红代会中国人民大学三红揪刘兵团第二支队”编印《彻底揭发批判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历史罪行》 [↩]《弗里曼谣言就是这么出台的》,http://sq.k12.com.cn/discuz/viewthrea ... 334342&extra=page%3D1[↩]2006年4月21日,Schoenhals教授在北京当代中国研究所(The Institute of Contemporary China Studies)做了一场关于国外当代中国史研究现状的讲座,在回答有关文革研究的提问时,说到他和麦克法夸尔的新书将于8月出版,并提及出版社曾邀请他审核三教授未出版的文革书稿,给出了这个评论,其时笔者正好在讲座现场。 [↩](法)布迪厄,(美)华康德著 李猛等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225页 [↩]
  6. 范文澜:从烦恼到快乐
    历史 2009/03/23 | 阅读: 1518
    我不愿回忆过去,因为过去没有什么值得留恋。
  7. 冯骥才:进天堂的吴冠中
    艺术 2010/07/04 | 阅读: 1518
    吴冠中先生去了,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我这么说,来自我对他的感受。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就深爱吴冠中先生的画,那时他画风正健,致力于将一股全新的艺术精神同时推入油画和水墨画两个领域。他属于那种在封闭的房间忽然打开一扇窗子的艺术家。然而...吴冠中先生去了,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我这么说,来自我对他的感受。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就深爱吴冠中先生的画,那时他画风正健,致力于将一股全新的艺术精神同时推入油画和水墨画两个领域。他属于那种在封闭的房间忽然打开一扇窗子的艺术家。然而,我已经弃画从文,从文坛侧目画坛,先生一直是我的关注点。初识先生是在一年一度的政协会上。政协各小组的成员每届都有调换。九十年代初我被调整到书画家较多的一组。那组有黄胄、朱乃正、董寿平、吴祖光、丁聪等。吴冠中先生是我很想接触的一位。然而头一眼看到的先生却是"一脑门官司"。那时他正陷入喧闹一时的"《炮打司令部》假画案"中。造假者为牟取暴利,顶着他的名义,硬把他编造成这幅历史谬误之作的作者。一时惹得众说纷纭。这桩荒唐又丑陋的事对他伤害很重。既亵渎了他心中的艺术,又伤及了他的人品。他显得焦灼、彷徨、愤懑和痛苦,表情紧张,花白的头发缭乱地竖着,逢人便解释个中的黑白。一个爱惜艺术和自己品格的人应当受人尊重。我便出面邀请一些画家与媒体记者,在政协会议休息的时候,开个小会,大家发言,为他分辨曲直,抱打不平。先生在这场官司中被折磨了长长的两年时间。在官司获胜而了结的时候,他写了那篇著名的文章《黄金万两付官司》感动了我。他所说的黄金不是金钱,而是一个艺术家最宝贵的时间。他为什么执意与这强势的商业骗局抗争?我写了一文《为艺术的圣洁而战》,呼应了他。我说:"这官司原是一场为艺术的圣洁与崇高的圣战。他打官司和毁画--他常常把自己不满意的作品毁掉,都为一个目的,即艺术的圣洁。这之中,容不得一点低劣,更容不得半点虚假。真善美,就是艺术家调色板上精神的三元素。艺术就靠着它绚丽迷人。"我在文章末尾还说,"谁也别再打扰这样一位艺术家了!"吴冠中先生给我的印象是善良、单纯、自我、孤独。他处世低调,不善交际,生活上喜欢享"下等福",推头习惯去找道边的理发摊。一眼看上去,就像房前屋后的老街坊。一次在北京的书市上为读者签名,他提着一个小塑料兜,里边放一瓶矿泉水,那天奇热,他便自带着饮水。他很少在热闹场合露面,所以没人认识他。待他挤进人群,在自己的座位中坐下来,人们一看桌签才知道这貌不惊人的小老头就是当代的绘画大师吴冠中。他很少出头露面,偶尔出现在会场上,却很少发言讲话;他不善言谈,对绘画之外的任何话题兴趣都不大,谈起画却总是兴致勃勃。他曾对我讲述他一次油画写生归来,挤在长途公共车上,由于怕人挤蹭他的画,便把拎着画的胳膊伸出车窗,几小时过后,到了家,那条胳膊似乎不存在了,画却完好无损。这段事他对我说过两次,可见画是他的生命。他家中那个画室,是我见过的最小的一间画室,只有六七平方米。他个子小,铺着毛毡的画案只有两尺高,更像一张单人床铺。桌上墙上沾满色点与墨渍。他那些惊世之作就是从这张再普通不过的画案上画出来的吗?就像最美的花最甜的果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他告诉我别硬叫孩子学艺术,因为艺术是没有遗传的。我笑道:"艺术家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吴冠中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脑袋里整天想的全是画,还有不停地冒出来的种种视觉的灵感--这话不是他说的,是他的画告诉我的。他说我看过你的画册,你画画是不是不重复?我说从来不重复,并说我的不重复多半来自于文学,因为文学就是不重复的,也不能重复。作家怎么可能把写过的文章再写一遍,那不成抄稿子了吗?先生说,画重复的画我没有感觉,也没激情。这一点上,我受西方绘画的影响,西方绘画是不重复的,这可能与西方的文化"求异"有关。他这话给了我解读他的一把钥匙。吴冠中一生的绘画都在不停顿地求异。老实说,我更喜欢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在那一代学贯中西的艺术家中,中西融合是一个自动承担的艺术使命与文化使命,故而他提出"油画中国化"和"国画现代化",并在这两个领域中建功立业。他在油画中注入了中国文人空灵的诗境,他的色彩也极具中国文人的气质,这一点很难;在水墨画中,他将复杂的物象解构,经过符号性的提炼,再艺术地重构起来--这就使传统水墨进入从来没有的境界。吴冠中完全可以在这样的艺术成就中享受终生。他却偏偏还要改变自己。但要变就有风险,可能不被人接受。记得一次去方庄看望先生。他兴致勃勃地叫我看他的两幅新作--就是那种用油画形式来画的古画经典。一幅是韩滉《五牛图》,一幅是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他说他要画许多这样的作品,并一口气说出一长串古典名画的画名。他要开创自己一个怎样的新时代?他问我对他这种画怎么看,我说我喜欢您挂在厅里的那幅彩墨。我回避回答,是因为我不喜欢他这种尝试。还有一次--这大概是我最后见到他的一次,他叫我去沙滩中国美术馆外的一家画店看他的"书法",我去看了。显然这并非真正的书法,而是被他作为一种新的另类的"试验绘画",我却毫无感觉。我想晚年的吴冠中是不是感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却更加渴望从已有的形态中蜕变出来,他显得很急切。他这种急切表现在缭乱无序的线条,波洛克式的铺天盖地的色点,东一榔头西一斧子互不关联的艺术思考;他过多地着力于表面视像的变异与张扬,而非缘自心灵与深思。可是愈表象愈难走得太远。然而,吴冠中毕竟才华与禀赋都非同凡人。在那些不成熟甚至不成功的试验性的作品中,依然不断涌现出一件件惊世骇俗的精品,显示他过人的创造力。更令人称奇的是,吴冠中这样全然自我的画作,在绘画市场上却始终被充分地认可。他的画价可谓"天价"。但他从不担心由于自己过分大胆地去试验,而失去原有的面貌与风格,并祸及"天价",因为他眼中只有艺术,没有比艺术更高的东西。他不顺从市场,可媚俗的市场却偏偏顺从了他。这样的例子在当世不多。照理说,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作品的价格与其艺术价值往往是不同步的。但有几个人敢面对心灵而背对市场?自从认识先生,正赶上那桩假画案,却因之得见艺术在他心中的位置。艺术在艺术家心中若不神圣,艺术家便很难走进艺术的天堂。先生为此一生,并建立了自己惟其独有、境界至高的艺术天地和审美世界,应说他已站在艺术的天堂里了。吴冠中走了。我相信他是带着许多未完的艺术理想和遗憾走的,带着许多愤世嫉俗的心绪走的。晚年他对艺术环境以及相关的机制说过一些直了了批评的话,不管这些尖锐的话在当时怎样说是道非,现在都静静地留给我们了,等待我们来思考,看我们有没有勇气回答。以我对他的感受,他上路之时,一定对自己对社会心怀重重缺憾。任何真正的有良心的艺术家不会是带着一堆亮晃晃的奖杯走的,总是把苍茫心事,一半带走,一半留在世上。至于他的作品是否还是"天价",我想,这与他生前无关,与他身后更无关。留下来的是他孜孜探求了一生的艺术。画价是写不进艺术史的,也放不进艺术天堂。放在那里的,还是深刻地记忆在人们心中的作品,以及他那小小又柔和的眼窝里执著、探索、倾注全心的目光。2010年6月28日 
  8. 张钊维:一个录音带世代的告白
    音乐 2011/10/09 | 阅读: 1517
    一方面,我还是期待这个社会能够存在许许多多自主的、饱满的创作心灵以及相应的作品;另一方面,我也期待这些作品在社会上能够恰当地被群众所接收,被喜闻乐见。
  9. 石之瑜:台灣的埃及啟示錄
    政治 2013/08/21 | 阅读: 1516
    埃及面临民主化又军事政变的不幸,两者都有美国在背后推波助澜。台湾在埃及当前的政治危机中显然没有任何积极脚色可言,但却应该从美国对埃及政策中认真思索,到底美国是台湾的什么性质的盟邦?
  10. 张世英:谈谈哲学史的研究和论文写作
    人文 2010/07/11 | 阅读: 1515
    一、先打点基础 黑格尔在《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中,曾经很愤慨地谈到当时哲学界某些 空疏无知的现象。他说:人们对于一般的研究对象倒还懂得,在讨论之前应 该"有先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之必要";唯独对于哲学,却以为不要些微知 识,甚至不必依据常识,就可以参加讨论和评点,这种人"没有凭借作为讨 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情况中。"一 般地搞哲学而缺乏具体知识,固易流于"模糊空疏";专攻哲学史而缺乏哲 学史的知识,那就不仅是"模糊空疏"的问题,而且更容易闹出笑话。所以, 我们在决定以哲学史为自己的专业方向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多学点哲学史 的知识,为研究和写作打下一点基础。 哲学史的资料来源,最重要的是哲学家本人的著作。问题是哲学家的著 作浩如烟海,究竟从何下手?有几位青年朋友,已经是大学哲学系的毕业生 了,在大学期间泛泛读过北京大学外国哲学教研室编的《西方古典哲学原著 选辑》,现在决定专搞西方哲学史,很想花三四年的时间系统地精读一些原 著,要我替他们开个基本的书目。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什么叫作"基 本的"?五本?十本?还是十五本?你说这些是"基本的",我也可以说那 些是"基本的";你可以在三四年内读完,我却要五六年,也许有人只要两 年。所有这些,都很难确定。但这几位朋友的问题也许不是没有代表性的, 所以我还是硬着头皮借这个机会开个所谓"基本的"书目(限于西方古典哲 学),供大家参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柏拉图:《理想国》;2.亚里斯多德:《形而上学》;3.笛卡尔:《哲学原理》;4.斯宾诺莎:《伦理学》;5.洛克:《人类理智论》;6.莱布尼 兹:《人类理智新论》;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8.休谟:《人类理 智研究》;9.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0.黑格尔:《小逻辑》。 这个书目,是在假定已经泛读《西方古典哲学原著选辑》("古西腊罗马"、"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和"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哲学")的前提下拟定的。有些很重要的哲学家如 十八世纪法国唯物论者和费尔巴哈的著作,《选辑》已经收得比较全面、比 较完整,这里就没有列入。要打一点哲学史的基础,还应该细读几本哲学史。罗素说:哲学史无用,研究哲学最好是读哲学家的原文。他的话我们不能完全赞同,事实上他自己 也写了一部不坏的哲学史。一个大学哲学系的毕业生一般对我国解放后出版 的哲学史都比较熟悉了,但要想专门研究西方哲学史,我想还应该仔细阅读 几本西方学者讲西方哲学史的著作。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讲演录》的《导 言》中,开了五本哲学史,对于我们开始搞研究工作的人说,还不甚适宜。 德国哲学史家余柏威(F.Ueberweg,1826-1871)在他的《哲学史》《导言》 中列了四十几种哲学史,供读者参考,数目太大,不可能全部细读。根据我 们今天的情况,我觉得先熟悉下列几本哲学史,颇易受益。当然,这个书目 也同样只能作为一个提示和参考,不能作为限制读者的框框。 1.美国学者弗兰克·梯利(F.Thilly):《哲学史》。这部著作文字浅 显易懂,涉及到的人物、学派比较全面,对各种思想潮流的论述简明扼要。本书原是作者在大学教书时编写的教材,对于掌握西方哲学史的基本内容, 初步了解西方学者的基本哲学史观,颇有帮助,值得细读。此书已有中文译本。2.美国学者赫尔巴特·E·库西曼(HerbertE.Cushman):《哲学史》。 这也是一本教材,其特点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是"一本以地理与文学史和政 治史为根据的哲学史";此书对许多哲学思想的来龙去脉都有所论述;而且 条理清楚,讲解通俗,附有不少摘要和图解,能起到提纲挈领,便于记忆的 作用。解放前有中译本。比较高深一些的哲学史,似可先读两种:第一是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 录》;第二是余柏威的《哲学史》,有莫里士(Geo.S.Morris)的英译本。 余柏威的《哲学史》首先在形式上就很奇特。它的正文比较简短,只是一个 提纲,很多重要内容都被驱逐到注解中去了,注解所占的篇幅比正文要多得 多,其中提到的人名和学派范围比较广,对哲学家的生平特别是著作及其思 想内容,介绍得特别详细,可备西方哲学史研究工作者查阅之用。 以上的书目当然只能起到一点打基础的作用,真正从事研究和论文写 作,那还需要根据研究方向和论文的题目,大量搜集有关资料:第一手的原 始资料固不可缺,第二手的资料(其中不仅包括哲学史,也包括对某些哲学 思想的论述以及关于某些学说的引证),对于我们的研究和写作也有参考价 值和启发作用。 基础性的东西和非基础性的东西,其间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界限,区别只是相对的。对于基础性的东西重在熟透;对于非基础性的东西,重在广博。 如何达到熟透的目的?这也没有什么成规。我只觉得我从前的老师冯文 潜先生教我的西方哲学史,使我很受教益。他要我熟读柏拉图的《理想国》 和梯利的《哲学史》,办法是每读完一章或一节,都要合上书本,用自己的 话把原作的大意写成读书报告,个人的评论则写在正文的一侧或下方。冯老 师嘱咐我,写读书报告首先要注意自己的概括是否与原意相符,但又不准照 抄,要合上书本再写。在作读书报告的过程中,有时自以为读懂了,临到执 笔,却又概括不起来,表达不出来,这往往是因为懂得不透的原故,于是打 开原书再看,再合上,再写。这样写完一次读书报告之后,原著的那一部分 内容就不仅懂得比较透彻了,而且也记得比较牢固了。实在不懂的地方,口 头请教冯老师,这就更是终生难忘。冯老师评阅时,不太着重看我个人的评 论,主要是指出有失原意的地方。后来每一回想,越来越觉得从冯老师那里学得的知识最熟透最牢靠。 如何做到广博?这颇不易。博闻强记,也要靠记忆力,记忆力差,怎么 办?好在有一条古训:勤能补拙。但勤奋也得有点讲究:一个勤奋读书的人, 除了有条件买书的,买到后就急忙翻阅之外,还可以多逛书店,多上图书馆, 以长见识。对于一些很难全读,一时也不必全读的书,只看前言后语,扼要 翻阅一过,知其大略就行了。即使是辞典、百科全书之类的工具书,也要广 泛涉猎,知其梗概。关键是要养成这种习惯。我有一位良师益友,由于有这 个癖好,知道的"门牌号码"就比较多,知识面也比较广。这对于搞研究, 写论文,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条件:既可以帮助查材料,不致临时"抓瞎", 又可以使思路开阔,不致捉襟见肘,知其一不知其二。可以说,多记"门牌 号码",本身也是一个打基础的工夫。我个人没有养成这方面的习惯,迄今 仍然把这位师友当做学习的榜样。  "一事不知,儒者之耻",我觉得倒也不必如此。但凡遇到自己专业方 面有所不知的地方,也该随即查阅,记入卡片或笔记,久而久之,也会集腋 成裘,起到扩大知识面的效用。李商隐写的《李长吉小传》说,李贺"骑距 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及暮归,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 见所书多,辄曰: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上灯,与食,长吉从婢取书,研 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李贺是诗人,尚且 呕尽心血,持之以恒,搞哲学史研究工作的人,为了积累知识,更应该学习 李贺锦囊觅句的精神。 我说先打点基础,并不意味着在打基础以前就不能写论文。基础有宽有 窄,有深有浅,这本来就很难定得太死;而且基础也可以在论文写作的实践 中逐渐加宽加固,两者有互相促进的作用。因此,我倒是赞成青年人可以早 点写东西。但总的说来,还是应该先多花时间和精力读点基本的东西,掌握 点基本的史料,然后再从事论文的写作,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比较厚实些、 有份量些。等到年纪大了,自己感到基础不够,这时再想补基础课,也就比 较困难了。 二、要善于选题,善于概括和分析 写哲学史的论著,如何避免一般化,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的青年同 志,初学写作,文字倒也流畅,条理也很清楚,就是内容一般,既没有提出 什么新论点,也没有提供一点新材料。产生这种毛病的原因很多,主要一点 是,不了解当前研究哲学史的状况,不知道有些什么问题值得一写,一句话, "不懂行情"。搞研究,写论文,总是要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增添一 点新东西,所谓新,倒也不是说非有惊人的东西不可,更不是故意标新立异; 但既然是写研究论文,起码要有自己的一得之见,再不然,能提供一点一般 人所不知道的有用的资料,也同样可以算作是为哲学史的研究增添了一砖一 瓦。可是,如果对现有情况和基础不了解,当然也就不知道增添点什么东西, 只好改头换面地照抄一些现成的东西。所以,研究哲学史,除熟悉过去哲学 家的著作和哲学史著作外,还要经常注意已有的研究状况,仔细考虑考虑: 有哪些哲学史上的问题是至今还没有搞清楚的或者是从来没有触及过的?有 哪些问题先研究清楚了就便于解决另一较大的问题?有哪些问题即使一时解 决不了,但多少可以通过研究,提供一点启发性的东西?如此等等。能提出 像样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这对于决定一篇论著的内容和价值来说, 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提问题本身就需要研究;一个不 研究某一行道的人,不可能提出某一行道的问题。也正因为要经过一个研究 过程才能提出像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问题提得像样了,这篇论文 的内容和价值也就很有几分了。这就是选题的重要性之所在。 选题过程中,当然要大量翻阅资料,东翻翻西翻翻,左想想右想想,题 目的中心内容也就酝酿得差不多了。等到题目大体上选定以后,就更要做踏 实的资料工作。一般是以题目为中心,分很多小问题,按问题把资料摘成卡 片或装入纸袋,或者夹书签,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各人自由选择。重要的是 对史料如何进行分析和概括。 写哲学史的论文,只会在概念上颠来倒去,固然不行,但如果只是史料 一大堆,却概括不起来,缺乏必要的分析,那也会使人感到茫无头绪,不知所云。 概括,就要把杂乱无章的史实连贯起来,穿在一根线上,达到用史料说 明一个中心论点的目的。例如,在一篇论文中,通过比较丰富的史料,说明 哲学发展中某一点有规律性的东西,这点有规律性的东西,就是一个中心论 点,就是对史料概括的结果。又如针对当前现实中正在讨论的哲学问题,从 哲学史的角度,以哲学史的事实为依据,提供一点发人深思的看法,这当然 也需要对史料进行概括。概括就是对一部分史实作点总结或小结,或者说, 给一堆史实画出个鼻子眼睛来。画龙不点睛,不能使龙飞腾;写论文不指出 一点道道,也不能使论文活跃起来。写一篇论文,首先要注意"睛"(中心 论点)点在哪里,并且自始至终都要注意让读者对"睛"有深刻明确的印象。 对史料进行概括,不能停留于简单抓取史料现象中共同的东西,而要同 时进行分析,探究其原因。只有这样概括出来的东西,才有可能是深刻的。 例如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神秘主义,都主张无限的统一的整体("绝对") 是不能认识的,而只能靠神秘的直觉去把握。如果只是作这样的概括,那就 没有多大意义。作研究,写论文,不是罗列事实,必须多进行些追问:为什 么神秘主义者都这样看?难道他们都是简单地胡说八道吗?他们这种观点的 深处有什么更隐蔽的想法驱使他们作如是观?这就要通观他们的整个思想体 系,把其中的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考查。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发现,原来神秘 主义者都不满足于支离破碎的、推论式的知识(discursive knowledge), 不满足于在分离、对立中思维,而希望达到对立面的统一或主客浑一的整体。 神秘主义者认为对立统一或主客浑一的整体不能靠思维把握。驱使他们达到 这个结论的出发点,是由于不满足于支离破碎的推论式的思维,这个想法, 是有道理的。总而言之,作研究,写论文,要一层一层地多追问几个为什么, 要把材料安放在对这些"为什么"的回答之中,把这些问题的答案融化在材 料之中,这样,才会使论点明确,步步深入,理论性强,耐人寻味。 这里值得专门提出来谈谈的是,对古人思想的不当之处,要特别着重问 几个为什么?古人之言,为时已远,简单地以今日之标准衡量,则何一不可 以奇谈怪论目之?但是,哲学史上任何一个有影响的哲学家,无论其观点、 结论如何"荒谬",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胡言乱语;古人立说必有其用意, 必有所为而发。为了深刻了解古人思想的本来面目,弄清人类思想发展的历 史过程和规律,那就不能停留于单纯地指出古人思想的不当之处,而要更进 一步追问:何以会有这样的不当?在不当的背后,作者洞察到了什么?提出 了什么问题?他所提出的问题,对哲学史的发展有何意义?例如黑格尔认 为,把真理了解为"我知如何某物存在"(指意识符合客观存在--引者), 这种真理,只不过是"形式的真理",仅只是"不错"罢了,而非"较深意 义的真理","较深意义的真理乃在于客观性与概念的同一",在于客观性 "符合它们的概念"。我们研究黑格尔哲学,就应该追问一下,黑格尔在这 个观点的背后,洞察到了什么东西?提出了什么有意义的问题?联系黑格尔 的整个思想,经过仔细分析,原来黑格尔是不满足于把一些简单事实的正确 反映给以"真理"的美名,他认为那样的反映虽说"正确"("不错"), 但未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质和核心,而"较深意义的真理"应该是能揭示事 物的深刻本质和核心的。黑格尔洞察到了这一点,起到了推进哲学发展的作用。 哲学史既然是史,那么,研究哲学史,写哲学史的论文,就要富有历史感,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一种思想。任何一种思想都不是来无影去无踪、孤 立存在的。分析概括一个哲学家的思想,要联系它的前前后后,指出其来龙 去脉(包括后人的评论和注释),勾画出它在曲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所处的 地位,区分其与前人后人的异同,这才能认识其真相。不久前看研究生试卷, 有一个题目是"莱布尼兹的单子论"。一般人都是就莱布尼兹单子论本身分 点论述,唯有一个考生,不仅讲单子论本身,而且联系笛卡尔、斯宾诺莎关 于心物关系的观点,说明了莱布尼兹的单子论是如何为了解决前人所未解决 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还说明了莱布尼兹单子论对后世的影响,并进而触及到 了人类认识在关于心物关系问题上曲折前进的过程。这样,他就把莱布尼兹 的思想讲成了活生生的发展着的东西,而不象其他考生那样把它讲成了一潭 死水。 研究哲学家个人早期和成熟期的思想发展过程,包括同时代人对某哲学 家的各式各样的评论,这对于了解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也很有意义,是研究 哲学史的一个重要方法。 当然还应该联系社会政治思想、社会历史背景,对哲学思想进行分析概 括。这方面,我们一般都比较注意,不拟多讲。我只想引证内个现代西方学 者的话来表示一下:连西方学者也很重视这样的研究方法。罗素的哲学史, 书名就叫做《西方哲学史及其与从古代到现代的政治社会情况的联系》,他 明确地说:"我的目的是要揭示,哲学乃是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 部分:它并不是卓越的个人所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经有各种体系盛行 过的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又说:"哲学家们既是果也是因。他们 是他们时代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制度的结果,他们(如果幸运的话)也可能是 塑造后来时代的政治制度的原因,在大多数哲学史中,每一个哲学家都是仿 佛出现于真空中一样;除了顶多和早先哲学家思想有些联系外,他们的见解 总是被描述得好象和其它方面没有关系似的。与此相反,在真相所能允许的 范围内,我总是试图把每一个哲学家显示为他的环境的产物,显示为一个以 笼统而广泛的形式,具体地并集中地表现了以他作为其中一个成员的社会所 共有的思想与感情的人。"美国哲学史家库西曼(Herbert E.Cushman)在他 的《哲学史》第一版序言中说:"这是一本以地理与文学史和政治史为依据 的哲学史。""哲学思想与当时的事情在历史上是不可分离的两方面。两个 方面相得益彰,缺一不可。"杜威也说过:如果有人将哲学史的研究与人类 学、原始生活、宗教史、文学与社会组织的研究相连,??哲学史就会获得 一种新的意义。 强调联系社会历史背景、政治思想研究哲学史,决不是说在撰写任何一 篇哲学史的论文或哲学史的专著时,都要挂上这些。一篇论文和一本专著有 其特殊的对象、范围和目的,有许多论著根本没有必要提到这些。但是,一 般地说,搞哲学史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具体地写一部哲学通史,总以重视这 个问题为宜。 三、切忌穿凿附会,注意核对原文 古人的学说,不是文献不足,就是晦涩难解,在讲解的过程中,很容易 有意无意把自己主观的想法强加给古人,流于穿凿附会,有时甚至讲得越是 条理分明,头头是道,其去古人思想之真相愈远。《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里面关于"郢书燕说"的故事,我们应该引以为戒。郢人写信给燕相国,误 加了"举烛"二字,燕相国极尽穿凿附会之能事,在本非书意的"举烛"二 字上大作了一番文章,居然还博得燕王赞赏。这个故事或系杜撰,可是很生 动地讽刺了文人们附会的恶习。时至今日,还容易发生"多似此类"的现象。 为了避免这种毛病,最紧要的是,不要抓住一点表面上甚至很明确的只言片 语,就遽尔作出断定,大事渲染,无限推论。"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 做学问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集中材料,"辨"就是分析研 究。要从左右前后,正面反面,多搜集些资料,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进 行全面的分析、对照,然后才能达到真实的或者接近真实的结论。下结论时, 最好自己多设些疑难,多找点材料加以印证。倒不是说,引证的材料越多越 好,更不是为了炫耀自己博学,写论文有必要的引证就够了,但在写出的论 文背后,还应有未写出的东西做"后盾","后盾"越强,文章也就越扎实, 越有份量。采取这种实事求是、谨慎小心的态度,即使结论有错,也不致闹 出"郢书燕说"的笑话。搞西方哲学史,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引用译文,有时需要注意核 对原文。我决不是说现在的翻译水平不高,更不是要大家不用译文;但是, 即使最好的、很有研究水平的译文,也不能完全代替原文。研究工作越深入, 越会发现当初译者所始料不及,或者不可能料及的东西。有时,同一个中译 文的术语,原文却是意义很不相同或者大相径庭的两个字。像这样的地方, 如果完全按中译本写文章,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11. 郭英德:明清女子文学启蒙教育述论
    历史 2011/08/08 | 阅读: 1515
    在明清时期,贵族官宦、文人士子家庭的女子大都享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至少都能接受启蒙教育。大多数平民家庭的女子都无由读书识字。而使受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相夫教子。
  12. 《经略》第二十一期目录与刊首语
    期刊专递 2012/12/14 | 阅读: 1515
    政治报告与文明型国家的现代整合
  13. 邓英淘:河流学中的R-S反比关系
    科技 2010/07/16 | 阅读: 1514
    在我帮助林老整理他的著述《河流辩证法与冲积平原河流治理》时,曾多次听到他说:在一定的条件下,R(水力半径)与S(坡降)的乘积等于某个常数,即当S变大时,S就变小;反之亦然。这是林老从大量的河流现象中归纳出来的,我称之为R-S反比关系,它做为一条公理可以成为我们进一步分析河流运动的工具。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更稳健的表述应是R-S反变关系(或逆变关系)。反变关系还是一种定性的认识;而实际上,林老对R与S的认识已经深入到了定量的层次。本文是我学习林老治水思想的一点体会。一、  明槽均匀流的情况    2000年8月28日,在我第一次拜访林老时,首次听他说起R-S反比关系,后来又听他多次提到这个关系,但都没有给我留下多深的印像。直到2003年5月,他给我讲述了一个具体的例子,现概述如下:在郑州附近,黄河到河口的距离约700km,郑州枯水时节的水面高程是90多米;相比而言,长江大通水文站的枯水位高程不到10米,它到海口的距离有600多km。在距河口距离大体相等的情况下,两者的坡降相差10倍左右,而两者的宽深比(等于B1/2/H,其中B为河宽,H为平均水深)也相差10倍左右(在距河口700km左右处,黄河的宽深比为二十多,长江为二点几[1])。一般说来,在河流宽度达到数百米乃至上千米时,它的R值近似于水深[2],以此估计,长江、黄河相应地段的R值也相差10倍左右[3]。    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它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下先从曼宁公式开始来对其做一点数理上的推导。    在明槽均匀流的情况下,曼宁公式给出了水力学中最重要的4个要素间的关系:V=(1/n)R2/3S1/2    其中:V为水流流速,n为糙率,R为水力半径(等于过水断面面积除以湿周),S为坡降。    在糙率给定的情况下,有n=no,由于明槽均匀流的V是沿程等速的,故可设其为Vo,则有下式:NoVo=R2/3S1/2, 令R2/3=R*和S1/2=S*,则有NoVo=R*S*    后式是一种严格的反比关系,即R的2/3次方与S的1/2次方成反比,或称R与S间存在一种拟反比关系。    在n=no的情况下,不同的R和S坐标点之轨迹对应着一族等流速拟反比曲线。另外,比较K=XY与K=X2/3Y1/2这两个函数,前者为一标准的反比曲线,并以Y=X为对称轴;而后者则可粗略地看为围绕着前者的顶点(即K=XY与Y=X的交点)向右旋转某一角度而成。如令k0=(n0V0)2,则有下式k0=R4/3S=αRS    其中α是一个待定参数,例如,当R [60m,100m]时,α可取值为4;R [30m,60m],α可取值为3.5;只要R的取值区间相应缩小,就可确定α的值,使得αR与R4/3之间的误差任意小(即在R的某一区间,以直代曲)。于是可得下式:k0/α=RS    由此可见,在一定的条件下,在R与S间存在着稳定的反比关系;或者说,R与S的乘积等于某个常数。因此,在明槽均匀流的情况下,当我们观察某条河流的某个河段时,这时糙率n已经定了,则该河段的R与S间的反比关系近似成立。    另外,通过简单的数值计算和模拟,我们可以比较k=XY与k=X2/3Y1/2这两个函数的变量X及Y之间的替代弹性。当k=1时,在前一个函数中,当X(或R)从2变为4时,Y(或S)则从0.5变为0.25,即水力半径相当于原来的2倍时,坡降变缓为原来的1/2,这时流速保持不变。在后一个函数中(亦令k=1),当X(或R)从2变为4时,Y(或S)则从0.5变为0.158,坡降变缓为原来的31.6%(近似于1/3),这时流速亦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当用严格的反比函数去估计明槽均匀流的坡降对水力半径变化的响应时,会得到一个更为稳健的判断:即增加水深至同等程度时,坡降可以变得更缓而保持流速不变。二、 非均匀流的情况    在明槽水流不是均匀流的情况下,反比关系是否还成立呢?我们现在对此略作分析。    在水力学的诸多文献中,经常使用的有两类流速计算公式,一类是对数型流速分布公式,另一类是指数型流速分布公式。张红武在文献[4]中,提出了一个对数流速分布的修正公式,克服了原公式当Z/h很小时出现不合理数值的缺陷(其中h为水深,Z为从河底至测速点的距离),该式如下: 张红武将u =V /C代入上式(其中C为谢才系数),将u 表示如下(V为垂线平均流速,Cn为涡团参数):um=V(1+ )张红武在另一文献中[5],给出了表面流速um的另一表达式(其中系数b2与水流的相对粗糙情况有关)如下:um=V+b2我们将上述两式联立,可得到:  V(1+ )=V+b2V(1+ -1)=b2V =b2V= b2 u将u*= 代入上述最后一式可得:V= b2C  V= b2 R2/3S1/2,显然,这一公式与曼宁公式之间的区别只差了一个系数:8b2/ =2.55b2。依据我们前面对曼宁公式的推导,便有:ko/(2.55b2 )=k1=RS      由此可知,R与S间的反比关系仍然成立,而在此时,我们已去掉了明槽均匀流对这一反比关系的限制。换言之,在能用对数流速分布公式描述河流流速的地方,R与S间的反比关系就具有相应的普适性。也就是说,在我们观察某条河流的某个河段时,这时糙率n已给定,相应的某种流量水平(如造床流量)之流速也相对稳定,于是该河段的R与S间的反比关系近似成立。下面我们根据前式k1=RS,给出△R与△S的关系式(△R>0,△S>0):k1=(R+△R)(S-△S)k1=RS-R△S+S△R-△R△Sk1-RS=0=S△R-△S(R+△R)S△R=△S(R+△R)△  S/S=△R/(R+△R)   根据最后一个式子,我们可以很快对下述情况做出估算,即当水力半径增加△R时,坡降的减缓量△S为多少时,流速至少可以不降低(又及:如需展宽河段,减小水深或R,增大S,则可利用△S/(S+△S)=△R /R)。三、R-S反比关系的某些应用    现在要提出的问题是,R-S反比关系有何用处呢?回答是:它可以使我们在平原河流的治理上不犯方向上的错误。    在林老的相关著述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林老在事先未经精密测量的情况下,从葛洲坝河段存在剩余坡降的判断出发,得到在该处建坝抬高20多米水头(加大了R)后不会淤积碍航,从而有力地回答了当时很多这方面的质疑。对此,仅有R-S反变关系还不够,还必须有定量的分析,这就需要R-S反比关系,特别是林老所创立的水库长期使用的理论〔6〕。    又如,在今后长江治理的第四阶段中,其中心是要在中下游平原河段形成单一深水河床,这将主要通过岸边工程束窄河宽至合理程度,以刷深主槽,堵支并汊,即加大R,减缓S。在这种状况下,R与S间的反变幅度要在何种范围内变化,才能保证必要的水流流速和冲沙能力?这时只须引用R-S反比关系就可对此很快给出数值上的估计(利用前式△S/S=△R/(R+△R))。例如当R增加10%时,S将减缓9%,R增加100%时,S将减缓50%;在这些相应的组合下,原有的流速至少是不会降低的。    这一过程大体如下:在束窄河宽的初始阶段,水流流速增加,冲刷能力增强;随着主槽刷深(R增大),河道延长(通过增加河流弯曲度的方式),坡降变缓(S变小),流速有向原值恢复的倾向;此时,河流在被束窄到合理程度时,其冲淤过程进入一个新的平衡阶段。当然,上述束窄河宽的过程要在河岸土壤胶结强度的许可范围内进行。    引文和注释〔1〕:许炯心:《中国不同自然带的河流过程》,科学出版社,1996年1月。〔2〕:R=A/X,其中A为过水断面面积,X为湿周。采用矩形断面,则有下式:R=(B h)/(2 h +B),其中B为河宽,h为水深,利用B/h= (另一种宽深比),则有R= ,当河流宽度达到上千米时,R=h。〔3〕:在郑州河段枯水时节,黄河平均水深约在一至数米的范围内;在大通断面附近长江枯水时节的平均水深应在十数米至数十米范围内。〔4〕:张红武:"  沙水流流速的垂线分布公式",刊于《河流力学研究》,黄河水利版社,1999年12月。〔5〕:张红武:"黄河下游河道水流摩阻特性的研究",出处同〔4〕。〔6〕林一山:"论水库长期使用",刊于《葛洲坝工程的决策(林一山治水文集之二)》(杨世华主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6月。 
  14. 第31次CNNIC报告摘要与第二章:网民规模与结构特征
    科技 2013/01/28 | 阅读: 1514
    第二章主要提供各类数据图表,网民指6周岁以上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中国居民,个体用户调查总体样本60,000个,其中,住宅固定电话用户、手机用户各30,000个,样本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5. 童世骏:规避西方哲学研究的思想风险--兼谈"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关系
    人文 2010/05/30 | 阅读: 1513
    [笔者前言] 我曾经撰文讨论过,哪怕在后分析哲学时代,在种种dichotomies或“二分”受到重重批评和解构的情况下,概念区分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西方哲学—尤其是分析哲学—在概念区分方面的长处,以及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在引进概念区分方面所做工作的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这里我想进一步讨论,我们在从事西方哲学研究时,有哪几种引进新的概念区分的方式,这些方式作为引进新的概念区分的方式,会带来哪些问题,甚至会使我们陷入哪些误区。这些问题和误区,也可以说是我们在从事西方哲学研究时应注意尽力规避的思想风险。本文也涉及“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概念区分,因此也可以看作是我对王晓升教授有关我对哈贝马斯Faktizität und Geltung中译本书名之处理方式的总体上很出色的批评的初步回应。  西方哲学的中国研究引进新的概念区分的第一种方式,也是最普遍的方式,是中国人通过从事西方哲学的翻译和研究用中国术语把原先实际上也存在于中国人的意识中的一些概念区分,明确地表达为重要的哲学问题。  这里分别提到的西方哲学的翻译和研究,应该是同一回事;从概念区分这个问题的角度来看,尤其如此。我们今天在哲学当中熟悉的那些概念区分,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西方哲学的翻译和研究而明确起来的,如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自然和文化、事实和价值,以及原因和理由、规律和规则,等等。这些概念区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们通过概念区分所把握的那些方面之间的区分,是理解这些方面之间关系的前提;而这些方面的关系常常也就是人类所面临的一些基本关系,在我看来它们都应该归入“哲学基本问题”的范畴。人类文明的发展,无论是个体精神的发展,还是群体文化的进化,都是逐步在语言中、概念中形成和更新一系列区分的过程。当然,把这些概念范畴区分开来,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我不赞成后分析时代的西方哲学家如理查德·罗蒂对概念区分的激烈反对,但并不认为在概念区分建立起来以后,就可以对区分开来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作简单的理解。单纯的概念区分的这种思想风险不仅在中国有,在西方也有,所以不是本文的重点。  西方哲学的中国研究引进新的概念区分的第二种方式,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方式,是通过对西方哲学的翻译和研究,使我们在思想中建立起一些原先并不清楚、甚至并不存在、但在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区分。  典型的例子是“权力”与“权利”、“法制”与“法治”、“必需”与“必须”。这三个例子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它们都是有关 Faktizität 和Geltung之间的区分或“是”与“应当”之间的区分的:权力的大小是一个经验问题,而权利的有无是一个价值问题;法制是一种社会现象,而法治是一个社会原则;“必需”是一个客观事实,而“必须”是一种规范要求。第二,它们都是书面写法完全不同,但口语发音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在书面语言中作出上述区分应该是相当方便的,但在口语当中,说话者是否作出了正确的区分,则常常并不清楚,由此反过来造成书面表达中也经常出现对“权利” 和“权力”不作区分或乱作区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西方哲学研究和普及的时候,把“rights”和“power”区别开来,把“the rule of law”和“the legal system”区别开来,把“obligatory”和“necessary”区别开来,很有必要。但同时也要防止把这些方面截然割裂开来,因为 rights离开了power往往就无从兑现,the rule of law离开了the legal system就无法操作,规范上的obligatory的依据,也往往就是客观上的necessary。  西方哲学的中国研究引进新的概念区分的第三种方式,是同一个西文概念,可以用几种不同方式译成中文,而在这些方式中间进行选择,实际上就已经把一些重要的概念区分带入了汉语思维。  换句话说,我们在研究西方哲学的时候向汉语思维引进的概念区分,有的已经存在于西方哲学文本当中,有的则本来并没有明显地存在于西方哲学文本之中,但因为要把西文概念译成中文,我们不得不在不同的汉语语词当中进行选择,而这种选择本身就是澄清甚至建立一些概念区分,而这些概念区分可能恰恰在西文的原文中反倒是不那么容易建立的。但与此同时,以这种方式在汉语思维中建立起来的概念区分,往往容易把西方语境中密切联系着的不同方面被迫过于清晰地切割开来。最著名的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提到的例子:idealism一词,既可以译成“理想主义”,也可以译成“唯心主义”。当我们强调“唯心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的区别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视这两者之间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在西方人那里或许是比较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在讲近代西方哲学的时候经常碰到的另一个问题是“rationalism”的翻译,它既可以译成“理性主义”,又可以译成“唯理论”。在不同的语境中用这样两个中文词来翻译 rationalism这同一个英文词,同样也强化了唯理论与理性主义之间的区别,而忽视了两者之间的联系。同样,英文中的“law”既可以译成“规律”,也可以译成“法律”。按照中国人的理解,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法律是人为制定的。中文翻译law必须在“法律”和“规律”之间作区分,有助于凸显“自然的东西”和“人为的东西”之间的区别,但这样一来,西方社会思想中的“自然法”的概念就很难理解,西方自然哲学中关于上帝是自然界之“法则”的制定者的思想,也较难表达。类似的情况在翻译civil society一词的时候也有。在西方,civil society的含义随着社会史和思想史的演变,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civil society”在汉语中不仅可以译成“市民社会”,也常常可以译成“公民社会”、“民间社会”,甚至“资产阶级社会”(“civil society”的德文对应词“buergerlich Gesellschaft”的字面意思就是“资产阶级社会”)。问题是,中文的这四个词的意思不完全相同,而我们在特定语境中必须选择其中之一来翻译 “civil society”。这四个词虽然不同,但相互之间有重要联系;当我们选择其中之一来翻译“civil society”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切断所选择的那个中文概念(如“市民社会”)与其他中文概念(如“民间社会”)之间的联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德国人干脆在“buergerlich Gesellschaft”之外使用一个在形式上与“civil society”直接对应的词,Zivilgesellschaft。但我们在汉语中好像没有这个便利,由此就会出现一些特殊的麻烦。  引入新的概念区分的第四种情况:西文中存在着重要差别的两个概念,中文作者意识到两者的区分,都认为应该用两个不同术语来翻译,但究竟用哪个术语翻译哪个概念,没有达成共识,由此会引起一些误解,甚至比较严重的误解。  比方说,“rationality”和“reasonableness”,哪个译成“理性”,哪个译成“合理性”?“action”和 “behavior”,哪个译成“行动”,哪个译成“行为”?万俊人译的约翰·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和姚大志译的罗尔斯的《万民法》,都把 “reasonable”译成“理性的”,而把“rational”译成“合理的”,但我认为,罗尔斯对“reasonable”的理解类似于中文的“合乎情理”,故主张译成“合理的”,而“rational”一词则常常用在“theory of rational choice”(理性选择理论)之类的词组中,故主张译为“理性的”。尤根·哈贝马斯用的action和behavior两个词,许多论者都没有太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而我觉得应该重视两者之间的区别,不仅因为哈贝马斯本人很重视这种区别,而且因为忽视这种区别会产生重要的理论后果。我而且还认为应该把 action译成“行动”,把behavior译成“行为”。当然,尽管我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一些论证,但我主要根据英美行动哲学所提出的这种观点到底是否有充分根据,我自己也没有十分的把握。但重要的是,这些问题若不搞清楚,我们在从事西方哲学的翻译和研究的时候,所造成的问题可能还多于所澄清的问题。  引入新的概念区分还有第五种方式,往往有这种情况,即英文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在我们这里是用同一个术语翻译,而这个术语若放在不同语境中,我们通常是知道应该做不同理解的,但用它来翻译两个的英文术语的话,常常会带来理解上较大的不确定性。  比方说,英文的efficiency和validity,中文常常都译成“有效性”,但我们都清楚,当我们说“这个方案太脱离实际了,根本就缺乏有效性”的时候,与我们说“这规定是某某人违反程序制定的,根本就缺乏有效性”的时候,“有效性”这个词的含义是不同的:前者是指经验意义上的 “效用性”、“实效性”,而后者则指规范意义上的“正当性”、“值得承认性”。这里说的“规范意义上的”、“正当性”,看上去只涉及社会领域的人际关系,但若从语用学的角度来考察认识论问题,也涉及事实命题是否“真实”或是否“符合”的问题:根据语用的真理论,说命题之为真的主张,也是一种“有效性主张”,是有待于认知商谈参与者们通过合理商谈来确定应否认可的。这两种意义上的“有效性”之间的区别,我们在日常语用活动中通常已有所意识,但未必非常明确;借助于efficiency和validity的区分,可以把我们在中文语境中对两者之间的区别,有更加明确的意识。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从建立必要的概念区分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的话,我们反而会因为中文当中用的是同一个词,反过来连西方文本中已经相当明确的概念区分,也视而不见。与此类似的是 “legality”和“legitimacy”,中文常常把两者都译成“合法性”,但我们在说“政府的这个房屋拆迁行为根本没有合法性”的时候,我们的意思可能是政府的这个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可能是政府的这个行为即使有实证法的依据的话,也缺乏道德正当性。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所说的“合法性”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可以区别的;但抽象的一句话,尤其是在中文语境中翻译或转述西方人的一句话,确切的含义往往不容易搞清楚。就像借助于 efficiency和validity的区分,可以使我们对不同语境中“有效性”一词的含义的差别有更明确的意识一样,借助于legality和 legitimacy之间的区分,我们也可以把不同语境中“合法性”这个词的不同含义搞得更加清楚。当然,就像刚才所说,另一种可能恰恰是反过来把汉语中非分化状况,带到对西方哲学的理解中去。  有必要强调一下,我们在这里要搞清楚的不是某个多义词的多种词义,而是搞清楚对于个体成长、社会进步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些范畴区分问题。事实上,中文的“有效性”所对应的两个英文词efficiency和validity,以及中文的“合法性”所对应的两个英文词“legitimacy” 和“legality”,都涉及前面提到的Faktizität 和Geltung之间的区分。在汉语中—尤其在日常语言中—把英文中用不同单词表达的两个对举概念用同一个词来表达,是否也说明在中国人的通常用书面语言进行的理论思维和通常用口头语言进行的日常思维之间,存在着一些意味深长的落差?
  16. 肖东发:中国藏书文化的探索与研究--《中国藏书楼》的策划与编撰
    书评 2009/10/19 | 阅读: 1513
    历代的藏书事业,无论官藏、私藏或是寺观藏书、书院藏书均对中华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私家藏书秘而不宣,旋聚旋散的现象,在许多著述中是被当作一种罪责看待的,不少的藏书家也由此列归历史罪人。
  17. 中国宗教蓝皮书2011简述
    宗教 2012/03/05 | 阅读: 1512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1)》2011年10月在京发布
  18. 烝民:中国创新能力的分析
    经济 2013/09/08 | 阅读: 1512
    当前中国的创新能力在世界上处在什么位置?
  19. 崔泉墨:格拉斯需要保卫吗?
    文学 2006/10/04 | 阅读: 1511
    在他的自传《剥洋葱》06年8月16日发售前一周,格拉斯向《法兰克福汇报》记者坦承自己在二战结束前曾加入党卫军的经历。《剥洋葱》的第四章《我怎样学会了害怕》叙述了这段历史。此后各界议论纷纷,本文作者对这些评论作了综述之后表示,格拉斯的名誉不需要任何人来保卫,他少年时的错误不会累及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声望。
  20. 郭松民:《海角七号》及其文化现象浅析
    影视 2009/02/23 | 阅读: 1511
    不过是一部小制作的台湾电影而已,《海角七号》值得被这么关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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