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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社会
201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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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西电力公司在完成必要检查后于2012年7月1日晚重新启动了大饭核电站3号机组反应堆。因此数以万计示威者6月29日在日本首都东京市中心首相官邸前集会抗议。该声明由柄谷行人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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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的学术争议事件已经延烧两岸,两份各有多位学者列名的联署书加上素有自由开放色彩的大陆媒体热切报导与网络知识分子的犀利攻防,这些言论的交锋引发无限猜测和联想,也搅动从意识形态到学术专业到政治定位的各种暗流激荡。 自从我参与联署后,不少大陆朋友都表达好奇、疑惑不解或甚至质疑;由于每个人参与联署可能都是出自于一些非常不一样的、建基于不同背景经验的考虑,我决定还是站出来说明我的想法。 我个人参与联署声援汪晖,主要是「回应」某些学术人士联署要求清华大学成立调查小组的这个举动。我的经验告诉我,那种动作因为有集体的态势,更有大众媒体的管道发布,其实会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带来妖魔化的定罪效果,在还没有查清楚事情、当事人也还没有说话之前,就已经使群众觉得这个人一定做了那些被指控的坏事,以致于有这么多学者集体要校方快速采取调查的动作。这种因为集体和媒体所形成的情绪效应和个别媒体无关,而是集体态势和媒体聚焦本身就会产生这种效应,而当这样的阵仗针对的是一位过去被争议的学者时,中间所牵涉到的力道就更为复杂,也就更须要谨慎对待。 2003年我个人就面对过类似的动作。台湾的11个保守宗教团体集体出手,配合着政治作秀的民意代表,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将我的学术研究描绘成散播猥亵。这个集体的动作和电视与报纸媒体显着报导聚焦的加温,立刻激化了舆论和观感,使得我所属的大学机构感受极大的污名压力要处理我,在这种只有单一观点和声音的情况下,另外一些学者和团体发言来形成论述上一种平衡的力量是绝对必要的。就像这次的汪晖事件一样,抄袭与否都还在辩论过程中,没有定论,如果祇有一方提出大学行政机构应该严办介入的声音在媒体中放送,这是非常不利开阔的讨论和厘清的。当年我面对类似情况时,全球35个国家的知名学者、专业团体与人士约两千多人都联署声援我,就是用另一种公评来挡住妖魔化所形成的单向氛围。这次有关汪晖的平衡联署因此并非「包庇」汪晖,而是撑开社会讨论的空间,不要让隐然的预先定罪封闭了开拓议题的机会。 有人质疑我为何联署「诬指」媒体是有计划地蓄意攻击汪晖,这也需要一些说明。联署书提到organized media attack时,我并没有理解为媒体有计划蓄意攻击汪晖,因为这不是organized media attack的意思。我的英文背景告诉我,organized media attack指的是有组织的「透过媒体」指控汪晖。如果说这句话改成media organized attack,那就是媒体本身有组织地攻击汪晖。Organized media attack和media organized attack是不同的,前者的组织主体不是媒体,而是「透过媒体」来发动的有组织攻击。而所谓organized或有组织地,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就像我现在参与的这个联署也是有组织的一样,「有组织」意味着不是个别散乱的,但不一定是阴谋。也许联署书的措词会引起误解,参与联署的人也不见得都同意所有的用字与细节,但是大方向是同意的,那就是企图藉这个联署来平衡因为集体表态和媒体报导所形成的舆论压力。 除了想要平衡那种舆论压力之外,我对直接诉求清华大学进行调查也觉得忧心,因为这个动作把一个「事件」简化成为一个「案件」,最终要求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是非有无而已,而且是诉求一个行政阶层体制来判定是非对错。如果批判汪晖的人真的如他们所言,急切关心中国学界长期广泛存在的抄袭问题,那么真正应该要做的,是更积极的借着这个事件来深化对于学术引用的检视和认知,并且对学术成规、学术实践、学术判断等等议题进行更多反思批判,藉此敦促各方学子和学者都更深刻的认识自己的学术和文化脉络以及其中的权威权力操作。我自己的学习和教学经验告诉我,学术资料的引用和使用是一门需要持续学习练习的专业绝活,因此,想要杜绝抄袭恐怕并非严惩重罚可以达到。何谓抄袭或者引文方式等学术规范问题并不是简单问题,也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已经有定论或「普世价值」,我自己曾建立一个写作网站,为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术引用提供了一些简单引导,也针对学术抄袭搜集了相关资料,在网站宗旨之下,中央大学哲研所教授宁应斌和我自己也针对论文写作写了两篇文章,内中有提到原本是英美学术的论文写作模式现在占据了普世标准的位置。但是由于网站性质是帮助学生写作,所以并没有针对学术写作或引用规范的背后政治,做出完整的阐述,仅约略指出「引文」规范问题本来就涉及学术殖民主义以及学术理论派别与政治等等基本问题。我的同事与好友丁乃非也曾谈到,中国论说文章写作习惯中对敌对论点的含蓄呈现,以及中文写作以「综述」为主要论证模式的习惯,都和英美专业学术论文的捉对厮杀、敌我分明的写作方式有别。换句话说,引文的格式与引文的规范都是很复杂与政治性的问题,与其所座落的文化脉络和专业发展有关,这些都不是简单的调查可以解决的问题。 抄袭是一个严重的罪名,也是一个可能需要很多时间和精力来确认厘清的事情,不适合要求快刀斩乱麻。王彬彬既然已经提出了他所认为的抄袭证据,另外一些学者也据此做了响应,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是另一波的讨论,针对这两组不同的证据来继续对话检视,也藉此扩散对于学术引用的认知。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不管这件事情未来如何结局,就算证明汪晖清白,这段时间的污名煎熬和情绪对立也已经形成了另外一些沈淀和内伤,这不是水落石出可以轻易逆转的。这也是我对具有高度象征意义和严重后果的集体控诉模式有所保留的另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汪晖抄袭的证据很明显,找到了就如获至宝,直接诉诸公众;但是即使看来铁证如山,也可能根本经不起考验。我自己从1990年代末期在学术网络上建立了「社会性别」(gender)与「社会性」(sexuality)的研究资料库,多年来持续收集相关资料,但是非学术的保守宗教团体却在十年后刻意提出检举,直接把所谓「证据」展现给大众媒体与民意代表,2001年援交网页事件经过媒体喧腾和对我的妖魔化,最终交给学术界裁判,并被认定是学术言论自由涵盖的范围,对方没有得逞,但是媒体的耸动渲染已经使各方对我形成特定负面印象。2003年人兽交网页事件再度掀起,对方更在大众媒体造势后直接诉诸司法,虽然最终的司法审判也认定保障学术言论自由,判我无罪定谳,但是对我的伤害已经造成。在两个案件中,对方都是以媒体舆论带动民意压力,要求学校与教育部「处理」,也因为接连两个事件中媒体舆论的排山倒海压力,使得学校与教育部后来都无力插手,我必须独力面对司法。对于一般人或起诉的检察官而言,像人兽交网页这个案件的「证据」似乎是清楚明显的,铁证如山的,因为确实可以透过我的网页层层连结最终连到人兽交的图片。可是事情的真相和意义又远比眼睛看到的复杂:孤立的取出一件证物呈现,而略过其所座落的更大学术脉络与相关的学术意义,就根本无法处理这类学术议题。 还有人认为汪晖应该尽快出来回应抄袭的指控。但是学术界和大众媒体所在的热闹激情世界不同,后者的逻辑是:某甲向某乙叫板,然后捉对厮杀,大家围观看热闹。可是在学术领域中,被批评者没有义务一定要迅速回应批评;相反的,所有的批评都可以提供大家公评,旁人或后人也会加入批评与回应的行列,因为学术假定了对事不对人,所有的论点都是可以公评的。在我的学术生涯中,不知有多少人对我的写作和论点提出零星或全盘的挑战或质疑,我没有理会绝大多数的挑战,有时是因为那些挑战涉及整个知识体系与价值选择,自己一时很难回应,可能成为我余生学习研究的问题意识或者有别人更有能力回应这类挑战;有时则是因为我自觉不必为了他们的误读误解与情绪批评来浪费我的时间。对于这类的事情,影响我最大的是两段关于马克思的往事。马克思曾被怀疑引文的正确性,当时指控者也是义正词严、振振有辞的,这件事情后来变成「大学教授们所发动的整个这场攻击,在两大国持续二十年之久」(这是引自《资本论》第四版序言的),结果当然是一场闹剧。另一件事则是马克思曾花费近一年的宝贵时间精力,写了一本与他人论战缠斗、但是现在看来价值不大的《福格特先生》,这都是让后代扼腕的事情。现在很不幸的,汪晖事件变成了媒体与政治事件,形成了当事人一定要出来表态答辩的压力,如果当事人不出来亲自表态答辩,就好像不负责任或心虚等等,但是这其实并不是学术界的逻辑。 我希望汪晖事件可以回归到原点,例如,讨论写作当时中文论文写作的引用规范到底为何,以及汪晖的写作模式在这样的规范之下会被认定为何。学术论着是否抄袭,理应在学术刊物、学术圈里用专业知识语言以完整论文著述,不但把证据呈现出来,而且进行分析,不刻意忽略对作者可能有利的诠释,这就是诉诸学界的公评。在这里,不但会牵涉到中国的学术氛围;出于汪晖的国际地位,也势必遭遇国际的公评。不过这倒不见得是什么殖民主义的介入,就如同我的同事丁乃非提醒过的,对中国长久以来论说文的写作习惯与成规的适当认知,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例如)坚持某些清晰对立的引用方式,恐怕也和源自西方的学术专业实践有一定程度的关连。 事到如今,有关学术成规的严肃讨论才要开始,在这个对中国学界十分重要的工作上,我倒是期待汪晖能用自己的例子来做出具体的贡献。不同的社会脉络当然有不同的力道分布和操作原则,中国学界要怎样走出自己的学术道路和规范,这恐怕需要大家一起协力合作才能达成。 (2010.7.20) 作者系台湾中央大学 文学与文化讲座教授 《论文写作网站》 http://sex.ncu.edu.tw/papers/index.htm 《反智慧财产权》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 ... lectualProperty/index.htm 《动物恋网页事件》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animal-love_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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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日《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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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思想
2009/11/18
| 阅读: 2296
本文试图通过探讨,揭示这三者在关涉“公共领域”概念的核心内涵中,在开放性、平等性、公益性原则上有统一的内在联系;而在理性、批判和共识达成方面则与之有根本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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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还保存下来的当时照片中,我们四人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彼此文雅地微笑着。我们那时正专注编写一本书,书名叫《博格曼论博格曼》(Bergman on Bergman)。全书的构想是要由三名学有专精的年轻记者,来问我有关我的电影的问题。那是一九六八年的事,我刚刚拍完《羞耻》(The Sh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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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劳工观察(CLW)发布了关于Adidas和Puma这两个德国品牌的运动服装在中国生产工厂的工人待遇和劳动条件情况。一双60到90美元的Puma鞋,生产这双鞋的所有中国工人的工资不到2美元。Puma报告包括puma公司对报告的回应和自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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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交官是代表一个政府,因此应该要有一定的政治水平。中国的外交官,在中国一言堂,坚持口径一致的情况下,只能够念熟一套固定的语言,即使是当大使的人也不能改变,因此水平不够。但印度大使就不是,他们甚至水平会比总理还要好,因为他们是像中国过去那样的拔尖的"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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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将界定文化双重性的涵义;然后简要回顾主要的双重文化人群体,并分析学术和理论领域一般怎样对待中国近现代史中的文化双重性。最后,我会提出一些方法上的、理论上的和实际应用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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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解体原因研究综述(至2007年),看书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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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不是编高中教科书,就不会发现,我从郑骞先生那里学来的读法,居然与流行讲法大相径庭。我相信,类似郑先生,以及林庚、冯沅君两先生那样读《念奴娇》的一定还大有人在。我认为,这种讲法才是对的,流行了半世纪的解说应该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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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学科化,恰恰将决定现代社会主要特征的财产和国家等问题逐渐放逐到社会理论的边缘地位,反而着眼于从"共同体"的角度来判定一个现象或制度在何种意义上是"社会"的,但颇为悖谬的是,这种寻求真正"社会秩序"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恰恰导致了社会学本身的"去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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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资料似乎表明“冲决网罗,告别祖荫”的新文化运动理想历经百年沧桑终于在当代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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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文学
2011/10/17
| 阅读: 2292
去年年底,我意外地收到杨厚均先生的信。在信中,他叙述了爱子闻韶溺水身亡的悲剧,同时寄来了闻韶留下的诗文,并问我能否为他的诗文集写序。从杨先生的信中,我才知道2009年的冬天,闻韶曾坐在清华大学第六教学楼的那个教室里,与其他九十九名同学一道听我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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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中国工会一直存在着脱离职工群众的现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及进入21世纪后,中国工会曾进行过三次大的改革,力图通过改善工会与党和政府的关系、降低工会的“官办”色彩、增强工会的自主性与活力、加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等手段来加强工会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本文分别对这三次大改革的社会背景、大改革后工会的理想形象和力图进行大改革的后果等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推动中国工会力图进行大改革的直接动力和制约中国工会改革的结构性因素。 *本文受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感谢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张智君先生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笔者根据他们的意见做了不少修改。文责自负。 一、导言 我国的工会虽然被定义为工人阶级或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但由于种种原因,却一直存在着脱离群众①[本文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群众”、“职工”、“职工群众”和“工人群众”等词汇,这些词汇在本文中的含义基本相同]的现象。早在1945年,边区公营工厂实行一元化领导(厂长负责制)以后,一切统一于厂长,工会因此而无事可做,软弱无力,威信不高(中央职委,1986)。新中国成立后,工会脱离群众的现象进一步引起了有关人士的关注。1950年7月,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邓子恢②[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在肯定中南各省市的工会工作取得的四点成绩之后,着重指出工会工作中的缺点主要表现为严重脱离群众。他系统地分析了工会脱离群众的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工会工作者未能明确地站在工人阶级利益的立场;二是工会工作者未能及时反映与切实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三是在工作方法中不是走群众路线,而是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邓子恢,1992)。 在此后的几年里,围绕工会脱离群众的问题,工会工作者曾进行过广泛的讨论。当时先后担任全国总工会主席的李立三和赖若愚都一再强调工会联系群众的重要性,赖若愚(1987)甚至认为“脱离群众是工会最大的危险。脱离了群众,工会就没有了生命。工会的生命、工会所有的力量在于联系群众,失去了群众,工会什么力量也没有”。 20世纪70年代末,工会脱离群众的问题被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央领导曾反复强调工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为工人阶级办事,1992年出台的《工会法》第六条甚至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 尽管如此,各级工会组织仍然经常被指责脱离职工群众,在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往往起不到实际作用。一些学者(如Wilson,1986;Baek ,2000;Chen ,2003;李琪,2003:第七章;冯钢,2006;Taylor&Li,2007)从不同角度对这方面的现象进行过描述和分析。工会系统进行的一些全国性调查(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书记处办公室编,1988:87、108-112;中华全国总工会编,1993:1163、1347;全国总工会政策研究室,1999:57、1248、1632)也反映出了这方面问题的严重性。另据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对江苏省的调查,70-80%的基层工会的工作任务是党政布置的,20%是上级工会布置的,真正按群众要求开展工作的只有百分之几(陈秉权,1996:110)。工会脱离群众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 本文关注的基本问题是:近60年来,中国工会是否努力改善这种脱离职工群众的社会形象?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及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工会曾进行过三次大的改革,力图通过改善工会与党和政府的关系、降低工会的“官办”色彩、增强工会的自主性与活力、加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等手段来加强工会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本文将分别对这三次大改革的社会背景、大改革后工会的理想形象和力图进行大改革的后果等进行细致的描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探讨推动中国工会力图进行大改革的直接动力和制约中国工会改革的结构性因素。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第一次大改革 (一)第一次大改革的社会背景 谈及中国工会的第一次大改革,必须首先提及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两个历史事件:一是1948年8月在哈尔滨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这次大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总结了白区和解放区工人运动的历史经验,恢复了全国工会的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①[下文中的“全国总工会”和“全总”都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简称],制定了迎接全国解放和解放以后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在这次大会上,李立三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并负责主持全总的日常工作。因此,李立三后来成为推动中国工会第一次大改革的主角。二是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确定把党的工作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并提出了在城市工作中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此后的工会工作就在这个指导方针下展开。 究竟应该怎样依靠工人阶级?李立三(1987e )认为:“我们依靠工人阶级,必须依靠工会,如果没有工会组织,就无法依靠这个阶级,并且必须把工会工作做好才行,否则只是空谈和口号”。要想依靠工人阶级,就必须首先以工会的形式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使之成为有组织的队伍。当时全国工人的实际规模是:产业工人不到300万,连全国手工业工人及一切体力、脑力劳动者都计算在内有1500万至2000万,但其中有组织的工人还不过200万。1949年夏天召开的全国工会工作会议提出,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国1000万至1500万工人组织起来(李立三,1987d ,1987h ,1987i )。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项组织任务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 当时为什么要提这样的组织任务?或者说,为什么要求如此迅速地壮大工会组织?这涉及工会的任务和作用问题。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1992)强调,城市中的中心工作是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其他的工作,如党的组织工作、政权机关的工作、工会的工作等,都应该围绕并服务于这个中心工作。后来,李立三(1992)也强调,在生产企业中,工会组织的中心任务是教育并组织工人职员群众树立新的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组织生产竞赛,爱护公共财产,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作风,以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在行政机关中,工会基层组织的中心任务同样是教育和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新的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组织工作竞赛,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确性,反对文牍主义与推拉作风,向官僚主义作斗争,以保证行政工作计划的完成。因此,健全的工会基层组织能团结全体工人职员为完成生产计划或工作计划而斗争,是各级行政部门完成自己任务的最好保证。可见,当时之所以要迅速壮大工会基层组织,主要是出于生产建设的考虑,即利用工会组织来保证生产计划或工作计划的完成,从而达到巩固新政权的目的。不仅要把工人组织起来,李立三还希望通过工人把他们的家属也团结到工会的周围。他说:“在任何一个城市中,雇佣劳动者加上他们的家属,都占城市人口半数以上……如果工会能把所有的雇佣劳动者都组织起来,并把他们的家属团结到工会的周围,便可成为人民政府在城市中的最主要的支柱”(李立三,1992)。 要想取得上述效果,必须保证工会组织对工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正是当时工会力图改革的动力所在。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李立三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二)第一次大改革所设计的新工会的理想形象 要想依靠工人阶级,就必须首先以工会的形式把他们组织起来。 然而,此时的工会工作人才不但十分稀缺,而且几乎都没有在新政权下开展工会工作的经验。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1949年7月23日-8月16日,全国总工会在北平召开了历时25天的全国工会工作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李立三不但致开幕词和闭幕词,而且还做了工会组织问题和工资问题的报告,并就劳资关系问题做了长篇总结发言。在这些报告和发言里①[此外,当时在其他场合(如有关的会议)的讲话以及后来为全总起草的文件里,李立三亦阐述了自己的有关观点],李立三对新工会的理想形象进行了如下设计。 (1)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是有阶级性的。所以,不是工人者不能加入工会。资本家的代理人——厂长、经理、工头等,他们实际上是代理资本家来压迫工人的,也不能让他们加入工会(李立三,1987e )。 (2)工会和政党是有根本区别的。如加入共产党,起码的条件是要相信共产主义,群众组织则是没有政治条件的,相信共产主义可以加入,甚至相信三民主义、佛教、基督教、道门等都可以加入。因为群众是有各种不同信仰的,不能拿政治条件来限制。否则,就是宗派主义的倾向,会走向关门主义(李立三,1987e)。 (3)工会的干部必须由会员选举,不能委派。工会选举不应与党的选举相同,在工人选举中,提出(候选)名单是不行的,因为这样他们不赞成也不敢说,而应该由工人提名,一个一个讨论,而且要用秘密的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代替委派制,才能使工人知道工会是自己的,才敢批评,才能使大家负责任,关心工会(李立三,1987f )。 (4)工会一定要收会费,会费一定由会员自愿交纳。工人交纳会费的意义有二,一是可以保证工会的经费,二是可以促使工人关心工会,过问和批评工会的工作。不许由行政在发工资时代扣会费,扣会费是懒惰的办法,而且会失去会员交纳会费的本来意义(李立三,1987a )。 (5)工会经费要独立,以工会的会费去做工作。如果由行政和党出钱办工会,工人就会认为这是行政或党的工会,与自己无关。这种官办的工会搞起来是没有作用的。我们的工会应是工人群众自己办的,不应是官办的(李立三,1987b)。 (6)工会干部的薪金要由工会会费开支,也即工会干部要吃群众的饭,不吃公家饭。只有这样,工人才会觉得工会是自己的,才会要求工会的干部为工人做事,在工会工作的干部也会因此对工人负责(李立三,1987e )。 (7)工会不民主是工会脱离群众的主要原因之一。民主是工会的灵魂,没有民主,工会就会成为僵尸。只有实行民主,工会才能成为真正的群众组织(李立三,1987a )。工会的事情一定要由工人自己决定。共产党虽也可以决定,但是只有通过党员的宣传,说服群众,使群众自己相信党的决定,才能把党的决定变成群众的决定,而不是党决定如何就如何。那是命令主义(李立三,1987e )。 (8)工会受上级工会领导,除上级工会外,谁也不能命令工会。国营、公营企业中的工厂管理委员会是行政组织,工会是群众组织,共产党是党的组织,这三个组织都是独立的,谁也不能向谁下命令。工会不能命令党,同样党也不能命令工会。党的领导是依靠党员执行党的正确的政策和对群众的说服教育,依靠党员的模范作用、核心作用来实现的。党对工会的领导,是通过党在工会中的党组和党员来领导工会,使党的意见变成群众的意见(李立三,1987a )。 (9)解决私营企业中的劳资纠纷时,工会是代表工人利益与资方交涉,不是调解劳资纠纷。如果工人提的要求过高,工会可以说服工人,与工人商量好,再代表工人向资本家提出交涉。工会是代表工人的,工会说服工人,一定要站在工人的立场,而不能站在中间的立场。工会宣传劳动政策,也要站在工人的立场(李立三,1987a )。有不少地方的工会脱离群众,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站在了资本家与工人两个阶级之间来进行调解、仲裁劳资纠纷,使工人觉得工会不是代表他们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李立三,1987c )。 (10)订立集体合同是解决劳资纠纷、实行劳资两利的中心环节。订立集体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民主运动,因为订立集体合同既关系到每一个工人,也关系到每一个资本家,因而通过订立集体合同,可以把每一个工人动员起来,把每一个资本家动员起来。订立集体合同只有民主的方式才能搞好。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工人必然要全体参加,这是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的最好办法,也是教育群众的最好办法(李立三,1987c )。 (11)国营企业中的雇佣关系是一种公与私之间的关系,即雇主是全体人民,被雇者是全体人民中的一分子(李立三,1992:101)。在国营企业,虽然没有阶级对抗,没有剥削关系的存在,但在有关工人生活的具体问题上,在劳动条件问题上,公私利益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矛盾。这是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中,还需要有代表工人群众的工会组织以及工会还需要执行保护工人群众利益任务的客观基础。(企业)行政应当尊重作为工人群众的代表机关的工会,不应当要求工会“唯命是听”,把工会变成行政机构的职工科或政治部性质的组织(李立三,1987g )。 (12)企业中工会组织的中心任务是搞好生产。要想搞好生产,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使工人自觉地、积极地努力生产,这就要求必须关心和照顾好工人的生活。因此,搞好生产与保护工人利益是不可分的,是统一的(李立三,1987e )。 当然,李立三的以上设计并不是凭空想象的。笔者认为,李立三设计的参考依据主要有三:一是中共中央的直接指示或有关文件的精神。 这一点,李立三(1987j )当时说得很清楚:“我们不能说党对工会工作不重视,或者说重视不够。不但各地党委如此,就是党中央对工会工作也很重视,指示调头等的干部做工会工作……特别对工运政策,全总一切大的指示,没有一个不经过中央的,没有一个大的问题是中央不注意的。”二是以往工会工作的教训。早在1945年,中央职委(1986)就了解到,边区工厂实行一元化领导后,“有些工厂的管理人员,缺乏民主作风,把工会的独立工作‘化’掉了,一切由厂长包办,或者只是命令工会去做,把工会作为支差机关,把工会主任当为通讯员,致使工会处于被动的地位,无事可做,或不能解决问题,而在群众中失去威信。”1949年,李立三(1987f )也指出:“现在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工会不是大家办的。这里有三个问题,委派、命令、包办,以致工人认为工会是共产党办的,不是大家办的。在北平这个问题最严重,组织时干部都是上面指派的,因而使工人不把工会看成自己的,这样的工会是假的,既然是官办的,做坏了谁也不敢说不对,这是过去大家习惯了的。”三是苏联工会的一些做法。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李立三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在总结以往工会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并参照苏联工会的一些做法的基础上,设计了上述新工会的理想形象,旨在真正把工会办成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从而保证工会对工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第一次力图进行大改革的后果 实际上,工会工作并未完全按照李立三所设计的那样顺利进行。 1951年1月1日,《工人日报》发表的《密切联系群众,巩固与扩大工会组织》的社论就指出,1950年全国工会工作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还存在着脱离群众的现象,如有些工会干部还不善于关心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知道站在工会工作的具体立场上,代表工人群众主动向行政方面提出解决工人最迫切的需要的问题。许多工会领导机关以至基层组织中的干部,至今仍然是委派的,许多工会组织缺乏民主生活制度,存在强迫命令和包办代替的作风等。10天后,《工人日报》又发表了《工长办工会好不好》的社论。该社论也指出,不少地方的工会基层组织出现了行政干部同时兼任工会干部、生产小组长同时就是工会小组长的“工长办工会”的现象。该社论认为,这种违背工会组织群众性的做法,使工会严重地脱离了群众,必须改变这种少数人包办工会的现象。①[尽管如此,茀莱彻(Fletcher,1974:19)认为,在很多方面,1949-1952年称得上是工会与工人的蜜月期]可是,后来事情的发展表明,李立三已经没有机会来改变这种现象了。 1951年12月22日,全国总工会党组扩大会通过了《关于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决议》。该《决议》在肯定了三年来全国工会工作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着重指出全总的领导工作犯了三个重大的错误,这些错误主要应由李立三负责,第一个重大的错误是关于工会工作的根本方针问题。认为“李立三同志关于国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根本方针,不是强调公私利益的一致,而是特别强调公私利益的矛盾”,因而“完全错误地走上了狭隘的经济主义的道路”。第二个重大的错误是关于工会与党的关系的问题,认为李立三的领导是在引导工会离开共产党的领导,是严重的工团主义的错误。第三个错误是关于处理具体工作的方法问题,认为李立三在处理工会组织问题、集体合同问题、工资问题和劳动保险问题等具体工作上都犯了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的错误(全国总工会党组扩大会,1989:84-95)。②[对李立三所犯错误的详细分析,见李富春,1989.针对有些人对此次党组扩大会的决议所提出的种种怀疑和反对意见,1957年9月5日,赖若愚(1989)在全总党组扩大会议上一一进行了反驳。1981年3月,全国总工会党组(1983)对李立三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得出结论认为:1951年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认定李立三犯了严重的工团主义、经济主义、主观主义错误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均应推倒;应该撤销当时所作的《决议》,恢复李立三的名誉]李立三犯了如此“重大的错误”,其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他被调离全国总工会,由他设计并推动的工会改革也因此而停止。 对于以后的工会工作,该《决议》提出了应注意改进的六个方面。 第一是:“必须完全明确地在一切实际工作中贯彻以组织劳动发展生产为工会中心任务的思想。在人民民主主义制度下,工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是组织和教育工人,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国家生产计划的完成和力求超额完成,并在提高生产的基础上,经常关心工人群众的日常利益,为群众的需要服务,引导工人群众为社会主义前途而斗争”。第二是:“必须使全体工会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认识党对于工会的领导关系,全国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必须在党中央及各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工会应该无条件地帮助党在群众中的工作,扩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并帮助党在工人群众中发展组织,这是工会天经地义的任务”(全国总工会党组扩大会,1989)。从此,中国工会的发展更加坚定地走上了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组织劳动、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的道路。 那么,中国工会在这条道路上走得到底如何?约三年半后的1955年6月2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1989)向中共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工会工作和厂矿企业中存在着的有关群众的问题和我们的意见》的报告。该《报告》指出:现在工会向党闹独立性的现象一般的已经克服了,整个工会工作已经转向生产。但当工会工作转向生产之后,出现了以下四个重大缺点:(1)不关心群众生活和不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2)缺乏民主生活,命令主义作风相当严重。(3)脱离生产的干部过多,工会基层组织不是吸引和依靠广大积极分子进行工作,而是仅仅依靠脱离生产的干部进行工作。所以工会不能及时地、准确地了解群众的思想、情绪和要求。(4)由于存在前面所说的三个缺点,所以工会对违法乱纪、官僚主义、虚报成绩、贪污浪费、损害国家利益和工人阶级利益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甚至有些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自己也做了这些坏事或者参加了这些坏事。该《报告》得出结论认为:“由于工会工作中存在以上这些问题,所以形成了许多工会组织脱离群众的严重现象。不克服这些现象,工会工作就不能够前进”。然而,要克服这些现象并非易事。 三、80年代后期的第二次大改革 (一)第二次大改革的社会背景 “文革”结束后,工会工作逐渐恢复并走向正轨,关于如何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问题被再次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1978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词。邓小平(1994)强调,工会组织“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和办事的组织,是不会对工人说瞎话、拿工人的会费做官当老爷、替少数人谋私利的组织”。 1980年7月,波兰工人掀起了全国性的大罢工浪潮,随后团结工会宣告成立,并逐步演变为强大的政治反对派组织。针对这一事件,中央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化他人之祸为吾人之福”,工会问题当然是首当其冲(陈骥,1999:121)。1980年10月27日,全总书记处召开会议,强调应从波兰工人罢工事件中吸取教训,避免波兰那样的事件在中国发生。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各级工会领导,都必须有改善工会同群众关系的紧迫感”,并指出“脱离群众已经成为我们工会组织主要的危险,要敢于正视这个现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1982:82-83)。 1983年初,中共中央拟定筹备召开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8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由胡耀邦主持会议,讨论全国总工会“十大”工作报告提纲。会上指出:“全总的同志都是好同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奉公守法,但是,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是不是有平平稳稳、生气不够、冲劲不够的缺点?局面是不是没有完全打开?” 同时还指出:“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应当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为工人阶级办事的群众性组织。建国以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工会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干扰,长期强调党的领导(这是应当的),但忽视了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工会变成了行政机关,脱离了工人群众。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书记处办公室编,1988:1-2)。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此进入了以城市为重点的阶段,也即进入了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阶段。该《决定》强调:“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正确解决职工和企业的关系,真正做到职工当家作主,做到每一个劳动者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人人关注企业的经营,人人重视企业的效益,人人的工作成果同他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密切相联”。要想达到这个目标,势必要求工会承担起吸引、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并支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1986年,邓小平(1993)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说:“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他认为,“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相应地,如何划分党与社会政治团体之间的职能问题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1987年5月至1988年2月间,中共中央的高层领导多次强调,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划分党、政府和社会政治组织之间的职能。工会是社会主义国家中最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要改善党同工会的关系,把党和工会的职能分开。工会有它自己的职能,党不应该包揽一切,干涉过多。工会工作本身也要改革。工会要代表工人利益,替工人说话。工会要改变官办色彩,改变行政机关的倾向,成为群众信得过的组织。 在波兰工人罢工事件的教训、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兴起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促进下,全国总工会开始研究工会如何适应改革、如何参与改革以及如何进行自身改革等问题。不久,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以下简称《设想》)就出台了。 《设想》并不是全总独家产物,它其实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对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据陈骥(陈骥主编,1993:38-39;陈骥,1999:135-136)回忆:党中央把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提上日程之后,工会改革就成为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列入了党中央的日程。中央书记处指定两位领导同志指导全总研究拟定《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和有关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全总内部则是党组直接领导。 1988年2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讨论了全总关于召开工会“十一大”的请示,明确了关于工会自身改革和开好“十一大”的重要指导思想;1988年7月1日和27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讨论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提出了重要意见;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了全总关于《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的汇报,经讨论后原则同意这个《设想》,并请中央书记处把关定稿。1988年10月召开的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第六次会议和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这标志着中国工会第二次力图改革正式开始。 (二)第二次工会改革的理想蓝图 《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全文见陈骥主编,1993:98-108)首先阐明了工会改革的必要性:“建国以来,工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工会遭受了几次重大挫折,被错误地批判为‘工团主义’、‘经济主义’,禁锢了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在很长时期内,过分强调全社会利益的一致性,加上权力过分集中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党、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能不分,使工会不能充分体现群众组织的特点,没有按它应有的社会职能发挥作用,实际上成了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或行政的一个从属机构。这就使工会带有‘官办’气息和行政化倾向,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群众。”那么,如何克服这种“脱离群众”的现象?工会改革到底如何进行?《设想》为之绘制了一幅理想蓝图。 1.关于工会改革的目标。《设想》提出:“工会改革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目标是:把我国工会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团体。近期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理顺工会的外部关系,主要是理顺工会与党的关系,理顺工会和政府与行政方面的关系,使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二是密切工会与群众的联系,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环节,深入进行工会的自身改革,明确工会的社会职能和工作方针,改革组织制度与活动方式,克服和防止行政化倾向,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所谓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工会要真正代表职工群众,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能够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陈秉权,1996:96)。 2.关于理顺工会和党的关系。《设想》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工会运动得以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两者性质不同,职能也不一样。理顺工会与党的关系,主要是分清两者的职能,使工会能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能”。陈骥(1999:146)认为: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能力越强,就越能够吸引和团结广大职工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政治主张和中心任务而努力奋斗。《设想》还强调:“党对工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支持工会组织上的独立性,不包揽和干涉工会的日常事务。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工会内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对工会运动的指导,经过工会的民主程序变为工会组织的决议,使党的主张贯彻到广大职工中去”。 3.关于理顺工会和政府的关系。《设想》强调:“工会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力的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工会维护国家的政令统一,贯彻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政府尊重法律规定的工会的地位和权利,支持和保障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工会成为政府的亲密合作者和坚强的社会支柱”。《设想》还规定:“为了积极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需要建立具有法律权威的劳动仲裁机构。工会应作为代表职工的一方,参与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 4.关于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设想》认为:“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要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作为自己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工会改革要以增强基层工会工作活力为中心环节。通过改革,使基层工会同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成为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中,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敢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吸引和团结职工为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共同奋斗”。《设想》还强调:“基层工会要健全自身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实行会员群众办工会……建立会员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的制度。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大事,要由会员群众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值得一提的是,《设想》还提出:“在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严重侵犯,通过基层的民主渠道不能得到解决时,工会有权领导群众揭露、举发以至进行其他各种形式的合法斗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设想》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其他各种形式的合法斗争”到底包括哪些斗争形式,但《设想》的起草者当时是考虑到了实际存在的上访和罢工等斗争形式的(陈骥,1999:142)。 5.关于工会的组织制度改革。《设想》提出:“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参加、自下而上地联合起来的组织。上级工会应当是下级工会的代表者和联合体。工会的组织制度要逐步向联合制、代表制的方向过渡,即各级工会的领导机构由其所属基层工会或下级工会的代表联合组成,真正做到工会代表职工,上级代表下级,为基层、为职工服务”。事实上,在《设想》出台之前,常州市工会已进行了“联合制”试点。1987年10月,常州市工会对市级工业系统的工会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13个产业工会委员会改组为8个新的行业工会联合会。经过半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联合制是理顺工会内外关系的有效组织形式:一是理顺了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使工会能够真正独立负责地自主工作;二是理顺了工会与行政的关系,使工会与行政开始形成了平等合作的关系;三是理顺了工会内部的各种关系,使工会组织在群众化、民主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邹志强、薛焕炳,1988)。 6.关于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设想》提出:“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根据干部分类管理的原则,创造条件,由党委主管、工会协管的体制逐步向工会按自己的章程和条例自行管理干部的体制过渡”。“党委主管、工会协管的体制”形成于30年前。1958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工会组织问题的意见》。 该《意见》规定:“为了便利工作,精简机构,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应该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中共中央,1989)。张皓(1988)认为,这种管理体制具有五个弊端:一是遏止了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保护”职能,“迫使”工会和党逐渐脱离职工群众;二是把工会变成了同级党委的一个下属部门,使工会不能按照自己的特点去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并使工会逐渐失去了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特点;三是客观上挫伤了工会有计划地训练培养干部的积极性,不利于工会的自身建设,直接影响了工会参政议政能力的增强;四是妨碍工会形成完整、独立的组织体系,使工会不能很好地发挥它的整体效应;五是混淆了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同工人阶级执政党的区别。这样,既把党降到了群众组织的地位,又会导致工会本质属性的改变,极易使工会失去群众,从而使党失去赖以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最终削弱党的领导。因此,将这种“协管”制度改革为工会自行主管干部的制度显得十分必要。这个《设想》出台后,有些省总工会经省委同意,马上制定了工会自行管理干部的办法(陈骥,1999:147)。《设想》还进一步认为:“工会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完善选举制度,改变事实上存在的委派制。各级工会领导人都应经严格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要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图。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可以自下而上地提名候选人,提倡候选人直接与会员见面。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逐步实行领导人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从上述改革设想中,我们不难看到李立三当年提出的一些观点的影子,当然,这些设想在某些方面比李立三的观点走得更远。 (三)第二次力图进行大改革的后果 《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并不是全总的独家“设想”,它其实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对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工会改革实际上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1989年6月后,随着当时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停滞,设想中的上述工会改革也就基本偃旗息鼓了。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全文见陈骥主编,1993:109-118),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中的某些“设想”。 1990年4月,全国总工会十一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意见》(全文见陈骥主编,1993:119-136),它在重申和强化《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和观点的同时,再次强调“做好工会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会要紧密地联系群众,尽心尽力地为广大职工服务,把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组织和团结在工会之中”。这种对“密切联系群众”的一再强调,表明它仍然是个尚未解决的问题。 四、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三次大改革 (一)第三次大改革的社会背景 谈及中国工会第三次大改革的社会背景,要从修改《工会法》说起。 1950年6月,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工会法》。1992年4月,我国颁布了第二部《工会法》。与第一部《工会法》相比,40余年后出台的这部《工会法》已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点是第六条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按理讲,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要避免被职工抛弃,就应该面向职工、密切联系职工,完全没有必要用法律的形式来要求它“必须密切联系职工”。这种法律条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工会组织脱离职工群众的程度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7月颁布了与工会关系密切的《劳动法》。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第二部《工会法》可谓生不逢时,它刚一出台,就面临着市场经济提出的一系列挑战,全总不得不考虑对它进行修改。 1996年11月,全国总工会(1999a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作出补充规定的建议》,要求就工会组建问题、工会基层组织的法人资格问题、工会干部的保护问题、工会的经费和财产问题以及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问题等作出补充规定,并拟定了补充规定的具体条款。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大都属于工会自身的权益问题。 1998年6月10日,全国总工会(1999b )又向“李鹏委员长并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建议》,认为1992年颁布的《工会法》已明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对工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建议将修改《工会法》工作纳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议程。该《建议》认为修改《工会法》应重点解决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工会组建问题;二是工会干部的保护问题;三是工会的经费和财产问题;四是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问题。其中,在谈及工会经费和财产问题时,该《建议》指出:“一些单位不执行《工会法》的规定,拖欠、拒缴工会经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全国工会经费收缴率不足60%,一些地方已影响到工会的生存,这是当前各地工会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此外,工会的经费和财产被随意挪用、调拨甚至被当作企业资金和财产冻结、查封、扣押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上述现象《工会法》中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的情况,保护力度不足,特别是《工会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经费的拨交未做具体规定,致使在这些企业中,工会的经费收缴、财产的保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需要作出补充规定”。 可见,全国总工会此时仍然主要是从工会自身权益的角度来考虑对《工会法》的修改问题。 1998年6月26日,全总副主席杨兴富等人(1999:172-175)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联合发言,从更高的角度、更加全面地阐述了修改《工会法》的理由:(1)我国批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后,根据《工会法》履行该《公约》第八条第一款(甲)项所规定的义务已不适应。①[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政府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八条第一款(甲)项规定:“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这个权利只受有关工会的规章的限制。对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2)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工会法》的覆盖范围已不适应这种变化的情况。1992年颁布的《工会法》带有明显的按所有制立法的痕迹,部分条款规定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对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没有作出规定,致使工会在这些企业处于无法可依、无法保障的状况。(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实际存在劳资关系、劳资矛盾。这些年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大部分都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工会才能起到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然,工会就会脱离职工群众,失去职工的信任,这是很危险的。这需要从法律上保障工会履行维护的职能,1992年的《工会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显得力度不够,这也是国外民运分子攻击中国工会不能维护职工利益的口实。 (4)当前企业改革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程等措施,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困难职工增多。党和政府千方百计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仍有不少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由此引发的各种突发事件增加,产生很多不稳定因素。境内外的民运分子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下,利用我们的困难大肆进行煽动,鼓吹成立独立工会,分裂工人阶级队伍,破坏我国社会稳定,妄图颠覆社会主义政权,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我国批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后,就更加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护中国工会组织的统一,以利国家大局的稳定。(5)《工会法》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使得违反《工会法》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工会法》的贯彻执行受到很大影响。当前遇到的突出问题,一是工会组建问题,二是工会干部的保护问题,三是工会的经费和财产保护问题。以上这些理由其实也是促使中国工会再次进行大改革的重要因素。 为了便于讨论,1998年7月,全总还出台了《工会法》(修改草案)讨论稿及其说明,与前述修改《建议》保持一致,此稿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强化工会组建力度;二是加大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三是工会经费和财产的保护问题;四是增加了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一章。至于工会的基本职责,只是将原来的“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修改为“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即只增加了“代表和”三个字。即使如此,全总还是担心它“可能会引起争论”(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1999:212-224)。 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修改意见和认真审议(乔晓阳、张世诚编著,2001:第二部分),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终于通过了对《工会法》的修改。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条增加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增加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从前面的描述可以看出,这两项内容尤其是第二项内容的增加,实际上比全总修改《工会法》的最初要求走得更远。它的出台,意味着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工会肩负起代表职工利益的重任、履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简称“维权”)的基本职责。这样,又一次把中国工会推向了大改革之路。 (二)工会维权的基本设想 虽然修改后的《工会法》①[钱叶芳(2008)认为,修改后的《工会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并不能满足其社会法属性的要求]规定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然而,对于如何履行这个基本职责,全总并没有马上出台像上述《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那样的关于工会维权的基本设想。 两年后,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2004年工会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工会基层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概括地讲,就是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王兆国,2004)。后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被认为是对新时期工运方针的高度概括,体现着党和政府对工会工作的要求与重托,集中反映了亿万职工对工会组织的期待与厚望(孙宝树,2004),于是,被升级为新时期工会的工作方针。“组织起来”的含义比较明确,主要指在非公有制企业里组建工会,然而,对于为什么要切实维权?如何切实维权?如何界定职工的合法权益?全总一时也没有全面阐明这些问题。直至2005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2006)才出台《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才算是对工会维权有了一个基本的设想。 《决定》首先论述了新形势下维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也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现实需要。 《决定》提出了维权的五项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工会维权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维权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把握和部署,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三是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四是坚持依法维权。五是坚持维护与教育相结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承担应尽义务。 《决定》明确了维权的七项基本任务,即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劳动报酬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劳动安全卫生权利、民主权利、精神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 《决定》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维权的六种机制,即工会宏观参与机制、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工会劳动争议预警和处理机制以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在推行维权工作的落实上,《决定》提出了以下八项措施:一是突出维权工作重点。从实际出发,把党政重视、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二是完善维权工作格局。从协调各方利益、实现社会和谐的高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三是提高维权工作实效。四是加强维权工作指导。五是加强对工会维权工作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六是推进工会干部维权能力建设。七是建立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激励与约束体系。八是不断增强工会维权工作的物质基础。 上述维权设想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主要是与前两次大改革相比):一是不触及工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会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问题;二是不触及如何理顺或改善工会与党、政府的关系问题;三是强调工会维权工作不能由工会一家独揽,而是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或模式)。 (三)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的兴起及其局限性 “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主要源自对浙江省义乌市工会维权经验的概括(陈有德,2005;韩福国等,2008)。2004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先后对《浙江义乌市探索职工维权社会化新模式》一文作出批示后,全总立即派出调研组到义乌市就工会维权社会化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对义乌市工会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05年8月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义乌市召开了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现场会。2005年9月15日,全国总工会又在义乌市召开了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金华日报》,2009)。王兆国(2005)在会上讲话,他强调:“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根本保证,同时也离不开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帮助和广大职工的有序参与。各级工会要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职工群众的意愿,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职工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和配合,借助社会力量,协调内外关系,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此后,这种“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逐渐被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并产生了以所在地区或城市命名的其他维权模式,如昆山模式、泉州模式、黄石模式、大连模式等。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与执政党的关系是中国工会特有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工会借助党和政府甚至社会的力量来维权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比较多,不必赘述,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这种做法在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上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首先,开展社会化维权活动需要一定的条件、付出一定的代价。应当说,“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只是一种理想类型,要形成和维持这种工作格局并不容易,当出现党委领导不当、政府重视不够、各方支持不理想、工会运作欠佳或职工参与不积极等情况时,就可能形成不了这种工作格局,即使形成了也可能解体或无法正常运转。此外,要维持这种工作格局的正常运转,势必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可能致使一些政府部门陷入劳资矛盾之中而耗费本来就有限的行政资源。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做法虽然被广泛宣传和推广,但能取得良好效果的地方并不多。即使能取得良好效果,那也不是工会一家的“功劳”。因此,我们难以指望依靠这种做法来普遍提升工会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 其次,在具体操作上,要平衡各方之间的不同利益需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上述《决定》强调“把党政重视、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2004)强调,“必须围绕党委想的、政府抓的、职工需要办的、工会组织能做到的事情来考虑,选择一些亮点,集中力量,抓出成效”。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也强调,要主动争取、运用好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资源与手段,抓住党政所需、社会所求、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事情,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王敏,2008)。然而,如何平衡党委、政府、社会、职工以及工会之间的不同利益需求?如何判断和选择维权的重点或亮点?如何才能做到既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能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这些问题并不容易解决。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引起社会关注的一些社会化维权模式,一般都出现在经济(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十分发达的沿海地区。当地工会或党委、政府主要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改善投资环境、解决“民工荒”等问题的考虑,才从上至下、大张旗鼓地开展社会化维权活动。他们首先和主要考虑的很可能是“党委想的、政府抓的和工会组织能做到的事情”,而不是“职工需要办的”的事情。尽管各方之间的需求有时并不矛盾,但毕竟各方担负的职能、所处的地位以及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因此,这种做法不一定对大多数职工群众具有吸引力。 第三,这种维权模式所进行的维权行动一般是由市总工会引领,从上向下布置,主要发生在企业外部,而难以进入企业内部。在企业外部的社会层面上,一些维权行动(如帮助民工追讨欠薪、给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民工技能大赛、春节前包专列甚至包专机送民工返乡等)可能搞得轰轰烈烈(这与新闻媒体的积极支持、配合有关),而在企业内部则可能风平浪静。由于这种维权模式并未触及企业内部的工会组织制度、工会活动方式和工会干部人事制度,因而很难助长企业工会的维权能力、企业工会干部的维权自主性和工人参与的积极性。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该市总工会在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①[2007年1月下旬和2007年8月下旬,笔者曾两次前往泉州市调查工会维权和企业协调劳资关系的经验,其成果之一见游正林,2009],2006年1月,他们申报的“外来工维权新模式”还获得了第三届(2005-2006年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②[该奖项由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组织发起设立。两年后,“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也获得了这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然而,具体到各个企业内部,工会却很难发挥其应有的维权作用。对普遍存在的计件工资工价偏低、加班时间太长③[在笔者调查的劳资关系比较和谐的G 公司(大型私有企业),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般在12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一般在80个小时左右,大大超出了《劳动法》的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食堂伙食不好等关系到每个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工会始终无可奈何或无所作为,相应地,大多数职工群众对工会也就不会有什么好的印象。 总之,尽管第三次大改革尚在进行之中,不知其最终结果如何,但从目前正在推行的“社会化维权模式”的效果来看,要想达到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目的,任重而道远。 五、小结与进一步讨论 (一)小结 近60年来,中国工会曾进行的这三次大的改革,力图通过改善工会与党和政府的关系、降低工会的“官办”色彩、增强工会的自主性与活力、加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等手段来加强工会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第一次大改革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旨在把工会办成真正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保持工会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从而达到以工会的形式迅速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的目的。当李立三犯了三个“重大的错误”而被调离全总以后,此次力图改革也随之停止。第二次大改革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1988年10月出台的《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为之绘制了一幅理想蓝图,这同时也属于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6月以后,随着当时设计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停滞,设想中的工会改革也就基本偃旗息鼓了。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工会法》的修改,中国工会再一次被推向了大改革之路,即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维权)之路。此次力图改革尚在进行之中,不知其最终结果如何,但从目前正在推行的“社会化维权模式”的效果来看,要想达到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进一步讨论 有两个相关的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一是推动中国工会力图进行大改革的直接动力;二是制约中国工会改革的结构性因素。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还得从中国工会的功能说起。 谈及中国工会的功能,不能不首先提及列宁对社会主义工会功能的看法。列宁(1992:63-64)认为:“联系群众,也就是联系大多数工人以至全体劳动者,这是工会无论做什么工作取得成绩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对于一个人数不多的共产党来说,对于领导一个大国(现在还没有得到更先进的国家的直接帮助)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来说,最大最严重的危机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就是先锋队往前跑得太远,没有‘保持排面整齐’,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极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正像一家拥有优良发动机和头等机器的最好工厂,如果发动机和机器之间的传动装置坏了,那就不能开工,同样,如果共产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动装置——工会建立得不好或工作犯错误,那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必然遭到大灾难。”以后的学者常用列宁所说的这种“传动装置”或“传送带(纽带)”来比喻社会主义工会的基本功能。我国工会也一直强调要发挥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据不同时期的《中国工会章程》)。 一些学者常常从“传送带(纽带)”的角度来研究新中国成立以后工会与共产党、工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哈珀(Harper,1969)认为,共产党不是一种群众党(a mass party ),而是一种精英党(a party of elites),即由一个阶级的最先进的成员组成的党。共产党员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这么一个小规模的领导群体,必须依靠其他机构即群众组织来联系广大的群众,从而维持对社会各个部门的领导与控制。工会就是一个这样的群众组织。虽然工会在中国政治体制中所起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在党与产业工人之间扮演传送带的角色。 从理论上讲,扮演传送带角色的工会具有双向传送功能,简而言之,就是从上至下把党的政策贯彻到职工群众中去,从下往上代表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①[亦有学者(Pravda&Ruble ,1986)把传送带的这种双重功能称为古典二元论(classic dualism)]哈珀认为,工会的这种双向传送功能把工会干部置于一种两难困境之中,当他们强调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想要发挥从下往上的传送功能时,往往被指责为试图脱离党的领导,并被认为是对共产党执政的一种威胁,工会与党之间的关系便会因此而出现危机。哈珀还对发生在1951年、1957年和“文革”时期的三次这样的危机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后来的一些学者遵循哈珀的这种分析思路继续探讨工会与党之间的冲突。陈佩华(Chan,1993)认为工会的双重功能具有内在的矛盾性。自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89年,中国工会与党发生了五次冲突,其中前三次与哈珀的描述相同,后两次分别发生在1976年和1989年。 这五次冲突都发生在“党—国家(the Party-state)”的权力软弱、退却或内部出现分裂的时候。只要中央的控制减弱,工会就会为自己争夺权力并保护工人的利益。张允美(2003)认为,工会的双重功能具有对立的性质。在现实生活中,工会与党—国家有如下矛盾:一是工人利益与党—国家的利益存在着不可化解的矛盾;二是党—国家为工会规定的角色背离了社会需要和工人的要求;三是全总有它自己的与党—国家不完全一致的集团利益。因此,工会与党—国家之间难免产生冲突。 张允美(2003)认同陈佩华对五次冲突的划分,并认为中国工会与党—国家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摆脱“顺从与冲突”的怪圈。陈峰(Chen ,2003)认为,中国工会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有国家属性,又有社团性质;既是国家的工具,又是工人组织。推行市场化改革以后,工会的这种双重身份产生了直接和尖锐的冲突。尽管工会经常想在工人和国家之间保持平衡,但是,当两种身份明显冲突时,它们会坚定地站在国家一边。 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学者都夸大了工会与党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性,他们往往把党对工会的要求(代表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理解为工会独自的欲求,从而过分强调了双重功能之间以及工会与党之间的冲突。 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1921年7月)的第一段话就写道:“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以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党在工会里要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党应当警惕,勿使工会成为其他党派手中的玩物”(中华全国总工会,1985:1)。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工人阶级成为了党的阶级基础,成为了国家的领导阶级。相应地,工会组织被视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①[据最新的《中国工会章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工会章程》曾被多次修改,在不同历史时期,它对工会性质的表述略有不同]正因为工会具有如此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地位,所以,不管在哪个历史时期,工会都被要求服从党的统一领导,履行党赋予的基本职责、发挥党所希望的基本作用。这种基本职责和基本作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表述,但可以把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而开展工会工作,把党的政策贯彻到职工群众中去,把党的主张变成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把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很显然,工会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只有这样,工会在职工群众中才会有威信和号召力,工会开展的各种活动职工群众才会愿意参加,工会在职工群众中贯彻党的政策才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也就是说,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也是党对工会的基本要求。一旦脱离了职工群众,工会就无法满足党对工会的要求,当然也就无法发挥其“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的作用。 从前面的描述和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工会每次都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力图进行大改革的。因此,可以认为,中国工会每次力图改革的直接动力都是来自党对工会的要求,即党要求工会密切联系群众。换句话说,中国工会力图密切联系群众之时,正是党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从而要求工会更好地发挥其双重功能之时,而不是如有些学者所说的是党对工会的控制减弱之时。工会力图密切联系群众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而不是试图摆脱党的领导。近60年来,中国工会虽然因不能很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脱离了职工群众,但从来没有脱离过党的领导(陈秉权,1996:93;陈骥,1999:145)。 党需要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职工群众当然也需要工会密切联系他们。然而,中国工会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方面至少面临以下四种结构性的限制。 首先,工会组织不太容易感受到来自职工群众的压力,或者说,工会组织对职工群众针对自己的不满情绪不会很敏感。这主要是因为,虽然职工在法律上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可是,职工一方无法独立行使这项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建立工会的权利属于用人单位行政一方(钱叶芳,2008;黄巧燕,2004)。这意味着既有的工会组织并不存在竞争对手,不用担心会员会流失,更不用担心自己会被解散。 其次,工会干部尤其是工会领导干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欲望不会太强。这是因为他们往往是上级委派或指定的,而不是职工群众(会员)自己选举的,即使选举也只是对所委派或指定的人选的一种形式上的正式确认,他们不必采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方法去争取选票。 在不少地区和单位,工会往往成为安置退居二线的党政干部的一个场所,这些“空降”来的、脱产的专职工会干部年老体弱、文化水平偏低①[1984年12月18日,胡耀邦(1988)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讨论全总执委会报告时指示:“无论哪一级,如果党政部门把那些年老体弱而又缺乏知识的、退下来的干部,硬安插到你们那里去,你们顶住。你们可以说这是中央书记处的意见。”然而,要“顶住”这种做法,对工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难免脱离职工群众。 第三,在基层单位,尤其在国有企业,工会主席实际上都是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之一,他们的工作立场很难站在职工群众一边。 1961年11月,全总党组(1989)向中共中央提出以下请示意见:“大、中企业基层工会的专职主席,由相当于企业党委副书记或副厂长的干部来担任比较合适。凡是不符合这一条件的,请企业党委逐步予以调整”。中共中央同意了这个请示。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1989)又在《关于转发〈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强调:“为了使企业基层工会能很好地承担起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要选调相当于企业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一级的干部担任企业基层工会的主席”。这样,在国营企业,担任(或兼任)基层工会主席的都是相当于企业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一级的干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各地纷纷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工会主席又成为了年薪制的享受者。这种做法,在提高工会主席的待遇和地位的同时,也进一步拉大了工会主席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距离。在这种局势下,普通工人逐步晋升为工会领导干部尤其是工会主席的机会也就很少了(Baek,2000)。 第四,《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其中,第2项无疑是工会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它在保障工会组织经费“旱涝保收”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内在动力。 这些结构性的限制或制度安排上的局限性,既是工会难以胜任联系职工群众的职责从而被一再要求进行大改革的主要根源,也是工会每次力图进行大改革都面临重重困难的主要根源。可以认为,中国工会一直面临这样一种两难处境:工会的基本作用在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在很大程度上却缺少发挥这种作用的制度安排。中国正在变成一座“世界工厂”,世界上最庞大的产业工人阶级正在中国形成(沈原,2006)。如何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尽快改变工会所处的两难处境从而真正发挥工会的双向传送功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重大的课题。 参考文献: 陈秉权,1996,《中国工会的改革与建设(1984-1993)》,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 陈骥,1999,《改革中的工会和工会的改革》,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 陈骥主编,1993,《中国工会十五年(1978-1993)》,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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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个体占有生产资料,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并在“自由、公平”的市场进行交换,是创造国家财富、服务公共利益最好的方式。马克思则让我们看到,这种经济体系实质上一方面是通过剥削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为资本所有者生产剩余价值;另一方面,工业体系的发展带来新的劳动形式:集体劳动。这种劳动形式派生的对公共财产的权利也应该是集体的或者联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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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
文学
20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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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时期农村新文艺读物的出版与传播在社会主义农村文化改造运动中占有极其特殊而重要的位置并具有丰富的现代性内涵。一方面它建构了农村基层社会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精神通道,另一方面它也询唤了沉睡于农民心灵深处的作为一个阶级群体的生活尊严与社会意识,并将其纳入到新中国的政治、历史进程之中,从而建构了一个最广大的人群可以参与的"政治社会"形态。其独特的历史经验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仍具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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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俄罗斯人对中国戏曲艺术看法的转变 中国戏曲对欧洲的影响首先在戏剧文学领域体现出来,而戏曲表演艺术对欧洲的影响,显然比戏曲文学的影响要迟得多。这种影响在同中国相邻的俄罗斯最早表现出来。有趣的是,开始时,中国戏曲在俄国人那里得到的并不是好评,而是蔑视。1866年,俄国《圣彼得堡新闻报》的一个记者在恰克图看了一场中国戏,后来,他在剧评中写道:“中国人愚昧无知,他们在表演骑马打仗时,拿着棍棒当马骑,还觉得是骑在马上呢!看到这些,我不禁想起了亚历山大剧院的演出。当时,作战的不是瘦弱的中国演员,而是勇猛的俄国士兵,骑的也不是棍棒,而是欢快嘶叫的体壮膘肥的枣红马!”[i]这位俄国记者对中国舞台美学的见解如此,说明自然主义在19世纪末的俄国剧坛上占据着统治地位,在这种情形下,一个彼得堡的记者对中国戏曲艺术表示轻蔑是并不奇怪的。 然而,从19世纪末开始,俄国学者和作家艺术家们对中国和东方的兴趣与日俱增。列夫·托尔斯泰研究和评述了大量的中国哲学著作;美术家韦列夏金来到中国,研究了中国艺术;著名汉学家阿列克谢耶夫也在准备他的第一次中国之行。越来越多的中国诗歌与散文翻译成俄文,介绍到俄国来。与此同时,俄国人的戏剧观念也渐渐地发生着变化。在20世纪初,人们对普希金关于戏剧舞台上的“程式化的不逼真”的论述和他那些富于革命性的戏剧思想,逐渐成为俄国戏剧革新家们的有力武器。时过境迁,在此时的俄罗斯,人们对中国戏曲表演艺术已经是津津乐道了。 在1925年5月5日出版的莫斯科《新观众》杂志上,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戏剧》的文章(作者李克奈茨基),专门介绍了梅兰芳的表演艺术。文章写道:“梅兰芳是当代中国最显赫的人物之一。在北京,人们崇敬他。像对王侯一样地伺候他。在任何一次达官显贵的宴会上,他的表演都是必不可少的。外国使节们也模仿这种做法,特别是美国人,他们付给他令人难以想象的酬金。”文章还谈到“中国的舞台明星”梅兰芳在东京的“帝国剧院”演出并且大获成功的盛况。[ii] 从这段文字里可以看出,20年代的梅兰芳已经享誉世界,此时的俄国人是以一种敬仰的口吻谈起他的,和1866年俄国《圣彼得堡新闻报》记者在谈论中国戏曲时那种轻蔑的口气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 文章接着描绘了中国剧场建筑的特征,戏曲乐队的组成和戏曲表演艺术的特征。文章写道: ……舞台中央放着一张椅子。如果主人公在剧中需要表演攀登高山,那么,他只需从几张桌子和椅子上越过即可。如果他需要表演骑马,那么只需骑在一支手杖上,气喘吁吁地从舞台的一头跳跃到另一头就行了,就是在这样的舞台上,梅兰芳表现出自己的艺术。他表演选自大戏中的片断,抒情性的场面,表现的是多少有些不幸的小姐的命运,而这位小姐总是由他亲自扮演,因为梅兰芳只扮演女性。迄今为止,中国舞台上的所有女性角色都是由男人扮演的。[iii] 文章接着细腻地描绘了梅兰芳在《黛玉葬花》的表演。虽然作者没有完全看懂京剧,甚至发生了把道具用的马鞭说成“手杖”的错误,可是,他毕竟大体上猜出了剧情,而且理解了中国戏曲独特的美学原则,特别是假定性原则。假定的时间和空间,虚拟的表演,这些他都接受了,而且感到“着迷”。 作为十月革命后莫斯科人民教育局机关刊物的《新观众》,是当时颇具影响的一家杂志。它对中国戏剧的评介,曾经是相当密集的。继第18期的《中国戏剧》一文后,《新观众》又在第20期(据苏联戏剧百科全书介绍,该杂志共发行了302期)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的英雄剧院》的报道,介绍中国广州一家集歌剧、舞剧、话剧、轻歌剧和杂技于一身的“英雄剧院”和苏联的“国家杂技中央管理局”进行谈判的消息。消息说,中国民族戏剧正受到外国剧目的排挤,这家中国英雄剧院在莫斯科的巡迥演出将会引起巨大的兴趣。[iv] 由此可见,十月革命以后的俄罗斯戏剧界已经接受了中国戏曲艺术,认识到了它的价值。在梅兰芳之前,已经有中国戏曲团体访问革命后的俄罗斯。中俄戏剧文化交流正在逐步走向高潮。二 梅耶荷德的早期实验与中国影响 早在19世纪末,模仿东方的异国情调就逐步成为俄国的一种时尚。就连年轻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也不例外。1887年,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家庭剧团在排演喜歌剧《日本天皇》时,通过学习日本人执扇的各种姿势,进行了近乎程式化的形体训练。后来,在建立自己的体系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为了找到演员控制自己感情的机制,研究了潜意识问题。为此他转向印度古代哲学,研究能够使人控制自己意识的秘传的技能。 众所周知,梅耶荷德的戏剧观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截然不同。然而,有趣的是,这两位戏剧革新家有一个共同的灵感来源,这就是东方的精神和文化传统。梅耶荷德象斯坦尼一样,曾受到日本戏剧的影响,他最迟在20世纪初的头几年就接触了日本戏剧,并且,受日本戏剧的影响比受中国戏剧的影响要早一些。早在1899年,就有一个由19人组成的日本剧团,由著名戏剧家川上音二郎率领,到了法国、德国、奥地利和俄国,在莫斯科受到梅耶荷德的接见,并观看了梅耶荷德的演出,后来于1903年回日本。 在俄国,梅耶荷德是运用中国古典戏剧方式的第一人。史实表明,他在1916—1917年间拟定的艺术学校授课大纲里,就已经有研究日本和中国戏剧的舞台场面的特点一项。[v]1918年,梅耶荷德排演歌剧《夜莺》时,让一些无言的配角演员作出“中国幽灵”的非凡动态。“他们的动作因素是:舞蹈、面部表情、手势、形体造型。”[vi] 1926年,梅耶荷德剧院上演了谢尔盖·特列季雅科夫的剧作《怒吼吧,中国!》,由一位导演班的毕业生见习排演,梅耶荷德亲自“校正导演”。剧情取自一篇真实的报道,写的是某英国商人偶尔淹死在中国长江,由于找不到造成英国商人死亡的罪犯,英国炮舰舰长下令处决两名以抓阄方式挑选出来的中国船夫。剧中以近乎自然主义的手法表现了“中国风情”,并且过于细致地表现了处死两个中国人的场面,因此存在着很多缺陷,并引起了一些否定性的评价。但是,该剧的上演毕竟表现了梅耶荷德对中国题材的兴趣,表现了他对受殖民者压迫的中国人民的同情。不过,梅耶荷德对中国戏曲表演艺术的热爱和强烈的向往主要是在1935年梅兰芳先生访问苏联之后。 三 塔伊罗夫与《黄马褂》 莫斯科卡美尼剧院的总导演塔伊罗夫是20世纪俄罗斯最杰出的戏剧导演和革新家之一。他比梅耶荷德年轻,两人都是戏剧革新的先锋,堪称俄罗斯剧坛双杰。 塔伊罗夫在他的戏剧探索中借鉴了东方戏剧,特别是印度和中国戏剧的经验。通常人们谈论最多的是印度戏剧对他的影响,这是可以理解的;卡美尼剧院创建后上演的第一出戏就是印度的《沙恭达罗》,这个剧目是世界名剧,影响较大,评论界普遍认为这个剧目奠定了卡美尼剧院的纲领。可是,不可忽视的是,中国戏曲对塔伊罗夫同样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影响更具有根本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塔伊罗夫排演《黄马褂》一剧的实践上。 《黄马褂》一剧的上演早于《沙恭达罗》,时间大概是1913年。该剧是乔治·哈扎尔顿和哈里·班里穆于1912年根据中国民间传说创作而成的剧本。故事大意是:藩五吴新寅的王后车穆产下一个羸弱多病的王子。藩王想让王妃之子吴发廷嗣位,于是暗遣剌客杀害车穆母子,但剌客见车穆心地善良,不忍加害,在杀死了背叛和出卖王后的使女后,携母子隐居他乡。若干年后,吴发廷继承王位,并一心想娶美丽的姑娘梅华为妻。其时车穆之子吴浩基已长成英武过人才貌出众的人物,在一位预言家的帮助下击败吴发廷而取得王位,并和梅华结为伉俪。[vii]剧作者是美国人,有一位名叫马尔贾诺夫的俄国人(塔伊罗夫把这个人称为“戏剧的罗斯的收集者”和“新型戏剧的创造者”)从中国带回了这个剧本。 塔伊罗夫排演《黄马褂》时,担任舞台美术设计的是天才的艺术家阿拉波夫。[viii]塔伊罗夫和阿拉波夫是以中国戏曲风格来进行创作的。丝绸做的幕布上绣着金绿色的龙,服饰也是丝绸做的,有着长长的袖口。然而,“最主要的是,运用了中国戏剧语言的假定性风格”。[ix]在舞台上,中国风格的小屋是用金色的布帘糊成的,用椅子来代表山脉,用搭在上头的横木来代表桥梁。把椅子的靠背朝向观众,就成了一对恋人乘坐的小船。脸部化装时所勾画的图案、所用的色彩也是象征性的。不过,塔伊罗夫和阿拉波夫并不是百分百地照搬中国戏曲的舞台法则,有某些艺术手段与其说是从中国戏曲中借用来的,不如说是从日本戏剧中来的。例如,舞台前沿搭建的供演员从台上走到观众席中的宽大台阶,就是从日本歌舞伎中学来的。 从《黄马褂》的导演实践中,塔伊罗夫得到的最大的收获是,他弄清楚了某些最重要的戏剧学范畴,特别是“综合”这一概念。塔伊罗夫是为创建于1913年的莫斯科自由剧院导演《黄马褂》一剧的。这家剧院的主人马尔贾诺夫把西方的歌剧、轻歌剧、哑剧和话剧都拢在“同一个屋顶下”。对于某些人来说,这就是综合的体现了。然而,塔伊罗夫并不认为这样做就是所谓的“综合”。他在《导演手记》中写道:那些“一会儿突出话剧,一会儿突出歌剧,一会儿突出轻歌剧,一会儿突出芭蕾舞”的戏剧,是无权称为综合型戏剧的,因为这些戏剧是“机械地”把各种舞台艺术因素组合起来的。有的在一台演出中甚至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剧团:歌剧的、话剧的、芭蕾的……塔伊罗夫认为,把这种戏剧看成是综合戏剧,那是荒诞的。塔伊罗夫提出自己的公式。他说:“综合性戏剧,就是有机地把各种舞台艺术样式溶合在一起的戏剧,它应在一个剧目中把所有被人为地分离的语言、歌唱、哑剧、舞蹈甚至杂技等成分都和谐地互相溶合,汇合成一部整一的戏剧作品。”[x]塔伊罗夫还得出结论,综合型戏剧按其自身的性质而言,是不能容纳单纯的话剧演员、芭蕾舞演员歌剧演员等等的。只有轻松自如地掌握了各种艺术的新型的“大师演员”,才能创造这种戏剧。[xi] 在塔伊罗夫看来,中国戏曲是综合型戏剧的光辉榜样,中国戏曲最适合采用那些经过几个世纪千锤百炼而形成的舞台技巧。中国艺术传统最忌照搬生活,它体现出一种“现实主义与假定性的有机结合”,塔伊罗夫正是这样评价东方戏剧文化的。 《黄马褂》的排演是俄罗斯戏剧史的重要一页。著名戏剧评论家马尔科夫指出,这个剧目的演出“充分地运用了中国假定性戏剧的手法……这些手法随着时间的流逝,对我们来说已是人所共知的,可是,当时它们不但以其非凡的异国情调令人震惊,而且把人带进一个非凡的戏剧世界。”[xii] 塔伊罗夫之所以热中于中国戏曲,和当时艺术领域的原始主义倾向有关。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欧洲艺术界存在着一股原始主义思潮。白银时代的俄国也不例外。其源头是所谓“返朴归真”的思想。而在塔伊罗夫看来,原始戏剧是一种能使新型戏剧健康发展的源泉,而中国戏曲正是这样的原始戏剧。看样子,塔伊罗夫在这里要么是在使用“原始戏剧”一词时犯了修辞学的错误,要么是对戏剧艺术传统的本质不理解。这种本质不是由艺术思维的原始性质所决定的,而是由中国古代世界观的特征所决定的。 -------------------------------------------------------------------------------- [i]《中国戏剧》,载《剧场休息》杂志,1866年,第20期,第6页。译文见《梅耶荷德论集》,第120页。 [ii] 《新观众》杂志,莫斯科,1925年第18期 [iii] 译自《新观众》杂志,莫斯科,1925年第18期,第5页。 [iv] 《新观众》杂志,莫斯科,1925年第20期,第20页。 [v] 参见谢洛娃:《梅耶荷德的戏剧观念与中国戏剧理论》,译文见《梅耶荷德论集》,第124页。 [vi] 鲁德尼茨基:《梅耶荷德传》,中译本,第369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7年版。 [vii] 参见《关于〈黄马褂〉的说明》,《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89—90页。 [viii] 阿纳托利·阿法纳西耶维奇·阿拉波夫(1876—1949),俄罗斯舞台美术家,1906年毕业于莫斯科某工艺美术学校,1905年开始从事舞台设计,十月革命后曾在莫斯科、列宁格勒、基辅等城市从事舞台美术和电影美术设计。 [ix] 谢洛娃:《俄罗斯白银时代的戏剧文化与东方传统(中国、日本、印度)》,莫斯科,1999年版,第176页。 [x] 塔伊罗夫:《导演手记》,莫斯科,1970年版,第93页。 [xi] 塔伊罗夫:《导演手记》,莫斯科,1970年版,第93页。 part 2 四 1935年中俄艺术家的莫斯科对话 1935年,梅兰芳访问了苏联,会见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聂米罗维奇-丹钦科、梅耶荷德、塔伊罗夫、爱森斯坦等苏联最著名的导演。当时在莫斯科工作的英国导演戈登﹒克雷、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和皮斯卡托也观看了他的演出。这就是说,当时东西方最伟大的戏剧家几乎都聚集在莫斯科。这是东西方戏剧交流史上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它永远载入了世界戏剧史册。梅兰芳与苏联艺术大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1935年)这是梅兰芳继1919年、1925年两度访日和1930年访美之后,第四次出国访问。和前三次出访相比,对苏联的访问有明显的不同之处。首先,这次访问是由苏联官方的对外文化协会邀请,以国宾身分出访的,苏联专门成立了“梅兰芳招待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聂米罗维奇-丹钦科、梅耶荷德、塔伊罗夫、爱森斯坦、特烈杰亚科夫等人,皆为苏联戏剧、电影、文学界知名人士,显示出苏联方面对此次访问的高度重视和高规格的接待。其次,苏联方面把这次访问视为观摩、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戏曲的一个重要机会。梅兰芳先生到达莫斯科后,在致许姬传的信中写道:“苏联戏剧界于澜(梅先生谱名)开演时,每夕派重要演员及专家二十人轮流参观,并将举行讨论会,邀澜及张、余二先生出席,共为学术上之研究,对中国戏剧如此看重,诚为光荣之事。”[i]第三,苏联文艺界对中国戏曲艺术的研讨所达到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日本、美国戏剧界。苏联文艺界对梅兰芳的评论不是少数评论家分散的、零星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集体的、系统的研讨。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1935年4月14日在莫斯科对外文化协会礼堂举行的座谈会。这次座谈是梅兰芳剧团提议举行的,由苏联戏剧界的权威、莫斯科艺术剧院负责人聂米罗维奇-丹钦科主持。除了梅兰芳先生和梅剧团的导演张彭春教授以外,在会上发言的有聂米罗维奇-丹钦科和苏联最负盛名的大导演塔伊罗夫、梅耶荷德,有著名的剧作家、《怒吼吧,中国!》的作者、曾在北京大学任教的特烈季亚科夫,有著名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莫﹒格涅欣,有著名的电影导演爱森斯坦。[ii]从瑞典人拉尔斯﹒克莱贝尔格整理的《艺术的强大动力(1935年苏联艺术家讨论梅兰芳艺术记录)》一文来看,上述几位苏联艺术家的发言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观摩梅兰芳演出后认真思考的结果。发言者的看法是有分歧的,他们展开了争论,力图用集体的智慧来凝聚出真理。苏联艺术家的争论始终集中于若干最本质、最重要的问题上,体现了高度的理论思维的自觉性。这些问题是,如何认识和概括中国戏曲本质特征?在戏曲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保护传统?欧洲艺术家(包括电影艺术家)如何向中国戏曲学习、借鉴?三大问题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和日本、美国评论家的分散、零星的评论恰成鲜明的对比。主持人聂米罗维奇-丹钦科在他的开场白中首先强调了中国戏剧具有“一种完美的,在精确性和鲜明性方面无与伦比的形式”,运用“杰出的技巧”,“把深刻的含意和精炼的表现手段结合在一起”。[iii]其注意的重心是戏曲的形式、技巧和表现手段所具有的完美、精确和精炼。特烈季亚科夫作为一个曾在北京大学执教,并创作过中国题材剧作的艺术家,激动地批驳了西方盛行的把中国戏剧简单地看作一种“异国情调”的观点,同时着重批评了那种认为“中国戏剧从头到尾都是程式化”的观点,在特烈季亚科夫看来,这种说法只不过是一种“臆造”。特烈季亚科夫之所以不喜欢“程式化”这个提法,是因为在他看来,程式化就意味着僵化,意味着和现实主义背道而驰,而中国戏剧不仅不是僵化的,而且是现实主义的。然而,,特烈季亚科夫实际上并没有否定中国戏曲的程式性。他在发言中说:梅兰芳剧团七年来所有的演出,他只有一次没看过,他认为,“只要能进入这种戏剧的形象语言之中,它就会成为清彻透明的,特别容易理解的,非常真实的。”[iv]可见,特烈季亚科夫看出中国戏曲有一种独特的“戏剧语言”。这种戏剧语言有自己完整的、固定的法则,只不过特烈季亚科夫没有用“程式”一词加以表述罢了。关于什么是中国戏曲的本质特征这个问题,梅耶荷德在他仅有一次发言中似乎没有正面回答。他说:“在谈到梅兰芳博士戏剧本质的东西时,现在当然不可能全部涉及,我只想指出必须指出的一点。我们有很多人谈到舞台上面部表情的表演,谈到眼睛和嘴的表演。最近很多人又谈到动作的表演,语言和动作的协调。但是我们忘记了主要的一点,这是梅兰芳博士提醒了我们的,那就是手”。[v]梅耶荷德强调的另一个重点是节奏。他说:“我们还有很多人谈到所谓演出的节奏结构。但是,谁要是看过梅兰芳的表演,就会为这位天才的舞台大师,就会为他的表演节奏的巨大力量所折服。”[vi]梅耶荷德同样没有使用“程式”这一概念,可是,他强调的“手”的动作与表演的节奏,却是表演程式最重要的因素。著名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莫﹒格涅欣主张用“象征主义”而不用“程式化”来概括中国戏曲的本质特征。他说:“我觉得,如果把梅兰芳博士的中国戏剧的表演体系说成是象征主义的体系,那是最正确的。“程式化”这个词远不能体现出它的性质。因为程式性也许可能更易被接受,但它却不能表达情绪。而象征是体现一定内容的,它也能表达情绪。”[vii]这说明,发言者是多么急于找到一个准确的字眼,用来概括中国戏曲的本质特征!大导演塔伊罗夫提出的看法与众不同。他认为,“所有流行的对中国戏剧的看法,如说这是一种程式化的戏剧,如说这个戏剧的主要特点就是没有布景,就是象征性的动作――所有这些都只是这个巨大体系中的琐细的小事。这个体系的实质完全在另一点上。”[viii]那么,中国戏剧体系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塔伊罗夫认为,是综合性。他称中国戏剧是“一个走向综合性的戏剧,而这种综合性具有极不寻常的有机性。”[ix]他说,:“那些我们称之为程式化的表现因素,只不过是为了有机而完整地、恰当地体现整个演出的内在结构的必不可少的形式罢了。我觉得,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本质的东西。”[x]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说:在塔伊罗夫看来,中国戏剧是一个由程式化的表现因素有机地构成的综合性戏剧体系。杰出的电影导演和理论家爱森斯坦在他的发言中强调中国戏剧是“两种对立面”的统一,而且“这两种对立面都被引导到极限的程度”。[xi]一方面,中国戏剧中的“概括到了象征、符号的地步”,[xii]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梅兰芳的表演中舞台动作的一系列手法是“对一些经过特别深思熟虑才得到的完美组合的完全固定的表达方式”,是“为了反映重要的传统”而制定的“一系列必要的原则”。[xiii]这意味着爱森斯坦是承认中国戏剧表现手法的程式性的。另一方面,爱森斯坦又强调,梅兰芳在具体的表演中“又体现着表演者的个性特征”。[xiv]程式化的表现手法所反映的传统并不是僵死的,因为梅兰芳“用对人物性格的生动而出色的展示来丰富和充实着这些传统”,他的表演表现出“对形象和性格的令人惊异的掌握”。[xv]“这种生动的创作个性的感觉,正是最令人震动的印象之一。”[xvi]在阐述了梅兰芳表演的程式化与个性化的辩证统一之后,爱森斯坦进而把梅兰芳的艺术纳入“现实主义”的范畴。他把“个性化与程式化的统一”等同于现实主义的典型化原则――个别与一般的统一。特烈季亚科夫、爱森斯坦等苏联艺术家如此热中于把梅兰芳的艺术纳入“现实主义”,这是不难理解的。梅兰芳访问莫斯科时,苏联第一次作家代表大会刚刚开过几个月,“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刚刚被确立为苏联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的基本方法,具有最崇高、最神圣的地位。将梅兰芳的艺术称为“现实主义”,就等于给梅兰芳戴上了桂冠,同时证明了苏联文艺界给予梅兰芳最高礼遇的正确性。苏联艺术大师在发言中纷纷谈论如何向中国同行学习的问题。特烈季亚科夫指出,梅兰芳的戏剧已经证明了,苏联戏剧并不一定要模仿欧洲戏剧的范例,在苏联的许许多多民族中,也可以有各自的戏剧风格,这种戏剧可以和欧洲戏剧并行于世,展开竞赛。中亚各民族尤其如此。梅耶荷德在发言中叹道:“我们知道苏联戏剧的力量,可是,在看了中国戏剧杰出大师的表演之后,我们就会发现自己有很多缺陷。”[xvii]在谈到苏联戏剧界向中国戏剧学习什么的问题时,梅耶荷德说:苏联戏剧界必须全面地向中国戏剧学习,从面部表情到手的动作,从语言与动作的协调到戏剧的节奏结构。因此,梅耶荷德的结论是,梅兰芳的访问是“苏联戏剧生活中意义重大的事件”。[xviii]塔伊罗夫的发言强调了中国戏剧的综合性特征,同时又指出,梅兰芳表演艺术给人们一个启示:过去在和自然主义戏剧争论时提出来的“演员外形变化的极限”实际上是可以突破的;梅兰芳博士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男人,可是他扮演的却是女性,“这个最困难、最复杂、最不可思议的变化,由这位演员完美地实现了。”[xix]这意味着他呼吁进一步突破自然主义的束缚,进行更为大胆的戏剧革新。塔伊罗夫表示,他坚信梅兰芳的戏剧会对苏联戏剧产生影响,同时,他提醒人们“不要走上外部模仿的道路(也许有的人会追求这点),而是要掌握其内在结构,内在组织。”[xx]从座谈会速记记录中,人们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苏联戏剧界不同流派、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与争论。在所有的发言者中,显得最激动、最激烈,对苏联戏剧现状最不满的,莫过于梅耶荷德。他把梅兰芳视为自己的知音,并利用梅兰芳的艺术来对他所厌恶的保守僵化的戏剧观发起攻击。爱森斯坦在他的发言中说得很明白:“说到戏剧,我倒发现我们有一个剧院和梅兰芳博士的手法比较接近,那就是梅耶荷德剧院。”[xxi]这就是说,梅兰芳的访问,无意中使梅耶荷德在当时苏联各戏剧派别的斗争中暂时地处于有利地位。我们知道,梅耶荷德在苏联戏剧界树敌甚多。仅从1938年1月7日苏联国家艺术委员会在关闭梅耶荷德剧院的决定中所说的“梅耶荷德剧院从它成立的第一天起,便一直不能从和苏维埃艺术格格不入的、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形式主义中解脱出来”[xxii]这句话,便足以看出问题的严重性。1935年的梅耶荷德正处于困境。他在1933年排演的《茶花女》虽然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可是却遭到大多数批评家的批评。人们把《茶花女》看成一部“已经演俗了的情节剧”,认为梅耶荷德选择这个剧目是个错误。“室内剧”派的代表人物阿菲诺干诺夫甚至认为这出戏是一帖“瓦解性的毒药”,而“室外剧”派的代表维什涅夫斯基则在报上发表文章,咒骂这出戏是“违背社会利益”的。[xxiii]接着,梅耶荷德又导演了歌剧《黑桃皇后》和契诃夫的几个小喜剧,可是,前者引起了争议,而后者遭到了失败。1933年,阿菲诺干诺夫就曾在日记中把梅耶荷德形容为一只快要毁灭的“老狼”,到了1935年,这个已经在苏联确立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绝对主导地位的年头,梅耶荷德无疑更加感到了压力。从座谈会速记记录中可以看到,主持人聂米罗维奇-丹钦科最后的总结性发言看起来是对中国客人提出的建议,实际上是弦外有音。聂米罗维奇-丹钦科指出,艺术家虽然是“从事形式工作”的,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内容才是最重要的。这段话对于早就被扣上“形式主义”大帽子,而且在今天的发言中又大谈“手的动作”和“节奏结构”等形式问题的梅耶荷德来说,无疑是又一次提了个醒。 五 梅兰芳对俄国戏剧界的深远影响在这次座谈会的第二天,梅兰芳一行就离开了莫斯科。这次访问造成的影响是异常深刻的。对梅兰芳的艺术评价最高,共鸣最强烈的,不是别人,正是梅耶荷德。他在4月14日,即关于梅兰芳艺术的座谈会举行的当天,就在全苏对外文化关系协会作了一次题为《关于梅兰芳的巡回演出》的演讲。梅耶荷德指出,在俄罗斯戏剧艺术中历来存在着两大流派,一种已经把人们引进自然主义的死胡同,另一种只是到后来才得到广泛的发展,这就是和普希金的戏剧理想相符合的流派。普希金当年说过,戏剧就其本质而言,是不能同真的一样的。在梅耶荷德看来,梅兰芳剧院接近普希金的戏剧理想。他指出,在梅兰芳剧院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东西”,特别是手的表演技巧。而对俄罗斯演员来说,手在表演中简直毫无用处,“不过是从袖口露出来的一个肉疙瘩”,应该统统砍去。他还批评了俄罗斯的女演员,说她们没有一个人“能象梅兰芳博士似地表现出如此的女性魅力”。梅耶荷德抱怨俄罗斯舞台上感觉不到中国戏曲那种节奏感,“梅兰芳是用六十分之一秒来计时的,而我们是以秒来计时的。我们甚至不以秒来计时。我们钟表上的秒针拔去算了,它对我们一点没有用场。”[xxiv]梅耶荷德感慨地说:“在这些卓越演员们的精彩表演之后,我们可以找到自己多少的缺陷呵!当然,我日后还要就这个问题作更广泛的研究要。因为我不仅是个戏剧导演,而且还是个戏剧教师,我必须向在我们戏剧学校学习的青年作出报告。”在讲演的最后,梅耶荷德再次强调:“梅兰芳博士的这次来访对于苏联戏剧艺术的未来命运将是关系重大的。我们将会反复地回味普希金的金玉良言,因为这些教诲是和梅兰芳的艺术实践血肉相连的。”[xxv]梅耶荷德并不仅仅是以中国演员之长来攻苏联演员之短,他在自己的实践中带头向梅兰芳学习。他在演讲中说:“我现在正要重新排演我的一出旧戏――格里鲍耶陀夫的《智慧的痛苦》。当我看过梅兰芳的两、三出戏再来到排演场,我就觉得,我应该把我原先做过的统统来一番改造。”[xxvi]据说,排完《智慧的痛苦》之后,梅耶荷德出了个海报,上面注明,他的这个演出是献给杰出的中国演员梅兰芳的。[xxvii]梅耶荷德的这种态度感染了他的学生。奥赫洛普柯夫在他的《论假定性》一书中写道:“当我和爱森斯坦还是毛孩子的时候,我们完全被来莫斯科访问演出的中国京剧团陶醉了。我们看了梅兰芳的全部演出……想象!戏剧艺术应该为它高唱颂歌。因为正是靠了想象,空荡荡的舞台背景才变成了一抹山林,空空如也的舞台台板才变成了一碧湖水,一个手持刀戟的武士才变成了千军万马……想象产生现实主义,这是其他任何的自然主义或‘爬行的现实主义’所无能为力的。”[xxviii]其实,即使是那些在戏剧观上和梅耶荷德并不一致的戏剧家们,也表现出对中国戏曲艺术的极大兴趣。譬如:聂米罗维奇-丹钦科在梅兰芳离开莫斯科后写信给一些著名演员时说:“……梅兰芳真是个奇迹。凡是关心艺术向前发展的戏剧界人士,都可以从他那儿在演技、节奏和创造象征诸方面学点东西。”[xxix]梅兰芳在苏联影响的强弱是随着苏联内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在1935年之后的苏联,不仅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被确立为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的基本方法,戏剧界也正在形成独尊斯坦尼体系的局面。在这样的环境中,对中国戏曲是否符合现实主义精神持怀疑态度的人肯定是有的。针对这种情况,梅耶荷德挺身而出,在他1936年6月13日题为《卓别林和卓别林风格》的报告中为中国戏曲作辩护。他说:“不能认为,哈萨克斯坦的艺术是现实主义,而中国的艺术则是形式主义。我认为,这是一个可怕的错误,我们务必把它彻底揭露。为什么我们有权认为梅兰芳向我们展现的中国艺术(爱森斯坦是十分钦佩梅兰芳的艺术的)是现实主义的呢?因为只要一个艺术是建立在为它本民族的人民喜闻乐见的基础上的,它就是现实主义的……中国人民完全明白中国舞台上所出现的一切,他理解这些舞台艺术词汇,他能够自由地深入到梅兰芳所表演的戏剧内容中去……”[xxx] 梅耶荷德的讲演不但表现出对中国戏曲艺术的深刻理解,同时表现出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感情。不幸的是,这样一位卓越的戏剧大师不久便遭到了残酷的迫害,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俄罗斯戏剧大师们对中国戏曲艺术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并且对俄罗斯戏剧的革新和探索产生了持久的深远的影响。 然而,这一影响不是单向度的、一次性的,而是反过来对中国戏剧艺术自身,包括话剧艺术和戏曲艺术的发展进程,都产生了强烈的反馈作用。这一反馈式影响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戏剧观”讨论和中国实验戏剧的发展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在20世纪,各种人类文明之间的关系已经从一种文明单方向地影响和支配其他文明的阶段,进入了各种文明之间多方向地、强烈而地持续地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阶段。中俄两国戏剧文化之间的关系,有力地证明了20世纪文明史的这一特征。 [i] 许姬传、许源来著《忆艺术大师梅兰芳》,中国戏剧出版社,1986年版,第37页。信中所说“张、余”指的是张彭春、余上沅二人。[ii] 德国的大戏剧家布莱希特和皮斯卡托,英国的大导演戈登﹒克雷等人当时也在莫斯科,可是梅兰芳没有邀请他们出席。布莱希特看到了梅兰芳的演出,这是无庸置疑的。布莱希特的《中国戏剧表演艺术中的陌生化效果》一文,就是在观看梅兰芳演出后第二年写成的。[i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1935年苏联艺术家讨论梅兰芳艺术记录)》,《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3、4页。[iv]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4页。[v]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6页。[v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6页。[v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8页。[vi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8页。[ix]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9页。[x]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9页。[x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2页。[x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2页。[xi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1页。[xiv]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2页。[xv]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1页。[xv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2页。[xv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7页。[xvii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6-7页。[xix]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9页。[xx]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9页。[xxi] 拉尔斯﹒克莱贝尔格:《艺术的强大动力》,《中华戏曲》第十四辑,第13页。[xxii] 转引自《梅耶荷德传》中译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7年版,第666页。[xxiii] 《梅耶荷德传》中译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7年版,第641页。[xxiv] 梅耶荷德:《论梅兰芳的表演艺术》,载《梅耶荷德的创作遗产》,莫斯科,1978年版,第96页。此处采用童道明先生《他山集》中的译文。[xxv] 梅耶荷德:《论梅兰芳的表演艺术》,载《梅耶荷德的创作遗产》,莫斯科,1978年版,第97页。此处采用童道明先生《他山集》中的译文。[xxvi] 梅耶荷德:《论梅兰芳的表演艺术》,载《梅耶荷德的创作遗产》,莫斯科,1978年版,第95页。此处采用童道明先生《他山集》中的译文。[xxvii] 萨多夫斯基:《戏剧魔法师》,《和梅耶荷德的会见》,莫斯科,1967年版,第517页。[xxviii] 莫斯科《戏剧》杂志,1957年第12期,第63页。[xxix] 《聂米罗维奇-丹钦科书信集》,俄文版,第2卷,第441页。[xxx] 译文见童道明《他山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83年版,第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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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特别是在法国革命后,民族国家迅速成为欧洲各国国家发展的普遍形态。为什么不同时期主导欧洲政治的国家会有如此的变化?为什么18世纪以后欧洲各国均向民族国家的方向发展?蒂利的《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布莱克威尔出版公司,1990),回答的正是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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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0月爆发的震动世界的波兰危机和匈牙利危机,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关系的变化,产生了深刻影响,对1956~1957年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突然转轨,在很大程度上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90年代初以来,有关波匈事件的各国档案文献相继解密和开放(感谢波兰华沙大学扬?罗文斯基教授为笔者提供了波兰档案公布的情况),并不断被整理、公布于世。可以说,过去被认为是一桩历史谜案的波匈事件,就其本身的发展进程,以及波兰、匈牙利、苏联乃至西方大国的政策变化而言,除个别细节外,现在已基本上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本文所据材料,主要是俄国、波兰和匈牙利的档案文献,至于中国方面的参考资料,大量的只能是包括回忆录和采访录在内的口述史料,以及当时公开的和内部的新闻报道——笔者注) 斯大林的分工:苏联负责欧洲,中国负责亚洲 从性质上讲,这两次事件是同时爆发在东欧地区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危机,是苏联与东欧国家关系的危机,又是苏联以社会主义阵营领袖身份予以处理的问题。显然,这是在欧洲地区发生的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问题。那么,中国因素在这里是如何体现的呢? 从战后到危机前十余年的时间里,苏联与东欧的关系有一个复杂而曲折的变化过程。到1952年10月苏共十九大召开的时候,东欧各执政党已经完全顺从莫斯科,苏联与东欧的关系也开始进入冷冻状态。斯大林去世后,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东欧各国对苏联在本国代理人的不满日益强烈地表现出来,特别是苏共二十大公开批判斯大林后,党内反对派的力量开始不断积聚,民众的反抗情绪也直接指向莫斯科。随着舆论开放和政治解冻,要求本国“斯大林分子”下台的呼声越来越高。这种状况在波兰和匈牙利尤为突出,尽管两国有着明显的区别。 苏共二十大后,波兰舆论提出了追查枪杀波兰军官的卡廷案件、重新评价1944年华沙起义和苏联在波兰大量驻军与波兰主权的关系等问题。苏联外交官报告说,波兰的报刊有一种“错误地煽动修正主义和反苏情绪的企图”(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另一方面,改革派在波兰党内逐渐崛起,一致呼吁过去受到批判的哥穆尔卡出山。而6月底爆发的波兹南工人罢工事件进一步给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地推动波兰走向独立的发展道路。由于波兰党内改革派力量强大,又得到全国民众的一致拥护,莫斯科虽心急如焚,却感到无从下手。 显然,苏东关系的紧张状态在客观上需要外界的调节,那么中国是否具有参与处理危机的条件呢?对东欧诸国,毛泽东很早就发生了兴趣。不过斯大林在世时,对中苏两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责任是有明确分工的——苏联负责欧洲,中国负责亚洲。苏共二十大以后,中国越来越引起东欧的注意。在波兰各界讨论苏共二十大提出的诸问题时,不少人表示:当今世界上最有权威的共产主义理论家毛泽东尚未对此发表意见,需要听一听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见解才能令人信服。人们在争论不休时往往说:等着听毛泽东的见解吧!(《内部参考》第1817期,1956年3月5日)此时,不仅东欧各国仰望着北京,莫斯科也开始指望得到中共的帮助。 自赫鲁晓夫执政后,中苏关系进入了蜜月期,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58年上半年。(参见笔者在《苏联专家在中国(1948-1960)》一书中的相关论述)尽管赫鲁晓夫的有些做法令毛泽东担忧,但丝毫没有影响中苏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恰恰相反,赫鲁晓夫勇敢地批判斯大林,搬掉了长期以来压在中共头上的“盖子”,正是毛泽东求之不得的。总体说来,苏共二十大的方针与中共八大路线是一致的。莫斯科越来越重视中共的意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赫鲁晓夫回忆说,在波匈事件的危急关头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同兄弟的中国共产党协商”。(《赫鲁晓夫回忆录》,张岱云等译,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 处理波兰危机:苏联未遂的军事干涉 关于中国是否参与处理波兰10月危机的问题,过去流传着一种说法,似乎是中国阻止了苏联对波兰的武装干涉。按照新华社在事后报告的情况,当时“波兰人众口一词的说法”是:“如无中国党的劝阻,波兰事件的演变将比匈牙利惨得多。”(《内部参考》第2236期,1957年10月18日)美国《纽约先驱论坛报》报道的标题就是:“苏联在波兰的克制是由于中国的关系——毛泽东第一个向哥穆尔卡发出贺电”。那么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波兹南的罢工和游行先是遭到镇压,随后又被苏联定性为由帝国主义代理人挑起的反人民事件,这在波兰党内外引起了强烈的抵制和不满。在紧张而惊慌的气氛下,波兰统一工人党召开了二届七中全会。人们把希望寄托在改革派身上,几乎所有的发言者都提出应为哥穆尔卡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甚至邀请他参加全会。这一切很快就实现了,10月12日哥穆尔卡在政治局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哥穆尔卡的头脑十分清醒,他在讲话中除批评过去的经济政策、提出重新评价波兹南事件的原因和性质外,还特别强调必须使波苏关系正常化,因为他充分意识到同苏联关系恶化的危险性。(《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27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尽管如此,由于改革派在政治局里已占有明显优势,党内外推进改革和排斥苏联影响的情绪不断高涨。15日至17日的政治局会议作出决定,将于19日召开八中全会,改组党的最高领导层,拟定推举哥穆尔卡出任中央第一书记,而在新政治局委员名单中排除所有保守派以及与苏联有密切联系的人,特别是仍保留苏联国籍的国防部长罗科索夫斯基元帅。(罗科索夫斯基1896年出生在华沙,后加入苏联国籍。卫国战争中成为苏联的著名将领,因解放波兰有功获波兰元帅衔。1949年11月被斯大林派往波兰担任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防部长。罗科索夫斯基回到波兰后仍保留着苏联国籍,后又兼任华沙条约部队副总司令。因此在波兰人眼中,罗科索夫斯基是苏联对波兰实行统治的象征——笔者注) 波兰党内部的保守派和亲苏势力一方面秘密通知苏联使馆,说波兰当局正在走上反苏道路,一方面准备发动政变,并草拟了约700人的拘捕名单。但是,政变计划被科马尔将军(哥穆尔卡的亲密战友,1952年被捕,1956年4月恢复政治名誉,8月出任内卫部队总司令)指挥的内卫部队和组织起来的华沙市民挫败,而苏联大使波诺马连科转达的赫鲁晓夫的坚决请求——要波兰党政治局全体成员与哥穆尔卡一起去莫斯科讨论局势,也遭到了波兰方面的拒绝,理由是八中全会即将开幕。 10月18日,波诺马连科又通知波兰人说,以赫鲁晓夫为首的苏共代表团计划于19日晨抵达华沙,并要求推迟八中全会的开幕日期,均遭到拒绝。哥穆尔卡后来向周恩来讲述的情况与此相同,只是补充了一个情况:在苏联的压力下,为避免局势恶化和复杂化,波兰党中央政治局最后同意苏联代表团来波,并决定前往机场迎接。 同一天,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做出两个决定:一、派遣苏共代表团去波兰;二、将此事通告各兄弟党。与中国的一些回忆史料完全不同,苏共在通报中只提到代表团去波兰的必要性,根本没提准备武装干涉的想法,尽管莫斯科已决定如此行事。就在主席团会议后,国防部长朱可夫下达了命令,要求苏联在波兰及其边境附近的驻军做好军事准备。俄国国防部的档案材料证明,10月19日,波罗的海军区和第7空降师108伞兵近卫团已完成了战斗准备,54架里-2和45架伊尔-12飞机正待命出发。 苏联和波兰军队正向华沙逼近的消息不断传来。10月19日晚9时,感到受骗的哥穆尔卡向赫鲁晓夫提出强烈抗议,坚决要求苏联立即停止部队调动,否则将通过电台向波兰人民揭露事情真相,同时又责问罗科索夫斯基,波兰军队向华沙移动的目的何在。随后,哥穆尔卡断然中止了会谈,等待苏联人尽快做出决定。 其实,波兰改革派领导人早就对危急的形势有所估计,并有了军事准备。必须做出选择的赫鲁晓夫得到了两个情报,第一,通往华沙的道路已被波兰内卫部队阻断,除非进行战斗,否则苏军无法前进;第二,罗科索夫斯基已失去了对波兰大部分军队的控制,一旦发生军事冲突,部队将拒绝执行他的命令。于是,赫鲁晓夫一方面命令苏联坦克部队停止前进,原地休息待命,一方面决定接受哥穆尔卡担任第一书记。恢复会谈后,赫鲁晓夫表示可以退让,但如果波兰企图退出社会主义阵营,苏联将不得不干涉。哥穆尔卡则再次向苏联代表团保证,他们的担忧是毫无根据的,“波兰需要苏联的友谊甚于苏联需要波兰的友谊”,波党中央全会的决议将会使他们对此深信不疑。同时,哥穆尔卡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波苏之间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赫鲁晓夫终于相信了哥穆尔卡充满诚意的保证,双方商定11月在莫斯科举行会谈,解决双边关系问题。会谈到20日清晨结束,苏联的“军事演习”也停止了。苏联代表团离开华沙时,机场上的告别仪式是在正常气氛中举行的。(以上关于苏波会谈的描述,除特别注明外,均根据波兰的档案文献——笔者注) 赫鲁晓夫发现,这时候需要中国出场 当华沙剑拔弩张时,北京似乎还很平静。 10月19日,尤金向刘少奇递交了苏共中央的来信。据刘少奇的翻译师哲回忆,尤金说:波兰统一工人党内部在一些根本性政策上发生了严重分歧,并准备召开八中全会,改组政治局,要把罗科索夫斯基等人开除出政治局。苏共中央认为,这些政策关系到苏联、东欧的根本利益,怀疑波兰有脱离社会主义阵营,投入西方集团的危险。尤金通知说,苏共中央代表团已经去了波兰。师哲还特别指出:尤金没有告诉中共领导人,苏联此时已出动了军队,对华沙形成了包围态势,形势十分紧张。(师哲《波匈事件与刘少奇访苏》。逄先知、金冲及主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也采用了这个说法——笔者注) 师哲是直接当事人,而且这个说法与上述俄国的档案材料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可以判断,事实上中国当时并不知道苏联已经准备武装干涉波兰。 赫鲁晓夫一行回国后对波兰的局势仍然放心不下,接连召开会议讨论。10月20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工作纪录片段显示,苏联领导人希望“结束波兰目前的局面”,并拟派一位中央委员会代表专门去中国通报情况。(《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27卷) 接到苏联的信后,毛泽东在21日晚上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波兰局势和苏共中央的来信。会议决定派遣代表团赴苏,任务主要是从中做调解工作,劝苏波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方针是着重批评苏共的大国沙文主义,同时劝说波兰党顾全大局;方式是分别与波苏两方会谈,而不搞三方会谈。会后,毛泽东连夜接见尤金,告诉了中共中央的决定。22日晚,毛泽东在颐年堂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继续讨论波兰问题。会议结束后,毛再次约见尤金,对他说:看来波兰还不像马上要脱离社会主义阵营,加入西方集团。波兰要改组政治局似乎是坚决的。对于这种情况,苏联方面到底采取什么方针?无非一种是软的办法,一种是硬的办法。所谓硬的办法就是派军队,把他压下来,比如武装干涉;软的办法是劝告他。劝他,他不听,剩下一个就是让步。他要改组政治局,就让他改组,承认哥穆尔卡为首的中央,同他打交道,在平等的基础上跟他合作。他不是要独立要平等吗?就让他独立,跟他讲平等。这样,就可以争取波兰留在社会主义阵营和华沙条约组织里。(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另据出席中共八大的波兰轻工业部长米契斯瓦夫?马热茨回忆,刘少奇曾在机场休息室对波兰一行即将回国的人表示,中国将向波兰提供3000万美元的无偿贷款。波兰领导人对此十分感激——笔者注) 赫鲁晓夫似已感觉到中国人将在波苏之间起到重要的沟通和调解作用。10月23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决定,10月24日11时集体同中国人会晤。(《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然而,未等集体会见,赫鲁晓夫便抢先单独赶到机场等候,一路陪同刘少奇来到宾馆,并不断诉说苏联在对波关系中的委屈,希望中国党给他出主意,并表态支持他。赫鲁晓夫强调,苏联对波兰不大好讲话,你们中国好讲话,波兰同志对你们比较信任,对你们好,希望中国同志能够劝劝他们,那样对苏联、对社会主义阵营都有好处。刘少奇、邓小平当即表态说:我们支持你们。(师哲《波匈事件与刘少奇访苏》) 根据俄国档案记载,在出席10月24日上午的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时,刘少奇首先声明,“苏共中央委员会对波兰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基本的一条是,苏联是社会主义阵营的中心,不能有几个中心”,同时指出:请苏联同志考虑,苏联在斯大林时期,是不是犯有大国沙文主义、大民族主义的错误,致使社会主义国家相互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不正常的状态。这也是波兰事件、匈牙利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刘少奇说,有不少苏联同志处理许多国家事务时有缺点,有错误。有些国际会议不是采取认真协商的方式,甚至于常常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听,你们就要整人。刘少奇还回应赫鲁晓夫:为了社会主义的利益,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利益,我们需要站在一起,这是压倒一切的大原则、大道理,其他的争论都是小问题。最后赫鲁晓夫发表讲话,表示完全同意刘少奇所提出的意见。(师哲《波匈事件与刘少奇访苏》) 赫鲁晓夫提出请刘少奇亲自到华沙去帮助苏联做工作。由于担心刘少奇来华沙是为莫斯科当说客,向波兰施加压力,哥穆尔卡婉言拒绝了中国的请求。于是,同波兰人的接触只能换一个方式进行。为了进一步让哥穆尔卡了解中国的立场,毛泽东决定亲自出面。 10月27日深夜2时,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北京紧急会见波兰大使基里洛克,谈话进行了3个小时。毛泽东表示支持波兰党的纲领和路线,同时也指出,“撤军问题的性质要广泛、深刻得多”,因为社会主义阵营中其他一些国家也可能仿效波兰提出同样的要求,例如在匈牙利和民主德国。如果出现类似局面,“这将意味着对社会主义阵营构成严重危险”。(基里洛克致哥穆尔卡电,1956年10月27日)中国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鼓舞了波兰人,他们最终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做出了决断。得到北京发来的消息后,波兰统一工人党在28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决定,致信感谢中国同志,并拟在波苏会谈结束后邀请中国代表团访波;宣布罗科索夫斯基休假,临时指派波杰罗夫斯基担任国防部长;通知中国,波兰从未打算要求苏联从波兰领土撤军。 然而,尚未接到波兰的信件,毛泽东已经开始改变处理问题的方式,原因显然是对当时动乱的匈牙利局势有所好转做出了过于乐观的判断。据师哲和骆亦粟回忆,10月29日,赫鲁晓夫、莫洛托夫、布尔加宁到别墅来看望中共代表团。他们说,最近波兰、匈牙利都要求苏联军队退出,而这个问题涉及整个华沙条约,如果其他国家也要求退出,那么整个华沙条约组织就垮了,这只会对帝国主义有利。刘少奇也明确表示:苏军最好不要退出,还是要保持华沙条约。这时北京来了电话,刘少奇接完电话后向苏联人转达了毛泽东的意见:希望苏联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一律平等,更加放开些,驻军也应撤离,让这些国家独立自主。 赫鲁晓夫等人对此很不理解,感到冤枉。经过讨论和说服工作,赫鲁晓夫最后表示:同意毛泽东的意见,他的看法和想法是对的…… 至此,在刘少奇看来,波兰问题算是解决了。不过,最后通过发表宣言解决问题的时机和方式却给处理匈牙利危机带来了麻烦。 “波兰是党内问题,而匈牙利已出现反革命征兆” 与波兰事件相比,苏联最初在处理匈牙利危机时(10月23~24日),反应非常迅速,决策也非常果断。这里的问题是:第一,苏联出兵镇压布达佩斯骚乱的决定是如何做出的;第二,中国当时是否知道莫斯科的这个决策;第三,中国对苏联这次军事行动持何种态度。 如果拉科西“退休”时,苏联和匈牙利党能够及时选择像纳吉或卡达尔这样的改革派人物出来主政,匈牙利的危机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可惜,莫斯科接受了拉科西极力举荐的格罗,而格罗的思想路线与拉科西完全一致,结果使匈牙利的动乱更加剧烈。格罗执政后的举动令人颇感失望,他竟然到苏联休假长达两个月。回国后不久又带领主要中央领导人去访问南斯拉夫,直到23日上午才回国,国内问题都交给布达佩斯市委第一书记科瓦奇全权处理。而手足无措的匈牙利劳动人民党被迫做出的一个又一个让步,总是比情绪激昂的群众运动和舆论要求晚半拍,以致危机步步逼近。 10月6日,匈牙利为拉科西大清洗最著名的受害者拉伊克举行了重新安葬仪式,前往送葬的群众队伍多达20万人。(1948年6月,斯大林的追随者拉科西在匈牙利掀起“清洗铁托分子”的镇压运动,曾经的老地下工作者、匈牙利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拉伊克被诬为美国特务。1949年10月,拉伊克被处以绞刑——编者注)这是人们第一次走上街头表示对现政权的不满,而政府的默许也使民众从心理上感到自己有力量对抗当局。特别是当官方的新闻影片中出现纳吉参加送葬的特写镜头时,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山多尔?科帕奇《匈牙利悲剧》,龚新康译,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 10月14日《自由人民报》刊载了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的一项决议:为纳吉恢复党籍。尽管决议称纳吉仍是犯有错误的,但同时刊登的纳吉给党中央的信件却使人感到错误不在纳吉,而在党的路线和政策。(详见《人民日报》1956年10月7日)这时,安德罗波夫已经预感到,“过些时候大概不得不让纳吉进入党的领导——中央委员会,也许还要进入政治局,因为在这方面的压力非常大。而纳吉一旦进入政治局,他可能就是‘局势的主宰者’”。 从16日开始,布达佩斯等匈牙利各大城市的学生提出要求,拒绝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拒绝斯大林式的治国方法,坚持按民主原则改革政治体制。学生的口号越来越响亮,要求越来越激烈,而且得到了党内改革派和城市多数居民的支持。19日匈牙利新闻工作者协会代表大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制定新的出版法,保证批评自由和给予新闻工作者以豁免权。大会特别提出赞成中国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并致电匈党政治局祝贺恢复纳吉的党籍。(《内部参考》第2063期)此时,党内改革派、知识分子和学生这三股力量已经聚合在一起了。 游行的规模越来越大,口号也越来越激进,愤怒的人群开始行动起来——象征苏联统治的斯大林铜像被吊车和钢索拉倒了,人们拖着被切割下来的斯大林头像在街上奔跑,情绪激奋。白天的和平游行到晚上变成了难以控制的骚乱。匈党中央下令实行戒严,镇压开始了。 就目前看到的材料,最先想到出动苏联军队进行镇压的是苏联驻匈军事总顾问吉洪诺夫和大使安德罗波夫。23日夜晚,苏联和匈牙利领导人都在紧张地研究应对危机的办法。据俄国档案记载,23日22~23时召开的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正在莫斯科“休养”的拉科西也被邀请来了。当赫鲁晓夫问道,在目前这种局势下是否需要苏联军队出面干涉时,拉科西毫不犹豫地回答:“绝对需要,而且必须立即干涉。”23时,苏联国防部根据政府的决定向驻匈特别军、喀尔巴阡军区步兵军、部署在罗马尼亚的独立机械化集团军发出了战斗警报, 24日2时至4时进入布达佩斯并占领了该市重要设施…… 从匈牙利局势骤然恶化到苏联军队进入布达佩斯和占领匈牙利其他大城市,前后不足12个小时,在此期间,中国没有任何反应。原因在于,一则中国的方针是“多听少说,不轻易表态”;二则情况不明,也不便发言。据逄先知、金冲及的《毛泽东传》记载:刘少奇23日晚上与苏共领导人会谈时听到了匈牙利发生暴乱的消息,即打电话报告毛泽东。从24日到31日,毛泽东连续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波匈事件,并与刘少奇保持直接的电话联系。但是,讨论的具体内容目前还不得而知。 根据俄国的档案记载和师哲的回忆录,23日下午刘少奇到达莫斯科。赫鲁晓夫对刘少奇说:匈牙利目前的局势你们完全不知道,现在也来不及征求你们的意见了,明天主席团开会,请你们参加。说完就走了。24日上午刘少奇出席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赫鲁晓夫在会上介绍了匈牙利的情况,称苏军已出动,进入了布达佩斯,社会秩序已基本上恢复。只有几个据点没有拿下来,其他问题都解决了。人民欢迎苏联红军,欢迎苏联的坦克。他希望中国同志理解,这是完全必要的步骤。赫鲁晓夫还强调,波兰是党内问题,是正确与错误的问题,而匈牙利已出现了反革命征兆,因此对匈牙利问题的处理不能跟波兰一样,希望中国同志了解。看来,赫鲁晓夫只是向中国代表团解释了一下出兵的原因,并不需要中国人对此做出评论。师哲的回忆也都没有记述刘少奇对匈牙利问题及苏联出兵的反应——很可能,刘少奇因尚未得到北京的指示,根本就没有表示任何态度。 10月24~28日匈牙利的局势变化既曲折又复杂,但无论如何到28日晚上,当苏斯洛夫从布达佩斯返回并汇报了最新情况后,苏联领导人的倾向性意见是宣布支持卡达尔和纳吉的新政府(已排除格罗和赫格居斯等),接受纳吉的宣言,同意从布达佩斯和其他占领地区撤军。同一天,驻匈苏军司令部下令制定苏军撤出布达佩斯而由匈牙利军队接管的计划。 没有人会想到,两天后风云突变,更大规模的军事干涉从天而降。但这次苏联军队要对付的已经不是街头“暴民”,而是匈牙利政府、军队和武装起来的市民了。 苏军为何杀了一个回马枪 如果说苏联第一次出兵决策完全是独自做出的话,那么在苏联第二次出兵的决策过程中,中国领导人的意见则发挥了微妙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中苏领导人在后来的政治论战中各执一词:中国方面强调中共“建议苏共中央不要从匈牙利撤走军队,要利用部队镇压反革命叛乱”,否则就要“犯历史的错误,给国际工人运动带来损失”。苏联方面承认当时中共确曾对苏共中央提出劝告,但劝告的内容与现在所说完全不同。(中共代表团会谈纪要,1960年9月17~20日)那么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就目前掌握的史料看,问题的大致脉络是可以说清楚的。 苏军撤出布达佩斯后突然又杀了一个回马枪,在外人看来很难理解。按照赫鲁晓夫在1957年6月全会和后来出版的回忆录中的说法,30日凌晨赫鲁晓夫离开刘少奇回家时,做出的决定是不在匈牙利使用武力。但回家后看到匈牙利局势恶化的新情报,经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一致决定再次出兵干涉。为此,在31日晚刘少奇回国前,赫鲁晓夫带领整个主席团赶到机场,与刘少奇等举行会谈。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刘少奇对此完全赞同,说这也是中国方面的考虑。(赵永穆等译《苏联共产党最后一个“反党”集团》,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版)这就是说,再次出兵的决定完全是苏联自主做出的。 中方的说法完全相反,以师哲的回忆最为详细:10月30日上午,苏方将米高扬关于匈牙利局势恶化的报告送给刘少奇看。由于一直不太了解匈牙利的情况,中共代表团看了这个报告后深感意外,整整讨论了一天。经研究提出了两种办法,一是苏军撤出布达佩斯,二是苏军采取镇压行动。由于两种办法各有利弊,大家讨论了一天也没有结果。因此,晚上刘少奇打电话请示毛泽东。毛泽东表示,可以把两种办法都向苏联提出,跟他们商量。毛倾向于进行镇压,但以为最好等反革命多暴露一些,在人民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再行动为好。当晚,应中共代表团要求,中苏领导人举行了紧急会议。刘少奇在发言时明确表示,对匈牙利的局势是不是还有挽救的机会,不要就这样放弃了,放弃了可能要犯错误。邓小平更是直截了当地提出:先要掌握住政权,不让政权落入敌人手里。苏军部队应当回到布达佩斯,坚决维护人民政权。中共的意见很清楚,匈牙利的问题不同于波兰问题,已经具有反革命的性质了,必须想办法加以挽救。但赫鲁晓夫表示非常为难,他说,出兵就意味着要对匈牙利实行全面占领,那样我们就变成征服者了。我们已经考虑过,大家都认为这样很不利,因此一致主张退让。鉴于苏方已有一致意见,中共代表团不好再说什么了。第二天(31日)晚上,刘少奇接到苏方电话,要求代表团成员提前一个小时到达飞机场,同苏方再度会谈。赫鲁晓夫一见面就告诉刘少奇,经过主席团一整天的讨论,又有了新的决定,准备在匈牙利采取进攻的方针。刘少奇表示赞同,又提出苏联出兵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匈牙利政府的邀请,二是要得到匈牙利群众的拥护。 对比俄国档案,可知师哲的回忆是准确的。这个过程表明,对苏联第二次出兵决策起关键作用的是10月30日晚毛泽东对匈牙利危机态度的转变,更准确地说,是对纳吉政府态度的转变。促使毛泽东态度突然转变的原因,刘少奇转告的米高扬30日电报是一个因素,同时也有史料显示,来自中国驻匈使馆的分析也影响了毛泽东的判断。在1959年5月5日与匈牙利党政代表团的会见中,毛泽东向明尼赫强调,匈牙利共产党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从他们的经验中受益不小。毛泽东说,中国的领导人对1956年的事件给予了密切关注,并指着坐在陈毅后面的郝德青(中国驻匈牙利大使)说,大使的报告和建议对于评价和处理1956年匈牙利迅速发展的局势是最有帮助的。毛追述,在那年的10月底,中国使馆报告说,反革命势力正取得越来越多的支持,并且警告说如果苏联不能成功地清算纳吉政府,资本主义在匈牙利的恢复将是不可避免的。毛泽东说,由于这个消息和来自几个东欧共产党的消息,他决定立即请赫鲁晓夫对匈牙利的修正主义者采取军事行动。 11月1日至2日,就在赫鲁晓夫、莫洛托夫等人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穿梭游说时,朱可夫迅速制定了再次攻占匈牙利的“旋风”战役计划,并得到主席团会议的批准。11月3日下午,在布达佩斯的50多名中国留学生接到通知,全部到使馆避难。当晚24时,由科涅夫元帅指挥的12个师、总兵力达10万人的驻匈苏军已经全部完成了战斗准备。莫斯科时间11月4日晨6时,口令“霹雳”下达后,全面占领匈牙利的“旋风”战役开始了。 赫鲁晓夫将中国带进了欧洲 波匈事件实际上是东欧国家长期以来积累的与苏联的矛盾,以及对斯大林模式不满的总爆发,而打开潘多拉盒子的就是苏共二十大与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 应该说,苏联在斯大林去世后便逐步走上了希望变革的道路,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国内的社会压力和国际的紧张局势交织在一起,使几乎所有的苏联领导人都看到了改变现状的紧迫性。在斯大林弥留之际召开的苏联最高机构联席会议及其迫不及待的人事变动,充分说明了苏联未来领导人想要摆脱斯大林阴影的心态。尽管由于党内继承权斗争接连不断,使某些改革措施没有展开,但当这种斗争趋于平静以后,克里姆林宫新主人感到改革已是当务之急,而改革的前提是对斯大林模式的重新认识,这就是苏共二十大和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必然出现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要求。 然而,保守势力的存在,以及赫鲁晓夫本人的特性(性格暴躁多变,文化素养不高,缺乏政治经验)造成了这次改革的盲目性、随意性、急躁性和不彻底性,其政治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处理斯大林问题的不慎重、不稳妥的方式。对斯大林的公开批判,在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引起强烈反响,一方面推动了东欧各国,尤其是波兰和匈牙利的改革进程,一方面也在共产党世界引起了困惑、不满和动荡。 在这样的背景下,赫鲁晓夫在处理东欧问题时便陷入了二律背反的两难境地。推行政治和经济改革的路线,必然要求苏联在东欧国家解放和起用过去受到打击和压制的“非斯大林分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阵营步调一致。但是,所有这些东欧国家的新领导人同时又代表了一股反对和摆脱苏联控制的力量——这也是社会和民众的呼声,其结果必然导致社会主义阵营松散,构成对苏联安全的威胁。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就是苏联领导层内部的分歧和斗争,以赫鲁晓夫为首的变革力量和以莫洛托夫为首的保守力量在政治路线上各有主张,而在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却是利益一致的。尽管赫鲁晓夫和米高扬倾向于和平解决匈牙利危机,但面对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安全受到的威胁,他们也无法承担党内分裂的风险。所有这些因素造成了苏联处理波兰和匈牙利危机时表现出来的犹豫不决、前后矛盾的状况,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莫斯科需要北京的支持和帮助。 恰如毛泽东所说,对于苏共二十大,中国既支持赫鲁晓夫揭开了斯大林这个“盖子”,又担心批判斯大林的方式造成社会主义阵营的动荡甚至瓦解。由此出发,在处理波匈危机时,中共始终坚持了两个原则:一方面是借批评斯大林的东风,强调在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实行独立平等的原则,联合东欧国家一起扫除苏联的大国主义和大党作风——对波兰危机的处理特别突出地表现了这个原则。另一个方面是调和苏东关系,强调社会主义阵营的统一、团结和稳定,坚决排斥和打击一切有可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的措施和倾向——对匈牙利危机的处理最明显地表现出这个原则。 在波匈事件中,与其说中国帮助苏联解决了危机,不如说毛泽东通过处理危机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既批判了莫斯科的大国主义,又保持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正是因此,波匈事件后中国在苏联和东欧国家中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声望也显著提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赞同有些学者提出的这样一种看法——在处理1956年秋天的危机中,赫鲁晓夫最关键的行动之一,是将中国带进了欧洲。 《同舟共进》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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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大江健三郎在东京大学发表题为"为了成为知识分子"的讲演时,我曾问他鲁迅给了他什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