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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朱迪斯·巴特勒:谁拥有卡夫卡?
    思想 2011/12/26 | 阅读: 2356
    特拉维夫正在进行一场审讯,这次审讯将决定谁有资格管理卡夫卡的数箱原稿,包括他已经出版的作品的原始稿件,它们现在储存于苏黎世和特拉维夫。众所周知,卡夫卡把他已刊和未刊的作品留给了马克斯·布洛德(Max Brod),并且给布洛德明确的指示:在卡夫卡去世的时候,他必须摧毁这些作品。事实上,卡夫卡自己早就已经开始焚烧大部分作品了。虽然布洛德也没有出版卡夫卡留给他的每一件原稿,但他拒绝承兑卡夫卡的要求。他在1925年和1927年间相继出版了小说《审判》,《城堡》和《美国》。1935年,他出版了卡夫卡作品集,但从那时起他就把剩下的大部分作品收拾起来放到手提箱里,也许,是为了尊重卡夫卡不出版这些作品的愿望,当然他也拒不接受卡夫卡摧毁自己作品的希望。事实证明,布洛德与自己的妥协产生了一系列后果,而从某些方面看,我们现在就在经历对卡夫卡的遗产"无定论"的后果。现场录音:布洛德于1939年离开欧洲逃往巴勒斯坦,尽管他保管的许多手稿最终留在了牛津的博德安图书馆(Bodleian Library),但直到1968年去世之前,他都一直保有其中的大量手稿。布洛德把这些手稿遗赠给他的秘书埃丝特·霍费(Ether Hoffe)(布洛德看起来和她的秘书有过一段恋情),而她把大部分手稿留了下来,直到她自己于2007年于101岁的高龄去世。埃丝特做了和布洛德差不多一样的事情,她把那些箱子留下来,放到地下室里,但在1988年她以两百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审判》的手稿,这时,这点就变得很明显了:人们可以从卡夫卡那里大赚一笔。但谁也料不到的是,在埃丝特死后这样的一场审判最终会发生,在这场审讯中她的两个女儿伊娃和露丝,声称没有保存这些材料的必要,而手稿的价值应当以它们的重量为准--相当贴近字面意义地,以它们实际的重量为准。正如代表霍费财产的一名律师解释的那样:"如果我们获得同意的话,这些材料将作为一件物品打包,按照重量,一起出售......他们会说:'这里有一公斤纸,竞价最高的人将有资格走近来看那里有什么。'[以色列]国家图书馆也可以加入竞价方并给它出价。" 卡夫卡何以成为这样的一件商品--确实是一种新的金本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稍后我还会回到这个问题。我们对当前文学和学术作品如何被量化的手段估价再熟悉不过了,但我不确定有人会提出这样的建议:让我们简单地称量一下我们的作品然后出售。但作为开始,让我们来考虑这次审讯的参与方是谁以及他们作出的主张是什么。第一个是以色列国家图书馆,它主张埃丝特·霍费的意愿应该放到一边,因为卡夫卡并不属于这些娘们,他要么属于"公共物品"要么属于犹太人民,而在以色列这看起来是一回事。国家图书馆董事会主席大卫·布鲁姆伯格(David Blumberg)这么说道:"图书馆无意放弃属于犹太人民的文化资产......因为它不是一个商业机构,而保存在那里的物品将免费对一切人开放,图书馆会继续努力把这些已经发现的手稿转移过来。"有趣的是,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卡夫卡的作品怎么能够同时既构成犹太人民的"资产"又与商业活动无关。国家图书馆的执行总裁奥伦·魏伯格(Oren Weiberg)最近作出了类似的评论:"图书馆非常关注遗嘱执行人表达的新的立场,他们想把对财政的考虑混进这一财产应该给予谁的决定之中。对这些数十年来藏在地下室的珍宝的发掘,将服务于公共的利益,但执行人的立场有可能破坏这项举措,这对以色列和世界都没有好处。" 所以,我们似乎应该把卡夫卡的作品理解成属于犹太人民的"资产",虽然它并不是严格财政意义上的资产。如果卡夫卡首先被称作是一位犹太人的作家的话,那么一开始,他也就属于犹太人,而他的作品也就首先属于犹太人民的文化资产。这个已经是充满争议的说法(因为它抹除了其他的归属,或者说,非-归属的模式),而当我们意识到这一法律案件正是基于"以色列可以代表所有的犹太人民"这一推测的时候,这个说法就显得更加具有争议性了。这看起来可能是一个纯粹描述性的声称,但它却带来了不同寻常的,矛盾的后果。首先,这一声称越过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和不是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犹太人(比如说,那些仍在离散中的犹太人。对他们来说故土并不是一个不得不回归的地方或一个最终的目的地)之间的分界;其次,关于"以色列代表的是犹太人民"的声称,也带来了国内层面上的问题。确实,对于以色列来说,如何实现和维持国内超越非犹太人口的大多数而导致的问题(而现在据估计,在它现有的边界内还有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人口是非犹太人),是可以预测得到的。这基于以色列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国家这个事实,如果它要公平或平等地代表它的人口的话,它就必须同时代表犹太公民和非犹太公民。以色列代表犹太人民的断言因而也就否定了那些,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政治上来说的,以色列之外的不为以色列所代表的犹太人,也否定了这个国家的巴勒斯坦和非犹太公民。国家图书馆的立场依赖于一个这样的关于以色列民族的概念--这个概念将把以色列领土外的,在流放(Galut)中,在离散的、沮丧的状态下生活的犹太人计算在内,且他们的沮丧被认为只能通过回归以色列来平复。潜在的理解是,所有外在于以色列的犹太人和犹太的文化资产--无论这可能意味的是什么--最终本质地属于以色列,因为以色列不仅代表了全部犹太人,还代表了所有重要的犹太文化产品。我仅仅提醒大家注意这点,即在这个关于流放的问题上,像阿农·拉兹-克拉柯茨金(Amnon Raz-Krakotzkin)那样的学者作出了许多有趣的评论,他在他关于流放与主权的杰出作品中提出,流放是犹太教和犹太性中特有的主题,而犹太复国主义错误地认为:流放必须受到《回归法》的创新,或者,那种通俗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观念的挑战。事实上,流放可能是思考共同生活的和把离散的价值带回到那个区域的出发点。这无疑也是爱德华·赛义德的出发点:在他的《弗洛伊德与非-西方》中,赛义德呼唤一种作为巴勒斯坦新政体之基础的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共同的流亡史。 因此,流放不是一个需要得到救赎的堕落的领域,即便确切来说它正是犹太复国主义的政府和文化形式,通过把回归的权利拓展到所有那些犹太人所生的人身上,从而去克服的那种东西。现在,则通过声称那些碰巧是犹太人创作的重要作品是犹太文化的资本,并且声称它们正当地属于以色列国,来克服"流放"。确实,如果国家图书馆的论证成功的话,那么以色列国家的代表权的声称就会得到大大的扩展。正如安东尼·勒曼(Antony Lerman)在《卫报》上写道的那样,如果 "国家图书馆为了犹太的国家而要求卡夫卡的遗产的话,那么,它,以及在以色列的类似于国家图书馆的机构,就可以在实践上对现存于欧洲的一切大屠杀之前的犹太会堂,艺术品,手稿或有价值的仪式用品提出要求。但作为一个国家的以色列,以及一切国有或公共的机构,都没有这样的权利。(同时这也是真的:卡夫卡是过去犹太文化的一个重要人物--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们的作品在许多国家和文化中都得到了响应,以色列的专有的态度显然是错位的。) 尽管勒曼哀叹"言下欧洲犹太社群对以色列的从属性",这个问题还具有更加广泛的、全球性的含义:如果流散被设想为一个堕落的、未获救赎的领域的话,那么,被那些控制《回归法》的拉比律法认为是犹太人创作的文化产品--考虑到作品被认为是"资产"这一事实--都服从于作者死后的合法挪用。而这也就把我带到了我的第三个论点,即有资产的地方,就有债务。因此,在一个人或一件作品"是犹太的"这点上是不够的;它们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是犹太的:能够为犹太国家所用,就像它目前在许多反对文化合法性丧失的前线上斗争的那样。人们会想象,一项资产是某种增进以色列的世界声望的东西,而许多人怀有补偿这种声望的需要:赌注是,卡夫卡的世界声望会变成以色列的世界声望。但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债务,需要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人格或作品,都可以合理地认为是犹太的,而这个人格或作品,则构成了某种类型的赤字;比如说,我们想想(以政府)最近对以色列占领区像B'tselem那样的人权组织的公诉:以色列人权组织公开记录以色列在对加沙的战争中(巴勒斯坦)平民的死伤数量。也许卡夫卡可以被当作克服以色列因不断非法侵占巴勒斯坦土地而遭受的这种立场丧失的工具来利用。关键是以色列拥有这些作品,但这些作品被贮藏在这个国家已经确立的领土之内,这样任何想看和研究这些作品的人就必须跨越以色列的边境并和它的文化机构打交道。这是有问题的。不仅是因为来自各个国家的公民和占领区的非公民不被许可跨越边界,也因为当前许多艺术家,表演家和知识分子尊重文化和学术方面的联合抵制,拒绝踏入以色列领土,除非它们的主办机构对占领发出强力且持续的反对。关于卡夫卡的审判不仅是在政治的背景下发生的,它还积极地介入了对这一政治背景的重塑:如果耶路撒冷的国家图书馆赢了这个案子,获得弗朗茨·卡夫卡这些没有刊行也没有人见过的材料的话,人们就不得不放弃联合抵制并不得不含蓄地承认以色列占有文化商品的权利,那么,人们也就不得不认同这些商品的崇高价值也因此蔓延性地转化为以色列本身的崇高价值。可怜的卡夫卡能担得起这样的重负么?他真的能帮助以色列国家克服占领带来的坏影响么? 奇怪的是,以色列可能会依赖弗朗茨·卡夫卡脆弱的遗产来提出它对被我们称作"可被证明是犹太人"的人组成的那个阶层所生产的作品的文化要求。而这很可能也是重要的:以色列的对手是马克斯·布洛德(一个忠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他本人的政治兴趣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被财政收入的前景所遮蔽)曾经的情人的女儿们。就像资本主义本身那样,她们对一个有利可图的结果的追求,看起来对民族国家的疆界问题一无所知,并且不尊重民族/国家归属的一些要求。事实上,要偿付三姐妹想象的价格总额,德国文学档案馆(the German Literature Archive)的立场要更有利。在一个绝望的行动中,为国家图书馆说话的以色列法律顾问力图通过引证一封布洛德署名的信,来拆穿三姐妹的所有权要求。信中,布洛德指责他的情妇不尊重他,并坚持他宁可把这些材料,留给把他当作一个重要人物来对待的人。由于那封信没有提到那样(值得托付)的人,要维持这样的主张,去推翻历历在目的遗嘱,是很困难的。我们将要看到这份情人的吵架信是否会出现在法庭上。 国家图书馆最有力的对手是位于马尔巴赫的德国文学档案馆,有趣的是,后者为这场审讯而专门雇佣了以色列律师。这大概是因为,在有以色列法律顾问的帮助下,这场审讯就不会显得像是一场德国人和犹太人之间的斗争,这样,也就不会使人想起另一场审讯--1961年的艾希曼审判--而在后一场审讯中,法官突然摆脱了希伯来语的束缚而直接用德语对艾希曼说话。那个时刻引起了一场争论:在何种语言属于以色列法庭,以及这样的审讯对艾希曼来说是否合适的问题上的争论。最近,一些德国学者和报纸提出,马尔巴赫是卡夫卡新发现的作品的合适的家园。他们指出,马尔巴赫已经收藏了世界上大量的卡夫卡手稿,包括《审判》的手稿,后者是1988年在苏富比以三百五十万德国马克的价格购入的。总而言之,德国可能是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当然,另一部分论证则指出,卡夫卡属于德国文学,并且特别地属于德语。而尽管没有人会说他作为德国过去的或实质上的公民属于德国,但看起来,德国性在这里超越了身为公民的历史,并依语言的能力和成就而定。德国文学档案馆的辩解,消除了对卡夫卡的形象及其作品来说的那种"多语言的重要性"特征。(确实,在没有多语言的情况下,我们会不会得到巴别塔之喻?而如果卡夫卡的世界中没有捷克,意地绪和德国的背景交融的话,他作品中的交流会如此地断断续续么?) 在把注意力集中在卡夫卡的语言是多么完美的德语的情况下,德国文学档案馆加入了一个对卡夫卡"纯粹的"德语的漫长而有趣的赞美传统。格奥尔格·施泰纳(George Steiner)曾经赞美"卡夫卡的德语的半透明,它无暇的安静",评论说卡夫卡的"语汇和句法在最高程度上弃绝了浪费"。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提到了卡夫卡散文有着"激动人心的纯粹"。汉娜·阿伦特也写到过,他的作品"说的是这个世纪最纯粹的德语散文"。因此,尽管卡夫卡确定无疑地是捷克人,但看起来这个事实却因他写作德语而被悬置了起来,为他写作的德语显然又是最纯粹的--或者,我们可以说,是最纯化的?考虑到在德国民族主义,包括国家社会主义内部的对"纯粹"进行评价的历史,应当把卡夫卡当做这个严格而排他的规范树立起来,这是很令人奇怪的。卡夫卡的多语言和他的捷克出身可以以何种方式"纯化",使他成为一个纯德国人?关于卡夫卡最引人注目或令人钦佩的,难道是他看起来纯化了自己,代表着异乡人自我纯化的能力? 这些关于卡夫卡的德语的论述现在又流行了起来,就像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宣布德国多元文化主义的失败并把进一步的主张--即新的移民,以及他们的"子孙",不能正确地说德语--引为明证那样,这很有趣。她公开告诫这些社群摆脱一切口音并"整合"进德语语言共同体(这一不满马上就遭到了尤尔根·哈贝马斯的反驳)的规范。当然,卡夫卡可能是一个成功的移民的模范,尽管他只在柏林生活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而且显然他甚至没有把自己当作德国犹太人。如果卡夫卡的新作补进马尔巴赫档案馆的话,那么,德国也就巩固了使它的民族主义向语言层次的转变的努力;卡夫卡的被包含之所以发生,是出于同一个原因:德语说的没那么好的移民受到了谴责和抵抗。脆弱的卡夫卡可能成为欧洲整合的一种规范么? 我们在卡夫卡和他来自柏林的情人费里斯·鲍尔(Felice Bauer)的通信中发现,她不断纠正他的德语,还暗示他在这门第二语言中住得不习惯。而他后来的情人,蜜列娜·洁森斯卡(Milena Jesenska),同时作为把他的作品译为捷克语的译者,也在一直教他那些他既不知道如何拼写也不知道如何发音的捷克语短语。她暗示,捷克语对卡夫卡来说,也是某种类似于第二语言的东西。1911年,他去了意地绪剧院并学了那里的语言,但意地绪语并不是他在家庭或他的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语言;它仍然是从东方来的舶来品,既令人惊喜,又让人感到奇怪。那么这里存在第一语言么?我们能够说甚至卡夫卡作品中的正式的德语--阿伦特称之为"最纯粹的"德语--可以成为一个人从这门语言之外进入它的标志么?这就是德勒兹和加塔里在《卡夫卡:朝向一种少数文学》中的论述。 确实,这场争论看起来并不新鲜,卡夫卡本人在1916年10月给菲利斯的信--这封信与马克斯·布洛德关于犹太作家的论文,《我们的作家和共同体》("Our Writers and the Community")有关,这篇论文发表在《犹太人》(Der Jude)上--中就提到了: 意外地,你不会告诉我,我实际上是什么;在最近的《新评论》(Neue Rundschau)中,提到了《变形记》,并给出了拒斥它的那些说得过去的理由,接着,作者写道:"关于K的叙事艺术,存在着从根本上说是德国的东西。"另一方面在马科斯的文章开头则写道:"K的故事是我们时代最典型的犹太文献之一。" "一个艰难的处境,"卡夫卡写道。"我是一个同时骑在两匹马身上的马戏团骑手吗?唉,我可不是什么骑手,不过爬倒在地上而已。" 让我们来更多地考虑卡夫卡的作品--他的信件,一些日记的条目,两个寓言和一个故事--以阐明他的归属,他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观点,以及他关于达到(或未能达到)某个目的的更为普遍的思考方式的问题。就我们关注的,那些在审讯中被各方要求的,能够取得的所有权而言,卡夫卡是不是一个犹太复国主义者,或他是不是认真地计划搬到巴勒斯坦,很可能根本就不重要。事实是,布洛德是一名犹太复国主义者,并且,他把卡夫卡的作品带过来了--哪怕卡夫卡本人未曾成行,他也没有真的计划要来。他把巴勒斯坦理解为一个目的地,却把到那里去的计划称作"梦想"。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缺乏意志,而是说,关于这整个计划,他陷入了停滞的矛盾。我希望展示的是,一种非-抵达的诗学遍及卡夫卡的作品,并且影响到了他的那些还称不上是折磨的情书,还有,那些他关于旅行的寓言以及他明确的关于犹太复国主义和德语的反思。我能理解人们可能特别想看到的是卡夫卡关于审判写了什么,这样他们就能进一步看到应该从何种角度用他的作品来阐释当前的这场审判,但这里必需指出一些差异。当前的审判和所有权有关,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止于民族/国家和语言归属的要求,但卡夫卡写的审判,大部分都都涉及无根的断言和无名的罪。现在卡夫卡本人已经成为一个财产,如果还算不上动产(chattel)的话(按字面意义来说,即一件具有有形、可移动的或不可移动的属性,不附属于土地的物品),而讽刺的是,关于他最终的目的地的辩论正在家事法庭中展开。卡夫卡属于哪里这个问题,考虑到这些作品标绘的是非-归属,或太过头的归属的变化无常这一事实,近似于丑闻。记住:他打破了他曾经所有的一切婚约,他从未拥有自己的公寓,他还要求他的遗著保管人摧毁他的作品,在此之后契约的关系将(随遗著的被毁)而终结。即便卡夫卡的工作是裁定行政保险要求和有约束力的合同,有趣的是,他的个人生活却缺乏这些东西,除了偶尔的出版合同之外。当然,我会接受,他的文稿的合法的管理需要一个与它们的管理权相关的决定,但这个合法所有权的问题也必须得到解决,这样,这些文稿才可能被存录并供人们使用。但如果我们回到他的作品以帮助我们厘清这团乱麻的话,我们可能会发现,他的作品,在帮助我们思考文化归属的局限,以及以特定的领土目的地为目标的民族主义轨道的陷阱方面反而是切题的。 无疑,卡夫卡的犹太性是重要的,但这绝不含有任何持久不变的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观点。他沉浸于犹太性,但也力图在它有时具有压迫性的社会要求中幸存下来。1911年,他几乎每周都去意地绪剧院并细节性地描述了他在那里的所见所闻。在后来的几年中,像他说过的那样,他"贪婪地"阅读了梅耶·皮纳(Meyer Pines)的《德国犹太文学史》(L'Histoire de la littérature Judéo-Allemande),一部充满哈西德教派传说的著作,继而是弗洛姆的《犹太民族之有机体》(Organismus des Judentums),后者细节性地描述了拉比塔木德传统。他参加了巴尔·科赫巴学会(Bar Kokhba Society)的音乐活动,阅读了卡巴拉的一部分内容,并在他的日记中讨论了它们,研究了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和肖洛姆·阿莱赫姆(Sholem Aleichem),还阅读了一些犹太杂志,参加了用意地绪语举办的关于犹太复国主义和戏剧的讲座,并聆听了翻译过来的希伯来故事。显然,在1912年2月25日的时候,卡夫卡举办了一场意第绪语讲座,但是我没能找到这次讲座的副本。也许它就塞在特拉维夫那个等待法律裁定的盒子里。 除了这些对犹太事物的令人吃惊的深入钻研--也许我们可以把它称作一种被(这些事物)包围的模态--之外,卡夫卡也对社会归属的模式产生了怀疑。汉娜·阿伦特让卡夫卡关于犹太人民的一句妙语变得出名:"我的人民,倘若我有的话。"而她本人的归属感和卡夫卡一样纠结(并成为与盖朔姆·舒勒姆争论的主题)。正如路易斯·贝格雷(Louis Begley)最近在一部相当坦率的传记性论文中澄清的那样,卡夫卡一直以来不仅对犹太性怀有二心,有时还相当明显地分裂。"我和犹太人有什么共通的地方?"他在1914年的一则日记中如此写道。"我与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共通的地方,并且我应当非常安静地站到角落,满足于我能呼吸这个事实。"有时他自己关于犹太人的评论,如果说还不算残酷的话,那至少是很严厉的,比如说,在他把犹太人民称作"蜥蜴"的时候。在给蜜列娜(一个非犹太人)的一封信中,他穿越到一种种族灭绝和自杀性的幻想中,在这种幻想之中,最后没有人能呼吸: 我宁可因为你对你认识(包括我)的犹太人持太好的意见而骂你--还有其他人!--有时我很想把所有犹太人(包括我)都塞进洗衣机的抽屉,等着,然后稍微打开抽屉看看他们有没有全部窒息而死,如果没有的话,就再次合上抽屉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最后。 犹太性,不时地,和呼吸的可能性联系在一起。我和犹太人有什么共通的地方?说到底,我能呼吸就是幸运的了。那么,是犹太人使他呼吸困难,还是说卡夫卡在想象中剥夺了犹太人呼吸(的可能性)? 卡夫卡的窒息幻想重申了一种我们也可以在,比如说,在《判决》中找到的幻想中的尺寸的游移不定。在幻想中,卡夫卡不可思议地巨大起来,比所有他在想象中放进抽屉的犹太人还要巨大。然而,他也在这个抽屉里,这个抽屉让他渺小得难以忍受。在《审判》中,父亲时而巨大时而微小:有时,格奥尔格评论道,在儿子直立的时候,父亲是如此高大以至于他的手轻而易举地就能碰到天花板,但在片刻之前,父亲又缩小到儿童的尺寸被格奥尔格抱上床。儿子高过父亲只是为了被后者的言辞判处死刑。在这种窒息的幻想中,卡夫卡的位置在哪里,格奥尔格的位置又在哪里?他们都屈从于一种游移:其中,最终没有人能在可控的比例中维持下去。在窒息的幻想中,卡夫卡既是行动者又是受害者。但这种持续的二元性却不被那些用他的书信来说他仇恨犹太人的人承认。卡夫卡文本中的游移不仅不支持这样的结论,而且也不支持这样一种得意的声称:即,卡夫卡在一些场合下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赞美使他成为一名犹太复国主义者。(毕竟,在一些场合下他只是在[和犹太复国主义]调情罢了。)写于1920年的窒息的幻想,也许最好联系四年前在读完阿诺德·茨威格(Arnold Zweig)的戏剧《匈牙利的祭杀仪式》(Ritual Murder in Hungary, 1916)后,给菲利斯写的一封信来理解。这部戏演的是1897年对犹太人的血腥的、污蔑性的戏剧性事件。一个匈牙利村落里的犹太人被控使用屠夫的刀杀死基督徒,并用他们的血来制作无酵饼。在戏剧中,被控告的人被带到法庭上,在那里撤销了这些指控。一场反犹暴乱随后在街上爆发,暴力指向了犹太的商业和宗教机构。在读完茨威格的戏剧之后,卡夫卡在给菲利斯的信中写道:"有时候我不得不停下来,坐到沙发上哭泣。这距我上一次哭泣已有好些年了。"屠夫的刀,或类似于这样的刀,继而在他的日记和书信中反复出现,甚至有些时候还在公开发表的小说中出现:比如说,在《审判》中,以及再一次,最生动地,在《乡村医生》中出现。这部戏剧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对法律之限度,甚至法律让位于它不能控制的无法律状态的感触。 卡夫卡为虚假的控告的故事--实际上,是一些像这个故事那样使他哭泣的描述--而哭泣的事实可能让我们大吃一惊。毕竟,《审判》的语调,就是这样的一种语调:其中一种虚假或隐晦的控告指向了K,它在最中性的术语中传递而不引起情感的共鸣。看起来,在信件中坦承的那种悲痛,确切来说正是在写作中那种被判出界的置身游戏之外的那种东西;而写作传达的,确切来说也正是这样一组既不是通过可能的因果,也不是通过逻辑的引导而集合的事件。因此(卡夫卡的)写作,确切来说,也就有效地开启了明晰性--我们甚至可以说是某种散文特有的清晰和纯粹--同被规范化为清晰结果的恐怖之间的脱节。没有人会挑剔卡夫卡写作的语法和句法,也没有人在他的语调中发现情感的过度;但确切来说,正因为这种表面上客观而严格的写作模式,一种特别的恐怖,才在日常生活中开启,也许,这也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悲痛。句法和主题有效地交战,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再三考虑,我们仅仅是因为卡夫卡的清晰才对他表示赞美。毕竟,清晰的作品作为一种风格,只是在背叛了它自足的要求的时候才发挥作用。有时候,尽管隐晦的事物不是不能言说,但它只会在完美的句法中启动。确实,如果我们考虑到潜伏在卡夫卡审判的背景中,那些反复出现的诽谤性的指控的话,我们就能读到那种使暴行中性化的叙事的声音。而在语言中的包装悲伤的行为,则悖论性地把这悲伤带入到中性的叙事的声音中去。因此犹太人是他的家庭,是他的小世界,而他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那个狭小的公寓,那个残酷的社群包围,并在那个意义上窒息了。然而,他注意到了那些故事和当下反犹主义的危险--那些他直接在1918年发生的那场暴乱中直接经验到的危险。在那场暴乱中,他发现他自己置身于"沉浸在犹太之恨"的群众之中。那么,他是否把犹太复国主义看作一种出离这种深沉的矛盾的方式:逃脱家庭和社群的限制的需要,是否伴随着找到一个被想象成免于反犹主义之害的地方的需要? 让我们来看1912年9月卡夫卡写给菲利斯的第一封信。在信开头的地方,他叫她想象和他一起在巴勒斯坦的生活: 在考虑到你甚至不再拥有对我最遥远的回忆的可能性的情况下,我再次对你介绍我自己:我的名字是弗朗茨·卡夫卡,我是在布拉格布洛德主任家里第一次遇见你的。我是那个稍后在桌子对面,把塔利亚之旅的照片一张一张递给你,并最终,用现在敲击键盘的那只手,握住你的手--那只肯定了那个来年陪伴他前往巴勒斯坦的承诺的手--的人。 正如在接下来几年间的通信呈现的那样,卡夫卡一次又一次地让她知道他实际上不能陪伴她,这次和另一次旅行不行,去巴勒斯坦当然也不行,至少在今生今世,作为他所是的那个人不行:敲击键盘的人不会握住她的手。而且,他已经对犹太复国主义,以及抵达目的地的念头表示怀疑。他继而称之为"梦想",并在几年后如此严厉地斥责她走进犹太复国主义。"你和它调情。"他写道。但实际上,他正是那个引入巴勒斯坦作为调情的结构的人:跟我来,牵著我的手去远方。确实,这段关系在接下来几年间崩溃的同时,他也清楚地表明,他没有去巴勒斯坦的意愿,他认为那些前往巴勒斯坦的人只是在追逐一个幻象。巴勒斯坦是一个恋人们向往的、形象的别处,是一个开放的未来,是一个未知的目的地的名字。 在《卡夫卡走进电影》(Kafka Goes to the Movies)中,汉斯·齐什勒(Hanns Zischler)说明了这点,即电影的影像为卡夫卡提供了进入巴勒斯坦空间的最主要的手段,而巴勒斯坦对卡夫卡来说也只是一个电影的影像,是一个幻想的投射领域。齐什勒写道,卡夫卡在电影中看到了所爱的土地,并把它看作电影。确实,巴勒斯坦被想象为没有人定居的地方,这点得到了伊兰·帕斐(Ilan Pappe)关于早期犹太复国主义摄影的作品的有力的肯定,在这些摄影作品中,巴勒斯坦人的寓所很快被重新命名为自然风景的一部分。齐什勒的论述是一个有趣的主题,但很可能不是真的,因为根据我们现有的记录,人们直到1921年才能看到那些电影中的最早的一批作品,而卡夫卡也热心地参加会议阅读杂志,他对巴勒斯坦的感觉大多来自于书中的故事以及公共辩论中的描述。在这些辩论和报告中,卡夫卡理解到冲突正在那个区域出现。确实,他于1917那年发表在《犹太人》上的短篇故事《亚洲胡狼与阿拉伯人》("Jackals and Arabs"),记录的就是处于犹太复国主义核心的绝境。在那个故事中,不经意走进沙漠的叙事者,遭到了胡狼的问候--这是对犹太人稍加掩饰的指涉。在把他当作他们世代等候的弥赛亚式的人物之后,他们解释道,他的任务,是用剪刀杀死阿拉伯人(这也许是一个同来自东欧的犹太裁缝在斗争中装备简陋有关的笑话)。他们不想自己来做这件事情,因为它不"干净",但弥赛亚本人看起来则不受犹太教规的限制。叙事者因此而与阿拉伯的头人对话,后者解释道"这是常识;只要阿拉伯人存在,那把剪刀就会游荡着穿过沙漠并将和我们一起游曳到我们日子的尽头。它们会向每个欧洲人提供这样的一把剪刀来完成伟大的工作;每个欧洲人都恰好是命运为它们选中的那个人。" 这个故事写作和发表于1917年,那年卡夫卡和菲利斯的关系正式结束。同一年,他在一封信里对她澄清:"我不是一个犹太复国主义者。"在此之前不久,他在给(Grete Bloch)的心中写到自己,说出于性情,他是一个"由于不是犹太复国主义者(我钦佩犹太复国主义同时对它感到恶心),不是实践的犹太教徒而被排除在一切灵魂支持的社群之外"的人。在和马克斯·布洛德一起出席1915年3月的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在这次会议上来自东欧和西欧的犹太人走到一起来协调他们的差异--之后,他描述了(会上的)许多人物,其中一个穿着"破旧的小夹克",并注意到一个被描述为有"金丝雀声音"的"会走路的吵架机器"的小家伙脸上"恶魔般地令人不快的微笑"。这个视觉序列最后把他自己也包含了进去:"我,就像木头做的一样,是一个被推到屋子中央的一家。然而却满怀希望。" 确切说来这希望出自何处?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目的地的问题触及移民到巴勒斯坦的问题,但也触及那个更为普遍的,关于信息能否抵达和命令能否得到正确理解的问题。未抵达之人描述了多语言的语境中的语言困境,他使用正式德语的句法法则,为的是产生一种神秘的效果,但他也在一种当代的巴别状态中写作。在这种状态中,无论是爱欲的言说,还是政治的言说,语言都失效了,它塑造日常的言说情景。在像《皇上的谕旨》("An Imperial Message")那样的寓言中重新出现的问题是,信息是否可以从这里送到那里,或者说人是否能从这里旅行到那里,或者确切地说"在那里(over there)",预期的抵达是否可能发生? 虽然是出自破碎的社会性和反弥赛亚的绝境的一种希望的奇怪形式,塑造了寓言的形式,我也想要简略地分析两个涉及这个"未抵达"问题的寓言。《我的目的地》以未得到理解的命令开始:"我下令把我的马带出马厩。仆人不理解我。"命令也许是用一种仆人不理解的语言给出的,或者某种假定的等级次序已经不再发挥它本该发挥的作用。随后,更多的认知的混淆以第一人称叙事者的形式继续:"我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喇叭声,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这一次,看起来,仆人理解了那个问题,但叙事者依然没有活在共通的声响世界中:"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听见。"显然仆人只给出了指示这么多的符号,尽管在下一句话中,他确立了他的语言能力:"他在门口拦住,问,'主人,你要骑往何处?'",紧接着是一个直接的回复:"我不知道。"我说的只是"离开这里[weg-von-hier],离开这里。"接着是第三次重复:"永远离开这里,只有这样,我才能抵达我的目的地。"仆人,看起来不理解第一道命令或不理解他为什么被这道命令驱使的仆人,现在焦急地想要验证,关于主人自己的目的(das Ziel)主人到底知道什么。但主人的回答是混乱的:"是",他回答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么?"接着给出了一个地名,一个带有连字符号的地名"离-开-这里"(这变成一个德勒兹用来把卡夫卡和一项去领土化的计划关联起来的术语)。然而,说"离-开-这里"是我的目的地是什么意思?一切不是这里的地方都可以远离这里,但任何会变成"这里"的地方,都不会远离这里。真的有某种离开这里的方式(出路),或者说无论我们走到哪里,"这里"都会跟随我们么?从"这里"的空间-时间条件中解放出来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但必须到别处,而且那个别处也必须超越一切存在之地的空间-时间的条件(约束)。因此,无论他想去哪里,他要去的地方都不会是我们知道将是何处的那个地方。这是一个神学的语言,一个凸显某个不可言喻的彼岸的寓言么?这是一个对于卡夫卡来说,关于巴勒斯坦,那个并非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并非一个可以被任何人居住的地方的寓言么? 事实上,他看起来是要去这样的一个地方,在那里,人类身体的补给将被证明是不必要的。仆人评论道:"你没有随身携带补给[Eßvorrat]"。"'我不需要',我说,'旅途是如此漫长,以至于如果我不在路上弄点东西的话,我必定会死于饥饿。没有补给能救我[Kein Eßvorrat kann mich retten]。'然后是一个奇怪的,结论性的句子:"因为幸好,这真是一段无限(immense)的旅途。"在德语中,这里用的是"幸运的是(luckily)"(zum Glück eine wahrhaft ungeheure Reise)。Ungeheure这个词的意思是"神秘的","怪异的"甚至是"深不可测的"。因此我们也可以问这个怪异且深不可测的旅途(对它来说食物是不必要的)是什么。没有食物能把他从这幸运的,深入神秘领域的历险中救出来。幸运的是,看起来,旅行不但要让他饥饿,而且还不能拯救他,使他一直呆在一个是一个地方的地方。他要去一个不是地方的地方而在那里食物是不必要的。如果地方之外的地方本身是救赎的话,不确切地说,那么,它也就是一个不同于食物补给的,活生生的造物的地方的地方。我们可以称此为朝向巴勒斯坦的死亡的驱力,但我们也可以把它读作一种对一次无限的旅行的开放,或者说,对一次深入无限,对另一个世界作出姿势的旅行开放。我说"姿势"是因为这是本雅明和阿多诺用来谈论这些被平息了的时刻,谈论这些不完全是行动的言说的那个术语。这些时刻和言说冻结或凝固在它们受阻的、未完成的境况之中。而那,看起来正是在这里发生的一切:一个姿势开启了一个作为目标的地平线,但实际上并不存在出发,而且确实也不存在实际的到达。 这种"未抵达的诗学"也可以在卡夫卡的寓言《弥赛亚的到来》("The Coming of the Messiah")中找到,在那里,我们从一个表面上权威的声音那里知道弥赛亚"会在没有人破坏这种可能性且没有人因这种可能性的破灭而受苦的时候......到来"。寓言指向一种必须首先实现的"不受约束的信仰的个人主义";德语中的"不受约束"(zügellos)更近于"放任"--一种在此世得到放任,甚至不受控制的个人主义。显然,没有人会使实现这点,这看起来就好像是弥赛亚不会以拟人的形式出现:只有在"没有人"破坏可能性,并且"没有人"会因其破灭而受苦的时候,弥赛亚才会来,这意味着在"有人"的时候弥赛亚不会来,他只在没有人的时候才会到来,而这也意味着弥赛亚不会是任何人,不会是某个个体。这必然是某种摧毁了每个和一切个体的个人主义的结果。看一看马太福音,这个寓言声称"坟墓会自行打开",而这样,我们可以再一次理解,它们不会为任何人类行动者所开启。在叙事者继而声称这也是"基督教的信条"的时候,他叛逆地把寓言的开头标记为犹太教的,但事实上一种多宗教的巴别状态已经就位了:犹太教,基督教,个人主义,于是,在一段混乱的解释之后,看起来在描述中还有一些黑格尔的痕迹--确实,它们是一些最难以辨认的痕迹。然而,没有一种自洽连贯的描述看起来是可能的,而我们则被带到了可思之物的限度面前。"弥赛亚只有在他不再是必要的时候才会到来。他只在他抵达之后的那天才会到来;他会来,不是在最后一天,而是在最后。"确切说来,弥赛亚看起来是在没有人在那里承受我们所知的世界的毁灭的时候,在没有能够破坏他的到来的人剩下的时候,到来。弥赛亚不是作为某个个体而到来,当然也不是在某个我们用来组织生者之世界的时间序列中到来。如果非要说他在最后一天,而不是最后到来的话,那么,他就是在某"天"--如今超-表象(hyperfigurative)的--到来,而这天,将在一切日子的日程之外,并将在年代学本身之外。这个寓言设想了一种时间性,在这种时间性中没有人会幸存下去。抵达是一个属于日子的日程/历的概念,但到来(das Kommen)显然不是。它不会在时间中的某个时刻发生,而只会在一切时刻的序列完成之后到来。 出发和抵达对考虑动身离开欧洲前往巴勒斯坦以及其他移民地的欧洲犹太人来说,是持续的问题。在《我的目的地中》,卡夫卡把这个问题留给了我们:一个人怎样才能在不从一个这里移动到另一个这里的情况下离开这里呢?难倒这样的一种出发和抵达没有假设一种跨越某种空间之连续的独特的时间轨迹么?混合词"Weg-von-hier"看起来是一个只是为了混淆我们的地点概念的地名。确实,尽管"Weg-von-hier"是一个地名--它在一个可辨认的语法形式中占据了地名的位置--事实证明,在这里语法不仅偏离了清楚的指涉性(referetiality),而且,显然,还能在运作中与一切可理解的事实相悖。看起来在这个语言提供的图式中不存在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运动的清晰道路,而这,则混淆了我们关于时间的进步和空间的延续的观念。它甚至使在页面上跟随这些字行,从开始寓言到结束寓言都变得困难。如果卡夫卡的寓言在某种程度上图绘了从一个共通的地点观念到一个感觉上的"未抵达"的观念的出发的话,那么它导向的,就不会是一个共同的目标或在特定地点对某个社会目标的渐进的实现。 某种别的东西也就随之而开启:出发与抵达之间的,外在于使这些术语有意义的时间次序之外的,怪异而无限的距离。在《弥赛亚的到来》中,卡夫卡的"未抵达"观念从犹太的资源出发,从那里开始并把它留在了那里。逐渐变得清楚的是,无论为弥赛亚所标记的时间性是什么,它都不会在空间与时间内实现。这是一个反-康德的时刻,也许,或者说在康德式的表象观念的限度内,在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上并反对这种历史观中(其目标将在有人寓居的领土中实现),质问犹太教。 卡夫卡也在1922年,在他死于肺结核之前的两年内写作的一则日记,则思考了"未抵达"的诸种形式: 我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展示那种最虚弱的、决绝的确定性。就好像,我,和所有人一样,都被给予了这样的一个点,从这点开始延长一个循环的半径,并且,和所有人一样,不得不围绕着这个点来描述我完整的循环。相反,我永远在开始我的循环,只是,我一直都被迫在中断这个循环。(例子:钢琴,小提琴,语言,日耳曼语,反犹太复国主义,犹太复国主义,希伯来语,园艺,木工,写作,结婚的尝试,以及我自己的一间公寓。) 这听起来是可悲悼的,但接着他又补充道:"如果我有时比往常稍微更多地延长循环的半径的话,比如说,在我学习法律的时候,或者说婚约,那么,一切都会因此而变得更坏而不是更好--就因为这一点额外的距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通过中断一个循环的半径,抵抗那种特别的闭合,某种东西就会变得更好呢?卡夫卡在1922年1月写到"狂野的追求",也就是他的写作的时候,基本上澄清了他拐弯抹角的神学的政治含义。也许不是一种追求,他猜想;也许他的写作是一种对像"所有这样的写作"那样的"最后的尘世的边界的侵犯"。他继而评论道:"如果犹太复国主义不受干涉的话,它很容易就会发展成一种新的秘密信条,一种卡巴拉。这不是空穴来风。" 我试图指出的是,在卡夫卡的寓言和其他作品中我们找到关于到某个地方,关于走过去,关于抵达之不可能性和目标之不可实现性的简短的思考。我要指出,许多这样的寓言,看起来都寓言化了一种制约移民去巴勒斯坦的方式,并相反地,在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地方之间开启了一段无限的距离--因此而构成一种非犹太复国主义的神学姿势。 最后,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未抵达"的诗学,与卡夫卡本人最后的要求是一致的。就像到现在应该变得清楚的那样,卡夫卡的许多作品都同那种写给或送给抵达不确定或不可能的地方的信息,同那种被给予和被误解并因此而被阴奉阳违或根本没有得到服从的命令有关。《皇帝的谕旨》图绘了一个信使穿过多层建筑的行旅,同时他发现自己被密集而又无限的人网所纠缠:这是出现在信息及其目的地之间的无限的障碍。因此关于卡夫卡在死前对布洛德作出的要求,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最亲爱的马克斯,我最后的要求:我身后留下的一切......都要在没有被阅读的情况下焚毁。"当然,卡夫卡的愿望是一则发出的信息,但它并没有成为布洛德的愿望;相反布洛德的愿望,象征性地以及按字面严格意义说,既服从又拒绝了卡夫卡的愿望(一些作品依然没有被阅读,但它们都没有被焚毁,至少没有被布洛德焚毁)。 有趣的是,卡夫卡没有把所有著作要回来,这样他就能继续亲自摧毁这些作品了。相反,他把这个难题留给了布洛德。他给布洛德的信是一种把所有作品给布洛德,并要求布洛德成为为这些作品的摧毁而负责的那个人。这里存在一个不能克服的矛盾,因为这封信变成了著作的一部分,并因此而成为全集(corpus)或作品的一部分,就像多年来卡夫卡得到悉心保存的许多信件一样。然而这封信却提出了一个摧毁著作的要求,这个要求在逻辑上造成了这封信本身的无效,并因此而甚至使它发出的命令也变得无效。那么,这个命令是一个清楚的指示呢,还是在本雅明和阿多诺描述的意义上的一个姿势呢?他期待他的信息抵达它的目的地么,或者说他写下要求的时候知道信息和命令不会抵达它们意图对之言说的人那里,知道它们会服从与他写到的那同一种"未抵达"么?记住,卡夫卡还写道: 人们,任何人!倒底是怎样获得这样一种观念,即人可以用信件来彼此交流的呢!人可以思考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触及、拥抱一个附近的人--其他的所有一切,都在人力之外。写信,无论如何,意味着在幽灵面前裸露自己,而有时它们贪婪地等待的正是这一刻。正是在这种富足的滋养上,它们才繁殖得如此众多。人感觉到这点并对之加以反抗而且为了尽可能远地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幽灵的元素,也为了创造一种自然的交流,灵魂的安宁,人发明了铁路,机车,飞机。但这不再是好事,这些东西显然是在冲撞时刻作出的发明。它的反面(坏处)是如此之平静而强壮(与好处相比要平静和强壮得多得多);在邮政服务之后人类发明了电报,电话,X光。幽灵不会挨饿,但我们会死去。 如果这些作品被摧毁的话,也许,幽灵就没有食物了--尽管卡夫卡无法预期民族主义的力量和利益将是如何无限地寄生,即便在他知道这些幽灵的力量在等待的情况下也如此。因此在死亡的行动中,卡夫卡写道,他想要他的作品在他死后被摧毁。这说的是著作与他的生活相连,在他死亡的时候,他的作品也应当死亡么?在我死去的时候,我的作品也应当消失。当然,这是一个幻想,一个不会在他身后持续的幻想,某种他发现太过于痛苦的东西。它使我想起了《家父之忧》("The Cares of a Family Man")这个寓言,这个语言因其"救赎的"承诺而得到了阿多诺的关注。奥德拉德克,某种造物,一个线轴,一颗星星,它的笑声听起来像树叶的沙沙声,滚动在房屋的楼梯上或楼梯下或楼梯附近。也许他是一个儿子,或一个儿子的剩余;不管怎么说,他部分是物部分是一个人类存在的回音。看起来,只是在寓言的最后,才有了严格中性的声音--他描述道,这个奥德拉德克,和他有着世代的联系。这个奥德拉德克并不生活在时间里,因为他被描述为永远从楼梯上滚下的东西,也即,在永恒中滚下楼梯的东西。因此,看起来处在父亲的位置的叙事者评论道:"想到他可以比我活得更久,这几乎使我痛苦。"我们能把这读作一个不仅适用于在他父亲的房子里的卡夫卡,也适用与卡夫卡的著作,沙沙作响的书页,卡夫卡本人变得部分为人、部分为物,没有后裔,或者更确切的说具有一个他发现想象它比他活得更久几乎是太过于痛苦的文学后裔的方式的寓言么?奥德拉德克对阿多诺来说的巨大价值,在于他在一个力图为其收益而使一切物体工具化的资本主义世界中,是绝对无用的。渴望以卡夫卡的作品为食的不仅是技术的幽灵,还有那些甚至对最反-工具的艺术形式也加以剥削的各种盈利的形式,以及那些力图占有最严厉地抵抗它们的写作模式的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因此,这当然是一种讽刺:卡夫卡的著作最终成为别人的东西,被装进壁橱或地下室,完全变形为交换价值,等待着它们作为民族归属之圣像(icon),或,相当纯粹的,作为金钱的死后生活。王立秋 译,谭宇静 校[注]译自Judith Butler, "Who Owns Kafka?", LRB, Vol. 33, No. 5, 3 March 2011, pages 3-8, at http://www.lrb.co.uk/v33/n05/judith-butler/who-owns-kafka .
  2. 朱永嘉:在求真中求是——纪念谭其骧诞辰一百周年(下)
    历史 2012/09/01 | 阅读: 2357
    按:这一部分讲了三件事,一是讲谭先生为金山石化厂选址考证的事;二是讲谭先生在学术争鸣上如何求真求是的事;三是讲谭先生一辈子为学如何勤奋的精神,重点在第二部分。
  3. 里尔克:秋日
    文学 2009/09/11 | 阅读: 2359
    《秋日》11种译本
  4. 戴锦华、高秀芹:无影之影——吸血鬼流行文化的分析
    影视 2010/09/29 | 阅读: 2359
    高秀芹:戴老师,您好。您在电影,性别研究和文化研究等方面,都走在学术研究的最前沿,尤其是近年来对大众文化和文化研究等前沿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得知您目前对以《暮光之城》为主的吸血鬼流行文化较为关注,那么,这种文化现象在全球的流行状况又是怎么样的?您能介绍一下《暮光之城》的情况吗? 戴锦华:《暮光之城》(Twilight)于2005年在美国出版,至今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流行现象。而2008年,女导演凯瑟琳•哈德威克执导影片《暮光之城》(暮光系列1)上映,引发或曰显影的一轮全球性的流行狂潮,将“暮光现象”推向一个新的峰值。用美国媒体多少有些耸动的说法,便是“2008年,如果你不是住在南极的话,你很难忽略吸血鬼流行的升温。”到2009年,另换做男导演克里斯•韦茨(Chris Seitz)执导的《暮光系列2•新月》上映时,一个有趣而怪诞的现象出现了,一边是素来对美国电影市场颇具影响力的影评人恶评如潮,一边是观者如云,其狂热令美国媒体不约而同地使用了“疯狂”、“歇斯底里”的字样。 当然,《暮光之城》或曰吸血鬼流行并非空穴来风,这只是一个美国大众文化源远流长的一道伏线再度凸现前景。但《暮光之城》的持续升温,仍堪称奇观。2005年,斯蒂芬妮•梅尔(Stephanie Meyer)出版了《暮光之城》第一卷,几周后即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此后几年间,每一卷的出版都标识一个新的热度,到了2008年,《暮光之城》已经开始成为某种流行标识。截至目前,《暮光之城》英文版,已经累计销售5000万册。《暮光之城》电影拿下了3亿以上的票房。一时间,《暮光之城》的男女主演、尤其是男主人公爱德华•卡伦的扮演者罗伯特•帕丁森反复成了世界各种文字的电影、娱乐、时尚期刊的封面人物。2008年5月,斯蒂芬妮•梅尔被《时代周刊》评选为“新世纪全球百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此时,《暮光之城》的热销,以超出了一般意义的流行,相反作为一个现象,进入了美国、也是全球的社会文化的场域。 然而,如果《暮光之城》只是一个孤证,那么或许仍不值得做深究或探讨,但稍作细查,便会发现暮光系列的小说、电影的流行不过这轮流行狂潮中炫目的一浪而已。用美国《娱乐周刊》的说法,斯蒂芬妮•梅尔在这轮流行中成了“吸血鬼女巫团的当朝女王”。这固然是指斯蒂芬妮•梅尔在美国大众文化脉络:安妮•莱斯以《吸血鬼编年史》开启的、女作家撰写吸血鬼系列小说的传统之后,成了其中最新且红得匪夷所思的一位,而且是指这轮“吸血鬼流行的升温”,远不仅只一个暮光现象而已。事实上,与暮光系列电影同时,平行出现的是HBO 推出了电视连续剧《真爱如血》(True Blood)。好莱坞著名编剧、电视剧编导艾伦•鲍尔(Alan Ball)改编自女作家莎莲•哈里斯的吸血鬼系列小说《南方吸血鬼》(同样不时登临、有时是多部同时登临《纽约时报》排行榜),开播不久,便创下收视及有偿网络下载奇观,一改HBO自热播剧《欲望城市》之后的颓势。到了2009年,《真爱如血》的第二季推出之时,该剧在通常举行好莱坞大片特权仪式的洛杉矶派拉蒙影院举行了首映式。被国内媒体称为成人版《暮光之城》的“真血”系列,事实上在世界范围内成了此轮吸血鬼流行的双峰。 高秀芹:《暮光之城》在全球形成这样的流行状态,最直接的文化因素有哪些?从文化研究的角度,我们是否可以进一步地来分析它畅销的内在和外在原因? 戴锦华:由于语言相当不考究、矫情,一种story-telling的风格,加之四卷本的“长河系列”(其叙事动力和情节要素完全可以浓缩为一卷本),小说《暮光之城》招来了网络恶评如潮。于是,思考《暮光之城》如此畅销的原因就显得尤为重要。《暮光之城》显然受惠于由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所造就的青少年对纸媒的阅读习惯;同时,《纽约时报》书评盛赞该小说的吸引力之处在于“抵抗诱惑是一个长久的斗争,男主人公爱德华的选择是高度道德自律的表述”,“为恋爱、约会场景提供了一种别样的情景,没有吸烟,没有酗酒,始终只有亲吻而已”,“其情欲的节奏,犹如《圣经》中超人级别的自制力。”《暮光之城》以一个吸血、玄幻的励志故事和完美的大团圆结局,用“有情人终成眷属”和创造“完美的核心家庭”建构起所谓的新的美国保守主义的道德价值观。《暮光之城》书写了关于“完美”的神话,首先是完美的三角恋爱,《新月》中更换了男主人公,小说让男主人公以狼人特有的宿命的方式爱上了贝拉和爱德华的女儿,契合了新保守主义的核心价值——“You are my family.”(你是我的家人),故事设置了玄幻故事亚类型所具有的永恒对立:吸血鬼和狼人的对立。以贝拉为纽带,吸血鬼和狼人实现了大和解,这不仅是三角恋爱的完美结局,也是故事当中对立双方的完美结局。如果引入种族和阶级分析维度,狼人的种族是居住在留居地中的印第安人,吸血鬼则是代表来自欧洲的白种人。 其次,故事刻画了吸血鬼王子的完美而具有颠覆意义的形象,突出地表现在对男主人公相貌的完美刻画。完美的相貌总在暗示完美的身体,也总在遮盖完美的身体。这是一部没有身体的小说,但又充满着对于身体惊人的美丽的叙述。再者,故事塑造了永生的、青春不老的、有着超人力量和速度的吸血鬼的完美形象。在安妮•赖斯创造的吸血鬼系列中,吸血鬼都是富甲天下的大亨,而出生于美国内陆小镇的家庭主妇斯蒂芬妮•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形象则折射出中产阶级最为保守的想象和价值观念。故事中的吸血鬼具有典型的中产阶级特征。小说从头到尾都在讲述爱德华拥有一辆车,那辆在《007》中出现过的名为“马丁战神”的车,暗示着无穷的财富。吸血鬼和印第安人的和解不仅是种族和解也是阶级和解。因此,《暮光之城》是美国社会中保守主义的新主流的有效的大众文化实践,表明新主流叙述如何重新成为可能,一种最保守主义的价值观如何找到一个有效的实践,在突破了所有的经过60年代的洗礼、后60年代所可能有的心理抗拒之后,使人们重新接受和由衷拥戴一套新的合法性话语。 高秀芹:您谈到了《暮光之城》用“完美的核心家庭”建构起新的美国保守主义的价值观,是美国社会中保守主义的大众文化实践,尤其是里面的完美的吸血鬼形象,为什么对女性读者会有吸引力?《暮光之城》小说的吸引力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戴锦华:可以提供一个非常形而下的解释:在经历了身体、性、性行为、欲望甚嚣尘上的几十年之后,人们对一个纯净的、禁欲的、没有身体的版本,有一个换口味式的新鲜。另外一个解释是,不可能的爱,才是可以被不断讲述的爱,因为不可能的爱是白日梦的最佳素材,这是第二个解释。第三个解释是美国罗曼司小说以及女性对罗曼司阅读的专家的说法,他认为这部小说之所以具有这样巨大的吸引力,在罗曼司小说中变成了一个“奇迹”(该学者的原话),原因在于《暮光之城》以男主人公的吸血鬼身份,达成了一个女性白日梦当中永远难以企及的梦想:永远在场。当女主人公遇到危险的时候,男主人公永远可以在最后一分钟出现,其实他无时无刻不守候在你身边。这联系着在小说当中对吸血鬼故事最重要的改变,联系着设定吸血鬼不用睡觉,可以24小时全天候“执勤”,而原本吸血鬼是要睡觉的,是因为吸血鬼害怕阳光,他需要躲入棺材,躲进家乡的泥土里面去,躲避阳光。在所有杀死吸血鬼的故事中,阳光是最有效的武器。在这个故事中,吸血鬼根本不怕阳光,吸血鬼不敢在白天出现是因为他们在阳光下如钻石一般闪耀,会对人类构成惊吓,在这里,作者延续了一个吸血鬼写作的若干原则,其中第一条原则是避世,所以他们仅仅是遵守避世原则,而不在阳光灿烂的日子出现,但是并非他们不可以出现在白昼之中。所以这两个对吸血鬼亚类型的改写,造成了对女性永恒白日梦的实现,即永远的在场。坦白地说,我不满足于如下的解释。我认为它对女性读者构成的最大的吸引在于,那些男性的影评人以极恶毒的、极刻薄的口吻揭示的一个事实,他说:你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情欲在你体内的动荡吗?你还记得有人在背后撞了你,你就感到心旌摇荡、一度混乱的那种感觉吗?你还记得高中时代欲望的悬崖和深渊吗?你不记得了,但是斯蒂芬妮•梅尔记得。高中情景不是一个偶然的选择而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作者在这样一个情境写出来,这部电影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导演深谙作者的“肮脏的小秘密”(dirty small secret):在这部小说中,除了性,还是性。也就是说,禁欲构成了饱满的情欲张力。事实上,我们看到正面的书写者说了完全一样的话。但是,这种解释,将在女性主义的一个基本表述的地方触礁。女性主义者对于主流媒体的女性读物、女性电影发现,在所有的女性读物当中,其实都要一个重要而潜在的单元存在着这个单元就是身体和性。但是这种女性书写当中,身体和性是作为一个被压抑、被否定的力量出现的。于是,所谓的女性读物,尤其以罗曼司这种读物为主要代表,它其实是一种关于禁欲和因禁欲而高扬的情欲的表述。整个这种高扬的情欲表述,饱满的、无处不在的性和身体,是以受虐的形态浮现出来的。但是刚才说过,这种表述会在女性主义那里触礁,因为女性主义者对于这样一个女性主义的研究的视角表示批判和抗议。她们说:这样的一个结论假定女性的情欲是被动的和受虐的;第二,这样的建构和书写是在呼唤女性的被虐性,把女性放在一个永恒的受虐位置上。那么进而女性主义者指出,这样的一种描述仅仅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成立,只要在道德主义对女性的管束和压力如此强大的时候,它才使得女性的性想象和性方式甚至是性快感只能通过一种受虐的想象及其行为来获得。那么这个解释不能回答为什么这部小说在世界范围之内它首先吸引的是青少女读者。而一个青少女读者所面临的是一个后60年代的世界。《暮光之城》切合流行文化的点不是青春偶像故事,而是吸血鬼故事。在大众文本中,它也并不独特,其叙事情节与《血色月光》和《真爱如血》等十分相似。 高秀芹:您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对所谓的“肮脏的小秘密”给予了批判和澄清,正如您所说,在后60年代的非禁欲时代,《暮光之城》切合流行文化的点不是青春偶像剧,而是吸血鬼故事,于是,对吸血鬼文化进行学术追溯就显得颇有意义。那么,吸血鬼的历史血脉在西方文化史上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在欧洲会产生吸血鬼文化呢? 戴锦华:如果对吸血鬼作一个理论追溯,发现其出乎于人们的预期——它不同于女巫、精灵、僵尸、狼人等欧洲中世纪“特产”,吸血鬼纯粹是一个现代的创造。人们对于吸血鬼的源起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1)追溯到中世纪的黑死病和狂犬病;(2)欧洲殖民者从非洲带回来的僵尸文化和木乃伊情节;(3)还有一种尴尬的解释:吸血鬼完全脱胎于基督教的内部,一个原型是杀死基督的该隐,一个原型是出卖耶稣的犹大。以上种种溯源都不太合理。 从语言学角度考察,主要的欧洲语言都是在18世纪才出现“吸血鬼”一词,有几个欧洲文本中明显出现过吸血鬼,比如研究吸血鬼电影的严肃学术著作就有四部。综合考察,一般认为吸血鬼至少有以下几个来源:其一,当时教会出版了大量的专著和学术论文来证明吸血鬼是不存在的,这实际上充当了传播吸血鬼的途径;其二,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站出来否认吸血鬼的存在,如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就明显表示过否定;其三,再回到叙事文学自身,斯托克的《德拉库拉》(又译《吸血伯爵》等),这本著作实际上在后来的民间言说中成了“吸血鬼”的代名词。18世纪末19世纪初还有一个流行文本——《罗斯文爵士》,今天的《暮光之城》实际上是该文本的“后代”。《罗斯文爵士》一书颇为有趣,并且曾多次被书写,第一部是由浪漫主义诗人拜伦的前女友书写,据说是拜伦的画像。随后,拜伦的密友也写了一部小说,名叫《吸血鬼》,主人公就是罗斯文爵士,书写了一个迷人的、潇洒的、极具魅力的、冷血的吸血鬼形象。因此,“罗斯文爵士”成为吸血鬼的文学代名词,也成为后来吸血鬼故事的前身。还有一个十分有趣的传说,文学史上有一个美谈,拜伦和雪莱等聚集在雪莱家的别墅,大家开始讲述恐怖故事,玛丽.雪莱将这个夜晚写成了《弗兰根斯坦》,成为女性主义研究的重要文本,据说,《吸血鬼》这部小说也诞生于这个夜晚。 我下面提出自己的几个假说。首先,吸血鬼并不是来自于蒙昧和黑暗的中世纪,它完全是一个现代的产物,具有现代性。其次,吸血鬼之所以成为一个公众文化、社会知识和文学谱系中的内在组成的一部分,是因为那个时代精英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参与到了其讨论和发言中。与其说吸血鬼来自于一种蒙昧、迷信,一种科学和理性不能到达的、不可解释之物,不如说它是科学时代的造物。我尝试对我的假说作出一种论述,罗斯文爵士的故事其实没有溢出浪漫主义书写的基本范式,它只不过将罗斯文爵士的迷人和邪恶书写成一种“内在的恶魔”,是现代人的内在之物,人性的必然组成部分。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恶魔”、“浪漫主义的噩梦”。如果考虑到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与德国古典主义和法西斯之间的联系,作出上述解释就并不困难。德拉库拉的故事十分有趣,自始至终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每个不同人物都采用第一人称,而且是书信与日记等相当私隐的第一人称。这种叙述本身都是关于一个叫德拉库拉的恶魔的叙述,而唯一没有进行叙述的是德拉库拉。换句话说,所有的叙事都在围绕着他,试图到达、识别和触摸他,但却又无法到达和触摸。故事的结局——所有的人彼此交换日记,互相阅读,共同占有极其个人化的叙述,从而赢得了一个杀死吸血鬼的机会。第三,吸血鬼的叙述是在文化潜意识、社会潜意识或者大众文化层面尝试去处理关于大众社会的浮现和大众社会理论的困境。创造大众社会理论的理论家们完全站在没落的贵族阶级一边,面对着没有区隔的“乌合之众”,面对着工业社会的兴起,他们表现出巨大的伤痛和震惊。吸血鬼的原型都是欧洲的贵族,是血缘的“高贵者”,但成为故事中必须被杀死、被放逐的对象。这也反映出欧洲大众社会初起和资产阶级文明的困境,吸血鬼的形象表现出他们对于过去的迷恋和怀旧。吸血鬼是 “吸血”鬼,吸血鬼之间的联系是“血”的联系,这正表现了现代文明对于“血脉”贵族天然优越性的妒恨。 高秀芹:您提出吸血鬼是现代的产物,对应了欧洲大众社会初期对资产阶级文明的困境,在文化潜意识里是对现代社会的警惕和回应,我是否可以理解为,现在以《暮光之城》为主的吸血鬼故事应和着新世纪、全球化,又间接地应和着金融海啸冲击下的美国社会,现代值得讨论的是,这部剧作为流行的通俗大众文化文本的功能究竟是抚慰还是祛魅? 戴锦华:关于大众文化功能的通常说法是,它可以给人提供想象性的抚慰,以及现实当中能够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的想象性解决。一个美国研究吸血鬼文化的大学教授指出,所有现在的这些吸血鬼的故事和以往的吸血鬼故事不同,它们都有着一个大团圆的结局,甚至到不近情理的地步。这既是这批流行的吸血鬼故事的特征,也同时是大众文化文本的基本特征。 曾看到一则吸血鬼材料提到美国的最新统计表明,今年和明年将推向美国及全球大众文化市场当中以吸血鬼为题材的文化产品近百万,这个流行之巨大甚至有些恐怖。以至于美国的一个最资深好莱坞制片人说,吸血鬼沉睡了15年之后(就是好莱坞15年没拍过吸血鬼的大片了),现在它们从棺材里出来了,大概是时候让它们睡回棺材里去了,这次它们睡回去最好能睡5到25 年。这个小小的表述说明这一轮流行的来势汹汹,而《真爱如血》和《暮光之城》被看做这次流行的始作俑者。有人认为《真》是《暮》的成人版,这大概是因为它对于电视剧这样一个有着严格的道德尺度、深入家庭的文本媒介形态来说过于暴力和色情了。《暮》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如同没有身体或至少没有性器官的存在,其重要的卖点之一就是异常清洁优雅的叙事特征,似乎要宣扬一种超越弗洛伊德或者回到前弗洛伊德的利他真爱。而相较之下,《真》不仅提供了一个性混乱的大背景,而且主人公之间的相互吸引首先就建立在性行为和性心理上,故此被视作成人版的《暮》。然而,从另一个意义上,我认为仅从文本来说,《真》与《暮》有着相当不同的价值取向。《暮》几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另类解读或创造性使用这个文本的空间和可能,而《真》当中甚至在文本脉络内部,都到处浮现着、出没着一种帝国魅影。这次流行由这两个文本共同构成恰好向我们揭示,大众文化流行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的,从来都不是整一的,都是以种种方式试图来对严酷的社会现实做出某种回应。 造成这轮流行的第三个文本,刚好和前两个文本形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脉络。《血色入侵》(Let The Right One In)是一部瑞典的吸血鬼电影,得了很多艺术电影奖,被国际权威影评人称为电影史有史以来最好的吸血鬼电影。它非常的冷酷、严峻、痛苦、缓慢,几乎没有救赎或者拯救,没有抚慰。当这三个文本并列地陈列在这里的时候,我们看到吸血鬼这样一个特定的欧洲内在构造出来的魔鬼,或是叫做怪物,其实在每一个历史阶段扮演的角色或被赋予的社会功能是十分斑驳、多元和复杂的。这部影片中的惊悚柔情——因为这部片子中的唯一亮点就是一个父母离异的无助的成为同性恋的在学校受尽人们屈辱的小男孩,和一个残暴嗜血的(但她的嗜血仅仅为了生存)小女孩吸血鬼之间的友情和温情,一种相互依偎的、抱团取暖的一点点温情——使它比《真》更贴近于在金融海啸在后冷战的全球重组格局当中风雨飘摇的欧美人的内心某种真实状态。《暮》之所以会构成久已不再流行的罗曼司再度流行,刚好是因为它组合或者说是嫁接了吸血鬼的元素。吸血鬼的元素使得罗曼司式的叙述成为可能,使得一个罗曼司承担起新主流叙述再度获得讲述可能性的切口,所以对我来说关节点在吸血鬼而不在罗曼司。 如果把吸血鬼的形象视为思想史的暗箱的话,那么它其实是十足现代的造物——它是18世纪诞生于启蒙运动的恶魔,是在科学证伪中获得命名和传播的形象。吸血鬼的出现是大众对大众社会理论的一个回应,它要处理的就是世袭贵族的高贵之血。今生的资产者,今生的大众社会,今生的大众社会主体们,他们始终在“君权神授”的生而高贵的自然合法性的皇权和贵族面前的自卑,张皇,而同时,作为对大众社会的回应,完全站在皇权或贵族的立场上出现了这样一个以攻击、诽谤、妖魔化,但也是相当绝望的大众社会理论,这是我们今天所说的mass/masses——乌合之众,如果说现在的社会是乌合之众的社会,那么我说这是乌合之众对大众社会理论的回应。吸血鬼是在大众社会中萦回不去的天然合法的皇族或是贵族的幽灵。所以每一个吸血鬼的故事,尤其早期吸血鬼的故事当中的核心就是杀死吸血鬼。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携带着他们的天然合法性威胁着我们的生存,但是一次又一次我们使用越来越现代的武器,来把他们消灭。另外一个就是“欧洲的欧洲想象”,Transylvania,今天罗马尼亚的这个区域,是Dracula的故乡,所以也成了吸血鬼的故乡。每一次吸血鬼(Dracula)的故事,我们都要重回Transylvania,每次看影片都会看到人们驾着小马车去了那里,结尾的时候又赶着小马车杀死了吸血鬼从那里出来。 吸血鬼成为美国大众文化的核心,而美国大众文化使用此形象的功能之一是处理美国的欧洲想象。这个准原型形象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个有效的切入口,带出来一个19到20世纪的重要大众谱系。我们通常会认为吸血鬼是哥特小说的分支,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吸血鬼是哥特小说之源。好莱坞预告的明年大投资的影片之一,叫做《Dracula元年》。所以德拉库拉仍旧没死。有一个说法称《夜访吸血鬼》之后的电影叫做后德拉库拉时代,但是德拉库拉仍然会还魂,是被无穷复制的。用瓦尔特•本雅明的说法,工业复制是大众文化最基本的特征。当然被不断复制的形象绝不止是德拉库拉,比如还有佐罗,但是德拉库拉作为在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被创造出来和无穷复制的形象,在不同的时期要经历自身的演变史,这本身就是非常有趣的。德拉库拉的故事,似乎是从现代人眼中看到的一个中世纪城堡当中浮现的魅影或恶魔,但是我们稍加思索就会发现在斯托克的原形那里,德拉库拉确实是一个古堡魅影,然而它作祟的空间却是大都市(当然,这也是《暮光之城》的创新之处——重回小镇)。
  5. 朱苏力:戏仿的法律保护和限制——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切入
    法律 2009/08/27 | 阅读: 2360
    通过分析《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及类似作品,本文指出它代表了一类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予以规定的戏仿作品;并主张,由于戏仿的娱乐和批评价值,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基于“合理使用”原则对戏仿予以保护;基于中国的国情,戏仿有可能涉及侵犯个人的人格(名誉)和市场价值(声誉),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予以适度保护;由于电影产品消费的特殊性,保护戏仿还具有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当代中国的文化、社会建设的意义。
  6. 齐泽克:为何惧怕阿拉伯的革命精神?
    社会 2011/02/24 | 阅读: 2360
    西方自由主义者对于埃及和突尼斯起义的反应,屡屡表现出虚伪和犬儒主义。
  7. 张祥龙、唐文明、白钢、欧树军、杨立华、黄平:中国道路与儒家的未来
    政治 2012/01/17 | 阅读: 2360
    甘阳教授《文明 国家 大学》一书研讨会部分已发表内容,此部分发言者为:张祥龙、唐文明、白钢、欧树军、杨立华、黄平等。
  8. 高宣扬: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
    宗教 2010/06/01 | 阅读: 2362
     作为一位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重 要思想家,福柯对于基督教的批判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它不仅集中地展现了福柯本人对基督教的具体批判态度,而且也显示了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对基督 教的基本观点及其理论基础。由于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是近三十年来活跃于西方学术界和理论界的一支重要的新型思想派别,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有助于我们 进一步了解西方学术界目前研究和批判基督教的动态及其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某些变化。     (一)福柯的基本思想以及基督教问题的提出        福柯所生活的法国,是传统的天主教拉丁国家,基督教在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有广泛的影响。福柯本人并非研究基督教的专 家,而且,他最初的研究工作所感兴趣的,也不是基督教。但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随着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权力和道德系谱学研究的深入展开,他对基督 教问题开始给予注意。从那以后,福柯越来越清楚地发现:西方传统思想、道德、文化、意识形态以及政治制度等,都同基督教教义、教会制度及其实践保持紧密的 内在关系。因此,基督教问题在他的整个系谱学理论批判活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基督教问题,在福柯的中期和后期研究活动中,成为了他的一个非常重 要的探索领域;甚至可以说,如果不了解基督教在福柯整个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及意义,就无法真正把握他的理论的基本精神。    福柯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到基督教的?他为什么要转向批判基督教?对于基督教的批判,在他的理论中占据什么地位?为了弄清所有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首先对福柯的整个理论体系及其基本思路进行概括的说明。    严格地说,福 柯的理论研究,实际上并没有固定的方向。福柯同其它后结构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一样,为了同传统思想彻底决裂,不愿意使自己的任何一个理论研究,受到传统 的同一性原则和其它规范的约束,因此,他一生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身份,也改变自己的理论研究方向和方法。福柯所关心的,只是个人自身的状况。他在理论研究 中,始终都把自己的思考注意力,集中在'与我们自身的命运密切相关的问题'上。按照他的说法,他从事理论研究,只是为了关怀我们自身的现状,也就是说,只 是为了彻底了解'我们自身今天究竟是什么'(que sommes-nous aujourd'hui)?'我们自身为什么成为现在这个样子'?(Foucault, 1994: IV, 814)。    翻开西方思 想史,福柯认为,始终贯穿于其中的核心问题,无非就是'真理与主体性'的相互关系(Foucault, 2001: 504)。所以,在福柯看来,'我们自身究竟是谁'的问题,实际上只能是在'真理与主体'的相互关系的框架中被探讨。他认为,'我们自身究竟是谁'的问 题,又可以翻译成这样的问题:'我们自身为什么现在非要成为一个主体不可'。福柯强调指出:我们自身究竟为什么和怎样成为主体,乃是西方思想史上最关键的 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命运,而且也关系到揭示整个西方社会文化制度的奥秘。福柯后来明确地把这个重要问题称为'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 '(l'ontologie historique de nous-mêmes)。他指出: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就是'我们自身是如何成为主体'?所以,福柯强调说:"我所研究的, 毋宁是探索我们文化中,有关我们人类的各种不同的主体化模式的历史(J' ai cherché plut?t à produire une histoire des différents modes de subjectivation de l'être humaine dans notre culture)"(Foucault, 1994 : IV, 222-223)。    福柯探索'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的过程,基本上经历了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他先后发表了五本论述知识考古学、权力和道德系谱学的奠基性著作《疯狂与非理性:古典时代精神病的历史》(Folie et déraison. 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age classique, 1961)、《诊疗所的诞生:医疗望诊的考古学》(Naissance de la clinique. Une archéologie du regard médical, 1963)、《语词与事物:人文科学的考古学》(Les mots et les choses: Une archéologie des sciences humaines, 1966)、《知识考古学》(L'archéologie du savoir, 1969)以及《论述的秩序》(L'ordre du discours, 1971)。由此可见,福柯在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是知识考古学、权力和道德系谱学,也就是探索'我们自身'成为知识、权力和道德的主体的历史过程,并揭 示我们自身的主体化过程中,知识、权力和道德之间,通过复杂的三重交错关系,逐步地使我们自身一方面成为主体,另一方面又成为知识、权力、道德的对象和客 体,使我们自身沦为知识、权力和道德的宰制对象。    第二阶段是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前半期,即从1970年至1976年为止。福柯在这一时期,把研究重点转向知识'论述的实践',特别是在监狱制度和'性的论述 '(discours de la sexualité)中所体现的'强制性实践'(pratiques coersitives)。所以,这一时期,他先后发表《监视与惩罚:监狱的诞生》(Surveiller et punir. Naissance de la prison, 1975)和《性史第一卷:知识的意愿》(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 La volonté du savoir, 1976)。    第三阶段是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到他逝世的八十年代。福柯一方面继续深入研究'性史',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于'自身的技术'的研究以及对生存美学的探索。所以,这一 时期,福柯发表了《性史第二卷:快感的运用》(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I: L'usage des plaisirs, 1984)及《性史第三卷:自身的关怀》(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II: Le souci de soi, 1984)。与此同时,福柯在法兰西学院的课程也同步地转向'自身的技术'、生命权力(Bio-pouvoir; Bio-Power)以及生存美学。    总之,福柯的基本思想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三大组成部分:由考古学和系谱学所构成的'真理游戏'(jeu de vérité)、对于'自身的技术'(technique de soi)的批判以及生存美学(l'esthétique de l'existence)。其中,关于真理与主体性的关系,则成为贯穿上述三大部分的核心问题;而对于'自身的技术'的批判,则是福柯的政治权力理论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他从'真理游戏'转向生存美学探讨的关键环节。福柯就是在第二、三阶段探讨知识论述的'强制性实践'、'自身的技术'、生命权力 以及生存美学的时候,触及到基督教的'惩罚的权力'(le pouvoir punitif)和'规训的权力'(le pouvoir disciplinaire),并深入地批判了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基督教的教士权力运作模式'(le mode du pouvoir pastoral)及基督教道德。    在谈到'自 身的技术'同主体化的关系时,福柯直截了当地说:"我是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研究这个问题。首先,通过对于精神病、精神治疗学、犯罪现象以及惩罚手段的研究, 我试图指出:我们是通过对某些犯罪和犯精神病的其它人进行隔离的手段、而间接地建构起我们自己。另一方面,从现在开始,我还要研究:我们自己究竟采用哪些 关于自身的道德技术手段、而由我们自己直接地建构我们自身的身份?这样一种由自己建构自身身份的技术,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对于个人进行统治的政治技术;在西 方,它是从古到今的历史中一直存在的一种技术"(Foucault, 1994: IV, 814)。由此可见,个人主体化的过程,在西方,是通过两方面进行:一方面,通过知识论述及其论述实践对整个社会的人进行'区隔'的途径,由知识论述与权 力和道德力量的交叉运作,将每个人强制性地分成'正常'和'异常',迫使每个人在知识论述、权力和道德的控制下逐渐地改造成为'主体',另一方面,又通过 每个人自己对自身的'道德技术手段',通过一种'自身的技术',使每个人都能够直接地进行自我改造、自我熏陶和自我约束,将自身建构成为'主体'。对于主 体化过程中的上述两方面程序,福柯又形象地称之为主体的'向内折'和'向外折'。在上述两方面,基督教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提供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 '历史经验'。 福柯认为, 基督教在促使西方人完成主体化的过程中,既创建和实行一种'基督教教士权力运作模式'(la modalité pastorale du pouvoir),为知识、权力和道德三大强制性力量共同地宰制个人主体化过程,提供最有效的策略;同时,又实行一种特殊的'自身的技术 '(technique de soi; technologie de soi),推动个人在自我形塑和自我约束的过程中,完成自身内在的直接的主体化程序。    由此可见, 福柯并不是孤立地研究和探讨基督教问题;他是把基督教问题放在他对西方思想、政治以及文化的整个系谱学考察研究的脉络之中,并试图将基督教问题同西方整个 知识、权力和道德的运作策略系统及其历史演变过程结合起来。所以,自始至终,福柯都同西方传统研究基督教的方式和方法有明显的区别。    (二)对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的批判        如前所述,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为了深入揭示西方人实行主体化过的具体策略及其历史经验,福柯集中研究了西方 文化中出现的三大历史形态的'自身的技术',即古代希腊、基督教和近代模式。福柯认为,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成为了从古代转向近代的过渡形态,在其 中,包含了'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所关注和要加以集中解构的'真理与主体性相互关系'核心问题的关键。    基督教是一 种非常特殊的宗教,根据福柯的看法,它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基督教是'关于真理的宗教',它非常重视真理的问题,并把真理同 信仰的关系当成其教义及其信仰实践的一个关键。第二,基督教非常重视对于教徒个人在身体和心灵两方面的形塑和管束,并往往试图通过教徒个人对其自身的自我 管束的途径、而实现教会对个人的宰制和管理。在这个意义上说,基督教对于教徒个人在信仰和宗教行为方面的期待,主要是通过教徒个人对于教义和教会的认识和 实践,通过教徒个人在认识和实践教义的过程中对其自身的忠诚程度的认识。    基督教的上述基本特点,使基督教所提出的'自身的技术'具有明显的特征。    在希腊和罗马时代,本来早就存在了一系列环绕'关怀自身'(souci de soi)而实行的一种'自身的文化'(la culture de soi)。在古代的自身的文化的脉络中,自身的技术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自身的技术是陶冶和培训自身,使自身不断地实现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在身体 和精神两方面不断地达到审美的高度,实现从一种自由向另一种自由的过渡。在这个意义上说,古代的'自身的技术'是个人对于自身进行自愿的约束和自我教育, 使自身实现不断地完满化。在这个意义上的'自身的技术',实际上就是一种生存美学(l'esthétique de l'existence),它是通过无止境的审美超越而进行的自我熏陶。另一方面,古代的'自身的技术'又同对于'他人'(l'autre)的统治相关, 因此,在雅典的城邦时代和古罗马时期,凡是立志从政、而积极参与权力的统治和管理事业的人,都必须在学会和实现统治他人的艺术以前,首先学会和掌握关于自 身的技术的实践智慧(phronesis)。在这个意义上说,'自身的技术'是实现对于他人的统治艺术的前提。福柯在总结古代的自身的技术时说:"对希腊 人来说,关怀自身这个原则构成为城邦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构成为社会和个人生活的一个重要行为规则,同样也成为生活的艺术的一个基础 "(Foucault, 1994: IV, 786)。    自从基督教 文化占据统治地位之后,'自身的技术'的上述性质发生了变化。这是同基督教本身的性质有密切的关系。如前所述,基督教是一种不同于其它宗教的特殊宗教,因 为它是唯一强调把信仰同'真理'联系在一起的宗教(Foucault, IV, 171)。福柯指出,基督教通过'忏悔'、'自白'和'告白',要求教徒说出'真理',以便使教徒向教会、并通过教会向基督教的神说出有关他们自身的一切 '真相',也就是要求教徒说出'真理',以便教会能够有效地对每一个教徒的身体、心灵、思想、行为等各个方面,有全面的了解,进行全面的统治和宰制。所 以,基督教所实行的自身的技术,既是教会对于教徒的一种'统治的艺术',又是教徒个人对于教会的虔诚态度的保障和见证。根据这种情况,福柯说,基督教对它 的教徒要求两种'真理':第一种真理是强调基督教本身是真理的化身,耶稣基督就是真理,基督的每一句话和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是真理,《圣经》的每一句话和它 的整体都是真理。面对这样的真理,基督徒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永远保持忠诚态度。第二种真理指的是教徒必须说出真相,必须把自身所想、所说和所做的一切都无 保留地向神和教会显示出来。对于基督教来说,忠于上述两种真理的原则,是基督徒得救的基础和条件。    所以,福柯 指出,基督教一方面是一种救世的宗教,另一方面又是忏悔的宗教(Foucault, 1994: IV, 804)。不论是为了救世还是为了忏悔,基督教都严格要求它的教徒,以忠于真理的态度,在行为、思想、心理以和肉体方面,同时地进行自身的改造,这就是基 督教的自身的技术的基本原则。    因此,基督 教要求其教徒实行一种"真理的义务"(l'obligation de vérité)。这种'真理的义务',一方面要求教徒无条件的服从被称为永恒真理的信条、教义和宗教仪式,以便在教徒的心灵及其行为中,表现出对于他们所 信仰的信条和教堂的无限忠诚。但是,基督教又要求他的教徒信仰另一种类型的真理,这就是要求每个教徒真正地认识他们自己,真正地知道在他自身中所发生的一 切,真正地认识到他自己所犯的各种错误,承认自己的各种企图和意向,真正了解自己的欲望的程度及其发生的场所,同时还要将所有这些发生在自身内外,发生在 自身身体和心灵的一切,哪怕是潜在地存在的,也哪怕是公开发生的或者私下发生的,都诚实地向神,或者向宗教共同体的其它成员,坦率地交待清楚,进行忏悔式 的自白。所以,基督教所要求的,是关于信仰以及关于个人自身的真理的义务。也就是说,所有的基督教徒,一方面必须对教义和信仰保持忠诚,将教义和信仰当成 永恒的真理,另一方面又要求基督教徒毫无保留的向神和教会交待自身的真理,也就是坦率说出自身的真实面貌。基督教所要求的上述两种类型的真理是相互补充相 互关联的。由于基督教将这两种真理关联在一起,所以它就把基督教徒个人灵魂的纯洁和教徒对于自身的认识联系在一起。    当然,随着 基督教的历史的演变,上述两种类型的真理及其对于自身的技术的关系,在整个中世纪历史时期内,也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同新教在自身的 技术的内容和实践两方面也有所不同。福柯曾经在许多地方较为详细地探讨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的历史演变过程。但是,不管怎样,整个基督教都强调对于信仰、圣 经和教义的真理的诚实态度,同时也强调基督教徒个人必须对于自身的心灵和思想抱着真理的态度,以便保证他们的心灵的纯洁性。所以,奥古斯丁说,只有使自身 显示出他的真理的本来面貌,才能进入到神的启示的光芒圈中。    在基督教的历史上,有关坦诚自身的方式及其具体技术,发生过各种变化。福柯指出,关于要求教徒告别自己的罪过以及作出必要的牺牲等程序,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基督教所要求的。有许多关于忏悔的程序是在中世纪的末期,也就是在中世纪将转入近代社会的前夕才出现的。    在基督教的历史上,围绕'自身'的问题,始终伴随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一方面是强调自身问题的普遍性,强调基督教对每个自身的召唤的普遍性 (l'universalité de l'appel)及其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强调自身获得拯救的珍贵性和稀有性(la rareté du salut)(Foucault, 2001: 116-117)。    所以,福柯指出,基督教在关乎每个人命运的'自身'的问题上,玩弄了双重的策略游戏:首先,它在强调神对世人的召唤的普遍性和平等性的同时,又指出并非人人都能幸运 地皈依基督教的神和信仰;唯有那些真诚向教会坦诚自身身体和心灵的真理的极少数教徒,即被教会奉为'圣徒'的个别人,才可以'获救'。接着,基督教又强 调,尽管它给予每个人的拯救是极其珍贵和罕见的,但仍然并不排除任何个人获救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基督教强调:基督教是普世的宗教,是对于世人的普遍的拯 救的唯一途径,也是给予世人以最珍贵的幸福的宽宏大量的宗教。在这方面,基督教没有向世人提出任何条件,它永远都是敞开拯救的大门,不歧视任何人,不排除 任何人;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获救。但是,基督教又认为,只有通过世人对自身的严格熏陶,遵循'真理'的标准,依据教规、教义和神的启示,才真正有机会获 救。基督教的这些说教,后来构成它的神学、思想、社会和政治学说的核心(Ibid.: 117)。    与此同时, 福柯通过对于性史的研究,也揭示了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身的技术同基督教占据统治地位之后的自身的技术,有明显的不同。如果说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自身的技术还 显示出个人自身的相当程度的自由权,那么,基督教产生之后的自身的技术,就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的特点就是使自身的技术完全变成为统治者宰 制和规训被统治的个人的权力运作技术。    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就是这样从关于自身的技术问题出发,然后进一步深入揭露基督教在中世纪和近代阶段中所实行的权力运作模式的变化及其对于现代社会权力运作模式的影响。也就在这种批判中,福柯同时揭露了基督教道德及其同西方人的主体化历史过程的关系。    (三)对基督教道德的批判        福柯指出,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都同样具有伦理学的意义,包涵着道德的原则。但是,作为伦理学和道德原则,古代时期同基督教阶段的'自身的技术'是完全不一样的。    福柯从尼采的 道德系谱学(généalogie de la morale)研究中得到启示,深刻指出了基督教道德在扼杀个人自由和破坏关怀自身的原则方面的历史作用。同尼采一样,当福柯对基督教道德进行系谱学批判 的时候,并不只是把道德当成一个孤立的问题来研究,更不把道德问题同整个社会文化制度以及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权力斗争割裂开来。也就是说,在福柯的道德 系谱学及他对于自身的技术的历史考察中,基督教道德的出现和发展,始终都是同整个西方社会的权力斗争及其历史走向密切相关。所以,基督教道德也就成为了社 会权力斗争的一个方面。    为了揭示基 督教道德的产生及其同社会权力斗争之间的复杂关系,福柯非常重视尼采的道德系谱学对'事件'的'突现'(Enstehung)的纯粹描述。福柯总是以尼采 的'突现'(émergence)概念,来描述他所揭露的各种历史事件的系谱学意义,因为在尼采那里,Enstehung一词,指的就是以突然冒现出来的 形式所显示出来的事件形成过程;它意味着从一开始,一切事物的出现就伴随着其天然的本性和依据其特有的发生规则,并以人们所无法认识和无法表达的复杂形式 产生于世界上。各种历史事件的突现,并不是像传统理论所说的那样,似乎都是依据必然的规则,或像自然科学的对象那样按照前因后果的所谓客观'逻辑'产生出 来;而是以其自身无可预测的偶然性、断裂性、突发性和自然性形成的。为此,福柯强调"'突现'始终都是透过一个特殊的强力阶段而发生的 (Emergence is always produced through a particular stage of forces)。所以,对于'突现'的分析,必须描述这个交互作用,描述这些强力相互抗拒交织而成的斗争,或者是抗拒对立的环境的斗争..."(M. Foucault, Nietzsche, Genealogy, History. In Rabinow, P. 1986: 83-84)。福柯指出,"在尼采那里,『突现』意味着一个发生对立的场所(Emergence designates a place of confrontation)"(Ibid.: 84)。但是,这个场所并非一个封闭的地点,以为在那里可以看到两个相互对等的强力的斗争状态。因此,这个出现的场所,勿宁是"一个『非场所』(non- place),是一种『纯粹的距离』:在那里,相互对立的对手并非属于同一个空间场所。唯一停留在『出现』的『非场所』的悲剧,就是统治的无止境的『重 演』。某些人对于另一些人的统治导致价值的分化;统治阶级产生自由的观念......"(Ibid.: 85)。    但是,福柯并不满足于从抽象的层面探讨基督教道德的政治意义及其同权力的相互关系,而是更具体地揭示基督教道德如何成为社会统治势力和权力斗争的一个手段,并深入地分析基督教道德在权力斗争中控制个人的具体策略。    福柯认为,在西方文化的脉络中,基督教道德实际上是从古代的'自身的技术'和关于'自身的文化'中演变而来的。细致地分析这个演变过程,就成为揭示基督教道德控制和扼杀自身的实质的关键。    福柯认为,在 古希腊,特别是在晚期的希腊化时期,关于自身的文化体系中已经存在了有关'拯救自身'(salut de soi)的道德原则和伦理实践。他举出了那个时代许多思想家的论述,强调关怀自身确实是一种道德的反思过程。但是,这种道德是建立在对自身的爱的基础上, 也就是说人们实行道德原则,不是为了扼杀自身,而是为了使自身获得快乐,得到更大的自由,并不断寻求更新的审美超越境界。正因为这样,福柯说,在古希腊和 罗马的希腊化时期,"道德所寻求的主要目标及其基本目的,是属于美学范畴,因为它只是涉及到个人选择的问题"(Foucault, 1994: IV, 384)。只是因为基督教的产生,才把道德和伦理问题归结为对于自身的否定(renoncement à soi),并以牺牲自身(sacrifice de soi)作为条件而建构道德原则(Foucault, 2001: 173-177)。    正因为这 样,在古代的自身的技术中,拯救自身是关怀自身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使自身完满化的一个过程。与此相反,在基督教时期,拯救自身就意味着否弃自身和牺牲自 身,也就是必须以祭献自身为前提才能达到自身的拯救。福柯对此加以严厉地批判,并由此指出:基督教道德的实质,就是要使自身完全归顺于基督教,从而达到消 除自身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 揭示基督教道德对于自身的扼杀,福柯还分析了基督教道德的苦行主义(ascétisme)原则。福柯认为,在古代的自身的技术中,为了实现关怀自身的原 则,也存在过苦行(askesis)的方法。但是,如同上述有关拯救自身的原则一样,在苦行的问题上,古代的自身的技术与基督教的道德是完全不同的 (Foucault, 1994: IV, 799-800)。    在古代,特别是在斯多葛学派的自身的技术的理论中,苦行并不意味者否弃自身,而是相反是为了逐步地实现对自身的关怀,为了达到对自身的自我控制。所谓对自身的自我控 制,不是要求放弃其现实的欲望和要求,也不是要求其自身完全脱离现实的世界,而是为了使自身达到真理,并真正地了解真理的意义。所以,苦行的最后目的,不 是为了使自身超越到与现实无关的彼岸,而是为了更真实的进入此岸世界。也就是说,苦行就意味着'做好各种准备'。苦行就是个人能够获得和消化理解真理、并 使自身自然地遵循一种自由行动原则的必由之路,是保证自身越来越实现完满化的一整套进行思想和实践的原则体系。总之,苦行在古代包涵着一些进行操练、锻炼 和修行的步骤,以便在必要的时候,使自身能够从容地和灵活地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各种复杂事件。在这个意义上说,希腊化时代的苦行,是一种对于各种事件的准备 过程,也是对于自身的自我修炼和自我完满的熏陶过程。所以,福柯强调:与基督教的苦行主义完全相反,在古代的苦行中,包涵着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个是沉思 (meditation),另一个是训练(Gumnasia)。    但是,基督教的苦行完全否定了古代的苦行原则中对自身的关怀的内容。基督教的苦行只强调对自身的否定,因此制定了一整套的禁欲主义原则,把人的欲望以及各种需求都归结为犯罪的根源,同时又要求教徒对自身进行严格的自我摧残,达到使自身完全归顺信仰的目的。    因此,同尼采 一样,福柯在批判基督教道德时,重复了尼采的宣言:"狄奥尼索斯就是十字架上的耶稣的对头"。福柯同尼采一样认为,基督教道德使西方人固守'诚实'、'服 从命运'、'同情和怜悯弱者'、'不相信自己的力量'和'循规蹈矩'等信条,使他们丢弃了'自身',失去了生命的创造力,丧失了最可贵的原始本能冲动,变 成为'像羔羊那样'唯唯诺诺、没有个性的萎靡不振的动物。    福柯认为,基督教道德的基本特点,就是通过'对神绝对顺从'和'禁欲主义'两条原则,以便劝导和强制基督教徒完成'否弃自身'的过程而实现'救世'的最终目的。所以,在基督教道德面前,人的一切尊严消失殆尽。    为了深入揭示 基督教道德的上述性质,福柯围绕'责任'(la responsabilité)、'顺从'(l'obéissance)、'思想心灵检查'(l'examen de la conscience)及'在尘世中死亡'(la mortification dans ce monde)等基督教道德的四个最重要的概念,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Foucault, 1994: IV, 144-147)。    福柯指出,基督教道德之所以提出和强调'责任'的范畴,是为了建立牧师(牧羊人)同信徒(羊群)之间相互负责的关系,使牧师和信徒之中的任何人,在他们之中发生'罪恶'的情况下,都逃脱不了受惩罚的责任。    其次,在谈到 '顺从'问题时,福柯说,在希伯来人的犹太教中,'顺从'是教徒本身发自内心的志愿顺从宗教法规的行为。但在基督教中,要求每个教徒和整个教徒群体,都无 条件顺从教士。因此,基督教把顺从当成一种绝对的'道德禀性';它并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暂时性手段,而是目的自身。也就是说,羊羔必须无条件和永久地 顺从教士。正如圣贝奴阿(Saint Benoit)所说:"修士不是依据他们自身的自由意愿而生活;他们的真诚愿望只能是顺从于修道院长"。    关于'思想 心灵检查'问题,基督教强调:作为'牧羊人'的教士,不能满足于对'羊群'(基督徒整体)的认识和控制,而是必须落实到'羊群'中的每一个'羔羊',直到 透彻了解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以及他们的一切不可见的部分。正是为达此目的,基督教才发明了两种最有效的办法。第一是基督徒自己'检查思想',第二 是牧师对基督徒'指导思想'。教士将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便时时刻刻把握羊群中的每一个羔羊的内心世界及其可能的动向,并及时地监管他们中的每一个的心 灵活动。    最后,福柯 指出,通过'在尘世中死亡'的概念,基督教要求其教徒彻底否弃尘世生活和否弃自身,也就是要求他们在日常生活领域中,过一种没有血、没有肉的死人般的生 活。基督教道德为此向教徒们允诺,只有通过尘世中的死亡,才能换得彼岸世界中的幸福。福柯揭露说:"所谓'在尘世中死亡'当然并不意味着真正死去,而是指 否弃自身和否弃尘世;而这是一种'日常生活的死'(une espèce de mort quotidienne)。这是一种以彼岸世界中的生活作为允诺的死亡"(Foucault, 1994: IV, 147)。所以,福柯认为:"基督教的死亡概念,根本不同于古希腊政权的死亡概念,它并不是要求为城邦做出牺牲,而是一种'自身对自身'的关系形式;它的 意义,就在于体现基督教徒的完整身份"(Foucault, 1994: IV, 147)。由此也可以看出基督教的禁欲主义道德的实质。     (四)对基督教教士权力运作模式的批判        福柯不论在知识考古学、道德和权力系谱学的研究中,还是在性史、自身的技术以及生存美学的探索中,都强调权力关系 同社会文化生活的内在关系及其不可分割性。所以,权力问题始终受到福柯的关注,并成为他的思想理论体系中一个重要内容。福柯对基督教教士权力运作模式的批 判,就是他的整个权力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福柯从不孤立地研究权力,也从来不把权力当成像自然客体那样的一种'实体',而是强调权力是社会中相互竞争的 力量关系网络,是在它的运作中,特别是在其运作策略的实际贯彻中体现出来。福柯指出:"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力的关系"(le pouvoir est essentiellement un rapport de force)(Foucault, 1994: III, 87);权力是在各种关系的现实较量中,由于各关系中的各因素间的张力消长而形成,又随着各因素间的不断竞争而发生变化,并由此而对整个社会生活发生重要 影响。    因此,福柯 指出:根本不可能存在由统治者垄断的'主权';权力始终都不是由某个人所掌握的资源,也不是由某人发出的力量。权力既不属于某个人,也不属于某个集团。权 力只是在其扩散、中转、网络、相互支持、潜力差异、移动等状态中才存在。正是在这些相互差异的体系中,才能够正确地分析权力,权力本身也才能真正地运作起 来(Foucault, 2003: 6)。权力的运作、夺取和扩大,依靠着真理游戏的开展及其实现过程,而真理游戏又成为权力竞争的重要手段;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交错而连成一体。    为了使权力 的研究不停留于抽象的层面,福柯还深入分析近代社会中各种权力运作的模式及其策略。对于权术策略游戏的分析批判,是福柯真理游戏整个批判战略活动的一个最 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个人的理论和实践的主要内容。如同他自己所说:"当我研究权力的机制,我试图研究的,是它们的特殊性;.....我所力求掌握的,是权力 的实际实施机制(je m'attache à saisir des mécanismes d'exercise effectif de pouvoir)"(Foucault, 1994: IV, 92-92)。    值得指出的 是:福柯的思想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他的权力理论也是在这个时期发生重大变化。他从1976年起,一方面在法兰西学院的授课 中,以《必须保卫社会》(Il faut défendre la société)为题,在权力问题上,集中探讨三大论题:(甲)'惩戒的权力'(le pouvoir punitif)(通过像监狱那样的惩罚机关的监视技术、规范性制裁和全方位环形敞视监督系统(système panoptique)等);(乙)生命权力(bio-pouvoir)(通过对于人口、生命和活人的管理控制);(丙)政府统管术 (gouvernementalité)(通过国家理性和警察装置和技术)。另一方面,褔柯开始着手撰写他的《性史》三卷本,打算以'性的论述'为主轴, 深入探讨紧密围绕权力运作而旋转、并始终控制着西方人的'主体化'过程。    为了深入分 析西方社会中的权力运作模式,福柯系统地研究了西方社会史上权力运作模式的变化情况。他发现,由于基督教在整个中世纪时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在 中世纪时期,西方人建构了'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不但用之于其本土范围内,而且也运用于其世界各地的殖民地统治(Foucault, M. 1994: III, 548-549)。这种'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具有非常典型的性质,是进一步研究权力运作逻辑的最好出发点,也是深入揭示基督教性质的关键。    基督教权力 运作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将其统治的重点,从单纯的占有领土而转向控制'羊群'(即被统治者、被殖民者);'教士'(统治者),既是'羊群'的导引者、教导 者、管教者,又是惩罚者、持鞭者、规训者,既是最高权威,又是'救世主'、'施恩者'。这种基督教模式,显然把统治和规训的重点放在羊群中的每个个体,试 图使其统治渗透到每一个被统治者身上(Ibid. : 560-564)。    同时,福柯 还注意到: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还呈现以下重要特征。第一,其目的是保障将每个人从'另一个世界'中'拯救'(salut)出来。第二,它不只是发出命令和 指令,而且,它还时刻准备为它所统治和引导的人们的生命和获得拯救而做出牺牲。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封建主权式的政权,因为后者只是要求它的被统治者做出 牺牲,特别为保卫王权而牺牲。第三,它不只是关心被统治的共同体的命运,而且还特别关心其中的个人,对个人一生的生命历程负责,关怀他们的每时每刻。第 四,它的统治方式是以了解和掌握每个人的心灵深处的一切思想活动为基础﹔它特别重视对每个被统治的个人的思想变化及其动向,并采取有效措施使被统治的个 人,能够心甘情愿地坦率说出他们心中所想的一切。所以,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很重视对被统治者的意识及其思想的控制,善于关怀他们的精神生活,并设计出一整 套适合的方法和技巧,以便正确有效地引导被统治者。由此可见,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是拯救式、奉献式和个人自律相结合的权力运作模式,它延伸到被统治者的生 活和生命历程中,也直接连贯到真理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特别是联系到被统治者个人自身的真理性的问题(Foucault, 1994: IV, 229)。    到了资本主 义时期,基督教模式被全盘继承下来、并以新的科学、理性和民主的观念加以改善,不仅成为西方各国国内统治,也成为其对外殖民统治的基本模式 (Foucault, M. 1994: IV, 137-139; 229-232)。福柯指出﹕"近代国家权力是全面性和总体性的权力形式,正因为这样,它比以往任何时期的权力都具有更强得多的力量。在人类社会历史上, 甚至连中国古代社会在内,都找不到另一种政权,能够比西方近代国家权力更加强而有力﹔在西方的国家权力的政治结构之中,把对于个人的统治技术同对于整体的 宰制程式,结合得如此复杂而巧妙﹗所有这一切,正是由于近代西方国家政权,整合了源自基督教制度的中世纪权力的古老技巧,并以新的政治权力形式,加以发 展。所以,我们就把基督教的权力运用技术,称为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Foucault, 1994: IV, 229)。    更值得注意 的,是当现代资产阶级接过对社会的统治权时,他们比中世纪的教会更加懂得控制和宰制个人以及统合和协调社会人口整体的重要性。正如福科早在1966年发表 《语词与事物》时所指出的,现代权力和道德的运作,需要与它并行存在的现代知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才导致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知识模式 (épistèmê)的转变,即从原有的语法学、财富学和自然史研究,转变为语言学、政治经济学和生物学。这后两门现代知识,一方面体现了现代资产阶级对 夺取、积累和扩大财富的需要;另一方面则体现了他们对统治和控制有生命的生物,特别是控制能够创造财富的'人'的需要(Foucault, 1966)。因此,当现代政府试图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自由和社会人口整体进行全面控制的时候,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也就自然地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权力运作 的一个出发点。    在福柯的批 判转向基督教的过程中,可以明显的显示出三个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第一,就是由基督教所继承和发展的西方从古到今整个文化和思想的核心问题,即关于'主体 化和真理'的问题。第二是基督教本身,作为一个在西方文化传统中产生、并对西方文化的发展扮演重要角色的宗教,不论在教义、教规和教会制度及其同世俗社会 的关系方面,都刻下了明显的西方传统的特征,这就使基督教在很大程度上同其它世界宗教区分开来,而且,也使它始终成为西方社会文化制度及其运作机制的重要 基础。在这方面,在福柯以前,包括马克思、韦伯在内的思想家,都已经从各个角度分析和批判了基督教同西方当代社会和文化的内在关系。第三,福柯以其新尼采 主义为指导,将他对于基督教的批判,从属于他本人的知识考古学、道德和权力系谱学以及生存美学的体系之中,从而显示了福柯的基督教批判的'后结构主义'和 '后现代主义'性质。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并不是孤立进行,而是同他的整个理论兴趣和研究方向有密切关系。所以,福柯对于基督教的批判,一方面突出地将它同 西方文明和思想的核心问题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揭示基督教在维护和巩固西方社会文化制度方面所扮演的特殊角色,由此显示基督教的性质和特征。    参考资料    1.Foucault, 1966, Les mots et les choses. Paris: Gallimard.    2.Foucault, 1994, Dits et écrits. III-IV, Paris: Gallimard.    3.Foucault, 1997, Il faut défendre la société. Paris: Galimard.    4.Foucault, 2001, L'Herméneutique du sujet. Paris: Gallimard.    5.Foucault, 2003, Le pouvoir de psychiatrique. Paris: Gallimard.    6.Rabinow, 1986, The Foucault Reader. New York: Penguin Books.    (*本文原为作者于2004年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的演讲稿。)
  9. 张承志:凡生命尽予收容
    文学 2010/11/07 | 阅读: 2362
    《你的微笑》辑入了自2007年出版《聋子的耳朵》以后的所有未曾结集的新散文。
  10. 曾雄生:杂种:农业生物多样性与中国农业的发展
    科技 经济 2012/07/08 | 阅读: 2363
    农业生物的多样性是中国农业得以维持几千年而不衰,并且成功地支持了由人口不断增长引起的对农产品不断扩大需求的重要原因之一。传统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在为人类提供营养的同时,还满足了人类生产和生活多方面的需要,这也不是用现代"产量"的概念所能够衡量的。
  11. 李玲、陈秋霖、江宇:中国的医疗改革——转向社会发展
    医卫 2012/11/28 | 阅读: 2367
    新医改在2009-2011三年时间的第一阶段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到达95%,特别是开始重构医疗卫生体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当然这些只是阶段性成效,中国医改还面临很大的挑战。
  12. 乌有之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严正声明
    社会 2009/03/17 | 阅读: 2368
    乌有之乡针对《亚洲周刊》江迅文章的声明。
  13. 鲁迅:写于深夜里
    文学 2011/09/19 | 阅读: 2369
    野地上有一堆烧过的纸灰,旧墙上有几个划出的图画,经过的人是大抵未必注意的,然而这些里面,各各藏着一些意义,是爱,是悲哀,是愤怒,......而且往往比叫了出来的更猛烈。
  14. 沈卫荣:解析国际背景中的西藏问题(《欧洲时报》访谈)
    宗教 2015/09/02 | 阅读: 2369
    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唯由汉人组成的国家,而是一个由多民族、多元文化组成的国家,所以海外华侨的概念应该也不只是指旅居海外的汉族同胞。尽管在西藏问题上,海外藏胞目前与中国政府站在完全对立的立场上,但海外华侨切不能因此而排斥他们、与他们严重对抗,相反应该理解、尊重、善待和团结他们,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兄弟。
  15. 曹卫东:学术造反与制度紧张——关于霍克海默与哈贝马斯之间的冲突
    思想 2007/03/23 | 阅读: 2370
    “研究法兰克福学派的历史效果,我们或许还是应该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即更多地发掘和分析其作为学术制度内部所存在的紧张性乃至矛盾性,而不要把目光仅仅盯在其貌似同一,实则不然的 “批判的理论命题”上。”
  16. 孟悦:中国文学“现代性”与张爱玲
    文学 2007/01/09 | 阅读: 2371
    “中国文学“现代性”近年来成了一个话题,引起了许多争论,这本是一个极有意思的问题,因为,一个尚未完全“现代化”的国家(country)能否产生自己的“现代”文学,是否产生过这样一种文学,这可以说是中国二十世纪文学评判面临的最大困惑之一。但令人遗憾,这些争论至今既没有充分深入到历史的、写作的具体研究层次,又未在反“西方中心”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形成有特殊意义的理论话语。不久前重读了张爱玲的作品,从她对中国文学的“现代性”问题的看法和写作角度中得到了许多启示。(我是把中国文学的“现代性”看成一个开放的写作领域的。至于西方关于“现代性”的种种界定,我以为不过是—种曾经获得了话语权威的“现代观”。)她的作品使我们有可能把关于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讨论具体化为一种现代文学写作的研究,即:如何以“现代”这样一种尚待实现的、抽象的历史时间价值去创造“中国”的空间形象,如何使一段“未完成”的历史中的中国生活体验作新的,现代的叙事想象力。” 缺注。
  17. 朱永嘉:王安石与苏轼在政治哲学上的两种不同思路
    历史 2009/07/13 | 阅读: 2374
    如果把二苏与王安石、司马光的政治哲学概括起来,大概属于两个类型,两种不同的出发点:王安石与司马光的政治哲学,也许可以用“由是(仁义)而之(道)焉”来概括……
  18. 梁振英:人生路
    政治 社会 2012/03/25 | 阅读: 2374
    梁振英于2012年3月25日当选香港特首。他34岁当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的秘书长,42岁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45岁特区行政会议召集人, 2011年11月9日表示参选特首,此文系去年作,简述从政经历,回应对他的批评
  19. 桑兵: 晚清民国时期的国学研究与西学(一)(二)
    思想 2009/03/13 | 阅读: 2376
    近代国学研究,从1902年梁启超谋创《国学报》始,到50年代初无锡国学专修学校、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以及北京大学《国学季刊》合并或停刊止,历经半个世纪。其中流派纷呈,见解不一,但总体上看,乃是数百年间中西文化的交流融合,特别是晚清西学东渐之风的鼓荡,最终导致中国文化在学术层面上由传统走向现代。西学不仅刺激了国学研究的兴起,更制约着其发展趋向。
  20. 乔以钢:近百年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
    文学 2011/03/17 | 阅读: 2376
    传统中国文学史书写,从性别的角度看,贯穿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史叙事。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长期以来处于相当薄弱的状态。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社会思想文化和观念意识发生巨大变革的背景下,女性主义学术思想逐渐渗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里所说的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是指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文学为研究对象,从性别角度进行多层面审视的研究观念和研究实践。其中既包括对古代妇女文学的考察,也包括在性别视野中就男性创作活动所展开的探析;既涉及男女作者在文学活动中的交互影响和作用,也包含对两性创作所呈现出来的不尽相同的审美景观的探讨。不过,由于诸多原因,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性别研究相比,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尤其是对这一“研究之研究”尚缺乏系统的梳理、认真的总结和全面的反思,这直接影响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深入。本文拟在回顾和总结近百年来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就其中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进行思考。 一 有关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考察,在现代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世纪末20世纪初,思想文化界的启蒙思潮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反思,直接影响到研究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的重新认识;“五四”女性文学的勃兴,也促使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进入研究者的视野。20世纪前半叶,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开始起步,主要体现在对古代妇女创作的搜集整理和初步探讨方面。 二三十年代,在“整理国故”和反思传统两种思潮的涌动中,中国古代女作家及其创作成就的整理取得了明显进展,产生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女子艺文志。与此同时,刊有古代女性作品的总集、别集和各类选本陆续印行,一些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知识女性直接参与了这些文集的编辑出版,体现出文学观念和性别观念上的进步。例如,施淑仪的《清代闺阁诗人徵略》著录了清代自顺治至光绪三百年间1262名女诗人的生平和创作,并对之加以述评,它几近于一部清代妇女诗歌史。编者在“例言”中申明收录的标准是“偏重文艺”,若非于此专长者,“虽有嘉言懿行,概不著录”,从而摒弃了以妇德为先的传统女教尺度。20年代末,出现了单士釐的《清闺秀艺文略》(五卷),载录3000余种女子“艺文”作品。其中不仅有文学创作,也还包括了文论、史学、经学、音韵、训诂甚至医学、算学方面的学术著作。此期,在围绕个体女作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也有新的趋向。如潘光旦的《冯小青之分析》一书,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对女诗人的身世和创作心理进行考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胡适等关于清代女诗人贺双卿真实性的考察,①拓展出关于如何看待男性目光注视下的女性写作这一具有性别文化内涵的话题,对此后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1916年,上海中华书局印行了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该书“起自上古,暨于近世”,时代断限止于明末。这一将中国妇女文学活动系统化、历史化的努力,在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前期问世的一些著作中得到呼应。梁乙真补谢著之阙,撰写了《清代妇女文学史》(中华书局,1927);其后又著有《中国妇女文学史纲》(开明书店,1932)一书。谭正璧出版了《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上海光明书局,1930)。此外,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分别收入了有关唐代武则天、上官婉儿以及薛涛和鱼玄机的内容。上述著作在古代妇女文学史料的搜集整理方面做了基础性工作,初步理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历史线索,并开始注意到古代妇女文学创作与其生活经历、思想文化背景之间的联系,对妇女文学活动及其作品的特点也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特别值得肯定的是,著者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封建时代压抑妇女才华、否定妇女文学成就的社会制度和传统文化,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对男性本位文学史观的反思。 此时,一些知识女性已具备了比较自觉的女性文化建设意识。1931年,陆晶清出版了现代学术史上第一部古代女诗人的研究专著《唐代女诗人》(上海神州国光社);1933年,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北新书局)问世;其后曾乃敦著有《中国女词人》(上海女子书店,1935)。在带有一定研究性的著述中如此标榜文学创作者的性别,对这些女作者来说实乃有意为之。例如,陶秋英就“妇女与文学”这一命题的提出发表了一针见血的看法:“‘妇女’,这是一个侮辱我们的名称;不!‘妇女’而成为种种特殊问题,特殊名称:这才是真正侮辱我们的现象,这明明在说,‘妇女是人类的另一部分。’”②在“五四”新思潮影响下女性主体性的确立,使之能够一语道破传统文化的男性本位实质,以及妇女在文学和文化史上的不平等地位。 这些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性著作,是在启蒙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在进步思想界不断发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呼吁的背景下诞生的。它的出现对现代性别文化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只是在当时的写作中,作者往往不自觉地囿于男性中心的传统思维,体现出明显的局限性。例如,一些男性作者在认识和评价古代妇女创作时,一方面热情肯定文学女性的才华,另一方面又无形中受制于传统性别意识和文学观念,时或流露出“表彰才女”、“怜香惜玉”的文人士大夫趣味。此外,在研究的起始阶段,人们对女性创作现象的认识不免粗浅,视野也比较狭隘。 相比之下,女作者对文学创作中的性别因素显然更为敏感。比如,陆晶清撰写的《唐代女诗人》第一次以断代方式对女性诗歌创作进行研究,探讨唐代女诗人对诗歌艺术的贡献;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将古代妇女的创作状况与她们所生活的时代相联系,指出在传统文化制约下,古代妇女文学(主要是诗词创作)呈现出在内容上以消遣和性情为主、在感情色调上以颓废为美的表现形态。又如,冯沅君在一系列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考证文章中,涉及古代妇女创作时,也流露出一定的性别意识。③ 此期人们关注较多的,主要是唐代女诗人的研究和词人研究。前者以薛涛、鱼玄机、李冶等若干女作家的研究最为集中;后者可以谭正璧的《女性词话》(上海中央书店,1934)为代表。该书注意结合作者的身世(如家庭、爱情、婚姻、社会经历)分析其创作风格,介绍了包括徐灿、贺双卿、吴藻、顾太清、顾贞立、沈善宝等在内的自宋至清59位女词人。其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首先,它是20世纪第一部全面介绍女性词的专著;其次,它知人论世,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把学术研究的学理性和知识传授的普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了”。④ 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有所收获,但总体处于低迷状态。据统计,自1950年初到1984年底的35年间,有关女作家的研究论文最多不超过130篇,且多数集中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版的女作家作品集不到10部,其中李清照占了4部。在此期间,没有出版一部妇女文学史,研究对象的涉及面也比较狭窄,仅集中在几位女作家的创作上;缺乏史的眼光,多是一般的研究评论,零散而不成系统。⑤并且,在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抹平男女两性差异的文化氛围中,评论文章往往程度不同地染上了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 这一时期值得一提的是,在基本的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成绩。195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胡文楷辑录的《历代妇女著作考》。该书汇集整理了编者以20多年时力精心搜求的,自汉魏至近代共4000余位女作家著作的流传情况和出处。“凡见于正史艺文志者,各省通志府州县志者,藏书目录题跋者,诗文词总集及诗话笔记者,一一采录。”其资料搜集之宏富,堪称20世纪在中国古代女作家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此外,围绕蔡琰和《胡笳十八拍》的作者问题、李清照是否曾经改嫁以及其词作的评价问题,学术界都曾进行了专题讨论。 陈寅恪关于女性创作研究的重要论文《论〈再生缘〉》和专著《柳如是别传》均写成于60年代。前者当时曾引发讨论,后者迟至1980年才得以问世。在关于弹词小说《再生缘》的研究中,陈寅恪不仅称赏《再生缘》具有“自由活泼思想”,“实弹词体中空前之作”,而且赞扬作者为“当日女性中思想最超越之人”。⑥在《柳如是别传》中,陈寅恪满怀对明清时期奇女子柳如是的同情与欣赏,对这一有追求、有谋略,又富于传统文化底蕴的奇女子的生活和情感经历做了翔实精赡的考述。其间,通过柳如是与明清之际士大夫名流陈子龙、钱谦益、宋徵舆等人的相互交往和特殊关系,“在最自然的男女两性关系中,挖掘一代知识分子面对前所未有的政治文化危机时的复杂心态与行为”,从而使这部著作一定意义上成为明清之季的“文人心史和文化痛史”。而若以女性主义的眼光观之,作者选取一个女子作为这部情史乃至明清痛史的主角,“正是对男性中心史的一种颠覆”。⑦ 80年代中期以后,当代女性文学创作和相关研究进入新的阶段。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在研究界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性别与文学的关系作为一个具有浓郁文化意味的问题引起关注,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也得以拓展。如有关唐代女诗人的研究,1984年便有陈文华编订的《唐女诗人集三种》问世,而李清照研究更是成为宋代文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先后有多部论文集以及评传、资料汇编、版本考等出版。据统计,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中有关李清照研究的论文、论著达959种,其中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占有一定比重。⑧一些学者在相关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融入了一定的性别意识,例如陈祖美的《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⑨等文及她所著的《李清照评传》中关于女作家李清照内心隐秘的解读,即可作如是观。 80年代到90年代前半期,比较集中地出版了一批中国历代妇女创作的选本。编选者从两性平等的观念和愿望出发,对旧时代文学女性的命运及其创作怀有深厚的同情和真挚的情感,出发点大都在于搜集、整理古代妇女创作,褒扬她们的艺术才华,批判旧时代对女性的压抑和迫害。这样的情感倾向和立足点,在此阶段的部分研究性著作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其中,苏者聪的《闺帏的探视——唐代女诗人》和《宋代女性文学》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张明叶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简史》是20世纪下半叶正式出版的唯一一部古代妇女文学通史,但内容新意较少。 总体来看,80年代到9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开始渗透自觉的性别意识,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对“文学与性别”这一命题的关注。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仍受制于传统思路和方法。1994年,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曾主办了“妇女问题第三届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第三部分“妇女与文学”收录了六篇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论文,其中仅有一篇对女性主义批评有所借鉴。(即周乐诗的《回归和超越——传统女性文学中的女性意识》) 二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扩大了女性主义思潮在文学研究界的影响。改革开放时代国内学者与国外汉学界日见频繁的交流,也为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注入新的活力。部分学者在研究实践中有意识地引入性别视角,反思传统文学史建构中的性别缺失,调整和修正文学史观,对中国古代两性创作在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心理倾向、艺术倾向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关注,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展开研究。90年代中期以来,有价值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古代妇女创作文献的清理和考辨 女性文学创作的文献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但在男性中心文化千年延续的过程中,中国古代女作家作品的保存和流传受到了严重影响。绝大多数女作者一无生平事迹可查,二无作品背景资料可考;少量得以传世的作品,其真伪、创作背景以及作者的相关情况等,也存在很多疑问。有关著名词人李清照生平事迹和创作的考察尚面临诸多困难,更遑论其他。为此,若欲寻觅古代妇女创作的踪迹,首先就需要对散见于各种史料的历代女性创作文献加以清理、订正。 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此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继续在资料考辨和古籍整理的基础上层开。各种版本的古代女作家评传、作品校注及相关资料汇编陆续出版。一些著名女作家(如蔡琰、薛涛、鱼玄机、李清照、朱淑真、贺双卿、顾春等)资料的发掘和作品的整理受到关注。其中,由董乃斌、刘扬忠、陶文鹏等学者校点的大型女性丛书《中国香艳全书》以及大型工具书《中华妇女文献纵览》,为研究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或线索。此外,史梅在清代妇女文学资料的搜集方面颇有收获,辑得了前述《历代妇女著作考》未曾收入的清代女作家118人,著作144种。 性别视角的自觉运用,也为史料考辨思路的开拓提供了新的可能,其有效性在一些研究者的实践中得到印证。例如,陈洪的《〈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⑩一文,令人信服地显示了性别分析在史料考辨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二)古代妇女创作性别文化内涵的探析 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性别文化信息。近些年来,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其间的性别文化因素进行探询。具体涉及传统性别观念对女作家创作的影响,地域文化、家族文化与女性创作的关系,才女文化的时代特征,女学的兴盛及其在文学中的反映,女性创作的文化史意义、各体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其性别文化的内涵,等等。 仅以明清时期女性创作的研究为例。张宏生的《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11)较早对清代女性词作进行了宏观探讨和综合分析。郭延礼的《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12)对明清时期妇女文学创作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对明清之际江南地区出现的女作家群及其地域性创作特征进行了专题探讨,如陈书录的《“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李真瑜的《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王英志的《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的《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的《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13)等论文,以及宋致新的《长江流域的女性文学》、陈玉兰的《清代嘉道时期江南寒士诗群与闺阁诗侣研究》等著作,均将考察对象置于特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环境中,展开细致深入的探讨。弹词创作是清代妇女文学一个颇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鲍震培的《清代女作家弹词小说论稿》就此进行了系统研究。 在明清女作家的个案分析方面,以徐灿、顾春和贺双卿等人的研究最为集中,戏曲家吴藻等人的创作也较多受到注意。文学创作中自觉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女性意识,成为考察作品性别文化内涵的重要方面。研究者试图深入女性写作者的精神世界,揭示其性别意识、内心状态及其对创作的影响。这些探讨在以性别视角观照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同时,注意将考察对象“还原”到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去,结合女性创作者的心态进行具体分析,有助于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认识的深化。 (三)古代妇女创作审美特质的阐发 从性别角度切入研究对象,很自然会关注女性创作与男性创作究竟有哪些不同,这种差异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性别文化意味。对此,研究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了阐发。 在宏观研究方面,胡明的《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14)依时间顺序,结合历代社会生活,描述和分析了古代妇女文学创作队伍的历史形态,探讨了作品的人文内涵。该文研究视野开阔,不作惊人之语,以扎实的史料、深入的思考给人启迪。乔以钢在《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15)等文中,对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与女性创作审美特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不过主要是以男性词和男性词人为对象。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历史上曾大量出现的女性词人及其作品,除李清照等个别作者外,基本上被忽略在词学研究的视野之外。90年代中期以来,叶嘉莹从性别角度切入词学研究,发表了系列成果。(16)特别是在关于女性词的美感特质、词体特征与性别之间的关系方面,提出了值得注意的观点。邓红梅的《女性词史》系统梳理了女性词作的历史脉络,并对代表性作品进行了细致的审美分析。 在千百年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女性无形中深受男性中心文化的规约,特定的生活处境使之通常缺乏自觉的历史意识和政治关怀,从而影响到她们的文学的审美格局。然而,遭逢乱世之时,这种状况有可能发生局部改变。孙康宜的《末代才女的“乱离”诗》(17)探讨了以见证现实、记述乱离为基本内容的女性写作传统。作者将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审美特征、艺术风貌置于当时文人文化与妇女现实处境的上下文中,透视了社会历史对性别与文学关系的塑造。 (四)女性与传统文学批评之间关系的探讨 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少见到对女性在传统文学研究及学术性活动中角色和地位的探讨。近年来,部分学者对这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关注。 中国文学批评史著述以往在谈到古代文学妇女的批评实践时,常以宋代李清照的《词论》为“妇女做的文学批评第一篇专文”。(18)对此,虞蓉的《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提出不同看法。作者还在《“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中提出,汉代唐山夫人、班昭和熹邓后三位女性,以“成文”之思为中心命题,开始对“文”发表见解,可将之视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批评的滥觞。(19)又如连文萍的《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20)一文,对明代女学者方维仪的诗歌批评活动展开考察,具体探讨了方维仪选编女性诗史的评品策略和标准。蒋寅的《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初论》(21)在高度评价清代女诗人汪端文学创作的同时,也对其文学批评进行了探讨。徐兴无的《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22)一文就女性学者研究女性历史和女性传记文学的传统、清代学术活动中的性别角色,以及中国最早的女性史在清代的两次学术整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闵定庆的《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23)阐述了王端淑的《名媛诗纬初编》编撰的特点,肯定其能够从传统诗学理论的高度批评明清之际的诗坛风气,提出振衰起弊的意见,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明清才媛文化的特殊风貌。 汤显祖的《牡丹亭》自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学术界关注,针对这部作品展开的批评形成了多种角度和格局。然而,戏曲史和戏曲批评史向以男性为主角。有鉴于此,谭帆的《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24)结合16位女性关于汤显祖的《牡丹亭》的评论,对《牡丹亭》接受史上的女性批评特色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25)则在更广的范围内梳理了明清时期女性曲评家的实践,揭示了其所具有的文学批评史意义。 在中国传统文学理论和批评中,女性的声音一直十分微弱乃至几近于无。目前,围绕这方面尽管还只是做了一些初步的工作,但对认识中国古代女性的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活动及其文化价值,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 上述围绕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活动进行的探讨,在正确认识妇女文学的历史、丰富和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学风貌的整体认知方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若仅止于此,学理意义上的“性别研究”未免名不副实,并限于单向度的思维。而所谓“性别与文学”这一命题的学术诉求,理应以两性平等的性别观念为导引,在对男性本位的文学史观进行文化批判、给妇女创作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时,体现两性关怀的文化精神。它意味着:在对轻视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传统观念进行必要的清理和反拨时,亦当自觉地将男性创作活动的性别内涵以及两性之间的文学互动和双向影响纳入研究视野。多年来,一些学者在实践中为此做出了努力。 (一)古代文学性别文化内涵的综合性探讨 当下一些文章在谈到有关性别与文学研究方面的发展脉络时,往往将其整体趋向描述为:近些年来,西方女性主义发展出现了新的态势;与此相关,本土学术界也发生了从“女性研究”向“性别研究”的拓展和演进。而事实上,就国内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的实际情况来说,性别研究的思路和格局早在1988年出版的康正果的《风骚与艳情》一书中,已有了明晰而充分的体现。该书有明确的性别视点,但没有依据作者性别做两分法的把握,而是循着“女性的文学”和“文学的女性”并重的思路,在“整体论”的意义上重新认识古代诗歌的题材和主题。这样的研究思路统摄了古典诗词的两大类型,同时也是两种精神和两种趣味。该书对渗透在政治与爱情、文人与女性、诗歌与音乐等诸多方面复杂关系中的性别因素进行了探讨,古典诗词中所蕴涵的性别意味和两性关系由是得以彰显。 在各体文学研究中,这样的研究意识和研究方式也有体现。例如,叶嘉莹的《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26)一文,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光照中”,以“雌雄同体”性向或“双性人格”理论以及老子“知其雄,守其雌”的说法为参照,探讨了《花间集》18位男性词人“使用女性形象与女性语言来创作”所摄纳的“双性人格”,认为这种男性叙写乃男性作者潜含的女性化情思及身份认同。正是这种“双性人格”成就了《花间》“幽微要眇且含有丰富之潜能”的美学特色。马珏玶的《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27)从叙事学角度考察宋元话本的性别倾向;李舜华的《“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28)对明至晚清民初的小说书写中的性别现象进行了思考;李祥林在《性别文化学视野中的东方戏曲》、《戏曲文化中的性别研究与原型分析》等著作中,将性别视角引入戏曲研究。 (二)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的性别审视 在对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进行相关研究的实践中,部分学者融合性别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文学中具有性别文化意味的典型现象和经典文本,提出了新的见解。例如,孙绍先的《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从自觉的性别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国古代文本中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分析,阐释其深层内涵,进行了尖锐犀利的文本分析和文化批判。该书作者曾于1987年出版了大陆第一部以“女性主义文学”命名的研究专著。 在对《红楼梦》的解读中,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时或被看成“女儿的乐园”,从两性平等和democracy主义的意义上受到肯定。对此,李之鼎在《〈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29)中提出商榷。另如《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30)等文,也就这部经典之作中的性别问题发表了看法。在此过程中,研究者在借鉴女性主义批评对经典文本展开具体分析时,因吸收和理解的方面有所不同而各有取舍,具体观点形成了互补或反差。 这种情况在对《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研究中同样存在。马瑞芳的《〈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31)分析了作品的性别倾向,在肯定某些聊斋故事具有反封建色彩的同时,指出其中相当多的故事是男权话语创造出的“情爱乌托邦”。何天杰的《〈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32)就此提出质疑,认为《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性别基调是男性的雌化和女性的雄化。性别倒错的描写,实质上隐含着蒲松龄对女性的正视,在文学史上是破天荒的。又如,女性形象在关汉卿经典剧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以往的文学史叙述通常认为剧作者在创作中对妇女不幸遭遇怀有深切的同情,赞扬了她们的反抗精神。潘莉的《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33)则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作者笔下的女性人物无论外在形象还是内在品德,实质上都是被古代封建男权文化所规范了的性别角色。 从性别视角出发分析中国古代文学现象,往往可以有新的发现。例如,魏崇新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34)揭示了明清小说发展史上一个深具性别文化意味的创作现象:小说对男女两性人物的描写,经历了从以描写男性为主到以描写女性为主,从赞美男性到肯定女性,从男性阳刚的衰退到女性阴柔的增长的过程,进而对出现这一变化的深层原因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李明军的《禁忌与放纵——明清艳情小说文化研究》讨论了艳情文学在对欲望和情感的理解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陶慕宁的《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通过对各时代青楼文学特点的探析,开掘其性别文化内涵及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张淑贤的《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35)从性别角度建立起才子佳人小说研究的新视点。文章认为,如果将才子佳人小说放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就不能轻易将之视为“观念陈腐”的小说,进而肯定了此类小说所体现的性别意识在文学史上的意义。又如,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中,思妇怀人、美人迟暮、怜花幽独一类文学题材和审美情绪,构成了传统闺怨诗模式。马睿的《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36)就此现象从女性观点进行了分析。再如,“女扮男装”或“异性扮演”有着深远的文学叙事和文艺表现传统,同时又与具体时空范围内的社会文化、文艺思潮、审美风尚等密切相关。近些年也出现了一批就此进行性别文化分析的研究成果。(37) 对文学现象及经典之作进行性别研究的论文数量很多。仅从一些论文的选题即可看出,(38)尽管具体探讨的对象有所不同,但对性别角色和性别关系的关注以及对封建男权和父权制文化的解剖与批判,已成为比较常见的着眼点。部分作者尝试借鉴女性主义批评的视角,具有鲜明的文化批判倾向。 (三)社会思想文化与创作中性别因素之关系的考察 在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中,女性总体上处于弱势。这种状况反映在文学创作中,呈现出复杂的面貌。正因为如此,在对文学中的性别因素进行考察时,势必需要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而古代文学作者的性别观念和创作心态,可以说是联系当时社会文化与创作文本的关节点。为此,一些研究者分别从创作语境、阅读接受以及批评传播等环节入手,深入辨析文学中的性别因素,探讨融入了作家个体性别意识的思想文化观念与文学文本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舒芜多年来的一系列探讨思想文化领域中性别问题的文章,(39)涉及古代文学中的种种性别现象,同时充溢着对当下现实的人文关怀,颇富启发性。 例如,俞士玲的《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曹亦冰的《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40)等文,从明代女学、社会思潮、男性的参与、女性的自省等方面,探讨了明代中后期妇女文学兴起的原因和发展状态,分析了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性别文化的演变。黄仕忠的《婚变、道德与文学:明清俗文学之负心婚变母题研究》一书,追踪自《诗经》以来这一母题在历代文学作品中的表现,分析其存在与演变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根源。顾歆艺在《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41)中,深入考察了不同性别的作者在小说、戏曲、弹词等俗文学中有关女性与科举的描述方面所存在的耐人寻味的差异。冯文楼的《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42)讨论了《金瓶梅》中的身体叙事与性别文化的关系。 注重作家妇女观与创作文本关系的探讨,是许多研究者的共同思路。黄霖的《笑笑生笔下的女性》(43)将《金瓶梅》中的女性描写分别从“作为道德家”的笑笑生与“作为小说家”的笑笑生的角度加以分析,进而论述了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女性观以及所涉及的女性问题。另如黄瑞珍的《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的《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薛海燕的《〈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以及毛志勇的《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等等,(44)也是如此。 近年来,开拓文学研究的视野,打通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关联,已成为文学界的关注点之一。陈千里的《〈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就曹雪芹与张爱玲笔下相似的故事情节中不同的叙事态度进行剖析,便有新的发现。(45)而晚清这一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之思想文化和文学面貌,特别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杨联芬的《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46)一文,勾勒出中国文学中关于女性和女权问题现代性思考的基本轮廓,并对这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本土特点做了分析。王绯的《空前之迹——1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一书,对晚清妇女文学的书写特征及文化身份进行了阐述,揭示了维新时期的妇女文学书写与社会政治的关联。黄嫣梨在《清代四大女词人——转型中的清代知识女性》等论著中,结合特定时期的社会思想文化背景,讨论了清代女词人徐灿、吴藻、顾太清和吕碧城等人的思想与创作。 将社会思想文化与性别因素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考察,对认识中国文学的丰富内涵显然是必要而有益的。它不仅有助于认识文学创作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复杂而变动的思想文化环境中,对文学创作者的主体活动做出立体的、比较切合本土实际的把握。 (四)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基本状况的检视 在从学术史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研究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视方面,《古代女诗人研究》(张宏生、张雁编)一书成绩突出。该书清晰地勾勒出20世纪有关古代女诗人研究的基本面貌。其体例分为导言、文选和目录索引三大部分。所收论文分别涉及文学史宏观考察,各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创作的探讨,对存有争议的学术问题的讨论,对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的解读和阐释等。其中编者“导言”的信息量丰富,并有学术性阐发,体现了本领域研究观念的更新。 从女性主义批评的角度看,在男性中心意识占主导地位的历史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文学作品、尤其是与女性相关的文学作品的误读。而通过对相关研究的“重读”,可以批判和纠正文化中的男性话语霸权。以有关清代著名农家女词人贺双卿的研究为例。历史上贺氏之有无、其籍贯及作品的真实性问题,自20世纪20年代末胡适提出疑义以来,一直存在争议。90年代以来,有学者在关于贺双卿其人其作的研究中,运用“内证”与文本细读的方法确认其真。在此基础上,从女性主义视角对往昔男性文人“再表现”的文本书写进行了重读。此以杜芳琴的《贺双卿传》、《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47)为代表。而邓红梅则在《双卿真伪考论》(48)中,通过对史震林的《西青散记》中有关贺双卿记述的考察,提出这个人物其实是“天上绝世之佳人”之人间幻影的看法。这样的分析与杜文观点形成了鲜明对照,但两者同样涉及如何对待历史上保存(或塑造)了女作家创作的男性文人的性别文化心理问题,具有破除沿袭已久的有关“才子—佳人(才女)”的浪漫想象和神话的意义。 四 本文对台湾古代文学研究领域在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研究方面的具体情况不拟详述。这方面目前可资参考的论文主要有陈友冰的《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张雁的《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以及林树明的《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等。(49)与内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台湾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中,一些学者明确地以女性主义理论为指导,投入相当多的精力进行专门研究。有关成果大多散见于台湾高校和学术机构发行的若干学刊中,如《中国文哲研究集刊》、《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东吴中文学报》、《中国文化月刊》等,也有一部分比较集中地收录在《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中国女性书写》等相关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中。(50)其间,《中外文学》这一学术刊物产生了较大影响。该刊由台湾大学外文系主办,夏志清、李欧梵、余光中、叶维廉等人担任顾问。1986年,它推出了《女性主义文学专号》。此后又陆续推出《女性主义/女性意识专号》(1989)、《文学的女性/女性的文学》(1989)、《女性主义重阅古典文学专辑》(1993)等。由女性主义或性别诗学的视角出发,台湾学者往往倾向于把性别研究与文本研究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以文本研究为基础、西方理论为导向的研究观念和研究手段,并逐渐向题材研究、主体研究和影响研究等方面演化。对此,陈友冰在《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中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他认为,一般来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女性文学研究具有以下特色:第一,研究面较宽,研究队伍较大,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女性研究占较大的比重。第二,一些从事女性文学研究的古典文学学者注意对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加以改造吸收。有着某种理论上的自觉和明确的女性研究意识。第三,在研究方式上,研究者的位置发生置换,形成独特的研究视角和价值判断标准。第四,女性研究和相关活动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与支持。1997年,《台湾文学年鉴》曾把“性别研究”作为当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三项“研究成果重点”之一,认为这一年中“最令人注目的著作是,由六位女性学者合著的《古典文学与性别研究》”。另外,女学者华玮在文献史料的发掘、女性戏曲家研究以及剧作文本的理论分析方面,均取得了成绩,出版有《明清妇女戏曲集》(编辑点校)、《明清妇女之戏曲创作与批评》等。 内地和台湾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成绩可观,并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征。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值得思考。下面先谈谈中国古代性别研究的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文学和文化有着几千年的传统,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也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有关领域的研究实践很自然地立足于特有的学术传统。研究者的学术背景、认知框架、思维习惯以及久已熟悉的批评模式,无疑会对相关成果的面貌发生重要影响。概言之,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在中国文学界,向以古代文学也包括古代文学文献学方面的学术根基最为坚实、深厚。这一领域的学者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有着注重文献资料、强调言必有据的传统。在涉及理论方法的更新时,态度较为持重,实践较为谨慎。虽然部分研究在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时还不够圆融,但总体来看,相比其他一些文学研究领域,较少盲目追新。一位年轻学人的话或可反映出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共识:“显然,女权主义在世界妇女的解放‘道路’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里程碑性。然而必须注意到,它毕竟是西方新经济的产物。它所关注的时间和空间问题、权力的再分配、两性的分工等,并不太适合用以观照中国的女性问题,特别是以之观照中国古代的女性。”“研究中国的女性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民族心理等因素,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出发点”。(51) 与这一学科严谨守成的学术传统相关,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与性别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大体采用传统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情况至今仍占主要位置。研究者在探讨文学活动涉及妇女、性别的具体文学现象时,对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理论时或不无借鉴,但很少简单照搬;大都能够保持必要的清醒,自觉意识到借用西方理论阐释中国古代文学现象的局限性。正因为如此,迄今许多成果实际上主要采用的仍是性别视点与传统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而非“纯正”意义上的女性主义批评。研究者通常不是从抽象的父权制概念出发,而是紧密联系创作实际和中国的历史文化语境,对文学活动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应该说,这样的姿态是稳健、务实的,有助于避免很容易与一拥而上的态势相伴生的牵强、生硬,特别是虚华、浮躁。 其二,出于对民族文化和文学创作实际的深入了解,对那种过于强调男女之间生物属性差异甚而将其本质化的机械思维,一些学者保持着自觉的警醒。例如,莫砺锋在《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52)一文中明确指出,那种断言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写作的观点是偏颇的,至少是不符合中国文学史的实际的,因为“男女两性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完全可能互相理解、互相关怀,并达到心灵上的真正沟通”,男性作家未必不可以很好地“写妇女”。文章具体分析了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为笔下众多女性所代拟的诗词,认为这之中有作者对女性“深刻的理解和同情”;作品中林黛玉等人的诗词恰是当时“最富有女性意识的文本”。由此提出了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的命题。论者认为,女性固然可以争取摆脱被压迫的地位,男性也完全可以向女性伸出援手。其他一些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这种看法恰从深层触及女性主义批评所面临的文化悖论,实际上是对性别问题上男/女两分、二元对立思维的严肃质疑。既然人类可以有超越性别的共同情感和审美趣味,那么,女性主义批评面对文学文本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也就理当成为一个需要不断追问和反思的问题。 其三,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中,尽管部分成果有意识地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总体上看,研究者还是更为注重社会思想文化、性别文化以及作者心态与作品之间关系的考察,而较少将文本视为封闭性的系统进行纯形式的分析。即使有时面对的是作者难以确考的文本,研究者也十分注意其间透露的社会性信息。这样的研究方式固然显得偏于“传统”,但对认识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来说又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性别研究之所谓“性别”,恰是来自社会文化的建构。各种复杂的社会性因素通过作者对文学作品面貌产生的影响,自有必要在其孕育和生成的复杂背景中去加以认识和分析。 以往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女性学者人数较少。在此情况下,男性学者在将性别视角引入本专业研究领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前述成果大多出自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的男性学者之手。而研究队伍的性别构成与这里所谈到的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某些特点或有一定关系。下面着重探讨一下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有学者对中国古代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现状进行思考,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例如,郭延礼在《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53)一文中,论及21世纪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研究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并具体指出近代三个女作家群(南社女性作家群、女性小说家群和女翻译家群)的研究迄今几近空白。张宏生、张雁在《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中,将有待开展的工作概括为:文献的整理,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扩展,历时性/共时性群体研究的加强以及多元研究方法的提倡等。我认为,上述意见是颇具针对性的。总体来看,目前的基本情况是:基础性研究比较扎实,但研究所涉范围和层面还不够丰富,进行有关方面整体性研究的“基座”尚欠宏阔坚实;理论创生力偏弱,有重大影响的成果较少;在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探索和实践,以及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具体说来,在今后的研究中,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更值得注意。 第一,相关文献的搜集整理和充分利用。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中国古代妇女创作方面的资料十分匮乏。从总体上说,情况自是如此。然而,各个不同历史时段资料保存的具体情况实际上又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且,即使仅就目前可以见到的保存下来的资料而言,研究上也还远未能够充分利用。例如,明清妇女文学所留存下来的史料可谓宏富,而实际上其中绝大部分并未进入研究者视野。另外,如果不是只限于女性创作本身,而是从性别文化的角度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探询,大量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典籍中的相关文献资料就越发有待于进一步开掘整理。目前,出现少数研究存在着“主题先行”的现象。有时,尽管论者不乏历史文献的征引,但并未真正做到在具体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切实的分析阐述,而是简单套用西方文化语境中诞生的性别政治观点作为判断的依据,无形中架空了文献史料,虚化了其功能。这样的研究近乎某种性别理念的图解,显然无益于认识的深化和研究的深入。 第二,基本概念的辨析。在近些年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论著中,将妇女文学创作称之为“妇女文学”和“女性文学”的情况并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尽管在这些论著的具体语境中不难理解作者所指,但当我们注目于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希望在更为开阔的视野中从整体上认识中国文学和文化时,这一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了。 关于“女性文学”这个概念,在实际应用中人们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较常见的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将历史和现实里出自女性之手的全部文学创作纳入其中,即等同于“女性的文学”。狭义的理解则具体考虑到“女性”这一词汇在汉语中并非自古有之,而是出现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有着启蒙主义的思想资源及特定内涵。因而,在由此生成“女性文学”这个词组时,学理上当有文化内涵上的规定性。故以之专指“五四”以来以现代人文精神为价值内核、体现了女性独立人格和主体性的创作。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领域,尽管始终未能就这一概念的内涵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多数情况下,大体是在接近前述狭义的理解上加以运用;并且,很多学人始终将其作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进行着持续的讨论。而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部分研究者对有关方面的情况可能未加留意,在从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时,未能作出必要的辨析。现在看来,这一问题有待于文学学科内部更为充分的研讨。 第三,研究范围和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拓展。就研究范围而言,以往目光大多集中于汉民族书面文学,而对有着丰富性别内涵的少数民族文学以及民间文学很少涉及。这一情况近年虽略有改观,但仍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与此同时,在材料发掘整理的基础上,研究层面的拓展无疑十分必要。例如关于妇女文学的研究,在涉及女性创作主体的生态研究、心态研究;涉及作品的文本形态研究、审美价值研究;涉及妇女群体创作活动的研究;涉及两性间在文学活动中相互影响的研究及其两性创作的比较研究等方面,都蕴涵着一系列值得深入探察的课题。而有关古代以男性为主体的文学创作和丰富多样的文学文化现象的性别审视,在其理论、方法和具体研究内容上,更是具有融合中外、贯通古今,多学科、开放性的特点,可望成为意义独具的学术生长点。 仅就进一步打通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学科壁垒,加深对中国文学的整体认识而言,就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从女性创作活动的角度来说,所谓“新女性”和“五四女作家群”绝非横空出世,尽管她们当时的代表性创作多以白话文书写,在语言和形式上与“古代文学”分属不同的范畴,但其内在的、包括性别意识在内的审美传承或文学扬弃,不应该成为研究的盲点。传统文化中有关两性关系的理性认知,明清以降社会思想文化在性别观念方面发生的重要变化、部分本土男性思想家对妇女解放的倡导和推进,与引自西方的新思潮一道,对“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中国知识女性产生了深刻影响。其间,很多问题的深入认识有赖于中国古代文学、近代和现当代文学相关研究的进展。为此,文学领域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关注和积极交流还需大大加强。 第四,对性别与文学关系之复杂性的认识和把握。研究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是出于对“人”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性别身份在文学活动中作用和影响的关注。所谓性别,实际上是人之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一方面,生物属性承载着人类个体的生命活动,男女之间在解剖学上的差异势必带来某些方面生命体验的隔膜,这种状况会对两性文学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每一个体的存在无疑受到来自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文化的塑造,其间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并且除性别之外还有诸多因素同时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从性别角度考察中国古代文学创作,既不能完全否认两性之间生命体验存在差异,也不可脱离复杂的历史语境,过度强调妇女文学创作的特殊性。应尽可能避免画地为牢、自说自话的封闭式研究以及对两性差异的本质化理解。关于这一点,尚须在研究过程中结合具体问题的探讨进行积极的尝试。 第五,“重写”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近20多年来,随着文学史观的更新和相关研究取得进展,中国文学史的“重写”已成为学术界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但是,与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研究相对处于“边缘”位置的情况直接相关,迄今还没有出现一部在学理意义上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性别观念更新,在书写方式上能够比较恰当地融入性别批评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著作。这项具有文学史和文化史意义的工作,有待于在适当的时候,在文献搜集和基础研究能够提供相对充分支撑的情况下提上日程。 第六,中国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的性别研究。这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还十分欠缺。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文学的基本理解、理论认知和文本阅读感受。毫无疑问,它在历史上主要是由男性文人建立的。如何将性别分析合理而富于建设性地引入这一领域,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研究方面辟出新路,是具有学术难度和创新意义的课题。一般而言,对于文学批评中显而易见的性别轩轾予以重新评判较为容易,而对背后的价值体系及其呈现方式的分析就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至于在性别视角下,对古代文论的主要范畴之形成过程及其内涵的重新审视,对分体文论之特色形成的具体探讨,就更需要以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为基础,也需要“双眼曾经秋水洗”的一番思路更新。 第七,对两性在文学活动中交互影响的探讨。自古以来,男女两性在文学活动中就有着多方面的联系,但以往的研究很少就此进行专门、深入的探讨。偶有触及也多是关注女性作者对男性创作经验的吸收。而有关女性文学活动对男性创作产生的影响,则很少为人注意。而实际上,无论是文人词作抑或其他领域,女性对男性的创作都有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其中既有情感的注入,也涉及艺术的表达。这种相互作用对文学的发展或会正面促进或会负面牵扯,有关考察可以说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关系到对文学文本的具体生成及其审美风貌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如何比较客观地看待两性在人类精神活动中的互补共存关系,校正那种认为两性在社会文化中处于截然分立状态,女性所扮演的仅仅是绝对被动的角色的误解。 第八,性别视角下的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长期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在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方面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但就本领域的性别研究而言,确有进一步加强的必要。一方面,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这方面的成果尚待逐步积累;另一方面,性别研究在学术领域的提出,与社会思想文化特别是女性主义思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其间所蕴涵的浓郁的文化批判意味,很容易影响到研究者在观念和思路上形成偏重文化批评、轻视审美分析的倾向。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文学学科各专业有关性别问题的研究中均不难看到。应该说,由性别研究的特殊性所决定,当性别视角与文学研究相结合时,出现这种情况原本是自然的,但就文学研究本身的使命而言,却不免有所欠缺。尽管文化批评在展开的过程中不乏文学文本的解读,时或也从审美的角度加以分析,但其研究旨趣并不在于揭示创作文本的审美特质,而是更注重对“性别政治”的发现和探讨。于是,文学批评在这里某种程度上被赋予了“文本的性别政治学”色彩。然而,文化批判的敏锐、犀利在给文学批评带来活力的同时,终不能取代以审美为内核的文学批评。面对文学文本,如何将“文学性”的审美判断与性别视角下的文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所面临的无可回避的挑战。 第九,吸收妇女文学研究的成果,推动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学的系统研究。也就是说,要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站在中华文明史发展的高度,真正将妇女文学活动视为中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其融入对中国古代文学的整体观照。如此,无疑有助于校正和丰富有关中国文学史的认知,更为全面深入地把握传统文学精神以及中华历史的人文脉络。 贯穿于上述各方面努力之中的,当是理论创生力的加强。迄今为止,有关探讨大体上是本领域研究者结合各自的术业专攻进行的。毋庸置疑,这种结合个人所长、突出重点的研究方式合理而必要,它有利于保证各局部的研究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不过,若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想取得更具突破性的进展,除了前面提到的基础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之外,强化理论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中华文化的内蕴极为丰富,古代文学涵盖面甚广,其间如何展开既融入性别视角又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审美批评,需要认真探讨。旧时中国妇女主要生活于家庭,其个体身份、生活处境、性格心理、教育背景及感情表达方式等千差万别,但从宏观的社会结构来说,在男性中心文化主导的历史进程中,妇女的存在从总体上说确是处于“次等”的、“第二性”的状态,其创作也确实呈现出与男性不尽相同的面貌。这就需要在研究中结合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的实际,改造传统审美批评的尺度,对相关文学现象加以审慎的辨析和理性的分析。既探讨不同性别作者在创作中的差异,也注意中国古代文化在阴阳互补方面的特点,避免对两性创作的美学特征做截然分立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对传统文学男性创作的考察中,若能进一步吸收性别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对开阔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视野,丰富和深化对传统文学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多年来,在本土的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研究实践中,有一个值得反思的倾向,即比较多地倚重于具有完整体系的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而相对轻视对本土思想文化传统中有关性别问题的理论资源的开掘整理和重新认识。其实,虽然中国确实不具有像西方女性主义那样有关性别问题的系统理论,但并不等于说在我们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就不存在对性别问题富于深度的思考和带有一定理论色彩的阐述。例如,早在《周易》以及其他文化典籍中,就不乏有关两性关系的论述。仅就《周易》关于家庭中男女关系的基本看法来说,它的思想尽管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但在经与传中,又都有不把这个问题绝对化的表述,甚至还做出了一些相当明确的补充、修正,体现了值得注意的合理成分。又如明清以后,在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讨论中,一些思想家、文学家的有关思想和言论也是值得重视的。近年来,不少学者已经认识到这方面的缺憾,明确提出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要注意回到中国历史文化的特定土壤和情境中,探求对性别文学研究来说不容忽视的本土思想文化传统。而在这个问题上,古代文学领域的相关研究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研究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也还需要更为自觉、有效的实践。在这方面,女性主义理论和批评方法值得研究者给予更多的关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在演进的过程中,吸收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在追求两性平等、反对男权文化的共同目标下,其内部的不同流派呈现出大异其趣、各具特色的面貌,而文学的性别研究需要多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互补,方可共同进取。女性主义所蕴涵的丰富理论资源可供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和借鉴。此外,在立足文献史料和文学研究本体的前提下,或可适当吸收其他学科领域(例如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等)的研究成果,进行带有跨学科性质的研究的尝试。 综上所论,性别研究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实践,是立足传统、融合现代意识和新的理论视阈进行的积极探索。未来这一领域的研究,若能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当可取得更为沉实的收获。 注释: ①胡适:《贺双卿考》,原载《胡适文存》三集,《民国丛书》本;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②陶秋英:《中国妇女与文学》,北京:北新书局,1933年,第306页。 ③见《古剧说汇》,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作家出版社1956年修订再版。该书收入冯沅君1936年到1945年间所写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15篇考证文章,其中部分涉及妇女创作。 ④陈水云:《20世纪的清代女性词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4年第1期。 ⑤王之江:《要关心古代妇女文学的研究工作》,《光明日报》1985年3月12日。 ⑥陈寅恪:《寒柳堂集·论〈再生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7、66页。 ⑦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第15页。 ⑧见刘尊明、王兆鹏:《本世纪唐宋词研究的定量分析》,《湖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⑨陈祖美:《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江海学刊》1989年第6期。 ⑩陈洪:《〈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 (11)张宏生:《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 (12)郭延礼:《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文学遗产》2002年第6期。 (13)陈书录:《“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南京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李真瑜:《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王英志:《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见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 (14)胡明:《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文学评论》1995年第3期。 (15)乔以钢:《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文学遗产》1991年第4期。 (16)叶嘉莹:《从李清照到沈祖棻——谈女性词作之美感特质的演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从性别与文化谈女性词作美感特质之演进》,《天津大学学报》2006年第2、3期。 (17)孙康宜:《末代才女的“乱离”诗》,台湾“中研院”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18)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54页。 (19)虞蓉:《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0)连文萍:《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原载台湾《汉学研究》第17卷第1期,1999年;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21)蒋寅:《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一代才女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2)徐兴无:《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3)闵定庆:《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24)谭帆:《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5)郭梅:《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26)叶嘉莹:《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原载台湾《中外文学》第20卷第9期,缪钺、叶嘉莹:《词学古今谈》,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 (27)马珏玶:《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 (28)李舜华:《“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3期。 (29)李之鼎:《〈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6期。 (30)韩惠京:《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4期;傅守祥:《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1期;詹丹:《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2期。 (31)马瑞芳:《〈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文史哲》2000年第4期。 (32)何天杰:《〈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文学评论》2004年第5期。 (33)潘莉:《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8期。 (34)魏崇新:《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35)张淑贤:《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6)马睿:《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 (37)例如,邓晓芒:《女扮男装与女权意识》,《东方艺术》1997年第1期;幺书仪:《明清剧坛上的男旦》,《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张禹:《异性扮演的文化透视》,《民族艺术》2003年第3期;唐昱:《明清女剧作家的“木兰”情结》,《戏曲艺术》2004年第2期;盛志梅:《清代女性弹词中女扮男装现象论析》,《南开学报》2004年第3期。 (38)王玫:《宫体诗现象的女性主义诠释》,《学术月刊》1999年第5期;赵杏根:《佛经文学中女性形象概观》,《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4期;张兵、李桂奎:《论话本小说中的“女助男”母题》,《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王立:《古代通俗文学中侠女盗妹择夫的性别文化阐释》,《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夏之卷;王毅:《试析散曲中的女性意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2期;张红霞:《女性“缺席”的判决——论〈西游记〉中的女性形象塑造》,《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2期;黄伟:《论〈聊斋志异〉悍妇形象及其女性文化》,《中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楚爱华:《男性弱质与父权秩序的倾覆——〈醒世姻缘传〉的女权主义批评》,《齐鲁学刊》2001年第6期;刘健:《男权视角下的女性话语——〈西厢记〉主题思想的深层探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梁海:《男权话语中的女性悲歌——〈窦娥冤〉的另一种解读》,《名作欣赏》2004年第12期;杨朴:《男权统治下的女性悲剧——〈孔雀东南飞〉主题的重新探讨》,《名作欣赏》2006年第7期;杜书瀛:《〈闲情偶寄〉的女性审美观》,《思想战线》1999年第1期,等等。 (39)参见舒芜:《哀妇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 (40)俞士玲:《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曹亦冰:《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3期。 (41)顾歆艺:《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2)冯文楼:《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43)黄霖:《笑笑生笔下的女性》,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4)黄瑞珍:《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薛海燕:《〈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2期;毛志勇:《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1期。 (45)陈千里:《〈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期。 (46)杨联芬:《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文艺争鸣》2004年第2期。 (47)杜芳琴:《贺双卿传》,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痛菊奈何霜:双卿传(代序)》,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1年。 (48)邓红梅:《双卿真伪考论》,《文学评论》2006年第6期。 (49)陈友冰:《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安徽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张雁:《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中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2期;林树明:《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南开学报》2005年第2期。 (50)钟慧玲主编:《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1995年12月东海大学“妇女文学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里仁书局,1997年;《中国女性书写——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4月淡江大学“中国女性书写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学生书局,2001年。 (51)吴秀华:《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前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页。 (52)莫砺锋:《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2期。 (53)郭延礼:《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文学评论》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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