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谈起当代法国哲学时,我们通常会想起福柯、德里达、利奥塔等思想大师。然而,随着福柯、德里达等的相继去世,法国的巴里巴尔、让一吕克·南希、洪席耶等一批新人出现在世界学术舞台前沿,其中的标志性人物之一就是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阿兰·巴迪乌(Alain Badiou,1937一)。巴迪乌是法国后结构主义之后,挽救哲学及左翼政治的原创性思想家。与德里达、德勒兹、福柯等在年轻时期就在世界范围声名显赫相比,巴迪乌可说是大器晚成,在其著作《存在与事件》发表十年之后才开始受到法国人的关注,而取得世界性声誉更是21世纪初的事情。尽管如此,无论在法国还是英美世界,巴迪乌都成为继齐泽克之后炙手可热的人物。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特别是《存在与事件》发表之后,他出版了大量著作,广泛涉及本体论、数学、美学、文学、政治学、伦理学和性别政治,逐渐在各领域产生影响。 当然,巴迪乌思想的重要性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贡献是巴迪乌通过两次根本性转变寻找左翼政治的可能性,一次是通过毛主义而摆脱阿尔都塞无主体过程的非政治性悖论,进而把政治学奠基于拉康式的主体理论视域中;另一次是通过数学转向而摆脱毛主义所具有的不计后果的政治性。因此,巴迪乌既坚持左翼革命政治的可能性,又在西方左翼理论中保持了一份难得的冷静与沉着。这既是巴迪乌对左翼理论界作出的独特贡献,又是巴迪乌在理论上不随波逐流,勇于坚持信仰的体现。第二个贡献是巴迪乌以数学和诗为手段,以复兴真理为目标拯救摇摇欲坠的哲学,进而以一种冷静的眼光对当代的一些重大理论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哲学思考。通过对《存在与时间》及其相关文本的研究,揭示出海德格尔哲学及其延伸出来的当代解释学、当代分析哲学和后现代一后结构主义在对当代社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的误判,凸显出柏拉图所开创的数学转向在当代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巴迪乌告诉我们,后现代只是哲学家们误判时代特征的结果,我们仍然处于现代性的范围内,无论是哲学还是政治在当代尚未终结,并且永远不会终结。 巴迪乌的事件哲学既是当代西方左翼理论建设性转向的标志,又是当代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终结、“(科学)思想”转向开始的标志,它是巴迪乌对思想史的核心贡献,但就是这样一个标志性贡献,它在当今的学术界饱受争议。总体说来,国外学术界对它的内涵及其思想史地位的研究,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巴迪乌事件哲学的思想史定位 齐泽克把巴迪乌的事件哲学置于阿尔都塞和拉康传统中,认为巴迪乌关于存在与事件、知识与真理的区分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科学之间的区分的翻版,而巴迪乌的主体理论是拉康主体理论的转换。巴迪乌在英文传记中回忆说,自己的事件哲学深受萨特、阿尔都塞和拉康的影响,萨特存在即行动的主旨、阿尔都塞哲学划界的思想和拉康主体理论的公式化和形式化是自己总体哲学框架形成的三架马车。从这点看来,齐泽克从阿尔都塞和拉康传统人手来理解巴迪乌事件哲学的确有很大的优点。不过,齐泽克把巴迪乌事件哲学拉康化,把巴迪乌事件哲学的核心解读为获得一种从计算为一的国家状态中减出来的缺乏任何差异的政治性剩余的这种做法,虽然看到了巴迪乌事件哲学与拉康之间的承袭关系,但解读得过头了,以至于把巴迪乌变成了拉康。齐泽克认为,巴迪乌与拉康只是在主体理论问题上才存在区别,而在真理、事件观念上,与拉康几乎没什么区别。因此,与拉康相比,巴迪乌最核心的理论贡献就是在阿尔都塞之后以某种特殊方式复兴了笛卡尔式的主体。这显然是对巴迪乌哲学的误解,因为从整体构架看,巴迪乌的事件哲学与心理分析学是不同的。 与齐泽克不同,让一吕克·南希把巴迪乌的事件哲学与海德格尔和萨特之间的关系比喻为列维纳斯现象学与基础本体论之间的关系。巴迪乌的事件哲学深受海德格尔和萨特的影响,《存在与事件》的一个核心构架就是海德格尔存在哲学的康托尔集合理论转换。但这种转换在哲学方向上不是无关痛痒的,它是哲学在20世纪末由语言学向“思想”转向的巨变。所以,南希以这种类比揭示了巴迪乌事件哲学的贡献是不恰当的,因为巴迪乌的事件哲学对基础本体论所具有的诗性语言特征、非理性特征进行了颠覆性批判,它的核心特征是返回柏拉图。而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基础本体论的批判是他对海德格尔存在哲学的后现代性置换,其核心特征是确立一种犹太教式的新海德格尔哲学。当然,让一吕克·南希正确地指出了巴迪乌事件哲学的突出贡献,即哲学不再作为科学之王,不再缝合于某一条件,它与真理程序之间处于历史性变动关系中。 巴里巴尔把巴迪乌事件哲学置于法国“真理史观”的背景中加以理解,认为巴迪乌在真理观上的核心贡献不仅使数学化的真理与其条件关联起来,而且返回到真理的普遍性观念。使真理数学化,返回真理的普遍性是巴迪乌《存在与事件》一书的核心内容,它是以返回柏拉图的姿态实现此目标的,以便使真理本身成为“思想”范围内的事情。这与5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逻辑一现象学和逻辑一认识论探讨的真理完全不同,在德里达眼中,真理是一种超验现象,它处在理念的时间化和意义的弥散化运动中,并且在起源处嵌入逃脱了控制的差异的空隙;而在继承了法国科学认识论传统的康吉扬(canguilhem)眼中,真理不仅包含着其对立面(错误),而且它的标准植根于批判人类学;在福柯那里,真理是在反抗和统治之间的差异关系中构成的。这些真理是一种逃脱了“思想”控制的东西,是一种碎片化的、没有普遍性特征的相对的东西。这种观点在彼得·霍尔沃德的《巴迪乌:臣服于真理》一书中体现了出来,他认为,巴迪乌事件哲学最核心的贡献在于对真理严格性和普遍性的重新肯定,在于把真理从解释或判断中解放出来。 尼克·胡列特把巴迪乌事件哲学定位于法国“人的解放”的思想政治传统(即斯宾诺莎、卢梭、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传统)中,认为巴迪乌事件哲学的巨大贡献在于复兴了解放传统。巴迪乌的《存在与事件》写作于法国自由主义盛行时期,自由主义倡导政治斗争、反抗,力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这种政治逻辑广受法国人欢迎,许多原来的左翼思想家纷纷倒戈,攻击左翼理论,倡导自由主义思想。因此,巴迪乌要做的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新思考左翼政治的可能性。在哲学上,巴迪乌事件哲学以事件为核心概念,思考一种新的政治的可能性,它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解放。当然,巴迪乌事件哲学的解放内涵是与返回数学本体论关联在一起的,它只有与存在、主体和事件联系在一起才能得到理解。与毛主义时期相比,事件哲学的解放内涵不再局限于在意识形态中导出主体范畴。当代许多左翼把“思想”等同于技术、管理控制,并倡导一种碎片化、局部性反抗的解放理论,事件哲学的解放内涵是一种肯定“思想”创造性前提下肯定人类文明进步并倡导一种集体反抗的东西。因此,胡列特说巴迪乌事件哲学复兴了法国的解放传统,对全球范围内左翼理论的复兴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个评价是正确的。不过,他没有看到巴迪乌事件哲学解放内涵与当代左翼理论的巨大异质性。 与上述学者不同,加布里埃尔·列拉和彼得·霍尔沃德对巴迪乌在思想史上的贡献和地位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列拉认为,巴迪乌的事件哲学使我们以一种新的视角,谈论政治创新的条件、哲学的可能性、性别差异的伦理学和主体的形成等问题。正因为如此,霍尔沃德断言,巴迪乌的事件哲学与当代主流哲学不同,它在本体论上拒斥对存在的统一性理解,主张存在的多样性;主张返回柏拉图以拒斥现代诡辩论者;主张激进普遍主义但又远离康德和任何超验传统,使巴迪乌以科学理性形式反对哲学在语言学或相对主义方面的转向;主张回到主体以便与阿尔都塞以及科学经验主义观念断裂。当然,巴迪乌的事件哲学也拒斥了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以文化批判为核心的伦理学,拒斥列维纳斯的差异伦理学。二、巴迪乌事件哲学的起源 博斯特尔斯认为,巴迪乌事件哲学不仅深受法国68年事件的影响,而且继承了毛主义、阿尔都塞式的马克思主义和拉康的心理分析学的因素。巴迪乌在《存在与事件》中坦承,自己的事件哲学继承了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分析哲学的数学一逻辑传统和后笛卡尔的主体理论,特别是拉康的主体理论,但又超越了它们。与此不同,让一米歇尔·拉巴泰(Jean—Michel Rabate)把巴迪乌事件哲学中事件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追溯至贝克特《瓦特》中的法则和偶然现象之间的相互作用,把巴迪乌事件哲学的真理观追溯至贝克特关于法则场所问题中遇到的不可命名性,因此,巴迪乌事件哲学深受萨德美学和康德伦理学的影响。 扎卡里·卢克·弗雷泽(Zachary LukeFraser)认为,巴迪乌事件哲学萌芽于《模式的观念》。巴迪乌的理论起步是阿尔都塞。20世纪60年代,《模式的观念》是巴迪乌参加阿尔都塞主持的“保卫科学家”哲学课程而形成的发言稿,《存在与事件》中以形式化范畴思考新事物出现的主旨最初就萌芽于此文。在《存在与事件》中,事件得以成立的根据是新事物从旧事物中减除的真理程序,而在《模式的观念》中,作为“前一事件”的“认识论断裂”是指意识形态通过数学化而去意识形态化;去意识形态化的数学化转变为《存在与事件》中的“减法”;《存在与事件》中的“零”观念就是《模式的观念》中的“真”概念的转化形式,而真的“重铸行动”转化为《存在与事件》中的“力量”观念;数学是存在作为存在的科学,这种哲学理念由巴迪乌最初于1984年在与利奥塔的一个访谈中提出,成熟于《存在和事件》,但它可回溯至巴迪乌的《模式的观念》。不过,扎卡里·卢克·弗雷泽没有注意到,《模式的观念》在整体构架上对《存在与事件》的影响是其哲学划界。三、巴迪乌事件哲学的内涵 在事件哲学中,本体论与主体理论之间关系的研究可归结为以下几种:首先,博斯特尔斯认为正确理解巴迪乌事件哲学的首要前提是理解本体论与主体理论、存在与事件之间的辩证关系。否则要么只从本体论途径,要么只从主体理论途径进入巴迪乌哲学,因而把巴迪乌事件哲学关于存在与事件的区分理解为康德式的现象和本体之间的区分,这是对巴迪乌事件哲学的康德式理解。巴迪乌事件哲学要从本体论与主体理论之间的关联进行理解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巴迪乌事件哲学中是一种辩证关系。倒不如说,巴迪乌事件哲学解决了后结构主义在本体论与主体理论关系问题上的理论逻辑短路。其次,奥利弗·费尔萨姆 (Oliver Feltham)和贾斯汀·克莱门斯(Justin Clemens)把巴迪乌事件哲学的核心问题锁定为协调现代本体论与主体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后结构主义逻辑框架中,一般本体论和主体理论、主体与一般存在处于同一层次上。因此,在哲学上,后结构主义取消了行动主体,在政治上,后结构主义取消了独立理性行动的可能性,最后滑入了非政治主义的反讽中。巴迪乌在《存在与事件》第一卷中不把二者混同,而是承认主体存在与一般本体存在之间的区别和张力。当然,主体存在不是指主体以一种独立方式创造一个行动,而是指主体通过改变情境的独立行动。它不仅与事件的出现联系在一起,而且与事件的结果联系在一起,因而,主体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主体化过程。所以,与后结构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巴迪乌事件哲学解决了后结构主义的非政治性悖论。 山姆-吉莱斯皮(Sam Gillespie)把巴迪乌事件哲学价值目标定位在“新事物”是什么及如何出现的问题上。追求“新事物”是20世纪哲学的价值目标。对齐泽克来说,“新事物”就是“真”;对德勒兹来说,新事物就是事实。与德勒兹的“新事物”在重复过去整体的基础上形成不同,巴迪乌的新事物概念是一种与过去的东西的完全断裂。在《存在与事件》中,新事物通过事件出现,它使任何给定情境中的连续性产生断裂,并且使身处其中的各种情境根本上被重构。与德勒兹相比,巴迪乌的新事物概念的特性是:德勒兹的新事物和事件是世界中的现象,而巴迪乌的事件和新事物可实现与世界的断裂。由此,德勒兹和巴迪乌的哲学完全不同,德勒兹的哲学是一种创造性观念,而巴迪乌的哲学什么也不创造。在凸显自己事件哲学的特殊性上,巴迪乌找到了一个重要的批判对象——德勒兹。 贾森·巴克和霍尔沃德都把巴迪乌事件哲学最基本的内涵界定为有关真理的激进话语。巴迪乌事件哲学激进内涵最大的特征是把形式性的、公式性的、平等的思想观念与激进的变革理论联系起来,以便既坚持柏拉图式的革新(即坚持真理的普遍永恒性),又坚持萨特式的革新(坚持主体介入)。但又与萨特和柏拉图不同,巴迪乌激进的真理观实现了与现状的彻底决裂,通过主体实现了对情境的彻底改造。因此,它既克服了萨特存在哲学的虚无主义和诤『生倾向,又克服了柏拉图理念哲学的与世无争的倾向。不过,巴迪乌事件哲学的这种重要的左翼立场只是在霍尔沃德的一篇文章中体现了出来,在《巴迪乌:臣服于真理》中,左翼立场在文本中被消解了。贾森·巴克虽然指出了巴迪乌事件哲学的核心,但《巴迪乌:批判性引论》只是对巴迪乌学术思想的传记性评述。 洛伦佐·基耶萨(Lorenzo Chiesa)、费尔萨姆和克莱门斯认为,巴迪乌事件哲学本体论维度是在吸收拉康主体理论之“真”基础上形成的。在《存在与事件》中,巴迪乌继承了海德格尔本体论差异观念以及维特根斯坦的情境观念,并消解了其中所具有的统一性之原初性,使统一性成为不再是存在与生俱来的东西,而是一的结果,巴迪乌的存在概念是一种作为一的、非连续的多。因此,巴迪乌事件哲学的本体论既受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又深受拉康主体理论的影响。与他们不同的是,诺曼·毛道拉斯(Norman Madarasz)把巴迪乌事件哲学本体论的集合理论内涵揭示了出来。当然,巴迪乌事件哲学本体论之集合理论特征使巴迪乌的本体论区别于德勒兹和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即本体论不再是诗性的或事实性的。 齐泽克、拉克劳、墨菲和西蒙·克里齐利(Simon Critchley)认为,巴迪乌的事件哲学具有浓厚的政治学英雄主义特征,具有绝对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倾向。在博斯特尔斯对巴迪乌事件哲学有关问题的采访中,巴迪乌认为,自己的事件哲学既是要终结政治学中的英雄主义,又是要终结哲学的终结,以便重启解放政治。这种解放政治倡导民主和平等。这种观点对巴迪乌思想存在极大的误解,从巴迪乌在本体论上解构了“一”和任何“总体性”范畴、提倡一种数学化的“多”而言,巴迪乌哲学本身已经消除了绝对主义和教条主义倾向的可能性,消除了政治学英雄主义的可能性。 总之,巴迪乌事件哲学是一种独特的思想,西方学界对它存在诸多误解,处于“熟知但非真知”阶段,而中国学界至今对它还很陌生。
-
法律
历史
2013/02/02
| 阅读: 1786
新浪历史1913年系列访谈之二:1913年3月,沪宁铁路车站的三声枪响击杀了正欲问鼎民国政坛的国民党领袖宋教仁。暗杀激起的二次革命及随后的政治压制,宣告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的失败。民初鼎沸的议会政治与政党活动,如昙花一现,终归于沉寂。从此往后十几年间,是所谓军阀的时代,袁世凯之后,原本在表面上还算是被捆缚在一起的大大小小诸多军阀,一跃成为中国政坛的主角,互相攻伐以争权势,国家四分五裂,政治保守无为,外交仰人鼻息。中国近代政治,走入最为混乱黑暗的一节。北洋军阀时代的终结,要等到十四年后国民党与共产党联合北伐。但军阀,并未随之而去。整个民国,北洋军阀时代培植并成长起来的军阀与及新崛起的军阀,犹如青天白日之下的幽魂,始终没有散去。重回百年前的1913年,寻找历史线索。这一年,为何新生的共和国(中华民国)刚刚一年,就遭遇了政治上的大动荡,最终使得共和体制难以运转。新浪历史1913年系列访问,从这一年年初大选开始。本期,我们访问了北京大学章永乐教授。他从辛亥年缔造的政治、军事格局开始,分析1913年宋教仁遇刺之前各种力量博弈之下所埋藏的危机。采访嘉宾简介:章永乐,浙江温州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政治学博士,北京大学西方古典学中心学术委员。主要研究领域: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中国近现代宪政史,古希腊-罗马历史编纂学。著有《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新浪历史:章教授好,1912年是中华民国的过渡之年,它的政治状况如何,能否大致介绍一下?章永乐:1912年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框架的搭建:清帝退位、南北政府合并、袁世凯主政新政权、定都北京,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最后也迁到北京去了。用我在《旧邦新造:1911-1917》中的说法,这是一场"大妥协"。但是,这是一个很勉强的妥协。大家都认为国家要统一,都认同五族共和,但对于统一的中华民国政权的正当性基础,袁自己的解释与革命派的解释很不一样,袁要追溯到《清帝逊位诏书》,强调民国与清朝的连续性,革命派一定要强调民国政权的革命起源。大家也都同意袁世凯当临时大总统,但是这个大总统该有多少权力,大家意见很不统一。南京临时参议院单方面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中规定的国务员的副署权、内阁用人必须经过临时参议院同意、凡加重国库负担的契约需要临时参议院批准等规定,都是束缚袁世凯手脚的。袁作为临时大总统,无论是人权、财权、事权都比较有限,无法充分施展。这种政体安排后来就成为矛盾焦点之一。除此之外,中央与地方关系也是个重大分歧点,因为一旦袁世凯执掌中央行政,央地关系直接关系到革命势力的命运。同盟会-国民党与北洋集团在1912年磕磕碰碰的事情很多,但还没有撕破脸。袁世凯要搞"军民分治",目的是为了削弱各省都督的权力,同盟会-国民党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在中央,换了几个内阁。唐绍仪内阁里有一半是同盟会的会员,但唐与袁冲突太大,到6月份就辞职了。陆征祥内阁被称为"超然混合内阁",政党属性不明显,但陆征祥被临时参议院弹劾,8月份就称病辞职。赵秉钧代理总理,到9月陆征祥辞呈批准后出来组阁。8-9月发生的另一个事情就是孙文、黄兴北上调停,两人表明拥袁态度。黄兴推荐赵秉钧组阁,并把赵秉钧内阁的一堆阁员拉入国民党,从形式上做成了一个国民党内阁。到这里,大家面子上还是过得去的。但是,1912年年底至1913年年初的大选之后,国民党成了掌握议会的多数党,对组阁权志在必得。这对北洋集团来说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新浪历史:1912年6月到8月,出现了一个政府空缺的时段。8月份孙中山和黄兴先后北上,其实是调和南北矛盾。这是国民党方面和北洋方面关于内阁做的一次努力,当然,最后的结果也是出现一个国民党内阁。赵秉钧也加入了国民党,组阁成功。就1912年年中的情势来看,赵内阁算是最后一次妥协,1912年8月,情况已经非常危险,议会制吵得一塌糊涂,内阁无法出台。孙黄北上之后,赵秉钧内阁出台,南北的平衡,又勉强维系了下去。这里边的危机是什么?章永乐:南北矛盾是一个结构性的矛盾,也是一个无法通过"大妥协"获得彻底解决的矛盾。这就好比两拨人开一个股份公司,到底谁的股份多呢?革命党人掌握革命的道义资源,掌握南方多省的地方军政大权,1912年南北和谈时,民军甚至在数量上比北洋军还多,"大妥协"后大量裁撤,军事力量就不如北洋了;北洋这一边呢,在"大妥协"之后掌握了中央的军政大权,军事力量比革命党人强,在地方上也比较有实力,但它是从清朝的军政体系中蜕变出来的,并不掌握革命的道义资源,更倾向于诉诸与清朝的连续性。双方都觉得自己股份多。第一轮妥协的结果是,革命党人把临时大总统的位置交出来了,但这不等于说他们放弃控股了。他们想搞政党内阁制,把内阁的权力拿到手里,这样就能在事实上实现控股。但1912年的事态发展可以让我们看到,还是北洋比较有实力一些,它得了控股的里子,可以给同盟会-国民党一个面子,把实际上听命于袁世凯的内阁"化妆"成同盟会-国民党内阁。这个通过妥协产生的政治结构已经矛盾重重,已经到了不靠"政治化妆术"就维持不下去的地步了。新浪历史: 1912年年底到1913年年初的大选,国民党在参众两院都获胜。当时两院的职能是什么?章永乐:根据《临时约法》,立法机构是临时参议院。1912年8月10日公布的《国会组织法》事实上修改了《临时约法》规定的一院制,设参众两院,众议院为下院,议员由各地方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为上院,议员由各省议会、蒙古、西藏、青海选举会、中央学会、华侨选举会选出,为间接选举。这一安排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制很接近。但机构虽有变化,两院行使的其实还是临时参议院的职能,这些职能有些是由一院来行使,有的由两院共同行使。建议、质问、查办官吏纳贿违法之请求、政府咨询的答复、人民请愿之受理、议员逮捕之许可、院内法规之制定这七种职权由两院分别行使,其他职权,除预算决算必须先由众议院议决之外,都由两院共同行使。共同行使职能,就意味着每一院对另一院都有否决权。比如立法就是两院共同行使的职能,每一院都可以提出议案,但都必须得到另一院的通过。这样参众两院的功能差别其实并不大。如果这两院都由同一个党控制,那么就根本不可能有相互牵制的作用。新浪历史:1913年这个大选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是,袁世凯的力量实际上没有介入进来,你怎么评价?章永乐:你说得很对,北洋系在这次选举中比较消极,根本就没有投入多少资源去参选。这跟袁世凯的素质和态度有很大关系。袁是旧官僚出身,搞官僚政治是行家里手,但确实是不太懂群众政治,没重视这个选举,没料到国民党选赢之后,居然能根据宪法,正大光明地与北洋竞争政权。另外,在孙、黄宣布支持他之后,袁的确也把自己当成超越国内各党派的"超然总统"了,认为搞定这些政党的头人,也就搞定了这些政党。这样下来,袁世凯既没想到自己去组党参与选举,也没有去刻意拉拢一些政党的势力为自己所用。国民党就不一样,很多人搞群众运动起家,即便不熟悉选举,也知道怎么搞群众宣传,更何况有宋教仁等一批在海外观摩和研究过选举的归国留学生进行引导;在南方,国民党人还控制着一些地方政府,更可以动用政权的力量来为国民党拉票或做票。这是两拨气质差异很大的人,一拨还停留在官僚政治时代,一拨已经迈入了群众政治时代。新的共和政体为群众政治留出了很大空间,国民党也充分利用之,但掌舵的北洋集团对此却缺乏心理准备。这样的一个政治体系怎么可能稳定呢?新浪历史:那么这里埋伏了一个1913年的破裂的伏笔,北洋集团失去了选举,或者它在选举当中完全没有办法和国民党抗衡。章永乐:如果北洋集团也积极参与选举,并在议会中有一定代表,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就会缓和很多,绝不会闹到这种极端对抗的地步。我这样说不是空穴来风。1913年的北洋还不会玩选举,结果国民党赢了;到1918年北洋就会玩了,操纵所谓"安福俱乐部", 让试图冲刺国会第一大党的"研究系"输得很惨--有句话说得好:"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但1913年北洋还没学会选举嘛。选举结果是,国民党在众议院596个席位中得了269席,在参议院274个席位中得了123席,加起来,总共在870个席位中得了392席。这是压倒性的优势,如果能完全按照政党内阁走,就可以兵不血刃的把施政权夺过来。距离胜利看似只有一步之遥,国民党人怎能不振奋呢?宋教仁动身北上前那些意气风发的话,绝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而是寄托着整个集团的政治愿景。但他们忘记了,他们背后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1913年这种情况,其实有点类似于晚清立宪,晚清立宪有个很大的驱动力,就是汉人士绅与官僚想通过立宪,兵不血刃地从满洲亲贵手里夺取行政权。满洲亲贵对此当然非常警惕,非但不让政权,还搞出了个"皇族内阁"。 汉人士绅与官僚和平夺权无望,才被推向了革命。 1913年的袁世凯就类似于清朝皇帝,国民党类似于想夺满洲亲贵权力的汉人士绅与官僚,夺权的人都并不想争国家元首这个面子,要的是行政首脑这个里子。差异在于,1913年国民党夺权有宪法依据,比晚清汉人立宪派的所作所为更理直气壮。对北洋集团来说,这就成了一个关系到本集团生死存亡的挑战。新浪历史:《临时约法》你怎么评价?它究竟是一个责任内阁制呢,还是一个混合的总统制?章永乐:《临时约法》确立的是一个混合了总统制和内阁制特征的政体,事实上总统制的特征还多一些。总统制下,总统兼为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内阁制下,这两个角色由总统与总理分别担任。《临时约法》一方面模仿美式总统制,赋予总统比较大的实权;另一方面,又仿照法国内阁制规定,增设了国务院(内阁),并且赋予国务员以辅政权和副署权。但是,《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任命国务员需要得到临时参议院同意,但没说对国务员免职也需要临时参议院同意。这个法律上的模糊,在1917年的"府院之争"中就成为核心问题,大总统黎元洪将总理段祺瑞直接免职,黎认为合法,段认为非法。总的来说,实际运作起来,总统比总理更像行政首脑。标准的内阁制还需要有议会对内阁提不信任案和总统可以解散议会的对等设置。《临时约法》规定,"参议员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在这里,立法者将"不信任"也包含在"弹劾"的意义之中,可以说从实质上有不信任提案权。但临时大总统却不能解散议会。这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政体,内部缺陷很多,运行起来之后也一直磕磕碰碰。为什么会立出这样一个法呢?它又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宋教仁是一开始就主张内阁制的,孙文一开始主张总统制,看到袁世凯要出任临时大总统,才改变主意,主张内阁制。如果搞成了标准的内阁制,袁就类似于"虚君",实际行政权将由同盟会人士来掌握。但我们要知道,袁世凯出任临时大总统在南京临时参议院是全票通过的,连孙文都没有得到满票,这说明袁在临时参议院里有相当的威望。孙、宋等人改总统制为内阁制的思路,并没有得到临时参议院的普遍赞同。在审议的过程中,一些对临时大总统不利的条款就被议员们删改了。最后妥协的结果,就是这样一个混合的政体。所以孙文很不满,他后来回忆说,"在南京所订民国约法,内中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新浪历史:这段历史当中我自己的一个疑问,《临时约法》没有明确责任内阁制。那么宋教仁上来之后,能不能组成完全责任内阁?章永乐:《临时约法》的法条确实并没有说实行多数党组阁的制度,从理论上说,总统可以提名少数党甚至无党派人士入阁,这也是袁世凯提名非同盟会-国民党人当总理的依据。但《临时约法》又规定,所有国务员都要临时参议院通过。也就是说,你总统可以随便提名,但我国会有否决权。这就是为什么袁世凯在唐绍仪、陆征祥、赵秉钧内阁人选上反复斟酌的制度原因。如果国会内部的人并不是很团结,少数党乃至无党派人士来组阁或入阁也是可能的,总统多费神做分化议员的工作就是了。但如果是1913年国民党占据多数席位的情况,总统不搞多数党组阁,遇到的阻力就会非常非常大。新浪历史:那就是说1913年年初这个选情已经把国民党推向了前台,北洋在选举当中严重溃败。这样的一个局面导致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袁世凯怎样面对国民党。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长江沿江各省的演讲中,发表了很多激烈的反袁言论,有一个演讲他甚至说,袁世凯如果不按照国民党的意思办事的话,就可以把袁世凯(总统)撤换掉。这肯定是袁世凯方面不能接受的。张国淦有一个回忆录,他就说袁世凯在北京阅读到刊登宋教仁演讲的报纸之后,非常愤怒,就说宋教仁怎么能发表这种言论呢。两边情势,如此不睦,那么1913年年初正因为国民党胜选,有没有可能导致袁世凯必定使出重手,即使没有宋教仁案发生,他是不是必定要撕裂这种勉强的妥协?章永乐:"必然"、"偶然"这样的用词都太绝对,我更倾向于用"概率"的概念来表述。事态走到这一步,不管有没有宋案发生,袁都有极高的概率出重手,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袁世凯一个人的事了,更牵涉到许多北洋军政要人的前途命运。乖乖交出组阁权,无异于北洋集团的政治自戕。北洋有这么大的军事实力,为什么要交呢?让袁世凯乖乖交权,这需要袁具备多高的治美德啊!更何况,袁对这个游戏规则本身就很有意见。《临时约法》毕竟是南京临时参议院单方面制定的,北洋集团并没有参与立法,却最后要受到这个法律的约束。袁要是说不玩了,在道义上并非完全没有同情者。新浪历史:当时国民党有提议想让黎元洪来,因为黎元洪好控制,他们有这个想法。当然黎元洪是没有任何实权的人物,最多也就是在湖北省有一些实权,这个可能性也不是太大。章永乐:黎元洪得了临时副总统头衔之后,也一直不愿意离开湖北,他是非常清楚实力政治的规则的,离开自己的军队无异于鱼离开水。哪怕是国民党支持,黎也断不会跑北京去当总理。他最后是被段祺瑞胁迫进京的。在我看来,黎元洪对现实世界的游戏规则理解是准确的。政治制度的运作,还是不可能太偏离现实世界中的实力对比。在军省格局下,国民党没有军事实力作为后盾,想兵不血刃地从掌握重兵的北洋集团手中夺走行政权,很不现实。从世界历史经验来看,"政党轮替"如果要顺利发生,很关键的条件是军队在国内政治竞争中保持中立。但民初的军队都是党派军队,显然不是中立的。新浪历史:你怎么看制度设计和真实的权力之间的问题,如果有更好的办法怎么处理1913年这个局面?章永乐:从结构上说,即便没有宋案发生,1913年的局面也已经很危险了,要想不崩盘,只能寄希望于政治家们超常的政治美德。假设他们有这种美德,相互给点面子,最后能有多大改善空间呢?手握重兵的袁是不可能接受国民党完全自主组阁的,他最多允许继续赵秉钧内阁的"政治化妆术"继续下去,或者在内阁中多放一两个真国民党人。而国民党既然赢得了大选,自然也不会允许自己的权力有所减损,因此袁试图获得的自主任命国务员的权力与解散国会的权力,都不太可能实现。所以,妥协的空间是非常小的,即便双方达成妥协,那也只是将冲突往后推而已。但实力对比还在变化,而且对北洋有利。我们要知道,1913年同时还在进行着另外一些事情。第一是袁世凯向列强借款充实财政,有了钱就可以增强北洋军事实力;第二是袁世凯大力推进"军民分治",旨在削弱各省都督的权力,这首先就会削弱国民党控制的省份的权力。所以,坦白地说,我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当时军队保持中立地位,而不是被不同政治势力直接控制,更有成果的妥协是可能的。但这种军事力量格局是从晚清以来逐渐形成的,对我们的讨论来说,它已经是一个常量。新浪历史:你怎么看共和党(进步党)在1913年年初大选中的作用,是与国民党形成两党制约吗?章永乐:进步党是大选之后合并统一、共和、民主三党才产生的。参与大选的政党非常多,选举的时候,还很难期望出现两党局面。袁世凯想当"超然总统",一开始也没有两党政治的构想,他是等到选举结果出来之后,才去找梁启超、汤化龙等人组建进步党的。对他来说,这是亡羊补牢之举。进步党诞生之后,的确对国民党起到某种制约作用。比如说在善后大借款事情上,利用国会议事程序拖住国民党,这对袁是非常有利的。但进步党并不是对袁言听计从的"五毛党",他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梁启超等人之所以支持袁世凯,是因为他们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有必要加强国权。所以不能把进步党看成是北洋集团的党。实际上,1916年的倒袁运动中,进步党系人士是急先锋。1918年,脱胎于进步党的"研究系"又想通过选举,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趁机组阁。这个时候段祺瑞他们学乖了,赶紧组织了"安福俱乐部",无政党之名,有政党之实,结果一选,"研究系"输了个底朝天。那次选输之后,梁启超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太天真了,没有从国民党的失败中汲取教训。新浪历史:怎么评价袁世凯在1912到1913年年初之间的作为?章永乐:有人说袁世凯法制观念淡薄,这点当然是有道理的。袁世凯上任之后发布的大赦令没有经过南京临时参议院同意;他不尊重国务员的副署权,没有经唐绍仪副署就作人事任命;他搞善后大借款,也绕开了临时参议院。这些事情都违反了《临时约法》。当然,我前面说过,袁对《临时约法》的意见很大,这个法的制定过程是有重大缺陷的。不过还是要看他做了哪些具体的事。袁世凯是中央政府领导人,处于那个位置上的人,都会考虑国家的整合。辛亥革命之后的中国陷入深刻的国家整合危机,边疆出现分离主义运动,地方上军省格局固化,中央不仅对地方失控,自身也财政拮据,难以为继。袁世凯从1912年到1913年初干的事情,首先就是"削藩"和加强中央集权。他做了几个重要的事情,第一就是劝说南方把大部分军队解散了,这个事做得比较成功;第二个就是财政,要求各省向中央解款,结果连北方几个省的都督都不给他交,这个事情到1913年初都没有太大进展,所以袁世凯的重心就放在借外债上,跟列强借钱引人非议,但客观事实是,离开外债,北京政府根本无法维持。袁政府真正有实效的财政体制改革是从1913年底开始的。第三是推动"军民分治",向各省派遣民政长官,借此在各省打入"楔子",削弱都督的权力。最有戏剧性的事情就是,江西都督李烈钧推荐了自己的老师汪瑞闿来当民政长官,但汪瑞闿却向袁世凯输诚,李烈钧作茧自缚,陷入全面被动。第四,通过军事与政治手段,积极应对蒙藏分离危机,使情况没有进一步恶化。上面四件事,第一件是南京临时政府自己同意的,如果吃亏也是个哑巴亏;第四件是大家都赞成的;第二、第三件事情,革命派批评很多,视为卖国和专制。但就财政而言,即便是南京临时政府,也向列强到处借钱,孙文甚至向日本开出了租让东北的条件,尺度比袁世凯大得多。就对"军民分治"的态度而言,同盟会-国民党内部意见并不统一,黄兴是赞成"军民分治"的,但担任若干省都督的同盟会员-国民党人则非常反对,并提出"地方自治"的口号来对抗,这主要还是因为自身成了"削藩"的对象。民初最大的问题并不是中央过于集权,压迫地方,而是地方坐大,国家陷入涣散境地。 这样的国家一旦遭到外敌入侵,那就非常危险。这样来看,袁世凯的国家建设努力有很大的合理性。后来的国共两党一旦当权,也都会大力"削藩",加强中央权威,其方向与袁并无大异。所以问题并不在于要不要"削藩",而是哪种政治势力、借助什么力量来"削藩"。传统上国共两党的革命史观认为"反动势力"削"进步势力"的"藩",叫做专制独裁;"进步势力"削"反动势力"的"藩",叫做民主进步。这种说法依赖于特定的"进步"的尺度,根据这种尺度,跨入"群众政治"时代的国民党比停留在"官僚政治"时代的袁世凯要更进步,所以国民党怎么反都是正确的。这实质上是历史胜利者为自己这边做的正当性论证,但从历史来看,新的、更"进步"的政治原则未必就会自然地得出好的政治效果,好结果的发生,总是需要非常复杂的政治实践。所以我们才需要政治学、法学来总结这些实践的经验教训。那我总结出了什么呢?中国在列国竞争之世要生存,内部就不能四分五裂,所以我同情自晚清以来各种政治势力(其中包括清政府和北洋政府)前赴后继的国家建设努力,但在辛亥革命之后政治与军事权力碎片化的背景下,像袁一样仅仅依靠一个比较封闭的、建立在庇护、结盟与官僚等级关系之上的军政集团,通过压制其他政治势力来实现国家整合,是不太容易获得成功的。很简单,你依靠的力量太有限了,而你要对付的离心势力却非常强大。后来国共两党怎么做的呢?一是引入列宁主义原则整合自己的核心团队,第二是通过社会革命,把原来在政治上不是那么重要的社会力量变成支持自身的政治基础。当然,国民党在大陆根本就没完成"削藩"的历史任务,最后反而被别人"削"掉了。新浪历史:能不能说1913年共和政治的失败,是因为双方都缺乏妥协精神呢?章永乐:今人很容易"事后诸葛亮"式地怪当时的政治家缺乏妥协精神,甚至上升到"国民性"的高度来批判,比如专制的毒害啊,中国人习惯于一元政治思维啊。但不要忘记了,这个故事的开端就是1912年的"大妥协"啊!1912年的"大妥协"形式之精巧,前两年一批法政学者对《清帝逊位诏书》的分析已有详细揭示。是不是1912年的政治家富有协商妥协精神,1913年的政治家就突然转性了呢?要知道,很大程度上,他们是同一批人啊。在我看来,1913年的大决裂,从根本上是1912年的"大妥协"结构的破裂。1912年在北洋集团与革命派之间形成的"大妥协"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大家对国家统一有共识,但在其他方面的共识非常稀薄,就连袁世凯领导的民国政权是怎么来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都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更不用说政体选择、行政领导人选、中央地方关系安排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了。双方都想要掌握实权,都对自己的政治资源有信心,都掌握一部分军队,也都在逼近对方的底线。在当时的结构条件下,要想不撕破脸,非得有超常的政治美德不可,即便换成白皮肤黄头发的政治家,结果也不会好多少。你不能一边到处用经济学里的"理性人"标准分析这个分析那个,一边在政治上天天要求政治家做尧舜。放在世界历史中来看,在那样恶劣的内外条件下,共和政治出现挫折毫不奇怪。想想短命的17世纪英吉利共和国、法国大革命后的大动荡与频繁的政权更迭、拉丁美洲历史上不断向军事独裁演变的共和政治...... 1912-13年的中国只会比这些革命中的国家和地区条件更薄弱,情况更复杂。如果1913年出现的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那才是真正的人间奇迹,政治学总结出来的很多权力的规律就要改写了。 (采访人:张晓波 受访人:章永乐 整理:吴佳璐)
-
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克鲁曼专栏:为反对而反对的恶意政治 上星期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把争取主办2016年夏季奥运的芝加哥打回票,欧巴马总统称之为受教的一刻。不过,据一名保守派刊物《标准周刊》的员工贴的部落格文章说,标准周刊的总部「爆出欢呼声」,该部落格文章标题则是「欧巴马输了!欧巴马输了!」激进保守派名嘴林博说自己「兴高采烈」。新闻网站「卓奇报导」得意洋洋:「世人回绝欧巴马」。诸如此类言论,繁多不及记载。所以我们从这一刻学到什么?其中之一是,如今主导共和党的当代保守运动,情绪成熟度像个13岁顽童。更重要的是此事说明了美国政治情势少不了的真相:当前我国两大政党之一的指导原则纯为愤恨。任何事情只要对总统有好处,共和党就反它,不管此事能否造福美国。当然,欢庆美国被国际奥委会回绝是很孩子气,但没造成任何实质损害。但同样的愤恨原则决定了共和党对更多严肃事情的立场,可能有严重后果,尤其是就健保改革辩论的立场。现在,可以理解许多共和党议员反对民主党的扩大健保纳保计画,就如同布希总统试图把社会安全福利金转为某种大规模401k退休金,被大多数民主党议员反对一样。毕竟,两党对政府适当角色的见解互异。但两党战术有所不同。2005年,民主党反对社会安全福利制度私有化时,他们的主张符合其基本的意识型态:他们声称以私人帐户取代有保障的福利,会害已退休者冒太多险。对照之下,共和党反对健保改革的做法看不出有这样的理念连贯。共和党主要的进攻路线,是宣称健保改革会戕害联邦医疗保险,其所言的根据主要是关于死亡审定小组的谎言云云。这样的攻击路线完全不符共和党传统,也和保守派所称的信念扞格。想一想,共和党自我定位为无限制的联邦医疗保险支出的捍卫者,有多怪异。第一个原因,是当前的共和党自命为雷根党,而雷根强烈反对创立联邦医疗保险,警告说它会毁了美国的自由。1990年代,前联邦众议院议长金瑞契企图大砍联邦医疗保险经费。近年,共和党再三抨击国民应得福利支出增加,增加大致是因为健保成本上升所致。但欧巴马政府的扩大纳保计画,一部分仰赖联邦医疗保险节约的经费。由于共和党反对所有可能对欧巴马有利的事,它就沦为无效医疗处置和给保险业者过高给付的热情守护者。我们的一大政党何以变的如此无情?这么愿意拥护焦土战术,即使如此做会损害所有未来政府治国的能力?关键在于自从雷根主政以来,共和党一直是激进派天下,这伙人根本不接受任何其他人有治国权利。任何对这种恶意、过度反欧巴马的情形感到意外者,一定已经忘了柯林顿当家时的情况。还记得林博提出希拉蕊·柯林顿是杀人共犯?还记得金瑞契让联邦政府无法运作,企图霸凌柯林顿总统,逼小柯接受删减联邦医疗保险经费?更别提共和党企图弹劾柯林顿时的行径。现在唯一不同之处,是共和党屈居下风,不仅失去国会主导地位,在议题辩论上亦然。公众不再像以前一样买保守派意识型态的帐,昔时对大政府的攻讦、对市场魔力的称许,已乏人共鸣。然而保守派仍相信,只有他们才该当家。结果产生愤世嫉俗、只求目的却不择手段的做法。共和党认为唯有让「正当的」执政党重新掌权的一天早日到来才重要,因此他们一有机会就穷追猛打现在的政府。这样的场面真难看,但真相如此。任何想为美国当前的真正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的人,都必须了解这个真相。(作者Paul Krugman是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夏嘉玲摘译)
-
前贤译诗,所定的译名,往往比通行的新华社标准要好看中听。《鲁拜集》的“鲁拜”(ruba’i)又叫“柔巴依”,平声,飘逸着西域风情。作者Omar Khayyam (1048~1131)是波斯哲人兼大数学家、天文学家,郭沫若译作莪默,如今恐怕只可唤作个奥马尔了。《鲁拜集》在英文世界的美名,得归功于诗人费慈杰罗(Edward Fitzgerald, 1809~1883)的“自由翻译”。费氏出身富裕人家,母亲是社交圈的美人,他却从小嗜读书而性格孤僻。在剑桥三一学院,他同丁尼生、萨克雷等三五个文学才子订交,毕业即隐退乡间,平日只喜欢跟本地渔民泛舟弄潮,终生未事任何职业。四十七岁才下决心结婚,新娘长他一岁。结果没过几天,就躲到朋友家,捧起一本书,不肯见新娘了。那本书便是《鲁拜集》,“莪默,给我送来了慰藉”,他说。
费氏译诗可谓苦心孤诣。稿成,只印了二百五十册,未署名,面世(1859)却受了冷遇。两年后——其时书店已作削价处理,从一先令降至一便士一册(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赛蒂、史文朋、勃朗宁、罗斯金等诗坛名流与批评家看到,大加褒扬,逃婚的书蠹才成了明星。不过,费氏的《鲁拜集》并非学者式严谨的翻译,也不按原文抄本的编排顺序,而是重新组织,大胆联想,甚而借题发挥,将自己对人生挫折的感怀,溶入原作的略带忧伤的享乐主义和对正统信条的怀疑精神。他认为,一首诗直译与否并不重要,但须是“活的”。“倘若不能留存原作的生命,就得注入译家自己次等的生命;宁要一只活麻雀,也强如老鹰标本”(引自A.S. Byatt序)。兹以开头的两阕为例,试译如下——“鲁拜体”格律为四短行押尾韵,aaba,似中国绝句,但作法上是末行发力,破题“如指甲抠心”(波斯诗人Sa’ib语):
Awake! for Morning in the Bowl of Night
Has flung the Stone that puts the Stars to Flight:
And Lo! the Hunter of the East has caught
The Sultan’s Turret in a Noose of Light.
醒来!晨曦已往黑夜之碗
扔进石子,星星逃散:
看,那东方的猎手抛出光索,
套中了苏丹的塔尖!
Dreaming when Dawn’s Left Hand was in the Sky
I heard a Voice within the Tavern cry,
“Awake, my Little ones, and fill the Cup
Before Life’s Liquor in its Cup be dry.”
梦里,黎明的左手刚伸上天空,
忽听客栈内一声喊:醒醒
我的孩子,快斟酒来,
莫叫今生的佳酿短了一盅。
据说,从前阿拉伯的骆驼商队凌晨上路时,以石子落碗为号。
百年新文学,浸淫于欧风美雨;几代诗人学者皆对费氏《鲁拜集》情有独钟,汉译遂层出不穷。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朱湘,及李霁野、黄克孙、虞尔昌先生等,都试过身手,丰姿各异。影响最大的,似乎还是郭老的译本,只是其底本为第四版修订本(1879),颇可惜。因费氏的修订大约受了评家的压力,束缚了他的“活麻雀”的灵动,虽然稍贴近原文,读来却像是“老鹰标本”。郭老的译文热情奔放,笔触精准(“高瓴”凑韵,除外),大致可见与初版的迥别:
醒呀!太阳驱散了群星,
暗夜从空中逃遁,
灿烂的金箭,
射中了苏丹的高瓴。
朝昧的幻影破犹未曾,
茅店内似有人的呼声,
“寺院都已扫净了内堂,
托钵人何犹门外打盹?”
当年博尔赫斯在哈佛作“诗艺六讲”,论及《鲁拜集》,激赏费氏初版的大胆比喻,特意举出“黎明的左手”为例。左,或左手,在《圣经》与近东文学的传统,常有邪曲、不祥、罪恶的意味,乃至充当异族或“他者”的象征。而莪默的原作,压根儿就没有这一短语;完全是译者的戛戛独造。第二版起,改作“朝昧的幻影”(phantom of false morning),则精巧隐晦有余,少了点神秘的猝不及防的冲击力。假使这“东方情调”的一束诗章,不称翻译而是当作费氏的原创发表,罗赛蒂、史文朋他们还会赞不绝口吗?博翁问道(页69)。只怕要说他滥情、媚俗,没翻几页,就把诗集丢回那堆一便士削价书里去了。
二〇一〇年八月于铁盆斋,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1.1.9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诗艺六讲》(This Craft of Verse),哈佛大学出版社,2000。
费慈杰罗:《鲁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A.S. Byatt序,Edmunt Dulac图,Quality Paperback Book Club, 2000。
《鲁拜集》,Peter Avery & John Heath-Stubbs英译,企鹅丛书,1979
-
从中国的现实及其自由主义的回应来说,中国的自由主义似乎已经死了。
-
钱穆在论及中国文化时,曾将其分为城市、乡村、山林、江湖四种类型。所谓江湖文化,钱穆语焉不详,只说:"中国古代有游侠,富活动性,山林人物宜静定性。在山林而具流动性者,则谓之江湖。"又说:"中国主要乃一静态社会,而江湖则为其静态下层一动态。"(1)大致说来,就其社会形态而言,"江湖"多为秘密性质,就其文化形态,则多居于边缘地位。因而在一般人心中,江湖人物便往往有了传奇色彩。 中国知识分子多半具有江湖情结,自司马迁作《游侠列传》与《刺客列传》后,"江湖"便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资源之一,尔后更演变出一艺术品种--武侠小说(2)。 对于传统知识分子而言,"江湖"所具的"活动性"或其"动态"性质,常幻化为"自由、公正、平等"之理想乌托邦(3),江湖人物更成为其仰慕的人格形象(4),从而为知识分子对抗社会主流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而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在把"江湖"引入自己的创作视野时,又不断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对之进行"修订",而使其逐渐"正义"化(5)。 比如在唐以前,"侠"与"盗"常混淆不清,《北齐书•单义云传》说"义云少粗侠,家在衮州北境,常劫掠行旅,州里患之。"然而在《水游》中,"绿林"已被进行了严格的"修订",即为"有道之盗"与"无道之盗"。"有道之盗"为梁山好汉,是"存忠义于心","替天行道,保境安民";"无道之盗"则为方腊之流,是劫掠州县的悍匪。 1949年之后,整个社会被纳入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体制之中,并受到国家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江湖文化实际上已趋于式微。然而于文学而言,由于各种原因(比如题材),仍需涉足"江湖",而知识分子对"江湖"的"修订"传统亦被承袭下来,并作着"现代"的发挥。在这修辞变化的背后,便可见出文化的某种变迁。 "走了多年的瞎道儿......" 在1949年至1966年之间,小说创作中尤以长篇较为繁荣,其中更以所谓"革命历史题材"为多。"延安文艺座谈会"所导致的非知识分子化的文学运动,一方面使小说日渐政治化,而另一方面也相对的民间化(6)。因此在涉及"革命历史题材"的创作时,由于受了"民间"传统的影响,除少数作品描写大兵团作战(比如《红日》、《逐鹿中原》等),大部分的小说则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较具传奇意味的故事上。而正是在这些故事中,"江湖文化"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复活,像史更新(《烈火金刚》)、林忠、鲁汉(《铁道游击队》)这些人物,都可以在传统的游侠故事中找到他们的原型,而像"肖飞买药"(《烈火金刚》)、"老洪飞车夺机枪"(《铁道游击队》)之所以成为脍炙人口的段子,也正因为人们在此重温了"江湖"的传统魅力。 然而此一时期的"民间化",仍然受制于"革命化"的前提之下,亦即梁斌所说:"我写这部书,一开始就明确主题思想是写阶级斗争"(7),国家意识形态牢牢地控制住作家的创作,并为之提供了正义与非正义、道德与非道德的分类依据,"修订"在此明显成为一种"革命的修订"。 比如说,在对"绿林"的传统分类中,一类是"杀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另一类则是"劫掠行旅"的悍匪。在以东北剿匪斗争为故事情景中的《林海雪源》中,我们看到,一方面小说继续沿用了这种传统分类法,同时又引进了"阶级斗争"的观点。许大马棒不仅是"几辈以前他许家就成了这杉岚站上的恶霸",而且还是国民党的反共救国军的"旅长"。这样,土匪的"血洗杉岚站"就相应含"阶级报复"的政治色彩。同样,"蝴蝶迷"是"大地主姜三膘子的女儿",郑三炮是"惯匪",座山雕不仅独霸一方,同日伪有过勾结,国民党时期又成了"崔旅长"。而这些土匪武装的构成也是相当政治化的,是由"地主、恶霸、伪满警察、惯匪、大烟鬼组织起来的武装"。这样,小分队与土匪斗争便成了国共之争的另一种形式的政治延续(8)。而这种政治的对立亦相应导致了修辞上的美学对立。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两个女性形象:"小白鸽"白茹天真美丽,"蝴蝶迷"则是"脸像一穗带毛的干包米,又长又瘦又黄,张着满口的大金牙";"小白鸽"善良温柔,"蝴蝶迷"则以杀人为乐;"小白鸽"纯洁透明,"蝴蝶迷"则荒淫无耻......。在中国的小说中,女性的描写往往暗寓着道德的褒贬。因此,这种修辞上的美丑对立,不仅显示了政治的对立,正义与非正义的分类,同时亦象征了道德与非道德的对峙。 而在梁斌的《播火记》中,这种"革命的修订"则显示出另一种倾向。小说写张嘉庆受贾湘农委托,前往白洋淀"改造"土匪李霜泗,"上级认为这个人虽然当过土匪,可是一向杀富济贫的,可以改造"。在这句话中,显然有个语病:当过。张嘉庆前往白洋淀时,李霜泗依然是土匪,可是这里使用的却是过去时态(当过),显然,在这语法的错误中,已经暗示了李霜泗日后的政治前途(河北红军第一军第二大队大队长)。因此,李霜泗的出场亦不同于《林海雪原》中许大马棒、座山雕等人的形象描写:"穿着雪白裤褂,戴着洋草帽,中等身材,消瘦脸,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联系到当时的创作所有的人物脸谱化的倾向,这种描写已经暗喻了"自己人"的因素在内。 有关李霜泗的描写是较为复杂的,既有"阶级分类"的成分,"我家里受过土豪霸道的害,父母去世,人亡家败,逼得没有办法,才走上这条江湖道路",又有传统"杀富济贫"的"修订"因素,"痛恨土豪霸道,同情庄户人家","不常作案,即便作案也不在本地,带着人出去二百里,找到那些出了名的大地主,大恶霸......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家,打家劫舍,掳掠财物。水淀上人们并不觉得霜泗可怕......遇到灾荒年月,他没有不帮助的,不是给些钱,就是给些粮米,在他觉得,只有这样修好行善,才对得起死去的母亲。"同时"在'财''色'两字上,他是一点不沾",而他妻子为了怕手下的兄弟"夜里出去糟害人,从不叫他们夜里出门"(9)。"奸淫掳掠"通常是土匪的象征,如果说"掳掠"尚可注入"杀富济贫"的注释,那么"奸淫"则是无可容忍的(10)。小说突出李霜泗的"不沾财色",而使其发挥了道德的完整性。倘从传统的"绿林"修订(比如《水游》),李霜泗已经是一条响当当的英雄好汉。 当然,小说的意旨并不在此,而在于政治化的"改造",这样就必须突出李霜泗"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就必须彻底"改名"(匪)。于是相应出现了李霜泗的妻子这一形象。据芝儿说:"我妈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女学生,上过大学文科,她说,她上学的那时候,信仰过'无政府主义',因为'共案'的牵连,住了监狱。......在监狱里听到我爸爸的故事,知道我爸爸是个硬汉子,很是崇拜,出狱以后,托人认识了我爸爸。脸儿一横,下嫁了我爸爸。"张嘉庆却说:"可惜走错了道儿。"张嘉庆的"可惜"含有多重意思,比如"信仰"的选择(无政府主义),"婚姻"的选择(政治的延续:"也就是李霜泗'杀富济贫'、'扶危救困'的思想根源"),同时也影射着李霜泗自身的道路选择。 在此,张嘉庆显然成为"正确选择"的象征,他背叛了自己的家庭,而走上革命的道路。贾湘农于他来说,不仅是革命的引路人,更是"父亲",("我跟你在一起,你就是我的父亲","看着他严峻的形象,暗暗地说:父亲......父亲")在这里,革命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而张嘉庆则成了"父亲"的"长子",来此挽救失足的"兄弟",因此,李霜泗和张嘉庆第一次见面,就说:"共产党人,我们是初次相会",然而"态度言语之间,肃然起敬",并且要求"请你指条明路吧"。 这条"明路"不仅是"出山抗日。成全你做一个流芳百代的民族英雄",而且"只有跟着共产党去革命,才能做到有钱大家花,有饭大家吃,有衣大家穿。......只有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广大人民才能有了真正自由,有了解放"。在此,"父亲"以阶级和民族的双重利益"改造"着李霜泗。而在这种革命的修订中,江湖最终被消解,而完全纳入"革命"的范畴之中。 于是在《烽烟图》中,有了这样一段戏剧性的对白(李霜泗在暴动失败后,被捕入狱): ...... 承审员问:你为何不跪? 李霜泗说:打土豪分土地无罪,因此不跪。 承审员问:你是土匪? 李霜泗说:我不是土匪。 承审员又问:你参加了高蠡暴动? 李霜泗说:我是河北红军第一军第二大队大队长。 承审员又问:你是共产党员? 李霜泗抖抖精神,说:"不错,我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 在此,李霜泗获得了新的"身份"他"不是土匪",正是在这政治化的否定中,江湖被革命"解构"。 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土匪"不同的修辞描写,均服从于"革命的修订"。党、革命、国家意识形态揉合在一起,并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成为人们的惟一依靠,文化的多种可能性被有力地否定。"江湖"不再成为传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乌托邦,它或是藏污纳垢的所在并被(国民党)政治化,或者是一条"瞎道儿"有待革命的引导和拯救。 "杀人越货,精忠报国" "文化大革命"之后,国家意识形态的坚硬控制开始被悄悄突破,人的尊严得到尊重,保护私人性,个人在"革命的名义"中要求自由和解放......,政治不再成为所有注释的根本依据,"父之名"的权威形象亦随之动摇。然而在对"父亲"(父之名、父之法......)的严厉审视中,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又在呼吁价值观念的重建,这就是1985年开始的"寻根运动"。"寻根"相对具有乌托邦的重建冲动,当然,它已超越了社会政治的层面,更多含有的则是一种美学品质。在小说中,则要求"表现一种生与死,人性与非人性,欲望与机会,爱与性,痛苦和期待以及一种来自自然的神秘力量",而更重要的则是"企图利用神话、传说、梦幻以及风俗为小说的架构,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11),种种边缘性文化因此受到重视(所谓"独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并以此对抗社会主流文化,而传统文化在这种边缘性的观照中亦开始得到某种程度的复活,并作为文学的"根"而诱惑着人们的寻找。 在某种意义上,《红高粱》是"寻根"运动一个灿烂的结尾,在这部富有传奇魅力的小说中,我们将看到,"土匪"再次复活,并拒绝了"革命的修订",在"根"的审美观照中,获得了自己的美学品格,一个新的"父亲"形象开始诞生。 《红高粱》第一章便昭示了写作者的"重建"企图:"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简单的二分法不见了,政治不再成为事物分类的根本依据,写作者开始以整体的美学眼光来把握对象。"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在这里,"杀人越货"与"精忠报国"非常古怪地排列在一起。然而透过这种排列,我们恰恰可以看到,"寻根"运动的乌托邦重建所陷入的某种困扰的语境。一方面,它企图在传统文化中寻找某些有益的东西来缓解当下的现代性焦虑,另一方面又力图利用某些现代观念来克服传统文化的腐败陈因。这样,它的重建工作必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进行。然而,传统与现代如何整合,在当时的"寻根"运动中,并无一个明确的理论规划。所以它不仅未能越出文学的层面而导致整个民族的文化重建,甚至未能持续保持其文学活力。这样在小说中,"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便昭示了生命意志与道德伦理,个性自由与民族气节的联盟,所谓"种的退化"便同时包蕴了生命与道德的双重衰败。 然而,在进入具体的写作语境时,现代观念与传统文化并非永远简单地排列,在更多的情况下,现代观念被放到传统的语境中加以诠释,比如"我"在听到有关"我奶奶"和"罗汉大爷"的流言时,这样描写:"我奶奶是否爱过他,他是否上过我奶奶的炕,都与伦理无关,爱过又怎么样?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我奶奶"、"罗汉大爷"构成了一个传统语境,其中又注入了"个性解放"、"妇女自立"的现代价值观念,而这正是"寻根"运动所致力于的文化寻找。 把"个性解放"、"妇女自立"与"上炕"联系起来,固然流于简陋,然而在新时期文学中,"个性解放"、"生命意志"这一类现代价值观念正是习惯于通过两性关系来加以阐释。 因此,在《红高粱》中,便设计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合:"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在这里,"心灵"超越了"肉体","野合"昭示的正是一种生命之美。 然而在对"江湖"的传统"修订"中,"色"是一大禁忌,因此,《红高粱》的"野合"便遇到道德(或文化)的障碍。小说一方面铺设了"我奶奶"的不幸婚姻(麻疯),从而使"性欲"以"爱情"的方式突破道德的障碍("我爷爷"杀单家父子也因而具有"扶危济困"的侠士品质),同时,通过"我爷爷""我奶奶"的叙述角度而使"野合"拥有了血亲(婚姻)的合法形式。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传统文化的语境中,对"我爷爷(我奶奶)"的美学"修订"更多地含有一种道德的妥协(12)。 然而撤除了道德的障碍之后,"我爷爷"的生命能量则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粗犷、豪放、豪爽、勇猛、敢爱敢恨、敢做敢当,我们重温了一条绿林"汉子",而这"汉子"身上被赋于的美学力量却又非《水游》中人物所具有的。而"我奶奶"的生命则更热烈:"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在"我爷爷"与"我奶奶"蓬勃的生命实践面前,所有的现代人的"理论"均已黯然失色。 《红高粱》的旨意尚不在此,生命的辉煌并不仅仅在于个体意志的自由不羁,还必须升华到整个民族的伦理层面。这样,"我爷爷"由"绿林"转化为"英雄"就必须有一"精忠报国"的中介。小说写高密东北乡人民的抗日热情,写罗汉大爷的宁死不屈,写"我爷爷"如何拉起抗日队伍,又如何孤军作战,血洒沙场。在这民族的解放斗争中,政治的党派色彩相对减弱。尽管在"我爷爷"的队伍有个"任副官",而且"八成是个共产党"。但这个角色的存在似乎并不重要,只是因为余大牙的强奸民女而在"我爷爷"面前坚持绳之于法。然而枪毙余大牙同样也可解释为正规军队的纪律不容而不一定被归之于意识形态(这个角色的设置亦可推测为某种外在原因的需要)。而国民党的改编亦为"我爷爷"拒绝("他想改编我,我还想改编他呢"),当冷支队长说:"只要你把杆子拉过来,给你个营长干。枪饷由五旅长发给,强似你当土匪。""我爷爷"勃然大怒,说:"谁是土匪?谁不是土匪?能打日本鬼就是中国的大英雄。"民族利益超越了个人和政治的层面,"精忠报国"纯粹出于个人的伦理需要。而不再需要政治的"修订",而"我爷爷"则在这血的战争中成为"大英雄",而长眠在高粱地的"我奶奶"、罗汉大爷等人则成为民族永远骄傲的英魂。高密东北乡那快无字的青石碑便永远提醒着耽于私欲的后来者"种的退化"。 "寻根"运动对边缘性文化的关注,使得"江湖"在这种审美的观照中再度复活。生命意志、个性自由与解放这类现代价值观念在那"绿林好汉"粗狂奔放敢爱敢恨豪侠不羁的生命形态中找到了"自己最好的美学载体;而"精忠报国"则使此一个体化的价值观念相应获得了道德伦理的支持。传统与现代在此融汇贯通,共同对"土匪"进行了美学"修订"。 "倒尿盆去......" 《红高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父亲"形象,这个"父亲"粗狂强悍自由不羁,这个"父亲"敢爱敢恨敢做敢当,这个"父亲"热血澎湃精忠报国,"我爷爷"光彩夺人的美学品质,映照出现代人"种的退化"的苍白。在此审美的观照中,绿林不再是一条"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因而需要革命的导引),相反,它以它内在的美学品质诱惑着后来者去寻找其中"独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最终"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 "寻根"运动把自己的重建企图引向传统,它需要找到自己的生命之根,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寻找"与"回归"便成了同义反复。彼岸遥遥又伸手可及,昨天的英雄成了今人的"我爷爷",乌托邦冲动找到了她的美学形式。 然而这种"重建"的冲动在八十年代后期即逐渐式微,"重建"并未兑现它当初的价值承诺,山河破碎,人物依旧,"英雄神话"逐渐变得虚伪虚妄,而且社会政治经济的压力愈来愈大,粉碎了知识分子再建"理想观念"的辉煌,市场的运作,导致了庸常生活的泛滥,精神离我们渐渐遥远,渐渐陌生,一种文化溃败的情绪在知识分子中间普遍蔓延(13)。 在这种悲观失望的情绪笼罩中,《红高粱》所赋予"绿林"的那种蓬勃强悍的美学品质消失了,"杀人越货"脱离了生命意志自由解放的诠释,而"精忠报国"亦不再成为激励人心的伦理力量。 苏童的《十九间房》再次叙述了一个"土匪"的故事(14)。"十九间房"是一村名,这里终年不见阳光,女人的脸上是"一片灰白"。连年的战乱饥荒迫使春麦上山投了土匪,在旧中国,"落草"常常是农民的最后出路,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上梁山"。春麦的"落草",固然是为了家人的生计,亦可以说是怀揣着一个"英雄"梦,是一种"理想观念"的重建,并以此改变家人乃至村人对他的鄙视。然而在山上,春麦的处境并未改变,"在山上天天给金豹倒屎尿盆",依然是一个受人指使的懦弱的形象。"绿林"并未使他获得"英雄"的命名。 小说的开头喧染出一片阴阴的气氛,在这阴阴的(沮丧的)气氛中,春麦下山回村(为金豹打前站)。与《红高粱》甚而《播火记》中李霜泗的出场相比,春麦全无那种"英雄"的逼人英气,相反,在家人乃至村人的眼中,他仍然是"小鼠小兔",是"没出息的货"。"进山"并未使他完成"身份"的转换仪式,"寻找"成为一种虚假的"重建"。他依然在梦里发出女人般的抽泣声,时断时续的,六娥讨厌这种声音"。 然后是金豹下山,金豹成了一切丑恶的象征,"力量"的美感消失了(15),只留下"强暴"。金豹使着"力量",当众"强暴"了六娥。"力量"的美感消失,暗示了写作者已经从"英雄神话"的迷思中清醒。 金豹的行为构成了对春麦的最大污辱(16),在金豹和他老婆睡着的时候,他冲了进去,可是金豹只是淡淡地说:"尿盆在床底下,尿盆快满了,你马上去给我倒掉吧。""倒尿盆"已成为春麦潜意中的"身份"指令,因此他立即从"丈夫"的角色中走出,"走过去端起了尿盆","这时候他听见床上的女人咬牙切齿的骂声,没出息的货,没出息的货"。 "没出息的货"勾起春麦的双重记忆:他是"丈夫",因此必须杀死金豹方能雪耻;他是"小鼠小兔",因此只有杀死金豹他才能成为"大丈夫",于是春麦拿起柴刀再次冲进房去,"当我的面睡我的女人,你金豹欺人太甚了。"(那么不"当我的面"呢?)金豹慌乱中没有摸到枪,冷不防高叫道,春麦,倒尿盆去"。春麦"下意识地朝身后看看,什么也没有"。 这句话相当精彩,"朝身后看看",看什么呢?尿盆还是金豹?此时在春麦的意识中,金豹已经分裂成两个:一个是他面前的金豹,"当我的面睡我的女人";一个是身后的金豹,"倒尿盆去",是他的"父亲"("金豹是你爹")。他或许敢于杀死面前的金豹,可是他敢像大丈夫似地挺身而出"弑父"吗?在这一楞神的当儿,金豹已经抓起了枪,力量的对比产生了变化,一个可能的"弑父"行为就此流产。在这段沮丧的行为描写中,我们看到,在九十年代,"反抗"已经成为一个举步维艰的词。 清醒过来的春麦回到了现实,他只能是"倒尿盆"的春麦,于是他一刀砍掉六娥的手臂,以此泄愤。在男权社会中,女人固然是男人的私有物("娶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但是,"打老婆"仍然是一个窝囊男人的象征。一个人无能反抗社会,只好在老婆身上发泄,即使在男权社会,仍然遭人鄙视。春麦的这一刀,决定了他永远是个"没出息的货"。 从此春麦陷入了恐惧之中,他不敢把金豹私藏在他家地窖里的枪扔掉,"这是金豹的货,他不让我扔我怎么能扔,他会把我杀了,他不会饶过我的"。可是如果让日本人发现,不仅会杀他和他的家人,还会杀去整个的十九间房"。春麦不知道怎么办,"怕,我都怕,我知道我是个没出息的货。" 对于"没出息的货"来说唯有的出路便是逃避。"理想观念"消失了,个人不再企望"成为什么",而是"存有什么"。"杀人越货,精忠报国"受到双重的消解:个人与民族,生命意志与道德伦理。 小说结尾,却又笔锋一转,人又开始"成为......",然而这种"成为"却又是一种被动的。春麦一家三口挤上一条破船,在风浪的颠颠中岌岌可危,某种压抑已久的意识开始清醒:"下去一个人船就好走了......,我,当然是我下去,反正老天爷也不让我活了",这是一种赎罪心理?"我下去,我想下去,反正我也没脸活了",这是一种自暴自弃?"死了我一个,活了你们两个,这么死我就值了",男人的责任及其相应的价值观念开始复活,"书来,长大了别学爹一样",那是人的无奈的呐喊。于是六娥"看见春麦突然从舱里站了出来,春麦的脸在雨夜里放出一种神奇的白光",死亡使春麦最终完成了他的英雄仪式,死亡亦永远解除了"倒尿盆去"的身份指令。"重建"的希望沦为一种虚妄,在这世界已不存在任何乌托邦的可能(革命或者江湖),要么活着,要么死去,"自我救赎"亦变得相当可疑。 在九十年代,相当一些小说都涉及到"英雄死去"的主题,此如叶兆言的《挽歌》(17)描述了一个新文化英雄仲癸的默默死亡;李晓的《民谣》(18)写出土匪冲天炮因厌倦江湖而化名马五,潜入一小村,在村民受到土匪的威协时,又挺身而出以"冲天炮"的身份喝退了绿林好汉,结果反被村人所卖,而遭官府擒杀...... 英雄已经死去,活着的人只能在那儿苟且偷生。遥望过去,曾经的舞台空无一人,无物可看,亦无物被看。一个灰色的沮丧的时代业已来临。 "革命"曾经使很多的人相信自己"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因此,在革命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时,人们作出了惟一正确的选择,这种选择同时否定了多种边缘文化的存在可能(当然包括了江湖的绿林好汉)。 对社会主流文化的拒绝与反抗,迫使知识分子重新关注边缘文化的存在,并企图以此重建"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因此,在一种非政治化的审美观照中,"绿林"重新获得了自己的美学品质。在现代与传统之间,乌托邦艰难穿行。 然而更多的失望降临,人们失望于社会主流文化,同时亦对"边缘文化"的重建承诺产生怀疑,"江湖"的乌托邦涵义再次消解,"绿林好汉"辉煌的修辞开始隐匿,逐渐呈露出"匪"的本来涵义。 乌托邦冲动的消失,使人不再奢望自己能够"创造历史"或者"创造文化",甚至不相信自我能够救赎。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十九间房",人们的脸色"一片灰白"。 1994年10月 注释: (1) 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略论中国社会学(二)》岳麓书社,1986。 (2) 参见拙著《武侠小说与中国文化》,北京出版社,1993。 (3) 比如大伙"一般儿哥弟称呼"的《水游》中之梁山泊。 (4) 李白有诗云:"白首帷屋复何益,儒生不及游侠人"。 (5) 在唐以前,"侠"之一词常趋中性化,比如《酉阳杂俎》续集卷三:"坊正张和,大侠也。幽房闺雅,无不知之。"在宋以后的小说中,则被"修订"为"采花大盗"。 (6) 比如强调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等因素,陈思和:《民间的浮沉》一文亦有论述,见《上海文学》,1993年第1期。 (7) 梁斌:《漫谈〈红旗谱〉的创作》(代序),中国古年出版社,1961。 (8) 在当时的同类题材的小说中,差不多成为一种普遍模式、比如《枫橡树》、《武陵山下》等等。而这种"官匪一家"的描写,恰好证明了"江湖"的政治化,是政治军事斗争的另一种形式。 (9)"色"似乎是英雄好汉的分类依据,《水浒》中的赤脚虎王英好色,宋江亦颇有微词,而真正的好汉,比如武松、石秀等人都是整日"打熬力气"、"不近女色"的人。 (10)比如《林海雪原》中的座山雕,设有"花寨",抱来二十七名妇女,供土匪淫乐? (11)郑万隆:《我的根》,《上海文学》1985年第5期。 (12) 就这点而言,刘恒的《伏羲伏羲》就表现得更为大胆。 (13) 有关九十年代小说的具体分析,参阅拙著《日常生活的诗性消解》,上海:学林出版社,1994。 (14)《钟山》,1992年第3期。 (15)作为美的象征的"力量"在"寻根"运动中风靡一时,"我奶奶"就说:"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见《红高粱》。 (16)这种行为亦消解了土匪的"英雄"修辞,金豹不仅犯了"色"戒,同时违反了"朋友妻不可欺"的伦理规约,即使在古代小说中,此类形象亦是"绿林中的败类"。 (17) 叶兆言的《挽歌》为一系列小说总题,此篇发表在《钟山》,1992年第4期。 (18)《钟山》,1992年第3期。
-
《艾略特文集》五卷(陆建德主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出版,翻阅书页,触发我想起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中的一些诗文人事,连绵蜿蜒到今天,已经是历几代人而起起伏伏了;却都如在眼前,萦绕不去。
-
本文是《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一书的引言部分,该书系钱颖一主编的“比较译丛”
之一,即将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
全世界一年的土豆收入要超过整个殖民时期从拉丁美洲开采出的全部贵重金属的价值。安第斯山农人对世界的贡献不可估量。
-
政治
环保
2010/12/09
| 阅读: 1789
关于气候变化问题致中国政府气候变化特别代表解振华的一封公开信 当今,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影响世界、也为世界所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从频繁发生的极端天气事件,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各种自然灾害,警钟将人们从工业化文明的迷思中震醒。人们意识到,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今年十月4日到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将在天津召开。这是自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签订以来,相关谈判首次在中国举行;也是今年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最后一次谈判会议。我们,以下署名的中国的个人和组织,在天津会议举行之际,特此发表致中国政府气候变化特别代表解振华的一封公开信,表达我们的思考和诉求。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工业化进程历史短暂,人均GDP处于世界落后水平,仍然面临着经济增长、消除贫困的巨大压力。但是,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已经做出了积极持续的努力。近年来,中国对小火电、小水泥、小钢铁、小造纸等高能耗低效率企业的关停并转效果显著;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无论从绝对值还是从占GDP的比重来看都超过美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中国制定的机动车燃油效率标准不断提高,超过美国标准……这些贡献,全世界有目共睹。但是,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西方国家开始工业化时的历史条件不同,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模式不能重复西方的老路,不调整就难以适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例如, · 95%的中国绝对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极度脆弱的地区,已经成为气候变化的最大受害者。气候变化负面影响已成为我国贫困地区致贫甚至返贫的重要原因。 · 虽然目前我国人均碳排放量为美国的四分之一,但是生产净出口产品产生的碳排放却占总排放量的22.5%,这些产品并非为中国人民所消费,而是大部分销往了发达国家。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得中国赢得了“世界工厂”的虚名,却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背负了巨大的资源压力。 · 盲目膜拜汽车文化导致了城市严重的交通拥堵,妨碍了普通公众的出行;石油缺口快速增加,进口量已超过国内年消耗总量的50%,成为中国能源安全的潜在威胁。 · 一些地区盲目效仿美国模式的城市化,对宝贵的土地资源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持续下去将威胁中国的粮食安全;最近几年频发的极端天气事件,已经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计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郑重倡议: · 针对气候变化弱势人群,政府应该积极调整应对政策,加强防灾减灾预警和保险政策,加大适应气候变化研究和扶贫资金投入,建立气候变化适应专项基金,重点减轻气候变化对生态脆弱地区以及贫困人口的影响;提升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条件。反思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降低低附加值、高能耗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额度,或对这部分产品进一步征收出口税,促进发展模式的转型。 ·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取消一切鼓励汽车消费的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燃油税,对大排量汽车课以高额奢侈税,征收拥堵税费,并用于补贴公共交通。 · 中国进一步的节能减排,不应仅局限于工业企业的技术化改造升级,而应该延伸至生活和消费领域,聚焦在对低碳消费的引导,加强需求侧管理,例如推行阶梯电价,限制汽车牌照,对城市亮化等高能耗工程提出质疑和制约。 · 努力促进城乡发展平衡,推进发达地区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警惕和防止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借产业升级的名目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建立高能耗、高排放的城市地区对低能耗、低排放的农村地区的生态补偿和资源转移机制,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对高能耗、高排放的一些发达城市和地区提出绝对减排的目标。 · 反思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效仿美国模式的城市化进程,通过立法、行政、经济手段,引导消费模式和城市规划的转变,努力发展并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 以美国粗放浪费式的消费模式引以为戒,通过舆论引导,移风易俗,改变以奢侈消费为荣的社会风气,提倡环保、节能、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 在国际谈判中提高对适应问题的重视。适应是对发展中国家更为现实、紧迫的任务,中国应该在谈判中进一步强调适应和减缓同举并重。今年巴基斯坦灾难性的水灾,凸显了发展中国家面对气候变化所引发自然灾难时的脆弱和急需帮助。但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诺的300亿美元快速启动基金,至今只落实了79亿,其中只有不到1%(7000万)进入联合国适应基金。中国政府应该敦促发达国家切实履行其已经做出的公开承诺,并要求发达国家为其历史排放采取更加负责任的态度、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 在减排、适应、科技交流合作和规划低碳发展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南南合作,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援助。 国际社会正在就落实“巴厘路线图”、加强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进行谈判。值此关键历史时刻,我们期待着中国政府以无比的智慧、决心和勇气,在推进落实国内减排目标、加强南南合作的同时,促进世界各国承担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捍卫世界人民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汪晖教授,清华大学 郑易生研究员,中国社科院 于晓刚博士 张海滨教授,北京大学 贺雪峰教授,华中科技大学 林春教授,伦敦政经学院 强世功教授,北京大学 董叙霖博士,联合国退休人员 李立,中国青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网络 梁帆博士 徐向阳教授,中国矿业大学 马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严海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 潘毅教授香港理工大学 绿色流域 绿色浙江 杭州市生态文化协会 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绿色江河 绿色和平,中国 绿色昆明 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
-
第一部分--分析各国动机:Distinct interests sparked the European involvement in Libya
-
“这种对客观和主观福祉的测量能提供有关人们生活质量的关键信息。统计局应纳入考虑追踪人们的生活评价、享乐经验和优先事项……”
斯蒂格利茨等人在2009年经济表现和社会进步委员会上如是说。
-
医卫
社会
2011/01/17
| 阅读: 1790
中国曾是受到毒品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者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新中国成立前,有100万公顷的罂粟种植,30万人以贩毒为业,吸毒总人数大约为2000万。以当时人口总数5.4亿计,平均每27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瘾君子。新中国成立后,3年时间,就基本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
30年后,中国的毒品问题又开始面临新的挑战。1991年,中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是14.8万人,1992年为25万人,1994年为38万人,1995年为52万人,1997年为54万人,到2008年底,已达112.7万人。如果按每一显性吸毒人员背后至少有4名隐性吸毒人员的国际惯例计算,国内的实际吸毒人员已达450万之众。
-
1980年代我正好到日本教书,看到港台学者首先试用新理论,有位先生用结构主义来解释一首古乐府《公无渡河》,全诗四句,每句四字,共十六字,却写了长长一篇两万字的文章,又配以各类图表,讲得莫名其妙,对我们理解作品没有什么好处。可见用纯西方理论来解释古代文学现象,非常困难。
-
书评
文学
法律
2009/03/24
| 阅读: 1790
刻下的“群体性事件”多为公民大众基于联合行动机制而实施的“公民集体行动”,属于公民权的基本宪法权能。它在将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付诸公开集体抗争形式的同时,为建构一种满足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理性沟通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契机。随着中国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和多元,制度设置必须提供更为多元和开放的利益表达形式,特别是利益实现的法权程序。在此,澄清多元社会利益的正当性及其集体表达形式的必要性,经由“非事件化”和“去事件化”,说明所谓“群体性事件”本身的常态性,进而寻求其合法化和正当性。
-
综合介绍农药对水和食品的污染,高尔夫球场带来的物种单一、大量农药消耗,以及一个统计数据:在北京进行的一项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调查发现,在采集的300多位产妇的乳汁里,有90%检出多氯联苯或者有机农药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10%的人处在比较危险的水平。
-
军队、宗教力量、教派、部落、民族
-
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的主要创始人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上周五在他的巴黎家中因病去世,享年一百岁。这个消息在今天下葬时才由他儿子对外公布。他被埋葬于巴黎东南部科多尔地区。见各大报刊讣告。
-
1980年以来,中国农业(农、林、牧、渔)总产值以每年平均6%的速度增加,到2010年已经达到1980年的将近六倍(以可比价格计算)。这个隐性农业革命的生产主体到底将是资本主义型的雇工大农场,还是小家庭农场?这些新时代的家庭小农场面对的主要经济问题是什么样的?要怎样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缩小今天极其悬殊的城乡差距?
-
曾留学日本的李大钊,目睹近代日本城市化的进程,对日本城市的繁华与弊病有真切的观感与思考。在此基础上,他思考了近代中国城市建设的诸多问题,提出了推进中国城市建设的具体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