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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与中国画写生”学术座谈会辑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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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2011年6月芒克辩论会"21世纪是中国世纪吗?"基辛格、弗格森与李稻葵等人之间关于中、美大势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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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中国在东亚的国际地位日趋低下。中国国力虚弱,已经难以支撑长期坚守的华夷秩序。体现华夷秩序核心内容的宗藩关系此时受到严峻考验,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便是其中之一。日本在明治维新后,逐渐走上了向亚洲邻国扩张的道路,琉球成为其侵吞的首要对象。清政府与日本在琉球问题上进行了一定的争夺,但由于安全环境和实力等因素的影响,清政府在日本进逼面前步步退让,最终任由日本将琉球吞并。一、宗主权弱化的开端:《北京专条》琉球,古称流虬、留仇或流求,后更名为琉球。它位于日本萨祠马岛之南、中国台湾之北,由36岛组成,其中北部9岛,中部11岛,南部16岛。1874年,大久保利通称:"琉球两属状态,自中世纪以来,因袭已久,难于遽加改革,以至因循至于今日"。【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49页.】从历史情形分析,琉球国自古就有"两属"地位一说,但理由并不充分。中国对琉球拥有宗主权可以追溯到明朝。史书记载:"明、清两代共有二十四次册使遣往琉球。"【(清)李鼎元:《使琉球记》,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372年,杨载奉朱元璋之命出使琉球,中山王察度开始对明朝称臣,并且派遣弟弟期泰随杨载来华,上表称臣,向明朝贡方物。此后每年或者隔年必定遣使来朝贡。当时琉球的山南、山北和中山三王互相争斗,明朝政府敕令他们息争,并分封三王。等中山王统一琉球各岛后,封察度为琉球王。1392年,朱元璋又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与琉球。1407年,琉球王以尚思绍名义派遣使节朝贡,之后琉球王就一直使用"尚"姓。中琉之间长期维持着比较稳固的宗藩关系,这种关系的维持不是靠武力,而是中国的国力和礼仪赢得了琉球人民的信赖,琉球愿意采用中国人的姓氏就是其心向中国的最好例证。1663年与1756年,康熙与乾隆分别赐印给琉球王,表示继续承认琉球的属国地位。中山王尚穆死后,世孙尚温派向国垣、曾谟为正副使"进例贡,表请袭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6页.】1855-1859年间,琉球与美国、法国以及荷兰签订了通商条约,琉球国在条约文本中使用的都是"咸丰"年号,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得到了西方认可。长期以来,清政府把琉球视为四个主要藩属国之一(四个藩属国指朝鲜、越南、琉球和缅甸)。另外,1879年琉球国王派紫巾官向德宏来华递求援信,信中称:"溯查敝国前明洪武五年隶入版图,至天朝定鼎之初,首先孝顺,纳款输诚,叠蒙圣世怀柔,有加无已,恪遵《大清会典》,间岁一贡,罔敢衍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65页.】历史上琉球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了一件事:中琉之间存在的宗藩关系确属无疑。"两属"地位说是非常勉强的,日本显然夸大了事实。从地理位置上看,日本离琉球较近,历史上双方形成自然往来关系是极为正常之事。然日本强行拉近与琉球关系,主要靠武力为后盾,并非琉球国自愿。琉球"贫弱特甚,世受役于日本",【王韬:《弢园文录外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7、218页.】日本史书中曾经杜撰了一段史事企图证明琉球为日本属国:唐开元二十三年(735),琉球已纳税贡于日本;日人测量琉球海面浅深,建立石碑。对此,王韬曾著文辩驳:"考日本史:文德天皇仁寿三年秋,僧圆珍附唐商钦良晖舶赴唐,路遭飓风漂至琉球,遥见数十人执矛立岸上;良晖哀号曰:'我等将为琉球所噬,若何!'圆珍祈福,忽得东南风,获免。按其时为唐宣宗大中七年,相距彼言纳贡之时一百八十年,日本人应与之久相念熟;何以祈福求免,一若从未相通者邪?此其可疑者,一也。测量海道志其深浅,此泰西诸国立约通商之后,航船舟师方传此法;在唐千余年前,何得于此!盖伪造之言,一时流露于不自觉:此其可疑者,二也。"【王韬:《弢园文录外编》,第218页.】1591年丰臣秀吉用兵朝鲜,派岛津家徵至琉球征集粮饷,为琉球王所拒。1602年日本擅自把琉球归入萨摩藩。1606年,岛津家久领兵入侵琉球,"日本强定琉球税额,清查户口,检查土地,设立机关,又迫琉王不得与明朝通好"。【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48页.】日本所说的两属地位,仅仅指近代以来日本在行政区划上强行对琉球控制造成的局面,并非历史形成。1872年,日本逼迫琉球朝贺明治天皇亲政。琉球王无奈,派王子尚健和三司官等到东京朝贺,天皇借机封琉球王尚泰为藩王。次年,将琉球划入日本内务府管辖,使之与日本其他郡县并列。但没有得到琉球的同意。日本与琉球之间在历史上没有形成自然的、双方认可的宗藩关系,在性质上是一种单向关系。因此,历史上琉球的"两属"地位说不能成立。严格意义上说,琉球"两属"地位只是到中日《北京专条》签订后才被清政府确认。清政府主动弱化对琉球宗主权,主要原因是: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中国国力受损严重。19世纪70年代,中国经济正步入较快发展阶段,清政府害怕出现新的战争而使发展中断,因此,在《北京专条》中做出妥协,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之举"。二、宗主权进一步弱化的标志:"延宕之法"明治维新后,木户孝永等开始讨论和研究侵略朝鲜计划,扩张思想付诸于行动。这时,俄、英两国也虎视东北亚。俄国正向南扩张,欲侵略朝鲜,而"英国对琉球很感兴趣,企琉球作为第二个新加坡"。【吴廷球:《日本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10页.】这种情形加速了日本的扩张步伐。历史上,日本经常欺压在地缘上紧靠自己的琉球国,在战略上视琉球为后院,琉球却甘愿臣服于中国。日本看到,夺取琉球的最大困难是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因此,必须在与中国打交道的过程中,寻找有利时机削弱或割断这种关系。1871年11月,一艘琉球船因飓风漂到台湾,与岛上高山族人发生冲突,死54人。1873年5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换约,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在日本使节质问下竟说:"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65页.】日本认为抓住了把柄:既然清政府承认台湾东部高山族是"生番",高山族就不是清政府管辖的臣民;既然是"未便穷治",就不是清政府进行治理的地方。那么,日本出兵惩罚"生番"也不构成对中国的侵略。"化外说"助长了日本国内"征台"呼声。1874年5月,日本政府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总督,率兵3658人出发征台,以"惩治凶手"为名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试探清政府对台湾和琉球的关注程度。清政府急于平息战事,在10月31日签订的中日《北京专条》中,承认"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98页.】同时,中方也得到日本的承诺:台湾生藩"中国自谊设法妥为约束"。承认日本是"保民义举",实际上承认了琉球人为日本所管。清政府为保台湾,开始承认琉球的"两属"地位,这意味着清政府不再死守宗藩关系,而是有意弱化对琉球的宗主权。《北京专条》签订后,日本加快了吞并琉球步伐。1875年5月,日本军队侵入琉球进行殖民统治,阻止琉球向中国进贡,阻贺光绪登极大典。1877年4月,琉球密使向德宏到福州向闽浙总督何瞡、福建巡抚丁日昌陈述日本阻贡。清政府一面命出使日本的何如璋进行交涉,一面令"琉球使臣及通事人等,即著何瞡、丁日昌饬令回国,毋庸在闽等候"。【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2页.】准备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日本"阻贡"问题。何如璋奉谕和日本就琉球问题进行交涉,据理力争,希望保住琉球的独立地位。1878年5月29日,他在给李鸿章的信函中谈了自己的看法:"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否则,以我所难行,日事要求,听之,何以为国?拒之,是让一琉球,边衅究不能免......况琉球迫近台湾,我苟弃之,日人改为郡县,练民兵;琉人因我拒绝,甘心从敌;彼皆习劳苦耐风涛之人,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席之安不可得。是为台湾计,今日争之患犹吁,今日弃之患更深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4页.】从地缘政治出发,他一方面强调琉球对于朝鲜、台湾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为失去琉球而深为中国将来边境安全担忧,因此,他提议对琉球"不得不争"。李鸿章在复何如璋函中对琉球问题的态度则显得轻描淡写:"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5页.】他把琉球问题的处理看成是为了争贡,在他看来,琉球离中国太远,不必去和日本争夺。关于应对琉球危机,何如璋在给总理衙门函中提出上、中、下三策:上策,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中策,据理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反复辩论,若不听从,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李鸿章认为,"遣兵舶责问,及约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题大做,转涉张皇"。【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7页.】他这么做,一方面是迫于"清流派"压力,另一方面怕惹恼日本动武。因此,他不主张对日采取强硬政策,没有采纳何如璋的上、中策,仅强调采用下策。他认为对日本的策略是"惟言之不听时复言之",这样做可一举两得:一方面,日本"自知理绌",可能不会急于废藩改县,这样琉球可以自保;另一方面,中国也无须派兵远涉重洋。李鸿章的意见最终为总理衙门采纳。在得不到清政府全力支持的情况下,何如璋还是在日本进行了有力交涉。1878年9、10月间,他多次和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谈判,态度强硬。但是李鸿章在背后拆台,他致函总理衙门,议论何如璋的行为容易引起中日争端,认为何"虽甚英敏,于交涉事情历练未深,锋芒稍重"。【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63页.】1879年初,左宗棠在一封关于琉球问题的奏折中认为,琉球在经济上贫困,土产也远逊日本;在政治上不敢开罪日本,因与日本岛屿相连,地势相迫,成为甥舅之国。结论说,日本兼并琉球亦在意中,中国可置之不论。【参见董守义:《李鸿章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307页.】他的奏折附和了李鸿章的主张。1879年3月27日,日本对琉球实行废藩置县,把琉球改为冲绳县。琉球国请求清政府紧急援助。国王先是派毛凤来向中国驻日本公使何如璋求救,又托赴日闽商带密函给福建督抚,还直接遣使紫巾官向德宏到天津叩见李鸿章,"泣请援琉"。总理衙门担心议论压力,便提醒李鸿章,废琉球事关体统。5月,李鸿章等请来华游历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居间调停。日本根据格兰特的建议,提出"分岛改约论",将靠近台湾的"琉球之宫古岛、八重山岛定为中国所辖,以划两国疆域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77页.】但条件是修改《中日通商条约》,日本取得在中国内地自由通商和"一体均沾"的利益。清总理衙门在谈判中提出"三分琉球"建议(北部各岛属日本,中部各岛复琉球,南部各岛归中国),遭到日本拒绝,清政府"复琉"的努力失败。此时,清政府正在和俄国交涉伊犁问题,担心日、俄勾结,准备同意日本的要求,"虽然两岛地方荒瘠,要可借为'存琉'根本"。【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79页.】面对东、西两面交涉,清政府统治者内部对于和日本谈判琉球一事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中日旧约不宜改,琉球案不宜马上了结,如右庶子陈宝琛;有的主张中日旧约可以改,琉球案可照议了结,如左庶子张之洞等"。也有人"恐怕日本与俄国勾结,事情更加不好办等等"。【杨公素:《晚清外交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5页.】议论纷纷,莫衷一是。1880年11月11日李鸿章在奏折中认为:"日本公使六户玑屡在总理衙门催结琉案,明知中、俄之约未定,意在乘此机会图占便宜;臣愚以为琉球初废之时,中国以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盖此系彼曲我直之事,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诘问而转来寻衅。矣俄事既结,再理球事;则力专而势自张。"【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1984年版,第39页.】对日可以采用"支展之法,专听俄事消息以分缓急",主张对日"缓允改约"。【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41页.】李鸿章承认,中国不能而且无力同时与俄、日进行交涉,否则必然外交上再次吃亏;认为,对付外来压力,要集中力量,这样,所订条约才能避免更大损失。可以说,这是李鸿章办理外交中积累的经验之谈。他用有力的形势分析说服了朝廷,否决了"存琉"方案。李鸿章的"缓允改约"提出后,日本谈判代表六户玑含愤回国,琉球问题被搁置起来,清政府对"存琉"一事从此没了下文。事实上,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后,清政府把注意力逐渐由琉球转向朝鲜问题,琉球问题的紧迫性退居朝鲜之后。中国对琉球的宗主权名存实亡。宗藩关系是清朝守驭四方、显示大国风范的一种标志。宗主国对属国国王通过册封形式,表示对该国的承认,在道义上承担起保护其安全的责任。一般来讲,宗主国不向属国派兵;而属国则称宗主国为上朝,奉宗主国为正朔。清政府主动弱化宗主权是放弃保护琉球的标志。三、宗主权弱化的一种后果:"防日"思想上升清朝统治集团内部"防日"思想的上升是进一步弱化对琉球宗主权后的一种反映。琉球被日本吞并后,清政府增强了防备日本进一步侵略的警惕性,"防日"思想加强具体表现在保住藩属国朝鲜的安全。在实践中,李鸿章、何如璋和黄遵宪等人积极推动实行对朝鲜的新政策。李鸿章直接给朝鲜太师李裕元写信,告知开放与闭关的利害关系,提出朝鲜如果主动对"泰西"各国开放通商,牵制日本则"绰乎有余",并且可以杜绝俄国"窥视",劝朝鲜开放实现自保。何如璋、黄遵宪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影响朝鲜政府,他们与朝鲜赴日使团直接沟通。1880年8月朝鲜礼曹参议金宏集率使团到达东京,何如璋向他阐述了清政府对朝鲜的新政策,指出朝鲜的外交政策要坚持"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他还让黄遵宪把写好的《朝鲜策略》交给金宏集带回国内,呈送朝鲜国王。尽管李鸿章和何如璋等在阐述对朝鲜新政策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求朝鲜开放。在清政府内部,出现为防备日本侵略而要求加强海防建设的言论。在"分岛改约"提出后,总理衙门就上奏,要求增购《防海新论》一书,禀称该书"前经上海道刊印兹送前来,臣衙门尚存十余部,现已遵旨先行分寄东三省各数部。一面仍饬上海道赶紧刷印,寄交臣衙门续再补发;并拟知照南洋大臣就近多为购买,分行沿海各督、抚转给诸将领细心讲求,以资练习"。【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26页.】可见,琉球事件引发清政府对海防建设的高度重视,总理衙门的建议得到了朝廷同意。1880年,清政府下令福建巡抚岑毓英"将台湾防务悉心规划与何瞡会商布置,务期有备无患"。【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44页.】1881年3月3日,军机大臣左宗棠在给总理衙门函中主张沿海各省应加强戒备,以防日本派兵来犯。"复球之案,不能拟结,日本且自绝于中国,尚何睦谊之可言?睦谊中乖,尚何改约一体均沾之足云乎?"应该"请旨饬下海疆各督、抚、提、镇,密饬防营预为戒备,静以待之。大约以防俄之法防倭,蔑不济矣"。【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72页.】左宗棠的"防日建议"意在提醒清政府注意日本的威胁。他认为,一方面,日本在与中国整个交涉过程中,没有表现出和中国平等相处之意,相反,日本在仿效西方列强,想借机从中国得到好处;另一方面,中国在谈判中废弃成议的做法可能会激怒日本,应该在沿海地区进行防范准备。在清朝廷内部,对中日关系认识有些见地的人开始呼吁,日本进攻台湾并吞琉球,用心险恶,中国如果不加强国防建设,边疆安全将难以保证。比"防日"思想更加激进的言论是:有人提出用武力制服日本,以消除后患。1881年3月29日,翰林院编修陆廷黻上奏,"请征日本以张国威而弥敌患",称对日"不可不征者五而有可征者三"。"不可不征者五"指:(1)"岂有大一统之天下而甘受小邦之侵侮"。(2)"不服日本,何以复琉球"。(3)"日本不内恤其政而外求逞于人,何异狂疾!不先发以制之,虎狼无厌,又将肆其西封;东南数省,遭害必同明代"。(4)"彼日夜窥我动静,我强则退,我柔则进。使日本一小国犹不能制,益将轻我而启戎心,何以弥伺我者之隙"!(5)"坐若视琉球之亡而不救,朝鲜必为其续矣"。"可征者三"指:一曰名有可居也,"今奉辞伐罪,责其何以倾人社稷、覆我屏藩?名正言顺,彼必帖然无辞"。一曰机有可乘也,日本君长"虐用其民"、"多借国债","财匮于上、民怨于下,上下离心,罔有固志"。一曰势有可因也,"数日本之罪明告通商各国,寻谴一介以告日本,要其必复琉球而后止。复于东南各海口盛张兵威以待之"。【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74-75页.】陆廷黻看到了日本对外极力扩张带来的危害性,如果不有效迅速制止、慑服日本,朝鲜将步琉球后尘,中国非但屏藩难保,自己的国土也会受到极大威胁。当然,这种激烈的言论并非当时的主导思想,然而,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扩张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巨大威胁。总之,日本吞并琉球造成清政府统治四面受敌局面。清政府原来主要对付的是来自西方、北方的强敌,现在又增加一个东方对手。清政府统治集团在失去琉球后感到了空前压力,心情是极其复杂的。近代中、日两国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两国的目的是有本质区别的。中国争的是一种享有宗主权的宗主国名分,还要履行宗主国保护属国安全的责任;而日本不仅要争名分,更要夺取领土,要把琉球国的独立国家身份抹掉,使之变成自己的一个行政县,为以后对外扩张扫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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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的经济崛起和在世界上的影响力的确使人感到骄傲,但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看到中国模式正在经历着的巨大的挑战。只有看到了隐藏在中国发展模式的诸多问题时,只有当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时,这个模式才可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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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the word before the notion, but the word as notion and as historical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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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宗教
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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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所推动的诗歌创作构思与审美上的根本原则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于顿悟“清净自性”,追求无思、无念的境界,通过般若“知”“见”,体悟到自己的绝对,达到清净自性的发展与复归,这是对主体的认识与肯定;再一点是基于对“平常心”的肯定,强调自心的随缘应用,认为“绝对”即在人生日用之中,把绝对的“自性”与相对现实“人性”等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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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中国少数族裔多数活动在国家版图的边疆与偏僻地区,如果从这种表面的人口地形学入手,在有关少数族裔的分析性话语中,不自觉地就形成了凝聚性中心与耗散性边缘这样的二元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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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著作中,特别与他的两篇演讲《学术作为一种志业》和《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密切相关的是《中间考察:宗教拒世之阶段与方向之理论》(以 下简称《中间考察》),这篇文章和《学术作为一种志业》在形式与内容上尤其相近。虽然《中间考察》一文似有"急就章"之嫌,但是它基本上确属韦伯的重要文 献之一。包格腾(Eduard Baumgarten)甚至认为这篇文章乃"韦伯作品中最经典,或许最不朽的文章"。问题是,这篇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以相当简略的形式 --在《经济与社会》第二部分第五章,尤其是标题为"宗教伦理与'世界"'的第十一节。日后构成《中间考察》有关救赎途径。"神义论之类型学"部分在此处 的第八和第十节亦已见端倪。第二个版本于1915年发表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以下简称《文库》)上,此时的标题是"中间考察:宗教拒世的阶段与 方向"。这个版本乃和《儒教》(Der Konfuzianismus)的第三和第四章共同发表,《儒教》的一、二章和《世界各宗教之经济伦理》的"导论"则已经在《文库》的上一期发表。《中间 考察》对韦伯来说,正是要系统化地在有关儒教的研究与1915年有些已开始进行、有些还刚在计划的研究--对印度教、佛教、古代犹太教、早期基督教、无主 教中古时代的教团和教派,以及伊斯兰教的研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儒教》的最后一章中,韦伯也已经将他对世界各大宗教的研究计划和他第一个宗教社会 学研究--《基督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实质关联作了交代。韦伯所计划要写的文章日后陆续地刊登在《文库》上:《印度教与佛教》分别在工9卫 6年4月、12月以及1917年5月;《古代犹太教》在1917年 10月、1918年 5月、12月及 1919年 6月、12月发表。不过,《古代犹太教》仅包括了对犹太宗教伦理在出埃及前后的发展阶段以及对犹太人成为"流民"之过程的探讨。(译按:其他的研究计划则 因韦伯1920年的去世而中断。)韦伯之所以认为有必要在这中间架起一座桥梁,主要是鉴于这一系列的不同内涵:若说对"儒教"的研究呈现了一种"顺应现世"型的宗教伦理,那么其后的论 文是要表现各种不同阶段与方向的"拒世"型宗教伦理,而其"系统性的终点"则是早先分析过的禁欲式基督新教所代表的宗教伦理。1919到1920年之间, 韦伯准备将他宗教社会学方面的著作结集出版,重新改写了《中间考察》的部分,也因此出现了这篇文章的第三个版本--在标题上增加了"理论"二字。由于韦伯 就在去世前不久才完成了修订,所以《中间考察》一文不仅在系统性上,就是在作者传讯的意义上也算是一种"最后的定论"。这一个版本和其他数篇作品同在 1920 年出版的《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一册发表,这一册包括一篇新写的序言,修订过的《基督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原先发表年份:1904/1905), 《基督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1906),《世界各宗教之经济伦理·导论》(1915)及大幅增订过的《儒教与道教》(1915)。我们可以确定《中间考察》的第三种版本乃1920年写就,但是前两种版本的写作年代,若与发表的日期不尽相同的话,便只好予以臆测。就第一种版本而 言,正像《经济与社会》原先的部分究竟何时写成的问题一般,相当难以回答。不过我们至少可以说:1913年12月,韦伯已经准备将《社会经济学概论》(Grundriβ der Sozialökonomie)一原先叫《社会经济学辞典》(handbuch der Sozialökonomie)--的第一部分加以付印,他是1909年开始接下此一工作,并在1910年5月把第一份编辑工作的分配计划寄发给其他许多 的同仁。韦伯在编纂这部书的当初是想负责有关"经济、自然与社会"这一部分。他准备要从下列几个观点来探讨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a)经济与法律 (1.原则上的关系,2.目前状况的发展--各个时代);(b)经济与社会团体(家庭与社区团体,身份与阶级、国家);(c)经济与文化(对历史唯物论之 批评)。"韦伯后来更改了原先的计划,在1914年附在《社会经济学概论》后的"全集章目细览"(Einteilung des Gesamtwerks)中,"经济与文化"项下即多了下列的条目:"5.宗教团体、宗教的阶级属性;文化宗教及经济心态。"这一部分的写作计划即成为韦 伯去世后由其夫人及巴尔里(M.Palyi)整理手稿而编印之《经济社会》中"V.宗教结社之类型(宗教社会学)"一章,最近第五版再一次更动了题目,正 式定为:"第五章:宗教社会学(宗教结社之类型)"。我们从这段作品史的发展过程可以大致地推测出《中间考察》第一个版本--《宗教伦理与"世界"》-- 是在1913年底到1914年初左右完成的,但也可能更早即定下了初稿。《中间考察》第二个版本写就的时间也一样不容易确定。挺布洛克(Friedrich H. Tenbruck)猜测这一版本应该是1915年写下的,因为文章中包括对于"导论"部分的一个更正,所以其写作的时间即是"导论"付印的时候。再加 上这里关于战争的一段文字也可以支持挺布洛克的说法。不过我们必须注意:根据韦伯本人的提示,"导论"一节他已在1913年完成,而在《中间考察》中讨论 到的重要主题及论点皆亦是《经济与社会》宗教社会学部分的内容,因此我们也不能排除韦伯更早即已构想此一版本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将所有的三个版本互相比较,当可证明前述的主张--《中间考察》的重要题旨及论点都已在《经济与社会》较早期的部分出现过--一有其实据。就 在第一个版本中,韦伯已经提出了他日后始终遵循的立场:在一个关于价值冲突的理论架构,或者说在一个冲突模型中凸显出理性化的吊诡与矛盾。宗教倾向愈有朝信念伦理(gesinnungsethische)升华的趋势,在宗教要求与"世间"法则之间的紧张亦愈见提高;而这种紧张愈明显地表达出来,它也愈"反 映"在宗教行家们的信念心态上,终致使他们进一步升华宗教信念倾向的动机意愿更为强烈。由于这种紧张中所发展出来的宗教拒世精神,正是救赎宗教所以与巫术 宗教或律法宗教(Gesetzesreligion)截然不同的重要特征。韦伯对于这类宗教信念与世间法则之冲突下过一番诊断,也借着理念型的方法分析了这 种冲突在四个生活秩序范围--经济、政治、性或色情和艺术-一中的反映。在他作诊断之前,韦伯先划分了宗教性的博爱要求与其他基于家庭、宗教、邻居或伦理共同体而产生的博爱要求:宗教的博爱理想乃经由扬弃了对内道德及对外道德的区分,亦即通过(宗教上的)普遍主义,使得人人皆可以互为兄弟,但同时也让人们彼此成为外人。若将《中间考察》的第一个版本与1915年发表的第二个版本加以对照,可以看出韦伯仍旧关心着同样地问题:在一个冲突模型的架构下来探讨宗教理性化的 内在矛盾。不过,第二个版本的行文已经摆脱掉原先的许多烦琐引证,同时也调整了注意焦点:有关生活秩序范围的分析扩及知性的价值领域--科学--上面。在 此处,韦伯不仅开始区分宗教性的信念伦理、非宗教性的信念伦理以及责任伦理,也更强调彻底理性化的生活秩序对于宗教信念的反扑 (Gegenwegung)。种种迹象显示,《中间考察》不仅有连接上下文的功能,韦伯在写作此篇时亦已开始密切地关注现代理性主义下,各种生活问题的起源以及未来发展。他在《中间考察》中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并不逊于他那两篇著名的演讲《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与《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就此意义而言,在第一个及第二个版本之间有着重要的转变。包格腾认为《中间考察》在19if及1915年之间"除了一个重点以外并没有什么改变",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并不能成 立。不过,在第二个版本与第三个版本间确实不存在重大的差异。除了一开始对方法上的一些补充外,文章内容并未有什么不同。从外观上我们即可如此判断,因为 第三个版本仅比第二个版本多了三页,而且这多半是出于改写,并非添增新内容。即使在外表上看起来更动较多的、有关性与色情的部分也离不开这个模式。有趣的 是,韦伯现在特别详尽地区分一种宗教性的与一种非宗教性的信念伦理--他提及宗教的博爱伦理以及先验的严格主义(apriorischer Rigorismus),而后者显然和康德的理性伦理(Vernunftethik)有所关联。当我们讨论这些有关作品史及作品发展等资料时,还应该牢记一点:在《经济与社会》有关宗教社会学的章节和韦伯对世界各宗教之经济伦理的研究之间并不是前后挨续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韦伯在1915年清清楚楚地写到,《世界各宗教之经济伦理》中的文章乃准备"同时与《社会经济学概论》中的《经济与社会》一起出版,以便诠释与补充其中宗教社会学的部分(但在许多重要观点上亦要受到它的诠释)"。关于这两部著作间的关系,韦伯在1920年进行修订时仍是 维持着原意。总之,无论我们在作品史的问题上如何下判断,最重要的仍是确认韦伯在"导论"、《中间考察》及"序言"中系统地阐述了他宗教社会学及宗教史研究上的总 结。另外,特别从《中间考察》那里,我们可以先行接触到日后在韦伯的两大演说,而尤其在《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中充分展现的一种视野--这包括了韦伯对现代 及其意义问题的诊断。密兹曼(Arthur Mitzman)说得没有错:"《宗教拒世》一文的最后一页(与1916年的版本相差不多)以及《学术作为一种志业》(1919)的后半段表达了韦伯对现代社会中意义丧失之问题最辛苦的一层反省......"不过,密兹曼此段中引述的年份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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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如何塑造了人类社会?——读达尔文《人类和动物的表情》 作为进化的造物——人类,我们不仅拥有发达的智力,同时还拥有最为丰富的情感。尽管由达尔文开创的科学告诉我们,这种情感也许只不过是自然选择的“策略 ”而已,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珍爱自己的情感生活。假设生活中缺失了情感,不再有喜怒哀乐,不再有彼此间的信任与默契,更重要的是,不再有相濡以沫之情,这将是毫无意义的人生。达尔文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继《物种起源》(1859年)和《人类的由来》(1871年)之后,他又发表了《人类和动物的表情》(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 in Manand Animals,1872年)一书。关于此书的缘起,在写于 1876年的《我的思想和性格的发展回忆录》中,达尔文写道:“我的长子生于1839年12月27日;我马上开始记录他所表现的各种表情的开端,因为我相信,即使在这个早期,最复杂最细微的表情一定都有一个逐渐的和自然的起源。”该书实际上论及人类情绪、感情的起源和演化,是相关领域先驱性的科学工作,其意义自不待言。 达尔文在这部著作中表达的基本思想即是,人类的情感和表达是天生的,不习自会的,并且具有共性,比如,当害羞时,各地的人都会脸红,哪怕是黑人,也能观察到他们的脸色因此而更有光泽。给生活在新几内亚巴布亚岛上的土著人出示一张板着脸的高加索人照片,前者能毫不费力指出后者在生气。也许不同的文化在习俗礼节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但我们却天生具有一套相同的、最为基本的心理构造。既然情绪表达具有这种相通性和天生性,这就表明,它们是通过遗传而来,并且与自然选择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达尔文还以相当的篇幅关注各种情绪的躯体表达特征,尤其是脸部表情与情感的相关性。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情感表达也存在于动物身上,这是人类起源于动物的又一个明证。 人类的五种基本情绪,负面情绪占四种 当代心理學认为,人类的情绪分为基本情绪和次级情绪。基本情绪有五种:快乐、悲伤、愤怒、恐惧和厌恶,它们分别对应于特定的躯体状态。次级情绪是上述五种基本情绪的细微变体,比如,欣喜和惊喜是快乐的变体;忧郁和惆怅是悲伤的变体;惊慌、害羞与焦虑是恐惧的变体;憎恨是愤怒的变体;鄙视和轻蔑是厌恶的变体。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五种基本情绪中,除快乐之外,其余四种都是负面情绪。这一点意味深长。它表明,地球上的动物(包括人类自身)大多时候都生活在一种危机四伏的环境之中,身边随时会有天敌出现,更不用说洪水、干旱、疾病等自然灾害的如影相随。因此在所有的情绪中,恐惧是一种最为原始古老的情绪,它犹如忠实的报警装置,提醒我们避开危险,防患于未然。其余则有悲伤、愤怒和厌恶,它们同样是对世事无常或可憎之事的提醒。休谟深刻地洞察到了这一点。在他看来,“最早的宗教观念并不是源于对自然之工的沉思,而是源于一种对生活事件的关切,源于那激发了人类心灵发展的绵延不绝的希望和恐惧 ”。(大卫·休谟:《宗教的自然史》,徐晓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页)这是因为,“我们既没有充分的智慧去预知,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防范那些不断威胁我们的灾难。我们永远悬浮在生与死、健康与疾病、丰足和匮乏之间”。(同上,第16页)这就是说,人类生活中的厄运远远多于好运,正如古希腊诗人荷马所说:“诸神赐予我们一份快乐,就要相伴双份的苦难。”也正如作家张爱玲的叹息:“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而人又是这样一种动物,到手的好运认为是理所当然,经历的厄运则久久难忘,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其间的缘由则在于,正是对厄运或痛苦的深刻记忆避免让我们重蹈覆辙。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居安还须思危,实在是古代圣人留给我们的极为深刻的智慧。难怪在五种基本情绪中,负面情绪会占上四种。 生命中悲惨更多,还是快乐更多? 若说人类(其实还有动物)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负面情绪之中,亦即被不快、忧虑甚至痛苦所缠绕,那么,人类或动物为何还会有求生避死的本能、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对于自然界存在的诸多苦难和痛苦,作为博物学家的达尔文怀有深刻体会,更何况达尔文生性格外敏感细腻,他的爱女安妮在10岁时夭折,这一事件在达尔文的一生中都是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越是思考自然界的苦难,达尔文就越发困惑,因为当时的神学理论把世间所有的苦难都归诸于上帝对于信徒的考验,但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个真正仁慈全能的上帝,怎么可能会把秩序建立在世人沉重的痛苦之上。 在1876年完成的《我的思想和性格的发展回忆录》中,达尔文提问到:在所有具有感觉能力的生命中,究竟是“悲惨更多,还是快乐更多”?“这一世界作为整体是善还是恶”?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他有些拿不定主意。“根据我的判断,快乐当然更占上风,尽管难以证实。”他认为,如果一个物种的所有成员都习以为常地蒙受痛苦,它们就会“不再关注繁衍,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种情形曾经或者至少是经常发生”。于是,他得出结论:“这些愉悦,它们持久反复地出现,以致我毫不怀疑,总体说来,它们给予大多数有感觉生物的快乐要超过悲惨,尽管许多个体偶尔也会经历更多的折磨。”就此而言,达尔文依然是一个常识意义上的乐观主义者。毕竟生命给了我们太多美好的东西,而情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有爱就有痛,于是,我们愿意痛并快乐着。事实上,自然选择通过赋予个体以快乐情感以引导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食欲的满足即会产生快乐之情,因为饱餐有利于个体的生存;性欲的满足(性高潮)更是达到快乐之极限,因为它有利于个体基因的传播。就此而言,快乐常表现为对于生理欲望的满足,因为它们与个体的生存及其繁殖密切相关。 惊讶之情有什么用处? 其实还有一种情绪值得一提,那就是惊讶,不同于其他情绪,它是一种中性情绪,与积极和消极体验无关,类似于催化剂的作用。惊讶的存在本质上与学习有关。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求知出于好奇与闲暇。好奇就是对未知或新鲜事物的惊讶之情,学习就是被这种好奇之心所激发。儿童对于我们周围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之心,以至问题不断,这就是学习最好的动力。遗憾的是,成人因熟视无睹而麻木,不再有惊讶,也不再有学习的动力。就此而言,科学家就是那些对周围事物终生保持惊讶之情的人们。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为什么是我创立相对论,我认为原因如下。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不见得会去思考空间与时间问题,他会认为这个问题早在孩童时代就解决了。我则相反,智力发展很慢,成年以后还在思考这一问题,显然我对这个问题要比儿童时期发育正常的人想得更深。” 细究起来,我们对第一次接触的事物总是印象深刻,想忘也忘不了。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惊讶这一中性的情感,看来就是为了让我们对未知事物充满激情,因为人与动物的不同还在于,人有强大的学习能力。但麻木恰恰是学习的天敌。就此而言,成功的教育模式即在于呵护并且强化学生的惊讶之情、好奇之心。 情绪的功能之一:有利生存 在达尔文看来,情绪是一种先天的能力,通过遗传而得到,本质上它就是自然选择的产物。自然选择所保存的性状,必定是对生物体生存繁衍有利的性状,由此看来,动物(包括人类)的各种情绪必定对于我们的生存至关重要。以恐惧为例,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块厚玻璃板放在平台上,使得玻璃板超出平台的边缘。将一个6个月大或更大些的婴儿放在玻璃板上,逗引他向前爬,他会在清晰可见的平台边缘停下来,同时表现出恐惧的行为和面部表情。看来婴儿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对于悬空高处的恐惧感,显然这与我们的特定生存环境有关。因为我们的祖先灵长类动物是一种树栖攀缘生物,不慎从高处坠下就是一种常见事故,由此形成的恐高症就是一种有利性状,它提醒我们尽量避开悬空的高处,以防不测。其实人类或多或少都有恐高症。所谓高处不胜寒,就是一句极妙的双关语。 记得笔者女儿在5个月左右时,有次笔者买回一个上紧发条后会跳跃的青蛙,当它在桌上跳跃时,只听女儿发出叫声,开始我们没注意她的表情,还以为她是被逗乐了呢,结果发现叫声不对,再观察她的脸色,显然是惊恐万状。于是,赶快拿走了那只会动的青蛙。动物在恐惧时,大多会发出尖叫声,这种高频声常被用来作为警报声,以警告同伴或向同伴发出求助信号。今天的人类社会同样利用这种高频声作为警报。 情绪的功能之二:维持恰当的人际关系 人是群居动物,或说社会性动物。正如古希腊圣哲亚里士多德所说,那些“不能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体,或者因为自我满足而无须参与社会生活的个体,不是野兽就是上帝”。婴儿在成长的过程中,在与自己的养育者(通常是母亲)建立起稳定的依恋关系之后,就会表现出“认生”这一恐惧感,也就是说,当别人、尤其是陌生人试图接近他(她)时,就会因害怕而哭闹,紧紧依偎于自己的母亲。正是这种天生的恐惧感,令婴儿与自己的养育者之间建立起牢固的联系,以便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庇佑。这也许正是婴儿建立人际关系的第一步。 在进行人际交往时,我们都懂得“投桃报李”、“以牙还牙”等策略。这是因为在一个社会性群体中,相互需要及其互惠帮助是维持稳定关系的必不可少的纽带。设想一下,某天我见邻居正驮着重物费力地上楼,于是我用举手之劳帮了他一把。过些天,我家搬重物,急需邻居助上一臂之力,但他却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后关上了房门。此时的我会做出怎样的举动?我一定会愤怒,由于愤怒之情溢于言表,此时若正好有旁人经过(或者我主动告诉别人),他就会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那位忘恩负义的邻居的坏名声就会传遍全楼,从此他休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反过来设想,若是我对邻居的忘恩之举无动于衷,下次依旧为他提供必要的帮助。结果将会怎样?结果将是,群体中如此尽占别人便宜的小人会越来越多。当然这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再说嫉妒这一似乎上不得台面的情感,除了与男女恋情有关之外,它还与维护公正有关。公正可说是一个好词。但激发人们公正感的或许正在于一己私利:凭什么某人能比我(或我们)多吃多占?这就是嫉妒心在作怪。正是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之下,我们拍案而起,以公正的名义攻击我们的嫉妒对象。就此而言,嫉妒犹如社会的免疫系统,不可缺少。正如学者曹明华所言,“假如大众都完全没有嫉妒心,都一心一意地忠诚和奉献,那么骗子会更猖狂,私欲膨胀者会更攫取,病态而又掌控权力者会更如鱼得水”。 由此可见,维系社会稳定以及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来源之一恰恰是我们的各种情感,尤其是负面情感。古希腊有一则神话,说的是宙斯交与美女潘多拉一个盒子,嘱她切不可半道打开,但她却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冲动,打开了盒子,结果从盒子中跑出来的全是“恶”的东西,如嫉妒、仇恨、灾难、疾病等。今人以潘多拉的盒子来比喻“恶”,殊不知,文明正是被恶之力量所推动。 情绪的功能之三:道德感起源于情感 说起来,道德是自私的反义词,道德表现为利他甚至自我牺牲。达尔文对此的解释是,一个群体中,具有道德感的个体越多,他们为群体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那么,这个群体就会有更多的生存机会,显然自然选择有利于道德感的脱颖而出。但当代学者却发现此种推理存在漏洞。因为具有道德感的个体更可能会因自我牺牲而较少甚至没法留下后代,因为冲锋在前的后果很有可能就是丧失生命,荣升烈士;相反,那些胆小鬼倒是趁机占尽便宜,从别人的牺牲中苟且偷生,从而大量繁殖自己的后代。如此说来,自然选择反会淘汰那些“高尚人士”。这就构成了一个悖论。 达尔文在此确实犯下了一个错误,他于不知不觉中把群体设定为选择的对象。但当代进化论者对此已达成共识: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是个体,甚至是基因,而决非群体。这就是说,自然选择总是青睐于令个体(或基因)的适合度达到最大化,哪怕因此而牺牲群体的利益。用道金斯的话来说,基因的本性就是尽可能多地复制自己的后代,他称之为“自私的基因”。个体的行为受我们体内基因的支配,因而也不可避免具有自私性。如此说来,道德感的起源似乎与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选择无关,那么,它纯粹就是一个文化学意义上的事件,是灵魂对躯体的超越? 然而,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社会生物学恰恰要从生物学的层面来讨论道德感的起源。尽管基因的本性可以借助“自私” 一词来刻画,但基因的本性同样可以导出具有利他色彩的血缘互助,这就是“亲选择”的概念,它是指,彼此具有亲缘关系的个体甚至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对方,只因它们之间或多或少有一些相同的基因。一个极端的例子即是母爱,这是因为子女的体内有一半基因来自母亲,在此意义上,帮助子女谋生,也就等于为自己的基因寻求最大限度的复制机会。 除了血缘纽带之外,个体之间的合作还与互惠利他行为的出现有关。自从20世纪上半叶出现博弈论以来,科学家试图用博弈论的语言来描述群体中个体之间的合作及其竞争行为。加拿大博弈论家拉波波特(Anatol Rapoport)设计了一种游戏程序,名为“ 投桃报李”(Tit for Tat)策略。当它首次与任何一个程序相遇时,总是采取合作行为,若对方给予回报,则双方合作成功并建立友谊。由此带来的就是“双赢”效果,用博弈论的术语来说,就是“非零运算”。若对方欺骗,“投桃报李”就会采取惩罚、报复策略,并终止合作关系。运算的结果,只要群体中存在一定量愿意合作的程序,投桃报李策略就会是优胜者,并且投桃报李者越多,该策略所获得的成功机会也就越多,换言之,社会越是和谐。这样的群体就达到了“进化上稳定的策略”,亦即其他策略难以钻空子侵入。但可以设想,在一个群体中,若绝大部分的个体都采用自私策略,只想抓住每一次机会利用对方,那么,个别的投桃报李者将难以立足。这样的群体尽管也是稳定的,但效率却是最差,亦处于最不和谐状态。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凭什么群体中不会是自私者占绝大多数,答案正在于亲选择原理。在一个小规模的群体中,个体相互之间未免都有“沾亲带故”的关系,它们就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合作利他行为,这正是投桃报李策略得以存在的基础。当投桃报李策略所带来的成功被更多的个体享受到时,它就会进一步蔓延开来,以至无须受亲选择条件的束缚,亦即针对对象不只限于直系或较少的旁系亲属。 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互惠利他行为,比如,吸血蝙蝠夜间去大型哺乳动物那里吸血,有些个体偶尔会空腹而归,此时吸饱血的个体就会吐出胃内的血液喂给饥饿的个体,尽管它们之间并没有直接血缘关系。这样的行为常常是相互的,结果就是双赢。在灵长类中,这种互助行为更加流行。黑猩猩相互之间分享食物,梳理毛发,彼此给予对方以安抚,或是合作抵抗共同的敌人,等等。不过,互惠利他行为的流行也许需要某些条件:个体有足够长的寿命,能辨认并且记住对方的行为。这也就是它们在高等哺乳动物中更为常见的原因。 这就是说,自然界本已存在道德的萌芽,并且道德的前提恰在于个体乃至基因的自私。假设这一前提成立,即人类道德源于动物中的亲选择以及互惠利他行为,那么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无论是血缘互助还是互惠利他,其背后都不存在个体的有意算计或所谓的动机,而是通过感情的引导来执行这一进化逻辑。我们天生就具有感激、同情、回报、愧疚等正面感情,当受到伤害时还具备愤怒、仇恨乃至报复等负面感情。正是这些情感令我们做出“投桃报李”或“以牙还牙”的行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向来被视为做人美德;而血债要用血来还,同样也是社会所能认可的行为准则。在这些美德或准则的背后,其实都是情感要素在起作用。 一种重要的情感即是,同情或移情能力,用民间的大白话来说,就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所谓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说的也正是道德感起源于人性中共有的同情之心,它与功利性的追求回报或舆论的赞赏无关。但一个令人痛心的现象却是,有时恰恰是现代社会的灌输或说教才导致个体丢失了素朴的人性。比如在影片《朗读者》中,女主人公本是一个文盲,但所谓现代社会的说教却让她迷失了本性,在担当犹太集中营的看守时,她可以做到毫不动情地挑选出某个犹太女囚犯,让她去送死;当集中营发生火灾时,她却依然忠于职守,不愿为囚犯提供一条生路。当战后面对法庭的审判时,她的回答却是,作为一个看守,她只能这样做。她的人性就在忠于职守的说教之下泯灭了。 就此而言,道德先于人性,而非人性所独享。而宗教,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无非就是劝人为善,可见它只是强化了已有的道德情感,而决非无中生有地创造出道德情感,或者用宗教的语言来说,是神赋予人以道德良知。其实与其说是神,还不如说是无情的自然选择造就了动物(包括人)的道德情感。 (本文是作者为即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一书所写的导读,原文约15000字,本报发表时作者做了缩编和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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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一个突出的现象是:重物质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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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战时昆明地区学术、教育、舆论界对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若干认识为例,以期展示重建中日关系及建立国际永久和平秩序上的一些思考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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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写生及道脉回溯》由陈永怡策划的"潘天寿写生研究展"引端,涉及笔墨、写生、中国画传统、中西绘画比较等诸多问题,思考很有深度。以下是读后所感。较为粗略,算作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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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在持续一周的时间里,乔治·索罗斯 (George Soros)在位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中欧大学 (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 发表了共分五个部分的系列演讲,阐述了他对危机中的金融市场、政治体制和开放社会的思考与主张。在第五日的演讲“未来的路”中,他着重探讨了金融危机将如何重塑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以及由中国代表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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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辛格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Ramos(北京共识提出者)新书中译第八章之前半部分选登,译者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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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希望所有宗教的信徒为了能够生活在政治上自由主义的、文化上多元主义的社会中都能经历一个三重反思:坦然接受面对其他教派或宗教遭遇时所发现的认知差异,适应享有对世俗知识之社会垄断权的科学的权威,同意基于世俗道德的立宪国家的诸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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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会战的重大意义在于:阻止了日军的猖狂攻势,粉碎了日本在数月内灭亡中国(转而进攻苏联和南洋)的企图;为将大量人员、工业设备、战略物质转移至大后方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为以后的长期抗战奠定了基础;使中国抗战由全面抗战初期的被动防御阶段,转入与日相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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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贤译诗,所定的译名,往往比通行的新华社标准要好看中听。《鲁拜集》的“鲁拜”(ruba’i)又叫“柔巴依”,平声,飘逸着西域风情。作者Omar Khayyam (1048~1131)是波斯哲人兼大数学家、天文学家,郭沫若译作莪默,如今恐怕只可唤作个奥马尔了。《鲁拜集》在英文世界的美名,得归功于诗人费慈杰罗(Edward Fitzgerald, 1809~1883)的“自由翻译”。费氏出身富裕人家,母亲是社交圈的美人,他却从小嗜读书而性格孤僻。在剑桥三一学院,他同丁尼生、萨克雷等三五个文学才子订交,毕业即隐退乡间,平日只喜欢跟本地渔民泛舟弄潮,终生未事任何职业。四十七岁才下决心结婚,新娘长他一岁。结果没过几天,就躲到朋友家,捧起一本书,不肯见新娘了。那本书便是《鲁拜集》,“莪默,给我送来了慰藉”,他说。
费氏译诗可谓苦心孤诣。稿成,只印了二百五十册,未署名,面世(1859)却受了冷遇。两年后——其时书店已作削价处理,从一先令降至一便士一册(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赛蒂、史文朋、勃朗宁、罗斯金等诗坛名流与批评家看到,大加褒扬,逃婚的书蠹才成了明星。不过,费氏的《鲁拜集》并非学者式严谨的翻译,也不按原文抄本的编排顺序,而是重新组织,大胆联想,甚而借题发挥,将自己对人生挫折的感怀,溶入原作的略带忧伤的享乐主义和对正统信条的怀疑精神。他认为,一首诗直译与否并不重要,但须是“活的”。“倘若不能留存原作的生命,就得注入译家自己次等的生命;宁要一只活麻雀,也强如老鹰标本”(引自A.S. Byatt序)。兹以开头的两阕为例,试译如下——“鲁拜体”格律为四短行押尾韵,aaba,似中国绝句,但作法上是末行发力,破题“如指甲抠心”(波斯诗人Sa’ib语):
Awake! for Morning in the Bowl of Night
Has flung the Stone that puts the Stars to Flight:
And Lo! the Hunter of the East has caught
The Sultan’s Turret in a Noose of Light.
醒来!晨曦已往黑夜之碗
扔进石子,星星逃散:
看,那东方的猎手抛出光索,
套中了苏丹的塔尖!
Dreaming when Dawn’s Left Hand was in the Sky
I heard a Voice within the Tavern cry,
“Awake, my Little ones, and fill the Cup
Before Life’s Liquor in its Cup be dry.”
梦里,黎明的左手刚伸上天空,
忽听客栈内一声喊:醒醒
我的孩子,快斟酒来,
莫叫今生的佳酿短了一盅。
据说,从前阿拉伯的骆驼商队凌晨上路时,以石子落碗为号。
百年新文学,浸淫于欧风美雨;几代诗人学者皆对费氏《鲁拜集》情有独钟,汉译遂层出不穷。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朱湘,及李霁野、黄克孙、虞尔昌先生等,都试过身手,丰姿各异。影响最大的,似乎还是郭老的译本,只是其底本为第四版修订本(1879),颇可惜。因费氏的修订大约受了评家的压力,束缚了他的“活麻雀”的灵动,虽然稍贴近原文,读来却像是“老鹰标本”。郭老的译文热情奔放,笔触精准(“高瓴”凑韵,除外),大致可见与初版的迥别:
醒呀!太阳驱散了群星,
暗夜从空中逃遁,
灿烂的金箭,
射中了苏丹的高瓴。
朝昧的幻影破犹未曾,
茅店内似有人的呼声,
“寺院都已扫净了内堂,
托钵人何犹门外打盹?”
当年博尔赫斯在哈佛作“诗艺六讲”,论及《鲁拜集》,激赏费氏初版的大胆比喻,特意举出“黎明的左手”为例。左,或左手,在《圣经》与近东文学的传统,常有邪曲、不祥、罪恶的意味,乃至充当异族或“他者”的象征。而莪默的原作,压根儿就没有这一短语;完全是译者的戛戛独造。第二版起,改作“朝昧的幻影”(phantom of false morning),则精巧隐晦有余,少了点神秘的猝不及防的冲击力。假使这“东方情调”的一束诗章,不称翻译而是当作费氏的原创发表,罗赛蒂、史文朋他们还会赞不绝口吗?博翁问道(页69)。只怕要说他滥情、媚俗,没翻几页,就把诗集丢回那堆一便士削价书里去了。
二〇一〇年八月于铁盆斋,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1.1.9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诗艺六讲》(This Craft of Verse),哈佛大学出版社,2000。
费慈杰罗:《鲁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A.S. Byatt序,Edmunt Dulac图,Quality Paperback Book Club, 2000。
《鲁拜集》,Peter Avery & John Heath-Stubbs英译,企鹅丛书,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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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文集》五卷(陆建德主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出版,翻阅书页,触发我想起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中的一些诗文人事,连绵蜿蜒到今天,已经是历几代人而起起伏伏了;却都如在眼前,萦绕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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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瑛编剧,林兆华、易立明导演的话剧《说客》,在2010年度的林兆华戏剧邀请展中首次上演。从20世纪80年代始,林兆华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导演,而且他自己似乎也很享受这些争议;几十年来他很少创作得到众口一词的称赞的那一类作品,无论是《故事新编》《理查三世》《建筑大师》《赵氏孤儿》还是《窝头会馆》,他甚至会在不可能出现争议的细节上,做出令人感到不可的安排。但是耐人寻味的是,就是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声中,林兆华成为当代中国最有影响的话剧导演,假如我们把当代众多的话剧导演看成一个群峰,那么,他当之无愧地站在群峰高处——至于由这群峰组成的山峦的相对高度以及平均海拔,各人可以有各人的评说,或有视其为话剧界的顶峰?我想也未必没有,尤其是他的铁杆拥趸,又尤其是那些急于想复制他的成功之道的后学。但是林兆华的路大概是难以复制的,让人十分不解的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头还有如此精神,在他的作品里每每出现让人惊异的手法,在中国大陆的导演中,三十年来他几乎一直是最具创新的欲望与能力的一位,你去看林兆华的作品,未必每次都看到惊人的杰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每部新作里总会有出人意料之处,无论优劣。
然而,近十年的林兆华还是和他青年以及中年时代不同了,最直观的差异,是在他的身边,渐渐出现两个身影,那就是易立明和徐瑛。这两个身影逐渐清晰,逐渐成为林兆华的新作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林兆华的艺术追求,终有落地生根的一天。这次林兆华戏剧邀请展里呈现的《刺客》《门客》和《说客》,都是这一结果的具体呈现,我们当可以从这些作品出发,探讨林兆华及其艺术取向,因为在这里积淀了林兆华数十年的经验与思考。
《刺客》《门客》和《说客》是林兆华的、也是易立明和徐瑛的“春秋三部曲”,选择春秋时代的题材,或许并不是林兆华自己的自觉追求,然而它恰好暗合了他在这些年里的艺术取和向。事实上在之这前,林兆华和易立明已经有过《赵氏孤儿》的合作,然后是徐瑛加入之后的《刺客》。或许若干年以后,人们会看到,这是林兆华的成熟风格得以确立的一个重要的转捩点,从这里开始,林兆华苦苦探索与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趋于实现,这个目标,就是建构戏剧表演的中国学派。
相信很多观众都可以因为《说客》中濮存昕扮演的子贡和子路一起驱赶马车去楚国的表演留下深刻印象,在这个片段里,两位演员手持树枝,如孩童般模拟驾车的动作,濮存昕更是不时将树枝挥舞一圈,用这样的表演表现戏剧人物们驱车的行为,似乎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话剧表演手法格格不入,然而,这个细节恰恰是通往林兆华的戏剧观念的窗口。它不是林兆华的创造,至少不仅仅是林兆华的创造,这根树枝从唐宋年间就已经是中国戏剧舞台上最觉也最重要的道具。我想林兆华一定熟知竹竿子在古代戏剧里的作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戏剧的舞台上,类似的手持竹竿子的形象,反复出现,这里重要的不仅是一件道具,更是一种表演理念,一种表达方式,是中国的表演美学。
通过这根树枝我们看到的是,林兆华努力要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独特表演风格与中国戏剧传统之间建立起一种可以捉摸的联系,而在这之前,他的上一代,焦菊隐曾经有过这样的设想和努力。焦菊隐无疑是北京人艺的灵魂,而且完全可以看成是唯一的灵魂。尽管如同当代戏剧史家们所熟知的那样,北京人艺是中国现当代几乎唯一一家形成了自己独特风格的话剧演出团体,而人艺这种独特风格的形成,一直被看成是曹禺、焦菊隐和包括老舍在内的诸多艺术家们共同努力的结晶。但是再细细推究,1950年代以后的曹禺,你知道的,这位曾经创作出中国最伟大的话剧作品的大师,面对新的环境连自己的创作也无法把握,更遑论对剧院风格的影响;至于老舍,他的《龙须沟》和《茶馆》在北京人艺的风格确立过程中的奠基作用是无可取代的,不过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老舍曾经是一个如此充溢着英伦风情的作家,他那些所谓的京味小说绝对是中西合璧的产物,在某种程度上,是焦菊隐巧妙地改造了老舍的作品,由此融汇成北京人艺后来形成的中国风格。在已然形成的北京人艺的独特风格基础上,焦菊隐始终在探寻中国戏剧的表演美学,这种美学既与唐宋以来中国传统的表演风格及理念相统一,同时又可以运用在西方引进的话剧舞台上。如何让进入中国数十年以后的话剧真正变成中国的戏剧,如何让话剧表演建立起与中国传统戏剧表演的连续性,既是焦菊隐的戏剧思考最核心的内容,这一思考的成果,也是他对1950年代之后的北京人艺最重要的贡献。
这也是深受焦菊隐影响的林兆华的贡献。尽管1980年代的林兆华是以北京人艺的传统的反叛者的身份引起人们关注的,而且在此之后他也被戏剧界普遍认为是一位观念新锐的前卫导演,然而最迟到1990年代中期,他的创作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他仍然隐溺在各种各样的新奇手段的迷雾中,但是透过表面上千奇百怪的新手法,我们在林兆华的作品内部,越来越多地觉察到一个身影时隐时现,那就是焦菊隐以及北京人艺数十年来的传统,尤其是当我们体察到这一传统源于中国古典戏剧与话剧之间的融合,更可以理解林兆华的艺术积累。联想到同一时期他曾经执导了多部戏曲作品,从最初执拗地想要改造戏曲演员们的观念和身段,直到默默地观察并且鼓励戏曲演员们展现他们所有最有表现力的舞台手段,这就让我们明白,原来传统戏曲和中国话剧这两个传统,在他身上渐渐地融为一体,这就是他所理解的中国表演学派的真谛,当然,他还需要更多的作品,借以呈现这一学派的内涵。
林兆华已经在多部作品中这样做。从多年前他的话剧版《赵氏孤儿》开始,尤其是从《刺客》到《说客》,这样的努力日渐清晰。
在这里,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看到林兆华和易立明、徐瑛的交集。这种交集既是戏剧的、舞台的,又充满历史感。
如果我们看到这些作品的历史背景都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恐怕并不纯粹是一种巧合。关注中国古代题材是林兆华近年里的新变化,而关注的焦点又集中在中国的先秦时期,则有特殊的含意。中国有关先秦时期——春秋和战国时代——的历史叙述是在汉代方才定形的,而支配了两千多年来的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恰好也在汉代完成。汉代从统治者到文化人,他们完成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的建构,最主要的材料与工具,就是对春秋战国这一段历史浓墨重彩的书写。如同孔子是一个“述而不作”的哲人,汉代的儒家通过对先秦历史的书写,不仅完成了对中华文明从起源到定型的这段史实的记录,与此同时也建立起了历史叙述的一种范式,更重要的是儒家思想的建构,是中华文明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并且使之定型。因而,对这段历史的叙述角度以及方法,实际上包含了我们民族的历史观与价值观。所以,这段历史的重要性,无论怎么估计也不会过分,这里说的并不是这段历史的史实本身,而是这段历史的写法。既然考虑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恰是建构我们国家两千年来的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基础,那么,对这段历史的叙述和书写,每一代人虽然都有不同的立场与方法,但是这些不同的立场与方法决不仅仅涉及到单个历史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它不仅仅是对历史事实的甄别和判断,事实上在历史的不同书写方式的背后,始终都包含着价值观念,始终包含着伦理道德,始终包含着对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描述。
当我们看到一代人毫无理由地以颠覆历史为乐事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对史事的轻率态度,更重要的是那背后的道德虚无。在晚近的一百多年里,基于汉儒对先秦历史的叙述与书写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受到很多很多质疑和批评,一个世纪以来,从怀疑到批判,几乎就是我们认识与评价这种历史观的光谱中的全部,仅仅怀疑历史的人已经是对历史最具善意的人。然而,对历史的重新认识与评价,对历史的重新书写和叙述,这不仅关乎艺术领域,更关乎政治社会与伦理道德。一个多世纪以来民族文化长期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包括对中国自己的民族艺术传统与传统艺术的表现力的深刻质疑,从根本上说,就是由于历史遭到的颠覆。
所幸从21世纪初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中华民族从文化界到各行各业,都陆续开始重新反思20世纪的文化立场与态度,而愿意更多地接续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中的积极因素,包括有更多人愿意从正面解读和阐述历史,渐渐成为一种新的时代趋势。林兆华从《刺客》到《说客》的系列作品,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这就决定了当林兆华和他的团队选择了以这段历史为题材时,他们面对历史的姿态,就显得尤其重要。
从《刺客》到《说客》,这个系列的作品的呈现是令人欣慰的,不仅是由于这几部作品,在一定意义上完全可以当成戏剧学院编剧专业的教科书,它让我们知道一部戏怎么才算写得流畅;更重要的是其中包含了看待中国自己的历史的态度,还有怎样去认识中国人对自己的历史的建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久违了的立场和方法,这里体现了面对历史的一种姿态。这种姿态的要义就在于,他们不再重复上个世纪里最流行的那种姿态,粗暴和蛮横地、自以为是地肆意轻薄历史,相反,他们在努力汲取历史中合理的因素,比如说《刺客》里始终在张扬的对抽象的“义”的强调,至于《说客》,它始终把握了对“仁”的肯定,通过对孔子的学生子贡介乎正邪之间的行状的描述,隐隐约约地让观众感觉到孔子一生为之努力的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体系的内在力量。
至于《说客》如何描写与表现那位虽然在场上的时间很短,却始终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存在的圣人孔子,更具有象征意义。我们都知道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孔子及其学说的地位与影响,同样也知道在晚近的一个世纪里他受到了夸张的鄙视,那么,这个戏对于孔子的观念,对于他的言论,是在用什么姿态描述的呢?从编剧徐瑛到导演林兆华和易立明,他们表现出一种特殊的、在此前很少见的姿态,那就是,他们是在站着仰视圣人。一方面,我们看到这个作品系列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孔子的思想和他的智慧,他的人生哲学始终充满着敬意,就像中国历史上的所有儒生一样,他们始终对圣人抱持一种起码的尊敬,就像仰视星空一样仰视圣人。但是必须补充的一点是,他们又是以一个顶天立地的生命个体的方式站着在仰视圣人的,对孔子既有足够的尊敬,同时又是以自己独立的人格,认真地思考,他们用自己的头脑在思考,在充分肯定孔子的思想与哲学的正当性的同时也在想,他的思想和哲学对于历史而言,是不是还不够,历史的内在规律与历史的发展轨迹,是不是会经常溢出孔子的视野。思想与哲学对于历史的正当性与有效性经常构成一对悖论,所以我们看到,《说客》的主人公——那个很难说真正继承了孔子思想精髓的学生子贡却成为一个创造和支配历史的人物,他甚至自己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大混蛋,一个到处搬弄是非的大混蛋,由这样的一个人作为主人公,连那个充满理想主义的孔子也认为只有他才能实现孔子的理想,这具有足够的反讽意味,可是这里的反讽,不是要让观众对孔子倡导和建构的真理及其价值产生颠覆性的质疑,只是在试图引发人们的思考。编导们揭示了孔子作为理想主义者的高贵品格,同时毫不讳言地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仅仅有理想主义是不够的,在很多场合,连理想主义者自己也清楚地知道理想实现之难甚至不可能。这不是对理想主义的批判,也不是对理想主义的拷问,只是帮助我们站在时代的高度,通过对历史的重新解读而触摸理想的温度与质感,让我们对理想主义在现实社会里的价值与应用,有更多的理性认知,直言之,它会令我们更清晰地体会现实与理想之间的鸿沟。 面对历史的这种姿态,既基于对历史的认知、把握和思考,同时又和林兆华对戏剧的认知、把握与思考密切相关。对历史的认知和把握是娴熟地驾驭历史题材的重要基础,更进一步需要的是对历史深层次的思考,而更为可贵的是从编剧到导演的戏剧思维,只有当编导的戏剧思维与历史观念恰好形成互补和对应,我们才会看到像《说客》这样的成熟之作。 最后我们还是要回到《说客》的舞台呈现。无论戏剧家面对历史时表现出怎样的姿态,最关键的还是他们在舞台上做出了什么。因此,《说客》那个空空的舞台是最有说服力的话语,尤其是当它和整部作品简单而平实的叙述相映成趣时,更说明林兆华是如何与易立明、徐瑛一起共同回归到戏剧本体的。我们在《说客》里看不到新潮导演们惯用的那些手法,比如幻觉、闪回,还有无所不在的多媒体投影等等,一切戏剧化的叙事,都通过舞台上的人物的行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现在观众面前,戏剧本身,充分显现出戏剧的表现力,以及它无限的可能性。而如此充溢着戏剧独特品格的表达,同样既是中国的,又是北京人艺的,既有足够多的虚拟性,同时又彻底地实践了让“导演死在演员身上”的诉求。在这里林兆华不再是那个人们常见的具有颠覆性的导演,他自己多少年来在传统戏曲到焦菊隐时代的北京人艺这两大深厚传统里汲收的营养,从他的作品骨子里流露出来,这时林兆华表现出了他真正精彩的导演能力,同时也恰是他作为大导演的功力最好的体现。
值得深思的是,《说客》或许比起林兆华以前那些出奇制胜的作品有更强的生命力,而重新落在地面上的林兆华,或许已经成为继焦菊隐之后,将中国表演学派推向成熟的一代戏剧大师。
(作者系中国戏曲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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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关家族史研究的介绍涵盖了家庭、家族、宗族三个层次。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族问题日益受到史学界的关注,家族研究逐渐成为社会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明代的家族研究也是如此,不断有重要的研究成果面世。笔者就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情况作一概要的总结(其他酌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