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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饶宗颐先生治学逾七十年,著作等身,历年刊布的专著、论文众多,学者想一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记得1994年,蒙饶先生寄赐郑炜明编《饶宗颐教授著作目录》,翻读之下,竟发现至少有一半是我不曾知见的。因此,那时听说在南方有出版社准备出饶先生的文集,预计共十卷二十册,心中十分高兴,一直在期待着。然而这个计划没有顺利实现,到2003年,才由台湾的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了十四卷二十册的《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由于这部书于台北出版,内地能见的人还是不多,现在终于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新版,我想学术界的同人一定都和我一样感觉欣幸。所有看到这部《文集》的人,其对饶先生学术的第一印象,无疑是博大。十四卷巨著,上起远古传说、甲骨学、简帛学、经学、宗教、史学、中外关系、敦煌学、潮学、目录学,以及楚辞、文学、艺术等等,几乎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切方面,无不融会贯通。这样的学术,从学科分类来说应当称为什么呢?我认为最恰当的词就是"国学"。这部文集的问世,是对国学的重大贡献,而且我还要说,目前"国学热"中各家不断讨论的几个中心问题,都可以从饶先生这部书得到回答或者启示。从文集涉及领域的博大,可以看到国学整体综合的特点。许多学者已经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突出之处正在于这种综合性,不是现行的文、史、哲等任何一个学科所能包容。日前看到南开大学李喜所教授的文章,讲到现代中国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完全是国际化的产物,几乎所有学科都是从欧美或日本移植过来的。即使像语言学、历史学等,古代中国就有,但完整地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独立学科,也经历了一个国际化的过程"。但是中国有五千年悠久历史,土生土长的传统文化,与国际化的学科分类究竟有无法消除的凿枘之处;要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怎样打破这样的障碍,是必须探讨的课题。在二十世纪,学科的不断细化是国际上的主流趋势,中国学者在学习西方的过程中,把这种趋势也移植过来,而实际上,学科细化分割带来的副作用,早为国内外有识之士指出过了。特别是近年,连西方的科技界也有"回到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观"的呼吁。在讨论这方面问题时,有些学者质疑,像今天这样学术"信息爆炸"的条件下,还能够有国学要求的博精兼备的大家吗?请大家体认一下饶宗颐先生怎样于辽阔无垠的学海之中"得大自在",便不难明白。饶先生学术的博大,一个最突出的实例是他在中国古史研究方法上提出的"五重证据法"。如大家熟知,王国维先生1925年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提出以传世文献与地下材料共同论证的"二重证据法",在学术界有深远影响。饶先生为强调出土古文字材料的重要,补充王说为"三重证据法",最后扩展为"五重证据法"。五重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首先是"文献","文献"又分为"经典材料"和"甲骨金文材料",其次是"实物"即"考古学资料";间接证据则是"民族学资料"与"异邦古史资料"。只计直接证据,是三重,加上间接证据,就是五重。如果说"民族学资料"的意义曾有杨向奎等先生提倡过的话,特别强调"异邦古史资料",也便是比较研究方法,乃是饶先生多年来倡导的,他的许多有关古代历史文化的论作,都具体应用了这样的方法。《文集》充分展示了饶先生广阔的学术视野。由于久居香港的特殊条件,他与国际汉学界有极为密切的交往。实则他不仅通谙中国和西方的文化,还曾以很长时间精习印度文化即梵学。如此兼通梁漱溟先生所讲三大文化系统的学者,恐怕也只能再推不久前辞世的季羡林先生了。社会上有"南饶北季"的说法,确实不是偶然的。有人在这里会提出一个问题:既然饶先生与国际汉学界经常交流沟通,受到外国汉学界的高度尊重,他和汉学家一样力图在国际视野背景中考察研究中国历史文化,那么饶先生的学术何以是国学,与国际上的汉学有什么不同?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引姜伯勤先生最近在《中国学术》总第25辑发表的《中流自在心:读〈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一文里的一段话,姜先生说饶先生"长期游学于东西南洋国际汉学界,但是,他的根却牢牢扎在祖国传统学术的故土中。先生在《华学》杂志的题辞中写道'确立学术的自尊心',这,就是贯穿在先生毕生学术工作中的一种坚强信念。"我很赞同这段话,确立中国学术的自尊心,这才是国学。1996年在香港出版的胡晓明《饶宗颐学记》也说,饶先生"虽学贯中西,却灵根自植,反对强中学以就西学"。正由于如此,饶先生的研究范围虽极广阔,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却始终怀抱着真实热炽的感情,这使他对于中国文化的核心及其价值能有准确的把握。大家知道,中国文化广博精深,所谓三教九流,然而儒学实占主流地位,而儒学的核心乃是经学。饶宗颐先生一直主张考史必须研经,研经须明其大义,不同意"六经皆史"之说。《饶宗颐学记》载有他下列一段谈话:"章学诚是'夷经为史',是很不对的。'经'应是'史'的升华与提炼,是更高级的产品。'史'是事实的原本,'文'是事实的记录,'经'是由事实中提炼而出的思想。......现代人多立新义,有甚么贡献?有甚么价值?应'不负如来西来意',应顺着中国文化的脉络讲清楚。我并不疑古,相反我很爱惜敬惜古义。"细味这些话,对于饶先生收入《文集》的《新经学的提出--预期的文艺复兴工作》一文的要旨就容易理解了.我们能从这部《文集》学到的太多了,希望以上几点对大家读这部书有一些帮助。饶宗颐,1917年生于广东潮安,字固庵,号选堂。18岁续成其父所著《潮州艺文志》。早岁以《楚辞地理考》一书名动天下。先后执教于无锡国专、华南大学等校。1949年移居香港,先后执教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校,期间曾担任京都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法国远东学院、耶鲁大学客座教授。1978年退休,被世界多所著名大学聘为荣誉教授。纵横经史子集,兼及中外文化交流史、近东古史,精通诗词、书画、古乐,通晓梵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等六种外语,已出版专著60余种,发表论文400余篇,长期引领国际汉学研究的潮流,因所著《殷代贞卜人物通考》荣获号称"西方汉学之诺贝尔奖"的"儒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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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塔纳:《性史》第一卷已经出版几年了。我知道,您最近出版的书使您碰上了一些问题和困难。我冒昧请您和我谈谈这些困难。 福柯:困难出自这项计划本身,而我的计划本来恰恰是要避免这些困难的。我预先计划通过几大卷的篇幅来开展我的工作,我告诉自己,现在该是我可以毫无困难地开始写作的时候了,我只须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展开,并用经验研究来加以验证就行了。 写这些书的时候,我几乎厌倦透了:它们和早先那些书太相像了。对有些人来讲,写本书总是一次冒险,具体来说,是有可能完成不了。如果你事先就知道自己打算在什么地方结束,就会失去各个方面的经验,就是说,体验不到写一本也许完成不了的书时所感受到的冒险。所以我改变了整个计划:不再研究处在知识与权力边界上的性本性,而是努力再往回追得更远,找出对于主体本身来说,作为欲望的性本性的经验是如何构成的。我在努力指明这个问题域的时候,被迫去考察某些非常古老的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文本。这需要大量的准备,大量的努力,而我直到最后,也还留着许多不确定的东西和疑虑。 方塔纳:在您的书中,总有某种读者经常难以捕捉的“意向性”。《癫狂史》其实是关于被视为心理学的那门知识的构成过程史;《词与物》是关于人的科学的考古学;《规训与惩罚》写的则是对身体和灵魂的纪律的安排。而在您新近的书里,作为核心的似乎是您称之为“真理游戏”的东西。 福柯:我并不认为这些书和早先那些书之间有什么大的不同。当你写像这样的书的时候,非常想全盘改变自己的想法,让自己在结束的时候完全不同于开始时的自己。写完后,你会发现,其实相对来说,你已经改变得很少。你也许已经改变了自己的观点,但还是在原来的问题上纠缠不休,就是说,还是主体、真理和经验的构成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已经尝试分析了像癫狂、性本性和越轨这样的领域,是如何会进入某种真理游戏,以及通过人的实践或行为纳入真理游戏,主体自身是怎样受到影响的。这就是癫狂史和性史的问题所在。 方塔纳:这难道不会导向一种新的道德谱系学吗? 福柯:由于尼采的影响,这个词的特点是过于宏大,作为标题也很庄重,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是这样。 方塔纳:在1983年11月LeDébat上的一篇文章里,您结合古代(Antiquity),谈论了伦理取向的道德和准则取向的道德。这种区分是不是等同于希腊罗马道德和那些随基督教一起出现的道德之间的区分? 福柯:伴随着基督教的出现,古代的道德也发生了缓慢而逐步的转变,而后者本质上就是一种实践,一种自由的风格。当然,早就有某些行为规范,治理着每个个人的行为。但是,在古代,想要成为一个道德主体的意志,以及对于生存伦理的追寻,主要都是努力去维护自己的自由,赋予自己的生活以某种形式,在这种生活形式里,既可以认识自身,也可以被他人所认识,甚至连后代也会以它为仿效对象。 在我看来,在古代,道德经验和追求道德的意志,其核心就是一个人拿自己的生活当一件艺术品来精心制作,哪怕得遵守特定的集体标准。而在基督教时代,伴随着文本的宗教,上帝意志的观念,还有服从原则,道德逐渐呈现出由一整套准则所组成的形式(只有某些禁欲实践与个人自由的锻炼有着更紧密的联系)。 从古代到基督教时代,我们从一种本质上属于对个人伦理的追寻的道德,过渡到一种服从一整套规则的道德。如果说我对古代感兴趣,那是因为我有许许多多理由可以说,遵从一整套规则的道德观念现在正趋于消失,已经逐步消失。而与这种道德的消失相应的是,必然会是,对于一种生存美学的追寻。 方塔纳:近几年来积累起的有关身体、性本性、纪律的所有知识,是不是已经改善了我们和他人的关系,改善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 福柯:我总是在想,围绕许多事情——即使与政治选择无关——的讨论,围绕某些生存形式、行为规则等等的讨论,已经大大地增进了和身体的关系、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和性本性之间的关系。 方塔纳:所以说这种知识已经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生活。 福柯:并不仅仅是在人们所想和所谈论的方面发生了变化,哲学话语、理论和批判方面也有许多变化:实际上,绝大多数这类分析并不是要告诉人们,他们应该成为怎样的人,应该做些什么,又应该相信什么、思考什么。相反,这些分析是要向我们揭示,到目前为止,各种社会机制是怎样成功地运作,各种形式的压制和约束是如何发挥作用,据我看,这样一来,在所有这些的启发下,人们就得自己决定和选择他们的生存。 方塔纳:五年前,您在法兰西学院的研讨班开始读哈耶克和米塞斯。人们就说:福柯打算通过反思自由主义,给我们写本关于政治的书。自由主义也似乎成了一条迂回的途径,可以使人们超越各种权力机制,重新发现个体。众所周知,您反对现象学式的主体和心理学式的主体。那时,人们开始谈论实践的主体。在某种程度上说,重读自由主义的意图是符合这种取向的。可以理解,人们三番五次地讲,在福柯的作品里没有主体。主体始终受到宰制,是各种规范技术和纪律施用的点,而从未成为自主的主体。 福柯:这里必须做个区分。首先,我的的确确相信,不存在自主的、奠基性的主体,不存在一种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的普遍主体形式。对于这种主体观念,我非常怀疑,充满敌意。相反,我相信主体是通过臣服(subjection)的实践得以构成的,或者说,就像在古代,是以一种更具自主性的方式,通过解放和自由的实践得以构成的;当然,这些解放和自由的实践的基础,是一系列可以在文化环境中找到的规则、风格和习俗。 方塔纳:这就将我们引向了当代政治问题。时世艰难:在国际上,我们见证着雅尔塔会议的胁迫交易,见证着两大力量集团的对峙;而在国内,经济危机的恐惧萦绕心头。面对所有这一切,左派与右派之间并没有多少区别,有的只是风格的差异。那么,置身这样的现实和它的要求,一个人又如何能决定,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替代的选择? 福柯:在我看来,你的问题固然正确,但同时也有些狭隘。应该把它分解成这样两类问题:首先,我们是必须接受还是拒绝?其次,如果我们拒绝,又能做些什么?拿第一个问题来讲,你必须毫不含糊地做出回答:我们绝不能接受,不管是战争留下的种种后果,还是欧洲某种战略态势的顽固存在,或者是半个欧洲都处在奴役之下的事实。 方塔纳:所以我们不能采取可以称之为黑格尔式的态度,依照现实呈现给我们的面貌全盘接受。但是还有另一个问题:“在政治中存在真理吗?” 福柯:我是这样的相信真理,以至不能设想存在不同的真理和不同的讲真理的方式。当然,你不能指望政府讲述真相,把真相和盘托出,只讲真话。相反,我们可以要求那些治理我们的人说出这样一种真话,就是关于他们的终极目标,关于他们各种战术的总体选择,关于他们的计划中的一系列具体要点:这就是被治理者的讲真话(一种自由言谈),被治理者可以而且必须借助自己的公民身份,从治理自己的那些人的所作所为,从他们行动的意义和所做出的决策出发,以知识的名义,以自己所拥有的经验的名义,对那些人提出质疑。 尽管如此,你还必须避免落入这样一个陷阱,治理者会在那里努力抓住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又常常会陷入其中:“站到我们这边来,告诉我们你打算做什么。”你并不是非得回答这个问题不可。要对某个问题做出决定,就得了解我们无法得到的证据,分析我们无法分析的处境。这是一个陷阱。然而,作为被治理者,我们完全有权利追问有关真相的问题:“比如说,当你厌恶欧洲导弹计划,或是相反,你赞成这项计划;当你重建洛林钢铁企业;当你开始讨论民办教育的问题的时候,你正在做什么?” 方塔纳:在这个漫长的思索过程中,您乐意遇上哪一类读者,并向他们讲述这一真理?事实上,尽管还是有好作者,但好的读者是越来越少了。 福柯:别老想着“好”读者——我要说连读者也越来越少了。一个人而今再也不被人读了,这是完全可能的。你的第一本书是被人读了,因为你还不出名,因为人们不知道你是谁,这本书就在混乱之中被大家读了,这让我感到很舒服,你没有理由既写书,又为别人制定 如何读这本书的法律。唯一称得上这类法律的,是任何可能的阅读都行。如果一本书被人读了,但却是以多种不同的方式,我并不会专门为此烦恼。真正值得烦恼的是,你还在继续写书,但根本就不再被人读了,而且,以讹传讹,辗转贩卖,最后,这书变成了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这实际上是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是让自己卷入争辩,对这些讹见一一作答,并就此为读者制定阅读法律;还是让书就这么继续被歪曲下去,直到它成为自身的夸张讽刺?对于第一种,我感到厌憎,而对于第二种,我也抱有同样的态度。 话说回来,对于这个问题,还是有解决办法的:我唯一愿意看到的,是对出版社、对这些书本身,制定出这样的法律:禁止同一位作者的名字使用两次,同时允许匿名和笔名,这样就让每一本书都可以凭着自身而被人阅读了。对于许多书来说,是读者关于作者的知识决定了对书的理解程度。但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位巨匠,对于绝大多数的作者来说,这样的知识丝毫派不上用场,反而只是障碍。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我并不是一位杰出的作者,只是某个写书的人,如果我的书凭其自身被人阅读,带着可能有的任何错误和特点被人阅读,我想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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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1938年德国驻华大使馆收集的有关中国抗战档案史料,作者任职洪堡大学亚洲研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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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后期,社会生产逐渐发展、王权政治不断巩固,中古士族随之在南、北方都显现衰落的趋势。如说这一过程在南方体现为士庶界线的日益分明、士族队伍的不断缩小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集团的脆弱和孤立,那么北朝则表现为士庶界线的宽松、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身份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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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多數墓葬經過盜擾,所以新出土的文書比較零碎,無法和一九五九至一九七五年間出土的文書相比。這次的文書除了出自阿斯塔那墓地外,還有多處,也有一些文書從類型或內容方面和過去所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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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谈音乐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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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4日,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公布本年度专业奖项,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主持的:“飘浮的花园——浙江黄岩永宁江生态防洪工程”(永宁公园)获得了专业设计荣誉奖(ASLA Design Honor Award)。俞孔坚是这个设计项目的主持者,虽然公园里的一些红柱子还是有点天外来客的意思,但是总算让人看到水泥湖岸和夜间的七彩霓虹不是中国当代公园的唯一模式。俞孔坚留住野草、保护生态的想法其实也是很多百姓发自内心的想法,难道一定要读了哈佛才能让官员信服?--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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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当代中国大陆有关朝鲜战争的最新研究,将抗美援朝战争置于二十世纪中国的革命与战争的脉络中加以重新审视。所谓"二十世纪中国的革命与战争的脉络"是一种"内部视野",它为我们理解这一重大事件的政治决断及其形成提供了线索。这个"内部视野"与其他的"内部视野"在相互纠缠、并置和冲突中共同构成了那一时代政治生成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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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要加大对新股发行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抓紧实施主板、中小板的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坚持“关口”前移,要在上市过程中就重点关注公司治理是否健全;引进各种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为企业年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提供公平高效的平台;始终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强化市场投资功能,建设成熟理性的市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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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生还又见春,岂知春与日俱新。读书渐已师秦吏,钳市终须避楚人。九鼎铭词争颂德,百年粗粝总伤贫。周妻何肉尤吾累,大患分明有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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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认为我们应当摆脱那种简单地以革命为主题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周锡瑞,1995)。但现在我怀疑我们是否走过了头。在使革命脱离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根本忘掉它,或把它当作某个碰巧一起来祸害中国人民的外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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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下载地址:http://www.un.org/zh/development/hdr/2009/ 前 言 概 述 第一章 人员流动如何促进人类发展 第二章 谁迁移到何处、何时、为何 第三章 流动人员的境况 第四章 对原住地和目的地的影响 第五章 增进人类发展成果政策措施 注 释 读者指南 《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概要 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极不公平的。对于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搬离他们曾经生活的城镇、乡村可能是改善生活机会的最好(有时是唯一)的选择。人员流动对于提高收入、教育水平、个体和家庭的参与性,以及为孩子的将来提供美好的前景等方面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它的价值远不只这些,有权决定在哪里生活是人类自由的一个关键因素。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关于人口迁移的典型概况。水果采收工、护士、政治避难者、建筑工人、专家学者、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等近10亿人在国内以及海外流动。当人们开始迁移时,不管是在国内流动还是穿越边境线,他们也就开始了充满希望和不确定性的旅行。许多人迁移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更好的机会,希望把自己的才能与目的地的资源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使自己和常常伴随他们的家庭受益。如果他们迁移成功,那么迁出地和迁入地也同样受益。 然而,由于流动人员的多样性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人员流动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之一。特别是正值全球经济衰退时期,这个问题显得尤为复杂。 《跨越障碍:人员流动和发展》揭示出如何制定更好的人员流动政策,以促进人类发展。在分析流动对流动者本人、家庭以及迁出地、迁入地的大范围的影响之前,首先需要描绘人员流动的一些相关情况,即谁在迁移,到哪里,什么时候迁移,以及为什么要迁移。《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为政府部门提供了指导,即为了扩大人类的选择权和自由权,政府要减少对国内、国际间人员流动的限制。该报告主张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改善流动人员的未来前景,这样反过来也会给迁入地和迁出地带来极大的好处。人员流动不仅对迁入地政府,而且也对迁出地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特别是私营部门、协会、非政府组织,甚至对迁移者本人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使人类发展与那些希望从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复杂的流动模式中寻求最佳方案的决策者的议程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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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37年4月27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葛兰西在法西斯狱中与世长辞。在葛兰西逝世73年之际,本报马克思主义版约请相关专家学者撰写专文,以资纪念。 葛兰西思想的独特性在于,他把南方和北方统一者的作用归于工人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是能够消除意大利国家国内外软弱性的唯一主体。-- 安东尼奥·葛兰西,1891年1月22日生于撒丁岛卡利亚里省的阿莱斯镇。他于1913年加入意大利社会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对社会党中立主义多数派持批判态度,一年后他站在齐美尔瓦尔得左派的反战立场。在1916-1918年间,葛兰西最终认识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时代意义,成长为马克思主义者。 葛兰西对俄国革命的最初思考涉及1917年"二月革命",他把这场革命解释成无产阶级革命,因此不是"雅各宾派"的革命。早在"十月革命"以前,葛兰西就赞同列宁关于在落后的俄国可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因此,当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之后,葛兰西(1917年12月1日)撰写了一篇著名文章--《反对〈资本论〉的革命》。他在这篇文章中,根据对马克思的理解,对这一历史事件作出解释,并成为其"实践哲学"未来发展的先兆。布尔什维克用革命壮举同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决裂;而葛兰西在参加社会主义运动时,不仅同改良主义思潮决裂,而且开始脱离意大利社会党的"不妥协"多数派。 根据俄国革命的榜样,葛兰西确定苏维埃是社会主义变革的机关。在这一点上,他同意大利社会党最高纲领派决裂。这样,他就开始了把布尔什维主义翻译成"民族的历史的语言"的工作,这一工作将决定他马克思主义观的彻底改变。在1919年4月,葛兰西同陶里亚蒂等人创办《新秩序》周刊,直至1920年圣诞节按期发行;从1921年1月1日起,改为《新秩序报》(日报),成为1921年1月21日在利沃诺创建的意大利共产党机关部。葛兰西主要致力于对列宁和布尔什维主义主要代表著作的传播。在短暂时期内,俄国革命似乎真正成为"世界革命"的先兆。俄国革命的神话征服了都灵的工人和社会主义者,而《新秩序》的宗旨变成研究意大利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条件。《新秩序》周刊成为工厂委员会运动的"发源地",这一运动具有意大利特色,成为1919-1920年间在北德意志和巴伐利亚、在奥地利和匈牙利发展的革命运动的主力军,因此影响了世界许多地方的工人运动。从而,《新秩序》周刊还成为把睿智知识分子小组变成独特革命领导者的熔炉。 葛兰西在《新秩序》的活动中,形成其"无产阶级革命"观,他进一步思考其核心本质,从而使其思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具有独特性。简言之,在他看来,"革命现实性"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特别动荡和具有活力的世界形势:在旧的自由秩序终结后,在英美资本主义的强大压力下,战前的经济平衡被打破了。葛兰西认为,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才能重新实现世界经济的统一,自然这种统一是建立在由"国际"事件决定的新基础之上。至于在意大利,工人阶级也能具有团结被战争引入历史舞台的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行动的能力,他认为这是俄国革命的本质特征。葛兰西思想的独特性在于,他把南方和北方统一者的作用归于工人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是能够消除意大利国家国内外软弱性的唯一主体。 直至1922年5月,葛兰西一直领导《新秩序报》,随后他被派往莫斯科任意共驻共产国际代表。1922年8月,在莫斯科郊外的"银色森林"疗养院邂逅朱丽娅,他未来的妻子。朱丽娅是阿波罗的女儿,阿波罗是个"没有财产的贵族",一位反对沙皇的布尔什维克战士,列宁的挚友。朱丽娅1896年生于日内瓦,后到罗马学习音乐,1915年小提琴专业毕业。她于1917年9月加入布尔什维克党,同家人一起参加了"十月革命"。同朱丽娅的关系构成葛兰西传记中苦涩的一章:葛兰西同朱丽娅一家的关系,同意共、联共、共产国际既联系又冲突的复杂关系交织在一起,影响了意共领导人在狱中的漫长岁月。朱丽娅在联共党内的任职,绝对制约着他们的情感关系,直至1926年11月,双方认识到从政治到私人生活被强加的限制。随后,入狱和远离必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关系。 1923年5月,法西斯在意大利已经掌权6个月,葛兰西同陶里亚蒂等人通信,主张在"新秩序派"原有核心周围形成党的新领导集团。从而,葛兰西开始从事政治领导工作,最终代替波尔迪加;他开始在苏俄"一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化"的总形势下,清算波尔迪加的极左路线。葛兰西完成了这一任务,他集中分析俄国革命和意大利革命的差异,进而在更宽的视野内反思东方和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他特别关注意大利南方问题。1923年9月,葛兰西开始创办意共新机关报,他定名为《团结报》(副标题是"工人和农民的日报")。在1924年4月6日的大选中,葛兰西在威尼托大区当选众议员,5月从维也纳返回意大利。在8月当选意共总书记,并开始筹备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此次大会彻底改变党的最初政治路线。 1926年1月,在里昂召开意共"三大"。里昂论纲的独特性在于把南方问题作为党的纲领的核心。从而,工人阶级的"民族作用"被确定为有能力解决意大利的南北二元论问题,即保证国家的巩固统一,这是意大利资产阶级做不到的。他指出,关键在于建立北方工人和南方农民的联盟。这种思路源于他对法西斯的深入分析:一方面法西斯被视为北方保护主义者的继承者;另一方面,这一现象的群众基础中呈现某些发人深省的新东西。1923-1924年间,在布尔什维克领导集团内部争论的核心范畴--"无产阶级领导权",被葛兰西用来推进党的布尔什维克化,这一范畴促使葛兰西深化对"复杂上层建筑"题目的研究,"复杂上层建筑"成为东西方和资本主义国家间的主要差异。从而,知识分子政策问题凸现,并非偶然;鉴于意大利国家的形态,这一题目在关于南方问题的著作中被首次研究(只是于1930年在巴黎出版)。 在1926年秋,由于出现布尔什维克党领导集团分裂的危险,意共中央政治局授命葛兰西给联共中央委员会写一封信,既表示同意多数派观点,又对事态表示担忧,呼吁避免采取过激措施。在莫斯科的陶里亚蒂,认为这封信"不合时宜",他请求意共领导委员会批准他扣压此信,并等待在11月召开的共产国际扩大执委会。11月1-3日,在热那亚郊区秘密召开意共执委会会议,共产国际驻意大利代表德罗兹出席,支持联共多数派的立场。但葛兰西未能出席会议,因为他在前往开会地点时,被警察阻止,被迫返回罗马,1926年11月8日被捕。葛兰西的信件在联共领导层引起对意共的怀疑:意共可能转向支持托洛茨基的立场。从那时起,那封信就成为共产国际不止一次地指责并控告意共"左右摇摆"的口实。怀疑主要源于控告葛兰西对待多数派和反对派的纲领及行动的"民族主义"态度。葛兰西认为,联共的衰退主要由于一旦夺取政权,没有能力通过形成新知识分子阶层,确立无产阶级领导权,因此也就不能信心百倍地建设新社会。在狱中,葛兰西对政治进行的反思就是这样陈述的。 葛兰西在乌斯蒂卡岛流放不长时期后,1928年6月4日被法西斯特别法庭判处20年监禁。7月,解往巴里省的杜里监狱,在那里关押至1933年11月19日,从12月7日起,监禁在福尔米亚的一家诊所。在那家诊所一直待到1935年8月24日,从1934年10月25日获有条件的自由。随后,他迁往罗马,在1937年4月25日晚突发脑溢血,两天后逝世。在葛兰西被捕后,塔吉娅娜(朱丽娅的姐姐)和彼埃罗·斯拉法成为他的主要联络者。塔吉娅娜帮助葛兰西直至他辞世,斯拉法是他在办《新秩序》周刊时期的挚友。从1929年后,他们成为葛兰西与党及陶里亚蒂的唯一联络者,陶里亚蒂担负了解葛兰西狱中情况的任务。然而,很快葛兰西与带孩子返回莫斯科的妻子的关系、党的关系变得紧张。从1930年后,在苏意两国政府通过交换囚徒以解救葛兰西的计划失败之后,葛兰西怀疑党对待自己是否正直,他直觉到同妻子通信的困难,因妻子受到病痛折磨,更因为朱丽娅受到警察的控制。然而,从1933年2月,葛兰西才公开地把他与朱丽娅的关系现状同在党内被边缘化的事实联系起来,他开始怀疑斯大林对他的命运漠不关心。尽管远离、沉默和怀疑,但葛兰西没有丝毫同朱丽娅断绝关系的想法。在葛兰西生命最后一年的文献中,有一封由斯拉法起草的文件(日期为1937年4月18日),向意大利当局要求,他一旦获得自由,准许他移居苏联同家人团聚。 1929年1月,葛兰西获准可以撰写札记,2月8日他开始撰写《狱中札记》。《狱中札记》可理解为葛兰西在共产国际宗派转折时期(以"阶级对阶级"的口号和"社会法西斯主义"理论为标记),在思想领域继续其政治斗争。1929年7月,共产国际的宗派路线也强加给意共。尽管意共很不情愿,但终归接受了,抛弃了葛兰西在1924-1926年间制定的正确路线。葛兰西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表示坚决反对,在同狱中难友谈话时,建议首先打倒法西斯,恢复"民主",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葛兰西的建议遭到难友反对,他被孤立。如果不了解同时期苏联的和国际共运的退化,就不可能理解《狱中札记》。对于这种退化现象,葛兰西建议首先探究其理论根源,他认为要纠正这种错误倾向并避免失败的命运,就必须构建新思想、制定新纲领。 《狱中札记》的"研究计划"从对危机的有效解释开始:1929年的危机,还有战后的危机及战争本身作为对危机缺少回答的认识。然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把其政策(及存在的理由)建立在"资本主义总危机"理论之上。1933年2月,葛兰西在研究一系列事件时写道:"这都是自1929年至今以灾难形式的延续","必须反对任何人想要找到它们的一个原因或唯一根源",由于主要是个"复杂的过程"。如果再提出他开始时的问题,可以断言"整个战后都是危机",并且"对某些人(可能并不错)来说,战争本身就是危机的表现"。其实,"基本矛盾之一"就解释了危机的起源,即"当经济生活作为必要前提时,世界主义、国家生活,日益沿着'民族主义'、'自给自足'方向发展,等等。'目前危机'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仅为经济的民族主义要素的膨胀"。换言之,危机源于经济的世界主义和政治的民族主义之间的冲突。 由于俄国革命和美国强权开始对"世界结构"施加压力的结果,在战后涌现的新型群众主体要求新型经济的和世界政治的组织,若缺少这种组织,民族国家的危机将是灾难性的。葛兰西得出结论:即使"进步和革新的集团"也未能对付国家危机。他审视了共产国际的政策和斯大林式苏联的性质。后者在葛兰西看来,显现为某种形式的"恺撒主义"(即使是进步的),在其中创建"新型国家"的新社会集团的领导权内容还"主要是经济性质"。葛兰西首先批判经济计划模式,尤其否定了专制国家推行的经院式的、单纯为政治服务的文化观,他指出"苏联式马克思主义"的贫乏性。"俄国的试验"显现出具有局限性并且缺乏领导权基础,不具有(或尚未具有)有待效法的普遍价值。 这样的分析包含对十月革命历史意义判断的改变。为了确定世界政治现阶段的特征,葛兰西引入新范式,用被动革命的范畴代替"相对稳定"的范畴:这一标准适用于概括"有机的"却以"分子"方式显现的变化,由于理应代表历史的力量未能完成它们的任务,因此变化在旧统治阶级领导下发生。在世界领域,"被动革命"的主角是美国。在1934年,葛兰西草拟了一篇高瞻远瞩的论美国主义的文章。他指出"依靠其经济生产的巨大力量",美国可以迫使欧洲将其特别陈旧的经济-社会形态转向;他直觉到"欧洲文明"的物质基础正在发生变化,预见到"新文明的诞生",而新工业社会集团将成为新文明的主角。恰恰正值面临在法西斯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之间抉择的命运之际,相反,葛兰西却设想,对劳资关系应用"福特调节法",并通过创建消费经济,欧洲社会可以在新的、更为宽泛的民主基础上重组。"美国主义"和"福特主义",在他看来,确实是划时代的并描绘未来抉择的现象。 关于斯大林式苏联的"指令经济",葛兰西的认识是:美国主义的"计划性经济"是一种高于"指令经济"的形态,由于它没有挤压市场,而是以基本阶级间的"妥协"为基础,靠政策调节市场。在这种视野内,葛兰西认为,法西斯主义是"被动革命"在欧洲的主要"代表",由于它代表旧统治阶级,必然控制从"经济工业主义"向"计划性经济"过渡,并避免同工人阶级的妥协,旨在消除十月革命的影响,并去除工人阶级的自主性。然而,葛兰西并没有排除在行会国家框架内,形成让经济摆脱专制国家结构的经济前提。 在葛兰西的思想中,分析性范畴同战略性范畴相连。在政治上,阵地战概念同被动革命概念相对应。以这种相互关系为基础,反思最近50年的历史。建立在"运动战"基础之上的"继续革命"的公式,在1848年前出现,作为对雅各宾派从1789年至"雾月政变"的经验的科学建构的表现。在1870年的欧洲,这一表现"在政治学中被'文明领导权'的公式所超越",由于政治斗争的主要角色已经改变(群众政党、工会、国家作用的增强),而经济的相互依存重新判断民族经济自主性。因此,从"运动战"向"阵地战"的过渡,不仅要求改变掌权的观念,而且要求建构更为灵活的国家概念,它不同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建构的国家概念,因为保障国家的稳定需要各种力量的平衡,不仅指在国内方面,而且指在国际方面,这必然要求各个基本阶级之间的"妥协"。总之,葛兰西认为,"国家是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的整体,领导阶级凭借这些活动不仅维护并辩护自己的统治,而且能够获得被领导者的积极认同"。显然,这种看法超越或根本改变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葛兰西的领导权概念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截然不同的。 (作者希尔维奥·彭斯系意大利葛兰西研究所所长、佛罗伦萨大学教授;译者田时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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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觉,八十年代后,时间提速,生命贬值,跟钞票一样。现在的十年,顶多也就是过去的一年,或者连一年都不如。我现在是整六张的人了,跟早先的人比,也就四十一二岁吧,我这么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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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东从鲁迅早期的文言论文《破恶声论》里,发现了鲁迅思想的重要资源。《鲁迅的可能性》散出的思辨力,在我看来是他思想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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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费孝通先生以伟大的社会科学家为人们所熟知,但他也同时在一个更广阔的学术文化思想视野中思考着文化的自觉,对以孔子为代表的特别是早期儒家思想的历史语境正当性和合理性做出了强有力的解说。朱苏力先生认为,由于费孝通先生有效的现代社会科学表达,在现代中国社会真正延续和拓展了儒家思想,初步实现了儒学由人生哲学、世俗宗教向社会思想、理论和方法的转变,他的社会实践关怀和思路,也与孔子代表的早期儒家一致。在这一维度上,费孝通先生是儒家思想的伟大承继者和光大者。演讲人:朱苏力演讲人简介:中国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著有《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阅读秩序》、《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等;译有《法律的运作行为》、《法理学问题》、《宪政与分权》、《美国宪法在海外》等书。对“礼”的同情解说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以及《江村经济》等著作中充分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传统乡土中国的功能和必要,为儒家思想的发生、存在和历史正当性做了强有力的社会学解说。费孝通强有力地论证和指出了,在传统中国农耕社会中,家庭的重要性和意义;强有力地,也非常精细地展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诸多特点,并因此似乎是捎带着,展示了儒家传统政治社会制度、规范、礼教、习俗和思想在这种社会中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他对“礼治”和“法治”的阐述:[礼]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没有任何其他现代或古代学者比费孝通先生的这些解说,在抽象层面上,更自然、真切且系统展现了儒家倡导的“礼”和“礼治”对于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如果考虑到传统中国基层农耕社会的极少流动性,这些“礼”确实是普通民众生活秩序的“纲”(基本支撑点)和“常”(始终存在)。考虑到传统农耕中国几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状况,考虑到“礼治”实际履行的维系社会和平稳定的重大社会功能,考虑到“法治”执行所需要巨大财力、信息以及很难监督防止的滥官污吏,确实很难设想在传统中国有可能拒绝“礼治”而仅仅依靠“法治”。这种并不雄辩却令人无法拒绝的生活逻辑展示和合理性分析论证,在费孝通的著作中,可以说随处可见。费孝通因此针对20世纪的激进者,实际上为儒家文化的历史合理性提供了温和却又是最强有力的辩护。但他不像梁漱溟那样更多用想象的三种文化对比,借助某种形式的进化论在情感上呼唤皈依者,也不像牟宗三那样强调儒家所谓的“内圣外王”的传统,没有激进者或新儒家的那种强烈情感冲击,但他的语境化解说却把儒家文化同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在现代生活一步步切断儒家在中国的生活情感之根的时候,费孝通使它在中国社会获得了智识学术之根。承继的创造但费孝通是一位现代学人。这就注定了他不是儒家的辩护者、卫道者,不是历史知识和传统的固守者。他对儒家思想是有贡献的,如果不是把贡献仅仅理解为阐释和捍卫儒家命题的话。首先,鉴于历史上的儒家思想一贯坚持的是纯阐释学传统,那么费孝通实际上开始了(如果还不能说创造的话)现代社会科学的儒家思想传统。例证之一是《生育制度》对乡土中国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分析。费孝通充分演示了其发生的逻辑、效用和结果,不仅颠覆了自由恋爱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制度的先验道德优越性;在“单系偏重”一文中,他还从社会整体合理性角度有效反驳了自由主义话语对中国农业社会中财产继承问题上男女不平等的指控。诸如此类的分析支持了与儒家思想相联系的一些乡土中国的实践,但不是诉诸权威,而是运用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次,鉴于是在社会科学层面展示了传统儒家思想和制度的语境合理性,因此费孝通也就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在世界变化中的近代中国的局限性,以及在当代变革的必然性。这在理性上界定了儒家思想和实践作为制度的边界,界定了儒家作为社会理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因此费孝通指出,面对20世纪的世界,中国人如果要活下去,富裕起来,为什么儒家思想和实践是不够的。费孝通的思路是给人启发的,即任何文化和制度都是为了人民或民族的生存,而不是为了实现某个或某几个先天综合判断,实现上帝的或其他的道德权威的绝对命令。费孝通对儒家思想的文化表达是有所“损益”的,损或益的标准并不是“真理”或“心”,而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中国人的整体利益。因此,这就可以解说费孝通为什么似乎完全背离了据说是因儒家“重义轻利”而形成的鄙视工商的传统。他自称一生以富民为追求。不仅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的关注问题是《江村经济》,而且在之后《重访江村》和《三访江村》,他也一再以翔实的数据和细致的分析先是表明了副业(其实已经包含了一部分手工业)后来是工业的重要性,他指出“发展前途最大的显然是工业”,明确提出了“工业下乡”的主张。他要比后代儒家更重视社会的物质生产,重视社会的物质财富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对于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不是把狭义的文化表达视为首要。但这真是对儒家传统的背离吗?若是同一贯首先强调“富之”和“足食”的孔子相比,费孝通先生比那些更多强调教化和心性的后代儒家,包括发表中国文化宣言的新儒家们,都更像孔子。而且重利并不一定轻义,就一定属于“小人”。在1980年代初,费孝通不顾当时种种非议和压力,大力支持发展社队工业。这正是儒家赞美的那种人格力量的体现。尽管是社会科学的进路,但若是从思路上看,费孝通先生坚持的更像是早期儒家“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致知”,因此其实属于经验主义的知识传统,拒绝了宋理学、明心学和现代新儒家的理念主义。不是从阅读文本或自我反省中获得知识,他关注社会生活经验,见微知著,非常善于从日常社会生活现象中提炼问题并将之有效转化为学术讨论。并且由于注重经验,不强调内圣外王的菁英主义和形而上学,在我看来,费孝通还恢复了至少是早期儒家的那种平民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知识传统: “子不语怪力乱神”,“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强调“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费孝通不仅在这个时代解说了,更是创造了儒家思想表达和传播的现代话语形式。在比较温和且愿意思考问题的现代知识分子中,费孝通获得了远比新儒家更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力。理想的超越创造必定已是超越。但我还想从国际层面来表明费孝通促成的儒家思想的超越。费孝通使儒家的思想实践不限于国际汉学界或儒学界;他创造了儒家思想论战的新对手,因此也就创造了儒家思想同其他文明对话的更大空间和可能。例如,在两篇有关文字下乡的短文中,费孝通解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更重要的是,他颠覆了通过文化启蒙改造社会的幻想。费孝通先生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展示了,知识总是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紧密相连的,任何正常人都有知识,不必定附着于文字,因此每个人都只有知识的比较优势等等。费孝通隐含的结论是,必须首先改变生产方式,否则仅仅文字下乡无法改变乡土中国,而且文字也不会扎根农村。经验证据一再支持了费孝通的判断。费孝通思考着改造乡土中国的新出路;但在智识上,他也挑战了直到今天仍颇为流行的自由主义和启蒙哲学的话语。在“无讼”一文中,费孝通通过一个简单的个案——某人因妻子偷人打伤奸夫、奸夫到法院告前者——就提出了一系列抽象意识形态化的基于个人权利的法治话语和实践很难回答的问题:传统“礼治”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法治实践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冲突等等。这个例子高度具体化了“礼治”与“法治”遭遇的现实情景,至今仍具有强烈的惊醒作用。但晚年的费孝通还有另一种超越,并且同儒家思想有了更直接的承继。思考集中表现在费孝通晚年的一系列学术短文和学术反思,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孔林片思》。不仅由于思考的地点或触媒使费先生同儒家传统在空间和文化符号上联系起来了,更重要的是思考的问题——从国内看是“教之”,从国际看则是“平天下”——和思考的方式也同儒家传统联系起来了。文章的核心是关心未来的世界中“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国与国之间怎样相处的问题”。费先生提到了环境污染问题,资源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人与人的心态问题。他在《孔林片思》中说,“现在世界正在进入一个全球性的战国时代,是一个更大规模的战国时代,这个时代在呼唤着新的孔子,一个比孔子心怀更开阔的大手笔。”“新的孔子必须是不仅懂得本民族的人,同时又懂得其他民族、宗教的人。他要从高一层的心态关系去理解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自觉。考虑到世界上不同文化、不同历史、不同心态的人今后必须和平共处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不能不为已不能再关门自扫门前雪的人们,找出一条共同生活下去的出路。”这段文字写在1992年6月。在国内,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全面推进,而费孝通先生却提出了如何在21世纪处理国际之间的问题,提出了环境和能源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及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显然是一种超越其所处具体社会和思想环境的眼光和关怀。而在国际上,也是直到一年后,美国学者杭廷顿才提出了所谓“文明的冲突”问题;而这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提及了费孝通提出的诸多问题之一……这足以展示费孝通的思考和判断在中国和世界学人中具有的先锋性,但更重要的是超越性。费孝通、儒家传统与文化自觉如果只是打算勾连儒家传统和费孝通,上面的话大致足已支持我的论题了。但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不是牵强附会,那么我在一开始时勾勒的那个费孝通又是如何同儒家思想勾连的呢?很多人会简单追溯到费孝通早年 (“五四”之前)受过的教育,“约四岁入蒙养院,六岁入吴江县城的第一小学,”以及家庭的熏陶等。一个人幼年的教育确实会影响他的终生。但是这个回答不可能对。真正建构费孝通与儒家传统之联系的很可能是他们共同面对的那个农耕社会,那个乡土中国。尽管时光流逝,多少次改朝换代,19世纪后期起中国更经历了“数千年未见之大变革”,但直到费孝通中年时,中国广大农村熟人社区的秩序问题基本还是当年孔子力图回答的问题,普通农民基本还是沿用了儒家提出或概括的方案,并且基本有效。哪怕改朝换代,社会上层或者“礼崩乐坏”,或者“变法改制”,但“天不变道亦不变”,最终还是“礼失求诸野”。有或没有儒家来表达,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都需要这样一套规则,并一定会作为实践而存在。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永远都存在这些问题,孔子时代如此,至少到费孝通中年时也还基本如此。在这个意义上,我甚至认为,传统中国农耕社会的规范不是孔子或儒家的创造,与儒家的阐述和传播也并不直接相关,相反,更可能是这种传统农耕社区的内生秩序本身启发了孔子及其后代传人的表达。接受了系统西学教育的费孝通,尽管有了西方国家的社会组织和学说理论作为参照系,但只要他直面这样的乡土中国,就只能以现代社会科学来阐述和表达这种秩序。这种秩序内在于这种农耕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其正当性来源于也受制于这个看似可塑实在坚定的农耕社会。因此,在费孝通先生强调的“文化自觉”中,这可能是最重要的:直面对中国的现实,回答中国的真实问题;而不能仅仅关心中国传统文献或西学文献中的问题。我刚才说的对费孝通和儒家思想发生及其关系的重构,则意味着,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的,为了社会的生存,所有的知识运用都必须是具体的和地方的,不可能存在独立于社会生活需求的知识;要直面社会,而不是试图在文字层面上进入某个据说是正确的文化或学术传统(那不是为了社会的研究,而是为了“不朽”的研究)。如果不是首先在这个层面上达到文化自觉,就不可能有真正有意义的学术发展和贡献。对费孝通的探讨还暗示了,必须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讨论中国文化的复兴、发展和贡献,必须考虑在世界学术竞争中发展中国的学术和文化,因此很可能必须在社会科学的传统中继承、发展和表达中国的文化。这是另一种文化自觉。如前所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说基本背离了传统儒家的教义学或阐释学传统,他很少直接触及儒家经典,他运用了社会科学的因果律和功能主义来解说儒家文化的实践形态和有关这些形态的表述。但这些解说是非常强有力的。尽管力求展示费孝通与儒家思想的关联,但必须强调,费孝通显然不相信新儒家的“内圣外王”,从中“开出民主与科学”之类的宣言。费孝通对人的分析,对制度的分析,他的功能主义,背后的假定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和社会人,他们都在追求自我利益和与自我直接相关的人的利益。费孝通重视道德,也承认“礼”和“礼治”的社会功用,但他的分析表明他并不相信无论是儒家或是新儒家的道德教诲,或是其他什么文化教诲,本身可能完全改造平凡的人。费孝通的最高理想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他的最低理想:人类的和平和安定,每个人都能比较富裕像样的生活,与其他人共存共荣。费孝通并没有规定我们的追求。但费孝通至少可以提醒我们不能轻狂起来,试图构建一个纯理性的世界,期望一个完全正义的世界。费孝通讲新孔子不是追求思想的独尊,一统天下,而只是期望“在争论中筛洗出和在一个过程中形成人类能共同接受的认识”。费孝通当然希望在新一代中国人中“出现几个懂得当‘孔子’的人。”但请注意,只是懂得“当”孔子,而并非成为本质意义上的孔子; “当”只是一种职业分工,只是履行一种社会功能;而不是因为“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不是因为文化必然一统或真理必定趋同,而仅仅是为了回应全球化时代人类和平共处的心态这样一个问题。因此,强调文化自觉的费孝通从没有说过诸如“21世纪属于儒家文化”这类话,他既不认为未来将由中国文化主导,也从来没有认为甚或希望中国文化本身的优点会带来中国的复兴,而只是在世界性的共识形成中“中国人应当有一份”。他一生只是强调富民,不奢谈狭义的文化,他的研究进路,以及他的晚年提出的心态研究,都表明他始终都是一个文化的功能主义者,一个文化建构主义者,一个文化的反本质主义者。他似乎认为,只有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长期富裕和强盛,人民的安居乐业,才真正强有力地表达其文化,产生长远和扩展的影响力,而不是相反。在学术上也是如此,某种现象,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文化表达都不可能仅仅因其“独一无二”或“源远流长”就自然能或应当在世界获得一席之地。学者必须通过至少是具有某种程度普遍性并且是有竞争力的表达才有学术意义,才能进入人类的知识库房。如果分析到这一点,在一个非常狭窄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费孝通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因为他的文化观太功能主义了,也太实用主义了。但这不就是历史背景关照下当年的孔子吗?一个“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仅自己“知其不可而为之”而且认为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孔子!但从广义的文化层面、从功能主义角度看,这种虚无主义恰恰反映了一种对于社会对于人类的深厚责任感,一种更高的现实主义和务实主义。在这种视野中,从长远看来,人类没有最终目的或无法察知那个最终目的并强使一致认同。所有的文化最终都要适应人的生存,无论文化的发生、消长和存亡,都契合着而且必须契合着群体的人类生存。(本文发表时略有删节,题目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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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自二十世纪初至2007年6月,海内外学术界发表专门研究明代科举的论文已有230余篇,其中,三十至五十年代近20篇,六、七十年代20余篇,八十年代20余篇,九十年代以来160余篇;出版专门研究明代或明清科举的著作有15部左右,其中,有12部出版于九十年代之后。由上述数字就可看出,近二十年来,明代科举研究获得了迅速发展。另外,一些通论中国古代科举和专论明史、明代教育史、明代选举制度、明代政治史的著作也都有大量篇幅论及明代科举。总体看来,已有研究成果表现出了明显的特点,试分而述之,并对相关研究成果作简单评价,同时指出不足之处。 一、研究趋势:国际化 明代科举研究的国际化,首先表现在以美、日、韩学者为主体的外国学者对明代科举研究的不断深入上,其代表作主要有二:一是[美]何炳棣(Ping-ti Ho)《明清社会史论》(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1368-1911,又译作《中华帝国成功的阶梯:科举和社会流动面面观1368-1911》,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年);二是[美]艾尔曼(Benjamin A.Elman)《帝制晚期中国科举考试的文化史》(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年)。二书在国际汉学界和中国学术界皆有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前者,更被视为经典之作。另外,研究明代科举的外籍论文已近30篇,其中半数以上发表在九十年代以后,说明研究的国际化趋向在加强。 其次表现为学术界日益重视对明代科举国际影响的研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主要有黄明光《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论明代科举制度的国际影响》(《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9期)等论文,其《明代科举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一书也设专章论述这一问题。而郭培贵《〈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质疑》(《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一文则指出黄明光《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史实讹误多处。另外,[美]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在西方的影响》(《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吴孟雪《明清欧人对中国科举、教育制度的介绍与评价》(《文史知识》1997年第1-4期),刘海峰《科举制对西方考试制度影响新探》(《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学术月刊》2006年第12期),陈兴强《传教士和中国科举制西渐》(《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等论文,也有大量内容论及明代科举的国际影响。 二、研究视野与方法:全面化与多样化 在研究视野方面不断扩展,渐趋全面。首先应该提到的是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一书所做的可贵探索,他"主张将(科举)制度研究置于'国家-社会'视野中",并提出"国家-科举-社会"的分析模式,即以科举作为研究的中心,把"国家设计科举的理念"和"科举社会化后对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作为分析的重点。在此理念指导下,对明代科举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得出了不少颇具新意和价值的结论。 如果说钱氏所说的开拓"新视野"主要是指研究和揭示作为中间环节的科举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那么,刘海峰早在九十年代之初就提出把科举研究上升为"科举学",强调从历史学、政治学、教育学、文学、社会学、文化史学等多学科对科举进行综合性整体研究,就更是一种研究视野的扩大。其早期代表作有《科举学刍议》(《厦门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科举学发凡》(《厦门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等论文;其《科举学导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书,49万字,是作者十余年来从事该方面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另外,他还撰有《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等著作。目前,"科举学"这一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认可。 另外,把明代科举放在中国古代科举发展的长河中进行"通论"式研究,也同样是放宽视野的表现。其代表作有[日]宫崎市定《科举--中国的考试地狱》(中公新书1963年)、《科举史》(东洋文库,平凡社1987年),[美]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台湾学生书局1982年),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新华出版社1993年),李新达《中国科举制度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王炳照、徐勇《中国科举制度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等。这类著作的优点是对明代科举在中国古代科举中所处地位和特点表述得相对鲜明和准确,但在明代科举研究的深度和精度上尚有一定不足。 至于研究方法的多样化也表现得十分突出,许多论著除了综合运用传统的比较、联系、分析、归纳、考证等方法外,还普遍运用了统计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以研究科举人才的地理分布、地域移动、社会流动以及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等问题,不仅提高了研究的精度,而且得出许多从分散的史料中不能直接得出的有价值的结论。另外,郭培贵还把明代科举的研究与对记载该制影响最大的一部文献--《明史·选举志》的考证结合起来,撰成《明史选举志考论》(中华书局2006年)一书,以求把研究建立在考清史实、纠正讹误的坚实基础之上。 三、研究成果:不断细化和深化 应该说,明代科举研究相比于其它断代曾长期处于落后的状态;但近十几年来,获得了明显进步,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特别是在以下方面,更是成绩斐然。 1、科举人才的地域分布及其流动。洪武三十年发生的"南北榜"事件和宣德后会试实行以地区分卷按比例录取制度,皆为明代科举史上的重大事件。前者是科举取士南、北地域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后者则是明廷为解决这一矛盾所采取的制度设置。对此进行研究的成果,主要有靳润成《从南北榜到南北卷--试论明代的科举取士制度》(《天津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日]檀上宽《明代科举改革背景--南北卷の創設たぁじつて》(《东方学报》第58册,1986年),[日]檀上宽著、王霜媚译《明代南北卷的思想背景--克服地域性的理论》(《思与言》27卷1期,1989年),李济贤《唐宋以来战乱对北方社会的影响--明初"南北榜"历史原因初探》(《史学集刊》1991年第1期),林丽月《科场竞争与天下之"公"--明代科举区域配额问题的一些考察》(台湾《师大历史学报》20期,1992年,下称《考察》),刘海峰《科举取才中的南北地域之争》(《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1期)及其《科举学导论》,王凯旋《明代分卷制述论》(《合肥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及其《明代科举制度考论》(沈阳出版社2005年),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论著,各从不同的角度并在不同程度上得出如下结论:宣德以后明廷在会试中实行分卷按比例录取制度,是为保证不同区域的"政治均衡"而对科举"一以程文为去留"的录取原则所做的必要修正,对于巩固统一和促进边远落后地区的文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另外,林丽月《考察》、汪维真《明朝景泰年间乡试解额调整史实钩沉》(《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等论文及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刘海峰《科举学导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著作还对各直、省乡试解额的确定和调整问题做了研究。 对进士的地域分布进行研究是科举研究中一个历久常新的论题,最早涉及这一领域的是李棪的《明代粤籍进士考》(《辅仁广东同学会半年刊》1934年第6期)一文;但真正形成研究的高潮,则是在八十年代以后。首先,朱保烱、谢沛霖的《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下称《索引》)一书对明代全国进士的籍贯进行了逐一的确认,成为此后许多研究者统计明代进士地域分布的重要依据。不过,其中也不免有误,故有郭培贵《〈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纠误一则》(《史学月刊》1997年第1期)、陈长文《〈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校误》(《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马怀云《〈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订正》(《河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毛晓阳《〈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进士籍贯刊误述论》(《中国文化研究》2005年第3期)等文对该书中的人名、科次、籍贯等讹误进行订正。 较早对明代进士全国性地域分布进行研究的论文,是沈登苗《明清全国进士与人才的时空分布及其相互关系》(《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第4期)一文;之后,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二书也皆有专门论述。另外,沈登苗《明代双籍进士的分布、流向与明代移民史》(《历史地理》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一文对学界很少注意的双籍进士的地域流动问题进行了研究。 对明代进士分布进行分省或分地区研究的论著,在数量上要多于对全国性分布的研究。此类论文主要有朱沛莲《明清二代福建鼎甲考》(台湾《福建文献》1970年第6期),曹国庆《明代江西科第兴盛原因刍议》(《争鸣》1987年第6期)、《明代江西科第世家的崛起及其在地方上的作用:以铅山费氏为例》(《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第4期),[美]何炳棣《明清进士与东南人文》(《中国东南地区人才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1993年),陈国生《明代四川进士的地域分布及其规律》(《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范金民《明清江南进士数量、地域分布及其特色分析》(《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夏维中、范金民《明清江南进士研究之二:人数众多的原因分析》(《历史档案》1997年第4期),周致元《儒家伦理与明代徽州籍进士》(《安徽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谢宏维《论明清时期江西进士的数量变化与地区分布》(《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李琳琦《明清徽州进士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原因分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王振芳、吴海丽《明代山西进士的地域分布特点及其成因》(《沧桑》2002年第5期)、王耀生《明清时期山东进士地域分布特点及与经济、区位、民风的关系》(《中国地方志》2005年第9期)、刘希伟《明代山东进士的区域分布研究》(上海嘉定博物馆、上海科举博物馆编《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海风出版社2007年)等;著作则有多洛肯《明代浙江进士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明代福建进士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和曹立会《临朐进士传略》(齐鲁书社2002年)、烱思纯《明清贵州七百进士》(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王欣欣《山西历代进士题名录》(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等。以上论著对于揭示不同省区进士的数量、地域分布的特点及其成因皆有重要意义。 对全国庶吉士的数量及其地域分布进行研究的,有郭培贵《明代各科庶吉士数量、姓名、甲第、地理分布及其特点考述》(《文史》2007年第1期)一文,共五万余字,首次对明代各科庶吉士数量、类别、姓名、甲第、籍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证、确认和统计,得出明代各类庶吉士至少1397名,出自三甲者多于二甲,其地理分布与会试南、北、中卷规定比例大致相当等结论。 2、科举出身及其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又称"社会垂直流动",这里指的是科举中式者由社会下层进入中上层的流动现象。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是潘光旦、费孝通二先生,他们在《科举与社会流动》一文中对清代贡生、举人、进士的出身资料进行抽样调查,发现父辈一代无功名的布衣子弟约占全部调查对象的33.44%,从而得出科举可以促进社会流动的结论(《社会科学》第4卷第1期,清华大学出版社1947年)。首先对明代进士出身及其社会流动进行研究的是美籍华人何炳棣,他在《明清社会史论》一书中,对"一万四五千明清进士"的家庭出身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明代进士49.5%出自平民的结论。[美]艾尔曼《帝制中国晚期通过科举[制度]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再生产》("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Reproduction via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Feb,1991年)一文和其《帝制晚期中国科举考试的文化史》一书则对何氏之说提出质疑,认为其所说进士出自平民的比例过高,大大低估了中试者的家族及其婚姻对其向上流动所起的作用,并进而认为"近千年来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统治阶层的政治、社会、文化的'重生产'而已"。对此,何氏在其新著《读书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书中做出回应,称自己的结论完全来自对"中试者的祖上三代履历"的统计,在资料上具有无可争议的可靠性;同时,又举出艾著中《明清举人家世》和《明代及清初进士家世》二表显示的统计数据--平民出身举人为54.27%、进士为61.78%,来反证自己明代半数进士出自平民的结论是正确的(第26-28页)。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也持"高流动"说,但对何氏的统计数据有所修改(139-142页)。沈登苗《也谈明代前期科举社会的流动率--对何炳棣研究结论的思考》一文,则指出"明代前期科举社会流动率高,主要是元代特殊的用人政策"所致,何氏"结论在科举史上并不具备典型的意义";但他同时又声明自己对科举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仍倾向于以何炳棣教授为代表的'流动派'"(《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6年第9期)。刘海峰对此则取折中态度,认为"科举与社会流动的实际情况,大概就在流动派与非流动派的观点之间"(《科举学导论》第242页)。另外,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一书,[韩]吴金成《中国的科举制及其政治社会功能-以宋明清代社会阶层移动为中心》(《科举》,汉城一潮阁1981年)、[美]海姆斯著、曹国庆等译《社会变动与科举考试》(《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吴建华《科举制下进士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流动》(《苏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加拿大]卜正民著、孙竞昊译《家族传承与文化霸权:1368至1911年的宁波绅士》(《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4期)等论文,也都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论及明代科举的社会流动。于志嘉《明代军户の社会的地位につぃこ--科举上と任官にぉぃこ》(《东洋学报》第71卷第3、4号,1990年)则利用《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对77位军籍进士祖孙五代的社会身份做了统计,得出诸多有价值的结论。 3、科举考试与八股文、考试规模与录取率。笔者所见较早研究明代科举考试的论文,是夏廷域《关于明代考试状况的材料》(《中山大学语历所周刊》2卷4期,1939年),沈根源《明清两代的考试制度》(台湾《考铨月刊》第82、83、84、85、86、87、89期,1958年;第93、96、98期,1959年),郭宝兰《明清考试之研究》(《海洋学院学报》1969年第4期),[韩]吴金成《明代殿试策题》(《东洋史学研究》1975年第8、9辑),[日]中山八郎《唐寅と考試》(《江上教授古稀论集·历史篇》,1977年)、《弘治十二年會の策題第三につぃこ--"唐寅と會题"訂謬》(《明代史研究》第6期,1978年)、罗仑《明代的乡试、会试与殿试》(《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万方《明代新科进士殿试前后的活动日程》(《文献》第22期,1986年)、沈兼士《明代的考试制度》(台湾《人事管理》24卷第8、9期,1987年)等文。近十几年来,此类成果明显增多。主要有凌阳《明代科举考试再探》(《教育评论》1992年第2期),[日]和田正広《明代科舉制度の科目の特色--判語の導入をめぐって》(《法制史研究》43期,1994年),[美]艾尔曼《晚明儒学科举策问中的"自然之学"》(《中国文化》第13期,1996年),方志远《明朝的乡试、会试和殿试》(《文史知识》1998年第4期),蓝东兴《明代的科举考试》(《贵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黄明光《明代会试初探》(《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1999年第4期),[日]鹤成久章《明代科舉にぉけゐ専經につぃこ》(《日本中国学会报》第52集,2000年)、《明代会试的幕后》(《福冈教育大学纪要》文科51期,2002年)、《明代的考试情况》(《福冈教育大学》文科53期,2004年)、《论明代科举中试〈四书〉义之出题》(刘海峰主编《科举制的终结与科举学的兴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王兴亚《明代殿试管理制度及其作用》(《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王雄《明朝科举殿试探析》(《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张连银《明代科场评卷方式考》(《安徽史学》2006年第4期),汪维真《明建文二年殿试举行时间与参加人数考辨》(《史学月刊》2006年第11期)等论文,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明代各级科举考试做了研究;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也设《科举三级考试探议》一节予以论述。 防范和惩治作弊是保证科举考试正常进行和科举公正性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这方面的论文主要有王先锋《明清科场的舞弊与反舞弊》(《渭南师专学报》1998年第4期)、姜德成《明科举弊端与嘉隆万士子思想之变迁》(《四川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张德信《明代科场案》(《明史研究》第7辑,黄山书社2001年)等;刘海峰《科举学导论》、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都有相当内容论及于此。 另,陈长文《明代科举中的官年现象》(《史学月刊》2006年第11期)还对科举考试中应试者少报年龄的现象做了研究,得出《进士登科录》等文献所载进士年龄平均要比实际年龄小5岁的结论。同时指出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第十章表10-1《(明人传记资料索引)生卒年补正》利用明代《进士登科录》、《同年录》、《履历便览》等文献对《明人传记资料索引》一书进行补正,"这事实上有点本末倒置。因为《明人传记资料索引》多据明代时人所撰《行状》、《墓志铭》等,其生年问题的可信程度应当是相当高的,而明代《进士登科录》、《同年录》、《履历便览》中却存在虚报年龄的官年现象"。以上意见是值得重视的。汪维真《事有定数:明人对科举功名的认识》一文(《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认为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是明人解释考试成败原因的主要理论依据,具有理论上包容和阐释上灵活等特点。蔡惠琴《明代中晚期(嘉靖-万历)士人科举心态之探讨--就〈明代登科录〉的吏治观论之》(台湾《辅仁历史学报》1998年第9期)则对士人的科举心态做了研究。 八股文是适应科举考试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专门为考试服务的文体,是体现科举公平的得力工具;但自明中后期以来,因其束缚思想、不切实用的弊端日益暴露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诟病和抨击;1905年废科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对其评价仍是以否定为主,但与此同时,肯定其中合理因素的论著也日益增多。费孝通、潘光旦《科举与社会流动》一文(《社会科学》第4卷第1期,清华大学出版社1947年)对其究竟"考什么"进行了研究,认为它"主要不是一种知识的检验,而是一种能力的检查"。此后,研究八股文的论文,主要有侯绍文《八股制艺源流考》(台湾《人事行政》第21、22期,1966-1967年)、康国栋《明清考试制度与八股文》(台湾《春秋》21卷1期,1974年)、文元珏《论八股文的源流及其历史意义》(《湖南师院学报》1985年第5期)、刘海峰《八股文为什么沿用了五百余年?--略谈八股文在当时的功用》(《文史知识》1989年第2期)、秦旭卿《试论八股文的起源》(《湖南师大社会科学学报》1989年第6期)、刘祥光《时文稿:科举时代的考生必读》(台湾《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22期1996年)、田澍《明代八股文略论》(《明史研究》第7辑,2001年)、祝总斌《正确理解顾炎武八股取士"败坏人才"说》(《文史知识》2001年第2期)、高寿仙《明代制义风格的嬗变》(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2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田澍《明代八股文文体述论》(《西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6期)等。何怀宏在其《选举社会及其终结》一书专设《八股》一章(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80-214页)予以讨论,他同意费孝通、潘光旦认为科举考试是一种能力检验的观点,又进而把"能力"区分为记忆、理解义理和组织文字、发扬文采等三种;并指出"这三种能力,尤其以后两种,又尤其以最后一种为最重要,记忆能力涉及的主要只是知识,而后两种能力涉及的则是思想、智慧、文字技巧和语言美,因而考八股也就主要不是考死的知识,不是考'记性',而是考'悟性'、考'会根'和文才"。王凯符《八股文概说》(中国和平出版社1991年)及启功、张中行、金克木合著《说八股》(中华书局2000年),也都对八股文的形式、源流、作用及其影响做了较为客观的研究和介绍。 另外,龚笃清《试述明代前期八股文对文学的影响》(《中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1期)一文,指出明代八股文"模式化的文体形式,训练出士人程式化的思维方式,因而造成了明代前期文学内容的道学化与形式的刻板、呆滞"。他的《明代八股文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一书,55万8千字,分八股文的"文体"、"文题"和"初创阶段(洪武到天顺)、"全面成熟期(成化到弘治)"、"极盛期(正德到嘉靖)"、"变革期(隆庆和万历)"、"衰颓期(天启)"、"救亡期(崇祯)"共八章,对明代八股文的发展及其阶段特点、影响等做了完备、系统、深入的探索和阐述,是目前研究明代八股文史的代表之作。 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首先对于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录取率进行了研究,认为乡试录取率,永乐时"大约为10%",景泰七年顺天乡试"为7.5%",嘉靖末年可能"低于4%";会试录取率"大约在1/10左右"。接着,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又设专章对其进行了探讨,得出"乡试录取率在4%左右,会试录取率在10%左右"的肯定性结论。在此基础上,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史学月刊》2006年第12期)一文又做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明中叶后,各省直的科考规模在四五千人至数万人之间,平均录取率估计在10%上下。乡试录取率,明初一般在10%上下;成、弘间,定为5.9%;嘉靖末年又降为3.3%;而实际录取率又低于此。会试录取率自洪武至万历中平均为8.6%。永乐二年后庶吉士的平均录取率为8.55%。以上录取率都是在朝廷的调控之下形成的,并非完全自由竞争的结果。而之所以进行调控,又是由官缺的有限性和科举取士用途单一性的矛盾造成的"。 4、科举与明代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探讨与揭示科举和明代社会各方面相互制约、彼此影响的互动关系,是明代科举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科举与教育的关系方面,主要有陈东原《明代之科举与教育》(《学风》3卷1、2期,1933年)、赵子富《明代学校、科举制度与学校文化的发展》(《清华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黄明光等《论明代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广西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应方淦《明代中国书院举业化初探》(《教育史研究》2000年第4期)、王日根《明清科举制度对民营教育的促进》(《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李琳琦《明清徽州书院的官学化与科举化》(《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李良品《科举制度影响下的明代重庆教育》(《教育评论》2005年第1期)、吴宣德《明代地方教育建设与进士的地理分布》(《教育学报》2005年第1期)等论文;著作则有丁榕萍《明代国子监教育与科举之研究》(台湾华光书局1975年)、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等;另外,尹选波《中国明代教育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王炳照等《中国科举制度研究》、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李兵《书院与科举关系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都有大量内容论及这一方面。在科举与专制制度的关系方面,主要有文元珏《明王朝科举制度中的文化专制主义之初探》(《湖南师院学报》1980年第4期)、李鸿《明清科举制度与封建专制主义》(《内蒙古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魏承恩等《明清科举制度对人才的摧残》(《河北学刊》1986年第5期)、姚乐野《明清科举制与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四川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等论文。在科举与选官的关系方面,主要有张逢沛《明代的科举与仕途》(台湾《考铨月刊》43期,1954年)、李明实《明代文官入仕之主要途径--科举制度》(台湾《中国行政》29期1979年)、许树安《明代科举选官制度》(《文献》1985年第2-3期)、[日]生駒晶《明初科舉合格者の出身に関する考察》(《山根记念》上册,1990年)、[日]大野晃嗣《明代廷試の合格者と初任官ポスト--《同年齒録》とその統計的利用》(《东洋史研究》第58卷第1号,1999年)、郭培贵《论明代中后期铨选的独重进士》(《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等论文。在科举与文学的关系方面,主要有曹道衡《从明末清初科举制度看〈儒林外史〉》(《光明日报》1954年12月19日)、赵善嘉《明清科举与文学》(《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日]大木康《明清時代の科設と文學--八股文をめぐって》(《中國歴史と文化》1992年第7期)、孔庆茂《八股文与中国文学》(《江海学刊》1999年第3期)、黄明光《论明代科举制度对文学的影响》(《零陵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司马周《为儒有幸逢明主,及第由来拜美官--洪武科举制度与文学关系之研究》(台湾《古今艺文》第30卷第4期,2004年)等论文。在科举与绅士特权、绘画艺术、戏曲、自然科学、社会生活的关系方面,主要有吴晗《明代的科举情况与绅士特权》(《光明日报》1959年8月26日),黄金来《论明代科举制度对绘画艺术的积极影响》(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3年第4期),黄强《八股文与明清戏曲》(《文学遗产》1990年第2期),黄明光《明代科举制度对自然科举的间接影响探议》(《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下册,2007年),王日根《从明清小说看科举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科举制的终结与科举学的兴起》2006年)等论文。在科举与士人命运的关系方面,主要有王玉芳《科举取士与明清士人命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刘晓东《科举危机与晚明土人社会的分化》(《山东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等论文。另外,张逢沛《明代的科举与党争》(《新政治》7卷3期1943年)、周念行《明代科举制度与初创的政党》(台湾《民主宪政》5卷8期,1953年),黄开华《晚明科举与士风颓败之探讨》(《明史论集》,香港诚明出版社1972年),柴志明《试论科举文化熏陶下的明代文人》(《浙江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吕磊、朱子彦《论复社与晚明科举》(《科举学论丛》第1辑,2007年)等论文,则分别对明代科举与党争、士风、文人、结社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5、科举社会群体。科举社会群体是指由科举产生的社会群体,他们在明代社会中具有各自明确的分野,处于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关于举人群体的研究,主要有[日]和田正宏《徭役優免条例の展開と明末舉人の法的位置--免疫基准額の討を通じて》(《东洋学报》60-1、2,1978年)、《明代舉人层の形成过程に关する考察--科舉条例の檢討を中心として》(《史学杂志》87-3,1978年)等论文,分别对明代举人的法律地位及其阶层的形成做了探讨。关于进士群体的研究,范金民《明代江南进士事功述论》(《史学集刊》1997年第4期),林志杰、黄志《明代进士政绩评说》(《社会科学家》2000年第4期)二文在充分肯定该群体对明代社会贡献的同时,又指出其局限性;杨大业《明清回族进士考略》(《回族研究》2005年第1-7期),则分地区对明代进士中的回族群体进行了考证和研究;王伟凯《试析明〈大诰三编·进士监生不悛〉之进士犯罪》(《求索》2005年第10期)分析了洪武时期的进士犯罪;陈长文《明代进士的姓名及婚姻--以明代进士登科录为中心的考察》(《江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指出嘉靖之前进士姓名多用二字,此后则多用三字的现象;邱进春《明代进士的改姓与复姓》(《科举学论丛》第1辑,2007年)则分析了明代进士改姓和复姓的原因,指出在"义"和"孝"的矛盾中,绝大多数改姓进士都选择了舍"义"取"孝"而复姓。关于状元群体的研究,周腊生《明代状元的年龄魁龄与魁后生存时间分析》(《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对该群体的寿龄和中状元的年龄进行了考察;其《明代状元奇谈·明代状元谱》(紫禁城出版社1993年)一书则对明代八十九名文状元的生平事迹进行了专门介绍。另外,康学伟等《中国历代状元录》(沈阳出版社1993年)、毛佩琦《中国状元大典》(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萧源锦《状元史话》(重庆出版社2004年)和王洪鹏等《中国历代武状元》(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中国历代文状元》(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也各有相当篇幅对明代的文、武状元进行了探讨;王洪鹏等《中国历代榜眼》、《中国历代探花》(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等书,则有相当篇幅介绍了明代榜眼、探花的生平事迹。 关于明代进士群体的总人数,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较有代表性的,在清代有《钦定续文献通考》的"24877名"说(该数系笔者对该书卷35《选举考》所载明代各科进士数统计得出,其中包括所谓"崇祯十五年壬午科"实为崇祯十三年"赐特用"的史惇等263人)。在当代,有"24866名"说(范金民《明代江南进士用天下及其原因》,《明史研究》第5辑1997年);有《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明代历届科举进士人数表》的"24861名"说(包含史惇等263人),但同书《明代进士地理分布表》又总计明代进士为"24880名";有刘海峰《中国科举史·明代进士登科表》的"24636名"说;还有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一书"二点五万左右不足些"(第138页)的笼统说法。 龚延明等《明代登科进士总数考》(《浙江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郭培贵《明代进士榜数及其进士数考辨》(《明清论丛》第7辑2006年)二文几乎同时对明代进士的榜数及其总数进行了专门考证,一致认为明代录取进士应为"八十九榜"(洪武三十年为春、夏二榜),而不能计入崇祯十三年属于"赐特用"的263人;但对进士总数仍略有分歧,前者认为24595人,后者认为24599人。 与人们往往专注研究科举的高功名群体不同,一些学者则把研究的重点投向了科举制下的基层群体。论文有[日]渡昌弘《明代生員の徭役優免特権をめぐって》(《东方学》97期,1999年)等。代表性著作有二:一是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该书分上、下编,"上编从学校与科举入手,考察生员的产生,生员在地方学校的肄业与考核,以及生员如何步入仕途;下编考察失意科场或仕进无门的生员层社会流动及其在社会领域的活动和所扮演的角色"。资料详实,视野开阔,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明代儒学生员群体研究的力作。二是赵毅、刘晓东《晚明基层士人社会生活谫论》一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该书在科举和晚明特有的历史背景下,从社会生活层面,对晚明中下层士人的形成、出路、心态、风气、社会地位与角色等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人们展示了一幅晚明时代中下层知识分子的生活画卷。 6、进士观政与庶吉士制度。进士观政创始于洪武十八年,是进士在正式任职前按规定分配到中央有关衙门熟悉政事的制度,旨在提高其行政素质和任职后适应政务的能力。首先对其进行研究的是颜广文《明代观政进士制度考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一文,对该制的起源、内容、发展、作用和流弊等做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考察。以此为基础,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设《也谈明代的进士观政制度》一节,又进行了"补充性论述"。如指出有些新科进士不经观政而"直接放归进学"的现象,说明该制并未得到严格执行;但也有对史料理解不准的现象,如所征引的《嘉靖癸丑科进士同年便览》的一段资料,反映的原本是此科庶吉士授职的情况,却误用为"观政"的证据(第116页)。 庶吉士制度是明代创立的在二、三甲进士中选拔和培养高级与重要官员的制度,萌发于洪武,形成于永、宣,成为明代科举的显著特色之一。较早对其研究的是吴仁安《明清庶吉士制度拾零》(《安徽史学》1984年第1期)一文;九十年代后,逐渐增多,具有代表性的是颜广文《明代庶吉士制度考评》(《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 耿清珩《明代庶吉士述略》(《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王尊旺《明代庶吉士考论》《史学月刊》2006第8期)等文;其它还有[日]阪倉篤秀《徐溥の庶吉士制改革案》(《関西学院大創立100周年文学部纪念論文集》,1990年)、董倩《明代庶吉士制度探析》(《社会科学纵横》1996年第4期),吴仁安《明清庶吉士制度对比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2期)、《明清庶吉士制度述论》(《史林》1997年第4期),邹长清《明代庶吉士制度探微》(《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等文。另,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专设《明代庶吉士制度》一节,对其起源、性质、内容、演变、作用等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有相应论述。 7、科举特点及其评价对明代科举进行总体研究和评价的论文,较早的有张逢沛《明代科举制度》(《力行》7卷5期1943年)、郭公铎《八股时代之科名与制度》(《畅流》31卷10、11、12期,32卷2、3、4、6、7、8、9期,1965年;10、11期,1965年)、杨树藩《明代科举制度》(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学报》20期1969年)等文。九十年代后,此类成果不断增多。主要有《王兴亚关于明代科举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州学刊》1990年第4期)、张德信《明代科举制度述论》(《明史研究》第1辑1991年),刘海峰《明代的科举定式》(《高教自学考试》1998年第8期),[日]和田正広《明代科舉の性格》(《九州岛国际大学教养研究》7卷1期,2000年),高寿仙《明代士大夫对科举的评论及改革设想》(《第八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王熹《明代朝野对科举制度的评论》(《明史研究》第7辑2001年),王若梅《明朝科举制度的特点、作用及负面影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黄明光《明代科举制度特点述论》(《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李弘祺《中国科举制度的历史意义及解释--从艾尔曼对明清考试制度的研究谈起》(《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2003年),郭培贵《论明代科举制的发展及其消极影响》(《内蒙古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明代科举的发展特征与启示》(《清华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美]艾尔曼《中华帝国后期的科举制度》(《厦门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夏咸淳《明代科举评议》(《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下册)等文。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刘海峰《科举学导论》、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各有相当内容论及对明代科举的评价。 对明代科举进行分期研究的,主要有张健《朱元璋与明初科举制度》(《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朱正强《明代初年的科举制度》(《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田澍《嘉靖前期科举制度的改革及其现实启示》(《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朱子彦《论嘉靖朝科举革新》(《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下册)等论文。 另外,还有分省或分地区对明代科举进行研究的,主要有赵广华《明代河南科举与人才消长》(《河南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黄明光《明代湘桂川滇黔诸省少数民族地区科举状况探议》(《民族研究》1994年第5期)、邓洪波等《明代湖南科举述评》(《湖南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李琳琦《略论徽商对家乡士子科举的扶持与资助》(《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张羽琼《论明朝科举制度在贵州的推进与发展》(《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黄志繁《明代赣南的风水、科举与乡村社会的士绅化》(《史学月刊》2005年第11期)、王日根《从明清福建科举事业的兴盛看海洋文化的提升》(《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和李琳琦《徽商与明清徽州科举业发达》(《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等论文,各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科举在不同省份和地区的特点及其作用。 任何制度和举措都是在一定思想的支配之下出现的。对明代科举思想进行研究和评价的,主要有农春光《明代朝廷大臣科举思想浅论》(《芜湖师专学报》2002年第1期)、王凯旋《明代科举考试思想述论》(《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第6期)等论文;田建荣《中国考试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04年)、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中也有相当篇幅论及明代的考试思想。 8、科举文献及其资料的研究全面、准确地认知史料永远都是正确认识历史的前提条件。因此,对科举文献及其资料的研究也就自然构成了明代科举研究的重要方面。较早的研究成果有朱希祖《〈皇明浙江登科考〉跋》(《大公报浙江文献展览会特刊》1936年11月3日),杜联喆《跋〈皇明进士登科考〉叙》(《新亚学报》6卷1期1964年)、《明朝馆选录》(台湾《清华学报》新5卷2期,1966年),[日]福沢宗吉《明代张朝瑞的〈皇明贡举考〉》([日]《熊本大学教育部纪要》第15号第2册,1967年)等文。八十年代,有齐心、刘长工《进士题名碑和明清科举制》(《文物天地》1982年第2期)、骆兆平《谈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文献》第20辑1984年)、万明《北京图书馆藏四种明代科举录》(《文献》1985年第1期)等文。近十几年来,对于科举文献及其资料的研究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成果明显增多。主要有李大东《进士题名校勘记》(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论丛》,宁波出版社1996年),沈登苗《也谈天一阁藏明代登科考:与骆兆平、李大东先生商榷》(《浙江学刊》1998年第2期),钱茂伟《明代进士登科录的史料价值》(《历史文献研究》第18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周绍良《明万历四十七年〈会试中式题名〉》(《文献》2002年第4期),刘海峰《科举文献与"科举学"》(《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2003年),吴宣德《〈明代进士题名碑录〉成书小考》(台湾《明代研究通讯》第7期,2004年),[日]鹤成久章《明代の登科錄にぃつて》(《福冈教育大学纪要》第54期第1分册,2005年),陈长文《崇祯十三年赐特用出身科科年考实-兼谈明代进士题名碑的立石问题》(《文献》2005年第3期)、《现存明代进士题名碑的局限性》(《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山东省东明县文物保管所藏明版〈万历五年进士登科录〉述论》(《鲁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明代进士登科录研究的意义及现状〉》(《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贺宇红《天一阁藏科举文献的保护与利用》(《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等论文,各从宏观或微观的角度阐述了对明代科举文献的认识。 另外,对其它明史文献中的科举史料进行纠谬的,则有郭培贵《〈明史·选举志〉纪年考证》(《文史》2000年第4辑)、黄明光《论〈国榷〉中科举进士史料的讹误类型及其产生原因》(《文献》2005年第3期)、陈长文《〈明史〉人物登科年代考误》(《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等论文。 1983年发现的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状元赵秉忠殿试卷,是迄今唯一的状元卷,其文献和文物价值都是无可估量的。王文光(三百年前状元卷--国家一级文物、赵秉忠殿试卷征集琐记)(《大众日报》1983年8月7日)、《三百年前的状元卷--明代状元殿试卷征集琐记》(《中国建设》1983年第12期)和赵铁信《千年科举史一张状元卷》(《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2007年)等文对其价值做了探讨和介绍;但邓洪波《国宝状元殿试卷价值连城疑有假》(《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2007年)一文则对其真实性提出了怀疑。 在明代各科进士中,洪武十八年乙丑科进士是名录记载缺失最多的一科,王伟凯《明洪武十八年乙丑科进士名单考补》(《图书馆杂志》2006年第4期)一文对其进行了补充;邱进春《洪武十八年榜进士考实--几种科举史料的对比研究》(《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则从文献整理的角度,对《索引》、[清]李周望编《国朝历科题名碑录初集》、[明]张朝瑞《皇明贡举考》、[明]俞宪《皇明进士登科考》等几部记载洪武十八年进士名录的文献进行了对比分析,揭出《索引》抄《碑录》、《碑录》抄《贡举考》的关系,并考出其中若干讹误,得出只有《登科考》对洪武十八年进士名录的记载最为可靠和完整的结论;龚延明《明洪武十八年进士发覆》(《科举学论丛》第1辑)则依据《登科考》的记载,并与有关史籍相印证,完全恢复了洪武十八年472名进士的名录;但该科全部进士的分甲和籍贯情况尚有待进一步考证。 另外,[美]艾尔曼《帝制晚期中国科举考试的文化史》一书后所列"公元1148-1904年间1042种原始科举资料目录"、"地志之外原始科举资料的主要种类"等附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第九章《明代科举名录编纂述论》除对《皇明进士登科考》、《皇明贡举考》及[明]张宏道、张凝道《皇明三元考》等科举文献进行逐一专门介绍外,还胪列明代现存三百一十三种乡试录的科别以及五十四种会试录、五十四种进士登科录、十五种进士同年序齿录、十七种进士履历便览的出处或收藏单位,颇具实用价值。 在科举文献的整理、出版和资料建设方面也取得显著成绩,1969年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出版的《明代登科录汇编》,2006年宁波出版社影印出版的《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是目前出版的两部规模最大、价值最高的明代科举文献汇编。此外,台湾学生书局1969年还影印出版了《皇明进士登科考》;大陆《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出版了《皇明贡举考》、[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出版了清初盛子邺辑《类姓登科考》,《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出版了《皇明三元考》、[明]陈鎏辑《皇明历科状元录》、《成化十一年会试录》和《国朝历科题名碑录初集》等科举文献。另外,杨学为任总主编的《中国考试史文献集成》也于2003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五卷为王天有主编的明代部分,其中第二编分章节、按题目胪列了明代科举的各类资料,并分别注明出处,颇便读者查阅和使用。 由上可知,明代科举的研究无论在视野的扩大、内容的拓展,还是在多方面研究的深入上,的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四、不足之处 明代科举研究也仍在不少方面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有三: 一是有些领域还是空白。如对明代科举发展的阶段性及其特点、对科举与经济的关系、对辽东等地区的科举状况等问题的研究,就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二是有些领域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积累,但仍处于薄弱状态。如贡院制度,迄今只是在个别论著中有零星的介绍,尚无一篇对其进行专门探讨的学术论文。又如,武举在科举制度中号称与文科举并列,但迄今所见论文仅有[日]松本隆晴《明代武舉につぃての一考察》(《山根計念》上册,1990年)、赵广华《明朝武举探略》(《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1期)、晁中辰等《明代的武举制度》(《明史研究》第3辑1995年)、李建军《明代武举制度述略》(《南开学报》1997年第3期)、周致元《明代武举研究》(《文史》2000年第3期)、赖盟骐《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高雄应用科技大学学报》第33期2004年)等六篇,尽管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论著中也有相当篇幅论及,但仍然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以致目前连明代武举究竟有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究竟举行了多少科乡试?各科会试录取人数、姓名、地域分布等基本问题都没有弄清。 三是在不少似乎已有深入、充分研究的领域,也存在着基本史实不明甚至讹误流传的情况。不少研究者对明代科举基本史料的掌握,追求的往往只是数量的增加,而在"精度"上略显不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就是钱茂伟所指出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不可能引起更多的共鸣。只有视野、方法的讨论,才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国家、科举与社会》第6页)于是,人们为了追求更多的共鸣、关注和反响,往往忽略或不屑于做具体问题的考证与研究,甚至视这种工作为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低层次"劳动。其结果必然导致仅仅立足于"宏大理论创新"的研究缺乏足够精确史实的支持,甚至因史实讹误而导致其结论的错误。以致像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明代科举究竟是几级考试?科举层级考试体系中的最低一级考试是"童试"还是"科考"?目前尚没有一个公认的答案;明代科举相比于前代究竟具有哪些特点?究竟录取了多少名举人?多少名进士?多少名庶吉士?什么时候对乡试应试人数做出明确限制?是如何变化的等基础问题,也皆无定论。又如,对科举是否强有力地推动或造成了大幅度的社会流动,目前学界仍存争议。其实,明人对此早就有明确的说法,如万历四十三年礼部言:"绩学博一第者,强半寒素之家。"(《明神宗实录》卷535"万历四十三年八月丙申"条,第10143页)其中所说"寒素之家",也即平民之家;"强半",也就是大半,即超过半数。这不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科举的确能够促进大幅度的社会流动吗?可惜的是,不少研究者对于这种具有极高价值韵史料往往视而不见。又如,明代科举考生的来源除了作为主体的"国子学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外,还有"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和"吏员"、"医士"等,这些在《明实录》和《明会典》中都有明确的记载;可惜的是,许多论著迄今仍在引征和传播《明史·选举志》"科举必由学校"的错误说法。再如,"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这本是明太祖的一时设想,实际的情形是:明朝选官来源除科举外,还有荐举、学校和吏员等途径;而以数量论,洪武时期荐举一度成为选官来源的主体;据笔者考证和统计,洪武至景泰间,"七卿"中的57.6%来源于以荐举为主的非科举出身者。而永、宣以后,国子监生入仕在数量上也远远超过科举;科举只是在选任重要和高级官员中占绝对甚至垄断优势而已。可不少论著未审其实,仍然把根本就不曾存在的"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作为明代科举的显著特点。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要求明代科举研究在不断拓展新领域和进行理论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基本史实的研究,以把立论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史实基础之上。唯有如此,才符合史学首在"求真"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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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将民主列为普世价值,这是一种思想舞弊。民主不是价值,只是政治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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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经济
201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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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达工业化国家,"福利国家制度"既挽救了资本主义,也挽救了民主,这种双重功效反过来将这项制度固化为一种国家治理结构,随之而来的就是社会开支的制度化,养老、疾病、工伤、失业、最低生活保障这些福利项目放大了人们对政府的依赖,也为政治家们带来必需的政治支持,因此,在西方历史上,即使欧美最保守主义的政府也很难缩减社会保障开支,更别提"拆散福利国家"这种雄心壮志了。 在所有开支项目中,养老金的比例最大,平均占到三分之二以上,这一块开支又随着人口老龄化而增加。尽管如此,由于"福利国家制度"的双重功效,养老金还是被普遍视为政治上不可触碰的禁区,没有谁敢得罪手握大把选票的老人群体。 一百多年前,即将完成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列强们还在充分享受人口红利的发展优势,当时的老龄人口比例平均为8.7%,美国只有6.4%,英国略高:7.4%,法国最高12.7%,意大利9.6%,北欧国家中瑞典也非常高:12%。但总体而言,此时的西方世界还是一个年轻的世界。 因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在损失了数千万成年生命之后,西方世界的老龄化速度看上去比较缓慢,1930年才只是10.5%,1960年才到了14.4%。1960年,大国中只有法国17.1%接近老龄社会,英国是15.9%,美国13.2%,还算年轻。 1990年,西方世界已经基本进入老龄社会时代,老龄人口比例平均为18.6%,北欧的老龄程度最高,在今天的欧债危机中扮演拯救者角色的德国20.3%、法国18.9,主权债务危机国家意大利20.6%、英国20.8%,我们的近邻日本17.3%,美国16.6%,这个顺序也基本对应各国的"福利国家程度"。 十年前,发达世界在统计意义上普遍进入老龄社会,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五分之一,预计2050年达到三分之一。发展中世界的老龄人口比例均值只有8%,2050年达到发达世界2000年的水平。 老龄化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问题,发展中国家老龄化的速度和规模都将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1982年第一届世界老龄人口大会的这个判断,在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体现更明显,又因为经济社会水平更低而更严重,很多没有财政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将没有太多时间建构1980年代在西方发达世界开始的国家协调机制。 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人口大会再次突出了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老龄化现象:1998年发达国家的老龄人口(60岁以上)已经历史性地超过年轻人口(15岁以下),世界范围内则是2050年实现这个超越。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口从高生殖率和高死亡率转向低生殖率和低死亡率。在没有发生国家解体、治理失灵、社会失序悲剧的地方,中层及以上人群越来越不想生孩子,而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水平、医保体系的提升则降低了死亡率。 劳动人口与退休人口的供养比也反映了这一趋势。1950-2000年间,世界平均的供养比从12:1升到了9:1,2050年将升至4:1。而西方发达世界1980年即达到5:1,2000年为4.5:1,2040年为3:1。也就是说,上班的人负担越来越重了。 前文提到的国家协调机制,主要指的就是"福利国家制度",具体而言就是养老保险。养老金在西方的引入,已有百余年历史,经历了一个从自愿到强制的过程。按照时间先后,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英国、爱尔兰相继引入自愿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时期我国清政府已在列强的入侵下风雨飘摇。强制养老保险最早出现在1889年的德国,领先其他西方国家二十多年,推行这一制度的铁血宰相俾斯麦于次年辞职下台,但这一制度却得到延续,1910 年就覆盖了53%的就业者。一战前的法国、荷兰、瑞典三国,二战前的比利时、英国、奥地利、挪威、意大利五国,二战后的瑞士、爱尔兰两国,相继推行强制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1910年的均值只有20%,1935年达到56%,德国为均值超过50%做了突出贡献,到了1975 年,已达到93%。北欧四国荷兰、挪威、瑞典、瑞士和比利时则达到了100%。 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反映的是养老保障的水平,这在西方发达世界也是逐步提高的。1939年,这个比例平均只有15%,也就是说,如果你退休前每个月工资是100元,你的退休金每个月就是15元;1969年上涨到了平均51元;1980年上涨到了平均62元,英国、德国、加拿大低于这一水平,分别为47元、49元、49元。意大利、法国高于这个水平,分别为68、75元,瑞典最高83元。 自1913年至今,政府的养老金公共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均比重也在逐渐攀升。一战后的1920年为1.2%,大萧条期间的1937年为1.9%,二战后的1960年为4.5%,保守主义占据支配地位的1980年还在继续上涨为8.4%,1990年为8.9%,1993年为9.6%。1993这一年,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高于平均水平分别为12.3%、12.4%、14.5%,英国、美国等国家低于平均水平,分别为7.3%、7.5%。这些国家的养老金开支压力越来越大。 2011年,世界发达国家的最大俱乐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最新研究表明,1990-2007这十八年当中,30个发达国家的养老金开支总量增加了15%,但是,这些国家的GDP却只增加了6.1-7%。养老金开支成为政府开支中最大的一笔,在政府总开支中的比重平均值为17%。意大利把GDP的七分之一花在这项开支上,奥地利、法国和希腊约为12%,德国、波兰、葡萄牙约为11%,上述国家的政府开支中约有25-30%花在养老金上。这七个国家也是OECD中最老的国家,即,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 而2011年的最新财政风险指数,则将欧洲大国及几个小国尽数列入财政风险高危国家,按照危险程度从高到底排序,包括意大利、比利时、法国、瑞典、德国、匈牙利、丹麦、澳大利亚、英国、芬兰、希腊,以及非欧非亚的日本。也就是说,"笨猪四国"的规模还会继续扩大,不只爱尔兰加入,英国加入,还有更多的欧洲国家也正在主权债务失控的大门外排队等候。 因此,不厌其烦地回顾西方世界在处理老龄化问题上走过的道路,正是为了更好地找到下述问题的答案:欧洲的今天,是否就是中国的明天?我们还要继续走欧洲走过的老路吗?我们有没有可能避免走向这充满未知恐惧的失控世界?我们有没有可能在社会结构稳定固化之前,及时调整我们的政策重心和方向,建构一张可持续的老年"安全之网"? 这些问题也正是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意义所在。发挥家庭的经济、社会功能,而不仅仅是政治功能,让老年人可以随子女迁移户口,实现居家养老,从而接续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养育-反哺家庭关系和慈爱-敬孝的伦理秩序,将更有可能发挥老年人的稳定与秩序功能,以更少的行政成本实现社会的自然和谐。 毫无疑问,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户口政策的调整,还需要鼓励居家养老、三代共居的住房政策,保障有效、充分的就业及合理、适当的家庭工资政策,以家庭而非个人为单位的所得税认证制度及相应的增退税制度,以及其他配套政策机制安排,这些也都更离不开社会治理的整体规划乃至顶层设计。 未来五年,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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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代,二叶亭四迷曾在岛根县松江市有名的汉学私塾———相长舍跟随儒学者内村友辅学习中国古代文化,具有良好的汉学素养。但如果由此以为他埋骨中国的夙愿来自对中国文化的钟情,则是莫大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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