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缺省
时间
标题
评分
阅读
评论
跟踪网址
|
倒序
顺序
« 1 ... 48 49 50 (51) 52 53 54 ... 205 »
文章
-
Masses of information from the media constantly bombard us. Yet paradoxically often what is most significant goes unreported. Take for instance Tony Blair's recent visit to Africa. Suddenly countries such as Sierra Leone, Nigeria, and Ghana come under the spotlight. But one country which forever remains off the UK/US media map is Chad, lying just to the south of Libya and "over three times the size of California", according to the CIA's official website.
Formerly part of French Equatorial Africa, it gained independence in 1960 and since then has been gripped by civil war. In a rare case of coverage, on May 21 1992, the Guardian carried four short paragraphs: 40,000 people were estimated to have died in detention or been executed during the tyranny of Chadian president Hissene Habre (1982-1990). A report of the justice ministry committee concluded that Habre had committed genocide against the Chadian people.
Unreported in Britain, two years ago, in a case inspired by the one against General Pinochet of Chile, several human rights organisations, led by Human Rights Watch, filed a suit against Habre in Senegal (his refuge since 1990) arguing that he could be tried anywhere for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that former heads of state were not immune.
However, on 20 March 2001, the Senegal Court of Cassation threw out the case. Human rights groups are now aiming to secure an arrest warrant and extradition request from Belgium (where one of the victims of Habre's torture now lives) and put him on trial there.
So behind the wall of silence, what precisely has been going on in Chad? In fact, the US and UK have been conducting over the last three decades a massive, secret war against Libya - often using Chad as its base. UK involvement in a 1996 plot to assassinate the Libya leader, President Col Mu'ammar Gadafi, as currently alleged by the maverick M15 officer David Shayler, has been reported as an isolated event. Yet the 1996 plot is best seen as part of a wide-ranging and long-standing strategy by the US/UK secret states to dislodge Gadafi.
Seizing power in Libya by ousting King Idris in a 1969 coup, Gadafi (who intriguingly had undertaken a military training course in England in 1966) quickly became the target of massive covert operations by the French, US, Israeli and British. Stephen Dorril, in his recently published book on MI6, records how in 1971 a British plan to invade the country, release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restore the monarchy ended in a complete flop. In 1980, the head of the French secret service, Col Alain de Gaigneronde de Marolles, resigned after a French-led plan ended in disaster when a rebellion by Libyan troops in Tobruk was rapidly suppressed.
Then in 1982, away from the glare of the media, Hissene Habre, with the backing of the CIA and French troops, overthrew the Chadian government of Goukouni Wedeye. Human Rights Watch records: "Under President Reagan, the United States gave covert CIA paramilitary support to help install Habre in order, according to secretary of state Alexander Haig, to 'bloody Gadafi's nose'." Bob Woodward, in his semi-official history of the CIA reveals that the Chad covert operation was the first undertaken by the new CIA chief William Casey and that throughout the decade Libya ranked almost as high as the Soviet Union as the "bÍte noir" of the administration.
A recent report from Amnesty, Chad: The Habre Legacy, records massive military and financial support for Habre by the US Congress. It adds: "None of the documents presented to Congress and consulted by Amnesty International covering the period 1984 to 1989 make any reference to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US official records indicate that funding for the Chad-based secret war against Libya also came from Saudi Arabia, Egypt, Morocco, Israel and Iraq. The Saudis, for instance, donated $7m to an opposition group, the National Front for the Salvation of Libya (also backed by French intelligence and the CIA). But a plan to assassinate Gadafi and take over the government on 8 May 1984 was crushed. In the following year, the US asked Egypt to invade Libya and overthrow Gadafi but President Mubarak refused. By the end of 1985, the Washington Post had exposed the plan after congressional leaders opposing it wrote in protest to President Reagan.
Frustrated in their covert attempt to topple Gadafi, the US government's strategy suddenly shifted. For 11 minutes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14 April 1986, 30 US Air Force and Navy bombers struck Tripoli and Benghazi in a raid code-named El Dorado Canyon.
Backing Reagan came the ecstatic response of the major media in both the US and UK. Yet the main purpose of the raid was to kill the Libyan president. Middle East specialist David Yallop reported: "Nine of 18 F111s that left from the UK were specifically briefed to bomb Gadafi's residence inside the barracks where he was living with his family." In the event, the first bomb to drop on Tripoli hit Gadafi's home. Hana, his adopted daughter aged 15 months, was killed while his eight other children and wife Safiya were all hospitalised, some with serious injuries. The president escaped.
Following the April 1986 attack, reports of US military action against Libya disappeared from the media. But away from the media glare, the CIA launched by far its most extensive effort yet to spark an anti-Gadafi coup. A secret army was recruited from among the many Libyans captured in border battles with Chad during the 1980s. And, as concern grew in MI6 over Gadafi's alleged plans to develop chemical weapons, Britain funded various opposition groups in Libya including the London-based Libyan National Movement.
Then in 1990, with the crisis in the Gulf developing, French troops helped oust Habre and install Idriss Deby as the new president in a secret operation. The French government had tired of Habre's genocidal policies while the Bush administration decided not to frustrate France's objectives in exchange for their co-operation in the war against Iraq. Yet even under Deby the abuses of civil rights by government forces have continued.
David Shaylerís original allegations over the anti-Gadafi assassination plot were vigorously denied by the government. But within the broad historical context outlined here, they do, indeed, make sense.
Dr Richard Keeble is director of undergraduate studies at City University's department of journalism and the author of Secret State, Silent Press (John Libbey) and Ethics for Journalists (Routledge)
http://www.medialens.org/articles/the ... s_2002/rk_secret_war.html
-
波伏娃第二性新英文译本的书评。
-
阿明访谈,2010年12月14日(译文未完)
-
2010年8月3日,埃及著名 左翼学者萨米尔•阿明给本刊发来两篇文章《南方国家必须掌握独立主动权》和《欧洲的出路--维持欧元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论述了国际金融危机后备受美国 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之害的南方国家和欧盟应该采取怎样新的发展道路。由于两篇文章所论述的主题相关,本刊以《萨米尔•阿明论金融危机后的世界发展道 路》为题一并发表如下。 南方国家必须掌握独立主动权 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维度目前遭到了当代史上的第二次挑战。 第 一次挑战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7年,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帝国主义国家美国就宣告世界分裂成了两大阵营,即"自由世界"阵营和"共产极权主义"阵 营。由此,第三世界的存在就被公然地抹杀掉了:由于它的"非共产主义"性质,它被径直划归"自由世界"所有。"自由"被认为只适用于资本,殖民地和半殖民 地被压迫的现实则被完全地漠视了。次年,日丹诺夫在他的(事实上是斯大林的)著名报告中--正是这个报告导致了共产党情报局(共产国际的简化形式)的成立 --也将当时的世界一分为二,即包括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阵营和包括其余地区的资本主义阵营。这个报告忽视了当时存在于资本主义阵营内部的矛盾,也就是帝 国主义中心国家与投身解放斗争的外围国家及其人民之间的对立。 日丹诺夫教条的主要目标是推行和平共存,并由此安抚美国及其欧、日盟友的敌 对情绪。作为交换,苏联将保持低姿态,不再干预帝国主义列强视为自身内部事务的殖民地问题。于是,当时包括中国革命在内的民族解放运动,不再得到任何的积 极支持,只能自谋出路。不过,它们取得的胜利--当然,尤其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后来在国际关系方面带来了一些改变。莫斯科直到万隆会议之后才认识到这一 点。正是凭借万隆会议的影响,苏联才得以通过支援与帝国主义发生冲突的国家而打破自身的孤立状态,一跃成为国际事务的重要参与者。从某个角度来看,可以 说,第一次"南方国家的觉醒"造成了世界体系的重大改变。 当时,欧洲和拉丁美洲的共产党毫无保留地接受了日丹诺夫报告,但是这个报告几乎 立即就遭到了来自亚洲和中东的共产党的抵制。这一矛盾被掩埋在了当时使用的主流话语之中,因为它们仍然继续肯定苏联背后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但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亚洲和中东各国重新争取独立的斗争的发展,特别在1949年中国革命胜利后,这种抵抗也愈加表面化。据我所知,至今尚无人撰写过替代 理论的形成历史,这种替代理论后来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中得到明确,并体现在了不结盟运动(自1960年起包括亚非国家加上古巴)的章程中,其核心就是 要充分发挥亚非国家的独立主动权。理论形成史的相关细节至今尚掩埋在一些共产党(包括中国、印度、埃及、伊拉克、伊朗,也许还有其他一些国家)的档案文献 中。 不过,在1950年后,我有幸参加了一个由埃及、伊拉克和伊朗共产主义者以及其他人组成的反思团体,这使我能够亲眼见证发生的事件。 直到相当晚的时候,在1963年,我们才通过王同志(王是《革命》杂志的联络员,我是该杂志的编委之一)了解了在中国由周恩来引发的争论。我们也听到在印 度发生的争论及其引发的分裂的一些消息,这次分裂后来由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建立得到了证实。我们还了解到印尼和菲律宾共产党内部基于同一路线产生 的争论。 这部替代理论的形成史应该帮助人们了解:万隆会议并非像某些当代史家所暗示的那样,肇源于那些民族主义领袖(尤其是尼赫鲁和苏哈 托,也许还包括纳赛尔)的思考。实际上,它是当时在共产党内部进行的激进的左派批判的产物。这些反思团体获得的共同结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对帝国主义的 战斗要在世界范围内团结社会和政治力量,这些力量取得的胜利可能对当代世界中的社会主义进步产生决定性影响。 然而,上述结论仍然留下了一 个关键的问题未能解决:谁来"指挥"这些反帝战役?更明确地说,是由共产主义者支持的资产阶级(时称"民族资产阶级"),还是由共产主义者而非资产阶级 (他们实际上是反民族的)领导的人民大众阶级阵线来指挥反帝战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通常是不一致的,有时甚至是令人困惑的。在1945年,各国的共产党以 斯大林的结论为基础结成了同盟:在世界各地(在与美国结盟的欧洲、在当时习称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资产阶级已经把"民族的旗帜踩在了脚下"(斯大林 语),而只有共产主义者才能团结那些不向帝国主义者和美国资本主义秩序低头的力量,形成统一阵线。早在1942年,毛泽东就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不过只是在 其《新民主主义论》于1952年被翻译为西方语言之后,我们才了解了这一点。毛认为,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民大众而言,通向社会主义的漫长道路只能由共产党 人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民主的和反帝反封建(当时的习惯用语)的革命来开拓。其言下之意就是,不考虑在其他地方--例如在中心国家--取得的社会主义进步; 只有当外围国家人民已经给帝国主义造成实质性破坏后,其他地区的社会主义进步才能形成气候。 中国革命的胜利肯定了这一结论。南亚国家(泰国、马来西亚,特别是菲律宾)的共产党在越南模式的激励下开始了解放斗争。随后,在1964年,切·格瓦拉也持有相似观点,他呼吁创造"两个、三个、乃至更多个越南"。 关于独立的和反帝的"亚非国家"的主动权的前瞻建议是由不同的共产主义反思团体提出的,也是明确的和进步的。这些建议在万隆会议和不结盟运动的纲领中均有体 现,对这些纲要,我已经在《南方觉醒》(Leveil du Sud)中做出了系统的阐述。这些建议的核心是将重新夺取对积累过程的控制权(以自我为中心 并与世界经济脱钩的发展)作为根本需要。 1955年到1960年间,这些建议的确一度曾被某些国家的统治阶级作为整体政策在亚非大陆推行,不 过其力度已经大大被削弱了。与此同时,东南亚所有的共产党发起的革命斗争都失败了(当然越南除外)。由此得出的结论似乎是:"民族资产阶级"反帝斗争的能 力还没有完全枯竭。苏联在决定支持不结盟阵线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而帝国主义三套车(美、欧、日)则公开对之宣战了。 相关国家的共产主 义者随后分裂为两大阵营,并卷入了痛苦的、经常是令人困惑的冲突。一些人汲取教训,认为"支援"那些正与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的势力是必要的,虽然这种支援必 须坚持其"批判"立场。莫斯科通过创造出"非资本主义道路"这一论题为这种观点推波助澜。其他共产主义者则坚持了毛主义的精髓,认为只有由独立于资产阶级 的人民大众组成的阵线,才能成功地领导反帝斗争。官方虽然宣称中国共产党和苏共之间的冲突发端于1960年,但实际上这一冲突自1957年起就已经表面化 了。当然,这一冲突也证实了在亚非共产主义者内第二种路线的存在。 然而,万隆运动的潜力在不到15年的时间内就逐渐耗竭,这一事实突出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反帝纲领的局限性。由此,帝国主义反攻的条件也就成熟了,也就是将南方经济"再买办化",如果不是--对于那些最脆弱的国家而言--它们的再殖民地化的话。 然 而,一些南方国家在帝国主义主导下的新全球化中已经被认同为"新兴国家",这样一个事实似乎证明了认为民族资产阶级绝对和明显地无能的观点(根据这一观 点,万隆运动不过是冷战背景下的一段"小插曲")是似是而非的。但是我们要问,是哪种意义上的"新兴"?这种"新兴"是向来自帝国主义三套车的垄断资本的 扩张开放的新兴市场?还是有能力对全球化实施真正的改革并削弱垄断寡头权力的"新兴国家"?对那些新兴国家(以及其他外围国家)的权力本身的社会含义,以 及它们所开放或关闭的前景的疑问,再次被提上了日程。"后危机"的世界将是什么样的,或可能是什么样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论题。 普遍化、金融化和全球化的寡头垄断的帝国主义的晚期资本主义危机是明显的。但是,即便是在进入由2008年金融崩溃发端的新阶段之前,人民就已经开始从此前的萎靡不振中摆脱出来,这种萎靡不振是随着上一次工人和大众争取解放的斗争浪潮衰退而开始的。 拉丁美洲(除了古巴与三大洲研究中心的努力)在万隆时代并未发挥影响力,但现在似乎走在了运动的前列。 尽 管当前形势下出现了许多重要的新现象,但是我们今天面对着的仍然是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的问题:南方(新兴国家及其他国家)能够掌握独立的战略主动权 吗?民众力量能够对力量体系施加变革吗?这种变革是通向真正进步的唯一道路。能在南方的反帝的人民斗争和北方的社会主义意识的进步之间架起桥梁吗? 对这些难题,我不想仓促做出答复,它们只能留待斗争的发展来解决。但是,我们时代的激进知识分子应竭力解决的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则不容低估,由此产生的那些讨论所可能导致的结果也同样如此。 上 世纪50年代的一些反思团体所得出的结论,使用了与过去本质上相同的语言来描述这个挑战:外围国家的人民应该承担起国家建设的任务(由区域的和作为整体的 南方的计划来支撑),这种建设应该是以自我为中心并与世界经济脱钩的。但是,除非它们的斗争能在社会主义的前景中进行,它们是无法走上上述道路的。因此, 外围国家必须摆脱它们对下面这种错误选择的幻想,即在全球化的资本主义体系中进行"赶超"。万隆运动虽然也包含了这种独立选择权,但是却带有后来为历史所 揭示的那些局限性。 值此第二次"南方的觉醒"方兴未艾之时,结果是否会更好?首先,当前能否团结起同时在南方和北方进行的斗争?令人痛惜 的是,在万隆时代未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在那个时代,帝国主义中心的人民最终还是团结在了他们的帝国主义领袖身后。事实上,如果没有造福于富裕的北方社会的 帝国主义租金,那个时代的社会民主主义规划是难以想象的。因此,万隆会议和不结盟运动仅仅被看作冷战背景下的一个插曲,甚至也许还是由莫斯科操纵的。在北 方,很少有人了解这个亚非国家发起的第一次解放运动浪潮的实质。即便如此,运动的力度本身还是使得莫斯科对它施以援手。 构建一个反帝的工人和大众的国际主义的事业仍需努力。 欧洲的出路--维持欧元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1. 货币不能脱离国家而存在。一个国家及其货币,都是集体资本超越单个资本的各种竞争力量进行运作的手段。时下关于资本主义体系是由市场控制而无需国家(在这 种情况下,国家仅剩下维持法律和秩序所必需的最小职能)的见解,完全不以任何对于资本的严肃的历史理解为根据。这种见解同样也缺乏任何能证明市场可以维持 最优均衡的科学理论为基础。 欧元就是在尚不存在欧洲国家的时刻诞生的,民族国家自身被剥脱了管理资本的职责。一种"独立"于国家的货币的定义,本身就是荒谬的。 在 政治意义上,"欧洲"是不存在的。尽管存在着对超国家主权的幻想,事实上却只有各国政府才拥有合法权力。在任何一个单独成员国内,都不存在接受一个由"欧 洲大选"中诞生出的欧洲所不可或缺的那种政治成熟。目前,人们还只能对这样的设想心存期待,而欧洲的真实合法性的实现为期尚远。 从经济和 社会方面看,欧洲就更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了。目前,这个拥有25到30个成员国的共同体在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上依然存在着深刻的不平等。那些控制着该区域经 济的垄断寡头,是一些自身民族性要取决于它们的大股东的民族性的团体。这些团体首先属于英国、德国和法国,其次属于荷兰、瑞典、西班牙和意大利。东欧和部 分南欧地区与北欧及中欧的关系,同拉丁美洲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如出一辙。在目前的条件下,欧洲还仅仅是一个共同市场,而后者本身又只是全球金融垄断寡头控制 下的世界市场的一部分。正如我以前谈到过的,从这个角度看,欧洲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体。这一形势,加上不可能存在一种政治上的联合,导致在欧洲内部存 在着不同的工资水平、社保和税收体制,这些问题在现行的欧洲体系内部是无法解决的。 2.因此,欧元的创立原是本末倒置。虽然其创始者们后 来也承认了这一点,并宣称这一设想本是打算迫使欧洲建立一个跨国国家,从而在事实上扭转本末倒置的局面。这样一个荒谬的体系只有在总体经济形势持续有利的 条件下才能有效运转。因此,对于随后发生的事情我们丝毫也不应该感到吃惊。一旦危机(最初表现为金融危机)开始冲击该体系,欧元就变得无法维持,对于如何 有效和连贯地做出反应,人们也束手无策。 欧洲的机构(包括欧洲央行)对于危机(希腊债务危机及其他)的反应也是荒谬和徒劳的。这些反应可 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全面紧缩。这与1929-1930年间各国政府的反应极为相似。正是这些反应在上世纪30年代加剧了事态的恶化,今天,我们在布鲁塞尔 (欧盟总部--译者注)也将看到同样的后果。 3.在上世纪90年代真正应该做的是建立"欧洲货币蛇体制";每个欧洲国家都应该拥有货币主 权,在自由贸易(共同市场)的限度内,依据自身的时机和需要来管理其经济和货币。这种货币"蛇体制"将通过固定(或相对固定)汇率确保各国的联动,而汇率 则能够通过协商而予以适时的升值和贬值。 在这一设想之下,对于"硬化蛇"( stiffening serpent)的长期观点将是现实 的--也许会导致放弃谋求一种共同货币。这一进程将由生产体系、真实工资和社会福利的渐进收敛过程来调节。换句话说,通过自下而上的收敛,"货币蛇"将帮 助而不是破坏这一进程。但是,这将要求各国就目标达成一致,并展现控制金融泛滥的政治决心。这与以去管制的金融一体化为特征的荒谬的现行体系截然相反。 4.当前的危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机会,藉此,我们能够摆脱这种不可靠的货币赖以维持的途径,并代之以与现实时机相适应的、对受危机影响的各国都有效的货币"蛇体系"。 希 腊和西班牙可以通过如下决策开始这一进程:(1)"暂时"与欧元脱钩;(2)将它们的货币贬值;(3)至少就金融流动而言,要实施外汇管制。通过实施上述 措施,这些国家将能够在一个坚实的立场上通过协商谈判重新确定其债务表,并在通过审计后要求取消那些与腐败和投机(这些属于外国垄断寡头参与并趁机发财的 活动!)相关的债务。我确信,这将做出一个良好的表率。 5.不幸的是,这样一种危机出路的实现机会是极其渺茫的。决定维持独立于主权国家 的欧元,并在"金融市场法则"的神圣性面前五体投地,这些并非某种荒谬理论的结果。它们意在维护垄断寡头的统治。它们是构建一个欧洲集体的关键要素,后者 本身就将排除一切针对垄断寡头的经济和政治权力的挑战。 在一篇流传甚广的题为《帕潘德里欧致默克尔的公开信》的文章中,这封代言式书信的 希腊作者将德国过去与现在的专横傲慢做了比较。在20世纪,德国的统治阶级曾两次图谋通过战争手段创造一个屈服于他们意志的欧洲统一体,但两次均以失败告 终。他们对欧洲领导权和统治一个"马克区"的追求,似乎都是基于对德国经济的过高估计,德国经济实际上只是相对强大而实际上是脆弱的。 只 有当激进的左派敢于在政治上采取主动并建立一个反垄断寡头的替代组织时,危机才能得到克服。我曾经说过,欧洲要么是左派的欧洲,要么就什么都不是。然而, 当前欧洲的左派势力的战斗口号仍然是"当下的欧洲总比没有欧洲要好"。打破目前的僵局就要解构现行的机构和条约体系。在其现行形式下,这个体系将导致史无 前例的混乱。所有的设想都是可能的,包括我们讳莫如深的极右翼的复兴。对于美国来说,一个被阉割了的欧洲或欧洲的完全崩溃,都是无所谓的。一个团结的强大 的欧洲将迫使美国在意其利益和观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周思成译,摘自2011年第6期《国外理论动态》)
-
书评
政治
2011/08/12
| 阅读: 1808
记者的首要职责是记录时代变迁。然而在社会体系发生根本变更的时期,少数记者本人也会成为新闻人物。榜样的效应,又会让更多的从业人员产生效仿的冲动。但这些效仿的做法往往流于东施效颦式的"行为艺术",因为其表演者们本末倒置,忘却了自己作为记者的本分:在深入采访(而不是八卦猎奇)后,通过忠实记录(而不是主观撰述),进行对某一新闻事件或特定相关群体的有限解密(而不是肆意妄言)。 对所有壮怀激烈,心无畏惧的勇士,我都抱有最深的敬意。但他们中的多数人往往气势不足,只能坚持一口气,却到不了底。事实上,这些壮士不仅在重重阻碍面前望而却步,还为自己经受的种种考验而忿忿不平。 在全球资本时代,那些急于求成的人们常会忘却:真正的信仰总是深沉的,真正的实践总是复杂的,真正的变革总是要从自己做起的。 蒙塔兹•扎伊迪的狱中笔记,应该让一些人感到羞愧。 这是一本必将载入史册的书。 2010年4月, 在日内瓦召开的环球调查记者大会上,我结识了蒙塔兹。他是主讲嘉宾之一。我们在会议间歇期进行了短暂的交谈。此后,我们偶尔在网上会用英语交流,互通有 无。一次,蒙塔兹主动提起了出书的事情,而我立刻意识到其中文译作的必要性:他独特的经历和新鲜的视角,将为中国读者填补上一个世界的空白。 事实也的确如此。感谢中信出版社和本书的译者。直到读罢此书之前,我对蒙塔兹的认识都是相当肤浅的。语言的障碍,使我们的有效交流极为有限。我向来耻于"标签化"的行为,但由于无法直接研读他的作品,对蒙塔兹"扔鞋记者"的印象在我心中一直根深蒂固。我对此颇觉惭愧和自责。这种简单的辨识法,不仅是对他和他的作品的羞辱,也正中了全球各家"帽子工厂"的下怀。 说到底,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伊拉克青年蒙塔兹,在经历了战争、革命、爱情、背叛、压迫、反抗、彷徨和磨练之后,对信仰、民族和帝国产生的认识和反思,对今天的中国和世界,有着既直接又深远的意义。 我最喜读的,是作者对战前生活的回忆。这些散落在全书各部的片断,以丰富的画面感,展现出蒙塔兹对乡土家国的深沉的爱。这个拒绝了政治庇护和永久居住权的执着的小伙子,拥有真正"热爱生命、向往光明和渴望爱的灵魂"。 与伊拉克各拥古老文明,又同为第三世界国家的中国,和她有着多少相似的经历!日军侵华期间,多少人盼国难,多少人当买办,多少人鸟兽散,多少人不抗战,多 少人齐声唤,多少人一边看。人不能寿,家不能全,民不能定,国不能安。这和蒙塔兹们的遭遇有什么分别?我们都长久受制于军事霸权、经济霸权和信息霸权,称 得上是"同呼吸、共命运"。 阴错阳差的是,物极必反的哲学规律,和信息霸权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使一些人产生奇妙的幻觉,以为我们已不再是强权狙击手瞄准镜里的目标,而是凑在狙击手 周围看热闹的观众了。而由于都市中心主义的盛行,部分民众对都市之外的地域、群体、文化和生活(如农村、边疆、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的认知,也退化成了一 种近乎神秘主义的想象。 这种无形的幻觉和想象之墙,比蒙塔兹笔下的监狱,一个"由沉默的墙砌成的,令人窒息的正方形空间",更为可怕。 蒙塔兹的书间接地挑战了这种想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由这种想象造成的文化和历史断裂。它迫使我们从幻觉中回过神来,认清形势,拓宽视野,以真正开放的目光来认识和观察这个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的时代。 我并不赞同此书中的每一个观点。但我尊重并理解这些观点及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而对异见的尊重和理解,是多元化社会的重要基石。近年来,部分人虽打着多元论的名义,却仍惯于一元论思维,热衷于以一种立场(无非是新的"主流视角")来代替另一种立场(通常是旧的"主流视角")。借舆论来宣扬自己所支持的立场(而不是观点),打压所有其它观点 - 矛盾的激化、认知的钝化、社会的极化,多源于此。 这些人所纠结的,和蒙塔兹遭拘禁时被反复问到的 -"你是逊尼派还是什叶派?" - 在根本上是一样的。蒙塔兹把这些问题称为"带毒的匕首"。正如他问的:"为什么那些宗教主义者和投机主义者要用这种丑陋的方式分裂我们的人民?" 我想起自己的遭遇。2010年11月8日晚,我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在市中心希尔顿酒店一层游泳池边的房间里,嚼着比萨饼,喝着啤酒,翘着二郎腿,在笔记本电脑上"欣赏"高清版本的美国大片《黑鹰坠落》。我刻意使自己彻底放松,以普通美国观众的视角观看这部"战争经典"。 影片中,只见美国大兵精诚团结,死战不已。而索马里人不论老小,各自持枪,如凶煞一般,前赴后继地向他们发起冲锋。我脑中不断浮现"义和团"三个字 - 在新的"主流视角"下,这是贬义的代名词。 那天凌晨,我离开酒店,赶赴车站。从此,我和数十名索马里裔民众同吃穿洗睡,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公车,前往与索马里接壤的一座边境小镇采访,随后又与另一批当地百姓同车返回。 几天后,我到了南非,在约翰内斯堡的宾馆房间里,突然想再看一遍《黑鹰坠落》。我刻意使自己彻底放松,以普通索马里观众的视角观看这部"战争经典"。半个小时后,我就看不下去了,甚至也听不下去了。片中不断的枪声让我心悸,而杀人机器的叙事逻辑更是令我憎恶。我那一夜都没有睡。 蒙塔兹和他身边那些面孔模糊的民众,那些只有在"大片"里才会偶尔以反派角色,或讨同情分的角色出现的人们,那些强权狙击手瞄准镜里的目标们,那些侵略的受害者,那些"国际社会"的另一面 - 他们的故事谁来讲述? 感谢蒙塔兹,他在讲述;感谢此书的译者,她在转述;感谢中信出版社,它在开路;感谢所有那些直面世间沧桑路的人们,你们在创造历史,虽然并不是在你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历史,但这已经足够。 2011年7月17日
-
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的一份报告:中国制造的商品在美国个人消费的开销中仅占2.7%,同时中国制造商品的价格中绝大部分支付美国工人和管理层在运输、店面、营销的服务以及股票利润。该报告意谓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提高和将近5%的通货膨胀率对美国的消费价格影响不大
-
在近代中国接引西方法意与法制的智识活动中,以现代"新儒家"名世的知识份子群体的思虑迄未得到应有的疏理。而就其在体贴中国固有人生与人心的意义上对于西方法律与法理及其在中国的移用的观照而言,正有为专门的法律从业人员虑所不及而需要我们后人用心体会者,梁漱溟乃其中突显之一例。这里,笔者通过分析梁氏对于西方法律精神与传统及其社会─历史成因,西方法律价值与概念在中国的移植及其与"老中国"的冲突等课题的论述,揭示梁氏思想中的另一侧面,同时,借此视角,展现现代新儒家在法的领域接续、阐发中国固有传统时,接引异域文明的心路历程。 一 梁氏对于西方法的省察,基本上是在"公法与私法"、"历史与现实"以及"价值与功能"的三组范畴中作业的,分别触及了西方法的意义源泉──法之为法的合法性;历史维度──法是民族精神与地域生活的展现;和现实根据──法是服务人生而熨贴人心的生活样法。 第一,就公私二元、个体与群体的互动而言,梁氏体认西洋的法律一如其政治,乃"德谟克拉西的法律",也是"科学的法律"1。而一言以蔽之,西洋社会─政治的组织与运作盖在于"权利为本,法律解决"这八个字2。"权利为本",意味着个体与团体、国家与社会各有其权利,而各以其权利为核心,所以此疆彼界,"权力"与"权利",必须明确规划,"订定明白",而这便也就是法;意味着经由"表决"等众多工具理性的复杂技术性操作而筛选、凝结民意,民意中的多数──压倒一切的优势人心──即为法律。用梁氏的原话来说:"西洋的所谓法律,就是团体里面大家的一个公意;而团体公意如何见呢?就得由票上见。"3又正因为此后纠纷,循此解决,法律当然成为不二准绳,所以更反过来要求"权利义务清清楚楚,互不相扰"4。滥觞于罗马法精神而表见为现代型的公权与私权概念的出现,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等等,便都是大树新枝、顺水之舟了。这其中所蕴涵的政教分离,道德与法律两清,个体与群体的相反相成,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而一以实现社会心理所期待的那个"公道"(justice)5为鹄的的原理原则,乃是近世西方文化的一大特色6。相形之下,传统中国的"社会组织从伦理情谊出发,人情为重",伦理则"因情而有义",中国法律遂一切基于义务观念而非权利观念而立;同时,传统中国这一"不像国家的国家",无阶级的流转圆通的"四民社会","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间之伦理的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通常时光,"国与民更彷佛两相忘",遂造成传统中国法律虽早发达,但却不走西方型的私法─权利意识的路子,亦无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刑法的分别7。就此而言,与普世观念下的中国"天下秩序"的组织与维持既不靠教会的宗教,亦不靠国家的"刚硬之法律"的样本相比,辜汤生讥嘲西方社会"不是靠僧侣拿上帝来吓唬人,便是靠军警拿法律来拘管人"8,峻刻之语道出的实乃"片面的深刻",也是常情,而梁漱溟对辜氏此说不止一次地徵引,亦正是所谓有感而发,心同理同9。职是之故,梁漱溟才慨言:"离开宗教而有道德,在中古西洋殆难想像;离开法律而有秩序,在近代国家弥觉希罕。然而在旧日中国却正是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恰与所见于西洋者相反。"10而这一切,又都是各自历史积累所得,有在法律之先的社会发展事实预为铺垫,慢慢生成演来的。 第二,从历史维度而言,西方精神本身乃一纷纭歧出、粲然大观的综合体,不仅有晚近"最新思潮"与启蒙运动后的"新思潮"的对立,而且更存在着彼一思潮与此一思潮的扞格。如梁氏所述,欧洲自近代初期起,发挥个人主义、权利思想,成就了现代的西方社会,这是对于中世社会的反动的结果;而最新的思潮则是随着经济上的社会本位,法律思潮亦随之主张"社会本位"与"义务本位"观念,所以,个人对于国家,当初只希望它不干涉者,此时转而希望它积极负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诸如1919年的德国宪法等,于人民的消极权利外,复规定一些诸如生存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等积极性权利;同时,如何运用自己的财产、受教育、工作以及选举投票等等,亦均成为人民的义务,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一元化。梁漱溟并引狄骥(Léon Duguit)的"社会连带关系"(solidarité sociale)理论为己说作证11。在他看来,此次西方前后思潮的调和,根本精神不仅是基于国家与个人的对立,更是出于调整个人与个人的对立这种格局的需要,而这种"两面各自主张其权利,而互以义务课于对方"的机制,在他们不仅是补偏救弊的时势使然,更是退一步进两步的技巧,但从中国儒者的理想的眼光看来,此不免"固执一偏,皆有所失"12。实际上,梁漱溟在此道出了一个法律规则需切合人心,而确能服务人生,从而与多数人的社会价值若合符契,成为人们乃可信托的外在准则和内在凭藉,从而实现法律规则与法律信仰内外一致的问题。 第三,这种表现为法律架构的近代民主政治,在梁氏看来,其价值与功能在于"合理"与"巧妙"两项。所谓"合理",就在于它使得公众的事,大家都有参与作主的权,即公民权,而个人的事,大家都无权干涉过问,其直接结果便是对于个人自由权的确认,而凡此诸端一以宪法制度笼统,并落实为具体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司法独立与程序公正的设置,而此政治与社会安排达于人心,法意与人意融通,一以法律(特别是宪法)为"最高",即为宪政与法治。因此,这里的"合理"不仅是指"合理性",亦意味着"合价值";所谓"巧妙",则在于"使你为善有余,为恶不足,人才各尽其用,不待人而后治"。前者表现为立法、司法与行政的三权分立,其中,就司法而言,形诸陪审制、律师制度、公开审判、法官独立审判及其任免制度诸项。就后者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宪政制度下的民主运作,"政权从甲转移到乙,平平安安若无事",美国总统也好,英国首相也罢,经由选举制度疏通"漂亮角上台"的安全机制。 出于对权力本身固有的自我腐蚀性的怵惕,梁漱溟深感如何救济国家权力滋生的危害与腐败,实是现代政制与法制的第一大事,而传统帝制则为恶容易──如他所说,为恶的机会都预备好了──为善不易,既无法救济,沉痾不治,便只有暴力革命一途,一乱一治,牺牲太大,而西方"近代政治制度的妙处,就在免除这样可怕的牺牲,而救济了上说的弊害",这一切托赖于现代政党政治的配合运用,催生政象常新,"其结构之巧,实在是人类一大发明"13。正是有鉴于此,如梁漱溟夫子自道,终其一生,对于以英国宪政为代表的西方近世自由主义宪政传统,一代儒者的他"始终倾服"14。 二 若借用梁氏本人的用语,则他所解读的造成西方近代以宪政为核心的法治的深切根源,原不外"人生与人心"两项。就"人生"来说,相对于帝制中国,近代西方"社会构造"的"新异的色彩"可用"个性伸展,社会性发达"一言以蔽之,全部的机运全在如何调理集团与个人的关系上15。要之,西方社会自来为一团体/集团生活的样法,自宗教开端,以至于经济、政治,处处皆然,而集中表见为宗教的团体性、阶级的团体性和国家的团体性三种16。但是,另一方面,集团生活的西洋人反倒孕育出了与之相对的另一极的个体本位的权利意识,所谓"集团生活发达的社会所产生的一种有价值的理念"的"个人主义"17。而正因为从希腊城邦起始,西人即重团体与个人间的关系,故必然留意乎权力(团体)与权利(个人)的关系,此种"集团内部组织秩序之厘定,即是法律",这驱使日后"西洋走宗教法律之路"18。与家庭生活相比,集团生活的维持以秩序为前提,"为维持秩序,就得用法律,不能讲人情"。也正因此,于个人与团体双方,首要的是只求事实确定,关系厘清,理想生活与生活理想均自在其中19。罗马法恰恰适应这一需要,特别是适应"我"觉醒之后"向前要求现世幸福"的"我"的人生要求,而以发达的私法形式推波助澜,营造"我"的"现世幸福",一种"团体生活"中的"我"的生活,而"我"的生活又正属归"团体生活"中一个独立的份子。因此,所谓民主制度,在梁漱溟看来,正是根植于西人这种"我"的生活与团体生活的关系而发展出来的"一种进步的团体生活"20。凡此种种,共力形成并表达了西洋的别样的"人心"。 西洋的"人心",曰"争",曰"有对",曰"我"之中心,曰"恶"的人性论,曰"理智"的工具理性。梁漱溟举叙英国宪政运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无一不昭示一个"向外用力"的"争"字。参政权乃"争讨而得",个人自由是"反抗而得","若不是欧洲人力量往外用,遇着障碍就打倒的精神,这『民治』二字,直无法出现于人间。他不但要如此精神乃得开辟,尤其要这个精神才得维持运用"21。近世西方的宪政与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个人权利与公民权概念的流布,将一切人际格局悉处理为具有平均值的"陌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往来的法律取向,其形成、维持与运作,就靠千千万万并非特别秉有"热心好义"的心肠,而是"各自爱护其自由,关心其切身利害","各人都向前要求他个人的权利,而不甘退让"的"孤立"个体的积极参与,设若没有这种"争"的人生态度,"则许多法律条文,俱空无效用"22。这里,梁漱溟认为"论敌"胡适以"不知足"概西人精神的一段话23,与其"争"的论说恰可"互资参对"。正是这"不知足"的一个"争"字,使得包括法制在内的所有西洋制度,"一切植基于个人本位权利本位契约观念"这一人类"有对性"之上,其情形正可借西人原话,以"钳制与均衡原则"(Principle of checks and balances)一言以蔽之24。 这种处处防制的制度设置,以"斗争"为"法的永恒天职"的法律传统25,从宗教哲学人性论看,实渊源于西方文化对于人性"恶"的基本预设,政治、法制悉以人性恶为根据,围绕着一个"恶"字做工夫。一方面,梁漱溟认为,"恶"的人性论自有其深刻的理由,因为,其一,"人本是自家做不得十分主张的",在立法上,西人并非有意以不肖之心待人,人实不可信赖故也,"与其委靠于人,不如从立法上造成一可靠之形势故也";其二,除非绝对不要法律制度,要法制就是不凭信人。法制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欲在凭信人之外,别求把柄,则此亦似不能独为西洋制度病,各社会各国族均欲托庇于此,只不过近世西人将此"把柄"运用到家罢了;其三,在他体会,西洋立法,似乎秉持一种"科学态度",而科学讲的就是一般的、普通的、平均数的,而不以少数的、特殊的为限。既然法律本来就是为众人而设,其不信任人,只是说看人只能从平均数来看,我固然不能说你是坏人,亦不能说你是好人,所以当然只能以性恶立基了。另一方面,这种基于"恶"的人性论,与鼓励"人类应时时将自家精神振作起来,提高起来",而以"诚"、"信"、"敬"、"礼"相对待的中国固有精神,其"无对"的人生态度,实在大相刺谬26。所以,当西洋式的制度性设置已然经由"革命"或"改良"而安置于中国社会,却"胶柱不灵"27,甚或"适滋捣乱"28,盖在中国根本就无此种人生与人心以为配合,这种制度在中国乃成为"没心没肺"的玩偶。民国以后的中国徒袭有西洋制度的外形,而人生态度犹乎夙昔,扰攘不宁的表面原因似乎是人人群起而争,梁漱溟却慨言"这正为大家都太不爱争权夺利的缘故"29,可谓道尽个中消息。凡此种种,一句话,正所谓"民族精神"不同,欲在中国引植西方法理与法制,强拧中国人的人心以适应此一人生,冲突乃不可免了。 三 职是之故,欲将具有上述精神品格的西方法于仓促间移植中国,其可能与现实的结果会如何呢?梁漱溟曾先后举过四个例子予以说明30,涉及法律与道德、个体与团体、社会与国家、公平与正义、价值取向与制度的功能运作等等诸对构建现代法制所必须处理的课题,关乎生活样法、人生态度与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等诸方面。若同样从"人生"与"人心"两端下手展开论述,则就人生来说,最说明问题的莫过于第四个例子中的地方自治及其选举。该例典型地展示了固有的中国下层社会构造不敷新的上层结构的需要,以致欲经由"法制"联接上下的努力落空,下层饱受摧残,上层结构不立,而上下交相为害的尴尬。地方社会的自治,梁漱溟认为原意应在构造"团体组织",使地方社会由散漫而入于组织,而在尊重地方利益与愿望,承认地方的自治权的前提下,使"地方本身"成为一个"团体组织",从而营造"地方团体生活"。国家政权以强力来推行,无非求社会加速长进,但地方却不能因此而忘却地方团体本身,只着意于"上面的政令"与"官府的委托",也不能将地方自治等同于"古代的所谓乡,党,州,里"或现代的"乡属于区,区属于县"这类"自上而下的『编制』",否则,只有"他"而无"自",哪来地方"自"治31。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看,此种地方自治,一则需待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而具备此实际需要与可能的"自然形势",而不能不顾社会的实际情形如何,强迫为之32;二则须诉诸中国固有的"人心",而使外在的种种获得"情理"层面的价值源泉。从前者来说,自来的中国民众的生活样法不取"团体生活"的路子,特别是经济上不存在"不可解的连带关系",从而不能产生"连带意识",也就缺乏现代西洋意义上的那种"团体生活"的"政治习惯",即"纪律习惯"与"组织能力"(梁漱溟有时将此表述为"物质经济"与"心理习惯",或"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活动力"两端)33。物质经济条件的欠缺,表明中国的地方无"自"的存在,纵有所谓"县""乡"之类的规划,却并不意味着社会本身的发育,从而不存在一个与政治权能相对的西方式的民间社会,毋宁是以"朝廷"直接面对亿万小自耕农、而以"官民"两极一言以蔽之的巨大的"天下格局",以西方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对立为预设的那套制度安插不上;心理习惯的阙如,即遵循团体生活的游戏规则及其习惯与能力的欠缺,说明短时间内"(自)治亦无从治起"34。在此情形下,以"秩序骚乱"、"产业凋残"、"地方疲惫"的30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论,当局"只是颁布自治法规,督促实现,这好比对着乾枯就萎的草木,要他开花一样",岂独增加农民负担,实际上反倒助成土豪劣绅的权威,事与愿违地摧残原本就凋零的"地方"──乡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其结果是乡民社会不待自治,已先自乱了35。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梁氏所说的"地方自治"或"地方团体自治",与当时流行的和当局策定的,毫无共同之处。它实际上是指相对于政治国家的民间社会的发育(即其在论述宪政时所谓的下面诸"势"的形成),整个国族为应对新的生存环境所作的生活样法与人生态度的重大调整,而以组成现代的民族国家为指归。因而,乡村建设与地方自治,实际乃中华民族"文化改造,民族自救"这一长程跋涉中的一个纽结,正如梁漱溟所说的:"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36法律在其间与道德联手,扮演一个上下左右串联、衔接、润滑的角色。所以梁漱溟才说:地方自治,"实是天下大事"37。处甲午以降中国社会的大变局中,梁漱溟比别人更为清醒地懂得,今后的中国必定是"团体生活"的样态──实际上中国社会已经蹒跚迈上了此一不归路了,而团体生活及其习惯也好,组织团体生活的能力也罢,"无非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人并不缺乏"组织"的能力,问题仅仅在于如何在固有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基础上组织和达成这一生活38,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也是包括法律移植在内的一切制度性重构所面临的真正困难之所在。 在此,梁漱溟提出的三点主张,实际是通过调和中西法律精神以连结社会的上下结构,形成新的治道与治式,从而调整中国人的身心,重组整个国族生活的框架性设想。其主要意旨包括: 第一,新的政制、法制的形成,必以新习惯、新能力(纪律习惯、组织能力)的养成为条件;而新习惯、新能力的养成,必须合乎中国固有的精神。具体来说,欲在中国社会形成团体生活样法,则须以接续中国过去情义礼俗精神为条件,必从固有情义之精神以推演,不能以简单"移植西洋权利法律之治具于此邦"为已足39。有感于当时言地方自治者和中央政府之自治法令,"相率抄袭西洋之余唾,从权利出发使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均成为法律之关系;比之乡间,乡长之于乡众,或乡众之于乡长,均成为法律之关系","径行法律解决"40,梁漱溟坦言,其于"西洋行之甚便,中国仿之,只受其毒害而已",盖在其伤"情"害"义",而"情义"二字乃中国乡民社会过去赖以组织的根本,也是将来的新习惯、新能力得以养成的起点和精神41。于此,梁漱溟提出,对于诸如"四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样的舶来的西洋法律与法意,"吾人只可如其分际处师取其意,而不能毫无斟酌的径行其办法"42,否则,简单灌输"四权"将使中国乡村"打架捣乱",地方自治未成,倒先"自乱"了。今日回头一看,本世纪30年代,中国的广大地区的基本结构还是以小自耕农为一极,而以"官府"为另一极的"官民"两分样态,阶级无由形成,也就是说不存在利益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意识,从而无推出其利益代言人的迫切需求与实际可能,也没有为此而敷设的诸多技术性措置以为配合。地方自治与选举,乃将中国组织成一国家的措置,社会与国家两分的尝试,代议制度的一环节一方面,在当时的中国虽又不得不做,实际上却确乎无从下手。而将宪政等等大架子便搭设在这样一个直接以亿万小自耕农为基础的社会,能不危殆万分。这里,梁先生列举的案例,均道出了中国固有的"情义礼俗"与新的制度运作间的矛盾,特别是中国固有人生态度中"争"与"让"的游戏规则与新的制度设置的冲突。案例一所陈述的,正是不敢、不愿甚或不屑"争"的固有人生态度在西化式的诉讼制度中的灭顶之灾。本来,这一态度所导致的各自秉持礼俗,向内用力、反躬自省而各自诉诸自家情义这根心弦的这番内外交互印证的工夫,于攘让从违皆有心照不宣的绳矩,但新诉讼制度要两造抛却情义与情面,各自在"争"中赤裸裸主张权利,这一套游戏规则之伤情害义,于鸡犬之声相闻的乡民社会生活样法,恰不是解决问题,而适足以增加问题。即在世纪末的今日中国都市,特别是商界,虽已多少倾向于经由诉讼解决纠纷,但也还是更多地以讨一个公正与"息事宁人"为诉讼预期,便是证明。倘若诉讼结果较预料的成本还高,则其回避此径当然不可避免。所谓成本,自然包括彼此为"非"陌生人的两造间"情义"的损伤在内。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说所谓"法制精神"与"情义"乃水火不容,取此必须舍彼,则为了建成"法制"──中国人心中一百年来压倒性的优势价值──而舍却"情义",则此成本总和于中国人生与人心是否太高而得不偿失,似犹有讨论余地。我们固可以设想,在人生与人心中将法制与情义的各自领地划分清楚,情义的归情义,法律的归法律,但问题在于,一个没有情义层面支持的法律竟会是有效的法律,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尚未之见,则这种设想,其逻辑的说服力不敌其历史的逻辑性,正为梁漱溟所嘲讽的坐在办公室"写条文"类事。而且,法律从业者所应时刻铭记的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等等均为人类精神的自然流露,并服务于人类自身。如果采行某种法律制度就因为它是所谓"先进的"而全然罔顾其是否、能否造福于自家生活,这就恰与法律、道德的最高精神相悖。所以,如果新制实行的结果是抽去了中国人人心中"情义"这个命根子,则无异于毁灭了中国人的人生,则采行这样的制度岂不是引火烧身?时至今日,1996年颁行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采行抗辩制,而执行效果不佳,新问题说出的还是这个老问题43。所以,以今证昔,梁漱溟的远虑实为近忧,而如何调和包括诉讼制度在内的西式法制与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将是攸关今后中国将欲建成一种甚么样的法制及其成败的最根本因素。 第二,政治与经济应"天然"合一。这里,梁漱溟特别强调"天然"二字。在他看来,经济"进步",则人无法闭门生活,在经济上必然发生连带关系,由连带关系而产生连带意识,则地方自治的基础即树立。而此种连带关系的形成,梁漱溟认为不当经由"争"的路,而应循沿"合作"、"团结"的途径,以解决最为迫切、重大的生存问题。就当时的广大中国乡村社会而言,治安与生计这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逼着中国人非走"团结"的路不可。特别是生计问题,必将逼迫着"没有三分钟的热度,没有三个人的团体"的中国人合作、自救、养成团体生活习惯与合作组织能力。梁漱溟悟然于"团体生活之培养,不从生计问题不亲切踏实"44,乃有"乡村建设"的设想。生计问题的核心是经济,从解决经济问题而引导中国人在生活各方面发生"欲分不得"的天然的连带关系,从而有"自治",进而有"民治",而且,国家越是民治的,地方越是自治的。这样,便由经济问题引到政治问题,法律在此应是以"情义"为本的这种连带关系的表述。梁漱溟于此特别提出,这样一种政经一体的社会重组,先要造成事实,造成"形势所归,不得不尔"的事实,而此"事实确非骤然可以作到",毋宁更为一远程的目标45。但既要有经济上的连带关系,又要保留"情义",其间是否矛盾以及矛盾如何解决,梁漱溟却并无提示。这里实际上暴露了所有具有大致相同的学术理路和价值取向的新儒家知识份子,对于中国所要建成的那种现代工商社会经济运作的复杂性及其压倒一切的主宰性之缺乏心理与学术准备,而使得他们对于价值层面的解说,往往不免单薄。 第三,政教"天然要合一"。此处梁漱溟所说的"教",如其所述,从严格意义说,特指"关乎人生思想行为之指点教训",也可以说,"差不多就是道德问题"46。在此语境中,法律与道德也应当天然要合一。从地方自治和乡村建设入手的国家与社会的重建,"非标明道德与法律合一不可",其根源则在中国历来"把众人生存的要求,与向上的要求合而为一"47。因此,案例二所述的法律冲突,其意义就不止于法律,毋宁更在于人生态度。在梁漱溟看来,西洋人看人生是欲望的人生,而人生天然有许多欲望,满足这许多欲望,人生之义就算尽了。所谓尊重个人自由,就是尊重个人欲望。国家一方面积极地保护个人欲望,另一方面并积极地为大家谋福利,帮助个人满足欲望。故西洋政治可谓"欲望政治"。但中国人自古已经提出了一个比谋生存、满欲望更高、更深、更强的要求,即"义理"之要求,所以,欲引发中国人以真精神担当中国社会的重建,非以人生向上之义打动不可。梁漱溟并举对于乡村不良份子的处置、革除缠足、消禁毒品等弊风陋俗为例,说明在当时的中国西方式法律的效能的有限性,说明较诸"完全靠法律统治,一刻都离不开"48的西洋近代社会,"法律与道德分开,若用之于中国,老实不客气地说,是完全不行的"49。尽管如此,对于案例二,梁漱溟虽曾几度提起,意在说明中西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的差异与冲突,但对此案竟应如何处理,却并未提出任何具体意见,这固然一方面如其夫子自道,于此外行,不愿多谈;另一方面,也实在是因为他很显然于新旧两种法律规定都不满意,而欲有一新的解决,这是他一生基于"于以往西洋法制中国礼俗之外,为人类文化的创新"而别觅途径这一深心大愿的必然诉求50,也是绵延至今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难题。
-
政治
经济
2011/08/15
| 阅读: 2172
为什么税收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服从,在发展中国家一度遭遇偷、漏、逃、骗税现象困扰;为什么富人在发达国家能够有效"被征税",而发展中国家却经常做不到;为什么减退税在发达国家能成为政策工具,而发展中国家往往不善于发挥税收的再分配功能?
-
一、导 言自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奠定以来,研究者就一直在思考以下关于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哪些因素的作用下,心理失衡的个体会大规模走上街头,或是揭竿而起? 掌握资源的精英在动员被剥夺群体参与抗争时扮演了何种角色? 哪些组织在社会运动的动员过程中会起到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如何随着组织形式的变迁而变化? 如果把问题进一步推展开,我们又应该怎样解读社会运动与其置身其中的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之间的关系?在《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 1930 - 1970)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一书中,道格·麦克亚当(DougMcAdam) 运用政治过程(political process) 理论,展示了上个世纪30 至70 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退的内在逻辑,也回答了上述社会运动研究中不可绕过的理论问题。本书详实细致的经验研究已成为美国民权运动研究的典范,其对于美国社会运动理论各家观点的精当评论和对政治过程理论里程碑意义的贡献更使它成为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者的必读书目之一。二、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脉络麦克亚当将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古典理论总结为"结构紧张/心理失衡(structural strainPdisruptive psychological state) "模型。这些理论无论是使用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 、社会隔离( social isolation) 、原子化的个人(atomized individual) 、异化和紧张(alienation and anxiety) ,或是地位失恒(status inconsistency) 等解释话语,都表达了这样一个关系--社会结构紧张导致个体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导致社会运动。麦克亚当指出,心理失衡模型中严重的心理取向是与早期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在政治研究中的分工分不开的。政治学家的研究牢牢固守在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上。社会运动作为一种通过非制度渠道表达的政治抗争,被认为是非理性的政治行为,并不在政治学家研究范畴内。而社会学家也甚少关注社会运动和制度政治的关系,而倾向于将社会运动当作一种非理性的、无组织性的心理行为去研究。麦克亚当注意到心理失衡模型本身的论证是有问题的。首先,他指出已有不少经验研究证明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恰恰是那些整合于社区中的人群,而并非心理失衡模型所针对的被隔离的、原子化的群体。其次,他认为心理失衡模型用收入、教育、职业等客观指标的变化而不是主观数据来解释心理现象的产生是缺乏说服力的。更何况,心理失衡模型在衡量心理状态产生时所使用的样本都是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而从未与没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做比较。就理论架构而言,麦克亚当同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如梯利等人) 均认为,古典的心理失衡模型没能解释的关键问题在于--个体心理失衡如何演变为集体行为(Snyder &Tilly ,1972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评论说", 心理失衡模型在结构紧张和集体抗争间划起一对一的相关关系",其实"结构紧张至多是社会运动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McAdam ,1999 :11) 。正由于古典心理失衡模型的这些缺陷,上个世纪70 年代资源动员理论得以兴起,并进一步奠定了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资源动员学说认为,社会运动产生的前提是有可利用的资源,而资源掌握在精英手中。社会上存在大规模的心理失衡的个人远远不是产生抗争和运动的充分条件,一盘散沙式的个人有待掌握资源的精英进行动员。资源动员模型的贡献首先在于不再囿于个体内在的心理失衡状态,而是承认了运动参与者的理性,从而将社会运动"正名为一场政治运动而不是心理运动"(McAdam ,1999 :22) 。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引入了一个重要的外生组织变量--精英群体,对组织力量的强调使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开始关注动员结构(mobilizing structures) 和社会运动组织。然而,资源动员模型对精英群体一边倒的倾向遭到了麦克亚当的强烈批评。他认为,精英群体是制度政治的发言人,强调精英群体在社会运动中的显要作用相当于将研究领域集中在少数能由制度政治渠道表达的改革上,而将这一思想运用在解释社会运动这种非制度的政治行为上无疑是有缺陷的。麦克亚当以民权运动的例子证明,精英在社会运动中的角色并非如资源动员模型所刻画的那样主动积极,恰恰相反,精英对挑战现存政治制度的社会运动一直是相当保守的。一方面是对精英群体的强调,另一方面是对大众的轻视。麦卡锡和扎德(McCarthy & Zald ,1973) 、詹金斯和佩罗(Jenkins & Perrow ,1977)等资源动员模型的支持者将大众视作一无"组织资源"、二无"政治资源"的被剥夺群体,也让麦克亚当感到不满意(McAdam ,1999 :29) 。他区分了正面诱因(positive inducement) 和负面诱因(negative inducement) ,认为诱使人们参加政治行动的原因有二:一是能得到正面的回报如金钱和投票权等正面诱因,二是能通过"拒绝提供他人所需要的重要贡献"而对所抗争的他人施加负面影响,也即所谓的"负面诱因"。罢工(strike) 、抵制(boycott) 等等都是"负面诱因"的例子(McAdam ,1999 :30) 。这样说来,被剥夺群体也有可利用的政治杠杆,远非资源动员模型所描述的那样无足轻重。关于资源动员模型的局限性,麦克亚当直截了当地总结道:"资源动员是这样一种理论:它用于解释特定的集体行为时站得住脚,作为一种解释抗争的综合性理论却不够确切。这个模型应用性的缺陷在于没有区分由被排斥群体和精英群体各自领导的组织变革"(McAdam ,1999 :24) 。"资源动员理论只能解释那些由政治精英所发起的有组织的变革"(McAdam ,1999 :34) 。三、解读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笔者认为,尽管麦克亚当将资源动员模型称为有缺陷的模型,但他仍然继承了该模型重视组织要素和动员模式研究的大方向。然而,两者关注的组织力量却截然不同。资源动员模型对缺乏资源的大众的轻视使其忽略了被剥夺群体的内生组织和网络。而内生组织却是麦克亚当在他的政治过程模型中着力强调的。此外,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不满心理的处理方法是将其作为常量,认为社会中时时存在着不满,因此得出社会不满心理对社会运动的产生并没有显著作用的结论。麦克亚当却指出,结构上的不平等也许是常量,但人群对社会结构的"合法性"(legitimacy) 和"可变性"(mutability)的主观看法却是可变的(McAdam ,1999 :35) 。他因此认为,资源动员模型将社会不满心理处理为常量使其模型中缺失了重要的一环--"认知解放"。基于对资源动员模型的批评,麦克亚当将内生组织和集体的认知解放引入到自己的理论框架中,提出了一个更完善的政治过程模型。具体来说,该模型囊括了社会运动的四要素:政治变机( shift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增长( increasing indigenous rganizational strength) 、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和其他组织反应的变化( shifting control responses of other groups) 。在解释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亡时,麦克亚当认为这四要素相互作用、历时而变。(一) 社会运动的兴起如图1 所示,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兴起时,麦克亚当主要强调了扩张的政治机会(expand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indigenous organizational strength) 和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都指出了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 ,常简称为POS) 变化给社会运动造成的契机。而麦克亚当却特别指出,不应当将政治机会结构变化视作短期剧变,而应当考察历时的政治机会结构变迁给内生组织、内生网络提供的成长空间和其中的集体意识的酝酿过程。在这些因素中,内生组织的作用是本书所着力刻画的重要机制。麦克亚当指出:"一个有利的政治环境只给心理失衡群体抗争的机会。然而却是这些少数群体中的内生资源使它们能够真正抓住这些机会进行抗争......为了产生社会运动,心理失衡群体必须将有利的政治结构'转化'为有组织的社会抗争行为。这个转化取决于内生组织的强度"(McAdam ,1999 :43 - 44) 。政治过程模型对资源动员模型最大的发展也正是在于引入内生组织(indigenous organization) ,这使得两个模型在对黑人民权运动的解释上大相径庭。自上世纪30 年代起,随着美国南方棉花经济的衰退和北方的工业化,大量黑人劳动人口涌入北方城市,并成为手握神圣一票的选民。资源动员理论家认为,这些政治变机促使北方政府中的精英着手改善黑人的政治处境,发动并引导黑人民权运动,以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而麦克亚当却认为,黑人社区内部如黑人教会、黑人大学以及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 等等内生组织才是黑人民权运动的主要组织推动力,而非前人研究所指出的北方政府精英。麦克亚当的社会运动研究数据来自于纽约时报的统计( The New York Times Index) 。他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政府发动的事件及财政支持常常滞后于黑人运动的显著事件。这个明显的时间差表明政府精英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是对运动形势做出的审时度势的反应而非主动支持。也就是说,政府精英一直在扮演保守(abiding conservatism) 的支持者的角色(McAdam ,1999 :38) 。黑人运动的真正原动力来自植根于黑人社区中的内生组织和网络。然而,当肯定这些内生组织的作用后,麦克亚当必须马上回答一个问题,即内生组织究竟是如何起作用的。麦克亚当认为,首先,内生组织的成员和领导者为社会运动的发生提供了人员基础。其次,内生组织和网络本身就是能提供实质性诱因的结构(established structures of solidary incentives) --参与内生网络能得到的人际关系的好处使得人们乐于参加内生网络。当社会运动通过内生组织和网络来招募成员时,"运动参与和组织的成员成为同义词"(McAdam ,1999 :46) ,从而使通过内生网络的成员招募变得富有效率。最后,内生网络为社会运动的迅速扩张提供了传播网络。"社会运动传播的类型、速度和程度都依赖于内生网络的强度和广度"(McAdam ,1999 :46) 。无论是政治机会结构变迁,还是内生组织的力量,说到底还只是运动产生的"结构潜能"(McAdam ,1999 :48) 。麦克亚当并没有停留在结构层面上,而是由此引入了文化主义的视角。虽然他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批判自己有些结构决定论,我们却可以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看到他寻找文化因素的努力。这一因素便是他总结的"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他认为"在机会和行为间起中介作用的是人们对所处情境所赋予的主观意义"(McAdam ,1999 :48) ,黑人社区集体共享的意义,即他所称的"集体特性",在政治变机和集体政治行动间架起了桥梁。如图1 所示,促生集体特性的结构条件有二:一是扩张的政治机会给人们发出了信号,使人们意识到社会运动的可能性;二是黑人社区中已经存在的内生组织和人际网络, 促生了大量同质化的个人(homogeneous individuals) 和他们之间的联带式互动,使这些个人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在政治变机、组织和行动之间起中介作用的是社区中共享的文化意义和认知,包括集体认同感(collective identity)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进一步提出,黑人社区对社会运动具有集体特性意义的共识建立在"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的基础上。这个概念是指客观的政治变机只有被人们意识到,才能使他们挑战现存秩序的行为成为可能。需注意的是,此处"认知解放"与古典模型所指出的个体心理状态不同,前者是一种集体共享的认知状态,而后者是被隔离的个体对社会结构变化做出的心理状态上的反应。因此"认知解放"这个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将心理失衡模型中个人心理状态和集体政治行为之间漏掉的一环简单补足成"个体心理状态→集体心理状态→集体行为",而是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框架。(二) 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社会运动产生之后如何发展? 麦克亚当引入了"其他政治组织"这个变量,并在书中无数次地强调社会运动的发展直至衰亡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这一模型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见,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时,在原有的政治机会变迁、组织强度、集体特性三要素之外,麦克亚当加入了"社会控制程度"这一变量。具体来说,社会控制指的是包括精英组织在内的其他组织对社会运动发展做出的反应。这也是麦克亚当将社会运动本身的发展程度置于图2 中央的原因。他认为,运动的产生(movement emergence) 本身就是运动发展的一个自变量,其他组织的反应都是基于对运动本身发展形势的估计。引入其他组织的作用后,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首先要看精英组织的作用。资源动员模型的预设是:只有掌握资源的精英群体才具有动员能力,并且他们的作用是积极主动的。麦克亚当认为其漏洞在于过于看重精英对社会运动的主导性和推动性,而忽视了精英和运动中其他组织的互动。与此相对照,麦克亚当的研究结果如图3 所示,如果将政府行动作为被解释变量,除了黑人运动的直接作用,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的行为亦是黑人民权运动和政府行为中的一个中介变量(mediating factor) ,黑人运动所激起的白人种族至上主义者的扑杀也是使政府采取行动的重要原因。政府精英们在民权运动中的真实作用甚至被麦克亚当称为"迎合黑人民权运动者和白人至上主义者的技巧性的中立(tactical neutrality) "(McAdam ,1999 :180) 。随着社会运动的发展,内生组织也并非一成不变。麦克亚当发现,在民权运动肇始时期起到重大作用的黑人教会等内生组织,在后期反而对民权运动的发展产生了破坏性作用。随着运动的发展,植根于黑人社区中邻里关系和教会网络的初级组织已经不能应付运动所需,需要建立正式组织来动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内生组织寡头化(oligarchization) 、被整合(co-optation) 或瓦解分裂(dissolution) 等问题。随着黑人运动的发展,斗争议题逐渐多元化,内生组织也产生了分化,如政府精英和公众等外在群体难以再建立起一个对黑人民权运动的统一看法,从而削弱了外部支持的力度。四、政治过程模型的方法论意义麦克亚当的政治过程模型引入了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意识等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所轻视的因素,更贴切地展示了复杂纠结、因时而变的政治过程。该书也因此具有方法论上的重大意义。正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运动产生的阐释都是一个短期的"刺激-反应"模式(McAdam ,1999 :60) 。个体或是受了社会结构变迁的刺激而产生心理失衡,从而进行积极抗争;或是仿佛手握资源的精英一动员,就会转身走上街头。这一模式在历史截面中寻找社会学研究所重视的因果关系,忽略了历史内在的演变逻辑。反观麦克亚当,为了清楚地揭示美国黑人运动政治过程中的各种机制是如何在历史中发生作用的,他甚至将其研究数据的起点追溯到了1876 年。麦克亚当认为从1876 年北方共和党人为争取选举支持在黑人问题上向南方妥协并撤走联邦军队,到1954 年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s. Topeka Board of Education) 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都是抗争者构建其对运动成功可能性的预期的形成过程和黑人运动组织的酝酿过程。这种态度甚至是历史学的。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麦克亚当坦承本书的两大写作目的之一就是"现代民权运动是美国历史的分水岭,我想尽力弄明白它的历史根源"。这一研究态度让人不得不想起普特南对意大利公民传统的研究(Putnam ,1993) 。普特南和他的助手从20 世纪70 年代意大利设立15 个地区政府(regional government) 时开始追踪研究,试图解释意大利南方和北方在公民传统(civicness) 上的重大差异,结论是这个差异得溯源到公元1100 年北方德意志帝国式的初级的公民传统和南方拜占庭帝国式的非公民传统之间的差距!除了强调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本书更大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将社会运动与广义的制度政治联系起来,从而与主流政治学研究进行了对话。麦克亚当指出,对美国民主政体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两种:多元政治(pluralist political power) 和精英政治(elite political power) 。诚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那样,"社会运动理论背后总有一个更广义的制度政治模型"(McAdam ,1999 :36) 。他富有洞察力地指出,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心理失衡模型正是将美国民主体制视为多元政治的产物。多元政治认为民主政体下政治权力由大众分享,每个群体都有能力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施加自己的政治影响。不诉诸制度化途径表达的政治行为如社会运动等,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非理性行为,应从心理角度去解释。与之相比较,资源动员模型背后却是将美国民主政体视为精英政治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资源和权力集中在精英群体的手上,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动员社会运动,推动社会变革。麦克亚当自认为其政治过程模型背后关于制度政治的预设既非完全的多元政治也非完全的精英政治,但他更倾向于认为美国政体是精英政治,精英和被剥夺群体间的差距是社会冲突的起因。他宣称自己的根本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即相信社会结构也给置于其中的被排斥群体"结构的力量( structural power) "(McAdam ,1999 :37) 。在他看来,社会运动是"被排斥群体动员足够的政治势力通过非制度化途径追求集体利益的理性行为"(McAdam ,1999 :37) 。当然本书的读者很容易辨别,麦克亚当显然并不相信被剥夺者的抗争像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描绘的那样不可避免、历史所趋,也不像资源理论模型所描述的那样仅仅依赖于精英动员,如前文所述,他认为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特性都是不可忽略的动因。麦克亚当呼吁对社会运动背后的制度政治进行本体论意义的研究,为社会运动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至今这一领域仍有待发展,并且这种研究方法对中国社会运动研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虽然本书论证详实,提出的理论模型也自成逻辑,但笔者认为麦克亚当并未完成他本人所设置的所有理论目标。首先,他对心理失衡模型的批评没能解释个人心理失衡如何转化为集体行为,其实本书提出的政治过程模型也没能完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尽管麦克亚当提出的认知解放确实是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但其研究的着眼点仍旧是结构要素,包括政治结构变迁、内生组织如何促进了认知解放。按照这一逻辑推演,个体只要在结构上接近组织要素,就会形成基于这些组织要素的集体行为,如住在黑人社区、参加黑人教会和身在黑人大学就会参与抗争。这个机制中缺失的环节仍是社会心理意义上的解释。麦克亚当本人后来也注意到这一点,作为一个严谨求实的学者,他在时隔17 年后的第二版序言中直言不讳地承认,尽管政治过程模型注意到了文化要素,但后来在模型的表达中,原先的"结构/建构话语(structural/constructionist account) "还是变成了"结构决定论( structurally determinist) "(McAdam ,1999 :xi) 。他借鉴文化主义的研究指出", 内生组织或网络要成为动员和招募(mobilization and recruitment) 的前提是足够多的运动参与者在文化上建构它们并把这个意义赋予它们"(McAdam ,1999 :xiii) 。他也谈到要借鉴理性主义的研究,似乎意指将理性个人对政治机会结构的计算考虑进来,但却语焉不详。此外", 认知解放"这个概念本身也没有严密的定义。在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一小节中,麦克亚当并没有提供独立成句的定义。根据上下文,他指的是"政治结构中(对社会运动) 有利的变化是否被一个足够大的群体定义为有利的"(McAdam ,1999 :48) 。他将"认知解放"视为过程(process) 而非状态。这个集体定义和解读政治机会的过程被麦克亚当刻画为抗争群体和外部群体间的符号互动。具体来说,当有利于某群体的政治机会发生,其他群体就会相应地做出更强的符号反应(symbolic responsiveness) 。而这个增强的符号被抗争群体接收后,又会增强他们对既存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内生组织和网络会为此符号互动过程提供交流网络,从而放大和传播信号(McAdam ,1999 :51) 。比起"认知解放"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论述显得有些薄弱。首先,虽然麦克亚当使用了"认知"的字样,其表达的"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McAdam ,1999 :49) 却是理性的,依赖于对外部群体发出的信号的评估。麦克亚当似乎将符号互动视作一个真空的过程,信号的强度是可以理性估计的,信号在传播过程中亦不会被扭曲,而忽略了权力关系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尽管麦克亚当没有明文使用"符号互动论"的字样,关于符号互动论的研究却表明,宏观制度和结构是通过微观的符号互动过程来执行的,不能忽视宏观结构在微观互动中的表达(Stryker &Vryan , 2003) 。掌握权力的政府精英完全可以通过控制教育、媒体等媒介影响被排斥群体对符号的解读。其次,外部群体做出的符号反应如果由新制度学派( neo-institutionalism) 的学者来解释,大有可能被理解为是一种为体现合法性而做出的形式上的遵从(Meyer & Rowan , 1977) ,而非体现真正的政治机会变迁。具体来说,政府对黑人运动的兴起做出关心的姿态就真的意味着既存社会秩序松动了吗?第三,虽然麦克亚当解读社会运动发展时注意到了各个群体的互动,在促成认知解放的符号互动过程中却并没强调这一点。其实符号互动并非仅仅发生在抗争群体和外在群体之间,也发生在各个外在群体相互之间。举例来说,麦克亚当认为1954 年美国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是民权运动发展中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发出了政府精英关注黑人诉求的可能性增强的信号,从而使运动参与者对运动前景变得乐观,促进了认知解放。而事实上,稍知美国民权运动历史的人就知道,该案的裁决激起了强烈的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反击,白人公民委员会(White Citizen Council) 就成立于这一年,并随后取得迅猛发展。这时两个外部群体(政府和白人至上主义者) 之间也发生了符号互动,此时抗争群体该怎样定义政治机会的好和坏呢?"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又建立在谁的符号反应上呢?尽管有这些缺点,这本书依然堪称立论清晰,逻辑缜密,为政治过程模型成为社会运动研究领域的重要流派奠定了基础。麦克亚当的这部著作建基于他的博士论文,他于上世纪70 年代在大学学习社会学,那正是美国对民权运动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年代。对这段历史本身的热情使他努力寻找一个更贴近于历史真相的模型,强调历时研究的意义,并指出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幅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远远未曾描绘的复杂图景,多个组织在其中互动,多重因素都有其历史成因却又因时而变。这种研究态度也使他的社会学研究得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结论。 参考文献:McAdam, Doug 1999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econd Edition.McCarthy, John D. & Mayer N. Zald 1973 , 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 :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 Morristown , N. J . : General Learning Press.Meyer , John W. &Brian Rowan 1977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 : 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3.Jenkins , Joseph Craig & Charles Perrow 1977 ,"Insurgency of the Powerless : Farm Worker Movements (1946 - 1972)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2.Putnam , Robert D. 1993 , Making Democracy Work :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 Princeton , N. J .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Snyder , David & Charles Tilly 1972 ,"Hardship and Collective Violence in France , 1830 - 1860.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37.Stryker , Sheldon & Kevin D. Vryan 2003 , The Symbolic Interactionist Frame. In John Delamater (ed. ) ,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 NY: KluwerPPlenum.作者单位: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责任编辑:杨 可原文出处:《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
-
宗教
人文
2011/08/15
| 阅读: 1853
为什么传教士译者要引入"道",这样一个传统中国哲学与宗教术语,不惜曲解经文改造教义,一定是有着现实的考虑或传教经验支持的。传教"牧灵"的译经,若能扬弃学术之道,由"误译"生发新枝,将是基督教中国化的必由之路的一个标识。
-
无论胡志明市还是河内,大街上到处是卖吃食的小摊子,或推一辆自行车,或肩一付竹筐,街沿、墙根、狭弄口、大树下,小火炉、热水瓶、一张塑料矮几、几个塑料小方凳:这就是茶馆,就是米粉店,就是汽水、鲜果和果汁排挡...... 有的位置固定的摊主,在旁边的大树上订一块硬纸牌,写上"Café",俨然就是咖啡馆了!有意思的是,许多这样的摊子,就摆在豪华餐厅和咖啡馆的门左和窗下,同样一碗牛肉米粉,一杯浓咖啡,门外的价格起码比门里的便宜四分之一。这就难怪小摊子们周围,总是三三两两有人坐着,小凳上置一杯咖啡,慢慢喝着,聊着,满街都是汽车和摩托的噪音,行人的裤腿更不断从小凳前擦过,坐者并不在意,依旧慢慢地嗫饮,据说一杯咖啡,要喝个把小时呢!午饭和晚饭时候,人更多了,摊子也更多,每个摊主(几乎都是中年大妈)面前,都围坐四五个人,一眼望去,几乎整条人行道,都低低地坐满了人,埋头希里呼噜吃得香。胡志明市的朋友说,当地人管这些大妈叫"獾"。叫得还真恰当:獾是胆小灵活的动物,没什么进攻性,因此适应力极强,人类搞得它们没野地可以存身了,它们就跑进都市,昼伏夜出,也能活下来。这些摆小摊子的大妈,都是老实本分的穷人,被搞得没别的路可走了,只能如此边边角角地谋生:不就是獾么?十来天以前,在金沙江路上,我曾听一位五十来岁的高瘦男人,对一位摆地摊卖毛巾的汉子发牢骚:"对那些犯罪分子嘛,说伊拉(他们)好逸恶劳,我们来卖点小商品么,又凶来西来赶,侬总要给阿拉一块地方可以吃饭啊!"这男人推一辆自行车,把手上横一捆颜色鲜艳的花伞,大概是刚从大渡河路的农贸市场那边被赶出来,气愤愤的,看见我停下脚步,就朝我诉苦:"我有个亲戚在江阴那边,拿过来这些伞,侬看,质量蛮好的,我一把只赚两三块钱,介薄的一点利润,哪能再交摊位费给伊拉?我吃西北风啊!"哪里都有獾。朋友说,两三年前,胡志明市当局曾要取缔这些"獾",发布了严厉的公告,警察也上场了。但是,这引起了市民的强烈不满,知识分子也写文章反对,最后,市政府停手了。想想也是,真把这些摊子都砸了,每天从早到晚围坐在这些大妈面前的男女老少,去哪里喝茶喝咖啡吃午饭吃晚饭?说得严重一点,这些摊子其实构成了城市低下收入阶层的结结实实的饮食空间,民以食为天,稍微有点感觉的政府,都不敢真来砸老百姓的这个空间吧?让各式各样老实本分的"獾"都能存身和谋生,这绝对应该是一个好的城市空间应有的意思!当然,凡事都有两面,小摊子一多,街上就显得乱,垃圾也多出许多,食品卫生,更是一个大问题。胡志明市与河内的市政当局,好像对此不大作为,于是这些小摊子的卫生状况,就成了各种媒体上一提到越南美食,就必会特别指出的毛病。这些年,我们见惯了"城管"与各类小摊主冲突的报道,有的还酿成了血案。不止上海,各地皆然。若问管理部门为什么如此严厉,回答多半是这样的吧:"城市怎么能这么乱七八糟?市容要整洁啊!还有卫生问题,让他们随便摆大排档,吃坏了肚子谁负责?......"就事论事地看, 这样的回答似乎也能成立。但是,另外一些更基本的问题,却不是光用这样的回答就能打发掉的。比如,市容的整洁,就比那些大妈们的生计更重要么?为什么我们就只能有这么糟糕的"二选一":要么取缔、整治,要么就没人管,任其污水流淌、垃圾四散?为什么不努力创造第三、第四或更多的选项?比如,为什么就不能一面允许大妈们流动设摊、灵活谋生,一面又细化指导和监督,减少"脏乱差"?也许有些官员会说:"那多麻烦?谁有时间去这么搞!......"可是,面对复杂困难的局面,努力开辟真正符合多方面--首先是普通百姓的--需要的途径,不正是政府该做的事情吗?如果一遇到麻烦事,就一刀削掉了事,那人民为什么要把权力授予你们,还花那么多钱养活你们?城市里会有那么多"獾",这本身已经说明社会和生活出了问题。说到底,我们其实并不是站在可好可坏的两岔路口,实际的情形常常是:事情已经搞坏了,我们接下来怎么办?一座城市和一个人一样,总是有把事情搞糟的时候的。如果你恰好生活在事情没搞好的时候,那怎么办?是既然大事情都没搞好,那就算了,放弃吧,要坏就坏吧?还是不,要顶住,即便一时不能整个改过来,也要在每一处有可能的地方介入现实,至少不能让事情继续坏下去?这是今天这个时代出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考题,就看我们怎么回答了!
-
本文讨论中国近代语言统一运动(国语运动)发生之前的清朝"国语"问题。加引号的"国语"指的不是一般所谓汉语,而是清朝统治阶层的原有语言满语。
-
自20世纪初北京大学在经济学门下开设产业组合课程以来,合作社思想传入中国已有百年历史。在这百年间,中国合作社发展历程跌宕起伏,各种思潮和实践模式相继涌现,有经验亦有教训。新世纪以来,中国开始致力于发展农民合作社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合作社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本文重点讨论美国、西班牙、韩国等国合作社发展经验,集中研究合作社促进政策中的金融部门作用和立法问题,并探讨其对中国合作社的体系建设和促进政策的启示。 美国的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 美国人有着强烈的合作社情怀,美国合作社的历史可追溯到1752年。那一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创立费城房屋火灾险互助会(Philadelphia Contributionship of the Insurance of Houses from Loss by Fire)。美国现有47000多家合作社,拥有1200多万社员。每年的10月对于美国合作社人而言很特殊,因为这个月是国家合作社月(Co-op Month)。每年的这个时候,合作社及其成员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发表演说和研究报告,以庆祝合作社对国民经济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 自1991年起,每年10月,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NCB, National Consumer Cooperative Bank)都会发布一份排名报告《美国合作社100强》(Top Co-op 100),作为其年度报告的一部分,排名所考察的合作社涉及广泛的行业领域,如农业、金融、特许经营、五金木材、食品、娱乐、媒体以及能源交通等领域。根据最新的年度报告,2008财政年度中,美国合作社100强创造了2090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平均在20亿美元左右,其中农业合作社占一半以上。100强以外则是大量的中小型合作社。 发布该排名报告的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是什么来历?为什么由它来承担这项工作。这将涉及到美国合作社发展历史上的一项重要事件。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法案"(National Consumer Cooperative Bank Act),并于当年8月20日生效。该法案特许成立一家国有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作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工具,旨在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金融需求,相当于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就是该法案的产物。 根据该法案,国会批准了1840万美金的种子基金,经过近2年筹备,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于1980年正式成立。1981年政府推动进行私有化改革,但由2600多个成员组织拥有,从而保留了合作社性质。消费者合作银行下设三个独立的分支机构:国家合作社银行(NCB,National Cooperative Bank)、储蓄银行(FSB)和非营利组织 NCB Capital Impact,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和技术支持。 消费者合作银行并不是一家普通银行,而是合作社性质的金融机构。法案赋予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特殊使命:"通过提供创新性的金融及相关服务,满足并支持美国的合作社及其成员的需要,特别是低收入社区。" 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的银行和金融服务,目标集中于两个方面:合作社扩张和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除了农业以外,所开展的项目涵盖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如住房、教育、医疗、文化、本地商业和社会服务等。消费者合作银行强调对社区发展的责任,尤其注重对中低收入社区的金融支持,30年来,为中低收入社区提供35亿美元的资金。 根据2008财政年度报告,在合作社扩张方面,合作银行主要做了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办11家新食品合作社,并促使400家成员组织参与到食品合作社500强的建设中。二是从福特基金会为食品合作社500强项目筹集到95万美元的捐赠。三是在Shared Equity建立起领导地位,34家参与的合作社一共获得1800个席位。此外,在可再生能源、住房建设、医疗设施和病床、学校教学设备、简易住房等方面也进行很多项目。如与共同贷款公司(Municipal Mortgage & Equity, LLC)合作开展一项900万美元的可再生能源项目。2008年,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一共发放5.53亿美元与其使命相关的资金,用于中低收入社区、刺激经济增长和合作社的发展,具体情况见表2。 美国通过立法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并且以此为支撑,建立推动城市和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体系,实施其合作社与社区发展政策。很多发展中国家在采取农业发展和合作社促进政策时,也采取这种模式,如苏丹、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国家都成立类似合作社发展银行的金融机构。在亚洲,印度于1962年通过"国家合作社发展公司法案"(National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Act),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推动合作社的发展。泰国1966年通过"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法案"(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Act),建立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BAAC)为农户和农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至今仍是泰国支持农业和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金融机构。2006年,伊朗从马来西亚寻求帮助,希望建立合作社发展银行,促进伊朗国内合作社的发展。 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金融部门 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集团是世界合作社运动史上最值得骄傲的成功案例,目前是欧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合作社集团之一。2008年资产总额335亿欧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78亿欧元,社员以及员工92773人,下辖100多家合作社,包括培训合作社和研发中心,并有蒙德拉贡大学,是巴斯克地区最大的企业,也是西班牙的第七大企业(2008年度报告,http://www.mondragon-corporation.com)。由于蒙德拉贡的卓越成就,合作社研究者将其经验总结为"蒙德拉贡经验",其简要历史如下: 1941年,一个名叫唐·何塞·马丽亚·阿里兹曼蒂--阿里埃塔的传教士,来到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一个小镇蒙德拉贡,在他的带领下,创造了合作历史上的一个奇迹。 1943年,在当地社区的支持下,创办了一所技术培训学校,第一批学员有20人。1947年,第一批学员毕业,其中11名边工作,边上夜校深造。1948年,"教育和文化同盟"成立,培训学校获得合法地位。 1952年,前述11名学生,在工程学院毕业。其中5人决定自立,实践"诸生产要素中劳动为首"的思想,组建乌尔格公司(以创始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这是蒙德拉贡的奠基性企业。 1954年,他们买下一个小车间,开始生产。期间,根据有关合作组织的法规,以及在两位独立的法律专家的帮助下,用了两年的时间制定出一部合作社企业章程,相当于后来合作社集团的"宪法",保证合作社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1956年,他们在蒙德拉贡建造一家新工厂。这被认为是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起点。随后合作社企业开始发展扩大,同时也出现其他合作企业。这些合作社之间的组织和联合问题日益显现。 1959年,乌尔格等合作组织正式组建联盟,并且成立二级合作组织--"人民储蓄银行"(后来的合作银行)。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基础结构基本完成。 到70年代末,蒙德拉贡集团已经拥有一套现代技术教育体系和以15000多名合作成员为劳动大军的70多家合作工厂,以及有93家分行和30万的存款账户。1991年12月,在合作社成员大会上,Mondragon Group 更名为 Mondragon Corporacion Cooperativa,也就是今天的蒙德拉贡合作集团。 蒙德拉贡所在的巴斯克地区比较特殊,历来有独立倾向。因此在当时,西班牙中央政府不给巴斯克地区任何财政政策或税收政策支持当地发展,同时合作社也无法获得信贷支持,合作社工人也无法进入社会保障计划。因此,蒙德拉贡必须在各个方面自力更生。 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突出特点是在教育、工业和银行业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在早期发展中,银行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9年成立的人民储蓄银行,在蒙德拉贡集团的组织结构中,人民储蓄银行在联盟中的地位相当于二级支持性组织,对其他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和管理。联盟成员之间联系的纽带是联盟合约,此外,人民储蓄银行还主要通过资金纽带对联盟成员施加影响。 人民储蓄银行建立之初,其宗旨就是为了解决合作社融资困难,解决合作社发展初期的困难。联盟的建立是以人民储蓄银行为基础的。联结合作组织的纽带是联盟合约,人民储蓄银行为合作组织提供信贷、信息等支持和服务,作为平等合约,合作组织要将会计报表、发展计划等信息反馈给人民储蓄银行,并将盈利放到银行储蓄。双方既有互相监督的关系,也有互相合作、互相支持的关系。基层合作组织除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外,也将自己发展信息提供给对方。同时,由人民储蓄银行统一进行社会保障、社区发展等领域的工作,保证合作社能致力于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竞争能力。 另外,联盟的作用还基于蒙德拉贡独特的发展哲学。蒙德拉贡集团认为在经济高涨期,如果不限制集团发展速度,势必造成规模扩张过快,在经济衰退期就很难应对。因此,他们通过发展计划比较严格地控制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他们采用建立新合作社的方式,将很多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的合作社,分解为小合作社,但与原合作社保持集团联盟的关系,早期合作联盟建议单个合作社人数不要超过500人。人民储蓄银行也承担这方面的计划和协调工作,通过研究决定新成立合作社所处的行业,并提供资金支持。 人民储蓄银行的地位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随着合作联盟规模的扩大和发展,以及社会保障等功能的剥离和独立,人民储蓄银行的二级支持性组织功能不如创立之初那样强大,许多专业性领域的支持功能转而交给其他专业合作组织。如教育和文化联合会,专门为基层合作组织提供教育支持,研发支持。工业部门也逐步发展壮大,成立工业委员会,人民储蓄银行变为与工业部门并列的第三部门,统一由集团委员会领导,金融部门不再置身于联盟的顶端。 蒙德拉贡经验表明,在合作社发展初期,集中力量组建相应的金融支持机构,有利于协调合作社体系中的组织问题。在中国也出现类似的案例,如浙江省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就起始于农村金融部门的改革。2005年,瑞安农信社资产60多个亿,改组后总股本2亿多。其中149万股金由11万多农户所拥有。瑞安市没有采取简单的清资退股的方式,因为这对于农民而言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而是在核实登记和自愿的基础上,将分散的股东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合并,最终形成3123个"集体股东"。2005年4月12日,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挂牌成立,从而在改革中保留农民合作的成分。 2005年6月16日,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关于支持筹备成立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的决议》,决定对于合作银行内部的小额股权进行集中托管,3123个集体股东的权利将由正在组建的农村合作协会统一行使。但具体的组织结构还在探索之中,尤其是如何将瑞安上百家合作社纳入到农村合作协会中。 2006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瑞安市看到合作银行改制中的思路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契机,形成了农村合作协会组织结构的思路。3月17日,在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瑞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流通和科技推广体系,引导成立'三位一体'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2006年3月25日,以合作银行为主发起单位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 农村合作银行的决议找到了现实落脚点。 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成立后,将工作重点下沉,深入农村基层调研,了解农民合作社的需求,并制定工作方案,吸引全市上百家合作社陆续加入,事实上成为二级支持性组织,承担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的角色。农村合作银行以协会为平台,实现合作银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对接,在没有大幅增加运营成本的情况下,将组织触角尽可能地延伸到广大农村。 农协各部门都有一个挂靠单位,分别是农村合作银行(信用部)、供销合作社(流通部)、科技局(科技部)、农业局(产业部)、司法局(维权部)、团市委(志愿者总队)、市委党校(培训部),从上往下看,农村合作协会相当于"部门联席会议",协会贯通了涉农政策与农户、基层合作社的联系,使之有可能在全局范围内重组涉农资源。 东亚综合农协下的金融部门 东亚的小农社会特点,使得东亚国家的合作社道路与欧美国家(法国等国家除外)区别很大,这就是东亚的综合农协模式。东亚国家在工业国家进程中,大都采用举国体制,因此得以建立其一套自上而下的强大的合作社体系,也由此具备拥有自己专属的金融部门的实力,如日本农业的中央金库、韩国的产业组合中央会。本文主要就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进行讨论。 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NACF)成立于1961年,根据《农业协同组合法》,农业银行与协同组合重组合并后成立该机构,旨在"提高农民的经济、社会、文化地位及加强农业的竞争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致力于国家经济的均衡发展"。 到2007年底,NACF资产总额2056亿美元,其中银行部门资产总额1677亿美元,保险部门资产总额268亿美元。NACF现拥有240万社员1187家农业合作社,在全国拥有5427个银行分支机构,雇员18995人。(NACF2008年度报告,http://www.nonghyup.com;NACF北京办事处提供的资料) 1961年合并的农业银行,其前身为金融组合联合会。1907年,日据时期的韩国首次出现当代协同组织,即光州地方金融组织。1933年,成立"金融组合联合会"。1956年根据《银行法》成立农业银行。1958年,成立"农业协同组合"。导致二者合并的原因是,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农协组织力量得不到壮大。同时,农业合作社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当初农业银行成立的目的是以确立农业贷款制度而为农业发展献力,但实际上它把大部分资金用于直接向农民放贷,对农业协同组织则以经营条件不合格等准备状态不健全为理由拒绝给予积极的资金支援"(NACF网站,http://www.nonghyup.com)。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确保农业合作社的金融供给,韩国政府通过《农协法》,促成二者合并,成立NACF。 正因为如此,NACF具有双重机构属性,既是协同组合机构,又是银行机构。其经营理念"农民/顾客第一",即与它的这种双重性质有关。作为协同组合的NACF主要经营农畜产品的流通、购买,培训农民,支援农业发展。 根据《银行法》,NACF的银行业务部门作为特例,被视为金融机构。NACF作为金融机构的两个特殊之处:一是经营共济保险业务(独有业务),除人身险、财产险外,还经营受政府委托的农产品灾害保险业务;二是经营政府政策性贷款。除了一般性政策贷款外,NACF是经营农业政策贷款的唯一机构,占贷款余额的13%左右。这两种特殊业务,使NACF成为韩国农业政策和合作社促进政策的实施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韩国、日本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农业人口降低到10%以内,因此,小农社会属性已经改变,小农变为大农。与之对应的庞大的综合农协体系,实际上是面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韩日两国的农协组织后期都致力于推动机构改革。 在工业化后期,农协体系中的金融部门成为最大且最主要的机构。2007年底,NACF在韩国金融机构中资产总额排名第4位,存款排名第2位,国际信用评级很高,穆迪(A1),标准普尔(A),世界排名第90位。会员组合的贷款仅占12%,并且几乎全部为政策贷款。从这方面来看,NACF也是一家具有很强竞争能力的商业性银行。银行与保险部门的资产占农协总资产的94.6%,农业资产的比例很低。 因此,自我定位为"土地和农民养育的韩国农协"的NACF,20世纪末以来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提出新世纪的工作方向,即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以及在粮食武器化时代保证粮食安全,"发展成为受农民与国民尊敬的新农协"。 国际经验对于中国的启示 本文所谈到的国际经验,可以归纳为彼此相关的以下两点。 一是银行与金融部门在合作社体系中发挥的拉动作用。以金融部门的先进性来带动居于基础地位的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效果非常明显,尤其在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其根源在于金融业的先进性,在现代经济中资源配置和要素重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扶持机构应与合作金融相区分,合作金融是合作社体系的一部分,但前者性质上独立于合作社体系。尽管在实践中,金融扶持机构与合作社体系融为一体,但应看到金融扶持机构的超脱地位,从而看到在分散的合作社体系中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驱动机构的可能性。 二是合作社促进政策的立法确认与政策性银行的建立。以立法明确合作社发展银行的性质、使命与定位,并通过规定特殊金融机构的特种经营活动来将政策内涵具体化,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立法活动,使合作社促进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法律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此举将为合作社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合作社发展银行的实践模式,是立法活动与公共政策相结合的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中国,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各方共识。根据农业部的最近统计,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承接专门性发展政策的条件和能力。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农民合作获得法律认可。同时,这部法律因将信用合作排除在外被广为诟病。鉴于20世纪90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教训,在农村金融和信用合作领域采取审慎态度是有必要的。 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2日公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建立三类农村金融机构,以解决农村地区金融空白和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在这份文件中,银监会承认农民资金互助的合法性,信用合作稍微开了一点口子,但至今不过批准了十几家资金互助社。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实际上从政策文件角度承认农民信用合作社的合法性。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抓紧出台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 2009年2月,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问题。这五个方面包括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在信用合作方面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初步具备可操作性。 这是中国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两点看待中外差异。 第一,21万家合作社的突出特点是小和弱,公司领办型和发展较好的合作社实力较强,但是数量有限。中国的合作社体系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实力薄弱。中国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无法与欧美相比,也无法与今日之韩日、台湾地区相比。信用合作的发展严重滞后,这意味着通过体系内的信用合作,有可能会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但却难以形成体系内的先进力量,难以成为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军力量。因此,需要跳出合作社体系,来思考合作社促进政策中的金融作用。 第二,尽管中国的农村社会亦属于小农社会,但中国是一个地域大国,农村社会之复杂性、多样性、不平衡性,是其他东亚国家(如韩国、日本)所不能相提并论的。因此,在中国建立全国农协的成本非常高,同时目前也不具备现实条件,在必要性上,各方也尚且没有达成一致认识。但无可否认,建立合作社二级支持性组织是有必要的,合作社联盟建立的层级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考虑。 基于对中国合作社体系现状的考察,中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借鉴金融部门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有必要考虑立法建立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都把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三农服务"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成效甚微,主要是金融部门的商业性与农业的产业弱势无法匹配。我国目前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主要在农业发展农业银行,且集中在粮食与农产品收购方面,全局性的农业产业发展和合作社促进政策还没有提出。农业保险方面更是发展缓慢,依然是在"政府补贴、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框架内打转难以突破。 因此,可以明确将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合作社促进政策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内容,整合现有的涉农金融业务,建立一家全国性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银行,以其作为合作社促进政策的政策抓手。操作上可以改组一家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者在农发行体制内增设该业务,或者银行剥离相关业务、共同出资组建。具体的实现形式可以另行,组建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之必要性已经客观存在。 建立全国性的合作社发展银行,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经验,以立法或条例的形式确认其法律地位、企业性质和组织使命。同时,整合既有的农业政策、合作社政策以及信用合作社的政策或文件规定,在合作社发展银行的立法框架内,从而达到解决相关政策问题的目的。 (二)合作社发展应与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因此有必要考虑建立县级农民合作社联盟组合。中国正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级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单位。同时,农业产业化规划作为地方政府产业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内容。目前,地方重视产业规划,轻视产品销售和手续服务,使得农民积极性不高。 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县级组织,既可以形成产业政策的组织实体,又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力量,从而增加农民收益,同时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与全国的合作社促进政策相对接。这方面,可以考虑借鉴巴西工会的经验,将县级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纳入到公法体系,促使地方政府推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二级组织的建立,保护农民利益。中国局部地区已经出现这方面的实践创新,如浙江瑞安的农村合作协会与河南兰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今日中国之合作社实践,承继了中国合作社百年历史的风风雨雨,承载着特殊的中国国情,不能随意照搬任何一种国际模式或成功经验,也不应囿于欧美模式与东亚模式等各种模式之争,而应扬长避短,博采众家之长,在既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边改革边实践,探索自主制度创新的道路。
-
17年前故去的艾萨克·多伊彻(Isaac Deutscher)是本世纪伟大的社会主义作家之一。他既是位马克思主义者,又是位历史学家,其行文方式与他在学界的地位,无人可以匹敌。
-
石剑峰:您是作家,但在过去一二十年,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推动、参与各类社会运动,甚至街头政治。在您看来,影响1949年以来台湾社会最重要的历史事件是什么?蓝博洲:我目前还是统一联盟副主席,因为太多社会事务,影响了写作,但我的本职工作还是写作。这几年我参与的最重要社会运动是对国民党"白色恐怖"历史的调查和平反。内战的悲剧、1950年朝鲜战争及其冷战格局,这些背景,决定了台湾1950年代后的发展,以及长期与大陆分离。"台独"派要搞分离,但结果肯定是没完没了的纠缠,包括战争危险,这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我相信中国人有智慧去解决这个问题。另外一方面,如果大陆了解岛内的历史、百姓的感受,也能比较好地做两岸对话的工作。大陆对台湾不了解,经常做错一些事情,特别是经常会找错联系人,怎么对台湾做统战工作?比如文学上余光中,然后被"台独"派利用。其实台湾在日据时期就开始有民主运动,只是中间被"白色恐怖"割断了,但也绵延不绝反对国民党独裁,只是后来被民进党接收。在日据时代,台湾在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时候,就已经有现代民主的观念。1895-1915年是二十年武装抗日,后来终归都不可能成功,殖民地台湾的有识之士开始用现代意义的社会运动反抗日本,也就是所谓文化斗争、议会斗争和工人运动,这也是民主运动,只是对抗的对象不同而已。这个时期有民主、民族运动。1928年,台湾共产党成立,因为台湾是日本殖民地,所以在组织上属于日本共产党支部,也属于第三国际,但实质上的关系和日共没有太多关系,反而和大陆的共产党关系更为密切。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对台湾殖民地相对宽松的政策转变为全面压制,这个黑暗期一直持续到《开罗宣言》,台湾反抗日本殖民运动就走向了光复运动,台湾知道战后它会回到祖国。1945年,台湾回归中国,但紧接着就是"二二八"。"二二八"让一部分台湾人的民族认同产生扭曲,有些人开始对国民党及其代表的中国有一种反感的情绪。但还有部分人从对国民党白色祖国的失望中,发现还有一个红色祖国,很多重要的知识精英和学生在那个时候参加了地下党。到了1949年,国民党就开始抓人了,一直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重新支持蒋介石以后,他才敢全面肃清。而之前蒋介石只敢杀外省人。"白色恐怖"跟未来的两岸统一是有关的。今天的"台独派",也只有这个东西,在历史解释上跟统派作斗争。"白色恐怖"指的是1949年到1954年那个时期,也是在那个时期所谓"中华民国"与美国签订协防条约,这也是两岸长期分离的历史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就岛内来讲,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把台湾日据时期以来的现代意义思想观念运动,统统消灭。蒋介石一来,台湾成为一片荒土。1949年后只要是留在中国大陆的作家学者,他们的书不能读,台湾以前的东西,也不能读。所以1949年以后成长起来的人,除了那些所谓反动的材料和教条,很少有东西读。到了白先勇、陈映真一代,他们开始反叛。他们英文比较好,开始读西方的东西,同时他们也慢慢理解现代主义有问题,所以后来有了所谓乡土文学的论战。他们的反省影响了我们这一代,写作要关心历史和社会,要了解这块土地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对这段历史,民进党和"台独"派一直在制造一个说法,就是国民党外来政权对台湾本省人的迫害。这是似是而非,国民党对人民的迫害不只有台湾人,做历史研究你就会知道,国民党对所谓外省人的迫害更为严酷。石:但不少人会把"白色恐怖"与"二二八"混淆起来。蓝博洲: "二二八"是政府与民众的对立,真刀真枪地干,和"白色恐怖"是不一样的,但很多人包括民进党故意混淆了二者。"二二八"被大批的国民党军队镇压下去之后,台湾的政治气氛顿时为一片白色恐怖所笼罩。那些为特务利用,参加"治安维持队"的学生,首先遭到被屠杀的厄运。但光复初期台湾学运在经历了"二二八"后不得不暂时在校园里潜伏下来了,到了1949年春天,以台大和师范学院学生为主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把光复以来的台湾学运推到高峰。但紧接着,"白色恐怖"就来了,"白色恐怖"是思想上的反动和肃清,许多人什么都没做就被国民党杀了。民进党为了"台独",片面解释历史,脱离历史,这样只能把台湾老百姓带上死路一条。事实上,"二二八"之前的台湾社会运动特别是学生运动始于1920年代,基本上,它是台湾人民民族解放运动的一环。1921年10月成立的台湾文化协会,其主要成员便是学生。以1922年2月爆发的台北师范学校第一次骚扰事件为开端,日据下的台湾学潮从此正式开始。"九一八"后,因为社会空间的压缩,学运也暂时中止。而在这个时期,台湾人民的抗日民族革命运动通过1930年的雾社事件而联系了原住民的抗日运动,并得到中国大陆人民的支持,它不再只是台湾一地人民反对日本殖民统治,而是纳入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成为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一部分。石:除了"白色恐怖",1949年以来的台湾社会运动,大陆比较关注的还有台湾的社会民主运动。蓝博洲:1949年是白色恐怖,之后是1970年代的"保钓运动"。地上是"保钓运动",地下也有很多小的政治组织反对国民党,比如成功大学学生串联,后来都关起来有判死刑。"保钓运动"从海外到岛内,都有参与。再之后是"乡土文学"论战,是对"保钓运动"的延续。"乡土文学"论战影响了一批年轻知识分子,他们从西化转向认同本土、乡土。但"乡土文学"论战果实后来被国民党瓦解,被民进党利用。民进党人并没有参与"乡土文学"论战,因为这是要坐牢杀头的,后来他们把"乡土"扭转为狭隘的地域性排他性本土。再后来就是1979年的美丽岛事件,这其实是在美国的压力下,国民党在台湾第一次公开审判政治犯。公开审判的结果是制造了一群政治明星包括陈水扁等,紧接着就成为民进党的夺权运动,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运动。"美丽岛"也成为民进党后来执政的道德基础,他们把台湾民主运动的功劳都归于这些"台独"派名下。石:在台湾社会民主化运动进程中,自由派知识分子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蓝博洲: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看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主要是学者教授,他们站台面的比较多,主要工作是声明联署,但做一线政治斗争的工作都是基层人士。举个例子,龙应台《野火集》出来的时候,其实是国民党开明派看到社会已经这样,他们通过媒体支持这个论调。《野火集》里面的问题,大家早就都谈过了,没有新的东西,更没有什么新的思想,但她就变成了名家,成为华人世界的代言人。殷海光他们的影响基本在知识界,他们当然也遭到国民党迫害,但同时别忘了他们也反共。我年轻时候也读他们的书,但影响不大。年轻时候受到李敖影响很大,给我一种勇气敢于反抗专制,但再后来呢?他也没有武器了,只有反抗而已。反抗的对象呢?他自己都不知道。台湾社会的结构是什么?由哪些人组成台湾社会?他的所谓不公平是如何组成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当时并没有提供答案,他们拿的是西方标准,并不一定对社会现实有用。所以我后来更推崇陈映真,因为他对台湾社会有分析。石:在台湾民主化以后,台湾的社会运动是不是也随之衰弱了?蓝博洲:这是在所难免的。台湾在1990年代以前的各类蓬勃兴起的社会运动基本上都是民主化运动,但后来各个阵线运动都被民进党收割了,转为民进党政治资源。1986年民进党成立,1987年解严,一直到陈水扁当选,台湾民间的民主社会运动被收编。既然成为民进党的工具,那么传统的社会运动萎缩就不可避免。而且像陈映真、南方朔等人,基本上就是知识分子,不参与社会政治,所以在地方上并没有所谓代言人,自然而然噤声。只剩下零星个别的年轻的团体,我们老运动员也不能浇冷水,叫我们免费演讲可以,但没有那个劲,不像我们以前搞社会运动有一个很清楚的针对性。劳工运动都还有,但在两岸政治和全球资本的现实下,难以运作。比如你对郭台铭搞劳工运动,那他就把工厂迁到大陆去,这就马上又成为一个两岸议题。"台独"派就会马上吵起来,说大陆收买台湾资本家。所以台湾的独特性在于,目前的任何社会运动经常会归结到"统独"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矛盾。"统独"矛盾不解决,很多朝野问题没办法解决。这个时候你就会清楚看台湾问题。那些民间社会运动组织和个人被收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不具有政治自主性,那么在国民党和民进党之外,是否还有第三方力量呢?这个第三方力量就是左翼传统。台湾大多数劳动阶级的声音和政治诉求团体,最后把政治诉求都寄托在民进党的民粹主义上。为什么这样?台湾左翼传统完全断绝了,也就是白色恐怖时期,统统消灭,左翼彻底薄弱,只有陈映真他们维持了一点传统,这样的声音在台湾太弱小。只有这样的声音大了,才有真正的反对力量,因为两党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是一个要"台独",一个要"独台"而已。而且在台湾的左翼运动中,内部也有分歧,有些人只谈左不谈"独统",像我们是既讲左又谈统,所以我们被说成北京的官府派,这是认识上不同。一般人甚至大陆的学者,对台湾民主有一种不实际的期待和幻想。那个选举就是金钱游戏。有一个财团支持我,我一定当选"立委",但我也一定要为财团服务。陈水扁参选,谁来支持他?长荣集团。支持你干嘛?政治为经济服务。但你坚持搞"台独",而长荣要做两岸航运,那肯定把你给抛弃。长荣一定是"台独"吗?不见得。-- 蓝博洲先生1960年出生,苗栗客家人,在辅仁大学就读时,曾通过杨逵、陈映真等人触及社会思潮,原本想从事小说创作的他,在搜罗资料时读到"二二八"的相关文字,引发他寻访上世纪五十年代被湮灭的台湾史与台湾人。他以小说进入台湾文坛,但这二十多年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台湾历史写作,致力于揭露台湾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采访与写作。他耗费大量时间,亲身探访1950年代白色恐怖历史事件亲历者,从堆积如山、庞杂冗繁的资料中整理人物的命运线索,一步一脚印地建构起那些被历史遗漏的片段,接连发表了《沉尸、流亡、二二八》、《幌马车之歌》、《日据时期台湾的学生运动,1913-1945年》、《白色恐怖》、《寻访被湮灭的台湾史与台湾人》、《消失在历史迷雾中的作家身影》等报告文学作品。通过历史写作,用历史真相反驳"台独"派的历史合法性。写作之外同时拍摄相关的受难者电视纪录片的制作。在调查写作的同时,蓝博洲还参与各种政治运动社会运动,甚至曾参选苗栗"立委"。
-
中国与亚细安(东盟)日前就《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实施准则,缓和了自去年以来南中国海持续紧张的局势。国际社会普遍表示欢迎。中国国内的反应则比较复杂,官方媒体一致表示赞赏,而一些社会群体(主要是"爱国愤青")则通过各种媒介--主要是新媒体--表达了很大的不满,认为实施准则表明中国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妥协。无论是对中国还是与南中国海问题相关的亚细安国家,达成实施准则应当说是理性的表现,是进步。很显然,它是试图通过和平手段,突破南中国海僵局,为未来开辟可能性。对中国来说,还具有其它方面的意义。首先是避免了南中国海问题挟持中国与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和中国亚细安关系是两个互相关联但又相对独立的问题。一方面,南中国海问题处理不好,中国和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必然受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除了南中国海问题,中国和亚细安之间还存在着更为广阔和重要的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只是中国和南中国海相关国家之间的问题。对那些和南中国海问题没有关联的亚细安国家来说,这个问题不是核心问题。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都是亚细安成员,一旦中国和这些国家发生冲突,亚细安其它国家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必须支持其它成员国。而这样做,势必影响这些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它们因此也不想看到南中国海问题影响中国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其次是大国关系。美国、日本等大国用"航海自由"为理由介入南中国海问题。尽管在中国看来,这种理由并没有多少合理性,但美国等大国的利益存在于东南亚也是现实,不管人们喜欢与否。实施准则的通过,至少表明中国在概念层面开始把航海自由和主权问题相对区别开来,从而有利于处理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国关系。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 实施准则的达成并不是问题的解决,而仅仅是为解决问题创造了可能性。无论是中国还是南中国海诸国,都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已经是万事大吉。实际上,实施准则达成之后,越南、菲律宾等国也都在有争议的海域加快资源的开发。也有理由认为,面对这种情形,中国本身也会加快对南中国海资源的开发。这样,搞不好,势必造成新一波的紧张关系,甚至冲突。在国际社会看来,中国无疑是南中国海问题的焦点。南中国海问题的走向如何?是管理控制,还是冲突?是战争还是和平?对中国来说,要直面这些问题,就必须反思南中国海问题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在众多问题中,至少需要对以往两方面的战略进行重新考量,一是和亚细安关系的战略,二是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也不能简单说中国在这两方面没有战略。中国存在着处理亚细安关系、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并且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简单地说,在前者,中国强调的是多边主义;而在后者,强调的则是双边主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和亚细安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从开放到中国亚细安自由贸易区的建成,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今天,中国和亚细安经济互相依赖性极高,并且已经造就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制造业链条。随着经济的持续崛起,中国也开始"走出去"。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投资和贸易,其它方面也在快速进步。中国"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亚细安国家会首当其冲。中国也通过互联互通等项目,加大、加快了对一些亚细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和亚细安的外交关系上,中国提出了"和平崛起"或者"和平发展"的外交话语。尽管这一外交话语最早主要是针对美国而提出的,即中国不会挑战美国,争当霸权,但是这一话语的主要实验场所就是亚细安。中国是亚洲国家,如果不能在亚洲和平崛起,那么很难说能在国际舞台上崛起。为了实现"和平崛起"目标,在这个话语之上,中国又针对邻居国家提出包括"睦邻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意在细化和平崛起原则。在和亚细安的经济关系方面,中国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人说,这是因为美国忙于反恐战争,忘掉了和中国的竞争,因此就为中国提供了进入亚细安的机会。这种说法显然过于简单。中国在过去30年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企业到社会,各方都在发展和亚细安国家的关系方面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这种形式是中国努力的结果。和经济关系相比较,在包括南中国海问题在内的战略方面,情况就很不相同了。与在前方面的积极态度比较,在战略方面,中国显得非常消极和被动。在这方面,中国没有明显的总体原则,但可以从中国的政策话语和行为方面总结出一些特征来,诸如"求同存异","先易后难",现在解决不了的就让未来的人来解决,等等。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提出了众所周知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也在实施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成效并不大。尤其是,在很多方面,中国因为找不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干脆就忽视甚至漠视问题的存在。例如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本身并没有开发战略。一旦当其它国家开始开发的时候,中国势必作出反应。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紧密相关 要掌握主动权,中国至少可以在三方面改进其战略。第一是经济、战略、政治、外交各方面的协调。中国经济这条腿很长,但其它腿则很短。其它腿很短,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对这些方面的关注不够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机制用经济这条腿来辅助其它方面。尽管中国也强调要用经贸关系来推进其它方面的关系,但显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美国相比,中国和亚细安关系显得比较单一。美国和亚细安关系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各个方面互相支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旦美国把注意力放到亚细安,中国就感到了莫大的压力。第二,中国必须看到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这两方面的紧密相关性。中国过分强调两者之间的分离性。中国在经济方面接受了多边主义,但在战略上,尤其是和领土纠纷有关的领域仍然坚持双边主义。这种"不一致性"已经表现出巨大的局限性来。亚细安作为一个多边组织是一种整体关系,尽管在不同的阶段其重点不同。中国很难在一些问题上和亚细安作多边处理,而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则作双边处理。第三,中国也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关切热点问题,诸如南中国海、缅甸等等。这些问题一直存在着,但中国并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思想准备。相反,因为这些问题的难以解决,有关方面往往选择忽视。不过,问题是,这些热点问题随时都会恶化,并且一旦恶化,就会立刻影响中国亚细安关系的其它方面。(这种情形在东北亚也存在着,经贸关系的整合并没有带来区域其它方面的整合。)很显然,中国需要寻找一种比较平衡的战略。如果继续保持那种以为经贸优先就会促使其它问题自然解决的天真想法,那么就会继续浪费各方面的资源,最终导致问题的恶化。中国如果不能在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那么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挑战有很多,有些更难以想象,但有两个问题已经显现出来。第一,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是否会改变亚细安的性质?冷战之后亚细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从战略面转型到经济面。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亚细安改变了从前通过排斥大国而保区域和平的做法,而是向各大国敞开大门,容纳大国的存在。实际上,亚细安已经成为包括美国、中国在内大国活动的舞台。如果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大国开始对立,那么对亚细安这个区域组织的影响会如何呢?有人开始担心亚细安会改变其性质,从经济面又重新回到战略面。从去年以来的经验看,有人担心亚细安甚至可能成为防备中国的多边战略机制。与之相关的第二个挑战是: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会导致一个亚洲"小北约"的正式产生吗?亚洲"小北约"是小布什当政时期产生的现象,即美国试图通过其亚洲盟国来构建一个围堵中国的军事战略同盟。这个意图因为后来美国反恐战争的开始而中止。不过,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已经有了紧密的战略和军事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所要针对的就是中国。一旦这些国家感觉到中国军事战略的威胁,它们不会心慈手软。因此,有人担心,一旦南中国海问题恶化,也有可能形成一个正式的亚洲"小北约"。再者,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和中国相比较,越南和菲律宾等都是小国,他们天然倾向于邀请其它大国(主要是美国)的支持。这一点自从去年以来,也表现得相当清楚了。同时,在实际层面,对中国亚细安关系而言,中国的内部政策环境并不很有利于理性政策的形成。中国对南中国海的战略思维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方面,经济决定一切的思维方式仍然在决策圈内相当盛行。他们相信,随着和亚细安国家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亚细安国家会最终调整其目前"经济上依赖中国、战略上依赖美国"的局面。不过,一旦当经济关系不能导致其它方面的利益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受到内部的压力而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中国的现实主义派(强硬派)的声音也在上升,主要体现为思维的美国化,他们主要把重点放在硬力量,主要是军事力量上,认为惟有军事力量才能解决南中国海问题。考虑到中国社会层面民族主义情绪的兴起,这股力量不可忽视。客观形势的发展表明,中国不能再继续忽视南中国海问题。决策者必须理性决策,但理性决策则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中国的决策者现在越来越缺乏学术界所说的决策的"自主型",即可以不受方方面面的利益的影响,自主决策。尽管中国没有西方式的民主,但体制内外各方面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党内民主的存在和扩展表明,执政党的决策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各种不同利益的影响。而近年来所提倡的公共外交,更是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外交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制度化的平台。可以预期,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协调各方面利益的外交决策机制,就会很难达成理性的政策。这表现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也表现在所有其它重大的外交事务上。真理是,如果不能理性决策,不管一个政策体现为多么的"爱国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其最终必然导致国家利益的最大程度上的损害。
-
圣与仁义礼智一样,原是一种德行,有渊博通达、闻声知情等意思;《诗经》里将圣与哲相提并举(《小雅·小旻》),《尚书》里说圣和狂可以转化(《多方》),都是用在这样的意义上。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和《奏谳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汉初女性犯罪及其处罚的材料。
-
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是由中日两国政府商定进行的公开研究事业。以两国学者进行共同研究来推动中日之间历史问题的解决,避免中日关系大局因历史纠葛而遭到破坏,这是一个有积极意义的尝试。其实,一般所谓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主要指亚洲近代史上日本侵略中国的问题,这个问题已在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得到了明确的结论。然而,此后由于在日本出现了与此结论相悖的主张和言论,甚至于影响到日本政府的对中国政策,使得原本单纯的历史认识问题转变为并不单纯的政治问题,从而为中日关系的发展增添了障碍。在设定这项事业时,考虑到不能割断历史,应从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把握其规律与特点,总结其经验和教训,故而分成古代史研究和近现代史(包括战后部分)研究两大部分进行。古代史研究组由中方的蒋立峰、王晓秋、汤重南、王新生和日方的山内昌之、鹤间和幸、川本芳昭、小岛毅、菊池秀明组成,同时双方还有人数不等的特约执笔者参加,中方有严绍璗、张雅军、丁莉、王小甫、宋成有、王勇、黄正建、吴宗国、李卓、宋家钰、张帆,日方有古濑奈津子、村井章介、樱井英治、小岛康敬、井手诚之辅。所谓古代史,中方的概念等同于前近代史,将中世史、近世史包括在内,日方的概念则不同于前近代史,而与中世史、近世史并列,合为前近代史。双方的称谓虽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即关于前近代史的共同研究。本项研究既要总结前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要通过交流有所创新。既为研究,就需有理论与框架。本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历史研究的理论支持主要区别为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前者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史是客观存在,并具有其发展规律。这一发展规律不以后人的意志、愿望及认识程度为转移。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探寻这一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为现实及未来服务。唯物史观过去强调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五种社会形态演变的阶段论,强调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推动作用,现在又吸收了文明史观研究的理论成果,从狩猎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甚至信息文明,以及骑马文明、大陆文明和海洋文明等多角度分析、研究历史发展轨迹,从而使得历史研究更趋活跃,更加靠近历史真实。后者认为,人类社会依某种意志而发展,历史发展如果有规律的话,此规律也是这种意志的体现。现在的自由主义史观、存在主义史观、结构主义史观都属于唯心史观的范畴。当然,唯心史观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历史发展中的人的意志,这也是历史研究中应予以注意的方面。但是,如何客观分析、准确把握古代世界史和东亚史仍然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仅仅重复一些理论原则、引用几句经典论述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例如,日本有学者在分析评价近代世界史和东亚史中的国际关系时,提出了“近代合理主义”的观点,认为资产阶级代表了2先进生产力,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有进步意义,对此应予以肯定。这种“近代合理主义”不区分近代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具有的两面性,认为存在即合理,为近代资产阶级推行的强权政治进行辩护。而从被压迫、被奴役、被掠夺的民族看,资产阶级的黑奴贸易、北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主义,以及德意日军国主义法西斯的侵略扩张等,显然都是百分之百的“近代不合理主义”。所以,必须指出“近代合理主义”既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或称既有其进步性,也有其反动性,对具体事物应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相对于“近代合理主义”,在古代史研究中是否可以提出“古代合理主义”?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成吉思汗指挥其骁勇无比的骑兵队横扫亚欧大陆,所经之地,残垣断壁,满目疮痍。但若以亚洲史为中心,其西向扩张即被称为“打通了东西方交往的道路”,成吉思汗因此在亚洲史至少在东亚史上始终被视为历史英雄人物受到称颂。其他再如以欧洲史为中心评价十字军东征,以俄国史为中心评价彼得大帝的扩张等均如此。日本史方面对神功皇后、丰臣秀吉的西向扩张也是赞赏备至。这也许可称之为“古代合理主义”。这说明,人类的思维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因此,古人与今人必然具有不同的社会观和价值观,在历史研究中应高度注意不能用今人的价值标准去要求、判断古人。还应注意的是,研究历史不能囿于国家史和地区史的视角,而应从更广阔的世界史的视角观察和思考,才能对历史事件或人物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但是,古代社会决不是是非不分的混沌社会,其价值判断中也有明确的标准,如对正义与邪恶、仁道与霸道、爱国与卖国、忠贤与奸阴、开明与保守,显然都是褒扬前者,贬斥后者。同时,不能忽视古今相通的价值标准,如先进与落后和主权与人权。虽然对于某些特定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不能机械地用先进和落后加以判断,但在总体上,先进与落后的区别是普遍存在的。简言之,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高端文化者谓之先进,反之则为不先进或落后。古代世界史上国家之间无休止的争战以及各类朝贡册封体制的建立,其目的均在于扩大和巩固国家主权(外在表现形式可能有所不同),而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则显然是为了争取以生存权为根本的人权。古代人虽然没有提出“主权”、“人权”的概念,但具有这样的思想和要求。如果失缺这样的判断标准,历史研究就失去了方向。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这已成为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共识。实事求是就是要通过认真、深入的研究还历史本来面目,而不是通过研究去证明主观上欲刻意强调的事前准备好的“结论”。应先有研究后有结论,而不是先有结论后有研究。所以,事前设定好要通过共同研究来突出“中国对日本的强大影响”或“日本文化的独自性”显然都有悖共同研究的初衷。要做到实事求是,史料的可信度是最重要的问题,依据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研究是十分重要的。为使自己的观点成立而编造假史料是历史研究者嗤之以鼻的行为,但对于中3日两国大量存在的史著典籍也必须下一番去伪存真的功夫。中国的二十四史是研究古代中日关系的重要史料,其关于日本的记录虽基本可信,但难免有以讹传讹的不实之处,日本以《记纪》为代表的重要史料问题可能更多一些,双方对此应予以注意。日方学者对《日本书纪》中的一些记述大胆提出怀疑,这种精神值得肯定。同时,历史研究中排除偏见、不先入为主、虚心吸纳异见也是十分重要的。任何历史研究都不可能完全详尽地占有史料,只能是在尽可能多地占有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因此,历史浪漫主义和自由的学术氛围是十分必要的。20 世纪50 年代,中日两国都出现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因此才能产生出有深远影响的学术大家和学术观点。这对于当前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提交的论文在某些问题上的观点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也未强求一致,这也是构筑自由学术氛围的一种体现。在设定共同研究的题目时,日方特别提出从东亚史的视角研究古代东亚关系中中日两国的相互地位和作用,并提出要进行中日古代政治社会结构比较研究。尽管这两项研究是中日关系史研究的旁题而非正题,本无必要专门设题讨论,但中方仍从大局出发同意了日方的提案。当然,这不等于认同中日双方要在日方设定的追求所谓“独自性”的框架中研究中日关系,而是要从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研究古代中日关系。因此,本项研究设置的课题是:古代中日关系发展所依据的东亚国际秩序,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认识,以及古代中日政治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本绪论则以上述所谓“独自性”为问题意识展开论述,以此为以下各章的专题论述做一铺垫和引导。一、关于中日人种起源之分析既然研究中日关系史,当然应从根上做起。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人种关系十分密切,这成为中日文化关系发展的前提之一。当前关于人类的形成与发展,人种学上大致分为两种观点,即“放射说”和“多发说”。前者主张人类最早诞生于以非洲肯尼亚或埃塞俄比亚为中心的地区,600 万年前的古猿人“奥罗林”和320 万年前的古猿人“露西”成为所有人类的共同祖先。此后从这一地区向四方呈放射状扩散,经过漫长岁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人种。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四大文明由埃及至两河流域至印度至中国先后出现似乎旁证了这一观点。但是,很难说这种观点已完全排除了其所依据的考古发掘的偶然性。后者主张远古时代具备与“奥罗林”、“露西”故乡相同条件的地方理应有多处,人类的形成应是多处同时发生的,只是因地理气候的变化而形成了不同的人种。当然,这种观点还需要更多的考古发掘成果来印证。其实,前者重视各人种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后者重视各人种发展之间的相互区别,各有其道理。如果将二者结合,并注意到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特点,其研究结论一定更符合历史实际。4中国人的主体汉族是由北方人和南方人融合形成的。从截至目前的考古发掘成果看,204万年前的重庆巫山龙骨坡人及170 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或许是中国人的祖先,此后有湖北郧县人(100—80 万年)、蓝田人(80—50 万年)、北京人(70—20 万年)、田园洞人(4 万年)、山顶洞人(3—2 万年)、河姆渡人(7000—6000 年)等等,无论猿人、古人或新人阶段,其遗址均呈多发点状存在,显然可以相对地说中国人种的主要成分是自主形成、连续进化的。此所谓“相对”,即不排除中国人中的北方人和南方人曾分别受到其他不同人种的影响。就此层面而言,可以说中国人种是以自主连续进化附带杂交而形成与发展的。近些年来,日本考古界的发掘“成果”越来越多,涉及年代越推越远,似乎日本人种和文化的“独自性”发展正得到越来越多的“确凿”的证实。日本的民族主义势力为此欢欣无比。但由于2000 年揭发出了藤村新一考古造假事件,致使数十个日本旧石器时代前期、中期的“重要”的“考古成果”化为乌有,日本考古界经历了严峻的诚信考验。目前,日本考古界的多数学者认为,根据甄别后尚可确认的考古成果,日本列岛上出现人类活动的时间也随之大大退后,由70—60 万年前后退至约8(?)—4 万年前,即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后期。经比较,有专家认为晚期北京猿人可能通过冰川期连接亚洲大陆与日本列岛的陆桥为追逐动物而到达日本列岛。若果真如此,则从远古时代论,可以说原始日本人来自东亚大陆。但这一点仍需更多的考古成果印证才有可能成为定论。目前据尚可确认的考古成果,日本出现新人应该在3 万年前的晚更新世即旧石器时代后期。而且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全新世早期大约1 万年前左右,冰河期后海平面上升,日本列岛与亚洲大陆分离,日本进入以狩猎、采集和捕鱼为主的绳文文化时代。绳文时代一直持续到大约公元前300 年,此后进入以稻作农业和金属工具为代表的弥生文化时代。在这个转变时期,日本人群的体质形态特征出现了非渐进性的变化,同时,日本文化的主体特征也发生了断层式的突进。正是由于日本人群在体质成分和文化上表现出了明显的阶段性,因而出现了围绕日本人起源问题的大量研究和讨论,涉及体质人类学、考古学、遗传学、民族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尽管有日本学者曾主张日本人种演变的“连续说”,即从绳文人到现代日本人的血统是一脉相承的,不存在任何的混血,但这种观点已被众多的考古成果证明是不能成立的。而多数学者主张“替代说”即“移民说”,即在弥生时代有相当大规模的北方大陆移民或南方大陆及海洋移民到达日本,同时将新的文化,如水稻的种植和青铜器的铸造技术等先进大陆文明带到了本州西部地区和北九州。这些大陆移民逐渐超过了日本其他地区的原住居民,成为从弥生时代以后逐渐向现代日本人演化的直接祖先。弥生人及他们的后裔在弥生时代末期开始向东扩散,并到达大和地方,建立王朝。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与原住居民发生混血,逐渐演变为现代日本人。但他们向北扩散速度较慢,致使北海道阿伊努人很大程度上依然保留了绳文时代原住居民的体质特征和文化元素,而基本没有受到来自亚洲大陆移民5的影响。1从体质特征看,绳文人在东亚地区新石器时代和以后的人群中在形态上相当孤立,他们依然保留着欧亚大陆旧石器时代人的古老特征,如长而宽的头颅,发达的眉嵴,低宽的面部,深陷的鼻根,较突起的鼻骨,低宽的眼眶,短而粗壮的上肢,长而扁平的小腿骨等。这些特征使绳文人更接近中国南方的新石器时代人,与之共享着头骨和文化特征。从历史上看,阿伊努人在政治管辖上直到近代几乎一直是独立的,政治和地理上的隔绝有利于他们保持自己的基因池。2根据考古文化学上的关系,西日本弥生人祖先从中国大陆向日本迁移的路线有三种可能:一是从中国的江南地区直接横渡东海到达日本;二是从中国的山东半岛渡海到朝鲜半岛移民系弥生人则与绳文人差异明显,具有较平坦的眉嵴、浅平的鼻根、高狭面、高眼眶,高身材等,与其后各历史时期乃至现代日本人的形态特征基本相近,属于同一个形态群体,而他们与绳文人形态上的不连续性说明这样的特征来自日本岛外的基因。这样的结论也得到牙齿人类学、病毒学、血液成分分析及遗传学等多方面的支持。绝大多数的人类学研究都显示,从弥生时代到现代,日本人(不包括阿伊努人)存在形态上的连续性,而他们与绳文人形态上的不连续性说明这样的特征来自日本岛外的基因漂流。1975 年美国学者克里斯蒂·特纳(Christy G. Turner II)第一次对现代日本人、阿伊努人、绳文人、弥生人和史前中国人的牙齿形态特征进行比较,提出了关于日本列岛人群的“二重起源-混血说”。他认为在日本列岛居民中同时存在巽他型( Sundadonty)和中国型( Sinodonty)两种牙齿形态类型的人群,绳文人和阿伊努人属于巽他型,弥生人及现代日本人属于中国型。巽他型牙齿特征形成于距今大约3 万-1.7 万年的东南亚地区,那么,拥有巽他型牙齿类型的早期东南亚人沿亚洲大陆架向北迁移,一直到日本的北海道,在日本形成绳文人和其后代阿伊努人。而在弥生时代,具有中国型牙齿特征的东北亚人从亚洲大陆抵达日本,与当地绳文人发生部分融合形成了弥生人及其后代现代日本人。简言之,现代日本人血统存在一个二重起源,大多数是大陆中国型人群的基因,少量来自巽他型的绳文系阿伊努人的基因。因此,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结果已经使人们广泛接受了“移民说”的观点,即认为绳文时代结束后,日本人体质形态出现巨大变化是受到以中国型人群为主体的大陆移民的强烈的基因和文化影响所致。1 Dodo,Y. and Ishida,H. Nonmetric analysis of the Doigahama Crania of the Aeneolithic Yayoi period in westernJapan. Dept.Anat. Kyushu Univ. (ed.), 1988.真锅义孝,六反田笃,山东省汉代墓葬以及大汶口时期墓葬出土的人骨齿冠于齿根的非测量形质。《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日中共同研究报告1,p360-370,2000 年。2Wu Xinzhi, Origins and affinities of the stone age inhabitants of Japan. Japanese as a member ofthe Asian and pacific populations.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4, 1-8, 1992.6经朝鲜海峡到达西日本地区;三是从中国沿海地区沿渤海湾到辽东半岛经朝鲜半岛渡海到日本列岛登陆。从最方便的地理位置来考虑,经过朝鲜半岛到达日本的看法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只是一直缺乏较多的相应时期出自朝鲜半岛的人类学材料的支持。近些年,中日双方的体质人类学者对中国的古代人骨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研究,文化人类学者则对稻作转移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对日本弥生时代移民的源乡地进行了推测。可能地区之一:中国黄河中下游地区。人类学资料主要包括山东新石器时代人群和周-汉代的人群。牙齿形态的研究表明,山东新石器时代人群的牙齿形态与现代日本人群都属于中国型,而日本的绳文人是完全不同的巽它型。这个事实说明至少3000 年前,没有或极少有跨越日本海或中国东部海域的人群接触,即便有接触,也几乎没有对绳文人产生基因的影响,这种隔离状态一直持续到弥生时代开始。也就是说,日本海和中国东部海域很长时间以来是影响基因漂流的重大阻碍。头骨的形态学研究发现,山东周-汉代人群和西日本弥生人的基本特征相近,由此推测,移民系弥生人最直接祖先的源乡所在地理方向中,山东可能是一个重要地带。1头骨非测量特征的调查也支持“西日本弥生人最初的故乡可能在中国大陆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观点。从地理位置分析,从山东半岛渡海到朝鲜半岛经朝鲜海峡到达西日本地区,或者从山东半岛经辽东半岛再经朝鲜半岛到达日本的西部尤其北部九州-山口地区,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日本弥生时代人拥有发达的稻作文明容易使人们将弥生人的祖先与稻作文明发源地之一的中国南方联系起来。在中国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和湖南道县玉蟾宫遗址已发现了12000年和10000 年前的稻谷。尤其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7000—5000 年前)已有大面积栽培稻遗存,河姆渡人居住于高架屋,驶船,制作使用陶器,在制作陶器时盛行在釜类陶器腹底交错拍印绳纹图案。依据海洋潮流和季风,中国江南人有可能直接渡海到达日本。换言之,中国南方人(称“越人”或“百越人”)因政治动乱于公元前三世纪前后,可能有一部分跨海迁徙到日本,成为“倭人”即弥生人,另有一部分迁至云南,成为少数民族繁衍至今。1994 年开始,中日人类学者组成“江南人骨中日联合调查团”对中国江苏发掘出的公元前六世纪至公元一世纪的古代人骨及大致同期的西日本绳文、弥生人骨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对比研究。经过头盖骨比较及其他多项研究,其结论是:新石器时代中国江南人与日本绳文人形态差别甚大,而江苏(包括江南至淮北的大片区域)的春秋至西汉时代人与日本的可能地区之二:中国长江流域及江淮区域。1韩康信《山东临淄周-汉代人骨体质特征研究与西日本弥生时代人骨之比较、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112-157 页, 2000 年。张雅军《山东临淄后李官周代墓葬人骨研究、 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164-171 页, 2000 年。尚虹、韩康信、王守功《山东鲁中南地区周-汉代人骨研究.人类学学报》,21 卷期,1-13 页,2002 年。7移民系弥生人之间强烈类同,因此可以认为具有与弥生人类同的古人骨集团的分布地区不仅有朝鲜半岛,而且包括从山东半岛至江南的广大地区在内。因此,探求弥生时代及其前夕大陆移民的原乡,今后不能只注意朝鲜半岛和华北,也应将淮河及长江下游纳入视野,尤其要重视淮河流域即江苏北部。如果脱离以江南为起点的稻作文化及其承担者的扩散就无法谈论日本人的形成,不过今后还要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到华南乃至东南亚地区。1中国学者安志敏也对早期日本文化的大陆根源做了详细的分析。其主要观点是:日本绳文时代出现的陶器和磨制石器与大陆有明显密切的关系。在日本长崎发现的印纹陶器与中国江南的印纹陶器相近。日本大分、青森发现的鬲形陶器,与中国东北地区的鬲明显不同,而与中国南方的鬲很相似,可能是中国南方的鬲在日本的复制品。而鬲在朝鲜根本没有出土品,因此不可能经朝鲜带入日本。绳文时代早期的玦状耳饰和漆器也可能来自中国,它们起源于长江流域。这些证据连同在绳文时代晚期稻米的出现都说明绳文文化的变化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影响有密切关系。弥生时代为储存或居住所建的打桩高台结构建筑在长江以南地区也很普遍,它们可能与稻米种植一起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越海到达日本。2这个结论来自于对弥生时代不同人群和中国北方河南、南方福建新石器时代人和东北地区青铜时代人群的头骨形态测量学比较研究的结果。在种族特征上,弥生时代的大多数移民可能来自中国古代的东北部地区,一部分可能来自黄河流域。日本学者渡部忠世提出了“稻作阿萨姆、云南起源说”,鸟越宪三郎经过调查研究后认为,日本人的发源地在中国云南省,其旁证是日本人在体质上所具有的胎斑渊源于云南。据考察,现今云南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原始信仰与日本有许多类似之处(除种植水稻外,还有染黑齿、纹身、居住在高架屋、新尝祭、敬奉太阳神等等,现今居住在云川交界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仍保留着母系社会文化,从中似能看到邪马台国的影子)。这也许能旁证云南与日本的渊源关系,也许只能说明云南与日本独自发展的道路或程度有相同之处。可能地区之三:中国东北地区。3过去大多数的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认为弥生时代大陆移民的数量非常少,或者几乎可以忽略。但现在各种证据都显示出大陆移民甚多,对日本原住居民影响巨大。根据人口增长模型和头骨形态变化模型计算机模拟研究结果显示,从弥生时代开始后的1000 年间, 日本列岛的人口增长率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大陆移民数量估计达到100 万人以上,在弥生时代1 山口敏、中橋孝博編《中国江南・江ワイの古代人―渡来系弥生人の原郷をたずねる》、てらペイあ2007年4 月、142 頁。2安志敏《江南文化と古代日本》,東アジア文化交流史研究会編纂《弥生の使者徐福》1989 年版、48—51ページ。3 Qifeng Pan,Hong Zhu. A comparison on racial anthropology between the Yayoi human skulls ofJapan and the ancient skulls of China. Tooth and facial morphology of ancient Chinese skulls,Therapeia publishing Co. Tokyo,1997.8结束后的古坟时代,原住民即绳文人子孙与大陆移民之比在西日本达到一比九至二比八(古坟人的绳文人直系与移民的混血率在近畿为一比九,西日本为二比八,关东地区为三比七)。日本文化及日本人身体特征的复杂变化,用单一民族起源说是无法说明的。1中日古代文化关系亦为紧密。日本文化包括日本人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婚、丧、礼、学,皆受到中国文化的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处于东亚儒教文化圈之内的日本,其有史前除考古发掘外,史籍记录也是重要依据。众所周知,《史记》载,秦始皇“遣徐市(福)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北史》和《隋书》记曰,608 年裴世清“使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耽罗国(推测即新罗),经都斯麻国(对马),迥在大海中。又东至一支国(壹岐),又至竹斯国(筑紫)。又东至秦王国(博多),其人同於华夏,以为夷洲,疑不能明也”。有人认为此“秦王国”即为徐福东渡日本所创立之国。又《梁书·诸夷传》和《南史·夷狛传》所记“在文身国东五千余里”的“大汉国”也值得注意。又据《魏略》《晋书》《梁书》《北史》《通典》等载,倭人“自谓(云)太伯之后”。《日本书纪》应神天皇十四年(公元283 年)条,“是岁,弓月君(领百二十县人夫)自百济来归”。应神天皇二十年(公元290年)条,“倭汉直之祖阿知使主、其子都加使主并率己党类十七县来归”。应该注意到,弥生时代大致和中国的战国-秦汉时期相对应。那么,西日本地区突然出现与原住居民很不一样的人群,很可能与中国大陆当时的战乱纷争的不平静的生活状态有关。在这种政治、生活压力下,山东及江浙一带人群连同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和习俗等都带到新的安居地日本。另据公元814 年大和朝廷编篡的《新撰姓氏录》,当时京畿一带著名的1059 个氏族中,“诸藩”氏族有324 个,几乎占三分之一。所谓“诸藩”氏族即“大汉、三韩之族”。史籍记录清楚地表明,在此之前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断有大批的中国人及朝鲜人移居日本。综上所述,在约8 万年前日本列岛已出现古人生活痕迹(尚难最终确认),在3 万年前可确认日本出现了新人。这可能是晚期北京人及其后裔迁徙演变而成的。大约在10000 年前形成的以狩猎、采集和捕鱼为生的日本绳文人可能与中国南方的新石器时代人有密切关系。公元前300 年出现的开始稻作生产的日本弥生人则与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东亚大陆移民大批至日密不可分。在这些移民的扩散过程中,虽有混血发生,但大陆移民的基因优势超过了日本原住居民,逐渐演化为现代日本人。中世纪以后,日本人群没有来自海外的重要的基因漂变。因此得出的结论是,现代日本人的人种形成受到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东亚大陆移民的强烈影响,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人种关系堪称密切。二、关于中日古代文化关系之分析1埴原和郎《渡来人は百万人規模》,東アジア文化交流史研究会編纂《弥生の使者徐福》1989 年版、90—92ページ。9期阶段(至平安时代)的文化发展受到中国文化的强烈影响,其有史后期阶段(镰仓时代以后)的文化发展表现出了越来越明显的日本独具的文化特征。多年来,中日两国学者致力于中日文化交流史的研究,以众多的研究成果论证了中日文化关系之密切,在世界文化交流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日本方面尤其梅原猛代表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文化论,渡部忠世代表的日本稻作中国云南源流论,福永光司代表的古代日本吴越文化影响论,樋口隆康代表的海上丝绸之路论等引人注目,使得中日文化紧密发展论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日本民族自称大和民族。但若问日本民族为何以大和民族自称?“大和”二字却仍读作“牙麻托(やまと)”?恐怕能给以回答的日本人不过十之一,而且这些回答也是模棱两可,支吾不清。据在现今大和之地实际体验,“牙麻托(やまと)”乃“牙麻莫托(やまもと)”之便读,古代倭人即“山下”、“山麓”之人。圣德太子(公元574—622 年)1小野妹子一定是圣德太子最信任的干部,于607、609 年两次衔命赴隋,从而成为古代中日关系史上赫赫有名的外交官。他到中国大陆看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中国的插花艺术从先秦的原始阶段到汉魏南北朝渐趋成熟,至隋已开始昌盛。小野妹子在学习佛法的同时,将佛前供花以及插花器具引进日本。完成使节任务后,小野妹子皈依佛教,法号“专务”,居住在圣德太子建造的六角堂(即京都紫云山顶法寺)研究插花艺术,日夜以花献佛,并制定了祭坛插花的规矩。六角堂院内有圣德太子沐浴过的水池,因此他的住所被称为“池坊”。在《宪法十七条》中引用了《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有子的话:“礼之用,和为贵”,说明古代日本的统治者深知“和”的重要性。“和”乃和平、和睦、和谐之总义,亦可视为有小和、中和、大和之别。和平乃为小和,和睦可称中和,唯和谐方为大和。日本人很聪明,在天平宝字元年(757 年)始定用“大和”二字取代“倭”或“大倭”,但读音仍用“牙麻托”。《周礼·冬官考工记》云“大和无灂”。贾公彦疏:“大和谓九和之弓,以其六材俱善,尤良,故无漆灂。”《老子中经》之第七神仙为“太和者,天之魄也,自然之君也。常侍道君在右方。”《易经》第一卦则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乐府诗集》卷七十九近代曲辞有“大和篇”(始于唐武德贞观,盛于开元天宝,即713—756 年),而唐末五代的道教学者谭峭对“大和”做出了另一种解释:“大人无亲无疏,无爱无恶,是谓太和。”(《化书•四•仁化》)显然,无论哪一种解释,“大和”都是上好的词汇,寓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理想境界。日本统治者以“大和”代“倭”,实为美化自身也。如果看一下日本一乘寺藏平安时代作成的圣德太子像,不难发现,无论其面目体型或衣着装备,皆与现今中国甘肃平凉崆峒山道观中“常侍道君在右方”的太和神仙完全一致。圣德太子仰慕中华龙图腾,在其墓门上方镌刻有栩栩如生的龙的图形,与圣德太子渊源深厚的法隆寺金堂屋檐下的盘龙立柱与现今中国云南昆明盘龙寺大雄宝殿屋檐下的盘龙立柱,虽时隔千百年,却宛如出自同一工匠之手。1 “圣德太子”为厩户皇子死后受赠谥号,平安时代已出现。10圣德太子死后,小野妹子学习中国以花祭拜的方式,摘取水池边的花草祭奠圣德太子。小野妹子从而成为日本花道(插花艺术)最古老的流派——池坊流派的“道祖”(创始人、奠基人)。对日本花道的产生和发扬光大,小野妹子功劳第一。此后在奈良时代和平安时代,梅花、菊花先后从中国传入日本,为日本花道的发展提供了更丰富的营养。其他如茶道、书道、剑道等等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之密切,也不亚于花道。日本人的日常起居受中国隋唐时代文化影响甚大,日本女子至今仍在穿着的和服及相配的发型便是最好的例子。歌舞方面如,《兰陵王》是起源于北齐、盛行于唐代的假面舞蹈。此男子独舞表现了北齐兰陵王高肃(字长恭)作战的英姿,动作简约勇猛,刚劲有力,舞曲浑厚古朴,悠扬动听。主人公高大健壮、胆识过人,但面貌却秀美如妇人。他自觉作战时因面容俊美柔和不足以威慑敌人,故每临阵时必戴上形象凶厉、狰狞可怖之木雕面具进行博杀。但《兰陵王》在中国早已失传,所幸在唐代传入日本,并在很长时间内保留了以汉语诵念台词的情节。该舞至今仍为日本皇家庙堂如伊势神宫的庆典乐舞,并在二十世纪又传回中国。日本民族很早就有自己的口头语言,但日语中混杂着大量其他民族语言的基本要素。绳末弥初(绳文时代末期和弥生时代初期)中国江南人利用海流和季风横渡东海到达日本,其语言很可能与日语产生某种必然的联系。因为从音韵学方面分析,日语语音与中国古代江南一带的吴音、入唐后长安一带的中原汉音和宋元以后的官韵所定的唐音关系密切,但以吴音、汉音为主。日语的音韵与现代汉语尤其闽南语(或称闽台语)的音韵有明显的规律可循。盖因四世纪初晋永嘉之乱后之五胡乱华,经唐末五代至宋,黄河、洛水一带中原汉人尤其士大夫阶层(即知识分子)为避战乱三次大迁徙,最后落居闽南,其中一部分又迁至台湾,因此也避开了中原民族融合造成的语言异化,闽台语得以较纯正地保留了汉宋间的官话,主要是唐代的正音、雅言。而日本恰恰是从唐代习得并保留了同一音韵系统。日语与汉语的音韵关系十分紧密。在汉字传入之前,日本绳文后期是否出现了象形文字或语义符号尚不可考。至今日本众多的绳文考古成果不见此类报道,至少说明即使出现了象形文字或语义符号,也因大陆先进文化的强烈冲击而早早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是,日本镰仓时代以来一些学者鼓吹在汉字传入之前日本已经存在文字,即所谓“神代文字”。不过这一说法早已被否定,认为它仅是后世伪造而已。当然,因此便认为从绳文时代到古坟时代,日本列岛上的居住民经历了漫长的无文字的历史阶段,这种观点同样值得推敲。平安初期学者斋部广成著《古语拾遗》序的第一句话是:“盖闻上古之世,未有文字,贵贱老少,口口相传,前言往行,存而不忘。”但第二句话也不能忽视:“自有书契以来,不好谈古,竞兴浮华,还嗤老旧。遂使人历世弥新,与时俱进。顾问故实,不识根源。”关键问题是,此所谓“上古之世”和“自有书契以来”断始于何时。在弥生时代和古坟时代,大批以中国人为主的东亚大陆人到达日本,如果联想到秦始皇暴政11和焚书坑儒及此后不断发生的社会动乱,徐福一类知识分子在大陆移民中应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人将简书、帛书、纸书携进日本是完全可能的,而未携带字书进日本倒是不可思议的。前文所述徐福的“秦王国”无论如何应该是一个有字国家。很多考古成果证明,汉字很早就随着中国大陆的古币、铜镜等物品传入日本。在日本九州长崎弥生时代后期的遗址里出土了铸有“货泉”二字的中国古代货币,后来又陆续在对马、佐贺、福冈、熊本、京都、大阪等地弥生时代中期土层中陆续发现了这类货币。据考证这些货币是东汉王莽的新王朝(公元8—23 年)铸造发行的货币。另外,官方渠道的物品流入还可见于文献记载。例如《后汉书》记载,建武中元二年(57 年)倭奴国奉贡朝贺时,光武帝赐以印绶,即刻有“汉委奴国王”五个汉字的金印。此外,在日本关东、中部、近畿等地还陆续发现了一些刻有中国古代三世纪年号的铜镜。这些实例都说明,至迟在公元一至三世纪汉字已随中国物品传入日本。而中国史书所记239 年魏明帝“诏书报倭女王”,翌年女王卑弥呼“因使上表,答谢恩诏”,说明邪马台国已具有解读汉字诏书、撰写汉字表文的能力。显然,在弥生时代已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汉字了。迨至《宋书·倭国传》记载的倭王武(477-479年在位)给宋顺帝的上表文,不仅完全用汉文表达,且具有六朝骈文的风格,文辞华丽,说明在五世纪时,日本国家的正式文书能够更准确地使用汉字、汉文。当然不排除那些有较深汉学素养的大陆移民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汉籍传到日本,据《日本书纪》记载,应神十六年(284 年)百济王仁应天皇召至日,“则太子菟道稚郎子师之,习诸典籍于王仁,莫不通达。故所谓王仁者,是书首等之始祖也”。《古事记》中也有类似记载,其中还具体提到王仁携去了《论语》十卷、《千字文》一卷。这便是日本文献中记录最早的“王仁传书”。一般认为,它反映了当时中国典籍已经由朝鲜半岛传入日本的历史事实。1汉字以及汉籍儒典、汉译佛经的传入,对日本人学习汉字、汉文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圣德太子摄政时期,在派遣隋使和遣唐使的同时,还派出了大批留学生、僧赴隋唐学习,使得更多的日本人有机会学习汉文。这些知识分子在逐渐熟悉汉字、汉文以后,由于记录以及平安时代后期的大江匡房曾说:“我朝始书文字,代结绳之政,即创于应神朝。”江户时代的本居宣长也认为《论语》、《千字文》是儒学和汉字在日本普及的启蒙书籍。据文献记载,六世纪以后更多的儒学典籍传入日本。继体七年(513 年)五经博士段杨尔、三年后五经博士高安茂先后赴日讲授儒学经典,并带去了《易经》、《诗经》、《书经》、《春秋》、《礼记》等多种儒学经典。这些汉籍的传入无疑促成了日本人对汉字的掌握和使用。六世纪中期,佛教传入日本。汉译佛经的传入使识字阶层进一步扩大,使得汉字从宫廷走向民间。1应神天皇十六年中国的《千字文》尚未成书,因此这项纪录不可全信。有观点认为王仁赴日应在《千字文》成书后的公元六世纪。12与中国交往的需要,他们开始学用汉字、汉文写作。在圣德太子的主持下,推古十一年(603 年)制定的《冠位十二阶》以及次年公布的《十七条宪法》,都完全用汉文写成,不少条文都是直接援引《论语》、《礼记》、《易经》、《老子》、《庄子》等中国典籍;语言朴实,文章优美,代表了当时日本汉文的最高水准。至于《三经义疏》,尽管文中有“和习”(日语特点)成分,但全篇不失为完整的汉文,一般只懂汉语的中国读者也完全能够读懂。而且,这种用汉文论述复杂的佛学思想的典籍的出现,表明当时日本人使用汉字写作的能力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日本人在能自由地运用汉字后,便不再只是模仿中国人读汉文、写汉字,而是开始考虑利用汉字、汉文表达日本固有的语言,使得汉字与日语进一步融合。在日本,用汉字表音最早出现在早期的金石文中。例如由此可见,日语与汉语不仅在音韵学上关系紧密,在文字方面日本全面引进汉字、熟悉在熊本江田船山中期古坟出土的太刀铭文上刻有“作刀者名伊太加 書者張安也”等文字。“書者張安也”说明这段铭文的书写者是具有中国血统的大陆移民,而“伊太加”则是标记日语人名读音的汉字。在和歌山隅田八幡宫铜镜铭文(四世纪至五世纪初)与埼玉稻荷山铁剑铭文(约471 年)、《元兴寺缘起》收录的596 年元兴寺露盘铭中,用汉字表音的方法更为明显。进入奈良时代以后,《古事记》、《日本书纪》等文献中出现的汉字表音已有了较大的变化,开始用来表示短语甚至句子――当然主要是用来表现歌谣等韵文。迨至《万叶集》成书,则不仅有“音假名”,而且出现了“训假名”。音假名是一字一音或一字双音的表记方式,它是在保证汉字基本字形的基础上,舍义取音,以表示日语语音。训假名则反之,是在保持汉字基本字形的基础上取义舍音,用与汉字词对应的日语词读音来读该词。这种音假名、训假名的用法,由于在《万叶集》中得到充分展示,便被命名为“万叶假名”。此后出现了“变体汉文”。早在七世纪的金石文中,就已出现了变体汉文的雏形。《古事记》除了序文用纯汉文,歌谣用万叶假名以外,正文使用“变体汉文”记述。作者太安万侣在序文中谈到了他使用变体汉文的初衷:“然上古之时,言意並朴,敷文构句,於字即难。已因训述者(表意法),词不逮心。全以音连者(表音法),事趣更长。是以今,或一句之中,交用音训,或一事之内,全以训录。”用楷书写的汉字被称为“真名”,为了书写简便而简化了的汉字被称为“假名”。关于片假名、平假名的形成,较为流行的说法是,吉备真备在唐朝时由汉字楷书创造出片假名,空海和尚在唐朝学习二王书法艺术的基础上由汉字草书创造出平假名。此后由纪贯之等文人和平安时代的妇女推广使用之。平安初期,虽然平假名、片假名都已经出现,但是汉字假名混用文并未诞生。进入镰仓时代以后,与现代日语文章相通的汉字假名混用文开始逐步形成。13使用汉字,并根据日本语言固有的特点对它进行消化和再创造。汉字对日本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如果总结前文,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影响可概括如下:第一,起源于亚洲大陆东部、中国江南地区的稻作农耕,东向传播成为日本列岛居住民脱离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即从绳纹时代飞跃到弥生时代的最主要的生产力表现。第二,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四世纪左右,大批华夏移民迁徙日本列岛。他们传去了当时东亚最先进的生产技术,例如纺织、漆工、鞍部、汉方医术等等,及以《论语》为代表的汉文典籍著作,在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为日本古代国家的建立做了强有力的奠基。第三,公元五世纪左右,佛教经由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列岛,由此开始了1500 年间日本民众的佛教信仰,其强大的文化流深深地影响着日本社会几乎所有的生存层面。日本佛教各个教派的学说、经典和法会典礼,都是起源于南亚的佛教经中国阐述之后,经由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后形成的。日本所有的佛教经典除极少作为书法材料的梵文本外,都是汉译本。第四,日本在七世纪左右开始形成古代封建国家。在国家构制过程中,以圣德太子《十七条宪法》为代表,中国相对成熟和丰富的政治观念和道德伦理观念,成为日本古代国家基本政治理论的有效成分。第五,在八世纪初期以《古事记》《日本书纪》为代表构成的日本“记纪神话”,是一组宣扬天皇神圣的国家神话系统,成为日本民族“天皇信仰”和“神道崇拜”的最根本的心理基础。从比较文化的立场看,这是一组在日本原始神话基础上形成的“变异神话体”。中华文明中的道家与道教观念、儒学伦理、方士与方术的生命理论等都参与了“记纪神话”的构成,成为皇权观念的强有力支柱。第六,依据九世纪末期日本藤原佐世编纂的《本朝见在书目录》(后来被称为《日本国现在书目录》),当时日本中央官厅与皇宫天皇读书处所收藏的汉文典籍为1568 种,相当于当时中国国内全部文献典籍的50%左右。1这一现象在世界文明史上颇为罕见。如此丰厚的文化移动,只有在一个和平稳定亲和睦邻的政治框架中才能实现。又依据十九世纪初期长崎港“书物改役”(海关书籍检察官)向井富所编纂的《商舶载来书目》的记载,从1693 年到1803 年的111 年间,中国商船经由长崎港登陆上岸的“贸易性典籍”共有4781 种类。21826年,中国商船“得泰”号船主朱柳桥在日本骏河下吉田与日本人野田笛浦谈话中指出,中国文献典籍“迩年来装至长崎已十之七八”。31中国《隋书经籍志》著录隋代文献典籍3127 种,《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唐代文献典籍3060 种。这就是说,九世纪末日本中枢机构中所用的汉籍文献,为隋代文献的50%左右,为唐代文献的51%左右。2此写本今存日本国会图书馆。3见《得泰船笔语》卷三(上)。一个国家拥有另一个国家典籍的70%至80%,这是何等辉煌壮观的文化现象。依据近年的调查,日本98 处藏书所现今保存有古代以来传至日本的中国明代与明代之前的汉籍(包括国宝、重要文化财、重要美术财等)10822 种类。14据日本书誌学者估计,此为日本列岛真正藏量的80%至85%左右(不包括更大量的清代文献典籍)。文献典籍作为古代文化最主要的载体,如此规模的汉籍持续不断地东传,创造了中华文明抵达日本列岛的永恒的通道。1第十一,十七世纪左右基督教传教师开始进入日本,第一次建立起了日本与西方文化沟通的通道。目前所存史料表明,早期到达日本的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等国的传教师,都有在中国澳门生活和传道的经验,除少数人直接从澳门到达日本外,其余大多数人经在中国内地传教而逐步到达日本。这一传教的图谱,与佛教经由中国传至日本相似。在德川幕府“禁教”之后,免遭屠杀的传教师和一小部分日本教民,通过在日本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逃亡中国本土,再经由中国本土流亡澳门。至今中国澳门还留存有这一时代外逃传教师和教民的墓葬。他们作为日本文化史发展中的这一特殊阶段的历史证明,永远留在了中国土地上。与此相关,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事实,即经由中国本土到达日本的欧洲传教师为在中国传教第七,汉字对日本语言文字影响巨大,成为提升古代日本社会文明进程的根本性标志。第八,八世纪到十二世纪的奈良、平安时代,出现了日本文化史上第一次文学高潮,汉文文学与和文文学都取得了辉煌业绩。但无论汉文文学还是和文文学,都是以中国文化中先秦至唐的文学传递、甄别和吸纳为基础的。日本文学在以后的发展中,从“五山文学”中可以解析出大量唐宋文学材料,从江户时代文学中可以解析出大量宋元明清文学的材料,从江户“读本”中可以解析出大量明清口语通俗文学的材料。第九,日本自十二世纪末期开始陷入武士夺取权力的战争状态近四百年。在这四百年间,保留和维护着日本文化“一线生机”的,只有逐渐发展起来的禅宗与禅宗寺庙。十四世纪建立的“镰仓五山”与十五世纪确立的“京都五山”成为日本中世纪文化的标志和集合地。禅宗是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中华大地上形成的中国风格的佛教教派;“五山”是中国南宋时代集中在杭州与宁波两地的禅宗的“大本山”建制。日本“五山文化”是日本平安文化与江户文化之间唯一的连接点,是连接日本古代前期文化与近世文化的唯一通道。“五山文化”包含着三个最主要的内容:一是禅宗教理(其传播者既有到中国求法的日本僧侣,也有到日本传法的中国僧侣);二是宋代新儒学(完全由中日间僧侣来往而传至日本,后期传去了明代心学);三是刻板印刷(主体技术由中国到达日本的工人承担,印刷中国的汉文典籍与汉文佛经经典)。第十,德川幕府实行统治的“意识形态”以神道为基础,以儒学中的宋学为理论框架。幕府第一代学术领军人物林罗山等人,兼具神道与宋学的极深厚的修养,林氏家族也因此成为二百年间宋学的大本营。宋学的兴起创立了江户时代的“文人学术”,这是日本文化史上最早出现的“文人学术”。而作为日本“国学”派的代表性学者,也都具有极高的汉文化教养。本居宣长纪念馆陈列着本居宣长学习过的许多汉籍,上面有他手写的许多读书心得。1参见严绍璗编著《日藏汉籍善本书录》(三卷)中华书局刊2007 年版。15的需要,把欧洲语言中的概念和词汇,依照中国的文化传统,寻找了相应的汉字语汇做了翻译。在明治时代日本接受西洋文化的过程中,日本学者又参考或依照传教师们提供的这些材料,创造了日本汉字的新词汇,如“主”、“文化”、“文明”、“幸福”等等,成为日本近代词汇的重要部分。如果从文明论的视角观察中日古代文化关系,其主要内容是中国文化对日本文化发生的影响。对此需指出,以黄河、长江为依托的亚洲东部的中华文明,既没有出现过进程的断裂,也没有发生过形态的变异,而且在亚洲东部形成了包括了中国本土、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和中南半岛东部在内的以汉字文化为中心纽带的东亚文明圈。在这个文明圈中,各国家、各民族之间文化发展的时代性和差异性,决定了各自在世界或地区文明的进程中所处的强势或弱势地位。一般来说,世界文明的成果永远是处在“流动”之中的。而“流动”的走向,总的趋势是从综合国力相对强大的文化“流向”综合国力相对弱小的文化,从相对的强势“流向”相对的弱势。古代中国作为东亚地区领土最为广阔,人口最为众多,生产力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东亚地区的文明进程中在相对意义上发挥着历史性的主导作用,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古代中日之间的文化“流动”,从总体上说,当然是从强势的中国“流向”弱势的日本。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所谓“日本海洋文明论”(Concept of OceanicJapanese Civilization)的“文化史观”从日本知识群体向日本市民社会渗透,具有不可忽视的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论提出“日本究竟是不是属于亚洲”?甚至提出所谓“两千年的欧洲的历史,就是摆脱伊斯兰化的历史”的这样一个虚伪命题作为比照,试图把“日本的历史”描述成“摆脱中国化的历史”。“日本海洋文明论”试图从世界文明史上重新定位日本。它几乎完全不承认两千余年的东亚文明发展史,虚构日本未接受亚洲大陆文明滋养的“事实”,制造“孤岛文明”的幻影,为某种政治目的服务。通过以上对中日古代文化关系的分析,可知在两千余年的东亚历史发展中,亚洲大陆文明,尤其中华文明为日本文化在几乎一切重要层面上的发生与提升,提供了足够的滋养材料,并内化为促成其发展的动力,从而共同创造了东亚古代丰富多彩的文明。这里依据历史事实所展示的中日古代文化关系史,是与日本海洋文明史观构筑的所谓“两千年来的日本史就是摆脱‘中国化’的‘脱亚’史”的“日本文明史”完全不同的。三、关于古代日本文化独自性之分析前文已述,日本文化的形成受到中国的强烈影响。但这并不等于说日本文化没有独自性,日本文化等同于中国文化。一种文化若与世隔绝,最终只能自生自灭,只有受到其他文化影响,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自身才能发展,但并不会因此变成另一种文化。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就是这种关系。日本文化的独自性主要体现在包容性和创造性两个方面。16古代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其第一个表现是积极主动的包容性,换言之即善于将异体文化的优越之处集结于自身,并不认为会因学习其他先进文化而“数典忘祖”,甚至于甘冒“数典忘祖”之大不韪也要学习其他文化的长处。这是日本文化常处于相对低位造成的,也许与日本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太容易做到这一点。中华文化常处于高位,传统悠久且地大物博,不能“数典忘祖”便成为包容性的前提,从而往往成为一种被动型、无奈型的包容性。其第二个表现是顽强细腻的创造性。日本人勇于学习,又善于创新,折扇、假名、日本刀和神道教等是众所周知的例子。日本刀为中国人喜欢之物。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的诗作《日本刀歌》,描述日本刀是“鱼皮装贴香木鞘,黄白间杂镏与铜”,极言其美。而依据十六世纪日僧策彦周良的在华日记《在渡集》记载,他在中国常常用中国人喜爱的刀与扇交换文献典籍,如“嘉靖十八年(1539 年)七月八日 《读杜愚得》八册 以粗扇两把、小刀三把交换”。此“粗扇”即日本折扇。华夏人虽然发明了蒲扇,但折扇是大和人发明的,传入中土,为中国人喜爱。世界文化名人、十五世纪后期的日本绘画巨匠雪舟等扬于1467 年来到中国浙江宁波以南的佛教五大丛林之一的天童景德寺学法,曾被称为“天童禅班第一座”,同时潜心学习宋代画师李唐、夏圭、牧溪等的画风、画技,并往返北京,沿途饱览中华名山大川,创作了大批写生,回国后开创了根植于现实土壤并具有独自风格的富有生命力的新画风,其画水墨淋漓,个性强烈,民族气质与日本山水完美融合,形成了日本民族特色鲜明的水墨画——汉画,雪舟从而成为日本室町时代主流画派——汉画派的创始人。《四季山水长卷》(1486 年)和《天桥立图》(1502 年)成为名震日本画坛的雪舟的代表作。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与天童寺一山之隔的、中华五山之一的阿育王寺复建东塔,其依据便是赴日求得的当年雪舟在阿育王寺对面的玉几山上画下的阿育王寺全景图《育王山图》。其第三个表现是在吸收和创新中发展的古代日本文化以多种渠道西向传递到东亚大陆,为中华文明所吸纳。尽管它的传递规模不如中华文明东传规模宏大,层面不如中华文明丰厚,但在下列层面考察古代日本文化西传中国具有特别的价值和意义。第一,和歌西传中国。和歌是古代日本独创的文学艺术形式,其产生应与神话同期。早期和歌是自由形态的歌。和歌在成熟过程中,从自由音素发展到有规则的音素,创造了属于日本民族自己的“律音”,最终形成为三十一字短歌。《古事记》、《日本书纪》和《风土记》中的歌是自由形态的歌,《万叶集》是和歌从自由形态走向规则形态的“艺术走廊”,而《古今和歌集》是短歌(みそひともじ)定型的标志。中国较早接触到日本民族这一文学艺术形式,《万叶集》卷一第63 首歌,是大约在702年至718 年之间由第八次遣唐使团的成员、“少录”山上忆良在中国土地上创作的第一首短歌。17“去来子等早日本辺大伴乃御津乃浜松待恋奴良武”(いざこども早く大和へ大伴のみつのはままつまちこいぬらむ)『山上忆良在大唐時 忆本郷作歌』在此之后不久的753 年,当时在华的留学生安倍仲麻吕在明州(宁波)与朋友告别准备登船回国时作歌:“あまの原ふりけさみればかすがなるみかさのやまにいで月かも”『古今和歌集』巻九第406 首当时,诗人包佶、赵骅等现场聆听了安倍仲麻吕的诵歌,这是八世纪中期的一次中日文学聚会,日本和歌第一次有了中国听众,走出了被国际认知的第一步。第二,日语单词语音大约从十二世纪开始传入中国。中国文献依据《礼记·王制篇》的古雅命名,称之为“寄语”。1上述《日本考》中有58 首汉译和歌,日本文化瑰宝和歌开始为中国人接受和理解,成为和歌融入东亚文明圈并走向世界的起点。十二世纪宋人罗大经从日本的“入宋僧”安觉学习日语,两人分别以实物,例如口、头、手、耳等为单词发音对象,以汉字字音作为记录日语单词的发音符号,形成了罗大经“寄语表”,载于其《鹤林玉露》中。这是中国文献中最早出现的总共有17 组“寄语”的《日语汉字训读单词表》。中国人罗大经和日本僧安觉是使日语“语意”走出日本列岛本土,而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先驱者。此后,中国人对日语关心和注目的程度,有了相当大的提升。在十四世纪,元代博物学家陶宗仪有一部讲述书法艺术史的著作《书史会要》。此书第八卷研究日本语文,展现了世界第一张“いろは假名图”,共47 个音符,没有拨音“ん”。每一个假名的下面,用汉字作为“真名音符”标明读音,例如 “いろは” 分别标注 “ 以、罗、法 ”,从而使中国人能够作出相应的发音。明人李言恭和郝敬,为东南海防抵御倭寇的需要,编纂了《日本考》。其中的第四卷为“寄语”,将1186 组汉语词汇与假名词汇对照,分为天文、时令、季节等56 类,并在第一卷单独列出日本国假名岛名81 组。这可称为中国第一部具有实用价值的《汉日辞典》。此后不久,明人郑舜功编著了《日本一鉴》。此书编辑汉日“寄语” 3410 组,成为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汉日大辞典》。第三,十六世纪中国文人开始翻译日本文学,并尝试用日语进行文学创作。日本文化价值以中华土地为表述基地在国际上得到了最早的也是最初的展示。1《礼记·王制》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缇、北方曰译。”这里说的“寄、象、狄缇、译”四个概念,都是古代中华从事语言文字对译的专门名词。其中把对东方民族的语言称之为“寄”,由此而构成的语言对照,称之为“寄语”。“寄”即“传达”、“传送”之意,“寄语”即“传达内外言语”之意。18“あさみどりやまははるけさかすみかなみねもしつかにわたるはるかぜ”译文:清晨山頂,春霞籠罩。嶺頭過去,漫漫春風。“とほやまにもみじふみわけなくしかのこえきくときはあきぞかなしき”译文:遠山紅葉落,鹿踏自悲鳴。時值殘秋後,聲叫苦難聽。“かりかえるつきのむらあめはれはれてひかりもさすなゆうぐれのそら”译文:黄昏天黑村雨過,月電交明獨雁歸。十八世纪中国出现了以日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作家。1709 年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创作了《太平乐事》杂剧共九场,其中第七场《日本灯词》即使用日语表现。11《太平乐事》杂剧一卷,署名柳山居士,清康熙年间刊本。此剧著录于《今乐考证》中,剧目见于《古典戏剧存目汇考》。剧本分析参见严绍璗著《中日古代文学关系史稿》香港中华书局、湖南文艺出版社联合刊本1987 年版。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运用外语从事文学创作。由此可以判断当时日本文化在中国已经有相当影响,一部分中国文人对日本有较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多的日本知识。第四,日本从十三世纪初开始逐步在佛教禅宗的镰仓和京都的“五山”的若干寺庙中运用由中国传入的刻板技术,刊印佛学经典和中国非佛学的著作,构成“五山文化”的重要内容。由此推进了日本文化发达区域对汉籍的版刻印刷,对于保存中华已经缺失的典籍起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中华已经缺失的文献在日本重刊后又被送回中华,例如著名的日本南朝后村上天皇正平十九年(1364 年)刊印的《论语集解》,即是中国已经逸失许久的何晏《论语》著作。又如1781 年德川幕府尾张家大纳言宗睦,重新校勘刊印在中国已经失传数百年的唐人魏征《群书治要》重返中国之后,引起中国学界的震动而参与了清代的文化建设。同时,由日本读书人写作的学术著作,例如山井鼎依据足利学校收藏汉文典籍撰著成的《七经孟子考文》传入中国被收入《四库全书》中,由纪晓岚主编的《四库提要》称此书“足释千古之疑”。他们对于特定时期的中国学术发展具有相应的贡献。东亚文明圈是充满生命活力的文明圈,圈内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识别与接纳外来文化的运行机制。正是在这样的包容性与独自性中,在稳定亲和、睦邻友好的环境中,古代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得到了体现,并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及营造东亚文明圈做出其贡献。四、东亚册封体制与中日关系在东亚册封体制中,日本的地位较为特殊,其政治独自性更加突出。这种政治独自性主要表现为在东亚地区争取独立自主地位、谋求自身发展方面。自古代以来,世界秩序是以三种基本的制度形式维持其运行的。这就是“朝贡 - 册封制度”、“殖民地制度”和“契约关系制度”。在古代东亚世界,中国历代王朝则以“册封朝贡”的“中心—周边”机制为中心,把东亚构成了一个大致有序的地区。19中国历代王朝构建的国际关系,由于王朝的不同和对象政治实体的不同而具有复杂和丰厚的内容。无庸讳言,古代中国是东亚地区人口众多、地域宽广和生产力先进的国家,册封朝贡体制曾经是若干王朝维护周边国际关系的策略之一。实行这一策略的王朝基本上都奉行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即主动要求册封的予以封号,不来请求封号的,亦作罢),而在实行册封的过程中,事实上还存在着亲密、中间和边缘的不同的关系层面。在以日本列岛为对象的关系中,依据历史事实,可以判定为它处在中国历代王朝册封体制的边缘层面中。对于中日古代政治关系的理解,必须从日本列岛的实际状态出发予以阐述。从外在名称和统治范围上说,古代日本列岛先后出现过三类政权,即倭政权、大和政权和日本政权。倭政权即弥生时代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众多的倭人政权,大和政权即在四世纪后出现的统一政权,日本政权出现在七世纪初,经大化革新而确立。依据《隋书》记载:“开皇二十年(600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号阿辈鸡弥,遣使旨阙……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大业三年(607 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使(小野妹子)朝贡。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日本书纪》推古十三年条记载:“高丽国大兴王闻日本国天皇造佛像,贡上黄金三百两。”其十六年条记载:“复以小野妹子为大使……而遣之。爰天皇聘唐帝,其辞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其二十九年条曰:“高丽僧惠慈……誓愿曰:‘於日本国有圣人(圣德太子)……以玄圣之德生日本国’。”其三十二年条记载:“百济观勒僧上表以言:‘……然我闻日本天皇之贤哲,而贡上佛像及内典未满百岁’。”依据这些材料,研究者一般认为在六世纪末、七世纪初的推古朝已使用“天皇”和“日本”的称号。然而,这种认识其实尚需要推敲。从日本的古代文献而言,712 年成书的《古事记》与720 年成书的《日本书纪》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的记载中有“倭”而无“日本”,后者的记载中却是有“日本”而无“倭”。但无论是“倭”或“日本”,训读皆为“牙麻托”。两书分别记载的“神倭伊波礼毗古命”与“神日本磐余彦天皇”,都是指神武天皇;“息长带日毗卖命”与“气长足姬尊”,都是指神功皇后;“大雀命”与“大鹪鹩天皇”,都是指仁德天皇。它们都是对同一人物的不同标记法,而读音则完全相同。这说明在二书成书期间,日本的国家主体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二书还有一个重大区别在于《日本书纪》比《古事记》表现出更加强烈的对朝鲜半岛的侵占欲望。《日本书纪》应神天皇三年条曰:“东虾夷悉朝贡,即役虾夷而作厩坂道”。又应神天皇七年条曰:“高丽人、百济人、任那人、新罗人,并来朝”。类似于此的无数次的关于朝鲜半岛各国向日本称属进贡的记载,证明日本试图在朝鲜半岛确立某种程度的宗主国地位 ,从而能够向中华帝国显示其力量并分割势力范围,进而建立以朝鲜半岛诸国为属国的小册封体制。从东亚历史事实考察,《日本书纪》的编纂者依照这一新的主体意识编写的这些“历史” ,人为斧凿的痕迹十分明显,已经远离了它所叙述的历史年代。据此可以认为,“日本”与“天20皇”的称谓的形成,大概在大化革新之后的七世纪后期和八世纪初期。“日本”一词的意义源于中国上古时期最早的字书《尔雅》。《尔雅》在表述中华先民的方位概念时称东方曰“日下”。作者说“日下者,谓日所出处,其下之国也”。而所谓“日本”者,即为“日出处”之意,也就是上述国书开首的自命之语。大和人借用了中国上古字书《尔雅》中关于华夏人观察东方所获得的这样美丽的意境命名了自己新组成政治实体。这个国家主体意识转换的主导者,可能是以果断的独裁统治建立了中央集权国家,并最终完成大化革新使命的天武天皇,或许也可能是天武天皇之后即持统天皇,及其后续者元明天皇和元正天皇。从执政行事来看,持统、元明、元正三位女天皇都富有创造精神,非一般男女可以比肩。当然,《日本书纪》在记叙与朝鲜半岛的关系时,较早也使用过“日本”的称谓(如“任那日本府” ),也值得进一步思考。《日本书纪》记载608 年中国隋使裴世清送小野妹子回日本时所携带的国书,其首句为“皇帝问倭皇”,通篇文字具抚属之意。中国史书中明确记载“日本”国名者,则始自十世纪中期修撰成的《旧唐书》。其《东夷传》分述倭国和日本。文曰:“倭国者,古倭奴国也……。”又曰:“日本国者,倭国之别种也。以其国在日边,故以日本为名。或曰,倭国自恶其名不雅,改为日本。或云,日本(乃)旧小国,并倭国之地。其入朝者,多自矜大,不以实对,故中国疑焉……长安三年(703 年)其大臣朝臣真人来贡方物。”此后,开元、天宝、上元、贞元、元和、开成年代(713-839 年)均派遣使臣至中国。1060 年左右,中国编撰成《新唐书》,其《东夷传》中只有关于日本的记载,而不见了关于倭国的记载。其文曰:“日本,古倭奴也……咸亨元年(670 年)遣使,贺平高丽。后稍习夏音,恶倭名,更号日本。使者自言,国近日所出,以为名。或云,日本乃小国,为倭所并,故冒其号。使者不以情,故疑焉。”《新唐书》详细记载了日本从神代至光孝天皇(884 年)的继承关系,除“孝安天皇”错记成“天安天皇”,“敏达”与“淳和”二天皇因字形相近而误写成“海达”和“浮和”外,将称为“奈良帝”的“平城”记为“诺乐”(“奈良”的日语读音),其他几十位天皇的名称皆记录无误,而且还记录了神武东征和神功皇后事。这可以说明《新唐书》是依据日本古文献或者是日本知识分子的口述记录的,其中在日本天皇的演变过程中慎重地指出了670 年以后“倭”变成“日本”一事,这与我们上述的分析一致,其可信度很高。从国家主体意识上讲,这与在六七世纪之交大和政权的统治者已经开始具有相对明确的对等意识有关。与此前的倭五王时代上表中向中国南朝宋帝请求封号不同11应注意的是,自478 年倭王武向宋顺帝求请封号至600 年日本第一次遣隋使,其间122 年未见日本列岛的政权向中国王朝求封的记录,可能是日本列岛正经历着重大的政治实体的转换,随之而造成意识的变换,也可能是记录遗漏。关于此问题,可以继续研讨。,从此时开始,大和政权与日本政权已经开始自外于以中国王朝为顶点的东亚册封体制的努力。大化革新之后不到二十年,日本学习中国建立封建王朝、国力刚刚强盛起来便欲通过白江口之战向中国王朝展示政治独自性,谋求对等关系,失败后不得不回归通使等下地位。中国王朝则以“来21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并不因此拒绝与新的主体意识较强的日本政权的往来。由此而开始的中日古代政治关系,除短时期外,基本上是若即若离,或是或非,游离于以中国为顶点的东亚册封体制边缘的关系。古代日本统治集团在谋求自外于中国册封体制的同时,竭力追求对其周边国家(主要指朝鲜半岛国家,后期包括琉球王国)实施强势战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的目的。日本统治者编造出神功皇后出征朝鲜的故事为此后日本觊觎、“经略”朝鲜提供理论准备,无论与中国王朝的关系好坏,日本从来没有放弃向朝鲜半岛扩张的“历史使命”。对南向琉球,则由萨摩藩于1609 年出兵入侵,劫得琉球三十六岛的北部5 岛鬼界、大岛、德岛、永良部和与论岛,改称日本名划入萨摩藩,为此后全部并吞琉球迈出了第一步。中国古典文献由单记“倭国”到“倭国”与“日本”并记到单记“日本”,这一变化正是日本列岛上政权关系嬗变过程的反映。这一嬗变过程表明,在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影响下,日本列岛由一个广泛的移民群体建立起一个新的古代封建国家。其政权由分散到统一再到巩固的全过程,事实上都没有离开过亚洲大陆中华文明的传播、撞击与融合。在这个过程中,早期东亚关系中的册封体制不失为维护和推动这种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传播、撞击和融合的颇有效应的机制。《日本书记》应神天皇三十七年条记载:“遣阿知使主、都加使主于吴,令求缝工女。爰阿知使主等渡高丽国欲达于吴。则至高丽,更不知道路。乞知道路者于高丽,高丽王乃副久礼波、久礼志二人为导,由是得通吴。吴王由是与工女兄媛、弟媛、吴织、穴织四妇女。”倭王从吴国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相应的成员,同时还引进儒学者王仁、五经博士段杨尔等到日本传授大陆文化,都是极好的例证。七世纪后,中国与日本之间终于摆脱了以往需要取道经由第三国的交通,实现了横越黄海与东海的直接联系。这是由日本官方组织并派遣访华的“西海使团”(“遣隋使”、“遣唐使”等)实现的。随着历史的推进,继后有私人性质的中国宋元明代的以僧侣为中心的海上交通,以及商人推进的经由海上的多种形式的贸易往来。中日正是这样以黄海与东海为主要联系渠道构建起了古代两国相互共处的政治秩系。古代日本通过派遣“西海使团”学习中华文明,中国方面对日本使节怀抱着友好的心态,称日本为“礼义之国”,与华夏并“非殊俗”。唐玄宗把与日本国使节的会见称为“嘉朝”,而且还担心海上的“涨海”“夕潮”会让这些“君子”受惊。1734 年第十次遣唐使团归国后,途中不幸遇到风暴,四舶异道。唐玄宗获此消息,立即以自己的名义向日本圣武天皇通报中国朝廷所掌握的情报,文中称“此等灾变,良不可测。卿等忠心则尔,何负神明而使彼行人罹其凶害。想卿闻此,当用惊嗟。然天壤悠悠,各有命也!中冬甚寒,卿及百姓并平安好。今朝臣名代还,一一口具,遣书指不多及。”21753 年,唐玄宗李隆基特意为第11 次遣唐使团作诗一首相赠。诗曰:“日下非殊俗,天中会嘉朝;朝余怀远义,矜尔畏途遥。涨海宽秋月,归帆驶夕飙;因惊彼君子,王化远昭昭。”2《唐丞相曲江张先生文集》卷七《敕日本国王书》。其对日本使节的关怀,对日本天皇的安慰之情,表露无遗。22此后明代册封日本南朝的怀良亲王(《明实录》记为“良怀亲王”)与北朝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二事表明,在十四世纪后半期到十五世纪中期日本并未能完全摆脱以中国王朝为顶点的册封体制的羁麋。十四世纪七十年代,日本处于将军武士混战的南北朝时期。中国本土在朱元璋集团击溃蒙古族的元朝后建立了明王朝。当时原以朝鲜半岛为掠夺中心的海盗“倭寇”此时正在把中心移动到中国沿海,人数从5-10 人一伙,变成了多至300 人左右的群盗,船只从数艘增加到200-300 艘左右,甚至有500 余艘同时出现的大规模抢劫。这样规模的海盗,必定是有某种统一指挥系统的。刚刚建立的明王朝意在立即打击这样的海上群盗,以确保东南地区的治安,所以派遣使臣警告日本方面必须立即停止其“倭兵”活动。1369 年(中国明洪武二年,日本北朝后光严天皇应安二年、南朝长庆天皇正平二十四年)明王朝使臣杨载一行赴日交涉,传递明洪武帝国书,文中曰:“……向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则奉表来廷;不臣,则修兵自固,以应天修,永安境土。如必为盗寇,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1此“修好”尚不能说就是明王朝对日本的册封。第一,怀良亲王只是十四世纪日本国内将军武士混战中的一个地方势力,并不代表日本;第二,由于当时信息失灵,中国方面未能知晓日本国家分裂为南北两朝,《明实录》把日本南部势力作为“日本国王”而称“日本国王良怀(怀良),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云云本身是个误会。这封国书除通告日本国君中国已经改朝换代(即“正统”之事)外,主要是对“倭兵”抢劫中国沿海提出严重警告,义正辞严,态度明朗。但是,由于中国对日本分裂为北南两个朝廷的情报信息不健全,明使臣在博多登陆后,遇到的却是南朝势力怀良亲王。怀良亲王竟然斩杀明使臣5 人,这一惨案多少暗示了中国沿海的“倭兵”活动与博多一带的势力存在着某种关系,杨载无果而返。为了海防的安全,明洪武帝再次派遣赵秩出使。日本南朝怀良亲王基于国内战争的需要,于1371 年(中国明洪武四年,日本北朝后圆融天皇应安四年、南朝长庆天皇建德元年)向明王朝派出使臣“修好”。2但1392 年日本结束了南北朝对峙,以京都北朝为正朔,日本历史进入将军足利义满控制的室町幕府时期。这一武人政权为巩固其统治,急速希望通过与中国大陆的贸易来提升自己的经济力量。此前在1374 年和1380 年足利义满曾两次派遣代表与明政府商议通商,但由所以把这一事件与所谓“册封日本国王”相互连接,在史实层面上缺乏支持。1《明实录》“洪武二年二月辛未”记载。2其实,《明实录》“洪武七年六月乙未”明太祖对中书省的“敕语”中已经表明了他的这一误解。文曰“向者,国王良怀奉表来贺,朕以为日本正君,故遣使往答其意”。其中有“朕以为日本正君”一语,说得明白。既然“以为是”,实际则“不是”。23于两次的表文皆不合书写体制而被视为“无表文”,无从证明其身份而被拒绝。1401 年(中国明惠帝建文三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八年)室町幕府获知明太祖朱元璋已经去世,听从博多商人的劝告,开始派出遣明船出使中国明王朝。此次足利义满的文书开首即称“日本准三后某,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国开辟以来,无不通聘问于上邦。某幸秉国钧,海内无虞,特遵往古之规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献方物……”1“兹尔日本国王源道义,心存王室,怀爱君之诚。逾越波涛,遣使来朝……朕甚嘉焉。日本素称诗书国,常在朕心 。第军国事殷,未暇存问。今王能慕礼义,且欲为国敌忾,非笃于君臣之道,畴克臻兹……。”此文书用词卑微,显然有讨好明朝新皇帝的意思。1402 年(明惠帝建文四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九年)明廷发出的答复国书由僧人天伦道彝、一庵一如为使节送达日本,在兵库登岸之时,足利义满亲自到码头迎接,可见他希望开通与明朝贸易的急迫心情。明朝建文帝的国书有如下文辞:2“先是,对马、壹歧等岛海寇,劫掠居民,敕道义捕之。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而尽歼其党类。上嘉其勤诚,故有是命。仍敕道义白金千两……”明建文皇帝依据足利义满的愿望,封敕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这是自600 年中日之间开通政治关系800 年之后,中国王朝首次对日本发出的封号。这一册封至少是由两个原因促成的。第一,既然日本足利氏主动向明王朝请求“通好”,中国朝廷当然不会拒绝日本对自己称臣朝贡。第二,足利幕府允诺协助在中国沿海共同打击“倭寇”海盗。同年,明王朝发生政变,朱棣夺取政权迁都北京,明成祖在对日关系方面,则坚持以共同剿寇为关系的基础,这从1406 年(中国明成祖永乐四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十三年)对足利幕府的诏书中看得清楚。文曰:3首先,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统观古代世界先后出现的各稍微强大的民族,其民族文化包括宗教文化在内,几乎都具有本体意识和主体精神,且这种意识和精神随着民族的发展而逐由此考察,明王朝“册封”日本将军足利氏为“日本国王”,是以打击剿灭海盗“倭寇”为基本契机的,足利氏请求封号是为了对华的贸易,这是一种在特殊政治军事形势中的联合。尽管将军不同于天皇,但掌握着国家实际的权力,所以明王朝册封“日本国王”号,仍具有将日本纳入东亚册封体制的意义。不过,无论在日本皇室中,抑或在幕府官员中,都对此相当不满。所以,这样的封号不久就停止了,其历史效果有限,与形成长期完整的封建册封体制差之尚远。古代日本的政治独自性还表现在华夷之辨上。“华夷”是一个古老的以文化身份确认人种归属的概念。无论中国或日本,都曾经以“攘夷”为口号抵御外来威胁。其实,中日关系中的华夷之辨必须回归历史文化原貌加以辨析。1参见瑞溪周凤《善邻国宝记》。2《明实录》“建文二年二月”记载。3《明实录》“永乐四见正月”记载。24步加强。在文明史上曾经出现过后来却又消失了的民族,考察其消亡的根本原因,例如日本本岛上的阿伊努族的消衰,亚洲大陆的匈奴、鲜卑等民族的消衰,大都与其没有造就成自身文化的主体精神相关联。古代中华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在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内在自我意识不断提升,并且不断提纯升华而形成主体精神。在古代,根本无法知晓地球和世界的事实状态,每一个生存着的民族总是把自己生活的眼光所及的范围当成是世界与天下。难道在科学进步到天圆说和技术发展到大航海之前,世界上真的有哪一个民族已经能够判断出自己究竟处于世界的什么位置上吗?难道真的有哪一个民族能够摆脱把自己的生存地区作为世界中心的观念吗?新生代研究者以现代知识构筑的世界观念与宇宙观念来指责我们的先辈的天下观,指责他们只知自己的天下而不知有世界,仅就学术心态的理性层面而言,这显然是失却了历史文化语境而做出的判断。在此需要在历史语言学中研讨华夷之辨包含着什么样的文化容量。古代华夏人把自己文化的精髓称为“夏”,因为“夏”为汉族之始祖,这是文化心理上的认祖归宗。“华”是“夏”的美称,言光彩与光辉之意。1现在流传的所谓华夷之辨,其本质意义在于要求区分开华夏文化与非华夏文化。这一范畴中作为“华夏”的对立面的“夷”,则是“等辈”、“侪辈”之意2,包含有俗语说的“那些家伙”的意思。通观世界文明史,可以说一直到近代民族形成,乃至在21 世纪,每一个主体民族对于辨别民族文化身份的心理要求与行政要求不仅还长期地存在着,而且还变得日益严峻。那么,在近代民族平等的理念形成之前,提出要求确认文化身份的民族,一定会以顽强的精神力量把自己的文化作为“世界之最”,无论这些民族地处东南西北,无论世俗文化还是宗教文化,这是概莫能外的文化事实。所以,不断地拷问古代华夏人以华夷之辨构建起自己的天下观,指责他们从春秋时代以来就有了所谓的“五千里内皆供王事” 的“大中国”感念,也就失却了学理成分。3由《古事记》、《日本书纪》组成的“记纪神话”,是关于大和民族形成的最早期的记忆性艺术表述。《古事记》上卷第一句文字即为“天地初发之时,于高天原成神名,天之御中主神”。这是日本民族起源的第一天神,意即宇宙中心之神。《日本书纪》则把《古事记》中的第三代“神”作为最高创世神,定名为“国常立尊”,意即大地中心之神。这些神奇的故其次,在东亚文明圈内研讨华夷之辨,常易忽略的文化现象是,即作为其成员的大和民族,在面对所谓华夷之辨的文化理念中,以顽强的文化努力,在自身文明的发展中创造着属于自己文化本质的本体意识与主体精神,并与华夏文化相互呼应,推进着文明的发展。在东亚文明史上留下了大和人丰厚的创造。1见《说文解字 华部》,《淮南子 坠形训》文曰“末有十日,其华照下地”之谓。2如《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文曰“晋郑同侪”(意即晋与郑是同样的货色)。3从文化学的立场考察,“华夷之辨”是一个属于“比较文化”的研究课题,要求研究者具有多元文化的学识修养,作为世界文明史上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现象,研究者应该具有世界文明史的宏观的又是基础性的知识, 否则常常会囿于一孔之成见而不知有其它。25事凝聚着这个民族的多神崇拜的文化心理。此种文化心理渗透于它的生存方式、价值标准、信仰活动的一切层面而提升为神道。神道精神作为日本古代文化的“本体”,它首先表现为日本神国观念。“神国”的理念最早见于《日本书纪》编造的神功皇后讨伐新罗的记事。作者借用新罗王的口吻说:“吾闻,东有神国谓日本,亦有圣王谓天皇。必其国之神兵也。岂可举兵以拒乎!”于是,新罗便不敢抗击日本军队 ,“素旗而自服,素组以面缚”。十四世纪的《神皇正统记》开始完整地把日本皇谱按照神话编织起来,论证日本的天皇是神的后裔。此书的第一句话便说“大日本国乃神国也”。这一精神文化的本体意识构成大和民族基本的世界观和宇宙观,这也就是它活跃在东亚文明圈内的力量基础。神道的力量在于它具有融合进入日本列岛的各种外来文化的能力。在日本思想史上被称为“江户汉学”第一人的林罗山,帮助德川幕府建立起了以儒学的朱子学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他对朱子学的把握,在最后则归附于最高神的信仰。他在《神道传授》一书中运用前述“国常立尊”阐释儒学:“心之外别无理。心清明,神之光也;行迹正,神之姿也;政行,神之德也;国治,神之力也。”从而以神道和人道构筑起在“理”支配下的儒家神道理论,把朱子学中作为人性最高原则的“理”,转化为“神道即理”,建立了“理当心地神道观”。1再次,在古代东亚文明圈内,华夷观念虽然最初发生于华夏民族中,但它并不是恒定和稳固不动的,在特定的生存状态中,由于政治与文化的变动,朝鲜半岛与日本列岛的民族也曾经把自己的文化称之为“华”而把周边的其他不同的文化称之为“夷”。十八世纪下半叶以本居宣长与他的《古事记传》为代表,从汉学(儒学)中脱离出来,以强调自古以来“天之御中主神”的历史主义,高举“日本精神”的旗帜,把神道推进到了国学的理论层面。日本文化在1500 余年的发展中,始终存在着凝聚自身文化的本体性内核。这个本体内核使古代日本文化能够在相当广泛的层面中吸纳以中华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亚洲大陆文化,并交融而成为自身文化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材料。2十七世纪,东亚大陆发生重大的政治变迁,江户时代初期承接五山时代而流传的程朱理学开始受到质疑。当时,既是儒学者、又是兵学者、又是神道学者的山鹿素行以《圣教要录》表述他的“儒学道统说”。他认为中国儒学的“道统之传,至宋代竟泯灭”,所以“学者(皆)阳儒而阴异端矣”。他举起了直接继承“周公孔子之道”的旗帜,从中华本土手中夺过了“儒学正统”的理念,开始暗喻“华夷”的文化地理概念已经发生“东西转移”。由此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日本古学派”(包括“古义学派”和“古文辞学派”)开始以“把握孔子之真精神”自居。从而在东亚文明圈内出现了日本型的华夷观念,即以日本为“华”,他者为“夷”的观念。如果与中华本土的华夷观相比较,日本型的华夷观具有更加复杂的内容。自称为“华1见《罗山文集》卷五十五《神道传授》三十三“国常立同体一名事”等。2关于“华夷观念”在朝鲜半岛的转变,请阅读朝鲜李朝时代的儒学家著作以及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时代朝鲜使臣的《燕行录》报告。26文化”的日本精神,已经超越了汉学与国学的差异,事实上是内含有中国儒学、仁斋学、徂徕学、兵学和神道学内容的大杂烩。正是从这样的观念立场出发,认为中国已经失却了“儒学真精神”。江户时代日本型的华夷秩序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力图保持与中国王朝的“对等”地位;二是实行全面海禁;三是在周边建立起对朝鲜、琉球、阿伊努,甚至远及荷兰的“位阶制”性质的“华夷秩序”,并且确立了“再建中国”的基本策略。所有这些都表明,就像华夏民族文化具有华夷之辨那样,日本民族文化内部也具有强有力的“民族本体”核心,以此来确认并发展自己的文化。日本的“华夷论”成为近代日本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这是研究东亚华夷之辨时应予以充分注意的。结语中日关系史,有史记录两千数百年,其中近代史、当代史仅150 余年。纵观前近代中日关系史,如上文所分析,中国和日本同处在东亚文明圈内,中国处于中心,日本处于边缘,但在各个方面中日之间都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且历史事实已经非常清楚,除了日本两次进击朝鲜而引起中日的军事对抗以及蒙古族在形成自己世界性疆域的过程中元军两次进击日本外,中日关系长时间保持着稳定、平和、友好、互利的局面。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巨大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日本文化对中国发展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这种文化上的
-
记得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北平还处在沦陷时期。有一天,我正在街头玩耍,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声:“日本醉鬼来了!”我母亲的脸勃然变色,夹起我就跑。回到家,插上门,屏住气息,从门缝往外偷窥。不一会儿,一个穿军装、挎着军刀的日本人踉踉跄跄地走过来,走到我家门前不知为什么转过脸对着门狞笑了一下,我登时吓得大哭起来。母亲连忙捂住我的嘴,低声呵斥:“不想活啦?!”事情过后,有好几天,这个醉鬼成为我的挥之不去的梦魇,夜半吓醒,全身发抖。“日本鬼子来了!”这句话对于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一个“集体的精神创伤记忆”。这个语句包含着轻蔑和恐惧的双重含义:“鬼子”是对日本侵华军人的蔑称,而“鬼子来了!”又饱含着被奴役的中国人对奴役者的恐惧。“轻蔑”和“恐惧”这两种心态构成了近百年中国人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基本心态。我以为,我们至今还没有走出这种奇特的心理空间。姜文制作的电影《鬼子来了》唤回了我的童年记忆,引发了我的观赏兴趣。 同《地雷战》、《地道战》等影片不同,在《鬼子来了》中我们看到的中国农民形象缺少令人扬眉吐气的英雄气质或行为。故事发生的地点叫挂甲台。这个名称对于一个拥有主权的群体而言,可以是一个“解甲归田”的爱好和平的高雅形象,而对于沦为被殖民者的村落来说就是一个反讽。主人公马大三和挂甲台的村民即使在太阳旗下也奉行与世无争的“非暴力主义”。用他们的话说叫“惹不起主义”,即“东边来的,西边来的,都惹不起”。影片开始时的马大三,除了伺候日本主子以外,就是同他的情人做爱。他的全部“力必多”都狂暴地发泄在情人鱼儿的身上。这也是一种远古以来中华民族的法宝——在面临灭顶之灾时,只有靠多生后代来维持民族的延续。这个法宝,应该说是“战无不胜”的。日本殖民者尚未想到应该阻止中国人做爱和生育。照我看,《地雷战》等影片中的农民形象染有太多的英雄浪漫主义,而《鬼子来了》则显示出更多的现实主义因素。近一二百年来,中华民族频繁地遭受外侮,近几十年虽然站起来了,但是由于经济、军事以及精神上的原因,依然是一个自卑感挥之不去的民族,而这种自卑的心理情结又常以莫名的优越感的形态表现出来。“鬼子”是个蔑称,但蔑称的背后隐藏着深度的自卑。 法侬认为,殖民者和被殖民者都有一种“谵妄的情意结”:“黑人受其自卑情结所束缚,白人受其优越情结所束缚,他们都依照一种神经病的定向行动。”(《后殖民主义的文化理论》,罗钢、刘向愚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207页)事实上,这种谵妄情结普遍地存在于主人/奴隶的二元对立结构之中。鲁迅早在阿Q的形象中就揭示出,作为奴隶的谵妄情节就是法侬后来所说的“换位”:“土著人的幻想恰恰是要占领主人的位置。”这种颠倒角色的梦想,在阿Q那里不过是“想一想”而已,而在《鬼子来了》当中,姜文把它编制成了“现实”——就在马大三与鱼儿激情做爱之时,有人送来了两个麻袋,其中装着日本军曹花屋小三郎和翻译官董汉生。这两只从天而降的麻袋使影片中的角色实现了梦寐以求的颠倒:统治者变成了被统治者,被统治者变成了统治者。由谵妄情节演化出来的这一“事实”像是一个令人扬眉吐气的白日梦:挂甲台的老百姓本来是太阳旗下的奴隶,现在,日本军曹成了他们的阶下囚。奴隶变成了主人,而且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容易。 奴隶总是喜欢幻想:“如果我当了主人,我将要……”在这个由两个麻袋改变了的小世界中,挂甲台的村民得以展示他们的统治世界的独特理念,即“化干戈为玉帛”的大同光荣理想:他们对待日本俘虏可谓仁至义尽,宁肯自己感冒也要把棉被给自己的俘虏用;马大三用八倍的高息借来白面给俘虏做“最后的晚餐”。在他们不得不杀掉这两个俘虏时,竟然找不到一个自愿的行刑者。马大三在抓阄中摊上这个倒霉差事后,鱼儿就不再让他上身,因为遵照古训,杀人者的后代将是鬼而不是人。马大三不得不从外村用高额报酬去雇佣杀手。影片中那位被雇来的杀气腾腾的刘一刀,据传,曾是当年为晚清四大臣行刑的刽子手,一刀下去人头落地。被他斩下来的人头,落地后都要眨眨眼,向他的高超刀法致敬。挂甲台的村民目睹刘一刀舞刀如风,连续做出白鹤亮翅等令人叹为观止的动作,有如金庸笔下的风流剑客,但是,奇绝的是被刘一刀斩过的鬼子和翻译官依然在麻袋里活蹦乱跳。“看刘爷舞刀如饮美酒”——中国的武术功夫本质上不是一种暴力,而是谵妄情结产生出来的艺术品。人们越是卑怯,就越要让流血的事实充满自己的脑际。武侠文化越发达,它所掩藏的卑怯越深。 影片还颇有意味地描述了语言和媒体在“化干戈为玉帛”的伟大实践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奇妙作用。影片中的汉奸翻译官董汉生承担的是信息传递任务,在日本军曹和挂甲台百姓的对话中起着神奇的“协调”作用。五舅爷审日本人时问道:“杀过中国男人没有?糟蹋过中国女人没有?”被俘的日军军官花屋小三郎破口大骂“支那猪”,还说:“杀过,我来中国就是来干这个的!”翻译官却把这句话翻译成:“大哥大嫂过年好!你是我的爷,我是你的儿!”使得五舅爷一群审判者心花怒放,虚荣心获得极大满足,马大三微笑着说:“好好!就是辈分说得不对。”这种“误译”的结果,使三方都获得满足:日本俘虏撒开了欢儿地骂中国人,而不受惩治;中国人眼见平时视作天王老子的日本人今天管自己叫“爷”,骄傲与自豪油然而生;翻译官自己也保住了一条命——他的命从来不属于自己,而迂回于冲突的两者之间。当今的世界,有些媒体颇具董翻译官的性格,善于“误译”,该报喜时,忧变成喜;该报忧时,喜变成忧。天天靠这些媒体来了解世界的人,常常沉浸在满足感里,认为天底下的洋人都在赞美我们,管我们叫“爷”,而在某一天突然发现所谓那些天天喊“爷”的人其实在骂“猪”。电影中的董翻译官已被枪毙了,而那些董翻译官式的媒体却依然红得发紫。因为我们要维持一个“和平”的世界,就需要有人扮演这样的角色。 白日梦如果只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自我享乐,也是无妨的,何况还有心理治疗的作用。但是,谵妄症的患者总是把梦想当成现实,并且情不自禁地扩展这种“现实”。挂甲台的祸端就是起于他们想把和花屋小三郎之间的“和睦”关系扩展到同整个日本占领军之间的关系。当挂甲台的村民决定“以命换粮”时,他们认为这是“平等贸易”,双赢的交换,实际上是对殖民者/被殖民者的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的公然挑战。送人时,拉车的驴,当众嘶叫着上了日本马的身,使得日军小队长野野村大丢其脸,喝叫在场日军通通向后转。中国驴的行为成了挂甲台村民隐秘欲望的化身,使得马大三一伙又惧又喜,这头牲畜是“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平等”理念的勇敢实践者。在“联欢”中,挂甲台的村民再一次激情奔放地抒发了他们的和平与平等的美好理想。被日本人蔑称为“猪”的村民们用歌声表达了对殖民者的友好真情;一向自诩为“打是爱来骂是喜,八格牙路也不在意”的二脖子公然上前去摸野野村队长的脸蛋,表示自己同他具有平等的地位。但是,殖民者的谵妄与被殖民者的谵妄不同,他们是按照“优越情结”的神经病定向行动的。他们的真诚表现为,要用自己的文化改造世界上的劣质民族。日军野野村小队长答应同挂甲台的村民“联欢”,目的是用自己的文化征服和提升“支那猪”,中国驴的行径已经大大地伤害了日军的优越感和自尊,联欢会上村民们表现出来的平等意念更令他们怒不可遏,激发了作为殖民者的优越谵妄症。它的表现就是杀光、烧光和抢光。 如果说,挂甲台的村民在村子被烧杀抢光之前一直处于谵妄状态的话,在他们死前却是清醒过来了。马大三手持斧头去袭击日军战俘营,看上去似像更大的谵妄,但却是清醒后的无路可走。马大三被国民政府的接收大员高某宣布为犯有“破坏(波斯坦)公约,营造恐怖”的罪行,并对马大三的“恐怖活动”做了慷慨激昂的批判:“我高某人的全家都被日本人杀了,我的腿也是被日本军队打断的,谁都没有我更有权利去杀日本人。但是我能够这样做吗?不能。我是个军人。除了国民政府以外,没有任何人具有处置这些日本战俘的权利!”现代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依法律行事。有权处置这些战俘的是代表正义的庄严法庭。但是,人们有理由怀疑,野野村和花屋这些下级军官是否会受到应有的处置?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六十年,还有多少德国和日本法西斯的刽子手逍遥法外?法律崇尚“证据”,如果要求马大三“拿证据来!”马大三一定目瞪口呆。除非他先把自己变成“大款”,花钱聘请大牌律师,拍摄照片,进行访谈。即便如此,打赢官司的希望也很渺茫,只要看看南京大屠杀是何等证据确凿的罪行,至今尚无日本法律上的认可,一个小小的挂甲台何足挂齿?根本提不上日程。法制建设,是近代社会的进步,但离所谓公正尚远。萨特在阐释加缪的《局外人》时说:“《局外人》是荒诞的证明,是对资产阶级法律的抨击。”马大三看似荒诞的行为,其实证明了现代世界的荒诞。被斩下来的马大三的那颗微笑着的头颅就是荒诞的证明,也是对现代法律的公正性的抨击。 罗尔斯教授在他的《正义论》中教导我们说,减少暴力的滥用,是建立理想社会的必经之途。培养理解和尊重非暴力反抗(civil disobedience)及良心拒绝(conscientious refusal)的公众文化非常重要,这是少数人诉诸多数人良知的做法(《正义论》,56—59页)。挂甲台的绝大部分村民是实践罗尔斯理论的模范。只可惜在他们全部变成亡灵之后,无法继续充当模范。 列奥·施特劳斯在他的《自然权利与历史》等著作中,猛烈抨击罗尔斯这种“权利优先于善”的观点,认为当代世界恶欲横流其原因盖出于对个人权利的纷繁理解与恶性膨胀:“这种堕落的自由主义宣扬人的惟一目的就是要活得开心而不受管教,却全然忘记了人要追求的是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自然权利与历史》导言,三联书店二○○三年,33页)只可惜斯特劳斯语焉未详,究竟何谓“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照挂甲台的村民来看,他们自己就是“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的典范,但野野村队长却认为他们是不能容忍的“支那猪”,马大三明明是去接婆娘,野野村却硬说他是去联络游击队。攻之者说有,辩之者曰无。日本人“为了自身安全”,先下手为强。历史从来是胜利者的历史,胜利者的谎言也可以变成真实。英美联军进攻伊拉克之前,硬说伊拉克拥有足以毁灭全球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为了全世界的安宁,必须消灭萨达姆政权。美国有相当多的平民认为萨达姆的导弹瞬间就可以消灭纽约,因而支持布什的“圣战”。战争结束了,至今什么大规模杀伤性的“弹”也没找着,但是,他们依然感到神圣而光荣。二○○二年布什在西点军校宣布了他的在军事上“先发制人”等“三原则”,他要用保持美国的绝对军事优势的办法消灭军备竞赛,“实现世界和平”。布什的“三原则”如果实现,全世界将在星条旗的保护之下。布什又说,美国的价值观念是普适全球的,包括伊斯兰国家,当然也包括诸如挂甲台这样的中国农村。如果那个地区的百姓不同意呢?布什说:“要先发制人。”读到布什的这个讲话,觉得他很像是一个优越谵妄症的患者。在支持布什进行伊拉克战争的美国平民中间这种病具有流行性和交叉感染性。 最近,读到一本题名为《现代伊斯兰主义》的论著,作者写道:“恐怖活动的滋生和蔓延,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社会不公正、贫困等社会原因,官员腐败专权等政治原因,被别国占领,美国插手中东事务,尤其是调动五十万军队参加海湾战争及进驻伊斯兰国家腹地所产生的心理影响,美国在对待伊斯兰世界事务上从自己私利出发采取双重标准,当权者执行‘亲美’政策,以及与敌手之间一轮又一轮的报复或反报复等等,不能完全归结为由某一个国家影响、发动、操纵和策划所造成。当然,这并不是说,有关国家对恐怖主义的支持是不重要的。”(见该书604页,陈嘉厚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一九九八年)该书还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事实:“据《费加罗报》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载文说,一九九三年二月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大楼爆炸案的肇事者几乎都是在希克马蒂亚尔训练营中由美国帮助训练出来的杀手。”(同上书,604页) 法侬在《地球上的不幸的人们》一书中曾论证民族文化与自由战斗是互为基础的。他说:“本土知识分子迟早会意识到,民族的存在不是通过民族文化来证明的,相反,人民反抗侵略者的战斗实实在在地证明了民族的存在。”(转摘自《后殖民主义文化理论》,283页)报载,世界性的反恐运动越开展,恐怖主义活动也越猖狂。伊拉克战争结束后死于恐怖袭击的美军人数已经超过了战争中的阵亡人数,当然,无辜百姓死得更多。如马大三那样的自杀式袭击,是令人悲哀的惨痛的社会现实,是绝望者的徒劳无益的反抗,其中不乏被宗教、权力斗争和愚昧所裹挟的牺牲品。我们不希望天天听到这样的消息。但是,既然世界上还有国家和人群患有不治的优越谵妄症,那么,被侵犯者“颠倒角色”的谵妄和失败后的绝望都是不可避免的。世界要走出谵妄,路还很长,最终还是要诉诸理性,包括恰当地使用正义的暴力。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清华园
« 1 ... 48 49 50 (51) 52 53 54 ... 2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