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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常凯: 南海罢工三重要启示
    在广东南海本田职工罢工事件中以劳工法律顾问身份参与事件解决全过程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13日表示,集体劳动关系的调整已成为中国当今劳动关系发展最主要的表现。"如果说在西方工人的集体行动和工会发展趋于衰弱的话,中国则正处于一种发展的过程中。"他认为南海罢工事...
  2. 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部于2010年6月22日正式对外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并首次将网游玩家实名注册提上相关法案,将于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9 号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
  3. 朱巍:网络实名制之法社会学分析
    6月初,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了《网络交易以及有关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度,这个"办法"开启了中国网络实名制度之先河。网络实名制是针对网络虚拟人格而言的,从法律层面来看,实名制建设是一个系统而浩大的工程,工商总局近期出台的"办法"仅是网络实名制向前...
  4. 左亦鲁:美国的互联网管制--以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为例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互联网由最初的军事通讯工具变成一种新兴的大众媒体,网上色情、淫秽及其他不良信息也日益增多。在各国网民构成中,青少年甚至未成年人都占有极大比重。无论在哪个国家,如何保护未成年远离这些内容,就成为家长和老师们非常正常而且合理的关切。在美国,来...
  5. 综合:博帕尔事件
    1984年12月3日晚上,联合碳化公司(Union Carbide)在印度Madhya Pradesh的博帕尔的化工厂发生毒气泄漏事件,估计导致3,500至7,500人实时死亡。2010年6月7日,博帕尔地方法院宣布,8名被告在25年前的毒气泄漏灾难中犯有疏忽导致死亡等罪,各自将面临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在被宣布有罪的8名被告中,包括当时发生毒气泄漏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博帕尔工厂的董事长马欣德拉和其他几名管理人员。其中1名被告已经死亡。
  6. 范愉:法律信仰批判
    中国法学界的“法律信仰”命题,是对美国学者伯尔曼有关法与信仰(宗教)之关系论述的误解,这种理论对中国社会影响很深,并导致了法律界的一系列错误观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这一命题进一步进行反思和批判。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表明,法律不能被信仰;我国建立法治的途径不能依赖法律信仰,而应是加强法与社会的沟通,增加法的现实性、可行性、合理性与正当性。
  7. 马小红:中国近代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1840年,中国被西方的殖民炮火拖入了近代化的历程。与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代社会相比,中国近代化的历史是短暂的,自1840年晚清王朝开始,到1912年国民政府的建立,再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近代的历史不足七十年。被动进入近代的中国,不只是在物质上受到西方武力的掠夺,更重...
  8. 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法理学
    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一些具体问题和制度也有细致入微的论述--如肉刑、复仇、大赦及律令例的相互关系、立法变法的具体程序、法言法语的准确表达及一些具体条文的更改等等。梁启超曾作《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1]将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内容分为:"法之起因"、"法字之语源"、"旧学...
  9. 崔之元:从美国宪法第16修正案看国有资产
    从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到1913年的一个多世纪中,美国联邦政府是无权征收所得税的,而今天公司和个人所得税则是美国联邦税收的主体(美国没有增值税)。读者自然会产生两个有趣的问题:第一,1913年前,美国联邦政府为什么无权征收所得税?第二, 在没有所得税的情况下,美国政府收入靠什么?
  10. 柏蔚林:美国的9个老人改变了延续了一百年的核心政治制度,他们真的有这个权力吗?
    消息传出以后,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的震荡。因为从此以后,美国的公司团体将被允许在总统和国会选举中,不受限制地任意开支,通过政治广告等多种形式来支持或者反对候选人。总统欧巴马很快表示了对这一决定的强烈反对态度,他高调谴责说,“最高法院为利益集团用金钱来践踏我们的政治大开了绿灯”,“这是大石油公司,华尔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胜利。这样他们可以每天在华盛顿列队,用他们的力量来压倒普通美国人的声音”。
  11. 刘复晨、王刚:崔真实法与网络重生
    韩国家喻户晓的明星崔真实2009年10月2日自杀身亡,这使得韩国朝野对于在网上散布谣言和恶意留言的惩处以及网络实名制的关注逐渐升级。韩国舆论指责恶意留言者逼死了崔真实,要求加强法律制裁力度。目前,韩国政府和执政党正积极着手修订严惩网络恶意留言的法律,被称为“崔真实法”。此前...
  12. 左亦鲁:五十年后的一份异议
    在布朗案过去近半个世纪后,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杰克·巴尔金(Jack Balkin)自己当起了首席大法官,召集了包括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约翰·哈特·伊利(John Hart Ely)和麦金农(Catharine A. MacKinnon)在内的八位顶尖宪法学者组成了一个模拟的最高法院。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重写著名的布朗案判决。当九位大法官把各自撰写的意见汇集到一起时,人们却意外地发现与五十年前那份9比0全体一致的意见不同,在这其中居然出现了一份异议。而更加令人意外的是,这唯一的一份异议竟出自这个模拟最高法院中唯一的黑人教授——德里克·贝尔(Derrick Bell)。
  13. Lynn T. White III:中国宪法的现状
    普林斯顿大学Lynn T. White III
  14. 冯象:论法律职业伦理的重建
    (2009年11月12日在中欧法学院讲座的文字记录)各位同学,非常高兴有此机会,又一次和法大的同学们交流。今天想谈谈三十年来法治建设、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挑战,也就是职业伦理的问题。三十年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在立法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完备的。但是整个法律在...
  15. 黄宗智:法史与立法:从中国的离婚法谈起
    2009年12月2日人民大学讲座讲稿
  16. 麦宜生:一个“老外”对中国律师业的两次调查和10年观察
    数据显示,在“晋升机会”、“工作报酬”、“工作稳定性”三个方面,中国青年律师的满意度都与美国青年律师有着明显的差距。而在“我的工作对社会的价值”的判断上,中国青年律师的评判还要稍微略高一些。
  17. 朱苏力:更是播种的季节——北大法学院2009级迎新致辞
    为预防“甲流”,与以往不一样,今年我们把迎新大会搬到了室外。未名湖畔,绿茵场上,北国初秋恣意流淌的阳光和风,确实给人漂荡沉浮于梦境的感觉 ——不只是多年来你的,还有你父母的梦。但,这不是梦。你就站在北大,你已是一名北大法律人。北大法学院真诚祝贺你们!北大法学院热烈欢...
  18. 冯象:“在熊中为熊,在鸟中为鸟”——漫谈法学教育
    来北京才一个月,碰到的同仁、家长和有识之士,谈到教育都痛心疾首。前几天天钱学森先生逝世,媒体报道也是强调他那一句话,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去办学。他说得很直白:这是当前中国很大的问题。现在大家都怪罪教育体制。这自然是不错的,一边是应试教育,一边是产业...
  19. 李金凤:淹没在集体回忆的忘卻
    我一直很希望见到拥有优裕资源和调查便利的香港学术界, 会承担社会菁英的义务, 倾身探究九龙皇帝曾灶财的发现和控诉, 是不是查实有据。 最低限度, 要肯定那个历史背景, 是否真确。 而且, 很有可能, 从未被人诉说, 从未平反…香港人稍为留意的都知道, 据曾灶财的街头书写和传媒的零散报导, 曾灶...
  20. 沈原,郭于华,卢晖临,潘毅:尘肺病人的死亡接力棒——以深圳爆破业建筑工人为例
    2009年7月21日,《潇湘晨报》报道了湖南耒阳100多名在深圳打工的风钻工人因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护措施缺失而罹患尘肺病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北大、清华两所学校为代表的高校师生也很关注这件事情,十几名学生组成的调研小组远赴深圳、湖南,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本文正是在...
  21. 许章润:中国的法治主义:背景分析
    中国三十年来的法制变革,是在错综时空条件下,一种基于世俗理性主义的政治选择,演绎的是一部中国法的世俗化理性主义运动,一种关于中国法制、政制和政治正当性的文化建设,旨在藉由法权安排的抽象一体性重整社会,救济政治合法性,回归常态政治。
  22. 梁治平: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
    历史研究表明,中国古代法并不具有人们惯常所认为的那种连续性和单一性......
  23. 朱苏力:《自由秩序原理》读书笔记
    许多人曾经以不同的进路(理论的和诗意的)强调自由的重要性。
  24. 黄源盛:台湾的中国法制史研究
    到台湾从事法史研究,究竟可以从哪些渠道获得史料呢?
  25. 尤陈俊:作为立法者的政治儒学? ——《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读书札记
    书评: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5月版
  26. 徐昕:法庭上的妓女:身体、空间与正义的生产
    以身体和空间理论为基础提炼的“人物—空间—事件”的分析框架,有助于观察特殊群体在特定场域中的特别故事,在方法论上具有一般意义。
  27. 丁耘:什么是罗马法?
    简介
  28. 尤陈俊:明清日常生活中的讼学传播--以讼师秘本与日用类书为中心的考察
    作为明清社会“健讼”的重要证据之一,大量词状被递交到当时官府的情形引人注目。撰写词状往往需要颇为专门的知识与技巧,而这些词状的作者又是从何处习得?在对现藏日本、美国、台湾地区的讼师秘本与日用类书等稀见史料展开细致分析之后,本文发现以传授词状撰写之道为主要内容的讼学知识在明清民间的流传颇为广泛,当时的普通百姓若想获得诉讼文书范本亦非难事,晚明时期更是如此,尽管其传播途径在清代日趋缩小,但却始终未被彻底堵塞。
  29. 苏力:更是播种的季节——北大法学院2009级迎新致辞
    首先是公民,不是实证法律意义上的——你们已经是,而是规范意义上的。独立、诚实、自律、信守承诺并坚毅,分享普通中国人的喜怒哀乐,有一定的理想和追求,有足够的宽厚或仁爱,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这其实不算什么要求,而只是你在当代社会正派体面生活的基本素质。加上我丝毫不怀疑的你的智力,你就能面对每个人都无法幸免的各种艰难曲折,无论达穷荣辱,都能保持足够的自信,并获得内心的安宁和幸福。
  30. 尤陈俊:“新法律史”如何可能——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新动向及其启示
    19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新进展,先前论著中某些关于传统中国法律的旧见陈说,均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反思和批判。而引领此一学术风潮的代表,正是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他们的研究共同体现了“新法律史”的特征:在“历史感”的观照之下,连接经验(广泛利用极富学术价值的诉讼档案)与理论(从优秀社会科学理论中汲取灵感并与之真正对话),提炼自己具有启发性的新的中层概念。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新法律史”所体现的学术取向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启示,不仅包括提醒我们注重对诉讼档案的充分运用,以及吸收优秀的社会科学成果,还包括借历史之光洞见现实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中国法律史研究虚学化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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