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wen.org.cn

wen.org.cn 文章列表 普通 按阅读倒序

http://wen.org.cn
wen dot org dot cn at gmail dot com
普通 推荐阅读 全部
缺省 时间 标题 评分 阅读 评论 跟踪网址 | 倒序 顺序
« 1 ... 26 27 28 (29) 30 31 32 ... 42 »
文章
  1. 朱苏力:反思法学的特点
    法律 2009/12/05 | 阅读: 1600
    国家不幸诗家幸。    ——题 记     现代人几乎无法不借助抽象概念活动,学者尤其如此。使用概念的一大优点在于它使信息的使用和交流更为经济,而其弱点就是容易使人忘记和忽视在某些时候不重要而在另外一些时候相当重要的差别。当许许多多的不同学科都被归在“科学”的概念之下时,人们就往往只关心并抽象出“科学”发展的一般的社会条件,而很少认真对每个具体学科的知识及其知识体制是何以发展起来的作一番福柯曾对犯罪学、精神病学、临床医学的发展所做过的那种细致的谱系学和考古学分析。我们已经一般地接受了,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科学”和学术才能得以发展这样一个普遍“规律”。然而,我想起中国的一句老话,“国家不幸诗家幸”。这句话,至少当年我第一次看到时,曾给我以某种震撼。为什么?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首先是,它指出了文学繁荣与社会安定之间,至少在某些时候和在一定限度内,成一种反比关系。由于钱锺书先生指出的“诗可以怨”的特点,文学作品往往以倾诉不幸为特征,甚至会“为赋新诗强说愁”。〔1〕这是文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不同。如果引申并概括起来,可以说是不同学科发展、繁荣所需要的社会条件是不同的。因此,这句老话,对于我的意味,也许就是提醒和要求我重新审视法学(广义的,包括所谓的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一些特点及其发展所需要的某些独特的社会条件。     然而,这个问题太大,在微观的层面,需要细致的考察;而且即使是考察和想清楚了,也不可能在这里短短的几千字中说清楚。因此,这里只能简单地谈几点想法。     我想,首要的一点,与某些文学相反,而与许多学科相同的是,必须首先是国家幸,法学才有可能幸和兴,但理由不是外在的,而是法学的自身特点。在我这个文学的外行看来,文学关注的是人的命运,无论社会是幸或不幸,兴或不兴,人都要活下去,因此,文学也就有了素材,有了对象。社会的动荡,往往带来命运的无常,因此有了《奥德塞》、《双城记》的故事;而社会的不幸,往往也更容易触动人们感情之弦,因此才有了“今夜*~州月,闺中只独看”的感叹。社会动荡会影响其他学科的研究,但一般说来对其研究对象的几乎没有影响,例如哲学、数学、历史,或可以调整对象,例如局部地区的社会学研究。而法学似乎很不相同。法学关注的可以说是一个国度内整个社会的相对长期的稳定秩序,是这种稳定秩序中体现出来的人类合作活动的规则。如果国家不幸处于动荡之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就难以进行,甚至来不及进行,因此秩序无法形成,人的活动就无法显现出其规则,也就无法形成作为制度性的法律;因此可以说,就法学的总体而言,就几乎没有真正的研究对象。这时,即使有很认真的、很有能力的学者,也只能作一些实际更类似于思想或历史的研究,例如注释一些法条,发掘一些史实,演绎建构一个法律的逻辑体系,提出某些很有洞见的思想,而不可能有活生生的对于现实社会的法律状况的研究,更难以验证这些思想。着名的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先生的最重要的着作是《历代刑罚考》,其他着作也以法律史为主,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当代的着名法学家瞿同祖先生的两本重要着作也都是法律史的着作;〔2〕而已故的吴恩裕教授则在文革期间出版过红楼梦研究之类的着作,这固然与他个人的“业余”兴趣有关,但如果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也未必不是一个动荡的历史时期学者的某种无奈。     但是国家兴,但法学也并不必定兴,而仅仅是可能兴。这固然有其他学科同样存在需要学术传统、学者的智识和努力的问题;但这也与本文的所要讨论的问题无关,而是各学科的普遍性问题。我还是必须从前面所述的法学自身的特点来考察这一命题。休谟早就曾指出,研究对象的相对恒定和多次重复,是人们能够获得有关因果关系的概然推论的前提条件;〔3〕这实际也是学科知识得以形成的前提。而在一个社会急剧繁荣、迅速发展、以致于计划没有变化快的社会中,现象之间关系无法或很少重复,不存在一个法学家可以“凝视”(福柯语)的对象,因此法学家也就难以从社会生活中辨识并进而理解哈耶克所说的那种“自发性秩序”,很难发现和提出社会生活实际需要和长期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仅仅在字面上形成“法律”)。对于法律来说,一个社会的急剧发展可能与“国家不幸”时同样不利于统一秩序的形成和确立。迪尔凯姆在《论自杀》中就指出经济高速发展同样会使人们惴惴不安,感到社会“无序”,缺少规则指导。〔4〕这时的法学,更可能是“靠脑袋立法”,或对法律条文的注释。一般说来,这当然也算是法学研究,但是这种法学由于或多或少脱离了对社会生活现实的考察,因此很难具有真正的社会的和学术的生命力。     由于总体上的法学研究对象是法学家无法建构的,而几乎完全依赖社会稳定来建构,这也就意味着,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是更为“娇嫩”的学科,虽然不至于是“豌豆公主”(垫了20床褥子,她也能感受到褥子下面的豌豆),但它对社会条件的要求的确比其他学科更为苛刻。同为社会科学,同样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经济学可以研究“过渡经济学”或“厂商经济学”,社会学可以只研究一个村落,例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一种现象,例如迪尔凯姆的《论自杀》;而法学就很难想像有什么“过渡法学”、“厂商法学”,或者是“江村的法律”。至少到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法学,以后也很难说会有;即使有,其法学的血统也会很成问题。但是,即使弱者也有其“长项”。一旦社会进入比较稳定的时期,特别是社会分工发展了,社会的交往、交易增加了,社会对规则的需求和依赖就多了,法律也就有了其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正如一个贵族公子落难乡间可能洋相百出,但一旦进入上层社会,他则可能风流倜傥,挥洒自如。法学似乎就具有的这一特点,并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仅见诸于西方各国(例如,如今挤也难挤进的哈佛法学院当初有一年只招到一名学生),而且在当代中国,似乎也可见端倪。分数最高的文科考生,20年前大多报考文学、哲学、外语,而今天则大致报考法律、经济、管理;尽管就学术传统的扎实和久远来说,后者至今未必是前者的对手。而且,尽管经济学今天在中国似乎很热,但这种情况未必会持续下去。至少在美国,经济系已不远远不如法学院、商学院兴旺。似乎是盛洪告诉我的,科斯说过,美国的法学家比经济学家更有能耐,前者可以不断地为自己创造着市场需求和职业。当然,创造市场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也是稳定社会中分工日益细致、交易日益频繁、规则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     不要以为我这是在洋洋自得,以一种尚未成为现实、在中国未必会且未必应当成为现实的畅想来满足因被学界评价为“幼稚”而受到损害的职业虚荣心。我仅仅想指出法学自身的特点。只有发现其特点,我们也许多少可以理解我们的法律行当为什么目前开始发达起来,法治的口号会流行起来,法学教育会膨胀起来,而法学的发展似乎又不尽人意(以致被人耻笑为“幼稚”),以及为什么法学家似乎目前总是急于参与立法或注释法条,似乎缺少一些学者应有的开阔视野、博学和社会人文关怀。     由于法学的上述特点,这也就意味着,就总体来说,法学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学科。法律的基本社会功能是保持社会秩序和行为规则不变,使之制度化,因此才有所谓的法治或规则的统治,人们才可能根据昨天预测今天和明天他人和政府官员的行为,根据此地的情况判断彼地的情况,也才有可能做到法律面前(在时间维度上的)人人平等,才有可能最终形成一种进行合作、解决纠纷的“定式”(借用围棋上的一个术语)。即使有变化,法律也是力求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有节制的、因此是人们可以有预期的发展。法学从来就不是以其新颖、玄妙、想像力而获得人们的青睐了,而是以它的熟悉、便利和重复性而与人们相伴随。的确,从古罗马时代的契约法与今天市场经济的合同法在许多基本方面并没有什么重大区别;一部《拿破仑法典》颁布近200年了,至今仍为法国人通用,仅仅作了些许的补充;而英美法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遵循先例”。比起其他学科中的这一“转向”、那一“转向”,各种“主义”以及主义前那些现有中文似乎都难以应付的前缀,法学实在是太缺乏新意了。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法学家缺少创意,而在于他的研究对象决定了他必须在传统建立的秩序中“带着脚镣跳舞”。而且,即使法律有时发生了实质性的、根本性的变革,也往往是(但并非总是)悄悄发生的,用“旧瓶装新酒”,尽可能保持其旧有的形式,或诉诸旧有的理由,其目的就在于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破人们对于即成规则的依赖(法学上称之为不溯及即往的原则,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更普遍化的尊重“产权”)。这种变化的路径常常导致人们无法用通常的“理性”或因果律来解释法律规则和制度。〔5〕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海商法中的“对物诉讼”。当年,西方社会中产生对物诉讼的前提预设是万物有灵论,因此一棵树砸伤了人,就会对其提出诉讼;这种如今看来荒唐的事后来即转化为海损案件的扣船扣货,这样既省去了传唤船主的不便,又保证了至少得到相当数量的赔偿。类似的例子还有陪审团,其最早先只不过是当事人找来证明自己人格的证人,一般是乡里乡亲,而如今已成为由彻底的陌生人构成的、听取证据并依据证据认定指控是否成立的一个制度性设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学不能在某些时候作为一种有意图的工具来推动社会的变革。的确有这种情况,并且时而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就总体来说,即使成功也并不是法学本身造就了这种成功,而是社会已经发生了变化,需要这种法学或法律;或者是以法律名义的国家强力起了作用。然而,即使是后者,法律法律能否真正成功,能否真正为人们接受,仍然不是利用法律推进改革的政治家或法学家能肯定的,而必须经过长期的公共选择;例如人民公社制也曾进入宪法和法律,但终究被公众否弃了。法律,在这一点上,如同社会中的语言,是天下之公器,并不是某个或某几个天才的创造,而是公众以他们的实际行动集体塑造并在行动中体现的。因此,即使是一些表面看来重大的法律规定的变革,就其对社会生活的实际规范作用来看,意义也未必那么重大(其意义往往是成为一种符号或标志)。因此,尽管拿破仑法典被公认为是法律史上的一大变革,但是法典起草委员会主席说的话大意是,“既然现在人们都喜欢新,那么我们就给他们一些新理由来喜欢旧法律(所谓旧,只是指目前社会已通行的而已)”。〔6〕而且,现代法治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法律不能规定人们做不到的事;其中的隐含义即任何法律规定都必须不能太脱离实际的“新颍”。     由于法律和法学的这种保守性,因此,生活在特定时代的一些“精英”或“先知先觉者”往往会感到一个社会的法律发展似乎总是与他们所感受的时代潮流“慢半拍”,甚至有时感到法律制度本身就是压制性的(例如,福柯的许多研究中所显现的对现代法律制度的激烈批判)。的确如此。首先,就总体而言,只有在社会秩序基本形成之后,才会逐步形成一些社会普遍遵循的规则,也才有必要将这种秩序以法律固定起来,也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法学的研究才发展起来。在革命时期,在高速变革时期,法律和法学的发展往往会无所适从,就会出现停顿,甚至萎缩。即使人为努力制定法律来保持秩序,也未必能够成功;相反倒可能出现庄子所说的“法令滋张,盗贼多有”的悖论。其次,即使在和平稳定时期,由于法律要求的对人对事的普遍性,它也势必不能“朝三幕四”或“朝令夕改”,它不是以其“先锋性”满足社会的革新者(这种人一般说来总是少数)对于未来的畅想,而是以它的“老规矩”“萧规曹随”来满足社会的多数人对可预期生活的需求。一般说来,只有当社会多数人的行为方式以及相应的社会生活的实际规则都发生变化时,法律的变化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也正是这个原因,马克思才说出了那多少令我们这些法学家有些迷惑不解、不快甚至羞于引用的话:“法……是没有自己的历史的”。〔7〕     因此,法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务实和世俗。世俗并不具有贬义,而只是说它的基础是社会现实,它必须始终关注现实,回答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关心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法学是一种非常讲求功利的学问。它是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一种职业性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排斥独出心裁和异想天开。它有时甚至不要求理论,而只要求人们懂得如何做。这与文学和纯粹的思辨理性也有较大差异。对文学艺术作品甚至就要求其“在似与不似之间”(齐白石语),甚至可以别人都看不懂;一个理论也可以天花乱坠,只要其足以自洽就可以成立,对于社会的其他人来说,并没有太大关系,最多是小说和着作无法出版,或读者很少,出版商赔本而已。而且,读者的多寡也未必就能决定小说或理论本身的价值(因此对“经典”的某种黑色幽默界定是,经典就是人人都承认应当看却都不看的着作),因为这些都是高度个人化的创造性的事业。而法律家的事业有很大不同,他/她并不仅仅是在从事一个仅仅关系自己个人收入的工作,而是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决定别人官司的输赢,决定别人的身家性命,决定着别人的一笔财产的归属,一句话,他/她直接决定着别人的命运。相比之下,法学院教授比他们的职业性同伴有更大的活动余地,容许有更多的智识性的创造。但是,法学的研究也仍然不可能完全脱离这个知识体系和知识制度乃至社会制约的约束。这就是为什么,各个法律院校中,修法哲学、法律史课的学生一般总比修民法、刑法的学生少,而且也更不情愿。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象马克思、韦伯这样的具有天才的创造性的思想家,尽管毕业于法学院并且都有家学渊源(马克思父亲是律师,韦伯父亲曾是法官),却最终都走上了社会思想家这条不归路的原因之一。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后现代主义在其他某些学科可以甚嚣尘上,在法学界,偶尔也有理论法学家“蹦哒”几下,但是对法律实践的影响甚小。这就是学科的知识制度的制约。 法学的现实性还表现在,就总体来,法律家和法学家无法按自我的偏好来进行选择,尽管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一个小说家,一般说来,可以不写他不喜欢的题材,一个经济学家也可以不研究他没有把握的问题;而一个法官不能说,“这个案件太难了(或我不喜欢),你撤诉吧”,或者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我也拿不定主意,你们等一等,等我想清楚了,再作决断”;一个律师,也不能因为仅仅被告罪恶累累或欺诈成性而拒绝为被告辩护。法国民法典第4条就明确规定法官不得以没有法律规定而拒绝审判,否则将以拒绝审判罪论处。至少美国的律师职业伦理(实际上也是法律,尽管称之为“伦理”)也对律师拒绝辩护作出非常严格的限制。     因此,这就意味着,至少在某些时候,法学家并不是有了充分的理性准备来接受社会界定为“法律”的那些任务,而是被社会“强加”的;强加给他/她只因为现代社会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将他/她标记为法官、律师或法学家,即以一种制度化的方式认定他/她有这种能力,而不论他/她是否真的在这个或那个问题上具有能力。因此,法学其实并不像常人想像的那样,是一门仅仅熟悉法条加秉公执法就能完成的精确的或形式化的“科学”(未来是否能够精确起来,我也很怀疑),而必须以一种似乎很精确的方式来处理一些实际上无法精确处理的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以说是中国古人对这一点的最深刻的理解和概括。我在此说这些话,固然是渴求社会的理解,却决不是想因此推卸法学家的责任。相反,正是因为没有一个绝对的“真理”或对应的“法条”在那里可供套用,可以作为法学家退守的堡垒,因此,法学家才必须更注意社会实际,注重吸收各个学科的知识,包括人情世故和常识,才可能大致地但必定不会令所有人满意地履行他们的使命。法学实际上是一个很难形式化、条文化的学科,尽管人们的想像中的法学面目却恰恰相反。     这只是我近20年的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几点感受,它既不是对法学的“本质”特征的概括,也非法学的全部特性的涵盖(例如,从前面几点可以引申出来的、而且我在其他地方涉及过的法学知识的地方性问题);而且法学内部各个专业也各不相同。但我想,这几点感受也许有助于法学圈外的人们理解法学,而不至于对法学或法律在社会中的可能作用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也有助于我们法学家理解自身的局限和长处,而不至于在“依法治国”的口号中突然自我膨胀起来,真以为自己或那几本书中真有什么创造秩序的能力。此外,或许,也有助于提醒其他学科的朋友思考一下自己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如何历史地和社会地构成的。【作者简介】朱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注释】〔1〕见,“诗可以怨”,《七缀集》(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T'ung-TsuChu,LocalGovernmentinChinaUndertheCh'ing,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2。〔3〕《人性论》,上卷,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页74,105。〔4〕EmileDurkheim,Suicide,AStudyinSociology,trans.byJohnA.SpauldingandGeorgeSimpson,FreePress,1951,pp.252ff。〔5〕美国最著名的法学家霍姆斯因此称,“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6〕转引自,傅海坤:“《法国民法典》改变了什么”,《外国法译评》,1996年1期,页45以下。〔7〕《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页70.
  2. 文佳筠: 有关中国、中美关系与气候变化的思考:写在坎昆会议之前
    政治 环保 2010/12/09 | 阅读: 1598
    一位美国同事在准备一篇给美国读者的文章时,向我提了几个非常好的有关中国与气候变化的问题: @ 中国期待美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做出什么承诺?@ 中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这些目标中哪些是弹性的、可以协商的?哪些是非常坚定、不可协商的?@ 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是否包含建立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以下简称碳交易)?@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到可以成功地推行碳交易?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独立学者,我想对以上几个问题上谈谈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你认为中国期待美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做出什么承诺?中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中国期待美国尊重美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巴厘路线图”。尤其是“公约”第三章“原则”第一条的内容,即强调“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中国人民要求美国停止拿中国当靶子作为他自身不作为的借口,这一点在中国一些学者和中国的绿色组织给美国气候变化特使的公开信中,已经很明白地表达过(http://campaigns.item.org.uy/?q=en/node/1978)。其中写道:“……但是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不是,也绝不能继续被美国用来当作其不作为的借口。尤其是中国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富有的国家,作为对导致气候变化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国家,必须履行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以及巴厘路线图框架下的义务。我们呼吁美国尊重联合国进程,并且做出其应有的贡献,而不是破坏弱化联合国进程,并成为附件一国家的挡箭牌。尽管按照奥巴马总统的说法,美国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它依然是附件一国家中唯一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美国没有能够建立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立法。它承诺的减排量相当无力:到2020年仅仅比1990年减排3%-4%。更有甚者,在美国国内的失败受到越来越多国际社会关注的时候,它还试图通过聚焦中国来转移大众视线。尽管,如上面的数据所示,美国多方面减排的努力都落后于中国。”最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的申请,启动“301 调查案”对中国支持可再生能源提出质疑,该事件在中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这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各界的这种印象:即美国实际上根本不关心气候问题,其仅仅是美国用来抨击和打压中国的一个工具。中国碳排放增加受到指责,中国大力扶助新能源也受到指责。美国在气候和贸易政策上的不一致非常明显,不容忽视。在巴厘岛,美国被质问“领导还是至少不要挡道”?公平地讲,小布什政府当时的所作所为没有挡道,让巴厘路线图得以签署。现在,是再一次请美国考虑“如果不能领导的话就请至少不要挡道”的时候了。在过去的两年里,奥巴马政府的作为以及这次的美国中期选举已经很明白地说明了近期几年内美国是不会加入对其有约束力的国际气候协议,更别说是领导了。美国政府需要诚实地承认美国不能领导,至少不是现在,所以不要挡道以便让世界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来推动实施“巴厘行动计划”。全球气候协议框架的公平公正以及足够的减排量(尤其是发达国家整体的减排量)比其为了应对美国民众而假装领导更为重要。 ——这些目标当中哪些是弹性的、可以协商的?又有哪些是非常坚定不可以协商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对中国民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些仅仅参观过北京和天津的人很可能有这种幻觉:中国已经是一个发达国家了。财富在城市的过度集中和中国的不平衡发展容易给人造成这种幻觉。但作为一个同时研究农业农村问题的学者,我调研的一些村庄至今还没有自来水。例如,今年八月,我到河北衡水拜访一位做有机种植的农民朋友,这里距离北京只有三个小时的火车路程。他的村庄是有自来水的,但每五天才来一次水。对我来说“发展的权利“实在的意味着:有一天我的农民朋友能够持续使用自来水。在一封致中国政府的公开信中,(http://campaigns.item.org.uy/?q=en/node/1975),中国的学者和一些绿色非政府组织要求政府在国际协商中应坚决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针对国内政策,他们呼吁政府采取更具体的措施去制止消费主义和在一些高度发达的大城市所迅速上升的碳排放。这些建议包括更高的燃油税,实行阶梯电价,对发达地区和高排放地区制定绝对的减排目标等等。他们也呼吁政府在减缓、适应、技术交流与合作、低碳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加强南南合作,同时向最不发达国家增加财政和技术支援。概括的说,他们既希望政府在国际协商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也希望政府能在国内和国际政策中切实履行这些原则。所有这些并不仅是为了中国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中国公众期待并要求中国代表在提倡和主张77国集团利益方面继续发挥出强大的建设性的作用。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代表黄惠康最近对记者表示,中国政府明确表态不能将发达国家承诺的气候资金的落实和发展中国家减排透明度问题相联系。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观察员,我赞同这一立场。和我同事的一些关注国际气候正义的NGO工作者都非常明显地感受到:美国政府和媒体就所谓的中国减排透明度问题的狭隘的关注,恰恰是其转移对一些真正存在的问题的关注的一种烟幕弹,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减排的目标问题。尽管不受国际条约的约束,中国对其宣布的减排目标是非常严肃的。最近几个月以来,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冲刺阶段,一些地方不仅工厂断电停产,一些居民区也断电。尽管对居民区断电有失简单粗暴,在国内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其具体做法可以商榷改进,但另一方面,这表明了中国政府为实现节能减排真诚的、极为严肃认真的努力。不要说美国,有哪些附件1的国家为了实现“东京议定书”的目标而拉闸限电?据我所知还没有。然而,在大多数西方媒体关于透明度的舆论攻势中,中国被假定为不诚实的、有罪的。显而易见,这样的讨论和其暗含的对中国的无端指责削弱了南北之间的信任。目前发达国家提出的“国际磋商和分析”的案文,对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的要求比目前公约下对发达国家的审评还要严格,这很明显不是一种建设性的态度。 @ 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是否包含建立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以下简称碳交易)?在“十二五”规划中,为了达到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的目标,中国提出了一系列的机制,包括:1、征收碳税和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2、征收环境和资源税;3、发展和补贴低碳技术中国政府并不认为征收碳税和碳交易机制是互相排斥的,他们正在积极探索多种途径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拟建的碳交易体系是以已宣布的强度减排目标为基础的,而不是与有国际约束力的全经济减排目标挂钩。 @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到可以成功地推行碳交易? 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问题。我们不该忘记,正是华尔街的“成熟”和其“创新”的金融机构让我们遭遇了金融危机。要想设计一个环境和金融上都比较诚信的、稳定的碳市场,我们需要务实地看一看那些曾经失败或者是成功了的不同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其中,效果不错的一个案例是美国的“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它涵盖了不多的实体,不受金融投机者的控制(多年以来,对二氧化硫的交易大部分发生在相关的实体,即电力公司),并且从来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市场出清问题(细节可以参见美国环保署网页http://www.epa.gov/AIRMARKET/progress/ARP_2.html)。欧盟的碳交易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是与“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相比较,还是存在更多的问题。有分析认为金融机构的过多投机是造成问题的一大原因。然而,尽管有这些证据,有些碳排放交易的支持者声称为了保证市场运作的流动性,必须扩大市场而让金融机构无限制地参与。被一些分析家称为“限量与赌博”(cap-and-gamble) 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已经宣告失败,将于今年年底关门歇业。现在,我的一大顾虑就是一些“下岗失业”的华尔街碳交易商将会到中国向政府兜售他们所谓的“专业知识”。他们那些用绿色语言包装的政策建议,更多的为了金融投机者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为了真正的节能减排。所以,这些政策建议很有可能成为引发次级碳泡沫的因子,而不是建立一个环境和金融诚信的稳定的碳市场。我希望中国政府将有足够的智慧和政治意愿来抵制全球金融机构的相关游说,在设计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时候立足于中国的现实的同时,学习真正先进的国际经验(比如上面提到的“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 后面的话:对这些问题答复的英文草稿,发出去后有国内的朋友说,有道理是有道理,但似乎对美国人太尖锐了。胡锦涛总书记明年一月访美,要为此创造“良好气氛”,最好不要对美国太过针锋相对。 我回答说,1.我做为一个学者,实事求是做研究并以此为依据发表意见是第一要务,是否为胡总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不是首要考虑。2.我并不认为我的看法太尖锐,从我得到的反馈看也是如此。我绝大部分环保圈同事是西方人,还指望他们帮我多传播。所以我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语气尽量平和。 向我提问的美国朋友,说很有启发,她在文章中会尽量引用,让美国民众更多了解中国民间的声音。也立刻有一位法国同事询问能否登载在其电子出版物上。可见只要摆事实、讲道理,为公平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据理力争也可以争取到一部分发达国家听众。3.      以为对美国单方面温良谦恭让就可以创造“良好气氛”,实在是有点外战外行的天真。 美国从政府到媒体到部分主流NGO, 对中国的攻击现在已经紧锣密鼓开始启动--这是美国内政外交所要求的,一定要用中国做靶子为其在气候方面不作为的借口,中国单方面对美国示好会有用吗?我很怀疑。在西方生活有年的人大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温良谦恭让不会被感激,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在国际谈判国家利益相争的时候更是如此。所以,即使是中国代表团,想要为领导人明年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也不是这么创造的。如果代表团在坎昆做老好人在该批评美国的时候不批评,美国人只会提出进一步非份要求,那么,到胡总访美的时候,是对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让步呢,还是胡总不得不亲自上阵和美国人针锋相对呢?说重一点,这分明是把领导人往火堆里推。如果代表团据理力争,胡总访美的时候和美国谈判的政策空间和转圈余地才会更大。所以,个人认为,无论是为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还是为了胡总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中国代表团都应该继续在天津谈判的立场,为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据理力争,要求美国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同时,中国代表团所肩负的,不只是中国一国对气候公平的要求,而是全体发展中国家的对此的要求和希望。美国人口不足全世界的5%,是为了不得罪美国统治阶层对其无理要求让步呢;还是为了全世界80% 的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利益,在谈判中积极主动的强调从科学出发、从公平原则出发? 我想,中国做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其选择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社科院美国所 刘元玲 协助翻译
  3. 贾樟柯:希望能打开纪录片的一个窗户(访谈)
    影视 2010/06/11 | 阅读: 1597
    记录员有点错误括号里改了
  4. 中国医药报:中美医改同异点之对比分析
    医卫 2009/11/19 | 阅读: 1594
    让全球为之头疼的医疗体制改革,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医改计划得到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通过后,美国众议院似乎也打算对其开 “绿灯”。日前,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表示,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给出的最新估算数字显示,民主党起草的医改方案将在10年内减少美国的预算赤字,且成本不到9000亿美元。此言一出,给奥巴马力挺的医改计划增加了获得通过的胜算。不过,如所有关系民生的重大改革一样,改革的过程也是民众对政府执政能力的监督过程。因而此次医改将考验奥巴马政府等能否切实改善民生,解决预算赤字,走出经济困境。 相比美国医改,中国医改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致支持,但所面临的问题同样复杂。这两个政治体制截然不不同的大国所进行的医改,无疑将为世界不同国家的医改提供有益的参照。 发达国家中的“孤例” 4500万美国人无医保 美国是惟一没有建立全民医保体系的发达国家。 近10年来,美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速是其他物价上涨速度的4倍,远高于家庭收入的上升。据统计,2000年~2006年,美国普通家庭的医疗保险费用上升了84%,而同期个人收入仅增长20%。高额的医疗费用使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为此焦灼不堪。2005年2月,哈佛大学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当年宣布破产的400万个家庭中,有一半都是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病却无法支付高额医疗保险费用而破产。美人口普查局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美有超过45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80%为工薪家庭,占到美国总人口的15%。 导致这个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至今仍未实现全民医保的,便是美国目前高投入、低效率的医保体系。 根据医保资金的来源,美医保体系目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政府与企业雇主成为最主要的支付力量。 美政府医疗保险计划主要包括联邦医疗保险计划、联邦医疗援助计划、联邦儿童医疗保险计划以及向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家属等提供免费医疗,享受人群受年龄、行业约束,因此主要面对低收入群体。政府支出占美国医疗保险费用总额的45%。如包括税收补贴,政府支付的总医疗保险费用将接近60%。 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覆盖了美国3/4的工薪阶层,共1.6亿美国人口。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全职雇员超过7人的公司,雇主必须为雇员及其家属购买医疗保险,雇员本身也要负担比较少的一部分费用。 既没有雇主也没有资格享受政府计划的人,可以花钱加入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然而个人投保不享有税收优惠,保费也因个人年龄和健康状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别。那些健康状况差、可能有较大医疗支出的申请人往往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目前,美国仅有大约1000万人是通过个人购买拥有医疗保险的。 庞大开支成为沉重负担 8年参保人群减少200万 庞大的开支正成为美纳税人的沉重负担。不仅如此,由于经济萧条导致税收减少及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美政府支持的医疗保险信托基金预计到2016年告罄。而企业既要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冲击,又要支付高额的保险费用,资金压力同样不言而喻。通用汽车公司每卖出去一辆汽车平均要负担1500美元的医疗保险成本,甚至比用钢成本还高。 美越来越多的雇主不愿再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与8年前相比,现在从雇主处得到医疗保险的人已减少了将近200万,且还在继续下降。再加上一些小企业员工、个体经营者、非正规就业者往往既买不起商业医保,也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公共医保,4500万无医保人群由此产生。 通过美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审批的这一名为《2009年美国健康前景法》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对此提出6点主张。其中包括,要求每一名美国居民购买医疗保险;为年收入在4.4万美元以下的四口之家设立公共医疗保险,由政府补贴保险联营公司提供低成本医保计划;扩大针对低收入居民的“医疗救助”计划的覆盖范围;削减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医保计划成本;对由企业、雇员分担的医疗保险中的最昂贵计划征税;对医疗救助、医保计划和相关税收抵扣规则进行修改。持续10 年的改革预计投入8290亿美元。 投入巨资难免遭指责 医改草案预计耗费8290亿美元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弊端重重,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然而前方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幸运之星也并不会特别眷顾奥巴马。 奥巴马为他的医改大计设定了三个目标:给已有医疗保险的人提供安全感;给无保险的人提供医疗保险;减缓美国家庭、企业和政府医疗成本上涨的速度。这个能使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计划听起来足够诱人,但却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不信任,甚至抗议。 财政赤字的激增是美共和党对奥巴马政府医改方案提出的最大质疑。如果医改计划获批,钱从哪儿来?目前政府债台高筑的局面实际上已经无力支撑美国医疗体系改革。大量救市计划的支出使美国政府今年财政赤字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1.42万亿美元,占美国GDP总额10%以上。 刚刚获批的医改草案预计医改将耗费8290亿美元,虽低于奥巴马此前预期的9000亿美元,但仍遭到了美共和党的反对。美共和党还把整个预算案称做“就业杀手”,指责奥巴马政府在经济最艰难之时试图制造各集团之间的矛盾。 公共保险冲击自由市场经济 2011年起终止对富人减税 奥巴马医疗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而另一个主要目标则是降低医疗保险的成本。 奥巴马主张增强政府在医疗保险中的作用,把公共保险引入医疗保险市场,与商业保险形成竞争,从而降低民众的医疗支出。美国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商业保险公司是“罪魁祸首”之一,为了多收保险费用,他们往往在医疗保险中增加各种不必要的增值服务项目。那些不菲的开销往往使许多想买医疗保险的人望而却步。 这一提议一经抛出便引来不少反对者。他们认为这样一来民间保险机构的业务将受到挤压,美国推崇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势必受到冲击。 “自由市场经济”在美国一直都是敏感的话题。来自弗吉尼亚州的美共和党众议员埃利克・坎特指责,“民主党人兜售一种政府运作的医保选择,但这种选择会制造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从而破坏市场秩序,减少医疗保险项目的可选范围。” 此外,奥巴马利用开源节流获得医改资金的思路也遭到非议。奥巴马计划通过征税在未来10年内为联邦政府增加约2万亿美元的收入。其中,计划向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的个人或夫妇征税,从2011年开始实施,并将从2011年开始终止前总统布什针对富裕群体的减税计划。 另一方面,削减联邦政府向医院、保险公司和制药公司提供的医疗费用。由于触及既得利益,保险业正式宣告与政府“决裂”。在医改草案表决的当天,美国医疗保险业利用普华永道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若推行拟议中的改革,医疗保险费用上涨的速度将远远快于不进行改革时的速度。 由于富人、医院、保险公司和制药公司等投入大量资金的游说集团的存在,使人们对于美国医改的信心又下降不少。根据盖洛普民意测验机构的最新调查显示,奥巴马近来的支持率因医疗改革继续下挫,仅为56%。 中国医保覆盖面广 报销水平逐步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美国要通过政府干预,设立公共医疗保险机构,是要发挥政府职能,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看病问题,提高人们的参保率,扩大医保的覆盖面。 与美国的医保制度不同,我国一直实行政府主导的医保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时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绝大部分少年儿童、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被排除在外。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在我国部分县市进行试点,政府开始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投入。而随着两项制度的不断完善,截至2007年上半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接近1.7亿,基本覆盖各类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新农合也已覆盖了7亿农民。同年,针对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试点。 我国基本医保制度覆盖面此时已经囊括了大多数人群,但参保人数的上涨无法回避报销水平较低、医保关系无法异地接续等现实,许多参保人在患大病时依旧住不起医院、吃不起药。 今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我国未来基本医疗保障体制做出规划,表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与此同时,按照我国医改近三年的改革实施重点,从今年起的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越来越多的零散群体被纳入这一基本医保网络。 从改革所需投入来看,美国医改计划为期10年,耗费8290亿美元。我国在近三年的医改中政府部门将投入8500亿元,其中用于城镇居民、新农合等医保方面补助的金额将超过3900亿元。由此达到的目标包括: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要让参保人亲身体会国家对医改的重视,同时享受医改成果。”对于美国医改与我国医改面临的共同问题,郑风田认为,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投入所带来的变化。 多种问题必须面对 医保制度有待完善 不同于美国医改目前所面临的来自各大利益集团、财政方面等外部阻碍,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制度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来自制度本身。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3.2亿人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已达11.3亿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突破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 1.17亿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15亿人。目前没有参加医保的人群主要有三类: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困难退休人员无力参保;在自愿参保原则下,部分年轻健康人群不愿参保;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反映按职工医保缴费水平完全由个人缴费负担太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对此认为,由于新医改方案的实行,中央财政今年将对中央及中央下放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因此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的主要难度就集中在如何让灵活就业者,即非正规就业者顺利进入缴费门槛较高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朱俊生认为,除了寄希望于各级财政的支持,一些城市应将这部分人员纳入缴费水平相对较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畴。与此同时,还要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以实现缴费年限在各地的互认。
  5. 郑永年:中国如何应对国际力量再“集团化”
    社会 2009/11/24 | 阅读: 1592
    中国不应当走美国西方道路,中国的责任应当是维持国际体系的开放性,而不是帮助他国使得这个体系封闭化。开放性是中国精神,也是中国应当贡献给这个世界的。
  6. 柯小刚:尼采、柏拉图与戏剧的教育使命(讲稿)
    戏剧 2010/04/09 | 阅读: 1590
    (上海戏剧学院演讲,2009年12月10日)柯小刚  感谢刘明厚教授邀请,有机会来上海戏剧学院与诸位交流,深感荣幸和惶恐。荣幸,因为上戏是中国戏剧和电影电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剧作家、导演和演艺明星的摇篮;惶恐,因为我在戏剧方面完全是外行。之所以还敢来讲几句,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一个站在戏剧行当外面的观察,对于行内的专业耳朵来说,可能还有点参考价值。为什么从尼采和《悲剧的诞生》讲起我准备提供给各位戏剧专家和同学的,是一个戏剧行当外面的观察。这个观察准备从"尼采与《悲剧的诞生》"讲起。但这远不是我擅长的研究领域。为什么还要讲这个题目?(譬如说,为什么不讲我博士论文中处理过的"海德格尔艺术思想"?这个题目本来是刘明厚教授起初希望我来讲的。)这要从尼采为什么研究古希腊悲剧说起。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和戏剧理论方面的教科书常常会说,《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的第一部著作,也是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或戏剧理论方面的重要著作。不过,尼采写这本书的时候,并不是以一个美学家、艺术哲学家、文艺学家或戏剧理论家的身份来写的。写这本书的时候,尼采是瑞士巴塞尔大学一名年轻的古典学教授。这本书他原本是当作自己的古典学教授生涯的第一部著作来写的,虽然当时的古典学界并不接受这部著作,而且正是以这部著作为导因,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古典学天才不得不告别他"宁愿不做上帝也要珍惜的"古典学教职,而被迫去做所谓的哲学家。但是,我们今天要说,即使现代古典学界直到今天还未曾接受这部著作,但它仍然是从属于古典文教的;而另一方面,即使现代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和戏剧理论把这本著作奉为里程碑式的成果,它也仍然不是属于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和戏剧理论的。厘清尼采在古典学和哲学美学之间的位置,不但对于我们读懂《悲剧的诞生》这本书来说至关重要,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国当前的戏剧和电影电视状况。为什么这样说,我们必须从什么是古典学,以及它与现代哲学和舞台状况的关系讲起。古典学的变形和隐秘使命,它与现代大学讲台和戏剧舞台的关系古代并不需要也没有古典学。古典学以古代为研究对象,但古典学本身却是一门现代科学。它的领域和方法由现代科学规定,它的教学体系和资格认证从属于现代大学体制。现代古典学是用生锈的剪刀剪断古典文教的脐带,在现代性的肚皮上剪出的脐眼。透过这个被感染的脐眼,现代人看到的古代世界要么是现代生活方式的前身与合法性来源,要么是满足现代智性和感官的猎奇领地。但是,从一开始,古典学建制的产生就蕴含着古典文教体系对现代历史哲学和现代大学体制的张力。因为,古典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像物理学的研究对象那样是一块石头,而是整个古代世界作为一个意义的整体,一个虽然被剪断了可见的脐带但仍然隐秘地生活在每个现代性细胞中的生命。这个意义世界的剩余生命构成着现代生活的隐秘基础。现代自由主义之所以可能,乃是建立在对这一意义世界生命遗产的挥霍之上。自由民主挥霍着先贤的遗产,并以此才得以运作。但是,它却不但不懂得珍惜和培育这一必要的运作前提,反而自诩现代自由民主的自满自足,错误地以为只要民主就能保证自由,只要自由就能保证民主。这种想法的产生和付诸实行,只是在一个文化过渡繁荣、传统伦理资源过剩的时代才得以可能的;一旦当传统资源被耗尽,人类重新堕入野蛮境地,新的文化建设就要重新开始。而当文化建设重新开始的时候,古代资源就会重新受到重视,而这时,原先以现代学科形式潜伏起来的古典学就会重新焕发活力,临危受命,与于斯文,通经致用,从它的古典质料出发颠覆它的现代形式。这便是古今文质之变的大概情形。尼采的时代,古典学正处在一个转型期:从承担古典文教抱负的古典学转型为现代科学古典学,从社会贤达的业余兴趣转变为大学教授的科学职业。尼采的竞争者维拉莫维茨完成了这个转型。这个转型在古典学界的完成,也就是哲学领域在学院外的所谓"现代"[1]"后现代"形态的开端。尼采离开巴塞尔,是这两件事情的共同标志。这场标志事件对后世最深刻的影响在于教育者的失踪:自此之后,现代社会便是一个迷失了教师的世界:体制内的教授宣讲的专业科学知识无意于教育,也无能于教育;体制外的哲学家宣讲的百家主义则存心教唆,鼓动青年造反。教授和哲学家到处都是,教师却变得极为稀罕。从此之后,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理解维拉莫维茨的古典学成为一件乏味的学院专业事,理解尼采的"哲学"成为一件反学院的时髦事,而理解尼采这个名字所维系的古典学传统,也就是理解古典文教的初衷抱负及其在现代处境中的变形和隐秘使命,则成为一件无论在学院内外都变得极为困难的稀罕事。今天通过重读尼采的《悲剧诞生》来反思讲台和舞台的处境,便是要重新提起这件稀罕事。与现代大学的变化相应,文学戏剧影视也不再承担古老的教育职能:课堂上教授们宣讲文学史和文艺学、美学理论,剧场和荧屏外"知识分子"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哲学家们"(哲学教授不是哲学家,他们属于前一种人,讲授哲学史和哲学理论)则忙着"批评"。至于剧场和荧屏,本来应该是最重要的教育场所之一,现在则完全交给意识形态的广告和艺术消费市场的手机投票。票房和收视率决定剧目是否经济,"批评"决定它是否"艺术"。如果既经济又艺术,教授就准备把它收入历史和理论。这是制作人、批评家和教授的三方游戏,他们联合驱逐了教师,驱逐了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那样的人民教师。简化堕落版的自由民主认为现代社会不需要教师,因为现代人都是有理性的成年主体,不再是儿童和奴隶,除了借以谋生的专业技能培训之外,他们不需要灵魂的教育--而只有灵魂的教育才称得上教育。所以,对于现代人来说,学校教育据说不过是谋求职业的技能培训,而文学戏剧影视艺术则不过是培训之余和工作之余的娱乐消费。受教育是为了找到工作。无论受教育还是工作,都是辛苦的。在辛苦的受教育和工作之余,需要娱乐消费,而被消费的产品据说就是人们以前称之为艺术的东西。这便是相互配套的现代讲台状况和舞台状况。当尼采这个本来有志于做教师的古典学家被逐出大学讲坛,并被奉为现代后现代"哲学家""艺术家"和"批评家"的鼻祖,当大学里的维拉莫维茨们和大学外的"尼采们"一起联手谋杀了古典学家尼采和人民教师尼采,这种现代讲台状况和舞台状况就开始正式取得统治地位了。而《悲剧的诞生》则可以被视为针对这种现代状况的最后一次抗争。然而,很不幸,这场抗争为尼采个人命运带来的后果,以及它在哲学和艺术领域带来的后果,恰恰使它成为加速这种状况形成的契机。诗与哲学之争:舞台和讲台对教育权利的争夺与尼采思想的古典语境上面结合尼采出离巴塞尔古典学教席事件,勾勒了讲台和舞台作为两个教育阵地在现代处境中的双双陷落。接下来,我们从这两个阵地本身对教育正当性权利的相互争夺,也就是所谓诗与哲学之争的脉络,来看《悲剧的诞生》置身于其中的古典文教背景。首先,我们要说明,《悲剧的诞生》要讲的不是一种酒神和日神相反相成的戏剧理论、哲学美学,而是讲的教育;其次,我们要清楚,这本书是要为悲剧舞台争夺教育的正当权利,反对以"苏格拉底"和"亚历山大里亚学者"为标志的哲学讲台的教育权利。只有从教育问题上的这个古老争执,即诗与哲学之争出发,才能把《悲剧的诞生》带回到它所从来的古典文教关怀的语境中去,从而才能对它何为而作的微言大义有一点入门的理解。[2]在柏拉图的晚年对话《法义》(旧译《法律篇》)中,来自雅典的外邦人说起过一种看起来似乎可以用来论证《悲剧的诞生》中关于酒神和日神共同作用于希腊诗歌(包含悲剧)的这样一种"艺术理论":教育事关快乐和痛苦感觉的正确约束。不过,在人生过程中,教育的效果会渐趋消磨,乃至在很多方面完全丧失。好在诸神怜悯人类生来就要遭受的苦难,赐予了宗教节庆的形式来予人安慰,让他们在劳作之余有闲暇的时光。他们赐予我们众缪斯--她们的领袖是阿波罗,还把狄奥尼索斯赐给我们。通过这些诸神与我们共享节庆,人们就得以重新联合成一个整体。幸赖诸神的帮助,人类得以改进教育,在节庆中自我更新。现在,有一种经常听到的理论,让我们看看它是否与事实相符。这种理论认为,任何生物的幼崽都无法管住自己的身体,使它安静不动,也不能管住嘴巴不发出声音。它们一直都在四处活动和发出声响。有些奔跑,跳跃,相互欢乐地嬉戏,有些狂呼乱叫,发出各种声音。动物在运动中缺乏有序或无序的感觉(我们称之为"节奏"和"和声"),但我们人类就被造得不一样,可以感受它们,并且从中得到享受。这正是上面提到的几种陪人类歌舞的诸神赐予我们的礼物。正是这一点使得他们成为我们歌舞队的领袖,激发我们运动,使我们联合起来,又唱又跳。因为它自然地令我们"愉悦"(chara),所以,他们就把它命名为"歌队"(choros)。(《法义》653c-654a)一个现代古典学家必定会奇怪,为什么尼采没有引用如此明显的证据,以便证明他关于日神和酒神共同作用以形成悲剧的"理论构想",[3] 或者用来论证他的"权力意志"哲学。古典学家和艺术理论家的工作在于引证古代材料,以便证明某种理论构想。尼采的工作与此不同。尼采的工作恰如柏拉图和他笔下来自雅典的外邦人,他们的工作在于教育:探讨什么是好的教育,以及如何实施好的教育。柏拉图这个哲学家的戏剧性对话写作,处在希腊社会的这样一个转型期:诗歌(包括史诗和悲剧)作为一种古老的公民教化方式,以及与之相连的诸神世界和由神话承载的习俗礼法世界正在不可挽回地衰落,而新的教育者,即智慧的人(sophist,智术师)和爱智慧的人(philo-sohper,哲学家)正在方兴未艾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智慧和爱智慧,或智术师与哲学家的区别非常微妙。柏拉图的哲学戏剧就演出在这个微妙的舞台空间。诗教的衰落是一种神性粗朴文教的衰落和市俗精致文化的兴起。关于这个转变过程,阿里斯托芬的喜剧《蛙》作了第一次、尼采《悲剧的诞生》作了最后一次深刻的观察和批判。智术师教育运动的兴起是一种黜文的繁琐文化的兴起,一种并不真正聪明的小聪明的泛滥。对此,苏格拉底用他"自知无知"的辩证反讽进行了第一次、尼采用他对"苏格拉底"的反讽作了最后一次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在这种神性诗歌文教的衰落和市俗繁琐文化的兴起中,哲学家柏拉图用他的戏剧性对话来提倡和实行的教育工作,是一种以质救文的教育改革方案。有苏格拉底出场的《王制》(旧译《理想国》)和没有苏格拉底出场的《法义》分别侧重从内圣和外王两方面提出了这一教改计划的具体方案。《王制》用诗(音乐、故事)和体育来教育全体儿童,却用辩证法来教育那些遴选出来堪任治国之才的优秀青年。对于受过哲学教育的治国者来说,诗艺是教育儿童和大众的必要手段,但诗艺必须是在哲学的可控范围之内的,否则就不得不"驱逐诗人";不过,这样做的前提必须是,哲学王自身必须是最优秀的诗人。《王制》本身就是一出伟大的戏剧。以质救文并不是以哲学反对神话、诗和礼法,而是在一个新文泛滥的时代,通过哲学来挽救旧文。《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柏拉图《王制》的维新手段是哲学。《法义》则尝试了另外一个手段:立法。这一次苏格拉底没有出场,因为这一次不打算通过辩证言辞来教育,而是通过实际的立法设计来教化[4],而苏格拉底在《申辩》里说过,他的神灵禁止他参与任何实际的政治活动(31c-32a)。[5]《法义》用缪斯歌队、阿波罗歌队和狄奥尼索斯歌队来分别教育儿童、青年和老年公民(664c-666c,注意这三个歌队的讨论都是在"乡饮酒礼"的教育语境中进行的);但是,当外邦悲剧诗人要来演出的时候,城邦可以告诉他们,我们城邦的立法设计本身就是一出最完美的戏剧,因此,不需要你们再来教导什么(817a-d)。在类似的处境下,尼采的选择却是诗的更新("未来的音乐"),而不是哲学和法。哲学在与智术师运动、亚历山大里亚学术繁荣、基督教经院哲学和现代大学的知识纠葛中耗尽了声誉。《浮士德》的开篇描述了柏拉图曾借以救文的质学在尼采的现代已经变成了多么繁琐的虚文。另一方面,李维、马基雅维利和卢梭说明了斯巴达的法为什么仍然会朽坏。尤其是,一种自诩为最小、最低调、最底线、最质朴的现代立法,自由民主的法,结果证明是最文化繁荣、奇葩斗艳的法,记者、主持人、公共知识分子和明星艺人等所有巧言令色者的法。所以,在《悲剧的诞生》里,尼采咒骂"苏格拉底",歌颂瓦格纳。尼采以为瓦格纳歌剧是现代人的救星,可是不久以后,连他自己也不相信这个救星了。《悲剧的诞生》之后,尼采的写作动机之一便在于对这一现代文艺救星的批判。尼采放弃了讲台,诉诸舞台。表面上看,他似乎确实赢得了舞台,因为尼采之后,很少有艺术家不赶尼采这个时髦,即使骂他也成为对他致敬的方式。现代派、后现代派,各种先锋流派,无不是尼采的徒子徒孙。但是,如果我们懂得尼采舞台的诗人和演员与柏拉图讲台的哲人和立法者原来并无二志,那么,我们还会以为,在这个世界上到处上演的,还是尼采的戏剧吗?拨乱反正:从西方古典出发重读尼采与中国戏剧的教育使命因为尼采鼓吹重估一切价值,所以,他被称为三大怀疑大师之一(与马克思、弗洛伊德并列),通常被视为西方主流传统文化的反叛者。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这种对尼采的片面理解,是尼采的命运中比精神错乱、被姐姐蓄意篡改和被纳粹利用三大不幸事件加起来还要不幸的厄运。精神错乱无非像是提前进入坟墓,被人篡改和利用终究可以辩白,然而从根子上被善意地普遍误解则是难以改正的"观念史常识"。庄子之于先王之道的关系,也有类于此。[6] 那么多喜爱庄子的道家信徒和性情中人对庄子的真实思想构成的伤害,远甚那些批评他的儒家。尼采主义者们也正在这样滥用尼采。斯坦利·罗森在批评这种传统-反叛、理性-非理性、柏拉图-尼采的简单模式时说道:对哲学史的准确描述或许将如下述。有三种基本的"立场"或教诲:(1)柏拉图和海德格尔的,或真正柏拉图主义的立场,试图......保留诗与哲学的纷争;(2)"柏拉图主义",自我迷惑地试图用以数学为根本的哲学--事实上本身就是诗--代替诗;(3)"尼采教诲",自以为是地认为诗胜过了哲学。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正是"尼采教诲"的翻版。[7]在"科学××主义"也就是一种现代"柏拉图主义"的统治时代,这样一种"尼采教诲"的引入,自然是一件令人激动的事情。接受这种"尼采教诲"的先锋青年,先是反对"科学××主义",然后在这个"柏拉图主义"科学偶像退居背景之后,开始对大众娱乐消费展开文化批评,并且制造一些拍卖价格极高的愤世嫉俗的先锋艺术品。无论是在反对"科学××主义"的时候,还是在批评大众文化的时候,"尼采教诲"的青年艺术家都声称反对主流价值,提倡小众文化,跟"主旋律"唱反调,无论"主旋律"是"科学××主义"的,还是市场大众的。[8] 难道不是,在尼采的书中随处可见对劳动人民和主流价值的蔑视吗?难道不是,尼采本人就是一个孤独的哲学家和艺术家吗?新潮哲学家、先锋艺术青年"尼采"就这样占领了包括戏剧在内的中国严肃艺术领地,而古典学家尼采、人民教师尼采和"科学××主义"一起被还给了德国。从此,"有想法的"艺术家都是不屑于跟官方和大众一起唱主旋律的,而是喜欢跟公共知识分子和艺术批评家一起谈哲学的。大学教授则一面不屑于这种艺术创作和哲学批评(因为他们有历史要研究),一面寻找着适当的时机把它们收入历史,作为学术论文的题目和编写教科书的材料。在"尼采们"忙于艺术创作和批评的时候,"柏拉图们"则忙于科学研究,他们偶尔也进行虚假的诗与哲学之争。前些年发生的"思想与学术之争"就是一例。这是一个艺术和科学同市场一起繁荣起来的年代,只不过,无论艺术科学还是市场都严重依赖接轨,因而含有太多的泡沫。丧失了基调和主旋律的艺术服从海外拍卖槌的指挥,缺乏自主话语的科学服从国际学术会议的日程表,过度外向型的市场服从外企总部的预算。似乎,具有强力意志的超人是不会喜欢这种生活的。而这一切不过是出于对强力的怨恨。中国先锋的尼采是小资和怨妇的尼采,欧里庇德斯的尼采。而欧里庇德斯正是《悲剧的诞生》极力声讨的希腊悲剧罪人。尼采的声讨承自阿里斯托芬的传统。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剧《蛙》将近尾声的地方,狄奥尼索斯在冥府里向两位过世的悲剧诗人问了一个地上城邦的现实政治问题,关于一个雅典将军的问题。作为最后一道考题,狄奥尼索斯要判断谁的回答配得上被带回阳间的奖励,以便拯救危在旦夕的城邦:狄奥尼索斯:你们俩人谁对城邦提出更好的劝告,我就迎接谁。首先,你们对阿尔西比亚德怎么看?城邦对这件事正在为难。欧里庇得斯:但是城邦对他怎样看呢?狄奥尼索斯:怎样看吗?又思念他,又憎恨他,又想把他召回。请把你们对他的看法告诉我。欧里庇得斯:我憎恨一个对祖国援助何其迟、伤害何其快、对自己的私事有办法、对城邦公益束手无策的公民。狄奥尼索斯:波塞冬啊,这话妙极了!(向埃斯库罗斯)你怎样看?埃斯库罗斯:不可把狮崽子养在城里,既然养了一头,就得迁就它的脾气。[9]戏剧演出的时候,雅典的民主政治已经衰败不堪。一直在暗中支撑新政治的旧伦理资源已经被知识新人挥霍殆尽。危机中的雅典缺乏的不单是将军,而且尤其是人民教师。酒神狄奥尼索斯下到冥府,意在请回这样一位教师,用它的诗艺教育人民,拯救城邦。于是,他让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德斯相互辩驳,以便看清谁的悲剧才是有益于重建城邦礼乐的诗作。人性化的时髦诗人欧里庇德斯指责埃斯库罗斯的悲剧假大空,唱高调,主旋律,缺乏感情;马拉松战斗英雄埃斯库罗斯批评欧里庇德斯的悲剧诲淫诲盗,伤风败俗,人民因而萎靡,城邦因而败坏,面临沦为奴隶的危险。在这种时候,雅典民主市民的希望只有寄托在一头"狮崽子"阿尔西比亚德身上,但同时,这也是恐惧所在。对于欧里庇德斯化也就是怨妇化了的雅典民主市民来说,这头狮崽子既是软弱的城邦抵御外侮的希望所在,也是僭政的危险所在。爱好"自由"胜过一切的欧里庇德斯们面对这头狮崽子非常头痛:不依靠他就会对外失去自由,依靠他就有可能对内失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喝羊奶的"欧里庇德斯们一般会选择宁可对外失去自由,做"接鬼"的娼妇,也不愿失去对内的"自由"。在欧里庇德斯们看来,这个强有力的危险人物似乎既是自由的救星,又是自由的威胁。但埃斯库罗斯看出,事情的本质在于:只要公民的教育本身是奴隶的教育,只要城邦本身是一个猪的城邦[10],那么,每一个给他带来自由的强人必然就是一个给他带来奴役的暴君。原因不在于那个强人本身如何,而在于人民如何。人民需要强力人物保障自由,但人民自己首先必须是强大的、自由的,然后才有能力享用强力人物为他们带来的自由保障。自由保障转变为专制奴役的可能性,原因不在于强力人物是否强大,而在于人民是否强大。而人民是否强大则取决于人民的教育。人民的真正教育者并不是一味政治正确地反抗暴力僭政的剧作家,也不是一味政治正确地誓死捍卫自由的批评家,而是一个自己像狮子一样强大,也能驯养狮崽子的战士。迁就狮崽子脾气的,可能恰恰是在驯服它以为自由服务;而政治上无比正确地驱逐狮崽子的,却可能正在以自由的名义毁坏自由。狄奥尼索斯最后决定要让他复活的埃斯库罗斯,正是阿里斯托芬和雅典城邦要找回的战斗英雄和驯兽师、尼采《悲剧的诞生》无限缅怀和寄望的未来诗人、以及中国当今戏剧急需的人民教师。---------------------[1] 中文语境中的所谓"现代哲学"指叔本华、尼采肇端的哲学,西文语境中的"现代哲学"则是指培根、笛卡尔肇端的哲学。[2] 参刘小枫:〈尼采的微言大义〉,见《书屋》2000年第10期。[3] 维拉莫维茨对尼采的攻击就包含这方面的指责。劳伊德-琼斯指出尼采本可以引证埃斯库罗斯悲剧中提到的狄奥尼索斯信徒与阿波罗、俄耳浦斯信徒之间的冲突。参劳伊德-琼斯〈尼采与古代世界研究〉,见奥弗洛赫蒂等编《尼采与古典传统》,田立年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14页及脚注。柏拉图《法义》中的这段话在学院古典学家看来,大概也属于这一类尼采本可以引证的"材料"。[4] 《法义》第七卷明确把立法视为一种教育行动(尤参624c)。[5] 参Leo Strauss, The Argument and the Action of Plato's Law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5, p.1。[6] 参拙文《藏刀与藏天下》,见收拙著《道学导论(外篇)》,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出。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和万木草堂讲课笔记中对庄子的政治哲学解读,把庄子纳入了春秋改制的微言表达。[7] 罗森:《诗与哲学之争》,张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95页。案"尼采教诲"似应带引号。[8] 刘明厚批评了这种不负责任的先锋艺术,重申了"主旋律"艺术对社会伦理教育责任的担当。她在一篇会议发言中批判了意识形态化的主旋律戏剧之后说道:"其实,我们对主旋律作品的理解大可不必如此狭窄。就拿戏剧来说,只要是真实、深刻地记录、反映、再现社会历史变迁,或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善恶进行评判、思考,深刻表达对人性关注的戏剧作品,都称得上是主旋律戏剧"(刘明厚:"主旋律戏剧刍议",中国话剧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学术研讨会论文)。[9] 阿里斯托芬《蛙》1418-1430;《罗念生全集》第四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60页。[10] 在《王制》中,"猪的城邦"是格劳孔对健康质朴城邦的蔑称(372c-e)。苏格拉底称颂健康的城邦,但肯定不会接受"猪的城邦"这个蔑称。我们一方面要辨正格劳孔蔑称为"猪的城邦"其实是苏格拉底眼中健康的城邦,另一方面也要把这个蔑称奉还给那些真正配得上这个雅号的政治形态,而千万不要接受这个蔑称并且试图为它辩护。如果我们接受它并且为它辩护,那么,我们要么就是上了格劳孔的当,要么就是错误地选择了道家、墨家或浪漫主义的"质胜文则野"的道路。质诚然是孔子和柏拉图要借以救文的中介,不过,文并不是质的敌人,而恰是质要救的对象。不是单方面的质(是为穷质),也不是单方面的文(是为繁文),而是文质彬彬,才是孔子和柏拉图的理想。孔子主文质彬彬自不待言。柏拉图以文质彬彬为最佳的思想,在《斐勒布》有明确的表述。在那里,苏格拉底对普罗塔库说,善必须到理性和快乐的适当混合中寻找,善好的生活必须混合精确的技艺和不精确的技艺,因此,进德修善之人应该向狄奥尼索斯(酒神)和赫淮斯托斯(火神)或其他有混合功能的神祈祷(60d-61e)。这一处对话同样可以视为尼采《悲剧的诞生》源出其中而未明言的柏拉图背景。《悲剧的诞生》对阿波罗因素和狄奥尼索斯因素的混合,以及更明显地随即表现在《历史学对于生活的利弊》中"历史性"和"非历史性"、"记忆"和"遗忘"的适度结合,都体现了尼采的文质彬彬思想。在《法义》中还可以看到"忠"统加入到"文"统和"质"统的讨论:通过历述波斯、克里特和斯巴达、阿提卡历史、政制或诗风的不同,雅典来客总结出绝对的服从(忠)和绝对的自由都不带来好的政治,只有二者的适当结合才是最好的(693d-701e)。如果把"忠"归属于"质"(《曾子问》《明堂位》《表记》皆主夏质统),而阿提卡式的自由相关于滥无节制的文化繁荣的话,那么,这里的讨论可视为柏拉图文质彬彬理想的具体表达。这里甚至可以看出相当于文质三统的那种二分三分相结合的结构。波斯和希腊大致可视为质文的二分,而波斯、斯巴达、雅典的三分则大体相同于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的三统。一个深受雅典文教陶冶并且自身就是这一文教的伟大诗人和教师的哲学家,有见于这一文教的礼崩乐坏而试图通过学习克里特和斯巴达的"质"来救雅典之"文"(《王制》《法义》),而且还要特别补以波斯的"忠"(尤见《法义》):这岂不正是一种通过损益文质而通三统的努力吗?
  7. 绿色和平:每天来杯“农药鸡尾酒”?
    法律 环保 2009/04/12 | 阅读: 1588
    2008年12月和2009年2月,绿色和平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的易初莲花购物中心、沃尔玛超市、华润万家超市、农工商超市,以及两个农贸市场,购买了当地常见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
  8. 丹尼尔·贝尔:《工业化后社会的来临》新版序
    经济 2009/09/10 | 阅读: 1587
    丁学良译。
  9. 温铁军: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三次改革解读
    社会 2010/03/25 | 阅读: 1587
    ○林业是绿色银行,只要不出现巨大灾害,每年都会不断地自然增长,是全球资本过剩下最好的避险投资领域。因此,利用资本过剩和产业过剩,急于找到投资客体和避险机会的有利条件来推进现在正在进行的第三次林权改革,仍以形成交易市场、引进外部资本作为改革内容,就有可能因这种宏观条件的改变而成为有效的制度安排。加之林业发展可吸纳大量劳动力,具有新时期各种矛盾加剧下维护稳定大局的正外部性。    ○此次集体林区改革是发生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越是经济危机的时候稳定就越重要。中国在稳定耕地到户的同时,能够以山地和林业资产落实到村社和农民家庭的农村财产关系的稳定来替代危机发生时政府临时性应对政策,是历经危机却仍然没有陷入其他发展中国家困境的根本原因之一。  中国进入新世纪之后,正在推动新一轮以"均山制"为本质特征的集体林区林权改革,一方面确实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改革者多年梦寐以求的山权、林权交易的市场化和外部过剩的资金进入山区促进资源资本化;另一方面,30年改革中曾经出现过的乱砍滥伐和20世纪90年代以来林区产业化开发中"速生丰产林"大规模种植单一树种、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罔顾生态环境的负外部性问题,也在南方林区随处可见。  如果把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家庭承包制的同时集体林区推进的"均山到户"作为第一次林改;把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推进"四荒拍卖"形成了有规模的"大户林"作为第二次林改;把新世纪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分山到户作为第三次林改;那么农村改革30年来先后三次林改,走的却是从均分到集中、再到均分的循环。  解读中国的林改问题,既需要回顾集体林区30年改革的经验过程,也需要理解林区之于农区的不同,主要在于林区自然资源与人口的关系之紧张程度低于农区,因此林地对于林农,相对而言也就不如农地对于农民的那种生存依赖关系强烈。而且,林改的"分-合-分"循环与外部财政金融等宏观经济制度环境的变化演进高度相关。  第一次林改---1979-1991年的林业"三定"时期"均山到户"为何导致乱砍滥伐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中推广并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分田到户"翻版到集体林区形成"均山到户"的林业"三定",即稳定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1984年,"林业三定"集体林权改革在全国正式启动。1984年底,95%的集体林场完成了山权和林权的划定工作。  "均山到户"之后,曾经引起集体林区农户对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政府主管部门指出:"有些地方发生了严重的滥砍、偷盗和引发森林火灾等情况,违背了改革的初衷",导致集体林区蓄积量在300万立方米的林业重点市由20世纪50年代的158个减到不足100个,能提供商品材的县由297个减到172个。我国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1984-1988年)结果也显示,南方集体林区活立木总蓄积量减少18558.6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减少15942.46万立方米。  其他农村地区也出现类似情况,如河北省赞皇县一带实行了农业包产到户,因对林业政策缺乏宣传,农民怕今后政策有变,以致先下手捞现货,砍了一些树。"于是,集体林权改革被迫紧急'刹车'"。  为什么集体林区"均山制"改革与农村地区"均田制"几乎同时进行,但却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对此,政府部门认为主要是管理问题。理论界认为,主要原因是农民对产权制度缺乏稳定预期,或者说产权不够清晰而产生的结果。  笔者认为,这套适用于农业"业态"的政策被复制到南方集体林区后却出现了乱砍滥伐现象,这就需要理解林区"业态":林地难以短期获益,对于林农并不具有农地对于农民的那种生存依赖关系。林农大多数还可以依靠山区的自有耕地维持生存需求,因此对林地更多的表现为理性需求---当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而被过度提取剩余的林农陡然被赋予山权林权之后,短期内的理性行为必然是将非个人资产个人化,利用政策所突然赋予的收益获取权尽快占有前期非个人投资所形成的自然资源收益。可见,在"均山制"实行之初就出现的林农大面积砍伐山林,也只是宏观制度变迁的背景下微观经济主体的一种理性行为。  第二次林改---1992-1998年的大拍卖与股份合作制试验利益主要由资本相对丰富的大户获得  虽然,在第一次林改完成之后的1988年,福建三明上报国务院批复的林改试验区设计方案中刻意强调了产权清晰化,试图大力推进山权、林权、活立木的市场化交易,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林区产权市场来促进资源向资本的转化。但是,这种试图依靠制度变革在山区林区内部生成资本的试验,却在那个资本仍然极度稀缺的年代显得步履维艰。最终,集体林区几乎所有理想化的改革试验,不得不让位于在财政上早已捉襟见肘的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以低价出让林区资源为条件吸引外部投资;遂有了"四荒拍卖"带来的以"大户林""干部林"为代表的林区资源相对集中。由此,也就在中国进入市场经济的1990年代中后期,大多数集体林区完成了第二次林改---从分到合的过程。  1984年,福建三明开始进行集体林区改革试点,93个改革试点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经营,经营承包的原则",选择集体山林折股经营,山林联系面积、联系产量的"双联"计酬承包管护方法,实现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成立了村林业股东大会或村林业合作社委员会或林业股份公司。  三明试点1988年得到国务院批复列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序列,但被湖南、山西、陕西等集体林区在1993年之后效仿期间发生变异---大部分贫困但仍有集体林地的农村基层实际上搞的是"大户承包"和"干部承包"。这种变异的原因:  除了当时中央地方两级税收占GDP之比大幅度下降政府支出困难外,更为主要的宏观约束是1988-1989年发生滞涨危机之后各地政府财政普遍赤字,各地银行普遍贷差。此时,资金的绝对稀缺性相对于地方的投资饥渴而言显得格外严重。  随之,1993年就在山西、陕西等连地方政府也陷入极端贫困无以自拔的黄土高原地区出现了价格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四荒拍卖。接着,1995年8月,原国家体改委和林业部联合下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将推进林权市场化以政策的形式固定下来。《纲要》明确指出要以多种方式有偿流转宜林"四荒地使用权",要"开辟人工林活立木市场,允许通过招标、拍卖、租赁、抵押、委托经营等形式,使森林资产变现"。林权市场化运作趋势明显,由最初的"四荒"资源拍卖、中幼林及成熟林转让、发展到林地使用权流转等。  允许土地收益权和林业产权交易流转后,林农限于自身投资能力和缺乏融资渠道,大都"一卖了事"地将自有林地转给当地投资能力较高的大户经营。由此形成"大户林"、"大款林"---以相对低廉的先期成本集中大量林地资源,成为第二次林改时期的普遍现象。  鉴于当时中国处于产业资本扩张时期、资本对其他生产力要素的整合能力提高,因此,第二次林改导致山区资源向大户相对集中形成经济规模,目标是试图通过林地资源的相对集中吸引外部资金进入,可实现当地资源向资本转化。第二次林改之后的事实也说明,利益主要由资本禀赋相对丰富的大户或大款获得,而资源所有者则参与社会分工获取要素社会平均收益。  而由此产生的制度变革负外部性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矛盾增加和林业困境恶化。社会矛盾增加:从当时的资本仍然极度稀缺的宏观经济背景来看,这种通过大户来整合林区资源以期实现林农收入提高和促进集体林区发展的努力显得事与愿违。其根源在于无论这些林地的产权形式发生何种变化,这种集中资源的改革还是让部分老百姓靠山吃山的权力被剥夺,甚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群体性冲突。  同期林业困境恶化:一方面是我国需要为大量进口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支付其他国家"林价",另一方面集体林区出现大量林地抛荒。20世纪90年代中期分税制改革后,林业税费进一步提高。在林业生产经营中,国家法定税收和部门收费已高达木材销售价格的51%以上,此外还有各级地方政府及各级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层层收费。林业税费越高,收购价越低,高税费最终还是转嫁到营林生产者身上。  由于缺乏投资和激励机制,1994-1998年和1999-2003年集体林生产力水平分别相当于国有林生产力水平的38.36%和40.65%,都低于改革初期的44.50%。1993-2004年,我国原木进口量从1981年的187.1万立方米增加到2004年的2624.4万立方米,增长13.03倍。原木、锯材、胶合板和单板的进口额从1981年的3.67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46.86亿美元,增长11.76倍。  1984年实行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级承包的改革,在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人员数量最庞大的农村基层政府的同时并没有形成与之配套的地方财政来源。地方政府为维持庞大的开支,只得继续追加对小农剩余的提取,使得小农自身无力进行对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到1994年财政分级承包进一步演化为分税制后,各级政府都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留在地方,其后果自然是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  第三次林改---2003年至今---再次实行"均山制"吸引大量过剩资金进入  进入新世纪,二元结构体制下的中国城市经济已经表现出典型的金融过剩特征;而大多数没有条件进入工业化的农村地区则仍然处于大多数传统部门都遭遇的"金融排拒"和流动性不足。过剩资本越来越强烈地生发出占有可变现资源以获取资本化制度收益的冲动。于是,第三次林改上演了"枯木逢春"的活剧。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颁布后,促进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林业各项改革。紧接着的3个"1号文件"都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福建省三明市再次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4年,江西省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林业是绿色银行,只要不出现巨大灾害,每年都会不断地自然增长,是全球资本过剩下最好的避险投资领域。因此,利用资本过剩和产业过剩,急于找到投资客体和避险机会的有利条件来推进现在正在进行的第三次林权改革,仍以形成交易市场、引进外部资本作为改革内容,就有可能因这种宏观条件的改变而成为有效的制度安排。加之林业发展可吸纳大量劳动力,具有新时期各种矛盾加剧下维护稳定大局的正外部性。  2009年颁布的"一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林权发证到户,同步推进林权山权交易和其他配套改革。这意味着国家把25亿亩的山地和林地的经营权回归到农民和村社手中。如同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通过相关政策将农地产权和农地经营权还权于民所带来的农村经济大发展一样,此次"一号"文件所确定的还山权于民也势必会带来山区经济的巨大发展。根据国资委研究中心的计算,每年我国有1.89亿劳动力处于失业或隐形失业的状态。劳动力过剩是长期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集体林区林业生产过程从采种、育苗到采伐、运输、加工、林下种植等,均可吸纳大量劳动力,是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大局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  由于外部宏观经济的变化,新一轮林改或将成为有效制度安排已初见端倪。首先,吸引了大量过剩的国内外资金进入林业。如2007年福建三明对林业形成19.3亿元的投资,其中利用台资和区外资本16亿元,占了涉林项目的一半以上;浙江丽水人民银行2008年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8亿,并针对不同林农的资金需求设计了不同类型的贷款机制。其次,新的规模主体逐步形成。林农根据当地林业特点,形成了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合作制林场、"公司+农户+基地"合作型林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样化组织。  三次林改的回顾与总结改革要有大环境的支持  第一次林改搬用了农业的大包干之后,林农上山伐林,既非"均山"之过,亦非均山之后"产权不清晰"之过,实乃在资金要素极度稀缺条件下宏观制度变迁无法顾及林业这种微观产业的业态特征,林区全面照搬耕地的分户经营,导致长期贫困的林农作为经济主体而采取了适应其短期增收现金需求、符合理性的行为。  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经历了产业资本逐渐形成、壮大,并向金融资本升级的过程,也经历了中央和地方的反复博弈、中央既对地方放权让利也将各种负担交由地方自行承担的过程。  资本稀缺性在不同时期程度不同,总会在其追逐高利本性的内在机制作用下从农村净流出,流向获利能力较高的行业和部门。虽然第二轮集体林区的改革采用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通过林业资源的相对集中形成规模化效应以引进外部资本,但资本在这一时期仍然属于极度稀缺要素,不具备短期流动性高收益性的林业,不论通过何种方式集中资源都无法对外部资本形成吸引力。  回顾前两次林改,整个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都严重亏空,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金融机构严重贷差,无论城乡都处于资本极度稀缺的阶段。所谓林改教训,无外乎是对于林区生产关系的内部调整因没有产生增量的可能而失败。这并非地方主管部门主观判断或决策失误,实乃外部宏观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内部微观调整导致制度成本增加。  而正在进行的第三次林改则是在外部宏观经济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如果南方集体林区能够借第三次林改真正把"均山制"再实现一次,在林区百姓都平等得到山权林权的时候,利用资本过剩和产业过剩的宏观经济条件,做好与国家新农村建设战略相关的林区建设,防止出现环境污染、盲目求大等问题,就有可能在宏观经济环境和中央政策导向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达到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  尤其是此次集体林区改革是发生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越是经济危机的时候稳定就越重要。中国在稳定耕地到户的同时,能够以山地和林业资产落实到村社和农民家庭的农村财产关系的稳定来替代危机发生时政府临时性应对政策,是历经危机却仍然没有陷入其他发展中国家困境的根本原因之一。
  10. 王安忆:谈史铁生--精诚石开,他活在暗处还是有光处
    文学 2011/01/05 | 阅读: 1587
    一九九○年夏在北京,去史铁生家,他向我演示新式写作武器,电脑。  一九九○年夏在北京,去史铁生家,他向我演示新式写作武器,电脑。在鼠标的点击下,一步步进入腹地,屏幕上显出几行字,就是他正写作的长篇小说《务虚笔记》,应当是第四章"童年之门"中"一个女人端坐的背景"的一节。这样一个静态的、孤立的画面,看不见任何一点前后左右的因果关系,它能生发出什么样的情节呢?它带有一种梦魇的意思 ,就是说,处于我们经验之外的环境里,那里的人和事,均游离我们公认的常理行动,那又将是什么样的原理呢?怀着狐疑,第二天一早我又到史铁生家。他不在,他父亲说他到地坛去了,就是《我与地坛》中的那个地坛,在这本书里,他也写到过,称之为"古园"。于是我坐着等他,当他摇着轮椅进来,一定很惊奇,怎么又看见我了?闲扯几句,我捺不住提出,再看看他的电脑,事实上是,再看看他的长篇。这其实有些过分,谁也不会喜欢正写着的东西给人看,这有些近似隐私呢。然而,史铁生是那样一个宽仁的人,而且,还是坦然的人,他顺从地打开电脑,进入写作中的长篇。我请求他再往前滚动,于是,出现了"一根大鸟的羽毛,白色的,素雅,蓬勃,仪态潇洒"。我再请求向后滚动,却很快完了,他抱歉地说:就只写到这里。他已经倾囊而出,可我还是不能明白,这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只有一点是明显的,那就是,这是一部纯粹虚构的东西。我说"纯粹虚构",意思不是说还有不是虚构的小说。小说当然是虚构的性质,但小说是以现实的逻辑演绎故事。我在此说的"纯粹虚构",指的是,史铁生的这部小说摆脱了外部的现实模拟性,以虚构来虚构。追其小说究竟,情节为什么这样发生,而非那样发生,理由只是一条,那就是经验,我们共同承认的经验,这是虚构中人与事发生,进行,最终完成虚构的依附。而史铁生的《务虚笔记》,完全推开了这依附,徒手走在了虚构的刀刃上,它将走到哪里去呢?  这实在是很险的。  长篇对于别人也许没什么了不得的,但对史铁生,真的是一个挑战。  时过三年,一九九三年春,我在北京借了一小套单元房,排除一切干扰写小说。有一日,几个朋友一起晚饭,其中有史铁生,席间,只听他自语似地嘀咕一句,意思是这阵子不顺遂,两个星期就在一小节上纠缠。看上去,他依然是平和的,不过略有些心不在焉。可在他也已经够了,足够表示出内心的焦虑。我们都知道他正泡在这长篇里头,心里都为他担心,不知这长篇要折磨他到什么时候。长篇对于别人也许没什么了不得的,但对史铁生,真的是一个挑战。还是方才那句话,他推开了现实模拟性的依附,走在虚构的刀刃上,能走多远呢?长篇是大工程,还不仅指劳动力和时间的付出,更指的是需要有填充篇幅的巨大的量。这个"量"通常是由故事来积成,而故事则由经验与想象一并完成。在此,经验不止是写作的材料,还是想象所生发的依据,就像前边曾说过:"情节为什么这样发生,而非那样发生"的理由。这是写作小说的资源,长篇消耗尤剧。轮椅上的生涯,却使这资源受到了限制。  他活在暗处还是有光处,他享有怎样的快乐,就取决于他的自觉与主动性。  自从坐上轮椅,史铁生不得已削弱了他的外部活动,他渐渐进入一种冥思的生活。对这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他不是以感官接触,而是用认识,用认识接近,感受,形成自己的印象。这样,他所攫取的世界便多少具有着第二手的性质。他当然只能从概念着手,概念总是枯乏的,不是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绿?因概念无论如何已是别人体验与归纳过的结论,这也无论如何都会在他与对象之间,拉起一道屏障。他就隔着这层世界灰色的屏障,看这世界,这世界很难不是变形的。可是,变形就变形,谁敢说谁的世界完全写实?谁的感官接触不发生误差,可完全反映对象?倘完全是翻版,不就又退回到概念之前去了?说得好是素朴的世界,其实也是混沌与懵懂。只是史铁生的变形世界排除了生动活跃的感性参预,不免是艰涩的。但命运已经规定史铁生身处概念,他不可能回进自然,残疾取消了他回进自然的条件,史铁生是没有退路的。那么,史铁生的出路在哪里?停在原地,滞留于灰暗的景观之中?或者,也许,还有一条进路,那就是从这概念的世界里索获理性的光明。也就是说,这世界的变形质量,是逊于一般水准,还是超出共享的范畴。那就要看个人心智的能量,或者说个人的思想力度,心智和思想能否达到一个程度--用《务虚笔记》第十二章"欲望"中的说法,就是欲望,"生命就是欲望"。这就好像意识决定存在的意思,"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的意思,听起来有点玄,可这就是史铁生的现实处境。他活在暗处还是有光处,他享有怎样的快乐,就取决于他的自觉与主动性。从这一点上说,史铁生的命运就又和唯物论接上轨了,他其实并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无可奈何,而是和所有人一样,甚至更高程度地,掌握在自己手上。  由于是这样后天的经过思想锻炼过的素材,史铁生的小说早已就显现出一种再造的景观。比如短篇小说《命若琴弦》,故事因循的原则不是现实的逻辑,而是生造出来的。老瞎子的师父给老瞎子留下一张眼睛复明的药方,可是必须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药,否则药就无效。这个条件不是来自于生活实践,而是根据故事的需要纯虚构的。这故事需要给老瞎子一个行为的目的,且又不能使这目的实现,它就要无尽地延长老瞎子的行为,同时推迟目标的接近,于是便有了这么一个契约:弹断一千根琴弦,才可起用药方。许多民间故事,寓言都是这样,从假想的条件上生发故事,就像古罗马神话"金枝"。特洛伊失陷后,英雄埃涅阿斯根据女神指示,折取一节树枝,于是就有了神力,可去往冥界寻找父亲的灵魂,打探自己未来的命运。这一节树枝的神力其实是被创作者妄加的,好让故事有条件向下走,走到创作者指定的位置上,完成寓意。也因此,史铁生的小说,或多或少都有些寓言的意思。在他的早期,坐轮椅还不久的时候,小说还多是描写具体的生活经验:写街道手工作坊的《午餐半小时》《我们的角落》;写知识青年下放农村生活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插队的故事》,等等。随着坐轮椅的时间增长,离开自由行动的日子越远,史铁生的小说越变得抽象。思想的涵量增加,故事则渐渐不象形现实,比如《命若琴弦》,比如《毒药》,比如《中篇,或短篇4》,再比如《务虚笔记》。这些与具体人和事疏淡了关系的小说,显现出他逐渐脱离外部的生活,而进入内心。  在《务虚笔记》之前,那些寓言性质的小说,因篇幅多比较短小,寓意也比较有限,所以,虚拟的条件就比较容易贯彻到底,使其自圆其说。可是,面对一部长篇的量,史铁生能否因循着这假想的,再生的逻辑坚持到底?真是一个大问题。这后天的逻辑是根据什么可和不可,推理的条件其实相当脆弱,没有实践来作检验的标准,唯一的武器是思考,思考,思考。似乎怎么样都行,可你确实知道只有一种可行性,就是不知道隐在哪里,错误的迹象又来引你走向歧途。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不晓得能不能说明这种处境,就是黑暗中在旷野走路。手电筒的一柱光使你以为那就是路,于是循它而去,可是等到下弦月起来,天微亮,却看见路在很远的另一边。我们写作的人--即便是我们这些能够以现实生活作准绳的人,也会遇到虚构上的困境。我们最怕的是那种可能性极多的境遇,其实最岌岌可危,因我们知道,不会有事物能够向四面八方发展,任何事物都只可能以一种秩序存在着。纵然是无中生有的,它一旦生出,便也有了自己的生命秩序。这隐在虚无之中的基因图谱,就是史铁生要去寻找出来的。他每一天都在干这个活,没有外力可以帮助,只有思想,孤独的思想。  我想,性爱可说是遥远的彼岸,此岸是残疾人C。叙述者"我"的任务,也就是整部小说的任务,就是将C渡往彼岸。现实已经堵绝了通路,而小说到底也不是童话,它必须遵守现实的可行性制度。  动作取消了,只能以思辩来进行。  他终于在一九九五年上半年完成了这大部头长篇小说,大家都为他松下一口气。接下来,轮到我们吃重了,那就是阅读的挑战。在这里呈现的是这样一幅虚拟的图景,与你我他所认识的生活无关,而这通常是阅读所依凭的媒介。我们沿着所共知的生活表面性进入到另度空间--创作者所营造的独立王国。当然,史铁生在这里也使用了某些现实的资料,比如Z所遭遇的社会等级差异,Z九岁时在小女朋友漂亮的家中玩,听她母亲在身后责备说:"她怎么把那些野孩子......那个外面的孩子......带了进来......"从此种下了功利心的种子;比如医生F和女导演N,发生在政治教条主义时代的爱情悲剧,终因两人家庭阶级所属不同,不得不分手;比如叙述者"我"的那个可怕的童年玩伴,他具有着一种惊人的集权才能,就是唤起群众,任意孤立某一个不合作者,对于他的写实性描写,一脱整篇的冥想风格,鲜明突起,流露出私人生活经验的特质;再比如Z的叔叔与叛徒女人的情感纠葛,亦是由战争年代的史实背景演绎而来;而最重大也是最主要的现实资料,则是C,这个截瘫者的爱情与性爱经历,全部长篇其实都是从此出发。所以,这纯虚拟的景观的源头,却依然是来自现实生活。然而,一旦出发,就进入虚拟的状态,上述所有那些现实性资料,在此全呈现出不真实的形貌。这些人都没有姓名,拉丁字母将他们变成了符号。那些社会事件也不以通用的说法命名,而以暗示的方式,也抹杀了具体性。就和最初的,从电脑屏幕上窥伺的印象相同,像梦魇。问题临到阅读的方面,就是我们将根据什么条件解释梦魇,这解释能否自圆其说,走向终点。读这小说,有些像猜谜呢!因是缺乏共有的常识的媒介,我们也必须在虚无中寻找地图,然后走入《务虚笔记》。  我想,性爱可说是遥远的彼岸,此岸是残疾人C。叙述者"我"的任务,也就是整部小说的任务,就是将C渡往彼岸。现实已经堵绝了通路,而小说到底也不是童话,它必须遵守现实的可行性制度。C走向性爱,已规定不能以外部行为的方式,用书中的说法:"直接走向性,C不行。"动作取消了,只能以思辩来进行。用思辩排除障碍,推向前进。也所以,这里的以拉丁字母代表着的人物,无一不承担着思辩的角色,分工负责为C渡向彼岸掘进通路。他们一无二致地带了沉思默想的表情,每人都怀揣一个哲学课题,那都是用以证明和反证C的命题的。其中,Z和O似乎被交托的责任较重,第二章,"残疾与爱情"的末尾,就将什么是爱情与性的答案,交到了下一章"死亡序幕",Z的妻子O"猝然赴死"的情节里。这个答案贯穿四十万字的整部小说,一直到倒数第二章"猜测",正面展开了讨论。  医生F,Z的同母异父兄弟HJ,导演N,诗人L,身影模糊的WR......大家一起来破这个悬案,就是O为什么死。这个答案里就隐藏着C渡向彼岸的玄机。ABCD们,身体力行,以自己的故事参预问题和回答,到这第二十一章时,已是在下结论了。比如,F和N,他们的爱情生涯是在隔离中渡过,他们甚至不能照面,偶尔的相逢也是从镜子的折射,摄影胶片,或者由男女演员作替身在戏剧中找寻追逐,这些镜中月、水中花的意象,表明他们的爱寄寓在虚无之中。以坚持不懈的长跑来追逐爱人T的HJ,他的观点是,"不爱而被爱和爱而不被爱,我宁愿要后者"。这是个爱神,全身心地去爱,并不在意回报。他所爱的T,是他定义的福人,即没有爱而被爱。T是N与O的混合,她在N和O的爱情命运中进出着,时而分解,时而合而为一,综合着她们幸福的成分,成为施爱的对象。Z的母亲与父亲的爱情则是泥牛入海无消息的企盼与等待。Z的叔叔与他的女人却是背离的方式......每一对关系都受着限制,不同内容的限制紧箍着他们,使他们不能任意纵情,而唯一的没有束缚的诗人L--可不可以说L是个泛爱主义者,他爱一切女人,可一旦恋人离开时,他依然感到丧失的痛楚,说明他其实只需要一个人。即便是有无限的可能性,他的所摄取也是有限制的,于是就轮到需要来限制可能性了。所有的限制都是隐性的,只有C的限制是正面的,是显学,那就是残疾。残疾使他的限制成为常识所能认知,而其他大多数却发生在哲学意义上,因此,C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哲学,不是抽象的,而是至关存在,迫切需要解决。  史铁生曾经发过天问:为什么是我?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知道,因为是史铁生,所以是史铁生。  我们有时候会背着史铁生议论,倘若史铁生不残疾,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也许是,"章台柳,昭阳燕",也许是,"五花马,千斤裘",也许是"左牵黄,右擎苍"......不是说史铁生本性里世俗心重,而是,外部生活总是诱惑多,凭什么,史铁生就必须比其他人更加自律。现在,命运将史铁生限定在了轮椅上,剥夺了他的外部生活,他只得往内心走去,用思想做脚,越行越远。命运就是以疾病,先天,遭际,偶然性和必然性种种手法,选定人担任各种角色,史铁生曾经发过天问:为什么是我?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知道,因为是史铁生,所以是史铁生。仿照《务虚笔记》的方法,约为公式:因为此,所以彼,此和彼的名字都叫"史铁生"。
  11. 葛剑雄:中国古代社会为何视日食为灾难?
    科技 历史 2009/08/17 | 阅读: 1586
    相传尧已经设立“掌天地四时”的专职天文官,负责观察天象,由四个人分别驻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通过观测太阳和星宿来推定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的具体日期,以利农事。《尚书·胤征》记载:夏王仲康时(约公元前2050年前后)发生了一次日食,由于天文官羲、和二氏沉湎酒色,疏于观测,居然没有及时作出预报,以致引起全国震恐。
  12. 《热风学术》第四辑出版
    期刊专递 2010/09/18 | 阅读: 1584
    这一期刊物编得比较久,从约稿到交稿,前后竟然有两年之多,如果算上最初的选题讨论,或者还要更长一些。当今社会的变化确实太快,快过时间流水,我们对于完美深入的讨论呈现常常有极大的期待。有穿透力的思考怎么可以落在现象变化的后面呢?这让我们感到,境况的糟糕超乎意料,很焦虑。比如说吧,对于教育问题的讨论,是早在《热风学术》创刊之初定下来的几个主要问题域之一。
  13. 蔡明烨:《文化之战:媒体与英国左派》--两代间的拉锯战
    书评 2011/03/19 | 阅读: 1584
    主要是介绍内容
  14. 郑永年:中国未来十年改革的“战略机遇期”
    政治 2011/04/14 | 阅读: 1584
    很多年来,“战略机遇期”始终是中国领导层用来推进中国改革发展进程的关键词。它是对国内外环境和改革发展之间关系的一个综合性判断。不过,战略机遇期在不同的阶段应当有不同的内容。这里最主要的是要回答这一问题:对什么而言是战略机遇?就是说,战略机遇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如果没有这个目标,或者目标界定得不清楚、不确切,那么就会错用或者错失战略机遇。 尽管“战略机遇期”这个概念从中共十六大报告使用后开始流行开来,但这一思维从改革开放早期就存在了。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尽管当时还处于美苏冷战状态,邓小平对国际局势作出了一个重大的政治判断,即和平和发展是世界两大趋势,中国要充分利用这个国际局势,来从事改革开放事业。没有这样一个判断,很难理解中国能够从改革开放前的外部准备战争、内部搞阶级斗争的局面中挣脱出来,把政府的政策重点转移到改革开放。可以说,离开了这个判断,就很难理解今天中国所取得的成就。 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来从事国内的改革发展,是当时“战略机遇”的主要内容。1990年代中国在加快内部经济改革的同时,努力融入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建立了一整套基本市场经济制度,加入了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几乎所有国际经济组织。这就为中国此后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制度基础。 在新世纪之初,中国正式提出20年“战略机遇期”的概念,同时开始把改革的重点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领域。不过,尽管各方面的社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都有所进步,但进步的步伐和社会成员的期待相差甚远,比客观的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因为社会改革领域缺乏比较大的突破,社会问题积累得越来越多。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当前的国际局势来看,在今后一段时期里,中国不仅必须抓住国际社会所能赋予的战略机遇,而且更应当尽最大的努力来为自己创造战略机遇,把改革发展往前推进。如果失去这个机遇,在不久的将来,内部改革发展会变得更加困难,而外面的压力则越来越大,造成传统上所说的“内忧外患”的局面。   “内忧”先于“外患”   实际上,如果把“战略机遇”的概念置于“内忧外患”的可能局面之中,就能明确“战略机遇”的目标。“内忧外患”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历史经验的总结,“内忧”先于“外患”,就是说,经常的情况是“内忧”导致“外患”,而不是相反。只有当内部出现了问题,外部力量才会发生作用。从“内忧外患”的角度,特别能够说明今天中国所处的“战略机遇”。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的早期,是充分利用了外部世界所赋予的和平环境,那么随着中国的崛起和在世界体系中地位的上升,中国已经从被动转向了主动;就是说,今天的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能力,来主动在世界舞台上为自己创造“战略机遇”,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经常受制于外部环境。 这当然并不是说今天的世界太平无事了。以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刚刚冷却下来,最近的阿拉伯世界又动荡起来。对世界的很多地区来说,仍然面临着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再者,中国外向型经济和外在世界高度依赖,并且中国经济的“走出去”大多是那些问题区域。就是说,国际局势的变化对中国的各种影响不可避免。但是,从总体上说,中国已经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应付、消化、减少国际局势变化对自身的负面影响。 中国的问题主要还是内部问题。在众多的内部问题中,关键在于民生问题。无论从近年来社会层面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还是在正在进行的“两会”所侧重要解决的问题来看,民生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客观的情况表明,必须把民生问题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同时,正如从前的经济改革,民生问题的解决还需要给予一个重大的“战略机遇期”。如果民生问题失去了这个战略机遇期,那么其必然演变成为政治问题。    民生问题正导致社会失序    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角度,都是显然的。至少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民生问题的严重性正在导致社会失序。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和民生问题严重脱节。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初衷,首先就是要解决人民的民生问题,邓小平把此形象地称为“温饱问题”。此后,解决民生问题的概念越来越明确,主要体现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目标上。初期的改革政策非常成功,不仅改善了大多数人民的生活,而且更使得数亿人脱离贫困。不过,近年来,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看,民生问题离经济发展似乎越来越远,即经济发展越快,民生问题越严重。这主要是因为各级政府GDP主义的形成,为了GDP而发展经济。经济发展很快,国家财富大量增加,富豪不断涌现,但社会大多数的民生越来越艰难。如果经济发展继续和大多数人民的民生脱节,中国社会必然继续分化。 也很显然,如果不能解决民生问题,中国就会出现面临社会稳定乃至政治稳定问题。围绕民生问题,中国已经出现了两种不稳定的根源。一是源于收入分配不公,社会分化和公平正义的缺失的普遍性社会不满。二是源于“期待革命”的年轻群体的不满。多年来的教育大扩张,有效地提升着民众所接受的教育水平,但因为教育体制改革本身的弊端,很多人学无所用,找不到工作或者就业不足。大学生和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拉平是很好的例子。而这个群体的期望很高,一旦不能满足,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就成为必然。 如果这两个根源具有普世性,即任何社会都会面临,那么中国还需加上另外一个特殊的根源,那就是由独生政策而加速到来的人口老化。“未富先老”几乎已经成定局,而照顾老人的“公共服务”似乎路途仍然遥远。在“公共服务”缺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一代会不堪负担,届时这一代人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会变得更加现实。   开始迈向“中等收入陷阱”   第二,从经济上看,因为民生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很多方面,中国开始迈向“中等收入陷阱”。根据最新的统计,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跨入中等收入国家。但是人们也注意到,中国开始出现那些经历过或者还经历着“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类似的现象,例如经济增长缺乏可持续的动力、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不稳、信仰缺失等等。历史地看,“中等收入陷阱”可以在很多国家观察到,例如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马来西亚等,这些国家在上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现在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美元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很简单,要逃离“中等收入陷阱”就是要深化经济改革,促成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实际上,如果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谓的“深化经济改革”必然成为空谈。人们早已经认识到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到了一个顶点,需要转型,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那就是建设消费社会。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社会并没有基础。一是社会政策的缺失,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住房。在无助的情况下,即使人民有了些积累,也不敢消费。二是人民的劳动所得过少,收入不高。很显然,建设消费社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继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改善民生。 第三,民生问题不解决,从近期来说就会面临政治激进化的风险,从长远来说民主政治没有物质的保障。人们期望长久的社会稳定,没有稳定就不会有发展。但如果发展解决不了民生问题,那么社会还是会激进化。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的亚洲、最近阿拉伯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说明了民生问题于社会乃至政治稳定的重要性。中国社会实际上也面临着由民生问题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现在主要依赖国家的“维稳”机制来控制局面。不过,一个社会真正的稳定不是来自于外在的“维稳”。如果把庞大的“维稳”费用用于改善民生问题,社会可能会稳定得多。从长远来看,民生也是民主化的物质基础。在民生问题不能解决之前,民主化尽管也是可能的,但这种民主化之下的民权必然是虚假的。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不难发现这种现象。 从解决民生问题的世界历史经验看,中国的确已经进入了一个“战略机遇期”。要解决民生问题,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国家的财力问题。没有财力,就无能为力。所以,一个国家民生问题的解决,往往发生在该国家处于比较长期的经济上升发展、并且政府或者社会积累了相当财富的时期。一旦这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缓慢下来、政府和社会财力衰退,那么民生问题的解决就是不可能的了。而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多年经济高速增长、而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积累了大量财富的时期。因此,今后五至十年必然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战略机遇期”。 最近中央政府开始做动员,要在民生问题上有所作为。有关方面也已经表示要动员国家的财力,集中完成几件民生大事情。这是很好的一个迹象,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所强调的、要找到改革的突破口的提法一致。时不待人。如果中国抓住了这个并不长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就可促成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可能跨入发达国家行列。反之,如果失去这个机遇,就会无可奈何地面对那些“中等收入陷阱”社会所经历的一些社会、政治、经济问题。
  15. 徐崇温:国外有关中国模式的评论
    经济 2009/09/03 | 阅读: 1583
    本文展示他们在六个热点问题上所作的评论。 
  16. 罗默:美国分配公平的迷局
    经济 2009/09/10 | 阅读: 1582
    没有实质性再分配的资本主义无法带来公正。如果市场的主要功能是协调而非激励,则税收可以在不损害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进行再分配及筹集公共服务资金,从而实现公平。 J.E.罗默(Roemer,John E. 1945—)196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数学系,1974年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耶鲁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是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
  17. 侯孝贤:如何抓住大陆观众的心
    影视 2009/03/23 | 阅读: 1581
    我认为,中国电影应该以华语进入世界。华语电影被国际市场接受,比大家都用英语更有意思。
  18. 王明珂:《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自序
    社会 2010/05/05 | 阅读: 1581
    这本书的内容是我﹐一个自称 "炎黄子孙" 的汉系中国人﹐对于 "炎黄子孙" 及相关英雄历史之反思性研究﹐以及对于 "弟兄民族" 此一称谓的新理解。这样的研究﹐其目的并非在知识上 "解构" 炎黄子孙历史及中华民族。相反的﹐我希望透过新的历史知识﹐一种基于反思性(reflexivity)及有反省力的历史新知﹐使得中国的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对自身﹐以及对于他族﹑他国之人﹐有更深入的了解。我相信这样的历史新知﹐更能够促进 "炎黄子孙" 及其 "弟兄民族" 间的和谐与凝聚。人们常强调历史上的英雄祖先﹔五千年前的炎帝与黄帝﹐约四百年前来台的郑成功及其随从军民﹐以及在美国﹐三百多年前乘五月花号来到新英格兰的英雄祖先们。人们也争论这些英雄历史﹐譬如成吉思汗﹑箕子及亚伯拉罕﹐究竟是那一 "民族" 的英雄祖先﹐他们所建立的 "国" 地理空间包括那些地方。强调这些 "英雄祖先历史"﹐常使得一些人群落入社会边缘--因为他们不是英雄祖先(征服者)的后代﹐或竟为被征服者的后裔。坚持与争议这些 "英雄祖先历史"﹐以及此 "历史" 所支持的资源范畴与边界﹐也经常造成族群﹑民族或国家之间的冲突。无论如何﹐这些被强调﹑争议的 "历史" 都起始于一些 "英雄祖先" 。然而另有一些起始于 "弟兄祖先" 的 "历史"﹐被人们忽略﹑埋没。因为相对于服膺 "英雄祖先历史" 之人群而言﹐主张这些 "历史" 的族群多半是居于边缘的弱势群体﹐因而在 "英雄" 成为 "历史" 叙事中的主角后﹐他们所宣称的 "历史" 被认为是传说﹑神话。当代历史学者﹐特别是后现代主义历史学者﹐常批评单一﹑典范与线性的历史﹐强调历史有多元的声音。然而这样多元﹑多线的历史﹐经常仍是对 "过去" 的选择性建构﹐或为对 "过去" 的众声杂沓争鸣﹐而未见及 "历史" 与人类社会间巧妙的内在联系。更有甚者﹐批评单一的线性历史﹐解构某种体制与认同下的典范历史﹐如此﹐学者--在对自身的文化与学科偏见与相关优势权力毫无自觉的情况下--所提出的 "解构性知识" 常为对他者的侵犯与侮辱。无论如何﹐在各种权力主体以 "历史" 相互解构中﹐边缘的 "历史" 仍然静默。因为关键不在于谁的 "历史" 更正确﹑更全面﹑更多元﹐而是﹐只要 "历史" 仍是 "历史"﹐ "神话传说" 仍为 "神话传说"﹐我们便不可能认识自身与他者的 "历史"﹐也不可能认识为 "历史" 所塑造的社会情境。在《羌在汉藏之间》一书中﹐我曾说明羌族的 "弟兄祖先故事" 为一种 "历史" ﹐一种在特定社会情境下的 "历史心性" 所产生之 "历史"﹔这是 "将陌生的化为熟悉" 。基于此﹐在这一本书中我重新认识我们所熟悉的中国文献中各种 "英雄祖先历史"﹔我们原来所熟悉的历史知识﹐在此新知下可能反变得陌生。因而这本书的工作可说是 "将熟悉的化为陌生"。希望读者与我一同由了解当今羌族的 "弟兄祖先故事" 出发﹐由此我们重新思考三千余年来曾流传于中国及其周边的许多 "弟兄祖先故事"﹐包括《国语》中 "炎帝﹑黄帝为两弟兄" 之说。我们可以尝试了解传述这些 "历史" 的人群之生活情境﹐以及尝试了解诉说此 "历史" 人们所表达的期望与情感。但更重要的是﹐我们也一同再思考我们所熟悉的 "英雄祖先历史"﹐特别是 "黄帝后裔" 或 "炎黄子孙" 之历史。将它们视为另一种 "历史心性" 的产物﹐尝试了解人们在何种情境中书写与诉说这些 "历史"﹐以及人们宣称此种 "历史" 时所流露的情感与意图。如此﹐在同一认知平面上思考 "历史" 与 "神话传说" ﹐我们才能对黄帝﹑太伯﹑箕子﹑檀君﹑九隆等英雄祖先之 "历史" 有反思性的认知﹐也能对许多 "神话传说" --特别是 "弟兄祖先故事" --有真正的体会与了解。相信如此的 "反思性知识"(reflexive knowledge)﹐可以让宣称自身为黄帝﹑炎帝﹑成吉思汗﹑箕子﹑太伯﹑三苗或蚩尤等 "英雄祖先" 后裔的族群﹐能认识自身此种历史记忆的深层意义及其历史过程﹐以及我们的先人在宣称或接受这些 "英雄祖先历史" 时的骄傲﹑期望﹐或卑曲与无奈。我们更应认识﹐"弟兄祖先故事" 事实上可能是一种更古老﹑更普遍的 "历史" (但显然不若男性中心主义古老)﹐曾广泛流行于华夏之域及其邻近各民族地区﹐以及世界其它各地。古代华夏曾称 "炎帝与黄帝为弟兄"﹐彝族说最早 "彝﹑汉﹑藏为三弟兄"﹐藏族有各族群起源于 "六弟兄" 之说﹐都是此种 "历史" 。我们也能由此体认﹐ "弟兄民族" 并非只是当代强调民族团结的口号﹐它是一种古老历史心性与记忆的遗存。在这些对彼此之 "历史" (与历史)的反思性体认﹑体会与体谅中﹐我们应更珍惜﹑反省并有思调整改进民族或国族内外的族群关系。中国人常以 "丰富的历史文献" 而自豪。我认为﹐值得自豪的不只是那些以汉文字书写的 "历史文献"﹐而更应是在各地人群长期交流﹑交锋下产生的﹑以各种媒介表述的 "历史记忆"﹐包括被视为 "民族神话传说" 的那些记忆。突破自身各种文化﹑学术与社会认同 "框架" (边缘)﹐发掘我们文化与社会生活中深藏的各种知识建构范式(如Pierre Bourdieu 所称的 "未被深思的思想范畴")﹐我们或能了解这些丰富﹑多元记忆的内在含意﹐及其形成与变迁的社会情境。如此具反思与反省的 "历史" 新知﹐不但有助于中国各民族对彼此之了解与民族内外族群关系之改进﹐也将是中国历史记忆对世界的贡献。(北京﹕中华书局﹐2009﹔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6)  隐藏的景:《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简体版自序《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是我关于中国民族史系列研究中最新的一本著作。它与我过去的两本著作《华夏边缘》以及《羌在汉藏之间》﹐皆有密切关系与延续性。对《华夏边缘》来说﹐这本书可称是其续篇﹔本书更具理论与体系的说明﹐华夏与其边缘区域人群经由历史互动﹐而形成今日中华民族格局的过程。对《羌在汉藏之间》来说﹐本书是其反思篇﹔由羌族研究中认识到 "弟兄祖先历史心性" 之后﹐我重新理解有关黄帝﹑炎帝﹑蚩尤等英雄祖先历史﹐视之为一种与前者不同的 "英雄祖先历史心性" 产物﹐以此解释 "炎黄子孙" 与 "兄弟民族" 的深层历史意义。《羌在汉藏之间》是化陌生为熟悉﹐而本书则是化熟悉为陌生﹐经由此过程而使得反思性新知得以重生。因此﹐这本书是新的学术视野与现实关怀下的中国民族史著作﹐也是我所提倡的反思史学研究的一部分。反思不同于解构﹐反思性研究也不同于后现代研究。后现代研究因其所蕴含的现代主义观点而忽略历史的延续性﹐强调过去与现在间的断裂﹐因而也对政治社会现实常采批判与解构观点。至于解构之后如何再造社会现实﹐或如何促进国家﹑民族﹑阶级﹑性别与文化人群间的和谐相处﹐并不在其考虑之列。相反的﹐反思研究着重在历史变迁与相关历史记忆中了解当代情境﹔一方面解释当代情境的形成过程﹐一方面在与过去之比较中理解当代情境。反思性研究强调对外在的﹑边缘的﹑陌生的现象与体系﹐作深入的文本与表征分析以产生认知(化陌生为熟悉)﹐同时藉此认知﹐在同一套文本与表征分析逻辑下﹐对自身原有的知识体系作新的体认与了解(化熟悉为陌生)。此种新的反思知识能让人们对当代有不偏倚的了解﹐有助于人们认识自身与他者的历史处境﹐因此得以珍惜及有思改进现实﹐以促进各种社会人群之和谐相处。更重要的是﹐后现代研究解构近代以来所建立的历史(特别是民族史)。反思性研究则不争论历史事实﹔它从历史记忆角度尝试探索古今历史叙事与记忆中 "隐藏的景"﹐也就是尝试了解留下这些历史记忆者的情感﹑意图与相关社会情境。对我以及对读者而言﹐思考这些问题﹐也是一个走入我们文化心性中自身难以察觉的异域之旅。与炎黄子孙﹑兄弟民族相关的历史记忆便是很好的例子﹔这两个词﹐在近代新知下常被视为过气的民族团结话语﹐然而在本书中我将发掘其中 "隐藏的景"﹐赋予它们深刻的学术与现实意义﹐也由此体会那埋藏在我们文化深处的历史心性﹐与由此产生的历史叙事﹐以及人们叙说这些历史时的情感与意图。                                                                                                    (北京﹕中华书局﹐2009) 
  19. 傅谨:文化市场发展与剧团体制改革
    戏剧 2009/03/29 | 阅读: 1580
    中国文化领域体制改革滞后的显著标志之一就是大量国营剧团仍然处于困境之中。本文在考察了50年代以来剧团所有制变革的曲折历程后指出,多年来文化演出市场之所以出现由民营剧团为主体到国营剧团为主体的变化,是由于计划经济特有的财政补贴与福利机制的诱导,政府对剧团主要功能的理解发生变化,以及希望根据人为的计划来配置社会资源。虽然文化部门几度推动剧团体制改革,但是不从所有制着手,改革就很难取得成效。本文指出,如果通过所有制改造,将目前多数国营剧团改组为遵照艺术规律与市场规律运作的民营剧团,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演艺人员的积极性,国营剧团是有可能走出困境的。在此过程中,政府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能,则应该向着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遗产、通过公正和有权威性的评奖引导市场、通过行政手段维护文化市场竞争秩序转变。
  20. 强世功:迈向立法者的法理学——法律移植背景下对当代法理学的反思性考察
    法律 2009/05/06 | 阅读: 1579
    本文以法律移植与现代国家转型为背景,考察了最近20年来法理学思潮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到法律文化论和法律现代化论的内在发展逻辑,作者提出这些主流思潮坚持一种“没有国家的法律观”,它不仅是法律移植的政治意识形态得产物,而且是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意识形态的产物。这种思考与法学家的自我身份认同密切相关,由此被称为“法律人的法理学”。基于反思这种法理学在处理国家与法律关系上的方法论误区,作者考察了当代法理学中的边缘学说,即实用主义法理学,对整个主流思潮的批判,以及由此形成本土主义方法论与本土主义政治立场之间的张力。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立法者的法理学”,试图在更广阔的理论背景上,重新把国家与政治作为法理学思考的中心,从而在技术意义上整合“ 法律人的法理学”,思考中国在民族国家与文明国家的转型中面临的理论问题。
« 1 ... 26 27 28 (29) 30 31 32 ... 42 »



技术支持: MIINNO 京ICP备20003809号-1 | © 06-12 人文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