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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费孝通:我对中国农民生活的认识过程
    人文 2010/12/14 | 阅读: 1674
    (编者按:本文是赵旭东根据已故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1999年4月17日的一次演讲录音整理而成,费孝通教授生前曾经对整理稿做过详尽的校对,从留存下来的费先生用铅笔亲自改过的校对稿中,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先生对于文字的那份认真负责的态度。此文部分内容曾经在《费孝通文集》第十五卷中有所收录,但并非完全一样。这里刊出此录音稿,一是用来体味费先生一生对于中国农民认识的逐步积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在于缅怀先生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这也许才是对老先生的一种最好的纪念方式。)     我昨天刚刚从江苏回到北京,在家乡跑了一个多月。没有能很好的准备这一次讲话。在车上我想了一下决定就讲我自己研究农村的经过。我的话还是以家乡话为主,有些同志可能不一定听得懂,不过会录音记录下来,整理出来可以再看。我所讲的题目是"我对中国农民生活的认识过程",这就是要讲我自己怎么样进入到有关中国问题的研究中的,也就是要讲我自己的学术自传。我的话就从1930年进入未名湖畔讲起。我从东吴大学转学到燕京大学是在1930年秋季,那时候我只有20岁,我是1910年出生的。我那个时候与现在在座的各位差不多年纪。但是一转眼已经有几十年了,到今年我已经快90岁了。在这70年的过程里面,我经过了风风雨雨,到了今天与大家来讲讲我是怎样度过这70年的,怎样进入到农村调查的学术领域,我有什么体会。我不讲我自己的历史,而是讲我自己思想发展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我对于中国农村的认识过程,讲到现在我在这方面研究些什么问题。也就是说从以前的小伙子,到今天的老头子,在这70年的时间中,我的思想是怎么变动的。但这个题目还是很广,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恐怕讲不完,我就能限定在一个方面来讲。第一个问题是讲我为什么要挑这么一个农村和农民问题来研究,也就是我挑定研究对象的问题。一个人的思想活动,往往都是由时代决定的。我是辛亥革命前一年出生的,因而我还算是清朝的遗民,曾属于清朝的人,我的哥哥就拖过辫子。我是从一个封建王朝,经历了五十年才进入现在的人民中国。我在1930年20岁,才到未名湖畔来学习的。这年秋季我从苏州东吴大学的"医预科"转入燕京大学的,我进大学时是想学点知识,帮助人解决痛苦。到了1930年,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那一年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大转弯的年代,刚经过国民党的北伐军跟北方的军阀打仗的时期,即所谓军阀混战时期。在那个革命的时代里,我进入了大学。碰到了一个革命时期的开始,很多同我一样年纪的人,不少给杀掉了。我当时的很多同学现在都碰不到了。前些日子我还想找过去的老同学,都是90岁上下的人,找他们谈一谈,谈谈我们当时青年人的思想,因为只有我们还记得,你们现在是不会碰到这样一个局面了,所以也不容易理解当时我们这些青年人的经历。当时对于青年人来说,"亡国"是一个很具体的可能,那个时候要"救亡","亡国奴"做不得!你们不会知道,也不容易理会。那个时候的青年人的心里很清楚,就是不能当"亡国奴",那怎么能不当亡国奴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我那时是在东吴大学,这是个教会学校。我在东吴大学上了两年学,进了医预科,主要学的是生物学,目的是要治病救人,后来经过了当时的大革命,事情变得很清楚了,中国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生病的问题,而是中国人会不会亡国的问题。这个问题从1930年代开始已经很清楚了。我恰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未名湖畔的燕园,带着这个心情想要了解中国,进而来救中国,目的是不要亡国。这种心情当然不是你们现在的心情,而是我们当时的心情。要不亡国,我们自己能够做点什么事情?我是个知识分子,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面出来的人,特别是经过"五四"运动,相信科学救国。我们希望的是从了解中国的问题上面,能够找到一条出路来。这是当时时代赋予我们青年人的一种向往。这一切的思想活动都是和一定的历史时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的时代与那个时代相差就很远了。我们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要亡国。因为在我们叫做帝国主义的时代,列强从四面八方守着我们,用各种不平等条约加在了我们的头上,那是一种国耻时代!当时青年人感情很激动,民族意识也很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到了燕京大学,决定不念自然科学了,下了决心要研究中国的社会。因为五四运动不是讲科学救国吗?我们要从科学道路上面来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到今天我们会碰到了这么一个危机。那个时候,燕京大学就在现在的北大这里,我就进入了社会学系,这个时候社会学的情况怎么样呢?当时我们一般都是用英文上课的,1930年我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时候,系里面只有一位先生叫吴文藻的,他不但用中文讲课,讲北京话,而且还提出来了社会学要中国化,要研究中国,用我们的科学知识来了解中国的社会。就是我初进燕京大学的时候,中国的社会学正在酝酿走这样的一条路子,一种风气。就是要用我们社会科学的知识、方法来理解中国的社会文化,来改造它,找到一条出路。来使得我们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在像你们这样的一个年纪所碰到的问题。当时我们下决心在学术方面做出我们的贡献。我在燕京大学念了三年,三年里面就自己以为找到一条路子了,就是社会学要走上中国化的道路。要我们青年人带头下乡去研究中国社会,为什么要下乡呢?因为我们中国人中最多的是农民,这一点大家也清楚,不用我在这里多讲了。我们要认识中国,就要认识我们中国的农民生活。这个时候认识农民生活的问题就提出来了。但是还没有具体研究,只是口头上这么讲,要这样子做。我有好几个同学下农村了,不过现在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个了。其中有一个是同我一起的杨庆堃,曾在美国教书,匹兹堡大学的社会学教授,恢复社会学时我请他到中国来帮助我们重建社会学。他现在还活着,可是脑筋已经不行了,听说最近已经得了痴呆症了,不能讲课了(他是1999年1月10日逝世的,我此次演讲时还不知道)。还有一位也是我的同学叫廖太初,他就住在中关村,他主要是研究,农村的私塾,到山东去做调查的,这两个我都记得很清楚,现在还在,都是90岁的人了,我当时算年轻的一个。我们这些年轻人开始就跟着吴文藻老师,吴文藻老师指出了这条路子,可是他自己没有下去调查。我们这批年轻人不管怎么样就下去调查了,看中国农民是怎么生活的。这个方法就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即empiricism(经验主义),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获取知识。去年北大一百周年校庆时,我出了一本书,名字叫《从实求知录》,"从实求知"这四个字就是指从实际出发求得知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看农民是怎么生活的,理解农民为什么这么生活。这个道理是"五四运动"喊出来的科学和民主这两个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的精华。"五四"这套想法是从美国来的,是从杜威(他当时是我们崇拜的一个人物)开始,他说的是我们的知识问题,我们的人是从哪里去找知识呢?要从实际里面去找,不要空谈,不要光用脑筋去想,想出许多花样来,那个不行。要去看,看了以后要用科学方法再去看,自己看,别人看,最后再来看看对不对。这样的方法开辟了中国社会研究和历史研究的科学精神。这一点我们还要归功于"五四"运动的时候这一批比我前一代的学者。那么,到我这一代呢,要去实践了,要真的去做,真的下乡,去看农民是怎么生活,并试图把所看到的东西系统化理论化,那个时候我们的出发点就在于此。可是我不是农民,家里面没有种过田。我的父亲是知识分子,搞教育的,是一位老师,我的妈妈当时很摩登,毕业于上海的一座女校。现在这个学校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座学校是一座新式学校,她的头发,不像现在的烫发,70年前时髦的妇女所梳的头是日本式,上边一个结,两边分开来。同现在不一样了,变化啊!她教育出来的孩子们不让他们走上旧的道路,而是要走上新道路。当时不叫现代化,而叫新法或新学。我们当时追求的是能不能够用科学方法找到一条比较符合实际的社会发展道路。这是我一生的追求,到现在还没有变。变很难,总的观念问题,出发点,我们这一代人想把自己投身到学术里面去,寻求爱国救国的道路,这样的观念一生没有变。就是想用科学的知识来救国,那是当时帝国主义压迫出来的,我们做的很具体,我们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之下,走上了社会学中国化这条路。这条路是我的老师吴文藻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关于这条道路我还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其中讲到我们在燕京大学请了两个外国教授,一个是美国的,芝加哥大学的,叫派克(Robert Park);第二个是英国的,叫拉德克里夫-布朗。后来我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过世后,他就成了英国人类学的带头人了。他们两个都主张社会学同人类学相结合。人类学的方法就是用参与观察的方法,来研究人们的实际生活的方法。他们的上一代的人类学者还是讲理论的,讲猜想的,用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的。我的上一代老师,特别是我自己跟着他做研究生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有相当长的时间就是生活在当时被称为野蛮人也就是殖民地上面的土人中间,研究他们的生活,后来写了很多的书出来,奠定了用实际调查方法体验生活,并将此看成是作为一种真正认识社会生活的方法。他们是我的上一辈,现在都不在了。我讲到过的那几个老师都过去了。轮到我还没过去,不过又是一代人了。对你们讲来,可以说是早了一代。因之你们出生的时代,你们早年碰到的生活,就不是我早年所碰到的生活,已经变了样了。中国的社会在这中间有个很大变化。这是第一段,我交代一下我为什么研究农村的农民生活。为什么农民生活成为我的研究对象,我们所用的方法就是实地去看,实际去体味农民的生活。可是我不是农民,我早年并没有接触农民,也没有种过田。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强迫我去种田了,种了两年田,种棉花。这很重要,因为真正同农民一起生活,所说的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做到了。真正做到了同吃、同住、同劳动,主要还是我们在干校时下放到村里跟农民一起种田、种棉花的经验。我现在还懂得怎么种棉花,当然已经变化不少了。像我们以前那样哺秧,现在没有了。利用种子放在土里面让它长出来,这个做法现在农民不搞了。引进了一种现代化的,先把种子特别保养,吃偏饭,长得好点才下田。这叫做营养钵。从种棉花一直到采棉花我干过。自己做过了几遍。懂也不一定懂,可是却实际地进入到我的生活里面了。我和农民一起住一起吃,过了两三个月。结识个老朋友,我最近还去看望过,他还在那里做农民。我们现在不做农民了,又出来做知识分子了。经过这一段,从1930年代到解放,这一段是我学术生命的第一段。这段时间里面,我写了几本书,都是写我实际调查过的,这种实际调查并不是说我实际参加了农民的生活,我是住在农村里面,是我的姐姐带着我。她在农村里面办了一个缫丝厂,培养蚕,一直把丝缫或线,这是我们江南太湖流域的主要副业。30年代这个时候的副业已经不景气,卖不起钱了,原因在这里就不讲了。那个时候农民很穷,副业衰败了。我的姐姐从日本学回来这一套新法养蚕,算是有了科学方法了。她跟我一样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比我大七年。还在那儿养蚕缫丝。我过90岁生日的时候,他送过我一块丝巾,就是她自己手做出来的,用丝绵打出来的。她今年97岁了,一直也没有改变过她早期的要为农民改良生产的理想,现在的说法叫"科技下乡",叫农民改良他们传统的养蚕方法,而且进一步叫他们用机器生产,不要用土法做丝了。机器生产日本比我们早,日本的力量把我们比下去了。她办了一个"生产销售合作社",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这是从农业到工业,或者说农业的副业到工业,工业再进一步到销售卖到外国去。这是从生产(农业)到出口一条龙,是她发明的。我的姐姐很能干。我觉得她还是中国改革的一个先驱。她很小(17岁)就到日本去学习,学回来之后。真正拿来用到农村里面去。她是第一批的学生,现在都有70多岁的。我在江苏碰到这几个老太太还在农村里面帮助农民搞丝。她的这个传统还会继续下去。我在燕京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吴文藻先生说,我们的出路,就学术方面讲,社会学一定要走上人类学的道路。用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自己的社会,这是他提出来的。后来我根据他这一见解实际做了,他送我到清华大学去念人类学。有个老师叫史禄国(Shirokogoroff),前年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人不知而不愠"。他虽名气不响,可是他的结果影响很大。这是我作为他的学生讲的。后来我到苏联去,前十几年了。苏联的科学院请我去,碰到他们研究人类学的人,同我说他们现在已经给他恢复了名誉,那个时候他是被斯大林赶出来的。斯大林讲民族问题,还是根据他的一些基本的思想,可是人家都不知道史禄国。我叫他"人不知而不愠"。"愠"是指心理面不嘀咕,人家不知道我做的好事,不要嘀咕,不要抱怨人家看不起我,最后人家还是会知道的。史禄国就这样在清华呆了几年。没人认识他的本领,他的本领实际上是世界级的一个权威。在人类学方面,他与我的另一位名闻天下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不同,他写的书大的要命,但是就是没有人去看它。他是俄国人,用英文写,写出来,说老实话不容易看,我很多看不懂,这是理解上的问题,因为他要用自己的概念,不愿意用英美的传统的概念来表达他的意思。所以他用字很难,创造很多新的名字出来,他的最后一本最重要的书的名字叫做Psychol-mental complex,两个指心理的词合起来了用。现在我叫它做心态,文化的心态。这是我想出来的。不是指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动作,而是指思想意识。而且把感情都包括在里面。他叫Psychol-mental complex这是一个文化里面最高的一层,不光是指人同人的关系,我在这里讲课,你们坐在那里听,这是人同人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定位,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身份,可是还有一套就是我刚才讲的我的这一套思想,这就是他所说的Psychol-mental complex,不是我的讲话,不是我的行动,而是我讲话内容的意义和感情,我很希望你们能听懂我的话,这是我的感情,虽然你们还是听不懂我的话,可是我的心态方面还是有这个意识,要使我的思想转到你们脑子里面去,这是人类一个最高的活动。就是说我们还有个层次,我叫做心态,就是指思想、意识感情,爱好,这一套东西是在人的思想里面,感情里面存在着而成为影响到我们整个的文化生活的基础,这一点我还没有写出来,如果再给我十年,我希望能用中国话把它写得更清楚一点。这一点我也不敢说了,因为我还有多少年,我也不知道了。这是第一段我想讲的,就是我开头讲的我是怎么投入社会学的,就是想要用社会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的社会,中国的文化。这一点我讲了很多,文化自觉,也就是史禄国教给我的。这一段我讲完了。我接下来讲第二段。第二段我进入到一个学术的圈子里面去了,清华毕业以后我是靠"庚子赔款"把我送出去留学的,所以我一直跟国耻,跟帝国主义压迫联系在一起的。当时我还是一个青年,二十五岁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毕业后我就到瑶山去做调查。这是吴文藻、史禄国都同意的,那是因为要认识中国的实际比较不容易,最好要到一个比较不同的社会里去,取得一个参考体系(reference)。你天天生活这样,吃饭拿筷子,不会感觉到有什么特别。从小父母就教我们大家用筷子吃饭,可是用筷子吃饭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他们叫筷子文化。筷子日本人也用,是东方文化。西方人不懂,要学一学。要懂得中国就要先学用筷子吃饭。这不是一个小事情,没有筷子不行,但是没有一个中国人会想到筷子是怎么来的?怎么就开始用筷子了?到现在我也不懂,我们的文化就是从小养成的,不去问为什么这样。我们大家坐在这里听,听我讲,这都有一套老办法,就是传统的办法在那里进入我们的生活。要理解它,孟子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点大家都听说过,是不是?"知之"就是理解它为什么这样,毛主席则说"问个为什么"。就是要"由之"而"知之"。平时做事情是不问为什么的。为什么可以叫妈妈为"妈妈",为什么可以向妈妈吃奶。这是不必问的。她当然要给我吃奶啊!这不是个问题,不进入到理性的生活里面去。我们把我们生活的一套办法,吃饭、吃奶,一直到最深层的文化大革命都是视作当然,文化大革命到现在没有人讲得清楚。是怎么来的,是怎么个意思。现在大家也不去想了,大家"由之"而不"知之"了。来了就算了,去了就过去了。要真正有个理解,有个知识,就是我所说的"从实求知"的"知"。一般人是不讲这个的。生活的方法都是学来的,叫做学而时习之。跟人家学了之后,自己跟着再做。我们的生活是从学人家的样子就自己把它repeat , repeat(重复),就叫做学而时习之,成了习惯化,习惯化了就是不去想了,不去理解了。现在我们说的科学,就是要把普通寻常的东西讲出个道理来,讲个道理就是进入到理性生活,一般人是不进去的。我们从"五四"运动以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开始要求一个rational,要追求一个理性,现代的中国人,包括你们在内,很多还没有懂得什么叫理性,什么叫习惯性,就这么做了,这就对了,就是不讲道理,不讲道理的生活,也可以说没有道理的生活,这叫"由之",跟着做。现在我们要进入到农民的生活中,把农民生活的道理讲出来,有什么办法呢?那就是去看、去了解,去体会他们。自己参与他们的生活,同吃、同住、同劳动就是参与(participation),要进去。进得进人家的生活,这不容易。你自己的生活有时好像是被包裹起来的,因而不理解自己是怎么生活的。现在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一步,问为什么要像你们这样子的生活。这样才有教育改革,改革要通过理性的reflection(反思),这是考虑、思想,要进得去。我从1930年代燕京大学到1949年一直在这个路上摸索。写了几本书。我写了一本我姐姐办的乡村合作社的书,这种合作社不是解放以后的合作社,是解放以前那个时候农民自己办起来的生产销售的组织,就是后来的乡镇企业。我在瑶山里面受伤了,回去到乡下养病,我就住在这个工厂里面,这里面我就接触到江村(前几天我还去过一次,这是第23次到这个村子里面去,看看老朋友,看看现在的变化),江村就是开弦弓村,是吴江县庙港乡的一个村子。我在那住了一段时间,也不长,一个多月,我当时就觉得很有意思,我自己也觉得我姐姐的科学下乡是一个很重大的开始。是改变农村生活的开始。农民需要这个知识,没有这个科学知识,养不好蚕是要死的。蚕要是一病,全都会死的,都要倒到水里面去,整个投资没有收获,所以很多养蚕户就吊死了。一次蚕瘟不但死蚕还要死很多人,养蚕亏了本,不好交代了就上吊了。那个时候的解决办法就是上吊!我觉得我姐姐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就记下了很多的东西,1936年夏天,清华大学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了,跟马林诺夫斯基这位老师学习人类学,叫做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就是研究人同人的关系,不同西方文化的这种人同人的关系。我跟着他两年,就把我在江村看到的材料整理出来,写了一本叫《江村经济》,有很多同志都看到过,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年了,38年我写完,39年在英国出版。我的博士论文是用英文写的,当时出版商(他们是进入到了市场经济了)一看这个名字不行,我原来用的书名叫《开弦弓--中国农民的生活》,他说不要这个书名,变成Peasant Life in China,翻译过来叫《中国农民生活》。有人就批评我,中国这么大,你怎么能用一个村子的材料讲整个中国呢?批评得对。可是我说,我开始没有要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农民的生活。中国的农民有几亿呀,我怎么能够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呢?可是,这里看到的江村这样一个村子的农民生活,也是中国农民生活的一部分。这个争论持续了很久,英国也进行了争论,争论的核心就是微观的田野调查怎能够得出宏观的结论这样的问题。这里我提到了逐步接近对中国社会的认识的观点,今天不谈这一点了。接下来就是抗战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有很多年轻红卫兵问我,你为什么在抗战的时候回国?你为什么不在外国呆下去呢?一定是特务,你要不是特务,没有坏心思,就不会回中国来了。这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思考路线,你回国一定是一个思想不良的人,那个时候在英国,有人请我教书,那为什么又回来了呢?现在的一个留学生出去谋得一个职业之后,他就"老子不怕"了,就想不到要回中国来工作了。他不知道中国需要他。可是我们那个时候的青年从心理上还是要救国的。要回去做一些事情。救中国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们的责任。所以我们没有想到不回国的道理。毕业考试完了我就回国了。到中国的时候,已不能够回我家乡了。家乡被日本人占领了。我在轮船上就听说连广东都沦陷了,就剩下一个昆明,叫做后方,只有西南半边了。我们就在过去叫安南现在叫越南上岸,从西贡直奔昆明。这个时候几个大学都到昆明了,北大、清华、南开等学校组成了西南联大。同时我们清华算学系的老教师熊庆来,他是一个数学家,当了云南大学的校长。熊庆来把吴文藻请去了。不久我也到了云南,同吴文藻接上了头。到昆明后的两个星期我就下乡了。目的是要了解后方的内地农村。我直接去调查的村子叫禄村(禄丰),现在他们还记得我。这个村完全没有副业,没有工业,是靠土地为生活的。我那个时候在那个村子里做调查,住在房东家里。我住的房东的孙子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的企业家,他在禄村办了一个小厂,我到他的厂里去看过一下。在那次研究之后,我们就在云南大学成立了一个研究中心,专门有一批年轻人,主要是清华和联大的毕业生跟着我办了一个名叫"魁阁"(是在魁星阁里面,现在这个地方还在)的研究中心。当时我们还都是青年人,下面是第二代(这第二代现在也七十多岁,故去了的也不少了),如在社会科学院的张子毅,我们几个人调查了三个村子,我们后来编成了一本书,叫《云南三村》。我们做完之后,美国请我去讲学一年,学没有讲,倒是写了一本书。那时派克老师的女儿帮我写了一本叫做Earthbound China的书,这是我第二本用英文出版的书。后来我把中文原稿重新印出来叫做《云南三村》,你们要看可以看看,《江村经济》接下来的就是《云南三村》。这是我第二期的调查报告,这里面我就具体地提出了乡镇企业的概念,那是在抗战的最后一段时间,30年代到40年代,还没有解放之前。日本投降之后我又写了两本书叫《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我把十几年来我对中国社会特点的认识讲给学生们听,讲完以后写下来。后来北大出版社在百年校庆的时候又给我重印了一遍,去年出版的。这里写的是我调查里面的体会。我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根本是一个乡土社会。以上是从我回国到解放前不到二十年中做的工作。是我的第一段学术生命,是1957年结束的。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分子。把我排除在普通人的社会之外。连一般人的社会权利都没有了。右派是不能接触的人,不能碰的。碰了你自己也会成右派,就像传染病一样,所以要把右派分子从正常社会中孤立起来。使得他不要感染人家。就像得感冒的人,不要让他来开会,一来大家也得感冒,感冒就流行了。右派就是这样子的,实质上来讲,就是社会的隔离问题,这个社会不准许他进入,把他排斥到外面去。当右派是很苦的,你们看过季羡林先生写的《牛棚杂记》,他描写了一点,但没有全写下来,他没有当过右派。我是从头当到尾,从57年到80年,这些年对我也有好处,我学习了人生。特别是劳动,接触了真正的农民的生活,同时也知道了什么是社会。什么叫social,什么叫social circle。人同人构成的社会是一个圈子。一旦被排除出来,就得不到正常的生活,有如西方小说里的背着一个红十字的人,罗马时代有一种刑法,称作不受保护的人,别人随时可以羞侮他,这就是我当右派时所体会到的,当右派当出来的认识。我能真正懂得什么叫social了,进入不了社会这意思就是将你隔离起来。文化大革命时你们还是小将,还没有经过这一套。最主要的一点就是social isolation,你不能进入到这个圈子里面去,这是异己分子的圈子,同社会中心的人不同。那个时候叫做"划清界限",不要站错了立场。这就是社会学的根本东西,划了一条线,你不能随意跨过这条线,比如说大学这个圈子。你没有经过"考试",就进不进去,要花很大的力气进入到这个圈子中来,进入了圈子,你不孤立了,你觉得有一个靠山了。这就是社会对你的一个支持,你要花很大力量做这个事情。所以我写了那篇"圈外人语"的文章,就是想讲明白这样的一个事情,圈子之外的人被人家孤立起来了,不能进入到社会圈子的这一段历史。这一段境界、心态,我把它写了出来,把它表达了出来。其实这种事情在每个社会每个时代里面都发生的。我的这一段历史是从解放到1980年,1980年我被改正了,我又重新进入到我的老圈子了,进到了知识分子这个圈子里面了。以前是被排斥出去的。1957年到1980年,这23年的生活也很有意思,使我对于社会学的理解深了一层,没有这一段的实际生活,你不懂得什么叫社会。社会的意思是你要同人家接触,要人家接受我,这一点是很关键的。经过这一段,我有感性的知识了,懂得什么叫social了,接下去是1980年到现在是我第二次生命。第二次生命的标题就是"行行重行行",就是一次一次地出去跑。昨天还是在跑,不断地出去跑、去看,因为我没有办法去做农民了,不要我了,我也做不动了,种田我种不动了。只能看人家怎么种了,我要看别人的变化。第二次生命从80年代开始。在1980年代开始的时候,我就说了几句话,这是在统战部的宣布我不是右派的会上说的。那时我已经70岁了,老头了,在过去就是快死的人了。我就说我希望不大,希望再活十年,所以我就说我身边只有十块钱了。十块钱就是表示我的生命不长了。打算还有十年。我说我得好好用了。不能买花生米吃,因为我喜欢买零食吃。我要把十块钱集中起来买一个心爱的东西。到了1990年我80岁了。当时统战部请客,给我祝寿,吃饭的时候人家问我:"你这一生干的事情,推动你的力量是什么?"我当时就说了四个字:"志在富民",目的是在富民,是要让老百姓富起来。其实我在《江村经济》的结论里面早已经说过了,我说中国的问题,饥饿是真正的关键,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吃不饱。1930年代我在江村调查的时候,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要吃饱饭的问题。吃饱穿暖是当时农民最大的要求,当时的农民穷啊,所以我说我的责任就是要解除农民的穷困,要使他们吃饱穿暖,这是第一步,是最基本的。现在看来是与小平同志的理论是相符合的。就是要提高生产力,不能靠人家给,要自己挣出来,要提高生产力。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中国穷呢?我在《江村经济》里面也讲了,我说中国农村经济的关键很简单地讲是要工农相辅,不能只靠农业,只靠农业是活不了的。到现在还是这样,一定要有副业,一定要工农相辅,这样配起来,讲得清楚一点,我们有七月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这里"牛郎"就是"农","织女"就是"工",工农相辅。牛郎织女到七月七见一次面。大家忙得很。中国农村经济的基础是工农相辅。这种工农相辅的中国经济碰到了外来比我们高的科技,我们的旧有的手工业就跌下来了。中国的纺织业是很早的,去年我到宁波的河姆渡遗址参观,在过去七八千年前,住在我们江苏太湖流域的人已经有很发达的文化了,这时已经会织布了。大概是真的,我看了。那时已经是有副业了,已经是不完全靠农业生活了。河姆渡是属于良洙文化,这个时候农业相当发达,现在还可以看到那个时候遗留下来的谷子。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而且有纺织了。这在《孟子》当中也可以看得到,他说一处院落,四周种上桑树,老年人就可以有衣服穿了,这就是谈农工要结合。到了30年代传统的工业衰落了,因为它赶不上西方的科技,这个时候机器工业出来了,我们传统的工业吃不消了。退化了,一退化,农村经济就失调了。原来的工农相辅的结构不行了。所以农民就贫困吃不上饭。在文化大革命当中,真正有人饿死的。工农结合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构是我讨论工业下乡的一个基础。这是我的认识基础,在解放前一段时间对乡镇企业,在知识分子中间争论的很厉害,我说中国要发展乡镇企业,才能解决中国农民的吃饱穿暖的问题。也有很多人反对,说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到了工业化的时候要搞大工业。但是我还是坚持要在农村里面搞乡镇企业,这叫工业下乡。其实这两种想法都不错,现在大家都知道乡镇企业是发展中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开始我们搞了大工业,学习苏联的工业体系,开始的两个五年计划就是解决中国的工业体系的问题。现在还靠它,所以现在我们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不是市场经济里面出来的,而是计划经济里面出来的。不要只看这一方而不看另一方。中国是多方面发展起来的,有的时候我们批了一面,而强调另一面,出了很多的毛病。计划经济的时候,大家吃不饱,因为中国挣的钱有限,拿钱投到大工业里面去,别的地方就没有了。毛主席的那一代给中国的工业打下了一个基础,这是必要的,没有这个基础不行。这是要承认的,可是他忽视了农民生活的温饱问题。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跃进,上面的领导听不到下面的实际情况了。那个时候我到徐水去参观过,说是一亩地可以打一万斤粮食。我们大家都去参观了,都说好啊好啊,其实是假的。当时的口号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这把我们的领导迷糊了,其实是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风气。结果害了自己,农民饿死,在我们江村就有饿死的人。所以一个事情都有两方面,走了极端就要出毛病。当时领导人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是要中国发展起来嘛,后来还是得要走工农相辅这条路。我的第二段生命开始,就是去三访江村。第二次是在我当右派的前夕,我当时批评了政府忽视发展当时农村里的副业,农民是有饭吃没有钱花。农村的市场经济合并到国家的市场经济里面去,结果农民就吃不到饭了。那是真的吃不到饭了,有人饿死了。我把这个事情讲了,我批评政府,政府说我是反革命,打成右派。打成右派的原因还有许多其它的事情,这里不讲。我出来之后,重新进入第二次生命,我就开始再下去调查,当时我说还有十块钱,那这十块钱怎么花呢?我说要存起来放在研究城乡关系上面。我是研究农民生活的,中国不只是农民问题还有其它问题,我没有精力去调查研究了。十块钱要集中花,花在行行重行行上,到处去看农民的生活。80年代,我那时70岁了,一般人会在家里养老,但是我还是要出去走,全中国各省都走到了,除了西藏不许我去,海拔太高,去了就回不来了,领导上决定不能让我去西藏。台湾不让我去,除了台湾、西藏中国各个省我都去过了。都是到农村里去,现在不行了,太苦的地方不让我去了。医生说让我去那些出了毛病马上就可以送医院的地方。这一段我就是行行重行行,行行重行行的开头在83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小城镇,大问题》,当时是一个问题,那时我想的很简单,没有现在这么复杂,我想人口那么多,农村里要容得下么?农村里边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出来到哪儿去?都到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我们不仅养不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人是要就业要生活的。12亿人口中80%是农民,中国城市里面是容纳不下这么多人的。所以我提出了一点,要多搞几个人口的蓄水池。这个概念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82年在江苏我的家乡调查,调查什么呢?我就把吴江县传统的小城镇一个一个地跑了一圈,镇的人口传统年代的时候有1到3万人,可是经过了解放以后的重工轻农,我们花大量的财政都投到了工业里面,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大工业都起来了,工业里的工人要吃饭的,那就要有农民来帮助,实际上是以农支工,那段时间农民就很苦了。解放之后农民得到了土地但穷。到了人民公社的后来这几年,人太多了,大家抢工分啊,你们都不懂了,那时我也不懂,没有资格到公社里面去,我是右派,是圈子之外的人,没有实际去看公社是怎么活动的,现在听得很多,公社也有许多特点,比如吃大锅饭,家里的锅都放到公社里面去了,同你们差不多,农民像北大的学生差不多都到食堂里面去吃饭,不是很好么?不过当时一下子就吃完了,没有东西吃了,没有办法。那个时候会真的饿死人的,这是我简单化的讲。我在全国跑了之后,才看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件最清楚的事情,现在大家都承认了,当时还不行。当时认为乡镇企业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差一点我又被打成右派了,第二次要被打成右派,没打成。后来才承认中国农民必须要走工业化的道路。一定要工业下乡。在我的《行行重行行》里面就谈到,一个地方发展不发展要有个指标,这个指标就是工农比例,工和农的比例,当时我们苏南,农工各一半。在长江北岸,不到一半,农比工大。到了苏北就是8:2,20%的工80%的农。当时一个大的争执就是,怎么发展农村呢?是发展工业,或说乡镇企业呢?还是发展农业。这个官司打了好几年,来来去去地打,左倾右倾地批评,一直到小平同志说不要争了,不要去挣姓"社"姓"资"了。有的人说,乡镇企业也是"公",因为它是从人民公社当中出来的。讲我自己我是主张要发展乡镇企业,可是乡镇企业各个地方不同,因此我全国跑,我看到江苏南部有一种模式,我叫它是"苏南模式",我提出模式的概念,就是指各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到温州我看到它是特点,是"小商品大市场",我还以此为题写过一篇文章,这里是做纽扣,做小的生活用品,一直到电器工业,还有像打火机这样的东西,都是小商品。这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小商品,同时他们搞全国性的大市场。出去推销,带着商品出去跑。一时浙江人漫天飞,温州人漫天飞,到处都可以看得到。我到了内蒙边区的小镇上,到处都有温州人。农村里养活不了那么多人了,都跑出来走四方,带着东西出来卖,一直卖到外国。这是他们的传统。我叫它温州模式。到后来我归纳全国的乡镇企业为三个主要模式。第一个是以公社社队工业为基础,比如像从农机修配站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原来只有几千块钱,现在发展的有几十亿啊,发展到这么大。我们一路都看见了,这是"苏南模式"。现在出问题了,苏南模式怎样改制?就是要变成股份制。第二种模式就是刚才讲的"小商品大市场",搞家庭工业,都是家里制造的,像纽扣、电器用品。这个市场里面,农民造出来的商品质量不高,可是他造出来了,而且推销出去了。他们有一支推销的大军,以温州来说,大约有一百万人在外面,这叫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是从那里来的呢?终究还是从农民那里来的。我在珠江三角洲看到了第三种模式,就是三来一补的乡镇企业,来源是香港。香港的工业很有趣,是从上海开始的,像容毅仁他们家传的那样的民族工业。抗日胜利后,他们本来是想在苏南发展民族工业,机器都买来了,到香港就停下了。不敢回来了,回来怕挨斗争,所以他们在香港落脚了,由此奠定了香港的工业基础。是用我们内地去的这些民族资本家为基础,发展了香港工业,到现在还是宁波帮、上海帮最大。后来,改革开放以后他们又回来投资了,叫港资。这种模式是利用外资发展起来的。这叫"借船出海",也叫"三来一补",就是资本、原料、技术等都是外面引进的,用中国的劳动力,这叫三来一补,即借船出海做生意。后来发展成为自己造船出海,最后发展到现在的三资企业。去年年底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跑,从深圳到珠海这条线都跑了都看了。看了之后就发现,他们现在基本的经济是靠外资。乡镇企业是在吸引外资,外国的企业,外国的市场,外国的资本,现在有80%是外资了,现在的经济基础已经不是十年前的经济基础了。像苏州工业园,都有自己的开发区。搞开发区吸引外资,自己去造市场,这个很复杂。为什么这次东南亚的金融风波对国内影响没有那么大,这里原因之一就是结构上的不同。现在我们的工业结构主要是靠外资,外国人拿大头。中国人拿一小头。劳动力是中国的,市场也是外国的。我们只是拿了小头,可是这个小头把我们托起来了。变成市场化、工业化的社会了,这到江苏看看就知道了。(我要讲得快一点了,时间不早了,你们也要去吃饭了。有时候我上课会忘记时间,讲下去我可以回家吃饭,你们不行。要去排队买菜,排在后面,好菜都给买走了。)最后一段就是讲最近的90年代。去年我退休了,只留了一个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名誉教授,不拿钱的,是做奉献的。退休之后,我想还有几年活嘛,看上去身体还可以,还可以讲两个钟点,不错了。出去跑了两趟,珠江三角洲跑了一趟,苏南跑了一趟。现在许多新问题都出来了,小城镇现在不是大问题了,而是大战略了,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平同志说,乡镇企业是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农村的经济发展要靠工业下乡和科技下乡。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村,农民住的房子有的比我的还要好,造一座房子要20万块钱吧。里面高级的电器都有了,基本电气化。到农民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元的时候,可以享用这一套东西了,苏南基本上是超过了。但是到了中西部地区,一半还没有到,3000块还没有到。到安徽、湖北、湖南、江西,两三千块钱算好的了,少数民族地区情况还要比这差,乡镇企业没有发展,没有地方拿得到钱,农民哪里去弄钱啊!现在有个问题是,很多的农村人口外流,农业机械化速度发展很快,搞农业已经不要多少人了。我举一个例子,在张家港的一个村办企业,是从几十万块钱开始的,经过十年已经达到了几十亿。造什么东西呢?就是造房子用的钢筋,是用钢锭制造钢筋。这样的生意一年翻一翻,现在产值几十个亿。全村的人都造了新房子了,同我的房子差不多,内部没有我的房子好,没有书。可是生活的环境改变了,这里也出现了一个问题,管理生产的总经理说,现在他买了最先进的拖拉机、收割机,农业都可以机械化了。几十个人把整个村子的地都包了,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去种田。这样就有一大批的人剩余下来,这批人出来后怎么办呢?有一部分就被吸收到钢厂里面去,但是也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啊,怎么办?大批的人口多余了,多余的劳动力成为了一个问题。他们要做事的,做事就有一个就业的问题。农业现代化挤出来大量的劳动人口,有个同志跟我讲,有三分之二的人要剩余出来。剩余出来的人不是光要吃饭,那位老总就说,吃饭没问题,我们养活他们,但是他们不要,他们要想自己做事,但是现在哪有那么多的事情让他们去做啊!在城市也一样,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下岗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但是在现在的农村里面,由于机械化的原因,大量的农民下岗,对于这样的一批人,我们怎么办呢?不能都把他们推到上海去吧。只有小城镇才能够成为一个人口的蓄水池,这是我十年前讲的。蓄水池就是水流在里面等一等,可是蓄水池里面的人也要有职业,要不蓄不住的。所以必须要发展其他产业,不发展产业蓄不住这么多人。你们也知道,现在大学毕业后不容易找到职业了,经济不发展,找不到职业的。那就要靠牌子竞争,北大、清华的毕业生也许毕业后容易找工作。可是整个来看,我们能不能够给他们职业,这是一个大问题。这是我现在考虑的问题,怎么样再来一个大发展,来吸收从农村挤出来的人口。人口问题到现在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了。我当年像你们这样的年纪的时候是讲计划生育的,我只有一个女儿,我说我是第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不是遵照国家政策,而是根据一个理论,认为中国的人口不能再膨胀了。现在是个现实问题了,已经膨胀了,不能够叫他们死啊!要给他们生活,给他们职业。这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要有工厂、产业。这是现在面临的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你们这一代人必须要加以解决的。从未来看,中国将会有三四亿的人口要从农村里面出来,要离土。但是离土之后还要活着,还要吃饭呢,要有职业。这样的问题变成了全国的大问题。你们这一代的当家人要想出一个办法出来,吸收住这么大量的人口。到那时中国又进一步到世界经济里面占一个比较稳的地位。否则还是很危险。在我快要谢幕的时候,我要警告我的下一代的同志们要注意到这样子的一个问题。现在的农村问题不是一个空谈的问题了,不是我当初想象的问题,而是面临的一个具体问题,要创造几亿人的职业。通过科技,但科技是不需要多少人的,劳动力吸收不了,吸收不了不得了啊,这个社会不能安定,这是现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最后,我还是要提出"小城镇大问题",还是一个大问题!这是一个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要费脑筋,要费力量,要费资本,要一直投下去。怎么样个做法,我也说不出来了。就讲到这里,我谢谢大家。(编者按:本文是赵旭东根据已故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1999年4月17日的一次演讲录音整理而成,费孝通教授生前曾经对整理稿做过详尽的校对,从留存下来的费先生用铅笔亲自改过的校对稿中,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先生对于文字的那份认真负责的态度。此文部分内容曾经在《费孝通文集》第十五卷中有所收录,但并非完全一样。这里刊出此录音稿,一是用来体味费先生一生对于中国农民认识的逐步积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在于缅怀先生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这也许才是对老先生的一种最好的纪念方式。)      我昨天刚刚从江苏回到北京,在家乡跑了一个多月。没有能很好的准备这一次讲话。在车上我想了一下决定就讲我自己研究农村的经过。我的话还是以家乡话为主,有些同志可能不一定听得懂,不过会录音记录下来,整理出来可以再看。我所讲的题目是"我对中国农民生活的认识过程",这就是要讲我自己怎么样进入到有关中国问题的研究中的,也就是要讲我自己的学术自传。我的话就从1930年进入未名湖畔讲起。我从东吴大学转学到燕京大学是在1930年秋季,那时候我只有20岁,我是1910年出生的。我那个时候与现在在座的各位差不多年纪。但是一转眼已经有几十年了,到今年我已经快90岁了。在这70年的过程里面,我经过了风风雨雨,到了今天与大家来讲讲我是怎样度过这70年的,怎样进入到农村调查的学术领域,我有什么体会。我不讲我自己的历史,而是讲我自己思想发展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我对于中国农村的认识过程,讲到现在我在这方面研究些什么问题。也就是说从以前的小伙子,到今天的老头子,在这70年的时间中,我的思想是怎么变动的。但这个题目还是很广,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恐怕讲不完,我就能限定在一个方面来讲。第一个问题是讲我为什么要挑这么一个农村和农民问题来研究,也就是我挑定研究对象的问题。一个人的思想活动,往往都是由时代决定的。我是辛亥革命前一年出生的,因而我还算是清朝的遗民,曾属于清朝的人,我的哥哥就拖过辫子。我是从一个封建王朝,经历了五十年才进入现在的人民中国。我在1930年20岁,才到未名湖畔来学习的。这年秋季我从苏州东吴大学的"医预科"转入燕京大学的,我进大学时是想学点知识,帮助人解决痛苦。到了1930年,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那一年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大转弯的年代,刚经过国民党的北伐军跟北方的军阀打仗的时期,即所谓军阀混战时期。在那个革命的时代里,我进入了大学。碰到了一个革命时期的开始,很多同我一样年纪的人,不少给杀掉了。我当时的很多同学现在都碰不到了。前些日子我还想找过去的老同学,都是90岁上下的人,找他们谈一谈,谈谈我们当时青年人的思想,因为只有我们还记得,你们现在是不会碰到这样一个局面了,所以也不容易理解当时我们这些青年人的经历。当时对于青年人来说,"亡国"是一个很具体的可能,那个时候要"救亡","亡国奴"做不得!你们不会知道,也不容易理会。那个时候的青年人的心里很清楚,就是不能当"亡国奴",那怎么能不当亡国奴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我那时是在东吴大学,这是个教会学校。我在东吴大学上了两年学,进了医预科,主要学的是生物学,目的是要治病救人,后来经过了当时的大革命,事情变得很清楚了,中国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生病的问题,而是中国人会不会亡国的问题。这个问题从1930年代开始已经很清楚了。我恰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未名湖畔的燕园,带着这个心情想要了解中国,进而来救中国,目的是不要亡国。这种心情当然不是你们现在的心情,而是我们当时的心情。要不亡国,我们自己能够做点什么事情?我是个知识分子,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面出来的人,特别是经过"五四"运动,相信科学救国。我们希望的是从了解中国的问题上面,能够找到一条出路来。这是当时时代赋予我们青年人的一种向往。这一切的思想活动都是和一定的历史时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的时代与那个时代相差就很远了。我们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要亡国。因为在我们叫做帝国主义的时代,列强从四面八方守着我们,用各种不平等条约加在了我们的头上,那是一种国耻时代!当时青年人感情很激动,民族意识也很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到了燕京大学,决定不念自然科学了,下了决心要研究中国的社会。因为五四运动不是讲科学救国吗?我们要从科学道路上面来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到今天我们会碰到了这么一个危机。那个时候,燕京大学就在现在的北大这里,我就进入了社会学系,这个时候社会学的情况怎么样呢?当时我们一般都是用英文上课的,1930年我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时候,系里面只有一位先生叫吴文藻的,他不但用中文讲课,讲北京话,而且还提出来了社会学要中国化,要研究中国,用我们的科学知识来了解中国的社会。就是我初进燕京大学的时候,中国的社会学正在酝酿走这样的一条路子,一种风气。就是要用我们社会科学的知识、方法来理解中国的社会文化,来改造它,找到一条出路。来使得我们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在像你们这样的一个年纪所碰到的问题。当时我们下决心在学术方面做出我们的贡献。我在燕京大学念了三年,三年里面就自己以为找到一条路子了,就是社会学要走上中国化的道路。要我们青年人带头下乡去研究中国社会,为什么要下乡呢?因为我们中国人中最多的是农民,这一点大家也清楚,不用我在这里多讲了。我们要认识中国,就要认识我们中国的农民生活。这个时候认识农民生活的问题就提出来了。但是还没有具体研究,只是口头上这么讲,要这样子做。我有好几个同学下农村了,不过现在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个了。其中有一个是同我一起的杨庆堃,曾在美国教书,匹兹堡大学的社会学教授,恢复社会学时我请他到中国来帮助我们重建社会学。他现在还活着,可是脑筋已经不行了,听说最近已经得了痴呆症了,不能讲课了(他是1999年1月10日逝世的,我此次演讲时还不知道)。还有一位也是我的同学叫廖太初,他就住在中关村,他主要是研究,农村的私塾,到山东去做调查的,这两个我都记得很清楚,现在还在,都是90岁的人了,我当时算年轻的一个。我们这些年轻人开始就跟着吴文藻老师,吴文藻老师指出了这条路子,可是他自己没有下去调查。我们这批年轻人不管怎么样就下去调查了,看中国农民是怎么生活的。这个方法就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即empiricism(经验主义),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获取知识。去年北大一百周年校庆时,我出了一本书,名字叫《从实求知录》,"从实求知"这四个字就是指从实际出发求得知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看农民是怎么生活的,理解农民为什么这么生活。这个道理是"五四运动"喊出来的科学和民主这两个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的精华。"五四"这套想法是从美国来的,是从杜威(他当时是我们崇拜的一个人物)开始,他说的是我们的知识问题,我们的人是从哪里去找知识呢?要从实际里面去找,不要空谈,不要光用脑筋去想,想出许多花样来,那个不行。要去看,看了以后要用科学方法再去看,自己看,别人看,最后再来看看对不对。这样的方法开辟了中国社会研究和历史研究的科学精神。这一点我们还要归功于"五四"运动的时候这一批比我前一代的学者。那么,到我这一代呢,要去实践了,要真的去做,真的下乡,去看农民是怎么生活,并试图把所看到的东西系统化理论化,那个时候我们的出发点就在于此。可是我不是农民,家里面没有种过田。我的父亲是知识分子,搞教育的,是一位老师,我的妈妈当时很摩登,毕业于上海的一座女校。现在这个学校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座学校是一座新式学校,她的头发,不像现在的烫发,70年前时髦的妇女所梳的头是日本式,上边一个结,两边分开来。同现在不一样了,变化啊!她教育出来的孩子们不让他们走上旧的道路,而是要走上新道路。当时不叫现代化,而叫新法或新学。我们当时追求的是能不能够用科学方法找到一条比较符合实际的社会发展道路。这是我一生的追求,到现在还没有变。变很难,总的观念问题,出发点,我们这一代人想把自己投身到学术里面去,寻求爱国救国的道路,这样的观念一生没有变。就是想用科学的知识来救国,那是当时帝国主义压迫出来的,我们做的很具体,我们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之下,走上了社会学中国化这条路。这条路是我的老师吴文藻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关于这条道路我还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其中讲到我们在燕京大学请了两个外国教授,一个是美国的,芝加哥大学的,叫派克(Robert Park);第二个是英国的,叫拉德克里夫-布朗。后来我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过世后,他就成了英国人类学的带头人了。他们两个都主张社会学同人类学相结合。人类学的方法就是用参与观察的方法,来研究人们的实际生活的方法。他们的上一代的人类学者还是讲理论的,讲猜想的,用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的。我的上一代老师,特别是我自己跟着他做研究生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有相当长的时间就是生活在当时被称为野蛮人也就是殖民地上面的土人中间,研究他们的生活,后来写了很多的书出来,奠定了用实际调查方法体验生活,并将此看成是作为一种真正认识社会生活的方法。他们是我的上一辈,现在都不在了。我讲到过的那几个老师都过去了。轮到我还没过去,不过又是一代人了。对你们讲来,可以说是早了一代。因之你们出生的时代,你们早年碰到的生活,就不是我早年所碰到的生活,已经变了样了。中国的社会在这中间有个很大变化。这是第一段,我交代一下我为什么研究农村的农民生活。为什么农民生活成为我的研究对象,我们所用的方法就是实地去看,实际去体味农民的生活。可是我不是农民,我早年并没有接触农民,也没有种过田。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强迫我去种田了,种了两年田,种棉花。这很重要,因为真正同农民一起生活,所说的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做到了。真正做到了同吃、同住、同劳动,主要还是我们在干校时下放到村里跟农民一起种田、种棉花的经验。我现在还懂得怎么种棉花,当然已经变化不少了。像我们以前那样哺秧,现在没有了。利用种子放在土里面让它长出来,这个做法现在农民不搞了。引进了一种现代化的,先把种子特别保养,吃偏饭,长得好点才下田。这叫做营养钵。从种棉花一直到采棉花我干过。自己做过了几遍。懂也不一定懂,可是却实际地进入到我的生活里面了。我和农民一起住一起吃,过了两三个月。结识个老朋友,我最近还去看望过,他还在那里做农民。我们现在不做农民了,又出来做知识分子了。经过这一段,从1930年代到解放,这一段是我学术生命的第一段。这段时间里面,我写了几本书,都是写我实际调查过的,这种实际调查并不是说我实际参加了农民的生活,我是住在农村里面,是我的姐姐带着我。她在农村里面办了一个缫丝厂,培养蚕,一直把丝缫或线,这是我们江南太湖流域的主要副业。30年代这个时候的副业已经不景气,卖不起钱了,原因在这里就不讲了。那个时候农民很穷,副业衰败了。我的姐姐从日本学回来这一套新法养蚕,算是有了科学方法了。她跟我一样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比我大七年。还在那儿养蚕缫丝。我过90岁生日的时候,他送过我一块丝巾,就是她自己手做出来的,用丝绵打出来的。她今年97岁了,一直也没有改变过她早期的要为农民改良生产的理想,现在的说法叫"科技下乡",叫农民改良他们传统的养蚕方法,而且进一步叫他们用机器生产,不要用土法做丝了。机器生产日本比我们早,日本的力量把我们比下去了。她办了一个"生产销售合作社",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这是从农业到工业,或者说农业的副业到工业,工业再进一步到销售卖到外国去。这是从生产(农业)到出口一条龙,是她发明的。我的姐姐很能干。我觉得她还是中国改革的一个先驱。她很小(17岁)就到日本去学习,学回来之后。真正拿来用到农村里面去。她是第一批的学生,现在都有70多岁的。我在江苏碰到这几个老太太还在农村里面帮助农民搞丝。她的这个传统还会继续下去。我在燕京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吴文藻先生说,我们的出路,就学术方面讲,社会学一定要走上人类学的道路。用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自己的社会,这是他提出来的。后来我根据他这一见解实际做了,他送我到清华大学去念人类学。有个老师叫史禄国(Shirokogoroff),前年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人不知而不愠"。他虽名气不响,可是他的结果影响很大。这是我作为他的学生讲的。后来我到苏联去,前十几年了。苏联的科学院请我去,碰到他们研究人类学的人,同我说他们现在已经给他恢复了名誉,那个时候他是被斯大林赶出来的。斯大林讲民族问题,还是根据他的一些基本的思想,可是人家都不知道史禄国。我叫他"人不知而不愠"。"愠"是指心理面不嘀咕,人家不知道我做的好事,不要嘀咕,不要抱怨人家看不起我,最后人家还是会知道的。史禄国就这样在清华呆了几年。没人认识他的本领,他的本领实际上是世界级的一个权威。在人类学方面,他与我的另一位名闻天下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不同,他写的书大的要命,但是就是没有人去看它。他是俄国人,用英文写,写出来,说老实话不容易看,我很多看不懂,这是理解上的问题,因为他要用自己的概念,不愿意用英美的传统的概念来表达他的意思。所以他用字很难,创造很多新的名字出来,他的最后一本最重要的书的名字叫做Psychol-mental complex,两个指心理的词合起来了用。现在我叫它做心态,文化的心态。这是我想出来的。不是指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动作,而是指思想意识。而且把感情都包括在里面。他叫Psychol-mental complex这是一个文化里面最高的一层,不光是指人同人的关系,我在这里讲课,你们坐在那里听,这是人同人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定位,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身份,可是还有一套就是我刚才讲的我的这一套思想,这就是他所说的Psychol-mental complex,不是我的讲话,不是我的行动,而是我讲话内容的意义和感情,我很希望你们能听懂我的话,这是我的感情,虽然你们还是听不懂我的话,可是我的心态方面还是有这个意识,要使我的思想转到你们脑子里面去,这是人类一个最高的活动。就是说我们还有个层次,我叫做心态,就是指思想、意识感情,爱好,这一套东西是在人的思想里面,感情里面存在着而成为影响到我们整个的文化生活的基础,这一点我还没有写出来,如果再给我十年,我希望能用中国话把它写得更清楚一点。这一点我也不敢说了,因为我还有多少年,我也不知道了。这是第一段我想讲的,就是我开头讲的我是怎么投入社会学的,就是想要用社会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的社会,中国的文化。这一点我讲了很多,文化自觉,也就是史禄国教给我的。这一段我讲完了。我接下来讲第二段。第二段我进入到一个学术的圈子里面去了,清华毕业以后我是靠"庚子赔款"把我送出去留学的,所以我一直跟国耻,跟帝国主义压迫联系在一起的。当时我还是一个青年,二十五岁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毕业后我就到瑶山去做调查。这是吴文藻、史禄国都同意的,那是因为要认识中国的实际比较不容易,最好要到一个比较不同的社会里去,取得一个参考体系(reference)。你天天生活这样,吃饭拿筷子,不会感觉到有什么特别。从小父母就教我们大家用筷子吃饭,可是用筷子吃饭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他们叫筷子文化。筷子日本人也用,是东方文化。西方人不懂,要学一学。要懂得中国就要先学用筷子吃饭。这不是一个小事情,没有筷子不行,但是没有一个中国人会想到筷子是怎么来的?怎么就开始用筷子了?到现在我也不懂,我们的文化就是从小养成的,不去问为什么这样。我们大家坐在这里听,听我讲,这都有一套老办法,就是传统的办法在那里进入我们的生活。要理解它,孟子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点大家都听说过,是不是?"知之"就是理解它为什么这样,毛主席则说"问个为什么"。就是要"由之"而"知之"。平时做事情是不问为什么的。为什么可以叫妈妈为"妈妈",为什么可以向妈妈吃奶。这是不必问的。她当然要给我吃奶啊!这不是个问题,不进入到理性的生活里面去。我们把我们生活的一套办法,吃饭、吃奶,一直到最深层的文化大革命都是视作当然,文化大革命到现在没有人讲得清楚。是怎么来的,是怎么个意思。现在大家也不去想了,大家"由之"而不"知之"了。来了就算了,去了就过去了。要真正有个理解,有个知识,就是我所说的"从实求知"的"知"。一般人是不讲这个的。生活的方法都是学来的,叫做学而时习之。跟人家学了之后,自己跟着再做。我们的生活是从学人家的样子就自己把它repeat , repeat(重复),就叫做学而时习之,成了习惯化,习惯化了就是不去想了,不去理解了。现在我们说的科学,就是要把普通寻常的东西讲出个道理来,讲个道理就是进入到理性生活,一般人是不进去的。我们从"五四"运动以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开始要求一个rational,要追求一个理性,现代的中国人,包括你们在内,很多还没有懂得什么叫理性,什么叫习惯性,就这么做了,这就对了,就是不讲道理,不讲道理的生活,也可以说没有道理的生活,这叫"由之",跟着做。现在我们要进入到农民的生活中,把农民生活的道理讲出来,有什么办法呢?那就是去看、去了解,去体会他们。自己参与他们的生活,同吃、同住、同劳动就是参与(participation),要进去。进得进人家的生活,这不容易。你自己的生活有时好像是被包裹起来的,因而不理解自己是怎么生活的。现在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一步,问为什么要像你们这样子的生活。这样才有教育改革,改革要通过理性的reflection(反思),这是考虑、思想,要进得去。我从1930年代燕京大学到1949年一直在这个路上摸索。写了几本书。我写了一本我姐姐办的乡村合作社的书,这种合作社不是解放以后的合作社,是解放以前那个时候农民自己办起来的生产销售的组织,就是后来的乡镇企业。我在瑶山里面受伤了,回去到乡下养病,我就住在这个工厂里面,这里面我就接触到江村(前几天我还去过一次,这是第23次到这个村子里面去,看看老朋友,看看现在的变化),江村就是开弦弓村,是吴江县庙港乡的一个村子。我在那住了一段时间,也不长,一个多月,我当时就觉得很有意思,我自己也觉得我姐姐的科学下乡是一个很重大的开始。是改变农村生活的开始。农民需要这个知识,没有这个科学知识,养不好蚕是要死的。蚕要是一病,全都会死的,都要倒到水里面去,整个投资没有收获,所以很多养蚕户就吊死了。一次蚕瘟不但死蚕还要死很多人,养蚕亏了本,不好交代了就上吊了。那个时候的解决办法就是上吊!我觉得我姐姐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就记下了很多的东西,1936年夏天,清华大学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了,跟马林诺夫斯基这位老师学习人类学,叫做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就是研究人同人的关系,不同西方文化的这种人同人的关系。我跟着他两年,就把我在江村看到的材料整理出来,写了一本叫《江村经济》,有很多同志都看到过,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年了,38年我写完,39年在英国出版。我的博士论文是用英文写的,当时出版商(他们是进入到了市场经济了)一看这个名字不行,我原来用的书名叫《开弦弓--中国农民的生活》,他说不要这个书名,变成Peasant Life in China,翻译过来叫《中国农民生活》。有人就批评我,中国这么大,你怎么能用一个村子的材料讲整个中国呢?批评得对。可是我说,我开始没有要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农民的生活。中国的农民有几亿呀,我怎么能够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呢?可是,这里看到的江村这样一个村子的农民生活,也是中国农民生活的一部分。这个争论持续了很久,英国也进行了争论,争论的核心就是微观的田野调查怎能够得出宏观的结论这样的问题。这里我提到了逐步接近对中国社会的认识的观点,今天不谈这一点了。接下来就是抗战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有很多年轻红卫兵问我,你为什么在抗战的时候回国?你为什么不在外国呆下去呢?一定是特务,你要不是特务,没有坏心思,就不会回中国来了。这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思考路线,你回国一定是一个思想不良的人,那个时候在英国,有人请我教书,那为什么又回来了呢?现在的一个留学生出去谋得一个职业之后,他就"老子不怕"了,就想不到要回中国来工作了。他不知道中国需要他。可是我们那个时候的青年从心理上还是要救国的。要回去做一些事情。救中国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们的责任。所以我们没有想到不回国的道理。毕业考试完了我就回国了。到中国的时候,已不能够回我家乡了。家乡被日本人占领了。我在轮船上就听说连广东都沦陷了,就剩下一个昆明,叫做后方,只有西南半边了。我们就在过去叫安南现在叫越南上岸,从西贡直奔昆明。这个时候几个大学都到昆明了,北大、清华、南开等学校组成了西南联大。同时我们清华算学系的老教师熊庆来,他是一个数学家,当了云南大学的校长。熊庆来把吴文藻请去了。不久我也到了云南,同吴文藻接上了头。到昆明后的两个星期我就下乡了。目的是要了解后方的内地农村。我直接去调查的村子叫禄村(禄丰),现在他们还记得我。这个村完全没有副业,没有工业,是靠土地为生活的。我那个时候在那个村子里做调查,住在房东家里。我住的房东的孙子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的企业家,他在禄村办了一个小厂,我到他的厂里去看过一下。在那次研究之后,我们就在云南大学成立了一个研究中心,专门有一批年轻人,主要是清华和联大的毕业生跟着我办了一个名叫"魁阁"(是在魁星阁里面,现在这个地方还在)的研究中心。当时我们还都是青年人,下面是第二代(这第二代现在也七十多岁,故去了的也不少了),如在社会科学院的张子毅,我们几个人调查了三个村子,我们后来编成了一本书,叫《云南三村》。我们做完之后,美国请我去讲学一年,学没有讲,倒是写了一本书。那时派克老师的女儿帮我写了一本叫做Earthbound China的书,这是我第二本用英文出版的书。后来我把中文原稿重新印出来叫做《云南三村》,你们要看可以看看,《江村经济》接下来的就是《云南三村》。这是我第二期的调查报告,这里面我就具体地提出了乡镇企业的概念,那是在抗战的最后一段时间,30年代到40年代,还没有解放之前。日本投降之后我又写了两本书叫《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我把十几年来我对中国社会特点的认识讲给学生们听,讲完以后写下来。后来北大出版社在百年校庆的时候又给我重印了一遍,去年出版的。这里写的是我调查里面的体会。我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根本是一个乡土社会。以上是从我回国到解放前不到二十年中做的工作。是我的第一段学术生命,是1957年结束的。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分子。把我排除在普通人的社会之外。连一般人的社会权利都没有了。右派是不能接触的人,不能碰的。碰了你自己也会成右派,就像传染病一样,所以要把右派分子从正常社会中孤立起来。使得他不要感染人家。就像得感冒的人,不要让他来开会,一来大家也得感冒,感冒就流行了。右派就是这样子的,实质上来讲,就是社会的隔离问题,这个社会不准许他进入,把他排斥到外面去。当右派是很苦的,你们看过季羡林先生写的《牛棚杂记》,他描写了一点,但没有全写下来,他没有当过右派。我是从头当到尾,从57年到80年,这些年对我也有好处,我学习了人生。特别是劳动,接触了真正的农民的生活,同时也知道了什么是社会。什么叫social,什么叫social circle。人同人构成的社会是一个圈子。一旦被排除出来,就得不到正常的生活,有如西方小说里的背着一个红十字的人,罗马时代有一种刑法,称作不受保护的人,别人随时可以羞侮他,这就是我当右派时所体会到的,当右派当出来的认识。我能真正懂得什么叫social了,进入不了社会这意思就是将你隔离起来。文化大革命时你们还是小将,还没有经过这一套。最主要的一点就是social isolation,你不能进入到这个圈子里面去,这是异己分子的圈子,同社会中心的人不同。那个时候叫做"划清界限",不要站错了立场。这就是社会学的根本东西,划了一条线,你不能随意跨过这条线,比如说大学这个圈子。你没有经过"考试",就进不进去,要花很大的力气进入到这个圈子中来,进入了圈子,你不孤立了,你觉得有一个靠山了。这就是社会对你的一个支持,你要花很大力量做这个事情。所以我写了那篇"圈外人语"的文章,就是想讲明白这样的一个事情,圈子之外的人被人家孤立起来了,不能进入到社会圈子的这一段历史。这一段境界、心态,我把它写了出来,把它表达了出来。其实这种事情在每个社会每个时代里面都发生的。我的这一段历史是从解放到1980年,1980年我被改正了,我又重新进入到我的老圈子了,进到了知识分子这个圈子里面了。以前是被排斥出去的。1957年到1980年,这23年的生活也很有意思,使我对于社会学的理解深了一层,没有这一段的实际生活,你不懂得什么叫社会。社会的意思是你要同人家接触,要人家接受我,这一点是很关键的。经过这一段,我有感性的知识了,懂得什么叫social了,接下去是1980年到现在是我第二次生命。第二次生命的标题就是"行行重行行",就是一次一次地出去跑。昨天还是在跑,不断地出去跑、去看,因为我没有办法去做农民了,不要我了,我也做不动了,种田我种不动了。只能看人家怎么种了,我要看别人的变化。第二次生命从80年代开始。在1980年代开始的时候,我就说了几句话,这是在统战部的宣布我不是右派的会上说的。那时我已经70岁了,老头了,在过去就是快死的人了。我就说我希望不大,希望再活十年,所以我就说我身边只有十块钱了。十块钱就是表示我的生命不长了。打算还有十年。我说我得好好用了。不能买花生米吃,因为我喜欢买零食吃。我要把十块钱集中起来买一个心爱的东西。到了1990年我80岁了。当时统战部请客,给我祝寿,吃饭的时候人家问我:"你这一生干的事情,推动你的力量是什么?"我当时就说了四个字:"志在富民",目的是在富民,是要让老百姓富起来。其实我在《江村经济》的结论里面早已经说过了,我说中国的问题,饥饿是真正的关键,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吃不饱。1930年代我在江村调查的时候,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要吃饱饭的问题。吃饱穿暖是当时农民最大的要求,当时的农民穷啊,所以我说我的责任就是要解除农民的穷困,要使他们吃饱穿暖,这是第一步,是最基本的。现在看来是与小平同志的理论是相符合的。就是要提高生产力,不能靠人家给,要自己挣出来,要提高生产力。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中国穷呢?我在《江村经济》里面也讲了,我说中国农村经济的关键很简单地讲是要工农相辅,不能只靠农业,只靠农业是活不了的。到现在还是这样,一定要有副业,一定要工农相辅,这样配起来,讲得清楚一点,我们有七月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这里"牛郎"就是"农","织女"就是"工",工农相辅。牛郎织女到七月七见一次面。大家忙得很。中国农村经济的基础是工农相辅。这种工农相辅的中国经济碰到了外来比我们高的科技,我们的旧有的手工业就跌下来了。中国的纺织业是很早的,去年我到宁波的河姆渡遗址参观,在过去七八千年前,住在我们江苏太湖流域的人已经有很发达的文化了,这时已经会织布了。大概是真的,我看了。那时已经是有副业了,已经是不完全靠农业生活了。河姆渡是属于良洙文化,这个时候农业相当发达,现在还可以看到那个时候遗留下来的谷子。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而且有纺织了。这在《孟子》当中也可以看得到,他说一处院落,四周种上桑树,老年人就可以有衣服穿了,这就是谈农工要结合。到了30年代传统的工业衰落了,因为它赶不上西方的科技,这个时候机器工业出来了,我们传统的工业吃不消了。退化了,一退化,农村经济就失调了。原来的工农相辅的结构不行了。所以农民就贫困吃不上饭。在文化大革命当中,真正有人饿死的。工农结合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构是我讨论工业下乡的一个基础。这是我的认识基础,在解放前一段时间对乡镇企业,在知识分子中间争论的很厉害,我说中国要发展乡镇企业,才能解决中国农民的吃饱穿暖的问题。也有很多人反对,说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到了工业化的时候要搞大工业。但是我还是坚持要在农村里面搞乡镇企业,这叫工业下乡。其实这两种想法都不错,现在大家都知道乡镇企业是发展中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开始我们搞了大工业,学习苏联的工业体系,开始的两个五年计划就是解决中国的工业体系的问题。现在还靠它,所以现在我们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不是市场经济里面出来的,而是计划经济里面出来的。不要只看这一方而不看另一方。中国是多方面发展起来的,有的时候我们批了一面,而强调另一面,出了很多的毛病。计划经济的时候,大家吃不饱,因为中国挣的钱有限,拿钱投到大工业里面去,别的地方就没有了。毛主席的那一代给中国的工业打下了一个基础,这是必要的,没有这个基础不行。这是要承认的,可是他忽视了农民生活的温饱问题。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跃进,上面的领导听不到下面的实际情况了。那个时候我到徐水去参观过,说是一亩地可以打一万斤粮食。我们大家都去参观了,都说好啊好啊,其实是假的。当时的口号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这把我们的领导迷糊了,其实是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风气。结果害了自己,农民饿死,在我们江村就有饿死的人。所以一个事情都有两方面,走了极端就要出毛病。当时领导人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是要中国发展起来嘛,后来还是得要走工农相辅这条路。我的第二段生命开始,就是去三访江村。第二次是在我当右派的前夕,我当时批评了政府忽视发展当时农村里的副业,农民是有饭吃没有钱花。农村的市场经济合并到国家的市场经济里面去,结果农民就吃不到饭了。那是真的吃不到饭了,有人饿死了。我把这个事情讲了,我批评政府,政府说我是反革命,打成右派。打成右派的原因还有许多其它的事情,这里不讲。我出来之后,重新进入第二次生命,我就开始再下去调查,当时我说还有十块钱,那这十块钱怎么花呢?我说要存起来放在研究城乡关系上面。我是研究农民生活的,中国不只是农民问题还有其它问题,我没有精力去调查研究了。十块钱要集中花,花在行行重行行上,到处去看农民的生活。80年代,我那时70岁了,一般人会在家里养老,但是我还是要出去走,全中国各省都走到了,除了西藏不许我去,海拔太高,去了就回不来了,领导上决定不能让我去西藏。台湾不让我去,除了台湾、西藏中国各个省我都去过了。都是到农村里去,现在不行了,太苦的地方不让我去了。医生说让我去那些出了毛病马上就可以送医院的地方。这一段我就是行行重行行,行行重行行的开头在83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小城镇,大问题》,当时是一个问题,那时我想的很简单,没有现在这么复杂,我想人口那么多,农村里要容得下么?农村里边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出来到哪儿去?都到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我们不仅养不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人是要就业要生活的。12亿人口中80%是农民,中国城市里面是容纳不下这么多人的。所以我提出了一点,要多搞几个人口的蓄水池。这个概念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82年在江苏我的家乡调查,调查什么呢?我就把吴江县传统的小城镇一个一个地跑了一圈,镇的人口传统年代的时候有1到3万人,可是经过了解放以后的重工轻农,我们花大量的财政都投到了工业里面,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大工业都起来了,工业里的工人要吃饭的,那就要有农民来帮助,实际上是以农支工,那段时间农民就很苦了。解放之后农民得到了土地但穷。到了人民公社的后来这几年,人太多了,大家抢工分啊,你们都不懂了,那时我也不懂,没有资格到公社里面去,我是右派,是圈子之外的人,没有实际去看公社是怎么活动的,现在听得很多,公社也有许多特点,比如吃大锅饭,家里的锅都放到公社里面去了,同你们差不多,农民像北大的学生差不多都到食堂里面去吃饭,不是很好么?不过当时一下子就吃完了,没有东西吃了,没有办法。那个时候会真的饿死人的,这是我简单化的讲。我在全国跑了之后,才看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件最清楚的事情,现在大家都承认了,当时还不行。当时认为乡镇企业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差一点我又被打成右派了,第二次要被打成右派,没打成。后来才承认中国农民必须要走工业化的道路。一定要工业下乡。在我的《行行重行行》里面就谈到,一个地方发展不发展要有个指标,这个指标就是工农比例,工和农的比例,当时我们苏南,农工各一半。在长江北岸,不到一半,农比工大。到了苏北就是8:2,20%的工80%的农。当时一个大的争执就是,怎么发展农村呢?是发展工业,或说乡镇企业呢?还是发展农业。这个官司打了好几年,来来去去地打,左倾右倾地批评,一直到小平同志说不要争了,不要去挣姓"社"姓"资"了。有的人说,乡镇企业也是"公",因为它是从人民公社当中出来的。讲我自己我是主张要发展乡镇企业,可是乡镇企业各个地方不同,因此我全国跑,我看到江苏南部有一种模式,我叫它是"苏南模式",我提出模式的概念,就是指各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到温州我看到它是特点,是"小商品大市场",我还以此为题写过一篇文章,这里是做纽扣,做小的生活用品,一直到电器工业,还有像打火机这样的东西,都是小商品。这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小商品,同时他们搞全国性的大市场。出去推销,带着商品出去跑。一时浙江人漫天飞,温州人漫天飞,到处都可以看得到。我到了内蒙边区的小镇上,到处都有温州人。农村里养活不了那么多人了,都跑出来走四方,带着东西出来卖,一直卖到外国。这是他们的传统。我叫它温州模式。到后来我归纳全国的乡镇企业为三个主要模式。第一个是以公社社队工业为基础,比如像从农机修配站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原来只有几千块钱,现在发展的有几十亿啊,发展到这么大。我们一路都看见了,这是"苏南模式"。现在出问题了,苏南模式怎样改制?就是要变成股份制。第二种模式就是刚才讲的"小商品大市场",搞家庭工业,都是家里制造的,像纽扣、电器用品。这个市场里面,农民造出来的商品质量不高,可是他造出来了,而且推销出去了。他们有一支推销的大军,以温州来说,大约有一百万人在外面,这叫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是从那里来的呢?终究还是从农民那里来的。我在珠江三角洲看到了第三种模式,就是三来一补的乡镇企业,来源是香港。香港的工业很有趣,是从上海开始的,像容毅仁他们家传的那样的民族工业。抗日胜利后,他们本来是想在苏南发展民族工业,机器都买来了,到香港就停下了。不敢回来了,回来怕挨斗争,所以他们在香港落脚了,由此奠定了香港的工业基础。是用我们内地去的这些民族资本家为基础,发展了香港工业,到现在还是宁波帮、上海帮最大。后来,改革开放以后他们又回来投资了,叫港资。这种模式是利用外资发展起来的。这叫"借船出海",也叫"三来一补",就是资本、原料、技术等都是外面引进的,用中国的劳动力,这叫三来一补,即借船出海做生意。后来发展成为自己造船出海,最后发展到现在的三资企业。去年年底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跑,从深圳到珠海这条线都跑了都看了。看了之后就发现,他们现在基本的经济是靠外资。乡镇企业是在吸引外资,外国的企业,外国的市场,外国的资本,现在有80%是外资了,现在的经济基础已经不是十年前的经济基础了。像苏州工业园,都有自己的开发区。搞开发区吸引外资,自己去造市场,这个很复杂。为什么这次东南亚的金融风波对国内影响没有那么大,这里原因之一就是结构上的不同。现在我们的工业结构主要是靠外资,外国人拿大头。中国人拿一小头。劳动力是中国的,市场也是外国的。我们只是拿了小头,可是这个小头把我们托起来了。变成市场化、工业化的社会了,这到江苏看看就知道了。(我要讲得快一点了,时间不早了,你们也要去吃饭了。有时候我上课会忘记时间,讲下去我可以回家吃饭,你们不行。要去排队买菜,排在后面,好菜都给买走了。)最后一段就是讲最近的90年代。去年我退休了,只留了一个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名誉教授,不拿钱的,是做奉献的。退休之后,我想还有几年活嘛,看上去身体还可以,还可以讲两个钟点,不错了。出去跑了两趟,珠江三角洲跑了一趟,苏南跑了一趟。现在许多新问题都出来了,小城镇现在不是大问题了,而是大战略了,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平同志说,乡镇企业是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农村的经济发展要靠工业下乡和科技下乡。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村,农民住的房子有的比我的还要好,造一座房子要20万块钱吧。里面高级的电器都有了,基本电气化。到农民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元的时候,可以享用这一套东西了,苏南基本上是超过了。但是到了中西部地区,一半还没有到,3000块还没有到。到安徽、湖北、湖南、江西,两三千块钱算好的了,少数民族地区情况还要比这差,乡镇企业没有发展,没有地方拿得到钱,农民哪里去弄钱啊!现在有个问题是,很多的农村人口外流,农业机械化速度发展很快,搞农业已经不要多少人了。我举一个例子,在张家港的一个村办企业,是从几十万块钱开始的,经过十年已经达到了几十亿。造什么东西呢?就是造房子用的钢筋,是用钢锭制造钢筋。这样的生意一年翻一翻,现在产值几十个亿。全村的人都造了新房子了,同我的房子差不多,内部没有我的房子好,没有书。可是生活的环境改变了,这里也出现了一个问题,管理生产的总经理说,现在他买了最先进的拖拉机、收割机,农业都可以机械化了。几十个人把整个村子的地都包了,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去种田。这样就有一大批的人剩余下来,这批人出来后怎么办呢?有一部分就被吸收到钢厂里面去,但是也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啊,怎么办?大批的人口多余了,多余的劳动力成为了一个问题。他们要做事的,做事就有一个就业的问题。农业现代化挤出来大量的劳动人口,有个同志跟我讲,有三分之二的人要剩余出来。剩余出来的人不是光要吃饭,那位老总就说,吃饭没问题,我们养活他们,但是他们不要,他们要想自己做事,但是现在哪有那么多的事情让他们去做啊!在城市也一样,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下岗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但是在现在的农村里面,由于机械化的原因,大量的农民下岗,对于这样的一批人,我们怎么办呢?不能都把他们推到上海去吧。只有小城镇才能够成为一个人口的蓄水池,这是我十年前讲的。蓄水池就是水流在里面等一等,可是蓄水池里面的人也要有职业,要不蓄不住的。所以必须要发展其他产业,不发展产业蓄不住这么多人。你们也知道,现在大学毕业后不容易找到职业了,经济不发展,找不到职业的。那就要靠牌子竞争,北大、清华的毕业生也许毕业后容易找工作。可是整个来看,我们能不能够给他们职业,这是一个大问题。这是我现在考虑的问题,怎么样再来一个大发展,来吸收从农村挤出来的人口。人口问题到现在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了。我当年像你们这样的年纪的时候是讲计划生育的,我只有一个女儿,我说我是第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不是遵照国家政策,而是根据一个理论,认为中国的人口不能再膨胀了。现在是个现实问题了,已经膨胀了,不能够叫他们死啊!要给他们生活,给他们职业。这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要有工厂、产业。这是现在面临的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你们这一代人必须要加以解决的。从未来看,中国将会有三四亿的人口要从农村里面出来,要离土。但是离土之后还要活着,还要吃饭呢,要有职业。这样的问题变成了全国的大问题。你们这一代的当家人要想出一个办法出来,吸收住这么大量的人口。到那时中国又进一步到世界经济里面占一个比较稳的地位。否则还是很危险。在我快要谢幕的时候,我要警告我的下一代的同志们要注意到这样子的一个问题。现在的农村问题不是一个空谈的问题了,不是我当初想象的问题,而是面临的一个具体问题,要创造几亿人的职业。通过科技,但科技是不需要多少人的,劳动力吸收不了,吸收不了不得了啊,这个社会不能安定,这是现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最后,我还是要提出"小城镇大问题",还是一个大问题!这是一个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要费脑筋,要费力量,要费资本,要一直投下去。怎么样个做法,我也说不出来了。就讲到这里,我谢谢大家。 
  2. 易英:历史与批评
    艺术 2009/05/15 | 阅读: 1676
    吕澎老师让我讲80年代以来的批评史和批评现状,这涉及到很多概念性的问题和一些历史问题。我想把中国现代艺术的实践与批评实践与这些问题结合起来谈。
  3. 王政尧:《燕行录》--中朝戏剧文化的历史长卷
    历史 2010/09/07 | 阅读: 1676
     公元1644年(清顺治元年、朝鲜仁祖二十二年),清廷定都北京。自此,直至19世纪末,朝鲜的燕行使团不断来到中国,使团官员和其他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同清王朝不同阶层人士进行接触,并将其见闻,撰写成文,或报告朝廷,或著录成书,公开出版。在多达数百种的〈燕行录〉著作中,秉笔直书,内容全面,著录完整,史料重要等方面是其主要特点。源于此,〈燕行录〉中有关中朝戏剧文化交流和比较的纪录应引起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深入研究。 如果上溯至1636年,延至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朝鲜高宗三十年),朝鲜的燕行使团合计为492次,而在此时期内,留存至今的〈燕行录〉多达294部(种),也就是说,当年的燕行使者平均1。67次来华后,便有一部〈燕行录〉问世!其时间之长、数量之大、卷数之多、内容之丰、持续之久均为当时中外文化交流史所罕见。本文拟从其中一部的比较研究谈起。             一、山棚戏、唱剧与昆曲、皮黄      有清一代,历届朝鲜使团在进入中国境内之后,观看不同剧种的演出成为他们在华期间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方面,他们在清政府的热情招待中看戏,另一方面,他们在街市走访时,到宣南等地的剧场买票看戏。于是,上至皇家的庆典演出,下至普通戏班的剧场实况,都被这个群体描述得栩栩如生,给人以恍如昨日之感。同时,他们还经常将在中国剧场的感观同本国演出做比较,这对后来者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这方面的著作较为突出者有:金昌业之〈老稼斋燕行日记〉、崔德中之〈燕行录日记〉、洪大容之〈湛轩书〉、朴趾源之〈热河日记〉、柳得恭之〈滦阳录〉、徐浩修之〈燕行记〉、李在学之〈燕行记事〉、朴思浩之〈心田稿〉、未名之〈赴燕日记〉和〈往还日记〉、金景宪之〈燕辕直指〉等多部。这里,笔者仅以朝鲜使者在道光年间使清时的一份记录加以说明。 道光九年(1829年),正使从事朴思浩首先记载了当时的剧场和演出情况: "演戏厅设大阁三层,上层环以栏槛,下层铺以长杠,如鱼鳞排错,中层设戏台,口面(正面之意-一引者注)设幔,幔中备置各种戏具,每设戏自幔出入,一戏才罢,一戏继出,外设一小门,观戏之人入门便收钱,钱多者坐上层,钱小者从下层。"注1。与朴思浩同年使清的一位姓名不详的朝鲜使官阐发了他看过几场戏之后的感想和评价。他在七月初四的日记中说: "戏可观而语言解甚。宛然其交锋之戏。枪刀闪烁,非手法之精熟者未由如是踊跃!觔斗滚滚,交接之际,不觉怵然。"注2。 是日武戏演出的精彩、高超之状,令这位使官赞叹不已。朴思浩认为朝鲜应当学习清代中国剧场的规制。例如,剧场内"一无争坐之弊,或者起去,复还坐,处固自如。"再如,"上下层坐处尽满无隙地,则守门者不许人添入,"三如,"阁中井井有序,亦无喧哗纷还之弊,终日观戏,坐吃果糖酒肴之属,中国之人虽戏场也有规模,是则可法也。"注3。                                            有趣的是,道光十三年,朝鲜使团之书状官金景善于正月初五日详细记录的就是在广德楼看戏的情景和感触。是篇全文多达近3000字,当属《燕行录》中著录清代戏剧文化周详者之一。这里,笔者以其对戏园的建置与经营、舞台规模与剧场实况、同本国戏剧文化之比 较等三个方面做一简介与分析。 1,戏园建置与经营。 "凡演戏之处必有戏台,其出财营建者谓之戏主,其创立之费银已七八万两,又逐岁修改,招戏子设戏,收息,上纳官税,下酬戏雇,其余则自取之,其收钱之多可知也。"注4。  上文曾提到朴思浩和那位不知名的朝鲜医员的著作,现在,我们将他们二人和金景善的日记综合判断,可知,他们每人所到过的戏园肯定不止广和楼一处,既然如此,"昔年戏班不专主于一园,以四日为一转,各园约各班轮流演唱。故观众须记某日为某班,在某园也。"前文说道,如广德楼之规模者,演戏必以徽戏为主, 而道光时,京师称三庆、四喜、春台、和春为"四大徽班"。 注5。三庆以演〈三国志〉等连台本戏见长;四喜"专工昆曲,其中旦角最好"; 和春"专演连台彭公案、施公案中事迹,所谓短打戏也";春台"亦以武戏见长,......当年此班称盛。惟嵩祝成虽非大班,能与四大班抗衡,而持久不衰,光绪初尚存,盖约脚人活跃,每日调整戏码花梢,能使观众趋之若鹜也。"至此,我们可以从金景善等三位使官在京师看戏的次数、对所看过的戏的描述和他们开列的剧目诸方面看出,他们分别看过"四大徽班"或其中几个徽班及其它戏班的演出当属无疑。所不同的是,金景善于道光十三年在京时和春班已报散。 2.舞台规模和剧场实况。 "戏台之制筑辄为广厦,高可六七丈,四角均齐,广可五六十间,间皆长梁,就北壁下截九分一设间,架属以锦帐,帐左右有门,门垂簾子,盖藏戏具而换服之所也.帐前向南筑方坛,周可七八间,此则演戏之所也。自方坛前至于南壁下,叠置长凳,前者稍低,后者渐高,使观戏者鳞距便于俯观也,南东西三壁别作层楼,每一间各有定贳,南壁正中最上楼贳为白银十两云,南壁西隅只设一门,一人守之,观者到门先收钱,乃许入,观者之众寡,债为之低仰,戏事方始。" 实际上,作者的记述不仅较朴思浩等人更加周详,同时,层次也很清楚,即:剧场,后台、前台、观众席(楼下、楼上),收费处。 3.比较中朝戏剧文化。金景善认为:①清代之"场戏者,既如我国山棚戏,自古有之。"②在广德楼等处,"观到剧处,齐笑齐止,无或喧聒,虽淫亵嬉慢之中,节制之整严,有如师律之不可犯,亦足见大地规抚之一端。东俗则凡系观光大冠,阔衣簇立数匝,喧哗不止,加以饼饵酒草沽口之声,半之后来者无由观听,挤挨不已,甚至于投石相扑,视此岂不愧哉!"③舞台上,"又有二人,服饰如我国官服,从帐中出,分坐东西椅。""又有戎装者,一队出来,其中四人,头戴小帻,如我国战巾样,身披黑色短后衣,各持双剑对舞。"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金景善特别提到的朝鲜古代的"山棚戏"。 据朝鲜史书所载,"山棚戏" 又称作"彩棚百戏", 当该戏发展到朝鲜王时,即称之为山棚戏、彩棚戏、山台杂剧,且三种称谓互用。如当时的《山台杂剧》、《观傩诗》、《观优戏》等诗歌可以证明;又如,《高丽史》卷69《礼志》11则记有"次传两部乐官及山台乐人宣赐花酒"。 三如,朝鲜王朝光海君年间专设山台都监等机构,主要为迎接中国使臣演出山台戏,这在《李朝实录》中多有记载。此后,随着山台戏从"公仪" 等活动退出后,山棚戏遂逐渐向韩国民间转移。"在中国戏曲影之下,朝鲜发展起来一种唱剧"。 注6。 唱剧在形成过程申,"除了中国戏到对独角戏发展的直接影响外,日本的传统戏剧如歌舞伎、能、新派剧对朝鲜也有间接的影响"。 注7。可见,中国戏剧对朝鲜称为"国剧" 的唱剧的影响是直接的、第一位的。 清道光十几年至二十年间,正是京剧诞生的前夜,朝鲜使者看到的应是昆曲、皮黄诸调,视其为朝鲜历史上的唱剧似更为贴近。在唱剧形成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当提到将小说《春香传》改写成唱剧《春香歌》的戏曲作家申在孝。 申在孝,生于朝鲜纯祖十二年(公元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全罗道高敞人。"他对 戏曲研究甚深,一生培养许多唱剧演员。他不仅以教育后辈为业,而且,花费心血对许多唱曲进行加工锤炼"。注8。在改编《春香歌》等剧本时,他很注意借鉴中国戏剧中的典故、传说,因此,在其编写的剧本中出现了大量的中国人物和典故,如神农氏、炎帝、西施、王昭君、赵飞燕、洛神等名人及中国历史上的著名诗人、诗作、古迹名胜等等。除《春香歌》之外,申在孝的著名剧作还有《沈清歌》、《赤壁歌》、《卞钢打令》等多部。处在申在孝创作时代的中国清朝,这时也有如余治、沈小庆、刘三、史松泉、李钟豫、李世忠、乔荩臣、卢胜奎、汪笑侬等一批著名的京剧剧作家。因此,无论是上述的中韩剧作家之间,还是《春香歌》与《桃花扇》、《赵氏孤儿》与《明沙十里》、《西厢记》与《赐婚记》等相关内容,都值得我们以此为对象对中朝戏剧文化继续深入比较研究。 二、《燕行录》版本浅议    关于《燕行录》的版本,据笔者于1995年在韩国进行学术访问时所见,概有:1962年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所编纂的《燕行录选集》本(以下简称〈选集本〉);1967年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翻译的〈燕行录选集〉国译多卷本(以下简称〈国译本〉);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的〈韩国历代文集丛书〉本;个人文集本,如南九万〈药泉集〉、李宜显〈陶谷集〉、洪大容〈湛轩书〉、李德懋〈青庄馆全书〉等等。 新世纪开始的2001年10月,韩国东国大学校出版部出版了迄今为止、含盖〈燕行录〉著作最多的〈燕行录全集〉(以下简称〈全集本〉)。东国大学校林基中教授自1970了年开始,对〈燕行录〉给予了极大的投入,他为了制作目录,走访了韩国全国各地,收集了为数甚多的史料,其中,发现了三百八十多种〈燕行录〉。〈全集〉共计一百卷,五万八多页。 本书是有关〈燕行录〉文献最多、最全的版本。在〈全集本〉中,除了笔者上文所述的〈燕行录〉著作、扣除朝鲜使者使明时期的百种左右的〈朝天录〉之外,〈全集本〉包括了清军入关前至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共计258年约二百九十种不同时期的〈燕行录〉。其中,含使行地图等相关内容的图一卷。需要注意的是,《全集本》内有些是三、五种乃至七、八种合为一卷的;有些则是四、五卷乃至更多卷的内容包括的仅是一部某位作者的《燕行录》著作,这类著作内容非常丰富,前此未见的如占本书六卷之多、徐有素所著的《燕行录》,另如占本书三卷的洪淳学之《燕行歌》等,至于在本书中一卷一著或二卷一著的则经常到。在这些著作中,第五十八卷中李在学著于乾隆五十八年、朝鲜正祖十七年的《燕行日记》、《癸丑燕行诗》和第六十卷柳得恭著于嘉庆六年、朝鲜纯祖元年的《热河纪行诗》等都含有乾隆时期戏剧文化的诸多史料,为我们做这方面的比较研究提供了详实的内容。                                       三、余    论 1、《燕行录》的体裁可分为日记、诗歌、杂录、记事等。其中,单一为日记者,如《阳坡朝天日录》、《老峯燕行日记》、《燕行日记》、《老稼斋燕行日记》、《燕行录》、《入燕记》、《燕行记》、《燕行日记》等。单一为诗歌者,如《檮椒录》、《滦阳录》等。单一为杂事者,如《甲子燕行杂录》、《丙寅燕行杂录》《闻见杂录》等。单一为记事者,如《湛轩燕记》、《燕台再游录》等。书中既有日记、也有诗歌的,如徐长辅《蓟山纪程》、李基宪《燕行录》等;既有诗歌、也含杂录的,如李宜显《庚子燕行杂识》等;既有日记、也有记事的,如未名《赴燕行日记》、金景善《燕辕直指》等;既有诗歌、也有日记、记事的,如朴思浩《心田稿》等。洪大容、朴趾源之著尽管体裁有别,但有一共同之处,即都有小标题,读之更加清晰。 2、作者群之中,包括了朝鲜使团的"三使"和一般成员,除皇亲国戚、达宫显贵外,当时以诗、文名著于世的,如洪大容、朴趾源、李德懋、柳得恭等人,朴之得意门生即李、柳等,后者任奎章阁之检书宫。他们通过赴清考察,主张学习中国文化,主张用清朝先进技术改革朝鲜的社会体制和经济、文化政策。人们称这些向中国学习的朝鲜学者为"北学派"。洪大容则是"北学派"的先驱。因此,他们的燕行之作应当是研究这一课题的必读之著。 3、有关《燕行录》的版本,除上文列出的《选集本》、《国译本》、《文集丛书本》《全集本》之外,还有《辽海丛书》本,应当看到,多数著作仍首先在各自的文集类之中,如《热河日记》有《燕巌集》本、《湛轩燕记》有《湛轩书》本,《入燕记》有《青庄馆全书》本等。 4、文字长短不一,卷数因人而异。以《选集本》、《国译本》为例,八卷者1人,七卷者1人,六卷者2人,五卷者1人,四卷者5人,三卷者1人,二卷者6人,一卷者14人。注9 。此外,在有关著目中还见到二十二卷者有乾隆五十六年(1791)未名《燕行日记》、三十三卷者有道光六年(1826)洪锡谟《游燕稿》,注10。据笔者目前所见,这方面的多数著作在1-8卷之内。从字数来看,有的少则几千字,有的多达二三十万字。 5、目录详略不一,以详者为例,如《湛轩燕行》中卷一、卷二以人物为主,有举人、贡生、员外、铺商等,各有专文,其中,作者还以"琴铺刘生"为题,为之撰文。卷三则以名胜古迹、宫殿园林为主,兼及朝延礼仪的演习。卷四则以民风、民俗为主,举凡吃穿用住、市肆娱乐等,各有篇目。《冷斋书种》二卷,全部目录均以人物为题,内含清朝学者等67人、日本10人、安南5人、琉球5人,共计87人、85目(卷首二篇均为二人为一目)。《燕辕直指》除顺序清晰、列目详细外,绝大多数目录中之最后一字,均有一个"记"字,如"山海关记"、"首阳山记""琉璃厂记"等等,即于篇幅,容另文再述。 6、笔者在研究1644年以后朝鲜使团清之《燕行录》同时,注意到了他们的清入关以前的著述,崇德二年(1637)、金宗一之(沈阳日乘)当为同类著作中最早之著。在有关著目内,光绪十六年(1890年)洪钟永之(燕行录)为其最晚之著,是否还有新的发现,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 7、《全集》不全,如洪锡谟所著《游燕稿》等有关《燕行录》的著作尚未收入。因此,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研究者继续为之努力。 8、中韩学者对《燕行录》中的中朝戏剧文化的比较研究是其共同关注的热点之一。1997年,笔者自韩国访问归来后,先发表了《略论〈燕行录〉与清代戏剧文化》(1997年第三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详见拙著《清代戏剧文化史论》,2005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可喜的是,2002年,韩国东国大学林基中先生在其大著《〈燕行录〉研究》中,突出了戏剧文化的研究,这部份内容占了全书七章内的二章、总计页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原书目录如下:"第三章 燕行录的观戏记与观剧诗 1、前言2、燕行录的演戏记3、燕行录的演戏用语4、燕行录的演戏类型5、燕行录的观戏诗6、结语。第五章 燕行录的演戏记 1、前言2、燕行录的演戏实况2-1  18世纪的演戏2-2   19世纪的演戏3、结语"。 以上事实说明,《燕行录》中有关中朝戏剧文的诸多史料已引起中韩学者的重视。对我而言,这些史料填补了同一时期的不足和空白。有趣的是,林基中先生在其大著中还为清代幻术(杂耍)专列了一章,并将其从16世纪写到了19世纪。对此,笔者在新世纪初也写出了《〈燕行录〉与清代幻术研究》(详见《登州港与中韩交流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05年6月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这些内容说明:包括中朝戏剧文化在内、在三百种左右的《燕行录》还有更多的热点等待我们  "风霜历后含苞实,只有丹心老不迷!"  注:   1、朴思浩:《心田稿·留馆杂录》。   2、未名:《赴燕日记》、《往还日记》。   3、朴思浩:《心田稿·留馆杂录》   4、金景善:《燕辕直指》卷之四《留馆录·中》。   5、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下同。   6、8、(韩国)赵润济著、张琏瑰译:《韩国文学史》第九章第38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      1998年5月出版。   7、(韩国)梁惠淑:《从独角戏到唱剧》,见《亚洲传统戏剧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戏  剧出版社,1993年5月出版。   9、说明:本文列为一卷者,含原作者在其著作气对其《燕行录》部份未分卷之著。   10、参见张存武著《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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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 2009/08/22 | 阅读: 1678
    佛教的中国化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引人注目的重大事件。从经典诠释和本体诠释的方法论视角出发,深刻揭示佛教中国化的动力机制和深层原因,即魏晋“言意之辨”在佛教中国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深刻认识中国哲学由经学到玄学和佛学、理学历史发展和逻辑演进的一般规律,以及魏晋玄学与儒、释、道之关系等有关重大理论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一)从佛教或佛学与经学、玄学和理学的关系看,与中国思想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和宋明理学的阶段划分相适应,佛教的中国化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佛教的经学化阶段,其显著特征是佛教以印度佛教的经典形式而存在,其基本教义是灵魂不死,轮回报应。正如汉末佛教著作《理惑论》所说:“魂神固不灭矣,但身自朽烂耳。”“有道虽死,神归福堂,为恶既死,神当其殃。”所以,佛教主要被看做是一种外来的“方术”而外在于中国的思想和文化。然而,尽管如此,佛教的中国化进程已经开始。因为在佛经翻译成汉语的过程中,中国本土的思想观念已无法避免地开始介入,而无论安世高所译的小乘佛经,还是支娄迦谶所译的大乘佛经,都充满了“道”、“无”、“无名”、“自然”、“气”等道家哲学的语汇,而佛教般若经中的“无本”思想,甚至对正始玄学本体论的产生亦有间接的影响。”‘第二阶段主要是佛教的玄学化阶段。其显著特征就是佛教从语言到思想的玄学化。佛教的玄学化与玄学思潮的兴衰相联系,在早期即正始、竹林玄学时期,佛教的玄学化主要体现为用玄学化的名词概念和儒道家思想翻译和讲解佛教经典从而趋向于中国思想的历史过程。被称为“解空第一”的僧肇,在《不真空论》中开宗明义便说:“夫至虚无生者,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有物之宗极者也。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于有无之间哉?”可以说,僧肇《肇论》的诞生,标志着佛教般若学脱离玄学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正如汤用彤先生所说:“肇公之学,融合《般若》《维摩》诸经,《中》《百》诸论,此类作品均有绝大建树。盖用纯粹中国文体,则命意遣词,自然多袭取《老》《庄》玄学之书。因此《肇论》仍属玄学之系统。概括言之,《肇论》重要论理,如齐是非,一动静,或多由读《庄子》而有所了悟。惟僧肇特点在能取庄生之说,独有会心,而纯粹运用之于本体论。其对于流行之玄谈认识极精,对体用之问题领会尤切,而以优美有力文笔直达其意,成为中国哲理上有数之文字。”而在晚期即东晋南朝以后,佛教的玄学化过程则主要体现为玄学的佛学化过程。佛教不仅不是玄学的附庸,而且更接续了正始、竹林玄学的思想主题并逐渐走上了相对独立发展的道路。正如《宋书·天竺迦毗黎国传》所说:“经诰充积,训义深远,别为一家之学焉。”可以说,从道安的“本无”说到僧肇的“三论”,六朝玄学的本末有无之辨,达到了新的哲学思维的高度。第三阶段则主要是佛教的本土化阶段,即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化阶段。所以,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佛教的玄学化,特别是玄学的佛学化的动力机制问题。学术界一般认为,佛教的中国化或玄学化,即佛教进入土大夫阶层的精神生活是自两晋之际开始的。清谈造成的人人平等自由争鸣的学术氛围,有利于佛教义理的传播;玄学关于宇宙本体“有无”关系的哲学思辨,成为大乘佛教发育的思想文化沃土;社会崩溃与精神危机,使中国传统价值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从而给解决生命终极关怀问题的宗教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历史机遇。佛教则以积极的姿态利用了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紧紧依附于玄学,从社会交往和理论传播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其一是效法名士风度,跻人上流社会。自西晋元康开始,一些僧人开始了与玄学名士的密切交游,不仅热衷清谈,而且行为放达,名土与名僧融为一体。可以说,两晋之际的僧人从精神到举止,已完全名士化了。其二是运用“格义”方法,以玄学术语解释《般若经》。魏晋玄学关心宇宙本体论问题,热衷于“有无之辨”,刺激了佛教中以宇宙真相为主题,论述诸法皆“空”的《般若》类经典走红,出现了翻译与义理诠释热潮。西晋后期,中国高僧对《般若经》“空”的解释活动开始启动,东晋时期达到高潮,出现了“六家七宗”。通过分析上述学派的理论,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佛教早期的般若学,实际上是玄学发展的新阶段,或者说中国佛教一开始就打上了深刻的玄学思想烙印。在东晋时期玄学与般若学融合的过程中,名士化的高僧支道林无疑是个具有划时代影响的人物。他一方面活动于京师与会稽的土族社会中,与当时最重要的士族名士、达官贵人密切交往,以其人格和才智扩大了佛教在上层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创造性地运用玄学语言解释了佛经般若义理,创立了“即色宗”学派。两晋之际的玄学,以郭象《庄子注》理论影响最大。支道林的即色宗学派,可视为对郭象玄学的佛教超越,在江南三吴地区士族阶层中影响最大,而三吴地区是当时中国文化的腹地。道安僧团远在江北,鸠摩罗什还未到中土,支道林的理论与实践活动,使土族玄学名士认同佛教,因而直接影响了这个时期玄学向佛学的嬗变,为尔后佛教在东晋南朝的发展开拓了道路。然而,从经典诠释和本体诠释的方法论的视角来看,我们认为,上述方面固然是佛教玄学化和玄学佛学化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佛教玄学化和玄学佛学化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动佛教中国化即佛教玄学化和玄学佛学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机制,正是魏晋玄学赖以建立的“言意之辨”的理论和方法。(二)魏晋“言意之辨”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既具有经典诠释学的方法论意义,又具有本体诠释学的方法论意义。如果说佛教的中国化集中体现为佛教的玄学化和玄学的佛学化的话,那么,魏晋“言意之辨”则既是魏晋玄学赖以建立的根本方法,同时也是佛教玄学化和玄学佛学化的动力机制和深层原因。可以说,没有魏晋“言意之辨”的重新崛起,也就没有玄学系统之建立,而没有玄学系统之建立也就没有佛教的玄学化和玄学的佛学化。“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先秦时期,以社会治乱和终极关切为旨归,既缘起于《易传》作者对《周易》文本的解释,又缘起于所行之“道”被升华为形上本体之“道”及其语言的表达,并集中体现在两个形上学的基本问题上:其一,《周易》本文是否完全表达了圣人之意,通过《周易》本文能否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其二,人类语言能否完全表达体认主体对本体存在之“道”的体认,究竟应当如何表达本体之“道”的理解和认识?而这两个形而上学的本体论问题上的“言意之辨”,又集中体现在三个经典性的元命题上:其一是《易传·系辞上》的“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其二是《论语·公冶长》的“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其三是《老子》一章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对言意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不仅已经形成了魏晋“言意之辨”中“言尽意论”、“言不尽意论”、“立象尽意论”和“辨明析理”、“得意忘言”和“得意忘象”论的理论雏形,而且其本身就是先秦诸子用于本体论哲学体系建构的基本方法。’”可以说,这三个经典性元命题上的“言意之辨”,既是先秦诸子哲学原创生成的逻辑起点和基本方法,也是先秦诸子的“言意之辨”经过“两汉诸儒的宗经正纬”在魏晋时期重新兴起的深层原因。以“言尽意论”和“立象尽意论”为基础,有汉代“章句之学”和“象数之学”的兴起。“章句之学”源于荀学,亦可追溯自墨家经学,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或“形名之学”的“言尽意论”为基础,所以最重师法。“师之所传,弟之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师说即不用。”以后逐渐演化为一种繁琐哲学。《汉书·儒林传》谓:“一经之说至百余言。”《文心雕龙·论心》谓:“若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言;朱善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章句之学”的弊端,不仅在于繁琐,甚至荒诞,更在于它遮蔽了儒家关于“性与天道”这个核心问题的形上学思考。正如(后汉书·桓谭传》载桓谭上光武帝疏云:“观先王之所记述,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盖天道性命,圣人难言也。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况后世浅儒,能通之乎!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正因为如此,王弼进一步指出:“夫立言垂教,将以通性,而弊至于湮。寄旨传辞,将以正邪,而势至于繁。既求道中,不可胜御,是以修本废言,则天而行化。”不仅深刻揭示了圣人“立言垂教,将以通性”的根本目的,而且针对经学舍本逐末“而势至于繁”的弊端,明确提出了“修本废言,则天下行化”的主张,不仅振聋发聩,而且直接引发了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而晋人张韩则作《不用舌论》,并引“天何言哉”为论据,亦述重“意”轻“言”而趋向于整体把握和直觉体认。他说:“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徒知无舌之通心,未尽有舌之必(疑本“不”字)通心也。仲尼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可以说,“性与天道”问题的重新提出和在这个问题上的“言意之辨”,既是对儒家经典的神圣性的颠覆和经学方法的解构,也是魏晋“言意之辨”重新兴起的重要原因。以“立象尽意”论立论,两汉学者推崇取象法,在易学史上被称为象数之学,主要有孟喜、京房及《易纬》。关于解释《周易》的原则与方法,孟、京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主张以奇偶之数和八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解释《周易》经传;二是主张以卦气说解释《周易》原理。前者反映出汉代易学的根本特点是采用了象数学的研究方法;后者诠释原则的提出则与汉代流行的阴阳五行说及今文经学有关。阴阳五行说强调阴阳二气的运行及五行生克对社会人事的影响,今文经学则在天人之间作牵强附会的沟通,而当时易学中的卦气说恰恰是在八卦、八十四卦的原理与阴阳二气的运行及五行生克之道之间划了等号,这使得西汉易学同样打上了时代烙印而与《周易》本义有很大距离。至东汉时,这种象数学与卦气说相结合的诠释方法演变为一种数字游戏并最终引出了玄学家的否定。”’这就是魏晋时期的“言”、“象”、“意”之辨。以“言尽意论”和“立象尽意论”立论的两汉经学的流行,固然具有其思想的合理性和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然而,仅“究心”于“系表之言”和“象”内之“意”,只在语言文字上讨意度,而忽视对“性与天道”或“道”一类抽象本体的形上追思,实际上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思想主题和内在精神的严重背离,而这种背离的严重性正在于它从根本上导致了终极价值、信仰的缺失和社会秩序的失范,而这也正是玄学家倚重“道”、“玄”而“究心抽象原理”的深层原因。魏晋“言意之辨”肇端于汉魏之际,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迫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以“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嚆矢,既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承继和发展,也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理论基石——“言尽意论”和“象尽意论”及其方法的解构和颠覆,而魏晋时期“言不尽意”论的首倡者,正是“独好言道”的魏人荀粲。据《三国志·魏书·荀或传》裴松之注引《晋阳秋》载何劭《苟粲传》云:“粲诸兄并以儒术论议,而粲独好言道,常以为子贡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然则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粲兄俣难曰:‘《易》亦云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言,则微言胡为不可得而闻见哉?’粲答曰:‘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象)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及当时能言者不能屈也。”《易传·系辞上》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是故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也就是说,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就是因为“言不尽意”,而“言”之所以不能“尽意”就是因为,这里所谓的“意”,是天人合一之“意”,是人合于天之“意”,人文创造之“意”,是意义生成之“意”,是理想境界之“意”,是文化创造的原动力:元文化之源,是圣人对宇宙和人生的认识,包括天地万物的起源与演化;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和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关系;如何认识自然之理及从中汲取人生哲理、如何生产、如何发明创造先进的器具,等等;如此无限延伸、生生不已的天人之理,非语言文字所能容纳和承载。而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易传》作者看来,除“言不尽意”的原因外,最根本的就是因为,“象”具有无限大的容量,可以容纳和承载那说不完道不尽的“意”,就是因为它源于“自然”、模拟“自然”,是那生气勃勃的“自然”之“象”。《系辞下》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系辞上》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所以,“象”是万物之“象”、是人文之“象”,是整体之“象”,是系统之“象”,是运动变化之“象”,是万物和谐存在之“象”,是圣人之“意”的整体表达。所以,“立象尽意”之“象”应能完全表达“立象尽意”之“意”。然而,在荀粲看来,《易》“象”之“象”,仍然是“物象”,而圣人之“意”作为对天地之理的感知和体认,则是“物象”所无法容纳和承载的,“立象尽意”只能尽“象”内之“意”而不能尽“象外之意”。正如管辂所说: “夫物(按:即物象),不精不为神,数不妙不为术,故精者神之所合,妙者智之所遇。合之几微,可以性通,难以言论。……孔子曰:‘书不尽言’,言之细也;‘言不尽意’,意之微也。斯皆神妙之谓也。” (《魏志·方技传》注引《辂别传》)而这即是其以“六籍”为“圣人之糠秕”而主张“言(象)不尽意”的理论根据。荀氏家族的“言意之辨”作为儒学内部因此而发生裂变的一个缩影,主要涉及到两个根本性问题,其一是“六籍”是否完全表达了圣人关于“性与天道”的思想,通过“六籍”能否完全把握圣人关于“言性与天道”的思想的问题;其二是“立象”能否“尽意”和通过“观象”能否完全把握圣人之意的问题。而依据各自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故有最初的“尽意”与“不尽意”之说和“言意之辨”。而这两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又必然涉及到两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基于“尽意”和“不尽意”的内在矛盾而有如何对待圣人之“言”和《周易》之“象”的问题;其二是“道”与“有”、“无”的关系问题。而依照各自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故有以后的“有无、本末之辨”和“得意忘言”与“辨名析理”的方法论之争,而魏晋“言意之辨”正可以被合理地看做是在此基础上的逻辑展开。重要的是,“言尽意论”以“形名之学”的概念论——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为基础(如欧阳建),而主张“辨名析理”(如郭向等),其所“析”之“理”,不过是形下事物之“理”,并非形上本体之“理”,其作为一般传统之思想和逻辑方法,既是“言不尽意论”解构的对象,又多发生在“言不尽意论”提出并成为主流思潮之后,所以,以“言尽意论”的提出作为魏晋“言意之辨”的起源,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也就是说,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而有“言尽意论”的提出和诘难。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盖起于“言意之辨”。魏晋时期“言意之辨”的重新兴起,以“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终极信仰的哲学建构为旨归,而有“言尽意论”和“言不尽意论”之间论辩及其“辨名析理”和“得意忘言”的方法论的产生。而“言意之辨”的方法论的产生,则既为玄学之建立奠定了坚实的方法论基础,也为佛教的玄学化和玄学的佛学化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三)从理论上说,佛教自传人中国起就已经开始中国化了。然而,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化是从佛学玄学化或玄学的佛学化开始的,而推动佛教玄学化和玄学佛学化的动力机制,正是玄学家通过“言意之辨”所确立的“寄言出意”、“寻言观意”和“得意忘言论”的理论和方法。众所周知,佛教传人中国之际,正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两汉经学时代,而支撑两汉经学大厦的两大理论支柱,正是先秦“言意之辨”中的“言尽意论”和“象尽意论”,经学家以此立论,故有经典诠释过程中的“章句之学”和“象数之学”。与“章句之学”相联系,佛教中国化的首要问题是佛经的翻译及其方法问题,而这种方法正是与“章句之学”相适应的以“内书”配“外书”的“格义”之法。(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西戎传》曰:“昔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景受月氏王使伊存口受《浮屠经》。”又《魏书·释老志》曰:“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秦景宪受月氏王使伊存口受《浮屠经》。中土闻之,未之信了也。”中国最早的正式佛经翻译大约始于东汉明帝之世。永平年间,明帝因梦金人而遣使天竺寻访佛经,天竺僧人摄摩腾,随使前来洛阳,翻译了《四十二章经》一卷。从此,中国的佛经翻译代有其人,日渐兴盛,而首先有翻译理论和“格义”方法的产生。正如《高僧传·摩罗什传》所说:“自大法东渡,始于汉明,涉历魏晋,经论渐多,而支、竺所出,多滞文格义。”又如慧叡(喻疑》所说:“汉末魏初,……寻味之贤始有讲次,而恢之以格义,迂之以配说。”可以说,以“言尽意论”为基础,而与“章句之学”的诠释方法相适应的“格义”之法,是“中国学者企图融合印度佛教和中国思想的第一种方法”。梁释慧皎《高生传·竺法雅传)曰:“时依雅门徒,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数事,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及毗浮、昙相等,亦辩格义以训门徒。”“格义”的对象是佛经中的“事数”,即佛教典籍中的名词和概念,即所谓“名相”。“格义”的方法就是用儒家道家之书中的名词概念去比拟或比配佛典“内书”中的“事数”。“格义”的体例就是“生解”,即一种大字正文下夹注小字的经典注疏形式,或称为“子注”。所以“格义”,又称“配说”或“连类”,即用中国观念配比外来的佛教思想,以达到了解佛教思想之目的。《高僧传·慧远传》谓:“(慧远)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义为连类,于惑者晓然,是后安公特听慧远不废俗书。”所谓“连类”即“格义”之义,即以“外书”释“内典”。但往往曲解原义,“于理多违”(《高僧传·僧光传》),“迂而乖本”(僧睿《毗摩罗诘堤经义疏序》)。’”而随着魏晋“言意之辨”的重新兴起,“到东晋时期一些有学问的僧人已发觉它的缺点并不再使用”。“一些有学问的僧人”不再使用,当然并不意味着“格义”之法的完全消失或无人再用。正如陈寅恪所说,东晋名士孙绰制《道贤论》,“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以内教之七道,拟配外学之七贤,亦‘格义’之支流也。”因为晋世清谈之士,多喜以“内典”与“外书”相互比附,“格义”作为僧徒间的一种具体之方法,曾在晋代盛行一时,影响于当日之思想者甚深。而“格义”则与此前的解经、注经的经学方法相一致,不仅直接影响着佛教义理与中国思想、思维方式和内在精神的深度融合,而且严重阻碍着佛教的中国化进程。为了廓清由于“格义”的比附之弊,应和玄学之有无、本末、体用、言意之辨的理论和方法,在东晋以后的佛学领域,不仅涌现出了崇尚清通、简要、融会内外、通其大义、力求体悟佛法真义的学术思潮,而且他们直接接过了“言不尽意”和“得意忘言”的理论话头,并作为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强大思想武器,甚至将其推向了“不立文字”的极端。也就是说,在“格义”之法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而“言不尽意”和“得意忘言”早已成为玄学名士用于经典诠释的时代背景下,惟有实现方法论的创新才能为佛教的中国化开辟更加广阔的道路和发展的空间,而这种方法正是“寄言出意”、“寻言观意”和“得意忘言”的经典诠释方法,而不是“格义”的方法。尽管,“格义”的方法在魏晋“言意之辨”以后,在很大程度上已被转化为以“言尽意论”为基础的“辨名析理”的方法论,并作为否定了事物有真实的性质和证明宇宙真相是“不真”的“空”的最基本的方法还在一直使用,但其教之不传或影响不大,则从另一个方面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魏晋“言意之辨”成就的不仅仅是佛教的玄学化,而且更是玄学的佛学化。正如王晓毅先生所说,中国佛教建立自己哲学体系时运用的学术方法,不是来自印度的因名逻辑,而是魏晋玄学的“形名学”与“言意之辨”。但需要指出的是,“形名学”的方法并不是外在于“言意之辨”的相对独立的方法,而是内在于“言意之辨”的方法之一。因为,从先秦到魏晋“言意之辨”都直接地体现为“言不尽意论”与“言尽意论”两种观点之间的长期论辨,而“言尽意论”赖以立论的根据正是自先秦以来的“形名之学”的概念论,即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而“言不尽意论”则是从“言”与“道”(“意”或“圣人之意”)这一本体论层面上来说的。以此立论,在“言不尽意论”者看来,在形而下的层面上,“言”固然可以“尽意”而且必须“尽意”,但在形而上的本体论的层面上则有“言”、“象”所不能“尽”之“意”,即“言外之意”和“象外之意”,而这是不能通过“辨名析理”的方法来实现的。如果说没有“寄言出意”、“寻言观意”和“得意忘言”的经典诠释方法和本体诠释方法的重新确立就没有魏晋玄学形而上本体论哲学的建立的话,那么,同样可以说,没有“寄言出意”、“寻言观意”和“得意忘言”的经典诠释方法和本体诠释方法的直接运用也就没有佛教的玄学化和玄学的佛学化,而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体现在性空本无的本体论哲学体系的理论建构上。如僧肇的《不真空论》,便以概念抽象性与事物具体性之间的矛盾,即普遍存在的名实不符现象,运用形名学方法否定了事物有真实的性质,证明宇宙真相是“不真”的“空”。他说:“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不真空论》)而他用以批评“心无”宗、“即色”宗和“本无”宗三家的理论武器,正是其所谓的“非无非有”的“中道”观。他说:“夫涅槃之为道也,寂寥虚旷,不可以形名得,微妙无相,不可以有心知,”所以“释迦掩室于摩碣,净名杜口于毗耶,须菩提唱无说以显道,释梵绝听而雨化。斯皆理为神御,故口为缄默。岂曰无辨?辨所不能言也。经曰:‘真解脱者离于言教。’(《涅槃无名论》)而有“言语道断”之说。又如以支愍度为代表的“心无”宗,就主张“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以支遁为代表的“即色”宗,则主张“色不自色,虽色而空”。而六家中最重要的“本无”宗,又可分为两派。一派以道安、慧远为代表,主张以“无”为本,认为“无在万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夫人之所滞,滞在末有。若宅心本无,则异想便息。” (吉藏《中论疏》)道安以“性空”解“本无”,认为“一切诸法,本性空寂。”另一派也称“本无异”宗,以竺法汰等为代表,则主张“无”在“有”先,“有”在“无”后,“无”就是“豁然无形,而万物由之而生者也”。可以说,以玄学“有无”、“本末”、“体用”之争和“言意之辨”为核心,才有佛教般若学中六家七宗的学派分系。而本体诠释层面上的“有无”、“本末”、“体用”之争和“言意之辨”的历史和逻辑的展开正预示着“格义”时代的终结和佛教中国化的新阶段的开始。其二,体现在“言意之辨”的方法论的直接运用上。以“有无”、“本末”之争和“言意之辨”为核心,佛教的玄学化或中国化必然涉及到对本体存在的理解及其语言表达问题,而这种本体论层面上的“言意之辨”显然已经超出了经典翻译层面上的“格义”的范畴,而更具有本体诠释学的方法论意义。正是从本体论的视角审视语言和本体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有佛教诸宗派的“言意之辨”。如僧肇就一再说“无相无名,乃非言象之所得”(《般若无名论》),“无相之体,同真际,等法性,言所不能及,意所不能思”(《维摩诘经注》),而且还一般地否认了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既是“言意之辨”中“言尽意论”者的理论根据,也是佛教“格义”方法的理论根据,所以,这种批评正击中了“言意之辨”要害。他说:“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不真空论》)在僧肇看来,一切名言、概念都只能使人背离正道。他说:“而今谈者,多即言以定旨,寻大方而征隅,怀前识以标玄,存所存之必当。是以闻圣有知,谓之有心,闻圣无知,谓等太虚。有无之境,边见所存,岂是处中莫二之道乎?”(《不真空论》)不过,僧肇并不否认“言虽不能言,然非言无以传”(《般若无名论》)。而对于“处中莫二之道”的言传只能用破除“边见”、排除对立的办法,以启发人去把握无条件的绝对的“虚静”本体。而竺道生则吸取了王弼“得意忘言”、“得意忘象”的思想,不仅对拘守佛经字句的流弊提出了批评,而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说:“夫象以尽意,得意则忘象。言以诠理,入理则言息。自经典东流,译人重阻,多守滞文,鲜见圆义。若忘筌取鱼,始可与言道矣。”(见慧皎《高僧传》卷七)可以说,“言意之辨”与“有无”、“本末”之争相联系,不仅为佛教的玄学化和本体论哲学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强大的方法论工具,而且为佛教的中国化开辟了广阔的思维空间。其三,体现在“不立文字,明心见性,顿悟成佛”的直觉思维方式的价值选择上。慧达《肇论疏)曰:“竺道生法师大顿悟云:夫称顿者,明理不可分,悟语极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见解名悟……如果熟自零。悟不自生,必籍信渐。”竺道生依《维摩诘所说经·法供养品第十三》之“四依四不依”之真谛,倡“顿悟”说,主张不执著于名相,不滞守于经文,而直悟佛法之真义。慧琳述生之言云:“象者理之所缀,执象则迷理。教者化之所因,束教则愚化。是以征名责实,惑于虚诞;求心应事,芒昧格言。”(《广弘明集·道生法师诔》)又《高僧传》本传云:“生既潜思日久,彻悟言外。乃喟然叹曰:‘夫象以尽意,得意则忘象。言以诠理,人理则言息。自经典东流,译人重阻,多守滞文,鲜见圆义。若忘筌取鱼,始可与言道矣。’于是校阅真俗,研思因果,乃言善不受报,顿悟成佛。”而谢灵运则认为,竺道生“顿悟”之说是在折中儒、释二家之学。因为,释氏圣道认为,“积学能至”,而主张“渐悟”;孔氏则以为“理归一极”,“虽颜殆庶”,非学能至。“今去释氏之渐悟,而取其能至,去孔氏之殆庶,而取其一极。”(《与诸道人辨宗论》)“敢以折中自许,窃谓新论为然。”(《辨宗论》)正如冯契先生所说,谢灵运所说的“孔氏之论”,其实就是玄学家的理论。我们不管其所谓的“折中”是否确切,但可以肯定的是,竺道生关于“佛性”与“顿悟”的学说,确实是佛学与玄学的结合。顿悟说发展到唐代,直接影响了禅宗的产生。禅宗以“教外别传”相标榜,以“不立文字,明心见性,顿悟成佛”为特色,认为“梵我合一”,一切皆空的境界,绝非语言文字可以析解,只能靠人的内心的神秘体验。正如《除盖障菩萨所问经》卷十所说:“唯内所证,非语言文字而能表示,超越一切语言境界。”所以恪守“不着文字,不执文字”(《大方广宝箧经)卷上),“以心传心,皆令自解自悟”(《坛经·行由品第一》)的传经方法和认识方法。然而,正如方克立先生所说,禅宗提倡明心见性,即心即佛,主张依靠自力的修持,当下了悟,成就佛果,自立于佛说经典权威之外,强调成佛是个体内在的自我证明(暗证),成佛在当世而非来世。禅宗的这一基本特质,不仅直接否定了经典义理、闻思正见的重要性,而且也否定了佛经所说的成佛标准。成佛究竟有无统一标准,成佛到底如何证明,成为禅宗难以解脱的内在理论矛盾。这一根本矛盾的展开,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禅师的主体性、原创性,一方面也给禅宗的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所以,在禅教一致思潮影响下,宋代禅宗形成以语言文字为特色的禅法——“文字禅”。这是一种通过参究禅门语录、公案以把握禅理的修持方式,强调以语言文字学禅、教禅、参禅、悟禅,从而改变了轻视佛教经典和语言文字的禅风。而所有这些无疑为宋明理学的综合创新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
  6. 郭树清:征收房产税非常必要
    经济 2010/10/25 | 阅读: 1678
    由于去年基数等原因,今年我国经济增速将逐季回落。然而市场担心,一些不确定因素也可能打乱这种节奏,甚至引起经济超预期下滑。
  7. 张德明:论近代西方书信体小说与主体性话语的建构
    文学 2010/05/31 | 阅读: 1683
    近代以来西方人的主体性不是自然的或天赋的,而是一种被人为地建构起来的现代性话语。这种建构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文学在内。本文通过对十八世纪书信体小说在私密性、性爱主题、第一人称视角、时空模式和对话性等五个基本特征的考察,显示了书信体小说在建构近代主体性方面发挥的历史性作用。
  8. 严锋:改变历史的日全食
    科技 2009/08/09 | 阅读: 1683
    日全食虽是罕见的天象,却与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
  9. 李陀:1984年的夏天
    影视 2010/06/08 | 阅读: 1684
    可是,常常的,我会无缘无故想起那个夏天,好像又看见自己,汗流浃背,一脸灰尘,头发很长,白色的T恤脏兮兮的,脚上是一双灰突突的塑料凉鞋,上边又是土又是泥--就这样进了北京电影洗印厂的大门。
  10. 阿扎·卡赫立尔:埃及:对社会正义和民主的要求日益高涨
    社会 2011/02/18 | 阅读: 1685
    埃及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拆散了公有部门,并且为跟随跨国公司的资本和支持者脚步起舞的私有部门大开方便之门,从而实现了自己在经济领域中的主要目标。然而,政治领域却没有实施类似的自由化,对公共自由的束缚也没有任何的松动,尽管埃及不断声称要给予全体公民以真正的自由。
  11. 丁耘: 斗争、和谐与中道 ——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
    思想 2011/04/13 | 阅读: 1689
    齐仁在《论中国模式》一文中,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区分为三个阶段,即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第三期的确立。他并且指出,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发展观阶段提出的“和谐观”预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三期的到来。全面、深入、自觉的“和谐型文明”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阶段中本质性的东西。(见《文化纵横》2010年第10期)这个观点,在哲学上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近年来,和谐观在我国逐渐深入人心,凝聚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共识,并日益成为执政者进行经济与社会建设、处理国内国际政治问题的主要指导原则。从理论高度上说,和谐观念明显扬弃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强调政治斗争的意识形态。作为改革精神的自觉与总结,和谐观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阶段的终极概括。   不过,作为新兴理论形态的基石,和谐观在经济发展社会政治上的内容显然多于哲学上的。它虽然克服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阶级斗争式政治话语,却缺乏哲学上的系统表述去克制作为这一话语基础的所谓斗争哲学。换言之,和谐观尚未成为和谐哲学,以便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层面上同样成为毛泽东哲学的后继者。毛泽东思想是一个包含了世界观、认识论、社会历史图景与政治经济学说的完整体系。有斗争哲学必有斗争政治,无法在不改动其哲学的同时单单改正其政治话语。毛泽东给和谐时代的理论家们带来的麻烦还不止于此。正是同一个毛泽东思想在指导着革命和建设。如果完全抛弃斗争政治,那么就意味着一笔勾销中国革命与革命建国的正当性。和谐理论如果以斗争的态度对待斗争学说,以革命的态度对待革命,那么它仍然只是斗争学说与革命实践的极端变形而已。强调对立是斗争哲学的特点,和谐理论的陷阱是它既不能强调它同前者的对立,又不能抹杀它与前者的差别。要之,和谐理论的不足在于缺少哲学以圆融地处理“和谐”与“斗争”的关系——它甚至极少严肃地反省过这对概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同阶段的关系在哲学上归根结底就是“斗争”观与“和谐”观的关系。“革命”与“改革”的关系则是这一哲学关系的社会政治运用。正面思索这一关系,的确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自我深化所不可或缺的头等要务。实际上,早在改革前期,就有一位先知式的人物在“世界观”上严肃检讨了“斗争哲学”,代之以“和谐哲学”。他就是哲学家冯友兰(1895-1990)。在其晚年巨著《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结尾,冯以“中国古典哲学”亦即儒家道统的继承人自居,对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做了深刻的批评,也对当时中国的改革探索做了最深沉的回应。这个回应来自中国思想传统最权威的继承人和阐释者,因此尤其值得重视。迄今为止,思想界关于“和谐哲学”所能产生的一切构造,无非都在以各种方式运用或改写冯友兰的晚年思想。可以说,庸俗“和谐哲学”的真正源头,就是《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终章。本文将在对冯氏版本的“和谐哲学”进行批判性考察之后,以综合“斗争”以及“和谐”的方式,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第三期的思想探索给出哲学方面的建议。一. 冯友兰版本的“和谐哲学”及其疑难冯友兰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古典哲学”的哲学立场是有根本差异的:“客观的辩证法只有一个,但人们对于客观辩证法的认识,可以因条件的不同而有差别。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矛盾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是把矛盾斗争放在第一位。中国古典哲学没有这样说,而是把统一放在第一位。理论上的这点差别,在实践上有重大的意义。”(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第11章——“《中国哲学史新编》总结”;下引冯著均出此)冯友兰援引了宋儒张载的四句话,更加明确地总结了这两种不同的辩证法认识在立场上的差异:“‘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马克思主义就不会这样说了……照我的推测,它可能会说‘仇必仇到底’。”  按照冯氏的解释,“仇必和而解”“是要维持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而所谓“仇必仇到底”,则是“要破坏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他更直接质疑毛泽东说,“毛泽东思想也当然要主张‘仇必仇到底’。问题在于什么叫‘到底’,‘底’在哪里?”。冯友兰指点说,破坏统一体之后,就进入了下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也是有对立和矛盾的,但此时的矛盾斗争应该要维护这个共处的新统一体,此谓之“和”。“和”是张载哲学的关键概念,不是“随便下的”。它既是辩证法对立统一的范畴,又表达了客观世界的“正常状态”。因此, “仇必和而解”既有宇宙论含义,更有社会政治上的含义。在张载那里,作为宇宙正常状态的“太和”与作为“社会正常状态”的“和”是一致的。张载的“和”要维持“封建社会的统一体”。而冯友兰主张的“和”,则是在革命终结(是为仇之到底)、作为革命对象的社会统一体被破坏后,维持那个作为革命目的的新社会的统治关系,同时在国际上谋求和平。“和”的社会历史含义,就是后革命的统治,与后战争的永久和平。冯友兰依据张横渠阐发的和谐精义,既代表儒家传统回应了马克思主义,又通过哲学思辨把握了时代大势,以精粹的语言概括了中西理想之差别、古今世变之枢机。然而,细推冯氏之说,竟不能使人无疑。第一个疑问:冯氏所理解的“仇必和而解”果能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乃至儒家吗?如果不能,儒家究竟如何看待这一命题?第二个疑问:冯氏明白表示,“仇必和而解”才是客观辩证法(同上,页253)。客观辩证法确实可以表述为统一先于斗争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儒家的差别确实在于“仇到底”与“和而解”,亦即一主斗争一主统一吗?第三个疑问:冯氏所谓“和”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命意。在辩证法上“和”指“统一”,在实践上“和”指后革命的统治、国际和平等等。理论上统一在先,也就是实践上“和谐”在先。儒家与马克思主义会如何看待对“和谐”的这种解释?下文将沿着这些疑问研究,以期在明了中国古典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前提上,从所谓客观辩证法的层面搞清楚“和谐”与“斗争”的关系。二. 儒家主张“仇必和而解”吗?    冯友兰发挥张载“仇必和而解”的思想,并以此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相抗衡。冯的权威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张载的这个观点——无论在宇宙观还是伦理政治观上——在儒家正统中其实大有可议之处。我们且从理学与经学上分别考察之。   冯引横渠四句,出自《正蒙》首篇——《太和》。本是对气化万物过程之总概括。《太和》立清虚一大为本。太虚无形即所谓气之本体。气之聚散,乃成万物之变化。万物消散,仍返于太虚而已。即张子所谓“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一气无对。气化为万物,则有刚柔、寒温、生杀之对立乃至互夺。彼此对反之万物,终有消亡,形销气散,返归太虚,不复成其对立。依王船山注,所谓“仇必和而解”,不过“解散仍返于太虚”之意。所立之一,无对无仇,并非对立统一,实是不含对待之太虚一气。   横渠之说,以理学正统核之,不无瑕疵。杨时尝疑“民胞物与”有消解仁爱等级界限的墨家兼爱倾向。程颐则直指此误之本在于四句所出之气论:“横渠立言诚有过,乃在《正蒙》”(《程书分类》,卷第十三)朱熹更在道体上反驳了无仇无对之一:“渠初云‘清虚一大’,为伊川诘难,乃云‘清兼浊,虚兼实,一兼二,大兼小’。渠本要说形而上,反成形而下……须是兼清浊、虚实、一二、小大来看,方见得形而上者行乎其间。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九) 朱子说得清楚,无仇无对之气,只是形而下的,形上之道,必须是兼一二的对立统一。用冯友兰喜欢的术语也可以说,无仇无对之物,本非对立统一,只是抽象统一。很显然,这不可能是任何“辩证法”的主张。冯先生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强调张载说过“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来表明张子是讲对立统一的,是有辩证法的。但从前引朱子言论就可以知道,张载的那些“对立”是后来面对批评的补救措施,是强索精思凑泊上去的“造道之言”,并非出自真切的体会。这就是为什么还能在同一本《正蒙》里发现“若一则有两……无两亦一在”这样仍然主张抽象统一先于、高于对立的词句。必须明白,被冯先生大书特书的“仇必和而解”即属于此类词句,其所主张的就是对立消解之后的“清虚一大”,就是无两之一、无对立的抽象统一。而这非但不属所谓辩证法,也不为“中国古典哲学”的理学正统所容。与“和”相比,“仇”乃是张载的特殊用语,在理学传统中并无多高地位。不过“和”与“仇”都能在儒家原典中找到相应的阐述。那么,就经义说,儒家是否会同意“仇必和而解”呢?恰恰相反。此言如以理学正统观之,不过义有未安。然若以经学正统核之,竟是大逆不道。群经诸传之中,但凡言仇,唯主复,绝不许和。《礼记.曲礼》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丁按:不回取兵器,随身携配,见即格杀仇人]。交游之仇,不同国。”《礼记.檀弓》、《周礼.调人》说有小出入,其主复仇大义则一也。复仇实出于对君臣父子关系主导的伦理秩序的维护,非同小可,实是大经大法所在。《春秋公羊传》更是对此做了强调。它认为,作为鲁国国史的春秋之所以高度肯定鲁仇齐襄公为报九世远祖之仇而灭纪国的行动——须知齐襄公于鲁君有弑父之仇、淫母之辱——就是为了表彰复仇大义。甚至齐襄公的卑劣都无法掩盖他复仇行动的高尚。“《春秋》…..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荣复仇,正深恶不能复君父之仇也。不复仇者无人臣人子之道,不可立于天地之间:“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同上,“隐公十一年”)在儒家传统的影响下,中国历代法律主流虽对私相复仇设定了若干限制,但仍坚持了复仇大义,甚至设立了“亲属为人杀私和”的罪名(参见《唐律疏议笺解》卷第十七,“贼盗”)。这就是说,不是不许复仇,而是应当依律复仇;不复仇、“和而解”是有罪的。于此可知,与张载的主张正相反,有仇必复才是儒经大义。宋儒主流,于春秋大义,每多隔膜。故北宋先默然于“攘夷”,南宋终噤口于“复仇”。张载以北宋五子之一,甚至公然说出“仇必和而解”来,倒是为赵构秦桧之流的腼颜事仇,事先给了一个哲学辩护。综上所述,无论核之以经学还是理学,无论察之以宇宙论还是社会政治,“仇必和而解”之说均未得儒家之正。至其末流,学出异端,行在乡愿而已。张载在哲学上一味强调抽象统一,贬低乃至取消对立,在实践上就为抹煞家国天下之内必须的伦理界限开了方便之门。以德报怨,似是而非。知和而和,乡愿之道。伦理上的乡愿主义对应的就是政治上以和平主义面目出现的投降主义。张横渠本力学君子,其学虽有不足,盖非其人所乐见。而冯友兰的当代发挥,恐怕正应了程伊川评价张邵二子的话:“特立不惑,子厚、尧夫而已。然其说之流,亦未免于有弊也。”三.“和”在辩证法上的意义与地位冯友兰借用张载的学说,以“和”的概念来发挥矛盾的统一性原理。上文已示,张载“太和”之说并不符合冯氏所寄之意。现在我们把这层撇开,从辩证法的视野略论冯氏本人所主之“和”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地位。冯友兰把“和”及“仇”解释为矛盾的统一性与斗争性。他的辩证法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倒转,即将矛盾斗争性在哲学上第一性、绝对性的地位,转赋予矛盾的统一性。显然,冯友兰认同马克思主义对事物的矛盾以及其斗争性与统一性的涵义分析分析。他只是在此基础上调整了两者的地位。这个调整所针对的当是毛泽东《矛盾论》的第五部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那里毛泽东发挥了列宁的如下观点“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毛泽东对此解释说,“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页332)。很清楚,所谓矛盾斗争性是绝对的、第一位的,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第二位的,无非是以更具体的方式解说了变化先于存在的观点:亦即运动、过程是绝对的、第一位的,静止、实体则是相对的、第二位的。这个观点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发明的,它既贯穿在从赫拉克里特到黑格尔的古典辩证法历史中,也在例如以怀特海为代表的现代过程哲学那里得到回应,更是六经之首《周易》的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的特点在于通过处理事物复杂的具体矛盾来解说和把握变化的原理与规律。但马克思主义从未以绝对运动的名义拒绝暂存。这就是说,从未以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去排斥矛盾的统一性。“在(客观的)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列宁,同上)。冯本人也承认,变化的机理在于矛盾之间的斗争,存在的机理在于矛盾双方的均势或者统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并不回避矛盾之间的统一。因此虽然主张矛盾之间斗争在先,却仍然建议“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列宁,《辩证法的要素》)。这是因为它从未割裂运动与静止、过程与实在。运动之理即仇,暂存之理即和。是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主张的乃是仇与和的统一。在某种意义上,它也主张仇可和而解。但在新的统一体之中,却仍然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因此,凡有和解之处,必有新对新仇生焉,否则就是否定了运动之绝对,暗示宇宙有终,大化不流。割裂、对立仇与和,就会割裂、对立存在与变化。而只要主张变化在先,就无法接受矛盾统一性在先。因为变化可以包摄暂存,而存在无法包摄变化。即使暂存之中,亦渗透着矛盾双方之较量转化,否则,这个暂存者的变化之理,就不是内在的了。因此,“对于客观的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说来,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这样看来,主张矛盾的统一性先于斗争性,实际上主张的是可以有超脱于变化过程的永住者,它作为绝对的东西先于变化。而主张斗争在先者反是而已。庸俗版本的“和谐哲学”只是简单地把“斗争哲学”翻转过来而已。斗争云云,首出于赫拉克里特残篇,为解释事物的暂存与流变。它首先是个理论概念,不是为了在实践上挑起矛盾搞斗争,而是用来解释事物变化的客观规律。就象中国哲学所谓阴阳翕辟之属,是用来解释事物的变化之道,而不是在主张性享乐那样。 另一方面,正因为在理论上正视流变与暂存的统一,在实践上才能既不回避变革斗争,又能稳健持重。常变之间,时中而已,岂能泥于一端。然而时即变,知时中之道即已以变为唯一常道。难道因为在实践上厌倦斗争害怕革命,就要在理论上承认永住、降低变化的地位吗?这难道不是神学与末世论的翻版吗?将变化的地位取消于无形,还能自称为辩证法吗?四. “和”在儒学中的意义与地位冯友兰自认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倒转是承接了中国古典思想“和”的学说。现在撇开冯友兰所谓“辩证法”意义,专就儒家思想考察“和”。关于“和”最著名的儒家论述大概出自《论语.学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此章既讲了和对礼的补救,亦讲了礼对和的节制,决非单纯主和,而是透出了儒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圆融与审慎。朱熹《论语集注》引前贤语,以为此章得礼乐之本。则此章所谓“和”,实指乐之用。儒家一贯礼乐并重。盖礼主分别,乐主和融,不可偏废。“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礼记.乐记》)“离”,郑玄注曰:“析居不和也。”礼主分别,分别过甚则疏远不和,此时即需“乐”的补救。“礼之用,和为贵”的真意即以和融克服礼的分别疏远倾向。而反过来一味主和,则“乐胜则流”,“流”为“合行不敬”,概指上下失序,抹煞界限,即孔子所谓近则不逊之类。此时便需礼来节制这个越界的“和”。然则礼乐孰为本?礼为本,和为末。朱熹确然指出:“有礼而不和,则尚是存得那本之体在。若只管和,则并本都忘了。”(《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二)。如此看来,和只是对礼的补充,地位逊于礼。儒家对“和”在实践上最全面的阐述当推《礼记》之《乐记》篇。“和”在儒家经典之中的首要意义是“乐”的功用。《乐记》篇对乐“和”的阐述即从自然与人性的本源一直贯穿到伦理与政治的意义。但即使在这篇赋予“和”最高地位的权威文献中,乐也始终附随于礼。“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记.乐记》)。此篇中但凡说和,必并举礼乐。但凡礼乐并举,多说一端过重之危。实际上,“和”只是自然德性之一。天地之德既备,单举一端便是不准确的。王道法天地,不可只取“和”。“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同上)很明显,王道不能仅用“和”概括。王道不是无原则的亲善和平。它也包括了适宜的刑戮甚至战争:“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斧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同上)这就是说,斗争与和睦一样是王道的组成部分。两者都是王道的运用,都不是根本。根本在于运用斗争还是和睦的合宜原则与适时判断。这就是 “时中”。五. 导“和”归“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期的哲学对于“和”在道学上的意义与地位,儒家最深刻的表述出于《礼记.中庸》。此篇并未选择“和”,而是强调“中”为根本:“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中庸》)《中庸》所谓“和”首先拓展了《乐记》之意,将后者与乐之和对立的“怒”都收入“和”的范围之内。但两者仍有贯通之处,这就是以“节”引导、规范和。节就外在而言,出于礼文。其实质即无过无不及,亦即篇题所谓“中”。 “‘中庸’之中,本是无过无不及之中,大旨在时中上……是兼已发而中节、无过不及者得名。”(《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二)也就是说,时中为和之本,和即时中之用。和只是中节,也就是无过无不及。和无非是中的一种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周濂溪甚至干脆将和化入中:“惟中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通书.师第七》)复核《乐记》可以发现,王道中体现为战争的中节之怒,在《中庸》里完全可作时中之和处理。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和”在儒家传统中固然重要,但只是表用的,不是表体的。就其狭义而言只是补救性的,与一切补救性的东西一样带有片面性。而就其作为一切时中发用之广义而言,包含了斗争。无论如何,“和”不是首要、全面、得体的概念,不宜用之概括中国古典思想或者中华文明的精神,更不能拿它代表中国古典哲学来抗拒毛泽东思想。如我们恰当地把握儒家思想的精髓,就不会对马列主义辩证法与中国古典思想的关系采取那种鲁莽灭裂的态度,也就能更好地把握“和谐”与“斗争”的关系。上文已示,儒家哲学比“和”更为根本的概念是“中”。“中”有两个基本维度。一面通过“时中”与变易(时)联系,一面通过“中庸”与常住(庸)联系。也就是说,“中”体现了变易与常住的统一与沟通。儒家义理学的最重要典籍《周易》与《中庸》研究的就是常变关系问题,“中”就凝聚了儒家对于这个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回答。中道既包含随时变化的尺度,又体现平实不变的定理,更指涉在行动上把握适宜的分寸、通过变化实现不变。从儒家传统看来,中为本、体,和为末、用。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看来,“中道”概念更是将“斗争”与“和谐”作为两个环节统一在自身之中。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阶段的哲学最合适基础就是中道。理论上的和谐与斗争已包含在“中”对常变的统一之中,实践上狭义的和谐与斗争则都是时中之用。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正是常变关系问题。所谓矛盾的斗争性与统一性就是用来思维常变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张变化是绝对的,常住是相对的,而绝对与相对又是统一的,相对之中也包含了绝对。马列主义辩证法的矛盾论充分地思维了变化和常住的原理,但却没有为两者之间这个如此重要的统一性单独提供一个概念,以致常常要做补充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传统哲学完全可以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做实质性的推进 ——当然不是以冯友兰的方式。辩证法的核心既非绝对的变化观,亦非相对的常住观,而是两者的统一。用具有中国化佛教哲学风格的话说,变化观是“真谛”(哲学之理),常住观是“俗谛”(世俗生活之理),作为变化与常住统一的时中观才是“中道第一义谛”(最高的圆融真理)。分离的、单纯的“斗争”、“变化”与“和谐”、“常住”都是应当被扬弃的“边见”(片面的见解)。在哲学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一期的“斗争”观无非更为强调变化,第二期的“和谐”观无非更为强调常住。则第三期的哲学基础必然是作为“斗争”与“和谐”两端统一的更高概念——中道。这也正是中国之为“中”国的最高涵义。“中道”哲学除包含常变统一之外,也保证了两者在实践上的沟通。中在实践上的体现就是广义的“和”。政治伦理学说都可依此发挥。“中”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意蕴既代表了儒家的精髓,也可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同时推进辩证法与实践哲学。在把儒家从误读中解放出来的基础上,中国古典思想与马列主义的贯通与互补是可能的,对“和谐”观念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与辩护同样也是可能的。“和谐”的本意并非与“斗争”也就是运动变化对立的死水一潭的稳固。正如老黑格尔早就指出的那样:“和谐正是绝对的变或变化”(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所谓“和谐型”文明的真正基础,只能是与变化、斗争不相割裂的“中道和谐”观。
  12. 朱苏力:中国法官的形象塑造:关于“陈燕萍工作法”的思考
    法律 2011/01/10 | 阅读: 1689
     一、一般的启示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读了陈燕萍法官的事迹和相关新闻报道,[1]我充满敬意。中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老百姓生活的平安及和谐,在一定程度上系于一批如陈燕萍这样的公正、勤勉、务实、真能解决问题的基层法官。她/他们是中国司法的,也是中国法治的基石和神经末梢。       但仅此阅读不能令我满足。陈燕萍工作法对当下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和完善无疑具有启示意义,有的甚至重大。就我看到的有:①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中国基层社会需要更多法官来解决普通百姓的各类纠纷,国家也已有财政和人力资源提供正式法律制度的供给;②陈燕萍服务的地区紧贴苏南,尽管还基本是熟人社区,民间纠纷却已高度复杂化了,[2]数量增加了,[3]纠纷解决对法律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对法律人(包括法官和律师)的需求更高了,[4]甚至在司法制度最底层的人民法庭法官有时也需“造法”;[5]③要在这一层级法院真正有效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除正式法律的知识和技能外,还需要了解民情、社情,要注意积累和运用大量的地方性知识,有时甚至必须超越诉讼法规定的模式———例如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深入能动地调查取证,要“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6]④鉴于这一点,很自然,中国司法必须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法官稀缺的中西部地区基层法官队伍的建设;⑤不仅要关注法官需要的一般的和特别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注意她/他们必需的特殊技能和工作方法,要以更多财力支持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⑥这里是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主要防线,[7]需要一批优秀法官长期奉献。如果法律人,特别是中高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党政领导理解、重视了这些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司法讲政治,就是在实践执政党强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8]更是针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和完善。       此外,如果仅从时下的宣传角度切入,把陈燕萍法官的事迹和工作法同她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联系起来,共和国史册上就只增添了一个好人的名字,有关陈燕萍工作法的研讨就很难成为典型的学术研讨,而只是加入到主流媒体的赞美。多年来,中国法院系统宣传表彰了一系列优秀法官,[9]也试图总结她们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方法,往往只是在不同程度上重复了主流媒体的工作。[10]作为法学人,我一直认为并坚持,要把优秀法官放在整个中国司法、法治和社会发展的背景中予以考察、分析和理解,在对这些优秀法官予以足够尊重的同时,法学人还要力求超越多年来公共媒体对英雄模范人物已习惯的、简单的道德化和政治性理解,更多关注优秀法官及其司法经验和方法对于当代中国司法、法治和社会发展以及对这一过程中可能或必然出现的问题的启示,从中开掘出某些非个人性的,因此更具普遍意义的法治因素。[11]这是本文的追求,我认为这才是一个法学人对陈燕萍法官的真正尊重和理解。       二、司法权威与法官道德素质  若从司法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陈燕萍法官对我最突出的启示并非其工作法,而是,法官(解决纠纷者)的个人道德、品性以及人格魅力(以下简称为“德性”)对于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司法公信力之建设、司法功能之实现非常重要,至关重要。陈燕萍的工作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她的人格品行,道德践行。中国需要一大批陈燕萍这样的优秀法官。       转型中国也确有一批这样的优秀法官。近30年来先后在全国广泛宣传表彰过的尚秀云、宋鱼水、金桂兰等法官大都来自基层法院;[12]在司法的其他层级也都有许多默默奉献的法官。尽管如此,目前总体而言,中国司法的公信力还不足。[13]       之所以不足,因素很多。就法官而言,固然有法学家一直指出的问题:中国司法的政治权威(司法终结性)不足,法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我完全赞同。但在当下,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司法和法官的道德伦理权威不足,甚至有所下降。这也并不一定是司法和法官真的变得糟糕了,不排除因为媒体发达了,媒体的开放度增加了,以及社会传播自古以来就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特点,导致少数法官腐败枉法之曝光(例如黄松有),[14]往往造成了民众对司法和法官的一般不良印象,毁掉了许多优秀法官长期努力的结果。       就此而言,陈燕萍法官,以及之前宣传表彰的其他优秀法官,提醒我们,在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法官的道德和职业伦理建设(而不是教育)。德行是一个合格法官的根本要素,也是司法公信力的根本。       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法官的文化和法律教育程度明显偏低,[15]无法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当时把法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作为工作重点是必须的,是在抓“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语)。但回头来看,在实践中,确有把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等同于法官职业伦理和道德践行的倾向:在法官选择上更多以通过统一司法考试为标准,在法官晋升中过于看重文凭和学历;这种做法如今看来有欠缺。       这个欠缺曾有利益竞争的历史背景。[16]但从理论上看,则源自法学界、法律界乃至当代中国社会一度甚或至今仍然分享的一个唯理主义和唯智主义的假定,即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学习、教育来解决,个人品性、道德践行问题因此被化约为知识或智力问题。当时中国各行各业都出现了文凭、学历和考试崇拜的现象。这是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必要反动。但中国古人就曾有过告诫(例如“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普通人的生活经验也表明,国外更有诸多经验研究证明,一个人的道德践行与知识、教育和智力基本无关,因为“了解什么是应当做的、是合乎道德的事,这并没为做此事提供任何动机,也没创造任何动力;动机和动力都须来自道德之外”。[17]在个体层面上,而不是在社会层面,知识多,智力高,熟知规范,不必定导致对规范的践行和恪守。       在社会转型时期,旧有制度需要并正在调整,新建制度很难迅速健全且立刻有效,因此个人,特别是手中有权的法官,自觉的道德践行(这往往意味着要“吃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证司法的权威,就格外重要。如果看不到这一点,简单用法律知识等同或替代道德践行,就会出问题。中国正处于这样的社会转型期。陈燕萍法官的启示之一则是,在司法改革和完善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法官的德性。 三、教育示范v.制度筛选  上述分析看起来似乎会,其实并不导致加强道德思想教育的结论;相反,其寓意是显然“政治不正确”。因为既然德性与知识和智力关系不那么大,又怎么可能指望通过法学院或法院的思想道德教育,包括宣传陈燕萍的事迹和工作法,来改善或提升法官或后备法官的德性呢?       陈燕萍法官的事迹会打动一些法官和法律人,对她/他们中一部分人的司法行为也可能有某些边际影响,但不大可能改变绝大多数法官和法律人已经基本定型的行为格局。榜样当然有力量,有时也可能无穷,但不可能总是无穷的。因为,从各方面的研究以及我们的日常经验来看,道德和/或智力优秀的人物的道德和智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以任何方式大量复制。而当代中国司法需要一批人格品行技能智识都优秀的法官。因此,宣传表彰陈燕萍法官会对提升中国法官的德性有多大实际效用?对此我有所保留,哪怕我希望我的保留是错误的。       陈燕萍法官只是让我们重新理解了德性对于法官和司法的重要。但要提高法官的德性,主要方式却不能是———尽管不排除———道德教育,典型宣传,工作法的推广,而必须始终关注优秀人才的选拔以及淘汰,要建立制度,确保从大量的普通人选中选拔出人品足够好的人进入法官队伍,且不论道德素质是基于天性还是来自长期教化或两者皆有。中国老百姓说“从小看大,三岁知老”,因此,从逻辑上看这样做是可行的。法官选拔不能仅仅关注统一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这样的知识和专业类的考试,必须对法官人选的一贯行为予以比较系统和严格的考察。要建立这样的考评制度。      这种考察,尽管弄不好有可能,但不必然,导致淡化司法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追求。专业考察和人品考察并不必定相互排斥。固然好人不等于好法官,但出色的法官一定得是、也起码得是一般意义上的好人———即使她/他有普通人的一些小缺点。法院完全可以从职业达标的法学院毕业生中筛选人品更好的人进入法院,在目前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偏低的情况下,[18]这个市场比较有利于建立这种法官筛选制度。       但由于当代社会转型和传统社会控制机制的弱化,即使这样素质优秀的人选进了法院,如果法院的制度影响力(控制力)不够,也还会出问题。法院系统因此还须进一步严格司法职业的纲纪,这种纲纪应当比党纪国法更为严格和细密,而最重要的是要使之逐步成为法官的自觉认同和践行的行为标准。还是不能———尽管很容易———将之简单理解为思想政治教育或职业道德教育。重要的是法院内部职业纲纪伦理的实践,要增强这种实践对法官的持续规训。必须牢记“玉不琢,不成器”的道理,记住福柯的“规训”。[19]优秀法官一定产生于司法微观制度的实际过程中,而不是来自无论是“法官独立”或“司法为民”这类理念或其逻辑演绎。       还有个疑问:强调法官的德性是否会导致“人治”?恰恰相反。我强调的其实是制度对人的塑造,包括制度的筛选、规训和制约作用。法治和制度的意义确有一部分是,如同一些法律人说的,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但如果把这当成法治和制度的全部意义,就错了。法治必须包括让不同的人各得其所(这也是司法作为校正正义的要求),充分发挥好人和智者的才能。如果法治和制度只是让什么人,无论好人还是坏人,都干不成事,那法治还值得崇尚和追求吗?!       四、工作法的推广  在我看来,陈燕萍法官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法的意义主要限于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甚至是人民法庭,尽管她的德性因素有普遍意义。陈燕萍毕竟是一位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法官,她的经验和工作方法,“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20]对于中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及他们的司法实践,意义比较有限,而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和法官又可能是目前中国司法的薄弱之处,其判决和行为更容易引发民众争议。      让我展开分析这一点。陈燕萍法官通过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比例超过70%(一说为64%),[21]并且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22]这无疑令人钦佩,值得许多基层法院法官学习。但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处理的纠纷往往无法,有时,为了凸显法治作为规则的治理,甚至不应追求以调解来解决纠纷;有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令法官无法“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案件不仅通常更为复杂、更为重大,往往有更为明确细致甚至强硬的法律规定,因此不容易适用调解;许多案件因为有广泛示范意义和政策影响,也不宜甚至不应调解;因案件重大、复杂或涉及面广,还一定会有更多各类和各种形式的干预司法;由于一些新型案件还没有或没有显示出足够坚实的全社会的道德共识,无论怎么判都可能引发社会激烈争论,而媒体通常也更关注甚至喜爱炒作中级以上法院的新颖、难办的案件;[23]所有这都会使无论调解还是判决都很难案结事了,更难人和(而且狭义的“人和”———争议者的和睦或和好如初———真的有那么大的意义吗?这种“人和”只是对熟人,而不是对陌生人,才更有意义)。作为上诉法院,中级以上的法院一定会遇到更多硬骨头;其责任之一也是要协调不同基层法院之间对类似案件的不同处理。据此,中级以上的法院一定会,也应当,以判决为主。我们不可能想象一个大量以调解结案的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和一大批高级法官。因此,必须界定陈燕萍法官工作方法在不同法院的不同意义。       注意,陈燕萍法官处理的案件类型也使她的许多经验和方法的意义打了折扣。她14年中审理的3100多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24]这确实不容易;但这与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类型有关。依据《法院组织法》,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25]但一般说来,人民法庭的案件实际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26]基本是相对常规的案件,事实通常比较清楚或比较容易查清,法律比较明确,或吸纳当地民心、民情处理的回旋余地较大。这不是说人民法庭的案件一定就简单,事实上往往很麻烦,有时更需要法官的细心和耐心,更需要倾听,更需要大量说服当事人的工作。这也不是说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无需创造,但从陈燕萍法官的事迹看,这些创造在其他法院已有先例,在全国也已是呼之欲出,基本符合社会的道德共识,不背离诉讼当事人的基本预期,比较容易为当事人接受。[27]人民法庭的真正有法律麻烦、棘手的案件,或事实不清需要全面严格查证的案件,依据各地法院的实践,基本都移交给其“上级”基层法院审理。就此而言,人民法庭处理的案件和纠纷,即使耗费法官大量时间、精力,但总体而言不太棘手、不太容易引发社会争议,案件标的小,争议琐碎,即使当事人有点不满,鉴于机会成本,也不值得投诉或上访———倔强的“秋菊”毕竟罕见。[28]常规案件的处理方法对于棘手案件的处理,对于处理棘手案件的法官,指导意义是有限的。       就此而言,有关陈燕萍法官的报道中有一个值得注意、但很容易忽视的细节,即在这些案件中,陈燕萍法官往往直接面对纠纷当事人;即使有律师代理,当事人也常常同时在场。[29]这一司法场景就注定了,陈燕萍法官的人格魅力和工作法,能直接对当事人起作用,因此才有“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的必要,才必须学会熟练运用本地方言。[30]而一旦到中级以上的法院,案件不仅通常比较重大、难办(否则就应在基层法院审理,或在基层法院就能解决了),会有更多说普通话的律师代理,而当事人则往往不在场,这时以法言法语交流不仅更为经济,更为准确,更为安全(因为律师有时会“扣”法官的字眼),而且一般不需要、甚至不应当使用方言。在中级以上法院,即使法官有超强的道德人格魅力和日常语言技巧,也往往因为当事人不在场而无法直接充分地发挥作用。就算打动了某些律师,律师通常还是必须请示当事人后才能做决定;律师请示当事人时不大可能说,“这个法官人真的很不错,我们还是接受这个调解(或判决)吧”。我相信在江苏省,在中级以上法院的绝大部分案件中,法官都会更多同律师直接打交道,而较少同纠纷当事人打交道。       甚至,尽管同样是在人民法庭,陈燕萍法官的经验对于其他某些地区的人民法庭法官,哪怕是各方面同样优秀的人民法庭法官,可能也要有所折扣。因为靖江毕竟与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南地区(江阴县)仅一江之隔,经济高度发达,[31]受市场经济文化的熏陶,市场经济的机会更多,至少从道理上看,这里的民众一般会更乐于妥协也善于妥协。一方面,在陈燕萍工作的法庭和地区,纠纷会比那些更为传统的农业熟人社区中的纠纷更多,更复杂,因此可以说不容易解决;[32]但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机会成本问题,又比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类似纠纷更容易化解,换言之,更可能通过货币或其他财富分配方式来化解纠纷。作为支持这一判断的是我的另一个需要经验数据支持但大致不会错的判断:江苏省上访人数一定要比中部地区比方说安徽省上访人数少,而苏南地区上访人数一定要比苏北地区上访人数少。这就会表明有效化解纠纷不只与法官的人格魅力和工作方法相关,也与纠纷当事人和他们的机会成本有关。而如果这一点能够成立,那么,陈燕萍法官的经验即使在其他地区的人民法庭也不可能全盘照搬。       因此,我的结论是,陈燕萍法官工作法有其自身德性和知识技能因素,有她个人不懈努力的因素,但也与她面对的纠纷类型,所处的法院、法院所处的地区,面对的当事人以及她不必面对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利益相关人相关。这一分析和结论看似贬低了陈燕萍工作方法,但这既非我的企图,也非我的可能。因为在大致相似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陈燕萍法官能比其他法官做得更好,更能获得纠纷当事人、社会和法院系统的认可,这就足以证明她的卓越,她的优秀,她的努力。然而,又只有发现和承认促成她成功的社会因素,不仅可以更务实、审慎评价陈燕萍法官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法的普遍意义,也便于更有效地学习和发展她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法;才不会把对陈燕萍法官的表彰变成她的道德重负。       五、中国法官形象的塑造和超越    这些分析或许仍然不够。若是从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来看,我还想说,中国司法在某些方面还必须追求超越陈燕萍法官。中国不仅需要总结提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经验,而且必须总结提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官的经验;并且这是中国目前最为缺乏的。       注意,我并不是说,之前我国没有塑造中级以上法院的优秀法官形象,没有对这些法官的成功经验和方法的宣传表彰。有的;马锡五就不是基层法官。[33]但马锡五给司法界和社会留下的形象,以及对他的司法经验和方法的总结,就类型上看,一直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属于乡土社会。中国司法当然应当也必须继承马锡五开创的优良传统,尤其在缺乏法官的中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但面对21世纪、面对正在世界上和平崛起的中国,中国司法经验必须有所超越,有所创新,必须与时俱进。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司法必须在某些方面超越其自改革开放以来自我塑造的那个形象。过去30年来,在司法界得到广泛宣传表彰的法官例如尚秀云、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都是女性法官,[34]陈燕萍是这一系列中的一位新人。只要阅读过甚或浏览过所有这些优秀法官的事迹,读者或多或少会有一种“似曾相见燕归来”的感觉。甚至,在媒体报道中,陈燕萍法官与尚秀云法官一样,在当地民众中获得了“法官妈妈”的称号。[35]而如果允许我“政治不正确”一下的话,我认为过去30年来,中国司法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知心、体贴、周到的女性形象,无论是母亲还是女儿。这没什么错,我并不质疑,西方国家的司法形象雅典娜就是一位女性。但作为中国司法的形象,局限于此,我认为很不够。即使同是亲人的形象,法律不仅可以是慈母的形象,也可以是严父的形象;可以是体贴周到、忍辱负重的女性形象,也可以是智慧果敢、百折不饶的男性形象。30年的中国司法不可能没有产生这样的法官,也不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问题是为什么没有出现这样的形象?目前民众中的中国司法形象,有中国司法界特别是司法高层领导的自我形象选择和塑造的问题。       我们还必须在某些方面超越目前司法形象自我塑造的方式。长期以来,我们都是树立一个道德高尚人格卓越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她(有时也有数量更少的“他”)的感人事迹来感染普通民众,感染其他法官。这当然重要,曾经非常有效,并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效。但在社会分工日益细致,司法日益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当今社会,我们还应当,甚至迫切需要,以其他的方式来创造更具包容性的中国的司法/法官形象和法院文化。我们不仅需要“法官妈妈”这样的亲民形象,感人形象,而且需要智慧并有远见卓识的法官形象。不仅作为法院的公关形象,面对广大民众,而且作为法院的职业形象,面对众多的法官。       这一点有社会意义,也有职业意义。因为今天中国民众的知识文化甚至审美水平都已经提高了,更因为今天绝大多数法官已经是大学毕业生,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80后甚至90后加入法院。我相信,年轻一辈的法官仍然会为从马锡五到陈燕萍这些共和国的优秀法官的事迹感动,但也可以肯定他们不满足于感动。因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会令他们日益需要其他方面的,例如智识的司法偶像,从中获取更为丰富多样的司法启示和冲击力。没有新元素的加入,共和国的司法传统不仅很难光大,甚至难以发扬。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司法需要创造自己的霍姆斯、卡多佐和波斯纳———一些更高层级的法官形象。       这个问题与目前法官形象塑造的公共塑造者和渠道有关———主要由记者透过公共媒体向公众传递。一般说来,公众不仅不可能,也往往没有耐心,理解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决定,他们的生活环境令他们更容易理解普通纠纷,容易因好人好事而感动,因坏人坏事而愤怒;他们更多生活在善恶的世界。而我们的媒体记者,哪怕是法律媒体的职业记者,由于一般不可能深入了解司法,也未必能深刻理解法官的艰难,体会法官的智慧和技巧,因此很难用普通民众熟悉的生动语言来有效表达中国法官的这一切。这些记者、作者自然会更多关注那些有较多道德意味的、可以妙笔生花的热点问题和热点人物。[36]但就我所知,一些优秀法官,包括一些文化程度并不算很高的基层法院法官,在司法中展现的智识因素并不少,与她/他们通常为人称道的德性相比,毫不逊色。[37]这些方面却很少为相关的新闻报道关注。许多记者、作者的知识类型以及她/他们对读者不够全面的知识预期推动着她/他们塑造了一个不很完整的中国法官形象。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似乎法官群体从来不是她/他们的预期读者。这种表达实际上降低了这些优秀法官在法官职业群体内的影响,未能促成社会与法律职业群体对优秀法官形成协调一致的评价。       也不完全是记者和受众的问题。一个也许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全国法院系统得到广泛宣传表彰的法官一直是女法官主导?这种现象在各级法院的宣传表彰中都非常突出,甚至日益显著。例如,       2003年第一届全国“法官十杰”中还是男性略为占优(6位);第二届全国“法官十杰”中女性就占了7位,而其他三位男性法官,一位是军事法院法官,一位身患重病带病工作,一位则20多年一直在山区人民法庭工作。[38]但在法院系统,无论是男女法官的基本比例,还是因业务精良获得领导重视并得到岗位晋升的男女法官的比例,都是男性法官占多数;为什么到了宣传表彰之际,就是女法官占优呢?在中国的其他部门,包括同属政法系统的检察院和公安,优秀人物评选都不是这种格局。[39]       这显然与法院高层甚至相关政治决策者的判断有关。我的猜测是,在中国当代社会文化中,无论是高层领导、相关机关还是普通民众,都趋向于树立一个能经得起长时段考验的模范法官形象。而如果需要一个道德楷模,那么相比之下,对女法官可以更放心一点;对男法官能否经受住未来的考验,包括因荣誉带来的考验,不大放心。如果我的这一点猜测不错,那么就可以看出,尽管30多年司法改革成果巨大,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从各级领导到普通民众,或多或少地对现有的法官群体,特别是男法官群体,还不大放心;因此,只能稳妥一点。       为什么?这就提出了另外一些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研究并予以应对的问题。           -------------------------------------------------------------------------------- 注释:     [1]参见“用心审案,播撒和谐———记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载《人民日报》2010年1月18日,第2版。2010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燕萍“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召开了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国法官向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22日,第1版。本文所引陈燕萍法官的事迹均出自,江苏法院陈燕萍工作法研究小组:《陈燕萍工作法研究报告》,2010年(以下简称《报告》);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等编:《陈燕萍先进事迹资料汇编》,2010年(以下简称《汇编》)。      [2]陈燕萍法官审理调解的案件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外,还有商事借贷、民事确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农村承包合同、拆迁、诉讼保全、保险赔付、劳动争议等案件。参见前注[1],《汇编》,第19~130页;前注[1],《报告》。      [3]可以比较一下陈燕萍法官与之前宣传表彰的另一位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处理的案件数量(参见“基层法官的好榜样———法官金桂兰”,载《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日,第4版)。陈在基层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工作14年,处理各类案件3100件;而金在人民法庭工作15年,处理各类案件1200件。由于没有相关的人口变量,因此这个比较意义不大;但也大致可以判断陈燕萍法官服务的苏中地区矛盾、纠纷和案件数量比金法官服务的黑龙江东南部宁安县更多。      [4]在有关陈燕萍法官的司法故事中,已不时出现律师的形象(第36、89、112、131页);在金桂兰法官的相关司法故事中则从未出现律师的形象。      [5]“未成年人受伤索赔,女法官创新办案”,载前注[1],《汇编》,第101~104页。      [6]“一辆车冒出四个‘主’”,和“陈燕萍工作法”,载前注[1],《汇编》,第83、345~348页。      [7]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台账表明,全省110个基层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占全省民事案件的91•7%。转引自夏正芳:“‘办理民事案件,法官不能无为而治’”,载《陈燕萍工作方法研讨会论文集》,2010年2月,第10页。      [8]2006年,中共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内容被概括为: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参见罗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求是》2006年12期。2007年又提出“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参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07年12月26日,第1版。      [9]例如之前对另一位优秀法官宋鱼水审判方法的研讨。参见本刊[《山东审判》]编辑部、济南中院研究室:“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专题研讨”,《山东审判》2005年3期。      [10]参见“情法辉映,曲直可鉴———解读陈燕萍工作法”,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19日,第1版。      [11]参见苏力:“司法的合成理论”,《清华法学》2007年创刊号(比较分析讨论了宋鱼水和金桂兰两位全国优秀法官);苏力:“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载《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讨论了金桂兰法官)。      [12]尚秀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刑二庭副庭长,被广大青少年亲热地称为“法官妈妈”。参见“法官情,慈母心———记全国法院模范尚秀云”,载《人民日报》1998年3月23日,第3版。宋鱼水,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副院长;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参见“公正的力量———记模范法官宋鱼水”(上),载《人民日报》2005年1月13日,第1版;“和谐的分量———记模范法官宋鱼水”(下),载《人民日报》2005年1月14日,第2版。金桂兰,黑龙江省宁安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审判员;同前注[3]。      [13]参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18日,第1页;《人民检察》(湖北版)2009年11期专刊集中讨论了司法执法公信力问题。      [14]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黄松有。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月19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黄松有对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15]1994年的报道说,全国未达到法律大专程度的法官仍然近一半。参见周敦和:“从‘重视教育、重视人才’谈法官教育、培训问题”,载《人民法院报》1994年5月12日;吴兢:“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十年,我国法官检察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载《人民日报》2005年7月17日,第1版。      [16]参见苏力:“30年司法制度变革的政治经济学解说”, (未刊稿)。      [17][美]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章。     [18]“据刚刚发布的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透露:我国高校法学院系30年增长了100多倍,但据统计,法学学科毕业生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最低。”载《北京晚报》2009年3月9日。      [19]MichelFoucaul,tDiscipline andPunish:TheBirth ofthePrison, trans. byAlan Sheridan,Vintage Books, 1977.      [20]前注[1],《报告》,第2页。      [21]参见“陈燕萍主要事迹”,载前注[1],《汇编》,第22、28页;陶艺芸、曹味东:“乡村女法官(上)”,载前注[1],《汇编》,第246页。      [22]参见前注[1],《报告》,第16、18页。      [23]例如近年来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四川泸州所谓的“二奶继承案”、广州的“许霆案”,以及成都的“孙伟铭醉驾案”等都是中院审理判决的新颖并棘手的案件。      [24]前注[1],《报告》,第1页;前注[1],《汇编》,第29、342页。      [25]参见《法院组织法》第20条。      [26]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第8条。      [27]陈燕萍法官1999年判决支付“精神抚慰金”的判例是一个典型。此案有诸多特殊情况:原告(伤者)15岁(未成年人),因打工右手残疾;法院判决被告雇主支付的数额并不很大(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总共20000元);此前,深圳、广州地区已有过几起工伤的精神赔偿案例;1997年3月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的“贾国宇精神损害赔偿案”已经获得了社会普遍接受甚或欢迎,这为陈燕萍法官的“造法”创造了足够的社会道德共识和法律共识的基础;只是当时还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江苏省内也不曾有过此类判决。      [28]可以参看另一位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在人民法庭工作15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200件,90%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样是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上访缠诉,无一起违纪案件。因此,在人民法庭,尽管这也很难做到,却是通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参见前注[3]。      [29]参见前注[1],《汇编》,处处。      [30]参见前注[1],《报告》,第2、13页。      [31]靖江襟江近海,与苏州、无锡隔江相望,是最早获得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之一,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08年,人均主要经济指标领跑苏中,达到苏南“第二方阵”发展水平。参见前注[1],《汇编》,第3页以下。      [32]这可以同另一位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比较,金桂兰所在的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人民法庭位于农村地区,辖区内有17万农业人口。参见苏力:“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3]马锡五(1898~1962),陕西省志丹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他在任陇东分区专员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他的审判方式因此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34]参见“‘和谐法官’黄学军”,载《人民日报》2006年8月23日,第14页。      [35]参见汪晓东:“爱让法徽更闪亮———记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园区法庭审判员陈燕萍”,载《人民日报》2007年9月18日。      [36]我阅读的绝大多数陈燕萍事迹报道均出自记者之手,发表于各级报刊;而在学习宣传陈燕萍法官先进事迹座谈会上的发言者基本都不是从事审判实务的法官,有的———从职务上看———还是文艺人士。参见前注[1],《汇编》,第338~339页。      [37]参见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苏力:“崇山峻岭中的中国法治”,《清华法学》2008年3期。      [38]参见“2005‘中国法官十杰’先进事迹”,载《法制日报》2006年2月27日。      [39]例如, 2007年检察院系统评出的“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中有4位女性,6位男性;并且大多服务于大中城市。这与“法官十杰”的分布形成了鲜明反差。而2009年1月揭晓的由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评选出的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中只有2位女性,8位男性———尽管在公安队伍中,男性显然数量更大,承担的工作更艰巨、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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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赵勇:也是矿工的孩子看《三里洞》
    影视 2009/08/18 | 阅读: 1689
    我曾经写过一些关于煤矿的记忆。我家乡的煤矿最为人知是引发全国小煤矿整治的2001 年的矿难,那次死亡百人的矿难发生的地方就在我母亲的一个亲戚那里,我熟悉那个地方。在我的记忆中,那个地方是很幸福的地方,因为有煤矿,那里的村民的生活比周边的村落要好许多,所以他们的幸福感很强,后来随着小煤窑的查封,那里利用积累的资金很快的实现了其他经济方式的增长,依然是我们那里的示范村。人们好像已经淡忘了矿难,但是矿难却真是的存在过,请不要责备人们的健忘,生活在痛苦中的人恐怕很难继续的生活下去。
  15. 贺雪峰:破解土地权利的神话 ——《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自序
    书评 2010/11/01 | 阅读: 1691
    土地权利问题是当前学界、政策研究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大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主流观点认为,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不仅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而且有助于加快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经济学家中的极端观点认为,土地私有化是中国历史中的常态,也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必然方向;温和观点也认为应当给农民更大更多更加完整的土地承包权,弱化乃至虚化村社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近年来,中央农村土地政策的方向正是加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中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而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了超越债权的性质。 但是,究竟给农民多大的土地权利才能保护农民利益,及可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农民土地权利越大,就越能保护农民利益吗?从我最近10多年的农村调查来看,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能不是保护了农民利益,而是损害了农民利益。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能并不是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而是降低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不应该仅仅抽象地讨论土地权利与农民利益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而需要深入到土地制度运作的具体语境与处境中,深入到土地权利的内在逻辑中去。 一、 中国当前的土地制度是承接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而来的,由生产队演化而来的村民组是农村土地最基本的所有权单位。分田到户时,生产队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均分土地。为了做到公平,土地分配一般按远近、肥瘦和水源条件好坏来搭配承包,由此形成中国农户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且往往分散为七、八上十块的小农经济格局。中国农民承包的土地,不仅规模小,而且十分细碎。这是我们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 在可见的将来,中国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中国农村人口太多。当前中国农村户籍人口达到9.4亿,即使将所有进城务工的约1.5亿农民都算作城市人口,农村人口数量也有将近8亿。而我们知道,进城务工农民的绝大多数都无法在城市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从而无法在城市体面地生活下来。当前中国农民往往通过家庭代际分工来同时获得务工和务农两笔收入,即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在家务农,获得农业收入,年轻子女外出务工,获得务工收入。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在家务农,务农收入可以解决一家人的温饱问题和应付日常开支,年轻人的务工收入就可以作为闲钱积攒下来。若没有务农收入,务工收入就只能用于解决一家人的温饱和应付日常开支,这个家庭就很难积攒闲钱,家庭生活因此可能跌到温饱以下。也就是说,在未来三、五十年,中国大多数农户家庭要维持一个超出温饱、相对体面的生活水准,就还需要依靠务农收入。 在农户家庭还要依靠土地获得农业收入,及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还有一个漫长过程的前提下,中国“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农经济就还有长期存在下去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这是我们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个基本前提。 二、 在以上两个前提下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土地权利,就十分有趣。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显然不是专给某个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而是要给村社集体内所有承包土地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假定一个村民组有30户,有300亩土地,每户承包10亩土地,则给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就是给所有30户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给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谁的土地权利变小了?是村民组的土地权利变小了。村民组是谁?村民组是由30户农户共同组成的一个最基本的土地所有权单位,也是一个基本的农田灌溉单位,是用来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和不好办”的事情的最小集体单位。 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意味着个体农户有更大的不服从村民组集体的权利,也就意味着个体农户有更大的对抗村民组内大多数农户决定和利益的能力。因此,在村民组集体内,无论对大多数人多么有利及大多数人有多么强烈愿望去做的事情,只要少数农户反对,这些事情都可能无法做成。村民组是一个很小的单位,是一个最基本的灌溉单元,也是一个最小的维持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单位。中国“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规模且细碎的土地,离开村社集体的协作,将难以获得顺利进行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也就意味着农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其他农户反对的能力。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显然是所有农户都有不顾其他农户反对的能力。则村民组内,维持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的、一家一户“不好办和办不好”的公共和公益事业,如集体灌溉、机耕道修建、植保等等,都容易因人反对而无法办成。结果是,所有农户都因为更大的土地权利,而更加难以获得基本的进行农业生产的条件。农民的土地权利增加了,但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更加难以获得,农业生产更加不方便了。这是笔者近年来在全国农村调查的强烈感受。 前几天,清华大学崔之元教授到我所在的华中科技大学演讲,提到“反公地悲剧”。“公地悲剧”是大家熟悉的比喻,意指公共资源因被过度使用而被破坏的悲剧。“反公地悲剧”是美国经济学家黑勒教授提出的理论模型。在“公地”上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权利所有者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由此所产生资源不能被充分使用的悲剧即为“反公地悲剧”。当前中国农地制度安排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后的农地制度安排,正是“反公地悲剧”的一个极好的例子。 每一户农户有更大的土地权利,则田块在上游的农户就希望在灌溉中搭下游农户的便车;有农业以外收入的农户就希望在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改善中搭主要依靠农业收入农户的便车;进城农户就希望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搭仍在村庄生活的农户的便车。当前的中国农村,农民已经发生极大分化,从收入来源来看,既有纯农户,又有兼业户,还有已经转移进入城市但在农村仍然有承包地的农户。从收入多少来看,有经济条件好、中、差的不同农户。农民的分化,使农民利益诉求差异极大。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任何集体行动中,农民所获得利益或所受到的损失总会有所差异,因此就容易产生持反对意见的少数,这个持反对意见的少数因为有很大的土地权利,而足以阻止任何大多数人的决定,从而导致在村民组范围内的集体行动困境。农业基础条件的改善也就不可能实现。 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比如十七届三中全会规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就使得有些转移进城的农户不必退出自己的土地。这些进城农户并不关心土地收入,他们也不会随意将土地流转出去,而是会让土地“有”在那里。随着越来越多农民转移进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就会发现,为了方便生产而计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他们根本就找不到讨论基础设施建设的商议对象。 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讲,更大的土地权利并不意味着更多的收入和利益。相反,更大的土地权利却往往意味着更高的集体行动成本,更少的集体妥协,更难对付“钉子户”和更加无法防止搭便车,从而使农户更难获得进行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取消农业税前,农村集体灌溉还普遍可以进行,取消农业税后,大多数地方农村的集体灌溉体系迅速解体,农户不得不通过打井来灌溉水稻。笔者主持的一个乡村建设实验区,一个只有4万多人的乡镇,近年来竟打了7000口灌溉机井。 相对于更大的土地权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最需要的是耕作方便,是旱涝保收。而在中国如此小而细碎的土地规模下,离开农户协同一致的行动,离开作为基本灌溉单元和土地所有权单位的村民组,农户根本不可能获得进行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站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立场,农民不是要更大的土地权利,而是要耕作方便。 三、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更快地推动土地流转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农地的价值只能依据其农业产出来计算,而农业产出主要是大宗农产品的产出,因为中国90%的土地只可能种植粮食作物。种植粮食的农地价值不可能很高,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一亩地永久流转出去的价格也就在数千元到一万元。农民拥有更大的土地权利,如果是表示农民可以自由买卖(“流转”)土地的话,则只有那些进城之后生活仍然艰难的家庭,才会因为小孩上学、生病住院或缺少流动资金等原因,而将乡下的土地卖掉,但这样的家庭即使有了卖地收入,他们仍然可能无法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一旦无法再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在农村的土地又已卖掉,他们便无家乡可回,他们就不得不沦落到城市贫民窟中。在城市有稳定就业与收入的家庭,他们恰恰又因为在城市有了收入,而不急于将农村的土地卖掉(流转出去),他们就会将农村的土地“有”在那里,留作“乡愁”,或等待土地升值。 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城,这些进城的农村人口中,不能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的人往往不得不卖掉农村的土地,而在城市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则将农村土地“有”在那里。这些有城市收入来源的农户并不关心土地的产出,也不关心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土地也就不仅难以做到成规模的流转,而且连最基础的农业生产条件也难以获得。也因此,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能不是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而是降低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来讲,土地权利不重要,土地产出和耕作方便最重要。倒是转移进城不再依靠土地产出也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要求有更大的将土地“有”在那里的权利。能够转移进城的家庭显然是农村中的强势群体。更大的土地权利,只是让农村中更加强势的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体获益,而留在农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弱势农民群体则因为更大的土地权利而利益受损。 四、 城郊和沿海发达地区,因为经济发展、城市扩张,越来越多的农地被征收为建设用地。由农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价值大幅度增加。如何分配土地收益就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正是因此,为征地而引发冲突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的显著特点。 从土地被征用农民的角度来讲,他们当然希望可以分享更多土地增值收益。若农民有更大的土地权利,他们就可以在与政府征地的谈判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就可以分享到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 但是,土地非农使用的收益主要来自工商业的发展,来自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张,而与农户的努力无关。征地要给土地被征农户以补偿,但土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显然也不能完全给到农户。农户、集体和国家如何分享土地收益,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均衡点。土地被征收农户当然希望有更高的土地补偿,但我们也应该知道,城郊农民征地所获的补偿远高于一般农地流转所获得的收益。 当前的土地征收中,给失地农民更高补偿是应该的,合理的,城郊农民希望有更大的土地权利从而可以更多分享土地收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必须明确,这部分农民是中国9亿农民中的强势群体,他们的状况已经较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状况好得多,且他们只占农民总数的不足5%。这部分农民的土地权利诉求与一般农业地区的农民是完全不同的。同时,按照中国法律,农业用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将农地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也是变土地集体所有为土地国有。是因为工商业的发展和农地非农使用才产生出土地的级差收益,这部分收益的大部分理应归国家占有。国家正是占有了土地收益,才有能力为全国大多数农民提供大规模的转移支付,才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正是土地非农使用的级差收益不是全归失地农民占有,而可以防止出现一个庞大的土地食利阶层,而使国家可以用土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进行社会再分配。 五、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到,土地权利问题并非我们一般所认为的那样简单。从道德角度看,更大的土地权利并不是抽象地保护了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可能只是保护了农民中的极少数强势者的利益,却损害了占农民绝大多数的弱势者的利益。从效率上看,在中国农民人数众多、人均耕地狭小的国情下面,更大的土地权利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更难改善,和土地资源配置更加无效率。 当前学界和媒体鼓吹的给农民更大土地权利,其结果可能恰恰会损害农民利益。我们必须深入到土地制度背后的机制与逻辑中,在中国当前国情的语境下来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应该向何处去。任何抽象的、意识形态的、道德批判式的讨论,都是应该警惕的。 遗憾的是,当前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讨论中,既缺少关于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基本常识,又完全不理会中国农村土地内在的逻辑。尤其是一些旅居海外的华人经济学家,在完全不懂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甚至没有做过一次农村调查的情况下,即以想当然的态度对中国土地制度大发宏论,这些以普世价值、抽象真理来发言的海外华人经济学家,只是用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的知识来图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而根本不愿深入探究中国土地制度复杂的实践逻辑,不管中国土地制度所面对的中国特殊国情。这种图解望文生义,迎合大众情绪,并因此形成了关于中国土地制度安排上的扩大农民土地权利的神话,这个神话的极端形式是:只要土地私有化,中国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让人忧虑的是,最近10多年间,政策部门似乎也深受土地权利神话的影响,尤其是2002年《土地承包法》的修订,2007年《物权法》的通过,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制度的最新表述,都存在极大的解释空间。 六、 正是基于以上忧虑,2009年4月,我临时决定写一本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小册子,以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尤其是其实践状况进行梳理。我希望以自己10多年的农村调查经验,将土地制度背后的机制,尤其是地权的逻辑描述出来。我希望本书有助于读者恢复关于中国土地制度的一些被遗忘了的常识。 2010年3月28日晚 于华中科技大学喻园家中 贺雪峰 后记 前几天在台湾地区访问,在花莲县火车站前广场看到孙中山先生塑像基座上刻着“地尽其利,地利共享”,心头一震,发现我想说的话,孙中山先生一百年前就已说过。目前地不能尽其利,已是世界普遍的现象。台北市中心相当破旧,据说已经动员拆迁20年,仍然因为有不动产主索价过高而无法谈成拆迁协议。高雄到台北的高速铁路,因为征地困难,不得不绕走偏远山区。日本成田机场因为居民不愿搬走,僵持几十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要以百亿美元计。当然,有人说权利不能用成本来衡量,但我们也知道,权利是需要成本来维护的。无论权利应该如何安排,以上例子至少是说明了地未能尽其利。同时,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特殊的土地制度安排,在土地私有化程度高的国家,占有较多土地且土地位置恰好在待开发地段的土地所有者就可以得到超多的地利,地利被地主拿走当然应该。土地涨价归公是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的核心,因为土地开发带来土地升值,并非地主努力,而是社会经济发展使然。地利被地主拿走,地利也就不可能归公,没有可以归公的地利,政府或国家也就无力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看起来,中国目前的土地制度安排,正是遵照孙中山先生的训导,可以做到“地尽其利,地利共享”。这恐怕正是土地公有的中国,基础设施远好于土地私有的印度的原因。 遗憾的是,国内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似乎完全无视中国现有土地制度的优点,而要将在中国完全不可行的土地私有制搬进来。 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后,国内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的争论十分激烈。我并不研究土地制度,但因为常年在农村调研,对农村情况尤其是对农民的需要有一定了解,我发现一些人的头脑完全被意识形态占据,而缺少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常识。 2007年以后,关于土地制度的争论仍未平息。不止是争论未平息,而且有争议的实践也已大规模展开,尤其是重庆、成都竞相成立土地产权交易中心,企图通过农村土地确权与地权交易,来推进不可逆的农村土地流转。而学界和媒体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明显有脱离中国农村实际的情绪化倾向,典型表现在对小产权房和“钉子户”的讨论与报道方面。 当学界和媒体出于善良的愿望,希望农民从土地制度的变动中获取收益最大化时,农民却可能因为失去土地而沦落到城市贫民窟中。与我们一般想象的农民需要更大的土地权利不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他们最需要的不是土地权利而是生产方便。报刊上介绍农民因为有了更大的土地权利而因地致富,成为百万甚至千万富翁,这部分农民即使有,他们也只可能是中国九亿农民中的极小和极其特殊的部分,恰恰这极小和极其特殊部分的农民是九亿农民中的强势群体和受益群体,这一部分农民不能代替中国大多数农民。 基于当前学界、媒体和地方政府在土地制度上的思想混乱,尤其是缺乏常识的现状,2009年4月,我决定写一本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的小册子,以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些常识,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中国土地制度的发展方向。 本书的写作得益于之前十年多时间的农村调研。最近十多年时间,我一直以驻村调查的方式,在全国不同地区开展调查,每年驻村调查时间都在2~3个月。长期的驻村调查形成了事事自下往上看的习惯,同时,长期的调查,使我能够比较完整地把握农村的整体状况,能相对辩证地看待农村的现状与发展。我想这本书与一般讨论土地制度的书的不同之处,恰在于其中强烈的经验情绪。这种情绪不仅是一种态度,而且是一种视角,是一种方法,是一种立场。 本书得以写成目前这个样子,得益于众多师友的帮助。首先要感谢张路雄先生。张路雄先生长期从事农村政策研究,曾多次参与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工作。正当我开始写作此书时,张先生发来一组讨论农村土地制度的论文,这是我所读到的最为切近农村实际,也是与我关于土地制度想法最接近的论文,喜不自禁。书中也多有引用。 本书初稿还得到温铁军、崔之元、姚洋、曹锦清等诸位师友的指正,他们推介本书的话已放在书的封底。《我向总理说实话》作者李昌平是我的老朋友了,他每次回武汉,都会到我所在研究中心坐一坐。他很早就提醒我要注意研究农村土地制度,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的观点。这些都构成了本书的前缘。 本书出版,得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付立鹏先生的大力帮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声誉卓著的出版社,能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自己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著作,实在是荣幸之至。 本书写作十分仓促,初稿是在2009年5~6月完成的,恰好这两个月是我一年中最为忙乱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内,硕士博士论文要答辩,本科生要毕业,暑假集体调研要安排。但我也只有这两个月的时间可以用来写这部书稿了,其中有些章节是用每天早晨早起两个小时的时间写成。写作时间仓促,过去对土地制度素少研究,使得本书错漏之处一定很多。也因此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农村最为基础的制度安排。无论本书的观点是否正确,我都希望借此引起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的严肃的讨论。若有读者对书中观点有兴趣,请写电子邮件到:hexuefeng68@163.net。 贺雪峰 2010年6月15日晚
  16. 黄兴涛: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
    历史 2010/12/07 | 阅读: 1693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主办的“清代政治与国家认同”国际学术研讨会,自觉回应了近十年来在美国相当活跃的“新清史”的部分观点。记者有幸参加了会议,并见证了其热烈讨论的情形。现发表人民大学清史所黄兴涛教授的文章,以期引发深化该问题研讨之兴趣。限于篇幅,其详细的论证和严格规范的学术注释,无法完整处理,请另见他文。 近十年来,美国的“新清史”研究颇有影响,也的确表现出自己的特色。它强调满人在清朝的某种主体性地位,注重从满人主体性的角度来研究清史,对于丰富清史研究意义不言自明。但在正视清朝历史这一独特性的同时,也不应走到另一个极端:有意无意地轻忽乃至淡化其大一统国家的“中国性”,更不能将两者简单化地对立起来。笔者以为,从满人的主体性视角出发,探讨一下有清一代满人的“中国认同”问题,对认识“新清史”所涉及的相关史实应该不无助益。 问题意识的由来:与满人“中国认同”之确认 清代满人是否认同与如何认同“中国”,这在以往的国内学术界似乎不成问题,至少不是什么有意义的问题。但对于美国“新清史”来说,这却无疑是一个需要明确提出并给予认真回答的重要问题。因为在被称之为“新清史”的学者当中,喜欢像罗友枝(Evelyn Sakakida Rawski)那样笼统地强调整个清朝统治期内“大清国”与“中国”为两回事者,差不多已成为一种流行观点。如柯娇燕(Pamela Kyle Crossley)就曾声言,“清朝的帝国意识形态很认真地把中国进行对象化,将其看作是大清国的一部分而已”,并强调这对于现代中国的版图恰恰从大清国继承而来这一点来说具有讽刺意味(见其英文著作《半透明之镜》第341页);欧立德(Mark C. Elliot)更是明确地表示:“也许‘新清史’要提出来的最大问题是,我们可否不经质疑地直接将清朝等同于中国?难道我们不该将其视为一‘满洲’帝国,而中国仅是其中一部分?部分‘新清史’的史家因此倾向在‘清朝’与‘中国’间划下一条界线,避免仅仅称呼清朝为‘中国’,也不仅仅称呼清朝皇帝为‘中国’皇帝”(见其《满文档案与“新清史”》一文,载《故宫学术季刊》2006年第24卷第2期)。最近,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主办的“清代政治与国家认同”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他再次直截了当地强调,“不应直接把清朝称为中国或是把大清皇帝称为‘中国’的皇帝”(见其《关于“新清史”的几个问题》一文)。 显然,要想了解上述这类说法是否符合历史真实,我们不得不首先整体性地着眼于清代满人上层及其皇帝的“中国认同”问题。毋庸讳言,尽管“认同”的思路对于美国“新清史”学者来说可谓轻车熟路,他们也都程度不同地注重揭示清代满人自身的族群认同历史。但对于满人的“中国认同”问题而言,可以说迄今为止其实他们并未引起真正重视。在“中国认同”与所谓“汉化”问题之间,无疑有直接的关联,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既然认同自己属于“中国”、是“中国人”,那么对此前中国漫长的主体历史及其文化,就必然存在着某种不得不加以选择性认同的趋势,甚至许多方面还可能因无法“选择”而不得不直接认同,但这却也并不意味着满人就要主动放弃自身的民族和文化个性,而把自己完全“汉化”。剃发令的执行就是一个反证。其个中复杂关系,美国“新清史”诸人多有未能完全理解者。他们甚至连“中国认同”的说法也有意无意地加以某种回避,这与英语里“汉人”与“中国人”总是纠结不清固然有关,或许也不乏意识形态差异的背景在其中发挥着作用。我们疑惑地看到,在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要么像罗友枝那样只是不耐烦地声言“谁都不否认满洲皇帝将他们自己描述成中国的统治者”(见其《再观清代》一文);要么像欧立德那样轻描淡写地承认:“满洲人有时也称他们的帝国为‘中国’,即使是称呼边疆地带”(见前引《满文档案与“新清史”》)。可事实上其关系意义真的仅止于此吗?满人上层只是将自己描述成“中国的统治者”或仅仅“有时”自称自己的国家是“中国”而已,还是入关以后或至少从康熙时代开始,就完全彻底地认同自己是“中国人”、认同大清就是“中国”的一个新朝代,也即认同自己统治的整个国土范围为“中国”?这的确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冷静而观,如果上述“新清史”学者的观点指的是入关之前尤其是入关前后那特定时期的大清国,尚有某种辨析的余地(但这显然不是立论者的主要意图所在),因为它确曾一度声称与当时代表“中国”的“大明”处于敌国状态;若其所指为入关以后260多年间的大清朝,则显然有违历史事实,难以理解。它很容易使人联想起清末几年动员“排满”革命的那部分极端化、非理性的汉人宣传品。 众所周知,在入关之前,大清的最初奠基者努尔哈赤等曾对当时称为“中国”的明王朝表示臣服和尊崇,他们尊大明为“天朝上国”,自认其为华夏边缘之“夷”。即便在其势力强大后斥明朝为“南朝”,俨然与明朝为“敌体”时,也仍旧保持着对后者“中国”地位的某种羡慕。皇太极时代也依然如此。在与明朝的文书中,其屡屡表示的“尔既称为中国,宜秉公持平”之类言词,可以为证。不过,他们虽承认在当时,作为华夷天下秩序之中心的“中国”,天命仍暂系于明朝,却已认定,“中国之主”并非明朝皇帝和汉人可以永久独占,他们也有能力和机会参与竞争(参见郭成康:《清朝皇帝的中国观》,《清史研究》2005年第4期)。事实上,正因为如此,在入主中原之后,满人皇帝正式以“中国”自称其全部统治区的国家认同便加快形成了。 顺治时期,清朝的政治文书中已经出现了将整个清朝统治区域称为中国的“中国”用法。到康熙朝中期以后,这种“中国”用法已随处可见,并迅速成为其“中国”用法的绝对主流。至此,可以说满人高层认同“中国”、自称“中国人”的情形,已成为一种自觉的常态。特别是在与外来西洋人等打交道的过程中,总是“中国”与“西洋”,“中国人”与“西洋人”对称。皇帝、满人大臣、汉臣乃至在华西方传教士,均是如此。此时,表示原明代汉人统治区含义的“中国”一词虽仍有某种遗留,但其已无法使用在国家身份认同的正式场合。在第一个正式的国际条约中俄《尼布楚条约》中,作为整个大清国国家名称的“中国”和作为中国人称呼的“华民”多次使用,其发祥地的东北满洲,也被明确称之为“中国”的组成部分。《清圣祖实录》对《尼布楚条约》划定中俄边界之碑文的记述,能清晰地说明这一点。1711年,康熙为测绘东北地区,特详谕大学士哪些系“中国地方”,以什么为界线,在他那里,满洲已被非常明确地称之为中国的“东北一带”(见《清圣祖圣训》卷52)。 到乾隆朝之时,此种表明其整个国家认同含义的“中国”概念之使用已然制度化,特别是对外自称之时。1767年,乾隆本人就明确规定:“夫对远人颂述朝廷,或称天朝,或称中国,乃一定之理。”(《清高宗实录》卷784)。因为只有在不断面对外来“他者”时,国人才会有此种表明自我国家身份认同的需要和动机。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强调对外应称“中国”时,恰恰针对的是永昌府檄缅甸文中“有数应归汉一语”,他明谕“归汉”的说法为“不经”,这很典型地表明了乾隆皇帝对其所认同的“中国”及其范围之理解。也在同一年,宫廷传教士蒋友仁奉乾隆帝之命手绘了一幅高水准的《坤舆全图》进呈并得到认可,其在地图上就直接将大清国的整个统治地区标名为“中国”。这与乾隆同时强化满洲的族群认同之间其实并不矛盾,而是两者并存。 晚清时期,在与欧美等国所签署的各种中外条约中,作为整个国家名称的“中国或中华”与“大清国”在相同意义上同时交替使用的情形更是极为普遍,甚且很少例外。如1842年中英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宁(南京)条约”的汉文文本中,就是“中国”和“大清”混用不分的;中法“黄埔条约”亦然。而中美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的汉文文本开头更称清朝为“中华大清国”,结尾签字处则注明“大合众国钦差全权大臣驻中华顾圣”。十余年后的中美“天津条约”里,也称清朝为“中华大清国”,称大清皇帝为“中华大皇帝”。凡此不仅表明了以满人贵族为核心的清朝统治者对“中国”或“中华”这一国家名称的自我认同,同时也意味着它实际上已得到了当时国际社会的承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最主要的西方强国在与中国签署条约的本国文字条约文本中,有时干脆就直接将“大清”二字译成“中国”。如前面提到的中英“南京条约”的英文本里,大清皇帝的对应词就写作“Emperor of China”;大清国也直接写作“Chinese Empire”。可见在当时的英国人看来,“大清”和“中国”根本上就是一回事罢了。 笔者曾粗略统计清朝最重要的政书《大清历朝实录》里“中国”一词的使用情况,其结果是1912年之前共有1680多次的使用,其中那种包括全部清朝所治区域与民族在内含义的“中国”,以及泛指此前古代中国的用法竟占到了95%以上。而仅指所谓明朝统治区域(即中原)的其他使用极少,乾隆朝以后更少,并且多是在分别满汉关系的特殊语境下,如雍正与曾静论辩华夷等场合才出现。清朝皇帝喜欢挂在嘴上的所谓“中外一统、满汉一家”,其“中外”并非意指现代意义的“中国”和“外国”,而多是泛指中原和中原以外的广大地区。这也可以说是满人皇帝所主导的、以整个清朝统治区为范围的“中国认同”之集中体现。 美国部分“新清史”学者不愿直接称大清为中国,倒乐于简单直接地称入关后260多年的大清国为“满洲帝国”,这从国家自我认同的角度来看,严格说来才真正不妥。1635年,皇太极规定“满洲”为其政权统治民族的族称(此前曾长期自称“诸申”),次年又改国号“金”为“清”。大清国虽“首崇满洲”,但“满洲”与“大清”却并非涵义等同的概念,它此后尤其是入关后也一直作为族称使用,或被用来指称大清的发祥之地。这种族群符号认同与其自称“中国”的国家认同之间,实存在着本质差别。 认同与再造:内涵及特征分析 就入关之后而言,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不外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如前所述的国家名称层面的自认“中国”和自称“中国”;二是与国名认同相关,清朝皇帝及其满人上层对此前传统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的主体(以汉文化为核心代表)明确加以认同,尤其是明确将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根本理念,对传统的帝系帝统自觉接续,并以中华正统(所谓道统和治统的结合)自居,确然自认清朝是自古及今中国的一个朝代(如称明朝为中国前朝)。这从清朝的帝王祭祀的内容中不仅有远古以来的汉人皇帝,也涵括入主中原的蒙古和满洲等族的帝王,可以概见一斑。 关于清朝皇帝及其满人上层对传统中国历史文化的认同现象,以往学界常常爱称之为“汉化”,其实正如何炳棣先生在反击罗友枝有关“新清史”观点时曾表明过的那样,或许称之为“中国化”或“华化”要更为准确。这不仅因为清代以前的传统中国文化已非汉人文化所能囊括,更重要的是,清代在“中国”或“中华”的名义整合下,其文化也是各民族彼此互动的结果。就康雍乾三帝所代表的满人上层而言,他们在认同儒家文化的同时,实际上也对之加以了选择性改造,有学者强调这一时期朝廷的官方儒学是带有满人统治特点的专制性极强的“清代皇家新儒学”,认为它乃是“融华夷观、君臣观、正统观、礼乐观、灾祥观以及有关养民、察吏、明刑、封建、井田、科举、乡约、教化等各方面认识于一炉”的独特的新儒学思想体系(见夏明方的《多重变奏中的灾异论与清代王朝认同——以〈大义觉迷录〉为中心》一文),这的确很有道理,对认识相关问题甚有启发。 就政治制度而言,虽说是“清承明制”,但满人皇帝却建立起了独特的“军机处”和“秘密立储制度”,改革了中国传统的君相体制和皇位继承制,表现出自己的个性。与此相一致,在统治少数民族、拓展和有效管辖辽阔疆土的策略上,至少就清前中期而言,他们也显示出别具一格的满人特性和传统,如尚武重骑射,实行满蒙联盟、重视喇嘛教、允许一定程度的多元文化并存,乃至自觉抵制好虚文之“汉习”,等等,其超越前朝的统辖成效不仅为今人所熟知,也早已为清朝满人皇帝自身所自觉。不过清朝皇帝的此种自觉,往往又与其认同“中国”和希望被汉人士大夫真心接受的心理有直接关系。如雍正皇帝在《大义觉迷录》中,就针对视满人为夷狄、不愿接受其为“中国之主”的汉人士大夫代表曾静等,理直气壮地自赞大清为中国扩展疆域的汗马功劳,其言曰:“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不仅如此,他还强调清朝实现新的大一统是“大有造于”中国,所谓:“我朝统一万方,削平群寇,出薄海内外之人于汤火之中而登之衽席之上,是我朝之有造于中国大矣、至矣!”可见他不仅认同于“中国”,还以能够再造“中国”、实现其开疆拓土的发展为之自豪。 实际上,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就是在与汉人复杂的矛盾合作关系中逐渐发展并得到深化的。这一认同既以满、蒙、汉等民族政治合作为基础的“大一统”之实现为其前提,又以文化上的多元并存、不断融合和对外维护其整体尊严为鲜明表征之一。1727年,在驳斥罗马教廷关于信仰天主教就不能祭孔祭祖的规定时,雍正就曾坚定地以中国文化的“护法”自任。他郑重表示:“作为一个满洲人,……朕岂能帮助尔等引入那种谴责中国教义之教义?岂能像他人一样让此种教义得以推广?喇嘛教最接近尔等的教,而儒教则与尔等之教相距甚远。尔等错了,……须知尔等所具有的好东西,中国人的身上也都具有,然尔等也有和中国各教派一样的荒唐可笑之处”(宋君荣:《有关雍正与天主教的几封信》)。他甚至还更为明确地声言:“中国有中国之教,西洋有西洋之教;彼西洋之教,不必行于中国,亦如中国之教,岂能行于西洋?!”(《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56)最终,禁止天主教传教的政策在他统治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美国“新清史”学者总爱强调清朝皇帝的多重形象或身份,可他们入主中原之后、特别是康熙中叶以后,其最主要的身份或最高身份当然是“中华皇帝”或“中国大皇帝”,其他的身份实在均笼罩在“中华皇帝”的光环之下,与之无法分离并且因之获得更大的权威。与此相应,在文化上,此后清朝总的来说虽是多元文化并存,但儒家正统却是其建设政治文化合法性的最大价值来源,它是清朝专制皇权得以维系的根本所在,可以说在多元文化中,实处于核心地位。 笔者赞成“新清史”诸人强调在清朝,满、蒙、汉等多种民族文化之间彼此“涵化”(acculturation)的提法。可问题在于,参与涵化的各族文化对于清代中国发展之实际影响、地位和作用,并非完全对等。总的说来,入关以后,汉文化的影响无疑是最大并不断加大的。统治广大汉人的现实需要,以及对清代以前中国传统历史文化认同的强化和深化,必然导致汉文化在清朝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而相应地,满文满语的实际地位却在逐渐下降中。到清代中叶时,已有不少满人官员不会使用满语草拟奏折,这成为稍后乾隆多方面采取措施、强化满人自身认同的一个直接契机。但根本趋势已无法扭转。从雍正朝纂修《清圣祖实录》开始,其底本最终不得不由满文改为汉文,便是典型例证之一。 进入晚清后,在应对西方列强和日本的侵略以及广大汉人地区大规模的反抗过程中,这种汉文化影响强化和深化的趋势又得以进一步加剧。笔者发现,在晚清,西方诸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时,除俄罗斯还偶尔使用满文本之外,其他西方国家乃至东方的日本,都只使用汉文本与其本国文字本。以致1875年,光绪在谈到中国和秘鲁换约等事宜时竟明确谕称:“惟换约事宜,中国总以汉文为凭”。(《清德宗实录》卷13)可见在这一文化权势转移的过程里,外国殖民者特别是欧美列强,也曾起到某种推波助澜的作用。最能生动地体现这种文化地位转化的,或许还是汉文中“国语”一词含义最终的满、汉倒置。晚清以前,“国语骑射”是清朝皇帝所自豪的满人特性,“国语”自然是指满语,而到了清末最后十年,流行的“国语”一词却已逐渐明确地指称汉语“官话”。最后,清廷竟以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法案》的方式,将其正式确认。这种认同情形对于满人来说,自然也存在某种不得已的苦衷,却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多族群文化现实互动和社会历史强势选择的结果。 在清代尤其是清末以前,满人的“中国认同”基本由专制皇权和满洲上层贵族所主导,一般满人基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这乃是那个时代满人“中国认同”的突出特征。而实现大一统格局之后的清朝皇帝及满族上层之“中国认同”,又可谓坚定不移、毫不含糊。不难想象,要是盛清尤其是晚清时,哪个满人和其他族群的中国人敢声言“不应直接把清朝称为中国或是把大清皇帝称为‘中国’的皇帝”,大清皇帝非但绝不会允许,肯定还要对其严加治罪。这是今人讨论这一问题时所应该具有的起码历史感。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不仅入关前后有区别,通常所谓的清代前期、中期和晚清也有不同。时至清末,为了抵御激进的“排满”运动,一部分主导政局、参与新政的满人官员和留日学生之“中国认同”得到升华,在他们身上,最终实现了从认同传统的“专制中国”到认同各民族平等融合的“立宪中国”之现代性转变。不仅满族大员端方等在新政期间不断上折强调:“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宗室恒钧与乌泽声、穆都哩、裕端等一批留日学生中的满族旗人,还特别于1907年创办《大同报》,专以“满汉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为宗旨。他们认定:“今之中国,为满汉蒙回藏人合成之中国,而非一族一方之中国也明矣!”(恒钧《中国之前途》,载《大同报》第1号)为了实现其心中的“理想中国”,这些满人痛切反省八旗制,批判专制制度的不合理,认为“最不可思议,轶出累代专制范围外者,则莫若我中国之满汉不平等也。考其不平等之原因,则以本朝入关之始,种族思想未能尽灭,种族阶级因此而生,遂产生一种特别制度,为我国民蠧焉”(乌泽声《论开国会之利》,《大同报》第4号)。此种满汉融合、“五族大同”的主张,得到当时满族旗人中不少有识之士的支持,成为立宪运动时期满人内部公开传播的主流舆论。 虽然,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所依据的思想资源,前后不无变化,但儒家的“大同”理念却是其始终贯穿如一的思想基盘。如裕端在《大同义解》中就强调指出:“大同云者,非自视为异而欲同于人也;亦非视人为异,而使人同也……大同之本意有二:一曰欢迎其不以为异者而同之;一曰利导其自以为异者而同之,二者缺一不可为大同”。他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以“大同”为理想,于是不断由小而大、由分而合、由异而同,“同之至于今日也,已数千年,合为一国,团为一体”,这不仅符合中国历史演进的趋势,也体现了现代世界发展的进化潮流(载《大同报》第2号)。由此可见清末满人认同“立宪中国”时那种鲜明的自主进化观和毫不含糊的主体意识。此种认同,实际成为稍后满人接受“共和中国”、认同“五族共和”的思想基础。 变与不变的“中国性”:多重认同的统一 在笔者看来,研究“中国历史”及其有关问题,不能一方面极端强调“中国”含义的模糊和“断裂”,而同时又偏颇僵硬地执定一个狭隘不变的“中国”定义来评断有关历史——也即把“中国人就是汉人,中国就是汉人统治的国家或地区”这一某些特定朝代的“中国”之历史含义固定化,并始终不变地以这个固定化的“标准”来判断此后变化了的那些“非汉人”的中国人身份,及其所属王朝国家之属性。在近代英语中,“Chinese”既为中国人也可以是汉人,容易助长这种思维弊病。当今,许多受“后现代”影响的思路或论断因不能将自己的论述立场贯彻到底,常常难免陷于此类思维矛盾之中而不自知。其实,作为传统国家的“中国”,它的地域范围、居住人民、主导族群在不同时代固然有所变化,但其每个占有中原的王朝国家却都无一例外地、连续不断地认同于“中国”,以“中国”自称、自表、自得、自尊乃至自大,坚定地遵从于儒家政治文化,并表明自己是中国的一个正统朝代。这种朝代可以更替兴亡、作为传统政治与文化共同体的“中国”国家却永续永在的独特的历史延续性认同,并非今人以现代民族国家意识加以主观反推的结果。它长期形成并不断强化了一种“中国天下”的共识,其内涵绝非狭隘的“汉人国家”所能概括。仅就疆土而言,它可以说就集中体现为一以贯之的、中心不变而边界模糊但认同明确的“中国”国家特征。这一点与其独特的儒家政治文化相结合,毋宁说正是构成历史悠久的前近代传统中国有别于西方古今主要国家、特别是近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特色所在。 20世纪初的清末几年,作为启蒙思想家的梁启超等人震慑于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强盛,迫切需要激发国人现代民族国家式的爱国心,因而痛责传统中国有“王朝”而无“国家”,并对中国缺乏西方式的宪法规定的、确然无疑的统一国名一事而忧心如焚。熟悉万分且历史悠久之“中国”明明自在心中,却仍在无意间把国家归结为“民族国家”之专属,这正是当年强势的西方政治文化霸权的典型表现之一。实际上,早在民国时期,已有中国学者专从政治学的国家类型的角度,敏锐地见及传统中国不同于西方“帝国”、“族国”(民族国家)的国家特性所在,在无法归类的情况下,十分自觉地将其作为一种独特的类型来概括,并称之为“中国之国”、“中国天下”或“中国天下国”(可见罗梦册:《中国论》,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从而表现出一种可贵的自知之明。现今美国的一些学者包括“新清史”学者,每好以“帝国”称清朝,并将其政治行为与某些西方近代殖民帝国相提并论,甚且等而观之,实未见其妥当。 另外,就“认同”本身而言,多元认同同时并存而各自居于不同层次,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类现象。在清朝入关、大一统格局逐渐形成并趋于稳定之后,满人的“‘中国认同’和‘大清认同”就迅速趋于同一,并与其自身的‘满洲认同’”以一种交织的方式同时并存着,它们之间在特殊情况下特别是满汉矛盾激化的特定时期,也会以有些汉人不认同其为“中国或中华”的方式,表现出某种紧张,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并行不悖,而且“中国认同”作为一种兼顾对内对外、历史与现实的超越族群利益之上的国家认同,总体说来显然要处于更高层次。从某种意义上说,将更为广阔地区的“非汉人”族群彻底有效地陶铸成“中国人”,使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公开认同并满足于“中国”的身份,且在晚清特别是清末实现一定程度的现代性转换,不仅是清朝超越以往中国各王朝主导族群的“满人特性”独特作用的结晶,也恰恰正是体现其统治时期最为鲜明的“中国特性”所在。
  17. 曹峰:出土文献可以改写思想史吗?
    历史 2009/04/16 | 阅读: 1694
    由於和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相关之出土资料大量问世,“出土文献将改写中国思想史”的说法一度频繁见诸报刊。这究竟是一个严肃的命题,还是一个供媒体使用的口号,应予以审视和评价。
  18. 江东:为什么而舞剧?
    戏剧 2011/01/07 | 阅读: 1695
    近几十年来,舞剧一直是中国舞蹈事业的中流砥柱。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便一路顺风顺水地发展起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准确地说,舞剧并不是建国之后才开始出现的,更早一些时候如吴晓邦等人的一些作品,就已经具备了舞剧的涵义。据中国舞蹈史的记载,早在汉代就出现了诸如“东海黄公”等这样具有故事内容的舞蹈形态,它们被看做是具有舞剧雏形的艺术形态,这样看来,舞剧在我们这个国度中,是颇有些历史渊源的。但是作为一个形态完整的艺术品种,中国舞剧的成长及其成熟,主要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几十年的过程中逐渐获致的。中国舞剧之翘楚 舞剧,始终是新中国舞坛上一道亮丽的风景。无论是建国后的第一部舞剧作品《和平鸽》,还是结合了中国的传统戏剧方法而创作的《宝莲灯》,无论是戏曲意味浓郁的《小刀会》,还是具有实验性质的《鱼美人》,中国舞剧在建国后第一个时期(前17年)的骄人业绩,已经证明了中国人在这个领域中的勇气和智慧。“文革”时期,《红色娘子军》和《白毛女》被列为当时的八大“样板戏”之中,实事求是地说,这两部舞剧无论是从“舞”的角度还是“剧”的层面来予以评析,均不难给出它们是中国舞剧翘楚之作的结论:结构严谨、人物可信、关系清晰、动态上的民族化探索也极为突出。中国舞剧的一“红”一“白”,代表了中国舞剧在艺术上所启就的高度。进入新时期后,一个崭新的局面催开了中国舞剧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创作局面,中国的舞剧焕发出无限的活力。自《丝路花雨》一炮打响、红遍中华之后,舞剧的创作像一个源源不竭的泉水,喷涌出无数佳作。可以说,舞剧始终是这一时期最耀眼的艺术形式之一。 新时期以来的舞剧创作同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首先,《丝路花雨》的问世宣告了中国舞剧的重生,让社会在经历了“文革”的百花凋零之后,再一次恢复了信心。在恢复和探索的同时,中国舞剧的创作者们激发了被压抑已久的创作热情,中国舞坛迎来了一个舞剧的收获季节:《半屏山》、《奔月》、《木兰从军》、《祝福》、《黄土地》、《玉卿嫂》等,从这一系列舞剧作品中,可以看到艺术探索日益深化,舞剧创作不断得到加强。其次,文化部先后在沈阳、北京等地组织过几次“全国舞剧调演”,这些调演让社会看到了中国舞剧的不断进取与进步,其创作态势更加繁荣、分布区域更加广泛、在创作手法上的探索也更加深入,《阿诗玛》、《丝海箫音》、《人参女》等一系列舞剧作品,成为这一阶段中国舞剧事业的成功代表。而由文化部设立的“文华”奖等诸奖项,对中国舞剧的繁荣起到了激励作用,它们共同催开了又一个阶段舞剧创作的繁荣局面。《红梅赞》、《风雨红棉》、《大漠敦煌》、《风中少林》、《霸王别姬》、《一把酸枣》、《红河谷》、《大红灯笼高高挂》等,这些舞剧作品在形式与内容上的成熟,代表了中国舞剧发展50余年的成果,让中国舞剧在中国舞坛上功成名就。 举目全球,中国舞剧的这道风景格外令人瞩目。我们先看一下成绩,今天的中国无疑是当今世界的舞剧大国,其剧目数量远在世界各国之上。但我们或许不应据此为傲,因为我们对目前中国舞剧的创作水准仍存这样或那样的看法和意见,但我们逐步建立起来的对中国舞剧未来发展的信心却是由衷的:中国,迟早会从一个舞剧大国变成一个舞剧强国的。对舞剧的评价似乎是很难的事情。当一部作品问世后,会听到对该舞剧各种莫衷一是的评判,会让人深感困惑和沮丧:舞剧的评判是否有其客观的标准,舞剧是不是超越批评、超越经验的?我认为不应是这样。舞剧是一个艺术客体,自有其规律。中国舞界、特别是舞蹈学界,可以说始终在关注着舞剧的发展,始终在尝试着总结舞剧的创作之道。比如,在“二十世纪华人舞蹈经典评选活动”中,包括《红色娘子军》、《白毛女》在内的一系列舞剧作品榜上有名。近年来越演越烈的各种对于舞剧的评奖活动,更是使各种舞剧作品的优劣成败成倍地放大了。因此,舞剧分明有着客观的评判圭臬。只是,评判舞剧作品是个很繁复的系统工程,对评判者的要求非常高,需要评判者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为什么舞剧? 中国舞剧所取得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正像前文所述:舞剧大国未必等于舞剧强国,我们需要去正视并在以后的舞剧创作实践中予以解决的问题还有不少。 舞剧创作中一个原发问题是:我们因为什么而搞舞剧呢?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做舞剧是出于一种怎样的目的呢?那今天好像很少有人在思考这样的问题。 在中国舞剧事业刚刚起步时,这样的问题是非常幼稚的。因为在当时的形势下,这样的问题用不着去思考。在那一时期,文艺事业百废待兴,任何一个艺术品种的发展均有着十分明确的目的和任务,那就是:发展建立社会主义新文化。在如此的精神鼓舞和指导下,舞剧事业的目的自然有其自觉的追求方向和目标,那就是:努力建设中国舞剧事业。由于这样的认识毫不动摇,于是我们看到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中国舞剧人所付出的是怎样的努力。所以,我们在经过了若干年的积累之后,才有了后来的繁荣局面。 今天绝大部分舞剧创作者和制作者仍具有十分良好的意愿,但是在中国舞剧事业的繁荣下,仍有一些其他因素被杂糅进来,从而使得舞剧的目的不再单一,而呈现出一种较为复杂的情势。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的舞剧创作被给予和负载了更多艺术之外的任务。一个不争事实是:今天的舞剧创作,大都是以荣获某一奖项为出发点的,都是一种政绩行为。一部舞剧作品,在其成为真正的舞剧艺术成品之先,已经有了它的目的:一定要夺得某项大奖。这就与我们搞舞剧的本来目的大相径庭了。评奖是为了鼓励成功剧目而设立的,但在今天的舞剧生产运作中,这个逻辑关系完全被倒置了:某一个团体为了去争取某一个奖项而去搞一部舞剧作品。于是,这就引发出了许多在创作上的问题,一个最直接的弊端就是“闭门造车”。创作是按着评奖的标准去直接打造一个能够获奖的所谓“精品”。这其中,艺术的创作规律和艺术家的生活体验及艺术个性,完全是其次的东西,而长官意志和行政命令则成为创作的起点。今天,创作为了获奖,成为中国舞剧创作的一个致命怪圈,其后果让人不寒而栗。 这样的后果还会出现在一些层面:相互攀比、盲目投入、追求虚名、好大喜功。于是,在类似思路的指导下,我们便看到今天的舞剧舞台好像是财富的堆砌:色彩斑斓的场景、各种意想不到的机械效果、出其不意的水啊火啊威亚啊的舞美效果、争奇斗艳的服装服饰……舞剧成了艳俗的万花筒,各种花哨的场面不绝于目,而舞剧本身在人物、结构、叙事方面的处理却没了章法,完全不是舞剧的本质追求。其实,那些万花筒般的舞台装置,不过是在模仿西方的一些娱乐性的大型秀,没什么创意而言,更谈不上智慧。 对于中国部分舞剧作品存在的追求奢华而非注重人文表达的倾向,笔者在1998年就曾在《舞蹈》杂志撰文提出过批评,之后又在2005年“上海舞蹈高峰论坛”上撰写了《中国舞剧判断》一文,对弥漫在中国舞剧领域的这股奢华风做了分析并呼吁业界能加以重视。然而,实际情况看起来不令人乐观,舞剧创作的奢华风好似愈刮愈烈,这种趋势和倾向已经到了无法遏制的程度。 诚然,我并不反对在舞剧中使用必要的舞美效果,只要是以剧情的展开、人物的塑造为目的而设置的任何舞美手段,都是必要的。我反对的是那种具有攀比性质的奢华排场,反对的是那种空洞而毫无灵气可言的设计。如果舞台都充斥着这样的场景,那么中国舞剧的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又在何方呢? 我曾设想:能否举办一个舞剧比赛,规定所有舞剧不使用或尽可能地少使用舞美手段。那么能做出舞剧吗?我们的舞剧编导离开舞美能活吗?这使我想起了王玫的《雷和雨》。我相信作品打动观众的是那些内心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王玫在剧中使用了一些舞美手段,而她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舞美手段却很难让人记住,这个现代舞剧的“魂”体现在舞剧本身,不是体现在辅助手段上。再说一个例子,熟悉“莎乐美”故事的人一定知道其剧情和人物的复杂程度吧,然而,由西班牙舞剧院表演的弗拉门戈舞剧《莎乐美》却以极其简洁的舞台呈现方式,为我们述说了人性的脆弱。舞台上不过有几把椅子和一组舞人,然而所呈现出来的惊悚和压抑,却让人过目难忘。 或许,我有些过于矫枉过正了,中国舞剧的一些优秀剧目中,许多绝伦的舞美场面在设计和实施上是充满了智慧和心机的。舞剧《红梅赞》在开场设计就是一个用舞美手段直接传情达意的巧妙安排;《风雨红棉》中那些富有视觉冲击力的硕大的斜线条块的布景和雨中的爱情场面,极好地给观众以紧密结合和围绕剧情的临场感。我要向那些具有严肃创作态度并设计出完美舞台效果的创作者们致敬,我们所推崇的是富有智慧和灵光的舞台设计,反对的是空洞而铺张的堆砌。 还是回到我们的问题上来:我们为什么要搞舞剧?对于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有必要让我们再问一问自己,再思考一下我们创作舞剧的初衷和动机。到底搞舞剧是为了拿奖、为了出名、为了获利,还是为了让我们中国人创作出来的舞剧作品能够在世界舞坛上绽放光华、能够成为传世之作?实际上,我辈舞者遇到了一个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应该勇于担负起肩上的重担,去迎接时代的挑战,但如果我们不去认真思考,那我们和我们的先辈经过艰辛努力而创就的事业,就可能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对中国舞剧现状的认识,关乎中国舞剧的命运。对此,我们必须冷静而耐心。我们仍处在一个过程之中——一个走向终极目的和结果的过程之中,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唯有坚定信心、潜心积蓄力量、并不断调整失误和偏差,才有可能让我们不辱使命地续写我们先辈的辉煌,才有可能在世界显现出中国舞剧人所应有的睿智和华光。江东: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
  19. 叶隽:德国古典时代的戏剧理想在当代中国的意义
    戏剧 2009/10/08 | 阅读: 1695
    今天,当中国经济日新月异,当中国人自豪地走向世界的时候,我们早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大型剧院,也已经有了真正可以象征自己的国家剧院,但是,我们是否也可以自信地说一句,我们也有了自己的“民族戏剧”,以及民族戏剧所能代表的文化精神?中国的戏剧舞台并不寂寞,不要说是传统剧种的京剧、越剧、秦腔等等,即便是从舶来的话剧形式算起,作为具有中国本身主体性的戏剧也已经进入中国有百年之久了,可我们是否真的理解了戏剧的意义?我们是否有可能建构出属于这个伟大民族的“民族戏剧”?这是一个大时代,这时代的大舞台正上演着轰轰烈烈的大戏剧,我们能否出现记载这历史演进的中国戏剧?还有,中国戏剧所代表的中国文化精神?一个可资参考的对象,正是德国古典时代知识精英的戏剧理想和戏剧历程。 从高特舍德到莱辛:新兴市民阶层推动下的民族戏剧 德国文学史上有一个极为特殊的现象,就是戏剧占到了近乎压倒性的重要地位。对于作为西方体系内部的后发国家的德国而言,民族戏剧的建立是与其民族国家的追求息息相关的。而所谓“民族戏剧的建立”,并非是指德国自己原来根本就没有戏剧可言,而是说他们缺乏能够体现自身主体性及符合现代性品格的民族戏剧。直到18世纪初期,在德国舞台上活跃的是一种“流动剧团”,虽然都是德国人,却被叫做“英国喜剧演员”,他们到处流浪,既无资助,也无目标。他们只靠卖票为生,一个戏班子的主要任务是养活自己。所以他们多半演些历史大戏或滑稽戏,藉以博得观众的开心,赢得自己的收入。观众呢?花钱买票就是为了逗乐,带孩子很正常,就是牵狗也不算过分,演出时大声喧哗、四处乱窜的现象也不意外。而演出结束后,则会有人跑到后台去追逐女演员。更糟糕的是,这样的戏班子多半无剧本,也不排练,演出时演员只要能逗得观众开心就行。这就是德国古典时代知识精英所面临的德国戏剧状况。当然,流动剧团中并非全都是“藏污纳垢”。有识之士当然也意识到如此下去,难以维系。他们尝试提升演员的道德品行,提高他们的艺术修养,最终当然是为了推进戏剧本身的发展。应该说,这种发展乃是大势所趋,其时启蒙运动已经渗入德国,市民阶级中的不同人群有所分化,尤其表现在所谓“有教养阶层”大大增多,他们希望戏剧能够满足其不断增长的文化与审美需求。对这个问题,知识精英当然看的很清楚。高特舍德就是其中之一。作为莱比锡大学教授,其视野开阔、通览全局,故能别出心裁、抢占制高点。高特舍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很用力。尤其是他能够不局限于自己高级知识分子的架子,还与流动剧团进行合作,相当可贵。当时比较杰出的流动剧团的领袖是卡塔琳娜· 诺伊贝尔(Neuber, Caroline),从1727年开始,高特舍德就与他们合作,共同推进戏剧改革。当时,德国舞台上也还有如教学剧、宗教剧、宫廷剧等。但这些类型的戏剧都不可能发展为启蒙戏剧,不可能去表达市民的思想、感情和生活。流动剧团虽然是不登大雅之堂,但它毕竟能聚集民众,而且遍及全国。但快速发展的德国的时代潮流变化实在太快。形势比人强。当新兴的市民阶级越来越凸显其更多、更积极的文化诉求时,对原有文化生产体制的冲破,就显得不但必要而且迫切。作为德国启蒙的前期代表,高特舍德力图借助法国这尊古典大神发展德国启蒙戏剧。但严格遵守以宫廷为主要生长土壤的法国新古典主义原则,不但无法理解德国的形势,适应民众的诉求,后来反而遏止与打压正在成长中的市民文化意识与新要求。这就使得后者不得不以一种决绝的方式来展开与居于主流地位的法国古典主义原则的对抗性冲突。在这种对抗的过程中,莱辛应时崛起。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 1729~1781)从一开始,就必须面对文坛主流话语的巨大压力;但他很好地把握了这种压力,并将之转变为自己的机会。他首先鲜明地指出了高特舍德对德国戏剧的阻碍性,甚至认为其改革使得原来状况更糟糕。1767年,汉堡筹办民族剧院的一些商人约请莱辛担任新剧院的戏剧评论人。所谓“民族剧院”云云,只是商人们招徕生意的一个名称。因为彼时德国在政治上四分五裂,实在谈不上一个统一的民族,更遑论是什么民族剧院了。不过,在莱辛,却妙手细运,试图借助这样一种戏剧批评实践的尝试,来建构自己早就“胸有成竹”的民族戏剧。莱辛对民族戏剧有深刻的理论意识,他曾这样表述过关于德意志民族的民族戏剧的理念:“下面谈谈为德国人创造一个民族戏剧的好心设想吧,因为我们德国人还不成其为一个民族!我不是从政治概念上谈这个问题,而只是从道德的性格方面来谈。几乎可以说,德国人不想要自己的性格。我们仍然是一切外国东西的信守誓约的摹仿者,尤其是永远崇拜不够的法国人的恭顺的崇拜者;来自莱茵河彼岸的一切,都是美丽的,迷人的,可爱的,神圣的;我们宁愿否定自己的耳目,也不想作出另外的判断;我们宁愿把粗笨说成潇洒,把厚颜无耻说成是温情脉脉,把扮鬼脸说成是做表情,把合辙押韵的‘打油’说成是诗歌,把粗鲁的嘶叫声说成是音乐,也不对这种优越性表示丝毫怀疑,这个可爱的民族,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民族(他们惯于这样非常谦逊地称呼自己),在一切善、美、崇高、文雅的事物中,从公正的命运那里获得了这种优越性,并且成了自己的财产。”显然,“民族戏剧”概念的提出与莱辛对“德意志民族”的理解密切相关。政治性的民族意识既不可指望,那就从文化性上,也就是莱辛所谓的“道德性格”方面有所建设。为了宣扬自己的民族戏剧观,莱辛等人举出莎士比亚为标志性的学习典范。如此大张旗鼓地举起“英国榜样”,乃是因为英国人的道路更接近德国的“民族传统”,而且也确实符合了德国启蒙时代的民众心理走向。从高特舍德抬出高乃依、拉辛作为标杆鼓吹法国模式,到莱辛鼓吹莎士比亚,戏剧史中这一段“法英之争”的过程,反映出的是德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的艰难之路不仅表现在政治、社会进程中,也表现在文化、思想领域里。民族戏剧的诉求,在高特舍德和莱辛这里,刚刚起步。真正德国民族戏剧的形成,是席勒的出现。他以磅礴的史诗气象,将“自由彷徨”的问题意识贯彻始终,德国戏剧终究有了可以在现代戏剧史上足以自立的标志性人物,德国民族戏剧也因而有了自己的初步形态。 席勒: 戏剧诗人承担的是艺术伦理和民族责任 由莱辛开始,德国文学传统中对戏剧所进行的道德定位,基本确立下来,到了席勒则更坚信剧院是一种道德机构,对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意义重大。他强调:“剧院是公共的渠道,智慧的光芒从善于思考的部分人之中照进剧院,并且以柔和的光线从这里照彻整个国家。”正是在这样一种思路的引导下,席勒创造出了他戏剧世界的一系列笼罩着种种光环的“人物谱系”,从退尔、华伦斯坦、卡洛斯、斐爱斯柯这样“失败的英雄”到具有希腊古典女性之美的蓓特丽丝、西班牙帝国的王后、苏格兰的女王、法国的“花木兰”、东方的公主、市民的女儿这样优美典雅的“女性大观园”……不知道他的前辈会怎样看待他的诗性创造,但至少他们无法否认这个后生确实有才华。读了他的诗(戏剧),他们甚至会想这小子实在是“才华横溢”。然而,我看重席勒的,还不仅是这些。虽然马克思将席勒批评作“时代精神的传声筒”,但我却很欣赏他能够极为准确地感受并把握时代精神与精神气候的特点。对于当今的世界来说,或许缺少的也正是这样一种与时代共振的敏锐。当后现代诸君将原有的道德观念和思维模式试图彻底颠覆,席勒的道德理想才显得如此可爱。这个世界原来还有这样的人物和生命,虽然世界不是他理想中的“黑白分明”,可人类毕竟不可以没有光明值得向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席勒过于固执地将戏剧看作是“人类生活的一面坦诚的镜子”,甚至认为剧院是“一把打开人类心灵最隐秘入口的万能钥匙”,也同样有着他不可磨灭的积极意义。或许也正如此,在具有“史诗气象”的“席勒戏剧”之中,举凡重要的现代性问题都被提出,并展现出作者苦苦追索、不得其解的“自由彷徨”的一生轨迹。在席勒创作和成长的年代里,是狂飙突进勃然崛起的时代,是由启蒙理性─浪漫情怀的对峙而构成的整体思想史背景。因此,席勒所理解的艺术家的“岗位意识”确定是有着丰富内容的。他要求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既摆脱了那种乐于在转瞬即逝的瞬间留下自己痕迹的虚夸的‘经营’,也摆脱了那种急不可待地要把绝对的尺度运用到贫乏的时代产物上面的热狂,他把现实的领域交给以此为家的知性,但是,他也努力从可能与必然的联系中创造理想。他的这种理想,是用‘幻觉’和真理塑造的,是用他想象力的游戏和他事业的严肃铸造的,是用一切感官的和精神的形式刻画出来的,并且不声不响地把它投入无限的时间之中。”可是问题在于,“并不是每个在灵魂中有这种炽热理想的人,都有创造的冷静和伟大的耐心,把这种理想刻入无言之石或灌注成质朴的文字,交托给时代的忠实之士。”故此,席勒的“史诗气象”,不是简单的一种艺术观的问题,而是牵连到诗人背后极为深远的艺术伦理和民族责任的承当感。 歌德:将民族性融入普遍性 作为德国文学史与思想史上的帝王式人物,歌德因为其过于全能,是无法将其局限在某一具体文体之内而论高下的。可歌德在戏剧领域内的创造性,对德国民族戏剧的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歌德不但有着丰富的戏剧创作,而且有着强烈的戏剧实践欲,所以他会利用其可能的优势条件,而将两者进行交融。在魏玛时代,他辞却各种要职,但却长期担任戏剧总监,他对作为演出的戏剧(Theater)有着浓烈兴趣,以至于他会作出《演员规则》(Regeln fuer Schauspieler)以对参与戏剧演出的演员们“规范行为”。但值得注意的是,歌德费尽心力的这套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他自己日后也承认:“实际上我一度有过一个幻想,想有可能培育出一种德国戏剧。我还幻想我自己在这方面能有所贡献,为这座大厦砌几块奠基石。我写了《伊菲姬尼亚》和《塔索》,就怀着孩子气的希望,望它们能成为这种奠基石。但是没有引起感动或激动,一切还像往常一样……没有能把这类剧本演得有精神、有生气的演员,也没有能同情地聆听和同情地接受这类剧本的观众。”但歌德之所以可贵则在于,他虽然意识到现实的“冷漠性”,但却绝不会因此而放弃自己内心的追求。歌德是那个将德国戏剧的民族性追求,放置到人的本身以及作为人类的普遍性真理的诉求之中的戏剧诗人。在他看来:“人们的剧院不应该总是仅仅追求自我以及精神,心灵和感官的最低满足;人们可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旅行者,他为了接受教育和寻求娱乐去探访陌生的地方,在那里他无法像在家里一样,找到符合他个人需要的所有舒适之处。”很明显,歌德与席勒有共通之处,即强调戏剧的道德教化功能、精神提升意义等。当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具体到对歌德戏剧创作的评价上,不可否认的是:“歌德一辈子热心地经营剧院,可是他创作的重点并不在戏剧方面。虽说他的旷世巨著是用戏剧的形式铸就的,可是它并不是这种意义上的一个剧本:非要把它搬上舞台演出,它花蕊里所有的蓓蕾才绽开怒放。正好相反!谁要是看过《浮士德》的演出,不论这次演出是何等的完美精彩,都难免会有一种失望的感觉,深深感到这部不朽的诗篇有多少精美绝伦纤巧细腻的思想光辉因此遭到破坏。”这段话道出一个基本事实,就是作为表演性的戏剧而言,歌德并不能算成功。虽然,就外在条件来说,谁都没法和他相比。 民族戏剧的社会史意义 对于一个戏剧诗人而言,对一个固定剧院乃至私人剧院的渴求是很正常的。但我们清理一下到此为止的戏剧史,其实上天给诗人创造的条件实在有限得很。高特舍德以大学名教授之尊而不得不和“草台班子”(流动剧团)合作,莱辛那时的所谓“民族剧院”实在只是个招牌而已,他一生渴望能在一个有固定剧场的民族剧院长期工作,然而终成泡影。汉堡剧院给他提供的更多仅是个“商业机会”罢了(该剧院1767年4月开张,12月即倒闭关门,正式解散是1769年3月)。但从1770年代开始,德国境内固定剧院的建设开始成为一种趋势,先是维也纳剧院(1776),之后如曼海姆剧院(1779)、柏林民族剧院(1786)、魏玛剧院(1791)等也相继建成。席勒的早期剧本《强盗》就是在曼海姆剧院上演的。但实际上,无论是莱辛时代汉堡的民族剧院,还是歌德时代的魏玛剧院,它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剧院”,因为在那个时代,德国本就没有成为一个国家。神圣罗马帝国只是套在德国人头上的一个闪亮的光环,而精英分子则在不断地追问“哪里才是德意志祖国”?而拿破仑入侵之后则更将这一虚幻的统一帝国也消弭于无形。可在我看来,通过古典时代那代精英人物的努力,德国人确实初步建构完成了具有鲜明德意志民族特色的“民族戏剧”,这尤其表现在剧本创作、实践批评、理论思想三个方面。对于戏剧这一艺术而言,剧本是最根本的,是否拥有最优秀的剧本创作则是最重要的标志。而德国文学史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戏剧之发达与重要,这一传统是由近代初期的莱辛这代人所奠立的,此后,大凡文学史上著名的诗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剧本创作乃至名作流传。事实上,莱辛的戏剧创作固然已经不凡,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颇可观;而歌德则将这一传统继承并在思力深度和艺术范式可能上大加拓展;最重要的是,出现了席勒这样的戏剧史上的巨人,他最终成就了自己的“史诗气象”,虽非 “前无古人”,但至少“后乏来者”。迄今为止,席勒和莎士比亚所标立的戏剧史高峰,仍少有人能超越。即便是后世之有意挑战者,如布莱希特等试图彻底颠覆亚里士多德的戏剧理论,但终究不过旁支偏锋而已。所以,就德国戏剧史来看,留有《智者纳旦》《爱米丽亚迦洛蒂》《强盗》《阴谋与爱情》《华伦斯坦》《威廉· 退尔》《葛兹》《浮士德》等作品的德国古典时代,绝对是人类文明史上最珍贵的宝藏之一。第二,就实践批评层面来看,莱辛通过《汉堡剧评》的写作,充分证实了戏剧诗人和戏剧批评家可以二位一体的。而作为最伟大的戏剧作家,三者都相当关注戏剧实践本身,即演出,这就使他们的创作和理论思考有了非常坚实的人类学基础。歌德、席勒固然因了魏玛剧院的实践而气象万千,莱辛自己也同样因了汉堡剧院的经历而别具手眼。而《汉堡剧评》当之无愧成为戏剧批评史的典范性作品。第三,就理论思想层面而言,他们都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创作或评论,而是有着极为丰厚的知识域,尤其有着深刻的理论思考的提升尝试。无论是莱辛的《拉奥孔》,还是席勒的《论素朴诗与感伤诗》(包括《论悲剧艺术》等),抑或歌德的文论思考如《论叙事诗与戏剧诗》等,都表现出那代诗人的理论建构能力,成就了德国戏剧诗学的煌煌大厦。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值得充分重视。即莱辛、歌德、席勒诸君,不仅是单纯的诗人而已,他们在诗学领域也同样卓有建树。我们要追问的是,重温德国古典时代知识精英的戏剧理想和戏剧历程,对我们究竟有怎样的意义呢?从莱辛而来的德国戏剧史的脉络确实开始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而其中对“民族戏剧”的发明则为最大之贡献。实际上,虽然歌德在当时有些悲观于德国大众的接受,甚至认为自己失败了;然而当我们后世衡史之时,才真正地意识到作为知识精英的努力是有多么的重要,他们在很不利的时代环境中对艺术和自身思想的坚守,又为这个伟大的民族奠定下何等重要的“精神根基”。虽然早已不复有“吾曹不出如苍生何”的大任在肩的感觉,但精英的意义终究是不可忽略。因此,在文章最后我要回到文章开头的提问:在这个大时代,我们能不能看到记载这历史演进的中国的“戏剧诗人”?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20. 白宝福:20世纪80年代以来明代家族史研究述略
    历史 2010/10/25 | 阅读: 1695
    本文有关家族史研究的介绍涵盖了家庭、家族、宗族三个层次。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族问题日益受到史学界的关注,家族研究逐渐成为社会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明代的家族研究也是如此,不断有重要的研究成果面世。笔者就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情况作一概要的总结(其他酌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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