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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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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榮新江、李肖、孟憲實: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概说
    历史 2012/06/26 | 阅读: 1798
    由於大多數墓葬經過盜擾,所以新出土的文書比較零碎,無法和一九五九至一九七五年間出土的文書相比。這次的文書除了出自阿斯塔那墓地外,還有多處,也有一些文書從類型或內容方面和過去所見有所不同。
  2. 赵忆宁:赤旗飘扬--日本共产党的过去与现在
    政治 2011/07/16 | 阅读: 1797
    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每篇有关日本共产党的报道在中国都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从小说《蟹工船》再版的销量,到日共月增15000名新党员,再到《赤旗报》的政论文章“永远的马克思”……自2009年起,笔者便开始筹划对于日本共产党的采访。
  3. 李学勤:清华简--学术史研究新贡献
    人文 2012/02/05 | 阅读: 1797
    清华简与《尚书》《左传》《竹书纪年》及楚文化
  4. 吴伯娅:从新出版的清代档案看天主教传华史
    历史 宗教 2008/12/05 | 阅读: 1796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以大量的资料展现了清廷天主教政策的发展变化,记载了清廷严行禁教的各项措施,披露了禁教时期天主教暗中流传的情况。
  5. 郭克俭:新中国60年声乐学术热点追溯与反思
    音乐 2011/09/23 | 阅读: 1796
    声乐是一门融语言与音乐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也是一门喜闻乐见的大众艺术。在百数年的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进程中,声乐歌唱艺术曾发挥过巨大的社会作用,因此,在新中国即将到来之时,吕骥便对新中国音乐蓝图作出"今天是群众的时代,音乐也是群众的时代,群众音乐应以声乐为主"[1]的规划,虽然"以声乐为主"的预设不无偏颇,但也并非毫无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声乐歌唱艺术在中国革命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具备"雅俗共赏"艺术特质的声乐艺术,不仅占据国人音乐生活的主流地位,而且雄踞音乐学术潮头浪尖,热点不断,高潮迭起。笔者不揣浅陋,撷取其中最为炙热的三个学术热点问题,作历史追溯与学理反思,但求以为当下中国声乐艺术发展之镜鉴,就教于方家。 一、关于"土洋嗓子"的争辩 在中国近代专业声乐演唱艺术领域,自然形成了两种风格迥异的演唱体系。一是以解放区(陕北、华北、东北)的文工团为代表的,出身戏曲科班、民间乐社,擅长演唱传统民族民间歌曲、民族新歌剧选曲的歌唱家,即当下所惯用的"民族唱法",时有"中国民族民间传统唱法"、"新歌剧唱法"等称谓,俗称"土嗓子"。另一是以国统区(如重庆等)、沦陷区(如京、沪等)的专业音乐院校为代表,较为系统地接受欧洲学院派唱法的训练,擅长演唱古典风格艺术歌曲、西洋歌剧咏叹调的歌唱家,即当下所惯用的"美声唱法",时有"美歌"、"美唱"等称谓,俗称"洋嗓子"。 由于两种演唱体系人士人文背景、从艺经历、艺术主张、审美情趣、价值取向和方法技巧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尽相同之处,因此,当他们共处同一表演艺术舞台时空而直面存在的时候,声乐演唱本质上的南辕北辙是无法回避的,艺术主张上的相互抵牾就在所难免。前者历数后者"打摆子(发疟疾)、吐字不清、牛叫、唱歌时嘴里象含着橄榄"等不足,后者指出前者"喉咙紧、直嗓子喊、无章法、捏着脖子在叫"等缺陷,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但这些指责只仅仅停留于口头而已,并未见诸文字。最先将这一问题诉诸文字的是中国音乐界两位最具权威的元老级人物--吕骥与贺绿汀,由此拉开了"土、洋嗓子"争辩的帷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声乐热点由此升腾。 吕骥站在中国音乐(民间的与非民间)的立场,在对"中国音乐是低级的、没有技术的"论断提出质疑后,理直气壮地指出中国音乐(包括器乐、声乐)应用技术之所在:"各地民歌的唱法,各种地方戏的唱法,以及各种说唱音乐的唱法和道白,是各各不同,都具有相当难度技术,都具有相当艰难技术,......其一般的发声方法,声音的装饰法,各种不同的音调与音势的运用法,吐字法(一作咬字或喷字)气力的应用法,都是值得我们仔细研究,并且有很多是很好的经验。""每一种技术都是与它所表现的内容密切相关联的,表现封建社会生活,产生了昆剧平剧的唱法;表现敌伪时代的东北市民生活就产生了一种所谓的流行歌曲的唱法。新民主主义社会就产生了我们的新的唱法,我们的唱法不但不同于前面的两种唱法,也不同于表现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所谓西洋唱法,难道不是很明显吗?"[2] 应该说,声乐专业出身的吕骥对中国传统民间唱法的研究是十分深刻的,其关于"昆剧平剧的唱法、流行歌曲的唱法、民族新的唱法、西洋唱法"的声乐四分法,实际上已成为了1980年代以来沿用至今的"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分类的滥觞,足见其学术目光之敏锐。但其将"洋唱法"讥为"喉咙里打摆子(发疟疾)"的批评则带有浓重的个人色彩,多少带有某些人为的偏见,也许正是这带有嘲讽口吻的表达,成为了贺绿汀回应的重要突破口。 贺绿汀在《关于"洋嗓子"的问题》[3]中开宗明义地道出了个人深深的忧虑:"近来在音乐艺术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以致影响着音乐艺术的发展,其中'洋嗓子'的问题就是最严重的一个。"并认为 "嗓子"只是一件乐器,在运用"发声"来制造"嗓音乐器"的实践中,中、外歌唱家摸索的结果是大同小异,只是外国人"已把这些经验加以科学的分析、整理,成为有系统的训练声乐人才的。中国大部分还是靠师傅传授,并没有系统化、科学化,因之,他们的方法局限性大一些。"在贺文看来,"打摆子"不是"洋嗓子"的精髓,"直着嗓子喊叫"的也不是"中国嗓子"的专利;不能因为某些人唱歌"'打摆子'而否定一切外国发声法",更不能因为自己直着嗓子就将其等同于"中国嗓子"。那些对"土、洋嗓子"都缺乏很好地研究,而无条件、无原则地否定和反对"洋嗓子"的固步自封的做法是最让贺文作者忧虑的,可能也是促成此文的原动力吧! 作为上海国立音学专科学校科班出身、接受过系统的专业音乐教育并深得西洋音乐技术惠泽的贺绿汀,倡扬学习西洋系统训练声乐人才的方法是有其深厚的学缘背景的。更何况还有一代伟人"一手伸向古代,一手伸向西洋"讲话精神作为依据呢。 吕文、贺文在"土洋嗓子"问题上观点的分歧是显而易见的,但并没有直接交锋,而贺文中"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个供人玩弄的小白脸"之带有轻蔑口吻的语言对京剧小生用假声表现周瑜作评价,给反批评留下了的最为有效切入点和突破口。 冯灿文《我对"洋嗓子"问题的一点意见》[4]则直接由贺绿汀文引发。客观地说,冯文在关于中国民间歌唱艺术的优秀传统精华的挖掘、关于"洋嗓子"唱法精髓的把握方面,未见得超出吕、贺两文的广深程度,但因为没有情绪化的因素,加之文稿完成后在与部队作曲家沈亚威交换意见后得到认可,因此,行文的言语中更多了一些平和的叙说,当然其艺术立场和出发点还是十分明确的。冯文是对时年的歌唱家[5]提出的"责任就是把中国民间歌唱艺术中优秀的部分整理起来,提高起来,扬弃其中无益的部分,拿来表现新的内容。......经过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以后,自然会慢慢的整理出一种新的歌唱艺术来。"成为了冯文最富创建的学术闪光。 以上三文的刊出,将"土、洋嗓子"问题由私下口头谈论而正式公诸于纸端,引起了中国音乐界的高度重视,1949年12月20日,由中华全国音乐工作者协会[6]和中央音乐学院合作创办的"音乐问题通讯部"[7]成立后不久,便开始关注"土洋嗓子"问题,拟定"唱法问题研究参考提纲"[8]寄送各相关单位以供讨论。"土、洋嗓子"问题随之成为中国艺术领域最为重要的炙热的学术命题和论争热点,并由此发生了较长时段的探究式的争辩,中国文化艺术界另一位更具权威的艺术专家周巍峙的参与,更加凸显了问题的重要所在。 周巍峙在《努力发展新的中国唱法》[9]中首先道出了唱法问题争论的焦点:"关于唱法问题,在许多音乐工作者及戏剧工作者当中,有着不同的看法,中心环节似乎是所谓'洋嗓子'、'土嗓子'之争。""'嗓子'的含义很笼统,......现在却变成了'唱法'的代名词",并由此揭示"土洋之争"的实质:"所谓的'洋嗓子'与'土嗓子'之争,就是对于传统的西洋唱法与中国民族唱法的人是发生了分歧,分歧的关键似乎在于中国唱法是否科学、西洋唱法是否能咬清字的一些问题。"作者以民族歌剧演唱家郭兰英成功的学艺范例,指出"山西梆子唱法,基本上是科学的,并有一定的训练步骤"的事实,在对中国民族传统唱法客观分析的前提下,理直气壮地做出"中国民族在声乐的领域里,确是蕴藏了许多宝贵的遗产,需要我们努力的发掘、整理、研究,加以发扬和提高,以作建立新中国声乐系统的强固基础"的判断。强调"要敢于在实际练声和演唱中,大胆吸收一切进步的声乐经验与演唱技术",但现实中的"有些西洋的声乐家当中,对唱法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存在着形式主义的看法,强调'美声',不注重内容与语言的表现,并有许多唯心的解释,把声乐的表现方法,描写成不可捉摸的神秘现象。因此,对西洋的唱法,就必须有明确的批判态度,不应有盲目崇拜的思想。"对外来声乐文化的学习,作者给出了明确的指向:"对苏联的声乐艺术,应该特别着重去学习,因为他们继承与发扬了'俄罗斯学派'优良的声乐传统,......它的表达人民思想感情的优越性,已远远超过西洋的传统唱法" 毋庸置疑,周文是迄今所见最为直接面对声乐上的"土洋之争"问题、所做出的分析和论述也最为客观、透彻的文论,从概念到思想、从形式到内容、从焦点到本质无不充满着辩证的哲思和智慧的光华。最可宝贵的是,作者面对甚至权威人士的"中国大部分还是靠师傅传授,并没有系统化条理化,因之他们的方法也就进步慢"[10]等似成定论的批评之时,却通过个人的研究探析发现中国传统民间演唱中的科学性及训练步骤之所在,这不仅对提高民族声乐的自信心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也充分显示了作者独特的学术慧眼、敏锐的思想睿智。诚然,作者对苏联声乐艺术过于溢美式的推介,对西洋声乐略显实用式学习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新中国声乐艺术的全面发展,当然也是始料未及的。 "音乐问题通讯部"拟定的"唱法问题研究参考提纲"下发之后,得到全国音乐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反馈文稿数量可观,于是《人民音乐》于1950年12月第1卷第4期开辟"声乐专号",集中发表其中的笔谈、现场讨论记录及一组声乐专题文论。 《"唱法问题"笔谈第一次总结》由汤雪耕执笔撰写,该文严格按照"唱法提纲"的顺序摘录了通讯来稿内容的核心要点。中央音乐学院于1950 年5月10日和17日组织两次"唱法"专题座谈会,主席李元庆,记录汤雪耕、郑守燕、盛礼洪、文彦,与会代表包括吕骥、杨荫浏、喻宜萱、廖辅叔、李焕之、陈培勋等41位院内音乐专家,《"唱法问题"座谈会发言摘录》同时发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歌剧队、华东军事政治大学文艺系同样专门组织了"唱法"专题座谈会,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歌剧队与会专家包括李波、石一夫、方晓天、邹德华、李晋玮等22人,会议内容黄伯春执笔整理以《我们对"唱法问题"的意见》为题发表,内容包括中国民间唱法与西洋唱法的比较、好的歌唱标准和我们今后应该努力做的三方面;华东军事政治大学文艺系座谈会由亓尧执笔整理,以《关于"唱法问题"》为题发表,内容包括发言的综合、艺术的起点、从提出的问题谈起和我们的态度四方面。该期同时发表了喻宜萱、张非、赵沨、安波、李劫夫等人的文论。 专家讨论意见的影响力仅限于一定范围的理论学术和艺术实践层面,而当值领导的思想和看法则含有行政的指令性、行动的方向性和执行的权威性,从随后发表的相关代表性文论的类别数目便不难看出,争鸣进程中的中国声乐演唱与教学实践是按照重点向中国传统的民族唱法学习,结合学习"表达人民思想感情的优越性远远超过西洋的传统唱法"[11]的苏联声乐艺术,并批判地吸收西洋唱法的优良部分的模式前行的。时任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主任的喻宜萱在"中华全国音乐工作者协会全国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对该系的声乐教学状况便有清楚的描述:"声乐系同学学习民间唱法已经两年了,由于民族戏曲和说唱的种类很多,我们只选择了几种。""我们要同时向苏联的现实主义的传统学习,也要向西洋的古典艺术学习。只是,对于西洋音乐的教学方法还需抱实事求是的态度。西洋的教学法,......对我们却不完全适合。"[12]由此,我们可以说,在"民族虚无主义"颇有市场的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民族本土声乐演唱艺术正是在这场"土、洋嗓子"的论辩中争得了价值的确认,进而赢得了发展的机缘。 1956年8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率先在民族器乐系增设民间演唱专业,学制为初中一年级至本科毕业十年一贯制,由学习欧洲传统唱法的声乐教师和担任民间音乐课程教师联合授课[13],探索民族新歌剧演唱、民间歌曲独唱与合唱专门人才的培养方法和路径。1957年2月5-21日,文化部在北京召开中国声乐艺术史上第一次"全国声乐教学会议",150余位来自全国各音乐院校、专业表演团体的声乐艺术工作者出席会议。会议总结过去的声乐教学经验,并讨论如何继承和发展民族声乐艺术问题。其间,文化部指定率先开设"民歌演唱专业"的沈阳音乐学院民间歌曲演唱教研室路奎震主任汇报"民间歌曲演唱班的办学情况"。 关于"土洋唱法"问题,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学习、充分掌握欧洲传统唱法的精髓,并使之与民族艺术传统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对固有的民族传统唱法要进一步予以发展和提高。二者只有相互学习,相互补充,才能真正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声乐新文化。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会议提出了欧洲传统唱法"民族化"(即在保存欧洲传统唱法基本特点及其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在表达我们民族的语言、风格和思想感情方面、力求其深入、完善,达到真正地为我国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新命题。作为对上述共识的呼应,梁美珍、苏凤娟、孙家馨等60多位欧洲传统唱法歌唱家于翌年在京举行的第一届全国曲艺汇演期间,分别向李月秋、小彩舞等名艺人学习曲艺和传统唱法并举行了汇报演出。 第一次"全国声乐教学会议"之后的1958年,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也紧随东北音专的步伐,将"民族声乐"从"声乐"专业中分立设置,分别由汤雪耕、王品素领衔,专事民族声乐演唱人才的培养,并探索少数民族民间歌手的培养;虽然其间发生的"大跃进"给民族传统唱法的教学带来的一些负面效能[14],但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5年后两院首届民族声乐毕业生专场演唱汇报的成功举办便是最好的例证[15]。 1961年,文化部教育工作方案将"民间演唱专业"确定为音乐院校的正式专业,并就此更名为"民族声乐专业"。这标志着自"土洋之争"后,"民族声乐专业"名正言顺地在全国的高等音乐院校中确立了存在的一席之地。 1962年12月11-25日中国音协在京召开独唱、独奏音乐座谈会,其间先后举行了10场独唱独奏音乐会,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出席音乐会并与全体演员合影留念。此次座谈会就民族声乐问题广泛展开讨论,在土洋唱法问题上不再针锋相对,认识上似乎趋于统一;诚如贺绿汀在12月24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发言中所说:"以前关于学技术问题,'洋'唱法和'土'唱法问题等,就有过很大的争论。有些分歧的看法现在已逐渐一致。"[16]表面看来,声乐界在相互交流借鉴、自我反思批评的和谐氛围中前行,"土、洋唱法"问题似乎已无需争辩;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这种在国家领导人的行政指令、纪律干预和善意调解下的平静,只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礼貌而谦和的敷衍,并不能真正消弭音乐人对中外声乐艺术本质规律认识上的分歧和掌握上的差异,仍然暗藏着涌动的潜流,只是碍于情面而被暂时遮蔽罢了。 基于此,1963年5月,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对首都音乐舞蹈界就音乐舞蹈问题发表讲话,提出了音乐舞蹈必须进一步民族化、群众化、树立民族音乐舞蹈为主体和"先分后合"的方针。 这一方针中的"先分"倒是迅速得以落实,1964年9月21日,以培养从事民族音乐研究、创作和表演的专门人材为主要任务的中国音乐学院成立,标志着民族声乐演唱(独唱、重唱、合唱)、民族歌舞演唱、民族歌剧表导演等专业人才培养的已经有了国家级的高等学府。 历史地看,"土、洋嗓子"的争辩缘起于声乐表演艺术领域,虽然其"涉及的范围和性质远远超过了表演艺术的界限而广及整个音乐领域,而且其背后隐伏着深刻的历史背景"[17],当然这已超出了本论题域限,此不赘述。抛开其他非音乐的因素,仅就声乐艺术本身而言,"土洋之争"并非偶然,它既是中西声乐艺术碰撞的使然,也是必然。综合地考量,这场由音乐界元老级人物直接参与发起并持续十数年的论争,由于非艺术、非音乐因素的潜在,从某些方面或多或少地给建国初期的我国声乐艺术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致使"声乐界,研究少,争论多,而且争论不休,各执一词,结果是莫衷一是。在声乐教学方面,唱法无规格,教材限制又太严,因此曾出现一个混乱时期。"[18]但随着讨论的持续升温、影响的不断扩大,及声乐艺术实践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前苏联声乐专家的应邀来华讲学和执教,帮助澄清了一些声乐上认识不清或偏狭的观念。两种不同演唱艺术体系的从业人士由对抗到对话,由排斥到交流,在相互学习中促进了解,在相互交流中不断反思,艺术主张由相互抵牾到达成共识, 我国声乐艺术进入了健康发展的正轨。 因此我们说,"土洋嗓子之争"对中国传统声乐艺术精华的继承与吸收,对西洋声乐艺术技巧的接收与借鉴,对促进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繁荣发展是具有重要艺术价值和学术意义的。 二、关于"唱法"划分的质疑 资料显示,国内首次以"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三种类型举办声乐赛事评奖的,是1983年3月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青年演员独唱比赛"。而此种分类方法据说是得到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教育家周小燕教授的点拨和默许的:"搞西洋唱法和民族民间唱法分别参加这两类唱法的比赛,若觉得自己这两种都不行也可自己归到'流行歌曲'的演唱去。"[19] 据此,中国声乐艺术"三种唱法"划分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周小燕的创设,由于随后所受到的持续20余年绵延不断的质疑和责难,这似乎已成为德高望重、英明一世的周教授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声乐学术之痛,数次给予解释。直至24年后的2007年秋,在"第三届全国民族声乐论坛"闭幕式上的发言中,复作申明:"三种唱法这个概念有人说是上海的一大发明,而且与我有关,在这里我要给大家说一下具体情况:当年上海电台有位同志来跟我说要办一个声乐比赛,我一向不主张举办什么声乐比赛的,我觉得用汇演的方式更加有利于演唱的借鉴和交流,当时我就说,这个比赛没有一个标准怎么比呢?有的唱咏叹调,有的唱民歌,有的唱流行歌,这怎么比,然后我去北京开会了,回来就听说电台提出分个三种唱法(美声、民族、通俗)进行比赛的提法。其实这种提法当时就有人不同意,我也是不同意的,哪知它一直延续到现在。"[20] 虽然早在2001年,周先生就无奈并不无自嘲地表达过"这件事我推不掉"[21]的意思,但依笔者的视野所及,如果追溯源头,"三种唱法"划分应该滥觞于音乐学家吕骥,在对新中国诞生前国内声乐演唱格局的分析和评判是提出"昆剧平剧唱法、流行歌曲唱法、民族新唱法、西洋唱法"[22]的声乐"四分法",显然,这个"四分法"是完全涵盖"三分法"的,之所以没有产生影响是因为不久便被淹没于前文所论及的"土洋嗓子"争辩的浪潮之中。 新时期伊始,音乐理论家李凌也曾提及三分法:"我国的声乐艺术实践,大致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戏曲唱法,......。第二类是参考西洋声乐方法,......。第三类是和民间唱法有一定的关系,......。"[23]虽然这个"三分法"与当今的"三分法"略有不同,但也涵盖在吕骥的"四分法"之内。 尽管周小燕曾多次公开批评"'三种唱法'的划分是不科学的",并指出不科学的理由:"关键不是唱法,而是风格问题,是科学的发声方法与不同民族的语言及地方风味结合的风格。"[24]但客观地说,1980年代初"三种唱法"划分出台是得到谭冰若[25]、茅顿[26]、程鸣[27]等音乐理论家及沈湘、王玉珍、张权等众多声乐艺术家[28]充分肯定和一致认可的。并且,这种肯定和认可也并非是无中生有、无据可依的盲从之举,盖因1984年12月1日结束的"央视"首届"青歌赛",因"不分唱法"所带来评分标准无法统一,导致评分混乱、甚至出现"0"分现象的比赛实践后确立的。虽说当初只是主办方"央视"在征求专家意见后的权宜之计,基本上反映了新时期伊始我国声乐舞台艺术实践的历史积淀和现实状貌。 1986年初夏,央视第二届"青歌赛"便采用了"三种唱法"分类比赛的办法设奖,一直延用至今,借助国家级媒体的权威感召力,此项赛事在社会大众中已经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三种唱法"划分亦被普遍接受。但随着一些"复合型"声乐人才、"综合性"声乐作品等"声乐现象"的不断涌现及声乐教学模式操作单一等问题的出现,专业人士逐渐窥到一些这种"分类"的负面影响及不尽合理之处,深恶痛绝者有之,撰文讨伐者有之,赞成支持亦有之,《北京音乐报》(后更名为《音乐周报》)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各家争鸣交锋的主阵地。 最先向"三种唱法"分类比赛开炮的是厦门大学吴培文[29],在《声乐比赛中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的提法问题》[30]文中直言"唱法分为三种不科学,而以唱法来举行声乐比赛就更不合适",并建言"歌唱比赛应以作品的不同范围来区分"。世纪末年,吴氏再次对"三种唱法"分类发出檄文[31],依然秉承"唱法"即"发声技术"的观点;在对声乐界默认"三种唱法"分类表示不理解之后,指出三种唱法划分的做法虽已约定俗成,却不科学,现已成为理论误区,对我国声乐艺术健康发展已构成危害。但令人遗憾的是,吴文将"唱法"概念定义为"主要是指技术手段,而不是表现手段","唱法主要解决歌唱中的发声问题",显得过于简单化和草率了些[32],因此也影响了其"立论"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在吴文见载《北京音乐报》之后,质疑"三种唱法"划分的文论相继刊出,作者分别站在个人的立场提出对"唱法"概念的认识,一致反对以唱法划分的各种声乐比赛,主张的声乐作品风格进行比赛,代表性文论参见吕玲《三种唱法争鸣二十年回顾》[33]。由于本人对这场争鸣的总体评价及侧重点均与吕文不相,故本人依然认为,虽然面对同一声乐事象,仍然很有必要继续开展探讨,以申明个人学术观点,并由此呈现别样的批评景观。 与此同时,对"三种唱法"划分赞同者亦不乏其人。担任1986年央视第二届"青歌赛"民族唱法评委的郁钧剑,专文[34]批评大奖赛中某些歌手"以'歌'划分唱法" 的做法,并从演唱技巧、风格等方面框范三种唱法的本质特征。中国第一位民族声乐专业硕士李广达则认为"三分法"的分类界定存在客观合理性,有利于声乐比赛评判尺度的把握,会使比赛的结果更为公正。[35]十多年后,作者依然认为"依据唱法不同所界定的分类,是一种客观存在",作者同时运用"模糊思维"的理论,认为唱法之间并非泾渭分明,存在着"模糊的边缘"[36]。王素兰[37]也是赞同者之一。 伴随着新世纪的钟声,2000年成为了对"三种唱法"划分讨伐最为热烈的年份。在央视第九届"步步高"杯"青歌赛"赛事正酣之时,时任《音乐周报》总编的周国安,邀请顾春雨、糜若如、田玉斌、蒋大为、王秉锐、刘诗嵘、徐沛东等在京音乐家、声乐家共同探讨"三种唱法"划分问题[38],众口一词反对这种划分方法,座谈会引起了《中国文化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在京媒体热情的关注和呼应,由此拉响对"三种唱法"划分攻击的号角。据说,周国安的自信及使命感来自于对中央音乐学院声乐教授沈湘的一次请教:"他曾表述'三种唱法'的划分不正确的观点,他建议适当时候开个研讨会,以纠正对声乐这种不科学的划分。"[39]但就笔者视野所及,沈湘教授同样在没分唱法的央视首届"青歌赛"后说过:"今后比赛应将各类唱法分开进行,对于西洋传统唱法的比赛应规定各个声部的不同曲目和定调;民族唱法应规定一首普遍能唱的风格性歌曲,然后再唱一首自己风格最浓的作品;'时代曲唱法'应另外去举行比赛。"[40]由此不难看出,沈湘是极力主张以"三种唱法"分类比赛的。或许周国安有所不知,其将"唱法"等同于"科学发声方法"的界定与吴培文一样过于简单、偏狭,前提对结论的信、效度是有绝对影响的。 以时任央视第九届"青歌赛"评委的石惟正《"三种唱法"分类可以结束了》[41]文起始,《音乐周报》展开了一程关于三种唱法分类的论争笔谈,至2000年9月22日最后三篇文论发表,讨论持续三个月之久,高潮迭起,人言人殊。统观讨论文稿,编者按作出如是概括:"总结这次讨论各方意见:支持者认为三种唱法分类源于当代中国声乐实践,尽管不完善,都难以取代;反对派认为三种唱法分类弊多利少,阻碍当今声乐表演,创作与教学的发展,理当废弃。双方能取得共识的大概只有一点,即三种唱法分类并不唯一。"显然,讨论并没有在"三种唱法划分不科学"这个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而在"三种唱法分类并不唯一"上的共识本身就是一个本来就不存在伪命题。 但作为此回合讨论的重要成果,旨在"为选手发挥潜能大开绿灯"的"首届中国音协"金钟奖""新时期中国艺术歌曲演唱比赛"[42]便采取了"比赛不分唱法,演唱的方法、技巧和风格应服从于歌曲作品的内容和风格"[43]的规则进行。国家级音乐大赛演唱比赛不分唱法,中国音协勇敢地迈出了探索的脚步,能否被广泛的接受?其利弊如何?还要等待时间的检验,但就此届"金钟奖"比赛的一等奖获得者霍勇(成都军区选送)、冯瑞丽(总政歌剧团选送)、于丽娜(二炮文工团选送)三位歌手的声音资质、演唱规格、方法风格、作品类型等方面考量,似乎仍可各自归属"三种唱法"中的一类;而他们参加有"唱法"分类的比赛时所选择的"唱法"类型也是各不相同。看来这种不分唱法的声乐比赛,其获奖结果并没有完全脱离"三种唱法"划分的窠臼。但无论如何,这种对唱法比赛形式付诸实践的探索,多种比赛形式并存,至少说明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是健康向上、多元繁荣的。 实际上,在"唱法"学术争鸣的影响下,央视"青歌赛"也不断对比赛形式作出调整,如将业余与专业合并、允许歌手组合参赛、演唱技能测试等;而2006年又将"原生态"的民间歌手单独分列竞技,以区别"学院派"的专业民族声乐歌手,虽然这一做法促使国人对包括"原生态"民歌手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极度关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唱法分类的问题。恰恰相反,却生发出更多新的问题,尤以"原生态"歌手"学院派化"为最,这不仅对如火如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益,反而负效应接踵而至,何去何从?尚无答案,为"非遗"保护不遗余力地奔走呼吁、游说的宗教音乐学家田青亦无奈地归于佛语--"随缘"[44]了! 约略算来,"三种唱法"讨论至今已近四分之一世纪,在发表的百数篇文章及硕士学位论文中,有研究者统计,对此问题"持肯定或默认态度的占35.4% ","持否定态度的占64.6%"[45],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下我国音乐界对"唱法分类"问题的认知状况和关注程度。但无论是肯定,亦无论是否定,如果我们能够认可声乐艺术分类是必要的话,那么,"三种唱法"分类虽然不是唯一,但至少可以作为声乐分类"百花"中鲜艳的一花吧!在这个问题上,真理或许并不一定掌握在多数人手里。 至于批评这种唱法界定和划分给所谓声乐演唱及教学造成误导,其理由实际上大多不够充分,这哪里是唱法分类的过错哟,真是天大的冤枉呀!陆蓉、俞子正对此便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我不敢苟同这种观点(按:指上述抱怨,笔者),甚至认为是无知的。"[46]虽然笔者也并不赞同这种过激的语言表达和非学术行文方式,但他们的立论则是完全正确的。 因为,对于人文学科而言,任何分类都不可能完全把类别之间泾渭分明地区分开来,"母项不能穷尽子项"、"子项交叉"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其间总是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交或过渡的边界,声乐艺术上的"唱法分类"亦然,只要意识到这"模糊的边缘",并在此基础上达成概念认知的约定,进而形成认识上的通约,上述抵牾和歧义则会迎刃而解。诚如音乐美学家张前教授所言:"所谓的三种唱法只是一种大概的划分,正像任何分类都不可能那么科学和概括得那么全面一样,如果把三种唱法当作一种固定的模式和框框,用它来限制各种唱法的自由发展,排除各种唱法之间的交融,那么它就势必会影响我国声乐事业的更好发展,这是我们在肯定三种唱法划分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强调指出的。"[47]由此看来,造成"唱法分类"歧义的因由,主要并不在于分类的本身,而在于声乐艺术的操纵主体-- "人"对概念把握上的僵化、机械、极端所至。 事实上,就当下声乐艺术的现况而言,"三种唱法的划分不利于歌唱事业的繁荣,同时束缚声乐教育事业的发展"的负效能不仅没有凸现,恰恰相反,央视"青歌赛"三种唱法分类比赛形式却恒中略变、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其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推动了我国声乐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而以"不分唱法"自诩的中国音协"金钟奖"声乐比赛,早已今非昔比,业已产生动摇和裂变。如今的通俗唱法比赛不仅单列开来,走下圣坛、迈入广场,贴近民众,并且评审权也部分地交给了演唱现场的观众,并且局部引起"学院派"专业歌手集体退赛风波。正应了那句话:"人是音乐的出发点和归宿"[48]。常言道:"没有不科学的行当,只有不科学的人",万望我们的声乐人多一些辩证的思维。 总之,身居多元文化的时代,面对丰富多彩的声乐文化事象,一种唱法(中国唱法)多种风格分类也好,三种唱法、四种类型的划分也罢,抑或是其他种种,一时尚难以形成定论(可能根本就无法形成定论),只有未来的艺术实践和声乐发展的历史才会给出答案。 三、关于"唱法"科学性的论争 唱法"科学性"是与"土洋之争"相伴而生的一个学术话题,关于此,时任全国音协主席的吕骥有过明确的阐发:"声乐上多年争论不休的'洋'与'土'的问题,实际上包括了两个中心争论,即基本发声方法的科学与不科学的问题和表现的倾向问题。"[49]音乐界的许多重要人物都曾发表过高见,只是被轰轰烈烈的"土洋嗓子"的争鸣浪潮所淹没,而没有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形成热点罢了。 周巍峙是最早直面"'土嗓子'没有系统化、科学化"批评,探析中国传统民间演唱中"科学性"问题的。他通过对民族新歌剧演唱家郭兰英学艺经历和演唱方法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山西梆子唱法,基本上是科学的"[50]观点。 李焕之对传统民间唱法科学性的阐述则更为明确:"我认为在我们民族的各种优秀的唱法中,都普遍地存在着科学的法则,我们不应该对某种民间唱法还只是一知半解的时候就妄加判断,否定其科学的艺术价值。"对一些盲目反对中国民间唱法的人提出忠告:"如果把拙劣的演唱当作民间唱法的特色用作讽刺,这将是不可饶恕的。" 并由此推衍出科学声乐技巧的标准"只要它是基于自然的生理条件,一定程度地发挥了发声器官的效能,准确地表现了一定的思想感情,都应该承认它是科学的。"同时,强调科学的声乐技巧是多种多样的:"我们不应用凝固的技术观点来限制声乐技巧之多样的发展,而应该不断地扩大技巧的领域来丰富我们声乐艺术的表现力。"[51] 1951年4月,第一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后,吕骥撰文倡扬"学习和继承民间音乐的优秀传统",文中对中外声乐科学性问题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事实上,西洋和中国的声乐家和声乐艺术中的发声方都是有合乎科学的与不合乎科学的。"提出了判断唱法科学性的标准:"发声方法的科学与不科学的标准,主要看这种唱法是否发挥了并且从各方面发展了演唱者的声音,能否帮助他获得表现各种内容所需的声音,是否能够运用自如,他的声音是否在十分顺乎自然的情况下显明地日臻完美,不能再有其它标准了。"[52]应该说,亲历四年的论辩,吕骥对"土洋嗓子"的认识更加深刻、态度更趋平和、评价更为公允。 赵沨从美学的角度探讨声乐技术的科学性:他认为"检验一种技术体系是否科学,主要应从实践中考验。就是说要从作为'役'的技术为作为'主'的内容服务的好坏去鉴定。......美学要求上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技术要求的。这里,生理条件只是应该考虑的条件之一,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学习声乐技法有一个像什么靠拢的问题,是继承传统技法为主而借鉴西洋,还是以欧洲学院唱法为主来改造传统技法?无疑我们认为前者才是正确的!"[53] 观念上的论证促进实践的开展,但新中国初期对传统声乐科学性的认可和学习主要还是在处理语言的方法和技巧、表现歌曲内容的观点和手法、曲调装饰的特点(润腔)等民族风格表现方面;而提倡学习传统唱法的技术方法(发声、咬字、气口、声音装饰等)的文论相对较少。"就目前声乐界总的情况言,不是对民族声乐艺术懂得很多而是太少;不是由于强调学习民族声乐以致缺乏批评的态度而是由于学习不够以致未能够充分认识民族声乐艺术的优良传统。"面对"有些以民族风格见长的歌唱家在技术性议论的压力下,沉不住气、动摇了......甚至抛弃了使他们获得成功的经验"[54]的状况,作为全国音协最高领导人的吕骥对此是忧心忡忡的,痛心地说:"十多年来,我们有些民族独唱演员仍然苦恼于没有办法提高;一听说意大利歌剧发声法可帮助我们提高,就迫不及待地全盘搬过来,......提高变成了毁灭。"他呼吁要高度重视郭兰英成功的经验,并语重心长地提醒那些为了增大音量、扩大音域去学习意大利唱法的做法,是徒劳无功、学而无用的弯路;谆谆地教导"只有从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中总结出来的科学方法才是最可靠的科学方法。"[55] 但"Ble canto"学派的演唱是最有"科学性"的观念似乎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很多人的声乐意识之中,"欧洲唱法是唯一符合科学发声原理的唱法,而民族唱法,除了吻合西洋唱法的那一部分(如用腹呼吸)以外,其余是不科学的。""所谓科学的发声法,其实是意大利歌剧唱法。这从教师让土嗓子去唱意大利歌剧以掌握科学的发声法,可以得到证明。因此,与其称之为科学发声法,倒不如实事求是地称之为意大利歌剧发声法或西洋学院派发声法。"[56]时值世纪之交,持此极端观点者仍不在少数,由是看来,声乐界的补课还任重道远哪,争论当然也在情理之中。 十年浩劫,声乐事业遭受严重破坏。1978年10月,文化部在北京举行了"文革"后的第一次全国性会演--"部分省、市、自治区民族民间唱法独唱、二重唱会演"。其间,唱法"科学性"问题复次成为声乐界的中心话题。时任文化部副部长的周巍峙在闭幕式发言中旗帜鲜明宣称民族唱法是"科学"的"唱法",按照"科学唱法""一是能适应一定的作品,能充分地表现出来;二是能适应一定演员的声音条件"的两个标准,他认为常香玉(55岁)所代表的豫剧唱法和扎木苏(66岁)所代表的蒙古族民歌唱法都是科学的唱法;进而自信地联系并延伸到中国的戏曲、曲艺和民歌等所特有的唱法,都是科学的。对一些人同志一谈到科学的唱法就认为只有"洋唱法"一种的脱离实际的片面观点提出了批评,指出"洋唱法是有其科学性的,但决不是唯一的科学方法。"[57]作为文化部主要领导的周巍峙,于刚刚拨乱反正之后所作关于中国民族民间唱法科学性的高屋建瓴的发言,不仅体现了作者在声乐学术上的远见卓识,更为重要的是树立了民族声乐工作者的自信心,这对民族声乐在新时期的发展是具有高度的战略性意义的。 观摩会演的声乐专家蒋英十分认可周巍峙的观点,她认为:"通过这次会演,我们进一步看到,不论'土'或'洋'的唱法,都有合乎科学发声规律的好的方法;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两者都还有一些不好的东西,需要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凡是合乎歌唱生理机构原理的发声法,声音不但好听,也能持久;反之,就会得病,就会失声。"[58] 或许是受周巍峙等发言艺术思想的鼓舞和启发,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结合个人近五十年舞台演出实践经验,提出"我国民族民间的唱法和西洋的唱法都科学"的观点,同时认为演唱者不能照搬一种唱法演唱另外一种音乐形式的理由。在常文看来,检验唱法是否科学的标准至少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是好听,群众喜欢;二是持久耐唱。"中国民族唱法之不足"主要是对于我国的唱法还没有系统地、科学地加以总结,"[59]客观地说,作为一位具有丰富豫剧舞台艺术实践的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对中国民族唱法科学性的总结是非常朴实而又极为精当的,其观点主张对我国新时期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故,常本人被包括沈阳音乐学院在内的多所高校聘为兼职声乐教授。 喉科大夫商泽民率先从生理学的视角对民族唱法"科学性"问题给予关照和总结,认为"民族唱法经历了三千年的历史沧桑,为十亿群众喜闻乐见,繁茂绽开于祖国各地,健美玉立于世界艺术之林,足以说明它有磅礴的艺术生命力,有基本合乎科学规律的演唱方法。"[60] 中国声乐界理直气壮地举起民族声乐"科学性"旗帜,并始终不渝地专事于民族声乐教学践行的是金铁霖,他认为"科学性"即"共性,是中外各种唱法所共有的,中国的传统声乐中有科学性,在外国唱法中也有科学性。科学性是表现音乐作品内容服务的工具。" [61] 1994年春,金铁林在南京艺术学院讲学依然强调"在民族声乐教学中,要始终把握住科学性" [62]。 在中国能够集演唱、教学与理论于一身的声乐家屈指可数,周小燕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位。从声乐发展史的视角,对唱法科学性作了精辟的论述,她认为:"中国当代音乐会舞台上崛起的新一代歌唱家中,有不少是以'民族民间唱法'而见长的,而这类唱法已经具有了相当多'中外合璧'的成份,使民族性与科学性尽可能有机地结合,从而显露出民族声乐的新风格。这里所说的科学性自然包含着民族声乐传统中的科学性成分和西洋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相契合的科学发声原理。"[63]毫无疑问,周先生的判断是极为客观公允而充满智慧的,但其在该文中"美声唱法是世界公认的科学发声法"[64]的表述,致使许多没有认真研读其上下文而囫囵吞枣的人士产生了误读/误解/误会,这可能也是周先生所始料未及的。 此后,有鉴时年中国声乐艺术所取得的成就,"科学性"似乎已深入声乐人的心田。 新世纪的初年,注定是一个万物升腾的年份,唱法"科学性"争鸣的骤然升温同样是2000年。中国武警文工团青年歌手李琼改换门庭演唱《船工号子》角逐央视第九届"青歌"赛民族唱法初赛,部分评委以其她演唱没有"科学方法"为由而不予高分,使之止步于复赛门槛,引来艺术音乐圈内外诸多不解,通过电话提问的电视观众络绎不绝,唱法"科学性"问题的话语温度一夜骤升,成为"热门话题"。 作为当届大奖赛民族唱法组评委的田青,以理论家特有的理性睿思和学术体察对唱法"科学性"标准提出了质疑:"工业社会所推崇的,是科学化、规范化。而科学化、规范化的结果,就是我们具备了批量生产歌手的能力,但却抹杀了个性。现在,我们已提前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化时代的审美标准是回归自然,是个性化和多元化。"[65]凭借国家级主流媒体--央视的权威影响力,田青的质疑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全国的关注,唱法(发声生理)"科学性"第一的观念暂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藏族歌手索朗旺姆因此幸运地在2002年央视第十届"青歌赛"业余组角逐中夺魁。 "索朗旺姆"现象引发了声乐界关于唱法"科学性"学术探讨和学理诉求顺次深入开去,陆蓉、俞子正从个人的演唱经验与教学工作实际出发,从声乐文化及审美的视角阐述个人对唱法"科学性"的认知:"对于民间的歌唱来说,只要符合本民族的、融合在本民族的文化中的东西,它必然是科学的。"在作者看来,唱法的科学性是与价值标准紧密关联的,"不能用异域文化和审美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东西是否符合别人的要求而得出是否科学的结论。"[66]显然,作者是受"文化价值相对主义"观念的启发的,基于这种价值观的学术讨论可能会更加理性,更具有学理意义。 但这种纸质文本上探索和诉求并没有吸引不爱阅读的声乐家的眼球,故此,高举"科学性"大旗的专业声乐家的思想观念并没有及时更新,2004年5月,央视第十一届"青歌"赛初赛期间,云南代表队业余组两位彝族姐弟歌手李怀秀、李怀福表演的海菜腔对唱《金鸟银鸟飞起来》,虽然艺惊四座,好评如潮,有现场评委甚至情不自禁鼓掌起立以表赞叹,但依然被挡在决赛圈之外。由此,民族声乐"科学性"问题迅即成为声乐界最最炙手可热的学术"聚焦"。  "第二届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在左权县成功举办期间,民族音乐理论家樊祖荫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便对"学院派"声乐家自诩的"科学性"提出了委婉的批评:"'学院派'经常会谈到自己的唱法具有'科学性',我们姑且不论这种提法是否正确,但如果以此把'民间唱法'排除在'民族唱法'之外的话,那就错了。"[67] 中国"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领头人田青则从声乐教学操作工艺入手,指出了所谓的"科学唱法"中的非科学性,倡导破除对科学的迷信,回归艺术的本质:"至今,所有'科学唱法'的教学,无一例外都仍然沿袭最传统的一对一的教学方式,和所有手工艺人的传统传承方式没有任何区别,大部分术语,是'打比方',要靠学生去体悟,去验证。当然,不是科学不意味着这种唱法不好、不高级,我的思想是:艺术是艺术,科学是科学,两码事。所以,要破除对科学的迷信,主张对艺术自身规律的复归。"[68] 创刊不久的《艺术评论》杂志记者晓殷就"'金铁霖教学法',我理解,就是借助西洋美声唱法来训练民族歌手"问题专访老艺术家王昆,王表示赞同,并强调:"艺术问题很复杂,无法简单用'方法的科学性'去概括。""不能就那么轻易地下结论说民族唱法不科学。"[69] 作为"科学唱法"倡导者的金铁霖,针对反对意见也作出了必要的说明和回应:"我们讲的'科学性'不是美声唱法,而是我们在实践中获得的一种经验和理解。 ......使自己成为世界上最科学的训练方法。我们坚信这一点,也做到了这一点。" "使自己成为世界上最科学的训练方法"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作者多年追求并业已达到的最高艺术目标!是的,对于一位业绩突出的当下中国民族声乐教学领军人物来说,这种自信与自得自然是有其基础、前提和资格的,但似乎应该止于自满。综观全文,其中也或多或少流露出对辩论反方挑战性的词汇:"不清楚的可以去我们学校听听课,弄清楚了再谈自己的理解。"[70] 的确,缺乏演唱实践乃理论家之短板,但并不等于说没有感性实践就无权理性思考。对此,作为辩友的田青并没有直面"不清楚、弄清楚"之类的撩拨,而是从"艺术"与"科学"的比较入手,说明二者的不同:"在艺术领域里,不能把'科学性'置于艺术本质之上,不能以'科学性'作为衡量艺术水平、艺术价值的最高标准,更不能用'规范化'、'标准化'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制造艺术家和艺术品。"进而对"科学"概念提出辩证的哲思:"科学的本质是自由的、不断发展的,是反权威的,任何将'科学'本身权威化、固定化、神圣化的作法,本身便是反科学的。"[71]的确,将"科学性"唯一化、绝对化的论断是有其自相矛盾之处。 在唱法"科学性"问题上,樊祖荫一改两年前的委婉含蓄,坚决反对关于"科学性"山头式独尊一家的自我标榜:"讲科学性,就把我们的民族民间唱法给孤立了。所以我劝他们不要讲科学不科学",同时反对用所谓"学院派科学方法"训练少数民族歌手:"按照所谓科学路子去训练他,可能就不科学了,这完全有可能,这样的例子也不少,所以这是一把双刃剑。"[72] 或许是受上述的启发,在第三次全国民族声乐论坛的报告中,金铁霖对民族声乐"科学性"概念作了更为策略的表达:"'科学性'是指在继承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精华的前提下,通过学习、总结,不断发展、提高、创新。同时,合理借鉴世界上一些先进的发声方法和艺术表现手段,为我所用,丰富和发展自己。使科学发声的共性与声乐演唱的个性有机结合,使不同的个性都能体现在科学的共性之中。"[73]显然,这里没有了诸如"'科学性'是我们在实践中获得的一种经验和理解"、"使自己成为世界上最科学的训练方法"的高度自信和宏大构想,但对"科学性"的坚守却是不会动摇的;并针对反对者提出的"科学性"影响个性和多样性的诘问,作出了斩钉截铁的反批评。 不管金氏的阐释,田青依然坚持个人对当下"民族唱法"缺少中国传统文化根性的认知和判断:"所谓的'民族唱法',和中国56个民族固有的传统唱法并没有直接的传承关系,它基本上是用美声唱法的理论、规律、方法来唱中国歌,它解决了西方发声方法与中国语言的矛盾,并借鉴西方声乐有普遍性的训练方法成功培养了一大批中国歌手。"[74]在田氏看来,这种遵循"科学至上"原则的"民族唱法",直接导致了当下声乐演唱风格无个性的"千人一面"局面。 看来,声乐教育家与音乐理论家之间的分歧似乎是天然存在的。或许,"争论的背后,不仅仅是不同观点的碰撞,还有利益在。"[75]但笔者以为,唱法追求"科学性"本身并没有不妥之处,它与民族声乐演唱的韵味、个性、风格并不抵牾,恰恰相反,只有唱法具有了"科学性",才能更好地体现韵味、个性,才能形成不同于他人的风格。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科学"这个概念?实际上,所谓的"科学"其实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特别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每一个民族都会依据本民族的特点构建属于自己民族的科学体系,科学体系必然要打上民族的烙印,所以,科学不是唯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 "科学唱法"亦是如此,它不仅具有民族性,更具有民间性和地方性,一个民族的科学唱法,对另一民族而言并不一定就是科学的。 客观地说,关于唱法"科学性"的论战,由于双方均站在各自的角度来发表观点、申明主张,难免相对片面性的一面,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一方面,对于从事声乐教学实践层面操作的人士来说,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储备和学术支撑,其经验的总结、归纳、提炼断难全面、系统,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另方面,对于从事音乐理论研究层面的人士而言,由于缺乏直接的演唱感觉经验,对发声器官在演唱中的运行方式和运动规律缺乏感性认识,其对演唱技法的质疑难以说服对方。令人欣喜的是,随着论战回合的交接轮动,双方都在不断地将自己的观点给予修正和完善,并直接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资源,这或许就是音乐批评功能得以实现的"正效应"吧。 简短的结语 纵观新中国六十年的声乐学术争鸣,鲜明地凸显出如下特点:一是理论争鸣与演唱实践形成互动,有效地促进了新中国声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二是音乐理论工作者的参与,催生了焦点的凝结,增加了学术的深度;三是争鸣阵地从单一的纸质媒介向纸质、电 视、网络等多维媒介转变,助推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扩大了论争的辐射度,增加学术的影响了;四是争鸣平台愈发民主,参与群体更为广泛,价值标准更趋多元,学术氛围更加浓郁;五是评价权力话语悄然下移,由行政领导权威向学术专家、大众嬗变。 实事求是地说,不同学术观点、教学理念在同一学术平台上进行交流与碰撞,倾听来自不同方向的声音,是繁荣和发展各项事业十分重要且必须的前提,声乐艺术领域亦然。新中国的声乐学术争鸣、热点轮换,可谓是多维时空的演绎与互动,虽然诸多问题一时难以达成共识,热点可能会将继续延迟甚至升腾,但从另一个侧面却映衬出我国声乐艺术地位之重要、事业之兴旺、前景之光明! 诚然,新中国声乐事业的发展是迅猛的、成绩是斐然的,出现一些观念辩难、甚至是激烈的学术争鸣乃是艺术规律的使然,更是学科发展必然。虽然论证各方一时难以达成一致的共识,甚至可能是大异小同,但无论当下结果若何,未来走势咋样,上述理念的聚积、观点的碰撞、热度的升腾、实践的交融和学术的超拔,都对繁荣我国声乐艺术事业具有强力的促进作用。笔者坚信,学术探索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唯有不懈的努力,不停的探索,中国的声乐艺术才能永葆活力,源远流长!   [1] 吕  骥:《学习技术与学习西洋的几个问题》,载《人民音乐》(东北版)1948年10月25日版,新一卷一期,第2页。[2] 同(2)。[3] 载《文艺报》1949年6月2日第5期,第3~4页。[4] 载《文艺报》1949年7月28日第13期,第7~8页。[5] 当然可能还包括声乐理论家、声乐教育家。[6] 1953年改组为"中国音乐家协会"。[7] 参见盛礼洪《音乐问题通讯部六个月工作总结》,《人民音乐》1950年第1期,14-16页。[8] 此提纲从"建立中国新唱法、中国民间唱法、西洋歌唱艺术、发声法、声乐一般问题"五个方面,提出了21个问题。[9] 载《文艺报》第二卷第三期,1950年4月25日出版,第10-11页。[10] 贺绿汀:《关于"洋嗓子"的问题》,《文艺报》1949年6月2日第5期,第3页。[11] 周巍峙:《努力发展新的中国唱法》,《文艺报》二卷三期,1950年4月25日出版,第10-11页。[12] 喻宜萱:《我对发展新的声乐艺术的初步认识》,《人民音乐》1954年第12期,第21页。[13] 参见王其慧执笔:《我们在民族声乐教学上的探索》,《人民音乐》1963年第1期,第3-8页。[14] 参见吴巽《"厚古薄今"和"重外轻中"都要不得》(《音乐研究》1958年第3期)、喻宜萱《学习西洋声乐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方向》(《音乐研究》1958年第6期)。[15] 参见汤雪耕《对民族声乐教学的初步探索和几点体会》(《人民音乐》1963年第1期,第8-12页)、雍  谊《访上海音乐学院民族班声乐专业》(《人民音乐》1963年第1期,第13-14页)。[16] 贺绿汀:《在全国独唱独奏音乐座谈会上的发言要点》,《贺绿汀全集》(第四卷文论一)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页。[17] 居其宏:《新中国音乐史》,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18] 胡静舫主编:《谢绍曾纪念文集》,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页。[19] 黄俊兰:《给人民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访六届政协委员周小燕》,《人民音乐》1983年第7期,第4页。[20] 周小燕(涂怡岚整理):《关于民族声乐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在第三届全国民族声乐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载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编《2007第三届全国民族声乐论坛文集》(油印本)第47页。[21] 转引自徐冬:《"金钟奖""新时期中国艺术歌曲演唱比赛"新规则的思考》,《人民音乐》2001年第7期,第12页。[22] 吕   骥:《学习技术与学习西洋的几个问题》,《人民音乐》(东北版)1948年新一卷一期,第2页。[23] 李   凌:《从郭兰英等人的歌唱谈起》,《人民音乐》1977年第5期,第38页。[24] 同21。[25] 谭冰若:《谈青年演员独唱评奖的三种唱法》,《解放日报》1983年4月5日。[26] 茅    顿:《也是一种发明》,《人民音乐》1983年第7期。[27] 程   鸣:《咖啡、茶、可口可乐》,《人民音乐》1983年第10期。[28] 参见黄俊兰:《发现人才总结经验--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后访评委》,《人民音乐》1985年第1期,第34-35页。[29] 文章刊载署名误写为"吴文培"。[30] 载《北京音乐报》1986年5月25日第3版。[31] 吴培文:《关于三种唱法的思考》,《音乐研究》1999年第1期,第58-62页。[32] 早在1950年"唱法问题"讨论时,音乐学家杨荫浏先生就指出唱法应该包括"发声法、咬字、表现",而王翘钰则进一步补充说:"有人把发声法当作部的唱歌方法,这是错误的。发声法只包括共鸣、口腔运用、呼吸等基本方法。"[33]吕    玲:《三种唱法争鸣二十年回顾》,《音乐研究》2007年第4期。[34] 郁钧剑:《试论我国声乐艺术三大唱法的风格分类与其体系的确立》,《人民音乐》1986第9期,第10-14页。[35] 李广达:《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分类谈》,《河南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第97-98页。[36] 李广达:《模糊思维:唱法界定再思考》,《音乐研究》2008年第1期,第103-108页。[37] 王素兰:《从"土洋之争"到三种唱法并存--简论民族声乐学派的建立》,《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第58-61页。[38] 参见《三种唱法划分科学吗?》(《音乐周报》2000年6月16日);《向三种唱法开刀》(《中国文化报》2000年6月16日)。[39] 同29。[40] 黄俊兰:《发现人才总结经验》,《人民音乐》1985年第1期,第34页。[41] 《音乐周报》2000年6月23日。[42]  该项赛事于2001年5月19日结束。[43] 同22。[44] 参见金燕、王珍:《保护还是污损--原生态进青歌赛引起中国文化界大辩论》,《艺术评论》2006年第8期,第13页。[45] 同34,第98页。[46] 陆蓉,俞子正:《传承和发展--关于民歌演唱和"中国唱法"的思考》,《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93页。[47] 张    前:《20世纪中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及三种唱法的探讨》,《音乐研究》2004年第4期,第104页。[48] 郭乃安:《音乐学,清把目光投向人》,《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2期,第16页。[49] 吕   骥:《学习和继承民间音乐的优秀传统》,《人民日报》1953年8月17日。[50] 同12。[51] 李焕之:《论如何发展民族的声乐艺术》,载《音乐建设文集》音乐出版社1959年版,第1463-1465页。[52] 同50。[53] 赵    沨:《声乐表演的民族形式和外来性的民族化问题》,《人民音乐》1963年第1期,第17-18页。[54] 袁    里:《演唱艺术的民族化群众化》,《人民音乐》1963年第1期,第22页。[55] 吕    骥:《从郭兰英的演唱看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人民音乐》1963年第12期,第21页。[56] 同55,第21页。[57] 周巍峙:《解放思想 拨乱反正 进一步繁荣民族声乐艺术》,《人民音乐》1978第5期,第7~15页。[58] 蒋    英:《发展民族声乐艺术的两点意见》,《人民音乐》1978第5期,第19页。[59] 《民族唱法漫议》,《文艺界通讯》1983年第3期,宣读于1984年8月2~11日在烟台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经验交流会",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赞许。后整理以《我演唱〈红娘〉--兼谈民族唱法的我见》载于《音乐艺术》1985年第1期。[60] 商泽民:《民族唱法的科学性问题》,《乐府新声》1984年第3期,第64页。[61] 金铁林:《科学性、民族性、艺术性和时代性--彭丽媛音乐会之后》,《人民音乐》1991年第1期,第24页。[62] 参见顾雪珍:《声乐教学笔记之一--听金铁林教授讲学》,《艺苑》1995年第4期,第63页。[63]  周小燕:《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轨迹》,《音乐艺术》1992年第2期,第42页。[64]  同64,第44页。[65] 根据田青先生现场评讲录音记录。[66] 同47。[67] 刘晓真:《专家谈原生态民歌》,《艺术评论》2004年第10期,第34页。[68] 田    青:《民歌与"民族唱法"--在山西左权"第二届南北民歌擂台赛"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艺术评论》2004年第10期,第11页。[69] 晓    殷:《还是要坚持"百家争鸣"--老艺术家王昆女士访谈》,《艺术评论》2004年第10期,第5-7页。[70] 金铁霖(徐天祥整理):《民族声乐教学的现状及创新--金铁霖教授在"2005全国民族声乐论坛"上的学术报告》,《中国音乐》2005年4期,第28页。[71] 田    青:《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谈民族音乐的出路问题》,《福建艺术》2006年第1期,第4页。[72] 同45,第14页。[73] 金铁霖:《在第三届中国民族声乐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国音乐》2008年1期,第46页。[74] 田    青:《文化自觉与文化多样性》,《哈尔滨工业大学也学报》2009年第3期,第1页。[75] 贾舒颖:《"原生态"冲击青歌赛--大赛评委田青评析第12届青年歌手大奖赛》,《艺术评论》2006年第6期,第10页。
  6. 王世襄:《中国画论研究》出版记
    艺术 书评 2012/03/11 | 阅读: 1796
    1941年研究院毕业,获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但仅完成先秦至宋末。此后回家继续编写,幸有北京图书馆及家中藏书可供使用。至1943年春,写完元至 清部分,共约70万言。由本人及两位社会青年用毛笔抄写,线装成帙。
  7. 《经略》网刊第28期
    期刊专递 2013/07/25 | 阅读: 1795
    本期"儒家传统与现代中国"的专题的五篇文章或评论都认真对待了儒家传统与其他现代中国思想传统的关系、张力和共存之道,尽管在立场、方法和侧重点上各有不同,期待本专题的讨论对左右纷争中的"儒家宪政"讨论有所裨益。
  8. 许顺富:湖南绅士与清末教育变革
    历史 2009/09/13 | 阅读: 1794
    湖南的近代教育与官方的积极宣导有著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清末湖南是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份,并且每年还要承担约七十万元的对外赔款,因此不可能有过多的资金来兴办近代的新式教育,这样兴办近代新式教育的重任就历史性地落在了所谓社会名流、地方贤达的绅士身上了。
  9. 陈静:媒体行业的道德困境:社会公益个人隐私难兼顾
    社会 影视 2010/07/11 | 阅读: 1794
    日前,"非诚勿扰事件"、"张悟本事件"、"电影《八天八夜》事件"等不断出现的媒体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媒体伦理的讨论如火如荼,多种世态万象背后折射出媒体行业的诸多现实问题及其面临的道德困境。对此,本报(《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特约请新闻学、伦理学及法学专家进行了讨论。困境之一:社会公益个人隐私难兼顾大众传媒在报道一件事实时,如何才能做到既满足社会公益,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当二者存在矛盾时又该如何调节?这一度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以纪录片《麦收》为例,该片描写一名女子从农村到北京从事性服务工作的遭遇。该影片虽然没有任何裸露及限制级画面,但由于影片对当事人毫无遮掩的拍摄,引发了道德争议。反对者指出,除女主角签署同意书外,导演未征询其他出镜者同意,侵犯了他人隐私。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观众有权拒绝、抵制侵犯隐私的作品,当导演未处理性工作者的个人信息时,观看影片的行为将令被拍摄者承受更大风险。"媒体报道与科学研究的目标固然都是求真务实,但正如科学研究有禁区一样,媒体报道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以人为本原则,就是必须尊重与维护人的心灵和肉体的完整性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主任甘绍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中国传媒大学陈卫星教授在其《新闻伦理的可能性》一文中表达了相似观点。他指出,无论记者、编辑怎样大公无私,都不能保证做到客观中立,特别是在涉及自身观点和职业利益时,话筒和摄像机的强行介入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是可接受的,不仅涉及对当事人的尊重和保护,有时还源于媒体的自我期许和受众压力。网络和信息化时代,一方面,有人害怕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另一方面,有人通过暴露自己的隐私而出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分析,绝大多数人想保护个人隐私,然而个体有不同,有人更喜欢抖搂隐私扬名,这跟实行市场经济有关。市场经济有一条要求--货物要有品牌。而名气背后意味着利益能够带来价值。对于媒体而言,社会公益与个人隐私都代表着不容漠视的重要价值,两者之间能否找到平衡点是问题的关键。甘绍平认为,今天人们的价值观已日益多元,开始从重视社会公益的维护向保护个人隐私转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行为责任法》第二条,明确将隐私权列入保护范围,规定对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这只是民法的保护,隐私权同样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且是所有基本权利中较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它是宪法中人格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人格尊严"这一重要原理的直接反映。困境之二:权利与权力的话语权之争被称为"无冕之王"的记者,在社会上担当扬善抑恶、维护正义的角色,它向社会提供的不是一种普通产品,而是拥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特殊产品。然而,现实中媒体常常面临尴尬处境:新闻报道时成为强势部门的"传话筒";在教育、民生等报道领域,为有钱者代言,为有权者造势。最终导致越是强势部门,越在媒体上拥有话语权,越是弱势部门,越失去话语权的现象。"无冕之王"们在纠结中纷纷笑谈新闻理想如灰飞烟灭。陈力丹指出,目前我国传媒界往往有权力意识没有职业意识,没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行业,而这个行业是有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其实,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应该明晰自己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其实谁也不代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张传有教授也认为,新闻媒体的权力主要是一种话语权,它来自于民众本身所具有的知情权、政治参与权、发表言论的自由权以及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权。从终极意义上说,新闻媒体应当为之负责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本报记者在采访时,专家公认目前我国新闻媒体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自主性不够,许多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在权利和权力面前抉择;二是自律不够,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由此引发许多新闻媒体失范事件。信息化时代,传媒界众多乱象是否说明媒体产出的全是负价值呢?当然不是。西南政法大学李光辉教授对此作了说明:虽然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在现代社会中被不断修改,逐渐成为一种诸如意识形态的工具、文化的霸权、媚俗的艺术而招致许多批判,但它的内在规定性并未改变,依然是满足人类沟通交流的天性以及信息传递的需要。在不断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交流中,人类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着自身的自由。这也正是大众传媒得以存在于世的根本理由。困境之三:资本至上还是责任至上近日,浙江卫视《为爱向前冲》停播,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全面整改。7月3日,在京举行的"2010年应用伦理学之传媒伦理夏季论坛"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李宗达坦言,近年来对外舆论监督比较多,对本行业监督不多,出现了许多问题。当前一些电视台文化娱乐类节目、情感故事类节目、医药卫生类节目出现了格调品位低俗,价值取向偏差等苗头。一位从事一线工作逾20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诉苦",谁也不想走低俗路线,但央视索福瑞定期要统计各大卫视排行榜,每次几乎都是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占据前四强。事实证明,越低俗,收视率越高,观众越喜欢看。他认为,尽快推行电影电视分级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谈及媒体与伦理的关系,除了总要关涉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之外,有两个核心话题是人们很难回避的:第一个话题是媒体的社会良心。第二个话题是,尽管媒体企业化是全球性趋势,但正如企业伦理所要求的那样,媒体企业并不仅仅是一部赚钱的机器,它还承载着应有的社会责任。"甘绍平研究员如是说。那么,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媒体伦理的核心价值怎样理解,有学者认为,媒体"真正的伦理精神"作为一种具有超越性、引领性的应然与实然相共生的道德品质或德行,应当具有求是精神、正义精神、仁爱精神、勇敢精神、自由精神。也有学者提出,媒体应是公民利益与意愿的服务者。它提供一个信息流通与观念交锋的客观平台,让公民在对这一平台的审视过程中塑造自己的价值判断,从而实现自主的道德选择。反映到实践中,这就是以人为本,在灾难中不以别人的悲痛作为吸引读者的卖点;在拍摄特殊群体或弱势群体时,自觉使用马赛克技术,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不作低俗和虚假宣传,维护新闻媒体的严肃性和神圣感。专家最后指出,近年来传媒业的发展固然十分迅速,媒体伦理及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却亟须建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一些人免于钻法律的空子,恐怕还需要政府、学者和有识之士共同努力。
  10. 雷成:建筑师设计花溪CBD方案引争议--中国疑成实验场
    建筑 2009/03/16 | 阅读: 1793
    去年夏天,某事务所策划并组织的11名国际青年建筑师,在贵阳市的“花溪CBD城市中心设计”中,展开一次“高密度城市自然的造城实验”,其设计图发布后引起巨大争议。
  11. 李云雷:我们能否重建一个新的价值世界
    影视 文学 2012/06/05 | 阅读: 1793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讲述的所有故事也都是当代经验与想象的投射,在整体上可以看到,这个时代的价值观是支离破碎的,在历史与现实的剧烈变动中,尚未形成一种能被普遍接受的具有恒定性的新型价值观,仍然处在历史的巨大转型之中,仍然需要继续探索
  12. 汪晖:二十世纪中国历史视野下的抗美援朝战争
    历史 2015/10/27 | 阅读: 1793
    本文结合当代中国大陆有关朝鲜战争的最新研究,将抗美援朝战争置于二十世纪中国的革命与战争的脉络中加以重新审视。所谓"二十世纪中国的革命与战争的脉络"是一种"内部视野",它为我们理解这一重大事件的政治决断及其形成提供了线索。这个"内部视野"与其他的"内部视野"在相互纠缠、并置和冲突中共同构成了那一时代政治生成的动力。
  13. 罗慕士:揭露美国谎言的美国人
    人文 2010/11/24 | 阅读: 1792
    诺姆·乔姆斯基生于1928年12月7日,在美国费城长大,现为麻省理工学院语言学荣誉退休教授。其父威廉是位令人尊敬的希伯来语学者。乔姆斯基像父亲一样通晓希伯来语,并发表过研究希伯来语语音体系的专著。在父母家中 ,锡安主义运动、犹太人定居巴勒斯坦的问题与研究希伯来文《圣经》同等重要。家庭环境使年轻的乔姆斯基结识了一些社会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那些人在20世纪30和40年代曾基于社会公正和与阿拉伯邻邦富有成效地和平共处的原则,致力于社会改革以及将以色列建成一个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国家。因此,早在青少年时代,乔姆斯基对语言学的兴趣就与其政治兴趣相关联。今天,由于在语言学领域极富独创性的著作,乔姆斯基已成为杰出的语言学家,然而他在公众间的盛名却更多地源于他对美国外交和国内政策的权威性的批评。作为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是"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该学派认为获得和使用语言的能力是人类生而有之的,而且惟有人类具备这种禀赋。随着人的脑力(心智)的成熟以及产生新思想和新句子的能力的发展,人会积极地接受并作用于外部环境。脑力是主要动因,是创造性的因素。当人长到5-6岁时,这一过程的结果便是基本掌握一门语言,也就是将"有限的词汇和语法规则"转换成"无数句子"的能力。这一过程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当乔姆斯基转而关注社会和政治问题时,人们或许会看到他在自由地发挥思想,而这些思想与他的语言学理论颇为相似。在他看来,诸如官方宣传和国家胁迫之类的强大力量会扭曲人们的心理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会遏制智力发展和社会生活。作为强权国家的反对者,乔姆斯基将自己视为无政府主义传统(被界定为由工人控制并为工人服务的自愿或反对权力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一部分。他也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左翼放任自由主义者"或是"放任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放任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起初是启蒙运动时期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近义词。在提倡个性自由发展方面,放任自由主义者是怀疑官方权限和机构的盎格鲁-美国传统的一部分。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放任自由主义"如今几乎成了人们更为熟悉的"自由主义"学说的反义词,因为后者主张依赖国家权力,依法保护个人权益。在当今美国政界,右翼放任自由主义者(其中许多人在里根任总统期间崭露头角)也反对强大(或者过于强大)的国家以及华盛顿政府的战争政策,因为那些政策是以损害一切其他价值和利益为代价来加强国家建设的。正因为此,诸如"右翼"、"左翼"这类术语才不容易套用于乔姆斯基。乔姆斯基自称为"左翼"放任自由主义者,其中部分原因是他所支持的政府的政策改善了穷人(美国国内外穷人)的生活,部分原因是左翼显然是美国政界中较弱势的力量,还有部分原因则是他早年对一个社会主义的以色列的期盼。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有益于批判性的分析。乔姆斯基的批评主要是针对他自己的国家的。他将愤怒的剖析转向华盛顿政府对第三世界人民的残酷虐待、其无情的外交政策、对国际法的漠视、对美国公民和居民的虐待、以及对民主和宪法的违背。他辩论说,这种行为模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占主导地位,因而使美国居于不可一世的强权地位。美国军队入侵越南是促使乔姆斯基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批评者的最大动因。《美国强权与新官僚》(1969年)和《与亚洲交战》(1970年)两本书中收录了乔姆斯基关于越战的文章,那些内容在今天仍有意义。中国读者或许会对他关于越战的看法特别感兴趣,因为在美国和全世界,美国军队入侵越南的"正当理由"被说成是"需要遏制中国"。对中美两国而言,所幸的是,越南限制了华盛顿政府在亚洲的军事活动,从而在越战后的30多年内,开启了东亚地区相对和平与局部繁荣的历史时期,阻止了恢复40年代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的美梦,也缓解了中美之间的僵持局面。乔姆斯基在其近作《失败的国家:国力的滥用和对民主的侵害》(2006年)中,向有关越南战争的另一个神话--美国军事力量可以将民主强加于别国人民--发起了挑战。他争辩说,华盛顿政府的真正动机是寻求物质和战略性利益,而绝非寻求时常被称为"动机"的理想(自由、民主)(见第4章"援助海外民主")。在乔姆斯基看来,华盛顿政府在追随昔日帝国--无论是罗马还是英国--的历史模式,它自己同样也是一个帝国。他认为"越是有必要谈论民主理想,这个制度的民主往往就越少"(见《乔姆斯基论错误教育》第17页,2000年)。对照在媒体和教育机构被广泛理想化、然而却是歪曲事实的情况,乔姆斯基认真衡量了本国政府的实际行为。他向人们展示了这些歪曲是如何为思想灌输和"制造共识"的目的服务的。"制造共识"是乔姆斯基最重要的专著之一的书名,也是有关他的一部电影的片名。他在《失败的国家:国力的滥用和对民主的侵害》中写道:"获得对人类事物的某种理解决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在某些方面,这一任务比自然科学研究更为艰巨。大自然并不会给我们提供现成答案,但大自然至少不会偏离其轨道,给理解设置障碍。在人类事物中,这种障碍是司空见惯的。拆除这种障碍的骗术的结构,是必要的......"因此,乔姆斯基的方式的核心既与思想和语言有关,又与政治有关。他试图揭露这些思想灌输体系是如何阻止人们真实地了解当今世界主要问题的;它们是如何使知识分子免于批评自己的政府,但为了那些完全一样的行径他们却会轻易地(并且是正确而安全地)谴责其他的政府。 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一双重标准更让他苦恼。他指出,民意调查显示,约70%的美国人同意越南战争是不道德的,但大多数知识分子和官方人士却更愿意将越南战争称为"善意的失误",而对于苏联入侵阿富汗或捷克斯洛伐克,这些人却决不会采用同一字眼。在为罪行开脱时,我们同样看到了滥用语言的情况:轰炸被称为"人道主义" 、入侵被称为"援救" 、政治对手被称为"邪恶的暴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乔姆斯基也观察到,这种歪曲事实的虚伪性恰恰表明,华盛顿政府清楚地意识到美国人民不会接受其政策的真正目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愚弄人民,使人民相信暴力行为是道德的。以下是这类骗术的一个例子。在《失败的国家:国力的滥用和对民主的侵害》(第47-48页)中,乔姆斯基这样描写美国政府2004年11月9日空袭伊拉克的法鲁加综合医院的情形:"当我们(在《纽约时报》上)读到'美国目前正忙着派遣工程师,他们将开始重建刚被冲突所破坏的东西'--请注意,在此'冲突'犹如飓风,没有施动者--时,对美国的侵略而言,'冲突'一词不过是个普通的委婉说法而已。"《纽约时报》这家主要报纸一边试图掩饰毁坏满是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医院的道德责任,一边又试图使读者放心,某种有益的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对于这种做法,乔姆斯基表达了他的义愤。乔姆斯基时常给新闻界写信,抱怨并希望纠正这类歪曲事实的行为。他的信件几乎从未被发表。乔姆斯基揭露政府的错误行为的努力使他将语言研究、脑力研究和政治研究融为一体。他试图去了解官方立场如何被传达给民众,民众是如何接受官方立场的,他也试图去了解公民们可以如何独立思考问题以及抵制官方歪曲事实的做法。对乔姆斯基来说,或许最高的价值观念就是:将独立思考、自我生成与转换的批判思想作为寻求人类理性目标的有见识的积极主义的基础。有见识的公民的积极主义(包括对其合法保护)对防止或纠正腐败政治很有必要。乔姆斯基并不是作为一个专家来评述政府政策,而是作为一个有见识的为自己的政府负责的公民。他相信,尽管官方试图遮掩政策抉择背后的事实真相、利益和动因,但在理解事件的意义方面,凡是具有一般教育水平和智力的人都不应有困难。由于这一原因,乔姆斯基用浅显易懂的英文来写作,有时也批评那些使用过于复杂的语言来表述的学术理论。他发现大量时髦的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学术著作都过于高深晦涩,那些语言与普通话语相距太远。或许乔姆斯基试图揭露的主要谎言就是这样一个神话:美国政府要在世界上扮演一个仁慈而受赐于上帝的领导者的角色;无论哪个国家碰巧成为某一时期的主要敌人,都理应被妖魔化:以前是苏联、越南、中国,如今是伊拉克、伊朗、朝鲜,至于明天,谁知道会是哪个国家?在乔姆斯基看来,将焦点集中在一个神话般的邪恶--要么是共产主义、恐怖主义,要么是其他什么主义--上,是促进战争(冷战或热战)以及欺骗美国人民为了虚假的目标去支持邪恶手段的一种诡计。他认为现实情况是,华盛顿政府一直支持世界范围内的暴虐独裁政治:在印度尼西亚、刚果、中美洲、拉丁美洲、菲律宾、伊拉克、伊朗、沙特阿拉伯、埃及、韩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些独裁统治通过开发经济、共同剥削其国家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方式,获得了华盛顿政府的支持。外国(多国)的共同目标通常都对小国有害,而很少会为当地人民谋福利。因此,有时对某个小国采取极端暴力行为是有效的,因为这可以杀一儆百,使其他国家对华盛顿政府俯首贴耳,而不至于造成太多反抗。乔姆斯基意识到由于国内媒体的误导,大多数美国人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大量的真实情况。当乔姆斯基谴责美国政府未能依照绝大多数美国人所渴求的理想行事时,人们或许可以联想到《旧约》中的先知,比如耶利米。耶利米谴责犹太领导人破坏了他们与上帝之间的契约。乔姆斯基希望号召美国人尊重自己承诺过的理想,自我负责,让美国领导人为违背了他们自己所宣称的理想作出交代。乔姆斯基的批评者们认为,他过分关注华盛顿政府的错误行为,对其他政府的错误不够重视。乔姆斯基对这一指责的答复很简单。乔姆斯基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自己的国家,因为作为美国公民,他首先对自己的国家负有主要责任。 ■纽约大学东亚研究系中文教授 罗慕士 (原文为英文,哈佛大学赵辉小姐译成中文,罗慕士教授修订) 
  14. 《文化纵横》2011年第二期
    期刊专递 2011/03/17 | 阅读: 1792
    从“五四”以来,传统中国的大家庭从价值到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个人意志在与家庭伦理的冲突中脱颖而出,为了维护家庭或者家族的利益与荣誉要求个人作出牺牲,不再是高尚的、理所应当的,礼教被冠以“吃人”的恶名。在尊卑与平等、孝悌与独立、贞洁与欲望的较量中,后者大获全胜……
  15. 陆建德:走出狂人的铁屋
    文学 2011/07/19 | 阅读: 1791
    八十多年来,鲁迅的《狂人日记》一直在吴虞设定的框架下解读,被誉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猛烈抨击 '吃人'封建礼教的小说",其神圣地位不可动摇。几代读者不仅同情狂人的不幸,而且还为他的呓语与结论叫好。在中国文学传统中,"狂"历来享受特殊待遇,狂才、狂士、狂生、狂客都是放浪不羁者的美称,他们不受礼俗的约束,因"狂"而贵。因此,现代读者无条件地认可乃至推崇《狂人日记》中的"我",并相信只有他才配得上命运的折磨,还真有一些难以说清的历史与文化上的原因。在某种程度上,成全狂人的声名、使他免遭强制性检查与治疗之辱的恰恰是被他全然否定的中国"狂"文化。比如李白就有"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之句,辛弃疾甚至以"狂"傲视古今:"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狂人日记》被理解为刺向所谓封建社会黑幕的匕首,但是小说的短序却说,日记"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作者当时的病状,为"迫害狂"之类,编者把它们撮录成篇,目的是"供医家研究"。这段文字出自整理者的手笔,以文言写成,也是小说的组成部分。整理者纯属虚构,绝不能与鲁迅本人混淆起来。同时,他也未必就是鲁迅暗中取笑的对象(因戴了写有"正常"两字的高帽子),在他和纳博科夫小说《洛丽塔》的序言作者"小约翰·雷博士"之间,不能画上等号。假如研究者仅因短序的文体就断定日记整理者暗含的立场必为鲁迅所恶,未免过于草率。鲁迅对文言,并不是一贯憎恨,他自己不少题记、序跋就是用文言写的。至于旧体诗,更不必多说。不少读者从短序得知病人痊愈后"赴某地候补",马上联想到传统势力难以抗衡,因而哀其不幸。解读《狂人日记》,是不是非得因袭这种套路?鲁迅没有高士、隐者愤世嫉俗的"狂"病,不然他就不会在北京政府部门担任公职,或赴国立大学执教。他曾经学医,对种种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上自欺欺人的奇妙现象,观察细腻,这种本领在中国作家中并不多见。笔者以为,狂人并不一定是鲁迅的传声筒,或他创作时所希望读者认同的英雄。狂人也可以是阿Q 的难兄难弟。  不过狂人自己讲述的受迫害的故事丝毫不像汉勃特·汉勃特(《洛丽塔》)的经历那样丰富饱满,他是所谓的"扁平人物",其日记更像是由精神病学里的概念演绎出来的典型案例,无非夹杂了一点绝无保留的激愤语。  迫害狂也称偏执狂,患者以为人人都在图谋害他,自我牵连意识极重,会从任何人的言语举动中读出针对他的邪恶意图,即使证据不足,他也会找出阴谋的蛛丝马迹,用以支持偏执的信念。  可是,大半个世纪以来愤怒声讨式的批评语言遮盖了《狂人日记》在中国精神病学发展史上的地位。狼子村的佃户,送鱼来的陈老五,打儿子的女人,哪个不是对狂人心怀恶意?赵贵翁和他家的狗,还有大哥和看病的何医生,更是不必说了。简言之,整个社会与可怜的"我"为敌。人们面目狰狞,话中带毒,笑里藏刀,他们的牙齿"白厉厉地排着",正准备扑上来呢。狂人梦中所见也与现实一致,处处布满罗网,只为一笔旧账:二十年前,他曾经踹过"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这簿子想必就是后来提到的"没有年代的历史",在狂人的眼里,上面写满了"吃人"二字。  据说这是重大的发现。如果骂倒一切意味着片面的深刻,那么天才和疯子都是容易做的。以往我们读到"吃人"这两个字,兴奋异常,大呼过瘾,于是就遗忘了狂人的种种病态,把他作为先知先觉者供奉起来。那是一位"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众人皆醉他独醒。以一人单薄的力量对抗周围的一切乃至整个社会,那是何等惬意啊!自己是何等勇敢、高贵啊!进入这种愤愤不平的、自我欣赏的神迷状态,一己的是非好恶就提升为绝对的标准,不容他人匡正。狂人自诩有"义勇和正气",这何必麻烦别人来评说、验证呢?他和自己粘合得太紧,绝无"跳出自己的凡躯俗骨来批判自己"(钱锺书语)的能力。然而狂人太可爱了,他是极大的诱惑。读者一旦与他认同,就变得十二分的自信和自恋,骄傲大增,对自己的任何警觉烟消云散,一切过错,与己无关。于是乎自以为耿介的高士容不得异见,而公允、平正(或曰"费厄泼赖")则是罪恶的温床,这真是大可感慨的。  篇末,狂人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但是这里所说的孩子是空泛抽象的。他在街上遇见的孩子个个是帮凶,"睁着怪眼睛",似乎也要害他。狂人不由冒出一句:"他们娘老子教的!"语气里还有点市井之徒的恶毒。    一部部的文学史和教科书都断言,禁锢狂人的无形铁屋就是几千年积累而成的社会。但是英国智者罗素可能会说,社会未必承担得了这个责任,狂人自己的心态才是铁屋;他的痛苦源于自身,源于对世界的错误认识,源于不良生活习惯,与假想的敌人无干。罗素在《通向幸福》(1930)一书中写道,迫害狂假定一切人都会放弃自己的爱好兴趣,一门心思地要陷害他,这实际上表明他把自己想象得太重要了,臆想出来的诸多受迫害的场景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其实他哪里值得人们关注和惦念!  罗素的观点往往不合时俗,但是他超然无私,绝无发达的敌我意识,故而不会在公共论坛上动肝火,发脾气。他坦坦荡荡,长于说理,从容的智慧表现为常识之言。罗素让我们认识到,狂人为保护自己不受假想中的侵犯,行为激烈,他的惊人之论或许是文字暴力的一种形式,因而我们不应将自我膨胀、自我恭维之心理解为救时之心。假如狂人执意带着墨镜观察世界,使所有人事染上一层黑色,那么这颜色以及由此而生的痛苦是他自己的心理障碍造成的。要疗救自己,他必须从自我中心的铁屋里走出来。  原来每个社会都有迫害狂,都有他们臆想出来的、专与自己为敌的恶势力。有趣的是罗素还提醒读者,很多人都带有一点迫害狂的特点,比如好抱怨别人如何忘恩负义,自己如何得不到赏识(孟郊:"出门如有碍,谁谓天地宽")。罗素颇有信心地写道,阅世较深者不会轻易相信这类牢骚(在中国文学史上,自叹"怀才不遇"也能得到褒奖)。他还对或轻或重的迫害狂患者提出四条忠告:首先你的动机并不如你想象的那样始终利他;其次,不要高估自己的优点;再次,不能指望别人像你关心自己那样来关心你。最末一条忠告更切合《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不要以为绝大多数人会非常重视你,以至于生出想迫害你的愿望来。    鲁迅写《狂人日记》,多少受了果戈理短篇小说《狂人日记》(1834)日文译本的启发,连"救救孩子"的呼声也见于后者。在这位"俄国写实派的开山祖师"的同名作品中,主角波普里金是一位小官员,他的胆怯与狂妄互为表里,读者看到他病情如何渐至严重,鲁迅笔下的狂人却有点停滞固定。鲁迅后来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1935)回顾自己早期的小说创作时也提及果戈理的《狂人日记》,并袭用了吴虞"吃人与礼教"的思路来评价中国版本的狂人:"但后起的《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却比果戈理的忧愤深广,......此后虽然脱离了外国作家的影响,技巧稍为圆熟,刻划也稍加深切,如《肥皂》、《离婚》等,但一面也减少了热情,不为读者们所注意了。"这说明鲁迅自己意识到《狂人日记》热情充足,"忧愤深广"(?),而在技巧、刻画上不够圆熟深切。"五四"时期流行口号,喊得有热情的口号更好,人们还以为"席勒式地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马克思语)就是文学的最高使命,只是狂人比十六世纪德国骑士济金根略微简单了一点。  托·斯·艾略特在一篇有名的文章(《莎士比亚和塞内加的斯多葛派哲学》,1927年)引了奥赛罗临死前一段台词("且慢,在你们未走以前,再听我说一两句话。我对于国家曾经立过相当的功劳......"),然后他说的一些话对中国读者来讲就比较陌生:奥赛罗是在安慰、振作自己,这种非常时刻,他想到的不是苔丝狄蒙娜,而是他自己,而是如何戏剧化地表现他自己。艾略特进而指出:"谦卑是一切美德中最难获得的;没有任何东西比自我的高度评价的愿望(the desire to think well of oneself)更难克服。......他欺骗观众,但是人性的动机首先是欺骗自己。我相信没有任何作家比莎士比亚更明显地揭示出这种包法利(指爱玛·包法利)主义,也就是人的无视现实的意志和决心。"狂人没有自省的能力,受制于单一视角,"无视现实的意志和决心"坚不可摧,必然滑向"自我的高度评价",这是他心理上自我防卫的法宝。  钱锺书先生很可能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清华大学读过艾略特这篇文章。他在1933年3月1日出版的《新月》杂志上发表过一篇书评,当时他还是清华外文系四年级的学生,不到二十三足岁。钱先生对"自我"的看法,要比那些年资远在他之上的人成熟、深刻得多,这正是他敢于怀疑摩罗诗派宗主拜伦的资本。他在曹葆华的诗集《落日颂》里挑出了二十世纪头几十年中国文学的通病,即"拜伦式的怨天尤人",那种"英雄失路,才人怨命,Satan [撒旦,或曰摩罗] 被罚,Prometheus [普罗米修斯] 被絷的情调"。这种情调,"说文雅一些,是拜伦式(Byronic)的态度;说粗俗一些,是薛仁贵月下叹功劳的态度,充满了牢骚,侘傺,愤恨和不肯低头的傲兀。可怜的宇宙不知为什么把我们的诗人开罪了,要受到这许多诅咒"。薛仁贵月下叹功劳,与奥赛罗表功的自白,隐约形成呼应,只是更俗一些。在这些文字的背后,我们也读得出一点艾略特的痕迹。"牢骚,侘傺,愤恨和不肯低头的傲兀",这不正是自我欣赏的撒旦吗?    可怜的数千年文明不知为什么把我们的狂人开罪了,要受到这许多"吃人"的诅咒。1918年早春,在北京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绍兴会馆的小世界里,也有几分无序中的优雅,那位搜求金石拓本的教育部佥事应请写起白话小说来。他创作《狂人日记》的本意究竟是什么?日记中政治立场正确的"我"是他的传声筒吗?英国小说家劳伦斯说过,相信故事,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大意)。
  16. 何包钢:欧树军 《国家基础能力的基础》序言
    书评 政治 2013/05/15 | 阅读: 1791
    作者强调国家认证能力是国家基础能力的基础,国家的强制、汲取、监管、再分配等功能都离不开认证。他用充分的历史事实和国家制度的逻辑发展来说明这一点。
  17. 孔诰烽:奥巴马 左翼「真面目」
    政治 2008/11/17 | 阅读: 1790
    奥巴马大胜,还帮助民主党巩固国会多数,新兴网上媒体Politico的头条即以「奥巴马革命」来形容11月4日发生的一切。
  18. 唐文明:文化保守主义者何以也认可“五四”?——以牟宗三为例
    历史 思想 2011/03/19 | 阅读: 1790
    对“五四”的评价,有两种肤浅之论,一是轻易肯定,一是轻易否定。前者见诸以传统为历史包袱者,在现代思想史上广为流布,影响及于当下;后者见诸以传统为文化慧命者,新世纪以降随民族自信增强而屡闻其声。对历史事件的任何解释都可能意味着某种简化,然而,正因此,解释必须自觉承担最大可能的复杂性。文化保守主义者何以也认可“五四”?这样提出问题就是为了在可能的解释中保持必要的张力,以免过分简化而导致轻易的肯定或否定。  以牟宗三为例。在《关于历史哲学——酬答唐君毅先生》一文中,牟宗三谈到自己如何“深厌‘五四’运动后所带来之学风和时风”,以至及于地理:“上海之商业买办与北平之文化买办俱属可厌,而在吾人之分上,北平尤可厌。”牟宗三更从夷夏之辨的高度看待北平,认为那里“充满了夷狄的气息”,除提到北平作为辽、金、元、清之故都外,另一重要的因素恰恰是,“‘五四’后的新文化运动亦在那里发祥,一直影响着今日知识分子之心灵”。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五四”运动所标举的两大精神旗帜——民主与科学,牟宗三终生念兹在兹。  何以故?且看牟宗三对“五四”的评价:“‘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出现是近时中国发展之一重要的关节。它的主要意向是反帝反封建,提倡科学与民主。这都是不错的。然而由此亦开出了意识的歧出。在这歧出中,最重要的民主政体之充分实现之政治意识反倒日趋暗淡,直不在人心中占地位;占地位的,倒是跟反封建而来的反中国文化,这已先动摇了自己的命根,已不是相应民主政体建国之健康的意识。”(《中国数十年来的政治意识——寿张君劢先生七十大庆》)可见,牟宗三明确区分了政治与文化的不同层面,而在政治层面上认可“五四”,在文化层面上反对“五四”。  这极易使人想起“五四”研究领域中常提到的一点,即企图区分两个“五四”,一个关联于1919年的政治事件,一个关联于1915年以来的新文化运动。就“反帝反封建”的著名评价而言,前者侧重反帝,因此表现为爱国主义;后者侧重反封建,因此发展成反传统主义。这种区分或许在阐明某些具体历史问题时有其意义,但也不宜过分夸大。新文化运动虽可追溯到1915年《青年》杂志的创办,但在1919年以后势头迅猛、影响剧增亦是事实。牟宗三多言“‘五四’后新文化运动”而少言“‘五四’新文化运动”,可见其心中之真实感受和真切印象。实际上,作为政治事件的“五四”与作为文化运动的“五四”是紧紧交织在一起的,二者之间决非只是时间上的相续或交替,而是涉及到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紧密关联。  从政治层面看,“五四”直接产生于民国的共和危机,其显著表现即袁世凯的恢复帝制。牟宗三对此亦有非常明确的认识:“辛亥革命,改专制为共和,此为国体之一变。然民主共和国之国体之充分实现,不能不靠民主政治之政体之充分实现。……而袁氏之帝制自为实即恢复以前之君主专制,否认民主政治,不徒改变国体而已。”而在袁世凯垮台后,“政治仍未上轨道,民主政体仍未依法施行。纷纷攘攘,乃有‘五四’运动后新文化运动出现。”(同上引文)那么,共和政治的危机何以会引发一场最终以全盘性反传统主义为基本标识的新文化运动?要理解此问题的来龙去脉,必须从现代以来中国人国家建构行动的客观要求上来看。  国家作为一个垄断暴力和税收、以保护国民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为目的的现代政治制度设置,其建构过程有其复杂性和艰难性,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既有自身深厚的文化—政治传统而又在自身的文化—政治传统中对国家不甚措意(如梁启超所谓“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的族群而言。国家建构可从对外、对内两个角度来看。对外而言,主要是主权的确认和宣称。主权危机是国家建构危机中的重中之重。发生在1919年而以“五四”命名的政治事件,就是对主权危机的一种激烈反应。当然,从“反求诸己”的意义上来看,责任不可能被归于外部,而只能被归于自己的政府,于是,问题就被转向了内部。  对内而言,除了制度设置和政府行政上的要求外,还必须树立国家的权威。这就要求必须塑造出有国家意识的国民——这正是梁启超《新民说》孜孜以求的。国家在内部的权威树立不起来,可能会有许多原因,比如说外部环境太差、压力太大,或制度设置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等等,但也可能是因为缺乏具有国家意识的国民。或可称之为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实际上就是对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的一种激烈反应。需要深思的是,何以当时国家建构中的一切危机,包括与外部客观环境有密切关系的主权危机,以及与制度设置及其可操作性直接相关的一切问题,在自我反思的层面被一股脑儿理解为国民危机?仅仅像林毓生那样从知识分子的主观思想倾向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将当时知识分子普遍的激进倾向归于所谓“借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中国传统思维的影响更是荒唐。首先,“思想文化”对民族生活的笼罩性不独中国为然,其他民族也是一样。其次,如果说他这里的表述是引人误解的,更好的表达就是孔子所言“失之正鹄,反求诸其身”的话,那么,这一点根本不能解释“五四”新文化运动何以表现为全盘性的反传统主义。  就此而言,对“五四”的任何单纯的政治论述或文化论述都可能挠不着痒处。对“五四”的思考必须紧紧扣住如下这个问题:当时中国的政治现实和政治经验何以被知识分子认定应当在文化上提出那样激烈、苛刻的要求?联系到“五四”以后的政治和文化变迁,真正需要反思的其实是“五四”与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全能主义的关系。换言之,如果说家庭、家族、以及包括宗教在内的各种社会团体都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洞穴”,那么,对何种政治经验、在何种意义上的反思会导致将这些大大小小的“洞穴”都看作是造成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的罪魁祸首,从而企图在塑造国民的名义下彻底铲除这些“洞穴”?  牟宗三显然相信,文化保守主义可以作为政治自由主义的基础而实现双方的结合。这一信念造就了他既认可“五四”、又批判“五四”的双面立场。但是,如果“五四”的反传统主义在政治自由主义者的思想脉络中的确具有某种合理性,那么,对于文化保守主义者来说,“五四”能够给出的最大启示或许恰恰在于,像牟宗三那样企图以文化保守主义为政治自由主义奠基的思路,无异于与虎谋皮,不仅难逃“体用两橛”的命运,而且最终会使所保所守者也丧失殆尽。
  19. 孟晖:胡服变作汉衣冠
    艺术 2011/08/11 | 阅读: 1790
    汉服运动方兴未艾。而且这一草根运动与对"汉族"的理解有着深层的精神联系。从网上倡导汉服的言论来看,"汉服泛指三皇五帝时期到清政府实行剃发易服前的汉族所着服装系统","汉民族服装尽管受到其他民族服饰的影响,但其基本民族特征则并未改变",比如"男子的圆领袍服自唐代一直延续到明代"......果真如此吗?唐代突厥贵族的金蹀躞带,"玉带"由此演变而来。明代官员的经典服饰其实受到胡服的影响。在马背上跑野了性子的唐代军人们没一个能遵循长裙、高履、危冠之类的古礼。唐代健儿以巾、袍、带、靴的战服作为常装,"上领"解开后便形成翻领。北朝后期发生了一次重要的服饰变革,涉及我们今天非常眼熟的乌纱帽、玉带、皂靴以及"圆领袍"的来历。原来,古代官员的这套标准打扮,都与少数民族特别是擅长骑射的草原民族服饰有关。服饰演变的华美历史,也许会让我们对"中华民族"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乌纱帽"的含义可说是路人皆知,"戴上了乌纱帽"、"丢了乌纱帽"这类表达在今天仍然得到经常性的应用。经由古代绘画以及戏曲表演,人们形成了深深的印象:头戴乌纱帽,身穿盘领袍,腰挂玉带,足蹬皂靴,便是中国古代官员的经典风貌。不过,这一套服饰在历史上其实有个鲜明的起点,那就是北朝后期。在秦汉魏晋,在南朝,甚至在北朝前期,都绝对看不到类似的男服样式。对于发生在北朝的这一次重要的服饰变革,唐宋学者们都心里明镜儿似的知根底。如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指出:"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蹀躞带,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靿皆便于涉草。"朱熹也在《朱子语类》中明确道:"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领衫、靴、鞋之属。先王冠服,扫地尽矣。中国衣冠之乱,自晋五胡,后来遂相承袭,唐接隋,隋接周,周接元魏,大抵皆胡服。"朱子提到的"上领衫"、"上领服",就是"盘领袍"的前身,在北齐时代最初出现的时候,这种上衣确实是"窄袖"的"短衣",一如沈括所指出,其形制处处都是为了便于骑马、射箭、在草原上跋涉而设计。这种上衣最特殊之处便在其领式,唐宋时称为"上领",明代则称为"团领"、"盘领"或"圆领",是将领口挖裁成紧绕脖颈的圆形,纽扣的结扣处在两肩头。如此的形式显然是为了防止风沙从领口灌入,另外,一旦天气转热,解开肩头的纽扣,将一对"上领"外翻,便形成敞开的"翻领",犹如今日西装的翻领,这样一来,就可以散热透汗了--因此它也是中国服饰传统中唯一有翻领的衣式。也是在上领袍、衫上,为了骑马的方便,而开创性地引入了可能是从波斯传来的"开衩"。纽扣、开衩这些在秦汉服饰中从不曾有的元素,从此将逐渐变幻为中国传统服装上闪闪生光的亮点,而其最初出现在上领袍、衫上,都是为了服务于马背轻驰的便利。扎在上领袍腰间的皮带是一种形制特殊的"蹀躞带",在带身上嵌有一个个金属銙环,其中装缀细长皮带,叫做"蹀躞"--这些垂带上均设有多个带扣,可以把佩刀、箭囊以及各种随身所需的小物件一一挂在上面,恰恰是适合游牧生活的一种携物方式。入唐以后,农业社会的定居生活方式成为常态,人们无需在腰带上携挂日常物件了,銙环便逐渐化身成华贵的饰牌,演变出文学中经常提到的"玉带"。至于长靿靴,则显然是"皂罗靴"的源头。在北朝后期,还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头饰"幞头"。按《隋书·礼仪志》的观点,幞头倒是来源于"汉衣冠"--前身是东汉以来的幅巾,即方头巾。(不过,孙机先生认为,幞头是由鲜卑帽改进而成,因此仍然是"胡服"的一种。)在北周武帝的时代,幅巾被加以改造,在巾的四角缝缀上系带,同时发明了一种非常漂亮的结系方式,将一对巾带结在脑后,另一对巾带反系向前,于头顶的髻前绾结,因此也叫做"折上巾"。发明幞头的目的,同样是"便武事者也"(《新唐书·车服志》),用轻质的绢罗将头发束紧,头顶上轻便利落,自然无碍驰射。不过,大致在隋唐之间,为了追求造型的美观,幞头之内被加上硬质衬冠。自唐至宋,巾角也转换成花样翻新的帽翅,同时改用硬挺的漆纱当做面料,最终形成"乌纱帽"。总之,幞头、上领袍、蹀躞带、长靿靴,本是一套完整的骑马服,是战服,或者说,是一套完整的骑兵军服。隋、唐都是以马上得天下,其上层社会由剽悍的军功贵族构成,于是,这一群体日常所穿的服装便在国家政治中心自动确立为一种服装标准。早在南北朝时代,上层社会的"常服"便发生了南北的分野,南朝男性贵族仍然保持上襦下裙的衣式,而"北朝则杂以戎夷之制",并且"虽谒见君上,出入省寺,若非元正大会,一切任用"。隋唐两朝沿袭了北朝时代的作风,虽然非常认真、严谨地以"复礼"的精神制定了全套的繁复的仪服制度,可惜在马背上跑野了性子的健儿们没一个能习惯长裙、高履、危冠之类--你能指望艾森豪威尔天天穿裙子四处走吗?所以,除了"元正大会"一类的庄严场合,平常还是照穿方便利索的战服。唐家天子就带头不认真尊行古礼,"其常服,赤、黄袍衫,折上头巾,九环带,六合靴,皆起自(北)魏(北)周,便于戎事。自贞观以后,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已。"(《旧唐书·舆服志》)李渊、李世民这两位天生的战士,都是以巾、袍、带、靴完整配套的战服作为常装--整个上层社会也都是如此。日久相沿,这一套轻捷剽悍的服装竟逐渐演变成宽缓华贵、雍容温雅的宋、明官服。直到清代强行确立一套新体系的"胡服","乌纱帽、圆领袍、腰带、皂靴"才成为"前朝职官公服"(清人叶梦珠《阅世编》)而汇入历史记忆。
  20. 张思:20世纪初中国农村手工纺织业的遭遇和命运
    历史 2012/06/17 | 阅读: 1788
    本稿主要依据当时海关报告、英国领事报告及地方志中的稀见文献资料和统计数据,力图通过对20世纪以前40年间直鲁农村手工棉纺织业的曲折经历的展示来整合长期以来各家的纷执异说,并藉此说明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多岐遭遇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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