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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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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文澜:从烦恼到快乐
    历史 2009/03/23 | 阅读: 1573
    我不愿回忆过去,因为过去没有什么值得留恋。
  2. 萧默:建筑慎言“接轨”与“艺术” ——兼与叶廷芳先生商榷
    建筑 2008/07/29 | 阅读: 1572
    作者从“建筑艺术”的文化性和中外文化的不同,论述了中国建筑应立足于本国文化土壤之上,慎言与西方的“接轨”;从建筑的双重性和建筑艺术的层级性、公众性,论述了“建筑艺术”只是指称建筑中的“艺术性”。“建筑”作为整体,不可能是纯艺术,仍应以满足包括功能在内的物质性为其首要的追求,慎言“艺术”。
  3. 鲁玺:2030年,全美20%的电力将来自风能
    环保 2009/07/13 | 阅读: 1572
    目前,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风能产业市场,风能装机容量也是世界第一,但风电在其电力供应中不到2%,预计到2030年美国20%的电力将由风能提供。美国能源政策法案(EPA)、生产税收减免(PTC)、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RPS)对风能的兴起,推动力巨大。减少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根本在于调整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相对经济可行的风力发电。继火电和水电之后,风能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三大电力来源。
  4. 石之瑜:台灣的埃及啟示錄
    政治 2013/08/21 | 阅读: 1572
    埃及面临民主化又军事政变的不幸,两者都有美国在背后推波助澜。台湾在埃及当前的政治危机中显然没有任何积极脚色可言,但却应该从美国对埃及政策中认真思索,到底美国是台湾的什么性质的盟邦?
  5. 印度艺术品市场遭遇赝品困扰
    艺术 2011/01/26 | 阅读: 1571
    科尔调查后发现,她原来的学生兼助手过去一直在雇佣艺术生伪造她的作品并将其兜售给别的画廊。“我已经报警了,伪造的画作也已被扣押为证据,但是警方到现在也没有逮捕他们。除了伪造画作之外,我的签名甚至鉴定书也被伪造了。”科尔说,“虽然赝品问题对全球艺术市场来说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在印度,这一肿瘤正在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蔓延着。”而事实上,科尔并非唯一存有这种担忧的人,印度绝大部分知名艺术家,诸如M.F。侯赛因、S.H。拉扎、萨迪斯·古吉拉尔等人,都深受那些高仿艺术品之害。
  6. 霍尔:流离失所(自传式访谈)
    社会 2011/03/28 | 阅读: 1571
    所以在文化层面上,从一开始,被殖民环境中本土与帝国的冲突情境,就不断地上演在我的家庭中。不管是属于哪一个阶级派系的人,都只认同殖民者,而不能认同穷困牙买加黑人的主要文化充分展现出高度的种族和肤色意识。
  7. 萨米尔•阿明:论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世界发展道路
    政治 2011/08/12 | 阅读: 1571
    2010年8月3日,埃及著名 左翼学者萨米尔•阿明给本刊发来两篇文章《南方国家必须掌握独立主动权》和《欧洲的出路--维持欧元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论述了国际金融危机后备受美国 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之害的南方国家和欧盟应该采取怎样新的发展道路。由于两篇文章所论述的主题相关,本刊以《萨米尔•阿明论金融危机后的世界发展道 路》为题一并发表如下。                       南方国家必须掌握独立主动权    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维度目前遭到了当代史上的第二次挑战。    第 一次挑战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7年,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帝国主义国家美国就宣告世界分裂成了两大阵营,即"自由世界"阵营和"共产极权主义"阵 营。由此,第三世界的存在就被公然地抹杀掉了:由于它的"非共产主义"性质,它被径直划归"自由世界"所有。"自由"被认为只适用于资本,殖民地和半殖民 地被压迫的现实则被完全地漠视了。次年,日丹诺夫在他的(事实上是斯大林的)著名报告中--正是这个报告导致了共产党情报局(共产国际的简化形式)的成立 --也将当时的世界一分为二,即包括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阵营和包括其余地区的资本主义阵营。这个报告忽视了当时存在于资本主义阵营内部的矛盾,也就是帝 国主义中心国家与投身解放斗争的外围国家及其人民之间的对立。    日丹诺夫教条的主要目标是推行和平共存,并由此安抚美国及其欧、日盟友的敌 对情绪。作为交换,苏联将保持低姿态,不再干预帝国主义列强视为自身内部事务的殖民地问题。于是,当时包括中国革命在内的民族解放运动,不再得到任何的积 极支持,只能自谋出路。不过,它们取得的胜利--当然,尤其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后来在国际关系方面带来了一些改变。莫斯科直到万隆会议之后才认识到这一 点。正是凭借万隆会议的影响,苏联才得以通过支援与帝国主义发生冲突的国家而打破自身的孤立状态,一跃成为国际事务的重要参与者。从某个角度来看,可以 说,第一次"南方国家的觉醒"造成了世界体系的重大改变。    当时,欧洲和拉丁美洲的共产党毫无保留地接受了日丹诺夫报告,但是这个报告几乎 立即就遭到了来自亚洲和中东的共产党的抵制。这一矛盾被掩埋在了当时使用的主流话语之中,因为它们仍然继续肯定苏联背后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但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亚洲和中东各国重新争取独立的斗争的发展,特别在1949年中国革命胜利后,这种抵抗也愈加表面化。据我所知,至今尚无人撰写过替代 理论的形成历史,这种替代理论后来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中得到明确,并体现在了不结盟运动(自1960年起包括亚非国家加上古巴)的章程中,其核心就是 要充分发挥亚非国家的独立主动权。理论形成史的相关细节至今尚掩埋在一些共产党(包括中国、印度、埃及、伊拉克、伊朗,也许还有其他一些国家)的档案文献 中。    不过,在1950年后,我有幸参加了一个由埃及、伊拉克和伊朗共产主义者以及其他人组成的反思团体,这使我能够亲眼见证发生的事件。 直到相当晚的时候,在1963年,我们才通过王同志(王是《革命》杂志的联络员,我是该杂志的编委之一)了解了在中国由周恩来引发的争论。我们也听到在印 度发生的争论及其引发的分裂的一些消息,这次分裂后来由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建立得到了证实。我们还了解到印尼和菲律宾共产党内部基于同一路线产生 的争论。    这部替代理论的形成史应该帮助人们了解:万隆会议并非像某些当代史家所暗示的那样,肇源于那些民族主义领袖(尤其是尼赫鲁和苏哈 托,也许还包括纳赛尔)的思考。实际上,它是当时在共产党内部进行的激进的左派批判的产物。这些反思团体获得的共同结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对帝国主义的 战斗要在世界范围内团结社会和政治力量,这些力量取得的胜利可能对当代世界中的社会主义进步产生决定性影响。    然而,上述结论仍然留下了一 个关键的问题未能解决:谁来"指挥"这些反帝战役?更明确地说,是由共产主义者支持的资产阶级(时称"民族资产阶级"),还是由共产主义者而非资产阶级 (他们实际上是反民族的)领导的人民大众阶级阵线来指挥反帝战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通常是不一致的,有时甚至是令人困惑的。在1945年,各国的共产党以 斯大林的结论为基础结成了同盟:在世界各地(在与美国结盟的欧洲、在当时习称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资产阶级已经把"民族的旗帜踩在了脚下"(斯大林 语),而只有共产主义者才能团结那些不向帝国主义者和美国资本主义秩序低头的力量,形成统一阵线。早在1942年,毛泽东就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不过只是在 其《新民主主义论》于1952年被翻译为西方语言之后,我们才了解了这一点。毛认为,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民大众而言,通向社会主义的漫长道路只能由共产党 人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民主的和反帝反封建(当时的习惯用语)的革命来开拓。其言下之意就是,不考虑在其他地方--例如在中心国家--取得的社会主义进步; 只有当外围国家人民已经给帝国主义造成实质性破坏后,其他地区的社会主义进步才能形成气候。    中国革命的胜利肯定了这一结论。南亚国家(泰国、马来西亚,特别是菲律宾)的共产党在越南模式的激励下开始了解放斗争。随后,在1964年,切·格瓦拉也持有相似观点,他呼吁创造"两个、三个、乃至更多个越南"。   关于独立的和反帝的"亚非国家"的主动权的前瞻建议是由不同的共产主义反思团体提出的,也是明确的和进步的。这些建议在万隆会议和不结盟运动的纲领中均有体 现,对这些纲要,我已经在《南方觉醒》(Leveil du Sud)中做出了系统的阐述。这些建议的核心是将重新夺取对积累过程的控制权(以自我为中心 并与世界经济脱钩的发展)作为根本需要。  1955年到1960年间,这些建议的确一度曾被某些国家的统治阶级作为整体政策在亚非大陆推行,不 过其力度已经大大被削弱了。与此同时,东南亚所有的共产党发起的革命斗争都失败了(当然越南除外)。由此得出的结论似乎是:"民族资产阶级"反帝斗争的能 力还没有完全枯竭。苏联在决定支持不结盟阵线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而帝国主义三套车(美、欧、日)则公开对之宣战了。    相关国家的共产主 义者随后分裂为两大阵营,并卷入了痛苦的、经常是令人困惑的冲突。一些人汲取教训,认为"支援"那些正与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的势力是必要的,虽然这种支援必 须坚持其"批判"立场。莫斯科通过创造出"非资本主义道路"这一论题为这种观点推波助澜。其他共产主义者则坚持了毛主义的精髓,认为只有由独立于资产阶级 的人民大众组成的阵线,才能成功地领导反帝斗争。官方虽然宣称中国共产党和苏共之间的冲突发端于1960年,但实际上这一冲突自1957年起就已经表面化 了。当然,这一冲突也证实了在亚非共产主义者内第二种路线的存在。    然而,万隆运动的潜力在不到15年的时间内就逐渐耗竭,这一事实突出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反帝纲领的局限性。由此,帝国主义反攻的条件也就成熟了,也就是将南方经济"再买办化",如果不是--对于那些最脆弱的国家而言--它们的再殖民地化的话。    然 而,一些南方国家在帝国主义主导下的新全球化中已经被认同为"新兴国家",这样一个事实似乎证明了认为民族资产阶级绝对和明显地无能的观点(根据这一观 点,万隆运动不过是冷战背景下的一段"小插曲")是似是而非的。但是我们要问,是哪种意义上的"新兴"?这种"新兴"是向来自帝国主义三套车的垄断资本的 扩张开放的新兴市场?还是有能力对全球化实施真正的改革并削弱垄断寡头权力的"新兴国家"?对那些新兴国家(以及其他外围国家)的权力本身的社会含义,以 及它们所开放或关闭的前景的疑问,再次被提上了日程。"后危机"的世界将是什么样的,或可能是什么样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论题。    普遍化、金融化和全球化的寡头垄断的帝国主义的晚期资本主义危机是明显的。但是,即便是在进入由2008年金融崩溃发端的新阶段之前,人民就已经开始从此前的萎靡不振中摆脱出来,这种萎靡不振是随着上一次工人和大众争取解放的斗争浪潮衰退而开始的。    拉丁美洲(除了古巴与三大洲研究中心的努力)在万隆时代并未发挥影响力,但现在似乎走在了运动的前列。    尽 管当前形势下出现了许多重要的新现象,但是我们今天面对着的仍然是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的问题:南方(新兴国家及其他国家)能够掌握独立的战略主动权 吗?民众力量能够对力量体系施加变革吗?这种变革是通向真正进步的唯一道路。能在南方的反帝的人民斗争和北方的社会主义意识的进步之间架起桥梁吗?    对这些难题,我不想仓促做出答复,它们只能留待斗争的发展来解决。但是,我们时代的激进知识分子应竭力解决的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则不容低估,由此产生的那些讨论所可能导致的结果也同样如此。    上 世纪50年代的一些反思团体所得出的结论,使用了与过去本质上相同的语言来描述这个挑战:外围国家的人民应该承担起国家建设的任务(由区域的和作为整体的 南方的计划来支撑),这种建设应该是以自我为中心并与世界经济脱钩的。但是,除非它们的斗争能在社会主义的前景中进行,它们是无法走上上述道路的。因此, 外围国家必须摆脱它们对下面这种错误选择的幻想,即在全球化的资本主义体系中进行"赶超"。万隆运动虽然也包含了这种独立选择权,但是却带有后来为历史所 揭示的那些局限性。    值此第二次"南方的觉醒"方兴未艾之时,结果是否会更好?首先,当前能否团结起同时在南方和北方进行的斗争?令人痛惜 的是,在万隆时代未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在那个时代,帝国主义中心的人民最终还是团结在了他们的帝国主义领袖身后。事实上,如果没有造福于富裕的北方社会的 帝国主义租金,那个时代的社会民主主义规划是难以想象的。因此,万隆会议和不结盟运动仅仅被看作冷战背景下的一个插曲,甚至也许还是由莫斯科操纵的。在北 方,很少有人了解这个亚非国家发起的第一次解放运动浪潮的实质。即便如此,运动的力度本身还是使得莫斯科对它施以援手。  构建一个反帝的工人和大众的国际主义的事业仍需努力。                 欧洲的出路--维持欧元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1. 货币不能脱离国家而存在。一个国家及其货币,都是集体资本超越单个资本的各种竞争力量进行运作的手段。时下关于资本主义体系是由市场控制而无需国家(在这 种情况下,国家仅剩下维持法律和秩序所必需的最小职能)的见解,完全不以任何对于资本的严肃的历史理解为根据。这种见解同样也缺乏任何能证明市场可以维持 最优均衡的科学理论为基础。    欧元就是在尚不存在欧洲国家的时刻诞生的,民族国家自身被剥脱了管理资本的职责。一种"独立"于国家的货币的定义,本身就是荒谬的。    在 政治意义上,"欧洲"是不存在的。尽管存在着对超国家主权的幻想,事实上却只有各国政府才拥有合法权力。在任何一个单独成员国内,都不存在接受一个由"欧 洲大选"中诞生出的欧洲所不可或缺的那种政治成熟。目前,人们还只能对这样的设想心存期待,而欧洲的真实合法性的实现为期尚远。    从经济和 社会方面看,欧洲就更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了。目前,这个拥有25到30个成员国的共同体在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上依然存在着深刻的不平等。那些控制着该区域经 济的垄断寡头,是一些自身民族性要取决于它们的大股东的民族性的团体。这些团体首先属于英国、德国和法国,其次属于荷兰、瑞典、西班牙和意大利。东欧和部 分南欧地区与北欧及中欧的关系,同拉丁美洲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如出一辙。在目前的条件下,欧洲还仅仅是一个共同市场,而后者本身又只是全球金融垄断寡头控制 下的世界市场的一部分。正如我以前谈到过的,从这个角度看,欧洲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体。这一形势,加上不可能存在一种政治上的联合,导致在欧洲内部存 在着不同的工资水平、社保和税收体制,这些问题在现行的欧洲体系内部是无法解决的。    2.因此,欧元的创立原是本末倒置。虽然其创始者们后 来也承认了这一点,并宣称这一设想本是打算迫使欧洲建立一个跨国国家,从而在事实上扭转本末倒置的局面。这样一个荒谬的体系只有在总体经济形势持续有利的 条件下才能有效运转。因此,对于随后发生的事情我们丝毫也不应该感到吃惊。一旦危机(最初表现为金融危机)开始冲击该体系,欧元就变得无法维持,对于如何 有效和连贯地做出反应,人们也束手无策。    欧洲的机构(包括欧洲央行)对于危机(希腊债务危机及其他)的反应也是荒谬和徒劳的。这些反应可 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全面紧缩。这与1929-1930年间各国政府的反应极为相似。正是这些反应在上世纪30年代加剧了事态的恶化,今天,我们在布鲁塞尔 (欧盟总部--译者注)也将看到同样的后果。    3.在上世纪90年代真正应该做的是建立"欧洲货币蛇体制";每个欧洲国家都应该拥有货币主 权,在自由贸易(共同市场)的限度内,依据自身的时机和需要来管理其经济和货币。这种货币"蛇体制"将通过固定(或相对固定)汇率确保各国的联动,而汇率 则能够通过协商而予以适时的升值和贬值。    在这一设想之下,对于"硬化蛇"( stiffening serpent)的长期观点将是现实 的--也许会导致放弃谋求一种共同货币。这一进程将由生产体系、真实工资和社会福利的渐进收敛过程来调节。换句话说,通过自下而上的收敛,"货币蛇"将帮 助而不是破坏这一进程。但是,这将要求各国就目标达成一致,并展现控制金融泛滥的政治决心。这与以去管制的金融一体化为特征的荒谬的现行体系截然相反。    4.当前的危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机会,藉此,我们能够摆脱这种不可靠的货币赖以维持的途径,并代之以与现实时机相适应的、对受危机影响的各国都有效的货币"蛇体系"。    希 腊和西班牙可以通过如下决策开始这一进程:(1)"暂时"与欧元脱钩;(2)将它们的货币贬值;(3)至少就金融流动而言,要实施外汇管制。通过实施上述 措施,这些国家将能够在一个坚实的立场上通过协商谈判重新确定其债务表,并在通过审计后要求取消那些与腐败和投机(这些属于外国垄断寡头参与并趁机发财的 活动!)相关的债务。我确信,这将做出一个良好的表率。    5.不幸的是,这样一种危机出路的实现机会是极其渺茫的。决定维持独立于主权国家 的欧元,并在"金融市场法则"的神圣性面前五体投地,这些并非某种荒谬理论的结果。它们意在维护垄断寡头的统治。它们是构建一个欧洲集体的关键要素,后者 本身就将排除一切针对垄断寡头的经济和政治权力的挑战。    在一篇流传甚广的题为《帕潘德里欧致默克尔的公开信》的文章中,这封代言式书信的 希腊作者将德国过去与现在的专横傲慢做了比较。在20世纪,德国的统治阶级曾两次图谋通过战争手段创造一个屈服于他们意志的欧洲统一体,但两次均以失败告 终。他们对欧洲领导权和统治一个"马克区"的追求,似乎都是基于对德国经济的过高估计,德国经济实际上只是相对强大而实际上是脆弱的。    只 有当激进的左派敢于在政治上采取主动并建立一个反垄断寡头的替代组织时,危机才能得到克服。我曾经说过,欧洲要么是左派的欧洲,要么就什么都不是。然而, 当前欧洲的左派势力的战斗口号仍然是"当下的欧洲总比没有欧洲要好"。打破目前的僵局就要解构现行的机构和条约体系。在其现行形式下,这个体系将导致史无 前例的混乱。所有的设想都是可能的,包括我们讳莫如深的极右翼的复兴。对于美国来说,一个被阉割了的欧洲或欧洲的完全崩溃,都是无所谓的。一个团结的强大 的欧洲将迫使美国在意其利益和观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周思成译,摘自2011年第6期《国外理论动态》) 
  8. 谭家健 :《穀梁传》叙事比论
    历史 2012/12/28 | 阅读: 1570
    穀梁氏、公羊氏是经学家,重在解释《春秋》经义,故事只是为释义的补充而已,因而忽视叙事的完整性和生动性。左氏是史学家兼史传文学家,长于叙事,重视细节的真实性和情节的完整性,解释《春秋》经义只是偶尔为之。
  9. 《经略》第二十一期目录与刊首语
    期刊专递 2012/12/14 | 阅读: 1568
    政治报告与文明型国家的现代整合
  10. 巴·苏和:蒙古族近代文学大师尹湛纳希研究概述
    文学 2012/06/08 | 阅读: 1566
    尹湛纳希(1837-1892)是蒙古族文学史和中国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蒙汉文化交流史的先驱,一生中写出《红云泪》、《一层楼》、《泣红亭》和《青史演义》等多部长篇小说和诗文,开创了蒙古族长篇小说的先河。
  11. 韩博:此时此地的彼时彼地--评萧开愚自选集《此时此地》
    文学 书评 2008/03/11 | 阅读: 1565
    日前,萧开愚自选集《此时此地》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分为三个部分:诗作、译诗和二十余篇萧开愚称之为“从命作文”的文章。他从自己不同时期的诗作中精选了133首,组成本书的第一单元“诗选”。从1986年的《雨中作》,到写于2007年6月的《破烂的田野》,从《金华及东山印象》、《夜游》、《试试》这样的玲珑短诗,到气势磅礴的组诗《向杜甫致敬》,“诗选”就像一份由每一个“此地”汇聚而成的地图,中江风物、上海风情、西欧风气、中原风土,在萧开愚注重“此时此地”经验的写作中错综勾连。这种道思与情感地理学,恰如本雅明所说的那种既可以从中主动迷失又能借以确定自己位置的个人地图。另一方面,“诗选”也是被“此时此地”改写过的“彼时彼地”的地图。萧开愚在《后记》里说,这本集子中大部分作品在编入本书的过程中,他全部重写了一遍,“重写产生的作品具有此时此地经验的加入,因而是不必美满但生气勃勃的此时此地的作品”。
  12. 孙郁:《语丝》内外
    人文 2008/12/12 | 阅读: 1565
    周氏兄弟与《语丝》。《语丝》问世,才有了智性和有趣的新文人,文章也可以随意为之了。
  13. 李化成:医疗社会学视角的审视
    医卫 2010/11/26 | 阅读: 1563
    对于公众而言,要真正搞清哪些属于专家的能力问题,哪些属于专家的职业操守问题,恐怕还有相当难度,这主要是由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医学本身就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16世纪到18世纪经验医学和理性医学的齐头并进,19世纪临床医学的诞生以及实验医学的飞速发展,20世纪公共卫生事业的显著进步,都使得医学的专业化不断加强。
  14. 《卫报》:美军网络间谍将针对社交网络舆论
    政治 科技 2011/03/21 | 阅读: 1563
    批评者认为,这种方式让美国军方得以在网络上制造出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屏蔽了那些不被美国军方接受的观点,将不符合他们军事目标的评论或者报道拒之门外。而这种做法也会招来其他国家私人公司以及无政府组织纷纷效仿。此外,这种利用虚假身份在网上发言的行为还会带来法律后果,因为在美国伪造或盗用他人身份同样是违法行为。
  15. 约瑟夫·康、马克·兰德勒:中国攫取了西方的烟囱
    环保 2007/12/24 | 阅读: 1562
    Joseph Kahn 与 Mark Landler

    “中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也打破了全球变暖的地缘政治。由于一些曾经在西方国家生产的产品现在都转移到了中国,许多富裕的西方国家能够为自己日益减少的碳排放量而自吹自擂。然而,以中国为首,全球各国的碳排放总量实际上却在迅速上升,而非下降。为了发展重工业和满足不断扩大的内需,中国的自然资源,包括铁矿石、石油和木材已然告急。所以,中国的经济增长还使远如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的自然环境饱受其害,因为中国需要从这些国家采购原材料并通过轮船运到国内。”
  16. 威廉·查斯:英语系的衰落
    人文 2010/01/16 | 阅读: 1562
    美国大学文学教育的衰落以及相关讨论
  17. 韩少功:寻根群体的条件
    文学 2009/09/17 | 阅读: 1561
    什么是“寻根”?寻什么“根”?怎样去“寻”?你寻到了什么?……问题一旦笼统和通俗到这个地步,事情就不好谈。二十多年前谈不清楚,二十多年后肯定还是谈不清楚。正是考虑这一点,很久以来我对这个话题能躲则躲。
  18. 许章润:论梁漱溟对西方法律的理解
    法律 2011/08/13 | 阅读: 1561
    在近代中国接引西方法意与法制的智识活动中,以现代"新儒家"名世的知识份子群体的思虑迄未得到应有的疏理。而就其在体贴中国固有人生与人心的意义上对于西方法律与法理及其在中国的移用的观照而言,正有为专门的法律从业人员虑所不及而需要我们后人用心体会者,梁漱溟乃其中突显之一例。这里,笔者通过分析梁氏对于西方法律精神与传统及其社会─历史成因,西方法律价值与概念在中国的移植及其与"老中国"的冲突等课题的论述,揭示梁氏思想中的另一侧面,同时,借此视角,展现现代新儒家在法的领域接续、阐发中国固有传统时,接引异域文明的心路历程。 一 梁氏对于西方法的省察,基本上是在"公法与私法"、"历史与现实"以及"价值与功能"的三组范畴中作业的,分别触及了西方法的意义源泉──法之为法的合法性;历史维度──法是民族精神与地域生活的展现;和现实根据──法是服务人生而熨贴人心的生活样法。 第一,就公私二元、个体与群体的互动而言,梁氏体认西洋的法律一如其政治,乃"德谟克拉西的法律",也是"科学的法律"1。而一言以蔽之,西洋社会─政治的组织与运作盖在于"权利为本,法律解决"这八个字2。"权利为本",意味着个体与团体、国家与社会各有其权利,而各以其权利为核心,所以此疆彼界,"权力"与"权利",必须明确规划,"订定明白",而这便也就是法;意味着经由"表决"等众多工具理性的复杂技术性操作而筛选、凝结民意,民意中的多数──压倒一切的优势人心──即为法律。用梁氏的原话来说:"西洋的所谓法律,就是团体里面大家的一个公意;而团体公意如何见呢?就得由票上见。"3又正因为此后纠纷,循此解决,法律当然成为不二准绳,所以更反过来要求"权利义务清清楚楚,互不相扰"4。滥觞于罗马法精神而表见为现代型的公权与私权概念的出现,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等等,便都是大树新枝、顺水之舟了。这其中所蕴涵的政教分离,道德与法律两清,个体与群体的相反相成,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而一以实现社会心理所期待的那个"公道"(justice)5为鹄的的原理原则,乃是近世西方文化的一大特色6。相形之下,传统中国的"社会组织从伦理情谊出发,人情为重",伦理则"因情而有义",中国法律遂一切基于义务观念而非权利观念而立;同时,传统中国这一"不像国家的国家",无阶级的流转圆通的"四民社会","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间之伦理的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通常时光,"国与民更彷佛两相忘",遂造成传统中国法律虽早发达,但却不走西方型的私法─权利意识的路子,亦无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刑法的分别7。就此而言,与普世观念下的中国"天下秩序"的组织与维持既不靠教会的宗教,亦不靠国家的"刚硬之法律"的样本相比,辜汤生讥嘲西方社会"不是靠僧侣拿上帝来吓唬人,便是靠军警拿法律来拘管人"8,峻刻之语道出的实乃"片面的深刻",也是常情,而梁漱溟对辜氏此说不止一次地徵引,亦正是所谓有感而发,心同理同9。职是之故,梁漱溟才慨言:"离开宗教而有道德,在中古西洋殆难想像;离开法律而有秩序,在近代国家弥觉希罕。然而在旧日中国却正是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恰与所见于西洋者相反。"10而这一切,又都是各自历史积累所得,有在法律之先的社会发展事实预为铺垫,慢慢生成演来的。 第二,从历史维度而言,西方精神本身乃一纷纭歧出、粲然大观的综合体,不仅有晚近"最新思潮"与启蒙运动后的"新思潮"的对立,而且更存在着彼一思潮与此一思潮的扞格。如梁氏所述,欧洲自近代初期起,发挥个人主义、权利思想,成就了现代的西方社会,这是对于中世社会的反动的结果;而最新的思潮则是随着经济上的社会本位,法律思潮亦随之主张"社会本位"与"义务本位"观念,所以,个人对于国家,当初只希望它不干涉者,此时转而希望它积极负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诸如1919年的德国宪法等,于人民的消极权利外,复规定一些诸如生存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等积极性权利;同时,如何运用自己的财产、受教育、工作以及选举投票等等,亦均成为人民的义务,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一元化。梁漱溟并引狄骥(Léon Duguit)的"社会连带关系"(solidarité sociale)理论为己说作证11。在他看来,此次西方前后思潮的调和,根本精神不仅是基于国家与个人的对立,更是出于调整个人与个人的对立这种格局的需要,而这种"两面各自主张其权利,而互以义务课于对方"的机制,在他们不仅是补偏救弊的时势使然,更是退一步进两步的技巧,但从中国儒者的理想的眼光看来,此不免"固执一偏,皆有所失"12。实际上,梁漱溟在此道出了一个法律规则需切合人心,而确能服务人生,从而与多数人的社会价值若合符契,成为人们乃可信托的外在准则和内在凭藉,从而实现法律规则与法律信仰内外一致的问题。 第三,这种表现为法律架构的近代民主政治,在梁氏看来,其价值与功能在于"合理"与"巧妙"两项。所谓"合理",就在于它使得公众的事,大家都有参与作主的权,即公民权,而个人的事,大家都无权干涉过问,其直接结果便是对于个人自由权的确认,而凡此诸端一以宪法制度笼统,并落实为具体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司法独立与程序公正的设置,而此政治与社会安排达于人心,法意与人意融通,一以法律(特别是宪法)为"最高",即为宪政与法治。因此,这里的"合理"不仅是指"合理性",亦意味着"合价值";所谓"巧妙",则在于"使你为善有余,为恶不足,人才各尽其用,不待人而后治"。前者表现为立法、司法与行政的三权分立,其中,就司法而言,形诸陪审制、律师制度、公开审判、法官独立审判及其任免制度诸项。就后者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宪政制度下的民主运作,"政权从甲转移到乙,平平安安若无事",美国总统也好,英国首相也罢,经由选举制度疏通"漂亮角上台"的安全机制。 出于对权力本身固有的自我腐蚀性的怵惕,梁漱溟深感如何救济国家权力滋生的危害与腐败,实是现代政制与法制的第一大事,而传统帝制则为恶容易──如他所说,为恶的机会都预备好了──为善不易,既无法救济,沉痾不治,便只有暴力革命一途,一乱一治,牺牲太大,而西方"近代政治制度的妙处,就在免除这样可怕的牺牲,而救济了上说的弊害",这一切托赖于现代政党政治的配合运用,催生政象常新,"其结构之巧,实在是人类一大发明"13。正是有鉴于此,如梁漱溟夫子自道,终其一生,对于以英国宪政为代表的西方近世自由主义宪政传统,一代儒者的他"始终倾服"14。 二 若借用梁氏本人的用语,则他所解读的造成西方近代以宪政为核心的法治的深切根源,原不外"人生与人心"两项。就"人生"来说,相对于帝制中国,近代西方"社会构造"的"新异的色彩"可用"个性伸展,社会性发达"一言以蔽之,全部的机运全在如何调理集团与个人的关系上15。要之,西方社会自来为一团体/集团生活的样法,自宗教开端,以至于经济、政治,处处皆然,而集中表见为宗教的团体性、阶级的团体性和国家的团体性三种16。但是,另一方面,集团生活的西洋人反倒孕育出了与之相对的另一极的个体本位的权利意识,所谓"集团生活发达的社会所产生的一种有价值的理念"的"个人主义"17。而正因为从希腊城邦起始,西人即重团体与个人间的关系,故必然留意乎权力(团体)与权利(个人)的关系,此种"集团内部组织秩序之厘定,即是法律",这驱使日后"西洋走宗教法律之路"18。与家庭生活相比,集团生活的维持以秩序为前提,"为维持秩序,就得用法律,不能讲人情"。也正因此,于个人与团体双方,首要的是只求事实确定,关系厘清,理想生活与生活理想均自在其中19。罗马法恰恰适应这一需要,特别是适应"我"觉醒之后"向前要求现世幸福"的"我"的人生要求,而以发达的私法形式推波助澜,营造"我"的"现世幸福",一种"团体生活"中的"我"的生活,而"我"的生活又正属归"团体生活"中一个独立的份子。因此,所谓民主制度,在梁漱溟看来,正是根植于西人这种"我"的生活与团体生活的关系而发展出来的"一种进步的团体生活"20。凡此种种,共力形成并表达了西洋的别样的"人心"。 西洋的"人心",曰"争",曰"有对",曰"我"之中心,曰"恶"的人性论,曰"理智"的工具理性。梁漱溟举叙英国宪政运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无一不昭示一个"向外用力"的"争"字。参政权乃"争讨而得",个人自由是"反抗而得","若不是欧洲人力量往外用,遇着障碍就打倒的精神,这『民治』二字,直无法出现于人间。他不但要如此精神乃得开辟,尤其要这个精神才得维持运用"21。近世西方的宪政与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个人权利与公民权概念的流布,将一切人际格局悉处理为具有平均值的"陌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往来的法律取向,其形成、维持与运作,就靠千千万万并非特别秉有"热心好义"的心肠,而是"各自爱护其自由,关心其切身利害","各人都向前要求他个人的权利,而不甘退让"的"孤立"个体的积极参与,设若没有这种"争"的人生态度,"则许多法律条文,俱空无效用"22。这里,梁漱溟认为"论敌"胡适以"不知足"概西人精神的一段话23,与其"争"的论说恰可"互资参对"。正是这"不知足"的一个"争"字,使得包括法制在内的所有西洋制度,"一切植基于个人本位权利本位契约观念"这一人类"有对性"之上,其情形正可借西人原话,以"钳制与均衡原则"(Principle of checks and balances)一言以蔽之24。 这种处处防制的制度设置,以"斗争"为"法的永恒天职"的法律传统25,从宗教哲学人性论看,实渊源于西方文化对于人性"恶"的基本预设,政治、法制悉以人性恶为根据,围绕着一个"恶"字做工夫。一方面,梁漱溟认为,"恶"的人性论自有其深刻的理由,因为,其一,"人本是自家做不得十分主张的",在立法上,西人并非有意以不肖之心待人,人实不可信赖故也,"与其委靠于人,不如从立法上造成一可靠之形势故也";其二,除非绝对不要法律制度,要法制就是不凭信人。法制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欲在凭信人之外,别求把柄,则此亦似不能独为西洋制度病,各社会各国族均欲托庇于此,只不过近世西人将此"把柄"运用到家罢了;其三,在他体会,西洋立法,似乎秉持一种"科学态度",而科学讲的就是一般的、普通的、平均数的,而不以少数的、特殊的为限。既然法律本来就是为众人而设,其不信任人,只是说看人只能从平均数来看,我固然不能说你是坏人,亦不能说你是好人,所以当然只能以性恶立基了。另一方面,这种基于"恶"的人性论,与鼓励"人类应时时将自家精神振作起来,提高起来",而以"诚"、"信"、"敬"、"礼"相对待的中国固有精神,其"无对"的人生态度,实在大相刺谬26。所以,当西洋式的制度性设置已然经由"革命"或"改良"而安置于中国社会,却"胶柱不灵"27,甚或"适滋捣乱"28,盖在中国根本就无此种人生与人心以为配合,这种制度在中国乃成为"没心没肺"的玩偶。民国以后的中国徒袭有西洋制度的外形,而人生态度犹乎夙昔,扰攘不宁的表面原因似乎是人人群起而争,梁漱溟却慨言"这正为大家都太不爱争权夺利的缘故"29,可谓道尽个中消息。凡此种种,一句话,正所谓"民族精神"不同,欲在中国引植西方法理与法制,强拧中国人的人心以适应此一人生,冲突乃不可免了。 三 职是之故,欲将具有上述精神品格的西方法于仓促间移植中国,其可能与现实的结果会如何呢?梁漱溟曾先后举过四个例子予以说明30,涉及法律与道德、个体与团体、社会与国家、公平与正义、价值取向与制度的功能运作等等诸对构建现代法制所必须处理的课题,关乎生活样法、人生态度与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等诸方面。若同样从"人生"与"人心"两端下手展开论述,则就人生来说,最说明问题的莫过于第四个例子中的地方自治及其选举。该例典型地展示了固有的中国下层社会构造不敷新的上层结构的需要,以致欲经由"法制"联接上下的努力落空,下层饱受摧残,上层结构不立,而上下交相为害的尴尬。地方社会的自治,梁漱溟认为原意应在构造"团体组织",使地方社会由散漫而入于组织,而在尊重地方利益与愿望,承认地方的自治权的前提下,使"地方本身"成为一个"团体组织",从而营造"地方团体生活"。国家政权以强力来推行,无非求社会加速长进,但地方却不能因此而忘却地方团体本身,只着意于"上面的政令"与"官府的委托",也不能将地方自治等同于"古代的所谓乡,党,州,里"或现代的"乡属于区,区属于县"这类"自上而下的『编制』",否则,只有"他"而无"自",哪来地方"自"治31。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看,此种地方自治,一则需待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而具备此实际需要与可能的"自然形势",而不能不顾社会的实际情形如何,强迫为之32;二则须诉诸中国固有的"人心",而使外在的种种获得"情理"层面的价值源泉。从前者来说,自来的中国民众的生活样法不取"团体生活"的路子,特别是经济上不存在"不可解的连带关系",从而不能产生"连带意识",也就缺乏现代西洋意义上的那种"团体生活"的"政治习惯",即"纪律习惯"与"组织能力"(梁漱溟有时将此表述为"物质经济"与"心理习惯",或"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活动力"两端)33。物质经济条件的欠缺,表明中国的地方无"自"的存在,纵有所谓"县""乡"之类的规划,却并不意味着社会本身的发育,从而不存在一个与政治权能相对的西方式的民间社会,毋宁是以"朝廷"直接面对亿万小自耕农、而以"官民"两极一言以蔽之的巨大的"天下格局",以西方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对立为预设的那套制度安插不上;心理习惯的阙如,即遵循团体生活的游戏规则及其习惯与能力的欠缺,说明短时间内"(自)治亦无从治起"34。在此情形下,以"秩序骚乱"、"产业凋残"、"地方疲惫"的30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论,当局"只是颁布自治法规,督促实现,这好比对着乾枯就萎的草木,要他开花一样",岂独增加农民负担,实际上反倒助成土豪劣绅的权威,事与愿违地摧残原本就凋零的"地方"──乡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其结果是乡民社会不待自治,已先自乱了35。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梁氏所说的"地方自治"或"地方团体自治",与当时流行的和当局策定的,毫无共同之处。它实际上是指相对于政治国家的民间社会的发育(即其在论述宪政时所谓的下面诸"势"的形成),整个国族为应对新的生存环境所作的生活样法与人生态度的重大调整,而以组成现代的民族国家为指归。因而,乡村建设与地方自治,实际乃中华民族"文化改造,民族自救"这一长程跋涉中的一个纽结,正如梁漱溟所说的:"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36法律在其间与道德联手,扮演一个上下左右串联、衔接、润滑的角色。所以梁漱溟才说:地方自治,"实是天下大事"37。处甲午以降中国社会的大变局中,梁漱溟比别人更为清醒地懂得,今后的中国必定是"团体生活"的样态──实际上中国社会已经蹒跚迈上了此一不归路了,而团体生活及其习惯也好,组织团体生活的能力也罢,"无非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人并不缺乏"组织"的能力,问题仅仅在于如何在固有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基础上组织和达成这一生活38,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也是包括法律移植在内的一切制度性重构所面临的真正困难之所在。 在此,梁漱溟提出的三点主张,实际是通过调和中西法律精神以连结社会的上下结构,形成新的治道与治式,从而调整中国人的身心,重组整个国族生活的框架性设想。其主要意旨包括: 第一,新的政制、法制的形成,必以新习惯、新能力(纪律习惯、组织能力)的养成为条件;而新习惯、新能力的养成,必须合乎中国固有的精神。具体来说,欲在中国社会形成团体生活样法,则须以接续中国过去情义礼俗精神为条件,必从固有情义之精神以推演,不能以简单"移植西洋权利法律之治具于此邦"为已足39。有感于当时言地方自治者和中央政府之自治法令,"相率抄袭西洋之余唾,从权利出发使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均成为法律之关系;比之乡间,乡长之于乡众,或乡众之于乡长,均成为法律之关系","径行法律解决"40,梁漱溟坦言,其于"西洋行之甚便,中国仿之,只受其毒害而已",盖在其伤"情"害"义",而"情义"二字乃中国乡民社会过去赖以组织的根本,也是将来的新习惯、新能力得以养成的起点和精神41。于此,梁漱溟提出,对于诸如"四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样的舶来的西洋法律与法意,"吾人只可如其分际处师取其意,而不能毫无斟酌的径行其办法"42,否则,简单灌输"四权"将使中国乡村"打架捣乱",地方自治未成,倒先"自乱"了。今日回头一看,本世纪30年代,中国的广大地区的基本结构还是以小自耕农为一极,而以"官府"为另一极的"官民"两分样态,阶级无由形成,也就是说不存在利益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意识,从而无推出其利益代言人的迫切需求与实际可能,也没有为此而敷设的诸多技术性措置以为配合。地方自治与选举,乃将中国组织成一国家的措置,社会与国家两分的尝试,代议制度的一环节一方面,在当时的中国虽又不得不做,实际上却确乎无从下手。而将宪政等等大架子便搭设在这样一个直接以亿万小自耕农为基础的社会,能不危殆万分。这里,梁先生列举的案例,均道出了中国固有的"情义礼俗"与新的制度运作间的矛盾,特别是中国固有人生态度中"争"与"让"的游戏规则与新的制度设置的冲突。案例一所陈述的,正是不敢、不愿甚或不屑"争"的固有人生态度在西化式的诉讼制度中的灭顶之灾。本来,这一态度所导致的各自秉持礼俗,向内用力、反躬自省而各自诉诸自家情义这根心弦的这番内外交互印证的工夫,于攘让从违皆有心照不宣的绳矩,但新诉讼制度要两造抛却情义与情面,各自在"争"中赤裸裸主张权利,这一套游戏规则之伤情害义,于鸡犬之声相闻的乡民社会生活样法,恰不是解决问题,而适足以增加问题。即在世纪末的今日中国都市,特别是商界,虽已多少倾向于经由诉讼解决纠纷,但也还是更多地以讨一个公正与"息事宁人"为诉讼预期,便是证明。倘若诉讼结果较预料的成本还高,则其回避此径当然不可避免。所谓成本,自然包括彼此为"非"陌生人的两造间"情义"的损伤在内。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说所谓"法制精神"与"情义"乃水火不容,取此必须舍彼,则为了建成"法制"──中国人心中一百年来压倒性的优势价值──而舍却"情义",则此成本总和于中国人生与人心是否太高而得不偿失,似犹有讨论余地。我们固可以设想,在人生与人心中将法制与情义的各自领地划分清楚,情义的归情义,法律的归法律,但问题在于,一个没有情义层面支持的法律竟会是有效的法律,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尚未之见,则这种设想,其逻辑的说服力不敌其历史的逻辑性,正为梁漱溟所嘲讽的坐在办公室"写条文"类事。而且,法律从业者所应时刻铭记的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等等均为人类精神的自然流露,并服务于人类自身。如果采行某种法律制度就因为它是所谓"先进的"而全然罔顾其是否、能否造福于自家生活,这就恰与法律、道德的最高精神相悖。所以,如果新制实行的结果是抽去了中国人人心中"情义"这个命根子,则无异于毁灭了中国人的人生,则采行这样的制度岂不是引火烧身?时至今日,1996年颁行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采行抗辩制,而执行效果不佳,新问题说出的还是这个老问题43。所以,以今证昔,梁漱溟的远虑实为近忧,而如何调和包括诉讼制度在内的西式法制与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将是攸关今后中国将欲建成一种甚么样的法制及其成败的最根本因素。 第二,政治与经济应"天然"合一。这里,梁漱溟特别强调"天然"二字。在他看来,经济"进步",则人无法闭门生活,在经济上必然发生连带关系,由连带关系而产生连带意识,则地方自治的基础即树立。而此种连带关系的形成,梁漱溟认为不当经由"争"的路,而应循沿"合作"、"团结"的途径,以解决最为迫切、重大的生存问题。就当时的广大中国乡村社会而言,治安与生计这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逼着中国人非走"团结"的路不可。特别是生计问题,必将逼迫着"没有三分钟的热度,没有三个人的团体"的中国人合作、自救、养成团体生活习惯与合作组织能力。梁漱溟悟然于"团体生活之培养,不从生计问题不亲切踏实"44,乃有"乡村建设"的设想。生计问题的核心是经济,从解决经济问题而引导中国人在生活各方面发生"欲分不得"的天然的连带关系,从而有"自治",进而有"民治",而且,国家越是民治的,地方越是自治的。这样,便由经济问题引到政治问题,法律在此应是以"情义"为本的这种连带关系的表述。梁漱溟于此特别提出,这样一种政经一体的社会重组,先要造成事实,造成"形势所归,不得不尔"的事实,而此"事实确非骤然可以作到",毋宁更为一远程的目标45。但既要有经济上的连带关系,又要保留"情义",其间是否矛盾以及矛盾如何解决,梁漱溟却并无提示。这里实际上暴露了所有具有大致相同的学术理路和价值取向的新儒家知识份子,对于中国所要建成的那种现代工商社会经济运作的复杂性及其压倒一切的主宰性之缺乏心理与学术准备,而使得他们对于价值层面的解说,往往不免单薄。 第三,政教"天然要合一"。此处梁漱溟所说的"教",如其所述,从严格意义说,特指"关乎人生思想行为之指点教训",也可以说,"差不多就是道德问题"46。在此语境中,法律与道德也应当天然要合一。从地方自治和乡村建设入手的国家与社会的重建,"非标明道德与法律合一不可",其根源则在中国历来"把众人生存的要求,与向上的要求合而为一"47。因此,案例二所述的法律冲突,其意义就不止于法律,毋宁更在于人生态度。在梁漱溟看来,西洋人看人生是欲望的人生,而人生天然有许多欲望,满足这许多欲望,人生之义就算尽了。所谓尊重个人自由,就是尊重个人欲望。国家一方面积极地保护个人欲望,另一方面并积极地为大家谋福利,帮助个人满足欲望。故西洋政治可谓"欲望政治"。但中国人自古已经提出了一个比谋生存、满欲望更高、更深、更强的要求,即"义理"之要求,所以,欲引发中国人以真精神担当中国社会的重建,非以人生向上之义打动不可。梁漱溟并举对于乡村不良份子的处置、革除缠足、消禁毒品等弊风陋俗为例,说明在当时的中国西方式法律的效能的有限性,说明较诸"完全靠法律统治,一刻都离不开"48的西洋近代社会,"法律与道德分开,若用之于中国,老实不客气地说,是完全不行的"49。尽管如此,对于案例二,梁漱溟虽曾几度提起,意在说明中西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的差异与冲突,但对此案竟应如何处理,却并未提出任何具体意见,这固然一方面如其夫子自道,于此外行,不愿多谈;另一方面,也实在是因为他很显然于新旧两种法律规定都不满意,而欲有一新的解决,这是他一生基于"于以往西洋法制中国礼俗之外,为人类文化的创新"而别觅途径这一深心大愿的必然诉求50,也是绵延至今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难题。
  19. 黄兴涛:国学与现代意识——清末民国的一种文化现象
    历史 2009/07/19 | 阅读: 1560
    谈论国学者,首先应该意识到,不仅“国学”是一个现代概念,以“国学”的名义从事教学、科研和文化宣教活动,也是到清末民国时期才有的历史现象。
  20. 强世功:“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学传统的启示
    法律 2011/11/09 | 阅读: 1559
    一提到自由主义的宪政理论,人们经常使用"英美宪政"(Anglo-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这个概念。这一方面在于强调英国宪法与美国宪法在自由问题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在于强调英美宪法背后共同的普通法传统,以至于出现了"普通法宪政主义"的说法。但这两种观点都需要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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