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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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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ale、Hobjn: “中国制造”的美国构成
    经济 2011/08/13 | 阅读: 1291
    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的一份报告:中国制造的商品在美国个人消费的开销中仅占2.7%,同时中国制造商品的价格中绝大部分支付美国工人和管理层在运输、店面、营销的服务以及股票利润。该报告意谓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提高和将近5%的通货膨胀率对美国的消费价格影响不大
  2. 许章润:论梁漱溟对西方法律的理解
    法律 2011/08/13 | 阅读: 1511
    在近代中国接引西方法意与法制的智识活动中,以现代"新儒家"名世的知识份子群体的思虑迄未得到应有的疏理。而就其在体贴中国固有人生与人心的意义上对于西方法律与法理及其在中国的移用的观照而言,正有为专门的法律从业人员虑所不及而需要我们后人用心体会者,梁漱溟乃其中突显之一例。这里,笔者通过分析梁氏对于西方法律精神与传统及其社会─历史成因,西方法律价值与概念在中国的移植及其与"老中国"的冲突等课题的论述,揭示梁氏思想中的另一侧面,同时,借此视角,展现现代新儒家在法的领域接续、阐发中国固有传统时,接引异域文明的心路历程。 一 梁氏对于西方法的省察,基本上是在"公法与私法"、"历史与现实"以及"价值与功能"的三组范畴中作业的,分别触及了西方法的意义源泉──法之为法的合法性;历史维度──法是民族精神与地域生活的展现;和现实根据──法是服务人生而熨贴人心的生活样法。 第一,就公私二元、个体与群体的互动而言,梁氏体认西洋的法律一如其政治,乃"德谟克拉西的法律",也是"科学的法律"1。而一言以蔽之,西洋社会─政治的组织与运作盖在于"权利为本,法律解决"这八个字2。"权利为本",意味着个体与团体、国家与社会各有其权利,而各以其权利为核心,所以此疆彼界,"权力"与"权利",必须明确规划,"订定明白",而这便也就是法;意味着经由"表决"等众多工具理性的复杂技术性操作而筛选、凝结民意,民意中的多数──压倒一切的优势人心──即为法律。用梁氏的原话来说:"西洋的所谓法律,就是团体里面大家的一个公意;而团体公意如何见呢?就得由票上见。"3又正因为此后纠纷,循此解决,法律当然成为不二准绳,所以更反过来要求"权利义务清清楚楚,互不相扰"4。滥觞于罗马法精神而表见为现代型的公权与私权概念的出现,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等等,便都是大树新枝、顺水之舟了。这其中所蕴涵的政教分离,道德与法律两清,个体与群体的相反相成,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而一以实现社会心理所期待的那个"公道"(justice)5为鹄的的原理原则,乃是近世西方文化的一大特色6。相形之下,传统中国的"社会组织从伦理情谊出发,人情为重",伦理则"因情而有义",中国法律遂一切基于义务观念而非权利观念而立;同时,传统中国这一"不像国家的国家",无阶级的流转圆通的"四民社会","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间之伦理的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通常时光,"国与民更彷佛两相忘",遂造成传统中国法律虽早发达,但却不走西方型的私法─权利意识的路子,亦无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刑法的分别7。就此而言,与普世观念下的中国"天下秩序"的组织与维持既不靠教会的宗教,亦不靠国家的"刚硬之法律"的样本相比,辜汤生讥嘲西方社会"不是靠僧侣拿上帝来吓唬人,便是靠军警拿法律来拘管人"8,峻刻之语道出的实乃"片面的深刻",也是常情,而梁漱溟对辜氏此说不止一次地徵引,亦正是所谓有感而发,心同理同9。职是之故,梁漱溟才慨言:"离开宗教而有道德,在中古西洋殆难想像;离开法律而有秩序,在近代国家弥觉希罕。然而在旧日中国却正是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恰与所见于西洋者相反。"10而这一切,又都是各自历史积累所得,有在法律之先的社会发展事实预为铺垫,慢慢生成演来的。 第二,从历史维度而言,西方精神本身乃一纷纭歧出、粲然大观的综合体,不仅有晚近"最新思潮"与启蒙运动后的"新思潮"的对立,而且更存在着彼一思潮与此一思潮的扞格。如梁氏所述,欧洲自近代初期起,发挥个人主义、权利思想,成就了现代的西方社会,这是对于中世社会的反动的结果;而最新的思潮则是随着经济上的社会本位,法律思潮亦随之主张"社会本位"与"义务本位"观念,所以,个人对于国家,当初只希望它不干涉者,此时转而希望它积极负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诸如1919年的德国宪法等,于人民的消极权利外,复规定一些诸如生存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等积极性权利;同时,如何运用自己的财产、受教育、工作以及选举投票等等,亦均成为人民的义务,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一元化。梁漱溟并引狄骥(Léon Duguit)的"社会连带关系"(solidarité sociale)理论为己说作证11。在他看来,此次西方前后思潮的调和,根本精神不仅是基于国家与个人的对立,更是出于调整个人与个人的对立这种格局的需要,而这种"两面各自主张其权利,而互以义务课于对方"的机制,在他们不仅是补偏救弊的时势使然,更是退一步进两步的技巧,但从中国儒者的理想的眼光看来,此不免"固执一偏,皆有所失"12。实际上,梁漱溟在此道出了一个法律规则需切合人心,而确能服务人生,从而与多数人的社会价值若合符契,成为人们乃可信托的外在准则和内在凭藉,从而实现法律规则与法律信仰内外一致的问题。 第三,这种表现为法律架构的近代民主政治,在梁氏看来,其价值与功能在于"合理"与"巧妙"两项。所谓"合理",就在于它使得公众的事,大家都有参与作主的权,即公民权,而个人的事,大家都无权干涉过问,其直接结果便是对于个人自由权的确认,而凡此诸端一以宪法制度笼统,并落实为具体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司法独立与程序公正的设置,而此政治与社会安排达于人心,法意与人意融通,一以法律(特别是宪法)为"最高",即为宪政与法治。因此,这里的"合理"不仅是指"合理性",亦意味着"合价值";所谓"巧妙",则在于"使你为善有余,为恶不足,人才各尽其用,不待人而后治"。前者表现为立法、司法与行政的三权分立,其中,就司法而言,形诸陪审制、律师制度、公开审判、法官独立审判及其任免制度诸项。就后者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宪政制度下的民主运作,"政权从甲转移到乙,平平安安若无事",美国总统也好,英国首相也罢,经由选举制度疏通"漂亮角上台"的安全机制。 出于对权力本身固有的自我腐蚀性的怵惕,梁漱溟深感如何救济国家权力滋生的危害与腐败,实是现代政制与法制的第一大事,而传统帝制则为恶容易──如他所说,为恶的机会都预备好了──为善不易,既无法救济,沉痾不治,便只有暴力革命一途,一乱一治,牺牲太大,而西方"近代政治制度的妙处,就在免除这样可怕的牺牲,而救济了上说的弊害",这一切托赖于现代政党政治的配合运用,催生政象常新,"其结构之巧,实在是人类一大发明"13。正是有鉴于此,如梁漱溟夫子自道,终其一生,对于以英国宪政为代表的西方近世自由主义宪政传统,一代儒者的他"始终倾服"14。 二 若借用梁氏本人的用语,则他所解读的造成西方近代以宪政为核心的法治的深切根源,原不外"人生与人心"两项。就"人生"来说,相对于帝制中国,近代西方"社会构造"的"新异的色彩"可用"个性伸展,社会性发达"一言以蔽之,全部的机运全在如何调理集团与个人的关系上15。要之,西方社会自来为一团体/集团生活的样法,自宗教开端,以至于经济、政治,处处皆然,而集中表见为宗教的团体性、阶级的团体性和国家的团体性三种16。但是,另一方面,集团生活的西洋人反倒孕育出了与之相对的另一极的个体本位的权利意识,所谓"集团生活发达的社会所产生的一种有价值的理念"的"个人主义"17。而正因为从希腊城邦起始,西人即重团体与个人间的关系,故必然留意乎权力(团体)与权利(个人)的关系,此种"集团内部组织秩序之厘定,即是法律",这驱使日后"西洋走宗教法律之路"18。与家庭生活相比,集团生活的维持以秩序为前提,"为维持秩序,就得用法律,不能讲人情"。也正因此,于个人与团体双方,首要的是只求事实确定,关系厘清,理想生活与生活理想均自在其中19。罗马法恰恰适应这一需要,特别是适应"我"觉醒之后"向前要求现世幸福"的"我"的人生要求,而以发达的私法形式推波助澜,营造"我"的"现世幸福",一种"团体生活"中的"我"的生活,而"我"的生活又正属归"团体生活"中一个独立的份子。因此,所谓民主制度,在梁漱溟看来,正是根植于西人这种"我"的生活与团体生活的关系而发展出来的"一种进步的团体生活"20。凡此种种,共力形成并表达了西洋的别样的"人心"。 西洋的"人心",曰"争",曰"有对",曰"我"之中心,曰"恶"的人性论,曰"理智"的工具理性。梁漱溟举叙英国宪政运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无一不昭示一个"向外用力"的"争"字。参政权乃"争讨而得",个人自由是"反抗而得","若不是欧洲人力量往外用,遇着障碍就打倒的精神,这『民治』二字,直无法出现于人间。他不但要如此精神乃得开辟,尤其要这个精神才得维持运用"21。近世西方的宪政与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个人权利与公民权概念的流布,将一切人际格局悉处理为具有平均值的"陌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往来的法律取向,其形成、维持与运作,就靠千千万万并非特别秉有"热心好义"的心肠,而是"各自爱护其自由,关心其切身利害","各人都向前要求他个人的权利,而不甘退让"的"孤立"个体的积极参与,设若没有这种"争"的人生态度,"则许多法律条文,俱空无效用"22。这里,梁漱溟认为"论敌"胡适以"不知足"概西人精神的一段话23,与其"争"的论说恰可"互资参对"。正是这"不知足"的一个"争"字,使得包括法制在内的所有西洋制度,"一切植基于个人本位权利本位契约观念"这一人类"有对性"之上,其情形正可借西人原话,以"钳制与均衡原则"(Principle of checks and balances)一言以蔽之24。 这种处处防制的制度设置,以"斗争"为"法的永恒天职"的法律传统25,从宗教哲学人性论看,实渊源于西方文化对于人性"恶"的基本预设,政治、法制悉以人性恶为根据,围绕着一个"恶"字做工夫。一方面,梁漱溟认为,"恶"的人性论自有其深刻的理由,因为,其一,"人本是自家做不得十分主张的",在立法上,西人并非有意以不肖之心待人,人实不可信赖故也,"与其委靠于人,不如从立法上造成一可靠之形势故也";其二,除非绝对不要法律制度,要法制就是不凭信人。法制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欲在凭信人之外,别求把柄,则此亦似不能独为西洋制度病,各社会各国族均欲托庇于此,只不过近世西人将此"把柄"运用到家罢了;其三,在他体会,西洋立法,似乎秉持一种"科学态度",而科学讲的就是一般的、普通的、平均数的,而不以少数的、特殊的为限。既然法律本来就是为众人而设,其不信任人,只是说看人只能从平均数来看,我固然不能说你是坏人,亦不能说你是好人,所以当然只能以性恶立基了。另一方面,这种基于"恶"的人性论,与鼓励"人类应时时将自家精神振作起来,提高起来",而以"诚"、"信"、"敬"、"礼"相对待的中国固有精神,其"无对"的人生态度,实在大相刺谬26。所以,当西洋式的制度性设置已然经由"革命"或"改良"而安置于中国社会,却"胶柱不灵"27,甚或"适滋捣乱"28,盖在中国根本就无此种人生与人心以为配合,这种制度在中国乃成为"没心没肺"的玩偶。民国以后的中国徒袭有西洋制度的外形,而人生态度犹乎夙昔,扰攘不宁的表面原因似乎是人人群起而争,梁漱溟却慨言"这正为大家都太不爱争权夺利的缘故"29,可谓道尽个中消息。凡此种种,一句话,正所谓"民族精神"不同,欲在中国引植西方法理与法制,强拧中国人的人心以适应此一人生,冲突乃不可免了。 三 职是之故,欲将具有上述精神品格的西方法于仓促间移植中国,其可能与现实的结果会如何呢?梁漱溟曾先后举过四个例子予以说明30,涉及法律与道德、个体与团体、社会与国家、公平与正义、价值取向与制度的功能运作等等诸对构建现代法制所必须处理的课题,关乎生活样法、人生态度与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等诸方面。若同样从"人生"与"人心"两端下手展开论述,则就人生来说,最说明问题的莫过于第四个例子中的地方自治及其选举。该例典型地展示了固有的中国下层社会构造不敷新的上层结构的需要,以致欲经由"法制"联接上下的努力落空,下层饱受摧残,上层结构不立,而上下交相为害的尴尬。地方社会的自治,梁漱溟认为原意应在构造"团体组织",使地方社会由散漫而入于组织,而在尊重地方利益与愿望,承认地方的自治权的前提下,使"地方本身"成为一个"团体组织",从而营造"地方团体生活"。国家政权以强力来推行,无非求社会加速长进,但地方却不能因此而忘却地方团体本身,只着意于"上面的政令"与"官府的委托",也不能将地方自治等同于"古代的所谓乡,党,州,里"或现代的"乡属于区,区属于县"这类"自上而下的『编制』",否则,只有"他"而无"自",哪来地方"自"治31。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看,此种地方自治,一则需待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而具备此实际需要与可能的"自然形势",而不能不顾社会的实际情形如何,强迫为之32;二则须诉诸中国固有的"人心",而使外在的种种获得"情理"层面的价值源泉。从前者来说,自来的中国民众的生活样法不取"团体生活"的路子,特别是经济上不存在"不可解的连带关系",从而不能产生"连带意识",也就缺乏现代西洋意义上的那种"团体生活"的"政治习惯",即"纪律习惯"与"组织能力"(梁漱溟有时将此表述为"物质经济"与"心理习惯",或"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活动力"两端)33。物质经济条件的欠缺,表明中国的地方无"自"的存在,纵有所谓"县""乡"之类的规划,却并不意味着社会本身的发育,从而不存在一个与政治权能相对的西方式的民间社会,毋宁是以"朝廷"直接面对亿万小自耕农、而以"官民"两极一言以蔽之的巨大的"天下格局",以西方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对立为预设的那套制度安插不上;心理习惯的阙如,即遵循团体生活的游戏规则及其习惯与能力的欠缺,说明短时间内"(自)治亦无从治起"34。在此情形下,以"秩序骚乱"、"产业凋残"、"地方疲惫"的30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论,当局"只是颁布自治法规,督促实现,这好比对着乾枯就萎的草木,要他开花一样",岂独增加农民负担,实际上反倒助成土豪劣绅的权威,事与愿违地摧残原本就凋零的"地方"──乡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其结果是乡民社会不待自治,已先自乱了35。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梁氏所说的"地方自治"或"地方团体自治",与当时流行的和当局策定的,毫无共同之处。它实际上是指相对于政治国家的民间社会的发育(即其在论述宪政时所谓的下面诸"势"的形成),整个国族为应对新的生存环境所作的生活样法与人生态度的重大调整,而以组成现代的民族国家为指归。因而,乡村建设与地方自治,实际乃中华民族"文化改造,民族自救"这一长程跋涉中的一个纽结,正如梁漱溟所说的:"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36法律在其间与道德联手,扮演一个上下左右串联、衔接、润滑的角色。所以梁漱溟才说:地方自治,"实是天下大事"37。处甲午以降中国社会的大变局中,梁漱溟比别人更为清醒地懂得,今后的中国必定是"团体生活"的样态──实际上中国社会已经蹒跚迈上了此一不归路了,而团体生活及其习惯也好,组织团体生活的能力也罢,"无非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人并不缺乏"组织"的能力,问题仅仅在于如何在固有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基础上组织和达成这一生活38,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也是包括法律移植在内的一切制度性重构所面临的真正困难之所在。 在此,梁漱溟提出的三点主张,实际是通过调和中西法律精神以连结社会的上下结构,形成新的治道与治式,从而调整中国人的身心,重组整个国族生活的框架性设想。其主要意旨包括: 第一,新的政制、法制的形成,必以新习惯、新能力(纪律习惯、组织能力)的养成为条件;而新习惯、新能力的养成,必须合乎中国固有的精神。具体来说,欲在中国社会形成团体生活样法,则须以接续中国过去情义礼俗精神为条件,必从固有情义之精神以推演,不能以简单"移植西洋权利法律之治具于此邦"为已足39。有感于当时言地方自治者和中央政府之自治法令,"相率抄袭西洋之余唾,从权利出发使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均成为法律之关系;比之乡间,乡长之于乡众,或乡众之于乡长,均成为法律之关系","径行法律解决"40,梁漱溟坦言,其于"西洋行之甚便,中国仿之,只受其毒害而已",盖在其伤"情"害"义",而"情义"二字乃中国乡民社会过去赖以组织的根本,也是将来的新习惯、新能力得以养成的起点和精神41。于此,梁漱溟提出,对于诸如"四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样的舶来的西洋法律与法意,"吾人只可如其分际处师取其意,而不能毫无斟酌的径行其办法"42,否则,简单灌输"四权"将使中国乡村"打架捣乱",地方自治未成,倒先"自乱"了。今日回头一看,本世纪30年代,中国的广大地区的基本结构还是以小自耕农为一极,而以"官府"为另一极的"官民"两分样态,阶级无由形成,也就是说不存在利益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意识,从而无推出其利益代言人的迫切需求与实际可能,也没有为此而敷设的诸多技术性措置以为配合。地方自治与选举,乃将中国组织成一国家的措置,社会与国家两分的尝试,代议制度的一环节一方面,在当时的中国虽又不得不做,实际上却确乎无从下手。而将宪政等等大架子便搭设在这样一个直接以亿万小自耕农为基础的社会,能不危殆万分。这里,梁先生列举的案例,均道出了中国固有的"情义礼俗"与新的制度运作间的矛盾,特别是中国固有人生态度中"争"与"让"的游戏规则与新的制度设置的冲突。案例一所陈述的,正是不敢、不愿甚或不屑"争"的固有人生态度在西化式的诉讼制度中的灭顶之灾。本来,这一态度所导致的各自秉持礼俗,向内用力、反躬自省而各自诉诸自家情义这根心弦的这番内外交互印证的工夫,于攘让从违皆有心照不宣的绳矩,但新诉讼制度要两造抛却情义与情面,各自在"争"中赤裸裸主张权利,这一套游戏规则之伤情害义,于鸡犬之声相闻的乡民社会生活样法,恰不是解决问题,而适足以增加问题。即在世纪末的今日中国都市,特别是商界,虽已多少倾向于经由诉讼解决纠纷,但也还是更多地以讨一个公正与"息事宁人"为诉讼预期,便是证明。倘若诉讼结果较预料的成本还高,则其回避此径当然不可避免。所谓成本,自然包括彼此为"非"陌生人的两造间"情义"的损伤在内。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说所谓"法制精神"与"情义"乃水火不容,取此必须舍彼,则为了建成"法制"──中国人心中一百年来压倒性的优势价值──而舍却"情义",则此成本总和于中国人生与人心是否太高而得不偿失,似犹有讨论余地。我们固可以设想,在人生与人心中将法制与情义的各自领地划分清楚,情义的归情义,法律的归法律,但问题在于,一个没有情义层面支持的法律竟会是有效的法律,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尚未之见,则这种设想,其逻辑的说服力不敌其历史的逻辑性,正为梁漱溟所嘲讽的坐在办公室"写条文"类事。而且,法律从业者所应时刻铭记的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等等均为人类精神的自然流露,并服务于人类自身。如果采行某种法律制度就因为它是所谓"先进的"而全然罔顾其是否、能否造福于自家生活,这就恰与法律、道德的最高精神相悖。所以,如果新制实行的结果是抽去了中国人人心中"情义"这个命根子,则无异于毁灭了中国人的人生,则采行这样的制度岂不是引火烧身?时至今日,1996年颁行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采行抗辩制,而执行效果不佳,新问题说出的还是这个老问题43。所以,以今证昔,梁漱溟的远虑实为近忧,而如何调和包括诉讼制度在内的西式法制与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将是攸关今后中国将欲建成一种甚么样的法制及其成败的最根本因素。 第二,政治与经济应"天然"合一。这里,梁漱溟特别强调"天然"二字。在他看来,经济"进步",则人无法闭门生活,在经济上必然发生连带关系,由连带关系而产生连带意识,则地方自治的基础即树立。而此种连带关系的形成,梁漱溟认为不当经由"争"的路,而应循沿"合作"、"团结"的途径,以解决最为迫切、重大的生存问题。就当时的广大中国乡村社会而言,治安与生计这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逼着中国人非走"团结"的路不可。特别是生计问题,必将逼迫着"没有三分钟的热度,没有三个人的团体"的中国人合作、自救、养成团体生活习惯与合作组织能力。梁漱溟悟然于"团体生活之培养,不从生计问题不亲切踏实"44,乃有"乡村建设"的设想。生计问题的核心是经济,从解决经济问题而引导中国人在生活各方面发生"欲分不得"的天然的连带关系,从而有"自治",进而有"民治",而且,国家越是民治的,地方越是自治的。这样,便由经济问题引到政治问题,法律在此应是以"情义"为本的这种连带关系的表述。梁漱溟于此特别提出,这样一种政经一体的社会重组,先要造成事实,造成"形势所归,不得不尔"的事实,而此"事实确非骤然可以作到",毋宁更为一远程的目标45。但既要有经济上的连带关系,又要保留"情义",其间是否矛盾以及矛盾如何解决,梁漱溟却并无提示。这里实际上暴露了所有具有大致相同的学术理路和价值取向的新儒家知识份子,对于中国所要建成的那种现代工商社会经济运作的复杂性及其压倒一切的主宰性之缺乏心理与学术准备,而使得他们对于价值层面的解说,往往不免单薄。 第三,政教"天然要合一"。此处梁漱溟所说的"教",如其所述,从严格意义说,特指"关乎人生思想行为之指点教训",也可以说,"差不多就是道德问题"46。在此语境中,法律与道德也应当天然要合一。从地方自治和乡村建设入手的国家与社会的重建,"非标明道德与法律合一不可",其根源则在中国历来"把众人生存的要求,与向上的要求合而为一"47。因此,案例二所述的法律冲突,其意义就不止于法律,毋宁更在于人生态度。在梁漱溟看来,西洋人看人生是欲望的人生,而人生天然有许多欲望,满足这许多欲望,人生之义就算尽了。所谓尊重个人自由,就是尊重个人欲望。国家一方面积极地保护个人欲望,另一方面并积极地为大家谋福利,帮助个人满足欲望。故西洋政治可谓"欲望政治"。但中国人自古已经提出了一个比谋生存、满欲望更高、更深、更强的要求,即"义理"之要求,所以,欲引发中国人以真精神担当中国社会的重建,非以人生向上之义打动不可。梁漱溟并举对于乡村不良份子的处置、革除缠足、消禁毒品等弊风陋俗为例,说明在当时的中国西方式法律的效能的有限性,说明较诸"完全靠法律统治,一刻都离不开"48的西洋近代社会,"法律与道德分开,若用之于中国,老实不客气地说,是完全不行的"49。尽管如此,对于案例二,梁漱溟虽曾几度提起,意在说明中西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的差异与冲突,但对此案竟应如何处理,却并未提出任何具体意见,这固然一方面如其夫子自道,于此外行,不愿多谈;另一方面,也实在是因为他很显然于新旧两种法律规定都不满意,而欲有一新的解决,这是他一生基于"于以往西洋法制中国礼俗之外,为人类文化的创新"而别觅途径这一深心大愿的必然诉求50,也是绵延至今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难题。
  3. 欧树军:财产认证与国家税收
    政治 经济 2011/08/15 | 阅读: 2173
    为什么税收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服从,在发展中国家一度遭遇偷、漏、逃、骗税现象困扰;为什么富人在发达国家能够有效"被征税",而发展中国家却经常做不到;为什么减退税在发达国家能成为政策工具,而发展中国家往往不善于发挥税收的再分配功能?
  4. 冯象:福哉,苦灵的人--《新约》前言
    宗教 人文 2011/08/15 | 阅读: 1855
    为什么传教士译者要引入"道",这样一个传统中国哲学与宗教术语,不惜曲解经文改造教义,一定是有着现实的考虑或传教经验支持的。传教"牧灵"的译经,若能扬弃学术之道,由"误译"生发新枝,将是基督教中国化的必由之路的一个标识。
  5. 蓝博洲:谈台湾社会民主化运动
    社会 2011/08/17 | 阅读: 2129
    石剑峰:您是作家,但在过去一二十年,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推动、参与各类社会运动,甚至街头政治。在您看来,影响1949年以来台湾社会最重要的历史事件是什么?蓝博洲:我目前还是统一联盟副主席,因为太多社会事务,影响了写作,但我的本职工作还是写作。这几年我参与的最重要社会运动是对国民党"白色恐怖"历史的调查和平反。内战的悲剧、1950年朝鲜战争及其冷战格局,这些背景,决定了台湾1950年代后的发展,以及长期与大陆分离。"台独"派要搞分离,但结果肯定是没完没了的纠缠,包括战争危险,这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我相信中国人有智慧去解决这个问题。另外一方面,如果大陆了解岛内的历史、百姓的感受,也能比较好地做两岸对话的工作。大陆对台湾不了解,经常做错一些事情,特别是经常会找错联系人,怎么对台湾做统战工作?比如文学上余光中,然后被"台独"派利用。其实台湾在日据时期就开始有民主运动,只是中间被"白色恐怖"割断了,但也绵延不绝反对国民党独裁,只是后来被民进党接收。在日据时代,台湾在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时候,就已经有现代民主的观念。1895-1915年是二十年武装抗日,后来终归都不可能成功,殖民地台湾的有识之士开始用现代意义的社会运动反抗日本,也就是所谓文化斗争、议会斗争和工人运动,这也是民主运动,只是对抗的对象不同而已。这个时期有民主、民族运动。1928年,台湾共产党成立,因为台湾是日本殖民地,所以在组织上属于日本共产党支部,也属于第三国际,但实质上的关系和日共没有太多关系,反而和大陆的共产党关系更为密切。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对台湾殖民地相对宽松的政策转变为全面压制,这个黑暗期一直持续到《开罗宣言》,台湾反抗日本殖民运动就走向了光复运动,台湾知道战后它会回到祖国。1945年,台湾回归中国,但紧接着就是"二二八"。"二二八"让一部分台湾人的民族认同产生扭曲,有些人开始对国民党及其代表的中国有一种反感的情绪。但还有部分人从对国民党白色祖国的失望中,发现还有一个红色祖国,很多重要的知识精英和学生在那个时候参加了地下党。到了1949年,国民党就开始抓人了,一直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重新支持蒋介石以后,他才敢全面肃清。而之前蒋介石只敢杀外省人。"白色恐怖"跟未来的两岸统一是有关的。今天的"台独派",也只有这个东西,在历史解释上跟统派作斗争。"白色恐怖"指的是1949年到1954年那个时期,也是在那个时期所谓"中华民国"与美国签订协防条约,这也是两岸长期分离的历史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就岛内来讲,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把台湾日据时期以来的现代意义思想观念运动,统统消灭。蒋介石一来,台湾成为一片荒土。1949年后只要是留在中国大陆的作家学者,他们的书不能读,台湾以前的东西,也不能读。所以1949年以后成长起来的人,除了那些所谓反动的材料和教条,很少有东西读。到了白先勇、陈映真一代,他们开始反叛。他们英文比较好,开始读西方的东西,同时他们也慢慢理解现代主义有问题,所以后来有了所谓乡土文学的论战。他们的反省影响了我们这一代,写作要关心历史和社会,要了解这块土地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对这段历史,民进党和"台独"派一直在制造一个说法,就是国民党外来政权对台湾本省人的迫害。这是似是而非,国民党对人民的迫害不只有台湾人,做历史研究你就会知道,国民党对所谓外省人的迫害更为严酷。石:但不少人会把"白色恐怖"与"二二八"混淆起来。蓝博洲: "二二八"是政府与民众的对立,真刀真枪地干,和"白色恐怖"是不一样的,但很多人包括民进党故意混淆了二者。"二二八"被大批的国民党军队镇压下去之后,台湾的政治气氛顿时为一片白色恐怖所笼罩。那些为特务利用,参加"治安维持队"的学生,首先遭到被屠杀的厄运。但光复初期台湾学运在经历了"二二八"后不得不暂时在校园里潜伏下来了,到了1949年春天,以台大和师范学院学生为主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把光复以来的台湾学运推到高峰。但紧接着,"白色恐怖"就来了,"白色恐怖"是思想上的反动和肃清,许多人什么都没做就被国民党杀了。民进党为了"台独",片面解释历史,脱离历史,这样只能把台湾老百姓带上死路一条。事实上,"二二八"之前的台湾社会运动特别是学生运动始于1920年代,基本上,它是台湾人民民族解放运动的一环。1921年10月成立的台湾文化协会,其主要成员便是学生。以1922年2月爆发的台北师范学校第一次骚扰事件为开端,日据下的台湾学潮从此正式开始。"九一八"后,因为社会空间的压缩,学运也暂时中止。而在这个时期,台湾人民的抗日民族革命运动通过1930年的雾社事件而联系了原住民的抗日运动,并得到中国大陆人民的支持,它不再只是台湾一地人民反对日本殖民统治,而是纳入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成为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一部分。石:除了"白色恐怖",1949年以来的台湾社会运动,大陆比较关注的还有台湾的社会民主运动。蓝博洲:1949年是白色恐怖,之后是1970年代的"保钓运动"。地上是"保钓运动",地下也有很多小的政治组织反对国民党,比如成功大学学生串联,后来都关起来有判死刑。"保钓运动"从海外到岛内,都有参与。再之后是"乡土文学"论战,是对"保钓运动"的延续。"乡土文学"论战影响了一批年轻知识分子,他们从西化转向认同本土、乡土。但"乡土文学"论战果实后来被国民党瓦解,被民进党利用。民进党人并没有参与"乡土文学"论战,因为这是要坐牢杀头的,后来他们把"乡土"扭转为狭隘的地域性排他性本土。再后来就是1979年的美丽岛事件,这其实是在美国的压力下,国民党在台湾第一次公开审判政治犯。公开审判的结果是制造了一群政治明星包括陈水扁等,紧接着就成为民进党的夺权运动,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运动。"美丽岛"也成为民进党后来执政的道德基础,他们把台湾民主运动的功劳都归于这些"台独"派名下。石:在台湾社会民主化运动进程中,自由派知识分子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蓝博洲: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看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主要是学者教授,他们站台面的比较多,主要工作是声明联署,但做一线政治斗争的工作都是基层人士。举个例子,龙应台《野火集》出来的时候,其实是国民党开明派看到社会已经这样,他们通过媒体支持这个论调。《野火集》里面的问题,大家早就都谈过了,没有新的东西,更没有什么新的思想,但她就变成了名家,成为华人世界的代言人。殷海光他们的影响基本在知识界,他们当然也遭到国民党迫害,但同时别忘了他们也反共。我年轻时候也读他们的书,但影响不大。年轻时候受到李敖影响很大,给我一种勇气敢于反抗专制,但再后来呢?他也没有武器了,只有反抗而已。反抗的对象呢?他自己都不知道。台湾社会的结构是什么?由哪些人组成台湾社会?他的所谓不公平是如何组成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当时并没有提供答案,他们拿的是西方标准,并不一定对社会现实有用。所以我后来更推崇陈映真,因为他对台湾社会有分析。石:在台湾民主化以后,台湾的社会运动是不是也随之衰弱了?蓝博洲:这是在所难免的。台湾在1990年代以前的各类蓬勃兴起的社会运动基本上都是民主化运动,但后来各个阵线运动都被民进党收割了,转为民进党政治资源。1986年民进党成立,1987年解严,一直到陈水扁当选,台湾民间的民主社会运动被收编。既然成为民进党的工具,那么传统的社会运动萎缩就不可避免。而且像陈映真、南方朔等人,基本上就是知识分子,不参与社会政治,所以在地方上并没有所谓代言人,自然而然噤声。只剩下零星个别的年轻的团体,我们老运动员也不能浇冷水,叫我们免费演讲可以,但没有那个劲,不像我们以前搞社会运动有一个很清楚的针对性。劳工运动都还有,但在两岸政治和全球资本的现实下,难以运作。比如你对郭台铭搞劳工运动,那他就把工厂迁到大陆去,这就马上又成为一个两岸议题。"台独"派就会马上吵起来,说大陆收买台湾资本家。所以台湾的独特性在于,目前的任何社会运动经常会归结到"统独"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矛盾。"统独"矛盾不解决,很多朝野问题没办法解决。这个时候你就会清楚看台湾问题。那些民间社会运动组织和个人被收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不具有政治自主性,那么在国民党和民进党之外,是否还有第三方力量呢?这个第三方力量就是左翼传统。台湾大多数劳动阶级的声音和政治诉求团体,最后把政治诉求都寄托在民进党的民粹主义上。为什么这样?台湾左翼传统完全断绝了,也就是白色恐怖时期,统统消灭,左翼彻底薄弱,只有陈映真他们维持了一点传统,这样的声音在台湾太弱小。只有这样的声音大了,才有真正的反对力量,因为两党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是一个要"台独",一个要"独台"而已。而且在台湾的左翼运动中,内部也有分歧,有些人只谈左不谈"独统",像我们是既讲左又谈统,所以我们被说成北京的官府派,这是认识上不同。一般人甚至大陆的学者,对台湾民主有一种不实际的期待和幻想。那个选举就是金钱游戏。有一个财团支持我,我一定当选"立委",但我也一定要为财团服务。陈水扁参选,谁来支持他?长荣集团。支持你干嘛?政治为经济服务。但你坚持搞"台独",而长荣要做两岸航运,那肯定把你给抛弃。长荣一定是"台独"吗?不见得。-- 蓝博洲先生1960年出生,苗栗客家人,在辅仁大学就读时,曾通过杨逵、陈映真等人触及社会思潮,原本想从事小说创作的他,在搜罗资料时读到"二二八"的相关文字,引发他寻访上世纪五十年代被湮灭的台湾史与台湾人。他以小说进入台湾文坛,但这二十多年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台湾历史写作,致力于揭露台湾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采访与写作。他耗费大量时间,亲身探访1950年代白色恐怖历史事件亲历者,从堆积如山、庞杂冗繁的资料中整理人物的命运线索,一步一脚印地建构起那些被历史遗漏的片段,接连发表了《沉尸、流亡、二二八》、《幌马车之歌》、《日据时期台湾的学生运动,1913-1945年》、《白色恐怖》、《寻访被湮灭的台湾史与台湾人》、《消失在历史迷雾中的作家身影》等报告文学作品。通过历史写作,用历史真相反驳"台独"派的历史合法性。写作之外同时拍摄相关的受难者电视纪录片的制作。在调查写作的同时,蓝博洲还参与各种政治运动社会运动,甚至曾参选苗栗"立委"。 
  6. 郑永年:南中国海问题与中国亚细安关系
    政治 2011/08/19 | 阅读: 1336
    中国与亚细安(东盟)日前就《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实施准则,缓和了自去年以来南中国海持续紧张的局势。国际社会普遍表示欢迎。中国国内的反应则比较复杂,官方媒体一致表示赞赏,而一些社会群体(主要是"爱国愤青")则通过各种媒介--主要是新媒体--表达了很大的不满,认为实施准则表明中国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妥协。无论是对中国还是与南中国海问题相关的亚细安国家,达成实施准则应当说是理性的表现,是进步。很显然,它是试图通过和平手段,突破南中国海僵局,为未来开辟可能性。对中国来说,还具有其它方面的意义。首先是避免了南中国海问题挟持中国与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和中国亚细安关系是两个互相关联但又相对独立的问题。一方面,南中国海问题处理不好,中国和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必然受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除了南中国海问题,中国和亚细安之间还存在着更为广阔和重要的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只是中国和南中国海相关国家之间的问题。对那些和南中国海问题没有关联的亚细安国家来说,这个问题不是核心问题。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都是亚细安成员,一旦中国和这些国家发生冲突,亚细安其它国家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必须支持其它成员国。而这样做,势必影响这些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它们因此也不想看到南中国海问题影响中国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其次是大国关系。美国、日本等大国用"航海自由"为理由介入南中国海问题。尽管在中国看来,这种理由并没有多少合理性,但美国等大国的利益存在于东南亚也是现实,不管人们喜欢与否。实施准则的通过,至少表明中国在概念层面开始把航海自由和主权问题相对区别开来,从而有利于处理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国关系。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 实施准则的达成并不是问题的解决,而仅仅是为解决问题创造了可能性。无论是中国还是南中国海诸国,都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已经是万事大吉。实际上,实施准则达成之后,越南、菲律宾等国也都在有争议的海域加快资源的开发。也有理由认为,面对这种情形,中国本身也会加快对南中国海资源的开发。这样,搞不好,势必造成新一波的紧张关系,甚至冲突。在国际社会看来,中国无疑是南中国海问题的焦点。南中国海问题的走向如何?是管理控制,还是冲突?是战争还是和平?对中国来说,要直面这些问题,就必须反思南中国海问题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在众多问题中,至少需要对以往两方面的战略进行重新考量,一是和亚细安关系的战略,二是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也不能简单说中国在这两方面没有战略。中国存在着处理亚细安关系、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并且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简单地说,在前者,中国强调的是多边主义;而在后者,强调的则是双边主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和亚细安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从开放到中国亚细安自由贸易区的建成,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今天,中国和亚细安经济互相依赖性极高,并且已经造就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制造业链条。随着经济的持续崛起,中国也开始"走出去"。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投资和贸易,其它方面也在快速进步。中国"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亚细安国家会首当其冲。中国也通过互联互通等项目,加大、加快了对一些亚细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和亚细安的外交关系上,中国提出了"和平崛起"或者"和平发展"的外交话语。尽管这一外交话语最早主要是针对美国而提出的,即中国不会挑战美国,争当霸权,但是这一话语的主要实验场所就是亚细安。中国是亚洲国家,如果不能在亚洲和平崛起,那么很难说能在国际舞台上崛起。为了实现"和平崛起"目标,在这个话语之上,中国又针对邻居国家提出包括"睦邻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意在细化和平崛起原则。在和亚细安的经济关系方面,中国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人说,这是因为美国忙于反恐战争,忘掉了和中国的竞争,因此就为中国提供了进入亚细安的机会。这种说法显然过于简单。中国在过去30年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企业到社会,各方都在发展和亚细安国家的关系方面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这种形式是中国努力的结果。和经济关系相比较,在包括南中国海问题在内的战略方面,情况就很不相同了。与在前方面的积极态度比较,在战略方面,中国显得非常消极和被动。在这方面,中国没有明显的总体原则,但可以从中国的政策话语和行为方面总结出一些特征来,诸如"求同存异","先易后难",现在解决不了的就让未来的人来解决,等等。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提出了众所周知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也在实施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成效并不大。尤其是,在很多方面,中国因为找不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干脆就忽视甚至漠视问题的存在。例如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本身并没有开发战略。一旦当其它国家开始开发的时候,中国势必作出反应。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紧密相关 要掌握主动权,中国至少可以在三方面改进其战略。第一是经济、战略、政治、外交各方面的协调。中国经济这条腿很长,但其它腿则很短。其它腿很短,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对这些方面的关注不够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机制用经济这条腿来辅助其它方面。尽管中国也强调要用经贸关系来推进其它方面的关系,但显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美国相比,中国和亚细安关系显得比较单一。美国和亚细安关系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各个方面互相支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旦美国把注意力放到亚细安,中国就感到了莫大的压力。第二,中国必须看到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这两方面的紧密相关性。中国过分强调两者之间的分离性。中国在经济方面接受了多边主义,但在战略上,尤其是和领土纠纷有关的领域仍然坚持双边主义。这种"不一致性"已经表现出巨大的局限性来。亚细安作为一个多边组织是一种整体关系,尽管在不同的阶段其重点不同。中国很难在一些问题上和亚细安作多边处理,而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则作双边处理。第三,中国也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关切热点问题,诸如南中国海、缅甸等等。这些问题一直存在着,但中国并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思想准备。相反,因为这些问题的难以解决,有关方面往往选择忽视。不过,问题是,这些热点问题随时都会恶化,并且一旦恶化,就会立刻影响中国亚细安关系的其它方面。(这种情形在东北亚也存在着,经贸关系的整合并没有带来区域其它方面的整合。)很显然,中国需要寻找一种比较平衡的战略。如果继续保持那种以为经贸优先就会促使其它问题自然解决的天真想法,那么就会继续浪费各方面的资源,最终导致问题的恶化。中国如果不能在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那么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挑战有很多,有些更难以想象,但有两个问题已经显现出来。第一,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是否会改变亚细安的性质?冷战之后亚细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从战略面转型到经济面。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亚细安改变了从前通过排斥大国而保区域和平的做法,而是向各大国敞开大门,容纳大国的存在。实际上,亚细安已经成为包括美国、中国在内大国活动的舞台。如果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大国开始对立,那么对亚细安这个区域组织的影响会如何呢?有人开始担心亚细安会改变其性质,从经济面又重新回到战略面。从去年以来的经验看,有人担心亚细安甚至可能成为防备中国的多边战略机制。与之相关的第二个挑战是: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会导致一个亚洲"小北约"的正式产生吗?亚洲"小北约"是小布什当政时期产生的现象,即美国试图通过其亚洲盟国来构建一个围堵中国的军事战略同盟。这个意图因为后来美国反恐战争的开始而中止。不过,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已经有了紧密的战略和军事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所要针对的就是中国。一旦这些国家感觉到中国军事战略的威胁,它们不会心慈手软。因此,有人担心,一旦南中国海问题恶化,也有可能形成一个正式的亚洲"小北约"。再者,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和中国相比较,越南和菲律宾等都是小国,他们天然倾向于邀请其它大国(主要是美国)的支持。这一点自从去年以来,也表现得相当清楚了。同时,在实际层面,对中国亚细安关系而言,中国的内部政策环境并不很有利于理性政策的形成。中国对南中国海的战略思维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方面,经济决定一切的思维方式仍然在决策圈内相当盛行。他们相信,随着和亚细安国家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亚细安国家会最终调整其目前"经济上依赖中国、战略上依赖美国"的局面。不过,一旦当经济关系不能导致其它方面的利益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受到内部的压力而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中国的现实主义派(强硬派)的声音也在上升,主要体现为思维的美国化,他们主要把重点放在硬力量,主要是军事力量上,认为惟有军事力量才能解决南中国海问题。考虑到中国社会层面民族主义情绪的兴起,这股力量不可忽视。客观形势的发展表明,中国不能再继续忽视南中国海问题。决策者必须理性决策,但理性决策则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中国的决策者现在越来越缺乏学术界所说的决策的"自主型",即可以不受方方面面的利益的影响,自主决策。尽管中国没有西方式的民主,但体制内外各方面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党内民主的存在和扩展表明,执政党的决策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各种不同利益的影响。而近年来所提倡的公共外交,更是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外交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制度化的平台。可以预期,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协调各方面利益的外交决策机制,就会很难达成理性的政策。这表现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也表现在所有其它重大的外交事务上。真理是,如果不能理性决策,不管一个政策体现为多么的"爱国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其最终必然导致国家利益的最大程度上的损害。
  7. 庞朴:竹帛五行篇与思孟五行说
    思想 2011/08/19 | 阅读: 2132
    圣与仁义礼智一样,原是一种德行,有渊博通达、闻声知情等意思;《诗经》里将圣与哲相提并举(《小雅·小旻》),《尚书》里说圣和狂可以转化(《多方》),都是用在这样的意义上。
  8. 贾丽英:汉代有关女性犯罪问题论考--读张家山汉简札记
    法律 2011/08/19 | 阅读: 1814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和《奏谳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汉初女性犯罪及其处罚的材料。
  9. 蒋立峰、严绍璗、张雅军、丁莉:古代东亚世界中的中日关系
    历史 2011/08/19 | 阅读: 1949
    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是由中日两国政府商定进行的公开研究事业。以两国学者进行共同研究来推动中日之间历史问题的解决,避免中日关系大局因历史纠葛而遭到破坏,这是一个有积极意义的尝试。其实,一般所谓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主要指亚洲近代史上日本侵略中国的问题,这个问题已在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得到了明确的结论。然而,此后由于在日本出现了与此结论相悖的主张和言论,甚至于影响到日本政府的对中国政策,使得原本单纯的历史认识问题转变为并不单纯的政治问题,从而为中日关系的发展增添了障碍。在设定这项事业时,考虑到不能割断历史,应从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把握其规律与特点,总结其经验和教训,故而分成古代史研究和近现代史(包括战后部分)研究两大部分进行。古代史研究组由中方的蒋立峰、王晓秋、汤重南、王新生和日方的山内昌之、鹤间和幸、川本芳昭、小岛毅、菊池秀明组成,同时双方还有人数不等的特约执笔者参加,中方有严绍璗、张雅军、丁莉、王小甫、宋成有、王勇、黄正建、吴宗国、李卓、宋家钰、张帆,日方有古濑奈津子、村井章介、樱井英治、小岛康敬、井手诚之辅。所谓古代史,中方的概念等同于前近代史,将中世史、近世史包括在内,日方的概念则不同于前近代史,而与中世史、近世史并列,合为前近代史。双方的称谓虽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即关于前近代史的共同研究。本项研究既要总结前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要通过交流有所创新。既为研究,就需有理论与框架。本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历史研究的理论支持主要区别为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前者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史是客观存在,并具有其发展规律。这一发展规律不以后人的意志、愿望及认识程度为转移。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探寻这一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为现实及未来服务。唯物史观过去强调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五种社会形态演变的阶段论,强调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推动作用,现在又吸收了文明史观研究的理论成果,从狩猎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甚至信息文明,以及骑马文明、大陆文明和海洋文明等多角度分析、研究历史发展轨迹,从而使得历史研究更趋活跃,更加靠近历史真实。后者认为,人类社会依某种意志而发展,历史发展如果有规律的话,此规律也是这种意志的体现。现在的自由主义史观、存在主义史观、结构主义史观都属于唯心史观的范畴。当然,唯心史观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历史发展中的人的意志,这也是历史研究中应予以注意的方面。但是,如何客观分析、准确把握古代世界史和东亚史仍然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仅仅重复一些理论原则、引用几句经典论述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例如,日本有学者在分析评价近代世界史和东亚史中的国际关系时,提出了“近代合理主义”的观点,认为资产阶级代表了2先进生产力,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有进步意义,对此应予以肯定。这种“近代合理主义”不区分近代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具有的两面性,认为存在即合理,为近代资产阶级推行的强权政治进行辩护。而从被压迫、被奴役、被掠夺的民族看,资产阶级的黑奴贸易、北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主义,以及德意日军国主义法西斯的侵略扩张等,显然都是百分之百的“近代不合理主义”。所以,必须指出“近代合理主义”既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或称既有其进步性,也有其反动性,对具体事物应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相对于“近代合理主义”,在古代史研究中是否可以提出“古代合理主义”?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成吉思汗指挥其骁勇无比的骑兵队横扫亚欧大陆,所经之地,残垣断壁,满目疮痍。但若以亚洲史为中心,其西向扩张即被称为“打通了东西方交往的道路”,成吉思汗因此在亚洲史至少在东亚史上始终被视为历史英雄人物受到称颂。其他再如以欧洲史为中心评价十字军东征,以俄国史为中心评价彼得大帝的扩张等均如此。日本史方面对神功皇后、丰臣秀吉的西向扩张也是赞赏备至。这也许可称之为“古代合理主义”。这说明,人类的思维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因此,古人与今人必然具有不同的社会观和价值观,在历史研究中应高度注意不能用今人的价值标准去要求、判断古人。还应注意的是,研究历史不能囿于国家史和地区史的视角,而应从更广阔的世界史的视角观察和思考,才能对历史事件或人物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但是,古代社会决不是是非不分的混沌社会,其价值判断中也有明确的标准,如对正义与邪恶、仁道与霸道、爱国与卖国、忠贤与奸阴、开明与保守,显然都是褒扬前者,贬斥后者。同时,不能忽视古今相通的价值标准,如先进与落后和主权与人权。虽然对于某些特定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不能机械地用先进和落后加以判断,但在总体上,先进与落后的区别是普遍存在的。简言之,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高端文化者谓之先进,反之则为不先进或落后。古代世界史上国家之间无休止的争战以及各类朝贡册封体制的建立,其目的均在于扩大和巩固国家主权(外在表现形式可能有所不同),而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则显然是为了争取以生存权为根本的人权。古代人虽然没有提出“主权”、“人权”的概念,但具有这样的思想和要求。如果失缺这样的判断标准,历史研究就失去了方向。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这已成为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共识。实事求是就是要通过认真、深入的研究还历史本来面目,而不是通过研究去证明主观上欲刻意强调的事前准备好的“结论”。应先有研究后有结论,而不是先有结论后有研究。所以,事前设定好要通过共同研究来突出“中国对日本的强大影响”或“日本文化的独自性”显然都有悖共同研究的初衷。要做到实事求是,史料的可信度是最重要的问题,依据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研究是十分重要的。为使自己的观点成立而编造假史料是历史研究者嗤之以鼻的行为,但对于中3日两国大量存在的史著典籍也必须下一番去伪存真的功夫。中国的二十四史是研究古代中日关系的重要史料,其关于日本的记录虽基本可信,但难免有以讹传讹的不实之处,日本以《记纪》为代表的重要史料问题可能更多一些,双方对此应予以注意。日方学者对《日本书纪》中的一些记述大胆提出怀疑,这种精神值得肯定。同时,历史研究中排除偏见、不先入为主、虚心吸纳异见也是十分重要的。任何历史研究都不可能完全详尽地占有史料,只能是在尽可能多地占有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因此,历史浪漫主义和自由的学术氛围是十分必要的。20 世纪50 年代,中日两国都出现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因此才能产生出有深远影响的学术大家和学术观点。这对于当前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提交的论文在某些问题上的观点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也未强求一致,这也是构筑自由学术氛围的一种体现。在设定共同研究的题目时,日方特别提出从东亚史的视角研究古代东亚关系中中日两国的相互地位和作用,并提出要进行中日古代政治社会结构比较研究。尽管这两项研究是中日关系史研究的旁题而非正题,本无必要专门设题讨论,但中方仍从大局出发同意了日方的提案。当然,这不等于认同中日双方要在日方设定的追求所谓“独自性”的框架中研究中日关系,而是要从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研究古代中日关系。因此,本项研究设置的课题是:古代中日关系发展所依据的东亚国际秩序,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认识,以及古代中日政治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本绪论则以上述所谓“独自性”为问题意识展开论述,以此为以下各章的专题论述做一铺垫和引导。一、关于中日人种起源之分析既然研究中日关系史,当然应从根上做起。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人种关系十分密切,这成为中日文化关系发展的前提之一。当前关于人类的形成与发展,人种学上大致分为两种观点,即“放射说”和“多发说”。前者主张人类最早诞生于以非洲肯尼亚或埃塞俄比亚为中心的地区,600 万年前的古猿人“奥罗林”和320 万年前的古猿人“露西”成为所有人类的共同祖先。此后从这一地区向四方呈放射状扩散,经过漫长岁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人种。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四大文明由埃及至两河流域至印度至中国先后出现似乎旁证了这一观点。但是,很难说这种观点已完全排除了其所依据的考古发掘的偶然性。后者主张远古时代具备与“奥罗林”、“露西”故乡相同条件的地方理应有多处,人类的形成应是多处同时发生的,只是因地理气候的变化而形成了不同的人种。当然,这种观点还需要更多的考古发掘成果来印证。其实,前者重视各人种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后者重视各人种发展之间的相互区别,各有其道理。如果将二者结合,并注意到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特点,其研究结论一定更符合历史实际。4中国人的主体汉族是由北方人和南方人融合形成的。从截至目前的考古发掘成果看,204万年前的重庆巫山龙骨坡人及170 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或许是中国人的祖先,此后有湖北郧县人(100—80 万年)、蓝田人(80—50 万年)、北京人(70—20 万年)、田园洞人(4 万年)、山顶洞人(3—2 万年)、河姆渡人(7000—6000 年)等等,无论猿人、古人或新人阶段,其遗址均呈多发点状存在,显然可以相对地说中国人种的主要成分是自主形成、连续进化的。此所谓“相对”,即不排除中国人中的北方人和南方人曾分别受到其他不同人种的影响。就此层面而言,可以说中国人种是以自主连续进化附带杂交而形成与发展的。近些年来,日本考古界的发掘“成果”越来越多,涉及年代越推越远,似乎日本人种和文化的“独自性”发展正得到越来越多的“确凿”的证实。日本的民族主义势力为此欢欣无比。但由于2000 年揭发出了藤村新一考古造假事件,致使数十个日本旧石器时代前期、中期的“重要”的“考古成果”化为乌有,日本考古界经历了严峻的诚信考验。目前,日本考古界的多数学者认为,根据甄别后尚可确认的考古成果,日本列岛上出现人类活动的时间也随之大大退后,由70—60 万年前后退至约8(?)—4 万年前,即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后期。经比较,有专家认为晚期北京猿人可能通过冰川期连接亚洲大陆与日本列岛的陆桥为追逐动物而到达日本列岛。若果真如此,则从远古时代论,可以说原始日本人来自东亚大陆。但这一点仍需更多的考古成果印证才有可能成为定论。目前据尚可确认的考古成果,日本出现新人应该在3 万年前的晚更新世即旧石器时代后期。而且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全新世早期大约1 万年前左右,冰河期后海平面上升,日本列岛与亚洲大陆分离,日本进入以狩猎、采集和捕鱼为主的绳文文化时代。绳文时代一直持续到大约公元前300 年,此后进入以稻作农业和金属工具为代表的弥生文化时代。在这个转变时期,日本人群的体质形态特征出现了非渐进性的变化,同时,日本文化的主体特征也发生了断层式的突进。正是由于日本人群在体质成分和文化上表现出了明显的阶段性,因而出现了围绕日本人起源问题的大量研究和讨论,涉及体质人类学、考古学、遗传学、民族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尽管有日本学者曾主张日本人种演变的“连续说”,即从绳文人到现代日本人的血统是一脉相承的,不存在任何的混血,但这种观点已被众多的考古成果证明是不能成立的。而多数学者主张“替代说”即“移民说”,即在弥生时代有相当大规模的北方大陆移民或南方大陆及海洋移民到达日本,同时将新的文化,如水稻的种植和青铜器的铸造技术等先进大陆文明带到了本州西部地区和北九州。这些大陆移民逐渐超过了日本其他地区的原住居民,成为从弥生时代以后逐渐向现代日本人演化的直接祖先。弥生人及他们的后裔在弥生时代末期开始向东扩散,并到达大和地方,建立王朝。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与原住居民发生混血,逐渐演变为现代日本人。但他们向北扩散速度较慢,致使北海道阿伊努人很大程度上依然保留了绳文时代原住居民的体质特征和文化元素,而基本没有受到来自亚洲大陆移民5的影响。1从体质特征看,绳文人在东亚地区新石器时代和以后的人群中在形态上相当孤立,他们依然保留着欧亚大陆旧石器时代人的古老特征,如长而宽的头颅,发达的眉嵴,低宽的面部,深陷的鼻根,较突起的鼻骨,低宽的眼眶,短而粗壮的上肢,长而扁平的小腿骨等。这些特征使绳文人更接近中国南方的新石器时代人,与之共享着头骨和文化特征。从历史上看,阿伊努人在政治管辖上直到近代几乎一直是独立的,政治和地理上的隔绝有利于他们保持自己的基因池。2根据考古文化学上的关系,西日本弥生人祖先从中国大陆向日本迁移的路线有三种可能:一是从中国的江南地区直接横渡东海到达日本;二是从中国的山东半岛渡海到朝鲜半岛移民系弥生人则与绳文人差异明显,具有较平坦的眉嵴、浅平的鼻根、高狭面、高眼眶,高身材等,与其后各历史时期乃至现代日本人的形态特征基本相近,属于同一个形态群体,而他们与绳文人形态上的不连续性说明这样的特征来自日本岛外的基因。这样的结论也得到牙齿人类学、病毒学、血液成分分析及遗传学等多方面的支持。绝大多数的人类学研究都显示,从弥生时代到现代,日本人(不包括阿伊努人)存在形态上的连续性,而他们与绳文人形态上的不连续性说明这样的特征来自日本岛外的基因漂流。1975 年美国学者克里斯蒂·特纳(Christy G. Turner II)第一次对现代日本人、阿伊努人、绳文人、弥生人和史前中国人的牙齿形态特征进行比较,提出了关于日本列岛人群的“二重起源-混血说”。他认为在日本列岛居民中同时存在巽他型( Sundadonty)和中国型( Sinodonty)两种牙齿形态类型的人群,绳文人和阿伊努人属于巽他型,弥生人及现代日本人属于中国型。巽他型牙齿特征形成于距今大约3 万-1.7 万年的东南亚地区,那么,拥有巽他型牙齿类型的早期东南亚人沿亚洲大陆架向北迁移,一直到日本的北海道,在日本形成绳文人和其后代阿伊努人。而在弥生时代,具有中国型牙齿特征的东北亚人从亚洲大陆抵达日本,与当地绳文人发生部分融合形成了弥生人及其后代现代日本人。简言之,现代日本人血统存在一个二重起源,大多数是大陆中国型人群的基因,少量来自巽他型的绳文系阿伊努人的基因。因此,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结果已经使人们广泛接受了“移民说”的观点,即认为绳文时代结束后,日本人体质形态出现巨大变化是受到以中国型人群为主体的大陆移民的强烈的基因和文化影响所致。1 Dodo,Y. and Ishida,H. Nonmetric analysis of the Doigahama Crania of the Aeneolithic Yayoi period in westernJapan. Dept.Anat. Kyushu Univ. (ed.), 1988.真锅义孝,六反田笃,山东省汉代墓葬以及大汶口时期墓葬出土的人骨齿冠于齿根的非测量形质。《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日中共同研究报告1,p360-370,2000 年。2Wu Xinzhi, Origins and affinities of the stone age inhabitants of Japan. Japanese as a member ofthe Asian and pacific populations.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4, 1-8, 1992.6经朝鲜海峡到达西日本地区;三是从中国沿海地区沿渤海湾到辽东半岛经朝鲜半岛渡海到日本列岛登陆。从最方便的地理位置来考虑,经过朝鲜半岛到达日本的看法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只是一直缺乏较多的相应时期出自朝鲜半岛的人类学材料的支持。近些年,中日双方的体质人类学者对中国的古代人骨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研究,文化人类学者则对稻作转移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对日本弥生时代移民的源乡地进行了推测。可能地区之一:中国黄河中下游地区。人类学资料主要包括山东新石器时代人群和周-汉代的人群。牙齿形态的研究表明,山东新石器时代人群的牙齿形态与现代日本人群都属于中国型,而日本的绳文人是完全不同的巽它型。这个事实说明至少3000 年前,没有或极少有跨越日本海或中国东部海域的人群接触,即便有接触,也几乎没有对绳文人产生基因的影响,这种隔离状态一直持续到弥生时代开始。也就是说,日本海和中国东部海域很长时间以来是影响基因漂流的重大阻碍。头骨的形态学研究发现,山东周-汉代人群和西日本弥生人的基本特征相近,由此推测,移民系弥生人最直接祖先的源乡所在地理方向中,山东可能是一个重要地带。1头骨非测量特征的调查也支持“西日本弥生人最初的故乡可能在中国大陆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观点。从地理位置分析,从山东半岛渡海到朝鲜半岛经朝鲜海峡到达西日本地区,或者从山东半岛经辽东半岛再经朝鲜半岛到达日本的西部尤其北部九州-山口地区,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日本弥生时代人拥有发达的稻作文明容易使人们将弥生人的祖先与稻作文明发源地之一的中国南方联系起来。在中国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和湖南道县玉蟾宫遗址已发现了12000年和10000 年前的稻谷。尤其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7000—5000 年前)已有大面积栽培稻遗存,河姆渡人居住于高架屋,驶船,制作使用陶器,在制作陶器时盛行在釜类陶器腹底交错拍印绳纹图案。依据海洋潮流和季风,中国江南人有可能直接渡海到达日本。换言之,中国南方人(称“越人”或“百越人”)因政治动乱于公元前三世纪前后,可能有一部分跨海迁徙到日本,成为“倭人”即弥生人,另有一部分迁至云南,成为少数民族繁衍至今。1994 年开始,中日人类学者组成“江南人骨中日联合调查团”对中国江苏发掘出的公元前六世纪至公元一世纪的古代人骨及大致同期的西日本绳文、弥生人骨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对比研究。经过头盖骨比较及其他多项研究,其结论是:新石器时代中国江南人与日本绳文人形态差别甚大,而江苏(包括江南至淮北的大片区域)的春秋至西汉时代人与日本的可能地区之二:中国长江流域及江淮区域。1韩康信《山东临淄周-汉代人骨体质特征研究与西日本弥生时代人骨之比较、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112-157 页, 2000 年。张雅军《山东临淄后李官周代墓葬人骨研究、 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164-171 页, 2000 年。尚虹、韩康信、王守功《山东鲁中南地区周-汉代人骨研究.人类学学报》,21 卷期,1-13 页,2002 年。7移民系弥生人之间强烈类同,因此可以认为具有与弥生人类同的古人骨集团的分布地区不仅有朝鲜半岛,而且包括从山东半岛至江南的广大地区在内。因此,探求弥生时代及其前夕大陆移民的原乡,今后不能只注意朝鲜半岛和华北,也应将淮河及长江下游纳入视野,尤其要重视淮河流域即江苏北部。如果脱离以江南为起点的稻作文化及其承担者的扩散就无法谈论日本人的形成,不过今后还要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到华南乃至东南亚地区。1中国学者安志敏也对早期日本文化的大陆根源做了详细的分析。其主要观点是:日本绳文时代出现的陶器和磨制石器与大陆有明显密切的关系。在日本长崎发现的印纹陶器与中国江南的印纹陶器相近。日本大分、青森发现的鬲形陶器,与中国东北地区的鬲明显不同,而与中国南方的鬲很相似,可能是中国南方的鬲在日本的复制品。而鬲在朝鲜根本没有出土品,因此不可能经朝鲜带入日本。绳文时代早期的玦状耳饰和漆器也可能来自中国,它们起源于长江流域。这些证据连同在绳文时代晚期稻米的出现都说明绳文文化的变化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影响有密切关系。弥生时代为储存或居住所建的打桩高台结构建筑在长江以南地区也很普遍,它们可能与稻米种植一起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越海到达日本。2这个结论来自于对弥生时代不同人群和中国北方河南、南方福建新石器时代人和东北地区青铜时代人群的头骨形态测量学比较研究的结果。在种族特征上,弥生时代的大多数移民可能来自中国古代的东北部地区,一部分可能来自黄河流域。日本学者渡部忠世提出了“稻作阿萨姆、云南起源说”,鸟越宪三郎经过调查研究后认为,日本人的发源地在中国云南省,其旁证是日本人在体质上所具有的胎斑渊源于云南。据考察,现今云南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原始信仰与日本有许多类似之处(除种植水稻外,还有染黑齿、纹身、居住在高架屋、新尝祭、敬奉太阳神等等,现今居住在云川交界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仍保留着母系社会文化,从中似能看到邪马台国的影子)。这也许能旁证云南与日本的渊源关系,也许只能说明云南与日本独自发展的道路或程度有相同之处。可能地区之三:中国东北地区。3过去大多数的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认为弥生时代大陆移民的数量非常少,或者几乎可以忽略。但现在各种证据都显示出大陆移民甚多,对日本原住居民影响巨大。根据人口增长模型和头骨形态变化模型计算机模拟研究结果显示,从弥生时代开始后的1000 年间, 日本列岛的人口增长率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大陆移民数量估计达到100 万人以上,在弥生时代1 山口敏、中橋孝博編《中国江南・江ワイの古代人―渡来系弥生人の原郷をたずねる》、てらペイあ2007年4 月、142 頁。2安志敏《江南文化と古代日本》,東アジア文化交流史研究会編纂《弥生の使者徐福》1989 年版、48—51ページ。3 Qifeng Pan,Hong Zhu. A comparison on racial anthropology between the Yayoi human skulls ofJapan and the ancient skulls of China. Tooth and facial morphology of ancient Chinese skulls,Therapeia publishing Co. Tokyo,1997.8结束后的古坟时代,原住民即绳文人子孙与大陆移民之比在西日本达到一比九至二比八(古坟人的绳文人直系与移民的混血率在近畿为一比九,西日本为二比八,关东地区为三比七)。日本文化及日本人身体特征的复杂变化,用单一民族起源说是无法说明的。1中日古代文化关系亦为紧密。日本文化包括日本人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婚、丧、礼、学,皆受到中国文化的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处于东亚儒教文化圈之内的日本,其有史前除考古发掘外,史籍记录也是重要依据。众所周知,《史记》载,秦始皇“遣徐市(福)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北史》和《隋书》记曰,608 年裴世清“使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耽罗国(推测即新罗),经都斯麻国(对马),迥在大海中。又东至一支国(壹岐),又至竹斯国(筑紫)。又东至秦王国(博多),其人同於华夏,以为夷洲,疑不能明也”。有人认为此“秦王国”即为徐福东渡日本所创立之国。又《梁书·诸夷传》和《南史·夷狛传》所记“在文身国东五千余里”的“大汉国”也值得注意。又据《魏略》《晋书》《梁书》《北史》《通典》等载,倭人“自谓(云)太伯之后”。《日本书纪》应神天皇十四年(公元283 年)条,“是岁,弓月君(领百二十县人夫)自百济来归”。应神天皇二十年(公元290年)条,“倭汉直之祖阿知使主、其子都加使主并率己党类十七县来归”。应该注意到,弥生时代大致和中国的战国-秦汉时期相对应。那么,西日本地区突然出现与原住居民很不一样的人群,很可能与中国大陆当时的战乱纷争的不平静的生活状态有关。在这种政治、生活压力下,山东及江浙一带人群连同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和习俗等都带到新的安居地日本。另据公元814 年大和朝廷编篡的《新撰姓氏录》,当时京畿一带著名的1059 个氏族中,“诸藩”氏族有324 个,几乎占三分之一。所谓“诸藩”氏族即“大汉、三韩之族”。史籍记录清楚地表明,在此之前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断有大批的中国人及朝鲜人移居日本。综上所述,在约8 万年前日本列岛已出现古人生活痕迹(尚难最终确认),在3 万年前可确认日本出现了新人。这可能是晚期北京人及其后裔迁徙演变而成的。大约在10000 年前形成的以狩猎、采集和捕鱼为生的日本绳文人可能与中国南方的新石器时代人有密切关系。公元前300 年出现的开始稻作生产的日本弥生人则与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东亚大陆移民大批至日密不可分。在这些移民的扩散过程中,虽有混血发生,但大陆移民的基因优势超过了日本原住居民,逐渐演化为现代日本人。中世纪以后,日本人群没有来自海外的重要的基因漂变。因此得出的结论是,现代日本人的人种形成受到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东亚大陆移民的强烈影响,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人种关系堪称密切。二、关于中日古代文化关系之分析1埴原和郎《渡来人は百万人規模》,東アジア文化交流史研究会編纂《弥生の使者徐福》1989 年版、90—92ページ。9期阶段(至平安时代)的文化发展受到中国文化的强烈影响,其有史后期阶段(镰仓时代以后)的文化发展表现出了越来越明显的日本独具的文化特征。多年来,中日两国学者致力于中日文化交流史的研究,以众多的研究成果论证了中日文化关系之密切,在世界文化交流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日本方面尤其梅原猛代表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文化论,渡部忠世代表的日本稻作中国云南源流论,福永光司代表的古代日本吴越文化影响论,樋口隆康代表的海上丝绸之路论等引人注目,使得中日文化紧密发展论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日本民族自称大和民族。但若问日本民族为何以大和民族自称?“大和”二字却仍读作“牙麻托(やまと)”?恐怕能给以回答的日本人不过十之一,而且这些回答也是模棱两可,支吾不清。据在现今大和之地实际体验,“牙麻托(やまと)”乃“牙麻莫托(やまもと)”之便读,古代倭人即“山下”、“山麓”之人。圣德太子(公元574—622 年)1小野妹子一定是圣德太子最信任的干部,于607、609 年两次衔命赴隋,从而成为古代中日关系史上赫赫有名的外交官。他到中国大陆看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中国的插花艺术从先秦的原始阶段到汉魏南北朝渐趋成熟,至隋已开始昌盛。小野妹子在学习佛法的同时,将佛前供花以及插花器具引进日本。完成使节任务后,小野妹子皈依佛教,法号“专务”,居住在圣德太子建造的六角堂(即京都紫云山顶法寺)研究插花艺术,日夜以花献佛,并制定了祭坛插花的规矩。六角堂院内有圣德太子沐浴过的水池,因此他的住所被称为“池坊”。在《宪法十七条》中引用了《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有子的话:“礼之用,和为贵”,说明古代日本的统治者深知“和”的重要性。“和”乃和平、和睦、和谐之总义,亦可视为有小和、中和、大和之别。和平乃为小和,和睦可称中和,唯和谐方为大和。日本人很聪明,在天平宝字元年(757 年)始定用“大和”二字取代“倭”或“大倭”,但读音仍用“牙麻托”。《周礼·冬官考工记》云“大和无灂”。贾公彦疏:“大和谓九和之弓,以其六材俱善,尤良,故无漆灂。”《老子中经》之第七神仙为“太和者,天之魄也,自然之君也。常侍道君在右方。”《易经》第一卦则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乐府诗集》卷七十九近代曲辞有“大和篇”(始于唐武德贞观,盛于开元天宝,即713—756 年),而唐末五代的道教学者谭峭对“大和”做出了另一种解释:“大人无亲无疏,无爱无恶,是谓太和。”(《化书•四•仁化》)显然,无论哪一种解释,“大和”都是上好的词汇,寓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理想境界。日本统治者以“大和”代“倭”,实为美化自身也。如果看一下日本一乘寺藏平安时代作成的圣德太子像,不难发现,无论其面目体型或衣着装备,皆与现今中国甘肃平凉崆峒山道观中“常侍道君在右方”的太和神仙完全一致。圣德太子仰慕中华龙图腾,在其墓门上方镌刻有栩栩如生的龙的图形,与圣德太子渊源深厚的法隆寺金堂屋檐下的盘龙立柱与现今中国云南昆明盘龙寺大雄宝殿屋檐下的盘龙立柱,虽时隔千百年,却宛如出自同一工匠之手。1 “圣德太子”为厩户皇子死后受赠谥号,平安时代已出现。10圣德太子死后,小野妹子学习中国以花祭拜的方式,摘取水池边的花草祭奠圣德太子。小野妹子从而成为日本花道(插花艺术)最古老的流派——池坊流派的“道祖”(创始人、奠基人)。对日本花道的产生和发扬光大,小野妹子功劳第一。此后在奈良时代和平安时代,梅花、菊花先后从中国传入日本,为日本花道的发展提供了更丰富的营养。其他如茶道、书道、剑道等等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之密切,也不亚于花道。日本人的日常起居受中国隋唐时代文化影响甚大,日本女子至今仍在穿着的和服及相配的发型便是最好的例子。歌舞方面如,《兰陵王》是起源于北齐、盛行于唐代的假面舞蹈。此男子独舞表现了北齐兰陵王高肃(字长恭)作战的英姿,动作简约勇猛,刚劲有力,舞曲浑厚古朴,悠扬动听。主人公高大健壮、胆识过人,但面貌却秀美如妇人。他自觉作战时因面容俊美柔和不足以威慑敌人,故每临阵时必戴上形象凶厉、狰狞可怖之木雕面具进行博杀。但《兰陵王》在中国早已失传,所幸在唐代传入日本,并在很长时间内保留了以汉语诵念台词的情节。该舞至今仍为日本皇家庙堂如伊势神宫的庆典乐舞,并在二十世纪又传回中国。日本民族很早就有自己的口头语言,但日语中混杂着大量其他民族语言的基本要素。绳末弥初(绳文时代末期和弥生时代初期)中国江南人利用海流和季风横渡东海到达日本,其语言很可能与日语产生某种必然的联系。因为从音韵学方面分析,日语语音与中国古代江南一带的吴音、入唐后长安一带的中原汉音和宋元以后的官韵所定的唐音关系密切,但以吴音、汉音为主。日语的音韵与现代汉语尤其闽南语(或称闽台语)的音韵有明显的规律可循。盖因四世纪初晋永嘉之乱后之五胡乱华,经唐末五代至宋,黄河、洛水一带中原汉人尤其士大夫阶层(即知识分子)为避战乱三次大迁徙,最后落居闽南,其中一部分又迁至台湾,因此也避开了中原民族融合造成的语言异化,闽台语得以较纯正地保留了汉宋间的官话,主要是唐代的正音、雅言。而日本恰恰是从唐代习得并保留了同一音韵系统。日语与汉语的音韵关系十分紧密。在汉字传入之前,日本绳文后期是否出现了象形文字或语义符号尚不可考。至今日本众多的绳文考古成果不见此类报道,至少说明即使出现了象形文字或语义符号,也因大陆先进文化的强烈冲击而早早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是,日本镰仓时代以来一些学者鼓吹在汉字传入之前日本已经存在文字,即所谓“神代文字”。不过这一说法早已被否定,认为它仅是后世伪造而已。当然,因此便认为从绳文时代到古坟时代,日本列岛上的居住民经历了漫长的无文字的历史阶段,这种观点同样值得推敲。平安初期学者斋部广成著《古语拾遗》序的第一句话是:“盖闻上古之世,未有文字,贵贱老少,口口相传,前言往行,存而不忘。”但第二句话也不能忽视:“自有书契以来,不好谈古,竞兴浮华,还嗤老旧。遂使人历世弥新,与时俱进。顾问故实,不识根源。”关键问题是,此所谓“上古之世”和“自有书契以来”断始于何时。在弥生时代和古坟时代,大批以中国人为主的东亚大陆人到达日本,如果联想到秦始皇暴政11和焚书坑儒及此后不断发生的社会动乱,徐福一类知识分子在大陆移民中应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人将简书、帛书、纸书携进日本是完全可能的,而未携带字书进日本倒是不可思议的。前文所述徐福的“秦王国”无论如何应该是一个有字国家。很多考古成果证明,汉字很早就随着中国大陆的古币、铜镜等物品传入日本。在日本九州长崎弥生时代后期的遗址里出土了铸有“货泉”二字的中国古代货币,后来又陆续在对马、佐贺、福冈、熊本、京都、大阪等地弥生时代中期土层中陆续发现了这类货币。据考证这些货币是东汉王莽的新王朝(公元8—23 年)铸造发行的货币。另外,官方渠道的物品流入还可见于文献记载。例如《后汉书》记载,建武中元二年(57 年)倭奴国奉贡朝贺时,光武帝赐以印绶,即刻有“汉委奴国王”五个汉字的金印。此外,在日本关东、中部、近畿等地还陆续发现了一些刻有中国古代三世纪年号的铜镜。这些实例都说明,至迟在公元一至三世纪汉字已随中国物品传入日本。而中国史书所记239 年魏明帝“诏书报倭女王”,翌年女王卑弥呼“因使上表,答谢恩诏”,说明邪马台国已具有解读汉字诏书、撰写汉字表文的能力。显然,在弥生时代已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汉字了。迨至《宋书·倭国传》记载的倭王武(477-479年在位)给宋顺帝的上表文,不仅完全用汉文表达,且具有六朝骈文的风格,文辞华丽,说明在五世纪时,日本国家的正式文书能够更准确地使用汉字、汉文。当然不排除那些有较深汉学素养的大陆移民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汉籍传到日本,据《日本书纪》记载,应神十六年(284 年)百济王仁应天皇召至日,“则太子菟道稚郎子师之,习诸典籍于王仁,莫不通达。故所谓王仁者,是书首等之始祖也”。《古事记》中也有类似记载,其中还具体提到王仁携去了《论语》十卷、《千字文》一卷。这便是日本文献中记录最早的“王仁传书”。一般认为,它反映了当时中国典籍已经由朝鲜半岛传入日本的历史事实。1汉字以及汉籍儒典、汉译佛经的传入,对日本人学习汉字、汉文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圣德太子摄政时期,在派遣隋使和遣唐使的同时,还派出了大批留学生、僧赴隋唐学习,使得更多的日本人有机会学习汉文。这些知识分子在逐渐熟悉汉字、汉文以后,由于记录以及平安时代后期的大江匡房曾说:“我朝始书文字,代结绳之政,即创于应神朝。”江户时代的本居宣长也认为《论语》、《千字文》是儒学和汉字在日本普及的启蒙书籍。据文献记载,六世纪以后更多的儒学典籍传入日本。继体七年(513 年)五经博士段杨尔、三年后五经博士高安茂先后赴日讲授儒学经典,并带去了《易经》、《诗经》、《书经》、《春秋》、《礼记》等多种儒学经典。这些汉籍的传入无疑促成了日本人对汉字的掌握和使用。六世纪中期,佛教传入日本。汉译佛经的传入使识字阶层进一步扩大,使得汉字从宫廷走向民间。1应神天皇十六年中国的《千字文》尚未成书,因此这项纪录不可全信。有观点认为王仁赴日应在《千字文》成书后的公元六世纪。12与中国交往的需要,他们开始学用汉字、汉文写作。在圣德太子的主持下,推古十一年(603 年)制定的《冠位十二阶》以及次年公布的《十七条宪法》,都完全用汉文写成,不少条文都是直接援引《论语》、《礼记》、《易经》、《老子》、《庄子》等中国典籍;语言朴实,文章优美,代表了当时日本汉文的最高水准。至于《三经义疏》,尽管文中有“和习”(日语特点)成分,但全篇不失为完整的汉文,一般只懂汉语的中国读者也完全能够读懂。而且,这种用汉文论述复杂的佛学思想的典籍的出现,表明当时日本人使用汉字写作的能力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日本人在能自由地运用汉字后,便不再只是模仿中国人读汉文、写汉字,而是开始考虑利用汉字、汉文表达日本固有的语言,使得汉字与日语进一步融合。在日本,用汉字表音最早出现在早期的金石文中。例如由此可见,日语与汉语不仅在音韵学上关系紧密,在文字方面日本全面引进汉字、熟悉在熊本江田船山中期古坟出土的太刀铭文上刻有“作刀者名伊太加 書者張安也”等文字。“書者張安也”说明这段铭文的书写者是具有中国血统的大陆移民,而“伊太加”则是标记日语人名读音的汉字。在和歌山隅田八幡宫铜镜铭文(四世纪至五世纪初)与埼玉稻荷山铁剑铭文(约471 年)、《元兴寺缘起》收录的596 年元兴寺露盘铭中,用汉字表音的方法更为明显。进入奈良时代以后,《古事记》、《日本书纪》等文献中出现的汉字表音已有了较大的变化,开始用来表示短语甚至句子――当然主要是用来表现歌谣等韵文。迨至《万叶集》成书,则不仅有“音假名”,而且出现了“训假名”。音假名是一字一音或一字双音的表记方式,它是在保证汉字基本字形的基础上,舍义取音,以表示日语语音。训假名则反之,是在保持汉字基本字形的基础上取义舍音,用与汉字词对应的日语词读音来读该词。这种音假名、训假名的用法,由于在《万叶集》中得到充分展示,便被命名为“万叶假名”。此后出现了“变体汉文”。早在七世纪的金石文中,就已出现了变体汉文的雏形。《古事记》除了序文用纯汉文,歌谣用万叶假名以外,正文使用“变体汉文”记述。作者太安万侣在序文中谈到了他使用变体汉文的初衷:“然上古之时,言意並朴,敷文构句,於字即难。已因训述者(表意法),词不逮心。全以音连者(表音法),事趣更长。是以今,或一句之中,交用音训,或一事之内,全以训录。”用楷书写的汉字被称为“真名”,为了书写简便而简化了的汉字被称为“假名”。关于片假名、平假名的形成,较为流行的说法是,吉备真备在唐朝时由汉字楷书创造出片假名,空海和尚在唐朝学习二王书法艺术的基础上由汉字草书创造出平假名。此后由纪贯之等文人和平安时代的妇女推广使用之。平安初期,虽然平假名、片假名都已经出现,但是汉字假名混用文并未诞生。进入镰仓时代以后,与现代日语文章相通的汉字假名混用文开始逐步形成。13使用汉字,并根据日本语言固有的特点对它进行消化和再创造。汉字对日本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如果总结前文,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影响可概括如下:第一,起源于亚洲大陆东部、中国江南地区的稻作农耕,东向传播成为日本列岛居住民脱离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即从绳纹时代飞跃到弥生时代的最主要的生产力表现。第二,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四世纪左右,大批华夏移民迁徙日本列岛。他们传去了当时东亚最先进的生产技术,例如纺织、漆工、鞍部、汉方医术等等,及以《论语》为代表的汉文典籍著作,在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为日本古代国家的建立做了强有力的奠基。第三,公元五世纪左右,佛教经由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列岛,由此开始了1500 年间日本民众的佛教信仰,其强大的文化流深深地影响着日本社会几乎所有的生存层面。日本佛教各个教派的学说、经典和法会典礼,都是起源于南亚的佛教经中国阐述之后,经由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后形成的。日本所有的佛教经典除极少作为书法材料的梵文本外,都是汉译本。第四,日本在七世纪左右开始形成古代封建国家。在国家构制过程中,以圣德太子《十七条宪法》为代表,中国相对成熟和丰富的政治观念和道德伦理观念,成为日本古代国家基本政治理论的有效成分。第五,在八世纪初期以《古事记》《日本书纪》为代表构成的日本“记纪神话”,是一组宣扬天皇神圣的国家神话系统,成为日本民族“天皇信仰”和“神道崇拜”的最根本的心理基础。从比较文化的立场看,这是一组在日本原始神话基础上形成的“变异神话体”。中华文明中的道家与道教观念、儒学伦理、方士与方术的生命理论等都参与了“记纪神话”的构成,成为皇权观念的强有力支柱。第六,依据九世纪末期日本藤原佐世编纂的《本朝见在书目录》(后来被称为《日本国现在书目录》),当时日本中央官厅与皇宫天皇读书处所收藏的汉文典籍为1568 种,相当于当时中国国内全部文献典籍的50%左右。1这一现象在世界文明史上颇为罕见。如此丰厚的文化移动,只有在一个和平稳定亲和睦邻的政治框架中才能实现。又依据十九世纪初期长崎港“书物改役”(海关书籍检察官)向井富所编纂的《商舶载来书目》的记载,从1693 年到1803 年的111 年间,中国商船经由长崎港登陆上岸的“贸易性典籍”共有4781 种类。21826年,中国商船“得泰”号船主朱柳桥在日本骏河下吉田与日本人野田笛浦谈话中指出,中国文献典籍“迩年来装至长崎已十之七八”。31中国《隋书经籍志》著录隋代文献典籍3127 种,《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唐代文献典籍3060 种。这就是说,九世纪末日本中枢机构中所用的汉籍文献,为隋代文献的50%左右,为唐代文献的51%左右。2此写本今存日本国会图书馆。3见《得泰船笔语》卷三(上)。一个国家拥有另一个国家典籍的70%至80%,这是何等辉煌壮观的文化现象。依据近年的调查,日本98 处藏书所现今保存有古代以来传至日本的中国明代与明代之前的汉籍(包括国宝、重要文化财、重要美术财等)10822 种类。14据日本书誌学者估计,此为日本列岛真正藏量的80%至85%左右(不包括更大量的清代文献典籍)。文献典籍作为古代文化最主要的载体,如此规模的汉籍持续不断地东传,创造了中华文明抵达日本列岛的永恒的通道。1第十一,十七世纪左右基督教传教师开始进入日本,第一次建立起了日本与西方文化沟通的通道。目前所存史料表明,早期到达日本的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等国的传教师,都有在中国澳门生活和传道的经验,除少数人直接从澳门到达日本外,其余大多数人经在中国内地传教而逐步到达日本。这一传教的图谱,与佛教经由中国传至日本相似。在德川幕府“禁教”之后,免遭屠杀的传教师和一小部分日本教民,通过在日本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逃亡中国本土,再经由中国本土流亡澳门。至今中国澳门还留存有这一时代外逃传教师和教民的墓葬。他们作为日本文化史发展中的这一特殊阶段的历史证明,永远留在了中国土地上。与此相关,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事实,即经由中国本土到达日本的欧洲传教师为在中国传教第七,汉字对日本语言文字影响巨大,成为提升古代日本社会文明进程的根本性标志。第八,八世纪到十二世纪的奈良、平安时代,出现了日本文化史上第一次文学高潮,汉文文学与和文文学都取得了辉煌业绩。但无论汉文文学还是和文文学,都是以中国文化中先秦至唐的文学传递、甄别和吸纳为基础的。日本文学在以后的发展中,从“五山文学”中可以解析出大量唐宋文学材料,从江户时代文学中可以解析出大量宋元明清文学的材料,从江户“读本”中可以解析出大量明清口语通俗文学的材料。第九,日本自十二世纪末期开始陷入武士夺取权力的战争状态近四百年。在这四百年间,保留和维护着日本文化“一线生机”的,只有逐渐发展起来的禅宗与禅宗寺庙。十四世纪建立的“镰仓五山”与十五世纪确立的“京都五山”成为日本中世纪文化的标志和集合地。禅宗是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中华大地上形成的中国风格的佛教教派;“五山”是中国南宋时代集中在杭州与宁波两地的禅宗的“大本山”建制。日本“五山文化”是日本平安文化与江户文化之间唯一的连接点,是连接日本古代前期文化与近世文化的唯一通道。“五山文化”包含着三个最主要的内容:一是禅宗教理(其传播者既有到中国求法的日本僧侣,也有到日本传法的中国僧侣);二是宋代新儒学(完全由中日间僧侣来往而传至日本,后期传去了明代心学);三是刻板印刷(主体技术由中国到达日本的工人承担,印刷中国的汉文典籍与汉文佛经经典)。第十,德川幕府实行统治的“意识形态”以神道为基础,以儒学中的宋学为理论框架。幕府第一代学术领军人物林罗山等人,兼具神道与宋学的极深厚的修养,林氏家族也因此成为二百年间宋学的大本营。宋学的兴起创立了江户时代的“文人学术”,这是日本文化史上最早出现的“文人学术”。而作为日本“国学”派的代表性学者,也都具有极高的汉文化教养。本居宣长纪念馆陈列着本居宣长学习过的许多汉籍,上面有他手写的许多读书心得。1参见严绍璗编著《日藏汉籍善本书录》(三卷)中华书局刊2007 年版。15的需要,把欧洲语言中的概念和词汇,依照中国的文化传统,寻找了相应的汉字语汇做了翻译。在明治时代日本接受西洋文化的过程中,日本学者又参考或依照传教师们提供的这些材料,创造了日本汉字的新词汇,如“主”、“文化”、“文明”、“幸福”等等,成为日本近代词汇的重要部分。如果从文明论的视角观察中日古代文化关系,其主要内容是中国文化对日本文化发生的影响。对此需指出,以黄河、长江为依托的亚洲东部的中华文明,既没有出现过进程的断裂,也没有发生过形态的变异,而且在亚洲东部形成了包括了中国本土、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和中南半岛东部在内的以汉字文化为中心纽带的东亚文明圈。在这个文明圈中,各国家、各民族之间文化发展的时代性和差异性,决定了各自在世界或地区文明的进程中所处的强势或弱势地位。一般来说,世界文明的成果永远是处在“流动”之中的。而“流动”的走向,总的趋势是从综合国力相对强大的文化“流向”综合国力相对弱小的文化,从相对的强势“流向”相对的弱势。古代中国作为东亚地区领土最为广阔,人口最为众多,生产力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东亚地区的文明进程中在相对意义上发挥着历史性的主导作用,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古代中日之间的文化“流动”,从总体上说,当然是从强势的中国“流向”弱势的日本。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所谓“日本海洋文明论”(Concept of OceanicJapanese Civilization)的“文化史观”从日本知识群体向日本市民社会渗透,具有不可忽视的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论提出“日本究竟是不是属于亚洲”?甚至提出所谓“两千年的欧洲的历史,就是摆脱伊斯兰化的历史”的这样一个虚伪命题作为比照,试图把“日本的历史”描述成“摆脱中国化的历史”。“日本海洋文明论”试图从世界文明史上重新定位日本。它几乎完全不承认两千余年的东亚文明发展史,虚构日本未接受亚洲大陆文明滋养的“事实”,制造“孤岛文明”的幻影,为某种政治目的服务。通过以上对中日古代文化关系的分析,可知在两千余年的东亚历史发展中,亚洲大陆文明,尤其中华文明为日本文化在几乎一切重要层面上的发生与提升,提供了足够的滋养材料,并内化为促成其发展的动力,从而共同创造了东亚古代丰富多彩的文明。这里依据历史事实所展示的中日古代文化关系史,是与日本海洋文明史观构筑的所谓“两千年来的日本史就是摆脱‘中国化’的‘脱亚’史”的“日本文明史”完全不同的。三、关于古代日本文化独自性之分析前文已述,日本文化的形成受到中国的强烈影响。但这并不等于说日本文化没有独自性,日本文化等同于中国文化。一种文化若与世隔绝,最终只能自生自灭,只有受到其他文化影响,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自身才能发展,但并不会因此变成另一种文化。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就是这种关系。日本文化的独自性主要体现在包容性和创造性两个方面。16古代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其第一个表现是积极主动的包容性,换言之即善于将异体文化的优越之处集结于自身,并不认为会因学习其他先进文化而“数典忘祖”,甚至于甘冒“数典忘祖”之大不韪也要学习其他文化的长处。这是日本文化常处于相对低位造成的,也许与日本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太容易做到这一点。中华文化常处于高位,传统悠久且地大物博,不能“数典忘祖”便成为包容性的前提,从而往往成为一种被动型、无奈型的包容性。其第二个表现是顽强细腻的创造性。日本人勇于学习,又善于创新,折扇、假名、日本刀和神道教等是众所周知的例子。日本刀为中国人喜欢之物。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的诗作《日本刀歌》,描述日本刀是“鱼皮装贴香木鞘,黄白间杂镏与铜”,极言其美。而依据十六世纪日僧策彦周良的在华日记《在渡集》记载,他在中国常常用中国人喜爱的刀与扇交换文献典籍,如“嘉靖十八年(1539 年)七月八日 《读杜愚得》八册 以粗扇两把、小刀三把交换”。此“粗扇”即日本折扇。华夏人虽然发明了蒲扇,但折扇是大和人发明的,传入中土,为中国人喜爱。世界文化名人、十五世纪后期的日本绘画巨匠雪舟等扬于1467 年来到中国浙江宁波以南的佛教五大丛林之一的天童景德寺学法,曾被称为“天童禅班第一座”,同时潜心学习宋代画师李唐、夏圭、牧溪等的画风、画技,并往返北京,沿途饱览中华名山大川,创作了大批写生,回国后开创了根植于现实土壤并具有独自风格的富有生命力的新画风,其画水墨淋漓,个性强烈,民族气质与日本山水完美融合,形成了日本民族特色鲜明的水墨画——汉画,雪舟从而成为日本室町时代主流画派——汉画派的创始人。《四季山水长卷》(1486 年)和《天桥立图》(1502 年)成为名震日本画坛的雪舟的代表作。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与天童寺一山之隔的、中华五山之一的阿育王寺复建东塔,其依据便是赴日求得的当年雪舟在阿育王寺对面的玉几山上画下的阿育王寺全景图《育王山图》。其第三个表现是在吸收和创新中发展的古代日本文化以多种渠道西向传递到东亚大陆,为中华文明所吸纳。尽管它的传递规模不如中华文明东传规模宏大,层面不如中华文明丰厚,但在下列层面考察古代日本文化西传中国具有特别的价值和意义。第一,和歌西传中国。和歌是古代日本独创的文学艺术形式,其产生应与神话同期。早期和歌是自由形态的歌。和歌在成熟过程中,从自由音素发展到有规则的音素,创造了属于日本民族自己的“律音”,最终形成为三十一字短歌。《古事记》、《日本书纪》和《风土记》中的歌是自由形态的歌,《万叶集》是和歌从自由形态走向规则形态的“艺术走廊”,而《古今和歌集》是短歌(みそひともじ)定型的标志。中国较早接触到日本民族这一文学艺术形式,《万叶集》卷一第63 首歌,是大约在702年至718 年之间由第八次遣唐使团的成员、“少录”山上忆良在中国土地上创作的第一首短歌。17“去来子等早日本辺大伴乃御津乃浜松待恋奴良武”(いざこども早く大和へ大伴のみつのはままつまちこいぬらむ)『山上忆良在大唐時 忆本郷作歌』在此之后不久的753 年,当时在华的留学生安倍仲麻吕在明州(宁波)与朋友告别准备登船回国时作歌:“あまの原ふりけさみればかすがなるみかさのやまにいで月かも”『古今和歌集』巻九第406 首当时,诗人包佶、赵骅等现场聆听了安倍仲麻吕的诵歌,这是八世纪中期的一次中日文学聚会,日本和歌第一次有了中国听众,走出了被国际认知的第一步。第二,日语单词语音大约从十二世纪开始传入中国。中国文献依据《礼记·王制篇》的古雅命名,称之为“寄语”。1上述《日本考》中有58 首汉译和歌,日本文化瑰宝和歌开始为中国人接受和理解,成为和歌融入东亚文明圈并走向世界的起点。十二世纪宋人罗大经从日本的“入宋僧”安觉学习日语,两人分别以实物,例如口、头、手、耳等为单词发音对象,以汉字字音作为记录日语单词的发音符号,形成了罗大经“寄语表”,载于其《鹤林玉露》中。这是中国文献中最早出现的总共有17 组“寄语”的《日语汉字训读单词表》。中国人罗大经和日本僧安觉是使日语“语意”走出日本列岛本土,而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先驱者。此后,中国人对日语关心和注目的程度,有了相当大的提升。在十四世纪,元代博物学家陶宗仪有一部讲述书法艺术史的著作《书史会要》。此书第八卷研究日本语文,展现了世界第一张“いろは假名图”,共47 个音符,没有拨音“ん”。每一个假名的下面,用汉字作为“真名音符”标明读音,例如 “いろは” 分别标注 “ 以、罗、法 ”,从而使中国人能够作出相应的发音。明人李言恭和郝敬,为东南海防抵御倭寇的需要,编纂了《日本考》。其中的第四卷为“寄语”,将1186 组汉语词汇与假名词汇对照,分为天文、时令、季节等56 类,并在第一卷单独列出日本国假名岛名81 组。这可称为中国第一部具有实用价值的《汉日辞典》。此后不久,明人郑舜功编著了《日本一鉴》。此书编辑汉日“寄语” 3410 组,成为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汉日大辞典》。第三,十六世纪中国文人开始翻译日本文学,并尝试用日语进行文学创作。日本文化价值以中华土地为表述基地在国际上得到了最早的也是最初的展示。1《礼记·王制》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缇、北方曰译。”这里说的“寄、象、狄缇、译”四个概念,都是古代中华从事语言文字对译的专门名词。其中把对东方民族的语言称之为“寄”,由此而构成的语言对照,称之为“寄语”。“寄”即“传达”、“传送”之意,“寄语”即“传达内外言语”之意。18“あさみどりやまははるけさかすみかなみねもしつかにわたるはるかぜ”译文:清晨山頂,春霞籠罩。嶺頭過去,漫漫春風。“とほやまにもみじふみわけなくしかのこえきくときはあきぞかなしき”译文:遠山紅葉落,鹿踏自悲鳴。時值殘秋後,聲叫苦難聽。“かりかえるつきのむらあめはれはれてひかりもさすなゆうぐれのそら”译文:黄昏天黑村雨過,月電交明獨雁歸。十八世纪中国出现了以日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作家。1709 年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创作了《太平乐事》杂剧共九场,其中第七场《日本灯词》即使用日语表现。11《太平乐事》杂剧一卷,署名柳山居士,清康熙年间刊本。此剧著录于《今乐考证》中,剧目见于《古典戏剧存目汇考》。剧本分析参见严绍璗著《中日古代文学关系史稿》香港中华书局、湖南文艺出版社联合刊本1987 年版。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运用外语从事文学创作。由此可以判断当时日本文化在中国已经有相当影响,一部分中国文人对日本有较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多的日本知识。第四,日本从十三世纪初开始逐步在佛教禅宗的镰仓和京都的“五山”的若干寺庙中运用由中国传入的刻板技术,刊印佛学经典和中国非佛学的著作,构成“五山文化”的重要内容。由此推进了日本文化发达区域对汉籍的版刻印刷,对于保存中华已经缺失的典籍起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中华已经缺失的文献在日本重刊后又被送回中华,例如著名的日本南朝后村上天皇正平十九年(1364 年)刊印的《论语集解》,即是中国已经逸失许久的何晏《论语》著作。又如1781 年德川幕府尾张家大纳言宗睦,重新校勘刊印在中国已经失传数百年的唐人魏征《群书治要》重返中国之后,引起中国学界的震动而参与了清代的文化建设。同时,由日本读书人写作的学术著作,例如山井鼎依据足利学校收藏汉文典籍撰著成的《七经孟子考文》传入中国被收入《四库全书》中,由纪晓岚主编的《四库提要》称此书“足释千古之疑”。他们对于特定时期的中国学术发展具有相应的贡献。东亚文明圈是充满生命活力的文明圈,圈内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识别与接纳外来文化的运行机制。正是在这样的包容性与独自性中,在稳定亲和、睦邻友好的环境中,古代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得到了体现,并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及营造东亚文明圈做出其贡献。四、东亚册封体制与中日关系在东亚册封体制中,日本的地位较为特殊,其政治独自性更加突出。这种政治独自性主要表现为在东亚地区争取独立自主地位、谋求自身发展方面。自古代以来,世界秩序是以三种基本的制度形式维持其运行的。这就是“朝贡 - 册封制度”、“殖民地制度”和“契约关系制度”。在古代东亚世界,中国历代王朝则以“册封朝贡”的“中心—周边”机制为中心,把东亚构成了一个大致有序的地区。19中国历代王朝构建的国际关系,由于王朝的不同和对象政治实体的不同而具有复杂和丰厚的内容。无庸讳言,古代中国是东亚地区人口众多、地域宽广和生产力先进的国家,册封朝贡体制曾经是若干王朝维护周边国际关系的策略之一。实行这一策略的王朝基本上都奉行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即主动要求册封的予以封号,不来请求封号的,亦作罢),而在实行册封的过程中,事实上还存在着亲密、中间和边缘的不同的关系层面。在以日本列岛为对象的关系中,依据历史事实,可以判定为它处在中国历代王朝册封体制的边缘层面中。对于中日古代政治关系的理解,必须从日本列岛的实际状态出发予以阐述。从外在名称和统治范围上说,古代日本列岛先后出现过三类政权,即倭政权、大和政权和日本政权。倭政权即弥生时代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众多的倭人政权,大和政权即在四世纪后出现的统一政权,日本政权出现在七世纪初,经大化革新而确立。依据《隋书》记载:“开皇二十年(600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号阿辈鸡弥,遣使旨阙……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大业三年(607 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使(小野妹子)朝贡。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日本书纪》推古十三年条记载:“高丽国大兴王闻日本国天皇造佛像,贡上黄金三百两。”其十六年条记载:“复以小野妹子为大使……而遣之。爰天皇聘唐帝,其辞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其二十九年条曰:“高丽僧惠慈……誓愿曰:‘於日本国有圣人(圣德太子)……以玄圣之德生日本国’。”其三十二年条记载:“百济观勒僧上表以言:‘……然我闻日本天皇之贤哲,而贡上佛像及内典未满百岁’。”依据这些材料,研究者一般认为在六世纪末、七世纪初的推古朝已使用“天皇”和“日本”的称号。然而,这种认识其实尚需要推敲。从日本的古代文献而言,712 年成书的《古事记》与720 年成书的《日本书纪》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的记载中有“倭”而无“日本”,后者的记载中却是有“日本”而无“倭”。但无论是“倭”或“日本”,训读皆为“牙麻托”。两书分别记载的“神倭伊波礼毗古命”与“神日本磐余彦天皇”,都是指神武天皇;“息长带日毗卖命”与“气长足姬尊”,都是指神功皇后;“大雀命”与“大鹪鹩天皇”,都是指仁德天皇。它们都是对同一人物的不同标记法,而读音则完全相同。这说明在二书成书期间,日本的国家主体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二书还有一个重大区别在于《日本书纪》比《古事记》表现出更加强烈的对朝鲜半岛的侵占欲望。《日本书纪》应神天皇三年条曰:“东虾夷悉朝贡,即役虾夷而作厩坂道”。又应神天皇七年条曰:“高丽人、百济人、任那人、新罗人,并来朝”。类似于此的无数次的关于朝鲜半岛各国向日本称属进贡的记载,证明日本试图在朝鲜半岛确立某种程度的宗主国地位 ,从而能够向中华帝国显示其力量并分割势力范围,进而建立以朝鲜半岛诸国为属国的小册封体制。从东亚历史事实考察,《日本书纪》的编纂者依照这一新的主体意识编写的这些“历史” ,人为斧凿的痕迹十分明显,已经远离了它所叙述的历史年代。据此可以认为,“日本”与“天20皇”的称谓的形成,大概在大化革新之后的七世纪后期和八世纪初期。“日本”一词的意义源于中国上古时期最早的字书《尔雅》。《尔雅》在表述中华先民的方位概念时称东方曰“日下”。作者说“日下者,谓日所出处,其下之国也”。而所谓“日本”者,即为“日出处”之意,也就是上述国书开首的自命之语。大和人借用了中国上古字书《尔雅》中关于华夏人观察东方所获得的这样美丽的意境命名了自己新组成政治实体。这个国家主体意识转换的主导者,可能是以果断的独裁统治建立了中央集权国家,并最终完成大化革新使命的天武天皇,或许也可能是天武天皇之后即持统天皇,及其后续者元明天皇和元正天皇。从执政行事来看,持统、元明、元正三位女天皇都富有创造精神,非一般男女可以比肩。当然,《日本书纪》在记叙与朝鲜半岛的关系时,较早也使用过“日本”的称谓(如“任那日本府” ),也值得进一步思考。《日本书纪》记载608 年中国隋使裴世清送小野妹子回日本时所携带的国书,其首句为“皇帝问倭皇”,通篇文字具抚属之意。中国史书中明确记载“日本”国名者,则始自十世纪中期修撰成的《旧唐书》。其《东夷传》分述倭国和日本。文曰:“倭国者,古倭奴国也……。”又曰:“日本国者,倭国之别种也。以其国在日边,故以日本为名。或曰,倭国自恶其名不雅,改为日本。或云,日本(乃)旧小国,并倭国之地。其入朝者,多自矜大,不以实对,故中国疑焉……长安三年(703 年)其大臣朝臣真人来贡方物。”此后,开元、天宝、上元、贞元、元和、开成年代(713-839 年)均派遣使臣至中国。1060 年左右,中国编撰成《新唐书》,其《东夷传》中只有关于日本的记载,而不见了关于倭国的记载。其文曰:“日本,古倭奴也……咸亨元年(670 年)遣使,贺平高丽。后稍习夏音,恶倭名,更号日本。使者自言,国近日所出,以为名。或云,日本乃小国,为倭所并,故冒其号。使者不以情,故疑焉。”《新唐书》详细记载了日本从神代至光孝天皇(884 年)的继承关系,除“孝安天皇”错记成“天安天皇”,“敏达”与“淳和”二天皇因字形相近而误写成“海达”和“浮和”外,将称为“奈良帝”的“平城”记为“诺乐”(“奈良”的日语读音),其他几十位天皇的名称皆记录无误,而且还记录了神武东征和神功皇后事。这可以说明《新唐书》是依据日本古文献或者是日本知识分子的口述记录的,其中在日本天皇的演变过程中慎重地指出了670 年以后“倭”变成“日本”一事,这与我们上述的分析一致,其可信度很高。从国家主体意识上讲,这与在六七世纪之交大和政权的统治者已经开始具有相对明确的对等意识有关。与此前的倭五王时代上表中向中国南朝宋帝请求封号不同11应注意的是,自478 年倭王武向宋顺帝求请封号至600 年日本第一次遣隋使,其间122 年未见日本列岛的政权向中国王朝求封的记录,可能是日本列岛正经历着重大的政治实体的转换,随之而造成意识的变换,也可能是记录遗漏。关于此问题,可以继续研讨。,从此时开始,大和政权与日本政权已经开始自外于以中国王朝为顶点的东亚册封体制的努力。大化革新之后不到二十年,日本学习中国建立封建王朝、国力刚刚强盛起来便欲通过白江口之战向中国王朝展示政治独自性,谋求对等关系,失败后不得不回归通使等下地位。中国王朝则以“来21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并不因此拒绝与新的主体意识较强的日本政权的往来。由此而开始的中日古代政治关系,除短时期外,基本上是若即若离,或是或非,游离于以中国为顶点的东亚册封体制边缘的关系。古代日本统治集团在谋求自外于中国册封体制的同时,竭力追求对其周边国家(主要指朝鲜半岛国家,后期包括琉球王国)实施强势战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的目的。日本统治者编造出神功皇后出征朝鲜的故事为此后日本觊觎、“经略”朝鲜提供理论准备,无论与中国王朝的关系好坏,日本从来没有放弃向朝鲜半岛扩张的“历史使命”。对南向琉球,则由萨摩藩于1609 年出兵入侵,劫得琉球三十六岛的北部5 岛鬼界、大岛、德岛、永良部和与论岛,改称日本名划入萨摩藩,为此后全部并吞琉球迈出了第一步。中国古典文献由单记“倭国”到“倭国”与“日本”并记到单记“日本”,这一变化正是日本列岛上政权关系嬗变过程的反映。这一嬗变过程表明,在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影响下,日本列岛由一个广泛的移民群体建立起一个新的古代封建国家。其政权由分散到统一再到巩固的全过程,事实上都没有离开过亚洲大陆中华文明的传播、撞击与融合。在这个过程中,早期东亚关系中的册封体制不失为维护和推动这种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传播、撞击和融合的颇有效应的机制。《日本书记》应神天皇三十七年条记载:“遣阿知使主、都加使主于吴,令求缝工女。爰阿知使主等渡高丽国欲达于吴。则至高丽,更不知道路。乞知道路者于高丽,高丽王乃副久礼波、久礼志二人为导,由是得通吴。吴王由是与工女兄媛、弟媛、吴织、穴织四妇女。”倭王从吴国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相应的成员,同时还引进儒学者王仁、五经博士段杨尔等到日本传授大陆文化,都是极好的例证。七世纪后,中国与日本之间终于摆脱了以往需要取道经由第三国的交通,实现了横越黄海与东海的直接联系。这是由日本官方组织并派遣访华的“西海使团”(“遣隋使”、“遣唐使”等)实现的。随着历史的推进,继后有私人性质的中国宋元明代的以僧侣为中心的海上交通,以及商人推进的经由海上的多种形式的贸易往来。中日正是这样以黄海与东海为主要联系渠道构建起了古代两国相互共处的政治秩系。古代日本通过派遣“西海使团”学习中华文明,中国方面对日本使节怀抱着友好的心态,称日本为“礼义之国”,与华夏并“非殊俗”。唐玄宗把与日本国使节的会见称为“嘉朝”,而且还担心海上的“涨海”“夕潮”会让这些“君子”受惊。1734 年第十次遣唐使团归国后,途中不幸遇到风暴,四舶异道。唐玄宗获此消息,立即以自己的名义向日本圣武天皇通报中国朝廷所掌握的情报,文中称“此等灾变,良不可测。卿等忠心则尔,何负神明而使彼行人罹其凶害。想卿闻此,当用惊嗟。然天壤悠悠,各有命也!中冬甚寒,卿及百姓并平安好。今朝臣名代还,一一口具,遣书指不多及。”21753 年,唐玄宗李隆基特意为第11 次遣唐使团作诗一首相赠。诗曰:“日下非殊俗,天中会嘉朝;朝余怀远义,矜尔畏途遥。涨海宽秋月,归帆驶夕飙;因惊彼君子,王化远昭昭。”2《唐丞相曲江张先生文集》卷七《敕日本国王书》。其对日本使节的关怀,对日本天皇的安慰之情,表露无遗。22此后明代册封日本南朝的怀良亲王(《明实录》记为“良怀亲王”)与北朝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二事表明,在十四世纪后半期到十五世纪中期日本并未能完全摆脱以中国王朝为顶点的册封体制的羁麋。十四世纪七十年代,日本处于将军武士混战的南北朝时期。中国本土在朱元璋集团击溃蒙古族的元朝后建立了明王朝。当时原以朝鲜半岛为掠夺中心的海盗“倭寇”此时正在把中心移动到中国沿海,人数从5-10 人一伙,变成了多至300 人左右的群盗,船只从数艘增加到200-300 艘左右,甚至有500 余艘同时出现的大规模抢劫。这样规模的海盗,必定是有某种统一指挥系统的。刚刚建立的明王朝意在立即打击这样的海上群盗,以确保东南地区的治安,所以派遣使臣警告日本方面必须立即停止其“倭兵”活动。1369 年(中国明洪武二年,日本北朝后光严天皇应安二年、南朝长庆天皇正平二十四年)明王朝使臣杨载一行赴日交涉,传递明洪武帝国书,文中曰:“……向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则奉表来廷;不臣,则修兵自固,以应天修,永安境土。如必为盗寇,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1此“修好”尚不能说就是明王朝对日本的册封。第一,怀良亲王只是十四世纪日本国内将军武士混战中的一个地方势力,并不代表日本;第二,由于当时信息失灵,中国方面未能知晓日本国家分裂为南北两朝,《明实录》把日本南部势力作为“日本国王”而称“日本国王良怀(怀良),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云云本身是个误会。这封国书除通告日本国君中国已经改朝换代(即“正统”之事)外,主要是对“倭兵”抢劫中国沿海提出严重警告,义正辞严,态度明朗。但是,由于中国对日本分裂为北南两个朝廷的情报信息不健全,明使臣在博多登陆后,遇到的却是南朝势力怀良亲王。怀良亲王竟然斩杀明使臣5 人,这一惨案多少暗示了中国沿海的“倭兵”活动与博多一带的势力存在着某种关系,杨载无果而返。为了海防的安全,明洪武帝再次派遣赵秩出使。日本南朝怀良亲王基于国内战争的需要,于1371 年(中国明洪武四年,日本北朝后圆融天皇应安四年、南朝长庆天皇建德元年)向明王朝派出使臣“修好”。2但1392 年日本结束了南北朝对峙,以京都北朝为正朔,日本历史进入将军足利义满控制的室町幕府时期。这一武人政权为巩固其统治,急速希望通过与中国大陆的贸易来提升自己的经济力量。此前在1374 年和1380 年足利义满曾两次派遣代表与明政府商议通商,但由所以把这一事件与所谓“册封日本国王”相互连接,在史实层面上缺乏支持。1《明实录》“洪武二年二月辛未”记载。2其实,《明实录》“洪武七年六月乙未”明太祖对中书省的“敕语”中已经表明了他的这一误解。文曰“向者,国王良怀奉表来贺,朕以为日本正君,故遣使往答其意”。其中有“朕以为日本正君”一语,说得明白。既然“以为是”,实际则“不是”。23于两次的表文皆不合书写体制而被视为“无表文”,无从证明其身份而被拒绝。1401 年(中国明惠帝建文三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八年)室町幕府获知明太祖朱元璋已经去世,听从博多商人的劝告,开始派出遣明船出使中国明王朝。此次足利义满的文书开首即称“日本准三后某,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国开辟以来,无不通聘问于上邦。某幸秉国钧,海内无虞,特遵往古之规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献方物……”1“兹尔日本国王源道义,心存王室,怀爱君之诚。逾越波涛,遣使来朝……朕甚嘉焉。日本素称诗书国,常在朕心 。第军国事殷,未暇存问。今王能慕礼义,且欲为国敌忾,非笃于君臣之道,畴克臻兹……。”此文书用词卑微,显然有讨好明朝新皇帝的意思。1402 年(明惠帝建文四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九年)明廷发出的答复国书由僧人天伦道彝、一庵一如为使节送达日本,在兵库登岸之时,足利义满亲自到码头迎接,可见他希望开通与明朝贸易的急迫心情。明朝建文帝的国书有如下文辞:2“先是,对马、壹歧等岛海寇,劫掠居民,敕道义捕之。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而尽歼其党类。上嘉其勤诚,故有是命。仍敕道义白金千两……”明建文皇帝依据足利义满的愿望,封敕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这是自600 年中日之间开通政治关系800 年之后,中国王朝首次对日本发出的封号。这一册封至少是由两个原因促成的。第一,既然日本足利氏主动向明王朝请求“通好”,中国朝廷当然不会拒绝日本对自己称臣朝贡。第二,足利幕府允诺协助在中国沿海共同打击“倭寇”海盗。同年,明王朝发生政变,朱棣夺取政权迁都北京,明成祖在对日关系方面,则坚持以共同剿寇为关系的基础,这从1406 年(中国明成祖永乐四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十三年)对足利幕府的诏书中看得清楚。文曰:3首先,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统观古代世界先后出现的各稍微强大的民族,其民族文化包括宗教文化在内,几乎都具有本体意识和主体精神,且这种意识和精神随着民族的发展而逐由此考察,明王朝“册封”日本将军足利氏为“日本国王”,是以打击剿灭海盗“倭寇”为基本契机的,足利氏请求封号是为了对华的贸易,这是一种在特殊政治军事形势中的联合。尽管将军不同于天皇,但掌握着国家实际的权力,所以明王朝册封“日本国王”号,仍具有将日本纳入东亚册封体制的意义。不过,无论在日本皇室中,抑或在幕府官员中,都对此相当不满。所以,这样的封号不久就停止了,其历史效果有限,与形成长期完整的封建册封体制差之尚远。古代日本的政治独自性还表现在华夷之辨上。“华夷”是一个古老的以文化身份确认人种归属的概念。无论中国或日本,都曾经以“攘夷”为口号抵御外来威胁。其实,中日关系中的华夷之辨必须回归历史文化原貌加以辨析。1参见瑞溪周凤《善邻国宝记》。2《明实录》“建文二年二月”记载。3《明实录》“永乐四见正月”记载。24步加强。在文明史上曾经出现过后来却又消失了的民族,考察其消亡的根本原因,例如日本本岛上的阿伊努族的消衰,亚洲大陆的匈奴、鲜卑等民族的消衰,大都与其没有造就成自身文化的主体精神相关联。古代中华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在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内在自我意识不断提升,并且不断提纯升华而形成主体精神。在古代,根本无法知晓地球和世界的事实状态,每一个生存着的民族总是把自己生活的眼光所及的范围当成是世界与天下。难道在科学进步到天圆说和技术发展到大航海之前,世界上真的有哪一个民族已经能够判断出自己究竟处于世界的什么位置上吗?难道真的有哪一个民族能够摆脱把自己的生存地区作为世界中心的观念吗?新生代研究者以现代知识构筑的世界观念与宇宙观念来指责我们的先辈的天下观,指责他们只知自己的天下而不知有世界,仅就学术心态的理性层面而言,这显然是失却了历史文化语境而做出的判断。在此需要在历史语言学中研讨华夷之辨包含着什么样的文化容量。古代华夏人把自己文化的精髓称为“夏”,因为“夏”为汉族之始祖,这是文化心理上的认祖归宗。“华”是“夏”的美称,言光彩与光辉之意。1现在流传的所谓华夷之辨,其本质意义在于要求区分开华夏文化与非华夏文化。这一范畴中作为“华夏”的对立面的“夷”,则是“等辈”、“侪辈”之意2,包含有俗语说的“那些家伙”的意思。通观世界文明史,可以说一直到近代民族形成,乃至在21 世纪,每一个主体民族对于辨别民族文化身份的心理要求与行政要求不仅还长期地存在着,而且还变得日益严峻。那么,在近代民族平等的理念形成之前,提出要求确认文化身份的民族,一定会以顽强的精神力量把自己的文化作为“世界之最”,无论这些民族地处东南西北,无论世俗文化还是宗教文化,这是概莫能外的文化事实。所以,不断地拷问古代华夏人以华夷之辨构建起自己的天下观,指责他们从春秋时代以来就有了所谓的“五千里内皆供王事” 的“大中国”感念,也就失却了学理成分。3由《古事记》、《日本书纪》组成的“记纪神话”,是关于大和民族形成的最早期的记忆性艺术表述。《古事记》上卷第一句文字即为“天地初发之时,于高天原成神名,天之御中主神”。这是日本民族起源的第一天神,意即宇宙中心之神。《日本书纪》则把《古事记》中的第三代“神”作为最高创世神,定名为“国常立尊”,意即大地中心之神。这些神奇的故其次,在东亚文明圈内研讨华夷之辨,常易忽略的文化现象是,即作为其成员的大和民族,在面对所谓华夷之辨的文化理念中,以顽强的文化努力,在自身文明的发展中创造着属于自己文化本质的本体意识与主体精神,并与华夏文化相互呼应,推进着文明的发展。在东亚文明史上留下了大和人丰厚的创造。1见《说文解字 华部》,《淮南子 坠形训》文曰“末有十日,其华照下地”之谓。2如《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文曰“晋郑同侪”(意即晋与郑是同样的货色)。3从文化学的立场考察,“华夷之辨”是一个属于“比较文化”的研究课题,要求研究者具有多元文化的学识修养,作为世界文明史上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现象,研究者应该具有世界文明史的宏观的又是基础性的知识, 否则常常会囿于一孔之成见而不知有其它。25事凝聚着这个民族的多神崇拜的文化心理。此种文化心理渗透于它的生存方式、价值标准、信仰活动的一切层面而提升为神道。神道精神作为日本古代文化的“本体”,它首先表现为日本神国观念。“神国”的理念最早见于《日本书纪》编造的神功皇后讨伐新罗的记事。作者借用新罗王的口吻说:“吾闻,东有神国谓日本,亦有圣王谓天皇。必其国之神兵也。岂可举兵以拒乎!”于是,新罗便不敢抗击日本军队 ,“素旗而自服,素组以面缚”。十四世纪的《神皇正统记》开始完整地把日本皇谱按照神话编织起来,论证日本的天皇是神的后裔。此书的第一句话便说“大日本国乃神国也”。这一精神文化的本体意识构成大和民族基本的世界观和宇宙观,这也就是它活跃在东亚文明圈内的力量基础。神道的力量在于它具有融合进入日本列岛的各种外来文化的能力。在日本思想史上被称为“江户汉学”第一人的林罗山,帮助德川幕府建立起了以儒学的朱子学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他对朱子学的把握,在最后则归附于最高神的信仰。他在《神道传授》一书中运用前述“国常立尊”阐释儒学:“心之外别无理。心清明,神之光也;行迹正,神之姿也;政行,神之德也;国治,神之力也。”从而以神道和人道构筑起在“理”支配下的儒家神道理论,把朱子学中作为人性最高原则的“理”,转化为“神道即理”,建立了“理当心地神道观”。1再次,在古代东亚文明圈内,华夷观念虽然最初发生于华夏民族中,但它并不是恒定和稳固不动的,在特定的生存状态中,由于政治与文化的变动,朝鲜半岛与日本列岛的民族也曾经把自己的文化称之为“华”而把周边的其他不同的文化称之为“夷”。十八世纪下半叶以本居宣长与他的《古事记传》为代表,从汉学(儒学)中脱离出来,以强调自古以来“天之御中主神”的历史主义,高举“日本精神”的旗帜,把神道推进到了国学的理论层面。日本文化在1500 余年的发展中,始终存在着凝聚自身文化的本体性内核。这个本体内核使古代日本文化能够在相当广泛的层面中吸纳以中华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亚洲大陆文化,并交融而成为自身文化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材料。2十七世纪,东亚大陆发生重大的政治变迁,江户时代初期承接五山时代而流传的程朱理学开始受到质疑。当时,既是儒学者、又是兵学者、又是神道学者的山鹿素行以《圣教要录》表述他的“儒学道统说”。他认为中国儒学的“道统之传,至宋代竟泯灭”,所以“学者(皆)阳儒而阴异端矣”。他举起了直接继承“周公孔子之道”的旗帜,从中华本土手中夺过了“儒学正统”的理念,开始暗喻“华夷”的文化地理概念已经发生“东西转移”。由此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日本古学派”(包括“古义学派”和“古文辞学派”)开始以“把握孔子之真精神”自居。从而在东亚文明圈内出现了日本型的华夷观念,即以日本为“华”,他者为“夷”的观念。如果与中华本土的华夷观相比较,日本型的华夷观具有更加复杂的内容。自称为“华1见《罗山文集》卷五十五《神道传授》三十三“国常立同体一名事”等。2关于“华夷观念”在朝鲜半岛的转变,请阅读朝鲜李朝时代的儒学家著作以及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时代朝鲜使臣的《燕行录》报告。26文化”的日本精神,已经超越了汉学与国学的差异,事实上是内含有中国儒学、仁斋学、徂徕学、兵学和神道学内容的大杂烩。正是从这样的观念立场出发,认为中国已经失却了“儒学真精神”。江户时代日本型的华夷秩序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力图保持与中国王朝的“对等”地位;二是实行全面海禁;三是在周边建立起对朝鲜、琉球、阿伊努,甚至远及荷兰的“位阶制”性质的“华夷秩序”,并且确立了“再建中国”的基本策略。所有这些都表明,就像华夏民族文化具有华夷之辨那样,日本民族文化内部也具有强有力的“民族本体”核心,以此来确认并发展自己的文化。日本的“华夷论”成为近代日本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这是研究东亚华夷之辨时应予以充分注意的。结语中日关系史,有史记录两千数百年,其中近代史、当代史仅150 余年。纵观前近代中日关系史,如上文所分析,中国和日本同处在东亚文明圈内,中国处于中心,日本处于边缘,但在各个方面中日之间都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且历史事实已经非常清楚,除了日本两次进击朝鲜而引起中日的军事对抗以及蒙古族在形成自己世界性疆域的过程中元军两次进击日本外,中日关系长时间保持着稳定、平和、友好、互利的局面。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巨大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日本文化对中国发展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这种文化上的
  10. 巴迪乌:就利比亚问题致南希的公开信(2011.4)
    社会 政治 2011/08/22 | 阅读: 2286
    亲爱的让-卢克,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我跟随西方共识是毫无道理的,这种共识意谓:“我们必须保持对一切发生中的事情的控制。”我们必须与共识对立,并且展示西方轰炸机和士兵的真实目标绝非可恶的卡扎菲--他只是一个被主子认为妨碍了他们的更高利益因而需要被除去的前代理人。因为轰炸机的目标明显是埃及的民众起义和突尼斯的革命,是他们出乎意料和不堪忍受的特点--政治自主性,亦即:他们的独立。(人文与社会编辑小组译校)
  11. 赵晓力: 反哺模式与婚姻法
    法律 2011/08/24 | 阅读: 1698
    全文。删节版见《法制日报》2011年8月20日第7版。人人为了家产打得头破血流,这样的家庭生活是狗血电视剧和猎奇社会新闻的常见题材,却不是绝大部分老百姓生活的常态,也不应该是立法者的出发点。
  12. 黄怒波:卓奥友营地读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
    文学 2011/08/24 | 阅读: 1883
    诗一首
  13. 罗岗:上海工人新村:社会主义与有尊严的“生活世界”
    文学 2011/08/24 | 阅读: 2276
    本文在《上海国资》2011年第8期刊发时,因篇幅所限,有较大篇幅删节,在此发表的为原文,以飨读者)上海工人新村:社会主义与有尊严的“生活世界”罗岗,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著有《面具背后》、《想象城市的方式》等。上海史上失踪的“三十年”《上海国资》:今年初,上海本地一些报纸报道了你们的曹杨新村研究。我查了资料,最早关于你们在做曹杨新村的研究是2005年。为什么会用这么长时间去做这个研究?罗岗:关注上海的工人新村,其实更早,最初是因为王晓明老师2001年去上海大学办了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提倡中国式“文化研究”,那时候就开始考虑如何找到一个切入口来重新研究上海,当时流行的是“上海酒吧”研究之类,这种研究当然很有意思,但是否还可以有其他的视角和思路来进入上海呢?“工人新村”的问题就是这样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中的。具体而言,“工人新村”成为理解上海的一个视角有两个背景。一个背景是1990年代以后出现的“上海热”,在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上以李欧梵的《上海摩登》的翻译、出版所引起的广泛反响为标志。在“上海热”中,最重要的就是重新叙述开埠以来的上海历史。上海开埠是在1843年,到2003年的时候是160周年。当时上海有两家大众媒体做了160版的大篇幅专刊来纪念开埠160周年。在这样的纪念里,对历史的重新叙述当然是重点。但有意思的是,两种专刊对160年历史的叙述都有一个空白的时期,就是1949年到1979年的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为什么作为社会主义城市的上海在上海史的叙述中成为了空白?当时,我指导一个学生做了一篇论文,专门分析这两个纪念专刊,看看上海的历史是怎么被叙述出来的。我们发现“上海热”导致的“上海史叙述”有一个特定的选择,也即1992年之后重新开放的上海和1843年开埠以后的上海的对接。而这个对接过程的前提,就是对作为社会主义城市的上海的有意遗忘和压抑。这也是“上海怀旧”的最主要特征。所以说,“上海热”、“上海梦”和“上海怀旧”是在重新想象上海在全球资本主义网络中的位置,在这样的“上海热”中,如果不能正面抹黑社会主义这三十年的历史,也要故意留下留出空白,不讲或少讲这一段。在这样的叙述中,三十年上海的城市面貌几乎完全没有发生过变化,甚至是变得更糟。正是针对这种叙述,我们想问,难道三十年时间在上海这座城市里留下的真是一片空白吗?如果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历史运动,它在这个城市里会留下怎样的痕迹?这是最直接的问题意识:为什么研究工人新村?就是因为工人新村是社会主义在这座城市留下的最深历史痕迹。当时“上海故事”的讲法有两种。一种是李欧梵的《上海摩登》,另一种是卢汉超的《霓虹灯影之外》。《霓虹灯影之外》讲的是所谓“华界”的历史,与《上海摩登》所讲述的“租界”相对应。这两种叙述里,上海是分裂的,要么是发达的、灯红酒绿的租界,,要么是传统的、贫穷落后的华界,谁能代表上海?在这两种对抗性的叙述之间还有没有其它可能性?这就是我们研究曹杨新村的第一个背景。第二个背景则和“文化研究”有关。当时,我们在王晓明老师主持的上海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的带动下,开始关注“文化研究”。“文化研究”引入到中国有两条不同的思路:一条思路从学科的角度来说,和文艺学有很大的关系,主要是北京的一些朋友,他们在引进文化研究时,往往把文化研究看作是西方理论发展的新阶段,就像翻译介绍诸如后现代、后殖民和新历史主义等新理论一样,把“文化研究”介绍进来。而且“文化研究”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国,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流行文化,NBA啊,麦当娜啊,好莱坞电影啊,摇滚乐啊,等等,相应的,引入中国的“文化研究”也演变成了流行文化的研究,譬如小报、球鞋、减肥等等。这些朋友的工作当然非常有意义,一方面翻译、介绍了一大批西方文化研究的重要著作,另一方面则是研究了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与西方同步的一些文化现象。但这是不是中国式“文化研究”呢?我们这个学术群体考虑的是,虽然用了沿用了西方“文化研究”这个名词,但更多关注的是1990年代以后中国伴随着市场社会的来临,正在形成的一种新意识形态,这种新意识形态因为和市场、消费、全球化以及大众文化联系在一起,确实为运用来自西方的文化研究方法提供了某种可能性,但是与新意识形态相伴的文化形式,其基础一方面固然是市场化进程极大加速中国融入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但另一方面这个过程也把中国内部一些原有的问题和状况呈现出来:譬如在“上海热”中,和现代大机器工业相伴而生的上海产业工人就没有进入“文化研究”的视野里,这一阶层作为“共同体”的文化诉求和日常生活状态还不曾得到认真的研究和仔细的描述;再譬如在1949年以后,“工人阶级”在理论上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它在主流意识形态中的位置必然会投射到城市的空间面向上,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对城市发展的重新规划。正如有学者在研究东欧社会主义城市如布拉格和布达佩斯等之后指出,社会主义城市的营造不仅是一场城市改造运动,同时也是一场意识形态改造运动,如果将今天的上海理解为一座“后社会主义城市”,那么如何在这种视野中重建上海作为“社会主义城市”的历史,工人新村显然也是一个重要的抓手。当然,如何把对文化现象的讨论、对新意识形态的追问和更具体的个案研究、更有说服力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依然是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文化研究的对象一般认为就是“流行文化”,有人翻译为“大众文化”,也就是可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并且能够带来大量快感的文化;然而不能忽略的是,文化研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领域是“通俗文化”,有人翻译为“庶民文化”,也就是来自民间的、底层的文化,而不是麦当劳式的、好莱坞式的消费文化。从文化研究的历史来看上,文化研究最早出现在英国,就是希望通过对“庶民文化”的研究,来对抗美国好莱坞式的流行文化。新村内部的规划、布局和陈设作为一种空间的生产方式,不仅再造了工人群体的日常生活环境,而且形塑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模式。由此可以在在工人生活的物质条件和他们的文化意识之间寻找到某种特定的关系,就像E•P•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所做的那样,如果把生活和文化这两个方面分别用土豆和卫斯理教派来比喻的话,他事实上充分肯定了前者起着有效地稳定社会的作用。更为深刻的地方在于,他揭示了土豆也是一种社会地位,当一部分人迫不得已选择土豆作为主食的时候,这意味着他们在政治和社会上处于弱势的地位,正是这种“弱势地位”的共同经验使不同区域、不同种族、不同职业的人在文化上形成了同质的社会集团。所以,我们研究上海的工人新村,也希望通过工人新村的研究来发现某种民众的文化和庶民的文化。更何况,工人新村的文化不能简单地视之为来自民间,它也跟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忆有着密切的关系。更直接的触动是,2003年7月,湖南卫视开播了一档名为“象形城市”的节目,在这个节目上提出了究竟是石库门还是工人新村更能代表上海的问题,由此引发了媒体上关于什么是上海的城市地标的讨论。就这样,工人新村就被重新带入到了公众的视野里来,成为了话题。上海的住宅形式《上海国资》:工人新村在1949年之后才大面积出现,这之前工人住在哪里?罗岗:上海成为租界之后,这座城市最有特色的住宅形式就是石库门,正如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所指出的,石库门这种住宅形式的出现跟太平天国战争有很大关系,它也是租界时期的第一轮房地产开发的标志。这个过程说起来比较复杂,简单一些讲。最早租界就是英租界,按照当时英国租界管理当局的规定,租界要求“华洋分居”,也就是中国人可以在租界工作,但不能在租界居住。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江浙一带有许多富人为了躲避战乱来到上海。他们都是有钱的人,来了就要有房子住。当时上海租界有大量的洋行,也就是从事外贸生意的商人。战争发生了,生意不能做了,但他们手上有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要寻找出路,就投入到房地产里去了。英国公使开始还不准,商人就抗议,最后达成妥协,就在租界建造了第一批石库门房子。石库门是英国人投资的,但房客都是江南一带逃来的富人,所以石库门的内部格局很像江南一带的民居,但由于租界空间有限,为了开发更多的房地产,石库门的外部规划则是参照西方的联排式公寓,这样就形成了中西合璧的特色;在石库门的基础上,后来又发展出来了新式里弄房,新式里弄房要比石库门更加现代化,鲁迅故居就是很典型的新式里弄房;更好的当然是花园洋房,这样的房子上海现在仍然保留了不少;再就是公寓大楼,主要分布在上海的西区。这几种形式可以说是上海主城区的主要住宅形式。除了这四种住宅之外,并没有专门的给工人、穷人住的房子。穷人住在什么地方呢?沿着长江的各条支流到上海来的穷人,他们依岸而居,有的住在船上,有的上岸自己搭了简易的房子,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棚户区”。当时的工厂也有一些专门供工人居住的工人宿舍,主要集中在杨浦区。这其中,我查的资料显示,不少是通过当时的工人运动争取来的,而不是一开始就给他们的。即使如此,有能力给工人提供宿舍的企业也很少,所以这样的工人宿舍绝对数量很小,绝大多数人仍然住在棚户区。1949 年后的上海,人民政府一直面临着改善下层居民居住状况的巨大压力。据统计,1949 年5 月上海解放当时,全市200 户以上的棚户区就有322 处,其中2000 户以上的4 处,1000 户以上的39 处,500 户以上的36 处,300 户以上的150 处,200 户以上的93 处。棚户区占地面积1109 万平方米,棚户简屋197500间,建筑面积322.8 平方米,共居住着115 万人。此外,还有大量的“旱船”、“草棚”、“水上阁楼”,星罗棋布地分散在上海的各个角落。这些居住地的环境和居住条件都极其恶劣。对于新政权来说,棚户区的清除和改造,不仅是城市治理的燃眉之急,更是建立社会新秩序、彰显制度优越性的必要举措。曾在华东师大社会学系任教的陈映芳教授曾做过关于上海1949年后对棚户区进行改造的研究,她的文章中有比较详尽的棚户区分布情况,从里面也可以看出,住在里面的主要是工人和穷人。所以,在解放前,上海没有专供工人居住的大型社区。虽然解放前上海的工业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但工人的居住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这一点也是很奇怪的。如果我们看曼彻斯特、底特律这样的典型工业城市就会发现,都是有相应的工人集中居住区的。“大工业化”本来就和现代“住宅”问题联系在一起,早在1887年,恩格斯就指出:“当一个古老的文明国家这样从工场手工业和小生产向大工业过渡,并且这个过渡还由于情况极其顺利而加速的时期,多半也就是“住宅缺乏”的时期。一方面,大批农村工人突然被吸引到发展为工业中心的大城市里来;另一方面,这些旧城市的布局已经不适合新的大工业的条件和与此相应的交通;街道在加宽,新的街道在开辟,铁路铺到市里。正当工人成群涌入城市的时候,工人住宅却在大批拆除。于是就突然出现了工人以及以工人为主顾的小商人和小手工业者的住宅缺乏现象。在一开始就作为工业中心而产生的城市中,这种住宅缺乏现象几乎不存在。例如曼彻斯特、利兹、布莱得弗德、巴门—爱北斐特就是这样。相反,在伦敦、巴黎、柏林和维也纳这些地方,住宅缺乏现象曾经具有急性病的形式,而且大部分像慢性病那样继续存在着。”针对由高速工业化带来的住宅问题,恩格斯提出了“革命性”的解决方案:那就是消灭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由社会主义国家把房产分配到工人的手中。但他没有预料到随着20世纪城市人口剧增,即使革命成功,把原有的住房平均分配也不足以解决“单个家庭的独立住宅”问题。因此,20世纪建筑业在工业化的高度压力下,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设计出一种标准化、低成本、预制构件的“平民住宅”,从而现实地解决在有限的空间之内,经济合理地容纳更多人口的问题,并使他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有研究显示,在工业化初期,城市都没有建设工人集中居住区的,因为当时的工人主要是移民——或是从乡村到城市的移民,或是从欧洲到美洲的移民——绝大多数是按照其来源地聚居的,就像今天在广东的情况,老乡们聚居在一起。随着泰勒制和福特制的出现和推广,情况发生了变化。泰勒制和福特制的管理是与工厂中的流水线生产联系在一起。不过这种管理方式不仅仅加强了对工厂内部生产过程的管控,实际上也延伸到了对工人日常生活的规训上,也就是说,不只是对工人如何生产要管理,而且对对工人如何生活也有要求。因此工人的日常生活也成为了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开始大量兴建工人宿舍,以便于加强对工人的管理,这也必然导致整个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变化:这样就打破了原来按照来源地聚居的格局,工人开始向工厂周围聚集,因为工厂为了工人上下班方便,节省时间,一般会将工人宿舍建在工厂附近。这样的管理逻辑也延伸到了工人宿舍的内部空间设计和对工人日常生活、家庭的安排当中去,最后就改变了整个城市的格局。但上海在1949年之前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工人还是住在棚户区。曹杨新村的来历《上海国资》:工人新村赖以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是比如说无产阶级先锋党成为执政党,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国有企业这些吗?罗岗:工人新村大面积出现是在1949年之后的,跟中国革命的胜利当然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但这个联系以往可能是被狭隘地理解了,譬如说,我们会认为,工人阶级在理论上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所以国家要给他们建房子住;还有人会认为,1949年之后,上海面临着从消费城市向生产型城市转型,当时提出的口号是“先生产、后生活”,为了让工人更好地从事生产劳动,就要解除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给他们建房子。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概括地讲,1949年之后,社会主义城市设计对“上海”面貌的改变,既有意识形态的考虑(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改变殖民化城市的面貌、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等等),同时也关系到城市形态的变化(从“消费型城市”向“生产型城市”的转变)。而工人新村的建立,恰恰对应了社会主义对“上海”城市改造的诉求。因为“工人新村”一方面显示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符合意识形态的要求;另一方面“生产型”城市功能的发挥,需要工人阶级的积极参与和投入。工人新村的建立虽然没有大规模地改变工人的生活条件,却具有十分明显的“示范”作用,让工人体会到当家作主的感觉,把宣传意义上的“主人翁”地位落实为具体的生活感受。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被我们忽视的,那就是工人新村的建设和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有很直接的关系。毛泽东一直非常强调“群众路线”,对这个作为共产党三大法宝之一的“群众路线”可以做多方面的理解和阐述,我只想强调一个方面,那就是共产党如何为群众服务,只有全心全意服务好群众,群众才会全心全意地支持你。毛泽东有一篇文章叫《组织起来》,是他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的讲话,有一段话特别重要,不妨引用一下:“如果我们做地方工作的同志脱离了群众,不了解群众的情绪,不能够帮助群众组织生产,改善生活,只知道向他们要救国公粮,而不知道首先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救民私粮’的问题,然后仅仅用百分之十的精力就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那末,这就是沾染了国民党的作风,沾染了官僚主义的灰尘。国民党就是只问老百姓要东西,而不给老百姓以任何一点什么东西的。如果我们共产党员也是这样,那末,这种党员的作风就是国民党的作风,这种党员的脸上就堆上了一层官僚主义的灰尘,就得用一盆热水好好洗干净。我觉得,在无论哪一个抗日根据地的地方工作中,都存在有这种官僚主义的作风,都有一部分缺乏群众观点因而脱离群众的工作同志。我们必须坚决地克服这种作风,才能和群众亲密地结合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毛泽东讲的“救国公粮”与“救民私粮”关系也类似于“生产”和“生活”的关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海的社会主义城市设计确实是以“先生产、后生活”为基本原则的,建国以后近30年间,“先生产,后生活”的宗旨始终贯穿于近郊工业区的建立和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的扩大过程中,直到70年代末,上海基本上只注重企业发展,忽略了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所以中心城区尽管有所延伸,但其发展的范围和质量均相对地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不过,工人新村的出现把这个原则复杂化了。社会主义城市设计也要顾及“生活”的问题,但它对“生活”问题的考虑是以“生产”为前提的。换句话说,“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在工人新村上已经一体化了,“生活”成为了“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假如工人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在工厂中从事生产,那就必然要求在新村中能够建立起一个新的“生活世界”。1951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工作组去普陀区调查工人住宅问题,在调查报告中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普陀区在6.2平方公里的境域内,由于过去数十年来长期处在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面,市政建设极为畸形,工人居住不但普遍地十分拥挤,既缺少空气,更没有阳光。工人夜班回来得不到很好的睡眠,而且绝大部分的工房都已超过使用年限,破烂不堪,时有倒塌危险。棚户区域根本没有道路,雨后泥泞难走,臭气四溢,环境恶劣。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必须改善和提高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今天要改造与建设这个城市,在居住上如果不创造条件,不大量逐步建筑新的住房,而这对生产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这次市政建设,首先以普陀区建筑工人宿舍这个内容为重点”。正是以这份报告的内容为基础,政府确定了一个以建造工人宿舍为重点的改善劳动人民居住条件的方案。1951年8月起,进行建房的前期工作,共征用真如镇东庙前村土地225亩,9月正式开工兴建工人新村。次年5月,首期工程完工。共建成楼房48幢,计167个单元,建筑面积32366平方米。因这个建房基地靠近曹杨路,故定名为“曹杨新村”,首期完工的住宅,称为“曹杨一村”。又根据当时的住宅分配标准,新建住宅总共可安排1002户居民,所以也称“1002户工程”。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说解放初期新政权建设工人新村也是一种姿态,但这是一种创造新生活的姿态。周而复的长篇小说《上海的早晨》中有一个描写很能说明问题,共产党的代表进到工厂里之后,要和资方代表争取工人的支持,但争夺的对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革命积极分子”,而是技术过硬、有群众基础的工人。小说中有一个女工叫汤阿英,她是工厂里的技术骨干,已经结婚了,收入比丈夫高,在工人中间很有影响,但还不是共产党员。她当时生活在棚户区,条件很艰苦,下雨时炉子点不着,没办法做饭。资方要拉拢她,许诺的只是物质利益,譬如加工资,调离比较艰苦的工作岗位等;共产党却能给她一个新的“生活世界”,譬如汤阿英的婆婆一直不满意媳妇比儿子强,但共产党倡导的“男女平等”就给汤阿英的能干出色赋予了合法性和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工人新村的建立使得工人阶级的新“生活世界”得以实体化了,当时的口号是“一人住新村,全厂都光荣”,汤阿英住进了工人新村。标志着共产党得到广大工人的拥护和支持。所谓给工人提供一个新的、完整的“生活世界”, 一方面指新村的设计理念和总体规划,譬如是如何规划新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譬如如何安排新村内部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另一方面则是更重要的,那就是对住宅内部的“生活空间”的设计,用今天大家熟悉的话来说,就是“房型”怎样?而我们都知道,在“房型”的设计背后,包含了设计者对所谓“理想生活”的理解,同时也在微观的层面上体现了控制、分配和使用空间的方式。透过“房型”这种具体的空间生产,不仅再造了工人群体的日常生活环境,而且形塑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模式。曹杨新村是在农业地带发展起来的,它较合理地利用了原有地块的特征,保留原址的一部分河流,沿河建成了贯穿新村的道路,再根据道路将新村分成不同面积的街坊。随着“曹杨一村”的建立,一系列配套公共设施也同时兴建。有小学、图书馆、公共浴室、老虎灶、菜场、消费合作社、诊疗所、大礼堂和必要的政府管理部门房管所、公安派出所。为了适应以后的发展,还预留了银行、邮局、托儿所、公园、文化馆等公共设施的建筑基地。新村内道路分主次两类,主要道路宽21米,支路宽12米。工程造价,住宅部分约为人民币220万元,市政设施部分约为80万元。从50年代初到80年代,曹杨新村从1002户发展到三万余户,面积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基本上都是以当初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的。当初保留的河道,经多年连续不断的整治、绿化,如今不仅是新村地区主要的自然景观,也成为公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营造一个与传统城区住宅完全不同的居住氛围。上海大学的蔡翔教授从小在曹杨新村长大,2000年以后才搬离那儿,以前我还常去他家聊天。他和我谈过一个很重要的观察和体会,五、六十年代上海的孩子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弄堂里的孩子,一种是工人新村的孩子。这两种孩子小时候所居住的空间和周边的环境给他们留下的记忆是不同的,在性格上也有一定的反映。弄堂里的孩子可能住在城市中心,各方面的条件比较便利,但大多数弄堂里的房子空间比较狭小,而工人新村的孩子居住的空间比较大,这种空间还不仅仅指房子里面的面积大小,主要是他居住环境的公共空间比较大、业余生活比较丰富。我在普陀区档案馆查到一个当时选址的材料,负责选址的调查组在最后提交的报告里说,之所以把上海第一个工人新村建在现在这个地块,当然有很多原因,有意思的是特别提到,曹杨地区“毗邻大夏大学”,大夏大学也即后来的华东师范大学,靠近大学,意味着教育和文化生活都可能上一个档次,也就是说,当时选址时是有相当综合性考量的;再譬如说,上海第一班通宵公交车就是开往曹杨地区的,因为有很多工人要上夜班,需要提供方便的交通条件。这些规划虽然是针对工人新村的,但却极大地影响了上海这座城市,为这座城市增加了以前没有过的新因素。曹杨新村新建的工房,均为两层立柱式砖木结构,五开间,坐北朝南或坐西向东。每个单元建筑面积为275平方米,居住面积173.4平方米。可住大户4户,小户6户。大户居住面积为20.4平方米,小户居住面积为15.3平方米。每层均辟有公用厨房,为5户合用。厕所设在底层,为同一个单元内的10家住户共用。同一单元中楼上和楼下的居民各有一个大门出入,前后住宅的间距,相当于房屋高度的两倍,以保证住宅的采光、通风。成排的住宅之间留有空地,作为今后发展绿化或公共活动场所使用。按照现在的标准,煤卫不能独用,确实私密性不够,但当时新村的空间设计就是为了打破了“公”和“私”的界限。合用的卫生间、合用的厨房,更不用说户外的公共空间了,都提供了“公”与“私”交融的可能性。通过这种方式来塑造一个新的人际关系和生活世界。有一部老电影叫《今天我休息》,是一部很好看的喜剧,讲的是户籍警察马天明相亲的故事,他是一个专做好事的警察,就是在曹杨新村拍摄的。在这个电影里,你可能会以为这不是上海,因为没有外滩、南京路、淮海路等城市外景,这部电影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它把内景变成了外景,曹杨新村提供了这种可能性,马天明本来是要去相亲的,但他“以今天我休息”为借口,在新村的人家中都可以走来走去,穿堂入室,帮人家做好事。而这一点在石库门、新式里弄房里是根本做不到,也没法想象的。对当下的启示《上海国资》:这个研究的现实性在哪里?就是说,这样的历史经验能否转化为现在的社会实践?罗岗:曹杨新村的试验成功后,逐渐从曹杨地区扩展到了全上海,形成了许多的工人新村,普陀区在1950年以建设曹杨新村为起点向市区西北部的开发,时至今日,已成为连接近郊嘉定区的主要地段。杨浦区在1952年以建设职工住宅发展起来的控江、鞍山、长白、凤城等新村,如今也已构成了城市东北部人口稠密的集聚点,并为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变化很小的江湾五角场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1952年在长宁区境内建设天山新村的选位与布局,为向西部纵深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曹杨新村也从曹杨一村逐渐扩展到了现在的曹杨九村。这个扩展的过程是很长的,不仅在整个建国后的前三十年一直在延续,而且在1978年之后也还在延续,比如曹杨九村有些房子最晚是到1990年代之后才建成的。曹杨新村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它不完全是在一个单位体制之下建立起来的。我们原来知道的工人聚居区多数是由各个单位建设然后再分配给自己的职工的,譬如钢铁厂会有自己的工人新村,如上钢新村,纺织厂也会有自己的工人新村,如棉纺新村。这样的工人新村多数在工厂附近,有自己的子弟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构成一个独特的“小社会”,最后形成了完整的单位制度。但曹杨新村不一样,新村的居民不是来自同一个单位,最早住进来的第一批居民就是全市的劳模。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当时的曹杨新村是整个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是一个功能区,和一般的工人宿舍不同。这也决定了曹杨新村没有像沈阳的铁西区那样,随着改革的进行和国企的衰落而衰落,铁西区衰落之后,是被房地产商重新拆建、改造过了,而曹杨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上海的工人新村也大多数都没有被拆掉,就是因为它在一开始规划的时候就是一个独立的城市功能区,可以跟周边的其它单位、机构形成良性互动,具备独立存在的条件,而不是依附于一个固定的单位。当然,经过房改以后,这些房子都已经把产权转让给了居住在里面的人。后来经过产权的流动,工人新村绝大多数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居民主体不再是工人了,原来那种工人的“生活世界”也已经瓦解了。但这个过程的发生,更多地是因为它来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已经变了,而不是说它自身导致了自身的衰落。“当代生活,当代曹杨”是靠近曹杨新村的一个庞大楼盘的广告词,它高高耸立在曹杨路和中山北路口,气势非凡。这个广告好像没有我们熟悉的那种房地产广告的浮华和夸耀,而是以一个似乎不言自明的、对顾客肯定有吸引力的概念——“曹杨”——作为广告的诉求。这里的“曹杨”指的就是“曹杨新村”。它从传统的“工人新村”变成房地产广告的诉求符号,这意味着80年代以后“曹杨新村”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变化。这些变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工人新村内部性质的转化,即从“新村”向“社区”的转变——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两万户”工程的命运,拆除了“两万户”以后新建的公寓住宅已经完全商品房化了——用曹杨新村街道的官方表述是,从“以工人居住为主的老新村住宅区”发展为“曹杨新社区”。 而这种转变恰恰对应了80年代以后“工人”在中国社会地位的结构性调整。就像我前面说的,在媒体上曾经有过一场“谁更代表上海?工人新村VS石库门”的讨论,看上去尽管双方的观点互相对立,但都没有意识到“工人新村”作为一种住宅形式,如果不能和社会主义时期工人阶级的“生活世界”建立起密切的联系,那还有什么“代表性”呢?有一位论者的说法也许过于直白,但却道出了某种不得不接受的真相:“石库门对工人新村的胜利,意味着工人阶级经过1950年到1976年的“主宰期”,已经从城市的意识形态中心退出,成为上海的边缘阶层,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庞杂而有活力的市民阶层。资本社会主义时代降临之后,赴炎趋势和唯利是图的市民受到命运的宠爱,擢升为上海的主宰。人们惊异地发现,“新天地”叙事修复了业已崩溃的市民记忆,令后者在石库门的还原影像中找回了殖民时代的资本主义梦想。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这场建筑文化学的政变。”如果承认这种转变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成为事实,那么我们就必须认识到像“曹杨新村”这样“工人新村”存在的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但作为可供参考、借鉴的历史经验却在今天这个“高房价时代”有了更加突出的意义?譬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考虑不仅给入住者以一个基本的居住条件,还需要提供一种有意思的生活世界?再譬如富士康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规模很大的工人宿舍,一个宿舍区可能就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人,相当于一个中小城市的人口规模。但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为工人提供一个“生活世界”,而是把工人当成机器,工人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实际上是工作时间的延续,是整个劳动力从生产到消耗的循环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工人在这里没有生活,只有休息,劳动是主要的,休息只是劳动的间歇,所以出现了“十三连跳”这样的恶性事件。这种潘毅教授研究的“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工宿舍制”和我们这儿讨论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人新村”构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得以形成的前提当然是大家都认识到的从“劳动者”向“劳动力”的转化。
  14. 陈柏峰:征地拆迁与农村治理
    社会 经济 政治 2011/08/25 | 阅读: 3767
    有机会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虽多,但也不会超过全部农民的5%。95%的农民是大田农民,他们以种植粮食维持生活,他们有怎样的诉求,他们的诉求才是我们采取何种土地制度的真正基础。
  15. 北岛:我的乡愁没有指向性
    文学 2011/08/25 | 阅读: 1534
    7月20日,北岛在2011香港书展上作题为“古老的敌意”的演讲。他援引诗人里尔克《安魂曲》中的名句——“正因为生活和伟大的作品之间/总存在某种古老的敌意……”他认为一个好的写作者应该有意识地保持与所处时代、母语以及自身的某种紧张关系,并在演讲中批判“粉丝文化”。  不过,北岛的“敌意”和批判,反倒让他的演讲成为2011香港书展近300场文化活动中最火爆的场次之一,300余人的演讲厅座无虚席,等待签名、合影的读者排了一个多小时队,其中不乏内地读者。  近几年来,北岛的散文集《蓝房子》、《午夜之门》、《青灯》和《城门开》等,陆续通过江苏文艺出版社和北京三联书店等机构出版后,引起广泛关注。但近期,北岛毅然暂停散文和专栏写作,集中心力重新写诗。7月21日,北岛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写散文对诗人来说比较容易,会上瘾  记者:您在结束欧美近二十年的生活后,接受香港中文大学教职已近4年,内地读者通过《蓝房子》、《午夜之门》、《青灯》和《城门开》等散文集,也了解到您近年来的最新创作。您这几年的主要工作还有哪些?  北岛:我是2007年8月1日来香港的,还有10天,我来香港就整整四年了。这四年除了写《城门开》以外,我和朋友一块儿编了两本书,第一是《70年代》第一卷,现在在编第二卷,年底差不多会出来;另外就是《暴风雨的记忆》,关于北京四中的。从出版角度讲,主要是做这两件事。  另外还做一些诗歌活动,因为大学有很好的平台。2009年开始做第一届“香港国际诗歌之夜”,那个时候决定每两年一次,今年11月会做第二届,除了邀请的诗人更多以外,我们会给每个应邀前来的诗人出一本双语或者三种语言的诗选,也会做更广泛的宣传。希望这样的诗歌事件不仅仅是香港的文化事件,而且是大中华地区的文化事件。  记者:您这几年的散文给汉语世界的不少读者留下了非常愉悦的阅读体验,是不是因为以诗人的语言训练和技艺去写散文,会觉得游刃有余?但香港青年诗人廖伟棠近期有文章称,您刚把散文和报刊专栏都停掉了,转而闭门重新写诗?  北岛:是的。对诗人来说,写散文是比较容易的一件事。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想写诗,但是发现散文容易让人上瘾。法国一个很重要的华人学者熊秉明说过“一把米能够喂几只鸡”的问题,他说其实每个人都面临这个问题。如果我只有一把“米”,我想喂散文这只“鸡”,又要喂诗歌这只“鸡”,是几乎不太可能的。一旦接手专栏写作,你会像日夜兼程一样赶路,根本没有办法停下来,所以我决定干脆把所有专栏彻底停下来。这段时间完全不写散文,集中精力在诗歌上。不能说香港是一个文化沙漠  记者:“香港是不是文化沙漠”是近年香港书展上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悲观者往往认为每年7月的书展是香港出版和文化的一个短暂的虚假繁荣,而乐观者高调肯定香港文化的多元性和开放性,您作何考虑?  北岛:香港在“文化”上不比内地任何一个城市差。从这个角度讲,“香港文化沙漠化”就是一个伪命题。来香港四年,接触到一些香港知识分子和作家,我挺佩服他们的,比如卢玮銮(笔名“小思”),最近他们的《双程路——中西文化的体验与思考1963—2003》获得这一届的“香港书奖”。看他们接受的采访,我非常感动,我觉得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远远超过我们。他们专注,香港像他们这样的文化人也有一批,比如曾经的《八方》杂志,我在上世纪80年代看到的时候非常佩服,水平办得相当高。  香港作为一个700万人口的城市,它在“文化”上应该不亚于中国其他地区,不能说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沙漠吧。  记者:您对真实的香港有全面了解吗?包括对比较底层的香港都怎么去了解,有没有一些特殊途径?  北岛:我这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去天水围那种底层社区实地考察,其实我是借香港这个大树来庇荫。我每天基本上就是从我家到我的书房,除了教书以外也很少去学校,基本的生活直径其实就是一公里。除了自己写作和编辑以外,我主要在做国际诗歌方面的活动。我承认我对香港的了解,更多是通过书本得到的,比如陈冠中、吕大乐他们对香港的研究。我有一段时间觉得自己对香港的了解过于贫乏,要重新梳理香港的历史,所以有意识地去读一些他们的书。  记者:陈冠中先生这几年长住北京,读他写香港的这些文字,与您这四年的香港经验对照起来,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北岛:他去北京了,我觉得挺好的,这个世界是需要错位的,大家互相掺和一下;我离开北京,在国外漂泊那么多年,现在来到了香港。就是需要这种出走和回归,对于香港人来讲也是,如果他们不离开香港,他们的眼光也非常有限;如果我不离开中国,我的眼光也非常有限。正是因为远离自己的故土,带来了一个新的视角。用中文写作,你一定会对这个语言和文化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记者:在昨天的演讲中,您认为生活境遇的改善有时可能对写作不一定有利,可您今天的薪金非常高,生活条件肯定比早年在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抡大锤时强多啦。  北岛:生活和写作没有那么直接的关系,不能说这阵你生活得好了,就写得差了,下一段因为生活过得苦就一定写得好。二者有一个大致的互动关系,就像我说美国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一样,他一生可以说过得很平静,但是我想他内心不是这样简单。  我曾经概括过,写作需要两点,一点是心苦,一点是命苦。很多人对痛苦的那种感知程度比别人强,这也可以成为一种作家,并不是说作家一定要受罪。命苦和心苦往往连在一起。  记者:在近年的各种表述中,您似乎谈不上有什么乡愁。  北岛:你说完全不想回去,这也不是真的,但是我那种乡愁没有了,回乡之旅彻底治好了我的乡愁。对于北京,如果回去只是想看亲人,最重要的是我母亲,她90岁了;还有一些老朋友,但是现在连朋友都可以到香港来,他们经常组团来看我,现在这个也不是问题了。  一个作家的宿命是,你用中文写作,你一定会对这个语言和文化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和乡愁几乎没什么关系。我漂泊二十多年,现在不知道我家在哪儿,你说北京是家,加州也是家,巴黎可能也是家,现在香港也是家。所以,我的乡愁已经变得非常的没有指向性。我也想曾经住过的地方,会想念那儿的朋友。  我们这代人经历不太一样,我从8岁离开北京去上海,跟我母亲去探亲看我外公时开始,就有很强烈的冲动,想要远离自己的故乡,后来终于走到了回不去的地步。  这和我们这代人的反叛有关系,后来“串联”、出国,海外漂泊,都和不断向外走的冲动有关系,远离自己的文化,远离自己的家乡,这是另一种紧张。同时,又有思乡的过程,所以又是一种紧张关系。历史现象需要复杂地去看,否则容易得出过于简单的结论  记者:《城门开》中您指出,您父亲当年担任民进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时,奉命定期去“刺探”挂名民进中央宣传部部长的诗人冰心的思想动态,然后向组织汇报。但也有批评者认为您的这种“忏悔”太过宽容,放弃了对个体在极端年代坚守良知可能性的追问。  北岛:有机会这个我们可以另外谈。这个确实涉及对革命的看法。不还原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中,你很难理解他们那一代人。现在我们容易很简单地否定他们,包括对杨振宁这一代的老知识分子。你要充分地理解,革命在当时是合法的,他们相信革命也是非常有道理的一件事,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理想。在我父亲那个时代,革命是政治,革命都是正面角色,我认为章诒和的写作最大的问题是,她完全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事件,把冯亦代写成反面角色,这完全是对历史的误解。在当时,冯亦代打小报告、自己向党交心,这是革命很自然的过程,只不过到了后来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如果不很复杂地看这段历史现象的话,就容易得出过于简单的结论。包括我父亲,我觉得那个汇报在当时没有什么,不是所谓“卧底”。当时向党交心、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汇报别人的思想,不是一个道德问题。
  16. 杨联陞:中国官方修史的组织:唐朝至明朝正史编修的原则和方法
    历史 2011/08/26 | 阅读: 1322
    一、引言 在清代所说的二十四史中,最后九部正史记述了从唐朝到明朝这一时期的历史。唐朝有两部正史,即《旧唐书》和《新唐书》。接下来的五代,也有两部正史,即《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其余的宋、辽、金、元、明五个朝代,各有一部正史。这九部正史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历史系列,它们代表了公元618年——1644年之间各王朝历史的官方记录。这些王朝在618至1644年之间的某个时期,曾统治着整个中国,或统治过中国相当大的一部分。要研究这些正史的编修原则和方法,则有必要对中国官方修史工作的组织作一些阐述。 这九部正史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每一部正史都是在随后的朝代内编修起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随后的朝代内汇编起来的。这似乎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不值得研究的事;然而,这件事本身还是颇有意义的,其意义就在于“国亡史成”这一原则始终未变。汇编前朝的官方历史,表明后朝对前朝的承认,或者,至少是暗示着某种承认。 第二个特点是,这种汇编通常是有一个编修班子或修史局完成的,也就是说,是由官方委派的一组史家完成的。唯一的例外是《新五代史》,它又称《五代史记》,是史家欧阳修的私人著作。而且,这九部正史与唐以前的正史,在编修方法上也是不同的。唐以前的正史通常是由个人或某一学派的史家,以私人或半私人的形式编修的,而这九部正史则是在皇帝的主持下进行编修的。自唐朝起,官方修史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变化通常被看作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第三个特点是,象往常的正史一样,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纪传体”的编撰体例。更进一步地说,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混合型的体例编修的。这种形式的史书,通常包括二至四个常规部分,它们互相补充。混合型的纪传体与编年体有着鲜明的对比,后者也往往用于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史书之中,但绝不会用于编修正史。混合型纪传体与正史联系十分密切。故而,早在唐朝时期,人们就用混合型纪传体史书,来界定“正史”这一称谓。 上述特点将引导我们去探究本文所要论述的九部正史所采用之编修原则和方法。在开始论述之前,有必要对这九部正史的史料来源,特别是前朝保存下来的官方记录作一简略的评论。这些史料记述了一系列短时期内的史事,涉及到某一王朝相继在位的君主统治时期的历史,其中,某一君主统治时期的一系列记录,往往成为下一个君主统治时期内编修国史的一个史料来源。主要的官方记录是每个皇帝的“起居注”以及其它补充材料(主要是宰相及其下属写的“时政记”),构成了编修“日历”的主要史料。而且这些材料也是编写某个皇帝“实录”的主要史料。“日历”和“实录”都是编年体。重要人物的传记,由记录传主死亡的有关方面提供。传记的材料可以来自官方的记录,也可以出自私人的有关记述,如墓志铭或家谱。有些王朝的皇帝还命令史官根据上述材料以及其它由政府汇编的材料,如所谓“会要”或“会典”等法令集,以混合型纪传体的形式,编写所谓“国史”。 这些官方记录,从“起居注”到当朝编修的“国史”,都是大部头的著作。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些记录只有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而且,只有那些被授权的人,才可能查阅这些材料。也就是说,这些记录都是国家的机密档案。唯有法令集是个例外,可以任官员和学者们印刷或购买。在传给下一个王朝之前,这些记录要经过一、二次甚至三、四次的修改。这种修改一定是由皇帝下令进行的,而且,都是因为政治的缘故。但是,只要这个王朝依然存在,那些未被修改的原文便不可销毁,因为皇帝随时都有下令再行修改的可能。在修改时,要求查阅旧有的各种版本。对宋朝皇帝的“实录”来说,尤其如此。如果能够占有这些官方的记录,那么,史局在编修该王朝的正史时,则非常容易。故而,有些正史的编修,在很短时间内便告完成。元朝时期编修的宋、辽、金三部正史,只用了二年半时间。元朝政权瓦解后,明朝编修元朝的正史,只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其它几部正史编修的时间,稍微长一些。费时最多的是《明史》,前后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从1678年开始,到1739年结束)。这九部正史都大量地运用了有关王朝所保存下来的官方档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编修事实上只是对前朝历史文献的一种抄袭。中国官方的史家,自己也承认这是一种抄袭。好在这种抄袭不仅无妨于他们的声誉,而且还会提高他们的声誉,人们会因此而把他们视为历史的可靠记录者,因为,这样做才符合中国的传统。 二、编修的原则 正史编修的原则中,最重要的有两项,即为什么修和怎样修。其中,关于为什么修的问题,又有两个主要原则,即记录的延续性原则和以史为鉴的原则。 每当准备编写官方历史的王朝统治者与前朝统治者不是同一个种族时,这种延续性的原则,就会被人们特别强调。元朝学者王鄂在一封请求编修辽史和金史的奏折中曾说:“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兼前代史书,必代兴者与修。盖是非与夺,待后世而可公故也。”(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89)这份奏折大约写于1261年,曾因同代史家以及后世史家的征引而流传一时。然而,王鄂并不是提出这一原则的第一人。大约在他撰写这一奏折的前十年,刘秉忠就曾向元朝当局建议编修金史。他说:“国亡史存,古之常道。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业,不坠于后世,甚有励也。”(《元史》卷157)1276年,南宋都城临安陷落后,元军统率董文炳也曾指出:“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具在史馆,宜悉收以备典礼”(《元史》卷156)不久,人们便设法收集到五余种宋代的史籍以及有关类似的记录,并把它们送交元朝的史馆。 1369年初,明朝开国皇帝太祖曾告诉有关官员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明实录》洪武朝,卷37)随即他便下诏任命时已退隐的十六位学者,参与《元史》的编修。不久,《元史》告成,并呈寄朝廷,负责监修的宰相李善长就曾把明太祖的那段话写进奏表之中。 明朝灭亡之后,满清王朝的皇帝也诏令史馆,修撰明史。这一举动纯粹是依循早已形成的惯例而已,因而也就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了。 显而易见,对于一个新的王朝来说,保持这种记录的延续性,具有相当大的宣传价值。首先,由官方出面编修前朝的历史,使人们觉得新的王朝是十分宽宏大量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编修前朝的历史,有助于建立新旧王朝间代谢延续的关系,从而使得新的王朝成为一系列前后延续的正统王朝中的一员。能够获得这种正统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自唐、宋以来,有关主要朝代都是通过征服或内部残杀而建立起来的。而从曹魏至唐朝期间,大多数王朝都是通过与此完全不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即新的王朝通过安排旧王朝最后一个皇帝退位,然后再取而代之。这样做,至少可以使新旧王朝的代谢,在名义上是合法的,在外表上也是平和的。 编写前朝历史的另一个价值,就在于它可以笼络一些依然效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如同孝顺的儿子把编写自己已故父亲的传记看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一样,这些忠臣义士也认为,编写好前朝的历史,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报效前朝的最后一次努力。故而,这些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一般都很难拒绝当朝统治者要求其参加修史工作的邀请。如果他们接受了邀请,这样便为日后的进一步合作开创了先例。当然,一些坚定的忠诚之士,也意识到了接受邀请的危险性,往往与邀请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如元朝时期的杨维桢,还有清朝时期的黄宗羲,等等,就是如此。 与“为什么”问题有关的另一项原则,就是以史为鉴。以史为鉴这一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前述明太祖的言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功利主义的修史观,一直贯穿着长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对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九部正史来说,这一原则似乎要稍微次要一些。在中国历史上,上述九部正史,主要只用于偶尔的参考,而不是作为通常的阅读材料。从教育的目的来说,经学书籍理所当然地成为最重要的读物。在谈到历史时,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后来朱熹据此编修的《通鉴纲目》上来。真正需要上述九部正史的,主要是一些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这种情况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表明唐以后的有关官修史书,其发行量是很少的,这必然限制了它们在教化过程中的作用。 至于“怎样”修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两对具有内在矛盾性的原则,其一是秉笔直书与适当隐讳的原则,其二是褒贬与公论的原则。 秉笔直书的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左传》一书中就记载了好几位因秉笔直书而牺牲了生命的史家。对史家来说,应该对所有人负责,也应该对下一代负责,这一点应该是不容含糊的。司马迁的《史记》被汉代的学者称为是“实录”,这几乎是史家所能得到的最高赞誉。在中国,史家的独立性,被视作是一个十分光荣的传统,近代以来的史家还十分自豪地把这种独立性称之为“史权”。为了解除那些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史家之忧,中国史学中尚有一种值得注意的传统,即要求皇帝不阅读其本人在位时期的“起居注”。这一传统为唐宋时期的有关皇帝所遵循。即使是在异族统治的辽代,也有二位契丹的史家拒绝了为皇帝呈送“起居注”的要求。不过,辽代的皇帝无法容忍这种违命,从而将这二位史家每人各打二百鞭,并予以撤职。 遗憾的是,对史家之独立性的侵犯,不仅来自异族统治者,而且也来自一些汉族的皇帝。皇帝可以约束自己,不看自己在位时期的“起居注”;但是,根据该皇帝在位时期的记录或前期的记录而为统治集团编修的其它史料,则一定要呈送给皇帝加以批准。要求皇帝的批准,再加上史馆监修或史局总裁往往由宰相担任的这一传统,使得史书的编修必然带有政治的影响。随着明清时期专制主义的加强,皇帝对修史工作的影响更加突出,这种政治色彩也就更加浓厚了。 与直书直接对立的是适当隐讳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记载,孔子在写作《春秋》时,就曾有意地隐饰了尊者、亲者和贤者的丑闻或过失。在这以后,所谓适当的隐讳,几乎在每一部史书中都可以找到。 毫无疑问,正是由于意识到直书与适当隐讳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官方的史家往往议论前者较多,而很少论及后者。然而,隐讳的例子,却还是多得不胜枚举。十八世纪的学者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曾专门撰文揭露历朝正史中的隐讳问题。赵氏对史书中的隐讳,通常持批评态度。但是,对于《明史》,他却没有提到隐讳之事,因为该书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编修的,他不敢妄加评论。赵氏这一态度的本身,便是对隐讳原则的一种绝妙注释。 就对人物或史事的评价问题来看,褒贬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按照传统的做法,这一原则可以通过记录的方式、记录的重点以及史家个人的评论来加以贯彻。其中,最有名的一种做法,就是一字定褒贬的“春秋笔法”。正如孔颖达在《春秋正义》中对《春秋》所作的论述那样:“一字之褒,荣于华;一字之贬,严于斧钺。”此外,在《左传》一书中,偶而也有一些评论,并以“君子曰”的形式加以标明。“君子曰”可以代表史家个人的意见,也可以代表“君子”这个阶层的看法。在后来的正史中,每一卷的结尾,通常都有“史臣曰”、“赞曰”或“论曰”等一类的评论。这种评论通常叫作“论赞”。 对褒贬原则的运用,自然是“史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自觉地运用这一原则,却直到宋代才开始。宋代学者在其著作中,系统而又广泛地运用这一原则。其中,最著名的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和朱熹的《通鉴纲目》。欧阳修经常用“论”这种方式,有时也用徐无党的“注”来阐述其旨意。其实,徐无党的“注”也是出于欧氏的授意。朱熹的记事原则是中国史学史上最系统、最详细的。例如,在《通鉴纲目》中,记载有关“征伐”之事的方法和措辞就有五十多类,其细目有将近九十个。 宋代史学的这一特点,与理学精神是一致的。理学是一种新的、富有创造性的思想运动。理学家大胆宣称自己是正统思想的继承者。象这样新的思想流派一样,史学家在编写历史时,也需要具有同样的信心和想象力。似乎只有这样,他们写出的东西才具有圣人之作的风格。 然而,到了元、明、清三朝,正统的理学已变成了一种阻碍性的力量,再也不是思想运动的策源地了。理学中伦理道德的专制主义性质日趋浓烈。在修史工作中,这一点也反映在有关正史的“论赞”部分,即“论赞”中开始有一种“赞”多于“论”的倾向。就《元史》来说,整个“论赞”被简单地予以省略。至此,史家个人的评判已不再被认为是具有价值的,代之而起的,是鼓励史家阐述他生活时代的所谓公正的舆论。康熙皇帝在给史馆的一份诏令中就曾强调:应该公正地编修前朝的历史,以达到赢得人心的目的。为此,在《明史》中,对明代的皇帝,不允许作任何批评。类似的警告,也出现在参预《明史》编修的有关史家之言论中。汤斌在《汤子遗书·明史凡例议》中就曾指出:“修史与专家著述不同,专家著述可据一人之私见,奉旨修史,必合一代之公论”未可用意见,肆讥弹也。”这种修史的态度,对后来的中国史学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三、编修的方法 中国官方修史的方法,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即奉诏修史的方法和有关纪传体史书编修的方法。 奉诏修史的方法在唐朝早期的几个君主统治时期,曾十分盛行。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人们便发现了这种方法的弊端。刘知几在其《史通》一书中,就曾严厉地抨击了这一方法,因为他本人就是这一方法的受害者。在给监修国史的宰相萧至忠及其它官员的信中,刘知几历数了史馆奉诏修史的五大弊端,并指出正是这五大弊端使他不能有效地发挥一个史家的作用。刘知几所说的这五大弊端,大部分都是由于把修史工作委任给史馆造成的,而其中的最后一条,即监修不是统领史局,分派工作,史臣只能坐变炎凉,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官修史书编成之后,评论家时常可以从中发现其许多错误,如前后矛盾、重复、不准确和疏漏等。吴缜的名著《新唐书纠谬》曾列举出这类错误二十余种。这些错误一方面说明了学术成就的不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草率成书或编修者缺乏相互合作所致。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为了克服官修史书的这类错谬,必须制定出一套指导编修的总原则和总规则,并且务必使他们得以贯彻。 对于《辽史》、《金史》、《宋史》和《元史》来说,编修者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早日成书,而且事实上也达到了这一目的。之所以有如此快的速度,其原因之一是编修这几部正史的准则少而且明确,另一个原因就是有效的管理和编辑班子。据欧阳询的传记记载,欧氏在担任辽、金、宋三史的总裁时,制定了必须遵循的编修总规则。据说,一些官方史家喜欢争论,好卖弄学问,而且持有偏见。只是欧氏并没有与他们去争论。他只是在接到史臣的有关草稿时,稍作修改而已。在其余的四、五位监修中,至少张起岩也是这样做的。这种独断的做法,对提高修史速度,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与此相类似,当1369年开始编修《元史》时,制定该书编修总规则的权威人士,就是皇帝本人。在谈到有关编写情况时,这位皇帝还规定,为了尽可能多地利用元朝的文献,不要运用传统的语言文字,因为元朝的许多文献都是用白话文写成的。 到编修《明史》时,人们已经认识到,重要的是史书的质量,而不是史书的编修速度。在众多学者所提议的编修《明史》的优良准则中,我们可以征引潘耒那简单明了的八条: 1、广泛地收集史料; 2、批评性地对待有关文献资料; 3、参预编辑者应职责分明; 4、编修的准则应该标准化; 5、秉笔直书; 6、论述应该公正; 7、应有充足的时间保障; 8、不要把史书写得卷帙浩繁。 这最后两条,比前几条更为重要,因为没有这两条,其它原则也就很难实施了。潘耒的八条建议与其他学者所提出的有关修史原则,都是十分重要而且有益的。故而,民国初年,一位《清史稿》的参修者曾收集了潘耒及其他学者的有关言论,并出版了八卷本的资料集,其中第一卷,就是专门记述顺治、康熙、乾隆诸皇帝关于编修《明史》的言论。 纪传体史书编修方法的改进,部分是通过认识混合型史书的各主要部分之相互补充的特征而获得的。改进的另一种方式是创造或删除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改进是精心推敲的结果。混合型的史书,在汉朝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就已初具规模。这两部史书有四个部分组成,即本纪、表、志和列传。这一著作模式并没有马上被仿效。从后汉至隋唐的十三部正史中,只有六部有书志,但没有一部有表。事实上,在刘知几的《史通》中,表这一著作形式,受到了相当严厉的批评。 对后来的九部正史来说,情况则不一样了。这九部正史中,每部都有书志,七部有表。这样,四部分的混合型纪传体史书的编修方法终于最后确立了。当然,史表的价值是逐步得到确认的。在《旧唐书》、《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中,都还没有史表。史表具有一个十分突出的长处,即节省篇幅。 在本文的引言部分,笔者已经指出,执政的王朝为自己所编修的“国史”,也是采用混合型的纪传体。宋朝的“国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本纪、书志和列传。1203年,皇帝又批准了“国史”中采用年表的建议。南宋哲宗朝的“正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史”)在呈寄给皇帝时,就有本纪、表、书志、列传和目录等,凡二百十一卷。如果《玉海》中的这段记载属实,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由四部分合成的纪传体史书编撰方法,大约在南宋末年已应用于“国史”的编修了。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之增减问题,我们可以列举下述的几种表为例证,如《辽史》中的《游幸表》、《部族表》和《属国表》,《金史》中的《交聘表》。《明史》中的特殊章节主要有《七卿年表》、《土司传》和《流寇传》等。 在《宋史》中,有关“道学”的特别章节(《道学传》),是别有意义的。“道学”的范畴,和《宋史》中依旧沿用传统的“儒林”是不同的。“道学”这一类传的建立,主要是为了推崇程朱学派的思想家。元朝的史家,在编修《宋史》时,沿用了南宋“国史”中“道学”这一类传形式。清代初年,关于《明史》中是否设立“道学”这一类传,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反对设立“道学”的,有著名学者黄宗羲和朱彝尊等,他们成功地使史馆作出了否定的决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就修史的基本原则来说,中国官方史学在宋代时就已达到了顶点,从那时起,便一直停滞不前了,因为史学著作中的限制性因素日益增多,而创造性却越来越少;但是,在编修的方法和技巧方面,却一直在进步,直到清代才达到了顶点。当然不容忽视的是,宋代的史学除了与编修原则密切相关外,在编修的技巧和方法方面,也开辟了一些新的领域。例如,在“实录”和“国史”的修订本中,运用彩用墨水来区分不同的文本——如原文用黑墨水,删除的部分用黄墨水,增加的部分用红墨水,等等. 上述的这些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宋代史学的重要性,使它自然地成为宋代声誉卓著的文化成就的一部分。然而,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史学著作,毕竟只是学术活动的一个内容,因而无法割断与其它学术活动的联系。要推出名副其实的伟大史学著作,不仅需要广博的学识,还需要相当高的文学才华,更重要的,还需要一种很高的哲学视野。无论何时,当大多数的学术活动都处于低潮时,其史学也只能处于低潮之中。(据W.C.比尔斯莱、E.G.浦立本 主编《中国日本的历史学家》,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六一年英文版第四章编译。)
  17. 高建平:日常生活审美化与美学的复兴
    人文 2011/08/26 | 阅读: 2103
    人文学者应该坚持这样一种立场,这个立场就是去医治社会的疾病。人不仅要吃饭,也需要吃药。这个思想在以前就有了。80年代就有人提出种种思想,这些思想老是被批判,如异化的观点,人道主义的立场,我们不断地清除这些“精神污染”。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观点用一种独特的语言说出了当时的弊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弊端也变得越来越严重。
  18. 欧树军:拿什么告别GDP崇拜
    经济 2011/08/26 | 阅读: 1605
    综合发展指数意味着我们对单一GDP标准弊端的反思,对拿什么告别GDP崇拜的反思已经告一段落,反思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下一步,我们也许考虑的是,整个反思与矫正的方向并不是用一个新的标准彻底取代GDP,GDP标准思维的一些基本原则也需要坚持
  19. 陈高华:记几位已故的史学家
    历史 2011/08/27 | 阅读: 1285
    1960年9月,我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分配到当时的哲学社会科学部历史研究所工作,转眼已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时光流逝,白了少年头。回忆过去的岁月,感慨殊多。一些已故师友的声音容貌,时时涌现在心头。
  20. 岛村辉:右翼教科书为何会被横滨市采用?
    历史 2011/08/27 | 阅读: 1239
    8月4日,横滨市教育委员会决定采用育鹏社出版的《公民》、《历史》两种教科书,这是一个严重的事件。育鹏社教科书的编写者,是"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成员,此次决定采用的课本,属于"新历史教科书"系列,其宣扬美化大东亚战争的观点被很多进步市民团体抵制,却在日本的国际都市横滨获得采用,这令人深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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