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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给答案时,胡适已在台湾逝世三年。依胡适的聪明,当时即应知道陈寅恪要考生对的答案就是他,但无论如何都不方便自行「对号入座」。唯考生当时对出「胡适之」的却大有其人,后来在学界皆属名家。例如曾任北大数学系主任的段学复、北大中文系教授周祖谟、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张政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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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应邀来日本法政大学(柄谷执教的大学) 与柄谷行人同台讲演。安德森的讲题是《被创造的“国民语言”——不存在自然生成的东西》(Nothing Comes Naturally:The Creation of“National Languages”),柄谷行人的发言则是《语言与国家》(两人的讲演同时刊载于2000年《文学界》10月号,东京)。我们仅从安德森的讲演题目就可以看到,时隔十几年之后,其思考的框架依然是文学语言与民族国家的关系问题。从内容上看也只是增加了有关泰国、菲律宾方面的资料,论证国语与国家民族的语言未必一致,实际上是长期的政治斗争的结果。就是说,现代国语国民文学并非自然生成之物,而是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人工塑造出来的。作为民族国家“想象”的载体,国语保证了民族主义的兴起和发展。而柄谷行人则在上面提到的那篇《书写语言与民族主义》旧稿基础上增加有关现代资本主义“三位一体”(资本、国家、民族)牢固结合的自创理论(参见柄谷行人新作《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2001),实际上对安德森1983年所提出的“想象的共同体”理论表示了某种程度的“不满”和置疑。他面,而忽略了民族国家与“资本”结合所构成的“实体性”方面。虽然可以说明远离现代性中心的地域(印度尼西亚等)其民族主义兴起的基础和原因,但却无法解释为什么当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新一轮的民族主义运动(东欧、中东等)不再需要“文学”的参与而是与宗教原教旨主义等联系在一起。恐怕正是对文学与民族国家或者民族主义的关系有了这样一种新的认识,才导致柄谷行人在2004年重读《起源》时,开始强调自己“又回到最初写作此书的观点上去了”。 以上我就《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问世25年来原作者对自身著作认识的变化过程做了简要的追溯和梳理。那么,所谓“两条可能的阅读线索”究竟哪一个更接近于原作呢?这就不是译者所能回答的了。其实,读者是尽可以放开视野去自由阅读的,如果上面提供的材料能够刺激中国读者思考而做“积极阅读”,那已经是喜出望外的了。另外,还有一个侧面值得我们留意,那就是柄谷行人在书里书外前言后记中给我们提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比如,2003年“中文版作者序”指出:“文学似乎已经失去了昔日那种特权地位。不过,我们也不必为此而担忧,正是在这样的时刻,文学的存在根据将受到质疑,同时文学也会展示出其固有的力量。”的确,无论在日本还是在中国,赋予文学以深刻意义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文学向其固有力量的回归将是怎样一种状况呢?宣告了“近代文学”的终结,是否意味着诞生于十九世纪中叶以小说为中心的国民文学,其意识形态的功能已然消失而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呢?又比如,上面抄译的柄谷行人文章在谈论“文学与民族国家”关系时强调:“当今的民族主义并不需要文学,新的民族之形成也不必文学参与。民族主义虽然没有结束,但现代文学已经终结。”确实,观九十年代以来冷战格局的解体和东西两大阵营的土崩瓦解之后,新一轮的民族独立和少数族群分离运动已不再依靠文学的力量。那么,曾经具有“想象”民族创生国家功能的文学将被宗教或者别的什么完全取代吗?今天的“文学”是否只剩下了“审美”、“娱乐”、“游戏”——消遣的功能?在民族国家还远未是否还可能是文学的功能之一,虽然不必是以往那样惟一的功能?我想,这些也都是很有价值的课题,值得我们与柄谷行人一道去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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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世界人类疾病史》一书,叙述了不同地区的医学传统和疾病史以及人类主要疾病的历史和地理分布,为研究者快速掌握不同国别史中对疾病研究的概况与动态提供了一本极好的研究手册,同时也使我们反思在重视具体文化语境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跨文化的疾病史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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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提到过的桑德斯1995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找不到书可看此文,其中提到由于现代艺术体积庞大不易搬动,包括洛克菲勒在内的的财团被召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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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作者写这篇文章是赞赏萨奇“为当代艺术及其收藏的建立和传播带来了全新的思路和可能性”,对于更多读者来说,可以看到的更是有一部分当代艺术是怎样通过“相关的学术包装与媒体炒作”乃至金融手段成为艺术。--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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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诗》中还保存了几百首女诗人的作品,仍然反映着这是清代以前女诗人最多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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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建设如今已在全国铺开,成为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也成为了今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热点。这一新事物在各地出现有哪些模式?还要突破什么瓶颈,形成长效的住房保障制度?
昨日,记者陪同重庆和吉林两地代表团的4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考察了位于北京鹿海园的公租房项目,并与北京住保办的官员一起,就公租房的种种焦点问题进行了对话。
开发模式 北京采取“三多一组合”方式
重庆商报:在公租房建设全面铺开后,国家也还在探索相关的指导性规范措施。以鹿海园这个片区为例,目前北京公租房建设标准是什么?
邹劲松:按照建设部去年发的标准,公租房都必须在60平米以下。这里的户型比较大,甚至达到了90平方米。因为这是政府从开发商手中收购过来,改成公租房项目的。在发展模式上,北京市采用多元化的办法,我们叫“三多一组合”,多元的主体建设,多方式供地,多渠道筹集资金,然后就是进行建设管理。
崔坚:北京多元化建设具体怎么操作?
邹劲松:一个是政府建,还有咱们相关的产业园区来建设,还鼓励国有企业拿出自己的用地来建,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北京也鼓励民营企业拿出自己的土地搞公租房建设,解决本单位的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重庆商报:重庆建设模式都比较单纯,直接由政府划拨土地,然后由国企来操作,这和北京的模式有很大的差别。
崔坚:北京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参与公租房的建设,我认为这个做法能让社会更多的人知道公租房,支持公租房,这也是好事情。重庆的模式则能更好地保证公租房的融资,保证公租房的质量,保证公租房的数量,去年我们开工是1300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开工1350万平方米,这个量在全国可能是很多省市都没有达到的。
遭遇困惑 如何保证公租房可持续发展?
重庆商报:从各地建设公租房的情况来看,好像政府都在“吃亏”,如何能保证这个制度不是暂时现象,而是持续发展,成为未来住房保障中最重要的一块呢?
邹劲松:这个问题是我们现在很困惑,也是正在探索的。公租房建设必须要坚持“两个可”,首先是老百姓可承受租金。
华渝生:老百姓能够承受,经营单位就不一定能承受了。
邹劲松:所以第二个就叫做可持续。我们的公租房试验点还要做大做强,还要可持续。那么这里就需要政府要有作为,比如北京提出政府要采取一定的优惠措施,包括土地让利、税费减免等。同时对承租公租房的廉租房要进行补贴,多管齐下,才能保证老百姓能够住得起,同时还能良性循环。还有就是企业来经营,可以采用协议租赁的方式。
北京马上还会发一些措施,对于公租房建设,减免政府性的基金,减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目的都是为了大大降低它的运营成本。
柏广新:还有就是融资方面,因为政府的负债,政府不能直接融资、直接担保等等,所以需要大量的资金启动时,要靠企业解决。
崔坚:这是一个金融问题,我们现在公租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方式,和商品房资金筹集方式一样。所以,我们政策的配套性就有一些讨论空间:公租房和商品房能不能不一样,公租房能不能采用特殊的政策。现在商品房的融资模式,等于占了双重资源,首先是融资的企业付了利息,其次是融资的企业还需要用资产来进行抵押,这样成本就很高了。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觉得国家应该出台一些支撑政策。不过我注意到,银监会最近有一个表态,对公租房的融资给予特殊支持,这是好迹象。人大代表以建议的方式进一步的反映,应该还会推动这个事情的进展。
重庆商报:融资成本比较高,企业天生就是要盈利的,即使国有企业也不例外。过一段时间,会不会为了经营平衡,企业把公租房的租金给提高了。
崔坚:就企业本身来讲,它是一个社会的经济细胞。但国有企业为带动社会发展,就得干一些亏本的事情。但是企业成立的目的,其中有一个就是要用它未来的收益来平衡当时的支出,不平衡不给你贷款,这个要讲清楚。
各地租金 重庆的租金付利息都不够
重庆商报:现在每个地方的老百姓都很关心,公租房的租金是怎么界定和测算的?
华渝生:重庆公租房的成本,包括征用土地成本,加上土建成本、环境配套成本、装修成本,大概每平米3000元左右。柏广新:我这次专门有一个建议,拓展公租房制度,建立国家公民公寓制度,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有这个权利申请。
邹劲松:北京基本的原则是不会高于市场价,但是同时考虑成本。
华渝生:像这样的小区,租金标准能够控制在一个什么范围?比如每平方米30块钱、20块钱、还是10块钱以内?
邹劲松:没有最终确定。像这里收购的房子,就是大体上是六七千元/平方米。
华渝生:如果不是收购,自己建设大概多少钱?
邹劲松:目前我们政府建设的也是7000块钱左右,不同的地段价格不一样,有的地段好一些,土地费用高一些。
丛连彪:那租金就不低于40块钱一平米一个月。
重庆商报:相比之下,重庆目前每月的租金是10元左右一平方米,已经很低了。
华渝生:重庆公租房的成本,包括征用土地成本,加上土建成本、环境配套成本、装修成本,大概每平米3000元左右。按照近百分之七的利息算,一平方米一年的利息200元,而租金才120元,相当于政府一年要补贴80元/平方米,这是多么划算。反过来说,你真用三千元来买房子,就利息也不止十元钱。
柏广新:即使公租房再便宜,为什么很多市民考虑最多的还是买房?我觉得,当前最重要是引导居民消费理念的转变。在一些国家或地区,60%的人口住公租房,住商品房的很少。你想,买一栋房子,这个钱租一辈子的房都用不完。所以我们也应该追求使用权,不要追求产权。
未来方向 建议建立全民公寓制度
重庆商报:当前各地都在探索公租房的住房保障方式,如果要在全国形成一套长效的模式,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会有哪些?
柏广新:我这次专门有一个建议,拓展公租房制度,建立国家公民公寓制度,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有这个权利申请。在建设的同时,起草完善一系列规范和条例,比如说购买了商品房,就要退出公寓,年均收入超过30万或者50万,退出公寓,这样使公民公寓轮流使用。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国土资源是有限的,如果现在都卖掉了,那么将来再建廉租房,我们就没有地方建了,因为土地面积是固定的。
丛连彪:我担心的是,扩大规模后,很多地方的财力可能会杯水车薪。
柏广新:可以逐步将房产税试点范围拓展,你住豪宅的人,花几千万买了,纳税就得高点,这个钱拿回来就建公寓,给普通人建。为了从根本上保障居民的公寓住房,商品房的价格就完全由市场决定去,你卖得越高,我收的税越多。
重庆商报:但同样也有个申请和退出的问题。
柏广新:可以实行公民轮候制度,我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了,或者申请公寓的条件了,就可以申请等候,通过审批进住。各个省市可能遇到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外来的怎么办?户口所在外地怎么办?这些住建部要研究,形成一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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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事变以后,“民族主义”一跃而升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假想对手,由此,许多西方学者开始注意所谓“民族主义”问题,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中的民族主义问题,对其的批判也随之而展开。这些学者大多认为,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主义者”们没有摆脱掉本国文化传统的影响和束缚,民族主义的误区,导致了他们对人权、个人自由等西方自由主义原则的背离。瑞贝卡·卡尔(Rebecca Karl )所著《把世界放在舞台上(Staging the World)》一书,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却与西方学术界的主流看法有所不同,因而别具意义。书中主张,对于受压迫国家中所产生的民族主义运动,应该将之理解为对国际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关系的一种对抗,而不应把它视为一种前现代模式的遗产。具体到中国,卡尔以为,在中国出现的民族主义思潮,与西方语境中的那一民族主义是有很大区别的。她不是把中国的民族主义仅仅看作为一种由西方输入到中国的话语,而是将晚清时期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视作一种对西方帝国主义的挑战。二十世纪初,王笑侬曾经以波兰所面临的国际危机为题材,撰写京剧《瓜种兰因》,卡尔便以此事为引子,点出了她赋予此书的主题“把世界放在舞台上”——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研究中国民族主义的诸方面,分析中国知识分子何以会对全球资本主义边缘地区的民族主义进行支持,并且详细探讨与其相关的理论问题。对于当时世界政治中的诸种现象,如对夏威夷、菲律宾的处境,对晚清时期的亚洲主义主张,以及对土耳其改良派与革命派之间的矛盾等诸多问题,晚清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有着自己的态度和设想,对此,本书也加以涉及。 而讨论所围绕展开的一个核心,即为中国的民族主义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在该书的导论里,卡尔即提出,她立意从历史和理论两方面着手,以展开对中国的民族主义的分析。 从历史方面,她大量阅读了一八九五至一九一一年间中国的报刊杂志上登载的文章。 这些文章均与晚清时期的国际政治有着密切呼应, 其视点也是在世界现代性进程中形成的,长期以来却为人们所忽视和淡忘。 最为这些文章作者们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国际的不平等空间,换句话说, 也就是帝国化和殖民化的空间,而这正是现代世界最突出的一个现象。 在理论分析方面,卡尔认为需要避免两种主流的研究方法:一种是把中国的民族主义和现代性置于流行的欧洲范畴之中;另一种是用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空间观来概括中国的民族主义,并且用一个抽象的、本质化的“中国文化”概念来解释中国历来的政治问题。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美国汉学界一直就在此两者之间彷徨不定,为了避免这一流弊,卡尔主张,要把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区分开来。她提出,在讨论中国的民族主义和现代性问题时,有一点不应被忽略:那一时代中国在世界资本主义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乃是所有这些思考之展开的大背景。必须注意到,全球资本主义世界不是一个公平的游戏场所,而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系统。所以,她说,中国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意识是在面临一种不平等的世界政治进程之中形成的。 因此,自然地,对于其他处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边缘的地区的反殖民运动,晚清的民族主义者会加以关注和支持。从这样的理论架构出发,卡尔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有关民族主义的名著《想像的共同体》进行了批评。 安氏认为,民族主义的形成,是依随于传统社会的瓦解和一种同质性的空洞的时间观的出现。在他看来,在传统社会里,时间与人的具体活动有密切关系,因而没有产生现代社会所拥有的那种抽象时间观。只有在拥有了这种抽象的时间观以后,人们才可以想像一个主体在时间中存在和活动。在这样的观念之下,时间是独立于任何具体内容之外的。照安氏的说法,民族国家的观念恰恰是把这样一种空洞的时间观与现代国家形式熔铸为一体,这就是说,民族国家成了公民共同想像的存在于时间中的主体。卡尔大概也同意,新生于现代社会的这一抽象的时间观,与同样是新生的、但更抽象的共同体(即民族国家)是不可分的。不过,她强调,人们想像中的这种新的共同体,其疆域或范围并不一定局限在国家的体制之内。卡尔认为,民族主义的形成与国家的形成是两个不同的过程,而民族主义者并不一定会追求国家权力;因此,学者们也不应把民族主义与国家相混同。她以中国为例,来解释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区别,声称,晚清的民族主义所追求的,乃是所有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因此其概念的范畴已经突破了关于中国的“国家”观念的局限。进一步地,从晚清政治思想当中,卡尔区分出了两种不同的民族主义: “国家的民族主义”和“民族的民族主义”。 按卡尔的说法,第一种民族主义观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取得或者巩固国家的政权。 她举梁启超为国家民族主义的代表人物, 并认为他的《新民说》很能体现这一观点。梁启超的国家概念是针对全球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关系而提出的,希望通过国家对政体和经济的控制来提高中国在世界体系之中的地位。 不过,卡尔认为,梁启超的这种想法最终是使得社会隶属于国家。与之形成对照的是, 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这一派的知识分子, 例如晚清的革命派,则强调跨国联盟的必要性。 卡尔由此得出结论,后者的民族主义观是突破了国家范畴的,而其代表人物,就是辛亥革命时期的章太炎。她在书中举了很多例子以做说明,清末在日本所形成的亚洲和亲会便是其中一例。她认为,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的重要特点,通过亚洲和亲会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为它的成员和组织者来自不同的国家,而他们共同地试图建立一个超国家的联盟。亚洲和亲会是由中国与印度的几位学者在日本留学或流亡期间一起组成的,该会约章的第二段,可以让人领会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的一些特点:曩者,天山三十六国,自遭突厥、回鹘之乱,种类歼亡。 异日支那,印度,越南,缅甸,菲律宾辈,宁知不为三十六国继也。 仆等鉴是则建亚洲和亲会,以反对帝国主义而自保其邦族。 他日攘斥异种,森然自举,东南群辅,势若束芦,集庶姓之宗盟,修阔绝之旧好,用振婆罗门,乔答摩,孔、老诸教,务为慈悲恻怛,以排摈西方旃陀罗之伪道德。 令阿黎耶之称,不夺于皙种,无分别之学,不屈有形。 凡我肺腑,种类繁多,既未尽集,先以印度、支那二国组织成会。 亦谓东土旧邦,二国为大,幸得独立,则足以亚洲屏蔽。 十数邻土,因是得无受陵暴,故建立莫先焉。 一切亚洲民族,有抱独立主义者,愿步玉趾,共结誓盟,则馨香祷祝以迎之也。(《章太炎选集》,429页)卡尔认为,上述文字说明,东方国家的一些人士根据他们被压迫的共同经验,建立了一个独立于国家的世界性组织(《把世界放在舞台上》, 171页) 。这里卡尔涉及到最近两年常被讨论的一个话题,即亚洲的概念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 卡尔的观念与韩国学者白永瑞的观点有一些共同之处,都赞成一种脱离民族国家而存在的联盟。 她之所以觉得,一种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比以国家为基点的民族主义优越,就是因为前者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范畴。这里引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所谓的“民族的民族主义”,亦即晚清的亚洲论述,是否真的突破了民族国家的体制? 从思想史的角度,我们要问,《亚洲和亲会约章》的作者是否确实对民族国家加以否定?从上面所引“约章”中的文字,我们确实可以看到许多超越民族国家的概念, 譬如,作者提到“用振婆罗门,乔答摩(佛教),孔、老诸教,务为慈悲恻怛,以排摈西方旃陀罗之伪道德”。在此,“约章”的作者似乎是把世界分成西方和东方两部分,而不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要利用印度和中国的古老文明和传统来救世(此处用了佛教词汇“恻怛”), 反过来,西方文明被看成 “旃陀罗(梵文‘恶人’的音译)之伪道德”。不过,“用振”中印之文明的目的,以及整个《亚洲和亲会约章》的旨趣,还是在于“自保其邦族”。我认为,在这里“邦族”同时包括了民族和国家两个概念。 并且,这段文字一开头就把支那、印度等国比喻成天山三十六国,即秦汉时期在天山南北许多不同民族建立的政权,所以我们并不能说,亚洲和亲会设想了一个完全独立于国家的共同体。一方面,卡尔指出,《亚洲和亲会约章》的内容显示,晚清知识分子之所以能够把亚洲看成一个同一的地域,就是因为亚洲的各个国家都同样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 换句话说,虽然亚洲各国的文化彼此不同,但可以倡导建立联盟,其必要条件是它们均有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共同经验。 但是,另一方面,卡尔又认为这样一种亚洲观是独立于国家概念之外的。这两方面的看法都有局限性。 首先,在“约章”作者的历史叙述中,虽然亚洲国家的文化各不相同,但这些文化有一些重要的共同点,譬如:“侵略之事既少,惟被服仁义者尊焉。” 即仁义与互相尊重, 是他们之所以能维持各自不同文化的一个原因。在“约章”的语境中,很明显地,此一特点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伪道德”形成了对立。其次,让我们来具体看一看章太炎的思想。在撰写(或参与设计)《亚洲和亲会约章》的同一时期,章太炎发表了许多关于民族与国家的文章,在这些文章里,他把国家和民族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譬如在《五无论》里,章太炎从宇宙观的角度探讨国家与民族的局限性。“夫于恒沙世界之中而有地球,无过太仓之有稊米。今于其间分割疆域,葆为己有,而命之曰国家;复其间建设机关,区分等级,而命之曰政府。则蛮氏、触氏之争,不足喻也。其守本狭隘,惟相应之狭隘之民族主义而力之。”(《革故鼎新的哲理:章太炎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一九九四年,254页。本书下简称《文选》) 从宇宙的角度来看,地球本身极小,而在这里面又分出国家和政府,似乎是没有意义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狭隘的区分方式,造成了许多毫无意义的战争,如庄子所说的“蛮氏”与“触氏”之争。章氏把这样一种狭隘的观念和行为称为狭隘之民族主义。此种民族主义当然没有超越出国家的范畴,但是,章氏认为,民族主义还是与纯粹的国家主义不一样。 “民族主义随感情而有,国家主义非随感情而有。”(《文选》,254页) 但是,国家却恰恰需要情感的支持,也因此,民族主义成为国家得以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不过,同时,章氏也认为,民族主义其实是可以超越国家的范畴的,这是因为情感所投射的政治目标可以更为广泛:是故随顺边,既执著国家矣,则亦不得不执著民族主义。然而其有广大者。吾曹所执,非封于汉族而已。其他之弱民族,有被征服于他之强民族,而盗窃其政柄,奴虏其人民者,勾有余力,必当一匡而恢复之。呜呼!印度、缅甸灭于英,越南灭于法,辩慧慈良种,埽地尽矣!故吾族也,则当返; 非吾族也,孰有圣哲旧邦而忍使其遗民陷为台隶? 欲圆满民族主义者,则当推我赤心救彼同病,令得完全独立之地。(《文选》,254—255页)这里所涉及的民族主义虽然还是与国家观念有密切关系,但它遵循着一个更为普遍的原则。这段话中有一层隐含的意思:每个民族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体制。所以,从一个抽象的层面来看,所有的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 不过,在现实中,有的国家,即所谓西方国家或强国,实行扩张主义而剥夺亚洲国家或弱国的政治权利。 因此,章氏主张,弱国应该联合起来一起反对帝国主义。章氏就这样区分了两种民族主义,即狭隘与广大或曰圆满的民族主义。 这两种民族主义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感情寄托集中在国家这一范畴,而后者的感情寄托是超越某一单一国家的。章氏很明显地认为后者优于前者。那么,是否因此就可以认为章氏的观点与卡尔的说法相符?或者说他的观点有一点类似白永瑞的想法?换句话说,章氏在支持广大的民族主义(用卡尔的语言来说就是民族的民族主义)的过程中,是否放弃了国家主义?为了更确切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讨论章氏对国家的看法。章氏的国家观与其对佛教唯识论的认识有密切关系,因此不易理解,在这里只能简单地探讨其一些相关的想法。 章氏在写《五无论》的同一时期,还写了一篇专门谈国家的文章——《国家论》。 在该文中,他似乎对国家这样一种体制采取轻视的态度,声称“国家之自性是假有者”和“国家之事业是最鄙贱者”。 他批评国家的角度,不是从一个更为广泛的共同体出发,而是从一个更小的单位即个人出发。按章氏的说法,一个团体距离个人越远,它越没有自性。 “凡云自性,惟不可分析绝无变异之物有之,众相组合,即各各有其自性,非于此组合上别有自性。”(《章太炎政论选集》,中华书局一九七七年,359页) 按章氏的观点,只有不可再分析的东西才有自性。 所以,严格地说,人也没有自性,因为人可以再分成细胞。 不过,章氏认为,“以实言之,人亦伪物云尔。 然今者以人对人,彼此皆在假有,则不得以假有者斥假有者”。(《章太炎政论选集》,362页) 人是以其主观意识为基础,而在他们的视界里,人是可以作为基本单位,即有自性的原子的。从这个角度,章氏说,人是实有者而国家是假有者。但是,章氏进而指出,上面的论述,亦即国家的无自性,不应该影响人们的爱国主义意识。我认为,这里所说的爱国主义恰恰就是章氏前面所谈的狭隘民族主义。 两者都是以感情为基础而以国家为感情投放的对象。 实际上,章氏对国家的看法与他对亚洲和亲会的看法是很相似的。 这两种超个人的组织,其意义都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 他说,国家的目的像蛤蚌的壳一样,就是为了“御外” 。所以,他支持弱国的爱国主义而反对强国的爱国意识。 “乃若支那,印度,交趾,朝鲜诸国,特以他人之剪灭蹂躏,而思还其故有者,过此外,未尝有所加害于人。 其言爱国则何反对之有? 爱国之念,强国之民不可有,弱国之民不可无。”章氏所提的“弱国”,显然就是《亚洲和亲会约章》里所说的亚洲国家。可见,章太炎认为亚洲诸国不能缺乏爱国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 章氏在这里所表达的爱国主义观中,“国”不仅是民族,而且更是一个 “以御为期”的国家。 可以认为,亚洲和亲会追寻的是几个国家的联合,而其目的是让这些国家最终获得独立,因此,这一组织的目的同时融合了国家主义和超国家的因素。简而言之,从一个比较抽象的角度来看,章太炎对国家的态度与卡尔、白永瑞等人的观点是一致的。白永瑞把民族国家/民族主义比喻成佛教所说的浮木,就是说,一旦我们过了河以后,就不必继续背负我们依赖过的那根浮木。 但章太炎的心理似乎有如孙歌所陈述的问题:“如果背上不是浮木而是那个过了河越来越重的叫做‘现代’的孩子呢。”(《主体弥散的空间》,185页) 换句话说,我们到底是否已经过了河? 章氏认为,还没有。 “人于居服,当其可弃则弃之,人于国家,当其可废则废之,其喻正同,势未可脱,则存之亦宜也。”(《章太炎政论选集》,369页) 正如卡尔所解释的, 章氏的时代所面临的“势”就是一个以资本主义为主体的世界体系。 在这一体系里,建立现代国家是一个首要的任务,因为民族国家可以起到双重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御外,另一方面可以暂时调节国内的诸多不正义现象。 不过,章氏当然也看到了国家的局限性和历史性,因而希望在未来出现“废国”时代。在这里讨论章太炎的观点,有助于对卡尔的论点进行反思。卡尔正确地指出,我们必须把中国的民族主义理解为对全球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一种对抗,并提醒我们注意晚清知识分子对其他弱国的关心和理论上的支持,这当然具有现实意义。 但是,卡尔对国家的理解其实并没有摆脱开当代西方学术界的主流想法,在试图解释晚清中国和当时的国家主义时,仍旧袭用西方自由主义的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模式,试图在这个理论架构之中证明,中国的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是两个不同的过程。但是,如果我们肯定这样一种观点——中国的民族主义与西方的民族主义之间所实际存在的差异,是由于他们在全球资本主义系统中所处位置的不同而导致的,那么,我们还应该更进一步地认识到,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的看法,与西方的国家主义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应该考虑到晚清的国家主义与西方的“statism” 的不同内涵。总之,考虑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时候,庄子所云“言非吹也,言者有言, 其所言者特未定也”(《齐物论》),有助于我们了解问题的复杂性。这就是说,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具有不同的含义和社会功能。所以,在语言和概念的层面,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都会影响我们清楚地看到更具体的权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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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上有很多事情非常奇怪,整天地挂在人们的嘴上,也许太熟悉了,人们反道不在意它到底是什么了,比如经济、政治、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等等。本文要讲述的则是另外一个例子,即国际妇女节的起源。这似乎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人们都知道它起源于1909年3月8日。在这天,美国芝加哥市的女工为了争取政治、经济上的平等权利而举行了盛大的游行示威。第二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会议上,被中国人誉为“国际妇女运动之母”的克拉拉•蔡特金提出建议,把这一天作为国际妇女的节日。这项建议被一致通过,于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也被称为三八节)就诞生了。我国的史书中,文章里,甚至台历上,总之凡有文字记载的地方都这样写着的。 然而,我说这种讲法的每一句都是错的,您信吗?不信,那您就听我从头道来。 三个疑问 十多年前,我在攻读博士学位时选定的论文题目是克拉拉•蔡特金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发现国际妇女节起源的这种说法至少有三个疑点。 首先,为什么最早庆祝国际妇女节的时间并不是在3月8日? 世界上第一次庆祝国际妇女节发生在欧洲。1911年3月19日这天,欧洲一些国家的劳动妇女举行庆祝活动。在德国,各地的劳动妇女举行争取选举权的集会,仅柏林一地就有5000多名男女工人参加。其它国家,如丹麦、奥地利、瑞士等国也有近百万劳动妇女举行了集会和游行。1912~1915年间,每逢3月19日这一天,蔡特金都在国际妇女书记处的机关刊物--《平等报》上发表文章,纪念国际妇女节。国际妇女节的庆祝活动之所以选在这一天,是为了纪念1871年3月18日法国巴黎劳动妇女和工人反对梯也尔反动军队偷袭蒙马特尔高地国民自卫军大炮阵地而举行的武装起义,这一起义导致巴黎公社的诞生。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1919~1921年的国际妇女节的庆祝日子都选在3月5日这一天。列宁于1920年和1921年发表的《迎接国际妇女节》和《国际劳动妇女节》两篇纪念文章都是在3月4日。选在这一天庆祝国际妇女节,是为了纪念被列宁称为“始终是一只鹰”的罗莎•卢森堡。卢森堡1871年3月5日出生于波兰,后来成为德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1918年德国十一月革命之后,被德国反动派杀害。1922年蔡特金在《国际新闻通讯》上发表的《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节》一文中说,“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节开始于3月5日卢森堡生日这一天,她无畏和天才的生命被凶手残害了,但她的精神永驻我们心间。她的工作和战斗永远激励我们。”蔡特金所讲的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节,指的就是共产国际和各国共产党纪念国际妇女节的活动。 其次,为什么国外对国际妇女节的起源还有其它不同的说法? 前民主德国学者路易丝•多尔纳曼在其1957年出版的《蔡特金传》中说,“美国社会主义妇女1910年2月举行了一次争取平等权的社会主义妇女日。由于受这一事件的鼓舞,克拉拉想到确定一个日子,每年在这一天团结一致地反对压迫者和战争挑拨者各国妇女,为争取和平而举行游行。她同凯尔•敦克尔一起向大会提出了世界闻名的决议案,建议制定国际妇女节,作为争取平等和和平的斗争节日。”不过,在该书1989年第五版中,多尔纳曼则完全改变了说法,只写蔡特金和敦克尔提出的决议案本身的内容,不再提与美国的妇女运动有什么关系了。 另一名民主德国学者卡林•鲍威尔在《克拉拉•蔡特金与无产阶级妇女运动》一书说,“人们从哥本哈根妇女会议关于国际妇女节的讨论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蔡特金把妇女节理解为反对日益增长的修正主义在国际工人运动中,特别是在德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影响的一种手段。” 洛塔尔•贝托尔特等民主德国学者1965年在《德国工人运动大事记》中写道,“克拉拉•蔡特金和其他妇女代表建议各国学习美国社会主义妇女,每年举行一次妇女日。这一天主要应该用来进行争取选举权的鼓动工作,并应具有国际性质。” 美国学者菲力普•方纳则提出,“国际妇女节之所以选择在3月8日,是因为在1908年星期日这天,在多数都是社会主义者的纽约市纺织工会的女工领导下,纽约劳动妇女举行了一次示威游行。几百人聚集在曼哈顿东部低地中心的卢特格尔斯广场,要求选举权和建立织工工会。这次示威进行得非常成功,引起了海外社会主义妇女的注意。蔡特金早已获悉此事,于是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建议,把这一天作为妇女节。” 前苏联学者祖波克在其主编的《第二国际史》中指出,“蔡特金和德累斯顿左翼社会党人代表凯尔•敦克尔提出的第二个决议案获得一致通过……决议案最后部分建议各国妇女社会党人按照同各国社会党和各工会组织达成的协议,每年庆祝特定的妇女节,其目的应是争取妇女选举权而斗争。”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参加哥本哈根会议的美国代表团在报告美国妇女运动发展时讲,“美国女工在争取普选权的斗争中第一次度过了妇女节—1909年最后一个星期日。” 上述关于国际妇女节起源的种种观点是否正确暂且不去管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它们与中国所熟悉的那种说法大相径庭。 最后,为什么在中外有关美国历史的书籍中并没有1909年3月8日芝加哥女工举行游行示威这一事件的记载? 在这方面,美国人写的书自不必提,最奇怪的还是中国学者写的书,由著名美国史专家写的《美国通史简编》就是一例。该书虽然在附录的大事记中记载1909年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可是在正文中却只字未提。这绝不是偶而的遗漏,因为有些意义远不如国际妇女节的事件在书中都被提及了。 看来,要紧的还是搞清楚国际妇女节到底是为什么而设立的。 克拉拉·蔡特金 蔡特金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都知道她是国际妇女节的倡导者,称她为“国际妇女运动之母”。她的著作和中外有关她的传记、文章非常多,邮电部还先后于1960年和1980年两次发行纪念她的邮票。可是,这一切都是表面上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一位朋友在为我与导师合著的《克拉拉•蔡特金年谱》写的书评中说,“就像一块祖宗牌位,晚辈们知道她的名字,却不一定了解她的生平,更不敢斗胆去评论她的是非,尊敬和崇拜已经足够了。而我国后生甚至……完全没有弄清楚蔡特金是她娘家姓还是婆家姓。”这并非言过其辞,事实也真地是如此。 所以,要弄真正弄清楚国际妇女节的来历,有必须先了解一下克拉拉•蔡特金其人。 克拉拉•蔡特金原名叫克拉拉•艾斯内,1857年7月5日出生于德国莱比锡附近的一个叫维德劳的小山村。她父亲叫哥特弗里德•艾斯内,是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并兼作教堂的风琴师,笃信基督教。她母亲叫约塞芬•维塔勒,其父是德国和意大利混血商人的后裔,曾作为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的侍卫官。特殊的家庭环境不仅使约塞芬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而且继承了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思想,成为德国早期的女权主义者。哥特弗里德和约塞芬于1855年结婚,此前他们各有一次婚姻经历,克拉拉是他们所生的三个孩子中的老大,她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打小时候起,克拉拉从父亲那儿接受了良好的文化和艺术教育,但在政治信仰方面却受母亲的女权主义思想影响很深。1872年,为了使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哥特弗里德和约塞芬决定举家迁往莱比锡市。当时,莱比锡不仅是德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而且也是女权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的中心。克拉拉进入了由德国女权运动领导人施密特夫人创办的女子师范学校。在这所学校中,克拉拉不仅受到了良好的教师职业教育、积极参加妇权主义运动,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接触了社会主义运动。而引导克拉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人,正是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奥西普•蔡特金。奥西普•蔡特金,1852年生于俄国敖德萨的一个富人家庭。但是,在民粹派运动的影响下,奥西普在大学期间就参加了反沙皇专制统治的活动,受到当局的追捕,流亡到德国,在莱比锡与德国社会民主党建立了联系,成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 克拉拉读书期间通过俄籍同学与奥西普相识的,很快地被他的博学和革命经历所吸引。通过奥西普的引荐,克拉拉开始参加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革命活动并且大量地接触马克思主义,“到了1878年毕业时,克拉拉已经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了”。于是,她不顾一心想将她培养成教师和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的母亲和师长的反对,毅然地走上了革命道路。1878年10月,被称为“铁血宰相”俾斯麦颁布了迫害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非常法令”,奥西普被德国当局驱逐出境。已经与奥西普建立起深厚感情的克拉拉先是在国内坚持革命活动并于1881年正式加入了德国社会民主党,接着在1882年离开德国去找奥西普。她先后到了奥地利、意大利、瑞士,最后在法国蒙马特尔的贫民区的一间破旧房屋里找到了奥西普。 就这样,一对为了追求革命理想、献身社会主义事业而背井离乡的恋人,结成了异国伉俪。重新想见之时就是克拉拉和奥西普结结婚之日。没有任何装饰,没有任何仪式,没有喜庆宴会,也没有亲朋好权参加。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对共同事业的追求的基础之上,用物质是无法衡量的。克拉拉和奥西普抛弃了一切形式上的东西,为了保留克拉拉的德国国籍,以便将来能顺利回到德国进行革命工作,他们甚至连正式结婚手续都没有办理。因为按着古老的罗马法,一个女人要与外国人结婚就得必须改变自己的国籍。尽管如此,克拉拉还是采用了奥西普的姓,从此称克拉拉•蔡特金。1889年1月,奥西普去世后,人们就把克拉拉直接称为蔡特金。蔡特金—这个对全世界来说都不朽的名字,实际上是一位俄国革命者奥西普、也是克拉拉•艾斯内丈夫的姓! 设立国际妇女节是争取妇女选举权的一项措施 1889年盛夏,国际社会主义者齐聚巴黎,建立了第二国际。还没有完全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摆脱出来的克拉拉不仅被选入筹备大会的组织委员会,而且在大会的第六天以柏林女工代表的身份走上讲台,就《妇女劳动问题》发言。针对当时国际工人运动以男性为主,并且主要是为了男性这种排斥女性的特点,蔡特金在发言中指出,妇女的解放同全人类的解放一样,最终必将是劳动从资本中解放出来的事业,各国社会民主党人要把无产阶级妇女作为战友接纳到自己的战斗队伍当中。大会根据她的发言,通过了《关于劳工立法的决议》。 1890年“非常法令”废除后,蔡特金携带两个孩子返回了德国,先在德国社会民主的狄茨出版社工作,1892年受该党委托主编妇女双周刊《平等报—为维护妇女权益的杂志》(简称《平等报》)。这个刊物实际上是德国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领导中心,而蔡特金无疑是重要的领袖。为了从组织上将各国无产阶级妇女团结起来,1907年8月,在蔡特金等人的倡导下,第一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会议在德国的斯图加特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来自15个国家的59名代表。会议根据蔡特金提出的关于加强各国有组织的妇女之间联系的建议,决定成立从属于第二国际的国际妇女书记处,并选举蔡特金为书记,《平等报》被定为国际妇女书记处的机关报。蔡特金在会上发言指出,如果没有妇女的积极参加,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妇女代表会议应当建议即将召开的第二国际斯图加特代表大会通过一项决议,责成各国社会主义政党在争取选举权的斗争中,也提出妇女选举权的要求,以便吸引广大劳动妇女参加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会议接受了蔡特金的建议,并且委托她把这些在第二国际斯图加特大会上提出来。 在随后召开的第二国际斯图加特代表大会上,蔡特金作了《妇女选举权》的报告。她提出,“无产阶级迫切需要为妇女获得充分公民权而斗争,女性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符合无产阶级的切身利益……妇女获得选举权是无产阶级妇女目标明确地参加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先决条件。同时,它能大大促使人们如同对男性无产者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那样去热情地唤醒、联合和教育女性无产者。”斯图加特大会在根据蔡特金的报告通过的决议中,宣布支持妇女代表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表示“各国社会党人有责任为妇女选举权的实现而坚决地斗争。” 在把妇女选举权的要求写入第二国际代表大会的文件中之后,蔡特金进一步提出,更为重要的是无产阶级,特别是是无产阶级妇女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具体行动实现妇女的选举权。所以,1910年8月在第二国际哥本哈根代表大会召开前夕,蔡特金以国际妇女书记处书记的名义在哥本哈根主持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会议,来自17个国家的1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无产阶级妇女如何争取选举权的问题。会上,蔡特金起草了一份《关于争取妇女选举权基本原则的决议案》,并希望能以德国代表团的名义提交给会议。但是,德国代表团在讨论它的时候发生了分岐。齐茨夫人等主张用温和的言辞,在决议案中不要锋芒毕露,以免招致资产阶级的镇压。蔡特金和敦克尔等人则认为这是改良主义主张。结果,齐茨夫人等拒绝在决议案上签名,提交给会议的决议案上署名是“克拉拉•蔡特金、凯尔•敦克尔及其同志们”。在表决时,英国代表主张不提妇女的普选权,只要求妇女有限的选举权。最后,会议以90票赞成、10票反对通过了这个决议案。 这个决议重申了上届妇女代表会议提出的关于妇女选举权的基本要求,为此还规定了若干争取妇女社会平等和政治解放的实际宣传鼓动的措施,要求各国社会主义妇女要充分利用在本国已经取得的各种选举权利,如地方自治机关的选举权、伤病互助会的选举权利等等。然而,其中最重要的、也是直到今天仍在起作用的一项措施,就是国际妇女节的确立。决议说,“各国无产阶级有觉悟的政治组织和工会一致同意,各国社会主义妇女每年要有一个自己的节日,其目的必须是帮助妇女获得选举权,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并连同整个妇女问题一起对待妇女选举权的要求。妇女节必须具有国际性和认真地筹备。” 国际妇女节就这样出现了。不难看出,它是作为争取妇女选举权的若干措施之一提出并确定下来的,与特定的历史事件,尤其是与所谓的美国芝加哥女工1909年3月8日的游行示威并没直接联系。 把国际妇妇节定在3月8日是为了纪念俄国妇女在二月革命中的斗争 前边已讲过,最初庆祝国际妇女节的日子并不是3月8日。那么,到底什么时间和为什么将国际妇女节定在每年3月8日呢?在用了很长时间查找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之后,我发现,将国际妇女节最终定在每年的3月8日,并不是纪念美国芝加哥女工1909年的斗争,而是为了纪念俄国劳动妇女1917年在二月革命中的斗争;提出这个建议的也不是蔡特金,而保加利亚女共产党人。 1917年3月8日(俄历2月23日),彼得格勒女工响应布尔什维克委员会的号召,举行庆祝国际妇女节的示威游行,并且参加了有9万男女工人进行了罢工,为支援女工的斗争,彼得格勒全市工人举行了政治总罢工,接着转变成了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和沙皇专制制度的武装起义。二月革命因此爆发,统治俄国长达300年的罗曼诺夫王朝被推翻,俄国近代史上新的一页开始了。 1921年9月9~15日,第二届国际共产主义妇女代表会议在莫斯科举行。28个国家的82名代表出席。蔡特金出席并主持了这次会议。会上,保加利亚代表提出,为了纪念俄国女工在1917年二月革命中的英勇斗争,把每年的3月8日定为国家劳动妇女节。会议采纳了保加利亚代表的建议,一致通过决议,将3月8日这天定为国际妇女节。从此,各国无产阶级妇女每年在这天都以不同形式庆祝自己的节日,只是由于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其目的不仅仅是争取妇女选举权了。 从1922年开始,苏联的《真理报》、共产国际执委会机关刊物《共产国际》、《国际新闻通讯》在3月都开辟专栏,介绍国际劳动妇女节和各国无产阶级的斗争以及生活与工作情况。比如,《真理报》1922年3月8日这一天出版的国际妇女节专栏,刊登了一些著名的工人运动活动家的文章,其中除了蔡特金的《国际妇女节》之外,还有柯伦泰的《保护女工的统一战线》,文科索娃的《共产党和国际妇女节》,洛佐夫斯基的《西方女工和工会》等。 关于国际妇女节,蔡特金在她晚年的著作《列宁给全世界妇女的遗教》中写道:“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节是团结劳动妇女的革命力量来争取保卫她们的日常利益、通过社会主义而获得自由的一个重要因素。1910年在第二国际的哥本哈根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会议上决定每年举行国际无产阶级妇女节。这个决议是在1905年沙皇俄国的卓有成效的伟大革命运动的影响下、特别是在莫斯科群众性罢工和街垒战的自发力量的影响下提出的。……1917年3月8日,彼得格勒在“面包、和平和自由!”的口号下在巷战中举行了忠实于自己的革命本质的国际妇女节。由于布尔什维克在企业、工人区和兵营里的耐心细致的准备工作,群众在同沙皇武装力量的斗争中得胜了。可见,国际妇女节在俄国已经成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出发点,这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后来就发展成为向自己提出更高得无比的目的和具有更重大得多的世界历史意义的十月革命。” 国际妇女节与中国的妇女运动 在我国流行甚久的关于国际妇女节起源的这种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实际上,国际妇女节的传入与中国妇女运动的广泛开展是联在一起的。 国际妇女节1924年首次从苏联传到了中国。这年3月5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了一篇社论,题目是《庆祝国际妇女日》。社论中全文引用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了社论“庆祝国际妇女节”,转引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传单“三月八日国际妇女日”。这份传单说,“妇女日是由一千九百0九年美国社会主义妇女团体发起,倡之者为女国际共产党领袖栉琼,一千九百0十年,妇女社会主义第二次国际会议开于丹麦京城,决议为世界的令节,广为遵守。”这是我国最早关于妇女节起源的说法,这对后来有相当大的影响。 1925年3月8日,北京的《晨报》在一篇关于国际妇女节纠偏活动的报道中说,“今日之国际劳动妇女节,系一九0 九年美国妇女共产党领袖紫芝根女士(Clare Jeitlin)所创一九一0年在丹麦京城开会,就决定以三月八日为国际妇女节。”这与广州《民国日报》的说法是一致的。在1927年国际妇女节之际,全国各地许多报刊都开辟专栏,登载介绍国际妇女节的文章。广州《民国日报》3月8日的“妇女节特号”发表了古有成的《三八纪念与妇女界应有的努力》,洽光的《“三八”节的意义和应有的工作》。《妇女之友》第29期刊登了《国际妇女节宣言》等等。 上述这些文章虽然正确地指出了国际妇女节是蔡特金在哥本哈根第二届妇女代表会议上倡导的,但是,没有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还认为这次会议直接就将国际妇女节定在每年的3月8日。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出,蔡特金的名字也是随着国际妇女节一起传入中国,不过译得很不规范,如栉琼、紫芝根、紫根托、紫根特等。不仅如此,人们还把她当成了美国人,使用女士这种称谓。中国人虽然知道蔡特金是国际妇女节的首倡者,实际上对她并不了解。 30年代之后,中国人民对国际妇女节起源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突出地表现在提出了设立它的原因上面。1938年3月8日,《新华日报》出版了“三八节特刊”,发表了史良、邓颖超、卢竟如、杨朔、杨慧琳等人的文章。史良在文章中写道,“我们想起革命巨人蔡特金女士所以提倡的‘三八’作为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因为一九0九年美国有一大批劳动妇女,曾经举行过自由平等的示威游行。她认为,这是妇女大众空前的解放运动,不但有着历史上的价值,同时也可以把这个节日当作激励全世界各国妇女走上民族解放道路的巨浪。”史良的观点奠定了确立国际妇女节是为了美国劳动妇女争取自由平等斗争这种说法的基础。以后人们对此又不断地补充,1948年,胡耐秋在纪念蔡特金诞辰90周年写的小册子《蔡特金》中,就比较详细地说,“一九0九年三月八日,美国劳动妇女在芝加哥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所以一九一0年在丹麦京城哥本哈根举行的第二国际社会主义妇女大会中,蔡特金即建议:规定三月八日为国际妇女节,得到大会一致通过。因此,蔡特金的名字就和三八国际妇女节分不开了,她被称为‘国际妇女运动之母’。” 对于国际妇女节的这种不准确的说法一直延续至今。人们重视的只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怎样纪念国际妇女节,却不在乎它的来龙去脉是否正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从1928年开始,中国人民对蔡特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表现,把她的名字译成蔡特金,其它不规范的译名逐渐消失;明确地指出她是德国人;把她誉为“全世界劳动妇女底伟大领袖”、“革命巨人”,称她是“同志”等。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比较重要的,一是1927年苏联为纪念蔡特金70寿辰举行了大规模的庆祝活动,出版了许多关于蔡特金生平事业的传记文章;二是1928年7月,邓颖超参加完在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之后,去看望了蔡特金并与她进行了交谈。所有这些,都是有助于中国人民对蔡特金的了解,加深对蔡特金的认识。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国际妇女节起源看法上的偏颇丝毫没有影响中国广大妇女利用纪念这个节日来开展妇女运动。 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和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三大政策,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代表大会的宣言还规定了“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孙中山还对民权主义中包括男女平权做了明确的说明。为了开展妇女运动,国民党中央执委会设立了妇女部。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妇女运动在国共两党的联合领导下拉开了帷幕,最初的舞台是当时中国国民革命的发源地--广州,纪念国际妇女节就是重要的表现形式。 为了引导妇女投身国民革命,国民党妇女部决定1924年首次在中国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事前,国民党妇女部发布通告:“公启者,三月八日为国际妇女日,全世界妇女咸于是日举行大团结示威运动。中国妇女界久受压迫,在此日自当应声而起,以图解放。广州妇女界在此日应有所表示,以警醒妇女群众,使同趋于联合奋斗之一途。本会妇女部有鉴于是,谨召集广州市妇女各团体,于此日举行热烈示威运动……” 3月5日下午,各女校及女界团体代表在执信学校大礼堂召开了庆祝“三八”节筹备会,会议商定了游行办法、时间及路线、并决定3月7日品2人在广州市内乘汽车散发传单,向市民做广泛宣传。为了保证女学生届时能够参加大会,妇女部请教育厅向所属各校发了通知,并通知市内军警保护。 经过周密的准备,3月8日上午10时,广州各办妇女在第一公园举行了盛大的国际妇女节的纪念会。各女校学生、各界妇女团体共计2,000多人参加。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部长何香凝主持了大会并且作了精彩的演讲。她讲述了“三八”妇女节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妇女们团结起来,投身国民革命,争取解放。何香凝的演说深入浅出,充满激情,对听众产生了极大的感染力。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廖仲恺先生也发表了《国际妇女日的性质》的演说。大会期间,会场上嘹亮的口号此起彼伏,“打倒外国帝国主义!”“解放中国半殖民地之地位!”“解放妇女所受资本主义制度的压迫!”“要求妇女劳动权、平等教育权、平等工价权、女子参政权及一切妇女应得之权!”“排除纳妾和一夫多妻制度!”“要求女工保护、生育保护、儿童保护的立法!”“八小时工作!”等等。与会妇女群情激昂。 会后,按原计划,与会的女学生和各界妇女高举国旗、校旗游行。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从第一公园正门出发,经省长公署、财政厅,惠爱东路、越秀路、东堤、西堤、丰宁路、惠爱西路,回到第一公园。与此同时,上海丝纱女工协会也召开了庆祝会。 第一次庆祝“三八”妇女节的活动,提出了反帝反封建和妇女解放的口号,表明了中国妇女运动已经成为中国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蔡特金和“三八”妇女节就与中国妇女运动紧密相连,中国妇女每年都要隆重庆祝国际妇女节,以不同历史阶段的革命任务为中心来推动妇女运动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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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建筑
2011/03/06
| 阅读: 1711
社会住宅的关键不在于它的福利性质,而在于它以公共化策略补足住宅高度市场化之后的不足。但这个公共化不应该是国家监控的机制,而应该是小区营造的过程。社会住宅包括居民的参与过程,让社会住宅成为可以涵养多元社群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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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重要的社會功能因為土地商品化,以及在城市決策中獨尊土地財產權而慢慢被侵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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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狗”的出典我已经写在这本书的正文里面了,我对它的一点发挥,就是上面这句“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我书题下面的话是夫子自嘲,不是骂孔子,我之所以笃定地、不愿放弃这个题目,是因为我觉得这三个字一是夫子之道,二是它最深刻地概括了孔子悲剧性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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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书评
2011/03/17
| 阅读: 1616
近十年前,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一部学术译著相当走俏。该书封面装帧颇具特色——左下角是四个留着辫子的小人物,或虔诚肃立,或惶恐仰视苍穹。书的右上角,以橙色点明“叫魂”二字,在笼罩于周遭令人窒息的一片深紫色中,极具勾魂摄魄之效。这部由美国哈佛大学历史系和东亚语言文化系讲座教授孔飞力(Philip A. Kuhn)所著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第一次就印了二万五千册,2002年第二次印刷又改换封面装帧,虽然印数不详,但作为学术著作一版再版(还不包括台湾的2000年版),这应是相当不俗的畅销业绩。
《叫魂》一书说的是清朝乾隆年间让全社会卷入的一桩割辫案——1768年,浙江省湖州府德清县东面城墙的水门与城桥坍塌,亟待重修。知县从毗邻的杭州府仁和县雇佣了一位名叫吴东明的石匠,后者和他的木匠班子随即开始了打木桩入河的繁重劳作。其间,有位叫沈士良的农夫因睚眦小忿找他帮忙,前者深信:石匠们可以将活人的姓名写在纸片上,贴在木桩的顶部,据说这样会给大锤添加某种精神力量,人们称之为“叫魂”,而那些因此而被窃去精气的人,不是生病便是死亡。藉此,沈农夫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惩罚两个暴戾的侄子……由此,邪语谣生,引发了一场波及全国十二个省份的社会大恐慌。当时的许多人都相信,术士们通过对受害者的姓名、毛发或衣物作法,便可使之发病乃至死亡,并窃取其人的灵魂精气为己服务。这就是《叫魂》一书讲述的基本故事情节。孔飞力教授以“叫魂”为中心,向我们展示了清朝统治者如何“利用操纵民众的恐惧,将之转变为可怕的力量”。
对于这一学术著作,国内学界好评如潮。平心而论,西方学者的学术视角,常能让“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中国学者,颇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不少书评都说此书以讲故事的方式展开学术研究,较中国学者习故如常的著述高明几多云云,其实并没有真正搔到痒处。须知——此书原本是写给西方读者看的,他只有以此种方式展开,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网上有一个帖子说,如果让中国学者研究这样一个事件,一文了之足矣,而绝不会花费如此大力铺展成书。此话虽剑走偏锋颇嫌极端,但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东西遥隔中外学人治学著述之旨趣不同。现在国内有不少人都爱说自己喜欢《万历十五年》,也很想摹仿黄仁宇的写法,其实,在我看来,要么是史学爱好者对古代“那些事儿”毫无学理的胡扯乱诌,要么是专业史家缺乏应有矜持的逢迎媚俗,总之,在这方面,除了《万历十五年》,没有一部著作是成功的。
闲话少叙,就《叫魂》而言,其真正的成功之处在于作者通过认真阅读清宫原始档案,力图勾勒出“叫魂”事件的整个过程,在此基础上,作者尤其擅长于对事件背景的诠释,详搜博考,缕析条分,从而展现了以“叫魂”案为中心的宏大叙事。不过,与诸多西方学者相似,作者精于意义的“诠释”,但在“求真”方面仍有待推敲。
该书书名叫“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因此,书中对于此次妖术大恐慌的所有背景诠释,都围绕着乾隆时代展开。但“叫魂”一案的产生,恰恰不自乾隆时代开始。而促使我重读《叫魂》一书的,是我在皖南偶然收集到的一些与“叫魂”事件有关的文书。
在新发现的徽州文书中,最核心的一份是“治割辫符方”。此份文书中除了一些咒符外,主要有:
查雍正十三年治割辫符方 / 如有割去辫者,用黄纸硃砂写三字,照写二张 / 以一张贴在割辫之处,以一张烧灰用水冲服,写符时念语三遍 / “割符割和尚,祸害自己当;疾速归家去,独自守桥梁” / 药方:硃砂,藁本、盐花、诃丁、独蒜、雄黄(各等分)。右方吃一半,洗一半,外符一张,用黄纸硃砂诚心写就,做红布口袋一个,带在身上以防割辫。
雍正十三年为1735年,较孔飞力所说的1768年要早三十多年。该份徽州文书是张印刷品,这说明它曾在徽州一带广泛散发。一般来说,对于此类文书,时过境迁之后往往会随手丢弃或焚毁,故而能够保留迄今还真不容易!孔飞力引用了《硃批奏折》中一首防范妖术的符咒:“石匠石和尚,你叫你自当,先叫和尚死,后叫石匠亡。早早归家去,自家顶桥梁。”这与上述的文书相近,但字句略有不同。“据说用朱砂、雄黄、鸡血(硃砂鸡血的颜色都是象征好运的红色,在丧葬时可以用来抵御秽气)来清洗割剩的头发就可以避害”。这也与上揭徽州文书中开具的“药方”颇为类似。譬如,硃砂也叫“丹砂”,是水银硫磺之天然化合物,主要功效为“镇心安神,止惊悸,辟邪,治中恶蛊毒”。又如藁本,为一年山野生草,其根主治恶风、鬼疰、癫疾等。再如雄黄,主治惊痫鬼疰,卒中邪魔。据《本草纲目》记载:“雄黄能杀百毒,辟百邪,杀蛊毒,人佩之,鬼神不敢近,入山林,虎狼伏,涉川水,毒物不敢伤。”李时珍在“附方”中引证了雄黄的多种用法:如“卒中邪魔”,则用雄黄末吹鼻中;如“鬼击成病”,腹中烦满欲绝,雄黄粉酒服一刀圭,日三服,化血为水;如要“辟禳魇魔”,则以雄黄带头上,或以枣许系左腋下,终身不魇;家有邪气,用真雄黄三钱,水一盎,以东南桃枝咒洒满屋,则绝迹,勿令妇女见知……之所以要用上揭的这些中药,显然是因为“叫魂”案的核心情节是以咒语迷药割人发辫,受害者的症状通常是头晕发抖,而各药的功用主要都是养神安魄,治疗“卒中邪魔”。
另外,孔飞力还引述《字林西报》的一位记者在1876年亲眼目睹的由割辫引发的恐慌,当时“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在衣领上挂有一个装有符咒的红袋,或者将符咒写在一块黄布上,再系在头发上”。可见,类似的割辫事件在清代曾一再发生,民众的反应亦颇为固定。前引的徽州文书不仅是沿用雍正十三年(1735年)的“治割辫符方”,而且以黄纸硃砂写就符咒,做红布口袋佩带身上以防割辫的情形,与《字林西报》反映的光绪二年(1876年)“叫魂”案也颇为相似。对于光绪二年的割辫案,在新发现的徽州文书中也有反映,其内容是说当年的五月间,“有妖法剪辫之事”。书中抄录有“张天师禁止切发符三道”,写咒语时须斋戒焚香,念七遍然后画符。其文字左侧随有两道符,其中的符箓与前述的“治割辫符方”颇相类似。此次剪辫事件在徽州持续的时间似乎很长,据民国《黟县四志》记载:“光绪四年戊寅,有邪术剪人发者。先是,大江南北及浙江地方,风传有邪术剪发之奇闻,兹乃蔓延至黟。窃谓此种袤邪,必系愚民受奸人利用,或暗剪人辫,或自行剪之,以神其术耳。”
明清以还,徽州的道教极为发达,休宁县境内的齐云山(白岳)即为道教名山。齐云山道教原为武当山全真派的一个门派(俗有“江南小武当”之说),嘉靖年间,江西龙虎山正一教真人奏令道众诣齐云山为明世宗朱厚熜建醮祈嗣,据说果获灵应,赐建玄天太素宫于齐云岩,天师道正一派遂得以立足于齐云山。正一派以符箓科教为主,主张祛魔祈福,徽州民众遇到像“叫魂”案这样的社会危机,自然要乞灵于以符箓科教见长的张天师。这表现在徽州民间文书方面,就反映为不少符箓以及相关的文字。而前引文书不仅是首次发现的一张“治割辫符方”的实物,而且它还表明,“叫魂”案产生的年代,应当早在孔飞力等学者所了解的乾隆时代以前。
我作上述的推断,自信有着相当确切的根据。此前,日本学者谷井俊仁和孔飞力等人在谈及有关“叫魂”案的社会背景时,曾为我们描绘了十八世纪人口持续流动的画面:“移民与过客,商人与江湖骗子,僧人与进香者,扒手与乞丐,拥塞在十八世纪的道路上。”其实,这种画面的出现,应当更早一些。早在康熙年间的徽州文书中,就有不少针对乞丐及游方僧的措施:“凡有面生可疑、异言异服之人,驱逐境外,不许容留在住,所以防奸止盗,安靖地方也。”(抄本《目录十六条·约保禁帖》)证之以清人詹元相《畏斋日记》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六月二十一日条,当时,徽州府婺源县浙源乡嘉福里十二都庆源村詹氏宗祠就曾“出帖驱逐一切闲游僧、道,及面生可疑人,以耳闻邻邑有儿童辈被其阴害故也”。这条记载与乾隆朝的叫魂案极为相似,这就像孔飞力在描述在萧山发生的“叫魂”事件时提及的那样:“……焦虑不安的村民们很快便围了上来。他们中有些人早就听说,这些天从外地来了一批叫魂的术士,四处游荡,在孩子们身上施展法术,使他们或者生病或者死去。”由此看来,前引“治割辫符方”透露的雍正十三年曾经出现的割辫事件,应当不是空穴来风。据此推断,割辫引发的危机,早在清初的康熙年间就已出现,并在有清一代时隐时现。
孔飞力曾指出:“四处飘泊的流浪者(不管是僧道还是平民),由于在社区内缺乏联系纽带,便很自然地成为可疑分子。他们固然不会有个人恩怨之类的犯案动机,但他们也同样缺乏社会的制约以及对于社区的责任感。除此之外,农夫村民在见到任何外来人时的那种排外情绪也会起作用。害怕他们会施行妖术就是一种很合理的情绪了。”为了祛除此类的“社会紧张”,对于流丐等外来“社会闲杂”的驱逐,也就成了始终困扰农村基层社会的重要难题。不过,随着晚清以来中国社会人口压力的进一步增大,类似于乞丐、游方僧这样无根无底飘泊异乡的“社会边缘人”愈来愈多,单纯的驱逐显然难以奏效,于是,我们在反映徽州基层组织的文书中,就看到清末民国时期打发外来乞丐的专门开支。看来,巨大的人口基数以及大批的流动人口,使得整个社会均处于极度脆弱之中。以致一有风吹草动,流言即广为传播,从而引发大范围的恐慌——这大概就是从古至今“叫魂”以及类似事件在中国社会一再重演的原因所在。
(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 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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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思想
2011/03/19
| 阅读: 1923
五四民主主义膜拜与幻想的形成,从一方面看固然是对中国“第一共和”(1912-1928)的建立及其后持续不断的危机的反应,所谓愈挫愈奋,屡仆屡起;但从另一方面看,愈趋愈激的民主主义也终于断绝了晚清以来不绝若线的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政治实践——因其不纯粹民主,并使中国现代政治始终处于一种“过渡”状态——因其不符合理想的模式。限于篇幅,这里围绕五四时期陈独秀与康有为有关“孔教与共和政治”的言论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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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历史
2011/03/18
| 阅读: 1452
抗战时期清华校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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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公布之后,旋即激起公众强烈反响。无论学界还是普通民众,质疑的声音明显占了上风,其中主导性意见是“司法解释三”罔顾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对婚姻及其“同居共有”等财产特征缺乏体认和尊重,应用于实践之后,将给中国家庭和婚姻带来巨大打击。
司法解释是对社会“潜规则”的确认
尽管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规定,甚至不完全赞同最高法院用如此大动干戈的方式来释法,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司法解释三”关于婚姻家庭中财产关系的界说,既不是完全出于某种不具有现实基础的理念,希望凭空创设一种婚姻家庭特别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新模式,也不是完全出于某种技术主义的态度,单纯为了方便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夫妻们,早已在个人自主行为中,为彼此之间的财产关系立下了“潜规则”,“司法解释三”只是加以认可而已。
以“司法解释三”中最具争议的有关离婚时婚前房产归属规定为例,其中第11条提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同时还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表面上看,“司法解释三”明确了婚前房产归购房一方所有,无论男方还是女方,谁付首付款并写入房产证就归谁,使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归属无可争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男女青年在商量婚事的时候,就已经把未来离婚时可能发生的婚房归属问题先行解决了。按照现在的习俗,婚房主要由男方出资,但在婚嫁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女青年,往往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写上房产证,以此作为办理结婚登记、明确法定关系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不管“司法解释三”如何规定,工于心计的现代都市女性早就安排好自己离婚时的“财产保全”,男方只要同意女方名字写上房产证,等于已将一半婚房形同“聘礼”,“赠与”女方。在这一点上,即使国家有意以“司法解释三”来规范婚姻诉讼中两造的财产关系,也已经不能视为“创设”某种婚姻财产关系,而只能视为对这种“潜规则”的“再明确”——这种“再明确”不是通过法律来认可一方可以无条件地获得另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婚房,而是提醒在购买婚房时没有出资的一方,如果她或他在婚嫁市场上有足够的“议价能力”,不要忘记“胁迫”对方把自己的名字写上房产证。所以,任何熟悉中国特色人情世故的人都会期待,未来夫妻离婚时,涉房诉讼将会大大减少,只不过这并非因为法律规定清楚之后大家无可争讼,而是“司法解释三”将婚姻双方为财产所发生的交涉,在时间上,从离婚阶段提前到了婚前阶段;在形式上,将离婚博弈转变成了婚前议价。除此之外,对中国现实存在的婚姻财产关系及其调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贡献。
公权力机构的减负与自利
既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最高法院为什么还乐于如此大动干戈?其实,我们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离婚争讼的时间提前不是毫无社会意义和技术优势的。一般情况下,在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往往处于负面情感状态,剑拔弩张,容易发生冲突,而在谈婚论嫁之时,双方则往往处于正面情感之中,温情脉脉,容易彼此迁就。虽然讨论的同样是财产性话题,但在不同心理氛围下,场面完全不一样,预期更是不同。尤为关键的是,离婚博弈是法院的头痛,婚前议价只是双方家长的苦恼。如果按照理性人的假设,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不选择让家长苦恼,而选择让自己头痛,那才真的无法理解了。所以,如果说在“司法解释三”中最高法院表现出一定的技术主义倾向,那应该说,这不仅是为了方便法官判案,而且是为了减少法官出场次数,为法院减负。
事实上,这种暗中减轻法院负担、进而减轻国家负担的生活逻辑,在近年来一些重要立法中都有体现,最典型的就是现行的《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交通安全法》明确否定了交通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其他机动车“撞了白撞”的原则,而采纳了撞人的机动车一方即便无责,也要承担部分赔偿的原则。在当时被冠之以“保护弱者”的这条规定,其实只是一个托词,因为“撞了白撞”才是真正的保护弱者,特别是与事故无关的弱者的原则。近年来,许多出事车辆都是因为在无责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撞上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行为人,行车大幅度转向,失控撞上无辜者,最后不但自己需要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而且连累了那些遵守交通规则却遭遇无妄之灾的无辜者。这样一条从结果上来看“显失公允”的规定,之所以会被提出来并得到最后采纳,从法理上很难解释,但从国家“方便”的角度,却是毫无疑问的。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中,把责任落实到谁身上对国家或政府更为有利?如果我们承认,道路上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撞的多数是弱势人员,那么在“撞了白撞”的原则下,其本人及家属的后续生活可能都需要通过社会保障,也就是直接或间接的政府责任来维持,他们甚至可能因为反复上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而按照现在机动车一方不管有责无责都需要给以赔偿的规定,国家或政府就不大可能遭遇如此困境,即使遇到,政府的救助责任也可以小很多,上访的可能性就更小了。鉴于机动车一方也可能是普通工薪阶层,过高的赔偿金额反过来会让他们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所以,让更多的车主加入进来共同赔付,通过减轻这部分人员的负担,进而最大限度地减轻政府负担,就成为“交强险”的设计和运行的基本策略。
我们这里花不小的篇幅来剖析一个同“司法解释三”看上去没有关系的立法案例,不是多余的,而是力图揭示,在当今中国立法或释法的背后,真正作为主导的立法精神,不是公平正义等抽象理念,而是最大限度地确保“公权力机构方便”这一十分功利的目的。公权力机构同所有受其约束、调节和保护的生活主体(包括个人和组织)一样,完全按照自利的动机来行动,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大奇观,不把支配立法或释法行为的这一现实生活逻辑揭示出来,却纠缠于纯粹法理或沉溺于对理想婚姻家庭的复古怀旧,是无法搞清楚“司法解释三”的释法用意的。
公权力自利逻辑的严重后果
问题在于,“司法解释三”内含的公权力机构自利逻辑,一方面同公权力机构的存在价值相悖:如果所有潜在的社会冲突都可以通过简单推向当事人自己来处理和解决,公权力机构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司法解释三”背后的公权力机构自利逻辑,还同中国当前婚姻家庭实际运行的逻辑相错位,最后在转嫁矛盾的过程中激化了婚前冲突,甚至导致青年男女的婚姻困难和女性的婚姻不稳定。这种现实而不是假想的生活困境要远比所谓“理想婚姻的危机”更加严峻,更加紧迫。
“司法解释三”关于婚前房产归属的规定,尤其遭到女性及其家长的反对,被认为偏袒男性,因为在中国的婚姻家庭缔造过程中,提供婚后住房从来就是男方(更现实地说是男方家长)的责任。对于这种责任,不能仅仅做狭义理解,婚后住房不是单纯的“栖居之所”,而是既作为小夫妻确保婚后生活水平的财产托底,也是维护小家庭持续存在的财产抵押。面对房价高企,今天中国男女青年结婚时仍然坚持要买房,而不愿意租房,这自有他们的道理。我们不能简单认为年轻人喜欢不切实际地相互攀比,相反,应该认识到他们的选择过于切合实际:没有共同的房产,婚姻家庭的维持就少了很大一块共同的物质基础,如同孩子作为爱情的结晶,维系着许多同床异梦的夫妻,房产作为“婚姻抵押”也让许多夫妻——特别是出资购买房产,又不愿意被分掉一半的一方——不敢随便提出离婚,这就是婚前房产作为婚姻抵押的意义。所以,当“司法解释三”拟规定婚房作为出资一方的财产时,实际上就把作为婚姻抵押物的房产,从完整的“产权”降格为“使用权”:只要婚姻存续,未曾出资的一方可以同等使用,但它不再是婚姻家庭这个共同体的抵押物,而成为一方提供给另一方共享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因为可以随时收回,所以不具有任何稳定性,它是动产,而不是不动产,就稳定性而言,婚姻建立在动产还是不动产的基础上,结局可能完全不同。现在许多女性提出,婚房归出资的男方所有,意味着妻子不再是房东,而只是房客,必须随时准备好“净身出户”。此言一出,好像几十年的女性解放“一夜回到解放前”。
对此,赞同“司法解释三”的人士认为,既然财产抵押维护的是双方共同婚姻,为什么非得男方一方单独出资承担婚房成本?难道维护婚姻就没有女方的责任吗?这里涉及到婚姻家庭的另外一种生活逻辑。即便不说古来如此,至少在今天的中国,“郎才(财)女貌”仍是主导的婚恋模式。热播不止的江苏卫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在男女嘉宾的彼此选择上,虽然几经波折,最后回归的仍然是这一古老的婚恋格局,女性个个如花似玉,男性则几无例外地事业风生水起,就是一个明证。婚恋模式不变的背后是生活逻辑的不变:只要女性仍然以生理性的美貌为最大的婚配资源,男性以社会性的才智或财产为最大婚配资源,那么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及其存续中的地位就是完全不同的。概括地说,女性的生理性资源是非积累的,在缔结婚姻阶段往往处于巅峰状态,尔后随着青春的消逝而流失;男性的社会型资源则相反,属于积累性的资源,在缔结婚姻阶段往往处于谷底,但随着男性走向成功而数量增多,价值增长。男女双方在婚姻资源掌握上不同起点和反向变化的趋势,既是缔结婚姻时的难题,也是维持婚姻的难题,不过,前者首先是对男性的难题,后者主要是对女性的难题。
为了突破婚恋的困境,社会创造出一种平衡男女双方婚姻资源的制度性安排,那就是让男方在缔结婚姻之前,为新家庭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来弥补婚姻起始阶段相对女方的资源不足,所谓“聘礼”由此而来。更重要的是,相对女方对新家庭的贡献“嫁妆”而言,“聘礼”更多地采取了诸如住房甚至土地的形式。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嫁妆”不但数量上有限,而且往往具有“易耗品”的特征,象征着女方生理性资源随时间的耗损,而“聘礼”不但必须数量上超过女方的嫁妆,而且往往具有“不动产”的特征,象征着男方资源随时间的增值。现在的问题是,男方的资源包括内在的“才”和外在的“财”及其全部增值,如何在女方资源耗损之后,还能为女方所分享,而不至于让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由于资源耗尽而被遗弃,因此成为婚姻制度设计中财产安排的机关所在。“白头偕老”的中国婚姻理想反映了夫妻双方的意愿,但不可能单靠夫妻双方,更不能单靠妻子一方的努力便可以实现,制度的保障必不可少。这一生活的逻辑体现在习俗上,就是由男方提供婚房等“不动产”,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规定带入婚姻的婚房等不动产在婚后属于共同财产。所有这些规定有其内在的道理,目的都是通过以男方增值的资源补足女方耗损的资源,来维护婚姻的稳定,协调夫妻关系,实现性别公平。从这一点上说,“司法解释三”回避谁买婚房的实质性问题,采用含糊其词的“一方购买”的说法,好像购买婚房完全是一件由当事人自己处置的私事,其实反映出来的却是无视生活逻辑的态度。貌似公允之下,是刻意粉饰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永远不可能达到的“无性别平等状态”。如果说,“司法解释三”有关婚房的规定生效之后,女性也开始独自出资购买婚房,这也并不意味着女性以后也可以拥有能增值的资源,而是意味着结婚时,本来就比男性拥有更多的婚姻资源的女性,现在反倒需要为起始资源不足的男性“奉献”更多的婚姻资源。这样的情形要是真的大面积出现,那么起到的作用显然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现已存在的性别不平等。
婚外情规范凸显对生活逻辑缺乏敏感
与这种对婚姻家庭中的生活逻辑严重错位相似,“司法解释三”在关于“小三”介入之后可能造成家庭财产转移的防范上,同样表现出对生活逻辑的缺乏敏感。“司法解释三”的第2条提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如果我们承认,有配偶还能与他人同居者,往往是同居关系中的强势一方,与之同居的“小三”之所以同意以财产性补偿作为解除同居的条件,本来就因为同居关系中存在着利益交换,包括财产交易。尽管这一条规定看似对同居双方采取“一视同仁”的公正态度:财产性补偿没有要到的,法院不支持要;给了之后又想要回的,法院也不支持还,因为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无论要和还,都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令人费解的是,在这样简洁明了恰如其分的规定之外,何必再要狗尾续貂画蛇添足地加上一条“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有些像是在为强势的有配偶者占弱势的“小三”便宜而开方便之门了。在感情上,夫妻会因为“小三”的介入而反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财产问题上,夫妻不会因为共同利益而齐心协力地对付“小三”。理智战胜情感本来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只是如此一来,原本看上去对等公平的“一方不能索取,另一方不能索回”,现在由于与人同居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卷入,变成了“一方不能索取,另一方却可以在配偶的配合下索回”的不对等格局,同居双方中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意义上都更有过错的“有配偶者”,本来应该承担更多的道义和补偿责任,但在“司法解释三”第2条确立之后,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不但不需要做任何补偿,而且已经做出的补偿也可以要回来。这样的法律规定不但违背生活逻辑,显得不合情理,而且因为显失公允,而在法意上难以立足了。
血亲关系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干扰
好像为了把对婚姻家庭和夫妻关系的微妙性“不知不觉”进行到底,“司法解释三”不厌其烦地将夫妻双方同各自父母的血亲关系引入家庭财产关系之中,形成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另一种干扰。
“司法解释三”的第8条提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还在第13条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双方离婚时的债权予以处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结婚家庭的建立意味着对出生家庭的独立,这是人类学常识。但在“司法解释三”的以上两条规定中,无论婆家还是娘家,都像幽灵一般时时出没于结婚家庭之中,不是为了祝福,而是形同诅咒:为的是小夫妻离婚时,可以援引出生家庭,以便 “合理分割”财产。
单纯从审理的简便和有效来看,第8条和第13条规定无疑极具“准绳”价值,可以让法院判决对当事双方都具有“无可辩驳”的效果,甚至可以让他们早做准备,提前按照法条签订离婚协议。显然,这样的规定本意是为了夫妻离婚时的方便,为此需要在他们根本没有离婚念头的时候,就提醒他们做好离婚的准备。就此而论,“司法解释三”中隐含的假设是:今天中国的婚姻状态中,离婚是常态,虽然结婚仍是目的,离婚仍为手段,离婚只是为了更好地结婚,但结婚时,人们已经不能不考虑离婚的可能,离婚不再是诅咒,而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很明显,这两条规定都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各自拥有“个人财产”这个现代AA制概念的基础上,现在需要讨论的是,婚姻家庭内部的财产,到底是由婚姻双方当事人自己作主选定的,还是由国家通过法律硬性规定的?在夫妻没有想到、更没有采取AA制的情况下,国家有没有必要,甚或有没有权力,一定要把AA制元素嵌入婚姻家庭之中,从而瓦解许多学者提出的“同居共财”制?如果受自父母的财物可以视为“个人财产”,那么继承自父母的遗产该不该归入“个人财产”?受自朋友或其他渠道的财产,是否也可以纳入?房产之外,其他财产形式是否也可以纳入“个人财产”?比如,出租父母赠与的房产所获得租金是否可以纳入“各自财产”?一旦婚后所有财产性收入都可以纳入“各自财产”的范围,夫妻之间恐怕即便不想实行AA制,也不得不为之了。
在“同居共财”社会环境中引入“个人财产”这样具有原动力的概念,必然面临种种始料未及的推理结果和逻辑诘难,在尚未完整梳理的情况下,出于离婚审理的方便这一公权力机构的“私利”,国家意志就随意侵入公民生活,甚至侵入人类最私密的关系——婚姻家庭和夫妻关系,显得过于轻率了。毕竟国家的整体利益存在于公民婚姻稳固、家庭浑然一体之中,而不是夫妻利益对峙、离婚率飙升之上,为判决离婚方便而制订的“司法解释三”最后有没有可能因为发挥潜在的催生离婚的效力而导致更多的离婚,从而大大增加了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反过来说,在现实生活中“司法解释三”因为违背生活逻辑,有没有可能被个人和家庭有意规避,形存而实亡?
最后,我们摘录一则中国古代关于婚姻家庭的寓言作为结束语,让先贤的智慧来指引我们更好地处理婚姻中可能发生的危机。
人有为人妻者。人告其父母曰:“嫁不必生也,衣器之物,可外藏之,以备不生。”父母以为然,于是令其女常外藏,姑公知之曰:“为我妇而有外心,不可畜。”因出之。
妇之父母,以谓为己谋者以为忠,终身善待之,亦不知其所以然也。(《吕氏春秋·遇合》)
一切本意不想离散他人夫妻,却因为殷勤建议别人早做离婚准备,而真的导致劳燕分飞的人士,都可以从中获得启发。尽管离婚确实越来越成为正常现象,但“白头偕老”仍然是中国人的理想追求。立法需要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保持平衡,而不是加剧失衡。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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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发展已呈现出个人自由与国家干预并进的趋势。国家权力已经退出了许多原来国家以维系社会公共利益、家庭价值或伦常秩序为理由而对于个人自由所做的限制,让其任由个人自主与家庭自治。而在原来法律不愿介入或是采取较消极态度的领域与问题上,例如对于家庭暴力或是家庭中其他弱势者的保护等,则是越来越积极地介入,这就是强化法律对婚姻家庭必要干预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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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03/17
| 阅读: 1796
从“五四”以来,传统中国的大家庭从价值到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个人意志在与家庭伦理的冲突中脱颖而出,为了维护家庭或者家族的利益与荣誉要求个人作出牺牲,不再是高尚的、理所应当的,礼教被冠以“吃人”的恶名。在尊卑与平等、孝悌与独立、贞洁与欲望的较量中,后者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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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03/17
| 阅读: 1810
经略网刊第002期
003 篇首语
【专题】
005 花开非洲,“花”落谁家
012 埃及的青年革命
017 利比亚形势管见
026 北非革命,路还长
【战略】
029 别说什么埃及革命……还没发生呢
031 谣言破灭
032 粮食的未来:危机预防
033 茶党运动与美国外交
【时事】
035 需要学习的不仅是怎样应对媒体
036 凭什么农民工工资非得低于大学生?
037“我爸是李刚”又如何?
038 枉法裁判原因何在?
040“八百壮士最后一位幸存老兵”狠狠打了谁的脸?
【读评】
042 古典教育的回归?
044“通三统”的具体展开
048 酸溜溜的“中国威胁论”
052 从希拉里讲话看中国在南太的经略
054 朝韩研究的兴起及启示
【评论】
065 微博时代的政治运动
【专栏】
073 范畴笔记之一“和”与君子
【研究】
076 被革命的“反动派”
081 再出发的韦伯研究
106 日本的政治改革与政党政治演变
【图志】
113 一百七十年来的西方(二)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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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大帝曾经拥有一本地图集,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其中详尽地描绘了地球的陆路特征,包括彼此相连的大洲、遥远国度的疆域、轮船的航线、蜿蜒曲折的海岸线、赫赫有名的都市和繁华富庶的港口。……在这本地图集中,还涉及到了一些尚未成型、没有名字、甚至连马可•波罗和地理学家都不知道它们的存在以及它们的具体位置的城市。在这本地图集的最后几页里,竟是数张横无际涯、由城市连接起来的网,其中有的形似现在的洛杉矶,有的像今日的京都和大阪,有的根本就说不出什么形状。
——伊塔罗•卡尔维诺①
意大利后现代主义作家伊塔罗•卡尔维诺在其作品中所援引的忽必烈大帝与马可•波罗之间的历史性相遇,可以说是关于全球化起源方面最不寻常的事件。众所周知,忽必烈大帝创建了中国13 世纪的蒙古王朝,是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难以比拟的庇护者,也是初具帝国思想的最杰出的人之一。他对异国风物和财富的好奇和梦想,使他屡次发起对南印度、东部非洲和马达加斯加等地区的灾难性越洋远征,也因而为他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了鲜为人知的压迫和剥削。他不仅从来自突厥斯坦、波斯、亚美尼亚、拜占庭等诸多国家的外国人中选拔人才作他的臣子、将军、总督、使节、星相学家和宫廷御医,而且还留请马可•波罗,这位来自意大利的旅行冒险家为他效忠多年。
马可•波罗正是作为忽必烈大帝的使臣,用他的《马可•波罗游记》,为忽必烈大帝在西方世界赢得了无与伦比的声誉,而他的这本游记也因此成为“西方人的东方主义”(Western Orientalism)的第一部经典之作。今天,它仍被普遍认作是意大利民族文学的早期作品。在马可•波罗的游记里充满了富有东方异域情调的奇闻轶事,以及从广为流传的童话故事中撷取的生动奇特的形象,比如狗头人身之类的精灵和其它各种凶恶的妖魔鬼怪。与此同时,他也像人类学者一样,翔实地记录了异域的风土人情以及当时的各种文化物品,如中国正在使用的木炭、从外国运来的香料、形形色色的宝石,以及忽必烈帝国时代流通的纸币。
《马可•波罗游记》这一13世纪晚期的文献,为后来的所谓“地理大发现”时期的殖民地游记写作提供了一个范本,而且它还以发生在异邦世界的奇迹,极大地丰富了西方人的文化想象。它对15世纪的地理学、人类学和宇宙观念的形成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也是当时正在繁荣起来的游记叙述文体最主要的参考文本。哥伦布在航海时就随身携带着这样一本《马可•波罗游记》,并在上面做了详细批注。
我用以开篇的那段话出自伊塔罗•卡尔维诺的小说《看不见的城市》,它是意大利当代文学的经典。以后现代的时尚来看,《看不见的城市》,这一对忽必烈大帝和马可•波罗之相遇的重新记述,颇具实验特色,它包含着作者对地图与疆域之间的关系的反思。地图是纵观全球的工具,它有助于导向全球化的文化想象的形成。有许多评论家选择了后现代化的城市作为全球化的文化形像。艾恩•钱伯斯(Iain Chambers)在他的《移居,文化,身份》中写道,“城市,那座现代化的大都市,是许多人选中的用来描述他们在现代世界的体验的喻体。……无论是作为一个真实的存在,还是作为一个想象的王国,城市的形象显然为人们的浏览、解读和参悟,提供了一张绘好的地图”,但是钱伯斯又警告说,地图的初衷几乎不可能穷尽我们所跻身的这个现实世界,“不断变换的语境和梦想超越了制图的逻辑语言,突破了它的图表和分类空间所能表达的极限”②。然而,伊塔罗•卡尔维诺却提出了一种不同的制图理念,地图先于疆域而存在,从而描绘出了“还不曾具有形式或者名字的城市的样子”。究其实,卡尔维诺所描绘的地图,正是人们对想象中存在的空间进行创造性的综合社会想象的结果。在小说中,卡尔维诺借忽必烈大帝之口对马可•波罗这样说:“我认为,在地图上辨认城市比亲历其中更为容易。”卡尔维诺摈弃了传统的地图仅是疆域的抽象表达的思想,而把它们看作可以产生出疆域和版图的想象中的土地,“直到每一块土地上都诞生出属于它自己的城市,新的城市会不断地形成”。这也是卡尔维诺在绘制自古都北京到后现代化城市洛杉矶的思想轨迹,而且他还讲一步指出,“洛杉矶将是城市的终结”。
在这里,我是沿着逆向思路,从洛杉矶,这个在地图上以无边无际的网的形式出现的,“现代化城市的终结”,迂回到忽必烈的元大都北京,而这座古老的国际大都市今天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被空前地“后现代化”和“全球化”。作为一个文学批评者,我选择了一部文学作品来做我这篇关于全球化思想的文章的开端,也想以此来说明,全球化不仅沿着经济和政治的轨迹,而且也循着人们经文化想象创造出来的“蓝图”发展。阿君•阿卜杜莱的(Arjun Appadurai) 在他的《总体现代性:全球化的文化层面》中写道:“想象、被想象和幻像——这些术语在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正在把我们引向一个批评的新阶段:把想象作为社会实践。……现在,想象对任何形式的实践都是至关重要的,它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的社会事实,而且它还是全球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③按照阿卜杜莱的观点,大众媒体与迁移的受众之间的互动关系界定了全球化与现代之间的联系的核心内容。他强调说,“想象本身既不是完全的无拘无束,也不是彻底的循规蹈矩,而是一个角逐的空间,在这里,团体和个人都在寻求把世界纳入自己的现代实践”④。在今天的全球化世界中,想象的这种暧昧状态,对重新思考文学、艺术以及其它文化对象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它们至多是文化复杂性的体现,其中电子媒体的介入,以及大量的被迫或者自愿的全球性人口流动,成为现代人的一个决定性特征。这种文化复杂性也要求我们重新思考那些我们用以描述今天的文化和个人体验的多元性、异质性、不连续性、流动性和构不成对立的相悖性的范式和理论。钱伯斯曾经借助于后现代城市这个喻体来描述这种复杂性:文化复杂性这个概念,在包括拉各斯( 尼日利亚首都) 、伦敦、北京和布宜诺斯艾利斯( 阿根廷首都) 在内的现代化大都市的犹如阿拉伯装饰风格的复杂格局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它削弱了早期的图示和范式,打破了早先的理论和社会学的平衡,消解了其中心。在这里,一往直前的时间被开放的螺旋式的多元协作和渗透所替代。⑤在批评理论领域中,真正使赛义德所谓的“旅行理论”在实质意义上容易起来的途径,不外乎印刷技术、电子媒介,还有学术方面的互访和交流。1983 年,赛义德写作他颇具影响力的《旅行的理论》一文时指出,人们需要认识到,在某种程度上,理论总是基于一个具体的社会和历史语境。当初在美国,“批评理论”这一提法,就是对一个首先主要在文学系发起的、很快
就跨越了学科和领域界限的、相对新的批评活动的略称。到后来,“批评理论”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国外的文化界也出尽了风头。赛义德以“旅行的理论”作其书名,意在强调理论是从欧洲,尤其是法国和德国这两个国家“引进”到美国这样一个事实。他坚信,这种“拿来”可以帮助我们绕开美国当前学术氛围的局限和阴霾。由于理论自身往往受到来自意识形态领域和政治因素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可避免地,在翻译、移置以及适应新的文化语境的过程中发生一些变化。对每一种具体的理论,我们都必须从它所产生的时代和地域,也即当时的具体语境去理解和把握。具体到“旅行的理论”,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同时从“全球”和“当地”的视角去考察它。在这里,“当地”不仅指理论被“拿来”的发源地,还包括它被“输入”的目的地。而“全球”则指一种理论之流入一个不同的民族和互文的语境(intertextual context) 。这种流动也包括具体的、决定其跨疆界传播以及因此标
志其接受历史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因素。
全球化不仅影响了理论的形态,而且也影响了大学的结构,特别是在美国。80年代初以来,全球化就在批评理论界引发了许多变革,相应地,这些变革又从整体上反映了发生在大学研究所和社会上的深层变化。大家想必知道,其中两个至关重要的、而且其影响将改变今天的因素就是全球化和大学一体化。与其它因素一起,全球化的力量加剧了对西方理论一统天下的挑战。在今天全球化的,而且往往是民族多元的文化中,理论再也不可能只是一个民族内部的事情,它再也不可能舒适地囿于本民族的内部争论,而是要面对由于与其它民族和文化理论的不断接触而带来的挑战。更进一步地说,在美国,大学一体化与日益增长的研究依赖性,甚至对共同研究课题的教学,都加深了大学普遍的危机,尤其是人文学科,因为在这些领域里,对共同关心的课题的开发研究所带来的益处不是那么明显。
因而,我们需要重新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人文学科在大众生活及教育领域中所扮演的角色,知识分子的角色以及理论作为批评意识空间的角色。从理想化的角度来看,理论是用来回应这些挑战的工具,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超越民族的界限,所以,与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就变得比以往愈益重要起来。理论工作需要对主要的地缘政治学转移做出应有的评价,对影响学术工作和改变大众生活和政治主体身份的政治过程做出适时的反映。像这样的评价,对保持批评理论的主要功能是不可或缺的,也就是说,批评理论要批判性地回应社会和文化对运动和变革的需要,为有见地的文化评论保留一块天地。
以上这些思考,粗略勾勒出1995年我们在加州大学厄湾分校的批评理论研究所进行一项长达四年的研究课题——“全球化的力量”时所面临的挑战。下面,我将大致地解释一下这个课题计划的要点,希望它能给大家一点启发,使大家明白,我们在美国这个主要从事批评理论的跨学科研究机构里,怎样思考全球化。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的围绕这个话题组织起来的讲座和对话。在我们选择话题和讲座学者时,我们力图考虑到发生在世界文化范围内的全球性转移、人口的大量迁移流动,以及全球化引发的对经济、技术和知识的挑战。
阿卜杜莱写道,“任何关于全球化的书都无异于妄自尊大者的温和呓语,尤其是当这种书产生于美国的大学研究机构,这个相对来说享有更多特权的环境中。对知识形式的认同看起来很重要,通过它任何妄自尊大者都可以发表自己的高见”⑥。在我们这种情境下,知识形式主要是源于超学科和批评理论实践在过去十多年的发展中所形成的新形式。今天,对这一项目的研究,我们是通过相互关联的“网络”形式来接近与“全球化”概念相联系的含义的。这些由跨越了具体的民族和地区界限、各具自己独特特征的团体松散地组合在一起的“网络”,可以自由地发展自己的联络系统。他们常常依赖于社会组织对诸如种族、民族、阶级、性别的两性认同等社会划分和身份认同重新定义而发起的新理论。我们按照全球化的四个不同网络来邀请讲座者:公司、文化、科技和环境。当然,这种划分只是一个抽象的概括,它充其量不过是接近了跨越国家界限和新型的国家集团界限的社会精力和行为的异质流动,也仅仅是能够解释产生于当地而后又扩散到世界各地的文化表达上的“众声喧哗”。更进一步地说,这些网络在很多方面都有交叉,这样,这四个网络就可以形成一个富有启发性的透视聚焦,而不是现象上和结构上的分离。
在开展这项跨国网络工作以及探讨批评理论的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话题时,我们主要考虑的三个问题是:这些全球网络是怎样促进传统科学知识模式的中心消解和重新确立? 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赞同这些使诸如第一、二、三世界,及阶级、性别和种族这些熟悉的概念复杂起来的新的等级排序过程? 像族群离散(diaspora) 、本土主义、地方主义、新民族主义、迁移主体或者全球性的流动等等,这些新的喻体能为那些由于全球化的力量而出现的社会组织提供想象中的地图吗?
公司网络:我们可以从它们对新形式下的金融和劳工组织、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世界范围的文化及语言传播等所施加的控制的角度去分析公司网络。许多评论家指出,世界范围内全球一体的经济在国家机关和私人跨国公司之间发生的权力转移,正在以人们想象不到的规模和速度进行着。令人困惑的是,这些经济巨头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了超级组织,同时,他们又给别人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和麻烦。这些混乱和麻烦包括在所谓的欠发达国家和城市贫民窟酿成的生态学灾难、贫穷、饥馑和新形式掩盖下的依附关系、全球范围内的被迫移民、人为的劳动力短缺,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经济问题。一方面传统的社会维系观念日渐丧失,一方面超国家的集团力量正在挑战传统的公民身份资格,而这些又都造成了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移民潮,并且诱发了新形式下的土地和劳动力纠纷。与此同时,受经济驱动的新的等级划分又加剧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及世界范围内的两极分化。
文化网络:公司化的全球新秩序实际上彻底改变了文化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包括主体性的形成和文化想象。这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有助于文化和文化研究在学术圈内外的人们寻求界定现状的主体争论中走向前沿。70年代,尤其是在美国和欧洲的理论争鸣,主要是受文本范式的左右。他们着眼于集中探求语言的影响力、社会和文化组织以及个人的精神和情感形成的散漫系统。80年代经历了从文本范式到文化范式的转移,这种范式转移在美国本土和国外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也因而招致了所谓的“文化战争”的发生。我们可以断言,全球化的力量与这种范式转移的发生密切相关,不仅如此,它还通过混杂性、克里奥尔式化(creolization,即混合语化) 、多元文化主义、跨民族主义和全球化等概念的引入,改变了文化的内涵。从学术系科和当代大众媒介文化的层面上来看,这些嬗变引发了一些新的研究热点,吸引了大批的学者转移到超学科或者说跨学科的研究和课题项目中来。
我们将要出版的论文集里的文章,涉及到了两种不同的文化概念:文化研究意义上的以及人类学研究层面的。虽然这两个意义上的文化概念在许多方面有重合的地方,但是文化研究意义上的“文化”主要着眼于文化产品、文化表达和出现的媒介、文化生产、接受和消费的模式。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基于人类学研究意义上的“文化”,主要着眼于日常生活的构成,符号的、宗教的和宇宙观念系统,无孔不入的全球化影响,以及一系列有关各种社会组织的当代社会接触模式。传统学科以及它们所推崇的理论和方法论,也受到来自文化认同和文化混杂性、国别与超国别的热点、以及本土与全球知识之间的纷争。这种纷争也转移到了不仅决定教学和研究,而且决定整个包括媒介和艺术在内的文化领域的分类和传播实践。
技术网络:推进经济、文化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就是新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普及,尤其是新型的媒介和通讯技术。商品化的新模式已经迅速改变了“消费物品”在日常生活的社会文化构成和社会阶层划分中的角色。商品化在新型的社会“商品关系”的形成中也发挥了作用,人们正是通过它来构建自我及确定自我在文化生活中的位置。今天全球范围的大众媒介促进了关于个人与人际关系的新理念的迅速产生,而这些新理念又转换成了新的关于家庭、文化、代际和民族关系的思考。同时,普遍的超越国家的或者说多国合作的兴趣化解了传统的对以上诸关系的倚重。今天,包括从资金、劳动力到个体、形象、标志、象征和文化幻象在内的各种物质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迁移,使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体现得更加鲜明。在今天全球媒介文化的语境下,体现在文化想象方面的变化就是从注重语言和符号变得越来越注重形象和可视性。这就要求全球文化制定新的影像评价标准以及可以提高复杂影像生产的表演和流通效率的新型的可视读写能力和文化影像学(cultural icongraphic)。后者包括融入了叙事及其再现文化形像和客观现实世界
的生产。
从物质性商品到象征性商品之间的热点转移,又进一步加强了“商品”的流动性。一些批评家,其中最突出的是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德(Jean Francois Lyotard),已经分析了文化物品和商品的“非物质性取向”。它们这种不确定的象征性功能增加了它们跨越民族和疆域界限,甚至潜在的消解领土观念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也显示了技术网络与决定今天全球经济的公司网络多么密不可分。齐格马特•鲍曼在他的《全球化:人类进化的结果》中说,在今天的全球文化中,“流动性已经成为最强有力和最梦寐以求的分化因素; 作为其内容的全新的、日益世界性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等级划分每天都在建起和重建。”⑦像“缺席房东”(“absenteelandlords”)和大股东之类的全球精英们越来越独立于区域政治和文化整体(cultural units)之外这样的事实,大大地弱化了这些整体的影响力,其中包括政府权力。鲍曼总结说,这些过程演变成了“正在扩大的机构决策层与决策及决策的执行所需的资源被生产、分配、挪用和调度的大自然之间的规模差异。”⑧环境网络:机构决策层越来越无视资源的可获得性和持续性,这足以说明为什么环境网络在动态的全球化过程中扮演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正是由于这种越来越明显的游离,全球化理论必须解释公司、技术和生态网络之间的交叉关系。全球化的发展已经导致了大自然与社会文化生态之间正常秩序的灾难性混乱。就在不久前,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各国人民在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方面所付出的迟到了的努力( 我也很有兴致地听说了北京的“蓝天工程”) 。人类的技术已经把大自然改变到了传统的自然和人类文化之间的界限即将崩溃的地步。包括人为地和人助地再生产、动植物和人类的基因工程在内的新的再造政治,构成了全球化最有深远意义的力量之一。人类基因工程就是人类把自然放到经济、社会领域和相关技术操作的从属地位的明证。现在有一新发起的批评理论,我们一般称之为“生态批评”,它主要研究关系到环境保护问题的全球化的政治设想。生态批评理论包含了一系列的在环境危机和环境灾难研究之外的与生态有关的话题。它包括对生态政治运动的批评分析、全球化和生态破坏对人类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物种的健康的影响、对生态基因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针对生态问题的国家和超越国家的集团政治的发展。从另一
种意义上说,生态批评理论是对哲学意义上的人类和自然的概念的历史批评,包括它们对种族和性别社会建构的巨大影响。因而,生态批评理论也牵涉到支持物质性和非物质性的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可变的类型研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态批评理论与包括系统理论和控制论在内的其它理论体系存在交叉,这也是格雷格利•班特逊(Gregory Batesons) 所谓的“精神生态”理论(“ecology of mind”)。
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研究“全球化的力量”这个课题深刻地改变了批评理论研究所的特色、开阔了其研究视野。从历史上看,批评理论主要是作为人文学科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的大部分研究人员都来自人文学科内的各系科和研究课题组,直到最近,这一状况才有所改观。“全球化的力量”这一课题的研究主要依赖于人类学者、经济学家、社会政治学家,还有传统人文学科的学者们的努力和研究成果。当初我们决定开始这个项目的时候,在我们的研究成员中只有一位来自社会科学方面的成员,在后来的两年中我们又陆续接受了两位。另外,我们还在社会科学和美术方面吸收了研究所外的讲座者,以做到对这一超学科研究所要求的组成这一项目的四个网络的全面考察。更进一步地说,过去几年在我们研究这一课题时,有一点变得非常清楚,那就是单纯地讲超学科性已经不够。为了全面地研究“全球化的力量”,我们迫切需要与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学者的广泛交流。即使是“全球化”这个术语的使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治,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都非常的不一样。因此,我们努力吸收来自不同国家的学者,如澳大利亚、中国、法国和印度,还有在不同国家从事全球化问题的研究人员,比如非洲、南部非洲和朝鲜等。在使我们的课题真正做到国际性这一点上,我们研究所有限的资源就显出了明显的不足,但我们把这方面的一步步努力看成是很好的开始。过去虽然我们总是在寻求建立与从事批评理论方面的外国学者的联系,但这些联系还都停留在非正式的阶段。而且这些学者很多都来自欧洲各国,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强了批评理论界的西方传统。
研究全球化的力量并不意味着要放弃本土研究。正相反,对全球化的研究要求我们对出现在本土范围内的、越来越普遍的范式现象进行考察。从批评理论的传统来看,许多最有影响的研究范式都首先出现在当地的批评活动中,而且往往与学派的形成和理论运动联系在一起( 比如,法兰克福学派、康斯坦兹学派、伯明翰学派和桑特菲学派) 。我们生活的世界在变化,这种变化也稍稍改变了处于理论争鸣中心的当地与被边缘化的其它地方的关系。因此,尽快地知晓并且批判性地鉴别出现在原先被边缘化的地方的研究范式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们希望通过与世界各地理论家的相互联系,把来自不同地域的批评学者集中到一起,可对尚未在美国本土占据中心位置的理论范式给予更多的注意。对那些处于主流地位、不变化就面临停滞威胁的范式来说,这种对本土的关注有时可能提高其地位,有时可能会带来挑战,有时甚至还会取而代之。
①伊塔罗•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看不见的城市》(Invisible Cities),纽约:H •B •乔万诺维奇出版社(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97 年版,p. 138f。
②艾恩•钱伯斯(Iain Chambers),《移居,文化,身份》(Migrancy, Culture, Identity),伦敦:劳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1994 年版,p. 92 。
③阿君•阿卜杜莱(Arjun Appadurai),《总体现代性:全球化的文化层面》(Modernity at Large: Cultural Dimensions of Globalization),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96 年版,p. 31 。
④《总体现代性》(Modernity at Large),p. 4 。
⑤《移居,文化,身份》(Migrancy, Cultural, Identity),p. 93 。
⑥《总体现代性》(Modernity at Large),p. 18 。
⑦⑧齐格马特•鲍曼(Zygmut Bauman),《全球化:人类进步的结果》(Globlization: The Human Consequences),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Columbia UP),1998,p. 9 。
〔作者加布理尔·施瓦布,加州大学厄湾分校批评理论研究所;国荣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