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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董鼎山:美国左翼文学一个时代的结束
    人文 2010/12/10 | 阅读: 1515
    简单介绍美国政治文学刊物Partisan Review (1934-2003),文中史实有错,比如M. McCarthy不是耶鲁的等等,不一一列举。文后有BU提供的过刊阅读链接。
  2. 中国宗教蓝皮书2011简述
    宗教 2012/03/05 | 阅读: 1515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1)》2011年10月在京发布
  3. 第31次CNNIC报告摘要与第二章:网民规模与结构特征
    科技 2013/01/28 | 阅读: 1515
    第二章主要提供各类数据图表,网民指6周岁以上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中国居民,个体用户调查总体样本60,000个,其中,住宅固定电话用户、手机用户各30,000个,样本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4. 克鲁格曼:躲避绝境
    经济 2009/08/16 | 阅读: 1514
    几个月前,坠入深渊的可能性似乎实在太真实。在某些方面,2008年末的金融恐慌严重程度堪比20世纪30年代的银行业恐慌,而且有段时间,主要经济指标—-世界贸易、世界工业生产、甚至是股票价格—-都在以1929-30年或更快的速度下滑。
  5. 郑永年:中国模式能够被围堵吗?
    政治 2009/09/09 | 阅读: 1514
    中国不拒绝一切先进的东西,而是把西方和他国成功的经验融合进自己的模式。这使得中国模式对发展中国家有特别的吸引之处。
  6. 魏冬、益西群培:藏族传统文化中的孔子形象
    社会 2010/04/06 | 阅读: 1514
    [摘要]早在吐蕃时期,孔子的盛名就随着唐蕃之间的文化交流而远播西藏并得到藏民族的文化认同。在藏汉交界地带,孔子被看作道德圣贤,但在西藏腹地则被看作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被改造成“圣、神、王”三位一体的贡则楚吉杰布。进而,苯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其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徒弟和岳父、苯教的四大护法神之一;而藏传佛教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文殊菩萨的弟子或者化身。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的本来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是藏民族基于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发挥自己民族思维,在汉藏文化交流过程中对孔子形象进行认同改造的结果。[中图分类号]G12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9)01-033-09“不语怪力乱神”是汉文化传统中孔子形象的基本特点之一,但在藏族文化传统中,孔子的形象却发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变化,他被看作是与占卜、禳灾、咒语、历算、工巧、仪式等神秘文化的创造者,并分别被苯教和藏传佛教吸收转化为教内重要神灵。孔子这种形象的变化,与汉文化传入吐蕃时期藏民族的崇拜信仰、思维方式和宗教需要密切相关,是处于特定文化发展水平的民族对外来文化接受和认同中所发生的必然现象。一在汉文化系统中,孔子用不同的称号来表示,如在儒家经典中,一般不言自明的“子曰”中的“子”即指孔子,这是孔子后学对孔子的敬称。这基本上为儒家传统所认同。而道家则称其为孔子。与之相同,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也有其相应的表示文字。根据现存最早的藏文文献,即敦煌藏文写卷,在西藏传统文化中,“孔子”一般用“贡则”一词来表示。(一)孔子在藏文文献中的基本称谓能够证明“贡则”就是孔子的藏文文献,是敦煌文献中伯希和藏文写卷(P.tib)第987和第988号文献。根据法国藏学家石泰安的研究,这两种文献“实际上是同一部著作的两种抄本。这是一卷汉地儒教智慧格言集”,[1]这两部写卷的主要内容是具有强烈儒家伦理色彩的道德箴言,“都是先贤们以身所作出的表率”,而“贡则”是文中多次提到的先贤之一。特别是988号写卷中有一段内容是《论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中庸》“施诸已而不愿,亦勿篱于人”的藏文译文或编译文,并明确说这是“贡则”说的,同时在第987号写卷中,相同的内容却被说明是“贡策”说的。这两部文献说明,至少在11世纪中叶敦煌石窟封闭之前,已经有人使用藏文“贡策”或“贡则”来指称孔子了。此外,18世纪藏族学者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名著《土观宗派源流》中说:“儒家的导师是孔夫子或称孔子。藏人不能如汉语发音,遂讹称为公子。实际上指的是此人”。①(注: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土观宗教源流——善述一切宗教源流及教义晶镜史》,刘立千译,第202页;另外,在当今一些研究成果中,还有把孔子译为孔泽、孔策、贡则、贡孜等的现象。)可以看出,从古代以至于近代,藏文中把孔子一般记作“贡则”。(二)孔子在藏文化中的基本地位在藏文文献中,“贡则”除被单独使用外,更多的是和其他辞汇结合在一起,称为:“贡则楚吉杰布”或(贡则楚杰),后者是对前者的简称;“贡则楚吉布”;“贡则楚琼”;“贡则楚布琼 ”。根据学者的研究,这些与“贡则”相关的称谓并不一定指孔子本人,还可能包括与孔子存在某种关联意义的人。关于这一点,本文下面再作以解释。这里首先要揭示的是,这些称谓都普遍存在一个关键的藏文词汇:“楚”。这表明在藏文化中,“贡则”与“楚”之间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意义关联,了解“楚”的涵义,可以相应地了解孔子在藏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关于“楚”的涵义,藏学界已经有所讨论。著名的法国女藏学家麦克唐纳认为,在吐蕃社会早期西藏文化基本没有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的前提下,“楚”所指涉的对象主要是现实社会统治者——赞普,其涵义“最初指全部的魔力,特别是指在天地之间往返活动的能力”。②(注:法国学者麦克唐纳著:《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耿升译,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页;关于这段文字,曾德明译作:“最初是指神奇的能力,尤其是指在天界和人间往来自如的特殊能力”,参见《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74页。)但在止贡赞普与罗昂决斗被杀之后的赞普丧失了这种魔力,但人神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因此而断绝,吐蕃王室仍然是神的意志在现实社会的代表,神通过他们表达意愿。与这种变化相适应,“楚”“再也不被看作是往返于天地之间的体力了,而是一种比普通人要高一些的思想和智能能力”,[2]这是“楚”的转化意义。石泰安接受了麦克唐纳的这一观点,并提出了另外的两种内涵,即神奇和智慧。同时他和李方桂都认为,“楚”一词相当于汉文的“圣”。③(注:李方桂、石泰安也主张把“楚”理解为“圣”,参见Fangkuei Li, "The Inscription of the Sion - Tibetan Treaty of 821-822", Toung Pao,44(1956),石泰安著:《古藏语中的一个语义群:创造和生殖、存在和变成,活着、养活和救活》,褚俊杰译,载王尧、王启龙主编的《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7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8页。)我们认为,“楚”一词和汉语中的“圣”都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和能力的意义,两者存在着一定的意义相通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吐蕃原始信仰中,“楚”是“神圣”的结合体首先它是只有赞普才能够拥有的,因为赞普并不是人,而是神,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是天赋的,是与生惧来的,是一般人所不能拥有的,不可超越的。与吐蕃原始信仰所不同的是,汉文化在春秋时代就逐渐消解了“圣”这一词汇的宗教和神话意义,把“圣”还原到了人,而不是继续归之于“神”,无论是作为统治的尧舜禹还是作为人间精神导师的孔子,他们本质上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所拥有的“神圣”的智慧和能力,固然是普通人所不具备的,但并不意味着永远不可超越的,只要人通过对自我的努力修养,也可以“超凡入圣”,拥有这种能力和地位。因此,如果注意到这一点,我们仍然可以把“楚”一词看作是汉文中“圣”一词的藏文对应词汇。“楚”的最初意义,或者准确的是在与汉文化接触之前的基本意义,应该是对吐蕃统治者神话性集中表现的词汇,指的是吐蕃赞普作为人间的神所拥有的上天(恰神)所赋予的、普通人所不可剥夺的、不可能拥有的、不可能认识的、超越常人的神秘的智慧和力量。那么,作为吐蕃赞普专用词“楚”又如何与表示孔子的“贡则”联系起来呢?我们认为,这和松赞干布时期及其之后西藏社会与外界社会的文化交流相关,特别是吐蕃社会时期与唐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史料和研究表明,吐蕃时期,唐王朝对西藏有着超越于其他周边国家的强大吸引力,如823年立于拉萨的唐蕃会盟碑记载:“神圣赞普鹘提悉勃野化身下界,来主人间,为大蕃国王……东方有国曰唐,东极大海,日之所出,与南方泥婆罗等诸国异教善德深,足与大蕃相匹敌。”[3]正因为如此,松赞干布及其后的赞普通过联姻和亲、使者交往等方式,加强对唐文化的学习。随着吐蕃政权与唐王朝交流的加强,与政治文化关系密切的汉文化人物,也获得了藏民族的普遍认同,特别是与本土赞普地位相应的政治人物,也被视为和赞普一样,具有特殊能力并与神紧密联系起来的人物。如在英藏藏文敦煌写卷中,唐玄宗被称作“具有上天所赋予的神奇能力的赞普李三郎”。同时,随着对汉文化的理解和吸收,孔子也作为汉文化的象征性人物获得了藏民族的认同,汉文化中的这一“圣人”也相应的获得了“楚”一词所具有的内涵。“贡则”与“楚”的多种结合,表明了西藏文化中,孔子是天神有着密切联系并具有一定特殊能力的形象。在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因为藏文化对孔子和汉文化的接受认同,作为孔子的藏文名称“贡则”也逐渐地被转化为一种神圣形象,它的意义也不仅仅指孔子这个人,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也可以指其他与汉文化关系密切的人。在完成于14世纪的著名藏文史书《拔协》中,“贡则”用来指唐朝皇帝李世民,他的全称是“贡则楚琼”。“楚”在藏语中是“小”的意思,按照我的理解,“贡则楚琼”的大致意思是“具有(与神相比)是小的神奇能力的孔子(一样的人)”。这里的意思基本上是“贡则楚吉布”是相通的,因为父亲是大的,儿子是小的,神是大的,人是小的,这是传统血缘社会的基本常识。用泛化的孙子来代表中国的皇帝,特别是唐太宗,应该与唐太宗推动汉文化在西藏传播的贡献密切相关。这种表述,一直延续到17世纪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而在16世纪的学者巴俄·祖拉陈瓦的《贤者喜宴》中介绍唐太宗的时候,所用的词汇就是“贡则楚杰”。这向我们表明,在藏文中即使出现了“贡则”这一词汇的时候,他并不一定就是指孔子本人,而有可能是指与孙子具有一定相似、相同性的人,当然,这种相似、相同性,并不能放在汉文化的视域去理解,而只能放在藏文化的视域下才能获得理解。不过,笔者坚信一点,即使在藏文文献中出现的“贡则”所指的并不是一个人,但一定是在汉文化系统下的人,这是他们相似、相同性的文化边界。二如上分析,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与天神有着密切联系,也拥有特殊的神奇能力和崇高的文化地位。但问题在于,藏文化中的“贡则”是人还是神?对于这一点,藏文化的认识是存在分歧的,一般在靠近汉文化的地方,受汉文化影响比较深,对孔子的了解也相对深入,所以一般把孔子看作是先贤、圣人,而不是神;但在西藏腹地,则因为对汉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并受本土神话思维的影响,所以一般会把孔子看作是神。关于这一点,要以通过相应的文献表现出来。(一)敦煌出土文献中的孔子敦煌是汉藏两种文化影响都比较深的地方。从敦煌文献可以看出,其中的孔子比较接近汉文化。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在敦煌文献(P.tib)第988号中,“贡则”和“贡则楚吉布”同时出现,都指孔子。此外,在敦煌藏文写卷I.O.742中也出现了“贡则楚吉布”,该写卷的内容主要与古卜有关,也是指孔子。前面说过,在藏文化中,“贡则”很少单独出现,而是与其他词汇结合在一起,便在敦煌文献中却出现了单独的“贡则”来表示孔子,这说明孔子在当地是为人们所熟悉的,他本身不需要过多的修饰说明就能为人们所理解。但“楚吉布”和“贡则”结合起来的“贡则楚吉布”也表明了吐蕃人对孔子的某种认同。如上所述,“楚”一词的出现表明了在当时藏族人的眼中,孔子具有神圣的特殊能力。但是只有对“楚”和“吉布”组成的“楚吉布”一词涵义的全面理解,才有可能理解当地人们心目中的孔子。关于如何理解“楚吉布”,藏学界一直存有不同的看法。麦克唐纳将“贡则楚吉布”理解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孔子之子”;石泰安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认为,之所以用“楚吉布”——汉文意思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来修饰孩子,则与“孔子项橐相问书”的内容相关。他认为,因为孔子虚心向项橐求教,所以被视为一个“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4]显然,石泰安混淆了故事中孔子和项橐的角色,他的解释是很勉强的。我们认为,“楚吉布”的表面意思是“具有神奇特殊能力的小孩”,但在这里,应该看作是汉文“圣人”的对译。文献中所以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与敦煌一带靠近汉文化地区的藏民族对“圣人”的意义理解相关。在他们看来,孔子是“圣”,他拥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神奇能力,所以应该用“楚”来修饰他,但孔子仍不是神,而是人。所以不能用“楚吉拉”来修饰,因为在藏文化中,“拉”是神的意思,“楚吉拉”的意思就是具有神奇能力的神,这一词汇,只能修饰在人间的神——赞普,而不能修饰其他人。但为什么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呢?我们认为,这应该与藏民族对汉文化中“天子”的接受相关。“天子”就是天的儿子,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在吐蕃社会,吐蕃赞普的尊号已经被人比作是汉文中的“天子”,认为赞普是“由上天所指定的”,“上天”这一短语是指高山,也指恰神,即赞普是由统治世界的神所指定的,是上天的儿子。孔子虽然也被看作是上天(神)的儿子,但他却是人,而不是神,而“布”在藏语中是小孩的意思,“楚吉布”则表达了“具有神奇能力的(神的)小孩”的意思,和汉文中的“圣人”、“天子”的意义是相通的,所以可以用这一词汇来修饰孔子。这一方面表达了藏文化对孔子的敬仰和认同;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当地藏文化对孔子是世俗圣人的理性认识。(二)宗教历史文献中的孔子但是,在西藏腹地,人们的信仰思维具有强烈的神话性,而且这种思维的特点是把相通的事物往往连贯在一起理解、命名。如赞普,既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又是政治上的代表,还是文化方面的代表;同时又是超越于一般人的存在者。而孔子一旦被当作文化象征接受过来,也就具备了这些特点。具体来说,西藏腹地藏文化观念中的孔子,其形象并不是圣人,而是圣、神、王三者的结合体。这里的圣,指的是孔子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超强能力;这里的神,表明孔子具有神的特点;这里的王,表明孔子又具有帝王化的色彩。在这种意义上的词汇“贡则楚吉杰布”(或其简称“贡则楚杰”)是最突出的表现。另外在14世纪完成的《汉藏史集》中出现了“贡则益杰布”、“贡则拉益杰布”等词汇,也表明了这一点。[5]现以藏文文献中频繁出现的人物“贡则楚吉杰布”为重点来探讨西藏传统文化中的孔子形象。按照汉语的意译,“贡则楚吉杰布”的意思为“孔子”和“具有神奇的特殊能力的国王”的结合;而有的学者则将之译为“孔子神变王”。当代著名的藏族学者卡尔梅认为:“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①(注:引自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85页;原文参见Samten G.Karmay, "The Interview betwteen Phyva Keng-tse lan-med and Confucius", pp.6,171;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Hisitory and Doctrines of Bon", p.107.)我们不必一定认为这一人物一定指的是孔子本人,但毋庸怀疑的是这一人物与孔子的确发生了某种意义的关联。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土观宗派源流》中比较集中地表达了西藏对这一人物的普遍看法,虽然他对这些看法持否定的态度。他说:藏人言公子神灵王,认为是灵异之王。又有些汉传历数禳解法中,制造了《公子现证修法》的仪轨。又有一类书中称工巧公子,认为他是一位善于工巧的能人,这些全是暗中摸索之语。[6]土观活佛的记述,表明了在他之前西藏文化关于孔子的基本认识,同时也说明了随着藏汉文化交流的加深,藏民族中已经有人对孔子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而对传统的看法开始质疑。另外,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1813~1899年)在其所著百科全书《知识宝库》中也表明,西藏文化中的“贡则楚吉杰布”就是孔子,他被视为“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的创造者”,[7]所有有关占卜、算命、工巧、仪式、禳灾的文化都与之相关。我们认为,“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密切相关,他是藏文化对孔子这一汉文化人物神秘化加工的艺术化人物。这一人物的产生与汉文化在唐代向吐蕃的传播有密切关系。唐代是汉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向西藏传播的一个高峰期。在这一时期,儒家文化大量进入西藏社会,并且为西藏本土文化所认同、吸收和改造。但是,输入西藏的汉文化,并不是主要表现为思想方面,而主要表现为与人们社会行为密切相关的礼仪、占卜、工巧文化,而唐文化对吐蕃文化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关于这一点,可以通过文成公主人藏时所带去的文明体现出来,据藏史记载,文成公主人藏时带去汉地很多东西,其中有“金镶书橱,诸种金玉器具,诸种造食器皿、食谱,诸种花缎、锦、绫、罗与诸色衣料二万匹”;还有“四百有四种医方,百诊五观六行术,四部配剂术和书典三百六十卷,术数书三百卷”。大致都是工艺、历算等方面的著作和物品。文成公主本人也好“术数”、通风水,她设计了大昭寺等建筑,这些都是唐文明对西藏影响的主要方面。与此同时,孔子的名声也被带到了西藏,他是汉文明或儒家文明的创造者,也就是工巧、风水、占卜、历算的创造者,所以被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具有特殊神奇能力的文化象征人物。而与汉文化交流更加频繁的敦煌以及唐蕃交界地带,人们对孔子更加熟悉,孔子对这一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道德伦理方面,因此,他被看作圣人、先贤,而不是具有神秘色彩的占卜、禳灾人物。三虽然我们注意到在整个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主要表现为道德和神异两种不同形象的人物,但毫无疑问,作为神异人物的孔子形象“贡则楚吉杰布”是西藏文化中更为典型的形象。他不仅表明了藏文化对汉文化的吸收认同和理解接受能力,而且也表现了藏文化在吸收汉文化过程中所具有的民族思维特点,这就是在宗教文化需要的背景下,充分地展开民族特有的神话思维能力,对于孔子相关的传说进行艺术加工,从而创造出既与孔子本人相关、但又不完全同于汉文化中孔子形象的“贡则楚吉杰布”。(一)苯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苯教是西藏的本土宗教,在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时期,它仍然是当时的强势文化,在社会思想中占据主流地位。而当孔子的种种传说随着汉文化的输人而逐渐为藏民族文化所了解的时候,苯教即已经开始运用自身的特点对这一汉文化的人物进行创造,这为西藏文化中孔子形象的形成奠定了一定文化基础。苯教文献中有大量与“贡则”或“贡则楚吉杰布”相关的记载。特别是在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具有强烈神秘色彩的传说文献中,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完全苯教化的孔子形象。根据这些文献记载,“贡则楚吉杰布”的前世是一位叫作塞秋当巴的国王,由于累积许多功德,往生后投生为王子。他出生在贾拉欧玛洲其中一个最殊胜、以魔幻布局的城中。因为“贡则楚吉杰布”有汉王室血统,并且出生时双手掌上即有三十个环状的“贡则幻变字母”,所以他的父亲给他取名为“汉族幻变之王孔泽”。“贡则楚吉杰布”具有观察他手上的幻变字母以预测未来的能力,并且擅长念诵咒语。为了宣扬苯教教法,“贡则楚吉杰布”远离家乡,云游各地,在旅途中向神童洽肯则岚眉虚心请教并深受启发,最后建造了一座雄伟的苯教寺庙。但是他却无法对抗鬼怪的蓄意破坏,幸赖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协助,这座寺庙才得以保全,“贡则楚吉杰布”也因此成为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辛饶米沃且后来娶“贡则楚吉杰布”的女儿为妻,并生有一子,取名楚布琼,并且辛饶米沃且将360种占卜法悉数传授给楚布琼。通过种种刻意的描述,“贡则楚吉杰布”被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贡则楚吉杰布”在苯教传统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苯教四位重要大师,或者是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化身。在苯教文献中,对“贡则楚吉杰布”或其孙“贡则楚布琼”的描述都与占卜有关,他还被看作苯教所有仪式文献的创造者。我们认为,苯教中“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在唐代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的过程中,最能为藏民族所接受和认同的不是别的,而是与占卜、风水、历算、攘灾相关的神秘文化。这些文化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都是源于《周易》及其他儒家文化典籍,而孔子注重礼仪,“删定六经”,在汉文化中一向被看作是包括《周易》在内的儒家文化的创造者,藏民族自然也就把他看作是神秘文化的象征人物,而把相应的一些典籍也归之于他的名下。至于说“贡则楚吉杰布”双手掌心上与生俱来的幻变字母,笔者认为也和利用《周易》占卜的记忆方法有关。中国古代的占卜,为了便于记忆,常常用手上的指节表示五行、干支、八卦,在推算过程中按照规律掐算,藏族人看了觉得挺神奇,以为手上有神秘的幻变字母,所以将之附会于孔子。而孔子为苯教所认同和吸收,则一方面在于苯教文化和汉地占卜、攘灾文化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则在于佛苯斗争的需要。在佛教和苯教的斗争中,苯教为了争取信徒,扩大影响,把本不属于自己神话系统的人物吸收过来,或者做特殊的转化,将之视为同一的。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把汉文化中的老子和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等同起来,这首先来自于道教所编造而盛行于当时的“老子化胡”的传说。在这个传说中,老子被认为是释迦牟尼的老师,自然为苯教所接受认同。我们在苯教文献中看到,释迦牟尼也被看作是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苯教的四大法师之一。同时,汉文化中又有盛行的“孔子师老子”的故事,这样,把孔子吸收到苯教文化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为什么苯教又把孔子演变为辛饶米沃且的岳父呢?如上指出,藏民族思维中自然地把作为汉文化创造者的孔子和推动者的唐太宗等同起来,如把唐太宗叫作“贡则楚琼”,而孔子的名字中也有了“楚吉杰布”(皇帝)的称号涵义。众所周知,唐太宗是松赞干布的岳父,这在汉藏文化中家喻户晓,既然孔子和唐太宗是等同的,而唐太宗又把女儿嫁给了松赞干布,所以苯教自然把这美丽的故事纳入孔子的神话之中,孔子变成了国王,变成了岳父。这样的影射,也自然能获得藏民族百姓的认同,甚至会获得统治阶层的支持。另外,苯教文献中有关“贡则楚吉杰布”在旅途中与童子洽肯则岚眉的对话,也极可能是脱胎于描绘孔子与项橐事迹的民间传说。(二)佛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佛教经过前弘时期的传播,为其在西藏立足奠定了基础。到后弘时期,具有本土特色的藏传佛教逐渐形成,随后在西藏社会意识形态中一直处于主流统治地位。但是,藏传佛教的形成也不能不考虑其他文化系统因素对藏族社会的影响,对于已经被苯教所改造并为西藏社会所普遍认同的孔子,藏传佛教也对之进行佛教化的吸收和改造。与苯教一样,藏传佛教在形成过程中大量吸纳了汉地神秘文化的内容,把这一方面的内容称之为“算学”,并视为佛教的“五明”之一,同时也认为“贡则楚吉杰布”是这一方面的象征性人物。但与苯教所不同的是,藏传佛教认为汉族神秘文化的起源以及在西藏的传播,都是佛教感化的结果。根据16世纪的藏文著作《格言集锦——如意宝石》的说法,佛陀看到汉族喜好外道而无法理解佛陀教法,便指派了在佛教中象征智慧的文殊菩萨以世俗谛的五行算学降伏汉族子民。文殊菩萨在汉地五台山显现了很多奇迹,并给“贡则楚吉杰布”传授了五行算学。关于“贡则楚吉杰布”向文殊菩萨学习的内容,《格言集锦——如意宝石》说是五行算学的三十一续部以及三百六十种占卜法;五世达赖喇嘛说是年、月、日、时、生命力、身体、财富、运势、八卦、九宫等命理学概念;而五世达赖喇嘛的摄政桑结嘉措却说是称之为“解”的医疗方法和称作“道”的消灾仪式。但无论如何,都可以说是西藏命理学的主要内容。关于五行算学传人西藏的情况,五世达赖喇嘛说是由文成公主首先带至西藏;而桑结嘉措认为,因为大悲圣者观音的悲心展现,早在西藏传说中的第一位国王聂赤赞普时期甚至更早,“贡则楚吉杰布”就来到西藏,并创作了各种仪式,他所创作的仪式经常与苯教仪式混淆。这种陈述清楚地传达了作者明显区分苯教与佛教传承的意图,并暗示苯教与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记载实属不同传承。藏传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种种说法,表明了他们对汉文化的认同,以及在佛教的立场上努力吸收和容纳汉文化的态度。从而以藏传佛教对汉族孔子的印象为基础,借由文殊菩萨和一位起源于高度发展文明中的圣人形象,创造了具有佛教色彩的“贡则楚吉杰布”,以确保他们所新创的、融人佛教理念的西藏命理学系统的威信。这个创造的过程,不仅呈现了藏民族独特的文化创造力,同时也揭示了藏传佛教徒企图吸收汉文化中的重要成份,以达传播佛法的目的和意图。到了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对关于西藏命理学的传统观点做了总结,在其名著《知识宝库》中说:“五行算学,或称为西藏命理学的来源是内地。在第一位内地皇帝罢忽刹替时,一位居住在海边的百姓献给皇帝一只金色乌龟。皇帝仔细检视金色乌龟之后,心中首次出现八卦的象征符号。他根据这些符号创造了与八卦、九宫和十二生肖相关的各种算法。在此基础上,转世的国王、大臣及学者们逐渐发展出五行算学。后来出现许多相关文献,尤其是孔夫子——他是文殊师利的化身,在西藏以贡则楚杰著称——他也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在西藏本地最初是由前、后二位公主带来汉族算学文献,开启相关传承”。工珠·云丹嘉措的记载表明了西藏古代传统文化对孔子的普遍共识,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汉文化中的孔子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上都是基于藏民族根据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对汉文化积极吸收、认同和改造的必然结果。[参考文献][1][4][法国]石泰安.两卷敦煌藏文写本中的儒教格言[A].耿升译.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11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269、272.[2][法国]麦克唐纳.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M].耿舁译.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196.[3]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43.[5][法国]麦克唐纳.《汉藏史集》初释[A].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4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86.[6]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土观宗教源流[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202.[7]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J].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2007,(2):200.[收稿日期]2008-09-02[基金项目]本文为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度青年项目“唐蕃时期儒家文化在西藏的传播”(项目批准号:09MYQ05)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1、魏冬(1977—),陕西合阳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道家教哲学和隋唐三教关系研究;2、益西群培(1951—),藏族,西藏拉萨人,主要从事藏汉翻译和藏语言研究。(1、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陕西 西安 710062;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 拉萨 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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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左正東:從突尼斯到雅典:網路治理的未來
    科技 2010/01/28 | 阅读: 1512
    2005年十一月十六日到十八日在突尼斯舉行的第二次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World Summit on Information Society, WSIS), 讓憂慮聯合國接管網際網路的美國和西方的網路使用者社群暫時鬆一口氣。會前各界估計網路治理結構會在高峰會上引起激烈爭執, 最後可能由聯合國接管目前由美國商務部授權、管理網路核心資源的網際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組織(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出乎各界意料之外, 與會代表在會議召開前一天(11/15)就達成協議, 在「突尼斯資訊社會議程」(Tunis Agenda for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第五十五項各國代表同意網路治理安排維持現狀, 由私人部門(private sector)領導網路日常運作, 第七十二項則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召集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該論壇不應取代網路日常運作的先由體制。十一月十八日大會結束時, 該議程被納入大會正式通過的「突尼斯承諾」(Tunis Commitment)中, 成為此次資訊社會高峰會的最後結論。換句話說, ICANN將繼續擔任網域名稱和IP位置分配的管理者, 美國對於網路核心資源的最終控制權威也得以保全, 明年起將由在雅典舉行的網路治理論壇, 繼續探討網路治理的改革。回溯二○○三年日內瓦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期間, 以中國和巴西為首的發展中國家與質疑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阿拉伯國家, 強烈要求美國放棄域名系統和根伺服器最終權威, 並根據第一次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的決議,聯合國在二○○四年底成立網路治理工作小組(WGIG), 研議網路治理的結構改革。今(二○○五)年七月網路治理工作小組在公佈結案報告, 提出未來網路治理結構改革的四種模式, 其中主張大規模變革網路治理結構由各國政府監管網際網路, 和傾向維持現狀的提案各佔一半, 顯示兩方意見仍然相持不下。然而, 在二○○五年九月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第三階段籌備會議(PreCom 3)結束的兩天前, 一向與美國友好的英國以歐盟代表的身分發言, 呼籲建立國際合作的新架構:建議在這個架構之下, 籌建容納多元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公共論壇, 負責擬定相關公共政策, 建立國際政府影響IP 位址分配的機制、和參與改變根目錄檔案以納入新的頂層域名和改變國家代碼頂層域名的授權對象等種種, 引起美國的高度緊張。原因分析對照於九月之前的情勢發展 突尼斯世界資訊高峰會通過網路治理維持現狀的決議, 格外令人矚目。顯然的, 美國的強硬態度和歐洲國家的立場軟化, 對於高峰會最後的結果發生決定性的影響。早在今年六月三十日WGIG公佈其最終報告之前, 美國政府先發制人, 表明尊重各國政府對於其國家碼頂層域名(ccTLD)的正當利益, 但是重申不會放棄美國政府授權改變或修改根目錄檔案(root zone file)的權威角色, 引起各界譁然。高峰會第三次籌備會議之後, 美國參議員Norm Coleman於十月十七日提出動議要求參議院為美國政府立場背書, 拒絕聯合國接管網際網路, 並且重提聯合國改革法案, 要求聯合國改善其透明度和負責任性, 藉此提高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的談判籌碼。當第三階段籌備會議於十一月在突尼斯繼續召開時, 美國維持其強硬態度, 不惜和聯合國其他國家全面決裂, 的確讓企圖翻轉網路治理現狀的國家不見得敢於真正輕撂其鋒。不但如此, 美國還將其控制網路權威的存續視為網路自由精神能否繼續維繫的關鍵, 指稱在國際上積極要求聯合國接管網路的國家多是在其國境內嚴格檢查網路言論的國家, 如果這次高峰會將網路監管權移交聯合國, 如同1938年的慕尼黑會議將捷克的蘇台德地區移交給希特勒統治的德國。這樣的說法, 和一些公民社會團體(如無國界記者組織)指責主辦國鎮壓言論自由逮捕記者的紀錄相互呼應, 形成一股抵制此次突尼斯高峰會的浪潮, 對於主辦單位和主辦國都構成莫大的壓力, 為高峰會結論的轉向帶來契機。十一月五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Kofi Annan)在華盛頓郵報撰文表明聯合國無意接管網際網路, 強調高峰會所談的改革只是增加發展中國家對於網路治理的參與, 而且未來網際網路的日常運作仍然會保留給技術性組織, 藉此呼籲各界踴躍參與高峰會議, 似乎已經預告現存體制將會繼續存在。當然, 美國政策中棒子(堅持控制)與胡蘿蔔(尊重各國ccTLD主權)兼備的運用, 以及開發中國家陣營並無意建立新的域名系統和根伺服器, 和美國與ICANN的系統相抗衡, 使最後的妥協成為可能。事實上, 在十一月十五日各國就網路治理達成結論之前, 美國同意簽署由歐盟推動的網路治理原則, 聲明沒有任何國家應該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家代碼域名具有最終權威, 而會議最後結論不但同時滿足雙方的期待, 充分運用模糊的藝術, 如第五十五項保留現存體制的有效性, 符合美國的需要, 第三十五項將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劃歸各國主權範圍, 以及第六十三項要求各國不得干涉其他國家的ccTLD, 呼應反對美國陣營方面的主張, 是與會代表能夠達成共識的關鍵。另外, 高峰會結論還透過網路治理論壇的創設將網路治理的討論延長到未來五年, 讓雙方陣營都可以宣稱獲得勝利。影響評估此次資訊社會高峰會有關網路治理的結論, 對於網路治理的未來影響可以從國家代碼域名授權的變革、論壇組織的成立、和美國對於網路控制權的前途談起。首先, 雖然ICANN強調國家代碼域名授權為對於當地網路社群公共利益之託付, 必須以獲得所有利益相關人的共識為前提, 然而,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 美國外交政策和公民社會團體對於特定國家政治制度的不信任, 都曾經阻礙主權國家對於其國家代碼域名授權或移轉授權的主張。當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之際, ICANN以伊拉克情勢動盪為由, 凍結其國家代碼域名「.iq」的申請, 其後經過伊拉克政府多次請求, 終於在伊拉克推動新憲法公投前後, ICANN將「.iq」交給伊拉克政府管理。烏克蘭的國家代碼域名「.ua」由一家私人公司Hostmaster經營, 雖然烏克蘭政府三番兩次提出要求ICANN重新授權, 但是,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指稱烏克蘭收回國家代碼域名的行動, 其實是為進行網路言論檢查後, ICANN委婉拒絕烏克蘭政府的請求。未來的ICANN顯然不能再如此行事。按照歐洲所倡議並獲得美國簽署同意的網路治理原則, 未來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或移轉授權, 在ICANN做出決定之後必須交由美國商務部和該國家代碼歸屬國家進行協商, 避免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妨礙主權國家對於其網域空間的最終權威。歐盟代表認為, 過去由美國單獨決定或背書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 如有任何糾紛必須透過美國法律和法院系統解決, 將美國以外的政府和企業置於域名競爭中的不利地位, 現在提出的新方案, 應該會大幅度增加美國以外的主權國家政府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影響。但是, 除了上面提到烏克蘭的例子, 在新的作法之下應該會將.ua回歸烏克蘭政府的控制, 最值得關注的恐怕會是台灣國家代碼域名的未來歸屬。其實, 高峰會議之前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上學者Kenneth Cukier 談到美國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政策調整, 就提到新方案對於台灣帶來的衝擊, 他認為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採取國際電信聯盟國碼賦予和外交承認托勾的模式, 讓.tw能夠維持其現有地位。然而, 過去由於台灣不是國際電信聯盟會員國, 以致於我們推動的Enum方案無法獲得國際電信聯盟支持, 未來如果網路基礎設施也採取國際電信聯盟模式, 是否會衝擊.tw的資源分配空間和對於新服務方式的參與, 需要我們持續關切。其次, 高峰會通過的議程文件決定成立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IGF), 討論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促進與國際公共政策相關的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相互交流與溝通。議程文件同時強調, 網路治理論壇不具備監督功能(oversight), 不應取代現有的機構或組織, 而是中立的和無拘束的程序。換句話說, 未來的網路治理論壇既沒有對於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的決定權威, 也不具備監督技術運作的功能, 充其量只能看作是資訊社會高峰會和網路治理工作小組的延長賽, ICANN在技術協調工作上的獨立地位就此確立, 而各主權國家政府對於與網路相關公共政策的決定範圍, 以及其決定如何轉換為日常性的技術運作(day-to-day operation), 則留待網路治理論壇各種利益相關者的協商和妥協而定。其實, 將網路治理分為公共政策和技術運作兩個部分, 將ICANN的角色限定於網路的日常技術運作以保全其地位, 是二○○三年日內瓦資訊社會高峰會籌備期間研議網路治理改革者提出的創見。然而, 各界始終難以達成共識的是兩者之間的界線是否可能清楚劃分, 以及兩者應該如何劃分。長久以來, ICANN一直將自己定位於技術協調者, 美國方面在第一次資訊社會高峰會時也主張以此定義網路治理。然而, 在實際的運作上, 技術協調不可能完全不涉及政策決定, 而政策決定所必經的共識尋求過程又難以逃脫主權國家之間的權力角力, 以獲得其必要的合法性基礎。例如最近的.xxx域名成立的爭議, 雖然表面上這只是成立.xxx的網域空間, 實則該議案涉及的是各國能否接受其國民所處之網域空間存在成人內容的紅燈區, 原先決定放行其實已經隱含對於網路紅燈區的肯定, 美國於最後一刻喊卡, 將全案束之高閣, 固然是以美國一國之政策判斷介入ICANN獨立的技術運作, 但也同樣表示, 技術運作本身也可以產生重要的政策效果, 而必須仰賴政策決定者的認肯。從台北看從突尼斯到雅典的網路治理改革, 除了觀察美國對於網際網路控制的權力消長之外, 最值得我們關心的是國家代碼域名的未來安排和網路治理論壇的參與途徑, 對於美國學者提出的國際電信聯盟模式之下, 如何避免「.tw」的歸屬問題浮上檯面, 或者當問題浮上檯面之後, 如何確認「.tw」歸屬於台灣的網路社群, 以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為「.tw」最適當的受託管理者, 需要有關當局及早因應。在網路治理論壇上, 也需要及早釐清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途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來自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民間社團參與網路治理議題, 多半通過網路言論自由、隱私權、或者網路倫理的訴求獲得其參與的正當地位, 我們一向缺乏類似的傳統, 民間社團如何選擇適當議題參與網路治理論壇, 也有待各界共同集思廣益。【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本文不代表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立場】
  11. 约翰·泰勒:大偏离的教训
    经济 2010/12/20 | 阅读: 1512
    对规则的偏离不仅使我们远离了长期以来的稳定发展时期,而且还可能孕育了大萧条。出自道义的因素反而经常迫使人们作出有害无益的事。有谚云至善者善之敌,即为此也。
  12. 王文:伊朗十记(下)
    社会 2012/03/11 | 阅读: 1512
    (六)即将到来的伊朗战争?2012年伊始,美国著名学术期刊《外交》刊发了以"攻击伊朗的时刻到了"为题的长篇论文,斩钉截铁地认为"要么现在发动进攻,要么以后遭殃"。这篇文章引起了随后一个多月欧美学术界、媒体界的跟风,后者纷纷断定2012年是伊朗问题决定性的一年。欧美对外发动战争向来遵循"粮草未动,舆论先行"规律,伊朗战争似乎真的要开始了。但笔者在伊朗却丝毫没有大战来临的紧迫感。在德黑兰市北的厄尔布尔士山,许多当地人在滑雪嬉戏,山顶欣赏城市全貌的茶餐厅里人满为患;上下班高峰街道拥堵程度比北京上海有过之而无不及,加油的车辆一字排开上百米但没有加塞;各个博物馆里游客熙熙攘攘,偶尔还能见到成群结队的中小学生;电影院外常看排队进场的观众。在伊朗第二大城市伊斯法罕,傍晚的闹市区摩肩接踵,不少商店的生意都还不错。曾在2003年战争前夕呆在伊拉克的朋友告诉我,如果要备战,特征至少有:三步一岗,两步一哨,空中不断有战机驶过,街上常会有装甲兵团调来调去,警报有时也会响起。享受长期和平的中国人对备战已经没有记忆了,正如我们在德黑兰感受到的一样。在德黑兰,我问一位生于美国但在伊朗工作的电视主持人,战争发生了,你会怎么办?她笑着说,你这是FBI的问题啊。然后慢条斯理地解释,美国不会那么做,那样做不符合常理。伊朗的位置现在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战争会让整个世界陷入灾难,美国不会这么愚蠢。不只一位德黑兰民众也都这么想,美国对战争的口头呼喊大大高于实际行动,所谓"战争阴云"只是舆论战。目前美国人伊朗划了两条红线,一是伊朗拥有核武器,二是封锁霍尔木兹海峡。但现在远没有到那个时候。伊朗不会寻求完全封锁霍尔木兹海峡。连上世纪80年代两伊战争那么困难时,伊朗都没有封锁过霍尔木兹海峡,现在更不会主动封锁。内贾德反复宣称,伊朗不会寻求拥有核武器,和平利用核能是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一位在伊朗多年的中国企业家也承认,伊朗缺少发展核武器的决心。所以,美国远没有找到突袭、进攻或发动一场大规模对伊朗战争的理由与准备。反美主义者会认为,伊朗有没有核武器,不是伊朗而是美国说了算。美国想打,谁都挡不住?但美国真想打吗?五六年前,伊拉克战争刚偃旗息鼓,就传闻会有伊朗战争,当时中国驻伊朗人员一度都准备撤退了。但伊朗战争始终就像"狼来了"一样,喊得越多,反而更不会让人相信。道理很简单,伊朗是"狼"。如果灭了伊朗,阿拉伯世界就不需要美国及其军火,就会赶走美国。美国只是"驯狼",而非"杀狼",美国想扩大伊朗威胁,制造阿拉伯人的恐惧,永远保持中东世界的平衡。只有失衡时,美国才会动手,比如1991年萨达姆的疯狂。由此看,美国的伊朗政策只是全球"离岸平衡手" (off-shore balance)战略的一个浓缩。就像平衡中国与日本、印度与巴基斯坦、北约与俄罗斯。平衡伊朗与阿拉伯世界将是美国中东政策的长期核心。当然,它现在对伊朗做的,无非只是以压促变,通过制裁强迫伊朗屈服,让它变乖一些,变老实一些。接下来的疑问在于,这些对伊朗的制裁有用吗?英国《独立报》在年初刊发过一篇题为《制裁只能深化伊朗危机》的文章,其中指出:"将伊朗妖魔化只能说明,以色列及其右翼美国盟友对伊朗政权更迭而不是德黑兰核计划更感兴趣。"文章还提到,"制裁令伊朗人陷入穷困,50万儿童死于制裁"。事实上,制裁引起的非人道主义后果还很多,比如,伊朗30年来无法更新航空设备,导致机型老旧,25年来15架民运飞机坠毁,1700多人丧生。就像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古诗,在德黑兰,我看着该有钱的照样有豪车名牌,而街上走的不少貌美姑娘黑袍里露出的裤、鞋又显得陈旧、过时,一种辛酸感不觉而生。美国的制裁,到底是制裁谁呢?美国人会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在反对伊朗的"独裁"。伊朗是否独裁,权且不论。但"独裁"不会利于平民的福祉,"制裁"同样不会。国外的强权与国内的强权,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这真是困惑思想者的政治学悖论啊。(七)以色列与伊朗的涟漪在伊朗的第五天,我碰上了以色列驻格鲁吉亚、印度使馆的爆炸案。以色列第一时间指责是伊朗所为,伊朗则反咬是以色列自己人干的。在伊朗外交部,一位参赞气愤地说,这就是以色列"苦肉计",他们以前常这么做,为的是打造悲情,制造伊朗与中东国家的紧张关系,强化西方对伊朗的政治压力。但这种计策太"拙劣",现场没有以色列人伤亡。以色列想以这种方式与伊朗斗,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那种咬牙切齿的劲儿,就像伊朗与以色列有着不共戴天的世仇。但这又是一个错觉,正如误以为伊朗是邪恶的国家一样。在亚马逊网站,几个月前出版的《在狮子的阴影下》(In the Lion's Shadow)一书非常畅销,讲的是二战中伊朗辛德勒的真实故事。一位叫阿卜杜勒•侯赛因•萨尔达里的伊朗驻法国外交官,在1941年冒着巨大风险躲过盖世太保的眼线,签发了1000多本犹太人护照,大概救出了2000到3000名伊朗犹太人。撰写这本书的是伊朗裔美国人法里博尔兹•穆赫塔里。他估计是受了伊朗电视剧《零度转向》的启发。2007年,这部电视剧在伊朗电视台热播,讲的就是原型来自于萨尔达里的故事。当时国际上一阵热议,因为总统内贾德不久前刚说完"要从世界地图里抹去以色列"。一位记者追问当时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演讲的内贾德疯狂言论与《零度转向》的关系。内贾德的回答是:"我们热爱所有的人民,我们是犹太人的朋友,今天有许多犹太人在伊朗活得很自在。"《零度转变》编剧兼导演法特希也公开表示:"伊朗人民一直客观地将普通犹太人和以色列政权区分开来。"在我这样的第三国人看来,那些话恐怕不能视为谎言。阿拉伯国家常常指责什叶派的伊朗不包容,很褊狭,但事实是,伊朗是世界上犹太人数量最多的伊斯兰国家。在伊朗,波斯人仅占66%,阿塞拜疆人占25%,库尔德人占5%,除了犹太人外,还有阿拉伯人、巴克台里人、洛雷人、俾路支人及土库曼人等少数民族。很明显,这是一个"多民族成色"很足的国家,超过绝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常识告诉我,伊朗对待其国内犹太人的态度,不会低于对待其他少数民族的平均值。而史料也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波斯帝国时,居鲁士大帝征服巴比伦,就下令遣返了4.9万犹太人。伊以关系真正变坏,是1979年霍梅尼革命以后,伊朗认为,以色列是西方殖民主义的"走狗"与工具,以色列是"毒瘤",于是才有了两国交往"冰河期"。换句话说,波斯人与犹太人交往了2700多年,真正交恶的无非就是最近的30多年。他们彼此间没有战争与其他武力冲突,历史上更多的是文化与宗教往来。我有点怀疑,这些年,伊朗与以色列除了双方高层过把嘴瘾的狠话之外,相互之间的民族隔阂,是否比中华民族与大和民族之间更深?这两天,就是为了名古屋市长的一句否认南京大屠杀,中日邦交40周岁的生日都大有不过的趋势。换句话说,即使中日的"婚姻"已接近于"金婚",但双方过得并不开心;而以色列与伊朗连恋爱都不是,双方都放了要对方死的狠话,但内心却常有涟漪之波。毕竟,有多少人知道,包括以色列前总统卡察夫、前国防部长莫法兹等许多以色列精英,都是来自伊朗的移民。伊朗可是不少犹太人高层的祖国啊。对于伊朗人来说,以色列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了解以色列,远甚远其他阿拉伯国家。一位外交官跟我说,2006年、2008年以色列曾与黎巴嫩、巴勒斯坦两次冲突,都被"打败了",以色列的军力根本不行!过去半个世纪,阿拉伯人屡屡败给以色列,但伊朗人不信这个邪。伊朗人的自信或许是有理由的,虽然以色列有核武器,但以色列国土面积小,没有战略纵深,对于伊朗的导弹打击,以色列没有还手之力。那么,为何以色列有一些"喊战"的声音,一位伊朗学者说,那是他们的政治表演,他们像向欧美施压,制造"如果欧美不动手,以色列将会出手"的假象。但以色列远未到灾难临头的地步,为何要引火烧身呢?他说,据我可靠消息,以色列是否进攻伊朗,远还没有进入议事日程。(八)德黑兰的屋顶宁静的屋顶,柔和的月光,朦胧的人影,懵懂的恋情,在小说《德黑兰的屋顶》中,伊朗裔美国作家马赫布•萨拉杰用清新笔触,讲述了1970年代德黑兰青年在夜幕降临后站在屋顶大喊,表达反对政权、向往自由的故事。2009年,这部小说出版后,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让全世界的反伊朗者心有戚戚。我在德黑兰,看到的市貌与小说里的差不多,有欧式的咖啡馆、西式的着装、西方来的电器与汽车、美国的音乐,但从没有听到屋顶上的呐喊,这多少让我有一些茫然。一些欧洲人读了高行健小说后再来中国,同样会发现一些相似之处,但肯定也会有找不到"灵山"的茫然。不过,有一次,在伊斯法罕闹市区,两位衣着时尚的年轻情侣走近作为外国人的我,悄声用英文说了两遍:"这里没有自由!这里没有自由!"然后暗暗挥舞V字手势快速离开。我问一位伊朗学者,伊朗到底有多少反对派?他回答,大概1%-2%,其他都是政权内的改革派与保守派之争,两者主要差异是对西方的态度,共识则都是维护伊朗体制。1997年,改革派哈塔米当选总统,提出与美国的"文明对话",一度缓和了伊美关系。但"9•11事件"后,小布什总统迅速将伊朗划为"邪恶轴心",否认伊朗选举的合法性,指责伊朗庇护"基地组织"支持巴基斯坦"恐怖主义行为",这等于煽了以哈塔米为首的改革派一个耳光,伊朗国内保守派趁机上台,伊美关系急转直下,恶化至今。在伊朗革命日天,巴列维王宫门票免费,许多当地人前来瞻仰1979年霍梅尼革命时推翻的老国王的故居。有当地人说,伊朗人多多少少有点怀念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伊朗的全盛时期。不过,当问及是否愿意回到巴列维王朝那样西化、与欧美国家亲密无间时,三位德黑兰人都迅速回答:"不!"怀念巴列维的思潮在流行,主要是因为2011年底以来西方的新一轮制裁,多少让伊朗人感觉到水漫脖颈。2月中旬,美元兑伊朗货币里亚尔的官方比率是1:12100,但在购物时,商场通常都以1:17000来折合商品的美元价格。伊朗实际失业率已高达20%,通胀率达成40%,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据。在德黑兰,1公斤羊肉的价格是25美元,干巴巴的馕每个1美元,稍像样点的餐馆人均消费至少20美元,但德黑兰普通人的月薪不过300-500美元。这样的经济状况多少让城市居民有对内贾德的抱怨声,所以才会出现内贾德革命日演讲一半左右听众退场的现象。不过,对于西方的制裁,我们在德黑兰的司机是乐观的:"制裁下的生活虽然很难受,但我们伊朗人早就习惯了。"的确,被西方制裁了30多年,德黑兰隔几百米就有烂尾楼;离机场不远的霍梅尼墓修了10多年,仍只完成了一半;马路多是双车道;高楼、新楼不多;没有像北京王府井、上海淮海路那样的购物中心,最繁华商业区多数是百余平米左右的商铺,商品种类也不多;大多街道两旁都有明沟,淌着山上雪水或污水;路上跑的汽车基本都相当于中国国内10万元左右的中低档车。对习惯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中国人来说,这些街景很容易让人想起15年前的中国。但一个事实是,人口1600万的德黑兰,仍是西亚最大、全球第19大城市。在伊朗的每一个小时,我都能小本子记下观察到的细节,各种关联式也在脑海中生成:引进西方文化≠向往西方体制,对政府表达不满≠反对现存体制,反对体制者≠伊朗主流。这些复杂的不等号,美国人似乎并不懂。30多年来,他们对待伊朗的方式是简单而粗糙的,植下的只能是伊朗人心中的西方仇恨,就像1960年代中国人内心的"打倒美帝"一样。很少有美国人相信,让"美帝"变成"美丽帝国主义"的路径,从来不是靠强硬或制裁。欧美想以制裁、战争威胁、依靠一些反对派的方式让伊朗"变天",就像当前想颠覆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结果应是可以想象的。"西方主义"的思维局限,很难让欧美人辨识"体制依赖"、"民族复兴"、"生活抱怨"、"自由主义"等内容在伊朗民众心中的成色。至少我看到的许多伊朗裔美国人的作品中,呈现的仍是那种迎合西方逻辑的后殖民主义语径。想一想居住美国的那些中国异见者写的小说、杂文与中国观察,就可以明白,它们内容只是观察的一个角度,但不足以让西方人全面了解真实的中国。所以,《德黑兰的屋顶》也只是其中观察伊朗的一部分,西方人了解伊朗恐怕需要更多的视角。(九)唯一信得过中国?不得不感慨,伊朗第一次让我有种明星的感觉。15年前,一位在本国从事机械修理的美国朋友志愿到兰州教英语,受到了市政府、大学老师与学生的热烈欢迎,他受宠若惊与我说了同样的话。一国国民对于外国人的情感与偏好,整体上会与该国的财富与发达水平相关。虽然中国一些知识精英不一定认同此判断,但我在伊朗的确享受到了15年前这位普通美国人在中国的礼遇。在革命现场,乌泱泱人群的前排伊朗年轻人看到我们这些新鲜的外国面孔进来,都兴奋起来,狂叫、蹦跳,振臂高呼,眼神里闪烁着光彩,有的还喊"中国!中国!"走在伊朗大街上,常会有许多伊朗人来搭讪,知道我们来自中国后,都伸出大拇指,希望合影。在伊斯法罕四十柱皇宫,一个学生旅游团在合影后,用鼓掌演绎了一段感谢辞;一位头巾店老板知道我老家是浙江义乌,激动得想拥抱。他指着自己店里的头巾说,至少1/3都是从义乌进的货,每半年去一次。一位德黑兰商人用"商品民主"一词高度评价中国,没有"中国制造",全世界哪有那么多人能平等享受物美价廉的商品呢?在航班上,空姐放下工作想与我聊中国话题;在大巴扎,商户们走出商铺招呼着"你好!"中国人在伊朗的名声的确不错。随团年龄大一些学者也感慨,过去被人问国籍的顺序一般是,日本人?新加坡人?台湾人?香港人?然后才有可能是中国人。现在则变成倒装模式。看着东方面孔,对方首先会问"是中国人吧?"不出国,真的很难知道中国崛起的显性效应。在那些发展中的、经济仍然有困难的国家,这种效应会更明显。我问一位伊朗官员,谁是伊朗的朋友?他答,中国、土耳其。"俄罗斯呢?"他答,俄国曾入侵过伊朗,不可信!"那委内瑞拉呢?"答:委内瑞拉一国寄托于一人,不确定性太强!但中国与伊朗从没有历史过节,是可交的朋友!这算是给我的经历安了个官方说法。但有意思的是,有些中国人对伊朗缺乏必要尊重。在德黑兰入关处,我听到有中国人抱怨入关慢,"难道还怀疑中国人想移民伊朗不行?谁会愿意呢?"嫌穷爱富的中国人有时情不自禁地会把坏毛病带到国外,就像随地吐痰、显摆炫耀等毛病常被外国人诟病一样。其实大可不必,中国与伊朗有太多相似性,中国不必觉得比伊朗高明多少。从历史进程上看,中国与伊朗都是文明古国,2700年前波斯文明兴起并扎根于伊朗高原。中国与伊朗是全世界仅有的、其文明在本土延绵不断的两个国家。2000多年前的波斯文与古汉语,同样会被当下的伊朗人与中国人识别。这一点西方文明、非洲文明、印度文明都无法做到。中国人与伊朗人有必要为两国文明的伟大生命力而干杯。从民族情感上看,中国与伊朗都有沉重的历史悲情。历史上,两国的东、南、西、北都受过外族的入侵,尤其是近代以来,两国觉醒的民族意识更放大了内心的历史怨恨,强化了自我的民族认同。这种认同一方面体现在独立自主、民族复兴的梦想追求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两国主流社会尤其是精英层,对欧美双重标准人权指责的不满,以及对所谓的"普世价值"带有浓重怀疑意识。从地缘政治看,中国与伊朗都陷入了复杂的、天生的地缘宿命中。两国都没有美国那么幸运,美国只有两个邻国且都是相对弱国,但中国与伊朗却有两位数的邻国,且大都有制衡力量,地缘环境极其复杂,对两国政治家的纵横捭阖能力是极大的挑战。稍有不慎,国家就会面临被肢解的危险。我数次听到德黑兰人说,巴林、阿塞拜疆原来都是伊朗国土,这种耿耿于怀很像不少中国人说外蒙古、外兴安岭以前都是中国国土一样。民族的危机意识,中国与伊朗应当有心理共振。从西方战略看,中国与伊朗是被锁定在一起西方尤其是美国战略视野的对立面的。比如,2012年1月刚刚公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唯独将伊朗、中国视为在中东地区、东亚地区的战略对手。对于改变中伊两国的体制,西方国家也有相当的战略共识。中国与伊朗的精英层也有战略共识。当然,中伊两国的矛盾同样存在。伊朗实行全面与美对抗的外交政策,与中国和谐世界的战略、"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发展合作、不搞对抗"的对美方针,是格格不入的。伊朗对华的石油出口常常存在着苛刻的要求,这些要求远高于其对希腊、土耳其、叙利亚等国的优惠。伊朗战略逻辑中仍认为,中国对伊朗的需求,远高于伊朗对中国的需求。中国迄今有几十个"战略伙伴关系",但至近还没有与伊朗商讨过类似关系,这些都是限制中伊关系进一步走近的深层矛盾。在伊朗期间,曾一度曝出伊朗总统内贾德将于3月访华。第二天,副外长拉明•麦赫曼帕拉斯特向笔者透露,内贾德总统如果能成行,那将是中国对整个穆斯林世界的支持与鼓励。目前是中伊关系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国际体系正在迅速转型,如果中国与俄罗斯能够团结起来发挥更多作用,世界将是另外一种模样。中国肯定不会与伊朗联合反美。那么,伊朗希望中国未来的发挥怎样的作用?或许伊朗的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资深教授穆罕默德•卡马尼的话有一些代表性:伊朗希望能与中国寻求更大的战略和政治合作。虽然他们认为,中国不可能为了伊朗而反美,但伊朗希望中国能够扮演更重要的政治角色,毕竟中国的经济已羽翼丰满,只有政治的全球崛起才能真正插上腾飞的双翼。(十)观察伊朗的另三种视角"被妖魔化的伊朗",这是笔者所在访问团结束伊朗之行后的一致感受。有意思的是,这些年,有不少第一次来中国的美国议员、学者、记者在短暂游历后也会发出"被妖魔化的中国"的感慨。我承认,访问肯定是浮光掠影,不可能深入了解,但类似的巧合恰恰说明,欧美媒体在报道意识形态差异较大的国度时存在着偏差,甚至是误导。许多时候,这些误导成为主宰全球的霸权信息。我们不可能所有人都去一趟伊朗,就像不可能所有西方人都来一次中国。于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情感偏好,便会造成令人担忧的负面现象。根据皮尤的调查,中国人越来越不喜欢伊朗了,不喜欢的比率从2006年48%上升到2010年的60%。西方媒体对伊朗的"妖魔化"报道,被国内媒体大量转引,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倾向于跟随西方逻辑,认为伊朗是一个专制、封闭、混乱、非理性甚至是流氓、邪恶的国家。比如,近月来,我几次听到个别学者、媒体人在思考"伊朗如果攻击美国本土,该怎么办"的问题。仔细研究发现,这几位朋友可能都看了一篇被中国互联网广为转载的、标题为"伊朗想袭击美国本土"的文章。实际上,那只是美国情报高官的一定揣测与炒作,中国媒体却将其作为事实来报道。为什么不用常识想一想,伊朗怎么可能会采取这种"自杀"行为呢?在强大的西方传播力面前,中国一些知识界人士可能忘记了基本常识。现在看来,无论是中国媒体,还是中国学者,以其相关政策研究人员,都需要超越西方视角,寻求于更独立的思考、更谨慎的判断。在此,笔者简要提供除西方逻辑外的另三个视角,以供参考。一是伊朗视角:综合伊朗官方的看法,伊朗是一个自由、民主、独立、有尊严的国家,政教合一的体制相对完善。目前的全面反美战略是被美国压迫所为,得到民众的拥护,也得到中东许多国家的支持。伊朗意味着伊斯兰复兴的标榜性力量,其发展模式对伊斯兰世界尤其是周边一些长期受美国压迫的穆斯林国家,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在伊朗人看来,伊朗是一个和平国家,追求和平利用核能是伊朗的基本权利与尊严。伊朗不仅是一个区域大国,且在全球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伊朗的价值观是有别于西方的独立存在。诚如伊朗著名学者扎比胡拉•萨法在《伊朗文明及其对世界的影响》一书所说,自古以来,伊朗就为世界做出诸多贡献,比如基督教礼拜日的仪式、耶稣诞辰,都可能来源于古波斯的光明神;伊朗是最早主张思想自由的国家;善待犹太人;发明了象棋;创造了中东最早的灌溉系统;打造了沟通东西方贸易往来的丝绸之路最关键的一段;发明的税法至今影响世界,等等。在这个视角中,伊朗完全是一个正面、积极的国家存在。二是世界视角:美国研究文明史的知名教授詹姆斯•库尔思曾说,世界文明正在从现代全球文明向轴心文明时代转化,这些在20世纪下半叶兴起的轴心文明,主要分布在中国、印度、伊朗什叶派、伊斯兰逊尼派中。这些文明的共同特点就是,对以美国主导下的现代全球文明进行抵制。从这个角度看,伊朗什叶派抵制美国,只是世界新文明时代的一个突出特征而已。在这个特征中,美国有时被认为是普世文明,有时反而也被认为是只有实力、没有文明的大国,甚至有时被视为反文明的国家、真正文明的大敌。从当前形势看,2011年"阿拉伯之春"推翻过去许多亲美政权,多少有这些成分。无论如何,伊朗仍是2011年"阿拉伯之春"以来最稳定的区域之一,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这个视角上看,伊朗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加之伊朗是中东的心脏,可以算是一个转型中的新兴国家。三是中国视角:伊朗是中国最大的石油进口国,是牵制美国及西方国家制衡中国的重要外部力量。但伊朗核问题也会使中国陷入困境,激化中国与西方在世界观、价值观上的差异,对中俄关系的作用也非常微妙。总体而言,伊朗是西方完全主导世界的"全面不服从力量"。就目前局势而言,如果叙利亚巴沙尔政权在这一轮博弈中不幸被"征服",那么,伊朗势必会成为西方国家下一个征服目标。如果伊朗的石油定价权被西方控制,全球油价上涨,中国将会受到巨大冲击,中俄形成的战略"准同盟"关系也将受到分化,那时俄罗斯有可能将在石油问题上与中国进行更激烈的博弈。从这个视角看,如果说朝鲜对中国的战略意义更多地局限在东北亚,那么伊朗对中国的意义则是全球性的。因此,如何利用好伊朗,既坚持伊核问题上一贯立场,又保持与伊朗的合作关系;既坚守对和谐世界的构建,又能够与欧美国家合作竞争,是中国未来急需要破题的重要内容。(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13. 朱文奇:北约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的合法性研究
    法律 2012/05/07 | 阅读: 1512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部分成员国在2011年3月17日后发起的针对利比亚的一系列军事行动超出了《第1973( 2011) 号决议》授权范围, 违反了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以及国际人道法的有关规定, 属于国际不法行为。
  14. 烝民:中国创新能力的分析
    经济 2013/09/08 | 阅读: 1512
    当前中国的创新能力在世界上处在什么位置?
  15. 钱永祥:从“思想”到“我们时代的思想状况”  
    思想 2007/01/26 | 阅读: 1510
    “民主化、社会公义、文化共存:这些理念,不管在任何社会里面,都会认为是应该建立的共识,可是在每一个个别的社会里面,因为它的国际角色、历史背景、地理环境的限制,在这些方面所能做的都有它的限制性。今天将大陆、新马、港澳、台湾各自拥有的片面经验并列、汇集在一起,则可望形成比较丰富的系统,作为在华文世界里追求一套超越价值的基础。”
  16. 韩博:此时此地的彼时彼地--评萧开愚自选集《此时此地》
    文学 书评 2008/03/11 | 阅读: 1510
    日前,萧开愚自选集《此时此地》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分为三个部分:诗作、译诗和二十余篇萧开愚称之为“从命作文”的文章。他从自己不同时期的诗作中精选了133首,组成本书的第一单元“诗选”。从1986年的《雨中作》,到写于2007年6月的《破烂的田野》,从《金华及东山印象》、《夜游》、《试试》这样的玲珑短诗,到气势磅礴的组诗《向杜甫致敬》,“诗选”就像一份由每一个“此地”汇聚而成的地图,中江风物、上海风情、西欧风气、中原风土,在萧开愚注重“此时此地”经验的写作中错综勾连。这种道思与情感地理学,恰如本雅明所说的那种既可以从中主动迷失又能借以确定自己位置的个人地图。另一方面,“诗选”也是被“此时此地”改写过的“彼时彼地”的地图。萧开愚在《后记》里说,这本集子中大部分作品在编入本书的过程中,他全部重写了一遍,“重写产生的作品具有此时此地经验的加入,因而是不必美满但生气勃勃的此时此地的作品”。
  17. 《文化纵横》2011.6目录
    期刊专递 2011/12/11 | 阅读: 1510
    目录特稿 迎接全球动荡期的来临  语冰 封面选题:跨国公司资本主义 编者按 跨国公司: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精神"   鲁楠 跨国公司的"物种"演化史  贾晋京 跨国公司的政治逻辑   范春辉 公民社会:制约跨国公司的另一种可能  吴敖祺 在民间 像做NGO一样做剧场   本刊记者 陶子 观察·社会 中国家庭正在走向接力模式吗? 赵晓力 重归家庭 ----福利国家的困境与社会治理新出路   欧树军 儒家视野中的美好社会   范瑞平 笔谈:从边疆看中国 编者按 中国国家形态转型的边疆之维   刘晓原 文化秩序中的国家与族群  关凯 "中华民族"的宪法构建   郑戈 边疆问题与民族国家的困境   施展 观念 再问"什么的平等"?(下)           ----齐物平等与"跨体系社会"  汪晖 批评·回应 论儒家民族主义:对批评的回应  贝淡宁 儒家与民族主义能否相容   [美]陈倩仪 经典重温 李泽厚与"改革的马克思主义"  干春松
  18. 王欣:高昌内徙与西域政局
    历史 2012/11/13 | 阅读: 1510
    本文通过分析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至神龟元年(518)间高昌王国的内徙活动,认为在柔然、高车与北魏三方角逐西域的政治格局下,处于柔然和高车争夺焦点上的高昌为求自保而以内徙的形式谋求北魏的保护。北魏出于经营西域的战略考量却只同意将要求内徙的高昌东迁于伊吾一带,借以控制丝路交通、牵制柔然和高车。这不仅导致高昌内部政局发生动荡,而且也使得两次内徙活动未果而终。
  19. 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法理学
    法律 2010/05/31 | 阅读: 1509
    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一些具体问题和制度也有细致入微的论述--如肉刑、复仇、大赦及律令例的相互关系、立法变法的具体程序、法言法语的准确表达及一些具体条文的更改等等。梁启超曾作《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1]将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内容分为:"法之起因"、"法字之语源"、"旧学派关于法之观念"、"法治主义之发生"四个方面。其中,旧学派法之观念主述儒家、道家、墨家法思想,法治主义主述法家法思想及法家与儒道墨诸家的异同。梁启超的论述开启了以现代法学方法研究古代法思想的先河,但是这种现代法学研究方法继受西学,又处在开创时期,有些概念,尤其是新创或从西学中借用的概念,比如法理学、法治、主义等等难免差强人意。又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先秦诸子的"治国"之术上,比如儒家的"礼治主义"、"人治主义";道家的"放任主义";法家的"法治主义"、"势治主义"等。梁启超的研究虽开时代风气,但也给人留下了缺憾(缺少秦以后的时代)。如果用现在的法理学研究内容分析中国古代法思想,我们可以归纳出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与自然的关系,二是法与人的关系(法于人性、法与道德、法治与人治)。而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体系、作用等则都是在对这两者关系的论述中涉及到的。因为中国古人以"实事求是"的形象或经验思维方式为主,所以,在思想家、学派的理论体系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概念"。对相同的事务,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或将其放在不同的环境中论述时,便会有不同的"概念"。一、法与自然不同的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背景,使中西方人从大自然中感悟到不同的真谛。以农为本的中国人从自然中感受到的是万世不易的四时变化规律与万物相生相克的和谐之美。从中国古人的思想中不难寻找到崇尚自然、效法自然的法理念。顺应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中国人观念中的最大公正。西方人则从自然界感悟到了"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公正"原则,其自然法的精髓就在于"公正"。虽然这种"公正"在西方人眼里也只是一种人类社会可以不断接近,却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法。基于对自然的不同感悟,中西方法理中都有"和谐"的理念,但是中国法理中强调的是一种安于本分和角色的和谐,西方法理更强调博弈后以秩序为基础的和谐。1、"天人合一"的立法思想崇尚上天(和神),用占卜获取天(神)意,是人类社会发展伊始必经的阶段。甲骨卜辞的发现证明商人几乎无事不卜:大到祭祀、征伐、立制,小到行止、梦幻、疾病之类。商统治者对"天"的崇拜迷信达到鼎盛,商纣王在周人大兵压境,商亡迫在眉睫的情况下依然说"我生不由命在天乎?"[2]周人革商人之命,对"天"的存在与威力不可能毫无怀疑,人对天的绝对服从在周初便有了改变。相对以往的"天"来说,人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周初统治者认为,天意通过占卜可以预测,但更直接的是通过民意反映出来。所谓"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3]"民之所欲,天必从之。"[4]统治者只有凭藉"德政"才能获取民心,并由此获得天命。天--王--民由此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可以说是"天人合一"观念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卜筮之法仍盛行,但"天"的概念在学术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家各派在论及"天"时,基本上是各取所需。务实的思想家对"天"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孔子学生记"子不语怪、力、乱、神";[5]孔子对鬼神的看法是"祭神如神在";[6]但对"天",孔子仍持"敬"的态度。《论语·乡党》记:"迅雷风烈,必变。"即遇到异常的天变,孔子一定作出恭敬的姿态来迎候。他还认为一旦"获罪于天,无所祷也"。[7]子产则认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8]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对"天"的解释,老子认为"天之道"就是"自然之道"。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虽不受人事的影响,但人类社会若逆自然规律而动则必乱无疑,必亡无疑。在道家的理论体系中,自然之"道"是万物之本,是人类必须尊奉的"大法"。孟子言人性善,荀子与法家言人性恶,但他们最终都将人性说成是自然使之,天所生就。墨家虽迷信天地鬼神,但对天地鬼神也完全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他们把自己"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说成是天地鬼神的旨意。原服务于宗室的阴阳五行家,由于宗法制的崩溃而"官失其守",流落民间,以占卜为生,成为方士[9]。为生活所迫,他们无法恪守以往的天命观,故从以占卜释天意转为注重以自然释天意。太史公说:"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10]对"天"多种多样的、现实的解释,使中国文化的发展避免了狂热的宗教崇拜而始终以人为中心。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中国文化对自然的探索往往无法深入,因而对"天"那种若有若无的迷信也始终没有打破。中国人论证"天道"目的在于为"人事"提供效法的模式。日月运行,寒暑交替,春华秋实,生老病死,这些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统治者解释法的来源和设法立制提供了依据。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天人合一观在西汉正统法思想形成时,被董仲舒系统化、理论化。正统法思想的奠基者董仲舒认为天人是相通的,人的精神形体就是大自然的副本:"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既然天人相通,那么人与天便也可互相感应:"人之喜怒"可化为"天之寒暑"。[12]人间政事通和可致"阴阳调而风雨顺,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熟而草木茂,......"[13]人与天相通、相应,天为人之本,因而在董仲舒看来,人最重要的莫过于效法上天,顺应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来保天长地久之道。董仲舒的"天"有两个含义:一是阴阳、四时、五行、万物自然的演化,是为"天象",这是自然之天;二是主宰自然(也包括人类)的"天意",这层意义的"天"具有神秘的宗教色彩。[14]天象是天意的体现,在天人合一的体系中,在人对天的效法中,董仲舒更强调自然之天。因为"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15]而自然的阴阳、四时、五行变化却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阴阳、五行、四时的变化造就了自然界中的"万象",古人称之为"天象",在儒家思想中天象是圣人制礼的依据,也是统治者立法的依据。儒家经典《礼记·月令》详细地记述了天子一年十二个月应穿的服饰、带的佩物及应行之政。以天子的为政应天所变,与春夏秋冬四时变化相协调。《月令》的大致内容是:春季为万物复苏、返青、生长之际,阳气渐盛。为迎春气,天子应衣青衣,服青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春气于东郊。对大自然采取保护措施,禁止捕杀幼鸟幼兽,禁止捕捞池鱼、掏取鸟卵、砍伐树木等。体察上天的好生之德,教化百姓,赏有功,恤幼怜弱,开仓廪、赐贫穷、赈乏绝。减少狱讼。夏季为万物成长、茁壮、茂盛之际,阳气最盛。天子应衣朱衣,服赤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至南郊而迎夏气。夏季对大自然也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可毁坏长成的万物,不可砍伐大树。体察上天的生养之德,天子应行仁政,别贵贱,多赏而薄刑。禁止大的土木工程。秋季为阳气开始收敛,阴气上升之时,万物转入萧条。天子应衣白衣,服白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秋气于西郊。应举行田猎而教战阵之法,举兵征讨不义,修订法令,断刑决狱,以迎自然肃杀之气。冬季阳气深藏,阴气最盛。天子衣黑衣,服玄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冬气于北郊。天子应体察冬藏之意,收租赋于民。民也应在有司的指导下猎取山泽之利。对没有收藏好的谷物和放佚的马牛等畜兽准许人们任意收取。对犯罪者申以严刑,加重制裁。2、顺天则时的"司法时令说""司法时令说"源于战国时期的阴阳家思想,其认为王政、法度都应该顺应阴阳消长、四季变化的规律而定,断讼听狱的司法活动也应该与天时相应。在春夏万物生长之际,应从事教化奖赏;秋冬万物肃杀之时,则应从事断狱活动,故尔"秋冬行刑"成为制度。"司法时令说"的具体体现是首先要求帝王"顺天":其将自然界的灾异之象,视为"上天遣告"帝王为政有失,所以帝王要检点言行,亲自复查、审断案件,平反冤狱。其次要求帝王"则时"。如《礼记·月令》中言,当春夏阳和之际,帝王也应效法天意,善待人犯,停止一般的狱讼和拷掠犯人以体现上天仁慈好生之德。秋冬时要效法天的肃杀之威,审决死刑,严惩犯罪。司法时令说为正统法思想所采纳,并形成日益完善的"司法时令制"。董仲舒认为,一岁之中有春、夏、秋、冬四季,"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四季之气相应:"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16]天人合一与顺天则时,用天意、天象解释了人间法令的来源、作用和必要性。同时也赋予了法律神圣性和合理性。同时,这种对自然的崇尚和效法造就了古人"秋后处斩"、"秋后算帐"的习惯。 二、法与人性不同的人性论决定了不同的法思想。自春秋战国起,中国的先哲们便对人性与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说到底,人性与法的关系最终还是自然与法的关系的延续,因为人性生于自然。先秦儒家基本持"性善"的观点,所以他们相信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礼治";而法家是"性恶论"者,更相信"力"的约束,所以主张"法治"。其后,随着儒法两家的融合,正统法思想的"性三品"之说形成,以儒家为主的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法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1、孔孟的"性善论"与"礼治"儒家的创始者孔子对人性的善恶并无明确的论断,他认为人性原本相近,是后天的教化与环境不同,使人性在发展中产生了差异,即所谓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7]但孔子同时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18]表现了一定程度的性善主张。孔子之后,亚圣孟子明确提出了"人性善"的观点。孟子认为,无论什么人,若突然间看到一位孩童将跌落井中,都会"怵惕恻隐"。这种不自觉地唯恐孩童受到伤害的心情,便是"不忍人之心"。由"不忍人之心"而产生的"恻隐之心"为"仁之端";"羞恶之心"为"义之端";"辞让之心"为"礼之端";"是非之心"为"智之端"。[19]源于"不忍人之心"的仁、义、礼,智四种美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孟子断言:"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20]忠、孝、节、义及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所推崇的道德在孔孟学说中不过是根植于"人性"之中的"人之常情"而已。由于倾向或确认"人性善",孔子与孟子都将拯救时弊的希望寄托于礼治对人性的恢复上。由于重视礼治,孔子和孟子对新兴的"法治"思潮皆持否定的态度。因为在孔孟看来,以严酷为特征的"法治"不仅不利于人性的恢复,反而会压抑人性、扭曲人情,"法治"的最佳结局也不过是"民免而无耻"。[21]孟子在肯定了"人皆可为尧舜"[22]的同时,也告诫统治者应注意对百姓的心灵熏陶:"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23]他告诫人们做人须以"守身为大"。[24]"人性善"奠定了孔孟充满人情味的法思想,"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25]法律形式服务于法律的精神,由人性善而导源出的法应是顺从人情的法,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司法中常常出现以情破法,行"法外之仁"的法理依据。2、"人性恶"与"法治"战国中期的思想家荀子,在对人性的认识上与孟子截然不同。他认为"恶"才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善"不过是人们后天的修饰和伪装。《荀子·性恶》开篇便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因为人性本恶,所以世间的人情也"甚不美"。荀子引用舜的话说:"人性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26]有了妻儿,便会淡漠对父母的孝敬之心;自己的利益满足后,便会失信于朋友;爵至极品,便会对君主懈怠;这就是人情。荀子据此而断言:若"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27]如果不节制人性,必然会发生争夺,最终悖理乱制而形成暴乱的社会。荀子的学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对"甚不美"的人情揭露得更为深刻,对"人心险恶"的描述也更为尖锐、生动。孔子与孟子所向往的人间脉脉温情在韩非学说中变成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人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为"利"而往。忠、孝、节、义成为迂腐的空谈。荀子与韩非同是"人性恶"论者,但在如何对待"人性"的问题上却不尽相同。荀子认为人性通过教化是可以得到改造的。人们在自省自律中可以抑制人性的膨胀,披上善良的伪装,这就是"化性起伪"。[28]承认通过教化可以改变人性是荀子仍被归于儒家学派的原因所在。但荀子的礼治教化毕竟以"人性恶"为基础,所以荀子的礼治又有别于孔孟,即在强调礼对道德的弘扬同时,也强调礼的规范约束作用。荀子将礼比作权威、绳墨、规矩,[29]有学者认为,荀子在谈礼的时候"而眼光却贯射于法的对象--'物'的度量分界(这是权力思想的萌芽,和孟子求"礼之端"于"辞让之心"的唯心理论何等两样)。如果把'礼'字换成'法'字似乎还要切实些。"[30]在改造孔孟之礼治的同时,荀子并不讳言"法治"。荀子对"礼治"不像孔孟那样满怀信心,他清醒地认识到教化非万能之器,对教而不化的"奸民"须用刑罚迫使其收敛本性。"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宄不惩。"[31]隆礼而至法,教化与刑罚并举便是荀子奉献给统治者的治世良方。因此荀子也被誉为儒法合流的思想先驱。法家,对人性"好利恶害"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对改造人性也不感兴趣,所以儒家和荀子的教化思想在法家看来都是迂阔之论。法家认为:明智的君主只须考虑对人性、人情加以利用便足矣。人们"好利恶害",君主便可设赏罚以统一人们的思想,使人们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行事。如耕战有利于国家,君主不妨设赏以劝之。当人们认识到努力耕战则有利可图,有赏可得时,就会戮力本业,为国效力。懒惰、私斗有害于国,君主不妨设刑以禁之。当人们认识到不努力工作,私斗逞强便会招致刑狱之灾时,就会避之如瘟疫。设赏罚以利用人性,比教化简单明确,而且起效快,可立竿见影。"人性有好恶,故民可治也。"[32]法家视儒家所提倡的道德君子为国家的大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33]所谓的"富贵不能淫,贫穷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君子,不是民之楷模,而是国君之大敌。在"人性恶"的基础上,法家彻底否定了礼治,而提倡以赏罚为基础的"法治"。法治的核心内容在于如何从事赏罚。法家认为,赏罚须遵循三项原则:一是"缘法"而赏罚,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使法取信于民;二是用刑须重,使其足以镇慑人心。用赏须厚,使其足以打动人心。让法在所及范围内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三是刑须多于赏。刑多使人不敢因恶小而为之;赏少使人竭尽所能效力国家。法家对人性、人情的利用可谓淋漓尽致。其重刑主张为后来的统治者实行"法外之法"提供了理论根据。3、"性三品"与正统法律思想体系的建立春秋战国人性善恶的争论中,还有一些颇为中庸的观点,如杨子说:"人之性,善恶混。"告子说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 [34]汉代思想家对人性善恶的认识,杂糅了先秦各家思想。大儒董仲舒将人性比喻为"禾",将善比喻为"米"。他认为,"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他进而论证人性有"善质",但"善质"须经王者教化而为"善"。[35]在此,董仲舒还确定了具有"善质"者的范围。他认为所谓"人性"不过是针对一般人,即"中民"而言的,并不包括大善大恶之人:"圣人之性不可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36]这样,实际上是将人分为三等,即圣人、中民、斗筲。在此基础上,唐代韩愈提出了系统的"性三品"、"情三品"之说:"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情为性之表现,因而亦分上中下三品。上品之人,七情具合于善:"动而处其中"。中品之人,经教化可以达到善。下品之人则"情发而悖于善"。[37]因此,就人类整体而言,人的善恶参差不齐,良莠并存。就个人而言,大多数的中品之人,得教则向善,失教则向恶。宋代理学家朱熹总结历代人性论后说:"孟子言性,只说得本然底,论才亦然。荀子只见得不好底,杨子观得半上半下底,韩子所言却是说得稍近。盖荀、杨既说不是,韩子看来端的见有如此不同,故有三品之说。"[38]性三品、情三品实际上是春秋以来有关人性、人情争论的总结。鉴于对人性、人情较全面的认识,汉以后正统法思想主张礼法并举的治国方针。此处的礼与先秦孔孟所倡导的礼一脉相承,侧重于体现人情、人伦的礼之义,也是法的精神,其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三纲五常"。[39]礼与法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礼侧重于教化,目的在于通过道德教化,变人性中的"善质"为善。而法侧重于用严厉的刑罚扼制人们恶性的发展。其主要针对下品之人而设。简单地说,礼是一种由里及表的统治方式,法是一种由表及里的统治方式。礼以扬善,法以惩恶。礼法的最终目的都在于使人们能"情动而处其中"。先秦的礼治与法治之争在性三品、情三品学说中统一起来。正统法思想虽然认为礼与法在治国中不可或阙,但以弘扬忠、孝、节、义道德为务的礼治显然占据了主要地位。因为中品之人占据人类的大多数,这些人可以因教而善。《清史稿·刑法志》:"中国自书契以来,以礼教治天下。劳之来之而政生焉,匡之直之而刑生焉。正也,刑也,凡皆以维护礼教于勿替。"因此。德主刑辅、礼刑并举成为正统法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正统法思想对人性与法关系的论述,确定了法的作用不仅只是规范人们的言行,维护人类社会必要的"秩序","惩恶扬善"才是法律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三、法与道德前文中引孔子所言:"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先秦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德礼政刑不可偏废,但是应该以"德礼"的普及为追求。因为德礼教化不仅可以使民众避免违法犯罪,而且可以使民众有羞耻之心,变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即"有耻且格"。汉代在对秦法的反思中,孔子有关德礼政刑关系的论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进一步发展。在德与法关系的论述上,汉儒有两大贡献:第一,确立了刑在治国中的辅助地位,即"德主刑辅",并以此来指导立法、司法实践。汉武帝时的思想家董仲舒用自然阴阳五行的变化规律论证儒学德礼政刑的思想。董仲舒认为天地万物皆由阴阳演化而成,阳"以生育养长为事",阴"积于空虚不用之处",自然界中阳主阴辅是天意的体现,故而上天有好生之德。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董仲舒看来也是阴阳演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统治者为政的手段可以与阴阳变化相比附:"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40]第二,将先秦儒家学说现实化,使儒学由"圣人之学"变为统治者的学说,使儒家的法体系更具有实用性。孔子的学说之所以被春秋至秦代的统治者弃而不用,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分强调教化,理想色彩太浓。有人曾问政于孔子"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答道:"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41]在先秦儒家看来,政治就是如此简单。"君正则天下正。"只要君主心存仁义,天下之人便会弃恶从善。与先秦儒家略有不同,相对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来说,汉代儒生更注重统治者的统治方式。因而在肯定教化的同时,汉儒并不讳言刑杀的作用,所谓"阳不得阴之助,终不能独成岁。"对传统的礼,汉儒则明智地取其"微言大义",将礼作为刑的原则与指导。因此,在汉代,不仅儒家的思想得到了弘扬,而且在法家理论指导下建立的秦制亦得到继承。"汉承秦制"标志着汉代思想家、政治家的现实与成熟。 四、法治与人治在论述中国古代人治思想之前,必须首先区别中国与西方、古代与现代有关"人治"、"法治"的异同。第一,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可以与西方柏拉图"贤人政治"相比较。但无论是古代的,还是西方的"人治",都不是现实中某些人所说的"以人代法"、"以言代法"或"长官意志",将古代人治简单或庸俗地解释为"权大于法",完全是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第二,中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的核心是维护君权,与民主思想水火不相容。鉴于此,对传统"人治"思想不加分析地贬斥,其结果将会是阻碍优秀文化传统的弘扬。相反,如果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家"法治"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便将其视为精华而加以继承,并企图通过提倡传统意义上的法治而健全民主,其结果也必将是缘木求鱼。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主要集中于先秦儒家的论述中。先秦儒家"人治"思想的核心是论证"人"与"法"的关系,即在治国中是统治者,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才能更为重要,还是制度更为重要。儒家的回答是"人"(主要指君主)的品德与才能,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更为重要。孔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42]孔子认为在治理国家时,最高统治者的言行,甚至喜怒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人民的苦乐。因为上行下效是普遍的规律。他强调"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43]即将君子(泛指统治者)的品行比喻为风,小人(泛指人民)的品行为草,就如风往什么方向吹,草就往什么方向倒伏一样,有什么样的统治者,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因此,法令执行的最佳途径是统治者,当然是君主自己"身正"。孟子继承了孔子"身正令行"的思想,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44]"君"与"法"的关系,孟子认为君是主要的、是核心,一个君主的品德,决定着一国的风气。即"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45]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46]的思想完善了儒家的人治思想。其基本观点如下:第一,法是由人制定的。他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为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必须有好的统治者才能治理好国家。法对治国虽然很重要,是"治之端也",但法毕竟是作为统治者的"人"制定出来的,所以说"君子者,法之原也。"[47] 法的善恶取决于"人"。第二,法是由人执行的。即使有了良法,也还是要由"人"来掌握和贯彻,否则便成为一纸空文,不能发挥其作用。"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48]第三,法的作用是有限的。再完备的法律也不能对复杂、变化多端的国家大事、社会生活概括无遗。而且法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完全随机应变,法的漏洞需要"人"去弥补。汉至清末,随着古代成文法的逐步完善,逐渐形成了"人法并重"的法思想,其特点是既重视"法"的威严,又强调人的素质,人法兼治。宋代欧阳修说:"已有正法则依法,无正法则原情。"[49]王安石认为治理国家"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50]苏轼概括了在治国中单纯"任人"与单纯"任法"的缺陷:"任法而不任人,则法有不通,无以尽万变之情。任人而不任法,人各有意,无以定一成之论。"[51]自宋以来,这种"人治"与"法治"兼重的思想一直占主导地位。"人法兼重"的思想正是"人""法"之辩的归宿。我们应该注意到"人治"与"法治"之争的最终结论虽然是"人法兼重",但受儒家"民本"与法家"治吏"思想的影响,在治国中人们一般还是将"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沈家本曾总结说:"有其法尤贵有其人。"[52] [1] 载《饮冰室合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2] 《史记·商本纪》。[3] 《尚书·康诰》[4]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5] 《论语·述而》。[6] 《论语·八佾》。[7] 《论语·八佾》。[8] 《左传·昭公十八年》。[9] 阴阳五行家的由来,参见冯友兰著《三松堂全集》,第2卷,第430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10] 《史记·太史公自序》。[11] 《老子·二十五章》。[12]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13] 《汉书·董仲舒传》。[14] 参见李泽厚著《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145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5]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16] 《春秋繁露·四时之副》。[17] 《论语·阳货》。[18] 《论语·里仁》。[19] 参见《孟子·公孙丑》。[20] 《孟子·公孙丑》。[21] 《论语·为政》。[22] 《孟子·告子》。[23] 《孟子·梁惠王》。[24] 《孟子·离娄》。[25] 《论语·子路》。[26] 《荀子·性恶》。[27] 《荀子·性恶》。[28] 《荀子·性恶》。[29] 参见《荀子·王霸》。[30] 杜国庠著《先秦诸子的若干研究》,第129页,三联出版社1956年版。[31] 《荀子·富国》。[32] 《商君书·错法》。[33] 《韩非子·五蠹》。[34] 《孟子·告子》。[35] 参见《春秋繁露·深察名号》。[36] 《春秋繁露·实性》。[37] 参见《韩昌黎先生集·卷十一·原性》。[38] 《朱子语类·卷四》。[39]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40] 《汉书·董仲舒传》。[41] 《论语·颜渊》。[42] 《论语·子路》。[43] 《论语·颜渊》。[44] 《孟子·离娄》、[45] 《孟子·离娄》。[46] 《荀子·君道》。[47] 《荀子·君道》。[48] 《荀子·君道》。[49] 《欧阳文忠公全集·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札子》。[50] 《王文公文集·上时政书》。[51] 《东坡续集·王振大理少卿》。[52] 《历代刑法考·刑制总论·唐》。  
  20. 厄内斯特·德姆西:特里·伊格尔顿《人生的意义》简评
    书评 2010/06/18 | 阅读: 1509
    探讨像"人生的意义"这样一个庞大的哲学话题是需要胆量的任务,不仅因为这个问题在热衷技术和商业的时代里听起来有点自命不凡,矫揉造作,而且因为无论"人生"还是"意义"的概念都太模糊和宽泛。说它模糊是因为人们很难知道从哪里开始,说它宽泛是因为不知道在哪里结束,或 如何结束。但是,如果根本不去探索人生意义就好像让人觉得自己是个知识分子骗子,就像卡夫卡《审判》中的情形那样产生一种无可名状的内疚感。当今世界最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之一,兰卡斯特大学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教授把这个话题拿过来进行严肃的哲学探索,试图把传统智慧"压"在上面。 伊格尔顿一开始非常谨慎(对焦急的读者来说,也很小心),向普罗大众说明提出人生意义问题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喜剧演员(他诙谐地希望把自己归类为前者而非后者)。接着,作者没有提供现成的回答,反而质疑这个问题假定的清晰性。"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是真正的问题还是有误导人的嫌疑呢?因此,这场讨论被引进必然探讨问题涉及的概念的语言意义的轨道中。与此同时,伊格尔顿持续关注"人生"和"意义"这两个概念莫测高深的历史背景以及它们的联合意义。当他把意义和人生问题的讨论限制在人的视角之内,人们大可不必厌恶地皱眉头。毕竟,意义的三个主要方面"宗教、文化和性"都是关于人的东西。 伊格尔顿在书的大部分篇幅中关心的内容与其说是"人生"倒不如说是"意义"。在他看来,意义是最基本的概念,因为人生就是通过其意义而被人们所认识的,至少从理论上如此。作者在这种探索中不仅在个人层面而且在不同意义体系的层面上都确实遭遇了意义多样性的问题。《人生的意义》把意义概念区分为三大思想流派:前现代、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每个流派都是一个笼统的意义体系,各自都是科学、文化、符号学和个人思想等种种影响相结合的产物。 就是在这里,该话题几乎逃脱了伊格尔顿的控制。任何一个意义体系超越其他体系的相对效度很难得到人们充满信心地赞同,因此,意义变得难以捉摸。难怪,伊格尔顿自己的立场并不停留在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平台之上,而是从经典的亚里士多德美德作为有意义的人生的基础,经过叔本华的意志、尼采的权力意志、获得人生本质的弗洛伊德体系或马克思主义体系,一直谈到当今时代的极端主义和虚无主义。在梳理这些哲学途径的同时,伊格尔顿还引用了以莎士比亚和贝克特的戏剧为代表的众多文学经典,这些作品描述了人类生存背景,创造了意义,或者对现有意义重新洗牌。伊格尔顿处理哲学和文学宝库的方式暗示了为人生意义问题提供单一答案或者现实立场的企图是注定要失败的。意义的模糊性本身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 但是,在此我们遭遇到另一个障碍----逃避主义。"模糊性"难道不是回避人生意义问题的另一个托辞吗?伊格尔顿认为人生意义问题是道德问题:但是要在不选择一个意识形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道德判断的情况下,去发现人生的核心价值就更加困难。伦理学的目标不是满足于模糊性,而是为人类生活带来融合与和谐。所以,按照某些道德标准或者价值观来评价人们的生活是追求人生意义的核心内容。在此意义上,人生意义问题决不能被敷衍搪塞过去。最后,作者提出以爱和幸福两个核心价值作为确定有意义人生的特征。读者当然可以自由地提出自己的用以评价人生意义(或无意义)的价值观。但是,我们从《人生的意义》中得到的最宝贵建议是:如果你真的想从生活中找到意义的话,把价值观,即便是最积极的价值观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来使用将是一条危险之路。相反,要使自己的人生有意义,你就必须把积极的价值当作目的本身,而不是通向某些隐蔽目标的道路。实践美好价值观是终极目的,没有任何意义能超越它。 《人生的意义》对所有对严肃问题感兴趣的读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著作,它邀请你参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困难的问题的讨论。伊格尔顿教授在书的末尾提醒读者,他的讨论并非要为人生意义问题提供最终的答案,他也不期待任何其他专著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他确实成功地提醒我们值得人人都思考的问题所在。投入到寻找人生意义的活动中是一场激动人心的冒险,就像呼吸是物质生活的组成部分一样,这种冒险本身就是人生意义的一部分。 作者简介:厄内斯特·德姆西(Ernest Dempsey)自由作家。著有四本著作,当前是《自我恢复》季刊的编辑,密歇根the Loving Healing Press出版社助理编辑。 译自:The Meaning of Life by Terry Eagleton 本文评论的书:《人生的意义》 The Meaning of Life by Terry Eagleton, OUP, 2007, 200 pages. ISBN: 0199210705.http://www.philosophynow.org/issue78/78dempsey.htm吴万伟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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