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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弹奏的古琴,多数并非传统的古琴,而是受到西方文化深刻影响的古琴。当代琴家对琴曲的处理,除了吟猱和节奏的改变,有时甚至改变旋律。他们认为这是‘表现自我’,其实是对传统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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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调查后发现,她原来的学生兼助手过去一直在雇佣艺术生伪造她的作品并将其兜售给别的画廊。“我已经报警了,伪造的画作也已被扣押为证据,但是警方到现在也没有逮捕他们。除了伪造画作之外,我的签名甚至鉴定书也被伪造了。”科尔说,“虽然赝品问题对全球艺术市场来说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在印度,这一肿瘤正在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蔓延着。”而事实上,科尔并非唯一存有这种担忧的人,印度绝大部分知名艺术家,诸如M.F。侯赛因、S.H。拉扎、萨迪斯·古吉拉尔等人,都深受那些高仿艺术品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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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兄弟与《语丝》。《语丝》问世,才有了智性和有趣的新文人,文章也可以随意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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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大部头的作品来适应4分多钟的单面唱片,有时面临着多重的困难选择,即使演奏家能够从容地保持与公开演奏基本相当的速度,通常也要事先选定好切割点,并在录制到该处时停下来,以便工程师换好录音唱盘后再继续下去。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录音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分段的方式录制的(在再版的CD中这些断点已被细心的连接起来),除非采用两台以上的录音设备连续工作才能避免中断,而这种奢侈的方法一般只在录制现场演出时才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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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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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即将到来的伊朗战争?2012年伊始,美国著名学术期刊《外交》刊发了以"攻击伊朗的时刻到了"为题的长篇论文,斩钉截铁地认为"要么现在发动进攻,要么以后遭殃"。这篇文章引起了随后一个多月欧美学术界、媒体界的跟风,后者纷纷断定2012年是伊朗问题决定性的一年。欧美对外发动战争向来遵循"粮草未动,舆论先行"规律,伊朗战争似乎真的要开始了。但笔者在伊朗却丝毫没有大战来临的紧迫感。在德黑兰市北的厄尔布尔士山,许多当地人在滑雪嬉戏,山顶欣赏城市全貌的茶餐厅里人满为患;上下班高峰街道拥堵程度比北京上海有过之而无不及,加油的车辆一字排开上百米但没有加塞;各个博物馆里游客熙熙攘攘,偶尔还能见到成群结队的中小学生;电影院外常看排队进场的观众。在伊朗第二大城市伊斯法罕,傍晚的闹市区摩肩接踵,不少商店的生意都还不错。曾在2003年战争前夕呆在伊拉克的朋友告诉我,如果要备战,特征至少有:三步一岗,两步一哨,空中不断有战机驶过,街上常会有装甲兵团调来调去,警报有时也会响起。享受长期和平的中国人对备战已经没有记忆了,正如我们在德黑兰感受到的一样。在德黑兰,我问一位生于美国但在伊朗工作的电视主持人,战争发生了,你会怎么办?她笑着说,你这是FBI的问题啊。然后慢条斯理地解释,美国不会那么做,那样做不符合常理。伊朗的位置现在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战争会让整个世界陷入灾难,美国不会这么愚蠢。不只一位德黑兰民众也都这么想,美国对战争的口头呼喊大大高于实际行动,所谓"战争阴云"只是舆论战。目前美国人伊朗划了两条红线,一是伊朗拥有核武器,二是封锁霍尔木兹海峡。但现在远没有到那个时候。伊朗不会寻求完全封锁霍尔木兹海峡。连上世纪80年代两伊战争那么困难时,伊朗都没有封锁过霍尔木兹海峡,现在更不会主动封锁。内贾德反复宣称,伊朗不会寻求拥有核武器,和平利用核能是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一位在伊朗多年的中国企业家也承认,伊朗缺少发展核武器的决心。所以,美国远没有找到突袭、进攻或发动一场大规模对伊朗战争的理由与准备。反美主义者会认为,伊朗有没有核武器,不是伊朗而是美国说了算。美国想打,谁都挡不住?但美国真想打吗?五六年前,伊拉克战争刚偃旗息鼓,就传闻会有伊朗战争,当时中国驻伊朗人员一度都准备撤退了。但伊朗战争始终就像"狼来了"一样,喊得越多,反而更不会让人相信。道理很简单,伊朗是"狼"。如果灭了伊朗,阿拉伯世界就不需要美国及其军火,就会赶走美国。美国只是"驯狼",而非"杀狼",美国想扩大伊朗威胁,制造阿拉伯人的恐惧,永远保持中东世界的平衡。只有失衡时,美国才会动手,比如1991年萨达姆的疯狂。由此看,美国的伊朗政策只是全球"离岸平衡手" (off-shore balance)战略的一个浓缩。就像平衡中国与日本、印度与巴基斯坦、北约与俄罗斯。平衡伊朗与阿拉伯世界将是美国中东政策的长期核心。当然,它现在对伊朗做的,无非只是以压促变,通过制裁强迫伊朗屈服,让它变乖一些,变老实一些。接下来的疑问在于,这些对伊朗的制裁有用吗?英国《独立报》在年初刊发过一篇题为《制裁只能深化伊朗危机》的文章,其中指出:"将伊朗妖魔化只能说明,以色列及其右翼美国盟友对伊朗政权更迭而不是德黑兰核计划更感兴趣。"文章还提到,"制裁令伊朗人陷入穷困,50万儿童死于制裁"。事实上,制裁引起的非人道主义后果还很多,比如,伊朗30年来无法更新航空设备,导致机型老旧,25年来15架民运飞机坠毁,1700多人丧生。就像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古诗,在德黑兰,我看着该有钱的照样有豪车名牌,而街上走的不少貌美姑娘黑袍里露出的裤、鞋又显得陈旧、过时,一种辛酸感不觉而生。美国的制裁,到底是制裁谁呢?美国人会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在反对伊朗的"独裁"。伊朗是否独裁,权且不论。但"独裁"不会利于平民的福祉,"制裁"同样不会。国外的强权与国内的强权,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这真是困惑思想者的政治学悖论啊。(七)以色列与伊朗的涟漪在伊朗的第五天,我碰上了以色列驻格鲁吉亚、印度使馆的爆炸案。以色列第一时间指责是伊朗所为,伊朗则反咬是以色列自己人干的。在伊朗外交部,一位参赞气愤地说,这就是以色列"苦肉计",他们以前常这么做,为的是打造悲情,制造伊朗与中东国家的紧张关系,强化西方对伊朗的政治压力。但这种计策太"拙劣",现场没有以色列人伤亡。以色列想以这种方式与伊朗斗,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那种咬牙切齿的劲儿,就像伊朗与以色列有着不共戴天的世仇。但这又是一个错觉,正如误以为伊朗是邪恶的国家一样。在亚马逊网站,几个月前出版的《在狮子的阴影下》(In the Lion's Shadow)一书非常畅销,讲的是二战中伊朗辛德勒的真实故事。一位叫阿卜杜勒•侯赛因•萨尔达里的伊朗驻法国外交官,在1941年冒着巨大风险躲过盖世太保的眼线,签发了1000多本犹太人护照,大概救出了2000到3000名伊朗犹太人。撰写这本书的是伊朗裔美国人法里博尔兹•穆赫塔里。他估计是受了伊朗电视剧《零度转向》的启发。2007年,这部电视剧在伊朗电视台热播,讲的就是原型来自于萨尔达里的故事。当时国际上一阵热议,因为总统内贾德不久前刚说完"要从世界地图里抹去以色列"。一位记者追问当时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演讲的内贾德疯狂言论与《零度转向》的关系。内贾德的回答是:"我们热爱所有的人民,我们是犹太人的朋友,今天有许多犹太人在伊朗活得很自在。"《零度转变》编剧兼导演法特希也公开表示:"伊朗人民一直客观地将普通犹太人和以色列政权区分开来。"在我这样的第三国人看来,那些话恐怕不能视为谎言。阿拉伯国家常常指责什叶派的伊朗不包容,很褊狭,但事实是,伊朗是世界上犹太人数量最多的伊斯兰国家。在伊朗,波斯人仅占66%,阿塞拜疆人占25%,库尔德人占5%,除了犹太人外,还有阿拉伯人、巴克台里人、洛雷人、俾路支人及土库曼人等少数民族。很明显,这是一个"多民族成色"很足的国家,超过绝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常识告诉我,伊朗对待其国内犹太人的态度,不会低于对待其他少数民族的平均值。而史料也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波斯帝国时,居鲁士大帝征服巴比伦,就下令遣返了4.9万犹太人。伊以关系真正变坏,是1979年霍梅尼革命以后,伊朗认为,以色列是西方殖民主义的"走狗"与工具,以色列是"毒瘤",于是才有了两国交往"冰河期"。换句话说,波斯人与犹太人交往了2700多年,真正交恶的无非就是最近的30多年。他们彼此间没有战争与其他武力冲突,历史上更多的是文化与宗教往来。我有点怀疑,这些年,伊朗与以色列除了双方高层过把嘴瘾的狠话之外,相互之间的民族隔阂,是否比中华民族与大和民族之间更深?这两天,就是为了名古屋市长的一句否认南京大屠杀,中日邦交40周岁的生日都大有不过的趋势。换句话说,即使中日的"婚姻"已接近于"金婚",但双方过得并不开心;而以色列与伊朗连恋爱都不是,双方都放了要对方死的狠话,但内心却常有涟漪之波。毕竟,有多少人知道,包括以色列前总统卡察夫、前国防部长莫法兹等许多以色列精英,都是来自伊朗的移民。伊朗可是不少犹太人高层的祖国啊。对于伊朗人来说,以色列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了解以色列,远甚远其他阿拉伯国家。一位外交官跟我说,2006年、2008年以色列曾与黎巴嫩、巴勒斯坦两次冲突,都被"打败了",以色列的军力根本不行!过去半个世纪,阿拉伯人屡屡败给以色列,但伊朗人不信这个邪。伊朗人的自信或许是有理由的,虽然以色列有核武器,但以色列国土面积小,没有战略纵深,对于伊朗的导弹打击,以色列没有还手之力。那么,为何以色列有一些"喊战"的声音,一位伊朗学者说,那是他们的政治表演,他们像向欧美施压,制造"如果欧美不动手,以色列将会出手"的假象。但以色列远未到灾难临头的地步,为何要引火烧身呢?他说,据我可靠消息,以色列是否进攻伊朗,远还没有进入议事日程。(八)德黑兰的屋顶宁静的屋顶,柔和的月光,朦胧的人影,懵懂的恋情,在小说《德黑兰的屋顶》中,伊朗裔美国作家马赫布•萨拉杰用清新笔触,讲述了1970年代德黑兰青年在夜幕降临后站在屋顶大喊,表达反对政权、向往自由的故事。2009年,这部小说出版后,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让全世界的反伊朗者心有戚戚。我在德黑兰,看到的市貌与小说里的差不多,有欧式的咖啡馆、西式的着装、西方来的电器与汽车、美国的音乐,但从没有听到屋顶上的呐喊,这多少让我有一些茫然。一些欧洲人读了高行健小说后再来中国,同样会发现一些相似之处,但肯定也会有找不到"灵山"的茫然。不过,有一次,在伊斯法罕闹市区,两位衣着时尚的年轻情侣走近作为外国人的我,悄声用英文说了两遍:"这里没有自由!这里没有自由!"然后暗暗挥舞V字手势快速离开。我问一位伊朗学者,伊朗到底有多少反对派?他回答,大概1%-2%,其他都是政权内的改革派与保守派之争,两者主要差异是对西方的态度,共识则都是维护伊朗体制。1997年,改革派哈塔米当选总统,提出与美国的"文明对话",一度缓和了伊美关系。但"9•11事件"后,小布什总统迅速将伊朗划为"邪恶轴心",否认伊朗选举的合法性,指责伊朗庇护"基地组织"支持巴基斯坦"恐怖主义行为",这等于煽了以哈塔米为首的改革派一个耳光,伊朗国内保守派趁机上台,伊美关系急转直下,恶化至今。在伊朗革命日天,巴列维王宫门票免费,许多当地人前来瞻仰1979年霍梅尼革命时推翻的老国王的故居。有当地人说,伊朗人多多少少有点怀念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伊朗的全盛时期。不过,当问及是否愿意回到巴列维王朝那样西化、与欧美国家亲密无间时,三位德黑兰人都迅速回答:"不!"怀念巴列维的思潮在流行,主要是因为2011年底以来西方的新一轮制裁,多少让伊朗人感觉到水漫脖颈。2月中旬,美元兑伊朗货币里亚尔的官方比率是1:12100,但在购物时,商场通常都以1:17000来折合商品的美元价格。伊朗实际失业率已高达20%,通胀率达成40%,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据。在德黑兰,1公斤羊肉的价格是25美元,干巴巴的馕每个1美元,稍像样点的餐馆人均消费至少20美元,但德黑兰普通人的月薪不过300-500美元。这样的经济状况多少让城市居民有对内贾德的抱怨声,所以才会出现内贾德革命日演讲一半左右听众退场的现象。不过,对于西方的制裁,我们在德黑兰的司机是乐观的:"制裁下的生活虽然很难受,但我们伊朗人早就习惯了。"的确,被西方制裁了30多年,德黑兰隔几百米就有烂尾楼;离机场不远的霍梅尼墓修了10多年,仍只完成了一半;马路多是双车道;高楼、新楼不多;没有像北京王府井、上海淮海路那样的购物中心,最繁华商业区多数是百余平米左右的商铺,商品种类也不多;大多街道两旁都有明沟,淌着山上雪水或污水;路上跑的汽车基本都相当于中国国内10万元左右的中低档车。对习惯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中国人来说,这些街景很容易让人想起15年前的中国。但一个事实是,人口1600万的德黑兰,仍是西亚最大、全球第19大城市。在伊朗的每一个小时,我都能小本子记下观察到的细节,各种关联式也在脑海中生成:引进西方文化≠向往西方体制,对政府表达不满≠反对现存体制,反对体制者≠伊朗主流。这些复杂的不等号,美国人似乎并不懂。30多年来,他们对待伊朗的方式是简单而粗糙的,植下的只能是伊朗人心中的西方仇恨,就像1960年代中国人内心的"打倒美帝"一样。很少有美国人相信,让"美帝"变成"美丽帝国主义"的路径,从来不是靠强硬或制裁。欧美想以制裁、战争威胁、依靠一些反对派的方式让伊朗"变天",就像当前想颠覆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结果应是可以想象的。"西方主义"的思维局限,很难让欧美人辨识"体制依赖"、"民族复兴"、"生活抱怨"、"自由主义"等内容在伊朗民众心中的成色。至少我看到的许多伊朗裔美国人的作品中,呈现的仍是那种迎合西方逻辑的后殖民主义语径。想一想居住美国的那些中国异见者写的小说、杂文与中国观察,就可以明白,它们内容只是观察的一个角度,但不足以让西方人全面了解真实的中国。所以,《德黑兰的屋顶》也只是其中观察伊朗的一部分,西方人了解伊朗恐怕需要更多的视角。(九)唯一信得过中国?不得不感慨,伊朗第一次让我有种明星的感觉。15年前,一位在本国从事机械修理的美国朋友志愿到兰州教英语,受到了市政府、大学老师与学生的热烈欢迎,他受宠若惊与我说了同样的话。一国国民对于外国人的情感与偏好,整体上会与该国的财富与发达水平相关。虽然中国一些知识精英不一定认同此判断,但我在伊朗的确享受到了15年前这位普通美国人在中国的礼遇。在革命现场,乌泱泱人群的前排伊朗年轻人看到我们这些新鲜的外国面孔进来,都兴奋起来,狂叫、蹦跳,振臂高呼,眼神里闪烁着光彩,有的还喊"中国!中国!"走在伊朗大街上,常会有许多伊朗人来搭讪,知道我们来自中国后,都伸出大拇指,希望合影。在伊斯法罕四十柱皇宫,一个学生旅游团在合影后,用鼓掌演绎了一段感谢辞;一位头巾店老板知道我老家是浙江义乌,激动得想拥抱。他指着自己店里的头巾说,至少1/3都是从义乌进的货,每半年去一次。一位德黑兰商人用"商品民主"一词高度评价中国,没有"中国制造",全世界哪有那么多人能平等享受物美价廉的商品呢?在航班上,空姐放下工作想与我聊中国话题;在大巴扎,商户们走出商铺招呼着"你好!"中国人在伊朗的名声的确不错。随团年龄大一些学者也感慨,过去被人问国籍的顺序一般是,日本人?新加坡人?台湾人?香港人?然后才有可能是中国人。现在则变成倒装模式。看着东方面孔,对方首先会问"是中国人吧?"不出国,真的很难知道中国崛起的显性效应。在那些发展中的、经济仍然有困难的国家,这种效应会更明显。我问一位伊朗官员,谁是伊朗的朋友?他答,中国、土耳其。"俄罗斯呢?"他答,俄国曾入侵过伊朗,不可信!"那委内瑞拉呢?"答:委内瑞拉一国寄托于一人,不确定性太强!但中国与伊朗从没有历史过节,是可交的朋友!这算是给我的经历安了个官方说法。但有意思的是,有些中国人对伊朗缺乏必要尊重。在德黑兰入关处,我听到有中国人抱怨入关慢,"难道还怀疑中国人想移民伊朗不行?谁会愿意呢?"嫌穷爱富的中国人有时情不自禁地会把坏毛病带到国外,就像随地吐痰、显摆炫耀等毛病常被外国人诟病一样。其实大可不必,中国与伊朗有太多相似性,中国不必觉得比伊朗高明多少。从历史进程上看,中国与伊朗都是文明古国,2700年前波斯文明兴起并扎根于伊朗高原。中国与伊朗是全世界仅有的、其文明在本土延绵不断的两个国家。2000多年前的波斯文与古汉语,同样会被当下的伊朗人与中国人识别。这一点西方文明、非洲文明、印度文明都无法做到。中国人与伊朗人有必要为两国文明的伟大生命力而干杯。从民族情感上看,中国与伊朗都有沉重的历史悲情。历史上,两国的东、南、西、北都受过外族的入侵,尤其是近代以来,两国觉醒的民族意识更放大了内心的历史怨恨,强化了自我的民族认同。这种认同一方面体现在独立自主、民族复兴的梦想追求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两国主流社会尤其是精英层,对欧美双重标准人权指责的不满,以及对所谓的"普世价值"带有浓重怀疑意识。从地缘政治看,中国与伊朗都陷入了复杂的、天生的地缘宿命中。两国都没有美国那么幸运,美国只有两个邻国且都是相对弱国,但中国与伊朗却有两位数的邻国,且大都有制衡力量,地缘环境极其复杂,对两国政治家的纵横捭阖能力是极大的挑战。稍有不慎,国家就会面临被肢解的危险。我数次听到德黑兰人说,巴林、阿塞拜疆原来都是伊朗国土,这种耿耿于怀很像不少中国人说外蒙古、外兴安岭以前都是中国国土一样。民族的危机意识,中国与伊朗应当有心理共振。从西方战略看,中国与伊朗是被锁定在一起西方尤其是美国战略视野的对立面的。比如,2012年1月刚刚公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唯独将伊朗、中国视为在中东地区、东亚地区的战略对手。对于改变中伊两国的体制,西方国家也有相当的战略共识。中国与伊朗的精英层也有战略共识。当然,中伊两国的矛盾同样存在。伊朗实行全面与美对抗的外交政策,与中国和谐世界的战略、"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发展合作、不搞对抗"的对美方针,是格格不入的。伊朗对华的石油出口常常存在着苛刻的要求,这些要求远高于其对希腊、土耳其、叙利亚等国的优惠。伊朗战略逻辑中仍认为,中国对伊朗的需求,远高于伊朗对中国的需求。中国迄今有几十个"战略伙伴关系",但至近还没有与伊朗商讨过类似关系,这些都是限制中伊关系进一步走近的深层矛盾。在伊朗期间,曾一度曝出伊朗总统内贾德将于3月访华。第二天,副外长拉明•麦赫曼帕拉斯特向笔者透露,内贾德总统如果能成行,那将是中国对整个穆斯林世界的支持与鼓励。目前是中伊关系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国际体系正在迅速转型,如果中国与俄罗斯能够团结起来发挥更多作用,世界将是另外一种模样。中国肯定不会与伊朗联合反美。那么,伊朗希望中国未来的发挥怎样的作用?或许伊朗的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资深教授穆罕默德•卡马尼的话有一些代表性:伊朗希望能与中国寻求更大的战略和政治合作。虽然他们认为,中国不可能为了伊朗而反美,但伊朗希望中国能够扮演更重要的政治角色,毕竟中国的经济已羽翼丰满,只有政治的全球崛起才能真正插上腾飞的双翼。(十)观察伊朗的另三种视角"被妖魔化的伊朗",这是笔者所在访问团结束伊朗之行后的一致感受。有意思的是,这些年,有不少第一次来中国的美国议员、学者、记者在短暂游历后也会发出"被妖魔化的中国"的感慨。我承认,访问肯定是浮光掠影,不可能深入了解,但类似的巧合恰恰说明,欧美媒体在报道意识形态差异较大的国度时存在着偏差,甚至是误导。许多时候,这些误导成为主宰全球的霸权信息。我们不可能所有人都去一趟伊朗,就像不可能所有西方人都来一次中国。于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情感偏好,便会造成令人担忧的负面现象。根据皮尤的调查,中国人越来越不喜欢伊朗了,不喜欢的比率从2006年48%上升到2010年的60%。西方媒体对伊朗的"妖魔化"报道,被国内媒体大量转引,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倾向于跟随西方逻辑,认为伊朗是一个专制、封闭、混乱、非理性甚至是流氓、邪恶的国家。比如,近月来,我几次听到个别学者、媒体人在思考"伊朗如果攻击美国本土,该怎么办"的问题。仔细研究发现,这几位朋友可能都看了一篇被中国互联网广为转载的、标题为"伊朗想袭击美国本土"的文章。实际上,那只是美国情报高官的一定揣测与炒作,中国媒体却将其作为事实来报道。为什么不用常识想一想,伊朗怎么可能会采取这种"自杀"行为呢?在强大的西方传播力面前,中国一些知识界人士可能忘记了基本常识。现在看来,无论是中国媒体,还是中国学者,以其相关政策研究人员,都需要超越西方视角,寻求于更独立的思考、更谨慎的判断。在此,笔者简要提供除西方逻辑外的另三个视角,以供参考。一是伊朗视角:综合伊朗官方的看法,伊朗是一个自由、民主、独立、有尊严的国家,政教合一的体制相对完善。目前的全面反美战略是被美国压迫所为,得到民众的拥护,也得到中东许多国家的支持。伊朗意味着伊斯兰复兴的标榜性力量,其发展模式对伊斯兰世界尤其是周边一些长期受美国压迫的穆斯林国家,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在伊朗人看来,伊朗是一个和平国家,追求和平利用核能是伊朗的基本权利与尊严。伊朗不仅是一个区域大国,且在全球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伊朗的价值观是有别于西方的独立存在。诚如伊朗著名学者扎比胡拉•萨法在《伊朗文明及其对世界的影响》一书所说,自古以来,伊朗就为世界做出诸多贡献,比如基督教礼拜日的仪式、耶稣诞辰,都可能来源于古波斯的光明神;伊朗是最早主张思想自由的国家;善待犹太人;发明了象棋;创造了中东最早的灌溉系统;打造了沟通东西方贸易往来的丝绸之路最关键的一段;发明的税法至今影响世界,等等。在这个视角中,伊朗完全是一个正面、积极的国家存在。二是世界视角:美国研究文明史的知名教授詹姆斯•库尔思曾说,世界文明正在从现代全球文明向轴心文明时代转化,这些在20世纪下半叶兴起的轴心文明,主要分布在中国、印度、伊朗什叶派、伊斯兰逊尼派中。这些文明的共同特点就是,对以美国主导下的现代全球文明进行抵制。从这个角度看,伊朗什叶派抵制美国,只是世界新文明时代的一个突出特征而已。在这个特征中,美国有时被认为是普世文明,有时反而也被认为是只有实力、没有文明的大国,甚至有时被视为反文明的国家、真正文明的大敌。从当前形势看,2011年"阿拉伯之春"推翻过去许多亲美政权,多少有这些成分。无论如何,伊朗仍是2011年"阿拉伯之春"以来最稳定的区域之一,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这个视角上看,伊朗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加之伊朗是中东的心脏,可以算是一个转型中的新兴国家。三是中国视角:伊朗是中国最大的石油进口国,是牵制美国及西方国家制衡中国的重要外部力量。但伊朗核问题也会使中国陷入困境,激化中国与西方在世界观、价值观上的差异,对中俄关系的作用也非常微妙。总体而言,伊朗是西方完全主导世界的"全面不服从力量"。就目前局势而言,如果叙利亚巴沙尔政权在这一轮博弈中不幸被"征服",那么,伊朗势必会成为西方国家下一个征服目标。如果伊朗的石油定价权被西方控制,全球油价上涨,中国将会受到巨大冲击,中俄形成的战略"准同盟"关系也将受到分化,那时俄罗斯有可能将在石油问题上与中国进行更激烈的博弈。从这个视角看,如果说朝鲜对中国的战略意义更多地局限在东北亚,那么伊朗对中国的意义则是全球性的。因此,如何利用好伊朗,既坚持伊核问题上一贯立场,又保持与伊朗的合作关系;既坚守对和谐世界的构建,又能够与欧美国家合作竞争,是中国未来急需要破题的重要内容。(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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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氏、公羊氏是经学家,重在解释《春秋》经义,故事只是为释义的补充而已,因而忽视叙事的完整性和生动性。左氏是史学家兼史传文学家,长于叙事,重视细节的真实性和情节的完整性,解释《春秋》经义只是偶尔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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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书评
2008/03/11
| 阅读: 1548
日前,萧开愚自选集《此时此地》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分为三个部分:诗作、译诗和二十余篇萧开愚称之为“从命作文”的文章。他从自己不同时期的诗作中精选了133首,组成本书的第一单元“诗选”。从1986年的《雨中作》,到写于2007年6月的《破烂的田野》,从《金华及东山印象》、《夜游》、《试试》这样的玲珑短诗,到气势磅礴的组诗《向杜甫致敬》,“诗选”就像一份由每一个“此地”汇聚而成的地图,中江风物、上海风情、西欧风气、中原风土,在萧开愚注重“此时此地”经验的写作中错综勾连。这种道思与情感地理学,恰如本雅明所说的那种既可以从中主动迷失又能借以确定自己位置的个人地图。另一方面,“诗选”也是被“此时此地”改写过的“彼时彼地”的地图。萧开愚在《后记》里说,这本集子中大部分作品在编入本书的过程中,他全部重写了一遍,“重写产生的作品具有此时此地经验的加入,因而是不必美满但生气勃勃的此时此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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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精英化和“去精英化”角度来看80-90年代以来文学经典的建构变化。但作者在分析中简单地把金庸等人看成是纯粹的消费文化代表,仍应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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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村庄社会长远预期松动,人们越来越期待在短期内收回自己的人情时,人情就不再是过去的那种以礼尚往来为基础,以婚丧大事为条件的互惠。这样的人情也注定是不可能维持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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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帮助林老整理他的著述《河流辩证法与冲积平原河流治理》时,曾多次听到他说:在一定的条件下,R(水力半径)与S(坡降)的乘积等于某个常数,即当S变大时,S就变小;反之亦然。这是林老从大量的河流现象中归纳出来的,我称之为R-S反比关系,它做为一条公理可以成为我们进一步分析河流运动的工具。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更稳健的表述应是R-S反变关系(或逆变关系)。反变关系还是一种定性的认识;而实际上,林老对R与S的认识已经深入到了定量的层次。本文是我学习林老治水思想的一点体会。一、 明槽均匀流的情况 2000年8月28日,在我第一次拜访林老时,首次听他说起R-S反比关系,后来又听他多次提到这个关系,但都没有给我留下多深的印像。直到2003年5月,他给我讲述了一个具体的例子,现概述如下:在郑州附近,黄河到河口的距离约700km,郑州枯水时节的水面高程是90多米;相比而言,长江大通水文站的枯水位高程不到10米,它到海口的距离有600多km。在距河口距离大体相等的情况下,两者的坡降相差10倍左右,而两者的宽深比(等于B1/2/H,其中B为河宽,H为平均水深)也相差10倍左右(在距河口700km左右处,黄河的宽深比为二十多,长江为二点几[1])。一般说来,在河流宽度达到数百米乃至上千米时,它的R值近似于水深[2],以此估计,长江、黄河相应地段的R值也相差10倍左右[3]。 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它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下先从曼宁公式开始来对其做一点数理上的推导。 在明槽均匀流的情况下,曼宁公式给出了水力学中最重要的4个要素间的关系:V=(1/n)R2/3S1/2 其中:V为水流流速,n为糙率,R为水力半径(等于过水断面面积除以湿周),S为坡降。 在糙率给定的情况下,有n=no,由于明槽均匀流的V是沿程等速的,故可设其为Vo,则有下式:NoVo=R2/3S1/2, 令R2/3=R*和S1/2=S*,则有NoVo=R*S* 后式是一种严格的反比关系,即R的2/3次方与S的1/2次方成反比,或称R与S间存在一种拟反比关系。 在n=no的情况下,不同的R和S坐标点之轨迹对应着一族等流速拟反比曲线。另外,比较K=XY与K=X2/3Y1/2这两个函数,前者为一标准的反比曲线,并以Y=X为对称轴;而后者则可粗略地看为围绕着前者的顶点(即K=XY与Y=X的交点)向右旋转某一角度而成。如令k0=(n0V0)2,则有下式k0=R4/3S=αRS 其中α是一个待定参数,例如,当R [60m,100m]时,α可取值为4;R [30m,60m],α可取值为3.5;只要R的取值区间相应缩小,就可确定α的值,使得αR与R4/3之间的误差任意小(即在R的某一区间,以直代曲)。于是可得下式:k0/α=RS 由此可见,在一定的条件下,在R与S间存在着稳定的反比关系;或者说,R与S的乘积等于某个常数。因此,在明槽均匀流的情况下,当我们观察某条河流的某个河段时,这时糙率n已经定了,则该河段的R与S间的反比关系近似成立。 另外,通过简单的数值计算和模拟,我们可以比较k=XY与k=X2/3Y1/2这两个函数的变量X及Y之间的替代弹性。当k=1时,在前一个函数中,当X(或R)从2变为4时,Y(或S)则从0.5变为0.25,即水力半径相当于原来的2倍时,坡降变缓为原来的1/2,这时流速保持不变。在后一个函数中(亦令k=1),当X(或R)从2变为4时,Y(或S)则从0.5变为0.158,坡降变缓为原来的31.6%(近似于1/3),这时流速亦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当用严格的反比函数去估计明槽均匀流的坡降对水力半径变化的响应时,会得到一个更为稳健的判断:即增加水深至同等程度时,坡降可以变得更缓而保持流速不变。二、 非均匀流的情况 在明槽水流不是均匀流的情况下,反比关系是否还成立呢?我们现在对此略作分析。 在水力学的诸多文献中,经常使用的有两类流速计算公式,一类是对数型流速分布公式,另一类是指数型流速分布公式。张红武在文献[4]中,提出了一个对数流速分布的修正公式,克服了原公式当Z/h很小时出现不合理数值的缺陷(其中h为水深,Z为从河底至测速点的距离),该式如下: 张红武将u =V /C代入上式(其中C为谢才系数),将u 表示如下(V为垂线平均流速,Cn为涡团参数):um=V(1+ )张红武在另一文献中[5],给出了表面流速um的另一表达式(其中系数b2与水流的相对粗糙情况有关)如下:um=V+b2我们将上述两式联立,可得到: V(1+ )=V+b2V(1+ -1)=b2V =b2V= b2 u将u*= 代入上述最后一式可得:V= b2C V= b2 R2/3S1/2,显然,这一公式与曼宁公式之间的区别只差了一个系数:8b2/ =2.55b2。依据我们前面对曼宁公式的推导,便有:ko/(2.55b2 )=k1=RS 由此可知,R与S间的反比关系仍然成立,而在此时,我们已去掉了明槽均匀流对这一反比关系的限制。换言之,在能用对数流速分布公式描述河流流速的地方,R与S间的反比关系就具有相应的普适性。也就是说,在我们观察某条河流的某个河段时,这时糙率n已给定,相应的某种流量水平(如造床流量)之流速也相对稳定,于是该河段的R与S间的反比关系近似成立。下面我们根据前式k1=RS,给出△R与△S的关系式(△R>0,△S>0):k1=(R+△R)(S-△S)k1=RS-R△S+S△R-△R△Sk1-RS=0=S△R-△S(R+△R)S△R=△S(R+△R)△ S/S=△R/(R+△R) 根据最后一个式子,我们可以很快对下述情况做出估算,即当水力半径增加△R时,坡降的减缓量△S为多少时,流速至少可以不降低(又及:如需展宽河段,减小水深或R,增大S,则可利用△S/(S+△S)=△R /R)。三、R-S反比关系的某些应用 现在要提出的问题是,R-S反比关系有何用处呢?回答是:它可以使我们在平原河流的治理上不犯方向上的错误。 在林老的相关著述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林老在事先未经精密测量的情况下,从葛洲坝河段存在剩余坡降的判断出发,得到在该处建坝抬高20多米水头(加大了R)后不会淤积碍航,从而有力地回答了当时很多这方面的质疑。对此,仅有R-S反变关系还不够,还必须有定量的分析,这就需要R-S反比关系,特别是林老所创立的水库长期使用的理论〔6〕。 又如,在今后长江治理的第四阶段中,其中心是要在中下游平原河段形成单一深水河床,这将主要通过岸边工程束窄河宽至合理程度,以刷深主槽,堵支并汊,即加大R,减缓S。在这种状况下,R与S间的反变幅度要在何种范围内变化,才能保证必要的水流流速和冲沙能力?这时只须引用R-S反比关系就可对此很快给出数值上的估计(利用前式△S/S=△R/(R+△R))。例如当R增加10%时,S将减缓9%,R增加100%时,S将减缓50%;在这些相应的组合下,原有的流速至少是不会降低的。 这一过程大体如下:在束窄河宽的初始阶段,水流流速增加,冲刷能力增强;随着主槽刷深(R增大),河道延长(通过增加河流弯曲度的方式),坡降变缓(S变小),流速有向原值恢复的倾向;此时,河流在被束窄到合理程度时,其冲淤过程进入一个新的平衡阶段。当然,上述束窄河宽的过程要在河岸土壤胶结强度的许可范围内进行。 引文和注释〔1〕:许炯心:《中国不同自然带的河流过程》,科学出版社,1996年1月。〔2〕:R=A/X,其中A为过水断面面积,X为湿周。采用矩形断面,则有下式:R=(B h)/(2 h +B),其中B为河宽,h为水深,利用B/h= (另一种宽深比),则有R= ,当河流宽度达到上千米时,R=h。〔3〕:在郑州河段枯水时节,黄河平均水深约在一至数米的范围内;在大通断面附近长江枯水时节的平均水深应在十数米至数十米范围内。〔4〕:张红武:" 沙水流流速的垂线分布公式",刊于《河流力学研究》,黄河水利版社,1999年12月。〔5〕:张红武:"黄河下游河道水流摩阻特性的研究",出处同〔4〕。〔6〕林一山:"论水库长期使用",刊于《葛洲坝工程的决策(林一山治水文集之二)》(杨世华主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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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西域传》所见音译的国名、族名中,有一些(“婼羌”、“去胡来”、“鄯善”、“宁弥”)被采用的汉字赋予了另一种意义。这种做法正可藉来譬喻两汉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编者的认知和阐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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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面临民主化又军事政变的不幸,两者都有美国在背后推波助澜。台湾在埃及当前的政治危机中显然没有任何积极脚色可言,但却应该从美国对埃及政策中认真思索,到底美国是台湾的什么性质的盟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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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土地一直是高度集中的。早在汉代,就有“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主张,如打击兼并、重新实行“井田制”等等。为了夺回自己失去的田地,农民也进行了一次次的英勇斗争。到了唐末,“均”、“平”之类的思想明显地出现在农民起义当中,如浙江农民起义领袖裘甫年号“罗平”,印文“天平”,王仙芝起义后自称“天补平均(或均平)大将军”。到了北宋以后,“均贫富”、“均田”的口号在农民起义中就更加明确了,王小波、李顺公开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钟相、杨么明确提出“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明末李白成起义更进一步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在清朝初年,各地农民特别是东南沿海、江淮、两湖一带的农民,曾多次掀起“罢佃”、争取永佃权和抗租、减租的斗争。江西宁都的佃户,甚至组织起“田兵”进行抗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封建剥削的加深,地主阶级改革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纷纷提出了自己解决土地问题的主张,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也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一、 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主张 早在鸦片战争前夕,具有改革思想的龚自珍便提出了平均论和农宗论,以图解决日益严重的土地问题。在1816年写的《平均篇》中,他指出“有天下者,莫高于平之之尚(上)也”。在此后7年他写的《农宗》中,又提出土地占有的多寡决定了政治等级的高低,为了防止兼并,应在全国实行按宗法关系占有土地的“农宗制”。他认为土地有限,不可能人人都有土地,因此他将农宗中的全体社会成员分为大宗、小宗、群宗和闲民4个等级,其中小宗、群宗又称余夫。在一家立宗时,长子为大宗,次子为小宗,三、四子为群宗,五子以下为闲民。以后大宗的儿子也这样划分,小宗的长子则为小宗,次子为群宗,三子以下为闲民;群宗的长子为群宗,次子以下为闲民;闲民之子世代为闲民。他假设大宗受田100亩作为家业,以后为大宗的长子世代继承,余夫另外向国家请田25亩,闲民来耕种大宗和余夫的土地,那么1个大宗加4个小宗或群宗,“为田二百亩,则养天下无田者九人”。一个有田40万亩的大县,就可以“为天子养民万八千人”。对于大宗的100亩田,龚自珍是这样安排的:10亩造住宅,10亩产品供雇农食用,10亩产品纳税,30亩种粮自给,30亩种粮出卖换取生产资料和家具,10亩生产桑苎、木棉、竹漆、瓜果等消费品。余夫的25亩田,则5亩造住宅,2.5亩产品供雇农食用,2.5亩产品纳税,10亩种粮自给,2.5亩产粮出卖,2.5亩生产瓜果、蔬菜等。从上面可以看出,龚自珍虽然主张平均论,但他的农宗制却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它虽然可以防止土地的高度集中,但仍然是为了维护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而且他的这种制度是纯粹主观想象的产物,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实行的。与龚自珍的农宗论不同,其后的冯桂芬提出了均赋的主张。1853年,他在《校邠庐抗议?均赋议》中,揭露了苏州一带田赋的严重不均,说绅户最强的折银以一石二三斗当一石,而最弱的农户则要三四石当一石,而且还有“不完一文”的,因此应实行大小户均赋。但因大地主和地方官的反对,他这种主张不但不能实行,反而受到打击。直到1863年,他代江苏巡抚李鸿章起草要求减赋折,经朝廷批准,才使苏州、松江、太仓减漕粮l/3,常州减漕粮1/10,但均赋的主张仍未能实行。实际上,减漕以至均赋只是有利于地主和自耕农,广大的佃农、雇农并得不到什么好处。正是为了纠正冯桂芬均赋主张的偏弊,解决佃农的生计问题,陶煦于七八十年代写了《租核》一书,提出了重租论,主张实行减租。他揭露了苏州一带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收租过程中的残酷迫害,说佃农终年辛勤劳动,大部分收成被地主取去,“多者二十而取十五,少亦二十而取十二三”,而且地主还想尽一切办法对佃农进行搜刮,如“纳租收钱而不收米,不收米而故昂其米之价,必以市价一石二三斗或一石四五斗之钱作一石算,名曰折价。即有不得已而收米者,又别有所谓‘租斛’,必以一石二三斗作一石”;地主还勾结官府,派隶役帮助收租,收租人对佃农“恶声恶色,折辱百端”,或“以私刑盗贼之法,刑此佃农”。交不起租的佃农,“虽衣具尽而质田器,田器尽而卖黄犊,物用皆尽而鬻子女,亦必如其欲而后已”,因此一县中为交不起租而受刑的有“数干人,至收禁处有不能容者”。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培本”,培本之法即实行减租。关于减租的标准,陶煦认为不能“以商贾之利求之于田,责之于租”,应考虑土质的好坏和人口密度的大小,分等规定地租。如减租l/3,就能使地主“可食不稼不穑之禾”,佃农也“可卒无衣无褐之岁”,因而符合“适中之道”。另外对于收租期限、惩处欠租佃农、矜恤寡独、剔除收租积弊等方面,他也提出了许多设想。从这里可以看出,陶煦的主张比龚自珍、冯桂芬的主张更符合贫苦农民的要求。但是,这种主张并不能改变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即使减租,不经过农民的斗争,地主阶级也是不会实行的。二、 太平天国时期农民的土地斗争推翻清朝的封建统治,解决土地问题,是太平天国起义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当起义军定都南京以后,他们就按照平均主义的理想,制订了《天朝田亩制度》。这个文件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剥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明确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 关于土地分配和使用的方法,文件规定要把田分为9等:每亩早晚两季产1200斤的为上上田,产1100斤的为上中田,产1000斤的为上下田,产900斤的为中上田,产800斤的为中中田,产700斤的为中下田,产600斤的为下上田,产500斤的为下中田,产400斤的为下下田。分配时以产量计算田亩,如上上田1亩可等于下下田3亩,并且要好坏田搭配,每家好坏田各一半。具体分配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按人口,不论男女,按其全家人口的多少,人多则多分,人少则少分;二是按平龄,16岁以上的男女分全份,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只分大人的一半。文件还规定:“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25户之领导——引者)督伍长(5户之领导——引者),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另外,文件还规定,“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童子俱日至礼拜堂”读书,每户出一人为兵,“其余鳏寡孤独废疾免役,皆颁国库以养”。 这个《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农民阶级最系统、最完整的一个反封建的革命纲领,反映了广大农民对于土地的强烈愿望和关于整个社会、国家的美好理想。但是这种“无处不均匀”的绝对平均主义,除了维持最低生活需要外“余则归国库”、“物物归上主”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怎么能行得通呢?大概正因如此,《天朝田亩制度》当时并未付诸实行。尽管《天朝田亩制度》当时没有实行,但是在太平天国管辖或太平军攻取过的一些地方,却给了封建土地制度以沉重的打击,使土地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的。例如在江苏吴江等地区,太平军曾直接发给农民“田凭”,每亩交钱30060文以后,租田就归农民所有,许多农民高兴地交了钱。在江苏常熟等地区,太平军曾颁布告示,规定地主不得“挂名收租”,农民只须向太平军交纳钱粮就行了。他们租种的土地,事实上也就归自己占有。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在更广大的地区,农民则在太平军的支持下,自动地烧毁地主的租簿、契约,不再向地主交租。当时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很多。例如清朝江南河道总督潘锡恩曾哀叹,自1853年以后.他在安徽芜湖县的2126亩田产“籽粒无收”;苏州大地主江望也说,他在长洲的4000多石田租完全收不到。在江苏无锡地区,佃户普遍地不再交租,地主无法可想。有些地方太平军虽然允许地主继续收租,但租额已受到很大的限制,蛮横逼租的情况也有很大的改变。在江苏松江浦北各乡,1860年地主收到的租子不过3/10,有的1粒米也没有收到。在浙江嘉兴,1861年冬地主向佃户收租的时候,有的地主像乞丐一样乞讨,有的佃户给他几斗,有的则根本“不理”。太平天国起义失败以后,地主阶级虽然疯狂地反攻倒算,但由于起义军的沉重打击,江苏、浙江、安徽许多地方的土地关系不能不与以前发生许多变化。当时很多地主被杀掉了,也有很多逃亡在外,因而太平天国失败后,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大量出现。在江苏的江宁、常州、镇江、无锡等地,这种变化是很明显的。另外,许多地方的本地地主相对减少,外地地主的土地相对增多,也使地主对农民的控制相对减弱。当时“收租局”、“催租局”、“租栈”的设立,“永佃制”的发展,都说明了这种情况。 三、 资产阶级改良派与革命派的主张 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的资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他们各自提出了改革封建土地制度的主张。1901—1902年,康有为首先在《大同书》中提出了土地公有的主张。他说“农不行大同则不能均产而有饥民”,因此应实行公有制。到那时,国界等都取消了,公政府商部统计全球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加上准备弥补意外水早天灾的数字,确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然后因地制宜规定各度界的生产任务,经农部核定,由度界小政府落实到所属各农场,各农场均用机器生产。农产品收成后,先扣留本度界的需要,其余归商部。商部再将收到的农产品运往各地,“以所有易所无,以有余补不足”。农民要有农学考试合格证书,只有学士、工师、技师出身的才能担任各级农业长官。劳动时间随着机器的发展而减少,农民劳动时“不惟无苦而反得至乐”。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土地公有呢?康有为认为先要去私产。他说:“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皆归之公,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买卖之。”怎样才能去私产呢?他说先要去家界,废除婚姻制度,男女采取立约的方式同居,小孩出生后就由社会抚养和教育,同父母无关,老年人则进养老院。这样,就取消了家庭,取消了夫妇父子的家族关系,于是遗产无人可传,农田等归公而进入“大同之世”。从这里可以看出,康有为的土地公有的大同社会,实际上是根据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和对外国资本主义的了解而设想出来的。它虽然表达了人类的美好理想,但由于是主观想象的产物,因而不可能得到实现。正如毛泽东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 与此同时,谭嗣同在展望未来时也写道:“无论百年千年,地球教化极盛之时,终须达到均贫富地步,始足为地球之一法。” 但是,他们在当时都不主张触动封建土地制度。关于这一点,在改良派1905—1907年间与革命派的大论战中充分表现了出来。1906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杂答某报》等文,猛烈抨击革命派的“社会革命”——土地国有的主张。县解(朱执信)在《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一文中,曾归纳《新民丛报》攻击民生主义的论点“要有四端”:“社会革命终不可以现于实际,而现矣而非千数百年之内所能致,一也;行土地国有于政治革命时同于掠夺,二也;利用下等社会必无所成而徒荼毒一方,三也;并行之后,无资产之下等握权,秩序不得恢复,而外力侵入,国遂永沦,四也。” 总起来说,改良派是倾向于“普鲁士式的道路”的,即主张通过由资产阶级剥削方式慢慢地取代地主阶级剥削方式来实现资本主义化。 与改良派不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关于孙中山的土地主张,下面还要专门论述,这里只简单谈一下其他人的一些主张。在1901—1902年间,章太炎、秦力山等就多次与孙中山讨论过“古今之社会问题及土地问题”,“如三代之井田,王莽之王田与禁奴,王安石之青苗,洪秀全之公仓,皆在讨论之列”。1902年,章太炎根据他们讨论的意见,在《定版籍》一文中草拟了一个《均田法》。秦力山主张“以今日之不耕而食之佃主,化为乌有”,“不问男女,年过有公民权之上者,皆可得一有制限之地,以为耕牧或营制造业”。他说“苟辨乎此,则智与贫富二者,何愁而不平等”。1903年,邹容在《革命军》中疾呼农民之痛苦,并在别文中说他正在考虑“均贫富”的问题。而《俄事警闻》发表的《告农》一文,则说在一定时候“可以想个把田地归公的法子” 。在组织革命团体和发动武装起义的过程中,他们曾将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发动群众的号召。例如1904年由陶成章起草的《龙华会章程》明确提出:“要把田地改作大家公有财产,也不准富豪们霸占;使得我们四万万同胞,并四万万同胞的子孙,不生出贫富的阶级,大家安安稳稳享福有饭吃呢” 。1906年,洪江会首领龚春台在萍、浏、澧起义中发布的《中华革命军起义檄文》也说:“社会问题,尤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至富者愈富,成不平等之社会”。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学说以后,同盟会内虽有人持有疑义,但仍有不少人积极地进行宣传。廖仲恺于1905年翻译了亨利?乔治《进步和贫困》的部分内容,在《民报》发表,并撰写了有关文章。胡汉民以汉民、民意的笔名发表《民报之六大主义》、《告非难民生主义者》,逐项地宣传了民报的主张和驳斥梁启超“经济观念之谬误”,认为“均地之政,至平等耳” 。冯自由发表《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说民生主义、土地国有、单税法是“建设新政府唯一之行政方针”,并呼吁“诸君其勉旃” 。1907年,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也以韦裔的笔名发表《悲佃篇》,说:“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现一国之民田地“有多寡之殊,兼有无田有田之别,是为地权之失平”,因而“非复行井田即足郅治也,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故豪富之田,不可不借,然欲借豪富之田,又必自农人革命始”。文章指出,夺豪富所有,“以共之于民,使人人之田,均有定额,此则仁术之圣大者也”。 在同年7月10日的《天义报》第3期上,他还以申叔的笔名发表一篇《人类均力说》,按古代的大同理想对未来的社会作了具体设计,提出应破坏固有之社会,破除国界,凡人口达千人以上,则区划为乡,每乡之中,均设老幼栖息所,年20至50者须按规定做工。他说:“依此法而行,则苦乐适均,而用物不虞其缺乏。处于社会,则人人为平等之人;离于社会,则人人为独立之人。人人为工,人人为农,人人为士,权利相等,义务相均,非所谓大道为公之世邪?” 在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提出各种土地主张的同时,广大农民群众自发的、分散的斗争也不断地进行着。1902年,广西贵县大旱,知县仍然派兵逼迫农民交纳田粮,雷村农民杀掉了前来催粮的官兵,进行反抗,随后很多青壮年参加了反清的秘密组织三合会。1907年以后,各地农民普遍掀起了抗捐、抗漕、抢米、反饥饿的风潮。仅长江下游和两湖一带,1910年发生的抢米风潮就有90多次。山东莱阳的抗捐斗争和湖南长沙的抢米风潮,参加的都有几万人。在长沙,四乡饥饿的农民不断地涌进城里,到地主家“吃排家饭”,把碓坊、堆栈中的粮食抢劫一空。长沙附近的宁乡、平江、益阳等地也爆发了农民的反抗斗争,益阳农民进城把一家大地主的米店抢掠一空。辛亥革命爆发后,许多地方的农民立即起义响应,如江苏常熟的农民团结在佃户孙二的周围,烧毁了须姓地主的庄园,高举义旗,推举孙二为革命军大都督,并且使斗争迅速扩展到江阴、无锡等县。在广东、湖南等省,也有很多农民自动组织起来,惩办土豪劣绅,反抗封建压迫和剥削。可是,由于这些斗争缺乏组织和领导,很快就失败了。 以上说明,单靠农民的力量是不能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地主阶级改革派、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不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历史的重任已落在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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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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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包括,中国革命再思考,政治经济变迁,名村今昔,乡土艺术文化,社会、文化重组,乡研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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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一些具体问题和制度也有细致入微的论述--如肉刑、复仇、大赦及律令例的相互关系、立法变法的具体程序、法言法语的准确表达及一些具体条文的更改等等。梁启超曾作《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1]将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内容分为:"法之起因"、"法字之语源"、"旧学派关于法之观念"、"法治主义之发生"四个方面。其中,旧学派法之观念主述儒家、道家、墨家法思想,法治主义主述法家法思想及法家与儒道墨诸家的异同。梁启超的论述开启了以现代法学方法研究古代法思想的先河,但是这种现代法学研究方法继受西学,又处在开创时期,有些概念,尤其是新创或从西学中借用的概念,比如法理学、法治、主义等等难免差强人意。又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先秦诸子的"治国"之术上,比如儒家的"礼治主义"、"人治主义";道家的"放任主义";法家的"法治主义"、"势治主义"等。梁启超的研究虽开时代风气,但也给人留下了缺憾(缺少秦以后的时代)。如果用现在的法理学研究内容分析中国古代法思想,我们可以归纳出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与自然的关系,二是法与人的关系(法于人性、法与道德、法治与人治)。而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体系、作用等则都是在对这两者关系的论述中涉及到的。因为中国古人以"实事求是"的形象或经验思维方式为主,所以,在思想家、学派的理论体系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概念"。对相同的事务,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或将其放在不同的环境中论述时,便会有不同的"概念"。一、法与自然不同的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背景,使中西方人从大自然中感悟到不同的真谛。以农为本的中国人从自然中感受到的是万世不易的四时变化规律与万物相生相克的和谐之美。从中国古人的思想中不难寻找到崇尚自然、效法自然的法理念。顺应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中国人观念中的最大公正。西方人则从自然界感悟到了"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公正"原则,其自然法的精髓就在于"公正"。虽然这种"公正"在西方人眼里也只是一种人类社会可以不断接近,却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法。基于对自然的不同感悟,中西方法理中都有"和谐"的理念,但是中国法理中强调的是一种安于本分和角色的和谐,西方法理更强调博弈后以秩序为基础的和谐。1、"天人合一"的立法思想崇尚上天(和神),用占卜获取天(神)意,是人类社会发展伊始必经的阶段。甲骨卜辞的发现证明商人几乎无事不卜:大到祭祀、征伐、立制,小到行止、梦幻、疾病之类。商统治者对"天"的崇拜迷信达到鼎盛,商纣王在周人大兵压境,商亡迫在眉睫的情况下依然说"我生不由命在天乎?"[2]周人革商人之命,对"天"的存在与威力不可能毫无怀疑,人对天的绝对服从在周初便有了改变。相对以往的"天"来说,人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周初统治者认为,天意通过占卜可以预测,但更直接的是通过民意反映出来。所谓"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3]"民之所欲,天必从之。"[4]统治者只有凭藉"德政"才能获取民心,并由此获得天命。天--王--民由此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可以说是"天人合一"观念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卜筮之法仍盛行,但"天"的概念在学术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家各派在论及"天"时,基本上是各取所需。务实的思想家对"天"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孔子学生记"子不语怪、力、乱、神";[5]孔子对鬼神的看法是"祭神如神在";[6]但对"天",孔子仍持"敬"的态度。《论语·乡党》记:"迅雷风烈,必变。"即遇到异常的天变,孔子一定作出恭敬的姿态来迎候。他还认为一旦"获罪于天,无所祷也"。[7]子产则认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8]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对"天"的解释,老子认为"天之道"就是"自然之道"。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虽不受人事的影响,但人类社会若逆自然规律而动则必乱无疑,必亡无疑。在道家的理论体系中,自然之"道"是万物之本,是人类必须尊奉的"大法"。孟子言人性善,荀子与法家言人性恶,但他们最终都将人性说成是自然使之,天所生就。墨家虽迷信天地鬼神,但对天地鬼神也完全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他们把自己"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说成是天地鬼神的旨意。原服务于宗室的阴阳五行家,由于宗法制的崩溃而"官失其守",流落民间,以占卜为生,成为方士[9]。为生活所迫,他们无法恪守以往的天命观,故从以占卜释天意转为注重以自然释天意。太史公说:"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10]对"天"多种多样的、现实的解释,使中国文化的发展避免了狂热的宗教崇拜而始终以人为中心。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中国文化对自然的探索往往无法深入,因而对"天"那种若有若无的迷信也始终没有打破。中国人论证"天道"目的在于为"人事"提供效法的模式。日月运行,寒暑交替,春华秋实,生老病死,这些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统治者解释法的来源和设法立制提供了依据。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天人合一观在西汉正统法思想形成时,被董仲舒系统化、理论化。正统法思想的奠基者董仲舒认为天人是相通的,人的精神形体就是大自然的副本:"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既然天人相通,那么人与天便也可互相感应:"人之喜怒"可化为"天之寒暑"。[12]人间政事通和可致"阴阳调而风雨顺,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熟而草木茂,......"[13]人与天相通、相应,天为人之本,因而在董仲舒看来,人最重要的莫过于效法上天,顺应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来保天长地久之道。董仲舒的"天"有两个含义:一是阴阳、四时、五行、万物自然的演化,是为"天象",这是自然之天;二是主宰自然(也包括人类)的"天意",这层意义的"天"具有神秘的宗教色彩。[14]天象是天意的体现,在天人合一的体系中,在人对天的效法中,董仲舒更强调自然之天。因为"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15]而自然的阴阳、四时、五行变化却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阴阳、五行、四时的变化造就了自然界中的"万象",古人称之为"天象",在儒家思想中天象是圣人制礼的依据,也是统治者立法的依据。儒家经典《礼记·月令》详细地记述了天子一年十二个月应穿的服饰、带的佩物及应行之政。以天子的为政应天所变,与春夏秋冬四时变化相协调。《月令》的大致内容是:春季为万物复苏、返青、生长之际,阳气渐盛。为迎春气,天子应衣青衣,服青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春气于东郊。对大自然采取保护措施,禁止捕杀幼鸟幼兽,禁止捕捞池鱼、掏取鸟卵、砍伐树木等。体察上天的好生之德,教化百姓,赏有功,恤幼怜弱,开仓廪、赐贫穷、赈乏绝。减少狱讼。夏季为万物成长、茁壮、茂盛之际,阳气最盛。天子应衣朱衣,服赤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至南郊而迎夏气。夏季对大自然也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可毁坏长成的万物,不可砍伐大树。体察上天的生养之德,天子应行仁政,别贵贱,多赏而薄刑。禁止大的土木工程。秋季为阳气开始收敛,阴气上升之时,万物转入萧条。天子应衣白衣,服白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秋气于西郊。应举行田猎而教战阵之法,举兵征讨不义,修订法令,断刑决狱,以迎自然肃杀之气。冬季阳气深藏,阴气最盛。天子衣黑衣,服玄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冬气于北郊。天子应体察冬藏之意,收租赋于民。民也应在有司的指导下猎取山泽之利。对没有收藏好的谷物和放佚的马牛等畜兽准许人们任意收取。对犯罪者申以严刑,加重制裁。2、顺天则时的"司法时令说""司法时令说"源于战国时期的阴阳家思想,其认为王政、法度都应该顺应阴阳消长、四季变化的规律而定,断讼听狱的司法活动也应该与天时相应。在春夏万物生长之际,应从事教化奖赏;秋冬万物肃杀之时,则应从事断狱活动,故尔"秋冬行刑"成为制度。"司法时令说"的具体体现是首先要求帝王"顺天":其将自然界的灾异之象,视为"上天遣告"帝王为政有失,所以帝王要检点言行,亲自复查、审断案件,平反冤狱。其次要求帝王"则时"。如《礼记·月令》中言,当春夏阳和之际,帝王也应效法天意,善待人犯,停止一般的狱讼和拷掠犯人以体现上天仁慈好生之德。秋冬时要效法天的肃杀之威,审决死刑,严惩犯罪。司法时令说为正统法思想所采纳,并形成日益完善的"司法时令制"。董仲舒认为,一岁之中有春、夏、秋、冬四季,"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四季之气相应:"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16]天人合一与顺天则时,用天意、天象解释了人间法令的来源、作用和必要性。同时也赋予了法律神圣性和合理性。同时,这种对自然的崇尚和效法造就了古人"秋后处斩"、"秋后算帐"的习惯。 二、法与人性不同的人性论决定了不同的法思想。自春秋战国起,中国的先哲们便对人性与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说到底,人性与法的关系最终还是自然与法的关系的延续,因为人性生于自然。先秦儒家基本持"性善"的观点,所以他们相信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礼治";而法家是"性恶论"者,更相信"力"的约束,所以主张"法治"。其后,随着儒法两家的融合,正统法思想的"性三品"之说形成,以儒家为主的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法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1、孔孟的"性善论"与"礼治"儒家的创始者孔子对人性的善恶并无明确的论断,他认为人性原本相近,是后天的教化与环境不同,使人性在发展中产生了差异,即所谓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7]但孔子同时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18]表现了一定程度的性善主张。孔子之后,亚圣孟子明确提出了"人性善"的观点。孟子认为,无论什么人,若突然间看到一位孩童将跌落井中,都会"怵惕恻隐"。这种不自觉地唯恐孩童受到伤害的心情,便是"不忍人之心"。由"不忍人之心"而产生的"恻隐之心"为"仁之端";"羞恶之心"为"义之端";"辞让之心"为"礼之端";"是非之心"为"智之端"。[19]源于"不忍人之心"的仁、义、礼,智四种美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孟子断言:"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20]忠、孝、节、义及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所推崇的道德在孔孟学说中不过是根植于"人性"之中的"人之常情"而已。由于倾向或确认"人性善",孔子与孟子都将拯救时弊的希望寄托于礼治对人性的恢复上。由于重视礼治,孔子和孟子对新兴的"法治"思潮皆持否定的态度。因为在孔孟看来,以严酷为特征的"法治"不仅不利于人性的恢复,反而会压抑人性、扭曲人情,"法治"的最佳结局也不过是"民免而无耻"。[21]孟子在肯定了"人皆可为尧舜"[22]的同时,也告诫统治者应注意对百姓的心灵熏陶:"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23]他告诫人们做人须以"守身为大"。[24]"人性善"奠定了孔孟充满人情味的法思想,"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25]法律形式服务于法律的精神,由人性善而导源出的法应是顺从人情的法,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司法中常常出现以情破法,行"法外之仁"的法理依据。2、"人性恶"与"法治"战国中期的思想家荀子,在对人性的认识上与孟子截然不同。他认为"恶"才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善"不过是人们后天的修饰和伪装。《荀子·性恶》开篇便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因为人性本恶,所以世间的人情也"甚不美"。荀子引用舜的话说:"人性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26]有了妻儿,便会淡漠对父母的孝敬之心;自己的利益满足后,便会失信于朋友;爵至极品,便会对君主懈怠;这就是人情。荀子据此而断言:若"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27]如果不节制人性,必然会发生争夺,最终悖理乱制而形成暴乱的社会。荀子的学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对"甚不美"的人情揭露得更为深刻,对"人心险恶"的描述也更为尖锐、生动。孔子与孟子所向往的人间脉脉温情在韩非学说中变成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人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为"利"而往。忠、孝、节、义成为迂腐的空谈。荀子与韩非同是"人性恶"论者,但在如何对待"人性"的问题上却不尽相同。荀子认为人性通过教化是可以得到改造的。人们在自省自律中可以抑制人性的膨胀,披上善良的伪装,这就是"化性起伪"。[28]承认通过教化可以改变人性是荀子仍被归于儒家学派的原因所在。但荀子的礼治教化毕竟以"人性恶"为基础,所以荀子的礼治又有别于孔孟,即在强调礼对道德的弘扬同时,也强调礼的规范约束作用。荀子将礼比作权威、绳墨、规矩,[29]有学者认为,荀子在谈礼的时候"而眼光却贯射于法的对象--'物'的度量分界(这是权力思想的萌芽,和孟子求"礼之端"于"辞让之心"的唯心理论何等两样)。如果把'礼'字换成'法'字似乎还要切实些。"[30]在改造孔孟之礼治的同时,荀子并不讳言"法治"。荀子对"礼治"不像孔孟那样满怀信心,他清醒地认识到教化非万能之器,对教而不化的"奸民"须用刑罚迫使其收敛本性。"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宄不惩。"[31]隆礼而至法,教化与刑罚并举便是荀子奉献给统治者的治世良方。因此荀子也被誉为儒法合流的思想先驱。法家,对人性"好利恶害"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对改造人性也不感兴趣,所以儒家和荀子的教化思想在法家看来都是迂阔之论。法家认为:明智的君主只须考虑对人性、人情加以利用便足矣。人们"好利恶害",君主便可设赏罚以统一人们的思想,使人们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行事。如耕战有利于国家,君主不妨设赏以劝之。当人们认识到努力耕战则有利可图,有赏可得时,就会戮力本业,为国效力。懒惰、私斗有害于国,君主不妨设刑以禁之。当人们认识到不努力工作,私斗逞强便会招致刑狱之灾时,就会避之如瘟疫。设赏罚以利用人性,比教化简单明确,而且起效快,可立竿见影。"人性有好恶,故民可治也。"[32]法家视儒家所提倡的道德君子为国家的大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33]所谓的"富贵不能淫,贫穷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君子,不是民之楷模,而是国君之大敌。在"人性恶"的基础上,法家彻底否定了礼治,而提倡以赏罚为基础的"法治"。法治的核心内容在于如何从事赏罚。法家认为,赏罚须遵循三项原则:一是"缘法"而赏罚,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使法取信于民;二是用刑须重,使其足以镇慑人心。用赏须厚,使其足以打动人心。让法在所及范围内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三是刑须多于赏。刑多使人不敢因恶小而为之;赏少使人竭尽所能效力国家。法家对人性、人情的利用可谓淋漓尽致。其重刑主张为后来的统治者实行"法外之法"提供了理论根据。3、"性三品"与正统法律思想体系的建立春秋战国人性善恶的争论中,还有一些颇为中庸的观点,如杨子说:"人之性,善恶混。"告子说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 [34]汉代思想家对人性善恶的认识,杂糅了先秦各家思想。大儒董仲舒将人性比喻为"禾",将善比喻为"米"。他认为,"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他进而论证人性有"善质",但"善质"须经王者教化而为"善"。[35]在此,董仲舒还确定了具有"善质"者的范围。他认为所谓"人性"不过是针对一般人,即"中民"而言的,并不包括大善大恶之人:"圣人之性不可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36]这样,实际上是将人分为三等,即圣人、中民、斗筲。在此基础上,唐代韩愈提出了系统的"性三品"、"情三品"之说:"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情为性之表现,因而亦分上中下三品。上品之人,七情具合于善:"动而处其中"。中品之人,经教化可以达到善。下品之人则"情发而悖于善"。[37]因此,就人类整体而言,人的善恶参差不齐,良莠并存。就个人而言,大多数的中品之人,得教则向善,失教则向恶。宋代理学家朱熹总结历代人性论后说:"孟子言性,只说得本然底,论才亦然。荀子只见得不好底,杨子观得半上半下底,韩子所言却是说得稍近。盖荀、杨既说不是,韩子看来端的见有如此不同,故有三品之说。"[38]性三品、情三品实际上是春秋以来有关人性、人情争论的总结。鉴于对人性、人情较全面的认识,汉以后正统法思想主张礼法并举的治国方针。此处的礼与先秦孔孟所倡导的礼一脉相承,侧重于体现人情、人伦的礼之义,也是法的精神,其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三纲五常"。[39]礼与法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礼侧重于教化,目的在于通过道德教化,变人性中的"善质"为善。而法侧重于用严厉的刑罚扼制人们恶性的发展。其主要针对下品之人而设。简单地说,礼是一种由里及表的统治方式,法是一种由表及里的统治方式。礼以扬善,法以惩恶。礼法的最终目的都在于使人们能"情动而处其中"。先秦的礼治与法治之争在性三品、情三品学说中统一起来。正统法思想虽然认为礼与法在治国中不可或阙,但以弘扬忠、孝、节、义道德为务的礼治显然占据了主要地位。因为中品之人占据人类的大多数,这些人可以因教而善。《清史稿·刑法志》:"中国自书契以来,以礼教治天下。劳之来之而政生焉,匡之直之而刑生焉。正也,刑也,凡皆以维护礼教于勿替。"因此。德主刑辅、礼刑并举成为正统法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正统法思想对人性与法关系的论述,确定了法的作用不仅只是规范人们的言行,维护人类社会必要的"秩序","惩恶扬善"才是法律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三、法与道德前文中引孔子所言:"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先秦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德礼政刑不可偏废,但是应该以"德礼"的普及为追求。因为德礼教化不仅可以使民众避免违法犯罪,而且可以使民众有羞耻之心,变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即"有耻且格"。汉代在对秦法的反思中,孔子有关德礼政刑关系的论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进一步发展。在德与法关系的论述上,汉儒有两大贡献:第一,确立了刑在治国中的辅助地位,即"德主刑辅",并以此来指导立法、司法实践。汉武帝时的思想家董仲舒用自然阴阳五行的变化规律论证儒学德礼政刑的思想。董仲舒认为天地万物皆由阴阳演化而成,阳"以生育养长为事",阴"积于空虚不用之处",自然界中阳主阴辅是天意的体现,故而上天有好生之德。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董仲舒看来也是阴阳演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统治者为政的手段可以与阴阳变化相比附:"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40]第二,将先秦儒家学说现实化,使儒学由"圣人之学"变为统治者的学说,使儒家的法体系更具有实用性。孔子的学说之所以被春秋至秦代的统治者弃而不用,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分强调教化,理想色彩太浓。有人曾问政于孔子"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答道:"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41]在先秦儒家看来,政治就是如此简单。"君正则天下正。"只要君主心存仁义,天下之人便会弃恶从善。与先秦儒家略有不同,相对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来说,汉代儒生更注重统治者的统治方式。因而在肯定教化的同时,汉儒并不讳言刑杀的作用,所谓"阳不得阴之助,终不能独成岁。"对传统的礼,汉儒则明智地取其"微言大义",将礼作为刑的原则与指导。因此,在汉代,不仅儒家的思想得到了弘扬,而且在法家理论指导下建立的秦制亦得到继承。"汉承秦制"标志着汉代思想家、政治家的现实与成熟。 四、法治与人治在论述中国古代人治思想之前,必须首先区别中国与西方、古代与现代有关"人治"、"法治"的异同。第一,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可以与西方柏拉图"贤人政治"相比较。但无论是古代的,还是西方的"人治",都不是现实中某些人所说的"以人代法"、"以言代法"或"长官意志",将古代人治简单或庸俗地解释为"权大于法",完全是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第二,中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的核心是维护君权,与民主思想水火不相容。鉴于此,对传统"人治"思想不加分析地贬斥,其结果将会是阻碍优秀文化传统的弘扬。相反,如果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家"法治"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便将其视为精华而加以继承,并企图通过提倡传统意义上的法治而健全民主,其结果也必将是缘木求鱼。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主要集中于先秦儒家的论述中。先秦儒家"人治"思想的核心是论证"人"与"法"的关系,即在治国中是统治者,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才能更为重要,还是制度更为重要。儒家的回答是"人"(主要指君主)的品德与才能,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更为重要。孔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42]孔子认为在治理国家时,最高统治者的言行,甚至喜怒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人民的苦乐。因为上行下效是普遍的规律。他强调"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43]即将君子(泛指统治者)的品行比喻为风,小人(泛指人民)的品行为草,就如风往什么方向吹,草就往什么方向倒伏一样,有什么样的统治者,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因此,法令执行的最佳途径是统治者,当然是君主自己"身正"。孟子继承了孔子"身正令行"的思想,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44]"君"与"法"的关系,孟子认为君是主要的、是核心,一个君主的品德,决定着一国的风气。即"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45]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46]的思想完善了儒家的人治思想。其基本观点如下:第一,法是由人制定的。他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为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必须有好的统治者才能治理好国家。法对治国虽然很重要,是"治之端也",但法毕竟是作为统治者的"人"制定出来的,所以说"君子者,法之原也。"[47] 法的善恶取决于"人"。第二,法是由人执行的。即使有了良法,也还是要由"人"来掌握和贯彻,否则便成为一纸空文,不能发挥其作用。"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48]第三,法的作用是有限的。再完备的法律也不能对复杂、变化多端的国家大事、社会生活概括无遗。而且法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完全随机应变,法的漏洞需要"人"去弥补。汉至清末,随着古代成文法的逐步完善,逐渐形成了"人法并重"的法思想,其特点是既重视"法"的威严,又强调人的素质,人法兼治。宋代欧阳修说:"已有正法则依法,无正法则原情。"[49]王安石认为治理国家"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50]苏轼概括了在治国中单纯"任人"与单纯"任法"的缺陷:"任法而不任人,则法有不通,无以尽万变之情。任人而不任法,人各有意,无以定一成之论。"[51]自宋以来,这种"人治"与"法治"兼重的思想一直占主导地位。"人法兼重"的思想正是"人""法"之辩的归宿。我们应该注意到"人治"与"法治"之争的最终结论虽然是"人法兼重",但受儒家"民本"与法家"治吏"思想的影响,在治国中人们一般还是将"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沈家本曾总结说:"有其法尤贵有其人。"[52] [1] 载《饮冰室合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2] 《史记·商本纪》。[3] 《尚书·康诰》[4]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5] 《论语·述而》。[6] 《论语·八佾》。[7] 《论语·八佾》。[8] 《左传·昭公十八年》。[9] 阴阳五行家的由来,参见冯友兰著《三松堂全集》,第2卷,第430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10] 《史记·太史公自序》。[11] 《老子·二十五章》。[12]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13] 《汉书·董仲舒传》。[14] 参见李泽厚著《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145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5]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16] 《春秋繁露·四时之副》。[17] 《论语·阳货》。[18] 《论语·里仁》。[19] 参见《孟子·公孙丑》。[20] 《孟子·公孙丑》。[21] 《论语·为政》。[22] 《孟子·告子》。[23] 《孟子·梁惠王》。[24] 《孟子·离娄》。[25] 《论语·子路》。[26] 《荀子·性恶》。[27] 《荀子·性恶》。[28] 《荀子·性恶》。[29] 参见《荀子·王霸》。[30] 杜国庠著《先秦诸子的若干研究》,第129页,三联出版社1956年版。[31] 《荀子·富国》。[32] 《商君书·错法》。[33] 《韩非子·五蠹》。[34] 《孟子·告子》。[35] 参见《春秋繁露·深察名号》。[36] 《春秋繁露·实性》。[37] 参见《韩昌黎先生集·卷十一·原性》。[38] 《朱子语类·卷四》。[39]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40] 《汉书·董仲舒传》。[41] 《论语·颜渊》。[42] 《论语·子路》。[43] 《论语·颜渊》。[44] 《孟子·离娄》、[45] 《孟子·离娄》。[46] 《荀子·君道》。[47] 《荀子·君道》。[48] 《荀子·君道》。[49] 《欧阳文忠公全集·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札子》。[50] 《王文公文集·上时政书》。[51] 《东坡续集·王振大理少卿》。[52] 《历代刑法考·刑制总论·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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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书评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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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底,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联合举办了“气候变化谈判进程和中国低碳发展研讨会”。《世界气候外交和中国的应对》一书以该会议论文为基础编辑而成,是中国环境保护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组织气候研究领域专家的集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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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十一月十六日到十八日在突尼斯舉行的第二次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World Summit on Information Society, WSIS), 讓憂慮聯合國接管網際網路的美國和西方的網路使用者社群暫時鬆一口氣。會前各界估計網路治理結構會在高峰會上引起激烈爭執, 最後可能由聯合國接管目前由美國商務部授權、管理網路核心資源的網際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組織(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出乎各界意料之外, 與會代表在會議召開前一天(11/15)就達成協議, 在「突尼斯資訊社會議程」(Tunis Agenda for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第五十五項各國代表同意網路治理安排維持現狀, 由私人部門(private sector)領導網路日常運作, 第七十二項則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召集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該論壇不應取代網路日常運作的先由體制。十一月十八日大會結束時, 該議程被納入大會正式通過的「突尼斯承諾」(Tunis Commitment)中, 成為此次資訊社會高峰會的最後結論。換句話說, ICANN將繼續擔任網域名稱和IP位置分配的管理者, 美國對於網路核心資源的最終控制權威也得以保全, 明年起將由在雅典舉行的網路治理論壇, 繼續探討網路治理的改革。回溯二○○三年日內瓦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期間, 以中國和巴西為首的發展中國家與質疑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阿拉伯國家, 強烈要求美國放棄域名系統和根伺服器最終權威, 並根據第一次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的決議,聯合國在二○○四年底成立網路治理工作小組(WGIG), 研議網路治理的結構改革。今(二○○五)年七月網路治理工作小組在公佈結案報告, 提出未來網路治理結構改革的四種模式, 其中主張大規模變革網路治理結構由各國政府監管網際網路, 和傾向維持現狀的提案各佔一半, 顯示兩方意見仍然相持不下。然而, 在二○○五年九月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第三階段籌備會議(PreCom 3)結束的兩天前, 一向與美國友好的英國以歐盟代表的身分發言, 呼籲建立國際合作的新架構:建議在這個架構之下, 籌建容納多元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公共論壇, 負責擬定相關公共政策, 建立國際政府影響IP 位址分配的機制、和參與改變根目錄檔案以納入新的頂層域名和改變國家代碼頂層域名的授權對象等種種, 引起美國的高度緊張。原因分析對照於九月之前的情勢發展 突尼斯世界資訊高峰會通過網路治理維持現狀的決議, 格外令人矚目。顯然的, 美國的強硬態度和歐洲國家的立場軟化, 對於高峰會最後的結果發生決定性的影響。早在今年六月三十日WGIG公佈其最終報告之前, 美國政府先發制人, 表明尊重各國政府對於其國家碼頂層域名(ccTLD)的正當利益, 但是重申不會放棄美國政府授權改變或修改根目錄檔案(root zone file)的權威角色, 引起各界譁然。高峰會第三次籌備會議之後, 美國參議員Norm Coleman於十月十七日提出動議要求參議院為美國政府立場背書, 拒絕聯合國接管網際網路, 並且重提聯合國改革法案, 要求聯合國改善其透明度和負責任性, 藉此提高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的談判籌碼。當第三階段籌備會議於十一月在突尼斯繼續召開時, 美國維持其強硬態度, 不惜和聯合國其他國家全面決裂, 的確讓企圖翻轉網路治理現狀的國家不見得敢於真正輕撂其鋒。不但如此, 美國還將其控制網路權威的存續視為網路自由精神能否繼續維繫的關鍵, 指稱在國際上積極要求聯合國接管網路的國家多是在其國境內嚴格檢查網路言論的國家, 如果這次高峰會將網路監管權移交聯合國, 如同1938年的慕尼黑會議將捷克的蘇台德地區移交給希特勒統治的德國。這樣的說法, 和一些公民社會團體(如無國界記者組織)指責主辦國鎮壓言論自由逮捕記者的紀錄相互呼應, 形成一股抵制此次突尼斯高峰會的浪潮, 對於主辦單位和主辦國都構成莫大的壓力, 為高峰會結論的轉向帶來契機。十一月五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Kofi Annan)在華盛頓郵報撰文表明聯合國無意接管網際網路, 強調高峰會所談的改革只是增加發展中國家對於網路治理的參與, 而且未來網際網路的日常運作仍然會保留給技術性組織, 藉此呼籲各界踴躍參與高峰會議, 似乎已經預告現存體制將會繼續存在。當然, 美國政策中棒子(堅持控制)與胡蘿蔔(尊重各國ccTLD主權)兼備的運用, 以及開發中國家陣營並無意建立新的域名系統和根伺服器, 和美國與ICANN的系統相抗衡, 使最後的妥協成為可能。事實上, 在十一月十五日各國就網路治理達成結論之前, 美國同意簽署由歐盟推動的網路治理原則, 聲明沒有任何國家應該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家代碼域名具有最終權威, 而會議最後結論不但同時滿足雙方的期待, 充分運用模糊的藝術, 如第五十五項保留現存體制的有效性, 符合美國的需要, 第三十五項將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劃歸各國主權範圍, 以及第六十三項要求各國不得干涉其他國家的ccTLD, 呼應反對美國陣營方面的主張, 是與會代表能夠達成共識的關鍵。另外, 高峰會結論還透過網路治理論壇的創設將網路治理的討論延長到未來五年, 讓雙方陣營都可以宣稱獲得勝利。影響評估此次資訊社會高峰會有關網路治理的結論, 對於網路治理的未來影響可以從國家代碼域名授權的變革、論壇組織的成立、和美國對於網路控制權的前途談起。首先, 雖然ICANN強調國家代碼域名授權為對於當地網路社群公共利益之託付, 必須以獲得所有利益相關人的共識為前提, 然而,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 美國外交政策和公民社會團體對於特定國家政治制度的不信任, 都曾經阻礙主權國家對於其國家代碼域名授權或移轉授權的主張。當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之際, ICANN以伊拉克情勢動盪為由, 凍結其國家代碼域名「.iq」的申請, 其後經過伊拉克政府多次請求, 終於在伊拉克推動新憲法公投前後, ICANN將「.iq」交給伊拉克政府管理。烏克蘭的國家代碼域名「.ua」由一家私人公司Hostmaster經營, 雖然烏克蘭政府三番兩次提出要求ICANN重新授權, 但是,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指稱烏克蘭收回國家代碼域名的行動, 其實是為進行網路言論檢查後, ICANN委婉拒絕烏克蘭政府的請求。未來的ICANN顯然不能再如此行事。按照歐洲所倡議並獲得美國簽署同意的網路治理原則, 未來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或移轉授權, 在ICANN做出決定之後必須交由美國商務部和該國家代碼歸屬國家進行協商, 避免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妨礙主權國家對於其網域空間的最終權威。歐盟代表認為, 過去由美國單獨決定或背書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 如有任何糾紛必須透過美國法律和法院系統解決, 將美國以外的政府和企業置於域名競爭中的不利地位, 現在提出的新方案, 應該會大幅度增加美國以外的主權國家政府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影響。但是, 除了上面提到烏克蘭的例子, 在新的作法之下應該會將.ua回歸烏克蘭政府的控制, 最值得關注的恐怕會是台灣國家代碼域名的未來歸屬。其實, 高峰會議之前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上學者Kenneth Cukier 談到美國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政策調整, 就提到新方案對於台灣帶來的衝擊, 他認為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採取國際電信聯盟國碼賦予和外交承認托勾的模式, 讓.tw能夠維持其現有地位。然而, 過去由於台灣不是國際電信聯盟會員國, 以致於我們推動的Enum方案無法獲得國際電信聯盟支持, 未來如果網路基礎設施也採取國際電信聯盟模式, 是否會衝擊.tw的資源分配空間和對於新服務方式的參與, 需要我們持續關切。其次, 高峰會通過的議程文件決定成立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IGF), 討論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促進與國際公共政策相關的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相互交流與溝通。議程文件同時強調, 網路治理論壇不具備監督功能(oversight), 不應取代現有的機構或組織, 而是中立的和無拘束的程序。換句話說, 未來的網路治理論壇既沒有對於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的決定權威, 也不具備監督技術運作的功能, 充其量只能看作是資訊社會高峰會和網路治理工作小組的延長賽, ICANN在技術協調工作上的獨立地位就此確立, 而各主權國家政府對於與網路相關公共政策的決定範圍, 以及其決定如何轉換為日常性的技術運作(day-to-day operation), 則留待網路治理論壇各種利益相關者的協商和妥協而定。其實, 將網路治理分為公共政策和技術運作兩個部分, 將ICANN的角色限定於網路的日常技術運作以保全其地位, 是二○○三年日內瓦資訊社會高峰會籌備期間研議網路治理改革者提出的創見。然而, 各界始終難以達成共識的是兩者之間的界線是否可能清楚劃分, 以及兩者應該如何劃分。長久以來, ICANN一直將自己定位於技術協調者, 美國方面在第一次資訊社會高峰會時也主張以此定義網路治理。然而, 在實際的運作上, 技術協調不可能完全不涉及政策決定, 而政策決定所必經的共識尋求過程又難以逃脫主權國家之間的權力角力, 以獲得其必要的合法性基礎。例如最近的.xxx域名成立的爭議, 雖然表面上這只是成立.xxx的網域空間, 實則該議案涉及的是各國能否接受其國民所處之網域空間存在成人內容的紅燈區, 原先決定放行其實已經隱含對於網路紅燈區的肯定, 美國於最後一刻喊卡, 將全案束之高閣, 固然是以美國一國之政策判斷介入ICANN獨立的技術運作, 但也同樣表示, 技術運作本身也可以產生重要的政策效果, 而必須仰賴政策決定者的認肯。從台北看從突尼斯到雅典的網路治理改革, 除了觀察美國對於網際網路控制的權力消長之外, 最值得我們關心的是國家代碼域名的未來安排和網路治理論壇的參與途徑, 對於美國學者提出的國際電信聯盟模式之下, 如何避免「.tw」的歸屬問題浮上檯面, 或者當問題浮上檯面之後, 如何確認「.tw」歸屬於台灣的網路社群, 以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為「.tw」最適當的受託管理者, 需要有關當局及早因應。在網路治理論壇上, 也需要及早釐清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途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來自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民間社團參與網路治理議題, 多半通過網路言論自由、隱私權、或者網路倫理的訴求獲得其參與的正當地位, 我們一向缺乏類似的傳統, 民間社團如何選擇適當議題參與網路治理論壇, 也有待各界共同集思廣益。【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本文不代表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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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女性演员出现并且渐成气候。而在民国期间的中国戏剧界,在上海戏剧市场上出现的女子越剧,其意义则远远超出了其他剧种的崛起。民国年间、尤其是抗战时期的上海,最令人瞩目的戏剧现象就是女子越剧的兴盛。 一 1923年,上海升平舞台的前台老板王金水受到京剧髦儿戏的启发,尝试着为刚刚被人们称之为“小歌班”的越剧办女子科班,他和说戏师傅金荣水回到浙江嵊县(今嵊州),招收10至15岁的小姑娘入科学艺,许诺给予出科的学员优厚的待遇,并率先把自己的女儿王桂芬和内侄女施银花送进戏班。他幸运地招收了50多位学生,在施家岙办起了越剧史上第一个女子科班。当年夏秋,他们进入杭州仁和路大世界游艺场,始以“绍兴文戏文武女班”的名义演出,次年他们又来到上海,在升平歌舞台挂出“髦儿小歌班”的招牌。无奈卖座不佳,只好退至蓬莱、品坊、永安等茶楼小场子演出,在上海巡演三个月后,难以为继,回到嵊县。王金水的科班虽然并不成功,但是它为后来的越剧培养了第一代著名的女演员施银花、赵瑞花和屠杏花,她们被誉为早期越剧的“三花”。在施家岙女子科班之后,许多个女子科班相继出世。1929年,嵊县出现了第二个越剧女子科班——“新新凤舞台”,它在两年后进入上海、宁波演出。就在这前后,嵊县、新昌一带兴起开办女子科班的热潮,其中较为时人所知的,包括尹桂芳、毛佩卿所在的华堂“大华舞台”,姚水娟、竺素娥等人所在的“群英凤舞台”,筱丹桂、裘大官、商芳臣、周宝奎等人所在的“高升舞台”,王杏花、邢竹琴所在的黄泽“越新舞台”,范瑞娟所在的“龙凤舞台”,马樟花、庞天红所在的马仁“镜花舞台”,支兰芳所在的崇仁“凤鸣舞台”和袁雪芬、傅全香、钱妙花所在的柳岸“四季春科班”等等。这股热潮很快波及到相邻的城乡各地,效仿者日众,如徐玉兰所在的新登“东安舞台”,吴小楼所在的杭州“双凤舞台”,徐天红所在的余姚“天兴舞台”等等,风气之盛还传到上海,于是有戚雅仙、赵雅麟所在的“陶叶剧团”,陆锦花、吕瑞英所在的“四友社”等,都在这段不太长的时间段相继出现。[1]它们迅速发展出一种具有独特美学面貌的舞台表演风格,并且在激烈的演出市场竞争中,赢得了自己的观众。即使不看以后几十年里持续的辉煌,即以这一时期论,它就已经足够令人艳羡。 越剧从起源、崛起到在上海成熟为一个有极大影响的剧种,只用了很短的几十年时间。20世纪20年代,“的笃戏”、“小歌班”等名称,已经在江浙沪一带时有所闻,在各地的茶楼戏台,也经常能看到这个源于绍兴嵊县的小剧种的身影。越剧在1906年开始从唱书向戏剧转变,1910年始有男演员组成小歌班进杭州大世界演出,1917年4月,来自嵊县山村的袁生木、金荣水等艺人组织了“的笃班”进入上海,在新舞台等地演出了《碧玉带》等等,42天后终于无法坚持,许多人卖掉铺盖才得以回乡;1918年早期小歌班艺人魏梅朵、马阿顺带领的梅朵阿顺班再进上海的镜花缘戏院,演出《双金花》之类,其后还有支金相、谢志云的班子、陈素娥、马潮水的班子、白玉梅、王永春的班子等先后进入上海演出过。直到1920年,上海明星第一戏院集中当时笃班的几乎所有著名演员,以40多人组成的大班子,取名“绍兴改良文戏”开张演出,才在上海正式站住脚。此时的绍兴文戏已经改变了小歌班的简陋的表演形式,音乐更为完整。有了经营上的保障,嵊县艺人们还集资建成了专演绍兴文戏的上海平歌舞台。从此以后,越剧逐渐进入大世界等较热闹的场子,说明它已经被观众接受,在上海那个时代极其丰富的娱乐市场中,有了一席之地。但越剧在上海演出市场中真正的转折点,还是女子越剧的出现。 1938年的春节,姚水娟率她的女子越剧班社来到上海,从正月初一(1月31日)开始,进入有200多个座位的通商剧场演出,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这是女子越剧进入上海固定演出的开端,从这一天起,女子越剧在上海不仅站住了脚,而且还迅速发展成为这个城市里最受欢迎的剧种;而上海为中国戏剧培育了女子越剧的功绩,也不可忽视,没有孤岛时期的上海对姚水娟的接纳,越剧的发展历程,可能会与后来截然不同。 越剧从女子科班的兴办始,女演员们登台演出就已经不算新鲜;但上海的越剧界最初主要是男班的天下,在各游乐场里,以及主要是外来底层人口居住的区域内,越剧男班已经获得了较为稳定的市场,有了它的生存空间。比如王永春在“荣记大世界”,支维永在“恒雅”,马潮水在“大方”,谢碧云在“长乐”,周鸿升在“大新”游乐场,李桂芳在“新大沪”,裘凤山在“新世界”,鸿喜班在“新新花园”,都已经在长期演出。[2]然而,在江浙的其他地区,一时在浙江嵊县周围三两个县的区域内,竟然出现了多达数百个越剧班社,女子科班更是早就遍地开花。“据1935年的调查,当时仅有40万人口的嵊县,外出演戏的就有2万多人,女子科班有200多个。”[3]越剧的“五大名旦”,此时已经非常活跃——“五大名旦”分别是“三花一娟一桂”,她们是施银花、赵瑞花、王杏花和姚水娟、筱丹桂。其中施银花对早期女子越剧形成独特的具有魅力的唱腔,有着最重要的贡献;赵瑞花从1935年起就常驻宁波,以连台本戏《三门街》和《唐僧出世》,享誉一时;王杏花一直是四季青班的头肩花旦,从越剧的发源地到整个浙东一带,四季青班都被人公认为是小歌班中最好的班子。姚水娟的表演更是以悲旦见长,又擅演女扮男装的角色,她在杭州大世界和温州的福禄寿游乐场早就已经相当走红。而筱丹桂所表演的是《马寡妇开店》和《刁刘氏》这些具有较高表演难度的旦角戏,她是当时少有的能够演武戏的女演员。 在1938年之前,女子越剧里的这些名角,多数都曾经陆续进入上海,但是一直不如在周边农村乡镇以及中小城市的戏院里那样受欢迎。以当时的上海论,人称绍兴大班的绍剧,曾经是各家戏院和游乐场里常常听到的声音;越剧的男班也能够为观众所接受,而女班只能在一些不起眼的戏院剧场里偶尔露演,有时依靠同乡的情份,绍兴大班会在他们演出的剧场的空档期,给她们安排一点场次;既然收入难以保证,那些女班的班主,也不愿意贸然进入这个难以捉摸的大都市。在姚水娟1938年春节进入通商剧场前,绍兴文戏已经在上海存在了近20年,却没有一个女子越剧的戏班曾经长期在上海演出,但自从她站住脚跟之后,浙东一带正因战争而生意不振的女子越剧戏班蜂涌而入,“1938年1月31日至7月28日,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先后有姚水娟、竺素娥(4月25日后王杏花加入)、王明珠、陈苗仙、许菊香、筱丹桂、施银花、屠杏花、庞天红、赵瑞花领衔的8个女班开进‘孤岛’,分别占领了通商剧场、上海小剧场、永乐、老闸、恩派亚大戏院、太原、大中华越剧场、更新舞台、萝春阁、龙园、大来剧场、大中华大剧场等12处剧场。”此时,女班所有的名角,几乎都云集上海。到1939年9月,上海就有了13个主要的越剧戏班,她们都有了自己漂亮的戏班名称,如姚水娟、魏素云的水云剧团、施银花、屠杏花的第一舞台,马樟花、袁雪芬、傅全香的四季春班、陈苗仙、尹桂芳的天蟾凤舞台、筱丹桂、贾灵凤的高舞台、竺素娥、邢竹琴的赵剡舞台等等,加上各家游乐场里的戏班,此时仅在上海一地,就有20多个越剧戏班,而且全部都是女子越剧。[4] 二 女子越剧在抗战时期的上海为观众所接受而突然兴盛,既有偶然性,也有其内在的原因。 越剧进入上海前,它的音乐与表演已经基本成型,在那些同样由滩簧发展而来的剧种中,越剧的音乐手段可能并不是最丰富的,但是足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剧种,满足表演不同性格、不同年龄的戏剧人物的需要;而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数以百计的戏班在江浙一带农村与中小城市演出,尽管这时都是在演路头戏,但毕竟逐渐积累了数以百计的剧目,尤其是大量的弹词滩簧戏,这些基于民间说唱传统的剧目,后来一直是越剧发展的基石。而1938年的上海,刚刚经历过残酷的战事,多数市民在心理上还没有完全摆脱战火的阴影,在这个特别需要抚慰的年代,姚水娟的班子机缘巧合地在此时进入了上海,恰好为孤岛中的上海,带来了她们别具抒情意味的声调和剧目。女子越剧的音调与旋律是如此柔软温婉,充溢着哀怨与悲情,它很快征服了孤岛时期的上海滩。 越剧之所以在上海迅速发展壮大,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女子越剧与上海的观众之间的契合。尽管它发源于浙江东部的嵊县山村,而且,直到几十年以后,越剧演员仍然主要来自嵊县,但是女子越剧进入上海之后,却很快地适应了这个城市的新风尚,迅速完成了从山村到都市的变化,在音乐上和表演上,都逐渐变得更能吸引各不同地区的观众。 清末到民国年间的上海,人口组成复杂,江浙一带、尤其是江苏的扬州和浙江的宁波,对上海的人口增长与城市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来自江浙两省的多种民间戏剧,都能够在上海找到自己的观众。但是仅仅趋从这些家乡观众的爱好,就无法完成一个外来剧种的归化过程。尽管戏剧在其流播过程中,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在某种程度上令剧种的风格有所变异,那些不同程度地融入大上海的剧种,它们的戏班和演员也可以附和上海的城市性格,逐渐改变原有的艺术特色。但是观众与演员总是相互制约,相对固定的演员群体与相对固定的观众群体,自然是维持剧种传统最重要的力量。成名的演员与著名的戏班,他们会努力保持其艺术表现的优势,而观众的喜爱则愈加强化着他们对传统的坚守。相较而言,这个时代刚出现不久的女子越剧,无论是戏班还是演员都还很年轻,她们较少受到其传统制约,更没有在上海形成其固定的观众群,因而,1938年以后,短时间内一、二十个完全由年轻姑娘组成的女子越剧戏班涌入上海,她们还远远没有形成自己在戏剧与美学上的定见,因此轻而易举地就被扑面而来的上海市民阶层生活方式与趣味所同化;“上海”这个名字,对于那个时代来自乡下的姑娘而言实在是太有吸引力和诱惑力,上海的一切都让她们无条件地接纳,女子越剧进入上海后,不仅这些演员们的穿着打扮、生活方式有了明显的变化,连她们唱戏时的语音也有了变化。她们虽然无法在短期内真正成为上海人,但却在努力地上海化,并且因此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具有中下层女性观众所能够接受的时尚气息的女子越剧,确实得到了上海市民阶层,尤其是女工与女学生们的追捧,很快形成了她们自己的观众群体,而这个群体,以往一直为剧场所忽视。 这不仅是上海原有的越剧男班与新来的女子越剧戏班经营策略上的差异,而且更决定了它们的不同命运。女子越剧不只是唱给它那些离乡背井来到大上海的乡亲们听的,更是给那些已经融入或正在努力融入上海这个城市的市民中的中青年女性们听的。1938年以后的短短几年里,和同样是从周边地区进入上海的扬剧、锡剧、甬剧等剧种相比,女子越剧的主要功能,早就不是为从故乡刚刚来到上海的人们满足思乡之情,它的主要观众已经不再是浙东绍兴人。根据1941年《绍兴戏报》的统计,在抗战之前,“绍兴文戏的观众,绍兴人占七成,宁波人占三成;战争爆发后,绍兴人占四成,宁波人占三成,外地人占三成,到1941年外地人已占六成之多了。”[5]这些数字,说明绍兴文戏的男班与后来的女子越剧的主体观众的关键的变化,当越剧的市场不再依赖于乡亲时,它就真正成为大上海的剧种,并且,比起上海土生土长的沪剧,似乎更得这个人口来源驳杂的城市的青睐。 女子越剧既沾染了上海这个城市的市民特色,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它源于山村的清纯,这个新剧种与同在上海的其他剧种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它一方面保持了浙东一带流传的民间唱书清新秀丽的演唱风格,继承了在女子越剧进入上海之前在民间积累的大量的路头戏剧目,又迅速容纳了同在上海的其他剧种的时装戏,因而能够适应从不同区域迁移到上海来的民众的口味,并且逐渐根据城市新市民的要求,改变其风格,提升其艺术内涵。 姚水娟是让女子越剧进入上海最有贡献的演员,而且也是在女子越剧在上海的最初几年里最受欢迎的女子越剧演员,她被报纸称为“越剧皇后”,在越剧史上,唯有她享有这一荣誉。姚水娟能够在上海持续走红,除了她自己的艺术魅力以外,还与她能够充分信任文明戏时代的前辈剧人、《大公报》记者樊迪民有关。经人介绍,姚水娟聘樊迪民为编剧,1938年9月12日,樊迪民用笔名樊篱编剧、姚水娟主演的十场新剧《巾帼英雄花木兰》在天香大戏院公演,这种借花木兰的故事来鼓舞人们反抗侵略者的抗战戏剧,掀起了女子越剧进入上海后,市民们第一次欣赏越剧的热潮;随之,樊迪民充分展现了他的编剧才华,针对越剧的观众主体是女性,他把明代才女冯小青的故事搬上了舞台,接着改编了《天雨花》,然后将阮大铖的《燕子笺》改成越剧,第5部新戏是《卧薪尝胆》,姚水娟扮演西施;接着,樊迪民一发而不可收,编写新戏《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孔雀东南飞》、《胭脂》,到1939年6月26日戏班歇夏,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樊迪民为姚水娟写了8部新戏,这些新戏的推出,使姚水娟得以跻身当时上海滩上的一流红伶之列。而从1939年下半年起,众多女班都效仿姚水娟的水云剧团,竞相排演新剧目,女子越剧在上海展现出了与此前男班截然不同的新气象。 姚水娟第一个率女班进入上海“孤岛”,第一个采用编剧,第一个开排新戏,第一个组成以“越剧”命名的水云越剧团。她力图取消“后台班主(老板)制”,想组成艺人自己管理的剧团。作为过渡,后台成立了淼记公司,由老板沈益涛、朱仁富及演员姚水娟作为三方代表,姚水娟有选择剧目、选择演员、聘用编导、确定聘金的权力。这些重要措施,无疑对越剧的发展和革新起了先导作用。[6]1945年,姚水娟聘请电影编导郑秋风为她执导了新戏《花落忆良人》,创造了连演连满154场的佳绩,在辉煌中与科班时代的老搭档竺素娥一起告别舞台。 在姚水娟时代的前期,女子越剧以旦角为最受欢迎,但是渐渐地小生的地位开始上升。当时尚被人们称为绍兴文戏的越剧,之所以能够迅速被上海的女性观众接受与喜爱,除了女子越剧整体的魅力以外,还因为它拥有女小生这个特殊的行当,而恰是这个行当的唱腔与表演,成为征服上海观众的关键。 尽管所有剧种都不能缺少生、行、旦、净、丑等各种行当,但是在不同的剧种的发展历程中,不同行当的影响力与美学意义是不一样的。而在越剧中,女小生可能是最能够让越剧充分展现出它独具一格的魅力的行当。越剧的唱腔与音乐风格,体现了江南山乡清丽的阴柔风格,但是由女性演员扮演的男性角色,更进一步强化了这种阴柔风格,同样是美丽的爱情故事,它更能演出情感中的曲折情致;同样是凄惨的人生悲剧,它更宜于表达其中哀婉中的悲怨。而尹桂芳的出现,最充分地展现了女子越剧的声腔特点。 女子越剧初进上海时最重要的行当是花旦,但是几年之后就完成了由花旦到小生的转变。1941年,越剧在上海最卖座的是姚水娟,其次是筱丹桂,再次是马樟花与袁雪芬,显然以旦角为主;但是到1948年,尹桂芳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越剧皇帝”。在这之前的1946年,尹桂芳进入了上海有多达1000个座位的九星戏院,挂出“芳华越剧团”的牌子,女子越剧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不到十年的时间段里,尹桂芳从只能在200个左右座位的茶楼里演唱,渐渐1942年进入有600个座位的龙门戏院,直到进入九星,充分体现了她的成就,而与此同时,她的姊妹们,大致只能置身于三五百个座位的中小型戏院。在九星,尹桂芳的芳华越剧团上演了她最重要的剧目《沙漠王子》和《浪荡子》,为她编剧的多位文人里,最重要的一位就是徐进。《沙漠王子》根据美国电影《月宫宝盒》改编,既添加了异域风光,同时又不缺少具有传奇性的爱情故事;尤其是由尹桂芳这样的英俊潇洒的女小生,来主演缠绵悱恻、哀婉动人的悲情故事,当然是上海滩中下层的女性观众们最痴迷的。 女小生之所以能够成为越剧界最具代表性的行当,与越剧的艺术渊源不无关系。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正像京剧的坤旦是由男旦们教出来的一样,女子越剧也是由越剧男班艺人们培养出来的,即使是在精明的戏班班主们想到可以通过兴办女子科班以谋利的时代,他们也只能请男演员来教授女子科班。因而越剧小生的腔调具有男性的韵味,然而当它被女性演员们用更细腻的声音传递给观众时,那些粗砺的部分被磨平了,于是只剩下了精致。而无论是在男班时代还是在女班时代,小生的唱腔,始终是越剧最有特色的部分,而女小生的声腔魅力,更将越剧的温婉柔美的特性发挥到极致;尹桂芳以她浑厚且略带沙哑的声音,恰到好处地遮掩了女性演员扮演男性戏剧人物时极易流露的尖音,同时又完全避免了男性演员的洪亮,因此赢得了上海的观众,尤其是上海的女观众。 如果说尹桂芳用她女小生的艺术成就为女子越剧赢得了那个时代的观众,那么,袁雪芬则用另一种方式,让越剧赢得了未来。她在早期就有意识地接近新文艺工作者,并且请南薇将鲁迅的名著《祝福》改编成越剧。上海滩的女子越剧搬演小说的所在多有,但其关注点始终在于市民们感兴趣的通俗言情小说;越剧的生旦演员们也习惯了扮演青春阶段的男男女女,而祥林嫂这样的戏剧人物,假如可以由越剧演员扮演,本应该由老旦应工而不是花旦。而鲁迅小说的风格与主题,显然更与那类市井文学大相径庭。因此,把鲁迅作品搬上越剧舞台是此前人们难以想象的,由袁雪芬自己来扮演这位女主人公更是难以想象的。它完全不同于人们早就习惯了的女子越剧,尽管在改编的过程中,越剧《祝福》仍然旨在突出祥林嫂这位底层女性的苦难经历,而袁雪芬也充分发挥她擅长的以扮演悲旦见长的优势,她扮演的女主人公祥林嫂令人同情的不幸经历,成为越剧的主线,而她的麻木与愚昧被尽可能地放到次要的位置,但是,毕竟《祝福》的主题,不会因此而改变。 谈判女子越剧在上海的发展,不能不提到琴师周宝才。1943年袁雪芬在大来戏院演《香妃》,周宝才试着将原来为越剧伴奏的主乐器二胡改成京二胡,借鉴京剧的二黄的色彩,拉出了比四工调的旋律更为幽静细腻的尺调;尺调的旋律比起越剧原来的曲调更为幽怨哀婉,袁雪芬继在《香妃》的哭头里用了这种唱腔后,又在《祝英台》的“哭灵”和《一缕麻》的“哭夫”里继续运用,形成她有名的“尺调三哭”,得到观众充分肯定,其他越剧演员在表演中也竞相学习模仿和吸收。因为调性的变换,大大提升了越剧演员的演唱魅力,“过去五大名旦唱四工调,都未成流派,而今演员唱尺调便于发挥本人嗓音的特色和运腔的创新,从此越剧流派就先后出现了,如花旦有了袁(雪芬)派、傅(全香)派、戚(雅仙)派、王(文娟)派等,小生有了尹(桂芳)派、范(瑞娟)派、徐(玉兰)派、陆(锦花)派等,追根究底,周宝才的贡献是不小的。但由于尺调专为女声设计,男声腔唱尽调在琴弦上比女声腔低五度,男声女声不能同调同腔,越剧男女合演至今尚处于实验阶段,主要就是这个唱腔问题还不能解决。”[7]1944年底,范瑞娟在《山伯临终》这段唱里,吸收京剧反二黄的旋律,把原来六字调正调的提高了一个调门,创造了越剧的弦下调,她这段《山伯临终》也因此在电台里被点了又点,1948年一次在杭州的电台捐款义播中,竟有人愿意捐15万让她唱这段《山伯临终》。而范瑞娟创造弦下调时,她的琴师还是周宝才。 女子越剧从抗战时期开始在上海崛起,从姚水娟、尹桂芳到袁雪芬,加上周宝才,他们共同成就了这个新剧种。越剧的诞生与成熟,尤其是它在上海的迅速发展,固然有许多偶然因素,然而,回味这个新剧种短暂的发展史,仍有诸多现象,今人深思。 注释: [1]马向东:《越剧》,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出版。 [2]陈元麟:《上海早期的越剧》,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62辑《戏曲菁英(下)》,第12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3]陈元麟:《上海早期的越剧》,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62辑《戏曲菁英(下)》,第12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4]陈元麟:《上海早期的越剧》,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62辑《戏曲菁英(下)》,第122-12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5]魏绍昌:《越剧在上海的兴起和演变》,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62辑《戏曲菁英(下)》,第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6]陈元麟:《上海早期的越剧》,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62辑《戏曲菁英(下)》,第12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7]魏绍昌:《越剧在上海的兴起和演变》,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62辑《戏曲菁英(下)》,第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傅谨:中国戏曲学院 栏目策划、责任编辑:张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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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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