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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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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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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口学一般被定义为使用常规与非常规人口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历史上详细的人口信息,如人口规模、性别与年龄结构、出生、死亡、婚姻、人口迁移,并对包括以上人口特征及事件在内的人口变化进行测量与分析。在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中,家庭重构方法的使用及其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本文对家庭重构方法及使用的资料、该方法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应用与贡献,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做一简要介绍。历史人口学一般被定义为使用常规与非常规人口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学科。【1】其研究的首要目的是获取历史上详细的人口信息,如人口规模、性别、年龄结构、出生、死亡、人口迁移,并对包括以上人口特征及事件在内的人口变化进行测量与分析。和历史人口学紧密相关但研究领域更为广泛的一个学科是人口历史学。它不仅关心过去人口变动的本身,而且注重这些变化和一系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一般来说,历史人口学往往更多地考虑如何准确地测量过去人口变动及提出有效的方法去开发历史人口数据,而人口历史学则更加关注主要人口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及其对社会经济变化和历史发展的长期影响。尽管一些学者曾对历史人口学和人口历史学进行区分,但这两个学科以及从事两方面研究的学者之间的界限却难以划清。这是因为人口历史学家往往需要获取详细准确的人口信息作为他们调查研究人口历史的基础。同样,历史人口学家也不满足简单了解人口变动本身,而是希望对这种变动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进行以上区分的意义并不大。在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中,家庭重构或家庭重组方法的使用及其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尽管如此,国内还未见到详细讨论家庭重构方法与应用的中文文献。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填补这一空白,对家庭重构方法、该方法使用的资料及该方法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应用与贡献做一简要介绍。一、历史人口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教会登记教会登记主要指基督教教会对其信徒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的记录。它是基督教国家人口史研究中最有价值且被广泛使用的历史数据来源之一。早在中世纪晚期,一些意大利城邦国家就已开始进行教会登记。这种做法首先传到了法国的西部和英国,然后进一步传播到西欧和中欧的大部分地区。到了18世纪,这种教会登记已在许多欧洲国家及其海外殖民地普遍实行。【2】在英国,教会登记制度由托马斯·克隆维尔(1485-1540)于1538年设立。自此,神职人员对所有在教会举办的洗礼、结婚和安葬进行记录。在以后的300年中,教会为坚持和改进这种登记做出不断的努力。英国也因此积累了大量的教会登记。很多原始记录至今仍然保存完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教会登记成为19世纪民事登记和人口普查开始以前最重要的人口资料来源。教会登记的内容与详细程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差异很大。有些登记十分简单,只包括接受洗礼者、结婚者或被安葬者的名字,以及事件发生的日期。但有些记录则可能对事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予以非常详尽的记述。例如,洗礼登记可能还会包括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地点、父母的姓名以及父亲的职业或社会地位;结婚登记可能还会提供新婚夫妇的年龄、过去的婚姻史,他们父母的姓名、职业或社会地位,以及新郎的职业等信息;安葬登记可能还包括死亡者的年龄、职业或社会地位、生前常住地,甚至死因。一般来说,教会登记所记载的内容往往随着时间而增加。早期的登记一般比较简单,详细的记录则多见于18世纪和19世纪初。初看起来,这些登记资料好像对人口研究用处不大。但如果能够通过适当方法把一个人的出生、婚姻、生育、死亡等记录连接在一起,它们就能提供一个人一生经历的所有人口事件的详细信息。如果一个地区的教会登记记载了该地区某一时期全部或绝大部分人口所经历的人口事件,那它就可能成为最能反映该地区在这一特定时间内人口状况的宝贵资料。由于这种教会登记在西方国家历史上曾经广泛存在,这就使得它们成为了解16世纪至19世纪初许多欧洲国家及其海外殖民地人口历史的主要数据来源。然而,作为人口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数据来源,教会登记也有一些局限性。作为基督教教会对其宗教活动及其信徒的记录,教会登记可能只包括居住在某一地区的部分居民。有其他宗教信仰或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群通常会被排除在外。由于洗礼、结婚、安葬的登记通常只涉及这些事件的当事人及他们的父母,而且教会一般不对人口迁移进行记载(对因结婚迁入教区的人的记载除外),所以教会登记记录本身不能提供某一特定时点上一个教区内总人口的准确信息。此外,尽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根据教会登记加以确定,但这种登记却不能告诉我们这些人是否居住在一起,因此也不能提供关于居住模式的准确信息。在不信仰基督教的人口中,一般不会见到以上提到的教会登记。但类似性质的登记资料也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存在。例如,在日本历史上,一些寺庙曾经进行死亡登记,这种记录在日文中称为《過去帳》。除登记死者的姓名以外,这些记录的内容有时还包括他们的死亡年龄、死亡原因及死亡日期。这种记录同样能够反映过去的人口的变动,并为人口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来源。【3】二、使用教会登记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家庭重构历史人口学中所指的家庭重构是一种对不同人口记录进行连接的方法。它把对某个人洗礼、结婚和安葬分别进行的记录汇集、连接在一起,重现被记录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所经历的人口事件。这种方法的应用是使教会登记转变成为历史人口学研究有效数据的关键步骤。从广义上说,人们从其他资料中寻找关于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对其进行连接的做法也应属于家庭重构。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及其他国家历史上修编家谱、族谱的活动也是家庭重构方法的应用。但系统地使用较统一的方法对教会登记资料进行连接、并将其结果用于人口史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的一些西方国家。随着人们对人口历史研究兴趣的增长,20世纪上半叶,一些研究人员已经开始使用教会有关出生、结婚和安葬的记录研究历史上的人口变化。例如在20世纪40年代,瑞典人口学家H.许勒纽斯曾经使用了一种类似于通常所指的家庭重构的方法对教会登记资料进行分析。由于H.许勒纽斯的研究成果用瑞典文发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的传播和影响。【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学术界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种环境极大地推进了人口史的研究、家庭重构法的完善与推广,历史人口学作为一门学科在20世纪中叶确立并得到迅速发展。【5】法国人口学家路易·亨利(1911-1991)曾为这一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因此被广泛尊为历史人口学的奠基人。亨利对历史人口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确立与完善了家庭重构法,并将其应用到对法国人口史的深入调查研究之中。在使用计算机连接人口资料以前,家庭重构只能通过人工操作完成。为了进行家庭重构,首先要将与一对夫妇婚姻有关的人口及一些非人口信息收集汇总在一起。为了有效地进行这项工作,亨利设计使用了家庭重构表(Family Reconstitution Forms)。这种家庭重构表或类似的表格曾被历史人口学家广泛应用,尽管研究人员使用的表格存在差异。这些表格通常是由以婚姻组建的家庭为中心,收集并记录以下内容:一对夫妇的结婚日期、夫妇双方父母的姓名、夫妇双方本人的姓名、婚姻登记时的居住地或所属教区、双方的婚姻史、出生或洗礼的日期、死亡或安葬的日期,他们每个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或洗礼的日期、死亡或安葬的日期。如果原始记录未提供以上事件的具体日期,研究人员会尽量收集并记录夫妇双方在经历这些事件时的年龄。除此之外,有时家庭重构表还会登录被记录人的职业或社会地位,以及根据以上资料得出的一些信息,如婚姻结束的原因及时间。【6】当和一对夫妇有关的出生、婚姻、生育、死亡等记录在家庭重构表上被成功地连接好以后,研究人员就可以使用人口学方法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以便获取所需的人口数据。由于人工操作耗费大量的时间与人力,所以许多早期的家庭重构研究只能在较小或较少的教区进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更为有效的、运用计算机进行家庭重构的方法已经成熟。这种方法的核心是使用计算机将已经输入的教会登记资料根据被登记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连接在一起。由于这一进步,大规模的家庭重构研究已在一些国家成功进行。因为家庭重构是从教会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登记中获取详细人口信息的,所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重建的人口事件史有时比从回顾性调查中获得的信息更为详细和可靠。此外,由于教会登记在许多西方国家有数百年的历史,所以通过连接教会登记而生成的人口资料就成为研究人口长期变动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之一。【7】但是,教会登记资料的特点也给运用家庭重构方法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带来一些局限性。由于教会登记仅是教会对其信徒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等事件的记载,有效的家庭重构虽能再现被记录人群经历的所有人口事件及其相互关联,但它不能改变由这种资料本身的选择性所造成的偏倚。另外,由于教会登记只对洗礼、结婚和安葬等活动及当事人进行记录,通过家庭重构,我们只能从这些资料中得到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出生、死亡和结婚的数量,而不能得到该地区在某一时点上的人口总数。没有人口总数或不同年龄人口的数量,就无法对出生率、死亡率、结婚率进行准确计算。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人们迁入(通过结婚迁入教区的人除外)、迁出教区的信息一般不能通过教会登记或家庭重构取得。同样由于这种原因,如果迁出教区的人与未迁出教区的人有明显差异,通过家庭重构得来的人口统计结果可能会受到样本选择的影响而产生偏倚。家庭重构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也因此成为学者探讨与争论的一个问题。三、家庭重构研究对历史人口学发展的重要贡献尽管对历史人口学的兴趣在20世纪中叶以前就已存在,学界普遍认为,历史人口学作为一个学科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并很快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在历史人口学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家庭重构方法在人口史研究中的应用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人们遇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在人口发展方面,战后许多国家出现的婴儿潮和亚、非、拉地区面临的迅速人口增长使许多人口学家和政策制定者迫切感到加强人口研究和预测的重要性。亨利当时任职于法国国家人口研究所,也积极参与了对人口变化,尤其是生育变化的深入研究。他认为,要发现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变动的原因,就需要了解婚姻模式和已婚生育的状况。此外,还要对受节制与不受节制的生育进行区分,并对其水平进行测量。为此,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自然生育率。亨利认为,"当夫妇双方的生育行为受已有子女数量的影响,并在该数量达到他们不想超越的最大限度而随之改变的时候,就可以认为生育控制已经存在"。在没有这种生育控制时的生育率即可被认为是自然生育率。【8】虽然自然生育率的概念存在一些缺陷(如,它仅仅考虑与胎次相关的生育控制行为而未提及延长生育间隔等生育控制行为),但还是在生育及生育转变的研究中被广泛接受。有了以上区分,人口学家就能较好地解释以下一些问题:不同时期生育水平的差异是否由于婚姻行为的变化而造成的?生育率的下降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已婚生育率降低造成的?所观察到的生育率与自然生育率之间存在多大差异?为了分析生育水平的变化,亨利还提出了人口学中一个重要的生育指标,即胎次递进比及其计算方法。【9】为了深入研究历史上的生育转变并对自然生育率理论进行检验,亨利利用16世纪中叶以后日内瓦统治阶层家庭的家谱记录,分析了该城市上流社会中的人口行为及其变化。【10】与此同时,亨利和他的同事们还开始着手分析研究法国诺曼底奎莱地区保存的关于洗礼、结婚和安葬的教会登记。这些记录内容翔实且具有很好的连续性,记载了从17世纪中叶到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人口信息。亨利和其他研究人员运用家庭重构法将这些记录连接在一起,这就使得他们能够对奎莱地区人口在这一重要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分析。这项研究取得了众多关于该时期生育、死亡、婚姻、人口行为及人口变动的重要发现。【11】此后,在亨利的指导下,法国国家人口研究所运用家庭重构方法开展了更大规模的研究。这些研究表明,在最近数百年间,法国的出生、死亡和婚姻模式存在很大差异与变化。这些差异与变化常常与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差异或变动联系在一起。以上结果与在欧洲其他国家所观察到的情况大致相同,不同的是法国的已婚生育率下降要早得多。这些新的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人们对法国人口历史的了解,也直接导致对法国近现代历史上一些问题的重新阐释。【12】在对法国人口历史的研究中,亨利提出一系列将历史和当代重要的人口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并提出一种可以有效地利用西方国家大量存在的教会登记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家庭重构方法。他的这些开创性的工作对人口学的发展和人口历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是在这种影响下,历史人口学研究在许多地区迅速兴起。在英国,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历史研究小组于1964年成立,并很快成为对历史人口学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研究机构。在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历史研究小组所从事的多方面研究中,运用家庭重构法研究英国的人口变化以及这种变化与社会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占有重要地位。剑桥研究小组的研究人员从--开始就使用了家庭重构方法。E.A.里格利在1966年发表了他对英国德文郡东部科利顿教区人口进行家庭重构的研究结果。【13】该论文立即引起人口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广泛关注,并有力地促进了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但里格利和他的同事们意识到,由于这些结果来自对一个较小地区教会登记的家庭重构,它们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不一定会代表整个人口的情况。因此,他们开展了规模更大的研究。在接下来的30年里,剑桥研究小组的学者整理了英国许多地区的教会登记并利用这些资料对记录的人口进行家庭重构研究。他们的家庭重构工作特别集中在登记质量较好的26个教区,并通过他们的努力重新展现了这些教区1580年至1837年间的人口历史。里格利和他的同事们认为,他们家庭重构的研究结果"不仅对于那些提供数据来源的教区具有代表性,而且对于整个国家也具有代表性"。他们对过去人口行为及其结果的详细分析极大地改善了人们对1837年以前教会登记时期许多方面人口问题的认识。由于他们的深入研究工作,目前人们对于英格兰1837年以前人口问题的了解要远比对1837年后类似人口问题的了解详细得多。【14】由于这些原因,《家庭重构下的英格兰人口史1580-1837年》一书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人口学中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家庭重构法的应用及影响远远超出法国与英国。在过去半个世纪中,这种方法已经被许多国家的学者运用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即使在非基督国家中,历史人口学早期在欧洲的发展与家庭重构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日本,A.哈亚米和其他学者正0是受到了亨利家庭重构研究的强烈影响,才在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了他们对历史人口学的研究。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家庭重构法,就没有历史人口学的确立与发展。家庭重构是连接基督教教会洗礼、结婚和安葬记录并使其成为人口研究有效资料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的应用曾对历史人口学的确立与发展产生过重大的推进作用。本文主要对家庭重构方法、使用的资料及在历史人口学发展中的地位进行简要介绍。另外一些和历史人口学有关的问题,如历史人口学使用的其他资料、方法以及该学科在其他一些地区的发展在以上讨论中并未涉及。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关于历史人口学发展的有关文献。【15】由于基督教在中国传播较晚,本文中提到的教会登记在国内发现较少。因此,家庭重构方法在中国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作用也相对较小。但是,本文关于家庭重构方法及其对历史人口学发展的贡献的讨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对中国人口历史研究有参考作用。第一,中国存在大量的历史人口资料,充分利用这些资料,用人口学方法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对中国人口历史研究非常重要。到目前为止,国内绝大部分关于人口史的研究仍然限于对全国或一些地区人口总数变化的描述及对这种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相互关系的分析。这种研究虽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上人口变化的大趋势,却不能对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人口因素及其作用、人口行为的变化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关系以及人口行为在不同人群中的差异进行深入考察。第二,与西方国家不同,在中国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主要资料是过去遗留下来的人口登记或普查记录、家谱或族谱以及地方志或其他文书档案中关于人口事件的记载。有效利用这些资料的方法之一就是实现对相关数据的连接。例如,将家谱记录与人口登记连接在一起可以有效地取两种资料之长、避其之短,使其更好地应用于历史人口研究之中。注释:【1】普雷萨特、威尔逊:《人口学词典》(Pressat R.and Wilson C., The Dictionary of Demography),牛津1985年版;史密斯:《历史人口学》(Smith R.,"Historical Demography"),德梅尼和麦克尼科尔编:《人口百科全书》(P.Demeny and G. McNicoll, eds.,Encyclopedia of Population),纽约2003年版,第484-490页。【2】威利根和林奇:《历史人口学的资料和方法》(Willigan J.D.and Lynch K. A., Sources and Methods of Historical Demography),纽约1982年版。【3】A.哈亚米:《日本前现代历史人口学》(The Historical Demography of Pre-modern Japan),东京2001年版。【4】P.罗森塔尔:《老流派的新奇事:路易·亨利和历史人口学的创立》(Posental P.,"Tne Novelty of Old Genre: Louis Henry and the Founding of an Historical Demography"),《人口》(Population)2003年第58期,第97-129页。【5】E.A.里格利:《20世纪80年代的人口史》(Wrigley E.A., "Population History in the 1980s"),《跨学科历史学杂志》(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1981年第2期,第207-226页;O.赛托:《历史人口学:成就与展望》(Saito O., "Historical Demography: Achievements and Prospects"),《人口研究》1996年第50期,第537-553页。【6】E.A.里格利编:《家庭重构:16至19世纪英国历史人口学导论》(Wrigley E.A., ed., Family Reconstitution.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Historical Demography from the Sixteenth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伦敦1966年版,第96-159页。【7】D.莱文:《家庭重构》(Levine D., "Family Reconstitution"),德梅尼和麦克尼科尔编:《人口百科全书》,第374-376页。【8】L.亨利:《自然生育力数据》(Henry L.,"Some Data on Natural Fertility"),《优生学季刊》(Eugenics Quarterly)1961年第18期,第81-91页。【9】L.亨利:《关于婚后生育的新计算方法,工作与资料》(L. Henry, "Fécondité des mariages.nouvelle méthode de mesure.travaux et documents"),《手册》(Cahier)1953年第16期。【10】L.亨利:《16至20世纪日内瓦人的古老家族,人口学研究》(L. Henry, "Anciennes familles genevoises.étudesdémographique: XVIe-XXesiècle"),《手册》1956年第26期,巴黎大学出版社。【11】古迪耶、L.亨利:《奎莱的人口:诺曼底的堂区》(.Gautier et L. Henry, La population de Crulai: Paroisse normande),巴黎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12】P.古博特:《历史人口学与现代早期法国历史的重新理解:研究综述》(Goubert P.,"Historical Demography and the Reinterpretation of Early Modern French History: A Resegch Review"),《跨学科历史学杂志》1970年第1期,第37-48页。【13】E.A.里格利:《前工业化时期英国的节育》(Wrigley E.A.,"Family Limitation in Pre-industrial England"),《经济史评论》(Economic History Peview)1966年第19期,第82-109页。【14】E.A.里格利等:《家庭重构下的英格兰人口史1580-1837年》(Wrigley E.A. et al.English Population History Form Family Reconstitution1580-1837),剑桥1997年版。【15】赛托:《历史人口学:成就与展望》,史密斯:《历史人口学》,赵中维:《历史人口学》,曾毅等编译:《生命支持系统大百科全书人口学分卷》第一章,中国人口出版社2010年版,第28-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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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从马克思主义到后马克思主义?》序。作者书中总结“叛逆”与“顺从”、“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组对立主题:若称社会主义是叛逆的集体主义,新自由主义则可被成为顺从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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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复杂而特殊的人物。20世纪之前,史家和学者研究王莽均以《汉书.王莽传》(以下简称《莽传》)为主要依据。20世纪以来,随着大量汉简、新莽简与文物的出土,中外学界对王莽和新朝史的研究更趋深入、全面,取得了卓著的成果。20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按地域可划分为中国(包括大陆与港台地区)与海外(主要是欧洲与美国)两大版图,按时限可划分为20世纪前期(1900--1949)、中期(1950-1979)、后期(1980-1999)和21世纪第一个十年(2000-2009)四个阶段;研究内容可归纳为三个部分:一是对王莽生平家世、交游、经历,及其性格、心理、行为的考察与评价;二是对新莽时期重大史事的研究,诸如王莽代汉自立的行动步骤与理论基础,其推行复古改制的内容、实施与结果,新朝的民族政策和军事、外交活动,新室败亡的过程与原因,等等;三是对考古发掘的新莽简帛、文物的整理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考证、修订《汉书》的相关记载。《汉书》是记载和研究西汉历史最重要、最可靠的文献之一,自问世以来一直享有崇高的地位,被誉为中国古代官修正史的"极则"与传统史书的典范。在《汉书》成书至20世纪初的近两千年的时间里,历代史家、学者研究和撰写王莽与新朝史时,大多都尊重和采纳了班固的叙述与评价。换言之,《莽传》及《汉书》中记载汉末至新朝历史的相关篇章,是20世纪之前的学者进行王莽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和主要依据。然而,自20世纪初以来,情势却陡然发生了变化。王莽研究似乎也与王莽其人一样,成了一个复杂而特殊的学术现象。中外学界对王莽的评价,从以往的"全盘否定"变为"逐步肯定"乃至"全面翻案",当前的现状则是"争议不休、分歧重大"。概言之,20世纪的王莽研究可概括为三种理论方法和基本观点:一以胡适、顾颉刚等人为代表。他们率先推翻了近两千年来学界和民间对王莽的定论。二以钱穆、吕思勉等为代表。他们的著作大多取材于正史,沿袭传统史学的编撰形式,但对王莽的评价却与《莽传》大相径庭。由于胡、顾、钱、吕等人对20世纪中国的思想、文化界影响甚大,在海外也享有崇高的学术声望,上述两种观点无论对国内学界对王莽的研究与评价,还是对海外华裔学者如黄仁宇等人,以及西方秦汉史学者萨金特、毕汉思、鲁惟一等人研究王莽的基本观点与思路,均有直接影响(详见拙作《<汉书>在欧美的译介与传播》,《中国史研究动态》20lo年第5期),使学界产生了严重的偏颇与误差。至今凡为王莽翻案者,仍几乎无不引用上述诸家之说。三以范文澜、翦伯赞、郭沫若、尚钺和白寿彝等人为代表。他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历史主义为指导进行王莽及新朝历史的研究,认为王莽凭借政治投机夺取政权,其"复古改制"违背社会发展规律,是倒行逆施、完全胡来的祸国殃民之举,直接导致了西汉末年社会危机的总爆发和新朝的败亡。20世纪以来中外学者的王莽研究专著和论文数量庞大、内容丰富,是汉代历史与《汉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20年代至今,国内外发表新莽史与王莽研究专著39种(中文33种,外文6种)、报刊论文260余篇(含论文集)、学位论文12篇。此外,在中外学者出版的许多中国通史和秦汉史著作中,也对王莽和汉新之际的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自然环境、社会生活、民族关系等进行了专门论述。目前可见的介绍王莽研究成果的论文有:韩玉德的《关于王莽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齐鲁学刊》1983年第1期)、徐志祥的《建国以来王莽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齐鲁学刊》1988年第1期)、陈启云的《汉儒与王莽:评述西方汉学界的几项研究》(《史学集刊》2007年第1期)。笔者拟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对20世纪以来中外学界的王莽研究进行全面的梳理与考察,进而提出自己的理论思考。一、20世纪前期的王莽研究20世纪初,西学东渐对中国传统学术文化形成了强烈冲击,王莽研究由此出现了重大逆转。基于西方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兴起,1902年,冯自由率先在香港《中国日报》上发表了《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一文,要求重新评价王莽。他认为王莽的"王田制"亦即土地与生产资料的国有制,符合"民生主义之精理",深得"平均地权之要旨",因而把王莽看作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前驱而予以高度评价,强调不可"以成败论英雄"。1920年,在孙中山创办的《建设》杂志上,胡适与廖仲恺、朱执信、胡汉民三人展开了一场关于井田制的辩论。胡适将"井田论沿革史"分成七个阶段,每个阶段以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论著为代表。他在"仔细研究《王莽传》及《食货志》及《周礼》"之后,认定"王莽一班人确是社会主义者",所实行的"王田制"和"五均六管之制",都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目的在于"均众庶,抑兼并"。至于王莽改制失败的原因,胡适归结为王莽不切实际的改革方案,称王莽为"空想的社会主义改革者",并指出"那个时代国家的组织还不够完备,这种大计画的干涉政策,当然不能一时收效"。基于此,胡适称赞王莽"确是一个大政治家,他的魄力和手腕远在王安石之上",认为"王莽受了一千九百年的冤枉,至今还没有公平的论定","两千年来没有人替他说一句公平的话"(参见《胡适文存二集》卷一《王莽》和《胡适文存三集》卷七《再论王莽》,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版,黄山书社1996年版)。胡适的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西方学界的影响尤其深远,并一直延续至今。但在笔者看来,胡适实际是根据自己的理论和臆想,塑造了一个历史上从未存在过的王莽,既缺乏足够的史料支持、也没有充分的理论论证,难以经受中国传统史学的价值观和历史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的衡量。受胡适影响,20世纪前期学界出现了一些针对王莽改制的专论。顾颉刚和钱穆对"王莽禅汉"问题和汉末至新朝历史发展中的两个重要人物--刘歆与王莽,给予了较多关注。在《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学报》1930年第6卷第1期,后收入1934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五册)一文中,顾颉刚重点探讨了"五德终始说"的渊源及其在汉代的发展,认为刘歆篡改上古史料,目的是为了迎合王莽篡权的需要,对后世政治与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对王莽改制给予了极高评价,认为"王莽的篡权,使上古史变了样子";"王莽凭借儒家之学说与其个人理想,以大魄力开创新制度,平阶级、厚民生、裕国计,此实中国政治史上最可纪念之人杰"(详见顾氏于1941年为美国汉学家克莱德.萨特金的译注《王莽》所作的序言,康涅狄格州海波瑞安出版社1947年版,上海绘画艺术图书公司1950年版)。与顾氏相似,钱穆在《刘向歆父子年谱》(《燕京学报》第7期,1930年,后亦收入《古史辨》第五册)一文中,批驳了自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以来学界普遍认同的刘歆伪造经书是为王莽篡权服务之说,认为新莽代汉是西汉以降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人心所向,"莽政虽多迂腐,但也有可取之处"。在1931年秋为国立北京大学史学系撰写的《秦汉史》(香港新华印刷股份公司1947年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讲稿中,钱穆以"王莽之新政"为题再次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王莽代汉并非完全是外戚政治的产物,而是"举世人心之归向",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他对王莽的改制亦给予极高评价,认为其政治理论"可谓蔼然仁者之言","今世所倡土地国有、均产、废奴诸说,莽已见及,其政治上之理想可称高远",指出世人应摆脱"以成败论英雄"的旧史家成见来重新评价王莽:"王莽一人之成败,其所系故以至巨。至于其人之贤奸诚伪,犹是对于王莽一人身后之评鹭,可无斤斤焉深辨为也。"20世纪前期,众多学者、史家纷纷采用新的理论方法讲授、编著和研究中国通史,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王莽研究呈现繁兴态势。20世纪前期问世的中国通史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用传统治史方式撰写的文言文史书,以王桐龄的《中国史》、钱穆的《秦汉史》、吕思勉的《白话本国史》和《秦汉史》为代表;一是用新的理论方法撰写的白话文史书,以翦伯赞的《中国史纲》和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为代表。在1926-1929年出版的《中国史》(全书共四编,初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2008年江西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中,王桐龄以"新莽之篡"和"王莽之末路"为题对新莽历史进行了解读。他对王莽改制的失败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对王莽给予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其"顽固迂阔,不切事情"、"经生泥古,不知变通",其举措"一则曰效法古人,再则曰占验符命。昧于当世之潮流,与舆论之向背,于是始以经学及谶纬学说、欺人寡妇孤儿、狐媚以取天下者。既得天下后,仍以经学及谶纬学说自欺,驯至失天下",不过是一介"腐儒起家之奸雄,终不脱措大习气,所谓君以此始,亦以此终,亦可笑也"。这些论述既延续了班固《汉书》对王莽的基本评价,又包含着作者本人精辟的史识。与王桐龄不同,吕思勉对王莽的研究虽也取材于《汉书》,但所得结论却与班固以及大多数史家大相径庭,甚至在许多方面彻底否定了班固的记载与评价。在《白话本国史》(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中,吕思勉指出不应把王莽定性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而应视其为一位"社会革命家",其改制的指导思想是为民谋利,其代汉自立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吕氏还盛赞王莽两袖清风、大公无私、勤奋工作的人格,认为他有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而献身的精神。在《秦汉史》(上海开明书店1947年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一书中,吕氏更进一步从人品心性、行为动机、才学能力、施政措施及其影响等方面,给予王莽极高的评价。首先,吕氏认为"新莽之所行,盖先秦以来志士仁人之公意,其成其败,其责皆当由抱此见解者共负之,非莽一人所能尸其功罪也";其次,关于王莽代汉自立的原委始末,吕氏以为不能以小儒君臣之义、普通的道德标准来评价,"王莽为有大志之人。欲行其所怀抱,势不能不得政权,欲得政权,势不能无替刘氏,欲替刘氏,则排摈外戚,诛鉏异己,皆势不能免";再次,吕氏认为班氏父子在《莽传》等篇章中对王莽的记载与评价俱为出于私心的歪曲和丑化,是"曲诋新室之作",不足为凭;最后,吕氏虽不得不承认王莽在货币改革和对外政策上存在诸多过失,但他对新室的败亡深为惋惜,将其原因归结为王莽"行急进之策"、"举事规模过大"、"不宜于用兵"等,认为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王莽的政治主张未能完全施行(详见《秦汉史》第七章"新室始末")。如果说以胡适、顾颉刚为代表的接受西学思潮的知识分子是20世纪为王莽翻案的始作俑者,那么全面否定正史、为王莽辩护翻案者则首推吕思勉。在缺乏足够的史料证据和考古发现的前提下,吕氏片面强调"社会情势"等客观原因,对王莽自身性格的严重缺陷和执政的重大失误仅以"其身之失,薄乎云而"轻轻带过;相反,对王莽的失德、失政给当时社会、民生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及其在夺取最高权力的过程中采取的种种阴谋手段给后世政治遗留的恶劣影响,却一再为其辩解、开脱,某些方面甚至到了令人费解的程度--这种做法无论如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翦伯赞和范文澜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建立和发展时期的重要史家,都主张采用辩证的、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王莽研究。翦伯赞认为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不在其"篡汉",而是其"改制",提倡应将王莽的为人与行事分开进行评价。对于王莽"篡汉"的野心和阴谋,翦伯赞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从王莽篡汉的史实,我们可以看出,历史上的乱臣贼子,无不把仁义道德挂在口上,用圣经贤传作为自己犯上作乱的掩护......王莽的名字,现在已经成了篡窃者的符号"。另一方面,对于王莽改制的动机和措施,翦氏却给予肯定评价。他将王莽改制视为"改良主义的一种手段",认为"假如我们离开'袒刘'的立场,则王莽仍不失为中国史上最有胆识的一位政治家,这就从他大胆的执行改良政策表现出来","从当时王莽的改革社会经济所发生的病症来看,正是对症下药。假使能顺利推进,则王莽的政权也许可以持续下去。但是可惜用非其人,弊端百出,以致引起商人地主之激烈反对,终于都失败了"(参见翦伯赞《中国史纲》第二卷"秦汉史"第七章第三节"西汉政权的崩溃",重庆大孚公司1947年版,后经修订更名为《秦汉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版)。相较翦伯赞,范文澜对王莽的否定更多一些,他认为王莽表示有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用欺骗的方式取代了西汉,"对劳动人民也制造了一些好的影响";然而其做皇帝以后,各种改革措施的失败,使其改制成为"十足空虚的幻想"和对人民"实行最大限度的剥削",从而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对;又蓄意发动对周边少数民族的侵略战争,"完全是一种狂妄愚蠢的行动",从而最终导致了新室的灭亡(参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王莽的新朝",人民出版社1949年版)。翦伯赞、范文澜的论述,对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学术界重新研究和评价王莽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针对王莽改制中对地名和官制的改革,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两篇值得关注的文章。一为谭其骧的《新莽职方考》(《燕京学报》第15期,1934年,后收入《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对研究新莽时期的行政区域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为饶宗颐的《新莽职官考》(《东方学报》1941年)。此为饶宗颐应顾颉刚之约,为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编撰的《新莽史》的一部分(该著作由于抗战爆发未能完成),现被收入《饶宗颐史学论著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二、20世纪中后期的王莽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以唯物史观的新思想、新方法开展历史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国内共出版王莽研究专著两部、报刊论文十余篇。此外,尚有不少研究秦汉史的专著和论文,一些中国古代史教材也涉及王莽研究。在这个阶段,广大史学工作者注意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王莽,不再以封建道德标准评价王莽的功过是非,也反对以王莽的个人品质去衡量他的改制活动。这样一种"公平诚恳的态度"(毛泽东语,详见《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上卷,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使王莽研究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面貌。综合这一阶段学界对王莽的研究和评价,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王莽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掌握政权并制定出社会改革方案,应给予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如何兹全的《王莽》(《光明日报》1951年3月10日)、邓广铭的《论王莽的代汉和改制》(《进步日报》1952年1月25日)、金家瑞的《王莽的改制》(《历史教学》1953年第1期)、周谷城的《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胡寄窗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另一种则认为王莽是一个应该被否定的人物,其改制没有什么积极意义,也不是什么"改良主义者"。如李鼎芳的《王莽》(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尚钺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杨翼骧《秦汉史纲》(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和郭若沫的《中国史稿》(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以上两种意见的产生,属学术讨论的正常现象。但毋庸讳言,此时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因素干扰过多,学者在研究中往往简单甚至武断地下结论,以贴阶级标签的方法代替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判断。"文革"时期,王莽研究陷入停滞状态,目前仅见的几篇相关文章,以论代史、借古讽今的倾向更为明显。虽然由于与现实政治结合得过于紧密,使这些文章没有多少思想性或学术性可言,但作为王莽研究在特殊历史阶段的一个插曲,却值得后人反思。王莽研究于80年代初再度活跃起来,至90年代末取得了重要进展。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报刊杂志共发表王莽研究论文约120篇,出版专著18部(大陆12部,台湾6部),1986年中华书局还出版了曹相成译注的《汉书·王莽传》。此阶段的王莽研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研究人员的数量大增,新人不断涌现,学科背景、研究方法与学术旨趣各异,但大都比较注意观点和材料的统一,克服了以前"以政治斗争为纲"、从概念到概念的弊病。二是研究内容和范围逐步扩大,对具体问题的讨论日趋细化、深化。50-60年代的王莽研究,虽对王莽改制的内容、原因和结果有所涉及,但总体说来失于平淡和肤浅,至这一阶段有了较大进展。例如,徐志祥、李光霁探讨了王莽改制的历史条件、背景和失败原因,认为应对其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作实事求是的评价(徐志祥:《王莽改制的再评价》,《齐鲁学刊》1980第10期;《重探王莽改制产生的条件》,《齐鲁学刊》1987年第3期;《论王莽改制失败的原因》,《聊城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李光霁:《论王莽改制的历史背景和失败原因》,《天津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沈重将王莽改制视为一场"儒家复古主义的历史大悲剧"(《儒家复古主义的历史大悲剧--论王莽改制》,《南昌大学学报》1987第2期)。三是学界不仅在不同意见之间展开争鸣,而且在同一意见之下对某些具体问题也展开了讨论。例如关于王莽改制中的"王田制"问题,竺培升、徐志祥等人探讨了"王田"制的所有制形式与性质,赵梦涵、程有为等人则对"王田私属"问题予以关注。四是研究者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例如,王莽祸国殃民的货币改革使国家经济趋于崩溃,研究者对此均持否定意见(赵靖:《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的一个怪胎--王莽经济思想试剖》,《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陈绍棣、施和金:《试论王莽改币》,《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韩王德:《关于王莽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齐鲁学刊》1983年第1期,等等)。再如,新朝对周边少数民族的挑衅和歧视政策破坏了西汉中后期边境地区长达数十年的和平,研究者亦都认识到其破坏性与反动性(李大龙:《试论王莽的民族政策》,《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莫任南:《王莽对匈奴的民族政策有进步、合理的一面吗?》,《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这一时期学界出版了多部有关王莽的评传,内容、形式、结论大同小异,值得关注的是饶宗颐、李均明的专著《新莽简辑证》(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年版,后收入《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第五册第三卷,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2003年版)。饶宗颐早年曾计划按《汉书》体例撰写纪传体新莽史--《新书》(参见其论文《新书序目》,《责善》半月刊1940年第1卷第3期),后因史学观点转变放弃此构想,全力转入新莽简的搜集、考证。他在日本学者森鹿三,中国学者劳榦、马先醒、陈槃、陈直、高大伦等人的研究基础上,辑得敦煌、居延简牍中有关新莽史事的记录共八百余则(限于1994年之前)。在序言中,他特地论述了《莽传》与新莽简的关系。此外,这一时期出现的许多中国通史和秦汉史专著,均涉及王莽研究。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由白寿彝任总主编的22卷本《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安作璋、高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将20世纪中外学界王莽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了集大成式的总结。其突出特色有二:一是尊重原始文献,基本沿用了班固在《莽传》及其他相关篇章中对王莽的评价和对新莽历史的记载;二是严格事实评判。编撰者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就王莽其人及改制失败的原因进行了精辟、深刻的分析,并全面评述了新室建立后推行的各项政策。编撰者认为王莽改制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客观原因而言,当时存在政治腐败,官风败坏,政敌作对,豪富反抗等情况。就主观方面而言,班固已在《莽传》中明确总结了六点原因:一是王莽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改制多停留在纸面上;二是王莽改制往往"讲合《六经》之说",不无儒家教条的本本主义;三是所用官吏乃原班人马或阿谀奉承之徒,故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四是王莽因阴谋而篡权,故防备臣下效法而操纵一切。独木自然难支大厦;五是王莽专权,其臣下受信用者可以上下其手,被疑忌者则"为奸寝事",故政事不理;六是王莽好改变制度,政令"烦多",朝令夕改,不讲功效,故变得快,败得也快,花样多,收效少。编撰者还指出,"这些都与他本质上是个贵族地主的代表人物及志大才疏的书生性格分不开。他了解一些时弊,也想解决社会矛盾,但真正做起来,并不从根本上触动本阶级的利益,并不精明干练,而显出了得志便猖狂、失意便懊丧的丑态",从而得出如下结论:"如此王莽,改制岂有不败之理!"(第272-273页)这一结论建立在充分尊重史实和原始文献的基础之上,既肯定了《汉书》历史叙事的真实性以及班固对王莽的历史评价的客观性,又体现出以白寿彝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家,在王莽研究中结合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和马克思主义史学观、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对于世纪之交的王莽研究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三、21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2000-2010)新世纪的王莽研究从数量上看是相当可观的。据不完全统计,2000-2010年国内外出版了10余种研究王莽的专著和140余篇论文,另有12篇学位论文。这些论著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考古等角度对新莽历史进行了较以往更为广泛的研究。在研究中,学界更加重视原始文献,解读得更为细致、深入,表现有二:一是通过解读《莽传》总结《汉书》的人物形象塑造、历史编撰特色及叙事成就,诸如万文兴的《<汉书>中王莽形象的三重变奏》(《传承》2008年第7期);杨倩如的《<汉书·王莽传>的历史编撰特色》(《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二是梳理《莽传》及《汉书》中有关边疆民族割据政权的史料,进行边疆史、民族史及军事史的研究(王朝霞:《破解王莽与西域战争之谜》,《甘肃日报》2002年9月27日;余兆木:《新莽时期的汉匈之争》,《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沈刚:《<额济纳汉简>王莽诏书令册排列次序新解》,《北方文物》2007年第3期),尤以对王莽和高句丽关系的研究为多,诸如朴灿奎的《王莽朝高句丽记事的诸史料辨析--王莽朝高句丽记事与高句丽侯駒考》(上、下)(《延边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耿铁华的《王莽征高句丽兵伐胡史料与高句丽王系问题--兼评<朱蒙之死新探>》(《北方文物》2005年第3期),刘子敏的《谈金富轼对王莽朝记事的篡改--兼与耿铁华先生商榷》(《北方文物》2007年第1期),赵红梅的《略析<汉书·王莽传>中的高句丽记事》(《东北史地》2008年第4期),王绵厚的《<汉书·王莽传>中"高句丽侯驺"其人及其"沸流部"--关于高句丽早期历史文化的若干问题之七》(《东北史地》2009年第5期),等等。遗憾的是,从思想方法和学术价值上看,新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论著也存在着一些比较明显的失误,原因有二:一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国学热"和"读史热",使得新世纪以来对历史人物的研究与对历史事件的评价成为热点,一个突出表现即是"翻案成风"。在此种思潮驱动下进行的王莽研究,一些文章不仅说不上什么思想性、学术性,甚至连最起码的治史规范与学术素养都谈不上。二是后现代思潮对中国古代正史修撰的传统、史书叙事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进行了误读与歪曲,导致这一时期王莽研究(某种程度上也包括整个历史学研究)走向另一极端,即强调所谓远离政治的"纯学术性",回避对王莽的为人行事和性格特点进行道德上的评价(例如他究竟是"篡汉"还是"代汉",是图谋不轨还是情势所迫等等),而偏重从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角度进行研究,并将其"改制"上升到政治体制、思想文化和社会变革等"理论高度",所得出的结论也是正面肯定多于负面否定。这一倾向在这一时期出现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中尤其突出,如将王莽无限拔高为"中国历史上少数几个具有政治理想的政治家之一",其政治理想是儒家"内圣外王"理论的一次实践,认为他是"一个将儒家理论付诸现实政治的行动家",等等。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仍出现了一些在实事求是研究基础上得出的成果,诸如徐乐群的《王莽宗舜代汉的政治权谋及其历史效应》(《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张丽、胡绍财的《王莽的性格与其改制的失败》(《继续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张守军的《论王莽的财政经济改革》(《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李元的《从理想到毁灭:王莽评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杨永俊的《禅让政治研究:王莽禅汉及其心法传替》(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但总体来说,21世纪的王莽研究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四、分析与结论20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经历了一个由粗浅到深人的过程,其间虽然取得了数量可观的成果,但许多论著存在以观点代替史料、以议论代替考信的现象。之所以呈现这种状况,有着复杂的客观原因,但也与学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学术背景密切相关。20世纪以来围绕王莽的生平及其行事,学界产生了重大分歧,主要集中为以下五个方面:其一,王莽是以阴谋诈术和政治投机"篡汉"还是顺应天意民心的"禅汉"?其二,王莽改制的性质、措施和后果,是贯彻儒家圣贤与经典的理念来改造社会,以达到"天下大同"的最高理想,还是严重脱离社会实际、背离经济发展规律的祸国殃民之举?其三,新莽时期奉行的民族政策和军事、外交战略,是有其合理性、进步性,还是破坏边境地区的和平局面和民族团结,给边境百姓及周边少数民族带来巨大灾难的妄自尊大、倒行逆施之举?其四,王莽其人到底是如班固所言,是"以诈立心,匿情求名","不仁而据奸佞之材","颠覆之势险于桀、纣"的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还是秉承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推行其改革社会的主张,却在现实中遭到失败的悲剧人物?其五(也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导致新朝败亡的真正原因到底是自然灾害、农民起义、地方大姓集团抑或是王莽倒行逆施、咎由自取?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王莽研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方法。笔者认为以下两点应引起重视:一是应回归历史文献.即以《汉书·王莽传》为研究的出发点。新世纪的王莽研究,仍应立足于班固在《汉书》中的叙述和评价,因为班固"为我们留下了有关王莽的第一手材料--《汉书·王莽传》,这些可贵的材料至今仍然是我们研究王莽的最可靠的依据"(李元:《从理想到毁灭:王莽评传》"自序",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在这方面,沈重、李孔怀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论汉书·王莽传》,《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期)。他们一反20世纪中外学界对班固撰史真实性与客观性的质疑与批评,将《莽传》作为王莽研究的第一手材料,总结了该篇的三大贡献。他们高度赞扬了班固的叙事成就和卓越史识,推崇他是第一个敢于"突破禁区"、替"乱臣贼子"立传的封建史家,对王莽生平史事进行了较为公允的记载和评价,堪称"一代良史"。这篇文章是迄今为止为数不多的专门研究《莽传》的论文,有许多富有价值的真知灼见,可惜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二是应将中国古代史学"知人论世"的优良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方法相结合.进行历史人物的研究与评价。在这方面,孟祥才的研究值得重视。20世纪80年代至今,他出版了一系列王莽研究的论文和专著,对王莽的人格心理和行为动机进行了深入发掘,全面详尽地展现了新莽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前因后果(《王莽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新朝旧政--新帝·王莽》,哈尔滨出版社1997年版;《细说王莽》,中华书局2006年版)。他指出,作为代表豪族地主和富商大贾的外戚集团的头子,王莽性格怪异、虚伪、奸诈、阴毒、残忍,特别娴熟法家之"术",把剥削阶级那种贪婪残暴、尔虞我诈的品性发挥到极致,成为中国封建帝王中具有独异色彩的典型。王莽的品格和手段,适逢各种条件构成的历史机遇,就使骗子扮演了英雄的角色。由此孟祥才断言,"笔者并不认同封建史家以封建伦理为准则对他所作的评判,但也无意为他做翻案文章。面对他所制造的历史灾难,史家的良知无法让我对他写出哪怕最低调的赞美辞"(《论王莽的思想与性格》,《烟台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这一结论道出了一个富于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史学工作者的心声,值得所有从事王莽研究的学界同仁深思。综上所述,为将王莽与新朝史研究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更大成果,笔者得出了以下两点结论:第一,尊重第一手材料和前人的研究成果,避免无意义的重复劳动,核心就是回归原始文献。在没有更新、更权威的考古发现或史料可以推翻班固记载的前提下,应坚持以《汉书·王莽传》及相关篇章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避免理论预设和主观臆断,从文本解读人手,认真进行考证、分析,从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第二,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既不迷信古人,也不迷信权威,而是坚持历史主义、人文主义的指导思想与科学的方法论,本着忠于史料、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力求深入、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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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政权败于未"封建化",那么,取而代之混一中原的新兴的清王朝,又是何种性质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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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再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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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书评文章,原文见 http://www.nybooks.com/articles/archi ... d-china/?pagination=false On Chinaby Henry Kissinger Penguin, 586 pp., $36.00 AP ImagesHenry Kissinger with Zhou Enlai and Mao Zedong, Beijing, February 1973 AP ImagesHenry Kissinger and Zhou Enlai, Beijing, November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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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日本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了福岛核事故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承认,对海啸的防范措施在整体上力度不足是导致事故恶化的主要原因。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团认定,日本核电体制结构混乱、权责不明,尤其是日本的原子能安全保安院作为监管机构却隶属于主导核电发展的经济产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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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现在交在读者手上的第三版,主要对原书的理论部分做了增订。特别是,下篇的第四节(《从康德到列宁》)、第五节(作为"中国方法"的《大同书》)中,原来只是略略提到的许多论点,现在都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如同对待马克思和列宁一样,康德、黑格尔、康有为的著作,今天已被当作了十分古旧的知识,人们怀疑它们与现实究竟有何关系、还能派上何等用场。实际上,这种怀疑,是从这些著作诞生伊始就存在着的。例如,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非但一直被批评为"文字粗拙晦涩、令人无法了解",文德尔班甚至这样说过:"能了解精神现象学的那一代人早已死绝了"。在实用主义的时代,像一切不能直接变成钱的东西一样,人们普遍地怀疑"理论"的价值、"理论"的用处,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当年的左文襄公曾经感慨说:"今之农者,亦如今之学者,欲速见小,自误以误人。吾三十以后,读书渐多,阅世渐深,知区区之存于心中,自以为是者,仅足以仿当今无足指数之人,而于古之狂狷尚未逮也。" 这些话若换成今天通俗的说法就是:所谓实用主义学风,便是"小农经济"在思想、学术领域中的反映。它的表现,也就是左宗棠所说的"欲速见小,自误误人",更进一步说,它使得我们的发展没有坚实的基础、长远的眼光和持续的内在动力,更使得我们日渐丧失了"理论"这个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马克思曾经这样说到他自己所处的时代、说到那个时代的德国:"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了活人!" --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也就是我们的时代和我们当下的处境:今天,不仅肆虐全球的资本主义大危机使我们受苦,而且,旧的生产方式、旧的发展方式同样也深深地束缚着我们、使我们受苦。马克思的时代,其实离我们并不那么遥远,而上述那些被判为"古旧"的知识、那些"古之狂狷"者--康德、马克思、康有为,他们的写作所针对的,实际上也便是我们的现实,他们能够告诉我们的,比当下的时尚宣传所能给予我们的,要多得多。今天的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正是康德第一个指出,英国人率先发明的"战争国债"和战争金融制度,乃是现代欧洲思想错误的结果、是西方思维最大的失误;而黑格尔则认为:推动现代西方世界发展的两个真正动力,无非是战争与财富;尼采更一针见血地断言:"债务关系",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正是马克思指出:在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之后,一切旧的经济学实际上都已经死亡了,因此,从今往后,我们需要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学;而列宁认为:金融垄断和跨国公司的垄断是20世纪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康有为则第一个提出了"大同"、"小康"之辩,他说:未来的"大同社会",必定是以劳动者为主体,以科技、思想和知识创新为动力的社会,必然是"劳动社会"和"创新型社会"。这些被判为古旧的知识、这些晦涩的理论,恰恰是今天我们认识、改造现存世界的最有力武器。本书第一版面世不久,就有学者希望我谈谈"理论叙述"与现实、历史叙述的关系问题。因为在一些读者看来,本书的"上篇"以历史和现实的叙述为主体,而"下篇"则似乎更为侧重于"理论"。而对这个问题,其实再也没有人比马克思阐述得更好了。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他便深刻地谈到了究竟应该怎样对待"理论"这个问题。马克思谈到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谈到了这个有史以来最大的"理论狂人",他这样说:在黑格尔那里,理论"是现实事物的造物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自己则是把理论当作"材料"--或者更直率地说,就是"生产资料"。马克思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索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与一切"空头理论家"不同,马克思乃是一个在欧洲各地流亡、没有"绿卡"的"知识民工",正如建筑工人的劳动离不开建筑材料一样,知识劳动也离不开特定的"材料",马克思反对将理论神秘化、反对理论的垄断、反对"现实世界是理论和思维的产物"那种装神弄鬼、颠三倒四的说法,而是平实地将理论视为"知识民工"劳动所必须的"材料";但是,我们同时还要记住:马克思更反对"束书不观"的玄想、更鄙弃那种离开理论、离开知识材料,直接"从客观现实"出发的幼稚的"唯物主义"思想贫困。在马克思那里,作为知识工作"材料"的"理论",不过是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或者说:物质的世界凝结为知识的材料;物质世界的运动,则造成了这些材料不同的发展形式、造成了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正如只有通过树的"年轮"才能去了解一棵大树成长的轨迹一样,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而这就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即我们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正如大树的年轮一样,理论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存在形式,所谓理论,只不过是以抽象的形式存在着的物质世界。凝练的理论,则如短刀出鞘,是开启物质世界运动的钥匙。因此,为了探索中国道路,我们必须全面地批判和继承既有的人类思想遗产,必须像马克思那样,将这些理论遗产,理解为特定的"物质形式",将理论打造成建筑未来新世界大厦的"材料",锻造为通向未来道路的铺路石。或者说--必须像当年的毛泽东那样,将哲学和理论,锻造为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二、破题长期领先于世界的中国,为什么在19世纪走向衰败和落伍?长期战乱分裂的欧洲,为什么会在19世纪后超越中国、领先世界?--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在世界学术界,它被称为"李约瑟之谜" 。而本书的基本目标之一,便是以上述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去回应这一课题。许多杰出的学者已在破解这个谜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如麦迪逊(Angus Madison)的《世界经济千年史》(The World Economy: A Millennial Perspective),以及伊懋可(Mark Elvin)关于"高度平衡陷阱"的重要论断(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按照麦迪逊的统计:中国经济在公元一千年里一直保持持续增长,并在1820年左右达到了世界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 ;但是,尽管如此,中国经济的增长却一直是依靠不断增加劳动力投入而维持的,而1500年之后,西方的增长则主要是依靠技术、生产方式的创新来实现的。如果说西方1500年之后的增长,体现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话,那么观察同时期的中国,却会发现:经济增长伴随的乃是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人口很少的西方却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并最后超越了中国。麦迪逊和伊懋可的论断,就"李约瑟之谜"给出了一个典范性的解释模式,但是,他们的解释也遭到了两个方面的有力挑战。一个挑战就来自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西方的增长方式受资本积累这个基本目标的制约,这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排斥人类劳动的弊端。同时,西方在1500年之后的飞跃增长不仅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也是近乎无偿占有当时还很廉价的世界资源的结果,这包括无偿占有美洲、印度的农产品、以及世界绝大部分矿产品,西方的增长带有掠夺自然的特性,并与残暴的殖民主义统治相联系。因此,从排斥人类劳动以及掠夺自然、殖民地统治这两个方面来看,西方19世纪的增长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而第二个挑战则是伴随着1950年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开辟、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东亚经济的持续起飞而产生的,这个学派把新中国的发展,以及1970年代以来的东亚经济"奇迹",解释为东亚具有大量高素质劳动力的结果,是这些优质劳动力通过建立合作型社会、创新西方单一竞争型模式的结果,他们认为:这条以农业为基础,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互相协调、促进发展的道路,既接续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推崇的"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之路"(斯密认为这条道路为英国的"工业革命"所中断),更是对人类现代发展方式的创新。与排斥劳动和就业、依靠自然资源的大规模耗散、通过掠夺殖民地谋增长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被称为"勤劳革命",后者被称为"工业革命"。因此,当代西方学者倾向于从劳动力的"质"而非"量"的角度,来观察中国的劳动力优势在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他们认为:"与普遍的看法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资的主要吸引力并不是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而主要是这些劳动力在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上的高素质",而且,这种质的优越性与中国长期坚持的社会主义道路分不开、与以农业和民生为本的发展方式分不开。如萨米尔•阿明认为:在中国,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使中国能够创造新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必然与只能用贫民窟和失业来解决经济危机的资本主义逻辑完全不同。三、探求而本书的基本探索之一,就是对"李约瑟之谜"提出进一步的、不同的解释。这种解释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地缘政治性的。自公元十世纪以降,在中国的推动下,逐步形成了横跨欧亚大陆,联络东洋、西洋和南洋的贸易和金融流动体系,其中,以恰克图为核心、贯通"内陆欧亚"的北方贸易体系,以及以琉球为核心、联系西洋、东洋和南洋的海洋贸易体系,乃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体系的两个重要枢纽。16世纪中后期以降,随着美洲白银的输入和帝国主义军事扩张的加剧,随着世界地缘政治态势的大变动,最终导致了以中国为核心的世界贸易和货币流动体系于19世纪走向瓦解。而中国的衰落,首先是上述世界地缘政治体系变动的结果。第二个解释是金融性的,它基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尽管在十世纪之后中国社会就开始进入"近世",但自宋、元、明、清到中华民国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由于长期实行经济、社会的放任主义,中国都没有自己的自主货币,宋代经济已经依赖南洋、西洋舶来的白银,而明隆庆之后,从美洲大量进口白银和银元,更成为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与货币短缺矛盾的基本国策,从而使得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赖于美洲白银供给,这成为阻碍中国长期发展、实现革命性发展的重要瓶颈。魏源早就深刻指出:"人知中国之银出漏外洋,而不知自昔中国之银大半来于外洋","而近数百年间,粮钱改银以后,白金充布天下,谓非闽、粤番舶之来,何自而得之?""银之出于开采者十之三四,而来自番舶者十之六七","银来番舶数千年,今复为番舶收去","中国争用西洋之银钱,昂于内地之银值,则中国银币行之数百年,亦必因时而变"。因此,魏源倡仪:中国欲求富强,必先从国家自铸货币,驱逐西方银元始 。而近代中国改革的先驱者康有为上清帝的第一份奏折,就是《钱币疏》,其中即提出中国四百年均没有国家主权货币,指出货币供给依赖外洋所造成的"失名、失实、失用",乃是"旷世之大弊",康有为更首倡"废两改元",即废除银两,改行国家铸造、发行的银元为主权货币 。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目标之一,也便是"货币革命",但是,直到1935年,中国国民政府才力图废除白银和银元而发行国家货币--法币,但是,法币的发行由于没有当时中国经济的主体--农业经济的支撑,也难以深入中国的广大农村,故不得不以外币为"准备金",法币发行,既与英镑汇率挂钩,又以美国的"银本位制"为基础,这种在列强之间"左右逢源"的币制设计,却因独将日本排除在外,竟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重要借口。法币发行,终至1940年代严重的通货膨胀而陷入崩溃。因此,与1500年以降的西方相比,中国经济的增长缺乏国家财政组织、金融战略的支持,这是它陷入发展困境的又一个重要原因。第三方面的解释就是政治上的,具体说就是"国家组织能力"上的。宋代以降,经济和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国家组织能力的持续下降这个矛盾现象,是我们观察历史得出的第三个基本结论。中国政治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宋代以降之所以出现了国家组织能力下降的问题,其根源就在于国家治理能力的全面下降,中国的士大夫阶级,自那个时候起,就已经不再能够担负起一个逐步近代化的国家的治理之责,即他们既没有管理经济、财政、税收、司法、军事和金融的具体能力,也不再能够担负起组织人民、教育人民的责任。华而不实、日益腐化的士大夫阶级,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近代发展的阻碍力量,而中国基层治理,早已经落在了横征暴敛的胥吏手中,即从那个时候起,中国其实已经出现了管理者、治理者"缺位"的危机。被列宁称为"11世纪伟大的改革家"的王安石,在其政治名篇《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中,率先提出了中国面临着严峻的政治危机这个重要课题。面对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和强大的外敌入侵压力等多重难局,宋王朝暴露出的核心问题并不是缺乏经济能力,而是整体上丧失了政治能力。王安石指出:宋王朝没有政治。这就是说,国家没有真正的治理者。儒家文化的根本缺陷,在于其目标是培养"圣贤"和文人,而非日益近代化的国家治理者,儒家学说作为政治学是不合格的,因此,在这种思想文化体系中培养出来的官员,作为"治理者"也都是不合格的。王安石的文章开篇即痛陈中国"没有人才",而他所谓的人才,并不是指文人,而是指治理者,并不是指儒家意义上的"圣贤",而是指政治家--即治国理政的人才。他认为儒家文化培养出来的,只能是口吐莲花的文人和独善其身的"贤达",而不是治理者,这就是他所谓:从造就治理者的角度看,儒家学说之于人才的"教、养、取、任",皆不得法,甚至可以说是一塌糊涂。王安石之所以被称为中国政治改革的第一人,就是因为他提出了培养、选拔、约束和监督治理者的一整套办法,即他力图将治理者从"文人"和"圣贤"中剥离出来,造成一个职业化的治理者队伍,从今天的角度来说,他的这一举措可以被称之为"政治的理性化"。王安石希望造就一支职业化的治理者队伍,以此加强宋的国家能力,然而,在与庞大的士大夫阶级的对抗中,他失败了。象中国此后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一样,王安石的改革也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这种改革无一例外地不能触动中国基层,尤其不能触动长期把持中国基层税收、司法、财政和军事的基本力量--胥吏阶级。胥吏是从唐代的"役法"中演变而来的,按照役法,基层的事务是由人民轮流担任的,国家并不发给俸给,而唐中期以降,基层事务已由专任的事务员来把持,他们的收入不是来自国家,而是来自办事获得的"好处费",而这种把持基层的事务员,也就是胥吏。实际上,国家治理者的缺位,其造成的最为深刻的弊端,尚不在困扰着王安石的"上层",而在基层政治的瓦解、或者在于胥吏之害,它导致的结果就是所谓"官无封建、吏有封建"。南宋的改革家叶适说:"何谓'胥吏之害'?从古患之,非直一日也。今为甚者。盖自崇宁极于宣和,士大夫之职业,虽皮肤蹙浅者亦不复修治,而专从事于奔走进取,其薄书期会,一切惟胥吏是听。而吏人根固窟穴,权势熏炙、滥恩横赐、自占优比。渡江之后,文字散逸,旧法往例,尽用省记,轻重予夺,惟意所出。其最骄横者,三省枢密院,吏部七司户刑,故今世号为'公人世界',又以为'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实而言也。"我们要理解叶适上面这些话,其实只要读读《水浒传》--甚至是只需认清其中宋公明这个人物的真实面目就足够了。研究中国政治史,我们竟然发现,宋代其实主要有两种干部:一部分是王安石所谓无能、无为的"三门干部",一部分就是叶适所谓胥吏式的"江湖老大式干部",前者的代表是朱熹,后者的代表就是宋江。或曰:雅者朱子,俗者宋江,前者无为,后者胡为,而且又正是前者的无为,造就了后者的胡为。宋江者,郓城县押司也,负责案卷的起草和管理,是个公职人员,属于叶适所说的"公人世界"里面的人物。这个人"刀笔精通,吏道纯熟","自小为吏,结识英雄辈"。不过,宋江这级干部,在宋代是没有国家正式工资的,虽然经过王安石、苏辙等人的呼吁 ,朝廷六部里的胥吏(即叶适所谓"最为骄横者")算是有了工资,但地方州县还是基本没有,--这不是因为财政困难发不出去,而是由于胥吏所担任的工作牵扯千家万户、人命关天,搞钱是根本不困难的。王安石批评士大夫出身的官员没有真本事,如此才放任了胥吏,而他的政治对立面司马光,则把批判矛头主要对准了胥吏,司马光以为胥吏"以啖民为生",此所谓"是以百姓破家坏产者,非县官赋役能使之然也,大半尽于吏家也",这就是说:中国历史上最为腐败、骄横而激发民怨、民变者,即是基层的事务员。如宋江这种人,由于没有正常收入,又没有升迁的希望,当然要通过包揽诉讼大发横财,他那个"及时雨"的称号,也就是靠着"仗义疏财"获得的,而宋江尽管并不是柴进那种天皇贵胄,可他倒是比柴大官人还出手大方,宋江钱从何来呢?--比如他给晁盖通风报信,让晁盖赶紧逃跑,后者马上就让刘唐拿一百两黄金酬谢他,可见,宋江已经到了不必索贿,而是有人感激涕零给他送黄金、称他为"及时雨"的地步,这个人代表了胥吏阶级的最高境界。而宋江这种人成为国家行政的基石,掌握了真正的"事权",这说明宋代的无政府状态达到了什么程度、国家能力下降到何等程度。叶适说:如果士大夫出身的官员不能干事,不愿干事、不会干事,那就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胥吏胡作非为、什么事都敢干了,在这个意义上,恰恰正是"平日袖手看文件"的朱熹,造就了官场上黑白通吃的"江湖老大"宋公明。而既然没有一套培养、选拔、监督和约束管理者的办法,于是官员的进退自然没有什么切实标准可依,那么官员要升迁,除了奔走之外,没有别的办法。既然儒家培养士大夫的标准如此脱离治国理政之实际,那么标准越多、条文越细,就越不能执行,唯一的结果是行政变成了文牍,变成了以开会落实开会,以文件落实文件。实际上,是连起草文件的事,又都交给了胥吏。官员忙于奔走,更把基层的实际事务交给地方上的能人"胥吏"去操办,这样官员等于浮在上面,于是一切都成为表面文章,胥吏成为操持地方的黑社会势力,而国家没有了他们却竟然无法在基层办事。--宋代对外不能抗击辽金,对内不能制止社会陷入无政府的江湖状态,即使它经济和商业搞得即使再好,也难以避免亡国的命运,我们所谓"弱宋",也就是指其国家能力的衰弱。对于王安石改革的失败,叶适更曾有别开生面的总结,他在《民事》篇中这样说:即使王安石成功将士大夫阶级改造成有富国强兵真本事的"边才"和"吏才",即使他能解决宋王朝国家能力下降的问题,但王安石的办法,却不能应对和解决宋王朝内部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王安石的方案足以"强国",但却不足以"安民"。因为王安石所谓的有富国强兵能力的"人才",与士大夫阶级一样,同是精英阶级,区别只在于前者是有能力的精英,而后者乃是袖手空谈的精英,而在脱离基层老百姓这一点上,他们则是相同的。叶适以为:王安石理想中的"专家型人才"乃是"干大事"的,而基层社会和普遍百姓面对的却是日常小事。而今天我们不也常说:"老百姓的事无小事"、"百姓的事情大如天"吗?实际上,确如叶适当年所一针见血地指出的:"老百姓的事"却主要便是"小事"、"细事"和"碎事",对老百姓来说,"富国强兵"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却是娃娃上学、老人看病、家长里短,乃至谁比谁多拿了五十文大钱这种"分配不公";而以专家决策为主体的科层制度,在制定规划、举全民之力"办大事"方面具有优越性,但它所针对的,却并非邻里打架酿成的"群体事件",更容易忽略"五十文大钱的差别"造成的基层"分配不公",忽视恰是这种小小的"不公",乃是酿成"社会戾气上升"之根源。重读叶适的文章,我们不禁要感喟:以精英、专家为主体的"民主决策"之"先天不足",实际也便在于此,即在于处理"细事"、"小事"、"碎事"方面的捉襟见肘。而当年的叶适,只是把希望寄托在空虚飘渺的"三代之治"上,他以为"三代之治官非官",即那时的"官",只不过是立足于井田制上的基层民众召集人和跑腿者,充其量不过是个基层群众领袖而已,其作用就在调解和解决基层社会共同体中的小事和碎事;而后世的官员,最优秀者是有治国理政本事的专家,其余则为袖手清谈的混混,等而下之则是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贵族与豪族,指望他们深入基层,为老百姓解决"细事",那是不可能的,所谓"古者君与民为一体,后世君与民为二本",叶适的这句话,道出了中国传统的政治的死结。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从三皇五帝到国民党,中国政治最大的弊端,就是理论与实际脱节、政治与基层民众脱节、经济活动与国家财政金融脱节,而历代统治者想出来的办法,竟是主张放弃基层,并放手让土豪劣绅、黑社会和非正式的"包税人"控制和鱼肉基层。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书中,更把放弃基层看作中国政治的最好传统,即他认为:基层靠那些土豪劣绅和黑社会去"自治":"可以举修齐的实效,而不待法令的干涉。其互助的道德,可以谋公众的福利,而不待政府的督促。言教育则有乡校和乡学,言赈济则有义田和义庄。言积谷备荒则有社仓的储蓄。言防盗缉奸则有保甲的连坐。乃至堤防沟洫,道路河川,无不由乡社的群力从事于修筑和疏浚" 。而蒋介石的上述梦话,掩盖了所谓"役法",实则早于唐末便已彻底崩溃的事实,而所谓胥吏,亦自那时起,由组织基层人民从事公益事业的事务员,变成了鱼肉基层和乡里的赢利阶级,他的上述说法,简直是把长期由土豪劣绅和黑社会把持的中国基层说得如同天堂一般,但恰暴露出国民党政权脱离民众、无力组织和动员基层的痼疾。而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成就之一,就是深入基层,在基层与人民群众建立起了血肉联系,把土豪劣绅和黑社会掠夺的剩余夺取,一方面用于改善广大基层群众的民生,一部分有组织地用于国家的发展与建设,从而一举结束了国将不国的"江湖"局面。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基层建设是我们的立国之基,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执政之本,基层是中国政治的最大舞台,我们不去占领,土豪劣绅黑社会和会道门势力就会去占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理论与实际结合、政治与民众结合、国家财政金融制度与生产发展及改善民生结合--这便是中国共产党扭转"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胜利之道,是人间正道。中国历代变法之所以均不能成功,究其根本原因,就在居于治理者地位的士大夫阶级,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主要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宋代的宰相文彦博,曾一语道尽了中国传统政治的本质,在回答宋神宗关于"新法虽使士大夫稍不悦,然与百姓有何不便"的质询时,文彦博断然对宋神宗说道:"殿下为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提及这一节,连梁启超也不禁感慨:"吾请正告天下后世读史者曰:荆公当时之新法,无一事焉非以利民,亦无一事焉非不利于士大夫;彼士大夫之利害与人民相冲突者也。"他更愤然指斥文彦博的上述名句:"是豺狼言也,稍有人心者何忍出诸口" ;然而,两千多年来,中国所有的王朝实质上无不是如此。只不过到了国民党统治后期,却连士大夫阶级也被通货膨胀搞得一贫如洗,只好去吃"嗟来之食"--美国人的救济粮了。于是他们方才第一次同情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并逐步在这场革命中发现了"大我"。中国历史数千年,何以都不能解决国家组织能力问题?这里的要害就在于,无论是儒家的士大夫精英政治,还是法家积极有为的官僚政治,均不能面对中国政治改造的核心:即如何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而自皇帝到基层,层层复杂的国家机构,如果不靠人民积极的有所作为,也就不能充分发挥组织能力。而几千年来,人民逃避压迫剥削,其实质也就是逃避政治、逃避组织,其消极的方式是逃避赋役、消极怠工,而积极的抵抗便是造反起义、落草为寇。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惟有近代以来的中国革命者方才深刻地了解到:学问与实际脱节、政治与民众脱节、国家财政金融制度与生产和民生脱节,这便是中国社会组织能力持续衰弱之根本原因,从而,方才把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将"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作为一切行动之指南,更专心致志、全心全意致力于改造基层,从基层入手教育人民、组织人民和发动群众。在"为有牺牲多壮志"的革命斗争年代,在筚路蓝缕、一穷二白的共和国大厦破土动工的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物质资源、黄金美钞去激励和动员人民和劳苦大众,之所以能够"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者,就在于共产党人能够使得中国人民心悦诚服地觉悟和相信:"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就在于共产党人有办法启发人民觉悟和相信:每个中国人自己就是革命的主体,每一个老百姓都是新中国的新主人。讽刺的是,在当今精英们"民主"、"宪政"的高调里,"人民"往往在"民粹"的释义里成了反义词,在他们鼓吹、设计的"市民社会"中,底层劳动大众和人民政府,则成了贬义词。既然漠视人民,那又何谈民主?即使确有文化大革命时代群众专制、群氓哄起,即使确有现时代"公德沦丧"的悲哀,但倘若睁了眼睛看,任何不持偏见者,都不能不承认:在中国的普通百姓身上,始终肩负着民族的希望,忍辱负重、勤劳善良的中国劳苦大众,在面对地震、洪水的奋勇救灾中,表现出的同甘共苦的毅力、救苦救难的情怀,感天动地、气壮山河。历史反复证明,也只有他们才能在实践中去不断发现、发明新的民主形式。法制即是民主,这是个基本的误解。因为民主的标志,乃是人民成为法律的制定者和社会的主人。而当天下大事、国家大事成为少数精英、专家和治理者的私事,当"为人民公天下"成为官面文章,实则却是回到"民可使由之而不可使知之"的封建主义老路,那么,即使干部再辛苦、再操劳、再敬业,人民群众依然还是会困惑不满、依然还是会怨声载道,而这就是由于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被消弱,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被消弱,遂使民众不再心悦诚服地相信:国家者我们的国家、天下者我们的天下,遂使民众不再相信:五星红旗上的每一片光彩、人民政府的每一个成就与失误,对每一个中国人而言,皆是人人有份的。甚而是相反--遇事皆把好处留给自己,而把一切问题推给国家、留给政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生命线。这句话的核心就是指:必须深入基层、组织和教育基层人民,全心全意地密切联系基层群众,而绝不是"全心全意地密切联系精英",更不是以"市场放任"的名义,把关乎千家万户、生老病死的基层事务,"承包"给各类赢利性组织、"赢利型经纪"。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的历程表明:凡把思想政治教育、思想路线问题的讨论放在基层,凡是思想路线在普通劳动者中普及、展开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会成功、就会兴旺发达,相反,凡思想政治路线与基层脱节的时候,我们的事业一定会遇到挫折乃至失败。凡以为思想教育、组织工作的核心在于"密切联系精英",而以为"民可由之,不可使知之",我们便又回到了传统政治失败的圈套之中,无论今天还是过去,正反两个方面,都证明了这一点。中国历代的问题是:皇帝久居深宫,治理依赖精英,于是统治者听到的,都是精英的声音,而精英们最不希望的事情,也就是老百姓知道国家大事。共产党发明了种种方式:报纸、期刊、广播经常分析最高领导的政策意旨,报告各地建设、政情和民隐,至于成千上万大字报、连篇累牍互联网,更是人民主动发表意见的媒体创举,而文艺作品,亦无不以最基层、草根的普通百姓、工农兵中之先进人物为主角,以他们喜闻乐见、全心接受仿效为鹄的。凡此诸端,无不在于促进上令下申,民情上达,从而才极大增加国家组织能力,增强十几亿人戮力同心建设新中国。而其中的要害之一,更在于绕过精英、官僚,彻底摧毁把持基层事务、敲诈勒索的各类黑社会组织,而使得政策可以直达基层。当今之时,如果听了某些不学无术者们的宣传,则中国似乎已经国将不国,除非改制换人、卷旗缴枪,让某些"高等华人"上台,心无挂碍的跟着美国走,最好能成为美国的一个州。但如果肯听老百姓的声音,那么其中头几条便是:当今精英祸国、律师谋财、"赢利型经纪"黑白通吃,面对着为富不仁者,某些干部官员竟不作为乃至沆瀣一气,而相当一部分媒体、小报记者却专打便宜拳。当此世变之亟,政治工作到底该抓哪头,究竟应该联系谁、打击谁,以谁为宣传对象、服务对象,应该以谁为主角,这就取决于共产党的屁股是否真正坐在最基层的老百姓那一边,这就取决于共产党是实行"三进三同"(即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还是在沙龙里与精英们闭门思过、云山雾罩地开学术思想讨论会。变民风易,变仕风难,变仕风易,变士风难,变士风易,变文风难。文风变,气象新也。自王安石、张居正、王阳明以来,历代改革家之所以推崇"尚质省文、反薄归厚"的文风,之所以把"改造文风"当作政治改革的要务,这就是由于文风败坏,乃是治理者脱离现实、脱离实际之作风败坏的集中表现。魏源曾这样批判中国士大夫作风和文风之败坏:工骚墨之士,以农桑为俗务;而不知俗学之病人更甚于俗吏。托玄虚之理,以政务为粗才,而不知腐儒之无用更甚于异端......自古有不王道之富强,无不富强之王道......使其口心性,躬礼仪,动言万物一体,而民瘼之不求,吏治之不习,国计边防之不问,一旦与人家国,上不足制国用,外不足靖疆圉,下不足苏民困,举平日胞与民物之空谈,至此无一事可效诸万民,天下亦安用此无用之王道哉!什么叫做王道?所谓王道,也就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治与民众相结合,国家财政金融与生产和民生相结合。王者,往也,政者,正也。解民于倒悬,方才能民心所向,与民同心,斯即为大同。中国共产党人何以能够改造旧中国和旧文明呢?这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一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纪律严明的战斗队、宣传队和工作队。有了这样一支队伍,中国社会组织能力的长期瓦解,才得到了制止,中国人民方才焕发出改天换地的能力,中华文明的腐败病根才得到了医治,中国传统方才在革命中得到了更新。这是历史的结论。相反,如果现代中国最强大的组织力量--中国共产党不能克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的病症,中国社会的组织能力就将会被再次瓦解,中国历史就将可能再次陷入悲剧性的循环之中去。而这同样绝非是危言耸听。古人云:人情耽于逸乐。当无事之时,觉眼前无可复虑,耳目口体之欲日盛,而德慧术智消亡。遇不如意事,见不如意人,读蹈厉奋发书,斯可验平素之道力。愿为饮冰茹蘖之劳臣,不为肠肥脑满之达官,而任事以勇猛精进者,呜呼,此所以舍命不渝,而能视死如归也!当今之世,果天下无事之时乎?当今之士,果饮冰茹蘖之臣哉?索诸八荒,任事以勇猛精进者,安在!愿以此卷,与读者诸君共思之。 2011年8月11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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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年代,制度和管理模式的选择所受现实的限制都是很“硬”的,本文集中关注了制度和管理模式受到劳动力相对价格低下,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矛盾对抗性和民众中间蕴藏的政治反抗能量之间的限制和因应关系,初步追溯了扁平化管理的现实基础。少数精英阶层与大众之间的矛盾性质以及制度稳定性问题,被毛泽东看成是理解中国社会的关键线索,革命年代的管理经验、现实的矛盾和和未来的制度演变趋势,都曾经是毛泽东作出重大决断的依据,本文把这三个时间段落结合起来,作了一个初步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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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维夫正在进行一场审讯,这次审讯将决定谁有资格管理卡夫卡的数箱原稿,包括他已经出版的作品的原始稿件,它们现在储存于苏黎世和特拉维夫。众所周知,卡夫卡把他已刊和未刊的作品留给了马克斯·布洛德(Max Brod),并且给布洛德明确的指示:在卡夫卡去世的时候,他必须摧毁这些作品。事实上,卡夫卡自己早就已经开始焚烧大部分作品了。虽然布洛德也没有出版卡夫卡留给他的每一件原稿,但他拒绝承兑卡夫卡的要求。他在1925年和1927年间相继出版了小说《审判》,《城堡》和《美国》。1935年,他出版了卡夫卡作品集,但从那时起他就把剩下的大部分作品收拾起来放到手提箱里,也许,是为了尊重卡夫卡不出版这些作品的愿望,当然他也拒不接受卡夫卡摧毁自己作品的希望。事实证明,布洛德与自己的妥协产生了一系列后果,而从某些方面看,我们现在就在经历对卡夫卡的遗产"无定论"的后果。现场录音:布洛德于1939年离开欧洲逃往巴勒斯坦,尽管他保管的许多手稿最终留在了牛津的博德安图书馆(Bodleian Library),但直到1968年去世之前,他都一直保有其中的大量手稿。布洛德把这些手稿遗赠给他的秘书埃丝特·霍费(Ether Hoffe)(布洛德看起来和她的秘书有过一段恋情),而她把大部分手稿留了下来,直到她自己于2007年于101岁的高龄去世。埃丝特做了和布洛德差不多一样的事情,她把那些箱子留下来,放到地下室里,但在1988年她以两百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审判》的手稿,这时,这点就变得很明显了:人们可以从卡夫卡那里大赚一笔。但谁也料不到的是,在埃丝特死后这样的一场审判最终会发生,在这场审讯中她的两个女儿伊娃和露丝,声称没有保存这些材料的必要,而手稿的价值应当以它们的重量为准--相当贴近字面意义地,以它们实际的重量为准。正如代表霍费财产的一名律师解释的那样:"如果我们获得同意的话,这些材料将作为一件物品打包,按照重量,一起出售......他们会说:'这里有一公斤纸,竞价最高的人将有资格走近来看那里有什么。'[以色列]国家图书馆也可以加入竞价方并给它出价。" 卡夫卡何以成为这样的一件商品--确实是一种新的金本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稍后我还会回到这个问题。我们对当前文学和学术作品如何被量化的手段估价再熟悉不过了,但我不确定有人会提出这样的建议:让我们简单地称量一下我们的作品然后出售。但作为开始,让我们来考虑这次审讯的参与方是谁以及他们作出的主张是什么。第一个是以色列国家图书馆,它主张埃丝特·霍费的意愿应该放到一边,因为卡夫卡并不属于这些娘们,他要么属于"公共物品"要么属于犹太人民,而在以色列这看起来是一回事。国家图书馆董事会主席大卫·布鲁姆伯格(David Blumberg)这么说道:"图书馆无意放弃属于犹太人民的文化资产......因为它不是一个商业机构,而保存在那里的物品将免费对一切人开放,图书馆会继续努力把这些已经发现的手稿转移过来。"有趣的是,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卡夫卡的作品怎么能够同时既构成犹太人民的"资产"又与商业活动无关。国家图书馆的执行总裁奥伦·魏伯格(Oren Weiberg)最近作出了类似的评论:"图书馆非常关注遗嘱执行人表达的新的立场,他们想把对财政的考虑混进这一财产应该给予谁的决定之中。对这些数十年来藏在地下室的珍宝的发掘,将服务于公共的利益,但执行人的立场有可能破坏这项举措,这对以色列和世界都没有好处。" 所以,我们似乎应该把卡夫卡的作品理解成属于犹太人民的"资产",虽然它并不是严格财政意义上的资产。如果卡夫卡首先被称作是一位犹太人的作家的话,那么一开始,他也就属于犹太人,而他的作品也就首先属于犹太人民的文化资产。这个已经是充满争议的说法(因为它抹除了其他的归属,或者说,非-归属的模式),而当我们意识到这一法律案件正是基于"以色列可以代表所有的犹太人民"这一推测的时候,这个说法就显得更加具有争议性了。这看起来可能是一个纯粹描述性的声称,但它却带来了不同寻常的,矛盾的后果。首先,这一声称越过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和不是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犹太人(比如说,那些仍在离散中的犹太人。对他们来说故土并不是一个不得不回归的地方或一个最终的目的地)之间的分界;其次,关于"以色列代表的是犹太人民"的声称,也带来了国内层面上的问题。确实,对于以色列来说,如何实现和维持国内超越非犹太人口的大多数而导致的问题(而现在据估计,在它现有的边界内还有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人口是非犹太人),是可以预测得到的。这基于以色列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国家这个事实,如果它要公平或平等地代表它的人口的话,它就必须同时代表犹太公民和非犹太公民。以色列代表犹太人民的断言因而也就否定了那些,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政治上来说的,以色列之外的不为以色列所代表的犹太人,也否定了这个国家的巴勒斯坦和非犹太公民。国家图书馆的立场依赖于一个这样的关于以色列民族的概念--这个概念将把以色列领土外的,在流放(Galut)中,在离散的、沮丧的状态下生活的犹太人计算在内,且他们的沮丧被认为只能通过回归以色列来平复。潜在的理解是,所有外在于以色列的犹太人和犹太的文化资产--无论这可能意味的是什么--最终本质地属于以色列,因为以色列不仅代表了全部犹太人,还代表了所有重要的犹太文化产品。我仅仅提醒大家注意这点,即在这个关于流放的问题上,像阿农·拉兹-克拉柯茨金(Amnon Raz-Krakotzkin)那样的学者作出了许多有趣的评论,他在他关于流放与主权的杰出作品中提出,流放是犹太教和犹太性中特有的主题,而犹太复国主义错误地认为:流放必须受到《回归法》的创新,或者,那种通俗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观念的挑战。事实上,流放可能是思考共同生活的和把离散的价值带回到那个区域的出发点。这无疑也是爱德华·赛义德的出发点:在他的《弗洛伊德与非-西方》中,赛义德呼唤一种作为巴勒斯坦新政体之基础的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共同的流亡史。 因此,流放不是一个需要得到救赎的堕落的领域,即便确切来说它正是犹太复国主义的政府和文化形式,通过把回归的权利拓展到所有那些犹太人所生的人身上,从而去克服的那种东西。现在,则通过声称那些碰巧是犹太人创作的重要作品是犹太文化的资本,并且声称它们正当地属于以色列国,来克服"流放"。确实,如果国家图书馆的论证成功的话,那么以色列国家的代表权的声称就会得到大大的扩展。正如安东尼·勒曼(Antony Lerman)在《卫报》上写道的那样,如果 "国家图书馆为了犹太的国家而要求卡夫卡的遗产的话,那么,它,以及在以色列的类似于国家图书馆的机构,就可以在实践上对现存于欧洲的一切大屠杀之前的犹太会堂,艺术品,手稿或有价值的仪式用品提出要求。但作为一个国家的以色列,以及一切国有或公共的机构,都没有这样的权利。(同时这也是真的:卡夫卡是过去犹太文化的一个重要人物--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们的作品在许多国家和文化中都得到了响应,以色列的专有的态度显然是错位的。) 尽管勒曼哀叹"言下欧洲犹太社群对以色列的从属性",这个问题还具有更加广泛的、全球性的含义:如果流散被设想为一个堕落的、未获救赎的领域的话,那么,被那些控制《回归法》的拉比律法认为是犹太人创作的文化产品--考虑到作品被认为是"资产"这一事实--都服从于作者死后的合法挪用。而这也就把我带到了我的第三个论点,即有资产的地方,就有债务。因此,在一个人或一件作品"是犹太的"这点上是不够的;它们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是犹太的:能够为犹太国家所用,就像它目前在许多反对文化合法性丧失的前线上斗争的那样。人们会想象,一项资产是某种增进以色列的世界声望的东西,而许多人怀有补偿这种声望的需要:赌注是,卡夫卡的世界声望会变成以色列的世界声望。但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债务,需要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人格或作品,都可以合理地认为是犹太的,而这个人格或作品,则构成了某种类型的赤字;比如说,我们想想(以政府)最近对以色列占领区像B'tselem那样的人权组织的公诉:以色列人权组织公开记录以色列在对加沙的战争中(巴勒斯坦)平民的死伤数量。也许卡夫卡可以被当作克服以色列因不断非法侵占巴勒斯坦土地而遭受的这种立场丧失的工具来利用。关键是以色列拥有这些作品,但这些作品被贮藏在这个国家已经确立的领土之内,这样任何想看和研究这些作品的人就必须跨越以色列的边境并和它的文化机构打交道。这是有问题的。不仅是因为来自各个国家的公民和占领区的非公民不被许可跨越边界,也因为当前许多艺术家,表演家和知识分子尊重文化和学术方面的联合抵制,拒绝踏入以色列领土,除非它们的主办机构对占领发出强力且持续的反对。关于卡夫卡的审判不仅是在政治的背景下发生的,它还积极地介入了对这一政治背景的重塑:如果耶路撒冷的国家图书馆赢了这个案子,获得弗朗茨·卡夫卡这些没有刊行也没有人见过的材料的话,人们就不得不放弃联合抵制并不得不含蓄地承认以色列占有文化商品的权利,那么,人们也就不得不认同这些商品的崇高价值也因此蔓延性地转化为以色列本身的崇高价值。可怜的卡夫卡能担得起这样的重负么?他真的能帮助以色列国家克服占领带来的坏影响么? 奇怪的是,以色列可能会依赖弗朗茨·卡夫卡脆弱的遗产来提出它对被我们称作"可被证明是犹太人"的人组成的那个阶层所生产的作品的文化要求。而这很可能也是重要的:以色列的对手是马克斯·布洛德(一个忠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他本人的政治兴趣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被财政收入的前景所遮蔽)曾经的情人的女儿们。就像资本主义本身那样,她们对一个有利可图的结果的追求,看起来对民族国家的疆界问题一无所知,并且不尊重民族/国家归属的一些要求。事实上,要偿付三姐妹想象的价格总额,德国文学档案馆(the German Literature Archive)的立场要更有利。在一个绝望的行动中,为国家图书馆说话的以色列法律顾问力图通过引证一封布洛德署名的信,来拆穿三姐妹的所有权要求。信中,布洛德指责他的情妇不尊重他,并坚持他宁可把这些材料,留给把他当作一个重要人物来对待的人。由于那封信没有提到那样(值得托付)的人,要维持这样的主张,去推翻历历在目的遗嘱,是很困难的。我们将要看到这份情人的吵架信是否会出现在法庭上。 国家图书馆最有力的对手是位于马尔巴赫的德国文学档案馆,有趣的是,后者为这场审讯而专门雇佣了以色列律师。这大概是因为,在有以色列法律顾问的帮助下,这场审讯就不会显得像是一场德国人和犹太人之间的斗争,这样,也就不会使人想起另一场审讯--1961年的艾希曼审判--而在后一场审讯中,法官突然摆脱了希伯来语的束缚而直接用德语对艾希曼说话。那个时刻引起了一场争论:在何种语言属于以色列法庭,以及这样的审讯对艾希曼来说是否合适的问题上的争论。最近,一些德国学者和报纸提出,马尔巴赫是卡夫卡新发现的作品的合适的家园。他们指出,马尔巴赫已经收藏了世界上大量的卡夫卡手稿,包括《审判》的手稿,后者是1988年在苏富比以三百五十万德国马克的价格购入的。总而言之,德国可能是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当然,另一部分论证则指出,卡夫卡属于德国文学,并且特别地属于德语。而尽管没有人会说他作为德国过去的或实质上的公民属于德国,但看起来,德国性在这里超越了身为公民的历史,并依语言的能力和成就而定。德国文学档案馆的辩解,消除了对卡夫卡的形象及其作品来说的那种"多语言的重要性"特征。(确实,在没有多语言的情况下,我们会不会得到巴别塔之喻?而如果卡夫卡的世界中没有捷克,意地绪和德国的背景交融的话,他作品中的交流会如此地断断续续么?) 在把注意力集中在卡夫卡的语言是多么完美的德语的情况下,德国文学档案馆加入了一个对卡夫卡"纯粹的"德语的漫长而有趣的赞美传统。格奥尔格·施泰纳(George Steiner)曾经赞美"卡夫卡的德语的半透明,它无暇的安静",评论说卡夫卡的"语汇和句法在最高程度上弃绝了浪费"。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提到了卡夫卡散文有着"激动人心的纯粹"。汉娜·阿伦特也写到过,他的作品"说的是这个世纪最纯粹的德语散文"。因此,尽管卡夫卡确定无疑地是捷克人,但看起来这个事实却因他写作德语而被悬置了起来,为他写作的德语显然又是最纯粹的--或者,我们可以说,是最纯化的?考虑到在德国民族主义,包括国家社会主义内部的对"纯粹"进行评价的历史,应当把卡夫卡当做这个严格而排他的规范树立起来,这是很令人奇怪的。卡夫卡的多语言和他的捷克出身可以以何种方式"纯化",使他成为一个纯德国人?关于卡夫卡最引人注目或令人钦佩的,难道是他看起来纯化了自己,代表着异乡人自我纯化的能力? 这些关于卡夫卡的德语的论述现在又流行了起来,就像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宣布德国多元文化主义的失败并把进一步的主张--即新的移民,以及他们的"子孙",不能正确地说德语--引为明证那样,这很有趣。她公开告诫这些社群摆脱一切口音并"整合"进德语语言共同体(这一不满马上就遭到了尤尔根·哈贝马斯的反驳)的规范。当然,卡夫卡可能是一个成功的移民的模范,尽管他只在柏林生活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而且显然他甚至没有把自己当作德国犹太人。如果卡夫卡的新作补进马尔巴赫档案馆的话,那么,德国也就巩固了使它的民族主义向语言层次的转变的努力;卡夫卡的被包含之所以发生,是出于同一个原因:德语说的没那么好的移民受到了谴责和抵抗。脆弱的卡夫卡可能成为欧洲整合的一种规范么? 我们在卡夫卡和他来自柏林的情人费里斯·鲍尔(Felice Bauer)的通信中发现,她不断纠正他的德语,还暗示他在这门第二语言中住得不习惯。而他后来的情人,蜜列娜·洁森斯卡(Milena Jesenska),同时作为把他的作品译为捷克语的译者,也在一直教他那些他既不知道如何拼写也不知道如何发音的捷克语短语。她暗示,捷克语对卡夫卡来说,也是某种类似于第二语言的东西。1911年,他去了意地绪剧院并学了那里的语言,但意地绪语并不是他在家庭或他的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语言;它仍然是从东方来的舶来品,既令人惊喜,又让人感到奇怪。那么这里存在第一语言么?我们能够说甚至卡夫卡作品中的正式的德语--阿伦特称之为"最纯粹的"德语--可以成为一个人从这门语言之外进入它的标志么?这就是德勒兹和加塔里在《卡夫卡:朝向一种少数文学》中的论述。 确实,这场争论看起来并不新鲜,卡夫卡本人在1916年10月给菲利斯的信--这封信与马克斯·布洛德关于犹太作家的论文,《我们的作家和共同体》("Our Writers and the Community")有关,这篇论文发表在《犹太人》(Der Jude)上--中就提到了: 意外地,你不会告诉我,我实际上是什么;在最近的《新评论》(Neue Rundschau)中,提到了《变形记》,并给出了拒斥它的那些说得过去的理由,接着,作者写道:"关于K的叙事艺术,存在着从根本上说是德国的东西。"另一方面在马科斯的文章开头则写道:"K的故事是我们时代最典型的犹太文献之一。" "一个艰难的处境,"卡夫卡写道。"我是一个同时骑在两匹马身上的马戏团骑手吗?唉,我可不是什么骑手,不过爬倒在地上而已。" 让我们来更多地考虑卡夫卡的作品--他的信件,一些日记的条目,两个寓言和一个故事--以阐明他的归属,他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观点,以及他关于达到(或未能达到)某个目的的更为普遍的思考方式的问题。就我们关注的,那些在审讯中被各方要求的,能够取得的所有权而言,卡夫卡是不是一个犹太复国主义者,或他是不是认真地计划搬到巴勒斯坦,很可能根本就不重要。事实是,布洛德是一名犹太复国主义者,并且,他把卡夫卡的作品带过来了--哪怕卡夫卡本人未曾成行,他也没有真的计划要来。他把巴勒斯坦理解为一个目的地,却把到那里去的计划称作"梦想"。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缺乏意志,而是说,关于这整个计划,他陷入了停滞的矛盾。我希望展示的是,一种非-抵达的诗学遍及卡夫卡的作品,并且影响到了他的那些还称不上是折磨的情书,还有,那些他关于旅行的寓言以及他明确的关于犹太复国主义和德语的反思。我能理解人们可能特别想看到的是卡夫卡关于审判写了什么,这样他们就能进一步看到应该从何种角度用他的作品来阐释当前的这场审判,但这里必需指出一些差异。当前的审判和所有权有关,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止于民族/国家和语言归属的要求,但卡夫卡写的审判,大部分都都涉及无根的断言和无名的罪。现在卡夫卡本人已经成为一个财产,如果还算不上动产(chattel)的话(按字面意义来说,即一件具有有形、可移动的或不可移动的属性,不附属于土地的物品),而讽刺的是,关于他最终的目的地的辩论正在家事法庭中展开。卡夫卡属于哪里这个问题,考虑到这些作品标绘的是非-归属,或太过头的归属的变化无常这一事实,近似于丑闻。记住:他打破了他曾经所有的一切婚约,他从未拥有自己的公寓,他还要求他的遗著保管人摧毁他的作品,在此之后契约的关系将(随遗著的被毁)而终结。即便卡夫卡的工作是裁定行政保险要求和有约束力的合同,有趣的是,他的个人生活却缺乏这些东西,除了偶尔的出版合同之外。当然,我会接受,他的文稿的合法的管理需要一个与它们的管理权相关的决定,但这个合法所有权的问题也必须得到解决,这样,这些文稿才可能被存录并供人们使用。但如果我们回到他的作品以帮助我们厘清这团乱麻的话,我们可能会发现,他的作品,在帮助我们思考文化归属的局限,以及以特定的领土目的地为目标的民族主义轨道的陷阱方面反而是切题的。 无疑,卡夫卡的犹太性是重要的,但这绝不含有任何持久不变的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观点。他沉浸于犹太性,但也力图在它有时具有压迫性的社会要求中幸存下来。1911年,他几乎每周都去意地绪剧院并细节性地描述了他在那里的所见所闻。在后来的几年中,像他说过的那样,他"贪婪地"阅读了梅耶·皮纳(Meyer Pines)的《德国犹太文学史》(L'Histoire de la littérature Judéo-Allemande),一部充满哈西德教派传说的著作,继而是弗洛姆的《犹太民族之有机体》(Organismus des Judentums),后者细节性地描述了拉比塔木德传统。他参加了巴尔·科赫巴学会(Bar Kokhba Society)的音乐活动,阅读了卡巴拉的一部分内容,并在他的日记中讨论了它们,研究了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和肖洛姆·阿莱赫姆(Sholem Aleichem),还阅读了一些犹太杂志,参加了用意地绪语举办的关于犹太复国主义和戏剧的讲座,并聆听了翻译过来的希伯来故事。显然,在1912年2月25日的时候,卡夫卡举办了一场意第绪语讲座,但是我没能找到这次讲座的副本。也许它就塞在特拉维夫那个等待法律裁定的盒子里。 除了这些对犹太事物的令人吃惊的深入钻研--也许我们可以把它称作一种被(这些事物)包围的模态--之外,卡夫卡也对社会归属的模式产生了怀疑。汉娜·阿伦特让卡夫卡关于犹太人民的一句妙语变得出名:"我的人民,倘若我有的话。"而她本人的归属感和卡夫卡一样纠结(并成为与盖朔姆·舒勒姆争论的主题)。正如路易斯·贝格雷(Louis Begley)最近在一部相当坦率的传记性论文中澄清的那样,卡夫卡一直以来不仅对犹太性怀有二心,有时还相当明显地分裂。"我和犹太人有什么共通的地方?"他在1914年的一则日记中如此写道。"我与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共通的地方,并且我应当非常安静地站到角落,满足于我能呼吸这个事实。"有时他自己关于犹太人的评论,如果说还不算残酷的话,那至少是很严厉的,比如说,在他把犹太人民称作"蜥蜴"的时候。在给蜜列娜(一个非犹太人)的一封信中,他穿越到一种种族灭绝和自杀性的幻想中,在这种幻想之中,最后没有人能呼吸: 我宁可因为你对你认识(包括我)的犹太人持太好的意见而骂你--还有其他人!--有时我很想把所有犹太人(包括我)都塞进洗衣机的抽屉,等着,然后稍微打开抽屉看看他们有没有全部窒息而死,如果没有的话,就再次合上抽屉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最后。 犹太性,不时地,和呼吸的可能性联系在一起。我和犹太人有什么共通的地方?说到底,我能呼吸就是幸运的了。那么,是犹太人使他呼吸困难,还是说卡夫卡在想象中剥夺了犹太人呼吸(的可能性)? 卡夫卡的窒息幻想重申了一种我们也可以在,比如说,在《判决》中找到的幻想中的尺寸的游移不定。在幻想中,卡夫卡不可思议地巨大起来,比所有他在想象中放进抽屉的犹太人还要巨大。然而,他也在这个抽屉里,这个抽屉让他渺小得难以忍受。在《审判》中,父亲时而巨大时而微小:有时,格奥尔格评论道,在儿子直立的时候,父亲是如此高大以至于他的手轻而易举地就能碰到天花板,但在片刻之前,父亲又缩小到儿童的尺寸被格奥尔格抱上床。儿子高过父亲只是为了被后者的言辞判处死刑。在这种窒息的幻想中,卡夫卡的位置在哪里,格奥尔格的位置又在哪里?他们都屈从于一种游移:其中,最终没有人能在可控的比例中维持下去。在窒息的幻想中,卡夫卡既是行动者又是受害者。但这种持续的二元性却不被那些用他的书信来说他仇恨犹太人的人承认。卡夫卡文本中的游移不仅不支持这样的结论,而且也不支持这样一种得意的声称:即,卡夫卡在一些场合下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赞美使他成为一名犹太复国主义者。(毕竟,在一些场合下他只是在[和犹太复国主义]调情罢了。)写于1920年的窒息的幻想,也许最好联系四年前在读完阿诺德·茨威格(Arnold Zweig)的戏剧《匈牙利的祭杀仪式》(Ritual Murder in Hungary, 1916)后,给菲利斯写的一封信来理解。这部戏演的是1897年对犹太人的血腥的、污蔑性的戏剧性事件。一个匈牙利村落里的犹太人被控使用屠夫的刀杀死基督徒,并用他们的血来制作无酵饼。在戏剧中,被控告的人被带到法庭上,在那里撤销了这些指控。一场反犹暴乱随后在街上爆发,暴力指向了犹太的商业和宗教机构。在读完茨威格的戏剧之后,卡夫卡在给菲利斯的信中写道:"有时候我不得不停下来,坐到沙发上哭泣。这距我上一次哭泣已有好些年了。"屠夫的刀,或类似于这样的刀,继而在他的日记和书信中反复出现,甚至有些时候还在公开发表的小说中出现:比如说,在《审判》中,以及再一次,最生动地,在《乡村医生》中出现。这部戏剧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对法律之限度,甚至法律让位于它不能控制的无法律状态的感触。 卡夫卡为虚假的控告的故事--实际上,是一些像这个故事那样使他哭泣的描述--而哭泣的事实可能让我们大吃一惊。毕竟,《审判》的语调,就是这样的一种语调:其中一种虚假或隐晦的控告指向了K,它在最中性的术语中传递而不引起情感的共鸣。看起来,在信件中坦承的那种悲痛,确切来说正是在写作中那种被判出界的置身游戏之外的那种东西;而写作传达的,确切来说也正是这样一组既不是通过可能的因果,也不是通过逻辑的引导而集合的事件。因此(卡夫卡的)写作,确切来说,也就有效地开启了明晰性--我们甚至可以说是某种散文特有的清晰和纯粹--同被规范化为清晰结果的恐怖之间的脱节。没有人会挑剔卡夫卡写作的语法和句法,也没有人在他的语调中发现情感的过度;但确切来说,正因为这种表面上客观而严格的写作模式,一种特别的恐怖,才在日常生活中开启,也许,这也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悲痛。句法和主题有效地交战,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再三考虑,我们仅仅是因为卡夫卡的清晰才对他表示赞美。毕竟,清晰的作品作为一种风格,只是在背叛了它自足的要求的时候才发挥作用。有时候,尽管隐晦的事物不是不能言说,但它只会在完美的句法中启动。确实,如果我们考虑到潜伏在卡夫卡审判的背景中,那些反复出现的诽谤性的指控的话,我们就能读到那种使暴行中性化的叙事的声音。而在语言中的包装悲伤的行为,则悖论性地把这悲伤带入到中性的叙事的声音中去。因此犹太人是他的家庭,是他的小世界,而他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那个狭小的公寓,那个残酷的社群包围,并在那个意义上窒息了。然而,他注意到了那些故事和当下反犹主义的危险--那些他直接在1918年发生的那场暴乱中直接经验到的危险。在那场暴乱中,他发现他自己置身于"沉浸在犹太之恨"的群众之中。那么,他是否把犹太复国主义看作一种出离这种深沉的矛盾的方式:逃脱家庭和社群的限制的需要,是否伴随着找到一个被想象成免于反犹主义之害的地方的需要? 让我们来看1912年9月卡夫卡写给菲利斯的第一封信。在信开头的地方,他叫她想象和他一起在巴勒斯坦的生活: 在考虑到你甚至不再拥有对我最遥远的回忆的可能性的情况下,我再次对你介绍我自己:我的名字是弗朗茨·卡夫卡,我是在布拉格布洛德主任家里第一次遇见你的。我是那个稍后在桌子对面,把塔利亚之旅的照片一张一张递给你,并最终,用现在敲击键盘的那只手,握住你的手--那只肯定了那个来年陪伴他前往巴勒斯坦的承诺的手--的人。 正如在接下来几年间的通信呈现的那样,卡夫卡一次又一次地让她知道他实际上不能陪伴她,这次和另一次旅行不行,去巴勒斯坦当然也不行,至少在今生今世,作为他所是的那个人不行:敲击键盘的人不会握住她的手。而且,他已经对犹太复国主义,以及抵达目的地的念头表示怀疑。他继而称之为"梦想",并在几年后如此严厉地斥责她走进犹太复国主义。"你和它调情。"他写道。但实际上,他正是那个引入巴勒斯坦作为调情的结构的人:跟我来,牵著我的手去远方。确实,这段关系在接下来几年间崩溃的同时,他也清楚地表明,他没有去巴勒斯坦的意愿,他认为那些前往巴勒斯坦的人只是在追逐一个幻象。巴勒斯坦是一个恋人们向往的、形象的别处,是一个开放的未来,是一个未知的目的地的名字。 在《卡夫卡走进电影》(Kafka Goes to the Movies)中,汉斯·齐什勒(Hanns Zischler)说明了这点,即电影的影像为卡夫卡提供了进入巴勒斯坦空间的最主要的手段,而巴勒斯坦对卡夫卡来说也只是一个电影的影像,是一个幻想的投射领域。齐什勒写道,卡夫卡在电影中看到了所爱的土地,并把它看作电影。确实,巴勒斯坦被想象为没有人定居的地方,这点得到了伊兰·帕斐(Ilan Pappe)关于早期犹太复国主义摄影的作品的有力的肯定,在这些摄影作品中,巴勒斯坦人的寓所很快被重新命名为自然风景的一部分。齐什勒的论述是一个有趣的主题,但很可能不是真的,因为根据我们现有的记录,人们直到1921年才能看到那些电影中的最早的一批作品,而卡夫卡也热心地参加会议阅读杂志,他对巴勒斯坦的感觉大多来自于书中的故事以及公共辩论中的描述。在这些辩论和报告中,卡夫卡理解到冲突正在那个区域出现。确实,他于1917那年发表在《犹太人》上的短篇故事《亚洲胡狼与阿拉伯人》("Jackals and Arabs"),记录的就是处于犹太复国主义核心的绝境。在那个故事中,不经意走进沙漠的叙事者,遭到了胡狼的问候--这是对犹太人稍加掩饰的指涉。在把他当作他们世代等候的弥赛亚式的人物之后,他们解释道,他的任务,是用剪刀杀死阿拉伯人(这也许是一个同来自东欧的犹太裁缝在斗争中装备简陋有关的笑话)。他们不想自己来做这件事情,因为它不"干净",但弥赛亚本人看起来则不受犹太教规的限制。叙事者因此而与阿拉伯的头人对话,后者解释道"这是常识;只要阿拉伯人存在,那把剪刀就会游荡着穿过沙漠并将和我们一起游曳到我们日子的尽头。它们会向每个欧洲人提供这样的一把剪刀来完成伟大的工作;每个欧洲人都恰好是命运为它们选中的那个人。" 这个故事写作和发表于1917年,那年卡夫卡和菲利斯的关系正式结束。同一年,他在一封信里对她澄清:"我不是一个犹太复国主义者。"在此之前不久,他在给(Grete Bloch)的心中写到自己,说出于性情,他是一个"由于不是犹太复国主义者(我钦佩犹太复国主义同时对它感到恶心),不是实践的犹太教徒而被排除在一切灵魂支持的社群之外"的人。在和马克斯·布洛德一起出席1915年3月的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在这次会议上来自东欧和西欧的犹太人走到一起来协调他们的差异--之后,他描述了(会上的)许多人物,其中一个穿着"破旧的小夹克",并注意到一个被描述为有"金丝雀声音"的"会走路的吵架机器"的小家伙脸上"恶魔般地令人不快的微笑"。这个视觉序列最后把他自己也包含了进去:"我,就像木头做的一样,是一个被推到屋子中央的一家。然而却满怀希望。" 确切说来这希望出自何处?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目的地的问题触及移民到巴勒斯坦的问题,但也触及那个更为普遍的,关于信息能否抵达和命令能否得到正确理解的问题。未抵达之人描述了多语言的语境中的语言困境,他使用正式德语的句法法则,为的是产生一种神秘的效果,但他也在一种当代的巴别状态中写作。在这种状态中,无论是爱欲的言说,还是政治的言说,语言都失效了,它塑造日常的言说情景。在像《皇上的谕旨》("An Imperial Message")那样的寓言中重新出现的问题是,信息是否可以从这里送到那里,或者说人是否能从这里旅行到那里,或者确切地说"在那里(over there)",预期的抵达是否可能发生? 虽然是出自破碎的社会性和反弥赛亚的绝境的一种希望的奇怪形式,塑造了寓言的形式,我也想要简略地分析两个涉及这个"未抵达"问题的寓言。《我的目的地》以未得到理解的命令开始:"我下令把我的马带出马厩。仆人不理解我。"命令也许是用一种仆人不理解的语言给出的,或者某种假定的等级次序已经不再发挥它本该发挥的作用。随后,更多的认知的混淆以第一人称叙事者的形式继续:"我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喇叭声,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这一次,看起来,仆人理解了那个问题,但叙事者依然没有活在共通的声响世界中:"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听见。"显然仆人只给出了指示这么多的符号,尽管在下一句话中,他确立了他的语言能力:"他在门口拦住,问,'主人,你要骑往何处?'",紧接着是一个直接的回复:"我不知道。"我说的只是"离开这里[weg-von-hier],离开这里。"接着是第三次重复:"永远离开这里,只有这样,我才能抵达我的目的地。"仆人,看起来不理解第一道命令或不理解他为什么被这道命令驱使的仆人,现在焦急地想要验证,关于主人自己的目的(das Ziel)主人到底知道什么。但主人的回答是混乱的:"是",他回答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么?"接着给出了一个地名,一个带有连字符号的地名"离-开-这里"(这变成一个德勒兹用来把卡夫卡和一项去领土化的计划关联起来的术语)。然而,说"离-开-这里"是我的目的地是什么意思?一切不是这里的地方都可以远离这里,但任何会变成"这里"的地方,都不会远离这里。真的有某种离开这里的方式(出路),或者说无论我们走到哪里,"这里"都会跟随我们么?从"这里"的空间-时间条件中解放出来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但必须到别处,而且那个别处也必须超越一切存在之地的空间-时间的条件(约束)。因此,无论他想去哪里,他要去的地方都不会是我们知道将是何处的那个地方。这是一个神学的语言,一个凸显某个不可言喻的彼岸的寓言么?这是一个对于卡夫卡来说,关于巴勒斯坦,那个并非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并非一个可以被任何人居住的地方的寓言么? 事实上,他看起来是要去这样的一个地方,在那里,人类身体的补给将被证明是不必要的。仆人评论道:"你没有随身携带补给[Eßvorrat]"。"'我不需要',我说,'旅途是如此漫长,以至于如果我不在路上弄点东西的话,我必定会死于饥饿。没有补给能救我[Kein Eßvorrat kann mich retten]。'然后是一个奇怪的,结论性的句子:"因为幸好,这真是一段无限(immense)的旅途。"在德语中,这里用的是"幸运的是(luckily)"(zum Glück eine wahrhaft ungeheure Reise)。Ungeheure这个词的意思是"神秘的","怪异的"甚至是"深不可测的"。因此我们也可以问这个怪异且深不可测的旅途(对它来说食物是不必要的)是什么。没有食物能把他从这幸运的,深入神秘领域的历险中救出来。幸运的是,看起来,旅行不但要让他饥饿,而且还不能拯救他,使他一直呆在一个是一个地方的地方。他要去一个不是地方的地方而在那里食物是不必要的。如果地方之外的地方本身是救赎的话,不确切地说,那么,它也就是一个不同于食物补给的,活生生的造物的地方的地方。我们可以称此为朝向巴勒斯坦的死亡的驱力,但我们也可以把它读作一种对一次无限的旅行的开放,或者说,对一次深入无限,对另一个世界作出姿势的旅行开放。我说"姿势"是因为这是本雅明和阿多诺用来谈论这些被平息了的时刻,谈论这些不完全是行动的言说的那个术语。这些时刻和言说冻结或凝固在它们受阻的、未完成的境况之中。而那,看起来正是在这里发生的一切:一个姿势开启了一个作为目标的地平线,但实际上并不存在出发,而且确实也不存在实际的到达。 这种"未抵达的诗学"也可以在卡夫卡的寓言《弥赛亚的到来》("The Coming of the Messiah")中找到,在那里,我们从一个表面上权威的声音那里知道弥赛亚"会在没有人破坏这种可能性且没有人因这种可能性的破灭而受苦的时候......到来"。寓言指向一种必须首先实现的"不受约束的信仰的个人主义";德语中的"不受约束"(zügellos)更近于"放任"--一种在此世得到放任,甚至不受控制的个人主义。显然,没有人会使实现这点,这看起来就好像是弥赛亚不会以拟人的形式出现:只有在"没有人"破坏可能性,并且"没有人"会因其破灭而受苦的时候,弥赛亚才会来,这意味着在"有人"的时候弥赛亚不会来,他只在没有人的时候才会到来,而这也意味着弥赛亚不会是任何人,不会是某个个体。这必然是某种摧毁了每个和一切个体的个人主义的结果。看一看马太福音,这个寓言声称"坟墓会自行打开",而这样,我们可以再一次理解,它们不会为任何人类行动者所开启。在叙事者继而声称这也是"基督教的信条"的时候,他叛逆地把寓言的开头标记为犹太教的,但事实上一种多宗教的巴别状态已经就位了:犹太教,基督教,个人主义,于是,在一段混乱的解释之后,看起来在描述中还有一些黑格尔的痕迹--确实,它们是一些最难以辨认的痕迹。然而,没有一种自洽连贯的描述看起来是可能的,而我们则被带到了可思之物的限度面前。"弥赛亚只有在他不再是必要的时候才会到来。他只在他抵达之后的那天才会到来;他会来,不是在最后一天,而是在最后。"确切说来,弥赛亚看起来是在没有人在那里承受我们所知的世界的毁灭的时候,在没有能够破坏他的到来的人剩下的时候,到来。弥赛亚不是作为某个个体而到来,当然也不是在某个我们用来组织生者之世界的时间序列中到来。如果非要说他在最后一天,而不是最后到来的话,那么,他就是在某"天"--如今超-表象(hyperfigurative)的--到来,而这天,将在一切日子的日程之外,并将在年代学本身之外。这个寓言设想了一种时间性,在这种时间性中没有人会幸存下去。抵达是一个属于日子的日程/历的概念,但到来(das Kommen)显然不是。它不会在时间中的某个时刻发生,而只会在一切时刻的序列完成之后到来。 出发和抵达对考虑动身离开欧洲前往巴勒斯坦以及其他移民地的欧洲犹太人来说,是持续的问题。在《我的目的地中》,卡夫卡把这个问题留给了我们:一个人怎样才能在不从一个这里移动到另一个这里的情况下离开这里呢?难倒这样的一种出发和抵达没有假设一种跨越某种空间之连续的独特的时间轨迹么?混合词"Weg-von-hier"看起来是一个只是为了混淆我们的地点概念的地名。确实,尽管"Weg-von-hier"是一个地名--它在一个可辨认的语法形式中占据了地名的位置--事实证明,在这里语法不仅偏离了清楚的指涉性(referetiality),而且,显然,还能在运作中与一切可理解的事实相悖。看起来在这个语言提供的图式中不存在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运动的清晰道路,而这,则混淆了我们关于时间的进步和空间的延续的观念。它甚至使在页面上跟随这些字行,从开始寓言到结束寓言都变得困难。如果卡夫卡的寓言在某种程度上图绘了从一个共通的地点观念到一个感觉上的"未抵达"的观念的出发的话,那么它导向的,就不会是一个共同的目标或在特定地点对某个社会目标的渐进的实现。 某种别的东西也就随之而开启:出发与抵达之间的,外在于使这些术语有意义的时间次序之外的,怪异而无限的距离。在《弥赛亚的到来》中,卡夫卡的"未抵达"观念从犹太的资源出发,从那里开始并把它留在了那里。逐渐变得清楚的是,无论为弥赛亚所标记的时间性是什么,它都不会在空间与时间内实现。这是一个反-康德的时刻,也许,或者说在康德式的表象观念的限度内,在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上并反对这种历史观中(其目标将在有人寓居的领土中实现),质问犹太教。 卡夫卡也在1922年,在他死于肺结核之前的两年内写作的一则日记,则思考了"未抵达"的诸种形式: 我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展示那种最虚弱的、决绝的确定性。就好像,我,和所有人一样,都被给予了这样的一个点,从这点开始延长一个循环的半径,并且,和所有人一样,不得不围绕着这个点来描述我完整的循环。相反,我永远在开始我的循环,只是,我一直都被迫在中断这个循环。(例子:钢琴,小提琴,语言,日耳曼语,反犹太复国主义,犹太复国主义,希伯来语,园艺,木工,写作,结婚的尝试,以及我自己的一间公寓。) 这听起来是可悲悼的,但接着他又补充道:"如果我有时比往常稍微更多地延长循环的半径的话,比如说,在我学习法律的时候,或者说婚约,那么,一切都会因此而变得更坏而不是更好--就因为这一点额外的距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通过中断一个循环的半径,抵抗那种特别的闭合,某种东西就会变得更好呢?卡夫卡在1922年1月写到"狂野的追求",也就是他的写作的时候,基本上澄清了他拐弯抹角的神学的政治含义。也许不是一种追求,他猜想;也许他的写作是一种对像"所有这样的写作"那样的"最后的尘世的边界的侵犯"。他继而评论道:"如果犹太复国主义不受干涉的话,它很容易就会发展成一种新的秘密信条,一种卡巴拉。这不是空穴来风。" 我试图指出的是,在卡夫卡的寓言和其他作品中我们找到关于到某个地方,关于走过去,关于抵达之不可能性和目标之不可实现性的简短的思考。我要指出,许多这样的寓言,看起来都寓言化了一种制约移民去巴勒斯坦的方式,并相反地,在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地方之间开启了一段无限的距离--因此而构成一种非犹太复国主义的神学姿势。 最后,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未抵达"的诗学,与卡夫卡本人最后的要求是一致的。就像到现在应该变得清楚的那样,卡夫卡的许多作品都同那种写给或送给抵达不确定或不可能的地方的信息,同那种被给予和被误解并因此而被阴奉阳违或根本没有得到服从的命令有关。《皇帝的谕旨》图绘了一个信使穿过多层建筑的行旅,同时他发现自己被密集而又无限的人网所纠缠:这是出现在信息及其目的地之间的无限的障碍。因此关于卡夫卡在死前对布洛德作出的要求,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最亲爱的马克斯,我最后的要求:我身后留下的一切......都要在没有被阅读的情况下焚毁。"当然,卡夫卡的愿望是一则发出的信息,但它并没有成为布洛德的愿望;相反布洛德的愿望,象征性地以及按字面严格意义说,既服从又拒绝了卡夫卡的愿望(一些作品依然没有被阅读,但它们都没有被焚毁,至少没有被布洛德焚毁)。 有趣的是,卡夫卡没有把所有著作要回来,这样他就能继续亲自摧毁这些作品了。相反,他把这个难题留给了布洛德。他给布洛德的信是一种把所有作品给布洛德,并要求布洛德成为为这些作品的摧毁而负责的那个人。这里存在一个不能克服的矛盾,因为这封信变成了著作的一部分,并因此而成为全集(corpus)或作品的一部分,就像多年来卡夫卡得到悉心保存的许多信件一样。然而这封信却提出了一个摧毁著作的要求,这个要求在逻辑上造成了这封信本身的无效,并因此而甚至使它发出的命令也变得无效。那么,这个命令是一个清楚的指示呢,还是在本雅明和阿多诺描述的意义上的一个姿势呢?他期待他的信息抵达它的目的地么,或者说他写下要求的时候知道信息和命令不会抵达它们意图对之言说的人那里,知道它们会服从与他写到的那同一种"未抵达"么?记住,卡夫卡还写道: 人们,任何人!倒底是怎样获得这样一种观念,即人可以用信件来彼此交流的呢!人可以思考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触及、拥抱一个附近的人--其他的所有一切,都在人力之外。写信,无论如何,意味着在幽灵面前裸露自己,而有时它们贪婪地等待的正是这一刻。正是在这种富足的滋养上,它们才繁殖得如此众多。人感觉到这点并对之加以反抗而且为了尽可能远地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幽灵的元素,也为了创造一种自然的交流,灵魂的安宁,人发明了铁路,机车,飞机。但这不再是好事,这些东西显然是在冲撞时刻作出的发明。它的反面(坏处)是如此之平静而强壮(与好处相比要平静和强壮得多得多);在邮政服务之后人类发明了电报,电话,X光。幽灵不会挨饿,但我们会死去。 如果这些作品被摧毁的话,也许,幽灵就没有食物了--尽管卡夫卡无法预期民族主义的力量和利益将是如何无限地寄生,即便在他知道这些幽灵的力量在等待的情况下也如此。因此在死亡的行动中,卡夫卡写道,他想要他的作品在他死后被摧毁。这说的是著作与他的生活相连,在他死亡的时候,他的作品也应当死亡么?在我死去的时候,我的作品也应当消失。当然,这是一个幻想,一个不会在他身后持续的幻想,某种他发现太过于痛苦的东西。它使我想起了《家父之忧》("The Cares of a Family Man")这个寓言,这个语言因其"救赎的"承诺而得到了阿多诺的关注。奥德拉德克,某种造物,一个线轴,一颗星星,它的笑声听起来像树叶的沙沙声,滚动在房屋的楼梯上或楼梯下或楼梯附近。也许他是一个儿子,或一个儿子的剩余;不管怎么说,他部分是物部分是一个人类存在的回音。看起来,只是在寓言的最后,才有了严格中性的声音--他描述道,这个奥德拉德克,和他有着世代的联系。这个奥德拉德克并不生活在时间里,因为他被描述为永远从楼梯上滚下的东西,也即,在永恒中滚下楼梯的东西。因此,看起来处在父亲的位置的叙事者评论道:"想到他可以比我活得更久,这几乎使我痛苦。"我们能把这读作一个不仅适用于在他父亲的房子里的卡夫卡,也适用与卡夫卡的著作,沙沙作响的书页,卡夫卡本人变得部分为人、部分为物,没有后裔,或者更确切的说具有一个他发现想象它比他活得更久几乎是太过于痛苦的文学后裔的方式的寓言么?奥德拉德克对阿多诺来说的巨大价值,在于他在一个力图为其收益而使一切物体工具化的资本主义世界中,是绝对无用的。渴望以卡夫卡的作品为食的不仅是技术的幽灵,还有那些甚至对最反-工具的艺术形式也加以剥削的各种盈利的形式,以及那些力图占有最严厉地抵抗它们的写作模式的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因此,这当然是一种讽刺:卡夫卡的著作最终成为别人的东西,被装进壁橱或地下室,完全变形为交换价值,等待着它们作为民族归属之圣像(icon),或,相当纯粹的,作为金钱的死后生活。王立秋 译,谭宇静 校[注]译自Judith Butler, "Who Owns Kafka?", LRB, Vol. 33, No. 5, 3 March 2011, pages 3-8, at http://www.lrb.co.uk/v33/n05/judith-butler/who-owns-kaf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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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新书:柯瑞·罗宾(Corey Robin):《反动的心灵:从埃德蒙·柏克到萨拉·佩林》(The Reactionary Mind: Conservatism from Edmund Burke to Sarah Pali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290 pp., $29.95。中英文,译文未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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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4月16日,《鲁迅传》顾问团团长夏衍召集《鲁迅传》顾问团成员开会,讨论《鲁迅传》剧本的提纲草案。巴金作为顾问团成员之一在这次会议上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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