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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剧艺术一般认为起自20世纪30年代。前10年懵懂初开,不足10部剧,续30年,百余部累积,煌然壮阔。再30年,量过三百,蔚为大观。迄今五百有余,为世界之冠。 一作为近代剧场艺术之一的舞剧在中国出现,是20世纪30年代的事。“新舞蹈艺术”的奠基人吴晓邦于1939年创作的三幕舞剧《罂粟花》,叩开了中国舞剧的大门。1950年,欧阳予倩、戴爱莲等运用芭蕾形式和技法创作的《和平鸽》,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舞剧作品的问世。发轫期的探索,形成了一手伸向民族与传统、一手借鉴西方的舞蹈观念和方法结构自身的创作思路。北京舞蹈学校等机构的建立,为舞剧创作准备了队伍。自20世纪50年代末起,以舞剧《宝莲灯》为起点,中国舞剧创作进入了第一个辉煌期。《宝莲灯》的舞蹈语汇融中国民间舞、戏曲舞蹈于一炉,借鉴西方、尤其是前苏联的舞剧创作观念,整合成一种表达方式,由此“树立了我国古典民族舞剧一种比较完整的样式”。赵青在《宝莲灯》中出色的艺术创造,奠定了她在中国舞剧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宝莲灯》开启的“古典舞剧”创作道路,引发了一系列遵循者和同类风格的舞剧作品,如《牛郎织女》、《刘海砍樵》、《后羿与嫦娥》、《小刀会》、《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小刀会》。该剧运用戏曲舞蹈、武术、江南民间舞蹈、西方华尔兹等多种个性化的舞蹈语言,打破了以往舞剧神话题材的窠臼;它的“章回体”结构方式,“二分法”的创作模式,成了后来中国舞剧创作的“蓝本”。《小刀会》是中国古典舞剧创作原则的奠基之作。与《小刀会》同年问世的三幕神话舞剧《鱼美人》,代表了中国舞剧“多舞种合一”的创作风格。由前苏联芭蕾大师彼•安•古雪夫任总编导的这部作品,是借鉴芭蕾舞剧编创经验,将芭蕾与中国传统舞蹈结合,探索“芭蕾民族化”道路的实验性作品,李承祥、王世琦、陈爱莲等一批艺术家都因此剧而大放异彩。20世纪60年代中叶,民族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的相继问世,在中国芭蕾艺术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表明,中国芭蕾舞已度过“从无到有”的萌芽状态,进入自主创作和芭蕾“民族化”时期,通过这两部作品,向世界证明了中国芭蕾的实力和价值,也成为了中国芭蕾的保留剧目。它们的实践,开拓了芭蕾艺术表现现实题材的可能性,更拓展了舞剧的表现功能,为中国舞剧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前30年的中国舞剧,大体呈现这样的风格类型,即:以戏曲舞蹈及其它传统形式为主的“古典舞剧”,造就了两部经典《宝莲灯》(1957年)和《小刀会》(1959年);以民族民间歌舞为主的“民族舞剧”,如《五朵红云》(1959年);将芭蕾舞和中国古典舞、民间舞交织而成的中国舞剧,如《鱼美人》(1959年);当然,还有风头强劲的“芭蕾舞剧”。“文革”(1966年—1976年)十年,芭蕾艺术奇迹般地变成了中国的“大众文化”,《红色娘子军》和《白毛女》适时而无奈地被提升为“样板戏”,造成了一个时代的“非理性舞蹈狂热现象”,但中国舞剧艺术在本质上滑落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舞剧创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文学名著纷纷出现在舞蹈舞台,如《红楼梦》、《祝福》、《蘩漪》、《鸣凤之死》等,同时《召树屯与楠木诺娜》《奔月》、《人参女》、《咪依鲁》(彝族)等民族舞剧的创作也具有相当的力度。而舞剧《丝路花雨》的创作,先声夺人地吹响了古代乐舞文化复兴的号角。这部取材于敦煌莫高窟壁画的大型舞剧,以其美仑美奂的艺术品质问世。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舞剧事业的复苏和民族舞剧新时代的开始。该舞剧舞蹈语汇的发现和对“S”型动作体态的发掘,为“敦煌舞”的体系和中国舞蹈的创作观念增添了新的含义,为古典舞的当代诠释找到了一条恰切的道路。之后便出现了《文成公主》、《铜雀伎》等具有标志意义的舞剧作品。“新时期”以后的舞剧创作,开始变革以往的观念、审美与动作语言走向,破除单纯、现象性的描摹,视点转向人的内心矛盾、生命本质意义的探究,语言功能的严肃性、深刻性提上了日程。一批揭示社会与人性之复杂关系的舞剧作品问世。芭蕾舞剧《祝福》(编导:蒋祖慧),凸现祥林嫂的精神状态,达到了抒情悲剧的艺术效果。由胡霞飞、华超等编导的舞剧《蘩漪》的心理结构方式,为中国当代的舞剧创作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与此手法相近的,还有舞剧《鸣凤之死》。辽宁芭蕾舞团创作的舞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是这一时期芭蕾民族化道路上绽放的又一朵奇葩。当然,在中国现代舞剧的创作史上,切不可忘记舒巧这个名字,80年代中期以后,她创作的《黄土地》、《玉卿嫂》等十余部舞剧作品,带给中国舞坛的震慑是前所未有的。她在舞剧语言和结构方面的艺术探索与超越,使她成为中国舞剧史的一个奇迹。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舞剧的原创精神得到了伸张,探索领域与品种、风格也出现宽广和多样化的趋势。相比之下,古典舞剧、民族舞剧的步伐迈得比芭蕾舞剧大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也更好些。全国性的舞剧调演与比赛机制的形成,也使得优秀舞剧作品层出不穷。出现了《胭脂扣》、《阿诗玛》、《边城》、《虎门魂》、《阿姐鼓》、《阿炳》、《闪闪的红星》、《妈勒访天边》、《大梦敦煌》、《野斑马》、《星海,黄河!》、《青春祭》、《瓷魂》、《干将与莫邪》、《红梅赞》、《霸王别姬》、《红楼梦》、《风中少林》、《风雨红棉》等名篇佳作,预示着中国舞剧发展新高潮的出现。总之,70年的中国舞剧,前10年懵懂学语,萌芽初显;接下来的30年(20世纪50—70年代),风光乍现,格局初定;再之40年(20世纪80年代——21世纪初),新时期概念与原创精神、本体意识的伸张,数量的翻天覆地,见证了中国舞剧的气象。 二言及新中国舞剧精神,我无力窥其全豹,只能表述只言片语。之所以如此强烈地要求表达,一方面,源于对一门艺术思维层面的个人兴趣;另一方面,实在是中国舞剧缺失这个层面的分析成果。故而不揣冒昧,也不顾及是否挂一漏万了!关于新中国舞剧精神,我粗浅将其分期为前30年与后30年。前30年又可以“文革”为界,划分为前17年和后13年(“文革”10年加后“文革”3年)。前者是一个精神状态,后者是另一个精神状态及转型的前奏(或曰“文化过渡期”)。前30年中国舞剧的精神特点是:1、从建国前的舞剧萌芽过渡到全面提升舞剧在整个舞蹈艺术中的位置,确立其“舞蹈的最高形式”的属性,且不遗余力地探索舞剧艺术的风格、模式、创作方法。不难看出,形式及其意义的确定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追求,因而芭蕾、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等多种样式争先恐后介入舞剧视野,内容上多以古典文学、民间故事、戏曲改编的“正襟危坐”为主体,堂而皇之地“以身体演故事”。2、将胜利的喜悦与文化的延续有机整合,在新的时代坐标下,全面探索新文化在当代中国的价值,在历史与现实的相互印证中确立舞剧艺术的新语境,题材多样性地表达着新思维、新观点,呈现出舞剧艺术的时代意味,体现当代舞者的历史观、艺术观和人生观。3、“双百”方针的认真落实,直接导引出舞剧精神的“多元化”表述;在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合力建构中,颇具传统意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英雄主义的历史观、厚德载物的道德观与锐意进取的生命观等,都在各类题材的舞剧尽量充分地显现着。当然,传统艺术的内涵丰富性是得到极大彰显的。直至“红”(《红色娘子军》)、“白”(《白毛女》)出现,这种集体主义精神达到了极致性的表达。4、“文革”的“样板戏”是与单一化相关联的,艺术上的“高大全”追求,政治上的“极左”思潮,创作的“一元”,催生的是“一花独放”中的满目疮痍,本质的扭曲、艺术的淡化、思维的变形和人性的被扼制,只能呈现“万马齐喑”局面。模式化、概念化、非人化和集体无意识贯穿十年,即便“十年磨一剑”的样态似乎存续,但“剑”所达到的艺术锋利与掘进深度,远未达到理想目标。随后两、三年的过渡期,呼吁变革,敦促文艺复兴,酝酿文化更迭,预示历史更新。承上启下中隐含了生机,思想涌动中启发了突击。但“过渡”毕竟不等于变革,真正的觉醒存在于后面的机遇。至于后30年中国舞剧的精神状况,我的认识是:当艺术、舞蹈,特别是舞剧,走进21世纪头十年时,回头一看,我们还真拥有了不少激动:语言裹挟着头脑一路游弋而来,不仅生发了创作的前无古人(如《丝路花雨》、《铜雀伎》),而且成就了日后风头强劲的“舞种升华”现象;结构的“破”与“立”,让四平八稳的古典思维落了个“家道中落”的下场,但风起云涌的叙事的个性、构成方式的模糊度……这些在“开步前进”方面,很见功效。当然,也有“向后转走”或悖反于前的现象或过程,如形象或人物的“淡化——浓重”、结构的“消解——重建”,即开放前10年到20年,很追求形式、本体的硬性表述,一味地寻求“表现自我”,而选择的突破口恰是“皮毛”等类;随着时序更替,自觉地悟到无耐与寡趣,加之身心疲惫了,才又开始安慰自己,采取了相对沉稳的态度面对现实,以掩饰曾经的亢奋留下的“营养不良”。但偏食毕竟不是好事!因为躁动而被蔑视的前十年的成果,在随后的迷狂中再次被扭曲,造成了众人的“心律不齐”。事实上,这种“心律不齐”是观念革新、思维突破的表现,主要存在于两大方面:一方面是舍弃尊崇和奉仰之后,追求一种平实、素朴的精神状态,是多元生存观和现实状况决定了的,没有“终极关怀”的性格与行动,呈现出暂时性和丰富性;另一方面,某种意识形态下呈现的精神个性,有意志上的一致性,但同样是暂时的。具体说,就是中国舞剧30年的涌动浪潮不乏个体的昭彰和独立思考的结果,但并未因此排斥主流精神的存在和集体意识的旨向,因为我们的思维习惯于个别之上的一般概说、种类之上的属性把握。总体倾向上,民族性、时代性的主体观念依旧处于“上峰”位置,但毕竟出现了个性鲜活的分子。简而言之,这种精神历程可以具体化为如下走向:1、主流意识——核心价值观。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中国的国家地位日益鲜明和宏大,民族主义、爱国精神、理想信念、国家形象的字眼日益成为街谈巷议的核心词,与之相应地,舞剧创作(无论是历史剧,还是现实题材剧)当然要以“正剧”的面貌出现,艺术家的“正襟危坐”意识愈发增强,人们似乎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多地意识到了威严、崇高、正义、勇气的价值。近30年的320部舞剧,80%左右都是重大题材、宏大主题,不乏鸿篇巨制,气象上皆磅礴有余,这是时代造就的,更是文化状态使然。2、不竭的古典。说来奇怪,似乎每一个文化行为都伴随有回归与反省的成分,其功能体现在或回到原点去征寻答案,或借古喻今来反讽记忆,或浏览现实陡生厌世情绪而需要排遣与化解。总之,中国舞剧近30年是从古典启发开端的,尽管不知终点在何方,但时至今日却生发出某种不可遏止的内力,让人无时无刻不能感受到它的强大和坚定。30年的中国舞剧,古典主义通过记忆的提醒实现着意义,这是嘲弄,还是回省,不得而知。但它又分明时常用近乎理想主义的目光注视着现实,令舞剧的主流精神系统总是不能安于现状。3、逆向思维。这是另外一个观念集合体的舞剧产品,恰逢这30年的改革开放,他们有了真实、可信的表述立场和空间,这是他的珍贵所在。面对历史与现实,他们斗胆继而大胆地说“不”,并且甩掉狐疑的目光昂首挺胸地闯入历史,这不仅仅是拥有勇气,更重要的是把握了方法。当一切既成的东西都被揭开来窥探或被反向运作时,也许会出现些许平庸,甚而无聊或迷离,但那是一种生命情调的发生,即使短暂,也要发光,何况背后还包裹着巨大的不可知和环境的强刺激。30年中国舞剧历程中,有些名字或多或少地标志了这样的“悖反”,他们是舒巧、华超、应萼定、肖苏华、王玫、张守和、张云峰等,他们同构着思维的对比效果,正确与否,对他们并不重要,也许对所有都不太重要,因为过程的完整才能建构观念的准确和体现的价值。4、冷静生命。这样的生命天天处在单纯、诚恳、洒脱、率真、友善、宽容、刚毅和正义、豪侠等概念、形态和况味的“活法”里,表面上他们有些特立独行,实质上他们心如烈火,他们一心一意地拷问着什么,内心躁动但外表平和。他们是普通人,只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最低底线,因而他们无私无畏,无往而不胜。阿诗玛如此,阿炳如此,玉卿嫂如此,梅兰芳如此,十二金钗更如此。用简约凸现生命的最高意义,是一种境界,但更是生命的本真。当世界舞蹈艺术思维愈发倾向肢体化、形式感的表达时,当“舞剧”与舞蹈的概念日益模糊到难分伯仲时,中国舞剧愈发鲜明地呈现出两个路径:一、戏剧性结构,叙事性构成,延续着《九歌》传统;二、“舞蹈诗”间离“剧”,无贯穿人物、情节,自由度大,有如《大武》精髓。如是观之,前者才像“舞剧”,后者似是而非。总之,不必在逻辑判断和审美观照的“十字路口”上辩驳、抉择了,照直走下去,总会有结果的!罗 斌: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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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的最新片《山楂树之恋》是一部在现有商业体制下最成功的"文艺片"之一[i]。它的历史叙事与另一种同样钟情于当代史的文艺片相比,有了不小的"突破"。近年来,以当代史为背景的"灰调子"文艺片数量不少,其对历史的态度都有相对统一的想象和判断,情感指向都十分明确。如《孔雀》、《青红》、《看上去很美》、《二十四城记》、《团圆》等,主题基本上属于一种"新伤痕文艺"。而张艺谋的新片《山楂树之恋》在70年代初期的背景上,叙述了一段"纯真"的爱情故事,尤其受到中老年观众的青睐。其主题的暧昧,已经引发了社会批评的某种尴尬。对"当代史"的叙述出现如此"异质"的文化表达,在主流电影中是不多见的。尤其因为张艺谋电影的广泛影响力,这种"不和谐"的历史叙事值得探究一番。 《山楂树之恋》的主部是一个韩剧式的"爱情故事",但背景却放在文革后期。与1999年张艺谋的另一部"文艺片"《我的父亲母亲》相比,虽然都讲述一个纯真爱情故事,但后者极力虚化时代背景,而《山楂树之恋》却包含了典型的文革"奇观"。那一段女主人公参加的"忠字舞"表演,复现了一种历史瞬间,而女主人公的母亲在校劳动改造的情景更是文革叙事中的经典情节设计。总之,文革的符号清晰明确。但这种历史背景的指向性却没有覆盖到影片叙事的主部,它只是预设了一个政治性标签,一种面对主流社会的有意的政治表白。而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基本上另开一路。爱情故事固然处于特定时代氛围之下,但这种影响对于爱情命运的走向并不具备逻辑的相关性。最后观众从"爱情悲剧"中领略的更多是一种对"纯真爱情"的感慨,而并不指向对历史的批判。男主人公的白血病也有点滴遮遮掩掩的暗示,但此暗示终究没有成为明确寓意,最终还是关乎电影类型的程式。作者似乎感觉到,从这个爱情悲剧中挖掘时代根源,很有点儿牵强。更有意味的是,男女主人公的恋爱过程所展现出来的纯真,在大众文化心理层面引发了一种积极的触动和评价,并有滑向"纯真年代"的解读倾向。这是否是导演愿意得到的文本效果?而究竟导演在主导商业策划时,有没有意识到这种叙事效果会与影片开始的政治表白构成冲突呢?如果意识到而不以为意,是否意味着主流文艺对历史叙事终于放松了戒备,开始容纳新的元素?如此"历史叙事"是否昭示着因时代变迁而产生的变化? 张艺谋导演的《我的父亲母亲》极力虚化时代背景,讲述一段50年代的农村少女的初恋。影片浪漫的外在抒情基本上排挤了政治化的解读。导演甚至用黑白胶片的现实场景与彩色胶片的"想象和回忆"相对照,在电影放映现场,成就了一段明艳无比的"历史记忆"。但2010年《山楂树之恋》提供了一个更复杂的"召唤结构",总体的文本效果主要导向怀旧,媒体上关于"禁忌时代的爱情"之类的"和稀泥"式的意义提炼,以及70年代的大款小蜜之类的反向解读,都没有压倒一种关于"纯真年代"的怀旧解读。社会解读的合力指向了与90年代中期张艺谋经典电影《活着》相反的方向。 张艺谋的《活着》(1994)、陈凯歌的《霸王别姬》(1993)和田壮壮的《篮风筝》(1993)所构成的"第五代禁片组合",曾经构成了强有力的"时代"表达,并形成了 "第五代"当代史表述的经典序列。三部影片都把历史呈现的焦点对准中国当代史,其历史情境和历史动机接近一致,并传递出了高度一致的历史观念。这三部电影都是关于当代史中小人物的情节剧。剧中都是用了类似编年体的线性叙事,其中《篮风筝》还有一个记忆主体的旁白。三人为众,三部同一时代的电影似乎合理地构成了某种"集体记忆"。 但任何一种"集体记忆"都是依据特定的社会框架来建构,"集体框架恰恰就是一些工具,集体记忆可用以重建关于过去的意象,在每一个时代,这个意象都是与社会的主导思想相一致的"[ii]。那么,在张艺谋们制作这一批电影的时候,社会的主导思想是什么呢?当时中国电影正处于低谷,海外资金(主要是港台资金)趁势投入,在海外电影节的推波助澜之下,海外艺术院线随几度中国热后开始了对中国电影的发现。这一批电影基本产生于国际主流社会需求之下"来料加工"式的生产背景,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特殊的"海外电影"。而这三部电影中传递出一致的历史观念:中国的当代史是一种"缺乏历史逻辑"的历史,充满着怪异、滑稽与不可名状的恐惧。善良小人物的日常生活不乏温情,却总是惨遭无名体制的剥夺。在"第五代"更早一批讲述老中国文化颓败的寓言电影里,故事的时空感极不确定,但这三部电影却具有确定无疑的当代史历史事件和象征符号。如《活着》里的大炼钢铁、《霸王别姬》里的破四旧、《篮风筝》里的"反右"等,但显然,这些事件完全从一个民族国家兴利除弊、独立发展的历史叙事中脱离出来,抽离了原有的结构,而并入了后冷战全球资本主义体制蔓延之际,对前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历史批判的潮流中。在这些电影中,对复杂的、仍旧困扰中国的亟待解决的历史问题,对50-70年代左翼实践的历史,都采取了后冷战时代既成的非黑即白的解释。中国50-70年代的左翼实践,其本有的背景知识和分析框架在社会文化转型的语境中,根本无力抵御后冷战全球文化一体化的历史叙事。在历史反思的大格局中,原有的历史评述体系遭到持续的攻击。而在目标市场的目标观众看来,这一系列影片讲述的正是一个在现代历史潮流之外延宕的古老文明在步入歧途之后,陷入悲惨境地的故事。 后冷战之初的国际主流文化市场中,来自中国的电影导演讲述的世界主流历史的反面教材,十分及时地应和着国际文化势力促使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需要。而国际文化机构的奖赏,无疑又加剧了后冷战一面倒的舆论倾向。中国主流文艺管理机构应急似的欲开杀戒,却与急于转型的社会共识中义无反顾的开放诉求构成冲突,最终只是象征性地设为禁片。而这一批电影在体制外的流传与口碑,以及这三位导演日后的声誉日隆,逐渐获取"大师"级别,证明当时真正的主导思想已经深陷全球化历史观的拘禁中。影片中对中国当代史的叙事暗合了国际主导意识形态的需要,最终服务于全球一体化的历史大格局。而整个中国社会的主导思想正是以否定50-70年代左翼社会实践为前提,成功地建构起改革立国的社会意识形态。三部影片的设禁更多只是一种行政上的习惯而已,并没有阻碍"第五代"作品被经典化。这批影片号称"禁片",却吊诡地成为"第五代"文化战略的象征资本,深刻影响了"第六代"及更年轻一代电影中的历史想象。 比照《活着》与《山楂树之恋》的历史刻画,可以更清晰感受到在《活着》创作十余年后,社会主导思想的微妙变化。这种变化在陈凯歌08年的《梅兰芳》和田壮壮09年的《狼灾记》同样可以看出端倪。但不可否认,由于十几年来不同文化资源给予"第五代"导演的不同配备,三人影片中曾有的历史想象的同一性,在他们新片中似乎瓦解了不少。《梅兰芳》中梅兰芳的传奇一生被赋予了历史性的意义。影片前三分之一呈现了一个倾心于现代历史潮流的 "东方人",在一个"启蒙者"的影响下,挣脱文化的束缚,并融入主流文明的故事。在他面临现代暴力之前,他已具备了一个抵御强权的现代人格。他的高峰体验是1930年到美国演出时获得巨大的成功。应当说,《梅兰芳》本质上承袭了十五年前《霸王别姬》的历史想象。角色梅兰芳与《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构成了同一历史观的正反两方面叙事。其中隐含着相同的现代历史结构观。剧末的历史瞬间定格在1945年,规避了导演在《霸王别姬》中浓墨重彩的当代史叙述,也避免了传主梅兰芳在余下16年的生涯事迹对这种历史结构观可能产生的滋扰。而田壮壮的《狼灾记》中汉朝边疆发生的故事,也曲折地反映了作者的历史观。"边地、远古"透露出作者面对历史大变局的"枯寒"心境。这部视观众为寇仇的艺术片,只有空洞的厌弃人性的表达,折射出作者对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失望。比另一位"第五代"导演何平电影《麦田》中厌弃战争,向往家园和女人的表述更极端的是,"历史"中的人无药可救,只有放弃人性,"适彼大荒"。这虽是现代人常常默认的关于"历史"的认知结构[iii],但作为隐喻的中国导演眼中的"历史",具体所指只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特定的"中国历史",这一点与《篮风筝》也仍有一脉相承。 "历史"是"第五代"二十余年的执念。"代"的话语本身就是一种"历史进步论"的投射。而"第五代"的横空出世,正是当时社会渐趋主导的历史观呼唤的结果。因此,"第五代"的作品中具有一种"遵命文学"式的对"世界主流大历史观"的阐释和指引。尤其当他们的出道之作因成功演绎国际主流的历史想象而荣登历史舞台时,他们的后续作品便有了某种路径依赖。不料,后冷战时代被国际主流社会宣布已经"终结"的历史,正在以某种方式暗中延续或者复活。历史呈现出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对急于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社会而言,这种"大历史观"充分暴露出局限性。中国现实社会的走向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原"第五代禁片组合"所坚定暗示的历史走向,已经实质性地受到现实的质疑,二十余年来在中国电影中渐趋主流的历史叙事遭到了残酷现实的挑战。张艺谋的《山楂树之恋》在这个意义上,折射出中国本土主流电影文化中的历史图景不再不言自明,而已经出现了微妙的裂隙。90年代主流文化中曾高度同一的历史观出现了复杂化的表述。 值得一提的是,"第六代"在他们年届不惑后,集体进入了当代史的"历史书写",并成为主流历史叙事的主力。在这一点上,"第六代"与"第五代"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并不如"第六代"所标榜的那样有本质的不同。如张元的《看上去很美》、王小帅的《青红》、贾樟柯的《二十四城记》及《上海传奇》、王全安的《团圆》、管虎的《斗牛》等。这些电影某种程度上承接了"第五代禁片组合"的历史想象方式。其中,只有管虎的《斗牛》没有直接聚焦当代史,但对左翼历史叙事的重要基石--抗战史叙事却极尽颠覆反讽之能事。他们中的多数一直没有脱离他们在90年代以来亲自构建的中国艺术电影的生态系统,与国际主流文化保持着紧密的酬和关系。他们人格思想基本定型的过程与90年代社会思想转型几乎同步,思想资源不免单一,其历史想象也呈现了不可避免的单一,因而他们对这种"大历史"的表达和演绎比"第五代"显得更有激情。中国电影自2004年之后,产业化改革努力建构的"国家电影产业"认同,及其客观上被产业放大的与好莱坞世界的对抗,对原有内外互动的生态结构形成了不小的冲击,但"第六代"似乎缺乏足够的资源克服这种历史惯性,不愿放弃固有的国际文化资源,也迟迟不愿汇入新的权力格局[iv]。 而"第五代"由于对这种历史叙事的经典讲述而获得"大师"身份后,无可争议的成为主流,并拥有了被国家主义美学工程器重的资本。在90年代后期之后,主流化的身份使得他们的创作资源比"第六代"更雄厚,并有了更多的选择。张艺谋在这方面的里外贯通,使他成为时代风向标一般的隐喻。他的社会资源远非"第六代"可以比拟。"第五代"被国家征用,远比"第六代"单纯作为国际主流历史的复述机器更有诱惑力,其历史的权力网络更为复杂。所以,"第五代"没有如"第六代"一样,继续沉湎于国际主流社会提倡的历史想象。在他们08年之后的近作里,可以看到历史观表述的模糊与犹疑,叙述的动机也越来越不明确,直到《山楂树之恋》文本出现了确凿的断裂。这三人都没有原地踏步,都有从文化精英向某类商业盟主转向的机会,其中的"佼佼者"开始拥有了与时俱进的"象征资本"。 张艺谋在商业化的电影体制中,大步流星地进入了与国家主义的合谋。全球化的资本秩序与正在建构的中产阶级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正在改变历史想象的社会框架。在"大国崛起"式的主流意识形态自许中,张艺谋成为重要的观念大师,他显然已经拥有了某种创造历史的自觉。"大国崛起"意味着中国不再与全球化历史想象的框架绝缘,相反,中国已经被建构为继承与创造"大历史"的崭新主体。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已经区别于90年代"第五代"经典中暗示的关系。"第五代"三巨头的近作如此钟爱"外籍题材"[v],正是集体传达其全球化主体身份的迹象。而另一方面,张艺谋及同侪的新片要超越"新伤痕文艺",必然融汇更多90年代之后的本土经验,其全球化主体意识也难免受到国家主义的中和,从而显示出主流文化的某类新的可能性。 中国电影的历史想象和叙事仍旧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它总倚靠着一个不断变化的历史框架。近几十年的中国电影,正如詹明信关于"第三世界文本都是民族寓言"[vi]的断言,总以特有方式传递民族国家的文化选择及其命运。那么,"第五代"的历史想象仍旧只是未完成的"民族寓言"。如果中国社会潜在地需要用电影来演绎新的历史走向与可能性,谁能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呢? 胡谱忠: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i] 腾讯娱乐:《〈山楂树之恋〉票房8300万 创十年来文艺片新高》,http://ent.qq.com/a/20100926/000024.htm [ii] {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著,毕然、郭金华译,《论集体记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10月,第二版 [iii] Williams, Raymond. Keywords. P146-148. London: Fontana Press, 1988. [iv] 贾樟柯:《我不相信,你能猜对我们的结局》。载《南方周末报》2010年7月21日。 [v] 近期第五代领军人物(包括冯小刚)的电影都偏爱外籍人士的编剧或原著。 [vi] 詹明信《处于跨国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世界文学》,载《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北京,1997年12月,第一版,第5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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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的研究表明,2009年和2010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及中国进出口银行(China Export-Import Bank)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公司至少发放了1100亿美元的贷款。而从2008年中至2010年中,世界银行相应机构作出了1003亿美元的贷款承诺——为应对金融危机,这一贷款规模本身已经达到创纪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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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重庆和成都的户籍改革现在外面议论比较多,您怎么看?曹锦清:农民的城市化分两个部分,一个是城镇化,一个是城市化。城镇化,也就是农民向乡镇、县城流动,这在目前是没有太多问题的,有些县城还有鼓励措施,但是农民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农民进城是为了获取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但这种流动对农民来说,这个户籍的含金量并不高,他并不是很希望得到城市户籍。还有一种情况,现在公路交通很发达,农民会通过村庄内部自发地调整,向公路边上移动,这样他们也能享受到一些城市化以后才能享受到的便利。这种情况其实相当普遍,但是我们没有把它当成一种城市化的形式。现在出问题的是在地级市和省会、特大型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现在学者和媒体呼吁进行户籍改革,主要的是要给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以当地户口。给户籍是没有问题的,但要考虑到会引发的问题:第一,住房如何解决?现在连城市里的中产阶级都无法解决,农民工更说不上了;第二,失业了怎么办?按照现在的政策,农民工确实是交了一部分养老保险,包含在综合保险里面。但是这个钱少了没有用,太多了也不可能。工人负担不起,企业也负担不起。但是如果说多了,比如说按现在每个月五六百块钱的标准算,每年都要六七千块钱。这个钱看起来不多,但你要反过来考虑这个问题。你要知道,现在全国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也就是五六千块钱,外面打工的收入和农业收入都包括在内。这样,如果城市户籍放开,到了城市里就能获得社会保障,农民都不用种田了,都到城市来领失业救济好了。重庆、成都正在做的户籍改革,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要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也这样做,就有问题了。为什么呢?因为重庆、成都是劳动力输出区域,而北京、上海和广州是劳动力输入区域。对于劳动力输入区域来说,如果放开户籍,那么包括医疗、教育这些公共品的需求就要暴增,政府有没有能力来满足这个需求?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城郊的农民,你让他放弃他的农村户籍,他都不愿意。这个户籍的含金量太高了,他可以盖房子出租,可以做小生意,带给他的收益是巨大的。所以说,户籍制度改革说说是可以的,但是要做起来,这就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 《上海国资》:那么您认为比较理想的农民城市化的模式是什么样的?曹锦清:城市化的核心是工业化。有了工业化,才能有城市化。还没有工业化的时候,谈城市化都是废话。现在中国的工业主要的还是集中在东部,区域发展差距比较大,所以才有农民工候鸟式的迁徙这种现象。但是你要把全国的农民工都在东部的城市里留下来,这不现实,也没必要。比较理想的状态是,通过产业转移,让中西部省市也有比较好的工业基础,能够吸纳比较多的劳动力,让劳动力在本省范围内乃至县市范围内流动,让农民在附近打工,这样问题就比较少一些。如果是在县市范围内流动,农民根本都不需要城市化。现在的交通很发达,目前90%以上的农村到城市的道路都已经硬化了。农民可以住在农村,工作在城市,一个摩托车就够了。这样做的好处很多。首先,除了少数城郊地区,绝大多数乡村的宅基地都是零地价的,农民不需要支付很高的城市地价,就可以获得比较好的居住条件,他城市化的成本就很低。其次,虽然农民已经享受到了城市化、工业化的好处,但他仍然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对农民工来说,土地就是他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如果碰上经济危机,他失业了,他还可以退回去种地。可以说,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城市化”。但是,你不要人为地去推动,赶农民进城,要小心“好心办坏事”。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降低农民进城的成本,提高进城后的社会保障水平。最重要的是农民自己会算计,他最清楚到底是进城对他有利,还是继续在农村对他有利。现在有些地方搞土地换社保,赶农民进城、骗农民进城。这是不对的。没有工业化的城镇化就是“伪城镇化”。你把农民都赶到城镇上去,又提供不了稳定的就业和住房,你让他靠什么生存,他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怎么办?当然,这不意味着每个乡镇都搞一点工业。每个乡镇都有工业是不可能的,也不需要。有两个情况你要注意,一个是年轻人都到外面打工去了,另一个是现在已经出现了民工荒,劳动力供给是不足的。剩下的年纪比较大一些的人,他们自己也未必愿意就到城市去生活。 《上海国资》:这几年围绕拆迁出现的纠纷特别多,引起的社会关注也比较多。您怎么看呢?曹锦清:中国正处在高速的城市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比较大,摊子铺得比较大,每年要修那么多公路、铁路,城市还要扩张,都需要土地。因为速度快,所以矛盾比较集中。不过这也是一个普遍性的现象,不仅中国这样,从历史上看,后发现代化国家都会出现这种问题。拆迁过程中有没有问题?当然有。相对来说,2004年之前的征地补偿标准确实是比较低的,之后因为农民的权利意识提高,加上媒体的不断曝光,补偿标准在逐步提高。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地区,地已经征得差不多了,补偿标准也已经比较高了。现在看,拆迁纠纷主要地是由三个标准不同引起的:前后不一样,征得早补偿少,征得晚补偿多,先被征了的就不愿意;左邻右舍不一样,在具体的操作里面,每个农民、农户的谈判能力不一样,获得的补偿不一样;同一时期同一地块上面的标准有时候也不一样,比方说有亲戚关系的人家的补偿标准就比没有的人要高一些。有些钉子户认准了政府就是要这一块地,就漫天要价。你要是说要让每个拆迁户都满意,这就很困难。说要“合理补偿”,什么才是“合理”?无法客观化。现在正在搞拆迁立法,但是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中国一是大,二是人多,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指望一个法律解决所有问题,这是不可能的。比如说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城市化才起步,如果征地的补偿标准太高,政府就没办法做了,企业也没办法做。现在媒体上、网上的舆论完全一边倒,让地方政府也很难做。 《上海国资》:现在媒体上对基层政府的批评比较多,所以社会上对基层政府的印象比较差。您和基层政府的接触多吗?印象怎么样?曹锦清:和县乡政府、干部接触还是比较多的。应该说,贪官污吏是有的,特权确实也有一些。绝大多数还是好的,他们都还在做事,兢兢业业,这是最重要的。不少人批评基层政府,都说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基层政府没有执行好。中央有些政策确实是好的,但是要地方政府、基层政府配合,尤其是财政上掏钱,这就比较困难,地方政府哪来这么多钱呢?东部海问题不大,中西部地方政府的问题就比较大了。所以地方政府也有怨气,觉得上面开口子,要下面掏票子。不过这样也有好处,多数人对中央政府有好感,政权比较稳定。政府的特权问题,有些实权部门,比如工商、税务这些部门,你要说没有吃拿卡要这种现象,那不可能;但是你要说全部都是这样,也不可能,要是那样,这个政权早都垮台了。地方政府当然确实有整个一窝子都坏了的情况,但这是个别现象,还是要肯定大多数基层政府和干部的工作。基层的很多事情,老百姓还是喜欢讲个情理,不能完全讲法理。比如说,一个村子五年前被征了地,当时大家都同意。现在一看旁边的村子征地补偿高了,他就不服气了。他就要找政府去要补偿。你按法律说,完全照法律来,就要尊重契约,农民就什么都得不到。但是现在就不同。农民闹了,政府算一算,财政上还有钱,再给农民一点钱,就过去了。 《上海国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关注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这是为什么呢?曹锦清:你看今年出现的几次比较大的灾害,一个是云南的大面积干旱,一个是江西的水灾。这两个影响比较大的自然灾害都是发生在支流区域。1998年洪灾过后,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加固了干流的堤坝,所以这些年来没有出太大的问题。现在问题就出在支流上,而支流是与农田灌溉直接相关的。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搞了大量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修了许多堤坝、水库,全国修的大大小小的水库有8万多个。但那时候由于资源有限,不是钢筋混凝土的,多数是土坝。经过这么多年,淤塞比较严重,再一个是年久失修,所以问题比较多。所以今年的自然灾害也有好处,就是把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了,让政府意识到,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以前农村搞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是靠劳动力投入,国家把农村闲置的劳动力组织起来干就可以了。现在不大可能这么干了,农村的主要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老人小孩也干不了,所以只能依靠国家投入资金,用机械化来替代。今后,国家要确保粮食供给的安全,就要扩大灌溉面积,这就要求增加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把这项投入当做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上海国资》:现在社会上的不满情绪比较多,您认为原因何在呢?这三十年总得来说,中国的发展还是比较好的,政府做得也不错,这是全世界公认的。知识分子喜欢批评政府,这是好事,社会批判是他的职责。一个社会要是没有这种声音,就有问题了。但是反过来说,要用他们提的办法去解决问题,那就要出更大的问题了。现在媒体上和网上的民意,官和民闹起来,一概是官错,穷和富闹起来,一概是富错。有没有这种情况?肯定有,但要是说这种舆论都对,那也不可能。总的来说,还是大家都有怨气吧。一方面,中国毕竟是一个大国,历史这么悠久,文化积淀这么深厚,在汉唐时期曾经那么强盛过,这一百年落后了,挨打了,所以整个民族都有这么一股怨气。还有些社会群体,比如说下岗工人,他们是改革的代价承担者,有怨气也是正常的。还有某些体制内的人文知识分子,他们多少都还保留着以前的传统士大夫的习惯,现在市场经济让他们很边缘化,他们也比较不满。社会转型期把这种心态更加加剧了。相对来说,倒是中老年农民对政府还比较满意,因为不用交农业税费了,种粮还有补贴,还有合作医疗,现在还要搞养老保障,所以农民反倒比较满意。 《上海国资》:一般可能都会认为您是在做“三农研究”,但看过您的书和文章的人大概都会有一个印象,就是您入手是在三农,但关注的其实是“中国”。您认为这种观察对吗?曹锦清:这跟我个人的经历有关。我最早是学历史的,尤其是近现代史。我的很多想法,是读近代史读出来的。中国近代史,当然是以中国为对象的,要考虑中华民族的近代命运。这样就有一个惯性,就是把中国作为思考的对象。所以我后来对中国的当下和未来考虑得比较多。不过也不止是我,应该说,现代中国知识分子都有这个特点,都会以整体的中国作为思考的对象。这可能还是在知识分子中占主流的。当然,这些年来由于学科专业分工,把中国分成了很多不同的条块,以专业化的眼光去考虑问题。因为他做博士论文、发表论文、评职称,都是要以这些专业成果做基础的。这种专业化、学院化的学术氛围就在一些领域形成了片面化地思考问题的倾向。不过在我这一代知识分子当中,还是延续了古代士大夫的传统,还是有家国天下的关怀,总是把民族、国家的命运放在思考的中心位置。1990年代,我到河南去做调查,做乡村研究,还是研究中国社会转型变化,是把农村作为中国的现代转型的一个重要篇章来研究。但是后来走了一些地方,做了一些研究,越来越觉得,把中国作为对象来研究,有些力不从心。一是中国太大,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二是中国很古老,我们一说就是五千年;三是变动太快,几年一变。比如说农村,取消农业税前后,农村的变化是非常大的,整个分析问题的框架都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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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翔的新著,则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与更丰富的文学文本中,为“革命中国”这一渐行渐远的“实体”与“想象”招魂,让它重新回到我们的思想视野、情感世界与学术空间。其意义似乎并不仅在亦步亦趋追寻“历史的真实”,而是努力抵达历史逻辑深处,在那份“乌托邦”中找到现实批判与未来设计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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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可以促进效率薄熙来在去年11月的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上提出了“分好蛋糕”论。他说,“一些干部有个潜意识,认为只有把“蛋糕”做大了才谈得上分。其实,没有公平正义,不但分不好蛋糕,连做蛋糕的人最后也没劲,更谈不上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群众的积极性高了,蛋糕才做得大,就是要很好解决生产关系反过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问题”(《重庆日报》2010年11月18日)。如果把薄书记所说的“分好蛋糕”理解为公平,“做大蛋糕”理解为效率,他实质上是鲜明地提出了“公平可以促进效率”的观点。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中央从14大以来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提法,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薄熙来“公平可以促进效率”的观点。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讲得更为具体,除讲“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外,还进一步说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收入。” 但到了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则有新的提法:“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员的共同富裕。” 这里讲的三条都是公平问题:在分配关系上不再提效率优先,公平不再处于“兼顾” 地位,而是作为重要关注点予以强调。 特别应该注意到的是2006年10 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有关提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这里加重语气,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显然,这与“兼顾公平”的提法是不同的。2008年党的17大报告更进一步明确放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可见,党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的认识,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有趣的是,世界银行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题为“公平与发展”,其核心观点是“公平和发展繁荣有着互补性”,长期的教育,财产和收入,卫生,医疗及就业上的不公平将严重阻碍发展。该报告以哈佛大学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John Rawls),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森(A.K.Sen)的“能力集合论”和耶鲁大学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罗墨(John Roemer)的“机会平等论”为理论基础,对世界各国的大量数据进行了计量分析,发现“公平可以促进效率”,“不公平将阻碍发展”。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提出,到2015年时,重庆基尼系数要从0.42降到0.35左右,城乡收入差距从3.4∶1缩小到2.5∶1左右,并已把缩小贫富、城乡、区域“三大差距”写入“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这三大差距不仅是重庆的难题,也是全中国面临的难题。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实验区,重庆缩小“三大差距”的举措—如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和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和必将继续吸引全国人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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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中西部的地方经济而言,很难具有在外向型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大家都知道,尽管重庆有长江水道,但离出海口岸还是很远,每多一公里的运距,就会增加一部分物流成本。如何能把加工贸易型的外向型经济放到重庆呢?这其实是一个地域性的难题。大家都在招商引资,都可以找惠普谈,任何一个沿海省,难道不比地处西南山区的重庆更具有发展加工贸易的条件吗? 突破地域限制的第二个方面是土地问题。大家都知道,重庆过去面对的是“三山加两沟,面对两条江”的地理环境限制,可用于工商业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尽管是通过土地储备,但重庆仍然是土地资源高度短缺的城市。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个受到地域、地理严重约束的重庆怎样破局?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黄宗智教授已经做了解释。如果要突破地域限制,实际上进行的是全球化条件下超地缘的整合,就是说,当重庆要求国家出面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中西欧各国协商给予通关优惠时,光海关通关优惠这一项政策,就节省了15天的时间成本。若没有通关优惠,从重庆到西欧的铁路运输,则需要40多天的时间。但即便如此,铁路运输仍然比海运贵。如何使内部城市在物流上仍然具有优势呢?这就需要节省纵向的产业整合成本,当能够使各个产业集中于一个工业区时,那么各产业之间的物流成本几乎为零。表现在同惠普谈判时,同样将相关配件厂商吸引到重庆。这就变成了一种“浙江经济”。浙江经济是块状经济,所有产业链条,都集中在一个地区,也就节省了几乎所有的纵向物流成本。 第三,重庆突破地域限制的另一个方面是怎么能够跳出“灰色经济”。灰色经济所形成的灰色地带,在各个国家都有。灰色地带形成的灰色群体,以及相应于灰色经济的灰色治理。灰色治理是不规范的,也不是政府正常治理的手段。麻烦在于,我国当前的灰色收入量很大,并集中于最富的群体,同时又与某些制度供给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跳出灰色治理的困难很大,挑战庞大灰色收入所滋润的灰色地带的灰色治理,任何个体的对抗都是成本极高的。 重庆经验的另一个方面是革除灰色。重庆打黑除恶中打掉的大量支撑黑社会的企业家,都是在短期内迅速暴富的灰色经济主力。当灰色经济的收益集中于这些支撑黑社会的人手中的时候,加强的是灰色治理,某种程度上是以黑社会或非规范社会势力为代表的这种治理。清除这种灰色治理,很难用平常的、缓慢的手段来解决。香港经验也同样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起飞的时候,随之而起的也是灰色经济与灰色治理,政府部门的大量腐败。最终的解决仍是“空降”了廉政公署后,采用了很多非常手段。 【注:】本文为作者对崔之元教授2010年12月在人民大学的第二次重庆经验讲座的评论,与黄宗智教授当时的评论和崔之元教授讲座内容同期发表于第一财经日报,见: 黄宗智: 重庆经验理论试解:国有资源市场增值社会化 讲座内容见:崔之元:“重庆经验”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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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总结,重庆所走的这条道路,如果真能成功,是一条具有深远意义的道路。它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不同,因为政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体现了国家促进社会发展来推动经济发展的理念,照顾到多年来被忽视的社会公正问题。它也和计划经济不同,因为它非常关键性地采用了市场的动力,不仅借以推动重庆的经济发展,也借以推动重庆的社会公平。它同时具有社会主义的部分特征,也具有市场主义的部分特征。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一条可能超越左右分歧的中间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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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的决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探索。重庆的“十大民生工程”在政策、政治两个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其制度基础则在于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齐头并进、重庆土地交易所地票交易这两大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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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当选中央电视台2010年年度经济人物。他获奖的原因是带领国开行创建“开发性金融”。所谓“开发性金融”,是相对于原来不计成本的“政策性金融”而言的,它既要支持国家的重大政策,又要获得适度的市场盈利。而重庆,则是国开行“开发性金融”的最早试验场。因此,陈元的获奖感言专谈重庆,也就可以理解了。陈元说:“十年以前我到重庆谈工作,会见了重庆市的一个领导,重庆当时是刚建的直辖市,周围都是农村,城乡二元结构非常明显。但是呢,重庆市要建成一个中央的直辖市,成为西南地区经济的领先的城市。所以我就对他讲,如果你能够把重庆市从一个城乡差别非常大的农村地区为主的工业城市,把它转换成一个现代化的新兴城市,我就对全国的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城市化有了信心,因为重庆将是个带领和象征,它能够给我们很多的启发。之后我们签了150亿贷款,很快,这是第一步起步,我们后续大的贷款陆续地投进去,重新迅速开始了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呢,重庆已经在祖国的西部成为经济最发达,基础设施建设得最好的城市之一了”。陈元这里说的“重庆市的一个领导”,就是时任副市长的黄奇帆。而国开行和重庆合作的最精彩案例,就是渝富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末,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重庆国有企业亏损严重。黄奇帆2001年由上海调来重庆,当时重庆1000多家国有企业欠工商银行157亿贷款。黄奇帆牵头组织重庆市国有渝富公司与工商银行协商,渝富公司以账面价值的20%一次性买下坏账。经过五六年的重组改造,重庆国资增值六倍,现在工商银行可能想同意渝富以20%买断坏账有点低,当时若要40%的账面价格更好。但不论工行还是渝富公司,都是中央或地方的国有企业,因此初始定价问题的敏感度没有那么强烈,当年的谈判并不困难。因此,重庆市国有企业能够迅速剥离坏账,能够重振旗鼓,实现市场竞争中的增值。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后,国有化(哪怕被认为是暂时的)成为美国救市的主要措施。为什么?担任18年美联储主席的格林斯潘的解释最有意思。他认为,美国复苏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很多银行的有毒资产不能从资产负债表中迅速剥离。原因在于,私人股东认为“有毒资产”的目前市场价格太低,不愿卖出,要求政府以模型价格购买,而政府认为正是由于模型价格出了问题才导致金融危机,所以不愿意用太高于市场价格来购买银行坏账。格林斯潘说,如果银行本身国有化或部分国有化了,“有毒资产”定价难题就可以被绕开了:这就像钱从一个人的左口袋转到右口袋,初始定价并不象私有那么重要。格林斯潘的解释有助于我们理解重庆渝富公司与工商银行得以迅速达成坏账定价的原因。但渝富公司成立时仅有10.2亿元注册资本金,是连20%的工行157亿元坏账价格也付不出的。正是国家开发银行向渝富公司提供了17亿元“开发性金融”贷款并担任渝富公司财务顾问,才使重庆国企通过渝富公司剥离歉工行坏账成为可能。正如陈元曾在另一个场合所说:“重庆‘渝富模式’是开发性金融与地方政府合作,成功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国有企业改造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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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重庆人纪念孙中山,最容易想到他首次提出三峡工程的宏伟设想,从而使重庆有了直辖市的机缘。但可能不少人已经遗忘,孙中山曾计划以重庆而非广州为革命根据地。这就必须谈到孙中山极为倚重的重庆人---曾任四川省长和广东省长并是“中国国民党改组宣言”起草人的杨沧白。在重庆旅游名胜“洪崖洞”10楼的茶馆,前可远眺长江和嘉陵江两江交汇的壮丽景色,向后转身则可径直走到以杨沧白命名的沧白路。杨沧白(1881-1942)是重庆辛亥革命的领袖,而四川在全国辛亥革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正是因为清廷命端方率湖北陆军入川查办保路运动,造成武昌防务的薄弱,才使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成功。10月13日,端方率军抵达重庆,使重庆主城的起义计划未能实施,但杨沧白发动了主城附近长寿,南川的起义。杨沧白的学生郭沫若后来称他为“四川革命党人的元祖”。辛亥革命后政局纷乱,袁世凯复辟,孙中山为保卫共和,于1917年在广州召开国民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但他认为,以四川的重庆为中心,联合云南与贵州,是比广州更有利的反击北洋军阀的革命根据地。在1920年杨沧白任四川省长期间,孙中山决定将国会迁往重庆。该年9月16日,非常国会参议院议长林森,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及议员70余人抵达重庆。但因四川军阀刘湘占领合川,直逼重庆,非常国会不得不于10月14日离开重庆。 杨沧白任四川省长时,曾邀廖仲恺为财政厅长,蒋介石为警务处长,两人都已赴任上路,但因另一四川军阀熊克武的反对,两人都只好半路折回。廖仲恺出生于美国旧金山,是美国土地改革理论家和实践家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一书最早的中译者,而孙中山多次坦言,他的民生主义中的“涨价归公”思想,直接来源于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理论。孙中山对土地“涨价归公”思想的最生动论述如下:兄弟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比方地主有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家。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之法。……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这社会的国家,决非他国所能及的”。在孙中山看来,土地价值上升,是社会集聚效应(特别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结果,因此应返还社会,实现地租社会化。而有了地租社会化,“私人永远不用纳(别的)税”,这就是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思想。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总地租,公共物品支出和最优城市规模”一文中证明了“亨利.乔治定理”:在一个简单的立体经济中,如果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集中度是由于纯地区性公共物品,并且人口规模是最优的,那么总地租等于对纯公共物品的支出”----“因为对地租征收一个充公性质的税收不仅是有效率的,而且也是纯公共物品融资所必需的单一税”。用通俗的话讲,“亨利.乔治定理”就是说,如果土地涨价归公, “私人永远不用纳(别的)税”。这对效率和公平都是有利的。当然,斯蒂格利茨证明“亨利.乔治定理”是有条件的,如“人口规模最优”,中国现实中的城市都不满足。但该定理启发我们看到中国目前“土地财政”的两重性。目前社会舆论对“土地财政”的诟病,多源于对“高土地出让金---高地价---高房价”机制的批评,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们不应忘记,正是由于“土地财政”占到了全国各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才没有进一步加大。因此,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土地财政”的两重性,既防止高地价导致高房价,又防止正常的土地涨价归公收益流失。而重庆这方面做得较好。2003年2月,重庆在土地储备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重庆地产集团”,由市政府注资,建立了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供应机制。黄奇帆市长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有这个拍、挂、招的权力不等于你拥有土地的权利,土地可能是区县下边的街道、社区,也可能是居民在使用。如果有开发商想圈这块地,他可能现在只开发200亩,但是可能拍卖购买了2000亩10年以后才会开发的地,土地就被开发商储备了。如果一个城市,除已建成的用地之外,待建设的用地如果三分之二都到了开发商手里,政府手中就只有很少的土地,然后每年拿出一些土地来拍卖,就被开发商抬得很高的价格。一个城市如果土地价格一高,那么整个房价都会高起来…我们把三年、五年、十年可能要使用的地,从规划、管理上,由市级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把它给储备了。如果政府手中有比较多的土地资源,如果房屋价格卖得很高,就再多供几块地,实际上就把价格给控制下来了。重庆政府在过去5年,始终抱有一个宗旨,就是商品房拍卖的地价,绝不超过当时这块地周围楼面地价的三分之一。所以重庆政府拍地,没有起把房价往前推的这种作用”。但是,正常的“涨价归公”意义上的“土地财政”重庆也做到了:2002年,黄奇帆发现相同等级地价(征地动迁费,七通一平费和政府出让金),重庆只有成都的50%,就决定每平方米基准地价比成都多10元,因为山城重庆的七通一平费应高于平原成都,当年就将重庆土地财政收益从2001年前的2亿上升到10亿元。我们有理由相信,杨沧白,廖仲恺和孙中山如果有知,将为重庆较好地处理了土地财政两重性问题而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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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9日凌晨一点五十五分,张政烺先生病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九十三岁。他的墓地选在北京西郊的福田公墓。那里有很多名人作伴,王国维在其北,邹衡在其南。每年清明,桃红柳绿,我们会去祭扫。他的墓碑,就像他的为人,朴实无华,上面写着他的人生信条:“真诚求实是为人为学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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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为《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日文本(简本)所写的序言,该书即将由岩波书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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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指挥街8号院,96岁高龄的作家马识途已在此居住数十年。这个临近闹市的老旧小区,是四川省人大老干部的宿舍,素来平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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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头十年,不同政治经济模式的相对声望戏剧性地颠倒过来。十年前,网络泡沫破灭前夕,占据优势地位的是美国。然而美国很快就将这些道德资本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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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出版的《科学》杂志刊登一则长篇报道,就中国日益严重的假化石泛滥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跟踪调查。学者认为目前国内化石造假最为根本的原因并不是盗挖和走私,最根本的原因竟然是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让我们的保护实际上成了破坏。附: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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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思想库非常注重大众传媒的力量,鼓励学者们接受世界各国传媒的访问,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政策理念的传播。在各种媒介中,美国思想库充分意识到网络媒体在公共外交方面的巨大力量,通过网络媒体,全球网络用户都可以了解美国思想库对公共政策的分析报告和观点解析,从而潜移默化地在全球范围内构建着美国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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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云南、广西两省区,是历史上西南边疆范围的主体部分。[1]1949年以来,众多研究者对上述地区的边疆史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并取得粲然可观的成绩。根据研究发展的大体轨迹,以及迄今面世的相关阶段性总结,[2]同时为了叙述便利,本文将1949年以来的西南边疆史研究分为前40年、之后的10年和近10年三个阶段。现就这三个阶段研究取得的成绩,以及对今后发展的建议及展望,做简要叙述,望识者不吝指教。 一 1949年至1989年的40年,是西南边疆史研究领域初步形成并取得第一批重要成果的时期。1949年以前对西南边疆史虽然有过一些研究,但大致仍是零散及不连贯的。新中国成立后百废俱兴,尤其是受到对少数民族大规模调研活动的推动,西南边疆史方形成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并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是这一时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1950年至1952年,中央政府派出多个民族访问团慰问边疆的少数民族。从1953年开始,我国政府重点在边疆各省区组织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大规模识别调查结束(相关工作延续至1979年)。1956年后约用3年的时间,在组织调研少数民族语言的同时,组织了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西南边疆各省区是重点调查的地区。上述调查活动的成果,集中反映于国家民委主编的五套丛书,即各少数民族的语言简志、简史、社会历史调查资料、自治地方简况以及综合性著作《中国少数民族》。此次调查是中央政府正式组织,邀请众多的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学者参加,同时大量吸收各级干部和大学生参加的一次广泛调查活动。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与调研之深入,前所未有,代表了当时中国社会调查的较高水平。调查资料的整理出版虽受到“文革”的干扰,但主要内容仍通过五套丛书和相关论著得以发表,为中央政府划分民族和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依据,也为以后的研究者所重视并经常引用。但是,此次调查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如调查的主旨是为政府划分民族与制定民族政策服务,调查的重点是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经济生活与阶级关系,边疆问题未受到重视,也不是调查的重点。此外,上世纪60年代以后,一些学术组织和研究机构也组织过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调研,如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组织了对六江流域的调研,云南大学组织了对云南边疆少数民族村寨的调研。以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史为中心,这一时期进行了多方面且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不少重要成果。研究大致集中在以下方面:西南少数民族的源流、群体及其重要活动,包括西南少数民族起源问题,较重要的著作有尤中《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3];对氐羌、百越与西南夷等的研究,值得重视的著作有马长寿《氐与羌》、余天炽等《古南越国史》、方国瑜《彝族史稿》、江应?《傣族史》、郭大烈《纳西族史》等。[4]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研究是1949年后新开辟的领域。研究内容大致包括不同时期诸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阶级关系、政治经济制度与社会发展分期等问题,探讨最多的是彝族、傣族与壮族。因受人类社会必经6个发展阶段理论的影响,人们就古代或1949年以前少数民族的社会,是属奴隶社会抑或封建社会而争论不休;关于社会发展阶段划分、社会阶级关系的分析也长盛不衰。自上世纪80年代初始,古代民族关系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领域。探讨较多的有历代王朝在西南边疆的民族治策。一般认为秦汉较好地处理了边疆民族问题,三国中以蜀的治策最成功而吴最失败,两晋的民族治策在蜀汉的基础上倒退了;唐前期的民族治策应予肯定,但后期的做法与前期差距甚大。对宋朝于大理国的治策看法不一,大致有两种看法:宋封大理国主为大理国王,继续与云南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宋朝视大理国为外藩,严重影响了两者的关系。对元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策,研究者大都持肯定的意见。土官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也是讨论的热点。前半期重点探讨土官土司制度的内容、建置时间、实行原因与历史地位,后半期较关注各省区、各民族土官土司制度推行的情形,以及改土归流的原因、实施过程及其评价。关于实行土官土司制度的原因,大致有两种意见:统治者欲显示国势之盛,土司制度以封建领主制经济为基础;统治者欲在边疆地区建立稳固统治,土司制度并无同一的经济基础。对土司制度形成的时间,大致有形成于元代,完备于明代、清初,和历代的羁縻制、土官制与土司制大同小异两种见解。对土官土司制度的评价,也有应彻底否定、基本上肯定以及前后期的地位作用不同等观点。关于改土归流众说纷纭,改流的原因、如何评价清廷使用武力及改流的作用是争论的焦点。热议的问题还有西南边疆诸民族之间的关系,主要研究了西南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与汉族移民的关系。上世纪80年代研究较多的问题,还有以宗教、文学、艺术、文字为主要对象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探讨较多的民族是壮族、傣族、白族和彝族。以少数民族史为中心的探讨,除以上较为兴盛的领域外,关注较多的还有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如侬智高、杜文秀、赛典赤·赡思丁、奢香、张秀眉等;还有少数民族反对封建主义压迫与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如明代广西瑶民起义,清代云南杜文秀及李文学起义,清代苗民大起义等一些研究者关注分布于云南、广西和与之毗连的境外地区的跨境民族,主要探讨跨境民族的涵义,以及西南跨境民族的种类、分布及其经济文化等问题。以边疆史为对象的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是编纂《中国历史地图集》西南边疆部分。上世纪70年代,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问世。《中国历史地图集》是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在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云南大学的方国瑜、尤中、朱惠荣等承担了西南边疆部分的研究。《中国历史地图集》不仅画出秦至清历代王朝边疆的政区,而且标明南诏、大理国等地方政权的辖地,汇集包括历史地名、古代通道、重要城镇和族群分布等诸多信息,被学界称为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研究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为今后的研究创造了良好条件。研究边疆史地的重要著作,还有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黄体荣《广西历史地理》等。[5] 二 1990年至1999年,为西南边疆史研究前40年之后的10年。这一时期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已大致摆脱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前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开拓了包括边疆史地在内一些新的研究领域,而呈现较为繁荣的局面。研究较集中的问题有:西南部疆域的变迁与历代设治。尤中先后出版《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与《云南地方沿革史》,前者在《中国历史地图集》清代云南文字说明的基础上写成,阐述了清代西南边疆变迁的过程;后者具体探讨汉至清历朝在云南地区设治的情形。徐建新《西南研究论》与李寿等《云南历史人文地理》,也研究了云南的疆域与设治问题。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与覃延欢等主编《广西史稿》,叙述了历史时期广西疆域的变化与历代的设治。张荣芳等《南越国史》考证了南越国的疆域与设治。谭其骧等也撰文探讨隋南宁州总管府与唐剑南道管辖范围等问题。[6]这一时期研究者主要关注政区设置、疆域演变等问题,对边疆的经营与开发,内地与边疆、边疆各地以及边疆内外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等则注意不多。历代对西南边疆的治理。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研究了古代各个时期中央王朝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并从纵向发展的视角,分析了传统治边思想、古代边疆管理机构的演变等问题。马汝珩等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阐述了清朝的边疆政策。郑汕主编《中国边防史》,研究了我国历代的边防与边疆经营问题。横向研究的有李大龙《两汉时期的边政与边吏》与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上述著作均以不同的篇幅,探讨了有关历代中央王朝治理西南边疆的问题。马曜主编《云南民族工作40年》,叙述了1950年至1992年云南边疆进行民主改革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情形。谢本书等《云南近代史》,叙述了鸦片战争至1949年云南历史发展的过程。[7]另外,有多篇论文探讨了历代王朝在西南边疆设治与经营方面的问题。这一时期的探讨,关于古代的较多而近现代的较少;对各朝代治边政策与民族治策的研究较多,对长时段范围的治边思想与治边政策以及边疆开发与社会治理思想的关注则较少。较深入地研究了西南边疆与徼外地区的关系,是这一时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表明我国学者已摆脱讳言中国与邻国历史纷争的桎梏。南诏并非泰族建立的国家,是我国学者的一致意见,但国外研究者仍有不同看法。陈吕范《泰族起源问题研究》阐述了中国学者的看法,就这一问题撰文的还有黄惠?、贺圣达等人。贺圣达的《缅甸史》与《东南亚文化发展史》、申旭《老挝史》和王民同主编《东南亚史纲》,探讨了中国尤其是云南与中南半岛诸国的历史关系。申旭《中国西南对外关系研究》以西南丝绸之路为中心,探讨了云南与中南半岛历史上的经济、文化交流。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研究了18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的关系。马曜主编《云南简史》修订版,增加了古代云南与东南亚关系的内容。[8]关于近代西南边界史的研究有较大进展。钮钟勋、张振?、吕一燃、余绳武、张植荣、谢本书、秦和平等撰文,阐述了中缅边界的历史沿革、中缅两国的边界交涉与相关谈判等问题。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叙述清代中、越两国的边界交涉与边界变动的情形。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古代中越关系史资料选编》,汇编古代至近代与中越边界有关的中外史料,并撰写简要内容说明。类似的资料集还有《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汇编(第一册)》。中法战争与中越边界问题有密切联系。刘庆、黄振南、罗素珍等撰文,叙述中法战争中清廷的对策、中法战争对中越边界的影响等问题。尤中、李国强研究了中老边界的形成过程。为捍卫祖国领土,云南各民族进行了坚决斗争。于乃仁等《马嘉理事件始末》阐述了相关的史实。[9]中国与越南、缅甸、老挝的陆地边界问题,近年已通过划界得以解决。今后研究的重点,应是历史疆域的形成和演变,以及边界的形成及对边界谈判的总结等问题。西南边疆开发史研究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如果说疆域史与政治史、制度史、政区沿革史等有较多的联系,主要体现了政治关系的话,边疆开发史则主要反映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与资源、经济和人口等问题的联系更为密切。上世纪80年代以前,学术界对边疆开发的研究还不多,之后此类研究逐渐成为热点,迄今仍呈方兴未艾之势。这一时期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历代王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理、经营边疆的措施,以及农业、矿冶业、交通业、畜牧业等经济部门的发展,边疆各民族在边疆开发过程中的贡献等。相关著作主要有李?主编《云南近代经济史》、杨毓才《云南各民族经济发展史》、蓝勇《南方丝绸之路》与《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方铁等《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陆韧《云南对外交通史》、吴兴南《云南对外贸易》、夏光辅等《云南科学技术史稿》、张荣芳等《南越国史》、钟文典主编《广西近代圩镇研究》、周宏伟《清代两广农业地理》、马汝珩等主编《清代边疆开发研究》等。[10]从这些研究成果看,今后还应深入研究以下问题:对西南边疆自然资源的认识与开发的过程,资源开发类型的多样性与相关的地方性知识,西南边疆经济开发的特点及其规律,矿冶业、交通业等经济部门在经济整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开发与西南部疆域形成、巩固之间的关系,多类型经济与文化多样性之间的联系等。探讨较多的领域还有:历代王朝的边疆民族政策。土官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问题仍受重视,这一时期的探讨,已不限于就内容、意义和影响等做一般性讨论,除较有深度的总体研究外,还出现就其在各地区的施行与结合具体问题研讨的趋势。还有文章探讨近代云南边疆改土归流的问题。杨兆钧主编《云南回族史》与荆德新《杜文秀起义》,探讨了杜文秀政权的民族政策。[11]蛮夷治策是治边政策的一个部分,应将其放在更大的历史背景下,联系更多的因素考察,但这一时期似乎还未注意到这一点。另外,对土官土司制度的深远影响及其文化形态,也值得进一步研究。西南边疆的民族关系。尤中《云南民族史》和《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续编)》、苍铭《云南民族迁徙文化研究》,阐述了古代云南的民族关系,尤其是汉族与本地民族的关系。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与翁俊雄《唐朝鼎盛时期政区与人口》,从人口史的角度,研究了包括西南边疆在内古代各地的人口问题。钱宗范等《广西各民族宗法制度研究》,探讨广西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与宗法制度。[12]但对外来移民与西南本地民族关系发展的过程,是哪些因素影响了这一地区民族关系格局的形成,以及对近现代民族关系的研究还不多。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界的中国研究,经历了从华北、东南至西南以及从汉人社区向边疆少数民族的转变,一些研究涉及少数民族史方面的问题。[13]对西南边疆跨境民族的研究继续深入。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将西南跨境民族放在全国的背景下考察,同时注重跨境民族的现状与现实影响,对跨境民族的界定也提出新的看法。较有分量的著作,有金春子等《中国跨界民族》与赵廷光主编《云南跨境民族研究》。朱德普《泐史研究》探讨了傣族与境外相关民族的关系。[14]封建王朝施行羁縻治策的范围,涵盖了疆域内外较大的地域,对上述地区的民族似可称为“古代边疆民族”。跨境民族则是现代的概念。对涵盖现今跨境民族的古代边疆民族,也应做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回顾与总结西南边疆的研究史与学术史,是研究得以深入的必要条件。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著作,如马大正等的《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与《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王建民《中国民族学史(下卷)》以及相关的一些论文,均涉及西南边疆的研究史与学术史。[15]但总体上来看,这一方面的研究尚待拓展。 三 2000年至2009年,西南边疆史研究无论是研究的广度、深度抑或新方法及新视角的应用,均有明显进步。对西南边疆史整体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有较大进展。马大正总主编《中国边疆通史丛书》中,马大正主编《中国边疆经略史》研究秦汉至清历代治边的理论与实践,对西南边疆的研究占有一定比例;方铁主编《西南通史》以100万字篇幅,阐述远古至1840年西南边疆(今滇、桂、黔、川西南与中南半岛北部)演变的历史,包括各时期西南边疆的政治状况、社会经济、民族关系、文化交流与社会生活等内容。[16]后书作者所撰8篇纵论,叙述历代治理西南边疆的思想与治策等重大问题。该书重视发掘及诠释相关史料并积极吸收前人成果,注意微观研究与宏观探讨相结合,大致能反映学术界目前研究的水平。这两部著作的出版,改变了过去研究相对零散、总体探讨薄弱的情形,促进人们从全国的视野和中长历史时段的视角审视边疆历史。另一方面,这两部著作读后仍使人感到意犹味尽,表明对该领域的探讨尚有较大空间。对跨境民族的研究获得长足进步。范宏贵《华南与东南亚相关民族》、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与黄兴球《老挝族群论》,深入探讨中国与越南、老挝相连地区的跨境民族。和以往研究不同,上述探讨不仅较深入,着重叙述邻国跨境民族的情形,还阐述越南、老挝对跨境民族的政策,甚至对邻国跨境民族做过调研。何平《从云南到阿萨姆》与《中南半岛民族的渊源与流变》系统梳理中外相关史料,对云南与中南半岛及印度阿萨姆地区古代民族的来源与流变做新的解释。余定邦《中缅关系史》是我国研究中缅历史关系的首部著作。[17]对清代及近现代西南边疆史和开发史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较有分量的著作,有孙宏年《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朱昭华《中缅边界问题研究》、吕昭义《英帝国与中国西南边疆》、秦和平《西南民族地区的毒品危害及其对策》、杨煜达《清代云南季风气候与天气灾害研究》、陈征平《云南工业史》、林荃《杜文秀起义研究》与刘树生等主编《当代云南简史》。吴小凤《明清广西商品经济史研究》弥补了广西开发史的薄弱环节。[18]在1999年主编《云南宗教史》的基础上,杨学政主编《云南宗教系列专史》。《云南宗教系列专史》包括已出版的《云南天主教史》、《云南伊斯兰教史》、《云南道教史》与《云南基督教史》,[19]《云南佛教史》、《云南原始宗教史》将于近期推出。以上著作阐述较有影响宗教在云南地区传播的情形,有填补学术空缺的意义。西南边疆的人口史与移民史有新的成绩。路遇等《中国人口通史》与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详细阐述历史时期西南边疆的人口问题。研究历代移民的著作,则有陆韧《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与苍铭《云南边地移民史》。[20]近10年出版的重要著作还有:厉声等主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综述(1989—1998年)》,系统总结1989—1998年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的情形,其中西南边疆部分长达6万余字,详细介绍近10年研究的基本情况。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地区沿革史(先秦至汉晋时期)》,探讨先秦至汉晋时期西南边疆的政区沿革。方慧主编《云南法制史》,阐述了云南历代的法律制度及其管理。龚荫《中国民族政策史》,将中国古代分为4个时期,分别叙述各时期中央王朝的民族政策,西南地区所占篇幅较大。[21]这一时期较为突出的几个特点,是西南边疆领域备受研究者重视,研究队伍迅速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明显增强,除学术专著增多外,还发表了较多数量的研究论文。2000年,云南大学成立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随后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是开展西南边疆民族问题与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该中心在全国范围组织研究与交流,至2005年换届时共主办重要会议11届,其中国际会议3届;出版专兼职研究人员著作69部,获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各1项;该中心还与本省的一些地州以及西南、中南五省区的高校合作,建立了21处调研工作站,初步建成全国性的学术平台。2008年,云南大学与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合作,在云南大学历史学科下设中国边疆学博士生培养方向,已招生两届共8人。迄今云南大学涵盖西南边疆史的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单位,计有中国边疆学、专门史、历史地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学、民族政治、民族社会学、世界民族与民族问题等10余个专业。2007年,云南大学“211工程”三期历史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西南边疆史创新性研究”启动,下设边疆学理论、云南边疆民族史、云南省与周边国家关系史三个研究方向;经过数年建设,将在人才培养、成果产出和学术交流方面做出贡献。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与广西社科院十分重视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近年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社科院均设壮学研究中心,前者还设立瑶学研究中心。广西民族大学的壮学研究中心与瑶学研究中心是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西民族大学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越南社科院等学术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2008年,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的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重点研究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中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为西南边疆地区社会发展及国家长治久安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其招标课题仅限云南、广西、西藏三省区申报。该项目的启动,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2009年7月,第16届人类学与民族学世界大会将在昆明召开,会议的主会场设在云南大学。届时有来自全球的4000余名学者参会,围绕“人类、发展与文化多样性”主题进行广泛研讨。大会所设150个专题,有一些与中国西南边疆有关。该会议的召开,将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近10年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发表了不少高质量的研究西南边疆史的论文,其他刊物也注意刊载此类稿件。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成立后,自2001年连续出版《西南边疆民族研究》,迄今出版6辑。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3辑《民族学报》的基础上, 2006年云南民族大学恢复《民族学报》,现已出版第7辑,从2009年起一年将推出两辑。2003年广西民族大学壮学中心出版《中国壮学》,迄今出版3辑。自2003年起广西民族大学主办了3届中国与东南亚民族论坛国际会议,出版了3辑会议论文集。上述几种文集中,有一些论文探讨西南边疆史方面的问题。2008年《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开辟“中国边疆学研究”专栏,迄今发表北京、云南等地学者的论文约20篇,产生了较大反响,有3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北京等地与云南、广西两省区的合作研究,近10年也有较大的发展。中国社科院与云南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合作,先后建立两处中国边疆历史与社会研究工作站,并开展多次联合调研。2006年,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与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在昆明联合召开第三届中国边疆史地学术研讨会。会议紧扣疆域理论这一主题,围绕中国历史疆域的形成、历史上的疆域观与治边思想、藩属与宗藩的关系、边疆的治理与开发与边疆学科建设等展开讨论。近10年来,西南边疆的研究呈现繁荣的景象。但也应指出,相关成果中有不少研究的是民族学或现状方面的问题,即便是探讨西南边疆史的论著,有较高水平的仅占较小的比例。随着上世纪80年代毕业的一批学者陆续退休,人才断层的现象将渐趋突出。此外,如何规划并组织研究的力量,不与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失之交臂,也是应予重视的问题。 四 新中国成立60年来西南边疆史研究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大致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总结:一是以下一些观点成为研究者的共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内地和边疆结成相互依存的整体,共同构成统一多民族的国家;为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内地与边疆的各民族均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边疆地区发展演变的历史,与中国整体史及中国内地史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其差异;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以及边疆民族种类及文化上表现出多样性等原因,西南边疆历史层次丰富的程度以及所研究问题复杂的程度均较突出,为研究者提供了较大的探讨空间。二是不少学者长期执着探索西南边疆史,深入研究了诸多的领域。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的前40年研究的重点是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尤其注重其社会状况的调查,以及边疆少数民族的渊源、历史活动、社会形态、民族治策及古代民族关系等方面。编纂《中国历史地图集》西南边疆部分,是这一时期的一个突出亮点。之后10年间的探索,在继续研究民族关系、跨境民族等的同时,重视探讨西南边疆的疆域史、政区史、治理史、边界史与开发史等内容。这一时期的两个特点,是研究者的思想逐步解放和研究领域的明显扩大。近10年学术界的探讨,在前两个时期的基础上有更大发展,尤其是注意采用新视角与新方法,注重研究西南边疆历史的整体性以及重大、深层方面的问题,并重视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等。三是研究队伍不断扩大,并逐渐形成多学科合作的可喜局面。新中国成立之初关注西南边疆史的研究,主要是有关高校的历史系和一些民族工作者。上世纪80年代,中国社科院尤其是中国边疆史地中心迅速崛起并成为研究重镇,云南、广西的社科院也成为不可忽视的研究力量。近10余年来,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与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分别建立相关的多个研究所或中心,并积极发展西南边疆史相关的专业,培养了大量的本科生与研究生。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学科,也积极探讨与西南边疆史有关的问题,现已实现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并诞生了中国边疆学边缘学科。四是相关研究取得长足进展,研究成果的重要价值日益彰显,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得到社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近二三十年获准的国家级、省部级资助项目中,均有相当比例的西南边疆史研究项目。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西南边疆史的研究,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资助课题等途径加以扶持。2008年启动的的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进行总体规划,分步骤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云南、广西等省区的研究,并把诸多相关学科凝聚在西南边疆史周围,实施这一项目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在今后数年将进一步显现。五是推出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其中大部分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如对西南边疆30余个民族的历史进行了程度不同的研究,其中以对壮族、白族、彝族、傣族等人数较多民族的探讨居多。相关研究较集中的领域,有土官土司制度、改土归流、历代边疆治策、跨境民族等。边疆历史地理研究也取得丰硕成果,尤以疆域变迁史、政区沿革史、边界史、交通史、开发史、对外交流史等方面的成绩较为突出。60年来研究所取得的成绩,不仅超过以往的任何时期,而且解决了不少素有争议的问题,并深入过去未曾涉及的一些领域,为今后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研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60年的大部分时段,研究主要关注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较少研究边疆史地。又如微观视角、细小问题、重复研究的选题较多,至于重大及深层的问题以及边疆形成发展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薄弱。此外,不少研究者的学术视角与探讨方法较为陈旧。导致研究的领域相对狭小,研究方法比较单一,研究总体水平的提高也较慢。就西南边疆史研究今后的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继续发掘和整理历史研究所需的资料。近10年来,学术界披露了不少有关西南边疆史的新资料,表明这一方面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20世纪前半期,国民政府在云南等边疆省份组织过相当规模的调研,形成一些调研报告与治理方案。目前虽有论著介绍上述调研及相关资料保存的情形,但对资料的正式整理尚未进行。19世纪,一些西方人在云南和广西探险考察,撰写了调查报告和见闻录。目前虽出版了其中的一些著作,但分藏于中国与西方国家图书馆的不少材料(包括手稿)仍亟待整理。在古代史方面,除常见的正史与专门史籍外,云、桂两省区的地方志、文集和手稿中也汇集了不少宝贵资料。保存至今明清的云南省志有10种,各地府州县志近1000种,但标点出版的仅10余种。相关文集亦有上百种,迄今出版的仅数种。地方志与相关文集等包含诏令、奏疏与施政记录等方面的内容,涉及政治军事、边疆事务、邦交关系、财政经济、民族关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有很高的史料利用价值。拓展研究领域,提倡深度研究。西南边疆相关的民族史、政区沿革史、治理史与开发史,是目前人们较为关注的研究领域。但这些研究领域仍可扩展,如在边疆民族史方面,还可研究西南边疆的社会史、人口史、文化与传统史、民族观念史、族群演变史等;在政区沿革史方面,可探讨疆域形成史、地名史、政区制度史、城镇史、地缘政治史、历史地理信息数字化问题等;研究西南边疆治理史,可扩展至治边思想史、边疆治策史、治边实践史、治边制度史与治边经验探讨等;研究西南边疆开发史,还可探讨经济类型史、经济结构变迁史、境内外共同开发史、经济格局变迁史、资源利用与环境变迁史、开发个案史等。对探讨过的问题,提倡进行深度拓展的研究。如近期有研究者认为,元代土官制度的内容、结构与施行范围,与前代的羁縻之制有较大差异;元朝在南部边疆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开创了封建王朝施行蛮夷治策南北有别的时期;元朝在南部边疆推行土官制度,在北部草原等地继续实行万户制度,有其种族观、治边观、行事特点等方面的原因。[22]倘此说成立,对元朝治边的特点及其历史影响,土官土司制度有无共同的经济基础,以及统治者的观念、行事习惯等对治边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均可做新的思考与辨析。采用新的研究视角与新的研究方法。相对全国史及大部分断代史而言,西南边疆史研究的选题不多,史料亦较缺乏。在这一领域采用新的视角与方法,可以扩大选题的范围,解决某些方面史料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采用新的视角与方法,将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透视更清晰,便于从多维的视角审视,更准确地分析诸多要素之间的复杂联系,取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笔者认为,系统分析方法、中长时段方法与比较方法,较适用于西南边疆史的研究。[23]以上三种方法的共同特点,是较重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动态变化,以及不同时段的分析比较,同时注重研究对象与其他因素的关联。显然,上述研究方法对探讨复杂多样的西南边疆史有明显的优势。另外,研究专门史的学者,多注重某一方面的系统发掘和深入剖析,关注研究对象与其他因素的复杂联系,并擅长进行贯通时段的思考;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者,重视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环境及资源利用的关系,注意借鉴地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这两个学科采用的视角与研究方法,均值得我们借鉴。重视对重大问题、复杂问题与西南边疆整体史的研究。此前西南边疆史领域的研究,以较小区域、较短时段以及细小问题一类的选题居多。笔者认为,鉴于前期研究已有必要的积累,同时中国现实迫切需要探索复杂问题、深层问题方面的成果,所以今后应加强对重大问题、复杂问题的研究,积极探讨西南边疆整体发展史。这方面的选题有如:历代治理西南边疆的理论与实践,以西南边疆为研究对象的历史疆域发展理论,西南边疆历史上的地缘政治及其嬗变,西南边疆历史上的热点及敏感问题,西南边疆治理与开发史,中央与地方政府治边关系史,西南边疆整体发展史,西南边疆居民观念变迁史,西南边疆治边研究史,西南部边界沿革与谈判史,西南边疆与邻邦关系史,西南边疆历代地方性知识等。借鉴相关学科研究的成果与方法,提倡多学科的合作研究。近年来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生态学等学科的学者,积极关注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方面的问题,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多学科的合作研究迈上新台阶,也为传统的西南边疆史研究注入新鲜血液。例如:人类学的宗旨是全面研究人及其文化,强调研究中的全貌观、整体观与适应性变化观,重视探讨研究对象内部的文化要素及其变化过程。相比较而言,历史学家主要是根据史料复原史实,而较少关注深藏其内的文化及其变化机制。历史研究若引入人类学方法,相关探讨将由表及里,有助于探究历史发展的内因与深层关联。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良性运行以及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问题。社会学家关注重大社会问题,选题注重提出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收集和分析事实的治学特点,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者有启示作用。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国家问题。中国政治学界近年热衷探讨的国家理论、政治发展、政治文化、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等问题,给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者以有益启发。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萌生的地缘政治学分支,为剖析历史上与地缘有关的西南边疆政治关系,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武器。可以说,上述建议言及的一些内容,已有同仁身体力行,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如王明珂应用历史人类学等方法,成功探讨羌族等边疆民族的历史活动,以及这些边疆民族与汉族和封建王朝的互动关系。[24]近年类似的研究逐渐增多,研究水平也不断提高,表明已形成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目前,中国的学术研究环境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时期。笔者充分相信,在大家的辛勤劳动与共同努力下,可以产出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西南边疆史研究领域将更趋繁荣,而无愧于我们伟大的时代。(作者方铁, 1949年生,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联系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邮编650091) [1]根据大部分人的意见,历史上的西南边疆,包括云南、贵州、广西和四川的西南部,研究古代的某些时段,还包括中南半岛北部的一些地区。因篇幅所限,本文主要阐述对云南、广西两省区的研究,少量内容亦涉及与之毗连的地区。[2]参见方铁的以下论著:《40年来我国西南民族史研究情况综述(上、下)》,分别载《民族研究动态》1990年第3、4期;《中国西南边疆史地研究综述(1989—1998年)》,厉声等主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综述(1989—1998年)》,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西南边疆史地研究》,《云南哲学社科发展与研究前沿报告》,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云南边疆学的现状与展望》,《云南省哲学社科学科现状与建设报告》,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尤中:《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云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4]马长寿:《氐与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余天炽等:《古南越国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方国瑜:《彝族史稿》,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江应?:《傣族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郭大烈:《纳西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5]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年版;黄体荣:《广西历史地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6]尤中:《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徐建新:《西南研究论》,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李寿等:《云南历史人文地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覃延欢等主编:《广西史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张荣芳等:《南越国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谭其骧:《关于隋南宁州总管府唐剑南道的南界》,《复旦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7]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1990年版;马汝珩等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郑汕主编:《中国边防史》,社科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李大龙:《两汉时期的边政与边吏》,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马曜主编:《云南民族工作40年》,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谢本书等:《云南近代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8]陈吕范:《泰族起源问题研究》,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版;贺圣达:《缅甸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贺圣达:《东南亚文化发展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申旭:《老挝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王民同主编:《东南亚史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申旭:《中国西南对外关系研究》,云南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中国社科出版社1996年版;马曜主编:《云南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修订版。[9]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古代中越关系史资料选编》,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年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一册)》,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版;于乃仁等:《马嘉理事件始末》,德宏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10]李?主编:《云南近代经济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杨毓才:《云南各民族经济发展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蓝勇:《南方丝绸之路》,重庆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蓝勇:《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方铁等:《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陆韧:《云南对外交通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吴兴南:《云南对外贸易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夏光辅等:《云南科学技术史稿》,云南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张荣芳等:《南越国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钟文典主编:《广西近代圩镇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周宏伟:《清代两广农业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马汝珩等主编:《清代边疆开发研究》,中国社科出版1990年版。[11]杨兆钧主编:《云南回族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修订本;荆德新:《杜文秀起义》,云南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12]尤中:《云南民族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尤中:《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续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苍铭:《云南民族迁徙文化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翁俊雄:《唐朝鼎盛时期政区与人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钱宗范等:《广西各民族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3]彭文斌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界的中国西南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11期。[14]金春子等:《中国跨界民族》,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赵廷光主编:《云南跨境民族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朱德普:《泐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15]马大正等:《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1990年版;王建民:《中国民族学史(下卷)》,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16]马大正主编:《中国边疆经略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方铁主编:《西南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17]范宏贵:《华南与东南亚相关民族》,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黄兴球:《老挝族群论》,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何平:《从云南到阿萨姆———傣泰民族历史再考与重构》,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何平:《中南半岛民族的渊源与流变》,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余定邦:《中缅关系史》,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18]孙宏年:《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朱昭华:《中缅边界问题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吕昭义:《英帝国与中国西南边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版;秦和平:《西南民族地区的毒品危害及其对策》,四川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杨煜达:《清代云南季风气候与天气灾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征平:《云南工业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林荃:《杜文秀起义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刘树生等主编:《当代云南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版;吴小凤:《明清广西商品经济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19]杨学政主编:《云南宗教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刘鼎寅等:《云南天主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姚继德等:《云南伊斯兰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萧霁虹等:《云南道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肖耀辉等:《云南基督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0]路遇等:《中国人口通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多卷本),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陆韧:《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苍铭:《云南边地移民史》,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21]厉声等主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综述》,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地区沿革史(先秦至汉晋时期)》,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方慧主编:《云南法制史》,中国社科出版社2005年版;龚荫:《中国民族政策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22]参见方铁:《论元朝的土官制度》,《中国蒙元史学术研讨会暨方龄贵教授90华诞庆祝会文集》,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23]参见方铁:《试论中国边疆学的研究方法》,《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24]参见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社科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羌在汉藏之间:一个华夏边缘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版;《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民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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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正处于巨大变革之中。当剧变发生时,人们以为是冲突,其实这需要国家间做出相应的调整。美国和中国可能存在一些冲突,但不能基于冲突意识来制定政策。40年后,当我们回顾往昔,会为今天没有基于冲突理念做出的共同努力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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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已经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对村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村内混混逐渐取代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混混在村庄内部与熟人相处时,不再遵循传统的人情和面子原则,为了利益而不断走极端,动用暴力和暴力威胁;乡村混混的暴力和暴力威胁,也日渐嵌入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表明,熟人社会中的乡土逻辑发生了变异。Abstract: The village hunhuns groups in current Lianghu plain have escaped from the constraints of the village acquaintance community. On reverse, their impact influence to the human relationships in acquaintance community can not be ignored.. The village hunhuns dominate villages. Hunhuns in village have been getting instead of the traditional decent peoples, and becoming the most decent peoples. When dealing with acquaintances, village hunhuns don’t abbey the rules of emotion and face any longer. They constantly go to extremes in pursuit of interests, using violence and threats of violence, which increasingly embedded in thinking and means of action of the villagers. Thus it is profoundly impacting and changing the human relationships within the village. These all show the earth-bound logic have been changed.Key words: Village Hunhuns; Acquaintance Community; Human Relationships; Earth-bound Logic 当前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组织结构逐渐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1],国家难以有效打击[2]。乡村混混来自乡村社会,他们还要在乡村社会中谋取利益,村庄却再难以对之实施约束。乡村江湖不仅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还对熟人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支配作用。当乡村混混依赖关系组织化的乡村江湖联盟再进入村庄中,就成了村庄中的“超级权势”,从根本上改变了村庄人际关系生态。这种人人明了的超级权势的在场,触动了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了熟人社会中的各种人际关系。过去对村庄人际关系的研究主要关注亲缘、人情、面子等要素,本研究可以突破这种视野,从进一步丰富村庄人际关系的研究。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熟人社会内部的“本土混混”取代各种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二是源自熟人社会内部的“本土混混”与村内熟人相处时,人际关系状况的改变;三是乡村混混“超级权势”的在场,对村庄熟人社会内部村民之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作者曾在全国多个地方农村就乡村混混展开了系统研究[3]。本文将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以多个村庄的质性调研为背景,[1]考察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文章涉及的村庄都在相对独立的农业型乡镇,距离县城或市区较远。驻村调研中,与村民同吃同住,调研方法主要是访谈村干部、村民和一些在村混混。 一、最有面子的人在两湖平原的村庄调研,我经常会问村民:“谁是村庄中有威望的人?”得到的回答大多是:“现在各种各的田,各吃各的饭,谁也不管谁,有谁比谁的威望大呢!”而当我问及谁是村庄中有面子的人,他们却能逐个数来。按照通常的理解,有面子就是有威望,而村民的回答却与此不同。于是,我总会反问:“有面子怎么不算有威望呢?”他们无外乎回答说:“有威望就是大家都很尊重,但有面子的人不过是自己有面子,别人却不一定尊重。”从我的观察来看,对有面子的人,村民们表面上也是尊重的,不过这种尊重也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并非发自内心,私下他们会有不满、抱怨甚至不屑。面子与威望的分离,其实是当前乡村社会剧烈变迁时期发生的,一种名义与实质相分离的现象。“名实分离”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普遍现象。费孝通曾指出,在一个变动缓慢的社会结构里,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对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结果不免口是心非,滋生虚伪和歪曲,但这不可避免。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当社会加速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无法避免,因此会发生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4]我这里所说的“名实分离”,与费孝通所说的还不完全是一回事。我并不关注传统的形式是否不准反对,而主要关注新出现的事物和现象借用了传统事物的形式,从而使得事物的表面与内核、形式与实质发生了分离。面子与威望的分离,本质上源于面子的表面与内核、形式与实质的分离,这种分离是村庄面子竞争异化的产物。在村庄中,面子竞争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不同村庄竞争的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表现为对某物的争夺或某事的攀比。竞争的背后其实有更本质性的东西,它关涉到村民的品格、尊严和村庄的主流价值。如果面子竞争将对载体物(即体现面子的物或事)的争夺、攀比当成了竞争本身的目的,而置面子的本质和竞争的价值和真正目的于不顾,放弃竞争的基本原则,背离了乡土逻辑,这就构成了面子竞争的异化。在村庄中,面子本来是与村民的良好评价相联系的,但这个良好评价常常要与相关的载体物联系在一起。在面子竞争的过程中,良好的评价被忽视了,相反,供人评价的载体物却成了村民在面子竞争中所追求的目标本身,这就造成了一种名实分离[5]。正因此,在两湖平原农村,“有面子的人”并不是“有威望的人”。将两湖平原村民所认为的“村里最有面子的人”归纳起来,共有三种:一是处于乡村江湖中上层,能够支配手下一帮“兄弟”的乡村混混;二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能够支配乡村混混的乡村干部;三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有很多乡村混混愿意为其“卖命”的乡村企业主和工商业者。在华南或华北农村,村庄中还有许多传统型的有威望、有面子的人;但在两湖平原,有威望的人已经不存在,有面子的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乡村混混有关。也许正因此,当地村民还用“有味”、“味道很足”来解释“有面子”,这含有可以压制别人、值得炫耀、让人羡慕等意思。乡村混混以及与乡村混混有关的人“有面子”、“有味”,不仅仅因为乡村混混可以支配普通村民,还因为乡村混混对村庄精英也能构成支配。当前村庄精英可以分为体制型精英和非体制精英。体制型精英主要指村干部,他的权力来源于自治体的授予和政府行政体系的认可。非体制精英是在村庄中有一定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村民,他们与普通村民的区别主要在于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有无,而与体制型精英的区别则主要在于影响力来源的不同。非体制精英的影响力源于村落社会中的文化认同和利益联系,由于无正式授权,边界往往不太明晰,主要有宗族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乡村教师、民间文化人)等[6]。在两湖平原,无论是何种村庄精英,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否则常常会受到乡村混混的骚扰和支配。换句话说,乡村混混在村庄体制型精英和非体制精英面前,也是“有面子”的。在法律文本上,作为村庄体制精英的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关系,是村庄自治体内部的权力关系。但是,1980年代以来的乡政村治和村民自治并没有突破贯穿于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7],因此自治性权力关系至今徒有虚名,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本质上存在一种类似于行政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以国家行政强制力、村庄自治规则、共同体情感为后盾,在性质上具有直接支配性。但在两湖平原的村庄生活中,村干部很难对乡村混混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实现关系组织化的背景下,乡村干部对他们的力量不敢轻视,更不敢断然以简单的方式处理同乡村混混的关系。楚江市沙桥村的一个村干部说:“乡村混混可不是好惹的,一般村干部都要巴结他们,村支书也不例外。如果村支书的后台比较硬,关系比较广,还可以置身事外,与乡村混混互不干涉;如果村支书家门弱、关系窄,往往还要受气。”在临沙村,村内的混混横行霸道,侵占公共财产,村干部根本无力对付。2006年,村里一混混想承包村集体的一口鱼池,便在村里放言:“如果村支书不让我承包,我就要让他断两根肋骨。”村支书听到传闻也只能默默受气。即使村干部与混混保持的是互不干涉的关系,在本村混混需要的时候,村干部也常常会主动帮助他们协调各种关系;平常也偶尔走动一下,和他们一起坐坐,聊聊天;本村混混家里办红白喜事时,还要礼节性地走人情,要给混混面子。通常,乡村混混的力量甚至比乡村干部大,不过,他们一般也会给村支书一点面子,毕竟他们还生活在村里,时常需要村里帮忙。因此,乡村混混与村支书之间往往是互相给面子。可以说,乡村混混具有的暴力属性,使乡村干部无法按照自治体或行政管理的关系模式对他们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的暴力威胁面前,乡村干部大多屈服而明哲保身。村干部有时干脆与乡村混混“结盟”,从而依赖乡村混混的暴力和暴力威胁,来支配普通村民。这背后当然也有制度性的原因。国家在推行现代化过程中,压力型体制使村干部处境艰难。乡对村名义上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但来自上级政府的包括农业税和计划生育在内的一切要求和任务,村庄都必须满足。上级要求和任务层出不穷,村庄干部应接不暇、疲于应付。在1990年代的治理性危机背景下,乡村两级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乡村混混也常常被纳入这个共同体之中,帮助乡村干部完成收税等各项任务。取消农业税后,虽少了收税难题,乡村干部仍需乡村混混提供一些帮助,以解决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诸多问题。乡村混混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依赖暴力和暴力威胁,这使得本应依赖政府力量和村庄共同体情感进行运作的村庄权力发生了变形。乃至于乡村混混干脆被吸收为村干部,被正式纳入体制之内,这使得村庄正式权力蜕变成乡村混混赤裸裸的暴力。在与村干部的“结盟”或直接进入村干部行列的过程中,乡村混混成为了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当前乡村社会中,最有影响力的村庄非体制精英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乡村企业主、工商业者等经济精英。同村庄体制精英一样,他们也是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要么处事时给足乡村混混面子。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结盟,常常是为了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混混依附于村庄经济精英,可以充当其保安和打手;村庄经济精英依附于混混,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特殊地位,谋取灰色利益。由于社会中存在诸多灰色地带,村庄经济精英的合法经营活动有时也需要乡村混混的保护。总之,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甚至进入混混的关系网络结构中,这样一来,乡村混混在村庄经济精英面前也是很有面子的。乡村混混中那些最有面子的,往往不但可以对村庄精英进行直接支配,一般县乡干部也要让他们几分,给他们几分面子,这种乡村混混可称为“地方黑恶势力”,临湖市付村的杨某就属于此。桥头村胡支书为了参选市人大代表而求助于他的事情,可以说明问题。在胡支书参加的这次选举中,与胡支书存在竞争关系的主要是邻村的支书,此人是一个乡村混混——桥头村一带的“超级权势”关系网络中的一员,有被收监的经历。胡支书自知不是对手,便求助于付村的混混杨某,据说杨某是临湖市的混混头目之一,市里的干部都必须给他面子。杨某答复胡支书说:“我愿意帮你的忙,但对方也是我们道上的人,我不能为了你而得罪了他。这样吧,选票你们一人一半。”听到这话,胡书记就明白了,走“正常”的选举渠道,自己要落选。楚江市沙桥村所在镇的“刘爷”也是这样,派出所的前所长也要给他面子。“刘爷”教训同镇其他混混,所长事先知道,但只是说“不要闹得太凶就行了”。在教训混混的酒席上,所长竟然亲自驾车过来敬酒,给足了“刘爷”面子[1]。在岳阳市黄村一带,开赌场的乡村混混非常猖獗,根本不把派出所放在眼里。在乡间主干道旁,露天赌场一开就是十几天,派出所民警知道情况,却根本没有能力管。派出所人手少,一个所只有六个人,管辖两个乡镇,而赌场常常是几百人聚赌,光“打手”、“马仔”就有几十个。从派出所门口开始,一路都有混混放哨,往往警察一出动,赌场就得到消息散了场。发生冲突时,民警也根本不是混混的对手。2005年,有民警在抓赌中反被混混殴打,这件事后来居然不了了之。这导致民警从此以后非常消极,他们平日除了喝茶看报纸,就是想办法完成“创收”任务;对待村民,民警能躲就躲,能吓唬就吓唬,能骗点“创收”就骗点;单个警察平常甚至不敢穿警服,一是怕混混的追打,二是怕村民骂娘。一次,调查者同民警开着警车出门遇见一个开在路边的赌场,调查者出于好玩的心理按了一下警笛,民警非常紧张,赶紧快速“逃离”现场[8]。民警与混混的关系似乎完全颠倒了过来,乡村混混的面子和威力可谓到了巅峰。正因为乡村混混日益成为最有面子的人,两湖平原的农民对他们的态度也日益暧昧。楚江市新王村的一个中年农民曾向我讲述他侄子做混混的混世经历,言谈间很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有面子的侄子而感到自豪。人们不再为乡村混混而感到羞耻,而当他们是值得赞扬的英雄,是令人羡慕的有面子之士。这样,乡村江湖对年轻人有了尤其大的吸引力,更多的年轻人愿意聚集在乡村江湖的“成功之士”周围。许多年轻人慕名而去,临江县湖场村甚至有家长主动将孩子送去。在乡村混混的结构中,这些年轻人可以找到了畸形的社会理想和特有的社会上升阶梯。很多小混混都把做成“大混混”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调查中,很多小混混告诉我,能被大混混叫出去打架才“有个混头”,他们觉得最有面子的事情是,有一天自己“混出来”了,在家里就能控制公司股份、占码头、抢地盘,有人送钱来。 二、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的相处熟人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地方性社会,人们需要在生活中互相扶持,在经济上互相救济,遵循“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这也是常识性的人际关系原则。情面原则从熟悉和亲密中生发出来,它要求人们待人接物、处理关系时,顾及人情和面子、不偏不倚、合乎情理、讲究忍让。不走极端原则,不仅仅要求讲人情,还要求在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不认死理、通情达理、随和克制。作为村庄社会中的一员,乡村混混是否仍然遵循这些人际关系原则呢?在两湖平原村庄,很多乡村混混不再遵循这种原则。常德市毛村,有个混混将车停在路中间,一个村民拖板车经过,就说了句“车挡道了”,混混就喊来十多个混混殴打这个村民[9]。天门市汪村,村里的混混强占村民的宅基地,村民却只能忍气吞声,毫无办法。临江县湖场村的祝家,仗着儿子长期在镇上闲混,有很多混混朋友,在村里说话“粗声粗气”,做事不顾后果。2005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明听到自家田那边有机器抽水的声音,估摸着稻田里抽水灌溉了。第二天天一亮就去田里看灌溉情况,却发现周围的田里都有水,唯独他家的没水。李明便到抽水员老祝家问原因,老祝只说会抽的,就不理睬他了。李明就回头去找队长,结果小祝跟上来吼他:“一大清早,到我家闹什么?”李某反问:“你还想打人?”小祝闻言就动手将李某打倒在地。李某倒地后说:“你这兔崽子!”老祝闻声赶来,说:“你骂他他不打你!”同村的薛某同样仗着自己在外有一些混混的朋友,在村里一贯横行霸道,不讲道理,曾敲诈勒索同村村民。有次薛某的妻子外出买东西,回来时顺便搭乘同村男青年王某的自行车。薛得知后,便借机到王家将洗衣机、电视机、灶具等砸坏。次日,王某因害怕薛再次行凶,在邻居黄某家请薛某吃酒席,送了两条红金龙香烟,才了结此事。还有一次,薛某听其父亲说本队队长涂某要他家交清所欠农业税费,随即邀混混谭某一起去涂家,到后就打人,涂某的两个兄弟出来说了两句狠话,两人才悻悻离去。事后,涂某因害怕薛再找混混打他,先后两次请薛某、谭某和其他混混吃饭,其兄弟也都向他们道歉。后又送给薛两条黄鹤楼香烟,事情才算了结。另有一次,本队周大军接手薛某曾承包的机动田,机动田的棉梗未扯他就种了麦子。薛某得知后,无理地到周家要求赔偿损失,并将周的饭锅砸破,还打了周的母亲一巴掌,后经人劝阻才罢休。薛某不仅在与自己有关的事务中横行霸道,还找其它各种机会勒索同村村民。薛某得知黄庭的亲戚因放鸭子与本队的林某发生纠纷,即与黄庭等人一起报复,先后三次殴打林某,索要1000元现金。最后,林某只得请村治保主任出面说情,花500元在餐馆请酒一桌,才平息此事。然而,并非所有的混混在村庄日常小事中都得理不饶人,对待同村村民都如此霸道。至少从表面上看,有的乡村混混在村庄内部仍然遵循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他们对同村村民比较客气,日常交往中非常有礼貌,也不占小便宜。但是,这常常只是表面上的,一旦村民涉及混混及其近亲属的利益,或者阻碍了混混“事业”发展的核心利益,他们往往就不再客气。临湖市桥头村的李剑就属于这种类型。李剑是个门路很广的混混,现在已有一百多万的家产,他一直住在村庄中,平日对村民很客气,说话做事都不霸道,不会为小事而仗势欺人。不过,村民们都知道他并不好惹,对他惧而远之,这是大家从2002年的“分地盘事件”中得来的“教训”。临湖市桥头村靠近一大型淡水湖,同邻近的水村在水域占有和利用上素有争议,但逐渐形成了依照季节利用水面的惯行规则,即春秋季由桥头村村民在湖上插“迷魂阵”捕鱼,冬季则由邻村村民禁湖狩猎打野鸭。2002年,湖面上几乎所有的地方都被圈起来进行螃蟹养殖。桥头村也向市里打了报告,要求这块湖面由桥头村开发养殖。当时的“形势”对桥头村有利,村民们在心里盘算着“分地盘”了。本村混混李剑却早有打算,他企图独占进行开发,并对村支书说了很多威胁的话。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李剑召集了五户私自建围,与村里以插“迷魂阵”捕鱼为生的十多户村民产生直接冲突,他们制止李剑等五户继续建围。李剑因此组织村内外二十多个小混混,他们提着刀追着插“迷魂阵”捕鱼的十多户村民乱砍,致使五位村民被砍伤,其中伤势最重的尹某挨了十二刀。事后,在李剑等人的“威胁式请求”下,村支书出面进行了调解,案件在已报警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而被“私了”。在李剑等人赔偿医疗费后,以插“迷魂阵”捕鱼为生的村民退出了对水面的争夺,村支书在既成事实面前,被迫签订了水面承包协议。承包者至今未交水面承包费,而现在村民即使去这片水域采草也必须出钱。像李剑这种表面上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往往混得更加长远。他们处事有度,不是一味暴躁蛮干,能做到“有勇有谋”,只在村民触犯其核心利益时才“凶相毕露”。这样,平日的客气既可以不让村民抓住太多的把柄,又让自己的生活与村民的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使得村民对自己保持未知状态,从而能对村民产生威慑。因此,村民对这种混混惧怕且尊重,混混因此能够在谋取重要利益的同时保持“有面子”。相比而言,那种一味暴躁蛮干,在表面上都不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眼光就显得“太小”。他们为了一点日常小利益,动辄暴力相向,迟早会“失手”出事,因为过于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就容易触犯国家治安的底线,会招来基层政权的毁灭性打击。他们还会因此遇到许多来自熟人社会之内的麻烦,这种麻烦属于乡村江湖生涯中的额外麻烦。混混如果只在涉及自己核心利益时,才在熟人社会内部使用暴力和灰色手段,则既能迅速积累一定的财富,过上“体面的生活”,也可使其遭遇国家打击的风险大大降低。其实,无论表面上是否遵守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在村的混混都已在本质上违反了这一原则。即便那些表面上遵守的混混,在争夺公共资源时,在村民影响其核心利益时,也毫不犹豫地违反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使用赤裸裸的暴力对村民进行殴打和疯狂伤害。那些从村庄中混出去的混混又如何呢?实际上,两湖平原的村外混混一般都有谋生的合法渠道,过着比较“体面”的生活。尽管他们“讨生活”和“发家致富”的出路主要在村庄外,他们还是经常回去骚扰村庄,占集体的便宜,涉足村庄纠纷。他们通常以暴力威胁为后盾,有时也倚仗痞气,或干脆以难缠的无赖形象出现。可见,在外混混对待本村村民,也违背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楚江市沙桥村,9个处于乡村江湖上层的在外混混,只有远在深圳、鞭长莫及的万良从未残忍对待过本村熟人。我调研过的近十个两湖平原村庄,没有一个未曾发生在外混混伤害同村村民、侵占村庄集体利益的事情。我们知道,在传统熟人社会,一切离乡者都遵循“乡情原则”。他们植根于乡土社会,无论置身何方都挂念家乡,与家乡保持相当密切的关系。他们将自己的“根”放在村庄熟人社会,以显达于乡土为人生理想,希望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因此他们在宗族和乡村地域中追求威望和影响。当前,在外的乡村混混显然距这种状态已经很远。当前的乡村江湖中,崇尚实利的格局已经形成,江湖上盛行对利益的算计,混混追求的只有利益。利益之外,名气、义气等都只是权宜之计。尽管如此,我们很难说在外混混完全不在乎自己在村庄中的面子和名声。不过,他们追求的面子和名声在当前“名实分离”、“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下,显得颇为怪异。在外的乡村混混也会追求在村庄熟人社会中的“有面子”、“有味”,但这种“有面子”和“有味”不再是村庄熟人社会内部对其人品的良好评价,而只是可以炫耀的事情或令人羡慕、可以压制他人的势力。乡村混混可以因为能支配很多下层混混,能让村民惧怕,能“玩转”红黑两道,能办成排场很大的红白喜事,而“有面子”或“有味”。在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相处的上述背景下,很多村民对混混及其家庭感到非常害怕。因为在一般村民眼里,虽然乡村混混很有面子,也让人羡慕,但他们终究不可能是“好人”,而属于“坏人”之列。在楚江市沙桥村调研期间,我曾在半结构访谈中对23位村民问过这一问题:“你是否对本村的混混感到惧怕?”从访谈后的统计来看,有16位村民明确表示害怕,他们平常特别注意,尽量不招惹乡村混混;其余7位村民表示不怎么害怕或没有必要害怕。按照村干部杨会计的解释,这7位表示不害怕混混的村民中,有3位的兄弟、儿子或侄子就是混混,他们没有必要惧怕混混;剩下4位是村里比较“糊涂”、见识短浅的村民,对混混“厉害”之处的认识严重不足。由于村民普遍比较惧怕混混,因此他们常常有意识地疏远乡村混混,善良本份的村民绝对会避免招惹他们。沙桥村一位在外读书的研究生告诉我,他小时候的几个玩伴现在都是混混,父母因特别惧怕混混,特意交代他不要与已成为混混的昔日玩伴一起出门。他父母的理由是:“这些人玩得好就好,玩不好马上翻脸,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做出什么事来?我们这样的家庭只吃得起‘补药’,吃不起‘下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颇为精明的杨会计也表示,由于村里的中上层混混都是他小时候的同学和玩伴,所以他以前并不害怕他们。但现在对他们了解得越多,就越惧怕。他说以前“无知者无畏”时做的一件事,现在都觉得后怕。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看不惯在村混混万清,因此在一次喝酒后与人打赌,说敢当面扇万清一耳光。他说了,也就趁着酒劲做了,将平日的不满发泄出来了。万清当场要还手打人,但被周围的村民拦住,大家说了“不要和喝了酒的人见识”之类的话,事情也就过去了。此后,杨会计和万清都当事情没发生一样。不过,杨一直比较后怕,他知道万清并不好惹。要是万清当真搞他,或者找混混搞他,他还不知道如何应付麻烦。他说:“现在我与乡村混混打交道会特别注意保护自己,因为他们这些人会在出人意料之处‘出招’。乡村混混与一般处世霸道的农民完全不是一回事。”混混做事是不讲村民们的常理的。 三、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间相处的影响当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组织结构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乡村江湖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还对熟人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支配作用。这种支配作用,不但体现在乡村混混作为熟人社会成员与其他村民相处的人际关系中,还体现在乡村混混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对熟人社会内村民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上节论述了,出身于熟人社会的本土混混遇到与村民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时,往往会毫不犹豫地违反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使用赤裸裸的暴力伤害村民,或者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后盾欺压同村村民。乡村混混对待熟人社会之内的村民,显然已经违背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很多本土混混敢于这样做,就是仗着自己在村外有很多“狐朋狗友”,能够调动乡村混混的广泛关系网络资源。当然,一般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直接调用这种资源,通过直接的暴力和暴力威慑就可以达到目的。不过,有时他们也会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前文提及临江县湖场村的薛某就是这样,多次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殴打村民;临湖市桥头村的李剑也是这样,他在自己的核心利益受到威胁时,将村内外二十多个混混组织起来殴打、砍伤同村村民。在两湖平原的村庄中,类似的事件非常多见,以至于村民们将外来混混随意进出村庄当作“正常现象”。湖南常德市毛村,一位村民被摩托车撞伤,骑车的年轻人认识这位村民,却叫了个混混来处理,这个混混也认识被撞村民。即便如此,这个混混一来就说:“既然我来了,大家就不准讲什么理了,都听我安排!”最后硬是只赔偿了100元,而被撞村民治伤却花了800多元[9]。总体而言,混混对农村社会的实际滋扰并不特别常见,但他们却对村民构成了严重的心理强制。他们只是很偶尔地在村里惹事,但这足以让村民十分畏惧,这种畏惧甚至使得村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改变。在湖南常德农村,村里的邻居争吵,其他村民明知一方没理,但也不敢出去劝架或者帮腔。村民说,除非他们能够确定没理的一方没有能力引入混混和黑社会,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出头”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混混和黑社会对乡村社会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由于他们的在场,作为安全基础的一些制度和关系的运作都出现了偏差。尽管大多数村民对乡村混混确实惧怕,但涉及到他们的基本生存利益时,老实的村民也不总是“束手就擒”。乡村混混与村民发生利益冲突时,可以不顾同村之情,依靠暴力谋利,这常常也会给老实的村民以“启发”,导致他们向村外的混混求助。而在“一表三千里”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只要去想办法,通过各种途径,无论如何老实的农民都可以与乡村混混攀上关系。况且,只要愿意出钱,买到乡村混混的“服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有利可谋,总有乡村混混愿意“服务”。因此,乡村江湖中的混混,不但会经由关系网络结构中混混的引介而进入一个他陌生的村庄,还可能经由老实而被逼无奈的村民的引介而进入村庄。2005年,楚江市沙桥村的万民为2.5亩耕地的使用权与同组村民万义发生争执。万义不肯退让,万民便求助于“村霸”万支书。万支书威胁万义:“你不将那2.5亩田给万民,我还要让你的田减少。”万义因此到镇里上访,万支书见状又来“软”的,“劝告”万义说:“万民为人狠,不要吃这个亏。”而万民见村支书出面无效,便亲自上门威胁万义:“我万民说话是算数的,我说出去的话一定能做到。”万义知道自己对付不了万民,便通过亲戚从市区叫来混混。混混们提着猎枪和长刀来到沙桥村,吓得万民一改“嚣张”气焰,不但不敢要田,反而出钱请客并赔礼道歉。显然,一旦村民与同村混混发生纠纷,村民决意向村外的混混求助,此时纠纷能否解决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能否找到比与之发生纠纷的混混更“厉害”的混混。这样一来,当混混与本村村民发生纠纷时,本村混混可以将村外混混引进来作为援手;当村民与本村混混发生纠纷时,他也可能求助于村外混混。既然如此,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为何就不能求助于村外的混混呢?混混可以被引入村庄,引入混混对自己有利,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这样,发生纠纷时,有亲戚朋友是混混的村民就可能请混混出面解决,有理的可以通过混混逼迫对方认错赔偿,无理的也可以趁机敲诈勒索。楚江市沙桥村王某的耕牛连吃带滚损害了赵某家半亩地的秧田,赵某按照当地习惯留滞了耕牛,直到王某交了赔偿款才放牛。王某的儿子听说此事后非常生气,便到镇上叫了几个混混寻衅滋事,先是殴打赵某,要求他退还赔偿款,后来进一步敲诈现金500元。临江县湖场村的罗某曾是“地下liu合彩”的一个小码庄,2003年5月,由于他的上线码庄被抓,他不得不自己向码民“兑奖”。按照地下liu合彩的兑奖规则,他需要向同村的夏某支付14000元,受财力所限,罗某当天只兑现了7000元。夏某很不满意,次日带着做混混的侄子夏涛到罗家闹事,拿刀威胁罗某,无奈之下罗某只好写了7000元的欠条。2004年1月,夏某又带个混混到罗家要钱,因罗某请求推迟支付,夏很不满,顺手拿起罗家桌上的菜刀,将罗某左手砍伤。几天后,夏某又带三个混混来到罗家,气势汹汹,讲了几个小时的狠话,扬言再不给钱就要拿罗家小孩下手。无奈之下,罗某只好求助于派出所。在纠纷中,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如果直接受到混混的威胁,他们最直接的反应一般是求助于公安派出所,因为毕竟只有警察才能立即解除他所受到的威胁。然而,在两湖平原的乡村社会,派出所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消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还必须与乡村混混谈妥。在临江县湖场村的一起伤害赔偿纠纷中,一方叫了村外混混去另一方家里“谈判”,派出所闻讯后赶去调解,阻止了混混闹事。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当事人双方讲好赔偿500元。但民警一走,叫了混混的一方便改口,要求对方赔偿1500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对方没有经过过多的讨价还价便“乖乖”地支付了1500元。主持调解的民警知道了此事后,向赔偿的一方追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我多出1000元,以免他以后继续找我麻烦。这钱是给混混开支的,他们请了混混,这个开支要算到我头上来。你们在村里时可以保护我,但终究还要走,又不能时刻跟着我。”听了这话,派出所民警也感到无可奈何。有时,纠纷的双方村民都请了混混,这会使得纠纷完全由混混之间谈判解决。如果双方请来的混混互相认识,事情就比较好办,混混双方可能会互相给面子,通过协调来解决纠纷。这种协调解决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纠纷解决模式,在形式上还颇有几分相似。传统乡村社会中,当来自不同家族的村民发生矛盾时,村民双方会各自请本家族的“头面人物”出来谈判。这样看来,作为“有面子的人”的乡村混混似乎是新时期的“头面人物”。但两者的实质实在是相差太远,不可相提并论。传统时代的“头面人物”都是道德情操高尚之辈,他们解决纠纷依靠摆事实、讲道理,对村民实行道德感化。当前的乡村混混却都是道德卑劣之辈,他们解决纠纷虽然有时也讲事实和道理,但背后依赖的却是暴力和暴力威胁;有时根本不讲事实和道理,直接以暴力的较量取代事实和道理。乡村混混之间的“给面子”是基于背后的力量,力量不足是不存在给面子的空间的。更为糟糕的情形是,乡村混混来自不同的阵营,双方并没有面子关系。这时他们可能直接诉诸于暴力,在村庄里展开对峙。楚江沙桥村四组的陈兴与曾凡华是邻居,田地相邻,共用一口小堰塘灌溉。2005年6月的一天,曾责备陈把小堰塘的水抽到堰塘灌区外的农田,陈不以为然,两人因此起口角,进而在田头发生了身体冲突,曾的耳朵被铁锹劈伤,陈的脚亦被铁锹砍伤。各自回家后,两人的老婆知情了又对骂一通。曾凡华仍感气难平,打电话给在市区打工的儿子曾建,要他回来处理。曾建从市区带了几个混混,提着刀来到陈家,陈早已闻讯而逃。曾建留下一句“我随时会把陈的耳朵割下来”后,便回市区去了。陈兴感到害怕,便报了警,镇派出所民警让村治调主任出面调解。在村治调主任面前,陈兴和曾凡华答应等双方的伤治好后再说。不久,曾建回家,又和几个亲戚一起到陈家,要求赔偿六千元,“气势特别嚣张”。陈兴事先也做了准备,同镇上可以攀上亲戚的一个小混混打过招呼,曾建来后不久,小混混和另外几个亲戚赶到陈家。曾家继续讲狠,声称要把陈的耳朵割下来,双方几乎就要发生身体冲突,幸亏村治调主任闻讯赶来稳住态势。随后,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并按常规讯问了双方,并表示等双方伤好了后再进行处理。此事不了了之。在两湖平原的村庄里,村内混混在与村民发生纠纷时,会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村民与同村混混发生纠纷,也会向村外的混混求助;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也都争相求助于村外的混混。人们为了利益不顾及乡情,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中,这样的事件在两湖平原的广袤大地上不断上演。根据我的调研经验,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这样的事件,在县市地域每天都在重复,在乡镇每个月都可以见到,在村庄则每年都会发生。乡村混混的“超级权势”一旦进入村庄,就成了村庄生活中的结构性力量,村庄人际关系由此受到这种力量的支配。这样一来,纠纷的解决结果就取决于村民所求助的混混的“厉害”程度。由于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间的相处有着上述影响,村民在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时,往往会考虑对方的亲属和亲密朋友中是否有做混混的。因为在村庄生活中,一旦与同村村民发生矛盾和纠纷,其做混混的亲属和朋友往往会被引入纠纷中。我在楚江市沙桥村调研期间,曾在对23位村民的半结构访谈中问过这两个问题:“在与本村熟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你是否会想到他的家人、亲属和亲密朋友中有混混?这一点是否影响到你在纠纷解决中的态度?”从访谈后的统计来看,所有的村民都表示,他们会考虑对方的力量,包括其家人和社会关系中是否有乡村混混;有19位村民明确表示,对方家人和社会关系中的混混,以及其他力量因素,会影响他在纠纷解决中的具体态度,只有4位村民表示不会考虑这一因素。按照村干部杨会计的解释,这4位村民中,有2位是村里做事一向比较霸道,家里有人就是混混的;有1位是不怕事、未吃过亏、比较“糊涂”、见识短浅的“愣头青”;还有1位是典型的言行不一的“鸭死嘴硬”者。杨会计说,除了“愣头青”,其他人在实际行动中多少都会考虑混混因素,即便家里有人做混混的,也会考虑对方家人和社会关系中混混的势力大小。由此可知,乡村混混确实已经成为村庄熟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中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平静的村庄生活中,村民也许觉察不到这一点;但只要村庄中出现纠纷和事件,大家都会不自觉地考虑这一因素。2007年秋天,楚江市沙桥村邻近的新王村发生了一起车祸,有三方当事人牵涉其中。李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在一下坡路段赶超王某的三轮车时,恰遇杨某骑摩托车上坡而来,避让过程中李某的妻子摔倒在王某的三轮车上,受伤住院。在交警鉴定结果出来前,李某找王某要求赔偿。王某和村民都认为,李某之所以不敢找杨某要求赔偿,是惧于杨某做混混的弟弟。因李某有堂弟是混混,而自己找不到这样的人帮忙,王某先支付了2000元。李某要求赔偿4万,王某对此总是害怕李某的堂弟前来索赔。其实,李某的堂弟从始至终都未出现,李某也没有用其堂弟来威胁王某。事实如何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纠纷中,对方社会关系中的混混,已经对村民构成了心理上的重压,这种重压无疑会影响纠纷解决的结果。 四、村庄人际关系的变迁在两湖平原村庄中,乡村混混成了最有面子的人,不仅可以支配普通村民,还能对村庄精英构成支配。也因此,村民对他们的态度日益暧昧,乡村混混似乎成了一种“光荣”的“社会职业”。乡村混混不仅自己违反村庄人际关系原则,还改变了普通村民的人际关系和行动逻辑。乡村混混的“超级权势”人人明了,因此不但在村混混会将村外混混引入村庄,老实的村民也会向村外混混求助。这样一来,乡村混混随意进入村庄称了“正常现象”。人们遇到利益之争就想到找混混而不是考虑情面;纠纷的解决不靠双方互让而取决于双方所找混混的力量对比。这样,乡村混混就成了村庄人际关系的重要结构性因素,村庄人际关系因此发生了重大变迁,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由此发生了变异。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们区分并分别对待熟人之间的关系和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前者适用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后者适用歧视原则[10]。两湖平原的村庄里,由于乡村混混的存在,乡村混混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交往逻辑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村人之间的纠纷及其解决中出现了对待陌生人的处理方法。人们因日常纠纷将乡村混混引入村庄中;或在纠纷中因对本土混混的惧怕,而将外来混混引入村庄;或为了争夺公共资源,组织混混殴打、伤害村民。这一切都发生在村庄内部的熟人和半熟人之间。而在两湖平原的大地上,以这种残酷无情的方式对待熟人正变得越来越普遍。毫无疑问,这已经对传统的村庄人际关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在本该遵循情面原则的熟人社会中,人们在解决熟人之间的摩擦和冲突时,却越来越倚仗于暴力,越来越根据力量适用歧视原则,人们正在以传统社会中对待“陌生人”的态度和方式,对待那些曾被认为类似于自己的父母兄弟的“熟人”。在两湖平原的许多村庄,生长于本乡本土的乡村混混正在以对待陌生人的方式对待本乡本土的村民,他们不遵守熟人社会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对于村民而言,他们本来是熟人,却正在变成陌生人。而那些外来的乡村混混,他们本就是熟人社会的陌生人,不但没有受到歧视,反而气焰嚣张,在村庄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中肆无忌惮地“撒野”。因此,无论是村庄里土生土长的“本土混混”,还是由本土混混从外面引到村里的“外来混混”,他们都是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村民眼中的“陌生人”,是“家门口的陌生人”。这种“陌生”并非交往关系上的陌生,而是“混混”们用对待陌生人的歧视原则来处理原本熟悉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他们不按传统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行事。因此,对村民而言,乡土逻辑已发生了变异,乡村混混是一群行为无法预期的陌生人。在两湖平原,“家门口的陌生人”使得村庄本身正在变得陌生化,农民之间的熟人关系也正变得越来越陌生化。这样,人们遇到摩擦和冲突不再按照原有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处理,而是如本章诸多事件中那样,动辄求助于“家门口的陌生人”,倚仗于暴力,用陌生人的方式对待熟人。临湖市桥头村的胡支书说:“如果一个人在外做生意,碰到了车匪路霸,大家可以接受,心理上也可以承受;但在本乡本土,熟人之间,频繁发生这样的暴力性事件,人们心理上是难以接受的。因为在家门口,谁欺负谁一清二楚。”在村庄生活和村民的观念中,如果倚仗暴力来处理“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也不公平,但是可以理解,这可以从内外有别的村庄地方性规范得到解释。而现在,村庄熟人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也陌生化了,村庄不再是一个因熟悉、亲密而在人际关系中遵循乡土逻辑的社会。毫无疑问,“家门口的陌生人”和村庄熟人关系的陌生化不但彰显了熟人社会中乡土逻辑的变异,而且正在使温情脉脉的村庄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1] 这些村庄都是农业型村庄。按照社会科学的匿名规则,本文出现的人名、地名均已作处理。[1] 陈柏峰.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结构与分层.青年研究, 2010(1):1-13.[2] 陈柏峰、董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9(4):142-146.[3] 陈柏峰.乡村混混与农村社会灰色化.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9.[4]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80.[5] 陈柏峰、郭俊霞.也论面子——村庄生活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99-105.[6] 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1):158-167.[7] 贺雪峰.试论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57-173。[8] 黄海.湖南P县D乡黄村调查报告.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2007.[9] 郭俊霞.农村安全供给的基本需求与制度保障.重庆社会科学,2010(2):34-37.[10] 陈柏峰.论熟人社会.社会, 2011(1),即将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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