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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撒母耳记上》开始阐释圣经政治哲学,根据以色列王权政治的起源、特征和体制等历史记载,探讨神权和王权、社会政治力量的制衡、正当性和合法性等政治哲学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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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经济
2013/04/13
| 阅读: 2092
私有化与国有化之争,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不是国内事务,而是国际事务,是本国政府、人民和外国资本之间争夺本国经济主权、政治主权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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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一部凌家或是闵家的朱墨套印本询问先生说,这书刻得很漂亮,我是不是可以买一部留下把玩?先生断然批评说:"辛德勇,你是念书人。过去正经念书人的书架上,要是摆上这样的套印本,是很为人不耻的。"显而易见,先生购买收藏古籍,纯粹是念书人的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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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的自由市场"既不可能,也不可欲。本文对法经济学的"去自然化",如果成功的话,并不意味着法经济学就不应去学或者无法去学,它最多表明法经济学只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义上的"器",我们不能把这种实用主义者的新工具变成一种新的学术拜物教或理论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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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诘所说经》是一部重要的大乘佛经。它富有思想创造性和艺术想象力,思辨恢宏深邃,议论机智诙谐,叙事生动活泼,堪称佛经中的一部佳构杰作。早在二世纪,它就传入中国。据唐智昇《开元释教录》记载,前后共有七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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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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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2013年第二期目录人物李云雷/查韦斯:逆境中的斗士 聚焦易富贤/中国人口政策忧思录 天下讲坛戴锦华/叩访六十年代 对话刘继明 汤姆·温斯顿(新西兰)/全球化,还是殖民化 观点 张维为/政府应该是必要的善刘仰/中产阶级社会为什么没有民主李野航/被压迫者的四种态度书生议政 刘洪波/我们的奶粉不补贴争鸣王小东/逆向种族主义教育之危害钩沉 郑敬东/草根回忆录 文学刘玉栋/紫斑(小说) 中国先锋诗歌档案·存在客观主义走读天下成谨济(韩国)/东北游学记 艺术桑希内斯(玻利维亚)/革命电影的形式与内容问题 湖畔书话蔡小容 / 异域绽放的木兰花 微观微博达人·胡锡进 《天下》2013年改为双月刊,全彩印刷,每册定价20元,邮购价19元,全年114元,挂号每册另加3元,欢迎邮购!汇款请寄: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关东园路2-2号光谷国际商会大厦B座 1803/04天下编辑部收(邮编:430074)。也可通过银行汇款邮购,开户行:交通银行武汉市鲁巷支行,账号:6014 2880 6162 42209 收款人:邓超,或登陆天下网(www.tx899.com)和淘宝店(http://tianxiazzs.taobao.com/)订购。垂询电话:027--87645165 E-mail:tianxia899@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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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开瑞关于中国电影研究从民族电影范式向国家/民族与电影的范式转移的观点,纪录片与公共空间的观点,以及和中国电影电视艺术与产业相关的诸多话题,如华语电影研究、中国电影研究中的代际划分、电影大片、新主流商业电影、中国纪录片、中国影视与文化软实力等话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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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宗教
201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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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10.3, 10.10-11三次讲座一、索靖题壁问题索靖遗迹是有关敦煌石窟最早的一件事情。 索靖是西晋时人,提出这个问题的是《莫高窟记》见于156窟前室北壁,时间是晚唐。在《莫高窟记》以前,未看到敦煌洞窟与索靖有关系。《莫高窟记》现已不清,幸好有藏经洞发现的抄本。这一抄本已被伯希和盗走,他编号为3720。抄本还有纪年,时间是"咸通六月正月 日"。经卷与同窟上的《莫高窟记》是什么关系?我们不得而知。它可能是根据洞窟上《莫高窟记》抄下来的。但也可能是该记的底本。 原存于332窟的圣历元年《李君莫高窟佛龛碑》是现知记录敦煌石窟历史的最早的资料,它比咸通早180年,其中没有谈到索靖的事。比它早180年的人都不知道有索靖题壁的事,后来的人又怎么知道索靖的事? 《莫高窟记》本文也有些矛盾。"......枷兰之起,肇于二僧,晋司空索靖题壁号仙巖 寺"。索靖死于西晋太安末年,比乐僔建元二年要早六十多年,莫高窟记为什么反把他记录在乐僔之后呢?若比乐僔早,为什么说伽蓝之起"肇于二僧"呢?这说明写《莫高窟记》的人不是对年代不清,就是对索靖之事有怀疑。我认为他不是时间不清,而是对索靖之事抱怀疑态度。 在藏经洞还发现有《沙州图经》。时间是五代汉乾佑二年。上面有这样一句话,说莫高窟"永和八年癸丑岁创建窟"。又提出了一个创建的年头,提出这个年号的,现在所知只此一书。对于这一记载,我们亦应以对待索靖事一样,持怀疑态度,因为你很难说它比其早将近二百五十年的圣历元年碑还确实。 以上二个记载,一是最早建寺的记录,一是最早开窟的记录,这两个记录都不足为证。但是,这两个记载都出现在晚唐五代。为什么这时候要把莫高窟的历史尽量提早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研究。 二、从乐僔法良所联想到的问题 有关乐僔、法良的最早记载,见于《李君莫高窟佛龛碑》,原话是:"莫高窟者,厥前秦建元二年有沙门乐僔戒行清虚,执心恬静。当(尝)杖锡林野,行至此山,忽见金光,状有千佛口口口口口造窟一龛。次有法良禅师,从东届此,又于僔师窟侧,更即营建"。法良没有具体年代,但他比乐僔要晚。下面接着说建平公东阳王的事,可见法良又早于建平公、东阳王。这里提到法良"从东届此"。 乐僔西游,见于上述的《莫高窟记》:"秦建元中,有沙门乐僔,杖锡西游至此"。《莫高窟记》的根据,大约是乐僔碑,这个碑现在不存,徐松说乾隆年间还在。可能埋在沙里了。以后清沙,很有可能发现此碑。 以上两个记载,有一个共同点。乐僔"西游至此",法良"从东届此",都明确指出两僧都是从东方来到这里的。 《莫高窟记》如有问题,我们还可以从圣历碑中得到暗示,因为它提到前秦的年号,而"前秦建元二年"时敦煌属于前凉,前凉与前秦是敌对的,不可能使用前秦的年号。据此,有二个可能:一是前秦和尚建造的窟,因而采用前秦年号;一是前秦统治敦煌后补记的。但是,不管怎样,从东来此并无可疑。既然如此,我们谈敦煌石窟渊源时,不能只注意西方,也要注意东方。因为这个问题是初唐人提出来的。初唐人去古未远,比我们要了解得多。 东方在这时候是否有可能影响敦煌,从以下五点可以得到说明: 1、五胡十六国时代,后赵石虎是提倡佛教的。关于他的佛教造象这几年有所发现,实物和文献记载相符,而且说明石虎时佛教造象有所发展。前秦是在后赵崩溃的基础上建立的。后赵的政治中心是邺,前秦的政治中心是长安。苻秦很信佛,在长安造了许多佛象。佛教史上有名的释道安就是活动于前秦境内,晚年时到了长安,在那里集中了关中和凉州的高僧翻译佛经,长安成了当时北方唯一的翻经地点。 道安注重于般若和禅行。这里,着重谈一谈"禅行"问题。 道安第一次读的经叫《辩意经》。他用的什么本子,我们不知道。但距此不远的《辩意经》中谈到弥勒授决问题(这是禅行的重要问题)。道安曾作《往生论》和《净土论》,这是与禅行有关的著作,以上都可说明道安对禅行很注意。 禅行必须静居。这时的禅行要在山中人窟进行,这是一个规律。虽然没有道安入窟禅行的记载,但其弟子禅行的记载却不少,可见道安对禅行起很大作用,这种作用对长安影响最大。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看《莫高窟记》。"戒行清虚,执心恬静"都是写禅行的;"忽见金光,状有千佛"也和禅行有关。因为千佛的作用是"授手净土"的。千佛也可以理解为十方诸佛。《般若三昧经》云:"十方诸佛悉在前立之定",禅行可叫禅定,这就是说,千佛在禅定之人前站立。《莫高窟记》说明乐僔与禅行有关系,乐僔所修的窟,根据推测,不会是大窟,而是小窟一一定窟,如果这个窟内有壁画的话,可能主要画千佛。 2、敦煌受凉州的影响比长安还重要。从历史方面看,在某些方面比长安历史还长,地位还要重要。长安的好多高僧都是凉土的。如竺佛念(道安的弟子)会许多种"胡语",帮助道安翻了许多经。这人是凉土的高僧。道安《经录》里专门列有《凉土异经录》,记载了凉州的译经。凉州是前凉张轨的政治中心。有一个前凉的王--张天锡还曾亲自翻过经。肥水之战以后,前秦瓦解,沮渠氏占有凉州。沮渠氏比前凉、苻秦更信佛,译经更多,在南山大凿石窟。在他的领域里(包括敦煌)广刻佛象和佛经石刻。从文献记载和实物来看,河西早期佛事以沮渠氏为突出。 北魏灭北凉,把凉州的造象工人俘虏到大同,成为大同造象的基本力量。沮渠氏的凉州南山石窟在那里?不知道。但是,天梯山很可能是凉州南山石窟的一部分。天梯山石窟与敦煌石窟关系密切,有许多相似之处。酒泉的沮渠氏造象也与这里的早期塑象相似。应该说凉州影响了这里。 3、凉州石窟现存的太少了。现存石窟较早较多的是大同。大同石窟是受了凉州的影响,但自有其较浓厚的新风格。北魏灭后秦占长安后,将二千多家工巧虏回平城,灭北凉也虏北凉工匠到平城,灭山东也虏工匠到平城,灭河北虏定州工匠到平城。虏掠工匠是落后民族的特点。在虏各地工匠的同时,也虏有各地的和尚。文成帝复法后,这些工巧与和尚在造象过程中融合起来。同时还有印度人、西城人参加这一工作。因此,它不同于凉州,创造了新形象。大同当年是政治、佛教中心,因此就影响了各地。这里的早期造象,有与大同相同之处,应该说是这里受大同的影响。因此沮渠氏被灭后,敦煌的力量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这从敦煌改州为镇(军镇)上可以说明。大同当时是佛教艺术的中心,只能设想大同影响了这里。 4、敦煌早期的魏洞(285以前的),在题材布置和形象上也看到了与洛阳、巩县相类似的地方。北魏迁都后的洛阳,很快就发展成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也是佛教艺术的中心。洛阳佛教艺术的发展,见《洛阳伽蓝记》。正是这个时候,洛阳的东阳王来到了敦煌。北魏的工匠有两种归属--不归寺院即归贵族,东阳王很信佛,他来敦煌,或许也带一些工匠到这里来。因此,这里的造型有与洛阳、巩县有相似之处。 5、大统洞以后的洞子(包括北魏中晚期和隋早期)出现了新东西。如285的用色、290的衣纹等。但这些东西麦积山出现得都比较早,此地当时可能受麦积的影响。总之,在魏代中晚期的新东西中,有一部分是从东方来的。 (人文与社会附图:莫高窟290窟释种男子与太子角技摔跤场面)关于敦煌受东方影响问题,还可以把时间扩大一点看。汉在敦煌设郡后,曾移民至此,这就与内地有了密切的联系。汉敦煌设郡后,士族出现,这些士族,有些是从东方来的,为士族服务的文化也就随之而来,这从这里发现的汉魏墓葬可以看出来。 唐以后的东西,如果说它完全受两京的影响似乎过分,但应该说受两京的影响是很大的。 中土僧人来这里造窟,很自然的会把他所熟悉的东方特点表现出来,而不会去表现他所不太熟悉的西方特点。如果这时的东方没有佛教,没有佛教艺术,那当然是另一回事,可是,事实上这时的东方已有很成熟的一套了。 从以上所述来看,敦煌石窟也是可以从东方找到一些渊源,因而不能单纯强调西方。 三、试论敦煌魏、隋窟的性质 石窟的研究,除形象对比外,还应注意内容。石窟内容,有四众要求的一面,也有世俗要求的一面。僧人与世俗的要求,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相同之处如供养、人世间的要求(僧人或多或少也有);不同之处是僧人有宗教行为上的要求,这就要从佛教史上来研究。 唐神清《北山录》里面有一段关于南北朝佛教史的记载:"宋人魏人南北两都。宋风尚华,魏风犹淳。淳则寡不据道,华则多游于艺。夫何以知?观乎北则枝叶生于德教,南则枝叶生(于)辞行"。这就是说,南朝重义理,北朝重行为。 什么叫德教?可以"修行证果"来概括,具体地说就是注重"禅定"。"修行证果"从佛教传入就开始,但没有一定的方式。对这一点,西晋时的和尚就很有感慨,说:"禅法未传,厝心无地"。就是说,不知道苦修如何才是正途。十六国时,鸠摩罗什来长安,才开始翻译各种禅经。首先翻译的是《坐禅三昧经》、《禅法要解》、《禅秘要法经》。 《坐禅三昧经》是根据西方七家以上的禅经译出的,有编译的性质。后来又根据《持世经》翻译《禅法要解》。然而他还觉得不满意,又在前两译的基础上,并根据后见的禅经,重新细编,成《禅秘要法经》。 除鸠摩罗什以外,其他人也在翻译禅经,其中著名的有觉贤的《达磨多罗禅经》(来自罽宾)和佛陀跋陀的《观佛三昧海经》。 禅经翻译以后,禅行就逐渐规律化,有了程序。禅行的目的在于"求解脱"、"成佛"。禅行是北方从十六国到隋的和尚唯一的行为。 禅行要有特定的环境。第一要安静,《思惟略要法》记载佛是在水边坐禅,比丘在树下坐禅,但都要远离世人。因此,只有到山里去,所以《思惟略要法》上说佛是"山棲穴处"。北魏高允《鹿苑赋》说:"凿仙窟以居禅......研道之伦,策杖来践,或步木以经行,或寂坐而端冥"(北魏孝文帝在平城修鹿苑,允为之赋)。从这里我们知道北朝开窟的道理。 南方只修寺造象,开窟是很少的。开窟和坐禅必然联系,还见于《宋书》,其记载:北方禅僧到建康以后,都住在"斗场寺",南朝因此有这么一句俗语:"斗场禅师窟"。由此可知当时把"窟"和坐禅联系得很紧,连南朝人也如此。 坐窟行禅的内容是什么呢?主要内容是"念佛"。《思惟略要法》记载:"佛为法王,能令人得种种善法,是故习禅之人,先当念佛......至心念佛,佛亦念之"。"念佛"怎么念呢?念佛之先,必须得先观佛。《禅秘要法经》卷中说:"佛告阿难:若有比丘......贪淫多者先教观佛,令离诸罪,然后方当更教系念,令心不散......。怎么观佛呢?《思惟略要法》:"云何忆念?人之自信无过于眼,当观好相,便如真佛,先从肉髻眉间白毫下至足,从足下至肉髻,如是相相谛取,还至静处,闭目思惟,系心在相,不令他念......"三十二相,各有各的观法,不一一而举(见《观佛三昧海经》)。观象先观坐象,然后观立象、卧象,还要观诸天王眷属。把佛象观完之后,"然后更进观生身、法身"。 佛的生身相,即各种佛传故事和过去世(本生相)还包括因缘相(表现佛的"法力"的,如释提桓因的故事,即249窟窟顶的内容。) 生身相观完之后,即观法身(象征性佛相)。《思惟略要法》:"法身观者,如人先念金瓶,后观瓶内摩尼宝珠"。摩尼宝珠作为法身观的重要形象。 然后再观七佛。为什么要观七佛?因为七佛是为"心诚观佛"的人作为证明的。 观完之后,再入窟闭目思念佛相。这时,除能看到所观之一切佛以外,还可以知道"一佛为一切佛,一切佛为一佛。"如果你回窟坐禅,还想不到你所观的佛,或所想的和所观的不一样,那你就得入塔再观。如果你看到了,那就说你已经解脱了,以后你就可以上升到兜率天,这就又需要观弥勒佛,否则你到兜率天以后会不认识弥勒。观弥勒是根据观弥勒上生、下生经。 "观"里面,有重要的一观是[法华三昧观],主要观释迦多宝并坐象。 综观以上坐禅的内容,就是我们这里魏隋洞窟的内容。小窟坐禅,大窟观佛,中心塔柱窟是为了"入塔再观"之用。念佛不易,所以要在窟的附近修寺。 晋末以来,禅法最盛的首先是长安。前秦的道安、后秦的鸠摩罗什在长安传禅法,跟着罗什坐禅的不下千人。沮渠豪逊灭西凉,得昙无谶,其老师是白头禅师,昙无谶的好多徒弟都是禅师,有名的有张掖的道世。沮渠京声和智严还曾到西域去学习禅法,回来以后翻译了不少禅经。沮渠灭后,京声到南朝传禅。 长安之下,就是凉州。京声就是在凉州传禅的高僧。在许多禅僧之中,智猛入川,而最有名的是玄高。有名的麦积山就是玄高所创。据文献记载,他常领着百多人在麦积山坐禅,其中得法者十一人,创炳灵寺的玄绍就是其中之一,开凿大同石窟的高僧昙曜,就是玄高的弟子,在《高僧传》中附于《玄高传》。这一切都足以说明凉州禅法在当时佛教界的地位,也说明禅与石窟的关系。凡是开凿有石窟的地方,都是坐禅的地方;凡是坐禅,都与凉州有关。因为坐禅不能自学,需要有高僧指导,否则就不能"正观"而成为"邪观"--得病。沮渠京声为了治这种"病"而专程去西域取经,得《治禅病秘要法》而还。凉州情况如此,敦煌石窟与东方有关也就不难理解。 北魏毁佛前和毁佛后的石窟都和坐禅有关。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前,嵩山就成为坐禅的地方。嵩山有一个有名的嵩阳寺,其寺碑云:"有大德沙门生禅师......建造加兰,筑立塔殿,......虔礼禅寂,六时靡辍。"因此,龙门石窟在洛阳出现也不难理解。北魏末年,坐禅更盛,胡太后常请坐禅僧百多人来宫中供养。 东魏迁邺,附近也成为禅伤所在地。当时修词堂石窟的是"定禅师"。又委任禅师僧倜为大石窟寺主(安阳宝山)。其时西魏的麦积崖亦为大辉伤。北周时,僧实主持坐禅。 因此,从十六国到隋,石窟的性质主要是为了坐禅观相。 初唐以来,佛教流行净土。敦煌地处边陲,虽然也随着变化,但总是稍后,坐禅风气一时未息。 凉州之重要,可以从下面得到说明: 沮渠京声--建康、荆州 智猛--蜀 凉州 玄高--麦积 玄绍--炳灵 响堂 昙曜--大同--洛阳--邺 宝山 天龙 我们再检查一下西域的禅行情况。西域禅行龟兹和罽宾最为重要。 当时的龟兹(即现在的新疆库车)是佛教大国,但其禅法流行,也只相当于鸠摩罗什时代。根据其经典,大部分有关禅的经典,大概都在鸠摩罗什时代翻译的,在此以前的经典都与禅无关。 龟兹的禅经大概来自罽宾(当时叫迦湿弥罗,属犍陀罗)。因为鸠摩罗什为学禅法曾到罽宾留过学,而罽宾的高僧昙摩密多也在龟兹传过禅。但在时间上说,不比中土早多少。 罽宾的禅学很早就流行,根据文献记载,佛灭后百余年就有。凉州学禅的和尚都是经过龟兹到罽宾,然后从罽宾到龟兹到凉州。处在凉州与龟兹之间的敦煌,很可能有求禅高僧来此住一时。因此,敦煌的禅行和石窟很可能受西方的影响。但是,我们考虑问题时,不能光从路线上来看,而要看重现存实际情况。从时间上来看,敦煌现存石窟,很难说有五世纪中叶以前的。而能比较肯定的现存的敦煌早期石窟开凿的时间,大约已是六世纪初,或是已接近六世纪了,其时已是中原禅学盛行的时候了。 四、唐窟性质的逐渐变化 敦煌石窟从工程、艺术上来看,唐代都是鼎盛时期。《圣历碑》记:"......推甲子四百他岁计窟室一千余龛",咸通《莫高窟记》说:"时有五百余龛",据五代宋初"社人遍窟燃灯分配窟龛名数"估计约有675窟。这三个数字,都应该说基本上是可靠的。唐《圣历碑》说一千余窟龛,可能有些夸大,但也差不了多少,因为晚唐时有过一次崩塌,我们不知道塌了多少。修大窟时破坏了一些小窟,我们也不知道破坏了多少。再如我们把北面的小龛也算进去,这个数字就差不多。不管怎样,到晚唐崩塌之前,窟龛应是最多的时候。 这里长期是佛教圣地,长期修建,自己形成了一套佛教传统,同时也自成一套佛教艺术。在这种情况下,纵然还不能脱离全中国的佛教,但它具有较浓的地方性是可以肯定的。这一点,与上一期很不同。假如上一期还可以根据中原地区推测,这一期中原情况则只能作为"参考"了。 研究这一时期石窟,应以石室所出写经和寺院文书做主要根据。石室所出写经,多半写在这个时期。如分阶段统计,其流行种类大体可以看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和壁画题材的统计相似。寺院文书更有直接意义,从寺的名字到寺的内部关系、外部关系,都能提出问题。写经的卷题也与文书有同样重要的作用。将来窟前清理出来的遗迹,比寺院文书更有直接的意义。 从这里石窟情况看,窟前的木构建筑除栈道外,有两种:一种是装饰性的,一种是佛殿,这种佛殿往往是多层的,如许多经卷中提到的灵图寺就是接着石窟修建的佛殿。前一种意义不大,后一种问题就比较多。 由于写经的统计,寺院文书的清理,遗迹的清理等等许多主要工作都还未着手,今天就进一步来谈唐代石窟性质的改变,显然是为时过早。但为了说明具体问题,又不能不谈。因此,内容的贫乏、论证的武断是不可避免的,希望同志们指正。 1、贞观--天宝时期流行的净土变相: 上一讲谈到南北朝时代的佛教,但只讲了北朝。讲唐代的佛经,必须追述南朝的情况。 南朝虽然不讲禅,但也有讲禅的派系。因为南朝有从北方去的讲禅的高僧。南朝高僧和北方禅法关系最密切的是"阿弥陀净土念佛",著名的最早的事迹是东晋安帝元兴元年,慧远和江南名士一百二十三人在庐山东林寺结社,在无量寿佛前"建斋发弘愿,期生西方净土"。这个社后世谓之为"莲社",这是因为往生无量寿国者,"宝幢为之前导,金莲为之受质",或是因为"阿弥陀佛国以莲花九品次第接人"的缘故。 慧远他们在庐山所谓"期生西方净土",据《广弘明集》所收刘遗民写的一篇誓文,再据诸人唱和的诗集成的《念佛三昧诗集》,得知他们的宗教行为和北方的禅是很相似的。慧远在诗序里写道:"是以奉法诸贤咸思一揆之契......洗心法堂,整襟清向,夜分志寝,夙霄维勤",此可以为证。所不同的是:北方在窟内观佛念佛,南方在殿堂念阿弥陀佛。 在慧远的影响下,以后的南方佛教,一直有一派在搞西方净土。齐时法林常诵《无量寿经》和《观经》。齐武帝永明二年,僧绍子于摄山雕无量寿佛象,梁时僧祐在嵊县开窟雕阿弥陀佛象,这是南方唯一的二尊大象。而这两尊大象具雕阿弥陀佛,当非偶然。 在北方,传净土的昙鸾,影响最大,后世推为净土教的初祖。昙鸾(雁门人)梁时去江南,北魏永安二年回到北方,开始搞阿弥陀佛净土。他著有《往生论注解》、《赞阿弥陀佛偈》、《略论安乐净土义》等。他的阿弥陀净土,有其与南方不同的特点,在修持上更与北方的修禅近似。《往生论注解》上说:"人畏三塗,故受持禁戒,受持禁戒,故能修禅定,以禅定故,修习神通"。昙鸾在《略论安乐净土义》里,根据观经分生安乐净土者为上中下三辈,上中两辈均需一向专念无量寿佛,而下辈则一向专意,乃至十念。这十念就是:"若念佛名字,若念佛相好,若念佛光明,若念佛神力,若念佛功德,若念佛智慧,若念佛本愿,无他心间杂,心心相次,乃至十念,名为十念相续。"这十念的内容,几乎包括了"禅"的全部内容。但是,它又和"禅"不同,在修持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又宜同志三五共结言要,垂命终时,迭相开晓,为称阿弥陀佛,愿生安乐"。用口念阿弥陀佛自此流行。口念佛自较心念佛为容易,所以昙鸾的阿弥陀净土可观又可念。这是北朝末年中原地区逐渐流行起来的一个新的佛教派系。适应这一派的需要,新的作为观相用的阿弥陀净土变被创造出来了,麦积山的127窟就是一例。 隋统一南北,南方的影响相继北来(表现在文化的各方面:衣冠服饰、各种制度皆然),阿弥陀净土在昙鸾的基础上日益发展,这从中原出现了不少隋代的阿弥陀象(以观音,势至为胁侍)上,可以看出来。 唐代初年,道绰禅师在北方"修禅观跻净界"(玄中寺甘露义坛碑)为文德皇后所重,唐太宗曾枉驾致敬(玄中寺弥勒造象碑)。他的弟子善导,世称净土三祖,见重于高宗武后时,从龙门奉先寺毗卢舍那大佛铭知他是奉敕检校僧,住西京实际寺,《续高僧传》有传,附会通后。在《续高僧传》里说他"行至西河,遇道绰师,惟行念佛阿弥陀净土。既入京师,广行此化,写《阿弥陀经》数万卷。士女奉者其数年量"。唐文念,少康《往生西方净土瑞应传记》说他写《阿弥陀经》十万卷,画净土变相三百铺。王古《新修往生净土传》说是"画净土变相三百余堵",这应该是指壁画。善导死于永隆二年,春秋六十九。善导在《功德法门》里倡言念佛之人"现生即得延年传寿",使观念净土之人新收实效,这是净土兴起的重要原因之一。善导还在《法事赞》里引用《四天王经》"奉请四天王,直入道场中",因为四天在净土里有"案较善恶,延寿益算"的作用。他给西方净土增加了新内容。在塑象上,把四天王放在龛内就从此开始。 善导以后的怀晖,接替善导为实际寺的寺主。武后很信净土,对实际寺很重视,神龙元年赐予"隆阐大法师"的称号。天宝二年,其弟子思庄为其建一大碑(碑存碑林)。 以上情况说明了当时净土教的风行京师及其盛势。 这种情况,大体上还能符合敦煌实际。不过,这里初唐乃至开元时代的壁画还有不少以千佛、说法图为主题的,也还有中心柱窟。显然,这都是上一期的残余而已。此地大约在贞观年间首先流行西方净土,以后又附以《观经》中的未生怨和十六观。至于以整壁绘制西方净土,大约迄于天宝年间。天宝以后,西方净土虽仍是壁画主要题材之一,但和以前已有不同。这也和净土在中原流行的年代相符合。 比西方净土出现较晚的有弥勒净土和东方药师净土。弥勒净土是北方禅法与新兴的阿弥陀净土相持下的产物。这里隋窟中尚有以弥勒为本尊的,到了西方净土变开始流行时,也就出现了弥勒变(329窟)。这不只是敦煌如此。《贞观公私画史》就记载有隋代董伯仁的弥勒变相图。《历代名画记》也记载东都敬爱寺"西禅院北壁门东西两壁西方、弥勒变",此处既为禅院,又西方净土与弥勒变对峙,这正说明弥勒变是旧的意识与新的潮流相遭遇下而出现的。它的出现,延续很久,晚唐开成五年白居易写了《画弥勒上生帧记》,也反映了这种情况。弥勒净土的流行,不见于高僧传,经录也不清楚,而壁画和画记补充了这段唐代佛教派争相持的史实。 过去和佛龛对面的七佛逐渐和药师七佛结合起来,与西方净土相对。这种形相显然比弥勒为合适。第一、佛经上就说药师七佛是在"东方";第二、又可与阿弥陀所赋予的作用"延年转寿"配合起来,因为《七佛经》云:"彼药师玻璃光如来得菩提时,由本愿力,现诸有情,遇众病苦,或复短命,或复横死,欲令是等病苦清除......"。同时,又根据《药师本愿经》、《药师念诵仪轨》创造了药师净土。这样,东方药师净土的含义,更加和西方净土接近。《历代名画记》记东都寺观昭成寺壁画云"香炉两头净土变、药师变。程逊画"。由此可见,这里把药师变和西方净土变相对的这种形式,也是渊源于东方。 总之,自初唐至天宝时期各种净土在石窟内的流行,说明了石窟的性质逐渐从单一的僧人的禅观,转化为除了禅观以外,还要起延寿却病的作用。少数观音变的出现也是同样道理。这种转化的意义,既要对理想的净土通过复杂的形象要求更具体,同时也表现了对现世的众多愿望。这样,礼拜石窟的主要对象,除了禅观的僧人以外,也将包括俗人了。也就是因为这个转变,石窟中的现世因素逐渐丰富起来了。如供养人的形象不仅增大,甚至画在变相上,或者画在佛与佛之间,菩隆与菩隆之间。 2、大历以后壁画题材复杂化: 大约自大历以后,石窟中的主要内容--壁画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每个石窟中的经变从一至二个发展到三个以上,晚唐更发展到十个以上,有的还增加了密宗图象,(关于密宗图象问题,下面再谈)。把窟内搞得这样复杂,是因为什么?石窟又变成了什么性质?这些问题目前我们是难以说清楚的。现在仅从以下几点谈谈自己的想法:㈠高宗时代的道宣提出定慧双修;㈡系统的经典翻译日益增多和各种经的感应故事的宣传:㈢俗人逐渐成为巡礼石窟的主要对象之一;㈣陷蕃以后的佛教信仰;㈤ "舍宅为寺"已转变成"建成家庙"。 初唐的各种净土谛观念佛还是主要的一面,所以道宣《续高僧传•习禅篇》曾论: 顷世定士,多削义门,随闻道听即而依学,未曾思择。枢背了经,每缘极旨,多亏声望,......或复沈著世定,谓习其空;诵念西方,志图灭惑。肩颈挂珠,乱掐而称禅教;纳衣乞食,综计以为心道。又有倚託堂殿,绕旋竭诚。......向若才割尘网,始预法门,博聪论经,明閒慧戒,然后归神摄虑,凭准圣言,......达智未知,宁有妄识,如斯习定,非智不禅。 这一段记录很重要,它指出自北朝以来,北方流行的禅法和当时流行的净土共同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虽然在南朝末叶衡岳慧思、天台智顗就已提出定慧必须双修,但对象不同,他们是言南朝之弊,而道宣这时发挥其说是针对着中原的情况。道宣是有影响的高僧,所以他提出以后,很受重视。他的言论,一方面是概括了当时佛教界的一般意见,一方面他就促进了这个问题的改进。所以太宗、高宗以来,大翻佛经和解释佛典之风大盛,成系统的佛经逐渐曾多,从《大唐内典录》到《开元释教录》到《贞元释教录》的著录,正反映了这个情况。僧人除了坐禅念佛之外,注意谈经、研究经了。因此,各经的专门高僧出现了,各经的宣传开始了,随后各经的感应故事也出现了。 初盛唐时石窟的现世因素逐渐丰富,巡礼石窟除了僧人之外,俗人也就愈来愈多。这样,俗人的现实要求就必然愈来愈多地体现在石窟中。宗教只是幻想,它不可能满足现实要求,但宗教却不断要求扩大影响,为之服务的佛教艺术也就当然根据这一需要来表现,于是各种经变相继出现,以满足人们的各种不同的经典信仰的需要。 把各种经变集中在一个洞子里,这在其他地方很少见,似乎也不见于中原的文献记录,是否可以设想这是此地的特征,僧俗对佛教的要求增多是当时的一般现象,为什么此地特殊呢?我想是可以和吐蕃的入侵联系起来的。吐蕃占领此地,不仅没有使佛教衰弱,相反地更兴盛起来。 吐蕃入侵此地始于天宝之末,《索法律窟铭》文曰:"天宝之末,逆胡内侵,吐蕃承危,敢犯边境。旋洎大历,以渐猖狂,镇日相持,连营不散"。 建中陷蕃以后,由于吐蕃也信佛,使佛教更加兴盛,洞窟内各种经变增多正开始于此时。同时,这里的密宗更和当时吐蕃的密教关系密切。《吴僧统碑》有如下记载:"圣神赞善,万里化均,四邻厌附,边虞不诫,势口风清,佛日重晖,圣云补集,和尚以诱。声闻后学,宏开五部之宗;行进前修,广设三乘之旨。" 陷蕃以后,壁画增多和许多大洞的开凿,都说明了陷蕃期间这里佛教的急剧发展。其发展情况,从一个石窟画许多不同的经变来看,似乎中原地区新出现的佛教派系在这里没有什么反映。它暗示出了当时此地的佛教主要是宗教信仰,似乎没有什么佛学的研究工作,因为《高僧传》中没有这时候的敦煌高僧,《经录》里也没有敦煌翻译的经。佛教兴盛之地只重信仰而没有研究的反常现象,应如何理解呢?我想这是和吐蕃的落后、野蛮的统治分不开的。许多人就是为了逃脱吐蕃的各种残酷剥削而相信佛教的,于是佛教在这时就畸形的发展起来了。 此时敦煌佛教的急剧发展,还可以从"家寺"性质的窟寺之出现反映出来。许多封建大家,往往让自己的子女出家为僧为尼,给他们建寺凿窟。于是属于某家的"家寺"日益增多。这些"家寺",已经看不到了,但根据窟的题记和寺院文书可以得知。这种"家寺"和过去的"舍宅为寺"不同。前者好象具有属于"某家"的性质,而后者则是"施舍"性的。 这时候,一般信徒也在集资建窟或重新装銮石窟。这种集资是通过当时流行的"社邑"来组织的。"社邑"是把在家信徒以地区为单位组织起来而为寺院服务(工役、斋会等)的团体。寺院为他们"消灾祈福"。一个"社邑"约30-40人,一寺可拥有10-15个"社邑"。敦煌文书里有一种"社司转帖",即是为了开办俗讲,向各社人敛取麦粟的通知。伯希和编号3391号纸面的转贴,即记载春季局席在灵图寺门前取斋。 不管某家建窟也好,"社邑"建窟也好,它都说明这时期石窟的俗人性质越来越增加,越来越接近近代寺院的情况了。这种情况,内地大体上也是如此。不过各地已不建石窟而只修寺了,而寺的变化也和石窟情况相同。晚唐五代以后,许多城市中的寺院变成了商肆中心,甚至寺院附设了商肆定期开张,这就更突出的反映了寺院在这个时期变化的方向。这里的庙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可以查查。宋初为什么在这里会遍燃灯火呢?某家建窟、某社建窟,他们的目的主要在求现世问题,可以想见他们之中,不要说象以前的禅观入定,就是贞观以后观念净土祈求免灾也不可能了。他们的目的明确,行动简单--化钱即可。这是这时中国佛教的一般规律,敦煌是否有其特殊点?这还不清楚。但是,大轮廓它是逃不脱的,一定有与内地相似之处。但是,尽管这样,在一些高僧中作禅还未完全停歇,晚唐许多大窟附有小洞即是为此。一个窟需要附有一个小洞坐禅,说明窟内不再坐禅,或者是不长期坐禅。这里的藏经洞,很可能就是洪 坐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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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反抗绝望的文学"是通过对"希望的文学"的否定而确立自身的。在"胜利的哲学"蜕变为"乐观的文学"之时,"反抗绝望的文学"对"将令"的忠诚不但不会变成盲从的乐观主义,反而会从"无法全忘却"的梦中再度崛起而呐喊。我以为20世纪历史中几次对于鲁迅的重新发现就源自这一对初衷的"忠诚"。我们可以说:这是20世纪文学的自我否定,而这种自我否定正是这一革命世纪最宝贵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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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佛教的萌芽时期和松赞干布时期,都具有观音信仰的特征,与吐蕃周边地区观音信仰的流行有关,同时也是观音菩萨特有的转轮圣王特征、功能在世俗法王身份、功能方面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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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的长篇小说《暗示》之后,作家韩少功十年未推出新长篇。事实上自2000年起,他就回到年轻时插队过的汨罗乡下筑屋耕种,过起了半年城市、半年乡下的规律生活。2006年出版的散文集《山南水北》就是这段田园生活的"收成"之一。然而不久前,刚刚过完60岁生日的韩少功,携长篇新作《日夜书》又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这个一向"言之有物"、要写就写"被问题追逼的文学"的作家,这一次又要贡献他什么样的"物"与问题?很难说清《日夜书》的主人公究竟是谁,也许如它的题目"日夜"所示,时间才是真正的主人。小说写了一群朋友几十年的际遇跌宕,"知青文学"一说并不能准确地涵盖它,因为这群人从知青时期一路走来,深深地活在知青之后的时代,就活在当下,活在我们身边。艺术青年大甲把一辈子都活成了乐园,老大哥郭又军却被蹉跎而窝囊的现实逼迫自杀,坐过牢的精神领袖马涛实在不甘心在国外遭受的冷遇,野路子发明家贺亦民终于还是敌不过权钱险恶......从插队的乡下到县城、到官场、到家庭、到国外,如果说,小说中每年初四的白马湖知青聚会是奔赴一张友情的老照片,一张立体化的、活动型的照片的话,那么这部《日夜书》本身就像是一张活动照片,人们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日夜流转,看得拍照的人,都不禁觉得自己是否太无情。毫无疑问,韩少功把自己也写了进去。他忘不了同辈人插队生活的激情狂妄与青春恣肆,也无法对知青岁月留给他们的"后遗症"--自豪、悔恨抑或一枚安慰性的"假伤疤"视而不见。合上小说,似乎有无数个伸长的脖子从书中跃现,男女老少,无一不倔强、不耿直,生生地插到读者面前。这脖子在几十年的岁月里被饥饿拉长,被蚊虫叮咬,被酒精涨红,被病痛缠绕,被金钱羞辱,被现实凌厉的风一道道地刮过。看上去似乎代表了境遇万千之下的秉性难移,可是脖子,那其实是人体多么脆弱、多么不堪重负、多么需要温暖和抚摸的一块。这是韩少功笔下夹杂着骄傲和沉重的复杂情感。他真诚地写下他们,并且深知,这一代人在一格格地就范于时代的同时,也构成了这时代面貌的一部分。因而,从知青情结、受迫害者的政治高地、变味的革命,到流行文化的教唆、消费时代的快乐成本,《日夜书》对时代的症候始终保有剖析的耐心和反思的高度。这也是作家韩少功最让人期待的地方,他从来是一个自觉的创作者和清醒的思考者。不过他说,每个作家都只是完成了作品的前一半,后一半将交由读者完成。编辑:看《日夜书》可以强烈地感觉到,这是作者个人经验的一次集中释放。让我想起你说过的一句话,"故乡比任何旅游景点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这也是这个小说多出来的东西吗?这次写作,您在被什么样的问题"追逼"?韩少功:在我看来,好小说都是"放血"之作。这个"血"是指货真价实的体验,包括鲜活的形象,刻骨的记忆,直指人心的看破和逼问。我从来把这个东西看作文学的血脉。没有这个东西,小说就是放水,放口水,再炫目的技巧,再火爆或者再精巧的情节,都可能是花拳绣腿。我在这本书里,写了几个同辈人在几十年里的跌跌撞撞和摸爬滚打,从中引出一点人生的感怀和思考,如此而已。这些描写不一定是精彩,但首先必须坦诚,直面纠结或痛感。事实上,不管是对这些同辈人的赞美还是批评,对于我来说都是有痛感的。编辑:小说整体上由两种节奏或者两种情绪在交错:一种是非常有"劲儿",故事是破口大骂或者大打出手,人物是扶摇直上或者落花流水,语言是酣畅淋漓、风趣生动;另一种是非常含蓄,通过"多年以后"的"我"来打捞那些沉默的、微妙的瞬间,表现隐藏在背影、挽留、泪水之后的缓缓的抒情。创作过程中,是否屡屡有"我"的跳出和代入?韩少功:写作时只能因其自然,"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说不出太多的道理,甚至不太清醒的状态就是好状态。我写小说,特别是写长篇,愿意多留一点毛边和碎片,不愿意作品太整齐光滑,不愿意作者显得"太会写"。也许这更符合我对生活的感受。因此这本书的某些部分有散文元素,甚至像回忆录。其中的"我"是亲历者,也是观察者,台前台后的位置须酌情而定。在另一方面,"我"还是个虚拟的叙事者,有作者时不时的"附体"。他既是镜头里的风景,又是镜头本身,需要处理当下语境对记忆的激发、筛选以及变焦。这样,一种"时进时出"、"大进大出"的结构可能就较为方便。编辑:《日夜书》中你像以前一样不惮用"重词"来发议论和做思考,比如关于情欲、关于准精神病,关于身体与器官,都单辟一章,以小说人物为标本,研究其背后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纵深,似乎是在用文学的方式做文化研究或文化批判的实验。能谈谈小说家背后的这个思考者吗?韩少功:人物与故事常常具有多义性,无法化约成概念,好比一个苹果无法化约成关于氨基酸的化学公式。因此,作者对笔下人物的控制欲不能太强,写作时需要丢掉所有的先入之见,不是牵着人物跑,而是跟着人物跑,甚至什么时候被人物的表现吓一跳。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要自废思考,忙不迭地与理性撇清干系。比如关于情欲、准精神病、身体与器官这三章,交集在"人体"这一层面,就是我的有限介入。这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来,人文界很多人太喜欢谈"身体",把"身体"等同于"欲望",把"欲望"等同于"自私",这样一个等式链其实遮蔽了人体生理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与我的感受无法对接,使我不得不多说几句,客串一下生理学和文化研究。在这里,我并不是要用思考代替叙事,只是说思考的介入如果有利于释放叙事、保护叙事、推动叙事,那么介入就是合理的,是小说作者的职业维权。编辑:文学史上作为一个概念的"寻根文学"虽然已经过去,但是作为一种创作精神的"寻根",或者说对根性的找寻与书写,其实是人们一直以来寄予文学的期待。你后来的创作《马桥词典》、《暗示》、《山南水北》和"寻根意识"有无关系?如何看待作为一种创作精神和创作态度的"寻根"?韩少功:作家有不同的视角,有的像胸透,有的像B超,有的像CT,但不管从哪里切入,都是把文学当人学,力求对人性"黑箱"有新的揭示,刷新人类自我感知的纪录。如果我们写到爱,写到死,写到地域或民族的文化,那都是冲着这个目标去的。要说"根性",这可能就是最大的根性了。如果没有刷新,没有这种问题意识,那么"文化"就可能变成民情风俗三日游,"人性"就可能变成闷骚男女的白日梦,"批判"就可能变成怨天尤人的抹鼻涕,"存在"、"此在"什么的,听起来很吓人,但也许只是一堆云山雾罩的哲学哈欠,仍在低水平重复,甚至是精装版的倒退。总的来说,好作家应该有点侦探的劲儿,能够在人的性格、情感、思想、潜意识等方面去伪存真,去浅得深,把人学这个大案要案一层层破下去。这就是文学最可贵的功能。对于我来说,即便力不能及,但心向往之。编辑:现在小说创作的门槛越来越低,几乎要成为一种大众娱乐方式,但读者愿意郑重对待的,还是那些有自己的尊严、难度和分量的小说。在今天这样一个文化语境中,小说如何立身?韩少功:有人说眼下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很多报刊的文艺版正让位于娱乐版。娱乐,当然是文艺功能之一,是大众的重要需求。但具有价值含量的娱乐是有难度的,是需要尊严、感动、智慧、敬畏感的,而且总是有一种不论得失不计宠辱的清高气质。中国是一个宗教传统相对稀薄的国度,不容易偏执,但容易苟且和油滑,下行的世俗引力一直很强大,东方朔、唐伯虎一类才子化的玩主经常蔚为汪洋大海。但如果没有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这一类喜欢为难自己的人,没有这些坚定的求索者和传薪者,一个大国的文明品相可能很难看吧?遇到危机时的精神储备和文化支撑力就会严重短缺吧?退一步说,玩也要好好地玩。如果打球是烂打,下棋是胡下,把娱乐变成闹,变成疯,变成卖傻,变成一地鸡毛,甚至连技术含量都没有了,大众也不会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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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跨文化交流研究院最近拟出版一册我的《中英参照本迦陵诗词论稿》,嘱我撰写一篇序言。我之《论稿》虽或并无足观,但跨文化交流研究院之有意出版此一册中英参照之文稿的用意,则颇有可述者。原来南开大学跨文化交流研究院之成立与国家汉办 / 孔子学院总部之欲促进中外跨文化交流有着密切之关系。而谈到文化之交流则最为首要者自然应是对文化之深入的了解。其次则需要有对于不同文化之语文有确切掌握和译述的能力。我的这些文稿之所以入选,私意以为原来只是因为我曾经很幸运地与美国第一流大学中的第一流汉学家有过一段密切合作的经历。所以我想藉此机会把我过去的一些经历略加叙述以供从事跨文化交流的人们及海外孔子学院的教师们参考。南开大学跨文化交流研究院拟出版的这一册中英参照本的《迦陵诗词论稿》所收录的六篇文稿,是从1998 年哈佛大学亚洲中心(Asia Center, Harvard University)所出版的一册《中国诗歌论集》(Studies in Chinese Poetry)中摘选出来的。该书共收录有十七篇论文,是哈佛大学远东系教授海陶玮先生(Professor Hightower)与我多年来合作研究的成果。其中收录有海先生之论文四篇,我的论文十三篇(全部目录见附录)。我与海先生初识于 1966 年之夏,当时我是被台湾大学推荐将赴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作为交换教授的一个候选人,而海先生则是作为美国弗尔布来特委员会(Fulbright Committee)的代表来举行面谈的一个甄选人。谁想到只因此一次晤面,我与海先生竟然结下了三十多年合作的机缘。据海先生后来相告,那一次面谈,他在众多的候选人中,只选了我一个人,而且他立即提出了要邀请我到哈佛大学做访问教授的提议。只不过因为台湾大学校长已与密西根州立大学签约在先,所以我必须去密西根州立大学。于是海先生乃退而求其次,邀请我在九月赴密西根州立大学任教以前,先到哈佛与他做两个月的暑期合作研究。在这一次合作研究中,我们完成了两篇文稿,一是海先生所撰写的《论陶渊明的饮酒诗》(Tao Ch'ien's"DrinkingWine"Poems),一是我所撰写的《谈梦窗词的现代观》(Wu Wen-Ying's Tz'u :A Modern View)。海先生的论文是先由他写为初稿,经过讨论后写成定稿;我的论文是由我先写出来定稿,经过讨论后由他译成英文。就当我们这两篇文稿完成时,恰巧美国的高级学术团体理事会(American Council ofLearned Society),将于 1967 年元月在北大西洋的百慕达岛(Bermuda Island)举办一个以"中国文类研究"(Studies in Chinese Literary Genres)为主题的会议,与会者都是西方有名的汉学家,如英国牛津大学的霍克斯(David Hawkes)教授、美国耶鲁大学的傅汉思(Hens Frankel)教授、美国加州大学的白芝(Cyril Birch)教授、哈佛大学的韩南(Patrick Hanan)教授。还有不少著名的华裔西方学者,如刘若愚、夏志清、陈士骧诸教授。当时海先生就把我们暑期合作所完成的两篇文稿也提交给了会议的筹办人。完成此一暑期合作计划后,我就离开哈佛去了密西根州立大学。及至次年(1967)元月,海先生原曾邀我先到哈佛大学与他见面后,再一同飞往百慕达,只因我订机票时正值波士顿大雪,飞机无法降落,所以我只好自己一个人由密西根飞去了百慕达。在会议中见到海先生,他说他本来在哈佛为我安排了一个欢迎会,只可惜我这位主客没有到场。百慕达会议中,诸位来开会的汉学家在正式会议中虽必须使用英文发言,但也大多会说流利的中文,一起会议,相谈甚欢①。会后,我就又飞回了密西根,而海先生则坚嘱我在1967 年暑假与密大交换一年期满后不要再接受延续的聘约,而邀我以访问教授的名义赴哈佛。于是 1967 年 7 月我就如约又回到了哈佛大学。这一年我除教学外,与海教授又合作完成了两篇文稿,一篇是海教授撰写的《论陶渊明诗中之用典》(Allusion in ThePoetry of Tao Ch'ien),一篇则是我所撰写的《论常州词派的比兴寄托之说》(The Chang-chou School of Tz'u Criticism)。文稿完成后,已是学期结束的时候。我本应立即离开哈佛返回台湾才是,但当时外子已经以探亲名义来到美国,两个女儿也已于前一年由外子嘱我携来美国,外子之意盖因他曾受台湾白色恐怖之累,被他所任职的台湾海军军法处囚禁过三年以上之久,他是坚决不肯回台湾的。于是海先生乃极力劝我留在哈佛,也不要回台湾了。而我却坚意要返回台湾。关于这种去留之争,我在《中国诗歌论集英文版后记》一篇文稿中已曾叙写,该文已收录在本书的《附录》中,此处就不再赘叙了。总之,海先生既留我未成,他就又提出了一个建议,要我写一个研究计划,他要为我争取一笔研究补助,以备我下次再来哈佛与他合作之用。当时我写的就是有关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的一个研究计划。这个计划写成后,我就回了台湾。及至次年 1969 年春,他把邀请函寄给我后,却因种种原因我未能获得美国签证,其后乃经由海先生之介绍转去了加拿大的温哥华,并且于 1970 年春获得了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系的终身教授聘约。而海先生之介绍我到加拿大任教,原来也是为了我自加来美更方便于与他合作研究之故。所以我在接受了加拿大的聘约后,当年暑期就又回到了哈佛大学与海先生继续了我们的合作研究。那时我的工作主要是完成有关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的研究,而海教授则因为与我合作的缘故,而引发了他对于宋词研究的兴趣。白天我与他一起读词,晚间则我一个人留在哈佛燕京图书馆继续我对王国维的研究写作,海先生甚至向图书馆争取到了我晚间在图书馆内使用研究室工作的特权。所以此一阶段我们合作的工作进行得极为顺利,而且在 1970 年的 12 月,我们曾共同应邀赴加勒比海的处女群岛(Virgin Islands)参加了一次有关中国文学评赏途 径(Chinese Approaches to Literature)的国际会议,我所提交的就是由海先生协助我译成英文的《论常州派比兴寄托之说》的文稿。当时来参加的学者,除了欧美的多位名教授以外,还有日本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会议余暇,在谈话中他们问起了我有什么诗词近作,我就把 1968 年夏我所写的《留别哈佛》三首七律写出来向大家求正。一时引起了吉川教授的诗兴,他次日上午就写出了三首和诗。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周策纵教授也立即写了三首和诗,一时传为佳话。有人把这些诗抄寄给了美国的顾毓琇教授,顾教授竟然也写了三首和诗。诸诗都已被收录在中华书局出版的《迦陵诗词稿》中,读者可以参看。当时吉川教授的和诗中曾有"曹姑应有东征赋,我欲赏音钟子期"之句,表现出想要邀我赴日本的心意,而我因初到加拿大任教,要用英语教学,工作甚重,而且有老父在堂,不敢远行,所以未能赴日本讲学。吉川先生的愿望,直到十三年后才由九州大学的岡村繁教授完成。而自此以后,我的词学研究遂引起了北美学术界的注意2。早在 1953 年海先生就曾在美国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所出版的一册《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刊物上发表过一篇题为《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意义》(Chinese Literature in The Context of WorldLiterature)的文稿,在那篇文稿中海先生曾特别提到,古典中国文学的历史比拉丁文学的历史更久远,而且古代的文言文,虽在白话文出现已久后也仍然是一种重要的文学语言,两者可以并存而不悖,不像拉丁文学的古今有绝大的歧异。以中国文学传世之久方面之广,所以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是占有重要之地位的。而要想研究中国文学,就需要彻底了解中国文学。研究文学的西方学者想要知道的是,他是否会在中国文学中找到任何可以补偿他学中文之一番心血的东西,同时他也想有人以他所熟悉的东西向他讲解。海先生还以为,"中国文学值得研究在于它的内在趣味,在于它的文学价值",又说,"一些最令人心折的文学批评是出自批评家对文学作品所作的语文分析,把语文分析用到文学研究上,使我们领悟语文和文学的基本问题,语文是如何发挥作用产生文学效果的"。更说,"这种透彻的中文研究只能由那些彻底精通中文的人来做"。海先生还以为,"中国学者一般缺乏中国以外其他文学的良好训练",所以"我们所需要的是把一些西方研究方法用到中国文学研究上,才能使西方读者心服口服地接受中国文学"。而毫无疑问,海先生与我的合作正是按照他的理念来做的。他在合作中一方面要我把中国诗歌的语文作用对他做详细的说明和讲解,另一方面也介绍我读一些西方的文学理论著作。在我与他合作的第一年,他就介绍我去读瑞内·卫理克(Rene Wellek) 及奥斯汀·华伦(Austin Warren)合著的一册《文学之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我当时还曾翻译过其中之一章《文学与传记》(Literature and Biography),并对中英对译之事发表了一些看法(此篇译文曾被台湾大学学生刊物《新潮》于 1968 年的刊物上发表)。我非常感谢海先生对我的协助,后来我自己更去旁听了不少西方文学理论的课,并曾经引用西方文论写过一些诗词评赏的文字。其中的一篇长文《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被海先生见到后,他非常高兴,立刻就提出要与我合作将之译成英文。我前面所提到的那篇于 1990 年提交给美国缅因州词学会议的《从我对王国维境界说的一点新理解谈王词之评赏》的文稿,就也是经海先生协助而译成英文的。只不过自从1974 年我利用暑期回国探亲,及 1977 年回国旅游,又自 1979 年回国教学,更自 1981 年赴成都参加杜甫学会的首届年会以后,就被四川大学的前辈教授缪钺先生相邀每年到川大与他合作撰写《灵谿词说》,于是我与海先生的合作就一连停顿了数年之久。海先生后来在英文版的《中国诗歌论集》中曾经提到,他的本意是计划与我合写一系列论词的文稿。后来这个论词的系列著作是由川大缪钺先生与我合作撰写的《灵谿词说》一书完成了。不过海先生还是把我在《灵谿词说》中所撰写的《论苏轼词》与《论辛弃疾词》两篇文稿译成了英文,而他则已曾与我合作完成了《论柳永词》与《论周邦彦词》两篇文稿。另外他又曾协助我把我的《论晏殊词》、《论王沂孙词》和《论陈子龙词》也都先后译成了英文。遗憾的是当我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写成了《从艳词发展之历史看朱彝尊爱情词之美学特质》一篇论文时,他的视力已经极度衰退。本来他对我的这一篇文稿甚感兴趣,以为我在此一文中所提出的朱氏爱情词的"弱德之美"是指出了词之美感的一种更为基本的特质。他曾经把我在此文中所举引的朱氏之《静志居琴趣》中的九首爱情词都翻译成了英文,并鼓励我把这九首英文译词和我的那篇论朱氏爱情词之美学特质的中文稿,提交给了1993 年 6 月在耶鲁大学举办的一个以"女性之作者与作品中之女性"为研究主题的学术讨论会。可惜的是海先生终因视力下降未能完成这一篇文稿的英译。其后有一位我在温哥华的友人陶永强先生中英文俱佳,曾经选译过我的一些诗词,出版了一册题为Ode to The Lotus(《叶嘉莹诗词选译》)的集子。他曾有意要把我那篇论朱彝尊爱情词的长稿译成英文,后来终因我的文稿太长和他的工作忙碌,未能完成。海先生当年颇以他未能完成这一篇长文的译稿为憾,而我则更因为自己当年忙于回国讲学及与川大缪先生合作,未能及时与他合作完成此一长篇文稿的英译而深感歉憾。2001 年我被邀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客座讲学期间,曾利用春假的机会到康桥去探望一些老朋友,与海先生及赵如兰、卞学鐄夫妇有过一次聚会,那时海先生与他的一个孙女在康桥附近的地方同住,视力已经极弱。此次相晤以后,我每年圣诞假期都会以电话向他致候。及至 2005 年圣诞,我给他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想他可能被儿女们接往他的故乡德国去住了。及至 2006 年 2 月,我忽然收到了哈佛大学韩南(Patrick Hanan)教授一封电邮,说海先生已经于 1 月 8 日在德国去世了,哈佛大学将为他举办一个追悼会,希望我能去参加,并且说他将在仪式中提到海先生与我的合作,他以为在北美汉学界中,像海先生与我这样有成就的学者能在一起合作研究,是一件极为难能可贵的事。我收到韩南教授的信后,曾写了一封回邮,表示了我对海先生深切的怀念和哀悼。只可惜路途过远,我当时正在天津南开讲学,未能及时赶去参加海先生的追悼会,至今仍深感歉仄。海先生之大力协助我把一些论诗词的文稿译成英文,并非只为了个人之私谊,而是由于作为一个研究中国诗词的汉学家,他有几点极深切的理想和愿望:其一是西方汉学家要想研读中国诗词,首先需要有大量英译的文本;其次是中国诗词在中国独有的语文特质下,也需要有精通中国语文特质和中国诗词之美感的华人学者的密切合作。尤其是"词"这一种文体,其美感特质更为窈眇幽微,一般而言西方学者对此更深感难于着力。但一般学者大多追求一己的研究成果,很少有人能具有像海先生那样的胸襟和理想,愿意与一个如我这样的既无西方学历又不擅英文表述的华人学者合作。我对海先生既深怀感激,更对他的胸襟志意和理想深怀景仰。他去世后,我 未能赴哈佛参加他的追悼会,这使我对他一直感到愧歉,所以愿藉此机会把我们合作的经过和他与我合作的理念略加叙述,也算是我对他的感念之一点补偿。同时我也想海先生与我合作之理念或者也可以提供给今日从事跨文化交流的工作者们一点参考,故而不惮繁琐历叙海先生与我合作之经过如上,但愿我们的合作经验或者也有一点可供参考之处。 最后我还要做一点说明,就是何以本书只称为"中英参照本",而不称为"中英对照本"的原因,那是因为以论文而言,中西方的思维方式既有不同,中文和英文的句式和文法也有很大的差异,要想把中文与英文并列在一个页面上对照列出,那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至于有些小诗可以对照刊出,则是因为诗歌往往可以把一句作为一个单位,则每句中之原意虽经英译之颠倒,但每句之情意仍可大致保留不变。而论文之论说则往往因中西文法不同与思维方法之异,要做很大的调节和改变,而且海先生原是一位重视整体之意旨的学人,其个别之诗词的译文虽极为讲求切当,但在论述时则不愿受中文语法之拘执,这也是我何以只称此书为"中英参照本"的重要原因,乃在此略加说明如上。 ① 此次会议中之论文,后由加州大学白芝教授编成一册论文集 Studies in Chinese Literary Genres,于 1974 年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2 此次会议中之论文后由 Adele Austin Rickett(中文名李又安)编成一册论文集 Chinese Approaches to Literature fromConfucius to Liang Ch’i-ch’ao,由普林斯顿大学于 1978 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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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面推行的"改人、改戏、改制"的戏曲改革运动,作为一种综合性极强的社会政治文化现象,本文试图将它置于更为深广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进行考察:晚清"戏曲改良运动"以降的中国近现代戏曲改革进程;中国共产党主导的从以"秧歌运动"为代表的"延安文艺"到"样板戏"所标志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文艺改造运动;以及这种改造的社会文化背景,即中国主流社会在"现代转型"中对于民间生活(如"游民文化")所包含的异质成分的消解过程。在此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之下,"新中国"的戏改运动蕴含了极其丰富而复杂的内涵,既表现出种种鲜明的中国"本土"的政治文化意味,同时又承受着所谓全球"现代性"的深刻影响。因此,对于它的仔细考察和解读,应该有可能为破除"本土"与"全球化"的机械二元论、深入梳理并探究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的巨变历史,作出一份试探性的努力。而在改人、改戏、改制的过程中,无论是艺人改造的国家体制化、剧目改编的政治意识形态化、还是传统戏曲的表演形式的现代艺术化,此间都纵横交错地涉及到所谓民间与官方、文艺与政治、自由与体制、异质与主流、生活实体与意识形态等等的关系,而它们之间的缠绕、冲突和联系都将在具体的"戏改"问题中得以呈现和阐明。引言:游民文化的消解与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中国历史劫乱频仍,民间社会鱼龙混杂,自古以来多的是游侠、游士,更不必说无家无业、闯荡江湖的"游民"。游民阶层的意识形态往往与官方的、正统的意识形态相偏移甚至相对立,所谓"伤道害德,败法惑世",故而在主流意识形态中多遭排斥、贬抑和诋毁,却在民间颇有影响。中国民间社会所传承的"游民意识",其主要特征在戏曲艺人们恍若"化外之民"般的江湖生涯中得以充分体现:如随世游移的无根性(自由度)、趋利避害的世俗性(功利心)、亦侠亦盗的反社会性(破解力),等等。作为"游民文化"的一种典型的社会载体,更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地方戏曲活动及艺人生活状态的发展和变迁,对于中国文化传统(所谓"大传统")在日常生活中的渗透与传承,对于民间社会的各种文化习俗("小传统")的酝酿和形成,进而对于民间文化如何以传播中介的形式推动各层次文化传统之间的彼此选择、改造、更新和转化,无论间接、直接,都有着人们远未能透解的深广意蕴。有鉴于此,近年来有学者一再地将"游民社会"、"游民意识"、"游民文化"等课题对于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意义郑重表出,并断定此举无异于"发现一个中国"。然而,在这一令人惊诧和兴奋的"发现"之外,我觉得还应该看清游民阶层及其文化形态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抗拒地被"消解"的命数。远的且不说,集中来看建国初期所实施的游民改造工作,其明确的改造对象是从事"乞讨、诈骗、偷窃、抢劫、聚赌"等不正当职业、有"流氓思想"、"游惰习气"和不劳而获的"寄生虫",而本属于游民范畴、且占很大比例的戏曲艺人就此被区别对待。总的说来,是通过将他们由"戏子"改造为"文艺工作者",以便更有效地对民众进行"宣教"和"动员",藉此重塑"人民"形象,重建社会统治秩序,逐步实现"民族-国家"的现代性目标。事实上,无论是强行扼灭游民现象的负面因素,还是精心改造其有利因素,这都属于新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为清除障碍、推动"现代化"进程而必须完成的消化"游民"和消解"游民文化"的艰巨任务。而诸如此类在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中得以顺利进行的对于异质成分的消解工程,如五、六十年代大力推行的戏曲改革运动中有关艺人改造的问题,正是本文所要具体考察并深入探询的游民生活的现代变迁之一种。1949年的"解放",在艺人们眼里不过是又一次的改朝换代。或许是戏里戏外见惯了兴亡成败、世道变迁,他们相信哪个时代都少不了看戏听曲找乐的,所以对"上面要改革旧戏"不见得多么起劲,"你有千方百计,我有一定之规",心说这天底下唱戏卖艺的还不是照样凭本事吃饭?然而,新中国的戏曲改革运动如果没有艺人参与,其动力之薄弱而阻力之强劲可想而知。因为艺人是戏曲的直接掌握者,而中国戏曲在史料、剧目、表演艺术等方面素乏系统的文献资料,各地方剧种的艺术精华也都完整地保存在艺人身上,他们是活的历史、活的文化遗产、活的戏曲艺术,要改革戏曲当然得依靠他们,而要依靠就必须先改造他们。中国戏曲所具有的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以及这种基础对于"新中国"通过戏曲改革而破除"旧文化"、建立"新文化"的重大意义,势必决定了戏曲艺人步入"新社会"后将彻底结束原先那种"化外之民"式的游世生涯。1951年5月5日,在总结各地戏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戏改工作中已经暴露出的许多问题和偏差,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戏改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简称"五五指示"),其中明确了艺人改造等问题:"戏曲艺人在娱乐与教育人民的事业上负有重大责任,应在政治、文化及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各地文教机关应认真地举办艺人教育并注意从艺人中培养戏曲改革工作的干部。农村中流动的职业旧戏班社,不能集中训练者,可派戏曲改革工作干部至各班社轮流进行教育,并按照可能与需要帮助其排演新剧目。""旧戏班社中的某些不合理制度,如旧徒弟制、养女制、'经励科'制度等,严重地侵害人权与艺人福利,应有步骤地加以改革,这种改革必须主要依靠艺人群众的自觉自愿。戏曲工作应统一由各地文教主管机关领导。各省市应以条件较好的旧有剧团、剧场为基础,在企业化的原则下,采取公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公助的方式,建立示范性的剧团、剧场,有计划地、经常地演出新剧目,改进剧场管理,作为推进当地戏曲改革工作的据点。"于是,在诸如"爱护和尊重"、"团结和教育"、"争取和改造"等宣传口号的指引下,政府机关、戏改工作者和戏曲艺人之间在不断的冲突与磨合中开始了真正"史无前例"的协作与互动。由于政府是戏曲活动的唯一的投资者,又拥有绝对的管理权,这种双重利益机制无疑引导了人们随时随地配合政府部门的要求,并设法迎合国家主导的政治意识形态,最终实现了从艺人的思想观念、组织制度直到生活形式上都趋于"国有化"的改造目标。而在艺人改造过程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凡是在那些原属于"化外之民"式的自由被逐渐取消的地方,即通过政府行为对所谓"散漫的生活作风、浓厚的江湖义气、传统的宗派思想"等旧艺人作风问题实施矫正之时,共和国都曾许诺给人重获"新生"的光明和幸福。一、思想改造:道德"洗澡"、政治"洗礼"与素质提高刚"解放"时,由于各地新成立的"人民政府"纷纷给艺人发粮食、发棉衣,还设法照顾他们的生活,使得许多老艺人感恩不尽。但很快就有人指出了这里的问题:"看到艺人没有饭吃,想法使他们吃饭,这是应该的,因而获得艺人的拥护。但是忘记叫他们做什么,变成了单纯的为艺人服务,忽视了使他们转变为工农兵服务的各种具体实践。这个糊涂思想在领导上延续了很久......"意识到这一点,艺人的全面改造问题也就不容延误了。根据当时推动戏改工作的宣传逻辑,要改造艺人,关键还在于"团结和教育"他们:如果不先"肃清"艺人中间的"旧思想旧作风",就无法提高"阶级觉悟"、加强"政治素质",也就不可能让他们以"主人翁"精神热爱国家和人民、愿意贡献力量于社会建设、从而主动投入文化事业之一的戏曲改革工作。其前提,就是"爱护和尊重"艺人:由于戏曲和艺人是"人民"所需要和爱好的,所以不尊重艺人就是"反人民之所好",就是"不尊重人民";又因旧戏和艺人中的"旧思想旧作风"是"人民"所憎恶的,对此决不能妥协,不能放弃改造的原则和立场,否则就是"反人民之所恶",同样也是"不尊重人民"。而具体到如何"争取和改造"艺人,那便是通过举办艺人集训、上大课听报告、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政治启蒙"、"业务辅导"与艺人间的"自我教育"相结合,逐步完成诸如道德"洗澡"、政治"洗礼"和素质提高等方面的艺人改造工作。所谓道德"洗澡",首先是发动艺人"诉苦",控诉"旧社会"和"反动统治阶级"的罪恶,并在"自愿"前提下对"旧社会遗留在艺人身上的种种恶劣影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由于事先反复强调艺人同属"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人民",即便是自身表现出的"不良习惯"和"不光彩"的经历(包括旧戏舞台上那些必须革除的"陋习"和"毒素"),也都是长期被压迫、被侮辱、被损害的历史烙印,而艺人本身却是无辜的、值得同情的。这就有效地解除了他们的思想包袱,愿意通过"回忆"、"诉苦"、"反省"、"思想鉴定"等方式来袒露和清除自身的"污垢",以此表示洗心革面、脱胎换骨的决心。事实证明,"忆苦思甜"无疑是新中国安抚、教育和动员包括艺人在内的下层民众的一大成功法宝。1951年,在全国上下"镇压反革命"期间,各地人民政府纷纷以批斗和镇压"戏霸"来促进戏改的行动,更使艺人们扬眉吐气、众心归向,同时也见识到了新政权的巨大威力。新生的共和国根基未稳,此时也正需要这样激烈而强硬的举措:既可"杀一儆百",取信于民;又能针对着各种"敌对势力",发挥出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威慑力。但各地也常因行动"失之偏激"而影响教育效果,虽表面上看似"能收一时之效",实际很容易"引起艺人的恐惧和痛苦",以至于"有时连一时之效也不可得,反而引起艺人的反感"。至于政治"洗礼",主要是利用艺人接受"忆苦思甜"教育后获得的"翻身感"来激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和爱国热情,特别是鼓励那种渴望洗刷耻辱、重新做人的念头,引导他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随时随地投入到各项社会政治活动中去,并对给予自己"新生"的共产党和新社会充满感恩、信赖和期待。与此同时,政府也刻意地提高了艺人的政治地位,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使艺人明确了作为新中国的"文艺工作者"的光荣职责,那就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工农兵服务"。艺人们提高"政治觉悟"之后,尤其是过去被"剥削"的底包、班底,在政府鼓励下强烈要求改制,即尽快改掉戏班待遇中不民主、不平等的现象。其中最敏感的一个问题,就是主角和班底之间的收入悬殊问题。好在有些名艺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参加演出在当时已提升为"投身革命事业"而不再是"谋生手段",他们便主动提出,为了"革命"而降低薪金。艺人素质的提高,首当其冲的是设法矫正那种散漫无度的生活作风,特别是清除黄、赌、毒。但"破旧"还须"立新",想要切实提高艺人素质,最有效的办法当属识字扫盲学文化。艺人的不识字不仅影响戏曲表演的改进,而且会妨碍他们对政策形势的及时了解和响应,以至于还象先前那样自外于主流社会生活,由此引发种种不规范、不安宁、不稳定因素。更何况,"文盲"的身份也有损于他们作为党和人民的"文艺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并有碍于他们充分胜任"思想教育工作者"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职责。因而在1949年至1956年的群众性扫盲运动中,政府先后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了艺人文化扫盲工作的计划性、合理性和实效性。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有的地方在学习内容上缺少重点,政治、业务、文化同时进行,份量太多,增加了艺人的思想负担,学习情绪怎么也提不起来,有的索性就对学习采取应付态度。为此各地又提出,艺人学习应以"业务学习"为主,通过业务学习联系到政治、文化学习。譬如,将新戏的唱词当作识字材料,边排边学边演,这样对艺人的实际帮助更大:既不耽误演出任务,又能进行政治教育,同时还可以提高学习的兴趣。事实证明,在共和国的戏改进程中,扫盲运动的确功不可没。如成都市的6个川剧团当时共有艺人552名,文盲比例高达85%,经过扫盲后,原本目不识丁的艺人也能认字400多个。这样不遗余力地动员艺人识字学文化,在当时主要是为了使之更好地承担起为社会主义、为工农兵服务的政治使命及其宣传任务,但扫盲运动对于戏曲界的意义和影响远过于此。艺人与文字("文化")的结合,其实是他们靠拢并汇入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的有效途径之一:当他们愿意通过识字而渐渐拥有所谓"文化"的时候,无意之中先已经否定了自身所处的自由散漫然而低级、杂乱、"没文化"的生存状况,同时也就开始脱离那个无知无畏的混沌天地,转而归依到此时此地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来,这就为他们最终进入国家体制扳正了方向,同时也铺平了道路。通过建国初期大规模、全方位、连续性而又紧密联系现实问题的学习和改造,并随着各种新思想、新观念在艺人中间耳熟能详,大家逐渐消除了对新政权的疑虑和认为国家戏改工作与己无关的淡漠情绪,并在意识到身份与地位急剧上升的同时更提醒自己要珍惜前所未有的"政治生命","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站稳"革命立场"。二、体制改造:从私到公、由乱得治及其内在利益机制建国初实行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在经济方面上原是一种在国家计划经济前提下承认民间和私有经济合法性的多元经济结构。到了1952年底,中共中央的决策者们认为恢复经济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公营经济也已取得主导地位,于是酝酿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目标就是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全国当时近2000个民间职业剧团作为一支"庞大的艺术宣传队伍",为"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中央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于是顺随着大势所趋,历来自负盈亏的民间私营戏曲班社也被划入由"私"到"公"的改造之列,其意图又在政策术语上频频转换,使"改造"变得一义多词,分别叫做"领导"、"管理"、"整顿"、"加强"、"帮助"等等,而最切实的做法就是从剧团的"登记"开始。上海市文化局率先于1951年颁布《关于私营职业戏曲剧团申请公助暂行办法》和《管理私营戏曲职业社团临时登记办法(草案)》。其中,无论是对申请登记或公助的资格审查、补助方式的具体执行、还是批准后必须遵行的规章制度,处处都显示着文化局作为政府机构实行其领导与管理职能时的绝对权威性。换言之,只有时刻留意、靠拢并服从政府的态度与要求才有可能获得补助,而且数目大小没有定规,全得由政府说了算。毫无疑问,以这样的经济利益刺激私营剧团唱新戏、改新制,远比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有效得多。于是,听不听政府的话,就不单是思想政治上进步与否的表现,而且和艺人们最为关心的实际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其利害得失也就不言而喻。同样,登记也不仅仅是登记,国家对民间职业剧团采取普遍登记措施的目的,原就是对民间戏曲艺人实施全面领导和管理的第一步,藉此便可进行更为全面而彻底的管理:通过登记掌握剧团情况,通过登记管束和监督艺人活动,最要紧的是通过登记决定其能否演出的资格,而这也就关系到了剧团和艺人们能否生存的关键问题。与前面有关"私营公助"的鼓励性政策不同,这里更体现出政府权威应有的震慑作用:拥有政权便能管制,你要生存就得服从,此外别无选择。这里也始终未提"自愿"原则(象当年扫盲运动中实行的那样),由于登记证明等同于演出资格,是否接受政府的领导与管理其实已没有选择的自由,因为接受者才有生存机会,而拒绝(当然是表现为"不合格"而被政府拒绝和放弃)则将丧失这种可能。于是政府潜在的对艺人们愿不愿办理登记(其实是接受管理)的考虑,就凭借着附加其上而无法剥离的各种利益权衡,迅速转化为艺人们对政府给不给登记、发不发证明、让不让演出的紧张心理,甚至不无"山雨欲来"式的惊惶和恐惧。加之其间正值经济改造(如"公私合营"、"农村合作社"),政治上也频频收紧(如"镇反"、"三反五反"、"肃反"运动),整体的紧张局势令戏曲界人心惶惶,也使得那些有"政历"问题的私营业主和艺人们在言行上大为收敛。然而,从1951年始于上海等地的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历经中央政府的统一号令及各地试点、补充发文与再三强调,一直到1955年底才告基本完成。此项工程之所以延续这么久,最主要的原因是其中牵涉到太多纠缠不清的戏改问题都想借"登记"来整顿和解决,结果欲速则不达。尽管从有关政策的不断补充和调整来看,中央政府确曾试图改进工作方法而将剧团整顿的压力控制在艺人们所能接受的程度,而且强调对于"在人民生活中有广大基础"、"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起其一定作用"的私营剧团应采取"积极保护、重点培植、逐步改造"的方针,但真正落实到基层戏改工作中就难免失去应有的制度保障,即使出台再慎重周密、再无懈可击的方针政策也会一步步"走样"。但历次政治运动的磨练以及广大艺人"政治觉悟"的提高,使得各民间职业剧团经过"登记"(整顿)后多少在业务上有所改观,剧团内部关系也得到了改善:除小部分仍由业主经营的剧团及一部分成员聚散无常的流动班社之外,大部分剧团已形成由艺人自己经营和管理的"共和班"式的制度,基本废除了内部的"剥削关系",因而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之一,可同时也埋下了不少实际问题。通过"登记"等手段完成了对各地剧团的基本整顿之后,由于政府加大了对戏曲剧团的控制力度,许多人因故被遣散(或清除)而汇入流动艺人之列,又由于过去一向缺乏对流动艺人的关注(更无余力严加治理),这就使艺人的流动更加混乱。而剧团之间长期存在的"挖角"现象,既妨碍了剧团组织的巩固,也在"名利诱导"下助长了艺人的流动思想。再加上"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的剧团的任意流动,而其中某些流动剧团"组织不健全"、"成员复杂"、"水平低劣"、"剧目混乱",既不能满足群众要求也未必足以谋生,且多有"影响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保证已登记的"现有剧团"的"合法权益",政府对艺人中仍然盛行的"擅组"、"流动"、"挖角"等混乱局面进行了治理,特别是1954年至1958年间,各级政府就先后发文制止剧团的"盲目发展"和"无计划地流动":严格控制剧团人员编制,各剧团不得采用无"离团证"或无介绍信的艺人参加工作;各地不得邀请无演出证明的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演出,流动戏曲艺人经过登记、审批才能发给"流动戏曲艺人登记证",否则就得"参加劳动生产"。1954年12月,"为保护艺人的正当演出活动和保障剧团合法权益、使剧团与流动艺人之间的邀聘关系更趋于合理",黑龙江联合辽宁、吉林等省就流动艺人的管理问题举行座谈,一致认为"继续坚持团结、教育的方针,克服盲目流动,以期达到争取和改造,而采取适当措施是必要的",并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流动艺人管理的通知〉。此后,各地多有仿效。直至1958年6月,"为加强对流动戏曲艺人的领导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保证其合法权益,使之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经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等省市共同协商制定",文化部颁发了〈关于流动戏曲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对于"盲目流动"的集中整治,当然就触及了更令人敏感的"挖角"问题,因为两者紧密相关。1958年和1960年,文化部为此一再发文制止,态度和措施也越来越强硬。在问题的定性上,认为演员个人的自由流动"实质上是保存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发展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而"挖角"的错误性质更严重,"不论其原因、动机如何,实际是戏剧工作当中资本主义路线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道德绝不相容的自私自利、损人害己的行为","有时还会构成违法乱纪行为",因此"必须坚决加以制止"。然而,在千方百计对艺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戏曲演出的流动性、组班散班的随意性、艺人搭班的灵活性及其利益驱动,原本是传统戏班千百年来自然形成的活动特征。据史载,明清时各地戏班便多在定期举行的大型行业性集会("老郎会")上重新搭班、圆班、邀人或"偷人"(即"挖角"),同时让艺人们竞相演戏,各班主看戏挑人,合意则谈包银、签合同。搭班合同期为"一季"(半年),等到上一季合同期满,各戏班便于约定日期互相"开门",大伙儿自由调班和搭班,一切都由班主、艺人双方自愿。此风延至"解放"前夕,各地还有"经励科"、"戏牙行"等民间机构担负着类似的"人才交流"及协调功能。但在新中国戏改运动中,上述现象作为"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显然被扼制,连不得不转为地下交易的"经励科"、"戏牙行"、"邀头"、"黄牛"等等也被陆续取缔,甚至"依法制裁",因其"妨碍了党和政府文艺政策的贯彻,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文艺路线保留了阵地"。--这里的关键,还是牵涉到一个文艺领导权的问题。经过上述治理和改造,剧团和艺人终于由乱得治,逐步体制化、正规化、"革命化",这就使政府从中开发出大量的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源,全面投入意识形态宣传。各地剧团和艺人们被一次次地组织和动员起来,"紧跟形势"、"配合中心","以艺术为武器"展开各项社会政治活动:义演赈灾,劝募公债,提倡戒烟,宣传婚姻法,支援"抗美援朝",宣传"土改"、"镇反"、"三反五反"、"肃反"、"整风"、"反右"等运动,歌颂"总路线"、"大跃进"、"农村公社",上山下乡、巡回演出、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等等。艺人群体规模庞大、数目可观、能量惊人,这些优势都在政治宣传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很难想象,在中国五、六十年代特别是建国初期的社会政治文化的转型过程中,假如没有收编到这样一支指挥自如、训练有素、且能广泛深入民间的群众性"宣教"队伍,那么各项政策的上传下达还能否进行得如此顺利。而正是凭借着无与伦比的政治宣传和教化功能,艺人们才获得前所未有的"新生"和"荣耀"。三、卑微与荣耀:从具体个案看艺人的社会地位和权益1949年9月,袁雪芬作为戏曲界四位特邀代表(另有梅兰芳、周信芳、程砚秋)之一,赴京参加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会议期间的每天早晨,服务员都给她送来一杯牛奶两个鸡蛋,并告知这是周恩来考虑到她生过肺病而特意关照的。1955年4月,文化部和文联、剧协联合在京举办"梅兰芳、周信芳舞台生活五十年纪念会",部长沈雁冰授予两位荣誉奖状,欧阳予倩分别以〈真正的演员--美的创造者〉和〈战斗的表演艺术家--周信芳〉为题发言。梅兰芳致答词〈为着人民、为着祖国美好的未来,贡献出我们的一切〉:"解放以后,我学习了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才懂得了文艺应该首先为工农兵服务的道理。明确了这个方向,我觉得自己的艺术生命才找到了真正的归宿。......在这个阶段里,无论在政治上、艺术上,我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56年11月,文化部和剧协在上海联合举办"盖叫天舞台生活六十年纪念会"和"盖叫天表演艺术座谈会"。田汉授予他荣誉奖状,并作了〈向卓越的表演艺术家盖叫天先生学习〉的发言,盖叫天在致答词中说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共产党!"1957年11月,程砚秋经周恩来、贺龙介绍入党,周恩来在志愿书上填写意见并亲笔写信抄送给他本人。程砚秋复信周恩来,深表感谢:"你再三说,三十年没有介绍人入党了,请放心吧,我......不会使您失望的。"类似这样沐浴政府及领袖恩泽的经历,无论巨细点滴,都因刻骨铭心而成为了许多艺人艰难生命中的亮点,终其一生感念不已。而这样的一个个佳话、美谈,即便无缘亲历亲受,也会使更多的人感到温暖和安慰,就仿佛遥遥望见了各自在新社会的前途和希望。但是对于更多的艺人而言,原本无足轻重的卑微身份与国家赋予的崇高政治地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常常会使之陷入某种尴尬的境遇。越剧名家尹桂芳及其"芳华剧团"的奉命离沪、支援福建就是一个令人唏嘘不已的实例。五十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海许多工商业支援外地,大量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先后移居各地。哪里有观众哪里就有舞台和生路,上海一些民间职业剧团纷纷到各地演出,其中不少就在当地落户,1950至1955年间就有13个越剧团分赴南京、天津、武汉、重庆、贵阳等地。1956至1959年间,上海市政府又相继组织了18个越剧团应邀支援外地,目的是"既促进剧种的发展和省市间文化交流,也使上海本地剧种、剧团的布局更加合理"。1959年1月,尹桂芳便受命率"芳华"离沪支援福建,改建为福州市越剧团。全市"尹迷"惊闻此变,极力设法挽留,当时主管该团的黄浦区政府每天收到大量的人民来信,要求区长"为民请命",恳请上级部门留住"芳华",更有甚者,扬言要以卧轨阻止尹桂芳乘火车离沪。尹桂芳感动至极,但是仍"以大局为重"、"支闽的信念绝不动摇",为防止意外事情的发生,她决定提前一天秘密启程。不料出发当日,大批"尹迷"拥进月台阻拦,终未能如愿,双方痛哭而别。离沪赴闽之后,由于异地缺少越剧观众等原因,尹桂芳备尝"再度创业"的艰辛、冷遇和"文革"劫难,终以半瘫之身回到了上海的医院里,从此与舞台绝缘。作为越剧最有魅力的"尹派艺术"的创始人,她竟然没能留下一部完整的戏曲片录像。在这一事件背后,其实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那么当广大民众自发产生的对于文化娱乐及艺术享受的特殊爱好和权利,一旦和来势强硬的"国家号召"、"政府行为"、"组织命令"等等发生冲突时,在民众与政府这对立双方之间还有没有商量和协调的余地?另外,在即便同样是服务于人民和社会的不同方式上,艺人本身还能不能做出自由的选择和取舍?--事实已不言自明。然而在当时要求进步的人们眼里,政府号召和组织安排就是"绝对命令",紧跟政治形势就是"参加革命",而参加革命当然是人生的"最高目标"和"最大意义"。尤其对于痛感到今是昨非、而更需要国家庇护与社会肯定的艺人们来说,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忠诚与服从,已近乎是一种本能。而对于普通的戏曲艺人来说,曾经轰动全国的"常光华事件"倒是一起更为典型的个案,因为此事原本是艺人境遇中司空见惯的现象。1952年,安徽省级第一个国营剧团"地方戏实验剧场"(庐剧)建立。此前作为私营剧场时当地公安人员常常去看白戏,剧场的人还要敬烟敬茶;改为国营后废了老规矩,自然引起当地公安机关的不满。10月户口普查之际,某分局人员因侮辱女艺人被当场顶撞,便要抓走没有户口的演职员,并强行拘留了指责他们的剧场指导员、老艺人王祥珍。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光华骂王祥珍依仗"大机关"(指主管剧场的文化部门)、瞧不起公安局,说公安局有权封闭剧场,并下令将他关进大牢。后经上级出面放了人,但要双方都检讨而对常光华未作处理,民怨难平。此事引起华东行政委员会文化部的重视,并在1953年1月24日的《解放日报》上发表了调查报告,点名批评安徽省公安厅和省委宣传部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出的"不认真"和"含糊态度";同时发表短论指出,这是一个有关党纪国法、有关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原则性错误。最后安徽省委作了重新处理:将常光华开除党籍,并依法惩处。而据3月3日《安徽日报》登载的省委宣传部长的检讨,原本还仅是开除党籍和建议撤消行政职务,未作法律制裁,"直至华东局一再指示,一再坚持原则,省委才根据华东局指示的精神,建议政府将严重违法乱纪的常光华逮捕法办,这一错误才在华东局领导下得到了纠正,党的影响才得以挽回"。此事引发的强烈震动,是因为众人眼里最低贱、最卑微、最无权势而人尽可欺的普通艺人,竟然斗败了人见人怕的当地公安机关,而此前有谁会把欺负个把"戏子"当回事呢,更想不到因此会"犯法"。因而,周恩来在1952年底举行的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闭幕典礼上的有关讲话,或许在其间为严肃处理此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政治砝码。他在这个长篇讲话的最后强调指出:"旧社会中的一些统治者虽然也喜好戏曲,但是他们是玩弄戏曲、糟踏艺人,而我们是爱好艺术、尊重艺人。所以我们对那些作风上、品质上恶劣的戏改工作者,尽管是极少部分,我们一定要加以清除。以后如果有这样的戏改干部,你们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写信。......我们做戏曲改革工作的人,更应当尊重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毛主席所指示我们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向。"据当年的文献记录,讲话中分别注有"鼓掌"、"热烈鼓掌,经久不息"等字样,可见此话切中了戏改工作的问题,也说到了广大艺人的痛处,深得民心且又大快人心。尤其是"你们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写信",此话出自新中国总理之口而具有的强烈意味,无疑使闻者倍感幸福和振奋,因为这是所有经历着"解放"(各种意义上)的大震荡而不知所措的艺人们格外向往和需要的。这应当有别于中国老百姓自古以来对"明君"的依恋和信奉吧,可真要区分起来,恐怕也说不太清楚。"常光华事件"看起来的确是艺人赢了,是"党和政府"再一次为民作主讨回了公道,也足以平民愤了。然而细想之下,事情似乎又并非如此:赢得最后胜利的真是受欺辱的艺人吗?真是无辜的弱者依照法律而维护了社会正义和生命尊严?令人遗憾的是,在《解放日报》、《安徽日报》连篇累牍的报告和检讨中,除反复提及此事"对党和政府的危害"、"严重损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群众中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等等之外,寻遍字里行间竟没有一句向受害人真诚道歉的话。而更多的事实与陈述都已经表明,真正赢得胜利的其实是意在贯彻戏改政策的"党和政府"的威力,是强大的国家机器的威力:为了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一"原则性"问题上"挽回党的影响",竟然不惜破格动用了法律武器。不仅如此,或许还因此事关涉到中央戏改政策与地方权势之间的潜在对峙,故而决不能"丧失原则",反而要坚持从严从重、"杀一儆百"?相形之下,倘若单看事情本身所涉及的几个艺人的荣辱得失的话,恐怕实在是无足轻重。即便是受害人在当时据理力争的话语,也不过是说"剧场是国家的,封闭了对国家是损失",而丝毫不敢提及个人的权益。但不管怎样,这至少说明向来无助的艺人终于有了政府作靠山,再没有什么权势能与之匹敌,可以想象艺人们因此会对党和政府怀着怎样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戴与归依。那么很显然,戏曲艺人与国家政权这轻、重两极之间的靠拢和结合,不只是通过政治意识形态作用下的"精神感召",其间更有着非常具体而实际的利益维系。四、是非曲直:有关民营、国营和"组织制度"的争议事实上,新中国政府在建国之初的确是抱着实现"社会主义理想"这一社会改造目的,这可以说是为新政权及其意识形态融入到民间、凝聚起人心、并组织起相应的社会生活提供了最大的原动力。然而,随着意在为社会改造创造物质基础的工业化手段的推行,实施计划经济所必然导致的国家集权与官僚体制正在逐步强化和膨胀起来,由此产生了新的等级秩序。于是原有的社会主义理想,特别是平等观念,同新的等级制度的不平等形式发生了冲突;相信群众和群众运动的灵活性、自发性的革命意识,也渐渐让位于符合工业化要求的统一管理纪律、稳定社会秩序和追求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的考虑......其总体趋势是走向合理化、制度化、系统化,以及与此相关的专业化、正规化等等。可直到五十年代中后期,工业化手段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社会改造成果,反倒推迟了社会主义目标的真正实现。曾经使全国人民对新中国、对共产党寄予厚望与信赖的政府在社会平等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承诺,此时也已部分地仪式化,或者说意识形态化了,某种程度上仅供民众望梅止渴。而种种压抑性的国家管理体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已经不可遏止地遍布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困惑与不满情绪在整个社会中积累、弥漫,寻求着宣泄的机会和路径。1956年适时推出的"双百方针",最初的动机原是为了动员与激发一切社会力量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其结果则使得各种想法迫不及待地鸣放出来,底下埋藏已久的矛盾和意见也得以公开表达。经过"三改"的深入及各种政治运动的训练而在表面上越来越循规蹈矩的戏曲界,也在政府号召和社会舆论的鼓动下,就国家对戏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问题发表了意见。 问题之一"国营"与"民营"之争:谁更"优越"、更"革命"? "解放"后的戏曲剧团分"国营剧团"与"民间职业剧团"两种(简称"国营"与"民营"):前者是全民所有制(国家经营)的剧团,派有专门的行政与业务干部进行管理,演职员的薪金由国家负责,收支赔赚全由国家兜着;后者是集体所有制(艺人经营)的剧团,完全自给自足、自负盈亏,国家不给经济补贴。建国初期为推动各地戏改,一般是由政府出面在民间职业剧团中"择优"(实力强、觉悟高)改制成立"国营剧团",并精心扶持为戏曲界的榜样,因而社会声誉相当好。最早的范例是在1950年,由戏改局马彦祥出面说服动员,终使李少春的"起社"与叶盛章的"金声社"合并为以李少春、叶盛章、袁世海担纲的"新中国实验剧团"(京剧界第一个共和班),随即加入戏改局所属的京剧研究院,成为北京市第一个由民营转为国营的戏曲剧团。此后不久,又动员北京评剧界两大头牌--筱白玉霜(再雯社)和喜彩莲(莲社)并班,正式组成"新中华评剧工作团"。1951年,戏改局与艺术局合并,新中华评剧工作团也就改隶于中国戏曲研究院,更名中国评剧团,成为北京第一个国营评剧团(中国评剧院前身)。在首都戏改工作的带动下,上海等地也以那些有实力、有"觉悟"的旧戏曲班社为对象,先后改制和组建了各主要地方剧种的"国营"(或称"民办公助")剧团。到了"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各民间职业剧团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也纷纷申请转为"国营"。据1956年初的报道,北京26个民间职业剧团改为"民办公助"剧团,天津15个民间职业剧团和9个小型曲艺组织全部改为"国营",上海69个民间职业剧团改为"(新)国营"剧团,舆论赞扬这些城市的戏曲剧团迈入了"新的阶段"。当然,各地在此高潮中批准为"国营"的剧团多半是名义上的,其性质仍为"民营"的集体所有制,后来都被统称为"新国营",以区别于原本意义上的国营剧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民营"剧团争改"国营"呢?在我看来,其原因不外乎这样几点:一、民营剧团如果没有政府舆论来撑腰,无论怎样自我改造都很难摆脱"封建戏班"的落后形象,这就很难立足于政治(道德)标准第一的"新社会";二、剧团内部的底层艺人经过"政治启蒙",真正"翻身做主人",思想觉悟也逐步提高,对自身所受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待遇极为不满,再要维持原状已不太可能;三、国家管理体制以不可阻挡之势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给戏曲活动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牵制和障碍,各班社自主生存的能力也随之越来越弱,此时倘能接受政府的管理也就有了保障;四、眼看着众多的私营企业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艺人们意识到民营剧团的改造也是迟早问题,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那还不如尽快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或许能赢得政府的信任和相应的优惠待遇。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向闯荡江湖、见惯世面的戏曲艺人,自然更懂得如何趋利避害。于是就在艺人们的"热烈要求"之下,政府主管部门顺水推舟,一举收纳了大量的"新国营剧团"。与此同时,各地用于戏曲剧团的财政开支也因此大大增加。对于这一改制高潮背后的实际问题,中央决策者并非没有警觉。刘少奇当时就指出:戏曲改革不能乱改,民间职业剧团暂时不要改为国营,让它与国营剧团竞赛,看谁能得到人民的喜爱。虽说此后全国各地都传达了"关于民间职业剧团今后不再改为国营"的决定,但由于当时正处在"国营就是革命"的潮流中,这种声音没有能真正落实到位。再加上因"国营"与"民营"的待遇悬殊而产生的最为实际的利益驱动(或许这才是直接原因),剧团争相申报国营的风气仍未能制止,以致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政上的一大负担。1957年春,文化部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将民间职业剧团转为国营和将业余剧团转为职业剧团的通知〉,指出"今后的方针,应当使国营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在艺术上和经营管理制度上相互学习;逐步消灭两者不平等的现象,使之都成为为群众服务的经济上能够自给的职业艺术团体",同时仍肯定民营转国营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表现。而鸣放期间各地戏曲界举行座谈征求意见时,问题大多仍集中在此:民营的抱怨政府待遇不公,重公轻私、重大轻小;国营的感叹剧团越来越"机关化",管束多、负担重、效益差(甚至赔钱),因而也是牢骚满腹;报刊杂志上还出现了大量争鸣文章,议论着国营和民营剧团谁更"优越"、更"革命"。尽管这场争议在局势急转为"反右"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但各方都已在试图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中揭示出了不少具体问题。1957年5月,上海市文化局局长在政协会议上就如何克服文化领导部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按照文艺特点来改进工作发了言,其中特别谈到了"要克服上海戏剧事业中的主要矛盾就必须改变戏剧团体的所有制"的问题,因而他建议上海的剧团"一律改为民营",并且"分区管理";但戏曲界舆论哗然,有的国营剧团的艺人为改制后能多挣钱而兴奋,更多的艺人代表则普遍认为"改还民营"是"退步"、"不是繁荣戏剧事业的好办法"。大家虽然赞成剧团在经营方式上要改革,但希望"剧团仍然由政府来办(包括组织、领导、管理等)",最好是"走不赔钱的国营的道路"。尽管如此,1958年初上海市还是宣布"将现有新国营剧团、民办公助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划归各区文化局(科)领导和管理",到整风运动后期各区属剧团又进行"调整",或解散合并、或支援外地或撤销,多余演职人员只能"转业"到工厂农村。同时,为确保重点和树立典型,1960年10月,文化部党组发出〈关于加强对重点艺术团体的领导管理的初步意见(草案)〉,开列了经中宣部批准的147个国营单位,要求这些团体通过创作、演出的示范和经验总结,带动更多的艺术团体。1962年文化部召开全国文化局长会议研讨戏曲剧团改变所有制问题,并在吸取各地试点经验后,于1963年向中央提交了〈关于专(市)县所属国营戏曲剧团改为集体经营剧团的请示报告〉,以及〈关于集体经营戏曲剧团的若干规定〉,理由便是"戏曲剧团发展过快,与当前的国家经济情况不相适应,同时也增加了地方的财政开支",因而对剧团进行"调整精简"后"一律改为集体经营",自负盈亏,国家不再给予经费补助。但在经济上果断"减负"(甩"包袱")的同时,政府对剧团的领导和管理制度并未出现相应的松动,甚至在控制力度上有增无减。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激进目标与建国初期的国家落后经济实力的双重制约下,政府在鼓励艺人改制、并重点扶持国营剧团带动戏改工作的同时,自1951年起就已明文提出戏曲剧团应采取"企业化"的经营方针,逐步达到自给;但这并未影响政府在"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继续扩展"国营"剧团的规模和比例,而且以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市场"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为名加大力度控制剧团和艺人的活动自由,乃至削弱了戏曲界原有的经营活力。正是由于国家政权多方面的强势干预,在"工业化"的经济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政治目标之间愈益明显地暴露出许多矛盾冲突:所有这一切"偏差"或"弊端",都已成为了中国五、六十年代的社会实践留给我们的一份沉重的遗产。 问题之二"右派"和艺人的分歧:从"组织制度"看"社会化"与"国有化"问题 1957年的"红五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4月27日)之后,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向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要消除顾虑、大胆发言,于是整风和鸣放就在各地迅速铺开。而其间文化部发出的〈关于开放"禁戏"问题的通知〉(5月17日),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开放"的声势,更使人们兴奋不已,同时感到责无旁贷,理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然而九九归一,当所有鸣放意见从原本帮助党和政府"除三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主旨出发,最终竟指向了一切失误背后的中央集权与官僚体制,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时,这种质疑显然超出了国家政权及其意识形态的许可范围,遂使全国的政治形势不能不在最高层指挥下急剧地逆转为"反右"。吴祖光,因此就成了政治漩涡里的祭祀品,和批判戏曲界"反党"言论的替罪羊。吴祖光的"反党"言论大致有这么几层意思:1 组织力量庞大,党的威信太高;2 组织和个人是对立的,组织力量过大会限制个人活力,一方面使人从"依靠组织"变成"依赖组织",另一面则压制和埋没人才,妨碍文艺事业的发展;3 "组织制度"产生"等级制度",而对中央的崇拜"迹近迷信",必须"消灭"这种等级崇拜,只讲是非、不讲等级,只追求真理而不论什么上级和权位;4 作为行政领导的共产党既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实际也是艺术领导,"外行领导内行",行政领导竟成了领导一切的万能;5 愚弄和脱离群众,虽也懂得"为人民服务"的道理,但"从不估计人民群众的需要","对群众喜爱的东西用无数清规戒律斩尽杀绝,把群众不喜爱的东西塞给群众作为对群众进行教育";6 解放后的戏改工作是失败的,戏曲剧目大遭砍杀,老艺人"穷愁潦倒",培养新人也成为空话,"社会主义优越性"更无从体现......总而言之,他认为"组织制度是愚蠢的",建议它"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甚至在文章结语中这样写道:"最后要说的一句话就是:既然我们的领导屡次说到行政命令不能领导文艺工作,那就该明确行政命令不领导文艺工作。"有关发言后来作为"反党"言论整理发表时,就被冠之以〈党"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之名而更成了众矢之的。此前新凤霞曾极力反对丈夫在整风发言中向党提意见,她觉得自己在旧社会受尽苦难,多亏共产党救了她才翻了身,今天的领导方式尽管有问题,也比旧社会强多了,因而她听到这些意见就十分"反感",甚至"害怕"。这种想法在艺人中似乎很具有普遍性,"反右"期间戏曲界大规模组织批判吴祖光时,艺人们也多以"亲身体会"证明了"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绝对重要性,并无一例外地向党表忠心。梅兰芳也作为戏曲界的最高代表在《人民日报》发表批判文章,详尽地驳斥了各种"反党"言论。可叹吴祖光在"恃才傲物"、"借题发挥"之外,原本多少还有为戏曲界鸣不平之意,而对党和政府充满"感激"和"忠诚"的艺人们并不领情。当然,由于受政治高压和舆论影响,艺人们在表态时难免会言不由衷。可即便如此,这种认识分歧的内涵依然耐人寻味:一为知识分子,一为戏曲艺人,同样经历了"解放"后的社会变革,甚至面对同一现象同一事实,而各自认识问题的视角与态度毕竟有所不同。譬如,共产党运用"新旧对比"、"忆苦思甜"的感化模式打动了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包括艺人),但这样的宣传逻辑不可能真正说服知识分子。同样是被国家"包"下来、"养"起来、甚至在更大程度上享受了"社会福利"的知识分子,通常认为这一切待遇是他们付出才华和智慧后理所应得的报偿,不能因此就要求大家都死心塌地服从组织(国家);况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可要是站在曾经饱受欺压、而今翻身有靠的艺人角度来看,种种源自"翻身感"的切身体验先就使得这些新中国管理体制的所谓"受益者"心怀感恩,他们愿意相信国家管理艺人的"组织制度"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保护弱者权益和保障社会福利的手段。至于知识分子发现、思考和提出的问题,对艺人们而言可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并且因为陌生(或许从未这样看问题)而隔膜,又因熟悉(自以为有关切身利益)而听了叫人忐忑不安。不难想见,任何对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的质疑,都会拨动人们对党对政府的信任度,随之动摇人们置身于现实生活状态的稳定感,而这一切恐怕都是习惯了忆苦思甜的戏曲艺人们所不愿接受的。再比如,对于文艺事业中"党的领导"所带来的后果与影响,以及戏改干部的工作得失,吴祖光们多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更多的艺人代表(如筱白玉霜)则反复强调了戏曲改革确实需要党派来的"新文艺工作者"同艺人合作,否则会"两败俱伤",而且总是在提出大量意见后,仍期待着"文化主管部门"来帮助解决。其实,这里触及到一个长期困扰着新中国的重大问题,即"社会化"与"国有化"之间无法撇清的暧昧关系。其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主义理想中的民众平等要求,和国有化进程中形成的官僚体制及其特权等级形式之间,强烈对抗而又彼此纠缠的复杂关系。对于戏曲艺人而言,他们在新中国、新社会中的"翻身"、"平等"来之不易,说到底是党和政府给予的。既可予之、便可夺之,予夺之权显然都在国家手里。而且,所谓"国家"并不是抽象的,是由层层叠叠的官僚体制充斥和控制着,他们在相对的势力范围内拥有绝对的特权,这种特权无疑又是凌驾于公诸民众的所谓"平等"之上的。因此可见,"解放"后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切依靠的强大的国家势力,其一端确实维系着政府慷慨施与民间的"平等体验",而另一端则勾连着官僚体制的特权享受。然而,即使这种在特权之下极为有限、并且仅仅一度出现过的"平等体验",也仍为国有化增添了合理合法的色彩。在人们眼里,国有化进程原本正是伴随着"劳苦大众"的翻身、平等而来,其间暴露的种种弊端似乎就成了实现社会化、追求社会平等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这种代价之真实与沉重,却大大抵消了民间若有若无、似是而非的"平等体验"。此外,国有化许诺给全体民众的社会平等及其他生存权利,一度在某种意义上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这对原本一无所有的下层民众来说确实包含着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而在相对就已处在较高阶层的知识分子那里,这种"保障"非但名存实亡,反倒带来了更多的束缚和压抑。于是,当有限的"平等体验"不足以承受这种"代价"时,高扬着身心自由与精神价值的知识分子便毫不留情地指出了国有化导致的负面影响,而铩羽已久的艺人们则大多仍处在小心翼翼的期待之中。这里的问题相当复杂,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面包"与"自由"的价值高低之争。 结 语从"戏子"到"文艺工作者"的这一改造历程,使戏曲艺人从拥有一定程度自主选择权的个体活动者,变成了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组织体制中的一员。这种转变,表面看来是提高了戏曲艺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实则从长远来看,其内在的弊端比起这种名义上的"新生"和"荣耀"来,更将是一个对戏曲的生存发展性命攸关的问题。艺人们自古游世谋生,自娱娱人,戏曲界则是藏龙卧虎,奇招迭出,日久便形成一整套灵活的竞争、淘汰机制,有效地刺激着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任何奋斗的成功所带来的精神与物质满足都构成了戏曲兴盛、艺人辈出的压力和动力。然而,在一个高度国家化、体制化的戏曲团体中,这种压力和动力都被某种看似以"稳定"、"平等"、"保护弱者"为政策出发点的社会福利体制所淡化了:这一来,致使戏曲剧团和艺人的独立生存能力逐渐退化,随之也就遗忘和失落了真正属于他们的魅力和价值。"江湖生涯",于是乎成为一种久远的记忆:自由放浪,恣肆纵横,如流水,如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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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自编纂之始距今已37 年,即纂成至今亦已18 年。由于资料散失,当时许多具体编纂细节已难为人知,以致匡补纠谬之文层出不穷。文章以亲身之经历,叙说最后一部用人工制卡、用笔书写、铅字排印的大型汉语语文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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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影响最深的是中国古典文学,其次才是英美的文学,然后才是五四以来的新文学,这是对我影响的三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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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经济
科技
201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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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规定任何外国人控制的,存在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问题的交易将被视为"受管辖的交易"而成为被审查的对象。2010年5月,为了确保网络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美国正式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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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日前在《收获》杂志推出长篇小说新作《日夜书》,小说以知青年代为背景,关注青年知识分子、工人、个体户乃至官员,描绘一代知青的群像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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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的中国作家里,和莫言处在一个水平级上的不在少数。为什么偏偏是莫言获奖呢?目前的中国文化,其中包括文学,还受制于主导性的西方现代文化,无论从能力还是心态上都远没有准备好。不过,莫言的获奖至少说明,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性和文化共同体已无法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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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较为系统全面地评述了当代著名史学家邓广铭、漆侠半个世纪以来研究宋代王安石及其变法的特点、方法和贡献,并指出了两人在研究方法、观点上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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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3月20日晚10时45分,沪宁铁路车站的三声枪响击杀了正欲问鼎民国政坛的国民党领袖宋教仁。暗杀激起的二次革命及随后的政治压制,宣告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的失败。民初鼎沸的议会政治与政党活动,如昙花一现,终归于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