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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于2003年,主要数据关于19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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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不是一般人才的培养问题,而是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问题。我认为这是我们国家长远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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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香港《亚洲周刊》日前刊文称,重庆近来重视民生,推出惠及弱势群体的新医改方案,将住房视作公共品,把“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携手并进”;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唱红歌;打黑获老百姓称赞及网民支持。今天,重庆“打黑举红”,是要重拾共产党的理念和对人民的承诺,倡导富民、公平、公正旗号下的“红色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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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活动只是象征性的,实际上并不能减少任何温室气体排放,更有可能造成问题。专业人员指出,对电网来说,用电量的突然大幅度下降和回升会造成问题,反而增加碳排放。如果大量点蜡烛的话,情况更糟糕。澳大利亚如果改用节能灯比举行地球一小时将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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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又來到歷史的拐點 邱立本重慶七十多年前是抗擊日軍的堡壘,今天則是抵抗階級矛盾尖銳化與社會不公的最新前線。重慶又來到了歷史的拐點。七十多年前,它是中國人抗擊日軍的堡壘;而在今天,它是中國人追求和諧社會、抵抗階級矛盾尖銳化和社會不公的最新前線。因為今天中國社會已面臨國歌所唱的「最危險的時候」。在經濟高速發展中,中國成為一個權貴資本主義最發達的地方。在豪華的大都會,大腕大款一擲千金,但底層的民工和弱勢群體卻是被邊緣化的角色。用馬克思的階級分析來看今天的中國社會,會發現它正走向馬克思理論的反面,也使中國共產黨的統治正當性受到嚴峻的挑戰。尤其今天的「新三座大山」——公共醫療、基礎教育、住房緊張,都還是沉重地壓在老百姓的頭上。儘管近年改革的聲音不斷,但進步緩慢,特別尷尬的是,在公共醫療方面,都比台灣和香港落後。在香港,市民遇上了車禍或意外,都會立刻得到最好的免費救護和醫療;而台灣的健保,也成為美國醫療改革學習的對象。但在中國大陸,車禍救治往往要看你的身份,口袋有沒有錢。不同的社會,竟是生死之別,讓人不禁慨嘆,哪裏才是社會主義?但中國的社會主義精神還是不滅。重慶最近就對公共醫療加速改革,要避免人民小病挺住、大病等死的悲慘命運,要尋回現代文明社會的人道精神。同時,在今天兩岸三地一片炒作房地產的狂飆中,重慶也出現住房是否應該列為「公共品」的反思,要走出近年中國房地產集團與地方官僚聯合謀取暴利的窠臼。重慶模式的發展,也在理論界掀起熱潮。芝加哥大學博士、清華大學教授崔之元就認為重慶融合國企與市場經濟的優勢,真正為人民服務,剛好可以實現諾貝爾經濟學得主米德(James Meade)的「自由社會主義」的理想,也為中國發展軌跡找到一個兼備市場效率與社會公正的方向。不過社會公正不能只是靠公權力的膨脹,而是要靠權力的制衡,避免權力的濫用。落實法治(Rule Of Law), 而不是只靠法制(Rule By Law)。重慶最近在反黑的風暴中,也被批評缺乏程序正義,被告不准有律師,或律師看不到案卷,剝奪被告的辯護權,成為網上爭議的焦點。但重慶最新的實驗,畢竟有一種巨大的先驅作用。它找回了大半個世紀前中共的理想,要永遠為社會的公正和人間的正義奮鬥,而昔日「小米加步槍」的武器批判,要讓位給當下全球化時代的批判武器——打破GDP主義,不再迷信簡單的經濟增長率,而是要看老百姓的生活品質,要看反映貧富懸殊的基尼系數。這是中國最新的理想與實踐。它的成敗不僅靠一兩個人的努力,而要靠一個時代的反思和創意。重慶七十多年前不屈不撓的精神,也為今天的中國帶來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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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历史的人,跟做新闻记者一样,新闻归新闻,评论归评论。一个是绝对的客观,一个是绝对的主观,不能相互混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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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的一个独特荣耀是其相当数量的文学作品是由英语为后天习得而非先天所得语的作家所创作的。这些移民作家独自进入这个语言,他们不同于身在原殖民地国家或来自原殖民地国家的作家,如印度和奈及利亚等,在那些国家英语是官方语言,民族文学也是以英文写就的。这些非母语作家在这个语言中的挣扎、生存、取得的成就大多是个体的——其创作努力在短期内对集体的意义不大。然而,这并不等于否认他们和母语作家之间有相似之处和共同利益。 可以说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是这一文学传统的奠基人,而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则代表它的高峰。康拉德在这个移居国语言中的挣扎已众所周知;即使在他的晚期小说里,尽管他语言凝练、文笔优美,我们仍然会偶尔碰到笔误。相比之下,纳博科夫一直被推崇为语言冒险家和技巧娴熟的风格家。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他在阅读俄语之前就学会了阅读英语,他是在三种语言环境中长大的。环绕在这位大师头上的光环容易掩盖一个事实,即纳博科夫类似于康拉德,在停止用俄语写小说之后曾经不得不努力地掌握英文。 纳博科夫对自己的挣扎相当坦诚,正如他在那篇著名随笔《关于一本名为《洛丽塔》的书》中所述:“我不得不放弃我的自然语言——我那未经驯化的、丰富的、学无止境的俄罗斯语,而接受二流品牌的英语。”[1] 他在另一个场合坦白:“自然语汇的缺失”是他在英语里“作为一个作家的秘密缺陷”。[2] 即便如此,我们很少有人似乎愿意反思一下这位伟大的语言魔术师所经历过的艰苦历程。Joseph Conrad 不过,他的传记作者布赖恩•博伊德(Brian Boyd)记录下他最初几年用这个语言写作时的语言挣扎。纳博科夫抵达美国两年后写下他最好的英文诗——《发现》。这首诗的灵感来自于他偶然发现自己捕到一只“大峡谷”,这只蝴蝶已作为此类物种的标本陈列在纽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里。尽管诗里充满了自信而富有诗性的声音和说话者的蓬勃精神,他的传记作者仍然不得不评价道:“但此诗的誊清稿痛苦地显示了他时而薄弱的英文。”[3] 这个“薄弱”可以在以下几行里感觉到:“我发现它,并为之命名,精通/可分类的拉丁文;因而成为/一种昆虫的教父和它的第一个/描述者——我不求其它名分。”博伊德还提到纳博科夫和爱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之间就纳博科夫的英文所作的早期沟通。威尔逊指责他的朋友过于大胆地使用移居国的语言。这位美国著名文人对这位刚开始在英语里探索的俄罗斯新移民的能力心存疑虑,并对纳博科夫的双关语和错误不断挑刺。他们之间的摩擦最终发展为全面爆发的论战——1965年威尔逊发表了他的长篇文章《普希金和纳博科夫的奇怪案例》指出纳博科夫翻译《尤金•奥涅金》时所使用的“非标准语句”;作为回应,纳博科夫写下他的著名杂文《对批评者的答复》。此时,移居美国二十五年后的纳博科夫已驾驭了这门语言,完全有能力与旧友辩论。他在这次辩论中胜出威尔逊。 然而,在他们早期有关纳博科夫使用英语的私人交流中,威尔逊总是占上风,尤其是在纳博科夫刚来美国的头几年。对于纳博科夫而言,从俄语转换到英语真是痛苦不堪;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像“在爆炸中失去七、八个手指后重新学会拿东西。”[4] 他还在巴黎时就开始撰写他的第一部英文小说《塞巴斯蒂安•奈特正传》。到美国后不久,他又继续写此书。当时,他对自己的英语还不够自信,尽管他那华丽而细致的风格标志已体现在他的文笔中。威尔逊读了小说样稿之后,不禁称好,甚至为书背写了赞语。但他一如既往地对书中的某些小错误和奇言怪语吹毛求疵。他在1941年10月20日给纳博科夫的信中写道:“我希望你在威尔斯利学院找个人阅读校样——因为有些英文错误,虽然不多。”他接着指出了几个。纳博科夫在答复中遗憾地表示已将样稿寄回出版社,无法再作更正了,但他也争辩道,叙述者应该是“很吃力地写英文。”[5] 换言之,语言上的缺陷带有小说人物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合理的。事实上,小说的叙述者也承认了这一弱点:“同外国语言的枯燥搏斗以及对文学经验的完全缺乏并不容易产生过于自信的感觉。”[6] 尽管作了技术上的辩护,纳博科夫后来还是纠正了威尔逊提及的那些失误。显然,纳博科夫对自己的英语能力感到忧虑,还得走很长的路才能成为英语写作大师。反思这一点,很难想象从《塞巴斯蒂安•奈特正传》中相对简单的文笔,发展到《洛丽塔》中丰富而含蓄的语言风格,再发展到《普宁》中充满信心的玩耍、对英语的故意误用和蓄意歪曲,他下了多大功夫。Vladimir Nabokov 尽管威尔逊对他的朋友纳博科夫慷慨大方,但他同时也使纳博科夫头痛。无论私下或公开他都不愿停止告诫纳博科夫避免使用双关语。所幸的是,纳博科夫忽略他的不满,继续玩文字游戏,这种方式逐渐演变成他的天才标志。威尔逊在《纽约客》上发表了一篇对纳博科夫的《尼古拉•果戈理》(1944年)毁誉参半的评论,他说:“[纳博科夫的]双关语极其可怕。”[7] 从他们之间友谊的一开始,威尔逊就把纳博科夫同康拉德相比,他在1941年10月20日的同一封信中写到,“你和康拉德恐怕是仅有的在英语和这个领域中取得成功的外国人。”纳博科夫对这个比较不满意,但我们不清楚他最初是以怎样的措辞和方式来反对的。威尔逊当然知道如何激怒他的朋友。很多年以后,威尔逊把原《纽约客》评论缩短成《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对果戈理的研究》以纳入文集《经典与商业之作》(1950年)时,在该文章结尾加上这样一句:“尽管有些失误,纳博科夫先生对英语的精通几乎超过了约瑟夫•康拉德。” 纳博科夫觉得受到羞辱,回击道:“我抗议最后一句话。康拉德处理现成英语比我在行;但我在另一方面比他强。他在使用非传统句法方面没有我陷得深,但也没有达到我的语言高峰。”[8] 纳博科夫所说的“现成”是指常规。在1964年的一个采访中,他对此阐述得更加明确:“我不能忍受康拉德的纪念品商店式的风格、以及瓶装船和蚬壳项链式的浪漫主义陈词滥调。”[9]我举出纳博科夫对康拉德的英语所作的负面言论,以期说明两位大师对移居国语言所采取的不同对策。在康拉德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由英语字典所界定的语言边界——他不会创造那种会使英语耳朵感到陌生的文字和词句。除在极少数的海洋故事里, 如《“水仙号”船上的黑水手》和《吉姆爷》,有些船员的对话偶尔是不规范的英语,总的来说康拉德始终维系在标准英语的边界内。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贬低康拉德的成就。即使在这样一个边界内,他设法写出了里程碑式的作品,此外,他把一种明晰的、外国人的敏锐带入他那具有力度而优雅的行文中。他把自己看作是在英格兰“避难”的外国人,这一点在当时不是什么秘密。“避难”这个词——指他自己的状况——几乎成为他书信中的口头禅。当他拒绝英国政府授予的骑士头衔以及剑桥和耶鲁等几所大学授予的名誉学位时,他甚至声称英国文学不是他的传统。晚年时他常常渴望回到波兰,但他的突然去世使这一愿望未能实现。[10] 我们可以推测,康拉德对英语的严格遵守和他对自己在英格兰是一个外来者的感觉——尽管这是他热爱的国家,这两者结合起来是他痛苦的根源。 类似于康拉德,纳博科夫也严重地依赖词典。当他成为一个风格大师时,他的英语变得更为艺术性的彬彬有礼和书卷气。然而,他从不把自己局限在标准英语里,而是经常把这个语言的边界向外推移。勒兰•德•拉•杜兰塔耶(Leland de la Durantaye)对纳博科夫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的原因总结如下: 纳博科夫喜欢用生僻词来代替已经被发明的代名词。对他来说,只有在真的没有文字去为某件事命名、而且他花了足够时间去证实之后,才允许发明词汇。但这种保守主义是有限度的。对于现存的词汇,纳博科夫尊重它——但他为将其置于不同的词语搭配而不遗余力,从这方面来说他远非保守……纳巴克夫与他笔下的人物塞巴斯蒂安趣味一致[从不信任简易的表达形式]……他和塞巴斯蒂安一样,“不使用现成的词组因为他想说的事情是特殊材料建成的,而且他知道,除非有专门量体裁身而定制的词汇来描述,真正的思想不可能说是存在的。”纳博科夫的语汇衣裳是用他发现的语言布料制作的——但总是需要特别裁剪。[11] 以上引文的第二要点意味着“寻找新的词语组合。”这是纳博科夫的原则,他在整个写作生涯中,无论是在俄语还是英语里,都照此实践,而发明新词则是一个更为谨慎的举动,前提是对整个英语词汇的认知。纳博科夫是公认的“词典狂”——他可能会愉快地接受这一称呼,他对自己钻研词典所取得的学问感到自豪。那张有着他和他那本快翻烂了的巨象大的韦氏词典的著名照片见证了他为精通英语所下的苦功。[12] 事实上,即使是韦氏词典也没有对他构成一个边界,而更像是一幅地图,因为他会毫不迟疑地创造新字和新的表达方式,如果词典里没有的话。举例来说,在他的小说《普宁》里我们遇到这样一些词:“收音机迷(radiophile)”、“心理蠢货(psychoasinine)”、“脚注麻醉狂”(footnote-drugged maniac)。就连他的第一本英语小说里都包含了发明的词汇,如“爱的余烬(love-embers)”、“性管乐字条(a sexophone note)”、“朝倾斜的方向(tipwards)”、“思维形象(thought-image)”。 除了词汇创造以外,也偶然有一些英语、法语和俄语之间的互换,这发生在英语的边界之外。有时候《普宁》的叙述者干脆讲俄语,普宁前妻丽莎的感伤诗以俄语出现,然后译成英文。[13] 显然,纳博科夫与康拉德不同,他在英语语言的周边写作,其前沿延伸到外语领域。 《普宁》是一部重要的移民小说。也许因为主人公是一个白俄流亡者,读者可能会忽略普宁也是一个移民,而且,同成千上万的移民一样,他面临同样的挑战——在这个国家寻找家园。故事结尾时,他逃离威戴尔学院,消失在美国的荒野之中,那里似乎仍有一些希望,正如这个美丽的句子所提示:“[普宁的]小轿车肆无忌惮地冲上了闪光的道路,可以隐约看出这条渐渐变窄的路在薄雾中成为一条金线,连着绵绵群山,美化着距离,根本没法预料那边会发生什么奇迹。”(同上,191页)。美国希望,虽然几乎被小说里的悲伤和讽刺所打破,仍然在远方土地上的自由空间里徘徊不去。确实,不同于少数族裔作家所写的小说,《普宁》没有涉及主要的美国主题之一——种族,但类似于欧洲移民所写的小说,它描绘了新来者在这个国家所经历的折磨和沮丧。此外,这部小说抓住了移民经验中的根本问题,即语言。不管普宁如何努力,一旦他可以流利自如地甩出习惯用语,比如“一厢情愿”、“好吧,好吧”、“长话短说”,他那不完美的英语就无法再提高了。在使用移居国语言时他显得那么傻、怪异,以至于他的一些同事认为他不应该有权利在校园附近走动;但当他说俄语和跟俄国同胞来往时,他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博学、语言流畅、甚至强壮有力。他的困境是第一语言并非英语的移民所遭遇的典型困境。 从技术上来说,纳博科夫面临着大部分有移民经验的作家都必须面对的两项挑战。第一是如何呈现非母语族群的各种不同的英语,第二是如何用英语来表现他们的母语。在实践中,第一项挑战通常有经验基础,因为大多数时候作者可以模仿某个人物的口音和不合文法的话语。在这方面纳博科夫处理得非常老道。普宁请托马斯•韦恩教授去他家参加乔迁之喜聚会,他这么给他指路:“托德路999号,非常简单!在路的最最末端,和克里夫大道交接处,一座小砖房,一个很大的黑色的峭壁。(It is nine hundred ninety nine, Todd Rodd, very simple! At the very very end of the rodd, where it unites with Cleef Ahvnue. A leetle breek house and a beeg blahk cleef.)”(同上,151页 )。从语法上讲他说的话无可挑剔,与普宁的书卷气个性相吻合,但口音很重,因为他发不准某些元音。他说话和大多数同时又有语法毛病的移民不同,那些移民中有些人连一个复杂的句子都几乎表达不出来。在小说写作中,尽管有实际经验的基础,作者在表现英语为非母语人物用英语讲话时不可能完全是自然的,但对话必须处理得好,给人以真实的印象。如果一个男人,如《上帝吹动的羽毛》中的瓦迪姆,对他心爱的人说:“当你把头放在我胸口时,我的心跑出来了。”[14] 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个外国人,因为他独特的习惯用语使他的身份真实化了。这一技术上的要求排除了标准英语,因为标准英语不适合用来表现这么多被英语为非母语者所使用的各式英文。 第二个技术性挑战更为复杂——如何用英语来表现外语。首先,一旦用英语写,这种表现是没有什么经验基础的,因为英语不可能和外语原来的发音相似。第二,叙述语言和对话语言是有区别的;从理论上讲,前者可以像正式翻译那样只限于标准英语。从本质上看,作者面对的是英语和一门外语之间的相互作用;理想的话,英语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一定程度地反映另一门语言。就对话部分而言,我相信很少小说家反对这个原则。因此,如果《水泥基督》中的新寡妇感叹道:“我的孩子们应该寻求谁呢?谁现在会把食物放进我那些小鸟儿张开的口中?——因为他们必须活下去,在这片吞噬了他们父亲的土地上长成高高的梁柱——我必须活着,他们才能活下去!”[15] 我们知道她说的是意大利语。这种不寻常的词汇和别扭句法是为了使英语陌生化一点,以适应人物和剧情。实际上,这种做法是强迫英语接近另一个外语,使对话更加有特色。结果,英语不得不变得有些异化。不过,在美国移民小说中,这是一种常规技巧。而叙述语言则使两种语言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复杂化。 正如我以上所述,从理论上讲有可能将叙述语言限制在标准英语内,但在实践中许多非母语作家不这样做。这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作家的母语和外语敏感性影响其英语,使本土读者读起来感觉不一样;第二,标准英语不够用于表现作者描述的经验和想法。纳博科夫知道这些不利因素,但有利地使用了它们。在《普宁》里,叙述者讲笑话、故意扭曲英语单词和成语,把“简洁的履历表(a curriculum vitae in a nutshell)”称为“椰子壳(a coconut shell)”,在状语词组“另一方面(on the other hand)”后面跟了一个“第三手(on the third hand)”。叙述者这么做等于是突出了他的外语腔调,因为带着儿童眼光看待英语的外国人更容易对移居国语言的大多数习以为常的特征产生这样的奇思怪想。在美国小说中,甚至有些非人物化的叙述者在以第三人称叙述时也不得不在语言中保留一些外语腔。举例来说,《水泥基督》的叙述语言大量地依赖被动语态,这恐怕是用来反映意大利移民的说话方式。再举一个例子,叙述者这么描述从浴室里传出的噪音:“楼上的卫生间咆哮如雷地冲着水,在通畅的管道里噼里啪啦地咕噜下来,在空洞的金属喉咙管里滴滴嗒嗒”(同上,42页)。我们可以看出他说的不是母语。Ha Jin 去年冬天当我的小说《自由生活》出版后,约翰•厄普代克在《纽约客》上作了评论,并列举了一些语句作为“小违规例子”。[16] 中文媒体广泛报道了这篇评论,因为厄普代克在中国被尊为美国著名文人。互联网上有一些关于厄普代克列举的词语的讨论,但懂英文的中国人看不出那些用法有什么不妥。人们提供不同的解释,但都没有说服力。事实上,如果你每到一处都遇上对官场和职位极度关注的人,你怎能说用“官迷(emplomaniac)”这个词不恰当呢?这样的词语也许使英文耳朵觉得陌生,但在中国语境中它是唯一合适的词语。轻微一点的词可能是“职位追求者(office seeker)”,但它未表达出过分在意和疯狂。 一旦我们在小说中进入外国领土,标准英语可能不得不延伸以便覆盖新的版图。最终,这是一种扩充语言能量的方式。 中国人里面也有一些对我使用英语方式的误解。人们常常说我直接翻译汉语成语。这是不真实的。我确实使用了相当数量的汉语成语,因为我的人物大部分讲汉语,但我在每一处都把成语作了些改变,有时候改动很大,以适应语境、剧情、和叙述的流畅。中国成语说一个男人自不量力地梦想一位漂亮女人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在小说里至少用了两次这个成语,但我是这样表达的:“癞蛤蟆梦想擒天鹅”。“肉包子打狗”是一个汉语成语,指没有好结果的冒险,我把它这样变成英文:“用肉丸子打狗——没有回报”。大多数时候我根据故事的上下文来剪裁成语。 另一项批评是,我的英语太贫乏、太简单。用一位英语教授的话来说是“四级”, 也就是本科水平。在这个例子里,那些中国人把标准英语看为准绳——50美金的字你用得越多,你的英文就越好。他们未能理解像我这类的作家不是在字典的范围内写作。我们在英语的边缘地带、在语言和语言之间的空隙中写作,因此,我们的能力和成就不能只以对标准英语的掌握来衡量。 除了技术上需要一种独特的英语之外,还有对身份的关注。我经常强调,一个作家的身份应该是靠写作获得的。事实上,身份的一部分也可能是赋予的,超出了作者的控制。就在几年前,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中有一种普遍的共识,认为离散作家中用汉语写作的属于中国文学,用其它语言写作的属于外国文学。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世界文学中的一部分作家有双重国籍。康拉德既属于英国文学也属于波兰文学,虽然他从未用母语写作过。纳博科夫也是一个俄罗斯作家,尽管他坚称自己是美国作家。不过,最近有中国学者已经开始谈论如何将那些用移居国语言写作的离散作家纳入中国文学经典。对于个体作家来说,分类可能不那么重要——最多就像在另一个大楼里有一个额外的房间,因为在世界文学史中,没有一个有份量的作家是没有归宿的。但大多数写过有分量作品的移民作家,其命运是被一个以上的国家承认,因为他们存在于国与国之间的空间,那里是不同语言和文化交织并互相渗透的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区出现的任何有价值的作品很可能会被一个以上的国家认可,用来提高该国的软实力。大多数处于边缘地带的作家都清楚自己身份的双重性。甚至连出生于美国、英语为第一语言的汤婷婷(Maxine Hong Kingston)都认为自己的作品是中国文学的延续,正像《女战士》中的主人公在书的结尾处赞美的那样:“[蔡琰]从野蛮之地带回歌曲,流传下来的三首之一是‘胡笳十八拍’,这是一首中国人用自己乐器伴奏所唱的歌,可以译来译去。”[17] 在一次访谈中,汤亭亭告诉诗人陈美玲(Marilyn Chin)她遇到一些中国作家的情景:“我在美国这里,有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我用一辈子的时间写我的根。所以他们[中国作家]说我是他们的延续。他们希望帮助搞清楚往哪里去……哎呀,我感觉真不错。因为他们告诉我,我是中国经典的一部分。而我在这里是用英语写作的。”[18] 汤亭亭虽然忽略了中国作家的外交辞令和政治头脑,但对于被祖先土地上的人们接纳而表达了由衷的兴奋。跨越语言边界、返祖归根的愿望在美国少数族裔作家群体中很常见,但恐怕并没有回归之路。如果我们对此保持理性,就可以看到,大部分处于中间地带的作家已或多或少被疏离或排斥。他们可以做的一件事是充分利用他们的不利条件和边缘化,而不应该死抱着回归的梦想。他们什么也不应该依靠,只依赖可以给自己定位的有价值的作品就行了。由此而来,只要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来,身份这个概念也许就毫无意义。 在移居作家看来,边缘是他们的工作空间,这对于他们的存在来说比其他区域更加重要。他们不应该努力去加入主流或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心占一席之地。他们必须保持他们的边缘化,获取各种资源,包括外国的资源,充分利用自己的损失。他们应该接受自己的边缘化,正是这个边缘化使他们区别于本土作家,成就他们独特的抱负。 T.S.艾略特(T. S. Eliot)在《小吉丁》一诗中这样界定诗人的使命:“由于我们关注的是话语,而话语促使我们/净化本部族的方言”(第二部分,第126至127行) 。不过这是本土诗人的使命,正如艾略特住在伦敦一样,他们可以呆在英语的中心,并努力完善母语。但是这种设想对外来作家是不合理的,也不适用于许多其它种类的作家。前英国殖民地的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当地方言,尽管他们把英语作为民族语言。大多数美国移民不得不在家里说外来语或者不规范的英语。因此,让外来作家抱有T.S.艾略特宣告的那种雄心是行不通的。实际上,过多的净化会弱化一种语言的生命力。众所周知,英语的活力和流行主要取决于它的非纯洁性和混杂状态。Salman Rushdie 同移民作家一样,前英国殖民地作家以及写美国移民经验的作家都很敏锐地知道如何使用不同的英语,以区别于本土作家。萨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在他的《想象的家园》一文中大篇幅地谈到印度作家同语言的搏斗:“我们这些使用英语的人,尽管对其含糊不清,还是使用,或者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能够在语言挣扎里找到反映我们自身其它挣扎的一种折射,以及作品对社会的影响。征服英语的过程可能是自我解放、获得自由的过程。” [19]拉什迪把使用英语描绘成既是内在也是外在的斗争,斗争的胜利将把作家从殖民地遗产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很显然,他设想了一种英语,它不是传统用法而是能够用来表达殖民地经验、地方性,和印度生活的特殊性。所以,这样的语言还尚待发明。 在美国出生的移民作家中,寻找一个新的英语似乎是与自我发现和个人身份认同有关的个人努力,也许是因为有这么多的移民族群,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大卫•村(David Mura)对此的评论体现了这些作家通常所持的立场:“那么,诀窍就是写出我的双重感,或者多元性,而不是去盲目模仿欧洲传统而是利用它并把它同我自身背景的其它元素结合起来,尽力去达到一种艰难的平衡。为了解我是谁以及我想成为谁,我不得不听从我父亲、T.S.艾略特或罗伯特•罗威尔不曾梦想过的声音,这些声音来自我的家庭、或日本、或我自己任性而未同化的过去。在传统世界中,我是没有被想象的。我得把我自己想象出来。”[20] 这是一种对待英语的个体方式,但也可能代表了其他许多人所共有的见识,尤其是被这样一些作家所认同——他们出生于这个国家、书写美国化的经历、不得不寻求一个不同于在学校里所学的语言。Chinua Achebe 我个人认为奇努阿•阿切贝(Chinua Achebe)对这个问题的立场是明智而更为可行的。六十年代初期,《崩溃》出版后,非洲作家中关于英语的使用发生了激烈的辩论。阿切贝是辩论的主要参与者,并写下数篇文章讨论这一问题。以下这一段概述了他的立场: 对于一个非洲人来说,用英语写作不是没有其严重挫折的。他经常发现自己描述的情形或思维模式在英文生活方式里找不到直接的对等之处。处于这种困境中,他可以在以下二者中选择其一。他可以尝试把自己想说的东西限制在传统英语之内,或者尝试推开这些界限以创造条件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第一种方法产生技巧娴熟、但缺乏创意并且乏味的作品。第二种方法产生一些新颖的、对英语语言以及试图呈现的新材料都有价值的东西。但也有可能无法驾驭,可能导致糟糕的英语被接受并被辩护为非洲英语或奈及利亚【尼日利亚】英语。我提议那些能够扩大英语的边界以容纳非洲思维模式的作家必须通过对英语的精通而非出于无知才这么做。[21] 阿切贝所说的至关重要,不仅对非洲作家如此,对于独自来到这个语言的移民作家以及那些有美国移民经历并寻找一种语言来表现出笔下人物的情绪和思想的作家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基本上来说,阿切贝描述的第一种方法类似于康拉德的做法,而他建议的第二种方法接近于纳博科夫的做法。阿切贝的“扩大英语的边界”、“通过对英语的精通”等用词指出了一个边缘地带,我们在其中写作,并清楚其边界以推动和扩大英语的界限。事实上,他还提倡责任意识,即丰富我们共享和使用的语言。 的确,英语的边界临近外国领域,所以对母语者来说,我们不可避免地听起来有外语腔,但边界是我们唯一可以生存并对这个语言作出贡献的地方。 (本文为2008年4月4日哈金在布朗大学“全球化时代重估外语教学大纲”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明迪 译。)注释: [1]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纽约:伯克利图书,1977),第288页。 [2]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强烈观点》(纽约:马格洛-休斯出版社,1973),第106页。 [3] 布莱恩•博伊德,《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国岁月》(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1),第53页。 [4]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强烈观点》,第54页。 [5] 《亲爱的班尼兔,亲爱的沃洛迪亚:纳博科夫—威尔逊通信集(1940-1971)》,塞门•卡尔林斯基编(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2001),第56-57页。 [6]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塞巴斯蒂安骑士的真实生活》(纽约:新方向出版社,1941),第101页。 [7] 博伊德,《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国岁月》,第78页。 [8] 《纳博科夫—威尔逊通信集》,第282-283页。 [9] 《强烈观点》,第42页。 [10]兹德兹斯洛•内达尔,《约瑟夫•康拉德:编年记》(罗格斯大学出版社,1893),第489页。 [11]《风格即实质》(康奈尔大学出版社,2007),第142页。 [12]博伊德,第562-563页。 [13]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普宁》(纽约:温特纪图书出版社,1981),第56和181页。 [14]思格里德•紐餒茲,《上帝吹動的羽毛》(纽约:哈珀科林斯出版社,1995),第147页。 [15]皮耶特罗•迪•多纳妥,《水泥基督》(纽约:斯格奈经典出版社,1993),第42页。 [16]《纽约客》,2007年12月3日,第101页。 [17]汤亭亭,《女战士》(纽约:温特记出版社,1976),第209页。 [18]《与汤亭亭对话》,保罗•斯肯泽和特拉•马丁编(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8),第94页。 [19]萨曼•拉什迪,《想像的家园》(伦敦:格拉塔图书,1991),第17页。 [20]大卫•村《变成日本人:一个第三代日裔的回忆录》(纽约:大西洋月刊出版社,1991),第77页。 [21]卡鲁•欧格巴引用于《理解“崩溃”》(康州西港:格林伍德出版社,1999),第193页。 (原载《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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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所见的石印本,当是清光绪年间印行的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图本,图五卷,收图144幅,每卷都有图赞,红绿套色印刷[插图2,清代郝懿行本],这个本子在许多图书馆都可以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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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话学百年文论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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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的剧本对我来说无所谓,我感到需要理解其歌词内容的歌剧为数甚少:我知道了故事情节,可我很快就抛置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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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的主要创始人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上周五在他的巴黎家中因病去世,享年一百岁。这个消息在今天下葬时才由他儿子对外公布。他被埋葬于巴黎东南部科多尔地区。见各大报刊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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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索飒同事已有二十多年,我们同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从事拉美问题的研究。她青年时代曾在内蒙古草原插队多年。正如她自己所说:“也许要追溯到草原……无论当年的遭遇怎样不同,不管今日的境况如何差异,大多数曾经草原的同代人,都对那段生活怀着某种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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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20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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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钱学森的宣传多出于那么几个记者的文稿,几十年口径不变。那几个记者当时掌握的资料有限,所以有关钱学森的许多事情就一直不被国人知道。幸好美国这边还有不少资料。笔者搜集了一些,补充在这里。一、钱学森回中国,花了那么大的力气,还引来美国海军副部长的后悔不迭。你也许还不知道,美国方面当时最后批准钱学森回到中国的是当时的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为什么他的回国居然要总统拍板呢?这不仅仅是因为一九四三年钱学森设计了美国第一枚分级火箭Private A,也不仅仅是因为钱—卡门公式,更重要的是,钱学森实际上不仅是师从当时美国最顶级的空气动力学家冯.卡门,而且他也是美国当时仅有的受到了世界导弹之父的真传的两位核心人物之一。这是国内没有报道过的。众所周知,在弄到德国的导弹技术前,美国的导弹技术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德国是导弹技术的发源地。二次大战中,德国的V-1和V-2导弹是世界最早的导弹。二次大战中盟军也知道德国的导弹厉害,但一直搞不到其秘密。盟军占领了德国的导弹研制中心和发射场后,立即封锁了所有资料,扣押了所有参与研发的人员。二战一结束,美国陆军立即派遣了当时他们最厉害的两个火箭顾问到德国去挖掘导弹秘密。这两个人一位就是钱学森,另一位就是他的导师卡门。钱学森仔细研究了纳粹德国的火箭和导弹生产设施和设备,查阅了他们的大量资料。最重要的是,钱学森亲自审问和询问了人类导弹之父冯·布劳恩(Wernher von Braun)和另一位德国空气动力学家鲁道夫·赫曼(Rudolph Hermann)。钱学森从纳粹的导弹专家口中了解到了当时世界最为顶尖的导弹技术。正是由于钱学森的杰出工作,美国才得以很 快制造出自己的导弹。也正是由于钱学森接触到如此顶尖的技术,他的回国路才十分坎坷。二、你知道吗,钱学森也是美国的航天飞机(又译太空梭)的祖师爷。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航天飞机的概念要追溯到二次大战中纳粹德国一个叫“Silbervogel”的计划。二次大战结束后,钱学森被派往德国考察纳粹德国的火箭、导弹技术时,发现了纳粹德国从未来得及运用的一些技术。其中之一就是一种由火箭做驱动引擎的高速轰炸机。当时喷气式飞机还没有造出来,所以使用火箭发动机可以说是最先进的。这个计划的名称是“Silbervogel”,也就是银鸟的意思。当时德国这种轰炸机尚未进入试飞阶段。钱学森凭他明锐的直觉,看到 了这个构思的巨大潜力,也看到了德国没有把这个轰炸机搞成功的原因。在他回到美国后,不久就开始设计一种由火箭驱动的,能多次使用的洲际太空飞机。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钱学森由于被怀疑是共产党而被吊销了机密工作许可。一九五七年,美国空军的研究人员开始 在若干年前钱学森的基础上搞了一个X-20 Dyna-Soar(Dynamic Soarer)项目。这项研究倒是有好几次试飞。不过由于几个瓶颈问题没有解决,所以就没有再继续下去。但是这项研究却为后来的航天飞机奠定了基础和积累了经验。有了这些基础和经验,后来研制航天飞机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所以,要说美国的航天飞机就不能不说X-20 Dyna-Soar项目。你去休斯顿宇航中心博物馆去参观航天飞机的历史,那上面就有说这个过程。而X-20Dyna-Soar项目又是在钱学森奠定的基础上发展的。是钱学森把一项几乎被埋在历史的垃圾堆中的纳粹技术发掘出来并发扬光大。美国人至今还没有忘记这个。美国宇航局(NASA)的文件中多将钱学森称为H.S.Tsien(TsienHsue-shen的缩写)。三、我们都知道,钱学森在回国之前受过五年的“虚拟软禁”。但你也许还不知道,钱学森在此之前还在监狱里住了一段时间。那个监狱坐落在“TerminalIsland”上。从谷歌地图上看,那个岛子离洛杉矶不远,开车也就半个多小时吧。一九四九年,钱学森申请过美国公民资格。一九五○年,麦卡锡主义开始,FBI从一九三八年美国共产党的文件中发现钱学森三十年代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外围组织的一些活动,于是不但不给他入公民,反而吊销了他的机密工作文件,使钱学森无法继续他的研究了。两星期后钱学森便宣布回国,还真动身了。这给他带来牢狱之灾。FBI以在他包裹里搜到了所谓的机密文件的理由,把钱学森关进监狱。后来被证明是子虚乌有。FBI搜到的就是几张对数表,这比关押李文和的理由还荒谬。奇怪的是,据记载,Terminal Island上的那个监狱当时是移民监。美国政府不是不准他回国的吗?那把他关进移民监做什么?移民监里关的是要驱逐出境的人。他的出狱是由于加州理工学院的不懈努力和抗争。钱学森出狱后再也没有完全恢复自由。至今美国政府也还没有为把钱学森关进监狱一事道歉过。二战中美国政府关押小鬼子的事情都道歉了。钱学森为美国立过大功,还被投入大狱,不道歉说不过去。四、钱学森在加州理工学院做学问时,一天到晚和火箭打交道。那些都是要命的玩意儿。因此加州理工学院的师生给钱学森这一伙人起了个外号:敢死队员(Suicide Squad)。 五、美国《航空周刊》评选钱学森为二○○七年年度人物,高度评价了他的贡献。参考文献:http://pr.caltech.edu/periodicals/Cal ... s/articles/v36/tsien.htmlhttp://www.astronautix.com/astros/tsien.htmhttp://en.wikipedia.org/wiki/Tsien_Hsue-shenhttp://www.latimes.com/news/nationwor ... me-qian-xuesen1-2009nov01,0,2865408.storyhttp://www.aviationweek.com/aw/blogs/ ... ef-4207-933e-5ae90cfd46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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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人文
2009/11/03
| 阅读: 1808
哈佛:100%供需 0%设奖 漫步哈佛校区,始建于1677年、重建于1766年、如今作为教室和讲座厅的哈佛堂,近300年的马萨诸塞学堂,200多年历史的新生宿舍霍里斯和斯托顿,上百年的用“哈佛砖”建筑的约翰斯通门,工业革命时期帕默天文台的馆所,泰坦尼克号遇难者遗赠的威德纳主图书馆,还有古老的教堂、纪念牌,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名字,记述着一段曾经的故事。 散步时我又看到哈佛的一组数据:哈佛学院建校时殖民政府年拨款400英镑,加上哈佛的捐赠,到独立战争时学院基金连同地产租金不足1700英镑;独立战争结束之后10年,哈佛大学的基金超过18.2万美元;至1800年达24.2万美元;1909年达2000万美元;1971年已超过10亿美元;今年哈佛管理公司管理的捐赠基金则在349亿美元左右;哈佛的校友捐款率达48%。 “有界多口,外比内广”,是哈佛校园的特点,也适合哈佛的教育理念。哈佛是一个私立大学,也是一个非营利机构,它的学费非常高,但同时有一套发达的学费减免和经济资助制度。哈佛对学生的公开资助计划声称:100%满足必要资助需求,消除所有合格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障碍。2004年,哈佛宣布家庭收入低于4万美元的学生一概免收学费;2006年这一标准提高到6万美元,并准备提高到8万美元。在此基础上,2007年哈佛开始加强对中到中上收入家庭的资助,标准是收入在6万美元至18万美元之间的学生学费负担不超过家庭收入的10%。这就是哈佛学费对家庭经济负担的“0~10%”标准。年收入18万以上的家庭,如有特殊情况,特别是供多个孩子读书,也有可能获得部分助学金。略须说明的是,2007年美国家庭年收入中位线50223美元,18万美元标准属于7%的高收入阶层。目前,约一半学生获得因需而获的助学金,大约70%的哈佛学生获得学校资助,总额接近1亿美元。2004年全年,学校10%的经费用于助学金或学生资助,共2.63亿美元。 除学费减免和助学金作为主要途径以外,学校还提供工作机会。有专门的学生工作办公室(不是做学生工作的办公室,而是为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办公室)和咨询导师帮助学生寻找适宜的工作,补贴学费。学校保证提供与学期相符的工作机会,而且大多对其学习生涯有所助益,比如家教、研究助理、帮实验室、图书馆、校园、办公室或者老师工作等,学校导游也是其中一种。 第三种经济帮助途径是在校期间的无息贷款。不过,贷款被归为“自助”资金部分,各学校竞相宣布努力减少贷款比例的目标。普林斯顿在2001年成为了全美第一所“无贷款”学校,哈佛也正努力实现不需要贷款。学校工作的这些“成绩”和声明对我听起来颇有意思,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助学贷款属于“国家资助”,提供贷款是重要的工作成绩。比如我们的教育部2008年9月10下发的《认真做好2008年高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助学贷款“仍然是主要的资助措施之一”,“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目前“各高校要主动与经办银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我觉得以上两种思路里至少有三点不同:第一,贷款属于“国家资助”还是“学生自助”?美国的大学认为,贷款实际是学生预支自己未来的资金,所以它属于“自助”部分。第二,贷款是教育机制的目标还是其消除的目标?对于美国的大学,既然贷款属于“学生自助”部分,教育有责任减少学生未来的经济负担,所以各大学以消除贷款作为自己工作值得自豪的成绩。第三,作为一种目标,是通过“不许”还是“不需”来达成?我们常常看到政策会采取“不许”、“严禁”、“务必”等强调再强调的方法来落实目标,而对于美国有助学贷款的学校而言,“零贷款”的目标却不是“减少”、“不再发放”的结果,而被表述为“新助学计划成功减少了贷款需求”,也就是说,在他们的思路里,一种不满意的现象也是理性的选择,所以既不是因为它存在就肯定它好,也不是改变人的理性否认它存在,而是通过发展条件使它不再有存在的必要。 在2005~2006学年,学费、租房、食宿、保险及其他个人开支,一年约需44350美元,一个国外学生的中等助学计划,大致有26500美元助学金、2000美元工作收入与1650美元贷款。哈佛不断发展的趋势是助学金覆盖面与额度的大幅度增加,而贷款逐渐消除。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哈佛不设奖学金。它坚持“经济状况盲取”和“入学后因需而定的经济资助”两条原则,从而认为:录取的学生都具有卓越的优异性,在这样情况下,以评优为基础的奖学金将有失公平。不过,哈佛学生常能获得外界各种奖项,据校长介绍,去年他们共计获得一千万美元的各种奖励金,加强了他们自己在校的资金支持。“助需不奖优”,倒令人想起中国教育古训:“有教无类。” 现任校长佛斯特在今年的毕业典礼上说:“我们必须谨记,不最广泛地把人才吸收进来,就不再是一个优秀的大学。高等教育在一个自由民主社会必须扮演‘机会发动机’的角色,美国高等教育的特质在于将广泛可及和识别卓越智慧结合起来。”“这是为什么哈佛过去的五年都在大力改进学费和资助制度的原因,它要真正让来自经济收入光谱不同层次家庭的孩子都上得起,同样重要的是,哈佛教育应被理解为对任何有才华学生的现实的可能性,不论他的经济条件。” 在消除经济障碍、开放教育机会方面,普林斯顿、耶鲁、斯坦福、芝加哥等很多学校都有类似计划,有些比哈佛做得更早、更完善。这种机制与事业性教育机构又不同,它是学费和资助分明的——高昂学费,是教育产品的价值;大量资助,是公平教育机会的理念。前者是市场自由的规律,后者是保障自由延续的制度。对于从计划事业转向市场经济的体系而言,用“可分性”与“排他性”来管理教育有偏颇。教育的“公共”价值,除了经济学家的计算,还含有一种人类的理念:人,生而平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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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在研究宋代物价基础上,具体从钱数角度对此再做探讨,考察主要用金钱衡量的宋人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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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在加州理工的同事和朋友回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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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2009/11/02
| 阅读: 17111
1957年左右,梁羽生、金庸、百剑堂主在《大公报》上开的专栏《三剑楼随笔》中的一篇。提及表姐蒋英与钱学森合著关于中国音乐事业发展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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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笔者所见,最早具有较为明确的现代中国各民族一体观念,且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者,可能均为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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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的政治观念、学术见解常随环境、时代而变,其师康有为乃以「流质易变」加以规劝,同时代学人对此亦啧有烦言,而梁启超却依然故我,并高调宣称:不惜以今日之梁启超与昔日之梁启超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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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和拉脱维亚还能还得起债吗?债务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冰岛议会最近通过了自上世纪20年代以来首个将外债放在国家偿付能力之后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