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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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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2009/11/05
| 阅读: 2067
| 评论: 1
这个活动只是象征性的,实际上并不能减少任何温室气体排放,更有可能造成问题。专业人员指出,对电网来说,用电量的突然大幅度下降和回升会造成问题,反而增加碳排放。如果大量点蜡烛的话,情况更糟糕。澳大利亚如果改用节能灯比举行地球一小时将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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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2009/11/08
| 阅读: 1689
| 评论: 1
九八年的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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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09/11/08
| 阅读: 1909
| 评论: 1
2009年7月21日,《潇湘晨报》报道了湖南耒阳100多名在深圳打工的风钻工人因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护措施缺失而罹患尘肺病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北大、清华两所学校为代表的高校师生也很关注这件事情,十几名学生组成的调研小组远赴深圳、湖南,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本文正是在调研小组收集到的材料基础上,结合以往的调查研究写成的。 2009年8月15日,在经历了3个多月的折腾和煎熬之后,倪桂生已经心力交瘁,拖着病重的身体,踏上了回家的列车,他只想尽早离开深圳这个让他绝望的地方。和倪桂生一起回家的还有十几个老乡。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他们在深圳从事风钻工,并因此患上了尘肺病。原本,他们可以依法拿到高额的赔偿,可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和爆破公司的劳动关系,他们只能拿到区区几万块钱的同情费。 过去的100多天里,为了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这些身染沉疴的风钻工人负担高昂的食宿费用滞留深圳,并数次往返于深圳与湖南老家之间。他们消耗了太多的时间、精力还有金钱,然而事情却进展缓慢,难见转机。最终,他们再也消耗不起了,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当他们踏上回家的列车时,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他们当时的心情,然而我们却没有办法给他们任何安慰。对于他们的不幸遭遇来说,所有同情的语言都显得太过苍白无力。 劳动关系缺失: 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 从90年代初开始,倪桂生所在的湖南省耒阳市导子乡的村民就开始到深圳工地上,从事孔桩爆破井下风钻作业。他们的工作就是先用风钻在岩石上打眼,再用炸药爆破,在坚硬的岩石上打下直径一米到两三米不等,深达数十米的孔桩,然后在孔桩里浇筑钢筋混凝土给高楼大厦做地基。从90年代初到2003年十多年的时间里,耒阳的工人基本垄断了这一行,深圳几乎所有的标志性建筑,包括地王大厦、赛格广场、市民中心,都是耒阳人打下的地基。 井下风钻作业粉尘特别大,对身体危害极大,老板又没有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长期从事这一工作让他们得了不同程度的尘肺病。这是一种没有办法彻底根治的职业病,这些年已经陆续有人死去。而活着的人不但忍受着病痛的折磨,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些正值壮年的男人原本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却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许多家庭为了治病已经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这些年倪桂生为了治病,花掉了两个儿子在外面打工挣的所有的钱,还欠着十多万的债。当年这些人为了摆脱贫困而出去打工,如今却陷入更大的困境之中。 辛苦工作十多年,却落得如此下场,这些工人决定到深圳讨个说法。从5月中旬开始,耒阳市一共170多名在深圳从事过风钻作业的工人陆续来到深圳职业病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其中102名工人被确诊为不同程度的尘肺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能证明是由工作条件引起的,就能确认为职业病,职业病属于工伤,患病职工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参照相关法律和已有的案例,像他们这种情况每个人至少能够获得三四十万的工伤赔偿。此外,还可以拿到民事赔偿,这笔钱可以用来抚养后代和赡养老人。对于这些工人来说,再多的钱也不能挽救他们的健康和生命。个人的生死已经不再重要,他们关心更多的是自己的家人。在医院病房里,已是尘肺三期,全靠输氧维持呼吸的陈香平不断念叨:“救救我的孩子。”他们唯一希望的是能够多拿到一些赔偿,还清家里的欠债,死后家里人能够有个保障。对于他们来说,“活着是一种负担,更是一种责任”。 然而,要鉴定职业病,首先要确认劳动关系,这正是这些工人所遇到的最大障碍。在过去十多年时间里,这些工人没有一个人签订过劳动合同。按照深圳市政府最初的处理意见,没有办法确认劳动关系,他们只能拿到每人3万元的同情费,政府和企业都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结果让他们难以接受。他们在政府门口静坐、绝食,进行抗议。深圳市政府表示将“特事特办”,并提出“法律框架、人文关怀”的处理原则,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取证。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最关键的还是卡在劳动关系上。 没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他们就进入不了“法律框架”,只能接受政府给予的“人文关怀”。虽然政府后来将人文关怀的数额做了提升,根据病情的不同分别给予7万、10万、13万,但相对于他们巨额的医药费和家庭的负担,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倪桂生已经是尘肺三期,可以领到13万,但这笔钱连他家里欠的债都还不清,将来的医药费更是一个无底洞。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为了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争取合法权益,这些尘肺病人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却受到一次次无情的打击。 劳动关系何以缺失? 和建筑工地上其他工人一样,耒阳的风钻工人也是跟着包工头干活儿,他们和包工头之间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任何正式的合同。虽然早在1995年《劳动法》出台,就已经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增强了劳动合同的强制性,但建筑行业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对于今天中国几千万的建筑工人来说,一份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依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黄荣清楚地记得,1992年他刚刚来深圳的时候,深圳还到处是荒山,风钻爆破才刚刚开始。深圳只有一家爆破公司——三联爆破公司。当时黄荣和他后来的老板林婵辉一起打风钻。后来林婵辉通过关系,给爆破公司承包工程。包工头在承包到工程之后,就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组织工人进行施工。这些包工头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就不可能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工人只认识包工头,在他们眼里,包工头就是公司的老板。 而这些包工头都是靠个人关系和工人们保持着联系,一旦有工程的时候,就召集工人一起来干活儿,不需要的时候就把他们解散。有活儿就拼命干,工人们说忙的时候会连干40多天;没活儿就回家,或者在工地上等下一个工程,这期间的花销全由自己负担。工人们的流动性很强,一个工地通常干一两个月就结束了,然后就找下一个工地。公司不给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自然也不会承担社保等费用,甚至连口罩这样最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都不给发。 和建筑工地上其他工种一样,打风钻也要靠老乡带入行。耒阳的风钻工都是亲戚带亲戚,老乡带老乡,没有关系进不来。正是这种传统的老乡网络,为老板找工人,工人找老板提供了便利。工人和老板之间是个人的信任关系,完全没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正是包工头的广泛存在,让正式关系非正式化,用传统信任关系取代法律关系。工人出于对老板和老乡的信任与依赖,没有意识和能力去争取签订劳动合同,而老板们也利用这一点,去规避劳动合同所伴随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政府部门,也没有进行切实有效的检查督促,致使企业逃避劳动合同的违法成本极低。如此一来,法律被轻而易举地架空。工人所有的权利都维系在他们和老板之间的信任关系之上,然而这关系如此脆弱,不堪一击,导致他们今天的维权之路走得如此艰难。 耒阳的工人们无法理解,曾经和自己称兄道弟,信誓旦旦的老板,如今完全没有了良心。老板们靠着这些工人白手起家,如今都已经家财万贯,而这些工人却只落得一身伤病,甚至送了性命。辛辛苦苦十多年,亲手建起了深圳的高楼大厦,如今却难以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 一场马拉松式的消耗战 没有劳动合同,并不等于没有办法确认劳动关系。针对一些企业不给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法律上是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人的工作卡、出入证、记工本、工资条、考勤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工人的证言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了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工人们千方百计搜集证据。 有7名工人有爆破证,被首先确认了劳动关系。爆破证是公安局核发的,证明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上面有公安部门的公章和公司的名称,这可以证明其劳动关系。然而,爆破证是爆破公司用于取得炸药、雷管等爆破用品而为员工在公安局办理的资格证,爆破公司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为所有工人办理爆破证。通常,一个爆破公司只有极少数员工拥有爆破证,而且这些持证者多为代工。老板一般会安排自己的亲信去考爆破证,拿着爆破证的人只需要负责安放雷管炸药,进行爆破,风钻工是爆破公司里另一独立工种,并不需要持爆破证上岗。相对于在井下打风钻的工人来说,爆破工受到的粉尘威胁要小很多,然而因为有爆破证,他们就能被优先确认劳动关系。 除了这几个有爆破证的人以外,还有几个人是因为老板给他们买了保险而被确认劳动关系。一个工人告诉我们,他曾经在下井的时候不慎掉下去,嘴巴被砸,住院治疗一个星期,老板为他买了意外保险。结果他现在因祸得福,保险公司的名册上能够查到他的名字,从而确认劳动关系。 除了这17名幸运的工人之外,其余所有的工人都没有被确认劳动关系。徐益龙生前是带工,他有厚厚的一打考勤记录,上面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工人的工作量。他的妻子专门回老家把考勤记录拿来,但是劳动局的人不承认。倪桂生千里迢迢赶回老家,把自己的工作卡拿来。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他的名字,贴着照片,盖着公章,证明他在某某工地上从事过爆破工作。然而劳动部门的人不肯承认,说工作卡上的章应该是圆的,而他上面的是方的。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都没有被认定劳动关系。 黄荣的工作卡不被承认,他又找到了自己的暂住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公司的名字,盖着公安部门的公章,然而他得到的是同样的结果,不予认证。 比倪桂生和黄荣等人处境更差的是,还有不少工人现在一点证据都没有,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人证。因为他们都是常年在一起干活儿的,跟着同一个老板,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证明的,然而在物证都难以采纳的情况下,劳动部门更不会去承认人证的有效性。 就这样,确认劳动关系的过程成了一场马拉松式的消耗战。这些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的工人们住在深圳坂田街道河背村的旅馆里,每天的住宿费是一人15块钱,加上饭钱,一天要50块钱。为了搜集证据,工人们都数次往返于深圳和湖南老家之间,光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很多重病的工人还要靠吃药打点滴才能支撑下去。时间一天天过去,事情没有一点进展,他们却被严重消耗,再也支撑不住。 8月10日,是一个关键的日子,这一天,政府要安排工人们和自己的老板当场对质,确认劳动关系。工人们都把这一天当成最后的希望。他们期待着老板能够良心发现,认下他们,虽然也知道这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毕竟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当天下午,工人首先被要求签字按手印,承诺不管结果怎样不许打老板,不许闹事。在数百武警的控制之下,工人5个一组,进去和老板对质。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一个老板承认。有工人说,“老板在外面还有说有笑的,进去就不认识你了。” 其实,这场“对质会”本身也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对质,有关部门却单方面采信企业一方的证言。此外,我们知道,在任何一个公司,任何一个工地上,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本来就不可能认识所有一线工人。老板的黑心和冷漠让工人们由愤怒转为绝望。有工人说,“不承认我们干过,那深圳这些高楼大厦,都是谁盖的呢?”面对警方的“严阵以待”,还有工人叹息,“唉,我们不过只是几个病人,连上楼梯的力气都不够。出动这么多警察政府也有花销。还不如把这钱用来给我们看病……” 耒阳悲剧,谁是罪魁祸首? 耒阳尘肺工人在深圳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在表示同情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悲剧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他们劳动关系的缺失,到底是谁的责任?的确,作为农民工,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在最初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而老板们利欲熏心,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事后又逃避责任,这是造成今天耒阳工人悲剧的直接原因。然而,我们需要继续追问下去,国家已经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工人的权益,为什么这些法律竟然能够如此轻易地被逾越?除了指责老板的黑心和工人自己的无知之外,对此,相关政府部门不应该仅仅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忠于职守的话,耒阳工人的尘肺病不会严重到这种地步。尘肺病不可治愈、致人死亡,但并非不可预防。早在1987年,国家就已经出台了《尘肺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从雇主到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工会组织都有责任对劳动场所的粉尘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劳动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部门有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和标准的责任。相关卫生及执法部门应该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条件、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用人单位责令其纠正。 调查表明,所有工人的情况都一样,在长达多年的风钻作业中,老板提供的唯一防护措施仅仅是三五块钱的普通口罩,有的用烂了都不给更换,工人都表示对与风钻工相关的职业病风险不知情,也未见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查处行动。如果政府能够积极作为,监督企业采用控制粉尘的设备、措施,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正是政府的失职,对老板们的放纵,使得企业违法成本很低,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导致任何一个老板都可能会选择尽可能降低成本、用工人生命换取利润的做法。有工人说,在几个老板里面,对工人最差的承包到的工程却最多。如果政府不去监管,类似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从这个意义上说,粉尘之殇根源在于制度执行之殇。 其次,从1995年的《劳动法》到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政府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督促企业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然而耒阳这些工人在深圳工作了十多年,却没有一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给他们购买社会保险,这些严重违法的情况迟迟没有得到查处,对此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相关政府部门还有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提供实施劳动关系证据的责任。然而让人不解的是,政府一方面将证明劳动关系的责任推给工人,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工人提供的证据。像工作卡、考勤记录、工人的证言等等这些有明确法律效力的证据政府都不予承认,对质劳动关系的时候,仅仅采信企业一方的单方面证言,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难以信服。 再者,特事特办的处理原则、“人文关怀”的处理结果,看似“人道”,实则将企业和政府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在深圳这样一个世界工厂,劳资纠纷颇为常见,尘肺职业病赔偿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获得解决。然而政府却只强调“人文关怀”,不顾及“法律框架”,拒不采信合法证据,承认工人的事实劳动关系;将工人的维权行动作为群体性事件,“特事特办”,将普遍存在的问题个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举措。 死亡接力棒 曾经,打风钻对于普通农民工而言是很挣钱的一份工作,耒阳人凭借着先发优势从事这一行业长达数十年。然而,赚钱的行业并没有使他们摆脱贫困,却葬送了他们的生命。耒阳市导子乡双喜村已经有十多名风钻工人死亡,平均死亡年龄40岁。尘肺病的阴影和死亡的恐惧笼罩着宁静的小山村。耒阳人再也不去打风钻了,给再多的钱也不去了。 然而城市的建设依然需要爆破,依然离不开风钻工。张家界接过了耒阳的接力棒。目前,张家界桑植县已经有两三百人在深圳从事风钻工。他们开始的时间比较晚,所以病情还没有耒阳那么严重,不过也已经有两名工人死于尘肺病,还有不少的人表现出明显的症状。 对于耒阳人的下场,张家界人心里也清楚,他们知道耒阳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然而难以摆脱的贫困困扰着他们,高工资鼓动着他们的欲望。张家界桑植县河口乡的胡典武已经从事风钻工很多年了,身体已经显现出尘肺病的症状,只是他不敢去检查,他觉得查出来也没有办法,反而会给自己增加心理负担。女儿上大学,一年的费用将近两万块,家里还有老人要养活,像他这个年龄进工厂已经不可能了。身上的担子让他顾不得尘肺病的威胁,明知这是一条不归路,还要硬着头皮走下去。他们是在和死神赛跑,希望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挣尽可能多的钱。 早在5月份的时候,张家界的工人们也试图到深圳市职业病医院进行检查,医院给出的答复是,他们必须首先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然后才能进行体检。 又是劳动关系。他们被挡在冰冷的大门外。 老板不肯为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他们面临着比耒阳更残酷的情况。老板更加狡猾了,那些表现出尘肺病症状的工人已经被老板辞退了,同时老板也更加注意销毁证据。而且,他们更不可能获得深圳市政府的“人文关怀”。死亡的接力棒,就这样开始了它新一轮的传递。 (作者任教于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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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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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在持续一周的时间里,乔治·索罗斯 (George Soros)在位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中欧大学 (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 发表了共分五个部分的系列演讲,阐述了他对危机中的金融市场、政治体制和开放社会的思考与主张。在第五日的演讲“未来的路”中,他着重探讨了金融危机将如何重塑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以及由中国代表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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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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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北京才一个月,碰到的同仁、家长和有识之士,谈到教育都痛心疾首。前几天天钱学森先生逝世,媒体报道也是强调他那一句话,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去办学。他说得很直白:这是当前中国很大的问题。现在大家都怪罪教育体制。这自然是不错的,一边是应试教育,一边是产业化、官僚化、量化的办学,教育和学术伦理在沦丧,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但这在在业内人士、教育部门,绝非什么新近的发现。所以抱怨归抱怨,其实是无须继续评论的。 今天就谈谈法学教育在这个恶劣大环境下,面临的一些特殊挑战,以及我们力所能及的一些对策、改革的路向。 1 不以美国法学教育为蓝图 本来恢复法律教育以后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的职业化队伍,形成一个职业化的共同体,30年的时间并不短,但这个共同体建立得并不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化的门槛很低 今天法学在“文革”结束后的恢复建设,是30年来法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是非常重要的。法学院的教育虽然只是一个专业化的训练,但也有一些问题。 标准教科书不是讨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状态,而往往讨论的是应然的、超越现实、理想化的架构方式。这个理想跟美国有关系。我们的法学教育也往往直接间接提到或关注美国的法学教育,看上去是一种比较方法充斥论文的写作、学者的论述、学生的思考,甚至影响到社会上。很多论文、教书一般开始都是美国怎么规定、法国、日本、德国怎么规定,到了最后一章才是中国怎么规定,提几点建议。具体问题还没讨论,就结束了。 美国与中国的法学教育有根本的差异,至少在目前很难拿来比较,或许说作为一个目标来套用。美国的法学教育是单一的研究生教育,全部课程围绕一个学位来进行。中国正好相反。1980年代刚恢复时基本也是以单一本科教育为主,到1990年代设法律硕士以后,学位就多样了,固然可以吸引各种各样背景的人进入法律行业,但却把原本的设置搞乱了。 就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教授指出的,在现在的中国,法学的第一学位可以是任何一个阶段的学位(本科、硕士或博士),一个人可以从任何阶段进入法学教育。法律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也不需要法学专业,整个行业门槛变得很低,职业化受到阻碍。 本来恢复法律教育以后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的职业化队伍,形成一个职业化的共同体,30年的时间并不短,但这个共同体建立得并不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化的门槛很低,不同的阶段都向外开放,这样的教育制度太繁复,还促成很多不规范作法。到1990年代末扩招,一下把就业市场搞乱了。现在很多学校,法学专业的就业很不好,并且由于就业压力、法律就业市场接近饱和,大部法学院毕业生流向非法律职业。 这就逼着考虑法学教育作出相应调整,不仅是一般的法学院校,北京最好的法学院,即使是像清华、北大法学院,也面临相当的压力和多元化市场的需要,更不要说法治建设本身的需要了。 换言之,中国特色法治建设需要,并不是以美国为蓝图的,也不是以美国的法学教育为蓝图的。因此我们对法学教育的想像,必须调整,必须考虑到我们所在社会的需要。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考虑把必修专业课份量缩减点,淡化分科过细,而强调一种通才教育、能力教育,这点倒是跟美国法学教育借鉴的。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不分专业的,学生愿意注重哪个方面是自由的,学校本身没有要求,毕业后招聘部门也不会问学生的专业,大家认为这不是问题。专业化训练应该是毕业以后进行,毕业前三年是基础课和任何专业的选修。我觉得中国的法律教育也可以考虑这点, 除了通才化教育原因,还有就是现在法学教育过于繁琐,既然有法律硕士,同本科的法学教育实际上是重复的,还不如把本科的教育通才化,淡化它的专业色彩,使得本科在思路方面比较广,在法律硕士方面也可以强调专业性、学生的背景不一样,加以区别,而不是仅仅是名称不一样。 它倒不一定说是通识教育,而是一种通才训练,可以更多地做些调查,而将专业色彩淡化。中国的专业化实际是从解放后开始,解放前没有这么厉害,解放后受苏联影响,也因为工业化建设需要设立了很多专业,在那个时代,高速发展改变一穷二白是必要的,跟当时的国家需要有关。但现在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让年轻人过早地进入专业化范围,不利于长远的培养。 2 概论式开课有僵化危险 法律重要不仅仅因为它是一种专业,可以赚钱,法律同时是公民素质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教育也需要比较宽,需要打通各个部门法的考虑,尤其是与宪法的关系 目前法学院设科方式为概论式,一般的基础课、专业课都是概论,给出些概念、条款、标准解释、案例,背着考过就完事了。此前有学生跟我说过,他平均每门课花一个星期就能对付,一学期大部分时间也不用上课,可以看其他的书,听其他的课。我觉得很有道理,在目前这种制度下,这种概论为主、一般是立法导向的教学方式下,可能还算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即它的课程量大概相当于一个用功学生一个星期的工作量。 但也同时暴露出问题,不仅仅是教育,还跟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的发展过程有关。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等于是从空白状态开始立法,很多学者很早就介入、考虑立法,都参考现有学说来提出立法建议、评论立法草案,因此这种思维定势,像中学教科书一样把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用不同的话再说一遍。这样对智力的挑战的确不高。这样的教育模式一旦形成传统,就有僵化的危险。学生一代代面临不同的问题,国家的制度、司法实践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不会限定在教科书的范围内。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一是尽量引导学生去探索社会当中的真问题。像王亚新老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做的社会调查,到各地、到基层法院做调查把数据搜集上来,把问题跟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对照,这样的知识才有用。不然每门课一个星期,毕业后就还给老师了。目前这种情况让我想起美国的神学院的教学,主流神学院的教学实际上不是以宗教思想为主的,是非常学术化的。但毕业后除了当学者的,很多神学院毕业生都把学到的还给老师了。而我们正好相反,在学校里受意识形态熏陶,培养一种对普世价值的信仰、以为自己就要到美国了的幻想,事实远非如此。 我们老是这样教不好,在这两年中国经历了那么多灾难、危机、流血之后,我想我们的青年一代肯定不会这么思考,他会看到我们中国的现状,他肯定不会满意现在这样的教育。这种情况下,我们是需要改革的。 除了改革教育,还要鼓励学生从事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和工作,包括下基层锻炼,做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政府部门的工作,使得法律教育变成一种真正的公民教育。法律重要不仅仅因为它是一种专业,可以赚钱,法律同时是公民素质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教育也需要比较宽,需要打通各个部门法的考虑,尤其是与宪法的关系。 中国的宪法是活的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但是在大部分诉讼法和部门法的课程教学是跟宪法脱节的,但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存在于所有的法律规范之下的基石,这不仅仅是纸面的表述,还有学说、规范和百姓的期待,如果连这种期待都不讲,怎么可能理解宪法。 所以在课程设置上,要尽可能减低教条主义的倾向,不能把教育变成一个个考试科目。 3 有些能力法条里学不到 法律教育不是要翻天覆地的改革,大的体制改革不是一所法学院、一个老师能立刻作出贡献的,这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努力 如果在学习当中容忍这种过度的专业化和教条,容忍在几年时间学会一套话语,但又必须懂得社会上的那套,这就变成人格分裂了。 我们不得不学会一套话语进入学术领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又必须明白,这套东西不起作用,另外一套东西起作用。 这造成的后果可能是在决策时无法坚持己见,向不好的东西低头。这些东西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的。现在很多学者喜欢讨论民国时期的法学,一方面是想回顾历史,另一方面法学界确实受民国时期影响很大,尤其是民法方面。 我看过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一篇研究民国时期法制精英的法制思想的文章,写得很不错,里面专门有一大段讲这些法律精英的问题,说他们言行不一,分裂人格的问题,他没用这个词,但我认为如此。 王宠惠是民国时期最优秀的法学家之一,他一直做到外交部长,还起草了宪法,但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约法时候,蒋介石提要以党治国,司法党化,这与法学界精英们论述的法治背道而驰,但参与起草的人没有一个反对,他们提出的司法建议与其学术经历不符,到1946年考虑宪法草案能否付诸实践时,他们自己都没信心,难怪吴经熊先生该宗,信了天主教,翻译圣经去了。这是一种政治上的软弱,也是当幕僚参政付出的代价。 所以我们参与实践的法律人,要明白法律跟政治的关系,王宠惠他们那个年代认为法律是政治的灵魂,其实他说反了,政治才是法律的灵魂,只有懂得这个,懂得立法是政治决策,谈判妥协,往往有幕后交易,才能懂得怎么样才能运用智慧达到目标。 我们的法律教育应当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在座各位回想一下,除了宪法,其他领域恐怕都不会提到党、国家主权这些重大问题,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在接待信访的时候,党不可能在这个之外。 我并不是说法律教育变成政治教育,而是法律人要懂政治,这是基本要求。 最近我看了尼采的《苏鲁支语录》,一开头有个很有趣的故事:苏鲁支是个圣人,从树林里走出来,碰见一个老人,老人说,你当初进山的时候,怀里抱的是一堆灰,出来的时候拿的是火种,你不知道世界上的人都已经睡着了么?你拿这些火种干什么?你对那些睡着的人何所求呢?他们都睡着了。 苏鲁支说:因为我爱人们。 老人说:你去干吗呢?他们不会听你的。 苏鲁支问:你在这个树林里干嘛呢? 老人说:你就留下来跟我一起吧,不必到人们中去,宁可与鸟兽同群,为何不愿与我一样呢?在熊中为熊,在鸟中为鸟。 苏鲁支说:在树林里何所为呢? 老人说:我就编点歌词,自己唱。也憨笑、也悲戚、也低喃,如是,我是颂赞上帝。 苏鲁支没说什么,笑笑就告别了。 但苏鲁支独自时,向内心说,这是可能的么?老年的圣者在他的树林里还没有听到,上帝已死。 我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想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在树林里独唱,颂赞他的上帝,可是在苏鲁支看来,这怎么可能呢?上帝已经死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的法学教育也要改革一下。 法律教育不是要翻天覆地的改革,大的体制改革不是一所法学院、一个老师能立刻作出贡献的,这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努力。但我们现在要注意的无非就是这么几条: 一是训练应该更着重于能力,思维的能力、演说的能力、辩论的能力。要把能力培训当成重点。能力当然不完全是课堂训练,往往是人和人之间交往处理时间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多了一条理由看下去,眼睛要往下看,看社会生活当中的利害关系。 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学习一点社会科学。法律泛泛地说也算社会科学,从学术训练的角度来看,学点社会科学也好,有助于提高学习分析思维的能力。 三是要讲政治,要培育一种基于宪法的政治意识,尤其是培养基于宪法序言的政治意识。中国宪法序言跟任何国家都不一样,就是中国特色,是中国政法制度的基础,是一种艺术。 第四,看问题不要孤立地看,要看到历史,要有历史意识,懂得历史渊源,这是基础。有了历史意识和历史调查,法律基础才更成熟,才会懂得某些案件该怎么处理,某些冲突该怎么防止,防止它成为法律事件。有的时候成为法律事件很好,有的成为法律事件不好,很麻烦,要制止。 这些你在法条里学不到,必须懂政治、懂历史。有了这两条,我们的同学才会有批判意识,批判地看待社会上的问题。 当钱学森先生说中国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办的时候,他指的是自然科学创新,但对文科道理是一样的。要有一种批判的意识,要有陈寅恪先生说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这是一种道德基础,有一种伦理精神在支持,法律教育不能把它排斥在外。过去的30年,对这方面比较忽略,不仅在职业建设还是法律教育中。 这对老师来说也是更高的要求,我在别处讲过苏格拉底的故事,有一句话,美德无法传授,美德只能示范。要是我们老师自己就到处抄袭,炮制垃圾论文,嘴上却天天嚷嚷宪政,他示范的就不是美德,而是堕落了。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陈霄、肖莎根据2009年11月9日冯象先生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座现场录音整理,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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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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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希望见到拥有优裕资源和调查便利的香港学术界, 会承担社会菁英的义务, 倾身探究九龙皇帝曾灶财的发现和控诉, 是不是查实有据。 最低限度, 要肯定那个历史背景, 是否真确。 而且, 很有可能, 从未被人诉说, 从未平反…香港人稍为留意的都知道, 据曾灶财的街头书写和传媒的零散报导, 曾灶财在1955年他 35岁时, 在家乡广东省莲塘村翻看族谱, 发现曾家太祖原来曾经得到御赐土地, 在位于九龙包括钻石山坟场等地方。这些地后来被英港政府侵占, 不肯交还或赔偿。 曾灶财就从那时开始洒墨如血, 在九龙香港的大街小巷, 不停控诉他家祖地被英人吞占的历史, 并且自封为九龙皇帝, 声诉曾家主权。1900年一段大后果的小插曲 1900年3月15 日, 立法局(立法会在1997年前的旧称)三读通过《新界田土法庭法案》(No.8 0f 1900)(下称《法案》)。 这份法案意义重大, 彻底改写了新界以后的命运。假如当时身兼香港商会主席、渣打银行大班的非官守议员韦赫 (T.H. Whitehead) 没有不断发言抗议, 我们现在或许便不会注意到, 英国政府是在历史的这个时刻——不是1898年6月9日中英换文签订《拓展香港界址专条》那时, 也不是港英政府霸王硬上弓在1899年4月16日在大埔正式接管新界那时, 而郄是在1900年3月15日, 无声无臭的在立法局闭门三读的那一刻, 用法例的形式偷天换日, 把新界的全部土地非法兼并。 据《法案》第15条写:「现谨宣布新界全部土地为皇家财产, 按1898年6月9日《拓展香港界址专条》所订年期内, 任何人…未经授权, 俱属霸占皇家官地…」(1900年3月31日香港政府宪报, 后称「宪报」) 这段官样文章, 现在读来, 或会觉得毫无新意。 但其中玄机, 在过去一百余年, 似乎还未有任何人、任何著作把它揭穿, 指出这是非法行为。除了一人例外: 当日发言抗议的非官守议员韦赫。 韦赫抗议的要点指出:1- 政府现在要求三读的稿本, 从目的到内容, 完全不同于上年11月底二读通过并刊登宪报的《法案》(1899)草案原稿。而在这几个月里, 立法局从未指示或授权作有关修改;2- 原草案的框架, 目的是让新界居民原有的契据能够经由英国皇家发出的证书来鉴证认许, 以及防止有人在无法通过鉴证和未有得到皇家批准书的情况下占用土地。但现在的草案改成为宣布没收新界的全部土地, 不理会人们本来持有甚么契据或甚么身份。从今以后, 新界全部人都变成霸占英国皇家官地, 除非他们能够取得英皇发的官批;3- 《法案》(1899)草案符合界址专条第六条「在所展界内, 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 若因修建衙署…等官工需要地段, 皆应从公给价。」但新的修订稿违反条约, 反而宣布新界全部土地是英国皇家财产;4- 现在提出来三读的草案修订稿从未刊宪, 没有译成中文, 更没有在新界张贴通知。它严重影响私人权益, 各方受损人等应有权发声, 但受影响人甚至没有机会知道立法局当下正在进行的事。所以, 应立刻停止三读。 把修订稿作为新的草案初读, 且译成中文, 到新界张贴, 让土地主和租客有充份时间表逹异见。(见1900年3月24日宪报)狸猫换太子改写曾灶财命途把法律私底下偷偷掉包, 不知算不算千古奇闻。事实是, 在1899年立法局会议纪录及宪报刊出的草案原文里, 的而且确还附有着署理律政司煞有介事的说明: 「本草案相当大程度是按《1890寮屋法》的理套订定…建议用发给(certificate of title) 来代替 (Crown lease), 因为新界土地持有权一般乃是永业权, 这点己查明无误; 本政府因《界址专条》所限, 不能批出超过99年期的…」(1899年11月23日宪报)这个说明和上述抗议, 都刊登在1899-1900年宪报, 谁都可以上香港大学图书馆香港政府报告网页, 随时按键查核。署理律政司的一番话, 实在又只是覆述1900年2月由港督卜力指示呈交给立法局的结论: 「曾经有考虑过用来交换中国地契, 但碍于…租借新界99年的期限, 所以必须放弃土地官批的念头。」(辅政司洛克 , 156页, 香港大学图书馆香港政府报告网页, 后称「网页」)在法例二读和三读短短的三数月之间发生了甚么事, 致令香港政府的立场 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时, 新界抗英起义己被彻底敉平, 乡绅恭顺贴服; 远在北方, 清政府正陷入义和团乱局, 英国为推动八国联军的战火蓄势待发。是否就是这个背景, 令英国看准, 能放心做名副其实的「趁火打刧」? 毕竟, 当时英国殖民地部对香港管治诸大小事务都直接过问, 港府只是依令行事。无论如何, 1900年3月立法局会议突显了政府在经济的利害当前, 是会用违反法定程序来逹到政治之目的; 把行政、立法和司法, 当作随机应变、随时互换的东西。英国和香港政府当时做到的, 毕竟是为政者经常想做而未必顺利得逞的事。另一方面, 政府还是不得不通过立法来获取认受性。 在这骨节眼上, 议员有没有尽职发挥功能, 发声监察政府, 利用投票来堵截恶法, 是可以造成分别的。至低限度, 是唤起民间警觉。韦赫当年力主把法案译成中文到新界张贴, 用意似乎在结合民间力量, 抵垒政府的非法行动。香港史学界对韦赫不算陌生, 一般对他并无好感。他曾在1892年一份调查报告把保良局指为「秘密社团」, 这普遍被认为是歧视华人的例证。 另一方面, 韦赫也领导过反对歧视华人的《1899传召华人法》。 但据学者分析, 他只是从宪制角度反对赋予政府过大的权力, 而不是反对歧视华人本身 (陈明銶编:《岁月漂揺—中英夹缝之间, 1842-1992》, 97页, 香港大学出版社, 1994年)。 虽然, 比较下来, 当时所有高等华人议员都无一例外, 忠诚効忠于英港政府, 没有向歧视华人的法案说不。韦赫是银行大班, 主力开拓中港两地华人资本的市场, 积极主张对华用武以拓展商机。 他在立法局的亲密伙伴, 是中环街道以他命名的大地产商遮打先生。若从商人的利益为考虑, 或许可以推论, 韦赫之反对《法案》的修改本, 或许只是反对政府独吞新界利益, 令商人不能分一大杯羹。然则, 商人也和政府一样, 运用立法程序, 以求逹到政治私利。社会地位和历史时空都和韦赫相距甚远的曾灶财, 是为了他自己一门曾氏的利益声诉。分别是, 曾灶财是一介平民, 他只有一管柔靱的毛笔。 但假如在1900年当时, 许多「曾氏」有机会纷纷发声, 就会不会成功堵截政府的鬼鼠动作, 从而改写新界后来的发展? 提出这个假想问题希望不算多余, 因为现代社会的走势, 很大程度都是在政府、议会和民间的永恒角力中迀回行进的。从英治到特区, 官方历来的口径, 都宣扬英国当年接管新界是「尊重和保存了地方风俗和生活方式不变」云云。 刘润和博士在《新界简史》已驳斥了这些说法, 指出「几乎在一夜之间, 英国人在经济上改变了新界的土地拥有形态…由永业权变成承租权。」(32-35页, 香港三联书店2005年7月)。刘博士在本书对新界问题作了全面整理, 但甚至是他, 也被狸猫换太子骗倒, 错把1899年和1900年的《田土法庭法案》, 误为是两件事情, 两条法例! 由此可见一斑, 由来不义的历史之未为披露, 和受人误导之多, 真是挖之难尽。1900年3月偷天换法后, 新界生活表面如旧。不久, 政府将为土地全面丈量入册; 这个过程, 将令许多民地转移为英女皇的官地。因此一节, 铺垫了不归路, 曲折造就了曾灶财大半生的命途。一笔胡涂帐的新界土地登记表象或真象, 经过时间冲淡, 足够给人错认, 1900年代新界土地登记虽然扰民, 但新界人还是好端端的有他的地, 过他的活。这种错觉, 直到今日, 还会在香港电台和土地注册处合作在年初推出的系列之类, 不断以讹传讹。历史的不公义造就了新界许多恶性积习及棘手的土地问题, 在今日来看, 许多令人莫名其妙。例如, 政府为甚么总是不愿意在新界重做地界测量, 以澄清常令小业主懊恼的地界纠纷? 为甚么前英港和现今特区的政府, 总像是有所避忌, 任由新界地方搞成一团糟?这些问题的底蕴, 在中英前途谈判没有浮出枱面, 在基本法里没有宣示, 在特区没有处理。或许, 这是因为从1900年开始的新界土地问题, 己被历史的不义铸成潘多拉黑箱, 打碰不得, 揭开或会有祸患跑将出来。基本法的智能, 是把烫手山芋交给下一代人, 将来再算。反正, 只有天知道, 五十年后的中国香港是甚么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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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20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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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开卷,大英博物馆将《女史箴图》卷拦腰裁为两截,裱在板上悬挂。由于长期地球引力影响,我看到的《女史箴图》卷已出现掉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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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社会
20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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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7月6日至9月20日,我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平山郁夫丝路研究奖学金"资助,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在蒙古、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和我国新疆西南的阿克赛钦地区及西藏西北的阿里地区考察古代交通。我这次实地考察的重点是七至十世纪西藏高原通其西北之路,包括:西藏最早通新疆之路,喀喇昆仑山区的古代交通,吐蕃(629-848)西进中亚之路,葱岭山区的南北交通。考察的内容主要是交通路线的走向,即古代人通过的可能性。同时调查了一些古迹及民风民俗等与古代文化有关的材料。简言之,实地考察中我最注意的是山口、路口、河口、渡口,以及自然地理如山、河、路关系,气候、植被与经济生活关系等非到实地不能感觉到的情况。这样将实地考察所得与文献史料记载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使我对西藏高原西北的古代交通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解决了一些单靠文献史料不可能解决学术难题。 一、西藏最早通新疆之路 由于自然地理的原因,古往今来从西藏高原通往其西北的道路主要有两条: 1、向北去塔里木盆地。有两条路线:一条大致与今天的新藏公路所经相同,即穿越阿克赛钦(Aksai Chin,突厥语,意为"中国的白石滩")这片夹在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之间的荒漠;另一条经由今天印占克什米尔的拉达克地区向北,翻越喀喇昆仑山口、苏盖提山口到达赛图拉(Shahidulla)与前条路线相会。然后,或者转向西北直下塔里木盆地西南斜坡上的叶城绿洲(即唐代的朱俱波);或者向正北由桑株大坂翻越昆仑,再东去和田或西去叶城。 2、向西跨越帕米尔。这条道路的主要一段是要经过古代的勃律(Palur)地区,相当于今天巴基斯坦所领有克什米尔地区之大部分。 现在,学界公认,在公元七世纪上半叶,当吐蕃刚刚实现内部统一并开始向外扩张时,它还没有完全征服青海地区的吐谷浑(森安1984:7、10,注37、47)。所以,上述第一条道路实际上是吐蕃向高原以外发展的最早路线。但是,这条路的重要性长期不被学界所重视。特别是一些研究吐蕃与西域关系史的学者,他们或者直接就无视这条道路的存在(白桂思1987:30),或者仅仅由于恶劣的气候和地理原因而将其排除在研究对象之外(森安1984:60-61,注18)。这些学者都认为,吐蕃一开始就是向西绕道葱岭(即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的。但是,迄今所见有明确纪年的有关吐蕃人出现在葱岭以西的记载属于公元704年(塔巴里,卷2:1153;白桂思1987:66及以下各页),尽管不完全排除吐蕃人此前跨葱岭进入西域的可能性,但如果他们一直就是这样做的,那该如何解释能够明确断代的有关记载都集中在七世纪末以后而不是此前这一事实呢?恰恰相反,我们掌握的许多史料表明,在唐朝初年,吐蕃军队几乎总是越于阗南山(昆仑与喀喇昆仑)与西突厥余众连兵袭扰塔里木盆地缘边绿州的(王小甫1992:44及以下各页)。只是后来,唐朝于长寿元年(692)重新收复安西四镇并戍以重兵(《旧唐书》卷198:5304),吐蕃才被迫向西开通绕葱岭进入西域之路的。 有关于阗之南存在这条道路的记载可以追溯到现存最早有关西藏高原与外部交通的汉文文献史料。据《隋书》记载,于阗"南去女国三千里"(卷83:1853)。至唐朝初年,玄奘说,东女国"东接吐蕃,北接于阗国,西接三波诃国"(《大唐西域记校注》卷4:408)。三波诃即今印占克什米尔之赞斯卡(Zanskar)地区。据《释迦方志》说:"东女国非印度摄,又即名大羊同国,东接吐蕃,西接三波诃,北接于阗。"(卷上篇4:37)。《唐会要》卷99和《通典》卷190都说大羊同东接吐蕃,北接于阗。可见,玄奘所说的"东女国"就是《隋书》记载的"女国"。 一般说来,汉文史料记载的"大羊同"就是藏文史料中的上象雄(山口瑞风1983:239-40)。据敦煌所出古藏文《大事记年》记载,吐蕃已于公元644年征服羊同并将其纳入治下。古代的羊同主要指今天西藏阿里和克什米尔的拉达克地区。所以,随之而来的吐蕃军队经由这里传统的交通路线向北发展是很自然的。 食盐曾经是这条路上贩运的主要商品之一。《隋书》说,女国"尤多盐,恒将盐向天竺兴贩,其利数倍"(卷83:1851)。另一方面,据藏文史料说,是朗日论赞从北方的突厥人那里得到了食盐(《王统世系明鉴》第8章:49;《藏族简史》第1部分第1节:20)。朗日论赞是吐蕃王朝第一代赞普松赞干布(?-650)的父亲,他的活动时代当在公元六世纪。将汉、藏史料有关西藏高原早期食盐的记载联系起来认识,可以认为,朗日论赞的食盐也是从女国转贩来的。很可能,正因为女国地近北方的突厥人居地,它才成了北方所产食盐的重要转贩地。 同时,朗日论赞的行动也表明,西藏高原本身的食盐资源开发并不太早。甚至直到本世纪60年代,著名的英国记者内维尔·马克斯韦尔还这样描写阿克赛钦:"虽然这个地区一片荒凉,人迹罕见,寒风刺骨,根本没有饲料和躲避风雨之处,然而,对人们来说,也还有它的重要意义。一条古时的商路穿过此地,在断促的夏季,中午前后几个钟头,溪流里的冰融化可供牲畜饮水时,载着生丝、玉石、黄麻、食盐、羊毛的牦牛队,就从现在的新疆经过这里前往西藏。"(马克斯韦尔1971:18)我们注意到,当时食盐仍然是这条道路的主要商品之一。而且,正是在这里,在今天的 新藏公路上的著名站点三十里营房往东,有两个连续的地名:小盐池、大盐池。1993年秋天,当我沿此路从新疆往西藏进行考察时,同行的一位家住狮泉河的藏族商人还在这一带询问购买食盐。据她说,狮泉河的人认为这里盐矿产的大粒盐(石盐)特别适于腌制用。只不过据大红柳滩开饭馆的人说,这一带虽有两个盐矿,都已经不正常生产了,只是偶而有人去挖一袋来自己吃。 同商业活动一道,文化交流也沿这条路展开进行。在西藏最西北的日土县,曾经发现了大量岩画,其中不少内容与宗教有关。据研究,大部分宗教岩画都是关于古老苯教(Bon)的(侯石柱1991:130-31)。苯教是西藏古代的一种原始宗教,大多数学者认为它是在原始萨满教的基础上接受波斯祆教即拜火教因素而形成的(噶尔美1975:182)。日土苯教岩画的画面主要就是-系列不同的宗教符号,研究者认为可以反映日火崇拜在西藏发展的各个阶段(侯石柱1991:131)。类似的日火崇拜岩画也发现于新疆和田地区桑株巴扎西南26公里处的桑株河谷中,当地地名叫"乌拉其",维吾尔语意为"指路者"(陈兆复1991:158-60)。如前所述,桑株大坂自古就是西藏高原北通塔里木盆地的要道之一。因此,可以认为,那些古代波斯的宗教因素正是沿着这条道路从中亚传入西藏的。尤其是迄今为止在巴基斯坦北部所发现的传播波斯宗教的古代粟特商人的活动痕迹,很少超过印度河谷中的夏提欧(Shatial)东边(耶特玛1989:44及以下各页)。夏提欧是印度河谷中著名的奇拉斯(Chilas)镇西面的一个地名,该地在印度河南岸,其对岸就是达列尔(Darel)河口与唐格(Tanqir)河口之间的山崖。达列尔河谷前人曾考定为古代的悬度,并将之比定为玄奘所记乌仗那旧都达丽罗川(《大唐西域记校注》卷3:297)。现在看来,所谓乌仗那旧都所涉及范围当不止于达列尔河谷(耶特玛1989:37及以下各项)。不过我认为夏提欧(Shatial)这个地名倒很象是古汉语"悬度"(*γiwan dak)一名的遗存。 异质方产生交流的必要。正因为恶劣的自然环境成了文化发展的障碍,象阿克赛钦、帕米尔这些地方才成了不同文明联系的纽带!所以,当我们致力于文明史、文化交流史研究乃至文化遗产保护和环境研究工作的时候,有必要对这些地区给予更多的注意。这一现象也表明,开展和实现交流是人类文明不可逆转的趋向和不可缺少的因素。 很可能,古代穿过阿克赛钦在中亚与西藏之间开展的经济文化交流,同在欧亚大陆上许多其他地方一样,也是由粟特商人来承担的。例如,写于十世纪的波斯文佚名作者地理书《世界境域志》中提到一个叫做Tusmat的地方,位于于阗之南,与于阗相隔一道大山(米诺尔斯基1937:93,259)。这就是说,Tusmat指的正是昆仑山和喀喇昆仑山之间的那片地区,即今天的赛图拉、苏盖提(三十里营房)一带。Tusmat很可能是一个合成地名,tus源自突厥语的tuz"食盐",mat或math为波斯语"浆、汁"之意,二者合成意为"盐汁、盐卤",用以指当地的盐池。这类合成地名在中亚屡见不鲜,它们或许是由于当年操东伊朗语的粟特人在突厥游牧部落中经商而产生,或许是在后来的民族融合过程中所产生。由此我就想到,可能正是从粟特(Sogd)这个名称产生了苏盖提(Suget)这种地名,这种地名在中亚也是屡见不鲜的。"苏盖提"一词在现代维吾尔语里意为"柳树",但却不见于古突厥文碑铭(特勤1968:365及以下页);现代维吾尔语里更常用"塔勒"(tal)一词来称呼柳树。 许多学者都认为,藏人自称所用的族名"蕃"(Bod)就源自古代宗教名称"苯"(Bon),古藏文中这两种写法相通。唐代便称呼西藏第一个统一王朝为"蕃"或"吐蕃"。苯教是吐蕃王朝直到其全盛期都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有理由认为,吐蕃之统一并兴起为一强大王朝与苯教接受祆教因素从而成为系统宗教有关系。就现有资料来看,祆教(琐罗亚斯德教)的广泛流播主要是萨珊波斯(约公元224-651)将其定为国教以后的事,尤其是中亚的滑国(Chionites)或者说 哒(Ephthalites)统治时期(约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对祆教东传有很大推动,而这正好在吐蕃王朝兴起的前夜,因而很发深省。有的学者认为,苯教产生于三、四千年以前,受到外来文化影响从而形成系统宗教至少也发生在公元前三世纪(侯石柱1991:115、129及155以下各页)。但是,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这些重大事件没有对吐蕃王朝建立以前西藏地区的历史进程发生任何影响呢?我们不能接受这种仅仅基于传说的推测。 公元七世纪60-90年代,吐蕃与唐朝在西域进行了多次争夺。从史料记载可知,当时吐蕃人进入西域几乎总是首先进攻于阗(王小甫1992:50及以下各页),这就清楚的显示了吐蕃进军的方向。当时,吐蕃大论钦陵曾把他在西域活动的道路称做"五俟斤路"(《通典》卷190:5175)。俟斤是西突厥五弩失毕诸部首领的头街。五弩失毕部落的牧场分布在西突厥人居地的南部,所以又被称为西突厥十姓部落的右厢。因为突厥人以东方为前面,于是南方便成了右面(王小甫1992:28-31;汤姆森1924)。由此可见,所谓"五俟斤路"就是翻越于阗山,穿过昆仑、帕米尔和西部天山的山麓或山间草原,前往北部草原南缘的路线。将这条道路同古代吐蕃人获取食盐的道路连接起来,就形成了吐蕃人进入西域与西突厥余众连兵的主要路线。当然,这条路线肯定也能为商人尤其是粟特人所利用。 但是,公元692年唐朝收复安西四镇以后派遣汉兵三万前往镇守。在于阗地区,唐军配置的情况是:"于阗东三百里有坎城镇(今策勒县东北),东六百里有兰城镇(今民丰县东安迪尔/安得悦),南六百里有胡弩镇(*Ghunu恐即Kunlun音转,地在今赛图拉),西二百里有固城镇(敦煌出土古藏文大事记年写做Gu zan,指今皮山县桑株镇),西三百九十里有吉良镇(今皮山县西南克里央)"(《新唐书》卷93下:1150-51)。据唐朝兵制,镇下还有城、戍、守捉等驻防单位。在唐朝如此严密的重兵防守之下,吐蕃很难再从此道直接向北进入西域,于是,向西绕道葱岭便成为必要。公元十世纪成书的《世界境域志》说:"TWSMT(Tusmat?)之地,从前为汉人所有,现在属于吐蕃"(米诺尔斯基1937:93),那虽然讲的是后来的情况,但也反映了从前唐朝与吐蕃在这一带的争夺。 在初唐,就有取经僧走过这条路(《大正藏》卷51:1、3-4;王小甫1992:36)。就当时中国与印度间的交通而言,这条路是与吐蕃道(经泥婆罗)、迦毕试道(经吐火罗等地)并列的"北道"(注意,与《释迦方志》所谓"北道"不同)。作为商道,这条路直到近代还比从喀什去吉尔吉特一路利用率要高。1993年我沿此路进行考察,发现就通行而言,沿途自然条件要比想象的好得多。我从长年沿此路跑运输的藏族司机们那儿了解到,这条路一年四季均可利用,只是冬天严寒造成一些困难。 过去有一种错误的看法,认为古代的吐蕃军队是从克里雅山口进入西域的。确实,有一条小路翻越克里雅山口从新疆进入藏北羌塘无人区,但诚如清末所修《西藏志》所言,其路"冬夏不可行",困难异常。著名的探险家如俄国的普尔热瓦尔斯基(1839-1888)、英国的斯坦因(1862-1943)以及日本的橘瑞超(1890-1968)都曾想从这条小路翻克里雅山口前往西藏,但都没有成功(杜勃罗文1978:346-7;斯坦因1909;上原1937,下卷:765-75,813-16)。所以,说这样一条路在唐代就已存在并为吐蕃军队所利用是不可想象的。 二、喀喇昆仑山区的古代交通 在唐朝以重兵防守北道以后,吐蕃并未能立即打通经由整个勃律的西道。据汉文史料记载,吐蕃借道小勃律(藏文史料作Bru zha,即今巴基斯坦北部的吉尔吉特地区)攻四镇是开元(公元713-741)初年才有的事(《新唐书》卷221下:6251;王小甫1992:145)。但是,史料记载,还在公元694年,即唐朝克复四镇并以重兵戍守之后才两年,就有吐蕃军队到了北方的十姓可汗故地(七河地区,今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毗连地带)并挟所立西突厥可汗(唐人呼之为"伪可汗")南侵。这次进攻被唐军击退后,唐朝的碎叶(地在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玛克附近)镇守使攻取了吐蕃的泥孰没驮城(《通鉴》卷205:6493,参同页《考异》引《统纪》)。泥孰为西突厥右厢弩失毕部落联盟中两阿悉结部落之一,其牧地中心在千泉(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附近)。没驮(Mati)古突厥语意为"忠诚,忠实"(特勤1968:355)。泥孰没驮意为"忠诚的泥孰",质言之,这是吐蕃人在西突厥阿悉结泥孰部的一个据点。问题在于,在唐朝重兵封锁北道而吐蕃人自己又尚未开通经由小勃律的西道这种情况下,吐蕃军队何以能到达那样遥远的北方?看来,在北道与西道之间,西藏高原在古代还有一条通其西北的中道。 慧超《往五天竺国传》说:"其大勃律,元是小勃律王所住之处。为吐蕃来逼,走入小勃律国坐。首领百姓,在彼大勃律不来。"(《大正藏》卷51:977)。汉文史料中的"大勃律"主要指今巴基斯坦所领克什米尔的巴勒提斯坦(Baltistan一名当源自Baluristan,意即勃律人所居地)。小勃律在古藏文历史文书中被称为Bru zha,同一份文书中没有与之相对的地名,即没有相当于大勃律的地名,虽然后来藏文文献中有好些名称如巴勒提(Sbal ti)、波罗尔(Balor)、朗贡(Nang gong)等等用来称呼巴勒提斯坦一地(弗兰克1926:85、193)。这一现象表明,所谓的"大勃律"之地很早就已被吐蕃征服而纳入了自己的直接统治之下。正因为如此,这一地区在十世纪成书的波斯文佚名作者所著《世界境域志》中被称做"勃律之吐蕃"(Boloran Tibet),而其首府斯噶尔(Si dkar,今作Shigar)在《拉达克王统记》里被归于"墨"(Smad)地(弗兰克1926:32)。"墨"这个词在西藏地理中与另一个词"麻域"(Mar yul)一样,都意味着低地,而且总是用来指拉达克一带。也许就是这个原因,直到近代还有人把巴勒提斯坦叫做"小吐蕃",而把拉达克叫做"大吐蕃";甚至把它们分别称做第一吐蕃、第二吐蕃,而把西藏本身称做第三吐蕃(海达尔书1972:135,注2)。总之,勃律被分为大、小两部这一史实,反映了当初勃律王对吐蕃入侵的顽强抵抗。显然,向西开通勃律之路对吐蕃人来说并非易事。 从《拉达克王统记》的记载来看,吐蕃征服大勃律应是赞普贡松都杰(Gung srong 'du rje,汉文史料称器弩悉弄,公元676-704年在位)时期的事(弗兰克1926:32、85)。据古藏文大事记年记载,公元686年,论钦陵率军赴突厥地,然而于吐蕃境外滞留。我认为,钦陵这次是已离吐蕃而未达突厥地,其受滞当与勃律有关。据汉文史料记载,就在这年年底,勃律国首次遣使至唐朝贡(《册府元龟》卷970)。这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年,很难排除二者之间有某种联系,即吐蕃侵逼是勃律遣使唐朝的直接原因。然而到公元697年,史书中就有了大勃律首次朝唐的记载(《新唐书》卷221下:6251;《册府元龟》卷970)。由此可见,勃律之分为大、小只能是公元686-697这十年间的事。在这段时间中,如前所述,公元692年以前吐蕃进入西域的道路并不存在问题。就今所见各种资料来看,在692年与697年之间吐蕃只有694年这一次进入西域活动。所以,吐蕃征服大勃律实际上只是公元692-694两年间的事。这样,吐蕃就打开了另一条进入西域之路。 众所周知,巴勒提斯坦从前的或者说传统的首府在印度河以北的斯噶尔,而不是象今天在印度河以南的斯卡杜(弗兰克1926:85、184-186;耶特玛1989:40)。从斯噶尔有一条道路翻过喀喇昆仑山的穆斯塔格山口(在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的西偏南)可通往和田。这条路与前述吐蕃通西域的北道相会于麻扎达拉(Bazar Darra)或稍东的麻扎(Bazar)。清代在麻扎达拉设有卡伦,我1993年考察时听麻扎兵站的一位军官说那里残垣仍存。麻扎(这里当地人的通俗叫法,其规范地名应叫巴扎,维吾尔语意为"集市")历来是队商(caravan)食宿站所在,今天的新藏公路就经过这里。这两个地点都位在作为叶尔羌河上游主流的热斯卡木(Raskam)河北岸。热斯卡木河从东南向西北穿过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汇成的巨大山结,在这一段正好成为这两道山脉的自然分界。因此,热斯卡木河谷一直是西藏高原西北的一条重要通道,尽管这一路相对而言更为艰难。 我在这一带进行考察时从当地人那里了解到,除了穆斯塔格山口外,这一带还有一些重要山口有路可通,主要有以下几个: 1、星峡尔(Shimshal)山口。从麻扎达拉沿热斯卡木河而下向西北乘马或骆驼走三天,就可以到名叫九个泉(突厥语Toquz Bulaq)的地方。在这里,有沙冈(Shaksgam,我国有的地图称"克勒青")河从西南而来汇入热斯卡木河。沙冈河有三条支流:第一条也是作为主流的一条来自东南,其发源地之一就在穆斯塔格山口北坡,因此它也被叫做穆斯塔格达利亚(darya为突厥语里的波斯语借词,其源出自阿拉伯语,意为"河流")。显然,人们也可以直接从穆斯塔格山口沿河而下到达九个泉,1889年,英国人荣赫鹏(F. Younghusband,1863-1942)就走过这条路(维瑞尔1991:扉页地图)。 第二条来自西面,名叫布劳渡(Braldu)或泽拉夫善(Zerafshan)河。塔什库尔干的塔吉克老乡中流传着一首民谣:泽拉夫善河,你是产金子的地方(zar-fishan,塔吉克语意为"散布金子"),你的源头在星峡尔。翻过星峡尔山口,向西顺星峡尔河而下,出河口对面就是巴基斯坦北部洪扎河谷中的著名村镇帕苏(Pasu)。从帕苏向北可经明铁盖(Mintaka∠Ming tagh,突厥语意为"千山")达坂去塔什库尔干(但今天的中巴友谊公路走红其拉甫达坂),向南经海德奇石(Haldeikish,当地土语意为"雄羚羊之地")即所谓的"洪扎圣石"(Sacred Rock of Hunza)可到卡里马巴德(Karimabad)。卡里马巴德从前的名称是巴勒提特(Baltit),这里是洪扎地区的首府,扼两条重要的道路:一条傍洪扎河岸而下至吉尔吉特;另一条渡过洪扎河向东南溯纳加尔河而上,跨纳加尔河的源头希斯帕冰川(Hispar Glacier)有一条捷径抵达巴勒提斯坦的首府斯噶尔(达尼1985:6-7)。 第三条来自西北,因发源于俄普朗(Oprang)山口,所以叫"俄普郎沟"(Jilgha,突厥语意为"山沟")。 2、俄普朗山口。翻过这个山口就到了著名的红其拉甫山口附近,如前所述,今天的中巴公路经过这里。但据我1993年往返两次沿中巴公路考察,红其拉甫山口巴方一侧山高水险加滚石不断,远非中国一侧可比。所以,塔什库尔干县政协副主席马达里汉先生断然向我否定了古道在红其拉甫经过的可能性,他说从俄普朗沟经星峡尔去巴基斯坦路虽迂回,但也比红其拉甫好走。 3、伊里苏(Illiq Su)山口。从九个泉沿热斯卡木河而下,沿途有一些村落,都属于塔什库尔干县的热斯卡木行政村,道路极为艰难,夏季根本无法通行,冬季也只有当地以山岭为惯常径路的村民才勉强能走出来。据塔什库尔干县地名办公室的张雄同志说,1992年他们到热斯卡木搞地名调查,雇上马、骆驼从麻扎沿河而下,顺此路到到塔什库尔干共走了十五天。从九个泉走五天左右可以到热斯卡木河左岸的乌如克(Uzuk)村,这儿有一条小河从西北流来,在该村的北边汇入热斯卡木河。溯这条小河而上,经过最为困难的一段路程以后,可以到达伊里苏山口。翻过山口顺伊里苏沟向西北而下,很快可以到达中巴公路边的麻扎种羊场,塔什库尔干河从从种羊场东边向北流过。 从麻扎种羊场有一条叉路拐向正西。沿这条路溯卡拉其库尔河而上,两边均为草场,先后有五个重要山口:北边先后有拜依克(Baiyik)山口、吐格曼苏(Tugman Su)山口向西北通往目前为塔吉克斯坦所据的小帕米尔;南边先后有明铁盖山口、奇里克(Kilik)山口通巴基斯坦北部的洪扎河谷;正西卡拉其库尔河的源头是柯克得鲁克(Kok Terak)山口,该山口西面即阿富汗的瓦罕帕米尔,因而又被称为瓦赫几尔(Wakhan Jira,清代译称倭海及蕊,意为"瓦罕溪谷")山口。1895年俄、英私分帕米尔,即以瓦罕帕米尔及小帕米尔一部分给阿富汗,形成了所谓的"瓦罕走廊"。 在热斯卡木河谷的东北,几乎与其平行,隔山有另一条路从麻扎达拉向西北直通塔什库尔干。这条路在高山峡谷中上下穿行,在一个名叫皮勒(Pil)的地方跨过叶尔羌河,又在皮羌亚特(Pichanyart)附近翻过最后一个山口。不过,这条路想必是比其他道路更为艰苦困难,以至我从未听当地人提到这条路,而只是在一份地图上找到它。 所有上述这些山口除星峡尔之外都通向塔克墩巴什帕米尔。塔克墩巴什帕米尔是所谓帕米尔八个"帕"中最东南即最接近西藏高原的一个,塔什库尔干是其中心城镇,这里至少在托勒密(约公元90-168)以前的时代就已是中西交通的丝绸之路上的著名枢纽之地了。托勒密《地理书》中提到的"石塔",据考即塔什库尔干之地(米诺尔斯基、1937:233),我国《汉书》称之为"蒲犁"(卷96上:3882及以下页)。 大约在公元727年,慧超回国途经塔什库尔干之地,他说:"过播蜜川(今大帕米尔),即至葱岭镇(指今塔什库尔干。--引者)。此即属汉,兵马见今镇押。此即旧日王裴星国境,为王背叛,走投土蕃。然今国界无有百姓。外国人呼云渴饭檀国,汉名葱岭。"(《大正藏》卷51:979)土蕃即吐蕃。据《新唐书·喝盘陀传》记载:喝盘陀或曰渴饭檀,唐朝于"开元中破平其国,置葱岭守捉,安西极边戍也。"(卷221上:6234)又从《册府元龟·将帅部》立功十一的记载可知,开元十年(722)唐军方开葱岭,即应小勃律王之请与之合兵大破吐蕃,小勃律遂为唐之西门(卷358)。可见渴饭檀国王裴星投靠吐蕃应是此前的事,甚至很可能是开元年代(713-741)以前的事。因为《新唐书·小勃律传》说,开元初年吐蕃已困迫小勃律,欲行借道之事(卷221下:6251)。这条西道一开,条件相对比较困难的中道利用价值就不大了。所以我认为,正是由于渴饭檀王裴星投靠吐蕃,才在公元692-713年间给吐蕃军队提供了一条进入西域的新路线。然而这就削弱了唐朝重兵戍守于阗地区的意义,所以唐朝要进一步置镇葱岭,并最终以小勃律为国之西门(参王小甫1992:145及以下各页)。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元704年吐蕃军队能够不经小勃律而到达远在乌浒水(今阿姆河)北岸的怛密(今乌兹别克斯坦捷尔美兹)这一丝绸之路上另一传统的枢纽之地,而与突厥人、挹怛人连兵向大食守军发动进攻(塔巴里书,卷2:1153;王小甫1992:138-139)。与阿拉伯文史书的记载相应,汉文史料也说:至少在公元720年以前,护密(今瓦罕)由于"地当四镇入吐火罗道,故役属吐蕃"(《新唐书》卷221下:6255)。可能,作为"大食之门"(波斯语作Dar-i Taziyan)另一面的"吐蕃之门"(Dar-i Tubbat)这个地名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该座"大门"位在今天阿富汗东北巴达克山省的吉尔姆(Jerm)和泽巴克(Zaybak)之间,即在巴哈拉克(Baharak)或扎尔迪吾(Zardiv)山谷,从而绾毂来自瓦罕及其邻近地区如巴基斯坦的奇特拉尔、吉尔吉特乃至中国新疆的交通(米诺尔斯基1937:112、120、350、365)。当然,扎尔迪吾山口一带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孔道,同时它也曾长期是伊斯兰和非伊斯兰文化的分界。 最后应当强调的是,唐玄奘取经归国所经过的波谜罗川,以及慧超归国、高仙芝远征往返所经之播蜜川,都应该是指今天所谓的大帕米尔谷地,而不是从前有些学者所说的瓦罕帕米尔(斯坦因1921,卷1:73)。因为在唐代汉文文献中,瓦罕帕米尔或者说瓦罕河谷被明确地称为婆勒川(《旧唐书》卷104:3204;《新唐书》卷135:4577)。大帕米尔历来是最常用的一条通道。今天,站在塔什库尔干的"石头城"(唐代葱岭镇遗址)上,人们可以看到其正西有一个山口,据当地知名人士说,那叫新滚山口,其西边现为塔吉克斯坦所据有的地方叫新迪,正是通大帕米尔的道路所经之地。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慧超说"过播蜜川即至葱岭镇"。另一方面,据当地人说,瓦罕河上游溪谷(所谓的"瓦赫几尔")深险陡峭,且缺乏草场,很不利于商队或稍多的人员通过。而且,瓦赫几尔/柯克得鲁克山口远距塔什库尔干180公里左右,这段距离恐怕不是慧超能过而即至的。 三、吐蕃西进中亚之路 吐蕃人在葱岭地区的成功促使他们更为积极地开通较为便利的小勃律之路。公元714年左右,吐蕃人以"非谋尔国,假道攻四镇"为条件得以通过小勃律,并很快到了葱岭以北的西突厥"十姓可汗故地"(今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毗连的七河地区)(王小甫1992:145-146)。 作为西藏高原通中亚道路的一段,在小勃律(即今天巴基斯坦北部除奇拉斯地区之外的吉尔吉特专区)可以有好些交通路线。 首先是经由洪扎河谷。我在上面提到从西藏高原西北有两条道路均可通达洪扎河谷:一条来自从前大勃律的首府斯噶尔(唐代的贺萨劳城?),由之向西北跨越纳加尔河源的希斯帕冰川,然后沿河而下到河口对岸的洪扎地区首府巴勒提特/卡里马巴德;另一条从星峡尔山口到洪扎河谷的帕苏。对于前往中亚的吐蕃人来说,除了南谋小勃律之国(都孽多城即今吉尔吉特)及北勾渴盘陀(今塔什库尔干)之外,洪扎河谷还有两条道路可供继续西去: 1、从帕苏北面的胡达巴德(Khudabad)出发。胡达巴德地在今中巴公路上巴基斯坦移民局所在地苏斯特(Sust)稍北,这儿有一条小路向西偏北溯查普桑(Chapursan)河而上直到其尽头,那儿在兴都库什山上有两座山口:伊尔沙德·乌云(Irshad Uwin)山口向西北通往瓦罕溪谷的朗加尔(Langar);奇林基(Chillinji)山口向正西,由此沿奇特拉尔河源头而下,可以到达巴罗吉勒(Baroghil)山口附近。巴罗吉勒山口是兴都库什山脉最重要的山口之一,它的北边就是著名的"瓦罕走廊"的中央,它的南方在兴都纳季山上有历史上著名的山口坦驹岭(Darkot Pass)。 2、从卡里马巴德西面的恰特(Chalt)出发。恰特村正好位于洪扎河由东而来向南拐去的拐弯处右岸。1993年8月,我在巴基斯坦西北奇特拉尔河上游的马斯土季(Mastuj)遇到一位名叫哈米德·阿合麦德的年轻医生,他供职在白沙瓦的某医学院,每年夏天都要邀伴到北部山区跋涉旅行。这位医生告诉我,前一年他与他的同伴们曾经从马斯土季溯奇特拉尔河上源雅浑(Yarkhun)河而上,直到巴罗吉勒山口附近;从那儿转向东南翻过坦驹岭,然后经过雅辛河、伊什科曼(Ishkoman)河的源头及上游地区,最后下到洪扎河谷的恰特。无疑,反之亦然。 史料中说,吐蕃人虽然声明"非谋尔国,借道攻四镇",但后来仍占领了小勃律的九座城堡并最终于公元722年围逼其都城(《新唐书》卷221下:6251;《册府元龟》卷358)。考虑到小勃律的都城即今吉尔吉特城一带的地势,该城虽靠近吉尔吉特河与洪扎河的汇合处,但本身扼据吉尔吉特河狭隘的谷口,古代的吐蕃人若不占领吉尔吉特即消灭小勃律国,就只能经洪扎河谷前往中亚。换言之,史料所说公元722年以前为吐蕃所据有的小勃律九座城都应在洪扎河谷或与之相通的道路沿线。所以我们看到,当公元722年吐蕃人围攻小勃律都城时,唐军从葱岭镇(今塔什库尔干)赴援,与小勃律军左右夹攻,大破吐蕃,于是尽复九城故地(《册府元龟》卷358;《新唐书》卷221下:6251)。此次唐军所经当即沿洪扎河谷而下。正因如此,后来天宝(742-756)初年小勃律与吐蕃联姻,吐蕃便以重兵防守这一线,才使得高仙芝远征时被迫绕道更西的识匿(Shig nig,今塔吉克斯坦什格南)。 实际上,由于自然地理的原因,吉尔吉特北部地区的道路几乎全都汇聚向巴罗吉勒山口,无论是来自洪扎河谷,还是吉尔吉特河谷(包括它的两条重要支流伊什科曼河与雅辛河),甚至作为奇特拉尔河上游主流的马斯土季河。因而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唐玄奘所记载瓦罕地区的一个古老地名叫做"达摩悉铁帝"。据考该名称为波斯语Dar-i Mastit/Mastuj 的音译,其意为"马斯土季之门"。玄奘经过此地时,其首府还在昏驮多,其地即今罕杜特(Khanaut)村,正在大帕米尔河与瓦罕帕米尔河汇合处西南不远,由马斯土季北出瓦罕必经此地(《大唐西域记校注》卷12:974-977)。如前所述,瓦罕本身是古丝路上的一个四达之地。正因为如此,当年吐蕃势力扩张到瓦罕以后,要派十万(此数字容有夸大,或为一万之误)大军去防守位据巴罗吉勒山口与瓦罕河之间战略要地的连云堡和婆勒城(《旧唐书》卷104:3205,卷109:3298;《新唐书》卷135:4576-4577,卷138:4615)。婆勒城因婆勒川即今瓦罕河而得名。Ghil或jilgha为突厥语"山谷"之意,所以我认为,婆勒川其实是Baroghil的音义合译。正是在这里,天宝六载(747),唐将高仙芝率军远征小勃律时与吐蕃守军展开决战,大败吐蕃后便长驱直抵孽多城(今吉尔吉特)。 可能同勃律被逼分为大、小两部分的情况一样,吐蕃重兵驻扎连云堡,迫使护密王不得不向西躲避。据《新唐书·护蜜传》记载,护蜜国都在塞迦审城(Sikashim)。塞迦审即今伊什卡什姆(Ishkashim),其地在故都昏驮多西南约80公里。无怪乎慧超说:"此胡密王兵马少弱,不能自护,见属大寔所管。"(《大正藏》卷51:979)胡密即护蜜;大寔即大食,指阿拉伯帝国。在古藏文《大事记年》中,护密被称为Ban 'jag nag po。这是一个合成地名,Ban 'jag是波斯语panjah"手掌"的音译,nag po为藏语"黑色"之意。这个地名当来自另一个合成地名Qara Panjah,qara是突厥语"黑色"之意。这后一个地名就是今天讹称为喷赤堡(Qala Panjah)之地,在护密故都昏驮多稍东,正在大帕米尔河与瓦罕帕米尔河汇流处南面。可以相信,在护密也同大勃律一样,在相当长时期内曾有过一个吐蕃的附属国。虽然在公元747年暂时遭到了失败,但吐蕃势力在唐朝因"安史之乱"于西域撤退劲旅之后很快便在葱岭以南地区重新建立起来。就在"安史之乱"的第二年即公元756年,据古藏文《大事记年》记载,就有Ban 'jag nag po(护密/瓦罕)、Gog(今巴基斯坦之马斯土季)和Shig nig(识匿,今塔吉克斯坦什格南)使者到吐蕃致礼(王小甫1992:197,270及以下各页)。据塔巴里《年代记》卷3:841,公元811-812年,法德勒·本·萨赫勒被任命为"从哈马丹到识匿山和吐蕃"的大食东方省总督;十世纪下半叶成书的波斯文《世界境域志》也说:"昏驮多是一个有许多护密人佛寺的地方,有一些吐蕃人住在那儿。在其左面有一座吐蕃人的城堡"(米诺尔斯基1937:121,366)。由此可见,护密之地曾长期是古代吐蕃人前往中亚的一个重要通道。 据汉文史料记载,当高仙芝远征小勃律时,在识匿与连云堡之间有三条道路: 1、北谷道。顾名思义,此路当傍瓦罕河北岸而行。 2、护密道。护密国主要位在瓦罕河(及喷赤河)以南,故以其得名的道路也应在瓦罕河南岸。 3、赤佛(堂)道。从汉文史料的记载来看,这条路一方面连接识匿和连云堡,另一方面又是小勃律都城(今吉尔吉特)与连云堡之间的一段道路,因为高仙芝是走这条路班师,然后到了连云堡。符合这个条件的道路只有从昏驮多向东南,由奥赤勒(Ochil,一作Anoshah)山口翻越兴都库什山到达奇特拉尔河另一支流图里霍(Turikho)河上游。溯图里霍河而上到其源头,从那里再向东翻越沙赫·吉纳里(Shah Jinali)山口,然后下到作为马斯土季河上游的雅浑(Yarkhun)河即奇特尔河正源。溯此而上,如前所述,人们可以到达巴罗吉勒山口与坦驹岭之间的战略要地"巴罗吉勒之野"(Dasht-I Baroghil)。 英籍探险家A·斯坦因曾将赤佛堂比定为瓦罕溪谷中兰加尔与波咱拱拜之间的一座石砌小屋,当地人称"小栈"(Karwan-Balasi),据说有一小佛龛(斯坦因1921,卷1:73)。但是,那个小栈地已在连云堡以东很远,邻近小帕米尔。高仙芝班师回安西都护府(今新疆库车),如果已经到了小栈,就没有必要再向西回到连云堡。所以我认为,如果赤佛堂真的意味着某座佛寺的话,那也应该在古代的连云堡以西尤其是昏驮多一带去寻找。再说,玄奘曾明确记载了昏驮多城的著名伽兰:"伽兰大精舍中有石佛像,像上悬金铜圆盖,众宝庄严。人有旋绕,盖亦随转,人止盖止,莫测灵鉴。闻诸耆旧曰:或云圣人愿力所持,或谓机关秘术所致。观其堂宇,石壁坚峻,考厥众议,莫知实录。"(《大唐西域记校注》卷12:978)。前引波斯文《世界境域志》也说昏驮多在护密以其佛寺闻名。 不过我还是怀疑"赤佛堂"一名很可能是一个藏语地名的音译而不是一个汉语词汇,因为汉文史料中有时把"堂"这个词尾略去,而藏语的dang(现在常音译为"塘"字)是一个地理通名。该地名本身恐仅为"赤佛"二字,《广韵》音可拟测为*ts'iek biwat。设如确为藏语译音,其原文或许是Rtse po ta la,意为"山顶渡口"或佛教中的"普陀山"(音译自梵文Potala(ka)),今天西藏拉萨的布达拉宫即取名此意;或许其原文为Chag po tang,意为"分立者所宅"。无论如何,该地名所指都应是吐蕃控制下的昏驮多,即所谓Ban 'jag nag po的首府。而《世界境域志》恰恰记载了昏驮多"左面有一座吐蕃人的城堡",据研究者说,这里的"左面"即是指昏驮多对面的喷赤河北岸,也就是说,这儿正是一个渡口(米诺尔斯基1937:121,366)。 无疑,对古代的吐蕃人来说,"瓦罕走廊"的作用并不仅限于军事意义,亦可用于商业活动与文化交流。例如,慧超就说过:识匿王"常遣三二百人于大播蜜川,劫彼兴胡及于使命。纵劫得绢,积在库中,听从坏烂,亦不解作衣著也。"(《大正藏》卷51:979)。兴胡或兴生胡即商胡,在唐代多半是指粟特商人。与慧超的说法相应,《世界境域志》第26节第18条记载,有一个名叫萨末鞬度(Samarqandaq)地方,那儿住的有天竺人、吐蕃人、护蜜人,乃至穆斯林;该地为河中地的边界和最远处。据米诺尔斯基的看法,萨末鞬度这个地名表明,那儿有一个来自康国(Samarkand)的粟特人移居地,该地很可能就在瓦罕地区今天叫做萨哈得(Sarhadd,意为"边界")的地方,正好位于著名的巴罗吉勒山口对面,翻过这个山口可以前往吉尔吉特及其他邻区(米诺尔斯基1937:121,369)。 与赤佛堂道有密切关系的另一个地点是马斯土季。如前所述,我们知道,护密又名达摩悉铁帝,意即"马斯土季之门",而所谓的"赤佛堂道"正好穿过马斯土季河上游河谷。从吉尔吉特前往马斯土季只需溯吉尔吉特河而上到山都尔(Shandur)山口,该山口东坡相当平缓;其西坡也不难攀登;翻过这个山口后沿山下一条河流向北,便可直到马斯土季镇。这条路便于通行,沿途河谷中村庄、农田不断。那些在路边随时可见的岩画显示出这条道路的历史悠久。1993年夏、秋之际,我乘吉普沿此一线旅行,经常在路旁看到刻着岩画的巨石,例如,在凡达尔(Phandar)村一带,在山都尔山口附近,以及在马土斯季去奇特拉尔的叉路口以南,等等。那些岩画的画面几乎全是射猎场面,张弓搭箭的射手,长有长长弯角的羚羊等。 顺便说说,虽然岩画的内容看来反映了一种与现在当地占统治地位的农业完全不同的经济生活,我还是找到了一些在风格上与岩画相似的现在还活生生的图画。那是在邦布列特(Bumburet),奇特拉尔西南兴都库什山中卡拉什人(Kalash,巴基斯坦的一个非穆斯林少数民族,据说为古代亚历山大东征移民的后裔)的一个小山村,我在许多房屋的墙壁上都发现绘有图画。这些图画内容几乎全都是用木炭画出的单线条射手与大角羚羊形象,与岩画图案一模一样。特别是有一只刻在一片新木版墙上的大角羊,显然是钉子一类的尖锐物刚刻上去不久,图画线条实际上是一些连续的点,痕迹非常新鲜。因此,我很怀疑沿途所见那些岩画的创作与卡拉什人的祖先甚至他们自身有关,这涉及到卡拉什人的起源,以及岩画的断代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另一方面我注意到,那些刻有岩画的巨石几乎是屹立在河边的路旁。因此使我想到,在岩画、河流与道路这三者之间有某种联系。如前所述,在西藏高原西北的丛山中,道路几乎总是顺着河流延伸,那么,岩画可能到处都是作为路标创作的。果真如此,这一现象或者说这种关系对确定古道的走向,对于探寻和保护岩画,乃至对环境变迁的研究都很有意义。 在汉文史料中,对古代的马斯土季一地有两组称呼:一组是商弥、双靡、赊弥等等,另一种是俱位、拘卫、拘纬等。后一组名称大致是初唐以后才出现的,实际上最早见于公元八世纪20年代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据我研究,该地地名的这种变化是吐蕃强盛时期在西藏高原西北进行积极活动的结果。在古藏文《大事记年》中有一个地名Gog,此地与护密、识匿同属所谓"上部地区/西部地区"(Stod Phyogs)。此名的另一写法为Kog yul,yul为藏语地理通名,意为地域、地区或地方,汉文音译为"域"。另一方面,唐代的"俱位"二字读音可拟测为*Kiwo ghwat 或*giwo ghiwat,可信为藏语地名Kog yul或Gog(yul)的音译。汉、藏这两个地名无论从语音上,还是从地理上,或者所涉及的历史事件上均可勘同为一(王小甫1992:270及以下各页)。 《新唐书·波斯传》后说:俱位"国人常助小勃律为中国候。"古藏文《大事记年》也说Kog yul曾驻有唐军。考虑到俱位(Kog/Gog yul)即赤佛堂道所穿越的马斯土季地区,高仙芝远征小勃律去时分兵及班师回国均由此路更是情理中事。以前有些学者如斯坦因曾认为"俱位"是奇特拉尔的语言名称Khowar的音译。然而,姑且不论这一比定的音韵学和地理学问题,仅是有关地名的历史变化它也是无法解释的。所以,我不接受这种臆测。 沿马斯土季河而下,人们可以到达另一个地区的中心城市奇特拉尔。公元八世纪末,取经僧悟空曾沿着这样一条路线由北向南而行:"次护密国,次拘纬国,次葛蓝国,次蓝婆国,次孽和国。"(《大正藏》卷51:979)。蓝婆和孽和已被人们分别比定为今阿富汗的拉格曼(Laghman)和贾拉拉巴德地区,所以我认为处在拘纬与蓝婆之间的葛蓝,其地非奇特拉尔莫属。葛蓝一名当来自奇特拉尔河的另一名称库纳(Kunar),正如奇特拉尔的另一汉文名称朅师来自该河的又一名称渴师卡(Kashkar)。不过,实际情况更可能是河名来自地名。我很怀疑葛蓝国就是玄奘提到过的葛逻胡国(王小甫1992:121)。 由奇特拉尔往西去,有许多山口可以翻越兴都库什山,其中最著名的当数多拉(Dorah)山口。翻过这个山口,人们可以沿桑里奇(Sanglich)河向北直到泽巴克(《大唐西域记校注》卷12:973-974;米诺尔斯基1937:367-369)。如前所述,从泽巴克向东北可去塞迦审城,即吐蕃据有昏驮多后护密王所迁新都;从泽巴克向西北即历史上著名的"吐蕃之门"或"大食之门"(米诺尔斯基1937:350,365)。 现在,经过许多学者多年来对南迦-帕巴特(Nanga Parbat/Diamar)峰附近印度河谷地区历史文化的考察、研究,朅师阻断小勃律与箇失密(Kashmir)之间的交通而与吐蕃直接沟通的问题看来可以认为是解决了(耶特玛1989:37-39).。无论如何,可以肯定,在吐蕃征服大勃律以后,从朅师到大勃律有一条直路:毋需经过北边的小勃律,也不经过南边的乌苌,而是横穿所谓"乌苌国故地"达丽罗川。但是,这里的达丽罗川决不能简单地比定为今天的达列尔河谷(《大唐西域记校注》卷3:295),而是指南迦-帕巴特峰四周的一大片地区。尤其是崩季(Bunji)经奇拉斯至夏提欧之间的印度河谷,对于这一带的交通特别重要(参前引耶特玛文),此一段即汉文史料所记古代的"悬度"所在(见前)。 有的学者认为奇特拉尔虽然曾被 哒征服,但仍然宗奉佛教;而且,朅师一名可能意味着该地曾是曷萨(Khasa)人之土,他们是一个强大的部族,曾远远地向东扩张(耶特玛1989:39)。在奇特斯地区曾经发现了大量公元五世纪的铭文,都是有关曷萨酋长的部落国家(Khasarajagana)的。于是,巴基斯坦的著名学者A. H. 达尼博士说:"很明显,曷萨人曾定居此地,且至少从旃陀罗笈多(约公元前321-前297)时代到公元五世纪在奇拉斯地区有他们自己的一个国家"(达尼1991:117-118,142)。但是我认为,所谓的曷萨人或许可以同今天的卡拉什(Kalash)人勘同。我们前面提到,卡拉什人是生活在奇特拉尔西面兴都库什山中的一个非穆斯林少数民族,其起源由来迄今仍有许多争论。有一种传说认为他们是当年亚历山大远征军的后裔。确实,当1993年我考察他们的村庄时,见到这些金发碧眼皙面的山民,可以肯定是所谓"雅利安"人种。不过我想,他们也可能是其他白种人的后裔而不一定和亚历山大东征有什么关系。比方说中国古代史书所记的塞种(Saka),他们原是中亚的一个古代部族,约公元前二世纪向南迁徙,奇特拉尔正在他们南迁的道路上。如前所述,卡拉什人有可能是吉尔吉特河和马斯土季河上游那些岩画的主人,可见他们在古代也曾分布既远且广。但若果真如此,他们真的曾经信过佛教吗?因为我们在邦布列特村曾见到卡拉什男人的祭祀场所,那分明是一个拜火祭坛:石头砌成的方形祭坛上有大量烟熏火燎的痕迹,旁边还有几堆用于燃火的树枝。总之,这还是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汉文史料说,在唐代,箇失密与中天竺曾扼制吐蕃向外交通的五条大道(《新唐书》卷221下:6256)。这五条大道除了上述大勃律经达丽罗川通朅师以及从女国(大羊同)经箇失密通谢 (Zabulistan,今阿富汗伽色尼一带)两道,加上吐蕃经泥婆罗或者经悉立(Se rib,今西藏亚东)、章求拔(今锡金)通中天竺的两道,还应有"食盐之路"从女国至北天竺(今印度旁遮普邦贾郎达尔)一道。食盐之路本来毋需经由箇失密,但据慧超说:北天竺"为国狭小,兵马不多。常被中天及迦叶弥罗国屡屡所吞,所以依山而住"(《大正藏》卷51:976)。迦叶弥罗即箇失密。实际上,从吐蕃通北天竺至少有两条路线:一条从女国经三波诃(Zanskar)、洛护罗(Lahul)和屈露多(Kulu)等国(《大唐西域记校注》卷4:372-374、408);另一条大致循象泉河/萨特累季河而下,经过古格、毕底(Spiti)及西姆拉等地。唐初贞观末年,沙门玄照经西域去天竺,适逢其国内乱,遂远跨胡疆到吐蕃。待贞观二十二年(648)王玄策以吐蕃、泥婆罗等兵马平定天竺之乱,玄照才由文成公主遣送北天(《大正藏》卷51:1)。玄照由吐蕃往北天阇兰陀(Jalandhar,即贾郎达尔)之路,恐即循象泉河而下一线(王小甫1992:41-42)。 当然,并非所有这五条大道都适于为吐蕃军队所利用。据汉文史料记载,由于气候的原因,吐蕃的军事进攻几乎总是选在秋冬季节进行,一到春天便因时疫而退兵。后来抓了唐朝俘虏来作战,吐蕃在夏季也能发动进攻了(《旧唐书》卷196下:5256;《新唐书》卷下216下:6098)。显然,吐蕃人自己不适应炎热的气候。我曾在考察中遇到一个藏族牧人,他仍然认为在山下养不活牦牛和绵羊,所以他以宁可住在高山牧场上,尽管那里经常笼罩在云雾之中。当我在巴基斯坦北部考察由奇特拉尔去白沙瓦时,才知道喜马拉雅山以南是何等的炎热:还没有完全出山,已经见到养水牛、种芭蕉,和我国南方一样。大概,这就是在奇拉斯一带的印度河谷根本没有藏文铭文的原因(达尼1983:132)。也就是说,古代的吐蕃人很少向南活动,他们在北印度的影响多半只是威慑性的。所以,对古代吐蕃与印度的经济、文化联系也不应估计过高。众所周知,吐蕃前弘期佛教最初还是从汉地传去的,而当时佛教在印度已经衰落了。而且,吐蕃佛教史早期的著名人物多半是传教的印度僧人,不象汉地佛教有众多舍生忘死的取经僧。所以说,历史表明,藏民族从一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就主要是同祖国大家庭其他各民族在一个共同的地域内活动,并同各族一道共同创造了祖国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 四、葱岭山区的南北交通 前面说过,吐蕃从一开始就几乎总是和西突厥余众连兵在西域活动的;而且,尽管唐朝以重兵戍守安西四镇,吐蕃军队仍然绕道葱岭远远向北到了十姓可汗故地,那里是西突厥部众的中心,当然也是吐蕃与之连兵活动的中心。在这种情况下,连接葱岭南北的交通路线就成了"热线"(王小甫1992:129-130)。 从突厥汗国时期起,在吐火罗与七河地区之间就建立了传统的联系(克里亚什托内1964:143、144)。从吐火罗经河中地前往北部草原,本来有一条古代东西交往的大道,玄奘西天取经穿越中亚就走的这条路,后来又被阿拉伯古典地理学家们详细记载、描述,称之为"呼罗珊大道"。不过,对吐蕃人来说,考虑到大食人对中亚的征服,应该更多地注意从南向北穿越葱岭山区的交通路线。 据玄奘的说法,"葱岭者,据赡部洲中,南接大雪山,北至热海、千泉,西至活国,东至乌铩国,东西南北各数千里。"(《大唐西域记校注》卷12:964)活国(Walwalij)指今阿富汗昆都士,乌铩为今新疆莎车。但当慧超于公元727年经此回国时,骨咄(Khuttal,今塔吉克斯坦库利亚布)王虽为奉佛的突厥人,其国已属大食所管,"又从此胡国已北,北至北海,西至西海,东至汉国以北,总是突厥所住境界。此等突厥不识佛法。"(《大正藏》卷51:978)八世纪末,在悟空的回程中有这样一段:骨咄--拘密支--惹瑟知(Rasht)--式匿国(识匿)--疏勒(《大正藏》卷51:980)。看来,这是溯镬沙(Wakhsh)水而上穿越葱岭的一条路。这条路上的黄石(Sary Tash)是葱岭山中的一个十字路口:黄石本身地处大阿赖山山谷中,从这里向东可越葛禄岭去疏勒(今新疆喀什),向南越外阿赖山是五识匿诸国之地,向北翻过阿赖山进入拔汗那(今费尔干纳盆地)。由于这条路主要穿行于突厥人所据的高山牧场,无疑是为吐蕃所用的五俟斤路的另一条路线。 在这样一条路线中,拔汗那为必经之地,所以其地位特别重要。我们在塔巴里的《年代记》中看到,突厥可汗经常都是从拔汗那出发前往河中或吐火罗的。 据汉、藏两种史料的记载可知,当赞普弃隶 赞于公元712年成年亲政以后,吐蕃重新向西域展开了攻势:714年,支持西突厥十姓酋长都担反叛唐朝,都担被平定后,吐蕃亦于次年年初被击败;715年,吐蕃又支持大食人扶立的阿了达为拔汗那王,同年年底前再被唐军击败(王小甫1992:146-149)。尽管节节败退,至少在公元716年吐蕃还控制着葱岭南部(《大正藏》卷50:291)。这些史实表明,古代吐蕃人前往北部草原的路线,正是穿越葱岭山区之路。不过我认为,吐蕃军队由南向北经过拔汗那的道路并没有进入盆地,而只是穿过了盆地附近的西部天山山区,或者最多也只是从盆地边缘的丘陵地带经过,如同今天吉尔吉斯坦从奥什至比什凯克(伏龙芝)的公路到塔什库梅尔这一段。 1993年夏天,当我乘车从塔什干经费尔干纳盆地前往奥什时,我发现尽管这一带的政治边界极为复杂(我经过了进出八道海关的检查!),但乌兹别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两国的自然环境却有明显的差异。属于乌兹别克的领土是温暖甚至有些炎热的平原,适于经营农业;而吉尔吉斯方面则是凉爽的丘陵和山区,尽管也种着一片片的烟草,但看来更适宜于经营牧业而非农业。于是我恍然大悟,古代吐蕃人经过拔汗那的地方,正是今天划归吉尔吉斯斯坦的地方。如前所述,吐蕃人不适应炎热的气候。另一方面,吐蕃军队来到拔汗那附近时,大食人已经征服了那个地区,吐蕃人不经斗争也不可能进入大食人的领地。仔细比勘汉文和阿拉伯文史料的有关记载,可以肯定,吐蕃人只是在大食军队由于其名将屈底波去世而撤退以后才成为阿了达的支持者的。所以,当唐朝军队应拔汗那王之请进攻阿了达时,吐蕃人实际成了大食人的替罪羊(王小甫1992:149)。 虽然在唐朝于公元720年左右取得优势,尤其是722年小勃律成为"唐之西门"以后,吐蕃不得不转而向塔里木盆地东南寻找进入西域之路,至少到八世纪末以前,从南向北穿越葱岭之路又被吐蕃王朝利用了起来。这个时期,尽管直到公元790年安西四镇仍在唐朝手里,北部草原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三姓葛逻禄于公元八世纪60-70年代之间从金山(阿尔泰山)地区南下,取代突骑施而成了"十姓可汗故地"的主人,他们与吐蕃、黠戛斯结成同盟,共同对抗漠北的回纥/回鹘汗国(744-840)。据史料记载,由于担心遭到回纥抢劫,吐蕃派往黠戛斯的使者不敢径直前往,而要留在葛逻禄等黠戛斯来人护送(《新唐书》卷217下:6149)。当时,东部天山以北是回纥汗国的势力范围,而黠戛斯活动的中心在今俄国叶尼塞河上游地区。因此很明显,吐蕃、葛逻禄和黠戛斯同盟间的交通联系是经由穿越葱岭山区的路线来进行的。 我在本报告第一节的开头说过,限于自然地理的原因,古往今来,西藏高原通其西北的道路主要有两条,然而,实际上我在本报告中研究了以这两条道路为主干的一个交通网络,它们直到今天仍然存在并使用着。只不过,我的研究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工作。对这些交通线沿途的古迹进行调查和保护的工作做得非常不够,我希望这些问题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注】本文完成于1994年3月,后来我对其中部分观点(主要是第二节)作了一些修改补充,见拙文《七、八世纪之交吐蕃入西域之路》,收在田余庆主编《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74~85页。 【参考文献】 缩略语: GJ=The Geograph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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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20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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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應歷史研究所之邀,講述一些古史問題。停滯北京期間,北京大學榮新江兄嘗兩度會晤,承告知他多年以來,和張廣達教授合著有關于闐國論文,即將彙集為《于闐史叢考》,由上海書店出版。他們兩位累歲精力所萃,結合中外史料,對塞語文獻的鑽研,對敦煌新出資料涉及于闐國號、從德太子(Tcūm-ttehī)、使臣各種文書的斷代研究,真是原原本本,殚見洽聞,為佛教史增入若干新葉,填補了許多空白,一向于闐文材料被視為畏途,通過兩位教授的探索,死文字給弄活了。這回的結集,對中古西域史貢獻之鉅,史學界都有口皆碑,無待我來饒舌! 我對于闐史涉獵至淺,承命執筆為序,倍感惶悚,書中重要問題,我無資格參加討論;但看本書講到的“士古于闐的塞種居民”問題,而關於在中國境內對遠古塞族名稱的推測,我有一些看法,姑且提出來,向二位先生請教。 1.上古塞種語言文字統稱為“胡書” 和田地區出土的塞種語較于闐語更古老的像托姆舒克(Tumsšuq)、木頭溝(Murtuq)語,都同屬於伊朗語系。于闐語“山”稱ggara-,即Av.之gari-,梵語之giri-;淨土的“淨’,于闐語與托姆舒克語均作vasuta-,即其一例[1]。語言學的研究證明和田早期居民是塞種,操印歐語系中屬伊朗系東支的塞語(Saka language),而考古學及人類學的發掘其頭骨特徵證明屬於高加索種。在古精絕國(尼雅)出土的佉盧書文書,其中有不少伊朗語借字,說明塞族語言在這一地區流布之廣。該地區在未經突厥化、伊斯蘭化以前,所有語文,相當複雜,有婆羅謎文、佉盧文、吐火羅文、窣特文、龜茲文、于闐文種種之不同,漢人都籠統地稱為“胡書”。謝靈運說:“胡書者,梵書”,此指Brahmi。又云:“胡字謂之佉樓書”,即指Kharoshthi(日僧安然《悉曇藏》卷一引)。以後從梁僧祐《出三藏記》的《胡、漢譯經音義同異記》,至隋彥琮的《辯正論》,一概稱之為“胡書”。《水經注》二記龍城云:“河水又東,注於泑澤,即《經》所謂蒲昌海也。水積鄯善之東北,龍城之西南,龍城故姜賴之虛,胡之大國也”。龍城即龍堆,說者謂即樓蘭故地;蒲昌海即今羅布淖爾。黄文弼據姜賴之虛一名推論樓蘭土人必有姜戎,即塞種人之裔冑,甚是。(《西北史地論叢》頁214)。姜賴之虛,被稱為胡之大國,及胡書之胡,這個“胡”字應該指什麼?是本文所欲探索的焦點。 2.蚌雕白種人頭部記號與西亞Halaf相同 本書說道:“公元前八世紀後,塞人逐漸出現於歐亞內陸,約前650—620年,以斯基泰為名見稱於希臘史籍,其分支侵入美索不達米亞上游敍利亞”。這是很保守的說法。近年在甘肅靈臺白草坡西周墓出土的銅戟上有白種人特徵的人頭像,陝西扶風周原出土兩件蚌雕白種人頭像,說者認為即希臘史家所說戴尖帽的塞種人,亦有稱之為吐火羅人。[2]最令人矚目的是周原蚌雕像上刻有□(巫)記號,和西亞五千年前Halaf女神肩上的“□”號完全相同。而“□”這一符號作為陶器的紋樣在Halaf時期屢見不鮮,這一事實我曾撰文指出,引起國際學人的注意,美國梅維恆復加以英譯。[3]遠古時代高加索地區人民與吾華可能有相當接觸。W.B. Henning所作《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1978年刊)提出:楔形文中經常出現的古提人(Guti)就是吐火羅人的前身。他假定公元前三千年的末期,古提人離開波斯西部,長途跋涉到了中國,仍過着遊牧生活。“月氏”一名最初即源於Guti(Kuči亦由Guti變來)。吐火羅一名源於Tukri(此名亦見楔形文),Guti與Tukri是孿生兄弟,是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他們在波斯的出現先於赫梯人之.到達小亞細亞。他這一新說,未為一般學人所接受。[4]現在我們看“□”的記號,見於Halaf女神肩上,隔二千年後,重新出現於商周之際的塞種人雕像之上,說明高加索塞種在中國地區活動歷史的悠久,月氏和吐火羅(疏勒河南榆泉盆地有地名吐火洛泉,論者以為即Tochari的對譯),都屬於塞種,古代遷徙頻繁,東西互相接觸,自是意中事。 3.從胡里安(Hurrian)文件看古代東、西的馬政 《魏書·西域傳》:于闐國“有好馬、駝騾”。所以于闐馬錢用馬作花紋,標榜其特產。Hurrian在世界史上被認為是最早把馬政以及戰車傳入近東的民族。[5]他們建立的米丹尼王國(Mitanni)在一件與赫梯王所訂的條約中,記載養馬法及馬拖車的訓練出自米丹尼人kikkuli,同時用了一些和梵語相同的詞彙,如“一”之aika-相當於梵文的eka;又出現若干吠陀的神名,像Mi-it-ra(即Mitra)、Aruna (Varuna),In-da-ra (Indra),說明Hurrian是扮演溝通印歐兩地、聯結伊朗與印度語的重要角色。所以米丹尼被認為是雅利安人在美索不達米亞建立的國家。 有人以為中國馬車制度是從西亞傳入的。[6]其實米丹尼馬政記錄的這一赫梯文獻的絕對年代,據說是公元前1400年,相當於殷代中期。甲骨刻辭中對於馬名的記錄相當詳細,又有多馬羌、小多馬羌;方國有馬方,官名有馬羌、馬小臣,屢屢言及馬五十兩(如《甲骨文合集》11459),當然指戰車。以馬作為偏旁的契文,有獁、騽、□、□、□、□、□、□等等,騽字見《說文》,“一曰□馬黃脊”。□可讀為驪,卜辭又有“赤□”及“□□”之名。文云:“庚戌卜貞:王……于□,□□’。“于馬[方]……□□(沿)’(《合集》36836)。□□是雙音字馬名,如匈奴稱馬有“駃騠、騊駼(《逸周書。王會解》:“禺氏騊駼”)、驒騱”之比。卜辭“爻戊”亦作“學戊”,□字如讀為曉母之學(粤語),則“□□’可能是梵語Haya的對昔。Haya的意思是迅速(Speeding),亦是日神的標幟,所謂Sapta.sūrga是‘七日”之意,如楚辭的羲和為日御,Haya表示七個御車的太陽,如吾華的十曰。周初“輕呂”(《逸周書·克殷解》)劍名是外來語,人所共知;“□□”如果是Haya,亦相當有趣。《蒙古秘史》: 答驛兒 孛羅 豁牙兒 曲騄 阿黑□ 思秃 dair boro gojar külu-güd ar tastu 一隻(馬) 一孛羅馬 二隻 駿 騸 馬 蒙語的曲騄兀(Külu)表示駿馬,kikkuli人名的取義,或與馬有關係。蒙語取自回鶻,字母借粟特文(Sogdian)為之,源於Aramaic script。殷代諸羌和塞種人必多有來往,血統不無混雜,印歐語滲入殷人語文,非不可能之事。卜辭對產馬方國及馬名的記載,年代與Mitanni正相若,東西兩地的馬政不妨同時發展,並駕齊驅,很難定它的先後,說遠東源於近東,是不必要的。 本書說:“于闐語的aśśa,意為馬,和瓦罕語的Yaš相同。”按古波斯語“馬”,為asa-,正與于闐語aśśa為同一語源。[7] 4.于闐馬錢王號出自波斯傳統模式 于闐通行的馬錢二面皆有文字,一面是漢文曰:“重廿四銖銅餞’,另一面是佉盧文:Maharajasa, rajati najasa, Mahatasa Gugramayasa,意思為:“大王,王中之王,偉大者,矩伽羅摩耶娑。”(夏鼐:《和闐馬錢考》)。日本學者榎一雄以為這是模仿大夏國王Eucratides一世(公元前171-155年在位)的鑄幣形式。其實這種“大王,王中之王”的稱呼,是波斯王從蘇美爾以來習用誇大式的最高統治者稱謂套語,試比較如下: 蘇美爾: Lugal,Gal-u Great King, Lugal LugaL meš. King of kings, 下同。Lugal 即king) 巴比侖: Šarru rabū šar šarrāni 古波斯: Xšâyaθiya.Vazraka Xšâyaθiya xšâyaθiyâniâm 蘇美爾在“大王,王中之王”下面本來還有“Lugal kur, kur, meš (King of all 1ands, Kur即地,Meš指多數)一句,于闐沒有很大的版圖,故不用此句,伹稱“偉大者”而已。于闐用驢唇書,是印度俗語;因其民屬於塞種,所以仍舊沿襲波斯的稱呼模式。 5.“胡”字涵義的演變 “胡”字在歷史士的涵義屢有伸縮、轉移、變遷。西方公元四世紀以降,横行於歐洲的遊牧部族有Huns。匈奴舆Huns不是同族,曾經引起許多討論和質疑。[8]陳寅恪在《論五胡問題》中說:“胡本匈奴專名,去na著hu,故音譯曰胡。”印度笈多時期碑銘均稱匈奴為Hūna,實有二音。去na而僅存首音,是說似不近理。《逸周書·王會解》記西面諸蕃屬有: 禺氏(月氏)騊駼 大夏茲白牛 犬戎文馬 數楚(孔注北戎)每牛 匈奴狡犬 皆北嚮。 此處匈奴與塞種之月氏、大夏區分為不同種屬。《漢書》晉灼注說:“堯時曰葷粥,周曰獫狁,秦曰匈奴。”則匈奴是秦時的名稱。秦以前的文獻,有東胡(《王會解》:“東胡黄羆”),林胡(《史記·廉頗傳》:“李牧破東胡,降林胡”),三胡(《史記·趙世家》索隱:林胡、樓煩、東胡)。胡與貉聯稱(《史記·天官書》:“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知原來的胡似非專屬匈奴。至秦乃以胡專指匈奴,以匈奴為諸胡中之最強大者。讖書言“亡秦者胡”,賈誼《過秦論》:“胡人不敢南下牧馬”,皆指匈奴。而匈奴亦自稱曰胡,如觀狐鹿姑單于致漢武帝書:“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可以為證。在中國人方面,則以北胡與南越對稱。東漢高誘云:“中國以鬼神之士(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謂之請龍”(《要略訓》注),即其一例,胡遂成為北方異族的統稱。漢代有“秦胡”(居延簡:“屬國秦胡盧水”),指祖居秦地而未融合於漢族的少數異族。[9]沮渠蒙遜即盧水胡人,其先世為匈奴左沮渠,以官為氏。高昌有屠兒胡(《吐魯番文書》第6冊)。《北史·高昌傳》云:“文字亦同華夏,兼用胡書,《毛詩》、《論語》雖習讀之,而皆為胡語。”此高昌用胡語讀漢人經典,。實為雙語國家,與于闐相同。[10]漢簡記有月支國胡支桂,年廿九,黑色,是分明非漢族而為支姓者。晉有支胡官印(上海博物館藏“晉支胡率善仟長”印)。《後漢書.西羌傳》:“湟中月氏胡,其先大月氏之別也。”同書《鄧訓傳》:“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每與羌戰。”則小月支亦稱為胡,以其曾臣屬匈奴之故。[11] 唐代,藏人專稱粟特為胡,見P. T. 1263藏漢對照字彙,藏文作Sog. po,首音分明是粟,或謂即西胡。[12]至十三世紀,Sog. po用以指蒙古族,有人謂是“阻卜”的對昔。 可見胡字涵義廣狹及轉變的大概。以胡代表西北異族的通名,遠至粟特,近及高昌皆然,于闐自然亦包括在內,故其言語文字亦可稱為胡書。 大家都知胡名出於匈奴,匈奴且自稱為胡,但何以有這一名稱?需要進一步加以解答。 6.虫、Hor與Hrw 由於于闐一帶先民頭骨多為高加索人,令人聯想到遠古的白色人種。 周原甲骨H. 11.2有“虫白(伯)”一名,有人釋蟲,讀為崇伯,是不對的:虫應是虺,虺通作隗,隗姓在春秋時被稱為懷姓九宗,史稱“陸終娶鬼方氏女”,他們是鬼方之族,[13]王國維久已提出此說,人所共悉。虫、虺與懷、隗都與胡音相近。 在西藏北部及西北部地區,至今散居着許多被稱為Hor的遊牧民族。Hor 系藏文寫法,在P.T. 216號《藏漢對照字匯》中,對回紇人稱Hor,但在P. 2762中則以Dru-gu稱回紇人,最早記載見於662年。[14]有人謂Hor是秦漢小月支之苗裔,亦有說宜改譯為畏兀兒。[15]我則認為Hor,實在應是“胡”字的音譯在西北保存下來的殘跡。Hrw在《聖經》上稱為Horite。 Hurrian(胡里安人)建立的米丹尼王國在埃及歷史上被目為雅利安民族(Aryan race),他們的原住地在烏滸河(Qxus)和藥殺水(Jaxartes R.)源東北部山地之後面。米丹尼語言的影嚮向西擴展至奥倫特河谷(Orontes Valley),更東至尼尼微(Nineveh)。他們形成一個有力而文化優越的國家,從她的異邦喀斯特(Kassite)王朝統治下的巴比倫沿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迤西促成商業的成長與繁榮。[16]馬的訓練法影嚮最大,在哈杜沙什(Hattusas)地方(即赫梯人Bogás-Köy村遺址)[17]所出的文書,證明他們是人類文化上馬和戰車事業最大的貢獻者。Hurrian在埃及文獻原稱為:Hrw(Hur),在楔形文史料出現於Mari區域所見的稱Hur-lili。我認為Hrw, Hur即是“胡”這一名稱的來源。 北方諸胡都是騎馬民族,對馬不能不加以重視與崇拜,于闐亦不能例外,他們的錢幣即用馬作為標幟。匈奴所以自稱為胡,可能即取自此以養馬聞於世的Hrw, Hut之名。匈奴的前身據說是獯育,相傳為黄帝所遂(《史記·五帝紀》:“北遂葷粥,合符釜山”)。《史記·匈奴傳》:“唐虞以士有山戎、獫狁、葷粥,居于北蠻,隨畜牧而轉移”。《詩》言“薄伐玁狁”,不□簋作“□□”,□即允,字從女。《左傳》:“允姓之姦”,“允姓”自是□允之省稱。多友鼎記“玁狁放□,廣伐京□”“俘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是一塲很重要的戰役。匈奴、玁狁的種別異名很多,《詩經·緜》:“混夷駾矣”,混夷即緄戎。《匈奴傳》記“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於秦,故自隴以西,有緜諸、緄戎翟豲之戎”。顏師古《漢書》注:“混,夷也”。按混、緄亦可能是Hur(Hrw)的對昔。漢代秦地的胡廣泛分布於河西走廊、青海,東至河北平原,由於秦穆的開拓土宇,分散為若干部落,到了漢代還保留着“秦胡”的稱謂。 Hrw在Amarna信件中稱為Hurrū-he.或Hurwū-he。他處或稱Hurri, Hurra,意義是洞穴,原意可能指穴居的人。 7.塞種與瓜州之戎 塞種(Saka)之名西方文獻始見於古波斯王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21-486年在位,相當周景王二十四年至周敬王三十四年)Achaemenids的Behistam碑文。漢代記載塞種更為具體。《漢書·西域傳》:“塞種分散往往為數國,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國皆故塞種也”。從希臘史家之說,知波斯人泛稱之為“Scythians saka”。在高加索地區,Scythian語言有Ossetic者,今日仍為人所使用。塞種人的活動地帶跨有歐陸,已為史家共認之事實。 《左傳》昭九年記晉人率陰戎伐穎,周王責讓之,謂“先王居檮杌(凶人)於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姦居於瓜州,至晉惠公夷吾自秦歸國,誘以俱來”。杜預注陰戎是陸渾之戎。僖二十二年傳:“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即是此事。在襄十四年傳記晉惠公赐姜戎以可耕的田地之經過,十分詳細。結合《左傳》這三條材料,細心勘校,實在是同一樁事。楊氏《左傳注》把允姓與姜姓分為二姓,指杜注誤混,其說不確,因彼等同為晉惠公所徙之戎,不應強分為二。《史記·秦本紀》載穆公三十七年(公元前623年)用由余之計伐諸戎,益國十二,拓地千里。晉惠公攜姜戎東遷,即在是時。襄十四年傳云: (晉人)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 勘以昭九年傳: 允姓之姦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 可見同屬瓜州之戎,雖一稱姜戎氏,一稱允姓,仍是一事。 荀濟《論佛教表》引《漢書·西域傳》之文云:“塞種本允姓之戎,世居敦煌,為月氏追逐,遂往葱嶺南奔”。他認為允姓即是塞種,必有根據。《水經注》二:河水“一源西出捐毒之國,葱嶺之上,西去休循二百餘里,皆故塞種也”(說本《漢書·西域傳》)。徐松《補注》引顏師古注塞種即釋種。《元和姓纂》云:塞姓,天竺胡人之釋徒,即塞姓也。荀濟之說,徐松引用之。《後漢書·西羌傳》:“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水經注》二記積石之山在西羌之中,燒當所居也。引司馬彪曰:“西羌者,自析支以西濱于河首,左右居也”。大允谷當因允姓所居而得名。余太山新說以為允姓是Asii(希羅多德作Issedone)的對譯,塞人有四種屬,其中Asii和Tochari即允姓和大夏(《塞種史研究》)。按秦人追逐的瓜州一帶諸戎,名目繁多,是否都是塞種,尚無確證。《詩經》所載文王時的混夷即秦穆時的緄戎,不成問題:“混夷”和Hrw對音頗合。姜戎之祖吾離,如果是種族名,似可把“吾離”視爲“胡里”Hurri的對譯。Mitanni文件說明Hur王國在歐、印文明聯繫上的重要地位,時代與殷中葉相當。“胡”的名號在先秦後期已甚通行,可能“胡”一名先時即取自Hrw的王國,以通指塞種諸戎,漢人襲用之,故“胡語”亦得通指塞種各種語言。鄯善龍城的姜賴之墟為姜戎舊地,亦得被目為胡之大國。我這一說,也許比較視胡作為匈奴廣泛的異稱,更為近實。至於周原蚌雕白種人,如果以文王時代的混夷目之,較之看作吐火羅人或廣泛的塞種人,似乎更加貼切了。 餘論 殷周之際的西北勁敵,混夷可代表塞種,還有羌戎,是代表藏語系的民族。允姓之允,我以為是玁狁的“狁”字之異寫,兮甲盤、虢季子白盤作“□□”,不□簋作“□允”,“允”即“□允”的簡稱,《西羌傳》之大允谷,即取允姓為名,足見“允姓”不能說是Asii的對譯。襄十四年傳分明說道:“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可見其非印歐語系的人種莫屬。至於同時何以復稱之為姜戎者,必其族久已和羌人混血成為雜種,像殷時有馬方,又有多馬羌及小多馬羌(卜辭云:“乎小馬羌臣”,《合集》57176),當即羌與馬方的混合。多馬羌復有小多馬羌,亦如月氏之有小月氏。姜(羌)戎從瓜州的內遷,和後來小月氏的內遷一樣。《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侯國駃茲,是小月氏若苴王稽谷姑封此。《索隱》曰:在琅邪。瓡攝為小月氏王扜者封邑,《漢書·地理志》:“河東有狐讘故城。”以後况前,種族遷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水經注》四〇三危山引《春秋傳》語,又云:杜林曰:“燉煌,古瓜州也,……瓜州之戎,并于月氏者也。”闕駟《十三洲志》亦云:“瓜州之戎,為月氏所逐”(《太平寰宇記》引)。則古明有此說。月氏,《管子·地數篇》音借作“牛氏”,管子屢次言及玉起於禺氏(月支)之邊山,去周七千八百里。殷婦好墓所出玉器多件,現已證明其玉料均來自于闐所產,有人取突厥語玉名qāsch,以解釋“月氏”,謂月氏即是玉之譯名。于闐與月氏有不可分之關係,於茲可見。《水經注》二:于闐南山,俗謂之“仇摩置,山多玉石”,仇摩置亦作瞿摩帝,梵名Gomati。又于闐梵名Gostana(瞿薩旦那),本書考證牛頭山于闐文拼法是Cūtausanä,go與co都是“牛”,“說明最早的一批居民對牛的重視和崇拜,或許透露遷徙而來的塞人對牲畜的重視”。其實對牛的崇拜原為印度的習俗,印度造字的聖人號Govinda(瞿頻陀),意義是Obtainer of go/(牛),[18]Go stana訓牛國,這完全是印度化的結果,附帶說明於此。 上面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趁本書的印行,略抒所見,願治中外關係的同好有以匡正之。 饒宗頤 1992年6月11日於香港,7月18日改訂 [1] 參看R.E. Emmerick: Saka grammatical Studies: The Language章。 [2] 參看林梅村文: Lin Mei-cun, Tocharian people: Silk Road Pioneers, Senri Ethnological Studies, no. 32, p. 91. [3] 見Sino-Platonic Papers, No. 26: "Questions On the Origins of Writing Raised by the Silk Road", by Jao Tsung-I,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1991. [4] 參看徐文堪:《從一件婆羅謎字帛書談我周古代的印歐藷和印歐人》(《季羡林教授八十華誕紀念論文集》頁373-403),對Henning之說的贊揚者與反對者,都有所論列。 [5] Hurrian民族歷史,在埃及、赫梯史籍中多有記載,漢譯史書,以謝德風等所譯捷克有名學者B. Hrozny(赫羅茲尼)的《西亞細亞、印度和克里特上古史》(三聯書店,1958年)一書最為詳盡。參看該書頁146-151討論米丹尼為雅利安人昕建之王國。 [6] 美國夏含夷教授(Edward L. Shaughnessy)在他的中文本《中國馬車的起源及其歷史意義》(臺灣《漢學研究》第7卷第1期)即主張馬車是由兩河文化輸入的。他沒有提到Mitanni這一有名的文件。他從Piggott的文章轉引赫梯(Hittite)的材料,最早的有關文獻是公元前1700年前後記載了安納托利亞(Anato1ia)王動用四十輛馬車作戰,他說裏海的車子比殷墟的車早三百年年至五百年。他統計漢文資料,指出甲骨文中(《平津》2,212)只言摛獲了兩輛車,(原文是“……□車二□”),證明此時馬車還沒有成為作戰主力。又引《左傳》昭公十三年,有車四千乘;昭五年,馬車總數達到四千九百輛之多。又據多友鼎記玁犹戰役,一百二十七輛馬車被繳獲,標誌着要到公元前九世紀後半中國才進入戰車成熟的時代。這種粗略的統計很有商榷的餘地:甲骨文“□”字可用於車若干□,同時亦用於馬若干□,□殆是“兩”字異形(金文大簋作“□”,□為省形。卜辭“□”亦作數字用,如“□□□用"(《合集》11364),以他辭“其鼎(卣)用三□(《合集》30997)證之,“□”即“兩”甚明,借“兩”為“輛”,非□字。)“馬五十□”可以解作馬車若干兩,“馬五十□”的記載卜辭屢見,我認為應該繹為馬車五十輛。《逸周書.世俘解》云:“乙巳,陳本命新荒蜀酒至,告禽霍侯、艾侯,俘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禦八百有三兩,告以馘俘”(用唐大沛《分編句釋》本,引張惠言說:“大臣不當以兩計,禦蓋謂車)。當日單就霍、艾兩個侯國,便擒獲八百三輛戰車。《呂覽·簡選》:“殷湯良車七十乘,必死六千人,戰于郕。”以此證之,卜辭的馬五十□,即馬車五十兩。夏氏没有引用《逸周書》,大概認為不可靠,這裏的擒八百零三輛的數字,已可語埃及在Megidan之役俘獲894輛相媲美。又夏氏引昭五年《左傳》,原文無之,或出誤記;昭十三年傳,原文是這樣的:“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車四千乘,……遂合諸侯於平丘”。證之以春秋經,乃是魯國的兵車數字,不是如夏氏所說“晉一次閱兵時集中的馬車数字”。春秋時,有萬乘之國、千乘之國(《孟子》已言之),很難拿來作統計依據的。因為此文關係重大,承夏氏郵贈,故附帶在此加以討論。 [7] 參R.G. Kent:Old Persian:Lexicon, p. 173,asa-條,又Asagarta-, asabāya各條。 [8] 見余太山《匈奴、Huns同族論質疑》,《塞種史研究》,頁242。 [9] 趙永復考證,秦胡亦即秦人,見《兩漢時期的秦人》,《歷史地理》第9期。 [10] 參黄烈:《談漢唐西域四個古文化區漢文的流行},中山大學《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頁414。 [11] 參黄盛璋:《雜胡官印考》,《西北史地》1986年第4期。 [12] 王堯《吐蕃簡牘綜録》,頁28,粟特條。 [13] 王暉《“虫伯”及其種族地望考》,史念海編《歷史地理論叢》,1990年第2期。 [14] 王堯《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新版,1992年,頁179;又參森安孝夫:《突厥與霍爾(Hor)》,《亞非語言文化研究》14集,1977年。 [15] 韓儒林《穹廬集》,頁91,《烏鵒、Huiur及Hor》引美國J.H. Edgar說,謂即秦漢小月支之苗裔。 [16] 參看J.H. Breasted:A History of Egypt.p. 263及同書有關Mitanni各條。 [17] John Garstang & O.R.Gurney: The Geography of the Hittiti Empire, London, 1959, Ankara考古學研究所印行。 [18] 参拙作《選堂集林》下册,頁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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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球为之头疼的医疗体制改革,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医改计划得到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通过后,美国众议院似乎也打算对其开 “绿灯”。日前,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表示,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给出的最新估算数字显示,民主党起草的医改方案将在10年内减少美国的预算赤字,且成本不到9000亿美元。此言一出,给奥巴马力挺的医改计划增加了获得通过的胜算。不过,如所有关系民生的重大改革一样,改革的过程也是民众对政府执政能力的监督过程。因而此次医改将考验奥巴马政府等能否切实改善民生,解决预算赤字,走出经济困境。 相比美国医改,中国医改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致支持,但所面临的问题同样复杂。这两个政治体制截然不不同的大国所进行的医改,无疑将为世界不同国家的医改提供有益的参照。 发达国家中的“孤例” 4500万美国人无医保 美国是惟一没有建立全民医保体系的发达国家。 近10年来,美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速是其他物价上涨速度的4倍,远高于家庭收入的上升。据统计,2000年~2006年,美国普通家庭的医疗保险费用上升了84%,而同期个人收入仅增长20%。高额的医疗费用使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为此焦灼不堪。2005年2月,哈佛大学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当年宣布破产的400万个家庭中,有一半都是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病却无法支付高额医疗保险费用而破产。美人口普查局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美有超过45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80%为工薪家庭,占到美国总人口的15%。 导致这个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至今仍未实现全民医保的,便是美国目前高投入、低效率的医保体系。 根据医保资金的来源,美医保体系目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政府与企业雇主成为最主要的支付力量。 美政府医疗保险计划主要包括联邦医疗保险计划、联邦医疗援助计划、联邦儿童医疗保险计划以及向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家属等提供免费医疗,享受人群受年龄、行业约束,因此主要面对低收入群体。政府支出占美国医疗保险费用总额的45%。如包括税收补贴,政府支付的总医疗保险费用将接近60%。 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覆盖了美国3/4的工薪阶层,共1.6亿美国人口。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全职雇员超过7人的公司,雇主必须为雇员及其家属购买医疗保险,雇员本身也要负担比较少的一部分费用。 既没有雇主也没有资格享受政府计划的人,可以花钱加入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然而个人投保不享有税收优惠,保费也因个人年龄和健康状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别。那些健康状况差、可能有较大医疗支出的申请人往往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目前,美国仅有大约1000万人是通过个人购买拥有医疗保险的。 庞大开支成为沉重负担 8年参保人群减少200万 庞大的开支正成为美纳税人的沉重负担。不仅如此,由于经济萧条导致税收减少及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美政府支持的医疗保险信托基金预计到2016年告罄。而企业既要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冲击,又要支付高额的保险费用,资金压力同样不言而喻。通用汽车公司每卖出去一辆汽车平均要负担1500美元的医疗保险成本,甚至比用钢成本还高。 美越来越多的雇主不愿再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与8年前相比,现在从雇主处得到医疗保险的人已减少了将近200万,且还在继续下降。再加上一些小企业员工、个体经营者、非正规就业者往往既买不起商业医保,也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公共医保,4500万无医保人群由此产生。 通过美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审批的这一名为《2009年美国健康前景法》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对此提出6点主张。其中包括,要求每一名美国居民购买医疗保险;为年收入在4.4万美元以下的四口之家设立公共医疗保险,由政府补贴保险联营公司提供低成本医保计划;扩大针对低收入居民的“医疗救助”计划的覆盖范围;削减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医保计划成本;对由企业、雇员分担的医疗保险中的最昂贵计划征税;对医疗救助、医保计划和相关税收抵扣规则进行修改。持续10 年的改革预计投入8290亿美元。 投入巨资难免遭指责 医改草案预计耗费8290亿美元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弊端重重,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然而前方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幸运之星也并不会特别眷顾奥巴马。 奥巴马为他的医改大计设定了三个目标:给已有医疗保险的人提供安全感;给无保险的人提供医疗保险;减缓美国家庭、企业和政府医疗成本上涨的速度。这个能使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计划听起来足够诱人,但却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不信任,甚至抗议。 财政赤字的激增是美共和党对奥巴马政府医改方案提出的最大质疑。如果医改计划获批,钱从哪儿来?目前政府债台高筑的局面实际上已经无力支撑美国医疗体系改革。大量救市计划的支出使美国政府今年财政赤字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1.42万亿美元,占美国GDP总额10%以上。 刚刚获批的医改草案预计医改将耗费8290亿美元,虽低于奥巴马此前预期的9000亿美元,但仍遭到了美共和党的反对。美共和党还把整个预算案称做“就业杀手”,指责奥巴马政府在经济最艰难之时试图制造各集团之间的矛盾。 公共保险冲击自由市场经济 2011年起终止对富人减税 奥巴马医疗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而另一个主要目标则是降低医疗保险的成本。 奥巴马主张增强政府在医疗保险中的作用,把公共保险引入医疗保险市场,与商业保险形成竞争,从而降低民众的医疗支出。美国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商业保险公司是“罪魁祸首”之一,为了多收保险费用,他们往往在医疗保险中增加各种不必要的增值服务项目。那些不菲的开销往往使许多想买医疗保险的人望而却步。 这一提议一经抛出便引来不少反对者。他们认为这样一来民间保险机构的业务将受到挤压,美国推崇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势必受到冲击。 “自由市场经济”在美国一直都是敏感的话题。来自弗吉尼亚州的美共和党众议员埃利克・坎特指责,“民主党人兜售一种政府运作的医保选择,但这种选择会制造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从而破坏市场秩序,减少医疗保险项目的可选范围。” 此外,奥巴马利用开源节流获得医改资金的思路也遭到非议。奥巴马计划通过征税在未来10年内为联邦政府增加约2万亿美元的收入。其中,计划向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的个人或夫妇征税,从2011年开始实施,并将从2011年开始终止前总统布什针对富裕群体的减税计划。 另一方面,削减联邦政府向医院、保险公司和制药公司提供的医疗费用。由于触及既得利益,保险业正式宣告与政府“决裂”。在医改草案表决的当天,美国医疗保险业利用普华永道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若推行拟议中的改革,医疗保险费用上涨的速度将远远快于不进行改革时的速度。 由于富人、医院、保险公司和制药公司等投入大量资金的游说集团的存在,使人们对于美国医改的信心又下降不少。根据盖洛普民意测验机构的最新调查显示,奥巴马近来的支持率因医疗改革继续下挫,仅为56%。 中国医保覆盖面广 报销水平逐步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美国要通过政府干预,设立公共医疗保险机构,是要发挥政府职能,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看病问题,提高人们的参保率,扩大医保的覆盖面。 与美国的医保制度不同,我国一直实行政府主导的医保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时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绝大部分少年儿童、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被排除在外。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在我国部分县市进行试点,政府开始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投入。而随着两项制度的不断完善,截至2007年上半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接近1.7亿,基本覆盖各类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新农合也已覆盖了7亿农民。同年,针对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试点。 我国基本医保制度覆盖面此时已经囊括了大多数人群,但参保人数的上涨无法回避报销水平较低、医保关系无法异地接续等现实,许多参保人在患大病时依旧住不起医院、吃不起药。 今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我国未来基本医疗保障体制做出规划,表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与此同时,按照我国医改近三年的改革实施重点,从今年起的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越来越多的零散群体被纳入这一基本医保网络。 从改革所需投入来看,美国医改计划为期10年,耗费8290亿美元。我国在近三年的医改中政府部门将投入8500亿元,其中用于城镇居民、新农合等医保方面补助的金额将超过3900亿元。由此达到的目标包括: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要让参保人亲身体会国家对医改的重视,同时享受医改成果。”对于美国医改与我国医改面临的共同问题,郑风田认为,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投入所带来的变化。 多种问题必须面对 医保制度有待完善 不同于美国医改目前所面临的来自各大利益集团、财政方面等外部阻碍,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制度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来自制度本身。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3.2亿人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已达11.3亿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突破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 1.17亿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15亿人。目前没有参加医保的人群主要有三类: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困难退休人员无力参保;在自愿参保原则下,部分年轻健康人群不愿参保;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反映按职工医保缴费水平完全由个人缴费负担太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对此认为,由于新医改方案的实行,中央财政今年将对中央及中央下放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因此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的主要难度就集中在如何让灵活就业者,即非正规就业者顺利进入缴费门槛较高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朱俊生认为,除了寄希望于各级财政的支持,一些城市应将这部分人员纳入缴费水平相对较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畴。与此同时,还要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以实现缴费年限在各地的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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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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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在纽约大学教学期间,在朋友处看到阿里吉的新著《亚当·斯密在北京》,我便马上从亚马逊网上书店买来,并一口气读完,深深为阿里吉宏大而深邃的思想所折服。本来想通过黄平邀请他来参加今年11月份的北京论坛,但近日却收到黄平的手机短信,告知阿里吉已于前一日去世。一代大师随风而去,扼腕之余,聊以此文作为对大师的纪念。 《亚当·斯密在北京》结构宏大,思想自成系统,对世界体系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地位进行了独到的分析。在这篇小文里,我只讨论本期摘译的第十二章中所涉及的和中国的小农经济结构相关的一个思想。 就我的阅读而言,阿里吉在本章的核心思想是,中国的崛起是中国重视人力资本积累的结果。这个结论本身就惊世骇俗,因为普遍被接受的说法是,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之所以能够取得高速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采纳了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而这个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中国有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无论是对中国的发展模式持肯定态度的人(如林毅夫及其比较优势理论),还是对这个模式持否定态度的人(如秦晖及其更一般化的“低人权”说),在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 阿里吉否认这种说法,认为中国在当下以美国为主导的世界体系里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不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低,而恰恰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素质比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高。他在文中给出了许多证据,无需我在这里赘述。我想讨论的,是阿里吉结论中所隐含的下面这个经济学悖论:中国的劳动力数量巨大,而资本相对稀缺,按照经济学原理,中国应该提高资本产出效率、而不是提高劳动力产出效率(如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因此,阿里吉的结论违背通常的经济原理。阿里吉本人没有在书中对这个悖论给出明确的解答,但是,根据他在多处所表达的思想,我们可以揣摩出他的一些思路。 阿里吉在多处强调,中国和西欧在18世纪末“大分岔”时期的差别在于,西欧发生了工业革命,而东亚、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发生的是“勤劳革命”。东亚的自然条件的共同特点是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密集的人口,在这种条件下,两个国家都出现了以小农为主的经济结构。为什么人多地少就会出现小农呢?因为历史上的非农就业机会有限,小农会在土地上投入比大农更多的劳动力,从而他们的单位面积产量高于大农,而这有利于养活大量的人口。正是由于对土地的劳动投入更多,阿里吉才称中国和日本发生的是“勤劳革命”。 然而,如果仅仅是勤劳,革命就无从发生。阿里吉的重点不是在强调“勤劳”,而是强调“勤劳”所引起的“革命”。这个革命就是东亚对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视,但这也正是我上面所说的经济学悖论之所在:既然勤劳就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还要提高人的素质?这明显不符合贝克尔关于人口的数量-质量消长理论——根据这个理论,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多了,人口的质量就会下降。解答这个悖论的钥匙,在于理解小农体系下不同的劳动分工格局。 亚当.斯密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劳动分工。但是,东亚小农体系下的劳动分工却不是很明显。一个小农家庭就是一个完整的生产单位,就像当代企业一样,它要预测未来的市场行情,制定作物生产计划,理解生产的全过程以及影响生产的外在因素、特别是气候,规划劳动力投入,然后掌握在市场上出售产品的时机。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个完整的消费单位,在生产技术低下、产量不高的情况下,它必须谨慎地计划一年的消费,保证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家人不至于挨饿。在经济学上,这叫做多任务问题。要解决这样的多任务问题,需要极丰厚的人力资本积累。这里的人力资本不一定是教育,更多的是从中学得到的经验。直到很晚近的时候,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农会打算盘,并对气候和作物的生长周期了如指掌,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情。当然,能够识字更好,所以中国人重教育、重知识。 不仅如此,小农经济在面对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个优势,就是“无剥夺的积累”。这是阿里吉从吉莉安.哈特《去全球化》(Disabling Globalization)一书中借用的观点。在这本书里,哈特比较了南非和中国的工业化过程。她发现,在南非,大量没有土地的黑人离乡背井,当他们变成产业工人的时候,由于没有了土地的保障,要保证他们的生计,工厂就必须支付较高的工资;在中国,由于农民拥有土地,他们对工资的要求就较低,因此中国工业化的成本比较低。南非的工业化是一个黑人遭受剥夺条件下的资本积累过程,而中国的工业化是一个无剥夺的资本积累过程。 由此,我们可能需要重新思考中国的小农经济。直到今天,小农经济还是通常被认为是中国落后的标志,那些被认为是落后的思想,往往被冠以“小农意识”。阿里吉的理论提醒我们,这种观点如果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片面的。小农经济是回应中国紧张的人地关系的自然结果。它看似落后的生产关系,却孕育了中国社会对知识的重视,当中国融入当代资本主义体系之后,这个趋势的优势显现出来,成为促成中国经济赶超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无剥夺的积累使得中国的工业化过程没有像发达国家早期以及当代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那样残酷。中国的城市没有大规模的贫民窟,这当然和政府的整治有关,但是,小农经济对农民的保护也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以小农经济为主导的东亚各国都没有太多的贫民窟。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安土重迁,不会轻易放弃他们在乡村所拥有的社会网络,不会随意地把自己撂到陌生的城市中去。无剥夺的积累让乡村人口比较缓慢地释放到城市中去,避免了移民到达城市之后的贫困化。 当然,阿里吉观点的理论推演成分大于经验论证,要证实他的观点,还需要比较严格的经验数据支持。阿里吉的贡献,在于让我们开始重新认识中国小农经济及其当代意义。伟大的思想家之所以伟大,往往不是因为他们解决了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提出了问题。阿里吉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重新认识中国的大门,我们的任务是跨入门槛,并试图打开更多的大门。 乔万尼·阿里吉(Giovanni Arrighi) 1937年出生于意大利。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任教于美国。2009年6月19日逝世。 主要著作有《罗得西亚政治经济》(1967)、《全球危机的动力》(合著,1981)、《半边缘的发展:20世纪南欧政治》(主编,1958)、《反体系运动》(合著,1989)等。 1994年出版了《漫长的20世纪:金钱、权力和我们时代的根源》,着力研究风云起伏的20世纪;中译本由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1999年,阿里吉邀集一批来自各方面的学者,分四个层面透视近10余年的种种动荡,由此产生了一部力作《现代世界体系的混沌与治理》,中译本由三联书店2006年出版。 世界体系理论在近二三十年来风行一时。这一理论的基础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批判。20世纪中叶以来,英美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人和历史学家,试图对资本主义长期发展的历史做出系统的分析。与此同时,法国历史学“年鉴学派”进一步提出“长时段”和“总体历史”等概念,力图全方位地理解现代世界的历史。“年鉴学派”历史学家布罗代尔的三大卷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引发了现代历史研究的深刻震荡。美国历史学家沃勒斯坦1974年推出《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标志着世界体系理论的正式成型。 作为世界体系理论研究的新一代领军人物,乔万尼.阿里吉延续沃勒斯坦的各项主题,把精力主要集中于近两百年的历史演变。 乔万尼.阿里吉2007年出版《亚当.斯密在北京》一书,复活斯密的“自然增长”发展理论,并以此揭示中国近三十年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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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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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不健全的制度下,一个国家怎么可能脱贫呢?经济学家Paul Romer提出全新见解:“特区城市”(或译“特别市”),由多国联合政府管理的、城市规模的管理区域。(关塔那摩湾会变成下一个香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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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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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观点,文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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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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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当高盛(Goldman Sachs)还是一家私有合伙制公司时,它拥有65亿美元的资本,220位合伙人的大部分资金在他们退休之前都被锁定在公司中,因此他们对自己的金饭碗照看得很好。该银行的交易与资本投资部门——拿合伙人的资金冒最大风险的部门——与其以酬金为基础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部门旗鼓相当。在其1999年首次公开发行(IPO)前的两年内,交易业务所贡献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在IPO中将股票出售给外部投资者(养老金与共同基金持有其大约80%的股权)之后,高盛逐渐增大了风险胃口。其固定收益与外汇交易部门已经成为主要部门,在2006年和2007年贡献了三分之二的收入(今年前三季度贡献了78%)。在去年的危机中,美国政府清楚表明,自己是高盛与其它大型投行的后盾。高盛从财政部获得了100亿美元的注资(已偿还),并发行了210亿美元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担保的债券。它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其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都是美联储(Fed)。如果说当股权由外部投资者持有时,高盛比合伙制时期更加冒险,那么如今政府既已含蓄地承认它“规模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我们又能有什么指望呢?高盛有了更大的动机拿别人的钱去冒险。这就是我上周认识到的问题:华尔街最强大的经纪商拥有与最单调的商业银行同样的特权。高盛今年可能会支付230亿美元奖金的事实不仅会令民众感到不安,而且这一措施产生的激励效应也有所偏离。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两件事。第一,高盛在获得政府和美联储援助的同时,想以传统华尔街投行的身份进行运营——它拥有自己的对冲基金与私人股本基金。第二,它有每年留出一半收入用于奖金发放的传统。关于第一点,高盛现在的身份在我看来站不住脚。受美联储监管,可能会比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监管要好,但只是将它视作另一家银行,拥有与零售银行及信用卡公司相同的特权与义务,几乎说不通。这不是指责高盛鲁莽或对自己的运营方式漠不关心。高盛是在危机中表现最好的投行,经营方式也没有给人以自恃无恐的感觉,就好像它一定会得到政府纾困。它的资本金充足,手头拥有1700亿美元的现金和流动资产,以防不备之需。高盛也不只是对冲基金巨擘。它纯粹的自营活动贡献了总收入的大约10%。尽管债券和股票做市活动是一种资金密集且有时风险很高的活动,但如今已成为它的主要业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投资者。不过与贴现窗口所面向的银行相比,高盛的业务还是有所不同。贴现窗口指的是美联储允许受其监管的银行在紧急关头用证券换取现金的一种工具。直到最近,没有一个人会认为高盛有资格得到与它们一样的地位。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行长默文•金(Mervyn King)上周说得好。“确保银行业服务的持续性,符合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这种银行业的公共事业特质……与银行从事的一些风险较大的活动——如自营交易——性质大不相同”。对于高盛而言,一个可能性是,将属于第二个类目的业务分拆出去:即用资金冒险的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本投资业务。这样一来,剩下的做市活动和投行业务就能够成为一流的金融公用事业。 即使到那时,美联储也不应该像对待零售银行一样来对待它。零售银行拥有存款担保,而且如金所言,“过于重要以至于不能倒闭”。高盛的构架和监管必须达到这样一种效果,即在未来任何一场金融危机中,它都可以倒闭,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将部分缓解公众对于华尔街投行得到纳税人纾困的无可非议的愤怒,但第二点呢?如何处理华尔街投行授予其高级雇员的丰厚薪酬?投行业的奖金问题不在于薪酬的绝对规模(尽管股东应该问问他们自己,这些雇员是否真的值这么多),而是这些奖金所带来的激励效应。高盛董事总经理的薪酬结构可能是最像合伙人的薪酬结构之一。大约三分之二的奖金由在4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构成,而且其资深的合伙人在退休之前必须持有75%甚至90%的股票。这就是高盛在危机中的表现优于其它投行的原因之一,但它仍然可以从过去汲取经验。重新采用将董事总经理所有(或90%)奖金锁定、直至其退休的制度,将会使他们变得更加谨慎。如果纳税人不仅能够意识到,高盛的奖金只是股权合伙制的另一种形式,而且能够明确在未来任何一场危机中,高盛都可以破产,公众蓄势待发的愤懑之情可能会有所减弱。或者,高盛可以继续保持其原有的赚钱部门和新得到的官方身份,继续承担更多金融风险,并努力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让人们相信,它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进行运营的公用事业机构。这或许很难做到。译者/董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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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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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进化论是科学史上最重要的科学理论之一,但人类历史上,恐怕很少有哪种科学理论像进化论这样传得变了形。实际上,很多时候,达尔文是被有意无意“劫持”了,在达尔文的旗号下,流传的未必都是达尔文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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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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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的遗像,悬挂在家乡老屋的中堂上。像框很大、很方,而像本身是半身椭圆形的。像中的祖父有着家族男性典型的鹅卵石脸型,清廋、单眼皮、高鼻梁。他是1927年牺牲的。那年,他二十一岁。这张照片,大概是他牺牲之前不久照的。二十一岁的他,留着当时流行的中分短发,着一件得体的中山装,脸上带着不属于他那个年龄的矜持,成熟、安详。 祖父在三个兄弟中排行老三,是唯一接受过现代教育的。新干县1990年版的县志里是这样记述他的事迹的(第978、979页): 姚有光(1906-1927)沂江乡湖江背村人,男,1906年10月24日出生,父亲姚哲夫是清末秀才,在乡间小学里以“穷教书匠”终其一生。……1924年7月,姚有光参加中共党员邹努举办的新干县暑期学生补习班学习,阅读了革命书刊《新青年》、《向导》、《红灯》等;8月,加入社会主义共青团。…… 1926年3月,姚有光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新干县支部委员;5月任新干县农民协会青年部部长。 1927年1月,姚有光当选国民党新干县执行委员,并调省农协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后担任新建、新干、峡江3县农运特派员,并亲自领导和多次发动农民群众运动,帮助建立3县农民革命武装 — 农民自卫军。……“四•一二”事变之后,姚有光奉命调省农协工作,为安全出境,他曾巧妙地从峡江仁和墟镇混装在辣椒麻袋里乘坐木排下南昌,躲过国民党新干党部的搜捕,胜利地完成转移任务。 是年8月1日,姚有光参加了举世闻名的“南昌八一起义”,后服从组织决定,留在南昌进行地下革命活动。11月初,姚有光不幸被国民党右派搜捕,11月21日黎明,被国民党右派秘密枪杀。第二天,《岭南报》刊出消息:江西土地革命首领姚有光等七人枪决。临刑前,姚有光慷慨高呼:“吾为共产主义而死,死吾一人便有千百万个共产党人出现!” 祖父在县里打土豪、分田地,家里人听到风声,担心得不得了。曾祖父曾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清江县(现樟树市)县长,但没到任就病逝了。家里到了祖父这一代,虽不是富裕大户,但也无法理解祖父的“造反”行为,于是就派二祖父步行三十里,到县城劝说祖父,告诉他:“造反是要杀头的。”此话不幸言中。 祖父在南昌被杀害,家里的两个兄弟也没有得到安宁。大革命失败,还乡团回来了,两个兄弟只好躲到山里去,一去就是三年。祖父的妻子带着一岁多的儿子东躲西藏,儿子最终夭折在逃难的路上。为了不让祖父断后,家族决定把大祖父的三儿子,即我父亲过继给他。 一九八三年年初,我在南昌革命烈士纪念堂里第一次看到连绵不绝的江西籍烈士名录,试图想象那些只剩下姓名或者干脆连姓名也不周全的烈士们当年的音容相貌,心情不是“感慨”二字就可以形容。祖父是他们当中幸运的一位,纪念堂里悬挂着他的同一张遗像。站在祖父的遗像前,我久久不愿离去。尽管祖父的遗像一直挂在家乡的老屋里,但之前因为年幼,我并没有对祖父产生多少兴趣,而家里人除了过年给他的像供上贡品之外,也不特别提到他。一九八三年,当我的年龄接近祖父牺牲时的年龄的时候,我才真正开始面对祖父,试图读懂他的短暂生命的意义。现在,我的年龄已经超过了祖父牺牲时年龄的两倍,我仍然在思考那个年轻生命的意义。他的牺牲值得吗?他的追求实现了吗?如果看到今天的中国,他会作何感想?这是他理想中的中国吗? 是的,经过二十二年艰苦卓绝的斗争,他的战友们战胜了国内外敌人,建立了属于自己理想的人民共和国,他应该为此而高兴;是的,农民们得到了土地,土豪劣绅被消灭,他应该为此而高兴;是的,中国没有再遭外敌入侵,而是在赢得世界的更多尊重,他应该为此而高兴;是的,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没有人再为吃不饱肚子而犯难,他应该为此而高兴;…… 但是,六十年来,也有很多事情,他会无法理解。 毛泽东在1940年代初完成的《论新民主主义》中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性质定位为新民主主义,并设想在革命胜利之后,新民主主义政策将实行较长的时间。于是,我们看到了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在城市,除垄断资本被国有化之外,多数私人工商业没有被触动,而且得到了继续发展的机会。但是,历史的进程并没有跟随毛泽东当初的设想而展开,社会主义改造很快来临。私人工商业要么被赎买,要么被公私合营;农民不得不放弃他们刚刚得到的土地,加入人民公社。尽管在意识形态上,公社被定位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但在现实中,公社是国家为了控制农民所采纳的手段之一。为了快速地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国家不得不向农民伸手,攫取农业剩余,以加速资本的积累。但是,在分散的小农条件下,这种攫取的组织成本很高,而当时的经济管理者又没有利用和管理市场的经验,因此采纳了公社化这条路。如果公社的组织能够更理性一些,我们还不至于看到1959‐1962年的灾难;但是,大跃进期间的歇斯底里,给国家和民众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前所未有的饥荒,成为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块无法抚平的伤疤。然而,大跃进对中国的破坏虽然痛苦,但其效果却是暂时的。相比之下,文化大革命给中国造成的破坏,不是一代人可以恢复的。 如果祖父经历了1956‐1976这段历史,我相信他会和他的多数同志那样,有许多的不理解。但是,我也相信,他也会像他的多数同志那样 — 如果他没有在文革的迫害中丧生的话 — 在文革结束之后给予党一次改过的机会。相比之下,他可能更不愿看到今天的中国。不错,百姓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我们那个小村子里几乎家家有了电视机,或安装了电话,或买了手机。但是,有一些东西和他的理想格格不入。农民虽然比过去富有,但他们的社会生活却混乱了。公共事务无人组织,过去和谐一致的村庄建筑格局也被混乱的各式房屋打乱。年轻人纷纷到广东、浙江去打工,他们带回来的,却更多是失望和无助。城乡差距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大大扩大了,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缩小。另一方面,部分党的干部贪污腐化,权力在他们手中没有用来为百姓服务,而是用来攫取他们的个人收益。所有这些,都有违祖父的理想。 也许,最让祖父无法理解的,可能是,中国在过去六十年里好像是画了一个圈:他所投身的革命,初衷是造就一个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社会,而现在的中国,就其经济制度和社会形态而言,又仿佛回到了1956年、甚至是革命之前的样子。难道革命是不必要的吗?这个问题,既是我替祖父问的,也是我向我自己问的。经过几年的思考,我自认为找到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那就是:“革命是必要的。” 理解这个答案的起点是把中国革命放到近代世界历史中去认识。过去的三、四百年间的历史,是人类走出古代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历史。在古代社会里,独裁是常态,左右人们行为的往往不是理性,而是成见和迷信;而现代社会的标志是自由民主,是理性。两者针锋相对。在从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几乎所有原生性的国家都发生过革命,英国如此,法国如此,日本、俄国、西班牙也莫过如此。革命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古代社会造就了一批从中得益的利益集团,他们不愿失去过去所拥有的特权。 从世界的角度来看中国,我们就有必要把1840年以来的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在此之前,中国只有天下,没有国家。中国的国家认同是在抵抗帝国主义入侵的过程中形成的。无论是辛亥革命、五四运动,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它们的政治理念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们的出发点都是反帝反封建。虽然1840年之后的百年充满了杀戮,但中国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建构以及从古代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从大的历史尺度来看,用一百年来完成这个转型是值得的;与这个伟大转型相比,其中的种种意识形态之争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仔细比较一下1950年代的大陆和台湾,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两个地方除了执政党不同而外,其他方面都非常相似。两个地方都进行了彻底的土改;两个地方都强调发展重工业的重要性;两个地方都搞国营企业,而有都允许私人工商业的发展;两个地方都借助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攫取剩余;等等。这里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两地之间也存在很多差异,但共同的原因是,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都认识到社会平等对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而且,也正因为两地都造就了一个平等的社会,两地政府才能放开手脚搞经济建设;特别地,土改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因而政府才可能从农民手中攫取剩余而不至于引起他们的反抗。 就平等的社会而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到1978年间的历史也不是乏善可陈。不错,中国人民在这二十余年间所经历的苦难远多于他们所得到的幸福,而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年似乎画了一个圈,让中国从新回到了1956年之前;但是,在这二十余年间,我们在强化社会平等、提高民众能力以及建立民众的公民意识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在平等方面,公社制度和城市的公有制几乎完全剥夺了民众积累个人和家庭财富的权利,从而使得收入分配达到了极端的平等。这种平均主义制度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有极大的负面作用,但也起到了把中国社会彻底扯平的作用。另外,妇女大量参与就业,大大提升了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在提高民众能力方面,政府大力倡导识字运动,普及基础教育,普及基本医疗,使得中国到改革开放之初有了较好的人力资源准备。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在比较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发展的时候,多次强调中国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认为这是中国比印度增长快的主要原因。在建立公民意识方面,各种组织化手段开启了把民众从自然人转变为政治人的过程。这个过程还没有完成,但却是中国国家建构不可或缺的一环。民族国家不同于“天下”之处在于,在“天下”之下,一个人或一个小团体可以脱离其他人存在,而在民族国家之中,每个人都是国家这个共同体里的一员。因此,“天下”之下老百姓可以是自然人,而民族国家之中老百姓必须变成政治人,即公民,这是人类由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所必经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梁漱溟晚年在《这个世界会好吗?》里对自己在建国之初挑战毛泽东的自我批评。梁漱溟以及他同时代的乡建派所进行的乡村建设,其取向是不符合历史潮流的。历史要求他们做的,不是让农民回归传统,而是让农民参与国家建构的进程,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部分。今天,我们在农村所面对的任务仍然没有改变,而以村庄民主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是重建乡村社会的最佳选择。 平等的社会结构和民众能力的提高,为人民共和国后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提供了基础。民众能力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容易理解,我这里着重讨论一下平等的社会结构和高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平等的社会结构意味着中国没有强大的利益集团,政府的经济政策因此更可能着眼于国家的长期经济发展,而不是某些人群的短期利益。我们可以做一个思想实验,假想你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面对一个平等的社会,你会如何选择,而面对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你又会如何选择。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没有哪个社会集团有足够大的力量挑战你的统治,也没有哪个社会集团有足够多的财富来贿赂你,因此,你的理性选择是不迎合任何集团的利益,也不和任何集团结盟。我把这样的政府称为中性政府。因为它对社会集团保持中性态度,这样的政府才会放开手脚采取鼓励经济增长的政策,哪怕这些政策会伤及一些集团的利益。相反,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里,一些集团强大到足以推翻你的统治,或者富裕到足以用金钱把你收买了,你的理性选择就是做一个有偏的政府,更多地照顾强势集团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整体经济发展。由于中国社会不存在强势利益集团,中国政府在过去三十年里成为一个中性政府。回顾一下过去三十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经济政策都是有选择的,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企业改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等,无不是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但又伤及一部分人利益的举措。但是,政府政策没有长期偏向某些人群的利益,也没有长期伤害某些人群的利益;长期而言,即使是在政策层面上,各个人群得到的待遇也大体相当。 因此,在我看来,中国过去三十年不是对1956年之前简单的回归,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但是,我相信,祖父不会完全满意我给出的答案。也许他会赞同我对中国革命的总体评价,尽管他可能仍然认为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之争是重要的;也许他会赞成我对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的评价,尽管他可能仍然认为社会主义改造是必要的;但是,他肯定会继续问:“为什么现在的贫富差距比1956年之前大得多?为什么城乡差别在扩大?”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当然可以把责任推给市场。的确,市场天然地扩大贫富差距。但是,我知道这没有回答祖父的问题。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本可以做得更好。我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清楚;然而,我可以确切地告诉祖父的是,自二十六年前我面对他的遗像开始认真思考他短暂的生命的意义以及我即将开始的成年生命的意义之后,我已经获得了关于中国革命以及当代中国得失的一些答案。 六十年前,毛泽东在为人民英雄纪念碑所题写的碑文里写道:“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人民英雄纪念碑因为这个碑文将流芳万世,祖父因为是无数知名和不知名的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当中的一员而永垂不朽。 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和妻子在后海散步。我们避开繁华的商业路段,沿着湖边小道走到大杂院聚集的地段,这里更安静,也更自然。忽然闻听动人的合唱和配乐从不远处传来,循声行至一座亭子下,见一群由中老年男女组成的合唱和伴奏队伍在忘情地表演,周围观众云集。我们走到的时候,他们正在唱《山丹丹开花红艳艳》。演唱的是十来个五六十岁的妇女,领唱者是一位打扮鲜艳的老太太,嗓音高亢嘹亮,唱到最高音仍然底气十足;伴奏者是六七个同样岁数的男人,配器各式各样,中式的、西洋的,什么样的都有,但人人激情澎湃。演唱者、伴奏者、观众,所有人都如痴如醉,好一派祥和景象!我禁不住热泪盈眶。祖父九泉之下若有知,当感欣慰。 谨以此文献给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2009年6月9日初稿于北京至纽约的航班上 2009年6月25日定稿于世纪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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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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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三个微若尼卡看完基斯洛夫斯基的《微若尼卡的双重生命》,不知道是否有谁会象我一样产生这么一个似乎奇怪的问题:有没有第三个微若尼卡?如果有,她会在哪儿?她是否也会在迈向天堂的途中倾堕地上,是否也会在陌生而嘈杂的人间茫然若失?既然是第三个,她就该和巴黎的Veronique与克拉科夫的Veronika都不太一样;但她一定也经历过人间的苦与爱,一定也曾经在风雨如晦的时候仰望天空。那么,她究竟在哪里呢?我们可以在两千年前耶路撒冷的郊外看到她。她就站在尘土飞扬的路边。那崎岖的小路通向一个阴森森、光秃秃的山顶。路上是一群推推搡搡熙熙攘攘的人群。几个满脸横肉、鸷眼鹰鼻的士兵正押解著一个囚犯走向山顶。那囚犯衣不蔽体,满身满脸的汗水和血水,头上顶著一团乱糟糟的荆棘,身上扛著一个巨大沉重的十字架,跌跌撞撞地走著,十分狼狈。那个叫微若尼卡的女子睁大了眼睛看著他。她认识他吗,这个自称上帝的儿子而今却即将赴死的人?她也许见过他,她甚至可能得到过他的解救;或者,她也许只是觉得这个人在穷凶极恶的士兵折磨下实在可怜。那些士兵不时用皮鞭和棍棒打他,还往他的脸上吐口水。旁边的一群人一边起哄,一边嘲弄这个狂妄的囚犯。微若尼卡却悄悄掏出自己的手绢,好不容易分开众人走过去,把手绢递到囚犯的脸前,给他擦去一脸的汗水和血水。还没等她擦干净,后面的士兵就拥了过来。一群人又在嘲弄与呼喝声中前行了。囚犯的脸上很快又流满了汗水和血水。 当人群过去之后,微若尼卡惊讶地发现,她那块手绢上,竟然印上了那囚犯的面容。不过,这面容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却不得而知了,因为这块在罗马教廷的圣彼得大教堂珍藏几百年的圣迹最终还是遗失了。有人说,虽然耶稣基督当时狼狈不堪,但他印下的面容却从容肃穆,充满天国之光,而在他的头的周围,还有一圈神圣的光环。除去脖子的位置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十字架弈弈生辉的三个分岔。这块唯一记录下耶稣的面容的布告诉我们,他是世间最美的男子。不过另外一些人却说,那块手绢上的耶稣就是那个狼狈不堪的囚犯。他满脸的汗渍与血迹,神情颓废。那十字架就是刑具,根本没有发什么光。也有人说,他给微若尼卡显示的,两个面容都有;而二者正体现出肯定神学与否定神学的对照与补充。在基斯洛夫斯基电影的开头,1968年,当两个女孩还只有两岁的时候,波兰的微若尼卡正在数星星。“就是那颗星,我们等待它开始圣诞之夜。看。还有下面那雾。看。那不是雾。那其实是成百万的小星星。指给我看。”巴黎的微若尼卡正在看著树叶的经脉:“这是第一片叶。春天来了。看,这儿,在颜色轻一些的这一面,有小小的叶脉和很好看的绒毛。”一个在仰望那与耶稣一同升起的星星,一个则在凝视著那湿润而柔弱的生命。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那么小的时候在干什么呢?也许她也看到了那颗预报耶稣降生、引领三王来朝的星星?也许她也曾在加利利的路上或是克西马尼园里抚摸树叶。这个福音书中根本没有记载的圣微若尼卡的童年,我们无从知道。有人说,她其实就是那个被耶稣解救了的妓女,有人说,她就是曾经被耶稣治愈了的那个身患重病的女子,也有人说,她就是那个为耶稣灌油的女子,或者后来看到耶稣复活的三个马力亚中的一个。在Eusebius的著作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她的影子了。一般认为,教会为强调那块布是真正的圣迹,称之为“真的像”(Vero Icon),连读即为微若尼卡(Veronica)(Ewa Kuryluk认为,微若尼卡其实是希腊人名Berenice的拉丁写法,只是在形式上恰巧与Vero Icon相关。不过她也承认,这种文字的巧合实际上成为了这个形象得以流行的重要原因)。微若尼卡同时成为那块布上的耶稣像和这位女子的名字。尽管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微若尼卡究竟是谁,基督教史上却因而有了一个圣微若尼卡,而微若尼卡更成为基督教国家后世很多女子的名字。微若尼卡这个形象在中世纪的流行程度,就象今天的耶稣受难像和圣母怀抱圣婴像一样随处可见。在中世纪后期的许多圣像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微若尼卡形象。有时候是圣微若尼卡手持她的手绢展示耶稣的面容,有时微若尼卡像作为耶稣受难像的装饰,或与诸多迫害耶稣的刑具一同出现。还有很多绘画作品描述教廷向信徒展示微若尼卡实物的情景。今天如果我们走进欧洲稍微古老一些的教堂,就常常会看到微若尼卡。耶路撒冷的这位微若尼卡,其实就是那块布的化身,或者说,她就是与耶稣的面容同在的。比如在尼德兰大师博斯(Bosch)的笔下,一群狰狞可怕的士兵,状如鬼怪,眼如铜铃;耶稣虽饱受凌辱,却对这些罪孽深重的人满怀悲愍地微闭著双目。微若尼卡是画面上唯一另外一个神色从容、闭上眼睛的人;但是,正如艺术史家吉布森(Walter Gibson)指出的,那个在画面边缘的手绢上的耶稣像却睁开了双眼;他不仅睁开了眼睛,而且以一种极为震撼的眼神看著周围的人乃至看画的人。在有关耶稣受难的画作中,微若尼卡的耶稣像常常这样出人意料地点出圣像画的主题,如一道闪电划过拥挤的行刑人群,催人警醒。那尺素之间的耶稣其实就是真正的耶稣的另一张脸;而手持耶稣像的女子,其实就是与她同名的那个耶稣像(这里的同名与基斯洛夫斯基笔下的同名一样,有著重要的意义)。或者可以说,微若尼卡这个女子,其实也就是耶稣的一张脸。 二 在凝视中倾听 耶稣怎么会有那么多脸?其实何止微若尼卡和她的圣像,我们随处可以看到以某种方式出现的耶稣的脸。不熟悉圣像画的人们很可能会把很多圣约翰像当成耶稣像,因为他头上常常也有光环,他也和圣母在一起,甚至颇有相依为命之态。甚至在关于圣安东尼、圣方济各等后世圣徒的画像中,我们一不留神都有可能错认为耶稣像。更有甚者,当私人绘画在中世纪晚期蔚然兴起之时,有些画家竟以自画像的方式描画耶稣;简直是亵渎神灵、大逆不道。研究中世纪的艺术史家汉伯格(Jeffrey Hamburger)在谈到圣约翰的画像时称这种现像为约翰的成圣(Sacralization)。耶稣的这么多脸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真是匪夷所思,就象看微若尼卡的电影时觉得云里雾里、颠三倒四一样。不是说基督教对耶稣基督无比崇敬吗?不是说他们只有唯一的一个上帝吗?这些头顶光环的俗人倒底是怎么回事?那个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究竟何许人也?其实何止我们中国人感到疑惑,就是基督教自身也似乎在这个问题面前显得底气不足;如果上溯到基督教的前身犹太教,这些乱七八糟的圣像真的是大逆不道了。基督教延续了犹太教的传统,素有“不拜偶像”之称。在这个教条面前,不要说那么多僭仿基督的俗人像,就是最纯粹的基督圣像都是不该存在的。可是,自从耶稣基督走向十字架的那一刻起,整个基督教不就是建立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这个形象之上的吗?即使在这个事件没有被画下来的时候,基督信仰仍然是以一个耶稣受难的形象为其根本的,就象犹太教其实是以那不见其形、只闻其声的上帝对摩西的训导为基础的一样。如果说西方天主教会在接受偶像崇拜上还有一些迟疑的话,辉煌壮丽的拜占廷艺术则早已公开挑战所谓不崇拜偶像的教条了。基督教为了回避这个矛盾,区分了偶像(idol)与圣像(icon)。但这种区分还是难以掩盖基督教从异教徒那里受到的影响。在一些基本信仰上继承了犹太神学的基督教似乎从一开始就已注定将会打破偶像崇拜的禁忌。耶稣受难这个事件的深刻内涵似乎使它只能通过某种偶像的形式才能真正表现出来;而不见于福音书的微若尼卡的故事则能够极为鲜明地体现出基督教偶像崇拜的神学意义。因而无论基督教与犹太教有多少表面的相似之处,关于偶像的这一看似微小的问题其实颇能道出二者那仅在几希的区别。当耶稣宣布摩西的旧的约法自动解除的时候,他其实就在告诉人们,以前那种只以倾听接近上帝的信仰已经解除了。Ewa Kuryluk指出,微若尼卡其实体现了犹太与希腊两个传统的汇合,同时也是言与像(Word and Image)的结合。在Cratylus篇中,柏拉图已经讨论过言与像的区别;而在旧约里面,我们也知道上帝依自己的像造人和摩西拜受上帝之言的旧话。虽说这两个传统都不乏言与像的说法,但就精神气质的大略观之,则希腊哲学更近于像,犹太宗教更重于言。在《会饮篇》的讨论中,爱若斯对美好与善好之神是仰望而不是倾听;在旧约的经书中,先知只能聆听上帝之言,却无法看到他的面容。听与看,构成了希腊与犹太传统相当根本的区别。那么,当基督教把犹太教对圣言的聆听转变为对圣像的仰视的时候,是不是以希腊的传统取代了犹太的精神呢?看上去,同希腊传统更接近的拜占廷传统似乎更乐于用圣像来表现其对上帝的信仰,好象更说明了希腊哲学在基督教中的借尸还魂。事实却不这么简单。记载耶稣行状的新约经典的题目“福音”不就有著基本的听的意涵吗?不是恰恰在基督教色彩非常浓重的约翰福音之中,圣言的概念一开篇就占有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吗?当我们诵读约翰福音一开始关于圣言的讲法时,也可以看到,那言其实并不是象犹太教中的言一样,以绝对的威仪赫赫倾下芸芸众生,而是要变成可见的血肉,寄居到我们中间。也就是说,在基督教的言与福音中,我们可以看到像的意涵;在它的像中,我们同样可以听到言的声音。基督教并不是以耶稣受难像取代了圣父垂示的圣言。作为三位一体中的圣子的基督,在约翰福音中同时又是圣言。难道这个变成肉身的言不正是摩西听到的那言吗?因此,我们不能说基督教中的受难像取代了摩西听到的言,而是当这个言以受难的基督像的方式再次到达了凡人,摩西所录下的言就自动解除了。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区别并不在于以像取代了言,而是用以像表达的言取代了先知转述的言。因此,当基督徒面对那十字架上的基督像划十字的时候,实际上是通过基督的像听到了上帝的声音。这里的像与希腊传统中的像也有了相当重要的区别。尽管微若尼卡一词强调的是真的像,这里的真却与希腊意义上的真很不相同。对于希腊传统中的像,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海伦》大概可以给我们一个粗略的印象。那惊动了千军万马,导致了十年战乱的女人,只不过是海伦的一个幻像;而真正的世间最美的女人,其实早已到了埃及。有真必有假。不可能有两个真正的海伦,也不可能有两个同样的苏格拉底。无论假的海伦有多么美,也不会成为真的;无论泰阿泰德与苏格拉底有多么象,他也不可能成为苏格拉底,同样,无论苏格拉底有多么智慧,也不是神。但是,却可能有无数个真的基督。微若尼卡之所以被看成真的像,恰恰是因为真的基督有可能就显现在这块普通的布上。因而,微若尼卡圣像中体现的神与人的关系,既不同于苏格拉底与泰阿泰德的相貌相似,也不同于上帝依自己的像造人后的象。基督本就是一个饱受凌辱的囚徒,微若尼卡本来就有得救的可能。这里的象,是人子的人性与凡人的象,也是有望救赎的凡人对基督的模仿与追随。基督是圣子,是属神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几乎是可以认基督即为上帝的(而事实上教会经常是这样做的)。不过,他同时又是人子,是成了血肉的圣言。凡人对基督的模仿却只能理解为对人子的模仿,而不能当作对圣父的僭越;或者说,人们可以模仿基督的像,却不能模仿上帝的言,只能模仿作为人子的基督如何上升,却不能模仿作为圣子的耶稣如何为万王之王。正如基督教的圣像画传统开启了欧洲现代的绘画艺术,教堂中的圣乐也成为现代音乐的前身。倘若圣像画被理解为以看的方式听,那么圣咏与赞美诗,这个最直观的听的方式,又当如何对待呢?就象圣像画不能等同于希腊传统中的看一样,圣诗圣歌也与犹太教中的听大异其趣。虽然一切圣像画都出自俗人之手(姑且把微若尼卡当作例外),它却成为神在人间的化身;而虽然一切圣咏都充满天国的宁静与神圣,却永远是凡人唱给神同时也唱给人听的,因而它不折不扣是属人的。歌要么用来讲述经里的故事,要么引领人们认识基督和走向天国。就其信仰的功能而言,是对成像的圣言的诠释和追寻。无论对于歌者还是听众,唱和听都是一个朝向基督的行动,是一种仪式化的救赎与上升(在这里,唱和听其实并无根本区别。与其说唱诗者是在表演给信徒听,不如说他们是一种领唱)。换句话说,歌乃是仪式化了的对圣言的追随,因而与犹太传统的听基本上无关。它恰恰是帮助人们体认基督受难这个形象并模仿圣子的。就这个层面而言,弥撒也是一种歌,而教士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领唱。在基督教灵修的这个最重要的仪式之中,基督徒要从教士那里观看耶稣基督受难的过程;即使教士在讲解和诵读的时候,教徒们的听也不同于犹太先知的听。他们不是在听圣言,而是在听对圣言的像的讲解,一如倾听圣歌。在弥撒的核心圣餐礼这个我们虽已习以为常、其实却最不可思议的仪式当中,教徒们竟然要吃下人子的血肉。它以最为震撼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基督与人,或者说作为神的基督与作为人的耶稣之间的关系,而并不是作为圣父的上帝与人的关系。与对圣歌的唱与听一样,吃也是一种朝向上帝的方式。它告诉人们,不仅要看基督受难像和划十字,不仅要在歌声中去接近那成像的圣言,而且要吃下这圣言。这个吃下圣言似乎更接近于倾听圣言了。这种听并不是象摩西和他的人民那样获知圣言讲的是什么,而是要使那成为了肉身的圣言也化为自己的血肉。这里的吃不仅包含了听的威严和看的美好,而且以其特有的丰富内涵揭示了牺牲、亲吻,和写在血肉上的爱。基督教中对圣言的听要靠对圣像的看来完成,而这种看又必须通过对圣歌的唱来实现。那么,那唱著迈向天堂之歌的微若尼卡,这基督的真正的像,又意义何在呢?两个微若尼卡在满怀愉悦的歌声中迈向天堂,却砰然倒地,在茫茫人世间若有所失。那牵动她们的心灵的细线究竟是什么?那根其貌不扬的鞋带也许就来自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手中那块同样其貌不扬的布?圣言成了肉身,听要靠看来完成。这种用眼睛的听与摩西用耳朵的听究竟区别在哪里?前面已经讲到,信徒是要模仿人子的。这种模仿其实还暗示了很多其它的意涵。圣言成像之后不仅可以被看到,而且可以看到。可是,在犹太教中,不是上帝也可以听到人的声音吗?神与人之间相互的看和相互的听究竟有什么不同?有些研究艺术史的学者曾指出,微若尼卡的特殊之处不仅在於那女子与圣像的同名,而且在於那圣像的构成。它不象一般的画像那样由颜料画成,而是完全由耶稣的流动的体液构成的。无论耶稣的脸的轮廓、斑斑点点的颜色,还是呈现出来的表情,背后都是基督的汗和血。微若尼卡不仅揭示了基督与凡人之间的相互凝视,而且透露了这种凝视的对象和方式。当我们看他的时候,不仅会看到他最狼狈、最痛苦的那一刻,而且是看到了颤栗而蹒跚的他那最纤细和敏感的创伤,以及其中流淌出来的苦与疼。而他在看我们的时候,也是在用他的血和汗来凝视,用他的痛甚至死来观看。无疑,这血与汗首先会使我们联想到弥撒中的血和肉。无论圣餐还是微若尼卡,都在告诉我们,当我们看到圣言的肉身的时候,已经不再仅仅是聆听和遵从律法,而且在凝视一种最敏感和脆弱的苦难。正如圣微若尼卡所作的那样,也许她并不知道耶稣曾经做过什么,也未必知道他为什么赴死,但擦汗这个微小却大胆的动作已经足以使她成为圣人了。同样的,耶稣在人间看到的也是那挣扎的灵魂、卑微的啜泣,和罹患中的肉身。圣言一旦成了肉身,他的目光就会一直进入那最深处的细小苦痛。而他的模仿者要做的,也是像他那样理解到生活最隐密的肌理。要进一步理解基督教的听与看的这层意涵,我们可以借助于中世纪晚期另外一个关于耶稣的形象。 三 哀矜者福 这是一种耶稣的半身像,他上身赤裸,身上一般可以看到几处伤口;但身后一般没有十字架。眼睛或睁或闭,仿佛黯然神伤。有时还有圣母和圣约翰陪在他两边。拉丁文称之为pieta(兼有悲哀、同情、虔诚等意涵), 英文译为Man of sorrows,中文似可称为“哀矜”。如果把哀矜在耶稣故事中作一个定位的话,显然应该是在被钉十字架之后,因为耶稣身上有十字架的伤口,那时候他已经死了。但它又显然不同于“下圣体”(Desposition)、“哀悼”(Lamentation)、“下葬”(Entombment)这些人们熟悉的圣画。因为,他的手常常相互交叉,两臂微微翘起,甚至会做出一个降福的姿势。在一些哀矜像里,他甚至睁开眼睛,表现出或悲哀、或怜悯、或安宁的表情。另外,这画也不是复活和变容、升天等情节,因为他没有那么愉悦和祥光四射,而是充满悲苦;他还没有死而复生,而是仍然处在死的状态并体验著死的痛苦。正如艺术史家拜尔廷(Hans Belting)所指出的,耶稣的这个形像最突出的特点就在於,“一个死人表现出活人的表情”。人们常常以旧约中的这段话来阐释哀矜像的涵意:“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么。你们要观看,有像这临到我的痛苦没有(Look and see, you who pass by, and ask yourselves, if there is any sorrow like my sorrow)”(耶里米哀歌1:12)从最直观的角度看,死去的耶稣是在活生生地体验他自己的死。同时,他那常常似乎做出降福姿势的手和充满爱的眼神又在表现出一种对于世人的痛苦乃至罪恶的同情与宽恕。英文的叫法似乎难以完全表达后面的这层意涵。与这个形象紧密相关的,是关于圣格列高利,这个与圣咏这种基督教时代的唱与听已不可分的教皇的一个传说。据说在格列高利行圣餐礼时曾有人怀疑酒面包与耶稣基督是否真有关系。而就在这时,祭坛上显现了一个半裸的人,那就是耶稣。他向围观的人们展示自己的伤口,从而证明了圣餐礼的真实和神圣。耶稣向格列高利显现的形象成为哀矜形象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个常常与圣餐礼相关的哀矜形象似乎比微若尼卡更为直观地揭示了基督与凡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受万人膜拜的神是以他最孱弱、最狼狈、最痛苦的形象出现的。他不仅没有象旧约中的上帝那样君临一切,而且不象苏格拉底那样从容赴死。相反,他曾在克西马尼园退缩,曾在十字架上责问圣父为什么舍弃他。也就是说,他没有象任何一个一般认为的英雄或神灵那样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气概和勇敢。对于死亡,尽管他还是主动接受并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他并不象《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大背常情地把死后当作一个也许美好的结局;如果说哀矜的形象恰恰表现了基督在死后的感受,我们就会看到,神圣的使命其实并没有战胜临刑前的懦弱。他还是会象匹夫匹妇那样一脸痛苦地忍受著自己的伤痛。罗马士兵的折磨仍然会使他感到疼。他丝毫不具有什么刀枪不入之类的神功,日后复活的许诺也根本无法成为死亡的止痛剂。我们看到的永远只是一个弱小而敏感的血肉之躯。读过刘小枫先生的“死感、性感、歌声”的朋友一定不会忘记他那关于一个人体验自己的死亡的讨论。而这个看上去那么骇人听闻的论题实际上就是哀矜的形象最核心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也是耶稣受难的一个意涵。在基督教中,人们不仅要以看的方式听圣言,而且还要以唱和吃的方式去体认那成了肉身的圣言,要以最坦诚和无所保留的方式与这肉身相对。耶稣对自己的苦的体认、反观和展示其实并没有暴露关于上帝的什么天机。因为我们借助这像看到的其实还是肉身上的一切,或者说作为人子的基督。这个时候,我们其实仍然只不过是在看另外一个人,一个普通和弱小的人。借助这种看,我们同时有可能听到圣言的声音。因此,这样一种看并不会一丝一毫地削弱上帝的神圣。而恰恰是在与另外一个人的相互凝视中,人们反而可能更加理解上帝的遥不可及和不可思议。与其说基督教的看使人们可能通过对偶像的崇拜而妄称了上帝的名,不如说它恰恰通过圣言的肉身的偶像保护了圣父的至高无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基督教所谓的偶像崇拜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犹太教的那条戒律,而恰恰是维护了不可见的上帝的威严。虽然要看基督,对圣言却仍然只能是听。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icon才真的不再是idol。在基督教的历史中,仍然存在以不可见来维护上帝的名的故事。比如同样受到罗马教廷保护的拉特兰教堂里著名的救世主像(Lateran Saviour)。这尊耶稣像不象微若尼卡和哀矜那样狼狈和悲苦,而是真正的威仪赫赫,据说它还曾经从战争和瘟疫中拯救了罗马城。但是,这个以圣木雕就的像却是不可以被看到的。据说由于曾有人在无意中看到它而失明,人们一直试图以各种方法把它罩起来。到英诺森三世的时候,这个耶稣像的身体终于被一个无法移开的金属外壳永远地罩上了。恰恰也是英诺森三世这位雄才大略又满腹经纶的教皇,把微若尼卡的布展示给了公众。同样是基督的像,为什么有的就要展示给人看,有的就不能让人看呢?而且,为什么那些给人看的往往是基督最狼狈的时候,而这些不能给人看的,却是耶稣最充满神性的时候?前者是基督的人性,后者是耶稣的神性。虽然人性的基督朝向上帝,并引领人们走向天国,那神性的、作为上帝真正圣言而不是肉身的基督,却仍然是凡人所永远无法看见而只能聆听的。看可以抬头,听却要低头。在人与神之间永远存在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可以象基督那样不断升成,朝向圣父,但却不可能自己真的变成上帝,与圣父成为一体。谦卑与羞涩,耶稣在悲苦中反观自身和俯视众生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们一种看的方式。人不能不看,却又不能没有羞涩地看。只有象耶稣那样能够置身于痛苦中的人的看,才能够变成对圣言的听。在博斯所画的“圣格列高利的弥撒”(“三王来朝”三联画的外部),这个关于格列高利的那个传说的另一种表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悖谬。在这幅画里,尽管教皇在无比虔诚地望著基督,周围的众人却似乎完全没有对圣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诧异与兴奋,反而仍然颇为怀疑地对祭坛指指划划。不仅如此,那些参加弥撒的人竟然被两道屏风与弥撒现场完全隔绝开来。这个极为反常的弥撒场景使他们根本看不到耶稣;相反,倒是祭坛上那个哀苦中的基督在睁开眼睛看著他们。在这幅画里,基督的显现根本无法使满心疑虑的人相信圣餐的神圣。他可以看到罪恶深重的人,那些人却看不到他。在祭坛后侧关于耶稣受难的一系列图画中,我们看到一对似乎无所事事的父与子正指著十字架上耶稣的尸体说著什么。父与子的旁观形象在博斯另外的画“使徒圣约翰在拔摩岛”的外部以及“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外部的小画中都曾出现。这些看似闲笔的地方其实非常生动地道出了人与神之间的另外一种看的关系。这几对父子看到了吗?当然看到了。不过,他们看到的不是圣言成了肉身后所遭受的痛苦,而是一个新奇的行刑场景。在“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外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父亲和两个儿子,其中一个骑在胖胖的爸爸的脖子上,正把一个什么东西放到行刑队伍中一个士兵的嘴里,满一片天真烂漫的童趣。而他们的不远处就是圣微若尼卡,正拿著手里的布走到基督的面前。他们的看和微若尼卡的看区别何在?快乐的父与子当然看不到受苦,羞涩的微若尼卡却对基督的痛心有戚戚。无论在圣微若尼卡那里,还是在父与子那里,以及大声叫嚷著“看哪,这人”的所有快乐的人们那里,他们看到的都是一个狼狈的囚犯。为什么微若尼卡会成为圣人,而别人却不能?区别也许未必在于圣微若尼卡知道那人就是上帝的儿子。基督徒的看其实不是简单的看,而是在看中倾听;把另一个人的苦当成苦而不是可以旁观的景致或许才是倾听圣言的关键。在这里,唱与吃都不是可有可无的辅助。恰恰是这种新的看的方式,才使人们能够听到那圣言。“哀矜者福,为其将受哀矜。”因此,当人们看到基督的受苦的时候,直观上看到的并不是上帝。上帝怎么会受苦?受苦的只能是人。因此,这种对痛苦的看就已不仅仅指称了看的内容,而且已经告诉了我们看的方式,或者说将凝视痛苦转变为倾听圣言的方式。正如耶稣在最后的晚餐的时候为包括犹大在内的门徒们洗脚时所表明的,基督徒要相互友爱,一如对人子的爱。这种爱并不是相互间的温情脉脉,而是对深入肌里的痛的凝视。只有能看到这些苦难的时候,人们才可能真正听到圣言的声音。另外,也只有在人们在感到自身永远的不完满,从而能够在神的面前永远保持一种羞怯而不会狂妄地僭越称神的时候,这种看才会使人上升和得到救赎。那些看似狂妄的画家把耶稣画成自己的自画像,其实并不是把自己当成了上帝,而是使自己效仿那个忍受著苦难的人子。圣父在派出他的爱子解救世人的时候,根本没有放弃自己的威严,只是告诉了人们一条获得拯救和自由的道路。而在通往自由这条路上,经历和凝视痛苦似乎是必须的。当我们回过头再来看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时,就已经知道她是谁了。她其实就是耶稣基督,同时也可以是任何一个追随基督的凡人。她可以是那个被耶稣治好疾病的女子,可以是那个得到耶稣解救的妓女,可以是任何一个懂得爱的羞涩的陌生女子,甚至可以是耶稣的母亲圣母马力亚。而从某种意义上讲,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与巴黎和波兰的微若尼卡其实也是身体与影子的关系,正如耶稣与圣微若尼卡之间和两个微若尼卡之间一样。在巴黎和波兰的微若尼卡的生命中,其实无时无刻不存在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影子。四 偷窥与窃听 同样的,当一个微若尼卡突然倒地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所失去的其实并不仅仅是她的另一个生命;更重要的,乃是与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之间的那条细线,是那朝向天堂的歌声。在波兰的微若尼卡死后,巴黎那个恍然若失的微若尼卡主动去找她的音乐教师,说她从此不再来唱歌了,那位老师极为惋惜和不解以至愤怒,说以后再也不愿见到她;微若尼卡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这位怒形于色的老师其实就是波兰的微若尼卡获得赏识时那个向她颔首微笑的老者。这个细节似乎告诉我们,波兰的微若尼卡的经历其实可以看作两个微若尼卡的共同故事;她们其实是在一同唱迈向天堂之歌。那么,此后巴黎的微若尼卡的故事也应该可以理解为波兰的微若尼卡的故事,或者说,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的故事其实自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人的故事。可是,波兰的那个微若尼卡不是死了吗?也许这里并没有谁真的死了,而是微若尼卡迈向天堂的云梯断了,她不会再去唱迈向天堂之歌了。当一个微若尼卡在古老的教堂中高唱迈向天堂之歌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正在自己的床上迈向欲爱的颠峰;当一个微若尼卡在歌声中颓然倒下、托体山阿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的欢愉也也黯然飘零、化为蝴蝶。她感到的不是一个肉身的死亡,而是爱欲的萎顿,是对美好的欲求的凋落。从此,她在尘世的生活就变得那么烦躁和不安,要那么辛苦地面对各种噪声和诱惑。原来那个哀矜龙钟老妪不能自已的微若尼卡甚至毫无羞怯地插手别人的隐私与作伪证。这时候的微若尼卡已经象博斯画中的旁观者那样,不能真正地看到或者唱出对天堂的渴望了。魔术师与儿童文学作家亚利山大好象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想听、想看。若有所失的微若尼卡为了找回失去的爱欲而坦诚地对他展示和倾诉,谁知最终却象那羽化为蝶的芭蕾舞女一样,成为任他控制的木偶。在失去了那朝向美好的看与听之后,动人的歌可以变成魔鬼的诱惑(那盘磁带),美丽的像(那照片和玻璃球)可以变成欲望的吊饵。仰望星空和凝视生命的天真都只能成为令人伤感的回忆。生命中失去了任何活泼与率真,失去了那标志著人的灵动与自知的羞涩,成为乏味和没有灵魂的窥测。喑哑了通往天堂的歌声,美丽都变成了一片苍白。朝向神的路径一旦被切断,听与看都可能变成偷窥与窃听,歌唱与展示也会变成无聊的表现癖。亚利山大说,他要了解微若尼卡,不仅是为了自己写作的素材,而且是作一个试验,看他的设想在心理学上是否可能。当他发现了微若尼卡的玻璃球时,如获至宝般地叫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是那一个了。”亚利山大是作家、艺术家,甚至是科学家,而不是上帝。他可以为了一个设想而在火车站等上两天两夜,可以千方百计看透女孩子的爱和最敏感的痛。他可以体验和研究爱,却没有愿望承担爱。而他给微若尼卡所带来的,却是更深重的失落和无家可归。基督以血肉对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许诺何时变成了科学家这种冷酷的钻研?人们会痛惜一个美丽的灵魂的枯萎。但我们不会忘记,正是在听众面前竭力唱出迈向天堂之歌中的那几个最高音符的时候,微若尼卡从通往天堂的路上跌落的。也许我们要回过头来问,那个我们觉得很费劲理解的基督教中特殊的信仰方式是不是本身就有潜在的问题呢?当耶稣的呼号变成了肉身造反的呐喊,当庄严的圣像画变成蔚为大观的艺术流派,当奉献给上帝的圣咏变成了光怪陆离的舞台,当令人心痛的爱与痛变成木偶师手中的作品,圣言还能到达那似乎总是很快乐、很强壮的人群吗?微若尼卡的命运触及到了前面讨论中的两个问题。第一,尽管很多人在仿效基督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保持一种真诚的羞涩,圣父与圣子的合一是不是仍然为那些狂妄的人僭越称神提供了很多机会呢?尤其是在基督教已经无法完全控制现代社会这个怪胎的时候,圣父的威严是不是就真的消失了呢?基督那么多脸是不是本来就为魔鬼提供了更多更隐蔽的藏身之所?博斯笔下那些败坏的众生、淫靡的男女、以至无耻的教士,是不是基督教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那对颤栗的灵魂的凝视,一旦失去了爱的支撑和对天国的仰望,是否马上会变成别有用心的窥测?现代的所谓科学与艺术,这脱胎于基督教传统的看与听,是不是本来就是魔鬼的一个伎俩呢?微若尼卡的枯萎真的是那么偶然的吗?微若尼卡的倾堕是不是对基督教文明的命运的一个形象的寓言?基督看待那些恶人的眼神,除去怜悯与鄙视之外,是不是也有一丝无奈? 五 苍白的面与喑哑的歌 如果说基斯洛夫斯基的电影总象寓言一般意味深长地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另一位电影思想家伯格曼的片子就往往象冷酷的小说那样,展示出人世中的种种无奈,以及爱乃至交流的不可能。《人面》(Persona)也讲了两个女子之间看与听的故事。女演员伊丽莎白在演欧里庇得斯的Electra的时候突然失声,从此拒绝说话,而任何生理和心理的检查都表明她十分健康。刚刚毕业的护士埃尔玛被派照看这个奇怪的病人。为了伊丽莎白的治疗和恢复,医生叫两个女子住在她在一个小岛上的别墅中。美丽的大自然和单纯的人际关系似乎大大利于伊丽莎白的身心和两个人之间的交流。伊丽莎白虽然仍然拒绝讲话,但她的心情明显平静多了,还常常象姐姐一样抚摸埃尔玛的头发。埃尔玛也变得对伊丽莎白无话不谈。她的护理对象好象变成了倾诉对象。她滔滔不绝地向伊丽莎白讲她的经历、事业、爱情、信仰,还不时地从书中给伊丽莎白读上一些精彩的片段。在伊丽莎白面前,埃尔玛有时哭有时笑:“很多人说我是个好的听众。这好象很滑稽,不是吗?我是说,没人愿意象你现在这样有耐心听我说。而你那么好。你是第一个听我讲什么的人…现在一切都变得温暖和好起来了,我感到了,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觉得过。”这时候,伊丽莎白就会露出宽厚理解的微笑。倾诉与理解似乎把人拉得很近。埃尔玛向伊丽莎白讲了她的爱,她的隐私,甚至她一次无意中的放荡。然后,她看著伊丽莎白说:“那天晚上我看了你的电影,回来照著镜子,觉得我们真象。(笑)别误会。你比我漂亮多了。但在有些地方我们很象。我觉得我可以把自己变成你。也许我可以试试。我是说心里。你不觉得吗?…当然,你也不难变成我。你可以这么作。不过,你的灵魂会显得很大,对于我太大了。怎么看都不象。”说累了的埃尔玛伏在了桌子上。伊丽莎白竟悄然开口:“你最好去睡吧,要不你会在桌子上睡著。”已经睡眼迷蒙的埃尔玛去睡了。半夜里,伊丽莎白走进埃尔玛的屋子,轻抚著她的脸颊和唇,长发散在她的身上。第二天,当埃尔玛问伊丽莎白是否曾经讲话和走进她的卧室的时候,伊丽莎白都笑著摇头。埃尔玛的隐私和伊丽莎白的声音都是不可见和不可听的,而今却都在极度的信任中无意暴露了出来。人们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似乎真的能打破听与看的界限。一旦不可看的东西被看到,不可听的东西被听到,会发生什么后果呢?伊甸园般的时光倏忽而逝,埃尔玛无意中发现,伊丽莎白竟然写信向医生讲她听到的那些隐私。受到伤害的的埃尔玛一时不知所措,觉得自己好象真的得了表现癖,把那最隐密的地方暴露给了冷漠的目光。不,我不愿意和一个不说话的人在一起!她在伊丽莎白要经过的路上放上玻璃片。看著伊丽莎白流血的脚,埃尔玛的脑突然膨胀成一片扭曲的苍白画面。变形的鬼怪与张牙舞爪的骷髅狞笑著闪过,一个铁钉正被重重地敲入一只手掌,那手上鲜血直流。温柔的圣微若尼卡会突然变得冷酷起来吗?手持著与她同名的耶稣像(那个凡人在她的手绢上留下的最为狼狈的裸露的伤口),她会加入到罗马士兵之中来敲下那痛彻心肺的铁钉吗?伊丽莎白终于开口了。就在埃尔玛恼怒至极,就要把一壶滚烫的开水泼向伊丽莎白的时候,她终于发出了求饶的声音。埃尔玛和伊丽莎白真的竟会变成一个人吗?当伊丽莎白的丈夫找到岛上的时候,他真的把埃尔玛当成了自己的妻子。起初还要否认的埃尔玛在男人动情的声音下竟然同他倾诉和啜泣起来;而睁大眼睛的伊丽莎白就赫然站在埃尔玛的身后。伊丽莎白穿上埃尔玛的衣服,埃尔玛也穿上伊丽莎白的衣服。埃尔玛那平静的目光残酷地看透了伊丽莎白的灵魂,那个本来最不可见的地方。在埃尔玛的逼问之下,伊丽莎白象应声虫一般重复著她的每一句话。她终于又喑哑下来,颤抖著听著埃尔玛审讯般的感慨:“那颜色,那突然的摇晃,那对疼痛不可捕捉的恶心,还有所有那些词,我(I)、我(me)、我们(we)、我们(us),那是什么,哪一个更近,我能抓住哪个?”埃尔玛刀子一样的眼睛终于挖出了伊丽莎白最后的秘密。一切都很美满的伊丽莎白曾经在人怂恿下想要一个儿子,但在怀孕之后却后悔了,想尽一切办法打胎和难产,但是儿子终于还是出世了。伊丽莎白把儿子送到母亲家,但这个男孩却疯狂地爱著他的母亲。儿子的爱和从心底里对他的厌恶成为伊丽莎白的恐惧和惶惑的根源,也最终导致了她的失声。当穿著伊丽莎白衣服的埃尔玛以第一人称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她喊叫著:“我觉得我不象你,我不象,我不是你,我只想帮助你。我是埃尔玛护士。我不是伊丽莎白)沃格勒。你才是伊丽莎白)沃格勒。我非常想要─我爱─我还没有─”使伊丽莎白真正不愿讲话的原因竟是如此可怕。难道那个把铁钉钉入基督手掌的人竟然会是圣母马力亚?看与听竟然会变得这么残酷!倾诉之中竟然时刻潜伏著出卖与背叛,温柔的目光竟会把你最深处的血肉暴露出来看。而更阴森可怖的,也许是那失去了声音、掩藏住真相的黑白世界?偷窥与窃听、暴露与展示癖,远远比微若尼卡的恍然若失可怕得多。当这种偷窥与窃听又加上一层冷漠的色调的时候,圣微若尼卡和圣母竟都会变成不会爱也不会恨的犹大,基督的血和肉被那些他爱和信任但却无法窥见心灵的人们吃掉,他似乎永远地风化在那个十字架上。他对自己的死亡的体验,也永远被冻结在了那干枯的墙壁和画布上。如果说《微若尼卡的双重生命》写的是现代的微若尼卡在失去与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联系之后的悲剧,《人面》所讲的就是两个不同的微若尼卡在这之后的故事。如果说在波兰与巴黎的微若尼卡的枯萎中,我们还能感觉到对美好的毁灭的惋惜的话,那么伊丽莎白的故事里就丝毫没有这种沉重的失落感了。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缺乏最基本的母爱的冷漠的女人。也许儿子对她的爱还曾经触及到她的良知,但她的失声则既不是后悔,也不是拒绝,而是一种麻木的回避与无视。阿加门农的儿女Orestes和Electra为报父仇而犯下弑母的大罪。母子之间这令人扼腕的爱恨纠缠究竟对伊丽莎白有什么震动呢?伯格曼在剧本中对失声过程的描写比电影中演得更复杂一些:伊丽莎白并不是在表演过程中一下子失声的,而是在舞台上突然变得麻木和对周围的事情没有了感觉,但后来很快就好了。回家之后好好地和丈夫吃饭说话,第二天才又拒绝说话。这,似乎不是一个处在极大痛苦中突然精神失常了的故事,而是一个逐渐变得麻木和痴呆的过程。她的拒绝说话,并不是因为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可说,而是突然对一切变得无所谓。所以,她的身心都没有任何毛病,只是不想说话,甚至不是不能说话。Electra的故事,这个导致她失声的最直接原因,并没有成为她良心发现的药石,也没有促使她更加冷酷和歇斯底里。其实她根本没什么变化,只是哑了。这种变哑究竟是在伦理困境面前的装聋作哑,还是对思考与周旋的疲乏与无奈?不管怎么样,她的变哑当然不是幸福,但其实也不是尖锐的痛苦,不是Electra在弑母之后的忏悔,也不是埃尔玛对叛卖行为的恼怒。它最多只是一种无奈的挣扎,甚至连挣扎也没有。说的欲望,唱歌的欲望,爱的欲望,看上去都来自同一个东西。伊丽莎白的失声似乎意味著这些欲望的消失,就象波兰的微若尼卡倒地后巴黎的微若尼卡也不愿再唱了一样。不过,微若尼卡却总在试图找回自己的欲爱,而伊丽莎白却连这也没有了。与伊丽莎白不同,埃尔玛至少是有欲望的,因而也有罪感,有痛苦,有隐私,有倾诉的愿望,也有恨的可能。但伊丽莎白也并不是没有隐私,但也许她并不知道那是隐私,或者她无法或无兴趣把隐私说出来。她的沉默并不是为了隐瞒,而更多是一种无视。当隐私被暴露出来的时候,埃尔玛会气愤,会报复;伊丽莎白却只能抱以干涩的眼泪,而这种暴露对她实际上不会有什么改变。尽管她也会痛苦地抽搐,但母爱并不是这样就可以建立起来的。伯格曼在剧本中还写到,伊丽莎白最后一切恢复正常,回到了舞台上,就好象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不说话的伊丽莎白似乎只是她扮演过的又一个角色(就象哭泣的微若尼卡只是亚利山大的又一个作品)。在这部电影里,并没有微若尼卡身上发生的那种令人震动的事件,一切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片段和插曲。尽管伊丽莎白并不是永远不说话,她的冷漠和麻木似乎却是永远的,以至连这令她失声的事件本身都显得不怎么在乎了。因此,这个电影提出的最深的问题,并不是表面上那些痛苦的挣扎与激烈的冲突,而是背后的沉默和无所谓。正如博斯画中的父与子,他们其实比那些杀害耶稣的恶人还要可怕。那只被钉的手固然令人震撼,但更令人窒息的是背景上那阴惨惨的黑白底色,和那喑哑的回声。现代社会的困境已经不仅仅是是否看是否听的问题,而是根本无像可看,无声可听。从天堂之路跌落的微若尼卡失去了她本来深爱的某些东西,以至与亚利山大之间的看与听变成了偷窥与窃听的游戏。而对于伊丽莎白来说,看与听都不那么重要。无论是她自己对Electra的表演,埃尔玛的倾诉,还是她对别人隐私的出卖,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微若尼卡的目光虽然惊惶不安,虽然可能被魔鬼吸走,但她毕竟还有所求,还在寻找著什么。伊丽莎白的目光本身却是散乱和犹疑的,其焦点将会变成一片没有任何光影的惨白;无心说的人其实也是无心听的,否则听到的永远是一片噪声。十字架上的耶稣如果在这时候消失,那他就不是复活了,而是在那名为好奇、实则麻木的目光下真的消失了。试想那好奇的父与子,难道他们真的对那尸体感兴趣吗?那肉身上的痛苦难道会有什么意义,真的值得人们去关心和窥测?电影最后,是开头一个镜头的继续:伊丽莎白的儿子轻轻抚摸著一张脸的形象。那个会微笑会眨眼的脸是埃尔玛的。也许,这个孩子也象他的爸爸一样错把埃尔玛当成了伊丽莎白。埃尔玛对这对父子的宽厚似乎透露出作者一丝微茫的希望。但是这个也曾因仇恨而变成魔鬼的埃尔玛,真的能够承担起拯救伊丽莎白的灵魂的重任吗?她那微不足道的爱有这么大的力量吗?她一下子变得歇斯底里,不正是在她对伊丽莎白极端信任的时候发生的吗?也许埃尔玛和伊丽莎白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在爱、恨与冷漠之间不断挣扎的女人。如果是这样,那已经从十字架上消失了的基督还可能拯救她吗?或者,真正的希望也许竟在那个羸弱的少年身上? 六 小人儿 对于伯格曼所写的这个少年,除去他先天的不幸和对母亲没有来由的爱之外,我们几乎一无所知。不过,塔科夫斯基生前最后一部电影《牺牲》(The Sacrifice)中的另外一个少年或许能够帮助我们。这个被称为“小人儿”(the little man)的少年是亚力山大的儿子,因为喉头手术而无法讲话。整部电影之中,除去开头结尾浇树种树的情节之外,他全部在睡觉。这个几乎与电影中的巨大灾难毫无关系的小人儿怎么会成为唯一的希望?难道就是因为孩子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可是,哪天的太阳不是从八九点钟走到正午和黄昏的?当每个孩子长大了的时候,他们还是会经历种种的折磨,还是会听到那巨大的轰鸣,只不过是迟一点而已。我们说孩子是希望,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暂时不必忧心眼前的灾难?这不是自欺欺人的话吗?就像博斯笔下那快乐的父与子,无论年高年少,他们难道有可能成为人们的希望?其实,在《牺牲》的最开头,我们还看到了另外一个孩子。那就是达芬奇未完成的“三王来朝”中的耶稣。在巴赫的《马太受难曲》的乐曲声中,镜头集中在画的右下侧,耶稣的手正在接过三王中的一个所献的礼物。这个礼物是什么?据有些学者说,三王所送的礼物分别是金子(象征耶稣的王位)、 圣香(象征他的神性)和圣油(象征他日后的牺牲);而耶稣手中接过的,正是这圣油。后来在邮差奥托送给亚力山大19世纪的欧洲地图的时候,他说“不是每个礼物都意味著牺牲吗?”或许正暗点耶稣接过的礼物。(在博斯所画的“三王来朝”中,一个礼物上雕刻著阿伯拉罕献出雅各的故事,更清楚地点出了礼物的意涵)那么,就在为这新生的人子祝贺的时候,这些不晓事的客人竟然预告了他日后悲惨的死。而在这个孩童稚嫩的脸上,不仅没有丝毫懵懂与天真,甚至不经意间还露出几丝皱纹。其实,被习惯称为三王的客人未必真的是国主,或者至少不仅仅是国主;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东方的圣人(Magi),兼有巫师、祭司、先知的意涵。他们的来访,如果说有什么神圣的使命的话,就不仅仅是来朝拜这个未来的万王之王和救世主,而且要预告他的惨死。三王来朝并不是什么喜庆吉祥的日子,而是充满了悲凉与不祥的时刻。如果说哀矜像是作为死者的耶稣作出了活人的姿势,那么,这里的基督就是在刚刚出世的时候感到了自己必将受苦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奥托在看到这幅画时说达芬奇令他恐惧的原因吧。(而这,不也是奥托来为亚力山大庆祝生日的目的吗?)耶稣接过了那礼物,似乎承诺了要饮下这苦杯。他不是不懂事的顽童,更不是故作无畏的英雄。孩童的脸上露出了不易查觉的悲哀。镜头徐徐推进,打在圣母身后的一个树干上,然后延著它慢慢上升,直到那繁茂的叶子。於是,镜头切换到另一棵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没有叶子的树。树下面,亚力山大一边讲著他对人类命运的担忧,一边叫小人儿种好这棵树。他向儿子讲了一个修道士的故事。那个僧侣有一棵同样的树。由于他每天坚持不懈地为树浇水,那树终于长出了绿芽。这个故事并不是我们熟悉的铁杵磨成针之类的意志寓言。那树其实是本来不可能成活的,或许就是我们所谓的铁树。因此,亚力山大所希望的,乃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就是让这树也象画中的那棵一样,枝繁叶茂。那么,在刚出世的耶稣和即将赴死的耶稣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当狼狈不堪的囚犯变成了天真无邪的孩童,当微若尼卡变成了圣母马利亚,当复活节变成了圣诞节,当隆重庄严的圣餐礼变成了欢天喜地的大年夜,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宗教的平庸化呢?是不是圣言在这变化过程中已经成为没有圣灵的血肉,苦难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奥托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对母子在儿子即将参军前拍了一张合影。儿子出征后没有几天就战死了,母亲没有取他们的照片。二十多年后,母亲在一个完全与记忆无关的城市里又拍了一张照片,却在取出来的照片上看到,在她的身旁,赫然站着身着戎装的儿子。这个儿子,和亚力山大的小人儿一样,也是婴儿耶稣的另一张脸。这张死而复生的孩童的脸有何涵意呢?死而复生,就是复活。回到博斯的三联画“圣格列高利的弥撒/三王来朝”。我们在它的外部看到了哀矜像和祭坛上的受难。显圣的耶稣和被钉的耶稣都恰好在两翼的中缝上;当人们把画的两翼打开的时候,就把两个耶稣都从身体中间分开了,一如Lynn Jacobs等艺术史家指出的,如同圣餐礼中的擘饼。而当我们真的把耶稣的身体当作面饼分开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正是面对三王来朝的婴儿耶稣。耶稣死后是什么?其实就是这个新生的婴儿。这个新生的婴儿为什么一脸沧桑?不只是因为他已看到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因为他已经经历过了死亡。当耶稣向他的门徒展示身上的伤口的时候,当他为门徒们擘开又一块面饼的时候,当他向马力亚(马格力大显现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死而复生的显灵故事,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作为人子的基督,他的事业难道真的会一劳永逸地“成了”吗?难道他真的会有一天彻底完成自己的使命吗?圣诞、受难、复活,难道真的是一部按时间顺序发展的三部曲吗?“永恒复归”,或许正是这句话使得尼采在《牺牲》中占有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奥托,这个自比为督促查拉图斯特拉下山的精灵的邮差,面对达芬奇的画时一脸骇然,自称更喜欢弗兰西斯卡(Piero della Francesca)。这句话无疑暗指了塔科夫斯基的另一部电影《乡愁》。三王来朝像频频出现在《牺牲》中,而弗兰西斯卡的怀孕圣母像则几次出现在《乡愁》中。前者献给了作者的儿子,后者献给了作者的母亲。而且,前者中的亚力山大和后者中的多米尼克由同一演员扮演。在《乡愁》中,安德烈面对镜子时看到的却是多米尼克的像;这个情节本来出现在《镜子》的剧本中:阿历克谢在耶稣变容节的前夜梦见自己在镜子里看到一个陌生人的脸。那么,亚力山大就是多米尼克,多米尼克就是安德烈,而安德烈就是阿历克谢,阿历克谢在镜子中看到的,就是基督的脸。而这个阿历克谢,就是作者自己。安德烈和阿历克谢对家园的思念,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对“一个重要日子”的等待,阿历克谢在尸床上放飞的鸟儿,安德烈在浴池中举起的蜡烛,多米尼克在身上点著的火焰,以及亚力山大烧毁房屋的熊熊烈火,是不是都是同一个东西呢?这同一个东西是什么?塔科夫斯基这么多“神圣的傻子”(Holy fool)那慌张的神色和古怪的行为究竟有何涵意?母亲、儿子、爱、火,这些究竟和那么多的牺牲有何关联?如果说这么多牺牲者都是受难的耶稣的脸,而小人儿又是婴儿基督甚至复活了的基督的一张脸,那么,难道小人儿和亚力山大也有什么一体之处吗?《牺牲》中最能打动人的情节,大概要算亚力山大与马丽亚共渡的那个夜晚了。那一天,核袭击的恐怖笼罩了所有的人,亚力山大的妻子歇斯底里地近乎疯癫,哭诉著与亚力山大的种种不快。原子弹,这个科学技术的巨大怪物,大概最能体现出现代社会的偷窥与窃听所带来的灾难了。所谓的科学家仿佛真的看到了天堂的秘密,而且真的能够制造出一个可以毁灭人类的敌基督。僭越上帝的大罪不再限于微若尼卡这种弱女子的彷徨,也不再只是伊丽莎白的苦恼和麻木。魔鬼不再在个体的心中隐伏跟踪;它不仅要看透一切人的隐私和秘密,而且要冒充圣言来毁灭这一切。其实,核袭击的恐怖还只是外在的。正如亚力山大妻子和马丽亚后来所暗示的,最大的恐怖其实还是家庭中的矛盾和相互不解,从某种意义上说,亚力山大和伊丽莎白遇到的一样,是无像可看、无声可听的问题。热衷于作名演员的夫人的女人怎么可能理解亚力山大放弃事业的苦心?对女仆发号施令、怡指气使的她怎可能懂得真正的爱与复活?后悔放弃了伦敦生活的她又如何懂得纯洁的小人儿睡梦中对圣言的倾听?不正是这些苦痛与冷漠,最终变成了楼顶上那巨大的轰鸣和尖锐的声响,这不正是承载这个敌基督的伪圣言吗?仿佛和那三个圣人一起,亚力山大跪在婴儿耶稣的面前,请求结束这一切灾难。为了挽救他的妻子、儿子、朋友,那些信神的人和不信神的人的生命,他愿意放弃一切,放弃锺爱的小人儿和家庭,终身不再讲话,只求上帝能够恢复一切,使世界变得“和今天早晨与昨天一样”。亚力山大祈祷完了就睡了,梦见自己拖著一截鞋带在雪地中徘徊,不断感到刺骨的痛。巨大的静默中却隐然有著更大的声响:鸟儿的鸣叫,雪沫飞动的声音,一个女人忽远忽近的唠叨,若有若无的天使拍动翅膀的声音。奥托突然惊醒了他的梦,告诉他唯一一个希望,就是他连夜去找到他家的女仆马丽亚的家,和她睡觉,那女仆的家在一个废旧的教堂旁边。一片懵懂的亚力山大骑著自行车跌跌撞撞地来到马丽亚的家。面对这个下贱的仆人,亚力山大就象遇到亲人一般娓娓讲起他的妈妈和家里的花园。马丽亚对夤夜到来的男主人感到莫名其妙,但却安静而入神地听著他的讲述。她好象听懂了亚力山大的故事,疑惑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时间不早了,亚力山大说:“求你,今天能不能爱我一点点。”当马丽亚还是不明其中关窍、意欲陪亚力山大回家的时候,亚力山大把一把手枪支在了自己的颈上。马丽亚看到这个骇人的姿势,什么也不再问,一切都明白了。她如同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般,温柔地抚慰著亚力山大:“这是为什么?天,我可怜的宝贝。过来。不要,不要。你到底怎么了,谁让你害怕了?他们对你作什么了?平静下来,平静下来。我明白了,家里一定又出什么乱子了……我了解她,她太凶了……你受伤了,你吓著了……什么也别怕,一切都会变好的,一切都会变好的……”在这温软的言语中,亚力山大除去了衣服,伏在马丽亚的怀中,委屈地啜泣著。那么多表现性爱的电影,大概没有哪一个象此处这样认真地写出爱的高贵和神圣。没有高潮的呻吟,没有欲望的饥渴,有的只是沉沉的黑夜,暗淡的床铺,毫不设防的哭泣,和绝不做作的抚慰。亚力山大进入了梦乡:废墟和袭击,一群慌张的人群,充满恐怖地拥挤、奔跑。而在这恐怖画面的尽头,马丽亚轻轻坐在床边,一身圣洁的衣衫。镜头又渐渐切换到亚利山大家中,在曼妙的日本笛声和达芬奇的绘画的背景下,一个裸体女子跃过走廊。马丽亚,就象天使一般显现在帷幕中,然后,又渐渐地消失了。这是什么样的爱呢?亚力山大与马丽亚既不是心有灵犀,更谈不上两情相悦,简直就是焦大与林妹妹。也许更重要的是,亚力山大象孩子一样被马丽亚看到和听到了,就象圣母听到了自己儿子的苦楚,轻轻地抱起受伤的耶稣;就象圣微若尼卡听到了耶稣的呻吟,给他擦去一脸的血迹;就象埃尔玛抚慰一个陌生的男人;就象伊丽莎白的儿子疯狂而毫无来由地爱著他的母亲。爱,使一个历尽沧桑的人变成赤子,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复活。在这里,爱也许是毫无缘由的,但真正的爱却可以是一切伟大事业和真正的奇迹的缘由。基督对世人的爱,并不是两情相悦之后的如胶似漆,而是焦大爱上林妹妹一般不可思议。爱邻人,甚至爱敌人。正是在这一点上,亚力山大和他的儿子一样,也是赤子耶稣的一张脸。这张脸,不一定要傻乎乎地天真无邪,也不一定要充满青春的朝气,但却要懂得爱,可以接受爱,可以在温柔的目光和抚慰面前轻轻啜泣。爱,难道还有别的什么涵意吗?复活,回到赤子之心,就象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所呼吁的,回到开始走错的地方,也许是人们唯一的出路。但是,这种永恒复归真的是按原路返回吗?复活的故事不是在告诉我们,只有向前经历一切苦与痛,才能真的重新变成赤子?亚力山大和多米尼克所痛心疾首、愿意牺牲一切来挽救的,是现代人类无法听到圣言、更无法向圣言歌唱的大罪。《乡愁》中有一段圣凯特琳与上主的对话:“主,你看他在怎样探问,向他说些什么吧。”“但是如果他听到我的声音,会有怎么样的后果?”“那你应该让他感到你的存在。”“我一直在这么做,只是他不能觉察。”“在一开始就有圣言,但你却沉默得像一条鱼。”亚力山大对小人儿说。“言语,言语,言语。……”默念著哈姆雷特的台词,亚力山大觉得太多的人言已经遮住了圣言。这似乎与伊丽莎白的喑哑不同,实际上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说法。基督教中真的还有圣言吗?就象上帝对凯特琳所说的,言是不能被直接听到的。和犹太教不同,基督教的上帝已经完全取消了直接说话的可能。如果圣言真的被听到,会有什么后果?上帝究竟在担心什么,宁可不被人们察觉,也不愿张开圣口?难道他担心下界的人们被吓著吗?或许正是如此。上帝如果真的开口说话而不通过圣子,人们也许真的会惶恐战栗、手足无措。而通过圣子这个肉身来认识圣言,其根本涵意在于自由和爱。上帝不会强迫任何人去做什么,去遵从什么;但圣子却在明确地用自己的牺牲和爱告诉你应该怎样生活。自由的生活是危险的,因为人一旦获得自由,就可能不再朝向上帝,自由地走向不自由。这不正是多米尼克在演讲中所说的吗?从摩西记录的言到圣子成像的言,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变化。基督教的上帝只能通过圣子的像来说出圣言,通过赤子耶稣、被钉的耶稣、哀矜的耶稣、复活的耶稣来引导人们。要在危险的自由中走向上帝,就象安德烈手持蜡烛走过浴池一样。可怕的并不是人们有了看与听的自由,而是这种自由不再向上:倘若安德烈在浴池中中途停下;倘若那看的眼与听的耳离开了上帝。这世界里确实没有什么可听的,难怪伊丽莎白那里会变成一个无声的世界了;但在圣言沉默的世界,却响起了各种各样巨大的声响。塔科夫斯基后期的电影越来越注重音响的复杂,这在《乡愁》和《牺牲》中尤其明显。在《牺牲》这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中,除了开头结尾的巴赫与偶尔的日本笛声外,全片再无一点音乐。但其中却有250种不同音响:动物的鸣叫、水的流动、火的燃烧、雪的飘浮、那个不断出现的女人的声音,还有原子弹袭击前夕的恐怖轰鸣。无声可听或许尚可忍受;而每天却包围在伪圣言的咕哝与嘈杂之中。亚力山大说,我欲无言。无言并不是一种隐遁或逃避。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都说,要拯救自己的孩子,拯救家人,拯救全世界的人。“要做点什么。”无言更是为了听;亚力山大的失声与伊丽莎白的失声有著根本的不同。亚力山大曾经放弃了演员的职业,这几乎是对他后来拒绝说话的一种暗示;而伊丽莎白却从来没有放弃当演员,失声的她甚至是她扮演的另一个角色。演员、作家、科学家,这些也许是现代社会的听与看的最重要代表。而今,亚力山大却要放弃这一切。(谁知道,也许这个亚力山大就是那个曾经研究微若尼卡的亚利山大?也许,亚力山大来到的海岛就是伊丽莎白来过的海岛?)不过,亚力山大和多米尼克对科学与艺术的放弃本身却有著更重的书生气。也许,这种舍弃其实不是真正的放弃,正如离家本是为了回家。他们的牺牲真的可以永远地解救人类吗?也许一切不过是重新开始,正如复活的耶稣又变成了婴儿。多米尼克把一家人关了七年,为的是等待世界的末日;然后,他在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中自焚而死;亚力山大拯救了人们,然后遵从许诺,用一把大火烧掉了与尘世生活的一切关联,从此不再说话;安德烈连续三次穿越浴池,独将此火高高举起,耗尽最后的生命。三个人要么疯癫,要么死去。可是,塔科夫斯基在多米尼克死去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欢乐颂的音乐?多米尼克在点燃火焰前叫著圣母的名:“啊,圣母!空气就是在你头上流动的那轻飘的物;当你笑的时候,它会变得清晰。”生命将尽时他最后的言,是自己女儿的名:“左伊,左伊。”恰恰是这欢乐颂的雄壮而充满希望的乐曲,使我们从烈士自焚的惨烈中回首,在救世者被关进救护车的诧异中沉静,在本来懦弱的知识人颓然倒下的哀痛中振奋,就象复活使我们从基督自愿赴死的哀痛中清醒。基督的死也许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复活绝不意味著被钉十字架是一个不该有的事故。一切并不应该仅仅被理解为悲剧。多米尼克为什么会提到圣母的笑?在烈焰吞噬他的一刹那,人们为什么应该欢乐?这些问题其实可以翻译成基督教中可能常常被问到的问题:基督的死为什么是福音?十字架上的哀号为什么会变成人们的喜悦?据说,基督从来没有笑过;他一直是严肃的,是满怀悲情的,或者说,终身都在悲剧中渡过。但是,当他的悲剧故事达到最高点,当苦难的一生变成了干枯箫瑟的十字架的时候,一切却突然变成了笑。真正的宗教怎么能永远是悲剧?可是轻浮的喜剧又如何对抗生活的沉重?灵魂的提升只能以喜剧的形式;而卑微的人在朝向上帝的时候,却永远在悲剧之中。博斯笔下快乐的旁观者其实不懂喜剧;而微若尼卡和伊丽莎白的悲剧将只能消失在苍白的世界中。欢乐,乃是彻底沉沦于尘世的人听到圣言时的大喜悦;笑,乃是复活并化为孩童后凝重的许诺。看圣像,也许永远是一个悲剧的过程;但在歌唱中从圣像中听出真正的圣言,却是喜剧。以死彻底否定现世的罪,其实却表达了最大的希望。这希望,不是彻底脱离苦海轮回的终极解脱,而恰恰是化身孩童再来一遍的勇气。所以,亚力山大要向小人儿讲述那些繁琐的道理,多米尼克要在死前呼出爱女的名。他们是真爱的人,他们是幸福的人。茵茵碧草、昭昭雾气,安德烈/亚力山大/多米尼克仿佛回到了家中,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在地上轻轻坐了下来,竹篱茅舍、狗吠鸡鸣。冷月在天,雪落无声。那俄罗斯式的房子,却笼罩在意大利大教堂之下。《乡愁》的结尾静得出奇。左伊问多米尼克:“这就是世界的末日吗,爸爸?”在为他的铁树浇水之后,小人儿躺在树下;他已经可以说话了:“在一开始就有圣言,为什么呢,爸爸?” 2001年9月8日于康桥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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