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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下面这些意见似乎是普遍的看法:中国巨额外汇储备累积形成的外汇占款是造成通货膨胀的原因,美国国债危机和可能进一步的量化宽松给中国外汇资产的安全性敲响了警钟。中国的对策则应该是人民币汇率走向市场调节,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同时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加大海外投资规模。前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余永定先生认为,中国为了摆脱美元陷阱,中国央行必须停止买入美元,尽快将人民币汇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中国早就应该允许人民币自由浮动,在短期内,中国必须在升值和增加外汇储备之间做出选择。长期来看,中国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 本文认为,上述看法没有完全理解中国巨额外汇储备这件事的含义。中国巨额外汇储备累积是上世纪90年代形成的中国制度性资本短缺和制度性内需不足的结果,是中国因素和美国因素叠加的结果。解决中国外储问题,离不开中国政府主动发行人民币基础货币这一关键环节。考虑到汇率决定机制的复杂性和中国的经济安全,价格机制至少在相当时期内不可引入汇率的形成当中,资本进出需要严格管制。使用外汇储备与其让中国企业走出去,不如让外资企业退出去。"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意义不明,本文以为,建立"主权信贷搞建设,地租与资本社会化"经济体制才能真正克服资本短缺、消费不足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中国都不应该累积任何外汇储备(包括黄金在内)。 本文的逻辑需要从头说起。 外汇储备累积的原因与解决办法 经济的成长需要货币的相应增加。历史上的一些案例表明,仅仅是贵金属货币供应量增加,就促进了贸易量扩大和经济发展,货币的流出往往制造"钱紧",引起经济萧条。金属货币时代,通过采掘矿藏,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使得货币供应满足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终究有致命的弱点,根据凯恩斯的总结,坚持货币金属论,存在三个无法克服的问题,影响经济发展:1、 金属货币生产弹性很小,近似为0,无法扩大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从而导致生产扩大受货币供应量制约。2、 金属货币的替换弹性近似为0,同样导致供应量难以扩大。3、 金属货币本身具有价值,而且具有周转灵活性和流动性,人们乐意储藏,需求旺盛,带来实际流通数量减少,影响经济发展。历史经验表明,金本位时代的经济衰退和萧条频率反而高于纸币时代。 主权货币乃是人类历史上重大的制度发明。避免了以前贵金属货币的一些弱点,可以随时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而随时增发货币,主权货币的发明,等于一国央行有一个米粒大小的神奇空间,其中可以取出无量金银,可以储藏无量金银。当然,政府乱发货币也会剥削人民,它是一把双刃剑。 无论以什么样的名义,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个经济体的中央银行需要不断地给经济注入基础货币。假如美联储直接向美国财政部购买美国政府债券,由于美国财政部通常以新债还旧债,因此只要美联储持续、稳定地购买国债,则美国财政部就可以永远维持相应的债券融资额度,这些基础货币也就会永远保持流通,不被美联储回笼。所谓美国国债,是国债形式下伪装的美元基础货币发行而已。经济全球化下,美国政府供应贸易货币美元,美国国债就必须增加。无论是央行购买国债还是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这些都不是真正意义的债务,因为这些债务一般情况下只能持续扩大。 今天中国的经济体制,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本世纪初,经过几项看起来是政策性的改革措施塑造的。正是在那个时候,中国进行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学校、医院等社会组织的改革,这是私有化、市场化的主要领域,在整个过程中大批量地消灭了资本社会化企业组织;更关键的是中国进行了货币体制改革,从1993年开始,为了加入WTO,我国大幅段降低关税并无限制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中国经过房地产制度改革,在城市建立了类似于香港的土地制度。93年宏观调控和94年外汇体制改革,是根本转折点。至中国加入WTO,转变基本完成。后面就是贫富分化与社会矛盾急剧恶化的10年,是房价高涨的10年,是外汇储备跃进到三万亿的10年,是少数人财富爆炸性增长的10年。这些政策有两个后果,一个是中国放弃了运用主权信贷发展经济,财政不能向央行透支,转而利用外资;一个是形成了所谓制度性内需不足问题,由于分配的极度不均和社会保障缺失,中国内部形成严重产能过剩。 当前,中国的货币运转,主要是通过两个中介进行的,一个是美元,一个是土地。简单来说就是,进口美元以发行人民币基础货币;抵押土地以完成人民币信贷资金投放。 主权信贷原理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印钞搞经济建设。经济体中,从微观角度发现了经济机会,此时万事俱备,只欠资金,那么企业组织就在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意义在于能够扩张信用,银行信用的源头在中央银行发行的基础货币,所以最终而言是印钞搞建设。其过程不是印钞在先,而是经济发展的潜力逼出印钞,经济发展的潜力催生了资本,而不是资本促进了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是不合适的,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增加基础货币。中央政府向央行发行国债难道是真的借钱?这只是一种公平的基础货币发行办法。周其仁称上述银行法为一项意义深远的制度安排,是关闭了政府主动超发货币之门。同时又指出,在主动超发货币之门被关上之后,又开出了一个被动超发货币的口子。我国每年新增的国家外汇储备,全部是央行用基础货币买进来的。 由于关上了自主增加基础货币的渠道,由于没有重视银行、企业等组织建设,同时社会资本和信任机制流失,中国面临制度性资本短缺,所以只能利用外资,通过美元流入来发行基础货币。 主权信贷搞建设能促进资本社会化企业的成长。经济发展主权信贷起主要作用,意味企业资本的社会化、意味着内需的强大,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资本社会化企业有利于技术的累积和成长,同时劳动者成为强有力的消费者;相反,外资主导、银行成为土地当铺、企业成为项目而资本完全私人化、非本土化,内需必定不振。由于资本特别是外资崇拜,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特别是房地产改革形成土地资本化和"攒钱买地",社会保障不到位,中国形成了制度性内需不足。 中国不能印钞搞建设既是资本短缺又是内需不足的原因,土地资本化也同时是资本短缺和内需不振的原因。从个体来看,土地资本化可以获得资金,但从整个社会看,土地资本化却造成资本短缺。土地资本化的前提是地租和土地增值收益归占有者。地价是社会财富的耗散,掠取地租的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内耗,高地价是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良性发展的桎梏。我国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存在是地价存在的基础,而地价的存在本身是一个巨大的浪费。对于通过购买土地而发展成自耕农的农民来说,地价占去了他们一个相当可观的财富,而这部分财富本来是可以用于生产垫支的。希望上升为自耕农的佃农,也会把一定的经济力量储备起来,以便支付地价,从而减少了他们的生产垫支。地价的较早出现,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也是我国封建社会所特有的一个经济上的浪费现象(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97页)。当土地信贷为主时,中小型实体企业必然发生极度资金紧张的情形,只有银根极度宽松,发生大水漫坝,资金才流入实体企业;银根稍紧,紧缩的就是实体中小企业。由于社会成员普遍需要攒钱买地,所以内需更加不振。 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需要同时是地租、资本社会化的过程,否则只能陷入攒钱买地的锁死状态当中或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中。中国唐朝中叶之后,进入土地食利和高利贷的恶性市场经济,"攒钱买地、读书做官"成为一般性的社会活动,其危机逻辑可用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分析,但后果恶于马克思时代的欧洲资本主义,因为连工业化都无从诞生,只有周期性大规模社会毁灭。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一切真正危机的最根本原因,总不外乎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消费,资本主义生产却不顾这种情况而力图发展生产力,好像只有社会的绝对消费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中国内需不足,乃是地租的私人竞争性占有和资本私有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个经济体制,需要同时解决信息问题(多中心决策的市场经济)、激励问题(按劳分配)、生产与消费的平衡问题(地租与资本的社会化)。在制度空间中,存在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经济体制,迷信于小岗范式与资本崇拜的中国经济学家却不进行任何探索。 内需不振、生产过剩有个短期的解决办法,就是印钞消费。由央行买国债,国债搞社会福利和公共工程增加中下层群众的消费资金。凯恩斯否定了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原理,主张发行没有储备物的纸币,政府干预经济,解决消费不足问题。战后西方意识到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的不平衡,自觉利用无成本的纸币发行机制,解决消费不足问题。中国的做法是出口拉动经济,实际上也是印钞消费,不过是美国人印钞消费中国。因此,美国的预算平衡是根本不可能的。一句话总结,出口创汇挣美元,和中国人自己印一些人民币发给中国的老百姓让企业来挣,是同一逻辑而更惠及中国人民。米尔顿•弗里德曼设想用直升机撒钱,只是这个钱撒在美国而已。本文主张的中国外储问题短期解决办法之一,也是这个逻辑,只是钱撒在中国,国家级贫困县要多撒一些。 今天,中国外汇储备累积到3万多亿美元,是因为中国的制度性资本短缺和制度性消费不振,因此需要美国人印钞雇佣中国,美国人印钞消费中国。制度问题造成美国人不印钞,我们的经济就要停摆。中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基础货币的增加,但外汇占款是一个恶性的信用膨胀过程。因为基础货币的增加不能完全对应于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还要输出物质财富和让渡股权,白白对外交上一笔铸币税。只要中国不能解决制度性资本短缺和制度性内需不足问题,则外汇储备的累积不可避免,调整汇率不能起什么作用。外汇储备花不出去,变成美国国债或美元资产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因为在这个链条中,外汇储备只有不断累积,才能实现中美贸易过程中资本的利润,外汇储备就是中国过剩产能的货币表现,就是中国制度性资本短缺的货币表现。 当下中国的经济困局表现的所谓通货膨胀,并非是政府直接印刷基础货币"重敛于民",而是形成了这么一个局面,美联储成了中美联合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它是中国人民币基础货币的最终提供者;因为中国内需严重不足,因为美国人社会福利降不下来,客观上形成了美国人印钱消费中国。外汇储备的累积是中国经济政策和美元地位、美国政策自然而然的结果。 外汇储备之累积是中国经济在目前制度下能够运转的条件,改变这个困局,长期看,在于认识到主权货币和生产过剩的原理,花大力气进行社会组织建设和法制体系建设,以主权信贷取代外资(包括并购外资企业);通过地租与资本的社会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来根本改变内需不足的问题,无需美国印钞来雇佣和消费中国。短期来看,中国解决其内需不足、产能过剩问题,不能依赖美国印钞消费。中国需要大幅度降低或根本取消出口退税,用节余的中央财政资金投资水利、环保、中西部卫生教育;废除人民银行法29条,中央财政向央行发行国债,所产生之基础货币用于按人发放、社会保障建设等来扩大中下层群众的消费能力,以中国内部凯恩斯主义取代国际凯恩斯主义(美国印钞给大众来消费)。当然,印钞消费只是一个临时措施,不能长期使用。总的来说是主动发行基础货币替代原来靠外汇占款发行的那部分,以平衡的方式挤压热钱、外资出境,这样逐步使外汇储备降低和消灭,做到降低外汇储备的同时国内就业状况不恶化同时收入分配趋向平等。 中国目前的数量型货币紧缩,实际配合了美国将印钞作为财政手段的恶性信用膨胀。中国正确方式货币数量宽松,实施的是第一种印钞,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外储,遏制美国不遵守财经纪律的行为。如果连两种印钞行为的实质都分不清,却株守货币主义教条来控制所谓的通胀,只能给中国经济带来更深的伤害。 中国现在能够采取措施:召开一次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废除其29条,然后央行购买长期国债1万亿,宣布国债用于大众医疗、教育,但万不可用于投资。看市场各方反应如何,看是否还有人民币升值预期,热钱是否还要涌入,加息空间是否可以打开? 中国外汇储备不可能完全靠贸易逆差消化,与其中国企业走出去不如回购外资企业,对美元投资者来说,当年,你们是带着美元来的,现在,你们带着美元走吧,咱们两不相欠。这是一个换血工程,换血完成后,中国经济体将恢复健康。 思议可思议之事,不思议不可思议之事。汇率、通胀、GDP为不可思议或难以思议之事,失业率、劳动者恩格尔系数、居民基尼系数、各项商品比价,为可思议之事。中美汇率固定如1:7,则比较名义汇率下中国美国社会生活之各项成本--衣食住行工排,工为雇工或购买人力服务,排为制造负外部性--这些为可思议之事,中国唯技工和服务员工资不可思议地低廉,做坏事给他人和后代制造祸害代价则更低,住房价则太高,因此当分别调整各项以使两国接近而不是调整汇率,使中国工价大升、排价暴升、房价降,这是可以思议之事。汇率宜固定,唯有分别调整各项以使汇率合理,此即为卢麒元先生讲的以税制汇,取消出口退税,收资源、环保税,此为可思议之经济政策也。 我国目前的汇率改变牵扯到一种利益调整的问题,哪些人会取得利益?进一步来说哪些钱是流动的,哪些人是需要跨境进行移动的,有需求变成一种美元回到美国或回到其他地方去?老百姓的钱没有这个要求,只有套利的资金、热钱、海外的资本、国内的贪腐资本在这个过程当中,用升值了的人民币去对兑换更多的美元,然后才流出境外。目前条件下,人民币汇率升值,只能导致外汇储备更多。只有改变升值预期,才能阻止热钱流入。 解决外汇储备巨额累积问题只能是经济政策的调整,其关键则在于中国货币主权的恢复与收入分配大幅度向劳动者倾斜的措施,汇率云云都是浮云,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更是风险巨大之举。 为什么不是国际化而是封闭自主的人民币体系 黄奇帆作为深通经济的高级官员,他的看法具有代表性:面对国际热钱不断涌入中国、我国外汇储备不断巨额增长的局面,我们应从三方面使力:一是建立多层次的外汇储备体系,藏汇于民。国家外汇储备3万亿美元存量可保持不变,新增的外汇储备应转为企业储备、家庭储备。二是坚持"走小步、不停步",适当加大汇率调整力度,既可使国内企业逐步适应,又可平衡进出口,减少国际贸易摩擦。三是加大海外投资的力度,促使全球市场和资源为中国经济发展配置格局的形成作出贡献。 本文看来,即使美国国债没有违约风险,美元不是一直在缩水,中国也不应该积累外汇储备,中国外汇储备仅满足日常进口机动即可。本文甚至主张,即使世界货币体系恢复了金本位体制,中国都不应该积累黄金储备,在任何情况下,中国都不应该累积外汇储备。对于中国而言,外汇储备归零应该是其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其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无论我们面临的是美元霸权国际货币体系,还是金本位国际货币体系,中国都应该坚决维持独立自主的人民币主权信用货币体系。 经济全球化格局下,中国必须坚持货币主权、坚持资本流动的严格管制。中国资本走出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原因有两个:一是走出去不是培养中国诞生的跨国私人资本,他们与中国人民利益无干,失去了国家控制的海外圈地,发生粮食危机他们也只会把粮食运给买得起的人;二是海外资源投资不能仅仅遵循商业逻辑。促使全球资源为中国经济发展配置不能落入殖民主义的老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年,外国资本跑到我们的土地上,收购我们的资源,我们很愤怒,今天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那些第三世界国家里面,为什么他们就要欢迎我们?因此,不要忘记我们的光荣传统,堕落到和西方人一样,要坚持公平合理地取得资源,使得当地人民受惠而不是感觉被剥削。 人民币国际化今天似乎很大程度上成为共识,但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提是开放资本市场、汇率自由浮动。本文则认为,审慎地考虑需要大踏步后退,走向金融锁国,建立自主封闭的人民币货币体系。原因如下: 人民币完全介入美元霸权国际货币体系,无非是成为日元、英镑那样的角色。但是,日本、英国、巴西都遭遇金融危机,英国和日本、巴西也是美国国债的大额持有者,仍然累积巨额外汇储备。民族国家、主权货币和资本自由的国际货币体系本身有严重的无法克服的问题,因此不需要参与这样一个坏游戏、愚蠢的游戏。为什么不能笑看国际货币体系风云变幻,做一个沉默的旁观者? 货币和货币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语言和语言之间的关系,比如英语和蒙古语间的关系。语言的使用情况是这样,用的越多则使用的人就会更多,使用的人更多就导致所有的人都使用它;如果一个语言使用的人越少,那就使用的人更少,就会只有极少数的人使用它,最后导致无人使用。同样的道理,一个人持有美元的原因,是因为别人也在用美元。在这个意义上,所说的汇率,不要说一般商品,就是和投资品的市场价格机制都很不一样。当今主流经济学家们所认为的价格机制是汇率的决定或形成机制这个观点是荒谬的,因为价格机制和汇率的决定因素可能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件事情。比如,A国战败,A国生产的鞋子并不降价,A国首都的投资性住房也不见得降价,但A国货币可能化为废纸。 人民币和美元自由兑换,意味着资本的自由流动。资本自由化导致资金可以大进大出,人民币基础货币随之大增大减,杠杆方式(倍增方式)导致商业信贷资金之成倍宽松与紧缩。设想一下资金运动之潮起潮落之情形,资金进来,发生资产泡沫,由于土地彻底资本化,商业银行的土地金融机制根本上只能是制造而非防止金融风险,放贷的原因是已经放贷。资金潮退,则必然发生大规模坏账,沙滩上充满了裸泳者。无论是理论上还是日本、香港、东南亚、美国的实践,都说明金融危机就是这么来的。 人民币货币体系,必须隔绝于强势美元的扰乱,才可运转。人民币闭关守城有余、攻城野战则不足。人民币国际化意味着同美元在世界每一个角落都陷入战斗当中,到时怕连原有的中国地盘也可能丧失。中国货币战略应该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高筑墙"即金融锁国,严厉限制外资;"广积粮"即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和高端、完备的工业生产能力,"缓称王"即不要过早国际化和美元直接冲突。 世界没有大同,资本不必自由。资本自由要和居民的迁徙自由相匹配,经济全球化需要政治全球化同步。美欧之乱象,无非是资本走出去的结果,中国不能重蹈美国覆辙。资本进出都要管制,自由经济合理的一面也只在主权国家内部有效。控制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为了保护本国劳动者,要考虑资本外流对内部和谐的影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整合的影响。同时,中国企业要谨慎走出去。不要试图做第三世界人民的地主、矿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矿主、地主的财产,没有炮舰也不会安全。中国当以技术立国,而非以金融立国,依靠科技创新与高端生产能力而随时从外部换得资源和能源。 早在19世纪末期,韦伯就看到了经济全球化对于民族国家的危险,韦伯写道: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扩展只不过是各个民族之间相互斗争的另外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并没有使各民族为捍卫自己的文化而斗争变得更容易,而恰恰使得这种斗争变得更困难,因为这种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得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起来反对民族的未来。(《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马克思•韦伯 著,甘阳、李强等译 ,三联出版社,1997年。)针对当时德国东部的农民问题,即德国东部农民受到外来的波兰劳工的竞争而不得不背井离乡,波兰农民在德国东部日益坐大,波兰农民凭借着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低要求立足于东部。韦伯提出的建议是关闭东部边界、国有化东部土地。 作为历史最悠久的中华文明共同体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规模最大的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应该最先反思资本自由流动货币自由兑换的经济全球化,反思其对民族国家政治能力和权威的根本危害。对国家来说,政治逻辑必须压倒资本逻辑,人民主权必须驾驭资本。我们当不为浮言所惑,自主建立保护中华民族共同体之稳固团结、保护大多数人福祉的金融体制。所谓金融锁国,目的在此,其细节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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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现代建筑是一部批判的历史,充满矛盾性与复杂性。现代建筑面临几大困境:现代化的同质化力量与民族特性的矛盾,也就是现代化的普适价值与民族传统的矛盾;大规模工业时代国家机器的权力扩张与欧洲城市传统的矛盾;工业化与高度理性化组织所导致的城市生活方式,引起人们对农业、田园生活方式的强烈怀旧;开放社会差异性和多元化跟社会主义平等理想和集体主义的矛盾。和其他的欧洲国家一样,德国政治精英不断地试图发明新的民族与国家传统来解决这些矛盾和实现意识形态的控制。 柏林就是一个很好的空间范本。从1870年成为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的首都,开始现代化的加速进程,到两次工业化的大规模世界大战,再到战后东西柏林的分裂,柏林的空间也随之变化。 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后,新古典主义的演变很大程度上与适应资产阶级社会对新机构与民族国家的需要紧密相关,代表了新兴共和国的崛起,在资产阶级帝国风格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德国,这种趋势首先体现在卡尔·哥特哈德·朗汉斯(Carl Gotthard Langhans)的勃兰登堡门和弗里德里希·吉利(Friedrich Gilly)在1797年设计建立的弗里德里希大帝纪念碑。他们模仿严谨的陶立克风格,这与德国文学上"狂飙突进"运动的"古朴"文风相对应。同时代的弗里德里希·崴恩布莱纳(Friedrich Weinbrenner)设计了一种斯巴达式的,有高度道德观的建筑,以此来歌颂理想普鲁士国家的信念。他设想在莱比锡广场上建一座纪念性的"人造卫城"。这一圣地从波茨坦方向通向一座矮胖的、饰有双轮战车的凯旋门走进来。 普鲁士最有影响力的浪漫古典主义建筑师是卡尔·弗里德里希·申克尔。浪漫古典主义致力于形式本身的外貌特点,以使建筑更有表现力,主要体现在博物馆、图书馆、宫殿等建筑类型上。1815年拿破仑战败以后,这种浪漫主义被表现普鲁士民族主义凯旋的需要大大冲淡。政治上的理想主义和军功武威结合在一起,导致古典主义的再现。申克尔以这种风格创作了柏林的新警卫局(1816年),宫廷剧院(Opera)(1821年)和老博物馆(Altes Museum)。老博物馆取材于《演讲集》中的博物馆原型平面,将其劈为两半,改动中保留了中间的穹顶、柱廊和内院,取消了侧翼。博物馆采用了宽台阶、柱廊和屋顶上象征普鲁士国家文化影响的鹰和狄俄斯库里(Dioscuri),创立了一种精致而有力的空间组合,宽大的列柱围廊形成通向窄门廊的通道,门廊中有一座对称的入口楼梯和夹层。 新古典主义兴起的同时,欧洲的城市空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8-19世纪被工业革命席卷的欧洲城市发展呈现两个特点。第一,大规模工业生产、人口增长与新型交通工具的发展,使城市人口高度集中。随之而来的是城市居住环境的恶化。贫民窟、廉价的庇护所出现;卫生设施与排水排污系统的落后导致疾病肆虐,首先是肺结核,然后是霍乱。第二,政府对大城市的整体管理与控制力大大加强,权力的集中促使了国家行政官僚体系的建立。在卫生工作改革中,政府当局通过一系列法规,包括英国1848年的《公共健康法》与豪斯曼(Haussmann)1853年至1870年巴黎改建期间的一系列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地方当局对污水排放、垃圾堆集、供水道路、屠宰厂检查等负责。政府行政权力的加强也体现在城市规划上,特别是通过街道规划切割划分现有的城市结构。1806年建成的李沃利大街采纳了摄政街建筑模式,成为第二帝国时代巴黎布景式街道立面。艺术家规划提出了林荫大道(Allee)的规划方针,成为拿破仑三世时代巴黎改建的主要措施。 建于1831年的柏林老博物馆,二战中被毁 柏林的土地所有权在1840年至1990年经历了持续不断的公有化或国有化。1830年之前,柏林是一个选帝侯的都城。从19世纪30年代起,普鲁士开始强大,并希望把普鲁士的首都变为一个"世界城市"。但是与同一时期的其他欧洲城市相比,由于普鲁士政府没有通过交通规划、纪念性建筑以及城市卫生、居住条件的现代化等方式介入到城市中,因此国家政权在首都城市的建设上困难重重。1846年,旧柏林1,100块地产中,仅有45块属于公有。直至1875年,占据市中心,权限最大的仍然是地方政府管理机构。1875年至1914年,普鲁士统一德国后,虽然有了大量的金融机构,但是要建设一个高度艺术性的首都城市中心,仍然必须由国家参与才可能解决经费问题。当时的柏林仍然掌握在市政府中,因此对城市的改建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城市规划者既难以采取能够满足车流量需求的交通建设措施,也没能修建足够的购物街与城市广场。纵观当时欧洲的大都会,随着城市人口增长,拓宽街道、大规模拆毁建筑、城市居住条件的现代化,无一不与国家及早的介入有关。 在柏林,这种空间的变化也极为明显。一战与二战的大规模破坏为国家的介入与柏林的新建提供了条件。1874年至1922年,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没收私有财产的法律。第三帝国时期,已有196块地产属于公有。格鲁那街(Grunerstraße)和墨尔肯市场(Molkenmarkt)被联结起来;卡尔-李布克内西大街(Karl-Liebknecht-Straße)被打通,与普伦兹劳尔林荫大道(Prenzlauer Allee)相接;威森桥(Waisenbrücke)被拆除,铺设了电车轨道,改建了穆伦大街(Mühlendamm),仿建了尼古拉历史区(Nikolaiviertel)。至此,柏林确立了国家(Staat)-州(Land)-市(Stadt)-区(Kommune)的三层权力空间。1949年10月,盟军占领时期的柏林有2/3被公有化。1949年民主德国成立后,以前市政府的规划权转移到中央政府手中。民主德国时期的东柏林有162块地产被收归国有,仅占总面积的1/3。因此,事实上并不存在东德政府"激进的"产权转变。二战后东柏林的市中心建设是柏林历史的延续,是120年城市现代化进程的继续。 现代化所引起的文化与精神危机在建筑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未来派对机械速度的激情赞美,对爱国主义的歌颂,对几何学和数字理性的崇拜,以及对战争的爱好,在建筑纲领上体现为要求毁灭各种学院机制,"吸取科学和技术的每一种成就把建筑结构提高到一个理性的水平上"。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对工业文明的批判。这不仅体现在英国田园城市所表现出的对宁静乡村生活的怀念,也出现了梦想回归到前工业时代的社会理想。 工业化和城市化以来,城市工人阶级的住宅问题一直是欧洲建筑师和各种社会学、规划学、建筑学理论关注的核心为题。包豪斯具有深刻的社会主义理想。正如在1919年魏玛包豪斯宣言中所说,"让我们建立一个崭新的行会,其中工匠和艺术家互不相轻,亦无等级隔阂",包豪斯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式大教堂的理想之上的,其车间则是建造大教堂的工匠之家。面对战后经济的萧条,包豪斯的任务是找到简朴的形式以满足生活的要求,同时做到高雅和真实。 20年代,包豪斯的左倾使其与新客观派的立场越来越接近。新客观派强调"最低限度的生存"。一方面摒弃装饰,刻意打破舒适的感觉;另一方面以极简的设计和极省的空间来降低造价。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是瓦尔特·格鲁皮乌斯(Walter Gropius)。1927年,格鲁皮乌斯从包豪斯辞职之后,更加置身于对住宅问题的研究。他除了在德骚、卡尔斯鲁尔和柏林设计并亲自督建大量低造价住宅之外,还在理论上关心住宅标准的改善及社区居民点中无等级体系的住宅街坊的发展。1920年后期,他的观点处于社会民主立场。这一点在1929年的论文《最低限度住宅的社会学基础》中表露得最清楚。文章中他提出了以国家干预来提供住房的社会主义观点:"因为工艺学的实现受工业与财政羁绊,也因为任何降低成本的措施首先要能为私人企业的盈利所利用,因此在住宅建筑中,只有在政府通过增加福利措施从而提高私人企业对住宅建造的兴趣之后,才可能提供较便宜多样的住宅。 1933年,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纳粹党)攫取政权之后,现代运动的理性主义路线立即消逝。功能主义手法的现代建筑被否定为世界主义的和堕落的,除非是为了满足高效率工业生产和工厂福利的需要。纳粹党在试图把国家社会主义表现为体现德国命运的英雄的同时,还希望满足公众对心理安全的希望,并对一个遭受工业化战争、通货膨胀和政治骚乱后,传统社会分崩离析的世界提供安抚。这种二重性反映了渗透在现代运动历史中的意识形态分歧--存在于工业生产中功利主义的、普适性的标准与基督教的、回复到农业手工业经济的根深蒂固价值观之间的对立。对于前者,纳粹党转向黑格尔哲学和申克尔建筑中的极权国家与开明普鲁士文化;对于后者,他们回复到有关德意志民众的神话,也就是普鲁士爱国者F.L.杨(F.L.Jahn)在1806年提出的反西方迷信。 在《农民是北欧种族的生命渊源》一书中,理查·沃特·达雷(Richard Walter Darre)提出了"血和土壤"(soil and blood)的文化,鼓吹回复到土地去。他扮演了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反城市的、种族主义的思想意识的重要角色。这成为1933年在纳粹党赞助下建造故乡风格(Heimatstil)或乡土住宅的理论基础。国家资助的住宅从魏玛共和国的立方形平顶屋突然转变为第三帝国的坡屋顶形式。当时的艾尔弗雷德罗森堡(Alfred Rosenberg)的文化战线--"为德意志文化战斗联盟",通过批判工业城市化及农业经济的毁灭,明确了对现代文化发动总攻击的战场。在联盟看来,农业聚居点不仅是爱国主义的据点,而且是纯洁的北欧种族的理想生活环境。 "血与土"的住宅建筑虽然是适用于成批建造,但是很难代表千年帝国的神话。为此,纳粹党利用了申克尔的古典主义遗产。1933年至20世纪40年代希特勒的私人建筑师阿尔贝特斯佩尔(Albert Speer)有效地把简化的申克尔式传统版本作为国家的代表风格。从保罗·路德维希·特鲁斯特(Paul Ludwig Troost)把慕尼黑打扮成"党的首都",到斯佩尔在纳粹党鼎盛时期的布景式作品--纽伦堡泽泼林菲尔德体育场,占统治地位的都是古典主义。只有当那些巨大的布景式作品被用于群众的大型集会时,才会产生对浪漫古典主义的净化。 为了体现豪华壮丽的风格,斯佩尔在他自称为"冰制大教堂"中专门为1935年柏林举行的滕博尔豪夫(Tempelhof,位于柏林市西)设计了由旗杆和探照灯组成的假柱。在戈培尔的指示下,这种露天剧场成了灌输纳粹意识的场地:第一次,"作为艺术作品的国家"可以输送到无线电和电影这些群众宣传介质中去。勒尼·里芬施塔尔(Leni Riefenstahl)关于1934年纽伦堡示威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第一次使布景式建筑成为电影宣传的一种服务手段。泽泼林菲尔德的建筑则使用承重砖石结构,以保证它能够成为一个"伟大的废墟",这种"废墟法则"不允许采用任何金属配件。 二战结束后,柏林分裂。东柏林的斯大林大街修建于1949年至1961年间,历时12年。它穿过亚历山大广场,直至波兰登堡门90米宽的中轴线。市中心位于施潘道(Spandauer)大街和施普雷河(Spree)之间的建筑统一采取了"人民的房子"的风格。刚成立不久的东德政府在柏林弗里德里希海恩(Friedrichshain)与市中心(Mitte)间修建了这条纪念性的社会主义大街,是战后重建东德的旗舰工程。大街近2公里长,89米宽,由六位建筑师设计,包括给工人的宽敞豪华的公寓,以及商店、咖啡馆、宾馆、巨大的电影院与体育馆。建筑一律8层高,接受了苏联社会主义建筑的风格。建筑立面也运用了申克尔(Karl Friedrich Schinkel)的柏林传统古典风格。1953年6月17日,建筑工人聚集在斯大林大街,游行抗议东德政府,很快蔓延为全国的运动。苏联派出坦克与军队镇压了抗议运动,至少125人丧生。这条街后来成为东德每年5月阅兵式的场所,迈着正步的军队与坦克驶过广场,成为展示东德政府光荣与强大的橱窗。建筑师菲利普·约翰逊(Philip Johnson)称赞它为"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城市规划",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称其为"欧洲最后一条伟大的街道"。 1949年12月7日,随着民主德国的建立,在建设上急需大规模地改变城市结构,因此必须和原有的"总体建设方案"有所区别。德国统一社会党总书记瓦尔特·乌布利希(Walter Ulbricht)对建筑有浓厚的兴趣。1949年斯大林70岁生日之际,乌布利希和市长艾伯特去莫斯科详细了解了苏联的城市建设和建筑政策。他们受到启发,要在这个领域贯彻权力的诉求。乌尔布里希特因此力荐在苏联工作过的建筑师库尔特·李布克内希(Kurt Liebknecht)。在苏联工作期间,他作为建设部城市建设与高层建筑机构的带头人,对德国建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很多场合与磋商会议上,中央政府向柏林市政府清楚地声明,柏林的重建不应该只是市、区政府的任务,而应该由中央政府来负责。1950年4月至5月,建设部部长洛塔尔·波尔茨, 德国国家民主党率领一个"学习代表团"赴苏联莫斯科考察。在苏联建筑师的帮助下,形成了1950年9月6日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城市与德国的首都柏林城市建设法》,以及同年9月15日颁布的十六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构成1950年8月23日《柏林新设计的基本原则》的基础。在这些原则上,同年9月26日颁布《民主德国城市和德国首都(柏林)建设法》。民主德国建立后,德国社会统一党成为执政党。这是柏林作为德国首都建设的政治基础。同时,东德国内必须抵制对俄罗斯形式主义和世界主义的指责。 1950年8月27日,在市政府与国务院的联席会议上,确定了柏林设计方案,并通过了建设图草案。在这一草案中,斯大林大街是主干道的一部分,穿越亚历山大广场到达勃兰登堡门。历史上终止于宫殿的东西轴和发端于菩提树下大街的西-东走向的轴线平行。这个方案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提出过。时任德国建筑学院院长的李布克内希(Liebknecht)着手负责"为新的德国建筑而奋斗"的工作。他反对包豪斯风格和一战后的"新客观性",要求回归建筑艺术的古典遗产。 1950年秋,统一社会党的政治局决定举办一次斯大林大街斯特劳斯伯格(Strausberger)至华沙街(Warschauer Straße)路段的城市规划概念竞赛,裁判团建议由所有的获奖者合作设计一种新的建设方案。合作的结果是1951年9月的"松脂树方案",集体设计的方案出台后,由六位建筑师分段负责实施,短短两年内,这个大约容纳3000所住户的巨大建筑工程主体已经完成。1953年,就华沙街十字路口的设计举行了一次内部竞赛,亨赛尔曼以其巴别尔塔的设计方案获奖。1956年,法兰克福门广场和霍普设计的普洛斯考尔(Proskauer)大街完工。完工的斯大林大街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特点。 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公开批评斯大林主义。在1954年社会主义阵营建筑大会上,他表达了尖锐的建筑批评。这对当时已经陷入经济困境的东德产生了极大的影响。1955年4月举行的第一次建筑大会提出了建筑方式工业化的目标,也就是综合运用类型工程(大规模的预制板工业生产方式),以降低建筑成本和缩短施工时间。东德建筑由此转向"更好、更快、更经济"的工业建筑。1953年,亨赛尔曼就任总建筑师和副市长,他所面临的工作重点是向亚历山大广场扩建斯大林大街,最初他采用的是相同的形式语言。由于缺乏相应的建筑技术在多层预制工程上实现原先建筑的风格与尺度,斯大林大街的扩建工程被一再拖延。1957年12月30日,大柏林社会统一党第十一次代表会议决定,1958年必须实现斯大林大街的扩建,亨赛尔曼必须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1958年4月,亚历山大广场周边的建设方案展示出严格的几何式的、开放城市的结构。路两边对称有序地分布八层高的板楼。斯大林大街把该区分为两个独立的居住区,其中有四层高的学校、幼儿园和购物中心。经市长与统一社会党区长同意,这一设计概念发表在1958年6月7日的《新德国》日报上。在电台广播中,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评论道:"如此大规模的居住区建设,使用的是统一的技术和工业建筑方式,根据类型预制,这还是第一次。"德国建筑学院、建设部和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认为这种建筑是对他们统治要求的威胁。那些信奉斯大林主义的人批评它为:"斯大林大街的中断,无政府主义的居住区,苟同于汉萨区。"技术上的局限性,使得所有的设计草图都采用相同的矩形公式化建筑体块。街道空间被八至十层的住房或者商场填满。由于使用了大板房的桁架技术,先前被禁止的"开放城市结构"得到了贯彻,城市不得不重新回到现代性。 1959年至1965年间,东柏林紧随苏联之后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居住区。1961年斯大林大街更名为卡尔·马克思大街。事实上,经过五十年代以来不断变更的规划,现代性在60年代又不得不在东德首都复燃。现代性在东柏林的巅峰是1967年的亚历山大广场,广场的设计高度同质化。空旷的广场虽然满足了市民对宽敞空间的要求,却无法满足城市规划师与建筑师疏散堵塞的交通的愿望,也达不到政府的意图。首都的中心充满了各种符号--民族建筑,现代性以及渗透在尼古拉区和根达门市场(Gendarmenmarkt)中的后现代性。 今天的马克思大街 东德存在的历史只有40年。在这40年中,它始终在"创新"和"传统"之间钟摆似的反复变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刚成立不久的东德政府转向"民族传统的建筑",以历史上形成的高密度城市为指导。这一概念的提出,强调地区性和民族性的符号。"莫斯科之旅"后形成的《城市建设的十六点基本原则》废除了《雅典宪章》中提出的城市"绿地"的概念。这意味着以城市景观而不是花园景观为导向,以汽车交通为扩建的主要考虑因素的规划思想得到确立。这一概念深受苏联专家的影响,从经济、文化、社会心理以及政治等多个角度,试图回复到着重历史保护的城市去,要求建筑师和规划师必须尊重历史上形成的城市脉络,把空间-社会条件作为城市轮廓的基础。在建筑上,力求延续地区性的传统。然而,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段,东德出现了完全相反的审美取向。这一过程在20世纪60年代与西方阵营在文化与价值观的较量中得以强化,也包括发展生产力的较量和消费的竞争。尽管菩提树下大街西段和整个亚历山大广场都贯彻了大城市的规划思想,但是场所的传统却完全没有在功能上得以体现。通过新的、异域的、异己的元素,含蓄地表达了"文雅"的语汇。 在新经济制度社会改革工程的背景下,建筑的语言转向工业-客观性。通过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宏观调控和理性化,新的制度完全实现了现代化。然而这个时候,文化层面的解释系统出现了特殊问题:追求纯数量上的增长,最终不就会导致道统一的"世界工业社会"吗?如果是这样,共产主义解放人类、建立大同世界的目标不是陷入困境了吗?这个问题在东德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产生了爆炸式的影响。为了与其他宣扬减少社会差异的不同理论流派相区别,为了与单纯通过技术发展而促进社会进步的理论相抗衡,从60年代开始,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每个人通过合理地占有自然资源以获得个人自由发展的讨论,成为东德知识分子的话题。 20世纪60年代后期,话语体系中出现的解释危机促使城市社会学作为独立的学科迅速兴起。而直到50年代,城市社会学还被视为"资产阶级的科学"。社会学家必须调查研究人们为什么对自由和美有迫切地要求,而这些似乎是通过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物质消费和财产得以实现的。社会学家面临的困境,是当下人们迫切需求的财富与纯粹理性目标之间的矛盾。他们很快得出结论,实现人类解放不可能通过自上而下地分配商品和服务来实现,而必须通过使人们实实在在地参与到和他们的生活场所紧密相关的生活中来实现。在后资本主义城市中,要把主观性重新容纳进社会中,促进身体之间与空间之间的交流。在这个意义上,城镇显然是比国家更好的场所。 巴洛克式的透视结构以数学线把空间组织起来,契合了新资本主义通过领土与市场扩张追逐金钱与权力的利益。新古典主义的普鲁士民族主义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要求。急速的城市化进程,以交通为导向的街道规划,公共卫生系统的建立等,都使得国家与官僚行政的权力扩张到社会与城市空间中,并加速了城市土地公有化的进程。同时,大规模工业化、同质化的现代化进程,促使民族国家在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创造发明新的传统。反对西方普适价值观(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的城市价值观)的新传统一度与系统化的强力国家、社会主义理想和机器崇拜相结合的,产生了纳粹德国。当这一套逻辑上具有一致性的意识形态瓦解后,民主德国再度面临重建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任务。 东德政府建立之初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在重塑民族国家的同时,表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立场。因此,在意识形态上摒弃现代国际主义的和受苏维埃影响的包豪斯建筑。与此同时,斯大林统治时期的苏联对东德从制度到文化上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德国国内对"民族传统"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这一影响的回应。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斯大林逝世和赫鲁晓夫对他的批判,以及东德经济建设的困难和社会矛盾的激化,使得东德不得不重新回到工业化的现代化进程上去。60年代后期,现代化以来工业社会根深蒂固的矛盾爆发。高度现代化、理性化的强大国家机器,以及工业化生产所导致的同质化与社会个体多元性之间的冲突,现代化进程与传统文化认同的矛盾,国家与社会空间的冲突,都在建筑纲领的左右摇摆与最终的多元化风格上得以体现。这种矛盾并非是东德一国所面临的矛盾,而是所有工业化民族国家从现代化以来就一直面临的矛盾。 东德政府建设的充满后现代风格的根达门市场 与以往的一般认识不同,东德时期柏林的建筑并非是单调划一的,柏林的建筑体现出超乎想象的多元化。国家空间在柏林逐渐退却,城市空间复兴。在意识形态和文化层面上,民主德国的失败在于它始终未能建立起自恰的抽象话语体系来应对自现代化工业社会内部的矛盾。在走向后现代的过程中,伴随着社会中个人对系统性强大秩序的反叛,它的国家意识形态也随之消解。德意志的城市传统再度复兴,压缩和瓦解了靠高压维持的国家空间。高度工业化的社会主义东德与发展中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面临的问题并不完全相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德的政治进程并不是民主化或者权威主义衰弱的进程,而是个人主义对严格的、理性化的秩序的反叛与秩序的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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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图志关注世界经济重心的流动,基于一系列长时段的历史趋势观察,勾勒了中国重新回到全球经济中心地位的轨迹,以及对其他地区的影响力。不管有没有做好准备,不管愿不愿意,中国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头,已经从落后变得强大,并且将在解决两极分化实现国、民共富之后,开始发挥独一无二的文明渗透力,这无疑需要越来越多的中国各界人士对自己的国家、制度和体制更自信一些,更专注于共识的建构而非破坏,更融通地看问题、想对策、提意见。 壹、两千年流动大势 牛津大学学者Anders Sandberg使用Angus Maddison的经济历史数据,做了一幅两千年来世界经济重心流动的路线图(图1) 。 Sandberg这样解释这个路线图。公元1年,中国、印度、罗马帝国支配世界经济。1000年时罗马已衰落,世界经济中心向东、向北移。1700年流经吉尔吉斯坦,1800年在贝加尔湖。之后向西北运动,1900年运动至白海。美国经济开始迅速增长,将经济中心往西带,大萧条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挪威海附件原地踏步,1945年到达格陵兰高地。1980年开始,东亚、尤其是中国将经济中心向东拖动,2008年到达西伯利亚海岸。 这幅世界经济中心的流动路线图,显示了东风即将压倒西风的历史大趋势。 图1 世界经济重心流动路线 Source: http://www.flickr.com/photos/arenamontanus/5621263391/ 貳、未来九年趋势 图2根据可变价格测算的GDP数据,给出了2010-2010年间世界经济位居前十五名的国家位次变化。世界经济秩序将在未来十年发生巨大变化。15个国家中,除了加拿大位次维持不动,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都将继续下降,而金砖国家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都将持续上升了,墨西哥、韩国和印度尼西亚也将上升。 一个旧的世界秩序,将很快被一个新的世界秩序取代。一个旧的时代行将结束,一叶新的历史已开始谱写。中国再次成为世界经济的中心,而且是以出乎西方人、中国人意料的速度。 图2 2010-2010年国家经济地位排名变化 Source: http://www.wri.org/stories/2011/06/em ... -brazilian-overseas-inves 弎、中国对外投资的流向 吸引外资是改革开放的一个重点,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国,仅次于美国。五年来,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迅猛增长(图3),从流向上看,亚洲是投资重点(490亿美元),北美、南美、欧洲、非洲、澳大利亚次之,而且比较接近,介乎324亿-390亿美元之间。这是一个力图保持均衡的国家理财方针,让各大洲都能从中国的发展中受益,而又不偏重哪个地区。当然,从先后顺序和增长速度上还是可以看出侧重点。 图3 中国对外投资流向 Source: http://www.wri.org/stories/2011/06/em ... -brazilian-overseas-inves 肆、中国对外投资的历史趋势 图4 给出了中国对外投资的历史趋势。在整体上,中国在各大洲的投资都在增长,但对北美和欧洲的投资显然增速缓慢,而对亚洲的投资增长最快,对拉美的次之,对非洲也比欧美要快,对大洋洲的增长最为缓慢。 Source: http://www.wri.org/stories/2011/06/em ... -brazilian-overseas-inves 伍、中国在全球的商品消费状况 图5显示,中国不仅在2010年初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也在多个领域成为世界商品的最大买主,包括石油、精镍、精铜、精锌、原铝、精铝、精钢、电煤、海运铁矿石。最大出口国和最重要的进口国,这两大指标都意味着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中心。90年代以来,西方尤其是美国对虚拟化的全球金融市场主导权的盲目自信,随着2007年欧美金融危机的到来,已经被证明为是一场幻梦。在大国兴衰的历史长河上,实体经济始终是国家实力的真正衡量标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国家,总是比"寅吃卯粮、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国家,要过得舒服些,更有可能缩小两极分化,实现真正的国富民强。 图5 中国在多领域成为世界头号买主 Source: www.unicef.org/irc, The Children Left Behind: A League Table of Inequality in Child Well-being in the World's Rich Counties. 陸、中国从非洲进口什么 图6显示了1995至2009年间中国从非洲进口商品的主要构成。1995-1999之间,石油只占三分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石油的比重已上升到60%,并有缓慢增加之势。其他商品还有贱金属、贵重矿石、贵金属、木制品、纺织品和衣服。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对非洲的石油需求越来越大。 图6 (1995-2009) Source: http://www.wri.org/stories/2011/06/em ... -brazilian-overseas-inves 柒、中国从非洲哪些国家进口 图7表明,中国2009年从非洲进口了423亿美元的商品,有八个非洲国家是中国的主要贸易国:安哥拉最多,35%;然后是南非18%;苏丹11%;利比亚7%;刚果4%;赞比亚3%;刚果民主共和国3%;赤道几内亚3%;从剩下的40多个国家中进口16%。 图7 Source: http://www.wri.org/stories/2011/06/em ... -brazilian-overseas-inves 捌、民富的历史轨迹 图8比较了两千年以来民富的历史轨迹。作为人口众多的大国,中国的人均收入在人类历史的农业时代长期领先世界,从1820年起开始拉开差距,1870年至1949之间更是持续下降,1950年起开始大幅缩短距离,而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已经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与日本、美国和西欧相比还落后不少。当然,其中的数据是以1990年美元价格,不是可变价格。 比较而言,西方在工业化完成后,也就是国富之后,才开始民富的过程。民富并不是要让大富之家更富,而是让大多数还不宽裕的家庭更加富裕。只有家庭富裕了,才可以发挥更大的经济功能,从而建构适合我国实际社会条件的"福利国家制度 "和社会保障水平。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必须得到保障,这离不开可行的、可持续的配套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 图8 中国、美国、日本、西欧、世界人均GDP比较 (胡鞍钢2007) 玖、中美欧三体力量对比 图9 呈现了中国、美国和欧洲三大政治经济实体的力量对比。中美欧这个排序不再是一种修辞,而是反映了现实力量的分布。现实国际秩序是由大国之间的力量分布决定的,日本、俄罗斯、印度都在中国经济实力的辐射范围之内,这个经济圈以中国为核心,以成为世界经济的主动力;巴西、墨西哥、加拿大曾经生活在美国的经济支配之下,华盛顿共识的破产和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拖累,使之正在追求更加独立于美国的经济型态;欧洲则继续有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把持,属于三体中力量组最弱的一方。 图9 中美欧三体力量格局 Source: http://www.flickr.com/photos/arenamontanus/5621263391/ 看了本期图志,大家耳边是否想起了下面这段话:"世界的风向变了。去年气候不大好,今年气候很好。现在世界正在大变,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你们读过《红楼梦》没有?这句话是林黛玉说的。我们说西风压不倒东风,东风一定压倒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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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李大钊的"调和论"、"反暴力论"是其"平民主义"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本文拟考察一下在李大钊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他的这种思想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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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文学
2011/10/08
| 阅读: 4499
人愛做夢,做出版的人卻總想把夢變成真實,把作者的手稿排成鉛字,把知識變成有質感的書本,把書本編成叢書,精神轉成物質,學問形成體系。說起來,這其實仍然是一個夢想。一九八八年董秀玉來香港三聯,那時我叫她董大姐,有幸跟她做出版,一做也快三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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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学术界和媒体习惯于将农民上访与农民维权联系起来,认为农民之所以上访,是因为农民的权利受到了基层政府权力的损害。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且通过乡村体制改革极大地约束和弱化了基层政府的权力,农民权利受到损害的现象理应大量减少,但令人意外的是,农民上访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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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经济
2011/10/13
| 阅读: 2242
占领华尔街抗议运动是否会改变美国的方向还需时日才能确认,但这些抗议已经引发了来自华尔街的歇斯底里反应,也就是来自那些超级富豪,那些为最富有的0.01%阶层忠诚服务的政客和学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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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
书评
2011/10/13
| 阅读: 2653
谈及《伊万的童年》,《安德烈·卢布廖夫》,《索拉里斯》,《镜子》,《潜行者》,《乡愁》,摘自《安德烈·塔可夫斯基》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出版,附目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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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清真南大寺有一碑铭,名为《来复铭》,作者是明嘉靖七年(1528)该寺世袭掌教陈思。铭文全篇仅155个字,宣传的是伊斯兰教基本教义,而其所用主要的理论根据是北宋理学家张载关于天道心性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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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19世纪初的回回学者把儒教看作与伊斯兰教基本相似。因此在他们评论伊斯兰教教义以及将伊斯兰教教义与儒教教义进行比较附会时,他们在宣教著述中总是采取调和的态度。然而,为了在中国社会中保持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尤其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有问题时,虽然不直接指责儒家学说,穆斯林采取了谴责儒生违背了自己信仰的儒家学说的战术,作为回回民族生活在非穆斯林占绝对多数的社会里防卫自身的外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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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10/17
| 阅读: 1738
重庆——中国的新实验: 中西方学者对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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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勒尼(Ivan Szelenyi)认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间,没有第三道路的另类可能;这是他根据自己1980年代以来,探索诸种第三道路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本文是对他的两个主要论点的简短点评:一是"房地产泡沫"以及重庆"第三财政"之不可持续,二是鉴于第三道路在东欧和俄国的失败,第三道路的尝试在重庆和中国亦将同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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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重庆的"第三只手"模式与东欧社会主义晚期的各种"第三条道路"理论进行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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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文学
2011/10/17
| 阅读: 2249
去年年底,我意外地收到杨厚均先生的信。在信中,他叙述了爱子闻韶溺水身亡的悲剧,同时寄来了闻韶留下的诗文,并问我能否为他的诗文集写序。从杨先生的信中,我才知道2009年的冬天,闻韶曾坐在清华大学第六教学楼的那个教室里,与其他九十九名同学一道听我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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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革命的双重意义及其与法治的张力革命一方面意味着摧毁既成的法则,意味着对过去的否定和对秩序的破坏。因此革命总是与不可驯服的暴力联系在一起。革命代表着一种秩序之外的源初力量,代表着一种外在的毁灭和死亡,代表了一种不可预期的恣意,由此革命也往往与人治传统联系在一起。而另一方面,革命意味着创始和开端,甚至在虚无中创生,革命意味着对未来的创造和新秩序的诞生,以至于革命被比喻为"接生婆",革命的暴力带来的灾难被比喻为新生的阵痛。但是,无论在哪一种意义上,革命与法治之间都存在着持久的张力。法治不仅要驯服暴力,而且要否定虚无。如果说革命代表了生死转换的一刻,法治则代表了既排除开始创生,也排除死亡结束之间这个时段上的相对成熟的生命状态。因此,法治所说的"法"并不是人为创造并人为废止的实定法,而是包含永恒不变的普遍自然法在内的各种原则、理念、信念、传统和习惯等一系列维持秩序的规则体系。法治就代表着一个自我生成的完整秩序,革命在法治之外,恰恰是法治要否定的毁灭性力量。2.法治:古代与现代然而,"法治"这个概念本身包含着内在的张力,一方面法治意味着一套永恒正义规则的统治,这个永恒正义的原则在西方古典传统中就是自然法,在中国古典传统中就是天道。可另一方面,现代意义上法治必须通过一套形式化的法律规范体系展现出来,法必须在实定法意义上展现出来,由此产生了凯尔森在"基本规范"上面临的难题,基本规范究竟是自然法规范还是实定法规范。正因为如此,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宪法就被置于特殊的地位上。法治就是以宪法作为最高权威的统治。然而,无论主张宪法作为"高级法"或现代自然法的表达,或者主张制宪者乃是"半神的人",美国宪法理论家们对美国宪法中自然法要素的辩护,恰恰展现了现代法治理论的根本困难:法治的最高权威实际上来源于一个超越于法治甚至在法治之外的更高秩序或权威。但是,这个"绝对宪法"是什么东西呢?这种"绝对宪法"已经不再是古典意义上的永恒不变的自然法,而恰恰是来自于一场特别的革命。这个革命就是现代意义上的革命,就是一种创生新生命的活动,就是诞生主权者的革命。革命、主权者与宪法构成了三位一体的现代结构,法治的目标是消灭革命,但矛盾的是法治本身起源于革命。3.革命与法治的辩证法现代法治的这种难题就体现在西方启蒙思想家对法治的建构过程中。霍布斯关于利维坦的思考试图从根本上终结暴力,暴力的运用在其视野中就是"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或"战争状态",法治意味着通过订立社会契约把人从自然状态的暴力中拯救出来,从而使人类进入到公民社会或文明社会的法治状态中。这其实是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普遍构想。不幸的是,法治中包含了堕落的因子。凡人造的东西必然包含了腐朽,而霍布斯的理想却在于创造出人造的但不朽的利维坦。这种堕落因子在社会理论中被阐述为一套理性化、程式化导致的"铁牢笼"统治,而在政治理论中则是普遍面临的"恶法"作为最高权威导致的现代专制或暴政,二者都可以看作是 "法制"秩序,都属于"依法而治"的"刀制"。因此,彻底根除暴力的利维坦想象却同时具备了"铁牢笼"和专制的堕落因子,自由主义的奠基人霍布斯也因此常常被看作是自由主义的敌人。当法治包含了堕落因子促使法治走向堕落时,如何把人从"铁牢笼"或"恶法"统治中拯救出来,恢复其自由呢?暴力就成为唯一的选项,因为暴力的使用恰恰是人的自由本身,由此构成了一项天赋人权。人不是天使,只能"以野心对抗野心",通过暴力而重返自然状态恰恰是人类对抗暴政的有效途径。暴力与其说是法治克服的对象,不如说是对法治堕落的拯救。只不过,这个时候暴力的运用变成了一项正当性的概念描述:这就是洛克所肯定的反抗权,卢梭对这种集体的反抗予以高度赞美,而人民集体聚会的欢呼则被一些人看作是人民主权的真实体现。反抗权和革命就是对暴力的正当化利用。启蒙思想家本来试图用法治来根除暴力,然而却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美化了暴力,这种对暴力的赞美就体现在革命这个概念中,就体现在对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的肯定中。由此构成了革命与法治辩证法:革命既终结旧的法律秩序,又缔造新的法律秩序,革命乃是法治秩序的守护神,时刻准备拯救法治秩序。法治既终结暴力,但又以权利的名义将暴力正当化,将暴力上升为反抗权,从而奠定了革命的正当性。对于法治秩序而言,"告别革命"与其说是意味着拯救,不如说是法治堕落的开始。4.法治:一种特殊的人治法治难题的根本就在于我们所说的"法"已彻底变成了一套世俗法,而不具有任何神圣性。法治仅仅意味着人具有为自己立法的特权,这恰恰是人的自由所在。从世俗法的意义上,法治从根本上肯定的其实依然是人治,是人自己统治自己,人为自己立法。个体人权概念由此上升为人民主权概念。人的自由和人的自我治理(self-government)成为人民主权的基础,而人民主权构成了法治的政治根基,这才真正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的法理基础。宪法之所以称为最高的法律就在于它是人民的主权意志的表达。法治完全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权力展现方式或治理方式,是主权者采取一种隐蔽的、迂回的、节省的治理方式。同样,革命也是人民主权的一种展现方式,甚至治理方式,因为革命不仅是一种摧毁行为,而且也是一种奠基、创设和更新的行为,是一种展现为否定的自我肯定行为,即一种熊彼特所谓的"创造性毁灭"过程。革命和法治不过是人的两种自由展现方式,甚至是两种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自我治理方式,这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应对不同的历史处境中的不同问题,往往处于循环状态之中。我们甚至可以说,恰恰是革命与法治、人民主权与宪法的矛盾推动着历史的发展,二者的张力恰恰需要在历史发展脉络中加以舒缓。 法治吸纳革命:美国模式的解读 1.美国法治模式美国往往被看作是法治的理想模式,这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普遍流行的对"美国宪法稳定性"的赞赏之上,由此美国宪法或法治被看作是对美国革命的"反革命"而备受青睐。然而,"反革命"不过是表象,不是所有的"反革命"都创设美国式的法治模式。在一种更为深远的观点看来,在美国,也许只有在美国,才把国家真正奠基在其宪法上,美国宪法就构成了美国的"绝对宪法"。如果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先有国家然后才制定国家宪法,或者说拥有一个"绝对宪法",在此前提下才制定国家宪法,那么美国恰恰是通过1787年宪法创造的,宪法由此构成了美国的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这种法治的理想就展现在联邦党人信奉的建立"山巅之城"的宗教使命中。2.马歇尔的政治宣言:法治原则的确立正是从法治的理想出发,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不仅通过宪法来分割权力并通过相互制约来实现平衡,更重要的是试图彻底根绝党争,因为党争被看作是引发冲突、暴力和战争的根源,美国宪法也被看作是用法治来根除革命的理想典范。然而,在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之后,美国政治立刻陷入到党争的政治局面中。1800年选举中杰斐逊获胜不仅使政党轮流似乎成为现实,更重要的是杰斐逊坚持人民主权的至上,主张"地球的用益权属于生者",由此人民有"不断革命"的自由,具体而言,每过19年就可以废除宪法,制定新的宪法。由此,杰斐逊提出修改美国宪法,包括废除法官的终身制等等。1800年对于美国宪政体制而言构成了"二次革命",它实际上重新诉诸《独立宣言》的革命立场,以"独立宣言"的自由人权的革命原则来否定1787年宪法,进而主张建立符合革命原则的新宪法。1800年"二次革命"直接引发了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在今天的教课书中,这个案件被看作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由此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在宪法解释问题上的最高权威,由此构成了今天美国宪法中的"司法主权"现象。然而,就马歇尔的判决书而言,违宪审查不过是一系列政治原则的副产品,这份判决书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作为一份政治宣言,确立了法治的原则:美国是"一个法治的政府,而不是人治的政府"。而这个法治的核心要素就在于宪法至上,任何政府部门的权力都是有限的,从而形成有限政府的原则。马歇尔大法官在这份政治宣言中明确宣布美国法治的三项原则:宪法高于国会制定的法律、与宪法冲突的法律无效和由法院来审查与宪法冲突的法律无效。为此他全面阐述了美国革命的政治原则,宪法至上的政治基础就在于公民拥有自然权利并通过社会契约进入法治,宪法的基础就是人民主权,而且人民的主权意志是通过成文宪法这种特殊的形式展现出来的。换句话说,宪法之所以至高无上就在于宪法乃是凝固了的革命,是用成文法的形式展现革命的结晶。如果联系到联邦党人文集第 78篇的观点,宪法乃是人民主权的体现,是由人民制定的,而国会不过是由人民代表构成,人民主权高于人民代表的权力,宪法自然高于国会的法律,与宪法抵触的法律无效。3.宪法革命:法治吸纳革命马伯里案在美国宪政史上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确立了司法审查,更重要的是作为一项政治宣言,确立了法治的生活方式。可以说,马歇尔之所以能够成功地树立起法治的权威,就在于他用法治这种形式吸纳了革命的原则和政治理想。然而,法治要能够吸纳革命原则,宪法必须保持自己的开放性,从而为革命保留空间。由此就形成了"宪法革命"(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这样一个看似自相矛盾的概念。如果我们纵观美国宪政的历史,美国至少发生了四次宪法革命。事实上,1787年的美国宪法就是第一次宪法革命,费城制宪会议是对之前《邦联条款》的一次革命,以至于以非法的方式制定美国宪法成为美国宪法史上需要处理的难题。南北内战之后,美国宪法经历了第二次革命,就是内战后宪法第十三、第十四修正案为主的"重建修正案"(The Reconstruction Amendments)。这些修改案把1787年美国宪法确立的共和政体改为民主政体,并用平等原则充实了自由原则,以至这些修改案被看作是构成了美国的 "第二部宪法",而这部宪法的序言实际上是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讲"阐述的革命原则,而这个革命原则直接诉诸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的第三次革命就是众所周知的罗斯福新政时期的1937年宪政改革,这次革命不仅在美国宪法中确立了新政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更重要的是让最高法院退出了对经济问题的司法审查权。美国宪法的第四次革命就是沃伦法院推动的民权保护运动,尤其是对平等保护的解释大大超出了重建修正案所规定的范围,尤其是把美国宪法中制约联邦政府的《权利法案》的内容吸纳到第十四修正案中用来制约州政府,从而逐渐导致美国"联邦主义的死亡"。4.法治作为生活方式:神学基础综观上述美国宪法革命,我们看到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都以自己的方式在不同时期主导并推动了美国宪法的革命。这几次宪法革命都超出了宪法条文中具体的明文规定,以非法的方式否定既存的宪法条款,但维持了宪法秩序的整体稳定。正是面对革命与法治的两难,耶鲁法学院的阿克曼(Bruce Ackerman)教授试图借助"宪政时刻"这个概念,用二元民主理论为这几次宪法革命进行正当性辩护,而这个正当性就在于宪法序言中规定的"我们美国人民"这个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然而,在阿克曼的同事库恩教授(Paul W. Kuhn)看来,美国政治传统的基石不是人民主权的自由主义学说,而是中世纪以来的基督教传统。人民主权与美国宪法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恰如上帝与《圣经》是一个事物的两面。美国人通过宪法才真正结成一个民族,恰如基督徒通过《圣经》形成一个宗教群体。成文宪法在美国获得了崇拜和信守,很大程度上源于这种神学传统。正是在基督教旧约的传统上,主权者人民与宪法文本才获得宗教般的神圣性。而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由于其掌握着解释法律的权力而获得了捍卫道统的司法审查权,他们在美国法治秩序中扮演的角色就相当于教士们在中世纪神权政治秩序中扮演的解释"圣经"的角色。由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就完全不同于普通法法官的解释,而是类似于中世纪的"圣经"解释。如果说普通法法官的解释是从普遍理性原则出发,如同哈耶克所说的那样"发现法律",发现事物秩序中合理性规则;那么美国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则是不断诉诸主权者的政治意图,无论原旨解释还是文本解释,表面上进行你死我活的争夺,可实际上不过是两种理解主权者意图的不同方法而已。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名副其实的"政治法院"(波斯纳语)。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政治"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解决意识形态分歧或利益分歧的政治,否则法院就变成了"第二国会"。而按照库恩的观点,最高法院所捍卫的政治乃是确立美国人身份认同和生存意义并由此区分敌人与朋友的政治,其基础乃是政治神学。由此可见,法治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时披在身上的轻飘飘的斗篷,选择法治就意味着选择一种生活方式,选择了一种信仰,选择一种文化价值,选择了一个文化认同。我们国内的法治论者实际上把法治看得太轻松,把美国看得太肤浅,把法狭隘地理解为成文法规则,以为修改一下法律条文,搞搞三权分立、宪法司法化就万事大吉了。美国这种以法治吸纳革命的生活模式实际上有着深刻的宗教背景,尽管美国到处推广其价值观,但在美国人的内心深处,这种模式并不能在美国之外被复制,这恰恰构成了"美国例外论"主张的一部分。 革命吸纳法治:中国道路的理解 1.人治作为民治中国往往被看作是人治传统的典范。在欧洲绝对主义国家时代,中国君主的开明专制以及文人集团的道德教化曾经是西方思想家羡慕和景仰的典范。然而,随着西方现代文明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其普适性,中国的人治传统作为西方文明的"他者"被建构为专制主义的典范。中国的政治传统确实是人治传统,但关键在于理解这里所谓的"人"是什么,恰如理解西方"法治"传统中的"法"是什么一样。古典人治传统中的"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君",其另一个概念就是"天子"或"帝王",另一部分主要是儒家文人集团。无论是"天子"还是"帝王",其基本含义就在于上天的代理人或化身,听从上天的声音。而上天的声音又主要来自平民百姓。由此"人治"就是听从民意而治,"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而儒家文人集团往往就是民意的解读者,对君主的权力构成了巨大的制约,形成了钱穆所谓君权-相权相互制约的政制结构,由此在上天(民)、天子、文官集团和民(天)之间的相互循环制约体系,这样一个人治传统实际上建立了一个"民情天意基础上的君主国"或"人民帝国"。人治的根本就在于为民而治,实际上就是林肯强调的"民治"。2.革命的常规化:革命吸纳法治这套政制模式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礼法传统",中国的人治传统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君权神授的绝对主义君主国的人治传统,这里所说的"治"不是单纯的统治,或者韦伯所谓的"权利支配",而是一个道德教化与模范行为的引导,因此我们的人治传统被称之为"德治"、"礼治",这恰恰是不同于西方人治传统的地方。在这样的传统中,革命被赋予了天然的正当性。一个不听从天意或民意的君主就不再是一个合法的君主,而是变成了独夫民贼,这就是"汤武革命"的含义所在。造反、起义和革命统统被吸纳进这样的礼法传统的结构框架之中,构成了礼法秩序的内在组成部分,甚至是保证礼法秩序的重要手段,以至于一部中国古代史很容易被看作是一部不断造反的历史。因此,无论是汉儒对天道和天人合一的强调,还是宋儒对"新民"的强调,都把革命和祛除贪欲私弊看作是礼法秩序的基础。可以说,中国的人治传统恰恰把革命作为秩序的基础,把矛盾、运动、变化视为秩序的基础,而礼法的稳定性反而是暂时的,礼法秩序的重要意义在于确保革命的目标:符合天道和天理。对君主的教育、保持儒家精英阶层的道德修养就成为礼法秩序关注的重点,品德的教育和保持本身就是日常化的革命力量,礼法秩序也是对革命的保证,而礼法秩序失效后则需要诉诸"汤武革命"的拯救。这实际上是一种以革命来吸纳法治的模式,礼法秩序不过是日常革命的保证,是革命的常规化。3.革命法治:现代法治秩序形成和发展中国传统中没有西方意义上的革命。西方的革命观念实际上是基督教的产物,从基督教的救赎历史转向世界历史的过程中,革命才被赋予了终结历史的现代意义。而"汤武革命"中所说的革命不过是造反、改朝换代,不是指向未来的某个目标,而是一种返回和恢复。然而,由于中国在世界历史的全球政治结构中的被支配地位,"革命"概念在这里具有特别的意义。中国革命面临的任务不是一场简单的历史传统上的改朝换代,而是一场漫长的、全面的革命。革命一方面要摧毁旧秩序,甚至要不断摧毁上次革命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全面建设新秩序。革命包含着这种摧毁与建设的双重任务,使得革命在中国的含义更接近于"扬弃"这个概念。革命与法治由此构成了过去一百年来持续的紧张。单纯从法治的角度来批判革命、否定革命,显然没有看到中国革命的性质,这是一场古老文明获得自身尊严和地位的漫长革命,法治的重要性只能随着革命目标的实现而逐渐获得加强。更重要的是,法治往往要以革命的方式来体现,即用革命的方式来捍卫和巩固革命的成果。一旦确立了革命的目标,革命就不仅仅是对过去的摧毁,更是不断向过去的返回和恢复,而这恰恰又回归到"汤武革命"的中国传统中。中国革命尽管在话语策略上不断趋向于面对未来,可在实践中反而不断趋向于对过去的恢复。比如辛亥革命后的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乃至北伐战争实际上是对民国政府和《临时约法》这些辛亥革命成果的恢复。共产党的土地革命也是对孙中山"新三民主义"的恢复,而解放战争也是对1945年和平建国方案的恢复。正如毛泽东在新政协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这次会议是"恢复了政治协商会议"。而同样,1978年以来共产党的制度是对中共八大传统的恢复,1982年宪法也是对1954年宪法的恢复。而 1978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被看作是对清末法制改革的恢复。返回或恢复实际上是一种积累、建设、维护和肯定,其中对既存秩序规则的返回或恢复就是我们所说的法治。每次恢复都是在新的基础上肯定了革命的成果,这恰恰是法治在中国的重要意义,法治不仅记载并肯定了革命的成果,而且对革命构成了制约,使革命放慢自己的节奏,逐渐从西方意义上的推动实现普遍历史的行动,逐步转向古典传统中的革命理念,即革命既作为一种日常化的手段来锻造现代精英集团的政治意识,而且也作为一种急迫的手段来拯救法治秩序的堕落。事实上,"文化革命"就是试图对计划体制和官僚化可能导致的堕落的一次救治。然而,由于缺乏法治的制约,革命的拯救行动本身陷入了混乱的危机。正是基于这次革命救治行动的教训,1978年以来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过是恢复到了1949年以来的传统,即革命法制或革命法治的传统。革命法治传统就是一方面在法治秩序的逐渐发展中为革命保留足够的空间,而另一方面又对革命本身的恣意构成了相应的约束,从而使得革命与法治形成内部的互动,使得革命围绕法治进行上下波动,就像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一样。法治秩序内在的弹性结构构成了我们经常所说的政法传统,而这种传统也恰恰是古典礼法传统的发展。革命的政治要求可能超出形式主义法治的刚性要求,但不会完全背离法律规则,依然被有效地控制在实质主义法治的弹性范围内。4.中国道路的政治宣言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讲话就是一个关于中国法治发展道路的政治宣言书。该宣言一方面宣告用法治来巩固革命的成果,从而"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制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而另一方面宣告用法治来遏制革命的冲动,从而宣布从清末法制改革以来以革命为导向的法律移植运动趋于终结,法律真正在本土社会关系中扎根,法治要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正因为如此,对立法经验的总结完全不提大规模移植西方法律,而且强调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如果把这一政治宣告放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背景下看,实际上是改革开放的革命思维发生根本性转向的政治宣言书。它实际上宣告改革开放以来主要照搬西方的改革思路趋于终结,不仅单纯的法律移植运动趋于终结,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领域中反复出现的全盘西化式的改革思维也趋于终结。改革思维开始转向了建设思维,这个改革低调落幕的宣言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设"思想一脉相承。这场对改革开放30年以来形成的改革思维的扬弃,恰恰要回到1949年以来的全面建设传统上来。如果把这一政治宣言书放在漫长的中国革命的背景下,实际上是近代百年来革命思维的根本性转向,即从近代西方意义上通往历史终结的革命观转向中国古典革命观。中国革命的目标不是要实现西方人的生活方式,革命理念要从西方的道路上回到中国的道路上,既要变成执政党精英群体保持其先进性的日常政治革命和伦理革命,也要变成鼓励人民当家作主的常规革命,更要给防止革命变质的"汤武革命"保留相应的空间,中国法治发展必须放在这个革命背景下才能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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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数代中国学者和文人都是在彻底批判宗教这一启蒙传统哺育下长大的。我们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批判传统的建制性宗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如此"理所当然"在西方并非向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毋宁说,启蒙精神这一新传统才造就了如此 "理所当然"的政治局面......启蒙时代的好些思想家凭着辛辣、大胆的宗教批判赢得了历史英雄的称号,他们勇敢的批判精神被"五四"新文化视为美德,一度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如今,我们逐渐开始认识到,对启蒙运动的宗教批判的如此"理所当然"当持某种审慎的保留态度,不再"理所当然"地批判建制性宗教。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必要考虑,对宗教批判持审慎的保留态度是否有审慎的理由--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搞清楚,启蒙精神批判建制性宗教时的"理所当然"之理何在。 霍布斯的"异端"案子就是我们来审查这个"理所当然"之理时最好不过的历史个案,因为,在西方思想史上,霍布斯被公认为近代以来批判基督教的重要先驱之一,为后来启蒙运动的宗教批判奠定了基础和方向。 霍布斯的《利维坦》英文本在1651年发表以后,当时便有人看出,作者在讨论到诸多神学主题--尤其是预言、奇迹、上帝的身位以及圣经作者等问题时,表面看起来是在表达基督教信仰,实际上是暗中实施对基督教教义的批判。十多年后,斯宾诺莎发表了《神学-政治论》(1670),当时也有人马上看出,斯宾诺莎明显在摹仿霍布斯的宗教批判,只不过表达异端思想时更为露骨、大胆--换言之,霍布斯的宗教批判马上就有哲学家在跟着学,斯宾诺莎是第一个著名的学徒,但绝非最后一个...... 可是,霍布斯在看了斯宾诺莎的书后却说:"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霍布斯比斯宾诺莎更胆小或更审慎?其实,明眼人不难看到,霍布斯对宗教的批判更为彻底......斯宾诺莎只是显得更大胆而已,霍布斯的表述则非常讲究修辞术,显得比较老到①。写作时讲究修辞术使得宗教批判显得不那么激进,可以出于不同的动机:小心写作要么是因为害怕招致宗教迫害,要么是出于顾及到人民的宗教需要--前者意味着,宗教批判理所应当,小心写作不过因为政治处境不允许,一旦政治处境允许,就应当公开地、不加掩饰地批判基督教;倘若是后者,那么,哲人即便自己不认同人们的宗教信仰,也不会公开大肆批判宗教,甚至在所谓言论自由、完全开放的政治处境中,也会小心写作。 霍布斯的情形属于哪一种呢? 小心写作的两种不同动机--"害怕"与"顾及"--与哲人的道德品质(virtue)问题相关。 《利维坦》的两个版本 1648~1649 年间,已经年际六旬的霍布斯着手《利维坦》的写作,用的是社会上大多数人不认识的拉丁文。当时,对异端的检查和惩罚制度相当严--1648年5月,英国国会还新出台一项反渎神法令:凡不承认三位一体学说、否认耶稣的神性、否定末日审判及终末预言者当属重罪。在这个时候,霍布斯用拉丁文写《利维坦》,其中的宗教批判也显得相当收敛,显然是为了避免遭受异端指控。 拉丁文本的《利维坦》很可能才仅仅搭起框架并写出了几章而已,时势就发生了变化。1648年底,新的长老派得势,若干年后(1650年8月),教会中的新派人士终于废止了早先的严法,代之以一个温和得多的渎神法案:即便犯有严重的异端思想罪过,也不过判刑入狱6个月,累犯不改的话则逐出英联邦--正是在这一时的宽松处境中,身在巴黎的霍布斯赶紧用英文写完《利维坦》,随之公之于世(1651)。拉丁语是"学术语言",那个时候的"学者"与今天比起来实在是太少了,但恰恰是这些少数人(往往是有学养的教会神职人员)看得懂霍布斯在哪些地方背离了启示宗教--相反,英语是当时的俗语,也就是说,可以看英文书的人要多得多,霍布斯却偏偏在英文的《利维坦》中更为激进、表露地批判基督教,几乎显得是要拆除整个建制宗教传统的基础,所以"在哲学上、神学上"堪称"一名勇敢的斗士"[1]("出版说明")。《利维坦》英文本出版后,霍布斯反倒害怕会在法国受到天主教神职人员迫害,赶紧溜回英国...... 霍布斯在《利维坦》的英文本中对三位一体说作出的新解释,像布拉姆哈尔(Bramhall)这样的主教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刻毒:"神圣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说伟大的令人敬慕的神秘性变成了什么?变得一无是处啦......"(《捕捉利维坦》,1658)[2](P97)《利维坦》行市以来,实际上霍布斯不断遭到诸如此类的揭发和指控,让胆子真的有些小的霍布斯惊骇不已,意识到自己身处的毕竟还不是一个彻底"言论自由"的时代,于是不断写文章为自己辩解...... 历史运程又颠倒了过来,进入了所谓"复辟时期"......1662年的《七个哲学问题》(Seven Philosophical Problems)一书的献辞已经表明,霍布斯对有人指控自己是异端又惊惧起来。1666年10月,国会中果然有人提出了一项彻底清查"无神论和渎神"分子的法案,矛头直指"霍布斯先生的《利维坦》"[3](P376)。尽管这项调查法案最后不了了之,霍布斯终于按耐不住,在1668年抛出了拉丁文本的《利维坦》。 1668年的拉丁文本当是以差不多20年前仅仅开了个头的书稿为底本,主要部分实为1651年英文本较为自由的翻译,部分地方有简缩(比如第三部分,这一部分直接涉及基督教的传统教义),整个结构和大部分具体章节没有变。当然,与1651年的英文本比较,1668年拉丁文本中有一些段落是英文本中没有的,从而可以推断,这些段落当写于英文本之后;英文本中有、但拉丁文本中没有的,则可以推断是英文本在原来的拉丁文稿本基础上扩写的。不消说,1668年的拉丁文本中的异端立场明显有所退缩,凡涉及宗教批判的地方都有意味深长的修订(攻击罗马教会的第四部分成了为英国国教辩护)。总体看来,拉丁文本远不如英文本激进、有激情,好些细节的处理也不如英文本细致,而且拉丁文本显得更为学究化,按原文或整段引用古典作家的话,而英文本则大多是转述古典作家的话。霍布斯在《自传》中说:"我以母语完成此书,是为了让我的同胞英国人民能够常常阅读它,并得到教益。"[4] 如果说英文本的《利维坦》带有向普通人宣传宗教批判的意图,那么,拉丁文本的意图是什么呢? 与英文本尤其不同的是,霍布斯为拉丁文本增写了一篇《附录》,似乎在为自己的信仰真诚辩白。这篇"申辩""有着很精致的结构",分为三章,依次论及"尼西亚信经"、何谓"异端"和针对《利维坦》的驳议,用意不外乎是要说:倘若他对尼西亚信经的解释是对的,《利维坦》的立场就是正统信仰,倘若他对异端的理解是对的,别人就没理由指控他是异端。结论是,针对《利维坦》的驳议其实是误解:我霍布斯并没有动摇基督教信仰,毋宁说倒是"以自己的方式巩固了这一信仰"[3](P376)。 拉丁文本在宗教批判方面的退缩和修改,是否表明霍布斯放弃了自己在英文本中的激进立场?没有--仅仅是显得温和得多而已,而且缓和的地方避重就轻。换言之,拉丁文本仍然坚持英文本的宗教批判立场--霍布斯的"申辩"是真的吗?1662年的《七个哲学问题》的献辞用了apology这个语词,但这个语词有两个含义:"道歉"或"辩护"。我们知道,柏拉图写过著名的《苏格拉底的apology》,对古典作品非常熟悉的霍布斯为拉丁文本写的《附录》是在摹仿苏格拉底吗? 施特劳斯在1933~1934年间写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Die Religionskritik des Hobbes: Ein Beitrag zum Verstndnis des Aufklrung)中说:尽管霍布斯在《附录》中由于害怕异端迫害采取了退缩立场,但即便最没有疑心的读者也会看得出来,他的退缩并非真心的[5] (P211)。英文本的《利维坦》已经表明,在国情宽松的条件下,霍布斯如何大胆地不顾及宗教状况实施宗教批判,拉丁文本的小心写作则完全是因为害怕招致宗教迫害,而非出于顾及到宗教状况。如果要确定霍布斯是否在摹仿苏格拉底,就得搞清楚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面对雅典人民法庭的审判时是"道歉"还是"辩护"--这事关哲人的道德品质,但我们在这里不可能来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无论如何,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提出的小心写作的要求是一种对哲人提出的道德要求(参见柏拉图《斐德若》),如此要求明显是出于顾及到宗教状况,而非出于害怕招致迫害。 霍布斯对古希腊经典非常熟悉,当然清楚苏格拉底-柏拉图首倡的哲人当小心写作关涉的是哲人的道德品质。在《利维坦》英文本快到结尾的地方(第46章),霍布斯在与《圣经》对比的框架下陈述了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传统,并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和本质给教会带来错误",紧接着便说: 可能有人明明知道这是错误的哲学,但由于害怕苏格拉底的命运,于是便把它当成符合而又能确证他们的宗教的东西写出来了。(《利维坦》第46章)[1](P546) 霍布斯多会说话呵...... 霍布斯临逝前病重时说:"请按我们教会的仪式祈祷"--其时在1675年,于是,有人认为,说到底,霍布斯仍然是个虔诚的信徒,尽管是按英国国教的方式在信仰,拉丁文本《附录》中的态度也是虔诚的......于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霍布斯批判建制宗教的"理所当然"之理究竟何在? 《利维坦》的精巧结构 英文本的《利维坦》最为露骨地颠覆基督教?老实说,我一直没看出来......我看到的仅仅是霍布斯谈到好多《圣经》和神学的事情,至于"露骨地颠覆基督教",都是听别人说,并不知道何以一个"露骨"法。 为了搞清楚霍布斯怎样一个"露骨"法,不妨换一种方式来读:从该书的文本结构人手来读。 翻开《利维坦》,首先看到的是霍布斯写给他最敬重的朋友的一封信(中译本没有这封信,我用的是R. E. Flathman/D. Johnston编辑的A Norton Critical Edition,校勘版,1997),读起来有点像莫尔在《乌托邦》前面给朋友写的信......然后才是目录,全书结构十分简洁地分为四个部分:1. "论人";2. "论国家";3. "论基督教国家";4. "论黑暗的王国"。正文开始之前,有一个简短的引言,劈头就是Nature(自然)这个语词--熟悉西方思想史的都知道,这是古希腊哲学最为基本的概念,但霍布斯随即用一个括号中的句子来说明Nature:"上帝用以创造和治理这世界的技艺(the Art)。""技艺"这个语词也是古希腊哲学中常见的重要概念,但"上帝"这个语词(或者说概念)可不是古希腊的,而是基督教的--为什么霍布斯要用括号把这句界定"自然"的话括起来(中译没有用括号)?更让人好奇的是:基督教的上帝与古希腊的"自然"和"技艺"有什么相干?作者想要融合两个不同的传统?这又难免让我自省到:自己以前以为海德格尔竭力复活古希腊的"自然"概念乃了不起的创举,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从劈头第一句话就可以看出,霍布斯的写作非常有用心,尽管像我这样的读者学识不力,还看不出作者的"文心"何在。 第一部分"论人"从"论感觉"开始,到"论人、授权人和由人代表的事物"作结,共16章。第二部分"论国家"从"论国家的成因、产生和定义"起,到"论依据自然的上帝国"(Of the Kingdom of God by Nature),共计15章。可以看到,引言以"自然"起头,而第二部分"论国家"最后一章(31章)"论凭靠自然的上帝国"以"单纯自然状态"(the condition of mere Nature,注意Nature是大写)起头,似乎刚好构成了一个论述整体。同样让人感兴味的是,在这一章的结尾,霍布斯说起了柏拉图和他的《王制》,尤其谈论柏拉图时的言辞方式,读起来实在蛮有味道,尽管"味道"在哪里我还说不上来。 不妨推测,《利维坦》从论"自然"开始,是为了依凭 "自然"而非基督教的"上帝"来确立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整个第一部分看起来就像是在基于"自然"(physis)的"感觉"重新界定人性,重新描述人的世界(国家、文化、宗教);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重新界定政治生活的基本原理。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的国家"以"论基督教政治的原理"起始,以"论被接纳进天国的必要条件"作结,共计12章。前一部分最后一章(31章)题为"论依据自然的上帝国"(Of the Kingdom of God by Nature),这"依据自然的上帝国"与第三部分最后一章的章题中的Kingdom of Heaven(天国)是什么关系?令人费解。前面已经讨论了政治生活的基本原理,这里怎么又来说"基督教政治的原理"?再说,第三部分虽然题为"论基督教的国家",读起来却发现作者基本上是在谈《圣经》及其对《圣经》的信仰,从而让人觉得作者是在谈论基于圣经启示的人性和世界理解,与第一部分的内容对应。由此来看,批判罗马教会及其政治原则的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倒像是与第二部分相对应。 回过头来细想,《利维坦》全书四个部分其实可以看作两个部分:自然原理及其引申出来的政治原理(第一和二部分)与《圣经》原理及其引申出来的政治原理(第三和四部分)处于对峙态势--说得更为简洁些: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处于对峙态势。 作者的本意是否真的意在彰显这种对立呢? 在第三部分一开头我就读到: 到目前为止,我仅是根据经验证明为正确的、或在语辞用法上公认为正确的自然原理引申出主权权利和臣民的义务,也就是说,我只是从经验告知我们的人类本性以及从一切政治推理中必不可缺而又取得普遍一致看法的语辞定义中引申了这种原理。但往下我所要谈的是基督教国家的性质和权利,其中有许多地方要取决于神的意志的超自然启示;......[1](P290) 经验理性的哲学与超自然启示的宗教不是明显对立起来了吗? 一般的基督教思想简史都会说到:现代的《圣经》研究是从霍布斯和斯宾诺莎开始的--这指的是现代考据学式的《圣经》研究。的确,在《利维坦》的第三部分,霍布斯几乎是一上来(从33章开始)就着手全面质疑《圣经》的启示性权威,如何质疑?质疑《圣经》作者的身份:霍布斯说,好些《圣经》篇章中的言辞表达方式表明,其中记叙的事件只会是这些事件过去一段时间之后的后人追述(这让我想起咱们"五四时期"的"古史辨"运动的做法)。但这还仅是开了个头--从质疑摩西写了《摩西五书》的传统说法开始,霍布斯接下来(33~34章)马上开始系统考辨《旧约》各篇,证明《旧约》各章都是事后著成的,成书时间较其描述的事件所发生的时间要晚得多。到了第36章"上帝之言和先知的话语"时,霍布斯已经可以说,《圣经》并非全都是上帝的话,而是"写这部圣史的人的话"[1](P331),从而上帝不可能是《圣经》"最初的和最原创性的作者"。 第一、二两个部分与第三、四两个部分--或者说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的对立,并非仅是单纯的对峙,而是内在的对质。在33章中,霍布斯说到了《约伯记》:约伯明显"不是假想的人物",而是一个历史人物,但这本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书却并非历史书,而是讨论恶人得福、好人受灾问题的哲理书,证据是《约伯记》具有一种文学形式--韵文为主体,配以散文形式的绪言和尾声,这种文学形式是典型的古代道德哲学的文学形式[1](P300~301)。说到这里,霍布斯就没再往下说,转而谈论起《诗篇》来,让人觉得他半途扔下了《约伯记》这个话题。但倘若我们记性还不是太差,就会记起,在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第31章)中,霍布斯讨论过恶人得福、好人受灾这一难题,还说这一难题"不但动摇了一般人对天意的信仰,也动摇了哲人以至圣者的这种信仰"[1](P279~280)。通过《约伯记》中的恶人得福、好人受灾这一难题,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的对质不就内在地勾连起来了吗? 如何一个内在地勾连呢? 把这两章中谈及恶人得福、好人受灾这一难题的段落对起来读时就会看到,霍布斯想要说的是:对在世不幸这一问题,《圣经》没法提供令人信服的普遍解决,反倒是古代哲人可能会提供令人信服的解决。从而,通过《约伯记》来连接《利维坦》的两个部分,"利维坦"这一书名所要表达的象征含义,就已经在为现代"怪兽"(国家)提供支持了。 诸如此类的内在勾连在《利维坦》中可以说并不少见。比如,第三部分在质疑了《圣经》的启示性质后,接下来(34章)霍布斯就论到"《圣经》各卷中圣灵、天使和神感的含义",而第一部分第 2章"论想像"与第三部分的这一章在结构上刚好对应--"论想像"说的是,做梦就是想像的一种形式,有时人们很难分清做梦与清醒时的想法,倘若把"论想像"一章与"论《圣经》各卷中圣灵、天使和神感的含义"一章对比起来看,便让人觉得,霍布斯是在说,《圣经》各卷中有关圣灵、天使和神感的说法,无异于做梦。这也等于是用自然理性回答了第一部分中不断重复出现的问题:为什么人会信奉宗教--顺着霍布斯的探究逻辑追索下去便不难看到,对上帝的敬畏被解释为对无形力量的恐惧: 有些人很少或根本不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the natural cause),然而由于不知道到底是一种什么力量可以大大地为福为祸,这种无知状态(ignorance)本身所产生的畏惧也使他们设想并自行假定有若干种不可见的力量存在,同时对自己想像出来的东西表示敬畏,急难时求告,称心遂意时感谢,把自己在幻想时创造出来的东西当成神[1](P78)。 接下来的第12章便题为"论宗教"--言下之意,只要通过"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克服了恐惧心态,宗教信仰就会自然而然地消除了。在当时的主教们眼里,霍布斯岂不是把正统教义等同于迷信了么?霍布斯的这些说法不是已经变成了我们的常识和口头禅么? 启示宗教与理性哲学的对立,其实已见于霍布斯的早期著作《论法律的要素》(1640),没有正式出版,但私下流传,其中说到了上帝存在问题;《论公民》(1642)是正式出版的第一部著作,霍布斯在书中不时插入说,人可以通过自然原因("自然之光"、"自然的声音"、"自然理性的声音")解释掉上帝的存在,一个人要是因此而"断言上帝并不存在,或断言上帝并未统治世界,或口吐亵渎上帝之言时,怎么能说他犯了罪呢"[6](P155)。《论公民》看起来就是《利维坦》的雏形,虽然分为三个部分,拿掉《利维坦》的第四部分,两者的结构就像是出于同一个模子。 说到底,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的对立,就是哲人与圣经宗教的对立,因为,天生有能力"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从而摆脱"无知状态"的,始终是少数哲人--所谓宗教批判,就是赋予只有少数人才有能力获得的自然理性以优先权,让它来裁决启示的真假;接下来便是把自然理性说成是上帝赋予我们所有人的,每个人身上都有这种"自然之光",从而,祛除历史带给我们的蒙昧--启蒙,让我们身上的"自然理性的声音"发出来,就成了"理所当然"地批判宗教的"理"。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自霍布斯以来,西方近代思想史上有那么多的哲人在谈"人性论",也终于明白过来,何以后来的启蒙哲人在批判建制宗教时都是同一个基本论述模式。 《附录》的文体和修辞策略 由此可以断定,霍布斯在《利维坦》拉丁文本的《附录》中不可能是为自己遭受异端指责而申辩,只可能是为自己批判宗教的"理所当然"申辩。 《附录》采用的是对话文体--晚年的霍布斯似乎越来越喜欢这种形式:《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1681年)以及《比希莫斯》都是对话体,而且,其中都论及"异端",看来霍布斯到死都对异端指控心有余悸。为什么采用这种文体?Cropsey在给《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写的编者前言中说:"对话体使得作者的真正意图隐藏在身份各异的角色背后,被交替反复的回答、辩论和讲述包裹起来,从而为理解作者的真实思想设置了重重迷雾。" [7](P4)--我相信,熟悉古希腊经典作品的霍布斯清楚这一点。 不过,《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中两位对话者的身份还是明朗的(A=法学家、B=哲学家),《附录》中的对话者则身份不明,仅仅可以看到A和B的角色身份--好在早就已经有人指出:文中的A和B分别就是托马斯和霍布斯[3](P376)。 为什么在《附录》中霍布斯要隐藏自己?也许,这样便于更好地、不动声色地为自己辩护......《附录》第1章"论尼西亚信经"几乎是在对信经语式作语源分析,非常学究,或者说"学术性"很强,让人读起来感觉非常现代,甚至后现代,因为,如今的好些基督教神学家也喜欢做这类语言学分析......然而,我们需要搞清楚,霍布斯从语源角度来分析信经语式是为了显示自己渊博的学识?前面提到,《利维坦》英文本第三部分一开头(32章)就说:迄今已经"根据自然原理(the Principles of Nature)"引申出主权权利和臣民的义务,而这一"自然原理"是"根据经验证明为正确的、或在语辞用法上公认[consent (concerning the use of words)]为正确的"--经验如何证明"自然原理"为真?霍布斯关于《圣经》作者的说法就是一个例子:《圣经》讲述的东西被经验证明为伪......如何通过语词分析获得"公认为正确的"?语源分析与信经语式的并置,典型地是哲学理性与启示宗教对峙的重要方式之一,因为,"推理的能力是由于语言的运用而产生的"(《利维坦》46章;注意《利维坦》第4章"论语言"之后的第5章即题为"论推理与学术")[1](P538)。换言之,语源分析是哲学理性的表达,对信经语式作语源分析,无异于以哲学理性批判启示信仰,如此修辞手法已经多见于《利维坦》(比如第37章对神迹信仰的分析,一上来就是语源学的分析),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论及奇迹时如法炮制,后来的休谟在《人类理智论研究》中实施宗教批判时也如此效法[2](P121~132)。从而,《附录》这里一开始的语源分析的意图其实很清楚:信经语式仅仅是一种说法而已,经不起语词用法的分析--《附录》从讨论"我信"入手,无异于批判信仰:"我信"是迷信。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可以说大致有两种: 要么"打着红旗反红旗"--用基督教的语言反对基督教,最突出的例子就是"上帝"一词,明明不是指的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指自然物体,却让人觉得是基督教修辞--《附录》第1章中也故伎重演[2] (P144~159);由此我才懂了,为什么第二部分最后一章的题目叫做"论依据自然的上帝国"。 要么是装出反对白旗的样子拥护白旗 --柯利把这种修辞策略命名为"否定暗示":以否定的方式来陈述的某个观点,其实意在提示、甚至宣扬这个观点,比如,"我并不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如何如何......",实际上是要唤起读者去关注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观点。这样一来,霍布斯就可以免于遭人怀疑他也主张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即便有人要谴责,霍布斯也可以说,他自己并非这么认为--柯利称之为"佯谬的推诿法"[2](P100~101)。事实上,霍布斯在让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内在地对峙的时候,往往采用如此修辞,以至于我们还以为霍布斯发展出了一种基督教哲学的样式哩。 《附录》第2章"论异端"一开始就讨论"异端"的来源:先说哲学家在古代就是异端,然后又说哲学家不能叫"异端",只能被看作少数派,接下来则说,保罗派和教父们其实都是少数派,总不能说他们是异端罢......言下之意,反过来,也不能说作为少数派的哲人是"异端"......既然如此,作为一个哲人,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陈述了一些与正统信仰相左的观点,当然也不能被指控为"异端" --由此就可以明白,为什么《附录》第3章"关于《利维坦》的异议"与其说是在反驳异议,不如说是在强调《利维坦》中对启示宗教的异议。我们不妨看看,霍布斯在这里拈出了《利维坦》中的哪些段落来谈:176节涉及《利维坦》第2章(论迷信),178节涉及《利维坦》第4章(论上帝的形体,或者说上帝等于 "自然"),182节涉及《利维坦》第6章(论恐惧心态是宗教信仰的起源),184节涉及《利维坦》第16章(论三位一体,霍布斯受到最大的指控就是否认三位一体的上帝)--这些章节的选取乃至先后顺序的安排,都显得像是在彰显《利维坦》英文本中的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三位一体的信仰其实源于恐惧心态......结果,霍布斯的"申辩"无异于是在提醒指控他的人们重新好好想想,自己脑子是否清醒。 宗教批判与哲人品德 《附录》中最重要的是置于中间的"论异端"一章,如我们所知,这个题目霍布斯晚年多次论及,由此可以断定:霍布斯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就在这"异端论" 之中--就哲人这个少数派不相信建制性宗教信仰的"理"而言,他们的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已经清楚了,而且古希腊哲人早就表达过了。问题是,如此"理所当然"之"理"是否有理由公然宣称应当置换多数人的感觉和想像。没错,哲人是少数派,保罗和教父们也是少数派,然而,这些少数派贴近和维护的是多数人的感觉和心态,哲人少数派却不是。 柯利提到,莱布尼茨读过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后不禁"痛心疾首"......他写信给朋友说: 这本有关哲学研究的作品无法无天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该书作者似乎不仅继承了霍布斯的政治学观点,也继承了他在《利维坦》--这部作品甚至如其题目一样骇人可怖--中就已经充分纲领化了的宗教立场。由于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已经整个儿播下了此类极漂亮的批判种子,这个人[引按:指斯宾诺莎]便胆大放肆地贯彻这一点:反驳圣经文本。(译文稍有改动)[2](P144) 莱布尼茨是主教或神职人员?当然不是,而是哲学家,与霍布斯在学养上是同一类人:都精通数理--莱布尼茨的三一论也受到某些教派人士攻击,莱辛曾为他做过辩护②。然而,梵蒂冈教廷曾将培根、笛卡尔、霍布斯、斯宾诺莎、马勒伯朗士、洛克、贝克莱、休谟、卢梭以及康德的部分或全部作品列为禁书,莱布尼茨的著作却没有[2](P163)--为什么呢?因为莱布尼茨懂得哲人应该小心写作。 可以,霍布斯也小心写作呵......为什么莱布尼茨会对霍布斯、斯宾诺莎的写作感到"痛心疾首"?这种感觉哪里来?霍布斯和莱布尼茨都小心写作,差异究竟在哪里? 莱布尼茨懂得,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其实并不充分--苏格拉底问题已经把这个问题充分摆出来了。可是,霍布斯不也非常熟悉古代作家吗?年轻时,霍布斯就钟情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经典③,晚年又潜心翻译古希腊经典,霍布斯怎么会不知道莱布尼茨也知道的东西...... 施特劳斯在1930年写了《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接下来在1933~1934年间又写了长达一百页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其中已经指出,霍布斯的《利维坦》远比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更为彻底地动摇了建制宗教的基础......然而,施特劳斯没发表《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而是发表了《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源头》(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Its Basis and Its Genesis, 1935/1936)--中译本书名把并非副标题的"基础和源头"扔掉了,实在有违施特劳斯的写作意图。在这本书中,施特劳斯并没有来审理霍布斯对启示宗教的批判,而是审理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提案与古希腊思想的关系--从亚里士多德到修昔底德(不妨比较《城邦与人》中的论述线索)。 既然霍布斯的宗教批判比斯宾诺莎更为激进,施特劳斯为什么没发表已经写好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 施特劳斯想的也许是,揭示霍布斯宗教批判的真正"基础和源头"更重要,倘若如此,就必须挑明霍布斯与古希腊哲学的关系--霍布斯背离了古典政治哲学的教诲。如我们所知,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其实并不充分,苏格拉底问题已经充分摆出来了的这个道理,被霍布斯抛弃了。为了突出这种与古典政治哲学的"决裂",《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源头》甚至没有强调宗教批判的古希腊源头--伊壁鸠鲁,全书仅两处一带而过地提到伊壁鸠鲁,甚至说"霍布斯因而也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和伊壁鸠鲁形成鲜明对照"[8](P4,162)。 不过,在此前的《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中,施特劳斯已经清理过近代的宗教批判与伊壁鸠鲁的关系--尤其霍布斯与伊壁鸠鲁的关系(参见导言"圣经学的宗教批判前提"的第一节"宗教批判的传统"开头及结尾和第四节"霍布斯"的开头及结尾);在后来的《自然权利与历史》中,施特劳斯再次挑明苏格拉底-柏拉图与伊壁鸠鲁派的思想史关系④,并与在《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源头》中的说法不同,把霍布斯看作伊壁鸠鲁的复活⑤--从而,对于我们的问题来说,伊壁鸠鲁才是问题的关键。 回到霍布斯在《附录》第2章开头的说法:哲人算不算"异端"?在哲人群体内部,当然没有异端这回事情,但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所有哲人都是异端。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在认识到这一点后,当面对雅典城邦父老乡亲时,他一方面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申辩、一方面向城邦人民"道歉",不再以"异端"面目出现--不再非要用自己的"感觉"或自然之理来要求多数人,哲人当服从城邦的礼法(参见《克力同》)和城邦的宗教(参见《斐多》),尽管哲人对城邦的民人信仰持有深疑不信的态度(参见《游叙佛伦》),毕竟,哲人服从城邦的政治义务不是来自自己与"自然"的契约......由此形成了西方哲人的政治道德传统。 这样来看,伊壁鸠鲁派的确就是哲人们中的"异端"分子:他们试图让自己的"感觉"和自然之理来要求多数人(亦即"批判宗教"),从而使得自然哲学变成一种新的宗教......后来的启蒙运动发扬光大的宗教批判精神被名之为"异端"是恰如其分的。 【注释】 ① 西方的霍布斯研究早已经注意到霍布斯写作讲究修辞术,但霍布斯研究尤其关注其修辞术却是晚近十来年的事情。参见David Johnston, The Rhetoric of Leviathan Princeton, Uni. Press 1989。剑桥思想史,学派的"领军人物"斯金纳在 1996年发表的专著《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王家丰、郑崧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着重比较霍布斯的修辞术与古代修辞术的差异,却未见得对理解霍布斯修辞术的哲学意图有所裨益。就本文的问题而言,尤其值得提到柯利的长文《"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王承教译,见刘小枫、陈少明主编:《经典与解释12:阅读的德性》,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82~163页)。 ②参见莱辛:《论人类的教育:莱辛政治哲学文选》,刘小枫编,朱雁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即将出版)。 ③ 晚近整理出来的青年霍布斯的古罗马经典作品研究,就是一例:Thomas Hobbes, Three Discourses: A Critical Modern Edition of Newly Identified Work of the Young Hobbes, N. B. Reynolds/A. W. Saxonhouse编,Uni. Of Chicago Press 1995。 ④参见彭刚中译本《自然权利与历史》(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116页,第115页处与霍布斯挂上钩。 ⑤参见彭刚中译本第192~194页;同时,也当注意伊壁鸠鲁-霍布斯-卢梭的关联,参见中译本第270~280页。【参考文献】 [1]霍布斯著. 黎思复,黎廷弼译. 利维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柯利著. 王承教译. "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A]. 刘小枫,陈少明主编. 经典与解释12:阅读的德性[C].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3]马蒂尼奇著. 陈玉明译. 霍布斯传[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霍布斯著. 莱特注疏. 赵雪刚译. 利维坦附录[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即将出版). [5]Leo Strauss. Hobbes' s politische Wissenschaft und zugehrige Schriften-Briefe[M]. Heinrich und Wiebke Meier编,München, 2001. [6]霍布斯著. 冯克利译. 论公民[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 [7]霍布斯著. 毛晓秋译.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8]施特劳斯著. 申彤译.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M].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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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抗日题材剧一部接一部出炉。有很多观众感慨,如果中国兵都像影视剧所表达的那么神勇,那么抗战哪里需要八年!比如最近大热的《永不磨灭的番号》中,我们的战士居然能用手榴弹把敌机炸下来!但反过来,我倒是觉得,再"传奇"的抗日剧也比《南京!南京!》好,这方面,姜文的经验倒是值得重提:"在与日本人特别是日本年轻人的交往过程中我发现,日本右翼分子、反华势力、否认战争罪行的大有人在,并不像我们常说的那样是一小撮, 只不过在那里上蹿下跳的是一小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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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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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交给美国政府的数据是维基泄密志愿者Jacob Appelbaum的Gmail数据,包括IP地址和联系人列表。目前Google尚未对此事作出更多的解释。美国政府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同时要求Google和Sonic两家公司交出这个志愿者的相关邮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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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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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与刊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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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论中国》(On China)中,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试图描绘出一条串起中国政治史的漫长线索。书中从远古时代没有源头的中华文明写起,一直写到迅速崛起成为二十一世纪超级大国的当代中国。从这位过去40年中一直在密切观察中国的外交官那里,印度能否获得对中国这个邻邦更多的了解呢? 1962年中印战争 这本书的序言以毛泽东及其高级将领们在1962年10月中印战争开始前夜的对话开篇。有关这场边境战争的内容是基辛格这本书中唯一直接提到印度的部分,相关内容对事件的前前后后进行了详尽描述。在书中其他章节,印度极少被提及。这或许恰好是对中国和印度这两个邻居历来就交往不深这一事实的准确反映,抑或是反映出基辛格对于现今中国官方有关印度对于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崛起无足轻重这一看法的认同。 不过,基辛格关于这场边境冲突因何爆发的讲述本身就很有趣,因他的说法与印度将自己描述为受欺负方的主流观点大相径庭。 这位原美国国务卿在书中把读者的视线拉回到1912年到1914年召开的西姆拉(Simla)会议,这一会议由英国策划并召集,有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参加,旨在解决这三方间的边境问题。当时参会的中国政府代表以国内状况不佳为由只草签了会上所达成有关“麦克马洪线”( McMahon line)的协议,并未正式签署相关文件,从而为边境争端埋下祸根。数十年过去了,按基辛格的说法,到二十世纪50年代末期,中国政府在完成对西藏的实际控制后,中国总理周恩来主动向印度提出,中国接受印度在中印东段边界的控制区(阿鲁纳恰尔邦),从而换取印度承认中国对于中印西段边界阿克赛钦地区 (Aksai Chin)的所有权。印度总理尼赫鲁(Nehru)拒绝了这一建议 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1973年11月24日,毛泽东(左)会见基辛格(右)。 之后不久,印度在边境问题上开始推行“前进政策”(Forward Policy),印度军队被要求在远远越出印度实际控制区、接近印度划定的国际边界线的地方进行巡逻,巡逻队不断向中国军队控制区推进。不过,当时毛泽东仍在努力避免军事冲突,他要求中方军队采取克制策略。中方克制的回应反而壮了印度的胆子,使其继而将巡逻哨卡修到了中方军队控制区。毛泽东认为此举已让他无路可退,只有突然发动袭击迫使印度回到谈判桌旁,而且主动出击还有可能使得中国在一个庞大邻邦面前获得心理优势,这对中国来说十分有用。基辛格援引毛泽东的话说,“既然尼赫鲁非打不可,那我们只有奉陪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国在1962年10月发动进攻,军事行动仅持续了几天,但印度已经是一败涂地。达到目的后,中国军队退回开战前的驻扎地,没有占据任何新领土。 基辛格在参考了大量来自印度和中国的历史资料后写下的这段历史,与印方关于中国是有预谋地发动侵略的说法背道而驰。他的描述也不同于美国当时驻印度大使约翰•加尔布雷思(Galbraith,John Kenneth)的观点,即那场战争纯属意外。(约翰是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好友,1962年他在新德里,在事件发生时扮演了关键角色。) 相反,1962年的这场战争似乎是双方刻意选择后的结果:尼赫鲁试图在边境测试他的战略空间,全然没有考虑中国可能的反应和后果;而中国显然希望通过这场边境战争向印度表明自己的“红线”。毛泽东和尼赫鲁之间观念的冲突也体现在他们各自对于历史的诠释中。在尼赫鲁的历史观中,中国和印度在两千年的历史过程中从未曾交战过,因此这两个邻邦间不可能会爆发战争。而另一方面,根据基辛格的记述,毛泽东对他的指挥官说,在1962年之前,中国和印度实际上打过一场半战役:第一次是在1,300年前,当时唐朝派兵帮助印度一个王国抵御外敌,另外半场是指蒙古统治者铁木真进兵印度大败印军。毛泽东解释说,由于当时中国和蒙古同属一个政权,因此那次“中印战争”算半场。 中国与世界 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1973年,毛泽东与基辛格在北京举行会谈。 不过即便印度在基辛格的新书中所占篇幅极少,这本书对于印度而言仍很有价值。这是一个透过一位密切观察者的眼睛来了解中国的机会。通过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成为全球性大国的成功之路,以及它对其邻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可能采取的态度。 在这本书中,基辛格描绘出一个在其历史长河的大部分时间里始终坚信其独特性的中国,不过这是中国版的独特主义(exceptionalism),与美国的不同。对于美国而言,自从十九世纪早期法国政治家亚历克斯•托尔维克(Alexis de Tocqueville)首次提出美国独特主义的说法后,美国不同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的观念便一直影响着美国对于其在全球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基辛格认为,中国的独特主义根植于古代中国将自己视为世界的中心的看法。那时中国自认为是中央之国,其他国家不过是其附庸。在中国人眼中,万国来朝,外夷番邦前来学习中国文化并进贡以表达敬意,是顺从天意的自然法则。“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尽管不是所有的王臣都知道这一点)。 然而,中国版的独特主义与美国的迥然不同,特别是在其如何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方面。根据儒家思想,这个国家拥有一套既适用于天下又经久不衰的普世价值观,不过其认为没有必要将这套价值观传播到番邦。按照基辛格的解释,中国向外邦不输出其思想,而是让别人自己来寻求。这个大国认为试图跋山涉水去影响那些地处偏远命运不济的外邦是不切实际的。 对于那些来自遥远“蛮夷之邦”的人,比如他们知之甚少的欧洲人,中国人会敬而远之。中国相信自己与生俱来的优越性,不过也认为,没有什么新世界需要征服,没有什么远在海那边的人需要救赎,中国便是福地,而中国人已然在此。不过基辛格没有回答那个让印度和世界其他大国牵挂的问题:中国在未来数十年中会以何种姿态出现在世界舞台上?仍是无意于征服新世界,还是会为了满足自身长年的安全和资源需要,而向邻邦和遥远国度挥舞其日显强壮的拳头?是会按照国际秩序行事,还是会如有人指责的那样纵容本国企业不顾禁令向利比亚的卡扎菲(Gadhafi)出售武器? 书中另一个不断出现的主题是基辛格对于中国处理国际关系方式的深切敬佩。基辛格自己就是一位受人敬仰的思想家,而他显然被中国的战略智慧所折服。在他的描述中,中国一直以长远眼光看待历史,遇事三思而行,而在对手面前会坚持寻找相对优势──通常是在这类优势难以察觉且敌对者尚未意识到与中国之间存在对抗之时。此外,基辛格概括出了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在战略方面存在什么样的根本性差异。 基辛格在书中写道,动荡更迭的历史让中国的决策者们懂得,并非每个问题都有解决方式,因此鲜有哪位中国的政治家会破釜沉舟、为一场要么全胜要么完败的冲突冒险一搏;将多年的运作通盘考虑更接近他们的风格。西方的传统崇尚决斗,并将胜者视为英雄,然而中国人注重以巧妙的方式、间接地解决问题,耐心的积累相对优势。 西方人将历史视为一个通往现代化的进程,这中间人类在一次又一次与邪恶和落后力量的战斗中大获全胜。中国传统的历史观与此大相径庭,中国强调在衰败和复兴间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过程。 基辛格用围棋和国际象棋作对比,来阐述中西方之间处事方式的差异。“如果说国际象棋是讲究一举定胜负的战斗,围棋则是一场旷日持久战役。”读至此读者难免会想,印度处理外交政策的方式是否可以用它自己发明的一项运动──卡巴迪来作比:勇敢地突袭、间或会有大胆的出击,通常都会紧接着气喘吁吁的回撤。 基辛格在书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故事,通过这些故事展现出中国当权者高超的治国术:以夷制夷,擅唱空城计,以不存在的力量示人,掩藏自己确实存在的弱点,而且通常会为一个尽在把握的未来而花时间耐心等待。在1962年中印战争开始前几天,中国要求其驻华沙大使会见美国外交人员,对子虚乌有的“台湾准备登陆大陆”事件进行了解。 当时的美国外交人员并不理解,中国实际上是在试探美国是否会试图利用这场中印边境战争来胁迫中国在台湾问题上做出让步。因此倍感疑惑的美国外交人员实际上做出了让中国宽慰的表示,承诺中国与印度之间的冲突不会导致任何别的战略行动。1958年,中国邀请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Nikita Krushchev)出访北京,几周后便在台湾海峡挑起了一场危机。美国误认为中国在台湾海峡的行动“不仅得到了苏联的支持,而且是在苏联的指使下进行的。”在基辛格的描述中,通常中国在与对手进行较量时,心理战的运用不少于战场上真刀真枪的拼杀。 印度能学到些什么? 这对印度来说是重要的一课:意识到它北面的这位邻居经常会放长线钓大鱼,而且无论同盟者还是敌对方,中国都会对其使用心理战,这是中国处理外交关系的关键工具。因此,当中国向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居民发放非常规签证(此举被视为是对克什米尔归属权的质疑)时,这很可能是中国的精心策划之举,旨在挑起印度的不安感。这在印度掀起的轩然大波恰是中国希望得到的结果。2009年中国反对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为阿鲁纳恰尔邦一个项目提供资金(此举被视为是对阿鲁纳恰尔邦归属印度的质疑),看待此事,应该也依照这种思维模式。对中国来说,这是举手之劳,却能让印度胆战不安。 有一种说法称,印度对中国过于关注了,而中国几乎没有注意到印度的存在。《纽约时报》一篇文章最近刚刚又提到过这个说法。它在当下或许是个精准的描述。此时此刻,中国对于印度和全世界来说,要比印度对中国和全世界要更为重要。不过以其自己的历史为鉴,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了解这样一个事实:几十年、乃至几年的时间里,就有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而政治和经济的演变已经让这两个国家成为了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无论是发展海军、还是在印度洋开发港口,或是支持巴基斯坦对待极端主义的方式,中国这些举动都是为了使它在与印度的对抗中,能有更多选择空间,以备不时之需。若基辛格所言不谬,迂回战术一向为中国所擅长。 按照基辛格的描述,中国不会主动出击寻找敌人或是发起战争,不过这个国家永远都会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对手和对抗做好准备。 理解中国的处事方式并据此制定对策,从过去常常的被动回应逐步转向主动设计两国关系的发展路径,这对印度而言才是明智之举。当然,偶然用用心理战也有帮助,不过2010年在印度政界流传的有关向在西藏工作过的中国政府官员签发非常规签证的主意可显得太缺乏想象力了!印度需要向中国学的,是基辛格书中引用的一些来自古代中国的智慧──力量弱小一方只有在确保力量强大一方打败它的代价超出其承受极限时,它选择与力量强大对手针锋相对才是安全的。对于中国任何损害印度经济和社会利益的政策,印度应该做的是增加中国为这些政策所付出的代价。印度同样也应该开始增加手中的砝码,以防未来两国交恶。 此外,基辛格书中还有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值得印度学习,这其中有不少是值得羡艳的内容。在评论中国经济的相对成功时,总有一种天真的说法被提及:中国政府的独裁统治帮助其经济迅速发展,而相比之下,印度乱哄哄的民主政治显然阻碍了改革进程。书中描述的真实情形是,几百年来,中国在接近权力中心的地方总有一些人将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中国一直幸运地得到了这些人的庇护。 从帝王时代由科举考试选拔出来、能弥补帝王愚蠢通病的官员;到十九世纪甘冒生命风险来保护国家不被欧洲列强欺负的中国外交官,中国似乎总能在合适的时机涌现出胸怀历史大局、笃信中国文化、维护整体利益的人。甚至在毛泽东统治时期,中国也出现了周恩来这样一位人物,他缓和了毛泽东一系列政策造成的冲击,使中国避免了垮掉的命运。 还有一点引人注意的是,中国在近三十年中对于发展经济孜孜以求的关注。自毛以来,中国领导人如何放弃意识形态诉求、坚持务实改革的故事一再被讲述。这一改革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那种遍地人民公社、经济增长停滞和人们衣着单调的模样,成为到处是熙攘热闹都市的国家。但改革后的中国也陷入了一种两难处境:一方面经济在高速增长,但它又不时受到通货膨胀的威胁。此外,当今中国还常被西方民主国家视为抵抗全球衰退的防火 。 尽管改革使中国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改革进程的每个关键环节,中国都曾面临脱离改革轨道的风险,这其中的故事就不那么广为人知了。基辛格列举了一个有力的例子:1992年初,当时 87岁已经退休的邓小平从幕后走出来帮助江泽民清除了来自共产党内的对于经济改革的抵触。尽管当时邓小平已没有政府头衔,但他利用一次南巡掀起了一场对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支持运动。历史又在重演,关键时刻促使转机发生的,是那些坚信自己的选择并愿意追逐国家长久利益的杰出人士。这段历史的确与印度的历史截然相反。即便是在被欧洲强大的军事力量所震慑之时,中国也在机智官员的保全下避免了完全沦为殖民地的命运。印度的政治史很少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印度当代史上反倒常常出现原本的有识之士没能为他们的信仰和追求挺身而出的事情,印度当代史上也未出现过既能深思熟虑、又有战斗精神的政治和经济改革先锋。 外交生涯的最后一幕 基辛格在这本书中尽力避免的内容以及悬而未答的问题也值得关注。他对于毛泽东的看法很温和,有时近乎谄媚。他不只不去揭露毛泽东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过分做法,还试图用一套近乎病态的国家发展哲学来解释毛的举动。天安门事件在他笔下不是一次令人发指的暴行,而是中美外交关系中的一个小插曲,而这个断档在他本人亲自帮助下得以修复。中国对于持异见者大规模的镇压在他宏大的国际关系讲述中无足轻重。尽管他的笔触在历史的长空画了一道长弧,但他仍没有找到解释中国近年来种种行为的理由,比如中国经济上的重商主义,以及它在南海问题上所采取的强硬姿态。 书中也看不出基辛格本人是否认为中国崛起真的会以和平方式进行。他小心翼翼地写出了这本书,按照中国可能希望看到的样子对中国进行了一番描述。而且,通过很多方式,这本书都在恳求中国保持书中所描绘的形象:依旧是一个必要时会同他以及美国握手言欢的国家。 因此,《论中国》大概算是基辛格最后的外交之举,这次外交行动是用一本描述了当今全球最具影响力国家的书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