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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60-70 年代,血液行业在世界各地兴旺起来,而同时,由血液而招致的疾病,尤其是肝炎,在世界范围内肆虐。1971 年12 月,时任美国健康、教育和福利部部长兼美国首席执行官理查森(E.Richardson)收到了著名医学家艾伦(J.G.Allen)博士寄送的一本著作。理查森阅后深受启发,几个月后,他命令成立一个工作组,以寻求一种新型的管理美国血液供应的方式(斯塔尔,2001:229-234)。令理查森深受启发的这本著作就是英国著名社会学家蒂特马斯(R.M.Titmuss)1970 年出版的《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①。在《礼物关系》一书中,蒂特马斯通过对各国供血制度的比较(如英国采用的是自愿无偿献血制度,美国是有偿和无偿并存的供血制度,而日本在二战前是自愿无偿的献血制度,二战后则是有偿供血模式),认为在社会价值、成本效率、生物效用、安全和纯洁性等方面,自愿无偿献血制度都是最佳的选择。作者把自愿无偿献血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礼物馈赠,即生命的赠予(gift of life),并强调"社会组织和构造它的社会制度的方式--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福利的制度--能够鼓励或压抑人们的利他主义动机;这些制度能够培养社会整合或是分离;它们能够使得'礼物的主题'(借用莫斯的术语)--对陌生人的慷慨--在社会群体以及代际之间传递"(Titmuss,1970:225)。因而他主张应该赋予人们"给予的自由与权利。政府的社会政策在限制和扩展人们这种自由上起到重要作用"(Titmuss,1970:237)。蒂特马斯一生著述颇丰,在建构福利国家理论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②,但"在1970 年完成的最后这一本学术著作才是他流传最广泛的一部"(景军,2006:72)。当然,无论从数据还是从分析技术上看,这本著作无疑显得有些陈旧,但正如徐贲(2007)所言的,它之所以吸引当代读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蒂特马斯以人和人之间'生命的礼物'--救人性命的人血--在提醒世人,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商品化的世界中,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不能以金钱定价的东西;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对陌生人的利他行为。"笔者是在做博士论文时有幸读到这本英文原著,考虑到该著作尚未有中文译本,以及它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价值和意义,故作一述评。 一、人血承载的意义人血作为一个生物性的事实,为什么会进入一位社会学者的研究视域之中呢?研究人血及其相关政策,源于作者对公共政策中一系列价值问题的反思,或者说对经济学观点的反驳。秉承"经济人"假设的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公共政策应该提倡市场的机制,通过市场的调节来平衡各方利益,以达到效应最大化的目标。作为英国费边社会主义思想与理论的集大成者,蒂特马斯则反对自私自利和利己主义,极力主张弘扬社会互助精神、关怀他人的社会环境与利他主义行为,强调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对提升和确保人类福祉的重要性(刘继同,2004:57),主张公共政策应该成为社会团结的纽带以及增强社会凝聚力的机制。在《礼物关系》一书中,作者对公共政策的两种价值取向并未过多地展开学理或哲学层面的论争,而是用事实说话:选取了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人血作为个案来论说自己的观点。因为从世界范围看,人血的供给要么是自愿无偿的赠予,即作为公民社会性的参与;要么是有偿的供给,即将人血看成是商品,允许自由买卖,而两种制度(以及混合制度)下的血液供给模式却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后果,对后果的对比,自然就能判断血液制度的孰优孰劣,以及确定社会政策的最终价值导向究竟是以社会为主导还是以市场为机制? 不仅如此,人血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及其对血液供给和使用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主题。人血在很早时期就与生命联系在一起,被看成是人的精神、生命之源泉,灵魂、元气之代表。比如,古代埃及的君王,就曾相信用血洗澡,能增进健康,延年益寿。中世纪时,欧洲人也有饮血可恢复体力,返老还童之说。古罗马斗剑士在决斗之前饮血,希望从中能获得勇气和力量,等等。血液的生命意义在宗教中亦有体现。《圣经》曾有400 多次提及血液,《利未记》曾指出:"肉体的生命在血液里",在《旧约全书》中,血液被认为是非常神圣的,以致法律特别禁止血液的消耗,这就是耶和华的目击者们(Jehovah's Witnesses)拒绝输血的原因(斯塔尔,2001:5)。血液的生命观使得血液捐赠或买卖就不再是一般的物质赠予或商品交易问题,而是一个关涉到生命伦理(bio-ethics)的道德问题。表面上作为生物性事实的血液,实际上还充斥着尖酸刻薄的价值判断,甚至被"污名化"。比如,美国白人就曾一度拒用黑人捐赠的血液。瓦伦丁(Valentine,2005:115)的研究也指出,为了保障自愿献血的安全性,自愿献血虽然被称为公民参与的行为,但在世界大多数国家,诸如同性恋者等却被排斥在这个公共空间之外,这不仅意味着他们不能参与这种慈善行为,更是被剥夺了公民实践的参与权。正基于血液所饱含的文化和道德意义,蒂特马斯才称献血作为"生命的礼物",通过它,我们能够判断一个社会的基本关系属性和价值取向。毋庸置疑,人血作为医学系统中的珍贵资源,从世界范围来看,它都比其他医疗资源更为稀缺,因而,研究人血的供给及其制约因素必将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蒂特马斯在人血生物性的基础之上,敏锐地洞察了它所承载的诸多社会和文化意义,正如他开篇所说的,"科学的、社会的、经济的、伦理的问题都包含于人血的获得、加工、分配、使用和获益上"(Titmuss,1970:11),在这个意义上,人血具有莫斯(2002)所谓 "总体性社会事实"之属性,血液的生物性和社会性交织于一体,共同构成了作者个案选取之缘由。二、人血:商品抑或礼品?临床用血的两个方面最为人们所注意,一是血液的质,以保证采血和输血不至于引起疾病传播;二是血液的量,以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不造成浪费,不会引起"血荒"(blood crisis)。为此,蒂特马斯提出了一个深远的、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在什么样的制度下,血液最充足且最安全呢?对此,比较各国的临床用血历史和现状,就能轻易地知晓。首先看美国和英国。英国有全国统一的血液管理机构,实行自愿无偿献血制度,而美国是混合的血液制度,无偿的、有偿的都有,从国家到州没有血液管理的权力机关,血液管理几乎处于无政府的状态。在血液的供给方面,英国能够满足血液日益增长的需求,而美国则显得力不从心。从献血者的特征看,英国献血者的结构基本上与总体人口结构接近,献血者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与之相反,美国的献血者主要由非主流人群组成,大多数来自于失业人员,输血的价格也比英国高很多。美国的血液制度造成了一个可悲的事实和社会不平等:穷人供血为富人服务,血液的再分配逐渐从社会底层流向社会上层(Titmuss,1970:119)。其次是日本在二战前后的比较。日本二战前实行无偿的献血制度,而二战后则是有偿的供血制度。据已有的数据分析,蒂特马斯认为日本战前的血液安全远远高于战后状况,战后日本感染乙肝等血液性传染病的病例比先前明显地增多了。比较的结果已经明朗:在血液供应方面,无偿捐赠的血液管理模式要优越于市场推动的血液商品经济。一来,科技手段尚未能检测出所有的血液病毒,只能辅之以献血者的诚信以维持血液的安全。卖血者考虑的是收入,而献血者考虑的是奉献和利他,只有后者才能客观地提供自己的健康信息,保证献血作为一种"善的礼物"(good gift)。二来,在蒂特马斯看来更为重要的是,无偿献血的"生命赠予"精神能够将捐赠者和受惠者彼此联系,共同分享一个社会。相反,"当经济人的规则被制度化且被接受后,人们放弃利他主义的动机比放弃经济人规则更为容易"(Titmuss,1970:187),一个社会中既存在血液无偿捐赠又存在市场买卖,分裂了人们的共同认知和价值观,经济利益必定打败生命赠予,成为衡量是否要献血的单一维度,这是对一个国家利他主义精神的践踏以及对社会团结的破坏。蒂特马斯的这种观点就与经济学观点背道而驰。比如考朴和库伊尔(Cooper & Culyer,1968)在《血的价格》(the price of blood)一书中秉承了经济学一贯的分析工具来分析血液的供给与需求,其基本观点是:1)人血是一种经济商品;2)可能赋予浪费于精确的经济意义;3)提供报酬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多次供血;4)尽管有成本统计的缺失,但血液的商品市场,假如持续的话,将以明确的成本优势供给血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蒂特马斯反驳道,经济学家注重成本收益之间的计算,但对人们供血的机会成本是很难定量的,比如一位妇女排队供血的机会成本就难以测量。有偿供血与无偿献血相比,浪费并非主要,最主要,也是最具深远意义的是,有偿供血加大了社会成本,破坏了礼物关系。他指出,"人类福利是一个道德的概念,而并不是某些经济学家所言的'经济福利'"(Titmuss,1970:198)。虽然我们曾尝试估价人们的生命,但一个社会的利他主义精神是无法用价钱去衡量的。给予陌生人的利他主义行为并不是自献血始,也不会以献血终,它将触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整个价值系统。蒂特马斯不无担心地指出,假如我们的血液,作为身体的组织,能够用美元和英镑进行交换,那么其他无数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不也就成了商品交易了吗?假如我们的社区赠予的纽带被破坏了,所带来的并非是价值的中立状态,相反,这个空白更可能被敌对和社会冲突所填充。"经济学家或许会分裂我们的价值和系统,其他人不会"(Titmuss,1970:198)。因而,从总体上说,蒂特马斯对社会福利私营化和市场化的理念与政策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的,甚至可以说是敌对的。因为,在他看来,市场是回应需求而不是回应需要;市场关注的是利润和经济增长而不是福利和需要满足;从社会角度看,市场福利分隔、破坏了社区和社会联系,瓦解了人们的责任感和义务感(Wilding,1995:150)。蒂特马斯反对金钱涉入人血的采集和使用之中,他所秉持的市场侵蚀社会的观点虽然拥护者居多,但也遭到一些社会学家的质疑或者说修订。比如,经济社会学家泽利泽(Zelizer,1994)就指出,人们并不是反对因献血(花费时间和精力)而获得一定的报酬或补偿,但在乎补偿的形式,采血机构对补偿形式错误的选择可能会引起强烈的负面效果。比如直接给予金钱刺激,可能会使献血者感觉有愧疚感,认为自己在出卖自己的身体(组织)。为消除金钱的物化的腐蚀作用,泽利泽提出可以对 "金钱符号化使用"(symbolic use of money),比如赠送印有特别标记的纪念品,以达到对公众献血的激励。泽利泽的观点在当前的自愿献血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血机构或本人所在组织赠送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被认为是对献血者的合适的"补偿"。 三、血液捐赠引起的特殊礼物关系蒂特马斯用翔实的数据证明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是血液供给的最佳选择,即以礼物馈赠的方式、依靠人们的利他主义精神来实现血液的采集,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血液的买卖。正如书名所界定的,作者将血液的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称之为"礼物关系"。那么,其他文化背景下的礼物交换与我们所言的血液捐赠在何种程度上是相关的呢?自莫斯以降,礼物一直是人类学(以及社会学)不朽的话题。在《论馈赠》一书中,莫斯(2002:3)主要强调了礼物作为"总体性呈现"的事实,强调那些表面上看去具有自愿性、自由性和无偿性的礼物馈赠,实质并非如此,馈赠的同时伴随着以经济利益和道德义务为基础的交易、虚伪和形式化。正是礼物之灵,或者说礼物所具有的不可让渡性(inalienable)才使得人与物建立其关系,进而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马凌诺斯基(2002)在《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提出了著名的"库拉"交易概念。后来,他进一步指出了互惠中的可计算性,认为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报偿,而一个人回报是由于其伙伴可能终止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于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转引自阎云翔,2000:6)。波兰尼(2007)把互惠、再分配与市场交换作为三种社会整合模式,认为"互惠的交换"指的是以社会义务作为物品和劳力交换的基础,其交换目的是非物质性、非赢利性的。这种交换制度在原始社会中最常见,一般发生在特定的对称组织中如血缘和伙伴结成的共同体中,特别是在有互相"赠予"的义务行为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它多表现为以"礼物"为媒介的义务性"赠予"关系。他强调,人类的经济是浸没在他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互惠的动机并不在于占有物质财物的个人利益,而在于维护他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财产。阎云翔(2000)在检验既有礼物理论和概念的基础上,研究了一个中国村庄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提出了"是受礼者而不是赠礼者获得荣誉"、"礼物本身是可以让渡的,不可让渡的是人情"、"礼物交换必须遵循人情伦理"等观点。有关礼物的研究不一而足,但基本上可以归纳的是,传统礼物是以互惠作为基础的,互惠是礼物交换的基本原则。蒂特马斯总结道,"在一些社会,过去的还是现在的,礼物馈赠都旨在购买和平,表达情感、尊重或高贵,联合群体,联系代际情感,实现契合上的义务和权利,表达忏悔、羞愧、丢脸以及象征着其他人类的感情"(Titmuss,1970:72)。如果我们假定献血作为一种自愿的、利他的礼物,或者如我们所熟知的"自愿无偿献血"③,我们就可以比较一下经典礼物关系与生命礼物关系的异同了,见表1。 表 1 经典礼物关系与生命礼物关系的比较 经典礼物关系 (自愿献血引起的)生命礼物关系 赠予者与接受者的关系 人格化的、彼此知晓的、双方可能 存在隶属、层级关系 非人格化的、彼此匿名的,接受者不分性别、年龄、种族、阶层等 接受者的感情 感谢或其他感情 匿名性引起无感谢可表达 赠予主体的范围 所有人皆可 有严格的身体限制 赠予的义务性 具有义务强制性,否则会招致社会性的惩罚 出于自愿,没有社会的强力惩罚 互惠性 赠予者期望接受者有相应的礼物 回赠,强调礼物的互惠性 不希望,也不要求有相应礼物的回赠(没有人希望自己将来接受输血) 回赠的义务 接受者具有回赠的义务 一般没有 礼物的善与害 一般是善的 善与害依靠赠予者的诚实以及 中间人(血站工作人员)的检测 有效期 由双方自行商定 血液容易变质,且易受污染,双方无法决定其有效期 有无身体疼痛 一般没有 有 再生功能 依靠回赠,而非礼物本身的再生 血液可以在短时间再生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总体性社会事实 是 是 社会功能 联系社会的纽带 联系社会的纽带资料来源:根据Titmuss,1970:70-75 归纳总结。 ① 蒂特马斯于1973 年去世,1981 年美国首次发现并确认艾滋病,1997 年,欧克理(A. Oakley)和艾希顿(J. Ashton)在原书的基础上,增添了关于艾滋病与献血技术发展和母乳捐赠的内容,并对蒂特马斯的观点做了评价,该著作以新面目重版。考虑到原书的影响,本文所做的述评仍然以1970 年的原版为基础,辅之以1997 年的增订版。感谢景军教授对该著作的推荐和苏春艳学友赠送原著于我。 ② 蒂特马斯的著作有《社会政策问题》、《论福利国家》、《收入分配与社会变迁》、《对福利的承诺》等。 ③ 蒂特马斯在著作中建构了献血者的类型学,将献血者划分为8 大类型:1)有偿献血者(the paid donor),即遵循市场规则,以卖血作为部分和全部的赚钱手段者。2)职业献血者(the professional donor),与第一类的临时、偶尔献血不同,这类献血者是有规则的、登记的、比较长久的、准工资化的献血者。作者指出,这类献血者的所谓"职业",并非是科技意义上的,他们没有被组织,没有行为的职业代码。3)有偿促进型的自愿献血者(the paid-induced voluntary donor),这类献血者也会获得报酬,但他们宣称并非主要基于金钱报酬,他们或许是在群体的压力下献血的,这就好比中国义务献血阶段的义务有偿献血。4)代替费用献血者(the responsibility fee donor),即"以血还血",病人需要输血后,应该自己或是委托他人偿还血液,否则就会收取高额费用。5)家庭信托献血者(the family credit donor),即家庭成员献血,以为将来需要用血做准备。6)被动自愿献血者(the captive voluntary donor),指献血者在权威之下,要求或是希望其献血,否则可能会招致名誉受损、前途受阻等。这些献血者只是在暴力机关、监狱等类似机构里常见,严格地说,这类献血者并不是"自由的"。7)边际利益自愿献血者(the fringe benefit voluntary donor),这些献血者不是为了物质报酬,而是为了诸如长休假、营养品、优惠卡等而献血。8)自愿社区献血者(the voluntary community donor),没有物质和非物质的立即回报,这类献血是真正地献给陌生人--不分种族、性别、阶层、宗教信仰--的礼物(Titmuss,1970:75-89)。蒂特马斯意识到,"献血"蕴含着利他的动机,严格地说,或许采用更中性的"供血"来形容更为恰切,但为了与通常的用法一致,作者这里仍用"献血"。当然,这类划分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类型"(ideal types)而已,现实中的献血者的动机比此要复杂。这种划分是一个供血的连续谱,是一个从卖血到献血的过程。第8 种类型的献血才是作者极为推崇的"生命赠予"。 从表1 可以看出,生命礼物和经典礼物在功能上是一样的,作为总体性的社会事实,它们启动了社会和制度的总体,充当连接社会的纽带。但自愿献血作为生命赠予,其最大的不同是赠予与接受双方的匿名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力和义务的缺失。一方面,献血者是自愿的,没有义务的强制性,不会招致社会性的惩罚,献血者也不希望有礼物的回报(因为没有人想将来自己也输血);另一方面,由于献血者与受血者的匿名关系(当然也有很少非匿名的,比如亲属献血),受血者无需对献血者回报,没有回报的义务。这与上述传统礼物的互惠理论具有显著的不同。这也与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社会交换理论的基本主张背道而驰,因为在社会交换论看来,社会交换是一种"理性人"的趋乐避苦、趋利避害的过程,行为者是功利主义的,是对个体自身利益的关注(特纳,2001:275),而自愿献血不但不可能得到受血者的回报,反而还会带来自己身体的疼痛,这自然不是趋乐避苦,也不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因而,对生命赠予的研究,无疑扩展了传统礼物的界限。长期以来,国内和国际学界一直将赠予行为视为一个交换行为或者一个互利行为,这种互惠的双方是个体或社区,而蒂特马斯提出的是个人对整体社会的赠予,且常常是匿名的,是不能引发直接回报的行为。这种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给予陌生人的礼物或许比那种熟人社会中的赠予交换更能拉近人们的距离,消解社会的冷漠,促进整个社会的团结。 这也是血液捐赠--作为赠予陌生人礼物的深远意义所在。 四、生命赠予与制度安排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回避以下这个问题:在物欲横流,财产、地位和权力丛生的社会里,而非分享苦难的环境里,人们是如何能够以及学会了给予,给予一个不分种族、宗教和肤色的陌生人?或者换句话说,人们为什么没有从社会中抽离出来,因直接的利益而行动?为什么赠予陌生人?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种礼物关系对于赠予者的意义在于,在帮助匿名的他者时自我得到了实现,使得帮助他人的生物性需要得以表达。利他主义的这种表现或许也是一种自爱,但这只是一种副产品,而非行动的主要旨趣。蒂特马斯(Titmuss,1970:12-13)强调道,我们无意回答上述宏大的、追根溯源的问题,而只是想检验在何种程度上,社会政策的特定工具鼓励或压抑、培养或破坏了个人利他主义以及为他人考虑的表达,或者说什么样的过程、制度和结构是在鼓励或是抵制这种礼物关系在社会的加强和扩展。 这就关涉到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定位上来,关涉到社会政策的目的是在创造整合还是制造分离的根本分野上来。无疑,蒂特马斯支持前者。首先,人们的道德需要和利他的动机构成了赠予的基础和条件。 正如亚当·斯密(1999:5)在《道德情操论》中所指出的,"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外,一无所得" 。 其次,"社会组织和构造它的社会制度的方式--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福利的制度--能够鼓励或压抑人们的利他主义动机;这些制度能够培养社会整合或是分离;它们能够使得'礼物的主题'(借用莫斯的术语)--对陌生人的慷慨--在社会群体以及代际之间传递"(Titmuss,1970:225),那么,社会政策的目标就应该帮助实现这种社会和道德的潜力,鼓励公民的参与。再次,从根本上说,给予或赠予是公民的一项自由和权利,政府的社会政策不能限制这种自由,而是应该扩展公民赠予的自由,赋予他们赠予的制度保障。人血买卖的市场化政策不仅剥夺了人们给予的自由和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那些因身体等方面原因无法献血人的权利和自由(意味着高血价的负担),加大了社会的不平等。 虽然市场化的制度赋予了人们买卖人血的自由,但这种没有限制的、置社会不公于不顾的自由,在蒂特马斯看来,是一种否定的自由。 蒂特马斯从宏观上勾勒出人血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系,但仅有鼓励公民参与的社会政策就可以保证自愿献血的顺利开展吗?后来学者从微观和中观方面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探讨。如对献血者的知识-态度-实践(KAP)的描述分析(Oswalt,1977;Zaller,2006;安晓东,2007),对献血者动机、角色和认知的研究(Lee,Piliavin & Call,1999)等,但这些基于行为主义或心理学的研究往往误导我们,似乎某一类人在献血,而其他类人却不献血,而现实却是"许多具备献血者典型特征的人不去献血,而那些不具备这些特点的人却在献血"(Roberts & Wolkoff,1988:170)。 赫利(K.J.Healy)可能是继蒂特马斯之后,对献血(以及器官捐赠)研究最卓越的社会学者之一。他认为,献血者的利他动机固然重要,但血液供给制度上的保证--招募的组织、采集以及公共性--不能因为个人利他主义的想象所遮蔽,如果没有采血组织和机构,何来献血呢?他的基本观点是,自愿献血的利他主义,是一种"嵌入的利他主义"(embedded altruism),是嵌入于自愿献血的组织和制度之中的。通过对欧洲不同采血体制的比较研究,他发现,是采血体制形塑了献血率以及献血者的特征,比如,在红十字会血站里,献血者更可能是教堂礼拜者和其他活动的志愿者,而其他体制下的献血者则没有表现出这种特征。赫利(Healy,2000,2001,2006)强调,在自愿献血的过程中,采血组织通过提供赠予的机会以及关于赠予的话语说明,产生和维持了利他主义,采血组织的文化上的工作(cultural work)和后勤上的努力(logistical effort)在自愿献血的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会出现一些组织比另一些组织要做得更好。 如果说蒂特马斯的贡献在于他雄辩地主张自愿无偿献血的社会政策,那么赫利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为我们研究献血以及相关的捐赠行为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广阔空间。 五、中国的血液供给历程:一个例证 在大体上评述完该本著作后,我们略微梳理一下中国的临床用血供给历程,将会发现蒂特马斯的观点在中国无一例外地得到了验证。 依照上述的蒂特马斯的献血者8 类型说,我们这里按有偿/无偿、自愿/非自愿的维度对中国的供(献)血者进行划分,大体上包括自愿有偿供血者、非自愿有偿供血者、非自愿无偿献血者和自愿无偿献血者四大类。与之相对应,按照中国官方文件和公众俗称,中国存在四种主要血液供给模式,分别为职业供血(卖血)、计划(义务)有偿供血、计划(义务)无偿献血和自愿无偿献血①。见图1。① 从各地统计年鉴上看,不同献血模式的名称并非一致,同一地区的年鉴,在不同时期其名称也不同。这里笔者是根据《北京卫生年鉴》(1990-2005)总结而来。事实上,这种划分也只能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s)。首先,"自愿"或"不自愿"很难界定,这里的"自愿"是相对于义务献血时期的计划指令而言的。至于"无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及红星月会联合会的自愿无偿献血的定义是"献血者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其他血液成分,且不接受有偿现金或其他形式的可视为现金替代物的报酬"(转引高东英、梁万年、高国静等,2007:274)。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血机构或本人所在组织赠送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则是合理的。我国199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但何为"适当"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所以《献血法》对无偿献血的规定既不明确,也不是彻底的无偿。现实中,很多献血者已经超越了这个"适当补贴"的规定,只接受献血时的小纪念品,实现了一般意义的无偿。 图 1 中国血液供给的四种模式 其中自愿有偿供血或是职业供血,主要是指人血买卖。在 1932年的一份报告中,协和医院记录了从1925 年起累计的 1265 名固定的有偿供血者,这可能是为医疗而有偿供血的制度化起点(王巧玲,2002:13)。在文革期间,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所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多数地区的输血工作仍处于无政府、混乱状态。不少地区至今还没有建立输血机构。现有的输血站中有相当一部分方向、任务不明,不组织血源,不供应医疗用血。有的已被拆散,设备卖光,房屋改成招待所。医院用血自找血源,这些血源多是社会上闲散无业人员,成份极其复杂,名曰献血,实际是卖血。"在20 世纪90 年代,中原农民大规模的卖血,以致感染乙肝、艾滋病等疾病,人血买卖所导致的健康与安全问题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在 1978 年11 月24 日,国务院批准了卫生部的《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义务献血制度(由于采取计划指标的方式,该制度又被称为"计划献血制度"),我国献血事业正式纳入正式制度的轨道。《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中指出,所谓义务献血是指,"工、农、商、学、机关干部和城镇居民,男20 至50 岁,女20 至45 岁,身体健康者,都有献血的义务。一次献血量以200 毫升为宜,最多不得超过400 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短于四个月。为了保障献血人员的健康和保证血液质量,对献血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体检和血液化验。根据我国人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对献血者除精神鼓励外,应发给适当的营养补助费和副食品票证。职工参加体检和献血的当天,应算公休,按出勤照发工资;农村公社社员应照记工分,由采血单位发给生产队误工补贴。" 义务献血(compulsory blood donation,请注意,compulsory 有"强制"的意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通过政府献血领导小组或献血委员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分配献血指标,下达献血任务,献血后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费的献血制度。义务献血对保障医疗临床用血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制度是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在输血工作中的反映,单位为了完成献血指标,以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形式予以刺激,有的单位完不成献血指标,出钱雇请职业献血者临时冒名顶替完成指标。这实为变相卖血,扭曲了义务献血的初衷。根据献血者是否获得了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有偿和变相有偿回报,义务献血又分为义务有偿供血和义务无偿献血。 1997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该法于1998 年10 月1 日起正式实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 周岁至55 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至此,我国的无偿献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地从义务献血转变为自愿无偿献血,部分城市已经实现了临床用血完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一些城市已经实现献血输血零感染的目标①。 从中国血液供给的历程来看,我们至少会得到以下几点启发: 第一,人血的买卖必然导致血液的污染和匮乏,中国的血液供给历程再一次验证了蒂特马斯的论断。 第二,血液捐赠必须采取自愿的原则,强制的赠予扭曲了赠予的本质属性,违背了伦理,也促使了它的短命。献血只有回归到自愿且无偿的轨道上,方能显示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第三,正如景军(2006:87)所总结的,中国公民是有悲悯之心的公民,是可以为他者(包括陌生人)做出生命赠予的公民。我国自愿无偿献血量的迅速提高的事实有力地证明,过去相关管理部门对血液买卖的容忍以及政府制定的单位计划献血政策在道德理念上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怀疑并低估了中国人悲悯情操,使用行政上的奖惩手段和对人血买卖的宽容方式处理中国血液供给紧张问题,这是以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 第四,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我没有分析自愿献血制度运作的整个过程,事实上,这也是蒂特马斯研究的不足,即仅有政策和制度还不能实现自愿献血的顺利开展,公民的利他动机转化为实际的献血行动,不仅需要制度的革新,也需要社会的动员和对人们文化模式的改造①。 ① 需要注意的是,我这里是按照时间来梳理中国血液供给的几种模式,但并不表示一定时段内就只有一种供(献)血模式,事实上,它们往往处于共存的状态,只是在一定时期以某种模式为主导而已。 六、小 结 在《礼物关系》中,蒂特马斯通过人血及其实践,向我们展示了自愿献血制度的合理性,而社会政策在鼓励人们利他行为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看来,这本著作在作为社会政策经典读本的同时,还引发了许多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想象力,如对传统礼物边界的扩展、对市场与社会关系的反思、对自愿献血中的利他精神的推崇等均从不同层面表现出个人、社会、市场和国家的互动,在献血研究中考虑到身体的文化观念,也为人类学进入血液捐赠(以及类似的器官捐赠)领域开辟一条道路。 蒂特马斯警示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注重商品交换的社会里,还有很多关系不能以金钱来衡量,而必须依靠公民的利他精神和互助品性来维持。正是利他主义和对于陌生人的赠予构成社会团结的纽带和社会整合的源泉,构成了社会服务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本质(蒂特马斯,1991:15)。而这正是处于市场转型中的中国和深处其中的我们需要关注的:在市场和国家之外,还有社会的力量,还有一种不以金钱、权力为基础,而以利他为核心、陌生人之间的"礼物关系"--它充当了开放社会的"粘合剂"。 ① 具体请参见笔者的博士论文(余成普,2009)。 参考文献:安晓东,2007,《日照市街头无偿献血者知识与行为调查》,《临床输血与检验》第3 期。《北京卫生年鉴》编辑委员会,1990-2005,《北京卫生年鉴》,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波兰尼,2007,《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蒂特马斯,1991,《社会政策十讲》,江绍康译,香港:商务印书馆。高东英、梁万年、高国静、史唯唯、徐明、葛静兰,2007,《开展团体无偿献血的必要性》,《临床输血与检验》第3 期。景军,2006,《铁默斯预言:人血买卖与艾滋病的孪生关系》,《开放时代》第6期。刘继同,2004,《"蒂特马斯典范"与费边社会主义福利理论综介》,《人文杂志》第1 期。马凌诺斯基,2002,《西太平洋的航海者》,梁永佳、李绍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莫斯,2002,《论馈赠》,卢汇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2 月29 日。斯密,1999,《道德情操论》,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斯塔尔,2001,《血:一种神奇液体的传奇史诗》,罗卫芳、郭树人译,海口:海南出版社。特纳,2001,《社会学理论的结构》,邱泽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王巧玲,2002,《中国血液安全问题的制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硕士学位论文。徐贲,2007,《给陌生人的礼物》,《南方周末》1 月4 日D30 版。阎云翔,2000,《礼物的流动》,刘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余成普,2009,《生命赠予:中国血液捐赠的个案研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学位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78,《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 11 月24 日。Cooper, M.H. & A.J.Culyer 1968, The Price of Blood: An Economic Study of theCharitable and Commercial Principle.London: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Healy,K.J.2000, "Embedded Altruism: Blood Collection Regim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s Donor Populatio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5.-- 2001,Exchange in Blood and Organs. A Dissertation of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in Princeton University.-- 2006,Last Best Gifts: Altruism and the Market for Human Blood and Orga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Lee,L.,J.A.Piliavin & V.R.A.Call 1999, "Giving Time, Money, and Blood: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Social Psychology Quarterly 62.Oswalt,R.M. 1977,"A Review of Blood Donor Motivation and Recruitment." Transfusion 17.Roberts,R.D. & M.J. Wolkoff 1988,"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Whole-blood Supply: Litmits to Voluntary Arrangements."Journal of Health Politics,Policy and Law 13.Titmuss,R.M. 1970,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 New York: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 1997,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 Oakley,A.& Ashton,J.(expanded).NY: New Press.Valentine,K. 2005,"Citizenship,Identity,Blood Donation."Body and society 11.Wilding,P. 1995, "Titmuss."In George,V. & Page, R.(eds.), Modern Thinkers on Welfare. London: Prentice Hall.Zaller,N. 2006,To Donate or Not to Donate : An Analysis of Blood Donors and Blood Donation Knowledge, Attitudes and Practices in Northwestern China .Ann Arbor, Mich: UMI.Zelizer,V. 1994, The Social Meaning of Money. NY: Basic Books.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责任编辑:杨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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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南北道绿洲诸国在多数情况下不是役属中原王朝,便是役属塞北游牧政权或帕米尔以西的强国。本文所谓"两属"乃指绿洲国同时役属于两个强大势力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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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西域传》所见音译的国名、族名中,有一些(“婼羌”、“去胡来”、“鄯善”、“宁弥”)被采用的汉字赋予了另一种意义。这种做法正可藉来譬喻两汉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编者的认知和阐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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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在邓文正博士这本卓越作品书前,缀以数行序言,除了感到荣幸,还带来了两分忐忑,也有一丝世事弄人之感。我俩的友情超过二十年。可以说,我们的根都长在香港,又同是芝加哥大学的毕业生,这也教人欣慰;但我们实际接触的时间,一点都不长。文正在芝大念博士时,是政治学系的学生。我自己不是政治学系的;却因为这样,教我们无缘作师生。虽然,在各自部门的师生中,都有大家共同的朋友。几年前,他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谈到我俩在校园第一次碰面的情景。当时他在东亚图书馆当「掌柜」的﹝学生助理﹞,负责借书还书事宜。我去借书,就交谈起来了。往后的日子,我们的接触,也只是在校园里偶尔碰头短聚。记得有一次,情况比较特别。他给我介绍反传统历史学家孙隆基。我就设了点心宴款待大家。怎知话匣子一打开,人人口若悬河,谈话没完没了,像个十分有趣的马拉松午宴!
文正回香港以后,我们能碰头的机会,变得更是零星。直到今天。他的作品,我能够读到的,就只有我们的电邮,又他给另外两位芝加哥学者翻译的书。所以呢,当他在写这本书,要解说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要求我评他的手稿,又要我写序言的时候,实在给了我一个惊喜。我当时就答应了。一则因为朋友在学问上的进境,我很想多知一点,一则因为他的题材十分吸引。
二十世纪出掌芝加哥大学,最知名的要数赫钦斯﹝Robert Maynard Hutchins﹞校长了;在任二十多年﹝1929-1951﹞中,建树良多。脍炙人口的一环,是和《大英百科全书》编者艾德勒﹝Mortimer Adler﹞一起,推展研读亚里士多德的风气。过去的、当今的众多教授与研究生,都深受这位古典哲学家的影响。我也是其中一个。因此,有机会看看,在芸芸西方哲学家当中,文正怎样去领会这位古代哲学巨匠,我也感到高兴。
任何一位读者都会清楚见到,邓博士这本书,并不是专写给学院中人看的。他的目的,反而是要通过简易又详尽的解说,把古典希腊论著的一些主线,给一般感兴趣的读者介绍。全书十章,并不仅仅复制了亚里士多德的作品,而更是一步一步的、把读者带进哲学家的论点。就这点上说,他采用的方法,与传统中国士人阶层那随意阅读的形式,成了很大的对比。陶渊明自传中的故事,借「知己」五柳先生的口说,他自己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文正的行文正相反,他从不回避给读者指引的责任 -- 他追求的,恰恰是不厌其烦地分析和解说。
表面上,中国读者一拿起伦理这个东西,可能立时就觉得,那是个既熟悉又具吸引力的题目。不过,这样的评断,大家稍稍深入观察一下,就得快快修正了。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跟中文说的「伦理学」,意义很不一样。英文的ethics,是从希腊 ethos引申出来的。不论在古在今,这个字所指的,是人的品性、本质、气质等。因而中文字典在ethos字下的解释,往往说是性格,气质,民族精神或社会风气,正确传达了这个字在个人涵义上、在社群涵义上的意思。正因为这样,当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辞学》中,要界定这个字义的时候,他说那是人因感情、习惯、时代、际遇所成各种气性﹝ethe﹞的本质﹝见Rhetoric II, 12, 1388b﹞。
拿西方人给ethics/ethos下的注脚,放在中文「伦理学」一词旁边,并排着看,语意的对比立刻呈现。《说文解字》是中国第一本字典。按《说文》的训释︰「伦,辈也。军发车百两为辈。引伸之,同类之次曰辈。」辈训战车之列。列有次第。光这样看,已见等级的观念。而伦除了解类,也解作「道」和「理」。所以释文说「伦犹类也」。段玉裁注释︰「一曰道也。粗言之曰道,精言之曰理。」可知训道训理一也。这样,中文「伦理学」的字义就明白了︰它是处理人际关系或层级关系的原则;所以叫「人伦之理」。我们实时可以见到,它的重心不只是人,更是人的组合或社群。在整个中国历史中,这些比起个人为大的组合或群体,站在不同位置上,从来都意味着等级的分野。
我这样在字源上,拿中西作对比,是稍稍的离题;但却有用意。读者得留意︰当你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你会碰上熟悉的意念,同时也面对陌生的观念。因为,在传统中国道德探讨和论述中,你很少遇到严肃谈论「悦愉」,谈「美好的生命」,谈「智能为甚么在成德过程中是那么重要」,谈「人当恰当地理解,怎样才是美善的选择和作事」等。说到怎样把个人与社会, 或者说个人与不同的群体联接起来,亚里士多德和好些近代西方思想家的想法,颇有歧异;但跟好些战国时代的中国思想家比较相近。纵使是这样吧,他对这联接的解释,又他所申论的联接条件,和中国先贤的表述,又自不同。
序言,并不是一本书的总结。读者细心推敲全书,自会有很好的领会。我无意在这里做个喧宾。至于我自己吗,读这本书给我带来最大的欣慰,就是它让我更亲切地认识一位好朋友。那本质上是一种从想法相近﹝homonoia﹞,或者说思与感混然为一﹝homophrosune﹞而来的赏心乐事。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很爱常常提到,认为是真正友谊的基调。文正有驾驭古典希腊文的能力,有细读文本、解说文本的功力︰ 很多芝加哥大学出身的学者,面对经典作品时,都爱用这种著述方式的。所以,他能够凭着说服力、耐性、睿见,领着读者进入亚里士多德的世界里面。你读这本书,不会见到诸多的注脚与繁琐的征引。不过,任何仔细的读者都会很快就察觉到,作者不只熟悉西方哲学的传统,他同样明白中国古典思想。每当见到他精敏地分析这位古代希腊思想家的词汇、词组、句子的时候,我好像不断听到自己在芝加哥大学求学时,我老师同学的余音袅袅,在耳际泛起了回响。那深深的喜悦,直像孔子在不同时空下、形容类似感受的名言︰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但愿读者都像我一样,领略到这赏心乐事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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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久以来过于科学地理解真实,真实似乎只对早餐这类事物有意义,而对深夜月光下某个人叙述的死人复活故事,真实在翌日清晨对它的回避总是毫不犹豫。因此我们的文学只能在缺乏想象的茅屋里度日如年。在有人以要求新闻记者眼中的真实,来要求作家眼中的真实时,人们的广泛拥护也就理所当然了。而我们也因此无法期待文学会出现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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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09年6月初的一天,法兰克福阳光明媚,德国电视一台(ARD)的摄制组拉着我到处走动,让我一边行走一边面对镜头侃侃而谈。他们首先把我拉到了法兰克福著名的红灯区,妖艳的霓虹灯在白天里仍然闪烁着色情的光芒,他们试图让我站立在某个暧昧的门口接受采访,马上有人从里面走出来驱赶我们,尝试了几次又被驱赶了几次以后,我只好站到了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回答他们的第一个提问。然后又被他们带到了几处又脏又乱的地方,或站或坐地继续接受采访。我的德国翻译跟在后面,一路上都在用中文发出不满的嘟哝声,他说法兰克福有很多美丽的地方,为什么不去哪里?为什么尽是在法兰克福落后的地方拍摄?现在,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中国人家》在中国出版了。我想,可能也会有一些中国人发出不满的嘟哝声。中国经历了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国,繁荣的景象随处可见,可是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却热衷于在中国的落后地区摁下快门,虽然他的镜头也有过对准富裕人家的时候,可是次数太少了。因此一些中国人可能会觉得,罗伯特·凡德·休斯特没有足够地表达出中国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他的作品里已经流露出了这样的变化,问题是在为数不多的表达了生活富裕的画面上,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却让它们尽情散发出庸俗的气息。反而是在那些表达生活贫困的画面上,罗伯特·凡德·休斯特拍摄下了真诚和朴素的情感。于是,一些中国人可能会感到疑惑,这个荷兰人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想,这样的批评者往往以爱国主义自居。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它国家,爱国主义常常是用来批评艺术和艺术家的最好借口。我不认为这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这只是一种口水的爱国主义,或者说爱国病,在其骨子里其实展示了人类的虚荣之心。虽然我们的现实生活里存在着废墟,可是我们愿意展示的却是美丽的公园。就像人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可以是一付邋遢的模样,可是走出家门的时候就要梳妝打扮一番。人人都想拥有一个光鲜体面的外表,除非穷途潦倒成为了乞丐。如果让人选择,是以邋遢的模样面对照相机,还是以体面的模样面对照相机时,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选择体面的模样。我和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也不会例外,因为虚荣之心人皆有之。当然,这也是每个人的尊严。问题是人们对尊严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些人认为富贵和繁荣代表了尊严,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商店里奢侈品琳琅满目等等的景象代表了尊严。另外一些人却并不这么认为,这些人认为尊严来自于人们的内心,表达于人们的表情,尊严和富贵繁荣没有必然的关系。我之所以乐意为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中国人家》写序,就是因为我在他的摄影作品里看到了从内心出发,抵达表情的尊严。 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精心设计了他需要的画面,然后摁下了快门。我感到,他在摁下快门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对被拍摄者的尊重,无论是人物,还是景物,罗伯特·凡德·休斯特都以感激之情对待。这位不会说中国话的荷兰人,日复一日地游走在中国的农村,试图融入到一个又一个中国的家庭之中。他是如何跨过这条文化鸿沟的?他说:"用眼神、用情感、用我的感受来交流。"然后他成功了。他的尊重之心在那些贫穷的中国家庭那里得到了回报,他们热情地为他敞开了屋门,将他请入家中,用粗茶淡饭招待他。罗伯特·凡德·休斯特说:"我被摄入镜头的中国家庭体现的强烈好奇心、极大的热忱和友善所感动。每次在他们家里,我还会感受到他们的决心、勇气和意志力量。看来他们只有一个行进的方向,那就是前进。"如果有人质问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为何不是更多地去拍摄中国的富贵家庭?我愿意在此替他回答:那些亿万富翁的家门会向这个高个子灰头发的荷兰人敞开吗?中国人一直在说,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作品告诉我们,热情好客的民族传统现在更多地存在于中国的贫穷家庭,而不是富贵家庭。而且,这个荷兰人的镜头在面对中国的穷人时,时刻感受到了"他们的决心、勇气和意志力量。"他们虽然贫穷,可是"他们只有一个行进的方向,那就是前进。"我欣赏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作品的客观性,《中国人家》将会令人难忘。里面的画面真实地表达了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我记得在一幅画面上,一个目光坚定的头像,其背景的桌子上摆着四个闹钟。我想借此提醒人们,在中国三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还有很多中国人的生活,只是从一个闹钟到四个闹钟的进步。注:《中国人家》已由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法国伽利玛出版社同时出版。本文是应法国伽利玛出版社邀请所撰写的序言。人文与社会:最后这张选自《杭州制造》,与《中国人家》风格不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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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赵旭东教授邀请我来到这里,赵教授是中国精神科和心理治疗方面的权威,他很谦虚,不承认自己是权威,我对他说,你把崔永元著名的抑郁症治好了,你治好了一个权威,你就是权威了。今天,这个权威冒险邀请我这个门外汉来这里演讲,让我担心他的心理是否也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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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加科夫一九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贫困潦倒的布尔加科夫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希望得到莫斯科艺术剧院一个助理导演的职位,"如果不能任命我为助理导演......"他说,"请求当个在编的普通配角演员;如果当普通配角也不行,我就请求当个管剧务的工人;如果连工人也不能当,那就请求苏联政府以它认为必要的任何方式尽快处置我,只要处置就行......"作为一位作品被禁的大师,布尔加科夫在骄傲与克服饥饿之间显得困难重重,最终他两者都选择了,他在"请求"的后面没有丝毫的乞讨,当他请求做一个管剧务的工人时,依然骄傲地说:"只要处置就行。"同年四月十八日,斯大林拨通了布尔加科夫家的电话,与布尔加科夫进行了简短的交谈,然后布尔加科夫成了莫斯科艺术剧院的一名助理导演。他重新开始写作《大师和玛格丽特》,一部在那个时代不可能获得发表的作品。布尔加科夫深知这一点,因此他的写作就更为突出地表达了内心的需要,也就是说他的写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与发表、收入、名誉等等毫无关系,写作成为了纯粹的自我表达,成为了市尔加科夫对自己的纪念。这位来自基辅的神学教授的儿子,自幼腼腆、斯文、安静,他认为:"作家不论遇到多大困难都应该坚贞不屈......如果使文学去适应把个人生活安排得更为舒适、更富有的需要,这样的文学便是一种令人厌恶的勾当了。"他说到做到。无论是来自政治的斯大林的意见,还是来自艺术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压力,都不能使他改变自己的主张,于是他生活贫困,朋友疏远,人格遭受侮辱,然而布尔加科夫"微笑着接受厄运的挑战",就像一首牙买加民歌里的奴隶的歌唱:"你们有权利,我们有道德。"在这种情况下,布尔加科夫的写作只能是内心独白,于是在愤怒、仇恨和绝望之后,他突然幸福地回到了写作,就像疾病使普鲁斯特回到写作,孤独使卡夫卡回到写作那样,厄运将布尔加科夫与荣誉、富贵分开了,同时又将真正的写作赋于了他,给了他另一种欢乐,也给了他另一种痛苦。回到了写作的布尔加科夫,没有了出版,没有了读者,没有了评论,与此同时他也没有了虚荣,没有了毫无意义的期待。他获得了宁静,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他用不着去和自己的盛名斗争;用不着一方面和报纸、杂志夸夸其谈,另一方面独自一人时又要反省自己的言行。最重要的是,他不需要迫使自己从世俗的荣耀里脱身而出,从而使自己回到写作,因为他没有机会离开写作了,他将自己的人生掌握在叙述的虚构里,他已经消失在自己的写作之中,而且无影无踪,就像博尔赫斯写到佩德罗-达米安生命消失时的比喻:"仿佛水消失在水中"。在生命的最后十二年里,布尔加科夫失去一切之后,《大师和玛格丽特》的写作又使他得到了一切;他虚构了撒旦对莫斯科的访问,也虚构了自己;或者说他将自己的生活进行了重新的安排,他扩张了想象,缩小了现实。因此在最后的十二年里,很难说布尔加科夫是贫困的?还是富有的?是软弱的?还是强大的?是走投无路?还是左右逢源?大师和玛格丽特在这部作品中,有两个十分重要的人物,就是大师和玛格丽特,他们第一次的出现,是在书的封面上,可是以书名的身份出现了一次以后,他们的第二次出现却被叙述一再推迟,直到二八四页,大师才悄然而来,紧接着在三一四页的时候,美丽的玛格丽特也接踵而至了。在这部五八○页的作品里,大师和玛格丽特真正的出现正是在叙述最为舒展的部分,也就是一部作品中间的部分。这时候,读者已经忘记了书名,忘记了曾经在书的封面上看到过他们的名字。在此之前,化名沃兰德的撒旦以叙述里最为有力的声音,改变了莫斯科的现实。虽然撒旦的声音极其低沉,低到泥土之下,但是它建立了叙述的基础,然后就像是地震一样,在其之上,我们看到了莫斯科如何紧张了起来,并且惊恐不安。显然,布尔加科夫的天才得到了魔鬼的帮助,他饱尝痛苦和耻辱的内心,使他在有生之年就远离了人世,当他发现自己讨厌的不是几个人,而是所有的人时,他的内心逐渐地成为了传说,在传说中与撒旦相遇,然后和撒旦重叠。因此可以这样说,《大师和玛格丽特》里的撒旦,就是布尔加科夫自己,而大师--这个试图重写本丢·彼拉多的历史的作家,则是布尔加科夫留在现实里的残缺不全的影子。从钱诚先生的汉语翻译来看,《大师和玛格丽特》的叙述具备了十九世纪式的耐心,尤其是开始的几章,牧首湖畔的冗长的交谈,本丢·彼拉多对耶稣的审训,然后又回到牧首湖畔的谈话,五十一页过去了,布尔加科夫才让那位诗人疯跑起来,当诗人无家汉开始其丧失理智的疯狂奔跑,布尔加科夫叙述的速度也跑动起来了,一直到二八三页,也就是大师出现之前,布尔加科夫让笔下的人物像是传递接力棒似的,把叙述中的不安和恐惧迅速弥漫开去。我们读到的篇章越来越辉煌,叙述逐渐地成为了集会,莫斯科众多的声音一个接着一个地汇入红场。在魔鬼的游戏的上面,所有的人都在惊慌失措的摇晃,而且都是不由自主。所发生的一切事都丧失了现实的原则,人们目瞪口呆、浑身发抖、莫名其妙和心惊胆战。就这样,当所有的不安、所有的恐惧、所有的虚张声势都聚集起来时,也就是说当叙述开始显示出无边无际的前景时,叙述断了。这时候大师和玛格丽特的爱情开始了,强劲有力的叙述一瞬间就转换成柔情似水,中间没有任何过渡,就是片刻的沉默也没有,仿佛是突然伸过来一双纤细的手,"咔嚓"一声扭断了一根铁管。这时候二八三页过去了,这往往是一部作品找到方向的时候,最起码也是方向逐渐清晰起来的时候,因此在这样的时候再让两个崭新的人物出现,叙述的危险也随之诞生,因为这时候读者开始了解叙述中的人物了,叙述中的各种关系也正是在这时候得到全部的呈现。叙述在经历了此刻的复杂以后,接下去应该是逐渐单纯地走向结尾。所以,作家往往只有出于无奈,才会在这时候让新的人物出来,作家这样做是因为新的人物能够带来新的情节和新的细节,将它们带入停滞不前的叙述中,从而推动叙述。在这里,大师和玛格丽特的出现显然不是出于布尔加科夫的无奈,他们虽然带来了新的情节和新的细节,但是他们不是推动,而是改变了叙述的方向。这样一来,就注定了这部作品在叙述上的多层选择,也就是说它不是一部结构严密的作品。事实也正是如此,人们在这部作品中读到的是一段又一段光彩夺目的篇章,而章节之间的必要连接却显得并不重要了,有时候甚至没有连接,直接就是中断。布尔加科夫在丰富的欲望和叙述的控制之间,作出了明智的选择,他要表达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叙述的完美必然会破坏事实的丰富,他干脆放任自己的叙述,让自己的想象和感受尽情发挥,直到淋漓尽致之时,他才会做出结构上的考虑。这时候大师和玛格丽特的重要性显示出来了,正是他们的爱情,虚幻的和抽象的爱情使《大师和玛格丽特》有了结构,同时也正是这爱情篇章的简短,这样也就一目了然,使结构在叙述中浮现了出来,让叙述在快速奔跑的时候有了回首一望,这回首一望恰到好处地拉住了快要迷途不返的叙述。《大师和玛格丽特》似乎证明了这样的一种叙述,在一部五百页以上的长篇小说里,结构不应该是清晰可见的,它应该是时隐时现;它应该在叙述者训练有素的内心里,而不应该在急功近利的笔尖。只有这样,长篇小说里跌宕的幅度辽阔的叙述才不会受到伤害。大师和玛格丽特,这是两个雕像般的人物,他们具有不可思议的完美,布尔加科夫让他们来自现实,又不给予他们现实的性格。与柏辽兹、斯乔帕、瓦列奴哈和里姆斯基他们相比,大师和玛格丽特实在不像是莫斯科的居民。这并不是指他们身上没有莫斯科平庸和虚伪的时尚,重要的是在他们的内心里我们读不到莫斯科的现实,而且他们的完美使他们更像是传说中的人物,让人们觉得他们和书中的撒旦、耶稣还有本丢·彼拉多一样古老,甚至还没有撒旦和耶稣身上的某些现实性,而大师笔下的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倒是和今天的政治家十分相近。布尔加科夫在描叙这两个人物时,显然是放弃了他们应该具有的现实性!因为在《大师和玛格丽特》里,我们已经读到了足够多的现实。在柏辽兹、里姆斯基这些莫斯科的平庸之辈那里,布尔加科夫已经显示出了其洞察现实的天才,可以说是我们要什么,布尔加科夫就给了我们什么。就是在撒旦,在耶稣,在本丢·彼拉多那里,我们也读到了来自人间的沉思默想,来自人间的对死亡的恐惧和来自人间的如何让阴谋得以实现。在长达十二年的写作里,布尔加科夫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斟酌大师和玛格丽特,他不会因为疏忽而将他们写得像抒情诗那样与现实十分遥远。当然,他们也和现实格格不入。布尔加科夫之所以这样,就是要得到叙述上的不和谐,让大师和玛格丽特在整个叙述中突出起来,然后,正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使结构在叙述中得到浮现。在《大师和玛格丽特》里,作为一个作家,大师与现实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他被剥夺了发表作品的自由,这一点和布尔加科夫的现实境况完全一致,这也是布尔加科夫自身的现实与作品之间的唯一联系。这样的联系十分脆弱,正是因为其脆弱,大师这个人物在布尔加科夫的笔下才如此虚幻。在这里,布尔加科夫对自己的理解产生了虚幻,或者说他宁愿虚幻地去理解自己。现实的压制使他完全退回到了自己的内心,接着又使他重新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他将自己的命运推入到想象之中。于是出现了玛格丽特,这个美丽超凡的女子,与大师一样,她也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两个同样的人在莫斯科的某一个街角邂逅时,都是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内心,爱情就这样开始了。玛格丽特的出现,不仅使大师的内心获得了宁静,也使布尔加科夫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安慰。这个虚幻的女子与其说是为了大师而来,还不如说是布尔加科夫为自己创造的。大师只是布尔加科夫在虚构世界里的一个代表:当布尔加科夫思想时,他成为了语言;当布尔加科夫说话时,他成为了声音;当布尔加科夫抚摸时,他成为了手。因此可以这样说,玛格丽特是布尔加科夫在另一条人生道路上的全部的幸福,也是布尔加科夫在现实与写作之间的唯一模糊之区。只有这样,布尔加科夫才能完好无损地保护住了自己的信念,就像人们常说的这是爱情的力量,并且将这样的信念继续下去,就是在自己生命结束以后,仍然让它向前延伸,因为他的另一条人生道路没有止境。所以当大师的完美因为抽象而显得苍白时,玛格丽特的完美则是楚楚动人。对布尔加科夫来说,《大师和玛格丽特》中的大师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结构的需要,玛格丽特就不仅仅是结构的需要了,她柔软的双肩同时还要挑起布尔加科夫内心沉重的爱情。于是她不可逃避地变得极其忧郁,她的忧郁正是大师--其实是布尔加科夫--给予的,是大师在镜中映出的另一个人的现实造成的。玛格丽特被撒旦选中,出来担当魔鬼晚会的女主人,这位一夜皇后在布尔加科夫笔下光彩照人。虽然在这辉煌的篇章里,有关玛格丽特最多的描绘是她的视线,让她的视线去勾勒晚会的全部,也就是说在这个篇章里主要出现的都是别人,玛格丽特出现的只是眼睛,然而这正是人们常说的烘云托月,布尔加科夫向我们证明了烘云托月是最能让女人美丽,而且也是女人最为乐意的。不久之后,玛格丽特开始在天空飞翔了,这又是一段美丽无比的描叙,让玛格丽特的身体在夜空的风中舒展开来,虚幻之后的美已经无法表达,只有几声叹息来滥竽充数。飞翔的最后是看到了一条月光铺成的道路,这条道路来自于遥远的月亮,在月光路上,玛格丽特看到本丢·彼拉多拼命地追赶着耶稣,大声喊叫着告诉耶稣:杀害他的不是本丢·彼拉多。作家就是这样,穷尽一生的写作,总会有那么一、两次出于某些隐秘的原因,将某一个叙述中的人物永远留给自己。这既是对自己的纪念,也是对自己的奖励。布尔加科夫同样如此,玛格丽特看上去是属于《大师和玛格丽特》的,是属于所有阅读者的,其实她只属于布尔加科夫。她是布尔加科夫内心的所有爱人,是布尔加科夫对美的所有的感受,也是布尔加科夫漫长的人生中的所有力量。在玛格丽特这里,布尔加科夫的内心得到了所有的美和所有的爱,同时也得到了所有的保护。玛格丽特在天空的飞翔曾经中断过一次,就是为了大师,也就是布尔加科夫,她在莫斯科的上空看到了伤害大师的批评家拉铜斯基的住所,于是她毅然中断了美丽的飞翔,降落到了拉铜斯基的家中,将所有的仇恨都发泄了出来。事实上她的仇恨正是布尔加科夫的仇恨,而她的发泄又正是布尔加科夫内心深处对自己的保护。有时候道理就是这样简单。幽默与现实可以说,《大师和玛格丽特》的写作,是布尔加科夫在生命最后岁月里最为真实的生活,这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作家,就是通过写作,不停的写作使自己与现实之间继续着藕断丝连的联系。在卡夫卡之后,布尔加科夫成为二十世纪又一位现实的敌人,不同的是卡夫卡对现实的仇恨源自于自己的内心,而布尔加科夫则有切肤之痛,并且伤痕累累。因此,当他开始发出一生中最后的声音时,《大师和玛格丽特》就成为了道路,把他带到了现实面前,让他的遗嘱得到了发言的机会。这时候对布尔加科夫来说,与现实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就显得极其重要了,显然他绝不会和现实妥协,可是和现实剑拔弩张又会使他的声音失去力量,他的声音很可能会成为一堆谩骂,一堆哭叫。他两者都放弃了,他做出的选择是一个优秀作家应有的选择,最后他与现实建立了幽默的关系。他让魔鬼访问莫斯科,作品一开始他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就是他要讲述的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故事,他要告诉我们的不是个人的恩怨,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现实,这样的现实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实在的现实,而是事实、想象、荒诞的现实,是过去、现在、将来的现实,是应有尽有的现实。同时他也表明了自己的内心在仇恨之后已经获得了宁静。所以,他把撒旦请来了。撒旦在作品中经常沉思默想,这样的品格正是布尔加科夫历尽艰难之后的安详。因此,布尔加科夫对幽默的选择不是出于修辞的需要,不是叙述中机智的讽刺和人物俏皮的发言。在这里,幽默成为了结构,成为了叙述中控制得恰如其分的态度,也就是说幽默使布尔加科夫找到了与世界打交道的最好方式。正是这样的方式,使布尔加科夫在其最后的写作里,没有被自己的仇恨淹没,也没有被贫穷拖垮,更没有被现实欺骗。同时,他的想象力,他的洞察力,他写作的激情开始茁壮成长了。就这样,在那最后的十二年里,布尔加科夫解放了《大师和玛格丽特》的叙述,也解放了自己越来越阴暗的内心。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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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影响最深的是中国古典文学,其次才是英美的文学,然后才是五四以来的新文学,这是对我影响的三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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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如果上微博,很可能会加入"辟谣联盟"。这位被查尔斯王子称作"可怕的伊格尔顿"的大学者当然不会在意诸如"北京地铁迷药案"之类狗血流言,他毕生针对的都是文化领域里那些关于马克思理论的流言和偏见。新书《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几乎就是辟谣体--归纳出十条当代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流行偏见,然后逐一驳斥。每条偏见两百字左右,最短一条(译成中文)一百六十五字,稍稍缩减就是一条微博: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宿命论。马克思相信存在某种任何凡人都无法抗拒的历史规律。封建主义注定将孕育出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总有一天也必将为社会主义让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论不过是世俗版的天命论。它和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统治的国家一样,都是对人类自由和尊严的冒犯。其他九条归纳一下,大约两条微博也能装下:社会主义是一种乌托邦理想,马克思完全忽视了人性天生自私好斗。马克思主义是经济决定论,违背多元主义。唯物论者轻视精神、道德、宗教,更是崇尚暴力革命,崇尚国家,反对市场,消灭个人自由。马克思理论一旦付诸实践就会带来恐怖、独裁和暴政。工厂林立的时代过去了,社会流动性增强了,阶级消亡了。新的政治激进主义诸如女权主义、环保主义等等都已经超越了马克思主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传统,总之,马克思过时了。是了,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处境。马克思曾经宣称共产主义的幽灵已经降临欧洲,如今马克思主义自己变成了幽灵。国际共运惨败,逢凶化吉的资本主义可以狠狠嘲笑失败者,何况有人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犯罪。马克思主义的丰富被遗忘,马克思主义的力量被封印。德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因里希·伯尔在1960年代曾经满怀痛苦地为马克思鸣不平:"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忘恩负义史。后生者只是一味地捞取和享用好处,至于为好处所付出的代价连想也没去想......"如果没有马克思和工人运动,也许工人们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是八小时工作制,女店员也不会享有能够自由自在喝咖啡的礼拜天,但是女店员宁可在床头挂满各种明星相片而对马克思不屑一顾。伯尔的观点在伊格尔顿的新书里获得了形象的比喻:马克思主义者就像拿着手术刀的医生,只有有病的人才想找医生,病好了就赶紧摆脱。医生深知这一点,但还是尽心竭力救治病人。资本主义的病情不会被永远治愈,伊格尔顿说,新的全球政治经济危机又开始召唤马克思大夫的幽灵了。 看得出来,伊格尔顿是在对善良的常人说话:你们只是好了伤忘了痛,错误不在于你们,而在于那些别有用心的偏见。所以伊格尔顿开始釜底抽薪、厚积薄发,逐条收拾这些偏见。就像微博上一样,谣言的转发率总是十倍于辟谣,而辟谣的功夫必须要百倍于谣言才行。伊格尔顿功力深厚,洋洋洒洒写了十多万字,好在体贴易读,其中不乏许多长度在一百四十字之内的精辟之言,很适合"转发"几条:如果真是宿命论,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还要为政治斗争而大声疾呼呢?如果社会主义真的是无论如何都会来的,我们只需坐等社会主义到来就好了。任何事情都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是不同于宿命论的。就连自由主义者也相信死亡的必然性。伊格尔顿没有点任何人的名字,但是我们很容易想到卡尔·波普尔。他在具有当代自由主义圣经地位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开篇,即通过对黑格尔的曲解来认定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宿命论或者目的论。对黑格尔的如此曲解同样出现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里,罗素嘲笑道:仿佛宇宙在渐渐学习黑格尔的理论从而不断进化为绝对精神。二位流行思想家的信徒也就跟着相信:一代宗师黑格尔真会笨到看不出来精神根本不会自动发展。意志当然不会自动上升到能够代表进步的"绝对精神",必须努力去争取。这就好比不是每个人都能自动升入名牌大学,你必须积极努力才有可能。黑格尔实际上在提倡"杰出"意志。伊格尔顿则说:"如果社会生活中不存在一定的规律性或者大体上可以预判的趋势,所谓'有的放矢'就根本无从谈起。这并不是一道非黑即白的选择题。除了不变的铁律与纯粹的混乱之外,我们还有很多选择。""马克思是个人自由的明确拥护者,并且一直热衷于讨论人如何超越历史的局限,选择不同的道路。"说到道路,伊格尔顿说革命当然不是唯一道路,但革命往往是被既得利益集团逼出来的。"时下,无疑多数西方人声称自己的立场是反对革命的。这其实意味着他们反对某些形式的革命,却偏爱另一些形式的革命......这些人大都会无条件赞成美国独立战争。"他认为泛泛地反对一切革命、暴力和权力也是不负责任的。这一点中国读者想必深有体会,如今许多爱心人士阻止不了凶手的暴力,就转而阻止法律对凶手行使暴力。伊格尔顿说,"和众多自由主义者不同,马克思并不反感权力。为了安慰弱者,告诉他们'权力是个坏东西'的说法是不可取的,尤其是那些手握强权的人更不应如此。"弱者反对一切权力的结果是:权力不会消失,只会更容易被不反对的人得到。这就是清高的恶果。伊格尔顿狠狠批评了假清高的知识分子--"由于知识分子不需要像砌砖工那样劳作,他们就可以认为他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思想是独立于社会其他部分而存在的,而这是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这话的意思是,那些宣称自己拥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往往就是意识形态分子。在一个几乎人人都自认为是公共知识分子的时代,这样的话该多么逆耳。如果说马克思是医生,那么伊格尔顿就是药。伊格尔顿完全支持对自由的追求,但是他要提醒:思想与实践都不可脱离现实基础,轻浮任性的自由不值得追求。伊格尔顿把"经济决定论"这项指责还给了对手--"在经济上奉行还原论的,恰恰是资本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资本家唯利是图,根据经济利益衡量一切,他们的理论家更是热衷于用"经济理性人"这个概念解释一切人类行为,但他们却责怪马克思主义是简单的经济决定论!当然,有钱又有闲的人可以去学学插花、瑜伽、古琴,念念国学念念佛,显得自己很多元,很丰富。可是伊格尔顿对此不依不饶:"富有者往往把精神问题视为高高在上地俯视日常生活的独立领域,因为他们需要一个远离自身的粗鄙物质主义的藏身之处。这样看来,麦当娜这样的拜金女郎会被犹太教的神秘哲学所吸引,也在情理之中。""马克思认为快乐是一种实践活动,而非心理状态。"看到这样的话,那些扎堆念经或者参加各种心理修炼班的高级白领、富二代们会不会败兴?会不会不爽?先别不爽,听出来了吗,不爽的是伊格尔顿自己。眼见那么多似是而非的谬论横行,大学者不吐槽都不行了。不过既然选择了进入吐槽世界,就要能忍受别人的吐槽。吐槽的逻辑是,你吐你的,我吐我的,管你吐啥。自由主义者当然率先吐了,Libertarian Papers上有位美国的文学研究生批评伊格尔顿随机杜撰了十条偏见,却对经济学一窍不通。这位美国青年大约相当于我们的豆瓣青年--立刻祭出米塞斯与哈耶克,把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老话再讲一遍,宣布马克思主义已死(马克思主义被宣布已死很多次了)。这位青年还举了例子:工会运动要求增加工资,而增发纸面工资的结果是通货膨胀,导致实际工资下降,所以工人抗争结果反而对自己不利,不如做顺民接受低工资,这样资本就愿意雇用更多工人,增加生产,造福大家。看,多么有条理的歪理,但这只能证明他对马克思一窍不通。混淆纸面工资与实际工资这档子事是蒲鲁东干的,马克思早在《哲学的贫困》里就嘲笑了蒲鲁东要用"劳动券"代替货币的想法。马克思明白工人要的不是废纸,而是真正分享剩余价值和政治权力。美国《国家评论》的副主编威廉森写了篇《伊格尔顿为什么是错的》,干脆宣称气得读不下去伊的书。我觉得生气是好事,因为一生气就会"妙"语迭出。他宣称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原因恰恰就是之前美国政府在房产方面采纳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央计划经济政策。如此混淆资本帝国的国家政策与社会主义经济构想不要紧,只可怜美国被他说成了苏联第二!伊格尔顿确实没有仔细谈论中央计划经济的失败,只是马克思本人也没有明确提出"计划经济"这个词,他更多谈论由生产者代替资本家来掌控生产。有人说计划经济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必然结果,但是辩证法从来不单独肯定或者否定某件事物,而是看到其中的矛盾因素与积极因素。马克思对市场经济评价不低,伊格尔顿则认为马克思主义蕴藏了丰富的可能,并提到包括市场社会主义在内的多种有待完善的资本主义替代方案,只有心死的人才拒绝去发掘。威廉森接着宣布:"在本质上,社会主义是无知和贪婪的结合体。""第一次给他们机会就是个致命的错误,因为这个错误给世界带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屠杀和苦难。"就好像当初协约国的干涉和资本国家对工人的镇压还不够残酷似的。"资本主义的恐怖是未能执行资本主义原则造成的人类罪恶,但社会主义的恐怖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的直接产物。"这话逻辑完全克隆"独裁者"齐奥塞斯库,后者说过:"罗马尼亚公有制经济出现问题是因为未能彻底贯彻公有化。"我是多么希望这些活着的死了的都能来中国的微博吐槽啊,一定能鸡飞狗跳吵成一锅粥。威廉森虽然控制不住情绪,但至少保持了言辞文明。中国的译者可就毫不伪装了,很开心地把他笔下的no sense译作"屁话",把fossilized remains译作"残渣余孽"。吐槽,还是中国人强。中国人更强的是"钓鱼",微博上有人故意把这本书英文名Why Marx Was Right翻译成"马克思为什么是右派",立刻被小资们开开心心转发了几百次。我们的时代至少已经进步到这样一种程度:浅薄要以渊博的面目出现,无耻要以良心的面目出现,迷信要以科学的面目出现,专横要以自由的面目出现......相反,严肃深刻则要以媚俗肤浅的面目出现才可能钓到读者。伊格尔顿谆谆教导,循循善诱,面向小资大众说话。但是教育小资可不容易,要会哄才行。比如,伊格尔顿是否了解中国小资的国情?中国的学生从小到大被政治思想课所折磨,不知有多少学生考研栽在政治科上。说起来马克思和鲁迅这些伟人也够冤的,中学课本上的也就是一点皮毛,可是年年看月月看,再好的东西也会烦。一大批知识青年常常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讨厌课本还是讨厌马克思,和那位美国研究生一样,常把马克思所批评的东西当作马克思自己的东西加以埋汰。比如某位以讲段子著称的意见领袖就斥责马克思辩证法总是说事情一方面怎样,另一方面又怎样,所以都是废话。天地良心,这是连中学课本都没学好,根本不理解辩证法为何物。难怪纽约大学教授张旭东要称赞美国的思想教育办法--无需专门的政治课和教导员,思想教育就隐藏在日常生活里,隐藏在大片里,润物无声,中毒犹深。所以,在中国说"马克思是对的"阻力会很大,但潜力也会很大,取决于沉溺在日常生活中的人们能否被现实再度唤醒。相比较伊格尔顿的真诚,科耶夫就圆猾多了。这位法兰西国师级学者1970年代也曾做过"马克思是对的"之演说,但他没心情对小资们说这些,而是对着一群跨国公司老板上课:马克思之所以预言错了,恰恰是因为他的理论对了。他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危机促使资本家们按照他的提醒重建资本主义世界,尤其是重新分配了剩余价值,使得工人有足够的消费能力来维持经济运行,从而避免了马克思的预言。但眼下殖民地的贫困就像当初工人的贫困一样威胁法兰西帝国非洲领地的稳定和忠诚,所以各位要继续听马克思的话,向非洲多分配一些剩余价值......资本家如果听得进去,那么马克思也算是种瓜得豆。世道如此,一门原本是无产者养料的学说反倒成了资产者的健康手册。心眼明白的精英在小心翼翼地吸收马克思,聪明善感的小资却被引导着排斥马克思。越来越多的科耶夫式所谓帝王师只顾对精英说话,越来越多普世的意见领袖只忙着哗众取宠,像伊格尔顿这样愿意费力不讨好的还真稀有。不过,马克思作为幽灵是挥之不去的,只要我们无法完全欺骗自身的正义感、历史感和智力水准,他就会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无论被怎样曲解、贬损、遗忘,他都会不屈不挠地"爱特"我们。当无法掩盖的世界真相不断刺穿我们的感官外壳,我们也会不断地去"爱特"马克思,去探寻和传播现实的真理。 《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英]特里·伊格尔顿著李杨等译新星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235页,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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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以早期共产主义者为代表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积极介绍和传播苏俄妇女解放观,并将它们与欧美资产阶级女权运动进行了区分。同时,这种思想观念也影响了受共产国际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妇女政策,使之随着共产国际妇女运动指示的变化而改变。中共早期"苏俄模式"的妇女政策,由于脱离中国实际而收效甚微。然而,这一教训有助于后来中共制定中国特色的妇女政策,并构建中国本土化的妇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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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日本在面对西方列强外压之时,很快便产成了一种也要成为列强的"列强意识"。这其中有着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机会主义与商业文化的行为模式为"列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基础。而长期存在于国内的等级制度文化,又对日本处理国际关系时的行动产生了影响。与此相对,作为大陆型农业国家的中国,长期受到王道文化的制约,在列强横行的世界中则选择了另外的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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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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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连自己都不能相信一生受雷海宗师影响至深且巨,而事实上只正式读过他的惟一一门必修的中国通史。西史的课都是雷先生的专长,战乱中完全错过是我终身憾事之一。北平清华二、三年级时课外虽不无向雷师请教的机会,但使我受益最多的是在昆明西南联大期间与他的经常接触和专业内外的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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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从献公起秦国开始转弱为强,主要应该归功于墨者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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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的学术争议事件已经延烧两岸,两份各有多位学者列名的联署书加上素有自由开放色彩的大陆媒体热切报导与网络知识分子的犀利攻防,这些言论的交锋引发无限猜测和联想,也搅动从意识形态到学术专业到政治定位的各种暗流激荡。 自从我参与联署后,不少大陆朋友都表达好奇、疑惑不解或甚至质疑;由于每个人参与联署可能都是出自于一些非常不一样的、建基于不同背景经验的考虑,我决定还是站出来说明我的想法。 我个人参与联署声援汪晖,主要是「回应」某些学术人士联署要求清华大学成立调查小组的这个举动。我的经验告诉我,那种动作因为有集体的态势,更有大众媒体的管道发布,其实会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带来妖魔化的定罪效果,在还没有查清楚事情、当事人也还没有说话之前,就已经使群众觉得这个人一定做了那些被指控的坏事,以致于有这么多学者集体要校方快速采取调查的动作。这种因为集体和媒体所形成的情绪效应和个别媒体无关,而是集体态势和媒体聚焦本身就会产生这种效应,而当这样的阵仗针对的是一位过去被争议的学者时,中间所牵涉到的力道就更为复杂,也就更须要谨慎对待。 2003年我个人就面对过类似的动作。台湾的11个保守宗教团体集体出手,配合着政治作秀的民意代表,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将我的学术研究描绘成散播猥亵。这个集体的动作和电视与报纸媒体显着报导聚焦的加温,立刻激化了舆论和观感,使得我所属的大学机构感受极大的污名压力要处理我,在这种只有单一观点和声音的情况下,另外一些学者和团体发言来形成论述上一种平衡的力量是绝对必要的。就像这次的汪晖事件一样,抄袭与否都还在辩论过程中,没有定论,如果祇有一方提出大学行政机构应该严办介入的声音在媒体中放送,这是非常不利开阔的讨论和厘清的。当年我面对类似情况时,全球35个国家的知名学者、专业团体与人士约两千多人都联署声援我,就是用另一种公评来挡住妖魔化所形成的单向氛围。这次有关汪晖的平衡联署因此并非「包庇」汪晖,而是撑开社会讨论的空间,不要让隐然的预先定罪封闭了开拓议题的机会。 有人质疑我为何联署「诬指」媒体是有计划地蓄意攻击汪晖,这也需要一些说明。联署书提到organized media attack时,我并没有理解为媒体有计划蓄意攻击汪晖,因为这不是organized media attack的意思。我的英文背景告诉我,organized media attack指的是有组织的「透过媒体」指控汪晖。如果说这句话改成media organized attack,那就是媒体本身有组织地攻击汪晖。Organized media attack和media organized attack是不同的,前者的组织主体不是媒体,而是「透过媒体」来发动的有组织攻击。而所谓organized或有组织地,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就像我现在参与的这个联署也是有组织的一样,「有组织」意味着不是个别散乱的,但不一定是阴谋。也许联署书的措词会引起误解,参与联署的人也不见得都同意所有的用字与细节,但是大方向是同意的,那就是企图藉这个联署来平衡因为集体表态和媒体报导所形成的舆论压力。 除了想要平衡那种舆论压力之外,我对直接诉求清华大学进行调查也觉得忧心,因为这个动作把一个「事件」简化成为一个「案件」,最终要求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是非有无而已,而且是诉求一个行政阶层体制来判定是非对错。如果批判汪晖的人真的如他们所言,急切关心中国学界长期广泛存在的抄袭问题,那么真正应该要做的,是更积极的借着这个事件来深化对于学术引用的检视和认知,并且对学术成规、学术实践、学术判断等等议题进行更多反思批判,藉此敦促各方学子和学者都更深刻的认识自己的学术和文化脉络以及其中的权威权力操作。我自己的学习和教学经验告诉我,学术资料的引用和使用是一门需要持续学习练习的专业绝活,因此,想要杜绝抄袭恐怕并非严惩重罚可以达到。何谓抄袭或者引文方式等学术规范问题并不是简单问题,也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已经有定论或「普世价值」,我自己曾建立一个写作网站,为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术引用提供了一些简单引导,也针对学术抄袭搜集了相关资料,在网站宗旨之下,中央大学哲研所教授宁应斌和我自己也针对论文写作写了两篇文章,内中有提到原本是英美学术的论文写作模式现在占据了普世标准的位置。但是由于网站性质是帮助学生写作,所以并没有针对学术写作或引用规范的背后政治,做出完整的阐述,仅约略指出「引文」规范问题本来就涉及学术殖民主义以及学术理论派别与政治等等基本问题。我的同事与好友丁乃非也曾谈到,中国论说文章写作习惯中对敌对论点的含蓄呈现,以及中文写作以「综述」为主要论证模式的习惯,都和英美专业学术论文的捉对厮杀、敌我分明的写作方式有别。换句话说,引文的格式与引文的规范都是很复杂与政治性的问题,与其所座落的文化脉络和专业发展有关,这些都不是简单的调查可以解决的问题。 抄袭是一个严重的罪名,也是一个可能需要很多时间和精力来确认厘清的事情,不适合要求快刀斩乱麻。王彬彬既然已经提出了他所认为的抄袭证据,另外一些学者也据此做了响应,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是另一波的讨论,针对这两组不同的证据来继续对话检视,也藉此扩散对于学术引用的认知。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不管这件事情未来如何结局,就算证明汪晖清白,这段时间的污名煎熬和情绪对立也已经形成了另外一些沈淀和内伤,这不是水落石出可以轻易逆转的。这也是我对具有高度象征意义和严重后果的集体控诉模式有所保留的另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汪晖抄袭的证据很明显,找到了就如获至宝,直接诉诸公众;但是即使看来铁证如山,也可能根本经不起考验。我自己从1990年代末期在学术网络上建立了「社会性别」(gender)与「社会性」(sexuality)的研究资料库,多年来持续收集相关资料,但是非学术的保守宗教团体却在十年后刻意提出检举,直接把所谓「证据」展现给大众媒体与民意代表,2001年援交网页事件经过媒体喧腾和对我的妖魔化,最终交给学术界裁判,并被认定是学术言论自由涵盖的范围,对方没有得逞,但是媒体的耸动渲染已经使各方对我形成特定负面印象。2003年人兽交网页事件再度掀起,对方更在大众媒体造势后直接诉诸司法,虽然最终的司法审判也认定保障学术言论自由,判我无罪定谳,但是对我的伤害已经造成。在两个案件中,对方都是以媒体舆论带动民意压力,要求学校与教育部「处理」,也因为接连两个事件中媒体舆论的排山倒海压力,使得学校与教育部后来都无力插手,我必须独力面对司法。对于一般人或起诉的检察官而言,像人兽交网页这个案件的「证据」似乎是清楚明显的,铁证如山的,因为确实可以透过我的网页层层连结最终连到人兽交的图片。可是事情的真相和意义又远比眼睛看到的复杂:孤立的取出一件证物呈现,而略过其所座落的更大学术脉络与相关的学术意义,就根本无法处理这类学术议题。 还有人认为汪晖应该尽快出来回应抄袭的指控。但是学术界和大众媒体所在的热闹激情世界不同,后者的逻辑是:某甲向某乙叫板,然后捉对厮杀,大家围观看热闹。可是在学术领域中,被批评者没有义务一定要迅速回应批评;相反的,所有的批评都可以提供大家公评,旁人或后人也会加入批评与回应的行列,因为学术假定了对事不对人,所有的论点都是可以公评的。在我的学术生涯中,不知有多少人对我的写作和论点提出零星或全盘的挑战或质疑,我没有理会绝大多数的挑战,有时是因为那些挑战涉及整个知识体系与价值选择,自己一时很难回应,可能成为我余生学习研究的问题意识或者有别人更有能力回应这类挑战;有时则是因为我自觉不必为了他们的误读误解与情绪批评来浪费我的时间。对于这类的事情,影响我最大的是两段关于马克思的往事。马克思曾被怀疑引文的正确性,当时指控者也是义正词严、振振有辞的,这件事情后来变成「大学教授们所发动的整个这场攻击,在两大国持续二十年之久」(这是引自《资本论》第四版序言的),结果当然是一场闹剧。另一件事则是马克思曾花费近一年的宝贵时间精力,写了一本与他人论战缠斗、但是现在看来价值不大的《福格特先生》,这都是让后代扼腕的事情。现在很不幸的,汪晖事件变成了媒体与政治事件,形成了当事人一定要出来表态答辩的压力,如果当事人不出来亲自表态答辩,就好像不负责任或心虚等等,但是这其实并不是学术界的逻辑。 我希望汪晖事件可以回归到原点,例如,讨论写作当时中文论文写作的引用规范到底为何,以及汪晖的写作模式在这样的规范之下会被认定为何。学术论着是否抄袭,理应在学术刊物、学术圈里用专业知识语言以完整论文著述,不但把证据呈现出来,而且进行分析,不刻意忽略对作者可能有利的诠释,这就是诉诸学界的公评。在这里,不但会牵涉到中国的学术氛围;出于汪晖的国际地位,也势必遭遇国际的公评。不过这倒不见得是什么殖民主义的介入,就如同我的同事丁乃非提醒过的,对中国长久以来论说文的写作习惯与成规的适当认知,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例如)坚持某些清晰对立的引用方式,恐怕也和源自西方的学术专业实践有一定程度的关连。 事到如今,有关学术成规的严肃讨论才要开始,在这个对中国学界十分重要的工作上,我倒是期待汪晖能用自己的例子来做出具体的贡献。不同的社会脉络当然有不同的力道分布和操作原则,中国学界要怎样走出自己的学术道路和规范,这恐怕需要大家一起协力合作才能达成。 (2010.7.20) 作者系台湾中央大学 文学与文化讲座教授 《论文写作网站》 http://sex.ncu.edu.tw/papers/index.htm 《反智慧财产权》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 ... lectualProperty/index.htm 《动物恋网页事件》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animal-love_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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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化变迁和乡村变迁的宏观趋势中,农村宗教生态仍然较为典型地呈现了中国式民间宗教的特点,体现为儒释道与基督教等宗教“多元一体”关系的动态发展。宗教生态要达到良性平衡,需要经历由“自在”到“自觉”的变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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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乡建,就是要正视工业化、城市化的弊端,改变高能耗、高投入、低福利、单一化的乡村发展模式,按低能耗、低成本、高福利、多元化的思路和原则来建设乡村,建构健康农业、环保农村、合作农民的“新三农”发展取向。农民通过合作自助,可以形成低碳乡建的有效主体;城乡互动互助,是低碳乡建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的试验中,农民已承担起应有的成本;而国家、社会做得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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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先生告诉我参加双年展,让我发言,我说我不发言,双年展早不应该办了!一天到晚办,请外国策展人过来,我们策展人过去,你是自取其辱。以人家为主体,用人家的标准,让人家评断你是优秀的还是不入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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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篇文章中讨论理论问题是不合时宜的,这里,我只能拿出一个简单的结论:秀明属于绝对意义上的贫穷者,属于他出生的那片土地上的大多数。他一无所有,但他是那片土地的守望者。在入学30年后的今天,我们都已"各归其位",过上了衣食无忧的"体面生活",但"人生而无不在枷锁中",谁是马克思意义上的"放飞的自由鸟"?我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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