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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的省区数量及所占人口比重显著增加,而处在"第三世界"的省区及所占人口比重则显著减少,处在"第四世界"的省区已基本消失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最新测算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已达0.48,大大超过了0.4的警戒线。这一数据清晰地反映在中国发展的地域区别上。上海人均GDP水平居中国大陆之首,在2009年达到1.1万美元,而较为落后的贵州同期仅为1502美元--这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的中国2009年人均GDP3566美元也相差甚远。大约十年前,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主要从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将中国概括为"一个国家,四个世界"。十年过去了,与人们感受到的地区差距日益扩大不同,胡鞍钢认为,中国各个"世界"的差距正在缩小。 GDP标准:"第四世界"消失《国际先驱导报》:你2001年在《地区与发展:西部开发新战略》中提出"一个中国,四个世界"。衡量标准是什么?胡鞍钢:2001年时,我是按照世界银行对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分组标准进行划分的。在世界银行《200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高收入国家的平均人均GDP水平为24430美元,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人均GDP水平为8320美元,下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人均GDP水平为3960美元,低收入国家的平均人均GDP水平为1790美元。根据上述标准,通过比较1999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均GDP水平(按PPP计算),可以把它们划分为四个组别,分别是高于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上海和北京,我称之为中国的"第一世界";高于下中等收入国家,但低于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和辽宁,称之为中国的"第二世界";高于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但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河北,以及东北和华北中部地区,是为"第三世界";低于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为"第四世界"。Q:近十年过去了,这"四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A: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已由低收入国家行列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同时,中国的地区发展格局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果我们仍沿用相同的方法,对2009年的数据进行分组的话,可以发现,处在"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的省区数量及所占人口比重显著增加,而处在"第三世界"的省区及所占人口比重则显著减少,处在"第四世界"的省区已经消失。根据《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人均收入水平分类标准,按高收入国家平均人均收入水平37141美元、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人均收入水平12297美元、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人均收入水平4592美元以及低收入国家平均人均收入水平1407美元计算,处在"第一世界"的省区有上海、北京和天津,处在"第三世界"的省区有安徽、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和甘肃,其余的、多数省区市处于"第二世界",已没有任何省区处于"第四世界"。 HDI标准:"第一世界"人口猛增Q:可是现在仍有"四个世界"的说法。A:除了使用人均GDP或人均国民收入外,还可以使用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简称HDI)作为衡量世界各国,包括各地区发展水平的指标。采用与人均GDP类似的分类方法,可以将人类发展水平划分为四个组别,分别是高人类发展水平(HDI≥0.80)、上中等人类发展水平(0.80>HDI≥0.65)、下中等人类发展水平(0.65>HDI≥0.50)和低人类发展水平(0.50>HDI)。通过比较各省区的人类发展指数,也形成了与人均GDP类似的"一个中国,四个世界"的地区发展格局,但是其特征不同于用人均GDP所描述的格局。Q:以HDI标准,"四个世界"近十年经历了怎样的变迁?A:改革初期(指1982年)中国人类发展水平比较低下是因为大部分省区都处在"第三世界"和"第四世界"。1982年,中国仅有上海和北京处于人类发展的上中水平,人口比例仅为2.10%;有56.54%的人口处于下中等人类发展水平,41.36%的人口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近30年来,中国的人类发展地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主要集中在"第三世界"和"第四世界"转向集中在"第二世界"和"第一世界"。从1982年到2008年26年期间,"第一世界"人口比重增加了48.8%,"第二世界"人口比重减少了5.6%,"第三世界"人口比重减少了56.3%,"第四世界"人口比重减少了41.4%。这一格局的变化促进中国整体人类发展水平的跃迁,每隔一个时期上一个台阶。 省际差异正在缩小Q:不管以什么标准,一个国家内部出现N个"世界"的原因是什么?A:出现多个"世界"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初期差距效应,即发展初期的人均收入水平差距或发展起点不同对于一定阶段差距扩大具有主要作用;二是增长速度累计效应,即使不同国家或地区增长率很小,差异会给收入水平带来惊人的影响。同时,投资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无形资本的收益大大高于投资于自然资源开发、物质资本和有形资本的收益,在中国不同地区之间,投资模式大不相同,沿海发达地区对于人力资本的投资要显著高于中西部内陆地区。Q:这种不同"世界"的界限何时会消除?A:我认为今年6月通过的《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消除地区发展差距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如果说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是区域针对性较强的一代区域发展政策的话,那么主体功能区则可以被认为是第二代区域发展政策。它在充分考虑各地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地区综合承载力,划定了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其目的是要要努力实现空间开发格局清晰、空间结构优化、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缩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的目标。根据我的计算,在2003年之后,用来衡量各地经济发展差异的省际间的人均GDP差异系数在达到峰值后开始不断下降,省际间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趋同,同时,省际间人类发展指数表现出了更强的趋同态势。如果说经济发展水平的趋同得益于区域经济发展政策,那么人类发展水平的趋同则更多得益于近年来大规模投入的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支出。在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后,区域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将进一步提高,我称之为能够进一步缩小各地区间的"绿色"差距。 四个世界,四种感受"第一世界"的生活虽然优越,但不那么幸福;"第三世界"的生活虽然安逸,却也有些怅然《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宋媛发自北京 胡鞍钢十年前将中国归纳成"四个世界";十年后,台湾《天下》杂志在近期刊文描绘"中国新财富地图"时,也依区域发展不平衡将大陆划分为"四个世界"。虽然划分标准各有不同,但有意思的是,在如今都被归入"第一世界"的北京、上海、广州却不是最让人感到幸福的地方。7月初,香港"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报告说,在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上,除港澳台地区外,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及其周边领衔榜单,但在最让人幸福的城市榜单里却名落孙山;7月底,国内多家媒体评选出中国十大最幸福城市榜单中,北上广依然落选。那些创造了城市活力的人,却生活得不那么幸福,难免不让人心有戚戚;而那些生活得相对幸福的人,却不尽满足于自己的选择...... 第一世界:寻找伯乐"招聘网上,海量的职业机会和现实中鳞次栉比的写字楼使我来到这里,"小良是80后,他带着梦想来到北京,"这里是个好马场,有更多的伯乐。碰上了,就意味着成功,即便错过了,也不为以后留遗憾。"2009年北京市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按照联合国衡量一个国家财富水平的标准,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意味着达到中上等发达国家的标准。此外,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到2009年底,北京市第三产业比重达到75.8%,继续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财富和发展水平意味着更高的起点和机会,但也意味着代价。2009年底发布的《中国城市白领健康白皮书》显示,主流城市白领处于过度疲劳状态的接近六成,35~50岁的高收入中年白领群体肌体老化速度较快,平均超过"自然年龄"10年左右。"我现在的梦想很简单,就是每天上下班乘地铁都有座,"马浩是70后,几年前从吉林来到北京这个"第一世界",如今有房有车,"开车上班不如坐地铁便捷,而挤地铁耗费了我每天三分之一的精力。"乐于前往"第一世界"的还有先富起来的群体。他们更看中那里完善的生活娱乐设施和优良的教育医疗资源。据世邦魏理仕公司日前发布的2010年《零售业全球化进程》报告,北京的顶级品牌进驻率跟"购物天堂"香港仅差两个百分点。"除了在这过日子,我爸也让我在北京看看是否有合适的投资机会。"刘敏是山西煤老板的富二代,她等的是"资本的伯乐"。 第二世界:幸福感最强"从北京石油大学毕业后,我选择回青岛,在父母身边工作。虽然与留在北京、上海闯荡的同学相比偶尔不免有'坠落感',但整体感觉还说得过去。"刘佳现在青岛一家银行做出纳,也曾动过到一线城市发展的念头,但身处北上广的同学面临的种种困境让她退缩了。"如果去北京,我绝对买不起现在自己住的这种房子。还要忍受上下班交通拥挤带来的痛苦,此外,北京户口还为我设置很多障碍。"刘佳觉得,逃脱"第一世界"的痛苦就是一种幸福。这在青岛年轻人眼里,应该不是个别现象。按照胡鞍钢的归纳,第二世界是指沿海地区上中等收入地区,青岛正属于这个范围。它在"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7月的榜单上摘得"最幸福城市"桂冠,其他进入十强榜单的也多是"第二世界"城市。城市幸福感的特征是:市民普遍感到城市宜居宜业,地域文化独特、空间舒适美丽、生活品质良好,生态环境优化,社会文明安全,社会福利及保障水平较高。"你可以选择在创意园区靠头脑吃饭,也可以穿着拖鞋徜徉于深巷。慢生活但又不落伍,"几年生活下来,刘佳对现状很满意。 第三世界:安逸中怅然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的李阳曾被上海一家能源领域的外企聘为工程师,年薪颇丰。而上学时的女友家在甘肃天水,毕业后回家考上当地的公务员,因此没有跟随李阳去上海。在上海的几年里,繁忙的工作、高昂的房价、超负荷的精神压力、陌生的交际圈子都让李阳感到,想在陌生的一线城市拥有幸福生活太难了。于是,李阳萌生了回乡的想法。凭借骄人的工作履历,李阳在天水找到了令人称羡的工作,并和女友完婚。现在,李阳的上下班时间非常固定,"现在一天的工作量大概相当于我在上海两小时的工作量"。每天下班,李阳还能开着车接送妻子,一起买菜做饭,"下班回家和老婆贫嘴,时常说说大学里的事情,吃完晚饭,看看电视、上上网,生活变得安逸、规律"。天水在秦岭山下,在胡鞍钢的归纳里,它属于"第三世界"--收入中等偏下,人均GDP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当晚上10点在家惬意地上网冲浪时,MSN中许多上海的老同事还都显示着'忙碌'状态,"李阳感受到些许得意,尽管也有些怅然,"就是进入'养老状态'早了点。" 不同世界,机会不等在胡鞍钢的划分体系里,如今的中国已没有了"第四世界"。"人们生活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很大程度是由于他们所面对的机会不平等所造成的。所谓机会不平等,就是人们自身能力所不可控的外部环境因素的不平等,比如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无法选择自己所在家庭的收入水平等。"对于人们选择生活在不同"世界"的原因,胡鞍钢解释道。这种不平等催发的,显然不只是李阳所感受到的惆怅。"这种机会上的不平等导致了人们在个人发展上的路径依赖。生活在落后地区的人们,其所享受的教育、医疗和公共文化服务等均与富裕地区存在明显的差距,这最终会影响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收入水平,"胡鞍钢认为,政府应该致力消除这种不平等,"面对机会不平等,公共政策需要大有作为,来弥补人们所面临的机会不平等,赋予人们平等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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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村庄失序,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手段,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的村民自治诞生,加入了改革以来的基层社会重构。但历经变化,在各方作用下,原来制度预期的直接民主和村民参与变得面目不清,逐渐演变为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本文在新条件下,力图对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先作出理论上的澄清,然后尝试性地给出改进之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二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今年年内还将三审的当下,权衡改进之道也是迫切的思想任务。 村民自治何以是中国经验为什么说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呢?首先是因为这个事实的影响足够广泛和重要,它牵连着共和国前30年的农村集体化和后30年的村庄自治。它影响着八九亿人的生活--村民每三年选举一次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然后再通过村委会、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来决定村庄的大多数事务。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更因为它是一个独立于以往的中国政治发展经验的新想法和新实践,在中国之外也无从上到下系统推进的类似工作。这个想法和实践是什么?可以听听当时的历史实践者如何描述: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不是近几年才提出来的,早在1953年,决定建立城市街道委员会的时候,即提出并经中央批准:街道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它的任务,主要是把工厂、商店和机关、学校以外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在居民自愿的原则下,办理有关居民的共同福利事项,宣传政府的政策法令,发动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和向基层政权反映居民意见。居民委员会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在城市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关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它在组织上并不是基层政权的"腿",不应交付很多事情给它办。居民委员会就是这样在城市办起来的。但是,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过去一直没有推广到农村。1982年颁布的新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的十三大报告讲到"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指出"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所以,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既是宪法的规定,也是党的主张。--《彭真文选(1941-1990)》第606页。彭真的这段话可以看作党和国家对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总纲。村民自治的理念、立法精神都可以从这段话中找到源头。把村民委员会同政府加以区别,使它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总之,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情,都依法由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己决定,自己办理。至于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村民当然必须履行,村民委员会也应该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群众是顾大局的,只要他们真正懂得了,绝大多数是会自觉自愿遵守履行的。所以办好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就会加快,政府工作的很多困难会减少。--同上,第610页。这段话中,彭真论述村民委员会(指作为管理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它组织开展自治的方法。可以看出,村民自治反映的确实是一个属于当代中国的独特想法:它和国家政权层面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奉行的单一制行政体制不同,是独一份的在基层社会的自治;它也不同于西方的地方自治,其实它是由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以及党领导下的国家体制开放出来,由基层社会组织自身生活的一种治理方式。这种方式将本可以由基层政权控制的基层公共事务交给人民直接管理,用直接民主的方式实现一种群众性自治,基层政权则对自治事务实行指导。从彭真这段话出发,我们也可以想见依法展开的村民自治实践进程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自治范围是村,如果自治事务开展起来,村民的自治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必然会要求明晰所包括进来的村民的身份,自治的办法也必须更为具体。自治也必然会对明晰村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与党组织的关系提出要求。彭真这段话中提出的直接民主的原则就是自治办法的总纲,不让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腿就是处理乡村关系的基本原则,支持村民自我管理就是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的基本原则。村民自治这一中国制度的独特实践就是顺着如何找到自治办法,如何处理乡村关系,如何处理村自治组织和党组织关系的脉络展开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实践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原初的想法,使得这一经验是否需要继续都引起了人们的怀疑。本文着力的是恢复这一经验中最重要的"直接民主",它要求一种有更多村民直接参与的制度安排,它应该在新条件下主导未来的村民自治实践。可以具体点来看村民自治已经走过的实践进程。在家庭承包制确立之初,村庄秩序曾经一度特别混乱。198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现为宜州市)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为屏南乡合寨村委会)果作自然村的6个生产队85户农民,以户为代表,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一届果作村民委员会。农民自己选出管理组织--村民委员会,并制定《村规民约》自我管理,让中央政府看到了改善农村秩序的办法。1982年宪法修订就把村民委员会写到了《宪法》里,规定农村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国家的角度看,为什么可以放手让农民自己这么干呢?国家无力去管,农民能自己管好,何乐不为呢?第二个原因则是,中国共产党历来有这样一个想法: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大!在文革结束,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对需要扩大民主的体会特别深。由此,村民自治成为整个放权改革的一部分。村民自治逐步探索出通过"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来逐步实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办法。四个民主声誉很高,被说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1980年代村庄失序,选出村民委员会来进行自我管理,为村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但是1990年代之后,村民自治变得面目不清。民主选举得到持续加强,有关法规日臻完善,村民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求公共事务自决、要公共参与权利的意识大为增强,但是因为农村人口外流、农民参与能力限制等原因,村庄公共决策仍然是村委会几个人说了算,或者是由村民代表在两委会(党支部和村委会)主导下决策。在村庄公共物品提供上,多数村庄由于集体经济乏力和乡镇的过度汲取,无所作为;少数的村民代表,或者不是正式村民代表但却是精英的农民,抗税或者上访;村民自治的历史作用似乎丧失了。群众性自治还是一个可欲的目标吗?今天则是一个更加不清晰的时代。农业税不用交了,更无须抗税,政府还给发钱,农民当然很满意了,有上访也是局限在有限的内容上,比如土地征占,乡镇不法行政等,尽管上访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但区域上大面积的上访和不满没有了。更令农民高兴的是,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对农业农村农民要大发展,国家为了扩大内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等,帮助农民发展。1980年代和1990年代靠农民自己干,现在国家支持农民干,甚至国家想主导农民干,要怎么发展国家给整个村进行规划,应该住什么样的房子,用什么样的家电,享受什么样的文化,你想什么,国家都想要替你规划规划,这是一个农村的"积极发展期"。但在这样一个积极发展期,村民自治目前的办法更多呈现出的却是消极性,村民自治既然追求自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此时它完全可以在帮助国家的努力和农民的需求对接上发挥更大作用。但是,放权让利的中国改革给出的基层社会组织的空间和村民直接参与的群众性自治并没有得到充分成长。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发展"面对的是村民自治的能力不足,或者说是村民的自治能力不足。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亟需重新阐释和定位,以加入城乡统筹的新一轮发展。 村民自治真实和重要的经验是参与式民主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向主流的国家民主和选举民主制度看齐,搞村民自治的民政系统官员和基层实践者甚至有到美国去观摩总统大选的经历。由此产生的问题,第一是部分村庄选举竞争性过强,出现暴力或贿选。我们都知道贿选不公正,难道农民就不知道?如果你是靠贿选上台,你还有什么公信力呢?村民的反抗是什么呢?不信你。小则消极对付,激烈的就公开叫板。"农村贿选严重"的判断不是说中国的村庄有10%或者20%的选举贿选,递个烟、请吃饭这样的情况比较多,但真正塞钱的比较少,但是塞钱的数量令人瞠目结舌。而且,更严重的是它败坏了村民自治的声誉,影响了村民对制度的信任和效能感。第二个问题是村委会无所作为或无力决策,没有办法有效动员村庄的内部资源,无力形成村庄公共物品供给,这个问题在大多数村庄都存在。但是也不排除部分村庄可以实现内源式发展。如果村民自治在帮助村庄动员自己的资源发展自己的公共品上无所作为,村民自治的作用就大打折扣。那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经验的一部分,其真正的重要之处在哪里呢?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它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被人们理解为"基层民主"。"基层民主"的含义是什么?基层民主的意思是说村庄的民主是整个国家民主的基础和必要准备。作为为了国家民主化准备条件的基层民主,它就暗含了"脱离乡村发展"的倾向,那么在实践上它出现了什么问题呢?在实践上,选举程序越来越民主。选举程序非常发达,但是选前动员和选举目标仍然不能被选举程序所规范,贿选无法治理。过分突出选举后,因为选举是依法选的,村委会上台以后怎么干,村民就管不了了。村民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罢免,罢免程序很严格,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或者五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联名,才能启动罢免案,启动以后还得多数村民都得同意才能罢免掉。在一个精英主导的村庄,村委会完全可以化解这种努力,即使启动了,成功实现罢免的也很少。村民代表会议,它本应该是一个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机构,但是因为精英很容易和村干部之间达成某种利益的交换,所以村干部完全可以不怎么为村民操心,就在家睡大觉,或者少数情况下甚至危害村民的利益。这样一种选举民主、精英民主观念导向下的基层民主发展趋向,它其实暗含了不利于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的趋势。如果回到历史经验,难道村民自治一定要发展到这一步吗?一定会导致这种偏向吗?实在不是,冤枉了农民的伟大创造。江泽民曾经到小岗村考察,在小岗村他说,我们中国农民有三大创造,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一个是乡镇企业,第三个就是村民自治。这三个都是农民自己做起来的,做起来确实解决了当时很大的问题。那农民难道那么傻吗,他们自己做的制度难道是为了约束不了村干部,村干部在家睡大觉我也没有办法吗?从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合寨的经验,以及法律确认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来看,其中内含的是上面不再派干部,党支部也不再指定,村民自己来选,选出来的村干部干什么呢?当时有一个村规民约,虽然以惩罚为主,但是它是为了改变当时失序的情况。选出来的人就是要为村民解决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突出的问题,而且是大家一起参与进行管理,村民自治是以村民直接进入公共事务管理决策为核心的。为什么会发生以直接选举为核心的偏向?从历史经验来看,选举是村庄处理公共事务的一个前提条件。当时没人管公共事务了,农民要自己选出人来管,当时的核心其实不是选举,因为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干部也是选的。选村委会和选生产队干部的区别在于,选出来的人做的事情不同了,生产队长要管生产,而选出的村委会要管分地后新冒出来的一些社区公共事务。随后的实践过分突出选举,选举变成为选而选。只要是直接选举出来的人,是被法律认可的,乡里想撤不行,村党支部想规劝他也不行,村民对他不满意,说"你要按村民的利益办",他不办也没有办法,各方面的制度保证当选村委会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如何严格选举程序,对候选人提出什么样的资格条件,如何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利。在过分突出选举的情况下,一是从工作布局上对选举之后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无力去规范和想具体的办法,第二是过分突出当选权力的权威,使得之后要求村干部进行民主决策变得困难。这种片面的民主观直接导致了工作思路的片面。民主好像只有一种选举民主为核心的民主,民主的主体好像只有精英。村里的事情怎么定,不可能让全体村民决策,也没有必要让全体村民决策。村庄大事是少数人决定,即使扩大到村民代表也并不能完全代表村民。精英民主的思路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专家的论证,学者说村民大会不易召集,应该经常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会议必须授权给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但是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无授权就开始决策了。这种注重选举和精英决策的制度安排,其实已经偏离了村民自治萌芽时村民的真实需求和国家设立村民自治制度对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设定。法律制度规定一直试图遵从村民自治的制度精神,无论是1987年试行法,还是1998年正式法,都是将村民委员会(指全体村民组成的村民委员会)明确定义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村民会议作为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其直接民主形式和主要权力作了明确规定。在力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彭真那里,对村民自治是这样解读的:"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工作思路上对较为单一的直接选举制度和村民代表间接决策的推崇,导致了上述思想未能完全落实,在理解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侧面"和"群众基础"上不能全面深入。村民自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搞好了就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贡献。它无须去倒逼高层民主,也无须对国家民主层面上的代议民主提供经验。它只要做好自己的直接民主就够了,而且,就是莫大的贡献。有了基层自治的中国民主,就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民主化。而误入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耗蚀村庄的内聚力,有部分对村庄公共权力行使方式不满的村民,甚至开始了背离共同体的迁徙或上访。这意味着治理主体开始脱离村庄共同体。共同体解体了,村民没有了,还有自治可言吗?目前村民自治主要的偏向是民主观上的狭隘:选举核心观和间接民主观。这使得"三自"的自治目标和村庄内源发展的前景无法实现。 村民自治的方向调整和制度改进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方向需要做两个明确的调整。第一,原来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现在要变成为村民自治的参与式民主。因为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所以,村民自治按照适用于国家民主思路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办法进行了多年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以选举民主为中心、村民间接参与决策的民主模式,这种模式在造就形式化的权力授予和制约体系、形成一系列间接民主技术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肢解了村庄共同体,使得乡村自治的基础不复存在。现在我们要把村级民主制度实践的方向放到村民真正参与到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方向上来,以决策民主为核心来构建村级民主模式,和"基层民主"导向时期的精英民主、间接民主的民主导向不同,它是一种参与性的民主,追求让村民更直接地参与决策,以落实村民决策参与权力为中心,而不是选举权利为中心。这样的民主模式直接服务于社区自治,民主制度运行的主要目的是社区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它要非常关注共同体意识的维护和共同体事务的自我决定。第二个方向调整是,原来是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要变成为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在原来的村民自治中,自治取向仅仅限于村民自己维护村庄的社会秩序,保证村民间基本的社会生活秩序,是一种消极的自治,但是,村民的需求更多是在村庄共同体内部求得共同发展,体现为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原来的制度设计在这方面规定粗泛,实践中也没有多少办法。当前在国家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的大政策下,也由于村民权利意识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于社区共同发展的需求大大增强。村民自治制度对这种形势的回应理应是为了乡村发展的制度建设。可以简单地说,原来的村民自治以选举为中心时关心的是选出当家人,由他来维持村庄秩序,构建的是一个精英维持组织;新的村民自治则要以决策为中心,关心的是让每个村民贡献出才智和资源,要产生一个人人参与的村民发展组织。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需要扩展成为乡村秩序和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它要有一个积极发展的功能,和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村民自治要为村怎么发展来做工作。这两种方向的改变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重心的转变。这里我提出两个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改进。第一是真正确立村民会议并强化其作用。村民会议是落实村民参与决策权力的关键场所。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中,一定要突出村民会议的权威和功能。村民会议的运行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村庄重要事务要在村民会议或在村民会议授权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并且要明确哪些职责不能授权,并且确保村民会议能用适当方式收回对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村民会议要能正常召开并发挥作用,还特别需要一个切实有效的召集制度,要解决当选的村委会或者党支部不召集就无法开会的问题。对于村民会议的开会制度也要做出原则性规定并鼓励各地探索。村民会议由于村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增加,参会村民数很难达到法定人数,所以很难召开。在浙江温岭试验的村民恳谈会制度通过将协商民主的一些原则和精神嵌入,试行了中立主持人制度、参会人员随机选拔制度、事先信息发布制度、问卷调查决策制度、观察员制度等,有效地实现了普通村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可以作为村民会议开会制度的有益借鉴。第二是进一步改进村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方式,真正使农地地租和农地转非农用土地增值收益成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过去的村民自治之所以没有带来村庄自治和乡村发展,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虽然选了村干部,但是村里没钱没法做事情,村庄对村民也没有凝聚力。要恢复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民按份共有的本义。现在很多村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导致了什么情况呢?在经济发达的村,很多农民住在城镇,但是在农村仍有承包地,但是很多90后没有承包地。要使每个村庄成员都有一份地,面临着高昂的土地调整成本。村民集体所有的含义应该是按份共有集体土地的收益。因此,村民不一定要都有一份地,但是,凡是村民就应有一份土地收益。在这种理解下,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统一整理农地并发包,村里人优先承包,谁出价高谁承包。农民以自己按份共有的所有者身份从集体的农地经营收益和农地转非农用增值中分利。有了新型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村民组成村庄共同体就有了确切的内容和凝聚力,村民自治也有了切实的经济基础。为此,需要在本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中明确定义"村民委员会"(包含全体村民的组织)的成员边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边界,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村委会的关系。如果此议太难,也应该明确村委会管理集体土地权力的性质及其应受到的约束。(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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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藏楼主人正式成为汉奸,应该从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算起(尽管此前他和溥仪小朝廷勾勾搭搭已有十年光景),那时他已经72岁,他的生命只剩下六年了。然而正是这六年使他身败名裂,从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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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南方周末》3月25日发表王彬彬《汪晖〈反抗绝望〉学风问题》一文,汪晖"抄袭门"吵闹至今已近半年。8月5日,始作俑者王彬彬如愿以偿地收到了汪晖先生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在"沉默"数天之后,王彬彬于8月18日将该"律师函"上缴给有关媒体记者,有选择性地刊登了律师函的部分内容。8月29日,王彬彬先生于《羊城晚报》撰文"再说"《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剽袭问题。金杜律师事务所致王彬彬的律师函中,有如下一段话:"出于对您学者身份的尊重,汪教授对您的系列文章一直采取了克制的态度,希望您能理解这种克制是有限的,也希望您对本律师函予以足够的重视,尽快纠正您的不当行为,消除其不良影响"。王彬彬显然无视汪晖的"克制",他第三次公然挑衅"汪晖的底线"。王彬彬首次撰文,发明了"参见式注释"的新定义,这无疑是伟大的创举。这一创举可让全中国无数学者戴上"剽袭"的大帽,包括他自己。在这篇"檄文"中,王彬彬对于汪晖原文的注释进行刻意"隐瞒"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其掩盖事实之自如已达信手而为、口吐莲花的境界。4月29日,《南方周末》再次发表王彬彬《读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献疑》一文,指汪晖《兴起》一书存在"抄袭"。《献疑》共有四条指控:第一条,王彬彬将他自己未能理解的片段曲解成"指鹿为马";第四条,王彬彬将汪晖指明的"许多思想家都已经论证过"的观点歪曲成汪晖自己的观点,从而指控汪晖"剽袭"了李泽厚的观点;中间的两条,王氏总算"老老实实"地将已标明注释的合理叙述解说成"剽袭",开辟出"学术审查"的新天地--"注释式剽袭"虽未正式立项,萌芽却已可见。经过诸多学者如舒炜、钟彪、姚新勇等,以及广大网友的批评教育,王彬彬先生洗面革心,在责任编辑的监督下,将那些明显涉嫌诽谤的做法保留起来,第三次撰文特别隆重推出"注释式剽袭"这个新概念,主打"抓漏"牌。何谓"注释式剽袭"?王彬彬说:"将他人的数百字、上千字,甚至更多的文字,原文照抄,或者稍做文字变动,却只在开头或中间部分,做一个注释。注释并不能涵盖的部分,便完全成了自己的思考"。王氏此番解说,前面灵活运用了他惯用的夸大其辞偷梁换柱法;关键在后面,讲的是方法论,即首先划定注释的涵盖范围,不能涵盖的部分即为"剽袭"。因此,如何划定注释的"涵盖范围"便大有学问,为了扼要地传达王彬彬"抓抄"工作的精神,我将这门学问换了个称谓,即划定注释的"管辖范围"。这样一来,王彬彬开拓的这片全新的学术领域,就与"城管"或者"警察"的工作,有了很相通的地方。述其要旨,王彬彬的学术审查是这样展开的:他首先用"引号"或"句号",实在行不通,就用"段"来划定相应注释的"管辖"范围,进而将刻意圈定的"漏网"的小段文字与注释所给"出处"两相对照,结论是注释"管辖范围"内与外的文字皆所出同源,这就是"注释式剽袭"。总之,王彬彬在得出"剽袭"这个结论之前,既不用考虑当前国内学术界的注释惯例,也毋须从上下文的逻辑关系、互文间的意义这些角度去分析,更不用论证涉嫌"剽袭"的文字与本文核心观点等等的关系,这是何等地"省心",或者说"费心"。 隐瞒注释,意欲何为? p>下面,我们来看王氏的具体指控。全文共四条指控,前三条为正文抄袭指控,后一条指控为"伪注式剽袭"。汪晖被指控"注释式剽袭"的对象,皆为文德尔班的《西方哲学史教程》,其中前两条涉嫌文字出自同一段落,见《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1042-1043页(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 : 章氏在讨论"惟我"问题时并不限于佛教资源,他也从西方现代思想中寻找解释,费希特和叔本华即是他的例证。如谓:"似僧佉派而或进或退者,则前有吠息特(费希特--引注),后有索宾霍尔(叔本华--引注)是也。"这些惟我论的特点是"以为智识意欲,互相依往"。【70】值得注意的是,章氏在此提及的费希特和叔本华的各不相同的唯心主义都是从"康德在阐述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发展而来"。【71】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在讨论费希特对知识学的基本问题即"经验的基础是什么?"时指出:"知识学力求证明:一切经验的意识即使它的目标集中在存在,客体,事物,并将这些当作自身的内容,归根结底,它的基础还是存在于意识对自身的原始关系上。"【72】自我意识构成了费希特唯心主义的原则。从主观方面说,这一唯心主义原则认为知识学只从知性的直观出发发展自己的认识,意识只从它对自身行为的反省出发而进行自己的活动;从客观方面说,日常生活中的所谓事物和客体以至康德所谓物自体都是理智的功能,从而客观只为主体而存在,知识的对象就是理性体系。叔本华在费希特的影响下,从"德性主义"的立场跃进到对万物本质的认识。"作为观念的世界"只能是现象;客体只有在主体中才有可能,客体被主体的形式所决定。从知识学的意义上讲,只有直观才能理解世界的本质,而这种直观是这样一种直观:"凭借这种直观,'认识主体'通过自身直接呈现为意志。"由此也就解决了外部世界之谜:物自体就是意志。【73】...... 【71】Wilhelm Windelband, Lehrbuch de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14. Qusg. , revidiert von Heinz Heimsoeth (Tubingen, 1950), p.488. 见中译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页778。【72】同上,页799-800。【73】同上,页810-811。 我们可以看到,此段文字集中出现了三个有关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的注释。实际上,汪晖如不是过分讲求"学术规范",他只需在注释【73】的位置做一个"注释",请读者"参见"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第六篇第二章第777页至812页即可。为什么呢?该教程的第六篇第二章题为"唯心主义的发展",从第777页开始,篇首开宗明义地讲"康德所取得的原则发展到全国的德国哲学体系是在极其复杂的环境相互影响下完成的",进而指出"康德哲学的最大影响在于:所有这些体系的共同特性是唯心主义,他们全部都从康德在阐述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发展而来",其后所辖之四十一节"物自体",即以10个主要哲学家为线索,阐述不同的哲学体系如何从康德的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中发展出各自的"唯心主义",其中"对康德物自体概念进行唯心主义的彻底的粉碎的正是费希特的工作",而叔本华又在费希特的影响下,对唯心主义作出了推进的发展。这一小节恰好在第812页以叔本华哲学做结束。汪晖以短短的14行文字,概述了《哲学史教程》近40页的内容,提取晦涩难懂的德国哲学的要旨,实在不容易。因此,像王彬彬这样的专攻"汪袭学"的学者,读不懂,搞混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隐瞒起提纲挈领作用的话头,让读者不知所云,误以为汪晖真的"抄袭"了,那就不是无知之过,而当归入法律意义上的诽谤行为之列。 请看,汪晖如何交代了这14行文字的总体出处:值得注意的是,章氏在此提及的费希特和叔本华的各不相同的唯心主义都是从"康德在阐述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发展而来"--在此总述之后,紧跟着注释【71】,清晰地表明此言乃直引自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778页,随后分两段述及费希特和叔本华,先后给出了两个注释,同样表明引用来源为《哲学史教程》。如此"步步作注"的学术写作,还被指为"剽袭",可谓奇观。 王彬彬在前两项指控中,分别给出了《兴起》从注释【72】到注释【73】之间的这段文字。遗憾的是,他终于还是遗忘了上述注释【71】前面那段最关键的话头,当然也将注释【71】一并遗忘掉了--王彬彬这种"健忘"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之? 在隐瞒了相关的交代文字及注释之后,"学术警察"王彬彬开始大张旗鼓地为注释【72】及【73】划定"管辖范围"。他说,注释【72】只能"管"得着注释标记之前带"引号"的一句话。那么,其划分辖地的原则,就是以"引号"为准。因为引号内文字恰好是文德尔班说的话,主谓宾构成了完整的一个句子,也可以说王彬彬的划分是以"句号"为准。对于句号后面的一小撮文字,王彬彬秉着锱铢必较的原则,拿去与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述及费希特有关部分一对比,两者面目何其相似,这还不算"剽袭"? 在第二条指控中,王彬彬进而对"注释式剽袭"的认定程序作了详解: 上面这番话,有一句加了引号,但注释并没有紧挨着引号做,而是在引号后又有一句正文式的话,然后才是注释。注释说明:"见中译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10-811页。"从上下文看,引号以内的话,加上引号后面的那句话,可以认为是注释指涉的对象。而引号前面我用黑体标明的几行字,不属注释所涵盖的范围。这几行字,读者会认为是汪晖自己的思考。 仔细一琢磨,王彬彬这一番苦心孤诣的行为,逻辑上已然自相矛盾。按照前一指控的注释"管辖"原则,当以"引号"或"句号"为界。如以"引号"为界,注释【73】又怎么"管"引号后、注释前的那句话呢?如以"句号"为界,注释【73】就只能"管"紧邻它的一句话,即:"由此也就解决了外部世界之谜:物自体就是意志",那它前面带"引号"的那句话岂非"无家可归"?再假如,一个注释可以管两句话,一句带引号,一句不带引号,那它为什么又不能多"管"一两句,把前面托王彬彬之福逮住的"漏网之鱼"也一并管住呢?我这样讲,绝对不是胡搅蛮缠,大家可以细想其中有无道理。想通了这个道理,我们再来决定,是不是要给予"画地为牢"王彬彬一定的同情。毕竟,一个"学者"能够做到如此"锱铢必较"的地步,也算十分不易了。 学术"私律"是如何建立的? 从《献疑》开始,王彬彬学乖了,明目张胆"隐瞒注释"的做法略有克制,他开始向"模糊地带"进军。"模糊地带",亦可称为"灰色地带",即指在学术规范中含糊不清、难以一一作出具体规定的区域。例如,通常来说,"参见式"注释的用途比较多样,可指对参考资料的综述,亦可表示一字不差的引用,还可提示读者有关参考信息。总体上,"参见式"注释比较倾向于概括式的综述,而"见"或"直接标明出处"的注释则多用于"直接引用"或"间接引用"。但是,在学术写作及出版的实践中,却并不能如此泾渭分明,是为"模糊"。比方说,在学术写作中,有时综述,有时直引,还有的时候需要"边叙边引"。所谓"边叙边引",即行文中含有带引号的直接引文或不带引号的间接引文,亦有综合性的叙述。综述可能是作者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可能是对(与引文)同源的参考资料的综述,亦可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我们常会发现一类"见"或"直接标明出处"的注释,它的"出处"范围从两三页至数十页不等,所引内容不过出自其中一两页--这种情况下,作者虽用"见"或者"直接标明出处"的方法来注释,其功能却与"参见"略同。如上文所言,《再说》第二项指控中,注释【73】便是一个现成的例子。这正是王彬彬用其注释"管辖"原则来衡量,显得捉襟见肘的缘故。他给出的第三项指控就更典型了。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第十四章《知识的分化、教育改制与心性之学》第二节有如下文字(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 ,第1344-1345页):文德尔班曾经把决定19世纪哲学运动的因素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即关于现象界的自然科学概念对于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有多大意义的问题。【17】欧洲17世纪的形而上学和18世纪的启蒙哲学主要受到自然科学思想的支配。关于现实世界普遍符合规律的观点,对于宇宙变化最简单因素和形式的探索,对于整个变化基础中的不变的必然性的洞察--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理论研究,从而也决定了判断一切事物的观点:特殊事物的价值要以"自然的事物"作为标准来衡量。但是,这种机械论的世界观受到了德国哲学的抵抗:科学方法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不过是现象形式,只不过是内心世界自身符合目的地向前发展的工具;对特殊事物的真正理解势必要决定该事物在符合目的的生活联系的整体中的意义。【18】换言之,精神生活在什么意义下、在何等范围内从属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法,构成了世纪欧洲冲突的核心问题。围绕有关心理学的任务、方法、体系、意义等问题的激烈争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例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观念和经验论上将人们带回休谟的联想心理学的观点。在他看来,人们用不着去追问物质本身和心灵本身究竟是什么,相反应该从这样的事实出发:物质状态和心理状态呈现为两种完全不能比较的经验领域,作为心灵生活规律的科学,心理学必须研究心灵所构成的事实本身而不可将这些事实归因于另一种存在领域的规律。【19】......【17】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页859。【18】同上,页859。【19】同上,页878-879。 上述文字与前两项指控的情况很相似,集中地出现多个"参见"文德尔班的注释。上述两段文字,以及我限于篇幅省略未引的下一个段落,概述了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第七篇"十九世纪哲学"自"导言"起,长达数十页的内容。它们是《兴起》十四章第二节第一分论的开篇,汪晖开门见山讲"文德尔班曾经把决定19世纪哲学运动的因素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即关于现象界的自然科学概念对于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有多大意义的问题"。在简要阐述该问题后,汪晖进而概其要旨,即"换言之,精神生活在什么意义下、在何等范围内从属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法,构成了世纪欧洲冲突的核心问题。......"这样,话题顺而过渡到"关于灵魂之争"的问题上。这种自然而然地叙述,竟然被查出了"剽袭"问题。可见,王彬彬之细致入微。他这样论证了自己的"审查"结论:注释标记所涵盖的对象,只能是此标记之前的特定部分,不能指向该标记之后,这是常识。所以,注释【17】不能说明后面我用黑体标明的文字的来源。同时,除非在引用前或注释文字中特意做了明确说明,注释标记也不能越段而发挥说明来源的作用。如果注释【18】能够涵盖上一段,那注释【17】岂非多余。所以,注释【18】充其量只能说明这一自然段开头几句的出处,不能说明上一段中黑体部分的来源。这样,上一段后面的黑体部分,读者只能理解为是汪晖在表达自己对欧洲哲学史的某种理解。可见,王彬彬的注释"管辖"标准,又翻新变了面目。与前两回标准的不同之处在于,此番它以"段落"为准,而非"引号"或"句号"。你看,汪晖稍不慎重,只是为了便于读者阅读,将一整段叙述分成两段,就被"学术警察"逮个正着,且扣上一顶"巧取豪夺"的大帽!还是王彬彬自己说得好,分析这种微妙之处,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的用心,"真是太细,太深了"。王彬彬虽然用心很细,很深,但是该"机械"的时候,他立刻就机械了。譬如说,他如此细心,竟然不能想一想:第二段开头何以用"但是"二字?"但是"这个连接词,表达的不正是行文的起承转合吗?"但是"所联结的上下文,会不会是一个整体?一旦碰到这种情况,王彬彬就会闭上眼睛,很合时宜地"机械"了。他若是再用心往下一想,汪晖"剽袭"的罪名恐怕就要落空了。那是万万不能的。严肃说来,学术著作的注释自然有其涵盖范围。但是,如何认定这种范围,却要根据上下文的关联、互文间的意义等等来作判断,机械地用"引号"、"句号"乃至"段落"来划定某个注释"管辖"范围,都是无视学术研究自身规律的做法,同时暴露出如是指控者自身学术研究能力的低下。王彬彬对汪晖的这几项指控,都是拿最严苛的,或者说自己"私定"的注释规则,对汪晖著作进行全面"审查",将正常的学术论述统统打为"剽袭"。 上文所讲的,是学术写作中的"灰色地带":它的存在,根本上源自学术研究自身的特性。实际上,有关注释的使用,我国学术界目前尚无十分明晰的规定,存在一定程度的混用。笔者为此特意翻了翻案头近年出版的学术书籍,汪晖先生《兴起》一书在学术规范上的讲究,已属难能可贵。有的学术书籍,包括名家著作,全书注释寥寥无几,甚或注释全无。许多学术书籍,存在"混用"不同注释的情况。如美国"剽袭"研究专家苏珊·布鲁姆(Susan.Blum)所言:在游戏规则尚未制订之前,要求人们遵循规则是荒谬的。上面所讲的状况,且体现于我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中。1984年6月15日文化部发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著作权的法规,该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适当引用但应当"说明作者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处"。1990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基本沿袭上述原则。其后,《著作权法》经过了2001年及2010年两次修订,但并未修改"合理引用条款"。换言之,根据我国法律,只要(引用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即为"合理引用","参见"、"见"或"直接标明出处"等注释标记并非判断"剽袭"的要素。 学术打假,全靠"栽赃陷害"? 《再说》最后的指控,是"伪注"及"译文剽袭",王氏将之概括为"伪注式剽袭"。看完此节,我不得不感叹:王彬彬的用心,岂止太细,太深!他首先给出了《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 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982页一段文字:我们首先探讨第一个问题,即梁启超的"集体主义"及其与自由主义个人权利理论的关系......这一基本判断的理论根据是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特别是卡尔·弗里德里克(Carl J.Friedrich)在《人类和他的政府:政治学的一个经验主义理论》(Man and His Government;An Empirical Theory of Politics)一书中关于两种自由概念的解释。弗氏说:"当人类或以个人或以集体方式从事政治活动和当他们达到从事政治活动的程度时--也就是说,选择、决定、或对之发表意见而不受他人干预时,他们应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在私人范围内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我们可以称为独立的自由;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参与群体活动,那么就是参与的自由。"【158】【158】Carl J. Friedrich, Man and Governmant: An Empirical Theory of Politics (New York; McGraw -Hill, 1963), PP. 253-255。 (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982页)乍看王彬彬所引文字,我不知其所云。再细看之,终发现"这一基本判断"几字前还躲着个省略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一看到省略号,我心里难免紧张。本能告诉我,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按照王彬彬先生的习惯,省略的,一般是关键的。不出所料,我一经核查原著,发现王彬彬先生果真将最关键的话用"省略号"代替了,这句话之后的注释自然也被省掉了: 梁启超的"新民说"包含了对个人权利的辩护,但张灏指出,这种辩护本身带有一种强烈的集体主义特色,并与自由主义产生了歧义。【157】 【157】通过对梁启超的自由观念的不同方面进行梳理,张灏的结论是:"梁的自由思想在发展国家的许多人中是非常典型的。他们同样优先关注国家独立的自由和参与的自由。但当形势需要的时候,他们往往为了前者而牺牲后者。不管这些自由的思想是如何的流行,它们与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主流无关。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主流,以摆脱公众控制的独立之自由为核心。当然,这些思想与古代希腊政治思想理解的自由相似。"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页144。 看过此处完整的叙述,也就不难理解:张灏先生关于梁启超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根据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得出的,特别是弗里德曼关于两种自由概念的解释。弗里德曼的解释是什么呢?很自然,紧跟其后的,殊为弗里德曼论述两种自由概念的一段引文。汪晖所用,乃正常的倒叙手法,以说明张灏先生演绎其观念的过程--这种正常的叙述,怎么被"打扮"一番后就成为"抄袭"呢?王彬彬自觉理亏,说不过去,只好冒着被告上法庭的风险,把有关张灏先生的的话及注释一并省掉了。 我平铺直叙,读者恐不能立刻领会了王彬彬的用心。所以,我将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第142页相关的文字引出来,这就一目了然了: 梁的自由思想最好根据卡尔·弗里德里克(Carl J. Friedrich)在研究有关自由问题中提出的理论来加以分析。在弗里德里克看来,自由由两部分组成:独立的自由和参与的自由。他把这两种自由解释如下:"当人类或以个人或以集体方式从事政治活动和当他们达到从事政治活动的程度时--也就是说,选择、决定、或对之发表意见而不受他人干预时,他们应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在私人范围内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我们可以称为独立的自由;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参与群体活动,那么就是参与的自由。"按照弗里德里克的分析,独立的自由可以指以下两种情况:或指个人从社会和社团契约中独立出来,或指一个团体从另一个团体独立出来②。② 卡尔·弗里德里克:《人类和他的政府--政治学的一个经验主义理论》(纽约,1963年),第253-255页。 【笔者注:关于弗里德曼的引文注释,中译本给出中文信息;而《兴起》引及弗里德曼此言,注释信息为英文,且略有不同,这正是作者汪晖查核过英文原著的证明。王彬彬却颠倒黑白地说:"汪晖剽袭了崔、郭两位的译文,却将崔、郭的汉译注释还原为英文",这样的用心岂不险恶?】 读者将两本书一对比,自会明白汪晖是如何诚实地引述了张灏先生的观点,及其论证的进路。不过,王彬彬在《兴起》的这段论述中,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瑕疵,即汪晖为弗里德曼的引文注释时,虽给出了英文的原始出处,却未曾说明其译文来源。这当然是一处疏漏。更重要的信息是,汪晖已在前一注释中详细述及张灏先生的观点,并说明引自先生著作之中译本《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不仅如此,《兴起》"参考书目"(第1619页)中,亦有张灏先生著作中译本的详细信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合理引用条款",汪晖"剽袭"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 可是,抓住了这个小小把柄的王彬彬先生,怎么肯轻易放过这个机会呢?他先是用"省略号"省略了汪晖述及张灏先生观点的话,并顺手隐去说明张灏先生观点及其著作中译本信息的注释,汪晖的叙述逻辑也就不明不白了。然后,王彬彬将汪晖的文字与汪晖明白引用的文字一对照,再故作惊呼状:引文相同,翻译相同,连省略号位置都相同,岂能"狡辩"?这种用心,何止太细太深,简直是无比险恶。只可惜,他行凶的证据已然败露在读者面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王彬彬为指控汪晖"伪引"及"译文剽袭",再次制订了"学术私律"。用自编自造的谎言,来指控他人说谎,这是王氏一贯的行为。他说,注释【158】既然注明的是英文原著的出处,"那就意在告诉读者,自己读了弗里德里克的这本原著,并且自己翻译了所引用的这段话。这当然是一个谎言"。按照王彬彬这个荒谬的逻辑,凡给出外文原始出处之注释皆需本人自译引文,否则概为"伪注"。 众所周知,注释的目的在于说明引文出处,以便读者参考阅读。有关英文的引文,作者既可参考译著,亦可自己翻译。在国内学术写作实践中,参考已出版译作的译文是更为普遍,或说更为优先的情况。严格地说来,如果作者的英文引文参照了中文译作,应标明详细的中译本信息,以便于读者核查,亦是对译者的尊重。这是一个总体的原则,疏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难以避免的,尤其在中国学术规范并不完备的情况之下。 如汪晖先生所言,张灏先生《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这类海外汉学名著,他手头多有英文原书。《兴起》一书写作时,因考虑到可能的翻译问题,他通常是在查核原著之后给出中英文双重注释。辟如,《无我之我与公理的解构》这篇谈章太炎的文章,最早发表于1994年,曾先后两次被翻译为英文,分别发表在《斯德哥尔摩亚洲学报》和Becoming Chinese一书。为了给译者提供方便,《兴起》中涉及的英文注释,都曾根据原文核对。出版的过程中,编辑有时根据需要,或取消中文部分,或取消英文部分,但这种种情况都不能与"抄袭"相提并论。 王彬彬先生,对一位严肃的学者大兴其一己之"私律",不惜一而再,再而三地栽赃和捏造证据,而一旦发现任何的疏漏及瑕疵,就无限上纲,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如此行径,对于学术的危害不言而喻。但是这样的非法行径却被媒体不断放大和强化,这究竟是为学术,抑或"反"学术,事到如今还不够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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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文中,与逻辑哲学相关的表达一般有三个:哲学逻辑(philosophical logic)、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和逻辑的哲学(logical philosophy)。从文献来看,使用较多的是前两个。关于这两个表达,人们的看法是不一样的。而且,即使是关于其中的某一个表达,看法也不一样。这些看法不仅表现出人们对逻辑哲学的不同理解,而且也反映出在以逻辑哲学为名的东西上存在的问题。 一般认为,罗素最早使用了“哲学逻辑”这个概念。但是,这个词以及与它相近的词“逻辑哲学”的频繁出现却是在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不仅以“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为名出版了一些专著和文集,而且还出版了几份以它们为题的专业杂志。因此,至少从表面上看,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已经堂堂正正地走入了人们的研究视野,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或领域。但是,人们对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存在不同的理解,而且至今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其次,也有人承认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的提法有问题,但是为了某种目的和便利,仍然使用它。此外,还有人干脆简单地用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为题,根本不对它们进行任何说明或解释。在这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比较清楚,因为只要看一看不同作者的不同观点,就可以明白其差异所在;而后两种情况则不太清楚。然而,从作者或编者的具体论述或选编的文章,我们大致仍然可以看出或体会到他们的基本意图和想法。 一 含糊的用法 1967年11月10~12日在伦敦开了一个以“哲学逻辑”为题的学术讨论会。两年以后,与会论文结集出版,名称不变(Philosophical Logic,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69)。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会上宣读和讨论的文章外,文集又增加了几篇论文,而所增加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戴维森的“真与意义”。这篇文章是语言哲学的重要文献,刚发表不久,影响很大。由于编者没有解释,因此我们无法知道编者对“哲学逻辑”的理解。真无疑属于逻辑研究的范围,意义是不是属于逻辑研究的范围却值得思考。把这篇文章与文集中诸如欣迪卡的“命题态度的语义”和冯·莱特的“论逻辑的规范和本体论”等论文放在一起,自然是把它划入哲学逻辑的范围。这种做法反映出编者对哲学逻辑采取一种非常宽泛的态度。 1971年,普特南发表论文《逻辑哲学》。开篇第一节“什么是逻辑”说:“让我们首先问什么是逻辑,然后试图看一看为什么应该有关于逻辑的哲学问题。”(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404.)通过对几条逻辑推理规则或逻辑定律的分析,普特南得出一个结论,逻辑推论规则或定律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逻辑学家们的看法也是一致的。这些是逻辑的主要部分,是“逻辑中‘永久的学说’”(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第406页。)。但是在如何接受它们的问题上,逻辑学家们的解释和态度却是不同的。在这个结论的基础上,他说:“显然有一些与逻辑相联系的哲学问题,而且至少它的一个理由也是清楚的,这就是:关于所有逻辑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普遍承认的一般原理,很难得到任何普遍接受的陈述。如果我们深究这个困难,那么与逻辑相联系的更深的哲学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清楚。”(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第406页。)接下来,他讨论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逻辑和数学的关系,以及由唯名论所带来的与集合论相关的一些问题。从他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所说的逻辑哲学,主要是指在逻辑的基础上,对各种涉及逻辑、与逻辑相关的不同哲学考虑的反思。 科奈(Korner,S.)于1976年编辑出版了一本名为《逻辑哲学》文集,目的是“讨论一个核心的哲学问题”。文集包括:本体论与哲学;多值逻辑的用途;同一性、必然性和物理主义;自然语言和形式化语言的关系;量词逻辑中的量词与自然语言中的量词。从这些内容来看,许多问题显然很难说是逻辑问题。 1978年,科比和古尔德编了一本题为《当代哲学逻辑》的文集,前言涉及文集内容的说明只有如下一小段: 现代逻辑的课本趋于把大部分内容用来发展逻辑技术和逻辑系统的构造。因此它们不太能够注意其主题的历史、逻辑理论的问题或逻辑发展的最新方向。但是有成果的课堂讨论必须探讨逻辑的理论或哲学,而不是探讨它的技术:困为这些技术,作为技术而言,几乎是不可争议的。这个读本旨在为符号逻辑课提供补充课本。它想起的作用是为课堂上讨论逻辑问题提供基础和动力。(注:I.M.Copi & J.A.Could,Contemporary Philosophical Logic,St.Martin's Press,Inc.,1978.) 从这段说明来看,作者是想在逻辑技术和逻辑系统的基础上,还要探讨其他一些不同的东西。全书共分八章:形式途径,联结词和演绎有效性,意义和所指,逻辑和本体论,类型论,模态逻辑,道义逻辑,多值逻辑。所选文章的作者包括罗素、卡尔纳普、奎因等人。从内容来看,作者打破了一般现代逻辑教材的体系,因循的思路是现代逻辑从经典到非经典的基本分类。 1996年出版了一本文集《哲学逻辑与逻辑的哲学》(注:P.I.Bystrov & V.N.Sadovsky,Philosophical Logic and Logical Philosophy,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1996.)。这本文集是为了纪念前苏联著名逻辑学家斯米尔莫夫(Smirmov,V.A),共四部分:一,认识论与科学哲学;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三,逻辑语义学;四,逻辑证明的分析。“对各种哲学和方法论问题提出了非标准的解决办法”。这里许多文章并不属于逻辑研究或与逻辑相关的研究,只用“哲学逻辑”还不能涵盖它们,所以又加了“逻辑的哲学”这个更为宽泛的名称。 以上文章和文集采用了“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的名称,但是对这两个名称没有明确说明。从具体内容来看,既有现代逻辑技术性的讨论,也有非技术性的讨论,既有逻辑讨论,也有哲学讨论。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加上“哲学”这一表达,自然而然地容纳了比逻辑更多的内容。 二 明确的说明 20世纪70年代初,《哲学逻辑杂志》(The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正式出版。该杂志明确地说,它的范围限制在使用形式方法或探讨逻辑理论中的论题的哲学研究。具体内容可分为四类:非经典逻辑;用形式逻辑的方法进行的哲学讨论;讨论与逻辑和语言的逻辑结构相关的哲学问题;与特殊学科相关的哲学工作。该杂志的目的是为具有明确的哲学意义而本质上是技术性的工作提供舞台。这四类内容实际上就是文章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这份杂志主要有两个特点和精神,一个是突出关于纯逻辑的研究,另一个是用逻辑的技术手段来探讨和处理一些与哲学、语言以及相关学科的问题。 1980年出版了一本杂志,题目是《逻辑的历史和哲学》(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logic),直接含有“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这一表达。编者在序中说,其主要感兴趣的是有关逻辑的一般哲学问题:存在和本体论方面,经典和非经典逻辑之间的关系等等。它特别提到,对历史方面的文章感兴趣,而“对现在被划分为‘哲学逻辑’的那类专门文章不感兴趣,对与逻辑教学有关的文章也不感兴趣”。这份杂志对文章的要求无疑是十分明确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它提到排除“被划分为‘哲学逻辑’的那类文章”。从该杂志的内容来看,这类文章应该是属于《哲学逻辑杂志》中所说的非经典逻辑。由此也就说明,非经典逻辑是“哲学逻辑”中的主要部分,或者至少是其中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内容。同时似乎还说明,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是不同的东西。 1983年,《哲学逻辑手册》(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Ⅰ,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第一卷出版。编者在序中明确地说,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介绍经典逻辑的主要部分。其次是为理解以后的部分提供相关的背景材料。所谓以后的部分即是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内容。编者认为,十分重要的是古典逻辑及其“扩展”,这主要是第二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Ⅱ,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4.)的主要内容,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条件句逻辑、内涵逻辑、道义逻辑等等。一些“不同方式”的扩展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主要是第三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Ⅲ,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6.)的主要内容,包括多值逻辑、相干逻辑、衍推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量子逻辑等等。编者认为,哲学逻辑领域十分广阔,且具有多样性,比如,它植根于一般的哲学、数理逻辑和理论语言学之中。基于这样的思想,后来又出版了该书第四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Ⅳ,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9.)。在第四卷,编者认为,几乎任何哲学逻辑系统都不会不与自然语言的语义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语言哲学与哲学逻辑从一开始就一直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而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成熟了,成为哲学中的主要学科,并与哲学中的问题相联系。该卷突出并强调语言的形式语义化能力以及形式的语言哲学,因此概述的重点不是揭示语义学上特殊的理论途径,而是展示任何成熟的自然语言的语义理论都要考虑的问题的途径。因而它介绍了广义量词理论、与谓述相关的问题、专名与摹状词的问题、命题态度、预设,等等。 从1993年起,Nicholas Copernicus University Press每年出版一本文集,题目为《逻辑与逻辑的哲学》(Logic and Logical Philosophy,ed.By Perzanowski,J./Pietruszczak,A.),主编都是逻辑教授。它声称“主要是专门集中在哲学逻辑和逻辑的哲学部分,即由把逻辑手段应用到哲学问题而产生的哲学。同时不排除其他逻辑问题和逻辑在相关学科中的应用”。 1994年出版了一本文集《逻辑哲学在波兰》。编者是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沃伦斯基。他在该文集的序中说,卢卡西维奇在1929年出版的《数理逻辑基础》一书中说过,哲学逻辑是逻辑、认识论和心理学的混合物,为了数理逻辑应该把它抛弃。由于卢卡西维奇的巨大影响,波兰逻辑学家对“哲学逻辑”这个说法一直是有保留的。尽管完全知道“哲学逻辑”这个术语的含义并不是完全确定的,但是沃伦斯基仍然采用了它。他有两个理由:其一,“哲学逻辑”可以十分便利地涵盖许多不同种类的逻辑研究,而这些研究是哲学家们感兴趣的。其二,“哲学逻辑”表达了一种评价态度,即逻辑是与哲学家最相关的。从这两个理由来看,第一个理由最重要,因为它比较清楚地说明哲学逻辑的实质,而从所选论文来看,主要也是一些非经典逻辑的研究,比如“极小蕴涵逻辑”,“对象逻辑”等等。 从以上几份主要的哲学逻辑杂志和文集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特点。一个特点是,哲学逻辑或哲学的逻辑这个概念虽然不是十分明确,在使用中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有一点非常明确,这就是它包含非经典逻辑的研究,甚至说,非经典逻辑是哲学逻辑的非常重要的部分和内容。这也是哲学逻辑区别于经典逻辑的主要所在。另一个特点是,哲学逻辑有不太清楚的一面,这就是涉及哲学的一面。正是由于涉及哲学,因此这一面是不太容易界定的。从《哲学逻辑杂志》的说明来看,这样的哲学讨论主要是要突出技术性,也就是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而不是纯思辨的方法。而从《逻辑的历史与哲学》的说明却无法明显看出这一点。但是如果我们看到整个国际学术界对于逻辑的看法,了解逻辑杂志的内容和水平,就没有理由怀疑,今天哲学逻辑的讨论,即使是纯粹哲学的讨论,也完全是以现代逻辑的方法为基础的。 三 不同的看法 1967年,斯特劳森编辑出版了一本文集《哲学逻辑》,序中说,逻辑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学的部分。所谓形式的部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形式逻辑,而所谓哲学的部分,就是他所说的哲学逻辑。他认为,哲学逻辑主要回答以下问题:命题是什么?一个命题是真的,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从一个命题得出或演绎出另一个命题,命题之间这种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如此等等。而回答这些问题迫使人们必须回答其他许多问题,比如关于语言的实质和作用,许多种类型的语言表达式的实质和作用,等等。说明了这种区别,斯特劳森进一步论述了一般命题形式,所指和谓述,真值函项和条件式,意义和使用,意义和必然性,真,范畴等一些问题。显然,他认为哲学逻辑应该研究这些问题。 斯特劳森的区分十分清楚。形式逻辑是大家都明白的,尤其是在今天,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逻辑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此对于形式逻辑没有任何歧义。而关于哲学逻辑的说明,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仅从他问的那几个“是什么”就可以看出,这是典型的哲学思考的方式,由此也大致可以领会他所说的哲学逻辑。但是从他具体论述的那些问题来看,我们还是会有一些疑问的。像所指、意义和使用等等这些问题,显然不是逻辑问题,而是哲学问题。但是难道我们不能说它们是语言哲学所一般探讨的问题吗?而且,如果说它们是语言哲学的问题,难道不是更恰当吗? 1978年,哈克(Haack,S.)出版专著《逻辑哲学》。他十分明确地说:“逻辑哲学的职责,正像我所理解的,是研究逻辑所提出的哲学问题,一如科学哲学的职责是研究科学提出的哲学问题,数学哲学的职责是研究数学提出的哲学问题。”(注:S.Haack,Philosophy of Log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1.)逻辑要区别有效论证与无效论证,逻辑的形式系统则为论证的有效性提供严格的工具和纯形式的标准。与此相区别,哲学逻辑所要考虑的主要是这里所涉及的一些哲学问题:一个论证是有效的,是什么意思?从一个陈述得出另一个陈述,是什么意思?一个陈述是逻辑真的,是什么意思?应该把有效性解释为相对于某个形式系统吗?有效的与好的论证有什么关系吗?如此等等。这些问题显然属于逻辑的范围,但是使人感到它们是元逻辑的问题。哈克显然也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强调应该把逻辑哲学与元逻辑相区别。他认为,元逻辑主要研究形式逻辑系统的形式性质,诸如一致性、完全性、可判定性的证明,而逻辑哲学却不考虑这些纯形式问题,而主要考虑哲学问题。比如关于二值和多值命题演算之间的关系,对这样两种演算,究竟应该如何替换,如何取舍呢?而做出替换和取舍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此外,他认为,逻辑哲学并不完全限于形式逻辑的问题,它还要考虑非形式论证,以及形式系统和非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 哈克的说明与斯特劳森有十分相似的地方。而最相似之处就是关于逻辑的说明是清楚的,而关于逻辑哲学的说明却不是特别清楚。在涉及说明什么是逻辑哲学的地方,哈克两次都是通过举例。举例无疑是为了说明。但是一个真正的说明,仅有举例是不够的。它充其最只能使我们去体会一些东西,而没有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它实际想要表达的东西。具体地说,知道探讨有效论证和好论证的区别是属于逻辑哲学的问题,与知道什么是逻辑哲学难道是一回事吗? 我们发现,在哈克的书名中逻辑是复数(logics)。这是哈克与斯特劳森比较明显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哈克说的逻辑哲学中的“逻辑”与斯特劳森说的“哲学逻辑”中的逻辑是有区别的。从哈克的具体论述来看,他说的逻辑,主要是指各种不同的形式逻辑,比如传统逻辑、经典逻辑、扩展的逻辑、异常逻辑和归纳逻辑等。因此,他所说的逻辑哲学主要是关于这些逻辑或形式系统的哲学,或与它们有关的哲学。比如,有没有一种逻辑的自然本质可以使人们区别形式逻辑与其他系统?标准的经典的逻辑显然是逻辑,那么非标准的扩展的变异的逻辑系统是不是逻辑?这里不仅涉及各种逻辑的形式,而且涉及它们的内容。那么有关论证的形式和内容如何区分呢?因此,从这些问题来看,他所讨论的逻辑哲学与斯特劳森所要讨论的哲学逻辑是有很大区别的。 此外,哈克不主张使用“哲学逻辑”这个术语。他认为,这个术语“容易传达一种不幸的印象,好像有一种作逻辑的专门的哲学方式,而不是有关于逻辑的专门的哲学问题”(注:S.Haack,Philosophy of Log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1.第2页。)。 1989年,沃尔夫拉姆出版了《哲学逻辑》一书。他的观点与斯特劳森十分相似,做法也差不多,区别只是在阐述观点的过程中更细致具体一些。他认为逻辑有两个分支,一个是形式逻辑或符号逻辑,另一个是哲学逻辑。形式逻辑很清楚,它要使论证规范化,提供对一致性和有效性的检验方法。但是,哲学逻辑却很难划定界限和定义。他对哲学逻辑的具体说明如下: 可以说,哲学逻辑研究论证、意义和真。它的主题与形式逻辑的主题密切联系,但是它的对象是不同的。它不着手使有效论证规范化,也不提供可以使人们对越来越复杂的论证进行评价的公理和符号方法,而是检验构造这样的系统的砖石和灰浆。尽管它的目的主要是对通过构造起来的公理使论证成为形式化的系统进行说明,或者有时候是进行质疑,但是它并不限于研究被形式逻辑规范化了的论证。(注:S.Wolfram,Philosophical Logic,Routledge,1989,p.12.) 这里的说明有很大比喻的成份。以命题演算为例,p,q,r等表示命题的符号被说成是“砖石”,而“真”,“假”,“并且”,“或者”等等被说成是“灰浆”。因此,相对于命题演算而言,哲学逻辑考虑的问题是:命题演算的“命题”是什么?只有两个真值吗?命题演算在什么程度上体现论证?如此等等。问题是,这样的说明能不能使人明白究竟什么是哲学逻辑?而且这样的说明能不能令人满意? 除了从与形式逻辑的关系来谈论哲学逻辑外,沃尔夫拉姆还从与哲学的关系论述了哲学逻辑。他认为,任何哲学分支都产生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这个哲学分支专门的问题,而且可以说是哲学逻辑的问题。他的具体说明是,涉及的问题,如果不是专属于论题,而是与论证的有效性有关,则是逻辑的问题。具体地说,比如摩尔关于“道德善”的论证,这个论证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描述,就属于道德哲学领域,而它是不是含有逻辑错误,则是哲学逻辑的问题。比如,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它后来被基于“存在不是谓词”而说成是谬误。这就是把哲学逻辑应用到哲学家一直考虑的某个问题。在这样的说明中,令人比较困惑的是:哲学逻辑是不是等同于逻辑理论和逻辑方法的应用?它们之间是究竟有没有区别?如果有,有些什么样的区别? 1982年,格雷林出版专著《哲学逻辑导论》,1997年又出了修订版。他认为,哲学逻辑不是关于逻辑的,也不是逻辑;(注:A.Grayling,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oll Publishers Ltd.,1997,P.2.)“哲学逻辑是哲学,尽管是充满逻辑信息和对逻辑敏感的哲学,依然是哲学”。(注:A.Grayling,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ec,Blackwoll Publishers Ltd.,1997,P.3.)书中讨论的题目是:命题、分析性、必然性、存在、同一性、真、意义和所指。选择这些内容并把它们称为哲学逻辑,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哲学逻辑”标明它们是相互联系的;第二,“哲学逻辑”标明它们在所有严肃的哲学讨论中的核心地位;第三,“哲学逻辑”反映出自19世纪后期以来逻辑学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格雷林说得非常明确,哲学逻辑是哲学。但是,既然不是逻辑,也不是关于逻辑的,为什么要叫哲学逻辑呢?“充满逻辑信息”和“对逻辑敏感”是非常不清楚的表达,以此我们无法理解哲学逻辑是什么。从他所选择的内容看,我们很难相信这些是哲学逻辑所专门研究的内容,实际上,说它们是语言哲学研究的内容可能会更合适。格雷林在书中非常强调逻辑的重要性和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从他提供的理由来看,我们很难理解它们就应该属于哲学逻辑。具体地说,无论这些内容是不是相互联系,在哲学讨论中有多么重要,即使不叫哲学逻辑又有何妨?至于说为了强调逻辑的作用而叫哲学逻辑,难道不是有些牵强吗? 在格雷林的论述中,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是有区别的。他认为,思考逻辑会使人们一定要提出一些哲学问题,比如蕴涵问题、列文海姆-司寇伦定理的意义、量词理论的范围和限度、逻辑和集合论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属于逻辑哲学研究的范围,但是这些问题的研究会导致更具有一般性的基本而重要的问题。这时,研究的范围就超出逻辑领域,涉及到语言和思想的性质,世界的结构和内容等问题。这时就成为哲学逻辑研究。因此可以说,格雷林知道而且承认有关于逻辑或与逻辑有关的哲学研究,但是他所说的哲学逻辑并不是这样的研究,而是一种更为广泛的哲学研究。只是他在这里比较强调逻辑的重要性。 1989年,恩格尔(P.Engel)出版了法文本专著《真之标准》,副标题是“逻辑哲学导论”。1991年,该书被译成英文出版。恩格尔认为,“哲学逻辑”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词,涵盖许多不同种类的问题和研究类型。逻辑是关于依形式而有效的推理的理论。逻辑哲学则是与逻辑有关的东西。狭义地理解,逻辑哲学表示一系列与逻辑的方法论有关的问题,这就是对逻辑学家所使用的概念和方法进行分析。但是,这样说依然含糊。如果逻辑哲学是一门专门的学科,那么在探讨一个具体的问题时,逻辑与哲学的分界线在哪里呢?即使在有了现代逻辑的今天,以技术手段来进行这样的区分似乎也是不够的,因为“许多显然是‘纯技术’的问题能够具有哲学兴趣,而逻辑论证和哲学论证的区别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的”。(注:P.Engel,The Norm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2.) 此外,恩格尔认为,逻辑哲学的含糊性也与哲学逻辑有关。他不赞成哲学逻辑的说法。他认为,现在一般所说的“哲学逻辑”非常强烈地具有弗雷格-罗素的遗产的性质。哲学逻辑被看作是语言哲学的继续,并且是使用逻辑作工具来对语言进行分析。哲学逻辑一般有形式和非形式的区别。从非形式的角度来探讨哲学逻辑,一般会把问题局限在基础逻辑的范围之内;而从形式的角度来探讨哲学逻辑,一般会把问题局限在非经典逻辑的范围之内。这样,哲学逻辑研究最终会限制逻辑所能产生的与哲学相关的问题的范围。因此,无论如何,“逻辑哲学不应该划归为哲学逻辑”。(注:P.Engel,The Norm 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5.)恩格尔明确地说,他“不相信有‘哲学逻辑’这样一个学科。但是,同样也没有‘逻辑哲学’,如果它意味着一个有明确规定和明确限定的论题、概念和方法的领域。若是由于缺少更好的术语,因而仍然想用这个说法来表示某种研究,那么就应该记住,逻辑哲学不是逻辑的一部分。它也不是关于逻辑的,如果这意味着它仅仅探讨属于逻辑的问题和概念。它完全是哲学!”(注:P.Engel,The Norm 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7.) 值得注意的是,恩格尔同样谈到语言哲学。他认为逻辑哲学是与语言哲学不同的东西,但是他要遵循当代大多数人的做法,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看待逻辑哲学的问题。为此,他提出三种分析层次。第一层次是语义分析,这主要是在分析句子的结构或逻辑形式的基础上,分析形式语言中句子的真和所指的条件。第二层次是分析第一层次上使用的理论概念,比如意义、真、所指、结构、逻辑形式等等。在第三层次会产生一些关于这样一种一般性意义理论的后果的问题,比如什么是逻辑真、逻辑真句子如何获得它们的意义、它们关于世界有任何表达吗、逻辑根本就是关于真的问题吗,等等。 从恩格尔的论述不难看出,他关于逻辑哲学的设想,与语言哲学差不了太多。而且,他开诚布公地承认,他关于逻辑哲学的构想受到了今天人们比较熟悉的语言哲学的构想的影响,而这样的语言哲学构想主要是由于戴维森和达米特的著作。戴维森和达米特关于语言哲学的核心思想是意义理论。因此,我们不能不问:逻辑哲学能够等同于意义理论吗?或者说,逻辑哲学能够等同于以意义理论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吗? 在2001年出版的《哲学逻辑》一书中,戈布尔认为,逻辑为哲学提供支持,哲学为逻辑提供营养,二者结合,“结果就是哲学逻辑”,“哲学逻辑可以很容易被看作用于哲学的逻辑”(注:L.Goble,The Blackwell Guide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ell Publisher Ltd.,2001,P.1.)。在他的论述中,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是有区别的。前者发展哲学研究中一些核心概念的形式系统和结构,如模态逻辑、认知逻辑、时态逻辑等等,后者研究与逻辑命题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立场相关的问题,如什么是逻辑常项,什么是逻辑真的本质,以致“什么是逻辑”等等这样的问题。他希望可以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区别开来,但认为哲学逻辑、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这些领域相互交织,因而“试图确立它们之间的实在界限会是错误的”(注:L.Goble,The Blackwell Guide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ell Publisher Ltd.,2001,P.2.)。 综上所述,虽然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在使用中似乎不加区别,但是不少人还是认为应该把它们区别开来,尽管他们区别的理由各不相同,而且一般也承认明确的区别不易做到。 四 国内的一些看法 近年来国内出版了一些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方面的论著,对哲学逻辑一般有比较明确的看法,认为“哲学逻辑方面的分支一般都以命题逻辑、谓词逻辑为基础,与传统哲学中的概念、范畴和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哲学逻辑“是各种非经典逻辑分支的统称”(注:张清宇等:《哲学逻辑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第Ⅲ页。)。这样的看法也得到比较普遍的支持。(注:例如,参见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3页。)但是对于逻辑哲学的看法,即存在一些差异。 张尚水认为,“从负面的意义来说,逻辑哲学不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不是哲学的一个流派,粗略地说,逻辑哲学是一些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对逻辑科学的哲学问题的探讨和发表的一些哲学看法。用哲学术语来表示,逻辑哲学就是对于逻辑的哲学反思”(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1页。)。基于这样的看法,也就是说,由于逻辑哲学不是哲学的分支学科或流派,他明确地认为“也没有逻辑哲学家,至少现在还没有专门研究逻辑哲学而可以名家的学者”(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29页。)。陈波也认为,“逻辑哲学作为一个学科仍不十分成熟,讨论、争辩得很热烈,但各种问题尚无定论,自身也尚未成为一个严整的知识体系”(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0页。)。尽管如此,他认为在这领域里仍然可以“有所作为”(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0页。)。他明确提出,“逻辑哲学力图揭示隐藏在各种具体逻辑理论背后的基础假定、背景预设或前提条件,并质疑和拷问它们的合理性根据以及做其他选择的可能性”。(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页。) 就逻辑哲学研究的内容而言,张尚水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关于逻辑这门科学的一些哲学问题:逻辑的对象和范围、逻辑真理的性质、逻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等。比如什么是逻辑?人们一般都承认一阶逻辑是逻辑。但是,二阶逻辑是不是逻辑?集合论是不是逻辑?模态逻辑是不是逻辑?以模态逻辑为基础而发展的众多逻辑理论是不是逻辑?其次是逻辑研究自身提出的哲学问题。比如一阶逻辑刻画了命题联结词和量词,那么对命题联结词和量词的涵义应该如何理解?具体地说,比如“A→B”是不是刻画了“如果……,则……”?在什么意义上刻画了“如果……,则……”?最后是元逻辑研究中提出的哲学问题。比如在元逻辑研究中,什么方法可以使用,什么方法不可以使用?等等。 张尚水的描述基本上是按照现代逻辑的特征进行的。一阶逻辑是基础,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现代逻辑众多的系统群,也形成了现代逻辑庞大的知识体系。一阶逻辑自身有明显而独特的性质,与其他逻辑,比如二阶逻辑、模态逻辑等等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乃是自然的。现代逻辑采用形式语言来刻画逻辑常项,自然会涉及这样的语言及其刻画与自然语言中相应的东西的关系。因此讨论这样的问题也是自然的。现代逻辑显著的特点之一是可以进行元逻辑研究,即对形式系统本身进行研究,比如一个形式系统是不是可靠,有多强?因此这里涉及一些十分有意思而深刻的哲学问题,当然可以进行探讨。张尚水的这些说明十分明确,也容易理解。至于说它们是不是十分系统,是否基本或完全体现了逻辑哲学这门学科的特征和性质,则可以讨论。由于他认为逻辑哲学作为一门学科不太成熟,而且明确地说,他想通过这样的说明使人们“对逻辑哲学可以有一个粗浅的理解”(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29页。),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从体系的角度去理解他的论述。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大致可以体会出什么是逻辑哲学。 陈波也认为逻辑哲学的研究涉及三类问题。第一类是关于逻辑科学整体的哲学分析;第二类是从逻辑系统内部提出,但在传统哲学中有深厚背景的问题;第三类是对逻辑和哲学的基本概念的精细分析。从具体的论述来看,第一类内容涵盖了张尚水所说的第一和第三方面的问题,第三类内容远远超出张尚水所说的第二方面的问题,第二类内容则是张尚水根本没有提及的。陈波的做法与张尚水有一个根本区别,他在论述逻辑哲学问题的时候是有体系考虑的,(注:陈波曾说:“逻辑哲学不是一些零碎知道的机械堆砌,而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内容构成的知道整体。”(陈波:《逻辑哲学引论》,人民出版社,1990,第10-11页)他在那里提出逻辑哲学至少要涉及12个重要论题,讨论了其中8个,明显表达了一种体系的考虑。在2000年出版的《逻辑哲学导论》中,他改变了这样的说法,认为逻辑哲学学科尚不成熟。他讨论了10个问题,除“是”的研究外,基本上仍然属于10年前所谈的范围。从他关于逻辑哲学的论述以及“有所作为”的表达,可以认为他仍然有体系方面的考虑。)因此他所说的这些就值得我们予以思考。由于他与张尚水的区别主要在第二类和第三类问题上,因此我们简要地考虑这两类问题。 陈波对第三类问题是这样描述的:“第三,对于逻辑和哲学的基本概念的精细分析,这些概念包括:名称和摹状词,语句、命题、陈述、判断,命题形式和命题态度,命题联结词的意义,主词和谓词,量词和本体论承诺,意义、指称、谓述、用法和证实,存在与同一,意义、真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逻辑、思维与理性,等等。词类分析的目的在于给逻辑研究提供基础框架,或赖以出发的基本假定。”(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17页。) 这些概念有的是逻辑概念,比如命题联结词、量词;有的既是逻辑概念又是哲学概念,比如摹状词、命题形式和命题态度;有的仅仅是哲学概念,比如本体论承诺、意义、指称、谓述、用法与证实、意义、实在论、反实在论、思维、理性等等。也就是说,这些概念完全超出了逻辑的范围。逻辑显然不会研究超出自己范围的东西,因此逻辑不会研究这些概念。问题是:逻辑哲学会不会研究这些概念?由于这些概念与逻辑没有关系,研究这些概念会不会给逻辑研究提供基础框架或赖以出发的基本假定。 关于第二类问题,陈波认为“最典型的是归纳逻辑中的休谟问题,它本质上是涉及人们能不能达到关于这个世界的普遍必然知识的问题,因此它归根结底涉及人类的认识能力及其限度,世界是否可知这样一些重大的哲学问题”(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页。)。因此他在书中也设立专章讨论了这个问题。休谟问题不仅在哲学史上而且在现代哲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个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归纳问题究竟是不是逻辑哲学问题却值得思考。即使不深入探讨归纳本身的性质,仅从陈波对逻辑哲学的说明来看也是有问题的。他认为,并非“逻辑哲学古已有之”,“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哲学学科,它是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产物”(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2页。)。根据这种看法,休谟问题显然不应该属于逻辑哲学,因为休谟问题早在现代逻辑产生以前就出现了;而且,就归纳问题本身来说,也不是逻辑系统自身提出来的。所以,第二类问题这样的研究范围,是不是逻辑哲学,显然是有问题的。 周北海认为,模态谓词逻辑涉及三类问题:第一类是形式问题,包括形式表达式及其关系和形式语义;第二类是形式与实际对象的问题,实际对象指直观对象、直观语义或直观背景;第三类是实际对象本身的问题,如实际对象的存在性,它们本身具有什么性质等等。第一类是逻辑问题,第二类是理论问题,第三类是哲学问题。“第三类问题看起来已与形式无关,只是我们所面对的外在世界的某些一般性问题,即哲学问题。但是,既然是对象的问题,而这里的对象又总是某些形式的对象,所以这里的哲学问题仍与逻辑有关,属逻辑哲学问题”(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他还认为“逻辑哲学问题并不仅仅限于对象,还应包括逻辑对哲学的作用等”(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前者为“前前逻辑问题”,后者为“后后逻辑问题”。“对于逻辑学来说,哲学的复杂性、重要性以及魅力大概都在这里:在人们认识、研究逻辑的总体思想和方法上,它既是前前的,又是后后的,既是起点,又是终点,起点和终点在这里被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 与张尚水和陈波不同,周北海不是在专门探讨逻辑哲学,而是在论述模态谓词逻辑所涉及的各种问题时谈到逻辑哲学问题,因此他没有过多地论证。但是在他的论述中,有两点是显然的。第一,他在逻辑研究的问题本身区分出三类,由此得出逻辑问题与逻辑哲学问题的区别。逻辑问题是形式方面的问题,逻辑哲学问题是对象方面的问题。这里的区别是,逻辑哲学的问题与形式无关,因此与逻辑问题不同。但是,逻辑哲学所讨论的对象总是一些形式的对象,因此这里的哲学问题又与逻辑相关。第二,他区分出两类逻辑哲学问题,一类与逻辑理论有关,影响到逻辑理论问题的形成与解决。另一类与哲学有关,涉及逻辑对哲学的作用。而且,前一类问题也就是在逻辑研究本身区别出来的第三类问题。 周北海的区别是清楚的,意思也是明白的,但是却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形式对象的问题毫无疑问是哲学问题。然而,逻辑哲学是否仅仅考虑形式对象是不是存在?如果真是这样,问题似乎简单许多。但是我们前面介绍过的那些关于逻辑哲学的论述显然都不是这样。比如,什么是命题?什么是推理?一个命题是真的是什么意思?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关于对象是否存在的思考。此外,说明这样的问题,大致会涉及逻辑理论问题与逻辑哲学问题的区别。因此也可以问,这两类问题能不能区别清楚?另一方面,逻辑在哲学中的作用无疑是通过逻辑在哲学中的应用体现出来的。然而,如果逻辑哲学包括逻辑对哲学的作用,探讨的东西就会非常宽泛,大概很难确定出探讨的范围;而且这里也会涉及到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就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言,我们能说它是逻辑哲学的问题吗? 以上我们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逻辑哲学这一术语的一些用法,着重介绍了有关逻辑哲学研究的一些主要观点,进行了一些分析和讨论,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最后仅指出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赞同区别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做法;第二,我们对以上观点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仅仅表明从明确学科界限的角度说,逻辑哲学还存在不少问题;第三,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的研究发展势头良好,鉴于它们与哲学研究关系密切,应该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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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节能灯与普通白炽灯相比优势十分明显,但含汞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为此,在照明行业业内有一个标准,每只节能灯的含汞量必须控制在5毫克以下,目前一只普通节能灯实际含汞量平均约0.5毫克,少数品牌产品可达0.25毫克左右,当1毫克汞渗入地下,可造成大约360吨水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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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联合主办的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国际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正在制定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路线图,计划分期逐步淘汰不同型号的白炽灯,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采用低汞、固汞技术以及清洁生产工艺的优质、环保的高效照明产品。要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开展废旧灯管回收处理试点,建立废旧灯管回收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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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或谓宗教与政治不同物,是以二者不可参互合论。然自来史实所昭示,宗教与政治终不能无所关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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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们知道,近代以来,在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中国曾经以日为师;我们也知道,在现代汉语里面,有很多的日语"外来词"。但很多人不知道,很多所谓借自日语的"外来词",实际上是近代以来汉语里出现的"新词"。这些"新词",随着日本为了吸收西洋文明而有系统地引进中文书刊和辞书,进入日语。后来又被中国留日学生原封不动地带回中国。我相信,陈力卫教授这篇文章会给大家很多启发,让我们去深入思考近代以来中日之间的知识互动与文化交流。【一】中日同形词为什么那么多?不管是日本人学汉语,还是中国人学日语,都会发现两国之间有很多词词形相同,而且意思也一样。这种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呢?从历史上来看,大家知道,中国有着光辉灿烂古代文明,在其影响下,周围的朝鲜半岛、日本及越南都接受了汉字、汉语,形成了一个我们常说的汉字文化圈。17世纪以前,一直是中华文明向其它周边国家扩散,是这一文化圈的文明的主要发源地。所以,近代以前,是日语从中文里大量借用了汉语词而已。诸如"料理、写真、丈夫"等词现在虽然已与中文词义相去甚远,但仍可以解释为词义演变的结果。而近代以后,一般则认为是中文从日语里吸收了大量的新词,诸如"象征、科学、美学、美术、哲学"等。这类词因为在时间上距离我们现在并不远,所以词形和词义中日文完全一致。通过这样的一来一往相互借用便在各自的语言里形成了所谓的中日同形词。对于这一现象,从两千多年的中日交流史上来看,当然是近代以前日文吸收汉语的成份要多得多。早在奈良至平安初期(8-9世纪),日本盛行汉诗汉文,《日本书纪》《怀风藻》《凌云集》都是用中文写成的作品,特别是平安初期鲜有用日文写的作品,连日本文学史上也不得不称之为"国风黑暗时代"。这反过来说就是全面接受中国文化的时期,汉语的词汇也必然成为日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17世纪以后,在欧州又出现了另一个"近代文明",它也开始向这个汉字文化圈渗透,利玛窦等早期传教士们留下了许多中文著作以介绍西方的天文地理等。进入19世纪后,中国首先被西洋列强打开门户,各种西方知识开始在中国传播。另一方面,日本也早在18世纪就以"兰学"(荷兰学)的形式开始汲取西洋文明。进入19世纪后,日本看到邻国中国在鸦片战争(1840)的失败,倍感危机,又在美国的"黑船袭来"的状况下,不得不积极主动地收集有关西洋的情报。这时候,用中文写成的西学新书和英华字典之类便成了加快西洋理解的一个便捷的手段。于是,一直到明治十年(1878)左右,通过有系统地、大量引进中文的书刊和辞书等,确立了一条经由中国吸收西洋文明的渠道。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明治维新以后,还有日本独自直接从西洋导入近代文明的步骤,即努力创造新词来对应新概念。这种双管齐下积极而又主动地"拿来"西方文明,使之迅速地加入到近代国家的行列中去。随后,便是我们知道的甲午战争后亚洲各国特别是中国和韩国开始以日本为榜样,派遣大量的留学生去日本学习,他们把日语中使用的这些新词又原封不动地带回本国,加以普及和使用,形成了汉字文化圈中的知识共有。将以上日语与中文的关系,从词汇的交流史上来看可以整理归纳成以下四种情况:1.近代以前进入日语的中文词2.近代以后日本经由中国渠道来接受西洋知识3.日本直接吸收西洋的知识4.新词向中国及亚洲各国的扩散前两种情况可以视为由中文进入日语的汉语词,如果仅限于近代的话,我们在这里就不去详论第一种情况;3则可以看做是日本的创造和改造的新词;而4正是人们爱议论的话题:近代的中国是如何接受这些来自日本的新词、新概念的。我们下面就此分别道来。【二】由中文进入日语的新词前面说过,通过中文的书籍和英华字典来汲取西方知识是日本近代化进程中的捷径之一,这是因为日本知识分子一般都通汉文,而当时能直接读懂英文的人又少,魏源的《海国图志》、传教士等用中文写成的介绍西方文化历史地理知识的书籍便成了他们的必读之作。于是乎,从这些书籍中了解西方,并且将书中用来表现新概念的汉语词汇直接就可以用于日语中了。西学新书在日本的传播,据其影响作用和时代大致可分为三期。第一期是从16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初期,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以利马窦为首,来到中国的天主教传教士们留下的著作。其内容广涉宗教、天文、地理、算数等各个方面,主要的代表作有《几何原本》《职方外纪》《天主実义》等等。像"地球、几何、对数、显微镜"等词多是伴随着这些著作传入日语中的。第二期是从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来到中国的1807年到19世纪末为止,该时期的西学新书较之第一期内容更为广泛,甚至出现了特定领域的专业书。如从《博物新编》(1855)中可找出下列我们认为具有近代特征的词汇:气压 差异 流动 牵引 汽车 电气 蒸气 机器 轨道 幻影 货物 电机 航海 隧道 工程第三期则是清廷于1862年设立同文馆等翻译机构以后,该时期虽说年代上与第2期有重合,但由于是在清廷主导下有计划进行的、由外国人和中国人共同进行的翻译事业,故在性质上与前二期大不相同。著名的译书有《万国公法》《格物入门》《三角数理》《化学鉴原》《地学浅释》等,当时日本外务省官员柳原前光曾将江南制造局所译的书籍十数种购回日本,用作教科书和同类学科书籍翻译时的参考。这一事实也反映出该时期的中文新词曾系统地流入到日本。如《地学浅释》(1871)卷一中我们可找出以下词汇来:地球 地质 沉积 火山灰 深海 重力 消化 石质 斜度 时代 流动 "沉积、石质、斜度、火山灰"等地学术语自不必言,像"时代、流动"等一般用语也已相当多见了。日本对这些书籍都进行了翻刻,据调查仅19世纪出版的汉译西书就有155种被日本人翻刻利用,通过加注释、加日文翻译解释等程序后,其中的"汉语"词便也随之直接地借用到日语里去了。由此可见,西学新书在日本的利用不仅是通过中国渠道吸收西洋知识的一条途径,而且给日语语汇里灌输了近代概念的新鲜血液。19世纪的英华字典更能为我们展示当时的英汉对译以及近代新词的形成情况,而且在中国出版而后传到日本的英华字典也为数不少。其中与日本近代新词的形成关系深远的有5种,我们在这里按年代可以举出其英汉对译的新词来∶①马礼逊(R.Morrison):A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ART Ⅲ1822使徒 审判法律 医学 自然的 新闻 精神 単位/行为 言语②卫三畏(W.Williams): 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 in Court Dialect 1844内阁 选举 新闻纸/文法 领事③麦都思(W.H.Medhurst):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47~1848知识 干事 物质 偶然 教养 天主/小说 本质④罗存德(W.Lobscheid): English and Chinese tionary, with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 1866~1869蛋白质 银行 幻想、想象 保险 文学 元帅 原理 右翼 法则/恋爱 读者⑤卢公明(J.Doolittle): 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1872电报、电池、光线、分子、地质论、物理、动力/光学、国会、函数、微分学关于马礼逊的辞典,日本很早就有使用它的文字记载,也留下了部分手抄稿。其它几种或是全文照抄下来,或是在日本重新翻刻,尤其是罗存德的英华字典在19世纪末曾被数次翻刻,一直到20世纪初还在出版利用。为什么英华字典在日本那么受欢迎呢?一是因为第一本英和辞典要等到1862年才出版;二是因为后来的英和辞典里大量采用了英华字典的译词。因此围绕这些辞书,我们想了解的是,当时究竟有多少新词融入到日语中去;并且在和刻过程中,为了尽快与日语磨合,编著者们采取了怎样的态度进行了怎样的改编。上述汉语新词都是作为英语概念的对译出现在英华字典里的。所以迄今为止好多被认为是从日本进来的词实际上早就存在于英华字典中或西学新书里了。这一事实在中国国内的汉语研究领域内恐怕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比如《汉语大辞典》从不利用这批材料来佐证词义;高名凯等所编《汉语外来词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中收录的800余条来自日语的词中,实际上有很多出现在我们上述①~⑤英华字典词例中(/前的词),如果再对西学新书进行全面调查,就会发现有更多的新词实际上已在中文的语料中使用,以此足以修订许多来源于日语词的看法。"/"后面的词汇在日本也经常被认作明治时期的译词,其实也是由中文汉语进入到日语中的词汇,在此列出,以便对照。【三】日本人的新词创造和改造当然,日本人有其独自接受西洋学的历史,从18世纪开始吸收兰学文化,到19世纪向英学方向转换,都伴随着大量的翻译活动,从中也促使不少译词的产生。1774年出版的《解体新书》是由荷兰语翻译过来的外科解剖书,它是考察日本人独自创作汉语译词的绝好资料,比如通过此书的翻译产生了"十二指肠、软骨、盲肠"等名词。再看嘉永二年(1849)出版的《炮术语选》,可以发现从荷兰语翻译时的对译方式:ワルムテストフ温素、シュールストフ酸素、リグトストフ光素、等词都是在基本结构"ストフ=素"的概念上逐个配置了相对应的汉字形成的。进入明治以后人们开始尝试对概念的直接对译,其过程不一而足。从西周、津田真道、福泽谕吉、中村正直、井上哲次郎等明治知识分子留下来的翻译或笔记当中可以窥见他们为找到一个合适译词煞费苦心的样子。比如"哲学"一词,对应Philosophy,西周一开始联系中国宋明理学所讲的"希贤、希圣"提出"希圣学"或"希哲学"的方案,后来又将"希哲学"的"希"字去掉简化为"哲学"。再比如"人格"一词,是井上哲次郎被某伦理学教授请教Personality的译词时提议的,后来便流传开来了。据说此前西周曾把它译作"自身之情"。此外,利用古代汉语翻译外来概念也是一种方法,《哲学字汇》著者井上哲次郎对此作过介绍,并在汉语译词上都注明了出典。比如,Motive动机(列子天瑞篇云、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注、机者群有始动之所宗云云、今取其字而不取其义)(《哲学字汇》第三版)像这种译词的产生方式曾经获得过很高的评价,但是通过调查井上的亲笔稿本可以发现,大多是译词成立在先,而出典是后加的,所以也可以认为他是为了实证译词的妥当合理性而添加了古代汉语的用例。《哲学字汇》(1881)中能见到的,类似"抽象、范畴、绝对、相对"等词汇属于日本独自发明的译词,这一类词在哲学、思想、社会各领域内逐渐增殖,表示抽象概念的译词越来越丰富。并且,随着概念的分类精细化,像"人格、人生观、世界观、美学、幻觉、个性、错觉、性能、感性"等日本独自发明的译词开始出现在英和词典中。"观、学、性、觉"等接尾词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语汇的制造能力。另外,正如从"感觉"一词可以区分出"幻觉、错觉、感性"等近义词一样,意思区分的严密化也能促使译词的产生。作为近代语比较容易确定的一个根据是意思的差异。有很多具有明显的时代差别,像中国古典中使用的"文化""经济"分别意指"以文教化""经世济民",而日语中它们一旦作为外来英语概念的culture与economy的对应译词固定下来后,就很难望文生义地解释了。另外像"印象、对象、现象、观念、存在"等不少来自于汉译佛典的词汇,作为古汉语的用法和近代日语中的用法无论在语义、文体、时代性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越大,就越能体现出在日文环境中的近代意义来。比如"印象"一词原用于佛教用语中,而实际上明治七年五月的《明六杂志》第八号登载的箕作秋坪的"教育谈"中开始作为近代意义出现。明治十四年的《哲学字汇》第一次把它固定为Impression译词,后来的《普通术语辞汇》(1905)则在"印象"之外还以形容词的形式收录了"印象的"一词,成为日后"印象派""印象主义"等概念产生的土壤。可以确定地说,明治时期的日本知识分子并不是在外来概念涌入时才临阵磨枪似的从大量的汉文书籍中找出适当的汉语来的,他们头脑中的汉语词汇,无庸说是自近世后期到近代之间随着汉籍的流传普及,熟读中国古典并在日本汉文、日语文章中活用的结果。比如安政六年(1858)盐谷世弘着的《隔鞾论》中就出现了与近代概念无关的"政治、宣言、文明、组织"等"汉语词",而"文化"一词的用法与明治初期之前的译词也并无太大的关联。自明治中叶以降,经由中文汉语进入日语的译词逐渐减少后,在日本土生土长出很多新词来。若按时代和领域对其形成进行考察,不难发现在明治大正时期之前产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用语明显较多,以后伴随着日本的技术革新,理工科用语的新词剧增。像《大言海》(昭和七~十)收录的词尾带"~素"表示元素的二字词条仅十二个("平素"等常用语除外)。珪素、水素、要素、臭素、色素、窒素、砒素、元素、酸素、炭素、沃素而一九九五年的《大辞林》中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十二个。酵素、同素、硼素、尿素、画素、毒素、酪素、热素、弗素、茶素、音素、燃素如果再加上"血清素、红藻素"等三字词条或"酸化窒素"等四字词甚至五字词,那么新词的总体数量将显得十分庞大了。这种现象在人文科学用语中同样存在。从昭和九年的《新语新知识附常识辞典》(大日本雄弁会讲谈社)摘出下列新语来看,由三字以上构成的新词显然要比二字构成的词汇多得多。如:座谈会营业中生命线主题歌肺活量陪审员扁平足公证人再教育英雄主义阶级意识军国主义最后通牒三角关系变态心理报告文学浪漫主义此外,像上述这些在明治以后形成的新词汇,还有很多作为日中共同拥有的同形语被吸收入中文汉语中。三字以上构成的词汇比较带有说明性,也容易被中文汉语所吸收。【四】由日语进到中文里的新词前面提到日语的近代新词先是通过中国的西学新书和英华字典由中国流入到日本的。而后期的则主要是由日本流向中国。这一循环正是近代以后中日同形词增多的最大原因。这里我们先看看日语新词是通过哪些媒介传入中文的。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在1902年以后、中国留学生对日本书籍的翻译呈现出一个新的高潮,日本新词也随之涌现。特别是在中国编辑的英华字典反过来开始利用日本编的英和辞典作为主要参考书,如:《英华合解辞汇》(1915)的例言里有这样一段话:"吾国通行之英汉字书非由英文本直译、即由和文本改纂",这就是说当时中国编的英华字典多从"和文本"改纂而来。再如,中国的《德华大字典》(1920)的编撰也是参考了六本日本的独和辞书而成的:《独和字典大全》《独和新辞书》《独和大字典》《独和法律新辞典》《独和兵语辞书》。实际上,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1950年代初为止,通过这一渠道,日本的新词以迅猛的势头进入到中文里来了。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中文词汇的现代词义的形成与日语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再比如,20世纪初的这两本中国出版的英华辞典已经开始书收录日本造的新词了。⑥マーチン狄考文(C.W.Mateer):TECHNICAL TERMS ENGLISH AND CHINESE 1904序1902形而上学、哲学、腺、卫生学、物理学、科学、动产、真理⑦商务印书馆英华新字典SECOND EDITION 1906序1904目的、信托、发明、经济学、革命、主义、商标、发行新词的传入一般都是通过辞书、报纸、杂志、教科书等,但新词表也是重要的媒介之一。起初人们并没有特别认识到某些词是从日本借用的,只是将之笼统称为"新名词"。留日学生编纂的《新尔雅》(1903)是最早的新词表之一,为新词的普及做出了贡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传教士们编写的新词表。TECHNICAL TERMS初版1904把Communism译作"有无相通",1910版则改译为"共产主义"。再比如初版为"Society人世",而1910版则为"社会"。日本国字的"腺"也是出现在1904年版的。新词在中国的普及,报刊杂志及留日的著名知识界人士,如:章炳麟、梁启超、孙文、鲁迅的文章所起的作用极大。在日留学生办的《清议报》更是语词交流的一个重要数据。还有对中国社会产生极大影响的《共产党宣言》因为也是从日文直接翻译过来的,所以,不光是语词问题,整个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也是来自日本的。实际上,由日本进入中国的新词还有一些是日语固有词的汉字表记,如:"取缔、组合、立场、入口、出口、广场、打消、引渡、场合、见习"等,也有用汉字音译的外来词:"瓦斯、倶乐部、淋巴、浪漫、混凝土"等。还有"瓩、竰、糎"等日本独自创造的国字也一同为中文所吸收,当然现在有些已被其它词所代替。面对大量的日本新词的涌入,中国人自己的民族意识有点受不了,早在当时就有人举出中国本源说来强调新词和中文古典的关系。如:民国七年(1918)的《新名词训纂》(周商夫编)里收有"出张、裁可、商标、目的、时计"等词,但其训释很是牵强。如"出张"一词,用《周礼》的例子来关连。"出张",《周礼》天官掌次。掌凡邦之张事。《汉书王尊传》供张如法。按日本以因公出外曰出张。供张之所曰出张所。这种做法后来又被《王云五新词典》(1943)所継承。它给几乎所有的新词都找出一个汉籍出典,把很多与近代的意味无关的词,都纳入到中国由来的框架之中。正是因为这类词兼有中文固有的意思和日本新来的意思,所以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总被新旧两义所搅扰,感到困惑。并在思想上、文化上对之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有关"革命""哲学""经济""社会"等词,当时的思想家章太炎、梁启超、王国维都有过议论(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179页、中华书局、1979年。"释革"《饮冰室合集·文集一》中华书局、1989年。王国维"哲学辨惑"《教育世界》55号、1903年7月、《王国维文集》第3巻、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当然,中国自己也独自翻译了很多新词,社会为"群"、进化论为"天演论"等。严复的翻译用全新的词的组合来翻译新概念,在回避误解和词义混乱上有其独特的贡献。而来自日本的新词新概念由于采用古代汉语的词形较多,虽然伴随着一定程度的词义上的混乱,却逐步浸透新概念,最终为中国社会所接受。【五】亚洲共识的平台---现代化进程的知识共有以上我们看出,亚洲的现代化的进程是通过这种语词的交流得以实现的。初期是中国领先,日本从中吸收了大量的西学情报和概念,而后期则是日本创新的多,发自日本的近代化在语词方面得以完善和扩充,然后再传到中国和周辺的朝鲜半岛及越南等地。由此,在东亚形成了一个有关近代化的知识共同体,在接受和理解西方的新概念、新思想时可以相互沟通,为各国的现代化的进程和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日本的报刊杂志在谈到近代新名词时,一般是朝两个方面来解释这一现象的:一是说明治时期的知识分子具备汉文的素养,在充分把握了外来的概念后,创造出了最为贴切的译词;二是说这些词不仅是日语中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概念,而且影响到中国、朝鲜半岛成为东亚各国的同形同义词。照这种说法推导下去,似乎给人们的印象是近代新词都是从日本流向中国的。中国方面也是不加批评地照搬此说,以至于像滚雪球一样,这种说法愈演愈烈,快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了。但通过上述的验证就会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面有许多误解和臆说。而其中最大的一点是完全忽视了由中文直接进入日语的大量新词。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类近代新词分为三类来看的:a由中文进入日语的新词:电气、电报、电信、铁道、工业、银行、保险、医学、化学、直径、风琴b用中文的古典词来对译外来概念演说、主义、经济、社会、文学、文明、教育、艺术、思想、自由、交通、流行、革命c日本人独自创新的汉语词电话、商业、情报、象征、科学、美学、美术、哲学、心理学、地理学、天文学、客观很明显,在日本,一般人完全忽视了第一种a可能性,而报刊媒体又只是基于第三种c的事实,再将b加以扩大解释,便导致了一边倒的结果。这种误导不光停留在一种文化现象上,而是混淆了一些语言问题。比如,第一种a类可以按汉语构词法分析并得出相应的意义;而第二种b类则容易受古代汉语的影响,以致新旧词义之间摇摆很大;第三种c里,有些无法按构词法分析的词,只能是囫囵吞枣地将其词义与形态"约定成俗"而已。总之,围绕着近代新词展开的各种议论,实际上都是关注着近代化进程中如何接收西方概念的问题。中国在19世纪初期被西方打开门户后所界定的对译词,通过词典和书籍为日本所利用。而后日本独自地吸收和创造的新词又在甲午战争以后通过留学生的翻译传到中国。这样一来,中日双方在近代新词上便形成了大量的同形同义词,而且这部分词同时也传到朝鲜半岛和越南等东亚各国,构成了整个东亚的一种近代概念的共识。从这一意义上说,中日近代的语词交流不光是丰富和发展和中日两国的文化交流,而且也成了一份亚洲共同的财富。 陈力卫(日本目白大学外国语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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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拉沃热·齐泽克在《伦敦书评》第31卷第22期(2009年11月19日)发表文章,对柏林墙倒塌20年后的国际思潮变化进行了评论,认为某些前社会主义国家中新近出现的对过去的好日子的缅怀和另外一些国家中出现的反共思潮都是对现实不满的反应,不过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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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在着大量感染状况不一致的配偶,从公开数据中无法获知这些配偶的数量,但这些配偶是艾滋病感染的高风险人群。由于我国已报告的感染者数量只是冰山一角,尚未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面临着更大的感染风险。在婚有配偶、有固定性伴侣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包括既往采供血者、血液用品使用者、性工作者、性消费者、静脉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并通过无保护的性行为,将艾滋病传给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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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6年上半年,新疆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报告人数为18206人,同时估计全区约有近6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8%的新疆感染者集中在伊犁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77%是由于静脉注射吸毒(IDU)感染。截至2010年9月底,新疆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32532例,其中病人5651例,报告感染人数位居全国第五,性传播成为感染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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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张和平教授谈上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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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欢迎冯教授来访。我们希望就以下几个题目,同教授作一次书面访谈。首先,您怎样看《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特别为中国而言? 冯象:希伯来《圣经》、希腊语次经与《新约》的经典性,是早已为历史所确认了的。因此一般所谓《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实指圣书的新老译本;就中国或华人世界而言,便是如何建立中文译本的经典性的问题。旧译略有成就,尤其是(新教)白话和合本,从一九一九年在上海问世至今,对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基督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不幸的是,和合本生不逢时,没赶上新文学运动,到了上世纪下半叶,读来便像是吃夹生饭了--旧白话同未成熟的欧化句式的夹生。加之传教士学识浅陋,译事粗疏,遂留下无数舛误、病语病句。所以八十年代开始,圣经公会就组织人力预备修订。今年九月,终于推出了新旧约全书的修订版。此前,教会业已出版了几种和合本的简写跟改写本(如现代本、新译本、新汉语本),对和合本多有订正。如今这些"新译本"有了圣经公会修订版的背书,就大大削弱了和合本的权威与合法性。然而,"新译本"并未获得教民的认同;依旧是生涩的文句,难以用于礼拜祈祷,改错亦不准确;好些地方,添个"的"字"和"字什么的,反而把和合本的风格改掉了。例如,《马太福音》5:3,和合本作"虚心的人有福了",明显误译,不通。新译本改作:"知道自己在属灵境界中是贫乏而且有需要的人是有福的"。竟把别人的诠释拿来,充当经文。这是目前中文(新教)"牧灵"译本所面临的一场潜在的危机。有鉴于此,我以为,修订和合本或许应当缓行(详见拙文《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轻易抛开一部成熟的"牧灵"译本,很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新教译本的效用,经典性更无从谈起了。拙译的目标与"牧灵"译本迥异,不是竞争关系。但我欢迎"牧灵"译本不可避免的"大量借用"(详见下文)。此次和合本修订版《摩西五经》部分对和合本的一些匡正,看得出是参考了拙译及我对和合本舛误的考释的,虽然还有众多的误译跟语病尚未割舍。 《周报》:宗教以外,从文学、语言学等学科的角度去翻译圣经,这进路能给宗教带来甚么益处? 冯象:文字是圣言的载体,传教离不开文学,谁能把它们分开?(新教)教会译经既然以改写/修订和合本为主,当务之急,便是培训译者班子,提高他们的中文水平。解放后,教会译经南迁香港,给改写/修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香港中小学的语文教育太浅了,而且往往不受重视。这对研读《圣经》和翻译人才的成长,都是极不利的。您可以读读和合本修订版的前言,短短几段话,就出了好几处错。比方说:"感谢众多主内同工和顾问们历年来的委身与辛劳"。这"委身"用得委实尴尬,难道"主内同工和顾问"参与修订工作,是迫不得已(见《现代汉语词典》"委身"条)?接着的一句,"靠赖"上帝的恩典,也是生造,难听;应换成"依靠"或"仰赖"。最奇怪的是末尾的祈愿,居然声称"献上这本圣经,求上帝使用,叫更多人归向他"。完全颠倒了教会同上帝(天主)的关系。教会修订和合本,是替信众和教外人士服务,因为和合本有毛病,洋泾浜中文,大家读不懂。上帝全知全能,要读和合本干什么?莫非人信教,加入用和合本的各个宗派,是由于上帝念懂了和合本不成?逻辑不通,简直匪夷所思。我怀疑,修订者想表达的意思是,"求上帝保佑"或"降恩",让更多的人阅读即"使用"修订版,并期盼教会藉此而发达。 《周报》:那么,您怎样看近期本港基督徒对您的译本的批评呢? 冯象:呵呵,圣经公会那几个"驻会学者",恐怕代表不了香港基督徒吧。所谓"批评",类似自戕,十分可怜、可悲。请注意,他们的逻辑是,只要拙译某处同法语圣城本旧版的英译(NJB)的译文或注释相近,无论是否常识、学界通说、译经惯例,也不管有无别的出处,抑或源于笔者自己的译文或用语,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定:"大量借用"NJB。可是,依照这荒谬的逻辑,圣经公会非得关门大吉。因为,自二〇〇四年拙译陆续发表以来,"驻会"们改写/修订和合本,只消超出和合本一个字,即可能落入我的译文、夹注和论著的内容文字范围,故而必然属于"大量借用而不注明"--而且是同一种文字即中文的直接"借用"。而之前、之后旁人相同或相近的译文、注释、论述,一律不许参考。这样一来,"驻会"们岂不都要失业?例如,《马太福音》2:11,"驻会"若想作注或评论,解释来自东方的三位智士(magoi,修订版:博学之士,化自和合本:博士,不妥)向婴儿耶稣献礼的象征意义,以及后世由礼品推想,智士为三人--他就必须注明是"借用"拙译的夹注,而不能以此说属于圣经学常识,或另有出处(参见维尔墨斯,页11,114)为理由辩解。再如,修订版将和合本的"逼迫"改成"迫害"(《马太福音》5:10以下),"论断"改为"评断/审判"(同上,7:1),"体贴"(神的意思)改作"体会"(同上,16:23),"希奇"改作"惊讶"(《路加福音》7:9),"记念"改作"记得"(《约翰福音》16:21),等等。这些都是我指出了的和合本的误译和病语;按照"驻会"的荒谬逻辑,恐怕都得算成他们"大量借用"拙译的例证呢。 《周报》: 在翻译圣经的过程中,有甚么乐趣和困难?教授花了多少时间译经?完成《摩西五经》、《智慧书》及《新约》后,未来有何翻译计划? 冯象:译经的计划,是多年前就定下的,现在一步步地去做,不急。须知译经乃是跟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以赛亚、约伯等先知圣人同行,是与耶稣、保罗、雅各、彼得、约翰同在,用《圣经》的语言说,不啻蒙神的智慧的恩顾,那是何等的大欢愉!说到困难,当然是少不了的,几乎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需要踟蹰再三,细细审辨。但是,比起"驻会"们的集体"译经"即改写/修订和合本,我想,麻烦事还是要少很多,条件也好些。您想,他们几十张嘴,头上五六家婆婆,即使一两个人偶尔得了灵感,摸着点见识,经过讨论审查咨询顾问,一大圈走下来,哪怕是神的"默示",也被磨平棱角,成了俗见。官僚主义跟庸人政治不仅是政府的顽疾,也是教会的累赘。这是他们六十年来成绩平平,蹉跎岁月而无法进步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乐趣,则最近多了一样,可算是译经的殊荣,就是遭遇无知、谎言与宗教偏见的泼污。经书说的一点不错,人子福音果然是"一个受攻讦的记号,叫众人袒露心底的想法"(《路加福音》2:34-35)。不是吗,历代的贤哲与自由思想者,斯宾诺莎、霍布斯、伏尔泰,在宗教偏见面前,都做过这"受攻讦的记号"(semeion antilegomenon,和合本:毁谤的话柄,不确)。所以我希望他们继续骂,别停歇,骂上个十年二十年,最好是把我的译本和著作通通收缴了,堆在教堂门口,一把火烧掉,上演一场"驻会焚圣经",那才带劲儿!二〇一〇年万圣节于北京 冯象:《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0.10.17。和合本修订版《圣经》,香港圣经公会,2010年9月初版。维尔墨斯(Geza Vermes):《耶稣三卷:圣诞、受难、复活》(Jesus: Nativity, Passion, Resurrection),企鹅丛书,2006,20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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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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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清华“打的”进城,堵在半道是常事。后来按友人建议,改乘地铁,时间就好掌握了。北京的地铁,我还是八十年代初大学生胸前戴校徽那时候的印象。如今整个儿 鸟枪换炮,而且真便宜,两块钱,随便坐多远。站台够宽敞亮堂——不像纽约那地铁,高峰过后,暗地里耗子比人多,横冲直撞的——而且跟回到波士顿似的,好些 乘客把头埋在书报里,要不就“煲”手机、填字谜,气氛蛮homey。当然,没考虑周全的地方也有, 少数几个站,换车“贼”锻炼身体,跟着人流七拐八拐打地道战,足足走了一刻钟,有点和穿高跟鞋的女士们过不去。还有一样,英语报站名——我不否认,那是 “国际大都市”必不可少的一项硬指标——做到了女生字正腔圆,不知是社科院语言所还是谁的人工合成,能跟香港地铁的伦敦腔媲美;可是站名中的一个,让人听 了起鸡皮疙瘩:下一站,Renmin University。什么大学? 记得从前的译法,叫People’s University, 人民(的)大学,全称中国人民大学。同“人民政府”“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医院”一个意思,名正言顺,一目了然。干吗要改呢?怕刺激了友邦人士, 引起贵宾误解,还是自己心虚?倘若以为中文“人民”的含义要比英文或别的国际语言丰富,翻译不了,也是说不通的。这两个字其实是洋人的老传统,亦即主权在 民的“民主”(democracy < 希腊语demokratia = 人民[掌]权)传统。人家西方民主国家,人民这个、人民那个的东西太多了。美国宪法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怎么说的?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我们人民……依照十八世纪的正字习惯,那“人民”还得大写呢。先贤向西方学习的先进思想,民主是其中一条。国家机关及公立机构冠以“人民”二字,乃是宣告 新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权威喉舌 “人民日报”,这些名称,“人民”一律译作People’s。从来没听说,“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一旦挨着大学,就会产生哪样特殊意味,叫英文或任何外语表达不成,必须放弃标准译法。 也可能,是中国人民大学这所公立学府变了。出入校门的,早已不是人民干部与“又红又专”“把青春献给祖国”的积极分子。当家人放下身段,学了别处一些大学,滋养几个“高眉”(highbrow)精英,或者官场和市场的弄潮儿。这种人是连把“人民”挂嘴角上,装装样子都不愿意的。“人民”于是成了累赘,又不好意思对老外解释,便拿六个字母拼个音,刻上校徽,换了新名:renmin。 高考状元 以 前高考在七月,考场里汗流浃背;现在提前到六月初,好多了。但这一考三天,牵动全社会,有时候也折腾得够呛。比如新闻报道,这儿那儿封路,警力出动若干, 某市某区下令关闭网吧,免得影响孩子们考试。网吧,大概名声不好,家长不喜欢。可是仅仅因为高考就不让老百姓做生意,似乎法律上说不过去,最好还有旁的理 由,并给予合理补偿。 将 近发榜,大伙儿忙了起来。负责招生的老师早几天就走了,原来是去联系各省市自治区的状元同家长,做签约录取的工作。据说,这份荣誉一向是清华北大两家争, 近年来港大也插一杠子,搞面试,挺红火。几十位小状元的去向,就成了高考过后各地教育部门、重点中学和大众媒体共同关注宣传的一桩大事。 再 后来,小状元们便由家长陪伴,一批批应邀来实地体验了。我参加接待了两回,一块儿吃饭,聊聊法学院的专业跟事业选择,谈谈香港和美国的“重点”大学。我的 理解,状元如有选择港大而放弃清华的,多半是以为香港的教育比较国际化,因而将来出国深造,在香港申请可能更具优势。但这想法实际是错的。就优秀学生而 言,从香港的大学申请欧美一流大学,要比从内地有国际知名度的大学申请困难得多。道理很简单,西方大国的大学,特别是一流大学,历来十分重视中国,招收研 究生给中国大陆学生的名额,总是大大多于香港(和台湾)学生。港大、中文大学或香港科大再怎么努力,哪怕在《泰晤士报》排行榜上名列亚洲前茅,也改变不了 这一西方学界的“偏见”与地缘政治格局——除非停止实行“一国两制”,让香港的大学完全溶入内地体制,服务中国并代表中国。 状元好像女生居多,符合发达国家的潮流;不论“裸分”“加分”,都是值得录取培养的好苗苗。自从发榜,他们不知听了多少夸张的褒辞,照片传遍各大媒体。有的地方还现金奖励,商家则打产品代言的主意。但愿他们经受得起名利的诱惑,保持平常心;入学以后从零开始,莫背包袱。 高 考第一名,也就比第二名超出一分吧,多少是碰运气撞上的。举国上下,如此大张旗鼓地表彰少数考生的运气,不是好事,不太健康。但是,政府教育部门带着媒体 高调宣传,以现行体制即中学应试教育的策略观之,自有其特殊的社会功用。这些年来,应试教育屡遭诟病,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然而却无力改革,为什么? 因为,整个教育体制和监管部门皆已失去了信誉。以至于离开“裸分”一步,不论“奥数”加分还是校长推荐,在百姓眼里,一概有猫腻或不公之嫌。而高考,却是 支撑着庞大的应试教育产业链,包括寄生其中的商业性作弊服务的那一块基石。所谓状元,实为一弊病丛生的教育体制的名牌产品。传媒炒作、政府奖励、名校争 夺,无形中扶持且赋予合法性的,正是应试教育。 可见,改革教育的关键,在重拾信誉,即建设职业伦理。听说,也有个别省区不公布状元姓名,拒绝炒作。这是一种对考生和教育负责的伦理立场。哪一天全国都能如此,就有一点希望了。 中国第一考 都 说大学生负担重,忙。我问了几个学生,答:必修课虽多,但阅读跟作业的份量一般不大,考试亦容易对付。忙什么呢?课外社团活动呗。还有政府机关、法院与律 所的实习,各种资质考试,比如英语、电脑、驾照、公务员,毕业前再加上用人单位的面试笔试。他们也真是能考。没听说哪个考不过的。某日又来报喜,通过了司 法考试;那也是法学院学生必考的。 比 起高考见不得阳光的作弊丑闻,这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就坦率可爱得多了。腐败既是明码标价的权利,“公平交易”就不必隐藏。季节一到,便雨后春 笋似的冒出各色各样的报考培训班来,从“基础班”“冲刺班”到“猜题班”“包过班”,再到“出题老师”亲临辅导,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过,友人告诉,考 生也不是听任宰割的傻帽。几个人凑钱交学费,送一人进去,偷偷录音整理了,放在网上设置密码,供交不起或不愿交学费的广大网友付费下载——嘿嘿,还没当上 法律职业人士,先练会钻空子违法的道道。 您 如果觉得这个乱法叫“中国特色”,那可太不懂行了。作弊哪能是天朝的土产,民主大国兄弟邻邦例如印度,不也照样腐败?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中国第 一考”真正拿得出手的一盘“特色”,却是考生无须受过任何法律教育。换言之,考试内容虽然涵盖了十四部法律,报考资格却并无专业要求,只消出具本科或本科 以上学历证明即可(另据司法部规定,部分地区可放宽至专科)。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考试结果,正规的法学本科未必优于别的考生,状元也往往不是法律专业。 周 末上友人家“蹭饭”,沙发上拿起一张报纸,恰是满满一版关于上海“司考状元”的采访文章。那状元是学计算机技术专业的,谈到备考经验,她的心得颇说明问 题:“司法考试和法学素养关系不大,所以没有法律基础的人也不必紧张。复习司考,最重要的还是效率和技巧” (《文汇报》2010.6.25)。她自己的复习备考,“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月。九十天吃透两本教材,“《指南针攻略》和《考纲》”,就这样,一遍又一遍死记硬背消化法条,终于点了状元。 一方面,铆足了劲“普法”宣传法治,强调法律人职业化,审判员改名叫法官,给他披法袍买法槌,花钱培训拔高学历;另一方面,又降低职业门槛,开放执业资格考试,走了一条“民粹主义”的路。这么搞,是否自相矛盾? 国家理性 此是章润兄组织研讨会点的题目。国家理性,过去英文著作里常借法语表达,以示文雅:raison d’etat。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大概是马基雅维里(1469~1527)开的先河,之后渐次形成意、法、德诸国的“霸术”或工具主义的“现实政治”(Realpolitik)传统,拿这术语做了一种说辞。不过,那一段历史我纯属外行,只能作为读者,谈谈感想——承志勇君热心帮助,找来时殷弘先生译的迈内克《马基雅维里主义》,翻阅一遍,颇受教益。 Raison d’etat, 时先生译作“国家理由”,《读书》今年四月号有篇文章提出商榷,认为从西方的社会历史语境来看,正确的译法应是“国家理性”。我想,“理性”、“理由”都 有道理,两者的差异,在视角不同。“理性”是个大词儿,抽象悦耳,可以让中文读者联想西方思想史和当下的意识形态宣传(例如普法);但不如“理由”有劲, 直指马基雅维里式的工具主义。其实,译得灵活点也行,两个词换着用,互训互明,贴近读者的生活感受——让我扯开去说。 还是友人请客,到国家大剧院潜入“蛋壳”见世面,看了一场“主旋律”话剧《这是最后的斗争》。故事挺“尖锐”,剧名取自《国际歌》的副歌:c’est la lutte finale, 毫不回避“社会基本矛盾”。一高干家庭,老爷子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常有幻觉,动辄回到革命战争年代,冲呀杀呀,要把名字刻在烈士墓上。家人遵循医生嘱咐, 在他面前绝对不可提及任何涉及党和政府、改革开放的事儿,例如老二喜欢发牢骚,嘀咕些讽刺干部作风的笑话段子,老爷子听见,准保犯病。可是除了老两口儿, 周围一帮人全在进步,上上下下,拼了命捞钱捞人。我边看边胡思乱想:有朝一日,会不会这伙硕鼠建成一国,“团结起来到明天”,他们依法腐败的那一万条“理 由”,不就是一门精深的“国家理性”? 而 且,如果“理由”统让国家栋梁给占了,唤作“理性”,大写了又名法治,那么缺乏理性,不会理智,浑浑噩噩还守着传统道德、责任伦理的,不就是芸芸百姓了 么?于是乎,国家必然与公民对立,“理性”则理应属于“高眉”精英,而民众的愿望诉求,每一次挣扎,无非是说明“民粹”等于无知——这,便是当今法治意识 形态下通俗文艺和主流媒体的基本政治立场。 《斗》 剧却在这一点上出了格:不但描绘了精英栋梁的腐败勾当,而且推翻成见,把被剥夺的理性还给了替“理性们”打工,进城扛活的乡下人。是的,连上班吊儿郎当, 被国企老总(老三)炒了鱿鱼的那个农民工小伙儿,也晓得算计,运用理性编造理由。表面上对老板低声下气,暗地里却在给他的对头当“间谍”,查他挪用公款的 黑账。这个猥琐的灵魂,农村人的好品德丢个一干二净,看到老板贪污案发,企图潜逃美国,就趁机上门敲诈,甚而图谋老板父亲即革命老干部的房产;恨不得老爷 子老奶奶一伸腿送去八宝山,儿子女儿一总“双规”蹲大狱——好一名手狠心毒、玩得转法治的农民工! 如此,《斗》剧虽是“主旋律”文艺,却一反春晚式的逗乐和插科打诨,回归了严肃的现实主义,让观众直面那标举“理性”的法治化的社会腐败。 也 许,这批判的现实主义,预示着一番新的气象,仿佛暴风雨到来前,一只迎着乌云低飞的燕子。至少,在理论上,它可以提醒我们:冷冰冰的工具主义理性,不必是 精英集团的专利;以农民工为符号的劳动阶级,也早已不是死抱传统道德、任人欺侮的一群。因为,在资本复辟的市场条件下,法治不光是“理性者”营造“国家理 性”的核心策略,同时也侵蚀着普通百姓,诱惑他们接受腐败的“理由”。可以说,唯有腐蚀了他们的道德意识或“伦理共同体”(civitas),将之改造成一个个庸庸碌碌、奉行“市民理性”(ragione civile)的小市民,名曰公民,腐败才可能做成合法权利,即“理性者”实行统治的特权。 现实主义文艺在现代中国,曾有辉煌的成就;其勃兴于晚清,才俊辈出,至上世纪下半叶,方见凋零。今天,当旧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控制策略以“理性”的面目再临九州,可否期待现实主义更新我们的文艺,进而,“让思想冲破牢笼”—— Pour que le voleur rende gorge, Pour tirer l’esprit du cac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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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经济学家没有独立董事,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考量,也没有骇人听闻的出场费。从整体上说,80年代的经济学家有理想,纯粹,正派,不计个人得失,生活简朴。即使作为政府的咨询决策机构,离权力中心很近,也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是为自己换取什么既得利益,因此相对独立。二十年过去,民众对经济学家总体上由尊敬信赖变成反感诟病,既有时代的也有个人的责任,无论对谁来说,即使是从中获得了超乎应得利益的人来说,其实,也是十分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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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掩饰对大江健三郎《广岛笔记》的不满。 因为,我没有读到自己在广岛感到的那种焦急的信息。 它不需文学或哲理的彩饰,它应该简单干净,甚至只有两句:一, 必须无条件禁止和销毁一切核武器。二,发展和使用核武器,即践踏冒犯人类的道德底线。 如在两句之上再作补充,就应该说: 在这个帝国主义发疯的二十一世纪之初,美国是再次挑动核灾祸的最大嫌犯。原子弹,尽管它这一次可能是微型的或战术的,时刻都可能被美国军队投向人类。 大江健三郎尽管也执著于批判,但诸如颓废、屈辱、威严、自杀等概念的阐释,更像是暧昧的作态。它不能代表被核轰炸一瞬抹煞的、十万死灭生灵的悲愿。它以一副深刻面孔,回避了揭露的义务。它对1964年中国的第一次核试验忧心忡忡,而不去呼吁阻止迫在眉睫的美国核犯罪。它推敲斟酌,最后也没说出一句世界共识的大白话:想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核武器的唯一嫌犯,就是横蛮的美国。 大江健三郎近年来对中国文学指手画脚,显然不在乎对中国的冒犯。但是他的《广岛笔记》里,并无类似的自信,对美国新的核冒险来一句断喝。哪怕昨天就是美国以原子“男孩” 和“胖子”轰炸了日本,而今天美国更迫不及待,想试试“战术”或“微型”核武器。在《广岛笔记》里稀疏的美国批判,不过是: ——我怀疑,面临向广岛投下原子弹的时候,决定那次作战的美国知识分子的那一群,心里或许曾闪过 “信任人的力量,或人道主义” 之类的念头。……我怀疑,他们不就是在那般荒谬的人道主义确信之上,才做出投下原子弹的最后决断么? ——我时时想,投下了原子弹的美国军事负责人,是靠了广岛市民的自我恢复力、靠他们不许自己停滞于悲惨的、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才能对原子弹的灾难轻描淡写。 如日本评者所说,这些话相当难懂。什么叫“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他的批判语言,如他自己指出的一样暧昧。弯绕的叙述,堆砌的哲理,掩藏着一丝是非的妥协。 他远不如那些毫无话语权势的穷国战士,掷出唯有的石块,阻击凶残的坦克,或者以肉躯筑成街垒,以生命抵抗——贫铀弹、战术核武器、核战争的罪恶进军。那些人炸裂的生命嘶喊,他们留给人世的音讯,在我听来,正是广岛呼吁的续篇。 我想,除了文人的作态,任何到过广岛或长崎的人,都会为两座城市的受难,懂得了一种道德的底线;都会忍不住张开喉咙,加入广岛和长崎的呼喊——全人类联合起来,销毁和禁止核武器,阻止核战争! 这呼喊简单无比,但一刻不能停歇。它排斥任何借口,否决一切偷渡,否决诸如安全、反恐、战术、微型等概念和道德上的偷渡。要以经久不歇和雷鸣般的、全世界全人类一致的共同怒吼,实现禁止核武器的目标;首先压制住核流氓美国的犯罪欲。 广岛和长崎一直呼喊,六十年没有停歇。他们把诉求简化,绝对禁止、拒绝借口、不论条件原因、不分敌方是谁、强调使用核武器即是反人类的犯罪;强调地球上不能再出现广岛、长崎,人类绝不能再使用核武器。 ——这就是我在广岛感到,但是没有在《广岛笔记》中读到的原则。 幸存者的喊声,日复一日,哀怨凄绝。他们呼唤更多人的加入。他们感动了全世界,也感动了求学日本的我。 不断再版的《广岛笔记》,与广岛的喊声多少有异。它在阴影笼罩的六十年后,没有做一根勇敢的手指,向世界指证美国的核威胁。 它也没有揭露为之造势的媒体犯罪。它没有说:在南斯拉夫、阿富汗和伊拉克使用的贫铀弹,乃是对六十年人类艰难建立的和平准则的践踏,乃是对广岛、长崎六十年泣血呼吁的蔑视。 对一介文人的评论并不重要。 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加入呼喊。 已经是间不容发,一切都紧迫至极。因为罪恶的新十字军带着贫铀弹、核迫击炮弹和各色新式的杀人凶器,正朝着整个世界,踏着正步、列着队形、一阵阵敲响着罪恶进军的鼓点。它的矛头——高高仰起的导弹的尖矛,不仅直指着我的同胞骨肉,也对准了我的生身祖国。 在如此时刻,广岛、长崎的教育,给我注入了强劲的力量。在这思想贫乏的时代,我不能不对长崎、广岛心怀感激。六十年前,它们以惨败、受难、灭绝以及复活,炼铸了一个绝对的原则。那个原则,那个人类找到的、先决于任何分歧的巨大共识,使我激动。于是我不愿旁观,我要加入,我要投身那呼喊之中,锻炼自己的人道。 尤其是长崎。 在旅行长崎之后,我有时暗想,比起在当今世界家喻户晓的Hiroshima(广岛),同是遭受了原子轰炸浩劫的城市,同是受难者和核罪行的苦主证人,Nagasaki(长崎)是否多少受到了淡漠? 是这样吗? 长崎深深地吸引着我。甚至我觉得,冷淡长崎选中广岛的做法背后,或许还藏着某些用意。或许恰恰在长崎,在另一片被美国原子弹变成焦土的日本土地上,唐船、锁国、郑成功、沙勿略、兰学、志士、基督、军舰、吞并琉球、军火交易……走马灯一般,竞相逐次登场,演出了一部日本民族的悲喜剧。 我捉摸着自己的一个直感:或许,没有哪个城市能比得上长崎。也许它的深港浅山,就是一把——理解日本的钥匙。 文化八面纠缠,但长崎的本质,是它与西欧的关系。这个港口,满缀着日本与西欧的轶事,分娩过一部日本的开明史。最后,就在这块生长着日本人“脱亚入欧”理想的土地上,西欧物质文明生产的原子弹瞄准了它,把它炸作了一个地狱。 ——这就是《长崎笔记》构思的动机。 一 顺风顺水平户海 倭女倭刀国姓爷 ——歌谣 对中国人而言,长崎和北海道一样,远不可测,语焉不详。谁都不会想,长崎曾与中国密不可分。 但一旦来到了长崎,人们又会惊奇它与自己的距离。它与中国真是一衣带水;它与浙闽海域台澎金厦之间地理的临近,简直令人咋舌。 季风和洋流,都显得称心如意。从日本九州的长崎外海,一叶轻帆投入大洋,逐波随风,不久便可在宁波泉州登陆。 唐人船,在那时趁秋风东渡日本。“唐”是中国别名,不仅限于唐代。在西日本各港,一连若干个世纪,唐船帆樯如云。唐人习惯了季风和海路,他们常在长崎贸易之后,辞岁越年,直到次年春天扬帆归国。 那是帆船贸易的时代。顺风顺水,唐人船的周期往复,使得每年都有数千人居留九州各港。在长崎,一角繁华的中华街逐步建成。 航海、贸易、走私,当然也时而风高越货、月黑劫船。那时的大洋里,出没着一代代的浪里白条、弄潮男儿。种得东海万顷田,他们穿梭于长崎至福建的一条水域,国籍含混,人员复杂,时而显现为唐人海商,时而又扮作了日本倭寇。明朝禁海和日本缺货,其间的暴利,鼓励他们把生涯付予险浪。他们的锚地和货场,先在舟山双屿,后在长崎平户。大陆人的性格,溶化于滚滚波涛中的商机。不顾法度、追求利润的一支海上武装商队出现了。郑芝龙、郑成功父子是其中的佼佼者,而最初打下这一方碧水霸业的,却是不大为人所知的王直。 1541年,被明朝赶出了舟山群岛的王直,最终把平户选作了基地。这些武装走私的海商,渐渐裹挟了,也混杂于失意的浪人破落的百姓——以后,出没东海的倭寇,国籍变得掺合混杂,行业也是亦商亦盗。他们与禁海的明朝官僚纠缠不已,最后竟然从山东到浙江,在千里海岸线上扑岸攻坚,烧杀抢掠。虽然戴着倭寇帽子,资料上却说他们多是浙闽流民,日本人仅占三成。而且能节制倭寇的,唯中国人王直! 与王直的横行东海同时,一个在东方水面徘徊良久的影子,也露出了长崎附近的水平线。它就是正在与吞噬了美洲的西班牙疯狂竞争的葡萄牙王国。大海里的葡西竞争,内容唯有两点:夺城掠地和传播天主教。 这些白人殖民者大大利用了东海的无序,利用了中国人的实用主义。但它们未曾料到,最终限制并驱逐它们于东海之外的,也是这些不晓大义的中国海盗。 早在1525年,厦门海商为了买卖,把葡萄牙人招请到舟山双屿岛的六横岛,葡萄牙人抓紧机会,在那里修筑了大约千间住居、两座教堂以及市政府、医院,甚至设置了市长。此时,在不算太远的马来半岛,苏丹领导的原住民正在马六甲与入侵的葡萄牙殖民者战斗。 走私海商王直的早期据点,也在六横岛。1543年,携枪的葡萄牙人乘王直的帆船,到达了日本的种子岛。此即日本史上有名的“铁炮传来”;日本领主惊异于如此利器,即刻不惜千金重价,购买了两支“铁炮”到手,回家闭门仿造。对这两支火枪的仿制,就是后来日本军队的制式枪械,包括传说的“三八大盖”的源头。 东洋人,包括日本幕府并不知晓——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远在罗马的陌生教皇,在滔滔的西洋某处,画了一条竖直的子午线,分赏两个宠臣。莽莽大国小岛,无论明朝日本,虾夷吕宋,悉数都已经——东半个赐给了西班牙,西半个赏给了葡萄牙。 葡萄牙,此刻已在眼前海上露面。 不用说,那时的日本人不可能知道,在恐怖的“子午线”的另一边,秘鲁的波多西(potosi)、墨西哥的瓜纳华托(guanajuato)等银矿已经开采。也可以说,人间地狱已然开启。他们不知道,比在长崎招摇的葡萄牙更陌生的西班牙,在美洲已经使人成千万地被屠杀和苦役致死。当然他们更不可能知道,这一切都是以天主的神圣名义进行的;天主的教堂,已经在浸血的大地上星罗棋布。 1549年,在这一背景下,葡萄牙的耶稣会传教士沙勿略,也搭乘王直的倭寇船,到了日本最西的长崎。他是最初的日本传教士,后日被梵蒂冈教廷封为圣徒。 1557年,王直被明政府捕获处死。东洋的制海权,转到了郑氏家族的手中。郑芝龙接手了王直的平户基地,与日本人田川氏结婚。1624年7月,这位日本女性在平户生下了大名鼎鼎的郑成功。 追逐着百万海上利润、拥簇着千艘武装海船——这代代的弄潮儿,有时会遭时代翻弄,一度堕为海贼;但是当他们被大潮推上浪尖,也会让自己的人生,涂上政治的浓彩。 郑成功,至七岁随父移居福建之前,与他的日本母亲在平户度过了七年时光。 不同于王直等海上枭雄,郑成功有政治的视野。 郑成功(1624—1662),原名福松、郑森。因拥立明朝亡命唐王于福建,被赐与“朱”姓,并改名成功,于是人称“国姓爷”。日本曾有著名的人形鷙鷚璃木偶剧《国姓爷合战》,因而可知此名的流行。 当他接替父亲、入世于东海中国的舞台时,在他眼前,大陆上正是明清鼎革,海上则有白人携铁炮传教殖民——郑成功的选择,只能是因势利导,逐流使浪。 他先援助亡明抵抗满清,后夺取台湾割据自重,演出了一场乱世英豪的威武剧。对他来说,所有运筹决战纵横抉择都无非是形势所迫,其实并无别择。但是,他的收复台湾这一作为,扭转了东亚的政治格局,甚至破坏了殖民主义的全球大计。 1661年,郑成功以金门厦门为基地,指挥舰队大举登陆台湾。他的目标是:攻略台湾、安置休息、再图进击、重归故国。 4月 30日,郑成功挥师两万五千,先打澎湖岛,5月包围赤嵌城,以大炮猛攻。在8个月攻防之后(1662年2月),无耻地盘踞了台湾、至今仍自吹给台湾带去文明的荷兰人连同它们的东印度公司,虽然也火枪铁炮负隅顽抗,且调兵遣将等待外援,但大势已去,他们最终还是在郑成功的大军重击之下,竖起了白旗。 这一历史事件,意味着什么呢? 日本的右派总想说:郑成功并非大中华的正统国军,他占领台湾不过是割地自保,而且他还是个日中混血儿。欧美的绅士更是“百年嘴硬说殖民”,耐心絮叨颠覆中国的话语,描画白种人的神话。他们怀着乡愁,执拗顽犟,锲而不舍地说,白人带来了文明,即便台湾也是由荷兰人“发现”的,荷兰给台湾带来“荷兰豆”,教土著用牛耕田。 其实就在荷兰人盘踞不久,以菲律宾吕宋岛为据点的西班牙人,也尝试染指台湾。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占领了台湾北部的鸡笼(现基隆),在社寮岛筑建圣萨尔瓦多城堡 (San Salvador),并扩张到蛤仔滩(现在的宜兰),在沪尾(今淡水)筑圣多明戈堡(Santo Domingo)。 郑成功的舰队,对它们实施了一场铁帚扫海。 任你嘴硬,荷兰人、西班牙人,以及他们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都被一扫帚扫进了汪洋东海。尽管今天,他们乘着资本主义的话语优势,在中国奴才的帮腔下隔海呱噪;但是多言无用,他们的台湾梦,已经真的葬身鱼腹,已经永远地退出了历史。 如果没有郑成功的扫荡,东海的形势不堪设想。不能想象台湾是一座欧美帝国主义的移民岛,如一个东海的以色列,近在咫尺,永久地威胁朝鲜、日本、中国。 无论如何,在东海——即朝鲜半岛、日本、大陆东海岸、东海诸岛、台湾——这一东亚的心腹海域,欧美的殖民主义未能插脚进来。它们可能完成的全球链接,被郑成功一剑斩断,一把火烧了。 日本人应该为郑成功的一半日本血统自豪。郑成功的壮举,是为东亚收复台湾、为东海收复台湾、为一个古老的传统收复台湾。这个传统,不愿被白种殖民主义所覆盖,不愿被洋人的价值所否决。 悻悻挑衅的日本右翼,得势无形的台独政客,都是短视的小人。郑成功完成的驱逐殖民者收复台湾岛的意义,需要在更宏观的视野之内,在更大的时代到临之后,才能总结。 据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在驶近台湾岛时,船员惊呼:“IlhaFormosa”,大意为“美丽岛”。于是“福摩萨”(Formosa)一词便被殖民主义政客和西方知识分子不舍不弃,印上地图,挂在嘴角。好像它有多古老,使用过多少个世纪。 荷兰人在台湾呆了多久呢? 其实,台湾的所谓荷兰的统治时代,从荷兰王国的商社东印度公司控制了台湾南部的1624年算起,到他们于1662年在郑成功军前投降,其间仅有三十七年时间。 这片海洋的一侧,是茫茫中国大陆。隔海与世界发生复杂纠葛的日本列岛,每每以长崎为门户。长崎与中国的关系,盘根错节纠缠,就像郑成功的背景、血统、行为一样。那些东海弄潮儿,驾着唐帆倭船,两边疏通有无,从中赚得利益。迅疾的海流,规律的季风,正合他们的心思;长崎的平户,浙江的明州,都是他们的锚地。 如郑成功故事喻示的一样,从长崎到台湾,甚至还可以把北至堪察加半岛、南至菲律宾的一道海域,看作一个单元。这就是东海。海中散布的岛屿和半岛:朝鲜、九州、琉球、台湾,甚至城市和港口:旅顺、釜山、泉州、上海,天生处于微妙的政治地理环境之中。 分析长崎在它的历史脚步中走过的与上述东海的分离聚合,是件有意思的事。虽然年轻的日本人或许对如此海域划分感到突兀;在他们被灌输的常识里,长崎不是对中国,而是对欧洲的门户。 确实,即便日本人不同意:在不动声色之间,长崎和东海的传统,发生过一次腐蚀和颠覆。此后长崎不再是东海大家族的一个码头,而是白种欧洲的思想、金融、谋略的据点。 同样,尽管中国人不接受——但倭寇的打闹,不过是“海内”的纷攘;正是随着倭寇的退潮,真正的灭顶淹没,就步步临近了! 郑成功远去台湾之后,长崎与中国的关系褪色了。 虽然,长崎还有一条四门俱全的中华街,但街上往来的却多是碧眼的洋人。武士的佩刀旁,挎着乌黑的“铁炮”;港口附近的(荷)兰学塾和洋病院,出入着富家的子弟。在港口依偎的东南山手,欧式别墅在绿荫中隐现。大宗的交易,政治的谈洽,都在洋馆的咖啡桌上进行。王直和郑成功都已一逝不返,长崎正走向它“入欧”的时代。 二 人既然已如此凄惨 主啊 海为何却依然碧绿 ——远藤周作 长崎在1571年作为自由港,正式对东西两洋开港。除了自中国而来的传统唐船之外,西洋来船主要发自葡萄牙。那正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地球大洋之间进行征服殖民地和传播天主教的疯狂竞争的时代,葡萄牙人以传教为名在东海的出没,引起了日本幕府的警惕。 终于,德川幕府坚决踏上了镇压天主教的血污道路,并在1639年采择了锁国政策。这段历史,通常被看作日本的黑暗时代。幕府因这段时期的作为,满脸涂了专制的颜色。 但是,当时的全球大势,还要十倍的复杂。 幕府的武士闻所未闻——在葡西洋人的天主教观念中,基督徒不仅有权占领异教徒的国土,而且不从洋教的诸国,主权尽归教皇。武士们不能想象:根据在西班牙天主教政权攻占穆斯林首都格拉纳达的次年,即1493年以条约制定并于1529年补充过的“教皇子午线”,日后地理概念中的美洲,已经被教皇赏赐给西班牙;而后来所谓的亚洲非洲,包括日本在内,都已在梦中被划给一个匪夷所思的“葡萄牙” 了! 按照修订的教皇子午线,印度尼西亚的马鲁加岛以东的经线,乃是葡西边界。在此线以西,依次排列的日本、中国(当然包括澳门、广东等地)、印度(葡人在印度次大陆西岸构筑的据点是果阿)、摩加迪沙(达•伽马“发现”印度时,去路上靠阿拉伯人引水、回途中却炮轰摩加迪沙)——并无例外,都已在理论上归了葡萄牙。只不过,还需葡国一个个占领,方能做到名副其实。 这就是葡萄牙船出没长崎的大背景。 葡萄牙传教士沙勿略(Fransisco Xavier),途经印度的果阿(goa),搭乘王直的帆船,登陆日本鹿鷛岛的时间,是1549年8月15日。抵达后,他为获得传教许可,和一个已经粗知日语的修士、一个传奇的日本教徒弥次郎(yajiro或anjiro)一起,离鹿鷛岛,上京游说。同年11月,山口境内的布教活动开始。 1579年,长崎岛原半岛的大名(领主)有马晴信接受了葡萄牙的武器粮食援助,在诸侯争战中占了上风。有马因而归信天主教,成为最早的“基督徒大名”。 以后,基督徒大名增加到三四人之多,著名的高山右近是其中之一。七十年代在中国公演过的电影《吟公主》,描写的故事中,就有这位高山右近。那是一个天主教的信仰传入了日本的武士阶级,并与丰臣秀吉发生冲突的故事。 1584年,岛津氏也采取优遇基督教的政策。1587年丰臣秀吉进攻岛津,以基督徒轻视神佛、买卖人身为由,决意禁止和驱逐基督教。但丰臣秀吉虽然厌恶洋人的传教,却又喜欢与西欧的贸易。因为其中的利润和物资是诱人的。 以后,随着出兵朝鲜、秀吉病殁,还有关原之战,战争要求巨额的费用。接纳洋人的大名靠着贸易利润,维持了藩国的经营。 关原之战以后,德川家康登上政治舞台。他和丰臣秀吉一样:希望贸易,讨厌传教。但是为了改善经济和邻国关系,他实行过一种“朱印船”的凭证通商制度,对天主教的禁止也曾一度解除。 “基督徒大名”有马晴信是一个中心人物。他的朱印船在澳门曾与葡萄牙人冲突,六十名日本人被杀害。作为报复,次年葡船“上帝之母号”来到长崎,有马联合了长崎官员,把这艘船击沉海底。 “不传教的荷兰船”应召般出现了。 紧接着,另一个新教国英吉利也趁机挤入,在长崎的平户叩关求商。1611年,西班牙使节在日本测量诸港,被欧洲同胞威廉•亚当向幕府密告:“西班牙先测量各港,以后准备派兵。”荷英与西葡的矛盾,给日本幕府提供了既能保证贸易利益,又能禁止洋教传入的选择余地。 德川政府决心与西葡二国一刀两断,实行禁教。虽然被对外贸易的巨额收入吸引,但幕府更认为随洋船舶来的基督教思想,与日本封建制度水火不容——坚决而残酷的禁教开始了。 1612年基督教禁止令颁布,传教士悉数被逐。继续传教者被投入监牢,日本的基督徒大名有马晴信被命令自决。1615年,日本基督徒大名高山右近——他与茶道宗师千利休之女、电影观众熟悉的“吟公主”有一段爱情故事——以及外国教士、日本修女约三百人,被驱逐到马尼拉。在京都六条河原,官府立起二十七根十字架,把五十二名信徒和十一名儿童处以火刑。据说,女信徒紧抱孩子直至烧焦,不肯弃教。 1622年,最著名的一次镇压发生。在长崎西坂,天主教传教士和信者共五十五名被绑上了十字架,于火刑之后斩首,史称“元和大殉教”。这些殉教者后日被梵蒂冈追封为圣徒。由于被处刑的神父中有墨西哥人,因此今日墨西哥的别墅城奎纳瓦卡(Cuernavaca)的教堂里,也装饰着西坂殉教主题的壁画。 但欧洲还是不断派来教士。 基地置于平户的英荷舰队,加入了幕府对潜入者的拦截。登陆、潜伏、被捕、弃教的神父,接踵不断。比如一次,英荷舰队拦截了从马尼拉驶来、装载皮货的一艘日本朱印船,在货物中发现了两个西班牙人。原来船长是日本基督徒,他藏匿了企图潜入日本的传教士。已经弃教的托马斯•荒木供出了他们的身份,教士随即被投入大牢。将军德川秀忠为教士的执犟大大震怒,决定重刑对处。 又一次镇压中,被处火刑的传教士和信徒共二十五人,斩首三十人。死刑的范围,囊括了奥古斯丁会、多明我会、耶稣会等几个修会。死者中女性和孩子很多,最小的遇难者年仅四岁。1637年,在离长崎不远的天草和岛原,爆发了称作“一揆”的大规模农民暴乱,参加者中,基督徒很多。两万多人笼城死守,幕府派出了十二万大军,对这场宗教起义进行了残酷彻底的扫讨。 天草之乱以后,基督教(在那时即天主教)在日本消失了。 日本正式锁国。 初读远藤周作的小说《沉默》,是在1989年。那时我读着它,比较着中国史上的宗教事件。它的微微欧化的文笔,对于正在学习日语的我,简直是异常优美。它描写的那个天主教在幕府时代的受难故事,句句真实,哀伤凄绝,给了我难以名状的感动。 小说的梗概大致是: 在葡萄牙,传说着费雷拉神父在镇压基督教的日本,因为一名长崎官员“一诺勿艾”的罕见残酷,放弃了基督。而他的清高虔信,曾经感化了多少教士和神学生啊!于是教会决定派勇敢的神父潜入恐怖的日本,一查此事的真假。 神父罗得里格和一个同伴出发了。他在澳门结识了一个古怪的日本人吉次郎。顺便说一句:这个吉次郎的名字,使人联想后来成了圣徒的沙勿略。因为沙勿略也是在果阿找到了一个名叫弥次郎或安次郎的、履历复杂的日本人。罗得里格由吉次郎引路,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踏上了日本的海滩。 以后的故事惨不忍睹。他们和日本潜伏的信徒接上了头,但随即给那些可怜的农民带来灾祸。拷问的残忍,使气盛的神父开了眼。接待了神父的农民被绑在木桩上,在反复淹没的潮水中殉教。传说的费雷拉神父渺无音讯,年轻教士罗得里格却被吉次郎出卖,落到了长崎官员的手中。 远藤周作细腻描写了哀伤的十七世纪。特别描写了逼迫人以脚玷污圣母像,来检查是否信教的 “踏绘”(fumie)。它简直是日本的污行。政府的残暴,百姓的坚贞,写得栩栩如生。 罗得里格看够了褴褛信徒的受难和他们的殉教。在迫害的极点,他捶胸天问。他不能理解,神的沉默。他不能接受——恶行和苦难被如此纵容的现实。 就在他几乎疯狂的时刻,传说中的酷吏“一诺勿艾”出现了。 这个名字即井上,是统管长崎左近的筑后守。与欧洲的传闻相反,此人只是一个瘦削老头。他并不用刑,一旦露面,只是娓娓道来。小说写下的、井上筑后守的徐徐劝诱,是对欧洲天主教价值优越观点的、点穴般的批驳。 井上一席话,神父的心乱了。 接着,一个日本和尚打扮的黑衣人,被领来与他会面。 ——居然这位日本和尚,就是传说中的费雷拉神父。 以圣洁著名的教士,早已放弃了天主教。 他被残忍地在井穴里倒吊,狱卒在他的耳根处刺破一个洞,以便淤灌头部的血慢慢地滴出。与那些殉死的褴褛日本教徒不同,他仅在五个小时后就屈服了。他甚至在日本娶妻改姓,进行批驳天主教的着书立说。 但是叛徒的痛苦嗫嚅,却揭破了虚妄的表皮,一语道出了日本与西方相抗相悖的异质。改名泽野忠庵的费雷拉说: “他们把圣沙勿略教给他们的‘上帝’(Dios)一词,随意翻译成了‘大日’(だいにち)。从那时他们信仰的,就不是基督教所说的神……不,在这个国家,日本人在我们盖起的教堂里祈祷的,不是基督教的神。” (《沉默》,新潮社,1986年,p.94) 在昔日偶像的现身说法面前,年轻的神父崩溃了。在思想拷问的尽头,在鸡啼之前的黎明,他污脏的赤脚踏上了圣母像,背叛了天主教。 ——小说不仅动人地描述了日本天主教历史上的殉教故事,更思索了宗教与风土、百姓与信仰等一系列烦扰人类的大命题。扣人心弦的故事,纠缠灵魂的思想,巧妙地编织一篇,令我爱不释手,重读不已。 2006年再访日本,我专门去了长崎外海。从北京出发前,我找出这本小说,把它又浏览了一遍。 在美丽的外海,有一座远藤周作纪念馆。我细细看着,只嫌时间不足。这一次我才知道,作家是在长崎,因为看到展览的“踏绘”上、圣母玛丽亚的脸已被赤脚磨得光滑模糊——才决意写这部小说的;我也知道了《沉默》获得过梵蒂冈的奖赏,作家本身也是天主徒。 在外海那天,我很想和人讨论。但有趣的是,同行的日本朋友都没读过这本小说。 我带着深深的疑问离开。这本小说,对日本那个时代的禁教和锁国,到底是揭露控诉,还是认同称许?对葡西等国的传教及其间的牺牲,究竟是赞美还是在批评?甚至,它对芸芸众生之中的一神教世界观,究竟做了怎样的展示? 我读出了一些什么,但我不敢肯定。我需要仔细的确认。井上筑后守的絮叨漫语,简直是一篇精彩的日本论。“丑女的深情,常给男子以烦愁”,“殉教的日本人,信仰的不是那个主”。是的,国家对信仰的迫害是一种论断的基准,但问题的内里,却层层包裹、深奥难测。 究竟该怎样看待长崎的“切支丹”(christian,基督徒)时代,怎样评价日本幕府禁教锁国的思想? 这是一些大题目,牵扯着在中国的许多认识。 到长崎去的一个目标,是去平户的生月岛。朋友们说,那里有“隐藏切支丹”,顾名思义,他们是镇压年代存活下来的、坚贞的日本信者。 在生月岛,徘徊在展览用的“隐藏切支丹”草屋,我掩饰着吃惊。 我震惊:怎么地道的农民信仰,到处都那么类似! 他们的念辞,与我在黄土高原上听惯了的、门槛完全不同的伊斯兰苏非派的念辞,形远魂近,一线灵犀,说不清的似是而非。就连它充斥的浓厚日本味,都宛似一种东方的注释。就像在中国西北,所谓的苏非家也使用一个阿拉伯语词“即克尔”(ziker,颂辞);在日本长崎,它的名字千真万确叫作“奥拉颂”(oracion,祈祷词)! 人们在榻榻米上正襟危坐,环绕一圈。当中点燃的,不是常明灯,而是白蜡烛。他们挂着观音菩萨的像,却念着赞美基督的词。或者说,他们按照遥远的记忆和祖先的规矩、背诵着拗口费解的“奥拉颂”,心里却感赞着大慈大悲的观音、普渡亡灵的我佛。 他们的奥拉颂,已经失尽天主教的章法。曾有日本学者远涉欧洲,带着奥拉颂的录音,逐行逐句地在当地寻求比较。最后,在欧洲某地的深山里,知道了平户生月岛的奥拉颂,乃是十六至十七世纪的古老念法。 他们的故事,使从日本到欧洲的教友为之振奋。明治维新以后,信仰步入自由,平户的蓝天碧海间,修起了新的教堂。人人都想:生月岛这一小群隐藏切支丹可以回归天主教的怀抱了!但更让人震惊的是,熟虑之后,他们谢绝了回归,宁愿留在半佛半神的状态。 因为他们觉得,尽管念着奥拉颂,但他们也做着佛事。盂兰盆、守夜、彼岸、佛教的仪礼同样不可或少。他们念着奥拉颂,但不离开观音。他们重视自己是隐藏切支丹,但更在意自己是普通日本人。联想着《沉默》中那些穷途绝路的迫害,隐藏切支丹的存在令人肃然。 不难想象的是他们悲惨的潜藏史。难以想象的是他们在公开后的选择。 他们是一个重大的参照。 濡染心灵普渡众生的佛教,在他们的故事中得到了阐释。不仅如此,虽然我只是第一次见到隐藏切支丹,但我与它似曾相识。我被它的内涵吸引,独自捉摸它的隐喻。它令我的求学渐入佳境了,我宛如更走近了——中国的门宦,摩洛哥的苏非。 哀伤的、日本天主教的殉教史结束了。它给长崎涂上了又一层底色,使这东海门户的色彩,更加丰富,不易看透。 三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 在大海遥远的彼岸 烟柱升起 接着看见了船 雪白的轮船 驶进了港口 礼炮齐鸣 …… 一切确已真的发生 我坚信无疑 守候着他 ——普契尼《蝴蝶夫人》第二幕 一座白纸折扇般的人工小岛,在长崎湾,被填海造了出来。 这座叫作“出岛”的隔离区,四面环海,只一道桥门连接陆地。最初它是专门用于集中软禁葡萄牙人的,后来葡萄牙人被撵走了,驻在平户的荷兰商馆被迁入,洋人住进了出岛。 在绵延二百余年的锁国岁月,长崎是一个特辟的小门。唯这里允许洋船入港,维持洋人交际。后来锁国令松弛了,出岛废弃不用,洋人随意居住,长崎也就正式成了日本的门户,担负着对外的大宗贸易,以及文化输入孔道的使命。 标榜不传教只经商的新教国荷兰人,后来更有英吉利人,在这个天然的良港安心地定居住下。他们做买卖、开学堂、交朋友、招游女,在一个相当长的锁国时代,充当了西欧文明教化日本的老师。 已经过了恐怖的1840年,日本朝野上下,正因近邻的中国遭受的鸦片战争大受刺激。他们感到危机已经迫在眉睫,只有决心富国强兵才能救亡图存。经由荷兰人这一特殊的教师,日本大口地吞嚼了西洋的思想和科学,尤其是军事、医学、印刷等技术。总之,统称“兰学”的西方知识,为这个岛国的蜕壳新生,实行了相当深刻的启蒙。 今天去长崎游览,若是未做事先的准备,大概就不易了解兰学、铁炮(即枪支)、麦酒(啤酒)以及南蛮馆的咖啡,叱咤风云的坂本龙马等长崎的掌故。即便如此,凡到过这座港口城,散步走过东山南山,印象中也会满是洋人的金发白肤。 “切支丹”已经不用“隐藏”,时代已推进到帝国诞生的前夜。 经由荷兰,幕府得知了西欧的“蒸汽船和蒸汽机车”等情报。1854年,着手创建海军的水野忠德向荷兰讨教问计。荷兰人回答他说:须知一,天下的军舰已从外轮式变为螺旋桨式。其二,船体已从木造变成了铁制。第三,海军必须有造船厂及海军学校。 幕府立即向荷兰订造两艘螺旋桨式军舰,并在1855年设置了长崎海军传习所。这所海军学校由荷兰人担任教师,教授西洋技术、航海术、兰学等课程。日本更从荷兰购入了咸临、朝阳等最初的几艘军舰。1860年,最新式的咸临丸以荷兰式的航海术,横断了太平洋。 ——长崎海军传习所的设立,宣告着日本近代(日本喜用近代一语兼指现代)化海军的诞生。 所谓日本近代化几大要务:海军、医学、印刷、英语几项,都在长崎新鲜肇始。政府在山积的国家急务之中,以军事和医疗为近代化的头等课题,选派有志,赴欧留学。 回顾那时日本的医学飞跃,今天也难抑感慨。 如“西有长崎,东有佐仓”所云,从幕府末期到明治,推进了日本医学近代化的,可数佐藤泰然的顺天堂。佐藤在长崎游学之后,在江户开设教授兰学的和田塾,用兰书知识于临床,在开明的佐仓藩主支持下,开创了私立医院顺天堂。在当时,顺天堂拥有最高水平的医疗设施。医院附设兰学塾,门下学生百数十名,一时世称“日本新医出自佐仓之林”,游学佐仓,乃是医士书生的憧憬。 佐仓顺天堂的另一功绩,是种痘的实践。佐藤泰然早就留意了种痘的研究,在长崎兰医莫尼凯接种牛痘成功的同年(1849),他在几个月后就使牛痘接种普及关东各地。藩主堀田正睦甚至以自己的子女为试验,证明种痘的无害,把它施之领民。 那时的长崎,给日本新医界造就了成体系的人才。 兰医波特万,不仅培育了很多著名日本医士,且为大阪医学校和大学东校(现东京大学医学部的前身)的创设出力甚多。值得特笔的是,这位兰医还为日本公众卫生事业的确立,做了先驱般的奠基:他坚决否决了上野的医院建设,以坚持他的“都市公园思想”。这一思想,使著名的东京上野公园于明治六年诞生。为纪念这位恩人,1973年,上野公园在百年纪念之际,为波特万博士立了雕像。 长井长义乃是旧时代的藩医嫡子。不用说他曾是中国医药的好学徒,年方十五岁就出诊治病。1869年他来到长崎,本来预定攻读医学,却改习了化学。因为身为中医的他,想追究“草根树皮于病有效与否、效力如何、为何有效”的问题。他进了幕府医校“长崎精得馆”,师事兰医波特万。长崎归来到了大学东校,翌年被政府派往德国学医。给他的正式任务,是日本医疗的近代化。 日本医界的关键人物长与专斋也是长崎人才。明治元年长崎精得馆改为长崎医学校,长与专斋任校长。他确定了以曼斯费尔德为教头,以凯尔茨为预科教师的体制。他参加遣欧使节团,参与调查欧洲医药制度,并与正在柏林留学的后日总理大臣桂太郎以及长井长义等人一起,草拟了日本的医疗制度。 明治六年,他回国就任文部省医务局长和东京医学校校长。明治八年,医务行政改移内务省为卫生局,长与专斋改任卫生局长。他为日本的医疗、医务、卫生等有关诸制度的设立,立下了不朽功劳。 一个民族的现代化,就这样大踏步地迈进着。 比医疗、印刷更重要的,无疑是产业。 三菱工业集团的兴起地,也是长崎。1870年,岩崎弥太郎接手官方经营的长崎造船厂,从而开始了三菱作为日本工业核心的历史。1894年以后日本割取台湾,三菱因为日军提供运输船而大发横财。由于它的生产范围飞快扩大,随之更名三菱商会。至1934年,因为业务已拓至重型机械、飞机、铁路车辆等领域,公司改称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船舶工业是三菱重工最早起家的部门。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三菱的长崎造船厂一共造了四艘航空母舰、七十九艘军舰,包括世界最大的战列舰“武藏”等三艘战列舰。战后,更为日本海上自卫队建造了各型驱逐舰,尤其是极为先进的宙斯盾级驱逐舰。 在长崎的开创者名单中,至少有两个洋人会垂名历史。 一个是西伯特(Von Siebold)。医学教授的长子冯•西伯特,原来是作为荷兰商馆的医生在长崎上陆的。后来他得到长崎奉行所的特许,可以在出岛以外活动。他采药治病,培养学生,给长崎的日本知识人以很深的影响。来到日本的翌年,为给日本医师讲授医学,他在长崎郊外的鸣泷购买了一户民宅,开办了鸣泷塾。这处故居今天已成了观光地。 兰医西伯特的业绩中,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著作《日本》,以及《日本植物志》。在西伯特的植物志中,他以自己的日本爱妻之名(ōtaki),把一种花命名为ōtakusa。此事渲染了洋人的浪漫,使那种花受人青睐。 以下,须花费篇幅述及的另一个洋人,情况则复杂得多。 托马斯•布莱克•古拉巴(Thomas Blake Glover)出生于苏格兰。1859年来到刚刚开港一年的长崎,作为上海的英国商会哈丁•马塞松(Jardines)的代理人,在长崎创建了古拉巴商会,时年仅有二十一岁(日本大百科全书7卷,1986年)。随之商场得意一帆风顺,他在长崎建设了一座著名的豪邸。那时他仅二十五岁,到达长崎也仅四年。 长崎“古拉巴园”的导游彩页这样介绍: “在幕末的激动的时代,他暗中支持了以坂本龙马为首的志士们,帮助伊藤博文等人的留学英国,不惜给年轻一代巨大的援助。又,明治以后作为纯经济人,为日本导入近代科学技术做出了贡献。由于生来碧眼红面,被他经营的矿山工人送给‘赤鬼’绰号。豪胆厚情,细心爱人,连给佣人孩子的礼物也不忘记。与妻子间无子,但家庭和睦,在日本终其一生。” 这一纸彩页没有提及:他的“纯经济”,主要是贩卖军火。 幕末传奇的志士坂本龙马,在长崎建立了日本最初的商社“龟山社中”。它设立的时间是1865年5月,仅三个月后,它就从外国输入了大量的武器。 当时日本的政治大潮,正在“尊皇攘夷”或“倒幕尊皇”的漩涡中激烈冲荡。主张倒幕,即打倒幕府统治的长州藩,已经与幕府对峙备战。为了对付步步逼近的幕府讨伐,长州藩渴望获得新式武器。 幕府严令,对长州藩禁卖军火,长州藩急得满头冒汗。这时坂本龙马出现了,他对另一个崛起的地方势力——萨摩藩做工作,说服他们以萨摩的名义,向商人古拉巴购买枪炮,武装长州。 ——长州藩买进的七千三百条枪,是囤积上海的、1865年4月刚刚结束的美国南北战争的剩余武器。把上海的囤积枪支卖给长州藩,帮助地方军阀打倒幕府中央;再把欧洲淘汰的旧军舰卖给日本的交战双方——是古拉巴商业交易的大手笔。 同时,在坂本龙马斡旋下,萨摩与长州两藩结成了反幕府的同盟。7月,长州藩的井上馨和伊藤博文在长崎会见了古拉巴。从那个时期起,自佩里黑船以来,甚至自中国鸦片战争以来,日本为抗击西方威胁而掀起的“攘夷”运动,转向变为了“倒幕”。 长崎古拉巴商会的母公司,设在上海的哈丁•马塞松商会,是英国商人威廉•哈丁和詹姆斯•马塞松于1832年在广州设立的贸易商社。这个商社的徽标,据我看,就是一个流出宝石的、割开的罂粟花;旁边用西班牙文写着“Jardines”(花园)。 1832年,这一年之后的几年,正是英国鸦片商人与清朝的广东政府激烈较量的时期。这家毒花园,从根子数起就把向中国密运鸦片和向英国输出茶叶作为主要的生意。换言之,并非别人,恰恰它就是电影《林则徐》中那些无耻的英国鸦片贩子。商社设在广州才八年,林则徐没收并销毁了鸦片。他们眼看财源将被斩断,于是就敦促英国政府,向中国发动了那场骇人听闻、臭名昭著的战争! 清朝无能,丧权辱国。1840年香港刚刚割让,1841年“花园”的总部又搬到了香港。接着,洋人逼迫开放五口,上海应运而诞生,他们又把鸦片贩卖的重点,移到了上海滩上。不久,为了安全且迅速地把主要在鸦片生意中赚得的资金转运英国,他们联合起来成立了汇丰银行。它的全名是香港上海银行(HSBC),一个如殖民者脚印般的名字。 哈丁•马塞松商会在日本的知名,是因为它在长崎设立的代理店,即古拉巴商会。这个商会,在明治天皇取代幕府的大风浪中,呼风唤雨推波助澜,只是昔日卖的是毒药鸦片,这回卖的是军舰枪炮。 三菱财团与古拉巴的关系也引人注目。 三菱于1880年雇佣了古拉巴。四年后岩崎弥之助接任三菱社长,古拉巴调至东京。有人说他是三菱财阀岩崎家的后盾;无论长崎造船厂,或者麒麟啤酒,都有他的参与。日本最初的蒸汽机车的试开、高岛煤矿的开掘,都与他有关。他对日本近代化的贡献,不可小觑。 1939年,三菱重工业公司从古拉巴的子孙手中收购了古拉巴宅邸。到了1957年,长崎造船所为了纪念自己的百年华诞,把这所宅园赠送给长崎市。于是,长崎游客就多了一处观光胜地:古拉巴园。 检索古拉巴的履历,如浏览一本日本近代化的军师传。一介洋商,深深地纠缠进了帝国的崛起史之中。 1859年他从英国来到上海,进入了哈丁•马塞松洋行。接着他移居开港不久的长崎,设立了哈丁•马塞松的长崎代理店古拉巴商会。一面经营贸易,同时也支持萨摩、长州、土佐等倒幕派,密谋大计、调度军火、组织留学。 虽然,在幕末的日本,不少外国贸易商都与贩洋枪的勾当有染,但英商古拉巴不仅贩卖量显著,而且贡献是多方面的。出于众多原因,总而言之,古拉巴被明治天皇授与“勋二等旭日重光章”,成了日本近代化的功臣。他于1911年病逝。 还不止于此。 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其舞台据说就是长崎的古拉巴宅邸。古拉巴的日本妻子鹤,据云就是蝴蝶夫人的原型。只不过,商人古拉巴并没有如歌剧故事中的洋人军官那样抛弃夫人;他的据说是女主人公模特的日本夫人,也没有自杀。 那出著名歌剧从1900年问世至今,已经热演了一百年。关于古拉巴的妻子鹤是不是《蝴蝶夫人》原型,多少有过争议。鹤在与古拉巴婚前,还有一个与前夫生的女儿——其后代中,有人细密考证,做出了肯定古拉巴妻子鹤就是《蝴蝶夫人》原型的结论(楠户义昭:《蝶蝶夫人》,每日新闻社,1997年)。 若如此——集结于古拉巴一身的线索就更多,这位风云商人也就更不能等闲视之了! 顺便说,曾经出演过《蝴蝶夫人》女主人公的著名歌剧演员喜波贞子,其祖父就是荷兰人凯尔茨——那位长崎医学校的预科教师。这位混血女星的最爱,是一柄日本和伞。 长崎一城的欧化风情,典章文物,若是逐一列举,还可以一直写下去。诸如西欧传来的印刷术,诸如“龙马爱喝的咖啡”。 啤酒的最初登陆日本,也是在长崎。 自1541年,耶稣会士沙勿略传教日本以来,神父们虽然记载过葡萄酒,但没有谁言及过啤酒。这种古老的酒类在日本的敲门,要迟到1613年6月。英国国王的使节到达长崎平户,送给荷兰商馆的礼品单里,出现了啤酒。至于这几瓶啤酒是否直接衍变成了后来的麒麟啤酒,而且由三菱制造——则不得而知。 四 安息吧,错误已不会重复 ——原爆死殁者慰灵碑铭文 犃逃避纳粹迫害到了美国的、核物理学者莱 昂•西拉特,争取到了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署名,一块催促罗斯福总统和美国,制造原子弹。这封绝密信件的复制件,如今展览在广岛和平纪念馆。广岛展示这封信件的严肃性,和谴责意味都不言而喻。这封信白纸黑字,如下记录道: “新发现的这种现象(重复进行核分裂的连锁反应),与炸弹的制造也有着联系。虽然尚不能确言,但肯定利用这一现象,可制造出非常强有力的新型炸弹。”(据广岛和平纪念资料馆陈列资料翻译) 罗斯福为之心动。他接受了建议,并于1939年10月,命令开始美国的原子弹试验和制造。到1941年,已知可望在三四年内完成炸弹制造。1942年这项核武器计划被命名为“曼哈顿计划”。1943年罗斯福和丘吉尔决定在战争中使用原子弹,并由美英两国封锁情报。至1945年,美国已在这项秘密计划中投入了二十亿美元。 1945年7月16日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这个消息立即被用暗语传达给了正在波茨坦开会的杜鲁门——他是在接替死去的罗斯福就任总统后,才闻知这项计划的。 原子弹尚未试验成功之前,轰炸目标的方向就已确定了。据说,原子弹战略攻击的对象没有选择德国而选中日本的原因是:万一扔下的是颗臭弹落地不炸,被人把它抱走回收了怎么办——由于日本人对之研究破解的能力低于德国人;所以敌方主角德国被避开,日本被红笔圈住(据美国军事政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广岛和平纪念资料馆陈列资料编译)。 其实未必如此,日本并非对原子弹一无所知。 在最后争分夺秒的1945年,德国企图用潜艇给日本运送铀235,涂着红色日之丸的新武器,悄悄地也在“开发中”(中国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关于德国潜艇战的节目)。 还有一个插曲是:参与研制原子弹的部分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份《弗兰克报告》,反对不加警告地使用原子弹。但是,这一报告只换来对不加警告使用的原则的再确认。 候补的轰炸城市名单,早在试验成功前就已列出。7月16日的试验成功之后仅仅九天,1945年7月25日,使用原子弹的命令下达了。次日即7月26日,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宣言公布。 波茨坦宣言最后的措词,如今比较容易读懂了:“……(上述以外的)日本国的选择,将会招致迅速且完全的毁灭。” 今天再次吟味那份正式的投弹令,会有很多新感受。这封美军参谋总长发给美国战略空军司令的命令中,有如下要素: 1,空军在1945年8月3日之后,只要“天候允许目视攻击就尽可能迅速地”向“广岛、小仓、新泻、长崎之一的目标”投下“特殊炸弹”。“在诸准备完成后,向前述目标投下第二发。” 2,“将有军人与民间的科学家观测和记录爆炸的效果”,所以观测机将随行,“并与爆击地点保持几英里距离”。 3,“情报的公开权属于总统和陆军长官。现地指挥官不可发表对本件的表态和新闻。对新闻报道将进行特别检查。”(《广岛原爆被害の概要》) 我没有全文移录这纸命令。其实它的篇幅几乎也就是这么长。换句话说,这份堪称世纪记录的文件,几乎把篇幅都用于强调观测效果。我也没有细致罗列轰炸实施前的设心配虑;比如从1945年5月份起就禁止轰炸已被列为原子弹攻击目标的城市,以便让那些城市“完好地”保留原貌、以便未来准确且量化地“传达”原子弹毁灭的能力。它们(候补城市)必须是——直径超过三英里、有着让冲击波可以有效地进行摧毁的地形、没有被常规炸弹轰炸过——的城市。 我更没有自角及隅,细数轰炸机怎样从遥远的马利亚纳群岛起飞、经过六个多小时飞行了2740公里到达广岛上空、用降落伞投掷并让原子弹在空中炸裂;以及8月9日B29又从关岛抵达小仓上空、因前日轰炸的烟雾妨碍观察于是改飞第二目标长崎、并于11时2分投下了原子弹。 当然也没有篇幅涉及所谓美国陆军长官亨利斯提姆森曾强硬地反对把历史名城京都列入名单云云。 我以上列举的,只是核武器——这种 “与历史战争中利用火药爆炸力的武器全然异趣的”(《广岛原爆被害の概要》语)、无论对人的精神抑或对生命而言都难言其残忍的、新式武器的生产大事记。 也许应该说,不是生产大事记,而是恶魔诞生记? 无论如何,瓶子的木塞已经打开,魔鬼从瓶口挣脱而出,再也无法把它关回去了。从那天之后,这个魔鬼开始了它在地球上空梭巡的日子。它每天都飞掠过我们头顶,如果侧耳倾听,能听见它不怀好意的窃笑。 它蔑视人类的准则,它要傲慢地显示。在广岛和长崎它两次狰狞现形,残忍地屠戮,疯狂地烧杀,使人们记住了它。 1945年8月6日,广岛晴好,便于科学家观察和记录轰炸效果。于是在那一天,广岛被人类有史以来第一颗原子弹轰炸。 两天后,1945年8月9日,第二候补城市小仓云雾,而第三候补长崎却晴空万里,于是长崎成了美国参谋总长命令中“在诸准备完成后”、“投下第二发”的目标。 1945年8月9日11时2分,即广岛变成地狱之后三天,美国B29轰炸机把第二颗原子弹在长崎北部空中引爆。比起用于广岛的“小男孩”,这颗浑名“胖子”的原子弹杀伤力更大,约合21000吨TNT炸药(广岛的那颗为16000吨)。 原子弹在长崎上空500米处炸裂。据长崎史料说,与爆炸同时,生成了可说是小太阳的巨大火球,爆炸瞬间的温度,达到了100万度!爆心地附近温度达4000度,1公里以外也达1800度。一瞬间爆风冲击摧毁,随之热辐射与放射线扫荡全城。玻璃瓶子被烧得软如稀泥,人的肌肤被烧后噗噜垂落,散弹般的玻璃碎片横飞,长崎市街立陷火狱。在冲击波摧毁的塌房里,被热辐射击倒的人,紧接着被烈焰吞噬。 这个恶魔炸弹的爆炸,使73,884条生命当即抹消、74,909个肉体残缺糜烂。在爆心半径4公里以内,房屋全毁一望瓦砾。全市36%的18,409户人即刻无家可归。爆炸中心附近的浦上天主堂在爆炸中被炸坏起火,当场约30名信者或神父即死。在长崎这座天主教之城,死难的信徒达8500名。 长崎的死亡人数比起广岛少一些,整体的毁坏也比广岛稍弱,可能是靠了地形的缘故。长崎是群山环绕的港口,不若广岛是一片毫无遮挡的三角洲。靠山的市区,多少还有幸免——但也有当时人口的三分之二,非死即伤。 日本把遭受了原子弹轰炸的人,称作“被爆者”。不觉间我也习惯了这个词汇,在叙述中时而使用它。广岛最著名的几个被爆故事,已经成了广岛的形象。它们给人以强烈的刺激,使人把它留存心里,成为自己的记忆。 ——广岛和长崎都发现了被炸坏的钟表。广岛的是一块怀表;属于一个名叫二川的五十九岁职工,他在上班途中“被爆”,头、肩、背大面积烧伤,半月之后死亡。他的怀表指针,停在广岛原子弹爆炸的一瞬:8点15分。 无独有偶,长崎原爆资料馆展示的是一台座钟。它如广岛的同类一样,记录了大规模杀戮的时刻:11点2分。 ——广岛新庄桥上走过被烧伤的人群。他们被烧得焦头垢面,皮肤剥露,十指滴血。但是怎奈那一时口渴难忍!于是他们半抬着手臂,任皮肉垂落白骨露出,跑过桥头,奔向污染了的河水。有一张画,描绘了一群半抬手臂、蓬头垢面的人,如画出了“被爆者”的群像。 ——在住友银行广岛支店门口,一个早来的人坐在台阶上,等着银行开门。那一瞬他被烧死在台阶上。强烈的热线把台阶烧得变白,只有他身体遮蔽的部分是黑的,台阶上留下了一个黑影子。同样的一个黑影,留在一处板壁上,那是一个兵士。 ——有些人没有变成黑影,却变成了白骨。一个叫相田的警察(巡查),6日在岗位上被爆。次日他的母亲出去寻找他,没有找见。9日,在派出所的瓦砾下,发现了已经变成白骨的他,身边的警用腰刀,已被烧光了手柄。 ——还有饭盒里烧焦的米饭、在炼渣中与砖石凝为一块的人骨头、烧焦的尸体上被爆风压力挤出的眼球,以及天上降下的黑雨,拼命吞饮肮脏黑雨的渴极的人…… 一则长崎的被爆回忆,这样写道: “两晚在长崎工场过夜,第三天傍晚,在回家的路上。出大门朝右转,先看见一匹马的死骸。张着嘴,翻着眼倒在地上。马腹膨胀得吓人。河边的小屋都被掀掉了屋顶,可是没有起火。朝一家四壁倒塌的家里一望,吃惊的是,围坐饭桌的母亲和五个孩子,原样烧死在桌前。都趴着撅着黑焦的屁股,一副躲避空袭的姿势,瞬间化作了焦炭。正是午饭时候,轰然一声,真是惨极了。接着再向邻家一看,也是桌台旁母亲和几个孩子的黑焦尸体,往一边翻倒,和刚才一样的惨状。 没有勇气再看第三家。沿河十几家,大约都是一色惨相。不,不止十几家,在这焦土烧原上,千家万家都发生了一样的事,都是烧毁的家,锅台四周,白骨尸体围成了圈…… 就这样,在回家的路上,我走过了地狱……” 地狱图里,让人记忆最深的形象,还是那位广岛母亲。 她抱着婴儿,正在赶路。火狱从天而降时,她下意识地低头俯身,拼命地弯腰,好像她下意识地想用自己的肉身,遮住怀里的婴儿。就在那一瞬她和婴儿同时烧成了焦炭。虽然化作了死骸,姿态却没有消失。我仿佛清晰地看见那前倾着、使劲用脊背、怀抱、手臂和头颅遮挡着,拼命想挡住恐怖热浪、想着怀中孩子、绝望奔走的母亲。 后来她被制成一座青铜雕塑,安放在广岛的和平公园。我在那座雕像前站了很久。青铜的女人躯体竭力前伏,背对晴空,仿佛白炽的阳光,就是恐怖的辐射光一样。 从那以后,广岛和长崎的呼喊日以继夜。它们竭力呼唤人类,要求人类接受它们的结论——核武器是人类绝对禁忌的结论。 在两座城市,看够了不尽的惨剧,我逐渐向他们的思想靠拢,并理解了“瞬间无区别大量杀戮的、地球人类的恶魔”,这一核武器的定义。 在后世纷杂的声音中,雕塑会成为一些结论。 在广岛有一座中心雕塑,叫做“原爆死殁者慰灵碑”,也叫“广岛和平都市纪念碑”。它和后来登录了世界遗产的“原爆拱顶”一起,是广岛的主要和平祈念标志。 这座碑没有成为结论,却挑起了尖锐的争论。 慰灵碑原来的提案者,是一位日裔美国前卫雕刻家。因为他有扔下原子弹的美国人血统,被以为不妥,于是雕像设计由日本雕塑家丹下健三接任。作品的主体,是一个屋顶状的“埴轮”,即日本古墓中的明器。鞍形的屋顶下面有一座石棺,里面放置着“原爆死殁者名簿”,石棺外面刻着如下的一句话: “安息吧,错误已不会重复” 铭文的主语是谁呢? 对这个问题,半个世纪争论不已。 建碑时的广岛市长认为,碑文的意思是:在此碑前无一人例外,每人都担起一份责任,向牺牲者反省,在内心里发誓不重复错误,唯此才是走向和平的唯一之路。 1952年11月,远东军事法庭的律师、印度人帕尔(Radha Binod Pal )博士来访广岛,他读了碑文说:“扔下原子弹的不是日本人。扔下原子弹的美国人的手,至今还没洗干净。” 他更明确地说:碑文的主语不是日本人。错误是美国人的。 他的这一发言,兼之他是著名的东京审判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主张日本甲级战犯全体无罪的唯一律师;不用说,如此印度人的发言,使得日本右翼和对侵略历史不愿正视的人大惊狂喜。他们对“印度的正义”欢呼雀跃,帕尔本人不仅在靖国神社,且在多处地点得到了立碑纪念的殊荣。 同时,广岛慰灵碑文的作者对他提出抗议。措词严厉的批评末尾,指出他“没有在灵前说话的资格”。 碑文主语的争论,被这个印度人加温后,社会上出现了两种意见。先是宣称碑文冒渎了牺牲者之灵的“修正碑文会”出世;为反击军国主义的复活, “守卫碑文会”也应声而起。直至2005年,碑文上的“错误”一词,还曾被一个二十七岁的日本右翼青年用锤子砸坏。 于是市长又出面释义。这一任市长山田节男说:不许广岛惨剧再次重复乃是人类的悲愿,碑文的主语,应该是“世界人类”。在此碑前站立的人,不问自己的国籍、不管国家的立场,要作为人类的一员,宣誓不允许核战争二次发生,碑文应该是对世界人类的警告和训诫。 听着这个故事,好像自己也卷入了讨论。 是被动地卷入么?其实这一切或许于我们干系更大。把自己置于讨论之外,或许是民主匮乏和教养畸形的结果。 美国人的态度极端强硬。他们认为日本挨了原子弹,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同时,虽不明说,主张“活该”论的中国人绝非少数。特别是,日本的政客们咬紧牙关不肯对侵略反省;长崎广岛都是侵略战争中的军工产业基地——谁知“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中,是否还残存着帝国臣民的昂扬斗志? 我该接受哪一种思路? 新的核威胁却在渐渐逼近。一介中国人,即便不是作为广岛长崎所说的“世界公民”的一员,而是作为一个核拥有国、一个走向富国强兵的大国的公民,我们该有怎样的责任,该支持怎样的原则? 在差强人意的广岛碑前,我感到自己的蜕变。 头上奔走的阴云已经毁灭了两个国家仍在聚集的战争黑云,给了我逼真的危机感。即便我们对核武器的思考还时日短浅,但是,只要我们不愿自己追求的人道主义只是虚伪空谈,我们就该跟上长崎广岛,加入它们呼吁的“世界公民”誓言:决不允许核战争再次发生,决不允许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祖国使用核武器。 人们在夸赞中国政府的表态。 但我看出来了,他们想的却是:中国会怎么实践? 虽然中国从没有像日本那样穷兵黩武挑起战争,也没有像美国那样傲慢称霸悍然投下原子弹,虽然我深知中国绝无使用核武器的心理和可能,我依然感到了日本对中国的深深的不信任。 在中国,人们对这个命题的思考和讨论,实在太少了。就连日本的核地狱都没有引起人们的留意,怎么能让中国人对好不容易打破了核讹诈、勒紧裤腰才做了几颗原子弹的自己苛求挑剔?! 但是,律己的时代已来临了。 把问题限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方法论,看来必须提倡:历史战争的武器,为着消灭敌方的战斗力。原子弹核武器,却是要消灭人类本身。 广岛和长崎——这两座特殊的城市,从那以后一直致力于出演世界和平运动的角色。它们六十年苦口婆心的积累,使一个共识渐次结晶。共识向着“彻底销毁、全面禁止”核武器的方向靠拢——虽然还只是嘴头上的信誓旦旦,而没有强迫核大国们践约就范——首先对美国的强迫禁核。 广岛、长崎并不放弃。谴责核武、呼吁和平,数十年如一日,视反核为市政,承担着某种护卫的职责。 出于如此的使命感,广岛、长崎对世界上一切核武器试验进行谴责。1970年以来,广岛、长崎对各国核试验,共进行过500余次抗议。其中对美国抗议近200次、对苏联160余次、对法国114次、对中国31次、对印度3次、对巴基斯坦2次、对朝鲜1次。 1995年11月,长崎、广岛两市长在海牙国际法庭,作了《使用核武器乃违反国际法》的陈述。其中,当选市长仅半年的伊藤市长一字一顿地要求:“最后,作为长崎市民,为了不至因原子弹而再有二度牺牲发生,我请求进行严正的审理!”每年8月9日,长崎市长都朗读和平宣言,不停地向世界呼吁销毁核武器。 就是这样一位市长,在我参观长崎后不久,被长崎的右翼团体暗杀了。表面上是刑事案件,但人们怀疑背后的黑幕。去年,这位市长朗读的长崎和平宣言,用如下一句开始: “人,究竟在做着什么?——在已是被爆后第六十一年的今天,在长崎,愤怒与挫折的大浪正在翻滚!” 在长崎,右翼团体暗杀市长已不是第一次。1990年1月,当时的本岛市长就曾被右翼组织用手枪击伤。原因是那位市长说过:“我想昭和天皇负有战争责任。” 2007年4月17日傍晚,六十一岁的伊藤市长在JR长崎站前,被拿着手枪埋伏的右翼暴力鷜山口组“水心会”从背后连击数枪,两发子弹从右背击入心脏。他在心肺功能停止的状态下被运到医院,不久死亡。 长崎站前久久不散的火药味,扫荡了“原爆” 纪念活动中,一种形式化甚至时髦的味道。伊藤长一市长的死,使人们像突然醒来一般,发现了身边的险恶。 但无论如何,我知道,长崎、广岛永远都不会放弃。在一个漫长的、追求自我诉求的过程里,他们的视野扩大了,他们看清了天下大局。他们带动了许多人,也逐步地更新了自己。他们使人类废绝核武器的决心,一浪一浪,冲击不已,扫荡罪恶的阻力,最终实现人类的悲愿。 犆长崎的纪念碑,不知为什么没有争论。 不知那是哪一年,全世界都向长崎赠送雕塑。中国送的是《艰苦岁月》的作者潘鹤的作品,复制品立在北京复兴门,人们不妨去品评一番。 长崎的主雕像,是“和平祈念像”。一个巨大的男坐像。它用青铜制成,高9.7米,重30吨。我左看右看,这个雕像的面貌,怎么看也还是更像欧洲人。它使人联想起长崎的传教士,或种种的南蛮兰医。它右手指天,左手指地,如举行一个宗教仪式。 后来我才明白,雕像的含义是这样的:右手向天,乃是指着原子弹的威胁;左手平伸,是指点着大地上的和平。而他半闭的眼睛,正是在祈念逝者的安宁。 也就是说,长崎雕像和它的内涵,确实在暗示宗教。解说词里,可以读到神佛悲悯等词语。但它最终也还是没明说:它究竟代表与长崎瓜葛纠缠的天主教呢,还是代表日本的佛教。 从长崎的原子弹“爆心”向东北大约500米,是浦上天主堂。 在经历了耶稣会的倔强传教,又经历了幕府的禁教锁国,其中点缀了那么多哀伤故事——强迫亵渎的“踏绘”、潜入地下的“切支丹”,到了新时代国策刷新,天主教在日本特别在长崎得到了大发展。 这段发展史年积月累,在长崎凝结为两座教堂:一座是半山腰上的大浦天主堂,还有一座就是浦上天主堂。 离爆心仅500米!也就是说,第二颗原子弹几乎就扔在它尖顶的十字架上。这座炼瓦结构的基督教建筑,在突兀袭来的爆风摧毁下,瞬息坍垮,变成了一座废墟。 变成了怎样一座废墟呢? 能够据以猜测的,是一帧黑白的浦上教堂劫后照片。从那照片上可以看出,教堂的大厅已荡然无存,一些门洞断墙,好似围着的篱笆。一处似乎是钟楼或门塔的颓壁,空空不见钟铎。圣像身首异处,低矮处已然一片瓦砾。但是残墙颓壁规模尚存,能看出它曾是一座结实的红砖建筑。照片以外,在那一瞬,长崎惨死了8000名天主教徒。 但是,今天能用肉眼看见的浦上天主堂的建筑实物,只有半截高高的红炼瓦门柱、四个圣徒石像,其中两个被炸掉了头颅,摆在一堵矮墙前——除此几个零件外,便是重新盖起的教堂。 看到那张图片的一刻,我当即有一个念头:今日的长崎市,有意地勾消了这座天主堂的保存!…… 因为,那张黑白照片使我感到了——遗址保留的可能。 一霎那我想到了著名的广岛“原爆拱顶”。 原爆拱顶已被登录进了世界遗产名簿(美国坚决反对它的“登遗”,中国因日本的战争反省问题投弃权票)。那只是区区一座洋式建筑,原来的广岛市政厅。只因为建筑上方有一个圆顶,原子弹炸后,圆顶的贴涂水泥被炸飞烧光,露出了一个黑钢筋的圆框子。只是由于它的形象,或者说因为它的形状,广岛决定不再修复,把这个圆顶原样保留,作为广岛被原子弹毁灭的证据,也作为广岛的标志。 毫无疑问,长崎若是把浦上天主堂的残骸保留下来,它的历史包涵、它凝聚的东西方关系、它的话语和暗示、它的艺术味道和感染力——不知要比广岛强大多少! 我坚信曾有过一个遗址保存计划。 长崎市民肯定会呼吁保留这个遗址! 也是在同一刹那,我也明白了没有保留浦上教堂遗迹的原因。因为一座被西方物质至上的文明孵化出的原子弹残酷毁灭的教堂遗址,岂不是对西方价值的最尖刻的揭露和讽刺!若是留下了它,人们站在这里心里就将浮想联翩。从沙勿略,到井上筑后守,从三位一体的教谕,到毫不踌躇的灭绝。广岛的拱顶对美国已是碍眼的存在,何况天主教城市长崎! 在网上一位市民说:那些基督教的信者会说,为什么要在同样信仰基督的长崎信徒头上投下原子弹呢?为什么要把1万2000人的信徒,杀死8500人呢?…… 长崎比广岛更具深意。它不仅是一座被欧美原子弹毁灭过的城市,还是一座欧洲文明和政治经济势力浸染和干预过的城市。它有着非它不能的、揭露白种种族主义的人种歧视和凶残本色的特殊语境。长崎将变成一个对西方的永恒质疑。正因此,它的惨剧被人有意地淡化了。 他们一定要扼杀保存教堂遗址的计划。 他们是谁? 我抱着这个思绪,在网上寻游一圈。我吃惊地发现:远不仅是我,几乎所有的人,都抱着同样的思路。 几乎每一个网页上,每一个留言者,都倾诉了他们希望保留浦上天主堂的烧毁遗迹、希望它像广岛的“原爆拱顶”一样,成为长崎的原爆受害象征。在这个意味上,浦上天主堂废墟的拆除,简直可以说是一个阴谋。 信息如潮。我读着,知道了当时希望像广岛拱顶一样,把教堂残骸永久保存的呼声,曾经非常高涨。但是它最终还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被强行拆除了。 我还读到,当时的长崎市长田川务,曾去过美国的姊妹都市桑特波尔。人们猜测:其中莫非有诈?他的访美,或者与拆除废墟有什么因果关系?……当然无法追究。只知道,从美国回来后,那位田川市长态度一变,在市议会上对反对保存浦上天主堂废墟措词强硬: “浦上天主堂的残骸,作为说明原爆悲惨的资料……并不适当;且没有为了和平将其存置的必要——这是我的考虑。” (田川市长在1958年市议会的答辩)。 1958年,浦上教堂残迹被强行全部拆除。 现存建筑是1959年再建的,1980年更把外壁改成了红炼瓦,据说“复原了战前的美姿”。长崎借助遗迹介绍时代、让历史教育后人的机会,被大幅地删减了。长崎没有能如广岛的拱顶一样,也拥有一个象征。长崎失去了象征,失去了一个历史的证人。 先入为主,人的眼睛,往往看到的只是结论或观点。视野和风景,也许就是记忆本身。没有任何一件遗物,能比浦上教堂的残骸更适合成为长崎的风景和视野了。唯它才能浓缩长崎的古今,唯它才能倾诉——那些坚贞的殉死、隐藏的诚信。唯它才能反思走向军国的路上,在这个港口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唯它才能正视从世界最大的战列舰武藏,到世界最新锐的宙斯盾驱逐舰的历史,并考虑选择和平。 “他们”并不能真地拆除浦上教堂被毁的残迹。因为每个对长崎的历史诚恳反思的人,每个对长崎的未来承担责任的人,心里都矗立着那座象征的建筑,如它一样痛苦,像它一样虔诚。 2007年7月16日,在广岛的原爆资料馆,进行了一次罕见的宣判。 “审判投下原子弹的广岛国际民众法庭”在开庭一年之后,在这一天,进行判决文的正式宣读。这个法庭以违反国际法的罪名,起诉涉嫌原子弹的开发与使用的、罗斯福与杜鲁门两名原美国总统以及原军人和科学技术者共十五名被告,并判决其有罪。 在法庭上,检查团提出了起诉书,追究涉嫌原子弹的开发、制造、使用的共同谋划与实行行为的负责人罗斯福总统、杜鲁门总统等十五人的“反人道罪和战争罪”。 法庭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条例为基准,推行法律程序。它虽属于民众法庭,但与国际机构设置的正式法庭,拥有同样的形式。 根据起诉的事实,法庭召唤各种证人出庭。检查团、法官团、证人都以各自的立场,接受询问和进行陈述。法庭开庭两天,有约500人旁听,首次对使用原子弹之责任的审判获得成功。7月16日午后,法官团经过了两小时的合议后再度登坛,严肃宣读了判决书。 在进行了事实认定之后,以“违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条例、违反国际人道法”等因,宣告被告人十五名全体有罪。同时,对美国政府提出了“要求对被害者正式谢罪及赔偿的五项劝告”。 作为共同谋议者被起诉的9名被告,即: 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哈里S•杜鲁门总统、詹姆斯•F.班兹国务卿、汉理•L•斯蒂姆森陆军部长、乔治•C•马歇尔陆军参谋总长、托马斯•T•汉迪代理陆军参谋总长、汉理•H•阿诺尔特陆军航空队总司令官、莱斯利•R•古劳伍兹少将(曼哈顿计划总司令官)、朱里安斯•R•奥茨潘海玛(洛斯阿拉莫斯科学研究所所长)——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5条ro(ロ)即通常战争犯罪款、5条ha(ハ)即反人道罪款,全体被认定为有罪。 作为行为执行者被起诉的11名被告,即: 哈里•S•杜鲁门总统、汉理•L•斯蒂姆森陆军部长、乔治•C•马歇尔陆军参谋总长、托马斯•T•汉迪代理陆军参谋总长、汉理•H•阿诺尔特陆军航空队总司令官、卡尔•A•斯帕茨陆军战略航空队总指挥官、卡迪斯•E•鲁梅第20航空军司令官、保尔•W•迪贝茨中校(艾诺拉盖号机长)、威廉•S•帕松斯大校(艾诺拉盖号轰炸指挥官)、查尔斯•W•斯威尼大尉(伯克斯卡号机长)、布莱代里克•L•阿修瓦兹中校(伯克斯卡号轰炸指挥官)——同样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5条ro(ロ)即通常战争犯罪款、5条ha(ハ)即反人道罪款,被全体认定有罪。 正式的判决书,预定将于后提出。 法庭还基于以上判决理由及结论,对美利坚合众国提出以下“劝告”: 其一,美利坚合众国,须承认在1945年8月6日以及同月9日投下原子弹属于违反国际法,并把“使用核武器乃是对国际法的违反”之宣言,以文书形式在国立博物馆永久保存和公开。 其二,美利坚合众国,须向广岛与长崎的全部原子弹受害者以及其亲族,公开地进行谢罪,并支付赔偿。 其三,美利坚合众国,作为唯一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须保证决不第二次使用核武器。 其四,美利坚合众国,须全面地废弃核武器,并须进行一切努力,以求从地球上废弃核武器。 其五,美利坚合众国,须在有关场所建立原子弹被害者的慰灵碑,并将使用原子弹乃违反国际法一项,向国民进行制度化之教育。 以上,就是“国际民众法庭”对美国的审判和规劝通知。 于是,一个问题被重新提了出来: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使用了灭绝性杀人武器原子弹的美国是否有罪? 美国当然不认罪。战后六十年,美国在脸上坚持绷着胜利者的骄傲表情。最极端的例子,也许是第33届美国总统杜鲁门的轶事。 杜鲁门的话是:“一分钟也不花在后悔上。”据说,他在战后数百次被问及使用原子弹的事,从来毫无悔色。据说,当被问道那是否是个困难的决断时: “没有的事,”他用手指啪地打了个榧子:“就这么决定的!” (每日新闻2006年8月6日) ——对话的可能,几乎是零。 堂堂的世界上,活灵活现地演出着这样的话剧:一方是谨严得近乎迂腐的、一五一十说理的和平人士;另一方是骄横蛮霸、满嘴流氓腔的美国总统。 但这事不是一场儿戏。经过了战后六十多年的岁月,维护和平的人愈来愈把一个共识推向全球:那就是无条件地把使用核武器的行为,视为对人类的犯罪。 换言之,即便交战,仍须接受人道主义的更高审视。哪怕身处正义阵营或进行防卫战争,只要悍然使用了大规模灭绝生命的核武器,都是不能饶赦的对人类犯罪。 今天,对于使用核武器是否有罪这一问题,回答有罪的人,已是世界人类的主流。长崎、广岛的朝野官民,经六十余年的不懈呼吁,经历了从被爆惨状的确认、到国际公理的探究,最后簇拥在这个共识周围。他们要求国际社会立法:凡使用核武器,即犯下反人类罪。 但问题仍存在:已经唯有一次地、在战争的发动国日本和它的军工基地广岛、长崎,过去使用了核武器的国家——美国是否有罪? “国际民众法庭” 的回答非常清楚:尽管日本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法西斯元凶,尽管美国进行的对日战争是正当的;但美国1945年8月6日在广岛、9日在长崎进行的原子弹轰炸,仍是不能赦免的反人类犯罪。 世界接受这一判决吗? 中国同意这一判决吗? 应该怎样不再让错误重复? 不再让投下了和引爆了原子弹的错误重复,主要是不再让美国重复它的错误。 但也必须说,是日本首先挑起了,五十年如一日地扩大了这场错误的战争,这场日本帝国化道路尽头,招致了原爆的悲剧。所以,错误不再重复,更是不能重复日本的帝国主义。 原子弹悲剧的责任,不仅在美国,也在日本。这一判决,揭露和惩戒了两个方面。 美国的态度,就像杜鲁门的榧子。 日本的态度,暧昧恰如靖国神社。 中国的态度呢? 中国人,已经该有一种成熟的自尊和自重,这样对自己严肃质问。 不用说,对广岛的这一次“国际民众法庭”的判决,尤其他们送给美国的五点“劝告”,大概只换回了美国人的嗤之以鼻,或是一笑了之。 那么,也许另一个问题,对有色人种的生命和权利的轻蔑的问题,就该更早地提出来。今天称之“国际社会”或“联合国”的存在,几乎就是美国的股掌玩物。在一个白黑不辨的时代,对美国的核审判无论判决如何,并不可能得到执行。但是,人们可能谴责——美国在悍然使用核武器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他者生命的蔑视。 原子弹轰炸过程中的细节,特别是与轰炸同步的、美国进行的科学观察,使人切肤地感到了残忍。它是不容置疑的歧视;是一种冷静的、在血液中潜伏的、白种人的优越。他们不过在平静地进行一次实验,那不言的骄蛮,那计算的施暴,是美国的一个本质。 在广岛大学,我与和平研究所的所长做了一次交谈。 我问了这个纠缠心头的问题。我说,我总在想,在美国人冷静的投弹过程背后,是否存在一种基于白人优越心理的人种歧视。 那位所长回答说,确实如此,美国的行为中,确实存在着对亚洲人的蔑视。他听说了一个我的文章题目,于是总是在嘴头上提到“他者的尊严”,他半是揶揄地说,美国人若是懂得他者的尊严…… 但他高度评价中国是唯一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有核国家,以及中国是正式宣布终止核试验的有核国家。 我不管他是在表彰还是揶揄,我在思考自己。 如1945年3月的东京大空袭,一天制造10万以上的死者、一天投下100万颗烧夷弹;美军最初进驻神奈川县期间,短短一个月居然犯下了超过2000件妇女暴行——这样的行为背后,难道没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国家和民族的毛病么? 日本人在网上述怀:“笔舌都难以表述,我们心底深处刻着的苦痛和绝望……犯下历史上最大级的战争罪行的,是美国……” 作者挣扎的灵魂,跃然纸上。人在火狱里的感受是可信的。 但那位网上作者——他若想获得别人的信赖就必须记住:朝鲜、中国、东亚被日本帝国强加的恐怖、屈服和绝望,同样笔舌难述,甚至罄竹难书。 他还必须知道——日本帝国的手上,也沾着刺鼻的核气味。虽然国家对此三缄其口,真相如石沉大海。 即便长崎,即便有那么多和平的渴望,长崎并不是一只和平鸽。就像长崎市民批评的一样:就在和平公园的对岸,三菱长崎造船所正紧张制造着最新型的宙斯盾级驱逐舰。虽然呼吁销毁核武器,但长崎市并不反对市内的兵器生产和港口的军港化。 我和他,日本和中国都必须记住:扩张的民族主义,迷狂的大国崛起,常使人类丧失良知,两手肮脏,犯下重罪。 但道德表演是最虚伪的,真正的试金石就在眼前:一切对长崎、广岛原子弹惨剧的反思、一切对核武器的反人类本质的揭露、一切对美国1945年使用核武器罪行的追究,都并非为了其他——都只是因为新的原子弹犯罪正在逼近。在阿富汗、在伊拉克——被美国点燃、日本也派自卫队参加、一些中国人冷漠地隔岸观火的——战争的硝烟,已经愈来愈像蘑菇云了! 毛泽东诗云:“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美国在阿富汗、在伊拉克的两度侵略战争中,都进行过使用战术核武器的宣传。但是面对着地道的核威胁,媒体的纵容与渲染,堪称同谋。比如2002年3月25日的某份中国小报,就用花边新闻的轻佻语气,替美国扩散过可能使用战术核武器的消息。 此外,虽然在杀人凶器的分类上有所区别;准核武器,或者说低级的核武器,早已被投入了战场。这就是美军和北约军队在阿富汗、伊拉克,以及前南斯拉夫等地区早已大量投下的贫铀弹和巨型震荡炸弹。 已经能够感觉:美国有人急于使用核武器。未必由于军事形势的紧迫,而是因为军工企业的需求。是的,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军事科学技术,已经别无出路地转化为危害人类的破坏力。 长崎和广岛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们六十年如一日的奋斗,在法律和思想的两个标识上,不间歇地向世界闪灭警号,呼吁世界和人类认识、揭露、禁止再次的核犯罪。 长崎和广岛,是它们把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的理想,六十年愚公移山,推广到了大半个世界。如今它已是我们的理想——国家之间必须放弃战争手段,必须无条件执行和平的法理。 它不仅是一项理想,也是一项急切的任务。它们同时替孤立无援和被剥夺了话语权的伊朗、古巴、朝鲜、伊拉克和一切潜在的、受到美国核威胁的国家和民族,喊出了他们的求救,喊出了他们的抗议。 五 以上,就是我的长崎笔记。 告别长崎的那天,我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沿着风情别样的荷兰坂,攀上东山手的古拉巴公园。暮色中的港湾紫雾蓝霞,金色的斜阳涂染了停泊的轮船。如今它这么陌生。其实,不远就是宁波和厦门,郑成功惯走的航道。 中国学子凡是渡日求学,多是一站飞抵东京,过去则坐船到神户横滨。缺乏地理感觉的我们没有注意,长崎离我们这么近。 疏远始自什么时候?莫非是清国水兵事件,李鸿章的新式军舰来到这里炫耀,结果收场于一场斗殴?抑或是始自兰学东渐,日本人开始放弃汉方改读西医?都不能确定。 能确定的,只是真实的疏远。长崎街头的巡警町民,同仇敌忾地狂喊,围攻几艘巨舰的散兵。那喊声有一种放肆,我从中听出了一种厌恶。哦,那是对羸弱腐朽的中华的彻底轻蔑,那是对鲜耻寡勇的支那人的不尽厌恶。那是一种致人心伤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嫌弃和反感……读取着这一种轻蔑和反感,我压抑不住心中的惊讶。 哪怕在后来,唐船远去,悲剧血染,噩梦连连。 哪怕在尽头处,最后爆炸了一颗毒日般的炸弹。 哪怕以后事件平息,沧海桑田,风平浪止——深刻的蔑视,仍然存留不死。它潜伏着,腐蚀着,伤害着两个民族,直至灵魂的内里。 1996年7月29日,在一共实施了45次核试验以后,中国宣布永远终止核试验;并重申,中国承诺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可能,这是广岛、长崎六十年的呼吁换来的世界的最正式回答。长崎应该听着耳熟;它至少该记得唐船的声音。 至于对自己的国家实行监督、向自己的同胞进行改造、让中国实践自己的和平承诺,是我们中国人的责任。我想,中国人不仅如大江健三郎指出的那样,曾把试制成功的原子弹“看作充满新的自豪的中国人的民族主义象征”,也具备胸襟和气魄——把废弃和禁止核武器的允诺,视为自己祖国与文明的、新的象征。 就要离开长崎了。启程之前,我觉察到,自己真的变了。 虽然此刻还处于激烈的争辩撕扯之中,但是我变了。一种似乎是最终的原则,正渐渐渗透我的身体。经验和思想在发出声响,剥落离析,砍削纠正,成为将来的方向。 核武、战争、他者、和平——彻底的拒否,绝对的坚持,都是长崎给我的礼物,是我带回中国的新知。我愿再写一遍:宣誓拒绝核武器和战争,宣誓卫护他者与和平。它们仿佛新鲜的血,哗哗响着,涌入体内。我恨它来得为时太晚,又欢喜它终于惠及我身。 未来的长崎会迎接怎样的命运?再过百年,自会出现公正的答案。 我想,最该抓紧做的事,是支持长崎市在海牙国际法庭的要求:立法规定使用核武器违反国际法。用世界宪法的形式,约束和威慑一切核拥有国——这样做已经十万火急。不仅是为了长崎、广岛一雪旧恨,而是为了救助正被核武器瞄准的下一个城市、下一个国家、下一个民族、下一个要被推入地狱的无辜的人群。 长崎所藏的浓厚历史感,超过了古城京都。 真是这样,京都奈良与中国的纠葛故事,似乎没有长崎这么临近和沉重。正是在长崎,日本开始了它脱亚入欧的漫长跋涉。哪怕含毒,长崎大口地吞饮了欧美文明的乳汁;虽然追随,也挨了它灭绝的原子轰炸。 长崎将愈来愈成为亚洲对西方的质疑。 当然,也将成为对自己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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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不顾人们的阻吓,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前往以色列接受耶路撒冷文学奖。在那里,他发表了令人意外的演说,坦陈前往以色列的理由:“如果人们告诉我 ——尤其是当他们警告我——‘不要去那里’,‘不要那么做’,我倾向于‘要去那里’、‘就那么做’。你或许可以说,这是我作为小说家的天性。”“我选择亲临现场,而非避而远之。我宁愿亲眼来看,而非视而不见。我宁愿向你们演讲,而非沉默不语。” 他宣言:“以卵击墙,我愿与卵共存亡。”“不管高墙多么‘伟光正’,卵多么咎由自取,我都会与卵共存。别人将抉择对错;也许时间或历史会来裁决。但无论如何,如果一个小说家,所写的作品站在墙的那一边,这样的作品又有什么价值呢?”(《与卵共存:村上春树耶路撒冷文学奖获奖辞》,李华芳译)村上春树的耶路撒冷演讲表现了一个作家的勇敢和机智,体现了一种真正文学者的态度。村上春树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揭示了文学独特的本质和意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以卵击墙”正是文学存在的方式,也是文学存在的理由。不断摧毁各种形式的遮蔽和压迫,重新恢复人们对于生活世界的感觉,这是文学生命之所在。文学的本质在于勇敢地介入和强大的想象力。文学是通往真实和理解的桥梁,是对权力和现实不懈的挑战。通过文学,我们抵达不能抵达之地。 当村上春树冒险前往耶路撒冷的时候,也正是张承志的新著《敬重与惜别——致日本》一书面世的时候。这本书将面临两重障碍:不论是本书作者, 还是作者引领我们去阅读的对象——日本,都长期为我们敌视和拒绝。就像峻峭的悬崖,张承志提升了我们的视线,并且也因此被许多人视为畏途。王安忆在《乌托邦诗篇》里曾经这样描述八十年代的张承志:“他是那一个时期最最令人瞩目的诗人,关于他的诗篇有无数种阐释和理解,面对这一切,他的回答只有两个野蛮的字:‘我操!’”尽管与村上春树的表达方式不同,但是,其文学的精神在根本上却是相通的。“以卵击墙”也正是张承志写作的特点。这个时代剧烈的跌落极大地孤立和伤害了张承志。时代将他逼入死角,使他走上了越来越决绝、孤独、狭窄和极端的道路,同时也磨砺了他思想的锋芒。他对日本的阅读一如既往地体现了其独特的思想姿态。 一百多年来,中国和日本这两个民族的历史痛苦地缠绕在一起。中日之间复杂的纠葛,特别是近代以来中国一直处于屈辱的下位,使得中国与日本的对话异常艰难:“鸦片殖民以来的屈辱羞耻、汉唐元明承续的大国传统加上专制——这三座大山使顶戴着它们的中国人,难作追问,时而失语。言论的缝隙是狭窄的。但他们还是向日本追究,从道、德、仁,到信、义、耻。百年的失败,沉重的遗产,恐怖的体制,使他们的声音,痛苦而喑哑。”张承志感叹中日之间交流与沟通的困难:“我们见到,诸多的大人物,言及日本便笔端滞涩。”“作为描写和沟通的文字,常常词不达意,似是而非。”在近代,日本和被日本蔑称为“支那”的中国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一水之隔的两个民族命运截然不同:在现代化和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日本成为举世闻名的“优等生”,而中国的近代史则是一部割地赔款的历史。十九世纪,继中国之后,日本也受到西方的入侵,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然而,明治维新“脱亚入欧”之后的日本,追随西方殖民主义的步伐,转而侵略其他亚洲国家,而且直接以中国的凌迟为代价,造成了其崛起和强盛。日本在亚洲的崛起,引起了与俄国、美国等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东亚的激烈冲突。日本的崛起和对于西方霸权的挑战最终导致了西方殖民主义体系的崩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也与日本有关系,西方被迫废除了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假如没有日本,二十世纪的亚洲和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很容易急切、简单地谴责日本对于亚洲的侵略,然而,我们却没有意识到日本本身就曾经作为亚洲国家而遭受侵略和被迫订立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对整个现代殖民主义体制和现代文明进行彻底反省,而是停留于肤浅的要求道歉,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日本战争罪责的真正反省只有在当现代文明的整个逻辑遭到彻底的批判和否定的时候才成为可能。由于“冷战”的原因,“二战”后,日本迅速被整编到美国帝国主义势力之中,美国与日本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中国和朝鲜等被侵略的亚洲国家则被排斥在与日本的战后谈判之外,日本军国主义因此没有得到有效的清算。 开篇《东苏木以东》由服部幸雄老人的故事,作者一开始就提出“日本叙述的难处”,并且引出了本书一个重要的话题——“亚细亚主义”。十九世纪,西方对于亚洲的侵略,使亚洲被压迫种族曾经产生了共命运的感觉和联合的要求: 东洋黄种人共同抵抗西洋白种人的入侵。一九○五年,日本在日俄战争中打败了俄国。我们通常忽略了日本在日俄战争中胜利的意义。这是现代世界历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日俄战争中,“亚洲”打败了“欧洲”,粉碎了白种人的神话,破除了白种人的种族优越感。日俄战争具有世界史意义,成为“亚洲的觉醒”的重要一环。但是,这种黄种人对抗白种人的“亚洲主义”思想最终无法战胜近代强大的民族主义逻辑。在民族主义成为基本逻辑的现代世界上,“亚洲主义”找不到真实的生存土壤。“亚洲主义”的兑现最终不过是“大东亚共荣圈”和一部日本对亚洲其他国家殖民侵略的历史。对于李大钊和尼赫鲁来说,日本的崛起只不过是一个新的帝国主义国家的诞生。冈仓天心《茶书》中有一句名言:“西洋人把日本人沉溺于和平艺术之时期视为野蛮国。当日本人开始在满洲战场上大规模杀戮之时,却视之为文明国。”日本在亚洲率先走上了“文明开化”和“脱亚入欧”的道路。福泽谕吉提出的“脱亚入欧”的口号成为日本现代史一个基本的命题。其实,福泽谕吉也曾一度倡导“东洋连带”。丸山真男指出,福泽谕吉对近代国家持二元论的看法:其一是弱肉强食的强权政治,另一是“天然的自由民权论”。“他把当时的世界形势形容为弱肉强食的‘禽兽的世界’,认为在这个世界上要生存下去,日本国也不得不作为禽兽的一员来行动。”日本在西方资本主义弱肉强食、优胜劣败的逻辑中,奠定了自己的生存伦理。堀田善卫说:“为了成为亚洲民族主义的先驱或盟友,在十九、二十世纪的弱肉强食的时代里,除了成为西欧帝国主义的追随者,保持本国的独立以外,还有什么路可走吗?”民族主义的强大逻辑粉碎了某些真诚而又尴尬的“亚洲主义”者的理想。 近代日本的崛起史是“一部民族主义的胜利史”。日本的近代体验及其觉醒与中国有着密切的关系。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悲惨的命运成为日本的一面镜子。旅日学者刘建辉在《魔都上海——日本知识人的“近代”体验》一书中指出,被西方征服的上海的悲惨状况成为反面教材,鞭策了日本走向“近代”的决心。井上馨到上海之后,立刻抛弃了“攘夷的谬见”,转而主张“开国的方针”。通过中国的灾难,日本清醒地认识到现代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性质,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军国主义侵略道路。 由于庆幸于“近代”的“觉醒”,日本对于西方的入侵与中国有着完全不同的态度和评价。在横须贺有关黑船事件的叙述里,美国黑船不是扮演殖民主义侵略者的角色,而是担任启蒙的任务。日本人对佩里将军怀着感恩的态度。中国鸦片战争和日本黑船事件的刺激,使得吉田松阴这样的日本人划着小艇爬上黑船,要求偷渡美国,去考察新文明。他在狱中的书简,成为启蒙时代的名著。这种“启蒙”故事令人想起上海新版教科书的所谓“文明史观”。通过吉田松阴的思想和事迹,张承志指出:“在他的文明发愤之中,泯灭了巨大的道德。它一面教导对欧美规矩的恭敬,一面宣言对贫弱邻国的野蛮。”“直至今天,日本思想上印着的、这个脱亚入欧弱肉强食的烙印,依旧还是那么清晰。”这种“启蒙思想”和对西方侵略的感恩态度,却又与日本自身所宣扬的抵抗欧美白人殖民主义、解放亚洲的说辞自相矛盾,它也因此揭露了日本“亚洲主义”的虚伪性。 《三笠公园》和《长崎笔记》将我们带入历史的深处。在《三笠公园》中,作者通过北洋水师的故事,剖析了虚骄自大的中国的战败和日本在民族主义激励下的战胜。张承志将被原子弹摧毁的长崎视为日本现代史的一个缩影。他在《长崎笔记》中说,长崎分娩过一部日本的开明史,它不像东海大家族的一个码头,而更像一个白种欧洲的思想、金融、谋略的堡垒,日本现代化的海军、医学、印刷、英语都在长崎肇始,长崎是理解日本的一把钥匙。“长崎比广岛更具深意。它不仅是被原子弹毁灭过的城市,还是一座欧美的政治经济势力浸染和干预填街塞巷的城市。它有着非它不能的、揭露西方种族主义的人种歧视和凶残本色的特殊语境。长崎将变成一个对西方的永恒质疑。”长崎在某种意义上是罪与罚的宿命和象征,它既因为西化而崛起,也因为西化而毁灭。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脱亚入欧”,成为资本主义列强。但是,同时,它也付出了毁灭,尤其是道德毁灭的代价。“日本曾经战无不胜。但是与历史的公理相比,杀伐的胜利不值一谈。”作者认为,只有否定了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逻辑,低下头来体会被侵略者的心情,日本才能与中国获得沟通和理解:“若想贴近破碎中国的心,先要纠正那颗明治以来的、胜利的心。”作者不是依循强者的逻辑,而是提出另一种论理——人道。在作者的眼中,日本“大国崛起”的辉煌不值一谈。然而,另一方面,他饱含敬意、浓墨重彩地描述了日本民间著名的赤穗四十七士舍生取义的故事。被日本人民记忆、歌颂,四十七士并非成就了辉煌的功业, 而是他们复仇的行动体现了人性的尊严,焕发出了人性的光辉。四十七士把原则和信义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是的,它所依仗和宣扬的,不过一种愚忠。但它在实践时的异端和美感,却使愚忠变了人性。人的尊严、信诺、情义夺门而出,压倒一切。”作者欣赏他们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以一种必死的决心以弱抗强,生命在强权的毁灭中迸发出了强烈的异端的美感。如果说统治者偏爱的是秩序,那么,底层则更欣赏正义的实现。“显然,较之持法治论眼光的精英,普通人更看重社会公正。……他们激烈地偏袒义士,把赤穗四十七士,歌颂为直面社会不公和个人牺牲的矛盾,敢于挺剑而起,流血五步、撼动天下的英雄。”无疑,正是因为处身于中国式的机灵的民族,张承志才大力标举和高度颂扬四十七士奋不顾身的义举。四十七士轻生死、重信义的故事培养了日本认真守信的民族精神。“随着对四十七士的不歇追思再三塑造,在日本的文化和民族精神中,一种做人的约束、人之间的关系、人对社会的承诺——逐渐形成健全。”这也是日本强盛的文化基础。正如我们难以理解服部幸雄老人的故事一样,面对日本被扭曲的历史和复杂的民族性格,作者在激烈批判和质疑日本现代史的主流的同时,对日本民间真善美的人物和思想碎片保持着必要的敬重。 张承志曾经将他的一本散文集题名《五色的异端》。张承志的写作总是与异端的权利、弱者的知识以及反抗的正义联系在一起。与洋务派往往片面惊羡于日本的强大相反,张承志在对日本的阅读中,提取出来放到最高的地位上加以肯定的是本多胜一的“被杀戮一侧的论理”。本多胜一在越战采访中提出了“站在被杀戮者一侧”的观点。张承志倡言:“无论强势霸道如何得势,无论媒体怎么散布谣言,人应该站在被杀戮与被剥夺的、无助和绝望的人们一侧,反抗横行的霸道,支持弱者的抵抗。”“他人”的概念和“站在被杀戮者一侧”,是现代文明以及个人主义和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解毒剂。张承志在《他人的尊严》中说:“苏珊·桑塔格最好的一个概念,就是她接受了‘他人’的概念。”关怀“他人”,尊重“他者”,反对歧视和压迫,这才是张承志心中的“文明”。他提出,“敢于反抗歧视,决意与被歧视者站在一起”是知识分子优劣的标尺。六十年代遍及全球的反越战运动,使与弱小者站在一边和抗议霸权成为一种时代普遍的共识。它唤起和培育了人们对于正义的感觉。“抗美援越运动,是全世界整整一代人的启蒙导师。”反越战运动构成了二十世纪革命的一个重要高潮。张承志从独特的历史视野出发阐明了被西方意识形态妖魔化了的日本赤军的世界史意义。他们是对于现代日本强大的“脱亚入欧”逻辑的赎救,是对于被压迫、被践踏的亚洲的回归。“二十世纪的革命,是对五十年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对五百年的世界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秩序——唯有的、唯一的颠覆。同时,迎对着日本国家的奴役邻人凌驾亚细亚的百五十年险恶历史,唯有‘阿拉伯赤军’大反其道、大造其反,放肆地嘲弄了‘脱亚入欧’的殖民主义道路。”他既肯定赤军绝望的反抗的意义,同时也深刻检讨和反思其行动的悲剧性。“它告诉了人们革命的合理,革命中人的牺牲、路的狭窄、情感的沉重、种种的不得已。”在绝对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之中,赤军对于资本主义的反抗不仅无法摆脱旧世界的残暴和血腥,而且走向了悲剧性的自我毁灭。他们的反抗找不到真实的力量和合理的道路。日本赤军为了“他人”,为了正义, 不仅抛弃了优裕的生活,而且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尽管他们的道路是狭窄和悲剧的,尽管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无法找到真正的出路,然而,我们无法回避这些高尚灵魂的追问:“不知我们中国人在富裕了以后,能不能为了世界上那些无助的人、那些被杀戮的人、饥饿的人、被侵略、掠夺和凌辱的人,也这样呼喊,也这样想和这样做。” 当新的世纪到来的时候,“大国崛起”腾于众口,作者忧心忡忡地写道:“由于失败的历史,新潮的大国梦变成了包围的众论,在一个世纪后一浪一浪地涌来。它崇洋的媚态,它专制的出身,它内含的他者歧视,让我感觉紧张。”作者认为,二十世纪日本崛起和毁灭的历史足为殷鉴。“大国崛起”的喧嚣也是促使作者去“阅读”近代日本的动力。“正在崛起中为强国梦兴奋不已的中国,也许此刻已是时候——思考日本的近代道路。”一方面作者痛感国人的麻木矫饰,“若是没有惨败的衬托,中国人还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大国崛起的宣传蛊惑。只有警惕一种好战的危机,才能避免再败的危机。只有被逼到了山河破碎、蒙耻露羞、血肉狼藉、苦相丑陋的时刻,尊大的中国人才会反省”。另一方面,作者进一步反省,当中国真正强大了的时候,会不会也像帝国主义国家一样践踏正义、毁灭道德。因此,我们一方面既要反抗强大的帝国主义,另一方面,又要批判狭隘的民族主义。作者认为,我们追求的不是一个新的中华帝国,而是一种美的生存:各民族友好共存,尊重他者与邻居的生存权利。 通过石原慎太郎的案例,张承志指出:“一个民族怎样选择文学,就会怎样选择前途。”在张承志那里,文学是沉重的。在他看来,中国文学注定了不是所谓“纯文学”:“纠缠于纯文学的话题,是一种标榜高雅的习气。我只能说,恐怕中国文学还会长久缺乏——余裕充盈的‘私小说’。恐怕还会有不少鲁迅式的——半纸心事半纸抗议的文字,呈一副粗糙的样相。”张承志提醒我们:“我们的文学,尚处在受辱的时代。”张承志以文字洞穿了时代的幽暗。他的写作让我想起村上春树“以卵击墙”这个击中了灵魂的隐喻。鲁迅曾经说:“文学是余裕的产物。”鲁迅很早接受和倡导“纯文学”的观点,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鲁迅自己却从来不是一个纯文学作家。我曾经将张承志放弃小说创作和鲁迅放弃小说创作相提并论,并且一直为他放弃小说创作感到惋惜。其实,中止小说创作,张承志自己有过明确的解释。他自谦缺乏编故事的才能。但我仍然认为,张承志放弃小说创作是与他对文学的不同理解有关。他有一个说法,中国仍然是一个散文的国度。他对散文的重视和对文类的特殊看法,说明了他对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的高度认同。而对小说的疏离,也反映了他对于现代文学观的深刻不满。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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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简单化地理解冲绳形象了?不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在把握一个共同体时将其简单化,这是最糟糕的。--责难我的声音传来,让我停下脚步。忆起那些与冲绳息息相关的具体人物的各式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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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从来就没有以黄金为锚。早在人民币诞生前的13年,明清以来行之多年的银两加铜钱的传统货币,就被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所取代。法币者,法定由政府发行的纸币也。随着国民党政府的垮台,人民政府接管了全国政权,也接管了中国大陆的货币发行权。回到金本位是不可能的了:早在解放前夜,蒋委员长就把他治下的国家黄金储备悉数运往台湾。没有黄金储备,无论古典的金本位还是政府承诺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都是搞不起来的。 况且当时 “老大哥”实行的也是法定纸币制度。新中国一边倒学苏联,货币制度不会例外。倒也不需要与卢布挂钩,因为各革命根据地早就积累了发行和管理货币的经验。新中国要做的,就是把各根据地发行的票子统一起来,完成从支持全国解放战争到为重建国民经济服务的转变。我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央行行长南汉宸的传记,他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我们总不能拿着花花绿绿的票子进城,像八国联军进北京那个样子。新的人民币诞生了。因为还没有正式被选为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毛泽东在审查人民币时,就不同意把自己的头像印在票面上。直到1976年,人民币的图案就是 “工农兵大团结”,含义应该是人民的货币为人民提供交易媒介。 但毕竟还是法定纸币。所以,人民币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面临选锚问题。发行货币当然是国家的权力,但是,有权发钞的国家,究竟根据什么来决定发行多少货币呢?从经济性质看,黄金白银除了充当货币之外,还有别的实际用处。纸币则纯粹就是交易媒介,发少了窒息交易、打击生产;发多了拉高物价、引起通胀。因此,究竟以什么来约束国家发行货币的权力——为法定货币选锚——其影响就不限于 “上层建筑”,而是事关普天下苍生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利益。 从逻辑看,战争、革命、特别是国家政权的更迭,通常与货币币值的极度不稳定互为因果。背后的道理是,如果天下是谁的都未定, “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的国家机会主义思维就容易占上风,因为还不知道究竟会滔了谁的天哩。历史的记载是,在政权大厦将倾的危亡关头,执政者常常不惜开足货币机器,以高通胀争取延长权力的寿命。还有就是新政权诞生之际,脚跟尚未站稳、百废待举又缺乏税基的支持,超发票子往往成为权宜之计。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布尔什维克的俄国革命,新政权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一般伴有严重的通胀。这似乎说明,在冲决一切罗网的革命与天性保守的货币之间,存在着与生俱来互不匹配的紧张。 人民币是例外。没有黄金储备做后盾、纯粹的纸币、新生革命政权的国家信用——但是人民币从开始之日起,就选择走稳健货币的路线。人民币以什么为锚?想来想去,它的第一个 “锚”就是历史教训。远的以后再论,前朝国民党政府留下的货币教训,足以让新中国的货币掌门人铭记在心。看看吧,从法币到金圆券不过十几年时间,头戴 “国家元首”与 “抗战领袖”两大桂冠的蒋委员长,就把他的国民党政权带向了毁灭。军事方面的无能与失利是一小部分原因,社会经济政策的失败才是根本。其中,超级恶性的通胀——每月50%以上的物价指数——终于把全体国民推向了国民政府的对立面。 恶性通胀的一个派生物就是广大民众持续保持超高的通胀预期。有一年春节,我随毅夫一起去看季羡林老先生,那时他住在离朗润园不远的公寓里。讲起上世纪40年代末的民生,季老说那时领到薪水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步去买米, “跑快跑慢的米价不同!”我也问过生活在1948-1949年上海的老人怎样对付生活,回答是胆大的拿到钞票就换银元 (非法的),胆小的若买了生活必需品还有余钱,就囤商品——大米、纸张、毛巾、肥皂、烟酒,无论多少,反正绝不能持币就是了。民不聊生的经济溃不成军,因为人人囤东西,市场上什么也抢不到,大家越发轻钱重物,货币追商品,物价越追越高。 当时没有什么人相信共产党管得了通胀。但是陈云带薛慕桥到上海,只用两招就把问题解决了。这也是对付通胀和通胀预期最基本的功夫:一是严控货币投放,二是加大商品供应。反正看到街上的东西越来越多,囤积保值的心理倾向就会逆转。等到了囤物者熬不住也向市场抛卖商品,通胀连同通胀预期就被杀下马来。从此,“货币不能超经济发行”就成为管理人民币的第一准则。剩下的问题,是摸索究竟是发行多少票子才算合适的经验参数。 后来的历史也说明,只要抗得住“超经济发行”,人民币的币值就能够保持稳定。什么时候这个准则被破坏——譬如超越实际可能的 “大跃进” (无论土的,还是洋的)——货币币值就失稳,物价总水平就上涨,老百姓说的“票子毛了”就卷土重来。这也说明,以历史教训和货币掌门人为锚的货币,还不足以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岁月消磨记忆,再沉重的历史教训也会随风而去。从来没有跑步买米经验的下一代或下下一代,不是很容易发表 “有点通胀没什么了不起”之类的宏论吗?至于坚持稳健货币准则的货币掌门人,可遇而不可求。就是遇上了,不让人家管事,不也是白搭?美国是号称央行有独立性的地方,但保罗·沃克尔也不能保证他的继任者与他信奉同样的货币准则。中国也有这个问题。 因此,倘若能与一个客观的、“非人格化”之物挂起钩来,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才能有不受人事变化影响的制度保障。在这个意义上,选物为锚不失为一个可靠的办法。选什么呢?石头太重,虽然弗里德曼给我们讲过石币之岛的精彩故事。黄金白银不够,这是本专栏讲过的,历史并没给人民币留下贵金属储备。 当然也可以选一个外国货币或一组外国货币来挂钩。不过论及以外币为锚,不免让人唏嘘,因为要赶上一个好时机也殊为不易。以美元为例,人家响当当就是黄金的时候,人民币还没有问世。1944年布雷顿森林签订协议的地方,倒是有中国代表到场,但没有签字。不知道如果当时签字入约,国民党政府的法币以固定汇率挂美元,以后还能不能锁住老蒋滥发票子打内战的 “雄心”?不过这与人民币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人民币还没有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几十年,人民币就是要选外币为锚也轮不到美元,因为中美之间根本没有多少往来。直到1990年代中后期,人民币挂美元才有可能变成现实。但此时还作为世界第一强币的美元,却开始走下坡路了。 下周我们继续讨论人民币选锚的经验。这里先写下作者的观点:选锚之举为的是维系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无论怎样打算盘,人民币应该择善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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