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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政府接受民主党提出的"区议会方案"之后,立法会也通过了政治改革议案。根据这个议案,在2012年选举时,香港每名选民都可在直选及功能组别中各投一票,即一人"两票制"。这不仅仅是香港民主化进程的一大进步,更是民主发展的创新。很长时间以来,政府及建制派和泛民争执不下,争执的焦点是民主直选和功能界别。现在随着"两票制"的引入,双方做出有意义的"妥协"。这当然也是中国中央政府的妥协。但"妥协"这个词很难表达 "两票制"所包含的政治上的进步意义。从很大程度上说,与其说"妥协",倒不如说制度创新。"两票制"对大陆同样有参照意义如果说是"妥协",这也是一个迟来的"妥协"。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有关部门在香港问题上过于僵硬,往往对来自香港社会的声音说"不",在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上缺少新思维,更缺少制度方面的创新。因此,一直以来,香港政治发展的议题大都是泛民主派设定的,无论是香港政府、建制派还是中央政府,都只有救火式的"反应"。香港民主化本来早就应当有大讨论。香港要实现什么样的民主?如何实现?如何协调市民的民主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获取民主化的好处而减少民主化的代价?所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可以进行理性的讨论。如果有这样一场大讨论,香港各界甚至外界对香港民主化的共识会比现在更高。从长远观点看,"两票制"的民主实践的意义不仅仅对于香港民主发展本身,而是对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社会都具有现实参照意义。近代民主起源于西方发达社会,然后传播到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但在传播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和社会的民主产生了无穷的大问题。人们无需看比较遥远的非洲和拉丁美洲,亚洲社会的民主现实,如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中东的伊朗等等,都面临困境。本来,人们希望通过民主政治的引入,来建立一个比较稳定且公正的政治秩序。但在很多发展中社会,随着民主化的开始和发展,所出现的局面刚好和人们所希望的相反。在一些社会,党争不止,民主和无政府状态几乎是代名词。新的民主政治秩序建立不起来,而原来的社会秩序因为民主政治的动员而遭到极大的破坏。一旦基本的社会政治秩序出现问题,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民生必然成为大问题。为什么在西方运作良好的民主到了非西方社会就变了样?这并不是因为一些人所说的民主属于西方文明,而是因为西方的民主经历了很长的时间,而具备了深厚的文化和制度支持条件。西方原来是贵族精英民主,后来随着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转型到商业资本民主,然后再经过工人阶级运动和各种民权运动,才发展到现在人们所看到的大众民主。从少数人的民主到大众参与民主,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在这个很长的过程中,西方社会经济得到持续的发展,国家制度得以建设,中产阶级得以壮大。尽管有大众参与,但民主毕竟还是政治精英之间的一种游戏。要进行游戏,就首先要有共识,要有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这种共识和游戏规则的产生和发展,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西方经过数百年才发展出了民主的共识和游戏规则,后发展中社会很难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个过程。发展中社会缺乏民主所需的共识即使是在西方,政治力量也经常不能扮演整合社会的力量;在很多场合,刚好相反,扮演分化社会的作用。西方的优势在于一个拥有民主意识的庞大的中产阶级。无论哪一个政党执政,都必须得到中产阶级的支持。与其说政治整合社会,倒不如说是中产阶级整合政治。而在发展中社会,不但政治精英之间毫无共识,而且社会大多是分化的。社会的分化可以表现在收入差异上(即穷人和富人),可以表现在城乡的分化,可以表现在社会的不同群体对不同宗教、意识形态、文化等等因素的认同。在缺少一个具有民主认同的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民主一旦引入,冲突不可避免。而政治精英之间的冲突更会加剧社会的分化。这是发展中社会民主政治无序的主要原因。西方民主强调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分立。这主要是为了制约政治权力的滥用。西方在有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社会力量之间的互相制衡问题并不明显。不过,西方各国上议院的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力量之间互相制衡的需要。到了发展中社会,往往是中产阶级不够发达,不够强大。即使出现中产阶级,但这个阶级在其他方面可能是高度分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民主政治要有效运作,就需要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制衡,才能协调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之间的平稳发展。怎么办?各个社会都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找到社会力量互相制衡的机制。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经过改革,可以成为社会力量互相制衡的有效民主制度安排。香港的民主化是为了达成社会公正的目标。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之间必须得到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不见得一定能够通向社会公正,在社会群体间收入差异过大的情况下,社会公正就会荡然无存。中国大陆本身就是一个例子。社会公正需要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里民主化变得重要起来。西方的经验表明,没有民主就很难有社会公正。但是,另一方面,民主化往往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在后发展中社会更是如此。没有经济发展也不会有社会公正,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公正的前提。很简单,没有发展,哪有分配?能够防止民粹主义的民主制度那么,如何保证一条能够促进社会公正的经济发展道路呢?这就需要各阶层的妥协。而"两票制"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如果说香港的直选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那么功能界别则是考量到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制衡的需要。从理性选择的角度看,"两票制"能够促使选民在投票时作更加理性的思考。在很多社会,民主政治很容易受政治人物的操纵而演变成民粹政治。在缺失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一旦哪位政客蛊惑民心,号召大家起来进行财富大分配(或者其它民粹议程),必然会得到社会底层的拥护。这样产生的政府所制订的政策必然是亲分配、轻生产。要保证生产和分配、效率和公正之间做到平衡,就必须有能够防止民粹主义的民主制度安排。一些人把功能界别视为是香港的一项特殊政治安排,是商人治港的表现,因此是过渡性的。但香港的问题不是取消功能界别,而是要改善和改革功能界别制度。目前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并没有民主化,但功能界别并不是不能民主化的。"两票制"的引入,对功能界别制度的民主化是个重大的推进。功能界别的存在,不应当是像一些学者和政治人物所说的是民主的倒退,而可以成为民主的改善和改进。从改善民主的角度看,功能组别不应当是临时的安排或者转型期间的安排,而是要把此安排进一步制度化,成为未来民主政治的内在一部分。香港的实践对中国大陆本身也具有参照意义。和香港一样,中国的民主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可避免。但人们对要实现怎样的民主,以及其如何协调民主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并不很清楚。香港如果成功了,中国大陆就可以借鉴。例如全国人大可以向直选方向发展,而全国政协则可以向功能组别的制度安排发展。(像中国那样分化的社会,更需要社会群体之间的互相制衡。)对后发展中社会来说,如果人们要享受民主制度的好处,但又要避免民主的负面效果,就需要大量的制度创新。作为发展中的民主,香港已经走出了很重要的一步。这一步可能会使得一些西方民主教科书信奉者感到愤怒,但实践和时间会证明,这有利于大多数社会成员。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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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马英九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围绕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举行了辩论会。岛内这场众所瞩目的"世纪大辩",既是朝野之间政策大辩论,也是国、民两党争夺民意的一次正面较量,对马和蔡两人、年底五都选举及两岸签署ECFA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一、马攻蔡守态势明显最早提出朝野辩论ECFA议题的是马英九当局,起初计划由"行政院长"吴敦义与蔡英文辩论。但是民进党并不想在ECFA问题上与国民党展开理性对话,因此以两党领导人身份及"国民党缺乏诚意"等种种借口予以回避。最后在马当局不断提出建议和让步,且民意也给予高度期待的情况下,双方最终于4月25日举行"ECFA双英辩论会"。朝野双方都高度重视此次辩论,马英九不仅强化记忆ECFA的各种论述及统计数据,而且组织专门团队助其练习;蔡英文则要求幕僚每天都撰写相关学术论文,严格考证每项数据。双英辩论会上,马、蔡两人展开激烈交锋,争论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签署ECFA是否有急迫性和必要性。蔡英文宣称,两岸签署ECFA将导致岛内有史以来最大的财富重新分配,"台湾在WTO的架构下与大陆持续谈判经贸合作即可,跟着世界一齐走向中国",不必冒险前进。马英九则指出,"签署两岸经济协议,等于打通台湾经贸任督二脉","我们不能再等待,我要带领台湾找回失落8年,开展黄金10年"。二是ECFA对"台湾主权"的影响。蔡攻击马"在主权问题上从没坚持过,还说台湾与中国是两个地区的关系","台湾人民普遍有恐惧感"。马则表示,他上台后与大陆签署的12项协议没有一项丧失"主权","未来任何协商我一定全力捍卫中华民国主权、捍卫台湾尊严,这个立场绝不改变"。三是签署ECFA对岛内民众就业的影响。蔡英文宣称,签署ECFA将冲击岛内590万民众的就业,马无法保证未来10年不开放大陆农产品及劳工入岛,没有全面考虑ECFA的利弊。马则认为最多冲击10万人,任内从未开放农产品及劳工入岛,相反是民进党执政时期开放最多。四是签署ECFA涉及的受损企业补救和保障。马英九表示已准备了950亿元新台币,依受损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振兴辅导、体质调整以及损害救济,并搭配租税、社福补助等补救措施。蔡则指责马未清楚说明如何运用相关费用,且租税和社福等手段过于消极。五是协商ECFA程序的问题。蔡指责马与大陆协商ECFA"决策不透明,政府似有难言之隐"。马则回击称,"政部门规划到立院报告10次,民进党不是反对、就是杯葛",他不清楚民进党质疑的内在逻辑。辩论会后,岛内舆论普遍认为马英九的表现要优于蔡英文,马不仅用百姓的语言表达政策,而且在民进党执政疏失、"立法院"盲目反对等方面发起凌厉攻势,让对手陷入被动。而蔡英文大量使用专业术语,"不像党主席、更像学校教授",无法与基层民众产生共鸣。更重要的是,蔡背负着民进党执政及基本教义派非理性反对的包袱,在阐述理念时经常发生矛盾,因此表现不如预期。 二、马、蔡两人各取所需双英辩论会之所以能成行,完全是国、民两党特别是马英九与蔡英文基于各自政治利益进行博弈的结果。国民党评估"双英会"对马当局是利大于弊。一是马英九欲借此提高个人声望。在经济衰退、"八八风灾"、美国牛肉进口风波等冲击下,马当局施政能力及绩效饱受质疑和批评,其个人声望持续低迷,领导权威受到挑战。马英九积极推动"双英辩",是因为胜可提升其民意支持度,唤回日益涣散的蓝军支持者,巩固自身领导权威;败对其已处谷底的声望影响有限。二是马当局希望营造有利于两岸签署ECFA的舆论氛围。两岸针对ECFA议题的协商已进入关键期,并拟定于第五次"陈江会谈"时正式签署。但由于民进党持续攻击抹黑,马当局对ECFA的宣传效果不佳,岛内民众赞成两岸签署ECFA的比例持续减少。据TVBS电视台3月底民调显示,赞成两岸签署ECFA的民众仅为35%,较半年前竟然减少了11%,与反对的比例(32%)基本持平,显示民众对两岸签署ECFA的态度越来越保守。因此,马英九当局有意通过"ECFA双英辩论会"扩大宣传力度,以尽速争取民意支持,为两岸签署ECFA营造有利环境。三是国民党力图主导年底五都选举议题。国民党高层认为,ECFA是民进党在未来选举中必打的议题。但年底五都选举属于都会型选举,多数民众不反对两岸签署ECFA,如果ECFA宣导得力,该议题反而有利于五都选战,特别有利于北部和中部三都的选情。因此,国民党将"双英辩"作为年底选战整体战术的重要一环,力图掌控该议题主导权,扭转目前被动挨打的局面。蔡英文同意参加辩论会也有自己的政治考虑。一是民进党面临强大民意压力。两岸宣布商签ECFA之后,岛内超过60%的民众对此表示支持。但是在民进党一年多来的负面宣传下,支持ECFA的民众已降至50%以下,许多态度犹豫的民众希望通过两党辩论了解真相。《中国时报》3月底民调显示,高达67%的民众赞成朝野围绕ECFA辩论,其中支持双方辩论的绿营支持者更超过92%,岛内社会要求朝野辩论的气氛蔚然成形。面对民意压力,如果民进党继续避战就会被社会舆论认为是心虚怯战,使其在朝野政争中失去主打"反ECFA牌"的正当性,所以蔡不得不应战。二是蔡英文欲借此巩固权力地位。自2月底党内实力派天王苏贞昌抢先向媒体放话强势参选台北市长后,党内许多人也纷纷表态参选五都,破坏了蔡英文的权威和五都布局。而苏系和部分党内基层拱蔡英文参选新北市,党内"公妈派"跳出来与蔡竞选党主席,都试图将蔡推入五都选战,丧失超然地位,干扰其个人对民进党发展的整体规划。因此,蔡有意借"双英辩"对决泛蓝共主马英九,形塑"绿营主帅"的格局和形象,进而在未来五都选举的党内协调中掌握主导权,同时保持对2012年"总统"选举的主动权。三是为民进党随后继续操作ECFA议题作铺垫。民进党已将ECFA作为未来进行政治操作的主要议题之一。一方面,鼓吹"ECFA公投是化解对立的最好方法",与台联党继续联合推动所谓"ECFA公投";另一方面,研拟在5月20日马英九就职两周年前后或6月两岸签署ECFA前夕联合一些"台独"社团举办所谓"反对ECFA大游行"。为提高"公投"与游行的动员能力,民进党欲借"双英辩"扩大宣传反对两岸签署ECFA的论述,为随后的政治操作提前作铺垫。 三、辩论会的影响此次辩论是政党再轮替以来,岛内朝野政党第一次就重大政策议题正面交锋,对未来岛内政局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一)对马英九个人声望有正面影响。马英九在"双英辩"中的突出表现受到了岛内民众,特别是蓝营支持者的高度评价。据台《联合报》民调显示,辩论会后马英九个人声望由3月下旬的27%上升为38%,如2012年"大选"由蔡英文挑战马英九,两人的支持度也由一个月前的平分秋色转成马领先蔡11个百分点。部分蓝营媒体甚至表示,"这是马英九2008年上台以来最好的政策说明","以前的马英九又回来了"。马英九的民意支持度暂时脱离了去年12月县市长败选以来的低迷状态,有利于巩固领导权威,也为未来继续拉抬马的声势提供了良好契机。但是,马是否能保持住民调上升势头,关键还要看两岸政策的执行力和效果。(二)蔡英文党内地位得到巩固,但面临其他天王挑战。"双英辩"被岛内舆论称为是2012年"大选"辩论会提前开打,蔡英文对决"泛蓝共主"马英九,宛如占据了绿营"总统候选人"的地位。同时,在民进党内指责苏贞昌执意参选台北市长导致民进党五都选举"好局变乱局"声浪不断高涨之际,蔡借此次辩论会暂时坐稳了党内共主的地位,有利于其在5月底党主席选举中胜选并冲高得票率,甚至有媒体称"民进党已从'后扁时期'进入了'小英时期'"。但另一方面,据TVBS电视台辩论会后民调显示,仅有34%的民众认为蔡英文的表现较好,远低于马英九的46%,显示蔡的气势虽在一系列胜选后上涨较快,但要挑战马英九还有一定实力差距。在此情况下,未来蔡仍难以确立党内绝对权威,在政治利益分配上仍将受到党内天王和各派系势力的压力。而蔡在此次辩论中的表现也未获党内基本教义派的肯定,对未来民进党路线的调整增添新的困难。 (三)民进党将继续加大反ECFA的力度。马英九在辩论会上和之前的宣传中主攻"ECFA是打破民进党执政造成'锁国'困局的重要一步",更加凸显了民进党"急独"路线在两岸政策上的巨大缺陷,客观上增大了民进党路线调整的压力。但对于民进党来说,"ECFA已成为现在最能让台独意识附体的公共议题"。在"支持ECFA就等于卖台"的联结下,民进党已失去理性讨论ECFA议题的可能性。出于政治利益考虑,特别是为打赢年底"五都"市长选举,民进党未来反对ECFA的行动只会不断升级,推动"ECFA公投"和"反ECFA游行"的力度也将进一步增大。(四)岛内民意向有利于两岸签署ECFA方向发展。马当局此次以"大选"辩论会的高规格组织举办"双英辩",同时要求各行政部门加大力度密集到地方举办演讲、说明会,最大限度地吸引岛内民众注意,使更多民众了解并转而支持两岸签署ECFA。据《中国时报》民调显示,53%的民众观看了此次辩论,对ECFA的知晓度提升至78%,支持度上升为48%,比4月初上扬了7%,反对的比例由之前的38%下降为30%。实际上,一次辩论会对民众真正了解ECFA意义并不大,但马英九表现出的高度自信提高了民众对当局的依赖,为接下来两岸正式签署ECFA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五)对国民党年底五都选情有正面影响。国、民两党都将ECFA作为年底五都选举的主要议题,而国民党在此议题上却一直被民进党所主导。此次辩论会以马英九的胜利告终,一举扭转了国民党的被动局面,在未来五都选举与民进党的政策论战中略占上锋。而民进党虽然会加大反ECFA的力度,但其正当性已大打折扣。未来民进党的街头抗议可凝聚基本盘,但想争取中间选民的支持还远远不够,必须提出更有力的理论论述。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研究室: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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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冠中先生去了,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我这么说,来自我对他的感受。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就深爱吴冠中先生的画,那时他画风正健,致力于将一股全新的艺术精神同时推入油画和水墨画两个领域。他属于那种在封闭的房间忽然打开一扇窗子的艺术家。然而...吴冠中先生去了,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我这么说,来自我对他的感受。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就深爱吴冠中先生的画,那时他画风正健,致力于将一股全新的艺术精神同时推入油画和水墨画两个领域。他属于那种在封闭的房间忽然打开一扇窗子的艺术家。然而,我已经弃画从文,从文坛侧目画坛,先生一直是我的关注点。初识先生是在一年一度的政协会上。政协各小组的成员每届都有调换。九十年代初我被调整到书画家较多的一组。那组有黄胄、朱乃正、董寿平、吴祖光、丁聪等。吴冠中先生是我很想接触的一位。然而头一眼看到的先生却是"一脑门官司"。那时他正陷入喧闹一时的"《炮打司令部》假画案"中。造假者为牟取暴利,顶着他的名义,硬把他编造成这幅历史谬误之作的作者。一时惹得众说纷纭。这桩荒唐又丑陋的事对他伤害很重。既亵渎了他心中的艺术,又伤及了他的人品。他显得焦灼、彷徨、愤懑和痛苦,表情紧张,花白的头发缭乱地竖着,逢人便解释个中的黑白。一个爱惜艺术和自己品格的人应当受人尊重。我便出面邀请一些画家与媒体记者,在政协会议休息的时候,开个小会,大家发言,为他分辨曲直,抱打不平。先生在这场官司中被折磨了长长的两年时间。在官司获胜而了结的时候,他写了那篇著名的文章《黄金万两付官司》感动了我。他所说的黄金不是金钱,而是一个艺术家最宝贵的时间。他为什么执意与这强势的商业骗局抗争?我写了一文《为艺术的圣洁而战》,呼应了他。我说:"这官司原是一场为艺术的圣洁与崇高的圣战。他打官司和毁画--他常常把自己不满意的作品毁掉,都为一个目的,即艺术的圣洁。这之中,容不得一点低劣,更容不得半点虚假。真善美,就是艺术家调色板上精神的三元素。艺术就靠着它绚丽迷人。"我在文章末尾还说,"谁也别再打扰这样一位艺术家了!"吴冠中先生给我的印象是善良、单纯、自我、孤独。他处世低调,不善交际,生活上喜欢享"下等福",推头习惯去找道边的理发摊。一眼看上去,就像房前屋后的老街坊。一次在北京的书市上为读者签名,他提着一个小塑料兜,里边放一瓶矿泉水,那天奇热,他便自带着饮水。他很少在热闹场合露面,所以没人认识他。待他挤进人群,在自己的座位中坐下来,人们一看桌签才知道这貌不惊人的小老头就是当代的绘画大师吴冠中。他很少出头露面,偶尔出现在会场上,却很少发言讲话;他不善言谈,对绘画之外的任何话题兴趣都不大,谈起画却总是兴致勃勃。他曾对我讲述他一次油画写生归来,挤在长途公共车上,由于怕人挤蹭他的画,便把拎着画的胳膊伸出车窗,几小时过后,到了家,那条胳膊似乎不存在了,画却完好无损。这段事他对我说过两次,可见画是他的生命。他家中那个画室,是我见过的最小的一间画室,只有六七平方米。他个子小,铺着毛毡的画案只有两尺高,更像一张单人床铺。桌上墙上沾满色点与墨渍。他那些惊世之作就是从这张再普通不过的画案上画出来的吗?就像最美的花最甜的果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他告诉我别硬叫孩子学艺术,因为艺术是没有遗传的。我笑道:"艺术家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吴冠中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脑袋里整天想的全是画,还有不停地冒出来的种种视觉的灵感--这话不是他说的,是他的画告诉我的。他说我看过你的画册,你画画是不是不重复?我说从来不重复,并说我的不重复多半来自于文学,因为文学就是不重复的,也不能重复。作家怎么可能把写过的文章再写一遍,那不成抄稿子了吗?先生说,画重复的画我没有感觉,也没激情。这一点上,我受西方绘画的影响,西方绘画是不重复的,这可能与西方的文化"求异"有关。他这话给了我解读他的一把钥匙。吴冠中一生的绘画都在不停顿地求异。老实说,我更喜欢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在那一代学贯中西的艺术家中,中西融合是一个自动承担的艺术使命与文化使命,故而他提出"油画中国化"和"国画现代化",并在这两个领域中建功立业。他在油画中注入了中国文人空灵的诗境,他的色彩也极具中国文人的气质,这一点很难;在水墨画中,他将复杂的物象解构,经过符号性的提炼,再艺术地重构起来--这就使传统水墨进入从来没有的境界。吴冠中完全可以在这样的艺术成就中享受终生。他却偏偏还要改变自己。但要变就有风险,可能不被人接受。记得一次去方庄看望先生。他兴致勃勃地叫我看他的两幅新作--就是那种用油画形式来画的古画经典。一幅是韩滉《五牛图》,一幅是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他说他要画许多这样的作品,并一口气说出一长串古典名画的画名。他要开创自己一个怎样的新时代?他问我对他这种画怎么看,我说我喜欢您挂在厅里的那幅彩墨。我回避回答,是因为我不喜欢他这种尝试。还有一次--这大概是我最后见到他的一次,他叫我去沙滩中国美术馆外的一家画店看他的"书法",我去看了。显然这并非真正的书法,而是被他作为一种新的另类的"试验绘画",我却毫无感觉。我想晚年的吴冠中是不是感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却更加渴望从已有的形态中蜕变出来,他显得很急切。他这种急切表现在缭乱无序的线条,波洛克式的铺天盖地的色点,东一榔头西一斧子互不关联的艺术思考;他过多地着力于表面视像的变异与张扬,而非缘自心灵与深思。可是愈表象愈难走得太远。然而,吴冠中毕竟才华与禀赋都非同凡人。在那些不成熟甚至不成功的试验性的作品中,依然不断涌现出一件件惊世骇俗的精品,显示他过人的创造力。更令人称奇的是,吴冠中这样全然自我的画作,在绘画市场上却始终被充分地认可。他的画价可谓"天价"。但他从不担心由于自己过分大胆地去试验,而失去原有的面貌与风格,并祸及"天价",因为他眼中只有艺术,没有比艺术更高的东西。他不顺从市场,可媚俗的市场却偏偏顺从了他。这样的例子在当世不多。照理说,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作品的价格与其艺术价值往往是不同步的。但有几个人敢面对心灵而背对市场?自从认识先生,正赶上那桩假画案,却因之得见艺术在他心中的位置。艺术在艺术家心中若不神圣,艺术家便很难走进艺术的天堂。先生为此一生,并建立了自己惟其独有、境界至高的艺术天地和审美世界,应说他已站在艺术的天堂里了。吴冠中走了。我相信他是带着许多未完的艺术理想和遗憾走的,带着许多愤世嫉俗的心绪走的。晚年他对艺术环境以及相关的机制说过一些直了了批评的话,不管这些尖锐的话在当时怎样说是道非,现在都静静地留给我们了,等待我们来思考,看我们有没有勇气回答。以我对他的感受,他上路之时,一定对自己对社会心怀重重缺憾。任何真正的有良心的艺术家不会是带着一堆亮晃晃的奖杯走的,总是把苍茫心事,一半带走,一半留在世上。至于他的作品是否还是"天价",我想,这与他生前无关,与他身后更无关。留下来的是他孜孜探求了一生的艺术。画价是写不进艺术史的,也放不进艺术天堂。放在那里的,还是深刻地记忆在人们心中的作品,以及他那小小又柔和的眼窝里执著、探索、倾注全心的目光。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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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来中国画领域都一直在讨论笔墨问题,前几年有很集中的讨论,吴冠中先生、张仃先生争论之后,香港专门开过一个关于笔墨问题的研讨会,这是在中国画界非常受关注的一件事。 我的看法是:笔墨是中国画传统演进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一整套形式语言体系,这套形式语言体系是中国文化大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在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一种中国式的视觉表达方式。之所以讲独一无二,是因为凡是绘画都离不开形体、色彩,也离不开基本的构图。形体、色彩、构图是全世界绘画所共同的要素,中国绘画也离不开。但是笔墨却是中国人所独有的,全世界其他民族的传统绘画中都没有的要素。所以,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中国式的视觉方面的精神表达方式,中国人的文化精神在传统绘画中是通过这套独特的视觉语言来表达的。 笔墨的独立 笔墨为何唯独中国有?为何会在中国而不是在其他国家形成?为什么没有在古希腊形成?为什么没有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形成?在我看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绘画过早的精英化。在全世界绘画发展史当中,早期绘画在其他国家,比如古希腊、古罗马,绘画主要是由工匠来完成的(比如说欧洲的宗教绘画,再早一点的绘画现在留下的很少了,雕塑留下得很多)。早期的画家在西方几乎没有什么名望,在社会等级当中地位很低。但在中国却不一样,最早有记载的画家顾恺之就是文人,不是工匠。根据文字记载,他不仅有画,还有文章,还有赋,所以这是中国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中国知识精英过早参与了绘画行为,便把他们的文化修养带入到绘画发展的创造过程中。例如,儒家孔夫子"游于艺"、"文以载道"的思想,重神、重意、重主观情绪的表达等理念,很早就被纳入了绘画创作中。 这样一种情况导致中国绘画到了唐代,尤其是宋以后,就没有进一步沿着摹拟对象、准确写实的路径继续发展。在中国历史上,对于绘画理论和对于艺术的理解和研究走在了中国画家的手头功夫之前,也就是说对艺术的理解超越了艺术本体的发展(画画的技巧还不是很好的时候,还没把对象画得太像,也没有足够技巧把人画得很逼真的时候,理论已经在说:画得像是没有必要的)。其实顾恺之画的很有古意的形象,并不是他刻意地画成有古意,而是他就是有点画不像。当然,他同时也把他的文化修养,那种雅致与飘逸的内心向往融进去了。那时技术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还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对象画准确。没有西方发展的那种严谨科学的解剖、透视知识和素描、造型能力,但因为有了儒道精英文化的影响,对于艺术的理解却已经超越了那时的手头技术水平。正如老子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讲的"大象无形,大音希声",还说:五色令人色盲,认为复杂的技巧没有必要,最高的美术是不求形式的,最高的音乐是没有声音的--这种论说从最早开始就是一种超越性的理念,知识分子可以深入地去理解,而工匠却是不懂的。如果让工匠继续往下画,一定会走向越画越像、准确再现的路;当然,其中也需要知识分子的帮助。中国的知识分子过早介入绘画以后便扭转了艺术发展的路径。因为中国的知识分子(士)是儒道传统的承续者,不同于文艺复兴时的知识分子,他们要复兴的是古希腊理性传统。中国绘画在唐、宋进入到一个写实技术比较成熟的时期后,如果在写实技术上再要继续往前发展,并摆脱儒道思想的影响,说不定油画技法就得由我们去发明了--但在宋元时期,正因为有苏东坡、米芾这样的高层文化精英提出新的理念,使得中国绘画没有进一步向写实主义高峰迈进。应该看到,中国绘画史上没有出现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那么高超的摹拟写实技法,并非中国人不聪明,发明不了蛋彩画或者油画,而是认为这个方向不重要--不是工匠觉得不重要,而是中国当时的文化精英觉得不重要。如果仅是工匠从事绘画活动,就不可能对艺术有如此高深的理解,正因为文化精英介入才把中国文化思想方面的最高成就带进了绘画之中。苏东坡作为当时社会公认的大学者说出"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这样的论断,不仅高妙,而且新颖,而他的这种见解又主导了后来绘画的发展方向。换句话说,这种不把摹拟写实看成是艺术最高成就并以此为重的思想给笔墨的独立奠定了理论基础。试想,没有苏东坡这些文人的理念奠基,笔墨是不可能从艺术对象中独立出来的。因此,元代就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转折,倪瓒为代表的一群画家开始建立起笔墨的相当完整的独立性,而且作为典型建立起了新的笔墨自身的评价标准。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康有为作为国学大家,也在游历欧洲震惊于古典油画的逼真表现力之后,乱了方寸,回顾中国文人画时有失偏颇,没有想清楚王维"雪里芭蕉"、东坡"朱竹"在艺术本体演进中的意义。 表象与程式 笔墨之所以能够独立出来,与中国画画论中非常重视的"理"有关。这个"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客观对象的结构。这个"理"与西方人摹拟现实的外观形象并不一样--这个"理"虽然也是客观的,是对象和客体的"理",但又离不开主体的理解与归纳。同时,它又不是主体的"理"。并且"理"也与对象的"形"不同--"形"是外在的形式,"理"是内在的结构,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内在规律,比西方人所说的结构涵盖面要宽。所以,只有中国绘画可以用勾线的方式把水、云等外形无常的事物描画出来(其他地域绘画在画到云和水等没有固定形状对象的时候,就觉得不易下手)。中国人用"理"去概括和归纳,就找到了一种表达这种无常形而有常理的对象的办法,这种归纳的结果就是"程式化"。笔墨真正的独立和程式化语言的形成是不可分割的--没有程式化语言的归纳、梳理和系统化,笔墨就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 而"程式"到底是什么呢?在我看来,程式是比较概括、简练、稳定的"图式",是一种特殊的图式语言。对此有两个概念需要区别:一个是中国的"程式",一个是西方传入的"图式"。"程式"和"图式"的区别在于:中国人在艺术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传统程式比欧洲人在绘画发展中形成的图式更加概括、简洁、抽象,更重视内在理解,而忽略外在形象,尤其是阴影与透视,这一点正与刚才所讲的知识分子的介入和苏东坡对"理"的提倡是密切相关的;西方的"图式"主要是指形象,也包括画面整体的构图样式。这个形象有结构的成份,也包含了很大的外观形象 的成份包括光影、透视等等。如果我们把"理"比喻成骨骼,外在的形象就还有肉、皮--西方的"图式"是既有骨,又有肉,还有皮,中国的"程式"就是骨,是一个内在的结构,它是不太重视肉和皮的--这个区别有点细微,就类似于全因素素描与结构素描的差别:全因素素描就是骨和肉、皮都要画出来,尤其是明暗、光源、空间感、环境色。结构素描只要把大关系画出来,把内在的主要结构点画出来,重点在物理、而不在外光影响。结构点正是在理解基础上归纳而来的"理"。但作为中国概念的"程式"和作为西方概念的"图式"有一个很大的共性,即:程式和图式都是学习绘画的第一步所要做的事情--每个人学习绘画第一步首先得学"图式"或者按中国人的说法学"程式",然后才能够面对客观对象,才有现成的语言去表达客观的对象。 近代以来,在艺术理论中有一个说法:艺术家要保持婴儿般的纯真之眼,这样才能做一个好艺术家,才能画得与众不同。画家应抛弃所有的成见,最好什么画都没有看过,由此他面对对象画出来的东西是最纯真的,才能画得最好。这个说法曾风行一时,几乎成为艺术家的创作原则。但后来这个理论被实验心理学所否定,例如:阿恩海姆等对人的视觉心理做了很多抽样调查和数据测试,用了很多科学方法研究人的视觉心理是如何形成的,艺术家是怎样创作的......。最终,实验心理学(实证心理学)经过科学实验,发现人一旦长大成年,大脑已经承载了各种信息,只有把一部分信息改变或抹掉才能装入另一部分信息,不可能再回到如白板一样的婴儿状态了,因此要以婴儿般的纯真之眼去对待自然是不可能的--这是20世纪心理学的重大发展。由此,便推导出一个说法:艺术家不可能凭空创造,对前人图式的改变就是创造。无论是"图式"或"程式",都是学习绘画美术的入门途径。以上便是我们讲的"程式"和"图式"的差别以及共同性。 在80年代为了弄清楚中国传统绘画与西方传统绘画的内在区别,我认真地读了一些心理学的书,并对中国绘画与西方传统绘画(不是指西方现代主义绘画,西方现代主义绘画和中国传统绘画很接近,但是和西方传统绘画有很大的差异)的心理运作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比对,并发现了一些差别。我把这种差别概括为"具细表象"和"概略表象"之间的差别。"具细表象"和"概率表象"这两个词在俄罗斯的艺术心理学和阿恩海姆的格式塔心理学里没有,是我为了说明中国的问题自创的。这里有一个心理学上的专用名词叫"表象",这个词我们现在用得非常的多,大家望文生义都将其理解为"表面现象",但这个词的原意并非表面现象,而是视觉心理学的一小段,是视觉印象后面的残留记忆的组合运动。所谓"视觉印象后面的残留",例如:我们眼睛看到一个瓶子,然后闭上眼,大脑中就留下瓶子的印象,这叫"视觉后象",是很短的一、二秒钟之后,留下一些记忆残留,是破碎不完整的。而后,多次的记忆残留互相补充,在大脑中形成的影像叫"表象"。从心理运作来看,表象在印象的后面,印象是短暂记忆,而表象则是记忆的残留组合。表象在人的大脑中,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可以持续较长的时间,而印象持续的时间很短。绘画活动在心理运作过程中的主要支撑就是表象运动。 我们所谓西方传统绘画是指西方古典主义和学院派,二者是最典型的西方传统绘画样式。从古典主义和学院派的绘画创作与教学的心理程序来看,老师和学生同时观察一个静物瓶子,然后大家闭上眼,如果老师问学生看到了什么,学生就凭他们的印象(视觉记忆),有的说是一个透明的瓶子,有的说是一个长颈的瓶子,有的说是有小把手的瓶子......这些说法就是残留在学生大脑里的关于瓶子的"印象"。那么这些"印象"是什么?这些说出来的印象,都是直接的、不完整的印象,老师让学生再看几次,印象又增加了,就在脑中合成为"表象"。并且都是很具体、很细致的一些小特征--每个人注意到瓶子的不同方面,这些不同方面合起来就是瓶子的外观,给人的总体印象,我将这些表象称为"具细表象"。具细表象的特点是:在人脑中存在的时间较短,是外观的特征,包括外光和环境色。西方古典主义的油画写生或者素描写生就是学生头脑中具细表象的运动。 西方学院派的写生需要在静物旁边摆一个画架,在一定光线的照射下,画家看一眼画一下。为什么呢?因为具细表象有很多的具体特点构成,不完整,而且在人脑中留下的时间很短,非常容易忘记,所以画家不得不看一眼,画一画,通过很多具细表象,把具细表象的点搬到画面上去。而这个"画--看--又画--又看"的过程就叫做具细表象的运作和表达的过程。这是西方传统绘画的学习方式、创作方式,正因为如此,西方传统绘画(古典主义和古典学院派)不仅是课堂学习离不开模特和静物,画架离不开观察静物的地方,每一个模特都要对着画。而且创作也离不开模特儿。例如:画三个农民在耕地,这个农民找一个模特摆一个姿势,然后仔细比对,每一个皱纹、每一个动作都非常的准确画出来,然后第二个模特再摆一个姿势拼上去,第三个模特再摆一个姿势拼上去。西方绘画的这种创作模式正是依据他大脑中具细表象的运作结果。中国的绘画不同,中国文人作画时大脑中表象的运作方式是又概括、又简略的表象运作方式,我将其概括为"概略表象"运作方式。"概略表象"是在"具细表象"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梳理、部分抽象化,形成对客体的理解,带有很大的理解因素在内。"概略表象"的前提是要有较多"具细表象"的积累,否则,"概略表象"无法生成。"概略表象"的产生在时间上比"具细表象"要晚得多。比如说一个中国画家在画瓶子的时候,他可能不会总盯着这个瓶子观察,可能是看一眼就走了,而按照他的记忆可能画不出这个瓶子来,所以他不画这个特定的瓶子,但是他会在不同的场合去看类似的瓶子,然后把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对这类瓶子的记忆在大脑中进行理解、加工、合成、抽取,形成一种概略性的印象。这个概略性的印象把有些偶然因素给筛减掉了,然后把大概的理解画出来了,这就是中国画家脑子中的概略表象运作方式。因此,中国画家画出来的不是具细的特征或表面光影,而是对瓶子形状与结构的理解。这便是传统中国画与西方绘画的不同:中国画家画这个瓶子就是凭自己的理解默写,用线勾出瓶子的形状,这个形状的产生和幼儿画画非常接近(让小孩子画一个瓶子,他们马上就能画出来,他们画的这个瓶子肯定不是具细表象,不是特定的瓶子,而是大脑中所理解的瓶子)。也就是说小孩在企图把握一个对象并把对象画出来的时候,他的心理是概略表象的运作。我们中国画家要把对象表达出来的时候,所运用的也是概略表象的运作。中国画的"概略表象"运作方式集中体现在程式化的理解对象与表达对象,这与儿童的"概略表象"差别就在于:儿童在表达对象时画出来的概略图形是他自己一次性创造出来的;而中国画传统中的程式是很多代人概括出来的,其中有反复的"学习--校正--再学习--再校正"的过程。所以,中国画传统中的程式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却是经过数代人概括、总结、简化、抽象化的结果。例如:画竹子时的"介子型"、"个子型";画梅花时先画花瓣,中间点花蕊,怎么个点法,花瓣怎么画,花萼和花瓣之间什么关系......这些在《芥子园画谱》里说得很清楚--这就是程式--不是一个画家想出来的,更不是一时想出来的,而是很多代画家经验的总结。中国画家绘画心理的运作过程是"概略表象"的运作过程,而西方传统画家在绘画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具细表象"的运作过程。由此,写生在中国画的学习和创作过程中,就与西方绘画不一样了:西方是必须对着静物、模特,看一眼画一点。中国画家以往则主要是对程式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对程式的修正来达到直接表现特定对象的物(当然二十世纪以来受西方的影响,也不完全这样,这个变化不在本文讨论之内)。比如:画一个人的脸,不是像现代画素描打轮廓,然后每个局部循序渐进的画出来,而是首先脑子中有"三庭五部"等基础口诀,有基本的比例概念,而特定对象的三庭五部不一样,两个眼睛之间近一点还是远一点,鼻子比标准的鼻子大多少(他知道基本比例中的鼻子有多大)。这就是对程式的修正。这种方法,很重要的前提是基础口诀起到规范和导向的作用,而在作画(包括写真)的过程中又有所改变,这种改变既是为了贴近具体的对象,同时也是画家自己的风格创造的潜在的空间,这就是"程式"的概念。 在西方的传统绘画中,对景观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视觉心理步骤;而在中国的传统绘画心理中,理解与默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所以,为什么中国的老画家很少手上带一个速写本子,虽然黄宾虹有时候也拿小本子勾一勾,但是画的却与对象相距十万八千里,根本不是一回事,心情好时可以把山画成圆的,心情不好时可以画成方的,而这些都是他对山的写生。黄宾虹画他所居住的栖霞岭每次都不一样,因为那座山没法推远看,他住在那几乎没有法画。如果让油画家画,他只是坐在院子里画一个角,那一角不是栖霞岭,而是栖霞岭的一棵树。然而黄宾虹非但要把栖霞岭画出来,而且画了无数遍,画成各种各样的。即便那里不好退远看,无法看到其整体面貌,但是他每天在那里散步,他走多了以后知道栖霞岭大概是什么样子,比如说这座山是香蕉状还是苹果状,是他走了多次以后理解出来的,然后回家画成约略的香蕉状或者是苹果状,而且每天的感觉都在变,今天觉得像岭,明天觉得像峰,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每次画出来的栖霞岭都不一样,为什么?理解当中的不同,而不是真正靠看一眼、画一笔写生出来的,这是中国传统绘画的心理运作和西方传统绘画的心理运作的不同。 我在这个比较中,一定要加上两个"传统",否则,这种说法是不严谨、不对的。只有中国的传统绘画和西方的传统绘画比较的时候,他们的差异才是这样的。如果中国的传统绘画和西方的现代绘画比较那是另外一回事。因为西方的现代绘画和西方的传统绘画有一个根本性的大的变化(在我看来,主要是西方传统绘画"具细表象"的运作转变成西方现代绘画"概略表象"的运作),最典型就是马蒂斯、毕加索。他们画出来的东西绝对不是眼睛看到的,而是脑子里概括变形抽取建构出来的图式或借鉴了别的图象(例如非洲雕刻)而形成在脑子中的图式。当然,他们的图式与中国的程式也不一样--中国的程式是很多代人积累形成的,而毕加索他们的则是自己个人艺术历程中形成了的。 其实,实证心理学的科学成果已经回答了我们争论不清的写生与临摹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已经验证了临摹和学习在绘画过程中的重要性,更说明创造不能凭空产生,是要以前人的图式为起点的,了解和学习前人的图式是创造的起点,否则任何所谓的创造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实证心理学证明,一旦没有前人的图式记忆,你的心理活动就无法进行。所以,先要学习图式,当然学习图式的方法可以不一样,中国是靠临摹,西方是靠看前人的画册,或者是到博物馆看作品。看作品和到博物馆临摹作品是学油画的重要课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们在八十年代很多留学生到欧美的博物馆临摹,都有这个过程。 笔墨与程式 刚才是讲到表象和程式的关系,现在来看笔墨与程式的关系。笔墨是在程式化的过程中独立出来的一种中国绘画特殊的视觉语言,它与程式化的过程在中国画的演进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有了程式,笔墨才有独立生存的余地,或者说笔墨的独立的审美价值才有其存在的空间。反过来,笔墨的发展又促进了程式的进一步概括、梳理,推动程式的不断往前发展变化,这是和笔墨的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 笔墨在程式化的过程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形成了自己的审美价值。这种独立的审美价值已经不依存于客观对象了,而成为符号本身自己的审美价值。这个东西其实在比较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有一些因素在逐步地积累、组合,比如我们说最早顾恺之的画,讲他的线是高古游丝描,说这个笔线很细,曲线非常轻盈优美,是指线的形状。说它高古,其实就是一个价值判断。游丝描为什么说是高古?是后人对顾恺之画的仔细品味中得来的一种趣味性的理解。是后人觉得,这个游丝描很高古,这种高古在我看来有一定的联想的成份,因为后人说这个话的时候距离顾恺之已经有很多年,所以就会有感觉说游丝描越看越觉得高古。真正的实际情况是当时还没有解决画得很像的技术问题,当时要把一个人画得很像肯定不行--连顾恺之的水平也不行。这个时候画面会有一种自然存在的古拙味,后人把这种古拙味理解成古人的一种趣味追求。我想,这样的一种理解,恐怕有两种因素:一是古人确实有这样的趣味追求,因为他想把形画的有意思一点(我想顾恺之当时画画并不一定十分自觉地想把人物画得高古,但会想把人物画得有趣典雅)。这么一来,这种趣味在数百年后的人看来便有高古之心,"高古"这个词无疑已经带有审美价值评判的成份在内。可见笔墨(细细的线)的形态在那时已经被独立出来进入了人的审美欣赏和评价的范围当中。后来又有赵孟頫所说的"古意",古意到底是什么?说得更近一点,王国维说的"古雅",古雅又到底指什么?--当然都是指趣味--是对于笔墨(毛笔的线的勾勒皴擦以及枯湿浓淡变化等)独立的审美价值的一种形容与评价。所以,在中国的画论中特别强调"味",有时候讲更多的是"气"、"韵"。往往也称逸气、书卷气等等。其实这些词作为形容词有非常复杂的内涵,这些内涵与中国人,尤其是文化精英们的审美趣味变化密切相关。审美趣味在这样的场合中被逐步培养出来,并且逐步被精致化。众所周知,元代在笔墨独立出来的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其转折就在于笔墨越来越"松灵",也就是笔墨越来越和对象脱开一个距离,但又没有脱得很开,有一个逐步加大的距离,这个距离就是笔墨的审美价值独立存在的生存空间。这个距离越大,笔墨独立的审美价值生存空间就越大。元代的时候生存空间还不是很大,但是有一个相当的生存空间了。所以才会有倪瓒这样的画家出现。 大家说别人的画好学,倪瓒的画不好学,很难学。为什么?就是他将自己的才情、学养全都汇入到笔墨松灵的感觉中。因此,没有这种才情、学养、心态,没有对这种趣味的把握能力就学不了倪瓒的画。即便画出来了,也仅是外观看有点差不多的形式,而精神上则相距十万八千里。反过来也说明倪瓒的笔墨中所传达出来的信息的精致性、细微性和复杂性--其笔墨和图式中传达的信息已经精致到后人难以体会和复制的程度。而精妙、精致、复杂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为何要精致,要复杂,要这么细微地讲究趣味这个东西呢?从本质上说,它的根本意义就在于训练了人类视觉感官的精细敏锐的鉴赏能力。犹如交响乐的发展成熟训练出了能够欣赏交响乐的耳朵,这就是交响乐对人类文化的贡献。交响乐指挥家的报酬之所以比所有演奏家都高,就是因为他的耳朵是人类最灵敏、精确、优秀的耳朵。我个人是非常重视中国画笔墨的。因为笔墨训练出了中国精英极为敏锐的视觉审美鉴赏力,这种独特的审美鉴赏力的精微程度是人类文明的成就之一。当然,西方古典绘画的审美精微程度也非常高,手、眼和心的配合达到了一种高度的协调、高度的准确性和敏锐性,尤其在模拟对象的形、色、空间感方面,这确实也是对人类视觉经验精致化的巨大贡献;而中国画的笔墨,则从另外一个方向对人类视觉经验的精致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像交响乐真正听懂的人并不多一样,真正能看懂并欣赏笔墨的人现在已经很少,眼力不行了。 这个过程是通过一些重要的里程碑式的人物逐步演进过来的。比如说董源、倪瓒、八大、徐渭、石涛、昌硕等。但在我看来,从笔墨内在体系的严谨性和多种因素的协调、搭配的对立统一与难度系数等方面来讲,早期倪瓒是最棒的,后期是八大最棒。八大、石涛所形成的大写意这么一条路,曾经在近现代受到很大的误解,包括在西方的汉学家和研究中国美术史的专家也有很大的问题,他们认为大写意中国画是当时扬州那一带商业化、市场化造成的:因为想赚钱赚得快,所以越画越草率。这种肤浅的理解造成了在二十世纪美术史家对中国绘画的研究过程中,认为明清以后的中国画彻底衰落、滑坡了,没有什么可研究的了。当然,这种认识是康有为、陈独秀等人先说再传到西方去的,最后便成了西方汉学家的主要观点。正因为如此,十几年前才有人翻案,比如说万青力写的《并非衰落的百年》。 说到比较近一点,中国画笔墨在八大、石涛等人以后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被黄宾虹一再强调的"道咸中兴",这与金石学的兴起有关,对于中国画笔墨尤其是大写意笔墨的推进,可以说是在近代中国画发展中的跨出去的一大步。大量甲骨文、青铜器、各种碑刻的出土和被解读成为当时中国文化界一件非常震动的大事,中华民族的历史得到了实物的印证,中华民族的文化史往上追溯就变得更加有据可查,而且历史所描述的中国古代的状态越来越清晰。所以整个中国学界名家都去研究这些出土文物。少数和中国学界接触较多的知识分子型画家也非常关注和热衷于这个事,就把金石学中的一些发现与自己的绘画创作联系起来,并力图从中吸取营养来推进自己的创作。这些画家如赵之谦、吴昌硕、黄宾虹等起了很大的作用。金石学所引发的新的审美趣味,我们只能用"苍古高华"、"浑厚华滋"之类的形容词来描述(趣味不能像数学准确的加以标识与计算,只能形容、比拟)。这种趣味导向就把中国绘画在清代以后推向了一种厚重、雄健、苍古的境界之中。 这个转折同时实现了两个目的:第一是克服了大家一直所诟病的末流文人画的柔靡促弱之风的弊端,形成了一种雄健而苍古的审美风尚。所谓"苍古"是指古代碑刻、金石文字中透露出来的一种斑驳、粗糙、厚重的感觉。这种感觉被赵之谦、吴昌硕、黄宾虹等人高度赞赏的同时,也成为这些画家创作所努力的方向,渗透到他们的作品之中。所以,吴昌硕说他画气不画形,甚至连自己的名号也取成是"苦铁"--苦和铁合在一起就是一种审美趣味。"苍"按字面解释是:"气厚乃苍",气厚了,积淀深了,感觉就是苍;苍和历史有关系,受到各种风霜的侵蚀和时间的磨损后与斑驳的感觉有关;"苍"从颜色上来讲,是一种接近黑的深蓝色。上述这些都是形容词,因为审美趣味除了形容比喻之外是语言无法界定的。第二是把古典传统(也就是古意)给密切的接续起来了,使吴昌硕、黄宾虹等人的作品有厚重的历史感。概而言之,这里既有"复古"的目的,又有"开今"的目的。所以也可以简单地说:中国的文人画经过"崇古开今"这样的一个转折,一步一步地实现了笔墨自身的再建构。这个建构是离开了客观对象的一种建构(无论画什么,关键是作品的笔墨和整体效果是什么味道),是笔墨的审美建构,是逐步地完成或正在完成笔墨与对象的进一步脱离,是笔墨的独立性和笔墨审美价值的逐步建构。这种推进就是我们所说的本体论意义上的推进,是笔墨程式的推进,是审美趣味的推进,也是中国知识精英们通过自身的实践,对人类视觉审美能力的精致化的推进。 这是一条与中国传统一脉相承的精英路线。它所接续与关联的是高端知识分子。因为金石学仅是当时博学的高端人士的研究,画家通过与这些最博学之人的交流,便把当时最高的学术成就融入到作品之中,因此而产生的作品当然就是精英化的作品,绝非工匠所能完成的。 因为有了笔墨,所以在中国的文人画当中,客体的对象就变得次要了,至此,中国画不再着重于写对象之神,而是着重抒发作者主体之气。魏晋时代的顾恺之是把对象的神韵画出来,到了明清晚期文人画则是要求把画家本人的神和气画出来。因此,此时的中国画进一步程式化、笔墨化,并且带有一定的抽象意味。抽象意味是按照现代西方的概念来说的,因为找不到比较恰当的中国式的词汇,中国没有"抽象"这个词。但有"意象"这个词,意象中有概括、抽取、强化的意思。中国画是有点抽象意味的,但是与西方的抽象来路是完全不一样的。这说明笔墨作为一种独立的视觉表达语言,已经真正地建构起来了。 "人格"与"自我"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观念。笔墨说到底是一种语言,语言是要表达精神内容的。笔墨语言所表达的主体的精神内容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从倪瓒、八大、吴昌硕、黄宾虹这些代表人物来看,实际上是表达了中国的知识分子一直崇尚的人格、风范--也就是中庸、博大、坦荡、高雅的一种气韵。这种气韵既是艺术作品的趣味、风尚,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内核与人格理想。这就涉及到了传统价值标准的一个更深层的东西:笔墨所承载与表达的中庸、坦荡、博大的气度与内在精神,为什么被人推崇,为什么它是一种高格调,判别的标准是什么?--它的来源就是中华文化所塑造出来的知识分子的人格理想--也就是中华文化所主张的:人应该把自己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高尚的人,这个最大的目标规导了视觉审美鉴赏中的评价标准,规定了什么样的画是好画。 这里有一个深层文化问题值得思考:西方从古典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特别强调"反叛",基本原因是上帝为中心的神权社会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权社会的巨大差异。急转中有一种矫枉过正的动力机制。而在中国,宗教力量不强,没有从以神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激变,传统的人格理想仍然要被彻底否定吗?由此,还应该谈到一个我们中国人所主张的"人格"与西方现代艺术所提倡的"自我"之间的共性与区别问题。在我看来,二者的共性都是人作为主体的精神的集中显现;二者的区别在于:西方现代艺术表达的是"自我",中国画艺术表达的是"人格"。自我是什么?西方哲学家萨特在其著作里非常具体、形象、精细地论述了西方人在现代文化中所指的"自我"是孤立的、特定的个体,这个特定的个体和周围所有人都没有联系,甚至于和周围所有人都是敌对的。按照萨特的说法:"他人是自我的地狱",因为他人的存在使得特定"自我"个性受到限制,得不到发挥,所以周围存在的所有人,包括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是特定个体"自我"的敌人。"自我"是孤立无援的,没有人能够帮助的,由此才有西方现代艺术中所反复表达的人的孤独。人为何而孤独呢?为何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前就不孤独呢?因为有上帝,人可以和上帝对话,上帝是人的保护者,人才不孤独。那时,有思想问题都可以到教堂里向牧师忏悔,这一忏悔,牧师说没有关系,上帝已经原谅了你,过去的问题就不用再想了,现在可以重新做人了。因为上帝对我很好,我不孤独,因为牧师和我在一起,我不孤独。而现在牧师不那么有用了,大家也不去忏悔了,忏悔也没有什么用,由此人就变得很孤独。而这个孤独的自我,就是西方现代艺术当中的"自我",其表现就是孤独的个人。所以,现代艺术中的自我表现是过多的个人主义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甚至恶心。因为自我心里一旦被扭曲,就用恶心来表达,这是西方现代艺术中的"自我表现"的自我。而中国人抒情写意的主体不是与周围没有关系的、孤立的自我,而是"人格"--一种群体性的,有着明确价值取向的理想--不仅是同代很多人共同的一种向往,而且是很多代人共同的一种向往。正是这种群体性的理想所范导的价值取向,使得中庸、博大、坦荡、超逸之气就成为艺术作品中所要表达与弘扬的精神主体。这也是为何中国画总是不厌其烦地画梅、兰、竹、菊等西方人最不理解的题材。如果说对笔墨做一个结论,笔墨是中国绘画史中形成的一种精英化的独特的视觉艺术语言,是一种可视的形象符号,是一种能指(语言是能指明和叙述一个东西的,叙述用的方法和语言被称之为"能指",被叙述的东西称为"所指")。笔墨是一种能指,能指不是目的,是为了把所指说清楚;笔墨是语言,语言不是目的,但是这个语言是精英化的,非常独特,非常有价值。而这里笔墨相对应的"所指"实际上就是以儒学为主线(儒是为主的,道是相对为辅的)的思想传统和人格理想,是笔墨所应该传达的精神内涵。 从世界范围来看,笔墨是传统中国画在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形式语言方面的一个独特创造,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笔墨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精英们的独特创造能力,是其他民族精英文化所没有创造出来的(他们创造了另外的东西),是中国人的独创。笔墨是中国文化精英们精致的视觉鉴赏能力的标志,正如西方交响乐是西方知识精英们在听觉鉴赏能力方面所达到的高度的标志,二者的意义是一样的。 笔墨是传统视觉形式语言中精英化的特征,是中国画语言体系当中的关键和枢纽,但是笔墨并不是形式语言的全部。形式语言除了笔墨之外,还有中国画特有的章法、造型、意境等其他组成部分(但笔墨在这个组成中是一个关键枢纽)。比如说陈老莲很大的贡献就是造型方面很特别。而意境这个东西有客体性,又有主体性,既和形式语言有关,又和所要表达的精神气质有关,所以更复杂,但是在我看来,笔墨语言是意境的一个组成部分。总之,笔墨是传统中国画形式语言当中的关键枢纽,但是又不是形式语言的全部。 说到"传统"这个词,要比前面所谈的文人画和精英文化大得多。传统除了包含精英文化、精英美术的这条线之外,还包括了很多民间的、民俗的、原始的、远古的、宗教的很多内容;同时,还包括了外来文化的传入后本土化成果;既包括了文字性的文本、图像性的文本,还包括了现在常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么大范围的传统其实都需要继承,但是我们不可用其他部分的继承代替精英文化的继承,精英文化的继承是不可替代的,必须有一部分人做精英文化的继承。正如日本文化的继承就做的很好,他们是分门别类,分得很清楚,避免混杂。例如,日本在本国传统戏剧方面就把雅乐和歌舞伎分得很清楚。雅乐是宫廷音乐,歌舞伎是民间的教坊音乐(和现在的KTV卡拉OK差不多),雅乐我们见得很少,常见的都是歌舞伎。我在去年10月参加日本东京艺大120周年校庆活动时,他们晚上有一台亚洲最有代表性舞台剧的经典节目,分三段,第一段是日本的雅乐,是日本早期宫廷舞剧,第二段是韩国的,第三段是中国的昆曲,《牡丹亭》的一段。最终这三段舞台剧一比较,很明显日本的雅乐最好,其完好地保存了一千年前的感觉:非常原始,非常不具体,单调而重复,带有巫术性。单调到了让人感到崇高,因为它远离当代生活。舞台效果凝重而冼练。而最后发现表演者竟然是两个东京艺大雅乐系的研究生小女孩,从中我感到日本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保留是真有研究。再比如日本至今保留很好、很完整的相扑运动,这种非常不符合生理卫生的运动为何不改变,反而要保留,因为这就是日本文化,让全世界都来看其独特性,是日本人的光荣,因此有一小部分人还做这个运动,要将其流传下去,作为文化的一种象征物,象征日本文化在历史上曾经达到的高峰,并把这个曾经达到的高峰像一个活的纪念碑一样永远的世代相传,这就是日本在继承文化遗产方面清醒的认识。所以在我看来,精英化的传统就要按照精英化的方式继承,民间的东西就要按照民间的方式继承,不能混同起来,更不要打混仗,否则最后弄得民间不像民间、古代不像古代、现代不像现代。因此,虽然传统包含得很宽,但其各组成部分要分别加以继承与研究,不能变成大杂烩。 拆解类比法 现今的美术作品非常的多元,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明显感到普遍的价值标准的混乱。对此,我杜撰了一个关于价值标准的通俗易行的判析的办法,不妨可以通俗地说成"拆解类比法"。也就是说,一张作品,或者是一个艺术家的艺术风格,作为综合成果是可以拆解的,我们将综合成果中继承借鉴的来源和出处分开拆解以后就便于我们评价。其实,我们以往的美术史研究是一直注重师承出处的,例如,对传统派的画家如吴昌硕、齐白石、黄宾虹、潘天寿等的师承关系是很清楚的,师承某人,受某人影响,而又在哪些方面有自己的创获,进而自成一家。这是一套传统的叙述方式,兼顾承与革两个方面,内含评价标准,是一个体系,完整严密,对于传统流派名家只要把这套体系拿来用,就可以做出大致的评价。但是,对于其他的各种融合和各种创新的流派恐怕就要进行一些拆解,之后才能评价。例如:徐悲鸿在中西融合方面做了很多的贡献,成就很高。但如果我们要评价他的作品时,就可以用拆解的办法,比如他的造型能力是来自于西方学院派的素描,他的素描画得很棒(徐悲鸿多方面的艺术实践和创作中,我认为水平最高的是他的素描)--简洁、准确,线面之间的结合画得非常的到位。他对于西方古典学院派是通过素描训练继承下来的,所以他的艺术实践中就可以拆解出这么一个借鉴的源头。其水平可以与源头标准进行比对。除了素描之外,他的色彩也是从巴黎学来的,是古典学院派的色彩体系(他没有吸取印象派和印象派之后对于色彩的新的研究方法)。对于这些继承学习的方面,我们都可以拿对应的标准来评价。比如素描就用学院派素描的评价标准,而色彩则用学院派色彩的评价标准(他的色彩不如素描好)。同时,徐悲鸿也学了一些中国画的笔墨技巧,他在出国前已经有相当不错的国画基础(他勾线的能力在出国前就相当好),所以,他的有些作品,如《泰戈尔像》,就可以看出他的白描勾线能力,对此我们可以按照任伯年一路的评判体系来比较。再如同一时期的林风眠,他的创作方观念来源于西方现代主义,他的素描远不如徐悲鸿的好得多,造型也不太扎实,但他对西方现代艺术的理解却比徐悲鸿好,他对野兽主义、立体主义以及对人物对象的变形处理方面,在当时的画家中是出色的,从西方现代流派中,林风眠吸收了哪些东西,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看他的仕女与女人体,可以与马蒂斯的作品比较,看他的戏剧人物,可以与立体派作品比较,很容易判断水平。而他创作的另外的一个来源是借鉴中国传统中画在青花瓷上的线条,民间青花瓷、民间传统。对此,我们也能够衡量出他的一种继承关系。 除了分析、拆解,对照其来源衡量这些组成部分的水平优劣之外,还应评价衡量这些组成部分的融合程度与整体效果,通俗地讲就是融合得好不好。现在林风眠在史论界被大家评价得很高,就是因为他在融合的契合度上做得最好--在融合这一条线上,他是把中西方文化融合得最自然、最贴切的画家--他在高丽纸上用毛笔、墨和水粉颜料画画,用笔率滑,有些简单,有时却很粗犷,明显地表现出其受野兽派和立体派的影响,其深刻处在于恰当地融入了中国文化中旷远、箫瑟、昏暗的忧郁,这是林风眠作品最感人的地方,这种宁静和忧郁是林风眠自己的东西(我最喜欢的是芦雁和枫林)。这个例子也可以说明我说的"拆解类比法"。 同样的道理,现代艺术的各门类用这种拆解、还原、类比的评价办法,也是可以比较准确地判定这些作品的品质与价值的。我们的实验艺术作品中产生的各种语言和手段,西方人都有类似的先例,把类似的先例拿出来,用我们的作品与其一比,原创与否,优劣与否,到位与否,是否有发展与创新,马上就能够有直接的评判。比如说,西方有波普艺术,我们就有中国的波普;西方有表演性的行为艺术,中国也有表演性的行为艺术......。大致说来,无论何种艺术形式,我们都能够找到其来源与出处,也可以发现相关艺术家与原来的出处之间是什么关系,相比而言是否发展进步了。水平是高了还是低了。中国的现代实验艺术,自八十年代以来,确实也有我们做了而西方人还没做过的,比如说肖鲁的枪击事件,整个西方都没有在艺术展上开枪的,这具有艺术手段层面上的原创性。因此,原创性也是很重要的评价标准。但是,一定要进一步思考这个原创性的比例、层面、格调与意义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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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ack Obama’s demand, in his June 15 speech, that the former 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 create an escrow account, to guarantee the funds that will be needed to deal with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continuing catastrophe in the Gulf of Mexico, should have been made weeks ago, and should surely have been framed more strongly than it was.The President, in this matter, continues to demonstrate the quality, laudable in itself, but in politics extraordinarily dangerous, of assuming that those he is dealing with are as reasonable and well-intentioned as he is himself. In fact they are often driven by ruthlessly self-interested motives that leave him in a position of seeming weakness and unwillingness to defend not only national but his own political interests.At the end of May one saw the President on international television walking on a Louisiana beach, accompanied—off-scene—by hundreds if not thousands of newsmen, broadcasters, and cameramen. He seemed abject. He bent over and picked up a handful of sand and let it run through his fingers. He shook his head in concern. A cutaway showed his speeches earlier in this affair declaring that his administration is in charge of the great effort to save America’s coast and waters from the terrible pollution that is spreading as a result of a volcano of oil erupting from the sea’s floor and meeting the sickly-colored, toxic chemicals being mixed into the water that are meant to disperse it.In his June 15 speech, Mr. Obama finally insisted that BP would pay for all the damage and cleanup and would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any illegalities; and the next day at the White House BP agreed to an independently administered $20 billion escrow fund, while the full costs to the Gulf region are far from clear.In the press conferences given by the President and the BP chairman that followed the meeting it was clear that the American government still does not control this situation. BP alone will determine what is done with respect to the oil geyser and its promised closure. While it will make available the $20 billion compensation fund, the timing, terms, and ultimate worth of BP’s assurances of compensation and reparation remain open to interpretation and change.Advertisement How can the President possibly say that his administration has “been in charge”? BP has been in charge from the start—it and its contract companies, all of them desperately trying to plug the hole in the bottom of the sea, and all defending corporate and fiscal interests of their own. The President’s associates and advisers have apparently decided that the agenc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re technically incompetent to give instructions to BP, which seems improbable. But they certainly can and must tell BP what priorities must be set, and they must establish goals to be met, and on what timescale.BP’s lawyers and lobbyists have just as desperately been striving to allow BP to unload responsibility upon anyone or everyone else, including incompetent or irresponsible or compromised federal regulators. Allow me, in the style of the metropolitan columnists who influence Washington, to draft what the President might have said in his June 15 speech:“My friends:“The American nation has suffered a grievous blow from the catastrophe produced in the Gulf by what formerly was known as the 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 This is the latest in a series of major accidents produced in this company’s American operations, causing loss of lives among its workers, unforgivable human suffering by private citizens, and great damage to private and public interests, continuing today in the Gulf.“I have therefore today given orders that the American functions of this company be provisionally seized, or placed in temporary receivership, by the American government, as in recent months we have been forced to seize banks and corporations devastated by economic crisis, such as General Motors, AIG, and certain financial institutions.“BP’s American management will be placed under public authority and will be instructed to terminate the oil emergency as rapidly as possible and in disregard of whatever costs must be incurred by the company. This effort will be conducted by BP through its own best efforts, closely supervised by offic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 and Navy, the Energy and Treasury Departments of our government, and will be accompanied by an investigation by the Justice Department and its executive agencies, including the FBI, for any possible evidence of fraud, malfeasance or profiteering, contributing to this disaster. None of these agencies of government will incur any responsibility whatever for the decisions and actions of BP while conducting its operations to terminate the oil blowout.“In no circumstances will company, proprietary, or stockholder interest be given priority over measures to terminate this emergency and to safeguard the assets or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or government. No funds of this company shall be expended on political lobbying intended to influence Congress or the executive agencies of federal government until this emergency has formally been determined to have been ended.“Clearly, losses to British pension funds and other British shareholders of BP should be of concern to the British government. However those individuals and institutions investing in companies with notoriously controversial histories assume the accompanying risks.“The Oil Pollution Act signed into law in 1990 greatly expanded the US government’s ability and resources necessary to respond to oil spills; and it does not preempt state action to impose additional liability, which may be unlimited, with penalties and damages in addition to federal liabilities that may extend to prison sentences.“I am instructing that all BP assets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r in its surrounding waters, including funds immediately at its disposal, and all other BP funds accessible to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be temporarily seized and sequestered so as to prevent the transfer of any funds or assets of this company outside United States jurisdiction and access. The disposition of those assets will eventually be determined by the courts or by a new independent federal agency, with priority given to the reimbursement of persons and property-holders victimized by this catastrophe, and the redressment of damage or destruction to public assets and municipal, state, and national interests for which the former British Petroleum corporation is deemed by the courts, or by the independent agency, to have been responsible.” This is what the American people wanted to hear. President Obama wishes to be seen as decisive and a leader? Here was his opportunity. He wants a Democratic Congress elected in the fall? And a second presidential term for himself? This could have made a decisive contribution to those ambitions, as well as assuring necessary help to millions of people and repairing grave 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He then could have concluded his speech by saying to his political opponents that any Republican or Democrat who wishes to run for office in November as an opponent of these Obama administration crisis measures—and as a defender of BP corporate and stockholder interests, or its customary executive remuneration and financial practices—as against the national interes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redress of the damage that continues at this moment to be done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citizens, would be more than welcome to do so.—June 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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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我的母校、北京大学的国家发展研究院邀我来向大家表示祝贺,表示一个校友对毕业生的祝福,这使我感到负担沉重。因为作为一名作家我习惯了书面语,我很怕出现语言的传达问题;而早年的毕业生就好像一个游子,回到母校,人有一种失语的感觉。所以,为大家编几句哪怕简短至极的贺词,于我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许,我只能想象自己在代表一种期望--它属于许许多多的平常人、那些不拥有权力也没有话语可能的人,他们习惯把自己的前途,寄托给自从五四以来经常是矫正世道的传奇力量的北京大学。我猜测着他们的期望,我作为他们中的一员,祝贺同学们熬完了冗长的学业、拿到了宝贵的证书、从一所名牌获得了毕业。我们祝贺大家自今日起,正式推开了社会的沉重大门,迎着风浪、迷茫和斗争,走上报效养育自己的父母人民的道路。 我还想说,离开学校后你们将面临的一切,并不一定限定在专业的方向、尤其不一定仅仅是经济范畴内的职业--同学们从今天将直面和投入的,是一段激烈的分化与重建、富裕与危机的历史,是一段可能决定中华大国命运于一瞬的历史。它的内容与蕴含,今日尚不能尽知,唯有在又一个百年之后,才能被人感慨与总结。 所以,大学、哪怕是名牌大学教给你们的知识,不仅远远不够而且面对如上命题,学科知识只是杯水车薪。 前几天在报纸上见过这样一个题目:"我们的大学还缺点什么"。这是一个好问题。如果允许我"村言无忌"插嘴作答,我想说:在我们的大学里(至少文科),那缺的"一点"不是别的,缺少的唯有常识。是的,常识。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聪明大脑里和我们高校的课程与教材中,缺少的东西可以数出两样:真理,以及常识。 在这样一次喜庆的典礼之上,不宜对这一观点展开与举例。唯有一个例子可以一提--那就是五四运动。 九十年前,是我们北京大学的前辈校友,发动了拯救中国的、伟大的五四运动,把中国引入了革命的新纪元。但是,包括五四的先驱在内,我们早期的校友们没有留意、所以我们也没有从大学里读到、民众中当然更不会普及如下的常识--五四运动抗议了巴黎和会对中国的不公,但巴黎和会首先是西方阵营庆祝对奥斯曼帝国五百年征战攻防的胜利的庆功会。由于奥斯曼帝国的衰亡,中国才最后尽失了屏障。巴黎和会是一次西方阵营瓜分奥斯曼帝国遗产的分赃会。中国的地位,并非如历史讲义写的在"战胜国"的行列里,而在赃物或猎物的清单中。从一个宏观的视野看,一切原本清晰:中国报名加入的阵营,本来就以吞噬中国味大计。 对奥斯曼帝国缺乏常识、对阿拉伯世界缺乏常识的现象,延续至今。直至今日,常识的缺乏,导致了目光的短浅;脑袋里灌满了西方价值观的中国人,毫无对同一命运的兄弟的唇亡齿寒的历史认同感。还可以预计,在一个很长的时期里,人们也不会同意这样的观点,即--沿着地中海的哪条陌生防线,乃是中华民族的万里长城。 我想表达这样一种感觉:由于半殖民地和屡战屡败的历史暗示,我们祖国的高等教育,自它呱呱坠地问世近代伊始,就有着殖民地顺奴的遗传、与大中华天朝的"龙内障"--这些潜在的因素,不仅影响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品质,也造成了中国人对世界的、知识与常识的不足。可谓凌辱之极的八国联军蹂躏之余的庚子赔款,与中国早期知识分子临盆分娩之间的关系,是横行今日的知识分子短视、迷误、偏见与软骨现象的一种基因。我们被教授的知识,与其说与中国古典与共产主义,莫若说与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渊源深厚。另一个命题是:在全盘接受西方的价值观之外,可怕的弱者歧视,也在知识分子之间形成痼疾,并向人民传染。 与革命孪生的人道悲剧,反复宣传着革命的不合理。在革命失败后弥漫的唯经济论,逐渐成了一个文明古国的时髦。踏着计划经济的废墟,大家都在人云亦云:经济是绝对的、经济学无道德。经济规律是天道沧桑,它是自然的规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但是在严酷的现实中,人们却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姑且不说横行的践踏公理,姑且不说这个患了不公正癌的正义问题--只是在经济范畴之内,世界经济中的道德因素,已经再也不能否认和无视。它喧嚣在水面或水底,早已不是经济的一种现象、而是一个紧迫的社会问题。 还有--过分强调马克思主义对经济运动中剩余价值的分析,但却忽略资产阶级本身历史实态的揭破--也已经不能说服民众。资产阶级的历史轨迹的发掘,已经是急待开拓的领域,是沉默的世界渴望了解的题目。不去究明十六世纪以来资产阶级怎样步步坐大、垄断并实现全球化;不了解它的基因和雏形、它最初的细节尤其它未来的趋向,就不可能理解我们身处的世界。 所以,一旦离开了校门,从可信的常识,到普遍的真理,毕业生的继续求知和知识重建,就开始了。 说离开校门之后求学才真正开始,是否是一种过分的表达呢?不,所谓"求知要从摇篮直到坟墓",如果,我们能把求知看成人活着的一项目的,就永远不会停止自己的学习。 所谓知识重建,不是从一些真诚的学生,向世态恶俗、向市侩、向体制的异化和投降;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那些决心不侮辱自己的生命、决心做具备尊严的知识分子的一些人的--追求真理的问题。 随着简直如河流一样长流不息的学生毕业,在这所学校和别的学校,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程度,我们的努力不会终止。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我愿意想象,在一代又一代的毕业生的持续追求之下,我们最终一定会清除殖民主义种下的思想病灶,营造出一种--普世的价值观点、与崭新的知识体系。也是在这个百年之间,一代代的毕业生在离开校园时,都喜欢唱那首聂耳谱曲的《毕业歌》。 我们今天是桃李芬芳,明天是社会的栋梁。同学们大家起来,背负起天下的兴亡。 这首歌已经久经考验,因为它道破了学生与毕业这一组命题。在一派歌舞升平之中,我们应当具备敏感、应当紧迫地意识到:也许天下的兴亡、民族的存亡,正在临近。 愿我们的同学们,明天是社会公正与探求真理的栋梁。愿我们的同学中,在这条道路上感到了艰难、遭遇了困境、孤独、甚至危险的人们,能够战胜难关,达到价值的胜利。愿同学们的灵魂,哪怕再过一百年,也仍然像今天一样年轻! 再次向同学们表示由衷的祝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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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迎接新中国,回眸旧中国"电影放映,我选了《马路天使》、《十字街头》、《一江春水向东流》与《乌鸦与麻雀》,这四部影片都是电影史上的经典影片,艺术价值很高,在时间上也大体涵盖了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现实,可以让我们看到新中国成立以前旧社会的状况,30年代前期的底层社会,抗战时期的艰难困苦,国民党政权崩溃前的黑暗,等等,我们可以从影像中了解到那时的生活,认识到新中国是从什么样的道路上走过来的,可以增加一些感性认识,也可以说是一种"忆苦思甜"。 我们可以看到,去年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今年纪念建国六十周年,不少人也在"忆苦思甜",但他们是把新中国的前三十年作为"忆苦"的对象,好像前三十年是一片黑暗,只有改革开放以后才真正地迎来了解放,这就将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割裂了开来,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我们做这个"回眸旧中国"的活动,也是想纠正一下这样的看法,只有看到旧中国的状况,我们才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新中国的成立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正像有人所说的,前三十年我们解决了"挨打"的问题,后三十年解决了"挨饿"的问题,到现在我们也没有解决"挨骂"的问题,所以不论我们做什么或怎么做,都会有人说三道四,这是将来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而在这三个问题中,解决"挨打"的问题是最为关键的,没有一个独立自主的新中国,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活动,也能增强朋友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 在这四部影片中,我选了《马路天使》来谈,其实是有些私心的,因为我很喜欢这部影片,这部影片我看了好几遍,看过碟,也在纪念赵丹诞辰时看过胶片,但每看一次都觉得很新鲜,很感动。我也在想,为什么我会喜欢这部影片?以前看到过贾樟柯推荐这部影片的一句话,说这部影片的长处在于对"活泼泼市井生活的描绘",我觉得说出了部分原因,但不全面,这部影片不仅写出了"生活",而且在于它是"批判的"与"诗意的",批判是指它对现实的态度,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社会生活及其秩序,不是粉饰、认同或漠然置之,而是质疑、批判与否定,是站在底层或弱小者的立场上发出声音,表达他们的心声与愿望;"诗意"是指它的艺术表现方式,不是僵化的或生硬的,而是生动的、形象的,其中洋溢着乐观、自信与浪漫的色彩,这也包括具体的结构与情节安排,比如以青年男女的恋情为主线,《天涯歌女》与《四季歌》这两首歌,以及一些空间、巧合的巧妙运用等,整体上呈现出了一种"诗意"的美学效果。可以说,"生活的"、"批判的"和"诗意的"构成了《马路天使》最根本的艺术特征,也是30年代中国左翼电影的特色,而这在世界电影史也具有重要的价值。法国电影史家、《世界电影史》的作者乔治·萨杜尔说,"看过袁牧之的《马路天使》的人,如果不知道该片是在1937年出自一个对法国电影一无所知的年轻导演之手,他一定会以为这部影片直接受了让·雷诺阿或是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影响。"我们知道,让·雷诺阿是法国"诗意现实主义"的大师,以诗意的方式表现对现实的观察与思考,如《游戏规则》、《大幻灭》等,"意大利新现实主义"是出现于二战后的电影流派,代表作有《偷自行车的人》等影片,以平实的视角表现失业等社会问题,而1930年代的《马路天使》等电影,则早于"意大利新现实主义"与雷诺阿,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诗意与批判的激情,写下了中国电影史与世界电影史上的辉煌一页。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马路天使》,然后再以这部影片为例,谈一下中国电影的"传统"及其对当下的启示。谈这部影片,可以从两个层面切入,一个是影片所反映的现实生活,另一个是其艺术方式及其成就。在《马路天使》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底层的世界,影片的主人公是小号手小陈(赵丹饰演)、卖唱的歌女小红(周璇饰演),以及报贩、剃头匠、妓女等等,影片表现的是他们的生活,在大上海的底层讨生活的小人物,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一座大楼,从顶上摇下来,直到最底层,这有着强烈的象征与隐喻意义,让我们看到,在整个社会结构(整个大楼)中,作者所关注的是"底层"。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他们的生活很窘迫,很穷,但他们是质朴的、真诚的、可爱的,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性格,他们心中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社会正义的朴素追求,在困难面前,他们相互扶助,相互安慰,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然的、温暖的,尽管他们受着种种压迫,但他们是乐观的,积极的,寻找着个人的幸福与社会的出路。那么,与"底层"相对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上层",在小说中也可以看到,像那位律师,他傲慢的态度与高昂的价格,把"赵丹"吓跑了,他们并不维护正义,而只关心自己的收入,像影片中最后小云快死时没有请来的"医生",他们对于穷人的死活是毫不在意的,还有影片中的有钱人"老顾",这是个有点黑社会色彩的人物,正是因为他看上了小红,想占有她,才有了后面的抗争,还有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无能,这在影片中是通过暗示表现出来的,通过对旧报纸上的"新闻",让我们看到了国民政府对日寇进攻的软弱无力。这就是1937年的上海的一个切面,影片通过不同阶层的生活与生活态度,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整体氛围。 现在有的史学观点,认为1927-1937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这有一定的道理,当时欧洲列强无暇东顾,中国的民族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我们不应忘记,那时的中国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与军阀共同统治的分裂的中国,蒋介石从来没有建立起实质性统一的全国政权,他的政权也是在屠杀工人、农民及共产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代表大地主与大资产阶级的政权,而且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中国面临着从"半殖民地"变成完全的"殖民地"的危险,如果不顾这种历史局势,仅从经济角度肯定它是"黄金时代",是一种短视。 现在的文艺界,对三四十年代,尤其是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形成了一种"怀旧"的氛围,月历牌、旗袍、画报,包括对张爱玲无限制的吹捧,等等,仿佛那个时代的上海真的是一个天堂,一个乐园,一个失去的不再有的"好梦"。不错,那时的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 但我们应该意识到,它也只是"冒险家的乐园",是外国人和高等华人的乐园,是帝国主义、殖民者、买办、资产阶级的乐园,而并不是所有人的乐园,尤其不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乐园,对于他们而言,是生活与精神上的剥削、压迫与侮辱,是血腥的屠杀与无情的镇压。现在处于上升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怀念"老上海",想要接上旧时的传统,有的人也跟着起哄,这是很可笑的,想要了解那时上海的真实情况,我们不妨看看夏衍的《包身工》,看看茅盾的《子夜》,看看鲁迅晚年的杂文,看看丁玲的《一九三○春上海》(一、二),当然还有我们这里谈到的《马路天使》。 再来看看这部影片艺术上的成就。从我们现在的视来角来看,这部影片的主创人员都是"重量级人物",不过那时他们都很年青,影片的编导是袁牧之,摄影是吴印咸,主要演员是赵丹和周璇,主题歌和插曲的词作者是田汉,曲作者是贺绿汀,真是名人荟萃,但我们也应该知道,不只是这些名人成就了这部影片,这部影片也成就了这些名人,周璇在晚年见到赵丹,说她一生中最满意的影片就是《马路天使》,就是一个例子。影片中的故事安排、场面调度、表演、音乐、摄影,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也是一部难得的杰作。尤其是周璇的表演,可以说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她把"小红"这个人物的性格与个性真实而又自然地表现了出来,她的可爱,她的委屈,她的小心思,幼稚中又有沧桑,天真中又有成熟,具有一种独到的魅力,让人很喜爱。再如影片中周璇所唱的两首歌《天涯歌女》和《四季歌》,是一直流传至今的经典,这两首歌不仅是"情歌",而且寄寓了民族危亡的感慨与忧思,内蕴十分丰富;这两首歌尤其是《天涯歌女》,几十年间被无数人翻唱过,包括邓丽君、蔡琴、徐小凤等"歌后"级人物,但如果我们将她们演唱的版本,与周璇的版本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周璇的版本尽管配器、编曲很简单,但却更有韵味,更动听,她很好地将天真与沧桑感结合了在一起,与她相比,邓丽君过于甜美,徐小凤过于沧桑,蔡琴则太抒情、太有"文艺腔"了;作为电影插曲,这两首歌在电影中的运用也恰到好处,尤其是《天涯歌女》在不同场景中的出现,形成了很好的对比效果,第一次出现,是周璇与赵丹饰演的人物"两情相悦"的时候,而第二次出现,则是二人出现了误会,"赵丹"在酒楼上借酒消愁,正好遇到卖唱的"周璇",于是他作为一个客人,点这个歌女为他唱歌,而"周璇"在琴师的逼迫下,也只好演唱,于是听的人与唱的人,情感的关系与金钱的关系,往事的甜蜜与现实的残酷,主动的抒情与被迫的卖唱,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情感冲击力,令人感慨,令人动容。 影片的故事也很有层次感,我们来分析一下整个故事的结构,贯穿全片的主要线索,是赵丹饰演的"小号手"和周璇饰演的"小歌女"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受到外部和内部双重威胁:外部是有钱人"老顾"看上了"小歌女",让琴师逼迫"小歌女"去跟他,这个矛盾的最后解决,是"小号手"和他的朋友们带着"小歌女"逃跑了;内部主要是"小歌女"最初不知道"老顾"的恶意,很喜欢他送给她的一副衣料,兴冲冲地拿给"小号手"去看,但"小号手"以为她变了心,对她很冷淡,还把那副衣料扔到窗外,落到了泥水中,"小歌女"很奇怪,也很生气,不再理"小号手"了,这个矛盾的解决,是最后"小歌女"终于明白了"老顾"的意图,情急之中,在"姐姐"小云的指点下,又去找"小号手",最后跟他一起逃跑了,影片中他们两人的"误会"及"误会"解除的场面,是极有情感冲击力的,上面提到的第二次唱《天涯歌女》的场景,也是这种误会的一部分。如果说外部威胁是恶势力的压迫,让整个故事充满了紧张感,那么情人之间的误会与冲突,则使故事颇具心理张力,这两种"威胁"及其解决,使这个爱情故事曲折、饱满而富于冲击力。 在这条主要的线索之外,还有另一条线索,那就是"小云"的爱情故事,小云是一个在街上拉客的妓女,她在心中爱着"小号手",但又自惭形秽,也看出了"小号手"与"小歌女"的爱情,所以在那个暗夜的场景中,当"小号手"掰开她的手,去追逐"小歌女"时,她尽管伤心与失望,最后仍理解了他们,在关键的时刻帮小红去找"小号手",后来在面临威胁时甚至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掩护小红逃走。"小云"对"小号手"的爱意,使这条线索与主要线索联系起来,但是还有,在她爱着"小号手"的时候,小号手的朋友报贩"老王"也在爱着她,在她最后也逃了出来时,她们也最终走到了一起。所以这个影片的结构是两个三角恋爱故事,一个大三角,一个小三角,大三角的焦点是"小歌女",小三角的焦点是"小号手",他们两个是最重要的人物。此外,还有一些插曲,像理发店的故事,像"小号手"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包括影片开头女房东对"小号手"的暧昧心思,都是有意思的小插曲,它们使影片更有层次感,更有丰富的意蕴,但并不具有结构上的意义。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结构上,这部电影是以爱情为核心构建起来的,但同时很有层次感与丰富性,触及到了不同的社会层面。 在较为一般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这部影片借用了"革命+恋爱"的叙述方式。一般人以为,"革命+恋爱"的模式是早期左翼文艺的一种方式,经常会出现公式化、概念化的弊病,将革命与恋爱强行结合起来,以恋爱来证明革命的合理性,我们不讳言早期左翼文艺有这样简单化的处理方式,但却不能由此将"革命+恋爱"的叙述方式完全否定掉。恋爱是青年人生活的一部分,"革命"作为改变不合理现实的一种方式,也是有志青年生活或理想的一部分,都是文艺应该关注的对象,将它们作为表现的对象有什么不对呢?我们应该反对的是那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而应该从生活的内在逻辑出发,去寻找批判的力量与诗意的表现方式,从而力求在思想与艺术上达到一种完美的境界,不要一说"革命+恋爱",就认为是不好的作品,肯·洛奇的《面包与玫瑰》(2000年),在严格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革命+恋爱"的叙述方式,但今天看起来仍然激动人心,仍然在艺术上能够打动我们。也有的人认为,艺术本来就是自由的,为什么要一定的叙述方式?是的,艺术固然是自由的,创作者有完全的表达自由,但要为读者或观众易于接受,借鉴既有的模式又加以突破,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借鉴了侦探小说,但他又突破了一般侦探小说的模式,这就比单纯地讨论思想或社会问题的小说更胜一筹,电影也是一样,希区柯克的电影很长时间被人看不起,他讽刺那些批评他的人,说,"我挨了骂,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到银行去数钱了",观众的认可使他敢于藐视那些自以为高深的评论者,当然他也并不是专门做通俗电影的,后来法国的"新浪潮"将他奉为先驱,也是对他在电影语言、叙事方面探索的肯定。研究通俗文学或类型电影的人都知道,读者或观众接受一部作品的过程,会受到既往阅读或观影经验的影响,希望找到自己熟悉的东西(故事、人物、"程式"等),这就是为什么通俗作品有那么多读者或观众,但另一方面,仅仅是熟悉的东西又让他们感到不满意,他们还希望看到新鲜的东西,所以即使通俗作品也在不断地变换形式,比如琼瑶的小说和影视剧,在不同时期也都有不同的风格与形式,而先锋性的文学与电影,当然也可以借用通俗作品的模式而加以改造。 《马路天使》的成功,离不开对"革命+恋爱"模式的借鉴与改造,也离不开其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结合。艺术性我们已做了些分析,其思想性体现在哪里?那就是对底层小人物的深刻同情,对生活逻辑的内在把握,以及对不合理现实的批判。这不只是《马路天使》的长处,也是30年代电影所形成的优秀传统。为什么中国电影在30年代能够创造辉煌?按照电影史的解释,有两个因素,一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特别是1932年上海八一三事变之后,民族危机日益严峻,以上海为主要生产基地的电影界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单纯的娱乐影片几乎没有了市场,这时一些电影公司邀请一些进步作家,如夏衍、田汉等人进入公司,组成了编剧委员会,同时以瞿秋白为首的左翼文化界,也加强了对电影工作的领导;另一个因素在于当时电影技术的进步,比如蒙太奇手法、有声电影技术的应用,等等。可以说,正是左翼知识分子的介入与技术的进步,使30年代中国电影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在这一过程中,也形成了中国电影的"新传统"。 我们可以大略概括一下这一"新传统"的独特之处:1)这一传统并不将"电影"仅仅作为为娱乐或赚钱的一种工具、一种产业,而是将之作为一种精神与艺术上的事业,但同时并不排斥娱乐性因素与市场上的成功,而力求将之结合起来;2)影片在思想立场上是站在底层小人物一边的,而并非站在精英阶层或既得利益者群体一边,也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3)影片的艺术风格,是"生活的"、"批判的"、"诗意的",而不是公式化的,不是粉饰的,也不是简单粗陋的;4)影片追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融合,同时采用最新、最先进的技术,力图达到尽善尽美。我觉得这样一个传统,是我们今天应该借鉴并继承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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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珍珠港事件的重创,美国开始重视台湾的战略地位,并有托管台湾的设想,遭到中国人民的反对。经中国政府的力争,《开罗宣言》承诺台湾属于中国,美国支持中国在日本战败后收复台湾,但想获取台湾的军事设防权。战后台湾接收与重建步履艰难,美方觉得有机可乘,散布台湾地位未定,要等到对日和约签订的流言。二二八事件爆发后,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策动部分台籍士绅请愿,要求联合国托管,图谋台湾脱离中国版图。美方的舆论夸大二二八事件的规模与死伤人数,揭露国民党政权的残暴,为染指台湾制造依据。中央情报局支持廖氏兄弟请愿,操纵台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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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医卫
20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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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 在国际社会发展联合会第15届研讨会上的演讲。文章主要提出了两点, 一是经济的繁荣在何种程度上会促进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取决于各种社会政策, 包括教育设施、医疗、社会保险、社会工作的建设, 以及全社会和全世界不同人之间良好社会关系的培养; 二是社会发展中的关系必须得到经验的审查。文章对中国和印度在社会发展领域的经验进行了比较, 认为中国在1979年前在社会发展上取得远比印度更好的成绩, 但是这一优势并没有很好地保持下去, 不过, 近些年中国又开始重视社会发展, 这些分析对于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启发意义。文章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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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关于产权制度的讨论大多是在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框架中进行的。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基本命题是,即:"产权是一束权利"。产权界定了产权所有者对资产使用、资产带来的收入、资产转移诸方面的控制权。产权为人们的经济行为提供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保证了资源分配和使用的效率。与经济学的思路不同,本文从社会学制度学派的解释逻辑出发,提出"关系产权"的概念,以此来强调"产权是一束关系"这一中心命题,为解释产权在中国转型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和有关的经济现象提供一个不同的分析角度。这一思路的基本观点是,一个组织的产权结构和形式是该组织与其他组织建立长期稳定关系、适应其所处环境的结果。因此,产权结构和形式并不是像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反映了企业的独立性;恰恰相反,产权反映了一个组织与其环境即其他组织、制度环境,或者组织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稳定的交往关联。本文讨论了关系产权的概念、理论思路和实证意义,并从这一思路出发,重新解释了"模糊产权"在中国乡镇企业发展中的意义。-- 经济活动是由追求自身利益的人们或经济组织所进行的;而一个经济组织的所有权或产权界定了从事这些经济活动的人们或组织的利益所在,从而影响了他们可能选择的经济活动。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不难理解,产权制度对人们或组织的经济行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若依此观之,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即是一个重新界定所有权归属、变更产权制度的过程。近年来,产权作为一个中心经济制度得到了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工作者的极大关注,但关于产权制度的讨论大多是在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框架中进行的。①「参见盛洪主编,2003,《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中收集的一组文章。」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基本命题是:"产权是一束权利",即产权界定了产权所有者对资产使用、资产带来的收入、资产转移诸方面的控制权,为人们的经济行为提供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保证了资源分配和使用的效率。这是经济学理论有关产权讨论的出发点。 与经济学的思路不同,在本文中,我提出"关系产权"的概念,用以强调"产权是一束关系"这一中心命题。这一思路的基本观点是,一个组织的产权结构和形式是该组织与其他组织建立长期稳定关系、适应其所处环境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产权结构和形式并不是像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反映了企业的独立性;恰恰相反,产权是一束关系,反映了一个组织与其环境-即其他组织、制度环境,或者组织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稳定的交往关联。从这个角度来看,关系产权是一个组织应对所处环境的适应机制。本文从社会学制度学派的理论逻辑出发,为解释产权在中国转型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和有关的经济现象提供一个不同的分析角度。 为此,我们需要首先回顾一下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和它所面临的困难;尔后,集中讨论本文的主题关系产权的概念、理论思路、分析角度以及实证意义;最后,我们应用这一思路来重新解释中国乡镇企业发展的现象。我希望这篇文章有助于回答一些更为广泛的问题:如,在中国社会发生大规模变迁的今天,产权对组织行为产生了哪些影响?它是怎样发生作用的? 一、"产权是一束权利":一个经济学命题及其面临的困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学派研究工作的推动下,产权经济学理论从新古典经济学框架和奥地利学派的早期研究中脱颖而出,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中一个活跃的研究领域。经济学产权理论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主要着眼点是市场制度下,特别是不完备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私有企业之间产权的分配问题(Hart,1995)。这一学术思潮的出现与同时期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经济转型的历史背景不谋而合,恰逢其时地为这些转型经济的研究和讨论提供了话语框架和思路。 在关于产权的经济学和法学研究领域中,最具影响的一个理论思路是把产权看作是一束权利(a bundle of rights)。在经济学理论中,产权指人们对于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即在合约规定的他人使用权或法律明确限定的权利之外,所有者对其资产的使用和转手的全部权利(Hart,1995)。于此,德莫塞茨提出,产权具有"排他性"(exclusivity )和"可转移性"(alienability)的特性(Demsetz ,1988)。具体而言,产权有三个组成部分:(1)资产使用的剩余决定权,即产权所有者对其资产有着除合同规定的他人租用的权利之外的全部决定权;(2)资产所得收入的支配权,即产权所有者对其资产所得的收入有着全部支配权;(3)资产的转移权,即产权所有者有将其资产转让给其他人的决定权。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经济学的这一基本思路概括为"权利产权"及其相应的激励机制。 不难看出,权利产权的理论思路强调产权的排他性、独立性,以及相应的组织间明确分离的边界。这个理论思路可以追溯到经济学里著名的科斯定理,即:所有权的明晰界定可以促使人们通过市场机制来有效率地分配风险和激励。用科斯(Coase ,1960)提出的一个例子来说,在"环境污染"的外部效应(externalities )条件下,只要将污染方和受害方的产权界定明确,双方就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谈判并找到解决方案,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率分配。 换言之,产权的明晰化可以导致外部效应内在化,减少交易成本,且有助于克服组织内部的投机行为。在这个意义上,产权是保证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经济制度。 虽然产权在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长期以来,产权理论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并没有长足发展。道理很简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私有制的产权制度一直占据支配地位,并随之发展起了一整套相应的经济制度。在这个背景下,产权的概念长期以来仅仅是经济理论的一个前提假设,而不是一个研究关注的课题,没有进入研究者的分析视野。即便是近年来西方产权经济学所关注的热门课题,大多也是作为合约双方的私有制企业之间、或私有制企业和公共社区组织之间,在资源交换或共同生产情形下如何分配所有权的问题(参见Anderson &Mc2Chesney,2003;Barzel,1989;Demsetz ,1988;Hart,1995)。 应该说,正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转型的这个大背景下,产权问题才真正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之一。科尔奈在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短缺"现象时,最早提出了产权问题。 他指出,企业的公有制造成软预算约束的困境,对国有企业提供了扭曲的激励,导致了低效率的资源分配和经济行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期望国有企业会像私有企业那样行为,或者会出自本能地如受市场支配的行动者那样行事"(Kornai,1990:58)。他还认为,在转型经济中,私有制是抵制政治权力干涉的有力措施。我们可以看到,科尔奈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批评是从我们上面提及的经济学框架出发的,即他正是沿着把产权作为保证所有者自主决策的一束权利和相应的激励机制这一思路,推论公有制导致了资源分配和使用的低效率。 这个思路影响了经济学家有关社会主义经济转型的看法和政策建议(参见Lee,1991)。 魏昂德批评了科尔奈关于私有制可以促进企业效率竞争的观点,强调地方政府在当地集体企业运行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他提出了"政府即厂商"的说法,认为地方政府仿佛扮演一个企业集团总部的角色,把地方企业作为它的子公司,积极地参与指导它们的运行和发展。 他指出,中国政府近年来关于政府财政的改革使得基层政府的财政激励尤为强烈。"与级别高的上级政府相比,级别低下的基层政府可以对它们的资产实施更为有效的控制"(Walder,1995:270)。这就是说,行政层次越接近基层,基层政府的目标和利益与地方企业越一致,而地方政府的监督职能和控制职能也同时大大增强。由于地方政府的垄断地位,它们可以对这些企业提供其他所有者无法提供的优势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当地企业的发展(参见Oi,1992;Oi &Walder,1999)。 虽然魏昂德提出了与科尔奈不同的观点,但是他关于产权的基本认识还是停留在科尔奈的框架之中。他认为,在中国行政体制中,由于基层所有制的归属界定比较明晰,所以地方政府有着相应的激励以对其所属地域内的企业加以监督。换言之,由于这些产权界定的明晰化,新的激励机制促使这些基层政府像私有企业的主人一样去行为,从而导致高效率的资源分配与使用。 "产权是一束权利"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这一思路的确可以成功地解释中国转型经济中的一些现象,例如国营企业的大面积、长时期亏损与产权制度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这一思路在实际生活中也面临着许多难以回避的困难。在日常运行中,一个企业组织的产权常常受到极大的限制,且在许多方面含糊不清;有时甚至处于瘫痪状况,不能有效地运行。正像德莫塞茨(Demsetz ,1988)所说的,在许多情形下,一个企业的产权是"残缺"(truncated )的。在中国的转型经济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即在政治权力机构和企业之间,或者在企业之间,有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这些关系体现了这些组织间的相互利益和承诺,并且是建筑在这些企业组织的产权权利被弱化的条件之上的。 例如,地方政府热心地参与地方企业的战略计划;但政府的积极干预恰恰弱化了企业的产权:首先,政府干预企业有关劳动力使用和投资机会的决策,这意味着对于许多企业甚至私有企业来说,它们对资产使用的"决策权"是不完全的。其次,企业常常向地方政府支付超过正常税收外的各种摊派费用,为地方政府所宠爱的项目捐赠投资,这就意味着企业对资产所得收入的支配权也被削弱了。最后,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企业间的兼并和转让,并常常强加有关就业、资产流动等许多限制条件。因此,企业的"资产转让权"也受到了严重限制。换言之,经济学意义上产权的三个基本权利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被弱化、扭曲,导致了"产权残缺"现象。不仅如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集体企业到私有企业的大规模转制浪潮,对魏昂德关于基层政府扮演集团公司总部角色的理论说法也打上了醒目的问号。 其实,我们在更为广泛的经济背景下也可以观察到上面描述的产权"残缺"的情形。例如,市场经济中的股份公司是将收入支配权和资产使用决定权在股东们和管理层之间分离的一个典型例子。从广义上说,企业在建立战略结盟和吸引外来资本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出让它们的"排他性"决策权利。在企业内部也是如此。经济学家青木观察到:在日本企业中,在信息加工和决策环节与决策执行环节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别。前一环节从来没有只局限于经理层,而生产线上的工人也参与了很大程度上的集体决策(Aoki,1994:13)。换言之,这些组织的内部运作,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产权者或经理层的决策权。日本企业中的终身雇佣制意味着,公司主人放弃了产权人通常所拥有的有关劳动力和人力资本使用的一些权利(如,解雇、辞退)。此外,大公司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分配因经济环境、市场状况而不断调整(Dore,1983),这也反映了传统意义上的资产使用决定权在实际生活中的妥协和扭曲;而政府对市场结构、市场进入和竞争手段的管制也意味着对企业使用资本的权利的限制。 简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观察和许多研究成果都表明:产权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方面的运行都与经济学的"权利产权"理论模式相去甚远。虽然经济学家告诉我们,产权明晰化有助于效率经济;但在实际生活中,产权常常是模糊的,象征性的,而且可能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不断地被重新界定(参见张静,2004;张小军,2004)。①「一种观点认为,产权的模糊性是对外人而言,对当事人来说,产权则可能是明晰的。 但是,这个说法不能满足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的基本法律标准。产权明晰的一个基本标准是,在发生争议时它必须能够在法庭上得到确认(verifiable in the court );而对"外人"而言的模糊性意味着它无法在法庭上得到确认,这正是产权模糊性的要害之处。」新古典经济学基础上的产权理论只是告诉我们,产权模糊的这些情形是不合理的、低效率的,最终会被更具竞争力的明晰产权所替代。然而,对上述那些十分重要、有趣、需要关注和解释的经济现象,产权理论却视而不见,无法提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甚至索性排除在其分析视野之外。中国经济学家们在研究转型经济的这些现象时做了有益的探索,并提出了各种解释(参见盛洪主编,2003;汪丁丁,1996;张维迎,1995;周其仁,2002)。下面,我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一个不同的分析思路,并尝试对这些现象进行解释。 二、"产权是一束关系":一个社会学的思路 让我们以一个实际生活的例子为起点提出需要分析解释的问题。在一次调查研究时,我访谈了一个广告公司的总经理。②「文中所举例子除了说明出处的之外,均取自在2000年前后作者与李强、蔡禾教授合作研究组织间合同关系时收集的实际资料。在陈述这些材料时,我略去真实地点和身份,以便为采访对象匿名。」这个公司是他创立的,有五位独立投资人合伙入股参与。 从这位总经理的角度来看,这五位合伙人中,每个人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有的提供资金,有的提供重要的业务信息,有的则是总经理信任的朋友,提供可以信赖的建议。在访谈时,总经理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一位合伙人要求这个广告公司为他自己的另外一个公司做一个项目,并事先谈妥了这个项目的费用。但是,在项目完成后,这位合伙人却迟迟没有支付事先规定的费用。总经理几次委婉地提醒这位合伙人,但是他都充耳不闻。这位总经理这样告诉我: "最后我意识到,他实际上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给这个项目付款。当然,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向他索取欠款;但是,我不想因此影响了我们的关系。他(这位合伙人)位处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里,外人很难进入。他常常把重要的客户介绍给我们公司。我可不愿为了这笔款项而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关系。" 这个欠款违约事件看起来确凿无误,但仔细想来又有许多模糊之处。例如,这位合伙人既是合同一方又是这个公司的所有人之一。在这里,有关收入支配权归属的界定并不是明白无疑的。按照经济学的逻辑,一种解决办法是,这个广告公司把这位合伙人的股份购回,那么广告公司和这位合伙人的关系就从模糊的产权关系转变为明晰的公司间业务往来关系,而广告公司就可以通过正式合同和法律来解决和避免这类问题了。但这位总经理显然没有接受经济学的这个逻辑。他知道,这种产权明晰化意味着将这位合伙人推出圈外,结果是他将不再把商业机会介绍给自己的公司,从而给公司的长远利益造成更大损失。在这个故事里,产权的模糊性有着代价和益处。它的代价是因此引起的资源分配的低效率和激励不足;它的益处也很明显,即维持这一关系而为公司带来的资源和商业机会是难以替代的。在这位总经理看来,这一关系带来的益处无疑大于由此引起的低效率的代价损失。 我认为,我们应该把产权作为一个"关系性"的分析概念(a relation2al concept),以便对上述现象加以解释。因此,我提出"关系产权"这个概念,以概括"产权是一束关系"这样一个命题,即一个企业组织的产权结构反映了这个组织与组织内外环境之间长期稳定的各种纽带关系。这个命题的基本出发点与"产权是一束权利"的经济学思路不同。"关系产权"的思路不着眼于组织的边界和排他性权利,而是强调组织与环境之间建立在稳定基础上的相互关联、相互融合、相互依赖;产权的结构被用来维系和稳定一个组织与它们的环境之间的关系。"关系产权"思路的另外一个意义是强调,我们应该从企业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这个角度来认识产权所扮演的角色。例如,一个国有企业和一个私有企业,在其产权上可能都有着明确的界定;但是,从关系产权的角度来看,它们与制度环境却有着十分不同的关联。 一个国有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为国家完全所有,这一产权结构蕴涵了这个企业与政府机构以及相应制度环境的独特关系;而一个私有企业所有权则意味着它面对着与国有企业十分不同的制度环境。同样地,一个股份制公司的产权结构则体现了它与持股人及其股票市场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没有关系"也正是一种关系。如,当我们观察到一个个体户与其他企业或政治权力机构没有任何产权关联状况时,这也恰恰反映了它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 当然,我们在提出"关系产权"这一概念的同时,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建立在产权之上的利益关系与其他基础之上的利益关系有着什么样的不同,以致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概念来描述概括这一现象?我们知道,在组织研究的文献中已经有了许多关于组织间关系的概念。例如,企业在即时市场上与消费者发生的短暂买卖关系,企业间双边的正式合同关系,企业间非正式的社会网络关系,企业与制度环境之间长期稳定的关系,等等。那么,关系产权的独特性是什么? 首先,关系产权的概念是建立在与以往不同的解释逻辑之上的。我们是从制度意义上来界定关系产权的。权利产权的经济学思路强调经济人的主体性、独立性,着眼于产权权利对人们的激励作用。而社会学的思路引导我们注意企业对其所处环境、特别是非经济环境的依赖,强调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的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经济学家看来是"产权残缺"的现象,在我们看来恰恰表现出了企业适应环境的战略选择。在微观层次上,我们可以把关系产权的结构形式看作是企业适应其特定环境的战略对策的结果。例如,一些企业用产权的模糊性(收入支配权,资产使用的决定权)来换取地方政府的保护和获得稳定的资源来源。以关系产权的思路来看,这些情形可以被解释为企业通过在产权上某种形式的妥协、分享或出让等策略,以便建构一个稳定有利的发展环境。从宏观层次上,我们把关系产权的形成看作是制度环境对企业的组织制度加以制约的结果。既然关系产权体现了组织对环境的适应机制,那么它的结构和形式必然取决于环境的宏观条件。于此,我们可从两个方面予以讨论。其一,一个经济体系中信息、资源、机会的分布状况影响了关系产权的形式。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所有生产要素都通过市场价格加以分配,所以,独立的产权结构即是最佳的应对形式。 这是关系产权的一个特例。而当一个企业所需资源需要通过非市场的途径获得时,它的产权结构和组织行为不可避免地被相应的社会制度所渗透、所制约。这是组织社会学中制度学派的一个基本思想。其二,已有的制度设施也影响了产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例如,在法律设施代价昂贵而社会调节机制活跃的社会中(如许多亚洲社会),人们通常使用非正式的调节机制而不是正式法律手段来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产权结构和运行也随之反映了这些社会调节机制和过程。简言之,宏观制度设施提供了限制条件和相应的激励;而在微观层次上,企业在已有的宏观约束条件下则会采取相应的对策。关系产权是在这两者的相互作用下演变而成的。 其次,本文提出的关系产权的概念得益于近年来有关社会关系网络的研究(Bian,1997;Granovetter ,1985;Lin ,2001)。但是,我们强调产权基础上的关系在制度层面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与社会关系网络理论中的关系概念有着重要的区别。我们可以借助费孝通关于"差序格局"的观点来说明这一重要区别。费孝通指出,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其他所有的个人和群体都按照与这个中心的社会距离而产生亲疏远近关系。在这个格局中,人们的血缘关系或亲情关系(如家庭)成为最为亲密稳固的社会关系(费孝通,1998)。 关系产权所关注并强调的恰恰是企业组织通过产权的融合而建立一种类似于亲情关系的"圈子"。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产权基础上的关系看作是一种极端的强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产权基础上的关系与通常社会关系网络研究意义上的关系有着以下不同的特点: 第一,持续性。近年来,社会科学文献中讨论的社会关系网络,通常是指两个或几个独立活动者之间建立的经济关系或社会关系。在许多情形下,它们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设立;但在这些具体目标完成后,虽然可能仍然维持,但不再活跃。如此,企业间合同关系亦随着合同的完成而告结束;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可能因地因时而有着或紧密或松散的变化。 与这些情形相反,关系产权具有从相互独立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转变为"自家人"关系的质的变化。因此,它蕴涵着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不能任意改变,不因为某一项交易的完成或失败而结束。例如,一个人在租用一个公寓时,他与这个公寓的关系是临时性的,没有超过租约之外的承诺。但是,一旦他拥有了这个公寓,在这个产权上建立的关系就是稳定持续的、无时不在的、不可任意割舍的。 第二,双边性或多边性。社会关系网络研究强调行动者的策略行为,通过建立关系网络来达到某种目标。在这个模式中,某一方行动者是主动方,而这个关系的存在、其强度和稳定性随着他的行动而变化。 但是,产权基础上的关系是双边或多边的,不是某一方可以任意改变的。因此,相对于其他的关系来说,产权基础上的关系不仅是更为稳定的,而且是更为对称的,必须在双方的互动中加以解释。例如,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明确承认或默许,乡镇企业的产权转制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三,社会关系网络理论中的关系无论是工具性的,还是情感性的,或二者兼而有之,都局限在网络关系中的成员;而产权基础上的关系则建筑在更为广泛的制度保障(法律认定)、或者共享认知(社会承认)的基础之上。同样地,一个企业的所有者(全部所有者或部分所有者)对这个企业的认同和承诺也具有类似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到的不同家族、不同部落、甚至不同国家之间的"政治联姻"也近似于这里所说的关系产权。正是因为通常意义上的社会网络关系的短暂性和非稳定性,才产生了关系产权存在的必要性。关系产权的这种稳定特性,一方面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维系,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组织)作为所有者的认知和承诺。 关系产权这一概念虽然是在本文中首次使用,但是这一思路在以前许多学者的研究工作中已经有不同形式的表达。例如,张静(2003)在关于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情形的研究中指出,土地使用权的界定并不是建立在稳定的法律制度之上,而是常常随着政治权力和利益集团的参与而不断变化,产权归属表现出极大的弹性。折晓叶和陈婴婴(2004)的研究,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分析了近年来乡镇企业产权转型的机制,特别是经营者与社会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描述了一幅产权(资本)在各种力量相互作用下不断演变、变动不居的图画。在英文文献中,迈耶和陆(Meyer &Lu ,2004)也注意到中国企业组织边界有着多重性和不确定性,在讨价还价过程中不断地重新界定。倪志伟(Nee ,1992:4)提出了企业混合型产权在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的意义。他认为,在中国经济中,政治权力和市场机制的并存意味着相互竞争的资源分配机制;它们对企业行为产生了相互矛盾的压力要求,提高了交易成本。在倪志伟看来,混合型产权的企业"是试图克服在微弱的市场结构和不完全的市场转型情况下产生的问题的一种制度安排"(参见Chang &Wang ,1994;Weitzman &Xu ,1994)。但是,倪志伟把混合型产权看作是一个过渡性形式,认为它最终会转变为明晰的产权制度。 在关于匈牙利的社会主义经济转型的一项研究中,社会学家斯达科(Stark,1996)注意到"在后社会主义阶段,日常行为方式和活动,组织形式和社会关系可以成为资产、资源、可信的承诺和协调活动的基础"的情形,并提出"重新组合的资产"的观点来解释这些现象。 斯达科强调,所谓"重新组合的资产"是企业组织针对环境不确定性、多重的和重新组合的资产是组织自身保护和投资组合的管理形式。在这里,人们针对组织环境的不确定性而分散他们的资产,重新定义和组合他们的资源。他们试图通过这些做法来保持通过不同逻辑或不同的测量标准所得到的资源。(Stark,1996:997) 上面这些观点,尤其是斯达科的想法,与本文提出的"产权是一束关系"的思路有许多相同之处。斯达科的思路强调资产重新组合是行动者获取资源的战略对策,但在我看来,关系产权的概念及这里隐含的关系是建筑在稳定的制度结构上的,而不是像斯达科所说的仅仅是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策略;这些关系是长期稳定的,而不是像倪志伟所说的仅仅是转型经济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关系产权的概念特别强调这些产权关系产生的稳定的制度基础,是组织社会学中制度主义理论思路的一个延伸和应用。在此基础上,我希望从一个内在一致的理论逻辑,对下面一系列表面上看起来互不关联的产权现象做出解释。 1、产权的交融性。在一些情形下,企业通过出让部分产权来换取与其他组织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例如,不同公司间的合资项目意味着这些公司产权在某一项目上互为融合,为在技术、产品或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关系提供基础。产权经济学理论从效率角度对这种现象给出了一个解释(Hart,1995)。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在这种合资形式搭起的统制治理框架中,其诸种决策权的实施方面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随地不断演变,因此并没有权利产权意义上的独立性和明晰性。在这里,产权的交融性隐含着模糊性。 2、产权的弱化和妥协。在中国转型经济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这样一种普遍现象,即企业通过在产权上(资产使用决策权、收入支配权、转手决定权)非正式的弱化、妥协来换取其他组织的认同和合作。我们上面谈到的那位广告公司总经理与其合伙人的关系即是如此,更为常见的是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非正式交换关系。从权利产权的角度来看,这种弱化和妥协是"产权残缺"的例证;但从关系产权角度来看,它们意味着企业与其环境要素建立起一个稳定合作的关系。举例来说,众所周知的一个现象是私有企业交纳的正式税费通常很低,但与此同时,它们向地方政府交纳了税费外的其他费用。据报道,在有些地区这些费用高达正式税率的两倍以上(人民日报,2003.4.10)。我们不难推测,私有企业的低税率可能反映了这样的情形,即地方政府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以便换取这些企业对地方政府的项目提供正当纳税外的援助。在这个意义上,"相互承诺"的做法使得权利产权基础上的组织间边界变得模糊不清了。 3、象征性产权。在许多情形下,一个组织可能会与其他组织建立起象征性产权关系,即其他组织有着名义上的产权参与,但是它们并不参与实际的决策过程。张小军(2004:129)在研究福建阳村地权历史资料时,注意到土地产权的名义规定与实际运用中的差异,提出了象征地权的概念,即产权的实际运行取决于其所处社会观念和文化制度,如"地权可能通过政治权力的强迫或社会观念的改变而改变"。张小军强调象征地权"在实践中不能充分存在和履行"的困境。但我在这里着眼于产权象征意义对企业适应环境的正面作用。例如,在改革初期,许多私有公司"戴红帽子"-冠以集体企业之名,或者挂靠在某个政府机构之下。 这些政府机构可能不在企业运作中发生实质性作用,但产权结构中所表现的关系纽带有着重要的象征性意义,建立了企业与环境的一种特殊关系,为组织存在和运作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4、隐性产权。中国转型经济中另外一种重要现象是,一些企业组织的产权为当事人心照不宣地熟知和认同;但是,这种产权归属从来没有被公开表述过,也无法在法庭上得到确认。我把这种产权称为"隐性产权"。例如,许多私有企业或合伙企业起初是建立在家庭关系之上的(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这些关系的一个特点是它们的产权是建立在当事人的共识之上。当出现争议时,会有某种机制(例如家庭内部的决策结构)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这种关系具有类似产权的稳定持续的特点。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解释改革初期的一个现象,如一些国有企业的厂长常常把生产业务转手介绍到他的亲戚或朋友办的私有企业去。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位负责人不是这个私有企业的正式所有者之一,以避免假公济私的嫌疑。但是,这种"隐性产权"(即有关他在这家私有企业中产权地位的共识),为他和这一私有企业的持续关系提供了可信赖的承诺。这种关系不是短暂的、工具性的社会网络关系,而是建筑在有关产权的"隐含的"但同时又是共享的认同之上的。这种关系的功能,可以类比于上述的家庭血缘关系保证了家庭成员在家庭企业中有关产权的分享制度。 上述情形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企业以对其权利产权的妥协,来换取与重要资源持有者之间长期稳定的关系纽带,从而建构一个稳定有利的生存环境。在这个意义上,关系产权的概念更为恰当地概括了产权制度的这一特点,并明确了关系产权是对组织环境的一种适应机制。 三、关系产权与企业行为 任何理论都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化和在一个特定角度上的"猜想"。因此,一个有解释能力的理论应该是有边界条件的和可以证伪的。具体说来,一个理论必须能够对现实生活的有关现象有着独特的分析角度。如果一个理论思路所引发的实证意义与其他理论的实证意义没有什么区别,即意味着我们无从验证这个理论是否有独特贡献,那么它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且,这个理论推论出的实证意义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在研究中是可加以检验的。一个无法证伪的理论是一个同义反复的逻辑循环,没有解释力度。因此,理论的任务是双重的:一方面,它要阐明其解释逻辑以及相应的前提假设;另一方面,它应该提供可操作的实证意义。循此,我们在以下的讨论中,主要着眼于理论解释的第二个方面,即讨论关系产权思路的理论命题和相应的实证意义。具体说来,我们关心的是:关系产权作为企业应对环境的适应机制是怎样影响组织行为的,它有哪些独特的实证意义? 我们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关系产权这一概念,所以我们首先提出测量关系产权的以下维度:(1)关系产权的广度,即参与产权结构的人或组织数目;(2)稳定性,即产权结构的持续时间和变动频率;(3)集中程度,即在参与产权的人或组织中,决策权的集中程度;(4)明晰程度,即产权的正式结构与实际运行之间(在资产使用的决策权,收入的支配权,资产转手的自主权诸方面)的差别。我们从获取资源的途径、企业的身份、制度环境三个方面来讨论关系产权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 (一)关系产权作为获取资源的触觉和渠道 我们以上讨论中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关系产权是一个企业为获取资源而伸向不同领域方位的触角和稳定可靠的渠道。在我看来,产权基础上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关系,接近于威廉姆森有关交易成本思路上讨论的"垂直兼并"情形。威廉姆森认为,企业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可能会兼并那些产品上游或下游的企业,从而将外在化的组织间关系转变为组织内部的关系(Williamson,1971)。 我们上面说过,关系产权可以理解为企业为了建立获取资源、机会或政治保护的稳定渠道所采取的战略对策。由于组织环境中许多的关键组织(如大公司、政府部门、民间组织)无法通过"垂直兼并"内在化,所以,一个企业通过参股、象征性归属、产权的部分出让等等方式,与这些组织建立近似于血缘纽带的"圈内关系"。因此,我们可以把关系产权看做威廉姆森意义上的一种制度性表现方式。 关系产权在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经济改革中制度变迁的初始条件与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然经济"起点是不同的。 我们面临的是企业间迥然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从中央所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直到私人或家庭基础上的个体摊位)。一个企业所面对的挑战不仅是通过效率生产取得市场竞争优势,更为重要的是要得到生存所必需的资源和商机。这些资源可能不是通过价格来配置的,这些商机可能也不是出现在市场上的。在这个背景下,一个企业与重要资源的持有者或地方政治权力之间,藉此关系产权可以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即组织通过出让产权、弱化产权、融合产权等做法来将关键资源的渠道纳入自己的"圈内归属",从而为企业获得资源和政治保护提供渠道。而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同企业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圈内"或"圈外"的亲疏关系,为所有者和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及相应的利益联合提供了一个稳定基础。因此,在那些产权不明晰、残缺或弱化的领域,可以预测,在企业和主要资源提供者之间,通常有着长期稳定的关系。也就是说,在产权明晰度和长期稳定的组织间的关系之间有着一个互为替代的关系。由此,我们提出以下的实证假设: 实证假设1:在组织间产权模糊的领域中,我们更有可能发现相应的长期稳定的组织间关系。 产权是组织获取资源的触觉和渠道,因此,产权结构与一个领域或行业的资源分布状况以及资源分配机制息息相关。如果不同领域或行业间资源分布的状况不同,那么,这些领域或行业中的企业关系产权的分布特点也应该是不同的。我们可以从市场化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市场化程度越高,意味着一个公司越有条件通过市场机制来获取生产要素资源或推销产品。在充分竞争市场的条件下,正如新古典经济学所示,生产者无须任何非经济性关系就可以达到资源的有效率分配。因此,市场化程度与关系产权的显著性有着互为替代的关系,如下面的实证假设所示。 实证假设2:市场化程度与关系产权的广度(利益涉及者数目)成反比,与产权集中程度成正比。 实证假设2背后的逻辑是:在市场化很高的条件下,资源流通为市场机制所支配,那么企业就没有必要通过关系产权来作为获取资源的途径。因此,关系产权的广度就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而企业自主决策权就会相应地提高,并反映在产权集中的程度上。但我认为,市场化并不总是一个随着时间和经济发展而不断上升的过程,而是经济活动与制度环境以及其他替代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正如经济学分析中注意到的"寻租"行为一样,在一定条件下,关系产权的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比市场竞争更为有效地获取资源。这意味着,这类行为和关系有可能长期存在下去。 经济学的市场理论假设生产要素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加以重新组合。例如,高科技企业为了技术创新,需要雇用相应人力资本(如技术人员)。在充分信息、完全竞争的理想市场条件下,企业主可以通过价格机制配置各种资源(如雇用技术人员),并用具体合同规定来约束雇员的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资源的归属和使用无法清楚交割,而制定和执行合同的交易成本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常常导致这些市场手段失灵。在这些情形下,关系产权可以为不同资产拥有者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提供基础。由此,我们可以提出另一实证假设,即: 实证假设3:当资源或生产要素无法明确分割归属时,我们更有可能观察到将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的关系产权。 例如,在高科技行业,当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无法分割时,我们会观察到雇员共同参股的关系产权形式。在农村的合作项目中,我们也常常观察到共同所有的"集体性"形式。周其仁(2002)从这个角度讨论了企业中人力资本和乡镇企业中农民企业家的作用。他强调了人力资本的独立性和与持有者的不可分割性,以及相应的产权形式。有趣的是,我们在国际关系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例子。对有争议的区域,有倡议和施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做法,这恰似用"关系主权"来替代传统的独立主权,以便解决或绕过陷于后者框架中难以摆脱的困难。 (二)关系产权作为一个组织的身份和承诺的有效信号 我们的第二个命题是:一定的关系产权决定了相应的制度逻辑,而这些制度逻辑在很大程度上界定了一个组织与其他组织的交往方式或者内部运行的方式,从而限制了企业相应的行为。这种制度逻辑使得产权基础上的关系具有"圈内归属"的稳定性,为组织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身份(identity)和可信的承诺,成为该组织与其他组织或环境建立各种关系的基础。 我们首先考察关系产权在组织间相互关系上的意义。试想一个地方企业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地方政府可以扮演一个庇护者的角色,也可以扮演一个协调者角色,或者可以扮演一个攫取者的角色。甚至在同一地区、同一类型的企业之间,政府的亲疏远近关系也是分明有序的。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都可以观察到这些截然不同的角色。那么,什么机制决定了政府在这些角色之间的选择呢?在这里,关系产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界定出了一个"圈内"的"亲情关系",这是其他社会关系所不能替代的。 我们可以用一组两个行为者之间的博弈来说明这一点(见图1)。赫希利弗(Hirshleifer,1982)说明,在这个简单的2×2的博弈中,x 和y 的受益不同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博弈,从协调,到竞争,到生态学上常见的弱肉强食的博弈。而这些受益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对对方可能扮演的角色的期待。我们可以把一个地方政府看作博弈一方,把一个它所管辖境内的企业看作是博弈的另一方。而关系产权恰恰在这里为对方的身份、承诺和在相互作用中可能采取的策略提供了重要的信息,甚至还直接规范了组织间的关系和互动模式。 这些信息有助于双方找到相互沟通的平衡点(focal point ),提高协调的受益程度,从而改变了两方博弈的性质以及约束双方行为的有关规则。 例如,在"囚徒困境"博弈中,双方之间没有沟通,或者说没有明确可信的有关对方身份和承诺的信号。这种情形只能导致两败俱伤的纳什均衡。但是,一旦双方知道对方的身份和可能采取的策略,双方之间的互动就可能转化为一个双方均获益的"协调博弈"(coordinationgame)。再如,在"胆小鬼博弈"(the game of chicken )中,毫无信息交流的双方可能会各自采取冒险逞强的策略,导致两败俱伤。但如果双方知道相互的身份和秉性,那么,他们就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促成一个双方都可以获益的结局。因此,这些可信的信号规范了双方可能采取的策略,导致了不同的博弈和结局。 藉此思路,我们可以解释不同企业间关系的差异性。如前述,我们强调了在转型经济中,市场和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是企业面对的最大困难。试想一下,两个远隔百里甚至千里的企业要达成销售或共同开发的协议,它们需要有关对方的身份和信用的信息。而关系产权在这里扮演了可靠信号的角色,因为它提供了一种稳定可信的有制度保障的身份。也就是说,当两个素不相识的企业在洽谈业务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形式为它们了解对方承诺的可信性提供了重要信息。在我们的访谈中,许多推销员都提到,他们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所采取的对策是不同的。一位推销员这样说:我们和私有企业打交道很简单。他所要的和公司所要的东西是一样的。你可以马上和他谈生意。如果你的对方是国有企业的,你需要了解到他自己要什么。否则,就不可能达成协议。这些例子说明,企业产权类型成为人们进行市场交易时使用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准,有利于人们选择企业间互动的基本模式和策略。 有许多研究指出,私有企业试图与地方政府建立亲近关系以便得到保护和优惠政策(Wank,1999)。的确,私有企业可能通过贿赂政府官员来与国有企业竞争,并得到有利于自己企业的资源,以在短期内比国有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但从"关系产权"的思路来看,关系产权是政府在不同企业间采取倾斜政策的基础。虽然私有企业与某些政府官员之间可能有着密切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因人而异,因而是脆弱的。在一个长时期里,产权基础上的关系在整体上应该是更为稳定的,例如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十分稳定亲密的关系。由此,我们提出实证假设4,即: 实证假设4:产权基础上的关系具有超越其他社会关系网络的稳定性。 约束组织行为的制度逻辑体现在一组相互关联的组织特征之上,包括组织间相互关系和组织内部的运作方式。经济学家青木(Aoki,1994)在讨论日本企业特点时提出了这一观点。 他的研究说明,在日本企业中,终身雇佣制、信息分享系统、工作设计诸方面都密切相联;经理们通常把雇员利益放在股东利益之前给予优先考虑。这表明,在这些企业的产权结构中,雇员是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学家泰勒和威根斯(Taylor &Wiggins,1997)的研究指出,日本企业与美国企业之间在原料采购方式上有着明显的不同,表现出在采购、验收、合同等一系列相互关联组织特性上的差异。这个观察的一个重要意义是,不同产权体制中有着制约企业行为的稳定的制度逻辑,其内在的运作过程导致并强化了路径依赖。 因此,产权结构为企业内外的各种关系提供了一个持续一贯的框架,并由此提供了一个身份,一个可信的信号和承诺。于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推出实证假设5: 实证假设5:组织在处理组织内外关系时,有着与其产权结构制度逻辑相统一的行为方式;因此,不同产权结构的组织有着系统的行为差别。 我们以上的讨论有两个意义。第一,制度逻辑的一贯性对一个组织在建立各种内外关系时可能做法的自由度有了一定的限制。这一点与其他的解释逻辑有着很大的区别。例如,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解释逻辑认为,在某项经济交易中,企业会采取那些达到最低交易成本的策略。"重新组合"产权的逻辑则提出,企业会演化出产权结构的各种形式来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我们提出的制度逻辑的一贯性意味着,一个组织不仅受到市场效率机制的制约,同时内在制度逻辑也约束着它的行为。一个国有企业如果按照私有企业那样去运作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质疑,反之亦然。 第二,如果一个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变化,那么,企业与外部环境关系,以及制约企业行为的制度逻辑也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预期,企业会有着相应的不同行为表现。在这里,"产权是一束权利"的思路把这些变化归结于产权基础上激励机制的作用,而我们则强调这些产权基础上的制度逻辑的约束。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认识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一个制度的诸多环节都是相互关联、互为制约的。局部的改革措施可能因为与组织内在的制度逻辑相悖而无法进行下去。而关系产权恰恰是制度逻辑的中心。在我们的访谈中,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总经理谈到了这样一段经历。他所在的公司试图对内部结构进行改革,但人事管理制度受到各种制度条件和社会期待的约束,改革的阻力重重。但是,这个公司中的一个分厂被一个私有企业租用,这个分厂中的人事制度随着发生了重大变化。私有企业主任命的经理层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有关违反规章制度的惩罚措施,并严格执行,且为工人们广泛接受。这位总经理说道"在我们这里:(国有企业),我们根本不可能采取这些措施。"人们对不同产权类型组织的内部管理方式有着明显的不同期待。例如,《人民日报》(1999.4.19)报道,221个国有企业采取了旨在管理事务透明化、建立民主监督的所谓的"阳光工程"。这些政策与公共所有制的制度逻辑是一致的,很容易得到合法性。但是,我们同时看到,人们对私有企业内部严格的甚至可能是严酷的管理方式,尽管时有微辞,但并没有引起大的社会舆论反应。这些例子说明,一定的制度逻辑决定了其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制约了组织内部运作的方式和社会承认的基础。 我们可以看出,制度逻辑使得组织中的各个方面密切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一个企业中的实质性变革,意味着制度逻辑的变化,即对新的制度逻辑的采纳。而产权的变化正是这些改革措施的标志。 (三)关系产权与制度环境的同构性 我们的第三个命题是:关系产权界定了一个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特别是和制度环境之间的稳定关系。这个命题是前两个命题的逻辑延伸。关系产权和结构为企业行为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础,一个明确的身份和一个相应的制度逻辑。可以想象,组织的关系产权因为它们所处环境的千变万化而每每不同,但是,我们可以将之划分为几个大的"产权体制"类型(property rights regime)。我们使用产权体制这个概念来概括在这个体制中的企业都面临着类似的政府管制、类似的社会期待;这些制度环境对企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这也意味着,不同的关系产权把企业引入不同的制度环境中,从而诱发了不同的企业行为模式。 社会科学研究者很早就注意到了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对策和组织间资源交换的重要影响,如组织与制度环境之间的关系是80年代以来组织社会学研究的主题之一(Brinton &Nee,1998;Scott ,2003)。经济学家(McCallum,1995)在一项引人注目的研究中发现,在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贸易往来活动中,即使在类似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下,在加拿大境内的不同区域间的贸易额超过加拿大与同样经济条件的美国各州间的贸易额20倍。也就是说,美加两国之间的边界是制约经济往来的重要制度环境因素。 在中国的转型社会中,国家的管制机制是塑造和维系不同产权体制并决定其演变存亡的最为重要的力量。举例来说,长期以来,国家政策限制了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决策权(如,人才流动,员工雇用或解聘),但对私有企业在这个领域中行为的约束力极小。与此相反,政府对私有企业得到金融资源的途径却有着严格的限制,但对国有企业则采取了更为有利、灵活的政策。因此,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受到了十分不同的政府管制政策,面临着不同的制度环境。一个国有企业的经理这样说道: 国有企业对财务管理很严格。比如我们卖产品,一定要给对方发票。本来不开发票,这个钱(现钱)就归我们厂得到。但国有单位经常查账,出了事谁负责?私人就不管,你不要发票正好。我们生产的机器很多私人单位买,用现金,不要发票,但要求价格降下来,我们不敢这样做。如果是私人企业就没有问题了。 制度环境不仅指法律和政府管制方面的制度设施,而且包括约束企业行为的文化观念和社会期待。埃利克森(Ellickson ,1991)关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农场主和放牧主之间解决产权纠纷的研究表明,产权边界之间的划定并不总是为效率原则所驱使,它还受到文化观念和社会期待的制约。这些文化观念和期待是制度逻辑的一个有机部分,它们为组织间关系提供了一个基础(Karsten ,1998;张小军,2004)。一些企业面临相同的管制环境,其行为缘系相同的社会期待、观念和规则而十分接近。而在同一个产权体制内的企业,通常有着类似的经历,使得它们间产生共享的期待和信任。一个私有企业的总经理这样观察道: 我和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都打交道。和私人企业打交道要简单得多,而且一旦达成协议,你不用担心执行问题。但是,和国有企业打交道很困难。费尽你的脑力。你需要给他"润滑"才能达成协议。 但是,同一个逻辑却使得另一个国有企业的经理有着相反的看法: 说老实话,如果两方都是公家,因为是国营部门,沟通起来比较容易。他可能会比较客气地跟你说,你欠了我多少钱,什么时间还?但如果是私有企业,那很可能撕破脸。 国营部门的对方也知道我们有历史问题,也能理解,所以他还是会高兴地与你握握手,坐下来吃个饭。 从制度环境对组织影响的趋同性角度看,在同一制度环境中,相同的制度压力导致组织间产生趋同性行为。但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之间,企业因对不同制度压力的反应而表现出系统的不同行为。这意味着,一个企业更可能与同一类型产权的企业建立合同关系,因为类似的期待和行为方式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因此,我们提出实证假设6: 实证假设6: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位处同一产权体制的组织之间比位处不同产权体制的组织间更容易发生经济交往关系。 针对这一想法,我们对在2000年收集的有关企业间合同的资料进行了分析,见表1.①「有关这一资料的详细说明,见Zhou,Zhao,Li &Cai (2003)。」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的具体假设是,同一产权类型的企业之间比不同类型企业之间有着更多的合同关系。我们使用了一系列对数方程的统计模式来测算企业间的合同关系。表1说明,似独立(quasi2independence)的模式与我们观察到的资料非常吻合。这些分析结果可以表述如下: (1)在观察到的资料中,同一产权类型的企业间较之不同类型企业间有着更为频繁的交往,也就是说,一个企业更愿意与自己同一产权类型的企业交往。这一发现在统计意义上有显著性,与实证假设6是一致的。在同一产权类型中,外资企业和私有企业有着最高的交往频率,其次为国有企业间的交往频率。 (2)除了同一产权类型的企业之间合同关系以外,不同产权类型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往来没有显著区别。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在其他不同产权类型的企业之间的选择是没有显著差异的,并不因为这些企业的产权类型而有所偏爱。例如,一个国有企业在选择它的合作伙伴时,在私有企业、集体企业、混合制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之间没有显著差别,但是更可能选择国有企业。 如果企业位处不同的制度环境中,它们会面临不同的政府管制压力;因此,它们在行为方式上应该有不同的特点。从这个思路出发,可以推论,这些不同的反应应该表现在它们之间合同的形式特点上。例如,90年代以来,一系列的政府法令和法律要求建立企业间合同的规范化、正式化。但是,这种制度压力因不同的产权关系而异。如果这一思路成立,我们应能观察到不同产权类型的企业间的合同形式和特点有着不同的特点。例如,受到政府管制的企业更可能采纳"正式"合同的形式,而远离政府管制的企业更可能采纳非正式的合同形式。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对企业间合同关系的特点做了统计分析,结果见表2. 这个分析的主要发现是:(1)私有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通常是采取非正式形式的;(2)即便是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它们在与私有企业建立合同关系时也趋于采取非正式形式;(3)私有企业之外的其他产权类型的企业之间在建立合同关系时,趋于建立正式的合同关系。换言之,我们看到了两种明显不同的合同模式:一种是有私有企业参与的合同关系。即凡是有私有企业参与的合同关系不管其中一方还是双方都是私有企业,它们都趋于采纳非正式的合同关系。第二种是其他产权类型的企业间合同关系,这些合同趋于采纳正式形式。这些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制度环境间的企业行为有着系统的差异。我们据此推测,产权体制在这里扮演了重要角色。①「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差异并不总是按照"官方"分类的所有制类型的边界而产生的。我们发现,有些不同产权类型的企业有着相似的行为。于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尽管这些产权类型在官方的分类系统中属于不同的类别,但它们面临的制度环境是相同的,从而导致其行为的类似性。因此,在实际运作中的产权类型与官方分类的类型并不完全一致。这个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分析。」 我们在这一节的开始提出,一个有分析力度的理论应该有它独特的解释逻辑和实证意义。 那么,上述讨论的关系产权的实证意义是否有着独特的角度和思路呢?我们在讨论关系产权理论思路时的对比参照框架主要是经济学的权利产权理论,所以不妨与权利产权的解释逻辑加以对比。不难看出,以上的讨论涉及到了组织之间关系以及产权结构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与此相反,权利产权理论强调组织的独立性、排他性;因此,它对以上提出的组织与不同环境条件之间的关系的实证意义没有任何考虑。关系产权的思路引导我们去关注企业与其环境条件(资源和制度环境的分布状况)的关系,并指出,不同的关系产权结构会导致不同的适应能力。这一思路及实证意义与权利产权理论有着明显的不同。 四、乡镇企业的重新解释:"关系产权"理论的一个应用 现在,我们将这个思路应用来重新思考中国乡镇企业的产权问题。 在中国经济改革过程的前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大家都注意到,许多乡镇企业虽然属于乡镇政府或村集体所有,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却为一个或几个个人(或家庭)所支配(周其仁,2002;折晓叶、陈婴婴,2004)。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这些企业的运行和资源使用有着实际的和具有合法基础的参与干涉权力,从而极大削弱了这些企业的决策权。 为什么乡镇企业在产权不明晰的条件下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社会科学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在这里,我简要考察两种解释思路。第一种解释强调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魏昂德(Walder,1995)认为,由于政府改革的措施,在基层政府的层面,政府扮演了产权所有者的角色,对当地企业加以管理。因此,实际上产权有着很大的明晰度,为提高"监督"效益提供了激励。第二种观点认为,在转型经济中,政府作用举足轻重,致使私有企业使用"模糊策略"来得到政治权力的庇护。倪志伟(Nee ,1992)认为,在政治权力和市场机制并存的转型经济中,混合型产权的企业具有优势,因为它们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伯恩海姆和温斯顿(Bernheim &Winston,1998)的研究表明,在不完全性合同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方面的模糊策略常常是有道理的。如果认识到产权作为信号和身份的角色,那么就不难推断,企业会从策略上利用产权的这些象征性意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两种观点对解释上述的模糊产权现象的不同方面有着一定的道理。许多研究注意到了地方政府在推动和保护乡镇企业方面的作用。私有企业利用"集体企业"的招牌(戴红帽子)保护自身利益的例子也俯拾皆是。在改革初期私有企业受到歧视时这种现象尤为盛行。换言之,这些情形在中国的转型经济中都存在,因此这两种解释逻辑在这个课题上是互补的。 但是,这两种逻辑在解释这个现象时也碰到难以自圆其说的困难。魏昂德的理论模式隐含地假设,地方政府是一个统一的、理性的行动者,有着连贯一致的目标。但是,组织研究的大量文献已经清楚表明,不同的政府机构有着多重的、常常是相互矛盾冲突的目标;而且,这些目标常常与当地企业的目标大相径庭。即便我们假设这些地方官员关心当地经济发展,他们追求的目标常常是短期政绩,并有可能是以企业的长期发展为代价的。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这些政府官员只是短期地逗留在他们现在的官位上,追求短期的政绩以便向上升迁是他们最为强烈的激励。如果上面这些基本估计是成立的,那么,我们应该对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之间目标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提出质疑。从地方企业的角度来看,这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一场博弈,而政府一方的行为常常是难以预料、反复多变、没有有效约束的。因此,需要某种制度性约束机制来稳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有关"模糊策略"的观点也有类似困难。如果地方官员趋于短期利益,有着多重不同甚至互为冲突的目标,则需要我们解释:为什么私有企业可在如此长时间里,在一个重复博弈中,成功地装扮为集体企业,玩地方政府于股掌之中?一个私有企业怎样重复不断地发出"集体企业"或"公有企业"的可信的信号?常见的解释是,这些企业通过贿赂和收买地方官员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这种"特殊性"(particularistic )关系是脆弱、短暂的,难以解释乡镇企业的长时间、大面积的成功发展。换言之,我们上面描述的这种模糊策略难以成为可信赖、持续有效的信号。 以上这两种观点都建筑在政府和乡镇企业两方在相互作用中有着某种更为稳定的机制的假设上。但是,这种稳定机制是什么呢?在上面讨论的关系产权的基础上,我提出一个不同的解释。我的解释与其他观点在引证实证资料上没有不同,根本区别是对这些实证材料背后的因果机制有着不同的解释。我的基本立论是,以往的讨论没有注意到将两者捆绑在一起的"隐性产权"立足于没有明确宣布、但却为大家所共识的产权基础之上。而这正是关系产权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从权利产权的观点来看,地方政府或者是产权所有者,有着排他性权力(监督机制),或者是被排除在这些权利之外的一个圈外人(在模糊策略博弈中的攫取者)。 两者必居其一。但是,这两个角色与实际生活的观察都相去甚远。而关系产权的思路强调地方政府和厂家的共同参与的关系。从双方的行为来看,这些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政府行为,的确反映了地方政府作为"部分产权拥有者"的角色。例如,政府官员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产品类型,重要原材料的获取);他们对企业收入的一定部分有着支配权;这些企业的转让权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得到政府官员的明确的或私下的认可才能实现。简言之,在企业的实际运行中,私有企业主或集体所有的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向地方政府出让或放弃部分产权从而换取一种长期、稳定的组织间关系。在这个隐性产权背后,产权的边界不断地随着双方的力量对比和讨价还价而变化。 我们强调了关系产权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关系产权是一成不变的。关系产权是组织应对环境的适应机制,因此它随着环境条件、资源分布状况的变化而演变。但是,这种演变必须从关系双方的互动和制度环境的作用中寻找答案。在这里,企业和政府双方共同参与产权诸方面的决策,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利益和力量的变化而不断地讨价还价,其关系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刘世定,1999;折晓叶、陈婴婴,2004)。这种演变,并不像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关系那样可以随时启动或搁置不用,而是在关系双方不断讨价还价的过程中逐渐发生的。例如,90年代乡镇企业从集体所有制到私有制的大规模转制过程,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环境中资源分配机制的市场化发展,导致了企业对地方政府依赖性的削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利益也有了相应的变化,政府职能的加强使它们可以通过税收、土地租赁等手段满足其财政需要。从关系产权角度看,这个转制过程是双方互动的结果,是企业和当地政府随着环境变化和各自利益变化而相应调整产权结构的结果;并不是一个质的突变过程,也不能简单地归因为市场的结果。 产权作为一个"关系性"概念,有助于我们认识中国研究文献中长期注意到的"庇护主义"和"地方法团主义"(Lin ,1995;Oi,1992)的微观基础。这些理论模式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组织的偏爱和保护主义做法。这些现象是大家所公认的,但是对这些现象的解释却值得进一步推敲。首先,在地方政府管辖的领地中,为什么有些企业得到保护,而其他企业没有得到?如果说这些保护来自贿赂或私下关系,那么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关系会如此稳定,而其他企业(包括外来企业)却无法通过复制同样的策略来得到当地政府如此一般的青睐?从关系产权角度来看,这种"庇护关系"是建立在类似于血缘关系的"圈内归属"之上的。正如血缘关系具有超越短期功利诱惑的能力一样,产权基础上的关系亦具有超越其他功利性的稳定性,而这正是地方政府和所辖区域内企业之间关系的一个均衡点。 五、结束语 在西方市场社会的历史上,人们对影响组织间关系的机制的认识,经历了从充分竞争市场、到不完全竞争市场、到人们面临不确定性和不对称信息的各种应对机制的不同理论模式。 企业组织间合同关系的治理形式也相应地经历了古典合同法、新古典合同法、关系合同法的演变过程(Macneil ,1978;Williamson,1985)。我认为,社会科学研究中关于产权的概念也应该有一个相应的变化,即从"权利产权"的思路转变为"关系产权"的思路。权利产权和关系产权这两个思路,反映了有关制度环境和企业行为的两个大相径庭的前提假设。 权利产权的思路是新古典经济学描述中的充分市场的逻辑结果。在这一模式中,企业被看作充分竞争市场上的独立个体行动者。在这一市场上,各个厂商都是匿名的;它们相互独立地采取行动,无须特定身份,可以互为替代。如果像科斯定理那样假设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产权明晰化有助于经济人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讨价还价,从而达到有效率的资源分配。值得指出的是,权利产权理论通常采用的参考框架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自然经济。例如,在一块没有任何产权归属的"公地"上,人们出于私利会过度放牧,导致资源枯竭,对长远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在这个前提下,经济学家强调产权归属明晰化的效率意义。但在转型经济社会中,企业嵌入在各种制度基础上,而且非市场机制的交换活动普遍存在,企业需要在各种非市场的关系纽带中寻找生存空间。在这些条件下,建立在产权上的身份和关系纽带,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适应性优势。本文提出了"关系产权"思路,试图对转型经济中出现的一些经济现象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澄清这些现象背后的因果机制,提出有关的实证意义,以便促进进一步的研究探索。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观察到组织间边界模糊和企业产权模糊不清、持续演变和被重新界定的大量实例,而权利产权理论只能告诉我们,这些情形是"低效率"的,"非最佳的",但它对这些情形为什么存在,而且为什么有时候表现出适应优势这些问题的解释常常令人失望。关系产权理论的分析角度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解释。我们观察到,当资源的获得常常比组织内部的效率生产更为重要时,当地方政府的作用无法用其他机制所替代或抗衡时,产权结构就会随着演变以适应这些环境条件。在中国转型经济中,产权基础上的关系和策略性模糊为某些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关系,制造出了一个相对稳定有利的制度环境。不仅如此,这些制度上的纽带同时造成了组织间边界的模糊性,为不同组织、不同领域、不同所有制类型之间的资源动员和资源转移提供了有利的渠道。关系产权的理论模式将研究分析的注意力从企业的独立性转向组织间的相互依赖,从"排他性"转向互联性,从组织间边界的明晰界定转向策略性模糊,从资源分配的效率转向组织应对环境的优势。这一思路的中心观点是:产权的结构形式取决于现实社会中信息、资源、机会、风险的分布状况和分配机制;而产权基础上建立的关系正是应对或突破这些环境条件约束的结果。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对一些经济现象提出十分不同的重新认识。例如,从权利产权的角度看,私有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来源于它有着明确的产权界定和相应的激励机制,以达到效率生产。但是,从关系产权的角度来看,私有企业的成功可能是因为它在一定的结构条件下所建立的独特关系纽带有着动员资源的优势,相比之下,其内部生产活动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边燕杰、丘海雄(2001)发现私有企业的"社会资本"多于国有企业,正与这一推测相吻合。 本文提出关系产权这一概念和现象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我们对这类现象有着一成不变的价值判断。一方面,经济学家告诉我们,产权的不明晰会导致资源分配的低效率和激励不足;但另一方面,正如我们上面所说,产权的这些特点也有其优势。这个情形类似于经济学家利本斯坦(Lieberstein ,1966)提出的X-效率的概念。利本斯坦在分析日本企业制度时提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日本的企业制度(终身雇佣制,分工不明确,等等)在资源分配上有着效率损失;但是,这一制度可能在组织内部的运作中产生其他的效率。他把经济学理论框架所无法分析的新的效率称为X-效率(X2efficiency)。关系产权也有着类似情形。与权利产权相比,关系产权有可能导致或伴随着资源分配的低效率;产权的出让或弱化会削弱人们或组织的激励强度。但是,关系产权同时在获取资源、机会、信息诸方面又可能增强了企业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我们要特别指出:关系具有双重性。任何一种关系,在建立两个事物、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关联的同时又导致了它们在已有关系之外的封闭性。任何一种关系,在延伸一个行动者在某一方向的触觉的同时又限制了他在其他方向上的触觉。在这个意义上,一种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约束。这个命题适用于我们所观察到的所有社会关系。因此,建立在产权结构之上的关系具有双重性:它们对于一个企业组织同时具有保护性和干涉性,推动作用和限制作用。我们可以从地方政府和当地企业的关系这一点上说明这一命题。地方政府可以一方面保护当地企业,但同时可能因追求其他的目标而损害这些企业的利益。因此,这些企业常常需要抵制地方政府的许多"关心"和"参与"。从另一个角度看,地方官员可能以掠夺者的身份出现,对私有企业攫取资源。但随着相互承诺的制度安排,他们也可能转化成为这些私有企业的庇护者,为其发展提供便利(Findlay ,Watson &Wu ,1994)。在这里,产权的形式和结构成为这些不同关系之间选择的重要基础。 我在前述讨论中提出,关系产权的理论思路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许多从权利产权角度难以解释的经济现象。但是,关系产权的思路不是要替代或否定"产权是一束权利"的思路。在我看来,这两个命题有着明确不同的解释逻辑,并在许多问题上有着不同的实证意义,但同时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互补的。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这两个理论逻辑对解释经济现象和组织行为可能有着各自的分析力度。学术上的不同思路和解释逻辑,为我们认识解释经济现象提供了不同的角度,有助于知识在研究和争辩中不断积累、丰富、修正。 参考文献: 边燕杰、丘海雄,2001,《企业的社会资本及其功效》《中国社会科学》第2期。 费孝通,1998,《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刘世定,1996,《占有制度的三个维度及占有认定机制》,潘乃谷、马戎主编,《社区研究与社会发展》(下),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9,,《嵌入性与关系合同》《社会学研究》第4期。 盛洪主编,2003,《现代制度经济学》(上、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汪丁丁,1996,《产权博弈》,《经济研究》第10期。 张静,2003,《土地使用规则的不确定:一个解释框架》,《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张维迎,1995,《公有制经济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关系:理论分析和政策含义》,《经济研究》第4期。 张小军,2004,《象征地权与文化经济》,《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 折晓叶、陈婴婴,2004,《资本怎样运作》,《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 周其仁,2002,《产权与制度变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Anderson,Terry L.&Fred S.McChesney 2003,Property Rights:Cooperation ,Conflict,and Law.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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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lor,Curtis R.&Steven N.Wiggins 1997,"Competition or Compensation :Supplier Incentives under the American and Japanese Subcontracting System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7. Walder,Andrew G.1995,"Local Governments as Industrial Firms."American Journalof Sociology101. Wank,David L.1999,"Producing Property Rights:Strategies,Networks,andEfficiency in Urban China πs Nonstate Firms."in Property Rights and EconomicReform in China ,(eds.)byJ.Oi &A.Walder.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Weitzman,MartinL.&ChenggangXu1994,"Chinese Township2Village Enterprises asVaguely Defined Cooperatives."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18. Williamson,Oliver E.1971,"The Vertical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MarketFailure Consideration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1.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NewYork:Free Press. Zhou,Xueguang,Wei Zhao,Qiang Li &He Cai 2003,"Embeddedness and ContractualRelationships in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68. 本文的初稿曾在哈佛大学的"东亚社会经济与制度变迁"学术讨论会(2003,波士顿)、清华大学主办的"两岸三地学术讨论会"(2004,北京)、"第36届世界社会学大会"(2004,北京)和"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成立大会"(2004,北京)等会议上宣读。感谢与会同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感谢边燕杰、沈原、张静、折晓叶等朋友提出的有益建议。这个研究得益于我与中山大学蔡禾教授和清华大学李强教授有关企业间合同的一项合作研究工作,并得到香港科技大学的资助(HIA03Π04.BM01;DAG03Π04.BM11),在此谨表谢意。 作者单位: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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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读者面前的《康德三大批判合集》是康德三大批判三个单行本(《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的改版,它与三个单行本同时继续在市场发行,"合集"与三个单行本并无实质性的改变。康德三大批判这一浩瀚的百万字的系统翻译工程是我与邓晓芒教授历时七年通力合作完成的。 康德三大批判新译此次改版或再版,不禁使我浮想联翩......。我与三大批判的电脑初译稿提供者邓晓芒教授相识至今已是30年了。邓晓芒是我与陈修斋先生合招的第二届硕士研究生,他的硕士论文《论康德人类学的核心--判断力批判》(1982年4月)是在我指导下进行的。毕业留校数年后,他才回到西方哲学教研室,起初他在陈先生的唯理论与经验论课题组,但是他的兴趣主要在德国古典哲学方面,后来就一直与我在一起从事教学与研究了。他天赋甚高、哲学悟性好。对于惜才如命的我,甘当人梯就在圈内传为佳话了。我的由衷的愿望是想通过教学与研究的共同实践为德国古典哲学培养出一个优秀人才来。几乎同时,他协助完成我在而立之年、初到珞珈山时写的40万字的教材的整理,最终成果为《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我为邓晓芒的著作《思辨的张力》作了序,并竭力将他和他的著作推到学术前台。他在该书后记中这样写道:"在写作期间,我几乎每星期都要和负责本课题的杨祖陶先生交换看法,讨论写作进展,深化观点,获得了许多极为宝贵的意见和启发。本书初稿完成后,杨先生又不辞辛劳,带病将本书稿从头至尾仔细阅读了三遍,除提出大量的整体修改意见外,还就其中某些章节、段落、用语及某些观点与作者反复切磋,并对照德文原版对许多引文的译法仔细推敲。可以说,本书能有目前这个样子,完全是杨先生与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此书定稿之际,老一辈学者的深厚学识和长者风范,对后进者的一片拳拳之意,对学术事业的真诚与厚望,都历历如在眼前,此时作者的心情,是无法用'感谢'二字来形容的。" 我与邓晓芒教授合作撰写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一书是这样开始的。他不止一次主动提出协助我将"毕生用力最多,研究最深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讲稿整理出版,未置可否"。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才答应了我的请求"。但"不是一般地整理讲课稿。而是合作撰写一部研究专著"(见《指要》后记)。 说起我开设研究型《纯粹理性批判》选修课的情景,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当时还是讲师的黄见德教授对我支持与鼓励,并渴望我能将《纯粹理性批判》的讲授内容整理出版,以便作为学习此书的引导。对他的建议,我也未尝没有动心过,甚至暗中想到它可以命名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他花了很多时间与精力,根据我的讲授提纲、他自己几次听课的笔记和当时的硕士生冯俊教授的笔记,整理出了一个约20余万字的、体现我集中讲授康德这部名著的主体部分的初稿,虽然就其已经讲到的部分而言,已达到相当的深度与新度,我并没有想就此出版。但这个初稿对于我后来与邓晓芒通力合作完成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的问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渡环节,其全部内容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纳入到了《指要》之中。在此我要向黄见德教授表示谢意。在多次讲课、酝酿写书的过程中,我想起1945我在西南联大第一次买到郑昕先生的《康德学述》时的欣喜,以及听郑先生讲康德时起初如在云雾中的感觉。于是,一种新的想法突然呈现出来:如果说我国的读者和学术界当前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新的、迫切的需要的话,那就应该是一本逐章逐节解读《纯粹理性批判》的书。这样的书也许有几分类似于郑昕先生寄希望于后学为康德这部巨著所作的"长编"吧。为了坚持我提出来的《指要》的撰写方针--既要指要,又要解惑,最后达到读懂《纯粹理性批判》全书的目的的宗旨,我进行了十分艰苦的工作,问题主要集中在我未讲到的部分。经过对合作者提供的初稿作的两遍修改,《指要》才由我最终敲定定稿。对于这次合作邓晓芒曾经这样写道:"我感到杨先生的思想中,的确有些很'硬'的东西,是先生数十年用全部生命和心血凝聚而成的,它像一个范型,使我的无拘无束的思辨受到规范和'训练'。(见"指要"后记) 我是一个十分低调、执着、干实事的人,是能够与同辈、晚辈同工作、共事业的。我遵循的是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尽我所能、合作双赢的共事原则。这集中体现在我与邓晓芒合作翻译的康德三大批判的新译中。 1998年11月,学校决定在全国率先推行博士生导师退休制度,我与江天骥、萧萐父、刘纲纪教授同时首批退休。可以说,退休对我来说不会改变什么。但是,具体做什么,好像总是有一些偶然因素引发的。在我还没有想到退休之事时,人民出版社张伟珍同志1997年1月20日给我本人的一封手写书信,似乎对我退休后的学术工作作了"小长征"式的安排。这个小长征分两步走。 第一步是我应约承担的"西方学术文化读本" ("康德读本》"), 我自然地找到邓晓芒一起搞。这时邓晓芒已经掌握了电脑技术,我们的工作流程是:邓晓芒电脑初译2-3万字样稿--杨祖陶手工逐一校核、改正--邓晓芒在电脑上订正,下一部分初译稿又来了。经过20个回合,如此周而复始。后来读本更名为《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杨祖陶写了近3万字的导言与导语。署名为杨祖陶、邓晓芒编译,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 第二步是将康德三大批判的选集--40万字的《精粹》扩大到人们所熟知的100万字的三大批判全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三个单行本。必须指出,《精粹》所包含的40多万字的译文原封不动地纳入了上述的三个中译本中,关于这一点,细心的学者早就觉察到了。而且我们的合作翻译采取的仍然是一环扣一环的流水作业的三步曲的方式。这种分段进行的流水作业的三部曲的工作方式,对于特别巨大的、两人合作的经典名著的翻译工程,既能保证工作进度,又能保证翻译质量。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三大批判的选集(精粹)与三大批判全集(三个单行本或合集)的署名方式不同,后者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完全是我作出的安排,是我本着一贯地扶持后学的为人为学的品格主动这样做的。 这一"小长征"的两步走,一走就是七年!走出了100余万字的三大批判巨大新译工程。它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都是经过我精心的思索、审视与修正的,我的精神支柱就是我所坚持的四个负责--对康德,对学术,对读者,也是对译者负责,其实最根本的是对我自己负责!正如合作者邓晓芒教授2007年4月17日去北京参加教育部颁奖大会前,他高兴地来我家说的:"这一套书是杨老师一句一句校出来的,要管几十年"。 我为合作翻译的"三大批判"的持续良好而非常可观的社会效应、为其有利于学人研读康德哲学和推动学术界对康德哲学的研究而感到欣慰和心中无比的踏实。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在经受学界的反复考量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已经结束。伴随着"三大批判"翻译进入耄耋之年的我,心中没有任何奢望,只求一种心情的宁静。 杨祖陶 2009-12-31 作者附注: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后记",也可以称为一个"补记".按照"三方合同",我是第一著作权人.对于<三大批判合集>的问世也该有点表示,但我没有机会,由另一作者作了"序".当我得到早已于2009.9月出版的<合集>,才根据现代人不可少的"契约意识",提出要补一点文字,有幸得到应允.大批的<合集>已进入发行渠道,只能在库存的书后粘上一个字数严格的"后记".由于是事后"贴"在书后的,又为"后记"多了一种说法. 这是我提供给出版社的"后记"的原稿, 20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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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如今我已是耄耋之年。如若给自己的往昔生涯定个位,似乎是属于"一生只挖一口井"的自知自制而又心无旁骛的人。人人都崇敬那些在科学、艺术等领域"一生只挖一口井"的大师泰斗们,他们挖井不止,直至清泉涌出,源源不断,给人类文明以杰出的贡献,更突显一种令人格外怀念和赞叹的纯粹。我一生只挖一口井,却少有清清泉水涌出,但在漫长的生命历程和学术生涯中,那些启蒙我、鼓励我、鞭策我、为我提供动力、工具与条件的先辈恩师与友人却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60余年前,我一个来自四川小县城的高中生能进入令人响往的著名学府西南联大哲学系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复原后我又随之到了北京大学,实在是平生最大幸事。往事历历在目。在北大求学期间,贺麟先生讲授的"西洋哲学史"深深地吸引了我。贺先生在课上课下总是教导我们,搞西方哲学必须把教学、研究和翻译有机地结合起来,自那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我始终牢记着先生的话,坚定不移地走在这样一条"三结合"的道路上。翻译工作也就成了我学术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翻译工作的进展和对翻译认识的深化,我逐渐明确地树立起了这样一个理念和信念--翻译必须力求忠实于原著的原旨原意。而回顾既往,我的全部译事实际上也正是在这个逐渐明晰起来的理念之光的照耀下进展的。 说到翻译工作,我不由自主地首先想起我跟冯至先生学习德语的情景。鉴于我对德国哲学的浓厚兴趣,除公共英语外,我一直盼望着能够学习德语。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1947-1948年度,冯至先生开设了一门德语专业班的德语课程,上下两学期,每周12学时。冯至先生是年轻学子仰慕的联大外文系的德语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22岁就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昨日之歌》的才华横溢的诗人。能在冯先生的课堂上学习德语真是有幸之至。冯先生课堂约有30余人,先生教学极其认真,对学生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我记得,我们上第一堂课,他就是用德语讲授,营造一种语言环境。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他用德语提问,也要求学生用德语回答。冯先生这种教学方式激起了我们这些初学者的极大兴趣与热情,但同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对我们施加了一种学习压力。为了能听懂先生的讲课、特别是提问时不致落伍和尴尬,我们都要紧张地抓紧时间进行预习与复习,不敢稍有懈怠。德语的变格、主动被动态、以及代词、冠词的应用都很严格,与英语不同,开始很不习惯。冯先生从不孤立地生硬地讲语法,而是通过课本的小故事生动地讲授各种语法现象,培养初学者的德语思维习惯,同学们都感到受益匪浅。 冯先生在课堂上虽然很严格,一丝不苟,不讲情面,但在课堂外却很是平易近人,对学生十分亲切,诲人不倦,丝毫没有"大教授"、"大诗人"的架子。喜爱诗歌的同学总是团团围绕着先生七嘴八舌地问起歌德和杜甫的诗篇,而他也总是和蔼可亲地与之交谈,绝无居高临下、强加于人的迹象。我也就鼓起勇气到冯先生家里去请教,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这个哲学系的初学者,耐心地回答我提出的各种问题,当我问到是否可以读点课外读物时,他随即转身从书柜里取出一本赫尔曼?黑塞的散文小册子递给我,向我简略地介绍了这位德语文学中的散文大师的成就和作品特色,并嘱我读完后再来换一本。这里顺便提一句,冯师母姚可昆也是留学德国的大教授,非常和蔼可亲。令人记忆犹新的是,冯至先生这位戴着金丝眼镜的著名的德语教授,似乎从来不着西装,总是穿着长衫。为提高学习兴趣,他还在课堂上教我们如何朗诵德文诗歌,他饱含激情,其神态举止,其地道的德式抑扬顿挫征服了大家,会使人忘记这是一位着长衫的中国教授。我不妨将至今不忘的、冯先生当年绘声绘色地在课堂上朗诵的歌德的著名小诗,附在这里,以表对冯先生的追思之情。 WANDRERS NACHTLIED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über allen Gipfeln Ist Ruh, In allen Wipfeln Spürest du Kaum einen Hauch; Die V?gelein schweigen im Walde. Warte nur, balde Ruhest du auch. 群峰之巅 是静谧, 树梢之间 你难觅 一丝微风; 小鸟深宿林丛, 不消多等, 你也归来其中。 (游子夜歌,欧凡 译) 说来,我对冯至先生的敬慕不仅来自学习德语的课堂,还来自先生在北大沙滩白楼大教室里座无虚席的演讲。那次讲的是丹麦哲学家、神学家、存在主义奠基人基尔凯郭尔的哲学思想,使我更多地看到冯至先生的渊博学识和在哲学上的深精造诣,仰慕之情与日俱增。演讲使我大开眼界,了解到,在当时的欧洲除了理性主义思潮之外,还有与之对立的基尔凯郭尔存在主义思潮。正是这位哲学家在19世纪上半叶,首当其冲地粉碎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思潮的枷锁,大力肯定了个人主观性的独立性和真理性,探讨了当时哲学家们所漠视的恐怖、战栗、绝望、危机、理性的崩溃等人类经验。在二次大战后,他的思想就从默默无闻中爆发流行起来了,成为存在主义的直接先驱。先生的精彩演讲可以说是首次在国内评介基尔凯郭尔的哲学,这对于有志于研究西方哲学的年轻学子其吸引力与启迪就不言而喻了。 还有一件印象较深的事,当时北大学生社团活动非常活跃,"新诗社"经常举办诗歌朗诵、新诗研讨和请著名诗人演讲等等活动。一次,冯至先生应邀在沙滩白楼大教室作关于德国极负盛名的诗人歌德、诺瓦里斯、里尔克的抒情诗篇的演讲。会场人山人海,险些把诺大的教室挤破。冯先生报告完后同学们自由发言提问,其中一位女同学的精彩发言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旁边的一位同班同学告诉我,这就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女"黛子"(乐黛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日后的漫长岁月中,她与我的同窗汤一介成为了我们家庭的最亲密和信赖的朋友。 继冯至先生之后,我还在田德望教授(后来翻译但丁《神曲》的著名大学问家)、德国教授弗朗克的课堂上继续学习过德语,德语的基础就是那时打下的。而今,我虽然年已八旬,在这些大师先生面前我永远是学生,师恩难忘。冯至先生是把我引进德语之门的第一位恩师,正是由于冯先生这样手把手地教会了我德语,我才有可能后来在贺麟先生的课堂上,如贺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对照黑格尔《小逻辑》的德文原本来读先生此书的译稿,并尽可能地提出一些翻译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贺先生的这种可以说是"不耻下问"的做法不仅表现出了一个"大学问家"、"大翻译家"的胸怀若谷的谦逊;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学者为使自己的译文更加贴近原文的真实而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精神和反复校正的应有的负责态度。正是从先生课堂的薰陶里,我才慢慢地对先生所说"翻译是件难事"这句话有了较深一点的体会。 总之,在大学求学时期里,冯至先生教会了我受用终生的德语;贺麟先生使我耳闻目染到翻译之不易,使我初步懂得了应当以怎样的态度和精神来对待德文古典哲学原著的翻译,这些已在我的脑海里打下深深的、不可消除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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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打点基础 黑格尔在《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中,曾经很愤慨地谈到当时哲学界某些 空疏无知的现象。他说:人们对于一般的研究对象倒还懂得,在讨论之前应 该"有先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之必要";唯独对于哲学,却以为不要些微知 识,甚至不必依据常识,就可以参加讨论和评点,这种人"没有凭借作为讨 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情况中。"一 般地搞哲学而缺乏具体知识,固易流于"模糊空疏";专攻哲学史而缺乏哲 学史的知识,那就不仅是"模糊空疏"的问题,而且更容易闹出笑话。所以, 我们在决定以哲学史为自己的专业方向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多学点哲学史 的知识,为研究和写作打下一点基础。 哲学史的资料来源,最重要的是哲学家本人的著作。问题是哲学家的著 作浩如烟海,究竟从何下手?有几位青年朋友,已经是大学哲学系的毕业生 了,在大学期间泛泛读过北京大学外国哲学教研室编的《西方古典哲学原著 选辑》,现在决定专搞西方哲学史,很想花三四年的时间系统地精读一些原 著,要我替他们开个基本的书目。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什么叫作"基 本的"?五本?十本?还是十五本?你说这些是"基本的",我也可以说那 些是"基本的";你可以在三四年内读完,我却要五六年,也许有人只要两 年。所有这些,都很难确定。但这几位朋友的问题也许不是没有代表性的, 所以我还是硬着头皮借这个机会开个所谓"基本的"书目(限于西方古典哲 学),供大家参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柏拉图:《理想国》;2.亚里斯多德:《形而上学》;3.笛卡尔:《哲学原理》;4.斯宾诺莎:《伦理学》;5.洛克:《人类理智论》;6.莱布尼 兹:《人类理智新论》;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8.休谟:《人类理 智研究》;9.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0.黑格尔:《小逻辑》。 这个书目,是在假定已经泛读《西方古典哲学原著选辑》("古西腊罗马"、"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和"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哲学")的前提下拟定的。有些很重要的哲学家如 十八世纪法国唯物论者和费尔巴哈的著作,《选辑》已经收得比较全面、比 较完整,这里就没有列入。要打一点哲学史的基础,还应该细读几本哲学史。罗素说:哲学史无用,研究哲学最好是读哲学家的原文。他的话我们不能完全赞同,事实上他自己 也写了一部不坏的哲学史。一个大学哲学系的毕业生一般对我国解放后出版 的哲学史都比较熟悉了,但要想专门研究西方哲学史,我想还应该仔细阅读 几本西方学者讲西方哲学史的著作。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讲演录》的《导 言》中,开了五本哲学史,对于我们开始搞研究工作的人说,还不甚适宜。 德国哲学史家余柏威(F.Ueberweg,1826-1871)在他的《哲学史》《导言》 中列了四十几种哲学史,供读者参考,数目太大,不可能全部细读。根据我 们今天的情况,我觉得先熟悉下列几本哲学史,颇易受益。当然,这个书目 也同样只能作为一个提示和参考,不能作为限制读者的框框。 1.美国学者弗兰克·梯利(F.Thilly):《哲学史》。这部著作文字浅 显易懂,涉及到的人物、学派比较全面,对各种思想潮流的论述简明扼要。本书原是作者在大学教书时编写的教材,对于掌握西方哲学史的基本内容, 初步了解西方学者的基本哲学史观,颇有帮助,值得细读。此书已有中文译本。2.美国学者赫尔巴特·E·库西曼(HerbertE.Cushman):《哲学史》。 这也是一本教材,其特点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是"一本以地理与文学史和政 治史为根据的哲学史";此书对许多哲学思想的来龙去脉都有所论述;而且 条理清楚,讲解通俗,附有不少摘要和图解,能起到提纲挈领,便于记忆的 作用。解放前有中译本。比较高深一些的哲学史,似可先读两种:第一是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 录》;第二是余柏威的《哲学史》,有莫里士(Geo.S.Morris)的英译本。 余柏威的《哲学史》首先在形式上就很奇特。它的正文比较简短,只是一个 提纲,很多重要内容都被驱逐到注解中去了,注解所占的篇幅比正文要多得 多,其中提到的人名和学派范围比较广,对哲学家的生平特别是著作及其思 想内容,介绍得特别详细,可备西方哲学史研究工作者查阅之用。 以上的书目当然只能起到一点打基础的作用,真正从事研究和论文写 作,那还需要根据研究方向和论文的题目,大量搜集有关资料:第一手的原 始资料固不可缺,第二手的资料(其中不仅包括哲学史,也包括对某些哲学 思想的论述以及关于某些学说的引证),对于我们的研究和写作也有参考价 值和启发作用。 基础性的东西和非基础性的东西,其间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界限,区别只是相对的。对于基础性的东西重在熟透;对于非基础性的东西,重在广博。 如何达到熟透的目的?这也没有什么成规。我只觉得我从前的老师冯文 潜先生教我的西方哲学史,使我很受教益。他要我熟读柏拉图的《理想国》 和梯利的《哲学史》,办法是每读完一章或一节,都要合上书本,用自己的 话把原作的大意写成读书报告,个人的评论则写在正文的一侧或下方。冯老 师嘱咐我,写读书报告首先要注意自己的概括是否与原意相符,但又不准照 抄,要合上书本再写。在作读书报告的过程中,有时自以为读懂了,临到执 笔,却又概括不起来,表达不出来,这往往是因为懂得不透的原故,于是打 开原书再看,再合上,再写。这样写完一次读书报告之后,原著的那一部分 内容就不仅懂得比较透彻了,而且也记得比较牢固了。实在不懂的地方,口 头请教冯老师,这就更是终生难忘。冯老师评阅时,不太着重看我个人的评 论,主要是指出有失原意的地方。后来每一回想,越来越觉得从冯老师那里学得的知识最熟透最牢靠。 如何做到广博?这颇不易。博闻强记,也要靠记忆力,记忆力差,怎么 办?好在有一条古训:勤能补拙。但勤奋也得有点讲究:一个勤奋读书的人, 除了有条件买书的,买到后就急忙翻阅之外,还可以多逛书店,多上图书馆, 以长见识。对于一些很难全读,一时也不必全读的书,只看前言后语,扼要 翻阅一过,知其大略就行了。即使是辞典、百科全书之类的工具书,也要广 泛涉猎,知其梗概。关键是要养成这种习惯。我有一位良师益友,由于有这 个癖好,知道的"门牌号码"就比较多,知识面也比较广。这对于搞研究, 写论文,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条件:既可以帮助查材料,不致临时"抓瞎", 又可以使思路开阔,不致捉襟见肘,知其一不知其二。可以说,多记"门牌 号码",本身也是一个打基础的工夫。我个人没有养成这方面的习惯,迄今 仍然把这位师友当做学习的榜样。 "一事不知,儒者之耻",我觉得倒也不必如此。但凡遇到自己专业方 面有所不知的地方,也该随即查阅,记入卡片或笔记,久而久之,也会集腋 成裘,起到扩大知识面的效用。李商隐写的《李长吉小传》说,李贺"骑距 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及暮归,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 见所书多,辄曰: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上灯,与食,长吉从婢取书,研 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李贺是诗人,尚且 呕尽心血,持之以恒,搞哲学史研究工作的人,为了积累知识,更应该学习 李贺锦囊觅句的精神。 我说先打点基础,并不意味着在打基础以前就不能写论文。基础有宽有 窄,有深有浅,这本来就很难定得太死;而且基础也可以在论文写作的实践 中逐渐加宽加固,两者有互相促进的作用。因此,我倒是赞成青年人可以早 点写东西。但总的说来,还是应该先多花时间和精力读点基本的东西,掌握 点基本的史料,然后再从事论文的写作,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比较厚实些、 有份量些。等到年纪大了,自己感到基础不够,这时再想补基础课,也就比 较困难了。 二、要善于选题,善于概括和分析 写哲学史的论著,如何避免一般化,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的青年同 志,初学写作,文字倒也流畅,条理也很清楚,就是内容一般,既没有提出 什么新论点,也没有提供一点新材料。产生这种毛病的原因很多,主要一点 是,不了解当前研究哲学史的状况,不知道有些什么问题值得一写,一句话, "不懂行情"。搞研究,写论文,总是要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增添一 点新东西,所谓新,倒也不是说非有惊人的东西不可,更不是故意标新立异; 但既然是写研究论文,起码要有自己的一得之见,再不然,能提供一点一般 人所不知道的有用的资料,也同样可以算作是为哲学史的研究增添了一砖一 瓦。可是,如果对现有情况和基础不了解,当然也就不知道增添点什么东西, 只好改头换面地照抄一些现成的东西。所以,研究哲学史,除熟悉过去哲学 家的著作和哲学史著作外,还要经常注意已有的研究状况,仔细考虑考虑: 有哪些哲学史上的问题是至今还没有搞清楚的或者是从来没有触及过的?有 哪些问题先研究清楚了就便于解决另一较大的问题?有哪些问题即使一时解 决不了,但多少可以通过研究,提供一点启发性的东西?如此等等。能提出 像样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这对于决定一篇论著的内容和价值来说, 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提问题本身就需要研究;一个不 研究某一行道的人,不可能提出某一行道的问题。也正因为要经过一个研究 过程才能提出像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问题提得像样了,这篇论文 的内容和价值也就很有几分了。这就是选题的重要性之所在。 选题过程中,当然要大量翻阅资料,东翻翻西翻翻,左想想右想想,题 目的中心内容也就酝酿得差不多了。等到题目大体上选定以后,就更要做踏 实的资料工作。一般是以题目为中心,分很多小问题,按问题把资料摘成卡 片或装入纸袋,或者夹书签,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各人自由选择。重要的是 对史料如何进行分析和概括。 写哲学史的论文,只会在概念上颠来倒去,固然不行,但如果只是史料 一大堆,却概括不起来,缺乏必要的分析,那也会使人感到茫无头绪,不知所云。 概括,就要把杂乱无章的史实连贯起来,穿在一根线上,达到用史料说 明一个中心论点的目的。例如,在一篇论文中,通过比较丰富的史料,说明 哲学发展中某一点有规律性的东西,这点有规律性的东西,就是一个中心论 点,就是对史料概括的结果。又如针对当前现实中正在讨论的哲学问题,从 哲学史的角度,以哲学史的事实为依据,提供一点发人深思的看法,这当然 也需要对史料进行概括。概括就是对一部分史实作点总结或小结,或者说, 给一堆史实画出个鼻子眼睛来。画龙不点睛,不能使龙飞腾;写论文不指出 一点道道,也不能使论文活跃起来。写一篇论文,首先要注意"睛"(中心 论点)点在哪里,并且自始至终都要注意让读者对"睛"有深刻明确的印象。 对史料进行概括,不能停留于简单抓取史料现象中共同的东西,而要同 时进行分析,探究其原因。只有这样概括出来的东西,才有可能是深刻的。 例如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神秘主义,都主张无限的统一的整体("绝对") 是不能认识的,而只能靠神秘的直觉去把握。如果只是作这样的概括,那就 没有多大意义。作研究,写论文,不是罗列事实,必须多进行些追问:为什 么神秘主义者都这样看?难道他们都是简单地胡说八道吗?他们这种观点的 深处有什么更隐蔽的想法驱使他们作如是观?这就要通观他们的整个思想体 系,把其中的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考查。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发现,原来神秘 主义者都不满足于支离破碎的、推论式的知识(discursive knowledge), 不满足于在分离、对立中思维,而希望达到对立面的统一或主客浑一的整体。 神秘主义者认为对立统一或主客浑一的整体不能靠思维把握。驱使他们达到 这个结论的出发点,是由于不满足于支离破碎的推论式的思维,这个想法, 是有道理的。总而言之,作研究,写论文,要一层一层地多追问几个为什么, 要把材料安放在对这些"为什么"的回答之中,把这些问题的答案融化在材 料之中,这样,才会使论点明确,步步深入,理论性强,耐人寻味。 这里值得专门提出来谈谈的是,对古人思想的不当之处,要特别着重问 几个为什么?古人之言,为时已远,简单地以今日之标准衡量,则何一不可 以奇谈怪论目之?但是,哲学史上任何一个有影响的哲学家,无论其观点、 结论如何"荒谬",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胡言乱语;古人立说必有其用意, 必有所为而发。为了深刻了解古人思想的本来面目,弄清人类思想发展的历 史过程和规律,那就不能停留于单纯地指出古人思想的不当之处,而要更进 一步追问:何以会有这样的不当?在不当的背后,作者洞察到了什么?提出 了什么问题?他所提出的问题,对哲学史的发展有何意义?例如黑格尔认 为,把真理了解为"我知如何某物存在"(指意识符合客观存在--引者), 这种真理,只不过是"形式的真理",仅只是"不错"罢了,而非"较深意 义的真理","较深意义的真理乃在于客观性与概念的同一",在于客观性 "符合它们的概念"。我们研究黑格尔哲学,就应该追问一下,黑格尔在这 个观点的背后,洞察到了什么东西?提出了什么有意义的问题?联系黑格尔 的整个思想,经过仔细分析,原来黑格尔是不满足于把一些简单事实的正确 反映给以"真理"的美名,他认为那样的反映虽说"正确"("不错"), 但未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质和核心,而"较深意义的真理"应该是能揭示事 物的深刻本质和核心的。黑格尔洞察到了这一点,起到了推进哲学发展的作用。 哲学史既然是史,那么,研究哲学史,写哲学史的论文,就要富有历史感,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一种思想。任何一种思想都不是来无影去无踪、孤 立存在的。分析概括一个哲学家的思想,要联系它的前前后后,指出其来龙 去脉(包括后人的评论和注释),勾画出它在曲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所处的 地位,区分其与前人后人的异同,这才能认识其真相。不久前看研究生试卷, 有一个题目是"莱布尼兹的单子论"。一般人都是就莱布尼兹单子论本身分 点论述,唯有一个考生,不仅讲单子论本身,而且联系笛卡尔、斯宾诺莎关 于心物关系的观点,说明了莱布尼兹的单子论是如何为了解决前人所未解决 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还说明了莱布尼兹单子论对后世的影响,并进而触及到 了人类认识在关于心物关系问题上曲折前进的过程。这样,他就把莱布尼兹 的思想讲成了活生生的发展着的东西,而不象其他考生那样把它讲成了一潭 死水。 研究哲学家个人早期和成熟期的思想发展过程,包括同时代人对某哲学 家的各式各样的评论,这对于了解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也很有意义,是研究 哲学史的一个重要方法。 当然还应该联系社会政治思想、社会历史背景,对哲学思想进行分析概 括。这方面,我们一般都比较注意,不拟多讲。我只想引证内个现代西方学 者的话来表示一下:连西方学者也很重视这样的研究方法。罗素的哲学史, 书名就叫做《西方哲学史及其与从古代到现代的政治社会情况的联系》,他 明确地说:"我的目的是要揭示,哲学乃是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 部分:它并不是卓越的个人所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经有各种体系盛行 过的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又说:"哲学家们既是果也是因。他们 是他们时代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制度的结果,他们(如果幸运的话)也可能是 塑造后来时代的政治制度的原因,在大多数哲学史中,每一个哲学家都是仿 佛出现于真空中一样;除了顶多和早先哲学家思想有些联系外,他们的见解 总是被描述得好象和其它方面没有关系似的。与此相反,在真相所能允许的 范围内,我总是试图把每一个哲学家显示为他的环境的产物,显示为一个以 笼统而广泛的形式,具体地并集中地表现了以他作为其中一个成员的社会所 共有的思想与感情的人。"美国哲学史家库西曼(Herbert E.Cushman)在他 的《哲学史》第一版序言中说:"这是一本以地理与文学史和政治史为依据 的哲学史。""哲学思想与当时的事情在历史上是不可分离的两方面。两个 方面相得益彰,缺一不可。"杜威也说过:如果有人将哲学史的研究与人类 学、原始生活、宗教史、文学与社会组织的研究相连,??哲学史就会获得 一种新的意义。 强调联系社会历史背景、政治思想研究哲学史,决不是说在撰写任何一 篇哲学史的论文或哲学史的专著时,都要挂上这些。一篇论文和一本专著有 其特殊的对象、范围和目的,有许多论著根本没有必要提到这些。但是,一 般地说,搞哲学史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具体地写一部哲学通史,总以重视这 个问题为宜。 三、切忌穿凿附会,注意核对原文 古人的学说,不是文献不足,就是晦涩难解,在讲解的过程中,很容易 有意无意把自己主观的想法强加给古人,流于穿凿附会,有时甚至讲得越是 条理分明,头头是道,其去古人思想之真相愈远。《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里面关于"郢书燕说"的故事,我们应该引以为戒。郢人写信给燕相国,误 加了"举烛"二字,燕相国极尽穿凿附会之能事,在本非书意的"举烛"二 字上大作了一番文章,居然还博得燕王赞赏。这个故事或系杜撰,可是很生 动地讽刺了文人们附会的恶习。时至今日,还容易发生"多似此类"的现象。 为了避免这种毛病,最紧要的是,不要抓住一点表面上甚至很明确的只言片 语,就遽尔作出断定,大事渲染,无限推论。"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 做学问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集中材料,"辨"就是分析研 究。要从左右前后,正面反面,多搜集些资料,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进 行全面的分析、对照,然后才能达到真实的或者接近真实的结论。下结论时, 最好自己多设些疑难,多找点材料加以印证。倒不是说,引证的材料越多越 好,更不是为了炫耀自己博学,写论文有必要的引证就够了,但在写出的论 文背后,还应有未写出的东西做"后盾","后盾"越强,文章也就越扎实, 越有份量。采取这种实事求是、谨慎小心的态度,即使结论有错,也不致闹 出"郢书燕说"的笑话。搞西方哲学史,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引用译文,有时需要注意核 对原文。我决不是说现在的翻译水平不高,更不是要大家不用译文;但是, 即使最好的、很有研究水平的译文,也不能完全代替原文。研究工作越深入, 越会发现当初译者所始料不及,或者不可能料及的东西。有时,同一个中译 文的术语,原文却是意义很不相同或者大相径庭的两个字。像这样的地方, 如果完全按中译本写文章,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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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年,我应北京大学出版社之约,写了一篇题为《谈谈哲学史的 研究和论文写作》的文章,发表于该社出版的小册子《怎样写学术论文》(1981年 5 月第 1 版)上。那篇文章写得比较长,凡是那里谈过的,我都不想再重复了,这里只是继那篇文章之后作些补充。 关于哲学史的研究,我想补充的一点是,在研究过程中常感具体科学知 识不够。黑格尔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史家,可是他的具体科学知识又何等渊博! 我们读黑格尔,一方面觉得非常艰涩,另一方面又总是感到内容丰富,意味 无穷,这不仅是单纯地由于他思之深切,而且是由于他的学识博大深厚。从 黑格尔这里,我认识到,即使专门搞哲学史,也该把学习具体科学当做自己 研究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单纯地研究哲学原理本身,不可能研 究好哲学原理;单纯地研究哲学史本身,也不可能研究好哲学史。--这是 我多年来在教学研究工作中积累的一点体会,也是我经常觉得没有做到而引 为遗憾的一个方面。现在年事已大,再想补课,已为时过晚,只能寄希望于 青年学者了。有的同志主张大学哲学系的学生应该兼读一个副系,我很赞成 这个办法。哲学家宜兼作某一门别的具体科学家。 关于黑格尔哲学,我的论著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想概括和评论黑格尔哲学的一些基本观点,揭示其深刻合理的思想,及其在西方哲学史上的 地位;二是讲述黑格尔著作特别是解释他的逻辑学著作。 我觉得学习和论述一个哲学家的思想,首要的是真正搞懂原著,理解原 意,忠于原意。对于黑格尔的这样晦涩难读的著作,尤其如此。读黑格尔, 最容易望文生义却还不易察觉,而在察觉以后却又最容易找理由为错误的理 解作辩护。我在这里说的,还不是指治学态度问题,而只是指黑格尔著作的 晦涩的特点在客观上就容易使人陷入这种境地。该怎么办?我想,最主要的 是,不要到处都采取抓住只言片语不放的态度。黑格尔的行文,就字句来看, 往往前后正好相反:这里这样说,那里那样说。所以我们在读黑格尔的著作 时,特别要通贯他的整个思想,联系与主题相关的其他各处的讲法与提法, 这样才能通晓他的真谛。遇到一个地方不懂,当然不能随便放过,但不能老 停留在那里,死抠仍然不懂,无妨放下,继续往下看,很可能黑格尔在另外 的地方会对同一问题又从另外的角度有所阐发,这就能使你对前面不懂的地 方有恍然大悟之感。我在讲解和注释《小逻辑》时,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 一是就同一问题,把散见在《小逻辑》各节以及黑格尔其他著作中的有关材 料和论述都联系起来,搜集、集中在一起,俾使读者对某一问题的理解能从 多处收到互相参照、互相发明之便,这也许可以叫做"用黑格尔注黑格尔" 的方法。二是借用一些现代西方黑格尔学者包括新黑格尔主义者的注释和论 述来注释黑格尔,以作为我们理解黑格尔原著的参考,这实际上是一种"集 注"的方法。我想,采用这两种方法,也许能使我们对黑格尔思想的理解比 较贯通,比较接近原意。 理解黑格尔原意的另一个重要之点,就是要注意到黑格尔所用术语的特 点:同一个术语可以有一个基本的含义和用法,但也往往有不同的含义和用 法。因此我们在读黑格尔著作时不能拘泥于一种含义和用法,否则,就会感 到矛盾,感到讲不通,甚至牵强附会地曲解原意。例如"自为"(für sich) 这个术语,我们一般都知道是指"展开"的意思,但如果死抓住这个含义到处套用,就会使你迷惑不解,因为这个字在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例 如它有时是指"自觉"的意思,有时是"独立"的意思,有时是指"孤立" 的意思,有时是指"就一事物本身而言"的意思,等等,这就要联系上下文 才能确定,决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要理解黑格尔的原意,还有一个外文问题。 我在黑格尔哲学的教学过程中,发现听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有不少是由于单凭 阅读中文译本而引起的。我决不是说现在的翻译水平不高,更不是要大家不 用中译本。但是即使最好的、很有研究水平的译文,也不能完完全全地代替 原文。有时同一个中译文的术语,原文却是意义很不相同或者大相径庭的两 个字;有时同一个原文字,由于两处的用法不同,译者用了两个不同的中译 文术语,这在翻译上是允许的,有时是很必要、很妥贴的,但单从中文译文 却看不出这同一个字的两种译法、两种用法上的内在联系。象这样一些地方, 如果仅仅按中译本读书、写文章,就难免出差错。这个问题,需要我们从事 研究、翻译和注解黑格尔著作的专业工作者帮助解决,但有条件的同志特别 是有志于读懂黑格尔著作的青年人,不妨利用已有的条件或争取条件,学点 外文。 如何区分一种哲学思想的精华与糟粕,在黑格尔这里,是一个特别严重 的问题,也是一个能否做到忠于黑格尔原意的问题。黑格尔哲学的特点之一 是唯心主义与辩证法往往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是结合成了一个内 在的有机的整体。例如黑格尔哲学有两条基本原理:一个是,只有精神才是 真实的;一个是,只有对立统一才是真实的。这二者在黑格尔那里是一件事 情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因为他认为,精神,也只有精神,才能达到对立 统一。这个观点既可以说是最唯心的,又可以说是他哲学中最富有辩证法的 思想,是他的辩证法的核心。如何区分这个观点中的良莠,决不能简单造次。 抓住其中任何一个方面而否定其他一个方面,都会曲解黑格尔哲学的真正面貌。 我在研究西方哲学史、黑格尔哲学和新黑格尔主义的过程中,深感对某 一问题的原始资料如果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准确,就很难写出扎实可靠的 研究论文。好比一个商店,如果缺货,或者货色很差,则无论怎样摆设布置, 也最多只能引起那些随便逛逛商店而不想买货的人的兴趣,却决不能满足真 正的顾客的需要。对于我们搞哲学史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一项货源就是哲学 家的原著,当然也一定要掌握当前的研究资料。不先对这些东西作一番搜集、 钻研,就不可能提出有根有据的新见解。联系到这一点,我倒是很赞赏有些 前辈哲学史学者的看法:宁可先多下些述而不作的功夫,然后才能有所作。 我领会这个意思无非是说,先对前人的东西、已有的东西,搜集全面,理解 准确,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明。新见新解不同于标新立异: 前者是在祖述前人的基础上开花结果,后者是随风飘摇的转蓬。我的老师, 前南开大学文学院长、图书馆长冯文潜(字柳漪)教授有一次把我叫到他家 里,指着我翻译的巴克莱《人类知识原理》的一段翻译文字说:这句话译得 很漂亮,但不太切合原意。接着,他提高了嗓子,借题发挥了一通,大意是 说,做学问要严谨扎实,搞翻译重在忠于原文,讲述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也应 该从原著出发,应该忠于原著。有人在写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时可以写得天花 乱坠,立论似乎很新,但对照原文一看,却破绽百出,所谓新论不过是空中 楼阁。柳漪师平素对我亲如慈母,但一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会突然严肃起来。 他的这番话说得那么斩钉截铁,使我不由自主地忐忑起来。柳漪师去世已经 二十一年了,他的告诫至今犹在我的耳边。 我从大学毕业后几十年来,讲授过《形式逻辑》、《哲学概论》、《政 治课》、《列宁的〈哲学笔记〉》、《现代资产阶级哲学》(部分)、《西 方哲学史》、《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黑格尔哲学》、《新黑格尔 主义》等课程。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我体会到语言表达对促进思想的重要 性。一般地说,当然是先要在思想上把问题搞清楚,然后才有可能在语言上 表达清楚。但我却还有另一方面的经验,就是,在对问题有了一定的研究和 粗线条的想法以后,就往往急于想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写讲授提纲不过是语 言表达的方式之一)来考验这些想法的正确性和准确程度,来发展这些想法 的细节。在语言表达过程中,原以为正确的,也许会证明是错误的;原以为 是明白的,也许会证明是模糊的;原以为是充分的,也许会证明还有待补充。 例如我在讲完一课之后,经常会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或改进的问题,有 时甚至就在课堂上也能一边讲一边意识到这样的问题。这就促使我把问题想 得更深透。也正因为如此,我在指导研究生时,总爱强调:只有用自己的语 言,概要式地复述一下自己所精读的哲学原著,才能把这部原著掌握得更熟 练、更准确。根据同样的想法,我在搞研究、写论文时,往往是有了基本资 料、基本论点和基本结构以后就立即动笔,然后在动笔表达过程中再不断充 实,不断修改,不断发展。有时,只是由于动了笔才发现问题严重,才有山 重水复疑无路之感,这时就要不怕艰辛,停下笔来,再广泛搜集资料,整理 自己的论点,只有经过这样一段时间的重新酝酿,才会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 的境地。这里使我很自然地想起了马克思的那句人所熟知的名言,就以它来 结束我这篇漫谈并以此来激励自己吧:"在科学上面是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 的,只有那在崎岖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劳苦的人,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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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山西,这是一个和我们颇有缘份的地方。在课题组中,有一个是山西人;有一个曾在山西插队6年,当过生产队长;有两个曾于1983年前后在山西做过户包小流域(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和区域发展重点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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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影视
20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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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非诚勿扰事件"、"张悟本事件"、"电影《八天八夜》事件"等不断出现的媒体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媒体伦理的讨论如火如荼,多种世态万象背后折射出媒体行业的诸多现实问题及其面临的道德困境。对此,本报(《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特约请新闻学、伦理学及法学专家进行了讨论。困境之一:社会公益个人隐私难兼顾大众传媒在报道一件事实时,如何才能做到既满足社会公益,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当二者存在矛盾时又该如何调节?这一度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以纪录片《麦收》为例,该片描写一名女子从农村到北京从事性服务工作的遭遇。该影片虽然没有任何裸露及限制级画面,但由于影片对当事人毫无遮掩的拍摄,引发了道德争议。反对者指出,除女主角签署同意书外,导演未征询其他出镜者同意,侵犯了他人隐私。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观众有权拒绝、抵制侵犯隐私的作品,当导演未处理性工作者的个人信息时,观看影片的行为将令被拍摄者承受更大风险。"媒体报道与科学研究的目标固然都是求真务实,但正如科学研究有禁区一样,媒体报道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以人为本原则,就是必须尊重与维护人的心灵和肉体的完整性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主任甘绍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中国传媒大学陈卫星教授在其《新闻伦理的可能性》一文中表达了相似观点。他指出,无论记者、编辑怎样大公无私,都不能保证做到客观中立,特别是在涉及自身观点和职业利益时,话筒和摄像机的强行介入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是可接受的,不仅涉及对当事人的尊重和保护,有时还源于媒体的自我期许和受众压力。网络和信息化时代,一方面,有人害怕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另一方面,有人通过暴露自己的隐私而出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分析,绝大多数人想保护个人隐私,然而个体有不同,有人更喜欢抖搂隐私扬名,这跟实行市场经济有关。市场经济有一条要求--货物要有品牌。而名气背后意味着利益能够带来价值。对于媒体而言,社会公益与个人隐私都代表着不容漠视的重要价值,两者之间能否找到平衡点是问题的关键。甘绍平认为,今天人们的价值观已日益多元,开始从重视社会公益的维护向保护个人隐私转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行为责任法》第二条,明确将隐私权列入保护范围,规定对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这只是民法的保护,隐私权同样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且是所有基本权利中较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它是宪法中人格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人格尊严"这一重要原理的直接反映。困境之二:权利与权力的话语权之争被称为"无冕之王"的记者,在社会上担当扬善抑恶、维护正义的角色,它向社会提供的不是一种普通产品,而是拥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特殊产品。然而,现实中媒体常常面临尴尬处境:新闻报道时成为强势部门的"传话筒";在教育、民生等报道领域,为有钱者代言,为有权者造势。最终导致越是强势部门,越在媒体上拥有话语权,越是弱势部门,越失去话语权的现象。"无冕之王"们在纠结中纷纷笑谈新闻理想如灰飞烟灭。陈力丹指出,目前我国传媒界往往有权力意识没有职业意识,没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行业,而这个行业是有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其实,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应该明晰自己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其实谁也不代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张传有教授也认为,新闻媒体的权力主要是一种话语权,它来自于民众本身所具有的知情权、政治参与权、发表言论的自由权以及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权。从终极意义上说,新闻媒体应当为之负责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本报记者在采访时,专家公认目前我国新闻媒体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自主性不够,许多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在权利和权力面前抉择;二是自律不够,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由此引发许多新闻媒体失范事件。信息化时代,传媒界众多乱象是否说明媒体产出的全是负价值呢?当然不是。西南政法大学李光辉教授对此作了说明:虽然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在现代社会中被不断修改,逐渐成为一种诸如意识形态的工具、文化的霸权、媚俗的艺术而招致许多批判,但它的内在规定性并未改变,依然是满足人类沟通交流的天性以及信息传递的需要。在不断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交流中,人类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着自身的自由。这也正是大众传媒得以存在于世的根本理由。困境之三:资本至上还是责任至上近日,浙江卫视《为爱向前冲》停播,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全面整改。7月3日,在京举行的"2010年应用伦理学之传媒伦理夏季论坛"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李宗达坦言,近年来对外舆论监督比较多,对本行业监督不多,出现了许多问题。当前一些电视台文化娱乐类节目、情感故事类节目、医药卫生类节目出现了格调品位低俗,价值取向偏差等苗头。一位从事一线工作逾20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诉苦",谁也不想走低俗路线,但央视索福瑞定期要统计各大卫视排行榜,每次几乎都是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占据前四强。事实证明,越低俗,收视率越高,观众越喜欢看。他认为,尽快推行电影电视分级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谈及媒体与伦理的关系,除了总要关涉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之外,有两个核心话题是人们很难回避的:第一个话题是媒体的社会良心。第二个话题是,尽管媒体企业化是全球性趋势,但正如企业伦理所要求的那样,媒体企业并不仅仅是一部赚钱的机器,它还承载着应有的社会责任。"甘绍平研究员如是说。那么,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媒体伦理的核心价值怎样理解,有学者认为,媒体"真正的伦理精神"作为一种具有超越性、引领性的应然与实然相共生的道德品质或德行,应当具有求是精神、正义精神、仁爱精神、勇敢精神、自由精神。也有学者提出,媒体应是公民利益与意愿的服务者。它提供一个信息流通与观念交锋的客观平台,让公民在对这一平台的审视过程中塑造自己的价值判断,从而实现自主的道德选择。反映到实践中,这就是以人为本,在灾难中不以别人的悲痛作为吸引读者的卖点;在拍摄特殊群体或弱势群体时,自觉使用马赛克技术,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不作低俗和虚假宣传,维护新闻媒体的严肃性和神圣感。专家最后指出,近年来传媒业的发展固然十分迅速,媒体伦理及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却亟须建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一些人免于钻法律的空子,恐怕还需要政府、学者和有识之士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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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三种音乐的不良倾向:附庸化,娱乐化,工艺化。针对当前的音乐生态,呼吁作出三个方向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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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三大批判"新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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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系的命名带来了争论的混乱 南都周刊:在你看来,用"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用这两个名词来概括从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分化和争论合适吗? 李陀:这样的命名肯定不合适,而且很多人已经都已经批评过了,指出这样分类和命名常常名不符实,与实际不合。举个例子,社会公正问题现在人人关心,可是在有些所谓自由主义派的人那里,一个流行的观点是:为了发展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牺牲社会公正,让底层或穷苦社会群体付出代价,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须的(这种观点今天还有不少人坚持,不过收敛了一些)。我希望这拨人到美国去宣传这些观点试试,看看那儿有没有人把你看成是自由主义? 再说新左翼,它和新自由主义一样,是个国际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定义和渊源。如果我们认真读一下《新左翼评论》主编佩里·安德森的文章《<新左翼评论>的重建和西方左翼思潮的发展》,就很容易明白这种渊源关系,明白人家"新左翼"到底指的是什么。把这个名词不管三七二十一移植到中国来,当帽子乱扣,是不合适的,这样乱扣,把中国知识界长期以来存在的分歧弄得很乱,而且越争越乱。 这样乱的一个明显例子,就是甘阳。甘阳被戴上新左派的帽子很奇怪。从八十年开始,甘阳的政治立场、知识背景、理论主张等都是自由主义的,照他的说法,他还是那一段时间把自由主义理念运送到中国来的主要火炬手。今天,仅仅因为他和他的某些自由主义朋友发生分歧,就把他化为"新左派",决不妥当。从历史看,分析一下他的政治立场和占有的知识资源,不难看出他和马克思主义没什么关系,恐怕也不太了解,至于法兰克福学派、后殖民理论等等与今天新左翼运动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思想和理论,他也不感兴趣,因此无论政治倾向和理论立场,他和无论左翼还是新左翼都没有什么关系。近些年,他对中国所谓自由主义者的一些主张提出了批评,(比如说,要贵族自由还是平民自由),最近还提出了"新三统"之说,但是凭此把他算成"新左派",我看还是张冠李戴。其实,甘阳和他的朋友们的争论,完全是自由主义内部的争论,他们应该在自由主义的传承和框架里大吵一架才对。他被划成新左派,这就乱套了。值得注意的是,甘阳很乐意戴这顶帽子。他写了一篇文章《中国自由左派的由来》,文章提出了"中国自由左派"的说法,并且列举了四个人作代表:王绍光、崔之元、汪晖、还有他自己。可是在我看来,合格的"自由左派",恐怕就是甘阳自己一个人--他和另外三位,在政治倾向和理论立场上的距离,远远大于他和很多自由主义者距离。这难道甘阳看不出来?我不信。如果有人做一个研究,把甘阳和他引为同道的其他三个人的理论和学术区别,条分缕析,说个清楚,我看或许对现在中国环境里究竟怎么划分"左"和"右",很有意义。 还有,所谓"新左派"这一面,有一些人根本不承认社会主义运动在全世界、也包括在中国遭到了挫败,拒绝对失败进行深入地检讨,不愿意对中国革命历史进行批判性的总结,反而简单地认为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对的,那么,他们到底"新"在哪里?其实他们和文革以后的"老左"没有什么区别,但也被装进"新左"的框架内了,成为真假自由主义者们攻击的对象。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对任何参与争论的人都非常不利的局面,像《三岔口》,互相攻击,言不及义,使得论争双方都不能有针对性地在学理层面,在理性的气氛下展开争论。 南都周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多数也都是接受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多强调绝对的、普世的自由主义观,而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已经抛弃了这样的一种理念了。 李陀:关于经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涉及很多复杂的理论和学术问题,在这样一个对话里讨论,很困难。就中国情况而言,在自由主义名下其实有很多区分,有真有假,有新有旧,鱼龙混杂。如果自由主义阵营内部来个大辩论,谁是假自由主义,谁是真自由主义,谁是经典自由主义,谁是新自由主义,谁是法国传统的自由主义,谁是苏格兰传统的自由主义,化界限,弄清楚,我看对自由主义有很大好处,用不着老是枪口一致对外。当然,所谓"新左"这边,也应该这样,自家先和自家吵,摆一摆分歧,辨一下真假,这肯定能大大提高各方的理论和知识水平。总之,在现在情况下,我主张"左"方和"右"方,都先自己人和自己人吵,这可能比现在的乱打一锅粥更有意思,也更有收获。 如何评价汪晖 南都周刊:在探讨这场思想争论之前,我们先聊聊在90年代中期的社会环境和知识背景,你是怎么理解的? 李陀:这太好了,很愿意和你这样讨论问题,在我看来,这恰恰是理解九十年代这场争论的关键。十多年了,关于争论双方的分歧,比如自由问题,民主问题,公正问题,已经有很多文章做了分析和讨论,但是,在这些表面的话题后面,还有一些更大的话题被掩盖了,或者被模糊了--其实正是这后面的东西决定着那些公开的的争论。今天既然有了机会对这场九十年代论争进行回顾,这些话题就应该被突显,被强调,被着重讨论,如果能在这些话题上重新展开争论,就好了,也许争论在一个新的水平上重新展开,能出现一个新局面。 这些话题后面的话题是什么?主要有两个。一是二战后,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后,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怎么看待这变化?二是在这同一时期,在世界这个大范围里,知识发展有没有发生变化?是什么性质的变化?这两个问题都很大,但正因为大,所以对其他"小"问题都有制约。 自二战之后,随着全球化时代到来,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不是什么新看法,但是,要追究这到底是什么变化?什么性质的变化?这就涉及很多问题,其中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怎么看今天的资本主义。近半个世纪以来很多理论研究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是:在二十世纪后半段的发展中,资本主义获得了新的生命、新的形态和新的体制。这个体制有全球化的规模,在半个多世纪的不断的变化调整中又具有了传统资本主义完全没有的新特征,还有与之适应的新的意识形态。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转变。当然,这也不是什么新鲜话,国内外有很多理论家都说过,分析过,例如汪晖就在他的文章里对此有很多讨论(可惜,他的文风艰涩,这些论述常被一些"复调"式的修辞淹没),但是,问题就在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无论真假,都忽视这一点,或者根本不承认。这样,他们所有的论说都有一个前提:假定资本主义无论作为体制,还是体系,没有什么变化,或者没有根本的变化。这对他们非常重要,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躺在帕克、托克维尔、伯林、哈耶克等经典大师的理论词典里著书立说,指点江山。但是,他们不明白的是,今天的资本主义世界(连同它的对立面社会主义),都已经不再是帕克、托克维尔所认识那个世界,也不再是伯林、哈耶克的思想所籍以产生的那个世界,不作修改,没有创新,再凭借这些古典理论和思想,讨论世界问题,讨论中国问题,做好了,是刻舟求剑,做坏了,就是胡说八道。 和这个大变化相应的第二个转变,是自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的,至今还没有结束的人文知识转型。解释社会主义运动为什么失败,解释全球化的新型资本主义为什么诞生,并且对它们做出政治和理论的说明,这是摆在一切生活在二十世纪后半期的知识分子的不能回避的课题,其结果产生了持续几十年的重要的理论发展和知识建设。今天盛行的一些命名:"后工业社会"、"福利社会"、"媒体社会","后资本主义社会"、"后现代社会"、"后社会主义社会"、"后集权社会"等等,正反映了试图揭示和解释这个大变化的众多努力,背后都各有一大套新理论,新知识,都是企图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这种转变。例如近来被议论最多的后现代理论,也是这些新理论的一部分,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它在中国比较热,而且热过了头。问题还不在于出现了这么多的新理论,真正关键的是,这些努力,在后结构主义、后殖民理论、女权主义等思潮带动下,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个"学术转型",这个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启蒙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双重批判(前一批判有更长的历史),这个批判不但使过去以往的几乎所有的人文知识都成了问题,而且在新的前提下出现很多新的知识。 在2000年5月号《读书》上,刘禾发表了《欧洲路灯光影以外的世界》一文,在评价《白银资本》一书的同时,尖锐地提出"以当代后殖民理论为代表的这股新思潮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和冲击,已开始改变世界知识生产和流通的格局,使很多学科包括人类学、历史学、文学史、社会学、科学史等陷入危机,在西方学界引起种种复杂剧烈的冲突。在我写作此文时,经济史领域虽然已有沃勒斯坦和弗兰克等人的世界体系理论,但尚未出现反省欧洲中心论的重要研究。时隔不过七年,《白银资本》出版了,终于也使经济史领域出现一次大的转折,我认为它和萨义德的《东方学》、伯纳尔的《黑色的雅典娜》,构成了当代学术转型中的三个路标性著作,我想,这些路标对中国学人提出的挑战,已大大超出了'西方理论'是否适合中国实际的老问题,更不是要不要'反西方'的问题;它真正的挑战是:中国学人处在当今剧烈变动中的全球文化格局里,应承担何种角色?或不承担何种角色?"我觉得刘禾提的这些问题今天看来还是很现实的,对回顾九十年代争论也很有启发。今天可以看得很清楚,"自由主义"者们几乎全体拒绝承认有这样一个"学术转型"(这可以拿当年徐友渔对刘禾的反驳文章为代表,他那时候很天真地问: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转型"?),因为,如果承认,他们依据的理论和思想基础就成了问题,他们借以藏身的象牙塔就会轰然倒塌,他们还怎么能给中国人画出一个安安稳稳走西方道路的理想地图? 与此对照,具有左倾立场的知识分子一般都对这些新理论和新知识不但不取拒绝态度,相反,他们大多都把它们当作重要理论资源,尝试着理解它们,消化它们,以解释中国,解释世界。当然,其中有不少生搬硬套、食洋不化的现象(这在很多"后现代"热衷者那里,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引起很多人的反感和批评。不过,我想在对《读书》的很多批评里,"看不懂"竟然成了那么大的罪过,和《读书》的一些文章推动这些新知识、新学术、新理论的传播有密切关系,因为有些人根本就不愿意正视这些新学术和新知识,因为这威胁了他们的学术利益和权威地位。这让我想起八十年代初对"朦胧诗"的围攻讨伐,那时候"朦胧诗"的第一大罪状,也是"看不懂",这真让人感慨。 南都周刊:是的,围绕《读书》曾引发的好多争议,除了不好懂之外,你对汪晖本人和汪晖主政时期的读书是怎样的一个评价? 李陀:《读书》不是一个学术刊物,不像我和陈燕谷办的《视界》,按我们的设想,是想通过《视界》传达二十世纪后半叶知识转型中所带来的新东西,给思想界和学术界开一扇窗户,但是,这个尝试基本失败了,这里不去说它。《读书》是一个以评论、随笔为主要文字载体的刊物,但是从汪晖和黄平接手《读书》以后,这个刊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化之一,就是通过发表一些具有明显批判性的文章,使刊物和正在发生、并且还在继续进行的这次知识和学术转型发生连接,并且借助这种资源提出现实中很多迫切需要认识和分析的新问题。总的来说,这些文章数量其实并不是很多,但是很扎眼。 当然就文风来说,《读书》不是没有缺点。有些文章在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讨论问题的时候,有意或无意地形成了一种生硬晦涩的翻译体文风,这很讨厌,我也不喜欢。但是,这种翻译体普遍泛滥,不仅是《读书》一个刊物的问题,也不能是你安于思想僵化的借口,看不懂,也可能是你知识老化,你也许是一个穿西服打领带的九斤老太。另外,在一定意义上,《读书》惹人讨厌,还因为它不幸生活在消费主义兴起的时代,这个时代生产出这样一种主体,只喜欢看有趣消闲的文字,只喜欢在熟悉的问题里以熟悉的语言讨论问题,只喜欢把所有的思想和理论都变成一道可以用不着牙齿就能下咽的甜食。这形成一个巨大的新的读者群体(是今天这个"新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刊、杂志正是在这个新群体的压力下迅速往消费模式转化。大概因为这个转化来得太快了,《读书》不知不觉成了一个孤岛,这让它的坚持显得不合时宜,受尽这些新读者群体的奚落和嘲笑。 说到汪晖,我觉得他像是一棵在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中差点没被连根拔起来的树,但他坚持住了,到底没有给拔掉。这让我很钦佩。汪晖无疑是在九十年代形成具有左倾倾向的批判知识分子群体中有代表性的一个,也是著述最勤,思考最多的一个人。尤其是他的《当代思想现状和现代性问题》一文,是很大的贡献。这篇文章第一次把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分裂(这个分裂自始至终存在),以及这种分裂与中国现实政治和文化之间的复杂关联,给出了一个清晰的表述,没想到的是,这个表述惹急了真假自由主义群体,引发了至今还进行的大论争。这里要说明的是,他的很多意见和观点,我并不完全同意。特别是他的文风,我觉得问题很大,在他把《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一书的前几章给我和刘禾看的时候,我除了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还特别批评了他的文风,可是他不同意,两个人还争了一通。也许汪晖认为中国现有的汉语的修辞方式,很难把思想对历史、对社会认识的复杂性表现出来,所以喜欢在一个句子的表达里保持某种共时性结构。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文风对他写理论表达损害很大,得不偿失。其实他可以写出很漂亮的文章,我看过他纪念老师任二北先生的散文,文字朴素无华,很不错。 "自由主义"对中国转型的简单化取向 南都周刊:你刚才聊到新知识、新理论的转型背景问题,但在"自由主义"视野中,中国当下社会的"真问题",不是一个从"现代"到"后现代",更多的是一个从"前现代"到"现代"的转型问题,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彻底,还被权力扭曲、干扰,当下最重要的课题还是是怎样制约权力,所以像哈耶克、洛克的思想才在中国有那么大的一个市场。 李陀:这涉及另一个很大的理论问题。凡是坚持遵循经典启蒙思想来考虑问题的人,不管是自由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或是其他主义,基本上都有一个进步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有阶段的,都必然依照由低级到高级,由蒙昧到文明这样一个规律一步一步"进步"的。但是经历了二十世纪战后的知识转型之后,对这种进步主义历史观的质疑和批评已经相当普遍(这是老生常谈,但是眼下又不能不谈,没法子):历史并不是按照从低到高的规律来线性发展的,进步和倒退之间也不是这种线性关系所能描述的,无论进步还是倒退,可能要在某种特定的结构中(结构的共时性没法子和线性的时间观念相调和)才能得到解释--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中国现在当下的"真问题"既不是什么"现代"如何向"后现代"的进步,也不是什么从"前现代"如何向"后现代"进步,这两个说法的前提都是不能成立的,这样的前提实际上是一片难以立足的沼泽。 说中国市场经济还不彻底,说由于这种不彻底"权力"今天如何被扭曲、干扰,说因此今天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制约权力"--这一切说法,在我看来,都是建立在早已过时的陈旧知识之上的推断和论述,都是在沼泽地里的危险舞蹈。问题倒是:这样的舞蹈今天为什么这样流行?为什么"自由主义"群体对这样的说法都坚信不疑?我以为这只能说明,他们无论出于疏忽,还是出于守旧,都对如何认识今天的世界变化没有做足功课,舞蹈之前,没有检查自己的脚是落在了什么地方。最近两年,对中国和世界变化的解释,"自由主义"们的言说越来越没有说服力(对伊拉克战争的判断就是个明显的例子),其权威性日益下降,可以说是对他们这种尴尬最好的说明。 很多人都关心"制约权力"的问题,认为是关键中的关键。但是,这又不能不回到刚才咱们讨论过的话题,这里要制约的,究竟是什么权力?回答这问题,我以为关键是认可不认可这样一个新现实:如今全球资本主义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资本主义,也在全球建立一种全新的秩序,因此,在这个秩序里,"权力"早已经不是传统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秩序里的"权力"了,更不是和封建主义相联系那个权力了。这样,什么是他们说的那个需要制约的"权力",本身并不是一个自明的、确定的东西,那是个新形态的"权力",需要重新的界定和分析的。可是,这一定会被那些"自由主义"者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根本用不着。在他们那里,蓝图是清晰的,实现蓝图的途径也是清晰的,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按照经典大师预设的道路往前走就行了。 还要说明的是,上边说的这些,无论国内国外,在很多人的著述里都已经分过了,讨论过了,问题是你能不能正视。我希望反对者最好直接对这些著述里的观点和说法展开批评,而不是来回说什么这些理论"不合国情"。他们应该问问自己:他们那么崇拜的西方大师的理论就一定"符合国情"? 南都周刊:但在我们知识结构能感觉到的中国现实看,像土地问题、房价问题、医疗体制问题、资源流转和要素市场的问题,背后都还是一个权力问题。权力还是影响人们获取资源,收入和分配的最重要因素。 李陀:是,这都是很迫切的问题。我不是社会学家,也不是经济学家,我没有足够的知识讨论这些问题。我能够说的是,在考虑这些问题怎么解决的时候,无论在理论上怎么表述,在很多人那里,内心里总有一个模范,那就是美国,好像只要照美国那样做,就能解决中国所有这些难题,这种看法很普遍,可是危害很大。正是由于这种"走美国的路"的迷信,前几年大搞教育产业化没有受到质疑,医疗保险体制要商业化没有受到什么抵抗,很多破坏社会公正的做法也都被合理化,可是,世界上我们可以学习的不是只有美国,还有加拿大、德国、法国很多国家,这些国家都是全民医保,教育也是由国家保证的义务教育,有着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福利,在社会公正问题上有着和美国完全不同的理念,我们为什么非走美国的路? 这里还应该追究的是,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还有北欧,都是发达国家,但是他们的制度中、政策中、甚至在意识形态中,都有很多社会主义因素--那地方的资本主义并不那么纯粹。这不是什么秘密,也有大量理论和学术的研究,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知识界对此闷声不吭,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你说得不错,土地问题、房价问题、医疗体制问题、资源流转和要素市场的问题,这些背后都有个权力问题,但是寻找"制约"办法的时候,为什么只盯着美国?加拿大的"制约"就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北欧国家的"制约"办法就不能借鉴? 南都周刊:这可能是双方的知识结构不同,造成的观察问题视角不同造成的。"自由主义"未必不了解"后现代理论"、"后资本理论"、"法兰克福学派",但在他们的知识逻辑下,觉得这些理论对解决中国的问题并没有实际用途,最重要还是中国要向现代社会转型,要对权力进行限制。 李陀:这个我不太同意你的意见,因为我很注意"自由主义"对各种具有批判倾向理论的攻击和批评,说实话,每一次我都很失望,因为那些批评只能说明他们并没有下功夫读书,而你要批判的理论和著述,恰恰应该是下功夫的,起码你要弄明白人家是什么意思。 至于"最重要的还是中国要向现代社会转型",这样想,还是沿着一个很传统的思路走的,问题是,全球化带来的新世界已经搅乱了我们过去所有熟悉的概念,"现代社会"在今天是什么意思?还是启蒙理想或者是马克思想象中的"现代社会"吗?或者换个说法,启蒙理想或者马克思想象里的那个"现代社会"在今天还能够实现吗?这么说的人,还是进步历史观,认为前边有一个美好的"现代社会"在那儿等着,只要"限制权力"就能实现那个理想--这种天真我很尊敬,但是其中的幼稚,我不能同情。 南都周刊:按照你的说法,可不可以总结为,你对中国"自由主义"的批评,一是进步史观;二是以美国为坐标来评价中国当下的社会问题和设计下一步转型路径;三是对中国社会转型认识过于简单话,理想化,没有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 李陀:这么说也可以。但我还要强调,关键是认识不认识,或者是承认不承认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的全球化给世界带来了一个新形态的资本主义,这个资本主义又凭借全球化建立了一个深入政治、经济和文化个层面的世界新秩序;还有,这个新秩序带来的新环境已经使得我们已有的人文知识发生了严重危机,因此要依靠过去的经典知识和理论来解释这个新世界,并依靠这样的解释来行动,已经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我想,无论真假自由主义,对这样一个看法是决不会同意的,争论还会进行下去。 中国知识分子的"普罗米修斯情结" 南都周刊:在这场争论中,你也参与了,在96年12月还在《读书》上写了"让争论浮出水面"一文,当时是怎么回事? 李陀:当时的情况是汪晖和黄平刚刚接任《读书》的主编,有一次和黄平聊起,感觉90年代的知识界和80年代很不一样了,不但对很多问题没有共识,而且分歧很大,加上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家沟通机会不多,大多都是背对背互相批评、议论,很不利于团结(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考虑真简单,根本没想到大家还会又分成这"派"那"派"地打起来)。怎么办?黄平出了主意,说请几个人到编辑部来聊聊,面对面交换看法,也可以争论,然后写几篇文章在《读书》上发表。于是找了四个人:徐友渔、雷颐、陈燕谷和我,就在三联书店咖啡厅一起谈了半天。我记得,虽然意见不同,几个人当时聊的还都是心平气和的,没有吵,连激烈的争论也没有。这场聊天后来有了成果,就是分别在《读书》1997年12月和1998年1月《读书》上发表的徐友渔、雷颐和我的三篇文章(我的一篇就是《让争论浮出海面》,陈燕谷没有写)。我希望有兴趣的人不妨找这几篇文章再看看,特别是看看徐友渔的文章里这样的句子:"西方马克思主义最有价值的内涵是它的批判精神,它提出和发展的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理论,对于我们反省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负面现象抵制物欲的膨胀和拜金主义盛行,具有可贵的启发和借鉴作用。但另一方面,它的浪漫主义和乌托邦气质,它对现代化的拒斥态度,有可能在中国引起'半是挽歌,半是谤文;半是过去的回音,半是未来的恫吓'般的反响,造就出几个西方'新左派'的盲目追随者和蹩脚模仿者,有碍于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读这些文字,不知道你能不能想象我的震惊:怎么上来就这么大的火药味儿?一下子就判定人家是"西方'新左派'的盲目追随者和蹩脚模仿者"?怎么这些"盲目"和"蹩脚"的笨家伙还能有碍于"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说实话,我看见这么大的帽子飞了起来,一下子就想起文革里红卫兵写的大字报,"何其相似乃尔"!后来,当我看到徐友渔写的那些激昂的批判文革的文字时候,就不能感叹:徐友渔,你怎么就看不见自己文凤里那股红卫兵的味道啊?那味道还不够浓吗? 我还再想引一段我自己写的《让争论浮出海面》里的一段:"问题是到了今日,星移斗转,时势大变,一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使中国落入空前激烈的社会转型之中,二是冷战结束,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如破堤洪水向全世界蔓延泛滥。面对这样的剧变,中国的知识人在选择何种理论或知识做资源时是否应该有新的标准和尺度?是否应该更多地考虑我们在发展知识的时候究竟面对什么样迫切而严重的问题?当我们对究竟什么才是严重的问题有分歧时,是否应该不只是进一步旗帜鲜明地推动论争,还应该各自检讨自己过去占有的理论资源和思想资源是不是有问题?我们是不是被某种话语所支配而不自知?是不是某类知识(比如自由主义的理论体系)本身在限制我们的思考?"如果我记得不错,这些意思也是当时在三联咖啡室里,我当面和徐友渔表达的主要意见。如果当时大家都取这样的态度,我想九十年代的争论可能是另一个样子,不会有那么多脏水泼来泼去,朋友间也不会那么伤感情。 从这三篇文章发表以后,我一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本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在80年代都是匆匆上阵,大家知识准备都不足。九十年代的大辩论,本来是个特别好的机会,相互揭短,互相批评,相互提高,参与争论者都在理论上不断成长,在知识上不断丰富,这不挺好吗?可是后来,辩论在一定程度上变成混战。尤其是后来的"长江读书奖"事件,里面污浊的东西太多,今天看来,其后遗症也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我相信,将来历史学家会把这个事件搞清楚。比如,那次评奖委员会的评奖记录如果能够公布于世人,很多事情都会很清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评奖记录直到现在还不能公布,让汪晖吃了一个哑巴亏。 南都周刊:就目前看,争论延伸到具体领域会不会是一个趋势? 李陀:同意你的判断。最近我在《南方周末》上看到一篇讨论瑞典社会主义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在瑞典》,中国媒体现在也开始讨论社会主义问题了,这是个不小的进步。中国改革到今天,最终走哪条路并没有解决,至少在很多制度建设的具体问题上是这样。可是,只要思考讨论这些,就有一些不能回避的问题,一个是,是不是一定走美国的路?我们有没有可能借鉴一下瑞典,或者借鉴一下印度?这些至少都可以讨论。另一个是,怎么对待社会主义?在一些自由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已经过去了,没有必要再谈了,这种观点没有看到,二十世纪是一个漫长的世纪,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生死相搏的一百年,虽然社会主义作为一个运动是失败了,但是要想理解今天的世界,特别是理解今天的新型资本主义为什么出现,何以形成?那还得研究社会主义运动,特别是研究它为什么失败。不然,老是从经典著作的眼界看今天,那就提不出新问题,也看不到新的可能。 从现实看,社会主义并没有完全死去,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现在还活着,中国有这么长的社会主义传统,你更不可能把这个传统一下子连根拔起,那很危险,前苏联就是例子,中国如果学前苏联,乱子会更大。中国下一步的改革,面对根深蒂固的很多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遗产,怎么办?是彻底清除掉,还是像北欧那样保留一些社会主义因素来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但如果这样思考, 就仍然会与各种类型的自由主义理念发生冲突。比如,面对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人,面对坚持"真正的市场经济"能解决今天所有问题的人,该怎么解释在瑞典,政府在解决社会公正、社会福利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如你所说,这些问题很具体,今后争论要是能针对这些具体问题进行就好了。 在查建英做的《八十年代访谈录》里,我说了一个看法:自"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一直有一个"普罗米修斯情结",就是认为真理之火在西方,中国知识分子的勇气和智慧,就表现在看谁能偷来真正的火,只要这个火在中国点燃,就可以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这就出现了一个绵延不断的"窃火"迷信,问题往往成了:谁敢做普罗米修斯?谁是真正的普罗米修斯?今天,这个迷信是不是该打破了?经历发生于二十世纪后半期这次知识大转型以后,"西方"这个概念本身就成了问题(谁是西方?),在西方生产的知识不再具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指导人类进步的权威性质,还"窃火"?去哪里窃?窃谁的火?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的确已经是平的,就知识发展来说,出现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所有这些国家知识分子都共同参与的一个新的理论和学术环境,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创造一个足以能应对和解释我们面对的新世界的知识发展。当然,这样的知识发展并不平静,一定充满了冲突,充满了相反的意见,充满了相互批判。可是,说句时髦话,这也是机遇,中国知识分子应该参与其中,不但在这里头寻求有利推进中国变革的知识资源,而且要有所发明,有所创造,而不是在派性十足的攻击里相互消耗,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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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1日(周六)中央二套经济频道王牌栏目"经济半小时"播出了"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的深度报道。这则"新"闻是2008年夏季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为了虹桥机场交通枢纽(属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重大工程之一)的建设而实行动迁工程,有一个自建房房主潘蓉因不满拆迁补偿款而不愿拆迁,于是在地方政府下达强制拆迁令,潘女士以没有法院判决为由拒绝搬迁。电视画面中呈现了潘女士与拆迁公司的对峙,拒绝搬迁的潘女士夫妇显得势单力薄,而铲车的轰鸣和拆迁人员的声音布满画面。面对挥舞着铲斗的铲车,站在三楼的潘女士喝酒壮胆后用自制燃烧瓶试图阻止强制拆迁。最终潘蓉在孩子惊吓的啼哭中退让,房子也被推平,对抗以潘女士夫妇失败告终。这期栏目把这种冲突归结为保障私有财产的《物权法》与"拆迁法规"之间的冲突,并请参与《物权法》起草的法学专家指出,这种法律与政策的冲突因与地方政府存在巨大的利益关联而迟迟没有获得修订,进而导致颁布两年的《物权法》成了"一个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弹"。此事件虽然是一年多以前的"旧"闻(发生在2008年9月12日),央视也并非首次报道强制拆迁的事件(2007年在网上有最牛钉子户),但是这种只能在国外新闻或极端暴力事件中才会看到的投掷燃烧瓶的画面甚为罕见,尤其是在央视的主要栏目中播放这种个人与政府的对抗依然具有某种"震惊"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这篇深度报道的角度,选择站在个人/潘蓉的角度来呈现《物权法》成为空头支票的事实,而不再是钉子户式的泼妇刁民以身抗法,对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拆迁、土地出让中的巨额利益而损害被拆迁者利益的现象提出了批评。随后媒体"大胆"报道成都女企业家唐福珍为抵制强制拆迁而自焚死亡(11月30日)、贵阳暴力拆迁引发群众堵路(12月1日)等典型事件。接着北大法学院五名法律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认为此条例涉嫌违宪(12月7日)。与此同时,"国务院拟修改拆迁管理条例,已组织各部门调研"(12月8日)。不过,最近媒体又爆出"国务院法制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的新闻(12月11日),但国务院法制办已经通报《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有望先补偿后拆迁》(12月16日)的好消息[1]。但从这些密集性的新闻报道中,人们似乎已然感受到中央政府要改变拆迁政策的"信号",就如同2003年大学生孙志刚因收容致死而最终导致政府废除城市收容制度一样,这次政府也应该响应"民间"的呼声",尽管央视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这种经过媒体(央视)率先曝光、专家请愿及民间呼声(舆情)再到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人大常委)干预的过程不同,11月22日(与潘蓉事件隔一天)晚上央视新闻频道"面对面"栏目播出了知名女记者柴静采访郝劲松的节目"我一直在飞"。柴静是近几年来在《新闻调查》栏目以提问大胆、不留情面著称的记者,尤其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件或面对地方官员时。如果说柴静以央视记者的身份总带有某种"特权"色彩,那么郝劲松则是单枪匹马以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向权力机关提出诉讼的维护公民权益的"专业户"。据悉郝劲松近年来先后向铁道部、地铁公司、发改委等国有部门垄断企业、国家职能部门申诉公民权利,并通过法律程序"迫使"这些占有行政资源的企业、机关"低头认罪"[2]。最近的一次事件,就是郝劲松为上海钓鱼事件受害人做律师代理。节目中,郝劲松认为自己是唤醒公民意识的启蒙者,用自己的行动来推动中国法制进程。而这期栏目也把这种向强力机构讨还公民权利的以卵击石的悲壮,作为一种公民意识觉醒的榜样,背景音乐使用的是励志摇滚歌曲汪峰的《我要飞得更高》。就在同一天,央视还有其他两档节目。与捍卫公民权力的故事不同,中央十二台法治频道在"大家看法:我建议"栏目讨论的是如何让农民工讨薪不再艰难的话题。这个话题来自于一个杭州服饰厂女工讨薪被殴打和羞辱的新闻事件,主持人邀请律师、演员、法学家、劳动学会顾问来出谋划策,席间也请出被打的杭州女工和两个被欠薪的农民工"现身说法",他们坦言:面对资方老板,打工者处在绝对弱势的一方。在主持人的引导下,"让讨薪不再艰难"的话题转换为是否应该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的问题(由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佟丽华提出)。一方认为法律应该向处在弱势的农民工倾向,让"欠薪罪"来约束强势的老板,而另一方则从法律普遍性的角度认为不应该滥用法律,以此反对为讨薪专门立法。有趣的是,欠薪农民工根本无法参与到这种讨论之中(显然,他们不是主要嘉宾,只是一个讨论对象),无论能否立法,对立双方对于帮助农民工讨薪是没有异议的。也就是说,临近春节,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到了需要社会救助和关怀的特殊时刻。无独有偶,就在"大家看法"播出的同时,中央二台经济频道的另一个王牌栏目"对话"正在做"我们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节目,参与对话的嘉宾是刚刚获得第三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的百位"老总们",他们都是国内知名的民营企业家,有吉利汽车的创始人李书福、最大民营燃气公司新奥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地产大亨万达的老总王健民以及捐出四十亿元的玻璃大王曹德旺等。这些企业家是社会中最富裕的阶层,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被称为的"先富起来"的人。有趣的是,在栏目最后,主持人让他们说出最喜欢被称作什么的时候,"建设者"这一也可以形容"建筑工人"的挪用之词并没有获得他们的青睐,这些民营老总们反而选择的是"企业家"这一相对中性的身份。这样四个涉及拆迁、维权、讨薪、新富阶层的节目在不同栏目中几乎同时播出,恐怕不是有意为之,却某种程度上成为对当下中国社会形态的一种略显生硬的图解。既有面对受到政府支持的拆迁公司挺身捍卫自己"物权"的女业主,又有敢于质问发政府、国有垄断公司的"中国公民",也有为农民工出谋划策的各位"好心人"(演员、专家及法律顾问),还有这些具有创新、探索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们。如果说一种具有公民意识的个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那么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则是需要被救助的群体,而经济精英们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代表及人生典范。尽管这些表述并非都是新话题,但关于这些群体的再现方式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社会修辞或共识,比如关于农民工的故事一般都是以等待被救助的"弱势"面目出现,而民营企业家则是锐意进取的表率(当然,在大众文化的想象中这些高端人士还往往具有罪恶奸诈的面孔)。从关于这样群体的表述方式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体是如何被建构的,一种主流共识或意识形态霸权又是如何运作的。 2、社会的"主体"与"客体"从这样几则报道中,可以清晰地指认出三个不同的社会群体。一个是先富起来的群体,一个是法律意义上公民(即受到《物权法》保障的拥有私有财产和合法权益的公民),还有就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这些中国当下各阶层的分布非常吻合于把社会区分为上层、中间阶层和底层的论述,也符合关于对正常社会的"正常"想象(既然无法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有差异也是"正常的")。在每一个相对"自足"的故事里不同的阶层可以找到各自的位置,尽管在每一个故事中得以出场的角色似乎都是固定,但这种固定的主体也具有某种包容性或普遍性,比如在维权事件中出场的是这些具有法律意识和行动能力的主体,而农民工也可以从这个故事中看出自己作为公民与个体的身份,尽管这个故事恰好建立在对后者的遮蔽之上。也就是说,这些叙述不仅仅可以询唤理想的主体,而且也使那些不属于这个阶层的人们也从这个社会之镜中照见自己的幻像。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栏目在把一些人塑造或询唤为社会主体的同时,也把另一些放置在社会客体的位置上,从而使得各个群体"心安理得"地认同于社会机制所规定的主体位置。在"经济半小时"所播放的潘蓉与拆迁队对峙画面,是其朋友用家庭摄影机拍摄的,尽管拍摄工具带来了摄取影像的"民主化",但显然放映空间要比获得拍摄的权力更重要(在这个意义上,网络论坛、个人博客、播客有时候会成为某种自发舆情的呈现)。在央视播放时,却无意中呈现了一幅有趣的画面。在这段站在潘蓉角度来维护个人房产权益的视频中,孤独的潘蓉独自大战铲车和拆迁队,摄影机的机位并非站在潘蓉一边,这显然不是潘蓉的视角,反而是处在执法大队的后侧远方(当然,也是出于拍摄的安全)。这幅藏在那些拆迁执法队员背后的目光,与其说是一个偷窥的目光,不如说是一个更具权威和审视的目光,尤其是这种目光被央视所借用之时。在这种目光中,弱小的潘蓉"一个人"面对巨大的推土机,从而在观看效果中达到对更为弱小的潘蓉的认同。对于另一个公布的由拆迁人员所拍摄的成都女企业家唐福珍在强制拆迁现场自焚的视频,其拍摄角度与潘蓉事件完全一样,提供给观众的视点也是相同的。不过,在这段被作为拆迁队文明执法出示给法庭的证据在央视播放中成为一种对暴力拆迁的谴责。也就是说潘蓉、唐福珍被一个更大的权力放置在一种被伤害和被剥夺的位置上,有趣的是,这样两个业主都是女性,女性被充当着悲情及苦情的性别修辞。从而这些个人挺身抵抗地方政府权威的故事改写为一种对更高权力的臣服和维系。和潘女士一样,郝劲松面对如"铁老大"、以及被称为"小国务院"的发改委等"政府铲车"而不退缩,是拿着宪法捍卫公民权利的"斗士",也是锲而不舍"讨个说法的秋菊"。这些与体制对抗的个人,反而获得了体制的认可和"褒扬"。这究竟是个人/公民的胜利,还是体制的招安和收编呢呢?有趣的是,被认为与政府、体制作对的郝劲松早在几年前就获得了"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等荣誉称号。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被包容的批评者却具有典型的中产阶级的身份,潘蓉是获得新西兰国籍的海归,唐福珍是女企业家,而郝劲松不仅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研究生,而且也是某法律公司公益部主任。这也恰好这些挺身抗暴的公民故事中所试图询唤和建构的主体形态,这种主体身份的建构密切联系着市场经济体制下关于个人、经济人的想象。与这种中产阶级的主体不同的是,这些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企业家们呈现了另外一种面孔。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关于这个群体的描述也是从"勤劳致富"、"老板"、"万元户"、"暴发户"变成了企业家、知本家和建设者。与此前经常使用"民族企业"的话语来自我确认不同,这次被作为"建设者"("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命名也来自于十六大报告)的企业家们,其自我叙述是在80年代的蛮荒之地摸索出一条现代化的有秩序的新路的开拓者和探险家,是从草创时期的野蛮走向文明、法治的表率。在主持人与嘉宾的交谈中,他们不仅是当代坚持技术创新、追求绿色新能源、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典范,而且也是有社会责任心、探索精神、抓住机遇的创业者。他们既是科学发展观和创新精神的"浮士德",又是企业员工的衣食父母,更是全心全意做公益和慷慨解囊的慈善家。可以说,他们是当下中国崛起的中坚和主体。这样两类具有法制意识的个体和民营企业家占据社会主体位置的同时,另外一些如农民工等底层群并没有被遮蔽和遗忘,而是以被救助者、弱势群体的身份出现。具体来说,在潘蓉、郝劲松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栏目中,主体位置和主体身份都是明确,就是"我一直在飞"、"我们是社会主义建设者",这既是一种身份的询唤,也是一种确认。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栏目"大家看法:我建议"中,"我"的身份似乎也是很确定的,但这里的"我"显然不是那些讨薪的农民工,而是被邀请参与讨论的嘉宾们(专家、律师、演员以及临时从观众席中请下来的善辩的大学生)。正如这期栏目叫"让讨薪不再艰难"是一个省略了"主语"和"宾语"的祈使句,完整的说法应该是"我们让他们讨薪不再艰难",农民工被先在地放置在客体的位置上,既不是"建设者",也不是"维护公民权"的"斗士",而是等待着被救助的客体。在这里,农民工与其说是缺席的在场,不如说是在场的缺席。他们出现在电视机的舞台上,但他们只充当着一个功能就是社会救助、慈善、捐款的对象,是被动的主体。因此,无论是主持人,还是台上的嘉宾,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被锁定和认同的主体位置依然是那种中产阶级式、具有法律意识的个体(或许也正因为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所以讨薪也很难),而不是那些讨薪的主体。这种作为社会客体的位置,也如农民工被称为"弱势群体"一样,一方面承认他们是社会"弱势",与残疾人、智障者等因身体"自然"原因而弱势的群体分享同一个能指,从而掩饰了他们之所以弱势的"社会"原因;另一方面又因他们是弱势所以需要得到救助,这就把他们成为弱势群体的问题被有效地转移为如何帮助弱势的议题,从而不用追问他们为什么会处在底层或弱势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弱势群体"这个社会学的命名在彰显他们的社会处境的同时又把这种处境合理化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志愿者、爱心大使、慈善事业成为这个时代最为有效地和谐之音。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被作为中国公民及民间社会的双重功能,一方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到强力部门的侵害(如潘蓉、郝劲松等),另一方面就是救助社会弱势,如栏目中出谋划策的中产阶级或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慈善家们。这种社会主体及客体的分布图使得阶层区分不仅是清晰的,也是合理的。如果说从潘蓉和郝劲松的故事中,可以看到一种"公民"的"胜利",一种对公民权力的认可和维系,那么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故事中,可以看到探险、创新、"开荒铺路"的勇者精神。而对于农民工的故事,却只能是被救助的故事,伸出援手的是这些充满了爱心的主体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双重主体的流动和转化过程,一种是从体制之外中产阶级、富裕阶层上升为社会主体的过程中,一种是农民工、下岗工人由工农兵的人民主体被放逐到社会边缘、弱势、客体位置的过程。这样两个过程恰好是同一种历史动力的产物,而实现这种主体位置转换的机制与一种关于反体制的想象密切相关。 3、"反"体制的想象与体制的重建在潘蓉面对政府的铲车和郝劲松起诉政府机关及国有垄断集团背后是个体与政府或个体与体制的对抗,而这些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民营企业家显然也具有这种体制之外的身份(非国有经济)。这种二元对立建立在体制=政府=官方=国家=共产党政体=计划经济=单位制大锅饭等一系列苏联式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修辞之上。也就是说,在这种关于体制的本质化想象中,体制特指一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及其以国家机关、单位为基础的制度安排。而80年代以来对这种体制的脱离就成为一种反体制的指认。在80年代的语境中,体制被认为是守旧、保守、懒惰、低效率、束缚、封闭、压抑的空间,而反体制或对体制的逃离则是一种自由、开放、锐意、进取、解放、进步、创新的选择。逃离体制,或者说体制之外,就变成了一种脱缰的野马,一种自由飞翔的天空,是时代的弄潮儿和勇者(也是这些民营企业家的前身),而"铁饭碗"则是慵懒、愚昧和无能的象征。在这个意义上,体制连同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就成为一只死老虎和负面的想象。如果说前者是一种老旧的官方说法,那么后者则是反官方的官方说法,这种反体制恰好是改革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这种反体制的位置与其说是对体制的对抗,不如说是在体制的默许或碎裂之下出现的。这种反体制的位置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意识形态合法性基础,因为解放思想、突破禁区等一系列政策调整正是对那种一元化的政治经济体制的批判和修正。也就是说,一种反体制的动力受到另一种体制的支持。可以说,在80年代以来的意识形态中,成功而有效地建构一种反体制的想象。正如七八十年代之交在文化上出现了伤痕文学、反思文学,一开始它们受到了批评,被认为是"缺德"文学,但很快这种对文革及左翼的伤痕书写被吸纳到对左翼政治实践的批判之上,反体制反而成为一种主流及正统文学的组成部分。在这种体制(=保守的左翼政治实践)和反体制(=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实践)的修辞之下,反体制恰好成为一种体制重建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经济体制正是建立在反体制的基础之上。这种80年代以来所形成的体制与反体制的修辞法延续至今,呈现一种既悖论又和谐的状态。从这个角度来说,作为市场中的个体(潘蓉及郝劲松)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者们虽然都处在体制之外,是非体制的产物,也是反体制的代表,但他们恰好以反体制的身份成为体制重建的一部分。这一方面呈现了作为体制象征的政府、官方自80年代以来就呈现一种自我分裂和悖论状态,另一方面也成为改革时代的执政党不断自我更新和调整政策的动力,以避免陷入自我否定和矛盾的境地。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政府、国家、官方意识形态在不断地吸纳这些非体制的力量,或者说在确立国有经济主体中不断地承认非国有经济的地位,与此同时也在法治和市场经济内部保障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是某种官方意识形态收编、命名了这些在共产党国家不被信任的"非国有经济"的群体,不如说他们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取代了国家承担其在市场化改革中被甩出去的社会包袱,既保障员工的衣食住行,又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不仅是"建设者",也是社会结构的组织者。从这里可以看出主流意识形态整合的完成,一种是国家与体制外的个人的弥合,一种是国家与资本的融合。这种主流叙述内在分裂的现象也呈现为一种合流的状态,或者说新的官方说法与市场经济的隐形书写达成了某种共识。然而,这种反体制的体制化想象,却充当着重要的意识形态功能。当市场经济中自由择业的公民和自主经营的非国有经济,都因其反体制的位置而受到褒奖之时,那么被迫离开"铁饭碗"即下岗工人的故事也就变成了一种反体制及离开体制的勇士之举,离开压抑的工厂体制走向"社会"的"自由"空间就获得了一种合理化的解释。从历史上看,80年代以来尤其是90年代急速推进的市场化,与那些"主动"选择自主创业、自谋出路(其中的少数成了现在的民营企业家)相比,越来越多的人们从体制内被放逐到体制之外。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转型、改制中产生了巨大的"多余的人",这些被作为企业包袱的工人被迫"下岗"或经历"再就业"的过程。也就是说,这些曾经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阶级重新从一种生老病死有依靠的"束缚"状态中,变成了除了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与之相似而不同的是,在90年代中后期大量工人大岗的同时,是80年代末期另外一群脱离土地、家族等"束缚"的农民进城打工,变成了"半自由"的劳动力(因为他们还被"强制"保有一块无法买卖的土地)。可以说,工人下岗与农民工进城是两个完全相反的过程,一边是中小国有企业破产带来的工人失业,另一边则是逐年增加的农民工涌入东南沿海等"世界工厂"。这样两个互逆的过程看似毫不相干,在社会表述中彼此"擦肩而过"(分属于工人议题和三农议题),却是自由市场经济的产物,抛弃多余的包袱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益,而吸引更多的廉价劳动力同样也是为了生产利润。而有趣的是,他们相遇在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弱势群体"的论述中。在这种社会结构的"乾坤大挪移"中,反体制、离开体制成为一种自由解放的神话,有效地遮蔽了曾经作为社会主体或准主体的工人与农民重新变成被资本垦殖的廉价劳动力的过程。这也就是在"我一直在飞"、"我们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自由梦想及主体想象中,被隐去了主体的"他们"所经历的异常艰难地"讨薪之路"的过程。换一个角度来看,在民营企业家变成了"建设者",农民工变成"弱势群体"的时候。这种社会命名机制的出现还联系着另外一种意识形态的规训,这就是9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化及冷战终结而降临中国的消费主义。消费主义在战后欧洲及美国六七十年代出现的时刻,也是大量的制造业、加工业被转移到前殖民地及东亚的时刻;在消费主义成为全球化大都市景观的场景之时,也是生产者及生产的空间如工厂、车间从都市景观中消失的时刻。在消费者取代了生产者成为社会、都市景观的主体的时候,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工、下岗工人就从这些都市空间中被放逐了。在这出消费主义的大舞台中,正如潘蓉的登场是以业主、户主以及房子的消费者、拥有者的身份出场的,而作为建设者、劳动者的农民工则从这种空间中隐匿。如果参考农民工无法讨薪的事实,那么就连"平等交换"农民工劳动的等价物也被剥夺的时候,恐怕连劳动力再生产的循环都难为继了,所以在这种替农民工讨薪的"社会正义"中,所换回的不过是维系其劳动再生产的成本,而不是农民工所失去的历史主体的位置。在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成为社会救助和关系的焦点的时刻,他们作为生产者、作为"建设者"的身份也被有效地抹去了。这种消费与生产倒置的秘密在于,生产者与生产产品之间的关系被完全剥离,产品的产权不来自于生产者,而是消费者和购买者,因此,消费者或者说拥有消费能力的主体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体,生产者被其所生产的商品抛弃了,也就是说,商品只有在交换流通中才能找到其物主。在这个意义上,消费主义所开启的后工业社会完全改变了以生产为中心的现代及工业秩序,"消费者确实是上帝",生产者只能隐身于上帝的背面。 4、主持人/中间人的角色与法律的功能这种反体制与体制重建的想象也可以应用到对媒体自身的讨论中。90年代以来伴随着媒体市场化,一种脱离国家体制的能够发出批评声音的媒体空间被作为政治自由的重要标识,充当着反体制的角色。而有趣的是,90年代最为耳熟能详的赋予这种角色的媒体事件,就是1993年中央电视台改版,引入体制外人员制作"东方时空"栏目,最终这种反体制的栏目及其所创立的《焦点访谈》、纪实栏目、谈话栏目等节目形式成为中央电视台的主力军(与其同时,这些体制外的人员如白岩松、水均益、王志、朱军等不仅成为中央电视台的名嘴,而且也被作为个人奋斗为成功者的典范)。第二是依附于官方喉舌创立了一批市场化的都市报,如以《南方都市报》为代表的南方报业集团,成为90年代中期以来批评政府(尤其是非广州的其他地方政府)的反体制声音,而这些声音恰好成为助推改革开放事业以及推进市场经济的诸多意识形态的另一种喉舌。从这里可以到,一种体制内部的反体制如何成为体制重建的一部分的过程。回到上面提到的几个电视栏目。自今年伴随着央视新台长的上台,央视栏目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引人注目的就是新闻栏目的主持人已经从简单的新闻播报变成了一种新闻评论人的角色。从上面提到的几个电视栏目也可以看到一种关于媒体、体制和官方的新想象。这几个栏目基本上都采用一种对话、讨论的节目形式。如《经济半小时》并非现场报道和新闻简报,而是一种如《新闻调查》式的深度评论;《面对面》则是两人对谈的深度访谈;《大家看法:我建议》是现场多人分两组像辩论赛式的讨论;而《对话》则是介于访谈和讨论的节目。尽管这些节目形式各异,但有一点是重要的,就是主持人的角色显得格外突出(这种主持人制片人化或制片人主持人的方式也是当下节目生产的基本方式)。主持人不仅是现场的组织者,也是话题的引导者。主持人以中性的身份不介入讨论,但却试图协调对立双方的立场和观点。正如在拆迁问题成为社会话题之后,央视新闻栏目中报道了美国开发商与钉子户"和谐"相处的趣闻,开发商不仅没有强制拆除钉子户,反而为此修改了设计方案,并与钉子户成为好朋友,而北京电视台也报道北京地区某老字号商店响应地方政府建设,"主动"放弃索要高额拆迁费的故事。在这种"中性"的媒体舞台上,上演的不是"大战",而是一种化干戈为玉帛的团圆故事。这也恰好是当下政府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的一种隐喻,政府/主持人是社会阶层、冲突的调节者和仲裁者。这样一个得以搭建不同利益主体剑靶弩张的舞台基础还来自于一种对法律或法治的信念。从最近几次关于拆迁的报道以及最终要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种拆迁问题可以看出,利益冲突双方背后是《物权法》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矛盾。对于郝劲松来说,法律、宪法成为个体面对拥有庞大行政能力的政府或其他利益集团时自我保护的工具。而农民工"恶意欠薪"的问题也被转化为一种法律问题的讨论。在这里,法律充当着双重功能,一个是捍卫个人权力,另一个是维系社会秩序,从而使一种激进的挑衅变成了对规范性的社会秩序的维护,反抗的声音被规训为一种法律秩序内部的协商和调整(正如一部反映农民工讨薪的电视电影名为《不许抢劫》)。这种对法治、法律化秩序作为理想之邦的想象也是80年代所确立一种制度崇拜的结果,当然也是取代阶级斗争的方式来应对社会阶层冲突的和谐剂。 这些不同的群体或阶层在央视这个舞台上可谓"尽收眼底",不在于这些节目是否真实地呈现了各个阶层的故事,而在于这种呈现本身具有一种询唤和训戒功能,他们以不同的面孔恰当地演绎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而且这些故事高度吻合于他们在社会阶层中的位置。在这种社会阶层的描述中,预留出来的社会主体是这些捍卫公民权益和社会主义建设者们,而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则处在等待社会救助的位置上。央视等媒体舞台试图整合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在呈现阶层区分的过程中,也为这种分化提供了合理化的解释及规范化的制度。让不同的主体从这面意识形态的"幻境"中不仅能够照见"真容"(如同那面"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的魔镜),而且也心安理得地接受所处的社会位置。 2009年12月[1] http://news.163.com/09/1216/21/5QMDPCPL000120GU.html[2] 正如媒体报道对郝劲松的评价是"挥舞'法律斧头'的公民","他先后7次提出公益性质的诉讼,把北京地铁总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国家发改委等诸多国家部委和垄断企业告上法庭。他终结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并促成铁道部宣布停止春运涨价",见2009年11月9日《南方人物周刊》以郝劲松作为封面人物(《郝劲松不服从的公民》、《郝劲松 以公民的身份作战》、《郝劲松 对付周老虎的六套方案》)以及2010年1月4日《南方人物周刊》的"年度人物 推动者"(一个个公民微力的聚合推动,中国的崛起才有了最为扎实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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