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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六部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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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和元年(1118年)开始的宋金海上之盟,在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此后的历史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巨变:强劲崛起的金朝消灭了日益腐败的辽朝和北宋,历史格局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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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越来越明显的迹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一种是当代国际社会所出现的日益加剧的民族主义情绪和由之引起的地区性民族冲突;另一种是某种普遍主义形式掩盖下的文化帝国主义和政治扩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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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简,通称清华简,是在2008年7月由境外抢救人藏的。从那时开始进行的竹简保护整理工作,到现在已经经历了四个阶段。 自竹简入藏到2008年10月举行“清华大学所藏竹简鉴定会”,是第一阶段,中心工作是简的清理保护和鉴定。同年11月清华工作人员赴各地有关单位学 习保护经验,同时着手拍照,到2009年1月拍照初告段落,是第二阶段,中心工作是简的进一步保护和拍照。2009年3月到6月,我们利用简的数码照片, 对全部有字简作了试读,以更多了解这批简的性质和内容,是第三阶段”。[1] 在浏览了全部简的基础上,2009年暑期以后,我们开展了简的缀合、编排和分篇工作。和上述三个阶段一样,这个新阶段的工作相当困难繁重。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现在可以初步估计清华简包含书籍63篇。这个数日不是最后的,今后通过深入释读研究,肯定会有调整。 我们当前的中心工作,是对已缀合、编排好的简,逐篇进行隶定和读释。业已选出的第一批,有书9篇,暂名为《尹至》、《尹诰》、《程寤》、《保训》、《耆夜》、《金縢》、《皇门》、《祭公》和《楚居》(表一;封二):以下根据我个人的认识,对这9篇简作一简要介绍。 表一 竹简编号对照表 篇名 序号 原简编号 《尹至》 一正 2234 《尹诰》 四正 1530+1494 《程寤》 八正 1540+1508+1482 《保训》 一正 131 《耆夜》 十四背 1345+1390+0808 《金縢》 十四背 2254 《皇门》 八正 664 《祭公》 二十一正 813 《楚居》 十五正 1736 一、《尹至》 《尹至》共简4支,简长45厘米,原无篇题,简背有次序编号。 简文内容是伊尹见汤时的对话,体裁属于今传本《尚口》中的《商书》。篇内伊尹称“尹”,也或称“镊”按清代梁玉绳《古今人表考》云,伊尹系“伊氏,尹 字,名挚”[2],名“挚”见《孙子·用间》、《墨子·尚贤中》及《楚辞·离骚》、《天问》等,这里的“执”是“执”字繁写,就是“挚”。 《尹至》开头说:“惟尹自夏虘(徂)白(亳)”,句例与《国语·楚语上》武丁“自河徂亳”一致。简文两见“白”这一地名,都读为“亳”,古音均属并母铎部。 伊尹见汤,“汤曰:格”,句例同于《尚书·商书》中《汤誓》“王曰:格”和《盘庚》“王若曰:格”。 简文伊尹说到夏的民众怨恨其后(即桀),云“余及汝皆亡”,这句话也见于《汤誓》,《孟子·梁惠王上》曾经引用。 关于夏后(桀)的罪恶,伊尹特别举出“龙(宠)二玉”。按古本《竹书纪年》载:“后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或作爱)二女,无 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3]上博简《容成氏》也说桀“不量其力之不足,起师以伐岷山氏,取其两女琬、琰”[4]。所谓“宠二玉”即指 宠爱琬、琰而言。 上引《纪年》还说桀“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国语·晋语一》则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妹喜有宠,于 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吕氏春秋·慎大》又云“桀迷惑于末嬉,好彼琬、琰。”妹喜或说受宠,或说被弃,这些传说都不见于《尹至》。 简中还提到夏民发生疾病,“隹酨(灾)蠹(虐)惠(极)瘰(暴)艟(瘴)”,这和上博简《容成氏》所说夏“虐疾始生,于是乎喑聋跛□瘿窠偻始起”相似[5]。 二、《尹诰》 《尹诰》共简5支,简长和字的风格均与《尹至》相同,原无篇题,简背有次序编号。 《尹诰》是《尚书》佚篇,或称《咸有一德》。大家知道,《礼记》中的《缁衣》传系孔子之孙子思所作,里面有两章引有《尹吉》。其一章云:“《尹吉》 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郑玄注:“‘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郭店 简、上博简都有《缁衣》,相当的地方正作《尹诰》,证实了郑注的灼见[6]。 “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这一句,郭店、上博简作“惟尹允及汤(上博简作康)咸有一德”。清华简《尹诰》这乃是首句,作“惟尹既及(及)汤咸有一德”,说明简文即是《尹诰》。 《礼记·缁衣》另有一章引有:“《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郑玄注:“‘《尹吉》’,亦《尹诰》也。……‘见’或为 ‘败’,‘邑’或为‘予’。”这句在清华简《尹诰》中是“尹念天之败西邑夏”,“败”字与郑注或本相应。至于“自周有终”等,注疏都讲不通,简文没有,或 许是后来阑人。 《尹诰》的体裁与其他《尚书》相似,值得注意的是篇内有一句是“今其女(如)制(台)”,传世《商书》常见类似语句: 《汤誓》:夏罪其如台。 《盘庚》:卜稽曰其如台。 《高宗肜日》:乃曰其如台。 《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 “如台”自《史记》以来都解释为“奈何”。 据《尚书·尧典》孔颖达《正义》,西汉时曲阜孔壁发现的古文《尚书》里便有《咸有一德》,也就是《尹诰》,至汉末郑玄时业已佚失[7]。东晋时立于学 官的《孔传》本《尚书》的《咸有一德》是后人伪作,自宋代以来历经学者讨论,已成定谳。现在清华简里重新发现了这篇古文《尚书》,实在是值得高兴的事。 《尹至》、《尹诰》在简中是两篇,但应有密切关系。对照《吕氏春秋·慎大》,可知两篇都曾为《慎大》作者所见,并且引为叙事的依据。 三、《程寤》 《程寤》共简9支,简长44.5厘米,原无篇题,没有次序编号。 《程寤》是《逸周书》中的一篇,次于《程典》之后。《逸周书》即《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周书》七十一篇,当时就应有《程寤》,所以东汉王符的《潜夫 论》、晋代皇甫谧的《帝王世纪》与张华的《博物志》等都曾征引过。后来此篇佚失,只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保存了一些文字[8]。现在对照清华简完整的篇 文,所保存的仅是很小的一部分。 篇中讲的是,周文王之妃“太姒梦见商廷惟梀(棘),廼小子发(后来的武王)取周廷杍(梓)梪(树)于氒(阙)间,譌(化)为松柏棫柞”,认为是周将代 商的吉兆,于是“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命于皇上帝”。这个传说可能与文王受命之说有关。周人常说文王受命,如《尚书·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君 爽》“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金文也有类似的话,如何尊“肆文王受兹大命”,大盂鼎“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都可印证。 我过去曾谈到,《逸周书》各篇来源不一,其中“《度训》、《命训》等多篇文例相似,可视为一组,而《左传》、《战国策》所载春秋时苟息、狼瞫、魏绛等 所引《武称》、《大匡》、《程典》等篇,皆属于这一组。由此足见在书中占较大比例的这一组,时代也不很迟[9]。《程寤》便是属于这一组的。《大开武》篇 所云“天降寤于程,程降因于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即暗指《程寤》。 《程寤》简文还有若干有特色的语句,例如“何监非时,何务(务)非和,何愄(褢)非文,何保非道,何爱非身,何力非人”,同样的句例多见于《逸周书》 上面说的那一组。特别是《小开》的“何监非时,何务非德”,更与简文相类。这种特殊的句例,也见于《尚书·吕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 度非及”,还有“今往何监非德”。《孑L传》解释前者说:“在今尔安百姓兆民之道,当何所择,非惟吉人乎?当何所敬,非惟五刑乎?当何所度,非惟及世轻重 所宜乎?”已经把这种句例的读法讲清楚了。由此也可看出,《程寤》的成篇不会太晚。 四、《保训》 《保训》共简11支,简长28.6厘米,原无篇题及次序编号。第2简上半残失。 关于《保训》简,我们已经作过介绍”[10],当时曾以简文最后的“日不足惟宿不羕(详)”[11]与《逸周书》一些篇末的文句对比,说明是训诫文体的一种习用语。现在看到,清华简《程寤》也有这样的文句,不妨放在一起再对照一下: 《程寤》:人怨(谋)疆(竞)不可以寱(藏)后,后戒人用女(汝),毋爱日不足(足)。 《保训》:日不足惟宿不羕(详)。 《逸周书·大开》:戒后人其用汝谋,维宿不悉日不足。 《酆保》:戒后人,复戒后人其用汝谋。 《小开》:后戒后戒,宿不悉日不足。 《小开武》:日正余不足。 《寤儆》:后戒,维宿。 《文儆》:后戒后戒,谋念勿择(斁)。 《武穆》:余夙夜求之无射(斁)。 我觉得,尽管在篇末用语上有这样的相似性,还不能认为《保训》与《逸周书》各篇同出一源,因为我已经指出,《诗经》的《天保》也有“维日不足”之句。 同时,《周书序》云“文王有疾,告武王以民之多变,作《文儆》;文王告武正以序德之行,作《文传》。”《逸周书》现存的《文儆》、《文传》两篇,已经是文 王末年的口气。《文传》篇首云“文王受命之九年”,《帝王世纪》即以为文王的卒年,所谓“文传”就是遗命的意思”[12],所以不会又容纳一篇《保训》 了。 五、《耆夜》 《耆夜》共简14支,简长45厘米,最末简背有篇题“郎夜”。最后4支简上部残损。 对于《耆夜》,我也写过一篇短文介绍”[13],其中有几点可以在这里作一些引申。 简文中的“旨”是商末诸侯国,即文献中的“耆”,或写作“黎”、“墅”、“饥”、“阢”,在今山西壶关(或说黎城)。“夜”是与饮酒的礼仪有关的词, 我认为当渎为《尚书·顾命》的“咤”,“夜”古音喻母铎部,“咤”则为端母铎部,《说文》作“诧”,云“奠酒爵也”。这个读法,自然还有待考虑,所以篇题 暂时还只作“夜”字。《尚书·西伯戡黎》云:“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纣)。”这个“西伯”,《尚书大传》、《史记》等都以为是周文王,不过黎也 就是耆这个地方迫近纣都,说文王已征伐到那里似不合情理,因而宋代胡宏《皇王大纪》以来,不少著作认为应该是武王”[14]。现在简文说“武王八年征伐 旨,大戢(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室”,正合于胡宏等家之说: 《左传》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成王时的鲤方鼎记:“惟周公于征伐东夷丰伯尃古(蒲姑),咸哉(捷),公 归,紫于周庙:戊辰,酓臻;”谭戒甫先生指出就是饮至”[15],是很对的。周原甲骨文也有“命秦”,“秦”也当如谭说读作训“至”的“臻”[16]。 简文云这次饮至,除武王亲临外,“縪(毕)公高为客,邵公保睾(爽)为夹,周公叔旦为命,辛公姬虖(甲)为立(位),作策(册)逸为东尚(堂)之客, 吕上(尚)甫(父)命为司政(正),监饮酒。”[17]周公、毕公系武王之弟,召公传说也是文王庶子,辛公甲、作册逸是周太史,而吕尚父就是太公望” [18]。 《耆夜》的内容,主要是记述这次饮至时武王和周公所作的诗。武王醻毕公诗,题为《乐乐旨酒》;醻周公诗,题为《鞧(辅)乘》:周公醻毕公诗,题为《贔 贔(英英)》;祝颂武王诗,则题为《明明上帝》。最后,还有周公因闻蟋蟀声而作的诗《蟋蟀》,寓有劝戒之意,文句类同于《诗经》中的《唐风·蟋蟀》。 六、《金縢》 《金縢》简共14支,简长45厘米,第14简简背有篇题“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简背有次序编号。按《尚书序》云“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简文则不用《金縢》篇题,可能表明没有见到《书序》。 简文还有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就是没有传世《尚书·金滕》中涉及占卜的文句,而《史记·鲁世家》所引该篇是有那些内容的。由此看来,清华简与传世本《金縢》应分属于不同的传流系统。 简文有不少与传世本有别的异文,有的非常重要。例如传世本说:“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 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史记·鲁世家》解“辟”为“避”,“居东”为东征;《尚书》孔传解“辟”为讨罪,也以“居东”为 东征;马融、郑玄则解“辟”为“避”,而“以下文‘居东’为出处东国,待罪以须君之察己,而谓‘罪人斯得’为成王收捕公之属党”[19];《尚书》蔡沈传 又讲“罪人斯得”是周公始知流言出于管蔡[20]。种种异说,都是由于《金滕》“居东二年”与《诗·东山》所云周公东征三年不合。现在清华简的这一句不是 “二年”而是“三年”,就恰与东征一致了。 像《金縢》这样有传世本可资对照的简文,在研究上还有一种特别的益处,就是使大家易于识出许多过去不识或者误识的古文字。如传世本《金縢》“予冲人” 的“冲”字,简文作“酋”,从“沈”声。“沈”是定母侵部字,“冲”则届定母冬部,侵冬两部关系密切[21],故相通用,这是前此难于想到的。 七、《皇门》 《皇门》共简13支,简长45厘米.原无篇题,简背有次序编号。 传世《逸周书》中有《皇门》,清代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曾说该篇“大似今文《尚书》,非伪古文所能仿佛”[22],但篇文充满讹脱,难于通读。现在对看简文,传世本的种种问题便一一澄清了,展现在大家面前的乃是一篇极关重要的文献。 传世本开头说“维正月庚午,周公格于左闳门”,《周书序》也说“周公会群臣于闳门”,简文则作“惟正[月]庚午,公各(格)才(在)耇门”,这电有两处异文,值得注意。 首先自然是简文没有“周”字,从而篇中的“公”是什么人就成了问题。这一点有待深入讨是周公,因为《皇门》这一篇是西周的,而当时只有周公才能在篇文中表现出与周壬一样的身份: 第一,简文云“公若曰”,在《尚书》的《周书》各篇中,除“王若曰”外,只有《君奭》、《立政》有“周公若曰”[23]。 第二,简文的公自称“朕莐(冲)人”,《周书》的《金滕》、《大诰》有“予冲人”,系成王自称。 第三,简文公又自称“予一人”,这同样是正的口吻,过去胡厚宣先生曾详细讨论[24]。 再有传世本的“闳门”,孔晁注云:“路寝左门曰皇门,‘闳’音‘皇’也。”朱右曾已指出“末详所据”[25]。“闳”的意思是巷门,这位公为什么在左 巷门会群臣,是很难理解的。简文作“耇门”,“耇”字从“古”声,属见母鱼部,可读为溪母鱼部的“库”,库门是周制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的第二 道门[26],这也表明公的地位。 如果以上想法不错,《皇门》可能属于周公摄政时期。看简文,公自云“朕寡邑小邦”,与《大诰》称“我小邦周”和《多士》称“我小国”彼此相似,都是周初那个时期的口气,篇中所说要求“父兄、荩臣”帮助的话,也正符合其时的形势。 八、《祭公》 《祭公》共简21支,简长45厘米,第21简正面末端有篇题“慧(祭)公之寡(顾)命”,简背有次序编号。 和《皇门》一样,《祭公》也有传世本收入《逸周书》。《礼记·缁衣》引此篇,题为《叶公之顾命》,我曾说明,“祭字古音为精母月部,叶字从枼声,而枼 又从世声,世字为书母月部,从世声的字多在心母月部,都与祭音近,因此祭与叶仍是通假的关系”[27]。这样看来,清华简的篇题同《缁衣》是一致的。 郭店简、上博简《缁衣》,这个字写作“彗”,字形有些像“晋”,然而同篇就有显然有别的“晋”。我以为这个字从“彗”省,《说文》云“彗”,“从又持 牲”,“彗”声的字或为精母月部,或为心母月部,故与“祭”通假[28]。至于清华简这个字,应分析为从“邑”,“彗”省声,“丯”为附加声符,“丯”属 见母月部。 《祭公》的词浯文例足以表明是一篇西周文字,不少地方还可与金文对比[29],现在有了清华简本,这一点便更清楚了。简文与传世本简有不少异文,例如简文有“乃诏(诏)縪(毕)垣、井(井)利、毛班”,传世本讹作“乃诏毕桓于黎民般”,自孔晁注以下都不能通解。 毕垣、井利、毛班,据简文是穆王当时的三公。西晋时汲冢发现的战国简《穆天子传》,有井利、毛班,两人见于金文,井利即穆公簋盖和师遽方彝的宰利,毛 班即班簋的班。过去总觉得《穆天子传》是战国人作的“小说”,不明白其中人名怎么会与金文相合,现在知道很可能就是本于《祭公》这篇文字。附带说一下, 《穆天子传》还有人名毕矩,“矩”字与“躯”有些相像,也不无可能是同一人。 九、《楚居》 《楚居》共简16支,简长47.5厘米,原无篇题,简背有次序编号。 简文内容是叙述历代楚君居处建都之地,体例近似《世本》的《居篇》。由于是以“居”为主,所记楚国世系并非十分完全,但与传世文献比较,还是有不少优胜的地方。 《史记·楚世家》以现存于《大戴礼记》的《帝系》和《世本》为依据,说楚之先祖出自颛顼,颛顼生称,称生卷章(老童,字形之误),卷章生重黎,重黎弟吴回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6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楚居》简文正是从季连开始的。 季连,简文作“季銮”,从“孪”省声。按《楚世家》推断,陆终生季连是帝喾时的事情,在简文中他则是以神的身份出现的“季銮初降于隈山”,可对比《国 语·周语上》“昔夏之兴也,融(祝融)降于崇山”。隈山应即騩山,见于《山海经·西山经》,云“其上多玉而无石,神耆童居之”,郭璞注:“耆童,老童,颛 顼之子”,正是与楚国先祖传说有关的地方。 《世家》说“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 丽”。《帝系》则说“季连产什祖氏,什祖氏产内熊,九世至于渠娄鲧出”,“内熊”为“穴熊”之讹,“渠娄鲧出”注释不解。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云:“鬻 熊即穴熊,声读之异,史误分之。穴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孙以熊为氏,是为熊丽,历熊狂、熊绎、熊艾、熊黚、熊胜、熊杨,到熊渠,凡九世也。”这是一个非常 聪明的洞见。近年一系列楚简,特别是新蔡葛陵简的出现,已使学者注意到所祀“楚先”鬻熊、穴熊是同一人[30]。清华简《楚居》在“穴酓(熊)”之后是 “侸叔、丽季”,更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 《楚居》对楚君居处之地的记载十分详细,多可与过去发现的楚简和器铭对应,也有若干前所未知,其时代下限是楚肃王时。这对于研究楚国历史地理,以及楚文化考古工作,无疑有重大价值。 [文本OCR处理,先秦史论坛,子居] ———————————————————————————————————— [1]李学勤《清华简整理工作的第一年》,《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5期。 [2]《史记汉书诸表订补十种》,第544~545页,中华书局,1982年。 [3]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第17~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4]李守奎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五)文字编》,第813页,作家出版社,2007年。 [5]同[4]。 [6]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第132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 [7]《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8页,中华书局,1980年。 [8]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第1141—114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9]同[8],李学勤序言,第3页。 [10]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文物》2009年第6期;李学勤《论清华简(保训)的几个问题》,《文物》2009年第6期;李学勤《清华简(保训)释读补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4期。 [11]“羕”读为“详”,训作“悉”,或说读为“永”。 112]参看徐宗元《帝王世纪辑存》,第86页,中华书局,1964年。 [13]李学勤《清华简(旨夜)》,《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 [14]顾颉刚、刘起纡《尚书校释译论》,第1006—1067页,中华书局,2005年。 [15]谭戒甫《西周过鼎铭文研究》,《考古》1963年第12期。 [16]李学勤《周易溯源》,第184页,巴蜀书社,2006年。 [17]参看马楠《清华简(旨夜)礼制小札》,《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咖年第5期。 [18]《殷周金文集成》2830师靓鼎铭有“公上父”,可能也是太公望。 [19]杨筠如《尚书核诂》,第232页,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20]蔡沈《书经集传》,第81—82页,收入《四书五经》,中国书店,1985年。 [21]参看陈复华、何九盈《古韵通晓》,第4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22]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目录第11页,商务印书馆,1940年。 [23]参看董作宾《王若曰古义》,《说文月刊》第4卷合订本,1944年。 [24]胡厚宣《重论“余一人”问题》,《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 [25]同[22],第79页。 [26]李学勤《小盂鼎与西周制度》,《历史研究》1987年第5期。 [271李学勤《重写学术史》,第42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28]同[27],第43页。 [29]参看李学勤《古文献论丛》,第75—7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又《中国古代文明研究》,第51~53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30]贾连敏《新蔡竹简中的楚先祖名》,《华学》第7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 (责任编辑:李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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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工人家庭的私人记忆,却是一段不应让人遗忘的历史。"工人阶级老大哥"风光与沉寂,我们不能简单用时代潮来潮涌轻轻带过。时间的静流不是为了冲淡记忆,而是沉淀理性,让我们看清历史,才助于厘清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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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以来,乍一伸头从书斋中看去,总有些大吃一惊。原来,民间信仰已经如此兴盛,仿佛历史变成了一条暗河,几十年潜入地下,如今又重新漫到地上,中间几十年"破除迷信"仿佛留下的只是淡淡的回忆,于是,进香的黄布包再次在清明节的山路上蔚为壮观,村长再一次成为公祭龙王的"祭司",好容易积攒的剩余价值供奉到了神灵的桌前,没办法的人们不再寻求政府的权威而宁可找鬼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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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一词最早是古印度对中国的称呼,在唐宋时已被音译成中文,也作脂那、至那、震旦、振旦、真丹等。古印度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都曾以“cina”来指称中国。后来,西方各国流行的对中国的称谓“China”,实由此演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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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总体平稳、形势严峻,4700多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达到了55%,农村土壤样品超标率为21.5%,垃圾场周边、农田、菜地和企业周边土壤污染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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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继愈专著、主编、学术论文、序跋、随笔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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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袭击了美国纽约双子楼,导致3000余人死亡,该事件被称为美国本土自独立战争以来最大的外敌入侵。 苏东剧变之后,历史终结论曾经喧嚣一时,美国从此成了全人类的希望,美国的制度、文化、法律和生活方式都成为衡量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和国家、地区的唯一标尺。美国成为全球唯一霸权,势力盛极一时。几乎在这个星球上所有有人类的地方,都被宣布为与美国的利益相关,应当处于美国的武力"保护"之下。 但如此强大的美国换来的并不是世界和平之后的天堂般生活,仅仅过了十年,美国本土遭遇了入侵。而且,入侵者不是军队,不是某一个国家,而是一个恐怖组织。更有趣的是,这个恐怖组织曾经受到美国的大力支持,甚至连最基本的恐怖袭击方式,也是按照由美国编印的教材进行培训。 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在第一时间宣布,这是对美国发起的战争行为,同时宣布将倾尽全力打击恐怖主义。接下来的十年里,众所周知,美国先发动了阿富汗战争,推翻了塔利班政权;2003年,又发动了伊拉克战争,推翻了萨达姆政权,并将萨达姆经审判后处死。今天,全世界都已承认,这两场"愚蠢的战争"把美国拖入了今天的困境,数十万美军至今仍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维持秩序,无法脱身,两国战争中死伤的无辜群众更是多达数十万人。 虽然美国曾经提出过"同时打赢两场战争"的军事构想,但这两场战争显然并不那么轻松。美国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除了几千名阵亡美军官兵外,更重要的是,整个国家的战略重心的转移。 苏联解体后,在体量上能够对美国构成挑战的竞争对手已经所剩无几,俄罗斯深陷休克疗法的后遗症无法自拔,美国的战略重心转向围堵中国。因此,1990年代,中国周边的东海、台湾海峡和南海都纷纷出现危机,多次剑拔弩张,走到战争边缘。1999年,空袭南联盟的北约轰炸机准确地"误炸"了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2001年,美国对中国的侦察又在南海上空引发了"撞机事件"。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 9•11之后,美国的战略重心转移,中国迎来了"战略机遇期"。在美国的国际战略中,对中国的定位从竞争者变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的压力从此明显减轻,中美双方合作也进入相对稳定的阶段。 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全面进入全球资本主义分工体系。中国在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时期积累的巨大潜力,加上1978年之后的二十余年里积累的市场经验,顿时转化为对国际经济体系的巨大冲击。 这之后,中国经济的对外依赖程度也迅速提高,中国的出口盈余逐年猛增,到今天,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高达近3万亿美元。而中国的外贸盈余中,相当一部分又被用于购买美国国债,从而间接支持了美国的两场对外战争。因此,有人将过去十年的中美关系结构称为"中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扫荡全球之后,甚至有人认为,是因为中国长期购买美国国债,才养成了美国人借钱消费的坏习惯,同时也掏空了美国的制造业,导致了金融业泡沫,最终演变为金融危机。 十年之后的2011年,本•拉登终于被击毙。正如许多人已经指出过的,9•11之后,本•拉登东躲西藏,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基地组织的控制,而基地组织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分支也已逐步本土化,本•拉登更多的只是精神领袖。因此,本•拉登之死并不意味着美国就此打败了恐怖主义。 但本•拉登之死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标志。这意味着国际体系中中美紧密合作的时期已经结束,美国的战略重心将重新回到亚洲。近年来,美国与中国周边国家日本、韩国、越南、菲律宾的联合军事演习频率大幅提高,对台军售也有增强之势。 在这个意义上,9•11以来的国际体系可以被称之为"9•11结构",而本•拉登之死则意味着这个结构已经接近尾声,竞争会成为两国关系最重要的关键词。 但经过这十年来的发展,中美实力对比也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今天的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产业结构中,除了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之外,高新技术产业也已有了长足进步,荒废多年的技术研发体系已经重建起来。更重要的是,今天的中国"不差钱",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按照多个机构及经济学家的预测,中国将会在2025年左右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 同时,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早已与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市场需求能够影响大宗商品的价格,中国的资本正在世界各地大展拳脚。不仅是中国周边国家越来越依赖于中国的资本和市场,即使遥远的非洲和拉美,中国商人也正雄心万丈地跑马圈地,以至于老牌帝国主义欧美各国今天不惜利用一切场合批评中国在非洲的"新殖民主义者"行为。但在中国与欧美传统强国之间,非洲国家显然更多地站在中国这边。毕竟,中国没有强行干预这些国家的国内政治,投资没有附加条件,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也更适应非洲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更加值得一提的当然是中国的军事实力也在过去的十年中大幅增强。空军试飞了第四代战机,海军的第一艘航母也已下水试航,高铁布局所带来的国内军事力量快速集结能力提升。而且,中国的军费支出还在逐年增长,军事装备的研发能力明显提高,等等。 这一切都意味着,中国越来越具备挑战现有国际秩序的资格和能力。 但有资格和能力是一回事,主观上是否已经意识到,或者说有没有明确的战略规划,是另外一回事。中国准备好了吗? 2008年9月爆发的金融危机使欧美日等传统发达国家陷入重重危机,这无疑是中国的重要机遇。但中国在过去两年中,在对外关系上并未取得重大进展。唯一成功的是,通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两次大型活动,改变了长期以来中国给人的贫穷落后的印象,让全世界都意识到,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大国。最近的则是,虽然中国在欧洲大把撒钱,购买欧元区国家国债,但并未赢得欧洲的尊重。最拙劣的是,在夏季达沃斯峰会上,中国试图以购买意大利国债来换取欧洲在关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谈判中让步,结果遭到了拒绝。 今天的中国所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关系局面也许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中国的邻居都对中国的资本和市场垂涎欲滴,一方面又深怕强大之后的中国会对自身形成更大的压力。朝鲜半岛局势阴晴不定,日本在东海问题上屡屡制造摩擦,东南亚的邻国也不安分,越南、印度甚至经常出现要准备和中国打仗的言论,菲律宾等国在南海小动作不断,阿富汗恐怖主义势力已经渗入新疆。可以说,中国的外部环境十分恶劣。 就内部而言,中国还面临着众多挑战。如区域发展不平衡,日趋复杂的边疆问题,台海问题,技术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宏观调控的边际效益递减,贫富差距,社会上广泛存在的不满情绪,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危机,等等。 即使如此,中国崛起也已经不是一个对将来的预测,而是已经存在的现实。只不过,中国显然不可能满足于此,还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承认,在国际格局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如果不出现意外,在可预测的未来,这完全有可能实现。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光荣,革命年代的伟大抱负,14亿人的生活改善所需要的资源,都需要一个更强大的中国、一个更自由的国际空间。 如果说"9•11结构"是中美相互合作,但相对优势变化开始有利于中国,那么,"后9•11结构"的重点则是中美角力成为未来十年国际关系的主题。十年前,乔治•布什曾经说过,要么站在美国这边,否则就是站在恐怖分子一边。未来的十年则是,要么站在中国这边,要么站在美国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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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对未来道路的选择上,几乎难以找到可以被共享的思想资源。本文试图以新启蒙思想为坐标,对当下的诸种理念做一个简要的梳理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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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一代青年的政治参与以之前长期进行的"新文化运动"为前提,而这种文化运动本身就是政治性的,而不仅局限于文化层面。五四一代既是破坏旧秩序的一代,也是建立新秩序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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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的一个独特荣耀是其相当数量的文学作品是由英语为后天习得而非先天所得语的作家所创作的。这些移民作家独自进入这个语言,他们不同于身在原殖民地国家或来自原殖民地国家的作家,如印度和奈及利亚等,在那些国家英语是官方语言,民族文学也是以英文写就的。这些非母语作家在这个语言中的挣扎、生存、取得的成就大多是个体的——其创作努力在短期内对集体的意义不大。然而,这并不等于否认他们和母语作家之间有相似之处和共同利益。 可以说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是这一文学传统的奠基人,而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则代表它的高峰。康拉德在这个移居国语言中的挣扎已众所周知;即使在他的晚期小说里,尽管他语言凝练、文笔优美,我们仍然会偶尔碰到笔误。相比之下,纳博科夫一直被推崇为语言冒险家和技巧娴熟的风格家。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他在阅读俄语之前就学会了阅读英语,他是在三种语言环境中长大的。环绕在这位大师头上的光环容易掩盖一个事实,即纳博科夫类似于康拉德,在停止用俄语写小说之后曾经不得不努力地掌握英文。 纳博科夫对自己的挣扎相当坦诚,正如他在那篇著名随笔《关于一本名为《洛丽塔》的书》中所述:“我不得不放弃我的自然语言——我那未经驯化的、丰富的、学无止境的俄罗斯语,而接受二流品牌的英语。”[1] 他在另一个场合坦白:“自然语汇的缺失”是他在英语里“作为一个作家的秘密缺陷”。[2] 即便如此,我们很少有人似乎愿意反思一下这位伟大的语言魔术师所经历过的艰苦历程。Joseph Conrad 不过,他的传记作者布赖恩•博伊德(Brian Boyd)记录下他最初几年用这个语言写作时的语言挣扎。纳博科夫抵达美国两年后写下他最好的英文诗——《发现》。这首诗的灵感来自于他偶然发现自己捕到一只“大峡谷”,这只蝴蝶已作为此类物种的标本陈列在纽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里。尽管诗里充满了自信而富有诗性的声音和说话者的蓬勃精神,他的传记作者仍然不得不评价道:“但此诗的誊清稿痛苦地显示了他时而薄弱的英文。”[3] 这个“薄弱”可以在以下几行里感觉到:“我发现它,并为之命名,精通/可分类的拉丁文;因而成为/一种昆虫的教父和它的第一个/描述者——我不求其它名分。”博伊德还提到纳博科夫和爱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之间就纳博科夫的英文所作的早期沟通。威尔逊指责他的朋友过于大胆地使用移居国的语言。这位美国著名文人对这位刚开始在英语里探索的俄罗斯新移民的能力心存疑虑,并对纳博科夫的双关语和错误不断挑刺。他们之间的摩擦最终发展为全面爆发的论战——1965年威尔逊发表了他的长篇文章《普希金和纳博科夫的奇怪案例》指出纳博科夫翻译《尤金•奥涅金》时所使用的“非标准语句”;作为回应,纳博科夫写下他的著名杂文《对批评者的答复》。此时,移居美国二十五年后的纳博科夫已驾驭了这门语言,完全有能力与旧友辩论。他在这次辩论中胜出威尔逊。 然而,在他们早期有关纳博科夫使用英语的私人交流中,威尔逊总是占上风,尤其是在纳博科夫刚来美国的头几年。对于纳博科夫而言,从俄语转换到英语真是痛苦不堪;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像“在爆炸中失去七、八个手指后重新学会拿东西。”[4] 他还在巴黎时就开始撰写他的第一部英文小说《塞巴斯蒂安•奈特正传》。到美国后不久,他又继续写此书。当时,他对自己的英语还不够自信,尽管他那华丽而细致的风格标志已体现在他的文笔中。威尔逊读了小说样稿之后,不禁称好,甚至为书背写了赞语。但他一如既往地对书中的某些小错误和奇言怪语吹毛求疵。他在1941年10月20日给纳博科夫的信中写道:“我希望你在威尔斯利学院找个人阅读校样——因为有些英文错误,虽然不多。”他接着指出了几个。纳博科夫在答复中遗憾地表示已将样稿寄回出版社,无法再作更正了,但他也争辩道,叙述者应该是“很吃力地写英文。”[5] 换言之,语言上的缺陷带有小说人物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合理的。事实上,小说的叙述者也承认了这一弱点:“同外国语言的枯燥搏斗以及对文学经验的完全缺乏并不容易产生过于自信的感觉。”[6] 尽管作了技术上的辩护,纳博科夫后来还是纠正了威尔逊提及的那些失误。显然,纳博科夫对自己的英语能力感到忧虑,还得走很长的路才能成为英语写作大师。反思这一点,很难想象从《塞巴斯蒂安•奈特正传》中相对简单的文笔,发展到《洛丽塔》中丰富而含蓄的语言风格,再发展到《普宁》中充满信心的玩耍、对英语的故意误用和蓄意歪曲,他下了多大功夫。Vladimir Nabokov 尽管威尔逊对他的朋友纳博科夫慷慨大方,但他同时也使纳博科夫头痛。无论私下或公开他都不愿停止告诫纳博科夫避免使用双关语。所幸的是,纳博科夫忽略他的不满,继续玩文字游戏,这种方式逐渐演变成他的天才标志。威尔逊在《纽约客》上发表了一篇对纳博科夫的《尼古拉•果戈理》(1944年)毁誉参半的评论,他说:“[纳博科夫的]双关语极其可怕。”[7] 从他们之间友谊的一开始,威尔逊就把纳博科夫同康拉德相比,他在1941年10月20日的同一封信中写到,“你和康拉德恐怕是仅有的在英语和这个领域中取得成功的外国人。”纳博科夫对这个比较不满意,但我们不清楚他最初是以怎样的措辞和方式来反对的。威尔逊当然知道如何激怒他的朋友。很多年以后,威尔逊把原《纽约客》评论缩短成《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对果戈理的研究》以纳入文集《经典与商业之作》(1950年)时,在该文章结尾加上这样一句:“尽管有些失误,纳博科夫先生对英语的精通几乎超过了约瑟夫•康拉德。” 纳博科夫觉得受到羞辱,回击道:“我抗议最后一句话。康拉德处理现成英语比我在行;但我在另一方面比他强。他在使用非传统句法方面没有我陷得深,但也没有达到我的语言高峰。”[8] 纳博科夫所说的“现成”是指常规。在1964年的一个采访中,他对此阐述得更加明确:“我不能忍受康拉德的纪念品商店式的风格、以及瓶装船和蚬壳项链式的浪漫主义陈词滥调。”[9]我举出纳博科夫对康拉德的英语所作的负面言论,以期说明两位大师对移居国语言所采取的不同对策。在康拉德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由英语字典所界定的语言边界——他不会创造那种会使英语耳朵感到陌生的文字和词句。除在极少数的海洋故事里, 如《“水仙号”船上的黑水手》和《吉姆爷》,有些船员的对话偶尔是不规范的英语,总的来说康拉德始终维系在标准英语的边界内。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贬低康拉德的成就。即使在这样一个边界内,他设法写出了里程碑式的作品,此外,他把一种明晰的、外国人的敏锐带入他那具有力度而优雅的行文中。他把自己看作是在英格兰“避难”的外国人,这一点在当时不是什么秘密。“避难”这个词——指他自己的状况——几乎成为他书信中的口头禅。当他拒绝英国政府授予的骑士头衔以及剑桥和耶鲁等几所大学授予的名誉学位时,他甚至声称英国文学不是他的传统。晚年时他常常渴望回到波兰,但他的突然去世使这一愿望未能实现。[10] 我们可以推测,康拉德对英语的严格遵守和他对自己在英格兰是一个外来者的感觉——尽管这是他热爱的国家,这两者结合起来是他痛苦的根源。 类似于康拉德,纳博科夫也严重地依赖词典。当他成为一个风格大师时,他的英语变得更为艺术性的彬彬有礼和书卷气。然而,他从不把自己局限在标准英语里,而是经常把这个语言的边界向外推移。勒兰•德•拉•杜兰塔耶(Leland de la Durantaye)对纳博科夫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的原因总结如下: 纳博科夫喜欢用生僻词来代替已经被发明的代名词。对他来说,只有在真的没有文字去为某件事命名、而且他花了足够时间去证实之后,才允许发明词汇。但这种保守主义是有限度的。对于现存的词汇,纳博科夫尊重它——但他为将其置于不同的词语搭配而不遗余力,从这方面来说他远非保守……纳巴克夫与他笔下的人物塞巴斯蒂安趣味一致[从不信任简易的表达形式]……他和塞巴斯蒂安一样,“不使用现成的词组因为他想说的事情是特殊材料建成的,而且他知道,除非有专门量体裁身而定制的词汇来描述,真正的思想不可能说是存在的。”纳博科夫的语汇衣裳是用他发现的语言布料制作的——但总是需要特别裁剪。[11] 以上引文的第二要点意味着“寻找新的词语组合。”这是纳博科夫的原则,他在整个写作生涯中,无论是在俄语还是英语里,都照此实践,而发明新词则是一个更为谨慎的举动,前提是对整个英语词汇的认知。纳博科夫是公认的“词典狂”——他可能会愉快地接受这一称呼,他对自己钻研词典所取得的学问感到自豪。那张有着他和他那本快翻烂了的巨象大的韦氏词典的著名照片见证了他为精通英语所下的苦功。[12] 事实上,即使是韦氏词典也没有对他构成一个边界,而更像是一幅地图,因为他会毫不迟疑地创造新字和新的表达方式,如果词典里没有的话。举例来说,在他的小说《普宁》里我们遇到这样一些词:“收音机迷(radiophile)”、“心理蠢货(psychoasinine)”、“脚注麻醉狂”(footnote-drugged maniac)。就连他的第一本英语小说里都包含了发明的词汇,如“爱的余烬(love-embers)”、“性管乐字条(a sexophone note)”、“朝倾斜的方向(tipwards)”、“思维形象(thought-image)”。 除了词汇创造以外,也偶然有一些英语、法语和俄语之间的互换,这发生在英语的边界之外。有时候《普宁》的叙述者干脆讲俄语,普宁前妻丽莎的感伤诗以俄语出现,然后译成英文。[13] 显然,纳博科夫与康拉德不同,他在英语语言的周边写作,其前沿延伸到外语领域。 《普宁》是一部重要的移民小说。也许因为主人公是一个白俄流亡者,读者可能会忽略普宁也是一个移民,而且,同成千上万的移民一样,他面临同样的挑战——在这个国家寻找家园。故事结尾时,他逃离威戴尔学院,消失在美国的荒野之中,那里似乎仍有一些希望,正如这个美丽的句子所提示:“[普宁的]小轿车肆无忌惮地冲上了闪光的道路,可以隐约看出这条渐渐变窄的路在薄雾中成为一条金线,连着绵绵群山,美化着距离,根本没法预料那边会发生什么奇迹。”(同上,191页)。美国希望,虽然几乎被小说里的悲伤和讽刺所打破,仍然在远方土地上的自由空间里徘徊不去。确实,不同于少数族裔作家所写的小说,《普宁》没有涉及主要的美国主题之一——种族,但类似于欧洲移民所写的小说,它描绘了新来者在这个国家所经历的折磨和沮丧。此外,这部小说抓住了移民经验中的根本问题,即语言。不管普宁如何努力,一旦他可以流利自如地甩出习惯用语,比如“一厢情愿”、“好吧,好吧”、“长话短说”,他那不完美的英语就无法再提高了。在使用移居国语言时他显得那么傻、怪异,以至于他的一些同事认为他不应该有权利在校园附近走动;但当他说俄语和跟俄国同胞来往时,他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博学、语言流畅、甚至强壮有力。他的困境是第一语言并非英语的移民所遭遇的典型困境。 从技术上来说,纳博科夫面临着大部分有移民经验的作家都必须面对的两项挑战。第一是如何呈现非母语族群的各种不同的英语,第二是如何用英语来表现他们的母语。在实践中,第一项挑战通常有经验基础,因为大多数时候作者可以模仿某个人物的口音和不合文法的话语。在这方面纳博科夫处理得非常老道。普宁请托马斯•韦恩教授去他家参加乔迁之喜聚会,他这么给他指路:“托德路999号,非常简单!在路的最最末端,和克里夫大道交接处,一座小砖房,一个很大的黑色的峭壁。(It is nine hundred ninety nine, Todd Rodd, very simple! At the very very end of the rodd, where it unites with Cleef Ahvnue. A leetle breek house and a beeg blahk cleef.)”(同上,151页 )。从语法上讲他说的话无可挑剔,与普宁的书卷气个性相吻合,但口音很重,因为他发不准某些元音。他说话和大多数同时又有语法毛病的移民不同,那些移民中有些人连一个复杂的句子都几乎表达不出来。在小说写作中,尽管有实际经验的基础,作者在表现英语为非母语人物用英语讲话时不可能完全是自然的,但对话必须处理得好,给人以真实的印象。如果一个男人,如《上帝吹动的羽毛》中的瓦迪姆,对他心爱的人说:“当你把头放在我胸口时,我的心跑出来了。”[14] 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个外国人,因为他独特的习惯用语使他的身份真实化了。这一技术上的要求排除了标准英语,因为标准英语不适合用来表现这么多被英语为非母语者所使用的各式英文。 第二个技术性挑战更为复杂——如何用英语来表现外语。首先,一旦用英语写,这种表现是没有什么经验基础的,因为英语不可能和外语原来的发音相似。第二,叙述语言和对话语言是有区别的;从理论上讲,前者可以像正式翻译那样只限于标准英语。从本质上看,作者面对的是英语和一门外语之间的相互作用;理想的话,英语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一定程度地反映另一门语言。就对话部分而言,我相信很少小说家反对这个原则。因此,如果《水泥基督》中的新寡妇感叹道:“我的孩子们应该寻求谁呢?谁现在会把食物放进我那些小鸟儿张开的口中?——因为他们必须活下去,在这片吞噬了他们父亲的土地上长成高高的梁柱——我必须活着,他们才能活下去!”[15] 我们知道她说的是意大利语。这种不寻常的词汇和别扭句法是为了使英语陌生化一点,以适应人物和剧情。实际上,这种做法是强迫英语接近另一个外语,使对话更加有特色。结果,英语不得不变得有些异化。不过,在美国移民小说中,这是一种常规技巧。而叙述语言则使两种语言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复杂化。 正如我以上所述,从理论上讲有可能将叙述语言限制在标准英语内,但在实践中许多非母语作家不这样做。这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作家的母语和外语敏感性影响其英语,使本土读者读起来感觉不一样;第二,标准英语不够用于表现作者描述的经验和想法。纳博科夫知道这些不利因素,但有利地使用了它们。在《普宁》里,叙述者讲笑话、故意扭曲英语单词和成语,把“简洁的履历表(a curriculum vitae in a nutshell)”称为“椰子壳(a coconut shell)”,在状语词组“另一方面(on the other hand)”后面跟了一个“第三手(on the third hand)”。叙述者这么做等于是突出了他的外语腔调,因为带着儿童眼光看待英语的外国人更容易对移居国语言的大多数习以为常的特征产生这样的奇思怪想。在美国小说中,甚至有些非人物化的叙述者在以第三人称叙述时也不得不在语言中保留一些外语腔。举例来说,《水泥基督》的叙述语言大量地依赖被动语态,这恐怕是用来反映意大利移民的说话方式。再举一个例子,叙述者这么描述从浴室里传出的噪音:“楼上的卫生间咆哮如雷地冲着水,在通畅的管道里噼里啪啦地咕噜下来,在空洞的金属喉咙管里滴滴嗒嗒”(同上,42页)。我们可以看出他说的不是母语。Ha Jin 去年冬天当我的小说《自由生活》出版后,约翰•厄普代克在《纽约客》上作了评论,并列举了一些语句作为“小违规例子”。[16] 中文媒体广泛报道了这篇评论,因为厄普代克在中国被尊为美国著名文人。互联网上有一些关于厄普代克列举的词语的讨论,但懂英文的中国人看不出那些用法有什么不妥。人们提供不同的解释,但都没有说服力。事实上,如果你每到一处都遇上对官场和职位极度关注的人,你怎能说用“官迷(emplomaniac)”这个词不恰当呢?这样的词语也许使英文耳朵觉得陌生,但在中国语境中它是唯一合适的词语。轻微一点的词可能是“职位追求者(office seeker)”,但它未表达出过分在意和疯狂。 一旦我们在小说中进入外国领土,标准英语可能不得不延伸以便覆盖新的版图。最终,这是一种扩充语言能量的方式。 中国人里面也有一些对我使用英语方式的误解。人们常常说我直接翻译汉语成语。这是不真实的。我确实使用了相当数量的汉语成语,因为我的人物大部分讲汉语,但我在每一处都把成语作了些改变,有时候改动很大,以适应语境、剧情、和叙述的流畅。中国成语说一个男人自不量力地梦想一位漂亮女人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在小说里至少用了两次这个成语,但我是这样表达的:“癞蛤蟆梦想擒天鹅”。“肉包子打狗”是一个汉语成语,指没有好结果的冒险,我把它这样变成英文:“用肉丸子打狗——没有回报”。大多数时候我根据故事的上下文来剪裁成语。 另一项批评是,我的英语太贫乏、太简单。用一位英语教授的话来说是“四级”, 也就是本科水平。在这个例子里,那些中国人把标准英语看为准绳——50美金的字你用得越多,你的英文就越好。他们未能理解像我这类的作家不是在字典的范围内写作。我们在英语的边缘地带、在语言和语言之间的空隙中写作,因此,我们的能力和成就不能只以对标准英语的掌握来衡量。 除了技术上需要一种独特的英语之外,还有对身份的关注。我经常强调,一个作家的身份应该是靠写作获得的。事实上,身份的一部分也可能是赋予的,超出了作者的控制。就在几年前,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中有一种普遍的共识,认为离散作家中用汉语写作的属于中国文学,用其它语言写作的属于外国文学。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世界文学中的一部分作家有双重国籍。康拉德既属于英国文学也属于波兰文学,虽然他从未用母语写作过。纳博科夫也是一个俄罗斯作家,尽管他坚称自己是美国作家。不过,最近有中国学者已经开始谈论如何将那些用移居国语言写作的离散作家纳入中国文学经典。对于个体作家来说,分类可能不那么重要——最多就像在另一个大楼里有一个额外的房间,因为在世界文学史中,没有一个有份量的作家是没有归宿的。但大多数写过有分量作品的移民作家,其命运是被一个以上的国家承认,因为他们存在于国与国之间的空间,那里是不同语言和文化交织并互相渗透的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区出现的任何有价值的作品很可能会被一个以上的国家认可,用来提高该国的软实力。大多数处于边缘地带的作家都清楚自己身份的双重性。甚至连出生于美国、英语为第一语言的汤婷婷(Maxine Hong Kingston)都认为自己的作品是中国文学的延续,正像《女战士》中的主人公在书的结尾处赞美的那样:“[蔡琰]从野蛮之地带回歌曲,流传下来的三首之一是‘胡笳十八拍’,这是一首中国人用自己乐器伴奏所唱的歌,可以译来译去。”[17] 在一次访谈中,汤亭亭告诉诗人陈美玲(Marilyn Chin)她遇到一些中国作家的情景:“我在美国这里,有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我用一辈子的时间写我的根。所以他们[中国作家]说我是他们的延续。他们希望帮助搞清楚往哪里去……哎呀,我感觉真不错。因为他们告诉我,我是中国经典的一部分。而我在这里是用英语写作的。”[18] 汤亭亭虽然忽略了中国作家的外交辞令和政治头脑,但对于被祖先土地上的人们接纳而表达了由衷的兴奋。跨越语言边界、返祖归根的愿望在美国少数族裔作家群体中很常见,但恐怕并没有回归之路。如果我们对此保持理性,就可以看到,大部分处于中间地带的作家已或多或少被疏离或排斥。他们可以做的一件事是充分利用他们的不利条件和边缘化,而不应该死抱着回归的梦想。他们什么也不应该依靠,只依赖可以给自己定位的有价值的作品就行了。由此而来,只要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来,身份这个概念也许就毫无意义。 在移居作家看来,边缘是他们的工作空间,这对于他们的存在来说比其他区域更加重要。他们不应该努力去加入主流或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心占一席之地。他们必须保持他们的边缘化,获取各种资源,包括外国的资源,充分利用自己的损失。他们应该接受自己的边缘化,正是这个边缘化使他们区别于本土作家,成就他们独特的抱负。 T.S.艾略特(T. S. Eliot)在《小吉丁》一诗中这样界定诗人的使命:“由于我们关注的是话语,而话语促使我们/净化本部族的方言”(第二部分,第126至127行) 。不过这是本土诗人的使命,正如艾略特住在伦敦一样,他们可以呆在英语的中心,并努力完善母语。但是这种设想对外来作家是不合理的,也不适用于许多其它种类的作家。前英国殖民地的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当地方言,尽管他们把英语作为民族语言。大多数美国移民不得不在家里说外来语或者不规范的英语。因此,让外来作家抱有T.S.艾略特宣告的那种雄心是行不通的。实际上,过多的净化会弱化一种语言的生命力。众所周知,英语的活力和流行主要取决于它的非纯洁性和混杂状态。Salman Rushdie 同移民作家一样,前英国殖民地作家以及写美国移民经验的作家都很敏锐地知道如何使用不同的英语,以区别于本土作家。萨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在他的《想象的家园》一文中大篇幅地谈到印度作家同语言的搏斗:“我们这些使用英语的人,尽管对其含糊不清,还是使用,或者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能够在语言挣扎里找到反映我们自身其它挣扎的一种折射,以及作品对社会的影响。征服英语的过程可能是自我解放、获得自由的过程。” [19]拉什迪把使用英语描绘成既是内在也是外在的斗争,斗争的胜利将把作家从殖民地遗产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很显然,他设想了一种英语,它不是传统用法而是能够用来表达殖民地经验、地方性,和印度生活的特殊性。所以,这样的语言还尚待发明。 在美国出生的移民作家中,寻找一个新的英语似乎是与自我发现和个人身份认同有关的个人努力,也许是因为有这么多的移民族群,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大卫•村(David Mura)对此的评论体现了这些作家通常所持的立场:“那么,诀窍就是写出我的双重感,或者多元性,而不是去盲目模仿欧洲传统而是利用它并把它同我自身背景的其它元素结合起来,尽力去达到一种艰难的平衡。为了解我是谁以及我想成为谁,我不得不听从我父亲、T.S.艾略特或罗伯特•罗威尔不曾梦想过的声音,这些声音来自我的家庭、或日本、或我自己任性而未同化的过去。在传统世界中,我是没有被想象的。我得把我自己想象出来。”[20] 这是一种对待英语的个体方式,但也可能代表了其他许多人所共有的见识,尤其是被这样一些作家所认同——他们出生于这个国家、书写美国化的经历、不得不寻求一个不同于在学校里所学的语言。Chinua Achebe 我个人认为奇努阿•阿切贝(Chinua Achebe)对这个问题的立场是明智而更为可行的。六十年代初期,《崩溃》出版后,非洲作家中关于英语的使用发生了激烈的辩论。阿切贝是辩论的主要参与者,并写下数篇文章讨论这一问题。以下这一段概述了他的立场: 对于一个非洲人来说,用英语写作不是没有其严重挫折的。他经常发现自己描述的情形或思维模式在英文生活方式里找不到直接的对等之处。处于这种困境中,他可以在以下二者中选择其一。他可以尝试把自己想说的东西限制在传统英语之内,或者尝试推开这些界限以创造条件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第一种方法产生技巧娴熟、但缺乏创意并且乏味的作品。第二种方法产生一些新颖的、对英语语言以及试图呈现的新材料都有价值的东西。但也有可能无法驾驭,可能导致糟糕的英语被接受并被辩护为非洲英语或奈及利亚【尼日利亚】英语。我提议那些能够扩大英语的边界以容纳非洲思维模式的作家必须通过对英语的精通而非出于无知才这么做。[21] 阿切贝所说的至关重要,不仅对非洲作家如此,对于独自来到这个语言的移民作家以及那些有美国移民经历并寻找一种语言来表现出笔下人物的情绪和思想的作家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基本上来说,阿切贝描述的第一种方法类似于康拉德的做法,而他建议的第二种方法接近于纳博科夫的做法。阿切贝的“扩大英语的边界”、“通过对英语的精通”等用词指出了一个边缘地带,我们在其中写作,并清楚其边界以推动和扩大英语的界限。事实上,他还提倡责任意识,即丰富我们共享和使用的语言。 的确,英语的边界临近外国领域,所以对母语者来说,我们不可避免地听起来有外语腔,但边界是我们唯一可以生存并对这个语言作出贡献的地方。 (本文为2008年4月4日哈金在布朗大学“全球化时代重估外语教学大纲”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明迪 译。)注释: [1]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纽约:伯克利图书,1977),第288页。 [2]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强烈观点》(纽约:马格洛-休斯出版社,1973),第106页。 [3] 布莱恩•博伊德,《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国岁月》(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1),第53页。 [4]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强烈观点》,第54页。 [5] 《亲爱的班尼兔,亲爱的沃洛迪亚:纳博科夫—威尔逊通信集(1940-1971)》,塞门•卡尔林斯基编(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2001),第56-57页。 [6]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塞巴斯蒂安骑士的真实生活》(纽约:新方向出版社,1941),第101页。 [7] 博伊德,《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国岁月》,第78页。 [8] 《纳博科夫—威尔逊通信集》,第282-283页。 [9] 《强烈观点》,第42页。 [10]兹德兹斯洛•内达尔,《约瑟夫•康拉德:编年记》(罗格斯大学出版社,1893),第489页。 [11]《风格即实质》(康奈尔大学出版社,2007),第142页。 [12]博伊德,第562-563页。 [13]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普宁》(纽约:温特纪图书出版社,1981),第56和181页。 [14]思格里德•紐餒茲,《上帝吹動的羽毛》(纽约:哈珀科林斯出版社,1995),第147页。 [15]皮耶特罗•迪•多纳妥,《水泥基督》(纽约:斯格奈经典出版社,1993),第42页。 [16]《纽约客》,2007年12月3日,第101页。 [17]汤亭亭,《女战士》(纽约:温特记出版社,1976),第209页。 [18]《与汤亭亭对话》,保罗•斯肯泽和特拉•马丁编(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8),第94页。 [19]萨曼•拉什迪,《想像的家园》(伦敦:格拉塔图书,1991),第17页。 [20]大卫•村《变成日本人:一个第三代日裔的回忆录》(纽约:大西洋月刊出版社,1991),第77页。 [21]卡鲁•欧格巴引用于《理解“崩溃”》(康州西港:格林伍德出版社,1999),第193页。 (原载《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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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朱希祖孙,根据此文,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中暗示的黄侃朱希祖不合,孙希扬因范文澜嫁祸而被北大开除一说似不为真。--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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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0年的学术生涯中,费孝通先生始终坚持发现、解释与导向的社会学方法论。建立在发现与解释基础之上的多维导向是费老社会学方法论的核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献身学术,富民强国,为人生导向;一生行走,解读中国,为发展导向;不拘一格,推陈出新,为学术导向;立足高远,文化自觉,为民族导向。费老终其一生进行社会学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深深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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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齐白石"昔人学道有道一而知十者,不能知一者,学画亦然。劣天分者虽见任何些数而一不能焉。愚者见一亦如无一,苦禅之学余而能焉,见一能为二也。白石题记"。我父亲年轻时喜爱陈师曾,但更崇敬齐白石。他认为齐白石先生从不守旧,最重创新,爱画生活题材,画自己的真心感受。他说:"我佩服 齐翁最大的一点是他不拘泥于古人,有独创性,在艺术上绝不人云亦云,生活中也不巴结权贵,不抽烟(鸦片)打牌。干艺术就是要像齐老先那样有人格、有画 格!"1923年,尚未毕业的父亲径去北京西三道栅栏6号齐白石家登门拜师。一进门他就开口说:"齐先生,我很喜欢您老人家的画,想拜您 为师,不知能不能收我?我现在还是个穷学生,也没什么见面礼孝敬您,等将来我做了事再好好孝敬您老人家吧!"齐白石见这位乡音不改的穷学生求学心切,又率直得可爱,当即应允了。齐白石话音未落,他就急忙行拜师礼:"学生这里给老师叩头啦!"案边狭窄,只能挤下跪,他差点跌倒。一时间惹得老人又惊又喜......从此,父亲就成了齐门第一位弟子,是年24周岁。当时父亲尚在西画系学习,只能在业余时间去齐先生家学画。如果租拉洋车的钱够几天的饭钱,晚上便可不拉车而去齐翁家求教了。当时齐翁知道他的处境维艰,从不收他的学费。 不仅如此,有时还留他在家吃饭,给他颜料。这对于一个登堂入室的弟子来讲,也真够得上是十分的厚爱了!在齐翁画案边,我父亲专心地静观齐翁运笔作画,生怕出声会影响老师。待老师画完几幅,悬挂壁上,坐下审视的时候,他才提出一些问题。在齐翁的精心栽培之下,他的学业益加奋进,其艺术"头角已日渐峥嵘"。但在校内大家都不知他另学国画,更不知其新名"苦禅"。直到 1925年,林风眠校长与教师检查学生的毕业成绩时,突然发现几幅署名"苦禅"的国画甚佳,便问道:"我怎么不知道咱们艺专还有位苦和尚?"当他得知这 位"苦和尚"就是他名册上的李英杰时,又是赞叹又是同情。不久,他就作为一名年轻的国画教授迈进了中国画坛。应当指出,是齐翁最早独具慧眼,看出了父亲的艺术才华。齐白石大师不嫌其贫寒,纳于门下,视为知己,并励其志曰:"英也夺吾心,英也过吾,英也无敌,来日英若不享大名,世间是无鬼神也!"1924年齐翁在年仅27岁的李苦禅画册上题道:"论说新奇足起余,吾门中有李生殊。须知风雅称三绝,廿七华年好读书。深耻临摹夸世人,闲花野草写来真,能将有法为无法,方许龙眠作替人。"齐翁直将他比做宋代李公麟大画师的"化身"。不过齐老深知世道,又在一幅《竹荷图》上语重心长地题道:"苦禅仁弟有创造之心手,可喜也!美人招忌妒,理势自然耳!"并亲自奏刀,治印一方赠予我父亲,印文是"死无休",意味深长。确实,他毫不辜负齐翁的鼓励,艺术思想与实践渐与齐翁心心相印,自然契合。平日齐翁画荷花的长梗时往往只驻笔纸上,让其弟子苦禅向后拉纸--笔笔皆合老人心意。有一次,我父亲竟画了一幅齐翁意中欲画的《渔鹰图》:夕阳余晖闪烁的湖水,落落黑石上栖满了渔鹰。师徒二人率先将渔鹰纳入大写意绘画题材之中。那时,齐翁的艺术渐为日本人所知,在东京,齐翁画价大增。因此有人假造他的画,仅摹得皮毛便可获大利。而父亲深深厌憎这等不义的行为:他只学老师的艺术精髓,而不师皮毛之迹,他宁可自己的画卖不出高价也绝不去"乱真"。白石老人对此颇有感慨,在二十七岁的李苦禅画作上题道:"一日能买三担假,长安竟有担竿者。苦禅学吾不似吾,一钱不值胡为乎......"又以小字注道:"余有门人字画皆稍有皮毛之似,卖于东京能得百金。"斥之为"品卑如病衰人扶",而赞"苦禅不为真吾徒!"这齐翁笔下的"不似吾"、"真吾徒"六个字,乃是对这位大弟子李苦禅之人品画品最概括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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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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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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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戏曲剧种都会发生变异,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们既要强调保护剧种的个性,又要认识到剧种变异的不可避免。不要为了维护剧种的个性而划定创作题材的范围,而应该通过剧种的革新来提高它的艺术表现力。当一个剧种产生某种变体,不要为了维护剧种的纯正性而加以歧视,而应该承认新剧种的诞生。按照后现代主义的文化逻辑,剧种之间的界线可以打破和混淆,剧种的属性是动态地发展的;在这一点上,海峡两岸存在分歧,但是,对立的观点形成一种张力,对推动戏曲的发展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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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纾在《块肉余生记》之序中写道:"英伦半开化时民间鄙俗,亦皎然揭诸眉睫之下。使吾中国人观之,但实力加以教育,则社会亦足改良,不必心醉西风,谓欧人尽胜于亚,似皆生知良能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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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裕禄到兰考后,并没有向上级和国家要求补贴或特殊政策,而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集体讨论,自己想办法来解决问题,改变当地的面貌。而要改变当地的面貌,首要的是改善自然环境,也就是治三害,改良土壤。最后终于想到了用广泛种植泡桐来改变当地自然条件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