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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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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张伯元:"法"古文拾零
    法律 2012/03/18 | 阅读: 2180
    灋,在传统先秦著作中是个常用字。然,编撰于战国时期的《左传》《国语》却不用"灋"而用"法"。"佱"、"灋"、"廌"诸字怎么会在传世的战国文献中消失殆尽?不免会做出这样的推断:大凡是汉人重新做了修纂或改窜。
  2. 孙昌武:杜甫与佛教
    文学 宗教 2014/01/21 | 阅读: 2180
    杜甫本是坚定信守儒家传统的人。而实际上他又兼容佛、道二教,在创作中更多方面受到佛教的滋养。这当然与唐代佛、道二教发展到鼎盛的思想文化环境有关系,而从更广阔的角度看,则明显体现了佛教在中土发挥影响的深度和广度。
  3. 徐英瑾:二战时期京都哲人的谬误
    历史 2014/08/17 | 阅读: 2180
    以分析哲学为研究专长的笔者,经常听到研究欧陆哲学的同仁们抱怨:"你们分析哲学家就喜欢抠字眼、玩论证,你们关心文化的建设和人类的未来吗?"面对这样的问题,笔者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正好现在临近"八·一五"日本投降日,我们就拿哲学家们在二战中的表现说事吧。分析哲学家蒯因当时参与了美国海军破译日军密码的机密项目,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当时是英国陆军的步兵连连长,分析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当时在英国的后勤医务系统中打杂,其学生马尔康姆(后来也成了哲学家)则在美国军舰上做水手。总之,大家都暂时放弃了心爱的哲学研究,为打败法西斯恶魔默默出力。这不算是对人类未来的关心,那又算是什么呢?当然,这并不是说欧陆哲学家在战争中没有为正义事业尽过力。法国哲学家萨特短暂地参加过法军,法国沦陷后其立场也一直站在抵抗组织一边。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面对当局的淫威坚决不入纳粹党,亦不放弃与犹太籍妻子的婚姻,宁愿砸掉大学教师的饭碗以示"汉贼不两立"。身为犹太人的女哲学家阿伦特则"用脚投票",成功逃脱到美国,日后致力于用笔做武器揭露极权主义的起源。他们的作为自然是值得后人钦佩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某些欧陆哲人在政治上"站错队"的例子也同样惹眼。海德格尔在纳粹党上台之前就加入了纳粹组织,对具有犹太血统的恩师胡塞尔所遭遇的迫害不闻不问,战后则始终对纳粹在奥斯维辛犯下的反人类罪行不予置评,为"关心人类未来"一语提供了一条充满反讽意味的注解。卡尔·施密特也积极参与纳粹政权的政治宣传活动,参与过针对"反日耳曼书籍"的焚书活动,并在纳粹法学思想的构建中扮演了"男一号"角色。另一个更少为国内学人所知,却和中国的命运更为相关的事例,则是日本京都学派的哲人们在战时的表现(由于这些哲人思想受德国古典哲学和现象学浸淫颇深,故可被视为广义上的"欧陆系哲人")。 京都学派在二战中的表现1933年日本成立了一个叫"昭和研究会"的智库组织,实为曾三次出任首相的近卫文麿的幕僚团。这个组织大肆鼓吹建立所谓"东亚协同体论",为日本在亚洲业已展开的侵略活动涂脂抹粉。一向被视为京都学派左翼的三木清也一度被牵涉到相关活动中去。京都学派的首席哲学家西田几多郎则和近卫文麿保持着某种特殊的私人关系(后者曾听过前者的哲学课),西田本人甚至还给裕仁天皇本人做过"御前哲学讲座",大谈日本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所需扮演的角色,可谓如假包换的"帝王师"。京都学派的二号人物田边元则利用自创的"种的逻辑"所提供的哲学资源,论证"大东亚共荣圈"的"合理性",成为了战时极为活跃的一位哲学家。而原本不问政治的西田之所以也卷入了政治漩涡,三木清和田边的鼓动所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思想更为右倾的高坂正显、高山岩男、铃木成高、大岛康正等人,以及看似云淡风轻、大谈"虚无主义问题"的西谷启治,则和日本海军的米内光政、高木惣吉等军人交往默契,成为了海军方面在人文学界的铁杆盟友。要论和本国军政界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京都学派都远远超过了远在德国的同行。不过,也有人为京都学派的战时表现做了一番辩护。有长期旅日经历的美国学者大卫·威廉姆斯(David Williams)在2004年和今年各出一本题目就听上去有点"不对劲"的英文书,为京都哲人们鸣冤叫屈。第一本书的题目是《对于日本的太平洋战争的辩护--京都学派的哲学家以及后白人时代的权力》,第二本叫《日本战时抵抗活动的哲学思想--京都学派关于'世界历史观点与日本'的谈话纪要全文翻译,以及相关的解读与注疏》(均为英国路特里奇出版社出版)。当然,从思想史研究的角度看,若威廉姆斯真能证明东瀛哲人们的某些过火政治表现是出于政治高压下的无奈之举,或是对于某种反抗活动的刻意掩护,那么这个案或许还真能翻(或至少翻个一半)。乍一看,威廉姆斯似乎也在这方面作出了一些尝试。在后一本书的"解读"部分中,他指出了一些过去的思想史研究有所忽略的事实:和京都学派有着密切关系的米内光政和高木惣吉本来就是日本海军内部的两个"刺头":他们一直寻找机会将出身陆军的东条英机整下相位(甚至不惜暗杀之),以便为日本寻求"体面停战"之道。从这个角度看,或许京都学派玩的也是此类"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潜伏"把戏吧。但若我们再仔细看看这本书--尤其是占据全书七成篇幅的发表于日本杂志《中央公论》上的三次京都学派战时会谈纪要--我们就会发现:所谓"海陆之争",并非是和平主义和战争主义之争,而是两种战争策略之间的争斗,因此,过分拔高米内等人的反东条斗争的政治意义,恐怕是不妥当的(别忘记了,在1944年夏米内本人接替东条做了首相之后,残酷的太平洋战争还是持续了一年多)。而威廉姆斯本人的政治观点也非常特殊。身为美国人,他却对美国参与的太平洋战争的正义性深表怀疑,认为美军对日本的轰炸和其在越战中对河内的轰炸一样,均是白人屠戮黄种人的恶行(按照他的逻辑,难道日本轰炸机在重庆炸死的都算白种人了?)。京都哲人为"大东亚共荣圈"所作的哲学辩护不过,在某个问题上笔者还是赞成威廉姆斯的意见:那种仅仅将京都学派视为不问世事的玄谈家的定见是有偏颇的,因为他们的确对现实的政治问题有过系统的思考。其标志性的产物便是其对于"大东亚共荣圈"的哲学辩护。"大东亚共荣圈"这个名词最早是由日本外相松冈洋佑在1940年8月第一次向外公布的,其政策原型乃是日相近卫文麿在1938年提出的"大东亚新秩序宣言"。这个名词的词义似乎很"丰满":东亚各国团结一致,共富共荣--但背后的现实却很"骨感":日本管制下的亚洲各国失去了经济和政治主导权,成为了日本的原料供应地、商品销售地以及武装力量驻扎地。尽管"大东亚共荣圈"这个名目现在早就声名狼藉,但从思想史研究的角度去考察一下京都哲学家们对于它的解读,还是颇有学理价值的。我们不禁要问:那些熟读黑格尔、海德格尔、兰克的东瀛哲人,怎么会在如此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犯糊涂呢?是因为他们读哲学书没读懂,还是因为他们本来读的哲学书就有问题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得细读京都学派的战时会谈纪要(在这里笔者还得感谢威廉姆斯君的翻译工作,尽管我并不赞同其对于日本战争行为的美化言论)。需要指出的是,前文所提到的高坂、高山、铃木、大岛、西谷、高木等人的政治观点其实是颇为接近的,谈话时相互应和多,争论分歧少,各学者的个性反而模糊不清(不过这也符合日式集体主义的行为特征)。有鉴于此,下面我也就将自己读到的内容统一划归为"京都哲人"名下,而不分此哲人与彼哲人。依据笔者的归纳,京都哲人为"大东亚共荣圈"的哲学辩护是分三个层次进行的:首先是在政治哲学的层面上认定:"大东亚共荣圈"乃是对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一种精神上的克服。在京都哲人看来,"共荣圈"理念的精神母本乃是东亚人的家庭观,而"家庭"这个概念本身就包含着主导和被主导的不对称关系(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忽略这种关系所依赖的自然基础(如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就会导致"无父无君式"的抽象平等思想的泛滥,而其结果便是礼崩乐坏。而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特点,就恰恰是抽象掉个体之间在自然禀赋和社会角色之间的重要差异,将其视为一个个零散的原子,并在这个基础上设计社会架构。将这个观点推广到国际关系上去,自由主义者便认定国家也就是一个个规模更大的原子,彼此具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完全忽略了不同民族在精神力量和物质资源方面的差异(表露此观点的代表性政治文献就是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巴黎和会上提出的"威尔逊十四条")。由此,西方自由主义者就可以通过对于新兴民族国家的刻意缔造制造"杰利蝾螈效应"(政治学术语,指通过对于政治实体的地缘划分而获取利益),由此继续维持白人在这颗蔚蓝色星球上的统治地位。而亚洲人要拆穿白种人的这个阴谋,就得在政治哲学层面上摒弃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团结成一个在洲际层面上运作的超级"家庭",以"合纵"破"连横"。而在这个新的政治前提下,该"大家庭"中的某些成员向另一些成员让渡部分主权,便成为不可避免之事,就像在自然家庭中子女也必须让父母让渡一部分决定权一样。现在,新的问题又冒出来了:凭什么说这个"大家庭"的家长就必须是日本呢?京都哲人于是便给出一个在历史哲学层面上的解释:没法子啊,谁叫日本是当下最强的亚洲国家呢?日本吸纳西方科技亚洲第一,吸纳中华文明也颇有心得,可谓集纳全球文化精粹。反观中国,历史上虽展现过强汉盛唐之雄姿,但却从未经受过遭遇全面胜出自己的外来文明的挑战,因此在近代突然遭遇西洋的坚船利炮时便难免会进退失据:一部分人全面保守做鸵鸟,一部分人全盘西化做"香蕉",老找不准那个平衡点。而日本历来处在大陆边缘地带,明治维新前也从未做过东亚老大,因此对于如何调整本国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关系,自然要比中国人更有心得和经验。总之,面对西方文化之全面挑战,中国倘若不跟着日本走,便颇有糊里糊涂做白人小跟班之风险。但新的问题是:我们中国人就不跟日本走又怎么着了?你难道还打我不成?京都学派于是就给出了一个在所谓"战争哲学"层面上的解答:对,就是打你了--但是这是"说服性战争",归根结蒂是为了中国好,就像老爸打儿子是为了儿子好一样。只要你加入"大家庭",保不齐一百年后亚洲家长的位置日本就可以让给中国坐。反过来看,要是中国一直不愿入伙,那么光凭日本的国力是无法与英美对抗的--而只要日本失败,中国的"亚洲性"也会丧失,而不光是日本自己倒霉。在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京都哲人在原则上并不觉得战争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他们甚至反对克劳塞维兹关于"战争是政治之延续"的经典论段,认为"战争"这个概念可以沿用到一个更为广泛的时间段,以至于模糊掉"战争"与"和平"的界限。 京都哲人的谬误及其根源敏锐的读者或许可以从上面的论辩中辨识出一些在当下的中国政治哲学语境中经常被提及的元素--如怎样平衡本土资源和外来思想之间的关系,如何面对自由主义的挑战,等等--但这些要素一旦被镶嵌到昭和时代的语境中,却产生了为法西斯主义辩护的结论,的确发人深省。笔者窃以为京都哲人们的论辩至少在如下几个方面犯下谬误:第一,批评西方自由主义的虚伪性本身没有错,但你得拿出一个更好的方案来代替之。作为自由主义外交原则之实践者的美国所主导的"九国公约",其借口是"机会均等"、"门户开放",是为了美国等列强共同支配中国的现实利益。因为看到美式自由主义者是"伪君子"而主张去做亚洲版的"真小人",主张让日本去独占中国,这难道不正是百步笑五十步?第二,京都哲人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类比犯下了"滑坡论证"的错误。国家和家庭有不同的组织原则,以自由主义原则建构的国家也可以允许在家庭内部出现独裁式家长。反过来说,以家族思维处理洲际事务肯定会出大麻烦的--日本人似乎忘记了拿破仑的教训。第三,京都哲人缺乏经验感受来支撑理论思维,喜欢用大字眼来进行思维推理,如"道德能量"啊、"大生存空间"啊、"总体战"啊什么的。由此便难以避免对某些常识的践踏--如"和平总比战争好"这样的常识(顺便说一句,和分析哲学家不同,欧陆系的哲学家的军事经历相对较少,对战争常抱有不切实际的浪漫幻想)。第四,京都哲人的历史相对主义和民族相对主义思想太甚,张口就东西之异,好像日本人和"鬼畜英美"之间的差别已经超过了金鱼与鲸鱼之别。由此滋生对西方文明之过度敌意,不经意间将自己的祖国置于四战之地。第五,京都哲人将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某些成功经验绝对化,再一次失去对"度"的把握,殊不知明治以来的军事扩张道路其实充满凶险,日本能够一路踉跄走来颇具偶然性(请回想一下日俄战争之旅顺攻防战中日军倒下的层层血尸!)。若将偶然性视为"模式"加以推广,则终将让国家遭受大祸--而广岛、长崎之灾便构成了此国运的悲惨注解。从根底上说,京都哲人犯下的所有谬误的根源,便是其过浓的"帝王师"情节。正因为太想报效朝廷,才不会去质询朝廷之策是否在根子上就歪了,而只是就坡下驴,看料做菜,打着"关心亚洲命运"的大棋跳进了政治的大染缸。对于政治参与情节过重而极端缺乏政治操作经验的欧陆系哲人来说,京都哲人身上的这些政治污点,不妨也可被当作一块刺眼的警示牌。不过,同样需要指出的是,相比较在欧洲的海德格尔表露出的极端反犹思想而言(具体情况参看最新公布的海氏遗稿《黑色笔记本》),京都学派至少在自己的谈话中表露出了对于纳粹式种族主义的不屑,以及对于中国文化的仰慕,甚至还对日本当局在教科书中刻意淡化中、日、韩文化交流史之做法,明确表示了批评。这多少也算是这些气氛沉重的战时会谈纪要中的几抹亮色--或者说,曲折地表现了东瀛文人对于武人炮制的"大东亚共荣圈"阴谋所抱有的天真幻想。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日本投降后,曾深陷政治漩涡的田边元马上就发表了新著《忏悔道哲学》,从一种准列维纳斯式的"他者哲学"的高度,系统反思日本战争罪孽的根源,表现出了远比海德格尔真诚的认罪态度。从这个角度看,京都学派的哲学自身其实是具有一定的解释弹性的。(作者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4. 格瑞噶斯:遗产、胁迫和软实力:俄罗斯在波罗的海国家的影响
    政治 2012/11/01 | 阅读: 2182
    俄罗斯采取的策略通常包括石油制裁、"天然气孤立"和劝阻西方资本投资波罗的海能源项目。俄罗斯依靠行贿、经济奖励和俄罗斯商业文化的"吸引力"来拉拢波罗的海国家的商业精英。相比之下更合法的手段就是大力促进俄罗斯文化,但俄罗斯的商业文化就是依靠关系网络,而非市场导向。
  5. 王希:美国宪法的历史发展随感——《原则与妥协》序言
    法律 2016/01/12 | 阅读: 2182
    在近四百年(从一六O七年第一个永久性英国殖民地在北美的建立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发展演变的历史,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探讨美国宪政思想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政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我以为,只有在我们清楚而准确地认识了美国宪法的历史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地评论其利弊,并最终把握其包含的历史启示。为了帮助读者把握美国宪政发展历史的特点,我将自己在写作时的一些观察和思考总结如下:首先,应该毫不犹豫地承认美国宪法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的最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于它把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对于理性政治的追求变成了现实。立宪实际上是一个公众讨论政治的过程,宪法则是这种讨论的结果:公众就国家存在之目的、政府权力的来源、政府组织和运作之程序、公民权利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将讨论的结果用清楚的法律语言写在纸上,使它成为一种对政府和公民同时具有神圣约束力的政治契约。通过宪法,政治变成了一种公共财产、公共责任和公共活动。这种公共(或共和)政治相对于当时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专权政治来说,的确是一个开辟历史新纪元式的飞跃。美国宪法的另一个重要而独特的贡献在于它创立了一套新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使共和政治成为了一种可操作的现实。这些新的宪政原则(包括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公共福利、共和政体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可剥夺性等)和机制(包括联邦制、政府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和权利法案等)既是对欧洲(尤其是英国)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创造性的继承和发挥,更是美国人基于自己历史经验上的一种创新。这些原则和实践构成了具有美利坚特色的宪政(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的核心内容,不仅为美国在过去两百年中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而且也深刻地影响了后来乃至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政治发展。在肯定美国宪法的独创性和历史开拓性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美国宪法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政治体制设计,一开始不是,现在也不是。对于参加一七八七年费城制宪的美国"国父们"(Founding Fathers)来说,制宪的目的不是创造一个十全十美的、正义民主的、能流芳百世让后人和他人景仰的政治体制,而是为了寻求一种现实的、有效的、能够及时挽救正在走向失败边缘的美利坚联邦的政治途径。为了保护已有的利益,各州的代表(和他们所代表的不同的利益集团)必须建立一种高于各自利益的公共利益和一个高于各自权威的公共权威来贯彻公共利益,宪法因此而得以建立。参与立宪的利益(或利益集团)是多元的,立宪的过程必然是一个协商和妥协的过程,由此产生的宪法也必然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妥协而果的宪法本身也成为一种妥协的机制。利益的多元化迫使美国社会中的各利益集团之间、部分利益集团与公共利益之间、所有利益集团与公共利益之间始终就各自利益的定义和定位进行着一种多层次的、多方位的和连续不停的"谈判"。"谈判"的过程也就是美国宪法循序渐进、调整改革、追求现实的完善的历史过程。随着历史的发展,原来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不断受到挑战,其内涵不断被重新界定,新的究政原则和实践不断地加进来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问题,其结果是,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以更新,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a living Constitution)。美国宪法之所以具有一种"超稳定性",恰恰因为它处在一种永恒的动态之中。保证美国宪法始终处于动态的有意识形态和体制两方面的因素。美国宪法是一种政府设计,但它(通过它的设计)也表现出了一种特定的政治理念,这点在制宪会议的文件中有充分的反映。一七八七年制定的宪法并没有忠实地贯彻独立宣言宣示的美国立国的理想与原则(包括祟尚天赋人权、追求自由与平等等),但它提出了美国立宪的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定和平"、"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以及保证美国人永远"得享自由的恩赐")。无论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对这些宣示的理念抱有多少诚意,或作如何狭隘的理解,这些理念却与独立宣言的理想一起,构成了一种至少在语义上具有普遍性和超然性的意识形态。既然宪法要建立"更完善的联邦",废奴主义者就可以要求取消奴隶制;既然要"树立正义",种族歧视就不能永无止境地延续下去;既然要"促进公共福利",罗斯福就有理由管制经济,建立社会安全保障系统。换言之,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理念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为美国社会中不同的利益集团--包括那些在制宪时期被排除在政治"谈判"之外的群体,如黑人、妇女等--用来作为争取自己的权利、抗议不合理的宪政规则的思想武器。而每一次这样的抗争本身就是对美国宪法的原则和实践的一种重新界定。所以,在某种意义上,美国宪法的历史也是不同美国人就美国宪法原始理念和原则的定义不断进行辩论和斗争、并把结果写入宪法的历史。在宪政机制上,权力制衡对利益集团间的"谈判"有重要意义。联邦制的设计将联邦和州政府的权限分开,相互不得侵权,形成权力分配纵向上的数个权力源(制宪时是联邦政府加十三个州,而现在则是联邦政府加五十个州);三权分立的机制又对联邦政府本身的权力作了横向划分,形成四个权力源(国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总统、最高法院);但纵向和横向划分的权力又不是截然分开或完全独立的,例如,州与联邦的关系通过国会(尤其是参议院)发生联结,但国会本身则又是联邦权力的一源,有自己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立宪之后出现的政党渗透贯穿于分权体制中。除繁琐细致的权力划分外,每一种权力源的内部还设有众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组成该权力源的更多更小的利益集团(总统相对单纯一些)有比较平等的施加影响的机会。就联邦政府一级而论,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如政党)要想将自己的意志转换成政策或法律,必须以较大的优势较长时期地同时控制联邦政府的四个权力源;而即使做到了这一点,该利益集团也还需要在内部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达成妥协。同时,有些权力源又可以摆脱利益集团的影响和控制,获得相对的独立。如联邦最高法院,它既是联邦政府三权的一部分,但又游离在联邦政府之外,在联邦与州政府、公民与政府发生权力争执时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如此繁琐的分权,目的在于使决策层面多元化,防止任何个别利益集团独占政治资源和垄断决策的过程,但这样的设计也使决策的产生异常困难,而由此产生的政策只能是妥协的结果。选举是另一项重要的"谈判"机制。因为选举是周期性的和广泛的(上至总统、国会议员、下至地方行政长官),每次选举便成为不同利益集团"谈判"的机会,总统和国会议员的选举尤其如此。为了赢得选举,不同的利益集团必须提出包容性广的政治诉求,以吸引最大范围内的同盟军,同时;还必须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政治资源。扩大资源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反对派的主张,将反对力量变成同盟军;另外一种方式则是扩大选民队伍。后一种方式的采用往往是迫于形势,但却可成为扩展民主的历史机会。美国选举权的历史实际上是选举权从少部分人所享有的特权变成所有成年公民的公民权的历史。重要的是,新的选民力量一旦被纳入到政治"谈判"机制中,它们便要利用这种机制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从而改变政治利益集团的组合,最终影响政治本身。当选民的背景和利益变得愈加多元的时候,要赢得选举就不得不考虑使用能够集合最大多数的选民的政治主张,甚至不得不考虑吸收反对派的主张,这本身就是一个妥协的过程。定期的选举使竞选的主张变得具体而现实。所以,美国宪政的常态不是大破大立,而是平稳中庸。但是,并非所有的"谈判"都遵循"正常的"宪政程序,仅凭中庸政治,不可能产生当今的美国宪政。相反,当原来的宪政原则和实践逐渐变成宪政改革的障碍时,"非正常"的"谈判"方式或渠道将被启用来废除或改正过时的原则和实践,但这种"非正常"的方式在原则上并不与宪法的精神相冲突,不过是对宪法原始精神的不同解释。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南部蓄奴州拒绝接受选举失败的事实,退出联邦,导致了联邦的分裂,南北双方在战场上进行了四年的血腥谈判,南方战败;北方共和党人利用对联邦政府的绝对控制,制定了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强制性地要求南部各州接受这些贯穿了北方意志的宪法改革,从而彻底否定了奴隶制,改变了联邦制的性质,在法律上将黑人从奴隶转化为与白人平等的公民。没有内战和重建,这种革命性的宪政变革是无法想像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为了挽救即将崩溃的美国经济,罗斯福利用突然获得的权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强行建立了包括社会安全保障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新事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强化了联邦政府(尤其是总统)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再次改变了美国联邦制的内容,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再生开辟了新的政治潜力。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中,南部黑人通过大规模的直接街头抗议活动,公开蔑视南部的种族隔离法律,制造出一种危机性的政治压力,迫使国会通过了一九六四年的民权法和一九六五年选举权法,彻底消除了法律上的种族歧视,使黑人成为了当今美国政治中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这些运作在某种意义上都违反了美国宪政的"常规",然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政治运作,美国宪政才出现了具有关键意义的改革。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是,这些表面上由"非正常"的方式产生的宪政改革最终将被接纳,变为美国宪法的新的正常的原则和实践。破旧转化为立新。因为"谈判"和妥协是美国宪政的中心内容,推动进步意义的改革十分困难。"谈判"在给予改革力量机会的同时,也给了反对改革的势力同样的机会来阻挠改革。即便是那些进步意义十分明显而且对美国整体发展甚为有利的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艰苦的"谈判"。并不是每个先占据了"谈判"位置的利益集团都会以大局为重,放弃自己的利益,照顾他人的利益,相反,只有当到了不改革自己的利益便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时,这些利益集团才会让步。我们必须认识到美国宪政机制的这种惰性,否则我们很难理解美国历史上一系列令人困惑的问题:为什么奴隶制要到独立宣言发表八十九年、联邦立宪七十八年之后才在宪法上予以废除,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美国联邦公民地位要到美国建国将近一百五十年后才得到承认,为什么美国妇女的选举权要等到宪法生效一百三十一年后才得到宪法的统一认可,为什么一八八二年通过的歧视中国移民的法令要等到本世纪六十年代才彻底得到改正,以及为什么主张男女公民拥有平等就业权利的宪法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至今还无法成为宪法的一部分。八十年代以来的美国宪政再次面临了严峻的挑战。由于利益集团的多元化(这里所指的利益集团也包括了种族、族裔和其他通过六十年代民权运动而获得政治上权力的群体)利益组合更为困难。因为利益的组合总是针对具体和现实的目标,利益集团间的结合既不是永久性的也并不牢固,而且由于各利益集团间的利益交错,过于激进和过于保守的力量都得不到广泛和持久的支持。除此之外,一些新的问题也在困扰美国宪政,如国会与总统在党派政治阴影下的权力之争,选举中的金钱因素,权势之间的利益交换(如总统为了推行自己的意志可利用手中的财权分化收买国会议员,这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是少见的,因为总统当时并没有能力这样做),被称为联邦政府"第四权"(the fourth branch of govenment)的媒体对政治的影响和对民意的左右,普通选民对政治的无力感和厌恶感(近年来公民投票率持续下降),政治人物的道德修养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宪政对公众人物个人隐私的保护界限(莱温斯基绯闻只是众多类似事件中最为轰动的一例,而对克林顿的弹劾本身更暴露了宪政机制上的种种缺陷)等等,这些都是对美国宪法提出的新的挑战。在过去两百多年里,美国宪法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应变能力,这是它的力量所在。但是,任何宪政的进步和改革,都需要包括意识形态、制度、社会、经济和道德上的资源来推动和支持,当这些资源出现短缺时,进一步的改革便会遇到困难。美国宪法也许还没有遭遇到改革饱和的临界点,但它的确到了一个需要再创新的时刻了。 
  6. 管银凤、李健:印巴冲突中的民族、宗教因素
    政治 2012/01/06 | 阅读: 2183
    印巴民族、宗教冲突简介
  7. 商伟: 对《礼与十八世纪的文化转折:儒林外史研究》讨论的回应
    书评 2013/04/24 | 阅读: 2183
    我最初的动机是要走出文学,但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本书恐怕主要还应该说是一部小说研究,以《儒林外史》为出发点,来探讨它如何通过叙述来参与有关儒礼的思想文化讨论,并且有哪些重要的贡献,因为这部小说本身就构成了当时思想学术文化发展的一个内在的组成部分。
  8. 《金融时报》:中国对发展中国家贷款超过世界银行
    经济 2011/01/18 | 阅读: 2184
    英国《金融时报》的研究表明,2009年和2010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及中国进出口银行(China Export-Import Bank)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公司至少发放了1100亿美元的贷款。而从2008年中至2010年中,世界银行相应机构作出了1003亿美元的贷款承诺——为应对金融危机,这一贷款规模本身已经达到创纪录水平。
  9. 布鲁斯·阿克曼:《阿克曼文集》序言
    政治 法律 2013/04/15 | 阅读: 2184
    美国当代宪法学家与政治理论家,先后毕业于哈佛大学和耶鲁法学院,曾任教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耶鲁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自1987年始担任耶鲁大学斯特林法学与政治学讲座教授。阿克曼教授在政治理论、美国宪政与比较宪法领域内均有卓越的原创学术贡献。
  10. 迈克·戴维斯:烬余曼哈顿
    政治 2011/09/14 | 阅读: 2185
    布什政府的这些行为其实都是有先例可寻的。坦率地讲,美国历史上称霸全球的每一个步骤都是以这样的句子开始的:"无辜的美国人受到攻击......"
  11. 谢英俊:珀尔修斯之盾——解决70% 人类居所问题操作方法初探
    建筑 2012/12/11 | 阅读: 2185
    川震后我们在汶川银杏乡看到这样的情况:近几年盖的房子全倒,但传统穿斗式的房子连屋瓦都没掉。现代的聪明人到底做了什么事?这全都是我们认为老百姓可以自己解决的事情,我们的现代化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建筑专业者不参与其事有可能吗?
  12. 柄谷行人:新闻发布会(2012.6.28)
    科技 社会 2012/07/16 | 阅读: 2186
    阐述7月1日针对核电站重启的“反对野田政权游行”声明内容。“听了野田首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我产生了以下感觉。较之前而言,他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面对民意,他的态度是明显带有强制和挑衅色彩的。这让我感到了来自他背后势力的强大压力。即,俗称"原子能之村"、国家-资本复合体。而将原子能与"安全保障"即核武装结合起来的原子能基本法之修订,也体现了这个问题。”
  13. 刘跃进:刘师培及其汉魏六朝文学研究引论
    文学 2013/07/28 | 阅读: 2186
    在政治上,从一个激进的革命者到走向革命的对立面,刘师培确实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物。同样,他在学术上也充满矛盾:他的很多思想非常超前,每每突破藩篱,令人惊听回视。譬如,他很早就主张白话,甚至要废除汉语,走拼音化道路;同时,他的论著又常常表现出一种浓郁的厚古薄今的倾向。
  14. 饶宗颐教授访谈录
    人文 2009/02/02 | 阅读: 2187
    饶宗颐,字伯濂、选堂,号固庵,一九一七年生于广东潮州,从事学术研究、艺术创作以及教学工作至今逾七十余年,是享誉国内外的国学大师及书画大家。
  15. 阿姆拉尼:为什么突尼斯?为什么埃及?
    社会 2011/02/24 | 阅读: 2188
    “埃及不是突尼斯”,在Zine Abedine本·阿里逃离突尼斯去沙特阿拉伯后,权威人士在电视节目上反复说。
  16. 李欧梵:张爱玲的英文问题
    文学 2011/01/15 | 阅读: 2189
     读者翘首期待的《雷峰塔》终于出版了,这是张爱玲的一部半自传体的英文小说。从传记文学的角度来看,该书的出版确实是一件大事,相应的中文译本也马上问世。张爱玲的半自传体小说总题为《易经》,分为两个部分,《雷峰塔》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内容几乎涵盖了女主人公前20年的生活,重点是6到16岁的生活场景。作为读者,我们已经阅读过她的中文作品,特别是散文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在读过《雷峰塔》后不禁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雷峰塔》里的大部分情节在她以前的作品中都出现过,虽然这一次的描写更全面些。众所周知,张爱玲成长在一个业已衰败的显赫的大家族中。这个家族从天津迁来上海,拥有一所房间众多的公寓,张爱玲就生活在其中。《雷峰塔》回忆了她童年的生活和成长过程中点点滴滴,直到她离开上海,考入香港大学学习并成长为一个崭露头角的作家。张爱玲自己、张迷们和众多的传记作者以前都多次讲述过这段往事,但一个显著的问题是:把这段往事写成英文小说,以西方读者预设为受众,是否成功了呢?换句话说,对于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的西方读者来说,是否值得一读?对此,我持审慎肯定的态度。因为,自从张爱玲的中篇小说《色?戒》拍成电影并引起轰动以后,作品也被翻译成英文。比较起来,英文的《雷峰塔》几乎没有悬念,情节也较为平淡,很可能会让读者失望。就如王德威在对这篇小说精彩的介绍(值得一读!)中指出的那样:“《雷峰塔》以喜剧方式开场,逐渐演化为哥特式的惊悚”。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故事,但看起来都是琐碎的家事,彼此纠结,导致女主人公作出离家远行的决定。读者必须对这种慢节奏的叙述有耐心,因为这种“喜剧方式”的展开用了很长的篇幅(全部26章的20章)。直到最后几章,狂暴的父亲在后母的默许下把她关进空房,她最终逃离这个大家庭,才达到了“哥特式的惊悚”的高潮。阅读中,我们会有以下几种情绪的交互体验:如果要偷窥大家族的世界,就会感到愉悦;如果通过一个年轻少女的眼睛体会家族衰落的悲惨经历,就会感到痛苦;也许会感到枯燥乏味,因为即使是“惊悚”的部分也没有多少悬念。以前作为香港大学出版社的特约审读,我读过《雷峰塔》的原稿。这次重读,我力图悬置故事情节,着力探讨能体现中英双语技能的小说技巧。虽然用英文写作,但《雷峰塔》充满了中文元素——从人物到物事,从词语到句法,都可见这是一部创作和翻译合一的作品。小说所有重要内容都是中国的,张爱玲是怎样把它用英文写出来的呢?是否是她先用中文写成草稿,自己再翻译成英文的呢?如果是这样,这部作品是否应该被当作“第一人称叙事的虚拟翻译”?更积极的考虑是:小说展现的形式和视角的原创性,是否是她以前的中文作品,包括新发现的中文小说《小团圆》也望尘莫及的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先深入作品作出细致的梳理和分析。让我们首先看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名。在小说的开始,张爱玲描述公馆里的仆人们,她为他们起了短而怪的名字,如Dry Ho、Dry Chin,、Dry Tung,、Sunflower 和Aim Far等。她尽力对这些名字加以解释,如:“何干(Dry Ho)被称为‘干’( Dry )是用以区别奶妈(wet nurse),”(第2页)实际上“干”( Dry )的这种解释并不能完全表达出是张爱玲的本意。在中文里,“干”(不是“乾”)是表述仆人类别的方言,如在张爱玲的《私语》(1944)里,多数仆人就被称为什么什么“干”。 特意把“干”加在人姓后作为修饰语实际上传达了又一层意思:年老的仆人的身体已经“干枯”。正是这些忠诚的“干枯”的仆人们,特别是何干,把琴(Lute)抚养成人,而不是琴的生母和后妈。这个小例子表明,张爱玲试图通过变化和扩大中文人名的字面意思、同时又巧妙地增强了其含义的方法,去解决在英语语境里中国的人名问题。另外的一些人名则采用了别的方法,如小说里主要人物的英文名字好象是中文意思的直接“翻译”,虽然也是同样地有着象征性的标记,但字面上不用音译。如琴(Lute),榆溪(Elm Brook,琴的父亲),露(Dew,琴的生母),荣珠(Honor Peal,琴的后妈),秋鹤(Autumn Crane,亲戚)等等。看到这些名字,双语读者会很容易地感到一丝讽刺的意味:名为“榆溪”的父亲,实际上是没落家庭里的一个暴君,既没有挺挺“榆树”( Elm)的高大,也没有潺潺“小溪”(Brook)的亲切(至少在中文里)。姨太太式的后妈也没有任何“光荣”(Honor)的资本。其他人名如“昌盛”(Prosperity)和“秋鹤”(Autumn Crane)也暗示着与字面相反的意思。张爱玲也努力使用中文里的双关语,如,仆人们经常描述琴是如何呼唤何干的:“您整天叫着‘何干’‘何干’,说不定哪天‘河’真的干了”。她解释道:“River was also Ho”(中文的“何”音同于“河”)。她也同样努力把中文谚语和俗语转化成符合习惯的英语韵文,如:The mouth of the green bamboo snake, The needle on the yellow bee’s heart, Neither of these is poisonous, The most poisonous is the woman’s heart. (青蛇竹耳口, 黄蜂尾后针。 两者皆不毒, 最毒妇人心。)(第150页)多数时候,这种转换是成功的。但是,有些谚语在英语里并不是惯用的,如“打破砂锅问(纹)到底(To break the pot to get at the bottom)”。这样的写法可能是必要的,也是值得期待的。但是如果反过来转换,中文母语的读者会感到被疏远,他们可能体会不到这种双关的意思,如chinoiserie(外国人把中国人视为有异域色彩的怪物)。从这点说,人们有理由责备张爱玲,如在她另外的英语散文中,经常采用外国人的姿态来对中国同胞的举止和习惯作出评论。这样,英语读者可能较为熟悉理解张爱玲描述的中文场景,但不可避免的是,这样的用词因为名字的英语修饰,却是单向度的。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张爱玲努力地在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环境里寻求对话和平衡,但成效有差别。当她用整段的文字进行描绘和叙述时,她只采用英文的体式。但在相对流畅的英文语义结构里,她的英文句子读起来却像中文,因为句子里充满了中文惯用语和中文式表达。从读者个体文化的立场看,这种写法有利有弊。但从文体的效果上看,是不能承受之重。因为过多的中文惯用语和谚语阻碍了流畅英文的写作。我想,这也许是被美国出版界拒绝的原因之一吧。从熟悉的张爱玲的中文创作出发,我们赞赏她把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小说技巧置换进这部英文小说的尝试,如抽离、冷观、愤世的口吻(在英语中有某些减弱),对场景和动作微妙而切实的描绘,通过随意的对话和看似不经意的陈述暗示相关的主题和主要情绪(如仆人们对雷峰塔的倒掉的评论,就是对盛府命运的明显的象征,。所有这些都要求作者对两种语言有超凡的掌控能力。学者和张迷们都承认张爱玲有着独特的中文天赋和无可比拟的中文风格,但是,她在英文中还能否达到这样的高度?她可以用英文模仿自己的中文风格吗?让我们看以下一段的描述:Lute was reading in the large dark room next door. She had no idea how long it would take to burn three joss sticks. Time felt strange when it was measured by increase. What year was this, what century? Sunlight floated shinning white on the outside of the windowpanes. Tram bells clattered but not loudly, car horns bleated, breathless ricksha coolies made little cries of warning that sound in the distance like “Hup-up-up” like soldiers drilling. A big sale was at the cloth shop across the street. The Depression was still on. The brass band hired by the store had just burst into Oh Susanna Don’t You Cry, a tune that all the bands seemed to know and played in parades and funeral procession…(在隔壁的大黑房间里读着书,琴不知道三注香燃尽会到什么时候。时间随着香灰落下,显得奇异:今生何生?今世何世?日光在窗玻璃上泛着白光,吊钟喀哒喀哒地低响,车笛呜呜咽咽地鸣叫,远处人力车夫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哧声像士兵在操练。街对过的服装店里在大甩卖。经济萧条在继续。商店雇佣的铜管乐队刚刚开始演奏《噢!苏姗娜》:一首所有乐队都好象通晓和会演奏的游行和葬礼的曲子???) (第173页)一段充满各种景象和声音的描写,可以唤起奇妙的感觉!但是,英语的运用也会偶尔感到生硬,读起来像是翻译,我们在较优秀的中文散文里能读到同样的景象和声音的描写。熟悉张爱玲小说和散文的读者也会轻易地判断出这段描写的出处,但这段描写反而不如她的名作《中国的日与夜》和散文集《流言》里的描写更能体现她刻画细微差别的深厚功力。选择用英文写作,张爱玲有着先天的不足,她只有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或者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去弥补这种不足。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她只有求助于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下面这一段小说开头的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繁复描写不同物事来突出富丽堂皇的盛府的沉闷和压抑:…It being summer the shutters were half drawn and the bamboo blinds lowered on the veranda. The dark front rooms were spread with dresses, perfumes, fabrics, photograph albums, boxes of old letters, sequins and beads in bottles and packets, slipper patterns, ostrich feather fans and sandalwood fans, rolled carpets, antiques that could be given as presents or sold in a pinch, little bamboo boxes stuffed with cotton, sometimes empty, sometimes with an unset jewel nestling in the cotton, old books in brocade casings, obsolete bankbooks, green tea in tall zinc cans…“正值夏天,窗帘半开,门廊里竹帘低垂。暗淡的前室里,到处都是衣服、香水、布料、影集和成箱的旧书信。瓶瓶罐罐里、大包小包里是各种饰片和饰珠,鞋样,鸵毛、檀香木的扇子,卷边的地毯,只能用作礼物或者干脆卖掉的古董,小竹箱里塞满棉花,有时还是空的。棉花里凌乱的珠宝,缎面盒子里的旧书,过期的银行存折,高高锌罐里的绿茶???”(第5页)把这么多琐碎的小物件描写出来,花费了许多的词汇,看起来却有些怪异。只有异常锐利的眼睛和超敏感的感觉力才能观察到这一切,这就是所谓的“女性细节”!但看到不断重复的“sometimes(有时)”,我却感到有些厌烦,正是这个词的用法,暴露出其中文的习惯。我想张爱玲也会意识到这些困难,所以她尽最大的努力去活灵活现地表现仆人们的谈话,特别是后妈说话的方式。通过运用成语、诗歌和谚语,她力图重现上海方言生动的韵律。但大声读出来,这些英文描写会得到同样的共鸣吗?我觉得大部分描写未必能达到。下面是一场女儿和后妈之间玄机重重而最终冲突的争吵:“Niang,” she said smiling. “You never told me you weren’t coming home last night.” “I telephoned,” Lute said taken back.“I told father.” “You didn’t even tell me when you went out. Am I nobody in your eyes?” (“娘”她微笑着叫着。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昨晚不回家?” “我打过电话了”,琴说着扭转身:“我告诉父亲了。” “怎么你走了也不给我说一声?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第236页)这4句英语对话很流畅,只是把《流言》里的两句对话稍作改变,原句是:“怎么你走了也不在我眼前说一声? 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很显然,英语书写还不具有中文口语的穿透力,也许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人会得到鲜明的印象:张爱玲并不精通英语。也或会这样认为:张爱玲为了保持小说里语调和声音的中国元素,不得不采用英语惯用语,这样很不令人舒服。这样,在可见的英语书写和不可见的中文元素之间,如何能做到“对位”?我想这恰恰是张爱玲在《雷峰塔》和其他英文作品中作出的尝试,而读者则必须感悟到这种含蓄的复调,才能品味出全部意义。这就对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确实就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懂英文的中文读者体会不到英语写作的韵味,不懂中文的英语读者注意不到暗含的中文的话外音(或者是话里音)。必须承认,张爱玲是中文作家中少有的双语写作者之一,但是,在我看来,她在这部小说中双语的尝试的结果却是优劣互见的。除了这些语言方面的问题外,这部小说依然保持了张爱玲在叙述方面、讲故事方面,或者是重复讲故事方面的特点。就像王德威指出的那样,张爱玲刚刚18岁时,就在上海的《新闻报?晚刊》上发表英语散文,第一次讲述被父亲囚锁的事件。在后来的中文作品里,她也几次起回忆这次童年的创伤,这次哥特式的惊悚也被她写进名作《半生缘》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也被直观地表现在传记电影《滚滚红尘》和电视连续剧《上海往事》里。有了这些,再用英文追忆是否还有价值?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正是《雷峰塔》,用了接近30页的篇幅最全面地描绘了这段往事(第236-261页),并且,从各方面看,小说都是一部精练的杰作,充满了苍白岁月可怕的细节和女孩子的奇想,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助于那个只有16岁的琴的超然抽离而敏锐锋利的眼睛。她以一种全知全能的洞彻来观察,琴被毒打囚锁的内心感受通过第三人的声音来表现,并借助于《私语》中描写的内容和中国通俗流行小说如晚清的《九尾龟》的技巧来加强。这样,年轻女主人公被专制父亲凌辱的可怕故事就营造出一种交杂着残酷悲剧和荒诞戏剧的气氛。同时,又因为是小说,比起自传要求的“事实”,又多了许多自由。如琴的弟弟山不像现实中张爱玲的弟弟,而是个更加可悲最后死去的人物,成为琴离家远走而脱离家庭的辛酸的对照。像在《小团圆》里那样,细节描写延伸到琴的内心灵魂,进而压抑性欲。如在第18章描写绪哥哥来看望琴,琴却梦到在自己的新婚之夜,新郎有着一张油腻腻的橘红色的脸,好象是绪哥哥,又好象不是:“她躲避着男人嘴里呼出的口臭和酒味,连踢带打???他必须占有她,否则枉为男人。这样一种理所当然的压倒一切的力量,没有人想受到其攻击,但每个人还希望得到。她不断地挣扎,挣扎过后,一切都成为过去。对她来说,这样的挣扎就是做爱,好象要持续到永远。男人的胳臂、腿、嘴和鼻子乱作一团,合在一起,就像一头动物嗅舔她的脸,那张大毛孔的橘红色的脸有一种滚烫的铁水的味道。然后,她的裤带被解开???”(第204页)当然,这是一个在传统大家庭里成长起来的16岁的少女的幻想。但是,这段酷似成年人的观察和评说,就带有很浓的嘲弄意味,这是典型的张爱玲的风格:生动有力,可以媲美《小团圆》中描写女主人公和她的未婚夫做爱的类似的段落。张爱玲很少这样带着自嘲的口吻正面描写做爱的场景,只是在她晚期的作品中,好象才松开禁欲的羁绊,出人意料地恣肆起来。但这正是这部小说几个令人真正惊奇的地方之一。 对于张爱玲最后的英文小说,我的评论不管有多么零碎和挑剔,但如果不是说仰慕的话,却至少反映出我深深的尊敬。诚然,这部作品不能和她的中文作品中的精华相提并论,但直到将来这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分出版,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相关第二部分还叫《易经》,它将带给我们另外的视角,以利于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张爱玲的人生和传奇。一个问题依然困绕:为什么张爱玲那么沉湎于过去、固执再三地描写同样的场景?这是一个无人能解开的谜。在她早期的作品中,她在内敛地怀旧的同时,对他人还有些须兴趣,特别是对她的上海同胞,她也经常把他们写进作品中。到了在洛杉矶公寓里隐居遁世的晚年,她本应该与世隔绝,本应该不再着迷于往昔岁月的回忆,但还要重写过去,意图和意义何在?难道是她要通过重写来更好地保存记忆、日久弥新?难道用英语这样一种另类的语言能提供更新的洞察视角?难道英语这种新形式仅仅是一个作家无处栖身、江郎才尽最后的救命稻草?很久以来,我一直思考这些问题。我必须承认,不管我怎样反复阅读《雷峰塔》,我都没有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也许张爱玲自传的第二部分《易经》能给我们更多的线索。
  17. 格非:乡村教育:人和事
    社会 文学 2011/10/11 | 阅读: 2189
    近日各站转载一篇文章,称农村婚丧仪式中的一些现象为1999年后出现,从城市传到乡村云云。此文另有叙述。
  18. 殷之光:叙利亚在发生什么?
    政治 社会 2012/01/18 | 阅读: 2189
    "阿拉伯之春"在突尼斯爆发的时候,人们还可以天真地认为这是人民群众自发的反暴政行为,那么当这场运动发展至利比亚、叙利亚的时候,我们就必须看到,其背后隐藏的影响所有阿拉伯世界的深层次的宗教与社会动因。
  19. 石岸书:在孔子故里建基督教堂,有什么问题?
    宗教 2016/02/02 | 阅读: 2191
    到底该不该在号称是“中华文明圣地”的曲阜修建号称是西方文明象征的基督教堂?在当代中国的舞台上,这个问题无疑是一绝佳的辩论题目,也暴露了当代中国仍然难以挣脱的文化困境。
  20. 陈葆真:艺术史研究三十年感言
    艺术 2009/09/13 | 阅读: 2192
    以下所记也只限於此领域中的几位名师,其中包括李霖灿、江兆申、庄申、传申、和方闻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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