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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华执导的《白鹿原》2006年5月在北京上演了一个月以后也去了西安演出了,由于题材敏感,报道评论都不多,我们也没看到演出,只能看看评论和导演自述。在这个对话中,林兆华指出了已经常常被人忘记的一点:话剧是个欧洲的表演形式。本站的戏剧文选目前介绍的都是本土剧本和中国导演,而实际上中国舞台上的戏剧一大半是改编欧美作品,除了导演偏好、剧本质量,也是有很实际的考虑的,因为基金会和使馆往往更直接地愿意为这样的演出提供慷慨资助和唏嘘赞赏。《白鹿原》中的一些关于清肃的情节其实在韩少功的《山南水北》中的一两篇可以看到类似叙述,但韩少功不仅仅写生死,也写到了宽恕和原谅。
这个采访林兆华的记者比较有趣,一开始就被划归没听懂陕西腔普通话的少数人,然后又问了诸如流水帐是褒义还是贬义这样的小学一年级FAQ,对舞台上的活牛羊充满了好奇心。--人文与社会::Humanities.cn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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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昭瑛陈映真陈芳明三位的文章展开评析,作者意在指出本土化运动急速台独化的基本因素--台湾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体的完成和巩固,政法系统及其他一切社会配件的全面化深化,来做为现阶段台独意识的主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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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是唯一在19世纪面临严重危机的国家,奥斯曼帝国、俄罗斯帝国、德川日本都经历了和中国清朝末年类似的问题。这四个国家的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军事的软弱,这使它们在面临外敌入侵时非常脆弱。土耳其、俄罗斯、清政府和德川幕府的军队都曾和欧美工业化国家交战过或有过军事对抗,很快都吃惊地发现它们的军事力量比工业化国家差得太多。欧洲国家时不时地掠夺土地,或者纳入本国疆域,或者作为殖民地来统治。但是更多时候,欧美的军队利用它们的优势迫使军事弱国做出让步,从而寻求优惠条款,获得商业特权,使工业资本家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在这些军事弱国里实现巨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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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世纪出现的具有全球视野的各种世界史研究范式进行了综合评述。真正的具有全球意义的世界史研究在20世纪出现,它们可以分为历史哲学、社会科学和专业历史研究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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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宾译一、 前言:雅虎! 马克·诺贝尔(Mark Knobel)是一位毕生与新纳粹主义斗争的法国籍犹太人,这场斗争促使他经常浏览互联网和美国网站。2000年2月,身在法国的诺贝尔,到网上搜索纳粹纪念品。当登陆到雅虎网站的拍卖网页时,他惊讶地发现网页上摆出了大量的党卫军万十字章、SS匕首、集中营照片、纪念复制品,在法国很容易买到这些物品,而服务器却由互联网巨人雅虎设在美国境内。1 早在两年之前,诺贝尔就发现美国在线网站上有纳粹内容,他扬言发动一场公共关系论战。美国在线马上关闭了这些站点,诺贝尔以为这次向雅虎提出类似的威胁也会奏效。但他失算了。事实证明,美国在线是特殊的个案。由于身在华盛顿特区,美国在线总是对公共关系、政治和政府权力高度敏感。在屏蔽有争议的内容方面,它比其他大多数互联网公司更彻底。 雅虎恰恰相反,它是1990年代硅谷网络泡沫的产物。从斯坦福大学研究生杨致远(Jerry Yang)和大卫·费罗(David Filo)以业余开发雅虎为乐起,到2000年雅虎已经成长为“门户之王”。那时,雅虎的接入用户数比其他任何网站都多,2000年初股票价格达到每股475美元。2拥有百万身家的雅虎领导人杨致远自信且高傲——他“喜欢雅虎的一般定义:‘粗鲁、不谙世故、桀骜不驯’”。3被不断膨胀的市场份额迷惑,他认为政府将保持缄默,言论控制也将无所作为。面对来自遥远国度的活动家关于仇恨言论及触犯法国法律的投诉,雅虎公司只是耸了耸它的高科技肩膀。 诺贝尔并没有退却。2000年4月11日,他代表反种族主义和抵制反犹主义等国际团体,在法国法院起诉雅虎。他提出,雅虎的拍卖触犯了法国禁止纳粹物品在其境内流通的法律。“这些拍卖在美国可能并不违法”,诺贝尔说,“但只要你进入法国国界,就绝对违法”。4法国方面的代理律师罗纳德·凯茨(Ronald Katz)补充说,“认为互联网改变了一切的相反是幼稚的。它并没有改变一切。它并没有改变法国法律”。5 雅虎收到来自巴黎地方最高法院(Le 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的传讯,审判由简·雅克·戈迈兹法官(Jean-Jacques Gomez)主持。杨致远对此作出回应,“法国法庭意图在自己并不控制的领土上审判”。6雅虎的公共关系团队提醒人们允许国家政府控制互联网内容将导致的可怕后果。如果法国人的法律适用在美国的网站,那么理应认为德国人或日本人的管制政策同样有效,沙特的或中国的法律亦如此。“如果你每天醒来都不得不问自己‘我该遵守谁的法律’,那么将很难进行商业活动”,雅虎的副总裁希瑟·基伦(Heather Killen)说,“我们有那么多国家,那么多法律,但只有一个互联网”。7 杨致远信奉1990年代的传统理念,认为戈迈兹法官只能在法国合法行使职权,并不能干涉雅虎设在加州的服务器上的内容。他认为,法国政府绝对无权针对美国境内的一台服务器。 对法国官方而言,即使仅限于法国境内禁止纳粹网页也绝非易事。“主权”互联网(“sovereign”Internet)的两位拥护者——大卫·波斯特和大卫·约翰逊评论到,“相对政府当局掌握的资源而言,跨国界的电子通信数量实在太庞大了”。8即使法国官方能识别并阻止违法的离岸网站,同样的信息却可以放在法国境外的镜像站点上。而且,互联网的分布式路由系统,设计初衷就是为了即使在中转点被屏蔽、损坏、摧毁的情况下,仍可通过点对点传输信息。约翰·吉尔莫(John Gilmore)对此有经典的概括,“网络将审查视作故障,并通过路由绕道而过”。9为了过滤所有的纳粹网页,法国需要关闭境内所有的互联网接入点——这似乎是难以完成的重任。并且法国的铁杆网民可以使用电话线通过国外接入商进入互联网,即便完成这项工作也不会完全奏效。 因此在1990年代,互联网似乎颠覆了个人行为与政府权力间的和谐状态。某些人,如杨致远,对此感到欢欣鼓舞。但更多人感到气馁。雅虎案期间,保罗·克鲁格曼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组文章,讨论互联网对传统版权法和税法的威胁。互联网科技正在“消除国界”,并掏空政府权力,他警告,“更严重的麻烦事不断产生,我还没有听到有何良策应对”。10在1990年代晚期,互联网对政府权威的挑战将削弱民族——国家的实质内涵,这一点已经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这并不是说法律无足轻重,而是民族——国家丧失了中心地位”,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麻省理工媒体实验室的创建者和主任说,“互联网”,他总结道,“不可能被规制”。11 这样一来,雅虎在戈迈兹法官面前表现出的无畏精神就合情合理了。按照当时的标准,诺贝尔阻止雅虎违触犯法国法律的努力似乎是过时的、不伦不类的,螳臂挡车、注定要失败的。 巴黎最高法院位于塞纳河上的西岱岛,这个法国现代文明的发源地,离圣母大教堂仅几个街区。它坐落在令人流连忘返的旧时王宫大楼内,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Marie Antoinette)和数千人曾被囚禁于此,直到在另一场革命中被送上断头台。正是在这所古老的建筑中,雅虎的律师们将对抗法兰西的传统与光荣,来捍卫互联网的正统信仰。 戈迈兹法庭的辩论,凸显了对民族国家的衰落并非没有争议。诺贝尔的律师宣称法国拥有保护自身不受来自美国的非法纳粹商品销售侵害的主权,并质问雅虎解释为什么它可以游离于法国法律之外。一名反纳粹律师指出,“法国法律不允许在出版物、电视或广播等媒体上出现种族主义,而我看不到互联网可以不在此列的原因”。12 这段简单的质询已经让雅虎进退维谷。如果雅虎在法国造成伤害,为什么它比其他“真实空间”的跨国公司更能免于制裁?福特汽车公司必须遵守产品销售地国家的各种安全与环境法律。为什么雅虎可以不遵守它进行商业活动国家的法律呢? 雅虎用“不可能”辩护来回应。如果福特发现遵守法国的环境规制成本很高,它可以在不损害其他市场的情况下撤出法国市场。但雅虎认为它所处的形势不同。它下设了一家法语网站(yahoo.fr),并遵守法国法律。与福特公司不同,雅虎公司没有能力识别用户来自哪里,因此无法控制商品流向何处。如果迫使雅虎遵守法国法律,它必须从美国服务器上撤下所有的纳粹物品,因此雅虎用户不论来自何处都无法购买,这导致法国的法律通行全世界。 2000年5月22日,戈迈兹法官做出判决,在初审基础上,驳回雅虎的辩护。他判决雅虎在美国的网站违法了法国法律,责令雅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阻止”来自法国用户的访问,不受Yahoo.com网站上非法纳粹物品拍卖的伤害。13 雅虎拒不服从。杨致远回应,“我们不会改变公司在美国网站上的内容,仅仅是因为法国有人要求这样做”。14案件并没有结束,雅虎按地域过滤其用户的能力成为核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雅虎有恃无恐。杨致远说,“要求我们按照用户国籍过滤网站浏览权利,这是非常幼稚的”。15 雅虎的“不可能”辩护反映了世纪之交关于互联网架构的看法。网络并不是按照地理区位因素构建。IP地址(每台电脑的网络身份证),域名(如mcdonalds.com或cnn.com),电子邮件地址,均没有设计成能反映网络中计算机的地理位置。即使域名和电子邮件带有地理信息——如toystore.fr或tonyblair@gov.uk——也是不可信的。那家玩具店的网页可能在德国一台电脑上(数据可能传输到数个国家),或者可能是卖给或转让给法国境外机构。而布莱尔首相,可能在意大利度假或者访问美国时阅读他的邮件。 结构的现实意味着对1990年代的用户而言,互联网技术不能确知他们的邮件和浏览的网页来自何方,因此他们也不知道会触犯哪国的法律。1997年约翰逊和波斯特谈到,“在网络空间上,地理边界不再是提醒人们进入新的法律地区的指示标”。16法国法律适用于雅虎看起来不太合理,一个原因就是雅虎无从得知特定的用户来自何方,亦无从得知他们应遵守哪国的法律。 法国试图规制雅虎公司似乎不合理还另有原因。对互联网公司和用户而言,面对各国不同的法律时,为了避免法律危险,理性选择是遵守它们中最严格的法律。网络国别控制的最终结果可能是最不理性政府的暴政。“我们正在触动底线”,科技与民主中心的阿兰·戴维森(Alan Davidson)评论雅虎案时说,“对互联网内容的最严格条件——不论来自国家——对全世界人民都会产生影响”。17 欧洲的一个老笑话恰如其分地点出这个问题。天堂里有法国的厨师,英国的政府,瑞士的火车,意大利的情人。相反,地狱里有法国的政府,意大利的火车,英国厨师,瑞士的情人。互联网的国别管制似乎昭示着类似的场景:一个拥有新加坡言论自由、美国民法、俄罗斯商法、中国民权的世界。 戈迈兹法官限定雅虎两个月内提出如何屏蔽法国冲浪者。休庭期间,希瑞·霍利(Cyril Houri),一家美国新技术公司Inforsplit的创立人,联系了原告律师史蒂芬·里奥提(Stephane Lilti),告知他已经开发出一项新技术,可以基于地理信息基础上识别和屏蔽互联网内容。霍利飞到巴黎,并在里奥提的电脑上掩饰了这项技术。他们被屏幕上显示的信息震惊了。雅虎宣称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服务器,实际上安放在斯德哥尔摩!雅虎在瑞典安装了其美国主站的实时更新镜像站点,以便于欧洲用户更快登陆。18 7月24日再次开庭时,雅虎的律师们再次坚持基于美国的网站识别并过滤法国访问者,在技术上不可能。里奥提在庭上以霍利的地理识别技术来回应。他指出,在法国的雅虎拍卖活动,实际上并不来自美国的服务器。他指出,假设世界各地计算机用户平等地接入任何一个网页,是绝对错误的。如果雅虎可以从瑞典的服务器锁定法国用户,它就可能识别用户的地理位置,并且如果它愿意,也可以屏蔽该用户。 戈迈兹法官谨慎地回应了这份看似鲁莽的断言,并邀请三位互联网专家评估雅虎屏蔽法国用户的技术可能。这三位专家分别是互联网之父文顿·瑟夫(Vinton Cerf),英国互联网专家本·罗瑞(Ben Laurie),法国技术人员佛朗克斯·瓦隆(Francois Wallon)。专家报告对雅虎是灾难性的。它基于2000年底的技术条件——即霍利的身份认证技术和国籍的自我报告技术——得出结论,雅虎能够有效屏蔽90%以上的法国用户。19 基于这份报告,2000年11月20日,戈迈兹法官做出了意义深远的最终判决,再次判决雅虎网站上允许交易纳粹物品触犯了法国法律。20法官断定法国的法院有权处理雅虎公司及其服务器,因为该公司有意将禁止的纳粹拍卖活动指向法国。他指出,法国网民访问美国雅虎网站时,雅虎会出现法语广告。这不仅表明雅虎迎合法国用户制作内容,同时表明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进行地理位置识别并屏蔽用户。21法庭承认百分之一百的屏蔽不可能,但责令雅虎尽最大努力屏蔽法国用户。22 雅虎仍然非常愤慨。它宣布除非美国法院要求这样做,否则雅虎将无视戈迈兹法官的判决。23判决一个月后,雅虎在美国提起反诉,希望美国法院驳回法国的判决。法国雅虎主管菲利普·纪尧姆(Philippe Guillanton)说,“我们希望美国法院能够确认,非美国法院无权要求一家美国公司如何运营”。24 然而,雅虎面临一个难题。尽管认为法国法院不可能在美国行使权力,但雅虎在法国也拥有资产,包括从法国获得数量可观的补贴收入,这些资产有被查封的危险。25戈迈兹法官警告雅虎,2001年2月前它必须执行判决,否则将面临每天10万法郎(约合13000美金)的罚款。26雅虎经常往返欧洲、受当地法律约束的管理层,开始通盘考虑此事。 2001年1月2日,雅虎突然妥协。它从拍卖网页上撤下所有纳粹物品,声明它“将不再允许与促进或拥护暴力仇恨的团体有关的物品,放置在任何雅虎旗下的商业设施上”。27它力不从心地宣称,此举是因为纳粹物品拍卖带来的社会影响,而非法国的裁决。雅虎发言人声称“社会整体上是反对这类组织的”。28但法国制裁的威胁迫在眉睫,这预示着如不服从,雅虎将被肢解。 戈迈兹法官判决不久,雅虎对按地域屏蔽的抵制开始松解。2001年6月,雅虎宣布与阿卡麦公司(Akamai)达成交易,使用该公司的地理识别技术传输地域相关广告,从而“提高广告的针对性”。29雅虎的一名律师——玛丽·维丝(Mary Wirth)勉为其难地承担后续工作,解释雅虎在地理识别技术上前后矛盾的态度。“我们坚持······法国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百分百完美的解决方案,因为我们必须百分之一百地确认法国用户,而这并不可能。[然而], 这项技术却非常适合用于定向广告”。30 后来雅虎进一步开拓业务。1999年,雅虎在新兴市场投资:中国。当雅虎初次进入中国市场时,它宣布雅虎中国将“为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提供便捷的链接,使之享受到雅虎为之量身定做的系列服务”。31但中国政府对公民需要什么有自己的看法。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政府要求雅虎过滤有可能损害或威胁国家统治的内容。实质上中国要求雅虎做政府的互联网审查者。 我们无从得知,做出决定前,雅虎内部是与否有长时间的争论,是否搜寻过他们的自由主义灵魂。但我们知道在2002年,雅虎没有如几年前那样飞扬跋扈和骄傲自负。2002年夏,雅虎的股票跌至9.71美元一股,而在2000年时,股价为475美元一股。32新的更好的搜索引擎谷歌(Google),座右铭是“不作恶!(Don’t be evil)”,成为互联网信息检索领域的新宠。雅虎必须有所作为,而中国市场预示着未来。 2002年夏天,雅虎悄然接受中国的要求。它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Public Pledge on Self-discipline for China Internet Industry),保证“监控国内外网站的内容”,并“拒绝接入散布有害信息的网站,以保护中国网民免受不良信息的影响”。33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执行董事肯·罗斯(Ken Roth)批评雅虎承诺“识别并阻止传播中国当局或公司反对的任何信息”。34 到2005年,雅虎彻底转向。互联网言论自由运动的宠儿变成了中国政府思想控制的代理人。今日雅虎为中国网民提供一系列审查产品。它的中文搜索引擎并不反馈全部结果,而是屏蔽被认为危害公共秩序的网站。雅虎的大众聊天室装有特征过滤软件,以抓取“多党选举”或“台独”等禁止字段。它同时使用人工或软件监控聊天室的谈话。这些做法导致2004年记者无国界组织给雅虎贴上“中国警察附庸”的标签。35 2005年秋,中国记者师涛向美国一家民主网站发送了一封邮件。在邮件的附件中,他上传了中国政府的保密文件。但师涛犯了一个错误——他使用了雅虎的电子邮件账户发送这份文件。当中国当局在美国网站上发现了这份文件,它要求雅虎公司协助识别发送者。雅虎同意了,师涛被判入狱10年。曾经的互联网自由之王——杨致远,如何解释其公司的新角色呢?“在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进行商业活动,我们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杨致远解释到,“我并不喜欢这件事的结局结果”,他补充到,“但我们必须遵守法律”。36 雅虎的故事集中展现互联网的转变,从抵制国家法律的技术,转变为促进其执行的技术。但互联网对民族国家的挑战,远比雅虎故事展示的深刻,而民族国家的回应也更复杂,有时犹豫不决。为了理解过去二十年间的转变,我们必须从解释缘何这么多人相信互联网会超越主权国家的法律,并荡涤民族国家的腐朽之气。这是本书第一部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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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陈列所的成立历时一年有余,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长期陈列与对外开放,是民初学界的重大事件之一,对方方面面都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尤其 对绘画更是如此。因为古物陈列所的开放,令一些以前"秘不示人"的古代绘画作品能够被呈现于公众眼前,使民初绘画资源的信息传播相对前代更为快捷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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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由于来自美国的需求大幅减少,中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出现严重困难,民众就业压力剧增。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维护劳动权利为使命的工会组织面临一种“积极维权不是、不积极维权更不是”的两难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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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制片厂被誉为“新中国电影的金字招牌”,在1949年以来的中国电影生产中曾独领风骚,它的运行方式标志了所谓社会主义电影的机制特征。本研究以文献、档案、访谈为基础,描述了其在1949—1966年间于体制构建、创作策略、类型样式、导演群落、明星制造等方面的历史过程。本研究基于片厂个案研究,是对1949后中国电影结构性变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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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文,新加坡前外交部长,现为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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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新加坡外交部长杨荣文在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应邀出席剑桥大学建校八百周年卓越讲座发表的演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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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的英文文章,译者佚名,其中引文都译成了白话。
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国史探微》中有此文,据的是台湾联经本,该文为梁庚尧译。附《国史探微》目录与一篇1982年杨写的台湾版序,其中提到引文查找。恐非同篇,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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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清代所说的二十四史中,最后九部正史记述了从唐朝到明朝这一时期的历史。唐朝有两部正史,即《旧唐书》和《新唐书》。接下来的五代,也有两部正史,即《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其余的宋、辽、金、元、明五个朝代,各有一部正史。这九部正史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历史系列,它们代表了公元618年——1644年之间各王朝历史的官方记录。这些王朝在618至1644年之间的某个时期,曾统治着整个中国,或统治过中国相当大的一部分。要研究这些正史的编修原则和方法,则有必要对中国官方修史工作的组织作一些阐述。 这九部正史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每一部正史都是在随后的朝代内编修起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随后的朝代内汇编起来的。这似乎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不值得研究的事;然而,这件事本身还是颇有意义的,其意义就在于“国亡史成”这一原则始终未变。汇编前朝的官方历史,表明后朝对前朝的承认,或者,至少是暗示着某种承认。 第二个特点是,这种汇编通常是有一个编修班子或修史局完成的,也就是说,是由官方委派的一组史家完成的。唯一的例外是《新五代史》,它又称《五代史记》,是史家欧阳修的私人著作。而且,这九部正史与唐以前的正史,在编修方法上也是不同的。唐以前的正史通常是由个人或某一学派的史家,以私人或半私人的形式编修的,而这九部正史则是在皇帝的主持下进行编修的。自唐朝起,官方修史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变化通常被看作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第三个特点是,象往常的正史一样,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纪传体”的编撰体例。更进一步地说,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混合型的体例编修的。这种形式的史书,通常包括二至四个常规部分,它们互相补充。混合型的纪传体与编年体有着鲜明的对比,后者也往往用于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史书之中,但绝不会用于编修正史。混合型纪传体与正史联系十分密切。故而,早在唐朝时期,人们就用混合型纪传体史书,来界定“正史”这一称谓。 上述特点将引导我们去探究本文所要论述的九部正史所采用之编修原则和方法。在开始论述之前,有必要对这九部正史的史料来源,特别是前朝保存下来的官方记录作一简略的评论。这些史料记述了一系列短时期内的史事,涉及到某一王朝相继在位的君主统治时期的历史,其中,某一君主统治时期的一系列记录,往往成为下一个君主统治时期内编修国史的一个史料来源。主要的官方记录是每个皇帝的“起居注”以及其它补充材料(主要是宰相及其下属写的“时政记”),构成了编修“日历”的主要史料。而且这些材料也是编写某个皇帝“实录”的主要史料。“日历”和“实录”都是编年体。重要人物的传记,由记录传主死亡的有关方面提供。传记的材料可以来自官方的记录,也可以出自私人的有关记述,如墓志铭或家谱。有些王朝的皇帝还命令史官根据上述材料以及其它由政府汇编的材料,如所谓“会要”或“会典”等法令集,以混合型纪传体的形式,编写所谓“国史”。 这些官方记录,从“起居注”到当朝编修的“国史”,都是大部头的著作。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些记录只有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而且,只有那些被授权的人,才可能查阅这些材料。也就是说,这些记录都是国家的机密档案。唯有法令集是个例外,可以任官员和学者们印刷或购买。在传给下一个王朝之前,这些记录要经过一、二次甚至三、四次的修改。这种修改一定是由皇帝下令进行的,而且,都是因为政治的缘故。但是,只要这个王朝依然存在,那些未被修改的原文便不可销毁,因为皇帝随时都有下令再行修改的可能。在修改时,要求查阅旧有的各种版本。对宋朝皇帝的“实录”来说,尤其如此。如果能够占有这些官方的记录,那么,史局在编修该王朝的正史时,则非常容易。故而,有些正史的编修,在很短时间内便告完成。元朝时期编修的宋、辽、金三部正史,只用了二年半时间。元朝政权瓦解后,明朝编修元朝的正史,只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其它几部正史编修的时间,稍微长一些。费时最多的是《明史》,前后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从1678年开始,到1739年结束)。这九部正史都大量地运用了有关王朝所保存下来的官方档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编修事实上只是对前朝历史文献的一种抄袭。中国官方的史家,自己也承认这是一种抄袭。好在这种抄袭不仅无妨于他们的声誉,而且还会提高他们的声誉,人们会因此而把他们视为历史的可靠记录者,因为,这样做才符合中国的传统。 二、编修的原则 正史编修的原则中,最重要的有两项,即为什么修和怎样修。其中,关于为什么修的问题,又有两个主要原则,即记录的延续性原则和以史为鉴的原则。 每当准备编写官方历史的王朝统治者与前朝统治者不是同一个种族时,这种延续性的原则,就会被人们特别强调。元朝学者王鄂在一封请求编修辽史和金史的奏折中曾说:“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兼前代史书,必代兴者与修。盖是非与夺,待后世而可公故也。”(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89)这份奏折大约写于1261年,曾因同代史家以及后世史家的征引而流传一时。然而,王鄂并不是提出这一原则的第一人。大约在他撰写这一奏折的前十年,刘秉忠就曾向元朝当局建议编修金史。他说:“国亡史存,古之常道。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业,不坠于后世,甚有励也。”(《元史》卷157)1276年,南宋都城临安陷落后,元军统率董文炳也曾指出:“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具在史馆,宜悉收以备典礼”(《元史》卷156)不久,人们便设法收集到五余种宋代的史籍以及有关类似的记录,并把它们送交元朝的史馆。 1369年初,明朝开国皇帝太祖曾告诉有关官员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明实录》洪武朝,卷37)随即他便下诏任命时已退隐的十六位学者,参与《元史》的编修。不久,《元史》告成,并呈寄朝廷,负责监修的宰相李善长就曾把明太祖的那段话写进奏表之中。 明朝灭亡之后,满清王朝的皇帝也诏令史馆,修撰明史。这一举动纯粹是依循早已形成的惯例而已,因而也就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了。 显而易见,对于一个新的王朝来说,保持这种记录的延续性,具有相当大的宣传价值。首先,由官方出面编修前朝的历史,使人们觉得新的王朝是十分宽宏大量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编修前朝的历史,有助于建立新旧王朝间代谢延续的关系,从而使得新的王朝成为一系列前后延续的正统王朝中的一员。能够获得这种正统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自唐、宋以来,有关主要朝代都是通过征服或内部残杀而建立起来的。而从曹魏至唐朝期间,大多数王朝都是通过与此完全不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即新的王朝通过安排旧王朝最后一个皇帝退位,然后再取而代之。这样做,至少可以使新旧王朝的代谢,在名义上是合法的,在外表上也是平和的。 编写前朝历史的另一个价值,就在于它可以笼络一些依然效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如同孝顺的儿子把编写自己已故父亲的传记看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一样,这些忠臣义士也认为,编写好前朝的历史,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报效前朝的最后一次努力。故而,这些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一般都很难拒绝当朝统治者要求其参加修史工作的邀请。如果他们接受了邀请,这样便为日后的进一步合作开创了先例。当然,一些坚定的忠诚之士,也意识到了接受邀请的危险性,往往与邀请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如元朝时期的杨维桢,还有清朝时期的黄宗羲,等等,就是如此。 与“为什么”问题有关的另一项原则,就是以史为鉴。以史为鉴这一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前述明太祖的言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功利主义的修史观,一直贯穿着长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对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九部正史来说,这一原则似乎要稍微次要一些。在中国历史上,上述九部正史,主要只用于偶尔的参考,而不是作为通常的阅读材料。从教育的目的来说,经学书籍理所当然地成为最重要的读物。在谈到历史时,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后来朱熹据此编修的《通鉴纲目》上来。真正需要上述九部正史的,主要是一些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这种情况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表明唐以后的有关官修史书,其发行量是很少的,这必然限制了它们在教化过程中的作用。 至于“怎样”修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两对具有内在矛盾性的原则,其一是秉笔直书与适当隐讳的原则,其二是褒贬与公论的原则。 秉笔直书的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左传》一书中就记载了好几位因秉笔直书而牺牲了生命的史家。对史家来说,应该对所有人负责,也应该对下一代负责,这一点应该是不容含糊的。司马迁的《史记》被汉代的学者称为是“实录”,这几乎是史家所能得到的最高赞誉。在中国,史家的独立性,被视作是一个十分光荣的传统,近代以来的史家还十分自豪地把这种独立性称之为“史权”。为了解除那些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史家之忧,中国史学中尚有一种值得注意的传统,即要求皇帝不阅读其本人在位时期的“起居注”。这一传统为唐宋时期的有关皇帝所遵循。即使是在异族统治的辽代,也有二位契丹的史家拒绝了为皇帝呈送“起居注”的要求。不过,辽代的皇帝无法容忍这种违命,从而将这二位史家每人各打二百鞭,并予以撤职。 遗憾的是,对史家之独立性的侵犯,不仅来自异族统治者,而且也来自一些汉族的皇帝。皇帝可以约束自己,不看自己在位时期的“起居注”;但是,根据该皇帝在位时期的记录或前期的记录而为统治集团编修的其它史料,则一定要呈送给皇帝加以批准。要求皇帝的批准,再加上史馆监修或史局总裁往往由宰相担任的这一传统,使得史书的编修必然带有政治的影响。随着明清时期专制主义的加强,皇帝对修史工作的影响更加突出,这种政治色彩也就更加浓厚了。 与直书直接对立的是适当隐讳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记载,孔子在写作《春秋》时,就曾有意地隐饰了尊者、亲者和贤者的丑闻或过失。在这以后,所谓适当的隐讳,几乎在每一部史书中都可以找到。 毫无疑问,正是由于意识到直书与适当隐讳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官方的史家往往议论前者较多,而很少论及后者。然而,隐讳的例子,却还是多得不胜枚举。十八世纪的学者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曾专门撰文揭露历朝正史中的隐讳问题。赵氏对史书中的隐讳,通常持批评态度。但是,对于《明史》,他却没有提到隐讳之事,因为该书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编修的,他不敢妄加评论。赵氏这一态度的本身,便是对隐讳原则的一种绝妙注释。 就对人物或史事的评价问题来看,褒贬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按照传统的做法,这一原则可以通过记录的方式、记录的重点以及史家个人的评论来加以贯彻。其中,最有名的一种做法,就是一字定褒贬的“春秋笔法”。正如孔颖达在《春秋正义》中对《春秋》所作的论述那样:“一字之褒,荣于华;一字之贬,严于斧钺。”此外,在《左传》一书中,偶而也有一些评论,并以“君子曰”的形式加以标明。“君子曰”可以代表史家个人的意见,也可以代表“君子”这个阶层的看法。在后来的正史中,每一卷的结尾,通常都有“史臣曰”、“赞曰”或“论曰”等一类的评论。这种评论通常叫作“论赞”。 对褒贬原则的运用,自然是“史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自觉地运用这一原则,却直到宋代才开始。宋代学者在其著作中,系统而又广泛地运用这一原则。其中,最著名的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和朱熹的《通鉴纲目》。欧阳修经常用“论”这种方式,有时也用徐无党的“注”来阐述其旨意。其实,徐无党的“注”也是出于欧氏的授意。朱熹的记事原则是中国史学史上最系统、最详细的。例如,在《通鉴纲目》中,记载有关“征伐”之事的方法和措辞就有五十多类,其细目有将近九十个。 宋代史学的这一特点,与理学精神是一致的。理学是一种新的、富有创造性的思想运动。理学家大胆宣称自己是正统思想的继承者。象这样新的思想流派一样,史学家在编写历史时,也需要具有同样的信心和想象力。似乎只有这样,他们写出的东西才具有圣人之作的风格。 然而,到了元、明、清三朝,正统的理学已变成了一种阻碍性的力量,再也不是思想运动的策源地了。理学中伦理道德的专制主义性质日趋浓烈。在修史工作中,这一点也反映在有关正史的“论赞”部分,即“论赞”中开始有一种“赞”多于“论”的倾向。就《元史》来说,整个“论赞”被简单地予以省略。至此,史家个人的评判已不再被认为是具有价值的,代之而起的,是鼓励史家阐述他生活时代的所谓公正的舆论。康熙皇帝在给史馆的一份诏令中就曾强调:应该公正地编修前朝的历史,以达到赢得人心的目的。为此,在《明史》中,对明代的皇帝,不允许作任何批评。类似的警告,也出现在参预《明史》编修的有关史家之言论中。汤斌在《汤子遗书·明史凡例议》中就曾指出:“修史与专家著述不同,专家著述可据一人之私见,奉旨修史,必合一代之公论”未可用意见,肆讥弹也。”这种修史的态度,对后来的中国史学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三、编修的方法 中国官方修史的方法,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即奉诏修史的方法和有关纪传体史书编修的方法。 奉诏修史的方法在唐朝早期的几个君主统治时期,曾十分盛行。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人们便发现了这种方法的弊端。刘知几在其《史通》一书中,就曾严厉地抨击了这一方法,因为他本人就是这一方法的受害者。在给监修国史的宰相萧至忠及其它官员的信中,刘知几历数了史馆奉诏修史的五大弊端,并指出正是这五大弊端使他不能有效地发挥一个史家的作用。刘知几所说的这五大弊端,大部分都是由于把修史工作委任给史馆造成的,而其中的最后一条,即监修不是统领史局,分派工作,史臣只能坐变炎凉,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官修史书编成之后,评论家时常可以从中发现其许多错误,如前后矛盾、重复、不准确和疏漏等。吴缜的名著《新唐书纠谬》曾列举出这类错误二十余种。这些错误一方面说明了学术成就的不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草率成书或编修者缺乏相互合作所致。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为了克服官修史书的这类错谬,必须制定出一套指导编修的总原则和总规则,并且务必使他们得以贯彻。 对于《辽史》、《金史》、《宋史》和《元史》来说,编修者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早日成书,而且事实上也达到了这一目的。之所以有如此快的速度,其原因之一是编修这几部正史的准则少而且明确,另一个原因就是有效的管理和编辑班子。据欧阳询的传记记载,欧氏在担任辽、金、宋三史的总裁时,制定了必须遵循的编修总规则。据说,一些官方史家喜欢争论,好卖弄学问,而且持有偏见。只是欧氏并没有与他们去争论。他只是在接到史臣的有关草稿时,稍作修改而已。在其余的四、五位监修中,至少张起岩也是这样做的。这种独断的做法,对提高修史速度,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与此相类似,当1369年开始编修《元史》时,制定该书编修总规则的权威人士,就是皇帝本人。在谈到有关编写情况时,这位皇帝还规定,为了尽可能多地利用元朝的文献,不要运用传统的语言文字,因为元朝的许多文献都是用白话文写成的。 到编修《明史》时,人们已经认识到,重要的是史书的质量,而不是史书的编修速度。在众多学者所提议的编修《明史》的优良准则中,我们可以征引潘耒那简单明了的八条: 1、广泛地收集史料; 2、批评性地对待有关文献资料; 3、参预编辑者应职责分明; 4、编修的准则应该标准化; 5、秉笔直书; 6、论述应该公正; 7、应有充足的时间保障; 8、不要把史书写得卷帙浩繁。 这最后两条,比前几条更为重要,因为没有这两条,其它原则也就很难实施了。潘耒的八条建议与其他学者所提出的有关修史原则,都是十分重要而且有益的。故而,民国初年,一位《清史稿》的参修者曾收集了潘耒及其他学者的有关言论,并出版了八卷本的资料集,其中第一卷,就是专门记述顺治、康熙、乾隆诸皇帝关于编修《明史》的言论。 纪传体史书编修方法的改进,部分是通过认识混合型史书的各主要部分之相互补充的特征而获得的。改进的另一种方式是创造或删除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改进是精心推敲的结果。混合型的史书,在汉朝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就已初具规模。这两部史书有四个部分组成,即本纪、表、志和列传。这一著作模式并没有马上被仿效。从后汉至隋唐的十三部正史中,只有六部有书志,但没有一部有表。事实上,在刘知几的《史通》中,表这一著作形式,受到了相当严厉的批评。 对后来的九部正史来说,情况则不一样了。这九部正史中,每部都有书志,七部有表。这样,四部分的混合型纪传体史书的编修方法终于最后确立了。当然,史表的价值是逐步得到确认的。在《旧唐书》、《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中,都还没有史表。史表具有一个十分突出的长处,即节省篇幅。 在本文的引言部分,笔者已经指出,执政的王朝为自己所编修的“国史”,也是采用混合型的纪传体。宋朝的“国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本纪、书志和列传。1203年,皇帝又批准了“国史”中采用年表的建议。南宋哲宗朝的“正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史”)在呈寄给皇帝时,就有本纪、表、书志、列传和目录等,凡二百十一卷。如果《玉海》中的这段记载属实,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由四部分合成的纪传体史书编撰方法,大约在南宋末年已应用于“国史”的编修了。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之增减问题,我们可以列举下述的几种表为例证,如《辽史》中的《游幸表》、《部族表》和《属国表》,《金史》中的《交聘表》。《明史》中的特殊章节主要有《七卿年表》、《土司传》和《流寇传》等。 在《宋史》中,有关“道学”的特别章节(《道学传》),是别有意义的。“道学”的范畴,和《宋史》中依旧沿用传统的“儒林”是不同的。“道学”这一类传的建立,主要是为了推崇程朱学派的思想家。元朝的史家,在编修《宋史》时,沿用了南宋“国史”中“道学”这一类传形式。清代初年,关于《明史》中是否设立“道学”这一类传,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反对设立“道学”的,有著名学者黄宗羲和朱彝尊等,他们成功地使史馆作出了否定的决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就修史的基本原则来说,中国官方史学在宋代时就已达到了顶点,从那时起,便一直停滞不前了,因为史学著作中的限制性因素日益增多,而创造性却越来越少;但是,在编修的方法和技巧方面,却一直在进步,直到清代才达到了顶点。当然不容忽视的是,宋代的史学除了与编修原则密切相关外,在编修的技巧和方法方面,也开辟了一些新的领域。例如,在“实录”和“国史”的修订本中,运用彩用墨水来区分不同的文本——如原文用黑墨水,删除的部分用黄墨水,增加的部分用红墨水,等等. 上述的这些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宋代史学的重要性,使它自然地成为宋代声誉卓著的文化成就的一部分。然而,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史学著作,毕竟只是学术活动的一个内容,因而无法割断与其它学术活动的联系。要推出名副其实的伟大史学著作,不仅需要广博的学识,还需要相当高的文学才华,更重要的,还需要一种很高的哲学视野。无论何时,当大多数的学术活动都处于低潮时,其史学也只能处于低潮之中。(据W.C.比尔斯莱、E.G.浦立本 主编《中国日本的历史学家》,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六一年英文版第四章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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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如今我已是耄耋之年。如若给自己的往昔生涯定个位,似乎是属于"一生只挖一口井"的自知自制而又心无旁骛的人。人人都崇敬那些在科学、艺术等领域"一生只挖一口井"的大师泰斗们,他们挖井不止,直至清泉涌出,源源不断,给人类文明以杰出的贡献,更突显一种令人格外怀念和赞叹的纯粹。我一生只挖一口井,却少有清清泉水涌出,但在漫长的生命历程和学术生涯中,那些启蒙我、鼓励我、鞭策我、为我提供动力、工具与条件的先辈恩师与友人却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60余年前,我一个来自四川小县城的高中生能进入令人响往的著名学府西南联大哲学系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复原后我又随之到了北京大学,实在是平生最大幸事。往事历历在目。在北大求学期间,贺麟先生讲授的"西洋哲学史"深深地吸引了我。贺先生在课上课下总是教导我们,搞西方哲学必须把教学、研究和翻译有机地结合起来,自那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我始终牢记着先生的话,坚定不移地走在这样一条"三结合"的道路上。翻译工作也就成了我学术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翻译工作的进展和对翻译认识的深化,我逐渐明确地树立起了这样一个理念和信念--翻译必须力求忠实于原著的原旨原意。而回顾既往,我的全部译事实际上也正是在这个逐渐明晰起来的理念之光的照耀下进展的。 说到翻译工作,我不由自主地首先想起我跟冯至先生学习德语的情景。鉴于我对德国哲学的浓厚兴趣,除公共英语外,我一直盼望着能够学习德语。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1947-1948年度,冯至先生开设了一门德语专业班的德语课程,上下两学期,每周12学时。冯至先生是年轻学子仰慕的联大外文系的德语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22岁就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昨日之歌》的才华横溢的诗人。能在冯先生的课堂上学习德语真是有幸之至。冯先生课堂约有30余人,先生教学极其认真,对学生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我记得,我们上第一堂课,他就是用德语讲授,营造一种语言环境。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他用德语提问,也要求学生用德语回答。冯先生这种教学方式激起了我们这些初学者的极大兴趣与热情,但同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对我们施加了一种学习压力。为了能听懂先生的讲课、特别是提问时不致落伍和尴尬,我们都要紧张地抓紧时间进行预习与复习,不敢稍有懈怠。德语的变格、主动被动态、以及代词、冠词的应用都很严格,与英语不同,开始很不习惯。冯先生从不孤立地生硬地讲语法,而是通过课本的小故事生动地讲授各种语法现象,培养初学者的德语思维习惯,同学们都感到受益匪浅。 冯先生在课堂上虽然很严格,一丝不苟,不讲情面,但在课堂外却很是平易近人,对学生十分亲切,诲人不倦,丝毫没有"大教授"、"大诗人"的架子。喜爱诗歌的同学总是团团围绕着先生七嘴八舌地问起歌德和杜甫的诗篇,而他也总是和蔼可亲地与之交谈,绝无居高临下、强加于人的迹象。我也就鼓起勇气到冯先生家里去请教,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这个哲学系的初学者,耐心地回答我提出的各种问题,当我问到是否可以读点课外读物时,他随即转身从书柜里取出一本赫尔曼?黑塞的散文小册子递给我,向我简略地介绍了这位德语文学中的散文大师的成就和作品特色,并嘱我读完后再来换一本。这里顺便提一句,冯师母姚可昆也是留学德国的大教授,非常和蔼可亲。令人记忆犹新的是,冯至先生这位戴着金丝眼镜的著名的德语教授,似乎从来不着西装,总是穿着长衫。为提高学习兴趣,他还在课堂上教我们如何朗诵德文诗歌,他饱含激情,其神态举止,其地道的德式抑扬顿挫征服了大家,会使人忘记这是一位着长衫的中国教授。我不妨将至今不忘的、冯先生当年绘声绘色地在课堂上朗诵的歌德的著名小诗,附在这里,以表对冯先生的追思之情。 WANDRERS NACHTLIED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über allen Gipfeln Ist Ruh, In allen Wipfeln Spürest du Kaum einen Hauch; Die V?gelein schweigen im Walde. Warte nur, balde Ruhest du auch. 群峰之巅 是静谧, 树梢之间 你难觅 一丝微风; 小鸟深宿林丛, 不消多等, 你也归来其中。 (游子夜歌,欧凡 译) 说来,我对冯至先生的敬慕不仅来自学习德语的课堂,还来自先生在北大沙滩白楼大教室里座无虚席的演讲。那次讲的是丹麦哲学家、神学家、存在主义奠基人基尔凯郭尔的哲学思想,使我更多地看到冯至先生的渊博学识和在哲学上的深精造诣,仰慕之情与日俱增。演讲使我大开眼界,了解到,在当时的欧洲除了理性主义思潮之外,还有与之对立的基尔凯郭尔存在主义思潮。正是这位哲学家在19世纪上半叶,首当其冲地粉碎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思潮的枷锁,大力肯定了个人主观性的独立性和真理性,探讨了当时哲学家们所漠视的恐怖、战栗、绝望、危机、理性的崩溃等人类经验。在二次大战后,他的思想就从默默无闻中爆发流行起来了,成为存在主义的直接先驱。先生的精彩演讲可以说是首次在国内评介基尔凯郭尔的哲学,这对于有志于研究西方哲学的年轻学子其吸引力与启迪就不言而喻了。 还有一件印象较深的事,当时北大学生社团活动非常活跃,"新诗社"经常举办诗歌朗诵、新诗研讨和请著名诗人演讲等等活动。一次,冯至先生应邀在沙滩白楼大教室作关于德国极负盛名的诗人歌德、诺瓦里斯、里尔克的抒情诗篇的演讲。会场人山人海,险些把诺大的教室挤破。冯先生报告完后同学们自由发言提问,其中一位女同学的精彩发言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旁边的一位同班同学告诉我,这就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女"黛子"(乐黛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日后的漫长岁月中,她与我的同窗汤一介成为了我们家庭的最亲密和信赖的朋友。 继冯至先生之后,我还在田德望教授(后来翻译但丁《神曲》的著名大学问家)、德国教授弗朗克的课堂上继续学习过德语,德语的基础就是那时打下的。而今,我虽然年已八旬,在这些大师先生面前我永远是学生,师恩难忘。冯至先生是把我引进德语之门的第一位恩师,正是由于冯先生这样手把手地教会了我德语,我才有可能后来在贺麟先生的课堂上,如贺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对照黑格尔《小逻辑》的德文原本来读先生此书的译稿,并尽可能地提出一些翻译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贺先生的这种可以说是"不耻下问"的做法不仅表现出了一个"大学问家"、"大翻译家"的胸怀若谷的谦逊;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学者为使自己的译文更加贴近原文的真实而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精神和反复校正的应有的负责态度。正是从先生课堂的薰陶里,我才慢慢地对先生所说"翻译是件难事"这句话有了较深一点的体会。 总之,在大学求学时期里,冯至先生教会了我受用终生的德语;贺麟先生使我耳闻目染到翻译之不易,使我初步懂得了应当以怎样的态度和精神来对待德文古典哲学原著的翻译,这些已在我的脑海里打下深深的、不可消除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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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黑格尔到耶拿大学任教,结束了以往在法兰克福、伯尔尼等地担任家庭教师的经历。黑格尔作为哲学家的历程也就从此起航了。 在《耶拿逻辑》中,黑格尔力求学习、吸收和批判性超越费希特和谢林,第一次论述了绝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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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读者面前的《康德三大批判合集》是康德三大批判三个单行本(《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的改版,它与三个单行本同时继续在市场发行,"合集"与三个单行本并无实质性的改变。康德三大批判这一浩瀚的百万字的系统翻译工程是我与邓晓芒教授历时七年通力合作完成的。 康德三大批判新译此次改版或再版,不禁使我浮想联翩......。我与三大批判的电脑初译稿提供者邓晓芒教授相识至今已是30年了。邓晓芒是我与陈修斋先生合招的第二届硕士研究生,他的硕士论文《论康德人类学的核心--判断力批判》(1982年4月)是在我指导下进行的。毕业留校数年后,他才回到西方哲学教研室,起初他在陈先生的唯理论与经验论课题组,但是他的兴趣主要在德国古典哲学方面,后来就一直与我在一起从事教学与研究了。他天赋甚高、哲学悟性好。对于惜才如命的我,甘当人梯就在圈内传为佳话了。我的由衷的愿望是想通过教学与研究的共同实践为德国古典哲学培养出一个优秀人才来。几乎同时,他协助完成我在而立之年、初到珞珈山时写的40万字的教材的整理,最终成果为《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我为邓晓芒的著作《思辨的张力》作了序,并竭力将他和他的著作推到学术前台。他在该书后记中这样写道:"在写作期间,我几乎每星期都要和负责本课题的杨祖陶先生交换看法,讨论写作进展,深化观点,获得了许多极为宝贵的意见和启发。本书初稿完成后,杨先生又不辞辛劳,带病将本书稿从头至尾仔细阅读了三遍,除提出大量的整体修改意见外,还就其中某些章节、段落、用语及某些观点与作者反复切磋,并对照德文原版对许多引文的译法仔细推敲。可以说,本书能有目前这个样子,完全是杨先生与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此书定稿之际,老一辈学者的深厚学识和长者风范,对后进者的一片拳拳之意,对学术事业的真诚与厚望,都历历如在眼前,此时作者的心情,是无法用'感谢'二字来形容的。" 我与邓晓芒教授合作撰写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一书是这样开始的。他不止一次主动提出协助我将"毕生用力最多,研究最深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讲稿整理出版,未置可否"。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才答应了我的请求"。但"不是一般地整理讲课稿。而是合作撰写一部研究专著"(见《指要》后记)。 说起我开设研究型《纯粹理性批判》选修课的情景,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当时还是讲师的黄见德教授对我支持与鼓励,并渴望我能将《纯粹理性批判》的讲授内容整理出版,以便作为学习此书的引导。对他的建议,我也未尝没有动心过,甚至暗中想到它可以命名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他花了很多时间与精力,根据我的讲授提纲、他自己几次听课的笔记和当时的硕士生冯俊教授的笔记,整理出了一个约20余万字的、体现我集中讲授康德这部名著的主体部分的初稿,虽然就其已经讲到的部分而言,已达到相当的深度与新度,我并没有想就此出版。但这个初稿对于我后来与邓晓芒通力合作完成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的问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渡环节,其全部内容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纳入到了《指要》之中。在此我要向黄见德教授表示谢意。在多次讲课、酝酿写书的过程中,我想起1945我在西南联大第一次买到郑昕先生的《康德学述》时的欣喜,以及听郑先生讲康德时起初如在云雾中的感觉。于是,一种新的想法突然呈现出来:如果说我国的读者和学术界当前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新的、迫切的需要的话,那就应该是一本逐章逐节解读《纯粹理性批判》的书。这样的书也许有几分类似于郑昕先生寄希望于后学为康德这部巨著所作的"长编"吧。为了坚持我提出来的《指要》的撰写方针--既要指要,又要解惑,最后达到读懂《纯粹理性批判》全书的目的的宗旨,我进行了十分艰苦的工作,问题主要集中在我未讲到的部分。经过对合作者提供的初稿作的两遍修改,《指要》才由我最终敲定定稿。对于这次合作邓晓芒曾经这样写道:"我感到杨先生的思想中,的确有些很'硬'的东西,是先生数十年用全部生命和心血凝聚而成的,它像一个范型,使我的无拘无束的思辨受到规范和'训练'。(见"指要"后记) 我是一个十分低调、执着、干实事的人,是能够与同辈、晚辈同工作、共事业的。我遵循的是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尽我所能、合作双赢的共事原则。这集中体现在我与邓晓芒合作翻译的康德三大批判的新译中。 1998年11月,学校决定在全国率先推行博士生导师退休制度,我与江天骥、萧萐父、刘纲纪教授同时首批退休。可以说,退休对我来说不会改变什么。但是,具体做什么,好像总是有一些偶然因素引发的。在我还没有想到退休之事时,人民出版社张伟珍同志1997年1月20日给我本人的一封手写书信,似乎对我退休后的学术工作作了"小长征"式的安排。这个小长征分两步走。 第一步是我应约承担的"西方学术文化读本" ("康德读本》"), 我自然地找到邓晓芒一起搞。这时邓晓芒已经掌握了电脑技术,我们的工作流程是:邓晓芒电脑初译2-3万字样稿--杨祖陶手工逐一校核、改正--邓晓芒在电脑上订正,下一部分初译稿又来了。经过20个回合,如此周而复始。后来读本更名为《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杨祖陶写了近3万字的导言与导语。署名为杨祖陶、邓晓芒编译,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 第二步是将康德三大批判的选集--40万字的《精粹》扩大到人们所熟知的100万字的三大批判全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三个单行本。必须指出,《精粹》所包含的40多万字的译文原封不动地纳入了上述的三个中译本中,关于这一点,细心的学者早就觉察到了。而且我们的合作翻译采取的仍然是一环扣一环的流水作业的三步曲的方式。这种分段进行的流水作业的三部曲的工作方式,对于特别巨大的、两人合作的经典名著的翻译工程,既能保证工作进度,又能保证翻译质量。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三大批判的选集(精粹)与三大批判全集(三个单行本或合集)的署名方式不同,后者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完全是我作出的安排,是我本着一贯地扶持后学的为人为学的品格主动这样做的。 这一"小长征"的两步走,一走就是七年!走出了100余万字的三大批判巨大新译工程。它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都是经过我精心的思索、审视与修正的,我的精神支柱就是我所坚持的四个负责--对康德,对学术,对读者,也是对译者负责,其实最根本的是对我自己负责!正如合作者邓晓芒教授2007年4月17日去北京参加教育部颁奖大会前,他高兴地来我家说的:"这一套书是杨老师一句一句校出来的,要管几十年"。 我为合作翻译的"三大批判"的持续良好而非常可观的社会效应、为其有利于学人研读康德哲学和推动学术界对康德哲学的研究而感到欣慰和心中无比的踏实。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在经受学界的反复考量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已经结束。伴随着"三大批判"翻译进入耄耋之年的我,心中没有任何奢望,只求一种心情的宁静。 杨祖陶 2009-12-31 作者附注: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后记",也可以称为一个"补记".按照"三方合同",我是第一著作权人.对于<三大批判合集>的问世也该有点表示,但我没有机会,由另一作者作了"序".当我得到早已于2009.9月出版的<合集>,才根据现代人不可少的"契约意识",提出要补一点文字,有幸得到应允.大批的<合集>已进入发行渠道,只能在库存的书后粘上一个字数严格的"后记".由于是事后"贴"在书后的,又为"后记"多了一种说法. 这是我提供给出版社的"后记"的原稿, 20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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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三种音乐的不良倾向:附庸化,娱乐化,工艺化。针对当前的音乐生态,呼吁作出三个方向的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