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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静怡: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
    科技 2010/01/27 | 阅读: 1657
    從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的成形與發展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的國際趨勢觀察和省思《摘要》 網際網路賴以運作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的重要性,在世界各國政府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漸重視,以及商業組織利益競爭的趨勢主導下,幾乎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以美國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為中心的網路統籌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機制之運作,由於在「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兩方面遭受極大質疑,一九九八年起美國政府透過針對此一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公共資源所作的政策宣示,促成IANA的轉型,過渡至目前網路統籌管理的新國際組織「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簡稱ICANN)。在美國商業部主導下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開始運作的ICANN,最近一年來似乎已在某種程度內取得網際網路社群中各種不同利益團體的認同,其未來如何發展固然必須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而定,然由於涉及資訊科技且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國際組織運作,在人類歷史經驗中絕無僅有,ICANN所標榜的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似乎難以斷言,正因為如此,自一九九八年底到一九九九年底這段期間,ICANN所遭遇和化解的種種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之實質與程序兩方面爭議,值得記錄與分析。本文主旨,即本於作者觀察ICANN的實際運作和參與其數次實際召開之大會的經驗,分析目前國際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問題。此一論文嘗試回答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統轄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NS等協調重整問題之際,凸顯出哪些值得思索的程序和實質議題,以及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國際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作者初步認為:ICANN或許意味著過去「科技烏托邦」式的網路規範模式已受到某種程度的挑戰,隨之而起的可能是更多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的現象,所以ICANN的成形與運作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並不為過。在此一網路制憲的過程中,我們固然應該關心「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兩者如何達成合理的整合與妥協結果,我們似乎也該同樣關心的是,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趨勢中,台灣如何自我定位和自我調整,以面對可能的挑戰與競爭。 一、前言:歷史的回顧與問題的浮現 本文之主旨,在於介紹與分析目前以ICANN(「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與法律問題。此一研究嘗試回答的是,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網路統轄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或稱網路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資源分配重整問題之際,有哪些程序和實質議題值得思索,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此一堪稱「網路制憲」(Internet convention)的國際組織,如何因應國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以及這些趨勢能夠為有關國內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的思考與辯論,帶來哪些啟示。 如眾所周知者,網際網路的誕生,幾乎等於是一部以科技界人士為主導力量的歷史[1],而促使網際網路能夠在全球性的基礎上穩定運作的公共資源分配模式,則是以協力式的標準制定(standard-setting model of coordination)為核心[2],透過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簡稱IETF)和Internet Architectural Board(IAB)等組織發佈Request for Comments(RFCs)制定網路通訊標準,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取得共識之後自動執行這些標準的方式而運作不輟。一九九八年十月過世的Jon Postel,從一九六○年代因應冷戰需要而出現的ARPANet時代開始,便成為Internet governance的核心人物[3],尤其是在一九八一年Internet Assigned Number Authority (以下簡稱IANA)組織[4]成立之後,負責協調、統籌與管理全球網路運作上的主要重要功能,例如網路IP的設定與分配,以及協調網域名稱系統(DNS)的實際運作等事務,因此,IANA成為全球Internet運作機制的來源與模式,也就是國際網路界通稱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起源[5]。究其實際,IANA的Postel所扮演的微妙角色,其實是在信任特定領導中心(trust-based leadership)的基礎上,在Internet Society(即ISOC)等組織的共同協助下[6],作成網際網路順暢運作所不可或缺的行政性決定,就功能上來說其重要性無法否認,但卻具體而微[7]。 IANA組織的IP設定與分配的功能,進一步成為全球「網路資訊中心」(NIC)組織成立的基礎,也確立了申請IP地址的相關機制,例如InterNIC、APNIC、RIPE、ccNIC(如:TWNIC、KRNIC、JPNIC等),而各地區NIC(如TWNIC)則是經由「各洲」NIC(如APNIC等)的年度會議進行該洲與地區的IP網址設定與分配的協調,至於全球的協調事宜,則通常是經由ISOC的年度INET會議,進行必要的協調與討論,以便透過全球共通的網址資料格式的建立,使資訊與各式應用可以在全球網路上暢通無阻。至於網路標準規範的制訂與協調,IANA則是經由其一年一度的IETF會議,一方面進行新技術與規範的討論與研究,一方面進行共通技術規範的協調,以便使得全球Internet在運作間不至於有標準或規格不相容的現象,而究諸實際,此一會議也成為網路學者、專家、操作者與廠商進行溝通與取得共識的重要網路技術會議,以保證遍佈全球的Internet在運作上,不至於因為各自為政而產生不相通的困擾。除此之外,最近幾年來IANA也積極推動新的網路技術與標準的研究,以利下一代網路的形成與建立。例如近年來經常被提及的「下一代網路」(NGI),「超寬頻網路系統」(vBNS)和「第二代網際網路」(Internet 2)等技術的發展與協調,IETF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針對網路商業化後最具爭議的「網域名稱系統」(DNS)問題,當初也是由Postel建議建立「文字」系統,協助人們在上網時能夠更容易地連接到以「數字」為基礎的IP系統,因此才有目前我們所熟知的.com,.edu,.gov,.org,.net,.mil等網址辨認種類出現,同時,Postel也根據ISO 的國碼清單來配合各地區申請網址名稱的需要(如:tw,jp,kr,nz,ca等等)。其次,一九九二年,美國國會要求賦予IANA實際權限的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將DNS的管理外包移轉給私人部門,Network Solutions, Inc.(即通稱的NSI)因而取得generic top-level domains(即gTLDs)的註冊控制權[8]。至於網域名稱(domain name)的申請方式,則是以最簡單的「先申請先註冊」(first-come, first-served)的原則[9]處理。不過也正因為此一文字化系統和先到先給原則結合之故,在網際網路高度商業化與國際化之後,產生了許多「智慧財產權法」(尤其是商標法)和網域名稱之註冊衝突的問題[10]。另外,由於國碼涉及敏感的「國家主權」[11]問題,所以,Internet governance和國家主權的關係究竟應該如何建構與理解,方不失其「網路公共財」的性質等各項爭議,也因而逐漸浮現[12]。 換言之,我們稍微回顧一下Internet的發展,不難發現乃是一九七○年代ARPANet計畫的研究和推展開啟網路技術上的基礎架構(如TCP,IP等),一九八○年代IANA組織的成立,則是建構起網路虛擬社會的全球化和Internet Governance的雛形。一九九○年代WWW以及Mosaic瀏覽器的研發與推廣,更使網路的應用因而大量深入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使資訊網路新文明得以出現另一個契機。而在網路發展的每一個重要階段性中,我們也見到網路科技界人士一再嘗試探索「科技的極限」,例如,在ARPANet中,網路科技界先驅即是摒棄傳統「電信」架構由地區網路再建設全國,再推至國際的方式,直接以虛擬的「無限」空間為整體環境的前提;當IANA組織成立之時,IP的分配與DNS架構基本上隱隱約約乃是以「全球人類公共財」的概念來運作。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網路科技界人士對於解決科技問題的關切,實則遠遠超過對「主權與疆界」的關心。然而,「網際網路作為全球人類公共財」此一概念在世界各國政府與商業組織的利益競爭下,一再遭受到傳統的國際政治、經濟與社會體制的挑戰與質疑, 似乎也不足為其[13]。最顯著的爭議,除了上述現實世界的商標法與主權問題糾葛之外,以IANA為中心的現有網路統籌管理機制運作,其「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也遭受極大的質疑。 為了因應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型的國際趨勢,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美國白宮繼今年一月底針對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Management of Internet Names and Addresses發佈綠皮書(Green Paper)[14],徵求各方評論意見之後,進一步發佈了白皮書(White Paper)[15],宣示美國政府對IP分配和DNS運作的政策主張,也催生了ICANN。此一白皮書之內容,以及目前ICANN所面臨的諸多問題,顯現出向來在網路世界的發展方面居於主導地位的美國,對於攸關網路世界未來之公共資源統轄管理或支配機制的看法與態度,自然引起世界各國和目前網際網路相關國際組織的重視。 本文以問題的釐清與初步分析為主要目的﹐以下將先介紹有關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之討論的背景﹐並且摘要說明截至目前為止國際上不同立場與方案的主要內容﹐接著分析在ICANN過去一年的歷史中,不同立場之間的爭執焦點何在﹐進而評估截至目前為止國際間是否有哪些基本共識形成,以及作為主導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組織,ICANN必須克服哪些問題與挑戰,方能成功達成當初所預設的基本任務。 更重要的是,究竟我們應該如何解讀此一白皮書出現之後所產生的影響,亦即ICANN形成與運作至今的意義,以及目前國際網路社群針對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所出現的討論,能夠帶給思考網路世界規範架構的我們哪些啟示?究竟此一本質上似乎是國際政治的事項,網路社群應該如何處理?透過ICANN這種非營利性質(nonprofit)的私部門國際組織來掌管domain names相關事宜,是否恰當?此一作法有無可能引發任何政策或法律方面的爭議?亦即所謂非營利的私人國際組織,其運作結果是否果真能符合公共利益?甚至,這個新的國際組織應該處理哪些有關網際網路的事務?還是僅僅單純侷限於處理有關domain name分配的事務?美國此一政策白皮書中所提出的建議﹐是否真能解決本質上屬於國際事務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問題﹐以及眾多domain names爭議?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將這個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立,當作一個建立憲政體制的過程,或者當作一個建立國際組織的過程,那麼,我們便必須深思所謂「代表性」此一根本民主問題,以便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都能真正參與此一共識的形成過程;以及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可能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和現實世界建立憲政體制與國際組織所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到底有何相同之處,有何相異之處,人類已有的憲政體制和國際組織組成經驗,能夠帶給我們思考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規範架構問題時﹐能夠帶來哪些思考上的激發?都是本文嘗試提出與回答的問題。由於本文分析探討的對象ICANN,目前仍處於變動性相當高的階段,所以本文面貌也因而呈現出相當濃厚的歷史記錄意味,作者在此先予敘明。然不可否認者為類似的觀察記錄,應是研究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的必要基礎,故而作者仍決定將目前初步觀察心得整理成為一篇學術報告性質的論文,也是本文必須一併說明之處。 二、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背景說明:從IANA轉型的背景談起 就Domain Name System的發展與運作來看,由於美國是網際網路的主要發源地,基於此一歷史因素,DNS相關的註冊與維護事宜過去至今均由美國政府負責。在一九九○年代之後,由於網路擴張速度過快的影響,使得美國政府原來的註冊機制無法負荷,於是乃在一九九三年透過一個為期五年的合作契約(cooperative agreement)的方式,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提供資金給一家名為Network Solutions Inc.(NSI)的公司,作為The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InterNIC)的網路註冊機關,負責general top-level domain name(gTLDs),亦即.com、.org、.net、.edu等之註冊與維護事宜。值得注意的是﹐針對second-level domain mnames﹐NSI主要的註冊政策,基本上乃是採取先到先註冊(first come﹐first served)的方式進行﹐這是目前網路世界產生許多網域名稱爭議甚至商標權爭議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由於NSI此一契約即將在一九九八年九月份到期,此一政府契約到期之後是否應該由NSI與美國政府續約,繼續擔任網路註冊工作,引發不少討論,這也是美國政府想要重整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主要原因之一[16]。 雖然InterNIC向來被視為負責網路資源分配的主要機制,但是由於目前網路的發展,早已不再侷限於美國,所以近年有不少要求改革此一機制的呼聲出現。截止目前為止,除了美國方面的建議意見之外,國際上最重要的提案,則是Internet Society透過成立一個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Ad-Hoc Committee﹐簡稱IAHC)的方式﹐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問題進行研究﹐並且在一九九七年五月間各國在瑞士日內瓦所草簽的有關增加gTLD種類的備忘錄(Generic Top Leve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簡稱gTLD-MOU)[17]﹐並且建議在一個以瑞士為根據地的註冊機關大會(a Swiss-based Council of Registrars﹐簡稱CORE)之下﹐成立類似網路註冊機關公會的組織﹐目前國際上簡稱為The CORE proposal。以下針對此一備忘錄和The CORE Proposal之內容,將會有簡單之介紹分析,並比較其與美國目前所採政策之間的異同。 同時,如前所述,美國在發表此一正式白皮書之前,為了因應國際上與日俱增的壓力﹐曾經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發表一份綠皮書,廣徵意見。以下也將擇要介紹此一綠皮書之內容,一則比較其與正式之白皮書間之異同,再則亦可透過此一比較過程,理解網路世界不同利益團體和其他各國對綠皮書所提出的批評和建議背後所蘊含之意義。 (一)The CORE Proposal 一九九六年,IANA的靈魂人物Jon Postel提出一份關於多元化網路註冊系統的建議方案﹐在Internet Society成立上述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AHC﹐針對此一改革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議進行研究之後﹐IAHC便做出幾項重要的宣佈:未來將增加新的generic TLD;在增加gTLD的情況下﹐負責這些新的gTLD註冊事宜的機制﹐將朝多元化的架構發展;在上述的CORE之下﹐將成立註冊機關組成類似公會的組織﹐而CORE則將受一個政策監督委員會(Policy Oversight Committee)監督﹐此一委員會成員則包括前述IAHC的成員。詳言之,在此一由Internet Society支持的CORE proposal中﹐有下列幾項重要建議[18]: 1. 增加七個新的 generic TLD﹐分別為.firm、.shop、.web、.arts、.rec、.info、.nom。 2. 在上述新增的generic TLD之下﹐second-level domain names將由多個註冊機關負責。 3. CORE不會對註冊之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但是申請註冊者必須提出有關其背景、地理位置、以及所申請之Domain Name用途之說明[19]。 4. 根據CORE proposal的構想﹐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所轄的Administrative Domain Name Challenge Panel(ACP)將成為解決domain names紛爭的主要機制﹐任何申請註冊者進行申請註冊時都應該同意接受其決定之拘束。換言之﹐如果有任何第三者要求透過ACP解決紛爭的話﹐有一定的程序可循﹐ACP有權決定是否變更註冊內容﹐是否重新分配﹐以及在最終決定作成之前﹐是否暫時凍結使用等等重要事項。甚至﹐在此一設計下﹐ACP還有義務將相關國家管轄領域內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納入考量。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一設計同時也將ACP的權限限制在惡意申請註冊以達到先佔或牟利目的的申請註冊類型方面。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中﹐還有其他幾種非訟爭型的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s)﹐讓申請登記者可以選擇透過仲裁方式﹐解決其他先佔或者不涉及惡意申請註冊的紛爭類型[20]。此一構想甚至也不排斥訴諸各國法院解決有關DNS的紛爭[21]﹐於此不贅。 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下﹐申請登記者可能比依照目前制度申請登記時﹐必須採取更為謹慎的態度﹐甚至必須採取策略性的登記模式﹐同時考量是否要選擇拒絕接受仲裁管轄﹐以及接受仲裁管轄之後﹐仲裁程序中必須提出的事實是否可能對其商業利益造成影響等等因素﹐可以說是相當錯綜複雜[22]。 (二)綠皮書之主要內容 為了回應上述Internet Society所支持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新方案﹐以及解決日益複雜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問題﹐美國在一九九八年年初的綠皮書中,提出以下幾項重要立場[23]: 1. IANA目前所扮演的分配網路世界資源之主導角色﹐將來應該轉移到一個以美國為主要根據地的非營利性(not-for-profit)國際組織的控制之下﹐並且應該儘速成立此一新的國際組織。至於此一國際組織的董事會﹐則應該由來自世界各國、代表網路世界各種不同利益的成員組成。 2. 綠皮書建議應該增加五個新的TLD﹐至於詳細名稱﹐則可以進一步討論。其次﹐有關second-level domain names﹐綠皮書則建議交給多元化的機構負責﹐讓其彼此之間從事市場競爭﹐而NSI管理 DNS的獨佔地位則可能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底和NSF的契約終止後結束﹐成為和其他經營註冊業務的機關一起從事市場競爭的公司之一。 3. 根據綠皮書的構想﹐每個註冊機制都應該建立紛爭處理的程序﹐甚至線上紛爭處理機制﹐至於詳細的程序與線上紛爭處理機制之設計﹐則有待日後詳細規劃。甚至﹐綠皮書還建議註冊者應該同意接受註冊機關所在地﹑註冊資料庫所在地﹑或者main Internet server所在地法院的法院管轄。 綜合而言﹐美國一九九八年年初所提出的這份綠皮書﹐所受到的最嚴酷批評﹐就在於在其美國中心(America centric)的思考下﹐仍然希望將未來網路資源分配管理的主控權﹐由美國掌握[24]。例如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ITU)便認為在美國綠皮書所建議的體制下﹐NSI未來仍然將是掌握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獨佔力量﹐與現在相較之下﹐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將無大異[25]。甚至有些國家的相關官員﹐例如澳洲﹐便直接指出其希望政府在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中能夠盡量減少扮演任何角色﹐而盡量由市場來主導的想法[26]。 三、網路世界正式制憲的開端:白皮書之主要內容以及其引發之爭議 上述美國白宮綠皮書發表之後﹐其中所提出的觀點備受國際網路社群爭議。美國白宮在考慮各方所提出意見之後﹐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發表為其最終政策之白皮書﹐為網路世界的制憲過程,正式建立起點。 (一)白皮書的之主要內容 在美國白宮的白皮書中﹐首先提出幾點理由說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必須重整的原因[27]: 1. domain name之註冊機制缺乏競爭﹐長久以來受到眾多詬病[28]。 2. 近年來有關商標權人與domain name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爭執﹐發生頻率日益頻繁﹐解決方式也牽涉到相當昂貴的成本與曠日費時的程序[29]。 3. DNS的分配管理缺乏正式而有活力的統轄管理架構[30]﹐目前網路世界許多商業利益對於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缺點相當重視。 4. 目前非美國的網路使用者已經佔有相當高的比例﹐然而在網際網路的協調分工方面﹐卻缺乏美國以外的參與者[31]﹐此一現象有必要改善。 5. 任由一些對於網路世界無法經由正式管道負責﹐卻經常只是屬於臨時性任務編組的個人或組織﹐針對top-level domains的增加做出重大決定﹐非屬恰當[32]。 6. 由於網路世界的性質已經日益商業化﹐繼續由美國學術研究機構主導DNS的運作功能﹐以及提供資金﹐也不再是適當長久之計[33]。 基於以上考慮因素﹐白皮書乃建議建立一個容許市場競爭與全球參與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然而同時其所採取的策略﹐則不是就新的DNS應該處理的實質管制事項提出建議﹐而是提出一般性政策宣示。在這個政策宣示中﹐美國政府標舉出新DNS應該符合的四項原則﹐亦即穩定性﹑競爭性﹑由下而上的私人協調合作性質﹑以及代表性[34]。 其次﹐白皮書提出四項已經在前述的綠皮書中提出的DNS功能﹐希望此一DNS能夠在協調合作與管理權力集中的基礎上﹐確保網路世界的順利運作:1. 針對IP number的區域分配﹐制定政策並主導其執行事務;2. 監督網路root server system的運作;3. 監督即將增加到root system的top level domains﹐是根據何種政策在何種情況條件之下增加;4. 針對維持網路普遍連接需要之其他技術協定的發展﹐進行協調工作[35]。 接著﹐白皮書維持美國政府在綠皮書中所持的立場﹐認為目前IANA目前所扮演的功能應該移轉給一個新成立的組織負責﹐同時該組織對IP numbers和domain names的管理功能﹐應該確保網路世界普遍連接的運作順暢無阻。不過﹐白皮書同時也建議在這個新組織之下﹐name council和numbering council兩者應該分別成立﹐此一分開處理的作法﹐可以降低一旦有針對domain name的管理功能提出法律方面的挑戰出現時﹐IP numbers的管理分配功能也因而受到影響的風險[36]。 有關統轄管理新機制的細部設計方面﹐白皮書仍然持續先前綠皮書的立場﹐認為應該以美國為基地﹐成立一個私人性質卻屬非營利性質的國際組織(non-profit corporation)﹐發揮協調網路世界DNS的功能[37]。目前網路上的DNS協調功能﹐應該逐漸移轉給此一新組織﹐希望能在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運作[38]。至於美國政府的角色﹐白皮書則表示美國政府將繼續扮演參與政策監督的角色﹐直到此一組織成立並且穩定運作為止﹐白皮書所預設的過渡期間暫定為公元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39]。 值得一提的是﹐此一有關以美國為基地成立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負責DNS註冊管理機構的構想﹐受到世界各國的批評﹐其中尤以來自歐洲國家的批評最為激烈[40]。不過﹐白皮書卻仍然堅持綠皮書的立場﹐認為無論是以美國domain name holders的數量著眼﹐或者以美國在DNS方面所累積的專業經驗來說﹐此一新的DNS註冊管理組織設在美國應不為過[41]。以美國對於目前網路世界主要的root servers的掌握控制程度而言﹐美國似乎有相當實力可以堅持此一主張﹐但是其說服力究竟有多高﹐以及美國能夠堅持多久﹐則似乎有待觀察。 在綠皮書中﹐美國已經提出上述新國際組織應該由十五人組成董事會的主張﹐白皮書仍然維持此一立場[42]。至於董事會組成生態的分配﹐根據白皮書的規劃﹐將會有代表地區性number分配註冊機關的成員三名﹐Internet Architect Board(IAB)所指定的代表兩名﹐domain name registries和domain name registrars的代表共為兩名﹐網路使用者代表七名﹐以及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高階主管階級代表一名[43]。 接著﹐白皮書維持綠皮書的立場﹐建議在second-level domains的註冊方面﹐以及generic top-level domains方面﹐能夠成立多元化的註冊機制﹐改變為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競爭模式。亦即在所有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方面﹐讓商業化的註冊組織能夠為其代理客戶取得domain names﹐而gTLD registries的管理方面﹐則會有一個一樣放諸市場競爭的註冊機制﹐取代現有的NSI[44]。雖然在綠皮書中美國政府曾經提出數項組成上述多元機制的註冊機關之最低條件﹐以確保市場競爭和網路世界運作的穩定性﹐白皮書則未再堅持﹐僅僅建議此一新成立的國際組織應該擔負起朝向市場競爭導向發展和維持網路世界穩定性的任務[45]。 至於目前NSI在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方面﹐其實是扮演雙重的角色。詳言之﹐在.com﹑.net﹑和.org方面﹐NSI是扮演唯一的registrar這樣的角色﹐而針對這些generic top-level domains﹐NSI也是扮演最終的管理機制此一角色。綠皮書主張NSI應該繼續沿襲其目前在.com﹑.net﹑和.org的管理方面所扮演的功能﹐但是未來必須對任何和其處於互相競爭地位的註冊機關﹐基於完整且毫無歧視的立場﹐提供註冊服務。白皮書針對這一點﹐在立場上似乎並無太大動搖[46]﹐但已經將說法委婉地改為希望未來的網路資源統轄管理機制能夠朝更多的科技創新﹐和更多的消費者選擇與滿意的方向發展﹐並且認為市場競爭的壓力﹐將是避免網路註冊機關產生獨佔最有效率的方法﹐至於成立註冊機關的最低標準﹐則委由預想中的國際組織此一統轄管理機制規劃[47]。 前述綠皮書主張應該增加五個新的generic TLD﹐白皮書則改變說法﹐將新的generic TLD的規劃﹐交給新的統轄管理機制規劃﹐而不在此時針對應該建立哪些新的generic TLD﹐提出明確立場﹐以免過度阻礙網路世界的發展可能性[48]。有關商標權人之利益與網路社群之利益兩者之間平衡關係的問題﹐白皮書也有所著墨。基本上白皮書是寄望聯合國轄下的智慧財產權國際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提供一個平衡且具有透明性的程序﹐作為解決機制﹐並且希望此一以WIPO為中心的建議﹐能夠獲得國際認同[49]。此一所謂平衡而具有透明性的程序﹐參與者包括商標權人和網路世界其他代表﹐共同討論出解決商標權和網域名稱註冊相關糾紛的模式﹐針對在generic top-level domains保護著名商標的可能程序提出建議﹐以及針對增加generic TLDs和實施紛爭解決程序兩者予以評估[50]。根據白皮書的意見﹐上述這些建議與評估﹐都必須提到新成立的統轄管理機制﹐讓此一國際組織綜合其網路統轄管理政策之後﹐做最後的決定[51]﹐換言之,日後成立的ICANN此一國際組織並無接受建議的義務。 (二)激烈辯論的引信:白皮書所引發之爭議 如前所述﹐白皮書之內容所表達的是美國此一目前仍然佔據大部分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國家﹐對於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未來所持的看法。白皮書提出之後﹐無論是在美國國內﹐或者是國際之間﹐均引起相當熱烈的討論[52]。 首先,姑且不論由WIPO此一聯合國轄下的組織負責擬定商標與網域名稱衝突的處理原則是否恰當,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有關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此一線上非訟型的紛爭解決機制﹐從其初步構想看來﹐仍有有許多問題必須解決。例如此一ADR在決定是否有商標權侵害產生時﹐勢必要依循某些標準方能作成實質判斷﹐此一非訟機制是否有能力作成這種實質判斷﹐可能必須做更為精緻的設計。其次﹐所謂著名商標﹐究竟如何決定﹐和目前巴黎商標國際公約中的定義有何異同﹐以及在要求網域名稱登記的同時﹐是否便必須進行過濾的工作﹐都有待深入觀察與討論。最後﹐為了避免目前類似的權利糾紛產生﹐白皮書建議應該建立一個可提供搜尋服務的資料庫[53]﹐同樣也是值得注意的發展趨勢。 其次,針對其所提出的成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構想﹐白皮書本身指出此一組織的確可能在法律層面遭到挑戰﹐例如其是否可能被控違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反托拉斯法﹐便是一個問題[54]。不過﹐如果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運作方式﹐是朝向標準設定組織(standard-setting body)的方向發展﹐其政策與程序也有充分的透明性與公平性﹐並且能夠反映各方利益﹐而不是被某一特定利益所把持﹐似乎就不至於有太大的問題﹐也不必特別賦予其反托拉斯法方面的豁免權﹐這也是白皮書的基本立場[55]。白皮書雖然接受各國的意見﹐願意就原來綠皮書中提出的以美國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模式﹐稍作讓步﹐但是﹐美國仍然希望在西元二○○○年九月三十日將目前的政府控制力量完全撤出﹐同時﹐在美國政府目前的構想中﹐針對目前透過獨佔性的政府契約﹐負責最重要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s登記的NSI﹐也不打算立刻為其引進市場競爭對手﹐而是說明美國政府將繼續與NSI溝通協商﹐使其調整體質﹐以確保未來即將走向市場競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對於競爭者而言﹐能夠出現公平競爭的市場狀態[56]。但是截至目前為止的事實證明,NSI仍是最近這一年來ICANN的運作備受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57]。 再者﹐由於白皮書將不少原來綠皮書中備受爭議的問題﹐都設計成交給日後成立的新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亦即ICANN負責﹐使得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中心﹐即白皮書所建議的非營利性國際組織﹐如何規劃設計﹐備受重視[58]。至於其之所以如此重要﹐則在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與成立過程﹐無異於網路世界的制憲大會(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在此一制憲大會中﹐不但決定日後統轄網路世界的架構﹐也可能決定分配管理網路資源的最高組織之故。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美國所持的立場表面上看來支持是將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的事務移轉給私領域負責﹐但是﹐另一方面﹐顯然美國政府也不準備淡出此一舞台﹐白皮書字裡行間仍然可以嗅出美國政府想要主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變遷轉移的過程[59]﹐其對NSI在過渡期間應該扮演之角色所持的立場﹐基本上乃是主張在今年九月政府契約期滿之後﹐NSI仍然應繼續在目前的基礎上﹐以臨時方式提供文書處理、技術專業以及DNS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協助﹐即為明顯實例;而究諸實際﹐NSI在此一有關網路世界未來統轄管理機制的設計與討論過程中﹐也一直扮演相當活躍的角色﹐尤其美國政府雖然力陳其想要引進競爭者與NSI從事競爭﹐但是究竟誰會扮演NSI的競爭者角色﹐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明朗化[60]。尤其競爭者即使進入市場之後﹐NSI目前所掌握的資訊和資源﹐應該如何釋出﹐使得市場競爭的立足點更為公平﹐也是值得爭執的問題。 更為根本的癥結之一﹐在於所謂網路世界公共資源所涉及的「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如何維護的問題。首先﹐雖然網路世界目前是明顯地逐漸由商業力量所主導﹐可是商業利益的主要根源還是在於消費者或網路使用者﹐所謂的公共利益﹐最終是否應該以網路使用者的利益為依歸?若果如此。則這些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如何被代表彰顯出來[61]?諸如美國白皮書所設計的組織﹐為了確保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不在其決策程序中被輕易犧牲掉﹐是否需要有一個完全中立與獨立的超然監察使(ombudsperson)? 美國政府所主張的以私領域為主導力量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負責網路世界資源分配政策的擬定﹐以及統轄管理DNS的構想﹐是不是可能與民主憲政原則不甚相符的問題[62]。詳言之﹐我們如果承認有關網路世界IP與DNS資源分配的事項﹐本質上乃是事關重大的「公共利益」事項﹐則職司此一任務的機關﹐理應受到相當嚴格的監督﹐以確保其能夠就其政策負責﹐在此一民主憲政原則的根本思考下﹐我們必須反問的是透過一個私領域的國際組織制定網路資源分配政策﹐並且實際負責其運作﹐是否根本無法將其納入民主憲政體制的立法監督與司法監督之內﹐使得其在掌控大量公共資源的同時﹐卻不須負相對的負責?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認為網路世界相當程度而言與現實世界的政治結構有其相似性﹐也認為網路世界應該朝向民主多元、凝聚共識的境界發展的話﹐姑且不論ICANN此一國際組織以美國為中心的作法是否能為國際網路社群所接受﹐「非營利性私法人」(non-profit corporate)此一設計﹐恐怕即難以通過民主憲政體制的檢驗。目前環繞在ICANN周圍絕大部份的爭議,也可以說是因此而起。 更為深入言之﹐根據Magaziner的構想﹐顯然其乃希望網路世界未來的協調合作是透過多元化、私領域的國際性團體來運作﹐而不是透過一個由政府代表的國際組織取得主導力量。但是﹐從目前網路發展趨勢看來﹐雖然商業力量逐漸蓬勃﹐可是一旦涉及產業自我規範(self-regulation)的問題﹐例如消費者隱私權保障﹐私領域的進展顯然極為有限﹐所以將網路未來的統轄管理機制交給私領域主導﹐並非全然沒有隱憂。甚至﹐即使私領域的運作果真有效率﹐上述民主憲政體制下所要求的權責相符問題﹐可能仍是一大障礙。對於一般網路使用者而言﹐有關DNS的討論看似遙遠﹐卻同時攸關其網路活動﹐如果我們在設計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時﹐未能將這些原則性的權責關係釐清﹐最後很可能會讓此一所謂負有統轄管理網路資源重任的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在商業力量的驅策下﹐逐漸蒙上營利色彩而不自知﹐甚至在權責制度設計不佳的情況下﹐使私領域自我規範管制的效率不彰﹐反而讓各國政府有肆意介入、進行不當掌控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藉口與機會[63]﹐如此結果恐非我們所樂見者﹐亦非網路世界之福。 (三)另類觀點:歐洲國家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關切重點 綜合來看﹐針對此一美國白皮書的內容,歐洲國家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初即曾召開會議討論因應之道[64]。歐洲國家所表達的態度中,最主要的關切有二:第一,在此一預想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下,歐洲國家的代表性是否充分呈現;第二,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能夠不像以往的網路管理機制一樣,呈現出某種程度的獨佔性質,以及不再以美國為中心[65]。 另一個受到歐洲國家關切的問題,則是是否應該盡快增加新的top-level domains,以便能夠解決因為網際網路的快速擴張和商業化所引發的各種網域名稱搶先登記的投機問題,以及相關的商標權爭議。 在上述白皮書發佈之後,許多與DNS相關的組織紛紛召開會議討論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表達各種不同的觀點與關切,一九九八年六七月間國際上甚至便形成一由各種與網際網路相關的電腦網路專業組織,商業組織,甚至教育組織等所組成的,代表與網路世界發展方向關係密切的ISPs﹑content developers﹑商標權所有人﹑跨政府之國際組織等利益的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開始針對白皮書之內容,在世界各地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更是有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希望能夠透過各種會議的密集召開,針對預期中新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或者姑且稱之為新的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進行深刻的討論﹐期待形成共識。 前述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IFWP)在世界各地針對白皮書內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的作法,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達到高潮。在該次會議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當年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針對預期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由於尚未找到適當的稱呼,所以與會成員姑且稱之為new IANA,即新的IANA),討論過程十分激烈[66],至於討論的焦點,則是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目前的以美國為主導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顯然過於以美國的網路人口在目前網路世界人口組成中所佔據的比例作為依據,設計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以未來網路世界使用者的類型與可能的使用人口成長方向,作為設計方面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拋棄以美國為中心的模式? 2. 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組成過程與成員,應該如何設計,方能充分反映適當的代表性(adequate representation),並且達到保護網路使用者普遍近用網際網路(the protection of universal accessibility)的目標? 3. 既然網路世界早已因為商業勢力的進入,使得原本的設計創造者不再擁有或主宰網路,如何才能設計出一個能夠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在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同時,國際層面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以及國內層面的政府措施,應該如何設計,方能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或者,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有無可能透過市場機能的運作,同樣達到公共利益的目標,根本無須訴諸一個集權式(centralized)的機制?到底,美國白宮首席科技顧問Ira Magaziner所謂的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由受影響最深的私領域(private sector)主導,不應該以集權式的控制為主要模式,所指是否便是訴諸市場機能,而此一將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交由私領域主導的極端分權(decentralized)模式,與網路世界過去將技術事項交給少數幾個組織處理的權力集中模式相較之下,其實有相當大的差異,究竟是否可行? 4. 如果以某種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雛形的共識逐漸形成,到底應該由哪種國際組織主導?究竟是應該將此一任務賦予向來在國際通訊傳播事務方面居於領導地位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ITU),還是應該讓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主導此一涉及相當程度智慧財產權事項的議題?甚至,是否應該另起爐灶,以全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國際組織之人員組成與運作,應該如何設計,方能一方面保持其獨立性,另一方面又能在國際上永續發展(internationally sustainable),並且隨時針對網路世界重要的統轄管理議題做出適當回應? 5. 建構網路世界新的統轄管理機制此一過程,可以類比成新興憲政體制草擬憲法的過程,在此一制定網路世界憲法的過程中,如何才能釐清應該寫入憲法中的基本原則,如何才能確保統轄管理者善盡責任,如何讓統轄管理機制盡量保持其客觀性? 6. 有關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最終所要達成者即為網路世界的共識,這也是美國目前有關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之形成過程,必須在共識形成之後才算達成的主張,但是,此一共識究竟有無可能在短期內順利達成?如果無法順利透過私領域勢力的運作達成,向來對於網路世界虎視眈眈的各國政府,將會採取何種控制措施取而代之,網路世界又該如何回應? 就Internet Society年會結束之前針對DNS所進行的討論與辯論看來,雖然仍然眾說紛紜,但是似乎至少有幾點共識已經形成[67]: 1. 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應該從美國政府控制主導的現狀,轉移成由具有獨立性的國際組織統籌。 2. 此一將統籌網路世界DNS等行政技術事務的國際組織,應該由網路世界中具有相當獨立性與公正性的個人組成,而不應該由代表特殊利益的團體組成,以免受到不當政治或經濟利益的操縱。換言之,在美國白皮書所提出的十五人董事會構想中,其在網路世界所累積的聲望應該是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代表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非此一國際組織的重點。然而,這些代表網路世界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仍然應該充分參與各種例行性或非例行性之國際會議,討論有關domain names的統轄管理﹑網路通訊協定之研究發展﹑以及IP Addresses之分配等事宜,至於任何相關會議所作成的決定,最終則應該提交上述十五人董事會認可方屬通過。 上述這兩個主要結論,基本上與美國在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構想有相當大的差異。首先,美國白皮書除了希望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結構,能夠反映網路世界的功能多性,以及網路使用者在地理疆域方面的多元性,最主要的是希望能夠透過私領域的協調,建立此一管轄管理機制,就此而言,歐洲方面的態度與美國白皮書顯然仍有差距。 其次,到底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朝何種屬性的機制設計,亦即在辦理網址登記方面,到底應該是純粹非營利性質的組織,還是應該是一個仍然具有營利性質的中央集權式登記機構,則是美國與歐洲國家兩方面僵持多時的問題。同時,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財政問題,究竟是應該透過以會員制為基礎的會費收入方式解決,還是應該以網域名稱的註冊費收入為主,與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為營利性質亦有關係,直至今日仍然是未能真正解決的問題。至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設在美國,根據Don Heath的觀察,在地理疆界泯除的網路世界裡,將來或許逐漸不成問題[68]。最為重要而且未有任何基本共識形成的問題,在於到底在這個所謂新的IANA中,應該包括哪些成員? (四)亞太國家之處境和回應 在這場美國與歐洲國家對峙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世紀末爭執中,亞太國家的處境與截至目前為止的因應措施,其尷尬程度可以說是僅次於網際網路尚不發達的拉丁美洲與非洲地區。亞太地區各國的網路發展速度與程度不一﹐加上社會文化背景特殊的關係﹐在發展以分權化與資訊自由流通為特色的網路時﹐往往出現國內網路政策與國際網路趨勢之發展方向哲學不同或者步調不一的窘狀﹐其中尤以內容規範的問題﹐最受西方國家注目與責難。不過﹐在網路資源分配方面﹐基本上則是依循國際網路現狀﹐透過固定組織進行運作與分配。職是之故﹐國際社群如何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亞太國家不但應該密切監督﹐更應積極發出聲音﹐一方面彰顯亞太國家近年來網路方面的驚人發展速度與潛力﹐另一方面也才能在此一複雜的國際政治角力遊戲中保住應有的局面和未來發展可能性。但是,可惜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亞太國家對於ICANN此一顯然深以歐美國際社群傳統遊戲規則為基礎的組織之各種快速發展與運作細節,除了觀察與追蹤之外,一年來似乎顯得有心無力。 (五)小結 從domain name這個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爭議中,我們可以明顯觀察到原來僅限於學術研究用途的網路世界,已經因為大量商業活動的介入與經濟利益的出現,引起各國政府的極端重視,讓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過程,充滿利益各殊﹑哲學各異的國與國之間﹑洲與洲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等國際政治力量互相角力的合縱連橫意味,無論喜歡網路世界此一發展與否,我們似乎都必須承認這已經儼然是目前的網路世界邁向健全成功發展方向的必然副產品,使得我們在討論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時,必須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現實世界的國際政治角力過程和國際政策形成過程方面。尤其就目前DNS的討論來看﹐顯然是每個國家與團體都想要插手﹐而不相信其他國家或團體能夠完全克盡其職﹐其辯論過程中也因而顯露出人性彼此間的不信任與敵意﹐此種不信任與敵意現象似乎是國際網路社群形成共識的過程中同樣必須努力克服的。 當美國表面上宣稱要逐漸退出控制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角色,而歐洲國家基本上也逐漸贊同以所謂私領域的自我規範機制(private sector self-regulatory body)來處理DNS此一問題﹐並且願意與美國進一步討論此一機制的細部問題﹐甚至DNS市場競爭化之後所涉及的租稅問題時[69]﹐我們更應該思索網路世界的資源管理與分配機制與過程,是不是應該朝公共管理與分配的方向去發展,而此一公共管理與分配的目標,又該如何達成。僅僅靠過去網路世界常見的所謂分權化的工作小組,是不是足以達成此一預想中的規範目的?國際組織的模式﹐有何問題?以及自我規範機制又意味哪些長遠的規範意義? 無論上述白宮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與立場是否全然值得贊同﹐不可否認的是其至少為國際間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跨出一步﹐而觀察過分析過截至目前為止的相關辯論之後﹐我們也應該了解到:所謂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我們或許不能全然沿襲現實世界的傳統統轄管理觀念,而是必須以傾向於強調合作(cooperation)與協調(coordination)的觀念,來理解此一趨勢。然而,更重要的是,在本文以下所討論的ICANN正式成立已過一年的今天,其究竟如何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能夠恰如其分地在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中獲得代表權與發言權,不受任何特定利益團體的俘虜,其與現有的各個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和權責,應該如何整合與區分,可能更值得關切。 四、檢視目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國際發展趨勢:以ICANN為中心 如前所述,對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正當性提出挑戰,因為美國政府與NSI公司的五年合約到期而真正激烈化,究其實際,全球各種政治、商業與社會團體無不因而紛紛期望此一合約到期之後,全球網路可以基於現在潛力無窮的「網路虛擬空間」,發展出更能契合人類實體社會的一般性規範,或者更能符合現實世界的商業利益需求,以滿足各種基於國家、民族、文化與社會利益出發的期望,甚至,國際網路界隱而不言的共識之一,乃是認為IANA一旦轉型,就可以解決網路界一切的爭議與困擾,職是之故,各種政治團體(例如歐盟和澳洲等國家)、網路相關之商業組織(例如各式電子商務廠商、網路服務業、電腦廠商等)以及法律界人士無不嘗試透過各種管道與方式表達意見,並要求此一與網路未來息息相關的ICANN籌備小組,應該廣為接納其對IANA轉型的各種意見。在美國白宮網路白皮書的宣示後,與NSI合約期滿前的短短三個月內,陸續地在歐、美、亞以及拉丁美洲召開了數次的「國際網路白皮書論壇」(IFWP)會議,同時,在各種相關網站與電子郵件中,也出現相當熱烈的討論,似乎嘗試以所謂的「網路民主」方式進行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擘畫。雖然此種「網路民主」是否爭正經得起現實社會的利益糾隔,或者國際政治利害關係的角力,尚在未定之天;由於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民主運作在人類歷史中的經驗幾乎絕無僅有,此種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更是難以斷言。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上述爭議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解決,美國商業部的確已經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通知IANA,準備將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由ICANN執行,並在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ICANN開始運作。ICANN首先要面對的挑戰,是網路到底是「公共財」還是某個國家或社會的資產的問題。以目前的網路新組織的發展而言,似乎此一實質問題並未獲得解答。尤其是美國商業部通過允許ICANN來運作網路管理機制此一作法,似乎隱含著美國政府仍認為網路統籌管理機制是美國政府的資產,即使國際間仍有許多批評與不滿出現,但在ICANN正式運作後,似乎在某種程度下,同意既成現實的發展,至於未來如何發展,則可能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 ICANN董事會的形成方式在快速商業化與政治化的網路發展脈絡中,受到極大的挑戰。雖然該董事會其聲稱挑選原則是「沒有特殊爭議」,但是「沒有清楚與合理的選舉辦法」也是事實,從名單的宣佈到全球各地的反應顯然不認同如此的處理,尤其未來的ICANN勢必要有更為完整而且公開化的機制來取得共識,否則爭議將不會平息。因此,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的公開董事會議中,董事會中的美國代表George Conrades說明未來的組織規章將明白訂定「同一地理區域組織在董事會的成員不得超過一半」以及「不可有超過二名以上的執行董事」等規範。 由於網路具有公共財性質,所以董事會會議是否應該保持以「公開」方式進行,乃成為爭執重點之一。目前董事成員的意見顯然傾向於「不公開」,董事會中的澳洲代表Gregory Crew認為ICANN性質上是公司,不是政府,因此,董事會會議應以「不公開」的方式進行決策,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擾,董事會的荷蘭代表也表示董事會議就算是政府機構,政府的內閣會議也不可能公開。至於目前董事會主席Esther Dyson認為目前董事會的首要任務應該是如何確立「會員」(membership)機制,而澳洲和荷蘭代表也認為ICANN董事會應盡快建立各種諮詢委員會聽取更多的建言。 雖然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底快速形成,但是其過程顯然無法讓全球網路界人士與組織全然滿意。導致其首次在美國麻州劍橋哈佛大學法學院舉行的董事會議,無論是在現實世界或網路世界均招致不少怨聲。其中最具爭議的議題和挑戰,大致可以歸納如下: (一)ICANN的挑戰 1. 國際網路界如何確立ICANN組織的運作能夠保持中立,而且不致於被特定組織與團體所左右? 2. ICANN董事會的產生,應該透過合理且具有共識的程序完成,而且不可以被某一國家或民族所壟斷; 3. 在ICANN取得美國商業部同意運作的議定書當中,有關地區國碼以及網域名稱兩者,與「國家主權」的關係仍有爭議可言; 4. ICANN本身仍傾向於屬於非營利性質的公司,網路資源本身乃屬於是「公共財」,必須有極為堅強的理由為何可以被任意委託由國際組織來運作; 5. 未來ICANN會員的資格與權利如何明確訂定之,尚未釐清; 6. ICANN在可能產生爭議的法律問題處理原則(例如網域名稱與商標法)。 7. 在Domain Name Registration方面, 應該如何趨於競爭化。在地區國碼的部分,RFC1591的精神和確保現有網路系統與原有網域組織的運作兩者之間,應該如何取得平衡。 至於ICANN發展至今的組織架構,以及其與DNSO其他重要相關組織之間的關係,可以透過下列簡圖來說明: ICANN SecretariantDay-to-day administrative tasksPresident servers on BoD ICANN19-member Board of Directors (BoD)Headquarters: Marina del Rey, Cal.Expected annual budget: $5.9 millionU.S. government transitoryPeriod of oversight end September 2000 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national governments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DNS Root Server System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root server administrators Other ad hoc advisory committee•Advisory Committee on Membership•Advisory Committee on Independent Review DNSO Domain NamesSupporting 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7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ASOAddress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ARIN, RIPE NCC, APNIC PSOProtocol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IETF “At-Large” Members(3 reps to BoD)Elected fromGeneral membership Keyword:ICANN: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Non-profit corporation that act as the Internet’s central coordinating body, formerly 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www.icann.org)ARIN: American Registry for internet Numbers. Allocates IP addresses for the Americas; based in Virginia (www.arin.net).RIPE NCC: Research Internet Protocol Europeans Network Coordin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in Europe, Africa and the Middle East; based in Amsterdam (www.ripe.net).APNIC: Asia-Pacific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regionally; based in Milton, Australia (www.apnic.net)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Oversees Internet standards (www.left.org).DNSO’s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ccTLD registries; 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gTLD registries; 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 Registrars; Tradema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 anti-counterfeiting interests (二)ICANN的一九九九年 ICANN董事會從一九九八年底開始,透過網際網路或者在全世界各地召開公開會議的方式進行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性對話,經過一年多的的努力,分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的新加坡、五月的的德國柏林、八月的智利聖地牙哥、十一月的洛杉磯召開包括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DNSO General Assembly、PSO meetings、ASO meetings、和ICANN open meetings等等會議。從其實際發展來觀察,一九九九年一年來ICANN董事會在董事尚未完全選出、組織成員尚未完全確定的備受爭議情況下,卻作成了許多攸關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重要政策決定,值得觀察與分析: 1. DNSO Constituency的成立與運作 在一九九九年整年當中花費最多時間進行辯論的事項之一,便是DNSO的組織和運作問題。ICANN董事會在會中多次討論準備組織和形成DNSO Constituency的團體所提出的申請計畫書,在一九九九年一年當中,根據ICANN之組織章程Article VI-B之規定,獲得ICANN承認並開始運作的Constituencies,包括cc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constituency、g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nstituency、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constituency、registrars constituency以及non-commercial constituency等。從ICANN組織章程所設定的組織架構關係來看,ICANN對於各個constituency所提出的成立與運作計畫有決定可否之權力,而目前隸屬DNSO之下的各個constituency所選出之代表組成的Name Council,已經選出三名代表,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和PSO與ASO各自選出的三位代表,成為ICANN的九名新任董事[70]。 平心而論,DNSO一直是ICANN被批評為其受到商業利益包圍的主要來源之一,例如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時認為在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s Constituency未能提出內容詳細與適當程度足以讓ICANN董事會確認之申請計畫,而導致其正式成立的腳步有所遲延,便是一個典型的實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ICANN董事會雖然一再確認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al diversity)是ICANN此一國際組織應該立即貫徹的重要條件,但是同時卻同意在一定的條件滿足之下,放棄組織章程Article VI-B的Section 3(c)所規定的Names Council地理多元性條件。不過,此一暫時放棄地理多元性的例外條件,只在DNSO的constituency初次成立時期內生效,不得重複使用。 2. 網域名稱與商標權間可能發生的衝突:ICANN對WIPO報告建議事項的處理 就歷史背景而言,在美國政府所發佈的白皮書中,要求WIPO擔負針對網域名稱所引起的商標權爭議,提供建議的角色。經過長達將近時十個月的研究、諮詢與徵求評論程序之後,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WIPO向ICANN董事會提交一份號稱許多經過廣泛諮商程序所得出的建議之書面報告。同時,由於目前經過ICANN認可的registrar,亦即testbed registrars,已經準備針對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引進競爭機制,因此有立即實施網域名稱紛爭解決政策的需求。然而,ICANN對於WIPO針對網域名稱與商標權兩者間可能產生之衝突的處理原則所提出之報告,採取相當正面的態度,也是其受到批評的另一個原因。WIPO所提出的報告達數百頁之多,無法一一詳述,簡言之,除了有關著名商標的認定有所保留之外,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報告所作成的決議,基本上乃是採取相當友善的立場,例如,ICANN董事會認為WIPO報告中有關registrars應該如何盡責履行其職務的建議,以及有關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議,與ICANN董事會先前所採取的註冊機關認證政策中所提出之聲明內容,立場十分接近。職是之故,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建議之關於.com、.net、和.org等TLDs的registrar應該採取統一紛爭解決政策之原則,決議採納。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這些建議已經逐漸具體落實為ICANN所擬定之「統一紛爭解決政策」(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的內容[71]。 ICANN對於WIPO的建議幾乎照單全收的結果,對於未來網域名稱註冊的生態變化,包括接受註冊者與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註冊市場是否真能趨於競爭化,甚至個人註冊者是否遭到驅逐,使得商業利益壟斷網域名稱市場等問題,勢將發揮一定程度的影響,值得持續觀察。 3. ICANN會員結構的未來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的柏林會議中,會員資格諮詢委員會(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向ICANN董事會提交其針對ICANN一般會員資格(at-large membership)所作的建議原則。經過為期半年的接受評論意見和幕僚研究,ICANN正式確立其至少必須獲得全球五千個一般性會員加入,並且從一般會員中選出其他九名董事後,方能正式運作的立場。換言之,ICANN藉此表達出其想要建立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個人會員系統,進而使得董事會更加符合地理多元性要求的意願。不過,ICANN顯然也十分明白的是,由於ICANN所進行者乃是監督網際網路此一重要的全球性資源,在此一特殊的情形下想要形成一個具有全球性共識且個人成員又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國際組織,必然會招致相當程度的行政複雜性,並且必然涉及昂貴的費用,特別是關於ICANN的預算方面,更是如此。職是之故,在ICANN董事會確認其實施會員選舉程序的構想,以便能夠達成支援以負責網際網路運作穩定度為主要責任的ICANN的目標的同時,ICANN董事會除了認為實施一般會員資格和選舉程序的費用,應該由未來的會員負擔之外,甚至也向外尋求財務支援[72],以便順利進行向全球網路使用者宣傳此一以一般性會員為核心的國際性網路組織的理念,儘早根據已經擬定的政策實施該選舉程序。 4. 爭議較低的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 有關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PSO)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ASO)兩者的成立與運作,由於原本即設定以技術為導向,所以雖然成立時間與DNSO相較之下甚遲,但是卻相當順利。簡言之,PSO和ASO的順利成立與運作,似乎顯示網際網路傳統上所具備的開放性、國際性、自願性,仍然在PSO和ASO此類以網路技術標準和技術專業發展為重的社群中,延續下來,並且已經願意針對ICANN此一國際組織的出現,賦予具有共識性質的支持。 5. 爭議不斷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AC) GAC與ICANN雖然不具有隸屬關係,其意見對於ICANN亦無任何強制拘束力,但是,由於自始至今均以不對外開放之方式舉行會議,並且拒絕不具有政府身分的ccTLDs參加會議,所以,與會成員代表包括數十個國家級政府、多國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的GAC,一直是ICANN系列會議中備受責難的焦點之一。 究諸實際,GAC目前已經制定其運作原則,亦即組織條例,GAC亦指出其將繼續致力於實施有效率之程序,以支援ICANN之運作。甚至,GAC也要求ICANN修正其組織章程,以確保該章程中有關GAC會員資格定義,和GAC運作原則所採取之會員資格定義相符。再者,GAC針對許多實質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包括全球網際網路社群間的網路使用便利性,ccTLDs的管理,及WIPO所提出的網際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建議案。GAC在會議中針對上述議題與其他重要的網際網路政策議題,進行正面且具有建設性的討論,並且進而向ICANN董事會提出各種建議。例如,在有關WIPO所提出之網路網域名稱爭議的最後報告內容方面,GAC即表達其贊同WIPO針對網域名稱和位址的管理所提出之基本原則的立場,其中包括所謂最適當的網域名稱慣例、非爭訟性的爭議解決方式、濫用網域註冊名稱的處理、以及解決網域名稱所有人與智慧財產權人間衝突的基本原則等。此外,GAC並且指出:就目前情況而言,WIPO報告所建議的商標權政策和爭議處理政策,可以適用於gTLD’s,其範圍應包括現有和未來的registries與registras。在肯認WIPO報告所提出的DNS資料註冊的透明性和可信賴性原則的立場下,GAC並且要求ICANN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或其他標準的要求條件下,建立適當的系統,以便於接近使用網域名稱註冊資料。 再者,有關不附屬於領主國之領域以及獨立領域所涉及之ccTLDs管理事項,根據GAC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所做成之決議,乃是認為:在某一ccTLDs的代表並未獲得相關社群支持的情況下,在符合ISO 3166的內容,以及符合有關公共管理權力或政府之前提下,ICANN在經過請求後,可以行使其權力,盡其最快速度重新指派代表。更重要的是,針對GAC要求董事會修改ICANN組織章程,以便能夠與GAC運作原則所規定的會員資格標準互相一致的問題,ICANN董事會決議就其組織章程Article VII,Section 3(a)部份進行修正,亦即以下列文句確認某些具有爭議的政府代表的與會資格:「GAC之會員原則資格應向所有國家級政府開放之。在GAC董事長透過其董事長邀請,或者ICANN董事會的邀請之下,會員資格也應向在國際社會中被承認的獨立經濟實體、多國性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開放之。GAC會員應指定一合格代表參與GAC之委員會。GAC會員之合格代表應在該會員之政府單位中擔任正式職位。所謂政府單位之正式職位,包含經由選舉取得之政府公職,或者經由政府、公共部門、多國性政府組織或條約性政府組織所聘雇者,而其在政府、公共部門或組織中的主要職務,係發展或影響政府性或公共決策者。」在經過上述立場澄清與章程修改後,表面上似乎讓人認為日後參與GAC會議的會員資格已經底定,足以杜絕爭議,但是究諸最近半年的實際發展,亦即GAC所採取的諸多保守立場所遭受到的日趨嚴厲的批評,似乎並非如此,甚至,目前GAC針對某些特定議題達成一致性協議的困難程度,也越來越高。換言之,此一現象除了凸顯在主權利益的考慮下,各國針對網路議題達成共識的困難度之外,各國政府在ICANN未來形成國際網路政策和規範方面,究竟將發揮多高的實質影響力,GAC應該是最關鍵性的指標。 (三)商業利益包圍下的ICANN?:組織與權力正當性的質疑與解套可能性 ICANN過去一年來所遭致的批評,除了上述未能盡如人意的程序和實質問題之外,對於網域名稱與商標權衝突如何解決的態度,也成了許多人批評其被商業利益包圍與俘虜的主要理由。究諸實際,有關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的指責,不僅限於其所宣示的網域名稱和商標權衝突處理原則而已,而是包括更多直指其正當性和自我角色認知的質疑,深思之下,這些質疑也的確值得討論。 以網路世界的架構原則觀點切入,網域名稱的性質,其實十分有趣:網域名稱的主要意義在於「虛擬身分」,其既可被類比為電話號碼的性質[73],也可被類比為領域標誌,又可能兼具類似商標的意義[74]。就領域標誌的意義來說,其僅具「地點標示」作用,但是由於網域名稱往往是從事電子商務的重要工具,因而紛爭不斷。截至目前為止,最常見的網域名稱糾紛解決方式乃是訴諸商標法[75]。由於商標法具有濃厚的國界性質,所以過去跨國公司必須花費大量成本在世界各國登錄商標的事例司空見慣[76]。目前此一現象因為網路的出現,以及網域名稱成為電子商務重要的橋樑作用,而更形複雜[77]:究竟,當一般公司想要在網路上從事電子商務時,究竟應該如何在此一虛擬空間裡確保其商標不被冒用的危險?當糾紛出現時,又該如何平衡處理? 如前所述,被賦予研究解決網域名稱與商標權爭議處理原則的WIPO,在歷經將近十個月的研究與諮詢過程之後,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針對網域名稱與地址管理相關之智慧財產權議題,提出的最終報告(簡稱WIPO報告書)[78],是最近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重整的過程中,相當受到重視的里程碑之一,此一報告書所建議之多數原則,亦受到ICANN的肯認與採納,但卻引發許多人批評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甚深的結果。其中尤以偏袒商業利益,枉顧一般網路使用者對於網域名稱的善意需求,漠視網路使用者透過網域名稱的申請行使其正當的言論自由權利,以及對於個人的資訊隱私權保護不周等問題,最受詬病。 從商業利益的角度來看ICANN目前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發現Domain Name(DN)的問題,是ICANN嘗試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爭議最大的問題焦點之一。一九九九年ICANN所認可的幾個constituency groups,每一constituency group將有三名代表組成Name Council,其功能則是在於監督DNSO的活動,以及提出建議案,供ICANN董事會考慮與作成決議。究其實際,ICANN此一由constituency groups代表組成的架構設計,主要目的在於平衡兩種團體的利益,一為對商標權的有無具有相當強烈商業利益團體,事實上也就是不願意新的top-level domains (TLDs)出現,而是希望建立一種由上而下式的過程主導網際網路未來的團體,另一則為不具有強大遊說力量的團體,例如想要出售DN牟利的小型DN registrars、負責ccTLD運作的組織(例如愛爾蘭的.ie)、以及因為學術需求而組成的非商業性團體,但是卻擔心他們的利益因為無法在這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整合的過程中充分被代表者。然而,兩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先天上便充滿困難,而從ICANN最近一年來的發展來看,顯然商業利益的聲音遠高過於非商業利益。換言之,無論未來上述利益協調平衡的結果如何,目前整個constituency制度事實上已經遭受到對於遊說力量較弱的團體(包括各種非商業性組織與小型商業經營利益)之代表性無法與大型企業利益的代表性相抗衡者的高度質疑。舉例而言,在所有的constituencies當中,唯一以非商業導向的DN擁有者所組成的constituency,即受到相當程度的漠視。 除此之外,ICANN抱持相當支持態度的WIPO建議,也受到不少法學家的批評。主要的批評重點,不外乎WIPO在提出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建議的過程與建議內容方面,其實都已經顯現出過度保護遊說力量強勢的商標權團體利益的傾向,這種作法不但超越原先美國商務部要求其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的範圍,長遠來說也可能是一種偏頗的模式,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而言不見得具有正面意義,因而事實上有不少學術界人士提出呼籲要求ICANN應該將考慮或採納WIPO建議的時機予以延後,讓DNSO有機會就WIPO提出的建議進行實質討論[79]。 再者,ICANN就開放.com、.net、.org等TLDs的進度問題,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亦有所討論。在此之前已經有五家公司被遴選出來,作為開始與NSI進行整合和著手testbed registry system工作的基本成員,但是截至五月底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開始運作,使得原本預定在六月開始引進全面競爭機制的計畫可能必須延宕下來。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NSI強調就封閉性的界面而言,NSI應該有權利主張。但是自始至終都不開放此一界面,卻顯然是過去所造成的錯誤決策之一,也就是此一界面應該要開放才是。目前NSI、ICANN和美國商務部之間經過將近一年的談判與斡旋,雖然已經簽訂相關協議書,但是該協議書之內容,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洛杉磯會議中,卻又遭受諸如不應該在ICANN未選出全部董事之前簽訂、妥協性過高,以及賦予NSI過多市場優勢等來自新興市場競爭者的強烈批評。 ICANN重整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應該是IP numbers的問題。雖然網域名稱相關的爭議似乎使得其他領域的議題相形失色,但是,關於IP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真正核心如何管理運作,卻至少應該是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議題。雖然目前ASO的運作尚稱平順,但是,從過去一年的發展趨勢看來,也並非全無爭議。在IP Numbers的管理方面,ASO列入考慮的,至少包括兩種模式。至於ASO本身,則會提名三位ICANN理事會的董事。目前提出的模式之一是由美國的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 (CIX)、歐洲的European Internet Providers Association和拉丁美洲的eCom-LAC所主導。其主要訴求,則是希望ISP以及全世界各地負責分配addresses的地區性IP Numbers registry,能夠分享ASO的權力。但是也不乏批評此一稱為CIX proposal的模式,主要目的似乎不在於達成監督IP Numbers分配合理性的目的,而是著眼於如何在ICANN董事會中取得一個席次;換言之,CIX proposal的原始用意,原本在於透過確保只由registries組成的方式,將目前運作尚稱平穩的registry system完全制度化。但是顯然CIX認為ASO的問題不僅限於純粹的技術問題而已,還包括相當複雜的國際政治問題。另一方面,亞洲、歐洲與美國的三個registries,同時也起草了一份ASO proposal送交ICANN董事會。其內容則在於賦予registries提名三位人選成為ICANN理事會主席的專屬權利,並且促使未來成立新的地區性registries的構想及早實現。目前上述兩種版本則出現折衷整合的結果。至於現有的registries,其目前的構想大致上是希望能夠改變其目前所遵循的內部作業程序,促使其政策性會議能夠更為公開,並且有更多成員加入,以達成廣泛參與的目標。此一方面究竟未來發展如何,值得觀察。 網際網路至今得以順利運作的主要原因,得力於通訊標準(Protocol Standards)的協調甚多,同樣地,目前ICANN所面對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如何與負責創造與維護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科技社群進行整合。Protocol Supporting Group(PSO)所扮演的角色,便是將技術專業經驗帶到ICANN董事會裡,以確保ICANN的政策決定事項不至於直接或間接造成任何網際網路運作不穩定的結果。 同樣地,PSO在ICANN董事會裡將保有三個席次,然而,有關PSO究竟應該採取何種結構方式組成,在技術專業社群裡卻顯然有相當大的歧見,包括目前設定網際網路通訊技術標準最為重要的組織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其傳統特色就在不願意插手政策事務,職是之故,IETF內部對於究竟PSO的結構應該如何,也有相當程度的爭議。有些科技專家認為IETF應該是組成PSO的唯一團體,然而另外一派的意見卻認為PSO應該盡量保持其彈性與開放性,開放給其他同樣創造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組織,例如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參與,不應該由單一團體所控制。 同時,如上所述,IETF內部也出現相當程度的緊張關係。其中一派的意見認為IETF應該積極主導PSO的成立,但是另外一派的意見則擔心困擾ASO的爭議會同樣出現在PSO,因而導致IETF無法繼續順利運作。為了協調與消弭IETF上述內部爭執,哈佛大學的Scott Bradner乃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向ICANN提出一份PSO草案,企圖折衷整合所有相關的利益。如果Bradner的草案被ICANN接受的話,未來PSO的組成方式,將是凡組成成員公開,並且其所制定的公開技術標準,為網際網路所共同遵循的技術標準組織(亦即類似IETF的特質者),均得加入。以此一模式看來,此一PSO草案其實乃是一折衷方案。 在ICANN的各種委員會(committees)部份,委員會與ICANN的關係基本上乃是屬於半自主的諮詢性質;然而,委員會與ICANN之間的諮詢合作關係是否運作良好,其實卻關係著未來網際網路政策決定事項的走向。如前所述,委員會之一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GAC),目前正在進行處理的問題包括各國主權機構或政府對於ccTLDs的控制關係,以及某些商業運作原則是否應該適用於ccTLDs等等。其次,由負責目前十三個維繫全球domain names和IP numbers關係的root servers者所組成的DNS root server system Committee,目前討論與處理的問題則是增加或減少上述系統維護者所應該遵循的程序,並且制定運作原則和促使此一團體正式組織化,不過其目前進度顯然相當緩慢。 ICANN目前所面臨的另一個重大爭議,在於網際網路的國際化本質所引發的地區代表性問題,因而有相當顯著的呼聲,要求ICANN董事會必須明白保留一定比例的席次給地區代表,以合乎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 diversity)的要求,並且確保ICANN成為真正具有正當性代表性的國際組織。但是同時也不乏認為此一模式一旦採行,將會製造更多國際政治方面的角力,而這些國際政治意義濃厚的角力,其實不應該出現在ICANN此一以統轄網際網路事務為宗旨的組織裡。同樣地,在ICANN過去至今的歷次公開會議當中,均有不少人提出究竟ICANN是否可能發展成為另一個聯合國類型的組織,而成為國際政治的典型角力場所。從長遠的眼光來看,我們固然不必過度擔憂,但是從各國政府部門逐漸介入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過程的趨勢來看,似乎也不能排除此一可能性。 總之,目前ICANN所面對的問題,其影響層面將極為廣泛,值得我們觀察與反省,進而調整台灣對國際網路事務所採取的回應與態度。其次,各種網路商業團體為了商業利益,在各國法院提出網域名稱與商標法衝突的問題,已經促使全球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出面協調處理,準備制定準則,其發展趨勢也同樣值得注意。當然,各國網路服務業(ISP)和電信事業單位為了如何合理化國際網路連線費率,積極在國際電信聯盟(ITU)中提議討論與研究處理方案,涉及龐大商機的電子商務在國際組織與聯盟中(例如如亞太經合會(APEC)、經濟合作與發展機構(OECD)、世界貿易組織(WTO)等等)一再地受到討論與爭議,同樣也是令人無從忽視的現象。或許,這些都意味著網路「烏托邦」式的規範模式已經受到嚴酷的挑戰,代之而起的,可能是以更多的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因而應運而生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過程,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也就並不為過。我們固然應該關心在此一制憲的過程中,如何將「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進行合理的整合與妥協,但是,我們似乎更應該關心的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下,台灣的網路界如何因應、自我定位、自我調整,以及進而面對挑戰與競爭? 在台灣參與網際網路國際組織的策略方面,本文認為應該做相當程度的調整,方足以因應上述挑戰。首先,由於網際網路變化迅速,相關國際事務亦日趨繁雜沈重,但台灣若不積極參與,則又有無法緊跟國際趨勢之落伍疑慮,並且進而失卻網際網路方面的競爭力之虞。因此,如何充分整合台灣國內公部門與私領域的資源,參與這些網際網路國際組織所召開之定期與不定期會議,甚至積極參與其日常運作,應是值得慎重擘畫之方向。同時,在台灣目前也積極針對國內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關,亦即台灣網路資源中心(TWNIC),進行組織重整的此刻,ICANN的經驗,以及其所受到的諸多批評,毋寧可以作為正面與負面的雙重參考,至於國內制度規劃之合理架構與相關細節應該呈現何種面貌,以盡量降低ICANN所遭遇到的上述組織和權力正當性質疑,則似乎可以作為未來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五、我們將往何處去?:從批評與省思中展望ICANN的未來 回顧Internet governance的辯論發展至今最為激烈的兩年,ICANN的成形與運作至今的過程,恰好為我們思考人類社會中國際性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管理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典型的觀察對象。以作者過去一年來參與和ICANN有關的各項會議與活動的個人經驗而言,可以說是不時徘徊在理論與實際的十字路口,五味雜陳,相信這也是許多ICANN的觀察者和研究者的共同經驗。然而,同樣值得注意的有趣觀點是,許多實際參與ICANN形成和運作過程者,目前幾乎都有相同的基本信念:從一九九七年開始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制的討論至今,國際網路界已經投注的無以計數的資源,無論ICANN受到多少批評和挑戰,國際網路界幾乎已經走到無法承擔ICANN失敗,導致所有的辯論和制度設計重新回到原點的地步。若果如此,我們接下來必須回答的關鍵問題便是:到底我們應該遵循怎樣的道路前進,才能使ICANN真正具備成為成功的國際性網路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組織的條件?本文認為:達成這個目標的前提,至少應該包括讓網際網路的規則制定和政策形成,從科技或技術標準本位的模式順利過渡到多元模式;克服在網路界形成國際共識的困難;克服彼此關係密切的網路專業社群的抗拒心態;以及爭取組織鬆散的網路使用者認同等幾個要素。本文以下所述,即是本於以上這幾個觀察角度,針對ICANN目前的問題所作的討論。 ICANN的核心概念,其實是準備在將來透過一連串的與上述Supporting Organizations以及Root Server System的契約關係所組成的,期待透過這種類似委外辦理的關係(outsourcing relationships),達到ICANN成立時所抱持私領域主導的初衷。不過,最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這些契約關係使得ICANN對各個組織團體掌握一定程度的控制權力,ICANN與各個不同組織團體之間所訂定的契約關係究竟為何種形態,其實一方面考驗ICANN維持由下而上形成決策的組織形態的程度,也決定ICANN在未來的運作上是否能夠權責相符。 有人認為:ICANN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國際組織模式的形成,代表網際網路的國際組織運作方面,已經不再如過去一般凌亂鬆散,而是如同網際網路本身一般,朝非常有活力的方向發展。但是,究竟ICANN的出現,是否真能解決目前網際網路所面對的各種爭議問題,卻似乎仍是一個難以解答的問題。以一九九八年秋天ICANN成立至今,即普遍受到來自網際網路社群各方對其正當性提出質疑的情況來看,雖然ICANN透過GAC的成立,廣泛邀請世界各國政府以官方身份加入,對其正當性予以背書,但是似乎仍然難逃上述質疑之陰影。 其次,ICANN其實面臨一個先天本質上即存在的緊張關係:根據其組織章程之規定,ICANN乃是有權核准許多支援團體與組織的架構,此一模式,事實上與網際網路長久以來所遵循的決策模式似乎有相當大的差異:網際網路所遵循的決策模式,過去至今一直都是由下而上的,而ICANN似乎正是反其道而行,因而似乎也就必須承擔命定的正當性質疑風險。 同時,對於ICANN的最大挑戰之一,乃是ICANN目前肩負的責任,其實是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任務,而且是一個必須在技術可行性與彈性、政治利益、以及商業利益之間進行整合工作的任務。在內容如此複雜的任務下,ICANN一旦在正當性方面出現疑問,而且無從自我解套時,那麼極可能便意味著其他力量,尤其是世界各國政府、美國國會或者其他國際組織,便會趁隙而入填補此一真空狀態。這也是ICANN急於建立一般性會員的架構之主要原因之一。 由於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工作,過去其實絕大部份掌握在美國政府手中,而且真正的監督工作是由去年ICANN臨時董事會甫組成之際突然逝世的Jon Postel一人主導,所以目前的ICANN其實是一個史無先例的組織:一個準備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國際組織,但卻是超乎任何傳統政府角色所能夠控制之範圍的私人組織,如果ICANN的運作與組織出現失敗跡象,那麼整個網際網路的運作多少不免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也因而必須重新考慮從一九九六年以來所進行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設計過程,是否適當,甚至必須重新履行此一程序,並且嘗試找出更能夠合乎網際網路運作本旨的整合方式。 除了各國政府之外,我們其實可以從歷次會議的進行過程中發現,ICANN已經取得不少跨國大企業諸如IBM以及MCI WorldCom的支持,甚至獲得某些公司的捐款。至於長期的運作資金來源,原先計畫以每一註冊網域名稱每年必須繳納一美元使用費(或稱使用稅)的收費為主要來源,最後雖在美國國會質疑下暫時作罷,但是卻從未放棄此一想法,甚至可能將收費對象擴及網路位址分配(IP number allocation)方面。 再者,目前ICANN所遭遇的主要批評,在於其組織和運作不但不夠透明,而且過於官僚化,同時對於非屬主流的另類意見不能真正廣為接納,提出諸如此類批評者,尤其是以小型網際網路事業經營者最為明顯。不過,在ICANN臨時董事會方面,顯然極力否認上述批評,而是另外指出ICANN所面臨的,是任何組織草創初期幾乎都會面臨的問題,亦即設法獲得適當且充裕的財務支援,並且使財務結構健全化;協助相關支援組織能夠盡快開始運作;並且決定和採納董事會的選舉機制等等。雖然ICANN所提出的上述工作任務目標都相當合理,但是事實上目前已經在ICANN以及相關組織整合過程中出現的不少內部權力鬥爭,不可否認地卻也同樣對ICANN的成功與否蒙上陰影,也使得ICANN的運作必須以更具有妥協彈性的方式為之。 平心而論,就Internet governance的觀點切入,僅就「誰應該對domain names具有支配控制權?」此一問題作法律技術層面的辯論,並無太高的政策意義,同樣地,我們似乎應該將ICANN的出現和相關辯論,視為Cyberspace的第一個立憲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從此一觀點來看,無論其當初預設的目標和功能如何崇高中立,ICANN目前所面對的正當性危機,幾乎是任何人類社會在建構其共同生活的基本遊戲規則時都會面臨的問題。而作為最能影響這些遊戲規則實質內容和適用結果的ICANN, 大家關切的重心自然落在其是否會受制於特定意識形態或利益考量,出現以不公平的方式給予任何特定團體或利益集團特殊待遇方面。就此而言,ICANN以非營利性質的法人組織形態出現,其董事會的正當性是否充分,其組成結構是否健全到足以為網路社群制定運作規則(亦即該組織之組織章程),並且視實際需要修改此一根本大法的內容,當然應該受到徹底的檢驗。例如,究竟ICANN組織章程中規定董事之組成必須滿足地理端元性的考量,是否即符合上述考量? 從嚴格的憲法理論來看,地理代表性此一條件似乎不足以滿足網路社群對於ICANN的期待。如眾所周知者,針對權力濫用和腐敗可能性所設定的控制機制,除了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權之外,還必須有代議制度以外的管道,作為輔助控制機制,這就是權力分立和制衡制度的原始設計目的。換言之,作為未來全球獨一無二的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構的ICANN,具有極為強烈的網路政府雛形色彩,其董事會無論多麼具有代表性,在缺乏權力分力和制衡機制控制的情況下,似乎無從克服其令網路社群疑懼不安的先天障礙。這個問題,不因為ICANN形式上僅是在美國加州註冊成立的非營利性質法人組織而有所不同,正因為其扮演網路世界的公共資源守門人角色,有權力定義未來全球網路世界運作的基本輪廓,所以,我們更應該要求其不斷自我調整,以適當及公平的權力運作模式作為運作基礎。 其次,即使在地理代表性方面,ICANN目前的實際狀況,也令人不盡滿意。雖然ICANN在不同的場合一再強調ICANN乃是一個極力反映網路社群「共識」(consensus)的組織,但是,究竟ICANN所謂網路社群的共識所指為何,其實引發相當多的辯論,甚至不乏著名的美國網路法律學者語帶諷刺地以「共識並不是以大多數人投票就可以形成,更不是一小群人秘密討論集會而形成;共識不可能是因為上位者的命令而來,更不會在大多數人都反對的情形下形成」[80]由此多少反映出ICANN成立至今所作成的許多決策致命傷所在。舉例來說,ICANN對於WIPO建議的偏袒立場,或者先前希望每個domain name的持有者每天繳納1元費用的構想,以及採納WIPO建議制定全球統一的爭端解決政策,便是受到許多缺乏共識的嚴厲批評之典型實例。從上述現象來看,與其一再捍衛自己的決定乃是共識下之產物,ICANN未來最重要的任務,似乎應該是試著真正去了解網路社群的共識所在,進而作出和執行真正具有共識正當性的決定。為了達成此一目的,ICANN必須至少必須認識到的是,共識應該具有開放性語普遍性,不應該是封閉式團體的產物,在共識形成的每一步驟,必須完全透明化,讓任何有興趣的個人語團體皆可達到實質參與的目標,並且在作成決定前,有具有的證據佐證該決策的確具有極高的共識程度。就此而論,充分的資訊提供和充裕的時間,自然不可或缺。 再者,就實際的DNS重整工作而言,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應該受到更為嚴肅的檢驗。一年多來ICANN和NSI之間雖然意見相左,NSI的許多動作也備受爭議,但是,NSI長久以來所扮演的DN註冊市場獨占者角色,應該如何被解讀,以及其對未來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影響如何,即使在ICANN和NSI兩者之間簽訂協議之後,似乎仍然並未真正釐清。深究之下,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似乎正如兩個獨佔者之間的角力一般,對網路社群的長遠利益,是否有正面的幫助,或者只是引發更多爭端,即使從兩者所簽訂的協議中,都難以確定[81]。尤其,雖然兩造同意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可以審查ICANN董事會所作成的決策,但是截至目前為止,ICANN並未正式成立The 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因此,究竟如何透過獨立且中立的機制,確保該協議受到必要的節制,同時未背叛網路社群的共識,其實令人深深懷疑[82]。而ICANN和NSI之間協議所凸顯的實質問題,充其量也不過是ICANN截至目前為止的許多決策都未受到類似檢驗此一現象的冰山一角而已,但是卻的確反映出ICANN組織中設置一具有強力審查和監督功能的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而非僅具有諮詢性質,有其迫切必要性[83]。 整體而言,ICANN運作至今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在於其所要處理的事務中,絕大部份已經超越「標準制定」的技術領域,導致許多浸淫在網路科技領域多時的專業社群,在面對ICANN各種會議和活動所引發的種種紛擾時,不斷質疑我們是否需要這種聯合國式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同時,也有不少聲音不斷出現,質問ICANN究竟要等到何時,以及透過何種方式,真正應該具影響力的ICANN全體選民,亦即全球網路使用者,才能決定他們需要一個具有何種面貌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以及到底應該由誰來決定哪些共識是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的基礎架構?面對這些難題,或許,我們可以嘗試回歸基本面,用憲政民主的根本原則來思考:如果我們充分認知到擁有「生殺大權」的權力中心,不但應該具有權力正當性,權力的行使也應該受到適當的限制,身為立憲菁英者固然有統籌各方意見甚或寫出憲法基本文件以供討論的重責大任,但是也無從規避共識要求這些基本理念的話,那麼,在憲法經驗的引導下,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浪費時間作無謂無益的辯論? 六、結論 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問題,本質上即相當複雜棘手。尤其在網際網路快速全球化和商業化之後,負責或主導網際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者是否仍能堅守網際網路的規則形成與決策制定傳統,以及這些傳統是否有檢討的必要,在ICANN的形成與運作過程中,都成為關鍵議題。本文認為,雖然今天我們所面對的網際網路環境與過去大不相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統理,不再是專屬於一群思考模式與行事風格相近的科技界人士,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科技界人士透過過去至今的諸多努力與協調,為這個虛擬世界所累積起來的網路傳統特色,包括規則與決策的公開透明化、由下而上的共識決模式、互相信任協調以鞏固權力正當性等,卻相當值得珍惜,本文也相信這些網路傳統精神如何適當地翻譯轉換到目前商業化程度極高的網際網路世界,是決定ICANN是否能夠真正成功的關鍵性因素。ICANN過去一年多來的經歷,固然展現出其維護這些傳統的努力,但是其受制於短期商業性考慮的現象,越來越加明顯,無論主其事者如何辯解撇清[84],卻仍難脫嫌疑。以網際網路逐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重要一環,以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辯論日趨激烈的趨勢來看,ICANN未來勢將受到更多挑戰與檢驗,而也唯有讓ICANN受到更普遍、更徹底的檢驗,才能確保並提高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的合理程度。本文認為我們應該期待與監督的,是ICANN透過更多公開透明與多元化的管道,改善與解決其目前已經出現的程序正當性問題,以及在諸如商標權爭議或糾紛處理等實質議題處理原則的確立方面,所遭遇的質疑,亦即在網際網路習用的科技或技術標準主導模式,和網際網路進一步成長所不得不面對的其他新興國際政治、商業利益和區域性社會文化等因素兩者之間,取得適切的平衡點,然後,才有充分的前提討論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是不是值得身為世界網路公民的我們信賴付託,而且可長可久。 --------------------------------------------------------------------------------*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J.S.D., March 1997);哈佛大學法學碩士(LL.M., June 1994)。現任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本文部份內容改寫自作者於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受教育部電算中心委託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之政策與法律問題:國際趨勢的觀察和省思」之研究報告。此一持續性要求相當高的研究,目前雖仍處於草創階段,但其之所以能夠順利開始進行與逐漸成形,得力於該中心陳立祥主任、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李德財所長、何建明研究員、中研院電算中心林誠謙主任與黃勝雄高級分析師、前國家高速電腦中心副主任(現任蕃薯藤資深副總經理)吳國維先生、電信總局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等個人與單位之協助甚多,謹此致謝。文中所有觀察與論點,並未成熟,因此可能出現之錯誤,由本文作者自負其責,並待日後研究成果作進一步之補充與修正。 [1] See generally Katie Hafner & Mathew Lyons,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The Origin of the Internet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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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刘骁纯:对《中国美术报》 的历史记述
    艺术 2009/04/23 | 阅读: 1380
    20世纪80 年代与现代主义运动同命运的《中国美术报》,是中国大陆第一份全国性的美术专业报,4开4版,彩色胶印,每周一期,1985年7月6日创刊,1989年底终刊,历时四年半,共出报229期。
  3. 别求新声—汪晖的学术世界与当代中国思想之进路学术座谈会
    社会 2010/08/04 | 阅读: 2263
    网络流传稿,来源不清,非定稿。
  4. 劉世鼎:「中國」如何作為方法?
    社会 历史 2015/11/05 | 阅读: 2488
    對台灣而言,「中國」究竟意味著什麼?這個問題要回答起來似乎千頭萬緒,卻也無法脫離台灣所經歷的殖民與現代化、後殖民與解殖、內戰及冷戰所交錯構成的多重歷史及空間效應來理解。這幾股歷史力場的纏繞對於台灣的自我理解留下了難以磨滅的烙印。早在1984年,陳映真在一篇題為〈美國統治下的台灣〉的文章中,就指出了存在於當代台灣自我認同中「崇拜歐美、輕視第三世界,成為同時並存的二重結構。」陳尖銳地指出在美國新殖民主義式的統治下,台灣逐漸生成了「一股深遠的、複雜的崇美、媚美、揚美的氛圍,並且在民族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對美國、西方的崇拜,和對自己的自卑所構成的複雜情緒。」在依附美國的社會基礎上,台灣普遍存在「對貧窮的中國大陸有鄙夷之情。有人對『匪區』的貧窮落後、專制暴政,長期做鄙夷的宣傳;有人對『中華民族』傳統中的落後、『殘暴』、『黑暗』,懷有深刻的蔑視和敵意,甚至發展成一種反華的情感。這種對中國大陸人民、歷史和文化的鄙視,和五十年代冷戰時代由美國推動的反共論調,有極為密切的關聯,而不知不覺間,在這種宣傳下,中國大陸竟成了他國;大陸人民竟成了他族。」[1] 在新舊殖民主義交織、斷絕了與中國社會主義與第三世界連帶的情況下,台灣主流文化知識界多半以親美及反共為前提,凡事以歐美現代化經驗馬首是瞻,不斷強化以歐美及日本為核心的資本主義現代性文明想像。與之相應的則是對社會主義中國的全面否定,以及面對第三世界自認高人一等的文化身份與歧視。 如今,在世界資本主義體系重心轉移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引擎。雖然美國依舊以普世主義支配著世界,中國在世界體系中的地位提升、對包括台灣在內的東亞政經局勢的影響力舉足輕重,已不可同日而語。在世界格局出現重大轉變的這段時期,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雖然被日益深化的經貿往來緊緊地綁在一起,在精神與政治上卻仍未從「脫亞入美」的歷史限制中解脫出來。對於中國社會主義要不缺乏理解的興趣,要不就是隨歐美起舞,焦慮、敵意及恐懼並存。[2] 台灣先是在1990年代中開始經歷了李登輝所推行的本土化方案,這個方案「藉助對於『中國』的妒恨政治,企圖藉由簡單的、立即的對『中國』作為文化他異之否定,建立自身之主體性。」[3] 兩岸之間原有的政權對立逐漸被有系統地接合到族群對立的政治,而主流知識界則亟欲切斷與中國歷史的關聯。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新的執政黨「雖然掌握了國家機器,意識形態上仍繼承蔣國府反共、親美日、反中國的性格。」[4] 國民黨所生產的敵對性不但被民進黨所繼承,後者更將反共主義接合到反中陣線。從學術界思想的領域來看,「台灣的知識結構依然承續了冷戰時期的基本格局﹣親美,所謂的民主化運動與政權的移轉,不但沒有改變反倒深化對於美國在政治及文化層次的依賴。」[5] 這種依附狀態與其說是台灣政治地景所產生的「自然」結果,更準確地說是維繫冷戰構造自我再生產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按照陳光興的話來說,台灣知識界在面對兩岸的結構性問題時,始終缺少一套能夠超越主流政治話語的思想及分析框架。[6] 這種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台灣知識界對於中國傳統思想、當代歷史及社會主義經驗的輕視、扭曲甚至妖魔化否定,以至於無法適切地展開對中國及自身的思考。 然而,兩岸經濟整合的確對知識生產的條件產生了效應。兩岸經貿合作所帶來的資本、商品、訊息、人員及交通的緊密往來,開始動搖了不僅僅是兩岸原有以國家機器所主導的固定交往方式及二元對立的敵對性,也逐漸促進了知識界以不同方式來理解「中國」及兩岸關係的條件。過去停留在想像層次的「中國」,逐漸擴散、滲透到日常生活領域,台灣也無法再以過去那種極端自戀、一廂情願的方式來面對。對於歐美而言,「中國崛起」不僅僅要求對中國大陸關係的重新調整,也刺激了對自我理解及身份認同的重新思考。然而與歐美相比,台灣的處境似乎更為複雜難解。台灣同樣需要對自我進行重新審視、甚至是否定,因此衍生出各種焦慮、恐懼,或是較為極端的樂觀之情,也是可以預見的結果。然而台灣在對自身本土主體性的強調的同時,同時需要處理一個「內在化的他者」(同時也是「外部化的自我」),而這個分裂的異己同樣在歐美現代性之下掙扎、也同樣要求更多承認與平等地位。如果說對歐美來說對「中國」重新認識仍舊屬於較為明確的自我vs.他者的關係,對台灣來說,如果要對中國提出真正的歷史認識及質問,是無法建立在一個截然二分的對立關係之上。 雖然全球關係的轉變並不能保證一個更具有反思性的認識論會浮現,但的確在既有的知識結構中打開了某種前所未有的機會。也就是在這個脈絡下,一個重新思考「中國」及兩岸和解可能性,並且將這個再思考放置在左翼的亞洲視野及國際主義的知識空間逐漸被打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大約從2008年起(正逢台灣執政黨再次輪替,反中本土政治頓挫),以「分斷體制」作為概念中介,開始醞釀要「超克」(超越並克服)兩岸因分裂所導致的敵對狀態以及衍生的思想殖民構造的知識方案。[7] 在我看來,這個批判計劃-其思考的高度、包含的國際主義及內在的複雜性不能用主流民族主義及國家主義式的「支持中國統一」來概括及決定-的內在動力就是要批判地回應陳映真當年所點出的台灣自我理解中的「二重結構」,並且將這個批判的思考放置在一個區域性的比較視野中來與擁有類似經驗的國家展開對話。這個浮現的知識空間既是在國家機器對社會的控制逐漸鬆綁的情況下產生的,同時也高度自覺地與那些被國家機器及主流政黨本質化的身份政治話語保持距離,並且提出有別於歐美中心主義所限定的思考方式及自我認識方法(例如台灣vs.中國的二元對立,或正面看待殖民主義的論調)。 在我看來,「分斷體制」這個概念的提出對於台灣(或許長遠來說,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知識界最重要的啟發是讓我們開始察覺到一個從來沒有被問題化、卻持續影響著這個地區文化思潮、政治地景與知識格局的結構性支配作用。對於這一作為世界體系中介的體制的考察所呈現的問題,不僅僅針對1949年後台灣的政治經濟構造及社會壓迫形式,也觸及到了與歐美中心主義共謀的意識形態接合及認同政治的特定傾向。雖然這種要求將歷史從本質主義解放出來的自我批判仍處於初級發展階段,但幾位先行者的努力開啟了一個激進的主體想像及思考的契機。對於長期以來欠缺內在性反思的台灣知識界來說,一個對於這個自我再生產的體制進行歷史與結構性的考察是需要的。例如,趙剛指出了維繫兩岸分斷體制存活的主體不僅僅是打著「民族」、「發展」旗號來強化其正當性的國家機器及政黨,也包括了動輒以「民主」、「自由」、「人權」為名義進行動員的公民社會、社運團體及學術界。[8] 在這樣一個總體視野中,一種真正放置在全球歷史關係及脈絡的中國認識論開始出現了雛形。如果將這一反思擴大範圍,不難發現當今台灣因分斷體制所面臨的「中國問題」並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一個區域性的徵候。事實上,台灣批判知識圈對於這個問題的反思,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用來回應近幾年所浮現的橫向串聯式的「公民社會」政治及本土主義思潮。顯然,台灣與香港所共享的「公民社會」與「民主運動」背後的主要動力依舊與分斷體制所再生產的歷史想像有著密切的關係。台灣與香港-儘管其在地的具體歷史形構差異需要被區分-以自由主義或本土主義互為表裡的「民主運動」,其反歷史、去脈絡化的傾向經常是被一種貌似進步的反威權姿態所掩蓋。殖民主義式的偏見與歧視被完整無缺地延續下來。把「中國」等同於野蠻、倒退、落後,把歐美式政治體制的建立看作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出路,甚至不加區分地把中國等同於殖民者,都可以被看做是分斷體制所製造出來、同時反過來服務這個體制的產物。 放在世界的範圍來看,港台本土主義認同政治的浮現很難說是一個孤立、局部、特有的現象。這波潮流與全球各地出現的「中國熱」,以及中國大陸內部的知識圈轉向傳統主義,都可以說是1990年代以來蘇聯社會主義陣營瓦解後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的組成部份。台灣所面臨的是一個充滿矛盾及曖昧的世界性知識狀況的轉變:一方面,現代性的競爭已經不再限制在舊的意識形態範疇內(資本主義vs.社會主義),而表現為不同的文化及文明的競爭。文化、傳統及歷史被看做是用來提供另類現代性及另類認識論的合法性基礎。[9] 過去被奉為圭臬的「普世」真理及價值標準面臨深刻的危機,而那些曾經被否定、排斥的東西,則以一種復仇者的姿態重返當下。然而在民族國家的框架內過度強調文化與傳統,在分斷體制內似乎難以克服原先殖民主義及資本主義式的現代性所造成的割裂。另一方面,歐美中心主義雖然遭到部份國家機器及知識圈的挑戰,它仍舊積極尋求以不同形式-常見的表現是與本土主義互為表裡,以及「逆向」歐美中心主義-讓分斷體制保持完好無缺。港台的本土主義-有時會表現出貌似對新自由主義的抵抗-實際上是以對抗「中國」的形式維繫著分斷體制所需要的敵對性。 在這種情況下,怎樣才能能展開一個對兩岸分斷體制的內在批判?如何開啟一個帶有現實感、卻不被現實所制約的歷史探索?如何將「中國」作為知識的參考座標?2015年1月17日,由台灣社會研究學會主辦、在台北紫藤盧舉行的《中國與世界:當代中國論述的興起、辯論與反思》論壇,可以說是展現了對於上述問題介入的慾望。參與這次論壇的四位講者,過去一直關注台灣左翼運動的走向,對這一問題的探索也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陳映真的思考軸線。他們對於台灣的知識生產的僵化封閉性始終保持著高度的自覺,試圖各自以不同路徑摸索「中國作為方法」的可能性,將「中國」從本質主義中解放出來。在台灣當前的政治氛圍下,他們以一種異於台灣主流知識界的慣性思維來討論中國,直面分斷體制下中國論述的問題,是需要一定的勇氣。但也正是由於這個論壇所打開的異質空間,讓我們有機會重新將當下置入「中國」的歷史脈絡的空間中,開放地探索那些尚未被充分問題化的基本假設,並審視那些被分斷體制所擠壓、扭曲的,但富有歷史肌理的經驗及思想。 這場論壇觸及到了幾個不同面向的問題。從分斷體制對兩岸和解造成的制約(張鈞凱),到中國究竟是作為一個帝國還是一個民族國家存在(許育嘉),到社會主義商品生產、使用價值及交換價值的問題(邱士杰),再到一個想要在傳統思想中尋找另類現代性這樣的企圖(林峻煒),這些討論觸及到了當代及過去,台灣及對岸。他們的討論反應出改變現狀的迫切感,同時帶領我們進入一個非常特定的歷史條件跟歷史狀態之中。 雖然這幾位講者有各自的知識關懷及主題,但總的來說,有一條主線貫穿其中:尋求一個「後歐美中心主義」的知識框架及主體能動性。更確切來說,究竟中國如何能夠提供後歐美中心主義的主體位置,也就是說這個「中國」不管是做為一個思想的參照或是國家,或是作為一個文明實體,它究竟如何能夠提供後歐美中心主義的主體及知識位置?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中國」如何能夠作為在思想上或在實踐上擺脫、抗衡甚至是取代歐美中心主義,成為一個「媒介」?這樣一個媒介的有效性是什麼?是作為一個純粹抵抗的媒介,或是做為一個替代性的媒介?我認為這四位講者都在試圖回答這兩個問題。他們分別各自選取了不同的素材、不同的對象去回應上述問題。雖然他們並沒有把歐美中心主義這一歷史形構明確地標示出來,但是我認為這是一條主線。順著這個紋理,我們看到了幾種介入的策略。 第一種策略是回到歐美中心主義擴散之前的歷史時間,希望藉由重新挖掘當時的思想論述形構,來強調中國有其自主性的「現代」以及自主性的時間概念。也就是說,這種策略試圖回到被歐美中心主義定型之前的特定歷史/主體的狀態中,去挖掘那些被壓抑的知識傳統,從裡面找到新的資源(見林峻煒的文章)。第二種策略則是帶領我們重返中國社會主義的實踐在遭遇到到危機的時候,如何以自身的歷史經驗作為媒介來設想社會主義的出路。也就是說這樣一個方法-如同邱士杰的文章所體現的-是回到中國社會主義的具體實踐經驗之中,這是跟第一個嘗試是不太一樣。第三種策略(許育嘉及張鈞凱)則是去梳理分斷體制所再生產的中國論述,指出這些論述與歐美中心主義的纏繞及其隱含的二元論的任意性及非歷史性。 這個論壇還呈現出幾個特徵。第一個特徵是這四位講者分別選擇了不同的媒介來建構後歐美中心主義的主體位置,比如說當代中國論述(許育嘉),冷戰的歷史形構(張鈞凱),文革後關於民清經濟史或是資本主義的討論(邱士杰),或者回到中國傳統思想(林峻煒)。第二個特徵表現在他們都試圖在斷裂的時間矩陣中,尋找中國作為方法的可能性。既有的線性時間及時間感覺是被歐美中心主義所建構起來:什麼是現代、從什麼時候開始才能算作現代,在什麼之前是屬於落後的。然而在這個論壇中,這個時間序列被打亂了,而且在這個斷裂之中浮現出某種思想的可能性。有的回到了被殖民帝國壓迫之前的階段,這是一個時間點;另外一個時間點是分斷體制形成的階段;第三個時間點則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幾個時間點上面,中國如何被重新想像,而且被重新放置在一個時間序列之中。第三個特徵是多組二元對立的提出,包括歐洲對亞洲,現代對落後,自由對專制,帝國對國家,台灣對中國,社會主義對資本主義等等。那這些二元對立結構究竟跟歐美中心主義是什麼關係呢?四位講者雖並未明確指出,但都隱隱約約地暗示這些二元對立結構正是歐美中心主義以及分斷體制的產物。同時反過來說,這些二元對立又去強化了歐美中心主義及分斷體制,形成一種相互構成的關係。所以透過重新進入歷史、重新進入傳統,透過重新組合被分斷體制所割裂歷史碎片來找尋一種可能性。一種不是那麼的非此即彼、不是那麼截然斷裂的可能性,然後透過這樣的一種形式來理解歷史及自我。過去及傳統不再是被遺棄的東西,而是要求被理解的對象。在我看來,這些策略構成了後歐美中心主義的基本方法。我們看到的不僅僅只是他們討論了什麼怎麼樣的題材,而是尋求某種方法去回應那些現代性的問題。所以簡單來說,這些嘗試一方面是歐美中心主義所衍生的對應物,同時也是一種抵抗。抵抗什麼呢?抵抗那些被歐美中心主義所牢牢綑綁住的歷史、想像及自我理解。在這種情況之下,中國成為這種抵抗的媒介、資源、場域。這是我所看到的。 同時,我也提出了一些個別的問題供幾位講者思考。首先,亞洲想像是不是能夠真正的擺脫民族國家的這樣的一個辯證,從民族國家的限制中解放出來?換言之,我們今天不管用何種方式來想像亞洲、重新討論亞洲,它畢竟是在一個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這樣一個框架下面展開的,我們是否能期望這種亞洲主義是可以去否定自身?促成這一可能的基本條件會是什麼?這是我針對許育嘉的文章所提出的問題。 其次是關於歷史內在視野與當下的緊張關係,或者說導致的一種緊迫感。也就是說,回到傳統思想如何能夠幫助我們解釋當代問題?當我們試圖傾聽傳統理念、希望能搜索到一個內在視野時,究竟對我們當下的思想與身體感覺是一個什麼關係?這是我給林峻煒的問題。 第三,中國大陸知識界對於「文明大國」、「文明戰爭」的想像,是出於要打破歐美壟斷的慾望,這可以理解。但這種建構是否會不自覺的會陷入一種怪圈,一種其實帶有反對的對象的那種目的論及本質主義?我覺得今天在看待中國重建文明或是這種用文明主義來召喚新的主體的時候,這個過程本身是需要被審視的,即便這樣的嘗試是為了要反抗歐美中心主義及分斷體制。在世界體系中處於從屬地位的國家往往會建構一種自身文化的正當性或一套文明話語,但是這並不意謂著一種相應的對於本質主義的批判是可以被忽略的。這是我給張鈞凱的意見。 最後,重返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的這個歷史狀態或是思想狀態,所牽涉到姓社姓資等問題,如何能夠聯繫到我們現在當下所看到的中國身份危機?我們在對於中國進行命名的時候,可以看到這是一個非常紛歧的問題。究竟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還是她已經是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其實在很多場合都可以看到這樣的爭論,喋喋不休,但還是沒有的得到釐清。對於改革開放路線及明清經濟形態的探究如何幫助我們去釐清當下的疑慮?特別是當中國已經不再是世界體系的外部,甚至參與到世界體系的遊戲規則之中,當中國已經成為一個世界工廠、一個資本空間,再去談論這個當時究竟明清的經濟型態能不能夠提供非資本主義的另類可能,意義何在?也就是這個意謂著中國已經不再是世界體系的外部的時候,她如何能夠有效抵抗歐美中心主義,而不會去複製歐美中心主義邏輯的媒介呢?簡言之,就是中國作為抵抗的媒介如何可能。這是我對邱士杰的提問。 當天下午參與論壇的人將紫藤廬給擠滿了,其中不少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除了台灣人,也有來自大陸的留學生前來聆聽。這樣的組合提供了一個難得的知識分享及對話機會。四位講者報告完後,現場聽眾的提問熱烈,涉及範圍也非常廣泛,觸及到了中國資本積累及城鄉二元體制的作用、中國社會主義性質、國民黨的民族主義、中國對外是否有帝國主義行徑,亞洲區域連帶的限制,以及形而上的理念與現實生活體驗的差距等。整個論壇圍繞著「中國」這一符號的提問、討論的方式、以及帶有高度自我反思的對話過程,在台灣並不多見。但要對這些問題展開細緻的討論,在短短三個小時內是很困難的。但至少這次論壇讓我們看到了年輕一代思考者對中國的傳統思想及社會主義經驗展現理解的興趣和努力,以及超越「當下」知識狀況的頑抗意志。最後我想強調,「中國作為方法」需要一種解構性的思維。當中國因分斷體制、因資本、商品及人口的流動,因地域、階級分化等種種因素,已經不是一個完整的、固定的、同質化的整體的時候,她已經變成了一組充滿異質性混雜及流動的碎片。追尋一個本真的、完好無缺的中國已經不再可能。當中國已經碎片化-變成歐美中心主義及分斷體制的碎片的時候-那麼圍繞著「中國」所召喚的主體及認識論,似乎需要在這些碎片之中重新篩選重新組合。或許這一認識對於上述正在進行的知識計劃能提供一個思考的角度。 [1] 陳映真,2009,《陳映真文選》,北京:三聯,頁254。 [2] 對西方近幾年中國論述的短評:培瑞·安德森,2010,〈中國熱〉,《思想》,第15期。 [3] 編委會,2004,〈邁向公共化,超克後威權〉,《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53期,頁12。 [4] 曾健民,2010,〈論「台灣意識型態」〉,《東亞後殖民與批判》,台北:台灣社會科學出版社,頁199。 [5] 陳光興,2005,〈「亞洲」作為方法〉,《台灣社會研究季刊》,頁143。 [6] 陳光興,2008,〈兩岸「分斷體制」〉,《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1期。 [7] 陳光興,〈兩岸「分斷體制」〉;另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4期的專題。 [8] 趙剛,2009,〈以「方法論中國人」超克分斷體制〉,《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4期。 [9] Arif Dirlik, 2007, Global modernity, Boulder: Paradigm, p.30. 
  5. 劉禾:六個字母的解法(选章)
    文学 2012/04/14 | 阅读: 2549
    納博科夫的小說《洛麗塔》大约無人不曉,研究著作更是林林總總,也算文學研究中的一道風景。不過,我最初對這位作家發生興趣,倒不是因為他的作品,而是出於好奇,這個人為什麼一輩子租房子住?
  6. 劉紀蕙:藝術─政治─主體:誰的聲音?--論後解嚴與後八九兩岸當代美術的政治發言
    艺术 2010/01/20 | 阅读: 2643
    一、 藝術-政治-倫理:內在扣連的弔詭二00七年國美館舉辦了「後解嚴與後八九──兩岸當代美術對照」的展覽,邀請兩岸當代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藝術家參展。策展人在展覽手冊中提出了幾組關鍵性概念,包括:「奔赴旭日而顯現的力量──政治發言」,「鏡土回望中自我的尋索──文化主體和身分認同」;「個體、生命、環境:個人內在對映社會現實的容顏」:「聖像無名,人性妄念中崩解的家園──江山無言」,「資本主義下華美的仿充:消費反諷」。 [1] 顯然,策展者在對照了台灣解嚴之後與中國大陸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後的藝術發展觀察到了這幾個現象。這幾個標題中最引發我的興趣的,是其中有關「政治發言」的概念,因為這個概念一則牽引了兩岸當代最為敏感的文化脈動,再則其實也揭露了文化主體、身分認同、聖像、家園等問題的悖反面向。「奔赴旭日」而顯現的力量,是解放性的革命精神嗎?是從黑暗到光明的政治性運動嗎?藝術的政治發言,真的可以使我們奔向旭日嗎?我們如何想像光明的景象?「奔赴」的運動如此單線進行,是逃避黑暗處的恐懼,還是被某個光源吸引?理性概念所投射的光明圖像是否不容許任何陰影存在?黑暗處還有什麼是我們必須回頭檢視而無法輕鬆拋棄遺忘的呢?「奔赴旭日」這四字的比喻已經充分展現了「政治發言」的內在弔詭。到底什麼是政治?什麼是政治發言?政治是區分敵我、連結盟友、打倒黑暗、邁向光明的運動嗎?政治發言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反覆看到的國際政治斡旋、台灣政府的官方發言、或是聯合國代表性發言與多數國決策機制?政治是選舉期間不斷強化敵我意識的政黨鬥爭,或是政治掌權者治理技術中的權力利益交換?政治發言,所代言的是被剝奪權利的人民嗎?是在無法發言的黑暗處衝向光明,爭取發言位置的聲音嗎?在政治操作與單一理性光源之下,人民如何不被想像為不具個性與面貌的群眾、或是代表政黨單一立場的選民?人民的聲音如何以具有主體性的方式出現?談論到主體的問題,我們又必須面對主體如何不會為了服從於概念先行的意識形態,而成為從屬於此象徵系統可被使用交換的籌碼?藝術家的政治性發言如何不會為了附和當權者的政治立場,而成為傳播與複製其政治理念的工具?有關藝術與政治的扣連,一九三0年代德國納粹時期第三帝國藝術就是最好的例子。當時非常著名的女導演蘭妮‧麗芬絲妲(Leni Riefenstahl)的攝影,無論是取鏡、構圖、角度、光線與色調的選擇,或是剪輯的節奏,都是一流的。我們到今日仍舊會欣賞她的作品,她所拍攝的紀錄片,包括奧林匹克世運比賽、納粹黨員大會,精彩地呈現了純粹的力與美的結合。可是,她的作品也展現了一個問題,也就是蘇珊‧桑塔(Susan Sontag)所討論的法西斯美學的問題。 [2] 從蘭妮‧麗芬絲妲的取景、角度、剪輯的節奏、乾淨俐落的線條、強烈的明暗對比,我們不斷被暗示與導引,而朝向期待看見龐大的群眾力量或是身體顛峰極致狀態的出現。人民通常是不可見的,但是,人民集中的力量是可見的。當人們看到同類的人群被聚集而成為可見的區塊,會產生訝異、欣喜、感動與融為一體的情緒。在此情緒渲染之下,人民被組織在國家的形式之中,成為國家意志所塑造的藝術品。集體的造型在集體的隊伍中出現。愛國的兒童與年輕人、老弱婦孺、中產階級、工農階級等不同社會角落的人,都會在這種構圖與節奏中,欣賞軍隊國家的力量,也感受到自己屬於一個強大共同體的喜悅。九0年代被訪問時,蘭妮‧麗芬絲妲堅持強調她的創作是純粹的藝術作品,沒有任何政治目的。 [3] 她的確是非常專注而敬業的藝術家。但是,在她的創作歷程中,猶太人開始被逮捕,戰爭局勢開始擴大,她雖然沒有參與政治決策,但是她敏銳地看到了她所景仰的希特勒所看見的圖像,也掌握了時代的感受性,因此她的作品充分展現了希特勒所欲望的國家形象,同時也讓德國民眾分享了國家擴張的高昂感受以及渴望獻身的熱情。不僅蘭妮‧麗芬絲妲的作品呈現德國第三帝國藝術風格,當時幾屆的第三帝國藝術畫展都出現了大量的共同特色:希臘式古典男女健美軀幹與勻稱比例,對於軍人保家衛國的推崇,對於土地與勞動力的歌頌,對於母親培育下一代的讚揚。 [4] 這些特色共同支撐著納粹以土地與血源所建立的國家神話,而這些畫展以及當時海報宣傳圖案中反覆出現的主題與視覺修辭,讓我們注意到一個時期的美感或是感受性並不是僅屬於個人直接而自發的美感,反而似乎是在特定的觀看角度下被構成,間接聯繫著特定的理性概念與政治立場。當我們說藝術有政治性的時候,藝術作品不必是一個政治宣言或是軍方海報,任何視覺圖像的製作早已經共同參與了某種共同的美感訴求與感受體制。德國第三帝國的老百姓起而宣稱自己是德國公民、捍衛國家民族尊嚴、唾棄猶太人或是嫌惡當時被禁止展覽的頹廢藝術時, [5] 大陸文革時期的紅衛兵大聲呼喊「造反有理」而毀滅各種文物、迫害文人時,或是台灣戒嚴時期人人堅定地要求反共復國、追求中原文化理想而進行文化清潔運動而自律時,這個體制內出現的主體到底在什麼位置之下觀看或者被看,或者被要求出現?從歷史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人民成為可以透過教育體制、文化政策、意識形態與倫理規範所宣導而雕塑的造型藝術。 [6] 不只人們的思想與政治立場,甚至他們的迷戀、激動或是厭惡的感受性,也會在長時期的文化氛圍中被塑造出來。人們會渴望看到特定的美、特定的姿態、特定的情節與結局、特定的精神領袖,也會唾棄特定的對象:這意味著人們的感性也被結構成為一個政治體制。法國當代哲學家杭席耶(Jacques Ranciere)所討論的感性的分配政體(regime of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ensible),正是處理此感性結構與美學政體的問題。他指出,我們透過感官所認知不證自明的事實,或是辨識相同與區分事物之內的相對位置與功能,都涉及了原先就被架構的感受性體系,也牽連了共享與排除的邏輯 [7];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形象的好惡,甚至對於形象產生出自發的身體性厭斥,表面上是美學或是倫理的問題,其實涉及了更為根本的感受性的體系。影像並不僅只是美學問題,也不僅只是道德或風化問題:我們判斷影像的真實性、功用性、合宜性、美與醜、是否神聖或是褻瀆而該被禁止,都涉及了感受性體系的分配邏輯。這個感受性體系的邏輯,或是決定此結構的最高點,就如同光源一般,照亮了光明處的範疇疆界、大小細節與層級關係。依據此感受性體系的邏輯,我們會對特定事物感受到吸引或是排斥。決定此感受性體系的最高點,時常是依據該社群所共享的習慣性關係結構,也就是人們的倫常習性,或是杭席耶所說的社群習性邏輯(the logic of ethos)的問題。影像與社群習性邏輯之間的關係,就是杭席耶所說明的影像的倫理政體(ethical regime of images)之問題。 [8]由特定社群習性而衍伸的規範,便成為具有規範性的倫理(ethic)。倫理判斷先於法律條文與道德規範,屬於個人自由執行的範疇,具有驅使主體主動執行的能動力。然而,這個以社群習性為出發點的倫理立場,卻同時也牽引了美學判斷與政治行動,而以社群所遵循的理性光源來區辨同異。我們所看到的美、善與可見性的層級區分,時常是以此內在的倫理體系或是社群習性邏輯為中心而所投射出的影像。影像中所出現的「壞物件」(bad object)也是此倫理意識形態以及其所牽動的複雜的強烈情感所事先決定的。當社群的共同性被強化、建立共識、進而規範美學體系時,其實也建立了美學領域內的規範體系與警察制度(policing)。具有區分善惡好壞與我群他群的倫理立場,帶有辨識與命名的權力位置,當共同體的集體共識與共處常態的論調成立時,就是巴迪烏(Alain Badiou)討論過的倫理意識形態。 [9]「惡」便會在倫理意識形態之下透過政治而產生。「惡」是占據了定義「善」的位置的社群所決定的,而執行此善惡命名與排除「惡」的倫理意識形態,反而是真正的「惡」的起點。弔詭的是,善惡之分的倫理意識型態反而是區辨美醜與敵我的美學與政治操作的基礎。 當我們說一個時期的藝術作品可能會有共通的美學風格、重複出現的母題或是美感經驗,這意味著某些視覺圖像在特定時期會激發人的熱情、激動、憧憬或是溫暖熟悉的鄉情,而且,這些視覺語彙會不斷以不同面貌被複製。在這些視覺圖像的背後,其實隱藏了某種主體位置與疆界,或是某種倫理意識型態,而這個疆界劃出熟悉與陌生的分隔。文化政策的新聞檢查、出版控制、禁書、燒書、禁止使用方言外語,都是執行此疆界的劃分。將藝術區分為健康或是頹廢,好或是壞,屬於社群或是不屬於社群,也是疆界的設立。這種隱藏的主體結構召喚,不僅只出現在美術館或是美術教育的現象而已,因為藝術家所呼應的是更全面的話語環境或是文化場域。在長時期的教育之下,在報紙、電視、電影、文學、戲劇、紀錄片、新聞短片或是政論性節目中,不同的主體自發地完成類似的語彙與立場。中國大陸文革時期樣板戲《紅燈記》中眾人舉著手指向著紅燈的圖像反覆出現在當時的海報或是繪畫中,或是台灣戒嚴時期人人心中總有一個小警總,要自我警惕檢查,都是典型的例子。我們不免要問:一個歷史時期的視覺語彙和主體行動的距離?什麼會如此接近?到底誰在表演這些姿勢?擺出這樣的姿勢時,表演者心中的圖像是什麼?這個圖像是要給誰看??什麼我們會以這樣的姿勢讓自己進入已然決定的語彙結構?圖像中習慣性的觀點與姿態,其實已經以暗喻的方式說明了一個歷史主體將自己鑲嵌入象徵秩序的位置。主體的身分,建立於他所認同的象徵體系。「我」認同這套體系,「我」是一個主動、自發而具有能動力的主體,「我」占據主詞的位置,主動執行一個句子結構已經決定的位置。我們無法迴避的問題是:藝術主體在何處呢?難道所有的藝術都是被感覺體制所程式化與事先規範的嗎?藝術主體一定是在這樣的語彙和語法之下被牽動的嗎?台灣戒嚴時期與中國文革時期,同樣都充滿了被政治立場感染的藝術,台灣解嚴與大陸六四之後,是否為藝術家開放出了更為寬廣的發言空間?藝術家如何與威權歷史對話呢? 二、 戒嚴與解嚴:戒嚴心態解開了嗎?後解嚴與戒嚴無法分開談論,因為後解嚴連繫著戒嚴的歷史。台灣戒嚴時期,政府除了進行思想檢查與政治犯囚禁等高壓措施之外,更以強制的國家力量規範語言與文化政策。一九四六年開始,政府陸續頒佈一系列廢除日文版報紙雜誌、日文唱片、禁用日語寫作、全面禁講日語、塗毀建築物與橋樑日文字樣等法令。 [10]這些法令的執行,使得成長於日本殖民時期、接受日文教育、僅以日文書寫、必須藉由日文書籍雜誌來接觸資訊的台籍人士,陷入文化沙漠與思想禁忌的狀態。更為嚴重的,進入六0年代,透過語言而進行的控制延伸到禁用台語、禁止台語歌曲、電影、節目。 [11]語言政策造成了台灣社群之內的高下等級。不熟悉國語、無法流暢地以中文書寫的台籍人士,無法進入公職或是教育體系。使用台語,被視為粗鄙。帶有台灣腔的國語,也會被恥笑。戒嚴時期,或是非常時期動員戡亂法,禁止的不僅只是集會遊行、出版、結社、兩岸通信通航,也不僅只是思想檢查與緝捕通匪嫌疑,更是透過語言教育與文化政策,建立人們的熟悉、安定與正常的界線,而讓人們對於界線之外的陌生、混亂、不正常,抱持著敵意。這個敵意,存在於台灣社會內部的各種族群區隔之間。戒嚴時期所頒布的例外狀態與動員時期戡亂法,正如同阿岡本(Giorgio Agamben)所分析的,是以法之命名與規範構成主體,也限定了主體。此法就是象徵秩序,是以父之名所執行的禁令,命名同時亦排除與犧牲了範疇之外的狀態。但是,執行戒嚴法的同時,藉由宣稱維護法之常態而執行例外狀態的禁令,卻展現了去法之力(Force-of-Law),而終止法的運行。 [12] 解嚴,解開了持續近四十年的戒嚴狀態,打開了各種成文法的禁令。報紙、出版、黨社解禁、兩岸通航、國民大會改選,這些改變顯示台灣社會快速地拋棄了過去數十年被冷戰結構與政治意識形態僵固的心態。但是,戒嚴時期的語言與文化政策所引發的內在戒嚴心態,卻不容易化解。中國大陸的狀況一則較為複雜,再則也顯得更為單純。文化大革命是在嚴酷的勢力派系鬥爭之後,靠著毛澤東的政治魅力,全面鞏固權力與人心。文革結束之後,八0年代開始了所謂的新時期,各種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的文藝理論與文藝實踐同時發生。但是,中國八0年代新時期對於文革時期的檢討,被侷限在四人幫與政治鬥爭之上。對象雖然具體,卻是個替代物,政治體制背後的問題癥結始終無法被質問。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後,八0年代全面發動的各種言論,又再度陷入封鎖狀態,而在九0年代被一批強調經濟、資本、社會快速發展的趨勢取代。在快速的社會結構與政權轉移之下,藝術家最常處理的題材,便是將威權時代的政治領袖或是代表性的意識形態圖騰當作既成物,藉著構圖上的引用、擬諷,而進行解構。毛主席、小紅書、解放軍英雄等等修辭不斷出現,例如王廣義的《毛澤東AO》、《大批判系列》、《唯物主義者》、《人民戰爭方法論》,王子衛的《老毛打滴》、《無望》、《插曲》,劉緯的《軍人系列》,岳敏君的《轟轟》,徐一輝的《讀書小孩》、《一堆小書》、《焚燒的小書》。文革時期反覆出現而長時期深刻影響思想的政治圖騰,成為畫面上的現成物,被支解、變形、破壞、嘲諷,而產生笑謔式的諷刺距離。這些以政治圖像作為嘲諷對象的畫作意念直接而鮮明,打破禁忌的同時,也引用了懷舊物件,而恰好成為消費視覺圖像的商品。此類畫作正是國際藝術市場所期待與欣賞的典型。但是,整個時期的創作想像力卻因此單一的批判位置而如同公式般反覆複製,出現了大量重複的視覺語彙。 岳敏君《轟轟》(1993) 王子衛《無望》(1998) 徐一暉《讀書小孩》(1998) 王廣義《大批判—NIKE》 (2005)解嚴前後,台灣文藝界也瀰漫著具有批判性與爆破力的後現代風潮,無論是本省籍或是外省籍的文化人、文學家、劇場工作者、藝術家,都參與了這場控訴儀式,直接或間接地表達了對於國民黨威權體制的懷疑、憤怒與不滿。其中也出現了不少對政治威權人物聖像的解構,或是拿標語口號型態的集體行為開玩笑,例如楊茂林的《台灣製造/明天會更好》、吳瑪俐的《愛到最高點》與國旗蛋糕、《愛國旗》,倪再沁的《台北怪談》。這一系列笑謔式的嘲諷作品選取了意識形態的代表性物品為對象,直接針對政治時局激烈的批判。 [13] 這些作品雖然會令人莞爾一笑,但是,正如同中國大陸所重複出現的毛話語或是小紅書,過於靠近批判式宣言,而陷入了其所批判對象的邏輯,被侷限於簡單的意念陳述。 楊茂林《標語篇Ⅵ》 (1990) 吳瑪悧《愛到最高點》 (1990)吳天章在八0年代中期到九0年代初期所持續創作的一系列作品,也展現了旺盛的政治批判力。早在八0年代中期,吳天章就已經被倪再沁誇獎為最具現實意識、最具政治敏銳度而直接回應台灣政治局勢的青年畫家。 [14] 解嚴前後,各種形式的抗爭都非常激烈,從街頭到議會,到處都是憤怒的控訴與肢體的暴力。吳天章的畫作中充分呈現這種爆破式的憤怒與控訴。不過,從《關於紅色的傷害》系列(1986)、《傷害世界症候群》系列(1986)、《台灣傷害》(1986)、蔣介石、蔣經國、毛澤東、鄧小平幾個統治者系列(1990)、《合成傷害》(1993)、《傷害告別式》(1994),吳天章所處理的不僅只是控訴戒嚴時期的政治迫害與對於政治威權領袖的反諷,他同時也暴露了當時的集體社會心態:台灣在戒嚴時期的社會到處佈滿紅色警戒區,處處可能有匪諜,思想的警戒區像是碉堡與監獄的封閉空間,人人都隱藏在集體一致的思想與行動中。幾幅政治領袖的圖像畫面上,更展現了集體的強制力:巨大如同金屬一般有控制力的剛硬雙手、前進中的軍人隊伍、沒有面部五官的群眾、舉手吶喊的群眾、以及重複出現的被暗殺、被迫害者的犯罪現場。這一系列的畫作具體地匯聚了強制、集體、迫害、創傷、受難、無法說話、無法看、被集體壓抑的視覺語彙。 吳天章-傷害世界症候群Ⅰ-1986 吳天章-關於紅色的傷害Ⅰ-1986 吳天章-關於毛澤東的統治時期-1990 吳天章-關於蔣介石的統治時期-1990集體性、壓抑、恐懼與傷害的視覺語彙,相當真實地反映了戒嚴以來的大眾心態:不斷被要求的集體行動、忠誠與服從的宣稱、祕密消失的人口、長時期被跟蹤監視的生活、不敢討論政治、不敢追問問題、資訊與思想真空。所謂恐共,或是小心匪諜,其實只是恐懼心態的代名詞,真正引發的是人們內心架構的思想圍牆以及畏懼跨越的界線。九0年代的台灣,展現了解嚴前後社會動盪與衝撞力的後續效應。台灣意識高漲,本土轉向的意圖處處可見。七0年代,人們會以中國人自稱,文學中流露對於神州、中原、故土、龍的傳人的憧憬;到了九0年代,「中國人」卻是個引發敵意的稱謂。戒嚴時期的語言與文化政策所引發的內在戒嚴心態,此刻卻以逆反的方向發酵。幾次選舉,街頭出現對立政黨支持者近距離的激烈對罵,甚至肢體衝突。台灣的家,台灣的鄉親,台灣意識,台灣精神,台灣主體性──這些詞彙成為最容易出現的政治籌碼,以相對於「外省」或是中國。從台灣美術界在一九九三年引發大量爭議的台灣意識論戰,便可見當時氣氛之端倪。 [15] 九0年代中期以降,台灣意識以成定調,大量的本土色彩或是二二八悲情浮現於再現的檯面。吳天章在九0年代所處理的台客系列也被稱呼為「透過民粹和民俗色彩,而建立了一種另類的台灣主體觀點」,以至於「適時的提供了一個修補自我的文化機制」。 [16] 如果吳天章提供的是一種「另類的台灣主體觀點」,這絕對不是歌頌民俗色彩的民粹精神,也不是不斷修補自我的文化機制,而是不斷暴露自我醜陋怪異的負面技法。這個負面技法,或許可以稱之為「非-家」的技術。吳天章的「非-家」系列是我感興趣的問題。我認為他的作品相當有代表性地呈現了九0年代到近幾年政治性反思的一種重要面向。三、 吳天章與政治性「非─家」系列:對於「鄉土倫理」侷限之思考相對於家鄉的安頓、熟悉、穩定與可信任,我注意到吳天章九0年代以來不斷處理的是家的怪異、詭譎、密謀、陌生與不安全。這個「非-家」,不僅只是英語世界所熟悉的佛洛伊德語彙中的詭譎怪異(uncanny),而更靠近佛洛伊德所使用的德文unheimlich,非家。根據佛洛伊德的說法,‘Unheimlich’ 是「熟悉如家的」(‘heimlich’ [‘homely’] )與「本土的」(‘heimisch’ [‘native’])兩個詞彙的相反詞。然而,德文中「家」這個詞彙也攜帶了秘密、可怕、不和諧、不值得與不熟悉的意涵。 [17] 吳天章藉著一系列的作品,將「家/鄉」的內在悖反與矛盾揭露出來,圖像中的曖昧複雜細節,帶領我們進入另外一種不同的政治性發言,不同於指控性的政治訴求。我們在吳天章於1994年所完成的《傷害風景》中,可以觀察到從1994到1997的「非-家」系列具有徵兆性的起點。在這一張帶有夢幻色彩的「風景」照片中,畫面的背景是隱入黑暗的房子,前景中心是被聚光燈所照亮的一塊空地,沒有人物,沒有主體。這個被光線聚焦的空白位置,展現了一個象徵性的姿態。不再《有傷害告別式》之前反覆出現的受傷、受難或是控訴的主體,而只有被抽空的注意力中心。沉默而無法言說的畫面中心是被隱藏的內心風景,如同句子結構中被藏起來的主詞或是核心意念,暫時擱置。畫面四周被吳天章花了許多心思反覆經營的斑爛耀目的畫框,更為喧賓奪主地以一種令人不安的炫麗逼視觀者。 吳天章 傷害風景 1994 吳天章-傷害告別式Ⅰ-1994 這個令人不安而鮮艷油亮的畫框在他往後一系列的作品中持續出現,從一九九四到一九九七年,從他的《春宵夢》系列(1994)、《親蜜家庭》系列(1996),到《戀戀紅塵》(1997)與《紅塵不了情》(1997),還加上了喪禮使用的塑膠花與霓虹燈,到了《祝你》(1997)這幅畫之後,這個系列就暫停了。吳天章曾經說過,自幼撫養他的祖母在這段期間過世,家中也發生了一些變故,這是引發他畫作轉型的起因。不過,這些事件其實只是勾引出畫家內心基本的不安全感的觸媒。透過視覺圖像,他可以不斷勾勒出這種底層的不安全感。我們若將這一系列的畫作視為一個漫長的說話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扣連這些作品的,就是「非-家」的主題。吳天章將幼年在父母與祖父母家中輾轉遷移的不安,以及童年成長時期所經歷的五、六0年代的歷史記憶,透過視覺細節慢慢鋪陳出來,包括左營春秋閣水手的冷戰記憶、帶有洛可可風格的照相館佈景、女學生的白衣黑裙、上海流行的香菸牌廣告美女、李石樵畫作中上海女子與大稻埕群眾的交遇、侯孝賢《戀戀風塵》海報中天真的少男少女──這些圖像似乎展現了對於往日時光純真年代的緬懷,實際上卻是反覆處理五、六0年代外省人與本省人初次遭遇媾和的歷史時刻。文化的遭遇就像情慾的媾和,在純真年代與建立新家園的同時,處處隱藏著密謀、挑逗、設計、陷阱、迫害與危險。《戀戀風塵》海報中天真的少男少女被塑膠花、紅領結與乒乓球塞住嘴巴或是堵住眼睛,重複了吳天章過去的傷害系列的母題;而在《親蜜家庭》系列中,這種媾和之下的挑逗與危險則明顯地暴露於家庭的場景中。 吳天章-春宵夢Ⅱ-1995 吳天章-春宵夢Ⅳ-1997 吳天章-戀戀紅塵-1997 吳天章 紅塵不了情 1997 吳天章-親密家庭-1996 1997年的《祝你》雖然是靜物畫,卻是相當抽象的,或說是更為不寫實的作品。這幅畫的畫面上擺置了他的「非-家」系列的重要母題:色彩俗麗的面具、孔雀羽毛、假鑽、塑膠水果、舊日時光的老相片、閃耀光澤的絨布。這些視覺細節的拼貼,雖然是靜物畫,相當類似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曾經分析過的「欺眼畫法」(trompe-l’oeil):在拼貼物件的平面上,「引發美學快感的,不是現實世界中的熟悉事物,而是在泯滅真實感之下所產生的尖銳負面快感。……一件件孤立隔絕的物件,被遺棄,如同鬼魅一般,不被鑲嵌於任何行動或是敘述之中,卻引領我們回溯已然失去的現實卻縈繞不去的依稀回憶,如同在主體還未擁有自我意識的前世之復返。」 [18] 吳天章「非-家」系列的畫面背景只是一種藉口,他真正琢磨的,是所謂的台客系列的俗豔元素。原本熟悉的影像,被安裝上同樣是過於熟悉的廉價添加物,面具、孔雀羽毛、假鑽、鍍金項鍊、衣服滾邊與亮片,卻使得原本熟悉的影像與熟悉的物件反而呈顯出突兀的不熟悉感,而令人感覺不舒服,似乎被勾引出什麼不愉快的記憶。這件作品為他在九0年代中期所製作的「非-家」系列作了一個有效的總結。 有人指出吳天章使用這些俗豔而帶有土味的物件,有意隱射臺灣常民文化中強烈的「替代性」以及「 偽造」性格,但這些物件卻擁有一種騷動的生命力。 [19] 正如「台客」這個詞彙從最初帶有族群歧視與貶抑排斥的稱呼,轉變為九0年代年輕人自稱「以台客為榮」,甚至出現了「台客美學」的論述。 [20] 然而,在展現此俗艷騷動的生命力之同時,吳天章也將這個名詞對他以及與他同時代的人所造成的不舒服感受放置到畫作的表面。吳天章年少時從基隆到台北唸書,被僑生或是外省學生譏諷為「台客」,意思是他的口音與穿著都很俗氣。這個帶有族群歧視的標籤始終帶給他或是他同時期的台灣人深刻的劣勢感與無法言說的創傷經驗。台灣社會內部的自我層級化與排除,都在「台客」這個字眼中表露無遺。吳天章將這種被層級化的「台客」劣勢感不斷以油彩與劣質品堆積在畫面上,並揉合了大膽的挑逗姿態,讓觀者感受到戒嚴時期族群歧視之下被觀看者的複雜位置,而感到強烈的不安。吳天章曾經說過,這些作品中暫時而過渡性的物件,廉價虛假的人工寶石、塑膠花、墨鏡、化妝舞會面具、衣服上的金蔥亮片、照相館中的洛可可風格佈景,都像是電子花車與鐵皮屋的台灣文化,俗氣、虛假而暫時性。 [21] 如果這些廉價與虛假的物品代表了「騷動的生命力」,那麼,這種以粗俗膚淺而虛假自居的生命力騷動卻會令吳天章不安。這些假物件與表面泛著油亮光澤的畫框,使他聯想起小時候在基隆所看到陪伴美國海軍、穿著俗麗的酒家女、喪禮儀式中電子花車的脫衣女郎,以及基隆漁市場攤子上死魚表面與市場地面污水的不乾淨光澤,都會引起他雞皮疙瘩而渾身不舒服。 [22] 這些由身體反應感受到的不舒服,與被排擠為台客的感覺,都如同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曾經分析過的賤斥感(abject),有內在的象徵性類同。克莉絲蒂娃說:「唯有當某事物違反了特定象徵系統中的分類規則時,它才變得『噁心』」。這種分類系統呼應了社會需求、主體需求,以及社會/主體的互動需要。賤斥作用與「潔淨/不潔」的對立必然會發生,而且會在每個人的生命史引發長期而持續的抗爭,主體也會因而成為遵從神聖律法之主體,或是因分離而成為言說主體。 [23] 在長時間的作畫過程中,吳天章將這些代表了文化賤斥物(abject)的物件,金項鍊墜子,化妝舞會面具、孔雀羽毛與吉他上鑲嵌的假鑽,帆船與寶塔邊緣的衣服滾邊,一層一層地鋪疊在畫面上,而將他內在的不安感受挖除,轉移到這些替代性物件的閃亮光澤之上。 [24] 原本平面的畫面,或是照片,由於這些有厚度而凸起的添加物,以及畫框上的鮮麗油彩,而使我們看到了時間的向度──吳天章耗費長時間反覆添加物件與顏料的工作:這個時間的向度揭露了吳天章的心理向度與他所刻意關注與花時間投注的細節。在這個有厚度的琢磨中,我們看到吳天章所說的「優雅與猥褻之間的臨界點」,再多一些,就會沉淪而墜入沒有「人的自尊」的境地。 [25] 這個優雅與猥褻之間的微妙張力,說明了吳天章所感受到的複雜主體位置。戒嚴時期的文化政策與語言政策,造成了五、六0年代的本省人經歷了社群內部的歧視和排擠。法農的《黑皮膚白面具》中討論殖民地的種族歧視與民族自卑感被突顯在皮膚表面,他以「劣勢感的皮膚化」(epidermization)這個概念說明種族之間的差距被「表皮化」為口音、腔調、衣著、皮膚,而這些標記也成為社群內部區隔與排擠的依據。 [26] 在台灣戒嚴時期,台語口音與穿著也成為台灣社群內部分裂與彼此區隔的標記。吳天章在九0年代處理的問題,並不是快速的召喚出台灣人的正面形象,而是以「劣勢感的皮膚化」的美學技術,將此不舒服而被邊緣化的台灣人位置,透過展示作為疆界標記的賤斥物件,慢慢翻譯出來。透過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物件拼貼,做為畫面的皮膚,這些屬於台灣的種種令人不舒服而難以言說的細節,以及過去被遺忘的歷史經驗,又被召喚出來而被重新經歷。這種說不出來的不舒服感覺,在吳天章2000年以來的系列畫作中更明顯。從《永協同心》、《黃粱夢》、《同舟共濟》到《日行一善》,表面上都是引述民俗傳說或是道德教訓,可是,這些畫作的共同主題卻像是吳天章要開的玩笑,指向對共同體的戲謔。畫面上如同劇場舞台上馬戲班小丑一般的人物,表面上笑嘻嘻而十分愉快,可是,在他們被扭曲變形而誇張的笑臉上,尤其是他們衣服表面被強調的鮮麗光澤,卻有令人不安的奇異感受。我們注意到,從1994年「非─家」系列開始,環繞在畫框上油亮光澤之中令人不安的噁心感受,被吳天章轉移到了這些人物的衣服表面與扭曲比例之中。 吳天章《永協同心》2001 吳天章《同舟共濟》 2002從八0年代對於集權政治之下的集體性的批判、到九0年代對於家園、家鄉、純真年代的質疑,進入二000年更為間接地對於共同體的戲謔,吳天章的作品替我們揭露了「鄉土倫理」政治的根本問題。 四、 重探政治性發言:我們可以在一起嗎?讓我們再回到什麼是政治性發言的問題。德國納粹第三帝國時期、中國文革時期或是台灣戒嚴時期所強調的有關家鄉、故土、本土、鄉土(heim)的定義,正是其政治權力開始鞏固自身,建立層級,並尋求擴張的合理化說詞。以家鄉、同類、共同體所圍繞出的疆界,具有強烈的凝聚力,也有自然發生的排他性。以家鄉、本土、鄉土的熟悉社群所建立的共識,也就是倫理意識形態的起點。社群習性,ethos,依據熟悉與習慣的方式建立人與人的關係,穩固內部的和諧秩序,而對於外部則會採取防範排斥的立場。史密特(Carl Schmitt)所定義的「政治」正是劃分外部與內部的界線,進行分類,區分敵我, [27] 而後續的思想與忠貞的檢查,懲罰與排除的技術,就是政治對抗或是警察治理時常使用的策略。當代法國哲學家儂曦(Jean-Luc Nancy)很早就曾經對於以「家」或是「鄉土」的邏輯作為政治操作手段的倫理問題提出質疑。他說,「如果倫理的問題是有關『社群習性』(ethos)的問題,那麼,我們需要面對的工作,便是打開有關『非-家』的倫理(an un-heimlich ethos)」。 [28] 在《解構共同體》一書中,儂曦繼續指出,以概念先行的方式定義民族內在精神而建立的共同體,時常是宗教與神聖的代名詞。就如同在教堂領取聖餐而共有一致的信念,強調民族共同的特性,其實排擠了不那麼可以被共量的個體與不在此共同之內的外部他者。儂曦認為,對於共同體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方式,也就是取消「共同」的運作,而強調不可共量處的分享與溝通,讓被不建立為象徵秩序之下的主體,或是主體無法言說的部分,得以出現。無法言說與不可見的內部他者得以出現,是彼此之間的他者遭遇,是他者的「空間化過程」(spacing)。因此,儂曦所重新定義的共同體,是「拒絕聖體中的同一」,並透過空間化、陳列、暴露、穿越,而得以發生真正的溝通。如何能夠讓主體無法言說的部分得以空間化而被溝通?儂曦在《解構共同體》所提出的可能性,是透過書寫而不斷讓內部被他者化的經驗得以空間化,如同巴岱伊的文學共產(literary communism),使個體內部無法共量、無法言說的獨特性(singular being)得以出現。 [29] 儂曦在他較晚近的書《影像的基礎》中,更透過影像而說明影像是藝術家最為內部心靈的外顯,是維持心靈的獨特與分離的方式,若是維持與背景的同質性,則藝術無法出現。儂曦強調,影像是透過來自內部的力,迫使情感撤離同一性,跨越界線,通向形體,而使「心靈將自身推向影像」。他說,影像是心靈的情感印記,而不是再現,沒有意向性。影像是印刻的運動、畫布表面的筆觸、是表面上反覆的塗抹與挖除。儂曦又指出,影像不是對象的可見性,而是不可見的顯現。影像之雙重操作,既遠離又出現,同時抵抗此背景,又朝向此背景開放,既是在深淵邊緣,又是明亮的天空,既是危險,又是誘惑。 [30] 儂曦替我們思考了藝術如何可以或是必須不遵循同一性的要求,不遵循社群習性的規範,而將心靈最為內部無法言說與不可見的經驗,推向具有肉身性的形體。這個外部化與空間化影像具有雙重性──既抗拒背景、又攜帶著背景的烙印,而使我們得以窺見或是聆聽無法以共識達到溝通的他者之發言以及其所來之處。吳天章的畫作,也替我們展現了這個心靈外部化影像的政治性發言。政治或是政治性,其字根是polis,城邦,並不是有城牆圍住的實體空間,而是人群聚居之處。但是,政治既含有警察制度之管理(policing)、敵我兩方的對抗(politics)或是替為發言者發言(political)的多面向意涵。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類的處境》(The Human Condition)中,根據海德格重新詮釋亞里斯多德對於城邦(polis)的定義,而提出了她對於政治的重新定義:The polis 不是城邦的具體地點,而是人民以行動與言說聚集一處的組合,此空間的真實所在便是在行動與言說之間,也在人們為此目的而共居一處,無論在何處。「無論你們去哪裡,你們會形成一個polis。」……這是最大意義的出現空間,我向他人出現,正如同他人向我出現一般。在此處,人們不僅僅像是其他生物或是無生物一般的聚居,而是要使其面貌清楚出現。 [31] 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指出,鄂蘭所討論的這個出現的空間是個建立於行動與言語之上的「中介空間」。透過敘述,透過對話與行動,主體可以不斷湧現。相較於家族空間所依賴的強制性與專斷暴力,這個公共空間是個自由而多元的空間,每個人都可以離開個人家族或是鄉土的避護所,透過行動與言說,在他人面前展現自己,建立對話關係。克莉絲蒂娃指出,鄂蘭的敘述概念強調行動者無法記憶,也無法敘述,只有「政治性的敘事」才可以構成有組織的記憶,以便於彌補行動與語言的無效。說話者透過行動、看見、回憶、敘述而完成回憶,並以戲劇展演自身的方式顯露他無法被同質化的獨特之處(singularity)。 [32] 鄂蘭與克莉絲蒂娃所討論的說話空間,就是「政治性空間」──我向他人出現,正如同他人向我出現一般,我不重複社群習性所期待的話語,不以同質性的群體隱藏自己,而要將自己內在獨特的心靈經驗推向影像而說話,使自己的面貌清楚地出現。這就是藝術的政治性發言之可能性:影像就是經驗難以捕捉之處,透過參與此影像經驗,我們才有可能再度被感染而理解。吳天章的「非-家」影像所反覆堆疊的油亮光澤與以劇場方式展演的怪異姿態,其實正是一種藝術的政治性發言,將難以言說的台灣人內部經驗推向表面,也將我們帶向此經驗與影像的真實面貌,體驗了屬於家/鄉的怪異變貌。 [1]該展覽的導覽資訊,可見國立台灣美術館網頁:http://www.tmoa.gov.tw/b/b01_1.php?id=1840&types=0&m1=0&m2=2&m3=0[2]Susan Sontag, “Fascinating Fascism.” (1974) A Susan Sontag Reade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Inx. 1982. pp. 316-318.[3] 訪談錄影帶資料,可參見The Wonderful, Horrible Life of Leni Riefenstahl (1994), Director: Ray Muller. VHS. Kino International, 1997.[4] 第三帝國藝術畫冊,可參考Peter Adam所編的 Art of the Third Reich. New York: Harry N. Abrams, Inc., Publishers, 1992.[5] 頹廢藝術畫展中,參觀畫展的群眾面上都露出鄙夷的神色。可以參考Susan Caroselli所編輯的 “Degenerate Art”: The Fate of the Avant-Garde in Nazi Germany. Los Angeles County Museum of Art, 1991. [6] 對此問題,Philippe Lacoue-Labarthe and Jean-Luc Nancy 曾經做過一系列精闢的分析。請見:Philippe Lacoue-Labarthe and Jean-Luc Nancy, Retreating the Political.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hilippe Lacoue-Labarthe, Heidegger, Art and Politics: The Fiction of the Political. Trans. By Chris Turner. Cambridge, Mass.: Basil Blackwell, 1990. pp. 61-70, 53-58, 83-86, 93-96.[7] Jacques Ranciere, The Politics of Aesthetics. (Le Partage du sensible: Esthetique et politique) (2000) London & New York: Continuum, 2004. p. 12.[8] Jacques Ranciere 20-21[9] Alain Badiou, Ethics: An Essay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Evil. (1998) Trans. by Peter Hallward. London & New York: Verso, 2001. pp. 66-67。[10] 語言政策參考資料可參考施正鋒&張學謙,《語言政策及制定『語言公平法』之研究》,台北:前衛出版社,2003。[11]同上。[12] Giorgio Agamben, State of Exception. Trans. by Kevin Attel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 38-40.[13] 我們也看到質疑歷史並把台灣歷史複雜化的作品,例如梅丁衍《絲愁之路》、《子不語》、《哀敦砥悌》(identity)系列,以及陳界仁史前史與戒嚴史所構成的《魂魄暴亂》系列。相對於發表立場宣言的作品,我們在梅丁衍與陳界仁的歷史演出系列中,看到較為複雜的歷史時間點的相互關聯,也看到更具有政治性的表達。[14] 倪再沁:「真正有意塑造台灣的新表現風格者,首推『一0一』的盧天炎、楊茂林和吳天章。……〔吳天章〕對權威人物的反諷一直是媒體的焦點,被認為是藝術解嚴的代表。」(倪再沁 72, 74)收錄於葉玉靜主編,《台灣美術中的台灣意識︰前九○年代「台灣美術」論戰選集》,台北︰雄獅美術﹐1994。[15] 解嚴以來,台灣文化場域中召喚「台灣主體性」的動力持續出現。一九九六年台北市立美術館的雙年展主題「台灣藝術主體性」只是例子之一。美術界以「本土/台灣」批判「西方」與「中國」而試圖建立本土性之脈絡的前驅,則可以由倪再沁於一九九一年四月份刊載於《雄獅美術》極具辛辣批判意味的<西方美術.台灣製造>所引發的二、三十餘篇論文觀察。例如倪再沁指出,「真正的台灣風土人情,要在李石樵回到『田家樂』、李梅樹回到『祖師廟』及洪瑞麟回到『礦坑內』之後,我們才看到離開沙龍趣味後那質樸堅毅的台灣。」(倪再沁 49)本土化、鄉土運動、台灣意識的「內在本質是相同的」,「以認同台灣為基礎所創作出來的美術品,才是台灣美術」,「生活在台灣的人,認同自己的土地、認識台灣的歷史,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倪再沁 183)此系列文章引發數十篇支持或是駁斥的論文,直到台灣意識在檯面上已成定調為止。可參考葉玉靜主編之《台灣美術中的台灣意識︰前九○年代「台灣美術」論戰選集》。葉玉靜主編,《台灣美術中的台灣意識︰前九○年代「台灣美術」論戰選集》,台北︰雄獅美術,1994。[16] 陳香君,〈吳天章:笑畫批判家國的史詩〉,《典藏今藝術》No. 124(2003.1): 110-114。頁114。[17] Sigmund Freud, (1919). The ‘Uncanny’. The Standard Edition of the Complete Psychological Works of Sigmund Freud, Volume XVII (1917-1919): An Infantile Neurosis and Other Works, 217-256. pp. 219-224.[18] Jean Baudrillard, “The Trompe-L’Oeil.” Calligram : Essays in New Art History from France. Ed. Norman Brys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54.[19]姚瑞中,<攝魂術還是夢魂術?- 吳天章的數位輪迴>,見大趨勢畫廊網站:http://www.maintrendgallery.com.tw/tw ... esc.php?tp=comment&arsn=3 [20]「台客」一詞近年來引發相當多的討論,可以參考《眾生眾身:第七屆文化研究年會》的「台客文化論壇」,2006年1月7日。見《文化研究電子月報》[21] 羅寶珠曾經指出,吳天章挪用台灣民間喪葬儀式、死者遺像、電子花車脫衣秀、電子花燈,是一種「台式」的「替代性美學」。吳天章說:「就是那種假假的氣質,來自台灣那種粗糙的文化。因為整個台灣的歷史脈絡建立在一種流亡心態,從國民黨政權來台以後,其基礎建設存在著短暫、可替代的性格,無長久經營的心態。而在常民文化裡,也經常建立在一種隨便的,以假亂真的心態」(羅寶珠 42)。羅寶珠,〈歷史現實‧虛擬/妄像的同構與拆解──吳天章的藝術歷程〉,《現代美術》No. 121(2005.8): 36-51。本人訪問吳天章時,他也重新強調此論點。[22] 吳天章在訪問時,特別以「油油的」來描述此不乾淨的光澤,而表示會起雞皮疙瘩。訪問時間:2007.4.1。[23] 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在《恐怖的力量》一書中以賤斥之物(abject),來說明不被文化與社會的象徵系統容納之物會被排除,而這種排除與賤斥的感受,如同身體嘔吐一般,主體可能會在此過程中成為此系統之內的同質體,而進行排除雜質,或是以被排除物自居,而不斷書寫此賤斥感受。Julia Kristeva, Powers of Horror: An Essay On Abjection (1980). trans. by Leon S. Roudiez.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2. p. 121.[24] 黃海鳴討論吳天章藝術中除了政治之外的一些曖昧而難以理解的東西,一種「深沈、陰暗的部分」。他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他認為吳天章在畫作中以一種舞台演出式的畫框重演一種「消失的美學」,「不同的演員在不同時間讓褪色及失溫的戲劇一幕幕重演」,而真正重演的,是「被壓抑物的不斷轉變的浮現」,而作品的複雜裝置都是用來「滲出這些異物的洞口」。從吳天章的作品中滲透出來的,是豔麗、慾望、記憶與腐臭。(黃海鳴 446)所以,黃海鳴指出,吳天章的作品反覆出現的,是一些與潮濕的洞口有關的意象。黃海鳴,〈滲出豔麗、慾望及記憶的洞口──試分析吳天章九七個展中的時空結構〉,《藝術家》45:3(1997.9):445-447。不過,只歸結為「永恆回歸及轉化的、不可名狀的慾望及恐懼」,或許還是錯失了某一些十分重要的美學介面,也就是社會政治與歷史文化介入而做為替代物的美學層次。吳天章的作品中滲透出來的豔麗、慾望、記憶與腐臭,是與他的生長環境密切相關的。[25] 吳天章在訪談中,反覆提到這個優雅與猥褻或是優雅與壞品味及沉淪之間的極限與臨界點。訪問時間:2007.4.1。[26] Fanon, Frantz. Peau Noire, Masques Blancs. 法農,《黑皮膚,白面具》陳瑞樺譯,心靈工坊,2005.[27] 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1932),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igo Press, 1996.[28] Jean-Luc Nancy, “Free Voice of Man,” Retreating the Political. Philippe Lacoue-Labarthe and Jean-Luc Nancy.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p. 40-41.[29] Nancy, Jean-Luc.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1. 1-42. 中譯本:蘇哲安,《解構共同體》,台北:桂冠,2003。pp. 22-24, 54, 57-61.[30] Jean-Luc Nancy, “The Image—the Distinct,” The Ground of the Image. Trans. by Jeff Fort. New York: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2-13.[31] Hannah Arendt, 1969. The Human Condition (1958). Chicago &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p. 198-199.[32] Julia Kristeva, 2000. “Hannah Arendt, or Life is a Narrative.” Crisis of the European Subject. New York: Other Press. pp. 53-60.
  7. 劉美妤:理想召喚了什麼?──保釣四十與當代台灣對話
    社会 2011/04/15 | 阅读: 5720
    我辈狂歌凋以悴,荒唐爱国空虚泪。 当时乌发斗潮流,此际银鬖伤鬼魅。 ──张大春《钓鱼台行 七古》 四月九日、十日两天,老保钓人在世新大学举办了一场保卫钓鱼台四十周年大会,许多长年旅居国外的学者回台赴会,筹备委员会广发英雄帖,邀请社运人士和诸多相关议题研究者、运动者与会,希望不同世代之间的连结能带出对话的空间。1969年,二战后交由美国「讬管」的冲绳群岛在美日决议回归日本统治后,1970年起,钓鱼台问题在各地华人学生之间掀起大量讨论;隔年一月起,保钓游行从留美台湾学生开始野火燎原,三月,五百位旅美学人上书蒋介石。四月十日的华盛顿保钓大游行有近两千五百名学生参与,为保钓示威的最高潮,也因这一天美国国务院回应之傲慢、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馆官邸人员彻底不对话,使得学生们开始质疑过去认知美国作为「国际正义捍卫者」的固有信念是否谬误,对中华民国政府也不再信任。这个觉醒可说是保钓运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保钓留给今日台湾社会的具体贡献。 筹备委员会召集人林孝信回想那一天,认为是保钓运动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保钓里左统、右统及「第三条路」的分裂点。「四月十日是关键,但路线之间的歧异到九月三日才亮出来。国民党的表现太差,大家开始找不同的出路,忠心于国民党的走向右统,不同想法的有些走向左统,我们(第三条路)觉得关心要在台湾,社会主义要与民众站在一起,当然先帮助台湾的受迫害者。」林孝信说,「五月四日,保钓团体办了五四纪念会,大家想对含混的历史通盘了解,因为教科书里说蒋总统以德报怨、日本对中国心存感激,那为什么现在日本又来欺负我们?社会教育我们美国是世界灯塔、中国的最好盟邦,那为什么美国偏袒日本?」 从这样的历史一路梳理下来,这些当年的知识菁英走进图书馆翻遍所有相关资料,连结了五四的思想启蒙、连结了抗日传统、连结了五零年代台湾共产党地下组织,这次相当规模的青年自觉,扮演了学运中承先启后的历史角色。1972年美国将琉球群岛与钓鱼台列屿正式「复归」日本,周恩来与日本首相田中角荣亦决议搁置钓鱼台争议、中日关系正常化,保钓之声于是随着这样的挫败沉寂了。至90年代,多次台、中船只及飞机在钓鱼台周围活动遭日本海上保安厅阻挠引发的争议又让钓鱼台问题浮上台面,现下的保钓运动已经与当年的氛围不同,然而此一主题竟然已经延续了四十年,此时,我们该如何看待与谈论保钓? 从中国认同到本土化的台湾社会 保钓运动是历经国民党二十多年白色恐怖统治、社会逐渐噤声后,首次发生的学生运动,周恩来称其为「海外的五四运动」。如同五四,它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色彩,并因参与者思想觉醒后各自的理念,带来左右路线之争。回到当年的时代脉络,爱国的这个「国」毫无疑问的指称「中国」。四十年后本土化认同已经占了至少半数人口比例,因而当我听见老保钓人以非常绝对的中国人认同强调其统派政治态度时,就因自己的台湾人认同而直觉产生不可避免的违和感――而这或许也正是台湾多数年轻人不可能进入保钓论述、进而关心保钓运动之因。当年「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不可以低头」的民族主义色彩,如今更因为右派多较强调民族主义,无论是大中国主义或本土的福佬沙文主义(这种血统论的法西斯概念都没有任何说服力),而使原本民族主义的讨论氛围不再如当年。另一方面,左派固有理想色彩,却又在近二十年中国极速右转下,左统已经面临社会主义不再的僵局。 当年参与台大学生保钓运动、并有相关着作《青春之歌:追忆1970年代台湾左翼青年的一段如火年华》的作家郑鸿生谈起这个僵局里很重要的认同问题,「到了今天大家可以分出统独、左右、蓝绿,但那时没有统独,我们认为自己是战后台湾新生的一代,绝大多数人认同自己是中国人,跟呼吸空气一样自然。包括后来变成台独的,一开始也都没有怀疑自己是中国人。我们那时的历史传承没有断掉,保钓到今天为止仍继续维持这个历史传承。南方朔说保钓是外省人的,但我不同意,当时在台大加入保钓的,除了侨生,最多就是本地生,就是台湾人。」郑鸿生认为台独是因后续国民党扭曲打压而声势壮大,但如今台湾社会的变化,现实上已经无法由简单无争议的「我们都是中国人」认同概念出发。面对两岸之间悬而未决的关系,虽说显然绝大多数保钓人士仍倾向统派,却也必须在现况的社会氛围里找到对谈基础,正如郑村棋在大会中回应一位与会者「必须要统一,统一之后继续监督中国政府」之说的重话:「各位现在就可以跟我们一起上街头。至于统一,我为什么要先把一个资产阶级抬到我头上,然后再去反他?」 回到保钓当年的社会情况,在台大校园里发生的保钓运动与海外相比,有不同的发展。当时在台湾的大学生同样受六零年代国际上学生运动风潮、反越战和抗议民歌的启发,身处台湾的他们更切身感受威权政府的压迫,钓运因而成为后来串连争取言论自由、民主参与行动的滥觞。郑鸿生回忆当时,「在那之前校园多谈文艺、个人修养和爱情,这个是政权可以容许的,因为这样这些人就不会造反;一旦大学生开始去关心自己的土地、自己的人民,这就比较麻烦。之前是管得很严的,保钓带来这么大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在他的观察,保钓带来的省思有二,一是重新认识「我是谁?」这个大命题,二是开始质疑政府及当时被认为最进步最崇高的美国,由这两件事出发,进一步放下自己的中产阶级位置,去关怀自身所处的土地与文化,因而1972年底引发民族主义论战,后续文坛又发生乡土文学论战,都从当时的启发开始。这样的探寻,也开启学生对身处于第三世界位置的认知,而又与社会主义连结。1973年二月当局逮捕台大一批师生,1974年夏天又爆发台大哲学系事件,都是国民党政府对这连串行动的肃清。「在那两三年事件是一直在发生,没有『到此为止』、『结束』的感觉,那两三年也就不能好好读书。最重要的影响当然是开拓了我的视野。」郑鸿生微笑着说。 第三条路与青年观点 在历史重建中回归自身文化价值,开始关怀原生土地,是钓运中最重要也最与当代社会连结的部分,即是从当时隐藏在左右之争里的「第三条路」出发的这一群人,部分投入民主运动,部分投入文化继续经营其社会关怀理念,成为《夏潮》杂志作者群,八零年代陈映真创办的《人间》杂志亦延续了此一精神,并深刻影响了那一代如火如荼的社运、学运。四十周年大会筹备会召集人林孝信本身就是第三条路的代表性人物,在那两年烽火燎原的海外保钓运动后,他因黑名单而长年滞留美国,在芝加哥成立「台湾民主运动支援会」,接济赴海外的台湾民主运动、社会运动人士,虽身处异乡,却未曾与台湾社会断裂。他在大会的安排上,其实已刻意加重「连结当代台湾」的议程份量,第二天几乎皆是中生代、新生代社会运动者及观察者的发言,「比较可惜的是这些人第一天几乎都没来,没有听到老保钓人的想法。」他说。在连结的意义上是否成功,或许仍有待老保钓人从后起者的言论里如何去回应,而以不同议题遍地开花、却仍困难重重的当代社运环境又是否能认同保钓议题。 一位参与筹备的青年成员认为保钓议题在当代的困境除了已经过太久时间之外,更大的问题是其中的父权思想。我同样在会议中感受到这样的成分,「这个岛属于中国」这样从民族主义出发的「占有」核心概念本身就有些父权色彩,而长者的家父长之姿更不可避免的具有指导意味,年轻人本就倾向反抗上一代,又如何召唤已在反抗的年轻人去认同?「民族主义是七零年代无法和现在扣连的所在。世代理解历史的条件不同、进入历史的起点不同、史观不同,叙述的主体也不同。」这位青年成员说,「而保钓的未来性或许在于统合两岸的情感、文化上。当然,共议出来的也可能会改变。」 保钓议题在民族主义的立场上再分出左右,这却或许正具体而微的展现了国际政治上左右之争里,左派部分人士也执起民族大旗激化国族对立。从这位青年成员的言谈中,我才找到较贴近自己价值观的观点,「简单的说:把钓鱼台要回来干嘛?这个议题素朴到可以跟民族主义做结合,然而国际社群的想像更符合这个时代。象征性的占领,反而是对土地的不尊重,我们对土地要有新的论述。」他说,「我自己会觉得,保钓的意义在于搁置了钓鱼台的开发……我们该谈的是如何分享资源、认识彼此需求。」而郑村棋在会议中也提及:「如果开发乱挖,根本不左派。」 这样的想像在国际上总是不乏为资源发动战争的现实条件下看来,或许更乌托邦,然而所谓理想主义,不正有着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成分?在环境问题益加严峻的今日,再以钓鱼台资源多么丰沛为保钓理由,无法使关心永续发展的青年世代认同,而绝对的左右之分,在新生代的我们看来也皆有其盲点。如果不检讨开发之弊、寻求较适当的资源利用方式,连现下原住民异议者反对财团进驻、反对政府建设的抗争也会丧失许多说服力,回归人类看待土地的态度本身,是这四十年岁月中长出的另一种回溯,回溯到更古早的历史之前,省思人与自然的关系。 落红不是无情物 第一天会议的论坛中,南方朔提及他认为九零年代后的社运已和保钓无关,其困境反而被民进党主导发展,也因历史的断裂而进入「无思想地带」,由自己本地的经验发展;钱永祥则提出许多检讨:「文革和学运给我们左派向往,在爱国主义和第三世界反帝反美两方面,冲突点却未被讨论。这两个传统如何在台湾乃至中国拥有力量?我们要的只是以民族主义解决钓鱼台问题吗?」对于世代之间的差异,他说:「我们失之于空疏,你们失之于零碎。」 事实上,两天在保钓议题下深度的相关谈论,许多学人对东亚与全球国际局势的观察都在在展现这群老保钓并未与当代社会脱节,综观而论,保钓重建历史和随之产生的论述确实打破了封闭年代里的厚墙,进而影响今日。「年轻一代被后现代主义影响了……但现在的发展确实有潜在受到保钓的影响。当时声音在1972年后消下去,但四十年后还有人会从欧美赶回来参加,就说明了力量仍在。」林孝信说,「保钓是高度理想主义的,台湾社会对保钓很苛责,肯定太少。刘大任说『保钓是所有运动里最纯洁的』,现在,台湾社会包括社运界理想主义色彩都弱了,甚至社运界有人把运动当垫脚石,保钓当时没有,黑名单里,没有人说要国赔什么的……我希望能重现这种精神。」他认为如今仍应坚持保钓,直接相关的原因是台湾渔民的权益、丰富的资源以及钓鱼台靠近台湾本岛而重要的国防考量。 或许正如郑鸿生所言,保钓留下的三项资产:青年运动的理想性格、历史社会的重新认识以及第三世界的觉醒场域,是与当代台湾社会连结的最大可能所在。拍摄电影、校园展览、争取写入公民教育,或者将林森公园命名为钓鱼台公园,都是这场大会中老保钓人思考提出的具体连结方式,又或许能由钱永祥的话思考保钓运动的另一个可能性:「我们有没有可能在这两天纪念完以后,不要再回顾,而开始针对华人世界的民主正义问题好好谈一谈?那么老保钓就没有白活了。」
  8. 加藤周一:何谓日本人
    历史 2011/08/27 | 阅读: 1412
    战争、战争的准备、计划实施战争的所有措施是侵犯人权的最大理由,多少在原理上会损害民主主义,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9. 加藤嘉一:刘志军的高铁遗产
    社会 2011/02/23 | 阅读: 1506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加藤嘉一 我初到中国的时候,刘志军刚刚当上中国铁道部长。八年来,我无数次乘坐中国火车到各地旅行,既坐过又脏又乱的普通列车,也坐过现代化的“和谐号”,将来肯定还会坐世界领先的京沪高铁。不过,中国高铁之父刘志军却没有机会以铁道部长的身份看到京沪高铁的开通了。 根据报道,他因在铁路建设中的“严重违纪行为”而落马下台,有永远出不来的可能。一直对中国高铁寄予高度关注,也确实没少加以表扬的世界媒体,在这个爆炸性的消息面前多少有些震惊。不过,作为新干线旁边长大的日本人,我倒觉得此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它只是把日本的某段历史重演了一下而已。正如《国际歌》的第四段歌词,“矿井和铁路的帝王,在神坛上奇丑无比”,中国和日本都一样。 1955年,曾参加策划“九一八事变”的十河信二被任命为日本国有铁道总裁,相当于铁道部长。当时日本的铁路和火车全是战前留下来的旧货,其水平连印度的都远远不如。国际上,铁路界因为受到汽车和飞机的竞争而越来越边缘化,成为典型的夕阳产业。但是71岁的十河信二从一上台就决定建造一条新的高速铁路,把东京和大阪之间的路程从8小时减少到3小时。这条铁路将采用电力作为动力,两条铁轨之间的距离也与之前的标准完全不同,因此被称为“新干线”。此前日本不但没有建设过这样的铁路,连试验都没搞过。再加上根本没有人投资,从总工程师以下的日本国铁所有职员都不相信新干线的可行性。 但十河还是决定一意孤行,他上台的第一件事就是赶跑了铁路总工程师,任命自己的亲信岛秀雄接任。面对国会议员的质疑,十河一面辩护说“只是在进行原有铁路的改造工作”,一面利用媒体大作广告,最终争取到了新干线项目。后面的事情更为惊人,根据岛秀雄的设计方案,会计师计算出新干线需要3800亿当时的日元才能建成,远远超过日本的承受力,国会不可能通过预算。 十河则命令会计师做一份假账交上去,欺骗国会说只需要1900亿,而且有办法借到世界银行的贷款。世界银行本来明确禁止投资新干线这种试验性项目,但十河把国铁在其他项目上的开支挪用过来秘密用于新干线项目,让世行相信新干线的修建异常顺利,于是贷款顺利到手。新线于1959年开工建设,建到一半时资金就用完了。正好此时十河信二的任期已满,他对首相池田勇人说:好了,世界银行的钱都借了,你看着办吧。 十河的行为有严重违法嫌疑,池田当然知道。不过由于借了世行的巨款,日本的面子问题让他别无选择,于是只好从国库中拿出巨额资金用于新干线。在进行了 3800亿日元的投资后,世界上第一条高速铁路——从东京到大阪的“东海线”于1964年10月1日通车。已经79岁的十河没有出席通车仪式,因为他已于此前被赶下了台。他的新干线和特有的“光”号列车却从此成了与富士山并提的国家象征,70年代从日本寄往欧洲的圣诞贺卡上,有一半都印着新干线的照片。 1978年,邓小平坐上了“光”号列车,他评论说:“速度很快,就像推着我们跑一样,我们需要跑。”但他并没有在中国引进这种技术,因为日本铁路正在亏本运营。1987年日本国铁民营化改革时,国铁负债已经高达2270亿美元,负责铁路建设的国企“日本铁道建设公团”也欠了410亿美元,两个公司的总负债超过全国GDP的7%。不过,政府未必为此感到后悔,因为便捷的交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日本正在推动建设一条采用更先进的磁悬浮技术的“新新干线”,它将把东京到大阪的时间缩短到仅一个小时多一点。当然,5年建成新干线的奇迹是不会再有了,新新干线最早也要到2027年才能建成。 刘志军堪称中国的十河信二。2003年我第一次坐中国火车的时候,感到火车又脏又乱,十分落后,而且真正要坐车的时候总是买不到票,与新干线有几十年的差距。2006年青藏铁路通车,媒体上不断展开宣传,我才开始注意到铁路的变化。2007年发生了中日关系中的大事,日本川崎重工的E2高速列车克服中国 “愤青”施加的强大压力,落户中国铁道,成为“和谐号”动车组CRH2型。按照媒体的宣传,“和谐号”都是由中国自行生产的,日方合作伙伴也没有表示反对。但我登上CRH2列车一看,发现洗脸盆上贴着塑胶纸,纸上写着“水”和“洗手液”。偷偷揭开,洗脸盆上原来的日文说明漏了出来,让我感到十分亲切。洗脸盆毕竟是一个简单的部件,从这个细节可以猜测,这列火车的国产化率不会很高。这个情况显然不是我一个人发现的,左派也把刘志军当做“汉奸”“买办”,把 CRH叫做“耻辱号”,指责刘不买中国研制的“中华之星”等高速列车而买日本货。现在刘倒台了,“乌有之乡”的左派们非常高兴。 川崎和西门子的股东们也有理由感到高兴。2004年中国引进第一批时速250公里的动车组之前,刘志军把全国铁路装备制造商召集到北京——铁道部保持了计划经济体制,这些人全是他的下属——并告诉他们,这次的谈判由我领导,你们谁敢跟外国人接触就不要干了。在谈判中,刘志军成功使供应商相信,自己手里将掌握全世界一半的铁路建设资金,能决定每一个的前途。 为了取得更多的订单,日本人、法国人、德国人和加拿大人在夏天的北京互相批斗,把几十年来互相搜集的情报提供给了铁道部,价格越降越低。最后,西门子公司的代表成了唯一不能与中方达成共识的人,而最终结果是——日法加三国各得一部分订单,德国人一点没有,于是西门子的代表回国后就遭到了解雇。三年后铁道部招标购买时速350公里的真正高速列车,西门子报出的价格竟比三年前的250公里列车还便宜,还承诺以8000万欧元的价格出售全车制造技术,这样刘志军就可以向媒体宣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了。刘志军还按西门子出的价格买了川崎的车,也买了全套制造技术。 2010年7月,铁道部下属的工厂推出了中国第三代动车组CRH380,世界上最快的有轮子的火车。这种车又分ABCD四种型号,其中A型来自川崎,B型和C型出自西门子的技术。与前面两代,这种车理论上是中国自行研制出来的,川崎和西门子除了出售中国还不能自制的一些零件之外,不能获取任何收入。高铁的技术转让世界上有很多先例,但出现这样的结果却是从来没有过的。FT中文网已经发表了7篇分析和12篇专栏文章来讨论这一现象。 出人意料的是,川崎和西门子不但放弃了在中国起诉铁道部的努力,甚至当中国向国外销售CRH380的时候他们也不准备这样做。这不仅是因为双方已经签署过了技术转让协议,还因为中国对许多关键的技术进行了改造,比如说日本列车的车头是用许多块钢板拼起来的,中国则依靠上海郊区的一台世界最大的水压机直接压出来;中国还利用秦岭的风洞测试了车头受到的空气阻力,并对其形状进行了修改。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修改后的设计允许山寨的列车比原型车运行的更快,因此即使告到美国、英国的法庭去,法庭也未必判中国侵权。 光是列车速度提高这一点还不足以使中国高铁受到太多关注,高铁的精髓还在路本身。其实中国早就决定在北京和上海之间修建高铁,只是在是否采用磁悬浮技术的问题上争论了二十年而已。刘志军绕开了问题,他既不建“高铁”也不提京沪线,而是利用每年春运人们抱怨买票难的时机,在其他地方开工修建所谓“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第二双线”,建造完了之后再宣布其为高铁。北京到广州的“客专”几乎建在一座从北京延伸到广州的没有弯曲的大桥上,CRH列车可以用380公里的速度跑完全程而无需减速,石家庄和太原之间的客专更是用一个隧道穿过了整座太行山。 相比之下,日本的“东海线”有许多转弯,列车必须减速才能通过,它的真实速度只有刘氏“客专”的一半多一点。刘的手法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功,为数众多的反高铁派很少注意到客专和城际铁路的开工,只有在“高铁”二字出来的时候才会表达自己的观点,那时高铁已经接近通车,说什么都晚了。 “客专”本身才是中国优于日本和欧洲的地方,但它的代价是非常高昂的。刘氏客专在最便宜的地方也要7000万元才能造1公里,到了山区和地价高的地方,造价达到每公里1.3亿元以上。为了建设规划的1.8万公里客专,刘至少要两三万亿元的投资,而2004年的铁路投资仅有可怜的516亿。刘可能不太擅长作假帐,所以他把手头的所有项目集中起来,用老办法威胁银行——要么多借给我点,要么我就从别处借。2007年,刘在银行的支持下把投资增加到 2000亿元,但好戏还没开始。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中国政府提出了4万亿救市计划,刘的高铁蓝图获得中央认可,得到了1.5万亿额外支持。于是从 2009年开始,铁路投资超过了7000亿元,超过了军费,超过了刘上台前十五年的总和,刘终于实现了自己“控制世界上一半铁路投资”的预言。此时刘志军的谈判艺术又有了进步,他把钢铁公司和水泥公司的代表叫来投标,失败者不仅一份钱拿不到,还将无法再用火车运输自己的产品。 刘在8年里一共修建了1.8万公里铁路,相当于原有线路的四分之一,其中客专有7000公里。现在正在建设的铁路长度为3万公里,其中客专1.3万公里,大部分将在2011年通车。以后,从北京出发,8小时就能到除了海口、拉萨和乌鲁木齐之外的任何一个省会。由于已经开工,这些铁路没办法停下来,今年的铁路投资仍将达到历史最高的8500亿元。刘志军唯一没能开工建设的高铁是从兰州到乌鲁木齐的“兰新第二双线”。但就在昨天,哈萨克斯塔总统在北京签署了协议,由中方负责修建阿拉木图到阿斯塔纳的高铁。据说这条铁路将采用中国的标准,可以连新疆却不能连俄罗斯,这对中国的地缘政治意义很大,可能促使中方再花钱把兰新第二双线也修起来。未来,越南、蒙古和巴基斯坦也都有可能通过改造自己的铁路来加强与中国的联系,中国肯定会一一满足他们的要求。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铁道部还将得到更多的投资。 可惜的是,铁道部并没有像石油企业一样,把巨额投资用在改善员工的收入上。我做了这么多年火车,没见一个列车员说过领导的好话,大家都对低水平的工资非常不满。一位列车长对我说,他原来是首钢的职工,首钢搬走时为了离家近而调到了北京铁路局,现在的工资只有原来同事的四分之一。他认为,刘“跨越”——刘志军因为经常说铁路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得的外号——眼里只有铁路,从不考虑职工的感受。在刘的领导下,铁路职工的生活水平降到了1923年二七大罢工以来的最低点,经常连续一两个月在列车上度过,连饭都吃不好。更糟糕的是,刘志军在人事上也是雄心壮志,说撤铁路分局就撤铁路分局,谁要是对领导不满意,就会马上失去体制内的铁饭碗。 “刘跨越”的政治生命结束了,铁路的难题却刚刚开始。铁道部和铁路网如何处理?在日本,新干线修建完成之后一直亏损,直到日本经济起飞后的八十年代才开始盈利,于是政府就在1987年对国有铁道实施了民营化改革。按经济规律说,中国铁路迟早也应该民营化。但刘志军造成的局面比十河信二要复杂得多,因为他的高铁网太超前,对经济规律缺乏尊重,难以实现盈利。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如果中国的铁道部改制的话,改造出来的新铁道公司可以破产吗?如果它被禁止破产,那它就还是铁道部;如果可以破产,这个负债率为 70%的公司离破产就没多远了;如果把“坏的”资产拿走,只让“好的”资产上市,那中央政府通过银行借给铁道部的2万亿元资金就收不回来了。此外,铁道部还凭借着自己的“永远不会破产”的形象获得了大量商业银行投资,如果这个条件消失,投资的资金链也将断裂,政府可能需要花更多的钱来救市。在中国,欠人家两万元会带来很大的压力,欠两个亿就要轻松得多,欠两万亿根本就等于绑架了债主。接替刘志军的新部长,其实一点压力都不用有。 撤销铁道部还将面临政治上的挑战。日本国铁民营化运动的裁员人数是44万人,而且国铁本来就是企业,中国的铁道部则是政企合一的“铁道省”,拥有自己的警察、法庭和检察院,其职员们普遍认为自己不但不应该被裁员,反而应该为八年来的辛苦获得补偿。民营化,这一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将带来社会的动荡,甚至可能发生那位列车长所想象的“全路大罢工”,或局部的混乱。中国准备好了走过这个痛苦的过程吗? 或许,解除铁道部对中国的“绑架”,要比铁道部“绑架”中国困难十倍。  
  10. 劳埃德:牛津象牙塔尖中梦想的更好世界
    书评 2009/09/16 | 阅读: 1189
    在以赛亚·柏林后接任牛津大学经济学系主任G.A.Cohen生前最后一本著作《何不实行社会主义?》的书评。该书认为弱肉强食是目前社会的特征,希望用一个更理想的社会形式取而代之。书评作者劳埃德悲观地认为柯亨的想法超乎现实,他为了实现平等而要求人们拥有的道德,自治和品行是不可能实现的。
  11. 包亚明:都市研究的理论与意义
    社会 2009/03/14 | 阅读: 1289
    "都市化",按照《布莱克威尔社会学词典》的定义,是指在以非农业性为特征的社区(即城市)人口集中的过程,在这些城市中,生产主要是围绕服务和商品而设置的。
  12. 包华石:人民”意象变迁考
    艺术 2008/11/19 | 阅读: 1320
    从跨语际和跨文化的分析角度考察“人民”这个现代概念的多元起源,并讨论这一历史发展是如何进入西方国族主义话语,如何成为了西方中心论之大叙事的一个组成部分。
  13. 包华石:小心西方诡辩束缚中国话语
    社会 2009/09/14 | 阅读: 1911
    有个美国同事曾说:"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举行了第一次选举。不过,妇女还是不许参加!"当然1911 年的时候无论是英国、美国,或是中国,妇女都不允许参加选举。此句暗示在"西方妇女有权利投票",但所谓的"西方"不是1911年的西方,而是后来的西方。
  14. 包茂宏:马丁·麦乐西与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
    历史 2009/12/16 | 阅读: 1403
    马丁·麦乐西是美国休士顿大学杰出历史学教授,公共史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环境史、公共史、能源史和外交史,是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的扛鼎人物,曾经担任“美国环境史学会”(1993—1995)、“公共史全国委员会”(1992—1993)和“公共工程历史学会”(1988-1989)的主席,是城市污染和技术变迁史研究的国际权威。出版了九部具有重要影响的著作,分别是:《公共政策和环境》(2004年),《排放的美国:城市、工业、能源和环境》(2001年),《环卫城市:从殖民地时期至今的美国城市基础设施》(2000年),《城市公共政策:历史模式与方法》(1993年),《托马斯·A·爱迪生与美国现代化》(1990年),《应对富裕:美国工业化时期的能源与环境》(1985年),《城市垃圾:1880—1980年的垃圾、改革和环境》(1981年),《1870—1930年美国城市的污染与改革》(1980年)和《珍珠港的阴影:1941—1946年关于突袭的政治争论》(1977年)。马丁的论著多次获得重要奖励,1972年初出茅庐就以“眼不见、心不想:1860—1920年美国的环境与都市垃圾处理”一文荣获全国研究生优秀论文“乔治·P·哈梦德奖”。《环卫城市》一书出版后,好评如潮,先后荣获“美国环境史学会”2000年优秀著作“乔治·伯金斯·马什奖”、“公共工程历史学会”2001年优秀著作“亚伯·沃尔曼奖”和“美国城市史学会”2001年优秀著作“城市史学会奖”。马丁教授曾经担任赫尔辛基大学和巴黎第八大学的访问教授,积极参与欧洲环境史学会和城市史学会的学术活动,在欧美城市环境史研究领域享有盛誉,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这一领域的发展方向。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试图概述马丁教授对城市环境史的主要理论贡献;第二部分总结马丁教授研究美国城市环境史的主要成果;第二部分是作者对马丁教授的访谈,马丁教授就美国环境史研究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申论,这对我们深入理解美国环境史的发展无疑是非常有利的。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的另一位领军人物朱尔·A·塔尔教授[1]也对相关问题做了简短而又独特的回答,本文将以注释的形式列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而日新月异,但对城市史的研究仍以“城市郊区化”和“回归城市的新都市主义”的争论为主线,忽视了对城市环境史的研究。从学术研究的视角看这至少是不全面的,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来看是不适应形势的。相信马丁教授的研究会对我国的城市史研究和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有所启示和借鉴。一 马丁·麦乐西的城市环境史理论马丁教授从事城市环境史研究是从1971年在德克萨斯大学读研究生时开始的。当时美国的环境运动风起云涌,这是环境史研究兴起的时代大背景。但是与唐纳德·沃斯特等人的环境史概念不同,马丁认为环境史并非象社会史、政治史或城市史一样是一个特殊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而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从更广阔的、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视野来研究历史的工具,是观察我们社会的引人入胜的基本视窗。与一般的历史学研究不同,环境史从时间、空间和与文字资料具有同样史料价值的景观三个方面来研究历史现象。它虽然不能完全改变传统历史学研究以人为中心的走向,但自然环境从此成为形成和认识人类社会和文化的重要因素。 环境史在兴起初期注重道德和政治呼唤,但在走向成熟时,环境史已经成为理解当前政策和和塑造今后的政策的强大武器。[2]所以环境史首先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观察事物的新视野,其次才是提供了新观点。马丁认为,只有这样认识环境史研究,才能给它以合适的定位并消除一系列由于定义不当而引起的复杂问题。[3]在这个大概念之下,马丁经过艰苦的研究和论争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城市环境史概念。城市环境史研究在美国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在美国环境史研究中,唐纳德·沃斯特的农业生态史模式影响非常大。他认为,环境史研究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这里的自然指的是非人的自然,所以环境史研究的焦点应该是农村而非城市,城市是作为文化建构的人造环境,建筑史、技术史和城市史早已进行了很好的研究,新兴的环境史不必重复这个老题目,城市被他排除在环境史的研究主题之外。[4]但是,马丁教授并没有盲目崇拜权威,而是为了给城市环境史正名毅然进行探索创新。他的勇气首先来源于他对城市的热爱。马丁生在城市、长在城市,日后还游历了欧美许多国家的城市,亲属中也有人从事环卫工作,所以从小就对城市的诸多问题感兴趣。但促使他走上城市环境史研究道路的主要或直接原因还是H·韦恩·摩尔根教授开设的关于镀金时代和环境史的研讨课。摩尔根教授鼓励并引导马丁研究城市环境问题,也帮助他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这篇习作为他赢得了第一个全国性奖励,这种认可、褒奖坚定了他开拓城市环境史这一新领域的决心,即使被别人嘲笑为“垃圾史学家(Garbage historian)”也在所不惜。他坚信,城市环境史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具有很强的挑战性。环境史象关注荒野和自然保护一样关注所谓“人工环境”的时代很快就将到来。[5]马丁教授勇敢地向沃斯特的主导环境史模式发起了挑战。马丁认为,沃斯特的主张是不合乎逻辑的,与其说他的定义是精心思考的结果还不如说是一个修辞的技巧性说法。他呼吁城市环境史学家要在前辈社会科学家开拓的概念的基础上发展出对城市成长和城市体系扩展进行生态分析的新概念,既要研究城市人工环境也要研究它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马丁在检视城市环境研究的发展历程后认为其中存在三类问题:一是城市在环境史中的地位仍然没能得到很好的定位和解释,城市环境的研究只是环境史的附庸而非有效整合,其中大部分仍然没有脱出城市史和技术史的窠臼;二是城市环境史虽然拓宽了我们对城市的认识,少数研究也吸收了城市生态学的有限知识,但其理论基础依然薄弱。三是现有研究多专注于狭碍的内在论和经验研究,多注重城市如何发挥功能,而忽视对城市如何对周围更大的自然环境发挥作用的研究。综合来看,最关键的问题是要从理论上廓清城市的环境史特点。马丁梳理了美国与城市环境有关的各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自己对城市环境的新认识。他认为,在此之前,诸如地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已经研究城市环境,但缺乏历史视野。城市史学家更多地研究城市的成长及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并没有认真关注环境问题。环境史学家虽然注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但实际上忽略了人作为城市居民的属性。所以,虽然出版了一些研究城市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废弃物、环卫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文章和著作,但没有从整体上研究美国城市环境史的著作,也没有对城市环境史的理论进行探讨的文章。不过,社会科学的许多研究领域都对城市史和环境史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启示,认为:“在人类历史中,现在是一个环境和城市问题爆炸的时代。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城市的需求、功能和扩张导致了环境病。反过来,健康的城市生活要求我们理解和善待城市及其周围复杂的自然环境”。[6]也就是说,城市环境问题是一个急需研究的历史课题。新城市史的代表人物赫斯伯格顺应时代要求,呼吁城市史研究不能停留在把城市仅仅看作是一个地方的旧思维上,而应该把城市看成是一个过程,其动力模式是三大因素(环境、行为、和团体经历)在更大的城市系统中的相互作用。[7]此后的城市史研究在三个层面上展开:一是研究城市的成长和扩展,尤其是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与城市化的关系,并据此对城市发展进行分期。二是研究影响市民生活的城市形态和结构,引入了城市形象的概念。三是研究城市生活质量,从而把城市环境与人的反应直接联系在一起。[8]尽管城市史在研究环境方面有一定进展,但是它并未与环境史有机结合,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城市?它是一个文化建构还是一个自然环境呢?马丁教授详细分析了城市生态学的发展历程,从有机论、调节论、生态论、和系统论中吸收了有用的因素[9],提出了自己对于城市的观点。他认为,城市不但与生态系统有隐喻关系,而且至少还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或派生物。城市还是自然界的主要调节者,城市的成长模式和社会秩序都具有生态意义。另外城市还是一个开放的系统。[10]应该说,对城市的这种生态学解释不但给批驳沃斯特把城市排除在环境史研究之外提供了理论基础,也给城市史与环境史的融合、城市环境史自身的发展奠定了内在的理论基础。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城市环境史不但有了学科归属,其发展也名正言顺。在此基础上,马丁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宽泛的城市环境史概念。在此之前,塔尔已经提出了一个城市环境史定义,他认为,城市环境史“主要研究人造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人工环境”)和技术如何塑造和改变城市地区的自然环境,以及这些改变对城市及其人口随后发生了什么样的反作用”。[11]显然这个定义忽视了自然环境对城市的塑造作用。马丁认为,除了塔儿提到的研究内容之外,还应该包括城市地区的自然特点和资源与自然力、城市成长、空间变化和发展、以及人类活动的相互形塑。正由于此,城市环境史把城市自然史的研究和城市建设史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关联这三部分整合在一起。[12]城市既是自然的生态系统(这一思想早在18世纪末就已出现),具有象有机物一样的新陈代谢的功能;也是文化的建构,在某些方面区别于自然环境而与社会以及周边更广泛的自然系统紧密相连。因此城市环境史既与技术史、规划史、建筑史和政治史有关,也与它们有所区别,主要是利用城市生态学的理论研究城市的成长、基础设施、污染以及与城市相关的自然环境的历史演变。唐纳德·沃斯特认为城市只是文化的建构从而把它排除出环境史是没有道理的,同样认为城市就是一个有机体的说法也是片面的。[13]应该说把“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进行僵化的区分是不合适的,自然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自然,它也是人类的文化建构之一,农业本身就是一个非自然的事业,[14]城市也不例外。所以城市史学家关注城市本身,城市环境史学家研究城市的环境,即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当然,这里所说的自然肯定不是沃斯特环境史概念中的那个自然。具体说来,城市环境史主要研究四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城市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环境对城市的影响;社会对这些影响的反应以及减轻环境问题的努力;人工环境的发展及其在作为自然环境一部分的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环境史学毫无疑问也是长线的基础研究,它有什么用呢?它比传统的历史学在就业市场上有什么优势呢?马丁教授在这一方面也做了有益的探索。尽管初期的许多环境史学家被认为是环境倡导者,但环境史研究并没有得到公众的强烈响应。政策制定者、商业领袖和环境主义者也不会自觉吸取“历史教训”。当时还出现了严重的史学危机,年轻的史学家在历史学圈子内寻找工作的成功率极低,即使得到了职位,不但薪水低而且升迁机会少。马丁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呼吁城市环境史与公共政策史和工程史结合。他认为,城市环境史的跨学科研究性质及其研究当前问题的历史根源的学术旨趣都会帮助年轻的历史学家跳出传统的束缚,超越狭隘的职业目标,积极向历史学圈外发展。1977年,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美国专业历史学家成立了“促进历史学发展全国协调委员会”,鼓励历史学家积极向公共政策领域发展,还提供许多可能需要专业史学家的新领域的信息,包括政府的环境项目和规划,政府中需要以历史分析为管理工具的办公室和项目等。也就是说要把学生培养成面向社会、贴近市场的而不是学究的公共历史学家(Public Historian)。其中一个广阔领域就是公共工程史,主要项目是历史自然和文化遗产。在这个领域,历史学家可以和公共工程专家结合起来,把历史分析应用于处理当前的公共服务和环境问题。城市环境史学家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准备“环境政策法”委托的环境影响研究时提供历史分析(有说服力的资料和适当的分析框架);研究申请专利时被忽略或拒绝的项目是否在当前可用;就城市规划进行咨询;为环境项目或为设立新项目提供专业证据(历史学家能鉴定历史证据的准确性和确定其适用范围)。到1980年代,公共史学也已走出为史学家寻找学术研究以外的工作的初期目标,转向了用历史学的通用方法技巧(研究、分析、解释、和交流)影响大众。实际上,城市环境史作为一种思维方式非常强调交流和重视受众。公共史学与城市环境史在环境问题上的融合与互动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15]城市环境史研究为专业历史学家和大众开启了互动的大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把历史模式和方法应用于对当前环境问题的处理;二是历史学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把环境问题展示给大众。例如文化资源管理(濒危物种保护区、国家公园、文化生态旅行等),诉讼支持和环境补偿(专家见证和补偿认定),博物馆(环境展览)、媒体(传播环境文化的绿色荧屏)、和历史学会(环境历史旅行),政策分析(用环境史的研究成果影响联邦环境政策和大众的选择)等。[16]城市环境史研究者还可以成立历史咨询公司,通过向委托人提供历史资料和合理分析来帮助他建立信心。例如阿兰·奈韦尔的“历史研究同人有限公司”不但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历史资源概览,也写自然资源管理史,还寻找有毒废弃物所在地的潜在负责方,还帮助诉讼方就水权、历史上的土地利用、河流的航行权等打赢官司或减免罪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公司的工作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其次必须保守委托人的秘密,在与委托人的协议之下展开工作。某些国家机构也雇佣环境史学家来写历史、筹备展览、组织编写文集、或从事资源评估的工作。但必须注意不要成为“御用历史学家”(一味吹捧或为其辩护),也必须协调历史学家的兴趣和单位的特殊性与保密性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机构史学家和专业史学家以及咨询员这三个角色之间要达成协调平衡。另外,无论是专业史学家、咨询员、机构史学家和咨询公司都应该设法普及自己的环境史研究:把自己学术化的成果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知识读本、儿童读物等;制成资料片或其它影视作品;与本专业圈子之外的专业团体讨论自己的环境史研究成果;举办更多的丰富多样的环境史展览;积极参与广泛的文化资源管理项目。一句话,就是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把学术成果变成大众知识。二 马丁·麦乐西的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以此理论为指导,马丁教授对美国城市环境史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点是19和20世纪美国的城市——工业社会。研究这些问题无疑对接受外交史训练的马丁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认真补习了市政府如何运作、技术如何发展、城市服务体系的扩展、城市财政政策的特点、垃圾处理和能源供应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开始探索城市成长、城市污染和工业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的研究显然已经超越了城市史、技术史和一般环境史的范围,开拓出了具象的城市环境史的雏形。1980年出版的《美国城市的污染和改革》全面考察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工业化对城市成长的环境影响(污染和环境危机的范围,城市环境意识的出现,改革者在大规模的污染出现时为改善城市生活质量作出的努力。),并以其范围的全国性和时间的历史性以及对将来该领域发展方向的正确预言而被公认为城市环境史的拓荒之作。[17]综观其学术活动,他的研究成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城市垃圾史;城市环境改革史;城市服务史;城市能源史;和城市环境正义运动史等。在研究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马丁教授也深刻思考了美国城市环境史的功能问题。垃圾自古以来就存在,因为人类要生产生活就必然会排放和处理废弃物。但是垃圾问题却不是一直存在的,垃圾只是在现代工业社会的城市才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垃圾问题是由工业革命以后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和人口集中造成的。工业革命对城市生活的影响虽然并非都是负面的,但确实导致了史无前例的城市环境退化。与欧洲不同,美国的城市垃圾问题表现出不同特点:一是美国虽然自然资源丰富、空间广大,人口少,但是这些条件并没有让城市免受垃圾和流行病的困扰。二是美国工业的急速增长与城市化同步,出现许多工业城市集中的、深受拥挤、污染、噪音、垃圾和有毒废弃物困扰的城市带,形成了大范围的环境危机。人口迅速流入城市加重了环境危机,死亡率上升。三是解决环境危机的努力是零星的。在1870年代以前,美国主要解决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污水问题,而煤烟却被看成是物质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象征。水问题解决后,美国开始关注垃圾问题,承认它是工业时期的一个重要污染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固体垃圾排放量急速增长,超出了传统的收集和处理能力。但当时人们并不认为垃圾是一种环境危害,而是把它看成是给人造成暂时不方便的讨厌事,因此只要把它移出人们的视线范围就算解决了问题。到1970年代,美国人逐渐意识到了垃圾问题与美国的物质消费和资源保护的联系,告别了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虽然这种意识没有成为环境保护思想的主流,但是超越仅仅处理垃圾转而探讨垃圾的起源确实是一大进步。垃圾被认为是城市过程的一部分,是与人口增减、地理位置、气候波动、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纠结在一起的。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在于关注垃圾问题的“前端”即垃圾生成问题,要减少废弃物的生产而不是设法收集和处理垃圾。从此以后,主流的美国环境主义运动开始关注城市生活,探讨与荒野和农村不同的另一种环境模式。成功处理垃圾问题不仅需要对污染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技术发生改变,更需要城市环卫制度的改革。把垃圾问题看成是对整个城市社会的威胁的新认识促使城市居民把垃圾处理看成是市政公共责任,必须透过市政府的机制转换来解决,因为城市化规模的迅速扩大致使私人在垃圾处理方面无能为力。市政府要组织受过专门教育的环卫工程师形成垃圾处理的工作程序和计划,还要鼓励市民大众遵守环卫条例,促进公众参与清洁活动,说服他们采用更好的垃圾收集与处理方法。城市环境改革不但开创了美国历史上垃圾管理制度化的先例,而且对城市居民参与20世纪初的功利性保护运动和1960年代的生态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这次改革也有局限性,它虽然注意到了物质进步只有在注重自然环境的质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但是它确实没有反思并改革环境污染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更没有质疑造成严重的废弃物的经济体系和社会。显然仅仅研究城市环境改革并不能完全揭示出治理垃圾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马丁教授的《城市的垃圾》一书超越了从政治改革探讨城市环境问题的做法,转而从“决策”的视角来观察污染政治和城市服务体系的发展,如工程师、卫生学家、市民领袖和市政官僚如何互动、私有企业如何承担公共职责、环卫技术的内在价值、政府的作用等。[18]尽管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马丁教授认为,城市垃圾与环境改革史的研究尚需继续努力,对诸如核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同的运输形式造成的污染、公共环卫工程的发展、污染对特定城市的影响等问题的研究还需要加强。[19]从城市垃圾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能源在城市污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上当时出现了能源危机,马丁教授逐渐深入到能源史研究领域。这里所说的能源主要指化学能、热能、机械能和电能。能源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有密切联系。薪材、煤炭、石油、电力和核能的开发对美国的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能源被过度商品化导致了对其环境影响的忽视,在做出剥削能源的决定时几乎没有考虑能源的环境影响。另外由于美国是世界上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美国也就成了世界上能源最浪费的国家之一。从能源史的视角可以把美国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820年到1914年、美国实现工业化的时期。在美国工业革命中,薪材和煤是基本的能源,石油是主要的照明来源,电力系统得到了发展。煤的开采和燃烧既破坏土地也污染了城市的大气。第二阶段是从1914年到1945年,石油成为最重要的能源,电力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上升。石油开采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油管泄漏,石油使用产生的问题主要是汽车尾气。第三阶段是从1945年到1970年,美国进入后工业时代,对能源的需求超出了自己的生产能力,开始从全球组织能源供应。重化工业的污染弥漫全国。第四阶段是1970年代以后,能源危机严重冲击美国的经济和价值体系,核能得以大力发展。[20]能源生产和利用的环境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保护主义、效率运动和各种反污染运动都是某种对由浪费性或破坏性的能源实践造成的特殊威胁的直接反应。到1960年代末,现代环境运动和正在出现的能源危机的结合促使人类对能源利用的环境代价从经济和政治等方面进行反思。“大气质量法”、“清洁空气法修正案”、阿拉斯加输油管问题、三里岛事件等都与城市能源使用问题有直接关系。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服务系统作为城市的循环系统和表达与城市生活和城市发展相关的当代环境思想的重要载体,在城市的功能和成长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不但形成了城市的基础设施,还规定了城市的生活质量。马丁教授从全国范围研究了从殖民时代到2000年的美国城市的水供应、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环卫服务的发展、评估了它对城市成长和环境的影响。马丁分析城市环卫史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是生态理论,它把环卫服务置于更大的有机环境范围内、评估它对城市及其环境的影响,据此可以把美国城市环卫史分为瘴气(臭气引起疾病的环卫思想)时代(从殖民时代到1880年)、细菌学革命时代(1880-1945)和新生态学时代(1945-2000)。第二是系统理论,认为环卫服务不光是一个有机体,还是一个特殊的技术体系。这个体系与城市的其它部分相互作用,形成相互依赖的更大系统。据此可以鉴别和解释环卫服务本身的功能、动力、结构和发展。第三是路径依赖理论。它源于经济理论,认为第一代的选择毁掉了后一代进行其它可用的选择的可能。也就是说过去的选择对现在的可能性形成重要制约。新技术使用时还会出现闭锁现象,先使用者会把后使用者边缘化,并闭锁了其它技术的使用,产生对次好技术的途径依赖。[21]在这些理论基础上,马丁教授主要探讨了三方面的问题:大众健康和生态理论对环卫服务实践的影响;主要决策者在决定提供何种服务中的作用——环卫人士、工程师、医生和政治领袖;这些选择的环境意涵。从这些具体研究中,马丁教授揭示了技术系统、城市成长和环境影响之间的紧密而又复杂的联系。环境正义运动因为主要关注城市有毒废弃物的问题自然就成为马丁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与环境正义相关的还有环境种族主义和环境平等。环境种族主义是传统的种族主义之有意或无意的扩展,主要指在政策制订、法律执行和把某个社区选定为污染工业和废弃物处理的地方等方面存在歧视。环境平等指在有关条例、法规和实践指导下平等地对待和保护所有民族,不偏坦多数民族。环境正义在外延上比前两者都要广泛,强调所有人都有权享有安全和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空间。这里的环境不但包括自然环境,还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等内容。现在的分析家、决策者、媒体和政治倡导者更乐意用环境正义这个概念。[22]环境正义运动并不是从主流环境主义运动中发展出来的,其根源是1950—60年代兴起的民权运动,催化剂是1979年的瓦伦抗议运动。从此以后,美国公众对有毒废弃物的关注就象对三里岛事件后对核问题的担心一样强烈,环境正义运动很快从“不在我后院主义(NIMBYism)”发展成“不在任何人后院主义(NIABYism,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在许多学者看来,这是一种激进的环境民众主义(Radical environmental populism)。[23]它的迅速发展推动联邦环保局成立了环境正义办公室,国会虽然至今没有通过环境正义法,但克林顿总统在1994年2月发布了第12898号总统命令,要求“联邦政府为了达到环境正义的目标,必须关注少数民族和低收入阶层所在社区的环境和人类健康状况。”由此可以看出,环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种族和阶级问题。从环境史的视野来看,环境正义运动提出了许多新研究议题,如环境正义与种族、阶级和性别的确切相互关系,是先有贫穷后环境恶化还是先环境恶化然后少数民族迁入?环境是一个文化建构还是一个自然存在?少数民族和主体民族的环境感知有何不同?环境正义运动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取向与现代环境主义运动中的生态中心主义之间的冲突;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城市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环境主义运动本身的目标和性质问题等。[24]总之,马丁教授在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中不但进行了大量理论建设,还做出了深入细致的具体研究,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指出了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今后需要着力发展的方向。一是进行世界性的比较研究。世界各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肯定不相同,但城市成长、污染、服务处理等肯定有相同之处。美国的经验是进行比较的一个有用的参照系。二是社会史研究与环境史的相互交叉。在过去三十多年,社会史大发展,影响了许多新兴的分支学科,社会学家安德鲁·萨兹(Andrew Szasz)的“生态民众主义”对我们认识种族、阶级和性别在环境运动的演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非常有益。三是深化城市环境史与公共史的相互渗透。今年3月召开的美国环境史学会的年会就是与公共史学会合作,就两者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马丁把自己的下一个研究计划确定为撰写《环卫城市》的姊妹篇《网络化城市》,探讨网络城市的交通、运输和能源系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最终回答他开始研究城市环境史时所提出的基本问题。[25]三 马丁·麦乐西访谈问:城市史和环境史都是相对较新的分支学科,这两个不同研究领域是怎么融合在一起的?答:要回答这个问题既简单也复杂。环境史由于具有宽泛的关注点和多学科的视野而很有包容性。虽然环境史领域最初的研究重点集中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但是把人放在一系列环境(包括城市)中来考虑似乎也是很合适的。城市环境史领域的大多数最初的研究要么研究城市内部的自然发展及其环境含义(例如污染的发生),要么区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在许多情况下,“人工环境”被认为外在于自然,是人重塑自然或毁坏自然的产物。这种观点的主要内在假设是:城市建筑在本质上是非自然的,因此它外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至少与它相反。如此一来,城市就被认为是人对自然的入侵。这一视角的问题在于:它假定人类的建筑物或耕种物在本质上都是非自然的、或者假定耕种的不同形式之间存在根本差异,换言之,就是把农业与城市建筑对立起来。通过这些假定,这个视角把人远远排除在自然界之外。它还假定非人的生命体形成的巨变——例如海狸形成的海狸坝——也必须用与看待城市建筑不同的眼光来关照。对我来说,这似乎与从历史角度研究环境所需要的基本前提是互相矛盾的。其实,城市史与环境史有合乎情理的交集。研究城市的内在发展和城市与周边地区的联系的城市生态学就需要也应该有一个历史基础。如果把城市看成是人为了不同目的而开拓的对象,那就肯定能把城市史和环境史协调起来。问:在美国环境史研究中存在着城市环境史与农业生态史之争,您如何评价农业生态史模式?如何整和这两种观点?[26]答:在某一段时间,您提到的这两种观点之间可能存在鸿沟,也肯定有观察环境和环境史的不同方式,但这更象是多元的视角而不是某种两极的冲突。我认为,由于学者们经常试图区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这就形成了某种类型的知识鸿沟。其实,那些把知识资本全部投入农业生态观点的学者通常不探讨城市问题,同样那些研究城市的学者也很少跃出城市的范围。但我并不认为这会形成某种知识冲突。进而言之,必须在比诸如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等更广阔的背景中考虑它们的“位置”。我坚信,大多数学术研究领域,这种类型划分现在不再会流行。这种类型划分流行的领域是那些以特定的环境为研究对象的领域,主导这种环境的是一种或另一种人类耕作方式、自然扩张性、经济发展等。令人有点吃惊的是,研究欧洲环境的许多学者比澳大利亚或美国学者在城市发展中投入的注意力要比研究自然多。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观察也存在粗率的简单化的问题,与20世纪的欧洲相比,10世纪的欧洲是非常不同的,因此对城市的关注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有局限的。最近出版的大部分环境史论著对问题的分析都很复杂深刻,都否定了简单的城市与农村、城市与自然的两极区分。学者们正在探讨超越了这两极的广泛问题。在许多方面,环境史的研究热点正在从旧时对“自然是什么”的冥思变成对新问题的探讨,这些新问题是从不同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新思维提出来的。对语言、感知、文化态度等的关注都要求我们超越诸如认为城市与自然必然发生冲突的静态建构。问:您心目中的城市环境史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是什么?[27]答:我认为,城市环境史就是城市及其所在地区的自然特点和自然资源既影响了自然力、城市成长、空间变化、发展和人类活动,又被这些因素塑造的历史。因此城市环境史就是城市自然史和城市建筑史研究的结合以及他们可能的相互作用。这种复杂化也许没有必要,但是它包含了人的构造物和城市以外的世界之间的互惠关系。我并没有把感知、思想和形象包括进这个定义,但城市环境史实际上也研究这些领域。如前所述,重要的是不把城市排除出我们对环境、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的理解之外。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城市处于经济发展、政治、文化等大多数人类活动的舞台的中心。城市至少具有这样的优势,它提供了一个在全世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观察研究的对象和平台。所以,城市环境史的局限并不在于它的研究视野具有和地域限制一样多的局限性,相反,“城市历史”还包含了大量地域、位置、文化和环境的不同。城市环境研究之所以引人入胜是因为它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无限多样性。我不认为城市环境研究有明确的方法论,但我认为城市环境研究主要应集中于城市成长、基础设施和污染健康问题。大部分研究采用“内在论”的观点,也就是从内部看城市成长和发展的方式。威廉·克罗农和少数其他学者更多地采用了“外在论”的观点,把研究焦点对准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影响。这两种研究各有优点,但肯定需要用整体的理论视野来更好地整和。我也欣赏这样的观点,即从把城市与环境史中的关键主题相联系的生态观点来考察城市。但这需要更为谨慎的扎实研究。问:从城市环境史的角度看,您怎么评价克罗农教授研究芝加哥的著作?它是通向城市环境史的桥梁还是其它什么?[28]答:威廉·克罗农的《自然的大都会》在许多方面都是开拓性著作。他通过对物质流动和关键物资的商品化的研究把城市与周边地区联系起来,这在弄清楚理解城市环境所必须的更大背景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尽管这一研究赢得了广泛赞誉,但是很少有学者尝试在他的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其他城市、或者深入分析《自然的大都会》曾经想展示给我们的问题。在更广泛的自然界中考察城市、认同城市与周边地区的一系列联系、探索更多的关于城市如何对商品、人和思想来说都象正在转型的机体一样发挥作用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研究的问题。可以肯定,这些问题中的许多已经得到解释,但很少是在环境史的语境中解释的。我对这本书的主要意见是它没有深入理解芝加哥本身。研究物质流入流出城市并不能说明城市本身是怎么转型的。城市的哪些特点受到了克罗农已经清楚解释的、正在发生变化的经济和环境冲击的影响?总之,《自然的大都会》是一部非常杰出的“外在论”的城市环境史,而不是一部“内在论”的城市环境史。问:美国环境史学家正在重新建构“自然”概念,它的知识基础是什么?“第二自然”或“人工环境”的含义是什么?[29]答:我多少知道一点后现代主义知识争论对环境史学家更深入地思考文化、语言和感知问题的影响。长期以来,“自然”已经具有相当固定的内涵,但仍有关于什么是自然、什么是荒野等诸如此类问题的争论。环境史学家研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上研究这种关系的变化也是绝对必要的。把自然看成是文化建构的概念似乎也是一个合适的研究切入点。“第二自然”这个概念已经从许多方面得到了解释,但最常见的是用它来刻画人类活动对自然的修正进而产生与原始状态非常不同的状态。我感到这个概念比较混乱模糊,因为“第一自然”与“第二自然”的关系似乎并不清楚。这似乎是在玩用不同术语就可以更好表现自然的文字游戏。“人工环境”过去常常被用于描述人类建构的自然特征,这些特征可能是从自然界中的自然资源中抽象出来的,但被人类的行动改变了。不过,这个概念并没有考虑除人之外的其它动物的活动。海狸坝或蚁冢是不是人工环境的一部分?如果它们不是,那就意味着我们把人类活动明显地置于自然界之外,也就是说,蚂蚁和海狸完全可以在自然的节律中做自己的事,但人类行动是非常不同的,常常不但自外于自然而且诅咒甚至加害自然。这样思考会提出一些让人不舒服的关于人类活动的问题,也会让人与自然冲突起来。如果不把人类活动看得如此复杂,可能会比较有利,但是必须把它重新整和进对在自然界活动的生命体的讨论中。如果我们想把人类活动看成是对自然的入侵,那么我们必须从把它看成是研究人在自然界发挥作用的大话语的一部分的角度来研究。我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即把人类活动看成是对自然的必然毁灭,因为这似乎否定了人的生物本质。问:您怎么从城市环境史的角度考虑环境种族主义和环境正义运动?由于它的核心是人类中心主义,那么这意味着环境主义运动是进步了还是后退了?[30]答:环境正义运动实际上是作为一个具有强烈民权运动底色的政治运动开始的,它后来就变成了学术研究的对象。对环境正义的呼吁来自学术界、政界和草根民众。最初的许多论著是论战性质的,但是历史学家开始研究一系列涉及环境种族主义的个案,就为研究环境正义问题提供了许多必须的经验事实。由于这个运动是作为一个政治运动开始的,因此环境种族主义的诉求并没有建立在坚实的实证基础上。另外部分整和起来的行动团体也想把自己与传统的环境主义者分开。他们认为,传统环境主义者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问题,不重视城市环境问题。他们没有研究历史上的城市环境改革,但这些改革实际上弥补和加强了保护运动和荒野保护行动。环境正义运动确实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研究的更多的是穷人、有色人和被剥夺了公民权的人的悲惨命运而不是自然环境。虽然环境正义只是在环境史的范围内提出对种族和阶级的重要探索,但是它确实已经做出了巨大贡献。历史学家现在必须直面这些问题,这是前所未有的新情况。不过,认为废弃物的处理设施或有毒废弃物的排放点是被有意识的安排在有色人的居住点周围这个论点并没有坚实的事实基础。其实,环境种族主义的事例自古以来就存在,但在研究环境不平等时很难把种族和阶级分开。这些不平等经常影响穷人,也影响有色人。虽然环境种族主义的所有诉求不能得到全面证明,但是环境正义运动确实开启了讨论环境不平等问题的大门。从这一点来看,这个问题很重要,值得探讨。对城市环境史学家来说,它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这些研究必须包括种族、阶级和性别的内容。问:请您谈谈技术在城市环境史中发挥的作用。[31]答:与一般的环境史领域不同,技术在城市环境史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大多数早期的著作都研究城市的经济转型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代价,尤其是工业革命时期的这些问题。果真如此,各种技术确实在从制造设备到交通网络中都发挥着核心作用。能源利用和相关技术的变化就象各种城市服务的发展一样都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尽管技术在早期的城市环境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要比在荒野研究中的作用大得多,但是把技术理解成是对自然的入侵、是与自然力冲突的力量、最终会毁灭环境的认知仍然在城市研究文献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管他们研究城市、乡村还是荒野,许多环境史学家在把技术看成是有点外在于自然力或与自然力相对这一点上是十分相似的。最近,城市环境史学家正在慢慢地改变给技术贴上邪恶或毁灭性力量的标签的做法,把注意力转向研究对技术应用的选择及其对城市成长和发展的复杂影响这些方面。这种变化与技术史研究领域的转向完全是同步的。在技术史研究中,技术的文化建构在近几年引起了极大的重视。城市环境史领域的一些最新研究已经超越了仅仅关注技术问题的狭隘思路,转而研究一系列与其相关的问题,包括由非人类活动引起的景观变迁的问题,气候问题,围绕种族、阶级和性别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往的环境史学家并不是有意回避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确实在其他学科中得到了更多的研究。总之,在研究人工环境时,技术和技术变化仍是研究的核心。希望能有更多的把环境史与技术史交叉融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尝试。问:“9·11事件”对环境史研究有什么影响?环境史研究在未来会怎么发展?[32]答:很难回答“9·11事件”对环境史研究以及诸如此类的恶性事件对人民生活产生了什么具体影响。泰得·斯泰因伯格、麦克·戴维斯和其他学者已经对“自然”灾害做了一些研究,但没有直接涉及诸如“9·11事件”这样的问题。对战争和环境的研究兴趣是最近才出现的,但它最终会把恐怖主义与诸如它的环境影响这样的相关问题整和在一起。有关“9·11事件”对纽约城造成空气污染的最新报道肯定会引起现在的环境史研究者的重视。两年前,我参加了“美国民用建筑工程师协会”就“9·11事件”举行的一次研讨会,我们讨论了“9·11事件”,也讨论了其它许多民用建筑问题。我知道,“9·11事件”会以许多不同的方式进入许多研究领域的文献中,但是可能是以很微妙的方式而不是成为研究的中心。象我这样的历史学家并不太适合预测未来。不过,现在可以看得很清楚的一点是,环境史被越来越频繁地与“主流”历史问题联系起来。例如,种族、阶级和性别是大部分历史分支学科研究的重心,现在也成了环境史学家越来越感兴趣的领域。对大的历史趋势的解释也以环境史的论题为基础,例如泰得·斯泰因伯格新近出版的美国环境史著作。对环境观点和视野的文化建构的兴趣肯定也会把环境史与某些后现代主义趋势联系在一起。大体上看,环境史可能会改变孤立的状态。我希望它的核心是在全球规模上研究广泛的历史问题,这种全球视野能把环境关注与许多重大问题联系在一起。--------------------------------------------------------------------------------[1]朱尔·A·塔尔是美国匹兹堡大学历史系教授,是美国城市环境史研究的开拓者和代表学者之一。马丁·麦乐西曾赞誉他的影响绝不仅仅局限于此,认为他的能量和聪明才智对城市环境史研究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编辑了多本城市环境史研究的专集,组织了多次城市环境史研究的专题讨论会,培养了多位城市环境史研究的博士和青年历史学家。Martin Melosi, “Foreword”, in Joel A. Tarr, The Search for the Ultimate Sink: Urban Pollu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University of Akron Press, 1996, P.XXI.[2] Martin V. Melosi, “Environmental history as a mode of thinking”, in Shannon K. McClendon and Martin Melosi (eds.), Comparativ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 the Americas: Social, Cultural, and Legal Perspectives, Houston: Institute for Public History,1993, P.88, P.93.[3] Martin Melosi, “Public History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Public Historian, Vol.15, No.4( Fall 1993), P.18.[4]参看 包茂宏,《唐纳德·沃斯特与美国环境史研究》, 《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4期。[5] Martin V. Melosi, “Urban Pollutio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Needed”, Environmental Review, 3(Spring 1979), Pp.37-45. “The Urban Phys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Historian: Prospects for Research, Teaching,and Public Policy”, Journal of American Culture, 3(Fall 1980),Pp526-40.[6] Thomas R. Detwyler, Melvin G. Marcus (eds.), Urb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 Belmont, 1972, P.VII.[7] Theodore Hershberg, “The New Urban History: Toward an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 of the City”, Journal of Urban History, 5(Nov.,1978), P.33.[8] Martin V. Melosi, “The Urban Phys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Historian: Prospects for Research, Teaching,and Public Policy”, Journal of American Culture, 3(Fall 1980),Pp528-532.[9]有机论认为,城市可以比做人体,是一个自然系统、一个转型的资源联合体,也是“第二自然”。调节论认为,城市是废弃物生产者,也是个“热岛”,还对水循环和大气都产生了影响。生态论比较复杂,把城市放在“生态复合体”中分析其空间模式、组织结构、生态扩张和组成部分的成长。系统论认为,城市是城市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个系统不但是活动的,也是开放的,而且其中的技术系统既有内部影响也有外部影响。[10] Martin Melosi, “The Historical Dimension of Urban Ecology: Frameworks and Concepts”, in Alan R. Berkowitz, Charles H. Nilon, Karen S. Hollweg (eds.), Understanding Urban Ecosystems: A New Frontier for Science and Education, Springer, 2003, P.197.[11] Joer A. Tarr, The Search for the Ultimate Sink: Urban Pollu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University of Akron Press, 1996, P.xxii.[12] Martin Melosi, “The Place of the City in environmental history”, in Effluent America: Cities, Industry,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2001, P.126.[13] Graeme Davison, “The city as a natural system: Theories of urban society in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Britain”, in Derek Fraser & Anthony Sutcliffe (eds.), The Pursuit of Urban history, London, 1983, P.366. Spenser W. Havlick, The Urban Organism, New York,1974, P.12.[14] William Cronon (ed.), Uncommon Ground: Rethinking the Human place in nature, W. W. Norton & Company, 1996, P.25, 80-81. Nature’s Metropolis: Chicago and the Great West, Norton, 1991.[15] Martin Reuss, Shelley Booksp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and public historians”, ASEH News 2(September, 1991), P.1.[16] Martin Melosi and Philip Scarpino (eds.), op cit, P.VIII.[17] Martin V. Melosi, Effluent America: Cities, Industry,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2001, P.7.[18] Martin Melosi, Garbage in the Cities: Refuse, Reform, and the Environment 1880—1980, Texas A & M University Press, 1981.[19] Martin V. Melosi (ed.), Pollution and Reform in American Cities 1870—1930,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1980, P.207.[20] Martin Melosi, Coping with Abundance: Energy and Environment in Industrial Americ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8.[21] Martin Melosi, The Sanitary City: Urban Infrastructure in America from Colonial Times to the Present, 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2-14.[22] Martin Melosi and Philip Scarpino (eds.), Public history and the environment, Krieger Publishing Company, 2004, P.227.[23] Andrew Szasz, Ecopopulism: Toxic waste and the movement for environmental justice, Minneapolis, 1994, P.6.[24] Martin Melosi, “Equity, Eco-racism and Environmental History”, Environmental History Review, Vol.19, No.3( Fall 1995), P.11.[25]马丁的城市环境史研究是从对两个基本问题发问开始的,一是城市如何适应自然界?二是蚁冢和城市有何区别?[26]朱尔认为,沃斯特的农业生态范式有很大的局限性,人们还必须研究城市和工业环境。在历史上,城市与它的农业地区和周边地区是相互作用的。城市既剥削城市所在地的环境,也剥削周边地区的环境。周边地区的物质流向了城市经济,反过来城市的物质也流向了周边地区,例如粪肥、废弃物等。[27]朱尔认为,城市环境史主要是这样的历史,即人造的、以人为中心的结构(人工环境)和技术如何塑造和改变了城市所在地的自然环境,这种改变的结果反过来又如何改变了城市本身和它的人口。城市环境史有许多仍在扩展的维度,其中的大部分可以包括在我所说的“城市新陈代谢”主题之内。还有一些涉及城市景观的重塑和环境平等与正义的重要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必须强调的是城市不是树,即不是有机体。[28]朱尔认为,克罗农的《自然的大都会》是研究城市周边地区的物质和自然资源开发、加工及其流进和流出城市的经典著作。不过,它并没有研究城市对其所在地的剥削和利用以及城市废弃物向周边地区的转移问题。[29]朱尔认为,如果出于描述的目的,第一自然和第二自然的概念就是有用的,但并不必然会被当成语言时尚来使用。人工环境是一个城市概念。根据我的理解,它涉及人类对城市基础设施及以此为基础的结构的建设问题。它不但包括基础设施的地上部分,也包括它的地下部分。[30]朱尔认为,环境正义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在城市环境史研究中应该得到全面的探讨,但是这并不是说要把当前的标准强加给历史。我们应该清楚,我们理解的是过去发生的变化。它确实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不过许多其它的城市环境问题也是如此。[31]朱尔认为,技术是理解城市与环境的关系之关键。在历史上,技术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应该全面理解这些。更何况在这一方面胜者也是败者。人们应该避免把今天的标准强加给昨天的现象出现。当前也有许多有助于把环境从以前的破坏中恢复过来的技术发展。[32]朱尔认为,城市环境史将在环境史范畴内扩展,因为这个世界正变得更加城市化。不过,它可能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和文化维度,这将会与现在更多地关注基础设施和制度问题形成鲜明对比。
  15. 包茂红:日本环境史研究——《环境史学的起源和发展》第九章
    经济 2012/09/16 | 阅读: 2421
    在面积狭小的日本列岛上,日本创造了两次震惊世界的现代化奇迹,同时也留下了"公害岛国"和"公害治理先进国"的环境历史遗产。
  16. 包雅钧:罗伯特·达尔论美国民主政治体制
    政治 2009/07/04 | 阅读: 2213
    美国宪法并不比其他国家民主宪法优越。达尔基本的结论就是,不要把美国立宪民主政治体制看作是实现民主的样本,或是把它看成最优的,它只不过是适合于美国而已。这对于我们全面认识美国政治体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达尔所提出的对于美国立宪民主体制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立法机构的失灵;新的政治失序;总统制的伪民主。
  17. 北岛:北京的味
    文学 2008/08/01 | 阅读: 1499
    北岛的散文谈他童年北京的气息,现在的北京还是以气味著称,只是内涵不同。
  18. 北岛:我的记忆之城(访谈)
    文学 2010/11/22 | 阅读: 2041
    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
  19. 北岛:歧路行(选章)
    文学 2012/04/15 | 阅读: 2943
    为什么此刻到远古/历史逆向而行/为什么万物循环/背离时间进程/为什么古老口信/由石碑传诵/为什么帝国衰亡/如大梦初醒
  20. 北岛:翻译与母语
    文学 2011/09/03 | 阅读: 1690
    我以前说过,文学翻译处在母语与外语的边界上。而我如今重新调整了"定位系统"--在我看来,文学翻译处在母语的边界之内,它就是母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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